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No. 1585 [cf. Nos. 1586, 1587]   成唯識論卷第一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稽首唯識性。滿分清淨者。我今釋彼說。利樂諸有情。今造此論為於二空有迷謬者生正解故。生解為斷二重障故。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斷障為得二勝果故。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斷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又為開示謬執我法迷唯識者。令達二空。於唯識理如實知故。復有迷謬唯識理者。或執外境如識非無。或執內識如境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為遮此等種種異執。令於唯識深妙理中得如實解故作斯論。若唯有識。雲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頌曰。  1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2謂異熟思量  及了別境識   論曰。世間聖教說有我法。但由假立非實有性。我謂主宰。法謂軌持。彼二俱有種種相轉。我種種相。謂有情命者等。預流一來等。法種種相。謂實德業等。蘊處界等。轉謂隨緣施設有異。如是諸相若由假說依何得成。彼相皆依識所轉變而假施設。識謂了別此中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變謂識體轉似二分。相見俱依自證起故。依斯二分施設我法。彼二離此無所依故。或復內識轉似外境。我法分別熏習力故。諸識生時變似我法。此我法相雖在內識而由分別似外境現。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緣此執為實我實法。如患夢者患夢力故心似種種外境相現。緣此執為實有外境。愚夫所計實我實法都無所有。但隨妄情而施設故說之為假。內識所變似我似法。雖有而非實我法性。然似彼現故說為假。外境隨情而施設故非有如識。內識必依因緣生故非無如境。由此便遮增減二執。境依內識而假立故唯世俗有。識是假境所依事故亦勝義有。   雲何應知。實無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實我實法不可得故。如何實我不可得耶。諸所執我略有三種。一者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故。二者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大小有卷舒故。三者執我體常。至細如一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初且非理。所以者何。執我常遍量同虛空。應不隨身受苦樂等。又常遍故應無動轉。如何隨身能造諸業。   又所執我一切有情為同為異。若言同者。一作業時一切應作。一受果時一切應受。一得解脫時一切應解脫。便成大過。若言異者。諸有情我更相遍故體應相雜。又一作業一受果時。與一切我處無別故應名一切所作所受。若謂作受各有所屬無斯過者。理亦不然業果及身與諸我合。屬此非彼不應理故。一解脫時。一切應解脫。所修證法一切我合故。中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體常住不應隨身而有舒捲。既有舒捲如橐籥風。應非常住。   又我隨身應可分析。如何可執我體一耶。故彼所言如童豎戲。後亦非理。所以者何。我量至小如一極微。如何能令大身遍動。若謂雖小而速巡身如旋火輪似遍動者。則所執我非一非常。諸有往來非常一故。又所執我復有三種。一者即蘊。二者離蘊。三者與蘊非即非離。初即蘊我理且不然。我應如蘊非常一故。又內諸色定非實我。如外諸色有質礙故。心心所法亦非實我。不恆相續待眾緣故。餘行餘色亦非實我。如虛空等非覺性故。中離蘊我理亦不然。應如虛空無作受故。後俱非我理亦不然。許依蘊立非即離蘊應如瓶等非實我故。又既不可說有為無為。亦應不可說是我非我。故彼所執實我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有思慮為無思慮。若有思慮應是無常。非一切時有思慮故。若無思慮。應如虛空不能作業亦不受果。故所執我理俱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有作用為無作用。若有作用如手足等應是無常。若無作用如兔角等。應非實我。故所執我二俱不成。   又諸所執實有我體。為是我見所緣境不。若非我見所緣境者。汝等雲何知實有我。若是我見所緣境者。應有我見非顛倒攝。如實知故。若爾如何執有我者。所信至教皆毀我見稱讚無我。言無我見能證涅槃。執著我見沈淪生死。豈有邪見能證涅槃。正見翻令沈淪生死。   又諸我見不緣實我。有所緣故。如緣餘心。我見所緣定非實我。是所緣故。如所餘法。是故我見不緣實我。但緣內識變現諸蘊。隨自妄情種種計度。然諸我執略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我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我。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五取蘊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我。此二我執細故難斷。後修道中數數修習勝生空觀方能除滅。分別我執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所說蘊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二緣邪教所說我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我。此二我執粗故易斷。初見道時觀一切法生空真如即能除滅。如是所說一切我執自心外蘊或有或無。自心內蘊一切皆有。是故我執皆緣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為我。然諸蘊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妄所執我橫計度故決定非有故契經說。苾芻當知。世間沙門婆羅門等所有我見一切皆緣五取蘊起。實我若無雲何得有憶識誦習恩怨等事。所執實我既常無變。後應如前是事非有。前應如後是事非無。以後與前體無別故。若謂我用前後變易非我體者。理亦不然。用不離體應常有故。體不離用應非常故。然諸有情各有本識。一類相續任持種子。與一切法更互為因熏習力故。得有如是憶識等事。故所設難於汝有失非於我宗。若無實我誰能造業誰受果耶。所執實我既無變易。猶如虛空。如何可能造業受果。若有變易應是無常。然諸有情心心所法因緣力故。相續無斷。造業受果。於理無違。   我若實無。誰於生死輪迴諸趣。誰復厭苦求趣涅槃。所執實我既無生滅。如何可說生死輪迴。常如虛空。非苦所惱何為厭捨求趣涅槃。故彼所言常為自害。然有情類身心相續煩惱業力輪迴諸趣。厭患苦故求趣涅槃。由此故知。定無實我但有諸識。無始時來前滅後生。因果相續。由妄熏習似我相現。愚者於中妄執為我。   如何識外實有諸法不可得耶。外道餘乘所執外法理非有故。外道所執雲何非有。且數論者執。我是思。受用薩埵刺闍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然大等法三事合成。是實非假。現量所得。彼執非理所以者何。大等諸法多事成故。如軍林等。應假非實。如何可說現量得耶。   又大等法若是實有。應如本事非三合成。薩埵等三即大等故。應如大等。亦三合成。轉變非常為例亦爾。又三本事各多功能。體亦應多。能體一故。三體既遍。一處變時餘亦應爾。體無別故。許此三事。體相各別。如何和合共成一相。不應合時變為一相。與未合時體無別故。若謂三事體異相同。便違己宗體相是一。體應如相冥然是一。相應如體顯然有三。故不應言三合成一。又三是別。大等是總。總別一故應非一三。此三變時若不和合成一相者。應如未變。如何現見是一色等。若三和合成一相者。應失本別相體亦應隨失。不可說三各有二相。一總二別。總即別故。總亦應三。如何見一。若謂三體各有三相。和雜難知。故見一者。既有三相。寧見為一。復如何知三事有異。若彼一一皆具三相。應一一事能成色等。何所□祰□誇饒□裀□□櫬饐□飀□緄□□覕埤□襤秭馳姚椸饐覈□□□駛覜□馱□U埤□雷祛□□□飼襤稫□餉U姚椸□禈□□姈E□□餖礸□禰□□櫬送□□□禠□□逆□橖□腹熱隉疵蹂G□駉駏煄憫[飀□櫬馱□□□蓼□祤□□好□□禎榳誇□□□矩復□□襺槂□飀□□櫸□禎槭□姾飣□榜餘逆□椈丑摯f□□□@檢□□娀□埤□襏姾送□□□褽切埤□娃□咽□□馘龍□裀□餽□覕大□□咽□□誇□咽□駝瞴敷那]騇□逆□□□□飀□規□言埤□□□□飀□列首饈檢□□賂榞□□□□秭飀□|榜餘逆□□□□飥□□□□□駝瞴慼撬^樇□逆□   又彼所執地水火風。應非有礙實句義攝。身根所觸故。如堅濕煖動。即彼所執堅濕煖等。應非無礙德句義攝。身根所觸故。如地水火風。地水火三對青色等。俱眼所見。准此應責。故知無實地水火風。與堅濕等各別有性。亦非眼見實地水火。   又彼所執實句義中。有礙常者。皆有礙故。如粗地等。應是無常。諸句義中色根所取無質礙法。應皆有礙。許色根取故。如地水火風。   又彼所執非實德等。應非離識有別自性。非實攝故。如石女兒。非有實等應非離識有別自性。非有攝故。如空花等。彼所執有。應離實等無別自性。許非無故。如實德等。若離實等應非有性。許異實等故。如畢竟無等。如有非無無別有性。如何實等有別有性。若離有法有別有性。應離無法有別無性。彼既不然此雲何爾。故彼有性唯妄計度。又彼所執實德業性。異實德業。理定不然。勿。此亦非實德業性。異實等故。如德業等。   又應實等非實等攝。異實等性故。如德業實等。地等諸性對地等體更相徵詰。准此應知。如實性等無別實等性。實等亦應無別實性等。若離實等有實等性。應離非實等有非實等性。彼既不爾此雲何然。故同異性唯假施設。又彼所執和合句義定非實有。非有實等諸法攝故。如畢竟無。彼許實等現量所得以理推徵尚非實有況彼自許和合句義非現量得。而可實有。設執和合是現量境。由前理故亦非實有。然彼實等。非緣離識實有自體現量所得。許所知故。如龜毛等。又緣實智非緣離識實句自體現量智攝。假合生故。如德智等。廣說乃至緣和合智。非緣離識和合自體現量智攝。假合生故。如實智等。故勝論者實等句義。亦是隨情妄所施設。有執有一大自在天。體實遍常能生諸法。彼執非理。所以者何。若法能生必非常故。諸非常者必不遍故。諸不遍者非真實故。體既常遍。具諸功能應一切處時頓生一切法。待欲或緣方能生者。違一因論。或欲及緣亦應頓起。因常有故。餘執有一大梵.時.方.本際.自然.虛空.我等。常住實有。具諸功能生一切法。皆同此破。有餘偏執。明論聲常。能為定量表詮諸法。有執一切聲皆是常。待緣顯發。方有詮表。彼俱非理。所以者何。且明論聲許能詮故。應非常住如所餘聲。餘聲亦應非常聲體。如瓶衣等待眾緣故。有外道執。地水火風極微。實常。能生粗色。所生粗色不越因量。雖是無常而體實有。彼亦非理。所以者何。所執極微若有方分。如蟻行等。體應非實。若無方分。如心心所。應不共聚生粗果色。既能生果。如彼所生。如何可說極微常住。   又所生果。不越因量。應如極微不名粗色。則此果色。應非眼等色根所取。便違自執。若謂果色量德合故。非粗似粗色根能取。所執果色既同因量。應如極微無粗德合。或應極微亦粗德合。如粗果色。處無別故。若謂果色遍在自因。因非一故可名粗者。則此果色體應非一。如所在因。處各別故。既爾此果還不成粗。由此亦非色根所取。若果多分合故成粗。多因極微合應非細。足成根境何用果為。既多分成。應非實有。則汝所執前後相違。   又果與因俱有質礙。應不同處。如二極微。若謂果因體相受入。如沙受水藥入鎔銅。誰許沙銅體受水藥。或應離變非一非常。又粗色果體若是一。得一分時應得一切。彼此一故。彼應如此。   不許違理。許便違事。故彼所執進退不成。但是隨情虛妄計度。然諸外道品類雖多。所執有法不過四種。一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一。如數論等。彼執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即有性故。皆如有性。體無差別便違三德我等體異。亦違世間諸法差別。又若色等即色等性。色等應無青黃等異。二執有法與有等性。其體定異。如勝論等。彼執非理。所以者何。勿一切法非有性故。如已滅無。體不可得。便違實等自體非無。亦違世間現見有物。又若色等非色等性。應如聲等。非眼等境。三執有法與有等性。亦一亦異。如無慚等。彼執非理。所以者何。一異同前一異過故。二相相違。體應別故。一異體同俱不成故。勿一切法皆同一體。或應一異是假非實。而執為實理定不成。四執有法與有等性。非一非異。如邪命等。彼執非理。所以者何。非一異執同異一故。非一異言為遮為表。   若唯是表應不雙非。若但是遮應無所執。亦遮亦表應互相違。非表非遮。應成戲論。又非一異。違世共知有一異物。亦違自宗色等有法決定實有。是故彼言唯矯避過。諸有智者勿謬許之。   餘乘所執離識實有色等諸法。如何非有彼所執色不相應行。及諸無為。理非有故。且所執色總有二種。一者有對極微所成。二者無對非極微成。彼有對色定非實有。能成極微非實有故。謂諸極微若有質礙。應如瓶等。是假非實。若無質礙。應如非色。如何可集成瓶衣等。又諸極微。若有方分。必可分析。便非實有。若無方分。則如非色。雲何和合承光發影。日輪纔舉照柱等時。東西兩邊光影各現。承光發影。處既不同。所執極微定有方分。又若見觸壁等物時。唯得此邊不得彼分。既和合物即諸極微。故此極微必有方分。   又諸極微隨所住處必有上下四方差別。不爾便無共和集義。或相涉入。應不成粗。由此極微定有方分。執有對色即諸極微。若無方分。應無障隔。若爾便非障礙有對。是故汝等所執極微。必有方分。有方分故。便可分析。定非實有。故有對色實有不成。五識豈無所依緣色。   雖非無色而是識變。謂識生時。內因緣力變似眼等色等相現。即以此相為所依緣。然眼等根非現量得。以能發識比知是有。此但功能非外所造。外有對色理既不成。故應但是內識變現。發眼等識名眼等根。此為所依生眼等識。此眼等識外所緣緣。理非有故。決定應許自識所變為所緣緣。謂能引生似自識者。汝執彼是此所緣緣。非但能生。勿因緣等亦名此識所緣緣故。眼等五識了色等時。但緣和合似彼相故。非和合相異諸極微有實自體。分析彼時。似彼相識定不生故。   彼和合相既非實有。故不可說是五識緣。勿第二月等能生五識故。非諸極微共和合位可與五識各作所緣。此識上無極微相故。非諸極微有和合相不和合時無此相故。非和合位與不合時。此諸極微體相有異。故和合位如不合時色等極微。非五識境。有執色等一一極微。不和集時非五識境。共和集位展轉相資有粗相生。為此識境。彼相實有。為此所緣。   彼執不然共和集位與未集時體相一故。瓶甌等物極微等者緣彼相識應無別故。共和集位一一極微。各各應捨微圓相故。非粗相識緣細相境。勿餘境識緣餘境故。一識應緣一切境故。許有極微尚致此失。況無識外真實極微。由此定知。自識所變似色等相為所緣緣。   見託彼生帶彼相故。然識變時隨量大小。頓現一相非別變作眾多極微合成一物。為執粗色有實體者。佛說極微令其除析。非謂諸色實有極微。諸瑜伽師以假想慧於粗色相。漸次除析至不可析假說極微。雖此極微猶有方分而不可析。若更析之便似空現。不名為色。故說極微是色邊際。由此應知。諸有對色皆識變現非極微成。餘無對色。是此類故。亦非實有。或無對故。如心心所。定非實色。諸有對色現有色相。以理推究離識尚無。況無對色現無色相而可說為真實色法。表無表色豈非實有。此非實有。所以者何。且身表色若是實有。以何為性。若言是形便非實有。可分析故。長等極微不可得故。若言是動。亦非實有。纔生即滅無動義故。有為法滅不待因故。滅若待因應非滅故。若言有色非顯非形。心所引生能動手等名身表業理亦不然。此若是動義如前破。若是動因應即風界。風無表示不應名表。   又觸不應通善惡性。非顯香味類觸應知。故身表業定非實有。然心為因。令識所變手等色相生滅相續轉趣餘方。似有動作表示心故。假名身表。語表亦非實有聲性。一剎那聲無詮表故。多念相續便非實故外有對色前已破故。然因心故。識變似聲生滅相續似有表示。假名語表。於理無違。表既實無。無表寧實。然依思願善惡分限。假立無表理亦無違。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立。或依定中止身語惡現行思立。故是假有。世尊經中說有三業。撥身語業豈不違經。不撥為無但言非色。能動身思說名身業。能發語思說名語業。審決二思意相應故。作動意故說名意業。起身語思有所造作。說名為業。是審決思所遊履故通生苦樂異熟果故。亦名為道。故前七業道亦思為自性。或身語表由思發故假說為業。思所履故說名業道。由此應知。實無外色唯有內識變似色生不相應行亦非實有。所以者何。得非得等。非如色心及諸心所。體相可得。非異色心及諸心所作用可得。由此故知。定非實有。但依色等分位假立。此定非異色心心所有實體用。如色心等。許蘊攝故。或心心所及色無為所不攝故。如畢竟無定非實有。或餘實法所不攝故。如餘假法。非實有體。且彼如何。知得非得異色心等有實體用。契經說故。如說如是補特伽羅成就善惡。聖者成就十無學法。又說異生不成就聖法。諸阿羅漢不成就煩惱。成不成言顯得非得。經不說此異色心等有實體用。為證不成。亦說輪王成就七寶。豈即成就他身非情。若謂於寶有自在力。假說成就。於善惡法何不許然。而執實得。若謂七寶在現在故。可假說成。寧知所成善惡等法。離現在有。離現實法理非有故。現在必有善種等故。又得於法有何勝用。若言能起應起無為。一切非情應永不起。未得已失應永不生。若俱生得為因起者。所執二生便為無用。又具善惡無記得者。善惡無記應頓現前。若待餘因得便無用。若得於法是不失因。有情由此成就彼故。諸可成法不離有情若離有情實不可得。故得於法俱為無用得實無故。非得亦無。然依有情可成諸法分位假立三種成就。一種子成就。二自在成就。三現行成就。翻此假立不成就名。此類雖多。而於三界見所斷種未永害位。假立非得名異生性。於諸聖法未成就故。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同分。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此天同分此人同分。乃至廣說。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同分。為證不成。若同智言因斯起故。知實有者。則草木等應有同分。又於同分起同智言。同分復應有別同分。彼既不爾。此雲何然。若謂為因起同事欲知實有者。理亦不然。宿習為因起同事欲。何要別執有實同分。然依有情身心相似分位差別假立同分。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命根。契經說故。如契經說。壽煖識三。應知命根說名為壽。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壽體。為證不成。   又先已成色不離識。應此離識無別命根。又若命根異識實有。應如受等。非實命根。若爾如何經說三法。義別說三。如四正斷。住無心位壽煖應無。豈不經說。識不離身。既爾如何名無心位。彼滅轉識。非阿賴耶。有此識因後當廣說。此識足為界趣生體。是遍。恆續。異熟果故。無勞別執有實命根。然依親生此識種子。由業所引功能差別住時決定假立命根。復如何知。二無心定無想異熟。異色心等有實自性。若無實性應不能遮心心所法令不現起。若無心位有別實法異色心等能遮於心名無心定。應無色時有別實法異色心等。能礙於色名無色定。彼既不爾。此雲何然。又遮礙心何須實法。如堤塘等假亦能遮謂修定時於定加行厭患粗動心心所故。發勝期願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漸細漸微。微微心時熏異熟識成極增上厭心等種。由此損伏心等種故。粗動心等暫不現行。依此分位假立二定。此種善故定亦名善。無想定前求無想果。故所熏成種。招彼異熟識。依定粗動想等不行。於此分位假立無想。依異熟立得異熟名。故此三法亦非實有。   成唯識論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二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復如何知。諸有為相。異色心等有實自性。契經說故。如契經說。有三有為之有為相。乃至廣說。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自性。為證不成。非第六聲便表異體。色心之體即色心故。非能相體定異所相。勿堅相等異地等故。若有為相異所相體。無為相體應異所相。又生等相若體俱有。應一切時齊興作用。若相違故用不頓興。體亦相違如何俱有。又住異滅用不應俱。能相所相體俱本有。用亦應然。無別性故。若謂彼用更待因緣。所待因緣應非本有。又執生等便為無用。所相恆有而生等合。應無為法亦有生等。彼此異因不可得故。又去來世非現非常。應似空花非實有性。生名為有。寧在未來。滅名為無應非現在。滅若非無生應非有。又滅違住寧執同時。住不違生何容異世。故彼所執進退非理。然有為法因緣力故。本無今有。暫有還無。表異無為假立四相。本無今有有位名生。生位暫停即說為住。住別前後復立異名。暫有還無無時名滅。前三有故同在現在。後一是無故在過去。如何無法與有為相。表此後無為相何失。生表有法先非有。滅表有法後是無。異表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故此四相於有為法雖俱名表而表有異。此依剎那假立四相。一期分位亦得假立。初有名生。後無名滅。生已相似相續名住。即此相續轉變名異。是故四相皆是假立。復如何知。異色心等有實詮表名句文身。契經說故。如契經說。佛得希有名句文身。此經不說異色心等有實名等。為證不成。若名句文異聲實有。應如色等非實能詮。謂聲能生名句文者。此聲必有音韻屈曲。此足能詮何用名等。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即名句文。異聲實有。所見色上形量屈曲。應異色處別有實體。若謂聲上音韻屈曲如絃管聲非能詮者。此應如彼聲。不別生名等。又誰說彼定不能詮。聲若能詮。風鈴聲等應有詮用。此應如彼不別生實名句文身。若唯語聲能生名等。如何不許唯語能詮。何理定知能詮即語。寧知異語別有能詮。語不異能詮人天共了執能詮異語。天愛非餘。然依語聲分位差別而假建立名句文身。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即是字為二所依。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不即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聲與名等蘊處界攝亦各有異。且依此土說名句文依聲假立。非謂一切。諸餘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三故。有執隨眠異心心所。是不相應行蘊所攝。彼亦非理。名貪等故。如現貪等。非不相應。執別有餘不相應行。准前理趣皆應遮止。   諸無為法離色心等。決定實有理不可得。且定有法略有三種。一現所知法。如色心等。二現受用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有。不待因成。三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彼彼用證知是有。無為非世共知定有。又無作用如眼耳等。設許有用應是無常。故不可執無為定有。然諸無為所知性故。或色心等所顯性故。如色心等。不應執為離色心等實無為性。又虛空等為一為多。若體是一遍一切處。虛空容受色等法故。隨能合法體應成多。一所合處餘不合故。不爾諸法應互相遍。若謂虛空不與法合。應非容受。如餘無為。又色等中有虛空不。有應相雜。無應不遍。一部一品結法斷時應得餘部餘品擇滅。一法緣闕得不生時。應於一切得非擇滅。執彼體一理應爾故。若體是多便有品類。應如色等。非實無為。虛空又應非遍容受。餘部所執離心心所實有無為。准前應破。又諸無為。許無因果故。應如兔角。非異心等有。然契經說有虛空等諸無為法。略有二種。一依識變假施設有。謂曾聞說虛空等名。隨分別有虛空等相。數習力故心等生時。似虛空等無為相現。此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說為常。二依法性假施設有。謂空無我所顯真如。有無俱非。心言路絕。與一切法非一異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離諸障礙故名虛空。由簡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緣闕所顯故名非擇滅。苦樂受滅故名不動。想受不行名想受滅。此五皆依真如假立。真如亦是假施設名。遮撥為無故說為有。遮執為有故說為空。勿謂虛幻故說為實。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不同餘宗離色心等有實常法名曰真如。故諸無為非定實有。   外道餘乘所執諸法。異心心所非實有性。是所取故。如心心所。能取彼覺亦不緣彼。是能取故。如緣此覺。諸心心所依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為遣妄執心心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然諸法執略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法執無始時來。虛妄熏習內因力故。恆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法。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蘊處界相。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此二法執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數數修習勝法空觀方能除滅。分別法執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所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二緣邪教所說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此二法執粗故易斷。入初地時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如是所說一切法執自心外法或有或無。自心內法一切皆有。是故法執皆緣自心所現似法。執為實有。然似法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所執實法妄計度故。決定非有。故世尊說。慈氏當知。諸識所緣唯識所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如是外道餘乘所執。離識我法皆非實有。故心心所。決定不用外色等法。為所緣緣。緣用必依實有體故。現在彼聚心心所法。非此聚識親所緣緣。如非所緣。他聚攝故。同聚心所亦非親所緣。自體異故。如餘非所取。由此應知。實無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是故契經伽他中說。   如愚所分別外境實皆無。習氣擾濁心。故似彼而轉。有作是難。若無離識實我法者。假亦應無。謂假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如有真火有似火人有猛赤法乃可假說此人為火。假說牛等應知亦然。我法若無依何假說。無假說故。似亦不成。如何說心似外境轉。彼難非理。離識我法前已破故。依類依實假說火等。俱不成故。依類假說理且不成。猛赤等德非類有故。若無共德而假說彼應亦於水等假說火等名。若謂猛等雖非類德而不相離故可假說。此亦不然。人類猛等現見亦有互相離故。類既無德又互相離。然有於人假說火等。故知假說不依類成。依實假說理亦不成。猛赤等德非共有故。謂猛赤等在火在人。其體各別。所依異故。無共假說有過同前。若謂人火德相似故可假說者。理亦不然。說火在人非在德故。由此假說不依實成。又假必依真事立者。亦不應理。真謂自相。假智及詮俱非境故。謂假智詮不得自相。唯於諸法共相而轉。亦非離此有別方便施設自相為假所依。然假智詮必依聲起。聲不及處此便不轉。能詮所詮俱非自相。故知假說不依真事。由此但依似事而轉。似謂增益非實有相。聲依增益似相而轉。故不可說假必依真。是故彼難不應正理。然依識變對遣妄執真實我法說假似言。由此契經伽他中說。  為對遣愚夫  所執實我法  故於識所變  假說我法名   識所變相雖無量種。而能變識類別唯三。一謂異熟。即第八識多異熟性故。二謂思量。即第七識恆審思量故。三謂了境。即前六識了境相粗故。及言顯六合為一種。此三皆名能變識者。能變有二種。一因能變。謂第八識中等流異熟。二因習氣。等流習氣由七識中善惡無記熏令生長。異熟習氣由六識中有漏善惡熏令生長。二果能變。謂前二種習氣力故。有八識生現種種相。等流習氣為因緣故。八識體相差別而生。名等流果果似因故。異熟習氣為增上緣感第八識。酬引業力恆相續故立異熟名。感前六識酬滿業者從異熟起名異熟生。不名異熟有間斷故。即前異熟及異熟生名異熟果果異因故。此中且說我愛執藏持雜染種能變果識名為異熟。非謂一切。雖已略說能變三名。而未廣辯能變三相。且初能變其相雲何。頌曰。     初阿賴耶識  異熟一切種  3不可知執受  處了常與觸   作意受想思  相應唯捨受  4是無覆無記  觸等亦如是   恆轉如瀑流  阿羅漢位捨   論曰。初能變識大小乘教名阿賴耶。此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義故。謂與雜染互為緣故。有情執為自內我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自相。攝持因果為自相故。此識自相分位雖多。藏識過重是故偏說。此是能引諸界趣生善不善業。異熟果故說名異熟。離此命根眾同分等恆時相續勝異熟果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果相。此識果相雖多位多種。異熟寬不共故偏說之。此能執持諸法種子令不失故名一切種。離此餘法能遍執持諸法種子不可得故。此即顯示初能變識所有因相。此識因相雖有多種持種不共是故偏說。初能變識體相雖多略說唯有如是三相。   一切種相應更分別。此中何法名為種子。謂本識中親生自果功能差別。此與本識及所生果不一不異。體用因果理應爾故。雖非一異而是實有。假法如無非因緣故。此與諸法既非一異。應如瓶等是假非實。若爾真如應是假有。許則便無真勝義諦。然諸種子唯依世俗說為實有不同真如。種子雖依第八識體。而是此識相分非餘。見分恆取此為境故。諸有漏種與異熟識。體無別故無記性攝。因果俱有善等性故亦名善等。諸無漏種非異熟識性所攝故。因果俱是善性攝故。唯名為善。若爾何故抉擇分說二十二根。一切皆有異熟種子。皆異熟生。雖名異熟而非無記。依異熟故名異熟種。異性相依如眼等識。或無漏種由熏習力轉變成熟立異熟名。非無記性所攝異熟。此中有義一切種子皆本性有不從熏生。由熏習力但可增長。如契經說一切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界即種子差別名故。又契經說無始時來界。一切法等依。界是因義。瑜伽亦說諸種子體無始時來性雖本有。而由染淨新所熏發。諸有情類無始時來若般涅槃法者一切種子皆悉具足。不般涅槃法者便闕三種菩提種子。如是等文誠證非一。又諸有情既說本有五種性別故。應定有法爾種子不由熏生。又瑜伽說地獄成就三無漏根是種非現。又從無始展轉傳來法爾所得本性住性。由此等證無漏種子法爾本有不從熏生。有漏亦應法爾有種。由熏增長不別熏生。如是建立因果不亂。有義種子皆熏故生。所熏能熏俱無始有。故諸種子無始成就。種子既是習氣異名。習氣必由熏習而有。如麻香氣花熏故生。如契經說諸有情心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論說內種定有熏習。外種熏習或有或無。又名言等三種熏習總攝一切有漏法種。彼三既由熏習而有。故有漏種必藉熏生。無漏種生亦由熏習。說聞熏習聞淨法界等流正法而熏起故。是出世心種子性故。有情本來種姓差別。不由無漏種子有無。但依有障無障建立。如瑜伽說於真如境若有畢竟二障種者立為不般涅槃法性。若有畢竟所知障種非煩惱者一分立為聲聞種性一分立為獨覺種性。若無畢竟二障種者即立彼為如來種性。故知本來種性差別依障建立非無漏種。所說成就無漏種言。依當可生非已有體。有義種子各有二類。一者本有。謂無始來異熟識中法爾而有生蘊處界功能差別。   世尊依此說諸有情無始時來有種種界如惡叉聚法爾而有。餘所引證廣說如初。此即名為本性住種。二者始起。謂無始來數數現行熏習而有。世尊依此說有情心染淨諸法所熏習故無量種子之所積集。諸論亦說染淨種子由染淨法熏習故生。此即名為習所成種。若唯本有轉識不應與阿賴耶為因緣性。如契經說。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  亦常為因性   此頌意言。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於一切時展轉相生互為因果。攝大乘說。阿賴耶識與雜染法互為因緣。如炷與焰展轉生燒。又如束蘆互相依住。唯依此二建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若諸種子不由熏生。如何轉識與阿賴耶有因緣義非熏令長可名因緣。勿善惡業與異熟果為因緣故。又諸聖教說有種子由熏習生。皆違彼義。故唯本有理教相違。若唯始起有為無漏無因緣故應不得生。有漏不應為無漏種。勿無漏種生有漏故。許應諸佛有漏復生。善等應為不善等種。分別論者雖作是說心性本淨客塵煩惱所染污故名為雜染離煩惱時轉成無漏故無漏法非無因生。而心性言彼說何義。若說空理空非心因常法定非諸法種子。以體前後無轉變故。若即說心應同數論相雖轉變而體常一。惡無記心又應是善。許則應與信等相應。不許便應非善心體。尚不名善況是無漏。有漏善心既稱雜染如噁心等性非無漏。故不應與無漏為因。勿善惡等互為因故。若有漏心性是無漏應無漏心性是有漏。差別因緣不可得故。又異生心若是無漏。則異生位無漏現行。應名聖者。若異生心性雖無漏而相有染不名無漏。無斯過者則心種子亦非無漏。何故汝論說有異生唯得成就無漏種子。種子現行性相同故。然契經說心性淨者說心空理所顯真如。真如是心真實性故。或說心體非煩惱故名性本淨。非有漏心性是無漏故名本淨。由此應信。有諸有情無始時來有無漏種不由熏習法爾成就。後勝進位熏令增長。無漏法起以此為因。無漏起時復熏成種。有漏法種類此應知。諸聖教中雖說內種定有熏習。而不定說一切種子皆熏故生。寧全撥無本有種子。然本有種亦由熏習令其增盛方能得果故說內種定有熏習。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聞正法時亦熏本有無漏種子令漸增盛展轉乃至生出世心故亦說此名聞熏習。聞熏習中有漏性者是修所斷。感勝異熟。為出世法勝增上緣。無漏性者非所斷攝與出世法正為因緣。此正因緣微隱難了。有寄粗顯勝增上緣方便說為出世心種。依障建立種姓別者意顯無漏種子有無。謂若全無無漏種者彼二障種永不可害即立彼為非涅槃法。若唯有二乘無漏種者彼所知障種永不可害。一分立為聲聞種姓一分立為獨覺種姓。若亦有佛無漏種者彼二障種俱可永害。即立彼為如來種姓。故由無漏種子有無障有可斷不可斷義。然無漏種微隱難知故約彼障顯性差別。不爾彼障有何別因而有可害不可害者。若謂法爾有此障別無漏法種寧不許然。若本全無無漏法種則諸聖道永不得生。誰當能害二障種子而說依障立種姓別。既彼聖道必無生義說當可生亦定非理。然諸聖教處處說有本有種子皆違彼義。故唯始起理教相違。由此應知。諸法種子各有本有始起二類。然種子義略有六種。一剎那滅。謂體纔生無間必滅有勝功力方成種子。此遮常法常無轉變不可說有能生用故。二果俱有。謂與所生現行果法俱現和合方成種子。此遮前後及定相離現種異類互不相違。一身俱時有能生用。非如種子自類相生前後相違必不俱有。雖因與果有俱不俱。而現在時可有因用。未生已滅無自體故。依生現果立種子名不依引生自類名種。故但應說與果俱有。三恆隨轉。謂要長時一類相續至究竟位方成種子。此遮轉識。轉易間斷與種子法不相應故。此顯種子自類相生。四性決定。謂隨因力生善惡等功能決定方成種子。此遮餘部執異性因生異性果有因緣義。五待眾緣。謂此要待自眾緣合功能殊勝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自然因不待眾緣恆頓生果。或遮餘部緣恆非無。顯所待緣非恆有性。故種於果非恆頓生。六引自果。謂於別別色心等果各各引生方成種子。此遮外道執唯一因生一切果。或遮餘部執色心等互為因緣。唯本識中功能差別具斯六義成種非餘。外穀麥等識所變故。假立種名非實種子。此種勢力生近正果名曰生因引遠殘果令不頓絕即名引因內種必由熏習生長親能生果是因緣性。外種熏習或有或無。為增上緣辦所生果。必以內種為彼因緣。是共相種所生果故。依何等義立熏習名。所熏能熏各具四義令種生長。故名熏習。何等名為所熏四義。一堅住性。若法始終一類相續能持習氣。乃是所熏。此遮轉識及聲風等性不堅住故非所熏。二無記性。若法平等無所違逆。能容習氣乃是所熏。此遮善染勢力強盛無所容納故非所熏。由此如來第八淨識。唯帶舊種非新受熏。三可熏性。若法自在性非堅密能受習氣乃是所熏。此遮心所及無為法依他堅密故非所熏。四與能熏共和合性。若與能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乃是所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非所熏。唯異熟識具此四義可是所熏。非心所等。何等名為能熏四義。一有生滅。若法非常能有作用生長習氣。乃是能熏。此遮無為前後不變無生長用故非能熏。二有勝用。若有生滅勢力增盛能引習氣。乃是能熏。此遮異熟心心所等勢力羸劣故非能熏。三有增減。若有勝用可增可減攝植習氣。乃是能熏。此遮佛果圓滿善法無增無減故非能熏。彼若能熏便非圓滿。前後佛果應有勝劣。四與所熏和合而轉。若與所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乃是能熏。此遮他身剎那前後無和合義故非能熏。唯七轉識及彼心所有勝勢用。而增減者具此四義可是能熏。如是能熏與所熏識俱生俱滅熏習義成。令所熏中種子生長如熏苣□故名熏習。能熏識等從種生時。即能為因復熏成種。三法展轉因果同時。如炷生焰焰生焦炷。亦如蘆束更互相依。因果俱時理不傾動。能熏生種種起現行如俱有因得士用果。種子前後自類相生如同類因引等流果。此二於果是因緣性。除此餘法皆非因緣。設名因緣應知假說是謂略說一切種相。此識行相所緣雲何。謂不可知執受處了。了謂了別。即是行相。識以了別為行相故處謂處所。即器世間。是諸有情所依處故。執受有二。謂諸種子及有根身。諸種子者謂諸相名分別習氣。有根身者謂諸色根及根依處。此二皆是識所執受。攝為自體同安危故。執受及處俱是所緣。阿賴耶識因緣力故自體生時。內變為種及有根身。外變為器。即以所變為自所緣。行相仗之而得起故。此中了者謂異熟識於自所緣有了別用。此了別用見分所攝。然有漏識自體生時。皆似所緣能緣相現。彼相應法應知亦爾。似所緣相說名相分。似能緣相說名見分。若心心所無所緣相。應不能緣自所緣境。或應一一能緣一切。自境如餘餘如自故。若心心所無能緣相應不能緣。如虛空等。或虛空等亦是能緣。故心心所必有二相。如契經說。  一切唯有覺  所覺義皆無  能覺所覺分  各自然而轉   執有離識所緣境者。彼說外境是所緣。相分名行相。見分名事。是心心所自體相故。心與心所同所依緣行相相似。事雖數等而相各異。識受想等相各別故。達無離識所緣境者。則說相分是所緣。見分名行相。相見所依自體名事。即自證分。此若無者應不自憶心心所法。如不曾更境必不能憶故。心與心所同所依根。所緣相似。行相各別。了別領納等作用各異故。事雖數等而相各異。識受等體有差別故。然心心所一一生時。以理推徵各有三分。所量能量量果別故。相見必有所依體故。如集量論伽他中說。  似境相所量  能取相自證  即能量及果  此三體無別   又心心所若細分別應有四分。三分如前。復有第四證自證分。此若無者誰證第三。心分既同應皆證故。又自證分應無有果。諸能量者必有果故。不應見分是第三果。見分或時非量攝故。由此見分不證第三。證自體者必現量故。此四分中前二是外後二是內。初唯所緣後三通二。謂第二分但緣第一。或量非量或現或比。第三能緣第二第四。證自證分唯緣第三。非第二者以無用故第三第四皆現量攝。故心心所四分合成。具所能緣無無窮過。非即非離唯識理成。是故契經伽他中說。  眾生心二性  內外一切分  所取能取纏  見種種差別   此頌意說。眾生心性二分合成。若內若外皆有所取能取纏縛。見有種種或量非量或現或比多分差別。此中見者是見分故。如是四分或攝為三。第四攝入自證分故。或攝為二。後三俱是能緣性故皆見分攝。此言見者是能緣義。或攝為一體無別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說。  由自心執著  心似外境轉  彼所見非有  是故說唯心   如是處處說唯一心。此一心言亦攝心所。故識行相即是了別。了別即是識之見分。所言處者。謂異熟識由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色等器世間相。即外大種及所造色。雖諸有情所變各別。而相相似處所無異。如眾燈明各遍似一。誰異熟識變為此相。有義一切。所以者何。如契經說。一切有情業增上力共所起故。有義若爾諸佛菩薩應實變為此雜穢土。諸異生等應實變為他方此界諸淨妙土。又諸聖者厭離有色生無色界必不下生變為此土復何所用。是故現居及當生者。彼異熟識變為此界。經依少分說一切言。諸業同者皆共變故。有義若爾器將壞時既無現居及當生者。誰異熟識變為此界。   又諸異生厭離有色生無色界現無色身。預變為土。此復何用。設有色身與異地器粗細懸隔不相依持。此變為彼亦何所益。然所變土本為色身依持受用故若於身可有持用便變為彼。由是設生他方自地。彼識亦得變為此土。故器世界將壞。初成。雖無有情而亦現有。此說一切共受用者。若別受用准此應知。鬼人天等所見異故諸種子者謂異熟識所持一切有漏法種。此識性攝故是所緣。   無漏法種雖依附此識。而非此性攝故非所緣。雖非所緣而不相離。如真如性不違唯識。有根身者。謂異熟識不共相種成熟力故變似色根及根依處。即內大種及所造色。有共相種成熟力故。於他身處亦變似彼。不爾應無受用他義。此中有義亦變似根。辯中邊說似自他身五根現故。有義唯能變似依處。他根於己非所用故。似自他身五根現者。說自他識各自變義。故生他地或般涅槃。彼餘屍骸猶見相續。前來且說業力所變外器內身界地差別。若定等力所變器身。界地自他則不決定。所變身器多恆相續。變聲光等多分暫時。隨現緣力擊發起故。略說此識所變境者。謂有漏種十有色處及墮法處所現實色。何故此識不能變似心心所等為所緣耶。有漏識變略有二種。一隨因緣勢力故變。二隨分別勢力故變。初必有用後但為境。異熟識變但隨因緣。所變色等必有實用。若變心等便無實用。相分心等不能緣故。須彼實用別從此生。變無為等亦無實用。故異熟識不緣心等。至無漏位勝慧相應。雖無分別而澄淨故。設無實用亦現彼影。不爾諸佛應非遍知。故有漏位此異熟識但緣器身及有漏種。在欲色界具三所緣。無色界中緣有漏種。厭離色故無業果色。有定果色於理無違。彼識亦緣此色為境。不可知者謂此行相極微細故難可了知。或此所緣內執受境亦微細故外器世間量難測故名不可知。雲何是識取所緣境行相難知。如滅定中不離身識應信為有。然必應許滅定有識有情攝故如有心時。無想等位當知亦爾。   成唯識論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三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此識與幾心所相應。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乃至未轉。於一切位恆與此五心所相應。以是遍行心所攝故。觸謂三和。分別變異。令心心所觸境為性。受想思等所依為業。謂根境識更相隨順故名三和。觸依彼生令彼和合。故說為彼。三和合位皆有順生心所功能說名變異。觸似彼起故名分別。根變異力引觸起時。勝彼識境。故集論等但說分別根之變異。和合一切心及心所。令同觸境是觸自性。既似順起心所功能。故以受等所依為業。起盡經說受想行蘊一切皆以觸為緣故。由斯故說識觸受等因二三四和合而生。瑜伽但說與受想思為所依者。思於行蘊為主勝故舉此攝餘。集論等說為受依者以觸生受近而勝故。謂觸所取可意等相與受所取順益等相。極相鄰近引發勝故。然觸自性是實非假。六六法中心所性故。是食攝故。能為緣故。如受等性非即三和。作意謂能警心為性。於所緣境引心為業。謂此警覺應起心種引令趣境故名作意。雖此亦能引起心所。心是主故但說引心。有說令心迴趣異境。或於一境持心令住故名作意。彼俱非理。應非遍行不異定故。受謂領納順違俱非境相為性。起愛為業。能起合離非二欲故。有作是說。受有二種。一境界受。謂領所緣。二自性受。謂領俱觸。唯自性受是受自相。以境界受共餘相故。彼說非理。受定不緣俱生觸故。若似觸生名領觸者。似因之果應皆受性。   又既受因應名因受。何名自性。若謂如王食諸國邑。受能領觸所生受體名自性受。理亦不然。違自所執不自證故。若不捨自性名自性受。應一切法皆是受自性。故彼所說但誘嬰兒。然境界受非共餘相。領順等相定屬己者名境界受。不共餘故。想謂於境取像為性。施設種種名言為業。謂要安立境分齊相方能隨起種種名言。思謂令心造作為性。於善品等役心為業。謂能取境正因等相。驅役自心令造善等。此五既是遍行所攝。故與藏識決定相應。其遍行相後當廣釋。此觸等五與異熟識行相雖異。而時依同所緣事等。故名相應。此識行相極不明瞭。不能分別違順境相。微細一類相續而轉。是故唯與捨受相應。又此相應受唯是異熟。隨先引業轉不待現緣。住善惡業勢力轉故。唯是捨受。苦樂二受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待現緣故。非此相應。又由此識常無轉變。有情恆執為自內我。若與苦樂二受相應。便有轉變。寧執為我。故此但與捨受相應。若爾如何此識亦是惡業異熟。既許善業能招捨受此亦應然。捨受不違苦樂品故。如無記法善惡俱招。如何此識非別境等心所相應互相違故。謂欲希望所樂事轉。此識任運無所希望。勝解印持決定事轉。此識瞢昧無所印持。念唯明記曾習事轉。此識昧劣不能明記。定能令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慧唯簡擇德等事轉。此識微昧不能簡擇。故此不與別境相應。此識唯是異熟性故。善染污等亦不相應。惡作等四無記性者。有間斷故定非異熟。法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記無覆無記。阿賴耶識何法攝耶。此識唯是無覆無記異熟性故。異熟若是善染污者。流轉還滅應不得成。又此識是善染依故。若善染者互相違故。應不與二俱作所依。又此識是所熏性故。若善染者如極香臭應不受熏。無熏習故染淨因果俱不成立。故此唯是無覆無記。覆謂染法。障聖道故。又能蔽心令不淨故。此識非染。故名無覆。記謂善惡。有愛非愛果及殊勝自體可記別故。此非善惡。故名無記。   觸等亦如是者。謂如阿賴耶識唯是無覆無記性攝觸作意受想思亦爾。諸相應法必同性故。又觸等五如阿賴耶。亦是異熟所緣行相俱不可知。緣三種境五法相應。無覆無記。故說觸等亦如是言。有義觸等如阿賴耶。亦是異熟及一切種。廣說乃至無覆無記。亦如是言無簡別故。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觸等依識不自在故。如貪信等不能受熏。如何同識能持種子。又若觸等亦能受熏。應一有情有六種體。若爾果起從何種生。理不應言從六種起。未見多種生一芽故。若說果生唯從一種。則餘五種便為無用。亦不可說次第生果。熏習同時勢力等故。又不可說六果頓生。勿一有情一剎那頃六眼識等俱時生故。誰言觸等亦能受熏持諸種子。不爾如何觸等如識名一切種。謂觸等五有似種相名一切種。觸等與識所緣等故。無色觸等有所緣故。親所緣緣定應有故。此似種相不為因緣生現識等。如觸等上似眼根等非識所依。亦如似火無能燒用。彼救非理。觸等所緣似種等相後執受處方應與識而相例故。由此前說一切種言定目受熏能持種義。不爾本頌有重言失。   又彼所說亦如是言無簡別故。鹹相例者定不成證。勿觸等五亦能了別觸等亦與觸等相應。由此故知。亦如是者隨所應說非謂一切。阿賴耶識為斷為常。非斷非常以恆轉故。恆謂此識無始時來一類相續常無間斷。是界趣生施設本故。性堅持種令不失故。轉謂此識無始時來唸唸生滅前後變異。因滅果生非常一故。可為轉識熏成種故。恆言遮斷轉表非常。猶如瀑流因果法爾。如瀑流水非斷非常相續長時有所漂溺。此識亦爾。從無始來生滅相續非常非斷。漂溺有情令不出離。又如瀑流雖風等擊起諸波浪而流不斷。此識亦爾。雖遇眾緣起眼識等而恆相續。又如瀑流漂水下上魚草等物隨流不捨此識亦爾。與內習氣外觸等法恆相隨轉。如是法喻意顯此識無始因果非斷常義。謂此識性無始時來剎那剎那果生因滅。果生故非斷。因滅故非常。非斷非常是緣起理。故說此識恆轉如流。過去未來既非實有。非常可爾。非斷如何。斷豈得成緣起正理。過去未來若是實有可許非斷如何非常。常亦不成緣起正理。豈斥他過己義便成。若不摧邪難以顯正。前因滅位後果即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如是因果相續如流。何假去來方成非斷。因現有位後果未生。因是誰因。果現有時前因已滅。果是誰果。既無因果誰離斷常。若有因時已有後果。果既本有。何待前因。因義既無果義寧有無因無果豈離斷常。因果義成依法作用。故所詰難非預我宗。體既本有用亦應然。所待因緣亦本有故。由斯汝義因果定無。應信大乘緣起正理。謂此正理深妙離言因果等言皆假施設。觀現在法有引後用。假立當果對說現因。觀現在法有酬前相。假立曾因對說現果。假謂現識似彼相現。如是因果理趣顯然。遠離二邊契會中道。諸有智者應順修學。有餘部說雖無去來而有因果恆相續義。謂現在法極迅速者猶有初後生滅二時。生時酬因滅時引果。時雖有二而體是一。前因正滅後果正生。體相雖殊而俱是有。如是因果非假施設。然離斷常。又無前難誰有智者捨此信餘。彼有虛言都無實義。何容一念而有二時。生滅相違寧同現在。滅若現在生應未來。有故名生既是現在。無故名滅寧非過去。滅若非無生應非有。生既現有滅應現無。又二相違如何體一。非苦樂等見有是事生滅若一時應無二。生滅若異寧說體同。故生滅時俱現在有同依一體理必不成。經部師等因果相續理亦不成。彼不許有阿賴耶識能持種故。由此應信大乘所說因果相續緣起正理。   此識無始恆轉如流乃至何位當究竟捨。阿羅漢位方究竟捨。謂諸聖者斷煩惱障究竟盡時名阿羅漢。爾時此識煩惱粗重永遠離故說之為捨。此中所說阿羅漢者通攝三乘無學果位。皆已永害煩惱賊故。應受世間妙供養故。永不復受分段生故。雲何知然。抉擇分說諸阿羅漢獨覺如來皆不成就阿賴耶故。集論復說若諸菩薩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如來故。若爾菩薩煩惱種子未永斷盡非阿羅漢應皆成就阿賴耶識。何故即彼抉擇分說不退菩薩亦不成就阿賴耶識。彼說二乘無學果位迴心趣向大菩提者。必不退起煩惱障故。趣菩提故。即復轉名不退菩薩。彼不成就阿賴耶識。即攝在此阿羅漢中。故彼論文不違此義。又不動地已上菩薩。一切煩惱永不行故。法駛流中任運轉故。能諸行中起諸行故。剎那剎那轉增進故。此位方名不退菩薩。然此菩薩雖未斷盡異熟識中煩惱種子。而緣此識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永捨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有義初地已上菩薩。已證二空所顯理故。已得二種殊勝智故。已斷分別二重障故。能一行中起諸行故。雖為利益起諸煩惱。而彼不作煩惱過失。故此亦名不退菩薩。然此菩薩雖未斷盡俱生煩惱。而緣此識所有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為自內我。由斯亦捨阿賴耶名。故說不成阿賴耶識。此亦說彼名阿羅漢。故集論中作如是說。十地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然此煩惱猶如咒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故亦說彼名阿羅漢。彼說非理。七地已前猶有俱生我見愛等。執藏此識為自內我。如何已捨阿賴耶名。若彼分別我見愛等不復執藏說名為捨。則預流等諸有學位。亦應已捨阿賴耶名。許便違害諸論所說。地上菩薩所起煩惱。皆由正知不為過失。非預流等得有斯事。寧可以彼例此菩薩。彼六識中所起煩惱。雖由正知不為過失。而第七識有漏心位任運現行執藏此識。寧不與彼預流等同。由此故知彼說非理。然阿羅漢斷此識中煩惱粗重究竟盡故。不復執藏阿賴耶識為自內我。由斯永失阿賴耶名說之為捨。非捨一切第八識體。勿阿羅漢無識持種。爾時便入無餘涅槃。然第八識雖諸有情皆悉成就。而隨義別立種種名。謂或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或名阿陀那。執持種子及諸色根令不壞故。或名所知依。能與染淨所知諸法為依止故。或名種子識。能遍任持世出世間諸種子故。此等諸名通一切位。或名阿賴耶。攝藏一切雜染品法令不失故。我見愛等執藏以為自內我故。此名唯在異生有學。非無學位不退菩薩有雜染法執藏義故。或名異熟識。能引生死善不善業異熟果故。此名唯在異生二乘諸菩薩位。非如來地猶有異熟無記法故。或名無垢識。最極清淨諸無漏法所依止故此名唯在如來地有。菩薩二乘及異生位持有漏種可受熏習。未得善淨第八識故如契經說。  如來無垢識  是淨無漏界  解脫一切障  圓鏡智相應   阿賴耶名過失重故最初捨故此中偏說。異熟識體菩薩將得菩提時捨。聲聞獨覺入無餘依涅槃時捨。無垢識體無有捨時。利樂有情無盡時故。心等通故隨義應說然第八識總有二位。一有漏位。無記性攝。唯與觸等五法相應。但緣前說執受處境。二無漏位。唯善性攝。與二十一心所相應。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一。與一切心恆相應故。常樂證智所觀境故。於所觀境恆印持故。於曾受境恆明記故。世尊無有不定心故。於一切法常抉擇故。極淨信等常相應故。無染污故。無散動故。此亦唯與捨受相應。任運恆時平等轉故。以一切法為所緣境。鏡智遍緣一切法故。   雲何應知此第八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有大乘阿毘達磨契經中說。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此第八識自性微細。故以作用而顯示之。頌中初半顯第八識為因緣用。後半顯與流轉還滅作依持用。界是因義。即種子識無始時來展轉相續親生諸法故名為因。依是緣義。即執持識無始時來與一切法等為依止故名為緣。謂能執持諸種子故與現行法為所依故即變為彼及為彼依。變為彼者謂變為器及有根身。為彼依者謂與轉識作所依止。以能執受五色根故眼等五識依之而轉。又與末那為依止故第六意識依之而轉。末那意識轉識攝故如眼等識依俱有根。第八理應是識性故亦以第七為俱有依。是謂此識為因緣用。由此有者由有此識。有諸趣者有善惡趣。謂由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順流轉法令諸有情流轉生死。雖惑業生皆是流轉。而趣是果勝故偏說。或諸趣言通能所趣。諸趣資具亦得趣名。諸惑業生皆依此識。是與流轉作依持用。及涅槃證得者由有此識故有涅槃證得。謂由有此第八識故。執持一切順還滅法令修行者證得涅槃。此中但說能證得道。涅槃不依此識有故。或此但說所證涅槃。是修行者正所求故。或此雙說涅槃與道。俱是還滅品類攝故。謂涅槃言顯所證滅。後證得言顯能得道。由能斷道斷所斷惑究竟盡位證得涅槃。能所斷證皆依此識。是與還滅作依持用。又此頌中初句顯示此識自性無始恆有。後三顯與雜染清淨二法總別為所依止。雜染法者謂苦集諦。即所能趣生及業惑。清淨法者謂滅道諦。即所能證涅槃及道。彼二皆依此識而有。依轉識等理不成故。或復初句顯此識體無始相續。後三顯與三種自性為所依止。謂依他起遍計所執圓成實性。如次應知。今此頌中諸所說義離第八識皆不得有。即彼經中復作是說。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由此本識具諸種子故能攝藏諸雜染法。依斯建立阿賴耶名。非如勝性轉為大等。種子與果體非一故。能依所依俱生滅故。與雜染法互相攝藏。亦為有情執藏為我。故說此識名阿賴耶。已入見道諸菩薩眾得真現觀名為勝者。彼能證解阿賴耶識。故我世尊正為開示。或諸菩薩皆名勝者。雖見道前未能證解阿賴耶識。而能信解求彼轉依。故亦為說。非諸轉識有如是義。解深密經亦作是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以能執持諸法種子。及能執受色根依處。亦能執取結生相續。故說此識名阿陀那。無性有情不能窮底故說甚深。趣寂種性不能通達故名甚細。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緣擊便生轉識波浪恆無間斷猶如瀑流。凡即無性。愚即趣寂。恐彼於此起分別執墮諸惡趣障生聖道。故我世尊不為開演。唯第八識有如是相。入楞伽經亦作是說。  如海遇風緣  起種種波浪  現前作用轉  無有間斷時  藏識海亦然  境等風所擊  恆起諸識浪  現前作用轉   眼等諸識無如大海恆相續轉起諸識浪。故知別有第八識性。此等無量大乘經中。皆別說有此第八識。諸大乘經皆順無我違數取趣。棄背流轉趣向還滅。讚佛法僧毀諸外道。表蘊等法遮勝性等。樂大乘者許能顯示無顛倒理契經攝故。如增壹等至教量攝。又聖慈氏以七種因證大乘經真是佛說。一先不記故。若大乘經佛滅度後有餘為壞正法故說。何故世尊非如當起諸可怖事先預記別。二本俱行故。大小乘教本來俱行。寧知大乘獨非佛說。三非餘境故。大乘所說廣大甚深非外道等思量境界。彼經論中曾所未說。設為彼說亦不信受。故大乘經非非佛說。四應極成故。若謂大乘是餘佛說非今佛語。則大乘教是佛所說其理極成。五有無有故。若有大乘即應信此諸大乘教是佛所說。離此大乘不可得故。若無大乘聲聞乘教亦應非有。以離大乘決定無有得成佛義。誰出於世說聲聞乘。故聲聞乘是佛所說。非大乘教不應正理。六能對治故。依大乘經勤修行者皆能引得無分別智。能正對治一切煩惱。故應信此是佛所說。七義異文故。大乘所說意趣甚深。不可隨文而取其義便生誹謗謂非佛語。是故大乘真是佛說。如莊嚴論頌此義言。  先不記俱行  非餘所行境  極成有無有  對治異文故   餘部經中亦密意說阿賴耶識有別自性。謂大眾部阿笈摩中密意說此名根本識。是眼識等所依止故。譬如樹根是莖等本。非眼等識有如是義。上坐部經分別論者俱密意說此名有分識。有謂三有。分是因義唯此恆遍為三有因。化地部說此名窮生死蘊。離第八識無別蘊法窮生死際無間斷時。謂無色界諸色間斷。無想天等餘心等滅。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已極成故。唯此識名窮生死蘊。說一切有部增壹經中亦密意說此名阿賴耶。謂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謂阿賴耶識是貪總別三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執為真自內我。乃至未斷恆生愛著故。阿賴耶識是真愛著處。不應執餘五取蘊等。謂生一向苦受處者於餘五取蘊不生愛著。彼恆厭逆餘五取蘊念我何時當捨此命此眾同分此苦身心令我自在受快樂故。五欲亦非真愛著處。謂離欲者於五妙欲雖不貪著而愛我故。樂受亦非真愛著處。謂離第三靜慮染者雖厭樂受而愛我故。身見亦非真愛著處。謂非無學信無我者雖於身見不生貪著而於內我猶生愛故。轉識等亦非真愛著處。謂非無學求滅心者雖厭轉識等而愛我故。色身亦非真愛著處。離色染者雖厭色身而愛我故。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是故亦非真愛著處。異生有學起我愛時雖於餘蘊有愛非愛而於此識我愛定生。故唯此是真愛著處。由是彼說阿賴耶名。定唯顯此阿賴耶識。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謂契經說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為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脫起故。如電光等不堅住故。非可熏習。不能持種。非染淨種所集起心。此識一類恆無間斷如苣□等。堅住可熏。契當彼經所說心義。   若不許有能持種心。非但違經亦違正理。謂諸所起染淨品法無所熏故不熏成種則應所起唐捐其功。染淨起時既無因種。應同外道執自然生。色不相應非心性故。如聲光等理非染淨內法所熏。豈能持種。   又彼離識無實自性寧可執為內種依止。轉識相應諸心所法。如識間斷易脫起故。不自在故。非心性故。不能持種亦不受熏。故持種心理應別有。有說六識無始時來依根境等前後分位事雖轉變而類無別。是所熏習能持種子。由斯染淨因果皆成。何要執有第八識性。彼言無義。所以者何。執類是實則同外道。許類是假便無勝用應不能持內法實種。又執識類何性所攝。若是善惡應不受熏。許有記故。猶如擇滅。若是無記善噁心時無無記心此類應斷。非事善惡類可無記。別類必同別事性故。又無心位此類定無。既有間斷性非堅住。如何可執持種受熏。又阿羅漢或異生心識類同故應為諸染無漏法熏。許便有失。又眼等根或所餘法與眼等識根法類同應互相熏。然汝不許。故不應執識類受熏。又六識身若事若類。前後二念既不俱有如隔念者非互相熏。能熏所熏必俱時故。執唯六識俱時轉者。由前理趣既非所熏。故彼亦無能持種義。有執色心自類無間前為後種因果義立。故先所說為證不成。彼執非理無熏習故。謂彼自類既無熏習。如何可執前為後種。又間斷者應不更生。二乘無學應無後蘊。死位色心為後種故。亦不應執色心展轉互為種生。轉識色等非所熏習前已說故。有說三世諸法皆有。因果感赴無不皆成。何勞執有能持種識。然經說心為種子者起染淨法勢用強故。彼說非理。過去未來非常非現如空花等。非實有故。又無作用不可執為因緣性故。若無能持染淨種識一切因果皆不得成。有執大乘遣相空理為究竟者。依似比量撥無此識及一切法。彼特違害前所引經。智斷證修染淨因果皆執非實成大邪見。外道譭謗染淨因果亦不謂全無。但執非實故。若一切法皆非實有菩薩不應為捨生死精勤修集菩提資糧。誰有智者為除幻敵求石女兒用為軍旅。故應信有能持種心依之建立染淨因果。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異熟心善惡業感。若無此識彼異熟心不應有故。謂眼等識有間斷故。非一切時是業果故。如電光等非異熟心。異熟不應斷已更續。彼命根等無斯事故。眼等六識業所感者猶如聲等。非恆續故。是異熟生非真異熟。定應許有真異熟心酬牽引業遍而無斷變為身器作有情依。身器離心理非有故。不相應法無實體故。諸轉識等非恆有故。若無此心誰變身器。復依何法恆立有情。又在定中或不在定有別思慮無思慮時理有眾多身受生起。此若無者不應後時身有怡適或復勞損。若不恆有真異熟心。彼位如何有此身受。非佛起餘善心等位。必應現起真異熟心。如許起彼時。非佛有情故。由是恆有真異熟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情流轉五趣四生。若無此識彼趣生體不應有故。謂要實有。恆遍無雜。彼法可立正實趣生。非異熟法趣生雜亂住此起餘趣生法故。諸異熟色及五識中業所感者不遍趣生。無色界中全無彼故。諸生得善及意識中業所感者。雖遍趣生起無雜亂而不恆有。不相應行無實自體。皆不可立正實趣生。唯異熟心及彼心所實恆遍無雜。是正實趣生。此心若無生無色界起善等位應非趣生。設許趣生攝諸有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應非趣生便違正理。勿有前過及有此失故。唯異熟法是正實趣生。由是如來非趣生攝。佛無異熟無記法故。亦非界攝非有漏故。世尊已捨苦集諦故。諸戲論種已永斷故。正實趣生既唯異熟心及心所。彼心心所離第八識理不得成。故知別有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有色根身是有執受。若無此識彼能執受不應有故。謂五色根及彼依處。唯現在世是有執受彼定由有能執受心。唯異熟心先業所引非善染等。一類能遍相續執受有色根身。眼等轉識無如是義。此言意顯眼等轉識皆無一類能遍相續執受自內有色根身。非顯能執受唯異熟心。勿諸佛色身無執受故。然能執受有漏色身唯異熟心。故作是說。謂諸轉識現緣起故。如聲風等。彼善染等非業引故。如非擇滅。異熟生者非異熟故。非遍依故。不相續故。如電光等。不能執受有漏色身。諸心識言亦攝心所。定相應故如唯識言。非諸色根不相應行可能執受有色根身。無所緣故。如虛空等。故應別有能執受心。彼心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壽煖識三更互依持得相續住。若無此識能持壽煖令久住識不應有故。謂諸轉識有間有轉如聲風等。無恆持用不可立為持壽煖識。唯異熟。識無間無轉猶如壽煖。有恆持用故可立為持壽煖識。經說三法更互依持。而壽與煖一類相續。唯識不然。豈符正理。雖說三法更互依持而許唯煖不遍三界。何不許識獨有間轉此於前理非為過難。謂若是處具有三法無間轉者可恆相持。不爾便無恆相持用前以此理顯三法中所說識言非詮轉識。舉緩不遍豈壞前理。故前所說其理極成。又三法中壽煖二種既唯有漏。故知彼識如壽與煖定非無漏。生無色界起無漏心。爾時何識能持彼壽。由此故知有異熟識一類恆遍能持壽煖。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諸有情類受生命終必住散心非無心定。若無此識生死時心不應有故。謂生死時身心惛昧。如睡無夢極悶絕時。明瞭轉識必不現起。又此位中六種轉識行相所緣不可知故。如無心位必不現行。六種轉識行相所緣有必可知。如餘時故。真異熟識極微細故。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是引業果一期相續。恆無轉變。是散有心名生死心。不違正理。有說五識此位定無。意識取境。或因五識。或因他教。或定為因。生位諸因既不可得。故受生位意識亦無。若爾有情生無色界後時意識應永不生。定心必由散意識引。五識他教彼界必無。引定散心無由起故。若謂彼定由串習力後時率爾能現在前。彼初生時寧不現起。又欲色界初受生時串習意識亦應現起。若由惛昧初未現前此即前因。何勞別說。有餘部執。生死等位別有一類微細意識。行相所緣俱不可了。應知即是此第八識。   極成意識不如是故。又將死時由善惡業下上身份冷觸漸起。若無此識彼事不成。轉識不能執受身故。眼等五識各別依故。或不行故。   第六意識不住身故。境不定故。遍寄身中恆相續故。不應冷觸由彼漸生。唯異熟心由先業力恆遍相續執受身份。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離故。冷觸起處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受。故知定有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識緣名色。名色緣識。如是二法展轉相依譬如蘆束俱時而轉。若無此識彼識自體不應有故。謂彼經中自作是釋。名謂非色四蘊。色謂羯邏藍等。此二與識相依而住如二蘆束更互為緣恆俱時轉不相捨離。眼等轉識攝在名中。此識若無說誰為識。亦不可說名中識蘊謂五識身。識謂第六。羯邏藍時無五識故。又諸轉識有間轉故。無力恆時執持名色。寧說恆與名色為緣。故彼識言顯第八識。   成唯識論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四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又契經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不應有故。謂契經說食有四種。一者段食變壞為相。謂欲界繫香味觸三於變壞時能為食事。由此色處非段食攝。以變壞時色無用故。二者觸食觸境為相。謂有漏觸纔取境時攝受喜等能為食事。此觸雖與諸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勝。觸粗顯境攝受喜樂及順益捨資養勝故。三意思食希望為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為食事。此思雖與諸識相應。屬意識者食義偏勝。意識於境希望勝故。四者識食執持為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為食事。此識雖通諸識自體。而第八識食義偏勝。一類相續執持勝故。由是集論說此四食三蘊五處十一界攝。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為食。段食唯於欲界有用。觸意思食雖遍三界而依識轉隨識有無。眼等轉識有間有轉。非遍恆時能持身命。謂無心定睡眠悶絕無想天中有間斷故。設有心位隨所依緣性界地等有轉易故。於持身命非遍非恆。諸有執無第八識者依何等食經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非無心位過去未來識等為食。彼非現常如空花等無體用故。設有體用非現在攝如虛空等非食性故。亦不可說入定心等與無心位有情為食。住無心時彼已滅故。過去非食已極成故。又不可說無想定等不相應行即為彼食。段等四食所不攝故。不相應法非實有故。有執滅定等猶有第六識於彼有情能為食事。彼執非理後當廣破。又彼應說生上二界無漏心時以何為食。無漏識等破壞有故。於彼身命不可為食。亦不可執無漏識中有有漏種能為彼食。無漏識等猶如涅槃。不能執持有漏種故。復不可說上界有情身命相持即互為食。四食不攝彼身命故。又無色無身命無能持故。眾同分等無實體故。由此定知。異諸轉識有異熟識。一類恆遍執持身命令不壞斷。世尊依此故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唯依取蘊建立有情。佛無有漏非有情攝。說為有情依食住者當知皆依示現而說。既異熟識是勝食性。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又契經說住滅定者身語心行無不皆滅。而壽不滅亦不離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若無此識住滅定者。不離身識不應有故。謂眼等識行相粗動。於所緣境起必勞慮。厭患彼故暫求止息漸次伏除至都盡位。依此位立住滅定者。故此定中彼識皆滅。若不許有微細一類恆遍執持壽等識在。依何而說識不離身。若謂後時彼識還起如隔日瘧名不離身。是則不應說心行滅。識與想等起滅同故。壽煖諸根應亦如識便成大過。故應許識如壽煖等實不離身。又此位中若全無識應如瓦礫非有情數。豈得說為住滅定者。又異熟識此位若無。誰能執持諸根壽煖。無執持故皆應壞滅。猶如死屍便無壽等。既爾後識必不還生。說不離身彼何所屬。諸異熟識捨此身已。離識餘身無重生故。又若此位無持種識。後識無種如何得生。過去未來不相應法非實有體已極成故。諸色等法離識皆無。受熏持種亦已遮故。然滅定等無心位中如有心位定實有識。具根壽煖有情攝故。由斯理趣住滅定者。決定有識實不離身。若謂此位有第六識名不離身亦不應理。此定亦名無心定故。若無五識名無心者。應一切定皆名無心。諸定皆無五識身故。意識攝在六轉識中。如五識身滅定非有。或此位識行相所緣不可知故。如壽煖等非第六識。若此位有行相所緣可知識者。應如餘位非此位攝。本為止息行相所緣可了知識入此定故。又若此位有第六識彼心所法為有為無。若有心所經不應言住此定者心行皆滅。又不應名滅受想定。此定加行但厭受想故此定中唯受想滅。受想二法資助心強。諸心所中獨名心行。說心行滅何所相違。無想定中應唯想滅。但厭想故然汝不許。既唯受想資助心強此二滅時心亦應滅。如身行滅而身猶在。寧要責心令同行滅。若爾語行尋伺滅時語應不滅而非所許。然行於法有遍非遍。遍行滅時法定隨滅。非遍行滅法或猶在。非遍行者謂入出息。見息滅時身猶在故。尋伺於語是遍行攝。彼若滅時語定無故。受想於心亦遍行攝。許如思等大地法故。受想滅時心定隨滅。如何可說彼滅心在。又許思等是大地法滅受想時彼亦應滅。既爾信等此位亦無。非遍行滅餘可在故。如何可言有餘心所。既許思等此位非無受想應然。大地法故。又此定中若有思等亦應有觸。餘心所法無不皆依觸力生故。若許有觸亦應有受。觸緣受故。既許有受想亦應生。不相離故。如受緣愛非一切受皆能起愛。故觸緣受非一切觸皆能生受。由斯所難其理不成。彼救不然有差別故。謂佛自簡唯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生愛。曾無有處簡觸生受。故若有觸必有受生。受與想俱其理決定。或應如餘位受想亦不滅。執此位中有思等故。許便違害心行滅言。亦不得成滅受想定。若無心所識亦應無。不見餘心離心所故。餘遍行滅法隨滅故。受等應非大地法故。此識應非相應法故。許則應無所依緣等。如色等法亦非心故。又契經說意法為緣生於意識。三和合觸與觸俱起有受想思。若此定中有意識者。三和合故必應有觸。觸既定與受想思俱。如何有識而無心所。若謂餘時三和有力成觸生觸能起受等。由此定前厭患心所故在定位三事無能不成生觸亦無受等。若爾應名滅心所定。如何但說滅受想耶。若謂厭時唯厭受想。此二滅故心所皆滅。依前所厭以立定名。既爾此中心亦應滅。所厭俱故如餘心所。不爾如何名無心定。又此定位意識是何。不應是染或無記性。諸善定中無此事故。餘染無記心必有心所故。不應厭善起染等故。非求寂靜翻起散故。若謂是善。相應善故。應無貪等善根相應。此心不應是自性善或勝義善。違自宗故非善根等及涅槃故。若謂此心是等起善。加行善根所引發故。理亦不然違自宗故。如餘善心非等起故。善心無間起三性心。如何善心由前等起。故心是善由相應力。既爾必與善根相應。寧說此心獨無心所。故無心所心亦應無。如是推徵眼等轉識於滅定位非不離身。故契經言不離身者。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入滅定時不為止息此極寂靜執持識故。無想等位類此應知。   又契經說心雜染故有情雜染。心清淨故有情清淨。若無此識彼染淨心不應有故。謂染淨法以心為本。因心而生依心住故。心受彼熏持彼種故。然雜染法略有三種。煩惱業果種類別故。若無此識持煩惱種界地往還無染心後諸煩惱起皆應無因。餘法不能持彼種故。過去未來非實有故。若諸煩惱無因而生。則無三乘學無學果。諸已斷者皆應起故。若無此識持業果種。界地往還異類法後。諸業果起亦應無因。餘種餘因前已遮故。若諸業果無因而生。入無餘依涅槃界已。三界業果還復應生。煩惱亦應無因生故。又行緣識應不得成。轉識受熏前已遮故。結生染識非行感故。應說名色行為緣故。時分懸隔無緣義故。此不成故後亦不成。諸清淨法亦有三種。世出世道斷果別故。若無此識持世出世清淨道種。異類心後起彼淨法皆應無因。所執餘因前已破故。若二淨道無因而生。入無餘依涅槃界已。彼二淨道還復應生。所依亦應無因生故。又出世道初不應生。無法持彼法爾種故。有漏類別非彼因故。無因而生非釋種故。初不生故後亦不生。是則應無三乘道果。若無此識持煩惱種。轉依斷果亦不得成。謂道起時現行煩惱及彼種子俱非有故。染淨二心不俱起故。道相應心不持彼種。自性相違如涅槃故。去來得等非實有故。餘法持種理不成故。既無所斷能斷亦無。依誰由誰而立斷果。若由道力後惑不生立斷果者。則初道起應成無學。後諸煩惱皆已無因。永不生故。許有此識一切皆成。唯此能持染淨種故。證此識有理趣無邊。恐厭繁文略述綱要。別有此識教理顯然。諸有智人應深信受。如是已說初能變相。第二能變其相雲何。頌曰。  5次第二能變  是識名末那   依彼轉緣彼  思量為性相  6四煩惱常俱  謂我癡我見   並我慢我愛  及餘觸等俱  7有覆無記攝  隨所生所繫   阿羅漢滅定  出世道無有   論曰。次初異熟能變識後應辯思量能變識相。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恆審思量勝餘識故。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然諸聖教恐此濫彼故於第七但立意名。又標意名為簡心識。積集了別劣餘識故。或欲顯此與彼意識為近所依故但名意。依彼轉者顯此所依。彼謂即前初能變識。聖說此識依藏識故。有義此意以彼識種而為所依。非彼現識。此無間斷不假現識為俱有依方得生故。有義此意以彼識種及彼現識俱為所依。雖無間斷而有轉易名轉識故。必假現識為俱有依方得生故。轉謂流轉。顯示此識恆依彼識取所緣故。   諸心心所皆有所依。然彼所依總有三種。一因緣依。謂自種子。諸有為法皆託此依。離自因緣必不生故。二增上緣依。謂內六處。諸心心所皆託此依。離俱有根必不轉故。三等無間緣依。謂前滅意。諸心心所皆託此依。離開導根必不起故。唯心心所具三所依名有所依非所餘法。初種子依有作是說。要種滅已現果方生。無種已生集論說故。種與芽等不俱有故。有義彼說為證不成。彼依引生後種說故。種生芽等非勝義故。種滅芽生非極成故。焰炷同時互為因故。然種自類因果不俱。種現相生決定俱有。故瑜伽說無常法與他性為因。亦與後念自性為因。是因緣義。自性言顯種子自類前為後因。他性言顯種與現行互為因義。攝大乘論亦作是說。藏識染法互為因緣。猶如束蘆俱時而有。又說種子與果必俱。故種子依定非前後。設有處說種果前後應知皆是隨轉理門。如是八識及諸心所定各別有種子所依。次俱有依有作是說。眼等五識意識為依。此現起時必有彼故。無別眼等為俱有依。眼等五根即種子故。二十唯識伽他中言。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為成內外處  佛說彼為十   彼頌意說。世尊為成十二處故。說五識種為眼等根。五識相分為色等境。故眼等根即五識種。觀所緣論亦作是說。  識上色功能  名五根應理  功能與境色  無始互為因   彼頌意言。異熟識上能生眼等色識種子名色功能。說為五根無別眼等。種與色識常互為因。能熏與種遞為因故。第七八識無別此依。恆相續轉自力勝故。第六意識別有此依。要託末那而得起故。有義彼說理教相違。若五色根即五識種。十八界種應成雜亂。然十八界各別有種。諸聖教中處處說故。又五識種各有能生相見分異。為執何等名眼等根。若見分種應識蘊攝。若相分種應外處攝。便違聖教眼等五根皆是色蘊內處所攝。又若五根即五識種。五根應是五識因緣。不應說為增上緣攝。又鼻舌根即二識種。則應鼻舌唯欲界繫。或應二識通色界繫。許便俱與聖教相違。眼耳身根即三識種。二界五地為難亦然。又五識種既通善惡。應五色根非唯無記。又五識種無執受攝。五根亦應非有執受。又五色根若五識種。應意識種即是末那。彼以五根為同法故。又瑜伽論說眼等識皆具三依。若五色根即五識種。依但應二。又諸聖教說眼等根皆通現種。執唯是種便與一切聖教相違。有避如前所說過難。朋附彼執復轉救言。異熟識中能感五識。增上業種名五色根。非作因緣生五識種。妙符二頌善順瑜伽。彼有虛言都無實義。應五色根非無記故。又彼應非唯有執受。唯色蘊攝。唯內處故。鼻舌唯應欲界繫故。三根不應。五地繫故。感意識業應末那故。眼等不應通現種故。又應眼等非色根故。   又若五識皆業所感。則應一向無記性攝。善等五識既非業感。應無眼等為俱有依。故彼所言非為善救。又諸聖教處處皆說。阿賴耶識變似色根及根依處器世間等。如何汝等撥無色根。許眼等識變似色等不許眼等藏識所變。如斯迷謬深違教理。然伽他說種子功能名五根者。為破離識實有色根。於識所變似眼根等。以有發生五識用故。假名種子及色功能。非謂色根即識業種。又緣五境明瞭意識。應以五識為俱有依。以彼必與五識俱故。若彼不依眼等識者。彼應不與五識為依。彼此相依勢力等故。又第七識雖無間斷。而見道等既有轉易。應如六識有俱有依。不爾彼應非轉識攝。便違聖教轉識有七。故應許彼有俱有依。此即現行第八識攝。如瑜伽說。有藏識故得有末那。末那為依意識得轉。彼論意言現行藏識為依止故。得有末那非由彼種。不爾應說有藏識故意識得轉。由此彼說理教相違。是故應言。前五轉識一一定有二俱有依。謂五色根同時意識。第六轉識決定恆有一俱有依。謂第七識。若與五識俱時起者亦以五識為俱有依。第七轉識決定唯有一俱有依。謂第八識。唯第八識恆無轉變。自能立故無俱有依。有義此說猶未盡理。第八類餘既同識性。如何不許有俱有依。第七八識既恆俱轉。更互為依斯有何失。許現起識以種為依。識種亦應許依現識。能熏異熟為生長住依。識種離彼不生長住故。   又異熟識有色界中能執持身依色根轉。如契經說。阿賴耶識業風所飄遍依諸根恆相續轉。瑜伽亦說。眼等六識各別依故不能執受有色根身。若異熟識不遍依止有色諸根。應如六識非能執受。或所立因有不定失。是故藏識若現起者定有一依。謂第七識。在有色界亦依色根。若識種子定有一依。謂異熟識。初熏習位亦依能熏。餘如前說。有義前說皆不應理。未了所依與依別故。依謂一切有生滅法。仗因託緣而得生住。諸所仗託皆說為依。如王與臣互相依等。若法決定有境為主令心心所取自所緣。乃是所依。即內六處。餘非有境定為主故。此但如王非如臣等。故諸聖教唯心心所名有所依。非色等法無所緣故。但說心所心為所依。不說心所為心所依。彼非主故。然有處說依為所依或所依為依。皆隨宜假說。由此五識俱有所依定有四種。謂五色根六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同境分別染淨根本所依別故。聖教唯說依五根者。以不共故又必同境。近相順故。第六意識俱有所依唯有二種。謂七八識。隨闕一種必不轉故。雖五識俱取境明瞭。而不定有故非所依。聖教唯說依第七者。染淨依故同轉識攝。近相順故。第七意識俱有所依但有一種。謂第八識。藏識若無定不轉故。如伽他說。  阿賴耶為依  故有末那轉  依止心及意  餘轉識得生   阿賴耶識俱有所依亦但一種。謂第七識。彼識若無定不轉故。論說藏識恆與末那俱時轉故。又說藏識恆依染污。此即末那。而說三位無末那者依有覆說。如言四位無阿賴耶。非無第八。此亦應爾。雖有色界亦依五根。而不定有非所依攝。識種不能現取自境。可有依義而無所依。心所所依隨識應說。復各加自相應之心。若作是說妙符理教。後開導依。有義五識自他前後不相續故。必第六識所引生故。唯第六識為開導依。第六意識自相續故。亦由五識所引生故。以前六識為開導依。第七八識自相續故。不假他識所引生故。但以自類為開導依。有義前說未有究理。且前五識未自在位。遇非勝境可如所說。若自在位。如諸佛等於境自在。諸根互用任運決定不假尋求。彼五識身寧不相續。等流五識既為決定染淨作意勢力引生。專注所緣未能捨頃。如何不許多念相續。故瑜伽說決定心後方有染淨。此後乃有等流眼識善不善轉。而彼不由自分別力。乃至此意不趣餘境。經爾所時眼意二識。或善或染相續而轉。如眼識生乃至身識應知亦爾。彼意定顯經爾所時眼意二識俱相續轉。既眼識時非無意識。故非二識互相續生。若增盛境相續現前。逼奪身心不能暫捨時五識身理必相續。如熱地獄戲忘天等。故瑜伽言若此六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即施設此名為意根。若五識前後定唯有意識。彼論應言若此一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或彼應言若此六識為彼一識等無間緣。既不如是故知五識有相續義。五識起時必有意識能引後念意識令起。何假五識為開導依。無心睡眠悶絕等位意識斷已。後復起時藏識末那既恆相續。亦應與彼為開導依。若彼用前自類開導。五識自類何不許然。此既不然彼雲何爾。平等性智相應末那。初起必由第六意識。亦應用彼為開導依。圓鏡智俱第八淨識。初必六七方便引生。又異熟心依染污意。或依悲願相應善心。既爾必應許第八識亦以六七為開導依。由此彼言都未究理。應說五識前六識內隨用何識為開導依。第六意識用前自類或第七八為開導依。第七末那用前自類或第六識為開導依。阿陀那識用前自類及第六七為開導依。皆不違理由前說故。有義此說亦不應理。開導依者謂有緣法為主能作等無間緣。此於後生心心所法。開避引導名開導依。此但屬心非心所等。若此與彼無俱起義。說此於彼有開導力。一身八識既容俱起。如何異類為開導依。若許為依應不俱起。便同異部心不並生。   又一身中諸識俱起。多少不定若容互作等無間緣。色等應爾。便違聖說等無間緣唯心心所。然攝大乘說色亦容有等無間緣者。是縱奪言。謂假縱小乘色心前後有等無間緣奪因緣故。不爾等言應成無用。若謂等言非遮多少但表同類。便違汝執異類識作等無間緣。是故八識各唯自類為開導依深契教理。自類必無俱起義故。心所此依應隨識說。雖心心所異類並生。而互相應。和合似一。定俱生滅。事業必同。一開導時餘亦開導。故展轉作等無間緣。諸識不然不應為例。然諸心所非開導依。於所引生無主義故。若心心所等無間緣各唯自類。第七八識初轉依時。相應信等此緣便闕。則違聖說諸心心所皆四緣生。無心睡眠悶絕等位。意識雖斷而後起時。彼開導依即前自類。間斷五識應知亦然。無自類心於中為隔名無間故。彼先滅時已於今識為開導故。何煩異類為開導依。然聖教中說前六識互相引起。或第七八依六七生。皆依殊勝增上緣說。非等無間故不相違。瑜伽論說若此識無間諸識決定生。說此為彼等無間緣。又此六識為彼六識等無間緣。即施設此名意根者。言總意別亦不相違。故自類依深契教理。傍論已了應辯正論。此能變識雖具三所依。而依彼轉言但顯前二。為顯此識依緣同故。又前二依有勝用故。或開導依易了知故。   如是已說此識所依。所緣雲何。謂即緣彼。彼謂即前此所依識。聖說此識緣藏識故。有義此意緣彼識體及相應法。論說末那我我所執恆相應故。謂緣彼體及相應法。如次執為我及我所。然諸心所不離識故。如唯識言無違教失。有義彼說理不應然。曾無處言緣觸等故。應言此意但緣彼識見及相分。如次執為我及我所。相見俱以識為體故。不違聖說。有義此說亦不應理。五色根境非識蘊故。應同五識亦緣外故。應如意識緣共境故。應生無色者不執我所故。厭色生彼不變色故。應說此意但緣藏識及彼種子。如次執為我及我所。以種即是彼識功能非實有物不違聖教。有義前說皆不應理。色等種子非識蘊故。論說種子是實有故。假應如無非因緣故。又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恆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無一心中有斷常等二境別執俱轉義故。亦不應說二執前後。此無始來一味轉故。應知此意但緣藏識見分。非餘。彼無始來一類相續似常一故。恆與諸法為所依故。此唯執彼為自內我。乘語勢故說我所言。或此執彼是我之我。故於一見義說二言。若作是說善順教理。多處唯言有我見故。我我所執不俱起故。未轉依位唯緣藏識。既轉依已亦緣真如及餘諸法。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故。知諸有情勝解差別示現種種佛影像故。此中且說未轉依時。故但說此緣彼藏識。悟迷通局理應爾故。無我我境遍不遍故。如何此識緣自所依。如有後識即緣前意。彼既極成此亦何咎。頌言思量為性相者。雙顯此識自性行相。意以思量為自性故。即復用彼為行相故。由斯兼釋所立別名。能審思量名末那故。未轉依位恆審思量所執我相。已轉依位亦審思量無我相故。   此意相應有幾心所。且與四種煩惱常俱。此中俱言顯相應義。謂從無始至未轉依此意任運恆緣藏識與四根本煩惱相應。其四者何。謂我癡我見並我慢我愛。是名四種。我癡者謂無明。愚於我相迷無我理故名我癡。我見者謂我執。於非我法妄計為我。故名我見。我慢者謂倨傲。恃所執我令心高舉。故名我慢。我愛者謂我貪。於所執我深生耽著。故名我愛。並表慢愛有見慢俱。遮餘部執無相應義。此四常起擾濁內心令外轉識恆成雜染。有情由此生死輪迴不能出離。故名煩惱。彼有十種此何唯四。有我見故餘見不生。無一心中有二慧故。如何此識要有我見。二取邪見但分別生唯見所斷。此俱煩惱唯是俱生修所斷故。我所邊見依我見生。此相應見不依彼起。恆內執有我故要有我見。由見審決疑無容起。愛著我故瞋不得生。故此識俱煩惱唯四。見慢愛三如何俱起。行相無違俱起何失。   瑜伽論說貪令心下慢令心舉。寧不相違。分別俱生外境內境所陵所恃粗細有殊故。彼此文義無乖返。此意心所唯有四耶。不爾。及餘觸等俱故。有義此意心所唯九。前四及餘觸等五法。即觸作意受想與思。意與遍行定相應故。前說觸等異熟識俱。恐謂同前亦是無覆。顯此異彼故置餘言及是義集。前四後五合與末那恆相應故。此意何故無餘心所。謂欲希望未遂合事。此識任運緣遂合境。無所希望故無有欲。勝解印持曾未定境。此識無始恆緣定事。經所印持故無勝解。念唯記憶曾所習事。此識恆緣現所受境無所記憶。故無有念。定唯繫心專注一境。此識任運剎那別緣。既不專一故無有定。慧即我見故不別說。善是淨故非此識俱。隨煩惱生必依煩惱前後分位差別建立。此識恆與四煩惱俱。前後一類分位無別。故此識俱無隨煩惱。惡作追悔先所造業。此識任運恆緣現境。非悔先業故無惡作。睡眠必依身心重昧外眾緣力有時暫起。此識無始一類內執不假外緣故彼非有。尋伺俱依外門而轉。淺深推度粗細發言。此識唯依內門而轉。一類執我故非彼俱。有義彼釋餘義非理。頌別說此有覆攝故。又闕意俱隨煩惱故。煩惱必與隨煩惱俱。故此餘言顯隨煩惱。此中有義五隨煩惱。遍與一切染心相應。如集論說。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於一切染污品中恆共相應。若離無堪任性等染污性成無是處故。煩惱起時心既染污。故染心位必有彼五。煩惱若起必由無堪任囂動不信懈怠放逸故。掉舉雖遍一切染心。而貪位增但說貪分。如眠與悔雖遍三性心。而癡位增但說為癡分。雖餘處說有隨煩惱或六或十遍諸染心。而彼俱依別義說遍。非彼實遍一切染心。謂依二十隨煩惱中解通粗細無記不善通障定慧相顯說六。依二十二隨煩惱中解通粗細二性說十。故此彼說非互相違。然此意俱心所十五。謂前九法五隨煩惱並別境慧。我見雖是別境慧攝。而五十一心所法中義有差別。故開為二。何緣此意無餘心所。謂忿等十行相粗動。此識審細故非彼俱。無慚無愧唯是不善。此無記故非彼相應。散亂令心馳流外境。此恆內執一類境生。不外馳流故彼非有。不正知者。謂起外門身語意行違越軌則。此唯內執故非彼俱。無餘心所義如前說。有義應說六隨煩惱遍與一切染心相應。瑜伽論說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惡慧一切染心皆相應故。忘念散亂惡慧若無。心必不能起諸煩惱。要緣曾受境界種類。發起忘念及邪簡擇。方起貪等諸煩惱故。煩惱起時心必流蕩。皆由於境起散亂故。惛沈掉舉行相互違。非諸染心皆能遍起。論說五法遍染心者。解通粗細違唯善法。純隨煩惱通二性故。說十遍言義如前說。然此意俱心所十九。謂前九法六隨煩惱。並念定慧及加惛沈。此別說念。   准前慧釋。並有定者。專注一類所執我境曾不捨故。加惛沈者。謂此識俱無明尤重心惛沈故。無掉舉者此相違故。無餘心所如上應知。有義復說十隨煩惱遍與一切染心相應。瑜伽論說放逸.掉舉.惛沈.不信.懈怠.邪欲.邪勝解.邪念.散亂.不正知。此十一切染污心起。通一切處三界繫故。若無邪欲邪勝解時。心必不能起諸煩惱。於所受境要樂合離。印持事相方起貪等諸煩惱故。諸疑理者於色等事必無猶豫。故疑相應亦有勝解。於所緣事亦猶豫者。非煩惱疑。如疑人杌。餘處不說此二遍者。緣非愛事疑相應心邪欲勝解非粗顯故。餘互有無義如前說。此意心所有二十四。謂前九法十隨煩惱加別境五。准前理釋。無餘心所如上應知。有義前說皆未盡理。且疑他世為有為無。於彼有何欲勝解相。煩惱起位若無惛沈應不定有無堪任性。掉舉若無應無囂動。便如善等非染污位。若染心中無散亂者。應非流蕩非染污心。若無失念不正知者。如何能起煩惱現前。故染污心決定皆與八隨煩惱相應而生。謂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忘念不正知念慧為性者不遍染心。非諸染心皆緣曾受有簡擇故。若以無明為自性者。遍染心起由前說故。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謂前九法八隨煩惱並別境慧。無餘心所及論三文。准前應釋。若作是說不違理教。   成唯識論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五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此染污意何受相應。有義此俱唯有喜受。恆內執我生喜愛故。有義不然。應許喜受乃至有頂。違聖言故。應說此意四受相應。謂生惡趣憂受相應。緣不善業所引果故。生人欲天初二靜慮喜受相應。緣有喜地善業果故。第三靜慮樂受相應。緣有樂地善業果故。第四靜慮乃至有頂捨受相應。緣唯捨地善業果故。有義彼說亦不應理。此無始來任運一類緣內執我恆無轉易。與變異受不相應故。又此末那與前藏識。義有異者皆別說之。若四受俱亦應別說。既不別說定與彼同。故此相應唯有捨受。未轉依位與前所說心所相應。已轉依位唯二十一心所俱起。謂遍行別境各五善十一。如第八識已轉依位。唯捨受俱任運轉故。恆於所緣平等轉故。末那心所何性所攝。有覆無記所攝。非餘。此意相應四煩惱等是染法故。障礙聖道隱蔽自心。說名有覆。非善不善故名無記。如上二界諸煩惱等。定力攝藏是無記攝。此俱染法所依細故任運轉故亦無記攝。若已轉依唯是善性。末那心所何地繫耶。隨彼所生彼地所繫。謂生欲界現行末那相應心所即欲界繫。乃至有頂應知亦然。任運恆緣自地藏識。執為內我非他地故。若起彼地異熟藏識。現在前者名生彼地。染污末耶緣彼執我。即繫屬彼名彼所繫。或為彼地諸煩惱等之所繫縛名彼所繫。若已轉依即非所繫。   此染污意無始相續。何位永斷或暫斷耶。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阿羅漢者總顯三乘無學果位。此位染意種及現行俱永斷滅。故說無有。學位滅定出世道中俱暫伏滅。故說無有。謂染污意無始時來微細一類任運而轉。諸有漏道不能伏滅。三乘聖道有伏滅義。真無我解違我執故。後得無漏現在前時。是彼等流亦違此意。真無我解及後所得。俱無漏故名出世道。滅定既是聖道等流。極寂靜故此亦非有。由未永斷此種子故。從滅盡定聖道起已。此復現行乃至未滅。然此染意相應煩惱。是俱生故非見所斷。是染污故非非所斷。極微細故所有種子。與有頂地下下煩惱。一時頓斷勢力等故。金剛喻定現在前時。頓斷此種成阿羅漢。故無學位永不復起。二乘無學迴趣大乘。從初發心至未成佛。雖實是菩薩亦名阿羅漢。應義等故不別說之。此中有義末那唯有煩惱障俱。聖教皆言三位無故。又說四惑恆相應故。又說為識雜染依故。有義彼說教理相違。出世末那經說有故。無染意識如有染時定有俱生不共依故。論說藏識決定恆與一識俱轉。所謂末那。意識起時則二俱轉。所謂意識及與末那。若五識中隨起一識則三俱轉。乃至或時頓起五識則七俱轉。若住滅定無第七識。爾時藏識應無識俱。便非恆定一識俱轉。住聖道時若無第七。爾時藏識應一識俱。如何可言若起意識。爾時藏識定二俱轉。顯揚論說。末那恆與四煩惱相應。或翻彼相應恃舉為行。或平等行。故知此意通染不染。若由論說阿羅漢位無染意故便無第七。應由論說阿羅漢位捨賴耶故便無第八。彼既不爾。此雲何然。又諸論言轉第七識得平等智。彼如餘智定有所依相應淨識。此識無者彼智應無。非離所依有能依故。不可說彼依六轉識。許佛恆行如鏡智故。又無學位若無第七識。彼第八識應無俱有依。然必有此依。如餘識性故。又如未證補特伽羅無我者彼我執恆行。亦應未證法無我者法我執恆行。此識若無彼依何識。非依第八彼無慧故。由此應信二乘聖道滅定無學此識恆行。彼未證得法無我故。又諸論中以五同法證有第七為第六依。聖道起時及無學位。若無第七為第六依。所立宗因便俱有失。或應五識亦有無依。五恆有依六亦應爾。是故定有無染污意。於上三位恆起現前。言彼無有者依染意說。如說四位無阿賴耶非無第八。此亦應爾。   此意差別略有三種。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二法我見相應。三平等性智相應。初通一切異生相續。二乘有學。七地以前一類菩薩有漏心位。彼緣阿賴耶識。起補特伽羅我見。次通一切異生聲聞獨覺相續。一切菩薩法空智果不現前位。彼緣異熟識起法我見。後通一切如來相續。菩薩見道及修道中法空智果現在前位。彼緣無垢異熟識等起平等性智。補特伽羅我見起位。彼法我見亦必現前。我執必依法執而起。如夜迷杌等方謂人等故。我法二見用雖有別而不相違。同依一慧。如眼識等體雖是一而有了別青等多用不相違故。此亦應然。二乘有學聖道滅定現在前時。頓悟菩薩於修道位。有學漸悟。生空智果現在前時。皆唯起法執。我執已伏故。二乘無學及此漸悟法空智果不現前時。亦唯起法執我執已斷故。八地以上一切菩薩。所有我執皆永不行。或已永斷或永伏故。法空智果不現前時。猶起法執不相違故。如契經說八地以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依所知障在。此所知障是現非種。不爾煩惱亦應在故。法執俱意於二乘等雖名不染。於諸菩薩亦名為染。障彼智故。由此亦名有覆無記。於二乘等說名無覆。不障彼智故。是異熟生攝。從異熟識恆時生故名異熟生。非異熟果。此名通故。如增上緣餘不攝者皆入此攝。雲何應知此第七識離眼等識有別自體。聖教正理為定量故。謂薄伽梵處處經中說心意識三種別義。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是三別義。如是三義雖通八識而隨勝顯第八名心。集諸法種起諸法故。第七名意。緣藏識等恆審思量為我等故。餘六名識。於六別境粗動間斷了別轉故。如入楞伽伽他中說。  藏識說名心  思量性名意  能了諸境相  是說名為識   又大乘經處處別說有第七識故此別有。諸大乘經是至教量。前已廣說故不重成。解脫經中亦別說有此第七識。如彼頌言。  染污意恆時  諸惑俱生滅  若解脫諸惑  非曾非當有   彼經自釋此頌義言。有染污意從無始來。與四煩惱恆俱生滅。謂我見我愛及我慢我癡。對治道生斷煩惱已。此意從彼便得解脫。爾時此意相應煩惱。非唯現無亦無過未。過去未來無自性故。如是等教諸部皆有。恐厭廣文故不繁述。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謂契經說不共無明微細恆行覆蔽真實。若無此識彼應非有。謂諸異生於一切分恆起迷理不共無明覆真實義障聖慧眼。如伽他說。  真義心當生  常能為障礙  俱行一切分  謂不共無明   是故契經說。異生類恆處長夜無明所盲惛醉纏心曾無醒覺。若異生位有暫不起此無明時。便違經義。俱異生位迷理無明有行不行不應理故。此依六識皆不得成。應此間斷彼恆染。故許有末那便無此失。染意恆與四惑相應。此俱無明何名不共。有義此俱我見慢愛非根本煩惱。名不共何失。有義彼說理教相違。純隨煩惱中不說此三故。此三六十煩惱攝故。處處皆說染污末那與四煩惱恆相應故。應說四中無明是主。雖三俱起亦名不共。從無始際恆內惛迷曾不省察。癡增上故。此俱見等應名相應。若為主時應名不共。如無明故許亦無失。有義此癡名不共者如不共佛法。唯此識有故。若爾餘識相應煩惱此識中無應名不共。依殊勝義立不共名。非互所無皆名不共。謂第七識相應無明。無始恆行障真義智。如是勝用餘識所無。唯此識有故名不共。既爾此俱三亦應名不共。無明是主獨得此名。或許餘三亦名不共。對餘癡故且說無明。不共無明總有二種。一恆行不共。餘識所無。二獨行不共。此識非有。故瑜伽說。無明有二。若貪等俱者名相應無明。非貪等俱者名獨行無明。是主獨行唯見所斷。如契經說。諸聖有學不共無明已永斷故不造新業。非主獨行亦修所斷。忿等皆通見修所斷故。恆行不共餘部所無。獨行不共此彼俱有。又契經說。眼色為緣生於眼識。廣說乃至意法為緣生於意識。若無此識彼意非有。謂如五識必有眼等增上不共俱有所依。意識既是六識中攝。理應許有如是所依。此識若無彼依寧有。不可說色為彼所依。意非色故。意識應無隨念計度二分別故。亦不可說五識無有俱有所依。彼與五根俱時而轉如牙影故。又識與根既必同境。如心心所決定俱時。由此理趣極成意識。如眼等識必有不共顯自名處等無間不攝增上所依。極成六識隨一攝故。   又契經說。思量名意。若無此識彼應非有。謂若意識現在前時。等無間意已滅非有。過去未來理非有故。彼思量用定不得成。既爾如何說名為意。若謂假說。理亦不然。無正思量假依何立。若謂現在曾有思量。爾時名識寧說為意。故知別有第七末那。恆審思量正名為意。已滅依此假立意名。又契經說。無想滅定染意若無彼應無別。謂彼二定俱滅六識及彼心所。體數無異。若無染意於二定中一有一無。彼二何別。若謂加行界地依等有差別者。理亦不然。彼差別因由此有故。此若無者彼因亦無。是故定應別有此意。又契經說。無想有情一期生中心心所滅。若無此識彼應無染。謂彼長時無六轉識。若無此意我執便無。非於餘處有具縛者一期生中都無我執。彼無我執應如涅槃便非聖賢同所訶厭。初後有故無如是失。中間長時無故有過。去來有故無如是失。彼非現常無故有過。所得無故能得亦無。不相應法前已遮破。藏識無故熏習亦無。餘法受熏已辯非理。故應別有染污末那於無想天恆起我執。由斯賢聖同訶厭彼。又契經說。異生善染無記心時恆帶我執。若無此識彼不應有。謂異生類三性心時。雖外起諸業而內恆執我。由執我故令六識中所起施等不能亡相。故瑜伽說。染污末那為識依止。彼未滅時相了別縛不得解脫。末那滅已相縛解脫。言相縛者謂於境相不能了達如幻事等。由斯見分相分所拘不得自在。故名相縛。依如是義有伽他言。  如是染污意  是識之所依  此意未滅時  識縛終不脫   又善無覆無記心時。若無我執應非有漏。自相續中六識煩惱與彼善等不俱起故。去來緣縛理非有故。非由他惑成有漏故。勿由他解成無漏故。又不可說別有隨眠是不相應現相續起。由斯善等成有漏法。彼非實有已極成故。亦不可說從有漏種生彼善等故成有漏。彼種先無因可成有漏故。非由漏種彼成有漏。勿學無漏心亦成有漏故。雖由煩惱引施等業。而不俱起故非有漏正因。以有漏言表漏俱故。又無記業非煩惱引。彼復如何得成有漏。然諸有漏由與自身現行煩惱俱生俱滅互相增益方成有漏。由此熏成有漏法種。後時現起有漏義成。異生既然有學亦爾。無學有漏雖非漏俱。而從先時有漏種起。故成有漏於理無違。由有末那恆起我執。令善等法有漏義成。此意若無彼定非有。故知別有此第七識。證有此識理趣甚多。隨攝大乘略述六種。諸有智者應隨信學。然有經中說六識者。應知彼是隨轉理門。或隨所依六根說六。而識類別實有八種。如是已說第二能變。第三能變其相雲何。頌曰。  8次第三能變  差別有六種   了境為性相  善不善俱非   論曰。次中思量能變識。後應辯了境能變識相。此識差別總有六種。隨六根境種類異故。謂名眼識乃至意識。隨根立名具五義故。五謂依發屬助如根。雖六識身皆依意轉。然隨不共立意識名。如五識身無相濫過。或唯依意故名意識。辯識得名心意非例。或名色識乃至法識。隨境立名順識義故。謂於六境了別名識。色等五識唯了色等。法識通能了一切法。或能了別法獨得法識名。故六識名無相濫失。此後隨境立六識名。依五色根未自在說。若得自在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但可隨根無相濫失。莊嚴論說如來五根一一皆於五境轉者。且依粗顯同類境說。佛地經說。成所作智抉擇有情心行差別。起三業化作四記等。若不遍緣無此能故。然六轉識所依所緣粗顯極成。故此不說。前隨義便已說所依。此所緣境義便當說。次言了境為性相者。雙顯六識自性行相。識以了境為自性故。即復用彼為行相故。由斯兼釋所立別名。能了別境名為識故。如契經說眼識雲何。謂依眼根了別諸色。廣說乃至意識雲何。謂依意根了別諸法。彼經且說不共所依未轉依位見分所了。餘所依了如前已說。此六轉識何性攝耶。謂善不善俱非性攝。俱非者謂無記。非善不善故名俱非。能為此世他世順益故名為善。人天樂果雖於此世能為順益非於他世。故不名善。能為此世他世違損。故名不善。惡趣苦果雖於此世能為違損非於他世。故非不善。於善不善益損義中不可記別。故名無記。此六轉識若與信等十一相應是善性攝。與無慚等十法相應不善性攝。俱不相應無記性攝。有義六識三性不俱。同外門轉互相違故。五識必由意識導引俱生同境成善染故。若許五識三性俱行。意識爾時應通三性。便違正理故定不俱。瑜伽等說藏識一時與轉識相應三性俱起者。彼依多念。如說一心非一生滅無相違過。有義六識三性容俱。率爾等流眼等五識。或多或少容俱起故。五識與意雖定俱生。而善性等不必同故。前所設難於此唐捐。故瑜伽說。若遇聲緣從定起者。與定相應意識俱轉餘耳識生。非唯彼定相應意識能取此聲。若不爾者於此音聲不領受故不應出定。非取聲時即便出定。領受聲已若有希望後時方出。在定耳識率爾聞聲理應非善。未轉依者率爾墮心定無記故。由此誠證五俱意識非定與五善等性同。諸處但言五俱意識亦緣五境不說同性。雜集論說等引位中五識無者。依多分說。若五識中三性俱轉。意隨偏注與彼性同。無偏注者便無記性。故六轉識三性容俱。得自在位唯善性攝。佛色心等道諦攝故。已永滅除戲論種故。六識與幾心所相應。頌曰。  9此心所遍行  別境善煩惱   隨煩惱不定  皆三受相應   論曰。此六轉識總與六位心所相應。謂遍行等。恆依心起與心相應。繫屬於心故名心所。如屬我物立我所名。心於所緣唯取總相。心所於彼亦取別相。助成心事得心所名。如畫師資作模填彩。故瑜伽說。識能了別事之總相。作意了此所未了相。即諸心所所取別相。觸能了此可意等相。受能了此攝受等相。想能了此言說因相。思能了此正因等相。故作意等名心所法。此表心所亦緣總相。餘處復說。欲亦能了可樂事相。勝解亦了決定事相。念亦能了串習事相。定慧亦了德失等相。由此於境起善染等。諸心所法皆於所緣兼取別相。   雖諸心所名義無異而有六位種類差別。謂遍行有五。別境亦五。善有十一。煩惱有六。隨煩惱有二十。不定有四。如是六位合五十一。一切心中定可得故。緣別別境而得生故。唯善心中可得生故。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唯是煩惱等流性故。於善染等皆不定故。然瑜伽論合六為五。煩惱隨煩惱俱是染故。復以四一切辯五差別。謂一切性及地時俱。五中遍行具四一切。別境唯有初二一切。善唯有一。謂一切地。染四皆無。不定唯一。謂一切性。由此五位種類差別。此六轉識易脫不定。故皆容與三受相應。皆領順違非二相故。領順境相適悅身心說名樂受。領違境相逼迫身心說名苦受。領中容境相於身於心非逼非悅名不苦樂受。如是三受或各分二。五識相應說名身受。別依身故。意識相應說名心受。唯依心故。又三皆通有漏無漏。苦受亦由無漏起故。或各分三。謂見所斷修所斷非所斷。   又學無學非二為三。或總分四。謂善不善有覆無覆二無記受。有義三受容各分四。五識俱起任運貪癡。純苦趣中任運煩惱。不發業者是無記故。彼皆容與苦根相應。瑜伽論說。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若通一切識身者。遍與一切根相應。不通一切識身者。意地一切根相應。雜集論說。若欲界繫任運煩惱發惡行者亦是不善。所餘皆是有覆無記。故知三受各容有四。或總分五。謂苦樂憂喜捨。三中苦樂各分二者。逼悅身心相各異故。由無分別有分別故。尤重輕微有差別故。不苦不樂不分二者。非逼非悅相無異故。無分別故。平等轉故。諸適悅受五識相應恆名為樂。意識相應。若在欲界初二靜慮近分名喜。但悅心故。若在初二靜慮根本名樂名喜。悅身心故。若在第三靜慮近分根本名樂。安靜尤重無分別故。諸逼迫受五識相應恆名為苦。意識俱者有義唯憂。逼迫心故。諸聖教說意地慼受名憂根故。瑜伽論說。生地獄中諸有情類。異熟無間有異熟生苦憂相續。又說地獄尋伺憂俱。一分鬼趣傍生亦爾。故知意地尤重慼受尚名為憂。況餘輕者。有義通二。人天中者恆名為憂。非尤重故。傍生鬼界名憂名苦。雜受純受有輕重故。□落迦中唯名為苦。純受尤重無分別故。   瑜伽論說。若任運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廣說如前。又說俱生薩迦耶見唯無記性。彼邊執見應知亦爾。此俱苦受非憂根攝。論說憂根非無記故。又瑜伽說。地獄諸根餘三現行定不成就。純苦鬼界傍生亦爾。餘三定是樂喜憂根。以彼必成現行捨故。豈不客舍彼定不成。寧知彼文唯說客受。應不說彼定成意根。彼六客識有時無故。不應彼論唯說客受通說意根。無異因故。又若彼論依客受說。如何說彼定成八根。若謂五識不相續故定說憂根為第八者。死生悶絕寧有憂根。有執苦根為第八者。亦同此破。設執一形為第八者理亦不然。形不定故。彼惡業招容無形故。彼由惡業令五根門恆受苦故。定成眼等。必有一形於彼何用。非於無間大地獄中可有希求婬欲事故。由斯第八定是捨根。第七八識捨相應故。如極樂地意悅名樂無有喜根。故極苦處意迫名苦無有憂根。故餘三言定憂喜樂。餘處說彼有等流樂。應知彼依隨轉理說。或彼通說餘雜受處。無異熟樂名純苦故。然諸聖教意地慼受名憂根者。依多分說。或隨轉門。無相違過。瑜伽論說生地獄中諸有情類異熟無間有異熟生苦憂相續。又說地獄尋伺憂俱。一分鬼趣傍生亦爾者。亦依隨轉門。   又彼苦根意識俱者。是餘憂類。假說為憂。或彼苦根損身心故。雖苦根攝而亦名憂。如近分喜益身心故。雖是喜根而亦名樂。顯揚論等具顯此義。然未至地定無樂根。說彼唯有十一根故。由此應知。意地慼受純受苦處亦苦根攝。此等聖教差別多門。恐文增廣故不繁述。有義六識三受不俱。皆外門轉互相違故。五俱意識同五所緣。五三受俱意亦應爾。便違正理故必不俱。瑜伽等說藏識一時與轉識相應三受俱起者。彼依多念。如說一心非一生滅。無相違過。有義六識三受容俱。順違中境容俱受故。意不定與五受同故。於偏注境起一受故無偏注者便起捨故。由斯六識三受容俱。得自在位唯樂喜捨。諸佛已斷憂苦事故。前所略摽六位心所。今應廣顯彼差別相。且初二位其相雲何。頌曰。  10初遍行觸等  次別境謂欲    勝解念定慧  所緣事不同   論曰。六位中初遍行心所即觸等五。如前廣說。此遍行相雲何應知。由教及理為定量故。此中教者如契經言。眼色為緣生於眼識。三和合觸。與觸俱生有受想思。乃至廣說。由斯觸等四是遍行。   又契經說。若根不壞境界現前。作意正起方能生識。餘經復言。若於此作意即於此了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作意。是故此二恆共和合。乃至廣說。由此作意亦是遍行。此等聖教誠證非一。理謂識起必有三和。彼定生觸必由觸有。若無觸者心心所法應不和合觸一境故。作意引心令趣自境。此若無者心應無故。受能領納順違中境。令心等起歡慼捨相。無心起時無隨一故。想能安立自境分齊。若心起時無此想者。應不能取境分齊相。思令心取正因等相造作善等。無心起位無此隨一故必有思。由此證知觸等五法心起必有。故是遍行。餘非遍行義至當說。次別境者。謂欲至慧所緣境事多分不同。於六位中次初說故。雲何為欲。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有義所樂謂可欣境。於可欣事欲見聞等有希望故。於可厭事希彼不合。望彼別離豈非有欲。此但求彼不合離時可欣自體非可厭事。故於可厭及中容境一向無慾。緣可欣事若不希望亦無慾起。有義所樂謂所求境。於可欣厭求合離等有希望故。於中容境一向無慾。緣欣厭事若不希求亦無慾起。有義所樂謂欲觀境。於一切事欲觀察者有希望故。若不欲觀隨因境勢任運緣者即全無慾。由斯理趣欲非遍行。有說要由希望境力諸心心所方取所緣。故經說欲為諸法本。彼說不然。心等取境由作意故。諸聖教說作意現前能生識故。曾無處說由欲能生心心所故。如說諸法愛為根本。豈心心所皆由愛生。故說欲為諸法本者。說欲所起一切事業。或說善欲能發正勤。由彼助成一切善事。故論說此勤依為業。雲何勝解。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謂邪正等教理證力於所取境審決印持。由此異緣不能引轉。故猶豫境勝解全無。非審決心亦無勝解。由斯勝解非遍行攝。有說心等取自境時無拘礙故皆有勝解。彼說非理。所以者何。能不礙者即諸法故。所不礙者即心等故。勝發起者根作意故。若由此故彼勝發起。此應復待餘便有無窮失。雲何為念。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依為業。謂數憶持曾所受境令不忘失能引定故。於曾未受體類境中全不起念。設曾所受不能明記念亦不生。故念必非遍行所攝。有說心起必有念俱。能為後時憶念因故。彼說非理。勿於後時有癡信等前亦有故。前心心所或想勢力足為後時憶念因故。雲何為定。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謂觀德失俱非境中。由定令心專注不散。依斯便有抉擇智生。心專注言顯所欲住即便能住。非唯一境。不爾見道歷觀諸諦前後境別應無等持。若不繫心專注境位便無定起。故非遍行。有說爾時亦有定起。但相微隱。應說誠言。若定能令心等和合同趣一境故是遍行。理亦不然。是觸用故。若謂此定令剎那頃心不易緣故遍行攝。亦不應理。一剎那心自於所緣無易義故。若言由定心取所緣故遍行攝。彼亦非理。作意令心取所緣故。有說此定體即是心。經說為心學心一境性故。彼非誠證。依定攝心令心一境說彼言故。根力覺支道支等攝。如念慧等非即心故。雲何為慧。於所觀境簡擇為性。斷疑為業。謂觀德失俱非境中。由慧推求得決定故。於非觀境愚昧心中無簡擇故非遍行攝。有說爾時亦有慧起。但相微隱。天愛寧知。對法說為大地法故。諸部對法展轉相違。汝等如何執為定量。唯觸等五經說遍行。說十非經。不應固執。然欲等五非觸等故定非遍行。如信貪等。有義此五定互相資。隨一起時必有餘四。有義不定。瑜伽說此四一切中無後二故。又說此五緣四境生。所緣能緣非定俱故。應說此五或時起一。謂於所樂唯起希望。或於決定唯起印解。或於曾習唯起憶念。或於所觀唯起專注。謂愚昧類為止散心。雖專注所緣而不能簡擇。世共知彼有定無慧。彼加行位少有聞思。故說等持緣所觀境。或依多分故說是言。如戲忘天專注一境起貪瞋等。有定無慧。諸如是等其類實繁。或於所觀唯起簡擇。謂不專注馳散推求。或時起二。謂於所樂決定境中起欲勝解。或於所樂曾習境中起欲及念。如是乃至於所觀境起定及慧。合有十二。或時起三。謂於所樂決定曾習起欲解念。如是乃至於曾所觀起念定慧。合有十三。或時起四。謂於所樂決定曾習所觀境中起前四種。如是乃至於定曾習所觀境中起後四種。合有五四。或時起五。謂於所樂決定曾習所觀境中具起五種。如是於四起欲等五。總別合有三十一句。或有心位五皆不起。如非四境率爾墮心及藏識俱。此類非一。第七八識此別境五隨位有無。如前已說。第六意識諸位容俱。依轉未轉皆不遮故。有義五識此五皆無。緣已得境無希望故。不能審決無印持故。恆取新境無追憶故。自性散動無專注故。不能推度無簡擇故。有義五識容有此五。雖無於境增上希望。而有微劣樂境義故。於境雖無增上審決。而有微劣印境義故。雖無明記曾習境體。而有微劣念境類故。雖不作意繫念一境。而有微劣專注義故。遮等引故說性散動。非遮等持。故容有定。雖於所緣不能推度。而有微劣簡擇義故。由此聖教說眼耳通是眼耳識相應智性。餘三准此有慧無失。未自在位此五或無。得自在時此五定有。樂觀諸境欲無減故。印境勝解常無減故。憶習曾受念無減故。又佛五識緣三世故。如來無有不定心故。五識皆有作事智故。此別境五何受相應。有義欲三除憂苦受。以彼二境非所樂故。餘四通四。唯除苦受。以審決等五識無故。有義一切五受相應。論說憂根於無上法思慕愁慼求欲證故。純受苦處希求解脫。意有苦根前已說故。論說貪愛憂苦相應。此貪愛俱必有欲故。苦根既有意識相應。審決等四苦俱何咎。又五識俱亦有微細印境等四。義如前說。由斯欲等五受相應。此五復依性界學等。諸門分別如理應思。   成唯識論卷第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六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已說遍行別境二位。善位心所其相雲何。頌曰。  11善謂信慚愧  無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  行捨及不害   論曰。唯善心俱名善心所。謂信慚等定有十一。雲何為信。於實德能深忍樂欲心淨為性。對治不信樂善為業。然信差別略有三種。一信實有。謂於諸法實事理中深信忍故。二信有德。謂於三寶真淨德中深信樂故。三信有能。謂於一切世出世善深信有力能得能成起希望故。由斯對治彼不信心。愛樂證修世出世善。忍謂勝解。此即信因。樂欲謂欲即是信果。礭陳此信自相是何。豈不適言。心淨為性。此猶未了彼心淨言。若淨即心應非心所。若令心淨慚等何別。心俱淨法為難亦然。此性澄清能淨心等。以心勝故立心淨名。如水清珠能清濁水。慚等雖善非淨為相。此淨為相無濫彼失。又諸染法各別有相。唯有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信正翻彼故淨為相。有說信者愛樂為相。應通三性體應即欲。又應苦集非信所緣。有執信者隨順為相。應通三性。即勝解欲。若印順者即勝解故。若樂順者即是欲故。離彼二體無順相故。由此應知心淨是信。雲何為慚。依自法力崇重賢善為性。對治無慚止息惡行為業。謂依自法尊貴增上。崇重賢善羞恥過惡。對治無慚息諸惡行。雲何為愧。依世間力輕拒暴惡為性。對治無愧止息惡行為業。謂依世間訶厭增上。輕拒暴惡羞恥過罪。對治無愧息諸惡業。羞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體。若執羞恥為二別相。應慚與愧體無差別。則此二法定不相應。非受想等有此義故。若待自他立二別者。應非實有便違聖教。若許慚愧實而別起。復違論說十遍善心。崇重輕拒若二別相。所緣有異應不俱生。二失既同何乃偏責。誰言二法所緣有異。不爾如何。善心起時隨緣何境。皆有崇重善及輕拒惡義。故慚與愧俱遍善心所緣無別。豈不我說亦有此義。汝執慚愧自相既同。何理能遮前所設難。然聖教說顧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間名他。或即此中崇拒善惡。於己益損名自他故。無貪等者等無瞋癡。此三名根生善勝故。三不善根近對治故。雲何無貪。於有有具無著為性。對治貪著作善為業。雲何無瞋。於苦苦具無恚為性。對治瞋恚作善為業。善心起時隨緣何境。皆於有等無著無恚。觀有等立非要緣彼。如前慚愧觀善惡立。故此二種俱遍善心。雲何無癡。於諸理事明解為性。對治愚癡作善為業。有義無癡即慧為性。集論說此報教證智抉擇為體。生得聞思修所生慧。如次皆是抉擇性故。此雖即慧為顯善品有勝功能。如煩惱見故復別說。有義無癡非即是慧。別有自性。正對無明如無貪瞋。善根攝故。論說大悲無瞋癡攝非根攝故。若彼無癡以慧為性。大悲如力等應慧等根攝。又若無癡無別自性。如不害等應非實物。便違論說十一善中三世俗有餘皆是實。然集論說慧為體者。舉彼因果顯此自性。如以忍樂表信自體。理必應爾。以貪瞋癡六識相應。正煩惱攝起惡勝故立不善根。斷彼必由通別對治。通唯善慧。別即三根。由此無癡必應別有。勤謂精進。於善惡品修斷事中勇悍為性。對治懈怠滿善為業。勇表勝進簡諸染法。悍表精純簡淨無記。即顯精進唯善性攝。此相差別略有五種。所謂被甲加行無下無退無足。即經所說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如次應知。此五別者。謂初發心自分勝進。自分行中三品別故。或初發心長時無間慇重無餘修差別故。或資糧等五道別故。二乘究竟道欣大菩提故。諸佛究竟道樂利樂他故。或二加行無間解脫勝進別故。安謂輕安。遠離粗重調暢身心堪任為性。對治惛沈轉依為業。謂此伏除能障定法令所依止轉安適故。不放逸者精進三根。於所斷修防修為性。對治放逸成滿一切世出世間善事為業。謂即四法於斷修事皆能防修名不放逸。非別有體。無異相故。於防惡事修善事中。離四功能無別用故。雖信慚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勢用微劣。非根遍策故非此依。豈不防修是此相用。防修何異精進三根。彼要待此方有作用。此應復待餘便有無窮失。勤唯遍策。根但為依。如何說彼有防修用。汝防修用其相雲何。若普依持即無貪等。若遍策錄不異精進。止惡進善即總四法。令不散亂應是等持。令同取境與觸何別。令不忘失即應是念。如是推尋不放逸用。離無貪等竟不可得。故不放逸定無別體。雲何行捨。精進三根令心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為性。對治掉舉靜住為業。謂即四法令心遠離掉舉等障靜住名捨。平等正直無功用住。初中後位辯捨差別。由不放逸先除雜染。捨復令心寂靜而住。此無別體如不放逸。離彼四法無相用故。能令寂靜即四法故。所令寂靜即心等故。雲何不害。於諸有情不為損惱無瞋為性。能對治害悲愍為業。謂即無瞋於有情所不為損惱假名不害。無瞋翻對斷物命瞋。不害正違損惱物害。無瞋與樂不害拔苦。是謂此二粗相差別。理實無瞋實有自體。不害依彼一分假立。為顯慈悲二相別故。利樂有情彼二勝故。有說不害非即無瞋別有自體。謂賢善性。此相雲何。謂不損惱。無瞋亦爾。寧別有性。謂於有情不為損惱慈悲賢善是無瞋故。及顯十一義別心所。謂欣厭等善心所法。雖義有別說種種名。而體無異故不別立。欣謂欲俱無瞋一分。於所欣境不憎恚故。不忿恨惱嫉等亦然。隨應正翻瞋一分故。厭謂慧俱無貪一分。於所厭境不染著故。不慳憍等當知亦然。隨應正翻貪一分故。不覆誑諂無貪癡一分。隨應正翻貪癡一分故。有義不覆唯無癡一分。無處說覆亦貪一分故。有義不慢信一分攝。謂若信彼不慢彼故。有義不慢捨一分攝。心平等者不高慢故。有義不慢慚一分攝。若崇重彼不慢彼故。有義不疑即信所攝。謂若信彼無猶豫故。有義不疑即正勝解。以決定者無猶豫故。有義不疑即正慧攝。以正見者無猶豫故。不散亂體即正定攝。正見正知俱善慧攝。不忘念者即是正念。悔眠尋伺通染不染。如觸欲等無別翻對。何緣諸染所翻善中有別建立有不爾者。相用別者便別立之。餘善不然故不應責。又諸染法遍六識者。勝故翻之別立善法。慢等忿等唯意識俱。害雖亦然。而數現起損惱他故。障無上乘勝因悲故。為了知彼增上過失。翻立不害。失念散亂及不正知。翻入別境。善中不說。染淨相翻淨寧少染。淨勝染劣少敵多故。又解理通說多同體。迷情事局隨相分多。故於染淨不應齊責。此十一法。三是假有。謂不放逸捨及不害。義如前說。餘八實有相用別故。有義十一。四遍善心。精進三根遍善品故。餘七不定。推尋事理未決定時不生信故。慚愧同類依處各別。隨起一時第二無故。要世間道斷煩惱時有輕安故。不放逸捨無漏道時方得起故。悲愍有情時乃有不害故。論說十一六位中起。謂決定位有信相應。止息染時有慚愧起。顧自他故。於善品位有精進三根。世間道時有輕安起。於出世道有捨不放逸。攝眾生時有不害故。有義彼說未為應理。推尋事理未決定。心信若不生應非是善。如染心等無淨信故。慚愧類異。依別境同。俱遍善心前已說故。若出世道輕安不生。應此覺支非無漏故。若世間道無捨不放逸。應非寂靜防惡修善故。又應不伏掉放逸故。有漏善心既具四法。如出世道。應有二故。善心起時皆不損物。違能損法有不害故。論說六位起十一者。依彼彼增作此此說故。彼所說定非應理。應說信等十一法中。十遍善心。輕安不遍。要在定位方有輕安。調暢身心餘位無故。抉擇分說十善心所定不定地皆遍善心。定地心中增輕安故。有義定加行亦得定地名。彼亦微有調暢義故。由斯欲界亦有輕安。不爾便違本地分說信等十一通一切地。有義輕安唯在定有。由定滋養有調暢故。論說欲界諸心心所。由闕輕安名不定地。說一切地有十一者。通有尋伺等三地皆有故。此十一種前已具說第七八識隨位有無。第六識中定位皆具。若非定位唯闕輕安。有義五識唯有十種。自性散動無輕安故。有義五識亦有輕安。定所引善者亦有調暢故。成所作智俱必有輕安故。此善十一何受相應。十五相應。一除憂苦。有逼迫受無調暢故。此與別境皆得相應。信等欲等不相違故。十一唯善。輕安非欲。餘通三界。皆學等三。非見所斷。瑜伽論說信等六根唯修所斷非見所斷。餘門分別如理應思。如是已說善位心所。煩惱心所其相雲何。頌曰。  12煩惱謂貪瞋  癡慢疑惡見   論曰。此貪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名。雲何為貪。於有有具染著為性。能障無貪生苦為業。謂由愛力取蘊生故。雲何為瞋於苦苦具憎恚為性。能障無瞋不安隱性惡行所依為業。謂瞋必令身心熱惱起諸惡業。不善性故。雲何為癡。於諸理事迷闇為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為業。謂由無明起疑邪見貪等煩惱隨煩惱業。能招後生雜染法故。雲何為慢。恃己於他高舉為性。能障不慢生苦為業。謂若有慢於德有德心不謙下。由此生死輪轉無窮受諸苦故。此慢差別有七九種。謂於三品我德處生。一切皆通見修所斷。聖位我慢既得現行。慢類由斯起亦無失。雲何為疑於諸諦理猶豫為性。能障不疑善品為業。謂猶豫者善不生故。有義此疑以慧為體。猶豫簡擇說為疑故。毘助末底是疑義故。末底般若義無異故。有義此疑別有自體。令慧不決。非即慧故。瑜伽論說六煩惱中見世俗有。即慧分故。餘是實有。別有性故。毘助末底執慧為疑。毘助若南智應為識。界由助力義便轉變。是故此疑非慧為體。雲何惡見。於諸諦理顛倒推求度染慧為性。能障善見招苦為業。謂惡見者多受苦故。此見行相差別有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執我我所。一切見趣所依為業。此見差別有二十句六十五等。分別起攝。二邊執見。謂即於彼隨執斷常。障處中行出離為業。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四遍常論一分常論。及計後際有想十六無想俱非各有八論。七斷滅論等。分別趣攝。三邪見。謂謗因果作用實事。及非四見諸餘邪執。如增上緣名義遍故。此見差別諸見趣中有執前際二無因論四有邊等不死矯亂。及計後際五現涅槃。或計自在世主釋梵及餘物類常恆不易。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或有橫計諸邪解脫。或有妄執非道為道。諸如是等皆邪見攝。四見取。謂於諸見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一切鬥諍所依為業。五戒禁取。謂於隨順諸見戒禁及所依蘊。執為最勝能得清淨。無利勤苦所依為業。然有處說執為最勝名為見取。執能得淨名戒取者。是影略說。或隨轉門。不爾如何非滅計滅非道計道說為邪見。非二取攝。   如是總別十煩惱中。六通俱生及分別起。任運思察俱得生故。疑後三見唯分別起。要由惡友或邪教力自審思察方得生故。邊執見中通俱生者。有義唯斷。常見相粗惡友等力方引生故。瑜伽等說。何邊執見是俱生耶。謂斷見攝。學現觀者起如是怖。今者我我何所在耶。故禽獸等若遇違緣皆恐我斷而起驚怖。有義彼論依粗相說。理實俱生亦通常見。謂禽獸等執我常存。熾然聚集長時資具。故顯揚等諸論。皆說於五取蘊執斷計常。或是俱生或分別起。此十煩惱誰幾相應。貪與瞋癡定不俱起。愛憎二境必不同故。於境不決無染著故。貪與慢見或得相應。所愛所陵境非一故說不俱起。所染所恃境可同故說得相應。於五見境皆可愛故。貪與五見相應無失。瞋與慢疑或得俱起。所瞋所恃境非一故說不相應。所蔑所憎境可同故說得俱起。初猶豫時未憎彼故說不俱起。久思不決便憤發故說得相應。疑順違事隨應亦爾。瞋與二取必不相應。執為勝道不憎彼故。此與三見或得相應。於有樂蘊起身常見。不生憎故說不相應。於有苦蘊起身常見。生憎恚故說得俱起。斷見翻此說瞋有無。邪見誹撥惡事好事。如次說瞋或無或有。慢於境定疑則不然。故慢與疑無相應義。慢與五見皆容俱起。行相展轉不相違故。然與斷見必不俱生。執我斷時無陵恃故。與身邪見一分亦爾。疑不審決與見相違。故疑與見定不俱起。五見展轉必不相應。非一心中有多慧故。癡與九種皆定相應。諸煩惱生必由癡故。此十煩惱何識相應。藏識全無末那有四。意識具十。五識唯三。謂貪瞋癡。無分別故。由稱量等起慢等故。此十煩惱何受相應。貪瞋癡三俱生分別。一切容與五受相應。貪會違緣憂苦俱故。瞋遇順境喜樂俱故。有義俱生分別起慢。容與非苦四受相應。恃苦劣蘊憂相應故。   有義俱生亦苦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說故。分別慢等純苦趣無。彼無邪師邪教等故。然彼不造引惡趣業。要分別起能發彼故。疑後三見容四受俱。欲疑無苦等亦喜受俱故。二取若緣憂俱見等。爾時得與憂相應故。   有義俱生身邊二見但與喜樂捨受相應。非五識俱。唯無記故。分別二見容四受俱。執苦俱蘊為我我所常。斷見翻此與憂相應故。   有義二見若俱生者。亦苦受俱。純受苦處緣極苦蘊苦相應故。論說俱生一切煩惱皆於三受現行可得。廣說如前。餘如前說。此依實義。隨粗相者貪慢四見樂喜捨俱。瞋唯苦憂捨受俱起。癡與五受皆得相應。邪見及疑四俱除苦。貪癡俱樂通下四地。餘七俱樂除欲通三。疑獨行癡欲唯憂捨。餘受俱起如理應知。此與別境幾互相應。貪瞋癡慢容五俱起。專注一境得有定故。疑及五見各容四俱。疑除勝解不決定故。見非慧俱不異慧故。此十煩惱何性所攝。瞋唯不善損自他故。餘九通二。上二界者唯無記攝。定所伏故。若欲界繫分別起者。唯不善攝。發惡行故。若是俱生。發惡行者亦不善攝。損自他故。餘無記攝。細不障善。非極損惱自他處故。當知俱生身邊二見。唯無記攝不發惡業。雖數現起不障善故。此十煩惱何界繫耶。瞋唯在欲。餘通三界。生在下地未離下染。上地煩惱不現在前。要得彼地根本定者。彼地煩惱容現前故。謂有漏道雖不能伏分別起惑及細俱生。而能伏除俱生粗惑。漸次證得上根本定。彼但迷事。依外門轉。散亂粗動正障定故。得彼定已彼地分別俱生諸惑皆容現前。生在上地下地諸惑分別俱生皆容現起。生第四定中有中者。由謗解脫生地獄故。身在上地將生下時。起下潤生俱生愛故。而言生上不起下者。依多分說。或隨轉門。下地煩惱亦緣上地。瑜伽等說欲界繫貪求上地生味上定故。既說瞋恚憎嫉滅道。亦應憎嫉離欲地故。總緣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慢者得緣上故。餘五緣上其理極成。而有處言貪瞋慢等不緣上者。依粗相說。或依別緣。不見世間執他地法為我等故。邊見必依身見起故。上地煩惱亦緣下地。說生上者於下有情恃己勝德而陵彼故總緣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愛者得緣下故。疑後三見如理應思。而說上或不緣下者。彼依多分。或別緣說。此十煩惱學等何攝。非學無學彼唯善故。此十煩惱何所斷耶。非非所斷彼非染故。分別起者唯見所斷粗易斷故。若俱生者唯修所斷細難斷故。見所斷十實俱頓斷。以真見道總緣諦故。然迷諦相有總有別。總謂十種皆迷四諦。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彼怖畏處故。別謂別迷四諦相起。二唯迷苦八通迷四。身邊二見唯果處起。別空非我屬苦諦故。謂疑三見親迷苦理。二取執彼三見戒禁及所依蘊為勝能淨。於自他見及彼眷屬。如次隨應起貪恚慢。相應無明與九同迷。不共無明親迷苦理。疑及邪見親迷集等。二取貪等准苦應知。然瞋亦能親迷滅道。由怖畏彼生憎嫉故。迷諦親疏粗相如是。委細說者貪瞋慢三見疑俱生隨應如彼。俱生二見及彼相應愛慢無明。雖迷苦諦細難斷故修道方斷。瞋餘愛等迷別事生不違諦觀故修所斷。雖諸煩惱皆有相分。而所仗質或有或無。名緣有事無事煩惱。彼親所緣雖皆有漏。而所仗質亦通無漏。名緣有漏無漏煩惱。緣自地者相分似質。名緣分別所起事境。緣滅道諦及他地者相分與質不相似故。名緣分別所起名境。餘門分別如理應思。已說根本六煩惱相。諸隨煩惱其相雲何。頌曰。      隨煩惱謂忿  恨覆惱嫉慳  13誑諂與害憍  無慚及無愧    掉舉與惛沈  不信並懈怠  14放逸及失念  散亂不正知   論曰。唯是煩惱分位差別。等流性故名隨煩惱。此二十種類別有三。謂忿等十各別起故名小隨煩惱。無慚等二遍不善故名中隨煩惱。掉舉等八遍染心故名大隨煩惱。雲何為忿。依對現前不饒益境憤發為性。能障不忿執仗為業。謂懷忿者多發暴惡身表業故。此即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忿相用故。雲何為恨。由忿為先懷惡不捨結怨為性。能障不恨熱惱為業。謂結恨者不能含忍恆熱惱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恨相用故。雲何為覆。於自作罪恐失利譽隱藏為性。能障不覆悔惱為業。謂覆罪者後必悔惱不安隱故。有義此覆癡一分攝。論唯說此癡一分故。不懼當苦覆自罪故。有義此覆貪癡一分攝。亦恐失利譽覆自罪故。論據粗顯唯說癡分。如說掉舉是貪分故。然說掉舉遍諸染心。不可執為唯是貪分。雲何為惱。忿恨為先追觸暴熱佷戾為性。能障不惱蛆螫為業。謂追往惡觸現違緣心便佷戾。多發囂暴凶鄙粗言蛆螫他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惱相用故。雲何為嫉。徇自名利不耐他榮妒忌為性。能障不嫉憂慼為業。謂嫉妒者聞見他榮深懷憂慼不安隱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嫉相用故。雲何為慳。耽著財法不能慧捨祕吝為性。能障不慳鄙畜為業。謂慳吝者心多鄙澀畜積財法不能捨故。此即貪愛一分為體。離貪無別慳相用故。雲何為誑。為獲利譽矯現有德詭詐為性。能障不誑邪命為業。謂矯誑者心懷異謀多現不實邪命事故。此即貪癡一分為體。離二無別誑相用故。雲何為諂。為網他故矯設異儀險曲為性。能障不諂教誨為業。謂諂曲者為網帽他曲順時宜矯設方便為取他意或藏己失。不任師友正教誨故。此亦貪癡一分為體。離二無別諂相用故。雲何為害。於諸有情心無悲愍損惱為性。能障不害逼惱為業。謂有害者逼惱他故。此亦瞋恚一分為體。離瞋無別害相用故。瞋害別相準善應說。雲何為憍。於自盛事深生染著醉傲為性。能障不憍染依為業。謂憍醉者生長一切雜染法故。此亦貪愛一分為體。離貪無別憍相用故。雲何無慚。不顧自法輕拒賢善為性。能障礙慚生長惡行為業。謂於自法無所顧者輕拒賢善不恥過惡。障慚生長諸惡行故。雲何無愧。不顧世間崇重暴惡為性。能障礙愧生長惡行為業。謂於世間無所顧者崇重暴惡不恥過罪。障愧生長諸惡行故。不恥過惡是二通相。故諸聖教假說為體。若執不恥為二別相則應此二體無差別。由斯二法應不俱生。非受想等有此義故。若待自他立二別者應非實有。便違聖教。若許此二實而別起復違論說俱遍噁心。不善心時隨緣何境皆有輕拒善及崇重惡義故。此二法俱遍噁心。所緣不異無別起失。然諸聖教說不顧自他者。自法名自世間名他。或即此中拒善崇惡。於己益損名自他故。而論說為貪等分者。是彼等流非即彼性。雲何掉舉。令心於境不寂靜為性。能障行捨奢摩他為業。有義掉舉貪一分攝。論唯說此是貪分故。此由憶昔樂事生故。有義掉舉非唯貪攝。論說掉舉遍染心故。又掉舉相謂不寂靜。說是煩惱共相攝故。掉舉離此無別相故。雖依一切煩惱假立。而貪位增說為貪分。有義掉舉別有自性。遍諸染心如不信等非說他分體便非實。勿不信等亦假有故。而論說為世俗有者。如睡眠等隨他相說。掉舉別相謂即囂動。令俱生法不寂靜故。若離煩惱無別此相不應別說障奢摩他。故不寂靜非此別相。雲何惛沈。令心於境無堪任為性。能障輕安毘缽捨那為業。有義惛沈癡一分攝。論唯說此是癡分故。惛昧沈重是癡相故。有義惛沈非但癡攝。謂無堪任是惛沈相。一切煩惱皆無堪任。離此無別惛沈相故。雖依一切煩惱假立而癡相增但說癡分。   有義惛沈別有自性。雖名癡分而是等流。如不信等非即癡攝。隨他相說名世俗有。如睡眠等是實有性。惛沈別相。謂即瞢重。令俱生法無堪任故。若離煩惱無別惛沈相。不應別說障毘缽捨那。故無堪任非此別相。此與癡相有差別者。謂癡於境迷闇為相。正障無癡而非瞢重。惛沈於境瞢重為相。正障輕安而非迷闇。雲何不信。於實德能不忍樂欲心穢為性。能障淨信惰依為業。謂不信者多懈怠故。不信三相翻信應知。然諸染法各有別相。唯此不信自相渾濁。復能渾濁餘心心所。如極穢物自穢穢他。是故說此心穢為性。由不信故於實德能不忍樂欲。非別有性。若於餘事邪忍樂欲是此因果。非此自性。雲何懈怠。於善惡品修斷事中懶惰為性。能障精進增染為業。謂懈怠者滋長染故。於諸染事而策勤者亦名懈怠。退善法故。於無記事而策勤者於諸善品無進退故是欲勝解。非別有性。如於無記忍可樂欲非淨非染無信不信。雲何放逸。於染淨品不能防修縱蕩為性。障不放逸增惡損善所依為業。謂由懈怠及貪瞋癡不能防修染淨品法。總名放逸。非別有體。雖慢疑等亦有此能。而方彼四勢用微劣障三善根遍策法故。推究此相如不放逸。雲何失念。於諸所緣不能明記為性。能障正念散亂所依為業。謂失念者心散亂故。   有義失唸唸一分攝。說是煩惱相應念故。有義失念癡一分攝。瑜伽說此是癡分故。癡令念失故名失念。有義失念俱一分攝。由前二文影略說故。論復說此遍染心故。雲何散亂。於諸所緣令心流蕩為性。能障正定惡慧所依為業。謂散亂者發惡慧故。   有義散亂癡一分攝。瑜伽說此是癡分故。有義散亂貪瞋癡攝。集論等說是三分故。說癡分者遍染心故。謂貪瞋癡令心流蕩勝餘法故說為散亂。   有義散亂別有自體。說三分者是彼等流。如無慚等非即彼攝。隨他相說名世俗有。散亂別相謂即躁擾。令俱生法皆流蕩故。若離彼三無別自體。不應別說障三摩地。掉舉散亂二用何別。彼令易解此令易緣。雖一剎那解緣無易。而於相續有易義故。染污心時由掉亂力常應唸唸易解易緣。或由念等力所制伏如繫猿猴。有暫時住故。掉與亂俱遍染心。雲何不正知。於所觀境謬解為性。能障正知毀犯為業。謂不正知者多所毀犯故。   有義不正知慧一分攝。說是煩惱相應慧故。有義不正知癡一分攝。瑜伽說此是癡分故。令知不正名不正知。有義不正知俱一分攝。由前二文影略說故。論復說此遍染心故。與並及言顯隨煩惱非唯二十。雜事等說貪等多種隨煩惱故。隨煩惱名亦攝煩惱。是前煩惱等流性故。煩惱同類餘染污法但名隨煩惱。非煩惱攝故。唯說二十隨煩惱者謂非煩惱。唯染粗故。此餘染法或此分位或此等流。皆此所攝隨其類別如理應知。如是二十隨煩惱中。小十大三定是假有。無慚無愧不信懈怠定是實有。教理成故。掉舉惛沈散亂三種。   有義是假。有義是實。所引理教如前應知。二十皆通俱生分別。隨二煩惱勢力起故。此二十中小十展轉定不俱起。互相違故。行相粗猛各為主故。中二一切不善心俱。隨應皆得小大俱起。論說大八遍諸染心。展轉小中皆容俱起。有處說六遍染心者惛掉增時不俱起故。有處但說五遍染者以惛掉等違唯善故。此唯染故非第八俱。第七識中唯有大八。取捨差別如上應知。第六識俱容有一切。小十粗猛五識中無。中大相通五識容有。由斯中大五受相應。有我小十除三。忿等唯喜憂捨三受相應。諂誑憍三四俱除苦。   有義忿等四俱除樂。諂誑憍三五受俱起。意有苦受前已說故。此受俱相如煩惱說。實義如是若隨粗相忿恨惱嫉害憂捨俱。覆慳喜捨餘三增樂。中大隨粗亦如實義。如是二十與別境五皆容俱起不相違故。染念染慧雖非念慧俱。而癡分者亦得相應故。念亦緣現曾習類境。忿亦得緣剎那過去故。忿與念亦得相應。染定起時心亦躁擾。故亂與定相應無失。中二大八十煩惱俱。小十定非見疑俱起。此相粗動彼審細故。忿等五法容慢癡俱。非貪恚並是瞋分故。慳癡慢俱非貪瞋並是貪分故。憍唯癡俱。與慢解別是貪分故。覆誑與諂貪癡慢俱。行相無違貪癡分故。小七中二唯不善攝。小三大八亦通無記。小七中二唯欲界攝。誑諂欲色。餘通三界。生在下地容起上十一。耽定於他起憍誑諂故。若生上地起下後十。邪見愛俱容起彼故。小十生上無由起下。非正潤生及謗滅故。中二大八下亦緣上。上緣貪等相應起故。   有義小十下不緣上。行相粗近不遠取故。有義嫉等亦得緣上。於勝地法生嫉等故。大八諂誑上亦緣下。下緣慢等相應起故。梵於釋子起諂誑故。憍不緣下非所恃故。二十皆非學無學攝。此但是染彼唯淨故。後十唯通見修所斷。與二煩惱相應起故。見所斷者隨迷諦相或總或別煩惱俱生。故隨所應皆通四諦。迷諦親疏等皆如煩惱說。前十有義唯修所斷。緣粗事境任運生故。   有義亦通見修所斷。依二煩惱勢力起故。緣他見等生忿等故。見所斷者隨所應緣總別惑力皆通四諦。此中有義忿等但緣迷諦惑生非親迷諦。行相粗淺不深取故。   有義嫉等亦親迷諦。於滅道等生嫉等故。然忿等十但緣有事。要記本質方得生故。緣有漏等准上應知。   成唯識論卷第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七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已說二十隨煩惱相。不定有四。其相雲何。頌曰。  不定謂悔眠  尋伺二各二   論曰。悔眠尋伺於善染等皆不定故。非如觸等定遍心故。非如欲等定遍地故。立不定名。悔謂惡作。惡所作業追悔為性。障止為業。此即於果假立因名。先惡所作業後方追悔故。悔先不作亦惡所攝。如追悔言我先不作如是事業。是我惡作。眠謂睡眠。令身不自在昧略為性。障觀為業。謂睡眠位身不自在心極闇劣。一門轉故。昧簡在定。略別寤時。令顯睡眠非無體用。有無心位假立此名。如餘蓋纏心相應故。有義此二唯癡為體。說隨煩惱及癡分故。有義不然亦通善故。應說此二染癡為體。淨即無癡。論依染分說隨煩惱及癡分攝。有義此說亦不應理。無記非癡無癡性故。應說惡作思慧為體。明瞭思擇所作業故。睡眠合用思想為體。思想種種夢境相故。論俱說為世俗有故。彼染污者是癡等流。如不信等說為癡分。有義彼說理亦不然。非思慧想纏彼性故。應說此二各別有體。與餘心所行相別故。隨癡相說名世俗有。尋謂尋求。令心匆遽於意言境粗轉為性。伺謂伺察。令心匆遽於意言境細轉為性。此二俱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為業。並用思慧一分為體。於意言境不深推度及深推度義類別故。若離思慧尋伺二種體類差別不可得故。二各二者。有義尋伺各有染淨二類差別。有義此釋不應正理。悔眠亦有染淨二故。應說如前諸染心所有是煩惱隨煩惱性。此二各有不善無記。或復各有纏及隨眠。有義彼釋亦不應理。不定四後有此言故。應言二者顯二種二。一謂悔眠。二謂尋伺。此二二種種類各別。故一二言顯二二種。此各有二。謂染不染。非如善染各唯一故。或唯簡染故說此言。有亦說為隨煩惱故。為顯不定義說二各二言。故置此言深為有用。   四中尋伺定是假有。思慧合成聖所說故。悔眠有義亦是假有。瑜伽說為世俗有故有義此二是實物有。唯後二種說假有故。世俗有言隨他相說非顯前二定是假有。又如內種體雖是實而論亦說世俗有故。四中尋伺定不相應。體類是同粗細異故。依於尋伺有染離染立三地別。不依彼種現起有無故無雜亂。俱與前二容互相應。前二亦有互相應義。四皆不與第七八俱。義如前說。悔眠唯與第六識俱非五法故。有義尋伺亦五識俱。論說五識有尋伺故。又說尋伺即七分別謂有相等。雜集復言。任運分別謂五識故。有義尋伺唯意識俱。論說尋求伺察等法皆是意識不共法故。又說尋伺憂喜相應曾不說與苦樂俱故。捨受遍故可不待說。何緣不說與苦樂俱。雖初靜慮有意地樂。而不離喜總說喜名。雖純苦處有意地苦。而似憂故總說為憂。又說尋伺以名身等義為所緣。非五識身以名身等義為境故。然說五識有尋伺者。顯多由彼起非說彼相應。雜集所言任運分別謂五識者。彼與瑜伽所說分別義各有異。彼說任運即是五識。瑜伽說此是五識俱分別意識相應尋伺。故彼所引為證不成。由此五識定無尋伺。有義惡作憂捨相應。唯慼行轉通無記故。睡眠喜憂捨受俱起。行通歡慼中庸轉故。尋伺憂喜捨樂相應。初靜慮中意樂俱故。有義此四亦苦受俱。純苦趣中意若俱故。四皆容與五別境俱。行相所緣不相違故。悔眠但與十善容俱。此唯在欲無輕安故。尋伺容與十一善俱。初靜慮中輕安俱故。悔但容與無明相應。此行相粗貪等細故。睡眠尋伺十煩惱俱。此彼展轉不相違故。悔與中大隨惑容俱。非忿等十各為主故。睡眠尋伺二十容俱。眠等位中皆起彼故。此四皆通善等三性。於無記業亦追悔故。有義初二唯生得善。行相粗鄙及昧略故。後二亦通加行善攝。聞所成等有尋伺故。有義初二亦加行善。聞思位中有悔眠故。後三皆通染淨無記。惡作非染解粗猛故。四無記中悔唯中二。行相粗猛非定果故。眠除第四非定引生。異熟生心亦得眠故。尋伺除初彼解微劣不能尋察名等義故。惡作睡眠唯欲界有。尋伺在欲及初靜慮。餘界地法皆妙靜故。悔眠生上必不現起。尋伺上下亦起下上。下上尋伺能緣上下。有義悔眠不能緣上。行相粗近極昧略故。有義此二亦緣上境。有邪見者悔修定故。夢能普緣所更事故。悔非無學離欲捨故。睡眠尋伺皆通三種。求解脫者有為善法皆名學故。學究竟者有為善法皆無學故。悔眠唯通見修所斷。亦邪見等勢力起故。非無漏道親所引生故。亦非如憂深求解脫故。若已斷故名非所斷。則無學眠非所斷攝。尋伺雖非真無漏道。而能引彼從彼引生故通見修非所斷攝。有義尋伺非所斷者。於五法中唯分別攝。瑜伽說彼是分別故。有義此二亦正智攝。說正思惟是無漏故。彼能令心尋求等故。又說彼是言說因故。未究竟位於藥病等未能遍知。後得智中為他說法必假尋伺。非如佛地無功用說。故此二種亦通無漏。雖說尋伺必是分別。而不定說唯屬第三。後得正智中亦有分別故。餘門准上如理應思。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為離心體有別自性。為即是心分位差別。設爾何失。二俱有過。若離心體有別自性。如何聖教說唯有識。又如何說心遠獨行。染淨由心。士夫六界。莊嚴論說復雲何通。如彼頌言。  許心似二現  如是似貪等  或似於信等  無別染善法   若即是心分位差別。如何聖教說心相應。他性相應非自性故。又如何說心與心所俱時而起如日與光。瑜伽論說復雲何通。彼說心所非即心故。如彼頌言。  五種性不成  分位差過失  因緣無別故  與聖教相違   應說離心有別自性。以心勝故說唯識等。心所依心。勢力生故說似彼現。非彼即心。又識心言亦攝心所。恆相應故。唯識等言及現似彼皆無有失。此依世俗。若依勝義心所與心非離非即。諸識相望應知亦然。是謂大乘真俗妙理。已說六識心所相應。雲何應知現起分位。頌曰。  15依止根本識  五識隨緣現    或俱或不俱  如濤波依水  16意識常現起  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  睡眠與悶絕   論曰。根本識者阿陀那識。染淨諸識生根本故。依止者謂前六轉識。以根本識為共親依。五識者謂前五轉識。種類相似故總說之。隨緣現言顯非常起。緣謂作意根境等緣。謂五識身內依本識。外隨作意五根境等眾緣和合方得現前。由此或俱或不俱起。外緣合者有頓漸故。如水濤波隨緣多少。此等法喻廣說如經。由五轉識行相粗動。所籍眾緣時多不俱。故起時少不起時多。第六意識雖亦粗動。而所籍緣無時不具。由違緣故有時不起。第七八識行相微細。所籍眾緣一切時有。故無緣礙令總不行。又五識身不能思慮。唯外門轉起籍多緣。故斷時多現行時少。第六意識自能思慮。內外門轉不籍多緣。唯除五位常能現起。故斷時少現起時多。由斯不說此隨緣現。五位者何。生無想等。無想天者謂修彼定厭粗想力生彼天中違不恆行心及心所想滅為首。名無想天。故六轉識於彼皆斷。有義彼天常無六識。聖教說彼無轉識故。說彼唯有有色支故。又說彼為無心地故。有義彼天將命終位。要起轉識然後命終。彼必起下潤生愛故。瑜伽論說後想生已是諸有情從彼沒故。然說彼無轉識等者。依長時說。非謂全無。有義生時亦有轉識。彼中有必起潤生煩惱故。如餘本有初必有轉識故。瑜伽論說。若生於彼唯入不起。其想若生從彼沒故。彼本有初若無轉識如何名入。先有後無乃名入故。抉擇分言所有生得心心所滅名無想故。此言意顯彼本有初有異熟生轉識暫起。宿因緣力後不復生。由斯引起異熟無記分位差別。說名無想。如善引生二定名善。不爾轉識一切不行。如何可言唯生得滅。故彼初位轉識暫起。彼天唯在第四靜慮。下想粗動難可斷故。上無無想異熟處故。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天異熟果故。及無心二定者。謂無想滅盡定。俱無六識故名無心。無想定者。謂有異生伏遍淨貪未伏上染。由出離想作意為先。令不恆行心心所滅想滅為首。立無想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後生彼天不甚光淨形色廣大。定當中夭。中品修者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後生彼天雖甚光淨形色廣大而不最極。雖有中夭而不決定。上品修者現必不退。後生彼天最極光淨形色廣大。必無中夭。窮滿壽量後方殞沒。此定唯屬第四靜慮。又唯是善。彼所引故。下上地無由前說故。四業通三。除順現受。有義此定唯欲界起。由諸外道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有義欲界先修習已。後生色界能引現前。除無想天至究竟故。此由厭想欣彼果入故唯有漏。非聖所起。滅盡定者。謂有無學。或有學聖。已伏或離無所有貪上貪不定。由止息想作意為先。令不恆行恆行染污心心所滅立滅盡名。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由偏厭受想亦名滅彼定。修習此定品別有三。下品修者現法必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中品修者現不必退。設退速疾還引現前。上品修者畢竟不退。此定初修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為加行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雖屬有頂而無漏攝。若修此定已得自在。餘地心後亦得現前。雖屬道諦而是非學非無學攝。似涅槃故。此定初起唯在人中。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後上二界亦得現前。鄔陀夷經是此誠證。無色亦名意成天故。於藏識教未信受者。若生無色不起此定。恐無色心成斷滅故。已信生彼亦得現前。知有藏識不斷滅故。要斷三界見所斷惑方起此定。異生不能伏滅有頂心心所故。此定微妙要證二空。隨應後得所引發故。有義下八地修所斷惑中。要全斷欲餘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欲界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唯說不還三乘無學及諸菩薩得此定故。彼隨所應生上八地皆得後起。有義要斷下之四地修所斷惑。餘伏或斷。然後方能初起此定。變異受俱煩惱種子障定強故。彼隨所應生上五地皆得後起。若伏下惑能起此定。後不斷退生上地者。豈生上已卻斷下惑。斷亦無失。如生上者斷下末那得生惑故。然不還者對治力強。正潤生位不起煩惱。但由惑種潤上地生。雖所伏惑有退不退。而無伏下生上地義。故無生上卻斷下失。若諸菩薩先二乘位已得滅定後迴心者。一切位中能起此定。若不爾者或有乃至七地滿心方能永伏一切煩惱。雖未永斷欲界修惑。而如已斷能起此定。論說已入遠地菩薩方能現起滅盡定故。有從初地即能永伏一切煩惱如阿羅漢。彼十地中皆起此定。經說菩薩前六地中亦能現起滅盡定故。無心睡眠與悶絕者。謂有極重睡眠悶絕令前六識皆不現行。疲極等緣所引身位違前六識故名極重睡眠。此睡眠時雖無彼體。而由彼似彼。故假說彼名。風熱等緣所引身位亦違六識。故名極重悶絕。或此俱是觸處少分。除斯五位意識恆起。正死生時亦無意識。何故但說五位不行。有義死生及與言顯。彼說非理。所以者何。但說六時名無心故。謂前五位及無餘依。應說死生即悶絕攝。彼是最極悶絕位故。說及與言顯五無雜。此顯六識斷已後時依本識中自種還起。由此不說入無餘依。此五位中異生有四。除在滅定。聖唯後三。於中如來自在菩薩唯得存一。無睡悶故。是故八識一切有情心與末那二恆俱轉。若起第六則三俱轉。餘隨緣合起一至五。則四俱轉乃至八俱。是謂略說識俱轉義。若一有情多識俱轉。如何說彼是一有情。若立有情依識多少。汝無心位應非有情。又他分心現在前位如何可說自分有情。然立有情依命根數或異熟識。俱不違理。彼俱恆時唯有一故。一身唯一等無間緣。如何俱時有多識轉。既許此一引多心所。寧不許此能引多心。又誰定言此緣唯一。說多識俱者許此緣多故。又欲一時取多境者多境現前。寧不頓取。諸根境等和合力齊。識前後生不應理故。又心所性雖無差別。而類別者許多俱生。寧不許心異類俱起。又如浪像依一起多。故依一心多識俱轉。又若不許意與五俱。取彼所緣應不明瞭。如散意識緣久滅故。如何五俱唯一意識。於色等境取一或多。如眼等識各於自境取一或多。此亦何失。相見俱有種種相故。何故諸識同類不俱。於自所緣若可了者一已能了。餘無用故。若爾五識已了自境。何用俱起意識了為。五俱意識助五令起。非專為了五識所緣。又於彼所緣能明瞭取異於眼等識故非無用。由此聖教說彼意識名有分別。五識不爾。多識俱轉何不相應。非同境故。設同境者彼此所依體數異故。如五根識互不相應。八識自性不可言定一。行相所依緣相應異故。又一滅時餘不滅故。能所熏等相各異故。亦非定異。經說八識如水波等無差別故。定異應非因果性故。如幻事等無定性故。如前所說識差別相依理世俗非真勝義。真勝義中心言絕故。如伽他說。  心意識八種  俗故相有別  真故相無別  相所相無故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為自所變二分所依。雲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  17是諸識轉變  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  故一切唯識   論曰。是諸識者。謂前所說三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由此正理彼實我法離識所變皆定非有。離能所取無別物故。非有實物離二相故。是故一切有為無為若實若假皆不離識。唯言為遮離識實物。非不離識心所法等。或轉變者。謂諸內識轉似我法外境相現。此能轉變即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謂即三界心及心所。此所執境名所分別。即所妄執實我法性。由此分別變似外境假我法相。彼所分別實我法性決定皆無。前引教理已廣破故。是故一切皆唯有識。虛妄分別有極成故。唯既不遮不離識法。故真空等亦是有性。由斯遠離增減二邊。唯識義成契會中道。由何教理唯識義成。豈不已說。雖說未了。非破他義己義便成。應更礭陳成此教理。如契經說三界唯心。又說所緣唯識所現。又說諸法皆不離心。又說有情隨心垢淨。又說成就四智菩薩能隨悟入唯識無境。一相違識相智。謂於一處鬼人天等隨業差別所見各異。境若實有此雲何成。二無所緣識智。謂緣過未夢境像等非實有境。識現可得彼境既無。餘亦應爾。三自應無倒智。謂愚夫智若得實境。彼應自然成無顛倒。不由功用應得解脫。四隨三智轉智。一隨自在者智轉智。謂已證得心自在者隨欲轉變地等皆成。境若實有如何可變。二隨觀察者智轉智。謂得勝定修法觀者隨觀一境眾相現前。境若是實寧隨心轉。三隨無分別智轉智。謂起證實無分別智一切境相皆不現前。境若是實何容不現。菩薩成就四智者。於唯識理決定悟入。又伽他說。  心意識所緣  皆非離自性  故我說一切  唯有識無餘   此等聖教誠證非一。極成眼等識五隨一故如餘不親緣離自色等。餘識識故如眼識等亦不親緣離自諸法。此親所緣定非離此。二隨一故如彼能緣。所緣法故如相應法。決定不離心及心所。此等正理誠證非一。故於唯識應深信受。我法非有空識非無。離有離無故契中道。慈尊依此說二頌言。  虛妄分別有  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於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此頌且依染依他說。理實亦有淨分依他。若唯內識似外境起。寧見世間情非情物處時身用定不定轉如夢境等。應釋此疑。何緣世尊說十二處。依識所變非別實有。為入我空說六二法。如遮斷見說續有情。為入法空復說唯識。令知外法亦非有故。此唯識性豈不亦空。不爾。如何。非所執故。謂依識變妄執實法理不可得說為法空。非無離言正智所證唯識性故說為法空。此識若無便無俗諦。俗諦無故真諦亦無。真俗相依而建立故。撥無二諦是惡取空。諸佛說為不可治者。應知諸法有空不空。由此慈尊說前二頌。若諸色處亦識為體。何緣乃似色相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名言熏習勢力起故。與染淨法為依處故。謂此若無應無顛倒。便無雜染亦無淨法。是故諸識亦似色現。如有頌言。  亂相及亂體  應許為色識  及與非色識  若無餘亦無   色等外境分明現證。現量所得。寧撥為無。現量證時不執為外。後意分別妄生外想。故現量境是自相分。識所變故亦說為有。意識所執外實色等。妄計有故說彼為無。又色等境非色似色非外似外如夢所緣。不可執為是實外色。若覺時色皆如夢境不離識者。如從夢覺知彼唯心。何故覺時於自色境不知唯識。如夢未覺不能自知。要至覺時方能追覺。覺時境色應知亦爾。未真覺位不能自知。至真覺時亦能追覺。未得真覺恆處夢中。故佛說為生死長夜。由斯未了色境唯識。外色實無可非內識境。他心實有寧非自所緣。誰說他心非自識境。但不說彼是親所緣。謂識生時無實作用。非如手等親執外物日等舒光親照外境。但如鏡等似外境現名了他心。非親能了。親所了者謂自所變。故契經言。無有少法能取餘法。但識生時似彼相現名取彼物。如緣他心色等亦爾。既有異境何名唯識。奇哉固執觸處生疑。豈唯識教但說一識。不爾如何。汝應諦聽。若唯一識寧有十方凡聖尊卑因果等別。誰為誰說。何法何求。故唯識言有深意趣。識言總顯一切有情各有八識.六位心所.所變相見.分位差別及彼空理所顯真如。識自相故。識相應故。二所變故。三分位故。四實性故。如是諸法皆不離識。總立識名。唯言但遮愚夫所執定離諸識實有色等。若如是知唯識教意。便能無倒善備資糧。速入法空證無上覺。救拔含識生死輪迴。非全撥無惡取空者違背教理能成是事。故定應信一切唯識。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頌曰。  18由一切種識  如是如是變    以展轉力故  彼彼分別生   論曰。一切種識謂本識中能生自果功能差別。此生等流異熟士用增上果。故名一切種。除離繫者非種生故。彼雖可證而非種果。要現起道斷結得故。有展轉義非此所說。此說能生分別種故。此識為體故立識名。種離本識無別性故。種識二言簡非種識。有識非種種非識故。又種識言顯識中種。非持種識。後當說故。此識中種餘緣助故。即便如是如是轉變。謂從生位轉至熟時。顯變種多重言如是。謂一切種攝三熏習共不共等識種盡故。展轉力者謂八現識及彼相應相見分等。彼皆互有相助力故。即現識等總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分別類多故言彼彼。此頌意說。雖無外緣由本識中有一切種轉變差別及以現行八種識等展轉力故彼彼分別而亦得生。何假外緣方起分別。諸淨法起應知亦然。淨種現行為緣生故。所說種現緣生分別。雲何應知此緣生相。緣且有四。一因緣。謂有為法親辦自果。此體有二。一種子。二現行。種子者謂本識中善染無記諸界地等功能差別。能引次後自類功能。及起同時自類現果。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現行者謂七轉識及彼相應所變相見性界地等。除佛果善極劣無記。餘熏本識生自類種。此唯望彼是因緣性。第八心品無所熏故。非簡所依獨能熏故。極微圓故不熏成種。現行同類展轉相望皆非因緣。自種生故。一切異類展轉相望亦非因緣。不親生故。有說異類同類現行展轉相望為因緣者。應知假說。或隨轉門。有唯說種是因緣性。彼依顯勝。非盡理說。聖說轉識與阿賴耶展轉相望為因緣故。二等無間緣。謂八現識及彼心所前聚於後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多同類種俱時轉故如不相應非此緣攝。由斯八識非互為緣。心所與心雖恆俱轉。而相應故和合似一。不可施設離別殊異。故得互作等無間緣。入無餘心最極微劣無開導用。又無當起等無間法故非此緣。雲何知然。論有誠說。若此識等無間彼識等決定生。即說此是彼等無間緣故。即依此義應作是說。阿陀那識三界九地皆容互作等無間緣。下上死生相開等故。有漏無間有無漏生。無漏定無生有漏者。鏡智起已必無斷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此何界後引生無漏。或從色界或欲界後。謂諸異生求佛果者定色界後引生無漏。彼必生在淨居天上大自在宮得菩提故。二乘迴趣大菩提者定欲界後引生無漏。迴趣留身唯欲界故。彼雖必往大自在宮方得成佛。而本願力所留生身是欲界故。有義色界亦有聲聞迴趣大乘願留身者。既與教理俱不相違。是故聲聞第八無漏色界心後亦得現前。然五淨居無迴趣者。經不說彼發大心故。第七轉識三界九地亦容互作等無間緣。隨第八識生處繫故。有漏無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善與無記相望亦然。於無記中染與不染亦相開導。生空智果前後位中得相引故。此欲色界有漏得與無漏相生。非無色界。地上菩薩不生彼故。第六轉識三界九地有漏無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無間緣。潤生位等更相引故。初起無漏唯色界後。抉擇分善唯色界故。眼耳身識二界二地鼻舌兩識一界一地自類互作等無間緣。善等相望應知亦爾。有義五識有漏無漏自類互作等無間緣未成佛時容互起故。有義無漏有漏後起。非無漏後容起有漏。無漏五識非佛無故。彼五色根定有漏故。是異熟識相分攝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三所緣緣。謂若有法是帶己相心或相應所慮所託。此體有二。一親二疏。若與能緣體不相離。是見分等內所慮託。應知彼是親所緣緣。若與能緣體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託。應知彼是疏所緣緣。親所緣緣能緣皆有。離內所慮託必不生故。疏所緣緣能緣或有。離外所慮託亦得生故。第八心品有義唯有親所緣緣。隨業因力任運變故。有義亦定有疏所緣緣。要仗他變質自方變故。有義二說俱不應理。自他身土可互受用。他所變者為自質故。自種於他無受用理。他變為此不應理故。非諸有情種皆等故。應說此品疏所緣緣一切位中有無不定。第七心品未轉依位是俱生故必仗外質。故亦定有疏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緣真如等無外質故。第六心品行相猛利。於一切位能自在轉。所仗外質或有或無。疏所緣緣有無不定。前五心品未轉依位粗鈍劣故必仗外質故亦定有疏所緣緣。已轉依位此非定有緣過未等無外質故。四增上緣。謂若有法有勝勢用能於餘法或順或違。雖前三緣亦是增上。而今第四除彼取餘為顯諸緣差別相故。此順違用於四處轉生位成得四事別故。然增上用隨事雖多而勝顯者唯二十二應知即是二十二根。前五色根以本識等所變眼等淨色為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攝故即以彼少分為性。命根但依本識親種分位假立非別有性。意根總以八識為性。五受根如應各自受為性。信等五根即以信等及善念等而為自性。未知當知根體位有三種。一根本位謂在見道除後剎那無所未知可當知故。二加行位。謂煖頂忍世第一法近能引髮根本位故。三資糧位。謂從為得諦現觀故發起決定勝善法欲。乃至未得順抉擇分所有善根名資糧位。能遠資生根本位故。於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喜樂捨為此根性。加行等位於後勝法求證愁慼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前三無色有此根者有勝見道傍修得故。或二乘位迴趣大者為證法空地前亦起九地所攝生空無漏。彼皆菩薩此根攝故。菩薩見道亦有此根但說地前以時促故。始從見道最後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根性。未離欲者於上解脫求證愁慼。亦有憂根非正善根故多不說。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性。有頂雖有遊觀無漏而不明利非後三根。二十二根自性如是。諸餘門義如論應知。   成唯識論卷第七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八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是四緣依十五處義差別故立為十因。雲何此依十五處立。一語依處。謂法名想所起語性。即依此處立隨說因。謂依此語隨見聞等說諸義故。此即能說為所說因。有論說此是名想見。由如名字取相執著隨起說故。若依彼說便顯此因是語依處。二領受依處。謂所觀待能所受性。即依此處立觀待因。謂觀待此令彼諸事或生或住或成或得。此是彼觀待因。三習氣依處。謂內外種未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牽引因。謂能牽引遠自果故。四有潤種子依處。謂內外種已成熟位。即依此處立生起因。謂能生起近自果故。五無間滅依處。謂心心所等無間緣。六境界依處。謂心心所所緣緣。七根依處。謂心心所所依六根。八作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具作用即除種子餘助現緣。九士用依處。謂於所作業作者作用即除種子餘作現緣。十真實見依處。謂無漏見除引自種於無漏法能助引證。總依此六立攝受因。謂攝受五辦有漏法具攝受六辦無漏故。十一隨順依處。謂無記染善現種諸行能隨順同類勝品諸法。即依此處立引發因。謂能引起同類勝行及能引得無為法故。十二差別功能依處。謂有為法各於自果有能起證差別勢力。即依此處立定異因謂各能生自界等果。及各能得自乘果故。十三和合依處。謂從領受乃至差別功能依處於所生住成得果中有和合力。即依此處立同事因。謂從觀待乃至定異皆同生等一事業故。十四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能障礙法。即依此處立相違因。謂彼能違生等事故。十五不障礙依處。謂於生住成得事中不障礙法。即依此處立不相違因。謂彼不違生等事故。如是十因二因所攝。一能生二方便。菩薩地說牽引種子生起種子名能生因。所餘諸因方便因攝。此說牽引生起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中。諸因緣種。未成熟位名牽引種已成熟位名生起種。彼六因中諸因緣種皆攝在此二位中故。離有現起是能生因如四因中生自種者而多間斷。此略不說。或親辦果亦立種名。如說現行穀麥等種。所餘因謂初二五九及六因中非因緣法。皆是生熟因緣種餘故總說為方便因攝。非此二種唯屬彼二因餘四因中有因緣種故。非唯彼八名所餘因彼二因亦有非因緣種故。有尋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攝。此文意說六因中現種是因緣者皆名生起因。能親生起自類果故。此所餘因皆方便攝。非此生起唯屬彼因餘五因中有因緣故。非唯彼九名所餘因彼生起因中有非因緣故。或菩薩地所說牽引生起種子。即彼二因。所餘諸因即彼餘八。雖二因內有非能生因而因緣種勝顯故偏說。雖餘因內有非方便因而增上者多顯故偏說。有尋等地說生起因是能生因餘方便者。生起即是彼生起因餘因應知即彼餘九。雖生起中有非因緣種而去果近親顯故偏說。雖牽引中亦有因緣種而去果遠親隱故不說。餘方便攝准上應知。所說四緣依何處立。復如何攝十因二因。論說因緣依種子立。依無間滅立等無間。依境界立所緣。依所餘立增上。此中種子即是三四十一十二十三十五六依處中因緣種攝。雖現四處亦有因緣而多間斷。此略不說。或彼亦能親辦自果如外麥等亦立種名。或種子言唯屬第四。親疏隱顯取捨如前。言無間滅境界處者應知總顯二緣依處非唯五六。餘依處中亦有中間二緣義故。或唯五六餘處雖有而少隱故略不說之。論說因緣能生因攝。增上緣性即方便因。中間二緣攝受因攝。雖方便內具後三緣而增上多故此偏說。餘因亦有中間二緣然攝受中顯故偏說。初能生攝進退如前所說因緣必應有果。此果有幾依何處得。果有五種。一者異熟。謂有漏善及不善法所招自相續異熟生無記。二者等流。謂習善等所引同類或似先業後果隨轉。三者離繫。謂無漏道斷障所證善無為法。四者士用。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五者增上。謂除前四餘所得果。瑜伽等說習氣依處得異熟果。隨順依處得等流果。真見依處得離繫果。士用依處得士用果。所餘依處得增上果。習氣處言顯諸依處感異熟果一切功能。隨順處言顯諸依處引等流果一切功能。真見處言顯諸依處證離繫果一切功能。士用處言顯諸依處招士用果一切功能。所餘處言顯諸依處得增上果一切功能。不爾便應太寬太狹。或習氣者唯屬第三。雖異熟因餘處亦有此處亦有非異熟因而異熟因去果相遠。習氣亦爾故此偏說。隨順唯屬第十一處。雖等流果餘處亦得此處亦得非等流果而此因招勝行相顯。隨順亦爾故偏說之。真見處言唯詮第十。雖證離繫餘處亦能此處亦能得非離繫而此證離繫相顯故偏說。士用處言唯詮第九。雖士用果餘處亦招此處亦能招增上等而名相顯是故偏說。所餘唯屬餘十一處。雖十一處亦得餘果招增上果餘處亦能而此十一多招增上。餘已顯餘故此偏說。如是即說此五果中若異熟果牽引生起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若等流果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初後緣得。若離繫果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若士用果有義觀待攝受同事不相違因增上緣得。有義觀待牽引生起攝受引發定異同事不相違因除所緣緣餘三緣得。若增上果十因四緣一切容得。傍論已了應辯正論。   本識中種容作三緣生現分別除等無間。謂各親種是彼因緣為所緣緣於能緣者。若種於彼有能助力或不障礙是增上緣。生淨現行應知亦爾。現起分別展轉相望容作三緣無因緣故。謂有情類自他展轉容作二緣除等無間。自八識聚展轉相望定有增上緣必無等無間。所緣緣義或無或有。八於七有。七於八無。餘七非八所仗質故。第七於六五無一有。餘六於彼一切皆無。第六於五無。餘五於彼有。五識唯託第八相故。自類前後第六容三餘除所緣取現境故。許五後見緣前相者五七前後亦有三緣。前七於八所緣容有能熏成彼相見種故。同聚異體展轉相望唯有增上諸相應法所仗質同不相緣故。或依見分說不相緣。依相分說有相緣義謂諸相分互為質起如識中種為觸等相質。不爾無色彼應無境故。設許變色亦定緣種勿見分境不同質故。同體相分為見二緣見分於彼但有增上。見與自證相望亦爾。餘二展轉俱作二緣。此中不依種相分說但說現起互為緣故。淨八識聚自他展轉皆有所緣能遍緣故。唯除見分非相所緣相分理無能緣用故。既現分別緣種現生。種亦理應緣現種起。現種於種能作幾緣。種必不由中二緣起待心心所立彼二故。現於親種具作二緣與非親種但為增上。種望親種亦具二緣於非親種亦但增上。依斯內識互為緣起分別因果理教皆成。所執外緣設有無用況違理教何固執為。雖分別言總顯三界心及心所而隨勝者諸聖教中多門顯示。或說為二三四五等如餘論中具廣分別。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頌曰。  19由諸業習氣  二取習氣俱    前異熟既盡  復生餘異熟   論曰。諸業謂福非福不動。即有漏善不善思業。業之眷屬亦立業名。同招引滿異熟果故。此雖纔起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而熏本識起自功能。即此功能說為習氣。是業氣分熏習所成簡曾現業故名習氣。如是習氣展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此顯當果勝增上緣。相見.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攝。彼所熏發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名二取習氣。此顯來世異熟果心及彼相應諸因緣種。俱謂業種二取種俱是疏親緣互相助義。業招生顯故頌先說。前異熟者謂前前生業異熟果。餘異熟者謂後後生業異熟果。雖二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由異熟果性別難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由感餘生業等種熟。前異熟果受用盡時復別能生餘異熟果。由斯生死輪轉無窮何假外緣方得相續。此頌意說由業二取生死輪迴皆不離識心心所法為彼性故。   復次生死相續由諸習氣。然諸習氣總有三種。一名言習氣。謂有為法各別親種。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詮義音聲差別。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心心所法。隨二名言所熏成種作有為法各別因緣。二我執習氣。謂虛妄執我我所種。我執有二。一俱生我執。即修所斷我我所執。二分別我執。即見所斷我我所執。隨二我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有支有二。一有漏善。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愛果業。隨二有支所熏成種令異熟果善惡趣別。應知我執有支習氣於差別果是增上緣。此頌所言業習氣者應知即是有支習氣。二取習氣。應知即是我執名言二種習氣。取我我所及取名言而熏成故皆說名取。俱等餘文義如前釋。   復次生死相續由惑業苦。發業潤生煩惱名惑。能感後有諸業名業。業所引生眾苦名苦。惑業苦種皆名習氣。前二習氣與生死苦為增上緣助生苦故。第三習氣望生死苦能作因緣親生苦故。頌三習氣如應當知。惑苦名取能所取故。取是著義業不得名。俱等餘文義如前釋。此惑業苦應知總攝十二有支。謂從無明乃至老死如論廣釋。然十二支略攝為四。一能引支。謂無明行。能引識等五果種故。此中無明唯取能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即彼所發乃名為行。由此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二所引支。謂本識內親生當來異熟果攝識等五種。是前二支所引發故。此中識種謂本識因。除後三因餘因皆是名色種攝。後之三因如名次第即後三種。或名色種總攝五因於中隨勝立餘四種。六處與識總別亦然。   集論說識亦是能引識中業種名識支故。異熟識種名色攝故。經說識支通能所引業種識種俱名識故。識是名色依非名色攝故。識等五種由業熏發雖實同時。而依主伴總別勝劣因果相異。故諸聖教假說前後。或依當來現起分位有次第故說有前後。由斯識等亦說現行因時定無現行義故。復由此說生引同時潤未潤時必不俱故。三能生支。謂愛取有。近生當來生老死故。謂緣迷內異熟果愚發正能招後有諸業為緣引發親生當來生老死位五果種已。復依迷外增上果愚緣境界受發起貪愛緣愛復生欲等四取。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引因轉名為有俱能近有後有果故。有處唯說業種名有此能正感異熟果故。復有唯說五種名有親生當來識等種故。四所生支。謂生老死。是愛取有近所生故。謂從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諸衰變位總名為老。身壞命終乃名為死。老非定有附死立支。病何非支。不遍定故。老雖不定遍故立支。諸界趣生除中夭者將終皆有衰朽行故。名色不遍何故立支。定故立支。胎卵濕生者六處未滿定有名色故。又名色支亦是遍有。有色化生初受生位雖具五根而未有用爾時未名六處支故。初生無色雖定有意根而不明瞭未名意處故。由斯論說十二有支一切一分上二界有。愛非遍有寧別立支。生惡趣者不愛彼故。定故別立。不求無有生善趣者定有愛故。不還潤生愛雖不起然如彼取定有種故。又愛亦遍。生惡趣者於現我境亦有愛故。依無希求惡趣身愛經說非有。非彼全無。何緣所生立生老死所引別立識等五支。因位難知差別相故依當果位別立五支。謂續生時因識相顯。次根未滿名色相增。次根滿時六處明盛。依斯發觸因觸起受。爾時乃名受果究竟。依此果位立因為五。果位易了差別相故總立二支以顯三苦。然所生果若在未來為生厭故說生老死。若至現在為令了知分位相生說識等五。何緣發業總立無明潤業位中別立愛取。雖諸煩惱皆能發潤而發業位無明力增。以具十一殊勝事故。謂所緣等廣如經說。於潤業位愛力偏增。說愛如水能沃潤故。要數溉灌方生有芽且依初後分愛取二。無重發義立一無明。雖取支中攝諸煩惱。而愛潤勝說是愛增。諸緣起支皆依自地有所發行依他無明如下無明發上地行。不爾初伏下地染者所起上定應非行支。彼地無明猶未起故。從上下地生下上者彼緣何受而起愛支。彼愛亦緣當生地受若現若種於理無違。此十二支十因二果定不同世。因中前七與愛取有或異或同。若二三七各定同世。如是十二一重因果足顯輪轉及離斷常。施設兩重實為無用。或應過此便致無窮。此十二支義門別者九實三假。已潤六支合為有故。即識等五三相位別名生等故。五是一事。謂無明識觸受愛五餘非一事。三唯是染煩惱性故。七唯不染異熟果故。七分位中容起染故假說通二餘通二種。無明愛取說名獨相不與餘支相交雜故餘是雜相。六唯非色。謂無明識觸受愛取餘通二種。皆是有漏唯有為攝。無漏無為非有支故。無明愛取唯通不善有覆無記。行唯善惡。有通善惡無覆無記。餘七唯是無覆無記。七分位中亦起善染。雖皆通三界而有分有全。上地行支能伏下地。即粗苦等六種行相有求上生而起彼故。一切皆唯非學無學聖者所起。有漏善業明為緣故違有支故非有支攝。由此應知聖必不造感後有業於後苦果不迷求故。雜修靜慮資下故業生淨居等於理無違。有義無明唯見所斷。要迷諦理能發行故。聖必不造後有業故。愛取二支唯修所斷。貪求當有而潤生故。九種命終心俱生愛俱故。餘九皆通見修所斷。有義一切皆通二斷。論說預流果已斷一切一分有支無全斷者故。若無明支唯見所斷。寧說預流無全斷者。若愛取支唯修所斷。寧說彼已斷一切支一分。又說全界一切煩惱皆能結生。往惡趣行唯分別起煩惱能發。不言潤生唯修所斷諸感後有行皆見所斷髮由此故知無明愛取三支亦通見修所斷。然無明支正發行者唯見所斷。助者不定。愛取二支正潤生者唯修所斷。助者不定。又染污法自性應斷。對治起時彼永斷故。一切有漏不染污法非性應斷。不違道故。然有二義說之為斷。一離縛故。謂斷緣彼雜彼煩惱。二不生故。謂斷彼依令永不起。依離縛斷說有漏善無覆無記唯修所斷。依不生斷說諸惡趣無想定等唯見所斷。說十二支通二斷者於前諸斷如應當知。十樂捨俱。受不與受共相應故。老死位中多分無樂及容捨故。十一苦俱非受俱故。十一少分壞苦所攝。老死位中多無樂受依樂立壞故不說之。十二少分苦苦所攝。一切支中有苦受故。十二全分行苦所攝。諸有漏法皆行苦故。依捨受說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如壞苦說。實義如是。諸聖教中隨彼相增所說不定。皆苦諦攝取蘊性故。五亦集諦攝業煩惱性故。諸支相望增上定有餘之三緣有無不定。契經依定唯說有一。愛望於取有望於生有因緣義。若說識支是業種者行望於識亦作因緣。餘支相望無因緣義。而集論說無明望行有因緣者依無明時業習氣說。無明俱故假說無明實是行種。   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依現愛取唯業有說。無明望行愛望於取生望老死有餘二緣。有望於生受望於愛無等無間有所緣緣。餘支相望二俱非有。此中且依鄰近順次不相雜亂實緣起說。異此相望為緣不定。諸聰慧者如理應思。惑業苦三攝十二者無明愛取是惑所攝。行有一分是業所攝。七有一分是苦所攝。有處說業全攝有者應知彼依業有說故。有處說識業所攝者彼說業種為識支故。惑業所招獨名苦者唯苦諦攝為生厭故。由惑業苦即十二支故此能令生死相續。   復次生死相續由內因緣不待外緣故唯有識。因謂有漏無漏二業正感生死故說為因。緣謂煩惱所知二障助感生死故說為緣。所以者何。生死有二。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粗異熟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齊限故名分段。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願力改轉身命無定齊限故名變易。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測名不思議。或名意成身隨意願成故。如契經說。如取為緣有漏業因續後有者而生三有。如是無明習地為緣無漏業因有阿羅漢獨覺已得自在菩薩生三種意成身。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本如變化故。如有論說。聲聞無學永盡後有雲何能證無上菩提。依變化身證無上覺非業報身故不違理。若所知障助無漏業能感生死。二乘定性應不永入無餘涅槃。如諸異生拘煩惱故。如何道諦實能感苦。誰言實感。不爾如何。無漏定願資有漏業。令所得果相續長時展轉增勝假說名感。如是感時由所知障為緣助力非獨能感。然所知障不障解脫。無能發業潤生用故。何用資感生死苦為。自證菩提利樂他故。謂不定性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如是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彼復何須所知障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又所知障障大菩提。為永斷除留身久住。又所知障為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大助力。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易身攝。非彼境故。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增上果。有聖教中說為無漏出三界者。隨助因說。頌中所言諸業習氣即前所說二業種子。二取習氣即前所說二障種子。俱執著故。俱等餘文義如前釋。變易生死雖無分段前後異熟別盡別生。而數資助前後改轉。亦有前盡餘復生義。雖亦由現生死相續而種定有。頌偏說之。或為顯示真異熟因果皆不離本識故不說現。現異熟因不即與果。轉識間斷非異熟故。前中後際生死輪迴不待外緣既由內識。淨法相續應知亦然。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有無漏種由轉識等數數熏發漸漸增勝。乃至究竟得成佛時。轉捨本來雜染識種。轉得始起清淨種識。任持一切功德種子。由本願力盡未來際起諸妙用相續無窮。由此應知唯有內識。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應知三性亦不離識。所以者何。頌曰。  20由彼彼遍計  遍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21依他起自性  分別緣所生    圓成實於彼  常遠離前性  22故此與依他  非異非不異    如無常等性  非不見此彼   論曰。周遍計度故名遍計。品類眾多說為彼彼。謂能遍計虛妄分別。即由彼彼虛妄分別遍計種種所遍計物。謂所妄執蘊處界等若法若我自性差別。此所妄執自性差別總名遍計所執自性。如是自性都無所有。理教推徵不可得故。或初句顯能遍計識。第二句示所遍計境。後半方申遍計所執若我若法自性非有。已廣顯彼不可得故。初能遍計自性雲何。有義八識及諸心所有漏攝者皆能遍計。虛妄分別為自性故。皆似所取能取現故。說阿賴耶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種為所緣故。有義第六第七心品執我法者是能遍計。唯說意識能遍計故。意及意識名意識故。計度分別能遍計故。執我法者必是慧故。二執必與無明俱故。不說無明有善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不見有執導空智故。執有執無不俱起故。曾無有執非能熏故。有漏心等不證實故一切皆名虛妄分別。雖似所取能取相現而非一切能遍計攝。勿無漏心亦有執故。如來後得應有執故。經說佛智現身土等種種影像如鏡等故。若無緣用應非智等。雖說藏識緣遍計種。而不說唯故非誠證。由斯理趣唯於第六第七心品有能遍計。識品雖二而有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等遍計不同故言彼彼。次所遍計自性雲何。攝大乘說是依他起遍計心等所緣緣故。圓成實性寧非彼境。真非妄執所緣境故依展轉說亦所遍計。遍計所執雖是彼境。而非所緣緣故非所遍計。遍計所執其相雲何。與依他起復有何別。有義三界心及心所由無始來虛妄熏習。雖各體一而似二生。謂見相分。即能所取。如是二分情有理無。此相說為遍計所執。二所依體實託緣生。此性非無名依他起。虛妄分別緣所生故。雲何知然。諸聖教說虛妄分別是依他起。二取名為遍計所執。有義一切心及心所由熏習力所變二分從緣生故亦依他起。遍計依斯妄執定實有無一異俱不俱等。此二方名遍計所執。諸聖教說唯量唯二唯種種。皆名依他起故。又相等四法十一識等論皆說為依他起攝故。不爾無漏後得智品二分應名遍計所執。許應聖智不緣彼生。緣彼智品應非道諦。不許應知有漏亦爾。又若二分是遍計所執。應如兔角等非所緣緣。遍計所執體非有故。又應二分不熏成種後識等生應無二分。又諸習氣是相分攝。豈非有法能作因緣。若緣所生內相見分非依他起二所依體例亦應然。無異因故。由斯理趣眾緣所生心心所體及相見分有漏無漏皆依他起。依他眾緣而得起故。頌言分別緣所生者應知且說染分依他。淨分依他亦圓成故。或諸染淨心心所法皆名分別能緣慮故。是則一切染淨依他皆是此中依他起攝。二空所顯圓滿成就諸法實性名圓成實。顯此遍常體非虛謬。簡自共相虛空我等。無漏有為離倒究竟勝用周遍亦得此名。然今頌中說初非後。此即於彼依他起上常遠離前遍計所執。二空所顯真如為性。說於彼言顯圓成實與依他起不即不離。常遠離言顯妄所執能所取性理恆非有。前言義顯不空依他。性顯二空非圓成實。真如離有離無性故。由前理故此圓成實與彼依他起非異非不異。異應真如非彼實性。不異此性應是無常。彼此俱應淨非淨境。則本後智用應無別。雲何二性非異非一。如彼無常無我等性。無常等性與行等法異應彼法非無常等。不異此應非彼共相。由斯喻顯此圓成實與彼依他非一非異。法與法性理必應然。勝義世俗相待有故。非不證見此圓成實而能見彼依他起性。未達遍計所執性空不如實知依他有故。無分別智證真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事等。雖無始來心心所法已能緣自相見分等。而我法執恆俱行故不如實知眾緣所引自心心所虛妄變現。猶如幻事陽焰夢境鏡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所成非有似有。依如是義故。有頌言。  非不見真如  而能了諸行  皆如幻事等  雖有而非真   此中意說。三種自性。皆不遠離心心所法。謂心心所及所變現眾緣生故。如幻事等非有似有誑惑愚夫。一切皆名依他起性。愚夫於此橫執我法有無一異俱不俱等。如空花等性相都無。一切皆名遍計所執。依他起上彼所妄執我法俱空。此空所顯識等真性名圓成實。是故此三不離心等。虛空擇滅非擇滅等何性攝耶。三皆容攝。心等變似虛空等相。隨心生故依他起攝。愚夫於中妄執實有此即遍計所執性攝。若於真如假施設有虛空等義圓成實攝。有漏心等定屬依他。無漏心等容二性攝。眾緣生故攝屬依他。無顛倒故圓成實攝。如是三性與七真如雲何相攝。七真如者。一流轉真如。謂有為法流轉實性。二實相真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三唯識真如。謂染淨法唯識實性。四安立真如。謂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集實性。六清淨真如。謂滅實性。七正行真如。謂道實性。此七實性圓成實攝。根本後得二智境故。隨相攝者流轉苦集三前二性攝。妄執雜染故。餘四皆是圓成實攝。三性六法相攝雲何。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色受想行識及無為皆有妄執緣生理故。三性五事相攝雲何。諸聖教說相攝不定。謂或有處說依他起攝彼相名分別正智圓成實性攝彼真如遍計所執不攝五事。彼說有漏心心所法變似所詮說名為相。似能詮現施設為名。能變心等立為分別。無漏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正智不說能所詮。四從緣生皆依他攝。或復有處說依他起攝相分別遍計所執唯攝彼名正智真如圓成實攝。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相餘名分別。遍計所執都無體故為顯非有假說為名。二無倒故圓成實攝。或有處說依他起性唯攝分別遍計所執攝彼相名。正智真如圓成實攝。彼說有漏心及心所相見分等總名分別虛妄分別為自性故遍計所執能詮所詮隨情立為名相二事。復有處說名屬依他起性義屬遍計所執。彼說有漏心心所法相見分等由名勢力成所遍計故說為名。遍計所執隨名橫計體實非有假立義名。諸聖教中所說五事文雖有異而義無違。然初所說不相雜亂。如瑜伽論廣說應知。又聖教中說有五相此與三性相攝雲何。所詮能詮各具三性。謂妄所計屬初性攝。相名分別隨其所應所詮能詮屬依他起。真如正智隨其所應所詮能詮屬圓成實。後得變似能詮相故。二相屬相唯初性攝妄執義名定相屬故。彼執著相唯依他起虛妄分別為自性故。不執著相唯圓成實無漏智等為自性故。又聖教中說四真實。與此三性相攝雲何。世間道理所成真實依他起攝三事攝故。二障淨智所行真實圓成實攝二事攝故。辯中邊論說初真實唯初性攝共所執故。第二真實通屬三性。理通執無執雜染清淨故。後二真實唯屬第三。三性四諦相攝雲何。四中一一皆具三性。且苦諦中無常等四各有三性。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性常無故。二起盡無常。有生滅故。三垢淨無常。位轉變故。苦有三者。一所取苦。我法二執所依取故。二事相苦。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無性。空性非有故。二異性空。與妄所執自性異故。三自性空。二空所顯為自性故。無我三者。一無相無我。我相無故。二異相無我。與妄所執我相異故。三自相無我。無我所顯為自相故。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遍計所執自性執習氣。執彼習氣假立彼名。二等起集。謂業煩惱三未離繫集。謂未離障真如。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自性不生故。二二取滅。謂擇滅二取不生故。三本性滅。謂真如故。道諦三者。一遍知道。能知遍計所執故。二永斷道。能斷依他起故。三作證道。能證圓成實故。然遍知道亦通後二。七三三性如次配釋。今於此中所配三性或假或實如理應知。三解脫門所行境界與此三性相攝雲何。理實皆通隨相各一。空無願相如次應知。緣此復生三無生忍。一本性無生忍。二自然無生忍。三惑苦無生忍。如次此三是彼境故。此三雲何攝彼二諦。應知世俗具此三種勝義唯是圓成實性。世俗有三。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如次應知即此三性。勝義有三。一義勝義。謂真如勝之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勝即義故。三行勝義。謂聖道勝為義故。無變無倒隨其所應故皆攝在圓成實性。如是三性何智所行遍計所執都非智所行。以無自體非所緣緣故。愚夫執有聖者達無亦得說為凡聖智境。依他起性二智所行圓成實性唯聖智境。此三性中幾假幾實。遍計所執妄安立故可說為假。無體相故非假非實。依他起性有實有假。聚集相續分位性故說為假有。心心所色從緣生故說為實有。若無實法假法亦無。假依實因而施設故。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依他緣而施設故。此三為異為不異耶。應說俱非無別體故妄執緣起真義別故。如是三性義類無邊。恐厭繁文略示綱要。   成唯識論卷第八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九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頌曰。  23即依此三性  立彼三無性    故佛密意說  一切法無性  24初即相無性  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離前  所執我法性  25此諸法勝義  亦即是真如    常如其性故  即唯識實性   論曰。即依此前所說三性立彼後說三種無性。謂即相生勝義無性。故佛密意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性全無。說密意言顯非了義。謂後二性雖體非無。而有愚夫於彼增益妄執實有我法自性。此即名為遍計所執。為除此執故。佛世尊於有及無總說無性。雲何依此而立彼三。謂依此初遍計所執立相無性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華故。依次依他立生無性。此如幻事託眾緣生。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依後圓成實立勝義無性。謂即勝義由遠離前遍計所執我法性故假說無性非性全無。如太虛空雖遍眾色而是眾色無性所顯。雖依他起非勝義故亦得說為勝義無性。而濫第二故此不說。此性即是諸法勝義。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然勝義諦。略有四種。一世間勝義。謂蘊處界等。二道理勝義。謂苦等四諦。三證得勝義。謂二空真如。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此中勝義依最後說。是最勝道所行義故。為簡前三故作是說。此諸法勝義亦即是真如。真謂真實顯非虛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謂此真實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即是湛然不虛妄義。亦言顯此復有多名。謂名法界及實際等。如餘論中隨義廣釋。此性即是唯識實性。謂唯識性略有二種。一者虛妄。謂遍計所執。二者真實。謂圓成實性。為簡虛妄說實性言。復有二性。一者世俗。謂依他起。二者勝義。謂圓成實。為簡世俗故說實性。三頌總顯諸契經中說無性言非極了義。諸有智者不應依之總撥諸法都無自性。   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誰於幾位如何悟入。謂具大乘二種姓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何謂大乘二種種姓。一本性住種姓。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習所成種姓。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要具大乘此二種姓。方能漸次悟入唯識。何謂悟入唯識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抉擇分。三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雲何漸次悟入唯識。謂諸菩薩於識相性資糧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引發真見。在通達位如實通達。修習位中如所見理數數修習伏斷餘障。至究竟位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復令悟入唯識相性。初資糧位其相雲何。頌曰。  26乃至未起識  求住唯識性    於二取隨眠  猶未能伏滅   論曰。從發深固大菩提心。乃至未起順抉擇識求住唯識真勝義性。齊此皆是資糧位攝。為趣無上正等菩提。修習種種勝資糧故。為有情故勤求解脫。由此亦名順解脫分。此位菩薩依因善友作意資糧四勝力故於唯識義雖深信解而未能了能所取空。多住外門修菩薩行。故於二取所引隨眠猶未有能伏滅功力令彼不起二取現行。此二取言顯二取取。執取能取所取性故。二取習氣名彼隨眠。隨逐有情眠伏藏識。或隨增過故名隨眠。即是所知煩惱障種。煩惱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我薩迦耶見而為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彼等流諸隨煩惱。此皆擾惱有情身心能障涅槃名煩惱障。所知障者。謂執遍計所執實法薩迦耶見而為上首見疑無明愛恚慢等。覆所知境無顛倒性能障菩提名所知障。此所知障決定不與異熟識俱。彼微劣故。不與無明慧相應故。法空智品與俱起故。七轉識內隨其所應。或少或多如煩惱說。眼等五識無分別故法見疑等定不相應。餘由意力皆容引起。此障但與不善無記二心相應。論說無明唯通不善無記性故。癡無癡等不相應故。煩惱障中此障必有。彼定用此為所依故。體雖無異而用有別。故二隨眠隨聖道用有勝有劣斷惑前後。此於無覆無記性中是異熟生。非餘三種。彼威儀等勢用薄弱非覆所知障菩提故。此名無覆望二乘說。若望菩薩亦是有覆。若所知障有見疑等如何此種契經說為無明住地。無明增故總名無明。非無見等。如煩惱種立見一處欲色有愛四住地名。豈彼更無慢無明等。如是二障分別起者見所斷攝。任運起者修所斷攝。二乘但能斷煩惱障。菩薩俱斷。永斷二種唯聖道。能伏二現行通有漏道。菩薩住此資糧位中二粗現行雖有伏者。而於細者及二隨眠止觀力微未能伏滅。此位未證唯識真如。依勝解力修諸勝行。應知亦是解行地攝。所修勝行其相雲何。略有二種謂福及智。諸勝行中慧為性者皆名為智。餘名為福。且依六種波羅蜜多通相皆二。別相前五說為福德。第六智慧或復前三唯福德攝。後一唯智。餘通二種。復有二種謂利自他。所修勝行隨意樂力一切皆通自他利行。依別相說六到彼岸菩提分等自利行攝。四種攝事四無量等一切皆是利他行攝。如是等行差別無邊皆是此中所修勝行。此位二障雖未伏除修勝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練磨其心於所證修勇猛不退。一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心便退屈引他已證大菩提者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二聞施等波羅蜜多甚難可修心便退屈。省己意樂能修施等。練磨自心勇猛不退。三聞諸佛圓滿轉依極難可證心便退屈。引他粗善況己妙因練磨自心勇猛不退。由斯三事練磨其心堅固熾然修諸勝行。次加行位其相雲何。頌曰。  27現前立少物  謂是唯識性    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   論曰。菩薩先於初無數劫善備福德智慧資糧順解脫分既圓滿已。為入見道住唯識性復修加行伏除二取。謂煖頂忍世第一法。此四總名順抉擇分。順趣真實抉擇分故。近見道故立加行名。非前資糧無加行義。煖等四法依四尋思四如實智初後位立。四尋思者尋思名義自性差別假有實無。如實遍知此四離識及識非有名如實智。名義相異故別尋求。二二相同故合思察。依明得定發下尋思觀無所取立為煖位。謂此位中創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初獲慧日前行相故立明得名。即此所獲道火前相故亦名煖。依明增定發上尋思觀無所取立為頂位。謂此位中重觀所取名等四法皆自心變假施設有實不可得。明相轉盛故名明增。尋思位極故復名頂。依印順定發下如實智於無所取決定印持。無能取中亦順樂忍。既無實境離能取識。寧有實識離所取境。所取能取相待立故。印順忍時總立為忍。印前順後立印順名。忍境識空故亦名忍。依無間定發上如實智印二取空立世第一法。謂前上忍唯印能取空。今世第一法二空雙印。從此無間必入見道故立無間名。異生法中此最勝故名世第一法。如是煖頂依能取識觀所取空。下忍起時印境空相。中忍轉位於能取識如境是空順樂忍可。上忍起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雙印空相。皆帶相故未能證實。故說菩薩此四位中。猶於現前安立少物。謂是唯識真勝義性。以彼空有二相未除。帶相觀心有所得故。非實安住真唯識理。彼相滅已方實安住。依如是義故有頌言。  菩薩於定位  觀影唯是心  義相既滅除  審觀唯自想  如是住內心  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無  後觸無所得   此加行位未遣相縛。於粗重縛亦未能斷。唯能伏除分別二取違見道故。於俱生者及二隨眠有漏觀心有所得故有分別故未全伏除全未能滅。此位菩薩於安立諦非安立諦俱學觀察。為引當來二種見故。及伏分別二種障故。非安立諦是正所觀非如二乘唯觀安立。菩薩起此煖等善根。雖方便時通諸靜慮而依第四方得成滿。託最勝依入見道故。唯依欲界善趣身起餘慧厭心非殊勝故。此位亦是解行地攝。未證唯識真勝義故。次通達位其相雲何。頌曰。  28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   論曰。若時菩薩於所緣境無分別智都無所得。不取種種戲論相故。爾時乃名實住唯識真勝義性。即證真如智與真如平等平等俱離能取所取相故。能所取相俱是分別。有所得心戲論現故。有義此智二分俱無。說無所取能取相故。有義此智相見俱有。帶彼相起名緣彼故。若無彼相名緣彼者應色智等名聲等智。若無見分應不能緣。寧可說為緣真如智。勿真如性亦名能緣。故應許此定有見分。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說無相取不取相故。雖有見分而無分別說非能取非取全無。雖無相分而可說此帶如相起不離如故。如自證分緣見分時不變而緣此亦應爾。變而緣者便非親證如後得智應有分別。故應許此有見無相。加行無間此智生時體會真如名通達位。初照理故亦名見道。然此見道略說有二。一真見道。謂即所說無分別智。實證二空所顯真理。實斷二障分別隨眠。雖多剎那事方究竟而相等故總說一心。有義此中二空二障漸證漸斷。以有淺深粗細異故。有義此中二空二障頓證頓斷。由意樂力有堪能故。二相見道。此復有二。一觀非安立諦有三品心。一內遣有情假緣智能除軟品分別隨眠。二內遣諸法假緣智能除中品分別隨眠。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能除一切分別隨眠。前二名法智各別緣故。第三名類智總合緣故。法真見道二空見分自所斷障無間解脫。別總建立名相見道。有義此三是真見道。以相見道緣四諦故。有義此三是相見道。以真見道不別緣故。二緣安立諦有十六心。此復有二。一者依觀所取能取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於苦諦有四種心。一苦法智忍。謂觀三界苦諦真如。正斷三界見苦所斷二十八種分別隨眠。二苦法智。謂忍無間觀前真如證前所斷煩惱解脫。三苦類智忍。謂智無間無漏慧生於法忍智各別內證。言後聖法皆是此類。四苦類智。謂此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如於苦諦有四種心集滅道諦應知亦爾。此十六心八觀真如八觀正智。法真見道無間解脫見自證分差別建立名相見道。二者依觀下上諦境別立法類十六種心。謂觀現前不現前界苦等四諦各有二心。一現觀忍。二現觀智。如其所應法真見道無間解脫見分觀諦斷見所斷百一十二分別隨眠名相見道。若依廣佈聖教道理說相見道有九種心。此即依前緣安立諦二十六種止觀別立。謂法類品忍智合說各有四觀。即為八心。八相應止總說為一。雖見道中止觀雙運而於見義觀順非止。故此觀止開合不同。由此九心名相見道。諸相見道依真假說世第一法無間而生及斷隨眠非實如是。真見道後方得生故。非安立後起安立故。分別隨眠真已斷故。前真見道證唯識性。後相見道證唯識相。二中初勝故頌偏說。前真見道根本智攝後相見道後得智攝。諸後得智有二分耶。有義俱無離二取故。有義此智見有相無。說此智品有分別故。聖智皆能親照境故。不執著故說離二取。有義此智二分俱有。說此思惟似真如相不見真實真如性故。又說此智分別諸法自共相等觀諸有情根性差別而為說故。又說此智現身土等為諸有情說正法故。若不變現似色聲等寧有現身說法等事。轉色蘊依不現色者轉四蘊依應無受等。又若此智不變似境離自體法應非所緣。緣色等時應緣聲等。又緣無法等應無所緣緣。彼體非實無緣用故。由斯後智二分俱有。此二見道與六現觀相攝雲何。六現觀者。一思現觀謂最上品喜受相應思所成慧。此能觀察諸法共相引生煖等。加行道中觀察諸法。此用最猛偏立現觀煖等不能廣分別法又未證理故非現觀。二信現觀。謂緣三寶世出世間決定淨信。此助現觀令不退轉立現觀名。三戒現觀謂無漏戒除破戒垢令觀增明亦名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謂一切種緣非安立根本後得無分別智。五現觀邊智諦現觀。謂現觀智諦現觀後諸緣安立世出世智。六究竟現觀。謂盡智等究竟位智。此真見道攝彼第四現觀少分。此相見道攝彼第四第五少分。彼第二三雖此俱起而非自性故不相攝。菩薩得此二見道時生如來家。住極喜地。善達法界得諸平等。常生諸佛大集會中。於多百門已得自在。自知不久證大菩提。能盡未來利樂一切。次修習位其相雲何。頌曰。  29無得不思議  是出世間智    捨二粗重故  便證得轉依   論曰。菩薩從前見道起已。為斷餘障證得轉依。複數修習無分別智。此智遠離所取能取。故說無得及不思議。或離戲論說為無得。妙用難測名不思議。是出世間無分別智。斷世間故名出世間。二取隨眠是世間本。唯此能斷獨得出名。或出世名依二義立。謂體無漏及證真如。此智具斯二種義故獨名出世。餘智不然。即十地中無分別智。數修此故捨二粗重。二障種子立粗重名。性無堪任違細輕故令彼永滅故說為捨。此能捨彼二粗重故便能證得廣大轉依。依謂所依即依他起與染淨法為所依故。染謂虛妄遍計所執。淨謂真實圓成實性。轉謂二分轉捨轉得。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粗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為有情證得如斯二轉依果。或依即是唯識真如。生死涅槃之所依故。愚夫顛倒迷此真如。故無始來受生死苦。聖者離倒悟此真如。便得涅槃畢究安樂。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粗重故能轉滅依如生死及能轉證依如涅槃。此即真如離雜染性。如雖性淨而相雜染。故離染時假說新淨。即此新淨說為轉依。修習位中斷障證得。雖於此位亦得菩提而非此中頌意所顯。頌意但顯轉唯識性。二乘滿位名解脫身。在大牟尼名法身故。   雲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二種轉依由斯證得。言十地者。一極喜地。初獲聖性具證二空能益自他生大喜故。二離垢地。具淨屍羅遠離能起微細毀犯煩惱垢故。三發光地。成就勝定大法總持能發無邊妙慧光故。四焰慧地。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燒煩惱薪慧焰增故。五極難勝地。真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六現前地。住緣起智引無分別最勝般若令現前故。七遠行地。至無相住功用後邊出過世間二乘道故。八不動地。無分別智任運相續相用煩惱不能動故。九善慧地。成就微妙四無閡解能遍十方善說法故。十法雲地。大法智雲含眾德水蔽一切如空粗重充滿法身故。如是十地總攝有為無為功德以為自性。與所修行為勝依持令得生長故名為地。   十勝行者即是十種波羅蜜多。施有三種。謂財施無畏施法施。戒有三種。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忍有三種。謂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有三種。謂被甲精進攝善精進利樂精進。靜慮有三種。謂安住靜慮。引發靜慮辦事靜慮。般若有三種。謂生空無分別慧法空無分別慧俱空無分別慧。方便善巧有二種。謂迴向方便善巧拔濟方便善巧。願有二種。謂求菩提願利樂他願。力有二種。謂思擇力修習力。智有二種。謂受用法樂智成熟有情智。此十性者。施以無貪及彼所起三業為性。戒以受學菩薩戒時三業為性。忍以無瞋精進審慧及彼所起三業為性。精進以勤及彼所起三業為性。靜慮但以等持為性。後五皆以擇法為性。說是根本後得智故。有義第八以欲勝解及信為性。願以此三為自性故。此說自性若並眷屬一一皆以一切俱行功德為性。此十相者。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二依止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具行一切事勝。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淨最勝。謂要不為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由斯施等十對波羅蜜多一一皆應四句分別。此但有十不增減者謂十地中對治十障證十真如無增減故。復次前六不增減者為除六種相違障故。漸次修行諸佛法故。漸次成熟諸有情故。此如餘論廣說應知。又施等三增上生道。感大財體及眷屬故。精進等三決定勝道。能伏煩惱成熟有情及佛法故。諸菩薩道唯有此二。又前三種饒益有情。施彼資財不損惱彼。堪忍彼惱而饒益故。精進等三對治煩惱。雖未伏滅而能精勤修對治彼諸善加行永伏永滅諸煩惱故。又由施等不住涅槃。及由後三不住生死。為無住處涅槃資糧。由此前六不增不減。後唯四者為助前六令修滿足不增減故。方便善巧助施等三願助精進力助靜慮智助般若令修滿故如解深密廣說應知。十次第者。謂由前前引發後後。及由後後持淨前前。又前前粗後後細故易難修習次第如是。釋總別名如餘處說。此十修者有五種修。一依止任持修。二依止作意修。三依止意樂修。四依止方便修。五依止自在修。依此五修修習十種波羅蜜多皆得圓滿。如集論等廣說其相。此十攝者。謂十一一皆攝一切波羅蜜多互相順故。依修前行而引後者。前攝於後必待前故後不攝前不待後故。依修後行持淨前者後攝於前持淨前故前不攝後非持淨故。若依純雜而修習者。展轉相望應作四句。此實有十而說六者應知後四第六所攝。開為十者第六唯攝無分別智後四皆是後得智攝緣世俗故。此十果者。有漏有四除離繫果。無漏有四除異熟果。而有處說具五果者或互相資或二合說。十與三學互相攝者。戒學有三。一律儀戒。謂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謂正修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謂正利樂一切有情。此與二乘有共不共甚深廣大如餘處說。定學有四。一大乘光明定。謂此能發照了大乘理教行果智光明故。二集福王定。謂此自在集無邊福如王勢力無等雙故。三賢守定。謂此能守世出世間賢善法故。四健行定。謂佛菩薩大健有情之所行故。此四所緣對治堪能引發作業如餘處說。慧學有三。一加行無分別慧。二根本無分別慧。三後得無分別慧。此三自性所依因緣所緣行等如餘處說。如是三慧初二位中種具有三。現唯加行。於通達位現二種三。見道位中無加行故。於修習位七地已前若種若現俱通三種。八地以去現二種三。無功用道違加行故。所有進趣皆用後得無漏觀中任運起故。究竟位中現種俱二。加行現種俱已捨故。若自性攝戒唯攝戒。定攝靜慮。慧攝後五。若並助伴皆具相攝。若隨用攝戒攝前三。資糧自體眷屬性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精進三攝。遍策三故。若隨顯攝戒攝前四。前三如前及守護故。定攝靜慮。慧攝後五。此十位者五位皆具。修習位中其相最顯。然初二位頓悟菩薩種通二種現唯有漏。漸悟菩薩若種若現俱通二種。已得生空無漏觀故。通達位中種通二種現唯無漏。於修習位七地已前種現俱通有漏無漏。八地以去種通二種現唯無漏。究竟位中若現若種俱唯無漏。此十因位有三種名。一名遠波羅蜜多。謂初無數劫。爾時施等勢力尚微被煩惱伏未能伏彼。由斯煩惱不覺現行。二名近波羅蜜多。謂第二無數劫。爾時施等勢力漸增非煩惱伏而能伏彼。由斯煩惱故意方行。三名大波羅蜜多。謂第三無數劫。爾時施等勢力轉增能畢竟伏一切煩惱。由斯煩惱永不現行。猶有所知微細現種及煩惱種故未究竟。此十義類差別無邊。恐厭繁文略示綱要。十於十地雖實皆修而隨相增地地修一。雖十地行有無量門而皆攝在十到彼岸。十重障者。一異生性障。謂二障中分別起者依彼種立異生性故。二乘見道現在前時唯斷一種名得聖性。菩薩見道現在前時具斷二種名得聖性。二真見道現在前時彼二障種必不成就。猶明與闇定不俱生。如秤兩頭低昂時等。諸相違法理必應然。是故二性無俱成失。無間道時已無惑種何用復起解脫道為。斷惑證滅期心別故。為捨彼品粗重性故。無間道時雖無惑種而未捨彼無堪任性。為捨此故起解脫道。及證此品擇滅無為。雖見道生亦斷惡趣諸業果等而今且說能起煩惱是根本故。由斯初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執著我法愚即是此中異生性障。二惡趣雜染愚即是惡趣諸業果等。應知愚品總說為愚。後准此釋。或彼唯說利鈍障品俱起二愚。彼粗重言顯彼二種。或二所起無堪任性。如入二定說斷苦根所斷苦根雖非現種而名粗重。此亦應然。後粗重言例此應釋。雖初地所斷實通二障。而異生性障意取所知。說十無明非染污故。無明即是十障品愚。二乘亦能斷煩惱障。彼是共故非此所說。又十無明不染污者唯依十地修所斷說。雖此位中亦伏煩惱斷彼粗重而非正意。不斷隨眠故此不說。理實初地修道位中亦斷俱生所知一分。然今且說最初斷者後九地斷准此應知。住滿地中時既淹久。理應進斷所應斷障。不爾三時道應無別。故說菩薩得現觀已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永滅所知障道留煩惱障助願受生非如二乘速趣圓寂。故修道位不斷煩惱將成佛時方頓斷故。二邪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及彼所起誤犯三業。彼障二地極淨屍羅。入二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二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微細誤犯愚。即是此中俱生一分。二種種業趣愚。即彼所起誤犯三業。或唯起業不了業愚。三闇鈍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所聞思修法忘失。彼障三地勝定總持及彼所發殊勝三慧。入三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三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欲貪愚。即是此中能障勝定及修慧者。彼昔多與欲貪俱故名欲貪愚。今得勝定及修所成彼既永斷欲貪隨伏。此無始來依彼轉故。二圓滿聞持陀羅尼愚。即是此中能障總持聞思慧者。四微細煩惱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第六識俱身見等攝。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說名微細。彼障四地菩提分法。入四地時便能永斷。彼昔多與第六識中任運而生執我見等同體起故說煩惱名。今四地中既得無漏菩提分法彼便永滅。此我見等亦永不行。初二三地行施戒修相同世間。四地修得菩提分法方名出世。故能永害二身見等。寧知此與第六識俱。第七識俱執我見等與無漏道性相違故。八地以去方永不行七地已來猶得現起與餘煩惱為依持故。此粗彼細伏有前後。故此但與第六相應身見等言亦攝無始所知障攝定愛法愛。彼定法愛三地尚增。入四地時方能永斷。菩提分法特違彼故。由斯四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等至愛愚。即是此中定愛俱者。二法愛愚。即是此中法愛俱者。所知障攝二愚斷故煩惱二愛亦永不行。五於下乘般涅槃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厭生死樂趣涅槃同下二乘厭苦欣滅。彼障五地無差別道。入五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五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純作意背生死愚。即是此中厭生死者。二純作意向涅槃愚。即是此中樂涅槃者。六粗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粗相現行。彼障六地無染淨道。入六地時便能永斷。由斯六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現觀察行流轉愚。即是此中執有染者。諸行流轉染分攝故二相多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淨者。取淨相故相觀多行未能多時住無相觀。七細相現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生滅細相現行。彼障七地妙無相道。入七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七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細相現行愚。即是此中執有生者。猶取流轉細生相故。二純作意求無相愚。即是此中執有滅者。尚取還滅細滅相故。純於無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起有勝行。八無相中作加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無相觀不任運起。前之五地有相觀多無相觀少。於第六地有相觀少無相觀多。第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恆相續而有加行。由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功用道。故若得入第八地時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由斯八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於無相作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在故。此亦攝土相一分故。八地以上純無漏道任運起故三界煩惱永不現行。第七識中細所知障猶可現起。生空智果不違彼故。九利他中不欲行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利樂有情事中不欲勤行樂修己利。彼障九地四無閡解。入九地時便能永斷。由斯九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於無量所說法無量名句字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愚。於無量所說法陀羅尼自在者謂義無閡解。即於所詮總持自在。於一義中現一切義故。於無量名句字陀羅尼自在者謂法無閡解。即於能詮總持自在。於一名句字中現一切名句字故。於後後慧辯陀羅尼自在者謂詞無閡解。即於言音展轉訓釋總持自在。於一音聲中現一切音聲故。二辯才自在愚。辯才自在者謂辯無閡解。善達機宜巧為說故。愚能障此四種自在。皆是此中第九障攝。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障。謂所知障中俱生一分令於諸法不得自在。彼障十地大法智雲及所含藏所起事業。入十地時便能永斷。由斯十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大神通愚。即是此中障所起事業者。二悟入微細祕密愚。即是此中障大法智雲及所含藏者。此地於法雖得自在而有餘障未名最極。謂有俱生微所知障。及有任運煩惱障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彼皆頓斷入如來地。由斯佛地說斷二愚及彼粗重。一於一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是此中微所知障。二極微細礙愚。即是此中一切任運煩惱障種。故集論說得菩提時頓斷煩惱及所知障成阿羅漢及成如來證大涅槃大菩提故。   成唯識論卷第九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5 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卷第十   護法等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此十一障二障所攝。煩惱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一切頓斷。彼障現起地前漸伏。初地以上能頓伏盡令永不行如阿羅漢。由故意力前七地中雖暫現起而不為失。八地以上畢竟不行。所知障中見所斷種於極喜地見道初斷。彼障現起地前已伏。修所斷種於十地中漸次斷滅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方永斷盡。彼障現起地前漸伏乃至十地方永伏盡。八地以上六識俱者不復現行。無漏觀心及果相續能違彼故。第七俱者猶可現行。法空智果起位方伏。前五轉識設未轉依無漏伏故障不現起。雖於修道十地位中皆不斷滅煩惱障種而彼粗重亦漸斷滅。由斯故說二障粗重一一皆有三位斷義。雖諸位中皆斷粗重而三位顯。是故偏說。斷二障種漸頓雲何。第七識俱煩惱障種三乘將得無學果。時一剎那中三界頓斷。所知障種將成佛時一剎那中一切頓斷。任運內起無粗細故。餘六識俱煩惱障種見所斷者三乘見位真見道中一切頓斷。修所斷者隨其所應一類二乘三界九地一一漸次九品別斷。一類二乘三界九地合為一聚九品別斷。菩薩要起金剛喻定一剎那中三界頓斷。所知障種初地初心頓斷一切見所斷者。修所斷者後於十地修道位中漸次而斷。乃至正起金剛喻定一剎那中方皆斷盡。通緣內外粗細境生品類差別有眾多故。二乘根鈍漸斷障時必各別起無間解脫。加行勝進或別或總。菩薩利根漸斷障位。非要別起無間解脫剎那剎那能斷證故。加行等四剎那剎那前後相望皆容具有。   十真如者。一遍行真如。謂此真如二空所顯無有一法而不在故。二最勝真如。謂此真如具無邊德於一切法最為勝故。三勝流真如。謂此真如所流教法於餘教法極為勝故。四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繫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五類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類無差別。非如眼等類有異故。六無染淨真如。謂此真如本性無染亦不可說後方淨故。七法無別真如。謂此真如雖多教法種種安立而無異故。八不增減真如。謂此真如離增減執。不隨淨染有增減故。即此亦名相土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現相現土俱自在故。九智自在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於無礙解得自在故。十業自在等所依真如。謂若證得此真如已普於一切神通作業總持定門皆自在故。雖真如性實無差別而隨勝德假立十種。雖初地中已達一切而能證行猶未圓滿。為令圓滿後後建立。   如是菩薩於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種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真如於二轉依便能證得。轉依位別略有六種。一損力益能轉。謂初二位。由習勝解及慚愧故損本識中染種勢力益本識內淨種功能。雖未斷障種實證轉依而漸伏現行亦名為轉。二通達轉謂通達位。由見道力通達真如斷分別生二障粗重證得一分真實轉依。三修習轉。謂修習位。由數修習十地行故漸斷俱生二障粗重漸次證得真實轉依。攝大乘中說通達轉在前六地有無相觀通達真俗間雜現前令真非真現不現故。說修習轉在後四地純無相觀長時現前勇猛修習斷餘粗重多令非真不顯現故。四果圓滿轉。謂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集無邊難行勝行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永斷本來一切粗重頓證佛果圓滿轉依。窮未來際利樂無盡。五下劣轉。謂二乘位。專求自利厭苦欣寂唯能通達生空真如斷煩惱種證真擇滅無勝堪能名下劣轉。六廣大轉。謂大乘位。為利他故趣大菩提生死涅槃俱無欣厭具能通達二空真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槃有勝堪能名廣大轉。此中意說廣大轉依捨二粗重而證得故。   轉依義別略有四種。一能轉道。此復有二。一能伏道。謂伏二障隨眠勢力令不引起二障現行。此通有漏無漏二道加行根本後得三智隨其所應漸頓伏彼。二能斷道。謂能永斷二障隨眠。此道定非有漏加行。有漏曾習。相執所引未泯相故。加行趣求所證所引未成辦故。有義根本無分別智親證二空所顯真理。無境相故能斷隨眠。後得不然故非斷道。有義後得無分別智雖不親證二空真理無力能斷迷理隨眠。而於安立非安立相明瞭現前無倒證故亦能永斷迷事隨眠。故瑜伽說修道位中有出世斷道世出世斷道。無純世間道能永害隨眠。是曾習故相執引故。由斯理趣諸見所斷及修所斷迷理隨眠唯有根本無分別智親證理故能正斷彼。餘修所斷迷事隨眠根本後得俱能正斷。二所轉依。此復有二。一持種依。謂本識。由此能持染淨法種與染淨法俱為所依。聖道轉令捨染得淨。餘依他起性雖亦是依而不能持種故此不說。二迷悟依。謂真如。由此能作迷悟根本諸染淨法依之得生。聖道轉令捨染得淨。餘雖亦作迷悟法依而非根本故此不說。三所轉捨。此復有二。一所斷捨。謂二障種。真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便斷滅永不成就。說之為捨。彼種斷故不復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說為捨。由此名捨遍計所執。二所棄捨。謂餘有漏劣無漏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淨本識。非彼依故皆永棄捨。彼種捨已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說為捨。由此名捨生死劣法。有義所餘有漏法種及劣無漏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皆已棄捨。與二障種俱時捨故。有義爾時猶未捨彼。與無間道不相違故。菩薩應無生死法故。此位應無所熏識故。住無間道應名佛故。後解脫道應無用故。由此應知。餘有漏等解脫道起方棄捨之。第八淨識非彼依故。四所轉得。此復有二。一所顯得。謂大涅槃。此雖本來自性清淨而由客障覆令不顯真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名得涅槃。此依真如離障施設。故體即是清淨法界。   涅槃義別略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三無餘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餘依亦滅。眾苦永寂故名涅槃。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寂故名涅槃。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如何善逝有有餘依。雖無實依而現似有。或苦依盡說無餘依。非苦依在說有餘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若聲聞等有無餘依如何有處設彼非有。有處說彼都無涅槃豈有餘依彼亦非有。然聲聞等身智在時有所知障。苦依未盡圓寂義隱。說無涅槃。非彼實無煩惱障盡所顯真理有餘涅槃。爾時未證無餘圓寂故亦說彼無無餘依。非彼後時滅身智已無苦依盡無餘涅槃。或說二乘無涅槃者依無住處不依前三。又說彼無無餘依者依不定性二乘而說。彼纔證得有餘涅槃。決定迴心求無上覺。由定願力留身久住。非如一類入無餘依。謂有二乘深樂圓寂得生空觀親證真如。永滅感生煩惱障盡顯依真理有餘涅槃。彼能感生煩惱盡故後有異熟無由更生。現苦所依任運滅位餘有為法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時頓捨顯依真理無餘涅槃。爾時雖無二乘身智而由彼證可說彼有。此位唯有清淨真如。離相湛然寂滅安樂。依斯說彼與佛無差。但無菩提利樂他業。故復說彼與佛有異。諸所知障既不感生。如何斷彼得無住處。彼能隱覆法空真如令不發生大悲般若窮未來際利樂有情故。斷彼時顯法空理。此理即是無住涅槃。令於二邊俱不住故。若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斷彼不得擇滅。擇滅離縛彼非縛故。既爾斷彼寧得涅槃。非諸涅槃皆擇滅攝。不爾性淨應非涅槃。能縛有情住生死者斷此說得擇滅無為。諸所知障不感生死。非如煩惱能縛有情。故斷彼時不得擇滅。然斷彼故法空理顯。此理相寂說為涅槃。非此涅槃擇滅為性。故四圓寂諸無為中初後即真如。中二擇滅攝。若唯斷縛得擇滅者不動等二四中誰攝。非擇滅攝。說暫離故。擇滅無為唯究竟滅。有非擇滅非永滅故。或無住處亦擇滅攝。由真擇力滅障得故。擇滅有二。一滅縛得。謂斷感生煩惱得者。二滅障得。謂斷除障而證得者。故四圓寂諸無為中初一即真如。後三皆擇滅。不動等二暫伏滅者非擇滅攝究竟滅者擇滅所攝。既所知障亦障涅槃。如何但說是菩提障。說煩惱障但障涅槃豈彼不能為菩提障。應知聖教依勝用說。理實俱能通障二果。如是所說四涅槃中唯後三種名所顯得。二所生得。謂大菩提。此雖本來有能生種而所知障礙故不生。由聖道力斷彼障故令從種起名得菩提。起已相續窮未來際。此即四智相應心品。   雲何四智相應心品。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分別。所緣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能生身土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大圓鏡現眾色像。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恆共相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味相續窮未來際。三妙觀察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善觀諸法自相共相無礙而轉。攝觀無量總持之門及所發生功德珍寶。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得自在。雨大法雨斷一切疑令諸有情皆獲利樂。四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為欲利樂諸有情故。普於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本願力所應作事。如是四智相應心品雖各定有二十二法能變所變種現俱生。而智用增以智名顯。故此四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為功德皆盡。此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品。如次而得。智雖非識而依識轉識為主故說轉識得。又有漏位智劣識強。無漏位中智強識劣。為勸有情依智捨識故說轉八識而得此四智。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即初現起。異熟識種與極微細所知障種俱時捨故。若圓鏡智爾時未起便無能持淨種識故。有義此品解脫道時初成佛故乃得初起。異熟識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猶未頓捨。與無間道不相違故。非障有漏劣無漏法但與佛果定相違故。金剛喻定無所熏識無漏不增應成佛故。由斯此品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不斷。持無漏種令不失故。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菩薩見道初現前位違二執故方得初起。後十地中執未斷故有漏等位或有間斷。法雲地後與淨第八相依相續盡未來際。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生空觀品二乘見位亦得初起。此後展轉至無學位或至菩薩解行地終或至上位。若非有漏或無心時皆容現起法空觀品菩薩見位方得初起。此後展轉乃至上位。若非有漏生空智果或無心時皆容現起。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菩薩修道位中後得引故亦得初起有義成佛方得初起。以十地中依異熟識所變眼等。非無漏故有漏不共必俱同境根發無漏識理不相應故。此二於境明昧異故。由斯此品要得成佛依無漏根方容現起。而數間斷。作意起故。此四種性雖皆本有而要熏發方得現行因位漸增。佛果圓滿不增不減盡未來際。但從種生不熏成種。勿前佛德勝後佛故。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真如為境。是無分別非後得智。行相所緣不可知故。有義此品緣一切法。莊嚴論說大圓鏡智於一切境不愚迷故。佛地經說如來智鏡諸處境識眾像現故。又此決定緣無漏種及身土等諸影像故行緣微細說不可知。如阿賴耶亦緣俗故。緣真如故是無分別。緣餘境故後得智攝。其體是一隨用分二。了俗由證真。故說為後得。餘一分二准此應知。平等性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第八淨識。如染第七緣藏識故。有義但緣真如為境。緣一切法平等性故。有義遍緣真俗為境。佛地經說平等性智證得十種平等性故。莊嚴論說緣諸有情自他平等隨他勝解示現無邊佛影像故。由斯此品通緣真俗二智所攝於理無違。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緣一切法自相共相皆無障礙二智所攝。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緣五種現境。莊嚴論說如來五根一一皆於五境轉故。有義此品亦能遍緣三世諸法不違正理。佛地經說成所作智起作三業諸變化事抉擇有情心行差別領受去來現在等義。若不遍緣無此能。故然此心品隨意樂力或緣一法或二或多。且說五根於五境轉不言唯爾故不相違。隨作意生緣事相境起化業故後得智攝。此四心品雖皆遍能緣一切法而用有異。謂鏡智品現自受用身淨土相持無漏種。平等智品現他受用身淨土相。成事智品能現變化身及土相。觀察智品觀察自他功能過失雨大法雨破諸疑網利樂有情。如是等門差別多種。此四心品名所生得。此所生得總名菩提。及前涅槃名所轉得。雖轉依義總有四種而今但取二所轉得。頌說證得轉依言故。此修習位說能證得。非已證得因位攝故。後究竟位其相雲何。頌曰。  30此即無漏界  不思議善常    安樂解脫身  大牟尼名法   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應知即是究竟位相。此謂此前二轉依果。即是究竟無漏界攝。諸漏永盡非漏隨增性淨圓明故名無漏。界是藏義。此中含容無邊希有大功德故。或是因義。能生五乘世出世間利樂事故。清淨法界可唯無漏攝。四智心品如何唯無漏。道諦攝故唯無漏攝。謂佛功德及身土等皆是無漏種性所生。有漏法種已永捨故。雖有示現作生死身業煩惱等似苦集諦而實無漏。道諦所攝。集論等說。十五界等唯是有漏。如來豈無五根五識五外界等。有義如來功德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離諸分別絕諸戲論。非界處等法門所攝。故與彼說理不相違。有義如來五根五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攝。非佛五識雖依此變然粗細異。非五境攝。如來五識非五識界。經說佛心恆在定故。論說五識性散亂故。成所作智何識相應。第六相應。起化用故。與觀察智性有何別。彼觀諸法自共相等。此唯起化。故有差別。此二智品應不並生。一類二識不俱起故。許不並起於理無違。同體用分俱亦非失。或與第七淨識相應。依眼等根緣色等境是平等智作用差別。謂淨第七起他受用身土相者平等品攝。起變化者成事品攝。豈不此品攝五識得。非轉彼得體即是彼。如轉生死言得涅槃不可涅槃同生死攝。是故於此不應為難。有義如來功德身土如應攝在蘊處界中。彼三皆通有漏無漏。集論等說十五界等唯有漏者。彼依二乘粗淺境說。非說一切。謂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佛成就者雖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攝。然餘處說佛功德等非界等者。不同二乘劣智所知界等相故。理必應爾。所以者何。說有為法皆蘊攝故。說一切法界處攝故。十九界等聖所遮故。若絕戲論便非界等亦不應說即無漏界善常安樂解脫身等。又處處說轉無常蘊獲得常蘊。界處亦然。寧說如來非蘊處界。故言非者是密意說。又說五識性散亂者說餘成者。非佛所成。故佛身中十八界等皆悉具足而純無漏。此轉依果又不思議超過尋思言議道故。微妙甚深自內證故。非諸世間喻所喻故。此又是善白法性故。清淨法界遠離生滅極安隱故。四智心品妙用無方。極巧便故。二種皆有順益相故。違不善故。俱說為善。論說處等八唯無記。如來豈無五根三境。此中三釋廣說如前。一切如來身土等法皆滅道攝。故唯是善。聖說滅道唯善性故。說佛土等非苦集故。佛識所變有漏不善無記相等。皆從無漏善種所生。無漏善攝。此又是常無盡期故。清淨法界無生無滅性無變易故說為常。四智心品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說為常。非自性常從因生故。生者歸滅一向記故。不見色心非無常故。然四智品由本願力所化有情無盡期故窮未來際無斷無盡。此又安樂無逼惱故。清淨法界眾相寂靜。故名安樂。四智心品永離惱害。故名安樂。此二自性皆無逼惱。及能安樂一切有情。故二轉依俱名安樂。二乘所得二轉依果唯永遠離煩惱障縛無殊勝法故但名解脫身。大覺世尊成就無上寂默法故名大牟尼。此牟尼尊所得二果永離二障亦名法身。無量無邊力無畏等大功德法所莊嚴故。體依聚義總說名身故。此法身五法為性。非淨法界獨名法身。二轉依果皆此攝故。如是法身有三相別。一自性身。謂諸如來真淨法界。受用變化平等所依。離相寂然絕諸戲論。具無邊際真常功德。是一切法平等實性。即此自性亦名法身。大功德法所依止故。二受用身。此有二種。一自受用。謂諸如來三無數劫修集無量福慧資糧所起無邊真實功德。及極圓淨常遍色身。相續湛然盡未來際恆自受用廣大法樂。二他受用。謂諸如來由平等智示現微妙淨功德身。居純淨土為住十地諸菩薩眾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令彼受用大乘法樂。合此二種名受用身。三變化身。謂諸如來由成事智變現無量隨類化身。居淨穢土為未登地諸菩薩眾二乘異生稱彼機宜現通說法令各獲得諸利樂事。以五法性攝三身者。有義初二攝自性身。經說真如是法身故。論說轉去阿賴耶識得自性身。圓鏡智品轉去藏識而證得故。中二智品攝受用身。說平等智於純淨土為諸菩薩現佛身故。說觀察智大集會中說法斷疑現自在故。說轉諸轉識得受用身故。後一智品攝變化身。說成事智於十方土現無量種難思化故。   又智殊勝具攝三身。故知三身皆有實智。有義初一攝自性身。說自性身本性常故。說佛法身無生滅故。說證因得非生因故。又說法身諸佛共有遍一切法猶若虛空無相無為非色心故。然說轉去藏識得者。謂由轉滅第八識中二障粗重顯法身故。智殊勝中說法身者。是彼依止彼實性故。自性法身雖有真實無邊功德而無為故不可說為色心等物。四智品中真實功德鏡智所起常遍色身攝自受用。平等智品所現佛身攝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隨類種種身相攝變化身。說圓鏡智是受用佛。轉諸轉識得受用故。雖轉藏識亦得受用。然說轉彼顯法身故。於得受用略不說之。又說法身無生無滅唯證因得非色心等。圓鏡智品與此相違。若非受用屬何身攝。又受用身攝佛不共有為實德故四智品實有色心皆受用攝。又他受用及變化身皆為化他方便示現。故不可說實智為體。雖說化身智殊勝攝。而似智現或智所起。假說智名體實非智。但說平等成所作智能現受用三業化身。不說二身即是二智。故此二智自受用攝。然變化身及他受用雖無真實心及心所。而有化現心心所法。無上覺者神力難思故能化現無形質法。若不爾者雲何如來現貪瞋等。久已斷故。雲何聲聞及傍生等知如來心。如來實心等覺菩薩尚不知故。由此經說。化無量類皆令有心。又說如來成所作智化作三業。又說變化有依他心依他實心相分現故。雖說變化無根心等。而依餘說。不依如來。又化色根心心所法無根等用故不說有。如是三身雖皆具足無邊功德。而各有異。謂自性身唯有真實常樂我淨。離諸雜染眾善所依。無為功德。無色心等差別相用。自受用身具無量種妙色心等真實功德。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具無邊似色心等利樂他用化相功德。又自性身正自利攝。寂靜安樂無動作故。亦兼利他。為增上緣令諸有情得利樂故。又與受用及變化身為所依止。故俱利攝。自受用身唯屬自利。若他受用及變化身唯屬利他。為他現故。又自性身依法性土。雖此身土體無差別。而屬佛法相性異故。此佛身土俱非色攝。雖不可說形量小大。然隨事相其量無邊。譬如虛空遍一切處。自受用身還依自土。謂圓鏡智相應淨識由昔所修自利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從初成佛盡未來際相續變為純淨佛土。周圓無際眾寶莊嚴。自受用身常依而住。如淨土量身量亦爾。諸根相好一一無邊。無限善根所引生故。功德智慧既非色法。雖不可說形量大小。而依所證及所依身亦可說言遍一切處。他受用身亦依自土。謂平等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純淨佛土因緣成熟。隨住十地菩薩所宜變為淨土。或小或大或劣或勝前後改轉。他受用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若變化身依變化土。謂成事智大慈悲力由昔所修利他無漏淨穢佛土因緣成熟。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為佛土。或淨或穢或小或大前後改轉。佛變化身依之而住。能依身量亦無定限。自性身土一切如來同所證故體無差別。自受用身及所依土雖一切佛各變不同。而皆無邊不相障礙。餘二身土隨諸如來所化有情有共不共。所化共者同處同時。諸佛各變為身為土形狀相似不相障礙。展轉相雜為增上緣。令所化生自識變現。謂於一土有一佛身為現神通說法饒益。於不共者唯一佛變。諸有情類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繫屬。或多屬一或一屬多。故所化生有共不共。不爾多佛久住世間各事劬勞實為無益。一佛能益一切生故。此諸身土若淨若穢無漏識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俱善無漏。純善無漏因緣所生。是道諦攝非苦集故。蘊等識相不必皆同。三法因緣雜引生故。有漏識上所變現者同能變識皆是有漏。純從有漏因緣所生是苦集攝。非滅道故。善等識相不必皆同。三性因緣雜引生故。蘊等同異類此應知。不爾應無五十二等。然相分等依識變現。非如識性依他中實。不爾唯識理應不成。許識內境俱實有故。或識相見等從緣生。俱依他起虛實如識。唯言遣外不遮內境。不爾真如亦應非實。內境與識既並非虛。如何但言唯識非境。識唯內有境亦通外。恐濫外故但言唯識。或諸愚夫迷執於境起煩惱業生死沈淪不解觀心勤求出離。哀愍彼故說唯識言令自觀心解脫生死。非謂內境如外都無。或相分等皆識為性。由熏習力似多分生。真如亦是識之實性。故除識性無別有法。此中識言亦說心所。心與心所定相應故。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是故說為成唯識論。亦說此論名淨唯識。顯唯識理極明淨故。此本論名唯識三十。由三十頌顯唯識理。乃得圓滿非增減故。  已依聖教及正理  分別唯識性相義  所獲功德施群生  願共速登無上覺   成唯識論卷第十   成唯識論後序   吳興沈玄明撰   原夫。覺海澂玄。涵萬流而濬宗極。神幾闡妙。被眾象而凝至真。朗慧日而鏡六幽。洩慈雲而清八□。演一音而懸解。逸三乘以遐騖。體陳如之半器。津有有於鹿園。照善現之滿機。繹空空於鷲嶺。雖絕塵於常斷。詎遺筌於有空。顯無上之靈宗。凝中道於茲教。逮金河滅景。派淳源而不追。玉牒霏華。緒澆風而競扇。於是二十八見迷。桑鴈於五天。一十六師亂。雲牛於四主。半千將聖。茲惟世親寔賢劫之應真。晦生知以提化。飛光毓彩誕映資靈。曜常明於八蘊。藻初情於六足。秀談芝於俱捨。摽說有之餘宗。攝玄波於大乘。賁研空之至理。化方昇而照極。湛沖一於斯頌。唯識三十偈者。世親歸根之遺製也。理韜淵海。泛浮境於榮河。義鬱煙飆。麗虹章於玄圃。言含萬象。字苞千訓。妙旨天逸。邃彩星華。幽緒未宣。冥神絕境。孤明斂映。祕思潛津。後有護法安慧等十大菩薩。韞玄珠於八藏。聳層搆於四圍。宅照二因。棲清三觀。升暉十地。澄智水以潤賢林。鄰幾七覺。皎行月而開重夜。優柔芳烈。景躅前修。箭湧泉言。風飛寶思。鹹觀本頌。各裁斯釋。名曰成唯識論。或名淨唯識論。空心外之二取。息滯有之迷塗。有識內之一心。遣歸空之妄執。晦斯心境。苦海所以長淪。悟彼有空。覺岸於焉高蹈。九十外道。亂風轍而靡星旗。十八小乘。軔羬軒而扶龍轂。窮神體妙。詣賾探機。精貫十支。洞該九分。顧十翼而搏仙羽。頫九流以濬瓊波。盡邃理之希微。闡法王之奧典。稱謂雙絕。筌象兼忘。曜靈景於西申。閟虹光於震旦。濟物弘道。眇歸宗德。粵若大和上三藏法師玄奘。體睿捨真。履仁翔慧。九門禪宴。證靜於融山。八萬玄津。騰流於委海。疊金牆而月曜。峻玉宇而霞騫。軼芳粹於澄蘭。孕風華於龍翼。悼微言之匿彩。嗟大義之淪暉。用啟誓言。肆茲遙踐泳祥河之輟水。攀寶樹之低枝。循鏤槓以神遊。□橛□切□馭埤□荅□p□驁□□□□□奚□□□□褉□逆□□□□□□□□親□樲□□□□□□駧檢□□   大唐慶表金輪。禎資樞電。奄大千而光宅。御六辯以天飛。神化潛通。九仙賮寶玄猷旁闡。百靈聳職。凝旒邃拱。沓通夢於霄暉。掞組摛華。煥騰文以幽贊。爰降綸旨。溥令翻譯。   敕尚書左僕射燕國公於志寧。中書令高陽公許敬宗等潤色。沙門釋神泰等證義。沙門釋靖邁等質文。肇自貞觀十九年終於顯慶之末。部將六十。捲出一千。韜軼蓬萊。池湟環□。載隆法寶。大啟群迷。頌德序經。並紆宸藻。玄風之盛。未之前聞。粵以顯慶四年龍棲葉洽。玄英應序。厥閏惟陽。糅茲十釋四千五百頌。彙聚群分。各遵其本。合為一部。勒成十卷。月窮於紀。銓綜雲畢。精括詁訓。研詳夷夏。調驚韶律。藻掞天□□□□□□逆□□^覷j□□練祐□駕□□誇□□□□飀□雷祏□椻□□□艗椸□□□□良省□□ヾ撰G□□駔□糖□□涼□□□□□奏□□□□□榵□□□婛□□□□□駑飀□婁□□□□j□讋□□□□馳妱□□□□□□□□□□埤□謘慼憤滿j□□積□□□□□□□p□□□□祅騭菉檢□尿□□□□飀□□駾餖□□秋禚□□□檢□□□夾□□□□駇□□□□諒□糖□姿□□□□錄逆□□拏□□□□E馘j□□□槉檢□□蓏K飀□□□荅□□□楯□j□□槶□裀□□楓□□□□□餟□□□□□裀□榕□□□裀□襐角禖□□逆□妵d□j□驀□□□鄰□□什□訬□□楮梱□□□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6 唯識三十論頌   No. 1586 [No. 1587; cf. No. 1585]   唯識三十論頌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護法等菩薩約此三十頌造《成唯識》,今略標所以。謂此三十頌中,初二十四行頌明唯識相;次一行頌明唯識性;後五行頌明唯識行位。就二十四行頌中,初一行半略辯唯識相;次二十二行半廣辯唯識相。謂外問言:「若唯有識,雲何世間及諸聖教說有我法?」舉頌詶答,頌曰: 「1由假說我法,  有種種相轉。   彼依識所變,  此能變唯三:  2謂異熟、思量,  及了別境識。」   次二十二行半廣辯唯識相者,由前頌文略標三能變,今廣明三變相。且初能變其相雲何?頌曰: 「 初阿賴耶識,  異熟一切種,  3不可知執受,  處了常與觸、   作意、受、想、思,  相應唯捨受。  4是無覆無記,  觸等亦如是,   恆轉如瀑流,  阿羅漢位捨。」   已說初能變,第二能變其相雲何?頌曰: 「5次第二能變,  是識名末那,   依彼轉緣彼,  思量為性相。  6四煩惱常俱,  謂我癡、我見、   並我慢、我愛,  及餘觸等俱。  7有覆無記攝,  隨所生所繫,   阿羅漢滅定,  出世道無有。」   如是已說第二能變,第三能變其相雲何?頌曰: 「8次第三能變,  差別有六種,   了境為性相,  善不善俱非。  9此心所遍行、  別境、善、煩惱、   隨煩惱、不定,  皆三受相應。  10初遍行觸等,  次別境謂欲、    勝解、念、定、慧,  所緣事不同。  11善謂信、慚、愧、  無貪等三根,    勤、安、不放逸、  行捨及不害。  12煩惱謂貪、瞋、  癡、慢、疑、惡見。    隨煩惱謂忿、  恨、覆、惱、嫉、慳、  13誑、諂與害、憍、  無慚及無愧、    掉舉與惛沈、  不信並懈怠、  14放逸及失念、  散亂、不正知。    不定謂悔、眠,  尋、伺二各二。」   已說六識心所相應,雲何應知現起分位?頌曰: 「15依止根本識,  五識隨緣現,    或俱或不俱,  如濤波依水。  16意識常現起,  除生無想天,    及無心二定,  睡眠與悶絕。」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為自所變二分所依,雲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非別實有,由斯一切唯有識耶?頌曰: 「17是諸識轉變,  分別、所分別,    由此彼皆無,  故一切唯識。」   若唯有識,都無外緣,由何而生種種分別?頌曰: 「18由一切種識,  如是如是變,    以展轉力故,  彼彼分別生。」   雖有內識而無外緣,由何有情生死相續?頌曰: 「19由諸業習氣、  二取習氣俱,    前異熟既盡,  復生餘異熟。」   若唯有識,何故世尊處處經中說有三性?應知三性亦不離識,所以者何?頌曰: 「20由彼彼遍計,  遍計種種物,    此遍計所執,  自性無所有。  21依他起自性,  分別緣所生。    圓成實於彼,  常遠離前性。  22故此與依他,  非異非不異,    如無常等性,  非不見此彼。」   若有三性,如何世尊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頌曰: 「23即依此三性,  立彼三無性,    故佛密意說,  一切法無性。  24初即相無性,  次無自然性,    後由遠離前,  所執我、法性。  25此諸法勝義,  亦即是真如,    常如其性故,  即唯識實性。」   後五行頌明唯識行位者,論曰:「如是所成唯識性、相,誰依幾位?如何悟入?」謂具大乘二種種性:一、本性種性,謂無始來依附本識,法爾所得無漏法因;二、謂習所成種性,謂聞法界等流法已,聞所成等熏習所成。具此二性方能悟入。何謂五位?一、資糧位,謂修大乘順解脫分,依識性、相能深信解。其相雲何?頌曰: 「26乃至未起識,  求住唯識性,    於二取隨眠,  猶未能伏滅。」   二、加行位,謂修大乘順抉擇分,在加行位能漸伏除所取、能取。其相雲何? 「27現前立少物,  謂是唯識性,    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   三、通達位,謂諸菩薩所住見道,在通達位如實通達。其相雲何? 「28若時於所緣,  智都無所得,    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   四、修習位,謂諸菩薩所住修道,修習位中如實見理,數數修習。其相雲何? 「29無得不思議,  是出世間智,    捨二粗重故,  便證得轉依。」   五、究竟位,謂住無上正等菩提,出障圓明,能盡未來化有情類。其相雲何? 「30此即無漏界,  不思議善常,    安樂解脫身,  大牟尼名法。」   唯識三十論頌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7 轉識論   No. 1587 [No. 1586; cf. No. 1585]   轉識論(從無相論出)   陳代真諦譯   識轉有二種。一轉為眾生。二轉為法。一切所緣不出此二。此二實無。但是識轉作二相貌也。次明能緣有三種。一果報識。即是阿梨耶識。二執識。即阿陀那識。三塵識。即是六識。果報識者為煩惱業所引故名果報。亦名本識。一切有為法種子所依止。亦名宅識。一切種子之所棲處。亦名藏識。一切種子隱伏之處。問此識何相何境。答相及境不可分別一體無異。問若爾雲何知有。答由事故知有此識此識能生一切煩惱業果報事。譬如無明。當起此無明。相境可分別不若可分別非謂無明。若不可分別則應非有。而是有非無亦由有欲瞋等事知有無明。本識亦爾相境無差別。但由事故知其有也就此識中。具有八種異。謂依止處等。具如九識義品說。又與五種心法相應。一觸。二作意。三受。四思惟。五想。以根塵識三事和合生觸。心恆動行名為作意。受但是捨受。思惟籌量可行不可行。令心成邪成正。名為思惟。作意如馬行。思惟如騎者。馬但直行不能避就是非。由騎者故令其離非就是。思惟亦爾。能令作意離漫行也。此識及心法。但是自性無記。唸唸恆流如水流浪。本識如流五法如浪。乃至得羅漢果。此流浪法亦猶未滅。是名第一識。依緣此識有第二執識。此識以執著為體與四惑相應。一無明。二我見。三我慢。四我愛。此識名有覆無記。亦有五種心法相應名字同前。而前細此粗。此識及相應法。至羅漢位究竟滅盡。及入無心定亦皆滅盡。若見諦害煩惱識及心法。得出世道十六行。究竟滅盡。餘殘未盡但屬思惟。是名第二識。第三塵識者。識轉似塵。更成六種識轉似塵。已如前說。體通三性。與十種心法相應。及十善惡。並大小惑具三種受。十種心法者。觸等五種如前。但此為最粗也。後五者。一欲。二了。三念。四定。五慧。此中言了者。即舊所明解脫數也。十善者。一信。二羞。三慚。四無貪。五無瞋。六精進。七猗。八無放逸。九無逼惱。十捨。此十遍一切三界。心及無流心數名大地。此是自性善翻此十為自性惡。大惑有十種者。一欲。二瞋。三癡。四慢。五五見。十疑。小惑者。有二十四種。一忿恨。二結怨。三覆藏。四不捨惡。五嫉妒。六吝惜。七欺誑。八諂曲。九極醉。十逼惱。十一無羞。十二無慚。十三不猗。十四掉戲。十五不信。十六懈怠。十七放逸。十八忘念。十九散亂。二十不了。二十一憂悔。二十二睡眠。二十三覺。二十四觀。此小惑中有二種。一作意遍行。二不遍行。五識於第六意識及本識執識。於此三根中隨因緣。或時俱起。或次第起。以作意為因外塵為緣。故識得起。若先作意欲取色聲二塵。後則眼耳二識一時俱起。而得二塵。若作意欲至某處看色聽聲取香。後亦一時三識俱起得三塵。乃至一時具五識俱起亦爾。或前後次第而起唯起一識。但得一塵。皆隨因緣。是故不同也。如是七識。於阿梨耶識中盡相應起。如眾像影俱現鏡中。亦如眾浪同集一水。問此意識於何處不起。答離無想定及無想天。熟眠不夢醉悶絕心暫死。離此六處餘處恆有。如此識轉不離兩義。一能分別。二所分別。所分別既無。能分別亦無。無境可取識不得生。以是義故唯識義得成何者立唯識義。意本為遣境遣心。今境界既無唯識又泯。即是說唯識義成也。此即淨品煩惱及境界並皆無故。又說唯識義得成者。謂是一切法種子識。如此如此造作迴轉。或於自於他。互相隨逐。起種種分別及所分別。由此義故離識之外諸事不成。此即不淨品。但遣前境未無識故。   釋曰。謂是一切種子識者。是阿梨耶識。為諸法種子及所餘七識種子及所餘七識種子。並能生自類無量諸法故。通名一切法種子識也。如此如此者。由此等識能迴轉造作無量識法。或轉作根。或轉作塵。或轉作我。或轉作識。如此種種不同唯識所作。雲如此造作迴轉也。或於自於他互相隨逐者。於自則轉為五陰。或為色陰乃至識陰。於他則轉為怨親中人。種種不同。望自五陰故稱為他。如是自他互相轉作前後不同。故雲互相隨逐也。種種所作並皆是識無別境界。起種種分別等者。一一識中皆具能所。能分別即是識。所分別即是境。能即依他性。所即分別性。故雲起種種分別及所分別也由如此義。離識之外無別境。但唯有識義成。既未明遣識。惑亂未除。故名不淨品也。問遣境在識。乃可稱唯識義。既境識俱遣。何識可成答立唯識乃一往遣境。留心卒終為論。遣境為欲空心。是其正意。是故境識俱泯。是其義成。此境識俱泯即是實性。實性即是阿摩羅識。亦可卒終為論是摩羅識也。記曰。由二種宿業熏習及二種習氣。能為集諦。成立生死。二種宿業熏習者。即是諸業種子。一宿業熏習。二宿業熏習執。宿業熏習即是所分別。為分別性。宿業熏習執即是能分別。為依他性。所即為境能即為識。此二種業名相似集諦。能得五陰生。二種習氣者。即諸煩惱。一相習氣。二粗重習氣。相即煩惱體。是依他性。能攝前相貌。粗重即煩惱境。是分別性。境界粗顯故也。此二煩惱名真諦。能集令未來五陰由此似真兩種集諦。若宿業已盡更受別報。能安立生死。釋曰。二種宿業熏習者。一一種子備有兩義。所分別即是宿業熏習。能分別即是宿業熏習執。所即分別性。能作生起種子法門故。說此法門名為宿業熏習。有名而無體也。能即依他性。正是起業種子。名宿業熏習執。有體而不真實也。二種習氣亦爾。一一煩惱皆有兩義。所分別即粗重習氣作起煩惱法門。有名而無體。能分別正是煩惱體。亦有而不真實。是依他性。然此中所明分別依他。與三無性中名字不同。三無性中說分別名相類。依他性名粗重。以分別性當體有其相類能作煩惱法門。說名煩惱也。依他性正是煩惱體。能得生死報故名粗重。今此中為明分別性相類粗顯故名粗重。依他性能執前相類故名為相各自有意。若欲轉此中自三無性中名亦好也。記曰。如是如是分別。若分別如是如是類。此類類名分別性。此但唯有名。名所顯體實無。此所顯體實無。此分別者因他故起。立名依他性。此前後兩性未曾相離。即是實實性。若相離者唯識義不成。有境識異故。由不相離故唯識無境界。無境界故識亦成無。由境無識無故立唯識義。是乃成立。是故前性於後性不一不異。若定一異則有過失何耶。分別與依他定一者。分別性決定永無不為五法藏所攝。依他性亦應永無。若爾便無生死解脫善惡律戒法。此為不可。既不如此故。分別性與依他性不得定一。若定異者。則分別性便不能遣依他性。既由觀分別性是無所有。方見依他性亦無所有故。不得定異。又若分別性定異依他性者。分別性體應定是有。非謂永無。有可異無。何所論異。是故但說不一不異。不可定說一異也。如無常與有為法。亦不得定說一異。前無後無是無常義。五陰是有為法。若無常與有為法定一者。無常是無。一切諸法並皆是無。既不並無故不得定一。若定異者。觀無常時。不應通有為法。以其通故不得定異。此亦是不一不異也。如是一切諸法皆爾。如色等與瓶亦不一不異。若色與瓶定一。香等不成瓶。瓶則真實。若色定異瓶。見色不應通瓶。是故不定一異也。兩說亦爾。若不見分別性。則不見依他性。是故不一不異。然一切諸法但有三性。攝法皆盡。如來為眾生說諸法無性。亦有三種。三性如前說。前二是俗諦。後一是真諦真俗二諦攝一切法皆盡。三無性者。即不離前三性。分別性名無相性。無體相故。依他性名無生性。體及因果無所有。體似塵相。塵即分別性。分別既無體亦是無也。因亦無者。本由分別性為境。能發生識果。境界既無雲何生果。如種子能生芽。種子既無芽從何出。是故無生也。真實性名無性性。無有性無無性。約人法故無有性。約二空故無無性。即是非有性非無性故。重稱無性性也。此三無性。是一切法真實。以其離有故名常。欲顯此三無性故。明唯識義也。若人修道智慧未住此唯識義者。二執隨眠所生眾惑不得滅離。根本不滅故。由此義故立一乘皆令學菩薩道。若謂但唯有識現前起此執者。若未離此執。不得入唯識中。若智者不更緣此境二不顯現。是時行者名入唯識。何以故。由修觀熟亂執盡。是名無所得非心非境。是智名出世無分別智。即是境智無差別。名如如智。亦名轉依。捨生死依但依如理故。粗重及執二俱盡故。粗重即分別性。執即依他性。二種俱盡也。是名無流界。是名不可思惟。是名真實善。是名常住果。是名出世樂。是名解脫身。於三身中即法身。釋曰。二執隨眠所生果。或不得滅離者。即是見思二執隨眠煩惱能作種子。生無量上心。或皆以本識為其根本。根本未滅支未盡。如勝鬘經說。無明住地不斷不究竟。無邊四住地不斷不究竟也。若智者不更緣此境二不顯現故者。此境即此唯識境。唯識散亂由無境故識無。此識既無。能緣唯識之心亦無。故雲二不顯現。此二但談二識所現前境。前境先已無故。是名識轉品究竟也。   轉識論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8 唯識論   No. 1588 [Nos. 1589, 1590; cf. No. 1591]   唯識論一卷(一名破色心論)   天親菩薩造   後魏瞿曇般若流支譯  唯識無境界  以無塵妄見  如人目有翳  見毛月等事  若但心無塵  離外境妄見  處時定不定  人及所作事  處時等諸事  無色等外法  人夢及餓鬼  依業虛妄見  如夢中無女  動身失不淨  獄中種種主  為彼所逼惱  畜生生天中  地獄不如是  以在於天上  不受畜生苦  若依眾生業  四大如是變  何故不依業  心如是轉變  業熏於異法  果雲何異處  善惡熏於心  何故離心說  說色等諸入  為可化眾生  依前人受法  說言有化生  依彼本心智  識妄取外境  是故如來說  有內外諸入  觀虛妄無實  如是入我空  觀於諸異法  入諸法無我  彼一非可見  多亦不可見  和合不可見  是故無塵法  六塵同時合  塵則有六廂  若六唯一處  諸大是一塵  若微塵不合  彼合何所成  言微塵無廂  能成則有廂  有法方所別  彼不得言一  影障若非大  則彼二非彼  若一行不次  取捨亦不同  差別無量處  微細亦應見  現見如夢中  見所見不俱  見時不分別  雲何言現見  先說虛妄見  則依彼虛憶  見虛妄夢者  未寤則不知  迭共增上因  彼此心緣合  無明覆於心  故夢寤果別  死依於他心  亦有依自心  及種種因緣  破失自心識  經說檀拏迦  迦陵摩燈國  仙人瞋故空  是故心業重  諸法心為本  諸法心為勝  離心無諸法  唯心身口名  他心知於境  不如實覺知  以非離識境  唯佛如實知  作此唯識論  非我思量義  諸佛妙境界  福德施群生   問曰。此初偈者明何等義。答曰。凡作論者皆有三義。何等為三。一者立義。二者引證。三者譬喻。立義者。如偈言。唯識無境界故。引證者。如偈言。以無塵妄見故。譬喻者。如偈言。如人目有翳見毛月等事故。又復有義。如大乘經中說三界唯心。唯是心者。但有內心無色香等外諸境界。此雲何知。如十地經說。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故。心意與識及了別等。如是四法義一名異。此依相應心說。非依不相應心說。心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相應心。二者不相應心。相應心者。所謂一切煩惱結使受想行等諸心相應。以是故言。心意與識及了別等義一名異故。不相應心者。所謂第一義諦常住不變自性清淨心故。言三界虛妄但是一心作。是故偈言。唯識無境界故。已明立義。次辯引證。問曰。以何事驗得知色等外境界無。但有內心能虛妄見前境界也。答曰。偈言以無塵妄見故。無塵妄見者。明畢竟無色等境界。但有內心妄生分別。能見色等外諸境界。已明引證。次顯譬喻。   問曰。若無色等外境界者。為但有言說。為亦有譬況。答曰。偈言如人目有翳見毛月等事故。此明何義。譬如人目或有膚翳熱氣病等。是故妄見種種諸事。於虛空中睹見毛炎等見第二月。及以夢幻乾闥婆城。如是等法實無前事。但虛妄見而有受用色香味等。外諸境界皆亦如是。無始世來內心倒惑妄見有用。實無色等外諸境界。問曰。偈言。  若但心無塵  離外境妄見  處時定不定  人及所作事   此偈明何義。若離色等外諸境界虛妄見者。以何義故。於有色處眼則見色。餘無色處則不見色。又復有難。若無色等外諸境界虛妄見者。以何義故。即彼見處於有色時眼則見色。於無色時則不見色。又復有難。若無色等外諸境界虛妄見者。如是則應一切時見。若不如是應一切時悉皆不見。是故偈言。若但心無塵離外境妄見處時定不定故。又復有難。若無色等外諸境界虛妄見者。以何義故。多人共集同處同時。於有色處則同見色。於無色處則同不見。又復有難。若無色等外諸境界虛妄見者。以何義故。眼翳之人。妄見日月毛輪蠅等。淨眼之人。則不妄見。又復有難。若等無有色香味等外諸境界虛妄見者。以何義故。眼翳之人。所見日月毛輪蠅等皆悉無用。淨眼之人。有所見者皆悉有用。又復有難。若等無有色香味等外諸境界虛妄見者。以何義故。夢中所見飲食飢飽刀杖毒藥。如是等事皆悉無用。寤時所見飲食飢飽刀杖毒藥。如是等事皆悉有用。又復有難。若等無有色香味等外諸境界虛妄見者。以何義故。乾闥婆城實無有城而無城用。自餘城者皆實有城而有城用。以是義故。色香味等外諸境界皆悉實有。不同翳夢乾闥婆城等。是故處時人所作業皆是實有。不同夢等。是故偈言。處時定不定人及所作事故。答曰。偈言。  處時等諸事  無色等外法  人夢及餓鬼  依業虛妄見   此偈明何義。汝言。以何義故。於有色處眼則見色。餘無色處不見色者。此義不然。何以故。以彼夢中於無色處則見有色於有色處不見色故。又汝言。以何義故。即彼見處於有色時眼則見色。若無色時不見色者。汝以何義故。於彼夢中一處見有聚落城邑及男女等。或即彼處聚落城邑及男女等皆悉不見。或時有見。或時不見。非是常見。又汝言。若無色等外諸境界虛妄見者。如是則應。一切時見。若不如是應一切時不見者。此義不然。何以故。有於處時無色香等外諸境界。亦有同處同時同見。亦有同處同時不見。是故偈言。人夢及餓鬼依業虛妄見故。此明何義。以汝向言若無色等外諸境界。雲何有時處等見不見者。此義不成。是虛妄說。何以故。以應離色等外諸境界。時處等事皆悉成故。又汝言。以何義故。多人共集同處同時。於有色處則同見色。於無色處則同不見。又汝言。眼翳之人妄見日月毛輪蠅等。淨眼之人不妄見者。此義不然。何以故。如餓鬼等離色香等外諸境界。處時人等一切皆成。此義雲何。如餓鬼等。或百同業。或千同業。同見河中皆悉是膿。或皆見血。或見小便。或見大便。或見流鐵。或見流水。而兩岸邊多有眾人。執持刀杖守掌防護不令得飲。此則遠離色聲香等外諸境界而虛妄見。是故偈言。人夢及餓鬼依業虛妄見故。又汝言。以何義故。眼翳之人所見日月毛輪蠅等皆悉無用。淨眼之人皆悉有用。夢中所見飲食飢飽刀杖毒藥。如是等事皆悉無用。寤時所見飲食飢飽刀杖毒藥。如是等皆悉有用。又汝言。以何義故。乾闥婆城實無有城而無城用。自餘城者皆實有城而有城用者。此義不然。何以故。又偈言。  如夢中無女  動身失不淨  獄中種種主  為彼所逼惱   此偈明何義。如人夢中實無女人而見女人與身交會漏失不淨。眾生如是。無始世來。虛妄受用色香味等外諸境界。皆亦如是實無而成。以如是等種種譬喻。離色香等外諸境界。有處時人所作業等四種事成。又復更有一種譬喻。離色香等外諸境界四種事成。皆虛妄不實。是故偈言。獄中種種主為彼所逼惱故。此明何義。彼四種事離色香等外諸境界。一切皆成。雲何皆成。如地獄中無地獄主。而地獄眾生依自罪業見地獄主。彼地獄主與種種苦。而起心見。此是地獄。此是地獄處此是地獄時。此是夜時此是晝時。此中前時此中後時。彼是地獄主。我是作罪人。以惡業故見狗見烏。或見鐵鉤或見兩羊。或見兩山從兩邊來逼罪人身。或見劍樹罪人上時劍刃向下罪人下時劍刃向上周匝而有。何以故。以業同故。同共聚集皆悉同見同受果報。若業不同。則不同集亦不同見不同受苦。以是義故。汝言處時定不定人及所作事。應有色等外諸境界。處時及人所作業等皆是實者。彼亦虛妄。以是義故。處時及身所作業等此四種事。唯以一種地獄譬喻皆成虛妄。應如是知。問曰。地獄中主烏狗羊等。為是眾生為非眾生。答曰。非是眾生。   問曰。以何義故非是眾生。答曰以不相應故。此以何義。有五種義。彼地獄主及烏狗等非是眾生。何等為五。一者如地獄中罪眾生等受種種苦。地獄主等若是眾生。亦應如是受種種苦。而彼一向不受如是種種苦惱。以是義故。彼非眾生。二者地獄主等若是眾生。應迭相殺害。不可分別此是罪人此是主等。而實不共遞相殺害。可得分別此是罪人此是獄主。以是義故。彼非眾生。三者地獄主等若是眾生。形體力等應遞相殺害。不應偏為受罪人畏。而實偏為罪人所畏。以是義故。彼非眾生。四者彼地獄地常是熱鐵。地獄主等是眾生者。不能忍苦。雲何能害彼受罪人。而實能害彼受罪人。以是義故。彼非眾生。五者地獄主等若是眾生。非受罪人不應於彼地獄中生。而實生於彼地獄中。以是義故。彼非眾生此以何義。彼地獄中受苦眾生。造五逆等諸惡罪業於彼中生。地獄主等不造惡業雲何生彼。以如是等五種義故。名不相應。   問曰。若彼主等非是眾生。不作罪業不生彼者。雲何天中得有畜生。此以何義。如彼天中有種種鳥諸畜生等生在彼處。於地獄中何故不爾。畜生餓鬼種種雜生令彼為主。答曰偈言。  畜生生天中  地獄不如是  以在於天上  不受畜生苦   此偈明何義。彼畜生等生天上者。彼於天上器世間中有少分業。是故於彼器世間中受樂果報。彼地獄主及烏狗等不受諸苦。以是義故。彼地獄中無有實主及烏狗等。除罪眾生。   問曰。若如是者。地獄眾生依罪業故外四大等種種轉變。形色力等勝者名主及烏狗等。雲何名為四大轉變。彼處四大種種轉變。動手腳等及口言說。令受罪人生於驚怖。如有兩羊從兩邊來共殺害彼地獄眾生。見有諸山或來或去殺害眾生。見鐵樹林見棘林等。罪人上時樹刺向下。罪人下時樹刺向上。以是義故。不得說言唯有內心無外境界。答曰。偈言。  若依眾生業  四大如是變  何故不依業  心如是轉變   此偈明何義。汝向言依罪人業。外四大等如是轉變。何故不言依彼眾生罪業力故內自心識如是轉變。而心虛妄分別說言外四大等如是轉變。又偈言。  業熏於異法  果雲何異處  善惡熏於心  何故離心說   此偈明何義。以汝虛妄分別說言。依彼眾生罪業力故。外四大等如是轉變。生彼罪人種種怖等。以何義故。不如是說。依彼眾生罪業力故。內自心識如是轉變。是故偈言。業熏於異法果雲何異處故。此以何義。彼地獄中。受苦眾生所有罪業。依本心作還在心中。不離於心。以是義故。惡業熏心還應心中受苦果報。何以故。以善惡業熏於心識。而不熏彼外四大等。以四大中無所熏事。雲何虛妄分別說言四大轉變。於四大中受苦果報。是故偈言。  善惡熏於心  何故離心說   問曰。如汝向說。何故不言依彼眾生罪業力故內自心識如是轉變。而心虛妄分別說言外四大等如是轉變者。此以何義。以有阿含證驗知故。言阿含者。謂佛如來所說言教。此以何義。若但心識虛妄分別見外境界。不從色等外境界生眼識等者。以何義故。如來經中說眼色等十二種入。以如來說十二入故明知應有色香味等外境界也。答曰。偈言。  說色等諸入  為可化眾生  依前人受法  說言有化生   此偈有何義。以汝向言。以有阿含證驗知故。色香味等十二入外諸境界皆悉是有。若如是者。彼所引經義則不然。何以故。以復有餘修多羅中如來依彼心業相續不斷不絕。是故說有化生眾生又復有餘修多羅中說言。無我無眾生無壽者。唯因緣和合有諸法生。是故偈言。依前人受法說言有化生故。如來如是。說色等入。為令前人得受法故。以彼前人未解因緣諸法體空。非謂實有色香味等外諸境界。是故偈言。說色等諸入為可化眾生故。   問曰。若實無有色等入者。以何義故。如來經中作如是說。答曰。偈言。  依彼本心智  識妄取外境  是故如來說  有內外諸入   此偈明何義。唯是內心虛妄分別。見有色等外諸境界。此依無始心意識等種子轉變。虛妄見彼色香味等外諸境界。是故如來依此虛妄二種法故。作如是說。何者為二。一者本識種子。二者虛妄外境界等。依此二法。如來說有眼色等入。如是次第乃至身觸。以虛妄心依無始來心意識等種子轉變。虛妄見彼色香味等外諸境界。是故如來依此虛妄二種法故。作如是說。何者為二。一者本識種子。二者虛妄外境界等。依此二法。如來說有身觸等入。如是次第。是故偈言。依彼本心智識妄取外境。是故如來。說有內外諸入故。   問曰。若依如是義。說有何功德利益。答曰。偈言。  觀虛妄無實  如是入我空  觀於諸異法  入諸法無我   此偈明何義。為令聲聞解知因彼六根六塵生六種識。眼識見色。乃至身識覺觸。無有一法是實見者。乃至無有一法是實覺者。為令可化諸眾生等作是觀察入人無我空。是故偈言。觀虛妄無實如是入我空故。觀於諸異法入諸法無我者。此下半偈復明何義。觀於諸異法者。菩薩觀察唯有內識。雲何觀察。謂菩薩觀無外六塵唯有內識。虛妄見有內外根塵。而實無有色等外塵一法可見。乃至實無一觸可覺。如是觀察。得入因緣諸法體空。   問曰。若一切法畢竟無者。何故向言。唯有識等。若爾彼識等。亦應是無。何故說言唯有內識。答曰。我不說言一切諸法皆畢竟無。如是則入諸法無我。   問曰。若爾雲何入法無我。答曰。為遮虛妄法故。遮虛妄法者。以諸外道一切凡夫虛妄分別。實有色等一切法體。為欲遮彼虛妄分別故。說色等一切諸法畢竟空無。非無言處皆悉空無。無言處者。所謂諸佛如來行處。如是唯有真識更無餘識。不能如是分別觀察入於識空。如是依識說入一切諸法無我。非謂一向謗真識我。說言無有佛性實識。   問曰。如汝向言。唯有內識無外境界。若爾內識為可取為不可取。若可取者。同色香等外諸境界。若不可取者。則是無法。雲何說言。唯有內識無外境界。答曰。如來方便漸令眾生得入我空及法空故說有內識。而實無有內識可取。若不如是。則不得說我空法空。以是義故虛妄分別。此心知彼心。彼心知此心。   問曰。又復有難。雲何得知。諸佛如來依此義故。說有色等一切諸入。而非實有色等諸入。又以識等能取境界。以是義故。不得說言無色等入。答曰。偈言。  彼一非可見  多亦不可見  和合不可見  是故無塵法   此偈明何義。汝向說言。色等諸入皆是實有。何以故。以識能取外境界者。此義不然。何以故。有三義故無色等入。何等為三。一者為實有一微塵。如彼外道衛世師等虛妄分別。離於頭目身份等外。實有神我。微塵亦爾。離色香等實有不耶。二者為實有多微塵差別。可見不耶。三者為多微塵和合。可見不耶。此明何義。若實有彼一微塵者。則不可見。如彼外道衛世師等虛妄分別。離於頭目身份等外。有一神我不可得見。微塵亦爾。離色香等不可得見。是故無一實塵可見。是故偈言。彼一非可見故。若實有多微塵差別者。應一一微塵歷然可見。而不可見。以是義故多塵差別亦不可見。是故偈言。多亦不可見故。若多微塵和合可見者。此亦不然。何以故。以一微塵實無有物故。雲何和合。是故不成。是故偈言。和合不可見是故無塵法故。問曰。雲何不成。答曰。偈言。  六塵同時合  塵則有六廂  若六唯一處  諸大是一塵   此偈明何義。若諸微塵從六方來六塵和合。若如是者塵有六方。若有六方則有六廂。又若微塵有六處所者不容餘塵。是故偈言。六塵同時合塵則有六廂故。若六微塵唯一處者。一微塵處有六微塵。若如是者。六塵一處。若一處者則六微塵不可得見。何以故。彼此微塵無差別故。若如是者。一切粗物山河等事亦不可見。是故偈言。若六唯一處諸大是一塵故。一塵者無物如向前答。一多和合不可得見故。罽賓國毘婆沙問曰。我無如是過失。何以故。以我微塵無六方廂。以離色香味觸而與粗物和合成四大等一切粗物。答曰。偈言。  若微塵不合  彼合何所成  言微塵無廂  能成則有廂   此偈明何義。為微塵和合成四大等。為離微塵別成四大。此明何義。若以微塵成四大者。不得說言微塵無廂不相和合。若離微塵成四大者。彼四大是誰家四大。若如是者。不得說言微塵無六廂。是故偈言。若微塵不合彼合何所成故。此明何義。若彼微塵不相和合成四大者。不得說言塵無六廂與粗物合成四大等。汝言與粗物合成四大者。但有言說都無實事。是故微塵不成一物。若彼微塵不成一物。說言成彼四大等物。悉皆虛妄。是故偈言。微塵無六廂能成則有廂故。又偈言。  有法方所別  彼不得言一  影障若非大  則彼二非彼   此偈明何義。汝向說言微塵和合。此義不然。何以故。偈言有法方所別彼不得言一故。有法方所別者。東方所有微塵方處。異於西方微塵方處。西方所有微塵方處。異於東方微塵方處。如是乃至上方下方微塵方處皆亦如是。若微塵體如是差別。雲何言一。是故偈言。有法方所別彼不得言一故。影障若非大者。此明何義。若一一微塵無方處者。以何義故。東方日出西方有影。日在西方東方有影。若微塵無東西方相。以何義故。日照一廂不照餘廂。是故微塵不成諸大。是故偈言。影障若非大故。則彼二非。彼者何者為二。一光照處。二影障處。此明何義。若彼微塵不障此塵。則不得言塵有方所。何以故。以微塵無方所分處十方差別。以彼東方微塵來者。不能障於西方微塵。西方微塵亦不能障於東方微塵。若彼此塵不相障者。則一切塵聚在一處。若一切塵聚在一處者。是則無處。以是義故。一切四大皆是微塵。皆微塵者。則不可見。如向所說。   問曰。何故不說四大影障。乃言微塵有影障耶。答曰。我還問汝。為離微塵別有四大。但說四大有影障耶。問曰。難者釋雲。不離微塵而有影障。答曰。不離微塵有四大者。則非四大有影障也。以何義故。不言微塵自有影障非四大等有影障耶。   問曰。為是微塵有影障。為是四大有影障耶。且置是事不須分別。而色等入相不全令無。答曰。我還問汝。以何等法是諸入相。   問曰。難者釋言。眼等境界青黃赤白。如是等法此是諸入相。答曰。我意正為思惟此事欲益眾生。何故眼等內入取青黃等外諸境界。為是一物為是多物。若是多物向已說多不可得見。若是一物亦不可取。偈言。  若一行不次  取捨亦不同  差別無量處  微細亦應見   此偈明何義。若純一青物不雜黃等。若人分別眼境界者。行於地中不得說言有次第行。是故偈言。若一行不次故。此句明何義。若純一青是一物者。舉一足時即應遍躡一切青處。以不遍躡是故非一。取捨亦不同者。此句明何義。若純一青物者。舉足步時。何故唯當足所躡處足未躡處及步中間所有空處。以何義故。不一時躡而有到處。有不到處。又若一物。則不得言足躡此處不躡彼處。是故偈言。取捨亦不同故。差別無量處者。此句明何義。若純青一段是一物者。以何義故。有多差別。像馬車等不共一處。若是一者。白象住處亦應有馬住。若爾不應有象馬等住處差別。又若一者以何義故。像所到處馬等不到。又若一者。像馬中間何故有空。是故偈言。差別無量處故。微細亦應見者。此句明何義。若彼青等是一物者。於彼水等諸青物中。有青色等粗細諸蟲。以何義故。但見粗蟲不見細蟲。是故偈言。微細亦應見故。   問曰。以何義故。意識思惟彼青黃等。答曰。以汝向言虛妄分別諸入等相青等境界以為實有。是故我觀微塵差別。而彼微塵不成一物。不成一故色等境界眼等不取。是故成我。唯有內識無外境界。問曰。依信說有。信者有四種。一者現見。二者比知。三者譬喻。四者阿含。此諸信中現信最勝。若無色等外境界者。雲何世人言我現見此青等物。答曰。偈言。  現見如夢中  見所見不俱  見時不分別  雲何言現見   此偈明何義。我已先說夢見虛妄。諸凡夫人煩惱夢中有所見事皆亦如是。是故偈言。現見如夢中故。見所見不俱者。此句明何義。如現見色不知色義。此明何義如彼現見青色等時。作如是念。我雖現見青黃色等。彼時不見青色等義。何以故。以於後時意識分別然後了知。意識分別時無眼等識。以眼等識於先滅故。雲何說言。我現見彼青黃色等。於佛法中無如是義。何以故。以一切法唸唸不住故。以見色時。無彼意識及以境界。意識起時。無彼眼識及以境界。以是義故。不得說言於四信中現信最勝。是故偈言。見所見不俱見時不分別雲何言現見故。   問曰。此義不然。何以故。以凡所見外境界者。先眼識見。後時意識憶念了知。是故必有色香味等外諸境界。以是義故。不得言無彼外境界。何以故。以見青等外諸境界。名為現見青等境界。答曰。此義不然。何以故。汝向說言。先眼識見。後時意識憶念了知。此義不成。何以故。我已先說。內自心識虛妄分別有外境界。而無色等外諸境界。向說眼識虛妄分別。如說夢中一切所見。依彼前時虛妄分別。後時意識思惟憶念。此以何義。依彼前時虛妄分別色等境界。虛妄眼識起心相應。虛妄意識虛妄分別。作是思惟。我分別知青等境界故。不得言眼見境界意識分別。以是義故。眼識見色後時憶念。此義不成。   問曰。如夢見色虛妄憶念。寤時亦爾虛妄分別。若如是者以何義故。世人見夢皆知虛妄。寤時所見皆不虛妄。是故寤時所見色等。不同夢時虛妄所見。答曰偈言。  先說虛妄見  則依彼虛憶  見虛妄夢者  未寤則不知   此偈明何義。汝向說言。如夢見色皆是虛妄。寤時所見皆不如是。此比決者義不相應。何以故。以夢見者當未寤時皆謂為實。及至寤時方知虛妄。是故偈言。見虛妄夢者未寤則不知故。如是世間諸凡夫人。為無始來虛妄顛倒分別集熏無明睡夢。夢中不實虛妄分別。見外境界謂以為實。以夢寤者見彼境界皆是虛妄。此以何義。以得出世對治實智無有分別。如實覺知一切世間色等外法皆是虛妄。依彼出世清淨實智。便得世間及出世間勝智現前。如實知見一切境界皆悉虛妄。如是義者與夢不異。問曰。若但自心如是轉變。虛妄分別見外境界。彼無實者。以何義故。遇善知識聞說善法。值惡知識聞說惡法。若無一切外境界者。彼雲何說。若不說者雲何得聞。若不聞者此雲何成。答曰。偈言。  迭共增上因  彼此心緣合  無明覆於心  故夢寤果別   此偈明何義。一切眾生虛妄分別思惟憶念彼說我聞。依彼前人說者意識。於此聽人聞者意識。起如是心。彼說我聞。而實無有彼前境界。是故偈言迭共增上因彼此心緣合故。問曰。若如夢中虛妄心識無實境界。寤亦爾者。以何義故。夢中寤中行善惡法愛與不愛果報不等。   答曰。偈言無明覆於心故夢寤果別故。此明何義我已先說。唯有內心無外境界。以夢寤心差別不同。是故不依外境界等。成就善業不善業故。問曰。若彼三界唯是內心。無有身口外境界者。以何義故。屠獵師等殺害豬羊及牛馬等。若彼非是屠獵師等殺害豬羊牛馬等者。以何義故。屠獵師等得殺生罪。是故應有外色香等身口境界。答曰。偈言。  死依於他心  亦有依自心  依種種因緣  破失自心識   此偈明何義。如人依鬼毘捨闍等是故失心。或依自心是故失心。或有憶念愛不愛事是故失心。或有夢見鬼著失心。或有聖人神通轉變前人失心。如經中說。大迦旃延比丘。令娑羅那王見惡夢等。又毘尼中有一比丘。夜蹈瓜皮謂殺蝦蟆死入惡道。是故偈言。依種種因緣破失自心識故。死依於他心亦有依自心者。此雲何知。以依仙人瞋心瞋毘摩質多羅阿修羅王故殺餘眾生。此依他心他眾生心。虛妄分別命根謝滅。以彼身命相續斷絕。應如是知。又偈言。  經說檀拏迦  迦陵摩燈國  仙人瞋故空  是故心業重   此偈明何義。若有死者不依他心不依自心。若如是者。以何義故。如來欲成心業為重。是故經中問優波離長者言。長者。汝頗曾聞。以何因緣檀拏迦國。迦陵迦國。摩燈伽國。曠野空寂無有眾生及草木等。優波離長者白佛言。瞿曇。我昔曾聞。依仙人瞋心。殺害如是無量眾生。是故得知唯有意業。若不爾者。如來何故於諸經中作如是說。是故偈言。經說檀拏迦迦陵摩燈國仙人瞋故空故。   問曰。依仙人瞋心。信仙人鬼殺害如是三國眾生。非依仙人瞋心而死。答曰。如來於汝外道經中。問久學尼乾子言。於三業中何業為重。久學尼乾子答如來言。身業為重。佛言尼乾子。此彼城中所有眾生為多為少。久學外道言。無量無邊不可數知。佛言。尼乾子。若有惡人欲殺害此諸眾生者。幾日可殺。尼乾子言。非是一年二年可殺。佛告久學尼乾子言。摩燈伽等三國眾生。汝頗曾聞雲何而死。為身業殺為意業殺。尼乾子言。瞿曇。我昔曾聞。仙人瞋心以意業殺爾數眾生。佛言。尼乾子。若如是者。雲何而言身業為重。尼乾子言。如是如是。我不審諦謬聞而說。以是義故證成我義。三界唯心無身口業。此以何義。如世人言。賊燒山林聚落城邑不言火燒。此義亦爾。唯依心故善惡業成。以是義故。經中偈言。  諸法心為本  諸法心為勝  離心無諸法  唯心身口名   唯心身口名者。但有心識無身口業。身口業者但有名字。實是意業身口名說。問曰。若但有心無外境界。此義不然。何以故。他心智者。觀察他心他眾生心。是外境界。雲何說言無外境界。又復有難。他心智者。為實知心為不實知。若不知者。雲何說言知於他心。若實知者。雲何說言無外境界。答曰。偈言。  他心知於境  不如實覺知  以非離識境  唯佛如實知   此偈明何義。他心智者不如實知。何以故。以自內心虛妄分別。以為他心不能了知。何以故。以自心意意識雜故。是故偈言。他心知於境不如實覺知以非離識境故。   問曰。為一切聖人皆不能知他眾生心。為有知者。答曰。偈言。唯佛如實知故。此明何義。如彼佛地如實果體無言語處勝妙境界。唯佛能知餘人不知。以彼世間他心智者於彼二法不如實知。以彼能取可取境界虛妄分別故。彼世間人虛妄分別此唯是識。無量無邊甚深境界。非是心識可測量故。偈言。  作此唯識論  非我思量義  諸佛妙境界  福德施群生   此偈明何義。此是諸佛甚深境界。非是我等思量所知。何以故。以彼非是心意意識思量境界故。若如是者。是誰境界。偈言諸佛妙境界故。此明何義。唯諸佛如來。以一切種智。於一切所知境界。皆如實而知故。   唯識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89 大乘唯識論   No. 1589 [Nos. 1588, 1590; cf. No. 1591]   大乘唯識論序   唯識論者。乃是諸佛甚深境界。非是凡夫二乘所知。然此論始末明三種空。何者為三。一者人無我空。二者因緣法體空。三者真歸佛性空。我空者。我本自無。但凡夫之人愚癡顛倒。於五陰中妄計為有。何以知無。凡夫依心識妄想分別。於五陰因緣法中見我為有。然此我相於五陰中實不可得。若爾般若觀此五陰中一二離二。實體不可得猶如兔角。若有此我於一中住者。應於一中見。應於異中見。應於和合中見。雲何一中無我者。以有常無常過故。若有我與五陰一者。五陰無常我亦應無常。復有我若與陰一者。我是常故陰亦應常。若我與陰二者。一邊即同前無常。一邊即同前常。若離二邊者此亦不然。離於二邊別相不可得。是故實無神我。如是知者名入人無我空。因緣法體空者。謂諸色等因緣法。以隨俗因緣起。雲何隨俗因緣起。世人見牛起於牛想不起馬想。見馬起於馬想不起牛想。色等法中亦復如是。見柱起柱想不起色想。見色起色想不起柱想。如薪火相待無實。以離於薪更無實火。以離於火更無實薪。於薪更無實火。以離於火更無實薪。於薪更無實火能作薪因。以離於火更無實薪能作火因。而見火說假名薪。見薪說假名火。以相待成故。如是能成所成。而不離能成因而有所成。不離所成因而有能成。如彼薪火能成所成亦實無。是名因緣法體空。真如法空者。所謂佛性清淨之體古今一定。故經雲佛性者名為第一義空。所言空者體無萬相故。言其空無萬相者。無有世間色等有為法故無萬相。非是同於無性法。以其真如法體。是故經雲。去八解脫者名不空空。是故不同無法空也。若如是觀。是名解真如法空。唯識論言唯識者。明但有內心無色香等外諸境界。何以得知。如人目有膚翳妄見毛輪犍闥婆城等種種諸色實無前境界。但虛妄見有如是諸眾生等外諸境界。故言唯識。若爾但應言破色。不應言破心。此亦有義。心有二種。一者相應心。二者不相應心。相應心者。謂無常妄識虛妄分別。與煩惱結使相應。名相應心。不相應心者。所謂常住第一義諦。古今一相自性清淨心。今言破心者。唯破妄識煩惱相應心。不破佛性清淨心。故得言破心也。   大乘唯識論一卷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修道不共他  能說無等義  頂禮大乘理  當說立及破  無量佛所修  除障及根本  唯識自性靜  昧劣人不信   於大乘中立三界唯有識。如經言。佛子三界者唯有心。心意識等是總名。應知此心有相應法。唯言者為除色塵等。  實無有外塵  似塵識生故  猶如翳眼人  見毛二月等   大乘中立義。外塵實無所有。若爾雲何見有外塵。為證此義故言。似塵識生故。由識似塵現故。眾生於無塵中見塵。為顯此識故立斯譬如眼有病及眼根亂。於無物中識似二月及鹿渴等而現。唯識義亦如是。是故三界實無外塵。識轉似塵顯。三性二諦同無性性。名非安立。  處時悉無定  無相續不定  作事悉不成  若唯識無塵   此偈欲顯何義。若離六塵。色等識生不從塵生。何因此識有處得生。非一切處生。於此處中或生不生而不恆生。若眾人同在一時一處。是識不定相續生非隨一人。如人眼有翳見毛二月等。餘人則不見。復有何因翳眼人所見髮蠅等塵。不能作髮蠅等事。餘塵能作。又夢中所得飲食衣服毒藥刀杖等。不能作飲食等事餘物能作。又乾闥婆城實非有。不能作城事。餘城能作。若同無塵。是四種義雲何不同。是故離塵。定處定時不定相續及作事。是四義悉不成。非不成。定處等義成如夢。雲何夢中離諸塵有處。或見國園男女等非一切處。或是處中有時見有時不見而不恆見。是故離塵。定處定時得成立。如餓鬼續不定。如餓鬼相續不定得成。雲何得成。一切同見膿河等。膿遍滿河故名膿河。猶如酥甕。餓鬼同業報位故。一切悉見膿等遍滿河中非一。如見膿河。餘糞穢等河亦爾。或見有人捉持刀杖。遮護不令得近。如此唯識相續不定離塵得成如夢害作事。   如夢離男女交會出不淨為相夢害得成作事亦爾。如此喻各各譬處時定等四義得成。   復次如地獄一切由地獄譬四義得成立。雲何得成。見獄卒及共受逼害。如地獄中諸受罪人見獄卒等定處定時見狗烏山等來平等見非一。受逼害亦爾。實無獄卒等。由同業報增上緣故。餘處亦如是。由此通譬四義得成。何故獄卒狗烏等不許是實眾生無道理故是獄卒不成地獄道受罪人故如地獄苦不能受故。若彼地獄人更互相害。雲何得分別此是地獄人彼是獄卒。若同形貌力量無更互相怖畏義。於赤鐵地火焰恆起。彼自不能忍受燒燃苦。雲何於中能逼害他。彼非地獄人。雲何得生地獄中。雲何畜生得生天上。如是地獄畜生及餓鬼別類等生地獄中名為獄卒。是事不然。  如畜生生天  地獄無雜道  地獄中苦報  由彼不能受   若畜生生天由雜業能感起世界樂。生中受天樂報。獄卒等不爾。不受地獄苦報故。是故畜生及餓鬼。無道理得生地獄中。  由罪人業故  似獄卒等生  若許彼變異  於識何不許   由地獄人業報故。四大別類生獄卒等種種差別顯現色形量異。說名獄卒等。變異亦爾。或顯現動搖手足等。生彼怖畏作殺害事。或有兩山相似羺羊乍合乍離。鐵樹林中鐵樹利刺或低或豎彼言不無此事。何故不許由識起業識有變異。而說是四大有此變異。復次。  業熏習識內  執果生於外  何因熏習處  於中不說果   是罪人業於地獄中。能見如此等事四大聚及其變異。此業熏習在地獄人識相續中。不在餘處。此熏習處是識變異似獄卒等。是業果報而不許在本處。非熏習處而許業果生。何因作如此執。阿含是因。若但識似色等塵生無色等外塵。佛世尊。不應說實有色等諸入。此阿含非因。以非阿含意故。  色等入有教  為化執我人  由隨別意說  如說化生生   如佛世尊說有化生眾生。由別意故說。幻相續不斷乃至來生。復次佛說。  無眾生及我  但法有因果   由此別說知是別教。佛世尊說。色等諸入亦如是。為度宜聞說入眾生。此說依教意。別教意雲何。  識自種子生  顯現起似塵  為成內外入  故佛說此二   此偈欲顯何義。似塵識從自種子勝類變異生。是種子及似塵。顯現為似色識生方便門故。佛世尊次第說。眼入色入乃至似觸識。從自種子至變異差別生。是種子及似觸。顯現為觸識生方便門故佛世尊說。為身入及觸入若約此義說入。有何利益。  若他依此教  得入人無我  由別教能除  分別入法空   若佛世尊由此義說諸入。受化弟子得入人空。從唯六雙但六識生。無一法為見者乃至為觸者。若知此義說人空。所化弟子得入人我空。由別說者。由說唯識教。得入法我空。雲何得入法空。一切法唯識生似色塵等。無有一法色等為相。若知如此得入法空。若一切法一向無。是唯識亦應無。雲何得成立。非一切法一向無。說為法空。非知此義名入法空。若爾雲何得入法空。由除分別性相故。得入法空。如凡夫分別所有法相。由此法相一切法空無所有。是名法空。不由不可言體諸佛境界說諸法空。如此唯識由別識所分別體無所有故空。若入此理得成立唯識入法我空。不由撥一切法無。若不如此別識應成別識境。唯識義則不成。識塵實有故。此雲何可信由此義。佛世尊說。色等入是有不由實有。色等入為眼識等境界。由如此理是義可信。  外塵與鄰虛  不一亦不異  彼聚亦非塵  鄰虛不成故   此偈欲顯何義。是色等入各各是眼識等境。為當與鄰虛一如有分色鞞世師所執。為當不一由鄰虛各別故。為當是鄰虛聚色入與鄰虛成一作眼識境。是義不然。是有分色於分中不可見異體故。亦非多鄰虛各各不可見故。亦非多鄰虛聚集成塵。由鄰虛不成一物故。雲何不成。  一時六共聚  鄰虛成六方  若六同一處  聚量如鄰虛   有六鄰虛從六方來。與一鄰虛共聚。是一鄰虛不成一物。有六方分故。是一鄰虛處他方鄰虛不得住故。若一鄰虛處即是六處。一切同一處故。則一切聚物量同鄰虛。更互不相過故。如鄰虛量聚亦不應可見。若汝言鄰虛不得聚集無方分故。此過失不得起。是鄰虛聚更互相應。罽賓國毘婆沙師作如此說。則應問之。如汝所說鄰虛聚物。此聚不異鄰虛。  若鄰虛不合  聚中誰和合  復次無方分  鄰虛聚不成   若鄰虛無和合。於聚中此和合屬何法。若汝言鄰虛更互得和合。此義不然。何以故。鄰虛無方分故。若和合不成。何況有假名聚。應如此說。聚有方分。若和合義不可立。無方分鄰虛雲何和合得成。是故鄰虛不成一物。鄰虛和合。若可然若不可然。今所不論。  若物有方分  不應成一物   鄰虛東方分異餘五方。乃至下方分亦如是。若分有異鄰虛取分為體。雲何得成一物影障復雲何。   若一鄰虛無有方分。日正出時雲何一邊有影。何故作如此問。是鄰虛無有別分正為日所照。復次此鄰虛與彼鄰虛若並無方分。雲何相障。何以故。此鄰虛無有餘分。是處相合他來則障。若無有障一切六方鄰虛同一處故。則一切聚同鄰虛量。此義已如前說。是影及障。屬聚不屬鄰虛。雲何不許此義。汝今許聚是有異鄰虛不。故說影障屬聚耶不也。若同則無二。若聚不異鄰虛。此影及障則不屬聚。何以故。但形相分別謂之為聚。何用作此思量。是色等諸塵體相未破。何者為其體。眼等境界及青等類此義即應共思量。此眼等境界及青等類。汝執為塵體。為是多物為。是一物若爾有何失。若多者其失如前。若一者亦有過。如偈言。  若一無次行  俱無已未得  及別類多事  亦無細難見   若一切青黃等無有隔別。是眼境界執為一物。於地則無次第行。若一下足應遍行一切。此間已得彼處未得。於一時中此二不成。何以故。一時中一物不應有已得未得。不應有多別類如象馬等軍。亦不應有多別事。何以故。是一物處多物則在其中。此彼差別雲何得成。復次雲何為一是二所至中間則空。復次是最細水蟲與大同色。無不可見義。若汝由相差別色等諸塵。執有別物不由別義。若爾決定約鄰虛別類。應分別塵差別。則鄰虛不成一物。色等五塵非眼等境界。是故唯識義得成。諸塵者。謂識及識法為體。離能取所取故無增。立正因果故不減。無無因及不平等因。二空及十二緣生即是其自性。如偈言。是有是無由依諸量可決是非。一切量中證量最勝。若塵實無如此證智。雲何得起。所謂我證如此。  證智如夢中   如夢時。離塵見山樹等色。無有外塵。證智亦如此。  是時如證智  是時不見塵  雲何塵可證   如汝所說證智起時。謂我如此證。此時中汝不得見塵。但意識分別。眼識已滅故。是塵雲何可證若人說剎那滅。此人是時執色乃至觸已謝。問若非五識所量。意不能憶持。是故五塵決定是五識所量。量者是名見。是故色等六塵說是所證。答是義不然。謂先已證塵後方憶持。何以故。   如說似塵識。   離色等六塵眼等六識。似六塵起。此義如前說。   從此生憶持。   從此似塵識有。分別意識與憶持相應。似前所起之塵後時得生。是故不可執由憶持起。謂先以識證塵。若如夢中識無塵得起覺時。若爾如世人自知夢識無塵。亦應自知覺識無塵。既無此事。故知覺時所見塵。異夢中所見。復次夢有更起義。覺時則不爾。非一切無塵。答此言非證。  夢見塵非有  未覺不能知   如是虛妄分別串習惛熟。世人見非實塵如夢所見謂為實有。覺則不爾。如實能解夢塵非有。如是若觀行人修出世治道得無分別智。入非安立聖諦見位得覺悟。是時無分別智。後得清淨世智。如理見六塵實無所有。此義平等。若由自相續轉異勝故。眾生六識似六塵起。實不從塵生者。由事善惡友聽受正邪二法。眾生有正邪二定。雲何得成。若所親近及說實無。  更互增上故  二識正邪定   一切眾生由更互識增上故。有二種識定成。或正定或邪定。更互者。自他共成自他事。是故別識相續勝能故。別識相續勝能生。不從外塵起。若如夢識無境界。覺識亦如此者。雲何夢覺二人。行善作惡愛憎兩果。未來不同。  夢識由眠壞  未來果不同   是正因。能令夢心無有果報。謂惛睡所壞故。心弱不能成善惡業。問若一切唯有識。則無身及言。雲何牛羊等畜生。非屠兒所害而死。若彼死非屠兒所作。屠兒雲何得殺生罪。答曰。  由他識變異  死事於此成  如他失心等  因鬼等心力   猶如鬼神等心變異故。令他或失念。或得夢。或著鬼等。諸變異得成。復次有神通人心願故。有如此事。如娑羅那王等得夢。由大迦旃延心願故。復次阿蘭若仙人瞋心故。毘摩質多羅王見怖畏事。如是由他識變異。能斷他命根。因此事故。同類相續斷說名為死。此義應知。復次。  雲何檀陀林  空寂由仙瞋   若由他識變異增上不許眾生死。世尊。成立心重罰最為大罪。問優婆離長者。長者汝曾聞不。雲何檀陀柯林。迦陵伽林。摩登伽林。空寂清淨。長者答言。瞿曇。曾聞由仙人瞋心。  心重罰大罪  若爾雲何成   若汝執有諸鬼神愛敬仙人故。殺害此中眾生。不由仙人瞋心。若爾雲何由此業心重罰大罪。劇於身口重罰。由仙人瞋心故。如是多眾生死故。心重罰成大罪。若一切唯識。他心通人為知他心為不知。若爾有何所以。若不知雲何得他心通。若知雲何言識無境。  他心通人智  不如境雲何  如知自心故  不知如佛境   是他心智境雲何不如由無智故。如不可言體他心則成佛境如此不能知故。此二境界不如非是如此顯現故。能取所取分別未滅故。此唯識理無窮。簡擇品類甚深無底。  成就唯識理  我造隨自能  如理及如量  難思佛等境   我等作一切功用。不能思度此理。此理非覺觀所緣故。何人能遍通達此境。是佛境界。何以故。諸佛世尊於一切法知無礙故。如量如理。此境唯佛所見。   婆藪槃豆菩薩造唯識論竟。   菩提留支法師。先於北翻出唯識論。慧愷以陳天嘉四年歲次癸未正月十六日。於廣州制旨寺。請三藏法師拘羅那他。重譯此論。行翻行講。至三月五日方竟。此論外國本有義疏。翻得兩卷。三藏法師更釋本文。慧愷注記。又得兩卷。末有僧忍法師。從晉安齎舊本達番禺。愷取新文對讎校舊本。大意雖復略同。偈語有異。長行解釋。詞繁義闕。論初無歸敬。有識君子宜善尋之。今謹別抄偈文。安於論後。庶披閱者為易耳。此論是佛法正義。外國盛弘 沙門慧愷記。  修道不共他  能說無等義  頂禮大乘理  當說立及破  無量佛所修  除障及根本  唯識自性靜  昧劣人不樂  實無有外塵  似塵識生故  猶如翳眼人  見毛兩月等  處時悉無定  無相續不定  作事悉不成  若唯識無塵  定處等義成  如夢如餓鬼  續不定一切  同見膿河等  如夢害作事  復次如地獄  一切見獄卒  及共受逼害  如畜生生天  地獄無雜道  地獄中苦報  由彼不能受  由罪人業故  似獄卒等生  若許彼變異  於彼何不許  業熏習識內  執果生於外  何因熏習處  於中不說果  色等入有教  為化執我人  由隨別意說  如說化生生  識自種子生  顯現起似塵  為成內外入  故佛說此二  若他依此教  得入人無我  由別教能除  分別入法空  外塵與鄰虛  不一亦不異  彼聚亦非塵  鄰虛不成故  一時六共聚  鄰虛成六方  若六同一處  聚量如鄰虛  若鄰虛不合  聚中誰和合  復次無方分  鄰虛聚不成  若物有方分  不應成一物  影障復雲何  若同則無二  若一無次行  俱無已未得  及別類多事  亦無細難見  證智如夢中  是時如證智  是時不見塵  雲何塵可證  如說似塵識  從此生憶持  夢見塵非有  未覺不能知  更互增上故  二識正邪定  夢識由眠壞  未來果不同  由他識變異  死事於此成  如他失心等  因鬼等心力  雲何檀陀林  空寂由仙瞋  心重罰大罪  若爾雲何成  他心通人智  不如境雲何  如知自心故  不知如佛境  成就唯識理  我造隨自能  如理及如量  難思佛等境   大乘唯識論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0 唯識二十論   No. 1590 [Nos. 1588, 1589; cf. No. 1591]   唯識二十論一卷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意識了名之差別。此中說心意兼心所。唯遮外境不遣相應。內識生時似外境現。如有眩翳見髮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即於此義有設難言。頌曰。  若識無實境  則處時決定  相續不決定  作用不應成   論曰。此說何義。若離識實有色等外法。色等識生不緣色等。何因此識有處得生非一切處。何故此處有時識起非一切時。同一處時有多相續。何不決定隨一識生。如眩翳人見髮蠅等。非無眩翳有此識生。復有何因。諸眩翳者所見髮等無髮等用。夢中所得飲食刀杖毒藥衣等無飲等用。尋香城等無城等用。餘髮等物其用非無。若實同無色等外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定處定時不定相續有作用物皆不應成。非皆不成。頌曰。  處時定如夢  身不定如鬼  同見膿河等  如夢損有用   論曰。如夢意說如夢所見。謂如夢中雖無實境。而或有處見有村園男女等物非一切處。即於是處或時見有彼村園等非一切時。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處時定非不得成。說如鬼言。顯如餓鬼。河中膿滿故名膿河。如說酥瓶其中酥滿。謂如餓鬼同業異熟。多身共集皆見膿河。非於此中定唯一見。等言顯示或見糞等。及見有情執持刀杖遮捍守護不令得食。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多相續不定義成。又如夢中境雖無實而有損失精血等用。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有虛妄作用義成。如是且依別別譬喻。顯處定等四義得成。復次頌曰。  一切如地獄  同見獄卒等  能為逼害事  故四義皆成   論曰。應知此中一地獄喻。顯處定等一切皆成。如地獄言。顯在地獄受逼害苦諸有情類。謂地獄中雖無真實。有情數攝獄卒等事。而彼有情同業異熟增上力故。同處同時眾多相續。皆共見有獄卒狗烏鐵山物等來至其所為逼害事。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處定等四義皆成。何緣不許獄卒等類是實有情。不應理故。且此不應那落迦攝。不受如彼所受苦故。互相逼害應不可立彼那落迦。此獄卒等。形量力既等。應不極相怖。應自不能忍受鐵地炎熱猛焰恆燒然苦。雲何於彼能逼害他。非那落迦不應生彼。如何天上現有傍生。地獄亦然。有傍生鬼為獄卒等。此救不然。頌曰。  如天上傍生  地獄中不爾  所執傍生鬼  不受彼苦故   論曰。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樂業生彼定受器所生樂。非獄卒等受地獄中器所生苦。故不應許傍生鬼趣生那落迦。若爾應許彼那落迦業增上力生異大種。起勝形顯量力差別。於彼施設獄卒等名。為生彼怖。變現種種動手足等差別作用。如羝羊山乍離乍合。剛鐵林刺或低或昂。非事全無然不應理。頌曰。  若許由業力  有異大種生  起如是轉變  於識何不許   論曰。何緣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而執大種。復次頌曰。  業熏習餘處  執餘處有果  所熏識有果  不許有何因   論曰。執那落迦由自業力生差別大種起形等轉變。彼業熏習理應許在識相續中不在餘處。有熏習識汝便不許有果轉變。無熏習處翻執有果。此有何因。有教為因。謂若唯識似色等現無別色等。佛不應說有色等處。此教非因有別意故。頌曰。  依彼所化生  世尊密意趣  說有色等處  如化生有情   論曰。如佛說有化生有情。彼但依心相續不斷能往後世密意趣說。不說實有化生有情。說無有情我但有法因故。說色等處契經亦爾。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意趣說非別害有。依何密意說色等十。頌曰。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為成內外處  佛說彼為十   論曰。此說何義。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色。如次說為眼處色處。如是乃至似觸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觸。如次說為身處觸處。依斯密意說色等十。此密意說有何勝利。頌曰。  依此教能入  數取趣無我  所執法無我  復依餘教入   論曰。依此所說十二處教受化者能入數取趣無我。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都無見者乃至知者。應受有情無我教者。便能悟入有情無我。復依此餘說唯識教。受化者能入所執法無我。謂若了知唯識現似色等法起。此中都無色等相法。應受諸法無我教者。便能悟入諸法無我。若知諸法一切種無。入法無我。是則唯識亦畢竟無何所安立。非知諸法一切種無乃得名為入法無我。然達愚夫遍計所執自性差別諸法無我。如是乃名入法無我。非諸佛境離言法性亦都無故名法無我。餘識所執此唯識性其體亦無。名法無我。不爾餘識所執境有。則唯識理應不得成。許諸餘識有實境故。由此道理。說立唯識教。普令悟入一切法無我。非一切種撥有性故。復雲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說有色等處。非別實有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別境耶。頌曰。  以彼境非一  亦非多極微  又非和合等  極微不成故   論曰。此何所說。謂若實有外色等處。與色等識各別為境。如是外境或應是一。如勝論者執有分色。或應是多。如執實有眾多極微各別為境。或應多極微和合及和集。如執實有眾多極微皆共和合和集為境。且彼外境理應非一。有分色體異諸分色不可取故。理亦非多。極微各別不可取故。又理非和合或和集為境。一實極微理不成故。雲何不成。頌曰。  極微與六合  一應成六分  若與六同處  聚應如極微   論曰。若一極微六方各與一極微合。應成六分。一處無容有餘處故。一極微處若有六微。應諸聚色如極微量。展轉相望不過量故。則應聚色亦不可見。加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非諸極微有相合義。無方分故離如前失。但諸聚色有相合理有方分故此亦不然。頌曰。  極微既無合  聚有合者誰  或相合不成  不由無方分   論曰。今應詰彼所說理趣。既異極微無別聚色。極微無合聚合者誰。若轉救言聚色展轉亦無合義。則不應言極微無合無方分故。聚有方分亦不許合故。極微無合不由無方分。是故一實極微不成。又許極微合與不合。其過且爾。若許極微有分無分。俱為大失。所以者何。頌曰。  極微有方分  理不應成一  無應影障無  聚不異無二   論曰。以一極微六方分異。多分為體。雲何成一。若一極微無異方分。日輪纔舉光照觸時雲何餘邊得有影現。以無餘分光所不及。又執極微無方分者。雲何此彼展輪相障。以無餘分他所不行。可說此彼展轉相礙。既不相礙。應諸極微展轉處同。則諸色聚同一極微量。過如前說。雲何不許影障屬聚不屬極微。豈異極微許有聚色發影為障。不爾。若爾聚應無二。謂若聚色不異極微。影障應成不屬聚色。安布差別立為極微。或立為聚俱非一實。何用思擇極微聚為。猶未能遮外色等相。此復何相。謂眼等境亦是青等實色等性。應共審思。此眼等境青等實性。為一為多。設爾何失。二俱有過。多過如前。一亦非理。頌曰。  一應無次行  俱時至未至  及多有間事  並難見細物   論曰。若無隔別所有青等。眼所行境執為一物。應無漸次行大地理。若下一足至一切故。又應俱時於此於彼無至未至。一物一時。理不應有得未得故。又一方處。應不得有多象馬等有間隙事。若處有一亦即有餘。雲何此彼可辯差別。或二如何可於一處有至不至中間見空。又亦應無小水蟲等難見細物。彼與粗物同一處所量應等故。若謂由相此彼差別即成別物不由餘義。則定應許此差別物。展轉分析成多極微。已辯極微非一實物。是則離識眼等色等。若根若境皆不得成。由此善成唯有識義。諸法由量刊定有無。一切量中現量為勝。若無外境寧有此覺。我今現證如是境耶。此證不成。頌曰。  現覺如夢等  已起現覺時  見及境已無  寧許有現量   論曰。如夢等時雖無外境。而亦得有如是現覺。餘時現覺應知亦爾。故彼引此為證不成。又若爾時有此現覺。我今現證如是色等。爾時於境能見已無。要在意識能分別故。時眼等識必已謝故。剎那論者有此覺時。色等現境亦皆已滅。如何此時許有現量。要曾現受意識能憶。是故決定有曾受境。見此境者許為現量。由斯外境實有義成。如是要由先受後憶。證有外境理亦不成。何以故。頌曰。  如說似境識  從此生憶念   論曰。如前所說雖無外境。而眼識等似外境現。從此後位與念相應。分別意識似前境現。即說此為憶曾所受。故以後憶。證先所見實有外境。其理不成。若如夢中雖無實境。而識得起覺時亦然。如世自知夢境非有。覺時既爾何不自知。既不自知覺境非有。寧如夢識實境皆無。此亦非證。頌曰。  未覺不能知  夢所見非有   論曰。如未覺位。不知夢境非外實有。覺時乃知。如是世間虛妄分別串習惛熟如在夢中。諸有所見皆非實有。未得真覺不能自知。若時得彼出世對治無分別智。乃名真覺。此後所得世間淨智現在前位。如實了知彼境非實。其義平等。若諸有情。由自相續轉變差別。似境識起。不由外境為所緣生。彼諸有情。近善惡友聞正邪法。二識決定。既無友教此雲何成。非不得成。頌曰。  展轉增上力  二識成決定   論曰。以諸有情自他相續諸識展轉為增上緣。隨其所應二識決定。謂餘相續識差別故。令餘相續差別識生各成決定不由外境。若如夢中境雖無實而識得起。覺識亦然。何緣夢覺造善惡行。愛非愛果當受不同。頌曰。  心由睡眠壞  夢覺果不同   論曰。在夢位。心由睡眠壞勢力羸劣。覺心不爾。故所造行當受異熟。勝劣不同非由外境。若唯有識無身語等。羊等雲何為他所殺。若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雲何得殺生罪。頌曰。  由他識轉變  有殺害事業  如鬼等意力  令他失念等   論曰。如由鬼等意念勢力。令他有情失念得夢。或著魅等變異事成。具神通者意念勢力。令他夢中見種種事。如大迦多衍那意願勢力。令娑剌拏王等夢見異事。又如阿練若仙人意憤勢力。令吠摩質呾利王夢見異事。如是由他識轉變故。令他違害命根事起。應知死者謂眾同分。由識變異相續斷滅。復次頌曰。  彈吒迦等空  雲何由仙忿  意罰為大罪  此復雲何成   論曰。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雲何世尊為成意罰是大罪故。返問長者鄔波離言。汝頗曾聞何因緣故。彈吒迦林。末蹬伽林。羯陵伽林。皆空閑寂。長者白佛言。喬答摩。我聞由仙意憤恚故。若執神鬼敬重仙人。知嫌為殺彼有情類。不但由仙意憤恚者。雲何引彼。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語。由此應知。但由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若唯有識。諸他心智知他心不。設爾何失。若不能知何謂他心智。若能知者。唯識應不成。雖知他心然不如實。頌曰。  他心智雲何  知境不如實  如知自心智  不知如佛境   論曰。諸他心智雲何於境不如實知。如自心智。此自心智雲何於境不如實知。由無知故。二智於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此二於境不如實知。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所取能取分別未斷故。唯識理趣無邊抉擇品類差別難度甚深。非佛誰能具廣抉擇。頌曰。  我已隨自能  略成唯識義  此中一切種  難思佛所行   論曰。唯識理趣品類無邊。我隨自能已略成立。餘一切種非所思議。超諸尋思所行境故。如是理趣唯佛所行。諸佛世尊於一切境及一切種智無礙故。   唯識二十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1 成唯識寶生論   No. 1591 [cf. Nos. 1588-1590]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一(一名二十唯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有情恆為眾苦逼  熾燃猛火燒內心  善士意樂起慈悲  譬如自身皆自受  敬禮善慧諸佛種  於眾煩惱皆除滅  與無依者作歸依  能令極怖心安隱  微笑降伏大魔軍  明智覺了除眾欲  於此大乘能善住  深識愛源唯自心   論曰。謂依大乘成立三界但唯是識。   釋曰。此復何意。輒名大乘。本契弘心。堅持禁戒。遍諸生品。拔濟有情。普令出離。獲得難勝。無罪之行。極妙吉祥。是諸善逝。去而隨去。無邊大路。並所獲果。圓滿尊極。餘不能知。由此義故。名為大乘。如經所說。言大乘者。謂是菩提薩埵所行之路。及佛勝果。為得此故。修唯識觀。是無過失。方便正路。為此類故。顯彼方便。於諸經中。種種行相。而廣宣說。如地水火風並所持物品類難悉方處無邊。由此審知自心相現。遂於諸處。捨其外相。遠離欣慼。復觀有海。諠靜無差。棄彼小途。絕大乘望。及於諸有。耽著之類。觀若險崖。深生怖畏。正趣中道。若知但是自心所作。無邊資糧易為積集。不待多時。如少用功。能成大事。善逝行處。猶若掌中。由斯理故。所有願求。當能圓滿。隨意而轉。縱如所許有其外事。然由內心意樂慇重弘誓力故。能到無邊六度之岸。若異此者。所捨之物盡持行施。及所遺生。何能總遍令其歡喜。愜順求心。此即便成無邊際境。所為施事。無有竟期。又復所有廣為利益有情戒等。於諸無障有情之類。隨彼樂欲悉能稱意。赴彼希望正行施等。速便收集正覺資糧。由斯但自心。復何須外境。若許外事。復與正理義有相違。故知境無斯成勝妙。如仗自心妄生分別。作色等解。起身見等。無實不待外諸有情。而作所緣因生離染然於施等。各隨其事。而能獲果。實不假藉識外境事。   若其識外有別境者。遂便依彼起諸煩惱。既被執取隨轉而住。見此過已心捨離生。深懷厭棄不悕大覺。既捨有情界如何欲弘益。由非攝取諸有生類。小心自度大行難成。然諸覺情依斯而轉。方能長養菩提資糧。謂於客塵有為之事厭背心故證無為法。由無為法體不生長故。希餘小寂偏證一邊。無上覺山遂便淪退。若無外境愛厭俱亡。正覺之處斯成易得。豈非大悲常存於念。菩提薩埵極果方成。唯識之言。便為違害。然而大悲要託他身為緣性故。既除外境。但緣自識。此則便成憐自身故。利他為意大行方豎。唯顧己身寔乖弘度。雖陳雅責因斯無過。藉外相續為增上緣。於自識中現有情相。緣此為境起大悲心。於有情處而作弘益。此無相違。決定如是。應起信心。假令於彼色聲等處一一推求彼無其我。設使和集我亦不成。然而本性不可捨故。既同所許無我為宗。當於何處欲興悲念。於世共許當情妄執為所緣相以為有情。亦不應言。情所執事即是外境。由此應知。假令不樂理必許然。但於自識現有情相。依仗斯事色相生焉。是故定知無其外境。若離於識必不可得。是顛倒故。何謂顛倒本無外境見為實物。非妄執故。終能獲得無上之處。可為應理唯識之見。是真實故。為彼方便深成稱理。   如何得知斯為實見。三界唯心是詮說故。凡有諍事欲求決定。須藉二門。一順阿笈摩。二符正理。謂欲為彼信證聖人無倒宣說。所有傳教引阿笈摩。若為此餘不信之者。應申正理。或可為彼二人俱陳兩事。如所信事令安住故。陳其正理。又為顯其所論正理。有依仗處說阿笈摩。由其正理不依傳教。未見真者所有言說。無非謬故名強思構。是故應知。阿笈摩者便成正理所託之處。或於自部有力用故。為此先陳阿笈摩教。爾來據義依大乘說。即第七聲目其所為。謂欲證得彼大乘理說唯識觀。是真實故。此不虛性。以阿笈摩善成立故。又若唯據言說大乘。猶如於義。假名乘者。依第七聲所說聲也。謂即依託大乘言教聚集之處。真實句義而成立之。但唯是識為欲明其所立宗義。於大乘教而引一隅。顯所立宗。不於自教有相違背。   此復何故名阿笈摩。輒自引證說斯言耶。謂從能說如理教者。假彼相續為增上緣。此教方生。於其聽者識之差別。體有功能現前而住。或是親聞或復傳說。於所詮事當情相狀。次第而生猶如筆畫。章句形段昺然明現。從他來故名阿笈摩。若復有時自生憶念隨順本相識方生者。從彼生故得阿笈摩名。猶如自說名為佛語。德者義相。為智因故名智資糧豈非一切但唯有識。此違所許故。及自語相違。理固不然。非由於色有別異故。依識差別而為建立。如無色界所有差別。如無色界實無其色。但依於識分為四種立空處等。餘界亦然。設復說三。於識何妨。猶若有情雖無差異然而安立欲色界殊。據其所繫色差別故。色雖無異別立無過。   豈不詮教言唯有心。今此立宗言唯有識。說違本教諒在憑虛義有所歸。誠無斯過由其先許心意識了。是名差別。由同體事名不俱陳。故以異名而宣其義。即此唯了之言非眾共許。欲令解義取共知聲。更陳餘號。復更顯與經不相違。重說意識二聲。況彼二義知體不別。即是其果。若欲要明不違經者。心了二聲同其一義。明不違教。釋妨已周。何須更說意與識耶。若說了聲心異名者。心望心所是別有體猶如於境同生之類。念昔睡等便成是無。此則前後理相違背。實無此過。有所由故。此中心言許有相應。即是了言兼攝於彼。若如是者。識外之境心意詮故。於其心處更置唯聲。意有取遮以為其果。境若無者遂成無用。唯聲不遮。可如來責。現遮所緣境。如何言無用。若如斯解。由同生法及所緣境俱是離心別有其體。一便遮止。一乃見留。豈得事無由緒而空談。自愛若無別意。誠如所詰。然由於境心聚共緣決斷等事同類性故。於心所處假說心聲。復為遮其非所許事。故於心處更置唯聲。縱有所談此還非理便成。亦是不取心言非一處顯真假二事俱能彰顯有力用故。如牛等聲於心所處置此心言說心聲時真事便捨。如於邊鄙假說為牛。垂胡等事理定應棄。有言本意二事俱說。亦應更作一種異聲。用表斯義或可攝聲。撮略而顯依俗論法。猶如欲聲而為辯釋。非唯自意能為巧釋。元其緒系生決定耶。亦復不由有染等言。蘇呾囉中有染等說。於其遮遣無有力用。於彼亦有有境言故。境亦不遮所說唯聲。便成無用。若言外境非理須遮。無阿笈摩摩呾囉聲。二處同故。隨遮一事無決定因。是故須依異宗之見。心心所法體不相離。但位有別。即此唯聲能遮外事。同生之法。無不遮故。凡總相聲所有詮名。於其自事必不差別。非為決定而並現前。由其不遮理便總攝。為欲述曉如斯道理。故說心言許有相應。若離心所獨心非有。故不應難。亦遣同遮。作是釋時。唯遮外境。實有功能。述已義成。故說唯言以理准餘但遮境事豈非所引有此中言。明知於餘有除心所。復是容有如六識身。名為識聚若言此中說識蘊時兼攝心所。理定不然。想受及思。諸心所法。餘蘊無故。若言猶如於色蘊者。由如取其仳喏那分立為色蘊。想等同然非相似故。若言許取由色差別。便以識聲說其識蘊。非色等法是心位差。猶如於想。若以位差簡有差時。隨其色類為簡別已。以色等聲於識而立。此亦非理。斯乃便成。撥其識聚。由彼被斯色受等聲割其分故。非位差外別可得故。離仳喏那位差之外。別有色位。猶如樂等所現相狀。憂愁苦惱。於斯相處安置識聲。隨牛[爿*賣]理。若如是者。識六識身為其識蘊。義乃相違眼等諸識色等相現。故由其並是色聚所收。復更有餘雜亂之過。若其青等相現之時。或違或順。色行二蘊便成雜亂。如是復成於樂等位。受等相雜准斯道理。亦是破其總別之義。有說識能遍故是總相。聲猶如初相。此之別相。謂是色等彼乃是其現相位差之因性故。此亦如前受等。便有雜亂之過。是故除其心所性言。猶如成立所有色聚。唯心之聲表唯識耳。此亦不能於其心所及以所緣令疑斷絕。言唯字者。有何所遮。雖言心所不離於心。此成虛言。由其相狀體各別故所言識者。唯觀現境雜染等性。但是愛著體非照察。如何能見。此即於彼體成殊別。及以更互。上來所述道理既多。然於本宗未為的要。且息傍論應辯正宗。心及心所設令體別。以其心字亦得相收。應知此義共成已久。若於其處諸心所法。不以自名而顯說者。應知此中即是總目。所有心聚如調心等。但道其心。此謂共成。故知唯聲但遮其境。若無境者。如何於青及甜味等。而了別之。由理不能撥現見故。誰言撥其現見之境。但於自識境相生焉。由自識相領受之時。遂即計執所有青等。如外而住。但為是其邪妄之解。猶如眩目見髮蠅等。斯乃但是識之相別。現其蠅相即便妄執為有蠅耶。然而在外曾無蠅等自性可得。如何作境令識別生。此若無境。如何得之識似於彼相狀生耶。要有本相似彼相生。可於此時得言似彼。如斯之事世皆共許。如於陽炎謂言似水。非無其境。亦能見故。如於薩埵有覺相生。而非離於色等體外有別薩埵實事可得。亦非色等或總或別。有其自性變壞等性而簡別故。於心實事亦復不能捨其本性。或可薩埵是覆俗有。如斯道理。我亦同然。於色等處謂從於識。生差別性是覆俗故。如依色處執為車等。然而但由情所計執。於其色等覆障實性。於眾緣處作自相狀。而安置之。如在於外。即於是處見車等故。未審覆俗是何義耶。是覆障義。順俗情故。由彼於其車乘等處計執自性。是覆俗有。覆其實體。生餘執故。故彼妄情施設其相。先於斯事而執取之。雖無實相妄生境想。又如常等情所現相。何有本相而隨順之。是故雖無識外實境。識所現相。其理善成。或可此中言似相者。乃是隨順顛倒事義。如陽炎處翻作水解。便作水想。識亦於其色等相處生起倒情。故言現相。此不相違。有說其顛倒境亦依實事方始生心。此亦同前。悉皆徵責。   復有外律。作斯異執。離色等外別有我體。此復依何而生於倒。經雲。依內。此亦無違。謂於俱生所起身見密而說故。故雲於我正可用心。當見現見。如其親近惡友等人。即雲於我故作是說。然彼凡小妄生其識。遂起顛倒為外境相。或可隨順他共成事。而為言說。即如世間所共許事將為境者。即於其事唯識生起。是故由斯似境相故。緣色等識不取外境。如眩翳人見髮蠅等。此外境空但唯有識。是其宗義。即由此義而為難曰。此喻不成。於光明分妄生髮想。斯由其眼根虧力故。有說有別大種生而可見。遂令情執為其髮等。若如是立似境相現。但唯識者處時等定便成非理。如其所有色等諸境離識別有。即於色等定其方所所現形量分局之處。其識於彼形量決斷。方隅決定似彼相生。斯成應理。若如所許不由外境。但唯內識起妄所執色相生者。於餘無處。如何不隨形量決定處時現識相耶。隨於方處見其處定。如隨處有非一切處。境既無定。即於餘處亦應可見。或不可見。然彼所立定不取其外境生識。於非有境所生之覺。曾無決定處時可得。有其實事。說境空故。決定時處所現之相。便成非有。然不如是。此既無定見色等心與彼乃是不相離性。是故不應執境空無。既無重執有有分者。此顯立宗有相違過。若言其喻有成理者。身不定屬理有相違。相應時處。和會共觀。不偏屬一。由覿斯境。此不應理。許境無故。此既境無。或復異類。言異類者。見異相時。此是根壞為其緣故。如眩翳人。亦不應有諸能觀者鹹皆患翳。然於時處現相應者。於諸身處不定而生。並於色等能見識生。准此應知。外境無故。於所量事在不定身不見生故。此則同前難斥宗過。又諸事用亦不應理。諸實髮等現見。能為磨鏡等用。何不用此識之髮相。雖無真實事。而作用轉生。此亦非理。無功能故。若其識分有功能者。眩目所覿何無髮用。此之同有似髮相故。斯亦同前。所量之境作用功能。不可見故。出其宗過。三喻為依。三事不同。於不實境而作三喻。由依根境功能差別。應知根有二種。一是色根。二非色根。即此初根由闇損故妄見其事。故為初喻。次第二根。於彼夢中見有差別。述第二喻。由其彼境有功力故。能生倒見引第三喻。此則是其一家異釋。有餘復言。處時決定。故緣色等心心是依託。非內現事而為其境。猶如緣彼章句之心。然於心內據最初起。隨現有事而執取故。又且諸覺容有定時。然而於心如何定處。非無方處物有方處定及不定。故此據境上所有之法。於其心處而假說之。斯亦無過。此處能作現相事故。說為定處。凡由彼事心得生者。即名為境。此謂成立別有外境。取共許者將以為喻。於其相應時處住者。鹹共生其無異相故。緣色等心以外一事而為其因。如同學類依教者。心依增上識。此得生起隨其自相作用生故。故知離識別有色等。此不應有更應成立無髮等用彼相之覺。猶如夢覺是覺性故。上來所述眾多成立相違道理。意慾障他不定之過。有餘復言。謂即於斯時處二種有其實義。即於此處時處決定應成非有。仁既不許有其境事。依彼差別亦不許故。何勞為他作便成過。此若非有便即相符。如賊被捉唱瘡痛言。強作前宗誠為粗淺。不應理故。若言於識所現相狀為所許者不應道理。雖呈雅思不異前釋。或復隨於時處差別所有之事。即於此處見其時處許為決定。縱於所許有實外境。然而色等永為定者。此亦非理異時異處有時見故。設令於此常時見有。然他不許如何於他不共許境。此之能別決定道理可遣許耶。故但於識而現其相。復有別作相違因難而為詰責。猶如成立境是空無我。還成立時處決定令非有故。若其時處是共許者。便成共許而遮遣之。由其無違方可得作相違之言。若言不是眾所共許。斯乃全無我所不愛。由斯理故成無力難。   復有自許。但用遮遣。於無境處。緣空之識無定時處故。彼之決定於色等處共見有故。成立外境是其實有。此亦應知離彼隨成。但有遮遣不應理故。但用此一不能令他生其正解。斯非真實。且如前宗所立之義。由底蜜拿之所損故。於眼睛上有其疏膜。如羅網目外觀白色。於彼隙中明相斯顯。便生妄解將為髮等。即此之喻於其所立。隨成理闕。今應問彼。若光明相髮等形狀。此不應理。此光明相有見為黃。或見為赤。然於髮等見為純黑。或見眾彩。如鑠羯羅弓等。然其明目總能見者。於彼光邊不觀異相。如事見之。能作斯語。在隙光處倒為髮解。此即便成。見髮等心境空無性。光明支分非髮相性故。及此似髮等相現故。非但為因能為生者。遂令作其所緣性故。勿令緣其色等諸識便成緣彼眼等諸根因義同故。或可更有如斯別意。託實事因方生顛倒。餘則不爾。斯言是實此亦便依。在內安布種子成就。不待外境。凡論境者。要須自相安布在心。然後方得成所緣性。其光明分起不關心。如何得作所緣之性。此亦未堪發生歡悅。次有計雲。其患目人大種失度。睛生翳眩損其眼分。由彼損力便生異相。令於外境別大種生。依損根識便能見彼。是故定知羝蜜梨迦。所有覺慧緣實外境。如斯計者有大過失。凡邪倒事所起覺心。皆來設難。於樂等倒託誰為緣。而生是相作其境耶。雖無外境然有妄見。此則顛倒。便成非有。若言世俗不共許事。我即將此以為邪倒。還有大過。苦空等見緣薩帝時。是彼類故。此則不勞功力能見非倒。諸具縛者鹹是悟真。如來出世宣揚正法。此即便成空無果利。何處得有如是定判。偏令翳目獨受邪迷。又復於彼情有相狀。見其有情飛行往還。令諸覺者觀其搖颺。此諸薩埵許大種生。何不計命。設復百千群翳同聚。遂於一處各觀別形。此時如何有對礙物。而不更相共為排擯。若言此亦由其翳力。則底蜜拿多用其功。於所學門善修幻術。能令諸法自性遷移。或應見許彼非質礙。非質礙故。如無貪等。便非色性。斯乃何殊唯識論者。   又復何勞非處呈力。彼許大種。於其一一非青等性。但由種合因緣力故。眼等諸識緣彼相生。此本宗義凡是聚合非實物有。即此之識緣非實物。不勞深搆。無違諍故。詎煩辛苦而為成立。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一   大唐景龍四年歲次庚戌四月壬午朔十五日景申三藏法師大德沙門義淨宣釋梵本並綴文正字   翻經沙門吐火羅大德達秣磨證梵義   翻經沙門中天竺國大德拔努證梵義   翻經沙門罽賓國大德達摩難陀證梵文   翻經沙門淄州大雲寺大德惠沼證義   翻經沙門洛州崇光寺大德律師道[田*林]證義   翻經沙門福壽寺寺主大德利明證義   翻經沙門洛州太平寺大德律師道恪證義   翻經沙門大薦福寺大德大勝莊證義   翻經沙門相州禪河寺大德玄傘證義筆受   翻經沙門大薦福寺大德律師智積證義正字   翻經沙門德州大雲寺寺主惠傘證義   翻經沙門西涼州伯塔寺大德惠積讀梵本   翻經婆羅門右驍衛翊府中郎將員外置宿衛臣李釋迦讀梵本   翻經婆羅門東天竺國左衛翊府中郎將員外置同正員臣瞿金剛證譯   翻經婆羅門東天竺國大首領臣伊捨羅證梵本   翻經婆羅門左領軍衛中郎將迦濕彌羅國王子臣阿順證譯   翻經婆羅門東天竺國左執戟直中書省臣度頗具讀梵本   翻經婆羅門龍播國大達官准五品臣李輸羅證譯   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三品上柱國史館國公臣匡臣源等及修文館學士三十三人同監   判官朝散大夫行著作佐郎臣劉令植   使金紫光祿大夫行祕書監檢校殿中監兼知內外閑廄隴右三使上柱國嗣號王臣邑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1 成唯識寶生論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二(一名二十唯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復言處時定如夢者。謂如諸覺雖無其境共許有定。若時決定而有方處。見村園等復有定時。現前可得。然非彼有。斯言為顯雖有決定時處之覺而無境故。彼於他成因無用故。即彼因雲諸無境者。便成時處不決定故。由斯道理既有其定。故知所言彼之決定。非顯有言。欲令成彼境無非有。不應道理。此即全無宗之過也。又成立時能有功能。有功能說。所立既無能立非有。能遍無故所遍亦無。方能與他出其宗過。猶如於秤無其重故。無別有分。此既共許。說無重故便捨別物。然非於此翻彼便成。時處定故能得成立。令境是有無隨成故。猶如耳識所聽聞性。不能成立聲是其常。雖無不聞性。然不遮無常。他所成立外境是有。今欲顯其是不定因。縱非外事於情亦復見其時處有決定義。有說由心惑亂。遂乃便生時處定解。然於夢中無其實境決定可得。故世共許。如何將此比餘定事。為作過耶。若此夢想欲同覺者。理應夢心便是錯解。斯則但是判在自應。而為嚼咽實不能知他之本意。非是他不許事。於此更令置其差別而難於他。成正理故。此已於前善為通訖。由此所有時處定心外境非有。不應致難。心帶相生。何不合理。又向所說。應言惑亂為定解者。許離識外無定時處曾無非假遂令簡彼。安能別言望所餘事。斯為應理。然許如斯色類鹹非外境。何須非處令安能別為出其過。爾者於彼夢中。實亦無其處時決定。相狀在心由何得知。如有頌言。  若眠於夜堙@ 見日北方生  參差夢時處  如何有定心   此但不委前後所述。朋黨旨趣空愛巧詞。由於時處不許。但言唯於此處。故不應詰處時決定。於他所許不相應故。如前已述。復有立言。夢心有境。是其念故。准知處等是其決定。此即緣彼曾境起故。於其夢中多有所見。設在空中見其流水。或於宏海都大火然。此亦是其昔時曾見。若水若空。或炎或海。各於別處觀斷事物。夢中起念為一處解執為空河。若不爾者。應許生盲憶青等故。若不許此。於其夢中是憶念者。生盲之人應憶青蒨。凡為憶念是曾受故。此輩於青不能生想。應成道理。又復夢中自觀斬首。此亦是念合其餘事而有功能如向陳說。或中有位親見自身被他斫截。觀彼前身作自心解。曾受而捨今時尚憶。此固無違。豈不如先所經之物名為憶念。彼便夢中生其異見。非同昔時所觀之物。非不定故。非唯一向曾所領事生憶念耶。即如多年曾所學業所有書疏。後起憶時。或倒次第。或復增言。或於其文而有忘失。若爾此之憶念便成非有。憶念之境遂是空無。非餘實物別事相屬。於其決定實事想心而為施設。如於馬首曾不觀角。然於憶時見其境事。如曾領受為自解相。於其念處生其異解。不緣外境。然於夢中見馬有角如牛角者。准此應知。於寤所見。遂在夢中起顛倒想。成立空河生其憶念。此亦如是。縱有非倒之見。於彼夢內相續識中而生其執。所見之相固非識外。是故當知。夢中憶念有真實境。道理不成。然復夢者所見之事。如在目前睹江山等。然非寤時所有憶念能得如斯分明顯著。既無異相何意不。同於其夢內被睡亂心所生憶。念於境分明見在目前。然非於夢覺寤之後。平善心中得有斯見。由如是故。而於夢中分明顯現。彼此決斷猶如覺時見境明白准彼夢心所見之物非關憶念。先於夢中曾見有物。後時夢內憶前夢事。然斯夢憶如彼覺人。雖念其境狀似障隔。處遙遠時不能顯著觀其色等。又如所言。生盲之類於其夢中無所睹見。雖有巧詞。理應不成。此亦隨其自種功能。至成就位。遂於心上夢觀青等。然此未曾而作計會。如餘流類雖夢青等遂令言說啟發無由。又夢所見多是今生不曾經事而現在前。是故夢心不關憶念。縱令是念緣過境故。此則成立念境空無。過去未來非現在故。猶如非有。據實事故此中意言。其能緣覺境雖非有。然而時處決定可得。故知所許以境為先。方能見者。未能於我作無利事有餘復言。由夢障心有力用故。於其別事暫時生起。識體清淨無礙現前。猶如定者三摩地力。清淨光明觀無礙故。如於小室夢覿象群。及睹諸餘廣大之物。又夢見自身於別界趣等。在彼託生。然不能言於彼餘體。非執受身為我身解。如非夢時受用之體。然非不捨此趣之身更執餘處。得有斯理。復非此時。有其生死。便成見有亡屍之過。   又復縱許有其生死。然於重生有其違害。後時覺寤其舊體。曾無毫釐虧損處。又於臥時。傍人不曾見身有異。然此漸頓於受生時有相違失。由此應知。但唯是識於彼熏習功能。現時即便觀見種種相貌分明在心。斯為應理。又復縱於平田廣石籐蔓虛懸。寢臥於斯觀大境此亦非色。無質礙故。猶如受等。又此所許。於地水等是其色性體應質礙。若不許者。失對礙性復非無表。有不定過。由斯與彼道理同故。此之夢心有何奇異。營大功業不假外形。而能巧利構茲壯麗。或見崇墉九仞飛甍十丈。碧條□□□娊□□裀□□□妀□榜□□埤□□□□□□□□埤□□□□j□□祤樉□壘□禕埤□槔□鼰L秸觀□□□□□□□鶴褾紐j□覜□腹潘^□橫□□□□□聾楈娉□□□奮□□□□□□□□□逆□□概□駸□□餾□□□椸□□□□□□饈娉□逆□□姐楖□□□妙□□□□□   身不定如鬼者。實是清河無外異境。然諸餓鬼悉皆同見膿滿而流。非唯一睹。然於此處實無片許膿血可得。何容得有溢岸而流。雖無實境決定屬一。理定不成。此即應知。觀色等心雖無外境不決定性。於身非有遮卻境無。即彼成立有境之因。有不定過。於無境處亦有多身。共觀不定。如何實無膿流之事。而諸餓鬼不別觀之。由其同業鹹於此位。俱見膿流慳吝業熟同見此苦。由昔同業各熏自體。此時異熟皆並現前。彼多有情同見斯事。實無外境為恩益故。准其道理仁亦於斯共同造作。所有熏習成熟之時。便無別相色等相分從識而生。是故定知不由外境識方得起。豈非許此同一趣生。然非決定彼情同業。由現見有良家賤室貧富等異。如是便成見其色等。應有差別。同彼異類見成非等。故知斯類與彼不同。彼亦不由外境力故。生色等境然諸餓鬼雖同一趣。見亦差別。由業異相所見亦然。彼或有見大熱鐵團融煮迸灒。或時見有屎尿橫流非相似故。雖同人趣。薄福之人。金帶現時見為鐵鎖赫熱難近。或見是蛇吐其毒火。是故定知雖在人趣。亦非同見。若如是類無別見性。由其皆有同類之業。然由彼類有同分業生同分趣。復有別業各別而見。此二功能隨其力故。令彼諸人有同異見。彼以此義亦答餘言。有說別趣有情鬼傍生等。應非一處有不別見。由別作業異熟性故。此雖成趣業有差別。同觀之業還有不異即諸有情自相續中有其別異。業種隨故。彼任其緣各得生起。   有餘復言。諸餓鬼等同見事時。非無外境。由此器界是諸有情共增上業之所生故。要假現有河水澄流。方於此處見膿流等。由其薄福慳貪垢故。遂見如此不可愛事。若其彼類不見水者。即諸有情同增上力感得共果。理便闕失故。知此類有其實境。膿血等識要假其事此方有故。如於相續身邪倒執。執為我解由。無別事同見膿等。是故不定屬一身生者。此由不能善了所緣故有斯見要待心心所了前境相故。說為所緣。然非餓鬼見其流水。如何不見得作所緣。若以別相即於水處睹膿流者。何處得有如斯定判觀其本水。然於水相曾無片許為所觀察。但睹其相而為境界。有說由似相狀識許。此名為境。膿血之識無彼相故。方知不緣水等為境猶如軍覺亦非為因成所緣性有大過失。前已申述。然此外境。於所緣心曾無恩益。若但為因亦大過失。前已說故。又如所言。由共相業之所感故必須見者。此亦不然。未生失眼及以遠方不能觀故。生無色者亦應得見。若言非彼業力生者。轉向餘生亦應不見。若言後時是所須者。我亦同然如無色界趣餘生時。非無益故。然於餓鬼理亦同然。又復緣我所生邪見。即如次前所引道理。不緣色等有為之事。不緣彼相故如無為覺。是故定知自不曉了。必不令他能為解悟。然諸論文極分明故。如有頌雲。  縱使河流鬼不見  設有所見別為形  明知彼皆由故業  業障瞳人壞明睛   境雖非有。由業過故而令眼見體。是現有。而不能見斯即自許。故所見物便有別形。由此應知。實無膿血便有妄見。有餘復言。然諸餓鬼由其非愛惡業力故。遂令其眼見如是相。雖同一時。餘有福類所不見物。此遂諦觀可厭之境。由此故知。諸餓鬼心緣其實境。今應問彼。為由眼根作斯妄見。雖無前境見非愛事。為當前境實有斯事。眼識依此生了別耶初且非理。許不愛境無妄心成故。若言此見由想差別實不相違前境空無。是所許故。其第二計如何彼境能現此形。若言由其惡業生者。如何一處眾多同類得共居耶。不許礙物此得共餘同一處故。如石與瓦許有同居。故知膿水體是別。方令同處見。是其應理。質礙性故。猶如樂等成非礙性。若言膿等是質礙性。不應一處可見如石。由此故知。一處見者。與理相違。若言聚物多有間隙。於彼空處共相涉入多者映餘。設令相似不可別見。猶如水乳遍皆合故。又極堅硬金剛石等。火分入中是相違故。又復定者業力眼藥所發眼根。決定能觀前境之事遠近粗細。不論可意及不可意。隨其力用悉能見之。應有誠說。由此不能作如是說。於彼隙中更相涉入。雖在一處除可念水見非愛膿。此則許有外境實事。餘人所觀曾無緣礙及其睹水應見餘形。鬼亦同然。俱瞻於水。如煮香油。鹹皆共嗅。若言雖彼無別因緣但由其業不能於境水膿俱見。斯固是其暫違共許。非理愛膿。然仗自識一類同業自種熟時隨緣現前起諸相貌。斯之妙理何不信耶。又復更有諸防護者。容像可畏。懾膽摧心。拔利刀執□索。見便驅逐不令得近。縱使此時遭其巨難。亦不能得強作分疏言。此生類由彼惡業為勝緣故雖復先無忽然而有。此即便成扶助。唯識共立真宗。由此道理識所現相固無違害。如是應知不定屬身雖無外境在識成就。   如夢有損用。雖無外境。理亦得成。由於夢內男女兩交。各以自根更互相觸。雖無外境觸而有作用成現流不淨。但是識相自與合會為其動作。此既如是。於餘亦然。惡毒刀兵霜雹傷害。雖無外境但依其識有毒刀等。何理不成此作用事。既無外境成共許故。寧容得有宗之過耶。彼定不能成作用者。此亦於其相離之處差別之觸。於識分上現斯相狀。便於自宗有不定過。然唯於識精流事成。復有說雲。憶如斯位諸有生類。於一切時不見有故。然此所述不能成因。有不定過。覺情於事作用亦成。流洩之因於識轉故。又復彼定不成作用之因。為當但據總相之識。言不能成。為識差別。此之初見即無同喻。由此所云識能為用。其增上識亦能生故。若第二計。其識能為所有作用。便與不能成事之因。有不定過。若爾何處得有如斯定事同無有境。或時有緣能為事用。非一切耶。功能別故。由彼諸緣功能各異。隨其功能而為作用。又復與汝執外境師。其理相似境既同有。何不諸事一切時成。是故應許。於別別事各有功能作用之時呈其異相。此即便同唯識者見。   有餘復言。理實不由觸著女形能生不淨。覺時亦爾。然由極重染愛現前。便致如斯流溢之相。由於夢有等無間緣差別力故。遂便引起非理作意。以此為因便見流洩。如於夢中雖無實境。能流不淨服毒嚴食觸女形等。身體煩疼根充足力生男女等。於其夢中事應成有。是故定知。如於夢洩無境有用。覺之如是雖用無境非為應理。雖無其境識用成者。若於覺時縱境非有。許是唯識作用得成。此即豈非善符唯識。無境論者有何不愛。若言別有如斯意趣。諸有觸等鹹仗外事方成作用。但唯有識理不能成。如栴檀木磨作香泥用塗身體能除熱悶使得清涼。然此流洩但依識生。此還於理未為的當。依觸等境而有作用。非所許故。由非不許有外觸者。而欲令他依斯觸事作用起故。由此不應與他作用。便成非有之過也。由其成立唯有識者。但是事物所有作用差別。皆從識處生故。於此乍可作如斯難。既無外境。如何離識能有作用而成事耶。既有此徵。便申雅喻。由如夢內損害事成。此於唯識能有作用。並已如前頗具申述。若爾夢餐毒等。應成身病。此亦由其唯識有用。猶如於境而有定屬。還將後答用杜先疑。或復有時見其毒等。雖無實境而有作用。由見不被蛇之所螫。然有疑毒能令悶絕流汗心迷。若遭蛇螫亦於夢中由咒天等增上力故。遂令飽食氣力充強。又復聞乎。為求子息事隱床人。夢見有人共為交集便得其子。如何得知於彼夢內被毒等傷。是為非有。睡覺之後不睹見故。今此所論還同彼類。於現覺時將為實事。見毒藥等執為非謬。真智覺時便不見故。同彼夢中體非是實。然於夢中許實色者。彼亦獲斯非所愛事。毒等果用便成實有。若言無者。但有毒相毒等用無。此雲毒狀便成違害。許毒相等固成無益。於其識上藥體無故。是故定知。實無外境。但於覺心生其作用。猶如於夢覺亦同然。斯乃真成稱契道理。上來且隨如所說事。將別夢喻及別鬼等。如彼所陳四種之難。各為喻訖。今更復以□洛迦喻。答彼諸難。其事善成。由極惡情極惡卒等有定處時不定皆見。鹹不離識而有別形。並狗烏等所生墋害猛利之苦。隨捶栲事至受罪終。可將斯喻隨言難詰。凡諸釋答。如上應思。   復次理實無有極惡卒等。如所說事。有定不定。因何得生。然亦於彼起作用心。生此之因當時有用。獲得生故。即此所觀眾多相異。假藉功能。並由內心相續隨轉業力差別。而為正因。復更假於取等順緣。共相助故。隨事而起見等轉成。異熟等果悉皆顯現。由此雖無實有獄卒。然於彼中要藉相似自造惡業增上力故。共於此中見處定等。亦復於彼生作用心。此等即是於彼色等非外實有顯從識生。為明此義作斯成立。然由不待離識之境。是能遍故。出相違過。若觸等境是色自性。即是所立。若言但是實事定執謂立已成。由將出彼過失之言為方便故。應知即是顯己自宗成立之相。於中所立隨順之因。以夢等識為其喻故。即此執言。顯如斯義決定處時所有事體。當情顯現諸相貌故。如於夢內遍昧其心。既夢覺後分明之想睹色等時。實亦不緣非識之色。未必要須色等境現。然由同業異熟所感共受用時。於自相續不定屬一而生起故。猶如飢渴諸餓鬼輩。有同惡業見膿河等。或復如於極惡之處。皆見猛卒。於此宜應兩皆成立。如現見境有其作用而顯現故。如於夢中但唯識相。見與女人為交涉事。如獄卒等。皆共睹其苦害之事。並可述之。豈非要須極惡卒等成非有已方可將為能立之事。此既不成。便成無有。同喻之過。固無如是便成之失。由斯等物亦復將為有情。猶如無說。離於執受非受事故。然此亦非是執受事。猶如瓦木。亦如蟻封。由其不是有情數故。有何意故不許獄卒及狗烏等是有情數。然此同見有情形勢及有動搖。亦不假藉外緣力故。如餘薩埵。若爾斯乃便為諸因不成。此難非理。諸那洛迦所有動作不待外緣。彼那洛迦先罪惡業為任持者作搖動故。如木影舞同眾生相。   復由彼定不是有情。於五趣中所不攝故。猶如木石。由此故知。彼定不應同惡生類。如餘惡生生於此處。同受於此所有共苦。然彼不受此之苦故。彼趣有情所有共苦不同受故。如持鬘等非那洛迦。而諸惡生同受斯苦。由彼共業俱生此處。若異此者。生尚難得。況受害耶。雖有斯理。其獄卒等不受彼苦。不是共成。此非正說。彼生不受同害苦故。由非能害者還如彼害生。一種焦然同受於苦。若也轉計道為更互。共相害惱。故許彼生有時受苦。此亦非理。由其展轉相害之時。此是那洛迦。此是波羅者。此之行伍便為亡失。以其能害可有作用為緣由故。說為獄卒。如一既爾。餘亦應然。此則兩皆成獄卒性。即那洛迦體性不離。遂成乖失。由此非是獄卒性故。如三十三天。意欲顯說其那洛迦非被害者。若許更互。為害理齊。彼此相陵知己有力形量壯等更互相欺。不應生怖。設令見彼極大形軀。忖己驍勇便生勝想。如是知已寧容有怖。豈如那洛迦見於獄卒等。何況形量氣力不殊。見彼之時令興怯念。又復俱為獄典。形量是同。身力既齊。此無強弱。理應別有形量不等勇健墋列見便生怖。如是計時。那洛迦類正受苦時。見彼卒來便生大怖。憂火內發胸臆全燒。相續苦生形骸戰越。惡業生類受如斯惱。縱令善巧明智之徒。亦復未能總知其事。此之階位理固相違。由於世間亦見斯事。有生惡意懷鴆毒心。欲害於他令生怯畏。雖即在於極重可畏怖懼之處。被拘頓時。不同怯者。生其怖畏。然而彼類懷堅硬心多見有故。彼那洛迦受苦之類。多懷恐怖身若鎔銷。故此那洛迦非為能害者。由如屠所繫柱之獸。然此是彼生怖因故。非受彼苦。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1 成唯識寶生論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三(一名二十唯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洛迦波羅如獵鹿者。如是應知。非但不受相害之苦。然於器處共相之苦。亦復不受此之獄卒能害彼故。若異此者。彼在熱鐵融沸地上受燒然苦不能忍時。如何此際能逼害他。於此熱地身動轉時。那洛迦類自身支節。尚不能持。豈況更能有所為作。然而但可於熱鐵中洋沸騰湧。身由他制無片自在。然彼獄卒勇健害他。是故定知不受彼苦。猶若廚人遙執鐵鏟於熱油內轉彼煎魚。或將獄卒為那洛迦。以其相害無功能故。爾者便成違獄卒義。然由那洛迦類受燒害時不能相害。若爾便成不是獄卒。言那洛迦□洛迦波羅立為宗者。有違宗過。又復若言。受彼熱鐵極苦觸故。諸那洛迦不能害彼。如以生命置炎炭中。或可斯類不霑此苦。如睹史天。此顯獄卒。非那洛迦。即於此見外人別釋。引經為證。極成乖失。然而暫為少慧之輩。顯其僻見略舉疏條。彼便難曰。於地獄處。獄卒之流不受苦者。我不許故。如經說雲。汝等苾芻。有□洛迦名六觸處。若諸有情生在彼中。彼若以眼視諸色時。鹹悉了見不可愛事。實彼有情有如斯事。獄卒非情何所觀見。對執不許有情論者。便是共聚咀嚼虛空。彼設難雲。諸那洛迦受彼苦時。有其差別得異身故。如一無間多無間罪。此亦未能閑他意趣。如前所云。生□洛迦有情之類受苦切時。簡於餘趣所有苦毒。然彼獄中所有共苦鹹悉同受。然於彼處由重業風驚飆猛烈。身遭極苦一無間者。則不受之。望彼多種無間猛苦。不同受故便成不定。為顯斯事除彼獄卒。諸那洛迦無斯差別。彼趣同苦鹹悉受故。即所立宗無異宗處。轉生道理何成不定。然一無間受同苦故。有外難雲。由其獄卒不受苦者。斯非正答。有不定故。然且不應作斯定判。見一受苦。令餘亦然。現見世間共睹斯事。如羊駱駝被蠍蜇時。遂便致死。鳥之一分將以為食。且據傍生有斯差異。於人趣中亦復見有一不受苦。如患塊者。醫人遂便蹈熱鐵上。即以熱腳蹋於病處。病人雖受極苦。醫足曾無痛處。然而有情實無差別。此亦由其□洛迦趣俱生苦法以不見故。遂不名此為那洛迦。見蜇毒等能斷命根。此亦但是呈其廣見。巧識俗途非關所論。契理之事。若雲但據趣之相似。是彼趣收於斯宗處。即彼趣中見有不受彼趣之苦。顯他宗有不定過者。此亦未解我成立義。當趣所有決定之苦。彼不共受是前作用能立義故。然非人畜在彼趣生。准彼法式須定受者。而不受之。所云羊等遭蠍毒時。有斷命苦。或被熱足所生之痛。若全不受彼趣苦故。非彼趣性可有斯愆。有異執雲。然而獄卒由自他業增上所生不被害故。互相苦刻。他不許也。我今謂汝。而於自見樂著昏心。設在虛空步步顛蹶。□洛迦波羅非他所害故。他逼所生所有苦痛必定不受。是其所許。然而執雲不受彼處形害苦者。與誰助力。此轉難曰。雖復有斯更互相害。由作用別緻使位殊。猶如所縛能縛之異。爾者還將自語返破己宗。由匪同時能縛所縛。更互容為繫絆之事。若言彼二次第而為。此亦非理。由非受繫名為被縛。及其縛彼為能縛者。然而此二縱令苦次。於那洛迦亦不能立。若受墋毒極苦之時非那洛迦。若被他害。遭彼惱時是那洛迦。是不應許。一相續形有生有死。成大過故。同在一時更互相害。不容成故。由非一念是卒還非能為此計。若救轉計雖同一趣。由作用別名號便異。一名那洛迦。一號獄卒。猶如人趣非典獄者有被枷者。此亦非理。不託彼故。由非仗託作用差別說那洛迦如被縛者。然此但由趣為因故。斯乃如何捨其獄卒。是故定知位有差別。由非趣同作斯緣緒。能所縛殊由作用別之所為故。理應隨彼而作分位。誠無有違。若時許樂階位別者。應須共許諸那洛迦非獄卒也。於我所宗唯爾是要。由此與前能立之義。善符順故。若許實有那洛迦性。由作用別。有時名作掌獄者故。斯之執見所有階位便。成無失然。則許有階級殊途如。有頌雲。  多瞋為墋業  好行罪惡事  見苦心歡悅  當生琰摩卒   由非此相那洛迦有。若此伽他是實義者。如何輒爾作如是言。其獄卒等非有情數。隨那洛迦所見之相。作如斯說。理復何違。諸近見者。由睹於他舉動差別。為所量故測度彼心。然本在識種子熟時。隨有如是相狀差別。而起分別。隨彼所見佛作斯說。欲令波跛惡業有情斷除罪見。於□洛迦極惡之處。彰顯惡業所生苦報。隨彼情見。於其識外說非愛事。礭論實理鹹是內緣似相而現。固無違也。   有異執雲。雖復更相俱為苦害。此等階級不越常途。由非此時有其定位。被害之者名那洛迦。能害之人號波羅矣。是故定知。諸那洛迦正被害時。無有便成獄卒之過。   執此計時於我所成獄卒事用。曾無片許令愛樂耶。有說此由業力有斯異狀。隨逐有情還非一准。由此先曾更相惱害。復於獄處共為刑戮。彼此逼害遭諸痛苦。若有生命自無身力。能害於他但知忍苦。更無餘暇。由彼有情先共為怨。故使今時更相苦害。彼皆是此那洛迦者。而彼展轉共相害事。非他所許。隨其自業識相生故。而雲非是獄卒性故。彼非能害此出過言。全無意況。若被害者許是那洛迦。然能害者即不受。斯苦有說於同一趣諸獄卒類未必要須同形量等然與彼卒墋毒可畏。見便生怖。高大形軀非常威壯。設有形量可容相似。然彼身形含毒可畏。如篾戾車。見便悚懼。是能害者。設使此類軀貌矬[坐*委]。由其稟性是猛利故。縱令敵者形狀偉大。情不比數事同草芥。陵篾彼徒力有容裕。此亦未能閑他意趣幽邃深義。然彼疏失。我且恕之。諸那洛迦更互相害事亦不殊。形量力等必須相似。有時雖復作如斯說。乘茲語勢遂即難言。未必要須形量相似。此欲共誰而為擊難。諸有忖度自身勇力。於他決勝便無怖心。如是許時。由其墋害或復威嚴者。斯乃誠為無義言也。由切逼迫生極怖故。非能害者。作成立時道其極怖。作便成過。方便顯斯差別之相。仁今更復成立墋害。及以威嚴。此則便成大為恩造。能為善伴增我光輝。如上所言。得差別體。地獄器苦不同受之。或諸猛火由業力故便無燒苦。斯則自非。善友誰能輒作斯說。凡是密友性善之人。不論夷險常為恩益。為欲顯其不受燒苦故致斯言。然於此時助成立義。即是顯出善友之意。由其不受彼之苦故。意欲成立非那洛迦。今復更雲。由其業力說有大火。言不燒者。斯則真成立唯識義。由無實火但唯業力能壞自性。既定不受如斯苦故。便成此火自性元無。然有實性。是宗所許。若也許其是識現相事體元無。此由業力故無實火。斯成應理。由其先業為限齊故。若異此者。彼增上業所招之果既現在。彼如何不見。如無智者欲求火滅更復澆酥。令唯識宗轉益光熾。由斯眾理。證此非成那洛迦類。   設爾不成。那洛迦類是鬼是畜。理亦何傷。爾者既非那洛迦。如何生惡處。由非得餘趣生於□洛迦。若爾既生彼處已應同那洛迦。又復如何而許彼處得有生理。若生於彼當趣同分。彼初生時必應非有。有情數性非所許故。復由於彼同趣有情。無不定故。若執此見名為生者。諸大威神亦有於茲□洛迦處為救有情應濟之苦。此則雖非那洛迦類。亦見有故便成不定。非即據斯恆決定見作斯說故。此意欲論。唯於惡趣□洛迦中而見有故。當爾之時諸琰摩王侍從使者。王若出行此必隨逐。是時彼王並及侍從不出於界。若其彼界無差別類。雲何天上亦有傍生。如天象等雖非天趣而生彼故。如是琰摩王界諸獄卒類。及狗烏等然非彼類亦生其中。由此道理同那洛迦。諸獄卒等生地獄時。即彼趣攝。何以故。同處生故。即由斯理能成決定。應受彼苦。此救不然。雖生地獄非那洛迦。何以故。不同受故。如天上傍生地獄中不爾者。諸有傍生及諸天等處不差別。如那洛迦等自業能感差別不同。彼所作業隨自業力而受彼苦。是故定知天上傍生必有能感天上樂業。方乃生天同受彼樂。由順樂業之所生故。   所執傍生鬼不受彼苦故者。諸有傍生及餓鬼等。彼所生趣受種種苦。不爾雲何諸獄卒等不受彼苦。由是故知。那洛迦苦非生報。業趣所受故。由如那剌陀等。若爾非無業者而生彼故。此亦如前已廣分別。如彼業力之所感者。而於中現。此非同喻。然彼所立決定不成。非我所許。然於此中如鐵山等乍離乍合。有所作故。有餘師說。彼獄卒等亦受彼苦。然則所說因喻不同。前後相違故。應更說所依別故。或由增上火異業力而不受苦。何以故。如不受時。斯言有失。有餘復說。猶如無色界苦受樂受亦有受處。然彼受者有所受故。此亦如是。斯見非理。然無色界有情生者。非是器故。彼界無處受等及行。雲何方界攝取彼等。方分為因。有方分者。以為因故。如是應知實無方分。但唯有生欲色二界有情生者。有因積集。是故彼生應有方分。猶如色界有方分故。欲界亦然。彼界因故。不爾以無色故無住處故。猶如不和合者。此不如理。若爾應許彼那洛迦業增上力生異大種。非是有情之所攝故。地等大種於地獄中起別形顯量力差別。如有情像顏色等異手。足身份量力差別。長短大小。於彼作用方名卒等。若爾非有情者雲何卒等不待外緣手足身份種種作用。欲令彼等生大怖畏。變現種種增勝威力動手足等。此由風界令動手足。種種作用別別示現。彼之風力如人意樂。隨念所作諸那洛迦。亦復如是。纔見此時便生怖畏。彼地獄中那洛迦等。由業力故生大怖畏。猶如木人能有所作。種種示現大種和合。雖無思覺。業力因緣。遂見如是動手足等相狀有異示現所作。諸無情等道理許成。彼之地處諸那洛迦業增上力。便令自見羝羊山等乍來乍去。斯非有情而亦見有。此則住處地等差別及獄卒等非是有情。理得成立。無勞致惑。爾者非無所緣。是獄卒等意樂生故。彼諸卒等及以地等處所不同形相表示那洛迦等。許由業力於地獄中地等大種生是形色差別變異手足動等處及大種。或有無斯諸繫縛等。以業力故。理應不成。何緣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如夢所見色等和合。外有影生種種相現。理應共許。轉變作用。識由業力如是轉變。與處相違。若許由業力何用異大種者。諸獄卒等由四大種種種轉變動手足等作用別故。如夢所見色等處故。彼等形狀無體用故。或非地等差別相故。如前所說羝羊山等。他不許成色相變故。變化亦然。形狀等異由他力故。此由識變種種異相轉轉形儀差別不同。離識之外更無一物而有可見。此中外難。若但由識轉變別異種種形儀獄卒等想。自識變故。同苦因故。諸那洛迦非獄卒等。此四大種由增上果同業生故。於受苦時不同受故。是故方須說四大種。如是所說不善他宗。雲何不善。但說有情自識變現見獄卒等能為墋毒。由自識現各見卒等。諸苦害具互不相違。然如自識見苦害等同類影現。彼因同故。苦受用俱。師與弟子所作事業有同不同。於不同事而強說同。及孤地獄互不相見。苦不同故。所立大種。理謂不成。   業熏習餘處者。謂有執那洛迦由自業力差別因生。彼業熏習。理應許在識相續中。彼由業力不在餘處積集力故。唯地等處業所作時。合因果故。此乃是為彼習果處卒等影像識緣差別和合得生。種種色類如應分別。不爾是諸大種和合積集因業力故。由業相續差別果成。如是應知。自身相續得定果故。習之憶念緣於種子。亦無殊異有情相續。如是知已。所以取少分一人等。顯示所取相續內熏心及心所相差異果五趣所攝。自業熏習之所成故。如無色界熏習之果。離心心所無別不相應行。此中唯說名言差別體事無異。故是密意。或不離心心所體事不同及以生處。未離欲者。色之熏習。如如自力生處得生。行安立故。如無色界熏習之業。或心心所不離色處。大種所生業力和合。方能生故。或識相續住熏習果。故如念愛。憎等亦復如是。大所造色影像識變亦不離識。彼之形狀差別所說執餘處有果所熏識有果者。彼所習果此為因故。有餘師說。唯自體力變為果也。欲色界生。業力熏習識依止故。如無色界。積集生業所熏習故。彼說無記識所依止熏習及餘識聚俱相應果此不應有。是故說依止者。遍於一切有情所攝。或不用力便應得之。復有餘說。自身業果於一身上而有因果。故如異熟識所安置。業是差別。故說身大種別別安布。果不應有。彼若如是。餘人身識能依所依。同一作業亦無差別。有情施設。故同一流注俱異熟識。爾者非卒等想差別大種和合建立。地獄有情。是故相續有其差別。爾者若時相續無間之識。增上因故能生別識種種異類。此時應有相續別異因果轉生。不爾雲何此即欲說因差別故。如心相續和合種子是安立因。此中所說唯因能立。不說識增上緣是依止故。從斯種子無間相續識之差別。然由種子自體相續方得轉生。言增上者。如彼地等唯能為緣。能造四大亦應如是。此亦不然。從自種子生時。說此唯緣。不爾從識相續別有四大種子。猶如無色界沒生色界時。彼增上果。是異熟業之所感。得受用資具猶如異熟果。此可愛樂自業相續所感。此之正理順阿笈摩識所變果。   何因不許者。此由自見非理僻執。強思搆畫誰能輒說。唯識之果違阿笈摩。因何爾許。阿笈摩經不立唯識。離唯識外更無色等。不應別說有十二處。雖爾不離其識並十二處立善等法。如是應知有色等處。是佛說故。若離色等所立不成。違佛語故。或色等處體實有故。猶如意處。是佛說故。識與色等亦非別有。猶如法處。斯理不應。此中所說不遮唯識。何以故。   依彼所化生。世尊密意趣。說有色等處。如化生有情者。如佛世尊說有化生有情。但唯依心相續不斷能往後世。是其密意。不說實有化生有情。此言密意。謂欲調伏一類有情。是故佛言有化生有情。是密意說也。謂彼斷見所害有情。隨自樂為者。無後世者。無善惡因果者。為欲洗除此之惡見。是故說心相續不斷。心相續言顯當生故。此死彼生猶斯理故。相續不斷說有化生。是為密意。離識之外更無別我。雲何知然。如契經說。無我無眾生。但有法因故。契經不爾。彼經不說有情亦有亦無。是故契經不相違故。心相續言顯其不斷能往後世。如是應知如色等處。此為成熟一類有情。說斯密意。是故所立亦無自教相違之過。如斯所立。因亦不定。何以故。依世。俗諦。佛說別有化生有情。元亦不說離識蘊已有善不善及彼果等。別有有情。是因不定。是故佛說。為除斷見無後世者。如來世心相續不斷。於其識蘊假立有情。於略詮中而說有故。離心無境。有其四意。何謂為四。一者密意。二者境界。三者顯果。四者密意義。分別所縛如是因緣說十二處。此之一切當應建立。次第發起如理問答。雲何密意說十二處。而有眾生如心相續。相續不斷。說有情能詮所詮於心安立執形像事。此中如是色等聲境當應分別。   識從自種生似境相。而轉為成內外處。佛說彼為十者。從彼眼等處生彼色等處。如理應知。於彼二處說斯種子相及彼識。如世尊說。為成處等說共許聲眼等差別此欲成立。說其青等分明顯現。彼同類色從彼識。起未離欲者識之種子殊勝安立故得出生彼等種子。雖且安立果未現受。乃至未得相應緣力無間生滅。剎那剎那相續等中。獲得微細體性巧妙差別轉變得殊勝者。如穀麥等地等為緣和合增長。體性不同轉轉安立芽等出現。如斯法性外之種子。內亦如是。此之內心相續現前相對無間剎那之頃能生青等體性差別。然此種子說為眼界。如次現為彼彼果性。心及心所安立此色為其眼處。彼亦如是。若如是色差別顯現。識體和合。警覺青等種子在阿賴耶識。由未顯現識能警覺。影像變異自體差別。如頗胝迦琉璃雲母等。以薄物裹隨其本色影現識生。此乃世尊如理分析。說為色處。然自教中說彼意識形狀不同。住利益故。所以此色說為色處。如是乃至堅濕暖等識之影像。所依所緣力用最勝。是異熟識之所生事。種子相狀出生影現。聲及名等變異差別之所取故。如是應成色之分段功能不同之所安立阿賴耶識。諸有智者分分覺了。而分別之說內外處。安布差別。是密意也。如安立界。此立識界依止意界依六出生。如是意界自性差異。然亦說彼十八界耶。如異熟識與眼等識次第為種名眼等處別別顯現。何故名種。由能出生芽等眾物。別異體性。如能造大及所造色。共許出生自類芽等。生差別故。猶如稻麥等諸種子。世間共許。彼之體性異類非一。乃能出生眼及眼識。並與第二剎那相應。從此二界生得彼緣隨順所立警覺之性。非為一事一時能生。如一心所別別能生無量色性故。此亦如是。異熟之識於眼等處或同或異。識所生時自體別故。異熟之識為眼等處。彼色微細。眼等諸根識。生種種功能。不同極難見故。亦不如此。有別眼等。或緣色等清淨四大。爾者別阿笈摩。佛說肉眼等處清淨四大所造色有見有對如是。乃至身等亦復如是。此不如理識之影像。密意說故。由是四大不離識之相分。斯亦不取緣青等識而為種子。以熏習識執著相故。識之種子由彼熏習。是異熟識之所持故。此亦不然。有清淨色有見有對。不爾若有對等識之顯現。非眼等識所熏習故。然爛壞種依止所緣。安立表示此亦不了。阿笈摩中安布分析。由是阿賴耶識。無始時來因果展轉無量功力能含藏故。別別發起體色相待。彼彼界處生等別現。非一切時一時總生。如是廣說眼等差別。乃至身相亦復如是。彼識種子欲示現力體性殊勝。此契經中。佛說安立阿陀那識。即如地等影像所現緣等相應。彼所安立種種芽性。體無損壞。然彼形狀芽等顯現和合力故。堅等體性隨緣現生。以阿賴耶識所有因果色處和合。或由地等影現變異不同。能造四大。在於色處。然此假立語業所詮。於無色界語業雖轉言詮不及。於彼界中色不現故。或色斷故。不作是說。雖有色之種子。非眼境故。此之色種影緣力故。建立果色故。由此因故。質礙不成。諸有眼根映所損者。非此所取種之清淨。方堪所用。如是乃至身不雜亂。所依所緣他所安立。如彼斷壞及爛性等。彼之所立理應合有。是故此中若隨色類。一一分別轉轉無窮。   有餘復言。說十二處。為欲成熟一類有情此說無力。亦無義故。人無性理。極妙甚深難解難入。亦令悟入。由是佛說立唯識義。復令如是無力之人。亦令易入於其色處。無量過失。是故此門執我之者。令捨離故。如說苦諦身之苦故。如是說處色等狂亂增上愛著所住種子之密意者。因立果名。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1 成唯識寶生論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四(一名二十唯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識從自種生者。以因性同故。非有質礙。所依所緣五識身境識之相故。猶如意識。或不離心心所體性。彼眼等識同共作業。能生因故。猶如意處法處。此說表示蘇呾羅意。經但說意。不立宗故。彼所破者亦不成立斯之所立。唯少分義若立此義。不應更說廣造眾論。此雲何知。猶密意等說成立果及以境界。入人無性說十二處亦復如是。若離眼等色自性已。即能趣入人無我性。何以故。此從二六內外差別。謂即眼等色等六境。如是轉生。亦不從彼差別見者。乃至眼觸眼等作用。離此自性不應別更有其作者。若依眼等而作事業。自在受用斯說為我我執所縛。今於此中唯內外處和合自在。眼等作用有生滅故。斯亦非我眼等為因。無觸對故。常與有情不相捨離但說為因。然能作者。於眼等處義亦如前。是故從彼別類不生。由是能悟人無性理。若人無性能調伏者。趣寂之人此亦能入。何以故。由於生死見眾苦逼。以苦無常。於生死中心生厭離。無我見力頓能棄捨。怖我斷者。次第因盡故。猶如薪盡火即滅故。是故佛言。為斯等類說十二處。有說是中不為人無性理說十二處。此之二相等無差別。有物性故。我見顛倒。以對治故。此說如理。如以顛倒對治顛倒。此非所許亦不善了。我之所立此之處等。寧無差別。心及心所體相差別。若此志樂心心所時。然彼眼處非耳等處。由是此說相差別故。此亦如是同時非一識生於彼。是眼等處自性樂欲。然而色等住金性時。非銀等性。相無差別。此之金等離色等已。不能異說有其別物。如是道理。此無差別。不於體性說有色等。若如所說相顛倒故。不能對治。此與前執有情性同。如彼有情於無我處而見我者。是顛倒性。斯見顛倒。此能除遣如色等處。除我倒故。若心相續不斷無顛倒者。此亦非理。是中自性樂欲相似不顛倒者。斯亦不善了前後故。若有說雲。方便悟入人無自性。說色等處有其體性。猶如意處法處。若心心所我之自性。彼愛樂者。便無諍論。若離心心所別有我體實無有喻。此之言論如所分別。總相類故。非第一義。若說方便趣我無性。是亦不然。如應觀察。安立此之巧妙方便。說色等處。然佛所說。但有如斯所應作事。謂欲令入我無自性。何煩更別說唯有心。此既非有。如何得雲說十二處是密意耶。此亦非理。由其更說法無自性。是極重事欲令悟入。世尊遂說色等諸法而無自性。欲使諸餘諸大菩薩得彼如來殊勝妙位。周遍生界為大勝益。此如何作。謂色等諸法相似現前。但唯是心。除識已外曾無片物為色等性。是可見事。由是故知。色等諸法無有自性。斯言意顯諸事自性由自識力變現生起。理成決定。隨其所知所有諸事。並皆離識無別可取。但唯是此而現相狀。是以故知。實無自性。便能悟入法無性理。   有說若為悟入法無性者。此據能勝作是說耶。所見之境唯是錯亂。據勝義理本性空無。作此宣揚善符中觀。所見境無識非有故。斯固未閑。作何意趣。且說如是心心所法所見之境不稱其事。妄為領納取不實相。名為錯亂。豈非但說而唯有識。若言諸法一亦無者。爾復如何有所宣說。境既是無。識非有故。將夢等喻善為曉之。如上所陳。無勞致惑。不得外境。但唯識現。此復雲何。識義非理。若是具義。由於業邊親益果故。即以此言便成答難。亦復不由體有別故。能成方異有說能持自體。此中復雲是自性義。此亦同前已分析訖。此義不然。離其作具要有別事。方為作用。猶如自己。還持自身。故不應也。為欲令生悟法無性。說唯有識。將為契當。若言總無一切諸法。皆無有我。由此名為我無自性。斯即共許我之自性。悉皆非有。如是便成法無自性。諸法非有。由是故知。識亦同爾。性既非有。如何於此欲為安立為彼諸法並非有者。猶如假我更連趣性。無自體者。此是所許。更連趣體全無性也。此則便成法無性者。謂一切法皆無性故。是故應知。識亦同爾。此既非有。如何依此欲使迷人入法無性。由無有我遂令證入諸法無性。共許如斯為善方便。爾者如何欲為建立。成彼方便說十二處。證人無性。實非全無一切諸法。方始名為法無自性。是故應知。法無性聲非詮。諸法皆無自體。更連趣言。亦同於此。不欲總詮一切非有。然而意說。諸緣生法無有我性。彼即是有。此我無性。其相雲何。謂喚我作無自性故。是故名為人無自性。非是全無諸法自性。色等諸法隨據一分。說無自性非謂全無。是故應知。言法無性非全無體。若言諸法事皆無者。即不應名法無自性。理應雲說諸法總無。爾者但由所執法無自性緣有功能獲得差別。離他自性簡別彼之實我自體。恆時不有所詮之相。此謂諸法無自性義非是豁脫總撥為空。然所執者是何言耶。所謂無明倒見迷執。從其自心種子成熟。由他而轉現相不同。執於外境有別自性。由如倒見作外相解。於自所見生定執時此則名為所執之事。   此復雲何。謂無一物。如何無物名所執耶。由此故然。   若於此執有片實物體不虛者。即不應名是情所執。然由於此義有相應。由其計執實事自體不相忏故。若有實物不名計執。由此分齊近見之境。此則悉皆說為所執。假使用識以為斯境。作所量時。此亦還成所執之義。是故應知所執之識。亦是無性。即唯識性。是能悟入所有諸法。皆無自體微妙方便。但是本識隨處現相。然無外境少許可得。從色至識悉皆如是。非是能現相分之識。體亦無也。若言異此。但遣遮色。說此唯聲唯識之言。便不成就緣識之識。有其境故。復更便成緣色之識。是為有境。何者是其體離於彼不可說事。諸佛世尊方能了察。雲何了察此義。後時我當宣釋。此即是其心心生法有真實事。越言詮道是有性故。亦不便成一切諸法悉皆非有同豁脫空。是故應知證悟真理。善入方便說唯識教。斯為稱理。由其次第漸能攫烈諸分別網所有正緣。為生因性故。爾者若許安立。離言詮處。是實有事。此即還成。於彼色等亦同荷負。有真自性。猶如於識。若爾還應問彼何處得有如斯道理。見他許有非所詮識。亦令色等同遣如斯未曾見有如是之事。以由愛蜜酪亦令貪。若復轉計。言彼有斯不相離性事同芽者。能有隨生果之因用。彼若言有不相離性。幸示方隅。以理推徵定無共許。若言如識將為境時。由所執體名為所執。實事相貌作彼生因。色亦同斯。是執性故。亦應合有緣生之事。與作因緣猶如識者。此乃便成無片非愛。於彼五聚皆依他起。是所許故。遍計分別法性之義。可由於此理同於彼。現有如斯正教言故。若言其色亦有離識。實依他起。猶如受等。如斯意趣有不定□□□礹□褓榜騭覕埤□□□秭駷□魯□檢□雷禘蓼□□□□逆□榭□R樂□襼□檢□□菉□□□□度□□□□埤□□□□楅楖□媽□□□□□□□襐觾飀□□□□駉□□□j□□礹□□矩累秭騇□稟禕埤□□□□□□□□姽U□□□□□橁p□□□裀□腹慼慼U委□埤□□□□椸□□□j□□觛褸□楅□□□□秭騇□□輻□餘逆□□□囊埤□□首類檢□楏菉□□□樉□□馱□□□□□姾餺□□□□P□□□姈E□稫設觚概馱□□□奢□埤□□□垓埤□□□□驤設襾稈糯設言□□□檢□楦□餺□□褽□□□榳妘列□橤設襢□□妖□□□□嬌□□槂□□埤□淚□□騃□飲□□□□□□埤□櫚□□□□□餘□槙□□襤鞢慼潮吽慼慼犛J□裀□□凜鶴覯q□K裀□槄□楢□□□褓□□襾粳□□□□蓼□□楛□□□□□亮□□夾□□□堙慼撚砥慼憤癒撙□機□□□禳慼慼慼慼摯f□本□□□□□□檢□楏□□□□□□□□觴□累逆□□□麗□□□餞櫚□□襾駕榙□□駜麗□□量稀檢□□□□□□觔切埤□設規□□□僚□j□□賂穛□椸□霸飀□設詠覭□□霸囊埤□椻□□□□迭慼慼慼慼慼慼慼慼摯齱熱u□□奾租埤□□榖□楅□襼□□□□□□□□□□埤□餺樈祽□□□□□□□□□□□堪芊撩]騫襋□逆□□櫬饋□駟奮□逆□□□□М鞢慼慼慼慼毅芊慼慼撫F□□□□□□覘說榜駉飀□□奮□埤□□□楢□V□□埤□騃□楯□□□□槔□□□□□□倫□逆□□首類檢□□□□□□□□□□□祛□槔飼楂□送□裀□楯欖咽□楛□騪□□□□欖列饅褓□□□□□覕駛詁埤□□□□榜飲□□□鶴覕膳□率詁埤□□溺□送□□□埤□襾首□□□□□□□□□□□□□□□委賂楈娀埤□□□飯□□□□□羇□夾□□□□□榜□□奮□□□榖□□娵穗□楈埤□□□□□□□□檢□練輦說檢□觾饋□j□□糧□□□□□□妒□□□□□□q樓省□飥□省裀□□□[□□槏i觜□訧□□□騫□□□榖□□□□□襮□□□□□□褓□量逆□楦□□飀□槄□□逆□□橝坱u□□□樀埤□□E橖□麗□說檢□楰□□□□標□□飀□婘溺□飀□□檻詁埤□□□□□駢襴立□□秖□埤□□奾駟大□飯□埤□□У㊣芊毅氶慼歎ョ撈_□□飀□□□□埤□□椸□祏□E□逆□□魯□□□堙慼慼慼慼慼慼摯鞢慼撫纂摯鞢慼慼慼慼慼慼敷文媗n妖□□娩椽□橇□□□□□□□駔神埤□□訇□□□□□□褽□率忡□□□餺□覘鶴襼□□□□襐□□□□襐□□□觚□榭□□□□□□馱□賂檢□□聾椸□□□饈樉□□□□練□□□□□□賂□禕埤□榭□□馘列餺□飀□□□□飀□□□祉□□□□□q□妀禕埤□□鶴觭送□□□埤□□噫畦嵥@由量力故。決斷有無。於諸量中現量為勝。若無外境如何能起如是覺情。此事是我別根之所知也。   別根如夢等。雖無外境。然亦得有。此已如前。細為分別。   此若後緣時所見境已亡。如何許現量。於諸量為最者。若其當時生現量覺。此是我之別根所了。爾時於境遂無所見。唯是意識所刊定故眼識當時已謝滅故。義既如是。如何彼境許成現量耶。況復是為殊異論者。許一切法剎那不住。此覺起時。色等諸境亦皆已滅。現量之理。斯何得成。雖復如前善開釋已。仍為於斯甚深法義不能窺測。更設難言。由量力故斷為有者。或復此由違比量故。於色等處遮使成無。縱實由量。刊定有無。然由於彼別根比知及正教等諸量之中別根最勝。由親證境是果性故。要於此處無違害已。方於餘量而成立之。此即別根於色等處既親證會。豈能令彼比量相違。輒欲遮其色等有性。如何外色成別根境。由若無境不能於此生如是覺。此事是我別根知也。此言意道。各別自證領受相生。重起心緣而宣說故。猶如曾領苦樂染等。此固不然。於餘亦爾。別根如夢等見有如斯前已具說。於夢等位。亦有現見色等諸境。即如所言。覆察之心是有故者。顯此立因有不定過。然由夢翳及罪逆心之所損故。如似別根現前明見。雖無實境而有見事。復亦不越識之體性。於所領事現前納受。為斷割故。由斯道理意欲成立色等實境是離識者。有相違過。徒事慢心。此復更有因不成過。此覺後緣時。所見境已亡。如何許現量。眼等諸識見色等時。彼實不能生斯斷割。此但由其各別內證相分性故。因此為先意識隨後取其定相。總集思構方能決斷。又復當時識不俱起。設爾有其色等諸境眼等識滅後何能見。能見非有。所鑒豈成。正於此時何所悕望。從其滅識寧能有見。況於色等共識同亡。是故應知。此不能見色等諸境。藉彼見力重審之心。觀於色等。如何許成別根量性。復於彼時意識斷割。不共許為現量性故。由無能見及俱謝故。有餘師雲。於此最初領受其境。非分別垢之所染故。彼定緣於外色實境。此亦非理。是不成故。由非他許離於言詮。色等外境是識所知。然由內有自證之事。當爾之時不起思構。便緣諸境相貌差別。彼但許有如斯內緣。此亦隨其相貌現時。但依於識。猶如共成。苦樂染等。然由將彼色等外境為別根量。此但是為虛妄情執。猶如彼此數量業等。還將此難用拓餘疑。於夢見事。從夢覺已後覆緣想。雖復當時無境。然有上心之知。現量亦爾。由因此故。後時意識決了非無。彼亦尤無撥別根量。於自內證心心所生。不離自證而有現量。是所許故。然於外境將為現量斯妄增益。即是所遮。如前為出不成之過。未見解詞。但事空言。寔無的當。彼全不許有外色等。更欲仗之明有現量。然所成立。不能遠離所斥之過。故若也不曾領受前境意識。不能生憶念也。決定應許。於彼外境曾領受之。由斯能見於色等境許別根性。斯乃不成。曾領受境方能憶者。所以雲何。由有理故。   已說如相識者。雖無外境如境相現。眼等諸識遂得生起。如前已說。次復雲何從此生憶念者。從此識後與念相應。即於此相分別意識而生起也。由領其境念方起故。其義不成。若爾於色等處。以現量性決定了知。所有相貌生憶念性故。猶如樂等。於憶念上安置形像而領取之。決斷前相內自證解。然非不領。猶如石等。有其焰等。生意識時。亦不能生此之憶念。由斯決定依比量力於色等境。應必定有親領受之。若異此者。所許憶念便成非有。復由於此受領之境成現量故。世間言論。名之為見。若於色等是憶念性。如共成者。可有斯過。即由於此外色等處領受憶念。理不許成。由有理故。如離於境得有其見。憶念同然。為其能立。不共成故。宗及於喻欲曉悟他。於境領受全無力用。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1 成唯識寶生論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五(一名二十唯識順釋論)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如何不與色等諸境而相關涉名作見耶。若遣斯難。此不勞言。由斯識體自現形相。雖無色等而境得成。此前已說。夢獄翳等為能喻事。隨其所應廣陳比量。   從此生憶念者。不待外境而現前故。見之自性方始得生。雖無實義。念與意俱由現見識所有功能安置力故。隨其次第假藉餘緣為能牽引覺想方生。當爾之時名為憶念。如何復知見之與憶兩體差殊。若此見憶俱並不藉外境有故能生自體。由似境者。為性邪疑。說分別識見之為用。不生計度前境相狀。但有自證體性生起念之相也。取其言相安布之差了相不明分別生也。以見為先熏習所遣。即此自性由他故生。見不然也。見之與念條然別故。為此定須許如斯理。假令雖復有其外境。二皆有境。緣相不殊。見之與憶自體不同。如有異途幸應為說。彼設雖緣現在之境。名之為見。如緣過去。說之為念。由無境者。彼雖境異有無之相。所緣別故。斯之異相。緣亦不能而於見念為片思也。宜應說為自體別故。斯成異相。爾者此境是其識所現相。若為決定知如是耶。由於前境決知見已與彼相似所起之識分明不忘。取彼事時。即名斯事而為似相。猶如決了丈夫相貌。方名此作似丈夫耶。似相了知非不曾見。然非曾見能有如斯決斷之理。為由不許有外境故。斯亦非理。由彼自證心心所生解相不同是所許故。斯固於他全不成難。汝既分別於事善巧。我聊致問。理復如何同時自證。既不許有如何此見能決定耶。非過去事能有憶念。由彼非是自證性故。又非自證。如所說事違道理故。先當援己後乃擊他。所有陳謀方能獲勝。斯即念託境生。不共成也。復於夢處領納外境。令共成託後時自可道彼元無成非理故。猶如樂等領受樂事。若其外境元有可領。但有似相錯亂現前。當爾之時外境非有。自然決斷。猶如夢者。覺乃知非。   夢者見非有。覺已乃知非。若也覺時亦不領境。猶如夢中。彼是非有。世人自知。然不如是。是故定知於正覺時。然色等境有真領受不同夢中識無力用。此亦不能而為曉喻。令於色等領受義成。由作夢者處夢中時不能了境。是為非有。若由遠離於睡闇時得分明慧。隨其所有別別曾緣熏成念種。然於夢位所領之境。憶令上心方生決斷。此事非有。彼既如是。此亦還然。雖非外色可為領受。便即翻作見外色心。起妄分別。重重現前數數緣慮。生此類性所有功能熏習成種令其上心。即此熏習。更欲彰其不實事故。後起餘緣彰見真義。由有睡眠相似法故。雖於覺位亦曰睡也。為此熏習恆隨逐故。世間睡眠猶如餘睡。但有妄情離識別見。色聲等境。而被纏縛極受艱辛。漂泊生津淪迴慾海。由未正得熏習斷故。猶如夢中不能覺了色等境無。未能稱事於非起故。不了是無。為境所誑。縱有聞思所生之智。為由分別熏習隨故。未現證真不能正起。亦名誑妄。當爾之時。名為不覺。及由於彼熏習種子對治已生。畢竟拔除深有力用。於創起時非世先有。由此名為出世間智。正斷一切分別性故。無分別智獲得現行。能除熏習無知睡故。證悟真覺於時藉此。無分別智以為因故。由此之力方便起故。決能截除色等諸義。固執熏習。名為清淨。由涉計度諸境相故。號曰世間。彼智現已。但唯是識隨其色類緣會力故。生起之時。唯於自識現其相分。妄執諸境而作生因。然非離識有自性故。色聲等境而生了知。其所立量。若據總相不知彼境。是為無者。許能立因有不成過。若言差別覺時不知。還有不成與前相似。覺悟之位了境元無。宗所許故。既有斯過。理固不能以斯能立成其前境有可領納。或有於此不成之過。申述解詞猶若元來。不為境解此無之智。理不應成。要先知境方於此事能生此心。說為非有若爾的知前境是有。如何能得更復言無觀相是有。復乃雲無現是相違。若為通釋。彼諸宗等撥為非有。固不相違。如諸外論。謂為常等。生前滅後悉並非無。或於方所或此非餘。有境無餘。何過之有。若時於我將為無者。由非不了可撥為無。於無起知非所許故。此不如文於茲色等說我為無。然於色等造作之處。無真實我非據我也。若爾於色等聚乍可無□□□□覈□□□□奅□□□□□□駬□□□裀□□設訊奪櫚□□□□橝E□視□□□□□妖□□□□□勵奢□□□埤□□婦驒□楔列騭裀□□禳歎ョ慼慼慼慼慼潑B□訊垓媽□龍□□□□櫚□□□委蓮□□□□□□□□□□槔□□□楔列騭裀□覭□忡□□□委蓮□□□□□□□P□□□榖□□餺槄□□□□□□騙妘蓼□□裀□Ч蝖歎ョ慼慼慼慼慼慼慼摯f□□□□埤□橝K褼□□駛忡□說褓□飀□□□□言□□□埤□饅桌□詙□言□□□楦□褓□驛□□檢□□訇□□騵秏V□□椿稨□楛□倫□逆□檳□楢□□矩輻□□□□襏逆□□~□檢□魯□蓼□□□o□□□□禕埤□□□□央潑B□逆□□襤樽騧□聾□裀□□□□□□稨□□□褸椿□妖□□□碌□禘飽慼慼憤H標夼□□□飀□□好□言□□□□□□□□□□橁荂慼慼慼慼慼潔祏薄摯鞢憤飽歎捋‘說撞薄歎ョ槭O□□騇□□□□□□□奪□□□霸飀□□梗□饋□E□□□□□□□□襾飥□□□□滿慼慼慼歎ョ慼澆徾珫榃□紐鞳慼慼慼慼慼慼慼慼慼慼播□□魯□麗□□□□饋□E□□□襾騉□送□□麗□飣□□埤□□襼□□□□□埤□□祐覜飣□□逆□麗□□□槂□□□□□訇□□□檻褒□□祉□□□□□□裀□矩論秫□q□忡□□□稨□樀□楈夾□□□□麗□□□□飀□□□□□矩聾□裀□祉□禕埤□楅槄□□□□□凜鶴襼□逆□榖□□馱□□□□□饈姛□檢□駔□□□榮□□□埤□魯□蓼□襏楈姛□矩遄摯f□□□□橚言□□檢□□□禕埤□婝□F藺□□槙□□觷□□□□禘□□□□□□埤□褓□□□□禱□逆□□□□櫸□禈□褻禭□□□□駔鈴□耔□媽□□□□槄□□□□粳□□榗□□□□糖堅□□   若諸有情由自相續者。若言於此自相體中。各有無量功能不同。於自識中變現別故。至成熟時。由自種力識現在前。不由外境而得興起。非離自識從外境生。然由親近善惡友故。為益及損。此不得成。由於真妄損益之中但以言聲說為境故。既緣聲義兩種皆無。於斯斷割便成非有。由彼有其理非理行。可令善惡逐彼而行。彼行既無可取隨學。寧容有故。此則曾不依託外境。而識得生。違所許過。必定依託。外色等境。緣色等心。猶如有事。無事聲心復如觀他所有行跡。是能於境決斷性故。亦復由如色等諸識定緣外境。如聖量言。但是於內似相現故。此固無力。破唯識義。由展轉增上識互決定成者。由其展轉識相假故。即此二識更互相依。本不待聲及於色等。由所立喻不順於宗。亦復全無違教之失。有他相續為別識故。他識為因自識生故。善惡二友作用理成。外境引夢撥使成無。目擊友人。何不同睡而遣為非。有何勞強立展轉相。因夢聞善惡。非由別識生。如何現在隨他識行。復如何知但由餘識分別得生。於他言事隨順情起。此識生時。更有餘識功能差別。為因現故。且聞者識。如結契時。唯聲現相有差別體。識乃得生。不依外境。方能了事仗自功能。所有差別託己內緣為聲相解。即於前境而有了知。此時但是自識熟位功能轉起。但有聲相共識俱生。詳觀斯理。又復聖者威神至極。無其文字離取聲相。為間隙時成說方便。然則但由勝差別故。能作斯事。遂令餘識殊別相生。是共許故。斯即是為唯識功力。然則曾無聲之自相能至餘識。是他共許。以將為喻。縱許如是。但依他識聲覺得生。斯乃便成恆常聽響。此之聲覺總被生津。雖住遠方及耳根壞。並應聞說。無有廢時。若其許覺由外聲起。有時聞聽耳識方行。分別因起。仍須處在相應。耳根復無損壞。方能於境覺察是非。由此全無便成並見。總聽之過非獨如此。識待有能差別性故。事判於聲。猶如於聲自性各異。能生此覺。非餘相心。亦如於聲非聞一切。緣此聲相但返緣斯。唯生此覺。於覺有時。但生如此差別之緣。有力用故。為因非餘。即如於聲在相應處於自相續生其相像。且如此事種子現前。隨自用果方能生起如是便成無相似過。復次諸字鹹有支分。分析至窮非根取性。猶若極微非同時生。不合聚故。既不和聚有其決斷計一常聲。處虛空者。不應是理。緣此聲心不可得故。又彼許其所有細分。體相似故。及是非根所行性故。然非功能有其差別及以造作容有安置。勢力道理。復如外聲。隨所依緣差別之響。有其自相為緣之因。識亦如是。何有非愛。豈非所云。由展轉增上者。即是許其取餘識故。此識便成有於外境如不取境。喻分便違。斯難非理。此識由其餘識現相為所緣故。喻乃共成。如餘宗立。猶如於彼非現在聲隨以一相而為成立。但有彼相識生而已。其宗許成。我喻亦然何成有過。何故如來之識差別。於餘分別之境併除。不異相續而轉。無邊差別所化有情。在彼多心相若為起。如彼一聲體無差異。隨自樂相識從生起。但由如來威神之力。極修所致令彼得生於別功能非一之境。不同色類多而無雜。一時興用分別事成猶如燈寶鏡等現相。復以如來諸化用事。難思威力超尋思境。是共學故。強為斯難。非成妙說。若言夢覺兩位不差。由並許其無實境性。隨其差別鹹引於果。夢中所見或善或惡。是總標也。及於覺位心亦無境。此亦便應俱時獲果。或應如夢亦皆無果。無境性故。或復翻此斯難不然。由有理故。   心由睡眠壞夢覺果不同者。然則夢心由睡壞故。性不分明。即此善惡能招劣果。如於覺時。或緣別事。不為恭敬。或時餘思亂心。於彼惠施雖行果不增。大識雖無境果亦同。然隨種差別。能招當果愛非愛事。由斯夢覺體有差殊。得果不同。非乖道理。復非由境善等體殊。所作業用招勝劣果。然由自性及相應等自體增故。及以相違。此即夢等有其差別。以此為緣非關有境。或時生已。便於斯境能起害心造於極惡。復於此處能招勝報。種下中上善不善業。以此而言實不藉其外境有故。植果差殊。或時有緣。過去羅漢身福等事。實無其境。猶如夢獲果不同。有不定過。後於夢中翹誠慶悅。如來出世雖無實境。大果當招。此喻便成。於宗不順。有餘師雲。雖被夢損情斷前境而不闇昧如睡初覺。尚有餘昏。未足眠時強起情翳。身體沈重見不分明。即此之損於彼夢中相應之識誠固難有。由於夢內心心生法。當爾之時明白觀境。憂愁恐怖極思惟心。縱使覺時未能同此。由此要須是有情數。於共見境取相分故。然於夢中七色之業。不立業道由其夢色非見無對。是不共境不堪為世。言論事故。所云色業非業道者。斯乃便成。不察由緒。然此所論。於彼夢識見不分明獲果微劣。醒覺之位亦應如此。既有斯過。而便答曰。由夢損故獲其少果。如若不損與覺何殊。即如所云。夢識於境了事分明。便招勝果。此若為通由於夢中心明斷割。許其招得上妙果報七色業道不建立者。本為評章招果差別。遂論業道。由緒何從。由非招果要須假斯業道方就。於方便位被極重纏害斯意樂。遂令招得最惡之果。輕薄煩惱縱造根本。亦未能同極清淨心。於修善位方便根本。類此應知。   唯識論者。亦由於他相續興害。隨心所生成其業道。有餘師說。由他知故方成罪者。此非正答。何意要須待於共境方建立斯。非由他力始成業道。然藉堪為世言論事。由如苾芻斷青流穢。犯斯等罪豈在情邊。及由共境假他知故。若於夢中實有青等為所了事。由大師制便成有罪。惑可翻餘。非由其事。是有是無。此成應理。若也生界但唯識者。便成無有語身業耶。然由大種及從種生名為身也。語業即是從種生色。此二營為成殺妄等。兩種若無事便非有。諸屠獵者。但唯自識轉變顯現便招殺罪。豈不相違由非前生命根自斷。遂令他得殺生罪耶。此違所許身語二業。不爾雲何。   死由他識別者。屠膾等識猶如屠者。既興方便彼遂分離。此亦如是。但由自識能有作用。差別現時。便與彼命為殺害因。爾乃但由自識功力妄現身相藉此勢故。立為業道。自餘業道准此應知。由斯道理。復有共許識之差別。遂與他身作壞因性。即如鬼神及健達縛等。其所嫌處惡念便生。由鬼等識變現為因。遂令前生得失念等。復由聖者專心念時。由他識力為勝緣故。遂於夢中屏除睡昧。便觀彼彼差異形儀。識於眾像而領納之。言命根者。謂是隨應。順彼趣業力所招引。異熟識流注時限齊如所攝引事。便轉變令彼一業所招連續同分之報。斷絕相違。非謂一切流皆斷絕。如他所許。於其六處據同分斷。說名為絕。識與命離假言其斷。但由自他兩識為緣。所有作用命根斷滅。   猶如於隱者獲得勝上定。及由作用力差別功能成者令生變異。但是內心差別性故。如是雖無身語二業。殺盜等事理得善成。於彼經中定說隱者。意發嗔火緣斯力故。隨便殺彼無量有情。此亦由心令彼斷故。必如前理。應可推徵。決定須許成就隱者。意樂害力令無量生鹹致命斷。若異此者。樂欲是其意害大罪。事乃不成。故知引證成意罪大。若也非人知彼意趣。當時為作殺害事者。此亦便成。明顯身業罪中最大。有時不假餘相續識。便遭石墜煙炭雨等。損害有情。誰增上力令軀命斷。固非此識現如是相。還為殺害。便有自縛相違過故。此難非理。即由斯識相續無能與斯命斷隨順性故。猶如疑毒令心悶亂。但是隨順自內相續。識無力用更為連住。由此名為壽命斷也。然而許有石等相現。亦匪成違。但由增上識故令他命終者。鄰次之後。何不壽終。及其死時彼便非有。既不現前。如何成罪。及於斷命為因性耶。雖呈雅難應返問之。彼行殺時所招業道。若於當時結業道者。何不於時遂便卒命。若於緣時彼死方結。如何此得殺生過耶。若言相合得殺罪者。此二別時有無體異。如何能作共合事耶。然則此事作論尊者。已詳定斷於能害者。自相續中有其差別。業性流注。然我於斯有如是見。由能殺者增上識故。斷彼相續更互相因。決定由此不假別事。後致終亡。當被傷時。成其殺業。由斷他命此有功能。決定由斯取亡沒故。然能害者但有此力。於斷彼命與作親因。或時即死。或復後終。由增上識能與他識展轉為害。令他後識剎那為障。更不相續。亦非害者。但唯以意便成殺業。由此有其退轉之義。於彼行害事乖離故。以理言之。他更不藉餘緣致死。由斯必定而取命終。乘此為因命乃斷故。由斯即立殺生業道。此成無過。如是賊等隨事應知。若異此途彼能害者。於彼後時有何力用。他死之時方招殺罪。更復容成越理之失。不假能害。自身之中。有其差別。而但據彼被害者身有殊異故。後死之時方成罪者。由此加功彼命斷故。此即已言。當爾之時。何不死等。合以當時方便殺業。當時即得殺生之罪。死由彼故。然於後時更無異相。是可得故。還將此理用遣餘疑。爾者猶如夢中能害所害。身等無故。斯乃便成無業道過。此由夢內識亦不能害他相續。是故於斯不成業道。翻此覺時便成於業。已廣成立但唯是心中無間事能成害業。   且縱如斯。廣陳異見。仍須執理更詰殊端。如唯有識。彼他心智。為知他心。為不了耶。若言不知者何謂了他心。此名由智了他心故。如其不了。便成誑妄。即此能詮於焉有失。如其知者。於離識境而領受故。所成唯識理致便乖。二事相違如何遣難。所以雲何。有深義故。他心智雲何知境。不如實者。意取極深所證會處。彼曰他心。若有許識便傷他智。如無誠違自教。若他心智緣於外境。如觀心外有境為緣。斯難避咎。了境非實。固無□□□□□垓奢□□□□楯樀□祐□□□□□檢□□□□□□□□餺□□□□□□□□饐□碌□□□□p垓妖□□□□□□檢□□□襾祐□□□□□椸□□□□□□□□□榖□□□□□□□□□□覡□褸□p檢□□婛□□□□量粳祿□□裀□椸□□□麗□□□□□□□□□□□矩□襴□□裀□□□□□□□□逆□椸□□□□□觔□□□□□□□□□□埤□□夾□埤□襢□觔□□□嬌□□□埤□□□□□□□□埤□□i裀□□□驒□□□□□□楏量礸□□□楢□□□馘龍□□楔輻□□□□膠銵慼慼慼慼撞v詠觴□□□□□□□□楒□□□□椻□□□褓櫬駟埤□p□妖□□□□□楈埤□□奾騪□□□檳埤□□□□□□檳□埤□□□□檢□□龍□□□堙慼熱u□□祐□□□檳夾□□姈s□奾□□□□□楢□□驠觴□矩聾槄□□□□□□楯楢□埤□□椸□檢□□大□□□埤□□□□□□槷□□餺樂□□□□□裡□檢□□夾殺礽□奿□□□禸姪言□□□奇□□椻□□□□□□□□□樇□□裀□□□□檢□□□□□□秜□□綠奢□□□□椸□檢□□G□□□□□□□□衽□□□□□飀□□驛□□□□□檢□奐禭□□□說榜飀□饅□□□□□□樉□耘橁娃□誇□□□□姈J□椻□□□送□奢□□□□□埤□□□□埤□□餽妐□□□□□□□褸□娙□□□□□埤□婁F□飀□姈蝌滿慼慼撳J姛覡□□褽□□□禴D□埤□□□□奿□□奐□□褙□□□□□□□騇□逆□□姝□□□禘腹慼慼潯栽G□□覜□□樇□□□埤□□□呂礸□□榕埤□□□□□□□□埤□餺□婀□□□□□□□□榖□□□□□□□□□逆□婁氶慼澆瞴撫o埤□□誇□□□□\□□榖□□羇□騇□逆□ョ撲]襼□□□埤□□腹摯鞢滿慼慼慼慼澆峞數[□楢□埤□榖凜洌飥□□□逆□□□□□□□餘逆□襼□檻腆婁□□埤□練□訊奪椸□檻裀□□□櫚□□□□楢□□□娀□埤□□|褓□□褓□□□□□□逆□□□□覯哄慼歎訄鞢   成唯識寶生論卷第五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2 攝大乘論   No. 1592 [Nos. 1593, 1594; cf. Nos. 1595-1598]   攝大乘論捲上   阿僧伽作   後魏世佛陀扇多於洛陽譯   大乘阿毘曇經中。對如來前為欲顯發大乘義故。善住菩薩說。所謂依大乘經。明諸佛如來有十種勝妙勝語。何等為十。一者智依勝妙勝語。二者智相勝妙勝語。三者入智相勝妙勝語。四者入彼因果勝妙勝語。五者入彼修因果勝妙勝語。六者還彼行中差別增上戒勝妙勝語。七者增上心勝妙勝語。八者增上慧勝妙勝語。九者滅除勝妙勝語。十者智勝妙勝語。如是此修多羅句顯發。說大乘是佛語。雲何顯發。如是此說中小乘經不說此十種句。唯大乘中明。所謂阿犁耶識。智依事所說有三種性。一者他性。二者妄分別性。三者成就性。以智相事故。唯記說入智相事者。謂六波羅蜜。入彼因果事者。謂十菩薩地還彼修彼。差別事中受菩薩戒謂增上戒。首楞嚴虛。空等諸三昧增上心事。說無分別智。謂增上心事說不住涅槃。滅彼果事有三種佛身。一者真身。二者報身。三者應身。彼果智事。說如是此十種句。非小乘教故唯大乘中顯勝說及勝上故。是故如來依為諸菩薩說。以是義故。依大乘教故。諸佛如來說有十種勝妙勝語應知。雲何復此十種相勝妙如來勝語。明顯大乘是佛語。及遮小乘是非大乘。是以此十句小乘經所不說。而大乘有說。及此十句能令得大菩提善許不相違。為得一切智智故是。中說偈。  彼依智相依  彼因及彼果  彼三界差別  彼果及除滅  智及上妙乘  至於勝進修  彼說餘處所無有  此見勝因上菩提  佛語說於大乘中  十句勝說於此經   有何義故。此諸十句如是漸次說。是以菩薩從初學已。先應諸法因果依已。應於因緣善巧成。而有於諸緣生法中應相善巧成捨離。橫安謗遍善巧故。菩薩如是善學故。於彼善取相中應令證學。是故令諸障中心得解脫。於後入智相行已前修行中令修得六波羅蜜。已深淨身心故。是以淨心所攝。六波羅蜜故。於諸十地中分別修行三阿僧祇劫。於後令滿三種菩薩戒。滿已令彼果涅槃及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是諸十句漸次說。然此說中一切大乘略盡。是中初說智依勝妙勝語。如來經中說。謂阿犁耶識。以阿犁耶識語故。作阿犁耶識語說。如來於大乘阿毘曇經偈中說。  無始已來性  一切法所依  有彼諸道差  及令得涅槃   還彼經所說。  一切諸法家  彼識一切種  故說為家識  聰明者乘此   此是經證。然復彼何故名阿犁耶識。有生法者。依彼一切諸染法作果。於彼彼亦依諸識作因故。說為阿犁耶識。或復眾生依彼為我故。名阿犁耶識。彼亦名阿陀那識。此中有何證如相續解脫經中說。  阿陀那識最微深  喻如水波於諸子  我不為凡言說此  莫執取以之為我   彼以何義故名阿陀那識。依一切色相故。及取一切依身事故。如是彼依諸色等根不壞者。乃至命不盡。隨順故。未來取身彼能生取身。是故彼名阿陀那識。彼亦名心。如佛所說心意識爾。是中意有二種依。近作緣事故。近滅識依。與意識作生因。第二意雜四種煩惱。常共同身見我慢愛身及無明。彼是依識所染生。若以一身所生識第二是染境界識義故。取近義故。及不分別義故明二意。是中有偈。  雜染障無明  同法及諸五  三昧或勝事  說中應誠患  無想而起我  生順行無窮  近順起我相  一切是不成  離染無心事  二三是相違  彼無一切處  執成我等義  心順正義故  常順不相違  一切是同行  說無明不離   心及身第三離阿犁耶識更餘處無。以是義故。釋成阿犁耶識是心事隨種子行。彼意及意識。以何義故。說為心種種法。種子習熏聚義故。佛以何義故。小乘經中彼心不說為阿犁耶識及阿陀那識。攝甚微細智義故。彼諸聲聞不修學行一切智人智故。是故彼中間釋說智。復說釋成解脫故不說。諸菩薩者修行一切智人智故。為彼說此識。若不說者離彼識不得解行一切智人智。然復異名。小乘經說彼識。如增一阿含中說。喜樂阿犁耶世間。及著阿犁耶。阿犁耶所成。並求阿犁耶。滅阿犁耶故。說法時親近正聽起隨順心。許取法及次法。如來出世間時。世間說此希有法故如來出思益經中說。以此義故。小乘經亦異名。說此阿犁耶識。大僧祇增一阿含經中亦說彼為根本。如樹依根住故。彌沙塞僧中亦說言。乃至世間陰不斷。如是異名亦說彼識。或有時節中色及心斷時。非阿犁耶識有斷義。彼是種子。是故所有彼智所依阿陀那識事。心事。阿犁耶事。根本識事。乃至世間陰事。說彼阿犁耶識。此阿犁耶識轉明勝。如王大道。餘者復作是言。心意識是一義唯文異。然彼義不成。意及識中義有見異故。是放逸心亦應有異義成。復有餘者言。如來阿含中所說。喜樂阿犁耶世間。如是等句者。謂五陰是阿犁耶。餘者復言。同貪等樂受是阿犁耶識。或復言。身見是阿犁耶。然彼於阿犁耶識迷癡故。或從聞及解釋故。作如是說。依小乘經教分別安故。然彼者此分別安事不成。彼愚癡故。如是分別已。阿犁耶識轉勝。成如是差別說故。雲何轉勝明。如是彼五陰。於惡道生處一向受苦時厭成。彼既是一向厭故不成。有厭樂事。如是彼常求厭離同貪樂受者。從四禪已上無復成厭離。如是彼眾生中依止事不成。身見亦同。此法中信無我者厭離成。是故此亦彼者依止不成。然阿犁耶識至內身許事受一向苦道處生者。及苦陰並求解脫者。阿犁耶識中皆自身相彼解脫。不應有從第四禪以上生者。雖有同貪樂厭離。阿犁耶識起我相愛等。如是此諸同法信無我者。雖有厭離身見。而阿犁耶識作愛自身相。如是分別阿犁耶識已。轉勝明智是阿犁耶。說傍名及異名。分別安事。然復此相分別事雲何得知。彼略有三種。一自相差別處。二因事差別相。三果差別相。是中阿犁耶識自相義者。依一切染等法習故。彼有生因相種子攝取義故。是中因事差別義者。還彼染等諸法中。彼阿犁耶識如是一切種子。一切時作因事現成。是中果差別者。阿犁耶識中所有。彼諸染法依。無始以來習生事。何者是習而以習名。說此有何義。依彼法同生滅故。所有彼生相事此是說。所謂如華薰胡麻。同生滅胡麻故生。彼香因事故生。或多貪慾者有貪習。貪等同生滅。有彼心故。彼因相似生。或復多聞者有多聞習。彼聞憶念已同生滅心中。彼說因相事生故。是以有此習義故。說為法器。亦名持法。如是阿犁耶識中亦如是。何者復彼阿犁耶識中染等諸法種子。為當分別住。為不分別。彼非如物分別。彼處住非不分別。然如是生彼阿犁耶識。彼生勝力故。說為一切種子。雲何彼阿犁耶識及諸染法。同時見迭互作因事。所謂如燈焰及炷生燒因同時迭互作因。及如葦束迭互人捉故同時不墮地中。此亦如是。迭互作因事。應知亦如阿犁耶識諸染法作因。諸染法與阿犁耶識。如是因緣差別事。不見有餘因緣。雲何無分別種種習而與有分別種種諸法因成。所謂如種種色染衣已不見種種色。若彼衣浸在器中。爾時彼諸色種種差別見。非一器中故。如是阿犁耶識種種習薰習薰時雖非種種。能生果時向色器已。無量種種相現諸法種種事。此是大乘中甚微最細因緣。有二種。一者性差別二者愛不愛果差別。是中所有依此阿犁耶識生諸法者。此是性差別種種性分別現緣故。是中迷初因緣者。於阿犁耶識中或言性因事。或言本作因事。或言自在應化因事。或言自身我因相事。或言無因無緣事。第二因緣迷者。復自身計為作者食者。譬如眾生盲人彼未曾見象。為彼盲人將示象。諸生盲者或捉象鼻或牙或耳或足或尾或背。彼示已問象何相或說言如犁轅。或言如杵。或言如簸箕。或言如碓臼。或言如苕帚。或言如石山。如是不通達。不知此二種因緣故無明障故如生盲。或計為性或本因或自在或自身或無因或作者。或計為食者。阿犁耶識如象。性相自體不知故。略說阿犁耶識因事及果事報識一切種子性已。是故三界中攝一切身及一切道。是故說五偈。  內外不分明  而說相順事  彼一切真實  說為六種子  空及同諸大  彼亦說隨順  定而忘諸緣  及自果將來  彼見而無記  或順彼無餘  薰彼非餘處  然彼是習相  六無有順義  二別相違故  諸念無同故  生餘隨順故  內外諸種子  彼說為生因  不續取盡故  自然壞遍故   所有餘六轉順識。彼一切身道處受果報。應知如中邊分別論說。  一是作緣識  第二受果報  分別受報者  同發諸心爾   彼諸識迭互作緣故。大乘阿毘曇修多羅有偈。  一切諸法依  如是彼諸識  迭互作果事  一切及因事   若此諸識迭互作因緣果者。初因緣及彼第二因緣有何緣。謂增上緣。然此六識有幾緣所生。增上念次第等緣生。是此餘三種因緣。世間者至愛不愛道。及受果報者四緣成。以分別明此阿犁耶識。傍名及相復雲何得知。唯是阿犁耶識如是傍名說及如是相。而非是六種轉順識爾。如是中間差別安阿犁耶識已。是故不成染淨事煩惱事及業事生染事不成。世間出世間淨事不成。雲何煩惱染事不成。是以六識身中煩惱染習種子作事不成如是。彼眼識貪煩惱使等同生滅彼。是彼者薰有子。及非與眼識滅已。餘識中間以非習。及不見習所依。既無眼識前滅。眼境中間同貪等生無故。是故過去者不成。如過業果報生。然彼眼識貪等同生故習不成。彼貪所依故。及貪不堅。非餘諸識別體故。諸識同時生滅無故非自性。餘性可有同生滅。如是故。非眼識貪等煩惱及使薰成。非彼識及識所薰。如眼識。如是餘六轉順識等如順釋。應知所有非想以上滅已。此處生煩惱染。彼初生識彼亦無種子生同依止。彼習過無故。以生煩惱對治識。彼餘一切世間識滅已。中間阿犁耶識煩惱及使種子。彼對治識中。不成於諸煩惱性解脫故。及同生滅無故。後復更生世間識故久滅無已同依彼習應離種子生中間阿犁耶識。是故中間阿犁耶識煩惱染事不成。雲何業染不成。行緣識不順義故。彼無取緣有。亦不順故。雲何生染不成。取後身身不順義故。不入定地中滅已在中陰。念雜染意識取後身。然彼雜染意識中陰中滅已。彼以歌囉囉故。母腹中託。若唯意識託者。託已彼依力故。母腹中應有依識行。是以二種意識從母胎應有。同有故而非彼所託意識。意識事成。上以雜染身故。及隨順意識念。雖有彼意識託既休託意識。彼為一切種子。為當隨彼身依行者。若隨彼所託彼是一切種子者。是故唯阿犁耶識。是傍名差別安成依識爾。然若依彼故。一切種子者。彼以何依事作因識者。彼非一切種子。若所依作果事者。彼一切種子此義不成。是故此釋成。所有彼託識彼非意識。是報識。彼一切種子故。以取後身以認取餘色根。何者報識而認不可見上意。意識及不堅牢固。彼諸餘識取色根。無非色可成。是識及滅色迭互相依。如葦束順義故。行彼亦不成中間報識。食事義故。不成諸大。眾生非報識。中間諸六識隨所三界中生諸大。眾生作食所見從此滅已。雖入生定。以雜染不入定。意識取後身。然彼不入定心。彼地中雜中間報識以種子不成。然生在無色界中。中間一切種子報識雜染善根覺者。無有種子。無所可依。得雜染善根心。還彼處現出世間心。諸餘世間心謝已。彼行應得迴生非有想非無想生者。現不用處出世間心時應得迴彼二道。彼出世間識非有想非無想。至所依非有用處行所依。涅槃道所依成。欲捨身時。或造善不善。若上若下漸次依跡。滅毒得清涼。不應成中間有阿犁耶識。是故生染中間一切種子報識中不成。雲何世間淨事不成。如是離諸欲者。未得色界心。唯得欲界善心。於欲生厭離。然是欲界中心。後用行色界心不共同生滅。彼不薰此種子者不成。非彼色界心。過去無量生所隔。彼入定心作種子不成。既無彼已釋成此所有。彼入定色界心一切種子報識久時轉轉來。後因緣故。是彼善行習故。彼心增上緣。如是一切厭離地行中隨順如義應知。如是世間淨事中間一切種子報識不成。雲何出世間淨事不成。如佛所說。外聞他聲音以內寂靜思量。因彼事故得生正見。以聞彼聲響音念故。或薰耳識。或薰意識或薰彼二。是中彼諸法寂靜思惟憶念故。耳識爾時不行。意識亦餘識所隔雜故。若寂靜思惟行生時。彼久滅無常意識聞習所薰同習既無。何處復彼種子心。後時寂靜思惟行而生所有。彼寂靜思惟修行世間心。彼正見同順出世間心。或時同生滅。是故彼不薰。以不薰故彼種子不成。是故出世間淨中間一切種子報識不成。是中間習者。彼種子攝不順故。復雲何一切種子與報識作染因成。彼對治出世間心種子事不成。出世間心是未曾有。是故彼習本無。既無彼習已有何種子生。彼應說善淨法界盡唯以聞習種子生彼所有彼聞習彼為是阿犁耶識性為不。若是阿犁耶識性者。是中雲何彼對治種子成。若是非如是性者。是以彼聞習種子有何依身可見。諸佛得菩提已。所有彼聞習隨心身現彼共同事。報識中行亦如乳水。然非彼阿犁耶識。彼對治種子故。是中依微習故生中習依中習故上習生。多以聞思修順義故。然彼聞思修種子雖微中上。然是法身種子應知阿犁耶識相違。非阿犁耶識所攝。出世間善淨法界因氣事故。世間及出世間心作種子。然彼未得出世間心時。現氣煩惱對治。隨惡道對治。消滅作一切惡對治。隨順親近諸佛菩薩。世間亦諸新學者法身所攝。應知諸菩薩解脫身所攝。聲聞緣覺彼阿犁耶識法解脫身所攝。隨所隨所微中上漸次增長。如是如是。報識亦微劣身亦轉明。一切時身亦轉明。一切時轉身已。彼報識一切種子離種子成。及一切時滅已。彼復雲何。阿犁耶識如乳水。若爾非阿犁耶識。同事而行。一切時壞如鵝水中飲乳。或入世間厭。或入定習滅故。入定習增長。如轉身及入諸滅盡定。雖不著識故彼中唯執不離。成非滅盡定。彼對治可取生。非彼起已更復生。報識已斷。非餘處可取順成。若復計言。滅盡定有心。彼亦是心善不善。彼無記事故。不生成彼亦不成。若復言色心後生者。諸法種子事分別前未生。亦不生色無色。滅已及從滅盡定起。彼不成。及阿羅漢後心亦不成。除唯次第緣事可成。如是一切種子報識中間無染無淨成。是故釋成彼無及隨所相說。是中說偈。  菩薩淨心  離諸五識  離餘轉事  心雲何作  對治迴轉  無量不成  因果分別  彼滅應順  離子非事  若取轉事  彼事二無  轉事不成   何者。復此阿犁耶識差別事略有三種。及四種應知。是中三種者。以三種習差別故。一言說習差別。二身見習差別。三因緣習差別。四種習差別。一取時差別。二報差別。三念事差別。四相差別。是中取時差別者。所有諸習生彼無故。行緣識及取緣有不成。是中報差別者。所有行有緣故。諸道受報彼無故。無子後生。諸法生事不成。念事差別者。所有彼意我相念事。彼意無己身念取事不成。是中相差別者。所有彼同相不同相。離受生種子相同。受生種子相同。所有器世間。種子不同者。所有內入種子。所有同者。彼離受生種子對治生。不同者。障滅。及同者。他所妄想分別取見淨。諸行人一事中種種信如種見得。是中偈。  難滅證縛  說為同事  行人亂心  自念外壞  淨不相違  真實見淨  佛戒清淨  諸佛見淨   所有不同彼同受生種子。彼無故。器世間眾生世間順勝事不成。復粗澀相安相。粗澀相者。所有煩惱及使種子。安相者。有漏善法種子。彼無故報作不作勝身中不成。復受不受相。受相者。所有熟報善不善種子。不受相者。所有言道習種子。無量分別順種子故。彼無者作不作善惡業得時不受用義不成。新語言習生事不成。復喻相幻焰夢患目等。彼阿犁耶識彼時無故。虛妄分別種子故。相事不成。彼復同相別相具有縛者同相世間。離欲者壞相。學者聲聞及諸菩薩一義一處除相。阿羅漢辟支佛諸如來煩惱障具除相。煩惱障智障及具除相。如順彼無漸次。煩惱滅事。以何義故。善不善諸法報中不定無記報。如是無記善不善不相違。善不善事迭互相違善不善事煩惱轉事不成。是故唯不定無記是報識。已說智依。智相復雲何知。彼略有三種。一他性相。二妄想分別相三成就相。是中何者他性相。所有阿犁耶識種子中。虛妄分別所攝識。彼復何等身與受用識。彼所受用識。受用識。時識。數識。方處差別假意識。自他分別善道惡道生滅識。是中所有身與受用識及彼所用識。及受識所有時數分別假識者。彼語言習種子因生故。所有自他分別識。彼身見習種子因故。所有善道惡道生死者。彼為因緣習種子因故。此諸識一切塵一切道煩惱所攝。說他性相者。虛妄分別現見成。此別現見成。此諸識中所有虛妄分別所攝。唯識事非有妄取義依見。此是他性相。是中何者妄分別相。若非有塵唯彼識作塵現取故。是中何者成就相若還彼他性相中微塵相永無有事。是中身與受用識等六內眼等塵應知。彼所受用識者。六外塵色等應知。彼能受用識者。六種眼識等塵應知。此諸識餘識差別應知。復此諸識唯識無義故。餘處有何見。夢等見應知。所謂夢中離塵唯識。如是種種色聲香味觸屋宅林地風諸山塵現相事故見。然彼處無塵義如是見者一切唯識。隨義通達應知。言等者幻焰鹿渴患目等應知。然彼如夢覺者一切亦如是識。何以故。如夢中唯識意生。如是彼處亦不行。行真實知覺已故行真實。未覺者唯識事雲何得知。從阿含及解釋順義中。是中阿含如佛十地經所說。三界唯心作。相續解脫經中彌勒菩薩問佛言。世尊。所有彼三昧境界中見像。彼為於心異為不異。佛言。彌勒不異。何以故。彼念唯識所明識我說。世尊。若是彼三昧境界形像心中不異者。雲何以彼心而取彼心。佛言。彌勒。無有法而能取法。然彼心如是生。以如是生故如是見。譬如緣像故唯見像而言我見像。以是義中間不離彼像。中間像相似見。如是生彼心。如是中間而言見。如是此阿含將證成。如是入定心時隨所青等知所有。見像還見彼心離塵青等。如是順釋已。菩薩於一切識中如是測量取。唯識中無彼青等憶念持識。前已彼念所見聞思修。亦隨所憶事識。彼亦念過去故。彼現相唯識。得以此喻證故。菩薩雖真智未覺已應思量唯覺事隨此如夢說種種諸識。彼識順成唯識。眼識等諸識。眼等諸識復有諸色雲何得知。唯識事彼亦有。阿含及順釋如前說。若是唯彼諸識者。何故色事及現見相事久住體。行顛倒等煩惱染處因故。餘時非塵為塵妄不成。既無彼事煩惱障智障染事不成。彼既無淨事不成。是故如是彼順義成。是中有偈。  妄念及妄想  說為諸色識  及無非色識  有彼非餘者   何故時等種種如說者行無時。世間流不絕故。無量眾生界因故。無量佛世界因故。無量所作事迭互假名分別因故。無量攝取受用差別因故。無量愛不愛業果報受用差別因故。無量受生死差別因故。雲何復此諸識唯識作事成。略說有三種相。一者但彼無義因故。二事同念見識因故。種種事畫師所生因故。如是彼一切諸識無塵故。唯如是同見相。眼識等色等念故。及彼識見乃至身識見唯意識。一切眼等法盡識同念意識。識同見分別故。於意識及一切識生現相故。是中有偈。  唯彼二種事  行者入意識  唯入彼心已  彼力所成此   唯彼意識種種行故。得彼名。亦如身口等。餘者行一切身中如畫師。二種現相行。唯彼塵現相故。及分別現相故。一切處觸現相故。行色塵身依故。彼意識彼餘色相身依故。是中有偈。  遠至獨行故  無身窟所依  能調不調心  我說為淨行   如說此諸五根。意識境界緣受成。然是彼者意是依止爾。復如說十二入。經中六種識種識是意入爾。若有阿犁耶識。識塵識分別安是中。諸餘一切識。彼念想識唯意識識同身彼見應知。彼如是唯念想諸識彼見生因故。如塵現相見彼生同依作事成。如是此諸識唯識住事成。雲何有見塵而說無有義成。如佛所說。菩薩成就四法。一切諸識解通無義事。相違識相智故。亦如餓鬼畜生人及諸天等同事中見既別。不念見覺識故。亦如過去未來夢現相念故。加意中間顛倒同順智故。所謂有塵念。彼念識不顛倒。應得不加真智及隨順三種智知故。如是諸菩薩及得禪定者。得心自在憶持力故。現如是事。及得捨摩他。諸行人觀法順故。唯憶念現見故。及得無分別智。彼處住已現一切義。如是此三種智隨順義故。彼義本四諸相釋成無有義。若是唯識義現見依者。他性相雲何。他性以何義故說為他性。自習種子生故。緣他性生已剎那後自不住。有力故說他性。彼是妄想分別非性非所依。未曾有塵見故。彼雲何妄分別。以何義故彼名為妄分別。無量相妄分別顛倒相生故。妄分別者。無自相唯妄見故。說為妄想。若是成就相者。彼永無自性相彼雲何成就。以何義故說為成就。不以義故說為成就。緣淨念一切善根妙義因故。亦是上義故名為成就。復有分別及無分別說分別性。是中何者分別。何等分別。何等分別性。意識分別以能分別。然彼自語言習種子及一切識。語言習種子故。是無量諸相分別故。行一切處分別妄想分別故。說為分別。復他性妄想念隨所有性。他性妄想者。是彼處妄想自性。以何相以何義故先已釋。雲何復妄分別以何分別。以何念以何念取。以何慢。以何假名。以何安義名。以念故他性中彼念取見彼慢分別起口業。見等四種世間行故。非有義而言有安故分別妄想。此諸三性為同行為別行為別不別。應說傍義故。他性相他性傍義故。彼亦是妄分別傍義故。彼亦是成就有何傍名義。是以他性他性習種子。生他性因故。有何傍名義。以是彼如是妄分別。及妄分別及諸分別因故。有何義故。隨彼如是妄分別。如所分別如是彼永無義故。有幾種他相。略有二種。一薰種子他相。二染淨性不成他相。如是此二種他相故。說為他相。妄分別性亦有二種一者性分別。二者勝分別故。以為分別。成就性亦有二種。一者性成就故。二者淨成就故。分別復有四種。一者性分別。二勝分別。三覺分別四不覺分別。覺分別者解義事善巧故。不覺分別者。不解義事不善巧故。復有五種。一名所依義分別。所謂此名有是義爾。二義所依名性分別。所謂此義有此名爾。三名依名性分別者。所謂不決定義名分別故。四所依義性分別者。未決定名義分別故。彼二依彼分別。所謂此義如是。身如是名爾。攝一切義故。復有十種分別。一根本分別。所謂阿犁耶識二相分別。所謂色等識。三念現相分別。所謂同依眼識等識。四念異分別。所謂老等。樂受貪等。他所惱時轉變等。趣及欲界等異故。五念現相異事分別。所謂所說如是等異相。彼異相他所將分別。所謂不聞正法。及聞正法者所有分別。六不寂靜思惟。所謂不聞正法者。謂諸外道。七寂靜思惟。所謂聞正法同法者。八妒分別。所謂不正意思量。身見等六十二見。同順彼分別散分別。謂諸菩薩有十種分別。非事相散故。事相散故。正安散故。譭謗散故。一向事散故。異事散故。性散故。隨名義散故。及隨義名散故。此諸十句散事中對治故說無分別智。一切諸般若波羅蜜中說如是彼障及對治。具足般若波羅蜜應知。若是傍名義他性相三種性成。雲何三種性無差別不成。隨彼傍義他性者。非彼妄分別。非成就隨彼傍義妄分別者。非彼他性。非成就。隨彼傍名成就者。如是非彼他性。非妄想。雲何復知。如他性相。妄分別性事現故。非如是體性爾。本名離慧故。及自滅因故。多名故。多身相違因故。不定名穢身相違因故。是中有偈。  本名無慧故  多及不定故  成彼自多身  穢身相違故  覺見諸法事  及見染淨等  如幻應當知  及如虛空等   復以何義故。有如是所說事他性相一切事不成。彼無已成就性及無故。如是一切事不成。他性及成就性無故。染淨無事患應見染淨。是故非一切無。是中有偈。  他性既無  成就一切  無事常時  於諸染淨   所有此諸佛如來大乘方廣中說。彼說中雲何妄分別性應知。無傍名義說可知。他性相雲何知。幻焰夢鏡像光明響水中月應化等諸喻應知。成就性雲何知有四種淨法。說中知四種淨法者。性淨故。所謂真如空實際無相真實義及法界。是離垢淨所謂如是彼離一切障垢。彼得行淨。所謂一切菩提分法及波羅蜜等。彼生因念淨。所謂說大乘法。如是彼淨因故非妄想。淨法界因氣故非他性如是此諸四法攝成一切諸淨法。於中有偈。  幻等說故生  妄計無有說  於諸四淨中  說為真實淨   淨性離垢行念故。彼淨諸攝四種義故。復以何相故。他性相如所說幻等喻中明。餘者於他性相中。迴妄顛倒取意故。雲何復餘者於他性相中顛倒疑意成。如是餘者作是意。雲何無此義。現境界成。為彼除疑迴義故說為如幻。雲何無義諸心心數順義成。迴疑義說如焰喻。雲何無此無義而受愛不愛事。迴彼疑義故說如夢。雲何無此義而有淨不淨業愛不愛果順不順事。迴彼疑故說如鏡像。雲何無義而有種種識順事。迴彼疑義故說如光。雲何無此義而有種種假名語言順事。迴彼疑義故說如響。雲何無此義實能取三昧境界順事。迴彼疑意義故說如水中月。雲何無此義而諸菩薩故取意不顛倒。作眾生益義故受生。迴彼疑意義故如應化事。有何義故。如梵王經中說。我不見世間不證涅槃。他相性中妄分別。及成就性因故。說世間及涅槃事。無異事故。如是彼他性相妄分別分故說為世間。成就分故說為涅槃。如佛阿毘曇中說。有三法。是染分淨分。彼二分有何義故說。他性中妄想性是煩惱分。成就性是淨分。還彼他性彼二分。以此義故說。此義中何者說金藏土示現。所謂如金藏土中有三事可見。一地塵二土三金。是中有地塵故見土及見有金。若入火時不見土唯見金。地塵者見土時非正見。見金時非如實見。是故地塵有二分。如是此無分別智火觸彼識已。彼識虛妄分別性事見成就性事故不見。無分別智火觸彼識已彼識實成就性事故見。妄分別性事故不見。是故所有妄分別識他性相二分成。如金藏泥地塵爾。如來或說一切法常或說一切法無常。或說非常非無常以何意故說常。他性相成就分別故說常。妄分別故非常。彼二分故非常非無常。以是意故說如。常無常不二。如是苦樂不二。淨不淨不二。空不空不二。有我無我不二。定不定不二。有性無性不二。有生不生不二。滅不滅不二。永定不永定不二。性滅不性滅不二。世間涅槃不二。如是等句差別諸佛一切密語。以此三種性句隨順應知。如常等諸句中說。於中有偈。  如諸法所無  及如見非一  如是法非法  不二義所說  彼一分事故  亦說名為事  二分不名事  非事真實說  如見非如有  是故說為見  如是彼亦見  是故說為無  自體自無故  自事中不住  取者本亦無  故說為無性  無性義故成  上上依義故  無生亦不滅  永寂性滅故   然有四種意趣故。及有四種密語漸次。一切佛語隨順解釋應知。一者法同意趣故。所謂我是無量無邊時。號曰毘婆屍正真正覺。二者時節意趣。所謂若稱多寶如來名者。即定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無量壽經說。若有眾生願取無量壽世界即生爾。三者義中間意趣。如經所說。供養若干如許恆沙等。供養親近已得解大乘義爾。四者順眾生心意趣。所謂或有眾生讚行佈施彼者復謗毀。說如是佈施如是持戒。及餘者說修事。是以故說四種意趣。四種密語漸次。一者勸發漸次。所謂或聲聞乘。或大乘中眾生法性勝故。順世諦理所說。二者相漸次。隨所法相說中示現。三者對治漸次。隨所說八萬四千眾生行。四者發願漸次。隨所異義言音聲字義餘說隨所。有偈。  非實而作實  顛倒中善住  煩惱善染故  得無上菩提   欲解釋大乘經者。彼應以三種相差別故。略作解釋。一者因緣說。二者因緣所生諸法相說。三者以說聞義故說。是中因緣集說者。如說言習所生法。彼如是還彼報識順識中迭互緣故生。彼復順識相諸法。同念見識性。然彼憶持相分別相及法體相。是以此示現三種性相成。如說同念見者。彼知三相爾。雲何復彼相解釋分別相者。他性中無。成就性中有。彼二有無。有覺無覺有見無見。真實同時。彼他性中依非眾生分別眾生成就者。行彼覺故彼不覺。如說分別他性中成就。彼處有不覺及覺故。略說彼二邊所說義解釋。所謂先已說句餘句示現彼分別。或功德增上故。或義增故。功德增者。所謂說佛功德善覺慧。不二行無相法究竟佛行行故。得一切佛法。到無障道。不退轉法無障境界。不思住達三世遍一切世界身。一切法無疑。知一切成就慧無疑。諸法知無分別知。一切菩薩正受智。不二佛行得最究竟。不離如來。解脫智盡。至無邊中佛地。通達法界最虛空界盡爾。善覺佛者。此句餘句所解釋應知。如是善說法體成。善覺慧者。此善覺慧諸佛如來十九種諸佛功德攝成應知。智中一向無障無分別功德。事非事二相真如最淨說自然佛所作不休息行功德。法身中身心業無分別功德。一切障對治功德。降伏一切外道功德。世間生世間法不能染功德。法住功德。受記功德。一切世界中示現報身應身功德。決疑功德。種種行入功德。未來生法智功德隨信示現功德。無量身化眾生行功德。同法成波羅蜜功德。異佛世界隨信示功德。三種佛身說法不斷功德。乃至世間際一切眾生助成一切樂及無量功德。因此說故。義增上者。復如經所說。菩薩成就三十二法故名為菩薩。助益樂深心故。於一切眾生令入一切智智。稱己智滅慢故。淳厚深心故。不作恩愛怨及非怨等心故。永親故。盡至涅槃美言悅目先應故。不斷彼心故。所許之事不休息不疲倦意故。聞義無厭足故。自過見患故。見他作過不說故。一切威儀行菩薩心業故。佈施中不求報故一切有道處不著修戒故。不瞋一切眾生忍故。聚集一切善根法以精進故。離無色界禪故。順方便智故。四攝法所攝方便故。破戒持戒不二心故。勤劬聞妙法故。樂住阿蘭若故。不樂世間種種事故。不希樂小乘故。於大乘見大利益故。遠離惡知識故。親近善知識故。淨四梵行故。五神通遊戲故。依智故。住有行不住有行眾生不捨故。一向定言故。重實語故。菩薩心為首故。如是等句初句中差別應知。助樂深心故。於一切眾生此助樂深心故。有十六種作事差別應知。是中十六種作事者。轉轉行作。不退作。他所不勸而自行作。不瞋作。不望報作。三句不望報故。有益無益不瞋喜。乃至後生隨逐故。彼相似口業故。有二句苦樂中不二等作事。不怯弱作事。不退轉作事方便攝作事。除障作事。二句相續不斷念彼心作事。勝至作事。七句六波羅蜜正修行。及攝取行正事。成就行作正事。六句親近知識。聽聞正法。樂蘭若。捨惡覺心。正念功德。二句大乘功德。二句成就作事。三句無量清淨得益力得證功德。彼令住作事四。將眾功德除疑。教受財法攝取心故。不雜心故。如是等句與初句解釋差別應知。如經說。依於初句故句別有功德。依於初句故句別義別爾。如是智相釋已。   攝大乘論捲上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2 攝大乘論   攝大乘論卷下   阿僧伽作   後魏世佛陀扇多於洛陽譯   入智相雲何。多聞薰身故。非阿犁耶識所攝。如阿犁耶識種子成。寂靜思惟所攝。諸法義現相所生可取事處有見者意言處。是中誰入智相。大乘所薰多聞相續身。無量諸親近得故。信欲一向故。善集善根故善助功德。智行菩薩何處入還。彼現見法義現相意語處。因大乘法生故。信解地中見道行修道行。及盡至一切法唯記爾。隨順聞信因故。如是彼分別證因故。一切障對治及離障故。從何處入。善根力持故。三種相心轉明。種種莊處滅故。念法義定慧一切時正行。及不放逸故。諸世界無量眾生類。無量唸唸中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初轉心者。隨所心佈施等波羅蜜助集行。彼心我已得。是故我不加用諸波羅蜜。修道能滿成。第二轉明者。諸禪法成就已。死後尋得隨所須一切身事。得有障善根者。況我善修善根得無障善根。尋即一切諸勢不成。第三轉明者。是中有偈。  人類得菩提  於唸唸中間  眾生無量故  至時應捨行  隨心所行施  清淨無垢心  彼得心止事  勇健佈施成  善者滅身已  自勢隨所心  善者滅身已  彼勢雲何不   捨聲聞緣覺心滅念故。於大乘中一切有疑無疑故滅疑或。聞思諸法除我相我我所相執故。滅法慢者。前所住及安一切相。不念不分別故。及滅分別者。是中有偈。  在前隨所除  相念自住處  智盡不分別  得上菩提爾   以何雲何入彼聞習業。寂靜思惟所攝法義。現見意言四種求。名義性勝安。求等四種如實知故。名事性勝安性勝。如實知彼不覺見故。如是彼菩薩唯入記故順修。彼名義現見意言。彼名意言唯正觀。彼名所依義唯意言正觀。然彼名性勝安唯觀。於後唯意言不覺已有名彼義有性勝安有性勝義相不見已。此四種求及四種觀。見知已彼名義現相意言中唯記入。彼記事中入已。為當唯入。彼有相見二事及種種事入。名義性勝義。六種相無義故。彼可取能取事現處故。不斷種種相義。現相所生故。闇中如見繩謂蛇現相故。所謂如繩蛇不實。非眾生故。如是覺義者非有。迴蛇意唯住繩意。彼亦微思量色香味觸相故。是中依慧繩慧亦迴成。如是此諸六種相名現相。意言中如繩慧。六種相實義實處唯記慧。亦思量成就性慧故。如是此菩薩意言現相義相事入。分別性入。成唯主記入故。他性雲何成就性入。迴唯記想。彼者是諸意言。聞法習者。彼爾時分別義相。菩薩一切義現相生無有餘成。是故唯記現相亦不生。是故一切義無分別事名住。已於法界如現見隨住。爾時彼菩薩同等念已。生無分別念智。是故此菩薩名為入成就性。於中有偈。  法眾生法義  同別有性義  不淨淨盡至  分別名境界   如是此菩薩智及相唯記入故。名為入成。彼入已名為住歡喜地。善達法界。及生如來家。得一切眾生平等心。得一切菩薩等心。是彼菩薩見道行。佛以何義故。入彼唯記處離法念。彼出世間定慧智。藉得種種相記智同相。一切阿梨耶識因種子滅故。法觸種子增長已轉身。一切佛法集故。入一切智智。藉彼所得智。一切阿犁耶識相處如幻等見故。性不顛倒行。是故彼菩薩如幻師所作。義處相同因果唯有說一切時不顛倒成。彼以記入中四種禪定所依。四種攢相法雲何知。四種求故非不身無義無忍中得光明三昧。暖相依增忍中光明增長三昧。上依四種中如實觀知入唯記中。以無義決定心。真實中入一切三昧依順諦忍。自此後唯記相思量彼。是次第三昧。依世間上法見故。此諸三昧近入地應知。如是入地得見諦道。菩薩唯入記雲何行修道。隨所分別說十地。攝一切修多羅現事住故。以雜念出世間。及藉彼得定慧智故。無量百千億習故。如是身轉已。為得三種佛身。為得故修行。所有諸聲聞證道法。及此諸菩薩此二有何差別。勝聲聞證入中。菩薩證入有十。一種勝事應知。一者念勝。念大乘法故。二者淳至勝。大功德助集淳至故三者證勝。眾生法無我證故。四者涅槃勝。攝取不住涅槃故。五者地勝。十地盡至故。六者淨勝。煩惱習滅佛世界令清淨故。七者一切眾生同得記心勝。化眾生行不斷絕故。八者生勝。生如來家故。九者取生勝。佛世界會中一切時取生故。十者果勝。十力四無畏十八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成就故。是中有偈。  迭互作客事  於事名所求  唯求彼諸事  分別二所安  如實知見故  離義分別三  見彼是非事  彼無二所執  喻若順分別  復有教授偈  鏡像意於後  菩薩在諸定  迴彼義想已  憶持自想事  住心如是內  知無所可取  於後無能取  無分別知爾   更復有證道偈。所謂大綖莊嚴論中說。  助集無邊行  功德智菩薩  法思善決定  語言達義盡  彼知正義已  說住彼定心  法界現意故  是以離二相  離心無有餘  善知心亦無  知二既是無  正住於法界  不分知力故  同時常同行  彼身窟聚患  如象滅諸毒  牟尼說善法  善住意思量  根本法界處  念至知意故  唯分別正取  速得功德處   如是說入智相已。彼因果說雲何知。六種波羅蜜故。謂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故。雲何此諸六波羅蜜唯記入成。雲何彼入果六波羅蜜成。是中菩薩於施不著。於戒不毀。於苦不瞋。於修不懈怠。如是此諸亂因不行故。因不行故。一向已寂靜思惟諸法。入唯記已依六波羅蜜。及入唯記故。菩薩淨深心所攝故。得六波羅蜜。是以中間六波羅蜜行順說信故。樂求隨喜故。得利潤離忍。菩薩自大乘中說甚深大。唯分別正覺得無分別智。  欲信淨心明  本彼覺法流  十地近菩提  不假自然得   有何義故唯說六波羅蜜。障對治差別安故。一切佛法集句處故。及隨順化一切眾生故。不動相對治故。說檀波羅蜜及屍羅波羅蜜。不動相。謂世不著及家不著。動者。迴相對治故說。謂羼提波羅蜜及毘離耶波羅蜜。迴因相者。世間眾生作惡行長受苦。及於修善行法中生疲倦。以發不迴失相對治故。謂闍那波羅蜜及般若波羅蜜。失相者。亂心及無智。如是障對治數差別故。四波羅蜜不散相。一波羅蜜不散相成。以散依故。如實法正覺集諸佛法。如是集一切佛法。句處故數差別。以檀波羅蜜益眾生。屍羅波羅蜜不作惡。能忍毘離耶波羅蜜作事盡至故。如是益相化眾生。化以故調伏。於後不入定心為令入定心。已入定心為得解脫故。數勸故得解脫。如是化一切眾生。句處故數差別。應知。然此諸波羅蜜相雲何知。以六波羅蜜身最依菩薩心故。彼以最故。遍行不斷增上意一切眾生助樂故。方便善巧最故。所有無分別知攝取故。發願最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作願故淨最煩惱智障。修集無障故。所有佈施彼亦名波羅蜜。所言波羅蜜。佈施非波羅蜜。如是四句如佈施中。如是諸餘波羅蜜中皆有四句。如順應知。此諸波羅蜜以此何義故有此漸次說。前波羅蜜後波羅蜜。隨順生故。彼復釋。雲何知一切世間聲聞緣覺佈施等。善根中增上到彼岸故。波羅蜜者。妒吝貧窮破除故。令得大勢功德故。佈施持戒滅惡道令得善道。三昧戒瞋恨滅除故。他者仿佯住忍。懈怠及諸惡不善法令遠離故。增長無量善法出故精進破亂想。內心住將來故。禪定一切見無。智滅除真故。及相別故。知諸法故名智。雲何此諸波羅蜜有修事可。知略有五種修事應知。習行因行修事。信欲修事。心正念修事。方便善巧修事。所作事憶持修事。是中四種事如前所作。憶持事修事者。所有諸佛自然作佛事。不斷不休息。修諸波羅蜜令滿滿已。心念修喜樂隨喜憶念等心。六種心所攝故。修廣心不斷心喜心作益心大心及真心。所有菩薩隨所阿僧祇劫。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等時唸唸中。捨一切自身及恆河沙等世界七寶。令滿已施。諸佛如來乃至未坐道場。而菩薩行佈施心無厭足。如是等時唸唸中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火時。現四種威儀。雖少一切資用而現作。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心。乃至坐道場。如是菩薩不厭修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心。此是菩薩廣心。所有彼菩薩此無厭足心。乃至坐道場不斷及不捨。是名此身。若彼菩薩喜心故。彼六波羅蜜所作眾生益。非彼眾生以得此益故。此是菩薩喜心。若彼菩薩作益眾生。於六波羅蜜作益攝取。見如己身自身見如眾生。此是菩薩作益心。若彼菩薩彼如是六波羅蜜所集善根。迴發願令一切眾生得愛果報。此是菩薩大心。若彼菩薩彼如是六波羅蜜修集善根。與一切眾生同發願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是菩薩真心。如是六種心所攝故。修樂喜心。若彼菩薩六種修心行行者。彼餘無量諸菩薩彼善根令隨喜。如是菩薩六心所攝隨喜心令修。若彼菩薩一切眾生六種心所攝。六波羅蜜修事希求如記。六心所攝。六波羅蜜修不離者。乃至坐道場。如是菩薩六種心所攝希求意行修。若此六種心所攝菩薩心修故。聞已發一好心。彼功德量等功德。及一切惡作障消滅。何況菩薩。雲何此諸波羅蜜有差別。以三種相應知。法施財施及無畏施。止戒。攝善法戒。作眾生益戒。作惡忍羼提忍苦羼提。法思惟忍苦羼提。勇猛精進。行精進。不怯弱不瞋恨喜精進行。現相作憶持。無分別方便行。無分別及有分別。及藉彼得智。雲何此諸波羅蜜攝事。應知此諸波羅蜜攝一切善根。彼相彼隨順及彼因氣故。雲何此諸波羅蜜諸障。一切煩惱攝事知。彼相彼因及彼果。雲何此諸波羅蜜有益事可知。世間行時勢力所攝同生所攝。眷屬所攝大作事行成吉所攝。不惱少塵所攝。一切工巧諸論咒術處細意所攝。增長是無惡。乃至坐道場。一眾生現一切義作事。是名菩薩益。雲何此諸波羅蜜迭共決定分別事知。或有處一切六波羅蜜佈施聲說。或有持戒聲。或有忍辱聲。或有精進聲。或有禪定聲。或有智慧聲說。是中有何意趣。一切波羅蜜行中。彼一切同助至故。是意如是說入因相果已。雲何彼修差別事知。謂十菩薩地。何等歡喜離垢明作焰難勝現前遠行不動善慧及法雲。雲何此諸地十事差別。應知十種無明障對治故。如是十種相智中。及法界十種障住故。雲何十種相智法界。一切處義故。初地中上義故。第二地中因上義故。第三地中無所取義故。第四地中身心無差別義故。第五地中無煩惱淨義故。第六地中種種法無差別義故。第七地中無勝無劣義故。第八地中相自在身義故。及世界自在依義故。第九地中依智自在義故。第十地中依業自在義故。依陀羅尼三昧門自在義故。是中有偈。  上義及因上義故  不攝義及身相續  無煩惱染淨義故  乃至不異義  不勝無劣義  依第四自在  法界中無明  二種及以十  十地有障故  對治說諸地   然此無明諸聲聞不雜。諸菩薩中雜。何故初地名為歡喜。彼初故自益他益。堪能成德義故。何故第二地名為離垢。破戒垢令遠作故。何故第三地名為明。作不動三昧三摩拔提依故大法光依故。何故第四地名為焰。菩提分法燒一切障故。何故第五地名為難勝地。超菩提分故。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合令相應故。何故第六地名為現前。因緣智依般若波羅蜜行現作故。何故第七地名為遠行。有功用行盡至故。何故第八地名為不動。一切相不動故。何故第九地名為善慧。得上辯才智故。何故第十地名為法雲。雜念一切法智一切陀羅尼三昧門藏故。如雲如虛空。上煩惱障滅故。法身滿故。雲何此諸地得智。有四種相。得信地信地行得順地。十種法行得故。證得初地中證法界證一切地故。成就得此諸地修盡至故。雲何此諸地修事知。此菩薩地地中修捨摩他毘婆捨那已。有五種相修。何等五種所謂雜修。無相修。無功用修轉明修。轉轉修。如是此菩薩此五種修已得五種果。所謂除一切惡。身種種想離得樂法意。一切處無量不作畔在相。法光明現相。知淨分別相。彼諸分別念同行。為滿法身及成就故。上中上因作攝故。名以十地中十波羅蜜修事成。六中六隨所說。有四方便波羅蜜。六波羅蜜所集善根。彼一切眾生共故。發願願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作願故。願波羅蜜者。未來種種願現相故。波羅蜜緣牽將故。力波羅蜜者。能修力等六波羅蜜。不斷同行故。智波羅蜜者。六波羅蜜差別智。法同受報化眾生故。然此四波羅蜜。般若波羅蜜無分別智藉得智所攝。然復一切諸地。一切波羅蜜。非不修成波羅蜜藏所攝。此法門幾時此諸地修事滿成。有五種眾生。三阿僧祇劫信行人。初阿僧祇淨深心行無相行及有相行。有六地及七地。第二阿僧祇還彼不現相人。自此以上乃至十地。第三阿僧祇修道滿足成。是中有偈。  勝上力故  堅心勝智  菩薩三祇  發行盡至   如是說因果修差別已。是中雲何增上戒勝事知。如菩薩地持中說。受菩薩戒品中略復有四種勝故。勝事應知。差別勝。同不同戒勝。上勝。及甚深勝。是中差別勝者。謂受戒攝善法戒。作眾生益戒故。是中上戒者。二種戒住義故。知攝善法戒集佛法住義故。作眾生益戒者。教化眾生住義故。知聲聞同戒。諸菩薩性重不同。行不同戒者。制重同行故。彼戒中隨所聲聞犯。於中菩薩不犯戒。隨所菩薩犯戒。是中聲聞不犯戒。菩薩防身口心戒。聲聞唯防身口。是故菩薩起心犯戒。非諸聲聞。略說所有一切眾生惡。而有益身口意業。彼一切菩薩應行。及彼中學如是共不共勝。應知上勝復有四種。上故種種無量戒。上故攝取無量功德。上故一切眾生助益樂心眷屬。上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住。上故及得無量功德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中甚深。若菩薩如是方便善巧故。殺生等十種業修行。是以不惡。成得無量功德。速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或應化身業口業。是甚深戒應知。是以作國王治國。計種種示眾生惱事。是以化眾生安置善處。示種種生惱。餘眾生示餘益。餘者令心以發。發已先化。化已心迴。此是菩薩戒甚深勝事。如是四種勝事。略說菩薩上戒勝事應知。如是分別。復有菩薩戒差別無量。亦如比尼響方廣修多羅中。如是說增上戒勝已。增上心勝事復雲何知。略有六種差別應知。念差別。種種差別。業作事差別。現氣差別。業差別。念大乘法故。大乘光明一切功德積聚三昧。三昧王現護首楞嚴等三昧無量種種故。一切法雜念智顯順故。阿犁耶識一切障諸惡使令除故。禪定樂行已隨所生故。處生故。一切世界無障神通現故。動放光遍視異事作。來往略廣。一切色身入同行。往上下作自在隱蔽他。神現念與樂。放光現大神通故。攝一切苦行。現十種苦行故。十種苦者。所謂受許苦行。菩提願許故。不退苦行。世間諸苦不退故。不背向苦行。一切眾生惡行苦行中彼現現事故。現苦行。作惡眾生中。作一切利益義現故。不染苦行。世間生以世間法不染故。信苦行。於大乘雖無解一切甚大事信故。證苦行。眾生法無我證故。順覺知苦行。諸如來甚深密語所說順覺知故。不寂靜不染苦行。不捨世間彼不染故。行苦行。住一切障解脫諸佛如來乃至世間眾生際。自然作一切眾生一切義行故可者。復順覺知苦行。所有諸佛密語說若隨彼所覺。所謂雲何菩薩佈施成。若使無所佈施。而彼無量十方世界作佈施成雲何佈施喜心成。若一切佈施不喜樂。雲何佈施信成。若使諸如來信不去。雲何佈施與意成。若使自身令與佈施。雲何樂佈施成。若使一切時無所佈施。雲何佈施大事成。若於佈施起不堅相。雲何佈施增長成。若使起妒心。雲何佈施盡意成。若使不住於盡法時。雲何佈施自在成。雲何佈施無量成若不住無盡故。如佈施如是持戒等乃至般若波羅蜜隨順應知雲何殺生成。若使眾生世間害。雲何偷盜成若使餘者未與眾生而自取之雲何邪婬成若使婬邪而行。雲何妄語成。若使如妄語作妄語說。雲何綺語成。若使常以空門行而行。雲何惡口成若使到智彼岸。雲何兩舌成若使善知諸法而能詮說雲何貪成。若使常與無常禪定法令得故修行。雲何瞋心成。若使一切煩惱心中取行。雲何邪見成。若使一切處到一切事如實邪見經明甚深佛法。何等法而說甚深。是中有此說。常法佛法。依法身常故。斷見法佛法。滅一切障故。生法佛法者。能生應身故。有覺法佛法者。八萬四千眾生行有對治故。有貪法佛法者。有貪眾生取如己故。如是有瞋法佛法。有癡法佛法。見有凡夫法佛法。無染法佛法。真如成就已一切障不能染故。離染法佛法者。生世間而世間法不能染故。以是義故名為甚深佛法。修諸波羅蜜化眾生。令佛國清淨。現一切佛法故諸菩薩三昧作事差別應知。如是說增上勝心已。增上勝慧復雲何知。無分別智中性處身處因處念處相處持處伴處報處因氣處出處盡至處。藉彼無分別功用行。等處差別處藉無分別得處。餘處持自然作事處甚深處意。無分別智增上慧勝知。是中離五種相。無分別性智故。意離念故。果離有覺有觀地故。離想受滅定捨離色性故。真實處捨種種相故。彼無分別智離如是五種相。應知此如所說。無分別智性差別安立中。說偈。  諸菩薩真實  遠離五種相  無分別智處  真中種種名  諸菩薩身者  善心正是心  無分別智中  義心真實說  諸菩薩因者  同言聞習故  無分別智中  意行同思惟  諸菩薩念者  諸法無詮事  無分別智中  無我及真如  諸菩薩相者  於彼正念處  無分別智中  智處無諸相  隨順真實義  分別無有異  迭共隨順故  彼義順和成  離智無言說  說中有所行  以說相違故  彼說無有言  諸菩薩持者  彼智無分別  藉彼得彼行  彼到增長處  諸菩薩伴者  說為二種行  無分別智中  五波羅蜜性  諸菩薩報者  諸佛二界中  無分別智處  以得順行故  諸菩薩因者  上上諸生處  無分別智中  勝到故正說  諸菩薩出事  為得順義故  無分別智中  解知諸十地  諸菩薩盡至  因三淨身得  無分別智中  得上神通故  如空無有染  彼智無分別  眾惡種種上  唯信欲為正  如空無所染  彼智無分別  遠離一切障  得順成就故  如空無有染  彼智無分別  常行世間故  而世法不染  啞義隨順故  如啞所覺義  非如不啞用  說為三種智  如癡所用受  如癡所覺知  非如癡所用  說為三種智  解通五種義  如達五種事  如意識所知  說為三種智  不通論修論  如通法義解  如是漸次知  知為行創首  如人蔽諸目  彼智無分別  彼後得開目  彼智藉所得  如空智亦爾  彼智無分別  彼處色現相  彼智藉所得  如珠伎樂等  作事無分別  如是離住故  諸佛業莊嚴  非彼及餘處  有智及無智  彼智無差別  是智無分別  體性無分別  明識一切法  眾生中分別  彼智無分別   是中無分別功用行有三種。因現相取生差別故。無分別智亦有三種。少欲知足不顛倒。無分別無謗故。藉彼得智亦有五種。證得憶念差別離成就時現分別故。釋成無分別智義故。復說餘偈。  餓鬼畜生人  諸天如羅漢  等同意差別  得成諸塵義  過去如夢等  無差亦有二  非有而作念  彼念順義故  義及成就義  彼智無分別  彼無即無佛  得事即不成  菩薩得神通  彼以信力故  地等如是無  隨善者覺見  成就此智慧  勇健得禪定  一切法正依  及見如是義  智行分別中  及現一切義  應知無義事  彼記永所無   般若波羅蜜中無分別智及無優劣。如大品經說。菩薩住般若波羅蜜中。以不住故能滿修行。彼雲何以不住故能滿諸波羅蜜。捨無種處故。捨離外道我見處見故。捨離未得正諸菩薩妄念分別處故。捨離世間涅槃二邊處故。捨離唯滅煩惱障處喜故。捨離眾生益捨離無餘涅槃界處。聲聞乘及菩薩乘中有何勝。差別有五種。相勝故。無分別勝故。唯陰等法無分別故。非有方勝證正一切相知及依一切眾生方故。不住勝因不住涅槃故。永勝無餘涅槃界中住到無量故。及上勝果。此經無乘有上勝故。是中有偈。  五種勝義故  慈悲以為身  世間出世勢  不久當得現   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功德。得自在於眾生益處。何故復有諸眾生。而復有苦縛者。示彼眾生。有彼眾生業障對故。諸善法受彼助得勢。示現於彼生善起障故。示現開現故。示現還受彼受用勢時。現彼不善法益因事故。助受彼勢時還彼餘眾多眾生。示現有障因故。而見眾生眾生眾事有縛。是中說偈。  現煩惱障故  患目不正視  諸眾生菩薩  不得諸勢義   如是說增上慧勝事已。滅勝事復雲何。菩薩滅者。諸不著不住涅槃。彼相者捨同諸煩惱染。不捨世間。偈中轉身。是中世間是他相性。是煩惱染分。涅槃彼亦是淨分。身者彼是二分。他相性者。轉身還彼他相性中得對治。所染分中轉淨分中護。然彼迴略有六種。作微弱益迴以信力故。住聞習故。依有慚愧煩惱行不行故。得證迴入地諸菩薩現正不正現處故。乃至六地修轉不現。有障念相現。善淨正意故。乃至十地中滿果迴現無障。一切相念得一切相念。自在微小迴小乘已。證眾生無我故。一向背世間故。一向捨世間。上迴諸菩薩已。證法無我故。還彼處見寂靜滅諸煩惱使等。而不捨彼故。諸菩薩於微小迴中有何患。捨眾生益果。菩薩法離已。共諸小乘等同解脫是患。菩薩上迴中有何利益。世間法中自身及他身得自在故。一切道一切眾生視己身故。多以三乘中種種善巧方便。化眾生令住故。是中說偈。  正覆迷凡夫  不正一切現  諸菩薩常正  不假自然行  不說而說知  非義正義故  彼身有轉事  正說為解脫  世間及涅槃  若生現智者  爾時彼世間  即說為涅槃  不捨非不捨  善知世間故  無利無有衰  善知涅槃故   如是說滅勝已。智勝雲何知。以三種佛身故說智勝事。一真身。二報身。三應身。是中諸佛真身者。謂法身依一切法得自在故。報身若以種種諸佛眾會中顯明法身。所依佛世界清淨依。受大乘法樂故。所有依法身者。從兜率天中託身生受欲出家。親近外道。苦行成道。轉法輪。示大涅槃。是中說偈。  得相自在事  以攝受身故  分別甚深德  諸佛作念事   諸佛如來法身有何相。略有五種應知。一轉身相一切煩惱障分。他相性迴轉中。一切障得解脫。現法自在處淨分依轉。迴他相性故。白法體相能滿十波羅蜜。得十自在故。是中命自在心自在及資用自在者。為滿檀波羅蜜故。業自在及生自在者。為滿屍羅波羅蜜故。信自在者。為滿羼提波羅蜜故。願自在者。為滿毘離耶波羅蜜故。五通所攝。如意通者。為滿禪波羅蜜故。智自在及法自在者。為滿般若波羅蜜故。不二相事非事二相故。依一切法非事故。有為無為不二相。業煩惱無為有現相。時現得自在故。別不別是一不一相。是中一切諸佛不異身故。無量身心故。示現成佛。於中說偈。  自稱無我故  離別無有身  是彼本順故  分別得立名  性差別無異  具足及無始  不分別一佛  或多依久處   常相依真如淨相。本願力取作事不盡故。不思議相彼真如淨中唯內所證知。世間餘未曾有。及非測量境界。雲何復此法身。見覺觀故。彼初得暫念大乘無分別。藉彼得智。五種相善修故。一切諸地中善集助道行。微小難壞障能令壞故。如金剛三昧。彼三昧中間壞一切障故。依彼身轉故。得復有幾種。自在故法身得名為自在。略說五種。世界身相好無分別無邊聲響音不可觀頂自在故。轉色陰上妙無量最樂行自在。轉迴受陰故。說一切名身句身字身自在。轉迴想陰故。應身願顯引眾攝取白法自在事。轉迴行陰故。如鏡觀見作事憶持智自在事。轉迴識陰故。有幾處意身法身。應知略說三種身。種種佛身行依故。是中說偈。  得五種愛身  諸佛得自己  利愛彼所得  是彼義求得  所作無能障  法微義通得  得無非最愛  佛常不盡見   受種種報。依身化諸菩薩故。種種應身依故。多以化聲聞。法身有幾種。佛法所攝應知。一者淨轉阿犁耶識得法身故。報者轉色根得報智故。行者轉行欲得無量智行故。自在者。轉種種業所攝自在。得一切世界無障礙神通智自在故。假用者。一切見聞解知。轉假名得悅一切眾生。智說自在故。去遣者。轉一切諸難遣得一切眾生一切難。去遣智故。如是六種佛法故。諸佛法身所攝應知。所有此諸佛法身。彼為雜為不雜。身心業差別故不雜。視無量處成正覺故雜。如法身報身亦爾。心業差別故不雜。非身差別。以轉無量身故。應身者亦如報身應知。法身具幾種功德。應知善淨四種無量解脫。及諸有退遍淨處。無諍願知四無礙六通。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四種一切相淨。十力四無所畏。三不護四念處滅習不忘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及一切相具智故。是中說偈。  愍念諸眾生  順利及諸心  不利世樂心  歸命彼益事  得離一切障  牟尼退世間  智所知遍處  歸命心解脫  無餘一切眾  滅一切煩惱  不雜滅煩惱  歸命有高處  自然無有障  不退常入定  一切諸難中  歸命能釋者  身及所依處  言智及說者  心常無有退  歸命善說者  往知彼語言  來往知他心  眾生無實中  歸命善教誨  讚取丈夫法  一切生見聖  見已即生敬  歸命分別者  取處及諸勢  應身並願中  三昧智自在  歸命得彼岸  方便歸依淨  令利諸眾生  大乘出世利  歸命魔降伏  智滅及出事  作障並演說  自他及外道  歸命不可退  諸眾善能說  遠離二種染  無護不可忘  歸命將諸眾  修行一切行  無有聖不知  一切時悉知  歸命真實義  眾生所作中  聖視不相違  作事無暫停  歸命不妄者  一日一夜中  六時觀眾生  成就大慈悲  歸命益心者  行至及與得  智慧並諸業  諸聲聞緣覺  歸命最上者  三身大菩提  具得一切相  遍處一切眾  歸命決疑者   諸佛法身成就如是諸功德。復有餘性因果業順行功德。是故諸佛如來法身名為無上功德應知。是中說偈。  成就諸真實  超過一切地  到一切眾上  度脫一切眾  具無量無邊  世間見功德  世界不可見  一切諸人天   然復甚深最甚深。諸佛法身彼甚深事雲何知。是中說偈。  無生生諸佛  不住而善住  一切自然事  食為四種食  不破及無量  無量同一業  不見及見業  諸佛三身成  無有成正覺  非一切非佛  唸唸不可量  事非事所顯  不染及至染  並染有所依  非染非染已  入真正法體  諸佛過諸陰  住於正陰中  彼非餘非即  彼捨中善滅  一切是雜業  唯離大海水  作事竟復作  益他無有念  不見眾生過  如破器中月  遍一切世間  彼法光如日  或時成正覺  或涅槃如火  無時而彼無  諸佛常住身  諸佛非正法  諸人趣惡道  非梵行法中  真實身處行  彼一切處行  及以無處行  見一切身中  一切根無境  除滅諸煩惱  如咒禁毒藥  煩惱到及盡  諸佛一切智  煩惱到道處  世間寂滅處  是故大方便  諸佛不思議   然此甚深有十二種應知。所謂生成業住甚深。差別算數業甚深。成正覺甚深。厭離甚深。滅陰甚深。教化甚深。時現甚深。成正覺示現涅槃甚深。行甚深。示現己身甚深。滅煩惱甚深。不思議甚深。義法身諸菩薩憶念諸佛時有何等念所念。略說菩薩以七種相。隨念諸佛一切諸佛是得。時法自在故。修念諸佛得一切世界無障礙神通。是中說偈。  障中闕少因  眾生界中遍  諸佛無自在  定二隨順者   諸如來常身者。真如無間垢解脫故。諸佛如來最微惡者。遠離一切煩惱智障故。諸佛自然者。自然作一切佛事無休息故。諸佛大勢者。佛世界清淨受大勢樂故。諸佛無染者。世間生而一切世間法不能染故。諸佛如來大義者。示現成正覺及涅槃。未化眾生令化。已化者為得解脫故。是中說偈。  唯在於己心  常勢淨所顯  不為而大法  報身故所得  不急而能行  現彼復多生  一切一切佛  智者彼應憶   諸佛世界清淨事復雲何。如佛十萬偈修多羅菩薩藏序分中說。如來最光明七寶莊嚴。遍無量世界放大光明。無量善分別住處中間住故。不可差別界過三界境界。過出世間上善根所生善淨自在識相處。如來加持處。大菩薩住處。無量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羅伽人非人行處。大法味愛樂所潤處。現一切眾生作一切事處離一切煩惱所惱處離一切魔處。過一切莊嚴如來莊嚴加持處。過大念意至處。大奢摩他毘婆捨那乘處。入大空無相無願處。無量劫莊嚴大蓮華王處。大妙堂中住處爾。是此佛世界清淨中明色世狀勢量。施處施因施果勢。諸勢伴勢眷屬勢益勢業作勢潤勢無畏勢住處勢行勢乘勢持勢門勢及說家勢。然彼佛世界清淨中色勢。一向清淨一向樂一向不惡一向自在。然復彼諸佛法界一切時作五種作事應知。防護眾生諸難事。見者離聾盲瘖啞顛狂等諸難作事故。救濟防護諸惡道作事。於不善處勸令安住善處故。無方便防難作事。諸外道無方便行解脫處。毀令住佛法故。親同見防難作事。過三界助道行故乘防難作事。諸菩薩住異乘。及不定諸聲聞令修行住大乘故。此諸五種作事中。一切諸佛等作事應知。是中說偈。  因身作事差別故  及說諸行差別事  彼差力故諸世間  非彼無故諸如來   若是不共聲聞緣覺。同諸佛法身成就如是功德勢者。彼以何意故說為一乘。是中說偈。  別取有餘者  及持有餘故  為不定者說  諸佛一乘理  信於法無我  等有性差別  深心應化故  盡處唯一乘   以何義故。一切諸佛如來等同法身。而說多佛事故。於中說偈。  一界無有二  常同有作事  次行不順故  釋成多佛事   法身諸佛。雲何不永涅槃。非不永涅槃。應知是中說偈。  遠離一切障  及作事不盡  諸佛永已滅  亦是不名滅   何故報身不名具真身成。有六種相故。示現色身故。及無量佛世界中分別現故。隨信現故。不定見真實異種種見故。現同生事。菩薩聲聞天等種種眾雜見故。及阿犁耶識等轉身現故。唯成報身不名真身有何義故。唯是應身不名真身。有八相故。諸菩薩遠時得不動三昧。兜率天中人中生事不成。宿命知者書數算印工巧論。受欲行餘事中無知不成。不善說及善說法中知已。往親近外道處不成。善知三乘行故。苦行不成。捨百億閻浮提一閻浮地中成正覺轉輪不成。中間成正覺示方便。餘處應化身作佛事。彼唯兜率天中成正覺。何故不一切閻浮提中同時成正覺事。知此知中無阿含證。復無餘義可解釋成。復無二佛同時一世界中現。有相違故。彼多化故。攝取四方世間。及如無二轉輪聖王同時生故。是中說偈。  諸佛未應化  同至多藏故  一切相成覺  見故而能行   一切眾生利益事。萬行修集大菩提。永入涅槃不成願行。徒修無報故。報身應身無常故。雲何諸佛常身。依常法身故。於諸因身應身報不定故。復應身者。視現功德如常受樂及如常勢故。常事應知。諸佛法身雖無量無邊時諸佛義處。無有假用作事。於中說偈。  諸佛德勝無異無量  眾生因弱彼不失者  得已得彼一切無因  有斷彼不應順成   攝大乘論卷下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3 攝大乘論   No. 1593 [Nos. 1592, 1594; cf. Nos. 1595-1598]   攝大乘論序   夫至道弘曠。無思不洽。大悲平等。誘進靡窮。德被含生。理非偏漏。但迷塗易久。淪惑難息。若先談出世。則疑性莫啟。故設教立方。各隨性慾。唐虞之前。圖諜簡少。姬周以後。經誥弘多。雖複製禮作訓。並導之以俗法。而真假妙趣。尚冥然而未睹。故跡隱蔥嶺以西。教祕滄海之外。自漢室受命。方稍東漸爰及晉朝。斯風乃盛。梁有天下。彌具興隆。歷千祀其將半。涉七代而迄今。法蘭導清源於前。童壽振芳塵於後。安叡騁壯思以發義端。生肇擅玄言以釋幽致。雖並策分鑣。同瀾比派。而深淺競馳。照晦相雜。自茲以降。篤好逾廣。莫不異軌同奔。傳相祖習。而去取隨情。開抑殊軫。慧愷志慚負橐。勤愧聚螢。謬得齒跡學徒稟承訓義遊寓講肆。多歷年所。名師勝友。備得諮詢。但綜涉疏淺。鑽仰無術。尋波討源。多所未悟。此蓋慮窮於文字。思迷於弘旨。明發興嗟。負心非一。每欲順風問道。而未知厥路。有三藏法師。是優禪尼國婆羅門種。姓頗羅墮。名拘羅那他。此土翻譯稱曰親依。識鑒淵曠。風表俊越。天才高傑。神辯閑縱。道氣逸群。德音邁俗。少遊諸國。歷事眾師。先習外典。洽通書奧。苞四韋於懷抱。吞六論於胸衿。學窮三藏。貫練五部。研究大乘。備盡深極。法師既博綜墳籍。妙達幽微。每欲振玄宗於他域。啟法門於未悟。以身許道。無憚遠遊。跨萬里猶比鄰。越四海如咫尺。以梁太清二年方居建鄴。仍值梁季混淆。橫流薦及。法師因此避地東西。遂使大法擁而不暢。未至九江。返遊五領。凡所翻譯。卷軸未多。後適閩越。敷說不少。法師每懷慷慨。所歎知音者希。故伯牙絕絃。卞和泣璧。良由妙旨之典難辯。盈尺之珍罕別。法師遊方既久。欲旋返舊國。經塗所亙。遂達番禺。儀同三司廣州刺史陽山郡公。歐陽頠。叡表岳靈。德洞河府。經文緯武。匡道佐時。康流民於百越。建正法於五嶺。欽法師之高行。慕大士之勝規。奉請為菩薩戒師。恭承盡弟子之禮。愷昔嘗受業。已少滌沈蔽。伏膺未久。便致暌違。今重奉值。倍懷蹈舞。復欲餐和稟德。訪道陳疑。雖慇懃三請。而不蒙允遂。恍然失圖。心魂靡託。衡州刺史陽山公世子歐陽紇。風業峻整。威武貞拔。該閱文史。深達治要。崇瀾內湛。清輝外溢。欽賢味道。篤信愛奇。躬為請主。兼申禮事。法師乃欣然受請。許為翻譯。制旨寺主慧智法師。戒行清白。道氣宏壯。志業閑贍。觸途必舉。匡濟不窮。輪奐靡息。征南長史袁敬。德履沖明。志託夷遠。徽獻清簡。冰桂齊質。弼諧蕃政。民譽早聞。兼深重佛法。崇情至理。黑白二賢。為經始檀越。辰次昭陽。歲維協洽。月旅姑洗。神紀句芒。於廣州制旨寺。便就翻譯。法師既妙解聲論。善識方言。詞有以而必彰。義無微而不暢。席間函丈終朝靡息。愷謹筆受。隨出隨書。一章一句。備盡研竅。釋義若竟。方乃著文。然翻譯事殊難不可存於華綺。若一字參差。則理趣胡越。乃可令質而得義。不可使文而失旨。故今所翻。文質相半。與僧忍等同共稟學。夙夜匪懈。無棄寸陰。即以某年樹檀之月。文義俱竟。本論三卷。釋論十二卷。義疏八卷。合二十三卷。此論乃是大乘之宗旨。正法之祕奧妙義雲興。清詞海溢。深固幽遠。二乘由此迷墜。曠壯該含。十地之所宗學。如來滅後。將千一百餘年。彌勒菩薩。投適時機。降靈俯接。忘已屈應。為阿僧伽法師。廣釋大乘中義。阿僧伽者。此言無著。法師得一會道。體二居宗。該玄鑒極。凝神物表。欲敷闡至理。故製造斯論。唯識微言。因茲得顯。三性妙趣。由此而彰。冠冕彝倫。舟航有識。本論即無著法師之所造也。法師次弟婆藪槃豆。此曰天親。道亞生知。德備藏性。風格峻峙。神氣爽發。稟厥兄之雅訓。習大乘之弘旨。無著法師所造諸論。詞致淵玄。理趣難曉。將恐後學復成紕紊。故製釋論。以解本文。籠小乘於形內。挫外道於筆端。自斯以後。迄於像季。方等圓教乃盛宣通。慧愷不揆虛薄。情慮庸淺。乃欲泛芥舟於巨壑。策駘足於修路。庶累毫成仞。聚爝為明。有識君子。幸宜尋閱。其道必然無失墜也。   攝大乘論捲上   無著菩薩造   真諦三藏譯   依止勝相中眾名品第一   攝大乘論。即是阿毘達磨教。及大乘修多羅。佛世尊前。善入大乘句義菩薩摩訶薩。欲顯大乘有勝功德。依大乘教說如是言。諸佛世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於餘教。十勝相者。一應知依止勝相。二應知勝相。三應知入勝相。四入因果勝相。五入因果修差別勝相。六於修差別依戒學勝相。七此中依心學勝相。八此中依慧學勝相。九學果寂滅勝相。十智差別勝相。由此十義勝相。如來所說過於餘教。如此釋修多羅文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說。復次雲何此中略釋。能顯大乘勝於餘教。今此略釋顯斯十義。唯大乘有小乘中無。何者為十。謂阿黎耶識說名應知依止相。三種自性。一依他性。二分別性。三真實性。說名應知相。唯識教說名應知入相。六波羅蜜說名入因果相。菩薩十地說名入因果修差別相。菩薩所受持守護禁戒說名於修差別戒學相。首楞伽摩虛空器等定說名心學相。無分別智說名慧學相。無住處涅槃說名學果寂滅相。三種佛身自性身應身化身。此三說名無分別智果相。如此十種處唯大乘中有。異於小乘故說第一。佛世尊但為菩薩說此十義故。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於餘教。復次雲何此十勝相。所說無等能顯大乘。是如來正說遮小乘決非大乘。於小乘中未曾見此十義隨釋一義。但見大乘中釋。復次此十義能引出無上菩提。成就隨順不相違。為諸眾生得一切智智。而說偈言。  應知依及相  入因果修異  三學及果滅  智無上乘攝  十義餘處無  見此菩提因  故大乘佛言  由說十義勝   雲何十義如此次第說。菩薩初學應先觀諸法如實因緣。由此觀故。於十二緣生應生聰慧。次後於緣生法應了別其體相。由智能離增益損減二邊過失。如此正修應通達所緣如實諸相。次後從諸障應解脫。次心已通達應知實相。是先所行六波羅蜜。應更成就令清淨無復退失。由依意內清淨故。次內清淨所攝諸波羅蜜。依十地差別應修隨一三阿僧祇劫。次菩薩三學應令圓滿。圓滿已是學果涅槃及無上菩提。次後應得修十義次第如此。此次第說中一切大乘皆得圓滿。此初說應知。依止立名阿黎耶識。世尊於何處說此識。及說此識名阿黎耶。如佛世尊阿毘達磨略本偈中說。  此界無始時  一切法依止  若有諸道有  及有得涅槃   阿毘達磨中。復說偈雲。  諸法依藏住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黎耶  我為勝人說   此阿含兩偈證識體及名。雲何佛說此識名阿黎耶。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為果故。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為因故。復次諸眾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名阿黎耶識。阿含雲。如解節經所說偈。  執持識深細  法種子恆流  於凡我不說  彼物執為我   雲何此識或說為阿陀那識。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一切受生取依止故。何以故。有色諸根此識所執持不壞不失。及至相續後際。又正受生時由能生取陰故。故六道身皆如是取。是取事用識所執持故。說名阿陀那。或說名心。如佛世尊言心意識。意有二種。一能與彼生次第緣依故。先滅識為意。又以識生依止為意。二有染污意。與四煩惱恆相應。一身見。二我慢。三我愛。四無明。此識是餘煩惱識依止。此煩惱識由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由緣塵及次第能分別故。此二名意。雲何得知有染污心。若無此心獨行無明則不可說有。與五識相似此法應無。何以故。此五識共一時有自依止。謂眼等諸根。復次意名應無有義。復次無想定滅心定應無有異。何以故。無想定有染污心。所顯滅心定不爾。若不爾此二定應不異。復次於無想天一期。應成無流無失無染污故。於中若無我見及我慢等。復次一切時中起我執遍善惡無記心中。若不如此。但噁心與我執等相應故。我及我所此或得行。於善無記中則不得行。若立二心同時生。無此過失。若立與第六識相應行。有此過失。  無獨行無明  及相似五識  二定無差別  意名無有義  無想無我執  一期生無流  善惡無記中  我執不應起  離污心不有  二與三相違  無此一切處  我執不得生  證見真實義  或障令不起  恆行一切處  名獨行無明   此心染污故無記性攝。恆與四惑相應。譬如色無色界惑。是有覆無記。此二界煩惱奢摩他所藏故。此心恆生不廢尋。第三體離阿黎耶識不可得。是故阿黎耶識成就為意。依此以為種子餘識得生。雲何此意復說為心。多種熏習種子所聚故。雲何於聲聞乘不說此心相及說阿黎耶。阿陀那名微細。境界所攝故。何以故。聲聞人無有勝位為得一切智智。是故於聲聞人離此說。由成就智令本願圓滿。故不為說。諸菩薩應有勝位為得一切智智。故佛為說。何以故。若離此智得無上菩提無有是處。復次此識於聲聞乘由別名如來曾顯。如增一阿含經言。於世間喜樂阿梨耶愛阿黎耶習阿黎耶著阿黎耶為滅阿黎耶。如來說正法。世間樂聽故。屬耳作意欲知生起正勤。方得滅盡阿黎耶。乃至受行如來正法及似法。由如來出世。是第一希有不可思議法。於世間顯現如本識。此如來出世四種功德經。由別義於聲聞乘此識已顯現。復次摩訶僧祇部阿含中。由根本識別名此識顯現。譬如樹依根。彌沙塞部亦以別名說此識。謂窮生死陰。何以故。或色及心有時見相續斷。此心中彼種子無有斷絕。是應知依止阿陀那阿黎耶質多根本識窮生死陰等。由此名小乘中是阿黎耶識已成王路。復有餘師。執心意識此三但名異義同。是義不然。意及識已見義異。當知心義亦應有異。復有餘師。執是如來說世間喜樂阿黎耶如前所說。此中有五取陰說名阿黎耶。復有餘師。執樂受與欲相應說名阿黎耶。復有餘師。執身見說名阿黎耶。如此等諸師迷阿黎耶。由阿含及修得。是故作如是執。由隨小乘教及行。是師所立義不中道理。若有人不迷阿黎耶識。約小乘名成立此識其義最勝。雲何最勝。若執取陰名阿黎耶。於惡趣隨一道中一向苦受處於彼受生。此取陰最可惡逆。是取陰中一向非可愛。眾生喜樂不應道理。何以故。彼中眾生恆願取陰斷絕不生。若是樂受與欲相應。從第四定乃至上界皆無此受。若人已得此受。由求得上界則生厭惡。是故眾生於中喜樂不稱道理。若是身見正法內人。信樂無我非其所愛。於中不生喜樂。此阿黎耶識眾生心執為自內我。若生一向苦受道中。其願苦陰永滅不起。阿黎耶識我愛所縛故。不曾願樂滅除自我。從第四定以上受生眾生。雖復不樂有欲樂受。於阿黎耶識中是自我愛隨逐不離。復次正法內人。雖復願樂無我違逆身見。於阿黎耶識中亦有自我愛。以阿黎耶名安立。此識則為最勝。是名成立阿黎耶別名。   相品第二   復次成立此識相雲何可見。此相略說有三種。一立自相。二立因相。三立果相。立自相者。依一切不淨品法習氣。為彼得生攝持種子依器。是名自相。立因相者。此一切種子識。為生不淨品法恆起為因。是名因相。立果相者。此識因種種不淨品法無始習氣方乃得生。是名果相。何法名習氣。此習氣名欲顯何義。此法與彼相應共生共滅。後變為彼生因。此即所顯之義。譬如於麻以華熏習。麻與花同時生滅。彼數數生為麻香生因。若人有欲等行。有欲等習氣。是心與欲等同生同滅。彼數數生為心變異生因。若多聞人有多聞習氣。數思所聞共心生滅。彼數數生為心明瞭生因。由此熏習得堅住故。故說此人為能持法。於阿黎耶識應知如此道理。此染污種子與阿黎耶識同異雲何。不由別物體故異如此和合雖難分別而非不異。阿黍耶識如此而生。熏習生時有功能勝異。說名一切種子。   雲何阿黎耶識與染污一時更互為因。譬如燈光與燈炷。生及燒燃一時更互為因。又如蘆束一時相依持故得住立。應知本識與能熏習更互為因。其義亦爾。如識為染污法因。染污法為識因。何以故。離此二法異因不可得故。   雲何熏習不異不多種。而能為有異多種諸法作生因。譬如多縷結衣衣無多色。若入染器後於衣上種種相貌方得顯現。如此阿黎耶識種種諸法所熏熏時一性無有多種。若生果染器現前。則有不可數種類相貌。於阿黎耶識顯現此緣生。於大乘最微細甚深。若略說有二種緣生。一分別自性。二分別愛非愛。依止阿黎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生。由分別種種法因緣自性故。復有十二分緣生。是名分別愛非愛。於善惡道分別愛非愛。生種種異因故。若人於阿黎耶識迷第一緣生。或執自性是生死因。或執宿作。或執自在變化。或執八自在我。或執無因。若迷第二緣生。執我作者受者。譬如眾多生盲人不曾見象。有人示之令彼觸證。有諸盲人。或觸其鼻。或觸其牙。或觸其耳。或觸其腳。或觸其尾。或觸其脊等。有人問之象為何相。盲人答雲。像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說如山石。若人不了二種緣生。無明生盲或說自性為因。或說宿作。或說自在變化。或說八自在我。或說無因。或說作者受者。由不了阿黎耶識體相及因果相。如彼生盲不識象體相作種種異說。若略說阿黎耶識體相。是果報識。是一切種子。由此識攝一切三界身一切六道四生。皆盡為顯此義故。說偈言。  外內不明瞭  於二但假名  及真實一切  種子有六種  唸唸滅俱有  隨逐至治際  決定觀因緣  如引顯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若異不可熏  說是熏體相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餘生例應爾  此外內種子  能生及引因  枯喪猶相續  然後方滅盡  譬如外種子  內種子不爾   此義以二偈顯之。  於外無熏習  種子內不然  聞等無熏習  果生非道理  已作及未作  失得並相違  由內外得成  是故內有熏   所餘識異阿黎耶識。謂生起識。一切生處及道應知。是名受用識。如中邊論偈說。  一說名緣識  二說名受識  了受名分別  起行等心法   此二識更互為因。如大乘阿毘達磨偈說。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此二互為因  亦恆互為果   若於第一緣生中。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於第二緣生中。諸法是何緣。是增上緣。復次幾緣能生六識。有三緣。謂增上緣所緣緣。次第緣。如此三緣生。一窮生死緣生。二愛憎道緣生。三受用緣生。具足四緣。   引證品第三   此阿黎耶識已成立。由眾名及體相。雲何得知阿黎耶識。以如是等眾名故。如來說體相亦爾。不說生起識。若離此名相所立阿黎耶識不淨品淨品等皆不成就。煩惱不淨品。業不淨品。生不淨品。世間淨品。出世淨品等。皆不成就。雲何煩惱不淨品不成就。根本煩惱及少分煩惱所作熏習種子。於六識不得成就。何以故。眼識與欲等大小二惑俱起俱滅。此眼識是惑所熏成立種子。餘識不爾。是眼識已滅。或餘識間起。熏習及熏習依止皆不可得。眼識前時已謝現無有體。或餘識所間從已滅無法。有欲俱生不得成就。譬如從過去已滅盡業果報不得生。復次眼識與欲等或俱時生起熏習不成。何以故。此種子不得住於欲中。以欲依止識故。又欲相續不堅住故。此欲於餘識亦無熏習。依止別異故所餘諸識無俱起俱滅故。同類與同類不得相熏。以無一時共生滅故。是故眼識不為欲等大小諸惑所熏。亦不為同類識所熏。如此思量眼識。所餘諸識亦應如此思量。復次若眾生從無想天已上退墮。受下界生大小惑所染初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何以故。此惑熏習與依止。並已過去滅無餘故。復次或對治識已生。所餘世間諸識皆已滅盡。若無阿黎耶識。此對治識共小大惑種子俱在。此義不成。何以故。自性解脫故。無流心與惑不得俱起俱滅故。復次後時出觀正起世間心。諸惑熏習久已謝滅。有流意識無有種子生應得成。是故離阿黎耶識。煩惱染污則不得成。復次業染污雲何不得成。緣行生識分無得成義。若無此義緣取生有亦無成義。故業染污不成。復次雲何生染污此義不成。結生不成故。若人於不靜地退墮。心正在中陰起染污意識方得受生。此有染污識於中陰中滅。是識託柯羅邏。於母胎中變合受生。若但意識變成柯羅邏等依止。此意識於母胎中有別意識起。無如此義。於母胎中二種意識一時俱起。無此義故。已變異意識不可成立。為意識依止不清淨故。長時緣境故。所緣境不可知故。若此意識已變異。是時意識成柯羅邏。為此識是一切法種子為依止。此識生餘識。為一切法種子。若汝執已變異識名一切種子識。即是阿黎耶識。汝自以別名成立謂為意識。若汝執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故此識由依止成他因。此所依止識。若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止。名一切種子識。是義不成。是故此識託生變異成柯羅邏。非是意識。但是果報。亦是一切種子。此義得成。復次若眾生已託生。能執持所餘色根。離果報識則不可得。何以故。所餘諸識定別有依止不久堅住。若此色根無執持識。亦不得成。復次此識及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俱起。此識不成。復次若離果報識。一切求生已生眾生識食不成。何以故若離果報識。眼識等中隨有一識。於三界中受生眾生。為作食事不見有能故。若人從此生捨命生上靜地。由散動染污意識。於彼受生是染污散動識。於靜地中離果報識有餘種子。此義不成。復次若眾生生無色界。離一切種子果報識。若生染污心及善心則無種子。並依止染污及善二識皆不得成。於無色界若起無流心。所餘世間心已滅盡。便應棄於此道。若眾生生非想非非想中。起不用處心及無流心。即捨二處。何以故。無流心是出世心故。非想非非想道非其依止。不用處道亦非依止。直趣涅槃亦非依止。復次若人已作善業及以惡業。正捨壽命離阿黎耶識。或上或下次第依止冷觸不應得成。是故生染污離一切種子果報識不可得立。雲何世間淨品不成。若眾生未離欲欲界。未得色界心先起欲界善心。求離欲欲界。修行觀心。此欲界加行心與色界心。不俱起俱滅故非所熏。是故欲界善心。非是色界善心種子。過去色界心無量餘生及別心所隔。後時不可立為靜識種子。已無有故。是故此義得成謂色界靜心一切種子果報識。次第傳來立為因緣。此加行善心立為增上緣。如此於一切離欲地中。是義應知。如此世間清淨品義。離一切種子果報識。則不可立。雲何出世淨品離阿黎耶識不可得立。佛世尊說。從聞他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見得生。此聞他音及正思惟。不能熏耳識及意識。或耳意二識何以故。若人如聞而解及正思惟法。爾時耳識不得生。意識亦不得生。以餘散動分別識所聞故。若與正思惟相應生。此意識久已謝滅。聞所熏共熏習已無。雲何後時以前識為種子後識得生。復次世間心與正思惟相應。出世淨心與正見相應。無時得共生共滅。是故此世心非關淨心所熏。既無熏習。不應得成出世種子。是故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出世淨心亦不得成。何以故。此中聞思熏習無有義能攝出世熏習種子。雲何一切種子果報識成不淨品因。若能作染濁對治出世淨心因。此出世心昔來未曾生。習是故定無熏習若無熏習。此出世心從何因生。汝今應答。最清淨法界所流正聞熏習為種子故。出世心得生此聞慧熏習為與阿黎耶識同性為不同性。若是阿黎耶識性。雲何能成此識對治種子。若不同性。此聞慧種子以何法為依止至諸佛無上菩提位是聞慧熏習生隨在一依止處。此中共果報識俱生。譬如水乳。此聞熏習即非本識。已成此識對治種子。故此中依下品熏習中品熏習生。依中品熏習上品熏習生。何以故。數數加行聞思修故。是聞熏習若下中上品應知是法身種子。由對治阿黎耶識生。是故不入阿黎耶性攝。出世最清淨法界流出故。雖復世間法成出世心。何以故。此種子出世淨心未起時一切上心。惑對治一切惡道生。對治一切惡行朽壞。對治能引相續令生。是處隨順逢事諸佛菩薩。此聞熏習雖是世間法初修觀菩薩所得。應知此法屬法身攝。若聲聞獨覺所得屬解脫身攝。此聞熏習非阿黎耶識。屬法身及解脫身攝。如是如是從下中上次第漸增。如是如是果報識次第漸減。依止即轉若依止一向轉。是有種子果報識即無種子一切皆盡。若本識與非本識共起共滅。猶如水乳和合。雲何本識滅非本識不滅。譬如於水鵝所飲乳猶如世間離欲時。不靜地熏習滅。靜地熏習增世間轉依義得成。出世轉依亦爾。若人入滅心定。由說識不離身。是故果報識於定中應成不離身。何以故。滅心定非此識對治故。雲何知然。若從此定出識不應更生。何以故。此果報識相續已斷。若離託生時不復得生。若人說滅心定有心。此人所說則不成心。何以故定義不成故。解相及境不可得故。與善根相應過故。與惡及無記不相應故。想及受生起過故。於三和合必有觸故。於餘定有功能故。但滅想是過患故。作意信等善根生起過故。拔除能依離所依不可得故。有譬喻故。如非一切行。一切行不如是故。若有人執色心次第生是諸法種子。此執不然何以故。已有前過復有別失。別失者。若人從無想天退及出滅心定。此中所執不成。阿羅漢最後心亦不得成。若離次第緣此執不成。如此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淨不淨品皆不得成。是故此心有義成就。應當信知依前所說相。今更作偈。  菩薩於善識  則離餘五識  無餘心轉依  以何方便作  若對治轉依  非滅故不成  因果無差別  於滅則有過  無種子無法  若許為轉依  於無二無故  轉依義不成   差別品第四   此阿黎耶識差別雲何。若略說或三種或四種差別。三種者。由三種熏習異故。謂言說我見有分熏習差別。四種者。謂引生果報緣相相貌差別。引生差別者。是熏習新生。若無此緣行生識緣取生有。是義不成。果報差別者。依行於六道中此法成熟。若無此後時受生所有諸法生起此義不成。緣相差別者。於此心中有相能起我執。若無此於餘心中執我相境。此義不成。相貌差別者。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共相者。是器世界種子。不共相者。是各別內入種子。復次共相者。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者。是有受生種子。若對治起時不共所對治滅。於共種子識他分別所持正見清淨。譬如修觀行人。於一類物種種願樂種種觀察隨心成立。此中說偈。  難滅及難解  說名為共結  觀行人心異  由相大成外  清淨人未滅  此中見清淨  成就淨佛土  由佛見清淨   復有別偈。  種種願及見  觀行人能成  於一類物中  隨彼意成故  種種見成故  所取唯有識   是不共本識差別。有覺受生種子。若無此眾生世界生緣不成。是共阿黎耶識無受生種子。若無此器世界生緣不成。復次粗重相識。細輕相識。粗重相識者。謂大小二惑種子。細輕相識者。謂一切有流善法種子。若無此由前業果有勝能。無勝能依止差別不得成。   復次有受不受相二種本識。有受相者。果報已熟善惡種子識。不受相者。名言熏習種子無量時戲論。生起種子故。若無此識有作不作善惡二業因與果報故。受用盡義不成始生。名言熏習生起亦不得成。復次有譬喻相。識如幻事鹿渴夢想翳闇等譬。第一識似如此事。若無此虛妄分別種子故。此識不成顛倒因緣。復有具不具相。若具縛眾生有具相。若得世間離欲有損害相。若有學聲聞及諸菩薩有一分滅離相。若阿羅漢獨覺如來有具分滅離相。何以故。阿羅漢獨覺單滅惑障。如來雙滅惑智二障。若無此煩惱次第滅盡則不得成。何因緣善惡二法果報。唯是無覆無記。此無記性與善惡二法俱生不相違。善惡二法自互相違。若果報成善惡性。無方便得解脫煩惱。又無方便得起善及煩惱故。無解脫及繫縛。無此二義故。是故果報識定是無覆無記性。   攝大乘論應知勝相第二之一   如此已說應知依止。勝相雲何應知。應知勝相此應知相略說有三種。一依他性相。二分別性相。三真實性相。依他性相者。本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差別。何者為差別。謂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兩道生死識。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如此等識因言說熏習種子生。自他差別識。因我見熏習種子生。善惡兩道生死識。因有分熏習種子生。由如此等識一切界道煩惱所攝依他性為相。虛妄分別即得顯現。如此等識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體。非有虛妄塵顯現依止。是名依他性相。分別性相者。實無有塵唯有識體顯現為塵。是名分別性相。真實性相者。是依他性。由此塵相永無所有。此實不無。是名真實性相。由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知攝眼等六內界。以應受識應知攝色等六外界。以正受識應知攝眼等六識界。由如此等識為本其餘諸識。是此識差別。如此眾識唯識。以無塵等故。譬如夢等於夢中。離諸外塵一向唯識。種種色聲香味觸捨林地山等諸塵如實顯現此中無一塵是實有。由如此譬一切處應知唯有識。由此等言應知幻事鹿渴翳闇等譬。若覺人所見塵一切處唯有識。譬如夢塵。如人夢覺了別夢塵但唯有識。於覺時何故不爾。不無此義。若人已得真如智覺不無此覺。譬如人正在夢中未覺此覺不生。若人已覺方有此覺。如此若人未得真如智覺亦無此覺。若已得真如智覺必有此覺。若人未得真如智覺。於唯識中雲何得起比智。由聖教及真理可得比度。聖教者如十地經中佛世尊言。佛子。三界者唯有識。又如解節經中說。是時彌勒菩薩摩訶薩問佛世尊。世尊。此色相是定心所緣境。為與心異。與心不異。佛世尊言。彌勒。與心不異。何以故。我說唯有識。此色相境界識所顯現。彌勒菩薩言。世尊。若定境界色相與定心不異。雲何此識取此識為境。佛世尊言。彌勒。無有法能取餘法。雖不能取。此識如此變生顯現如塵。譬如依面見面。謂我見影此影顯現相似異面。定心亦爾顯現似塵。謂異定心。由此阿含及所成道理。唯識義顯現。雲何如此。是時觀行人心正在觀中。若見青黃等遍入色相。即見自心不見餘境青黃等色。由此道理一切識中。菩薩於唯識應作如此比知。於青黃等識非憶持識。以見境在現前故。於聞思兩位憶持意識。此識緣過去境。似過去境起。是故得成唯識義。由此比知菩薩若未得真如智覺。於唯識義得生比知。是種種識前已說。譬如幻事夢等。於中眼識等識唯識義可成。眼色等識有色。唯識義雲何可見。此等識由阿含及道理如前應知。若色是識雲何顯現似色。雲何相續堅住前後相似。由顛倒等煩惱依止故。若不爾於非義義顛倒不得成。若無義顛倒惑障及智障二種煩惱則不得成。若無二障清淨品亦不得成。是故諸識如此生起可信是實。此中說偈。  亂因及亂體  色識無色識  若前識不有  後識不得生   雲何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於一切生處更互密合生。具足受生所顯故。雲何世識等如前說有種種差別生。無始生死相續不斷絕故。無量眾生界所攝故。無量器世界所攝故。無量作事更互顯示所攝故。無量攝及受用差別所攝故。無量受用愛憎業果報所攝故。無量生及死證得差別所攝故。雲何正辨如此等識令成唯識義。若略說有三相。諸識則成唯識。唯有識量外塵無所有故唯有二。謂相及見。識所攝故。由種種生相所攝故。此義雲何。此一切識無塵故。成唯識有相有見。眼等諸識以色等為相故。眼等諸識以諸識為見故。意識以一切眼識乃至法識為相故。意識以意識為見故。雲何如此意識能分別故。似一切識塵分生故。此中說偈。  入唯量唯二  種種觀人說  通達唯識時  及伏離識位   諸師說。此意識隨種種依止生起得種種名。譬如作意業得身口等業名。此識於一切依止生種種相貌。似二種法顯現。一似塵顯現。二似分別顯現。一切處似觸顯現。若在有色界意識依身故生。譬如有色諸根依止身生。此中說偈。  遠行及獨行  無身住空窟  調伏難調伏  則解脫魔縛   如經言。此眼等五根所緣境界。一一境界意識能取。分別意識為彼生因。復有別說分別說。十二入中是六識聚說名意入。是處安立本識為義識此中一切識說名相識。意識及依止識應知名見識。何以故。此相識由是見生因顯現似塵故。作見生依止事。如此諸識成立唯識。雲何諸塵現前顯現知其非有。如佛世尊說。若菩薩與四法相應。能尋能入一切識無塵。何者為四。一知相違識相。譬如餓鬼畜生人天於同境界。由見識有異。二由見無境界識。譬如於過去未來夢影塵中。三由知離功用無顛倒應成。譬如實有塵中緣塵起識。不成顛倒不由功用。如實知故。四由知義隨順三慧。雲何如此一切聖人入觀得心自在。由願樂自在故。如願樂塵種種顯現故。若觀行人已得奢摩他修法觀加行。隨唯思惟義顯現故。若人得無分別智未出無分別觀。一切塵不顯現故。由境界等義隨順三慧。由前引證成就唯識義故。知唯識無塵。此中有六偈重顯前義。此偈後依智學中。當廣分別說。謂餓鬼畜生人。如是等。   攝大乘論捲上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3 攝大乘論   攝大乘論卷中   無著菩薩造   真諦三藏譯   應知勝相第二之二   若唯識似塵顯現依止。說名依他性。雲何成依他。何因緣說名依他。從自熏習種子生故。繫屬因緣不得自在。若生無有功能過一剎那得自住故。說名依他。若分別性依他實無所有似塵顯現。雲何成分別。何因緣說名分別。無量相貌意識分別。顛倒生因故成分別。無有自相唯見分別故。說名分別。若真實性分別性永無所有為相。雲何成真實。何因緣說名真實。由如無不如故成真實。由成就清淨境界由一切善法中最勝。於勝義成就故說名真實。復次若有分別及所分別。分別性成。此中何法名分別。何法所分別。何法名分別性。意識是分別。具三種分別故。何以故。此識自言熏習為種子。及一切識言熏習為種子。是故此生。由無邊分別。一切處分別但名分別。說名分別。此依他但是所分別。是因能成依他性為所分別。此中名分別性。雲何分別能計度。此依他性。但如萬物相。緣何境界。執何相貌。雲何觀見。雲何緣起。雲何言說。雲何增益。由名等境界於依他性中。由執著相。由決判起見。由覺觀言說緣起。由見等四種言說實無有塵計實有為增益。由此因故能分別。此三種性雲何。與他為異為不異。非異非不異。應如此說。有別義依他性名依他。有別義此成分別。有別義此成真實。何者別義說此名依他。從熏習種子繫屬他故。復有何義此成分別。此依他性為分別因。是所分別故成分別。復有何義此成真實。此依他性或成真實。如所分別實不如是有故。復有何義由此一識成一切種種識相貌。本識識所餘生起識種種相貌故。復因此相貌生故。依他性有幾種。若略說有二種。一繫屬熏習種子。二繫屬淨品不淨品性不成就。是故由此二種繫屬說名依他。分別性亦有二種。一由分別自性。二由分別差別真實性。亦有二種一自性成就。二清淨成就。復有分別更成四種。一分別自性。二分別差別。三有覺。四無覺。有覺者。能了別名言眾生分別。無覺者。不能了別名言眾生分別。復次分別有五種。一依名分別義自性。譬如此名目此義。二依義分別名自性。譬如此義屬此名。三依名分別名自性。譬如分別未識義名。四依義分別義自性。譬如分別未識名義。五依二分別二自性。譬如此名此義。何義何名若攝一切分別。復有十種。一根本分別。謂本識。二相分別。謂色等識。三依顯示分別。謂有依止眼等識識。四相變異分別。謂老等變異。苦樂等受。欲等惑及枉。時節等變異。地獄等欲界等變異。五依顯示變異分別。謂如前所說變異起變異分別。六他引分別。謂聞非正法類聞正法類分別。七不如理分別。謂正法外人非正法類分別。八如理分別。謂正法內人聞正法類分別。九決判執分別。謂不如理思惟種類身見為根本。與六十二見相應分別。十散動分別。謂菩薩十種分別。無有相散動。有相散動。增益散動。損減散動。一執散動。異執散動。通散動。別散動。如名起義散動。如義起名散動。為對治此十種散動分別故。於一切般若波羅蜜教中佛世尊說。無分別智能對治此十種散動。應知具足般若波羅蜜經義。如般若波羅蜜經言。雲何菩薩行於般若波羅蜜。舍利弗。是菩薩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不見菩薩名。不見般若波羅蜜。不見行。不見不行。不見色。不見受想行識。何以故。色由自性空。不由空空見色空。非色無色異空故。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所謂色是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對假立名分別諸法。由假立客名隨說諸法如如。隨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如此一切名菩薩不見。若不見不生執著。如觀色乃至識亦應作如此觀。由此般若波羅蜜經文句。應隨順思惟十種分別義。若由此別意依他性成有三性。是三性雲何。性有三異。不成相雜無相雜義。由此道理此性成依他。不由此成分別及真實。由此道理此性成分別。不由此成依他及真實由此道理此性成真實。不由此成依他及分別。雲何得知此依他性。由分別性顯現似法。不與分別性同體。未得名前於義不應生智故。法體與名一則此義相違。由名多故。若名與義一。名既多義應成多。此義體相違。由名不定體相雜此義相違。此中說偈。  於名前無智  多名及不定  義成由同體  多雜體相違  法無顯似有  無染而有淨  是故譬幻事  亦以譬虛空   雲何如此顯現而實非有。依他性一切種非不有。若無依他性真實性亦無。一切無不成。若無依他性及真實性。則有無染污及清淨品過失。此二品可知非無是故非一切皆無。此中說偈。  若無依他性  真實性亦無  則恆無二品  謂染污清淨   諸佛世尊於大乘中說鞞佛略經。此經中說。雲何應知分別性。由說無有品類此性應知。雲何應知依他性。由說幻事鹿渴夢相影光谷嚮水月變化如此等譬應知其性。雲何應知真實性。由說四種清淨法應知。此性四種清淨法者。一此法本來自性清淨。謂如如空實際無相真實法界。二無垢清淨。謂此法出離一切客塵障垢。三至得道清淨。謂一切助道法及諸波羅蜜等。四道生境界清淨。謂正說大乘法。何以故。此說是清淨因故非分別。清淨法界流故非依他。由此四種清淨法。攝一切清淨法皆盡。此中說偈。  幻等顯依他  說無顯分別  若說四清淨  此說屬真實  清淨由本性  無垢道緣緣  一切清淨法  四皆攝品類   何因何緣是依他性。如經所說。幻事等譬所顯。於依他性中為除他虛妄疑惑。雲何他於依他性中生虛妄疑惑。諸說。於依他性中有如此虛妄疑心。若實無有物。雲何成境界。為決此疑故說幻事譬。若無境界。心及心法雲何得生。為決此疑故說鹿渴譬。若實無塵。愛非愛受用雲何得成。為決此疑故說夢相譬。若實無法。善惡二業愛非愛果報雲何得生。為決此疑故說影譬。若實無法。雲何種種智生。為決此疑故說光影譬。若實無法。雲何種種言說起。為決此疑故說谷響譬。若實無法。雲何成緣真實法定心境界。為決此疑故說水月譬。若實無法。雲何諸菩薩故作心無顛倒心。為他作利益事於六道受生。為決此疑故說變化譬。婆羅門問經中言。世尊。依何義說如此言。如來不見生死不見涅槃。於依他性中依分別性及依真實性。生死為涅槃依無差別義。何以故。此依他性由分別一分成生死。由真實一分成涅槃。阿毘達磨修多羅中佛世尊說法有三種。一染污分。二清淨分。三染污清淨分。依何義說此三分。於依他性中分別性為染污分。真實性為清淨分。依他性為染污清淨分。依如此義故說三分。於此義中以何為譬。以金藏土為譬。譬如於金藏土中。見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於地界中土非有。而顯現金實有不顯現此土。若以火燒鍊土則不現金相自現。此地界土顯現時由虛妄相顯現。金顯現時由真實相顯現。是故地界有二分。如此本識未為無分別智火所燒鍊時。此識由虛妄分別性顯現。不由真實性顯現。若為無分別智火所燒鍊時。此識由成就真實性顯現。不由虛妄分別性顯現。是故虛妄分別性識即依他性有二分。譬如金藏土中所有地界。復次有處世尊說一切法常住。有處說一切法無常。有處說非常非無常。依何義說常。此依他性由真實性分常住。由分別性分無常。由二性分非常非無常。如依此義說常無常無二。如此說苦樂無二。善惡無二。空不空無二。有我無我無二。靜不靜無二。有性無性無二。有生無生無二。有滅無滅無二。本來寂靜不寂靜無二。本來涅槃非涅槃無二。生死涅槃無二。由如此等差別。諸佛如來依義密語。由此三性應隨決了。常無常等正說如前解釋。此中說偈。  如法實不有  如彼種種現  由此法非法  故說無二義  依一分說言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說言  非有非非有  如顯現不有  是故說永無  如顯現實有  是故說非無  由自體非有  自體不住故  如取不有故  三性成無性  由無性故成  前為後依止  無生滅本靜  及自性涅槃   復次有四意四依。一切佛世尊教應隨決了。一平等意。譬如有說。昔是時中我名毘婆屍久已成佛。二別時意。譬如有說。若人誦持多寶佛名。決定於無上菩提不更退墮。復有說言。由唯發願於安樂佛土得往彼受生。三別義意。譬如有說。事如是等恆伽所有沙數諸佛。於大乘法義得生覺了。四眾生樂欲意譬如如來先為一人讚歎佈施後還毀呰。如施戒及餘修亦爾。是名四種意。四依者。一令入依。譬如於大小乘中佛世尊說人法二種通別二相所攝俗諦。二相依。譬如隨所說法相中必有三性。三對治依。此中八萬四千眾生煩惱行對治顯現。四翻依。此中由說別義言詞以顯別義譬。如偈言。  阿娑離娑羅摩多耶  毘跋耶斯者修絺多  離施那者僧柯履多  羅槃底菩提物多摩   若人欲廣解釋大乘法。略說由三相。應當如此解釋。一廣解緣生體相。二廣解依因緣已生諸法實相。三廣解成立所說諸義。廣解緣生體相者。如偈說言。熏習所生諸法。此從彼如此果報識及生起識。由更互因生。廣解釋依因緣已生諸法實相者。諸法者。謂生起識為相。有相及見識為自性。復次諸法依止為相。分別為相。法爾為相由此言說於三性中諸法體相則得顯現。如偈言。  從有相有見  應知法三相   雲何得解說此法相。分別性。於依他性實無所有。真實性於中實有。由此二不有有故。非得及得未見已見。真如一時自然成。於依他性中分別性無故。真實性有故。若見彼不見此。若不見彼即見此。如偈言。  依他中分別  無但真實有  故不得及得  於中二平等   廣解成立所說諸義者。譬如初所說文句。由所餘諸句顯示分別。或由功德依止。或因事義依止。功德依止者。廣說佛世尊功德。最清淨慧無二行。無相法為勝依。意行住於佛住。至得諸佛平等行無礙行。不可破無對轉法。不可變異境不可思惟。所成立法。至三世平等。於一切世界現身。於一切法智慧無礙。一切行與智慧相應。於法智無疑。不可分別身。一切菩薩所受智慧。至無二佛住波羅蜜。至無差別如來解脫。智究竟已得無邊佛地。平等法界為勝虛空界。為後邊最清淨慧。如此初句由所餘句。次第應知分別解釋。若如此正說法義得成最清淨慧者。諸佛如來智慧。於一切法清淨無不了別。如此本義應知由二十一佛功德所攝。於所知一切無障行起功德。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清淨令入功德。不由功用不捨如來事佛住功德。於法身依止及意事無差別功德。修習一切障對治功德。降伏一切外道功德。生於世間非世間法所染污功德。安立正法功德。四種善巧答他問功德。於一切世界中顯現應化身功德。能決他疑功德。由種種行能令他入功德。於未來世法生智功德。隨眾生樂顯現功德。能行無量依止眾生正教化事功德。平等法身波羅蜜成就功德。隨眾生意顯現純淨佛土功德。是三種佛身無離無別處功德。窮生死際能生一切眾生利益安樂功德。由無盡功德。因事義依止者。如經言。若菩薩與三十二法相應說名菩薩。於一切眾生與利益安樂意相應。令入一切智智意。我今於何處中當相應如此智。捨高慢心堅固善意。非假作憐愍。意不貪報恩。於親非親所平等意永作善友意。乃至無餘涅槃稱量談說歡笑先言於諸眾生慈悲無異於所作事無退弱心無厭倦心聞義無足。於自作罪能顯其過。於他作罪不怪訶責。於一切威儀中恆持菩提心。不求果報而行佈施。不著一切怖畏及道生受持禁戒。於一切眾生忍辱無礙。為引攝一切善法行於精進。修三摩提滅離無色定。與方便相應智。四攝相應方便於持戒破戒中。善友無二。事善知識恭敬心。聽法恭敬心樂住阿蘭若處。於世間希有不生安樂心。於下品乘不生喜樂心。於大乘教觀實功德。遠離惡友敬事善友。恆治四種梵住。治無量心清淨。恆遊戲五神通。恆依智慧行。於住正行不住正行眾生。無捨離心引攝大眾。一向決定言說恭敬實事先恭敬行。菩薩心與如此等法相應說名菩薩。由如此文句前說初句應知。解說初句者。謂於一切眾生利益安樂意。此利益安樂意文句別有十六文句所顯業應知。解說十六業者。一傅傅行業。二無倒業。三不由他事自行業。四不可壞業。五無求欲業。有三句解釋應知。不貪報恩。有恩無恩眾生不生愛憎心。隨順行乃至餘生隨處相應言說業。有二句解釋應知。有苦有樂無二眾生平等業。無下劣業。不可令退轉業。攝方便業。厭惡所對治業。有二句解釋應知。無間思量業。行進勝位業。有七句解釋應知。正修加行六波羅蜜。恭敬行四攝成就方便業。有六句解釋應知。事善知識聽聞正法。住阿蘭若處。遠離邪覺觀。正思惟功德。有二句。顯事善友功德。有二句。顯成就業。有三句解釋應知。治無量心清淨得威德。證得功德安立他業。有四句解釋應知。引攝大眾無有疑心。立正教學處。法財二攝無染污心。如此等句。應知解釋初說文句。此中說偈。  取如前說句  隨德句差別  取如前說句  由義別句別   攝大乘論應知入勝相第三   如此已說應知勝相。雲何應知應知入勝相。多聞所熏習依止。非阿黎耶識所攝。如阿黎耶識成種子。正思惟所攝。似法及義顯相所生。似所取種類有見意言分別。何人能入應知相。大乘多聞熏習相續已得承事。無量出世諸佛。已入決定信樂正位。由善成熟修習增長善根。是故善得福德智慧二種資糧。諸菩薩於何處入唯識觀。有見似法義顯相意言分別。大乘法相所生。於願樂行地入。謂隨聞信樂故。見道謂如理通達故。修道謂能對治一切障故。究竟道中。謂出離障垢最清淨故。一切法實唯有識。如說隨聞信樂故。如理通達故。能對治一切障故。出離障垢最清淨故。雲何得入。由善根力持故。由有三相練磨心故。由滅除四處障故。緣法義為境。無間修。恭敬修。奢摩他毘缽捨那。無放逸故。十方世界無數量故。不可數量在人道眾生。剎那剎那證得無上菩提。是名第一練磨心。由此正意施等諸波羅蜜必得生長。是我信樂已得堅住。由此正意我修習施等波羅蜜。進得圓滿則為不難。是名第二練磨心。若人與眾善法相應。後捨命時於一切受生中。可愛富樂自然而成。是人得有礙善此義尚應成。雲何我得圓滿善及無礙善。一切如意可愛富樂而當不成。是名第三練磨心。此中說偈。  人道中眾生  唸唸證菩提  處所過數量  故無下劣心  善心人信樂  能生施等度  勝人得此意  故能修施等  若善人死時  即得勝富樂  滅位圓淨善  此義雲何無   由滅除四處障故。由捨離聲聞獨覺思惟故。邪思惟滅於大乘中生信心及決了心故。滅一切邪意及疑。是所聞思諸法中。捨離我及我所邪執故。是故滅除法執。安立現前住一切相思惟悉不分別。是故能滅除分別。此中說偈。  現住及安立  一切相思惟  智人不分別  故得無上覺   緣法及義為境。何因何方便得入。由聞熏習種類正思惟所攝。顯現似法及義。有見意言分別故。由四種尋思。謂名義自性差別假立尋思。   由四種如實智。謂名義自性差別。如實智四種不可得故。若菩薩已入已解如此等義。則修加行為入唯識觀。於此觀中意言分別似字言及義顯現。此中是字言相。但意言分別得如此通達。此義依名言唯意言分別。亦如此通達此名義自性差別。唯假說為量。亦如此通達。次於此位中但證得唯意言分別。是觀行人不見名及義。不見自性差別假說。由實相不得有自性差別義。已由四種尋思及四種如實智。於意言分別顯現似名及義。得入唯識觀。於唯識觀中入何法。如何法得入。但入唯量相見二法。種種相貌名義。自性差別假說自性差別義。六種相無義故。由此能取所取非有為義故。一時顯現似種種相貌及生故。譬如闇中籐顯現似蛇。猶如於籐中蛇即是虛實不有故。若人已了別此籐義。先時蛇亂智不緣境起。即便謝滅唯籐智在。此籐智由微細分析虛空無實境。何以故。但是色香味觸相故。若心緣此境。籐智亦應可滅。若如此見已伏滅。六相顯現。似名及義。意言分別塵智不生。譬如蛇智。於伏滅六相義中。是唯識智亦應可伏滅。譬如籐智。由依真如智故。如此菩薩由入似義顯現意言分別相故。得入分別性由入唯識義故。得入依他性。及雲何得入真實性。若捨唯識想已。是時意言分別。先所聞法熏習種類。菩薩已了別伏滅塵想。似一切義顯現。無復生緣故不得生。是故似唯識意言分別亦不得生。由此義故。菩薩唯住無分別。一切義名中由無分別智。得證得住真如法界。是時菩薩平等平等能緣所緣無分別智生。由此義故菩薩得入真實性。此中說偈。  法人及法義  性略及廣名  不淨淨究竟  十名差別境   如此菩薩由入唯識觀故。得入應知勝相。由入此相得入初歡喜地。善通達法界。得生十方諸佛如來家。得一切眾生心平等。得一切菩薩心平等。得一切諸佛如來心平等。此觀名菩薩見道。   復次何故菩薩入唯識觀。由緣極通法為境出世奢摩他毘缽捨那智故。由無分別智後所得種種相識為相智故。為滅除共本阿黎耶識中一切有因諸法種子。為生長能觸法身諸法種子。為轉依。為得一切如來正法。為得一切智智故。入唯識觀。無分別智後所得智者。於本識及所生一切識識及相識相中由觀似幻化等譬自性無顛倒。由此義故。菩薩如幻師於一切幻事自了無倒。於一切相因緣及果中。若正說時常無偏倒。   是時正入唯識觀位中。有四種三摩提。是四種通達分善根依止菩薩雲何應見。由四種尋思。於下品無塵觀忍光得三摩提。是暖行通達分善根。依止於最上品無塵觀忍光增三摩提。是頂行通達分善根。依止於四種如實智。菩薩已入唯識觀了別無塵故。正入真義一分通行三摩提。是隨非安立諦忍。依止此三摩提最後剎那。了伏唯識想。轉名無間三摩提。應知是世第一法依止四種三摩提。是菩薩入非安立諦觀前方便。若菩薩如此入初地已得見道。得通達入唯識。雲何菩薩修習觀行入於修道。如佛廣說。所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由攝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由治所說通別二境。由生起緣極通境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缽捨那智。由無量無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數數修習。由昔及今所得轉依。為得三種佛身更修加行。是聲聞見道。是菩薩見道。此二見道差別雲何。聲聞菩薩見道應知有十一種差別。何者為十一。一由境界差別。謂緣大乘法為境。二由依止差別。謂依大福德智慧資糧為依止。三由通達差別。謂通達人法二無我。四由涅槃差別。謂攝無住處涅槃以為住處。五由地差別。謂依十地為出離。六七由清淨差別。謂滅煩惱習氣。及治淨土為清淨。八由於一切眾生得平等心差別。謂為成熟眾生不捨加行功德善根。九由受生差別。謂生如來家為生故。十由顯現差別。謂於佛子大集論中常能顯現為攝受正法。十一由果差別。謂十力無畏不共如來法。及無量功德生為果故。此中說兩偈。  名義互為客  菩薩應尋思  應觀二唯量  及彼二假說  從此生實智  離塵分別三  若見其非有  得入三無性   又正教兩偈。如分別觀論說。  菩薩在靜位  觀心唯是影  捨離外塵相  唯定觀自想  菩薩住於內  入所取非有  次觀能取空  後觸二無得   復有大乘莊嚴經論所說五偈。為顯此道。  菩薩生長福及慧  二種資糧無量際  於法思惟心決故  能了義類分別因  已知義類但分別  得住似義唯識中  故觀行人證法界  能離二相及無二  若離於心知無餘  由此即見心非有  智人見此二不有  得住無二真法界  由無分別智慧人  恆平等行遍一切  染衣稠密過聚性  遣滅如藥能除毒  佛說正法善成立  安心有根於法界  已知憶念唯分別  功德海岸智人至   攝大乘論入因果勝相第四   如此已說入應知勝相。雲何應知入因果勝相。由六波羅蜜。謂陀那屍羅羼提毘梨耶持訶那般羅若波羅蜜。雲何由六波羅蜜得入唯識。復雲何六波羅蜜成入唯識果。此正法內有諸菩薩。不著富樂心。於戒無犯過心。於苦無壞心。於善修無嬾墮心。於此散亂因中不住著故。常行一心如理簡擇諸法得入唯識觀。由依止六波羅蜜。菩薩已入唯識地。次得清淨信樂意所攝六波羅蜜。是故於此中間設離六波羅蜜。加行功用。由信樂正說愛重隨喜願得思惟故。恆無休息行。故修習六波羅蜜究竟圓滿。此中說偈。  修習圓白法  能得利疾忍  菩薩於自乘  甚深廣大說  覺唯分別故  得無著智故  是樂信清淨  名清淨意地  菩薩在法流  前後見諸佛  已知菩提近  無難易得故   何故波羅蜜唯有六數為安立。能對治六種惑障故。為一切佛法生起依處故。為隨順成熟一切眾生依止故。為對治不發行心因故。立施戒二波羅蜜。不發行心因者。貪著財物及以室家。若已發修行心。為對治退弱心因故。立忍精進二波羅蜜。退弱心因者。謂生死眾生違逆。若事長時助善法加行疲怠。若已起發行及不退弱心。為對治壞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羅蜜。壞失心因者。謂散亂邪智。是故為對治六種惑障。立波羅蜜有六數。為一切佛法生起依處故者。前四波羅蜜是不散亂因。次一波羅蜜是不散亂體。由依止此不散亂故。能如實覺了諸法真理。一切如來正法皆得生起。是故為一切佛法生起依處。立波羅蜜有六數。為隨順成熟一切眾生依止故者。由施波羅蜜利益眾生。由戒波羅蜜不損惱眾生。由忍波羅蜜能安受彼毀辱不起報怨心。由精進波羅蜜生彼善根滅彼惡根。由此利益因一切眾生皆得調伏。次彼心未得寂靜為令寂靜。已得寂靜為令解脫。故立定慧二波羅蜜。由此六度菩薩善教眾生。故得成熟。是故為隨順成熟一切眾生依止。立波羅蜜有六數。由如此義。是故應知成立波羅蜜有六數。   此六波羅蜜相雲何可見。由六種最勝六波羅蜜。通相有六。一由依止無等。謂依止無上菩提心起。二由品類無等。謂一一波羅蜜略說皆有三品。菩薩皆具修行。三由行事無等。謂安樂利益一切眾生事。菩薩所行諸度皆為成此二事故。四由方便無等。謂無分別智菩薩所行諸度。皆是無分別智所攝故。五由迴向無等。謂迴向無上菩提菩薩所行諸度。決定轉趣一切智果故。六由清淨無等。謂惑智二障永滅無餘。菩薩所行諸度分分除二障。乃至皆盡故。施即是波羅蜜。波羅蜜即是施耶。有是施非波羅蜜。有是波羅蜜非施。有是施是波羅蜜。有非施非波羅蜜。如施中四句應知餘度亦有四句。   雲何說六波羅蜜如此次第。前前波羅蜜隨順次生後後波羅蜜故。復次前前波羅蜜。由後後波羅蜜所清淨故。   依何義立六度名。此義雲何可見。於一切世間聲聞獨覺施等善根中。最勝無等故。以能到彼岸故。是故通稱波羅蜜。能破滅吝惜嫉妒及貧窮下賤苦故稱陀。復得為大富主。及能引福德資糧故稱那。能寂靜邪戒及惡道故名屍。復能令得善道及三摩提故稱羅。能滅除瞋恚及忿恨心故名羼。復能生自他平和事故稱提。能滅除嬾惰及諸惡法名毘梨。復行不放逸生長無量善法故稱耶。能滅除散亂故名持訶。及能引心令住內境故稱那。能滅一切見行。能除邪智故名般羅。能緣真相隨其品類知一切法故稱若。   雲何應知諸波羅蜜修習。若略說應知修習有五種。一修加行方法。二修信樂。三修思惟。四修方便勝智。五修利益他事。此中前四修應知如前。利益他事修者。諸佛無功用心。不捨如來事修習諸波羅蜜。至圓滿位中。更修諸波羅蜜。   復次思惟修習者。愛重隨喜願得思惟六意攝所修六意者。一廣大意。二長時意。三歡喜意。四有恩德意。五大志意。六善好意廣大意者。若菩薩若干阿僧祇劫能得無上菩提。以如此時為一剎那剎那。菩薩於此時中剎那剎那常捨身命。及等恆伽沙數世界滿中七寶奉施供養如來。從初發心乃至入住究竟清涼菩提。是菩薩施意猶不滿足。如此多時剎那剎那滿三千大千世界熾火。菩薩於中行住坐臥。為四威儀離一切生生之具。戒忍精進三摩提般若心菩薩恆現前修。乃至入住究竟清涼菩提。菩薩戒忍等意亦不滿足。是無厭足心。是名菩薩廣大意。若菩薩從初發心乃至成佛。不捨無厭足心。是名菩薩長時意。若菩薩由六波羅蜜所作利益他事。常生無等歡喜。眾生得益其心歡喜所不能及。是名菩薩歡喜意。若菩薩行六波羅蜜利益眾生已。見眾生於我有大恩德。不見自身於彼有恩。是名菩薩有恩德意。若菩薩從六波羅蜜所生功德善根。施與一切眾生以無著心迴向。為令彼得可愛重果報。是名菩薩大志意。若菩薩所行六波羅蜜功德善根。令一切眾生平等皆得為彼迴向無上菩提。是名菩薩善好意。由此六意所攝愛重思惟菩薩修習。若菩薩隨喜無量菩薩修加行六意所生功德善根。是名菩薩六意所攝隨喜思惟。若菩薩願一切眾生修行六意所攝六波羅蜜。及願自身修行六意所攝六波羅蜜。修習加行乃至成佛。是名菩薩六意所攝願得思惟。若人得聞六意所攝菩薩思惟修習。生一念信心。是人則得無量無邊福德之聚。諸惡業障壞滅無餘。若人但聞尚得無量無邊福德。何況菩薩盡能修行。   雲何應知諸波羅蜜差別。由各有三品知其差別。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財施。三無畏施。戒三品者。一守護戒。二攝善法戒。三攝利眾生戒。忍三品者。一他毀辱忍。二安受苦忍。三觀察法忍。精進三品者。一勤勇精進。二加行精進。三不下難壞無足精進。定三品者。一安樂住定。二引神通定。三隨利他定。般若三品者。一無分別加行般若。二無分別般若。三無分別後得般若。   雲何應知諸波羅蜜攝義。一切善法皆入六波羅蜜攝以為彼性故。彼是六波羅蜜所流果故。一切善法所隨成故。   雲何應知諸波羅蜜所對治。攝一切惑以為彼性故。為彼生因故。為彼所流果故。   雲何應知諸波羅蜜功德。若菩薩輪轉生死。大富位自在所攝。大生所攝。大眷屬徒眾所攝。大資生業事成就所攝。無疾惱少欲等所攝。一切工巧明處聰慧所攝。如意無失富樂利益眾生為正事故。菩薩修行六度功德。乃至入住究竟清涼菩提。恆在不異故。   雲何應知諸波羅蜜更互相顯。世尊或以施名說諸波羅蜜。或以戒名。或以忍名。或以精進名。或以定名。或以般若名說諸波羅蜜。如來以何意作如此說。於波羅蜜修行方便中。一切餘波羅蜜皆聚集助成故。此即如來說意。此中說鬱陀那偈。  位數相次第  名修差別攝  對治及功德  互顯諸度義   攝大乘論卷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3 攝大乘論   攝大乘論卷下   無著菩薩造   真諦三藏譯   入因果修差別勝相第五   如此已說入因果勝相。雲何應知入因果修差別。由十種菩薩地。何者為十。一歡喜地。二無垢地。三明焰地。四燒然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雲何應知以此義成立諸地為十。為對治地障十種無明故。於十相所顯法界有十種無明猶在為障。何者能顯法界十相。於初地由一切遍滿義。應知法界。於二地由最勝義。於三地由勝流義。於四地由無攝義。於五地由相續不異義。於六地由無染淨義。於七地由種種法無別義。於八地由不增減義。於九地由定自在依止義。由土自在依止義。由智自在依止義。於十地由業自在依止義。由陀羅尼門三摩提門自在依止義。應知法界。此中說偈。  遍滿最勝義  勝流及無攝  無異無染淨  種種法無別  不增減四種  自在依止義  業自在依止  總持三摩提   如此二偈依中邊分別論。應當了知。復次此無明應知。於二乘非染污。於菩薩是染污。雲何初地名歡喜。由始得自他利益功能故。雲何二地名無垢。此地遠離犯菩薩戒垢故。雲何三地名明焰。由無退三摩提及三摩跋提依止故。大法光明依止故。雲何四地名燒然。由助菩提法能焚滅一切障故。雲何五地名難勝。真俗二智更互相違能合難合令相應故。雲何六地名現前。由十二緣生智依止故。能令般若波羅蜜現前住故。雲何七地名遠行。由至有功用行最後邊故。雲何八地名不動。由一切相及作意功用不能動故。雲何九地名善慧。由最勝無礙辯智依止故。雲何十地名法雲。由緣通境知一切法一切陀羅尼及三摩提門為藏故。譬雲能覆如虛空粗障故。能圓滿法身故。   雲何應知得諸地相。由四種相。一由已得信樂相。於一一地決定生信樂故。二由已得行相。得與地相應十種法正行故。三由已得通達相。先於初地通達真如法界時。皆能通達一切地故。四由已得成就相。此十地皆已至究竟修行故。雲何應知修諸地相諸菩薩。先於地地中修習奢摩他毘缽捨那。各有五相修習得成。何者為五。一集總修。二無相修。三無功用修。四熾盛修。五不知足修。應知於諸地皆有此五修。此五修生五法為果。何者為五。一剎那剎那能壞一切粗重依法。二能得出離種種亂想法樂。三能見一切處無量無分別相善法光明。四如所分別法相轉得清淨分恆相續生。為圓滿成就法身。五於上品中轉增為最上上品因緣聚集。於十地中修十波羅蜜隨次第成。於前六地有六波羅蜜如次第說。於後四地有四波羅蜜。一漚和拘捨羅波羅蜜。六波羅蜜所生長善根功德。施與一切眾生悉令平等。為一切眾生迴向無上菩提。二波尼他那波羅蜜。此度能引攝種種願。於未來世感六度生緣故。三婆羅波羅蜜。由思擇修習力伏諸波羅蜜對治故。能引六波羅蜜相續生無有間缺。四若那波羅蜜。此度是能成立前六度智。能令菩薩於大集中受法樂。及成熟眾生。後四波羅蜜應知是無分別後智。攝一切波羅蜜。於一切地中不同時修習。從波羅蜜藏藏經。應知此法門廣顯諸義。於幾時中修習十地。正行得圓滿。有五種人。於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或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劫。何者為五人。行願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行清淨意行人。行有相行人。行無相行人。於六地乃至七地滿第二阿僧祇劫。從此後無功用行人。乃至十地滿第三阿僧祇劫。復次雲何七阿僧祇劫。地前有三地。中有四地。前三者。一不定阿僧祇。二定阿僧祇。三授記阿僧祇。地中有四者。一依實諦阿僧祇。二依捨阿僧祇。三依寂靜阿僧祇。四依智慧阿僧祇。復次雲何三十三阿僧祇。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信行阿僧祇。二精進行阿僧祇。三趣向行阿僧祇。於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謂入住出。如此阿僧祇修行十地正行圓滿。  有善根願力  心堅進增上  三種阿僧祇  說正行成就   攝大乘論依戒學勝相第六   如此已說入因果修差別。雲何應知依戒學差別。應知如於菩薩地正受菩薩戒品中說。若略說由四種差別。應知菩薩戒有差別。何者為四。一品類差別。二共不共學處差別。三廣大差別。四甚深差別。品類差別者。有三種。一攝正護戒。二攝善法戒。三攝眾生利益戒。此中攝正護戒應知是二戒依止。攝善法戒是得佛法生起依止。攝眾生利益戒是成熟眾生依止。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性罪戒。不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制罪所立戒。此戒中或聲聞是處有罪。菩薩於中無罪。或菩薩是處有罪。聲聞於中無罪。菩薩有治身口意三品為戒。聲聞但有治身口為戒。是故菩薩有心地犯罪。聲聞則無此事。若略說所有身口意業事。能生眾生利益無有過失。此業菩薩皆應受學修行。如此應知共不共戒差別。廣大差別者。應知有四種。由四種廣大故。一種種無量學處廣大。二能攝無量福德廣大。三攝一切眾生利益安樂意廣大。四無上菩提依止廣大。甚深差別者。若菩薩由如此方便勝智行。殺生等十事無染濁過失。生無量福德速得無上菩提勝果。復次有變化所作身口業。應知是菩薩甚深戒。由此戒有時菩薩正居大王位。或現種種逼惱眾生。為安立眾生於戒律中。或現種種本生。由逼惱他及逼惱怨對。令他相愛利益安心。生他信心為先。後於三乘聖道中令彼善根成熟。是名菩薩甚深戒差別。由此四種差別。應知是略說菩薩受持戒差別。復次由此四種差別。更有差別不可數量菩薩戒差別。如毘那耶瞿沙毘佛略經中說。   攝大乘論依心學勝相第七   如此已說依戒學差別。雲何應知依心學差別。略說由六種差別應知。何者為六。一境差別二眾類差別。三對治差別。四隨用差別。五隨引差別。六由事差別。境差別者。由緣大乘法為境起故。眾類差別者。大乘光三摩提。集福德王三摩提。賢護三摩提。首楞伽摩三摩提等。攝種種三摩提品類故。對治差別者。由緣一切法為通境智慧。如以楔出楔方便故。於本識中拔出一切粗重障故。隨用差別者。於現世久安住三摩提樂中。如意能於勝處受生。隨引差別者。能引無礙神通於一切世界。由事差別者。令動放光遍滿顯示轉變往還。促遠為近轉粗為細變細為粗。令一切色皆入身中。似彼同類入大集中。或顯或隱。具八自在伏障他神力。或施他辯才及憶念喜樂。或放光明能引具相大神通。能引一切難行正行。以能攝十種難修正行故。何者為十。一自受難修。自受菩提善願故。二不可迴難修。由生死眾苦不令退轉故。三不背難修。由眾生作惡一向對彼故。四現前難修。於有怨眾生現前為行一切利益事故。五無染難修。菩薩生於世間不為世法之所染故。六信樂難修。行於無底大乘。能信樂廣大甚深義故。七通達難修。能通達人法二無我故。八隨覺難修。諸佛如來甚深不了義經能如理判故。九不離不染難修。不捨生死不為生死染污故。十加行難修。諸佛如來於一切障解脫中住不作功用。能行一切眾生利益事。乃至窮生死後際樂修如此加行故。於隨覺難修諸佛如來說不了義經。其義雲何。菩薩應隨理覺察。如經言。雲何菩薩不損一物不施一人。若菩薩善能行施無量無數。於十方世界修佈施行相續生起。雲何菩薩樂行佈施。若菩薩不樂行一切施。雲何菩薩行信施心。若菩薩不行諸佛如來信心。雲何菩薩發行佈施。若菩薩於佈施中不策自身。雲何菩薩恆遊戲佈施。若菩薩無佈施時。雲何菩薩能大行施。若菩薩於施離娑羅想。雲何菩薩於施清淨。若菩薩鬱波提貪吝。雲何菩薩能住於施。若菩薩不住究竟後際。雲何菩薩於施自在。若菩薩於施不得自在。雲何菩薩於施無盡。若菩薩不住無盡中如施經。於戒乃至般若如理應知。復有經言。雲何菩薩行殺生。若菩薩有命眾生斷其相續。雲何菩薩奪非他所與。若菩薩自奪非他所與眾生。雲何菩薩行邪婬。若菩薩於欲塵起邪意等。雲何菩薩能說妄語。若菩薩是妄能說為妄。雲何菩薩行兩舌。若菩薩恆住最極空寂處。雲何菩薩能住波留師。若菩薩住所知彼岸。雲何菩薩能說不相應語。若菩薩能分破諸法隨類解釋。雲何菩薩行阿毘持訶婁。若菩薩數數令自身得無上諸定。雲何菩薩起憎害心。若菩薩於自他心地能害諸惑。雲何菩薩起邪見。若菩薩一切處遍行邪性如理觀察。復有經言。佛法甚深。何者甚深。此論中自廣分別。一切佛法常住為性。由法身常住故。一切佛法皆斷為性。由一切障皆斷盡故。一切佛法生起為性。由化身恆生起故。一切佛法能得為性。能得共對治眾生八萬四千煩惱行故。一切佛法有欲為性。有欲眾生愛攝令成自體故。一切佛法有瞋為性。一切佛法有癡為性。   一切佛法凡夫法為性。一切佛法無染著為性。成就真如一切障不能染故。一切佛法不可染著。諸佛出現於世。非世法所能染故。是故說佛法甚深。為修行波羅蜜。為成熟眾生為清淨佛土。為引攝一切佛法故。菩薩三摩提業差別應知。   攝大乘論依慧學勝相第八   如此已說依定學差別。雲何應知依慧學差別。由無分別智自性依止緣起境界相貌立救難攝持伴類。果報等流出離。究竟行善加行無分別智後得智功德。無差別加行。無分別後得智。譬威德無功用作事甚深義故。應知依慧學差別。由依慧學差別。應知無分別智差別。無分別智自性。應知離五種相。五相者。一離非思惟故。二離非覺觀地故。三離滅想受定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於真實義離異分別故。是五相所離智。此中應知是無分別智。於此中如所說。無分別智性中故說偈言。  諸菩薩自性  五種相所離  無分別智性  於真無分別  諸菩薩依止  非心非非心  是無分別智  非思疾類故  諸菩薩因緣  有言聞熏習  是無分別智  如理正思惟  諸菩薩境界  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別智  二無我真如  諸菩薩相貌  於真如境中  是無分別智  無相無差別  相應自性義  所分別非他  字字相續故  由相應義成  離言說智慧  於所知不起  於言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諸菩薩攝持  是無分別智  此後得行持  為生長究竟  諸菩薩伴類  說是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  五度之品類  諸菩薩果報  於佛二圓聚  是無分別智  由加行至得  菩薩等流果  於後後生中  是無分別智  由展轉增勝  諸菩薩出離  得成相應故  是無分別智  應知於十地  諸菩薩究竟  由得淨三身  是無分別智  至勝自在故  不染如虛空  此無分別智  種種重惡業  由唯信樂故  清淨如虛空  此無分別智  解脫一切障  由得及成就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若出現於世  非世法所染  如啞求受塵  如啞正受塵  如非啞受塵  三智譬如此  如愚求受塵  如愚正受塵  如非愚受塵  三智譬如此  如五求受塵  如五正受塵  如非五受塵  三智譬如此  如未識求解  如讀正受法  如解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如人正閉目  無分別亦爾  如人正開目  後得智亦爾  如空無分別  無染礙異邊  如空中色現  後得智亦爾  譬摩尼天鼓  無思成自事  如此不分別  種種佛事成  非此非非此  非智非非智  與境無差別  智名無分別  佛說一切法  自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  彼無無分別   此中無分別有三種。一加行無分別。二無分別智。三無分別後智。加行無分別有三種謂因緣引通數習力生起差別故。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知足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差別故。無分別後智有五種。謂通達憶持成立相雜如意。顯示差別故。為成立無分別智。復說別偈。  餓鬼畜生人  諸天等如應  一境心異故  許彼境界成  於過去未來  於夢二影中  智緣非有境  此無轉為境  若塵成為境  無無分別智  若此無佛果  應得無是處  得自在菩薩  由願樂力故  如意地等成  得定人亦爾  成就簡擇人  有智得定人  於內思諸法  如義顯現故  無分別修時  諸義不顯故  應知無有塵  由此故無識   此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名異義同。如經言。若菩薩住般若波羅蜜。由非處修行能圓滿修習所餘波羅蜜。何者非處修行能圓滿修習所餘波羅蜜。謂離五種處。一離外道我執處。二離未見真實菩薩分別處。三離生死涅槃二邊處。四離唯滅惑障知足行處。五離不觀利益眾生事住無餘涅槃處。聲聞智慧與菩薩智慧差別雲何。應知由無分別差別不分別陰等諸法門故。由非一分差別通達二空真如。入一切所知相故。依止一切眾生利益事故。由無住差別住無住處涅槃故。由恆差別於無餘涅槃不墮斷盡邊際故。由無上差別實無異乘勝此故。此中說偈。  由智五勝異  依大悲修福  世出世富樂  說此不為遠   若菩薩於世間實有亦復可知。若菩薩如此依戒定慧學功德聚相。應至十種自在。於一切利他事得無等勝能。雲何於世間中見有眾生遭重苦難。由菩薩見彼眾生有業能感苦報障勝樂果故。由菩薩見如此若施彼樂具則障其生善。由菩薩見彼無樂具能現前厭惡生死。由菩薩見若施彼樂具則是生長一切惡法因緣。由菩薩見若施彼樂具則是逼害餘無量眾生因緣。是故菩薩不無如此能。世間亦有如此眾生顯現。此中說偈。  見業障礙善  厭現及惡增  害他彼眾生  不感菩薩施   攝大乘論學果寂滅勝相第九   如此已說依慧學差別。雲何應知寂滅差別。諸菩薩惑滅即是無住處涅槃此相雲何。捨離惑與不捨離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為相。此中生死是依他性。不淨品一分為體。涅槃是依他性。淨品一分為體本依者是具淨不淨品二分依他性。轉依者對治起時此依他性。由不淨品分永改本性。由淨品分永成本性。此轉依若略說有六種轉。一益力損能轉。由隨信樂位住聞熏習力故。由煩惱有羞行慚弱行。或永不行故。二通達轉。謂已登地諸菩薩。由真實虛妄顯現為能故。此轉從初地至六地。三修習轉。由未離障人是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依故。此轉從七地至十地。四果圓滿轉。由已離障人一切相不顯現清淨真如顯現至得一切相自在依故。五下劣轉。由聲聞通達人無我故。由一向背生死為永捨離生死故。六廣大轉。由菩薩通達法無我故。於中觀寂靜功德故。為捨不捨故。若菩薩在下劣轉位有何過失。不觀眾生利益事故。遠離菩薩法。與下乘人同得解脫此為過失。諸菩薩若在廣大轉位有何功德。於生死法中由自轉依為依故。得諸自在於一切道中能現一切身。於世間富樂及於三乘。由種種教化方便勝能能安立彼於正教。是廣大轉功德。此中說偈。  於凡夫覆真  於彼顯虛妄  於菩薩一向  捨虛顯真實  不顯現顯現  虛妄及真實  是菩薩轉依  解脫如意故  於生死涅槃  若智起等等  生死即涅槃  二無此彼故  是故於生死  非捨非非捨  於涅槃亦爾  無得無不得   攝大乘論智差別勝相第十   如此已說寂滅差別。雲何應知智差別。由佛三身。應知智差別。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此中自性身者。是諸如來法身。於一切法自在依止故。受用身者。諸佛種種土。及大人集輪依止所顯現。此以法身為依止。諸佛土清淨。大乘法受樂受用因故。變化身者。以法身為依止。從住兜率陀天及退。受生受學受欲塵。出家往外道所修苦行。得無上菩提轉法輪。大般涅槃等事所顯現故。諸佛如來所有法身其相雲何。若略說其相應知有五種。此中說鬱陀那偈。  相證得自在  依止及攝持  差別德甚深  念業明佛身   五相者。一法身轉依為相。一切障及不淨品分。依他性滅已解脫一切障。於一切法得自在。為能清淨性分依他性轉依為相故。二白淨法為相。由六度圓滿。於法身至得十種自在勝能為相故。何者為十。一命自在。二心自在。三財物自在。此三由施度圓滿得成。四業自在。五生自在。此二由戒度圓滿得成。六欲樂自在。由忍度圓滿得成。七願自在。由精進度圓滿得成。八通慧自在。此五通所攝。由定度圓滿得成。九智自在。十法自在。此二由般若波羅蜜圓滿得成。三無二為相。由無有無二相故。一切法無所有空相不無為相故。復次有為無為無二為相。非惑業集所生故。由得自在能顯有為相故。復次一異無二為相。諸佛如來依止不異故。由無量依止能證此故。此中說偈。  我執不有故  於中無依別  如前多依證  假名說不一  性行異非虛  圓滿無初故  不一無異故  不多依真如   四常住為相。真如清淨相故。昔願引通最為極故。應作正事未究竟故。五不可思議為相。是真如清淨自證智所知故。無譬喻故。非覺觀行處故。   復次此法身證得雲何。是觸從初所得。由緣相雜大乘法為境。無分別智無分別後所得智五相修成熟修習。於一切地善集資糧。能破微細難破障故。金剛譬三摩提。即此三摩提後滅離一切障故。是時由依止轉成證得。應知此法身有幾自在於中得自在。若略說有五自在於中得自在。一淨土顯示自身相好無邊音不可見頂自在。由轉色陰依故。二無失無量大安樂住自在。由轉受陰依故。三具足一切名字文句聚等中正說自在。由轉想陰執相差別依故。四變化改易引攝大集牽白淨品自在。由轉行陰依故。五顯了平等迴觀作事智自在。由轉識陰依故。   此法身應知為幾法依止。若略說唯三。諸佛如來種種住處依止故。此中說偈。  諸佛如來受五喜  皆因證得自界故  二乘無喜由不證  求喜要須證佛界  由能無量作事立  由法美味欲得成  得喜最勝無有失  諸佛恆見四無盡   種種受用身依止。為成熟諸菩薩善根故。種種化身依止。為多成熟聲聞獨覺善根故。有幾種佛法應知攝此法身。若略說有六種。一清淨類法。由轉阿黎耶識依故。由證得法身故。二果報類法。由轉有色根依故。由證得果報勝智故三住類法。由轉受行欲塵依故。由無量智慧住故。四自在類法。由轉種種業等攝自在依故。由於一切十方世界無閡六通智自在故。五言說類法。由轉一切見聞覺知言說依故。由能飽滿一切眾生心正說智自在故。六拔濟類法。由轉一切災橫過失拔濟意依故。由一切眾生災橫過失拔濟智自在故。如此六種類法所攝諸佛如來法身。應知諸佛法身為可說有差別。為無差別。由依止意用業無異故。應知無差別。由無量正覺等事故。應知有差別。如法身受用身亦爾。由依止業不異故。應知無差別。不由依止差別故無差別。無量依止轉依故。變化身應知如受用身。此法身應知與幾種功德相應與最清淨四無量相應。與八解脫八制入十一切入。無諍三摩提願智四無閡解六通慧。三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四種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畏。四無護三念處。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法。一切相最勝智等諸法相應。此中說偈。  於眾生大悲  離諸結縛意  不離眾生意  利樂意頂禮  解脫一切障  降伏世智者  應知智遍滿  心解脫頂禮  諸眾生無餘  能滅一切惑  害惑有染污  常憐愍頂禮  無功用無著  無礙恆寂靜  一切眾生難  能釋我頂禮  於依及能依  應說言及智  於能說無礙  說者我頂禮  故隨彼類音  行往還出離  證知諸眾生  正教我頂禮  諸眾生見尊  信敬調勝士  由他見能生  淨心我頂禮  攝受住及捨  變化及改性  得定智自在  世尊我頂禮  方便歸依淨  於中障眾生  於大乘出離  摧魔我頂禮  智滅及出離  障事能顯說  於自他兩利  降邪我頂禮  無制無過失  無染濁無住  於諸法無動  無戲論頂禮  於眾伏他說  二惑所遠離  無護無忘失  攝眾我頂禮  於利益他事  尊不過待時  所作恆無虛  無迷我頂禮  於一切行住  無非圓智事  遍知一切世  實體我頂禮  日夜六時觀  一切界眾生  與大悲相應  利樂意我禮  由行及由得  由智及由事  於一切二乘  無等我頂禮  由三身尊至  具相無上覺  一切法他疑  能除我頂禮  無繫無過失  無粗濁無住  於諸法無動  無戲論頂禮   諸佛法身不但恆與如此等功德相應。復與餘功德相應。謂自性因果業相應。行事功德相應。是故應知諸佛法身有無上功德。此中說偈。  尊成就真如  修諸地出離  至他無等位  解脫諸眾生  無盡等功德  相應現於世  於三輪易現  難見人天等   復次如來法身甚深最甚深。此甚深雲何可見此中說偈。  佛無生為生  以無住為住  作事無功用  第四食為食  不異亦無量  無數量一事  最堅不堅業  無上應三身  無一法能覺  一切無不覺  一一念無量  有不有所顯  無慾無離欲  依欲得出離  已知欲無慾  故入欲法如  諸佛過五陰  於五陰中住  與陰非一異  不捨陰涅槃  諸佛事相雜  猶如大海水  我已正應作  他事無是思  由失尊不現  如月於破器  遍滿諸世間  由法光如日  或現得正覺  或涅槃如火  此二實不有  諸佛常住故  如來於惡事  人道及惡道  於非梵行法  住第一住我  佛一切處行  亦不行一處  於一切生現  非六根境界  諸惑已滅伏  如毒咒所害  留惑至惑盡  佛證一切智  諸惑成覺分  生死為涅槃  得成大方便  故佛難思議   由此義故十二種甚深應知。謂生不住業住甚深。安立數業甚深正覺甚深。離欲甚深。陰滅甚深。成熟甚深。顯現甚深。菩提般涅槃顯現甚深。住甚深。顯自體甚深。滅惑甚深。不可思議甚深。   諸菩薩緣法身憶念佛。此念緣幾相。若略說諸菩薩依法身修習念佛有七種相。何等為七。一諸佛於一切法至無等自在。如此修習念佛。於一切世界至得無礙無邊六通智。故此中說偈。  被障因不具  一切眾生界  住二種定中  諸佛無自在   二如來身常住。由真如無間解脫一切垢故。三如來最無失。一切惑障及智障永相離故。四一切如來事無功用成。不由功用恆起正事永不捨故。五如來大富樂位。一切佛土最微妙清淨為富樂故。六如來最無染著。出現世間非一切世法所染。如塵不能染空故。   七如來於世間有大事用。由現成無上菩提及大般涅槃。未成熟眾生令成熟。已成熟眾生令解脫故。此中說偈。  隨屬如來心  圓德常無失  無功用能施  眾生大法樂  遍行無有礙  平等利多人  一切一切佛  智人緣此念   復次諸佛如來淨土清淨其相雲何應知。如言百千經菩薩藏緣起中說。佛世尊在周遍光明七寶莊嚴處。能放大光明普照無量世界無量妙飾界處。各各成立大城。邊際不可度量。出過三界行處。出出世善法。功能所生最清淨自在唯識為相。如來所鎮菩薩安樂住處。無量天龍夜叉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羅伽人非人等所行。大法味喜樂所持。一切眾生一切利益事為用。一切煩惱災橫所離。非一切魔所行處。勝一切莊嚴。如來莊嚴所依處。大念慧行出離大奢摩他毘缽捨那乘。大空無相無願解脫門入處。無量功德聚所莊嚴。大蓮花王為依止。大寶重閣如來於此中住。如此淨土清淨顯色相圓淨形貌量處。因果主助眷屬持業利益無怖畏住處路乘門依止圓淨。由前文句如此等圓淨皆得顯現。復次受用如此淨土清淨。一向淨一向樂。一向無失一向自在。   復次諸佛法界恆時應見有五業。一救濟災橫為業。由唯現盲聾狂等疾惱災橫能滅除故。二救濟惡道為業。從惡處引拔安立於善處故。三救濟行非方便為業。諸外道等加行非方便。降伏安立於佛正教故。四救濟行身見為業。為過度三界能顯導聖道方便故。五救濟乘為業。諸菩薩欲偏行別乘。未定根性聲聞能安立彼為修行大乘故。於如此五業應知諸佛如來共同此業。此中說偈。  因依事意及諸行  異故世間許業異  此五種異於佛無  是故世將同一業   若爾聲聞獨覺非所共得如此眾德相應諸佛法身。諸佛以何意故。說彼俱趣一乘與佛乘同。此中說偈。  未定性聲聞  及諸餘菩薩  於大乘引攝  定性說一乘  法無我解脫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涅槃  究竟說一乘   三世諸佛若共一法身。雲何世數於佛不同。此中說偈。  於一界中無二故  同時因成不可量  次第成佛非理故  一時多佛此義成   雲何應知諸佛法身非一向涅槃。非非一向涅槃。此中說偈。  由離一切障  應作未竟故  佛一向涅槃  不一向涅槃   雲何受用身不成自性身。由六種因故。一由色身及行身顯現故。二由無量大集處差別顯現故。三隨彼欲樂見顯現自性不同故。四別異別異見自性變動顯現故。五菩薩聲聞天等種種大集相雜和合時。相雜顯現故。六阿黎耶識及生起識見。轉依非道理故。是故受用身無道理成自性身。雲何變化身不是自性身。由八種因故。一諸菩薩從久遠來。得無退三摩提。於兜率陀天道及人道中受生。不應道理。二諸菩薩從久遠來恆憶宿住。方書算計數量印相工巧等論。行欲塵及受用欲塵中菩薩無知不應道理。三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識別邪正法教。往外道所事彼為師。不應道理。四諸菩薩從久遠來。已通達三乘聖道正理。為求道故修虛苦行。不應道理。五諸菩薩捨百拘胝閻浮提。於一處得無上菩提及轉法輪。不應道理。六若離顯無上菩提方便。但以化身於他方作佛事。若爾則應於兜率陀天上成正覺。七若不爾。雲何佛不於一切閻浮提中平等出現。若不於他方出現。無阿含及道理可證此義八二如來於一世界俱現此不相違。若許化身成多。由四天下攝一世界。如轉輪王。於一世界或一主或別主俱生。不應道理。諸佛亦爾。此中說偈。  佛微細化身  多入胎平等  為顯具相覺  於世間示現   有六種因。諸佛世尊於化身中不得永住。一正事究竟故。由已解脫成熟眾生故。二若已得解脫求般涅槃。為令彼捨般涅槃意。欲求得常住佛身故。三為除彼於佛所有輕慢心故。為令彼通達甚深真如法及正說法故。四為令眾生於佛身起渴仰心數見無厭足故。五為令彼向自身起極精進。由知正說者不可得故。六為令彼速得至成熟位向自身不捨荷負極精進故。此中說偈。  由正事究竟  為除樂涅槃  令捨輕慢佛  發起渴仰心  令向身精進  及為速成熟  諸佛於化身  許非一向住   為度一切眾生。由發願及修行尋求無上菩提。一向般涅槃。此事不應道理。本願及修行相違無果故。   復次受用身及變化身無常故。雲何諸佛以常住法為身。由應身及化身恆依止法身故。由應身無捨離故。由化身數起現故。如恆受樂。如恆施食。二身常住應如此知。若法身無始時。無差別無數量。為得法身不應不作功用。此中說偈。  諸佛證得等無量  是因眾生若捨勤  證得恆時不成因  斷除正因不應理   阿毘達磨大乘藏經中名攝大乘。此正說究竟。   攝大乘論卷下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4 攝大乘論本   No. 1594 [Nos. 1592, 1593; cf. Nos. 1595-1598]   攝大乘論本捲上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總摽綱要分第一   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謂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知相殊勝殊勝語。三者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四者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五者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者即於如是修差別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七者即於此中增上心殊勝殊勝語。八者即於此中增上慧殊勝殊勝語。九者彼果斷殊勝殊勝語。十者彼果智殊勝殊勝語。由此所說諸佛世尊契經諸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語。   復次雲何能顯。由此所說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阿賴耶識說名所知依體。三種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說名所知相體。唯識性說名入所知相體。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菩薩十地說名彼因果修差別體。菩薩律儀說名此中增上戒體。首楞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說名此中增上心體。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無住涅槃說名彼果斷體。三種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說名彼果智體。由此所說十處。顯於大乘異聲聞乘。又顯最勝世尊但為菩薩宣說。是故應知。但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復次雲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顯於大乘真是佛語。遮聲聞乘是大乘性。由此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為能證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頌。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異  三學彼果斷及智  最上乘攝是殊勝  此說此餘見不見  由此最勝菩提因  故許大乘真佛語  由說十處故殊勝   復次雲何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方於緣起應得善巧。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次後如是善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故。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次後於三菩薩所學應令圓滿。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攝大乘論本所知依分第二   此中最初且說所知依即阿賴耶識。世尊何處說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謂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乘經伽他中說。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即於此中。復說頌曰。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如是且引阿笈摩證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復次此識亦名阿陀那識。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經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此亦名心。如世尊說。心意識三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恆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者我慢。三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   復次雲何得知有染污意。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故。謂無想定染意所顯非滅盡定。若不爾者。此二種定應無差別。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污。成過失故。於中若無我執我慢。又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謂善不善無記心中。若不爾者。唯不善心彼相應故。有我我所煩惱現行非善無記。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此中頌曰。  若不共無明  及與五同法  訓詞二定別  無皆成過失  無想生應無  我執轉成過  我執恆隨逐  一切種無有  離染意無有  二三成相違  無此一切處  我執不應有  真義心當生  常能為障礙  俱行一切分  謂不共無明   此意染污故。有覆無記性。與四煩惱常共相應。如色無色二纏煩惱。是其有覆無記性攝。色無色纏為奢摩他所攝藏故。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   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由此為種子。意及識轉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復次何故聲聞乘中。不說此心名阿賴耶識。名阿陀那識。由此深細境所攝故。所以者何。由諸聲聞不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於彼雖離此說然智得成。解脫成就故不為說。若諸菩薩定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為說。若離此智不易證得一切智智。   復次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壹阿笈摩說。世間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說正法時恭敬攝耳。住求解心法隨法行。如來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現世間。於聲聞乘如來出現。四德經中由此異門密意已顯阿賴耶識。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窮生死蘊。有處有時見色心斷。非阿賴耶識中彼種有斷。阿賴耶如是所知依。說阿賴耶識為性。阿陀那識為性。心為性。阿賴耶為性。根本識為性。窮生死蘊為性等。由此異門阿賴耶識成大王路。復有一類。謂心意識義一文異。是義不成意識兩義差別可得。當知心義亦應有異復有一類。謂薄伽梵所說。眾生愛阿賴耶。乃至廣說。此中五取蘊說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貪俱樂受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此等諸師由教及證愚於藏識故。作此執如是安立。阿賴耶名隨聲聞乘安立。道理亦不相應。若不愚者取此藏識安立。彼說阿賴耶名。如是安立則為最勝。雲何最勝。若五取蘊名阿賴耶。生惡趣中一向苦處最可厭逆。眾生一向不起愛樂。於中執藏不應道理。以彼常求速捨離故。若貪俱樂受名阿賴耶。第四靜慮以上無有具。彼有情常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若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恆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阿賴耶識內我性攝。雖生惡趣一向苦處。求離苦蘊。然於藏識我愛隨縛未嘗求離。雖生第四靜慮以上。於貪俱樂恆有厭逆。然於藏識我愛隨縛。雖於此正法信解無我者厭逆我見。然於藏識我愛隨縛。是故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成就最勝。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雲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薰習為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為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薰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   復次何等名為薰習。薰習能詮何為所詮。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謂所詮。如苣□中有花薰習。苣□與華俱生俱滅。是諸苣□帶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薰習。依彼貪等俱生俱滅。此心帶彼生因而生。或多聞者多聞薰習。依聞作意俱生俱滅。此心帶彼記因而生。由此薰習能攝持故。名持法者。阿賴耶識薰習道理。當知亦爾。   復次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為無別異。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名一切種子識。   復次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雲何可見。譬如明燈焰炷生燒同時更互。又如蘆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應觀此中更互為因。道理亦爾。如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   雲何薰習無異無雜。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如眾纈具纈所纈衣。當纈之時雖復未有異雜非一品類可得。入染器後爾時衣上便有異雜非一品類。染色絞絡文像顯現。阿賴耶識亦復如是。異雜能薰之所薰習。於薰習時雖復未有異雜可得。果生染器現前已後。便有異雜無量品類。諸法顯現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復有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月*梁]。諸有問言。像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   此中五頌。  外內不明瞭  於二唯世俗  勝義諸種子  當知有六種  剎那滅俱有  恆隨轉應知  決定待眾緣  唯能引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所熏非異此  是為熏習相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類例餘成失  此外內種子  能生引應知  枯喪由能引  任運後滅故   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  外或無熏習  非內種應知  聞等熏習無  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  過故成相違  外種內為緣  由依彼熏習   復次其餘轉識。普於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如中邊分別論中說。伽他曰。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法   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伽他曰。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  亦常為因性   若於第一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於第二緣起中。復是何緣是增上緣。如是六識幾緣所生。增上所緣等無間緣。如是三種緣起。謂窮生死愛非愛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緣。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復雲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於轉識。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亦不成故。雲何煩惱雜染不成。以諸煩惱及隨煩惱熏習所作。彼種子體於六識身不應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生俱滅。此由彼熏成種非餘。即此眼識若已謝滅。餘識所間如是熏習。熏習所依皆不可得。從此先滅餘識所間現無有體。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現無體故。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又此眼識貪等俱生。所有熏習亦不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由彼貪慾是能依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餘識中。以彼諸識所依別故。又無決定俱生滅故。亦復不得住自體中。由彼自體決定無有俱生滅故。是故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之所熏習不應道理。又復此識非識所熏。如說眼識所餘轉識亦復如是。如應當知。   復次從無想等上諸地沒來生此間。爾時煩惱及隨煩惱所染初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由所依止及彼熏習並已過去。現無體故。   復次對治煩惱識。若已生一切世間餘識已滅。爾時若離阿賴耶識。所餘煩惱及隨煩惱種子。在此對治識中不應道理。此對治識自性解脫故。與餘煩惱及隨煩惱不俱生滅故。復於後時世間識生。爾時若離阿賴耶識。彼諸熏習及所依止久已過去。現無體故。應無種子而更得生。是故若離阿賴耶識。煩惱雜染皆不得成。   雲何為業雜染不成。行為緣識不相應故。此若無者。取為緣有亦不相應。   雲何為生雜染不成。結相續時不相應故。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污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設和合識即是意識。為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為依止。此識所生餘意識。是一切種子識。若此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為意識。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復次結生相續已。若離異熟識。執受色根亦不可得。其餘諸識各別依故。不堅住故。是諸色根不應離識。   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   若離異熟識。已生有情識食不成。何以故。以六識中隨取一識。於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若從此沒於等引地正受生時。由非等引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非等引染污之心。彼地所攝離異熟識。餘種子體定不可得。   復次生無色界。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染污善心應無種子。染污善心應無依持。   又即於彼若出世心正現在前。餘世間心皆滅盡故。爾時便應滅離彼趣。若生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在前時。即應二趣悉皆滅離。此出世識不以非想非非想處為所依趣。亦不應以無所有處為所依趣。亦非涅槃為所依趣。   又將沒時造善造惡。或下或上所依漸冷。若不信有阿賴耶識皆不得成。是故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者。此生雜染亦不得成。   雲何世間清淨不成。謂未離欲纏貪。未得色纏心者。即以欲纏善心為離欲纏貪故勤修加行。此欲纏加行心與色纏心不俱生滅故。非彼所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又色纏心過去多生。餘心間隔不應為今定心種子。唯無有故。是故成就色纏定心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展轉傳來為今因緣。加行善心為增上緣。如是一切離欲地中如應當知。如是世間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理不得成。   雲何出世清淨不成。謂世尊說。依他言音及內各別如理作意。由此為因正見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為熏耳識。為熏意識。為兩俱熏。若於彼法如理思惟。爾時耳識且不得起。意識亦為種種散動餘識所間。若與如理作意相應生時。此聞所熏意識與彼熏習。久滅過去定無有體。雲何復為種子能生後時如理作意相應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應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是出世心。曾未有時俱生俱滅。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是故出世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亦不得成。此中聞熏習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   復次雲何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為雜染因。復為出世能對治。彼淨心種子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   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是阿賴耶識自性。雲何是彼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所依。雲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提。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又出世心雖未生時。已能對治諸煩惱纏。已能對治諸嶮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又此熏習非阿賴耶識。是法身解脫身攝。如如熏習下中上品次第漸增。如是如是。異熟果識次第漸減即轉所依。既一切種所依轉已。即異熟果識。及一切種子。無種子而轉。一切種永斷。   復次雲何猶如水乳。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一切種盡。非阿賴耶識一切種增。譬如於水鵝所飲乳。又如世間得離欲時。非等引地熏習漸減。其等引地熏習漸增而得轉依。   又入滅定識不離身。聖所說故。此中異熟識應成不離身。非為治此滅定生故。   又非出定此識復生。由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生故。   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定。不應成故。所緣行相不可得故。應有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應有想受現行過故。觸可得故。於三摩地有功能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應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又此定中由意識故。執有心者。此心是善不善無記。皆不得成故不應理。若復有執色心無間生。是諸法種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說。又從無色無想天沒。滅定等出不應道理。又阿羅漢後心不成。唯可容有等無間緣。   如是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說相。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此中三頌。  菩薩於淨心  遠離於五識  無餘心轉依  雲何汝當作  若對治轉依  非斷故不成  果因無差別  於永斷成過  無種或無體  若許為轉依  無彼二無故  轉依不應理   復次此阿賴耶識差別雲何。略說應知。或三種或四種。此中三種者。謂三種熏習差別故。一名言熏習差別。二我見熏習差別。三有支熏習差別。四種者。一引發差別。二異熟差別。三緣相差別。四相貌差別。   此中引發差別者。謂新起熏習。此若無者。行為緣識。取為緣有。應不得成。此中異熟差別者。謂行有為緣。於諸趣中異熟差別。此若無者則無種子。後有諸法生應不成。此中緣相差別者。謂即意中我執緣相。此若無者。染污意中我執所緣應不得成。   此中相貌差別者。謂即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等。共相者。謂器世間種子。不共相者。謂各別內處種子。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對治生時唯不共相。所對治滅共相。為他分別所持但見清淨。如瑜伽師。於一物中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此中二頌。  難斷難遍知  應知名共結  瑜伽者心異  由外相大故  淨者雖不滅  而於中見淨  又清淨佛土  由佛見清淨   復有別頌。對前所引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  諸瑜伽師於一物  種種勝解各不同  種種所見皆得成  故知所取唯有識   此若無者。諸器世間有情世間生起差別應不得成。   復有粗重相及輕安相。粗重相者。謂煩惱隨煩惱種子。輕安相者謂有漏善法種子。此若無者。所感異熟無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別應不得成。復有有受盡相無受盡相。有受盡相者。謂已成熟異熟果善不善種子。無受盡相者。謂名言熏習種子。無始時來種種戲論流轉種子故。此若無者。已作已作善惡二業。與果受盡應不得成。又新名言熏習生起應不得成。復有譬喻相。謂此阿賴耶識。幻炎夢翳為譬喻故。此若無者。由不實遍計種子故。顛倒緣相應不得成。復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謂諸具縛者名具足相。世間離欲者名損減相。有學聲聞及諸菩薩名一分永拔相。阿羅漢獨覺及諸如來名煩惱障全永拔相。及煩惱所知障全永拔相。如其所應。此若無者。如是次第雜染還滅應不得成。   何因緣故。善不善法能感異熟。其異熟果無覆無記。由異熟果無覆無記。與善不善互不相違。善與不善互相違故。若異熟果善不善性。雜染還滅應不得成。是故異熟識唯無覆無記。   攝大乘論本捲上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4 攝大乘論本   攝大乘論本卷中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相分第三   已說所知依所知相。復雲何應觀此。略有三種。一依他起相。二遍計所執相。三圓成實相。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謂阿賴耶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此復雲何。謂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生識。此中若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此由名言熏習種子。若自他差別識。此由我見熏習種子。若善趣惡趣死生識。此由有支熏習種子。由此諸識一切界趣雜染所攝。依他起相虛妄分別皆得顯現。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性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如是名為依他起相。   此中何者遍計所執相。謂於無義唯有識中似義顯現。   此中何者圓成實相。謂即於彼依他起相。由似義相永無有性。   此中身身者受者識。應知即是眼等六內界。彼所受識。應知即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識。應知即是眼等六識界。其餘諸識。應知是此諸識差別。   又此諸識皆唯有識都無義故。此中以何為喻顯示。應知夢等為喻顯示。謂如夢中都無其義。獨唯有識。雖種種色聲香味觸捨林地山似義影現。而於此中都無有義。由此喻顯。應隨了知一切時處皆唯有識。由此等言。應知復有幻誑鹿愛翳眩等喻若於覺時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如從夢覺便覺夢中皆唯有識。覺時何故不如是轉。真智覺時亦如是轉。如在夢中此覺不轉。從夢覺時此覺乃轉。如是未得真智覺時此覺不轉。得真智覺此覺乃轉。   其有未得真智覺者。於唯識中雲何比知。由教及理應可比知。此中教者。如十地經薄伽梵說。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又薄伽梵解深密經亦如是說。謂彼經中慈氏菩薩。問世尊言。諸三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世尊。若三摩地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雲何此心還取此心。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如質為緣還見本質。而謂我今見於影像。及謂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此心亦爾。如是生時相似有異所見影現。即由此教理亦顯現。所以者何。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由此道理菩薩於其一切識中應可比知。皆唯有識無有境界。又於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聞思所成二憶持識。亦以過去為所緣故。所現影像得成唯識。由此比量菩薩雖未得真智覺。於唯識中應可比知。   如是已說種種諸識如夢等喻。即於此中眼識等識可成唯識。眼等諸識既是有色。亦唯有識雲何可見。此亦如前由教及理。若此諸識亦體是識。何故乃似色性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為依處故。若不爾者。於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此若無者。煩惱所知二障雜染應不得有。此若無者。諸清淨法亦應無有。是故諸識應如是轉。此中有頌。  亂相及亂體  應許為色識  及與非色識  若無餘亦無   何故身身者受者識所受識能受識。於一切身中俱有和合轉。能圓滿生受用所顯故。何故如說世等諸識差別而轉。無始時來生死流轉無斷絕故。諸有情界無數量故。諸器世界無數量故。諸所作事展轉言說無數量故。各別攝取受用差別無數量故。諸愛非愛業果異熟受用差別無數量故。所受死生種種差別無數量故。   復次雲何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三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所以者何。此一切識無有義故得成唯識。有相見故得成二種。若眼等識以色等識為相以眼識識為見。乃至以身識識為見。若意識以一切眼為最初法為最後。諸識為相。以意識識為見。由此意識有分別故。似一切識而生起故。此中有頌。  唯識二種種  觀者意能入  由悟入唯心  彼亦能伏離   又於此中有一類師說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又於一切所依轉時。似種種相二影像轉。謂唯義影像及分別影像。又一切處亦似所觸影像而轉。有色界中即此意識依止身故。如餘色根依止於身。   此中有頌。  若遠行獨行  無身寐於窟  調此難調心  我說真梵志   又如經言。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為彼依。   又如所說十二處中。說六識身皆名意處。若處安立阿賴耶識識為義識。應知此中餘一切識是其相識。若意識識及所依止是其見識。由彼相識是此見識生緣相故。似義現時能作見識生依止事。如是名為安立諸識成唯識性。   諸義現前分明顯現。而非是有雲何可知。如世尊言。若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一者成就相違識相智。如餓鬼傍生及諸天人同於一事。見彼所識有差別故。二者成就無所緣識現可得智。如過去未來夢影緣中有所得故。三者成就應離功用無顛倒智。如有義中能緣義識應無顛倒。不由功用智真實故。四者成就三種勝智隨轉妙智。何等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薩得靜慮者。隨勝解力諸義顯現。二得奢摩他修法觀者。纔作意時諸義顯現。三已得無分別智者。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由此所說三種勝智隨轉妙智。及前所說三種因緣諸義無義道理成就。   若依他起自性實唯有識。似義顯現之所依止。雲何成依他起。何因緣故名依他起。從自熏習種子所生。依他緣起故名依他起。生剎那後無有功能。自然住故名依他起。   若遍計所執自性。依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顯現。雲何成遍計所執。何因緣故名遍計所執。無量行相意識遍計顛倒生相故。名遍計所執。自相實無唯有遍計所執可得。是故說名遍計所執。   若圓成實自性。是遍計所執永無有相。雲何成圓成實。何因緣故名圓成實。由無變異性故。名圓成實。又由清淨所緣性故。一切善法最勝性故。由最勝義名圓成實。   復次有能遍計有所遍計。遍計所執自性乃成。此中何者能遍計。何者所遍計。何者遍計所執自性。當知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所以者何。由此意識用自名言熏習為種子。及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為種子。是故意識無邊行相分別而轉。普於一切分別計。度故名遍計。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計。此中是名遍計所執自性。由此相者是如此義。復次雲何遍計能遍計度。緣何境界。取何相貌。由何執著。由何起語。由何言說。何所增益。謂緣名為境。於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由見執著。由尋起語。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於無義中增益為有。由此遍計能遍計度。   復次此三自性為異為不異。應言非異非不異。謂依他起自性由異門故。成依他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遍計所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圓成實。由何異門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習種子起故。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遍計所執。由是遍計所緣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圓成實。如所遍計畢竟不如是有故。   此三自性各有幾種。謂依他起略有二種。一者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故。二者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故。由此二種依他別故。名依他起。遍計所執亦有二種。一者自性遍計執故。二者差別遍計執故。由此故名遍計所執。圓成實性亦有二種。一者自性圓成實故。二者清淨圓成實故。由此故成圓成實性。   復次遍計有四種。一自性遍計。二差別遍計。三有覺遍計。四無覺遍計。有覺者。謂善名言。無覺者。謂不善名言。如是遍計復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復次總攝一切分別略有十種。一根本分別謂阿賴耶識。二緣相分別。謂色等識。三顯相分別。謂眼識等並所依識。四緣相變異分別。謂老等變異。樂受等變異。貪等變異。逼害時節代謝等變異。□落迦等諸趣變異。及欲界等諸界變異。五顯相變異分別。謂即如前所說變異所有變異。六他引分別。謂聞非正法類及聞正法類分別。七不如理分別。謂諸外道聞非正法類分別。八如理分別。謂正法中聞正法類分別。九執著分別。謂不如理作意類。薩迦耶見為本。六十二見趣相應分別。十散動分別。謂諸菩薩十種分別。一無相散動。二有相散動。三增益散動。四損減散動。五一性散動。六異性散動。七自性散動。八差別散動。九如名取義散動。十如義取名散動。為對治此十種散動。一切般若波羅蜜多中說無分別智。如是所治能治應知。具攝般若波羅蜜多義。   若由異門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雲何三自性不成無差別。若由異門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遍計所執及圓成實。若由異門成遍計所執。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圓成實。若由異門成圓成實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遍計所執。   復次雲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自性顯現而非稱體。由名前覺無稱體相違故。由名有眾多多體相違故。由名不決定雜體相違故。此中有二頌。  由名前覺無  多名不決定  成稱體多體  雜體相違故  法無而可得  無染而有淨  應知如幻等  亦復似虛空   復次何故如所顯現實無所有。而依他起自性非一切。一切都無所有。此若無者。圓成實自性亦無所有。此若無者。則一切皆無。若依他起及圓成實自性無有。應成無有染淨過失。既現可得雜染清淨。是故不應一切皆無此中有頌。  若無依他起  圓成實亦無  一切種若無  恆時無染淨   諸佛世尊於大乘中說方廣教。彼教中言。雲何應知遍計所執自性。應知異門說無所有。雲何應知依他起自性。應知譬如幻炎夢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雲何應知圓成實自性。應知宣說四清淨法。何等名為四清淨法。一者自性清淨。謂真如空實際無相勝義法界。二者離垢清淨。謂即此離一切障垢。三者得此道清淨。謂一切菩提分法波羅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淨。謂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淨緣故。非遍計所執自性。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如是四法總攝一切清淨法盡。此中有二頌。  幻等說於生  說無計所執  若說四清淨  是謂圓成實  自性與離垢  清淨道所緣  一切清淨法  皆四相所攝   復次何緣。如經所說。於依他起自性說幻等喻。於依他起自性為除他虛妄疑故。他復雲何。於依他起自性有虛妄疑。由他於此有如是疑。雲何實無有義而成所行境界。為除此疑說幻事喻。雲何無義心心法轉。為除此疑說陽炎喻。雲何無義有愛非愛受用差別。為除此疑說所夢喻。雲何無義淨不淨業愛非愛果差別而生。為除此疑說影像喻。雲何無義種種識轉。為除此疑說光影喻。雲何無義種種戲論言說而轉。為除此疑說谷響喻。雲何無義而有實取諸三摩地所行境轉。為除此疑說水月喻。雲何無義有諸菩薩無顛倒心。為辦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受生。為除此疑說變化喻。世尊依何密意。於梵問經中說。如來不得生死不得涅槃。於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計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生死涅槃無差別密意。何以故。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計所執分成生死。由圓成實分成涅槃故。   阿毘達摩大乘經中。薄伽梵說法有三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三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說。於依他起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是雜染分。圓成實自性是清淨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說。於此義中以何喻顯。以金土藏為喻顯示。譬如世間金土藏中三法可得。一地界二土三金。於地界中土非實有而現可得。金是實有而不可得。火燒鍊時土相不現金相顯現。又此地界土顯現時虛妄顯現。金顯現時真實顯現。是故地界是彼二分。識亦如是。無分別智火未燒時。於此識中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顯現。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不顯現。此識若為無分別智火所燒時。於此識中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顯現。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不顯現。是故此虛妄分別識依他起自性有彼二分。如金土藏中所有地界。   世尊有處說一切法常。有處說一切法無常。有處說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依何密意作如是說。謂依他起自性由圓成實性分是常。由遍計所執性分是無常。由彼二分非常非無常。依此密意作如是說。如常無常無二。如是苦樂無二。淨不淨無二。空不空無二。我無我無二。寂靜不寂靜無二。有自性無自性無二。生不生無二。滅不滅無二。本來寂靜非本來寂靜無二。自性涅槃非自性涅槃無二。生死涅槃無二亦爾。如是等差別。一切諸佛密意語言。由三自性應隨決了。如前說常無常等門。此中有多頌。  如法實不有  如現非一種  非法非非法  故說無二義  依一分開顯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說言  非有非非有  如顯現非有  是故說為無  由如是顯現  是故說為有  自然自體無  自性不堅住  如執取不有  故許無自性  由無性故成  後後所依止  無生滅本寂  自性般涅槃   復有四種意趣四種祕密。一切佛言應隨決了。四意趣者。一平等意趣。謂如說言。我昔曾於彼時彼分即名勝觀正等覺者。二別時意趣。謂如說言。若誦多寶如來名者。便於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又如說言。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三別義意趣謂如說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謂如為一補特伽羅先讚佈施後還毀訾。如於佈施如是屍羅及一分修當知亦爾。如是名為四種意趣。四祕密者。一令入祕密。謂聲聞乘中或大乘中。依世俗諦理說有補特伽羅及有諸法自性差別。二相祕密。謂於是處說諸法相顯三自性。三對治祕密。謂於是處說行對治八萬四千。四轉變祕密謂於是處以其別義諸言諸字即顯別義。如有頌言。  覺不堅為堅  善住於顛倒  極煩惱所惱  得最上菩提   若有欲造大乘法釋。略由三相應造其釋。一者由說緣起。二者由說從緣所生法相。三者由說語義。此中說緣起者。如說。  言熏習所生  諸法此從彼  異熟與轉識  更互為緣生   復次彼轉識相法。有相有見識為自性。又彼以依處為相。遍計所執為相。法性為相。由此顯示三自性相。如說。  從有相有見  應知彼三相   復次雲何應釋彼相。謂遍計所執相於依他起相中實無所有。圓成實相於中實有。由此二種非有及有非得及得未見已見。真者同時。謂於依他起。自性中無遍計所執故。有圓成實故。於此轉時若得彼即不得。此若得此即不得。彼如說。  依他所執無  成實於中有  故得及不得  其中二平等   說語義者。謂先說初句後以餘句分別顯示。或由德處。或由義處。   由德處者。謂說佛功德最清淨覺不二現行。趣無相法。住於佛住。逮得一切佛平等性到無障處。不可轉法所行無礙。其所安立不可思議。遊於三世平等法性。其身流布一切世界。於一切法智無疑滯。於一切行成就大覺。於諸法智無有疑惑。凡所現身不可分別。一切菩薩等所求智。得佛無二住勝彼岸。不相間雜如來解脫。妙智究竟證無中邊。佛地平等極於法界。盡虛空性窮未來際。最清淨覺者應知。此句由所餘句分別顯示。如是乃成善說法性。   最清淨覺者。謂佛世尊最清淨覺。應知是佛二十一種功德所攝謂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德。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勝清淨能入功德。無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業無差別功德。修一切障對治功德。降伏一切外道功德。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安立正法功德。授記功德。於一切世界示現受用變化身功德。斷疑功德。令入種種行功德。當來法生妙智功德。如其勝解示現功德。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行功德。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成滿功德。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土功德。三種佛身方處無分限功德。窮生死際常現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功德。無盡功德等。復次由義處者如說。若諸菩薩成就三十二法乃名菩薩。謂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故。令入一切智智故。自知我今何假智故。摧伏慢故。堅牢勝意樂故。非假憐愍故。於親非親平等心故。永作善友乃至涅槃為後邊故。應量而語故。含笑先言故。無限大悲故。於所受事無退弱故。無厭倦意故。聞義無厭故。於自作罪深見過故。於他作罪不瞋而誨故。於一切威儀中恆修治菩提心故。不悕異熟而行施故。不依一切有趣受持戒故。於諸有情無有恚礙而行忍故。為欲攝受一切善法勤精進故。捨無色界修靜慮故。方便相應修般若故。由四攝事攝方便故。於持戒破戒善友無二故。以殷重心聽聞正法故。以殷重心住阿練若故。於世雜事不愛樂故。於下劣乘曾不欣樂故。於大乘中深見功德故。遠離惡友故。親近善友故。恆修治四梵住故。常遊戲五神通故。依趣智故。於住正行不住正行諸有情類不棄捨故。言決定故。重諦實故。大菩提心恆為首故。如是諸句應知皆是初句差別。謂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此利益安樂增上意樂句有十六業差別。應知此中十六業者。一展轉加行業。二無顛倒業。三不待他請自然加行業。四不動壞業。五無求染業。此有三句差別應知。謂無染繫故。於恩非恩無愛恚故。於生生中恆隨轉故。六相稱語身業。此有二句差別應知。七於樂於苦於無二中平等業。八無下劣業。九無退轉業。十攝方便業。十一厭惡所治業。此有二句差別應知。十二無間作意業。十三勝進行業。此有七句差別應知。謂六波羅蜜多正加行故。及四攝事正加行故。十四成滿加行業。此有六句差別應知謂親近善士故。聽聞正法故。住阿練若故。離惡尋思故。作意功德故。此復有二句差別應知。助伴功德故。此復有二句差別應知。十五成滿業。此有三句差別應知。謂無量清淨故。得大威力故。證得功德故。十六安立彼業。此有四句差別應知。謂御眾功德故。決定無疑教授教誡故。財法攝一故。無雜染心故。如是諸句應知。皆是初句差別。如說。  由最初句故  句別德種類  由最初句故  句別義差別   攝大乘論本入所知相分第四   如是已說所知相。入所知相雲何。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   此中誰能悟入所應知相大乘多聞熏習相續。已得逢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已得一向決定勝解。已善積集諸善根故。善備福智資糧菩薩。   何處能入。謂即於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相等所生起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於一切法唯有識性。隨聞勝解故。如理通達故。治一切障故。離一切障故。   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住持故。謂三種相練磨心故。斷四處故。緣法義境止觀恆常殷重加行無放逸故。   無量諸世界無量人有情剎那剎那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為第一練磨其心。由此意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我已獲得如是意樂。我由此故。少用功力修習施等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是為第二練磨其心。若有成就諸有障善。於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我有妙善無障礙善。雲何爾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是名第三練磨其心。   此中有頌。  人趣諸有情  處數皆無量  唸唸證等覺  故不應退屈  諸淨心意樂  能修行施等  此勝者已得  故能修施等  善者於死時  得隨樂自滿  勝善由永斷  圓滿雲何無   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斷作意故。由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異慧疑故。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由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斷分別故。   此中有頌。  現前自然住  安立一切相  智者不分別  得最上菩提   由何雲何而得悟入。   由聞熏習種類。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有見意言。   由四尋思。謂由名義自性差別假立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謂由名事自性差別。假立如實遍智。如是皆同不可得故。以諸菩薩如是如實。為入唯識勤修加行。即於似文似義意言。推求文名唯是意言。推求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言。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若時證得唯有意言。爾時證知若名若義自性差別皆是假立。自性差別義相無故。同不可得。由四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於此似文似義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識性。   於此悟入唯識性中。何所悟入。如何悟入。入唯識性相見二性及種種性。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假。自性差別義。如是六種義皆無故。所取能取性現前故。一時現似種種相義而生起故。如闇中繩顯現似蛇。譬如繩上蛇非真實。以無有故。若已了知彼義無者。蛇覺雖滅繩覺猶在。若以微細品類分析此又虛妄。色香味觸為其相故。此覺為依繩覺當滅。如是於彼似文似義六相意言。伏除非實六相義時。唯識性覺。猶如蛇覺亦當除遣。由圓成實自性覺故。   如是菩薩悟入意言似義相故。悟入遍計所執性悟入唯識故。悟入依他起性。雲何悟入圓成實性。若已滅除意言聞法熏習種類唯識之想。爾時菩薩已遣義想。一切似義無容得生故。似唯識亦不得生。由是因緣住一切義無分別名。於法界中便得現見相應而住。爾時菩薩平等平等所緣能緣。無分別智已得生起。由此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   此中有頌。  法補特伽羅  法義略廣性  不淨淨究竟  名所行差別   如是菩薩悟入唯識性故。悟入所知相。悟入此故入極喜地。善達法界生如來家。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得一切菩薩平等心性。得一切佛平等心性。此即名為菩薩見道。   復次為何義故入唯識性。由緣總法出世止觀智故。由此後得種種相識智故。為斷及相阿賴耶識諸相種子。為長能觸法身種子。為轉所依。為欲證得一切佛法。為欲證得一切智智入唯識性。又後得智於一切阿賴耶識所生一切了別相中。見如幻等性無倒轉。是故菩薩譬如幻師。於所幻事於諸相中。及說因果常無顛倒。   於此悟入唯識性時。有四種三摩地。是四種順抉擇分依止。雲何應知。應知由四尋思於下品無義忍中有明得三摩地。是暖順抉擇分依止。於上品無義忍中有明增三摩地。是頂順抉擇分依止。復由四種如實遍智已入唯識。於無義中已得決定。有入真義一分三摩地。是諦順忍依止。從此無間伏唯識想。有無間三摩地。是世第一法依止。應知如是諸三摩地。是現觀邊。   如是菩薩已入於地。已得見道。已入唯識。於修道中雲何修行。於如所說安立十地攝一切經皆現前中。由緣總法出世後得止觀智故。經於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劫。數修習故而得轉依。為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聲聞現觀菩薩現觀有何差別。謂菩薩現觀與聲聞異。由十一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二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三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六七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八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九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十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   此中有二頌。  名事互為客  其性應尋思  於二亦當推  唯量及唯假  實智觀無義  唯有分別三  彼無故此無  是即入三性   復有教授二頌。如分別瑜伽論說。  菩薩於定位  觀影唯是心  義相既滅除  審觀唯自想  如是住內心  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無  後觸無所得   復有別五現觀伽他。如大乘經莊嚴論說。  福德智慧二資糧  菩薩善備無邊際  於法思量善決已  故了義趣唯言類  若知諸義唯是言  即住似彼唯心理  便能現證真法界  是故二相悉蠲除  體知離心無別物  由此即會心非有  智者了達二皆無  等住二無真法界  慧者無分別智力  周遍平等常順行  滅依榛梗過失聚  如大良藥銷眾毒  佛說妙法善成立  安慧並根法界中  了知念趣唯分別  勇猛疾歸德海岸   攝大乘論本彼入因果分第五   如是已說入所知相。彼入因果雲何可見。謂由施戒忍精進靜慮般若六種波羅蜜多。雲何由六波羅蜜多得入唯識。復雲何六波羅蜜多成彼入果。謂此菩薩不著財位。不犯屍羅。於苦無動。於修無懈。於如是等散動因中。不現行時心專一境。便能如理簡擇諸法得入唯識。菩薩依六波羅蜜多入唯識已。證得六種清淨增上意樂所攝波羅蜜多。是故於此設離六種波羅蜜多現起加行。由於聖教得勝解故。及由愛重隨喜欣樂諸作意故。恆常無間相應方便修習六種波羅蜜多速得圓滿。   此中有三頌。  已圓滿白法  及得利疾忍  菩薩於自乘  甚深廣大教  等覺唯分別  得無分別智  悕求勝解淨  故意樂清淨  前及此法流  皆得見諸佛  了知菩提近  以無難得故   由此三頌總顯清淨增上意樂。有七種相。謂資糧故。堪忍故。所緣故。作意故。自體故。瑞相故。勝利故。如其次第諸句伽他應知顯示。   何因緣故波羅蜜多唯有六數。成立對治所治障故。證諸佛法所依處故。隨順成熟諸有情故。為欲對治不發趣因故。立施戒波羅蜜多。不發趣因。謂著財位及著室家。為欲對治。雖已發趣復退還因故。立忍進波羅蜜多。退還因者。謂處生死有情違犯所生眾苦。及於長時善品加行所生疲怠。為欲對治。雖已發趣不復退還而失壞因故。立定慧波羅蜜多。失壞因者。謂諸散動及邪惡慧。如是成立對治所治障故。唯立六數。又前四波羅蜜多是不散動因。次一波羅蜜多不散動成就。此不散動為依止故。如實等覺諸法真義。便能證得一切佛法。如是證諸佛法所依處故。唯立六數。由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正攝受。由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不毀害。由忍波羅蜜多故。雖遭毀害而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能助經營彼所應作。即由如是攝利因緣。令諸有情於成熟事有所堪任。從此已後心未定者令其得定。心已定者令得解脫。於開悟時彼得成熟。如是隨順成熟一切有情。唯立六數應如是知。   此六種相雲何可見。由六種最勝故。一由所依最勝。謂菩提心為所依故。二由事最勝。謂具足現行故。三由處最勝。謂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為依處故。四由方便善巧最勝。謂無分別智所攝受故。五由迴向最勝。謂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故。六由清淨最勝。謂煩惱所知二障無障所集起故。若施是波羅蜜多耶。設波羅蜜多是施耶。有施非波羅蜜多。應作四句。如於其施。如是於餘波羅蜜多亦作四句。如應當知。   何因緣故如是六種波羅蜜多此次第說。謂前波羅蜜多隨順生後波羅蜜多故。   復次此諸波羅蜜多訓釋名言雲何可見。於諸世間聲聞獨覺施等善根。最為殊勝能到彼岸。是故通稱波羅蜜多。又能破裂慳吝貧窮。及能引得廣大財位福德資糧。故名為施。又能息滅惡戒惡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為戒。又能滅盡忿怒怨讎。及能善住自他安隱故名為忍。又能遠離所有懈怠惡不善法。及能出生無量善法令其增長故名精進。又能消除所有散動。及能引得內心安住故名靜慮。又能除遣一切見趣諸邪惡慧。及能真實品別知法。故名為慧。   雲何應知修習如是波羅蜜多。應知此修略有五種。一現起加行修。二勝解修。三作意修。四方便善巧修。五成所作事修。此中四修如前已說。成所作事修者。謂諸如來任運佛事無有休息。於其圓滿波羅蜜多。復更修習六到彼岸。又作意修者。謂修六種意樂所攝愛重隨喜欣樂作意。一廣大意樂。二長時意樂。三歡喜意樂。四荷恩意樂。五大志意樂。六純善意樂。若諸菩薩乃至若干無數大劫。現證無上正等菩提。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使頓捨一切身命。以殑伽河沙等世界盛滿七寶。奉施如來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佈施意樂猶無厭足。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於四威儀常乏一切資生眾具。戒忍精進靜慮般若心恆現行。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所有戒忍精進靜慮般若意樂猶無厭足。是名菩薩廣大意樂。又諸菩薩即於此中無厭意樂。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無間息。是名菩薩長時意樂。又諸菩薩以其六種波羅蜜多饒益有情。由此所作深生歡喜。蒙益有情所不能及。是名菩薩歡喜意樂。又諸菩薩以其六種波羅蜜多饒益有情。見彼於己有大恩德。不見自身於彼有恩。是名菩薩荷恩意樂。又諸菩薩即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深心迴施一切有情。令得可愛勝果異熟。是名菩薩大志意樂。又諸菩薩復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共諸有情迴求無上正等菩提。是名菩薩純善意樂。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愛重作意。又諸菩薩於餘菩薩六種意樂修習相應無量善根。深心隨喜。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隨喜意樂。又諸菩薩深心欣樂一切有情六種意樂所攝六種到彼岸修。亦願自身與此六種到彼岸修恆不相離。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欣樂作意。若有聞此菩薩六種意樂所攝作意修已。但當能起一念信心。尚當發生無量福聚。諸惡業障亦當消滅。何況菩薩。此諸波羅蜜多差別雲何可見。應知一一各有三品。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財施。三無畏施。戒三品者。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忍三品者。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諦察法忍。精進三品者。一被甲精進。二加行精進。三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精進。靜慮三品者。一安住靜慮。二引發靜慮。三成所作事靜慮。慧三品者。一無分別加行慧。二無分別慧。三無分別後得慧。   如是相攝雲何可見。由此能攝一切善法。是其相故。是隨順故。是等流故。如是所治攝諸雜染雲何可見。是此相故。是此因故。是此果故。   如是六種波羅蜜多所得勝利雲何可見。謂諸菩薩流轉生死富貴攝故。大生攝故。大朋大屬之所攝故。廣大事業加行成就之所攝故。無諸惱害性薄塵垢之所攝故。善知一切工論明處之所攝故。勝生無罪。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能現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是名勝利。   如是六種波羅蜜多互相抉擇。雲何可見。世尊於此一切六種波羅蜜多。或有處所以施聲說。或有處所以戒聲說。或有處所以忍聲說。或有處所以勤聲說。或有處所以定聲說。或有處所以慧聲說。如是所說有何意趣。謂於一切波羅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羅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此中有一嗢拖南頌。  數相及次第  訓詞修差別  攝所治功德  互抉擇應知   攝大乘論本卷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4 攝大乘論本   攝大乘論本卷下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彼修差別分第六   如是已說彼入因果。彼修差別雲何可見。由菩薩十地。何等為十。一極喜地。二離垢地。三發光地。四焰慧地。五極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如是諸地安立為十。雲何可見。為欲對治十種無明所治障故。所以者何。以於十相所知法界有十無明所治障住。雲何十相所知法界。謂初地中由遍行義。第二地中由最勝義。第三地中由勝流義。第四地中由無攝受義。第五地中由相續無差別義。第六地中由無雜染清淨義。第七地中由種種法無差別義。第八地中由不增不減義。相自在依止義。土自在依止義。第九地中由智自在依止義。第十地中由業自在依止義。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自在依止義。此中有三頌。  遍行最勝義  及與勝流義  如是無攝義  相續無別義  無雜染淨義  種種無別義  不增不減義  四自在依義  法界中有十  不染污無明  治此所治障  故安立十地   復次應知。如是無明於聲聞等非染污。於諸菩薩是染污。   復次何故初地說名極喜。由此最初得能成辦自他義利勝功能故。何故二地說名離垢。由極遠離犯戒垢故。何故三地說名發光。由無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何故四地說名焰慧。由諸菩提分法焚滅一切障故。何故五地名極難勝。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合令相應故。何故六地說名現前。由緣起智為所依止。能令般若波羅蜜多現在前故。何故七地說名遠行。至功用行最後邊故。何故八地說名不動。由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動故。何故九地說名善慧。由得最勝無礙智故。何故十地說名法雲。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故。又於法身能圓滿故。   得此諸地雲何可見。由四種相。一得勝解。謂得諸地深信解故。二得正行。謂得諸地相應十種正法行故。三得通達。謂於初地達法界時。遍能通達一切地故。四得成滿。謂修諸地到究竟故。修此諸地雲何可見。謂諸菩薩於地地中修奢摩他毘缽捨那。由五相修。何等為五。謂集總修。無相修。無功用修。熾盛修。無喜足修。如是五修令諸菩薩成辦五果。謂唸唸中銷融一切粗重依止。離種種相得法苑樂。能正了知周遍無量無分限相大法光明。順清淨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為令法身圓滿成辦。能正攝受後後勝因。由增勝故。說十地中別修十種波羅蜜多。於前六地所修六種波羅蜜多。如先已說。後四地中所修四者。一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謂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共諸有情迴求無上正等菩提故。二願波羅蜜多。謂發種種微妙大願。引攝當來波羅蜜多殊勝眾緣故。三力波羅蜜多。謂由思擇修習二力。令前六種波羅蜜多無間現行故。四智波羅蜜多。謂由前六波羅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樂成熟有情故。又此四種波羅蜜多。應知般若波羅蜜多無分別智後得智攝又於一切地中非不修習一切波羅蜜多。如是法門是波羅蜜多藏之所攝。   復次凡經幾時修行諸地可得圓滿。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謂勝解行補特伽羅。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增上意樂行補特伽羅。及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羅。於前六地及第七地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即此無功用行補特伽羅。從此已上至第十地。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此中有頌。  清淨增上力  堅固心昇進  名菩薩初修  無數三大劫   攝大乘論本增上戒學分第七   如是已說因果修差別。此中增上戒殊勝雲何可見。如菩薩地正受菩薩律儀中說。復次應知略由四種殊勝故此殊勝。一由差別殊勝。二由共不共學處殊勝。三由廣大殊勝。四由甚深殊勝。   差別殊勝者。謂菩薩戒有三品別。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此中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攝善法戒應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饒益有情戒應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   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故與彼不共。於此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菩薩具有身語心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如是應知說名為共不共殊勝。   廣大殊勝者。復由四種廣大故。一由種種無量學處廣大故。二由攝受無量福德廣大故。三由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故。四由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故。   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現行變化身語兩業。應知亦是甚深屍羅。由此因緣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毘柰耶中。又現種種諸本生事。示行逼惱諸餘有情。真實攝受諸餘有情。先令他心深生淨信後轉成熟。是名菩薩所學屍羅甚深殊勝。由此略說四種殊勝。應知菩薩屍羅律儀最為殊勝。如是差別菩薩學處。應知復有無量差別。如毘柰耶瞿沙方廣契經中說。   攝大乘論本增上心學分第八   如是已說增上戒殊勝。增上心殊勝雲何可見。略由六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故。二由種種差別故。三由對治差別故。四由堪能差別故。五由引發差別故。六由作業差別故。所緣差別者。謂大乘法為所緣故。   種種差別者。謂大乘光明集福定王賢守健行等三摩地種種無量故。   對治差別者。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賴耶識中一切障粗重故。   堪能差別者。謂住靜慮樂隨其所欲即受生故。   引發差別者。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作業差別者。謂能振動熾然遍滿。顯示轉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類或顯或隱。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辯念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又能引發攝諸難行。十難行故。十難行者。一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二不退難行。生死眾苦不能退故。三不背難行。一切有情雖行邪行而不棄故。四現前難行。怨有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故。五不染難行。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染污故。六勝解難行。於大乘中雖未能了。然於一切廣大甚深生信解故。七通達難行。具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八隨覺難行。於諸如來所說甚深祕密言詞能隨覺故。九不離不染難行。不捨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難行。能修諸佛安住解脫一切障礙。窮生死際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義利行故。復次隨覺難行中。於佛何等祕密言詞彼諸菩薩能隨覺了。謂如經言。   雲何菩薩能行惠施。若諸菩薩無少所施。然於十方無量世界廣行惠施。雲何菩薩樂行惠施。若諸菩薩於一切施都無慾樂。雲何菩薩於惠施中深生信解。若諸菩薩不信如來而行佈施。雲何菩薩於施策勵。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策勵。雲何菩薩於施耽樂。若諸菩薩無有暫時少有所施。雲何菩薩其施廣大。若諸菩薩於惠施中離娑洛想。雲何菩薩其施清淨。若諸菩薩殟波陀慳。雲何菩薩其施究竟。若諸菩薩不住究竟。雲何菩薩其施自在。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在轉。雲何菩薩其施無盡。若諸菩薩不住無盡。如於佈施於戒為初。於慧為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雲何能殺生。若斷眾生生死流轉。雲何不與取。若諸有情無有與者自然攝取。雲何欲邪行。若於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雲何能妄語。若於妄中能說為妄。雲何貝戍尼。若能常居最勝空住。雲何波魯師。若善安住所知彼岸。雲何綺間語。若正說法品類差別雲何能貪慾。若有數數欲自證得無上靜慮。雲何能瞋恚。若於其心能正憎害一切煩惱。雲何能邪見。若一切處遍行邪性皆如實見。   甚深佛法者。雲何名為甚深佛法。此中應釋。謂常住法是諸佛法。以其法身是常住故。又斷滅法是諸佛法。以一切障永斷滅故。又生起法是諸佛法。以變化身現生起故。又有所得法是諸佛法。八萬四千諸有情行。及彼對治皆可得故。又有貪法是諸佛法。自誓攝受有貪有情為己體故。又有瞋法是諸佛法。又有癡法是諸佛法。又異生法是諸佛法。應知亦爾。又無染法是諸佛法。成滿真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又無污法是諸佛法。生在世間諸世間法不能污故。是故說名甚深佛法。又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淨佛國土。諸佛法故。應知亦是菩薩等持作業差別。   攝大乘論本增上慧學分第九   如是已說增上心殊勝。增上慧殊勝雲何可見。謂無分別智。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緣。若所緣。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異熟。若等流。若出離。若至究竟。若加行無分別後得勝利。若差別。若無分別後得譬喻。若無功用作事。若甚深。應知無分別智名增上慧殊勝。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真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知是名無分別智。   於如所說無分別智成立相中。復說多頌。  諸菩薩自性  遠離五種相  是無分別智  不異計於真  諸菩薩所依  非心而是心  是無分別智  非思義種類  諸菩薩因緣  有言聞熏習  是無分別智  及如理作意  諸菩薩所緣  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別智  無我性真如  諸菩薩行相  復於所緣中  是無分別智  彼所知無相  相應自性義  所分別非餘  字展轉相應  是謂相應義  非離彼能詮  智於所詮轉  非詮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諸菩薩任持  是無分別智  後所得諸行  為進趣增長  諸菩薩助伴  說為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  五到彼岸性  諸菩薩異熟  於佛二會中  是無分別智  由加行證得  諸菩薩等流  於後後生中  是無分別智  自體轉增勝  諸菩薩出離  得成辦相應  是無分別智  應知於十地  諸菩薩究竟  得清淨三身  是無分別智  得最上自在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種種極重惡  由唯信勝解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解脫一切障  得成辦相應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常行於世間  非世法所染  如啞求受義  如啞正受義  如非啞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愚求受義  如愚正受義  如非愚受義  二智譬如是  如五求受義  如五正受義  如末那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未解於論  求論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應知加行等  如人正閉目  是無分別智  即彼復開目  後得智亦爾  應知如虛空  是無分別智  於中現色像  後得智亦爾  如末尼天樂  無思成自事  種種佛事成  常離思亦爾  非於此非餘  非智而是智  與境無有異  智成無分別  應知一切法  本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  無分別智無   此中加行無分別智有三種。謂因緣引發數習生差別故。   根本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喜足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差別故。   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謂通達隨念安立和合如意思擇差別故。   復有多頌成立如是無分別智。  鬼傍生人天  各隨其所應  等事心異故  許義非真實  於過去事等  夢像二影中  雖所緣非實  而境相成就  若義義性成  無無分別智  此若無佛果  證得不應理  得自在菩薩  由勝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定者亦爾  成就簡擇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義皆顯現  無分別智行  諸義皆不現  當知無有義  由此亦無識   般若波羅蜜多與無分別智無有差別。如說菩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非處相應。能於所餘波羅蜜多修習圓滿。雲何名為非處相應修習圓滿。謂由遠離五種處故。一遠離外道我執處故。二遠離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故。三遠離生死涅槃二邊處故。四遠離唯斷煩惱障生喜足處故。五遠離不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處故。   聲聞等智與菩薩智有何差別。由五種相應知差別。一由無分別差別。謂於蘊等法無分別故。二由非少分差別。謂於通達真如入一切種所知境界。普為度脫一切有情。非少分故。三由無住差別。謂無住涅槃為所住故。四由畢竟差別。謂無餘依涅槃界中無斷盡故。五由無上差別。謂於此上無有餘乘勝過此故。此中有頌。  諸大悲為體  由五相勝智  世出世滿中  說此最高遠   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增上屍羅增上質多增上般若。功德圓滿於諸財位得大自在。何故現見有諸有情匱乏財位。見彼有情於諸財位有重業障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障生善法故。見彼有情若乏財位厭離現前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為積集不善法因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便作餘無量有情損惱因故。是故現見有諸有情匱乏財位。此中有頌。  見業障現前  積集損惱故  現有諸有情  不感菩薩施   攝大乘論本果斷分第十   如是已說增上慧殊勝。彼果斷殊勝雲何可見。斷謂菩薩無住涅槃。以捨雜染不捨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為相。此中生死謂依他起性雜染分。涅槃謂依他起性清淨分。二所依止。謂通二分依他起性。轉依謂即依他起性。對治起時轉捨雜染分轉得清淨分。又此轉依略有六種。一損力益能轉。謂由勝解力聞熏習住故。及由有羞恥令諸煩惱少分現行不現行故。二通達轉。謂諸菩薩已入大地。於真實非真實顯現不顯現現前住故。乃至六地。三修習轉。謂猶有障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故。乃至十地。四果圓滿轉。謂永無障一切相不顯現。最清淨真實顯現。於一切相得自在故。五下劣轉。謂聲聞等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捨生死故。六廣大轉。謂諸菩薩兼通達法空無我性。即於生死見為寂靜。雖斷雜染而不捨故。若諸菩薩住下劣轉有何過失。不顧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故。違越一切菩薩法故。與下劣乘同解脫故。是為過失。若諸菩薩住廣大轉有何功德。生死法中以自轉依為所依止。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現一切有情之身。於最勝生及三乘中。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諸有情故。是為功德。   此中有多頌。  諸凡夫覆真  一向顯虛妄  諸菩薩捨妄  一向顯真實  應知顯不顯  真義非真義  轉依即解脫  隨欲自在行  於生死涅槃  若起平等智  爾時由此證  生死即涅槃  由是於生死  非捨非不捨  亦即於涅槃  非得非不得   攝大乘論本彼果智分第十一   如是已說彼果斷殊勝。彼果智殊勝雲何可見。謂由三種佛身應知彼果智殊勝。一由自性身。二由受用身。三由變化身。此中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受用身者。謂依法身種種諸佛眾會所顯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為所受故。變化身者。亦依法身從睹史多天宮現沒。受生受欲踰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諸苦行。證大菩提轉大法輪。入大涅槃故。   此中說一嗢拖南頌。  相證得自在  依止及攝持  差別德甚深  念業明諸佛   諸佛法身以何為相。應知法身略有五相。一轉依為相。謂轉滅一切障雜染分依他起性故。轉得解脫一切障於法自在。轉現前清淨分依他起性故。二白法所成為相。謂六波羅蜜多圓滿得十自在故。此中壽自在心自在眾具自在。由施波羅蜜多圓滿故。業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羅蜜多圓滿故。勝解自在。由忍波羅蜜多圓滿故。願自在。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攝。由靜慮波羅蜜多圓滿故。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故。三無二為相。謂有無無二為相。由一切法無所有故。空所顯相是實有故。有為無為無二為相。由業煩惱非所為故。自在示現有為相故。異性一性無二為相。由一切佛所依無差別故。無量相續現等覺故。此中有二頌。  我執不有故  於中無別依  隨前能證別  故施設有異  種姓異非虛  圓滿無初故  無垢依無別  故非一非多   四常住為相。謂真如清淨相故。本願所引故。所應作事無竟期故。   五不可思議為相。謂真如清淨自內證故。無有世間喻能喻故。非諸尋思所行處故。   復次雲何如是法身最初證得。謂緣總相大乘法境無分別智及後得智五相善修。於一切地善集資糧。金剛喻定破滅微細難破障故。此定無間離一切障故得轉依。   復次法身由幾自在而得自在。略由五種。一由佛土自身相好無邊音聲無見頂相。自在由轉色蘊依故。二由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由轉受蘊依故。三由辯說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由轉想蘊依故。四由現化變易引攝大眾引攝白法。自在由轉行蘊依故。五由圓鏡平等觀察成所作智。自在由轉識蘊依故。   復次法身由幾種處。應知依止略由三處。一由種種佛住依止。此中有二頌。  諸佛證得五性喜  皆由等證自界故  離喜都由不證此  故求喜者應等證  由能無量及事成  法味義德俱圓滿  得喜最勝無過失  諸佛見常無盡故   二由種種受用身依止。但為成熟諸菩薩故。三由種種變化身依止。多為成熟聲聞等故。應知法身由幾佛法之所攝持。略由六種。一由清淨。謂轉阿賴耶識得法身故。二由異熟。謂轉色根得異熟智故。三由安住。謂轉欲行等住得無量智住故。四由自在。謂轉種種攝受業。自在得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智自在故。五由言說。謂轉一切見聞覺知言說戲論得令一切有情心喜。辯說智自在故。六由拔濟。謂轉拔濟一切災橫過失。得拔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橫過失智故。應知法身由此所說六種佛法之所攝持。   諸佛法身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依止意樂業無別故。當言無異。無量依身現等覺故。當言有異。如說佛法身受用身亦爾。意樂及業無差別故。當言無異。不由依止無差別故。無量依止差別轉故。應知變化身如受用身說應知。法身幾德相應。謂最清淨四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畏。三不護三念住。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功德相應此中有多頌。  憐愍諸有情  起和合遠離  常不捨利樂  四意樂歸禮  解脫一切障  牟尼勝世間  智周遍所知  心解脫歸禮  能滅諸有情  一切惑無餘  害煩惱有染  常哀愍歸禮  無功用無著  無礙常寂定  於一切問難  能解釋歸禮  於所依能依  所說言及智  能說無礙慧  常善說歸禮  為彼諸有情  故現知言行  往來及出離  善教者歸禮  諸眾生見尊  皆審知善士  暫見便深信  開導者歸禮  攝受住持捨  現化及變易  等持智自在  隨證得歸禮  方便歸依淨  及大乘出離  於此誑眾生  摧魔者歸禮  能說智及斷  出離能障礙  自他利非餘  外道伏歸禮  處眾能伏說  迷離二雜染  無護無忘失  攝御眾歸禮  遍一切行住  無非圓智事  一切時遍知  實義者歸禮  諸有情利樂  所作不過時  所作常無虛  無忘失歸禮  晝夜常六返  觀一切世間  與大悲相應  利樂意歸禮  由行及由證  由智及由業  於一切二乘  最勝者歸禮  由三身至得  具相大菩提  一切處他疑  皆能斷歸禮   諸佛法身與如是等功德相應。復與所餘自性因果業相應。轉功德相應。是故應知諸佛法身無上功德。此中有二頌。  尊成實勝義  一切地皆出  至諸眾生上  解脫諸有情  無盡無等德  相應現世間  及眾會可見  非見人天等   復次諸佛法身甚深最甚深。此甚深相雲何可見。此中有多頌。  佛無生為生  亦無住為住  諸事無功用  第四食為食  無異亦無量  無數量一業  不堅業堅業  諸佛具三身  現等覺非有  一切覺非無  一一念無量  有非有所顯  非染非離染  由欲得出離  了知欲無慾  悟入欲法性  諸佛過諸蘊  安住諸蘊中  與彼非一異  不捨而善寂  諸佛事相雜  猶如大海水  我已現當作  他利無是思  眾生罪不現  如月於破器  遍滿諸世間  由法光如日  或現等正覺  或涅槃如火  此未曾非有  諸佛身常故  佛於非聖法  人趣及惡趣  非梵行法中  最勝自體住  佛一切處行  亦不行一處  於一切身現  非六根所行  煩惱伏不滅  如毒咒所害  由惑至惑盡  證佛一切智  煩惱成覺分  生死為涅槃  具大方便故  諸佛不思議   應知如是所說甚深有十二種。謂生住業住甚深。安立數業甚深。現等覺甚深。離欲甚深。斷蘊甚深。成熟甚深。顯現甚深。示現等覺涅槃甚深。住甚深。顯示自體甚深。斷煩惱甚深。不可思議甚深。若諸菩薩念佛法身。由幾種念應修此念。略說菩薩念佛法身。由七種念應修此念。一者諸佛於一切法得自在轉。應修此念。於一切世界得無礙通故。此中有頌。  有情界周遍  具障而闕因  二種決定轉  諸佛無自在   二者如來其身常住。應修此念。真如無間解脫垢故。三者如來最勝無罪。應修此念。一切煩惱及所知障並離繫故。四者如來無有功用。應修此念。不作功用一切佛事無休息故。五者如來受大富樂。應修此念。清淨佛土大富樂故。六者如來離諸染污。應修此念。生在世間一切世法不能染故。七者如來能成大事。應修此念。示現等覺般涅槃等。一切有情未成熟者能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故。此中有二頌。  圓滿屬自心  具常住清淨  無功用能施  有情大法樂  遍行無依止  平等利多生  一切佛智者  應修一切念   復次諸佛清淨佛土相雲何。應知如菩薩藏百千契經序品中說。謂薄伽梵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無量方所妙飾間列。周圓無際其量難測。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勝出世間善根所起。最極自在淨識為相。如來所都諸大菩薩眾所云集。無量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莫呼洛伽人非人等常所翼從。廣大法味喜樂所持。作諸眾生一切義利。蠲除一切煩惱災橫。遠離眾魔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處。大念慧行以為遊路。大止妙觀以為所乘。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花王之所建立。大宮殿中。   如是現示清淨佛土。顯色圓滿形色圓滿。份量圓滿。方所圓滿。因圓滿。果圓滿。主圓滿。輔翼圓滿。眷屬圓滿。住持圓滿。事業圓滿。攝益圓滿。無畏圓滿。住處圓滿。路圓滿。乘圓滿。門圓滿。依持圓滿。   復次受用如是清淨佛土。一向淨妙。一向安樂。一向無罪。一向自在。   復次應知如是諸佛法界。於一切時能作五業。一者救濟一切有情災橫為業。於暫見時便能救濟盲聾狂等諸災橫故。二者救濟惡趣為業。拔諸有情出不善處置善處故。三者救濟非方便為業。令諸外道捨非方便求解脫行。置於如來聖教中故。四者救濟薩迦耶為業。授與能超三界道故。五者救濟乘為業拯拔欲趣餘乘菩薩及不定種性諸聲聞等。安處令修大乘行故。於此五業應知諸佛業用平等此中有頌。  因依事性行  別故許業異  世間此力別  無故非導師   若此功德圓滿相應。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覺乘共。以何意趣佛說一乘此中有二頌。  為引攝一類  及任持所餘  由不定種性  諸佛說一乘  法無我解脫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樂化  究竟說一乘   如是諸佛同一法身而佛有多。何緣可見。此中有頌。  一界中無二  同時無量圓  次第轉非理  故成有多佛   雲何應知。於法身中佛非畢竟入於涅槃。亦非畢竟不入涅槃。此中有頌。  一切障脫故  所作無竟故  佛畢竟涅槃  畢竟不涅槃   何故受用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見故。二無量佛眾會差別可見故。三隨勝解見自性不定可見故。四別別而見自性變動可見故五菩薩聲聞及諸天等種種眾會間雜可見故。六阿賴耶識與諸轉識轉依非理可見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應道理。何因變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謂諸菩薩從久遠來得不退定。於睹史多及人中生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書算數印工巧論中。及於受用欲塵行中不能正知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知惡說善說法教。往外道所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能善知三乘正道。修邪苦行不應道理。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若離示現成等正覺。唯以化身於所餘處施作佛事。即應但於睹史多天成等正覺。何不施設。遍於一切贍部洲中同時佛出。既不施設無教無理。雖有多化而不違彼無二如來出現世言。由一四洲攝世界故。如二輪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頌。  佛微細化身  多處胎平等  為顯一切種  成等覺而轉   為欲利樂一切有情。發願修行證大菩提畢竟涅槃不應道理願行無果。成遇失故。   佛受用身及變化身既是無常。雲何經說如來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故。又等流身及變化身以恆受用無休廢故。數數現化不永絕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如來身常應知亦爾。由六因故。諸佛世尊所現化身非畢竟住。一所作究竟成熟有情已解脫故。二為令捨離不樂涅槃。為求如來常住身故。三為令捨離輕毀諸佛。令悟甚深正法教故。四為令於佛深生渴仰。恐數見者生厭怠故。五令於自身發勤精進。知正說者難可得故。六為諸有情極速成熟令自精進不捨軛故。此中有二頌。  由所作究竟  捨不樂涅槃  離輕毀諸佛  深生於渴仰  內自發正勤  為極速成熟  故許佛化身  而非畢竟住   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不應為得更作功用。此中有頌。  佛得無別無量因  有情若捨勤功用  證得恆時不成因  斷如是因不應理   阿毘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我阿僧伽略釋究竟。   攝大乘論本卷下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No. 1595 [Nos. 1596, 1597; cf. Nos. 1592-1594, 1598]   攝大乘論釋序(十五卷成)   大唐桑門道基撰   攝大乘論者。蓋是希聲大教。至理幽微。超眾妙之門。閉邪論之軌。大士所作。其在茲乎。若夫實相宗極。言亡而慮斷。真如體妙。道玄而理邈。壯哉法界。廓爾無為。信矣大方。超然域外。是以王城三止。寶殿三加。至人垂範。良有以也。佛去世後千一百餘載。群機將扣。感而遂通。北天竺國有二開士。結師資而接武。連花萼以承芳。無著闡於紘綱。所以俊撰論本。婆藪揚其名理。所以克精注述。諸論宗歸。所明各異。法華論旨。引三車而共轍。鞞沙幽致。開十住以同階。至如此論。眾名坦蕩。似王路之無枝。藏識常流。譬洪川之長注。三性殊旨。混為一心。六度虛宗。俱遷彼岸。躡十地之龍級。淤三學之夷路。涅槃無處。運悲慧之兩融。菩提圓極。齊真應之一揆。言攝大乘者。攝謂能攝。蘊積苞含。攝藏名攝。言大乘者。理必絕待。假大稱之。名曰大乘。其義郭周。體性該博。謂為大也所行功德。能至能證。名之為乘。論者無著菩薩之所製造。窮源盡理。清微朗暢。謂為論也。釋者婆藪論師之所註解。清辯剖析。文理俱騰。其為釋焉。以梁大清二年。南身毒優禪尼國有真諦三藏。道超世表。學冠群英。以法濟時。來儀建業。屬梁季將潰。旋路嶺南。廣州刺史陽山公歐陽頠。屈請停止。為菩薩戒師。世子衡州刺史歐陽紇復請翻譯。有丹陽義學僧。僧宗慧愷傳語筆受。任得其人。論本釋論十有五卷。余以庸淺鑽仰無墜。聊述所聞。以示來哲。   豫章郡守王欽。開皇元年五月奏此論。與遷持論不殊。   攝大乘論釋序   遷禪師江南將至徐州講唱   夫至道弘曠。無思不洽。大悲平等。誘進靡窮。德被含生。理非偏漏。但迷塗易久。淪惑難息。若先談出世。則疑性莫啟。故設教立方。各隨性慾。唐虞之前。圖諜簡少。姬周以後。經誥弘多。雖復製禮作訓。並導之以俗法。而真假妙趣。尚冥然未睹。故跡隱蔥嶺已西。教祕滄海之外。自漢室受命。方稍東漸。爰及晉朝。斯風乃盛。梁有天下。彌具興隆。歷千祀其將半。涉七代而迄今。法蘭導清源於前。童壽振芳塵於後。安叡騁壯思以發義端。生肇擅玄言以釋幽致。雖並策分鏕。同瀾比派。而深淺競馳。照晦相雜。自茲以降。篤好愈廣。莫不異軌同奔。傳相祖習。而去取隨情。開抑殊軫。慧愷志漸負橐。勤愧聚螢。謬得齒跡學徒。稟承訓義。遊寓講肆。多歷年所。名師勝友。備得諮詢。但綜涉疏淺。鑽仰無術。尋波討源。多所未悟。此蓋慮窮於文字。思迷於弘旨。明發興嗟。負心非一。每欲順風問道。而未知厥路。有三藏法師。是優禪尼國婆羅門種。姓頗羅墮。名拘羅那他。此土翻譯稱曰親依。識鑒淵曠。風表俊越。天才高傑。神辯閑縱。道氣逸群。德音邁俗。少遊諸國。歷事眾師。先習外典。備通書奧。苞四韋於懷抱。吞六論於胸衿。學窮三藏。貫練五部。研究大乘。備盡深極。法師既博綜墳籍。妙達幽微。每欲振玄宗於他域。啟法門於未悟。以身許道。無憚遠遊。跨萬里猶比鄰。越四海如咫尺。以梁太清二年方屆建業。仍值梁季混淆。橫流薦及。法師因此避地東西。遂使大法擁而不暢。末至九江及遊五嶺。凡所翻譯卷軸未多。後適閩越。敷說不少。法師每懷慷慨。所歎知音者希。故伯牙絕絃。卞和泣璧。良由妙旨之曲難辯。盈尺之珍罕別。法師遊方既久。欲旋反舊國。經塗所亙。遂達蕃禺。儀同三司廣州刺史陽山郡公歐陽頠。叡表岳靈。德洞河府。經文緯武。匡道佐時。康流民於百越。建正法於五嶺。欽法師之高行。慕大士之勝規。奉請為菩薩戒師。恭承盡弟子禮。愷昔嘗受業。已少滌沈弊。服膺未久。便致睽違。今重奉值。倍懷蹈舞。復欲餐和稟德。訪道陳疑。雖慇懃三請。而不蒙允遂。怳然失圖。心魂靡託。衡州刺史陽山公世子歐陽紇。風業峻整。威武貞拔。該閱文史。深達治要。崇瀾內湛。清輝外溢。欽賢味道。篤信愛奇。躬為請主。兼申禮事。法師乃欣然受請。許為翻譯。制旨寺主慧智法師。戒行清白。道氣宏壯。志業閑瞻。觸途必舉。匡濟不窮。輪煥靡息。征南長史袁敬德。履行沖明。志託夷遠。徽猷清蘭。冰桂齊質。弼諧蕃政。民譽早聞。兼深重佛法。崇情至理。黑白二賢。為經始檀越。辰次昭陽。歲維協洽。月呂姑洗。神紀勾芒。於廣州制旨寺便就翻譯。法師既妙解聲論。善識方言。詞有以而必彰。義無微而不暢。席間函丈。終朝靡息。愷謹筆受。隨出隨書。一章一句。備盡研覈。釋義若竟。方乃著文。然翻譯事殊難。不可存於華綺。若一字參差。則理趣胡越。乃可令質而得義。不可使文而失旨。故今所翻文質相半。與僧忍等同共稟學。夙夜匪懈。無棄寸陰。即以其年樹檀之月。文義俱竟。本論三卷。釋論十二卷。義疏八卷。合二十三卷。此論乃是大乘之宗極。正法之祕奧妙義雲興。清詞海溢。深固幽遠。二乘由此迷墜。曠壯該含。十地之所宗學。如來滅後將千一百餘年。彌勒菩薩投適時機。降靈俯接。忘己屈應。為阿僧伽法師廣釋大乘中義。阿僧伽者。此言無著。法師得一會道。體二居宗。詠玄鑒極。凝神物表。欲敷闡至理。故製造論。唯識微言。因茲得顯。三性妙趣。由此而彰。冠冕彝倫。舟航有識。本論即無著法師之所造也。法師次弟婆藪槃豆。此曰天親。道亞生知。德備藏性。風格峻峙。神氣爽發。稟厥兄之雅訓。習大乘之弘旨。無著法師所造諸論。詞致淵玄。理趣難曉。將恐後生復成紕紊。故製釋論以解本文。籠小乘於形內。挫外道於筆端。自斯以後。迄於像季。方等圓教。乃盛宣通。慧愷不揆虛薄。情慮庸淺。乃欲泛芥舟於巨壑。策駘足於長路。庶累毫成仞。聚爝為明。有識君子。幸宜尋閱。其道必然無失墜也。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依止勝相中   眾名品第一  智障極盲闇  謂真俗別執  由如理如量  無分別智光  破成無等覺  滅心惑無餘  常住德圓智  恆隨行大悲  如眾生根性  極解脫真道  於十方界說  能無功用心  由無分別智  不住於生死  常起大悲故  不入於涅槃  由攝智方便  至自他極利  我以身口意  頂禮佛世尊  是無上正法  如來自覺說  若人能正行  至甘露妙跡  若誹謗此法  沒無底枉坑  由智及信心  頂禮真實法  住道住果僧  普勝一切眾  智道浴清淨  世無上福田  片善投於中  廣大如空地  成就世間樂  及清涼涅槃  我一心頂禮  佛聖弟子眾  聰明邪慢人  退阿含修得  行說隨自執  正理非所證  事彌勒菩薩  依止日光定  照了實法相  無動及出世  為我等宣說  正法真道理  如秋月日光  文詞遍於世  甚深大種種  句義依了經  能令聰慧人  下心起尊敬  細密法難通  智無著無礙  利等八世法  心常無染著  無礙名稱義  通敏者恆誦  天人普識知  頂禮大師足  辯說常無盡  雨甘露文義  依尊隨分聞  猶如乞雨鳥  披閱決定藏  以釋攝大乘  願此言利益  怖大文海人   眾名品第一之一   釋曰。此品有三章。一無等聖教。二十義次第。三眾名。   無等聖教章第一   論曰。攝大乘論即是阿毘達磨教及大乘修多羅。   釋曰。此言依何義。因何而起。依一切所知依甚深廣大諸法實性。若離佛菩薩威力。何人有此功能能說此義。雲何造論由此相說。若離阿毘達磨名則不知此論是聖教。為此義故。又為顯經名。譬如十地經。今造此論其用雲何。眾生無知疑倒欲令得解。復次此論說阿毘達磨大乘修多羅名者。欲顯如來法門別類。及顯此論別名。言大乘者。欲簡小乘阿毘達磨。何故不但說阿毘達磨名。復說修多羅名。有阿毘達磨非是聖教。復次說阿毘達磨名者。顯此論是菩薩藏。復次立藏者。欲何所為。為滅自惑於大乘中。是菩薩煩惱。何以故。諸菩薩以分別為煩惱。阿毘達磨者。甚深廣大法性為相。此菩薩藏凡有幾種。亦有三種。謂修多羅。阿毘達磨。毘那耶。此三由上下乘差別故成二種。謂聲聞藏菩薩藏。此三及二雲何名藏。由能攝故。此攝何法一切應知義。雲何成三有九種因別立。修多羅者。為對治他疑惑。若人於此義中起疑。為令得決定智故。立修多羅。為對治受用二邊故。別立毘那耶。由佛遮有罪過受用立毘那耶。對治樂行邊。由佛隨喜無罪過受用。立毘那耶。對治苦行邊。為對治自見取偏執故。別立阿毘達磨。能顯無倒實法相故。復次為說三種修學故。別立修多羅。為成依戒依心學故。別立毘那耶。何以故。若人持戒則心無悔。由無悔等能次第得定。為成依慧學故。別立阿毘達磨。何以故。能簡擇無倒義故。復次正說法及義由修多羅。成就法義由毘那耶。何以故。若人修行惑毘那耶得通達此二法及義法義。決定勝智由阿毘達磨。由此九因緣故立三藏。此三藏通用雲何。為解脫生死是其通用。雲何得解脫。能熏覺寂通故得解脫。由聞思三藏故能熏。由熏故覺。由覺故寂。由寂故通。由通故得解脫。若略說三藏各有四義。菩薩若能了別此義則具一切智。若聲聞能了一句一偈義則至流盡。雲何一一藏各有四義。修多羅四義者。一依二相三法四義。能顯示此四義故名修多羅。依者是處是人是用。依此三佛說修多羅故名依。相者謂真俗二諦相故名相。法者陰界入緣生諦食定。無量無色解脫制入遍入。助道無礙辯無諍等故名法義者所作事故名義。生道滅惑是事。阿毘達磨四義者。一對二數三伏四解。對者是法對向無住處涅槃。何以故。能顯諦道門故名對。數者諸法中隨一法。或以名或以別相或以通相等。數數顯此一法故名數。伏者此法能伏諸說。立破二能由正說。依止等方便故故名伏。解者由阿毘達磨修多羅義易解故名解。毘那耶有四義者。一由罪過。二由緣起。三由還淨。四由出離。罪過者謂五篇七聚罪。緣起者或四或八。四者一無知二放逸三煩惱熾盛四輕慢。八者一由心不由身口。二由身不由心口。三由口不由身心。四由心身不由口。五由身口不由心。六由心口不由身。七由身口心。八不由身口心。還淨者由善心不由治。罰善心者如本受持對治。出離者有七事。一各各發露遮相續。二受與學罰。三先制後開先已制戒。後由別意故開。四更捨若大眾聚集同意如本。更捨先犯罪人是時還淨。五轉依比丘比丘尼轉男女二根若不共罪。六如實觀由四種法鬱陀那觀察諸法。又如對治法相。恆觀察自罪。七法爾得若見四諦小隨小罪不更故犯。由法爾所得。復次毘那耶有四義應知。一人。佛世尊依此立戒。二立制。已說過失大師集眾立學處。三分別。已略立制更廣解釋。四決判。此立制中雲何犯罪。雲何不犯。今當釋本文。   論曰。佛世尊前。   釋曰。欲顯恭敬及無異言。   論曰。善入大乘句義菩薩摩訶薩。   釋曰。已得陀羅尼等功德。由此功德於文句及義善能攝持。又能如理顯說故名善入。何故但言菩薩摩訶薩而不說名。欲顯諸菩薩摩訶薩眾。通有此能。何故說兩名。欲顯具足二行。   論曰。欲顯大乘有勝功德依大乘教。   釋曰。唯大乘中有勝功德。餘乘中無。為明大乘不共德故。言欲顯大乘有勝功德依大乘教。   論曰。說如是言諸佛世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於餘教。   釋曰。此言欲何所明為顯大乘有勝功德。為實有及利他故。諸佛世尊如十號中解。   論曰。十勝相者。   釋曰。由依止等十相異故勝。十義為因言說為果。以義勝故所說無等。   論曰。一應知依止勝相。   釋曰。應知者。謂淨不淨品法。即是三性。此三性依止三性因。即是勝相。由此依止勝相。如來言說亦勝。即是阿黎耶識依止。即是勝相。譬如石子乃至智果勝相亦如是。   論曰。二應知勝相。   釋曰。應知勝相者。謂應知自性或應知即是相。   論曰。三應知入勝相。   釋曰。應知謂三性入者。謂能成入及所成入即是唯識。   論曰。四入因果勝相。   釋曰。入唯識因即是施等世間六波羅蜜。在願樂位中。入果即入唯識。後六波羅蜜在通達位中。轉成果名出世間。   論曰。五入因果修差別勝相。   釋曰。入因果即世出世六波羅蜜。修者謂四德數習此修地。地不同故名差別。即是歡喜等十地。   論曰。六於修差別依戒學勝相。   釋曰。謂於修差別諸地中戒學。依戒菩薩修觀。即十地中菩薩一切戒。於諸惡法無復作心。   論曰。七此中依心學勝相。   釋曰。學義如前解。心即是定。定以一心為體。依一心修習。謂一切菩薩定名依心學。   論曰。八此中依慧學勝相。   釋曰。為能得果名依慧。以慧為依止。發修行心。是依慧即是無分別智。   論曰。九學果寂滅勝相。   釋曰。謂滅差別有三種。一最勝。二品類。三自對解脫定智。障滅即是無住處涅槃。   論曰。十智差別勝相。   釋曰。謂已離一切障智。智即無分別智。名對治道差別。即佛如來智已離一切隨眠障。此智無分別智差別。   論曰。由此十義勝相。如來所說過於餘教。如此釋修多羅文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說。   釋曰。雲何能顯。由此略釋文句顯十義。於小乘中無唯大乘說。   論曰。復次雲何此中略釋能顯大乘勝於餘教。令此略釋顯斯十義。唯大乘有小乘中無。何者為十。謂阿黎耶識說名應知依止相三種自性。一依他性。二分別性。三真實性。說名應知相。唯識教說名應知入相。六波羅蜜說名入因果相。   釋曰。何以故。由唯識道得入三性願樂位。六波羅蜜雖是世法。能引出世法。能生唯識道故。說是入三性因。菩薩已入地。出世清淨六波羅蜜。即是入三性果。   論曰。菩薩十地。說名入因果修差別相。   釋曰。出世十種菩薩地。是名入因果修差別。   論曰。菩薩所受持守護禁戒。說名於修差別戒學相。首楞伽摩虛空器等定說名心學相。無分別智說名慧學相。無住處涅槃說名學果寂滅相。三種佛身。自性身應身化身。此三說名無分別智果相。   釋曰。於地中有三種修觀。說名三種依學。此學果即是滅。謂滅三障。無分別智名依慧學。此智若約聲聞無四倒分別。名無分別。若約菩薩無一切法分別。名無分別。二無分別異相。如此三種佛身是無分別智果。若離自性身法身不成。譬如眼根。若離法身應身不成。譬如眼識離根不成。應知此二由能依所依故得相應。若離應身。已入大地菩薩無受用法樂。若無受用法樂。菩提資糧不具足。譬如見色。若離應身化身不成。若無化身諸菩薩在願樂位中。聲聞瘦澀願樂初發修行。皆不得成。是故決定應有三身。   論曰。如此十種處唯大乘中有。異於小乘故說第一。   釋曰。此十法是無上菩提因。次第相引乃至無上菩提。   論曰。佛世尊但為菩薩說此十義。   釋曰。大乘但是佛說。小乘則共說。大乘但為菩薩說不為二乘說。由此三義故勝小乘。   論曰。故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勝相。所說無等過於餘教。復次雲何此十勝相所說無等能顯大乘。是如來正說遮小乘決非大乘。於小乘中未曾見此十義。隨釋一義但見大乘中釋。復次此十義能引出無上菩提。成就隨順不相違。   釋曰。三義證十義能引無上菩提。以是無上菩提因故。成就者若約聖教及正理。簡擇思惟此十義成就。不可破壞譬如已見導師所說道相。隨順者若人觀行在修位中。此十義隨順修觀而住。譬如導師所說道隨順而住。不相違者於十地中無障因。譬如導師所說道中無劫盜虎狼等障。復有地地中生死涅槃不相妨礙。是故十義能引無上菩提。   論曰。為諸眾生得一切智智。   釋曰。由此十義具足三德。謂無等境無等行無等果。若人聞思修此。必得無上菩提故。言為諸眾生得一切智智。   論曰。而說偈言。  應知依及相  入因果修異  三學及果滅  智無上乘攝  十義餘處無  見此菩提因  故大乘佛言  由說十義勝   十義次第章第二   論曰。雲何十義如此次第說。菩薩初學應先觀諸法如實因緣。由此觀故於十二緣生應生聰慧。次後於緣生法應了別其體相。由智能離增益損減二邊過失。如此正修應通達所緣如實諸相。次後從諸障應解脫。次心已通達應知實相。是先所行六波羅蜜。應更成就令清淨無復退失。由依意內清淨故。次內清淨所攝諸波羅蜜。依十地差別應修隨一三阿僧祇劫。次菩薩三學應令圓滿。圓滿已是學果涅槃及無上菩提。次後應得修。十義次第如此。此次第說中一切大乘皆得圓滿。   釋曰。此十義境界有次第。正行有次第。果有次第。由觀此次第故。立十義次第。復次若人已了別諸法因。於十二緣生則得聰慧。何以故。由果從因生。不從自在天等不平等因生。亦不無因生。是故立因果二智。次是法從因生菩薩應識其相。何者為相。分別性實無有體。執言是有名為增益。實有真實性。執言是無名為損減。增無損有是名二邊。聰慧能離此二邊。次所執唯有識。由此智故是相應可通達。由此通達無復障礙。次隨順入唯識。世間六波羅蜜依俗諦。得依真諦清淨意所攝。出世六波羅蜜亦應學。次於十地中隨差別應修習。各三阿僧祇劫。不同聲聞修得。何以故。聲聞於三生中下對治種。成熟對治道。對治道成熟故。於第三生中。解脫三界得阿羅漢果。次此差別修中。戒等三學應令圓滿。次三學果涅槃煩惱障智障等滅。無上菩提及三身此等應覺故。說如此次第。若立大乘不出此法。何以故。若欲釋緣生義即入阿黎耶識中。若欲釋法相即入三性攝。若欲釋得即入唯識中。若欲釋因果即入唯識觀處。若欲釋地即入因果處。若欲釋三學即入十地處。若欲釋滅即入三學處。若欲釋無上菩提及三身。即入無住處涅槃攝。若說佛體及因果其數如此。故說次第復有別釋。此十義能引無上菩提。生無虛無分別智故名成就。與四道理及三量不相違故名隨順。非先隨順後相違。如偈言。  能持愛及悲  隨順於善故  非黑白我見  有益亦有損   故名不相違。能生一切智智者。於一切法無間如理如量智生故。復有別解以後釋前。   眾名章第三   論曰。此初說應知依止。立名阿黎耶識。世尊於何處說此識。及說此識名阿黎耶。如佛世尊阿毘達磨略本偈中說。  此界無始時  一切法依止  若有諸道有  及有得涅槃   釋曰。今欲引阿含證阿黎耶識體及名阿含。謂大乘阿毘達磨。此中佛世尊說偈。此即此阿黎耶識界。以解為性。此界有五義。一體類義。一切眾生不出此體類。由此體類眾生不異。二因義。一切聖人法四念處等。緣此界生故。三生義。一切聖人所得法身。由信樂此界法門故得成就。四真實義在世間不破。出世間亦不盡。五藏義。若應此法自性善故成內。若外此法雖復相應。則成□故約此界。佛世尊說比丘。眾生初際不可了達。無明為蓋貪愛所縛。或流或接。有時泥黎耶。有時畜生。有時鬼道。有時阿修羅道。有時人道。有時天道。比丘。汝等如此長時受苦。增益貪愛恆受血滴。由此證故知無始時。如經言。世尊此識界是依是持是處恆相應及不相離不捨智。無為恆伽沙等數諸佛功德。世尊非相應相離捨智。有為諸法是依是持是處故。言一切法依止。如經言。世尊若如來藏有由不了故。可言生死是有故。言若有諸道有。如經言。世尊若如來藏非有。於苦無厭惡。於涅槃無慾樂願故言及有得涅槃。復次此界無始時者。即是顯因。若不立因可言有始一切法依止者。由此識為一切法因故。說一切法依止。若有諸道有及有得涅槃者。此一切法依止。若有是道則有果報。亦有由此果報眾生受生。易可令解邪正兩說分別有異。後後能得上品正行應得勝德。由煩惱依止故生極重煩惱及常起煩惱。是果報等四種差別名依止勝。能翻此四種名依止下劣。生死中不但道等非有。涅槃義亦非有。何以故。若有煩惱則有解脫。應知依止中復有阿含。能證阿黎耶識名。   論曰。阿毘達磨中復說偈言。  諸法依藏住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黎耶  我為勝人說   釋曰。諸法依藏住者。第二句釋第一句。謂一切種子識。由煩惱業故變。阿黎耶識相續。前果報後成因。故名阿黎耶者。顯義證名以名目識。我為勝人說者。勝人謂諸菩薩。是菩薩境界依止及能障菩薩道故。為菩薩說。   論曰。此阿含兩偈證識體及名。雲何佛說此識名阿黎耶。   釋曰。此語欲顯立名之因。   論曰。一切有生不淨品法。於中隱藏為果故。   釋曰。一切謂三世。三世中取正生能生不淨品法。謂翻五種淨品名不淨品。   論曰。此識於諸法中隱藏為因故。   釋曰。諸法謂阿黎耶識果。即不淨品等。阿黎耶識藏住此果中為因。   論曰。復次諸眾生。藏此識中。由取我相故。是故名阿黎耶識。   釋曰。藏者以執義。約阿陀那識及意識。說眾生名。何以故。一切眾生無無我執。我執若起。緣何境緣本識起。微細一類相續不斷故。   論曰。阿含雲如解節經所說偈。  執持識深細  法種子恆流  於凡我不說  彼勿執為我   釋曰。前引阿毘達磨偈為證。此中更引經偈為證。阿毘達磨以理為勝。經以教為勝。教必有理理必順教。此二名證。若離此二證立義不成。此證從解節經出。佛告廣慧菩薩。廣慧。於六道生死。是諸眾生隨在眾生聚。或受卵生胎生濕生化生。此中得身及成就。初受生時一切種識先熟合大長圓。依二種取。謂有依色根。及相名分別言說習氣。若有色界中有二種取。若無色界無二種取。廣慧。此識或說名阿陀那。何以故。由此本識能執持身。或說名阿黎耶識。何以故。此本識於身常藏隱同成壞故。或說名質多。何以故。此識色聲香味觸等諸塵所生長故。廣慧。依緣此本識。是識聚得生。謂眼識乃至意識。依有識眼根緣外色塵。眼識得生。與眼識同一時共境。有分別意識起。若一眼識生。是時一分別意識生。與眼識共境。此眼識若共二識或三四五共起。是時一有分別意識。與五識共緣境生。如大水流。若有一能起浪因至則一浪起。若二若多能起浪因至則多浪起。是水常流不廢不斷。復次於清淨圓鏡面中。若有一能起影因至則一影起。若二若多能起影因至則多影起。是圓鏡面不轉成影亦無損減。此本識猶如水流及鏡面。依此本識。若有一能起眼識緣至。則一眼識起。乃至若有五能起識因至則五識起。廣慧。如此菩薩依法如智有聰慧。能通達意心識祕密義。諸佛如來如理如量。由如此義。不記說諸菩薩能通達意識心祕密義。廣慧。諸菩薩由如實不見本識。及阿陀那識等。於內於外。不見藏住不見生及長等。不見識眼色及眼識。不見耳聲及耳識。乃至不見身觸及身識。廣慧。諸菩薩依法如智有聰慧。能通達意心識祕密義。諸佛如來如理如量。由如此義。記說諸菩薩能通達意識心祕密義。復次引偈重釋經所說義。執持識深細者。雲何此識或說為阿陀那識。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謂能報持有依五根及相等習氣故。此識亦名阿陀那。深細者難滅難解故。法種子恆流者。一切不淨品法能生熏習所依住。如水流唸唸生滅相續不斷。於凡我不說者。諸凡夫人無甚深行。不求一切智。根鈍故不為凡夫及二乘說。彼勿執為我者一相起相續長。若眾生依經起邪分別。即執此識為我。恐起邪執故我不為說。   論曰。雲何此識或說為阿陀那識。   釋曰。前已引正理及正教。證此識名阿梨耶。雲何今復說此識名阿陀那。   論曰。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一切受生取依止故。何以故。有色諸根此識所執持。不壞不失乃至相續後際。又正受生時由能生取陰故。故六道身皆如是取是取事用識所攝持故。說名阿陀那。   釋曰。今立道理為成阿陀那名。道理者能執持一切有色諸根。由此識執持有色五根。不如死人身在黑脹壞等有變異位。若至死位阿梨耶識捨離五根。是時黑脹壞等諸相即起。是故定知。由為此識所執持一期中五根不破壞。一切受生取依止故者。此言重答前問。此識眾生正受生時能生取陰。此取體性識所執持。由此識是正受生識。是故正受生時一切生類皆為此識所攝。一期受身亦為此識所攝。於阿梨耶識中身種子具足故。以是義故阿梨耶識亦名阿陀那。   論曰。或說名心。如佛世尊言心意識。   釋曰。阿梨耶識及意。見此二義不同心義。亦應有異。此三異相雲何。   論曰。意有二種。一能與彼生次第緣依故。先滅識為意。又以識生依止為意。   釋曰。若心前滅後生。無間能生後心說此名意。復有意能作正生識依止。與現識不相妨。此二為識生緣故名為意。正生者名識。此即意與識異。   論曰。二有染污意。與四煩惱恆相應。   釋曰。此欲釋阿陀那識。何者四煩惱。   論曰。一身見二我慢三我愛四無明。   釋曰。我見是執我心。隨此心起我慢。我慢者由我執起高心實無我起。我貪說名我愛。此三惑通以無明為因。謂諦實因果心迷不解。名為無明。   論曰。此識是餘煩惱識依止。此煩惱識。由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   釋曰。此染污識由依止第一識生。由第二識染污。次第已滅說名意。餘識欲生能與生依止故。第二識名染污識。煩惱依止故。若人正起善心亦有此識。   論曰。由緣塵及次第能分別故此二名意。   釋曰。以能取塵故名識。能與他生依止故名意。第二識是我相等。或依止能分別故名意。   論曰。雲何得知有染污心。   釋曰。以何道理能成立此義。   論曰。若無此心獨行無明。則不可說有。   釋曰。獨行無明其相雲何。若人未得對治道。能障實慧惑名獨行無明。此無明於五識非有。何以故。若人在於五識不能為障。何以故。若是對治道生處。則是障處於染污意識此亦非有。何以故。但由此惑心應染污故。與餘惑相應共行。獨行名則不成。若汝說第六識由獨行無明染污。則第六識一向不清淨。以此無明不暫息。雲何施等心成善以第六識。恆與無明相應故。若有人說心與善相應生。此人則有過失。若第六識。恆被染污則不得引對治道生。若有人說染污心相應有別善心。此善心能引生對治道故染污心即滅。若作此說則無過失。   論曰。與五識相似此法應無。何以故。此五識共一時有自依止。謂眼等諸根。   釋曰。猶如眼識等五識。眼等五根同時為依止。意識必應有同時依止。若不立餘識亦無此依止。如眼識無依止不得生。意識亦應爾。   論曰。復次意名應無有義。   釋曰。雲何無義。若立前滅心為意。此但有名無義。何以故。意以了別為義。於無中雲何可立。是識隨六識前已滅。此意名不可得。不能了別以無體故。   論曰。復次無想定滅心定。應無有異。何以故。無想定有染污心所顯。滅心定不爾。若不爾此二定應不異。   釋曰。若人立有染污心。此人於無想定則說有染污心。於滅心定則說無染污心。對此人二定則有差別。若不如此於二定意識不行故。二定則無異。   論曰。復次於無想天一期應成無流無失。無染污故。於中若無我見及我慢等。復次一切時中起我執。遍善惡無記心中。若不如此但噁心與我執等相應故。我及我所。此惑得行。於善無記中則不得行。若立二心同時生無此過失。若立與第六識相應行。有此過失。   釋曰。於無想天生若無染污心。一期生中則無我執及我慢等。此生便無流失。此定不應為聖人所厭惡。既為聖人所厭惡。故知此定有染污識。由我執恆相隨施等諸善常為我執所雜我執恆隨。若離無明則無此事。此無明若離依止則不得有。此無明依止。若離阿陀那識無有別體。   論曰。  無獨行無明  及相似五識  二定無差別  意名無有義  無想無我執  一期生無流  善惡無記中  我執不應起  離污心不有  二與三相違  無此一切處  我執不得生  證見真實義  惑障令不起  恆行一切處  名獨行無明   論曰。此心染污故無記性攝。   釋曰。此心是無明所依。於三性中此心屬何性。由染污故屬有覆無記性。何以故。有染污故。雲何有染污。   論曰。恆與四惑相應。   釋曰。不了無我境故起我執。由我執起我愛我慢。此四惑一切處恆起。   論曰。譬如色無色界惑是有覆無記。此二界煩惱奢摩他所藏故。   釋曰。界以生性為義。離婬欲及段食慾。由色慾生故名色界。離下二界欲由無色慾生故名無色界。此二界惑雖與第六粗識相應。不失無記性。由八定所藏故。此惑若在欲界散心應成不善。由依止粗故。若與第二識相應。雖不在定中亦非不善以依止最細故。若在色無色界。依止雖粗八定所攝。心軟滑故。亦非不善。能生生死亦非是善故。屬有覆無記性。第二識所起惑亦爾。依止細故非不善。是生死因故亦非是善。   論曰。此心恆生不廢。   釋曰。此染污心三性中。八定無想定無想天處。恆生不廢。   論曰。尋第二體離阿梨耶識不可得。   釋曰。第二識緣第一識起我執。若離第一識此識不得起。故知有第一識今成就第二識。為顯第一識故。   論曰。是故阿梨耶識成就為意。依此以為種子餘識得生。   釋曰。離第一識無別識體為第二識。因及生起識因。佛說心名。此名目第二識。佛說識名。此名目六識。佛說意名。此名目第一識。何以故。第二識及生起識。若前已滅後識欲生。必依第一識生及能生自類故。說名意根。   論曰。雲何此意復說為心。多種熏習種子所聚故。   釋曰。第一識或名質多。質多名有何義。謂種種義及滋長義。種種者自有十義。一增上緣。二緣緣。三解相。四共作。五染污。六業熏習。七因八果。九道十地。此義中各有多種義故名種種。滋長有三義。一由此十法聚集。令心相續久住。二此心能攝持一切法種子。三是種種法熏習種子之所滋長。種子者。謂功能差別因。所滋長者。謂變異為三界。由此義故。佛說第一識亦名質多。   論曰。雲何於聲聞乘不說此心相。及說阿梨耶阿陀那名。微細境界所攝故。   釋曰。問各問名體。答通答兩問。此識於所知中最微細。以非二乘所緣故。此識亦是境界。若求佛果人必須通達此識。此識是應知等九義所依藏故。故名所攝。復次菩薩有微細境界藏。此識難解。故屬微細境界藏攝。   論曰。何以故。聲聞人無有勝位。為得一切智智。   釋曰。何故於聲聞乘不說微細境界。聲聞人不作正勤求知如來境界。修行唯為自利故。諸聲聞人惑障由苦等智粗淺觀行。可得除滅。   論曰。是故於聲聞人離此說由成就智。令本願圓滿故不為說。   釋曰。諸佛見聲聞人少欲知足。求除自惑障。此障若離此智由餘智可得滅除。本願得成。不為解脫他障不發願求如來法身。修行微細甚深道。故不為說。   論曰。諸菩薩應有勝位。為得一切智智故佛為說。   釋曰。諸菩薩求滅自他惑障及智障故。修行正勤故。為諸菩薩說。   論曰。何以故。若離此智得無上菩提。無有是處。   釋曰。若離甚深微細境。十種次第修則不得成。若離此修心。煩惱易除法身易得。無有此義。   論曰。復次此識於聲聞乘。由別名如來曾顯。   釋曰。復有別道理可信此識是有。何以故。於聲聞乘此義由別名。處處顯現。   論曰。如增一阿含經言。於世間喜樂阿梨耶。愛阿梨耶。習阿梨耶。著阿梨耶。為滅阿梨耶。如來說正法。   釋曰。初句略說根本。後以三句約現在過去未來。更廣釋之。著阿梨耶者。約現在世。習阿梨耶者約過去世。愛阿梨耶者。約未來世。復有別釋。喜樂阿梨耶是現在世。雲何現在世。喜樂阿梨耶由過去世著阿梨耶故。由過去現在數習阿梨耶。是故未來愛阿梨耶。復次或執此四句義不異。若不異雲何有四句。如決定藏論所明。有二種愛。謂有愛無有愛。有愛即三界愛。無有愛謂愛三界斷。喜樂者若人生在欲界。緣已得塵生喜緣。未得塵生樂著者。若人生在色界。未離欲色界。貪著色界生及色界塵由已得色界定。於定生染。不樂所未得定。於中執為解脫故說名著。習者若人生無色界。未離欲無色界。先且觀欲界過失。生色界欲。後觀色界過失捨色界欲生無色界欲。此欲由習諸定所成故說名習。此三名有愛依常見起。愛者若人多行惡。畏受苦報。或執斷見求不更生故。說名愛。此一即無有愛。依斷見起。或約四倒釋四句或約四愛釋四句。即飲食衣服住處有無有愛。或欲顯自法辯令弟子得法辯因。或欲顯一義有多名。或欲令鈍根人。若忘此義由別名還得憶。或欲令鈍根人因重說名故得解。或欲令別方弟子若不解一名。由餘名得解故說四句。名異義同。   論曰。世間樂聽。   釋曰。依信智兩根。   論曰。故屬耳。   釋曰。顯離散亂心。即是定根。   論曰。作意欲知。   釋曰。顯起恭敬不放逸。即是念根。   論曰。生起正勤。   釋曰。因此起勇猛。捨惡取善即是精進根。此中所明是即三慧。   論曰。方得滅盡阿梨耶。   釋曰。此明道果。即是盡無生智。   論曰。乃至受行如來正法及似法。   釋曰。如教而行。是名受行如來所說名句味稱正法。名句味所目義稱似法。復次正法謂正說。似法謂正行正得。復次正法以阿含為體。似法以所得為體。   論曰。由如來出世是第一希有。不可思議法於世間顯現。如本識此如來出世四種功德。經由別義。於聲聞乘此識已顯現。   釋曰。別義有三種。一別意。如來欲說自出世功德。非欲顯阿梨耶識。此識與功德相應故說此識。二別名。如來但說名不說義。三別義。微細境所攝於二乘不宜說。但由義相應故。說名不釋義。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依止勝相眾名品之二   眾名章餘   論曰。復次摩訶僧祇部阿含中。由根本識別名。此識顯現譬如樹依根。   釋曰。此識為一切識因故。是諸識根本。譬如樹根。芽節枝葉等所依止說名樹根。若離此根芽等不成。此識為餘識根本亦爾。   論曰。彌沙塞部亦以別名說此識。謂窮生死陰。何以故。或色及心有時見相續斷。此心中彼種子無有斷絕。   釋曰。雲何說此識為窮生死陰。生死陰不出色心。色有時有。諸定中相續斷絕。如無色界。心亦有時有。諸定中相續斷絕。如無想天等。於阿梨耶識中。色心種子無有斷絕。何以故。由此熏習種子。於窮生死陰恆在不盡故。後時色心因此還生。於無餘涅槃前。此陰不盡故名窮生死陰。   論曰。是應知依止阿陀那阿梨耶。質多根本識窮生死陰等。   釋曰。此三是大乘中所立名質多是通大小乘所立名。根本識是摩訶僧祇部所立名。窮生死陰是彌沙塞部所立名。等者正量部立名。果報識上座部立名有分識。   論曰。由此名小乘中。是阿梨耶識已成王路。   釋曰。由此眾名廣顯本識。是故易見猶如王路。言王路者有三義。一直無歧。二廣平熟。三光明無障。本識亦爾。直無歧譬定無疑。廣平熟譬大小乘俱弘此義。光明無障譬引無量道理以證此識故譬王路。   論曰。復有餘師。執心意識此三但名異義同。是義不然。   釋曰。此義約小乘還反質小乘。小乘雲。阿梨耶識阿陀那識。由自僻執於同義異名中立為異義。此說不然。何以故。   論曰。意及識已見義異。當知心義亦應有異。   釋曰。小乘中立意及識。名義俱異能了別名識。若了別已謝能為後識生方便。名為意故。識以了別為義。意以生方便為義。如小乘中二名有二義。本識有體無名。故知心名應目本識。此義不可違。   論曰。復有餘師。執是如來說世間喜樂阿梨耶。   釋曰。小乘諸師約阿梨耶名。起執不同。阿梨耶者欲顯何義。愛著境界名阿梨耶。   論曰。如前所說。此中有五取陰說名阿梨耶。   釋曰。此愛著境其義不同。或執是五取陰取是貪愛別名。貪愛所緣自五陰名為取陰。此取陰是眾生愛著處故。說名阿梨耶。   論曰。復有餘師。執樂受與欲相應說名阿梨耶。   釋曰。此五陰非愛著處。若無樂受於樂受若無顛倒。雲何於五陰生愛著。是故於樂受中。由欲顛倒心未滅故。此樂受是愛著處。五陰與樂受相應故。說五取陰為愛著處。是故樂受正為愛著處。   論曰。復有餘師。執身見說名阿梨耶。   釋曰。若人說樂受是愛著處。是義不然。此受由能安樂自我。愛自我故愛此樂受。譬如人愛壽故愛壽資糧。如此愛我故愛我資糧。   論曰。如此等諸師。   釋曰。為攝餘執有說壽命是愛著處。有說道是愛著處。有說六塵是愛著處。有說見及塵是愛著處。   論曰。迷阿梨耶。由阿含及修得是故作如此執。   釋曰。如此小乘中諸師。不了別阿梨耶識。雲何不了別。不了別有二種。一由教。二由行。教謂小乘阿含是。阿含不如理決判此識義故。依阿含迷於此識。行謂粗淺道。無道理能證此識義故。由行亦迷此識。   論曰。由隨小乘教及行。是師所立義不中道理。   釋曰。諸師依小乘教。及離阿梨耶識立別名。若約小乘道推度。此義亦不中。小乘理為自悉檀所違故。   論曰。若有人不迷阿梨耶識。約小乘名成立此識。其義最勝。   釋曰。不迷人是菩薩。由阿含及行諸佛觀人根性依根性立阿含。於下品者有祕密說。於上品者無祕密說。是故具明諸識。由此阿含菩薩不迷此識。由行者若人修行能破欲界惑。則見自身為色惑所縛。乃至無色界亦爾。若修行出無色界。見身被縛在阿梨耶識中。為滅此縛故修十地。諸菩薩由甚深行故。不迷此識。若人能了別此識。以小乘名目此識。名義相稱故。成立名義則為最勝。   論曰。雲何最勝。   釋曰。顯示小乘義過失於大乘義中則無過失。是故大乘安立最勝。小乘過失者。   論曰。若執取陰名阿梨耶。於惡趣隨一道中。一向苦受處於彼受生。   釋曰。惡趣即四惡趣。於四惡趣中隨入一道。此道定是純惡業果報。無餘受相雜故。名一向苦受處。於彼中有時生樂受。此樂受於惡趣非果報果。但名相似果。唯以苦受為果報果。是罪人處惡趣受苦報故。言於彼受生。   論曰。此取陰最可惡逆。   釋曰。生時住時不可忍故言可惡。於此苦中恆起滅離貪慾意。謂我何時當死。何時當捨離此陰。故名為逆。   論曰。是取陰中一向非可愛。眾生喜樂不應道理。   釋曰。此惡道陰一向是苦惱資糧。於中雲何生愛故喜樂乖理。若說取陰名阿梨耶。此義不成。   論曰。何以故。彼中眾生恆願取陰斷絕不生。   釋曰。彼中眾生因此苦苦。願樂滅現在陰。願樂令後陰不更生。   論曰。若是樂受與欲相應。從第四定乃至上界。皆無此受。   釋曰。此受不遍三界。但生死一分中有此受。   論曰。若人已得此受。由求得上界則生厭惡。   釋曰。若人已生樂處已。得有樂定見。此樂粗動是放逸處難成易壞。起厭怖心求得上界寂靜。則厭惡此樂。於樂處生離欲心。於不苦不樂中生喜樂心。   論曰。是故眾生於中喜樂不稱道理。   釋曰。若樂不遍三界。若受樂人求離此樂。立此樂為愛著處。則不稱道理。   論曰。若是身見。正法內人信樂無我。非其所愛。於中不生喜樂。   釋曰。若說身見是愛著處。是亦不然。何以故。佛法內人。或約聞慧。或約思修慧。信無我及樂無我。發願修道為滅我見。是故我見非其所愛。由求得無生智。令我見及我愛。未來不更生。是故於中不生喜樂。此身見為一分眾生所愛著。一分眾生不愛著故。不可說身見為愛著處。   論曰。此阿梨耶識。眾生心執為自內我。   釋曰。六道眾生起執著心。謂此法是我自內我。此內我自在清淨。能證為相。由外具故或樂或苦。是人若起如此我見。   論曰。若生一向苦受道中。其願苦陰永滅不起。   釋曰。此人若有惡業因緣故。墮一向苦受惡道。其計我清淨。無變異。由外具但證變異及染污起無有愛。願我與外具永絕相離。何以故。   論曰。阿梨耶識我愛所縛故。不曾願樂滅除自我。   釋曰。由不了別此識。緣此識起我執。由我執起我愛。由此我愛不求滅我。欲安樂此我故。求滅離外具。   論曰。從第四定以上受生眾生。雖復不樂有欲樂受。於阿梨耶識中。是自我愛隨逐不離。   釋曰。前已明眾生於惡道中。止求離苦無慾捨我心。此中明眾生在捨受處。無樂受可愛樂。厭惡樂受如惡道人厭惡苦受。無因緣於阿梨耶識中。欲捨我愛故。阿梨耶識是愛著處。   論曰。復次正法內人。雖復願樂無我違逆身見。於阿梨耶識中亦有自我愛。   釋曰。前復次約佛法外人。此復次約佛法內人。自有三品。一在正思。二在正修。三在有學。此三品人二人伏我見。一人滅我見。何以故。前二人比知無我。後一人證知無我故。言違逆身見。於阿梨耶識中。長時數習我愛。雖復違逆身見。於本識中我愛猶恆隨逐。是故身見非愛著處。不應名阿梨耶。   論曰。以阿梨耶名安立此識。則為最勝。是名成立阿梨耶別名。   釋曰。由此愛著處名。比度諸師執名義不相稱。若取此名比度第一。名義相稱。故引彼所立名。成立本識則為最勝。此品中總攝諸名引道理顯本識故。稱眾名品。   相品第二相章第一   釋曰。此品有七章。一相。二熏習。三不一異。四更互為因果。五因果別不別。六緣生。七四緣。   論曰。復次成立此識相。雲何可見。   釋曰。已依眾名成立阿梨耶識。由此眾名。阿梨耶識體相不可了別。若不了別體相。此識則難可解。今欲令通達此識故次應示其體相。   論曰。此相略說有三種。一立自相。二立因相。三立果相。立自相者。依一切不淨品法習氣。為彼得生。攝持種子作器。是名自相。   釋曰。決定藏論中。明本識有八相。異彼廣說。故言略說三種。自相義雲何。依一切不淨品法。熏習此識最勝。為彼得生功能。此功能相復雲何。謂攝持種子。雲何攝持。熏習成一故言攝持。   論曰。立因相者。此一切種子識。為生不淨品法。恆起為因。是名因相。   釋曰。八識中隨一識不淨品法所熏習。已得功能勝異為生彼法。後轉成因是名因相。   論曰。立果相者。此識因種種不淨品法無始習氣。方乃得生是名果相。   釋曰。依止三種不淨品法熏習。後時此識得生。為攝藏無始熏習故。是名果相。   熏習章第二   論曰。何法名習氣。此習氣名欲顯何義。   釋曰。此二問有何異。前問名所目義。後問義所得名。   論曰。此法與彼相應。共生共滅後變為彼生因。此即所顯之義譬如於麻以花熏習。麻與花同時生滅。彼數數生為麻香生因。   釋曰。此謂能受熏習法。彼謂能熏習法。共謂一時一處。同生同滅若法有生滅。則有能熏所熏。若異此則不然。能熏者相續短。所熏者相續長。是故能熏已謝所熏恆在。後變為彼生因。變即當彼如彼生功能此亦復爾。此即所顯之義義即名所目。名即義所成。   論曰。若人有欲等行。有欲等習氣。   釋曰。數起煩惱是名行。此行有習氣。習氣何相。   論曰。是心與欲等同生同滅。彼數數生。為心變異生因。   釋曰。同生滅義如前。彼者欲等行。數數生者。或約一生或約一時。先未有熏習。今變異為彼生因能變異心是名熏習。於不淨品中是一類謂煩惱濁。   論曰。若多聞人有多聞習氣。   釋曰。多聞人或在思位。或在修位。有多聞習氣。此有何相。   論曰。數思所聞共心生滅。   釋曰。如前所聞名句味。引多道理。恆思量。是思量中正思與意識共生共滅。   論曰。彼數數生為心明瞭生因。   釋曰。是正思所聞。於意識中數數生滅。意識於聞中既明瞭。熏習阿梨耶識。此意識若滅。後更欲起。次第轉勝。由此熏習成。是故聰明事不失。   論曰。由此熏習得堅住故。   釋曰。于思慧得堅。於修慧得住。   論曰。故說此人為能持法。   釋曰。由此熏習能不忘失。若人別緣餘事。亦得說名能持法人。   論曰。於阿梨耶識。應知如此道理。   釋曰。若善惡熏習。生起道理應如此知。   不一異章第三   論曰。此染污種子。與阿梨耶識同異雲何。   釋曰。是不淨品法種子。在阿梨耶識中。為有別體故異。為無別體故不異。若爾有何失。若異者諸種子應有分分差別。阿梨耶識亦應如是成無量分。若種子自異本識。不異剎那剎那滅義則不成。若此識與種子異。於識中善惡二業熏習。隨業或善或惡。生起種子。汝許種子是無記。雲何得異。此識與種子若不異彼多此一。雲何不異。此難顯二種過失。為離彼難二過失故。須明不一不異義。   論曰。不由別物體故異如此和合雖難分別。而非不異。   釋曰。此阿梨耶識與種子。如此共生。雖有能依所依不由別體故異。如眼根及眼識。眼根以色為體。眼識以無色為體。此識與種子無此異體故。不可說異。既不可說異。何不說一。如此和合雖難分別。而能依是假無體。所依是實有體。假實和合異相難可分別。以無二體故。譬如苦集二諦。苦諦實有果報五陰為體。集諦是假名。依苦諦得顯。無有別體。假說為因。五陰雖難分別而非不異。識與種子亦爾。何以故。   論曰。阿梨耶識如此而生。   釋曰。若不異如先熏習未生時。此識但是果報。不能為他作因。若熏習生時。此識亦應如此而生。與本無異。既無此義故非不異。無此義者。   論曰。熏習生時有功能勝異。說名一切種子。   釋曰。此識先未有功能熏習生。後方有功能故異於前。前識但是果報。不得名一切種子。後識能為他生因。說名一切種子。前識但生自相續。後識能生自他相續故勝於前。譬如麥種子。於生自芽有功能故。說麥是芽種子。麥若陳久或為火所損。則失功能。麥相不異。以功能壞故不名種子。此識亦爾。若有生一切法功能。由與功能相應。說名一切種子。此功能若謝無餘。但說名果報識。非一切種子。是故非不異。   更互為因果章第四   論曰。雲何阿梨耶識與染污。一時更互為因。   釋曰。阿梨耶識或為一切法因。或為一切法果。一切法於阿梨耶識亦爾。如此義雲何可知。為顯此義故應說譬。   論曰。譬如燈光與燈炷生及燒然。一時更互為因。   釋曰。由炷體作依止。能生光焰故。炷是光焰生因。光焰即此生剎那中能燒然炷。光焰即為炷燒然因。此阿梨耶識與彼一切法。為共有生因。應知此義。何以故。此因現在住。未壞果生亦可見。   論曰。又如蘆束一時相依持故得住立。   釋曰。如二蘆束。一一剎那中互相依互相持。   論曰。應知本識與能熏習。更互為因其義亦爾。如識為染污法因。染污法為識因。   釋曰。此阿梨耶識為種子生因。若無此識三業生滅無可依處。如體謝滅功能亦爾。故由此識諸法體生功能亦立。是故本識為彼生因。彼法亦爾。若彼法無此識起。在現在無有道理。轉後異前。此變異是彼法果。   論曰。何以故。   釋曰。何故不別說餘法相對。互為因果而唯明識與染污法互為因果。或是外道或是二乘。作如此問。   論曰。離此二法。異因不可得故。   釋曰。於世間中離分別依他二法。更無餘法。阿梨耶識是依他性。餘一切法是分別性。此二法攝一切法。皆盡三界唯有識故。是故離此二法。異因不可得。若二法為共有因是功力。果隨因品類。其品類亦應爾。   因果別不別章第五   論曰。雲何熏習不異不多種。而能為有異多種諸法作生因。   釋曰。此難欲難俱有因。則不成難。以執果與因不一時故。若難果報因此可成難。果報因必是有記。果報果必與因不同時。   論曰。譬如多縷結衣。衣無多色。若入染器。後於衣上種種相貌方得顯現。   釋曰。引此譬欲明果報因果。皆得成立。如人欲於衣上作諸相貌。先以縷結衣。此衣當結時相貌無異。入染器後若解先結則有多種相現。   論曰。如此阿梨耶識。種種諸法所熏。   釋曰。阿梨耶識為善惡不動三業所熏。如衣被結。   論曰。熏時一性無有多種。   釋曰。熏時自有三種。一方便時。二正作時。三作後時。復有三種。一自作時。二教他作時。三隨喜作時。種子與阿梨耶識。同無記性離此識無各各異體。   論曰。若生果染器現前。則有不可數種類相貌。於阿梨耶識顯現。   釋曰。若眾緣已具。如衣正入染器。如此種子與本識於現生後三時。隨一時現前。則有不可數種果報相貌。於此識顯現。是故熏時雖復不異。果報熟時則有無量差別。譬如染衣。若汝意謂果報定以有記為因。雲何以無記為因者。此義無異。何以故。彼人於果說因。大乘於果說果。   緣生章第六   論曰。此緣生於大乘。最微細甚深。   釋曰。欲顯大乘與小乘異。大乘具有三種緣生。小乘但有二種。大乘第一緣生。於小乘則無。何故大乘有小乘無。此第一緣生最微細甚深故。於餘乘不說。凡夫智不能通達故微細。阿羅漢獨覺智不能窮其底故甚深。此緣生有幾種。若廣說有三種。若略說有二種。何者為二。   論曰。若略說有二種緣生。一分別自性緣生。二分別愛非愛。   釋曰。由此二名。此二種緣生差別已顯。   論曰。依止阿黎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生。   釋曰。由諸法種子。依阿黎耶識諸法欲生時。外緣若具。依阿梨耶識則更得生。諸法生以阿黎耶識為通因。是名分別自性。何以故。種種諸法體性生起。分別差別。同以阿黎耶識為因故。若分別諸法緣生自性。此唯阿黎耶識。   論曰。由分別種種法因緣自性故。   釋曰。遍三界諸法品類。若分別生起因。唯是一識。若分別諸法性。即是此識。若分別諸法差別。皆從此識生。是故諸法由此識悉同一性。二分別愛非愛者。   論曰。復有十二分緣生。是名分別愛非愛。   釋曰。約三世。立十二分。為顯因顯果及顯因果故。離根本八分為十二分。根本八分不出三法。謂煩惱業果報。煩惱者。譬如從種子生芽等。從煩惱生煩惱。從煩惱生業果。從煩惱生果報。又如龍在池水恆不竭。煩惱若在生續無窮。又如樹根未拔時至則生。未除煩惱根六道報恆起。業者。譬如米有糠則能生芽。業若有流則能感報。又如烏沙絺。謂芭蕉竹等果熟則死。業若已熟不更生果。又如樹花是生果近因。業亦如此近能生果。果報者。譬如成熟飲食。飲食若已成熟但應受用。不更成熟。果報若熟不更結後果報。若重結果報則不得解脫故。十二緣生不出此三。此十二分。能分別有二種生身無窮差別。由彼緣生故。何以故。此無明有三品業緣生。謂福非福不動行。由此行有三品。是故識等或生隨福行。或生隨非福行。或生隨不動行。此三品中福及不動是可愛。非福是不可愛。故言分別愛非愛。   論曰。於善惡道分別愛非愛。生種種異因故。   釋曰。善道是愛。惡道是非愛。此善惡道中有無量種差別分別。此差別不出十二緣生。即以十二緣生。為差別因故。說十二緣生分別愛非愛。   論曰。若人於阿黎耶識。迷第一緣生。   釋曰。迷有三惑。一無知。二疑知。三顛倒知。若起此三惑。則生二種見。或執不平等因。或執無因。執不平等因者。   論曰。或執自性是生死因。   釋曰。僧佉引五義。證立自性是實有。一由別必有總。知有自性。於世間中若是別物決定有總。譬如以一斤金用作鐶釧等。鐶釧等別有數量。則知金總亦有數量。由見變異別有數量。則知自性總亦有數量。二由末似本。知有自性。譬如一斤白檀分為多片。片片之中香皆似本。變異別中悉有三德。謂憂喜闇。則知自性總中亦有三德。三由事有能。知有自性譬如鍛師於鍛中有能故能作器。由自性於變異中有體故能作萬物。此能若無依能則不成。四由因果差別。知有自性。譬如土聚為因。以瓶為果。如此以自性為因。變異為果。五由三有無分別故。知有自性。若世間壞時十一根壞變為五大。五大壞變成五唯量。五唯量壞變成我慢。我慢壞變成智。智壞變成自性故。三有於自性無復分別。若世間起時從自性起智。從智起我慢。乃至從五大起十一根。若無自性壞時。應盡無更起義。若更起無本無次第生義。   論曰。或執宿作。   釋曰。路柯耶視柯說。世間一切因唯有宿作。現在功力不能感果故。現在非因。如世間二人同事一主。俱有功力。一被禮遇。一則不爾。故知唯由宿作。不開現在功力。   論曰。或執自在變化。   釋曰。如前所立皆不成因。唯有一因名為自在。使我等生善惡輪轉生死。後令起厭離求得解脫。自在因論生於智慧。解諸繫縛會自在體。   論曰。或執八自在我。   釋曰。如鞞世師那耶修摩執我者。何相何德。智性為相。八自在為德。如火以熱為相。我亦如此。若獨存及雜住。智性無改故。以智性為相。八自在者。一於細最細。二於大最大。三遍至。四隨意。五無繫屬。六變化。七常無變異。八清淨無憂。   論曰。或執無因。   釋曰。由不了別世間果因一分。以例餘果謂皆無因。   論曰。若迷第二緣生。執我作者受者。   釋曰。亦由三惑故不了別第二緣生。若增減因果及事。是名不了別第二緣生。增因者。除無明等因。立不平等因為因。減因者。謂行等無因。增果者。謂行等本自有體。後緣無明生。減果者。謂無行等為無明果。增事者。謂無明等生行等。離唯眾緣和合。有無明等別事。能作行等別事。減事者。執無明等無有功能生行等事。無明等無動無作故。若離此三處增減。是名分別第二緣生。若不能如此分別。即迷緣生起增益執。謂我執作者受者執。先約本識起我執。後約因果起作者受者執。若我作因名為作者。若我受報名為受者。   論曰。譬如眾多生盲人不曾見象。   釋曰。眾多譬一闡提及外道。生盲人譬迷阿黎耶識體性因果。三種無明。不曾見。譬不能了別。像譬阿黎耶識。生盲人於一期報中不曾見色。一闡提及外道從無始生死來。未曾了別阿黎耶識三相。   論曰。有人示之令彼觸證。   釋曰。有人譬邪師。示之譬為說邪法。令彼觸證。譬令彼生不正思惟及偏見。   論曰。有諸盲人。或觸其鼻。或觸其牙。或觸其耳。或觸其腳。或觸其尾。或觸其脊等。有人問之。像為何相。盲人答雲。像如黎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說如山石。若人不了二種緣生無明生盲。或說自性為因。或說宿作。或說自在變化。或說八自在我。或說無因。或說作者受者。   釋曰。六觸譬六偏執。一自性。二宿作。三自在。四我。五無因。六作者受者。等者等六十二見等。   論曰。由不了阿黎耶識體相及因果相。如彼生盲不識象體相。作種種異說。   釋曰。品初立自體為顯自相。立因為顯因相。立果為顯果相。此二種人。由無明不能了別本識三相故。不能通達分別自性緣生。起自性等五執。不能通達愛非愛緣生。起第六作者受者執。   論曰。若略說阿黎耶識體相。是果報識。是一切種子。   釋曰。阿黎耶識因相者。一切法熏習於本識中有故名為因。果相者。此識餘法所熏故成諸法果。體相者。謂果報識。一切種子是其體相。   論曰。由此識攝一切三界身。一切六道四生皆盡。   釋曰。三界身謂於六道四生中。等類不等類差別。此識若成熟能成六道體。何以故。三業所熏。是諸道種子故。由此義故。三界一切生一切道。皆入此識攝。   論曰。為顯此義故說偈言。  外內不明瞭  於二但假名  及真實一切  種子有六種  唸唸滅俱有  隨逐至治際  決定觀因緣  如引顯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若異不可熏  說是熏體相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餘生例應爾  此外內種子  能生及引因  枯喪猶相續  然後方滅盡   釋曰。已說阿黎耶識為一切法種子。今更欲顯種子義故說斯偈。外內不明瞭於二者。種子有二種。一外二內。外謂穀麥等。於善惡二性不明瞭是有記故。內謂阿黎耶識於善惡二性則明瞭。或以染污清淨為二。但假名及真實者。外種子但是假名。何以故。一切法唯有識故。內種子則是真實。何以故。一切法以識為本故。一切種子有六種者。如此內外種子不過六種。何者為六。唸唸滅者。此二種子剎那剎那滅。先生後滅無有間故。此法得成種子。何以故。常住法不成種子。一切時無差別故。是故一名唸唸滅。俱有者。俱有則成種子。非過去未來及非相離。是時種子有即此時果生。是故二名俱有。隨逐至治際者。治謂金剛心道。阿黎耶識於此時功能方盡故名際。外種子至果熟及根壞時功能則盡。是故三名隨逐至治際。決定者。由此決定不從一切。一切得生因果。並決定若是此果種子。此果得生。是故四名決定。觀因緣者。由此種子觀別因緣。方復生果。是故非一切時。非一切生。是時若有因。是時因得生。是故不恆生。若不觀因而成因者。則一因為一切果因。以觀因緣成故。不漫為因。是故五名觀因緣。能引顯自果者。是自種子能引生自果。若阿黎耶識能引生阿黎耶識果。如穀等種子能引生穀等果。是故六名能引顯自果。如此六種是因果生義。如此方便令熏習相貌易見。今當更說。堅無記可熏與能熏相應者。熏義有四種。一若相續堅住難壞。則能受熏。若疏動則不然。譬如風不能受熏。何以故。此風若相續在一由旬內。熏習亦不能隨逐。以散動疏故。若瞻波花所熏油。百由旬內熏習則能隨逐。以堅住故。二若無記氣則能受熏。是故蒜不受熏。以其臭故。沈麝等亦不受熏。以其香故。若物不為香臭所記則能受熏。猶如衣等。三可熏者。則能受熏。是故金銀石等皆不可熏。以不能受熏故。若物如衣油等。以能受熏。故名為可熏。四若能所相應則能受熏。若生無間。是名相應故得受熏。若不相應。則不能受熏。若異不可熏說是熏體相者。若異此四義。則不可熏。是故離阿黎耶識餘法不能受熏。以阿黎耶識具前六義。一唸唸生滅。二與生起識俱有。三隨逐乃至治際窮於生死。四決定為善惡等因。五觀福非福不動行為因。於愛憎二道成熟為道體。六能引顯同類果。一切生起識。雖具六義得為種子。但與熏習四義相反。由阿黎耶識具種子六義。及熏習四義故。能受熏習轉為種子。餘識則不爾。何以故。六識無相應者。六識無前後相應義。以易動壞故。復次非但易動壞故無相應。復有餘義。三差別相違者。隨一一識。別依止生。別境界生。別覺觀思惟生。別想生故名相違。六識更互不相通故差別。差別故相違。經部師說。前念熏後念。何以故。二識一剎那不並起故。不得同時。此義不然。何以故。一念二不俱者。能熏所熏若在一時。同生同滅熏習義得成。若不同時熏義不成。何以故。能熏若在。所熏未生。所熏若生。能熏已謝。前後剎那一時並起。無有是處。是故六識不並起故無熏習。若汝言有識生類。其相如此故能受熏。是義不然。餘生例應爾者。若汝執不相應義亦得相熏。非汝所執義。當例汝所執。如眼等諸根與識不同故名為餘。此諸根色清淨同類亦應更互相熏。雖同色類不相應故。若汝不許相熏。六識亦爾。雖同識類不相應故。雲何得說相熏。前已說二種種子。謂外及內。若以因義顯之。成二種因。一生因二引因。為顯此義故說此外內種子能生及引因。外內種子若作生因及引因。其相雲何。能生芽等乃至果熟。是外生因。能生果報乃至命終。是內生因。引因者。枯喪猶相續然後方滅盡者。外種子若穀已陳。內種子若身已死。由引因故猶相續住。若此二種但有生因。生因已謝。果即應滅。不得相續住。若汝說由剎那轉轉相生。前剎那為後剎那作因故。猶相續住。若爾最後不應都盡。既無此二義故。知別有引因。此二種因譬如人射彎弓放箭。放箭為生因。彎弓為引因。放箭得離弦遠有所至。若但以放箭為因。不以彎弓為因。則箭不得遠。若言前剎那箭生後剎那箭故箭得遠則箭無落義。外內種子亦爾。由生因盡故枯喪。由引因盡故滅盡。   論曰。  譬如外種子  內種子不爾   此義以二偈顯之。  於外無熏習  種子內不然  聞等無熏習  果生非道理  已作及未作  失得並相違  由內外得成  是故內有熏   釋曰。若內種子與外種子不異。眼等根同是清淨四大。何故不互相熏。為是外故。外種子有三義。異內種子。是故內熏習依止外則不爾。為顯此義故說二偈。於外無熏習種子內不然者。外種子如穀麥等。由功能故成。不由熏習故成。內種子則不爾。必由熏習故成。此義非證比境界。雲何可知。聞等無熏習果生非道理者。若於內無熏習。昔未學聞慧思慧不生。從學聞慧後思慧亦應不生。何以故。同無熏習故。既無此義。故知內由熏習成種子。無熏習則不成。若於內無熏習。復有何失。已作及未作失得並相違者。若內無熏習有二過失。一未作應得。二已作應失。若相續中無熏習為因。此苦樂等果非因所作。即是不作而得。若已作功用於心無熏習。則無因能得果。即是已作而失。此義於世間中相違。與道理亦相違。是故本識為三業熏習故得成因。復次雲何穀麥等無熏習得成種子。由內外得成是故內有熏者。外若成種子不由自能。必由內熏習感外故成種子。何以故。一切外法離內則不成。是故於外不成熏習。一由內有熏習得成種子。二若內無種子未作應得已作應失。無如此義。三外種子由內得成故內異外。必有熏習。前已說分別自性緣生。愛非愛緣生。今當更說受用緣生。其相雲何。   論曰。所餘識異阿黎耶識。謂生起識一切生處及道。應知是名受用識。   釋曰。此六識雲何說名生起識。自有二義本識中種子。由此識生起故。此六識是煩惱業緣起故。一能熏習本識令成種子。種子自有二能。一能生。二能引。由此二能六識名生起。由果有二能故。因得二名。二者本識中因熟時。六識隨因生起。為受用愛憎等報故。此識名生起識。亦名受用識。由宿因所生起。令受用果報故。得生起受用二名。此生起識一切受身。四生六道處。能受果報故。應知此名受用識。此受用識相貌雲何。   論曰。如中邊論偈說。  一說名緣識  二說名受識  了受名分別  起行等心法   釋曰。一說名緣識者。阿黎耶識是生起識因緣故。說名緣識。二說名受識者。其餘諸識前說名生起識。今說名受識。能緣塵起。於一一塵中能受用苦樂等故名受識。即是受陰。了受名分別者。此三受若有別心能了別。謂此受苦。此受樂。此受不苦不樂。此識名分別識。即是想識。起行等心法者。作意等名起行。謂此好彼惡等。思故名作意。此作意能令心捨此受彼故名起行。起行即是行陰。六識名心。從此初心生後三心故。名心法。   論曰。此二識更互為因。如大乘阿毘達磨偈說。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此二互為因  亦恆互為果   釋曰。此言欲顯本識及受用識互為因果。以阿含為證。與阿含不相違則定可信。又若不作此言。未知此證從何而出。為是聖言。為非聖言。故作此說。諸法於識藏。識於法亦爾者。若本識作識法因。諸法為果。必依藏本識中。若諸法作本識因。本識為果。必依藏諸法中。此二互為因亦恆互為果者。若本識為彼因彼為本識果。若彼為本識因。本識為彼果。如此因果理。有佛無佛法爾常住。   四緣章第七   釋曰。如此三種緣生。一窮生死緣生。二愛非愛道緣生。三受用緣生。此三緣生有四種緣。   論曰。若於第一緣生中。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   釋曰。因緣已顯不須重問。何以故。諸法熏習在阿黎耶識中故。得互為因果。   論曰。於第二緣生中。諸法是何緣。是增上緣。   釋曰。由無明等增上故。行等得生。增上有二種。一者不相離。二者但有。不相離者。如眼根為眼識作增上緣。但有者。如白等能顯黑等。若無明等於行等。具有二種增上緣。若無苦。下無明諸行不生。若行已生無修道無明。諸行不熟。何以故。須陀洹人不造感生報業故。阿那含人不受下界生報故。   論曰。復次幾緣能生六識。有三緣。謂增上緣緣緣次第緣。   釋曰。從根生故是增上緣。緣塵故是緣緣。前識滅後識生故。是次第緣。前識能與後識生時。中間無隔故名次第。   論曰。如此三緣生。一窮生死緣生。二愛憎道緣生。三受用緣生。具足四緣。   釋曰。以四緣約三種緣生。有具不具。若就顯了義皆不具四。若就隱密義皆具四緣。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引證品第三之一   煩惱不淨章第一   釋曰。此品有六章。一煩惱不淨品。二業不淨品。三生不淨品。四世間淨品。五出世淨品。六順道理。   論曰。此阿梨耶識。已成立由眾名及體相。   釋曰。如此本識眾名已說體相。已成立此二義。但於本識如理得成。非於餘識。今為顯此二義。於理非理與諸師共立諍。   論曰。雲何得知阿梨耶識以如是等眾名故。如來說體相亦爾不說生起識。   釋曰。彼雲如是等眾名及體相。於我法中亦有。但無阿梨耶識。雲何言眾名及體相。定屬阿梨耶識不屬餘識。為答此問故。   論曰。若離此名相所立阿梨耶識。不淨品淨品等皆不成就。   釋曰。若汝離本識安立此名及體相於餘識。此安立不成。何以故。為三義所違故。此三義是如來正法悉檀。謂不淨品淨品及正道理。此義由本識得立。若汝撥無本識。此三義無安立處義。則不成此義。如來所立堅實成就違汝所執。汝執則壞。是故眾名及體相不離本識。   論曰。煩惱不淨品。業不淨品。生不淨品。世間淨品。出世淨品等皆不成就。   釋曰。為開三章為六章故。重說此名。   論曰。雲何煩惱不淨品不成就。根本煩惱及少分煩惱所作熏習種子。於六識不得成就。何以故。眼識與欲等大小二惑俱起俱滅。   釋曰。欲依心起故。隨心世俱起俱滅。為顯欲等熏習心故。   論曰。此眼識是惑所熏成立種子。餘識不爾。   釋曰。此眼識與欲等俱起俱滅。數數被熏故成種子。耳識等則不被熏。為餘識所遮故。   論曰。是眼識已滅。或餘識間起。熏習及熏習依止。皆不可得。   釋曰。若在無識地中。謂無想定等故。言是識已滅。或在有識地中耳識等間起。故眼識滅。於此二滅中熏習所生種子。及所依止眼識皆不可得。   論曰。眼識前時已謝現無有體。或餘識所間。從已滅無法有欲俱生。不得成就。   釋曰。若眼識前時已二種謝滅。現在無複眼識及欲體。則是已滅無法。眼識後若與欲俱生。用前時已滅眼識及欲。為種子生現起眼識及欲。此義不得成就。何以故。因已謝滅故。   論曰。譬如從過去已滅盡業。果報不得生。   釋曰。過去業有二種。謂有功能及無功能。若果報已熟則無復功能。此業有二義。一已過去。二已滅盡。果報果無有從此業生義。有欲眼識亦應如此。不可說從已滅種子生。若人執前已滅識是有。以過去法是有故。如毘婆沙師所執。此執但有語無義。何以故。若法是有雲何言過去諸法。由此義故果報果生不如道理。以熏習無故。   論曰。復次眼識與欲等。或俱時生起熏習不成。   釋曰。眼識前時未入滅心定。及未為餘識所間。與欲俱生。後入滅心定及為餘識所間。熏習不得成。   論曰。何以故。此種子不得住於欲中。以欲依止識故。又欲相續不堅住故。   釋曰。種子若住必依自在法。及相續堅住法。此二義於欲中並無故。欲非種子所依處。   論曰。此欲於餘識亦無熏習。依止別異故。所餘諸識無俱起俱滅故。   釋曰。種子若不得住欲中。應得住餘諸識中。亦無此義。何以故。依止別異。又生滅不俱故。依止別異者。眼識以眼根為依止。耳識以耳根為依止。乃至意識以意根為依止。由此諸識依止各處不得相應。是故此識熏習不得住於彼識。生滅不俱者。根塵作意悉不同故。無俱生滅義。生滅既不同時。雲何得以此識熏於彼識。是故諸熏習義皆不得成。若汝說此種子住同類識中。此亦不然。何以故。   論曰。同類與同類不得相熏。以無一時共生滅故。   釋曰。眼識不得熏習眼識。何以故。一時中二眼識不得並生。若不並生則無俱滅故。熏習義不成。   論曰。是故眼識不為欲等大小諸惑所熏。亦不為同類識所熏。   釋曰。由前義故眼識不為別類所熏。亦不為同類所熏。   論曰。如此思量眼識。所餘諸識亦應如此思量。復次若眾生從無想天以上退墮。受下界生大小惑所染初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   釋曰。從上界墮受下界生。初受生識必為惑所染。此識及惑從何種子生。若言從上界生。是義不然。何以故。上下二界相違不俱起故。不得相熏。若言從未得上界定前心。生下界初生心。是亦不然。   論曰。何以故。此惑熏習。與依止並已過去滅無餘故。   釋曰。此初識應但生無因。此熏習及依止。久已滅儘是故不得以此為因。   論曰。復次惑對治識已生。所餘世間諸識皆已滅盡。若無阿梨耶識。此對治識共小大惑種子俱在。此義不成。   釋曰。若汝撥無本識。則有二過失不可得離。一向中人聖道與餘煩惱俱在。此義不成。若無此惑則修餘道無因。應無四道三果人。但有無學人。此義與正教相違過失不可得離。二無流識已滅。世間心更欲起。無因能令此心得生。若有流心無因。從無流心後自然得生。則無無學人。此失亦不可得離。如須陀洹向人。正生見諦對治道時。世間六識與道相違。不得俱生故。世間諸識皆已滅盡。所餘煩惱由依止滅故功能亦滅。故對治識與小大惑種子俱在。此義不成。若爾何用修道。   論曰。何以故。自性解脫故。無流心與惑不得俱起俱滅故。   釋曰。同類為自性。如意識有煩惱。無流識無煩惱。雖有惑無惑異。而同是識類故名自性。解脫是離義。若煩惱識與無流識俱起。則自性不得解脫。以無流識起時餘識必不得生。既其相離故名解脫。   論曰。復次後時出觀。正起世間心。   釋曰。須陀洹等學人已得道竟。後時出觀為當起出世心。為當起世間心。若起出世心無出觀義。若起世間心。何因得生。   論曰。諸惑熏習久已謝滅。   釋曰。先入觀時諸惑熏習已滅。雲何無因得生世間心。   論曰。有流意識無有種子生應得成。   釋曰。若如此識不由因生。則無得解脫義。無學人惑心亦應無因而生。   論曰。是故離阿梨耶識。煩惱染污則不得成。   釋曰。若汝撥無此識。煩惱染污義雲何可立。   業不淨章第二   釋曰。若人撥無本識。此人無道理能成立業染污義。   論曰。復次業染污雲何不得成。緣行生識分無得成義。   釋曰。行有三品。謂福非福及不動唸唸生滅。若離本識於何處安立功能。若汝言安立於六識中。是義不然。六識不能攝持諸業功能。前於煩惱染污中已具顯此義。   論曰。若無此義。緣取生有亦無成義故。業染污不成。   釋曰。若無有業功能識。謂行緣識。緣取生有。無道理得成。何以故。此識三行所熏。以隨四取故。由熏習圓滿故識成有。此識或滅或餘識所間。此識體已謝功能亦隨滅。當於何處安。此行有二業功能。故業染污不成。言染污者。此業與煩惱相應故名染污。又從染污生故名染污。能感六道生死染污果報。故名染污。   生不淨章第三   釋曰。若離本識生染污無有道理。此義不成。今當說之。   論曰。復次雲何生染污。此義不成。結生不成故。   釋曰。此生若謝由業功能。結後報接前報。此義則不成就。何以故。   論曰。若人於不靜地退墮心。正在中陰。起染污意識方得受生。   釋曰。不靜地退前生墮後生故名退墮。受生有二種。或有中陰。或無中陰。今偏說受中陰者。若在中陰將欲受生。必先起染污識。方得受生。   論曰。此有染污識於中陰中滅。   釋曰。此中陰染污識。緣生有為境。此識於中陰中滅。何以故。生陰無染污故。   論曰。是識託柯羅邏。於母胎中變合受生。   釋曰。是識即是意識。於一時中與柯羅邏相應故。言託柯羅邏。此果報識異前染污識故言變。由宿業功能起風。和合赤白。令與識同故言合。即名此為受生。   論曰。若但意識變成柯羅邏等依止。此意識於母胎中有別意識起。無如此義。   釋曰。若汝執此識入柯羅邏數但是意識。若是意識根塵生起。與餘意識為同為異。若言是同。此識謝時柯羅邏即應壞滅。若言不同。則不應說名意識。何以故。意識通以三性識為根。此識但以染污識為根。意識緣三世為境。此識境界不可知。意識有時興有時廢。此識恆有無廢故不同意識。又若同者。於無識地中應無此識。若無此識。不應言入無心定識不離身。又若無識身則應壞。是故不可說此為意識。若汝說此意識不可分別。根塵生起依止此識。於母胎中別生意識。是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於母胎中。二種意識一時俱起。無此義故。   釋曰。此言證前無意識義。以二意識同性必不俱生。無並作意故。此意識託柯羅邏。與赤白和合同依止。此識有別意識生。一時俱起。此柯羅邏識不成意識。何以故。恆以染污識為依止。此所依止識欲等所染。緣生有境起。能依止識既是果報。但無記性。所緣境又不可知。不可立為意識。若立此為意識則無並起義。若有並起應同了別。應同滅無。若同了別無滅心定。以一了別心滅。一了別心在故。若同滅無。則無功用自然涅槃。以心不更起故。   論曰。已變異意識。   釋曰。初受生識已變異為柯羅邏。   論曰。不可成立為意識。   釋曰。凡有三義。不可立初受生識為意識。   論曰。依止不清淨故。   釋曰。意識從三性心生。初受生識必從染污識生。即是依止不清淨。   論曰。長時緣境故。   釋曰。初受生識。從始至終緣境無廢。意識緣境易脫不定。   論曰。所緣境不可知故。   釋曰。初受生識所緣境不可知。意識緣三世境及非三世境。此則可知。由此三義有異故不可立為意識。   論曰。若此意識已變異。   釋曰。若已受生意識與赤白和合。變前識作後識。後識異前識。   論曰。是時意識成柯羅邏。   釋曰。由成柯羅邏故變異。   論曰。為此識是一切法種子為依止此識生餘識。為一切法種子。   釋曰。為當以受生識為一切法種子。為當依止受生識別生餘識。為一切法種子。   論曰。若汝執已變異識。名一切種子識。即是阿梨耶識。汝自以別名成立謂為意識。   釋曰。若汝執受生識為種子識。則與我所說義同即是說阿梨耶識為種子識。汝自不說名阿梨耶識。別立名意識。   論曰。若汝執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   釋曰。依止受生識。更生餘識名能依止識。為一切種子識。   論曰。是故此識由依止成他因。   釋曰。別識既從他生。則不能自為種子。是故此識由依止受生識方成種子。得為他因。   論曰。此所依止識。若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止名一切種子識。是義不成。   釋曰。別識不能自為種子。由依他得成種子。所依受生識既非種子。能依別識立為種子識。此義豈成。   論曰。是故此識託生變異。成柯羅邏非是意識。   釋曰。此識即是阿梨耶識。不得名此為意識。   論曰。但是果報。亦是一切種子。此義得成。   釋曰。從種子生故稱果報識。能攝持種子故。亦名種子識。若作此說義乃得成。   論曰。復次若眾生已託生。能執持所餘色根。離果報識則不可得。   釋曰。前已明正受生義。今更明受生後義。前已明眾生在胎中。今明眾生出胎外故。言眾生已託生。眾生若已託生。則定有三義。一執持無廢。二通攝持諸根。三體是果報無記。若離阿梨耶識。此三義不可得。   論曰。何以故。所餘諸識。定別有依止。   釋曰。欲引道理為證故言。何以故。六識中隨一識稱所餘諸識。眼識定以眼根為依止。乃至身識定以身根為依止。明別依止。顯不能通執持。   論曰。不久堅住。   釋曰。五識中隨自所依根若能執持。此識不久堅住。以相續易壞故。或在無識地中故壞。或餘識間起故壞。   論曰。若此色根無執持識。亦不得成。   釋曰。如死人色根無識執持則便爛壞。若離執持識諸根亦應爾。此義亦不成。   論曰。復次此識及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俱起此識不成。   釋曰。於經中佛世尊說。識依名色生。名色依識生。名是非色四陰。色即柯羅邏。何者是依名色。識由此名色為依止。剎那傳傳生相續流不斷。能攝名色令成就不壞。此識名依名色。識若撥無本識。以六識為識此義不成。若離阿梨耶識。於六識中是何識。此問欲何所顯。欲顯餘識不成識食。   論曰。復次若離果報識。一切求生已生眾生。識食不成。   釋曰。此言欲顯本識能為名色作識食。何以故。佛世尊說。食有四種。為求生已生眾生。相續得住故。說四食。何者為四。一段食。二觸食。三思食。四識食。段食者變成為相。何以故。此段若變異。能作身利益事。是名段食。觸食者依塵為相。由緣色等諸塵。能作利益身事。是名觸食。思食者望得為相。此望得意能作身利益事。如人飢渴至飲食處。望得飲食令身不死。是名思食。識食者執持為相。由此識執持身故住不壞。若無識執持則同死人身即爛壞。是名識食。是故汝等亦應信受如此識食義。以能作利益身事故此四食中觸食屬六識。思食屬意望得。段食屬色不關心。識食於三義中屬何義。若汝不說有阿梨耶識。依何義說此識食。復次若人眠中不夢及心悶絕。入滅心定等六識已滅。又無段思觸三食。何法持此身令不壞。若無阿梨耶識執持。此身則壞故知定應以阿梨耶識為識食。   論曰。何以故。若離果報識。眼識等中隨有一識。於三界中受生眾生。為作食事不見有能故。   釋曰。若離本識於六識中隨於一識。於三界中已受生眾生。不見此識有功能能作食事。故知說餘識。為識食此義不成。   論曰。若人從此生捨命生上靜地。由散動染污意識於彼受生。   釋曰。於靜地中離本識受生。此義則不成。若人受生必由染污心。若於靜地受生。必由染污散動心。染污者為自靜地惑所染污。此惑何相餐定味等。此惑定在靜地。若人從散地死。用下散動地心。於上受生無可得義。何以故。凡受生者必在散心故。若離本識。此散動識不可得。若人者。是離欲人。從此欲界生色無色界。染污者。即中陰心。起上地惑。散動者。即正受生識。於彼受生者。即方便生及正生。   論曰。是染污散動識於靜地中離果報識。有餘種子此義不成。   釋曰。若受正生必具四義。以染污為根。散動為位。果報為體。有餘種子為功能。若離本識。此四義不可得故。應信有阿梨耶識。何以故。於此識中靜地心熏習。無始以來有餘未盡。由此功能靜地中有種子。散動果報識於彼受生。   論曰。復次若眾生生無色界。   釋曰。顯已解脫色界。   論曰。離一切種子果報識。   釋曰。若無本識。若實有。汝撥言無。故名為離。   論曰。若生染污心及善心。   釋曰。若於定中起餐定味染污心。或起上地有流善心。   論曰。則無種子並依止。染污及善。二識皆不得成。   釋曰。無種子謂無因。由無因故則無依止。復次若無種子是則無因。若無因從何而生。若無依止。雲何相續得住。何以故。此二心由本識所攝。是故從自種子生。依止本識故得相續住。   論曰。於無色界若起無流心。所餘世間心已滅盡。便應棄於此道。   釋曰。若人已於無色界受生。起出世心。世間心必滅盡。若離本識。則應捨無色界報。不由功用。即入無餘涅槃。既無此義。故不可撥無此識。   論曰。若眾生生非想非非想中。起不用處心。及無流心。即捨二處。   釋曰。若聖人生非想非非想處。有時依不用處地起無流心。為不用處心明瞭。非想非非想心闇昧故。此人在明瞭地。修無流心。若得無流心。即捨非想非非想。及不用處二地。   論曰。何以故。無流心是出世心故。非想非非想道。非其依止。不用處道亦非依止。   釋曰。第一第二道。是世間法故。不得為無流心作依止。是人於餘地生。別取餘地心。此二道亦非此心依止。何以故。此心明瞭故。不依止第一道。已捨第二道。第二道亦不得為此心作依止。   論曰。直趣涅槃亦非依止。   釋曰。由有無流心以煩惱有餘故。此三義明依止既不成。若離本識。如此無流心依止何法。   論曰。復次若人已作善業。及以惡業。   釋曰。若人於世間中。作不殺生等十善業。決定應得人天生報。若作殺生等十惡業。決定應得四趣生報。   論曰。正捨壽命離阿梨耶識。或上或下次第依止。冷觸不應得成。   釋曰。是人於死時中。若有善業。定應向上。若有惡業。定應生下。若汝不信有本識。雲何此依止身。或下冷觸。或上冷觸。次第得成。若無有本識。雲何得成本識能執持五根。本識若捨。依止身隨所捨處。冷觸次第起所捨之處。則成死身。   論曰。是故生染污。離一切種子果報識。不可得立。   釋曰。生染污即是受生得生。依止執持等是染污因果故。通名染污。又生死對涅槃故名染污。本識是集諦故名種子。是苦諦故名果報。他因故名種子。他果故名果報。若離此識生染污。此義不成。   世間淨章第四   釋曰。由如此道理。世間淨品不得成。今當說之。   論曰。雲何世間淨品不成。若眾生未離欲欲界。未得色界心。   釋曰。若人為離欲欲界得色界心故修加行。是修行人有二種。一在觀行人。二初發修行人。在觀行人者。在聞思慧中。聞思慧各有三品。修習使增長故名加行。初發修行者。即初修聞慧。此二人並未離欲欲界。悉未得非至定。非至定即色界心。   論曰。先起欲界善心。求離欲欲界。修行觀心。   釋曰。若人未得色界心。在聞慧中。名先起欲界善心。於聞慧中求離欲欲界觀心。是思修慧。為離欲欲界故修行思修慧。   論曰。此欲界加行心與色界心不俱起俱滅。故非所熏。   釋曰。聞思慧各有三品。即是加行。何故此心與色界心。不俱起滅。一粗細異。二動靜異。三自性修異。四繫縛出離異故。不得俱起俱滅。若不俱有。則色界心不得熏欲界心。   論曰。是故欲界善心。非是色界善心種子。   釋曰。欲界心既不為色界心所熏故。非色界心種子。則色界心生。無有因緣。若無因緣雲何得生。若汝言無始生死中。已生色界心果報未熟。此種子未滅。能為今色界心作因。是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過去色界心無量。餘生及別心所隔。後時不可立為靜識種子。已無有故。   釋曰。無始生死中先所生色界心。用此為種子。此種子既無法攝持。生即謝滅。於六道中有無量生。於一一生中有無量心。隔先所起心。此種子久已滅盡。雲何得立此為色界心因。   論曰。是故此義得成。   釋曰。由汝所立義不成故。我所立義得成。雲何得成。   論曰。謂色界靜心一切種子。果報識次第傳來。立為因緣。   釋曰。無始生死中所得。非至定及四定熏習。本識以為種子。為本識所攝持。次第相續傳來。於今不滅故。得立此為色界靜心因緣。色界靜心若生。即從此自種子生。是故不同汝所執無有因緣。若以宿世種子為因緣。現在所修聞思慧。此復何用。   論曰。此加行善心。立為增上緣。   釋曰。此加行心不無功用。由此增上力故。色界心生。若無此加行心。則不得破欲界欲。若欲界欲不滅。前色界種子不得生現在色界心故。加行但得為色界心作增上緣。不得為因緣。   論曰。如此於一切離欲地中。是義應知。如此世間清淨品義。離一切種子果報識。則不可立。   釋曰。若約四定離欲欲界。若約四空離欲色界。色界心因緣增上緣。無色界心因緣增上緣。悉應如此了別。   出世間淨章第五   論曰。雲何出世淨品。離阿梨耶不可得立。   釋曰。今當說此義。   論曰。佛世尊說。從聞他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見得生。   釋曰。清淨品以正見為上首。此正見以何法為增上緣。謂從他聞音及正思惟。此二因即是正見增上緣。此兩因各有四義。一有正見是聞慧攝。以從他聞音為因。有正見是思慧攝。以正思惟為因。二若聲聞正見。以從他聞音為因。若獨覺菩薩正見。以正思惟為因。三約鈍根為第一句。約利根為第二句。四約思慧為第一句。約修慧為第二句。由此二因正見得生。此二因於正見是增上緣。今所言因是通名。即說緣為因。   論曰。此聞他音及正思惟。不能熏耳識及意識。或耳意二識。   釋曰。他音謂佛菩薩所立法門。聞他音謂如所聞而解。即是聞慧。正思惟謂如所聞簡擇是非。即是思慧。此兩慧無有單熏耳意二識義。亦無雙熏義。   論曰。何以故。   釋曰。此二慧何故不能熏耳等識。   論曰。若人如聞而解。及正思惟法。爾時耳識不得生。   釋曰。若人已聞他音。後生聞思慧中。聞思慧是意識。爾時耳識不得生故。聞思慧不得熏耳識。   論曰。意識亦不得生。   釋曰。將生正見。思慧相應之意識亦不得生。   論曰。以餘散動分別識所間故。   釋曰。何故不得生。由中間有散動分別識間起故。此思慧不得即生。   論曰。若與正思惟相應生。   釋曰。此明將生未知欲知根時之思慧。   論曰。此意識久已謝滅。   釋曰。初已生之思慧久已謝滅。   論曰。聞所熏共熏習已無。   釋曰。前初得多聞所熏思慧。與熏習俱謝過去。   論曰。雲何後時以前識為種子。後識得生。   釋曰。不可以初得之思慧為種子。得生後思慧。前思慧既久滅。間中為餘心所間。不得度前思慧功能。於後思慧中。後思慧薄弱。復不能引正見令起。亦不得說此為種子。生正見之識。此中明無前後相熏義。未論無同時相熏。   論曰。復次世間心與正思惟相應。出世淨心與正見相應。無時得共生共滅。   釋曰。正思正修慧。從四念處至世第一法是其位。此心未證見四諦故。名世間心。已證見四諦故。名出世離自性法。是修得法故名淨心。正見即八聖道中之第一分。此正見與三十七品不相離。由修得淨心故。三十七品生。由三十七品生故得出世。從無始以來。世出世心無有俱生俱滅義。以性相違故。   論曰。是故此世間心。非關淨心所熏。   釋曰。既不俱生滅。故無相熏義。   論曰。既無熏習。不應得成出世種子。   釋曰。思慧若為出世心所熏。可得成出世種子。既無被熏義。故出世種子義不成。   論曰。是故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出世淨心亦不得成。   釋曰。若離本識。出世心既無因緣故不得成。   論曰。何以故此中聞思熏習。無有義能攝出世熏習種子。   釋曰。此中即思慧中。思慧中有多聞熏習。若本來已起出世心熏習。此思慧可得有義將思慧。攝持出世熏習為種子。既本來未曾起出世心。熏習思慧故。無道理得說思慧。攝持出世熏習為種子。   論曰。雲何一切種子果報。識成不淨品因。若能作染濁對治出世淨心因。   釋曰。本識不應得作不淨品因。若立本識是染濁對治出世因。則不得以本識為不淨品因。不淨品即集諦及苦諦。是業煩惱種子故。是集諦能生生死。即是苦諦染濁對治即除。或為出世心因。即生道滅惑。生道與不淨品相違。既立為染濁對治。及出世心因故。不應復說為不淨品因。   論曰。此出世心昔來未曾生習。是故定無熏習。   釋曰。無始來未曾生出世心。既不生。何況修習。是故出世心決定無疑。不得熏於本識。   論曰。若無熏習。此出世心從何因生。   釋曰。若有熏習為種子。出世心可得有因。既無熏習。出世心則無因而生。   論曰。汝今應答。   釋曰。未見有因之道理。故責令答。   論曰。最清淨法界所流正聞熏習為種子故。出世心得生。   釋曰。欲簡異二乘所得法界故。名最清淨法界。雲何異二乘所得。此法界惑障及智障。滅盡無餘故言最清淨。法界者。如理如量通三無性。以為其體。所流者。正說正法。謂十二部經。正聞者。一心恭敬無倒聽聞。從此正聞六種熏習。義於本識中起。出世心若生。必因此得生。   論曰。此聞慧熏習。為與阿梨耶識同性。為不同性。   釋曰。若爾何失。   論曰。若是阿梨耶識性。雲何能成此識對治種子。若不同性。此聞慧種子。以何法為依止。   釋曰。若是本識性。雲何自性能作對治。滅於自性。若不同性。此聞慧熏習。應別有依止。   論曰。至諸佛無上菩提位。是聞慧熏習生。隨在一依止處。此中共果報識俱生。   釋曰。此聞功能從何而生。相續至何位。諸菩薩從十信以上。乃至無上菩提位。此聞功能相續住不失。未有初有為生。已有未滅為住。此生及住。於六道中。隨依止一道五陰身處。於六道身中與本識俱生相續不盡。雖與本識不同性。而與本識俱生。   論曰。譬如水乳。   釋曰。水與乳雖復和合。其性不同而得俱生。   論曰。此聞熏習即非本識。已成此識對治種子故。   釋曰。此聞功能是本識對治故。與本識不同性。雖不同性。以不相離故恆俱起。雲何為本識對治。   論曰。此中依下品熏習。中品熏習生。依中品熏習。上品熏習生。   釋曰。此中即此依止處中及本識中。聞熏習功能有三品。謂下中上。下即聞慧。中即思慧。上即修慧。復有三品。就三慧中。各開為三品。復有三品。謂解脫分品。通達分品。通達品。聞有三義。一聞資糧。謂音聲所詮名句味。二聞體。謂耳識。三聞果。謂聞慧及聞慧所了法門。此三品聞熏習。隨一品生。隨能對治本識一品。若下品生。能對治上品本識。乃至若上品生。能對治下品本識。   論曰。何以故。   釋曰。此有三義。一何以故有三品。二何以故相生。三何以故能對治。   論曰。數數加行聞思修故。   釋曰。數數顯恆行無間加行。顯作功用非悠悠修學。由數數加行故。有三品故。得相生故得對治。若由數數加行故。成三品及相生。此義非疑。雲何由數數加行成本識對治。   論曰。是聞熏習若下中上品。應知是法身種子。   釋曰。何法名法身。轉依名法身。轉依相雲何。成熟修習十地及波羅蜜。出離轉依功德為相。由聞熏習四法得成。一信樂大乘是大淨種子。二般若波羅蜜是大我種子。三虛空器三昧是大樂種子。四大悲。是大常種子。常樂我淨是法身四德。此聞熏習及四法為四德種子。四德圓時本識都盡。聞熏習及四法既為四德種子故。能對治本識。聞熏習正是五分法身種子。聞熏習是行法未有。而有五分法身。亦未有而有故。正是五分法身種子。聞熏習但是四德道種子。四德道能成顯四德。四德本來是有。不從種子生從因作名故稱種子。   論曰。由對治阿梨耶識生。是故不入阿梨耶識性攝。   釋曰。此聞熏習非為增益本識故生。為欲減損本識。力勢故生。故能對治本識。與本識性相違故。不為本識性所攝。此顯法身為聞熏習果。   論曰。出世最清淨法界流出故。   釋曰。出七種苦諦。滅三種集諦故名出世。謂三無性真如本無染污。後離三障垢故名最清淨。三乘道從此法生。故名為界。是聞熏習從最清淨法界流出故。不入本識性攝。此顯法身為聞熏習因。聞熏習因異本識。聞熏習果亦異本識。聞熏習體與本識。為同為異。   論曰。雖復世間法。成出世心。   釋曰。如意識雖是世間法。能通達四諦真如。對治四諦障故成出世心。聞熏習亦爾雖是世間法。以因果皆是出世法故。亦成出世心。   論曰。何以故。   釋曰。何以故。此法但是出世。非世間法。有四種對治故。   論曰。此種子出世淨心未起時。一切上心惑對治。   釋曰。此第一為顯厭惡對治。由此聞熏習明瞭正理。能知諸塵過患。於非理及諸塵生厭惡。此厭噁心能對治上心惑。即是聞熏習功能故。名厭惡對治種子。即是聞熏習。菩薩未知欲知根。名出世淨心。此心未起之前。是聞熏習屬聞思慧位。在聞思位中。昔未得聞思慧時。由見倒及想倒。見修所破煩惱。恆起上心。生四惡業感四惡道報。由得此法。未生煩惱及業果報悉不得起。   論曰。一切惡道生對治。   釋曰。此第二為顯除滅對治。由聞熏習起附相續。令相續入正定聚。聞熏習隨生隨滅惡法。能斷塞四惡道生。引善道生。昔曾起惡業。應引四惡道生。由此法故滅不復受。   論曰。一切惡行朽壞對治。   釋曰。此第三為顯遠離對治。無始生死中所造後報惡業。能令於後報時中墮四惡趣。此法能轉令後報無報即。是朽壞義。   論曰。能引相續。令生是處。隨順逢事諸佛菩薩。   釋曰。此第四為顯依攝對治。能引五陰相續。令生有佛菩薩處為隨順逢事。非意相遇名逢。始終承奉不相離名事。是人依善知識。善知識為生善根故。修佈施及愛語攝。為令成熟善根故。修利行攝。令得解脫善根故。修同利攝。依攝為顯多聞四義。一多聞依止。謂善知識。二多聞因。謂菩提心。三多聞清淨。謂如教修行。四多聞果。謂自利利他。初一是逢義。後三是事義。又前三對治依第四對治。第四對治攝前三對治。何以故。若無善知識。前三不得成故。前三依第四。前三即善知識功能故。為第四所攝。   論曰。此聞熏習雖是世間法。初修觀菩薩所得。應知此法屬法身攝。   釋曰。耳識聞聲引意識起。依文句了別其義。數數習之生功能。執持不忘名聞熏習。由此義故說是世間法。菩薩有二種。一在凡位。二在聖位。從初發心訖十信以還。並是凡位。從十解以上悉屬聖位。初修觀者即是凡夫菩薩。若初修觀菩薩所得聞熏習。說名世間法。雖是世間法。而為法身至得因故。屬法身攝。   論曰。若聲聞緣覺所得。屬解脫身攝。   釋曰。若已得二乘究竟果人所有聞熏習。尚屬解脫身攝。何況聲聞緣覺菩薩。何以故。此二人但得解脫身。不能得如來法身。此二人由解脫身故。得與如來等。不由法身。如來由得法身故。於一切眾生中無等。本識與聞熏習。雖相應共起共滅。而本識漸減。非本識相續漸增。此義我今當說。   論曰。此聞熏習非阿梨耶識。屬法身及解脫身攝。如是如是。從下中上次第漸增。如是如是。果報識次第漸減。   釋曰。聞熏習體是出世法。聞熏習因果屬法身及解脫身攝。本識體是世間法。因是集諦。果是苦諦。故此兩法自性相違。由此義故聞熏習漸增。本識漸減。聞熏習下品生本識上品減。聞熏習增至中品。本識中品減。聞熏習增至上品。本識下品減。   論曰。依止即轉。   釋曰。由道諦增集諦減道諦即是福德智慧。集諦即是本識中種子。由福慧漸增。種子漸減故得轉依。   論曰。若依止一向轉是有種子。果報識即無種子。一切皆盡。   釋曰。依止即如來法身。次第漸增生道次第漸減集諦。是名一向捨。初地至二地乃至得佛。故名為轉。煩惱業滅故言即無種子。此顯有餘涅槃。果報悉滅故言一切皆盡。此顯無餘涅槃。由此義故。本識與道雖復俱生。而有增減之異。   論曰。若本識與非本識共起共滅。猶如水乳和合雲何本識滅。非本識不滅。   釋曰。前舉水乳和合。譬本識與非本識和合故。還舉此為難。水乳和合既生滅必俱無有水乳偏滅盡義。本識非本識和合亦應爾。雲何一滅一在。   論曰。譬如於水鵝所飲乳。   釋曰。即以譬釋難。水乳雖和合鵝飲之時。唯飲乳不飲水。故乳雖盡而水不竭。本識與非本識亦爾。雖復和合而一滅一在。   論曰。猶如世間離欲時。不靜地熏習滅。靜地熏習增世間轉依義得成。出世轉依亦爾。   釋曰。前引世間所了事為譬。後引世間智人所了事為譬。如世間離欲人。於本識中。不靜地煩惱及業種子滅。靜地功德善根熏習圓滿轉下界依。成上界依。出世轉依亦爾。由本識功能漸減。聞熏習等次第漸增。捨凡夫依作聖人依。聖人依者。聞熏習與解性和合。以此為依。一切聖道皆依此生。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引證品之二   順道理章第六   論曰。若人入滅心定。由說識不離身。是故果報識於定中應成不離身。   釋曰。此章復引不違道理。以顯實有本識。若人謂第三第四果緣覺菩薩等。為得寂靜住。及離退失過故聖人修滅心定。非滅心體稱滅心。滅心法故名滅心。以能依從所依故立心名。佛世尊說。是於入定時識不離身。此識但是果報識。若離此識說六識中隨一餘識不離於身此義不成。何以故。修此滅心定為對治生起識。由觀生起識有不寂靜過失故。言過失者。六識緣外塵。有起不正思惟義。由不正思惟退失定。此是第一過失。由生起識在散動位中障。不得最細寂靜處。此是第二過失。已得退失未得不得。為對治此二過失故修滅心定。若立識不離身。應知即是本識。   論曰。何以故。   釋曰。復以何義證知。識不離身但是本識。   論曰。滅心定非此識對治故。   釋曰。若人欲得寂靜住不觀此識過失不為對治此識故修滅心定。故正入滅心定時不滅此識。即說此識不離於身。   論曰。雲何知然。   釋曰。如此義雲何可知。何故不言入滅心定時。實無復心。心非永滅後時更生故。說識不離身。佛世尊說。若人入第四定身行則斷。若人入第二定等言行則斷。若人入滅心定心行則斷。如此身行斷身不滅。心亦應爾。但心行滅心不滅。故說識不離身。何故不作如此說。若人執入滅心定。後出定時心則還生。由此義故說識不離身。是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若從此定出。識不應更生。   釋曰。若在此定識相續斷。無復所餘故。無復從此定出及識更生義。   論曰。何以故。   釋曰。欲更引道理以成此義。   論曰。此果報識相續已斷。若離託生時不復得生。   釋曰。如人一期報已盡。果報識相續永斷。無還生義識若更生必託餘生身。若離託餘身。果報識還於本身中生。無有是處。故知入滅心定時。說識不離身唯是本識。   論曰。若人說滅心定有心。此人所說則不成心。   釋曰。言有第六心名為有心。約第六心說識不離身。如彼所說則不成心。   論曰。何以故。   釋曰。欲更引道理破第六識。立本識明不離身。若離如前所立相本識生起識中隨執一識。言滅心定中有。是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定義不成故。   釋曰。此下以十義。顯滅心定中立有心義過失。此即第一過失。心與心法未曾見其相離。如餘心法與餘心法如想無時離受。受亦無時離想。心與心法亦爾。無時得相離。若不相離。滅受想定及滅心定悉不得成。由滅三法故此定得成。三法既不滅故此定不成。若人執有本識言識不離身。則無此過。何故餘識皆滅此識獨不滅。修滅心定者。求得寂靜住。為對治能障寂靜住心及心法故。滅心定生。不為對治不明瞭本識修滅心定故。餘識滅此識。不滅。復次此定中若離本識。餘識不成。   論曰。解相及境不可得故。   釋曰。此第二過失。若執心及心法是有。此有必有解相及境界。解相有二種。一無分別。二有分別。無分別即是五識。意識或有分別或無分別。若無分別六識同是證知。若有分別則是比知。境界即是六塵及六塵真如故。心及心法解相及境界。皆可了別解相及境界。於此定中既不可得故。知此定中決無餘識。若說此定中有本識則無此妨。此識能生依止所顯故。   論曰。與善根相應過故。   釋曰。此第三過失。復次若執此定有餘識生。此識不出三性。謂善惡無記。此心不可立為善性。與善根相應過故。由此與彼相違故。若識不與善根相應。自性是善則無此義故。此心善決定與善根相應。若說由定心是善故。說定是善。是義不然。非汝所許與無貪等善根相應。此義應至以失滅心定義故。何以故。善心通無有別。一切心法皆不相離故。若不相離則受想亦不滅。是故不可立此心為善。   論曰。與惡及無記不相應故。   釋曰。此第四過失。復次亦不可立此心為惡及無記性。此二性不成就故。離欲欲界時一切惡法皆滅。故非惡性。由此定是善故。不可立此心為無記性。   論曰。想及受生起過故。   釋曰。此第五過失。復次不可說此心為善。有想受等生過失故。離善根善性不成。是故善心必與善根相應。如必與善根相應。亦應必與受想相應。無異因故此義不成。所對治是有。能對治亦是有。譬如欲等正生不淨觀等則不得有。若汝不許此義。故知不成善心。   論曰。於三和合必有觸故。於餘定有功能故。   釋曰。此第六過失。復次若信受本識。此定中無有觸生過患故譬如於餘定。若滅心定中異本識有別善心生。此心必不離觸。因定生安為相。能生樂受等。樂觸。不苦不樂觸應生因此安觸。樂受不苦不樂受必應生。何以故。於餘定為生樂捨二受。已見有功能。此定亦爾。以無遮障故。是故此定亦應依觸生受。是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但滅想是過患故。   釋曰。此第七過失。復次若信由觸故此定有受。則此定唯無有想。是義不然。何以故。佛世尊說想受俱無故。   論曰。作意信等善根生起過故。   釋曰。此第八過失。復次此觸不應有。於餘識處俱有相應觸。生時有作意信等善根生起過故。若有觸與心相應生。佛世尊說。作意受等必與觸俱生。若有作意必能生善等心故。信等善根即隨作意起。是義不然。以不免前所說過失。若汝欲離如前所說過失。及與阿含相違過失。由厭噁心法。是故但拔除心法故。此定唯有心無有心法。是義不然。何以故。從所依拔除能依。無道理故。   論曰。拔除能依。離所依不可得故。   釋曰。此第九過失。復次若汝言由此定方便中厭惡觸受想等故。拔除心法。但有心無觸等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從所依拔除能依不可得故。所依是心。能依是心法。心及心法是所依能依事。從無始生死來。更互恆不相離。由此相引。是故心應成就與無貪等善根相應。若汝言定及定方便起。必與無貪等善根相違故。無貪等善根不生。但善心生。於餘處未曾見有此義。諸法若因有相應。其相似果。亦有相應故。此執不然。   論曰。有譬喻故。   釋曰。此第十過失。復次佛世尊說。於此定中一切身行語言行心行皆滅不起。身行謂出入兩息。語言行謂覺觀思惟。心行謂作意想受等。如覺觀思惟滅盡。語言則不生。如是心行若滅心亦隨滅。若汝言如身行滅時。人住定中身不壞滅。如此於定中心行雖滅而心不滅。此義亦不然。何以故。   論曰。如非一切行。一切行不如是故。   釋曰。身行滅時有別住因。能持令此身不壞滅。如佛世尊說。若離出入兩息飲食壽命識等。能持此身令不壞滅。如身行滅時。有別法持身令住。心行滅時無有別法持心令不滅。是故汝所立並此義不齊。是故此位由此道理定無有心。若無有心。雲何佛世尊說識不離身。是果報心。佛世尊說名為識。若出觀時。意識從此一切種子識生。由後識有因。及在定身有識食。故知本識定有。若彼本來是能依所依作大功用。拔除能依令離所依。無如此義。何以故。由譬成故。於世間中。從本以來乃至盡際。互不相離恆共生起。無道理拔除能依令離所依。猶如四大及四大所造色。無道理令所造離能造。心法亦爾。不可令離依止。是故於無心定。但有心無心法。是義不然。若汝執從所依拔除能依。此義不成。由但厭惡受及想故。唯此二法滅。於此定中二法不得行。餘法不爾。是義不然。何以故。若非一切行。可得如此滅。非於一切行中得有如此滅。若遍行滅心必隨滅。佛世尊不應說識不離身。由有此識故。知如來為成立。本識於此定中是有。復次經言識不離身。此言若離本識約餘識則不成。何以故。此滅心定為對治生起識故生由觀此生起識不寂靜故。若有人執出定時心則還生。約此義故有不離之言。此亦不然。何以故。若有如此義。出定人心不更生果報識。若相續斷離託後生時。無還生義。若有人離本識。由意識計滅心定有心。是人所執心則不成心。善惡無記性不成故。由說此定是善為性故非是惡。無記亦爾。威儀工巧變化心。此定中不得有故。若說有果報無記心。即是本識。以無第五無記故。若汝說此心是善則應與無貪等善根相應。何以故。染污心已滅善心正起。意根亦有境界。亦有三法和合。雲何不生觸。若有觸雲何無受。若爾滅心定義不得成。以心及心法於中不滅故。若有人執此定是善。由引因故。在方便有善心功用。能引此定心。定心是相似果。雖復是善。不與無貪等善根相應。是故如來欲顯觸生受故。先欲簡別和合。依根緣塵生識。由三有能和合故觸生受。若三和合無能。則但生觸不生受。是故此定雖復是善。不能作有能和合故無受想。是方便心有三善根相應。相似果則不如此。是義不然。何以故。從所依拔除能依不可得故。此等難具如前說。   論曰。若有人執色心次第生。是諸法種子。此執不然。   釋曰。若有人執前剎那色。是後剎那色因。能為後色作種子故。前剎那識是後剎那識因。能為後識作種子故。此執不然。   論曰。何以故。已有前過。復有別失。   釋曰。前過謂若識相續斷。後識無因應不得生。又一期報盡。離託後胎無更生義。有如此失前已具明。有作如此執者。若人從無色界退。還生下有色界。後色若應生。前種子久滅。此色從何因生。   論曰。別失者。若人從無想天退。及出滅心定此中所執不成。   釋曰。生無想天及入滅心定。心已久滅。後若退生及出定。雲何得成就先心。為後當生心因。若定如此。   論曰。阿羅漢最後心亦不得成。   釋曰。阿羅漢無有入無餘涅槃義。何以故。後色後心。為因不盡故。是故應知此義。   論曰。若離次第緣此執不成。   釋曰。此前剎那色。由次第緣故。與後色相應。識亦如此。不由因緣故前後相應。是故此執若離次第緣立因緣義。此執不成。以違解脫故。   論曰。如此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淨不淨品皆不得成。是故此心有義成就應。當信知依前所說相。今當更作偈。   釋曰。此義具如前釋。若人但在生起識。不在本識轉依義則不成。為顯此義故說三行偈。   論曰。  菩薩於善識  則離餘五識  無餘心轉依  以何方便作  若對治轉依  非滅故不成  果因無差別  於滅則有過  無種子無法  若許為轉依  於無二無故  轉依義不成   釋曰。菩薩有二種。謂凡夫聖人。十信以還是凡夫。十解以上是聖人。今欲明轉凡夫依作聖人依。此轉依於何識得成。但是本識中成。若無本識於餘識不得成。雲何知然。此義三偈次第顯之。離惡無記故言善。是第六識故言識。此善是出世心與三十七品等助道法相應。名為善識。此善識離五種散動法。爾與五識恆不相應故。言則離餘五識。雲何得相離生。一切時如此生故。   論曰。無餘心。   釋曰。離染污意識。及有流善識。若但說善識。不說無餘心。有流善識則在其中。   論曰。轉依以何方便作。   釋曰。一切染濁種子滅離故。唯本識在。是名轉依相。何方便作。如後偈說。   論曰。若對治轉依。   釋曰。若汝說由對治生故依止轉異。說對治為轉依。此義不然。   論曰。非滅故不成。   釋曰。不以滅為轉依。有二義不成。一若對治生而種子不滅依義如本非謂轉依。二對治是轉依了因。非轉依體。對治是道諦。轉依是解脫及法身。即是滅諦故。應以種子滅為轉依。若汝執對治生。染濁種子滅。一時中有此二義。何故以滅為轉依。不取道為轉依。此執有過。   論曰。果因無差別。於滅則有過。   釋曰。果是滅諦說名涅槃。因是道諦說名對治。若對治是滅諦因果則成一。若成一復有何過。若得對治即般涅槃。若有人立滅諦為轉依。為當以種子滅為轉依。為當以識滅為轉依。   論曰。無種子無法。若許為轉依。   釋曰。若有人說能依所依滅名轉依。意識中能依種子滅。能依種子既滅。所依意識亦滅。故名轉依。若許此二義為轉依。是則不然。   論曰。於無二無故。轉依義不成。   釋曰。第六生起識於定位中。若不在時無種子無。無作亦無故轉依義不成。若有本識。生起識熏習所生種子。於本識中住。生起識雖復不在。可得令種子無。及令生起識無。說為轉依。若離本識則無二無故。轉依義不成。以是義故定應信有本識。   釋差別品第四   言說章第一   釋曰。此品總有二章別有七章。總有二章者。一熏習。二事用。別有七章者。一言說。二我見。三有分。四引生。五果報。六緣相。七相貌。前三品已成立本識。是有品類差別今當更說。   論曰。此阿梨耶識差別雲何。   釋曰。此問本識。為性有差別。為事有差別。   論曰。若略說或三種或四種差別。   釋曰。今就事明差別。唯一本識。其性不異。約事或三種。或四種。或七種差別。   論曰。三種者。由三種熏習異故。謂言說我見有分熏習差別。   釋曰。論本所以不釋此三者。後解應知勝相。初自分別此三義。故今不釋。由言說熏習差別者。唯一本識由熏習差別故有三種。言說以名為體。名有二種。謂言說名。思惟名。此二種名以音聲為本。約能見色根有聲說謂眼。數習此言說。於中起愛熏習本識。此熏習是眼根生因。若果報眼根應生。從此本識中言說愛熏習生。是故立言說熏習為眼根因。如眼根於耳等根一切言說熏習生應作如此知。是本識第一差別。   我見章第二   論曰。由我見熏習差別。   釋曰。有染污識。由我見等依止故。於本識起我我所等熏習。由此熏習故起分別。謂自為我異我為他。是名本識第二差別。   有分章第三   論曰。由有分熏習差別。   釋曰。由隨善惡不動業。於六道中所受六根有差別。是故本識有三有六道差別是名本識第三差別。   引生章第四   論曰。四種者。謂引生。果報。緣相。相貌差別。引生差別者。是熏習新生。若無此緣行生識。緣取生有。是義不成。   釋曰。引生種類差別此有何相。是熏習新生。若無引生本識差別。行生滅所熏習識。由取所攝故。對生有起此有不得成。從此有生起故說此為有法。取及善惡等是宿世所數習果。   果報章第五   論曰。果報差別者。依行於六道中此法成熟。若無此後時受生。所有諸法生起。此義不成。   釋曰。行有為引因。於六道中成熟是本識說名為引。若無此更生為法眼等諸根。色等諸塵更生不得成。此法即果報果。   緣相章第六   論曰。緣相差別者。於此心中有相能起我執。若無此於餘心中執我相境。此義不成。   釋曰。此本識為第二識我執。第六識我見作緣相。是本識若無緣相差別。以身見為因。我執所緣境不得成。是名相似果。   相貌章第七   論曰。相貌差別者。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   釋曰。相貌差別品類有多種。若略說有四種。   論曰。共相者。是器世界種子。不共相者。是各別內入種子。復次共相者。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者。是有受生種子。   釋曰。本識與一切眾生同功能。是眾生所共用器世界生因。復次共相是無受生種子者。此本識是無覺受法。謂外四大五塵等生因。若無如此相貌本識。是器世界眾生同用因則不成。不共相是各別內入種子者。各別是約自他立。境界不同種類不同取相不同。故言各別。又約自為內約他為外。是內根塵等生因為不共相。是有受生種子者。此本識是有覺受法生因。若無第二相貌。眾生世界不得成。若由別因得成。如木石等無覺無受。此二種子何種子為聖道所破。   論曰。若對治起時。不共所對治滅。   釋曰。此不共種子。若道起時。與道相違。必為道所破何以故。無一人得道餘人得解脫。於共種子道有何功用。   論曰。於共種子識。他分別所持正見清淨。   釋曰。道於共種子無功用。亦有功用。如於不共種子功用。此中則無故言無功用。得道以後所見清淨。與前見有異故言亦有功用。雲何道於共種子不同功用。由他分別所持故。若爾道於共種子有何功用。但除分別。於境界中起無分別故。法眼於境界清淨。但緣無性故。若約慈悲般若更起分別。此分別由依止真如故。則所分別成清淨土。唯一境界。雲何眾生所見不同。   論曰。譬如修觀行人。於一類物種種願樂。種種觀察隨心成立。   釋曰。由觀行人變化心。於一類物眾生見不同。如此境界他分別所持故。觀行人於中得清淨見。   論曰。此中偈說。  難滅及難解  說名為共結  觀行人心異  由相大成外  清淨人未滅  此中見清淨  成就淨佛土  由佛見清淨   釋曰。結有二種。一相結。二粗重結。相結難解。粗重結難滅。心分別諸塵名相結。由此分別起欲瞋等惑。說名粗重結。若得無分別智即解相結。相結不起粗重結即隨滅。又釋難滅約無間道。無間道難得故。難解約解脫道。由無間道難得故。解脫道難得。於共境界中起結故名共結。若約自相續則不名為共。雲何此惑難滅難解。   論曰。觀行人心異。由相大成外。   釋曰。離識無別外境。是故觀行人但觀內法。是無不觀外法故言心異分別相。通十方世界故言相大。觀心與內種子正相違。與外不相關故言成外。由此三義故外結難解難滅。若此結有三義難滅難解。觀行修道於此結有何功能。   論曰。清淨人未滅。此中見清淨。   釋曰。對治道生不共種子滅時。是觀行人或分分清淨。或具分清淨。雖復未滅外相。於中法眼慧眼清淨無執。   論曰。成就淨佛土。   釋曰。若有智慧慈悲。起分別為利他。成就淨佛土是其能。此淨佛土何因緣得成。   論曰。由佛見清淨。   釋曰。初地是菩薩見。位初地中清淨是見道清淨。見道清淨是名佛見清淨。由此清淨能得佛土清淨。何況修位及究竟位。又真如觀是名佛見。何以故。若至究竟位。所得真如觀不異於此。故名佛見。又由依佛正教修能得此見。故名佛見。又菩薩亦得名佛。以定應得佛故。因受果名故稱佛見。又菩薩對治道生不共種子滅。則具三清淨。一法眼清淨。二佛土清淨。三見佛清淨。謂見三身。菩薩緣佛起見。故名佛見。   論曰。復有別偈。   釋曰。此偈欲何所顯為顯二義。一菩薩於內修觀不依外。二由此觀唯有識無有外塵。是二義互相顯。   論曰。種種願及見觀行人能成。   釋曰。觀行人或為成自自在。或欲引他令受正教故願。種種變異願皆得成。若願已成自見他見。如所願亦皆得成。此願為有別境為是一境。   論曰。於一類物中。   釋曰。若多觀行人別願。同能變異一境。此變異得成。何故得成。   論曰。隨彼意成故。   釋曰。實無外境唯有識故。是故各隨彼意變異得成。若實有外境。觀行人願則不成。因不成故。自他所見變異亦不得成。   論曰。種種見成故所取唯有識。   釋曰。由觀行人識為增上緣故。餘人識變異。如觀行人願顯現故。知定無外塵唯有本識。前已明覺受因定是不共種子。不覺受因定是共種子。今當更說共不共因同生一果。   論曰。是不共本識差別。有覺受生種子。若無此眾生世界生緣不成。是共阿梨耶識無受生種子。若無此器世界生緣不成。   釋曰。共不共二因生內五根及內五塵。為自六識作依止故。為不共因感。為他六識境界故。為共因感。若不雙為二因所感。則無色陰及互相見。   論曰。復次粗重相識。細輕相識。   釋曰。此文顯本識是善惡二業相似果。亦是善惡二業生因。   論曰。粗重相識者。謂大小二惑種子。   釋曰。於理及事心無功能故稱粗重。一切未來惑及業皆從此識生故稱種子。   論曰。細輕相識者謂一切有流善法種子。   釋曰。於理及事心有功能故稱細輕。一切未來信等五根善。皆從此識生故稱種子。   論曰。若無此由前業果有勝能。無勝能依止差別不得成。   釋曰。若無此識。分習果及果報果皆不得成。習果是相似果。果報果是六道本識。於本識中更有粗重相及細輕相。習果亦名相似果。勝能是相似果依止。是果報果善道中有人天異。惡道中有地獄畜生等異故。言依止差別。善道依止有勝能。惡道依止無勝能。若本識無此二相因果義皆不得成。   論曰。復次有受不受相二種本識。   釋曰。欲顯本識中功能有盡不盡。   論曰。有受相者。果報已熟善惡種子識。   釋曰。此本識昔有善惡種子果報若皆熟用種子盡。但有本識在說。此本識為有受相。   論曰。不受相者。名言熏習種子。   釋曰。此本識在生死中受用無盡。同業種子。由是有相續不斷因故。名不受相。不受相其體雲何。謂名言熏習種子。先以音聲目一切法為言。後不發言直以心緣先音聲為名。此名以分別為性。若以此名分別內法。或增或減。壞正理立非理名肉煩惱。若以此名分別外塵。起欲瞋等名皮煩惱。若以此名分別一切世出世法差別。離前二分別名心煩惱。是故一切煩惱皆以分別為體。障無分別境及無分別智。雲何說此為不受相。   論曰。無量時戲論生起種子故。   釋曰。四種世間言說名戲論。謂見聞覺知。但以名言分別。有此四種不緣實義故名戲論。約前後際戲論不窮。故言無量時戲論。此戲論若生若起。由名言熏習生故說名言熏習。為戲論種子。若無此二分有何過失。   論曰。若無此識。有作不作善惡二業。由與果報故受用盡義不成。   釋曰。若無有受相本識。善惡二業數數有作及不作。由施與果報功能滅盡不更受報故名受用。此義不成。以失解脫義故。若無不受復有何失。   論曰。始生名言熏習生起亦不得成。   釋曰。若離先名言熏習。今時未來時未曾有。而有此名言熏習則不得成。何以故。等流果若無同類因則不得生。若得生阿羅漢緣覺。斷煩惱盡應更生煩惱。若不生應無根本煩惱。若無根本煩惱則無業。若無煩惱業則無有及差別。則集苦二諦自然滅盡。即入涅槃不勞修道。由此二義無。無解脫及自然解脫。故知定有受不受二相。   論曰。復次有譬喻相識。   釋曰。譬如幻事為象馬等亂心因。如此譬相本識是虛妄分別種子故。為一切顛倒亂心因。   論曰。如幻事鹿渴夢相翳闇等。譬第一識似如此事。   釋曰。此四事譬四倒。幻事譬我執。鹿渴譬我愛。夢相譬我慢。翳闇譬無明。此四譬同譬本識。本識即似此四事。幻事能生眾生邪執。鹿渴能生眾生貪愛。夢相能生眾生亂心。翳闇能障眾生明瞭見境。阿陀那識若未滅。能變異本識生六識。起四種上心顛倒。故言本識似如此事。   論曰。若無此虛妄分別種子故。此識不成顛倒因緣。   釋曰。若無本識一分與阿陀那識相應。則本識不成四顛倒因緣。何以故。如此本識。是虛妄分別種子因緣故。一切虛妄分別皆從此本識生。   論曰。復有具不具相。   釋曰。約此譬喻相識本識。更成二相。一具縛相。二不具縛相。   論曰。若具縛眾生有具相。   釋曰。謂未離欲欲界眾生。具三煩惱故名具相。   論曰。若得世間離欲。有損害相。   釋曰。若眾生離欲欲色界。肉心煩惱具足。皮煩惱有漸被損害義。此二約凡夫。   論曰。若有學聲聞及諸菩薩。有一分滅離相。   釋曰。肉煩惱一分盡。皮煩惱或被損或未被損。   論曰。若阿羅漢緣覺如來。有具分滅離相。何以故。阿羅漢獨覺單滅惑障。如來雙滅惑智二障。   釋曰。阿羅漢獨覺但滅離見修二道所破惑盡。故無解脫障。如來具滅離三煩惱盡。故如來本識永離一切解脫障及智障。此識或名無分別智。或名無分別後智。若於眾生起利益事。一分名俗智。若緣一切法無性起。一分名真如智。此二合名應身。   論曰。若無此煩惱。次第滅盡則不得成。   釋曰。若無此具相不具相。凡夫有學聖人無學聖人次第滅。此義不成。本識於三性中。何故但是無記性。是果報故。   論曰。何因緣善惡二法果報唯是無覆無記。   釋曰。非煩惱染污故名無覆無記。不同上界煩惱是有覆無記。何故不同。因是善惡而果是無記。   論曰。此無記性。與善惡二法俱生不相違。   釋曰。由無覆無記性與善惡二性不相違故。於無記果報中善惡二業得生。由業生故有善惡二道。   論曰。善惡二法自互相違。   釋曰。若果報是善惡。善惡性互相違若是善惡不得生。應無惡道。若是惡善不得生。應無善道。善惡二道則隨一無道。   論曰。若果報成善惡性。無方便得解脫煩惱。   釋曰。若果報是善惡性。從善更生善果報。從惡更生惡果報。由報更有報。則生死不斷故無得解脫義。   論曰。又無方便得起善及煩惱。   釋曰。若定是善煩惱不得起。若定是惡善不得起。   論曰。故無解脫及繫縛。   釋曰。若無善則無解脫。若無煩惱則無繫縛。   論曰。無此二義故。是故果報識。定是無覆無記性。   釋曰。無無解脫義。無無繫縛義。既定有解脫及繫縛。故知本識定是無記性。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應知勝相第二之一   相章第一   此義有四章。一相。二差別。三分別。四顯了意依。   論曰。如此已說應知依止勝相。雲何應知應知勝相。   釋曰。前說次第有十義。已釋第一依止勝相。次應釋第二應知勝相。此義有幾數。有何名有何相。此三雲何可見。   論曰。此應知相略說有三種。   釋曰。此下答前三問。明略說第二勝相數有三。即是三名三相。何等為三。   論曰。一依他性相。二分別性相。三真實性相。   釋曰。此語先顯數三及三數所目之名。三相次後文別解。一二三是數。依他分別真實是名。   論曰。依他性相者。   釋曰。此下釋三相。   論曰。本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差別。   釋曰。由本識能變異作十一識。本識即是十一識種子。十一識既異故言差別。分別是識性。識性何所分別。分別無為有故言虛妄。分別為因。虛妄為果。由虛妄果得顯分別因。以此分別性。攝一切諸識皆盡。   論曰。何者為差別。   釋曰。此不問通性。但問諸識差別。   論曰。謂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兩道生死識。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如此等識。因言說熏習種子生。自他差別識。因我見熏習種子生。善惡兩道生死識。因有分熏習種子生。   釋曰。身識謂眼等五界。身者識謂染污識。受者識謂意界。應受識謂色等六外界。正受識謂六識界。世識謂生死相續不斷識。數識謂從一乃至阿僧祇數識。處識謂器世界識。言說識謂見聞覺知識。如此九識是應知依止。言說熏習差別為因。自他差別識者。謂自他依止差別識。我見熏習為因。善惡兩道生死識者。謂生死道多種差別識。有分熏習為因。   論曰。由如此等識。一切界道煩惱所攝。   釋曰。一切界即三界十八界。一切道即六道。於此界此道中有三煩惱。即惑業果報此三亦名煩惱。亦名為濁。俗諦不出此等法。即以前十一識攝此等法。以其同性故得相攝。   論曰。依他性為相。虛妄分別即得顯現。   釋曰。欲顯虛妄分別。但以依他性為體相。亂識及亂識變異。即是虛妄分別。分別即是亂識。虛妄即是亂識變異。虛妄分別若廣說有十一種識。若略說有四種識。一似塵識。二似根識。三似我識。四似識識。一切三界中所有虛妄分別。不出此義。由如此識即得顯現。雖說如此識攝一切虛妄分別皆盡。執此虛妄分別中。何者為依他性。何者為分別性。   論曰。如此等識。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體。   釋曰。如此等識即顯十一識及四識。一切法中唯有識。更無餘法故唯識為體。此體由有故異分別性。由虛妄分別性攝故。異真實性。此性非實有實非無故。不免虛妄。此虛妄是其性故。說虛妄分別所攝。   論曰。非有虛妄塵顯現依止。是名依他性相。   釋曰。定無所有故言非有。非有物而為六識緣緣故言虛妄塵。似根塵我識。生住滅等心變異明瞭故言顯現。此顯現以依他性為因故言依止。譬如執我為塵。此塵實無所有。以我非有故。由心變異顯現似我故。說非有虛妄塵。顯現此事因依他性起故。依他性為虛妄塵顯現依止。說此為依他性相。   論曰。分別性相者實無有塵。唯有識體顯現為塵。是名分別性相。   釋曰。如無我等塵無有別體。唯識為體不以識為分別性。識所變異顯現為我等。塵無而似有為識所取。名分別性。   論曰。真實性相者。是依他性。由此塵相永無所有。此實不無。是名真實性相。   釋曰。虛妄義永不有顯現因。由顯現體不有故。亦不可得。譬如我等塵顯現似實有。由此顯現。依證比聖言三量。尋求其體實不可得。如我塵法塵亦爾。永無有體故人法皆無我。如此無我實有不無。由此二種塵無有體故。依他性不可得。亦實有不無。是名真實性相。   論曰。由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知攝眼等六內界。以應受識。應知攝色等六外界。以正受識。應知攝眼等六識界。由如此等識為本。其餘諸識是此識差別。   釋曰。此言欲顯何義。欲顯真實性義。若不定明一切法唯有識。真實性則不得顯現。若不具說十一識。說俗諦不盡。若止說前五識。唯得俗諦根本。不得俗諦差別義。若說俗諦不遍。真諦則不明瞭。真不明瞭則遣俗不盡。是故具說十一識。通攝俗諦為如十八界具有根塵識。為不爾。   論曰。如此眾識唯識。以無塵等故。   釋曰。識所變異雖有內外事相不同。實唯一識。無有塵等別體故皆以識為名。若無塵此識離塵。愛憎等受用雲何得成。   論曰。譬如夢等於夢中。離諸外塵一向唯識。種種色聲香味觸。捨林地山等諸塵。如實顯現。此中無一塵是實有。   釋曰。夢中所見有種種差別。並無實塵。悉是識之所作。愛憎等受用此義亦成。   論曰。由如此譬。一切處應知唯有識。由此等言應知幻事鹿渴翳闇等譬。若覺人所見塵。一切處唯有識。譬如夢塵如人夢覺。了別夢塵但唯有識。於覺時何故不爾不無此義。若人已得真如智覺。不無此覺。譬如人正在夢中。未覺此覺不生。若人已覺方有此覺。如此若人未得真如智覺。亦無此覺。若人已得真如智覺。必有此覺。若人未得真如智覺。於唯識中雲何得起比智。由聖教及真理可得比度。聖教者。如十地經中佛世尊言。佛子。三界者唯有識。又如解節經中說。   釋曰。由此夢譬於十八界等處。應知唯識無塵等。何故引二阿含明聖教。前是略說。後是廣說。即以前證後。   論曰。是時彌勒菩薩摩訶薩問佛世尊。世尊。此色相是定心所緣境。為與心異。為與心不異。   釋曰。是時有三義。一平等時。謂無沈浮顛倒。二和合時。謂令聞能聞正聞。三轉法輪時。謂正說正受。色相者。謂十一切入中。前八入等。此色相是定心所緣境。為心別境別。為是心是境。   論曰。佛世尊言。彌勒。與心不異。何以故。我說唯有識。此色相境界識所顯現。   釋曰。佛說唯有識。無塵故。若爾此色是觀行人所見。為是何法。如經言。此色相境界識所顯現實無境界。是識變異所作。先說唯識後說境界識。此二識有何異。欲顯有兩分。前識是定體後識是定境。此體及境本是一識。一似能分別起。一似所分別起。   論曰。彌勒菩薩言。世尊。若定境界色相與定心不異。雲何此識取此識為境。   釋曰。若有別識為識境。則唯識義不成。若緣自體為境事亦不成。以世間無此類故。   論曰。佛世尊言。彌勒。無有法能取餘法。雖不能取此識。如此變生顯現如塵。   釋曰。此識如此相貌生。於定中起二種相。一由能取相起不同。二所取相起不同。此二相從一識俱時顯現。此青等色相是定境。非所憶持識。由此色不在定處。如前所證後更憶持。無有此義。塵起現前分明顯現。此憶持識有染污。此起現前所見分明清淨。若汝言聞思二境數數所習。今時已過追更思惟。如昔所見今時重見。是義不然。何以故。此聞思二境。由過去故今則非有。此非有時若似昔起。非昔所見。則唯識之旨於此彌彰。是故唯識義及塵無所有義得成。   論曰。譬如依面見面。謂我見影。此影顯現相似異面。   釋曰。此譬為顯但有自面無有別影。何以故。諸法和合道理難可思議。不可見法而令得見。猶如水鏡等影實無別法。還見自面謂有別影。   論曰。定心亦爾顯現似塵謂異定心。   釋曰。定心有二分。一分似識。二分似塵。此二種實唯是識。   論曰。由此阿含及所成道理。唯識義顯現。   釋曰。阿含即前二經。道理謂憶持識過去色。及面影譬等道理。顯唯識義。   論曰。雲何如此。   釋曰。此問雲何言唯有識。   論曰。是時觀行人心正在觀中。若見青黃等遍入色相。即見自心不見餘境青黃等色。   釋曰。若在散心。五識可言緣現在外塵起。若散心意識緣過去塵起。若在觀中必不得緣外色為境。色在現前又非緣過去境。當知定心所緣色即見自心不見別境。   論曰。由此道理一切識中。菩薩於唯識應作如此比知。於青黃等識非憶持識。以見境在現前故。於聞思兩位。憶持意識。此識緣過去境。似過去境起。是故得成唯識義。由此比知菩薩若未得真如智覺。於唯識義得生比智。   釋曰。前明十一識。通說十八界。十八界中有根有塵。菩薩於唯識義中應觀。定中色既無別境。以定中色比定外色。應知亦無別境。   論曰。是種種識前已說。   釋曰。十一識前已具說。將欲立難故。須先明前已說十一識。   論曰。譬如幻事夢等。於中眼識等識。唯識義可成。   釋曰。前舉幻等以譬無別根塵。今欲難唯識有成不成故。須引前所舉譬。於十一識中具十八界。前明正受識即六識界。可說唯識義。   論曰。眼色等識有色。唯識義雲何可見。   釋曰。此難餘十界不應說唯識。前明身識即是五根。謂眼識乃至身識。前明應受識即是五塵。謂色識乃至觸識。故言眼色等識。有色有三義。一眼識未生時先已有色。二識變異為色亦是有色。三由有色境。眼識似色起。名了別色。若無色境何所了別。約此十界唯識義應不成。   論曰。此等識由阿含及道理。如前應知。   釋曰。此答向問。由前二經及前所引譬等道理。應作如此知。   論曰。若色是識。雲何顯現似色。   釋曰。此問若言無別色塵唯是本識。何故顯現似色等。   論曰。雲何相續堅住。前後相似。   釋曰。此問若是識變異所作。則應乍起乍滅改轉不定。雲何一色於多時中相續久住。前後一類無有改轉。故知應有別色。   論曰。由顛倒等煩惱依止故。   釋曰。顛倒是煩惱根本。由識變異起諸分別。分別即是顛倒。顛倒故生諸煩惱依他性與分別性相應。即是顛倒煩惱所依止處。由顛倒煩惱。令依他性與分別性相應。顛倒煩惱又是識變異所依止處。   論曰。若不爾於非義義。顛倒不得成。   釋曰。若無互為依止義。則識無變異。於非物中分別為物。不應有此顛倒。   論曰。若無義顛倒。惑障及智障二種煩惱則不得成。   釋曰。若識不變異分別非義為義。豈有顛倒。若無顛倒則不生煩惱。若無煩惱聲聞無解脫障。菩薩無一切智障。   論曰。若無二障。清淨品亦不得成。是故諸識如此生起。可信是實。   釋曰。若無煩惱豈有聖道。故此義亦不成。是故應信離識無別法。   論曰。此中說偈。  亂因及亂體  色識無色識  若前識不有  後識不得生   釋曰。無中執有名亂。此亂識因何法生。因色識生。何者為色識。若約五識。五根五塵名為色識。此色識能生眼等識。識此色識即是亂因。若此識不起。不得於無中執有。何法名亂體。謂無色識。若約五根即是五識。若約意根但是意識。非法識。法識及色識無色識悉是亂因。   論曰。若前識不有。後識不得生。   釋曰。前識是亂因。若本不有。亂體是果。即是後識。無因則不得生。   差別章第二   論曰。雲何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於一切生處更互密合生。   釋曰。此五識即十八界。於三界六道四生一切生處。此十八種雲何得更互密合生。   論曰。具足受生所顯故。   釋曰。於一切生處一剎那中具足有十八界。十八界既不相離能為顯因。顯更互密合生。又根塵識必不相離。無有受生有根而無塵及識受。餘二亦爾。受一必具餘二。用餘二以顯此一。為不相離故得更互密合生。   論曰。雲何世識等。如前說有種種差別生。   釋曰。此更問前五識。即十八界攝法已盡。何用更說生後六識。   論曰。無始生死相續不斷絕故。   釋曰。為明眾生果報。無始以來三世生死相續不斷故。須立世識。   論曰。無量眾生界所攝故。   釋曰。為明眾生果報。有諸界多少不同。如四界六界十八界等故。須立數識攝一切數。   論曰。無量器世界所攝故。   釋曰。為明眾生所居處。如人天惡道有無量差別故。須立處處識攝一切處。   論曰。無量作事。更互顯示所攝故。   釋曰。為明見聞覺知。各有多種因。此有無量言說作事言說。與見等更互相顯示故。須立言說識攝一切言說。   論曰。無量攝及受用差別所攝故。   釋曰。攝約自他攝。受用自他所受用。為明眾生各各計我有多種。我所亦然。故須立自他差別識。攝一切自他差別。   論曰。無量受用。愛憎業果報所攝故。   釋曰。善業果為愛。惡業果為憎。眾生受用此二業果有無量種。   論曰。無量生及死。證得差別所攝故。   釋曰。此二果中有生有死。初受為生。生後相續為得。將死為證。命斷為死。為明眾生受用二業果。有生有死。攝一切善惡兩道生死。   論曰。雲何正辯如此等識。令成唯識義。   釋曰。前說五識義已成唯識。後說六識。雲何亦令成唯識。   論曰。若略說有三相諸識。則成唯識。   釋曰。此六識若安立使成唯識有三種道理。道理即是三相。一入唯量。二入唯二。三入種種類。入者通達義。雲何入唯量。   論曰。唯有識量。   釋曰。於六識中。若如理研尋。但唯見識。不見餘法。何以故。   論曰。外塵無所有故。   釋曰。所識諸法離識實無所有故。說六識唯有識量。雲何入唯二。   論曰。唯有二。謂相及見識所攝故。   釋曰。若能通達世等六識。一分成相。一分成見。名入唯二。此義雲何。諸識中隨一識一分變異成色等相。一分變異成見。故名唯二。由世等六識不出此二識性故說唯二所攝。雲何入種種類。   論曰。由種種相生所攝故。此義雲何。此一切識無塵故成唯識。有相有見眼等諸識。以色等為相故。眼等諸識以諸識為見故。意識以一切眼識乃至法識為相故。意識以意識為見故。雲何如此。意識能分別故似一切識塵分生故。   釋曰。是一眼識。如所應成一分能起種種相。一分能取種種相。能取者即名見。若意識取意識。一切眼等識及法識為相。意識為能見。復次種種相生者。但意識是種種相生。以緣境不定故。其餘諸識定緣一類塵。不能分別。能分別則成見。不能分別則成相。由此三相成立。世等六識為唯識此義顯現。   論曰。此中說偈。  入唯量唯二  種種觀人說  通達唯識時  及伏離識位   釋曰。此偈顯三種通達唯識義。一通達唯量外塵實無所有故。二通達唯二相及見唯識故。三通達種種色生。但有種種相貌而無體異故。如此三相何人能通達。但觀行人。觀行人自有二種。一入見位菩薩。二得四空定等。觀行人先已通達後為他說。此通達及說何位得成。   論曰。通達唯識時。及伏離識位。   釋曰。從初地乃至正覺地。為通達唯識位。從空處乃至非想非非想無想定滅心定。為伏離識位。所取塵若無。雲何說識為能取。則唯量義不成。是義不然。何以故。唯識義不失。亦不無能取所取義。為立此義故顯三相入。唯量者為顯唯識無塵。所識既無。雲何成唯識。為立此義故說唯二及種種。唯二謂相及見。相是所取。見是能取。種種亦爾。是故唯識及能取所取。此義悉成。後半偈如前解。   論曰。諸師說此意識。隨種種依止生起。得種種名。   釋曰。諸師謂諸菩薩。成立一意識次第生起。意識雖一。若依止眼根生得眼識名。乃至依止身根生得身識名。此中更無餘識異於意識。離阿黎耶識此本識入意識攝。以同類故。此意識由依止得別名。   論曰。譬如作意業得身口等業名。   釋曰。此作意業雖復是一。若依身門起名身業。若依口門起名口業。意識亦爾。隨依止得別名。若有人說眼等五根無有分別。若意識依止此生亦無分別。譬如依止意根惑所染污。由所依止有染污。能依止識生時亦有染污。意識亦爾。   論曰。此識於一切依止生。   釋曰。謂依止眼等諸根生。   論曰。種種相貌似二種法顯現。一似塵顯現。二似分別顯現。   釋曰。意識依六根生顯現似二種法。一多類法。二一類法。多類法此分屬塵。一類法是分別屬見。由此兩句識。雖一法一分似塵顯現。一分似分別塵顯現。是故前說無失。   論曰。一切處似觸顯現。   釋曰。一切處謂有色處。有色處必有身。若有身必似觸顯現。   論曰。若在有色界。意識依身故生。   釋曰。何故有身處必似觸。以意識必依身生故。似觸顯現。由此意識依身似觸生故。觀行人正入觀時。五識雖復不起。中間於色身有喜樂受生。   論曰。譬如有色諸根。依止身生。   釋曰。有色諸根。即眼等根異於色身。依止於身。由諸根依止身故。因此諸根。於身或損或益。意識亦爾。依止身故。似觸顯現。於身亦有損益。復次譬如身根依止於身。若有外觸緣。身根似觸而起。若似觸起。於自依止中或損或益。意識亦爾。依止身故。似觸而起。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諸菩薩說。但有意識無別五識故。引法足經偈以成立此義。   論曰。  遠行及獨行  無身住空窟  調伏難調伏  則解脫魔縛   釋曰。能緣一切境界故名遠行。無第二識故名獨行。無身有二義。一無色身。二無生身。身內名空窟。識在身內故名住空窟。二五藏中心藏其中有孔。意識在此孔中故名住空窟。三諸法實無所有。而執為有。識在此無所有中。故名住空窟。本來鄙惡煩惱為因故名難調伏。若人能調伏此識。令不隨順惑業而得自在故名調伏。三界惑障名魔縛。此人調伏難調伏則得解脫。復有別聖言以證此義。   論曰。如經言此眼等五根。所緣境界一一境界。意識能取分別。意識為彼生因。   釋曰。此五根所緣色等境。若識能緣色則立為眼識。一一境意識既悉能取。又能分別。是故五識無用。又意識若亂眼等識則不生。由意識變異。生眼等根及識。是故意識為彼生因。   論曰。復有別說。分別說十二入中。是六識聚說名意入。   釋曰。此更引聖言證唯有意識。無別有餘識。如來於經中分別十二入。合六識聚以為意入。以此三義故知。唯有意識無別餘識。   論曰。是處安立本識為義識。此中一切識說名相識。意識及依止識應知名見識。何以故。此相識由是見生因。顯現似塵故作見生依止事。   釋曰。是本識於二識中。可得安立為相識及見識。不是安立本識為塵識。此中一切識說名相識。本識可得安立於相見二識處。此本識以意識及依止識為見識。以眼識等識及一切法為相識。為此生因由緣緣故。於彼處中是見生因故。於彼法為見。顯現似塵故意識見相續住不斷因故。作此識依止事。   論曰。如此諸識成立唯識。雲何諸塵現前顯現知其非有。如佛世尊說。若菩薩與四法相應。能尋能入一切識無塵。   釋曰。四法是智。菩薩若與四智相應。在方便中能尋理得正解能入理。故知一切唯識無塵。   論曰。何者為四。一知相違識相。譬如餓鬼畜生人天。於同境界由見識有異。   釋曰。於一境界分別不同。故名相違相違識境名相。此境實無所有。但隨識變異故分別不同。菩薩若通達此理則解唯識故名為智。   論曰。二由見無境界識。譬如於過去未來夢影塵中。   釋曰。有時見離境界識得生。譬如識過去等境。   論曰。三由知離功用無顛倒應成。譬如實有塵中緣塵起識。不成顛倒不由功用如實知故。   釋曰。菩薩作如此解。若塵如所顯實有。離修對治自然應成無顛倒智。由如實知故既無此義。故知實無有塵。但於無中執有故成顛倒。   論曰。四由知義隨順三慧。   釋曰。一切塵義悉隨逐三慧。菩薩能如此知。   論曰。雲何如此。   釋曰。雲何一切義隨逐三慧。   論曰。一切聖人入觀。   釋曰。聖人謂聲聞緣覺菩薩。此等聖人正在定中名為入觀。   論曰。得心自在。   釋曰。已得心隨事成。謂入住出位中。   論曰。由願樂自在故。   釋曰。如所願樂。諸塵皆隨願樂變異。   論曰。如願樂塵種種顯現故。   釋曰。若欲令地界成水界。如意即成。火等界亦爾。   論曰。若觀行人已得奢摩他。   釋曰。觀行人有二種。一得正思。二得正修。今明得正修人。   論曰。修法觀加行。   釋曰。法謂修多羅等十二部經。依十二部經所顯法相。熟修行毘婆捨那。   論曰。隨唯思惟義顯現故。   釋曰。於一五陰中隨心思惟。或顯現如不淨苦無常空無我等乃至十六諦相悉隨思惟。顯現及餘一切法相亦爾。   論曰。若人得無分別智。未出無分別觀。一切塵不顯現故。由境界等義隨順三慧。由前引證成就唯識義。故知唯識無塵。此中有六偈重顯前義。此偈後依智學中當廣分別說。謂餓鬼畜生人天如是等。   釋曰。若菩薩已得無分別智。正在觀中若塵如所顯現實有。無分別智則不得成。既實有無分別智。故知道理實無所有。◎   ◎分別章第三   論曰。若唯識似塵顯現。依止說名依他性。雲何成依他何因緣說名依他。   釋曰。離塵唯有識。此識能生變異。顯現似塵。如此體相及功能。亂識說名依他性。唯見亂識有自體。不見有他。雲何成立此識為依他性。若言能生變異。變異依此識。乃是為他所依。雲何說此識為依他性。   論曰。從自熏習種子生故。繫屬因緣不得自在。若生無有功能。過一剎那得自住故。說名依他。   釋曰。由自因生故。生已無有自能停住。過一剎那自所取故。由約他說故名依他。   論曰。若分別性依依他。實無所有似塵顯現。雲何成分別。何因緣說名分別。   釋曰。此問有三。一問依止。此分別性既依止於他。應成依他性。雲何名分別。次問無所有。此分別既實無所有。無所有中有何分別。後問似塵。此分別既似塵顯現。雲何稱分別。何因緣故。說名分別性。   論曰。無量相貌。意識分別顛倒生因故成分別。   釋曰。一切塵相貌。是分別說名意識。意識顛倒生境界故名生因。由此道理故成分別。   論曰。無有自相唯見分別故。說名分別。   釋曰。自體既無唯見亂識故。說名分別。   論曰。若真實性分別性。永無所有為相雲何成真實。何因緣說名真實。   釋曰。分別性於依他性一分永無。若以無所有為相。何故立為真實。不立為非真實。說亦如此。   論曰。由如無不如。故成真實。   釋曰。此下三義答兩問。此是第一以不相違義顯真實。如世間說真實友。   論曰。由成就清淨境界。   釋曰。此是第二以無顛倒義顯真實。由境界無顛倒故。得四種清淨。如世間說真實物。   論曰。由一切善法中最勝。   釋曰。此是第三以無分別義顯真實。即五種無分別。謂五種真實。如世間說真實行。   論曰。於勝義成就故說名真實。   釋曰。於前三勝無有壞失故說成就。由成就故真實。   論曰。復次若有分別及所分別。分別性成。   釋曰。欲問此三種分別義。故先列出此三分別名。   論曰。此中何法名分別。何法所分別。何法名分別性。   釋曰。一一別問。求其異相。   論曰。意識是分別。具三種分別故。   釋曰。此下答三問此即答第一問。六識之中但以意識為分別。以意識具自性憶持顯示三分別故五識則不爾。   論曰。何以故。   釋曰。何以故。意識具三分別。   論曰。此識自言熏習為種子。   釋曰。如說根塵名。數習此名熏習於本識。以為種子。由此種子後時意識。似根似塵而起名為色識自有二義。一如眼名熏習。唯生眼不生餘法。餘熏習亦爾故稱自。二本無法體。言語是自分別所作故名自。   論曰。及一切識言熏習為種子。   釋曰。如說六識名。數習此名熏習本識為種子。由此種子。意識後時似六識而起。名為識識。   論曰。是故此生。   釋曰。由二種熏習種子故。此意識得生。   論曰。由無邊分別。一切處分別。   釋曰。意識為此二種種子所變。分別功能無邊故。似一切境界起。   論曰。但名分別說名分別。   釋曰。由此義故但意識名分別故。三種分別中說意識名分別。   論曰。此依他但是所分別。   釋曰。此下答第二問。所分別一切法。離識無別體。故以依他為所分別。   論曰。是因能成依他性。為所分別。   釋曰。若不藉因依他性不成。若無依他性則無所分別。由六種因成依他性。故得以依他性為所分別。   論曰。此中名分別性。   釋曰。此中成依他性因。說此因為分別性。   論曰。雲何分別能計度。此依他性但如萬物相。   釋曰。此下答第三問。先更問後次第答。此語先總問。雲何意識由分別故。能計度此依他性。但如萬物相貌。不但如一物相貌。   論曰。緣何境界。   釋曰。此下別舉六因為問。緣何法為境界。計度依他性。   論曰。執何相貌。   釋曰。執何相貌。計度依他性。   論曰。雲何觀見。   釋曰。先以何方便推尋。後決斷計度依他性。   論曰。雲何緣起。   釋曰。藉何緣發起。計度依他性。   論曰。雲何言說。   釋曰。以何言說。計度依他性。   論曰。雲何增益。   釋曰。雲何於無中執有。計度依他性。意識名分別。依他是所分別。由此六因意識能分別依他性今當顯說此義。   論曰。由名等境界。   釋曰。由依他性離一切分別。無分別為體故。立名等為境界。分別計度此性。   論曰。於依他性中。由執著相。   釋曰。先約名分別串習此名故執著此名以為相貌。後時分別此相。謂為眼等諸根。色等諸塵。識等諸心。執相貌已。   論曰。由決判起見。   釋曰。先思量是非。後時決判如我所見。眼等諸根乃至識等諸心。悉是實有所餘妄言。由此見故意識計度依他堅實起執已。   論曰。由覺觀言說緣起。   釋曰。如自所執起覺觀。思惟為自計度。或如自所執起覺觀言說令他計度。雲何言說令他計度。   論曰。由見等四種言說。   釋曰。如所言說不出見等四種。此四種約根塵識成就故。攝一切所說分別品類皆盡。約此言說起顛倒。   論曰。實無有塵。計實有為增益。   釋曰。如四種言說實無有法。此中起執謂為實有。此名增益執。   論曰。由此因故能分別。   釋曰。由此六因意識。能分別依他性。令成所分別故。故以此因為分別性。   論曰。此三種性雲何。   釋曰。此問三性一異義雲何。   論曰。與他為異為不異。   釋曰。如依他性與餘二性為一為異。餘二性互論亦爾。   論曰。不異非不異。應如此說。   釋曰。答問明亦一亦異應依此說。   論曰。有別義依他性名依他。   釋曰。此下總標亦一亦異義唯是一識識即依他性。於依他性中以別道理成立為三性。三性互不相是。即是不異非不異義。   論曰。有別義此成分別。有別義此成真實。   釋曰。有別道理。此依他性成。分別性真實性亦爾。   論曰。何者別義說名依他。從熏習種子生繫屬他故。   釋曰。此下正釋三種別義。熏習有三種。一名言熏習識熏習二色識熏習識識熏習見識熏習。三煩惱熏習業熏習果報熏習。從此三種種子生。繫屬於因故。成依他。非餘二性。   論曰。復有何義此成分別。此依他性為分別因。   釋曰。識以能分別為性。能分別必從所分別生。依他性即是所分別。為分別生因。即是分別緣。緣依他性有兩義。若談識體從種子生。自屬依他性。若談變異為色等相貌此屬分別性。色等相貌離識無別體。今言依他性為分別因。取依他變異義為分別因。不取識體從種子生義為分別因。   論曰。是所分別故成分別。   釋曰。變異相貌是識所分別。以此義故成立所分別。為分別性。   論曰。復有何義此成真實此依他性或成真實。如所分別實不如是有故。   釋曰。依他性變異為色等所分別塵。此塵實不如所分別是有。約依他性明塵無所有。即以依他性成真實性。為存有道故。不明依他性。是無為真實性。   論曰。復有何義。由此一識成一切種種識相貌。   釋曰。此更問復以何道理。唯是一識或成八識。或成十一識故。言一切。於一一識中。如眼識分別青黃等差別。有種種識相貌。唯是一識復是何識。所以更為此問者前已釋異義。此下釋不異義。欲顯依他性具有三性。一識從種子生是依他有。種種識相貌是分別。分別實無所有是真實性。   論曰。本識識。   釋曰。一識謂一本識。本識變異為諸識故言識識。今不論變異為根塵。故但言識識。   論曰。所餘生起識。種種相貌故。   釋曰。所餘即阿陀那識。生起即六識。變異為七識。即是本識相貌。   論曰。復因此相貌生故。   釋曰。以七識熏習本識為種子。此種子復變異本識為七識。後七識即從前相貌種子生。   論曰。依他性有幾種。   釋曰。此問體類及義。並有幾種。   論曰。若略說有二種。一繫屬熏習種子。   釋曰。此先明依他體類。從二種熏習生。一從業煩惱熏習生。二從聞熏習生。由體類繫屬此二熏習。故稱依他性。若果報識體類為依他性。從業煩惱熏習生。若出世間思修慧體類。從聞熏習生。   論曰。二繫屬淨品不淨品性不成就。是故由此二種繫屬。說名依他性。   釋曰。此次釋依他義。若識分別此性或成煩惱。或成業或成果報。則屬不淨品。若般若緣此性無所分別則成淨品。謂境界清淨道清淨果清淨。若有自性不依。他則應定屬一品。既無定性或屬淨品。或屬不淨品。由此二分。隨一分不成就故名依他。   論曰。分別性亦有二種。一由分別自性。   釋曰。如眼等諸界中分別一界。或眼或耳等名分別自性。   論曰。二由分別差別。   釋曰。約無常等。更分別此眼等。名分別差別。   論曰。真實性亦有二種。一自性成就。   釋曰。謂有垢真如。   論曰。二清淨成就。   釋曰。謂無垢真如。   論曰。復有分別更成四種。一分別自性。二分別差別。三有覺。四無覺。有覺者能了別名言眾生分別。   釋曰。若眾生先了別見聞等四種言說。因名言起分別故名有覺。   論曰。無覺者。不能了別名言眾生分別。   釋曰。若眾生如牛羊等。先不能了別見聞等四種言說。由彼如所分別不能由言語成立。故名無覺。   論曰。復次分別有五種。一依名分別義自性。   釋曰。義謂名所目之法。先已知此物名。後以此名分別取此物。   論曰。譬如此名目此義。   釋曰。此名本來主此體故。得以此名。分別此體。   論曰。二依義分別名自性。   釋曰。先識此物體。未知其名。後聞說其名。即以先所識體。分別取此名。   論曰。譬如此義屬此名。   釋曰。此體本主此名故。得將此體分別取此名。   論曰。三依名分別名自性。   釋曰。如異國物名。始聞未解後。以常所習名。分別此名。方解此名。   論曰。譬如分別未識義名。   釋曰。未識此名所訓之義。故不解此名。   論曰。四依義分別義自性。   釋曰。如見此物體未識其名。以此物類分別此物方識其體。   論曰。譬如分別未識名義。   釋曰。由未識名故以義分別義。   論曰。五依二分別二自性。   釋曰。如金銀二名有金銀二體。於此名體並未了。金名為目赤體為目白體。銀名亦爾赤體為主金名為主。銀名白體亦爾。   論曰。譬如此名此義何義何名。   釋曰。意如向釋。   論曰。若攝一切分別。復有十種。   釋曰。如前已有具攝義但未明品類。具攝義此十種分別。更顯品類攝義。又明攝一切皆盡。   論曰。一根本分別謂本識。   釋曰。是一切分別根本自體。亦分別即是阿黎耶識。   論曰。二相分別。謂色等識。   釋曰。此分別以相為相。即是色等塵識。   論曰。三依顯示分別。謂有依止眼等識識。   釋曰。此分別以依。及顯示為相。亦是所分別亦是能分別。即是六根及六識。六根是所依止。六識是能依止。   論曰。四相變異分別。   釋曰。相謂六塵。此分別以相變異為相。   論曰。謂老等變異。   釋曰。是身四大前後變異名老。若識分別此老名老相變異分別。等言攝病及死。   論曰。苦樂等受。   釋曰。身心苦樂受。前後變異。識分別此受名受相變異分別。等言攝不苦不樂受。   論曰。欲等惑。   釋曰。心欲前後變異。識分別此欲名。欲相變異分別。等言攝瞋癡等惑。   論曰。及纁伓`等變異。   釋曰。非理逼害縛錄為穭ㄗ蘊埭H熱豐儉為時節。穭峸伓`前後變異。識分別此穭峸伓`名纁伓`相變異分別。等言攝有因緣逼害縛錄。乖候寒熱豐儉。   論曰。地獄等。   釋曰。是道變異。捨此五陰受地獄道五陰。諸道前後變異故名道變異。識分別此道故。名道相變異分別等言。攝餘五道。   論曰。欲界等變異。   釋曰。謂具縛離縛生變異。受三界生有具縛及離縛前後變異。識分別此生名生相變異分別等言。攝色無色界。   論曰。五依顯示變異分別。   釋曰。謂眼等識變異。此分別以眼等識變異相為相。   論曰。謂如前所說變異。   釋曰。如前所說老等變異。於變異位中。如眼等識變異。   論曰。起變異分別。   釋曰。意識亦如此依顯示變異而分別故。名依顯示變異分別。   論曰。六他引分別。   釋曰。此分別因他言說生。   論曰。謂聞非正法類。聞正法類分別。   釋曰。此分別有二種。一聽聞非正法為類分別。二聽聞正法為類分別。謂行惡法類分別。行善法類分別思修亦爾。此分別以聞他言說為相故。名他引分別。   論曰。七不如理分別。   釋曰。是前分別。聽聞非正法為因。   論曰。謂正法外人。非正法類分別。   釋曰。謂九十六種外道。在正聞思修法外。   論曰。八如理分別。   釋曰。是前分別聽聞正法為因。   論曰。謂正法內人。聞正法類分別。   釋曰。謂聲聞緣覺菩薩人。在正聞思修法中。   論曰。九決判執分別。謂不如理思惟種類。   釋曰。以不正思惟為因。   論曰。身見為根本。與六十二見相應分別。   釋曰。依止我見如梵網經所明見類。謂六十二見相應分別。   論曰。十散動分別。謂菩薩十種分別。   釋曰。菩薩分別不與般若波羅蜜相應。悉名散動。般若波羅蜜經說十種法對治。此十種散動初二法正是般若波羅蜜事。謂顯真空遣俗有即是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次有五事有三解。第一解雲。遣名事物初兩遣名。即是不見菩薩名。不見般若波羅蜜。初遣人名後遣法名。次兩遣事。即是不見行不見不行。此有三義。一不見菩薩能行二乘不能行。二不見正勤助道為行。不見懶惰等所對治為不行。三不見菩薩修道未滿故行。不見菩薩修道已滿故不行。後一遣物此名此事。以何物為根本。以五陰為根本。亦不見五陰。即是不見色不見受想行識。第二解雲。初二明不見人法。次二明不見人行法為行。不見人不行法為不行。後一明行所對治即五陰。五陰即苦集二諦。不見集可斷。不見苦可離。第三解雲。初二明不見能行人及所行。道次二不見助道。後一明不見所對治。此五事中一一事皆具八法。   論曰。無有相散動。   釋曰。無有相是散動因。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是菩薩實有菩薩。   釋曰。由說實有顯有菩薩。以真如空為體。   論曰。有相散動。   釋曰。有相是散動因。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不見有菩薩。   釋曰。不見有菩薩。以分別依他為體。   論曰。增益散動。   釋曰。以有增益無所有。此執即是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何以故。色由自性空。   釋曰。由分別色性色性空。   論曰。損減散動。   釋曰。以無損減實有。此執即是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不由空空。   釋曰。此色不由真如空故空。   論曰。一執散動。   釋曰。謂依他分別即是空。此執即是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是色空非色。   釋曰。若依他性與真實性是一真實性。是清淨境界依他性亦應如此。   論曰。異執散動。   釋曰。謂色與空異。此執即是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無色異空故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釋曰。若色與空異。此空則不成色家法空。不成色通相此義不成。譬如有為法與無常相不異。若捉分別性說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此分別色永無所有。此永無所有即是有即是空。此空即是色無所有。不如依他性於真實性不可說。一由清淨不清淨境界故。   論曰。通散動。   釋曰。執色有通相為性。謂有礙。此執即是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所謂色。   釋曰。唯有名是色通相。何以故。若離名色實無本性。   論曰。別散動。   釋曰。已執色有通相。又分別色有生滅染淨等差別。此執即是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是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   釋曰。此色無所有為通相。若有生即有染。若有滅即有淨。由無此四義故色無別相。   論曰。如名起義散動。   釋曰。如名執義。於義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對假立名。分別諸法。   釋曰。名是虛假所作。對諸名分別一切法。   論曰。如義起名散動。   釋曰。如義於名起舊執。此執即是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經言。由假立客名。隨說諸法。   釋曰。名不與法同相。經言。如如隨。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   釋曰。隨假所立名說諸法。計名與法不異。經言。如此一切名菩薩不見。若不見不生執著。釋曰。為對治十種散動故。說般若波羅蜜。以此說為因無分別智生。由無分別智滅諸分別惑。   論曰。為對治此十種散動分別故。於一切般若波羅蜜教中。佛世尊說無分別智。能對治此十種散動。應知具足般若波羅蜜經義。如般若波羅蜜經言。雲何菩薩行於般若波羅蜜。舍利弗。是菩薩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不見菩薩名。不見般若波羅蜜。不見行不見不行。不見色不見受想行識。何以故。色由自性空不由空空。是色空非色。無色異空故。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所謂色是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對假立名分別諸法。由假立客名。隨說諸法。如如隨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如此一切名菩薩不見。若不見不生執著。如觀色乃至識亦應作如此觀。由此般若波羅蜜經文句。應隨順思惟十種分別義。   釋曰。如八種觀色陰。亦應作八種觀餘四陰。乃至前四事亦應作八種觀。   論曰。若由此別意。依他性成有三性。是三性雲何性有三異。不成相雜。   釋曰。此問先分三性異。次明依他性有別義成三性。若於依他性中明三性有三異。則三性成相雜。不可偏說為一性。雲何不相雜。   論曰。無相離義。   釋曰。道理有異故不相雜。   論曰。由此道理此性成依他。不由此成分別及真實。   釋曰。此即此前所明。由繫屬種子及繫屬淨品不淨品等道理故。成依他不可以此道理。令成分別及真實性。   論曰。由此道理此性成分別。不由此成依他及真實。   釋曰。此即前所明。由分別自性分別差別等道理故成分別性。不可以此道理。令成依他及真實。   論曰。由此道理此性成真實。不由此成依他及分別。   釋曰。此即此前所明。由自性成就清淨成就等道理。故成真實性。不可以此道理。令成依他及分別。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六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應知勝相之二十五卷成   論曰。雲何得知此依他性。由分別性顯現似法。不與分別性同體。   釋曰。此問言分別性顯現似法。此似法不離依他性。應與依他性同體雲何言不同體。   論曰。未得名前於義不應生智故。法體與名一則此義相違。   釋曰。依他性雖復由分別性一分所顯不與分別性同體。為顯此義故立三證。此即第一證。若依他與分別共一體。此執相違。若依他與分別共一體。此智不開名於義應生。譬如離瓶名於瓶義瓶智不生。若瓶義與瓶名一體此事不應成名義不同相故。若執名義共一體。此執則相違。此證顯名是依他。顯義是分別。何以故。此依他由名所分別故。   論曰。由名多故。若名與義一。名既多義應成多。此義體相違。   釋曰。此即第二證。或一義有多名。若名與義共一體。如名多。義亦應成多。若爾一義應有多體。一物多體此義相違。是故若兩性一體。則成第二相違。   論曰。由名不定。體相雜此義相違。   釋曰。譬如瞿名目九義。若言名與義一體。是兩體相違則成第三相違。瞿名所目諸義。相貌不同。由許一體。相違法一處得成。無如此義。是故兩性不可為一體。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重顯前義。是故說偈。初偈顯依他分別不共一體。此義得成由三相違故。   論曰。  於名前無智  多名及不定  義成由同體  多雜體相違  法無顯似有  無染而有淨  是故譬幻事  亦以譬虛空   論曰。義成。   釋曰。即明依他性與分別性。不同體義成。   論曰。於名前無智。同體相違。   釋曰。此即第一相違。   論曰。多名同體。多體相違。   釋曰。此即第二相違。   論曰。及不定。同體雜體相違。   釋曰。此即第三相違。後偈為教弟子。弟子於二事生疑。   論曰。法無顯似有無染而有淨。   釋曰。此明於兩種相違生疑。無法顯似有法是第一相違。於無染中而有淨是第二相違。   論曰。是故譬幻事亦以譬虛空。   釋曰。即以此譬。釋弟子疑。譬如幻像實無顯現為有。諸分別法亦爾。實無而顯現似有。此有亦可見。譬如虛空非雲等五障所染。自性清淨。雲等障後滅時。亦說空為淨。諸法亦爾。本無有染自性清淨。客塵障蓋後滅則見清淨。   論曰。雲何如此顯現而實非有。依他性一切種非不有。   釋曰。此問若依他性。如所顯現如此無所有。一切一切種。此性亦不無。此意雲何。   論曰。若無依他性。真實性亦無。一切無不成。若無依他性及真實性。則無有染污及清淨品過失此二品可知非無。是故非一切皆無。此中說偈。  若無依他性  真實性亦無  則恆無二品  謂染污清淨   諸佛世尊於大乘中。說鞞佛略經。此經中說。雲何應知分別性。由說無有品類。此性應知。雲何應知依他性。由說幻事鹿渴夢相影光谷響水月變化。如此等譬應知其性。雲何應知真實性。由說四種清淨法。應知此性。   釋曰。若無此性真實性亦無。何以故。若有染污則有清淨。若兩法悉無則一切皆無。此一切無。由此方便能顯其不成。何者為方便。撥無生死涅槃。此義不可立。由染污品及清淨品可見。是故兩法顯現若撥言無則成邪見。亦名損減謗。是故分別性是無。依他性不可撥言無故知依他分別不得同體。   論曰。四種清淨法者。一此法本來自性清淨。謂如如空實際無相真實法界。   釋曰。由是法自性本來清淨。此清淨名如如。於一切眾生平等有。以是通相故。由此法是有故。說一切法名如來藏。   論曰。二無垢清淨。謂此法出離一切客塵障垢。   釋曰。是如來藏離惑智兩障。由此永清淨故。諸佛如來得顯現。   論曰。三至得道清淨。謂一切助道法。及諸波羅蜜等。   釋曰。為得清淨菩薩行道。此道能得清淨故。亦名清淨道。即般若波羅蜜。及念處等諸助道法。   論曰。四道生境界清淨。謂正說大乘法。   釋曰。道及助道法生所緣境界。謂修多羅等十二部正說。是清淨資糧故。亦名清淨。   論曰。何以故。   釋曰。雲何說生道境界清淨。是真實性攝。非分別及依他。   論曰。此說是清淨因故。非分別清淨法界流故。非依他由此四種清淨法。攝一切清淨法皆盡。   釋曰。此正說若屬分別性。應成染污因。是清淨因故。非分別性。若屬依他性。如依他性亦應成虛。此清淨法界流為體。是故非虛。以出二性外故屬真實性。若說四清淨中隨一清淨。此說於大乘中。應知屬真實性。第一第二清淨。由無變異故成真實。第三第四由無顛倒故成真實。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欲重明此義令顯了故更說偈。   論曰。  幻等顯依他  說無顯分別  若說四清淨  此說屬真實  清淨由本性  無垢道緣緣  一切清淨法  四皆攝品類   論曰。幻等顯依他。   釋曰。是處如來說一切諸法如幻事。乃至如變化譬。應知此言是說依他。   論曰。說無顯分別。   釋曰。若說無色乃至無一切法。應知此言是說分別。為此意用如來說依他性。以幻事等為譬今當說此義。   論曰。若說四清淨此說屬真實。清淨由本性無垢道緣緣。一切清淨法四皆攝品類。何因何緣是依他性。如經所說幻事等譬所顯。於依他性中為除他虛妄疑惑。雲何他於依他性中生虛妄疑惑。諸說於依他性中有如此虛妄疑心。若實無有物雲何成境界。為決此疑故說幻事譬。   釋曰。於虛妄起疑謂為實有。不信是虛妄故名虛妄疑。此法若顯現成境界。雲何言虛妄。故以幻事譬依他性。譬如幻像塵實不有亦成境界。諸法亦爾。為除此疑故須立譬。   論曰。若無境界。心及心法雲何得生。為決此疑故說鹿渴譬。   釋曰。鹿渴譬心及心法。以水譬塵鹿渴動搖生識。緣水為境實無有水。如此心及心法起變異事。於無有塵生緣塵識。   論曰。若實無塵愛非愛。受用雲何得成。為決此疑故說夢相譬。   釋曰。譬如於夢中無有實塵。亦見有愛憎受用。此依他性中亦爾。無有實塵。亦見有愛憎受用。   論曰。若實無法。善惡二業愛非愛果報雲何得生。為決此疑故說影譬。   釋曰。譬如鏡中無實影塵。於面相起影識。此影塵非不顯現。愛憎兩果亦爾。實非有而顯現似有。   論曰。若實無法雲何種種智生。為決此疑故說光影譬。   釋曰。譬如人弄影。見影有種種相貌隨影起種種識。無實影塵。種種識塵亦爾實無所有而有種種塵顯現。   論曰。若無實法雲何種種言說起。為決此疑故說谷響譬。   釋曰。譬如實無響塵而顯現可聞。言說事亦爾。實無所有而顯現可聞。   論曰。若實無法雲何成緣真實法。定心境界。為決此疑故說水月譬。   釋曰。譬如無水月實塵而顯現可見。由水潤滑澄清故。若人心得定無實塵為境。亦顯現可見。水譬定。以定心潤滑澄清故。   論曰。若實無法雲何諸菩薩故作心。無顛倒心為他作利益事。於六道受生。為決此疑故說變化譬。   釋曰。譬如無實變化塵。隨變化者所作。一切所作事皆成所化塵。非不顯現。菩薩受生亦爾。實無六道受生身。作利益一切眾生事及受生身亦顯現。復有何義。佛世尊說幻事等譬。更有別義。今當說佛意。幻事譬為對治眼等六內根。諸根如幻像。實非有而顯現似有。鹿渴譬器世界。由此大故。顯現如水實無所有。而於鹿渴顯現似有。以動搖故。此器世界眾生執為色等可受用法。如執鹿渴中水謂為可飲。為對治此執故說夢相譬。譬如於夢中色等諸塵無所有。因此有愛憎受用。為對治身業故說影譬。依善惡身業有別色似影生。為對治口業故說谷響譬。由此譬顯口業為因有口業果報由如谷響。意業有三種。一不寂靜地。即是欲界散動業。二寂靜地。即修慧。三聞思二慧。為對治不寂靜地意業故。說光影譬。由此譬顯意業果報。譬如光影。為對治寂靜地意業故。說水月譬顯意業果報。譬如水月。如水中月實無有月而顯現似月。寂靜心亦爾實無所有。於寂靜心中而有動搖。現在及未來世果顯現。離此寂靜心無有別果。為對治聞思品類意業故。說變化譬。若是聞思熏習生業果報。譬如變化品類非有亦有顯現。聞思生業果報亦爾。由此法爾三性為相如來所說經悉皆隨順。今當說隨順經義。   論曰。婆羅門問經中言。世尊依何義說如此言。如來不見生死不見涅槃。於依他性中。依分別性及依真實性。生死為涅槃。依無差別義。何以故。此依他性由分別一分成生死。由真實一分成涅槃。   釋曰。依他性非生死。由此性因真實性成涅槃。此性非涅槃。何以故。此由分別分即是生死故。是故不可定說一分。若見一分餘分性不異。是故不見生死亦不見涅槃。由此意故如來答婆羅門如此。   論曰。阿毘達磨修多羅中。佛世尊說法有三種。一染污分。二清淨分。三染污清淨分。依何義說此三分。於依他性中。分別性為染污分。真實性為清淨分。依他性為染污清淨分。依如此義故說三分。   釋曰。阿毘達磨修多羅中。說分別性以煩惱為性。真實性以清淨品為性。依他性由具兩分。以二性為性故。說法有三種。一煩惱為分。二清淨為分。三二法為分。依此義故作此說。   論曰。於此義中以何為譬。以金藏土為譬。譬如於金藏土中見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於地界中土非有而顯現。金實有不顯現。此土若以火燒鍊。土則不現。金相自現。此地界土顯現時。由虛妄相顯現。金顯現時由真實相顯現。是故地界有二分。   釋曰。如來為顯此義故。說金藏土譬。金為藏者。地界是金種子故說名金藏土。以堅觸為地界。以所造色為土。謂色塵等。此三可了別。此地界先由土相顯現。後由金相顯現。何以故。此地界若為火所鍊。金相則顯。是故於地界實有金。此義可信。   論曰。如此本識未為無分別智火所燒鍊時。此識由虛妄分別性顯現。不由真實性顯現。若為無分別智火所燒鍊時此識由成就真實性顯現。不由虛妄分別性顯現。是故虛妄分別性識。即依他性有二分。譬如金藏土中。所有地界。復次有處世尊說一切法常住。有處說一切法無常。有處說非常非無常。依何義說常。此依他性由真實性分常住。由分別性分無常。由二性分非常非無常。如依此義說常無常無二。如此說苦樂無二。善惡無二。空不空無二。有我無我無二。淨不淨無二。有性無性無二。有生無生無二。有滅無滅無二。本來寂靜不寂靜無二。本來涅槃非涅槃無二。生死涅槃無二。由如此等差別。諸佛如來依義密語。由此三性應隨決了常無常等正說。如前解釋此中說偈。  如法實不有  如彼種種現  由此法非法  故說無二義   釋曰。諸法非法非非法。由此法實無所有故。非法如有顯現故。非非法。由非法非非法故說無二義。   論曰。  依一分說言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說言  非有非非有   釋曰。若依一一分。不可說諸法有及非有。如所顯現不如是有故不可說有。雖實非有如有顯現故。不可說非有。若捉一一分應如此判。若約依他性具有二分。說諸法非有非非有。   論曰。  如顯現不有  是故說永無  如顯現實有  是故說非無   釋曰。如所顯現不如此有。依不有義故說永無。雖復不有非不顯現。依唯有顯現義故說非無。   論曰。  由自體非有  自體不住故  如取不有故  三性成無性  由無性故成  前為後依止  無生滅本淨  及自性涅槃   論曰。由自體非有。   釋曰。今當顯如來所說無性意。初句一分明無性通大小乘。此正是顯無性意自。非有者顯通無性。由諸法離因緣和合。不關外緣自然成。無有此義故。一切法無性體非有者亦是無性。此有別意。謂約過去未來此體已滅。由此體更立法為有。無如此義。此體未有。由此體預立法為有。亦無此義。是故去來二世並無自性。   論曰。自體不住故。   釋曰。若諸法已生過。唯生時無能住義。既不能住故現在亦無體。此三世無性。亦通大小二乘。   論曰。如取不有故。三性成無性。   釋曰。由分別性所顯現。實無所有故。無相性。分別性無體相故。依他無所依止故無生性。此二無性無無性故真實無性性。此三無性但大乘中有。餘乘則無。   論曰。由無性故成前為後依止。無生滅本淨及自性涅槃。   釋曰。由諸法永實無性。一切無生等四義得成。何以故。若諸法無性是故無生。若無生則無滅。由無生無滅故本來寂靜。由本來寂靜故自性涅槃成者。前為後成立依止。謂無性成立。無生故為無生依止。後三亦爾。   顯了意依章第四   論曰。復次有四意四依。一切佛世尊教應隨決了。   釋曰。如來所說正法。不出四意四依。此意及依由三性故可決了。若離三性無別道理。能決了此法。   論曰。一平等意。   釋曰。譬如有人執平等法爾說彼即是我。世尊亦爾。平等法身安置心中。說如是言。   論曰。譬如有說。昔是時中我名毘婆屍。久已成佛。   釋曰。非昔毘婆屍即是今釋迦牟尼。此說中以平等為意。是名通平等。若說別平等。謂因果恩德皆同。是名平等意。   論曰。二別時意。   釋曰。若有眾生由懶惰障不樂勤修行。如來以方便說。由此道理於如來正法中。能勤修行方便說者。   論曰。譬如有說。若人誦持多寶佛名。決定於無上菩提不更退墮。   釋曰。是懶惰善根。以誦持多寶佛名。為進上品功德。佛意為顯上品功德。於淺行中欲令捨懶惰勤修道。不由唯誦佛名。即不退墮決定得無上菩提。譬如由一金錢營覓得千金錢。非一日得千。由別時得千。如來意亦爾。此一金錢為千金錢因。誦持佛名亦爾。為不退墮菩提因。   論曰。復有說言。由唯發願。於安樂佛土得往彼受生。   釋曰。如前應知是名別時意。   論曰。三別義意。   釋曰。此言顯自覺了實相。由三性義道理。若但如聞覺了義。是如來意者。嬰兒凡夫亦能覺了。是故如來意不如此。如來意雲何。   論曰。譬如有說事。如是等恆伽所有沙數。諸佛於大乘法義。得生覺了。   釋曰。此覺了非聞得成。若人已事恆伽沙數佛。方得成就。是名別義意。   論曰。四眾生樂欲意。譬如如來先為一人讚歎佈施。後還毀呰。   釋曰。有眾生如來先為讚歎佈施功德。後時或為此人毀呰佈施。如此意隨人得成。何以故。若人於財物有慳吝心。為除此心故先為讚歎佈施。若人已欲樂行施。施是下品善根。如來後時更毀呰此施。令渴仰其餘勝行。若不由此意讚毀則成相違。由如來有別意故。於一施中讚毀而不相違。   論曰。如施戒及餘修亦爾。是名四種意。   釋曰。戒等亦如是。有人如來為讚毀於修。此是世間修故可毀呰。若出世間修則無可毀。義意及依異相雲何如來心先緣此事。後為他說故名為意。由此因眾生決定。入正定聚故名此因為依。   論曰。四依者一令入依。譬如於大小乘中。佛世尊說人法二種通別。二相所攝俗諦。   釋曰。於正說中約世諦理說有人法及通別二相。為令眾生入於正義故。名令入依。   論曰。二相依。譬如隨所說法相中必有三性。   釋曰。於正說中若應說法相必說三性。此三性是一切法總相。若欲了別一切法。必須依此三相。故名相依。   論曰。三對治依。此中八萬四千眾生煩惱行。對治顯現。   釋曰。於正說中若說眾生行對治。不出八萬四千。謂說四諦等。此說能除眾生因果中身見戒取疑。以能成立眾生煩惱對治故。名對治依。   論曰。四翻依。此中由說別義言詞以顯別義。譬如偈言。   釋曰。於正說中由顯說別義。文字但說別義。故名翻依。如偈言。   論曰。   阿娑離。娑羅摩多耶。毘跋耶斯者。修絺多。離施那者。僧柯履多。羅槃底菩提物多摩。   論曰。阿娑離。   釋曰。謂定。何以故。娑離者有二義。一實二動。阿娑離謂不實不動。不實是文句明瞭義。不動是祕密義。不動故名定。   論曰。娑羅摩多耶。   釋曰。名起實心。謂於定起尊重心。   論曰。毘跋耶斯者。   釋曰。謂四念處智慧。何以故。毘跋耶斯者。亦有二義。一倒謂於無常起常倒等。二翻倒謂於常作無常解。倒是文句明瞭義翻倒是祕密義。   論曰。修絺多。   釋曰。謂善住。善住於念處。   論曰。離施那者。   釋曰。謂正勤。何以故。離施那者亦有二義。一煩惱二苦難。煩惱是文句明瞭義。苦難謂正勤是祕密義。   論曰。僧柯履多。   釋曰。亦有二義。一染污二疲惓。染污是文句明瞭義。疲惓是祕密義。菩薩為眾生於生死。長時恆行苦行。是故疲惓如羅□羅法師言。世尊長時於生死劬勞。但由大悲不由餘事。   論曰。羅槃底菩提物多摩。   釋曰。羅槃底言得。菩提言覺。物多摩言勝。若取此偈明瞭義判文。則成相違。若取祕密義判文。則是正說。欲令眾生依理判文。以理為依不應依文故說此偈。或有人憍慢輕蔑說者。自不能如理判義。欲破彼慢心故說此偈。是名翻依。   論曰。若人欲廣解釋大乘法。略說由三相應。當如此解釋。一廣解緣生體相。二廣解依因緣已生諸法實相。三廣解成立所說諸義。廣解緣生體相者。如偈說言。熏習所生諸法。此從彼如此果報識。及以生起識由更互因生。   釋曰。外塵分別所生。本識中熏習種子故。稱言說熏習。一切餘法以此為因得生。謂生起識為性。言說熏習以諸法為因故。言此法從彼生。由此言說已顯本識。與生起識更互為因。   論曰。廣解釋依因緣已生諸法實相者。諸法者謂生起識為相有相。及見識為自性。   釋曰。是諸法有相有見為自性。生起識為相。應如此知諸法有兩體。若塵識以相為體。若識識以見為體。從因緣生果法。性相有三種。   論曰。復次諸法依止為相。   釋曰。謂依他性。   論曰。分別為相。   釋曰。謂分別性。   論曰。法爾為相。   釋曰。謂真實性。   論曰。由此言說。於三性中諸法體相則得顯現。   釋曰。由此言說一切從因緣所生法。由法爾故虛。虛故成倒。由倒故得虛果。由有果故有分別。由分別故有法爾。是故或順相成。或逆相成。此三種性相遍攝一切果。   論曰。如偈言。   釋曰。為顯此義故重說偈。   論曰。  從有相有見  應知法三相   釋曰。諸法不出二種。一相二見。於相見中應了別三性為相。此三相如此方便應解釋。今當顯說。   論曰。雲何得解說此法相分別性。於依他性實無所有。真實性於中實有。由此二不有有故。非得及得未見已見。真如一時自然成。於依他性中分別性無故。真實性有故。若見彼不見此。若不見彼即見此。   釋曰。二謂分別性及真實性。此二第一無第二有故。言此二不有有。由見分別不見真實。謂未見真實人是凡夫不見時。聖人不見分別。即見真實。   論曰。如偈言。   釋曰。為顯此義故重說偈。   論曰。  依他中分別  無但真實有  故不得及得  於中二平等   釋曰。於中謂於依他性中。此二平等。謂於依他性中分別無真實有故。故凡夫人顛倒執。如此得不得聖人正見故。於依他中亦有得不得義。   論曰。廣解成立所說諸義者。譬如初所說文句由所餘諸句顯示分別。或由功德依止。或因事義依止。功德依止者。廣說佛世尊功德。最清淨慧。   釋曰。因前二義。一切所說應如此解釋。今當說此方便。此中所說或依功德義。或依因事義。依功德義中最清淨慧。是初句。所餘諸句各顯此義。   論曰。無二行謂於所知一切無障行起功德。   釋曰。不如聲聞獨覺智慧有障。無障由有障故不清淨。由無障故清淨。如來智慧於一切處悉無障。是故無淨不淨。由此義故無二。   論曰。無相法為勝依意行。謂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清淨令入功德。   釋曰。即是無垢清淨真如。說名無相法。由此一切法無所有為體故。此法離有相。由自體實有故。此法離無相。於無相法由最清淨。是故自能通達。亦能令他通達故。說無相法為勝依意行。   論曰。住於佛住。謂不由功用。不捨如來事。佛住功德。   釋曰。此顯無住處涅槃。不在生死故無功用心。不在涅槃故。不捨如來利益眾生事。如此二義由無住處涅槃故得成立故。說此涅槃名為佛住。   論曰。至得諸佛平等。謂於法身依止及意事。無差別功德。   釋曰。依止即法身。意是應身。事是化身。如此三身一切十方三世如來平等無異。如此平等一切如來皆已至得。   論曰。行無礙行。謂修習一切障對治功德。   釋曰。為對治一切三障。如來恆修對治慧。是故如來智於法體及法相皆無障礙。   論曰。不可破無對轉法。謂降伏一切外道功德。   釋曰。於世間中無有天魔及外道諸說。能如理破。如來所說正法安立自法。亦無有能以自所立法對。翻如來正法。何以故。如來所說無失本性故。   論曰。不可變異境。謂生於世間。非世間法所染污功德。   釋曰。世間是如來出生處。如來雖復生於世間。貪愛等八法及四倒不能染污。境即四念處謂真如空。   論曰。不可思惟所成立法。謂安立正法功德。   釋曰。修多羅等十二部正法。不可量不可思。非凡夫所能知。如來安立此法竟乃至嬰兒等亦能通達。如鳩摩羅迦葉等是前清淨慧句。於餘句一一應知相應。   論曰。至三世平等。謂四種善巧。答他問功德。   釋曰。如來於現在證一切法。於過去未來亦證無比。由證此智平等。若他約三世問難無不依證智。作四種答。故智答皆等如來。至此二種平等。   論曰。於一切世界現身。謂於一切世界中。顯現應化身功德。   釋曰。為化菩薩及二乘。隨眾生根性顯現二身。為說為行。   論曰。於一切法智慧無礙。謂能決他疑功德。   釋曰。由得四無畏故自決無疑。由得四無礙辯故能決他疑。是故能答難決疑。   論曰。一切行與智慧相應。謂由種種行能令他入功德。   釋曰。如來欲行他利益事。此事先是智所緣。由此事他得入真位。則與他智慧相應。此事以自智慧為因。以他智慧為果。一切如來所行方便。謂神通輪記心輪說法輪。乃至出入息等。無不自與智慧相應。無不令他得智慧。無有空過。   論曰。於法智無疑。謂於未來世法。生智功德。   釋曰。此法於未來應生能如此智。是故於未來世法無疑。為令他得此法。隨眾生根性能立教。   論曰。不可分別身。謂隨眾生樂顯現功德。   釋曰。眾生界過數量。意欲及入道方便亦過數量。處所亦過數量。如來能隨此事差別。示現化身數量相貌時節處所。並不可分別。   論曰。一切菩薩所受智慧。謂能行無量依止眾生正教化事功德。   釋曰。由無量菩薩依止。是眾生教化事。應可作此事。由得佛無我。為勝我此智但是菩薩所受故。但佛能化菩薩。但菩薩能受佛化。無量菩薩依止者。此有二義無量。或屬菩薩或屬依止。若屬菩薩。一切菩薩同一依止。謂以無我為勝我。若屬依止顯法身遍滿。通為一切菩薩依止。   論曰。至無二佛住波羅蜜。謂平等法身波羅蜜成就功德。   釋曰。如來法身名佛住。三世如來此住不異故。言無二。無二故平等。四德究竟故名波羅蜜。成就有二義。一清淨佛法身。已離一切障究竟清淨故名成就。二四德是法身所成就。   論曰。至無差別如來解脫智究竟。謂隨眾生意。顯現純淨佛土功德。   釋曰。於無相雜如來智中。至解脫究竟。如來智慧與真如無差別。隨眾生所願樂。能顯現清淨佛土等。為生善心及成熟解脫故。   論曰。已得無邊佛地平等。謂是三種佛身無離無別處功德。   釋曰。如來三種身中。法身約處所不可度量。應化兩身亦爾。不可言但此世界有。彼世界無。無有一法出法身外。無有眾生界出應化兩身外。   論曰。法界為勝。謂窮生死際。能生一切眾生利益安樂功德。   釋曰。如來以法界為勝。法界有二種。一有染二無染。無染清淨法界為後最勝。何以故。如來窮生死際。利益安樂眾生。功能無盡。所以無盡者。由體。由能體即法界。能即應化兩身。因化身得如來應身。因應身後轉得成如來法身。若成法身則無窮盡。   論曰。虛空界為後邊。謂由無盡功德。   釋曰。如來智慧無盡。譬如虛空虛空遍滿一切色際。無有生住滅變異。如來智亦爾。遍一切所知。無倒無變異故說如虛空。   論曰。最清淨慧。如此初句由所餘句。次第應知分別解釋。若如此正說法義得成。   釋曰。由二十道理。成就如來智慧最清淨故。如來自利滿足。由智慧清淨。如來所說法教理圓正故。利他得成。第一句為本。餘二十句為能成就。   論曰。因事義依止者。如經言。若菩薩與三十二法相應說名菩薩。   釋曰。因事有二義。一以意為因以十六業為事。二以諸句為因所成業為事。菩薩有二種。一在正定位。二在不定位。若入正定位者。與三十二法相應得菩薩名。若在不定位。末與三十二法相應。不得名菩薩。   論曰。於一切眾生。與利益安樂意相應。   釋曰。於一切眾生求欲起真實道。有方便故名利益意。於一切眾生。求欲起現在未來二世拔苦施樂方便故。名安樂意。菩薩與此意恆不相離故名相應。此初句明利益安樂意。後有十六業及十六句。合三十二法並顯了初句義。   論曰。令入一切智智意。謂傳傳行業。   釋曰。若菩薩有意。欲令眾生入一切智智。由此意傳傳化度眾生。令得一切智智。譬如一燈傳然千燈。由此句及業。菩薩利益安樂意則得顯現。如此於一切句及業各顯初句悉應知之。   論曰。我今於何處中。當相應如此智。謂無倒業。   釋曰。若菩薩有利益安樂意。菩薩不如實識自身。則不能中道理安立眾生。譬如有人有利益安樂意。安立眾生於飲酒。是顛倒業若如實識自身。能中道理為眾生說無增上慢。安立眾生令入中善處。此利益安樂名無倒業。   論曰。捨高慢心。謂不由他事自行業。   釋曰。由此人捨離高慢心不待他請。若眾生是法器則自往為說正法。   論曰。堅固善意謂不可壞業。   釋曰。由菩薩心堅固。若眾生有過失。不能破壞菩薩利益安樂心。   論曰。非假作憐愍意。謂無求欲業。有三句解釋應知。   釋曰。前有三句。後更以三句釋前三句。   論曰。不貪報恩。   釋曰。此釋初句非為自求利養故憐愍他。   論曰。於親非親所平等意。謂有恩無恩眾生不生愛憎心。   釋曰。親名有恩。怨及中人是非親名無恩。若使非親堪受利益安樂事。菩薩則捨不平等心起平等親友心。行利益事。   論曰。永作善友意。乃至無餘涅槃。謂隨順行乃至餘生。   釋曰。隨順行利益安樂事。從今生乃至窮未來生。永不捨離故名無求欲業。此無求欲意雲何可知。由隨處相應。身口二業是故可知。   論曰。稱量談說歡笑先言。謂隨處相應言說業。有二句解釋應知。   釋曰。此二句約法及安慰以顯口業。稱量談說是約法。歡笑先言是約安慰。稱量有二種。一稱法不離餘語。二稱所解離非所解及疑。如此稱量談說。歡笑令他無疑畏心。先言是引他所作之方便。此二種口業於怨親中三人無有別異即成就無求欲業。   論曰。於諸眾生慈悲無異。謂有苦有樂無二眾生平等業。   釋曰。於有苦眾生由苦苦起慈悲。於有樂眾生由壞苦起慈悲。於無二眾生由行苦起。慈悲無二謂無苦無樂。即是捨受慈悲平等。是身口業。何以故。菩薩於眾生先起意地慈悲。後隨時隨處行拔苦與樂行故。是身口業。此身口業於怨親中三人無有別異。亦成就無求欲業。   論曰。於所作事無退弱心謂無下劣業。   釋曰。若菩薩輕賤自身雲。我今於無上菩提無有功能。一切所作皆不成就名退弱心。菩薩不生此心故所作皆得成就。名無退弱心。   論曰。無厭倦心。謂不可令退轉業。   釋曰。菩薩於無上菩提。起正勤無有厭倦。無厭倦有二種。一見因定。二知果希有故。於難行中心無厭倦。   論曰。聞義無足。謂攝方便業。   釋曰。若人多聞能了別化他方便。由聞解義。則於正行無有疑心故。自能修行亦教他修行。   論曰。於自作罪能顯其過。於他作罪不怪訶責。謂厭惡所對治業。有二句解釋應知。   釋曰。由智及大悲故有此能由智能了別因果故。不覆藏自所作惡。由大悲不忍見他作苦因。雖恆訶責而不瞋怪。   論曰。於一切威儀中恆治菩提心。謂無間思量業。   釋曰。此顯無間修。無間修為遮一切放逸行。譬如威儀清淨品中所明。菩薩所作。無不為令眾生得無上菩提。   論曰。不求果報而行佈施。不著一切怖畏及道生。受持禁戒。於一切眾生忍辱無礙。為引攝一切善法行於精進。修三摩提滅離無色定。與方便相應智。四攝相應方便。謂行進勝位業有七句解釋。應知正修加行六波羅蜜。恭敬行四攝。   釋曰。前有七句。後總舉六度四攝結前七句。此業能增長利益安樂意。若未生由此業得生。若已生由此業得增廣。即是生長之因。   論曰。於持戒破戒中善友無二。謂成就方便業。有六句解釋應知。   釋曰。前有六句。後更以六句釋前六句。   論曰。事善知識。   釋曰。此釋初句。若人持戒破戒不觀其過。但取其德。若未得彼德則依彼修學。若已得彼德則共彼數習令堅固。若自有德令彼修學同我所得。此彼互相事故。言為善友無二。   論曰。恭敬心聽法。謂聽聞正法。   釋曰。為得未得。為修治已得。是故依善友聽聞正法。   論曰。恭敬心樂住阿蘭若處。謂住阿蘭若處。   釋曰。欲修行如所聞法故恭敬。住阿蘭若處。若住此中一切邪覺觀不得起。   論曰。於世間希有。不生安樂心。謂遠離邪覺觀。   釋曰。譬如妓樂等。是世間所愛。於中不生喜樂心。是名遠離邪覺觀。   論曰。於下品乘不生喜樂心。於大乘教觀實功德。謂正思惟功德有二句。   釋曰。離小修大。此二句名正思惟。   論曰。遠離惡友敬事善友。謂顯事善友功德有二句。   釋曰。遠惡親善。此二句名近善友功德。由治此六法故利益安樂事得成就。故名成就方便業。成就體相雲何。   論曰。恆治四種梵住。謂顯成就業有三句解釋應知。   釋曰。前有三句。後更以三句釋前三句。   論曰。治無量心清淨。   釋曰。此釋初句。   論曰。恆遊戲五通慧。謂得威德。恆依智慧行。謂證得功德。   釋曰。先於眾生起無量心。由無量心欲引眾生令入正位。故現五通慧。若眾生已入正位。欲令修正行故。依智慧令行。不應依識。由證智生故。能了別善惡兩法。   論曰。於住正行。不住正行眾生無捨離心。謂安立他業。有四句解釋應知。   釋曰。前有四句。後更以四句釋前四句。欲令眾生離惡法住善法。為安立此二事故作安立他業。   論曰。引攝大眾。   釋曰。此釋初句。於破戒人不棄捨。亦不永擯從惡處濟拔安置善處。於持戒人隨其根性。令進修定慧等行。   論曰。一向決定言說。謂無有疑心。立正教學處。   釋曰。由智慧決了無疑。一向立教及學處故可信受。若先說如此教如此學處。後言先所說為非。由此事不定言說則不可信受。無不定故可信受。   論曰。恭敬實事。謂法財兩攝。   釋曰。由此人以實語。依真實道理說法。是名法攝。如法所得衣服等財物。以此攝眾生。是名真實財攝。   論曰。先恭敬行菩薩心。謂無染污心。   釋曰。由此人攝持菩薩心。能作一切眾生利益事。不為眾生敬事於我。雲何彼眾生由我利益。信受正教當來得無上菩提。為此善意故行法財二攝。是名無染污心。   論曰。與如此等法相應說名菩薩。由如此文句前說初句應知。解說初句者。謂於一切眾生利益安樂意。此利益安樂意文句別有十六文句。所顯業應知解說。十六業者。如此等應知解釋初句。   釋曰。初句明利益安樂。所餘十六業及十六句。皆是利益安樂別義故。以別釋總。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更以一偈。顯前所說德因總別義。   論曰。  取如前說句  隨德句差別  取如前說句  由義別句別   攝大乘論釋卷第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應知入勝相第三之一   正入相章第一   論曰。如此已說應知勝相。雲何應知應知入勝相。   釋曰。此品有十章。一正入相。二能入人。三入境界。四入位。五入方便道。六入資糧。七入資糧果。八二智用。九二智依止。十二智差別。   一切法名應知。三性名諸法勝相。復次三性名應知。同一無性故名勝相。復次應知有二種。一淨品。二不淨品。淨品者。謂依他性無分別。不淨品者。謂依他性有分別。於依他有三種性應知。一依他性。二依他性中分別。三依他性中無分別真如。餘義如分別章中說。前已顯此義。若人有如此行。得入應知相。今當說此義。此問但問入體相。不問應知及勝相。復次此問問唯識觀中緣何法為境。故答此問。   論曰。多聞所熏習依止。   釋曰。於大乘法中多聞所熏習。此熏習有說即是依止。又別說依止者。謂身體相續。   論曰。非阿黎耶識所攝。   釋曰。顯此多聞熏習是阿黎耶識對治故。非阿黎耶所攝。   論曰。如阿黎耶識成種子。   釋曰。如阿黎耶識。為一切不淨品法因故成種子。多聞熏習亦爾。為一切淨品法生因。如阿黎耶識成種子。何法以多聞熏習為種子。為答此問故。   論曰。正思惟所攝。   釋曰。此下四法並以多聞熏習為種子。若覺觀思惟。依大乘多聞熏習生此覺觀。離邪思惟及偏思惟。以正思惟為性類故。言正思惟所攝。   論曰。似法及義顯相所生。   釋曰。似法謂十二部方等教。似義謂方等教所詮之理。心相似此理教。顯現此理教為緣。緣生覺觀分別。   論曰。似所取種類。   釋曰。此覺觀若起。似此所取以為體相。此二句同顯識相分。   論曰。有見。   釋曰。此覺觀能了別。即是識見分。此義成立識二法。謂相識及見識。   論曰。意言分別。   釋曰。意識覺觀思惟。但緣言分別。無別有義可緣。又必依名分別諸法故。言意言分別。多聞熏習依止為此法因。   能入人章第二   論曰。何人能入應知相。   釋曰。此問修何觀行人。能入唯識觀人。是菩薩觀行有四種力。菩薩者何相。善得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此資糧以何次第修令得圓滿。有四種力。一因力。二善知識力。三正思惟力。四依止力。   論曰。大乘多聞熏習相續。   釋曰。為離小乘多聞故雲大乘。顯非一生於無窮生處。數習多聞熏習心相續。是名因力。   論曰。已得承事無量出世諸佛。   釋曰。過數量諸如來出現於世。是人依佛聽受正教。如教正修行故名承事。先已得如此承事故。名善知識力。   論曰。已入決定信樂正位。   釋曰。若人於大乘中信樂。非惡知識等所能轉壞。故名決定。信有三種。一信有。二信可得。三信有無窮功德。若已有信。求修行得因故名為樂。從十信至十迴向。是信樂正位。今所明位。但取十迴向決定信樂。名思惟力。大乘多聞熏習為此力因。   論曰。由善成熟修習增長善根。是故善得福德智慧二種資糧。   釋曰。若人已一向決定信樂。為得所樂法慇懃恭敬。修觀行法。若修觀行法增長功德善根。如此由思惟力。是善成熟福德智慧資糧。次第成熟。用此福德智慧作依止。得入初地故名依止力。此四種力顯能入人。   入境界章第三   論曰。諸菩薩於何處。入唯識觀。   釋曰。此問有二意。一問何處是唯識境界。二問何處是唯識位。   論曰。有見似法義顯相。意言分別大乘法相所生。   釋曰。此法名唯識觀持。亦名境界。意言分別者。是心覺觀思惟。此思惟有二相。一有見識為相故說有見。二有相識為相。謂顯現似十二部大乘教。及似大乘教所詮理。說名有相。大乘法相所生者。大乘法為因故得生。此中顯境界體謂意言分別。顯境界相謂有見有相。顯境界因謂大乘法相。   入位章第四   此意。言分別有四位。為顯此四位故。   論曰。於願樂行地入。謂隨聞信樂故。   釋曰。有意言分別。在願樂行地中。何以故。有諸菩薩。由但聽聞一切法唯有識。依此教隨聞起信樂心。於一切法唯有識理中。意言分別生。由此願樂意言分別故。說菩薩已入唯識觀。作如此知名入唯識願樂位。   論曰。見道謂如理通達故。   釋曰。如此方便菩薩入唯識見位。今當說此方便即如理通達。此意言分別如顯現相。通達實不如是有。但唯有識。此識非法非義非能取所取。如此通達名入唯識見位。   論曰。修道謂能對治一切障故。   釋曰。意言分別顯入修道中。今當說此方便。此意言分別。非法非義非能取非所取。如此觀察能對治一切三障。是名入唯識修位。此修道與見道不異。由智由境故。若爾見修二道差別雲何。昔未見真如今始得見名見道。先已見真如後更數觀名修道。又能除三乘通障名見道。但除菩薩障名修道。又觀未圓滿無退出義名見道。觀未圓滿有退出義名修道。又但觀通境名見道。備觀通別境名修道。又事不成名見道。事成名修道。   論曰。究竟道中。謂出離障垢最清淨故。   釋曰。究竟道有二種。一有學究竟。二無學究竟。此位最清淨智慧生處故。最微細障滅盡無餘故。故名究竟位。諸地乃至如來地。皆有此究竟義。若人入此四位緣何境界。   論曰。一切法實唯有識。如說隨聞信樂故。如理通達故。能對治一切障故。出離障垢最清淨故。   釋曰。此言顯入四種位境界。雲何得為四位境界。一切法謂有為無為有流無流。及四界三乘道果等。如此等法實唯有識。何以故。一切法以識為相。真如為體故。若方便道以識為相。若入見道以真如為體。依此境界隨聞信樂。入信樂位。如理通達得入見位。能對治一切障得入修位。出離障垢得入究竟位。   入方便道章第五   因此方便菩薩得入四位。今當顯說此義。   論曰。雲何得入。   釋曰。此問欲顯八處持善根力為入方便。何者為善根力。何者為八處。善根力有四種。一因力。二善知識力。三正思惟力。四依止力。如前所明。   論曰。由善根力持故。   釋曰。未有令生。已有令增長。故名持菩薩善根。或說為六波羅蜜。或說為福慧二行。能破對治非對治所遮故。名為力持善根力。應知有八處。何者為八。   論曰。由有三相鍊磨心故。由滅除四處障故。緣法義為境。無間修恭敬。修奢摩他毘缽捨那。無放逸故。   釋曰。此即三處。此三相鍊磨心。能對治三種退屈心。何者為三。一輕賤自身等退屈心。為除此心故顯第一鍊磨心。何以故。有諸菩薩聞無上菩提廣大甚深難修難得。我今雲何能得如此難得無上菩提。由有此執故。於自身心則退屈。為除此心故。須修第一鍊磨心。   論曰。十方世界無數量故。   釋曰。此顯無上菩提非定一處修得。隨處修學悉皆可得。   論曰。不可數量在人道眾生。   釋曰。此顯無上菩提等類皆得。是故此身不可輕賤。   論曰。剎那剎那。   釋曰。此顯得無上菩提無有定時。非待時修得。   論曰。證得無上菩提。是名第一鍊磨心。   釋曰。此顯菩提無可與等。必假懃修方可證得。由此鍊磨心。於方便中第一退屈心則滅不生。二輕賤能得方便退屈心。為除此心故顯第二鍊磨心。何以故。由有菩薩作如此心。此施等是菩提資糧。若離菩薩意欲則不可得。此意欲我等雲何應得。故施等法非我等所能行。由有此執故。於能得方便心則退屈。為除此心故。須修第二鍊磨心。   論曰。由此正意。   釋曰。此顯方便譬體相。三世諸菩薩若得如此正意。是真方便體。   論曰。施等諸波羅蜜必得生長。是我信樂。   釋曰。此顯方便譬功能。功能有三種。一平等功能。二生功能。三長功能。由此正意若生長諸波羅蜜。無不具足故名平等功能。未有令有名生功能。已有令圓滿名長功能。如三世諸菩薩方便體及功能。決定無二。我等亦應同彼。何以故。我之信樂即彼正意。為所譬方便體。此體已定。何以故。無動失故。   論曰。已得堅住。   釋曰。此即釋不動失義。貪吝等所不能壞故名堅。小乘惡知識等邪化。不能令退故名住。   論曰。由此正意。我修習施等波羅蜜。進得圓滿則為不難。是名第二鍊磨心。   釋曰。此顯所譬三種功能。由此正意我修習施等波羅蜜。明平等功能。進得明生功能。圓滿明長功能。此三功能必定可得。故說則不為難。復次由此正意者。此有何義。謂信及樂。信有三處。一信實有。二信可得。三信有無窮功德。信實有者。信實有自性住佛性。信可得者。信引出佛性。信有無窮功德者。信至果佛性。起三信已。於能得方便施等波羅蜜中。求欲修行故名為樂。此信及樂為正意體。由得此信樂。修行施等波羅蜜則不為難。能令究竟圓滿。復次菩薩有正意。謂我有能生六度心。出離貪吝等諸障。能遮諸波羅蜜障。滅盡無餘。是故不因大功用。六度易可圓滿。由六度圓滿。無上菩提自然成就。我已得此堅住正意。是故修行六度不以為難。由第二鍊磨心。於方便中。第二退屈心則滅不生。三疑應得退屈心。為除此心故顯第三鍊磨心。何以故。有諸菩薩思量諸佛甚深廣大功德。菩薩作是念。無上菩提最難可得。一剎那心所障。謂金剛心無有生死心。除此心亦應可得。此義難思。由有此執。於得無上菩提心則退屈。為除此心故。須修第三鍊磨心。   論曰。若人與眾善法相應。   釋曰。人即凡夫及二乘。凡夫有施戒修三種善法。此善法或數偏修。或圓滿修。若偏數數修及圓滿修。施戒修則成眾善。以品類多故。二乘有三十七品善法。由無間修及恭敬修。則成眾善。亦以品類多故。   論曰。後捨命時。於一切受生中。可愛富樂自然而成。   釋曰。若凡夫先修施滿足。後捨命時即生人中。受可愛富樂果。此事無差。若先持戒滿足。後捨命時即生天中。受可愛富樂果。此事無差。若修定滿足。後捨命時。即生色無色界。受可愛富樂果。此事無差。此就死墮明得果。若二乘修三十七品滿足。後捨凡夫壽得聖人壽。受六通等可愛富樂果。此事無差。此就移位明得果。   論曰。是人得有礙善。此義尚應成。雲何我得圓滿善及無礙善。一切如意可愛富樂而當不成。是名第三鍊磨心。   釋曰。於十地中。好生長福德智慧二品善法。故名圓滿心。粗重難破障。由金剛定所破壞故。金剛定後能離一切障。轉依成時名無礙善。佛果名富樂自在故稱樂。具德故稱富。此富樂是一切如意可愛法。若約小乘。以智斷為如意。恩德為可愛。若約大乘。法身為富樂。應身為如意。化身為可愛。此三攝無上菩提盡故言一切。前言捨命者。譬離智障。智障既滅。雲何我如意可愛富樂而當不成。由第三鍊磨心。於方便中。第三退屈心則滅不生。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偈中更顯前三義。   論曰。  人道中眾生  唸唸證菩提  處所過數量  故無下劣心  善心人信樂  能生施等度  勝人得此意  故能修施等  若善人死時  即得勝富樂  滅位圓淨善  此義雲何無   論曰。人道中眾生。   釋曰。此顯同類能得無等果故。不應輕賤自身。   論曰。唸唸證菩提。   釋曰。此顯時無定。修因及得果並無定時。是故恆須勤修。無時而不可修。修因既爾。得果亦然。是故不應謂時有障而輕賤自身。   論曰。處所過數量。   釋曰。顯處所無定。隨處立因皆可得成。得果亦爾。   論曰。故無下劣心。   釋曰。此明解前三義故退屈心不生。謂我無有功能應得無上菩提。故心不下劣。   論曰。善心人信樂。能生施等度。   釋曰。非噁心及無記心能信樂何以故。有諸人。以散漫無記心行施等行。復有諸外道。以噁心行施等行。為離此惡無記故說善心。求得無上菩提者名善心人。復次施等是善。若無善心為因。則不成施等行。是故須勝因以生勝果。勝因即信樂。由信樂故生施等諸度。此兩句顯三義。一顯增上緣。二顯同類因。三顯等流果。   論曰。勝人得此意故。能修施等。   釋曰。諸菩薩名勝人。此意即是菩薩正意。謂信及樂。由有此意於修施等有能。是故我修施等不以為難。   論曰。若善人死時。   釋曰。善人有二種。即凡夫及二乘。凡夫修施修戒。二乘修道品。死時亦有二種。即死墮及移位。   論曰。即得勝富樂。   釋曰。亦有二種。凡夫得人天梵世富樂。二乘得六通等富樂。若立此因必定得果。   論曰。滅位圓淨善。此義雲何無。   釋曰。我今修十地福慧及無流道品。圓約諸地。淨約道品。金剛心滅後名為滅位。此即無上菩提果名勝富樂。我決定應得此。雲何言無。   論曰。由滅除四處障故。   釋曰。此即八處中第四處。此四種障菩薩皆應滅除。今當說之。   論曰。由捨離聲聞獨覺思惟故。邪思惟滅。   釋曰。二乘思惟。謂數觀苦無常等生死過失。及數觀涅槃寂靜功德。此觀但愛自身。舍利益眾生事。若離此觀名滅邪思惟。   論曰。於大乘中。生信心及決了心故。滅一切邪意及疑。   釋曰。於大乘甚深廣大法中。於真諦生信心。於俗諦生決了心故。於真如捨非撥意。於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捨如文判義意。故滅一切邪意及疑。復次於大乘中。依所安立法相。如來說三性。謂一切法無性。一切法不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如是等無有品類。是依分別性說。若說幻事鹿渴夢相光影鏡像谷響水月變化。是依依他性說。若說真如實際無相真實法界空等。是依真實性說。此三性說中。不信及疑不得生故。說滅邪意及疑。   論曰。是所聞思諸法中。捨離我及我所邪執故。是故滅除法執。   釋曰。聞思境界名所聞思諸法。文句所顯義是聞慧境界。依此義如理如量推尋道理。此道理是思慧境界。於中若執法體是有。名法我執。譬如執有涅槃。謂集諦無生寂靜為體。若執法體有用。名法我所執。譬如執涅槃用。謂能離三苦。如此等執名為邪執。若未滅此執。不能得入唯識四位。由滅除法執故。能得入唯識四位。復次遠離所聞及所思法我及我所執。此中但執法體及用為有。說名我我所。不執人我我所。何以故。此人我執前十解中已滅除故。唯法我未除故。顯入唯識方便。   論曰。安立現前住。一切相思惟悉不分別。是故能滅除分別。   釋曰。於散亂位中。色等六塵自所證知。為現前住。於寂靜位中。骨鎖聚等從定心起為安立。如此等一切相。是散亂寂靜二心境界。思惟謂覺觀思惟。觀苦無常無我等。此心緣內境。由見境無相見識無生。是故能滅分別。由無分別為方便故。得入四位。若起分別則不得入。復次現前住及所立一切相思惟。悉不分別者是人在分別。觀方便道中故。作無分別意若方便已熟不須功用自然能無分別。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此偈顯最後所滅。   論曰。  現住及安立  一切相思惟  智人不分別  故得無上覺   論曰。現住及安立。一切相思惟。   釋曰。一切相有二種。謂現住及所立。散心所緣六塵名現住。定心所緣骨等為所立。復次一切相有二種。一如外顯現。二如內顯現。如外是相。如內是思惟。   論曰。智人不分別。   釋曰。菩薩名智人。已聞思唯識道理。由此聞思故名智人。作意不分別乃至無功用不分別。   論曰。故得無上覺。   釋曰。由不分別故。成就無分別智。得入初地。即初地以上為無上覺。   論曰。緣法及義為境。   釋曰。此即八處中第五處因。及方便能令入唯識觀。今當說之。   論曰。何因何方便得入。   釋曰。此問有兩意。先問因後問方便。   論曰。由聞熏習種類正思惟所攝。顯現似法及義。有見意言分別故。   釋曰。此即答第一問。因大乘十二部經所生聞慧熏習。此熏習有種類。種類即是聞慧。以此為生因。依此聞慧數起正思惟。增長令堅住故名攝攝。持令堅住正思惟為長因。有憶念攝持。或似正教顯現。或似正教所詮義現。意識覺觀思惟名意言分別。此意言分別有二種。謂相及見。今但取見不取相。何以故。此觀緣識遣塵故。   論曰。由四種尋思。謂名義自性差別。假立尋思。   釋曰。此即八處中第六處。若菩薩於名唯見名。於義唯見義。於名義自性言說。唯見名義自性言說。於名義差別言說。唯見名義差別言說。於此四處見度疑決了說名尋思。菩薩見名義相各異。及見相應依義相應。菩薩見自性言說及差別。言說皆屬義故名與義相應。雲何得知名義互為客。先於名智不生故。若名與義同體。未聞名時於義中名智應成。又名多故。若名與義同體。名多義亦應多。又名不定故。若名與義同體。名既不定義亦應爾。若不成一物相違法則應同體。又此名為當於有義中起。於無義中起。若已有及未有義中名起。則一體義不成。又若汝說先已有義。後以名顯義。譬如燈照色。若爾此人先已執義。後方立名。非未執義時立名。此執即應能了義。何須後更立名顯義。此執若不能了義。名豈能了。復次由此名有餘人不達此義。以未了此名故。若名定能了義。則不應如此。若名定能了義。由此名不應有人有識物有不識物。復次若有執義異名異。由此名於義無有邪執。譬如凡夫人識五陰但是行聚。由數習故。於自他相續起我執。於義中不無邪執。若義與名一。此二事不應成。由如此等義。是故知。名於義為客。義於名為客亦爾。   入資糧章第六   論曰。由四種如實智。謂名義自性差別。如實智四種不可得故。   釋曰。此即八處中第七處。何者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若菩薩於名已尋思唯有名。後如實知唯有名。世間為顯此義故。於此義中立此名。為想見言說故。若世間不安立色等名。於色類中。無有一人能想此類。是色若不能想則不增益。若不增益不起執著。若不執著不能互相教示。若菩薩如此知名。是名名尋思所引第一如實智。何者義尋思所引如實智。若菩薩於義已尋思唯有義。如實知義離一切言說不可言說。謂色受等類。色非色不可說。法非法不可說。有非有不可說。是名義尋思所引第二如實智。何者自性尋思所引如實智。若菩薩於色名等類自性言說中。已尋思唯有言說。由自性言說此類非其自性。如其自性顯現。菩薩如實通達此類。譬如變化鏡像谷響光影夢想幻事等。非類似類顯現。是名自性尋思所引第三如實智。以甚深義為境界。何者差別尋思所引如實智。若菩薩於差別言說中。已尋思唯有言說。於色等類中菩薩見差別言說。無有二義。此類非有非非有。由可言體不成就故。非有非非有由不可言體成就故。如此非色由真諦故非非色。由俗諦故於中有色言說故。如有非有及色非色。如此有見無見等差別言說別類。由此道理應知皆爾。若菩薩如實知差別言說無有二義。是名差別尋思所引。第四如實智。先已說名及義。後說自性及差別。此四中皆假立言說欲何所顯。為顯義不可得。由義不可得名亦無自性及差別。是故菩薩尋思此名。唯假立。自性差別。如此度疑決了等說名尋思。因此尋思菩薩觀名義等二無所有。是名如實智。   論曰。若菩薩已入已解如此等義。   釋曰。已入謂已得四種尋思。已解謂已得四種如實智。   論曰。則修加行為入唯識觀。   釋曰。地前六度及四種通達分善根名加行。從願樂位乃至究竟位。通名唯識觀。若欲入唯識觀。修加行緣何境界。   論曰。於此觀中意言分別。似字言及義顯現。   釋曰。從願樂位乃至究竟位名觀中。緣意言分別為境。離此無別外境。何以故。此意言分別。似文字言說及義顯現故。   論曰。此中是字言相。但意言分別得如此通達。   釋曰。唯有意言分別無別有名。菩薩能通達名無所有。則離外塵邪執。   論曰。此義依於名言。唯意言分別亦如此通達。   釋曰。前已遣名。此下依名以遣義。義者即六識所緣境。離名無別此境。是故依名以遣義。名言既唯意分別故。義亦無別體。菩薩能通達義無所有。亦離外塵邪執。   論曰。此名義自性差別。唯假說為量。亦如此通達。   釋曰。前已遣名義。名義既無名義自性及差別。雲何可立。若離假說無別名義自性及名義差別。由證見此二法不可得故。名為通達。   論曰。次於此位中。但證得唯意言分別。   釋曰。是觀行人已遣外塵。於此觀中復緣何境。觀一切境唯是意言分別故。此觀行人緣意言分別為境。未能遣於此境。若未能遣唯識境。在此位中已遣何境。皆盡無餘。此位但不見四境。何者為四。   論曰。是觀行人不見名及義。不見自性差別假說。由實相不得有自性差別義已。   釋曰。名義是本。名義各有自性及差別假說。即是名不見自性差別假說。即是不見自性差別名。遣此四法永盡無餘。由心緣意言分別為境。決定堅住是故不復分別餘境。由四種尋思及四種如實智。已了別此四法決定無所有故。心不緣此相。不緣此相故不得此四種分別。若由二種方便遣外塵分別。復有何別方便及別境界。得入真觀。   論曰。由四種尋思及四種如實智。   釋曰。先答前問無別方便。由以四種尋思及四種如實智。四種三摩提所攝為入方便。   論曰。於意言分別。顯現似名及義。   釋曰。次答後問無別境界。凡夫從本來。意言分別有二種。一似名二似義。名義攝一切法皆盡。此名義但是意言分別所作。離此無別餘法。   論曰。得入唯識觀。   釋曰。依此方便緣此境界。得入唯識真觀。   論曰。於唯識觀中入何法。如何法得入。   釋曰。此下明八處中第八處。此中有兩問。一問所入法。二問所入譬。   論曰。但入唯量。   釋曰。此下先答第一問。但入唯識量。此唯識量攝幾種法。   論曰。相見二法。   釋曰。此唯識不出二法。一相識二見識。復次似塵顯現名相。謂所緣境似識顯現名見。謂能緣識此二法。一是因一是果。又一是所依一是能依。   論曰。種種相貌。   釋曰。此二法由無始生死來。數習故速疾。是故於一時中有種種相貌起。如此三法。於唯識觀觀行人得入。   論曰。名義自性差別。假說自性差別義。六種相無義故。   釋曰。名義各有三為六。名三者。一名二自性三差別。義三亦爾。此六種相並無義。何以故。名本自義。義無所有故名無義。此名為自有義。為當無義。若有義。義無所有故名無義。若名無義亦無。無所有故。名無義義亦無義。離識量外無別有義。故義亦無義。名既無義。名自性及名差別。亦無有義義既無義。義自性及義差別。亦無有義。明此六相無義。顯入唯量觀。明入唯量觀已。雲何入相見觀。   論曰。由此能取所取。非有為義故。   釋曰。此即此於相見相。非能取所取。何以故。似塵顯現故非能取。離識無別塵故非所取。見亦非能取所取。顯現似識故非所取。所取塵既無。識亦是無故非能取。既無能取所取故非有義。由不見能取所取有體。名入相見觀。已明入相見觀。雲何入種種相貌觀。   論曰。一時顯現。似種種相貌及生故。   釋曰。若菩薩見依他性顯現。似種種相貌實無有相。見依他性顯現似生。實無有生。於一時中。能觀種種相貌。無相無生。名種種相貌觀。為顯入三性觀故說籐譬。   論曰。譬如暗中籐顯現似蛇。   釋曰。人見籐相執言是蛇。此下答第二問。眾生從本以來。不聞大乘十二部經說三無性義。未得聞慧為三煩惱所覆。譬之如闇。有人譬二乘凡夫。籐相譬依他性。蛇譬分別性。二乘凡夫不了依他性。執分別性有人法。   論曰。猶如於籐中。蛇即是虛。實不有故。   釋曰。於依他性中。分別性是虛。實無人法故。   論曰。若人已了別此籐義。   釋曰。譬菩薩已得聞思二慧。入唯識方便觀。   論曰。先時蛇亂智不緣境起。即便謝滅唯籐智在。   釋曰。未得聞思慧時。於凡夫位中執有人法。此執本無有境。得聞思慧後。了別依他性。此執即滅唯依他性智在。   論曰。此籐智由微細分析。虛無實境。   釋曰。若人緣四塵相分析此籐。但見四相。不見別籐故籐智是虛。虛故是亂無有實境。妄起境執。   論曰。何以故。但是色香味觸相故。   釋曰。何以故。籐非實有。以離四塵外無別有籐故。   論曰。若心緣此境。籐智亦應可滅。   釋曰。此明籐智雖能遣粗亂執。而自是細亂執故。應可除。在方便中雖以依他性。遣分別性粗亂執。而見有依他性。自不免是細亂執。後入真觀即遣此執。故應可除。   論曰。若如此見已。伏滅六相顯現。似名及義意言分別。   釋曰。一切法但有六相。此六但是意言分別。離意言分別。有六相實無所有。由如此智。觀行人得入分別性。   論曰。塵智不生譬如蛇智。   釋曰。入分別性時塵智不得生。如了別籐時蛇智不生。此言及譬顯入分別性。   論曰。於伏滅六相義中。是唯識智亦應可伏滅。譬如籐智。   釋曰。於入分別性位中。菩薩已證無相性。此無相性能引無生性智故。唯識智應可伏滅。如了別四微時籐智不生。   論曰。由依真如智故。   釋曰。依無相性智得入無生性。此言及譬。顯入依他性及真實性。   論曰。如此菩薩。由入似義顯現意言分別相故。得入分別性。由入唯識義故得入依他性。雲何得入真實性。   釋曰。若菩薩已了別一切法。但是意言分別。離此以外實無所有。由依意言分別。得了別分別無相性。若菩薩不見外塵。但見意言分別。即了別依他性。雲何了別此法。若離因緣自不得生根塵。為因緣根塵既不成。此法無因緣雲何得生。故菩薩能了別依他性及無生性。即是了別真實性。   論曰。若捨唯識想已。   釋曰。若菩薩依初真觀。入依他性。由第二真觀除依他性。則捨唯識想。   論曰。是時意言分別。先所聞法熏習種類。   釋曰。是入真觀時。故言是時。從初修學乃至入真觀前。意識覺觀思惟憶持。昔所聞正教及正教所顯義故。言意言分別。先所聞法數習所生。故言熏習。後時所憶持境界。猶是先時境界所流故名種類。   論曰。菩薩已了別伏滅塵想。   釋曰。菩薩依四尋思。已了別六塵。依四如實智。已伏滅塵想。   論曰。似一切義顯現。無復生緣故不得生。   釋曰。昔意言分別顯現。似所聞思一切義。乃至似唯有識想皆不得生。何以故。以無得生緣故。生緣有二種。謂分別性及依他性。分別性已滅。依他性又不得生。既無二境故。一切義乃至似唯識想。皆不得生。復次是時無一塵品類。而非菩薩所了別。猶得似此塵起意言分別。意言分別生緣皆盡。既無生緣故。此時中一切意言分別。悉不得生。   論曰。是故似唯識意言分別。亦不得生。   釋曰。此言欲顯何義。此唯識想若為心分別。此想則成境界。此境界執由一向伏滅故。乃至唯識想尚不得起。何況餘意言分別而當得生。   論曰。由此義故。   釋曰。由菩薩依依他性除分別性。依真實性除依他性。若悉被除。菩薩住在何處。菩薩心緣何境界。   論曰。菩薩唯住無分別一切義名中。   釋曰。無分別智是名。此名其相雲何。謂不分別一切義。義即是境。此智於一切境。無復能取所取二種分別。即立此智為菩薩。復次名者。謂至究竟名通一切法。於一切法無有差別。此名即是法界。此法界以通一切法。不分別一切義為相。或說名無分別境。菩薩唯於此法中住。此兩復次答第一問。   論曰。由無分別智。得證得住真如法界。   釋曰。不分別能取所取及人法。乃至相生性差別。得如此無分別智故。得證住真如法界。地地皆有三分。謂入住出。得證得住。即前二分。未得令得為證。已得令不失為住。又初得名入。得已相續名住。此即答第二問。   論曰。是時菩薩平等平等。   釋曰。是入真觀時。菩薩智依十種平等。如十地經說。又依二種平等。謂能緣所緣。能緣即無分別智。以智無分別故稱平等。所緣即真如境。境亦無分別故稱平等。又此境智不住能取所取義中。譬如虛空。故說平等平等。以於平等中最上無等。故作重名。   論曰。能緣所緣無分別智生。   釋曰。無分別智生有何相貌。依十種平等。能緣所緣悉平等故。無分別智生。又無分別智依二種平等。謂智及境。能緣所緣悉平等故。無分別智生。又無分別智依最極平等。不住能緣所緣故。無分別智生。   論曰。由此義故。菩薩得入真實性。   釋曰。如前來次第釋諸方便義。及後所應說義故。言由此義故。向初地人名菩薩。由此諸義得證見真實性。此位不可言說。何以故。以自所證故。證時離覺觀思惟分別故。前說菩薩唯住無分別一切義名中。此名有幾種。復次以何法為名。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答此問故說此偈。   論曰。  法人及法義  性略及廣名  不淨淨究竟  十名差別境   釋曰。名有十種是菩薩境界。何等為十。一法名。謂色受等眼耳等。二人名。謂信行法行等。三法名。謂修多羅祇夜等。四義名。謂十二部經所顯諸義名。五性名。謂無義文字。六略名。謂眾生等通名。七廣名。謂眾生各有別名。八不淨名。謂凡夫等。九淨名。謂聖人等。十究竟名。謂通一切法真如實際等。   論曰。十名差別境。   釋曰。此十種差別名。悉是菩薩境界。菩薩所住唯在第十。通一切法名中。復次略說名有十種是菩薩境界。法名謂眼等。人名謂我眾生等。法名謂十二部正教。義名謂十二部正教義。性名謂阿阿為初。訶為最後音。字合三十七。略名謂有為無為。廣名謂色受等及空等。不淨名謂凡夫等。淨名謂須陀洹等。究竟名謂緣極通境。出世智及出世後智所緣。一切法真如境。   論曰。如此菩薩由入唯識觀故。得入應知勝相。   釋曰。如此謂方便次第時節捨得等。菩薩由如此義得入唯識觀。或入唯識方便觀。或入唯識真觀。由唯識觀能通達三無性故。得入應知勝相。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應知入勝相第三之二   入資糧果章第七   釋曰。由入應知勝相。菩薩得何果。菩薩得資糧果有八種。   論曰。由入此相得入初歡喜地。   釋曰。此文即顯三果。一得勝時。二得勝方便。三得勝果。初即第一明得勝時果。從始發心修行求至此時。今始得之故名為初。所求之時是入真觀時。此明得住真如果。又捨凡夫二乘位。始得菩薩真位故名勝時。此時是轉依時故。名此初時為勝時。即是明轉依果。歡喜即第二明得勝方便果。捨自愛名歡。生他愛名喜。若不惜自身。不憎惡他。於眾行中無難行者。此心於方便中最勝。以為眾行根本故。故初地從此立名。又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得時有大欣慶故名歡喜地。即明第三得勝果。住攝是地義。出離真如是地體。住於此體故名勝果。地因名攝。謂福德智慧二種資糧。又所攝名攝。謂所利益眾生。又果名攝。謂無上菩提。又障名攝。謂三煩惱。如此等義說名為地。以是地所攝故。   論曰。善通達法界。   釋曰。即明第四得勝通達果。勝通達有三義。一由得四依故。菩薩依法不依人等。由此通達如來所說一切三乘三藏。菩薩如理釋文。是故由文能令自他解真如法界。二如來安立十地。約法界有十重。從初通達乃至上地。皆善通達。三約四種方便故。善通達法界。謂能通達生死苦。而能恆入是二方便。能通達涅槃。而不速求是二方便。能通達苦異凡夫。入苦而不厭怖異二乘。能通達涅槃樂異凡夫。而不速求涅槃異二乘。   論曰。得生十方諸佛如來家。   釋曰。即明第五得勝定位果。由入此勝相。是人決定應破無明□。不於卵中爛壞捨命。復次是人由入此勝相決定。應續十方諸佛種性令不斷絕。以自應成佛。又令他成佛故。復次佛子有五義一願樂無上乘為種子。二以般若為母。三以定為胎。四以大悲為乳母。五以諸佛為父。由此等義故說得生佛家。   論曰。得一切眾生心平等。   釋曰。即明第六得勝恩養果。恩養有四種。一廣大。二最極。三無邊。四無倒。由此四義故。於眾生得平等恩養心。復次如菩薩於自身起般涅槃心。於一切眾生平等起般涅槃心。復次由菩薩已得自他平等。求滅他苦如求滅自苦。   論曰。得一切菩薩心平等。   釋曰。即明第七得勝意用果。菩薩若欲有所為作。必先思量故名為意。後如所思量而作故名為用。復次求得三事為意。謂未下種令下種。未成熟令成熟。未解脫令解脫。行四攝為用。由前二攝令發心。由利行令成熟。由同利令解脫。   論曰。得一切諸佛如來心平等。   釋曰。即明第八得勝至得果。菩薩在見位中。已得如來法身。由得此法身是故與諸佛心平等。復次於自身。見法界無差別故。不見三世諸佛法界異自法界故。得諸佛心平等。   論曰。此觀名菩薩見道。   釋曰。菩薩見有三種。一除方便見。二應除見。三除滅見。除方便見者。謂四種如實智。應除見者。謂分別依他二性。除滅見者。謂三無性。此三見皆因唯識觀得成。故名此觀為見道相生明次第。   二智用章第八   論曰。復次何故菩薩入唯識觀。   釋曰。此問顯二義。一顯唯識觀難入。二顯若得入有無窮利益用。   論曰。由緣極通法為境。   釋曰。先明入前後兩觀方便。答第一問入唯識觀道。此智有四德。一無倒。二清淨。三寂靜。四微細。此即明第一無倒。通法有四品。謂下中上上上。下品謂一切有流苦。中品謂一切有為無常。上品謂一切法無我。上上品謂三無性。緣三無性為境。是故無倒。   論曰。出世。   釋曰。即第二清淨。由是出世無流智故清淨。   論曰。奢摩他。   釋曰。即第三明寂靜。由此智依奢摩他起。離散動地。是奢摩他智故名寂靜。   論曰。毘缽捨那智故。   釋曰。即第四微細。顯是菩薩修慧。非聞思慧及二乘修慧。此即初入唯識觀方便。   論曰。由無分別智後所得。   釋曰。欲顯此智從無倒智生故無倒。無倒故是如理智。   論曰。種種相識為相智故。   釋曰。此顯如量智似一切境起。以一切境識為相。於一切所知無礙。由此智得入唯識後觀。此即入後觀方便。由前後方便難入故。唯識觀難得。   論曰。為除滅共本阿梨耶識中。一切有因諸法種子。   釋曰。此下正明二智用。二智用有三種。一滅障。二立因。三得佛法用。此文即明第一滅障用。現在惑未滅令滅故。言除未來惑。未生遮令不生故稱滅。唯識道通滅不淨品種子因果。因有三種。一因緣。二增上緣。三緣緣。果即是不淨品種子。既通滅種子因果故稱共。阿陀那識及六識。為不淨品因緣故。名本阿黎耶識。是不淨品增上緣。緣緣即是六塵。六塵為種子緣緣故。一切法種子。即是一切不淨品法種子。種子即是果。此果有緣緣等三因。阿黎耶識既是種子增上緣故。種子在阿黎耶識中。   論曰。為生長能觸法身諸法種子。   釋曰。即明第二立因用。諸法即是六度。菩薩所行六波羅蜜熏習。能為無上菩提因。故名種子。此種子若生若長。能證得如來法身。故名為觸為生長如此福慧二因故。入唯識觀故。唯識觀能立因。令得無上菩提。   論曰。為轉依。   釋曰。此下明第三得佛法用。為得如來無垢清淨法身。即漏盡無畏。   論曰。為得一切如來正法。   釋曰。即是能說障道能說盡苦道二無畏。為利益他為安立正法。   論曰。為得一切智智。   釋曰。即是一切智無畏。此三句即顯三德。初明斷德。次明恩德。後明智德。   論曰。故入唯識觀。   釋曰。為成就前三用故入唯識觀。若由無分別智滅障立因得果。故入唯識觀。入觀後無分別後智其用雲何。若依無分別智。正說諸法因果無有功能。以此智無分別故。由無分別後智。於諸法相中菩薩自無顛倒。如自所證。亦能為他說諸法因果。為得此兩用故。菩薩修無分別後智。   論曰。無分別智後所得智者。於本識及所生一切識識。及相識相中。   釋曰。此文顯菩薩由此智。於因果中無倒本識。是依他性。即是正因所生一切識識。即是本識所生果。謂七識即是分別性相識。即是器世界及六塵。亦是本識果。亦是分別性。此文具明三相。謂內相外相及內外相。故言相中。菩薩於如此因果中無復顛倒。   論曰。由觀似幻化等譬。自性無顛倒。   釋曰。菩薩以無分別後智。觀此因果相。自然無顛倒。不執有外塵內根唯識是實有法。何以故。菩薩已了別此等法似幻化等譬故。不可依見聞覺知相判諸法為實有。何以故。此心是清淨本所流故。   論曰。由此義故。菩薩如幻師於一切幻事自了無倒。   釋曰。如幻師於幻事生見聞等四識。不依此識了別幻事。如本所解了別幻事故。於幻事中無倒。菩薩亦爾。由依本智了別故。於一切相及因果中。無復顛倒。是名菩薩自利。   論曰。於一切相因緣及果中。若正說時常無偏倒。   釋曰。若菩薩依本智。作利他事。謂正說三乘三藏及五明等義。常無偏倒相違。不實不定名偏。符理真實不可動為無偏。處時相濫名倒。隨處隨時隨相名無倒。是名菩薩利他。   二智依止章第九   論曰。是時正入唯識觀位中。有四種三摩提。是四種通達分善根依止。菩薩雲何應見。   釋曰。此問欲顯入觀有三義。一真境。二奢摩他。三毘缽捨那。為明應入處故言正入。唯識觀位中。唯識處即三無性真如。此真如非散動智境故。說四種三摩提為依止。是境與智不可分別故。說四種通達分善根為能證。雲何應見此法。   論曰。由四種尋思。於下品無塵觀忍。   釋曰。樂觀無塵義故名為忍。此忍未離三相。謂觀善成就因緣惑污清淨。未隨意修習故是下品。   論曰。光得三摩提。   釋曰。無塵智名光。此定以無塵智為所得。此定為無塵智依止。故名光得。定即奢摩他。智即毘缽捨那。若具五分五智。此定名三摩提。   論曰。是煖行通達分善根依止。   釋曰。福德智慧二行為煖行體。即是三十七品。此行是能燒惑薪道火前相故名煖。此暖行已過地前四位。決定了別真如智名通達。此方便道能助成通達智故名分。能資生究竟位故名善根。此定能為通達分增上緣故名依止。又三十七品中立定為所依止。餘三十六為能依止。就三十六中般若是通達。餘三十五為分。三十六通名善根。又四善根即是四分。   論曰。於最上品。無塵觀忍光增三摩提。是頂行通達分善根依止。   釋曰。已離三相故。是最上品。無塵觀忍如前釋。無塵智名光。此智於方便中勝進故名增。此定為無塵勝進智依止故名光增。亦以福德智慧二行。為頂行體頂有三義。一如人頭頂能持身命。修道者亦爾。若至此位善根則不可斷。二如山頂是退際。有人至山頂而退還。修道者亦爾。或有至此位。住方便中不進故名退。三如山頂是進際。或有人至山頂而更昇進。修道者亦爾。或有至此位而進入勝位故立頂名。已說菩薩於四種尋思修煖頂二種方便道。於四種如實智中修道雲何。   論曰。於四種如實智。菩薩已入唯識觀了別無塵故。   釋曰。若菩薩過四種尋思度煖頂兩位。則在四種如實智位中。菩薩緣何境。菩薩但緣唯識為境。緣唯識境。復何所得了別無塵義。除無明及疑惑故。名了別。此三句顯位及境智。   論曰。正入真義一分。   釋曰。由此智故。菩薩入真義一分。謂無相性。未入無生性及無性性。   論曰。通行三摩提。是隨非安立諦忍依止。   釋曰。體無塵智名通。此定以無塵智為行。即為無塵智行依止。故名通行。三無性所顯。人法二空名非安立諦。何以故。此諦通一切法。無有差別故名非安立。無到無變異故名諦忍。能符從此義故名隨。亦以福德智慧二行為忍體。菩薩已決了無外塵義。於無能取所取義中。心生信樂故名忍。又能安受上品諦義故名忍。於上品諦中。心無退失故名忍。   論曰。此三摩提最後剎那了伏唯識想。   釋曰。此三摩提即是通行三摩提。取通行上上品最後一剎那定。由先了別無相性。後更思量所緣。既無所有能緣必不得生。由此了別故能伏滅唯識想。唯識想既滅。從最後剎那更進第二剎那。即入初地。   論曰。轉名無間三摩提。   釋曰。此定與初地相鄰。不為餘心所隔故名無間。又下地惑不能礙其入初地。不如下地道隔勝方便。不得即入初地故稱無間。   論曰。應知是世第一法依止。   釋曰。菩薩以地前為世法。登地為出世法。此無間定猶是世法。於世法中無等故名第一。何以故。世間眾生無有修行能等此法者。又此定雖是世法。能為菩薩出世道增上緣。餘世法則無此義故名第一。又唯一剎那故名第一。   論曰。此四種三摩提。是菩薩入非安立諦觀前方便。   釋曰。前二定是無間修。後二定是恭敬修。欲顯此四定非真道故。故說是前方便。   二智差別章第十   論曰。若菩薩如此入初地已得見道。得通達入唯識。   釋曰。此下顯見道為修道依止。由先成立見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薩於願樂地中。具修諸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得見道故。見道即無分別智。所以得無分別智。由通達真如及俗諦。故知塵無所有是通達真如。唯有識是通達俗。復知此識無有生性。是通達真如。此識是假有為通達俗。若不通達俗。無以能得見真。以離俗無真故。若不通達真無以遣俗。以俗無別體故。所以能通達真俗。由能解唯識理故。此文即顯四義。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初地是果。總有為無為法為體。福德智慧行是有為。真如及煩惱不生是無為。初地是假名。由是總故見道是行。所通達真俗是境。入唯識是方便。由入唯識為方便故。能通達真俗境。由通達真俗境故得無分別智行。由得勝行故得初地果。   論曰。雲何菩薩修習觀行。入於修道。   釋曰。此雲何凡問十義。一相二次第。三修四差別。五攝相助六攝相礙。七功德八更互觀察。九名十淨不淨。數修所得為修習。福德智慧為行。般若為觀。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屬般若故名觀行。又六度之中般若為第一。故名觀行。又見道名觀。從見道後所得悉名為行。菩薩依止見道。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論曰。如佛廣說所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   釋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後明三慧功能。此文即明三慧境。佛廣說是聞慧境。所安立法相。即相等十種法相。是思慧境。於菩薩十地。即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薩標之。地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論曰。由攝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   釋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聞慧功能。聞慧能通達十二部教故言攝。   論曰。由治所說通別二境。   釋曰。此明思慧功能。通別二境即相等十法。思慧能研習此十法故言治。   論曰。由生起緣極通境。   釋曰。此下明修慧功能。方便為生正觀為起。無間道為生解脫道為起。入分為生出分為起。見道為生修道為起。出世道為生世間道為起。如理如量智所緣為極通境。   論曰。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   釋曰。此正明修慧體。   論曰。奢摩他毘缽捨那智。   釋曰。顯此二智寂靜無倒。由奢摩他故寂靜。由毘缽捨那故無倒。   論曰。由無量無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數數修習。   釋曰。此文顯三慧具四種修。不可以譬類得知為無量。不可數知為無數。百億為一俱胝。非一俱胝故言千。亦非一千故言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長時修。數數修習。即顯無間恭敬無餘三修。   論曰。由昔及今所得轉依。   釋曰。先於入見位時所得轉依。此法是修道攝持故。一切所修皆成聖道。已過願樂地故。   論曰。為得三種佛身。更修加行。   釋曰。是修道攝持究竟用。由如此道理。菩薩更修加行。先修道為見真如。今重修道為得三身故言更修。復次。   論曰。雲何。   釋曰。雲何是問詞。凡約六義為問。一約修位境界為問。修道境界自有三種。一加行依止謂文教。二修行資糧謂依理判義。三修行所通達處謂修慧境界。後三句明三慧境界。以答此問。二約修位三慧功能為問。後三句明三慧功能。以答此問。初明聞慧是修慧方便。次明思慧是修慧資糧。後明無分別智是修慧體。三約修位修慧因果為問。後明無分別智後所得。以答此問。由修慧此智得生故。是修慧果。若無此智不得進後道故。是修慧因。四約修位四修為問。後明長時修乃至無餘修。以答此問。五約修位依止為問。後明轉依以答此問。若無此轉依為依止。修位不成聖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轉故。六約修位勝用為問。後明三身以答此問。為圓滿自利利他兩用故修加行。復次。   論曰。雲何。   釋曰。通問修位次第。後具明次第。從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問。先以三句明聞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顯能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顯利他功能。即無分別智後所得。如自所證為他解說。次明四修顯修位。由四修得成滿。次明轉依顯自利轉依。是得法身四德之本。故是自利。次明三身。三身於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自他。法身是自利。應化二身是利他。復次。   論曰。如佛廣說所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   釋曰。十地即華嚴經中十地品所顯文句。此文句中。如來廣說隨所安立道理。復次。   論曰。由攝一切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故得現前。   釋曰。合如來所說一切法。通為一境。復次。   論曰。由治所說通別二境。   釋曰。所合之境為單為複。欲顯雙觀真俗通一無相。復次。   論曰。由生起緣極通境。出世無分別智。及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缽捨那智。   釋曰。顯道二體更互相攝。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毘缽捨那故。定無噉味等染污。復次。   論曰。無分別智後所得奢摩他毘缽捨那智。由無量無數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數數修習。由昔所得轉依。為得三種佛身更修加行。   釋曰。此智為是世智為出世智。不可說是世智以非世間所習故。不可說是出世智。以於世間心中起故。故此心異無分別智心。此心亦可說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於長時數習故得轉依。由轉依故菩薩作心雲。我今必定應得三種佛身為此義故更修加行。   論曰。是聲聞見道。是菩薩見道。此二見道差別雲何。   釋曰。聲聞見道是他道。菩薩見道是自道。此二見道道差別及果差別。其相雲何。   論曰。聲聞菩薩見道。應知有十一種差別。   釋曰。前五明道差別。後六明果差別。前五明道差別者。   論曰。何者為十一。一由境界差別。謂緣大乘法為境。   釋曰。如來所說大乘十二部經。說修行法。緣此法為境故發道心。小乘道則無此事。   論曰。二由依止差別。謂依大福德智慧資糧為依止。   釋曰。此道與二乘及世間道有異。世間但修福德而無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無福德。菩薩具修福德智慧。故助道得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   論曰。三由通達差別。謂通達人法二無我。   釋曰。先於方便中已得思修慧。從此得入真觀。能通達人法二無我理故。於人法不生愛著。凡夫著人。二乘著法。菩薩並不著。故言離欲人法。此即明菩薩所得真修慧。是正道體異於小乘。   論曰。四由涅槃差別。謂攝無住處涅槃。以為住處。   釋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處。何以故。由菩薩行般若。觀察生死過失故。修道不在生死。由菩薩行大悲。觀眾生苦起救濟心。雖不在生死而不捨生死故。不住涅槃。由道住此處不執真俗二相生故。名無相道。小乘道則無此事。   論曰。五由地差別。謂依十地為出離。   釋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離四種生死。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薩道。能出離異於小乘。後六明果差別者。   論曰。六七由清淨差別。謂滅煩惱習氣。及治淨土為清淨。   釋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別。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與二乘有異。第六明內清淨。第七明外清淨。內由自相續中修道。滅除煩惱習氣故。名內清淨。外由修淨土行。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黎柯等世界故。名外清淨。內為自清淨。外為清淨他。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八由於一切眾生得平等心差別。謂為成熟眾生。不捨加行功德善根。   釋曰。菩薩如自身應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眾生。由此平等心故。不捨加行功德善根。餘度為功德般若為善根。又五度為功德精進為善根。又般若精進為善根。餘度為功德。少乘則無此事。   論曰。九由受生差別。謂生如來家為生故。   釋曰。見真如理。證佛法身。能使如來種性不絕故。稱生如來家由生如來家乃至當來得成佛故。言為生故。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十由顯現差別。謂於佛子大集輪中。常能顯現。為攝受正法。   釋曰。諸菩薩通稱佛子。眾多菩薩聚會故言大集。如來所說法有三義故名輪。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從此到彼。菩薩常於大集中顯現示不破僧。常於法輪中顯現示能護持正法。已得令不失為攝。未得令得為受。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十一由果差別。謂十力無畏不共如來法。及無量功德生為果故。   釋曰。菩薩修道皆為得如來。如此等果。小乘則無此事。   論曰。此中說兩偈。   釋曰。此中即見道中說兩偈。顯從見道方便入真如觀。   論曰。  名義互為客  菩薩應尋思  應觀二唯量  及彼二假說  從此生實智  離塵分別三  若見其非有  得入三無性   論曰。名義互為客。菩薩應尋思。   釋曰。名於義中是客。義於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類故。菩薩入寂靜位。應觀此道理。此即第一尋思方便。   論曰。應觀二唯量及彼二假說。   釋曰。菩薩應觀名義二法。唯無所有為量。何以故。義有二種。一自性二差別。悉無所有。但是假說。此假說若與義同。義無所有假說亦無所有。若與義不同。則自然無所有。假說即是名。名無所有故於義是客。義無所有故於名是客。無所有是名義本性故。以本性為唯量。若分別作名義。此分別本性無相故。以無相為名義唯量。此即第二如實智方便。   論曰。從此生實智離塵分別三。   釋曰。從四種尋思生四種如實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人能見三種。但是分別實無外塵。此人則得一分如實智。何者是三分別。一分別名。二分別自性。三分別差別。   論曰。若見其非有。   釋曰。前二句明瞭達三分別。得入無塵觀。依依他性以遣分別性。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雲何能遣。由名義無所有。能分別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別名義是有。能分別緣此名義。可說是有。由名義無所有。所分別因緣既是無。能分別體亦無所有。若菩薩見名義無所有故。能分別亦無所有。此菩薩得入何觀。   論曰。得入三無性。   釋曰。菩薩見名義更互為客。入異名義分別性。若菩薩見名自性假說。差別假說唯分別為體。得入分別無相性。若菩薩但見亂識無六種相。此亂識體不成故不可說。因緣不成故不可執有生起。此中分別既無。言說亦不可得。則入依他無生性。若菩薩見此二義有無無所有。則入三無性非安立諦。   論曰。又正教兩偈如分別觀論說。   釋曰。今此論中顯入見道境智不圓滿故引分別觀。論兩偈顯成此義。何人何位能見此心。但是影無實法義。   論曰。  菩薩在靜位  觀心唯是影  捨離外塵相  唯定觀自想  菩薩住於內  入所取非有  次觀能取空  後觸二無得   論曰。菩薩在靜位觀心唯是影。   釋曰。唯菩薩人在寂靜位。能作此觀法。義實無所有。心似法義顯現。故說唯是影。   論曰。捨離外塵相唯定觀自想。   釋曰。若人在寂靜位中。已了別心唯是影。能除外塵相。是自心似法及義相起。作如此觀。   論曰。菩薩住於內。   釋曰。若菩薩心。如此得住實無有塵。心緣內心起。不緣外塵故住於內。若住於內此心定何所觀。   論曰。入所取非有。   釋曰。是所取義實無所有。菩薩能見所取境空。   論曰。次觀能取空。   釋曰。由所取義既實非有。世間所說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是故觀行人亦不見有能取心。前已不見所取。後又不見能取。是時觀行人有何所得。   論曰。後觸二無得。   釋曰。真如非所取非能取。以無所得為體故。說真如為二無得。是人先已入無相性。次入無生性。後入真如無性性。觸以入得為義。由入得真如故名為觸。前兩偈與後兩偈異相雲何。前兩偈約名義及假說。顯四尋思及四如實智。為方便得入真觀。後兩偈明三性體及三無性。又前兩偈顯正教。明入三性及三無性。後兩偈顯所入三性及三無性。   論曰。復有大乘莊嚴經論。所說五偈為顯此道。   釋曰。經義深隱難解。如實顯了經中正義。故名莊嚴經論。論解此經故得莊嚴名。莊嚴經論中有眾多義。今但略取五偈。此偈欲何所顯。此偈為顯於修道中難覺了義。   論曰。  菩薩生長福及慧  二種資糧無量際  於法思惟心決故  能了義類分別因   論曰。菩薩生長福及慧。   釋曰。菩薩如前釋生在見位。長在修位。又初剎那名生。後剎那名長。又單名生複名長。菩薩所修唯複無單故。生長一時而成。所生長何法。謂福及慧。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進及定若為生福則屬福。若為生慧則屬慧。所以爾者。精進若生佈施。持戒忍辱則屬福。若為生聞思修慧則屬慧。定若依四無量起。緣眾生為境則屬福。若為生盡智無生智及無分別智等則屬慧。誰能生長。謂菩薩人。   論曰。二種資糧無量際。   釋曰。此福及慧有二種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體。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說此二為道資糧。此二用幾功力。凡經幾時得成就道。功力無量時節無際。無言顯長遠。譬如說大海無量大劫無際。以長遠故資糧亦爾。修一一度皆遍一切眾生。故功力無量。修一一度經三阿僧祇劫。故經時無際。   論曰。於法思惟心決故。   釋曰。由定後心觀察諸法。是故於法心得決定。又菩薩備修五明。於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于思惟心得決定。   論曰。能了義類分別因。   釋曰。菩薩能比能證故名能了。真俗二諦名為義類。知此義類但以分別為因。是故能了。   論曰。  已知義類但分別  得住似義唯識中  故觀行人證法界  能離二相及無二   論曰。已知義類但分別。   釋曰。由菩薩已於義類及分別。心決定故。   論曰。得住似義唯識中。   釋曰。由菩薩如此思惟。但識似塵顯現故。菩薩心住唯識中不緣外起。   論曰。故觀行人證法界。   釋曰。由觀行人離外塵。但緣識住知塵無相。名證法界。   論曰。能離二相及無二。   釋曰。所證法界有何相。離能取所取二相。及無人法二分別。如此法界菩薩已證。   論曰。  若離於心知無餘  由此即見心非有  智人見此二不有  得住無二真法界   論曰。若離於心知無餘。   釋曰。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證。今顯此方便。知離唯識外無別有餘法。   論曰。由此即見心非有。   釋曰。由見所緣義非有。知能緣心亦非有。   論曰。智人見此二不有。   釋曰。智人謂諸菩薩。見境及心二皆非有。   論曰。得住無二真法界。   釋曰。菩薩若見二皆非有。則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無塵無識故言無二。離顛倒及變異二虛妄故名真。是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論曰。  由無分別智慧人  恆平等行遍一切  染依稠密過聚性  遣滅如藥能除毒   論曰。由無分別智慧人恆平等行遍一切。   釋曰。此已見真如菩薩說名慧人。已於見道中得無分別智。此智何相。一以無退為相。不退故稱恆。二以平等行為相。此智見一切法平等理。猶如虛空。於如來所說十二部修多羅三乘等法。同見一味無有差別。內外法名一切。內外諸法同一如性故名為遍。平等行顯智慧體。遍一切顯智慧境界。由如此無分別智菩薩。欲何所作。   論曰。染依稠密過聚性。   釋曰。三種不淨品名染。此染以過聚性為依止。從過聚性生故。此過聚性名稠密。以難解難破故。離如來正教。餘教不能令解故言難解。離無分別智。餘智不能破故言難破。一切染污法熏習種子。是過聚性體。   論曰。遣滅如藥能除毒。   釋曰。此性是三品不淨法因。難解難破惑等熏習種子為性。由無分別智聰慧人。能遣能滅此過聚性。如阿伽陀藥能除諸毒。遣約現在。滅約未來。即是菩薩盡無生智。   論曰。  佛說正法善成立  安心有根於法界  已知憶念唯分別  功德海岸智人至   論曰。佛說正法善成立。   釋曰。一切三世諸佛共說此法。所說理同不相違背。故名正法。又欲顯說者勝故言佛說。由所說道理勝及所得果勝故名正法。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於此三中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   論曰。安心有根於法界。   釋曰。菩薩先已得聞思二慧。安心於如來正法中。後合觀如來一切正說為境界。即是無分別智。此智名有根。得此智已餘智皆滅。唯此智不可動壞。故名有根。復次於三無流根中。此智為第一。謂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復次解脫有三事。一能生解脫。二能持解脫。令住不失。三能用解脫。自利利他。此解脫三事即配三無流根。此無分別智通於三處得名。自體是根。又能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有根心安住法界中。   論曰。已知憶念唯分別。   釋曰。菩薩已住有根心中。後出觀時在無分別後智心中。如前入觀事皆能憶念。知此憶念非實有。唯是分別。由無分別智及無分別後智。菩薩得進何位。   論曰。功德海岸智人至。   釋曰。如來功德因中。有十地十波羅蜜等。果中有智德斷德恩德。如此諸德唯佛一人。餘人所不能得。故名為海。因果究竟名之為岸。智人即是菩薩。菩薩乘前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此中五偈總明眾義。第一偈顯道資糧。第二偈顯道加行。第三偈顯見道。第四偈顯修道。第五偈顯究竟道。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九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入因果勝相第四   因果位章第一   釋曰。此義有十一章。一因果位。二成立六數。三相。四次第。五立名。六修習。七差別。八攝。九對治。十功德。十一互顯。   論曰。如此已說入應知勝相。雲何應知入因果勝相。   釋曰。總舉前所明四位入唯識觀。故雲如此。前已說於方便道見道修道究竟道四位中。入應知勝相。雲何廣說入此勝相因。及入後所得果令其開顯易見。   論曰。由六波羅蜜。謂陀那。屍羅。羼提。毘梨耶。持訶那。般羅若波羅蜜。   釋曰。此答向問。明因果勝相。易可得見六度為因果體。先以六度為因。後以六度為果。   論曰。雲何由六波羅蜜得入唯識。復雲何六波羅蜜成入唯識果。   釋曰。向雖說六度為因果體。未釋義意故。更問以何義故說六度為因。復以何義說六度為果。此六度能除六種入唯識障故。六度為入唯識因。第一障者。喜樂欲塵。於富財物自身受樂中。見勝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施能除此障故。施是入唯識因。第二障者。縱心起身口意業。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戒能除此障故。戒是入唯識因。第三障者。不能安受輕慢毀辱寒熱等苦。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忍能除此障故。忍是入唯識因。第四障者。執不修行為樂。未得計得。於得不見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精進能除此障故。精進是入唯識因。第五障者。樂相雜住。於世間希有事及散亂因緣。見有功德。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定能除此障故。定是入唯識因。第六障者。於見聞覺知計為如實。於世間戲論懃心修學。於不了義經如文判義。由此障故不得入唯識。智慧能除此障故。智慧是入唯識因。   論曰。此正法內有諸菩薩。   釋曰。唯依正法內修行。能成立入唯識因。若依正法外二乘教及外道世間教。無有得立此因義。故先明正法內為立因之所。能立因人非二乘等所能。故言菩薩。菩薩行何法能入唯識。   論曰。不著富樂心。乃至雲如理簡擇諸法。得入唯識觀。   釋曰。此明離佈施障。乃至離智慧障。具如前釋。故以六度為入因。   論曰。由依止六波羅蜜。菩薩已入唯識地。次得清淨信樂意所攝六波羅蜜。   釋曰。若菩薩由依六度除六障。已入唯識。是時菩薩更得清淨信樂意所攝六波羅蜜。於六度正教中心決無疑。故名為信。如所信法求欲修行。故名為樂。此信樂意有五因緣。故稱清淨。一無著清淨。謂不起與波羅蜜相違法。二不觀清淨。謂於自身及波羅蜜果報報恩中。心常不觀。三無失清淨。謂離與波羅蜜相雜染污法。及離非方便行。四無分別清淨。謂離如言執波羅蜜相。五迴向清淨。謂於六度已生長及未生長中。常求得大菩提。一一波羅蜜。皆具此五種清淨信樂所攝。復有清淨信樂意。謂已過願樂地。入見地等。得聖人信樂。異地前信樂故名清淨。復有清淨信樂意。謂由奢摩他毘缽捨那入真如觀。得無分別智及無分別後智所攝信樂意。故名清淨。   論曰。此正法內有諸菩薩。不著富樂心。於戒無犯過心。於苦無壞心。於善修無懶惰心。於此散亂因中不住著故。常行一心如理簡擇諸法。得入唯識觀。由依止六波羅蜜。菩薩已入唯識地。次得清淨信樂意所攝六波羅蜜。是故於此中間。設離六波羅蜜加行功用。   釋曰。已入唯識觀故言是故從見位乃至究竟位為中間假設。此人於其中間不作功用。修行六度。六度自然滿足。何以故。   論曰。由信樂正說。愛重隨喜願得思惟故。   釋曰。如來正說與六度相應。雖甚深難解。此人亦信樂無疑。由此信樂無不行義。於六度行中見無窮功德。心生愛重。由此愛重無不行義。如此信樂意何人能得。唯諸佛如來已至究竟波羅蜜位。能得此意。知是勝人所得成。於勝人深心欣讚。故名隨喜。由此隨喜無不行義。願眾生及我平等。得此清淨信樂意。故名願得。由此願得無不行義。如佛所立大乘法門。依施等六度及十二部阿含。由聞思修慧數數思惟。由聞慧思惟果得圓滿。由思慧思惟於所聞法。心得入理。由修慧思惟自事得成。以能入地及治地故。由此四種思惟無不行義。   論曰。恆無休息行故。修習六波羅蜜究竟圓滿。   釋曰。由此四思惟。菩薩恆無放逸。無放逸故修習六度。在因究竟至果圓滿。此位能攝六度。令悉具足五種清淨。故名清淨意位。其相雲何。為顯此相故。次長行後更說三偈。   論曰。此中說偈。  修習圓白法  能得利疾忍  菩薩於自乘  甚深廣大說   論曰。修習圓白法。   釋曰。先於願行位中。善生長道資糧。為顯此義故說初句。所修之行已過四十心位故名圓。施戒修三品清淨法名白。復有白法。謂信根智根。精進根定根。此四根即是四位。念根通四位。能除一闡提外道聲聞獨覺四種黑障。能得淨我樂常四德故名白法。若資糧圓滿更何所得。   論曰。能得利疾忍。   釋曰。能樂受行是忍義。於廣大甚深法。難受難行而能受行故名利。數起不息故名疾。此句顯忍是上上品。若菩薩在此忍位。由此境界必得清淨。為顯此境界故。   論曰。菩薩於自乘甚深廣大說。   釋曰。大乘唯是菩薩境界故名自。乘大乘能令菩薩清淨。於此乘中有別境界。一法無我名甚深。虛空器等定名廣大。前是智境。後是定境。此二境能令菩薩清淨。由此思惟菩薩得清淨。為顯此義故說第二偈。   論曰。  覺唯分別故  得無著智故  是樂信清淨  名清淨意地   論曰。覺唯分別故。   釋曰。菩薩覺了大乘一切法。乃至甚深廣大皆是分別所作。如此覺了名為思惟。此思惟能令菩薩清淨。菩薩清淨為何所得。   論曰。得無著智故。   釋曰。菩薩見一切法但是分別。無復外境。外境不成故分別亦不成。若菩薩見內外無所有則無所著。即是無分別智。此智即是清淨。此清淨體性雲何。為顯此義故說第三句偈。   論曰。是樂信清淨。   釋曰。樂信即是無分別智體。不愛七有故名樂。於三種佛性。心決無疑故名信。離七愛故樂清淨。離虛妄故信清淨。   論曰。名清淨意地。   釋曰。由樂信清淨故。此位得清淨名。又此位是菩薩見位。無分別智境清淨處。此智以樂信為體故。說此位名清淨意地。清淨樂信其相雲何。   論曰。  菩薩在法流  前後見諸佛  已知菩提近  無難易得故   論曰。菩薩在法流前後見諸佛。   釋曰。清淨樂信有二種相。一恆在寂靜為相。二恆明瞭見佛為相。由樂捨七愛故。恆入觀修道故。說恆在法流。若菩薩在法流為何所見。由信三種佛性故。先思惟法身。後證法身。先以比智見法身。後以證智見法身。此樂信有何功德。   論曰。已知菩提近無難易得故。   釋曰。若人在清淨樂信位中。明瞭見無上菩提已近。己身過四十心。是故無難入正方便。所以易得。由此三偈成就資糧忍境界。思惟體性相貌皆得顯現。   成立六數章第二   論曰。何故波羅蜜唯有六數。   釋曰。此問波羅蜜何故定立六數不增不減。   論曰。為安立能對治六種惑障故。為一切佛法生起依處故。為隨順成熟一切眾生依止故。   釋曰。立波羅蜜其數有六。凡為此三義。一為除惑。二為生起佛法。三為成熟眾生。除惑。現在自得利益。生起佛法。成熟眾生。未來得自他利益。若惑已永滅。則於現在得安樂住。何以故。不須更起功用為滅此惑及遮此惑。令不復生故。於現在得自利益。惑障既滅。於未來世必自具足佛法。又能成熟眾生故。得自他利益。   論曰。為對治不發行心因故。立施戒二波羅蜜。不發行心因者。貪著財物及以室家。   釋曰。貪著財物障施。貪著室家障戒因此貪著不能發修行心。   論曰。若已發修行心。為對治退弱心因故。立忍精進二波羅蜜。   釋曰。雖已能行施戒。若不忍受苦事則施戒心退弱。雖能忍苦。若不勤修諸善息一切惡。則施戒忍心皆退弱。故為對治退弱心。須立此二度。   論曰。退弱心因者。謂生死眾生違逆苦事。   釋曰。不得理者名生死眾生。乖反菩薩教為違。侵毀菩薩身為逆。此並是苦事。若不能忍受此苦事。則生瞋心。瞋即是退弱心因。   論曰。長時助善法加行疲怠。   釋曰。精進行於久遠時中。修一切善。若於眾生無慈悲心。愛惜自身。不見所修行有勝功德故。於所修行中生疲怠心。由有此心不能精進。即是懶惰。懶惰即是退弱心因。   論曰。若已起發行及不退弱心。為對治壞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羅蜜。壞失心因者。謂散亂邪智。   釋曰。由散亂故壞靜心。由邪智故失正解。   論曰。是故為對治六種惑障。立波羅蜜有六數。為一切佛法生起依處故者。   釋曰。六度是生長佛法因。   論曰。前四波羅蜜是不散亂因。   釋曰。有四障為散亂因。一棄捨障。二遠離障。三安受障。四數治障。由貪著故不能棄捨。由貪瞋癡生十惡故不能遠離。由瞋恚故不能安受。由貪瞋癡等煩惱故不能數治。由此四障故心散亂。前四度能對治此四障故。四度是不散亂因。復次以五蓋為定障。四蓋障定因。一蓋障正定及定所發慧。貪掉悔瞋睡眠四蓋。是散亂因。障前四度。四度對治此四蓋故。四度是不散亂因。疑緣境不決故心散亂。定心決守一境故。疑障正定。由疑不見理故。障定所發慧故。以定慧對治於疑。   論曰。次一波羅蜜是不散亂體。由依止此不散亂故。能如實覺了諸法真理。一切如來正法皆得生起。是故為一切佛法生起依處。立波羅蜜有六數。為隨順成熟一切眾生依止故者。由施波羅蜜利益眾生。由戒波羅蜜不損惱眾生。由忍波羅蜜能安受彼毀辱。不起報怨心由精進波羅蜜生彼善根。滅彼惡根。由此利益因。一切眾生皆得調伏。次彼心未得寂靜。為令寂靜。已得寂靜為令解脫。故立定慧二波羅蜜。由此六度菩薩善教眾生。   釋曰。善教有二義。一如理為說故名教。二恆為說故言善教。   論曰。故得成熟。是故為隨順成熟一切眾生依止。立波羅蜜有六數。由如此義。是故應知成立波羅蜜有六數。   相章第三   論曰。此六波羅蜜相。雲何可見。   釋曰。何故作如此問。世間二乘菩薩皆有施等六行。若不明菩薩所行六波羅蜜相。雲何得知此是波羅蜜。此非波羅蜜。是故須問波羅蜜相。   論曰。由六種最勝。六波羅蜜通相有六。一由依止無等。謂依止無上菩提心起。   釋曰。此明所依止有異。世間及二乘行施等。不依止無上菩提心起。唯菩薩行施等。必依止無上菩提心起故。以依止無等。為菩薩所行六度相。   論曰。二由品類無等。謂一一波羅蜜略說皆有三品。菩薩皆具修行。   釋曰。此明所緣事有異。不等世間及二乘。無有能行施等具足品類。謂外內及內外。若菩薩行施等必皆具足品類故。以品類無等。為菩薩所行六度相。   論曰。三由行事無等。謂安樂利益一切眾生事。菩薩所行諸度。皆為成此二事故。   釋曰。此明行事有異。菩薩行六度有何能。先為生眾生現在未來世間樂。後隨根性。生眾生三乘道果。世間及二乘行施等。但為安樂利益自身尚不成就。何況能安樂利益眾生。故以行事為菩薩所行六度相。   論曰。四由方便無等。謂無分別智。菩薩所行諸度。皆是無分別智所攝故。   釋曰。此明方便有異。於三輪清淨。名菩薩方便。於三輪清淨即是無分別智。菩薩由此智。不分別能施受施及所施財物。世間及二乘。不能捨三輪分別。是故起我愛及著財物。於他不能平等故。以方便為菩薩所行六度相。戒三輪者。離眾生事時分別。忍三輪者。離自他過失分別。精進三輪者。離眾生高下事用分別。定三輪者。離境眾生惑分別。般若三輪者。離境智眾生分別。   論曰。五由迴向無等。謂迴向無上菩提。菩薩所行諸度。決定轉趣一切智果故。   釋曰。菩薩若行施等先作是心。我以此物施與一切六道眾生。此是眾生財物。我為彼行施。願彼皆得無上菩提。此施由迴向。令他得無上菩提故。此施行永無有盡。若行餘度亦皆迴向。世間及二乘無迴向故。以迴向為菩薩所行六度相。   論曰。六由清淨無等。謂惑智二障永滅無餘。菩薩所行諸度分分除二障。乃至皆盡故。   釋曰。此中顯二種清淨。一顯清淨因。二顯清淨位。清淨因者。因滅惑智二障故。施等事清淨。清淨位者。先於地前漸除惑障。後登初地漸除智障。此兩處名分分清淨。即是因位。若至佛果六度圓滿。名具分清淨。即是果位。   論曰。施即是波羅蜜。波羅蜜即是施耶。   釋曰。此問欲何所顯。欲簡別是波羅蜜及非波羅蜜相。   論曰。有是施非波羅蜜。   釋曰。謂離依止無等等六相行施。此施非六度所攝故。但是施非波羅蜜。   論曰。有是波羅蜜非施。   釋曰。謂具依止無等等六相。行戒等餘度。   論曰。有是施是波羅蜜。   釋曰。謂具依止無等等六相行施。   論曰。有非施非波羅蜜。   釋曰。謂離前三句。別行無記及不善等。皆是第四句攝。   論曰。如施中四句。應知餘度亦有四句。   釋曰。如施簡別是非。餘度亦應如此簡別。   次第章第四   論曰。雲何說六波羅蜜。如此次第。   釋曰。此或由疑故問。或由不解故問。疑故問者。一切所行必先由智知因果已方起正懃。由此二因。隨其所欲則皆能行。是故應倒次第及無次第。由有此疑是故須問。由不解故問者。若人欲修眾行。未知淺深難行易行。淺則易行。深則難行。易應先學。難應後學。為知此義。是故須問。   論曰。前前波羅蜜。隨順次生後後波羅蜜故。   釋曰。菩薩不能忍見眾生貧窮困苦。數習捨財以串能捨故。不欲作損惱眾生事。即捨家持戒故。因施生戒。菩薩為愛護所受戒。不欲以忿恨眾生事。毀破淨戒。即習行忍故。因戒生忍。由煩惱不盡。或成不成。菩薩為愛護此忍。即行精進。故因忍生精進。若人恆行精進則能治心。由此精進若心沈沒。則拔令起。若心掉動。則抑令不起。若心平等。則持令相續。由心調和所以得定。故因精進生定。若心得定。則能通達真如。故因定生慧。此即前能生後。   論曰。復次前前波羅蜜。由後後波羅蜜所清淨故。   釋曰。施由戒故清淨。若人不持戒。身口意業則不清淨。所行之施亦不清淨。以依止不清淨故。由能持戒依止清淨故。施得清淨。戒由忍故清淨。若人能忍。身口意業皆得清淨。忍由精進故清淨。以精進能生善滅惡故。精進由定故清淨。若精進不在修位。則不能除惑故。定由智慧故清淨。若不了別真如。雖復得定。以有流故。即生死法。若見真如所得之定。則成無流。為涅槃道。此即後能清淨前。由此二義故有次第。   立名章第五   論曰。依何義立六度名。此義雲何可見。   釋曰。世間立名自有多因。有因生類立名。有因相立名。有因假立名。有因輕賤立名。有因敬重立名。於此五因中。六度從何義立名。從二因立名。種性異故。從生類立名。功德多故。從敬重立名。所立之名自有通別。六種皆稱波羅蜜是通名。施戒等有異是別名。何故通名波羅蜜。   論曰。於一切世間聲聞獨覺施等善根中。最勝無等故。   釋曰。有六種及三種最勝無等。六種如前六相中釋。三種者。一時無等。二加行無等。三果無等。一一度皆三阿僧祇劫修行故。時無等。加行無等者。有四種五種。復有五種。復有六種。四種即前所明四修。五種即前所明五種清淨。復有五種即五修。復有六種即六意五修六意後文自說果。無等者。謂三身所顯無上菩提。   論曰。以能到彼岸故。是故通稱波羅蜜。   釋曰。到彼岸自有三種。一隨所修行究竟無餘為到彼岸。世間及二乘亦有應所修行。修之不盡故非到彼岸。二如眾流以歸海為極。施等亦爾。以入真如為究竟。即以入真如為到彼岸。世間及二乘雖修施等。不能入真如故非到彼岸。三以應得無等果為到彼岸。更無別果勝於此果。為諸果中上故名彼岸。世間及二乘雖修施等。不求此果故非到彼岸。菩薩所修彼岸皆具此三義。故通稱波羅蜜。何故別名陀那等。   論曰。能破滅吝惜嫉妒。及貧窮下賤苦。故稱陀。   釋曰。吝惜是多財障。嫉妒是尊貴障。因時能滅吝惜障。果時得多財故離貧窮苦。因時能滅嫉妒障。果時得尊貴故離下賤苦。何以故。若人未破吝惜嫉妒心。則不能行施。故說能破此障。若人行施能破此障。此人後受貧窮下賤苦。無有是處。   論曰。復得為大富主。及能引福德資糧。故稱那。   釋曰。能施能用名大富主。由是主故能引福德資糧。由具此義故稱陀那。   論曰。能寂靜邪戒及惡道。故名屍。   釋曰。因時能破邪戒。果時能離惡道。若人不捨惡業而能持戒。無有是處。故先破邪戒。若人破邪戒持正戒墮四趣者。無有是處。故果時能離惡道。   論曰。復能得善道及三摩提。故稱羅。   釋曰。由先持戒後受人天善道果。或在因中或在果中。由持戒故身口清淨。清淨故無悔。無悔。故心安。心安故得喜喜故得猗。猗故得樂。樂故得定。定故見如實。見如實故得厭離。厭離故得解脫。故因持戒得三摩提。由具此義故稱屍羅。   論曰。能滅除瞋恚及忿恨心。故名羼。   釋曰。因時由觀五義故滅除瞋恚及瞋恚。所生忿恨心五義者。一觀一切眾生無始以來於我有恩。二觀一切眾生恆唸唸滅。何人能損何人被損。三觀唯法無眾生。有何能損及所損。四觀一切眾生皆自受苦。雲何復欲加之以苦。五觀一切眾生皆是我子。雲何於中欲生損害。由此五觀故能滅瞋恚。瞋恚既滅故能除忿恨。   論曰。復能生自他平和事。故稱提。   釋曰。此事通達因果。此忍能令自身不為瞋恚過失所染。即是於自平和既不忿恨。不生他苦。即是於他平和。如經言。若行忍者。則有五德。一無恨。二無訶。三眾人所愛。四有好名聞。五生善道。即此五德名平和事。由具此義故稱羼提。   論曰。滅除懶惰及諸惡法。故名毘。   釋曰。於惡處沈沒故稱懶惰。又不厭惡惡行故稱懶惰。由懶惰故離諸善行。生諸惡法。三業恆起過故名惡法。由滅懶惰故能除懶惰所生諸惡。此名滅黑法精進。   論曰。復行不放逸。生長無量善法。故稱梨耶。   釋曰。此約信樂因果以明精進。信因可行。樂果可得。是故恆行恭敬行名不放逸。由行恭敬。未生善能令生。已生善能令增長。此即生得法精進。由具此義故稱毘梨耶。   論曰。能滅除散亂。故名持訶。   釋曰。散亂有五。一自性散亂。謂五識。二外散亂。謂意識馳動於外塵。三內散亂。謂心高下及噉味等。四粗重散亂。謂計我我所等。五思惟散亂。謂下劣心。菩薩捨大乘。思惟小乘。   論曰。復能引心令住內境。故稱那。   釋曰。引心令住五種寂靜。名為內境。由具此義故稱持訶那。   論曰。能滅一切見行。能除邪智。故稱般羅。   釋曰。見行謂六十二見。邪智謂世間虛妄解。見行即是惑障。邪智即是智障。   論曰。能緣真相。   釋曰。謂緣真如即如理智。   論曰。隨其品類。   釋曰。品類有二種。謂有為無為。及名等五攝。若知此法。即如量智。   論曰。知一切法故稱若。   釋曰。真如相及品類名一切法。如理智名般若。如量智是般若果。亦名般若。此二智為三義所顯。一對治。即二障。二境界。即真相。三果。即如量智。由具此義故稱般羅若。   修習章第六   論曰。雲何應知諸波羅蜜修習。   釋曰。世間及二乘。皆有施等修習。菩薩施等修習。異世間及二乘。雲何可知。   論曰。若略說應知修習有五種。   釋曰。若廣說修有十二種。一顯示修。二損減修。三治成修。四後行修。五相應修。六勝修。七上上修。八初際修。九中際修。十後際修。十一有上修。十二無上修。顯示修者。謂修四念處。以能顯示。四諦義故損減修者。謂四正勤。以能漸滅諸惡法故。治成修者。謂四如意足。以能治成定故。為除五失及持八滅資糧故。後行修者。謂修五根。以具解脫分善根故。相應修者。謂修五力。以應續見道故。勝修者。謂七覺分。以入四諦觀故。上上修者。謂八分聖道。以勝見道故。初際修者。謂凡夫位。修戒乃至得不淨觀及數息觀。以隨順顛倒故。中際修者。謂有學位。此中無倒倒所隨故。後際修者。謂無學位。此中無倒非倒所倒故。有上修者。謂聲聞獨覺修。及等彼位故。無上修者。謂菩薩十地等。以最勝故。   論曰。一加行方法修。   釋曰。謂身口意業能成廣大清淨最勝故。   論曰。二信樂修。   釋曰。約聞教如初章釋。   論曰。三思惟修。   釋曰。思惟修中自有三種。謂愛重隨喜願得。合名思惟修。亦如初章釋。   論曰。四方便勝智修。   釋曰。即無分別智有三義。一廣大。二清淨。三速成。具此三義故。立方便勝智名。   論曰。五修利益他事。此中前四修應知如前。利益他事修者。謂佛無功用心。不捨如來事。   釋曰。明大乘教中所說。諸佛雖已般涅槃猶更起心。般涅槃即法身。更起心即應化二身。諸佛已住法身。由本願力離三業。隨利益眾生事。自然顯現應化二身。恆不捨如來正事。及行諸波羅蜜。是故諸佛有諸波羅蜜修習。   論曰。修習諸波羅蜜至圓滿位中。更修諸波羅蜜。   釋曰。佛及菩薩或隨分圓滿。或具分圓滿。於此圓滿位。若修諸波羅蜜。自事已成故不自為。見眾生由此行得離四趣入三乘道果故。更修諸波羅蜜。即是利益他事。   論曰。復次思惟修習者。愛重隨喜願得思惟。六意攝所修。   釋曰。此章通明修習義。前明五修。未分別修位有異。雲何得知願行位修。異清淨位修。若六意攝三思惟。修諸波羅蜜。應知在清淨位。願行位中則無此義。三思惟是修行本。以六意莊嚴攝持此三。   論曰。六意者。一廣大意。二長時意。三歡喜意。四有恩德意。五大志意。六善好意。廣大意者。若菩薩若干阿僧祇劫能得無上菩提。   釋曰。總舉劫數無限多少。故言若干。以大小乘經說劫數不同故。不定說劫數多少。小乘明三阿僧祇劫得成佛。大乘明或三或七或三十三阿僧祇劫得成佛。   論曰。以如此時。為一剎那剎那。   釋曰。或合三阿僧祇劫為一剎那。或合三十三阿僧祇劫為一剎那。故再稱剎那。如此從一剎那至無量剎那。為一日一月乃至一阿僧祇劫。從一阿僧祇至三十三阿僧祇。方得成佛。欲顯菩薩意無厭足故。說此長時。   論曰。菩薩於此時中。剎那剎那常捨身命。   釋曰。此時即總舉長時。剎那明世間所說剎那。於向所說長時中。如世間所說剎那。於一一剎那中。常捨身命及以外財。乃至成佛。無有厭足心。   論曰。及等恆伽沙數世界。滿中七寶奉施供養如來。從初發心。乃至入住究竟清涼菩提。   釋曰。有餘涅槃名清。以離煩惱濁故。無餘涅槃名涼。以離眾苦熱惱故。又菩提以淨樂為體。欲顯淨德故言清。欲顯樂義故言涼。   論曰。是菩薩施意猶不滿足。如此多時剎那剎那。滿三千大千世界熾火。菩薩於中行住坐臥為四威儀。離一切生生之具。   釋曰。此下欲明菩薩修餘五度。於此長時一一剎那中。常在極苦難處。資身之具恆不供足。菩薩雖受此苦。於此時中修諸波羅蜜。未嘗厭足。   論曰。戒忍精進三摩提般若心。菩薩恆現前修。乃至入住究竟清涼菩提。是菩薩戒忍等意亦不滿足。是無厭足心。是名菩薩廣大意。若菩薩從初發心乃至成佛。不捨無厭足心。是名菩薩長時意。若菩薩由六波羅蜜所作利益他事。常生無等歡喜。眾生得益其心歡喜所不能及。是名菩薩歡喜意。若菩薩行六波羅蜜利益眾生已。見眾生於己有大恩德。不見自身於彼有恩。是名菩薩有恩德意。若菩薩從六波羅蜜所生功德善根。施與一切眾生。以無著心迴向。為令彼得可愛重果報。是名菩薩大志意。若菩薩所行六波羅蜜功德善根。令一切眾生平等皆得。為彼迴向無上菩提。是名菩薩善好意。由此六意所攝愛重思惟。菩薩修習。   釋曰。為顯求得心見有大功德故。求欲得之。   論曰。若菩薩隨喜無量。菩薩修加行六意所生功德善根。是名菩薩六意所攝隨喜思惟。   釋曰。為顯無疑心既隨喜勝人所行故。決定無疑。   論曰。若菩薩願一切眾生。修行六意所攝六波羅蜜。及願自身修行六意所攝六波羅蜜。修習加行乃至成佛。是名菩薩六意所攝願得思惟。   釋曰。為顯大悲無獨求之心。此三思惟即除三心。一除不行心。二除進退心。三除偏進心。   論曰。若人得聞六意所攝菩薩思惟修習。生一念信心。是人則得無量無邊福德之聚。諸惡業障壞滅無餘。   釋曰。滅業障有二義。一能壞業令盡。二業雖在以善力大故。能遮惡道報。令永不受業。亦有壞滅義。若人但聞尚得無量無邊福德。何況菩薩盡能修行。   差別章第七   論曰。雲何應知諸波羅蜜差別。   釋曰。此問欲何所顯。諸波羅蜜品類不可數量。欲顯真體故作此問。由明諸波羅蜜差別故。真體顯現。   論曰。由各有三品。知其差別。   釋曰。此總標數。以答問。   論曰。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財施。三無畏施。   釋曰。法施利益他心。由法施故他聞慧等善根德生。財施利益他身。無畏施通利益他身心。復次由財施。有向惡者引令歸善。由無畏施。攝彼令成眷屬。由法施。生彼善根及成熟解脫。由具此義故說施有三品。   論曰。戒三品者。一守護戒。二攝善法戒。三攝利眾生戒。   釋曰。守護戒是餘二戒依止。若人不離惡。攝善利他則不得戒。若人住守護戒。能引攝善法戒。為佛法及菩提生起依止。若住前二戒。能引攝利眾生戒。為成熱眾生依止。復次守護戒由離惡故。無悔惱心。能得現世安樂住。由此安樂住故。能修攝善法戒。為成熟佛法。若人住前二戒。能修攝利眾生戒。為成熟他。此三品戒即四無畏因。何以故。初戒是斷德。第二戒是智德。第三戒是恩德。四無畏不出此三德故。言即四無畏因。由具此義故說戒有三品。   論曰。忍三品者。一他毀辱忍。二安受苦忍。三觀察法忍。   釋曰。由毀辱忍。能忍他所起過失。何以故。由菩薩為作利益他事。發心修行。雖為他毀辱。不由著此過失還退本行心。由安受苦忍。雖復墮在生死諸苦難中。不由此苦退本行心。由觀察法忍。菩薩能入諸法真理。此忍即是前二忍依處。以能除人法二執故。由具此義故說忍有三品。   論曰。精進三品者。一懃勇精進。二加行精進。三不下難壞無足精進。   釋曰。雲何得知精進有此三體。由佛世尊於經中說經言。此人有貞實有勝能有勇猛。有強制力不捨善軛。為顯三體說此五句。為顯懃勇精進說有貞實。為顯加行精進說有勝能。何以故。此人於加行時有勝能。如前所欲皆能行故。為顯不下難壞無足精進。次第說有勇猛有強制力。不捨善軛三句。何以故。有人始時為得無上菩提。先有貞實加行。時有勝能。為時長遠。所求果相未現。於此中間生下劣心。為對治此心顯不下精進。故說勇猛。若人雖復勇猛心無退弱。若遭生死苦難。沮壞其心。則退菩提願。為對治此心顯難壞精進。故說有強制力。由有強制力。生死苦難不能令退。若人雖復遭苦不退。於少所得便生足想。由此知足不能得最上菩提。為對治此心顯無足精進。故說不捨善軛。由具此義故說精進有三品。   論曰。定三品者。一安樂住定。二引神通定。三隨利他定。   釋曰。有定為現世得安樂住。何以故。能離一切染污法故。依此定為生自利。謂三明故能引成六神通。因引成通定生隨利他定。利他即是三輪。一神通輪。謂身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輪為引向邪者令其歸正。二記心輪。謂他心通天眼通天耳通。此輪為引已歸正者。若未信受令其信受。三正教輪。謂宿住通漏盡通。由宿住通識其根性。由漏盡通如自所得為說正教。令得下種成熟解脫。由具此義故說定有三品。   論曰。般若三品者。一無分別加行般若。二無分別般若。三無分別後得般若。   釋曰。從聞無相大乘教。得聞思修慧。入分別想空。通名無分別加行般若。已入三無性即無分別智。名無分別般若。得無分別智後出觀。如前所證。或自思惟。或為他說。名無分別後得般若。般若復有三品。謂未知欲知根。知根。知已根。為生住用出世間事故。由具此義故說般若有三品。   攝章第八   論曰。雲何應知諸波羅蜜攝義。   釋曰。餘一切善法。與諸波羅蜜互相攝義。雲何應知。   論曰。一切善法皆入六波羅蜜攝。   釋曰。一切善法。謂願乃至四無礙六通如來所有祕密法藏等。皆是六波羅蜜所攝。   論曰。以為彼性故。   釋曰。由波羅蜜是願等法性故。此願等亦攝諸波羅蜜。由願等是波羅蜜性故。諸波羅蜜同以無分別智為性。故得相攝。   論曰。彼是六波羅蜜所流果故。   釋曰。彼即六通十力四無所畏。乃至不共法等諸佛法。皆是六波羅蜜所流之果。以與波羅蜜同性故。   論曰。一切善法所隨成故。   釋曰。信輕安等諸善法。是菩薩道所攝。隨菩薩所欲行波羅蜜。皆能成就。波羅蜜即是彼所流果。故得相攝。   對治章第九   論曰。雲何應知諸波羅蜜所對治。攝一切惑。   釋曰。如波羅蜜能攝一切清淨品盡。波羅蜜所對治。亦應能攝一切不淨品盡。雲何應知。   論曰。以為彼性故。   釋曰。如波羅蜜以無著為性故。攝一切善法盡。波羅蜜所對治以著為性。故攝一切不淨品盡。   論曰。為彼生因故。   釋曰。不信邪見身見等諸法。能生吝惜嫉妒邪行瞋恚等果。以同性故得為彼因。   論曰。為彼所流果故。   釋曰。此吝惜嫉妒邪行瞋恚等。由著自他故生諸惡行。謂十惡等亦以同性得為彼果。由此諸義故得相攝。   功德章第十   論曰。雲何應知諸波羅蜜功德。   釋曰。行世間施等行亦有功德。菩薩波羅蜜功德雲何應知。菩薩波羅蜜功德與世間有同有異。同有六種。異有四種。同有六種者。   論曰。若菩薩輪轉生死大富位自在所攝。   釋曰。轉輪王天帝梵王等為大富位。於中為主故名自在菩薩凡夫行施同得此報。   論曰。大生所攝。   釋曰。大生有三種。一道勝二性勝三威德勝。菩薩凡夫持戒同得此報。   論曰。大眷屬徒眾所攝。   釋曰。親戚名眷屬。所攝領者名徒眾。眷屬及徒眾亦有三勝。如前所說故稱為大。皆相親愛不生憎嫉。恆共歡聚未嘗違離。菩薩凡夫行忍同得此報。   論曰。大資生業事成就所攝。   釋曰。資生業有四種。一種植二養獸三商估四事王。和同乖諍名事。如所欲為無不諧遂。故名成就。菩薩凡夫行精進同得此果。   論曰。無疾惱少欲等所攝。   釋曰。四無量所攝定。此定得果身無諸病。心離眾惱。故恆歡悅。其餘諸定所得果報。雖復在家。與離欲仙人不異。以少煩惱故。等謂得好形相及長壽等。菩薩凡夫修定同得此果。   論曰。一切工巧明處聰慧所攝。   釋曰。為立資生故須工巧明處。即十八明處能立現在未來及解脫法。此中有立破二理。若有聰慧則能成此事。菩薩凡夫若修般若同得此報。異有四種者。   論曰。如意。   釋曰。菩薩行施等。得富樂等報。於中常離過失。謂無染污利益自他故。世間行施等。雖有功德則無此事。是名第一異相。   論曰。無失富樂。   釋曰。菩薩行施等。得富樂等報。於中如意。謂自用及為他用。常生三種歡喜故。世間行施等。雖有功德則不如此。是名第二異相。   論曰。利益眾生為正事故。   釋曰。菩薩行施等。所生功德常為眾生。作世出世利益事。不為自身。世間行施等。雖有功德則不如此。是名第三異相。   論曰。菩薩修行六度功德。乃至入住究竟清涼菩提。恆在不異故。   釋曰。菩薩行施等所生功德。從初發心乃至極果。如本恆在利他不異。此即常住功德。世間行施等。雖有功德則不如此。是名第四異相。   互顯章第十一   論曰。雲何應知諸波羅蜜更互相顯。   釋曰。如般若波羅蜜等經中說三十六句。顯說一一波羅蜜即說餘五波羅蜜。雲何應知。   論曰。世尊或以施名說諸波羅蜜。或以戒名。或以忍名。或以精進名。或以定名。或以般若名說諸波羅蜜。   釋曰。五波羅蜜入一波羅蜜攝。一波羅蜜中則具有六。但以施等一名說之。   論曰。如來以何意作如此說。於諸波羅蜜修行方便中。一切餘波羅蜜皆聚集助成故。此即如來說意。   釋曰。若菩薩於一一波羅蜜修加行。餘波羅蜜皆助成此一。如諸菩薩正行施時。守護身口離七支惡。即持正語正業正命戒。由此戒故施得成就。故戒能成施。若菩薩正行施時。能安受受施人相違言語及相違威儀。乃至安受行施苦事。由此忍故施得成就。故忍能成施。若菩薩正行施時。由欲行施心能除貪愛。由有大悲能除瞋恚。由下身心能除憍慢。欲令受者安樂能除慳吝嫉妒。知施有因果能除無明邪見。精進能生如此善。對治如此惡。由精進施得成就。故精進能成施。若菩薩正行施時。一心相續緣利樂眾生事。由此定故施得成就。故定能成施若菩薩正行施時。由了別因果不著三輪。故般若能成施。是名餘波羅蜜助成一波羅蜜。故合說六波羅蜜。總名為施。如施戒等亦爾。一度具六故成三十六句。   論曰。此中說鬱陀那偈。  位數相次第  名修差別攝  對治及功德  互顯諸度義   攝大乘論釋卷第九   (第九張十五行。懶惰即是退弱心因之下。應有定慧二波羅蜜文。而三國本皆闕。遂令次文壞失。心因者。謂散亂邪智。及與結文為對治六種惑障故。立波羅蜜。有六數等言。皆無所從來。今撿本論。此中有雲。若已起發行及不退弱心為對治壞失心因故立定慧二波羅蜜等二十五字。今依本論加之)。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入因果修差別勝相第五之一   對治章第一   釋曰。此義有五章。一對治二立名三得相四修相五修時。   論曰。如此已說入因果勝相。雲何應知入因果修差別。   釋曰。前已總說六度因果差別。在願行位為因。在清淨位為果。未約地辯修差別故。目前總說為如此。唯識智名入。三無性為勝相。六度即是唯識智。入三無性因果。欲顯諸波羅蜜修習差別故。問雲何應知。   論曰。由十種菩薩地。何者為十。一歡喜地。二無垢地。三明焰地。四燒然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   釋曰。若欲知修差別。觀十地差別。即知因果修差別。   論曰。雲何應知。以此義成立諸地為十。   釋曰。此問欲顯何義。若菩薩入初地。見真如即盡。何以故。真如無分數故。若見真如不盡。真如則有分數。若有分數則同有為法。若見已盡。何故說有十地。   論曰。為對治地障十種無明故。   釋曰。真如實無一二分數。若約真如體。不可立有十種差別。真如有十種功德。能生十種正行。由無明覆故不見此功德。由不見功德故正行不成。為所障功德正行有十種故。分別能障無明亦有十種。   論曰。於十相所顯法界。   釋曰。十相謂十種功德及十種正行。此相皆能顯法界。   論曰。有十種無明猶在為障。   釋曰。此十種相雖復實有。由無明所覆不得顯現。故知菩薩初入真如觀障見道。無明即滅。所餘無明猶在未滅故。十無明覆十功德。障十正行。何者為十種無明。一凡夫性無明。二依身業等。於諸眾生起邪行無明。三心遲苦無明。聞思修忘失無明。四微細煩惱行共生身見等無明。此煩惱最下品故。隨思惟起故。已遠離隨順本所行事故。故名微細煩惱。五於下乘般涅槃無明。六粗相行無明。七微細相行無明。八於無相作功用心無明。九於眾生利益事不由功用無明。十於眾法中不得自在無明。凡夫性無明是初地障。此無明即是身見。身見有二種。一因二果。法我執是因。人我執是果。因即凡夫性迷法無我故稱無明。二乘但能除果。不能斷因。若不斷此無明則不得入初地。故此無明為初地障。依身業等。於諸眾生起邪行無明。是二地障。菩薩未入二地生如此想。謂三乘人有三行差別。迷一乘理故稱無明。又釋一切眾生所行之善。無非菩薩大清淨方便。何以故。清淨既一。未至大清淨位。無住義故。若悉應同歸菩薩大道。雲何修方便不修正道。未入二地則無此智。由迷此義故稱無明。若不斷此無明。則不得入二地。故此無明為二地障。心遲苦無明。聞思修忘失無明。是三地障。未至智根位為遲。未得菩薩微妙勝定為苦。以障根及修故稱無明障。聞持等陀羅尼不得成就。令所聞思修有忘失故稱無明。若不斷此無明。不得入三地。故此無明為三地障。微細煩惱行共生身見等無明。為四地障。煩惱行者。法執分別種子為體。生住滅不停故名行。此種子為身見因。此種子體亦即是身見。以是法分別種類故。此煩惱最下品故者。此釋微細義。由是最下品不能染污菩薩心。故名微細。隨思惟起故者。此釋共生義。雖復不能染菩薩心。隨正思惟起。與正思惟相應故不可說無。以能障菩薩一切智故。已遠離隨順本所行事故者。此釋離伴義。昔在凡夫共位中及地前。隨順本所行一切煩惱事。今修行四地離之已遠。由不了法我空故稱無明。若不斷此無明則不得入四地。故此無明為四地障。於下乘般涅槃無明。是五地障。若人依四諦觀修行五地。見生死為無量過失火之所燒然。見涅槃最清涼寂靜功德圓滿。不欲捨生死。此行難行。不欲取涅槃。此行亦難行。若人修行五地。心多求般涅槃故稱無明。若不斷此無明不得入五地。故此無明為五地障。粗相行無明。是六地障。若人修行六地。一切諸行相續生。如量如理證已。多住厭惡諸行心中。未能多住無相心中。故稱無明。若不斷此無明不得入六地。故此無明為六地障。微細相行無明為七地障。若人修行七地。由心於百萬大劫中。未能離諸行相續相謂生及滅故。不能通達法界無染淨相。如經言。龍王十二緣生者。或生或不生。雲何生。由俗諦故。雲何不生。由真諦故。於十二緣生中。未能離生相住無生相。不得入七地故稱無明。若不斷此無明不得入七地。故此無明為七地障。於無相作功用心無明。為八地障。若人修行八地由作功用心。為除微細相行無明。及為住無相心中。未能自然恆住無間缺無相心。故稱無明。若不斷此無明不得入八地。故此無明為八地障。於眾生利益事不由功用無明。是九地障。若人修行九地。心自然恆住無相。但於利益眾生事四種自在中。未能自然恆起利益眾生事。故稱無明。若不斷此無明不得入九地。故此無明為九地障。於眾法中不得自在無明。是十地障。若人修行十地。於成就三身業及微細祕密陀羅尼三摩提門。未得自在故稱無明。若不斷此無明不得入十地。故此無明為十地障。   論曰。何者能顯法界十相。   釋曰。此問欲顯真如有十功德相。此十功德能生十正行及十不共果。以顯法界體。十功德是顯法界之本故。先問十功德相。   論曰。於初地由一切遍滿義。應知法界。   釋曰。真如法界。於一切法中遍滿無餘。何以故。諸法中無有一法非無我故。人法二執所起分別覆藏法界一切遍滿義。由此障故。願行位人不得入初地。若除此障。即見真如遍滿義。人法二執永得清淨。由觀此義得入初地。   論曰。於二地由最勝義。   釋曰。人法二空攝一切法。儘是遍滿義。此義於一切法中最勝清淨。由觀此義得入二地。   論曰。於三地由勝流義。   釋曰。真如於一切法中最勝。由緣真如起無分別智。無分別智是真如所流。此智於諸智中最勝。因此智流出無分別後智所生大悲。此大悲於一切定中最勝。因此大悲。如來欲安立正法救濟眾生。說大乘十二部經。此法是大悲所流。此法於一切說中最勝。菩薩為得此法。一切難行能行。難忍能忍。由觀此法得入三地。   論曰。於四地由無攝義。   釋曰。於最勝真如及真如所流法。菩薩於中見無攝義。謂此法非我所攝。非他所攝。何以故。自他及法三義不可得故。譬如北鳩婁越人。於外塵不生自他攝想。菩薩於法界亦爾。故法愛不得生。由觀此義得入四地。   論曰。於五地由相續不異義。   釋曰。此法雖復無攝。三世諸佛於中相續不異。不如眼等諸根色等諸塵。及六道眾生相續有異。何以故。如此等法分別所作故。相續有異。三世諸佛真如所顯故。相續不異。若觀此義得入五地。   論曰。於六地由無染淨義。   釋曰。三世諸佛於此法中。雖復相續不異。此法於未來佛無染。以本性淨故。於過去現在佛無淨。以本性無染故。由觀此義得入六地。   論曰。於七地由種種法無別義。   釋曰。十二部經所顯法門。由種種義成立有異。由一味修行一味通達一味至得故。不見有異。由觀此義得入七地。   論曰。於八地由不增減義。   釋曰。菩薩見一切法。道成時不增。或滅時無減。如此智是相自在及土自在依止。相自在者。如所欲求相以自在故。即得現前。土自在者。若菩薩起分別願。願此土皆成頗梨柯等。以自在故如其所願即成。初自在為成熟佛法。後自在為成熟眾生。此二自在由不增減智得成。即以不增減智為依止。由觀此義得入八地。   論曰。於九地由定自在依止義。由土自在依止義。由智自在依止義。   釋曰。初二依止義如前釋。智自在者。四無礙解所顯名智。此智以無分別後智為體。何以故。遍一切法門悉無倒故。由得此智故成大法師。能令無窮大千世界眾生入甚深義。如意能成故名自在。此自在以無分別智為依止。由得此自在故入九地。又釋通達法界為智自在依止。故得四無礙解。由觀此義得入九地。   論曰。於十地由業自在依止義。由陀羅尼門三摩提門自在依止義。應知法界。   釋曰。通達法界。為作眾生利益事若得諸佛三業。及得陀羅尼門三摩提門。則能通達如來一切祕密法藏。得入十地。又釋通達法界為業自在依止。通達法界為陀羅尼門三摩提門自在依止。由此通達為化度十方眾生。得三身三業故名業自在。由得陀羅尼門三摩提門。如來一切祕密法藏如意通達。故名自在。此三自在並以真如為依止。由觀此義得入十地。若通達法界。真如十種功德為得何果。若通達法界遍滿功德。得通達一切障空義。得一切障滅果。若通達法界最勝功德。得於一切眾生最勝無等菩提果。若通達法界勝流文句功德。得無邊法音及能滿一切眾生意欲果。何以故。此法音無邊無倒故。若通達法界無攝功德。得如所應一切眾生利益事果。若通達法界相續不異功德。得與三世諸佛無差別法身果。若通達十二緣生真如無染淨功德。得自相續清淨及能清淨一切眾生染濁果。若通達種種法無別功德。得一切相滅恆住無相果。若通達不增減功德。得共諸佛平等威德智慧業果。若通達四種自在依止功德。得三身果。若通達無分別依止。得法身果。若通達土及智自在依止。得應身果。由此應身於大集中。得共眾生受法樂果。若通達業依止。得化身果。因於此果能作無量眾生無邊利益果。   論曰。此中說偈。  遍滿最勝義  勝流及無攝  無異無染淨  種種法無別  不增減四種  自在依止義  業自在依止  總持三摩提   如此二偈。依中邊分別論。應當了知。   復次此無明。應知於二乘非染污。於菩薩是染污。   釋曰。二乘修行不為入十地。此無明不障二乘。非二乘道所破故。不染污二乘。菩薩修行為入十地。此無明障菩薩十地。為菩薩道所破故。染污菩薩。若菩薩於初地。能通達一切地。雲何次第製立諸地差別。由此住故。菩薩修行十度。通別二行。因此住修別行故。次第製立十地差別。   立名章第二   論曰。雲何初地名歡喜由始得自他利益功能故。   釋曰。菩薩於初登地時。即具得自利利他功能。昔所未得此時始得。是故歡喜。聲聞於初證真如時。但得自利功能。無利他功能聲聞亦有歡喜義。不及菩薩故。唯菩薩初地立歡喜名。聲聞初果不立此名。復次昔所未證出世法。今始得證。無量因緣有大慶悅。恆相續生故稱歡喜。   論曰。雲何二地名無垢。此地遠離犯菩薩戒垢故。   釋曰。菩薩於此地中有自性清淨戒。非如初地由正思量所得。故稱無垢。復次於此地中。一切細微犯戒過失垢離之已遠。自性清淨戒恆相續流故稱無垢。   論曰。雲何三地名明焰。由無退三摩提及三摩跋提依止故。大法光明依止故。   釋曰。菩薩於此地中。未曾離三摩提及三摩跋提。以不退此定故。所說大乘教是此定依止。大法謂大乘法。無分別智及無分別後智名光明。菩薩亦恆不離此智。聞持陀羅尼為此智依止。以定為明。以智為焰。故稱明焰。又釋定為智根故名依止。智為定根故亦名依止。復次此地是無量智慧光明。無量三摩提聞持陀羅尼依止。故稱明焰。   論曰。雲何四地名燒然。由助菩提法能焚滅一切障故。   釋曰。菩薩於此地中。恆住助道法故名然。由住此法焚滅大小諸惑故名燒。故稱燒然。復次道火熾盛。能燒惑薪。故稱燒然。   論曰。雲何五地名難勝。真俗二智更互相違。能合難合令相應故。   釋曰。真智無分別。俗智如工巧等明處。有分別。分別無分別此二互相違。合令相應此事為難。菩薩於此地中能令相應。故稱難勝。   論曰。雲何六地名現前。由十二緣生智依止故。能令般若波羅蜜現前住故。   釋曰。菩薩於此地中。住十二緣生觀。由十二緣生智力。得無分別住。無分別住即是般若波羅蜜。此般若波羅蜜恆明瞭住。故稱現前。   論曰。雲何七地名遠行。由至有功用行最後邊故。   釋曰。菩薩於此地中。作功用心修行已。究竟思量一切相皆決了。此思量由功用得成。於加行功用心中。最在後邊故稱遠行。復次無間缺思惟諸法相。長久入修行心。與清淨地相鄰接故稱遠行。   論曰。雲何八地名不動。由一切相及作意功用不能動故。   釋曰。於無相及一切相。作功用心及惑不能動故。菩薩於此地有二種境。一真境二俗境。真境名無相。菩薩住此境。一切相及功用所不能轉。俗境名一切相。即利益眾生事。菩薩於此境一切惑不能染。菩薩心由此二義故稱不動。復次一切相一切法一切功用。不能轉菩薩無分別心。何以故。此無分別心自然相續恆流故稱不動。   論曰。雲何九地名善慧。由最勝無礙解智依止故。   釋曰。菩薩於此地中。所得四辯名慧。此慧圓滿無退無垢名善。故稱善慧。復次菩薩於此地中。能具足說一切法。由得無失廣大智慧有此功能。故稱善慧。   論曰。雲何十地名法雲。由緣通境知一切法。一切陀羅尼門及三摩提門為藏故譬雲。能覆如虛空粗障故。能圓滿法身故。   釋曰。菩薩於此地中得如此智。能緣一切法通為一境。此智有勝功能。譬雲有三義。謂能藏能覆能益。如淨水在雲內為雲所含。即是能藏義。此智亦爾。陀羅尼門及三摩提門如淨水在此智內。為此智所含故。有能藏義。雲能覆空一分。此智亦爾。能覆一切粗大惑障。為能對治故。作自地滅道。作餘地不生道。復次如雲能遍滿虛空。此智亦爾。能圓滿菩薩轉依法身。由此二意故有能覆義。菩薩由有此智。如大雲於一切眾生。隨根隨性常雨法雨。能除眾生煩惱燋熱。能脫眾生三障塵垢。能生長眾生三乘善種故。有能益義。法目此智。以雲譬智。故稱法雲。通名地者有四義。一住義二處義三攝義四治義。是十一無流勝智住位故。以住為義。是受用現世安樂住。成熟佛法。成熟眾生處故。以處為義。總攝一切福德智慧故。以攝為義。能對治惑流故。以治為義。   得相章第三   論曰。雲何應知得諸地相。   釋曰。若菩薩已得歡喜地所得實相。此相能發起菩薩自精進心。能生眾生信樂心。能令菩薩離增上慢心。須說所得地相。故問雲何應知。   論曰。由四種相。   釋曰。四種相中。隨一相顯現。即驗此人已入菩薩地。何以故。此四相離登地人於餘處則無。   論曰。一由已得信樂相。於一一地決定生信樂故。   釋曰。有五種信樂。如地持論說。一無放逸。二遭苦難眾生無救無依。為作救濟依止之所。三於三寶起極尊重心。窮諸供養。四知所有過不一念覆藏。即皆發露。五於一切事及思修中。先發菩提心。於此五中。隨一顯現。即驗已入菩薩地。譬如須陀洹人得四不壞信。何以故。此五是菩薩常所行法。是故能顯菩薩已入地相。   論曰。二由已得行相。得與地相應十種法正行故。   釋曰。若菩薩修行十地。不出十種正行。此十種正行是十地依止。十種法正行如十七地論說。諸菩薩於大乘中。為成熟眾生有十種善法正行。與大乘相應。十二部方等經菩薩藏所攝。何等為十。一書持二供養三施他。四若他正說恭敬聽受。五自讀六教他令得。七如所說一心習誦。八為他如理廣釋。九獨處空閑正思稱量簡擇。十由修相入意。如此十種正行。幾是大福德道。幾是加行道。幾是淨障道。一切是大福德道。第九是加行道。第十是淨障道。   論曰。三由已得通達相。先於初地通達真如法界時。皆能通達一切地故。   釋曰。由四尋思四如實智。所得真如地地不異。   論曰。四由已得成就相。此十地皆已至究竟修行故。   釋曰。成就心有四種。所緣境亦有四種。菩薩於願樂地中善增長善根。已依菩提道出離二執。是菩薩心緣四種境起。何者為四。一緣未來世菩提資糧。速疾圓滿。二緣作眾生利益事圓滿。三緣無上菩提果。四緣諸如來具相佛事圓滿。緣此四境即有四心。一精進心。二大悲心。三善願心。四善行心。◎◎   修相章第四   論曰。雲何應知修諸地相。   釋曰。已說得諸地相。復以何方便修能得諸地。故問雲何應知。   論曰。諸菩薩先於地地中。修習奢摩他毘缽捨那。各有五相修習得成。   釋曰。三世菩薩修行悉同。為得未曾得為先。此顯修時在清淨意位。故言於地地中所修十波羅蜜。通有二體。一不散亂為體。二不顛倒為體。不散亂屬奢摩他。不顛倒屬毘缽捨那。諸地各各具五相修習。得成菩薩地。若無此五修不得入菩薩地。   論曰。何者為五。一集總修。   釋曰。依佛所說。大乘正教。種種文句。種種義理。種種法門。由四尋思及四如實智。觀察名義法門。自性及差別皆不可得。此不可得不可說有。離三性故。不可說無。是清淨梵行果故。如來所說通是一味。故名總修。此修依智慧行。   論曰。二無相修。   釋曰。如前所說無著等五種清淨。故名無相。又於自身報恩果報不著。故名無相。此修依大悲行。   論曰。三無功用修。   釋曰。菩薩不由作功用心。自然在菩提行。若於餘事須作功用心。此修依自在及正見行。   論曰。四熾盛修。   釋曰。菩薩不以攸攸心修道。舍下中心依止上品心。修行之時。於身命財無所吝惜。故名熾盛。此修依精進行。   論曰。五不知足修。   釋曰。如前所說。於長時修施等行。不生疲厭故名不知足。此修依信行。如經言。若人有信則於善無厭。   論曰。應知於諸地皆有此五修。   釋曰。諸地皆須五修有二義。一未得令得。二已得令不失。   論曰。此五修生五法為果。   釋曰。五修是因。五法為果。果有二種。一真實果。二假名果。五法是真實果。地是假名果。以五法成地故。地是假名果。   論曰。何者為五。一剎那剎那能壞一切粗重依法。   釋曰。惑障為粗。智障為重。本識中一切不淨品熏習種子。為此二障依法。初剎那為次第道。第二剎那為解脫道。初剎那壞現在惑令滅。第二剎那遮未來惑令不生。復次由奢摩他毘缽捨那智緣總法為境。剎那剎那能破壞諸惑聚。是所對治者令滅。非所對治者令羸。此惑滅不生果。是總修所得。   論曰。二能得出離種種亂想法樂。   釋曰。能得出離種種立相想現受法樂。何以故。如來隨眾生根性及煩惱行。立種種法相。若人如文判義。此種種法前後相違。若執此相不離疑惑。於正法中。現世無有得安樂住義。若依無相修。於正法中出離種種立相想。觀此正說同一真如味。心無疑厭。於正法中。縱任自在故現世得安樂住。此成熟佛法果。是無相修所得。   論曰。三能見一切處無量無分別相善法光明。   釋曰。約三乘法說一切處。又約內外法說一切處。又約真俗說一切處。如此一切處菩薩能見無量相。如佛所說法相及世間所立法相。菩薩皆能了達即是如量智。如其數量。菩薩以如理智。通達無分別相。此二智能照了真俗境。故名善法光明。此二智果是無功用修所得。   論曰。四如所分別法相。轉得清淨分恆相續生。為圓滿成就法身。   釋曰。如昔所聞。於思量覺觀中。奢摩他毘缽捨那未滿未大。未隨緣行。以未有熾盛修故。得此修已由離障故。轉得清淨分。由相續生故得圓滿。由圓滿故得觸法身。至究竟位故得成就。謂起時圓滿時究竟時。復次如來有二種身。一解脫身二法身。由滅惑故解脫身圓滿。由解脫身圓滿故法身成就。此出離果是熾盛修所得。   論曰。五於上品中轉增。為最上上品因緣聚集。   釋曰。菩薩登地已得上品。由於善法不知足故。更進修習。從初地轉觸二地。乃至從十地轉觸佛果。成最上上品。先所修福德智慧資糧。無分別智為因。諸助道法為緣。一時滿足故言因緣聚集。此圓滿果是不知足修所得。所餘諸地義。應知如十七地論說。謂有能無能等。於十地中有幾種法。未滅為滅未得為得故。菩薩修十地行。菩薩先在願行地中。於十種法行修願忍得成。由願忍成過願行地。入菩薩正定位。願者有十大願。一供養願。願供養勝緣福田師法主。二受持願。願受持勝妙正法。三轉法輪願。願於大集中轉未曾有法輪。四修行願。願如說修行一切菩薩正行。五成熟願。願成熟此器世界眾生三乘善根。六承事願。願往諸佛土常見諸佛恆得敬事聽受正法。七淨土願。願清淨自土安立正法及能修行眾生。八不離願。願於一切生處恆不離諸佛菩薩得同意行。九利益願。願於一切時恆作利益眾生事無有空過。十正覺願。願與一切眾生同得無上菩提恆作佛事。此十願至登初地乃得成立。何以故。此願以真如為體。初地能見真如故。忍者即無分別智。由願忍成故有二種勝能。謂能滅能得。何者是耶。有二十二無明。十一粗重報障十一地。諸地各能滅三障。各得勝功德。初地能滅三障者。一法我分別無明。二惡道業無明。此二無明感方便生死名粗重報。為滅三障故修正勤。因修正勤滅三障已得入初地得十分圓滿。一入菩薩正定位。以入菩薩初無流地故。二生在佛家。如諸菩薩生法王家。具足尊勝故。三種性無可譏嫌。以過二乘及世間種性故。四已轉一切世間行。以決定不作殺生等邪行故。五已至出世行。所得諸地必無流故。六已得菩薩法如。由得自他平等故。七已善立菩薩處。由證真實菩薩法故。八已至三世平等。由覺了一切法無我真如故。九已決定在如來性中。當來必成佛故。十已離壞卵事由佛道破無明□裀□□樈□妧□埤□騖首□□□□□□□□□茶飀□禭□□檢□□□i□□□膳□楊量逆□□□榕奈□□□□□騖首□□□□饋□□□□□橁□騖饋□□d□麗□部摯鞢慼慼慼慼憬e□驚□埤□□d□□鞳j□□XK腆□□□j□□□□魚m餾倫玲□奐□□□□□□誇驚□□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戮V□□□祅□蝡縑撰q逆□□□□姪裀□□□姪裀□餡覂□姪裀□□□娜□姪裀□□□□□□姪裀□□□隆D隸姪裀□□隸姪裀□□□禸姪裀□□□□□□□楜□□□□W量稽送□饋□□□□榕奪□□□□□騖首□□□□饋□□□□礸橖□□□□□饉騷□□□□說慼潘嚏慼慼槽Z□□□□□稀委□驚□埤□□□□□j□□□□說慼潘嚏慼j□□□□腹播m餾倫玲□□□□□□□誇驚□□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戮V□饜□祅□祌X□姪襏□□□飀□□□□□□□□□飀□□□榕誇饜□□□□騖首□饜□□饋□□□□□訇□□祊驁□□誇□□魯□□□□□詛□饉騷□□妄□□姪褽□□□□□□委□驚□埤□□饉騷□□□□j□□□妄□□j□□□□腹播m餾倫玲□□□□□□□□□驚□□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戮V□□□祅□祌X□姪裀□□□驁□□誇□□魯□吝飀□□□□□□□□□飀□□□榕□□□□□□騖首□□□□饋□□□騖馭□h□樧□□□玲□妧□□□□詛□□□□□□□□□礿h□鷗H黎□□騖驁□□□□□□稀委□驚□埤□□玲□妧□□□□□□龍□j□□餾黎□□o□□□□j□□□□腹樁唌慼憔癒慼慼慼慼慼慼慼慼敷憛摯鞢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戮V□□□祅□祌X□姪裀□□禍詛□□□□飀□□□□□□□觺□□□飀□□□榕奪□□□□□騖首□□□□□饋□□□吟□委□□觺□□□囊埤□□□部慼慼潔蛂樁o覕埤□□□褙□□綠龍□漶慼摯鞢慼慼慼慼憬e□驚□埤□□騫吟□委□□觺□□j□□覃□□耔□j□□□□割唌慼憔癒慼慼慼慼慼慼慼慼敷憛慼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戮V□□□祅□祌X□姪裀□□□騫吟□□□觺□飀□□□□□□□□□觾飀□□□榕奅□□□□□騖首□□□□饋□□□□□□駂□奾d□觛吟□逆□□□褙□□綠龍□□□□□漶敷S□□□□□□委□驚□埤□□d□吟□耔□j□□□□□漶播m餾龍□j□□□□腹樁唌慼憔癒慼慼慼慼慼慼撓媗憛慼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戮V□□□祅□祌X□姪裀□□□駂□奾d□□稫觛裀□□□□□□□X漶慼U姾飀□□□榕誇□□□□□騖首□□□□饋□□□□□□倫西□礽龍□□E□□□□□□饈糕檻褸□□梱□裀□□□□□委□驚□埤□□□□訧□□倫規□j□□□吟□□規□j□□□□腹憐C馜駔玲□□□□□□□誇驚□□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戮V□□□祅□祌X□姪裀□□□倫西□礽龍□□E□飀□□□□□□□□蝖熱u□□□榕奅□□□□□騖首□□□□饋□□□□禖□□□□□□□□□□□□]騇□裀□□祖□□□□奰□□□□□稀委□驚□埤□□□玲□□□□縷□契□□□稨□□詙□奰□□j□□□□□騧□□□□□□j□□□□腹憐C馜駔玲□□□□□□□□□驚□□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戮V□□□祅□祌X□姪襏□□□□□祅□□訇□觭飀□□□□□□□□□褾□□飀□□□榕夾□□□□□騖首□□□□饋□□□□□禭□□□靈□□□□耔□耔□饜□聾□□逆□□□□稀委□驚□埤□□□牷標T□j□□奾d□□椽□□□j□□□□腹憐C馜駔玲□□□□□□□□□驚□□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戮V□□□祅□祌X□姪裀□□□禭□□□靈□□飀□□□□□□□□□褾□□飀□□□榕飯□□□□□騖首□□□□饋□□□□禸姪襜□靈□□□□□□□褚駟奢□耔□耔□□□□□□□□□稀委□驚□誇□□□褚駟奢□d□耔□j□□□□褚駟奢□d□馱□j□□□□腹撬s□駔玲□□□□□□□□□驚□□隉慼慼慼隉慼撓媗憛慼慼慾j□楜□礸□芊慼憤諶ョ慼撙鶣諶ョ慼暴走遺謘數F□□□耔□□□□飀□□□榕大□楜□□□□□□量拌矩列送□□□楜□量禂馘龍□□□觀□娜□□騖飯訊埤□□媽橫□饅□□橫□膳□□□饅□奇□餺□飀□□□饋□椸橖□駛□□□□饋□隔粿□□□□□騖駩□□□□D□粳聾禕埤□□橛□秪{檢□□騖駩□□□□□□□□D□埤□□槄□桌□□□騖駩□□□□□D□□□□□□□埤□□槄□□餓□埤□□馘麗□椸橖□駛□□騖駩□牷慼慼撩]□旅□□□□□□駉□□□□□□饖□埤□□□牷慼撐驉慼慼慼慼慼慼慼熱w□埤□騖駩□□□□僚□隔粿□□騖駩□□埤□□□□隔粿□□□奾□駂□□隔粿□□□□橫□膳□□□□□□□娜□言埤□□饋□□□姬□□□□馳□娜□□駛□□□□□□□□餾靈□娜□□駉□□□□□埤□餾靈□娜□雷□馳□娜□餼□□娏騖首□E櫚槂□粿□□□槔□觔露□□□槔□□襼□□□□o□□□聾耔□散糖□□□□騖□練祏委□□□散糖□奇□樈□埤□騖駩□□□□散量逆□視□□椸隔粿□□□□□飀□□騖□觀□娜□□□□粿□□□飀□□椏騖□牷慼戮R□□□□□H□褓槄檢□□觀□娜□鱗牷慼戮R□餼□□□□蒔牷敵E飀□□□□娭襾稿隉摯鞢慼隉慼慼摯鞢慼慼犛J□□□□□s□□祼祋□□□□□騖散□□娜□□□□W□騖騃□奿□□□聾禰□奊□□娜□□□□□娜□餼□□□□祊□騖飀□□騖□練祏□□度砥敦f□□□□□□□□□□蓬□秜錄禰□□□□楜規□楈妙□□□楜規□楈妙□□□□騖香□□娜□□□□□□葉□□奇□□□埤□□□娜□行□妳□娜□餼□□馬□騖膳□z訊妒□□□埤□□□□娜□□□□□□□娜□□□□□□埤□娏騖送□□□奏□□□□□祏息□□□□騖駂□□□□埤□□嵕M□□□□□□禕姲牷慼歎ョ慼慼牷戮□稜□埤□褸饉餾□□奮□□□稃□奇□樈□埤□□□□□□□□檢□□祤椏餾□埤□□馱□□埤□□娃□妖餾拏□□□餾慄□襖□裀□□□詠槔神埤□□粳神妁□□□□□檢□□奸吟□□囊埤□餾糖□□裀□□□覕奾示□W□□□□祊□□o□□□□□飾□□□□□訃□部慼熱u□□□訃□奊□□□□□大□□穠飀□□V離埤□祏禖□□E□□□□妨□□□□妨□□□隆D稜□囊埤□□□妙□□□□□□□茶飀□祇□榙□騖□□□□□□□□□□□□□娃□檳嬌□楹□飀□□祹□送□□□H檢□□□楈駛□□□駩□□□奈□□□□□□□□□□□□□□飀□□□禸姪裀□騖餽□□□□□□□□□□饐□禭□姪覕奇□□□□婦饔錄L□□□□□鷺□飀□□靈□□□禸姪覜□□□埤□□隆□□訶□□□□□□□□□送□□□□埤□□□□覞□□榱□□□餾□□□姪詁□□□騖饋□□奪□□□□□□□饜□□□□□□囊□□□□□□埤□□櫸□□□□觶□靈□□□□□牷慼慼慼慼摯鞢撕隉慼撩遄槨部慼樂韃縑慼撕ㄟ鞢敵E餽□呂□□□□□□□□禭□逆□□驛□□□□□□□礽露膳□衽□桌□露□□□□騖駂□□□娃□□□□□□□誇饜□□□□□□□□□□□□□飀□□□□□□□□□妘龍□楈妙□□埤□□□□□□□□□□□□饉餾□饉騷□□□□□妄□誇□□□□□□□□祰□□□膳□□□□妥媽□□□□□□□□轢詛□□□□埤□q□□□埤□□□□□□□□□□□僚埤□□□妻垓□□□□□□□□□□□牷慼慼慼慼慼慼慼慼熱L□□□飀□□□稫褽□□□□耔□□□□騖餖衽□蝡螞赲D□飀□□涼□膳□□騖飲□□□□埤□騖飲□奢□□□飀□□□復□□D□埤□□□□驀□□□榕埤□□餾涼□驛□褸□□埤□□□□驛□馱□□□埤□□□膳□陴D□駂□□□□□奪□□□□□□□□□□□□□□觾飀□騖饜□□□□□□□□□□□□□□□□□覜□□□□□埤□□□□禸姪覕埤□□]膳□□楔賂楈□□逆□楈妗□□觀□禕埤□□□□□□□□□□□誇□□□□裀□□□□□□□□□□□□槔麗橝D□□□堅橫□□□□飼橫□□□□馬□□□□□□□□奐□□□奐□裀□妀耔□□□埤□□奅□□□□奜□□□□□□□□X漶慼慼慼熱u□□□橫□糖規□靈婖□□□□復□□□□觶□□□XK覃□□褸□駔□□□延觀□□□□飀□□駜錄稫吟□□□□□□□餾□□□練餾□□□□□□餾□□□□□□□□□餾倫裀□□饖□送□□□□□餾鷺□□□餾綠槂□糕橝鞢慼熱u□誇□□奈糕槄□j□□誇□□□餾□□□□□□□□□□□蝖熱u□騖騧□粿□妙□□□□□蓮□□j□□□饅餽□□□饞□□□□□□□□騖送□□□□□□□j□□□□□□□□□□□褸□□□□□□蓼□j□饞□□□□蓼□□□□□□□□蝖摯鞢慼慼慼慼慼暱P禈□□騖首□□□□錄禰□□香□詁埤□婛□□□□櫚□飀□□□埤□□輦龍□楈妙□□裀□□□倫西□埤□□禘醴襜輻□裀□婀姪覜散倫西□埤□□□□西夾□□□禈□□□褻□妳□□□□□禱□逆□□詫□□□羇□□□樀□□□□觔裀□□粳神妁□□褽□□吟□□饖□饋□□□逆□□□□□□褽槂□糕橝鞢慼熱u□誇□禕埤□□粳神奈糕槄□j□□奅□□□襜□□□□□□□□□□褾□□飀□□□□□示□W□□□□祊□□o□□□□□□娃□露□禭□□□□□□□□□□□□□□□□□□□□□□□□壘□□□□殺□□□□逆□壘□裀□□□□□□□姪規□□□飀□壘□□□□□槂□糕橝鞢慼熱u□妱□□奈糕槄□j□□夾□□□□□淚□□□□□□□褾□□飀□騖騧□復□□□□驪饌樺□□□埤□穚觜復□□□□送桌□紐G□□□□□楈駛□□□□□驪饌褓□□□□□□□□□□□□□奏□□蓮□□□□倫玲□妧□□蓮□裀□駛□□□□褓□□蓮□□□□□槂□糕橝鞢慼熱u□□□□□奈糕槄□j□□飯□□□□□□埤□   論曰。於十地中修十波羅蜜。隨次第成。於前六地有六波羅蜜。如次第說。   釋曰。前六地。通達法界六種功德故各行一波羅蜜。此義如前說。   論曰。於後四地有四波羅蜜。   釋曰。若說六波羅蜜。方便勝智等四波羅蜜。應知攝在六中。攝義如前說。若說十波羅蜜。前六波羅蜜是無分別智攝。後四波羅蜜是無分別後智攝。後四地依無分別後智。修行四波羅蜜。雲何知方便勝智是無分別後智攝。此波羅蜜復以何法為體。為答此兩問故。   論曰。一漚和拘捨羅波羅蜜。六波羅蜜所生長善根功德。施與一切眾生悉令平等。為一切眾生迴向無上菩提。   釋曰。若人求得無上菩提。先自思惟。凡是一切眾生利益事我悉應作。是故求無上菩提。一切行菩薩道人。其心皆爾。由為欲利益眾生故。所作善根功德悉迴向無上菩提。因果皆同是名平等。此平等是方便勝智用。般若大悲以為其體。何以故。是六波羅蜜依般若生長。依大悲為眾生迴向無上菩提令平等皆得。由般若故不迴向梵釋等富樂果。由大悲故不迴向二乘果。是故不捨生死。於中不被染污。是名方便勝智波羅蜜。若離分別此事不成。故是無分別後智攝。復雲何知願波羅蜜是無分別後智攝。復以何法為此波羅蜜體。為答此兩問故。   論曰。二波尼他那波羅蜜。此度能引攝種種善願。於未來世感六度生緣故。   釋曰。此願於現在世依諸善行。能引攝種種善願。此願於未來世能感隨六度生緣。謂好道器及外資糧善知識正聞等。是名善願因果事。清淨意欲以為其體。依般若故得清淨。依大悲故有意欲。若離分別此事不成故。是無分別後智攝。雲何知力波羅蜜是無分別後智攝。此波羅蜜復以何法為體。為答此兩問故。   論曰。三婆羅波羅蜜。由思擇修習力伏諸波羅蜜對治故。能引六波羅蜜相續生。無有間缺。   釋曰。於餘經中說力有二種。一思擇力。二修習力。思擇力者。正思諸法過失及功德。此思擇若增勝非自地惑所能動。堅強故名力。修習力者。心緣此法作觀行。令心與法和合成一。猶如水乳。亦如熏衣。是名為修。此修若增成上上品。能斷除下地惑。亦以堅強故名力。此中但取思擇力。伏滅諸波羅蜜對治惑。行六波羅蜜令相續無間缺。此即是力波羅蜜事。既但取思擇力故。以思慧為其體。為利益他伏惡行善故。兼屬大悲。若離分別此事不成。故是無分別後智攝。雲何知智波羅蜜是無分別後智攝。復以何法為此波羅蜜體。為答此兩問故。   論曰。四若那波羅蜜。此度是能成立前六度智。能令菩薩於大集中受法樂。及成熟眾生。   釋曰。此度謂智波羅蜜。智有二種。一有分別。二無分別。今明有分別智。何以故。以能成立前六波羅蜜故。能成立者。如來依六波羅蜜所說一切正法。菩薩能思量簡擇自得通達。及令他得通達。能成立六度故。菩薩於大集中得受法樂。令自他通達。為欲成熟眾生。此即智波羅蜜事。亦以思慧為體。此智既為利物故。兼屬大悲。若離分別此事不成。故是無分別後智攝。   論曰。後四波羅蜜應知是無分別後智。攝一切波羅蜜。於一切地中不同時修習。   釋曰。隨別義。諸地各修一度。故不同時。   論曰。從波羅蜜藏藏經。應知此法門廣顯諸義。   釋曰。一切大乘法名波羅蜜藏。為利益他故佛說大乘。攝藏諸波羅蜜。非聲聞乘得此藏名。以聲聞乘不為利他說故。若一切大乘皆名波羅蜜藏。此法門為從何出。此法門是十地波羅蜜藏所攝。以文攝義故名藏。部黨類相攝又名藏。故有重藏名。復次佛不為二乘說。於二乘有隱祕義。故名為藏。此經中說一切波羅蜜地地各各修習。得成此地。諸佛於一切土處恆為勝行人說。此正說地義。如來法中為無等說。以無義無行得勝此地。此地能為一切義作依止故。何以故。由如來簡擇於勝處說故。所以勝者。以外塵及能住眾生所住之處皆勝故。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一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入因果修差別勝相第五之二   修時章第五   論曰。於幾時中修習十地。正行得圓滿。   釋曰。此十地是菩薩大地。修行之時不可同於二乘。何以故。不唯為自身所濟度多故。所修方便多故。所應至處最高遠故。譬如王行不可同於貧人故。大小乘修行時有長短。欲顯此義故問修行時。   論曰。有五種人。於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或七阿僧祇劫。或三十三阿僧祇劫。何者為五人。行願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行清淨意行人。行有相行人。行無相行人。於六地乃至七地。滿第二阿僧祇劫。從此後無功用行人。乃至十地滿第三阿僧祇劫。   釋曰。何等為五。一有一人。謂願樂行人。二有三人。謂清淨意行人有相行人無相行人。三有一人。謂無功用行人。是名五人。願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為菩薩聖道有四種方便。故有四人。如須陀洹道前有四種方便。此四人名願樂行地。於第一阿僧祇劫修行得圓滿。此地若已圓滿。此觀行人未得清淨意。行以未證真如。未得無分別智。故無分別智即是清淨意行。又猶同二乘心故。非清淨意行。又未至菩薩不退位。故非清淨意行。如世第一人未得無流心。說為不清淨。無流心所緣法相無有忘失故。得無流心說為正定位。有流心有忘失故。不得受正定名。菩薩亦爾。未入初地不得正定名。此不清淨意行人。若見真如即入清淨意行地。從初地至十地同得此名。清淨意行人自有四種。初一從通立名。謂清淨意行。後三從別立名。謂有相行。無相行。無功用行。此清淨意行人。從第六地以還說名有相行。有相行者境界相有四種。一有分別相。二無分別相。三品類究竟相。四事成就相。有分別相者。定所緣境等。分為毘缽捨那境。若無分別為奢摩他境。緣此境生捨是定相。緣定境無分別真如起。名無分別相。品類究竟相者。謂如理如量二修。事成就相者。謂菩薩地地中轉依。第七地是無相行有功用。如來所說十二部法門相。乃至十二緣生相。熟思量故不緣法門相。直通達真如味。此通達離功用則不成故。說此地為無相行有功用。清淨意行有相行無相行三人。第二阿僧祇劫修行得圓滿。若人入八地。有無相行無功用未成就。若八地圓滿。於八地無相行無功用已成。於九地十地無相行。無功用未成滿。第三阿僧祇劫此無相無功用乃成。譬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三位製立為五人。若三位雲何製立為五人。由位差別故成五人。從初方便至須陀洹為第一人。家家為第二人。斯陀含為第三人。一種子為第四人。阿那含為第五人。菩薩位亦爾。初地為第一位。從二地至七地為第二位。從第八地至第十地為第三位。亦得製立為五人。從方便至初地為第一人。從二地至四地為第二人。五地至六地為第三人。七地為第四人。八地至十地為第五人。復次由等聲聞位地。應知菩薩十二地次第亦如此。如聲聞性地。菩薩初位亦如此。如聲聞修正定位加行。謂苦法忍等菩薩。第二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入正定位。菩薩第三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得不壞信。住聖所愛戒位。為滅上地惑。菩薩第四位亦如此。如聲聞依戒學引攝依心學。菩薩第五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得依慧學位。菩薩第六第七第八位亦如此。如聲聞不復思量境界。是無相三摩提加行。菩薩第九位亦如此。如聲聞已成就無相定位。菩薩第十位亦如此。如聲聞已出無相三摩提住解脫入位。菩薩第十一位亦如此。如聲聞住具相阿羅漢位。菩薩第十二位亦如此。此十二人菩薩五位所攝。第一位攝第一第二第三三人。第二位攝第四第五第六三人。第三位攝第七第八兩人。第四位攝第九一人。第五位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三人。若約聲聞五位。亦得攝十二人。不異菩薩位攝。   論曰。復次雲何七阿僧祇劫。   釋曰。欲顯餘部別執故言復次。七阿僧祇劫時與前三阿僧祇劫時。為等為有短長。此執等三阿僧祇劫。但有別義開為七數。第一大劫阿僧祇度願行地。得行歡喜地。第二大劫阿僧祇從歡喜地。度依戒學地依心學地。得行燒然地。第三大劫阿僧祇。從燒燃地度依慧學地。得行遠行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不定行。度無相有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定行。度無相無功用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無相勝行。度無礙辯地。又一大劫阿僧祇名最勝住。度灌頂地。阿僧祇有二種。一謂阿僧祇劫。何以故。由此劫日夜半月月時行年雙等時不可數故。名阿僧祇劫。二謂劫阿僧祇。何以故。於此劫中菩薩修行。若以劫為量。此劫又不可數。故名劫阿僧祇。由前阿僧祇劫中時不可數。由後阿僧祇劫又不可數。經若干大劫阿僧祇得無上菩提。今定三大劫阿僧祇得無上菩提。不過不減。若菩薩修行最上品正勤。能超無數小劫。或超無數大劫。唯不能超大劫阿僧祇。約除皮肉心三煩惱故。立三阿僧祇劫。第一劫阿僧祇菩薩心未明利。方便未成正勤猶劣。是故實經一大劫阿僧祇時。方度願行地。此位功行與時相符。第二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約時。應經九劫阿僧祇。由菩薩心用明利方便已成正勤又勝。經時雖少得功行多。功超八大劫阿僧祇。止經第二一大劫阿僧祇。第三大劫阿僧祇。若以功行約時。應經二十一大劫阿僧祇。由菩薩智慧方便正勤最勝。經時雖少功行彌多。功超二十大劫阿僧祇。止經第三一大劫阿僧祇。   論曰。地前有三。地中有四。地前三者。一不定阿僧祇。二定阿僧祇。三授記阿僧祇。   釋曰。復有別部執七劫阿僧祇為行有淺深。境有真俗及第一義故。地前經三劫阿僧祇。緣此三境有三種行。一依第一境。有白法與黑法相雜。名少分波羅蜜。二依第二境。有非黑白法與白法相雜。名波羅蜜。三依第三境。有非黑白無雜法。名真波羅蜜。即約此三立三阿僧祇。一不定阿僧祇。以黑白相雜與凡夫不異故。二定阿僧祇。已得無流法與有流法相雜。已得無流法。定猶相雜故未可授記。三授記阿僧祇。但是無流法不雜餘法。但無流法故定不雜餘法。故可授記。故地前經三劫阿僧祇。   論曰。地中有四者。一依實諦阿僧祇。二依捨阿僧祇。三依寂靜阿僧祇。四依智慧阿僧祇。   釋曰。初地至三地名依實諦地初地發願二地修十善法三地修習諸定並依境界故名依實諦地四地至六地名依捨地四地修道品五地觀四諦。六地觀十二緣生。並依道捨惑故名依捨地。七地八地名依寂靜地。以七地無相有功用。八地無相無功用故。名依寂靜地。九地十地名依智慧地。以九地自得解勝。十地令他得解勝故。名依智慧地。諦有三種。一誓諦二行諦三慧諦。誓諦者。從初發心立誓為利益他。行諦者。如所立誓修行與誓相應。如誓實行亦實。慧諦者。為成就此行及安立前誓。於方便中智慧與行誓相應。智慧為勝。此三皆實無倒不相違。故名為諦。菩薩如昔所立誓。今作眾生利益事故依諦住。菩薩能捨六度障故依捨住。菩薩六度功德相應故依寂靜住。菩薩由自行六度。善解利他方便故依智慧住。菩薩立誓不違求者之心。必皆施與。由立此誓不違誓故實能施與。隨其所施悉生歡喜。故依諦行施。菩薩能捨財捨果。故依捨行施。菩薩於財物受者行施及減盡中。不生貪瞋無明怖畏。故依寂靜行施。如應如時如實施與。於前三中此用最勝。故依智慧行施如昔所立誓。不違先所受戒。捨離惡戒一切惡行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戒。如昔所立誓。能忍能捨分別他過失瞋恚上心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忍。如昔所立誓。能作利益他事。能捨離憂弱心惡法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精進。如昔所立誓。能思修利益眾生事。捨離五蓋等心常寂靜。此中智慧為勝。故依諦等行定。如昔所立誓。了達利益他方便。捨離偏非方便。無明焦熱已得寂靜。能證一切智。故依諦等行般若。隨應知境及昔誓。應知是依諦義。捨離類欲惑欲。應知是依捨義。一切邪業永息。應知是依寂靜義。隨覺及通達。應知是依慧義。三諦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諦。三捨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捨。三寂靜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寂靜。三慧所攝能違三失。是名依智慧。依諦攝依捨寂靜慧。隨順昔誓故。不相違故。依捨攝依諦寂靜慧。能捨所對治故。是一切捨果故。依寂靜攝依諦捨慧。惑及業焦熱寂靜故。依慧攝依諦捨寂靜。智慧為先故。智慧所隨故。是故六波羅蜜依諦所生。依捨所攝。依寂靜所長。依智慧所淨。何以故。依諦是彼生因。依捨是彼攝因。依寂靜是彼長因。依慧是彼淨因。初以諦為依。誓言真實故。中以捨為依。先已立誓。為他能捨自愛故。後以寂靜為依。一切寂靜為後故。初中後以慧為依。若此有彼有。若此無彼無故。四依與十地相攝雲何。從初地至三地依諦為勝。何以故。此中菩薩但修治觀真境。於道品等功行未成故。依諦攝三地。從四地至六地。依捨為勝。何以故。此中菩薩修治觀真境。已成於真境無功用心。但為對治惑成就道品等。由修治道品觀行。四諦觀行。十二緣生觀行。能捨一切惑故。依捨又攝二地。七地八地依寂靜為勝。何以故。由菩薩道已成就。諸惑多滅多伏。不復能觸心。此二地無相及無功用觀行已成就。心地轉細安住寂靜故。依寂靜又攝二地。九地十地依智慧為勝。一自解勝。二令他解勝。皆能自利利他。己度寂靜位。多行利益他事。若離智慧行。無別利他方便。由此二地多行智慧故。依智慧又攝二地。為此義故。別部執有七阿僧祇。   論曰。復次雲何三十三阿僧祇。   釋曰。有諸大乘師。欲顯行有下中上。欲顯為得未得方便。欲顯已得不失方便。欲顯已得不失增上方便。欲顯入住出三自在故。分阿僧祇為三十三。   論曰。方便地中有三阿僧祇。一信行阿僧祇。二精進行阿僧祇。三趣向行阿僧祇。   釋曰。地有二種。一方便地。二正地。未入正地。於方便中有三阿僧祇。此中菩薩奉事諸佛。心發願口立誓。信如來正說。及信如來修信根為勝。何以故。未證法明故。約修信根立一阿僧祇。名為信行。若菩薩已證法明信根轉堅。決定知果必應可得。此中菩薩精進為勝。何以故。於得方便心已明瞭。不惜樂厭苦修精進故。約修精進又立一阿僧祇。名精進行。若菩薩精進成就心得清淨。惑障已除。此中菩薩趣向為勝。何以故。於真如觀。求得之心生起相續無背捨故。約此趣向。又立一阿僧祇。名趣向行。   論曰。於十地中地地各三阿僧祇。謂入住出。   釋曰。為除皮煩惱障入初地。為除肉煩惱障住初地。為除心煩惱障出初地。何以故。地地菩薩煩惱有三品。上品名皮。中品名肉。下品名心。上品者下品道所破。中品者中品道所破。下品者上品道所破。乃至第十地其義亦爾。約此三品故各立三阿僧祇。是故異部執有三十三阿僧祇。此三十三阿僧祇。與前三阿僧祇亦等。無有短長義如前釋。前已說有三種阿僧祇劫竟。菩薩經如此劫。修行得無上菩提。菩薩於無始生死中。恆行施等行。恆奉事出世諸佛。從何時修行為始。或說三阿僧祇。或說七阿僧祇。或說三十三阿僧祇。為顯此義故。   論曰。如此阿僧祇修行十地正行圓滿。有善根願力。   釋曰。菩薩有二種力。一善根力。二善願力。善根力者。一切散亂所不能違。善願力者。於一切時中。恆值佛菩薩為善知識。   論曰。心堅進增上。   釋曰。由事善知識不捨菩提心。生生及現世恆增長善根。無復減失。   論曰。三種阿僧祇。說正行成就。   釋曰。若具善根力善願力。心堅增上四義。以此時為阿僧祇之始。諸師說不同故。有三種。經如此阿僧祇時。說修正行得成就。   攝大乘論釋釋依戒學勝相第六   論曰。如此已說入因果修差別。雲何應知依戒學差別。   釋曰。前於入因果修差別中。已約諸地明修差別。未明菩薩依戒學與二乘有差別故。問雲何應知。   論曰。應知如於菩薩地正受菩薩戒品中說。   釋曰。地有二種。一十地經。二地持論。十地經於二地品中。廣說正受菩薩戒法。地持論於屍羅波羅蜜品中。廣說正受菩薩戒法應如此知。   論曰。若略說由四種差別。應知菩薩戒有差別。   釋曰。若廣釋戒有十一種義。一名二名義三相四因五果六對治。七清淨八不清淨九得方便十立難十一救難。若不依此解名為略說。又若具明九品差別為廣。若說四品差別為略。   論曰。何者為四。一品類差別。   釋曰。一切菩薩戒。若以品類攝之。不出三種。   論曰。二共不共學處差別。   釋曰。於性戒中名共學處。於制戒中名不共學處。此二中菩薩與二乘皆有差別。   論曰。三廣大差別。   釋曰。此戒與二乘一向不同。   論曰。四甚深差別。   釋曰。如來不於二乘中說。亦非二乘所行。   論曰。品類差別者有三種。一攝正護戒。   釋曰。謂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此戒是在家出家二部七眾所持戒。   論曰。二攝善法戒。   釋曰。從受正護戒。後為得大菩提。菩薩生長一切善法。謂聞思修慧及身口意善。乃至十波羅蜜。   論曰。三攝眾生利益戒。   釋曰。略說有四種。謂隨眾生根性。安立眾生於善道及三乘。復有四種。一拔濟四惡道。二拔濟不信及疑惑。三拔濟憎背正教。四拔濟願樂下乘。雲何此三與二乘有差別。二乘但有攝正護戒。無餘二戒。何以故。二乘但求滅解脫障。不求滅一切智障。但求自度不求度他。不能成熟佛法及成熟眾生。是故無攝善法戒及攝眾生利益戒。   論曰。此中攝正護戒。應知是二戒依止。   釋曰。若人不離惡。能生善及能利益眾生。無有是處。故正護戒是餘二戒依止。   論曰。攝善法戒是得佛法生起依止。攝眾生利益戒是成熟眾生依止。   釋曰。攝善法戒先攝聞思修三慧。一切佛法皆從此生起。何以故。以一切佛法皆不捨智慧故。攝眾生戒所謂四攝。初攝令成自眷屬背惡向善。第二攝未發心令發心。第三攝已發心令成熟。第四攝已成熟令解脫。此三種戒以何法為因。三根為別因。二根為通因。三根為別因者。精進根為第一戒因。智根為第二戒因。定根為第三戒因。二根為通因者。信念二根通為三戒因。復次六法為因。一依善知識。二依正聞。三依正思。四依信根。五依厭惡生死。六依慈心。復次有四種因。一從他正受得。二從清淨意得。三從厭怖對治得。四從不犯戒起。恭敬憶念得。復次有四種因。能令菩薩戒清淨。一能離犯戒因。二依止破戒對治。謂念處等。三依止寂靜。謂不依止勝生處。迴向為一切眾生得涅槃故。四由具根本十善。所成方便所隨非覺觀所損。憶念所攝迴向佛果故。此三種戒以何法為體。不起惱害他意。生善身口意業為體。離取為類。此三種戒以何法為用。正護戒能令心安住。攝善法戒能成熟佛法。攝眾生戒能成熟眾生。一切菩薩正事不出此三用。由心得安住無有疲悔故。能成熟佛法。由成熟佛法故能成熟眾生。   論曰。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性罪戒。   釋曰。殺生等名性罪。性罪必由煩惱起。染污心地後則作殺等業。又有制無制。若作此業皆悉成罪故。名性罪。又如來未出世。及出世後未制戒。若人犯此罪。於世間中王等如理治罰。外道等為離此罪。立出家法故名性罪。於性罪中。菩薩與二乘同離故名共學處。   論曰。不共學處戒者。是菩薩遠離制罪所立戒。   釋曰。謂立掘地拔草等制。菩薩遠離與二乘不同。何以故。   論曰。此戒中或聲聞是處有罪。菩薩於中無罪。或菩薩是處有罪。聲聞於中無罪。   釋曰。如來制戒有二種意。一為聲聞自度故制戒。二為菩薩自度度他故制戒。聲聞菩薩立意受戒亦復如是。故此二人持犯有異。如聲聞若安居中行則犯戒。不行則不犯。菩薩見遊行於眾生有利益。不行則犯戒。行則不犯。   論曰。菩薩有治身口意三品為戒。聲聞但有治身口為戒。   釋曰。戒類不同。菩薩戒以三業善行為體。聲聞戒以身口善行為體。   論曰。是故菩薩有心地犯罪。聲聞則無此事。   釋曰。菩薩若有七種覺觀等。起菩薩心地罪。犯菩薩戒。聲聞則不如此。菩薩戒通相雲何。   論曰。若略說所有身口意業事能生眾生利益。無有過失。此業菩薩皆應受學修行。   釋曰。若有利益有過失不應行。譬如女人語菩薩言。汝取我。若汝不取我有是處。我應死。若我不死必當殺汝。菩薩若隨其語彼則不死。又不起惡事。則有利益。但取女人則成過失故不應行。若無利益無過失亦不應行。如二乘不能利他亦無過失。有利益無過失。即是菩薩戒。應生聞慧為受。應生思慧為學。應生修慧為修行。   論曰。如此應知共不共戒差別。   釋曰。如此菩薩與二乘於性戒中亦有差別。即心所持及非心所持。於制戒中。亦有差別。謂利他不利他故。菩薩與二乘戒有差別。菩薩與二乘戒復有差別。謂廣大差別。此廣大有何義復有幾種。   論曰。廣大差別者。應知有四種。由四種廣大故。   釋曰。廣大有四義。一以最勝義。專為他不求報恩及生死果。又利益無窮。由此二義故名為勝。二長遠義。三大劫阿僧祇修行故。三以圓滿義。依真俗及利益他事三境。生福德智慧具足故。四以自在義。依大乘光等四種三摩提。為利益他能行種種方便故。   論曰。一種種無量學處廣大。   釋曰。菩薩學處有二義。一種種二無量。種種顯多。無量顯大。一切惡無不離。一切善無不修。一切眾生無不度故。名種種。持此三戒。時節無際功用無餘。故稱無量。   論曰。二能攝無量福德廣大。   釋曰。六度四攝因果各有九品。是名無量福德。如地持論說。如此無量福德聚。悉是菩薩戒攝。   論曰。三攝一切眾生利益安樂意廣大。   釋曰。善教眾生令離惡處安立善處。是名利益意。此功德於未來所得果報。願一切眾生如意受用。是名安樂意。又大悲拔苦名利益意。大慈與樂名安樂意。又令得一切出世事名利益意。令得世間勝事名安樂意。又此廣大以四攝為體。前二攝名安樂意。後二攝名利益意。   論曰。四無上菩提依止廣大。   釋曰。由菩薩戒有三品及九品。戒能攝如來三種勝德及九種勝德故。正護戒為如來斷德因。攝善法戒為如來智德因。攝眾生戒為如來恩德因。九品戒為如來九德因。此如前說。由果廣大故因廣大。果廣大有三義。一從廣大因生。謂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修行十度十地等為因。二所得廣大。謂一切智一切種智所攝。如來恆伽沙數功德。三利益廣大。謂利益凡夫及三乘。乃至窮生死後際。此四種廣大戒。並是無上菩提依止。但菩薩能修。二乘悉無此事。故稱差別。   論曰。甚深差別者。若菩薩由如此方便勝智。行殺生等十事。無染濁過失生無量福德。速得無上菩提勝果。   釋曰。如菩薩能行如所堪行方便勝智。今顯此二義。若菩薩能知如此事。有人必應作無間等惡業。菩薩了知其心。無別方便可令離此惡行。唯有斷命為方便。能使不作此惡。又知此人捨命必生善道。若不捨命決行此業。墮劇難處長時受苦。菩薩知此事已作如是念。若我行此殺業必墮地獄。願我為彼受此苦報。當令彼人於現在世受少輕苦。於未來世久受大樂。譬如良醫治有病者。先加輕苦後除重疾。菩薩所行亦復如是。於菩薩道無非福德故。離染濁過失。因此生長無量福德故。能疾證無上菩提。如此方便最為甚深。行益等行亦復如是。   論曰。復次有變化所作身口業。應知是菩薩甚深戒。   釋曰。前明實事非顯通慧。此下明通慧不論實事。菩薩戒有三品。即身口意業。除意業以無變化故。身口二業有時變化所作。亦是菩薩戒。此身口戒或現為善。或現為惡。或生怖畏。或生歡喜。皆令眾生遠離惡處安立善處。此戒難思量故言甚深。非本身口所作雲何成戒。以能成就戒事。令眾生離惡生善故。又此變化從菩薩意業生。菩薩以意業為戒故。   論曰。由此戒有時菩薩正居大王位。或現種種逼惱眾生。為安立眾生於戒律中。   釋曰。眾生有二種。或宜歡喜教化。譬如拘物頭花因涼月開敷。或宜逼惱教化。譬如蓮花因烈日開敷。菩薩亦爾。如那羅王及善財童子。或現可愛事。或現可畏事。安立眾生於善處。   論曰。或現種種本生。由逼惱他及逼惱怨對。令他相愛利益安心。   釋曰。為化邪見眾生不信因果。令得正信離惡修善故。化現種種本生。如毘荀陀王捨兒與婆羅門。是逼惱他。此兒是化作。何以故。菩薩無逼惱此人。生彼人安樂故。又如藥藏菩薩。令眉絺羅王與毘提訶王。互相逼惱。此亦是化作。後悉令相愛利益安心。菩薩行如此事有何利益。   論曰。生他信心為先。後於三乘聖道中。令彼善根成熟。   釋曰。先令於菩薩生信。後則能如菩薩教修行故。三乘善根皆得成熟。   論曰。是名菩薩甚深戒差別。   釋曰。此實行及化身所行戒。非下地所能行。非二乘所能通達故。名甚深差別。   論曰。由此四種差別。應知是略說菩薩受持戒差別。   釋曰。從他得名受自清淨意得名持。又初得名受。受後乃至成佛名持。又修行戒法名受。憶念文句名持。   論曰。復次由此四種差別。更有差別不可數量。菩薩戒差別。如毘那耶瞿沙毘佛略經中說。   釋曰。從此四種差別。更有差別不可數量。何以故。但於品類差別中。取正護一戒。依二乘教分別。則成四萬二千。若以此戒及餘二戒。依菩薩教分別不可數量。毘那耶瞿沙毘佛略經中廣說菩薩戒有十萬種差別。◎   ◎攝大乘論釋釋依心學處勝相第七   論曰。如此已說依戒學差別。雲何應知依心學差別。   釋曰。菩薩戒與二乘戒既有差別。戒為定依止。定依戒得成。菩薩定與二乘定亦應有差別。雲何可知。   論曰。略說由六種差別應知。   釋曰。若廣說如大乘藏所立三摩跋提。體類差別有五百種。小乘清淨道論所立三摩跋提。體類差別有六十七種。今略說止明六種差別。應知此義。   論曰。何者為六。一境差別。二眾類差別。三對治差別。四隨用差別。五隨引差別。六由事差別境差別者。由緣大乘法為境起故。   釋曰。所緣有三境。一緣一切真如境。二緣一切文言境。三緣一切眾生利益事境。此三境名大乘法。但是菩薩定所緣。非二乘定境故言差別。復有十二種境如中邊論說。一所成立境。謂十波羅蜜是真如十種功德所成立故。二能成立境。謂法界十種功德。能成立十波羅蜜故。三持境。謂聞慧所緣法門。聞慧能得阿含體。即說聞慧為持。四決定持境。謂思慧所緣如理如量境。思慧能簡擇阿含及道理。是熟慧故名決定持。五證持境。謂修慧所緣。修慧與道理一體故名證。能攝文及義故名為持。六通達境。謂初地所見真如。七相續境。謂二地以去所緣真如。已通達真如傳流名相續。此相續所緣名相續境。八勝行境。謂無相無功用心所緣。即八地境。九生智境。謂九地所緣智自在依止真如。得四無礙解能生他智。又緣如來法藏能自生世出世智。十勝境。謂上上品智所緣。此智無復有上即十地境。此智以十力為體。無邊智能名力。此智約十境說名十力。此十力能成就菩薩十地及如來九種正事。乃至無邊化身。十一十二境。謂一切智一切種智所緣境。即如理如量境。此十二境通為奢摩他毘缽捨那所緣。一切定慧所緣不出此十二境。   論曰。眾類差別者。   釋曰。有四三摩提。是五百定品類故名眾類。於小乘中乃至不聞其名。何況能修習。故言差別。此四種三摩提能破四德障。即四種生死。能得四德果。即淨我樂常故。立此四定為四德道。   論曰。大乘光三摩提。   釋曰。大乘有三義。一性二隨三得。性即三無性。隨即福德智慧行所攝。十地十波羅蜜隨順無性。得即所得四德果。此定緣此三為境。故名大乘。依止此定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照真如。及佛不異故名光。又有十五種光。功德勝於外光故名光。又此定能破一闡提習氣無明闇。是闇對治故名光。此定緣真如實有易得。有無量功德故能破一闡提習氣。即是方便生死障。於大淨由破此障故得大淨果。   論曰。集福德王三摩提。   釋曰。一切善法唯除般若。所餘悉名福德。此福德有四品。謂凡夫二乘菩薩。菩薩由此定故於四福德。未生能生未長能長。未圓能圓故名集。於生長圓三處自在故名王。由自在故能行施等十度。圓滿菩提資糧福德行故。能破外道我見習氣。即是因緣生死障於大我。由破此障故得大我果。復次一切善法依止真如。真如能集一切善法。名真如為集福德。此定於真如中得自在故名為王。   論曰。賢護三摩提。   釋曰。賢有二義。一能現前安樂住。二能引攝諸功德。現前安樂住者。此定能令菩薩身不捨虛空性。免離三際故得安樂住。引攝諸功德者。能引攝不可數量諸定。非二乘所聞知。因此一一定起無量通慧。由此二義。是故菩薩能離聲聞怖畏習氣。即是有有生死障於大樂。由破此障故得大樂果。此定緣真如為菩薩體故。不離智能引諸定及通慧故。以定為體。   論曰。首楞伽摩三摩提等。   釋曰。此定是十地菩薩及佛所行故得此名。何以故。十地菩薩及佛有四種勝德。故名首楞。一無怖畏。由得一切智故。二無疑。於清淨眾生見自身無等故。三堅實功德。恆在觀無散亂故。四有勝能。能破難破無明住地障故。具四德人於此定能得能行。故稱伽摩。此定多行他利益事。能破獨覺自愛習氣。即是無有生死障於大常。由破此障故得大常果。等言通舉諸定。   論曰。攝種種三摩提品類故。   釋曰。五百定名種種。皆是四定品類。悉為四定所攝。   論曰。對治差別者。由緣一切法為通境智慧。   釋曰。無分別智緣一切有為無為等諸法真如。通為一境。此智與境無復分別。   論曰。如以楔出楔方便故。   釋曰。如世間欲破木。先用細楔。後用粗楔。觀行人破煩惱亦爾。先用劣道。次用中道。後用勝道。   論曰。於本識中。拔出一切粗重障故。   釋曰。本識相續中。有煩惱業報三品染濁種子。說名習氣能障四德。由此定故未滅令滅。已滅令不生。能對治所對治。及對治所得。與二乘悉不同。故言差別。   論曰。隨用差別者。於現世久安住三摩提樂中。如意能於勝處受生。   釋曰。菩薩種種方便。治心令熟。猶如金師鍊金使真。已熟治心說名隨用。何以故。由此定故。菩薩若欲成熟佛法緣一境。如意能得久住。未得令得。已得令滿。已滿令不退。於現在世有如此能。於未來世所受生處。能多行利益眾生事。及值佛出世得聞正法。名勝生處。由此定故。菩薩於勝生處得取住捨三。能隨意運用無退無盡。聲聞乘中無如此定。故言差別。   論曰。隨引差別者。能引無礙通慧於一切世界。   釋曰。菩薩有大事定。謂於一切事及一切處。悉無有礙。引有二義。一能引。謂定勢力。或隨人或隨境或隨修。若利根人緣無為境。得入住出三種自在。二所引。謂定所成事。動地放光等於此事中勝通慧不能奪。所現事悉如心。惑不能障。業不能阻。故稱無礙引。但有體無用。用即事差別。但菩薩有此定。非二乘所修。故言差別。   論曰。由事差別者。   釋曰。由如此事。應知菩薩定與二乘定有差別。何者為事。   論曰。令動。   釋曰。如意能動十方世界。   論曰。放光。   釋曰。如意能照十方世界。   論曰。遍滿。   釋曰。光明法音分身。如意能遍滿十方世界。   論曰。顯示。   釋曰。餘眾生承菩薩通慧。能見無量世界及諸佛菩薩。隨所應見如意皆睹。   論曰。轉變。   釋曰。四大等性互令改異。   論曰。往還。   釋曰。於一剎那中能往還無量世界。此通慧自有三種。一心疾通慧。如心所緣應念即至。二將身通慧。猶如飛鳥。三變異通慧。謂縮長為短。   論曰。促遠為近。   釋曰。使遠成近無復中間。此有三事。謂見聞及行。   論曰。轉粗為細。   釋曰。令無數世界細於鄰虛。入鄰虛中鄰虛如本。   論曰。變細為粗。   釋曰。令一鄰虛苞無數世界。世界如本。   論曰。令一切色皆入身中。   釋曰。一切希有。有多種事。皆現身中。   論曰。似彼同類入大集中。   釋曰。如諸菩薩往忉利天。同彼形飾及以音聲。入大集中教化度彼。   論曰。或顯或隱。   釋曰。能於無中現一現多為顯。能於有中無一。多相為隱。   論曰。具八自在。   釋曰。八數如前說。又如佛世尊令魔王修行佛道。後得成佛等亦名自在。   論曰。伏障他神力。   釋曰。由菩薩定力。令他通慧皆不成就。   論曰。或施他辯才。   釋曰。若人欲問難辭情拙訥。菩薩能施其辯才。   論曰。及憶念。   釋曰。若人邪見。令識宿命自驗因果。   論曰。喜樂。   釋曰。菩薩或入地獄。或生飢饉世。或在有疾處。如菩薩所受喜樂。令此眾生平等皆爾。或但與樂。或先與定。或正聞法時。令由此喜樂經六十小劫。謂如剎那頃。   論曰。或放光明。   釋曰。為引他方菩薩皆來集會。   論曰。能引具相大通慧。   釋曰。如聲聞聖通慧。能作百一事。菩薩通慧所現之事。不可稱數。復欲顯未說事故。先標此總句。   論曰。能引一切難行正行。   釋曰。成就他事已如前說。此下更明菩薩自行。此定能引菩薩正行。非二乘所能行。   論曰。以能攝十種難修正行故。   釋曰。此十種正行是定種類故。定能攝此正行。   論曰。何者為十。一自受難修。自受菩提善願故。   釋曰。若依他發十願。此非難行。以未成立故。菩薩自有三能。一有智慧能了別方便。二有慈悲能攝眾生。三有正勤能成滿十願。此三難得菩薩能得。由具此三能故。不依他自能發願。又若為自身受善願。此不為難。若無因緣但為他受。此則為難。   論曰。二不可迴難修。由生死眾苦不令退轉故。   釋曰。無始生死八苦。及發心後當受長時八苦。不能違菩薩慈悲。退菩薩菩提行。廣說如地持論。是故難修。   論曰。三不背難修。由眾生作惡。一向對彼故。   釋曰。眾生於生死中恆起惡行。菩薩不觀過失。為令解脫恆向彼行善。是故難修。   論曰。四現前難修。於有怨眾生現前。為行一切利益事故。   釋曰。若眾生對菩薩作極重惡。菩薩對彼以大恩德報之。是故難修。   論曰。五無染難修。菩薩生於世間。不為世法之所染故。   釋曰。菩薩由愛故入生死。入生死已。不為世間八法之所染污。愛而不染。是故難修。   論曰。六信樂難修。行於無底大乘。能信樂廣大甚深義故。   釋曰。無底有三義。一教難思。二道難行。三果難得。威德圓滿故。廣大理微細故。甚深威德有三種。一如意。二清淨。三無變異理。即三無性理。並非下地境界。是故難修。   論曰。七通達難修。能通達人法二無我故。   釋曰。先於十解已通達人無我。今於初地又通達法無我。此二空離有無性。若能通達則與此法同。是故難修。   論曰。八隨覺難修。諸佛如來甚深不了義經。能如理判故。   釋曰。如來所說正法。不出了義及不了義。若眾生但有信根。未有智根。如來為成其信根故。作不了義說。如二乘教。又欲伏憍慢眾生故。作不了義說。廣說如十七地論。為生聞思修慧故說了義經。不了義經其言祕密。能如理判。是故難修。   論曰。九不離不染難修。不捨生死。不為生死染污故。   釋曰。由慈悲故不捨生死。由般若故不被染污。於生死涅槃無著無住。是故難修。   論曰。十加行難修。諸佛如來於一切障解脫中住。不作功用。能行一切眾生利益事。乃至窮生死後際。   釋曰。具顯三身故言諸佛如來。一切障。謂三障四障三十障等。法身已得無垢清淨。是故住於一切障解脫中。法身常住解脫中。窮生死後際。依法身起應身。於一切正事自然恆流。不作功用。依應身起化身。行一切眾生利益事。隨根性令下善種。乃至得解脫。   論曰。樂修如此加行故。   釋曰。欲得為樂。起正勤為修。恆修恭敬修為加行。是故難修。   論曰。於隨覺難修。諸佛如來說不了義經。其義雲何。菩薩應隨理覺察。   釋曰。十難修中九義易解。故不重釋。第八難解。菩薩應隨覺察故。須更示其相。   論曰。如經言。雲何菩薩不損一物不施一人。若菩薩善能行施無量無數。於十方世界修佈施行。相續生起。   釋曰。菩薩捨自愛。攝一切眾生為自體。一切行道一切財物。悉屬眾生故。財非己有。用者非他。彼物彼用豈關於我。若能如此運心。則是善能行施。復次菩薩捨自愛。攝一切眾生為自體。一切眾生行施。即菩薩行施故菩薩起隨喜心。得無量施福。亦是不損一物。不施一人。名善能行施。   論曰。雲何菩薩樂行佈施。若菩薩不樂行一切施。   釋曰。若菩薩不樂行隨至等八施。義至但樂行菩薩淨心施。復次若菩薩不樂世間著三輪施。樂行不著三輪施。復次著名為樂。若菩薩著施因。或著施果。名樂行施。若菩薩不著行施。名不樂行施。   論曰。雲何菩薩行信施心。若菩薩不行諸佛如來信心。   釋曰。由菩薩自證施故行施。不由信他故行施。前信有根故成信。後信無根故不成信。   論曰。雲何菩薩發行佈施。若菩薩於佈施中不策自身。   釋曰。若菩薩自性能行施。無有貪吝嫉妒等障。非策自身方能行施。   論曰。雲何菩薩恆遊戲佈施。若菩薩無佈施時。   釋曰。菩薩非時施。不隨一物施。   論曰。雲何菩薩大能行施。若菩薩於施離娑羅想。   釋曰。娑羅名目二義。一目貞實。二目散亂。貞實是直語。散亂是密語。若取直語離貞實。則與大施相違。若取密語離散亂。則與大施相符。若離欲三界後行施時。名為大施。何以故。離欲菩薩行施。具縛凡夫行施。百千萬倍所不能及。若施定互相妨不名大施。由不相妨故得大名。   論曰。雲何菩薩於施清淨。若菩薩鬱波提貪吝。   釋白。鬱波提名目二義。一目生起。二目拔根棄背。生起是直語。拔根棄背是密語。若取直語生起貪吝。則與清淨施相違。若取密語拔根棄貪背吝。則與清淨施相符。拔根是除身見。身見是貪吝根本。棄背是除貪吝體。由菩薩能斷身見滅貪吝故。於施清淨。   論曰。雲何菩薩能住於施。若菩薩不住究竟後際。   釋曰。究竟後際有二義。一施有初中後。以最後為究竟後際。若依此義。不住施最後分。豈得言能住於施。此則相違。二若有餘涅槃名究竟。無餘涅槃名究竟後際。若聲聞住無餘涅槃不更起心。無利益眾生事。則不能住施。菩薩依大悲不同聲聞。住無餘涅槃故。恆起六度無有窮盡。若依此義則與能住施相符。   論曰。雲何菩薩於施自在。若菩薩於施不得自在。   釋曰。若菩薩不得施障自在。菩薩於施則得自在。昔在凡夫地中。見修二惑無道對治。欲起便起故得自在。今入聖位為道對治故。菩薩於惑不得自在。於施能得自在。   論曰。雲何菩薩於施無盡。若菩薩不住無盡中。   釋曰。無餘涅槃名為無盡。菩薩不同聲聞入無盡中。無利益他事。是故菩薩於施無盡。   論曰。如施經。於戒乃至般若。如理應知。   釋曰。如施經說施有不了義語。說餘度亦有不了義語。皆須如理分判。   論曰。復有經言。雲何菩薩行殺生。若菩薩有命眾生斷其相續。   釋曰。若有命則知有業。若有業則知有惑。由具此三六道四生相續不斷。若菩薩隨其根性。為說三乘聖道。令彼修行斷此三法。得無餘涅槃果不相續。即是斷命故名殺生。   論曰。雲何菩薩奪非他所與。若菩薩自奪非他所與眾生。   釋曰。菩薩以大悲。攝一切眾生為自眷屬。令離生死嶮難。非彼父母及人主等所與。故名奪非他所與。   論曰。雲何菩薩行邪婬。若菩薩於欲塵起邪意等。   釋曰。菩薩三業與婬欲相反。意知其虛妄不實為眾惡本。口亦作如此說。身不行其事。亦是相反。即是於欲塵起邪意等。故名行邪婬。   論曰。雲何菩薩能說妄語。若菩薩是妄能說為妄。   釋曰。一切法皆是虛妄。菩薩如虛妄而說故。名能說妄語。   論曰。雲何菩薩行兩舌。若菩薩恆住最極空寂處。   釋曰。兩舌令彼此不和。菩薩思空說空。令自他不見此彼。何況和合。故名行兩舌。   論曰。雲何菩薩能住波留師。若菩薩住所知彼岸。   釋曰。若依直語波留師。名目惡口。住惡口人不為他所親近。菩薩住所知彼岸即三無性理。亦不為眾生所親近。以此理非凡夫二乘所行處故。故名能住惡口。又若依密語。波留師名目彼岸住。即以密語顯於直語。   論曰。雲何菩薩能說不相應語。若菩薩能分破諸法隨類解釋。   釋曰。菩薩能分破諸法。謂根塵識皆無所有。此無所有非定是無。亦非定有。有無悉不可得故。名能說不相應語。   論曰。雲何菩薩行阿毘持訶婁。若菩薩數數令自身得無上諸定。   釋曰。若依直語。阿毘持訶婁名目貪慾。行貪慾者必愛樂外塵。菩薩恆樂令自身得最勝定。故名行貪慾。又若依密語。阿毘持訶婁名目數數得定。即以密語顯於直語。   論曰。雲何菩薩起憎害心。若菩薩於自他心地能害諸惑。   釋曰。瞋恚以憎害為相。菩薩作意欲斷自他一切煩惱故。名起憎害心。   論曰。雲何菩薩起邪見。若菩薩一切處遍行邪性。如理觀察。   釋曰。大乘以有分別為邪性。分別性遍行於依他性。即是邪性。若離分別名人法空真性。小乘以身見為邪性。因此身見生諸惑故。若離身見。一切邪執皆不得起。得人空真性。菩薩能如理觀察此邪性。見其是邪故名起邪見。   論曰。復有經言佛法甚深。   釋曰。初明六度。次顯十惡。此下明道及道果。故言甚深。   論曰。何者甚深。此論中自廣分別一切佛法。常住為性。由法身常住故。   釋曰。諸佛法身常住。一切佛法皆依法身以法身為上首故。法身常住為一切佛法性。   論曰。一切佛法皆斷為性。由一切障皆斷盡故。   釋曰。一一佛法悉無惑障及智障故。障斷盡為一切佛法性。現在煩惱滅為斷。未來煩惱不生為盡。即是盡無生智。   論曰。一切佛法生起為性。由化身恆生起故。   釋曰。由慈悲本願生起化身。相續無盡故化身生起。為一切佛法性。   論曰。一切佛法能得為性。能得共對治眾生八萬四千煩惱行故。   釋曰。一切佛法以無所得為性。此是正說。由三無性不可定說有無故。雖以無得為性。亦有能得義。若離佛法。不能得了別所對治惑。不能得安立能對治道故。   論曰。一切佛法有欲為性。有欲眾生愛攝令成自體故。一切佛法有瞋為性。一切佛法有癡為性。一切佛法凡夫法為性。   釋曰。此有二義。一菩薩攝一切有欲眾生為自體。一切佛法皆依自體故。二大悲為愛愛即是欲。菩薩以大悲攝一切眾生。依大悲生福德智慧行故。瞋癡及凡夫法亦爾。   論曰。一切佛法無染著為性。成就真如。一切障不能染故。   釋曰。道後真如斷一切障。儘是無垢清淨故名成就。一切障所不能染。一切佛法以此真如為體性故。   論曰。一切佛法不可染著。諸佛出現於世。非世法所能染故。   釋曰。前明真如境。此明真如智。諸佛菩薩以真如智為體。即是應身。此體是唯識真如所顯。非根塵分別所起。非八種世法及世法所起。欲瞋等惑所能染著。何以故。是彼對治故。修得無分別智成就。名諸佛出現於世。   論曰。是故說佛法甚深。   釋曰。此語結前意。示難思難行難得。具三義故甚深。   論曰。為修行波羅蜜。為成熟眾生。為清淨佛土。為引攝一切佛法故。菩薩三摩提業差別應知。   釋曰。此論中明菩薩三摩提。不別說事差別。但通說業差別。諸菩薩修定有總有別。總有此四。別有五百。此四是諸定通業。何以故諸菩薩修得定已。依此定修行十度。依此定成熟眾生。雲何成熟眾生。依此定起通慧。引令入正定位。又依此定力清淨佛土。何以故。由心自在。如意能成金寶等淨土故。又依此定得現在安樂住。能引攝成熟一切佛法故。此四事是一切定通差別業。應如此知。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二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依慧學差別勝相第八   論曰。如此已說依定學差別。雲何應知依慧學差別。   釋曰。菩薩定與二乘定既有差別。定為慧依止。慧依定得成。菩薩慧與二乘慧亦應有差別。雲何可知。以何法名依慧學。無分別智名依慧學。是無分別智差別。應知即是依慧學差別。此無分別智有三種。一加行無分別智謂尋思等智即是道因。二無分別智。即是道正體三無分別後智。即是出觀智。謂道果。此三智悉是依慧學體。尋思智為依慧學者。觀行人依當來無分別智故。修方便智。由求未來無分別智果故。現世方便得成。以是能依故名依慧學。又此方便智能引當來無分別智。無分別智起。必依此方便得成。以是所依故名依慧學。道正體為依慧學者。謂依內起智在觀。離散動故名為內。此智依觀起故名依慧學。又有自體為內。因已謝果未起。道體自相續。即說自體為內。依自體起故名依慧學。出觀智為依慧學者。依無分別智成此智。名依慧學。何以故。入觀時所緣境後得智。緣此生故。此三智中應成立何智。應但成立無分別智。若成立此智。即成立餘智。若成立前智但因義顯果義不顯。自性等十九差別義亦不成。若成立後智。但果義顯因亦不顯。自性等十九差別義亦不成。何以故。此智以尋思智為因。此智是尋思智果。此智是後智因。後智是此智果。由此智成立。前後智亦得成立。是故但應成立此智。於成立中。先應說無分別智自性。自性即是體相。   論曰。由無分別智自性依止。緣起境界相貌立救難。攝持伴類果報等流。出離究竟行善加行。無分別智後得智功德。無分別差別加行。無分別智及後得智。譬威德無功用作事甚深義故。應知依慧學差別。由依慧學差別。應知無分別智差別。   釋曰。謂由無分別智自性。應知依慧學差別。由依慧學差別。應知無分別智差別者。若是次第說十九義。悉須作此語。今為存略故。以一由無分別智標初。次列出十九義竟。後總雲應知依慧學差別。由依慧學差別。應知無分別智差別。以十九義成立無分別智。此智即是慧學體。慧學差別即是此智差別。應作如此知。無分別智自性雲何。   論曰。無分別智自性。應知離五種相。   釋曰。若具離五相。則是無分別智。若不具離五相。則非無分別智。   論曰。五相者。一離非思惟故。二離非覺觀地故。三離滅想受定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於真實義離異分別故。   釋曰。此智若由離思惟故。名無分別智。熟眠放逸狂醉同離。思惟應得無分別智。若由過覺觀地故。名無分別智。從二定以上已過覺觀地。應得無分別智。若依此二義。凡夫應得無分別智。是處能離心及心法。應說名無分別智。謂想受滅定等。若人在此位中得無分別智。此則不成智。何以故。於滅定等位。無心及心法故。若言如色自性智自性亦如此。如色鈍無知此智應鈍無知。若於真實義。由已分別顯現。是分別應成無分別智。何以故。此分別能分別真實義。謂此義真實。   論曰。是五相所離智。此中應知是無分別智。   釋曰。若智離五相。緣真實義起。若不異分別真實義。謂此法真實但緣真實義。如眼識不以分別為性。是名無分別智相。   論曰。於此中如所說。無分別智性中。故說偈言。   釋曰。於此依慧學中。如前說十九義所顯無分別智性。更說偈成立此義。此偈欲何所顯。欲顯無分別智最勝。於所修眾行中最為上首。   論曰。  諸菩薩自性  五種相所離  無分別智性  於真無分別   釋曰。菩薩以無分別智為體。無分別智與菩薩不異。無分別智自性。即是菩薩自性。無分別智離五相。即是菩薩離五相。由於真無分別故。離五相得無分別名。眾生是假名。法是實有。若離此智。無有別法應菩薩名。盡無生智是菩提。此眾生以菩提為體。菩提即是無分別智。無分別智即是菩薩。欲示無分別智即是菩薩故。說菩薩自性離五相。不言無分別智後得例爾。如此說菩薩自性已。由此依止是性得生。今當說此依止。前說此智名無分別。此智為依止心生。為不依止心生。若依止心生。能思故名心。思即是分別。此智若依分別生。非謂無分別。若不依止心生。則同色等法。復不應名智。欲顯離此二失故重說偈。   論曰。  諸菩薩依止  非心非非心  是無分別智  非思疾類故   釋曰。此智不以心為依止。由此智不思議故。亦不以非心為依止。由以心疾利類相續為依止故。疾利類是心種性。既以此為依止故。不可說非心為依止。為顯因緣生起此智故重說偈。   論曰。  諸菩薩因緣  有言聞熏習  是無分別智  如理正思惟   釋曰。四緣中除三緣。但取因緣。因緣有何相。若因與果同類名因緣。譬如先善心為後善心作因。依從他所聞法音。起聞熏習因。此熏習後生正思惟。是正思惟從聞他正說起。故稱有言。此智因緣。即以有言聞熏習及正思惟為體。由此因緣。無分別智因有言。未生令生已生令堅住。若無此熏習。無分別智不得生。是故說此為因緣。此智因聞熏習起。緣何法為境。   論曰。  諸菩薩境界  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別智  二無我真如   釋曰。前偈說菩薩因緣。此偈說菩薩緣緣。境界即是緣緣。緣緣有何相。若法緣此生。猶如羸人因杖得起。若觀此法彼法得生故。此為彼緣。如五塵生五識。此境有二義。一依止緣緣。二比度緣緣。如人依止心無常相。比度色等餘法皆是無常。不可言法性是菩薩緣緣。一切法由分別性不可言說。何以故。諸法由自體無所有。由心分別顯現故。一切法不可說有。亦不可說無。如此顯現不如此有。是故不可說有。如此不有不無。顯現故不可說無。如識所緣法不如此有故是故分別無體相。是分別無體相。為當有為當無。若無無體體則還有。若有無體不可言無。由此義故。法性約真俗皆不可言有無。法性以二無我真如為體。由分別性故。依他性無人無法。名二無我。為離斷見此無我不無。故說名真如。此真如是菩薩境。何以故。是無分別智若起。必緣此境起故。此智緣不可言真如起。其取境相貌雲何。   論曰。  諸菩薩相貌  於真如境中  是無分別智  無相無差別   釋曰。是智於真如境中。平等平等生。無異無相為相。即是其相。譬如眼識取色。如青等相顯現。不異青等色。此智與真如境亦爾。又不同眼識與色。色無體有色。眼識有體無色。此智與真如境相稱。不可說異若一切法不可言說為性。何法是所分別。   論曰。  相應自性義  所分別非他   釋曰。一切言說有三種相應。謂數習相續次第。此三不相離故名相應。又三法和合能目義故名相應。此相應是自性義。此義即是所分別。若離此義無別餘義。是故一切法不可言說。雲何知離此性無別餘義。為成立此義故。   論曰。  字字相續故  由相應義成   釋曰。字字相續即第一相應。由此相應即餘二相應具。此三相應故得目義。由相應說此義得成。譬如眼根等。於言辭相續說中。眾生執以為義故說名相應。此義是所分別。是故所分別但有言說。義亦但有言說。若一切法不可言說。此義雲何成。   論曰。  離言說智慧  於所知不起   釋曰。若人未了別方言。於所言境智慧不生。若汝言於言說中所言智生。此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  於言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釋曰。是言說與所言不同。以相貌異故。言相異所言相異。是故一切言及所言同不可言。何法是無分別智所攝持。   論曰。  諸菩薩攝持  是無分別智  此後得行持  為生長究竟   釋曰。是無分別智後所得智。能得菩薩福慧二行。二行依止。此智得生長相續乃至究竟故。無分別後智能生長菩薩正行。無分別後智是能攝持。菩薩是所攝持。何法是無分別智伴類。   論曰。  諸菩薩伴類  說是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  五度之品類   釋曰。伴類以相助為相。相助共成一事故名相助。一事是菩提果。二種道是菩薩伴類。謂資糧道及依止道。施等四波羅蜜是資糧道。定波羅蜜是依止道。何以故。從四波羅蜜所生善法。此善法生般若波羅蜜。此般若波羅蜜依止定生。般若波羅蜜即是無分別智。未得無上菩提。於其中間常能生起無分別智。乃至極果。離則有五度。合則成二道。能助第六度。共成一極果故。說為伴類。若無分別智依二道成。得何果報。   論曰。  諸菩薩果報  於佛二圓聚  是無分別智  由加行至得   釋曰。有但果非報。有是果是報。若從因生共用者名果。若從因生獨用者名果報。果是生義。報是熟義。化應二身名佛二圓聚。無分別智果報成熟。在佛二圓聚中。若果在無分別智加行中生。此果屬化身。若果在無分別智至得中生。此果屬應身。雲何知耶。   論曰。  由加行至得   釋曰。前說無分別有三種。一加行。二正體。三後得。加行無分別自有二種。一在地前。二在登地以上。若依此二處加行。所得果是化身。正體無分別。從初地乃至佛果。皆名至得。若依正體無分別所得果報是應身。果報果若爾此等流果雲何。   論曰。  菩薩等流果  於後後生中  是無分別智  由展轉增勝   釋曰。果或等因或勝因。此果以同類為因。是名等流果。無分別智等流果。於二圓聚中。轉初地為二地。乃至轉十地成佛。於後後位中轉增轉勝。如初地為二地同類因。二地是初地等流果。諸地悉爾。於利他為增。於自利為勝。又學位為增。無學位為勝。無分別智出離得成就義雲何。   論曰。  諸菩薩出離  得成相應故  是無分別智  應知於十地   釋曰。滅惑業為出。滅果報為離。即是有餘無餘二種涅槃。出是離義。離是出義。何故重說。由離有三義故作重名。一永離。二上離。三決離。無分別智於出離中與二義相應。一與得相應。二與成就相應。此二相應應知不出十地。初地始得無分別智。名得相應。從初地後乃至十地。於無數劫修無分別智。乃至究竟。名成就相應。此無分別智藉二道。於三阿僧祇劫修學。以何法為究竟。   論曰。  諸菩薩究竟  由得淨三身  是無分別智  至勝自在故   釋曰。究竟有二種。一清淨究竟。二自在究竟。清淨究竟者。初地始得清淨。後於地地中轉轉清淨。至十地究竟清淨。譬如練金。由此清淨。菩薩所得三身後後轉清淨。自在究竟者。不但得三種清淨身究竟。復有別究竟。謂十自在如論後說。此十自在後後轉勝。此二種法最後極勝。是無分別智所得究竟。名增上果。無分別智功德雲何。無分別有三種。一加行無分別。二根本無分別。三後得無分別。雲何加行得無分別名。先從他聞無分別智是真菩薩。菩薩自未證真道理。但於此智起信樂心。由依止此信樂心。後方得入度此無分別智理。無分別智從此信樂生起故。說此信樂為加行無分別。此加行無分別功德謂無染。其譬雲何。   論曰。  不染如虛空  此無分別智  種種重惡業  由唯信樂故   釋曰。此無分別智清淨無染。譬如虛空不為四塵所染。何法不能染。謂種種重惡業從身口意生。有見修道異。有十惡差別故名種種。極重煩惱為緣起恆作。若作無悔心無對治。有伴類故名重。因此惡業不能染污。若人從聞正說。於無分別智生信樂。由此信樂破壞四惡道業。何以故。惡業依非理起。信樂從是理生。依非理起故虛。從是理生故實。虛不能對實。是故破壞。此偈顯加行無分別智。能對治四惡道業。由與惡業不相雜故。此即加行功德。根本無分別智功德。及清淨雲何。   論曰。  清淨如虛空  此無分別智  解脫一切障  由得及成就   釋曰。如虛空離煙雲等四障。世間說為清淨。無分別智清淨亦爾。離何法故得清淨。   論曰。  解脫一切障   釋曰。一切障謂皮肉心三障。或一闡提外道聲聞獨覺四德障。由解脫如此障故清淨。此解脫何因得成。   論曰。  由得及成就   釋曰。由與諸地至德相應。由於第十地中因成就。由於佛地中果成就。故得解脫一切障。此偈顯根本無分別智。能對治一切障。此即根本功德。無分別後得智功德。及無染雲何。   論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若出現於世  非世法所染   釋曰。虛空水不能濕。火不能然。風不能動。無分別智無染亦爾。無變異故說無染。何以故。菩薩依此智。觀一切眾生利益事。由此智力。菩薩故作心入三界。現種種本生。雖生在世中。不為世間八法之所變異。八法謂得不得。好名惡名讚毀樂苦。因此八法故起欲瞋。欲瞋不能變異。欲瞋根本無明不能令動。何以故。虛妄不能對真實故。此智從無分別智生故名無分別。此偈為顯後得智能免報障。於生死涅槃二處不住。但為利他。此即後得智功德。此三種無分別差別雲何。為顯此差別令不相濫。是故立譬。   論曰。  如啞求受塵  如啞正受塵  如非啞受塵  三智譬如此   釋曰。譬如啞人求覓諸塵不能說塵。加行無分別亦爾。在方便道中尋思真如。而不能說。譬如啞人正受諸塵。雖已得塵不能說塵。根本無分別亦爾。正在真如觀。如所證見亦不能說。譬如非啞人正受諸塵。又能說塵後得智亦爾。如其所見能立正教。為他解說。初未得向得離分別。無說因緣故不能說。次正得離分別。無說因緣故不能說。後已得由出觀故。如前所見能說無倒。此偈顯三種無言說有言說異故有差別。   論曰。  如愚求受塵  如愚正受塵  如非愚受塵  三智譬如此   釋曰。未識物類。名之為愚。愚譬次第譬。三義如前。釋此偈。顯無分別有分別異故有差別。無言說以無分別為因。由無分別故無言說。有言說以有分別為因。由有分別故有言說。愚譬即顯無分別。此三智境。虛實雲何。   論曰。  如五求受塵  如五正受塵  如非五受塵  三智譬如此   釋曰。五名目無分別。眼等五識。譬如人在五識中求覓五塵。或緣實或緣虛。意識與五識相間起故。加行無分別智亦爾。或證一分為實。或不證為虛。譬如人正在五識中。得真實境無分別無言說。根本無分別智亦爾。得真實境無分別無言說。譬如人在意識中。但緣先所受塵名緣虛境。有分別有言說。無分別後智亦爾。緣虛境有分別有言說。此偈顯三種所緣境有實有虛故有差別。   論曰。  如未識求解  如讀正受法  如解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釋曰。譬如人未識論文。但求識文字。加行無分別智亦爾。未識真如。但學見真如方便。此顯未解。譬如人已識文字。未了文字義。正讀文字。但能受法。未能受義。根本無分別智亦爾。自利功用已成。未有利他功用。此顯已解。譬如人已識文字。又已了義。正在思中。是人具有二能。能識文字。又能了義。以功用究竟故。無分別後智亦爾。已通達真如。又已出觀。如前所見解說無倒。此顯解已究竟。此偈顯學功有異故有差別。前已明三種次第。謂未解己解及解究竟。前一無境。後二有境。謂法及義。後二有境。異相雲何。   論曰。  如人正閉目  無分別亦爾  如人正開目  後得智亦爾   釋曰。此偈但顯根本智及後得智。由依止不同故有差別。根本智依止非心非非心。後得智則依止心故。二智於境有異。根本智不取境。以境智無異故。後得智取境。以境智有異故。根本智不緣境。如閉目。後得智緣境。如開目。此偈顯不取境取境有異故有差別。此二智威德差別雲何。   論曰。  如空無分別  無染礙異邊  如空中色現  後得智亦爾   釋曰。譬如虛空有四種德。一無染。二無礙。三無分別。四無邊。根本智亦爾。一切世間八法七流等所不能染。由是彼對治故。故說無染。於一切境。如理如量無障無著故說無礙。於一切法。一味真如空遍滿故。故說無分別。離一切諸邊。中道不可量故。故說無邊。譬如色於空中顯現。空不可分別。色可分別。後得智亦爾。因不可分別。此智可分別。謂此是能分別。亦是所分別。若佛果是無分別智所顯離分別眾生。雲何得作眾生利益事。如理不倒。為顯無功用作事。故重說偈。   論曰。  譬摩尼天鼓  無思成自事  如此不分別  種種佛事成   釋曰。譬如如意寶無有分別。能作如眾生所願求事。譬如天鼓無人扣擊。能隨彼眾生所欲之意。出四種聲。謂怨來怨去受欲生厭。諸佛亦爾。已離分別。能起種種利益眾生事利益事有二種。一化身利益。如如意寶。二說法利益。猶如天鼓。此無分別智甚深義雲何。約境立甚深義。此智為當緣所分別依他性起。為當緣餘境起。若爾何妨。若取所分別依他性為境。此智無分別義不成。若緣餘境起。離此境則無別餘境。緣餘境義亦不成。復次若緣餘境起。境智無差別義則不成。   論曰。  非此非非此  非智非非智  與境無差別  智名無分別   釋曰。此智不緣依他性為境。何以故。此智不以分別為境故。故言非此。亦不緣餘境。何以故。此智但緣依他性法如為境故。法及法如不可說一異。非清淨清淨境故。為通相不通相故。非不緣識故。言非非此。復次此智為當是智。為當非智。若爾何妨。若智為性。雲何不分別。以智是分別性故。若非智為性。雲何稱智。無分別非智性故。雲何說為無分別智。   論曰。  非智非非智   釋曰。雲何說非智。於加行及後得智中不生故。言非智。若爾雲何不成非智惑。此義亦不成。何以故。非智惑從不正思惟生。能起欲等流。此從無分別加行智生。能生無分別後得智。故說非非智。復次由此智於分別中不生故。說非智。由此智不於餘處生。但於分別法如中生故。說非非智。此偈前句即釋後句。   論曰。  與境無差別  智名無分別   釋曰。若智由能取所取二相起有分別。如加行智不名無分別。若智與所取不異。平等平等起。是名無分別智。於餘經中。佛說一切法自性無分別。欲顯此道理故重說偈。   論曰。  佛說一切法  自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  彼無無分別   釋曰。一切法自性無分別。此義雲何可知。為證此義故立第三句。由可分別類實不有義。至無分別法真實是有故。說一切法自性無分別。若由所分別不有故。一切法自性無分別者。雲何眾生不自性解脫。   論曰。  彼無無分別   釋曰。由諸法自性無分別。智如境無分別。若爾何故不自性解脫。實爾諸法自性無分別。智如境亦自性無分別。而不得自性解脫。修得智能證此法。由非智障故智不得起。必須修智滅障。方得解脫故。無自性解脫義。於自性無分別中。若起分別。此為非智。即是無明。於自性無分別法中。所有無分別智。今當說其差別。   論曰。此中無分別有三種。一加行無分別智。二無分別智。三無分別後智。   釋曰。於自性無分別中。若總說有此三種。此三種即顯道方便道正事道究竟。謂入方便住方便出方便。若約因約人約事。別說則有十一種。   論曰。加行無分別有三種。謂因緣引通數習力。生起差別故。   釋曰。此三約因有差別。加行無分別由三力成。或由因緣力。或由引通力。或由數習力。由此三力成故生起有差別。若由因緣力成。即是由性力成。若由引通力成。即是由宿生力成。若由數習力成。即於現在由作功力成。   論曰。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知足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差別故。   釋曰。此三約人有差別。即凡夫二乘菩薩。知足無分別。應知由得聞思二慧究竟故。由知足故無分別。故說知足無分別。若凡夫菩薩。至聞思慧究竟事。有所應得皆悉已得。生知足心故無分別。復次世間眾生有知足無分別。由此知足。彼眾生上生有頂。於中計為出離究竟。過此更無行處。起知足心。不復進修故無分別。無顛倒無分別。謂二乘。由彼已通達真境。無常等四種無倒相。由常等四無倒相。永不更分別故無分別。無戲論無分別。謂諸菩薩。諸菩薩不分別一切法。乃至不分別無上菩提。何以故。諸法無言說故。於無言說中強立言說。故名戲論。言說有四種。即是四謗。若說有。即增益謗。若說無。即損減謗。若說亦有亦無。即相違謗。若說非有非無。即戲論謗。菩薩得無分別智。不可以言說顯示故。稱無戲論無分別。何以故。出過世間智故。又非世間智所知故。   論曰。無分別後智有五種。謂通達憶持成立相雜如意。顯示差別故。   釋曰。此五約事有差別。後得智以能顯示為性。此中顯示以覺了為義。由此智於通達後時。顯示如此事。雲我於觀中知見如此如此事。故稱通達顯示。由此智出觀後時。如所通達憶持不退失。故稱憶持顯示。由此智如自所通達。能立正教令他修行。故稱成立顯示。由此智菩薩如先緣一切法為境。謂如先雜境界智觀察此境。由此觀察即得轉依故。稱相雜顯示。由此智菩薩已得轉依。如菩薩所思欲。如意皆成。謂於地等諸大。轉為金等故。稱如意顯示。   論曰。為成立無分別智。復說別偈。   釋曰。已說無分別智差別義。更欲成立無分別義。故重說偈。   論曰。  餓鬼畜生人  諸天等如應  一境心異故  許彼境界成   釋曰。譬如一江約四眾生分別則成四境。餓鬼謂為膿血。魚等畜生謂為住處人謂為水。天謂是地。隨所分別各成一境。若境是實應互相妨。不應一處一時並成四境。當知皆是意識分別所作。若汝許四識並緣。識不離境。汝亦應許一時一處並有四境。若許並有四境。則應信一切分別皆非實有。若無實境識應自生不緣境起。若爾唯識中。四難還成。四義不成。此難如彼論釋。有識無境。斯有何失。為顯此義。故重說偈。   論曰。  於過去未來  於夢二影中  智緣非有境  此無轉為境   釋曰。過去未來事但有名無體。若心緣此二世。但有識無境。夢中所緣亦爾。影有二種。一鏡中影。二定中影。定心所起青黃等相。離心無別此法故說名影。若心緣此二影。亦但有識無境。若無此四境。識何所緣。   論曰。  此無轉為境   釋曰。外塵本來是無。識變異所作。識即緣此為境故。言無轉為境。此義已立不應復疑。何以故。若撥無此理。無成佛義為顯此義。故重說偈。   論曰。  若塵成為境  無無分別智   釋曰。若塵有體為境義成。則無有無分別智。何以故。所分別境若實有。能分別則不成倒。無分別則成倒。若爾一切凡夫皆離顛倒。一切聖人皆成顛倒斯有何失。   論曰。  若此無佛果  應得無是處   釋曰。無分別智是正道。若言無此智。而說應得佛果。無有是處。此執為阿含及道理所違。是故應知諸塵無體可分別。由可分別體無故。分別亦無。故無分別智如理無倒。復次有別道理。證諸塵無體可分別。   論曰。  得自在菩薩  由願樂力故  如意地等成  得定人亦爾   釋曰。菩薩於定得入住出自在。於通慧得變異折伏通達自在。於諸地得十自在。菩薩先發願作眾生利益事。得無分別智後出觀。隨菩薩意。欲有所作。一切皆成。或由現在願。或由本願。願為因。樂為果。先發願作眾生利益事。後隨心所欲樂無不皆成。謂轉變地等。若淺行菩薩欲作眾生利益事。於現在先發願。發願竟即入真觀。出觀後隨所欲樂方得成遂。若深行菩薩欲作眾生利益事。現在不須發願。及入觀出觀。但由本願力。隨所欲作。一切皆成。若聲聞等得九定自在。因此定自在得六通自在。於一物中隨願樂力。各能變異為無量種。若諸塵實有自性。此事則不得成。譬如二空一切自在所不能變異。何以故。以真實故。此偈約外境顯諸塵無自性。於內境無自性。其義雲何。   論曰。  成就簡擇人  有智得定人  於內思諸法  如義顯現故   釋曰。簡擇即是毘婆捨那。得三無流根名成就。從須陀洹向乃至阿羅漢果。名成就簡擇人。有智人謂菩薩。欲顯不以聞思位為智人。但取入修位為智人。故言得定。聲聞及菩薩於內思量一切法時。如如二人思惟十二部經法。所顯義如此如此。其義於此二人得顯現。若其思惟佛義。於種種法中佛義顯現。如佛義顯現。色等五陰及無常等十想。亦如此顯現。此偈約內境。顯諸塵無自性。雲何知外內境皆無自性。   論曰。  無分別修時  諸義不顯現  應知無有塵  由此故無識   釋曰。若菩薩在無分別觀中。一切義或內或外或內外不復顯現。是故應知諸塵皆實非有。若無外塵則無內識。何以故。所識既不有。能識雲何有。此義實爾。所識非有故能識亦非有。應知勝相中已具顯此義。此智與般若波羅蜜。為一為異。   論曰。此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名異義同。   釋曰。不以名不同為異。以義同為一。以一故言即是。若名異義雲何同。如來立法約自性義。攝諸法為同。不以名攝為同。何以故。名於諸方不同。義於諸方則同。名是假立。為目此義故。隨方不同。義有定性故義是同。行依義成。不依名成。雲何知義是同。   論曰。如經言。若菩薩住般若波羅蜜。由非處修行。能圓滿修習所餘波羅蜜。   釋曰。欲成就無分別智。與般若波羅蜜不異故。引般若波羅蜜經為證。菩薩修般若波羅蜜。無退失故名住。又菩薩欲修餘波羅蜜。先修般若波羅蜜為方便。餘波羅蜜住般若波羅蜜中成。故言住。菩薩住般若波羅蜜中。離五處修行餘波羅蜜。於一一波羅蜜中經若干時修習。令得成就故稱圓滿。   論曰。何者非處修行能圓滿修習所餘波羅蜜。謂離五種處。一離外道我執處。   釋曰。如外道住彼般若起我執。謂我今住般若。般若即是我所。諸菩薩住般若則不如是。故言離我見執處。以不應彼處故。   論曰。二離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   釋曰。如地前菩薩未見真如。分別無分別為般若波羅蜜。謂此是般若波羅蜜。若菩薩已見真如。在般若波羅蜜中。則無此分別。故言離分別處。以不應彼處故。   論曰。三離生死涅槃二邊處。   釋曰。如凡夫眾生住生死邊。聲聞人住涅槃邊。菩薩住般若波羅蜜離此二邊。故言離二邊處。以不應彼處故。   論曰。四離唯滅惑障知足行處。   釋曰。如聲聞於惑障滅處生知足。於餘處無復欲樂。謂智障滅處。菩薩則不如是。為滅智障修學般若波羅蜜故。言離知足行處。不應彼處故。   論曰。五離不觀利益眾生事。住無餘涅槃處。   釋曰。如獨覺不觀眾生利益事。住無餘涅槃。菩薩則不如是。住般若波羅蜜。不捨眾生利益事。般涅槃亦有餘亦無餘。於法身是無餘。於應化身是有餘故。言離住無餘涅槃處。以不應彼處故。無分別智有五種差別。異前所離五處。一無倒差別。此無倒彼有倒故。二無分別差別。此無分別彼有分別故。三無住處差別。此無住處彼有住處故。四正行差別。此正行能滅惑智二障。彼正行但能滅惑障故。五至得差別。此得常住三身為果。彼得永斷涅槃為果故。   論曰。聲聞智慧與菩薩智慧。差別雲何。   釋曰。已說無分別智與般若波羅蜜是一。今欲更顯無分別智般若波羅蜜與二乘智有差別。   論曰。應知由無分別差別。   釋曰。聲聞有分別。菩薩無分別。應知由此義故有差別。   論曰。不分別陰等諸法門故。   釋曰。聲聞由智慧取陰等諸法門為境。有分別相起。菩薩不分別陰等諸法門。無分別相起故有差別。   論曰。由非一分差別。通達二空真如。入一切所知相故。依止一切眾生利益事故。   釋曰。分有二種。一所知分。二利益眾生分。所知分中復有二種。謂人法二空。利益眾生分中亦有二種。謂自身他身。聲聞於所知分中。但通達人空。止於苦等四諦生無流智。於利益眾生分中。但依止自身利益事。發願修行。於此二分中各有一分。菩薩於所知分中。具通達人法二空。於一切所生如理如量智。於利益眾生分中。依一切眾生利益事。謂自他身發願修行。於此二分中各具二分。二分異一分故。言非一分差別。   論曰。由無住差別。住無住處涅槃故。   釋曰。聲聞住著涅槃。如凡夫住著生死菩薩不爾。見生死涅槃俱是分別所作。同無相性故不住二處。   論曰。由恆差別。於無餘涅槃不墮斷盡邊際故。   釋曰。二人於無餘涅槃有差別故。智慧有差別。二乘於無餘涅槃無應化二身。以不觀他利益事故。無應身故墮斷。無化身故墮盡。菩薩於無餘涅槃恆起二身。無有邊際。何況法身。以自利利他圓滿故。有應身故不墮斷。有化身故不墮盡。   論曰。由無上差別。實無異乘勝此故。   釋曰。聲聞獨覺乘有上。以不及大乘故。菩薩乘無上。以無別乘勝大乘故。乘以智為體。於大乘中智為上首故。由此五義故。二乘智與菩薩智有差別。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攝前五義及顯五義功德故。重說偈。   論曰。  由智五勝異  依大悲修福   釋曰。諸菩薩智慧。由五種差別故勝二乘。不但於勝智慧知足。復依智慧修福德。福德即餘五度。此句顯自利勝異二乘。復有勝異義。謂為利他依大悲修福德。福德即餘五度。若人具此二能。得何果報。   論曰。  世出世富樂  說此不為遠   釋曰。作轉輪王欲界上五天王色界梵王。乃至無色界定。及菩薩獨所得世間定。名世富樂。二乘解脫及無上菩提。名出世富樂。如此果如意易得故不為遠。諸菩薩已至極自在位。恆行慈悲於世間貧苦眾生。菩薩由此意不施財物。此意用雲何。   論曰。若菩薩於世間實有亦復可知。   釋曰。此顯菩薩有體有恩。有體故言實有。有恩故言可知。   論曰。若菩薩如此依戒定慧學功德聚相應。至十種自在。於一切利他事。得無等勝能。   釋曰。三學攝十度及世間一切功德。故名功德聚。若菩薩未得得。已得不失。名相應。即因圓滿。至十種自在即果圓滿。利益他事或有二種。或有四種。二種謂先思後行。復有二種。即後二無畏。或有四種如前說。得如此無等勝能。即恩德圓滿。此三德中。因果二德顯自利。恩德顯利他。已說三學竟。欲顯菩薩三德圓滿。故明此義。   論曰。雲何於世間中見有眾生遭重苦難。   釋曰。此次立難。若菩薩如此三德。皆為拔濟一切眾生。雲何眾生遭世苦難。若視苦不救則無勝能。若無勝能亦無菩薩。苦難有二種。謂內及外。內外此二苦難有輕有重。若可對治為輕。若不可對治為重。   論曰。由菩薩見彼眾生有業。能感苦報障勝樂果故。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有業障。障菩薩勝能能感苦報。菩薩於彼有此業智。雖懷勝能捨而不用。此即菩薩業力。譬如有江有八功德水。隨眾生飲無人遮護。餓鬼由業障故不能得飲。菩薩如江。財物如水。有業障眾生猶如餓鬼。由業障故不得受用菩薩財物。   論曰。由菩薩見如此。若施彼樂具。則障其生善。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無業障。若貧窮能生長善法。若富樂則放逸造罪。菩薩願彼於現在世受貧窮苦。隨順成就生起善法。是故菩薩不施其樂具。此即菩薩處非處力。   論曰。由菩薩見彼無樂具。能現前厭惡生死。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由貧窮苦。厭惡生死心恆現前。菩薩願彼無樂具。成就厭噁心隨順善行故。不施其樂具。此即菩薩根欲性力。   論曰。由菩薩見若施彼樂具。則是生長一切惡法因緣。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乃至恆受貧窮報。於此時中不長惡法。菩薩願彼恆受貧窮報。不願彼於一剎那中受富樂報。而作諸惡法因緣。謂自愛憎他。此二因緣能生長惡法。菩薩若施彼財物。則成就彼愛憎。是故菩薩不施其樂具。此即菩薩遍行道智力。   論曰。由菩薩見若施彼樂具。則是逼害餘無量眾生因緣。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若得大富非止自損。復能損惱無量眾生。菩薩願彼受貧窮苦。不願彼由大富樂。損惱眾生身心及以善根。是故菩薩不施其樂具。此亦是菩薩遍行道智力。   論曰。是故菩薩不無如此勝能。世間亦有如此眾生顯現。   釋曰。勝能有三。即是三德。一能得因。謂三學處。二能得果。謂十自在。三能利他。謂了別眾生根欲性等。若見施有利益則施。若見不施有利益則不施。菩薩以利益為定。不以施不施為定。由施無利益故。世間有受苦眾生。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攝前五義故重說偈。   論曰。  見業障礙善  厭現及惡增  害他彼眾生  不感菩薩施   釋曰。有眾生有業障。不感菩薩施。有眾生有樂具則礙善。有眾生由貧窮厭惡生死心恆現前。有眾生有樂具生長惡法。有眾生由大富樂能逼害他。菩薩見如此事。欲令離自損損他故。不施其樂具。是故彼眾生不感菩薩施。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三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學果寂滅勝相第九   論曰。如此已說依慧學差別。雲何應知寂滅差別。   釋曰。菩薩道與二乘道既有差別。由道得滅。菩薩滅與二乘滅亦應有差別。雲何可知。   論曰。諸菩薩惑滅。即是無住處涅槃。   釋曰。二乘與菩薩同以惑滅為滅諦。二乘惑滅一向背生死趣涅槃。菩薩惑滅不背生死不背涅槃。故異二乘。菩薩此滅於四種涅槃中。是無住處。一本來清淨涅槃。二無住處涅槃。三有餘。四無餘。菩薩不見生死涅槃異。由般若不住生死。由慈悲不住涅槃。若分別生死。則住生死。若分別涅槃。則住涅槃。菩薩得無分別智。無所分別故無所住。   論曰。此相雲何。   釋曰。無住處涅槃。以何法為相。   論曰。捨離惑與不捨離生死。二所依死。轉依為相。   釋曰。若菩薩在轉依位。不與諸惑緣起處。故名捨離。惑在出觀位。必起分別故。名不捨離生死。若偏觀前後明此二義。亦得一時具二義。若雙觀二義。必在一時。此二義並以依他性為依止。無住處涅槃以轉依為相。即轉二著。凡夫著生死。二乘著涅槃。菩薩得無分別智。不見生死涅槃有差別。雖滅惑不住涅槃。雖起分別不住生死。故此涅槃以轉依為相。此轉依即依止依他性。   論曰。此中生死是依他性。不淨品一分為體。涅槃是依他性。淨品一分為體。   釋曰。此釋二所依止義。本識名依他性。本識若起分別。即是不淨品。說此一分為生死體。如分別依他性。此性不如此有。此分別無所有即是淨品。依此一分為涅槃體。   論曰。本依者。是具淨不淨品二分依他性。   釋曰。分別性是生死。真實性。是涅槃。從本以來此二品以依他性為依止。即說依他性為本依。   論曰。轉依者。對治起時。此依他性。由不淨品分永改本性。由淨品分永成本性。   釋曰。轉依亦屬依他性。三乘道是對治。此依他性道未起時。如見諦等。或能起諸業感惡道報。名不淨品。道起已後。如此不淨品滅不更生。故言永改本性。此依他性道及道果名淨品。道即戒定慧。道果有二種。謂有為無為。有為即解脫解脫知見。無為即本惑滅。及未來惑不生。道未起時。戒等淨品未成立。但有本性清淨。由道起故與五分法身及無垢清淨相應。如此相應乃至得佛。無有變異。故言永成本性。   論曰。此轉依若略說有六種轉。   釋曰。若約三乘道及道果。廣說則有多轉依義。今略說故但有六種。   論曰。一益力損能轉。由隨信樂位。住聞熏習力故。   釋曰。由三乘聖道起阿黎耶識中。聞熏習功能更增。說名益力。於阿黎耶識中。所有諸惑熏習。由對治起故無復本用。說名損能。此二事何位何因得成。若人住願樂位中。聞如來說廣大甚深正教。於中起三信。願樂修行。隨順不違。此損益以聞熏習力為因。聞思慧為聞熏習體。因此二慧生修慧。修慧是聞熏習力。若無修慧。本依則不得轉。由此力故損益義成。若人已得如此轉依。煩惱行於此人云何。   論曰。由煩惱有羞行慚。弱行或永不行故。   釋曰。若人已得此轉依。煩惱若起即生慚羞。起亦不久。又復微弱。或永不起。何以故。能羞自身。深見諸過故。   論曰。二通達轉謂已登地諸菩薩。由真實虛妄顯現為能故。   釋曰。得無分別智。證真如故名通達。由此通達有別轉異於地前。若已登地。有時入觀。此通達為真實顯現因。何以故。如初通達明證真如。後入觀亦爾。有時出觀。此通達為虛妄顯現因。何以故。如先未入觀。以散心修自利利他俗行。今出觀亦爾。   論曰。此轉從初地至六地。   釋曰。此中同有出入觀異故。以六地為其位。   論曰。三修習轉。由未離障人。是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依故。   釋曰。前位修習依相起。此位修習依無相起。已離惑障。離一切智障未盡。是有學大乘人能得此轉。一切相。謂相相生相真實相。此三相體不顯現。依止此轉依得成。三無相得顯現。亦依止此轉依得成。   論曰。此轉從七地至十地。   釋曰。此中同修無相行故。以四地為其位。   論曰。四果圓滿轉。由已離障人。一切相不顯現。清淨真如顯現。至得一切相自在依故。   釋曰。三德具足名果圓滿。已離一切障人。即是諸佛。能得此轉。一切相不顯現。即是斷德。以一切相滅故。清淨真如顯現。即是智德。如理如量智圓滿故。謂具一切智及一切種智。至得一切相自在。即是恩德。依止一切相中所得自在。由得此自在。如意能作一切眾生利益事。三德並以此轉為依止。   論曰。五下劣轉。由聲聞通達人無我故。由一向背生死。為永捨離生死故。   釋曰。人境功能三義皆下劣。是聲聞人故人下劣。但觀人無我故境下劣。心求免離生死。自出三界未得究竟。又不能兼濟眾生。故功能下劣。身見是聲聞繫縛。為除此見故修人無我觀。苦集通名生死。若得人無我。則能背苦捨集。   論曰。六廣大轉。由菩薩通達法無我故。   釋曰。人境功能三義皆廣大。是菩薩人故人廣大。觀法無我故境廣大。自度度他又能究竟故功能廣大。分別是菩薩繫縛。為除此繫縛故。修法無我觀。法無我是本。人無我是末。若得法無我。必先得人無我。雖復先得。猶未清淨。以根本未除故。證法無我後方得清淨。法無我境能顯四德。故觀此境得離八倒。   論曰。於中觀寂靜功德故。   釋曰。謂於生死中。觀法無我故。稱寂靜功德。   論曰。為捨不捨故。   釋曰。此顯法無我觀功能。於生死中由觀寂靜能離分別。不為惑染故捨煩惱。由見生死寂靜與真如不異故。不捨生死。   論曰。若菩薩在下劣轉位。有何過失。   釋曰。欲顯有三失故為此問。   論曰。不觀眾生利益事故。   釋曰。此明失菩薩恩德。   論曰。過離菩薩法。   釋曰。如理如量智。及隨智所起福德是菩薩法。不行菩薩智慧法為過。捨遠菩薩福德法為離。此明失智德。   論曰。與下乘人同得解脫。此為過失。   釋曰。但滅惑障不滅智障。此明失斷德。   論曰。諸菩薩若在廣大轉位。有何功德。   釋曰。欲顯有三德故。更為此問。   論曰。於生死法中。由自轉依為依故。得諸自在。   釋曰。得無分別智。滅智障種子。此滅即是轉依。以此轉依為依止。菩薩於一切法中。得十種自在。   論曰。於一切道中。能現一切身。   釋曰。以自在為依止。於六道中。隨彼形類。現種種身。   論曰。於世間富樂及於三乘。由種種教化方便勝能。能安立彼於正教。是廣大轉功德。   釋曰。富樂是三界善道。先令得世間善道。後令得三乘聖道。以三輪化度令住正法。何法為大菩提自性轉依。異二乘是大菩提自性。此轉依應知有四相。一生起依止為相。二永不生依止為相。三成熟思量所知果為相。四法界清淨為相。生起依止為相者。是佛相續所攝。出世道依止。若不爾未至此轉依。佛聖道不成。不應道理。若佛道離此轉依成。依未轉道應先成。永不生依止為相者。一切惑及習氣永不生依止。若不爾因緣已聚集。未至此轉依。諸惑及習氣永不生不成。不應道理。成熟思量所知果依止為相者。成熟尋思及善通達所知。真如所知實際果。若不爾諸佛自性應更尋思。應更滅障。法界清淨為相者。伏滅一切相。最清淨法界所顯。若不爾諸佛自性應無常。應可思佛自性常住。不可思為相。亦不可說。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此轉依故。重說偈。   論曰。  於凡夫覆真  於彼顯虛妄   釋曰。見諦無明於凡夫。覆一切法人無我真空於彼。謂於凡夫此無明倒彼心。令見我相眾生相等及六塵相諸虛妄法。因此顯現無明為其依止。   論曰。  於菩薩一向  捨虛顯真實   釋曰。菩薩無分別智。由滅無明故。捨一切虛妄法。謂我相等。顯二空真如。無明生是凡夫依。無明滅是菩薩依。此偈明滅為轉依相。   論曰。  不顯現顯現  虛妄及真實   釋曰。虛妄是分別性。分別不起即虛妄不顯現。真實是三無性。虛妄不顯故真實顯現。   論曰。  是菩薩轉依  解脫如意故   釋曰。不顯現顯現是菩薩轉依。此轉依即菩薩解脫。得解脫已無復繫縛。為利他故。如意遍行於六道中。不同二乘解脫永滅無利他義。如被斬首命必不續。此偈明解脫虛妄清淨法身。此二由無分別智得成。即就三德明轉依。   論曰。  於生死涅槃  若智起平等   釋曰。生死涅槃並是分別所作。同一真如。若得無分別智。緣此平等起。   論曰。  生死即涅槃  二無此彼故   釋曰。不淨品名生死。淨品名涅槃。生死虛妄無人法二我。即是涅槃。得無分別智。見生死無所有。即是見涅槃無所有。故無此彼之異。若得此智有何功能。   論曰。  是故於生死  非捨非非捨   釋曰。雖觀無我不離生死。是非捨義。雖在生死常觀無我。是非非捨。若爾於涅槃雲何。   論曰。  於涅槃亦爾  無得無不得   釋曰。離生死無別法名涅槃。菩薩既不得生死。亦不得涅槃。是無得義。菩薩於生死常觀勝妙寂靜。是無不得義。   攝大乘論釋釋智差別勝相第十之初   論曰。如此已說寂滅差別。雲何應知智差別。   釋曰。前已說菩薩解脫與二乘解脫差別。菩薩解脫知見。與二乘解脫知見。亦應有差別。雲何可知。   論曰。由佛三身。應知智差別。   釋曰。智差別是菩薩解脫知見。即菩提道究竟果。如二乘道究竟果名解脫知見。二乘解脫知見中無三身。菩薩解脫知見中有三身差別。何以故。二乘不能滅智障。無一切智故。不得圓滿清淨法身。無大慈悲不行利益他事故。無應化兩身。菩薩具此二義故有三身。故以三身顯智差別。何法名三身。   論曰。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   釋曰。身以依止為義。由能持諸法。諸法隨身故得成。不隨則不成故。身為諸法依止。譬如身根為餘根依止故得身名。法身亦爾。應化身及如來一切功德所依故名為身。又身以實為義。不破壞故名實。身即是體。體以性為義。此性於一切位中。不改故名實。實故不破壞。身有二種。一自然得。二人功得。自然得者。如經言。若佛出世若不出世法性常然。謂一切法由二空不空。二空由虛妄不空。此二法皆自然得。故說名自性。人功得者。謂六道身。由依惑起善惡不動業。由業得七種果。依果更生惑。是名人功所得。如來身亦有二種得。一自性得。是法身。二人功得。是應化兩身。為顯異人功所得故立自性身。依止自性身。起福德智慧二行。二行所得之果。謂淨土清淨及大法樂。能受用二果故名受用身。於他修行地中。由佛本願自在力故。彼識似眾生變異現故名變化身。   論曰。此中自性身者。是諸如來法身。   釋曰。此三身中。若以自性為法身。自性有二種定。以何自性為法身。一切障滅故。一切白法圓滿故。唯有真如及真智獨存。說名法身。身以依止為義。何法為依止。   論曰。於一切法自在依止故。   釋曰。一切法自在。謂十種自在。又因中十波羅蜜。果中一切不共法。皆得已不失。如意運用故名自在。自在不可數量。隨諸法數量自在亦爾。雲何知此法依止法身。不離清淨及圓智。即如如如如智故。   論曰。受用身者諸佛種種土。及大人集輪依止所顯現。   釋曰。土有眾寶差別。不可數量故稱種種。此無量寶土。依佛應身得成。諸菩薩名大人集。是菩薩眾親近善友。正聞正思正修等是輪體。如聖王金輪能從此至彼。未得令得。已得令不失。能上下平行此是輪用。菩薩亦爾。若離應身則二事不成。故此二事以應身為依止。由能依止成故所依止顯現。   論曰。此以法身為依止。   釋曰。法身無依止。此身有依止。如前言於一切法自在依止故。此即明應身依止法身故二身有異。   論曰。諸佛土清淨大乘法受樂受用因故。   釋曰。菩薩於諸佛淨土中。自聽受大乘法受法樂。為他說大乘法亦受法樂。菩薩備受用此二法樂。若無應身則無此二受用法樂。故應身為此二受用法樂因。又釋受用有二義。一受用塵。即受用淨土。二受用法樂。即受用大乘法樂。若無應身則無此二受用。故以應身為此二受用因。變化身與法身應身異相雲何。   論曰。變化身者以法身為依止。   釋曰。法身無依止。此身有依止。如前言於一切法自在依止故。此即明變化身依止法身。故二身有異。   論曰。從住兜率陀天。及退受生。   釋曰。此下明化身體異應身。應身以大智大定大悲為體。化身但以色形為體。所現色形先住兜率陀天中。後生人中。先二十年受中陰生故言退。後於釋迦家受生。   論曰。受學受欲塵。   釋曰。修習王祕密巧六十四能等。為受學納妃等。為受欲塵。   論曰。出家往外道所修苦行。   釋曰。捨王位往鬱陀阿羅羅仙人所。備修外道一切苦行。   論曰。得無上菩提。轉法輪大般涅槃等事。所顯現故。   釋曰。後捨外道法。修不苦不樂行。成無等覺。說三乘教。後方捨化。變化事非一。乃至滅後猶有遺形。為佛事故言等事。以此等事顯於化身。佛何故先住兜率陀天。後生人中。欲顯自身是天人類。以天人是聖道器故。欲示為天人師攝利同類故。為斷外道譭謗故。   論曰。諸佛如來所有法身。其相雲何。   釋曰。欲引相等十義證成法身。法身若成。餘二身亦成。故為此問。   論曰。若略說其相。應知有五種。   釋曰。若廣說如無生無滅等。有無量相。今略說故言有五相。即十義中第一相義。   論曰。此中說鬱陀那偈。   釋曰。為攝持散義故說此偈。偈中十義後次第釋。   論曰。  相證得自在  依止及攝持  差別德甚深  念業明佛身   五相者。一法身轉依為相。   釋曰。法身即是菩薩轉依。   論曰。一切障及不淨品分。依他性滅已。   釋曰。障有二種。一具分障。二一分障。菩薩所斷一切智障。通三界內外故名具分。即是一切障。二二乘所斷惑障。唯在三界內名一分障。即是不淨品分。並以依他性為依止。治道起時即斷此二障。故言滅已。   論曰。解脫一切障。   釋曰。由二分障已滅。依他性一分。解脫一切障。   論曰。於一切法得自在為能。   釋曰。此依他性一分。能通達一切法同一無性。已得無失。故名自在。   論曰。清淨性分依他性。轉依為相故。   釋曰。欲顯異無分別後智。離一切分別故。言清淨性分。此無分別智又是依他性一分。依他性有二分。前明滅障顯無分別境。後明於一切法得自在。為能顯無分別智。此二分是轉依。轉依為法身相。   論曰。二白淨法為相。   釋曰。一切法有二種。一黑二白。黑即是惡。白即是善。善中自有四種。法身是真實善故。言白淨法為相。   論曰。由六度圓滿。於法身至得十種自在。勝能為相故。   釋曰。由修六度究竟。於法身得十自在。此十自在是法身勝能。即以法身為性。由六度究竟得十自在。其義雲何。   論曰。何者為十。一命自在。   釋曰。於壽命中。修短及捨如意得成。   論曰。二心自在。   釋曰。於生死受生。不為生死染污。   論曰。三財物自在。   釋曰。十種財物飲食為初。隨時隨處如意能得。   論曰。此三由施度圓滿得成。   釋曰。若人一切處施。一切物施。以大悲施則施圓滿。由大悲行施為因。得心自在。由一切處施為因。得命自在。由一切物施為因。得財物自在。   論曰。四業自在。五生自在。此二由戒度圓滿得成。   釋曰。業為因生為果故。此二相應。由能制身口業故得業自在。乃至若分分斷身心。無變異身口業。由此心成故戒度圓滿。由戒度圓滿。若欲受餘生。如意能引。此業悉令現前故名業自在。由業自在。於業果生中亦得自在。隨六道類如意往生利益。若竟如意能捨。取捨二事功能無礙。故名生自在。   論曰。六欲樂自在。由忍度圓滿得成。   釋曰。忍有三種。一忍辱忍。二安受忍。三通達忍。於他毀損事心不壞。名忍辱忍。於自苦事心無變異。名安受忍。於正法甚深道理心能明證。名通達忍。由此三忍諸法皆隨逐心。後於諸法中。隨所欲樂如意得成。   論曰。七願自在。由精進度圓滿得成。   釋曰。由精進波羅蜜能度一切所作事。於未來世。一切所願如意得成。故名願自在。   論曰。八通慧自在。此五通所攝。由定度圓滿得成。   釋曰。於五通中。未得得已得不失。故名自在。又於五通能自用。亦能令他如我所用。故名自在。由菩薩能得諸菩薩諸甚深定心。隨事調伏。若引五通處於自他如意皆成。   論曰。九智自在。十法自在。此二由般若波羅蜜圓滿得成。   釋曰。菩薩由般若波羅蜜圓滿。以無分別智。於陰等法門。心通達無餘。得一切種智。名智自在。以無分別後智。通達一切法品類。得一切智。名智自在。以無分別後智。如自所證。為他安立法門。如理得成。名法自在。   論曰。三無二為相。由無有無二相故。   釋曰。無二謂無有無無。有為常無為斷。無有無無即是不常不斷。離於二邊。   論曰。一切法無所有。空相不無為相故。   釋曰。更釋上語一切法皆分別所作。悉無所有。即是二空相故。無有不無二空相故。無無法身即是二空故。以無二邊為法身相。   論曰。復次有為無為無二為相。   釋曰。無二謂無有為無無為。一切有流法必以有為為相。一切無流法有二種。若道等以有為為相。擇滅等以無為為相。法身與有為無為不一不異。是故不得偏以有為無為為相。由真如是有為無為通相。不可說異。真如是清淨境。有為無為非清淨境。不可說一。法身非有為無為為相。非非有為無為為相。何以故。   論曰。非惑業集所生故。   釋曰。一切有為法。皆從惑業生。法身不從業惑生故非有為。   論曰。由得自在能顯有為相故。   釋曰。法身由得自在。能數數顯有為相。謂應化二身故非無為。   論曰。復次一異無二為相。諸佛如來依止不異故。   釋曰。無二謂無一無異。三世諸佛由法身無異。法身即是依止是故不異。   論曰。由無量依止能證此故。   釋曰。由此法身無量。已成熟善根諸菩薩。無間所證故不可說一。若一餘人修行則應無用。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法身不一異義。故重說偈。   論曰。  我執不有故  於中無依別   釋曰。於世間由隨我執分別。眾生依止有差別。於法身無有我執分別故。如來依止無差別。若爾雲何立有多佛。   論曰。  如前多依證  假名說不一   釋曰。如前因地無量依止能證故。若一一世間身無有法身。菩薩則無所證。由菩薩各各依自身證此法身故。約假名不可說一。   論曰。  性行異非虛  圓滿無初故  不一無異故  不多依真如   釋曰。諸菩薩發心多故名性異。由性異故加行亦不同。由加行異故有功力。由有功力故能得果。有因義故非虛。若但有一佛。諸餘菩薩修行則空無所得。諸佛作眾生利益事。無不圓滿。由安立彼於三乘故。若諸佛不安立他於無上菩提。則所作佛事不圓滿。由利益事圓滿故佛不一。如生死無初。無量諸佛亦爾。無初無量。若唯一佛成前後佛不成。則於一佛立始立終。義則可成。由此五義故諸佛不一。   論曰。無異故不多。   釋曰。依止不異故諸佛不多。不多故無異。何者為依止。   論曰。依真如。   釋曰。真如即清淨法界。法界無異。故諸佛依止無差別。此二偈顯法身無一異相。   論曰。四常住為相。真如清淨相故。   釋曰。此下引三證立法身常住義。真如若出離一切垢。無垢清淨說名佛果。此真如常住。諸佛是清淨真如所顯。故法身常住。   論曰。昔願引通最為極故。   釋曰。從初發心乃至八地。經二十七大劫阿僧祇。於中如來依法界發願成就。願秉持願是名引。於一切處無礙故名通。窮生死際故名最極。由依法界起此願故。法界若無常願則有盡。願既無盡故知法界常住。又由此願引通最極。不空無果故得法身。願既無盡故法身常住。   論曰。應作正事未究竟故。   釋曰。若言佛作眾生利益事竟。先願應窮。不可以願證法身常住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由正事未究竟故。從今時乃至無窮世。正事無邊。若眾生未皆得佛。未悉般涅槃。此正事無息。正事由法身成。正事不盡故法身常住。   論曰。五不可思議為相。是真如清淨自證智所知故。無譬喻故。非覺觀行處故。   釋曰。法身有三因緣故不可思議。一非三慧境界故不可思議。非覺觀行處故非聞慧境。無譬喻故非思慧境。自證智所知故。非世間及二乘修慧境。是故不可思議。二無分別最上真實故不可思議。無分別者菩薩自證智所知。非凡夫分別境界。凡夫如生盲不能分別色。以未曾見色故。亦非二乘分別境界。此境最極非二乘所證故。不能分別。二乘如新生嬰兒不見日輪。以根弱故。最上者無譬喻故。法身於一切法中最極無等。無餘法可為譬喻故。非有上人所能知。真實者不可言說故。若不可言說未曾見真實。眾生不能分別。一切覺觀隨言說起。既無言說故非覺觀行處。是故不可思議。三法身是諸佛證智所知。非世間聰慧人所能分別。於世間中無物可等法身。由見此物以比知法身。於法身中一切心行皆絕。以境智無差別故。是故不可思議。   論曰。復次此法身證得雲何。   釋曰。有證不得。有得不證。有亦證亦得。有不證不得。今欲顯亦證亦得。一切眾生在於生死。無有眾生本無法身。恆與法身相應故。此相應無始法自然成。如此相應說名為得。此得非觸得。非根識所證故。為離相應得故立此問。如經言於眾生聚中。無眾生在法身外。如無一色在虛空外。以一切眾生皆不離法身故。法身於眾生本來是得。得義如此。證義雲何。   論曰。是觸從初所得。   釋曰。為顯觸得有始。由方便成利益無窮故。如眼證見色必具五義。一有實境對根。二根不壞。三有覺觀。四識不亂。五無闇等障。五義若不具則不能證色。證知法身亦爾。必須具五義。   論曰。由緣相雜大乘法為境。   釋曰。真如是大乘法。大乘十二部經所說法門。皆共顯此真如。一切正說於真如法。則同一味。故名相雜。如眾流歸海。相雜共為一味。智與境無差別故言緣。菩薩緣相雜大乘中真如法為境。此即第一顯境實有最勝。   論曰。無分別智。無分別後所得智。   釋曰。證智以無分別為相。由此智於真如境起。離分別故清淨成證智。此即第二顯智清淨如根不壞。無分別後所得智。是前後助法。由此智後更入真觀後後轉勝。此即第三明助法如覺觀。若有毘缽捨那無奢摩他。無證得義故須修奢摩他。修奢摩他有三相。一得因。二得伴類。三得功能。   論曰。五相修成熟修習。   釋曰。此明得因。五修及五修所得五果。如因果修差別中說。得無退失名熟。得最上上品名成。數數觀察名修習。此明二種因。一不失因。二圓滿因。故名得因。   論曰。於一切地善集資糧。   釋曰。此明得伴類從初地乃至十地。聚集福德智慧行為資糧故。名得伴類。   論曰。能破微細難破障故。   釋曰。此明得功能。由前二義故能破智障。此煩惱與二乘無流道俱起。故名微細。非二乘道所能破故名難破。故名得功能。此即第四明得定如識不亂。   論曰。金剛譬三摩提。   釋曰。有四義故。以金剛譬三摩提。一能破煩惱山。二能引無餘功德。三堅實不可毀壞。四用利能令智慧通達一切法無礙。   論曰。次此三摩提後滅離一切障故。   釋曰。得此定竟。滅一切障方盡。此即第五明滅惑如無闇等障。   論曰。是時由依止轉成證得應知。   釋曰。金剛心滅時名是時。是時第十地依止。轉成佛依止名證得。應如此知。   論曰。此法身有幾自在。於中得自在。   釋曰。欲顯約五陰轉依。明法身自在。故為此問。   論曰。若略說有五自在於中得自在。   釋曰。若廣說有無量自在。今略說止明五種。   論曰。一淨土顯示自身相好。無邊音不可見頂自在。   釋曰。如意能現頗梨珂等淨土。隨眾生類如意現身。於大集中。皆對眾生無有背者。又稱眾生所樂見。現種種身。稱眾生所樂見。現種種相好。所說法音如意。遍滿十方世界。於一音中。隨諸眾生所欲聞法各各得聞。諸梵天等見佛之時。如來身量倍高於彼故。頂不可見。於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如此自在何因能得。   論曰。由轉色陰依故。   釋曰。一一陰皆有如滅差別中所說前四轉依。色識名色陰。形礙是色體。對治起時。由分別性不淨品一分永得相離。淨品一分恆得相應。即是色陰轉依。於此轉依中。得淨土等自在。   論曰。二無失無量大安樂住自在。   釋曰。不為諸惑及習氣染污。故名無失。如來安樂住不可數量故言無量。過三界樂最勝無等故。名大安樂住。於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論曰。由轉受陰依故。   釋曰。受識名受陰。領苦樂是受體。由轉受陰依故。得此自在。   論曰。三具足一切名字文句聚等中。正說自在。   釋曰。一切諸法名字。及諸言教文句。從偈以去一章一品。乃至一部皆名為聚。悉能了知如意正說。故名自在。   論曰。由轉想陰執相差別依故。   釋曰。想識為想陰。執相差別為想體。由轉想陰依故得此自在。   論曰。四變化改易引攝大集。牽白淨品自在。   釋曰。未有現有。及分一為多。是變化。轉其本性為改易。所欲見眾生。隨其遠近如意引導。天人夜叉等來大集中。隨彼所宜。以四攝攝化。有流善為白。無流善為淨。牽此白淨品法。生相續中。於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論曰。由轉行陰依故。   釋曰。行識為行陰。作意為行體。由轉行陰依故得此自在。   論曰。五顯了平等迴觀作事智自在。   釋曰。如來於一切法無有過失。證知非現前境如對現前。譬如人憶持熟習文句。是名顯了智。從通達真如以來。於一切眾生得平等心。由證平等清淨法故。是名平等智。能守三摩提陀羅尼門。於此法門中所欲取法。如意無礙。譬如財主守其庫藏取用無礙。是名迴觀智。能受兜率陀天生。及般涅槃。為立聲聞及下地菩薩無流善根。能顯如來事。是名作事智。於此等事皆得如意。故名自在。   論曰。由轉識陰依故。   釋曰。識識為識陰。了別為識體故。轉識陰依得此自在。   論曰。此法身應知為幾法依止。   釋曰。欲顯如來無量功德皆從法身生。以法身為依止。故為此問。   論曰。若略說唯三。   釋曰。若廣說為無量法依止。今略說唯三。   論曰。諸佛如來種種住處依止故。   釋曰。住有四種。謂天住梵住聖住佛住。於諸住中如來多住此四法。故偏說此四得有二種。一自在得。二現前得。初成佛時一切如來法具足皆得。名自在得。後時隨所正用者。名現前得。若證法身一切如來法皆自在得故。法身為住等法依止。何以故。無離法身得此法故。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欲顯法身為住等法依止。故重說偈。   論曰。  諸佛如來受五喜   釋曰。菩薩亦有此五德。但未圓滿。唯佛具足故言諸佛如來。喜體唯一。但以無失最勝為體。由五因所得故言五喜。諸佛自得解脫。以化身教二乘人令得解脫。何故如來自受五喜。而二乘不得。   論曰。  皆因證得自界故  二乘無喜由不證   釋曰。由因有異故。得果不同。以證自界為因。五喜為果。界是如來性。即性淨法身。如來自大功能所證。不由無因。不由他得。故言證自界。由證自界故得五喜果。二乘不證此界。故無五喜。   論曰。  求喜要須證佛界   釋曰。若人欲求五喜等法。必須修道以證法身。何以故。以果無離因得故。此偈顯法身為五喜依止。由證法身故得五喜。不證法身則無五喜。   論曰。  由能無量作事立  由法美味欲德成   釋曰。此偈示由五因故稱五喜。何者為五。一因自能無量故生喜。一切佛同覺了法身。一切佛同得勝能。一切佛勝能即是一佛勝能。一佛勝能等一切佛勝能。何以故。諸佛同一法身為體。體既是一故。餘佛勝能即是一佛勝能。諸佛勝能無量。一佛勝能亦無量。故一佛勝能得等諸佛勝能。諸佛法身同得勝能。是故生喜。由見證自界得此勝能。是故生喜。二因作事立故生喜。一佛所作眾生利益事。是一切佛正事。是一切眾生利益事。何以故。一切佛所作淨土等利益眾生正事。即是一佛所作正事。諸佛設皆不作正事。一佛所作正事通等諸佛所作正事。若利益一眾生。即是利益一切眾生。若一眾生成佛。此眾生復能教化一切眾生。如此轉相利益。若諸佛已證自界。則成立此正事。由見證自界作正事立。是故生喜。三因法美味故生喜。由如來昔時學三乘十二部經。後成佛時各觀一切法。無不從此法身生。無不還證此法身故。一切法門同一法身為味。由見修多羅祇夜等經同一法身味。是故生喜。四因欲德成故生喜。所欲得成功德亦成。所欲成者。如佛所思無不成就。謂淨土及大集等事。功德成者。謂十力四無畏等。一切如來不共法無不圓滿。由見此二事成是故生喜。   論曰。  得喜最勝無有失   釋曰。過三界喜樂故最勝。一切惑乃至習氣皆盡無餘故無失。   論曰。  諸佛恆見四無盡   釋曰。復次如來見前四喜。乃至窮生死際無有滅盡。設入無餘涅槃亦無滅盡。是故生喜。此喜何相。一最勝為相以過三界及二乘喜故。二無失為相。一切惑乃至習氣滅盡無餘。此顯最圓滿及最清淨。是名第一自利依止。   論曰。種種受用身依止。為成熟諸菩薩善根故。   釋曰。諸佛應身無量故言種種。又一一佛應身品類不可說。故言種種。此法身為應身依止。何故為依止。為生此身故。若離應身。登地菩薩善根則不得成熟。故須應身。應身由法身立故。法身為應身依止。此即第二利益菩薩依止。   論曰。種種化身依止。為多成熟聲聞獨覺善根故。   釋曰。此法身不但為應身依止。亦是化身依止。何以故。若離化身下願眾生。謂聲聞獨覺所有善根不得成熟。多言顯不止利益二乘願樂。地中菩薩善根亦因化身成熟故。法身為化身依止。此即第三利益二乘依止。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四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智差別勝相第十之二   論曰。有幾種佛法。應知攝此法身。   釋曰。不為顯攝法身體。故為此問。為顯攝法身證得故為此問。   論曰。若略說有六種。   釋曰。若廣說有無量種。今略說故止言六種。   論曰。一清淨類法。   釋曰。滅不淨品盡證得法身。名為清淨法。雲何得此清淨法。   論曰。由轉阿黎耶識依故。   釋曰。對治起時。離本識不淨品一分。與本識淨品一分相應。名為轉依。   論曰。由證得法身故。   釋曰。由此轉依。金剛道後證得法身。滅德以外其餘諸德名清淨法。是證得類故名清淨類法。   論曰。二果報類法。   釋曰。有如來法是果報類。如見色等智名果報法。雲何得此果報法。   論曰。由轉有色根依故。   釋曰。對治起時滅眼等五根色識。名為轉依。   論曰。由證得果報勝智故。   釋曰。由此轉依。諸佛得果報類智。此智於五塵中。當十方世界眾生五根所生識。此智於五塵中起故名果報類。此果報類法是證得類故。名果報類法。   論曰。三住類法。   釋曰。如來遍證得一切法。名為住法。雲何得此住法。   論曰。由轉受行欲塵依故。   釋曰。對治起時。滅世間受行欲塵識。故名轉依。   論曰。由無量智慧住故。   釋曰。由此轉依。如來得無量智住。無量境皆不忘失。此智即當受行欲塵觸中有忘失。識即是四不護體。此住類法是證得類故名住類法。   論曰。四自在類法。   釋曰。於一切處勝能無礙。名為自在法。雲何得此自在法。   論曰。由轉種種業等攝自在依故。   釋曰。於世間中有種種諸業。如耕種商賈等。或蓄聚財物。攝此種種事業。對治起時滅此業等識。名為轉依。   論曰。由此於一切十方世界。無礙六通智自在故。   釋曰。由此轉依。於十方世界得無礙六通智。此自在法是證得類故。名自在類法。   論曰。五言說類法。   釋曰。如來有不共得四無礙解。於正說中具足勝能。名言說法。雲何得此言說法。   論曰。由轉一切見聞覺知言說依故。   釋曰。於世間中。有見聞覺知四種言說。依六識境起意識分別。由此分別生四種言說。對治起時滅此言說識。名為轉依。   論曰。由此能飽滿一切眾生心。正說智自在故。   釋曰。由此轉依。如來於四言說中。得不共四無礙解。能稱眾生根性。如意說法皆令得果。此言說法是證得類故。名言說類法。   論曰。六拔濟類法。   釋曰。是諸佛利益安樂眾生意即是大悲。雲何得此拔濟。   論曰。由轉一切災橫過失拔濟意依故。   釋曰。於世間中。如王等所起災橫。菩薩昔由善友力自勢力財物力等。拔濟眾生災橫過失。對治起時滅此拔濟識。名為轉依。   論曰。由此一切眾生災橫過失拔濟。智自在故。   釋曰。由此轉依。能如意拔濟一切眾生災橫過失。此拔濟法。是證得類故。名拔濟類法。   論曰。如此六種類法所攝。諸佛如來法身應知。   釋曰。此六法前四是自利。後二是利他。利他有二種。一永利二暫利。永利是真實。暫利是假名。並是法身證得類故。言攝法應如此知。   論曰。諸佛法身為可說有差別。為無差別。   釋曰。十方諸佛為同一法身。為當有異。   論曰。由依止意用業無異故。應知無差別。   釋曰。諸佛同以法身為依止。於眾生利益安樂意用亦同。於眾生中現成正覺。乃至般涅槃此業亦同。由此義故。應知諸佛法身無差別。   論曰。由無量正覺等事故。應知有差別。   釋曰。有諸佛於法身已得正覺。乃至已般涅槃。有諸佛正得正覺。有諸佛當得正覺。乃至般涅槃亦爾。如此等有無量事。前後不同。是故應知法身有差別。   論曰。如法身受用身亦爾。   釋曰。諸佛應身無差別有差別。義如法身。   論曰。由依止業不異故。應知無差別。   釋曰。十方諸佛應身同依止法身。依止不異故應身無差別。應身以化身為業。諸佛應身無不皆為化身依止。起於化身以業同故無有差別。   論曰。不由能依止差別故無差別。無量依止轉依故。   釋曰。無量菩薩修道轉依。如菩薩數量應身亦爾。不由依止無差別說無差別。由身各異應身亦爾。故有差別。   論曰。變化身。應知如受用身。   釋曰。由依法身故無差別。由依應身故有差別。   論曰。此法身應知與幾種功德相應。與最清淨四無量相應。與八解脫八制入。十一切入。無諍三摩提願智。四無礙解六通慧。三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四種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畏四不護三念處。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法。一切相最勝智等。諸法相應。   釋曰。此身與諸功德法相應。故名法身欲顯相應法故為此問。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偈有兩義。一顯如來功德。二顯恭敬有功德人。   論曰。  於眾生大悲  離諸結縛意  不離眾生意  利樂意頂禮   論曰。於眾生大悲。   釋曰。此下一偈顯四無量。此句即明大悲。   論曰。離諸結縛意。   釋曰。此句明大慈。離染著意與眾生樂。   論曰。不離眾生意。   釋曰。此句明大喜。眾生若已離苦受樂。則恆於彼起歡喜心。   論曰。利樂意頂禮。   釋曰。此句明大捨。捨不拔苦與樂意。常懷利樂意。又捨怨親等相。常懷平等利樂意。由有此德。是故頂禮。復次離諸結縛意者。明離外道及二乘悲心。外道悲心緣眾生起為結。二乘悲心緣法起為縛。如來大悲不緣此二起故言離。大悲既爾。慈等亦然。不離眾生意者。雖離眾生及法緣。如來於眾生常不離四無量意。於有苦者不離拔苦意。於無樂者不離與樂意。於己離苦受樂者不離歡喜意。於如此眾生不離平等意利樂意。頂禮者令得出世益為利。令得世間益為樂。四無量具有二益。   論曰。  解脫一切障  降伏世智者  應知智遍滿  心解脫頂禮   論曰。解脫一切障。   釋曰。此一偈顯三德。此句明八解脫。八解脫除二種障。一修習障。二勝類障。八解脫具二義。一是無流。二是究竟。是無流故除修習障。即見諦等惑是究竟故。除勝類障即下劣心。   論曰。降伏世智者。   釋曰。此句明八制入。是無流非究竟。是究竟非無流。屬八制入故。異八解脫。心能制境。使境從心。故名降伏世智者即是佛。   論曰。應知智遍滿。   釋曰。此句明十一切入。應知是十境。智緣十境遍一切處。故言遍滿。   論曰。心解脫頂禮。   釋曰。心於此三處皆得解脫。   論曰。  諸眾生無餘  能滅一切惑  害惑有染污  常憐愍頂禮   論曰。諸眾生無餘能滅一切惑。   釋曰。此偈明無諍三摩提。凡有所作。不起一切眾生煩惱諍。   論曰。害惑有染污常憐愍頂禮。   釋曰。佛能害眾生惑。眾生有染污。如來常起憐愍心。   論曰。  無功用無著  無礙恆寂靜   釋曰。此半偈明願智。於三世一切事欲知為願。如來皆能證知為智。修習熟故無功用。習氣盡故無著。由此二義故。皆能證知於三世境。如量能知故無礙。如來恆不出觀故寂靜。寂靜顯無功用。無礙顯無著。   論曰。  一切眾生難  能釋我頂禮  於依及能依  應說言及智  於能說無礙  說者我頂禮   論曰。一切眾生難能釋我頂禮。   釋曰。此下一偈半明四無礙解。由具四解故能釋眾生難。   論曰。於依及能依應說言及智。   釋曰。於依是義。能依是諸法門。應說言是方言。及智是巧辯。   論曰。能於說無礙。   釋曰。於此四中功能無礙。為他說亦無礙。   論曰。說者我頂禮。   釋曰。已離惑愛所說無垢。有能說之德故名說者。   論曰。  攝壽住及捨  變化及改性  得定智自在  世尊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通慧。若壽命應盡。能更攝受令長。乃至經八萬大劫等。非止八萬劫而已。欲住多劫亦如意能住。欲捨亦如意能捨。又於諸定中亦有此三能。從一身中。分出無量身為變化。轉金土等為改性。通慧皆由定成如意無礙故。言得定智自在。   論曰。  諸眾生見尊  信敬謂勝士  由他見能生  淨心我頂禮   釋曰。此一偈。合明三十二大人相。八十小相眾生。見佛大小相生信心及敬心謂如來是最勝之士如來大小相並能生眾生清淨心。   論曰。  故隨彼類音  行往還出離  證知諸眾生  正教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種一切相清淨。隨眾生形類及音辭示現。如彼眾生。過去受生為往。現在受生為還。行於二世之中。得三乘道果為出離。佛皆證知此事。如所應為說正教。由四清淨故有此能。   論曰。  方便歸依淨  於中障眾生  於大乘出離  摧魔我頂禮   釋曰。從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悉名方便。苦法忍乃至第二果為歸依。以得四不壞信故。第三第四果為淨。以離欲欲界乃至無色界故。魔於此中能障眾生。令不得此道果。若大乘中修十地行。出離三障。魔亦於中能為障礙。由如來具十力故。能為眾生摧伏眾魔。   論曰。  智滅及出離  障事能顯說  於自他兩利  降邪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無畏。智即一切智無畏。滅即流盡無畏。出離即說盡苦道無畏。障事即說障道無畏。若有外道。難佛言非一切智。或言諸流未盡。或言如來說盡苦道。修之不能令離苦。說障道法起此障不妨得道。如來於中無畏能降邪難。   論曰。  無制無過失  無染濁無住  於諸法無動  無戲論頂禮   釋曰。此偈明四不護。無師制止。身口意命自無十惡等過失。非但無貪瞋邪見煩惱。一切煩惱皆已滅盡。不著諸法故言無染濁無住。不作意知諸法。知諸法無復學義。離於分別。智慧遍滿故言無動。過失已除故無戲論。   論曰。  於眾伏他說  二惑所遠離  無護無忘失  攝眾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三念處。若有眾生。於大集中聞如來說法。生譭謗如來亦不瞋。若能信受如來亦不。愛若無毀無信如來亦不捨。於此三處常起大悲。以方便力巧說正法。令其入理。於大眾中能降伏如此眾生。為說正法不起瞋欲二惑。既無瞋欲即知無無明。不由守護心故不忘失。大念大悲。常自堅固故無忘失。以此大悲能攝大眾。   論曰。  於利益他事  尊不過待時  所作恆不虛  無迷我頂禮   釋曰。十方無量眾生。於一剎那中應得利益。如來以大悲力。於一剎那中悉令得利益無空過者亦無一眾生得道時。未至預往其所。待時至方為說法。凡有所作皆應時得益。故所作無虛。迷是無明。無明即習氣體。由習氣盡故利益不虛。   論曰。  於一切行住  無非圓智事  遍知一切世  實體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無忘失。已受生及未受生為行。正受生為住。眾生三世事皆是圓智境故。能遍知三世。真如為體故名實體。由體實智圓故無忘失。復次佛在因位修十地為行。得佛為住。圓智能通達此自因果事。遍知一切世明。能通達眾生三世事。此解通明能知自他。   論曰。  日夜六時觀  一切眾生界  與大悲相應  利樂意我禮   釋曰。此偈明大悲。佛常觀眾生。而言六時者。欲為物作軌摸示修道。有自利利他行。以六時修利他行。六時修自利行。眾生界即眾生性。眾生性不同。或因惡生善。或因善事生善。或因怖畏事生善。或因歡喜事生善。大悲能稱此性化度故。皆與大悲相應。根及欲樂亦爾。   論曰。  由行及由得  由智及由事  於一切二乘  無等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十八不共法。行是因得是果。智是如理如量智。事即利益眾生事。十八不共法不出四義。不與二乘等故名不共。   論曰。  由三身尊至  具相無上覺  一切法他疑  能除我頂禮   釋曰。此偈明一切相最勝智。三身即是三德。法身是斷德。應身是智德。化身是恩德。由三身故。至具三德相果。由得無上覺故最勝。眾生於一切法中生疑。如來悉能為除斷。   論曰。  無繫無過失  無粗濁無住  於諸法無動  無戲論頂禮   釋曰。此偈顯如來六種清淨。一惑障清淨即無繫。由滅惑等三障故。二業障清淨。謂無過失。由滅二十二業障故。三報障清淨。謂無粗濁。由除七種生死故。四利益清淨。謂無住。由於生死涅槃無隔礙故。五自在清淨。謂於諸法無動。不由功用。於一切法如意能現故。六無戲論清淨。由過言語覺觀思惟境界故。前三明自利。後三明利他。故言等即等此六清淨。   論曰。諸佛法身不但恆與如此等功德相應。復與餘功德相應。   釋曰。前所明功德通大小乘。已說法身與此功德相應。復有大乘不共功德與法身相應。   論曰。謂自性因果業相應。行事功德相應。   釋曰。此中略說大乘六種功德與法身相應。謂法身自性。法身因法身果法身業。法身相應。法身生起。   論曰。是故應知。諸佛法身有無上功德。   釋曰。於大小乘中。不與他共故無有上。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此六種功德。是故說偈。   論曰。  尊成就真如  修諸地出離  至他無等位  解脫諸眾生   論曰。尊成就真如。   釋曰。此句明法身自性。成就真如是無垢清淨。若在道前道中。垢累未盡未得名成就。道後垢累已盡故名成就。此真如為法身自性。   論曰。修諸地出離。   釋曰。此句明法身因。在因位修真如。所顯十地究竟。出離皮肉心三障。即是智斷二種轉依。由此轉依故得法身。   論曰。至他無等位。   釋曰。此句明法身果。若證法身果。則得淨我樂常四德果。淨不與闡提等。我不與外道等。樂不與聲聞等。常不與獨覺等。   論曰。解脫諸眾生。   釋曰。此句明法身業。若得此果解脫眾生。解脫有四種。謂安立善道及三乘。業解脫凡夫及三乘人。   論曰。  無盡等功德  相應現於世  於三輪易見  難見人天等   論曰。無盡等功德相應現於世。   釋曰。此兩句明法身相應。無盡等有五種功德。與法身相應。一清淨為勝。二一切為勝。三無量為勝。四難思為勝。五無盡為勝。從初地至七地。嫉妒等所對治習氣垢。永滅不生為依止故。諸德清淨為勝。與法身相應。於第八地。無分別無間缺。自然無流道為依止故。諸佛於無流界諸功德一切為勝。與法身相應。於第九地。不可數量三摩提陀羅尼門海。能攝無量法智為依止故。從此海生一一功德。皆無量為勝。與法身相應。於第十地。一切如來所有祕密處。現前證智為依止故。難思為勝。與法身相應。次此後證得佛地時。解脫一切障智為依止故。諸功德無盡為勝。與法身相應。無盡即是常住。為顯常住故言現於世。前四功德雖約諸地明其差別。同至果方究竟故。悉與法身相應。   論曰。於三輪易見難見人天等。   釋曰。此兩句明生起。三輪即是三身。於三身中應化二身易見。法身難見。又法身於深行菩薩及諸佛為易見。於四種眾生為難見。一凡夫二聲聞。三獨覺四始修行菩薩。如經言。如來藏非墮身見眾生境界。非遊戲顛倒眾生境界。非於空散亂菩薩境界。何以故。凡夫人於色等諸法。無如此性。執有我及我所性。不能信樂身見滅離處甘露界。何況能正覺諸佛境界如來藏。二乘人於常住最勝應修中。倒修常住相。遊戲無常相。修樂我淨亦爾。如此二乘人由倒修不能得諸佛法身道。於中遊戲故。四德相應法身非其境界。始修行菩薩迷如來藏空道理。信樂空解脫門。計滅有物以為空。謂諸法先時是有。後則斷滅即是空。復有諸菩薩。由得空相思擇空義。謂離色等法有別物為空。我今修行為證此空。當來必應得。如來藏非有非無為理故。非散亂心偏執有無境界。人天等即前四眾生。法身甚深非其境界故。生起此四種眾生迷惑行於法身。有此四事故。自性身於三輪中。非人天能見。   論曰。復次如來法身甚深最甚深。   釋曰。以難行難通達難得故。甚深最甚深。復次言說難了達故稱甚深。義理無底故稱最甚深。復次文義難量故稱甚深。品類非一故稱最甚深。   論曰。此甚深雲何可見。   釋曰。以何相能顯此甚深。令得可見。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如大乘中所顯。法身甚深義有十二種。今以偈說此義。   論曰。  佛無生為生  以無住為住  作事無功用  第四食為食   論曰。佛無生為生。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一甚深。此甚深中復有四種甚深。一生二不住三業四住。此句明生甚深。諸佛受生無生為相。有十種因以證此義。一與無明不同相故。二種種不同故。三攝受自在故。四於住自在故。五於捨自在故。六無二相故。七唯似顯現故。八同幻化譬故。九無住處為住處故。十能成就大事故。   論曰。以無住為住。   釋曰。此句明不住甚深。諸佛於生死涅槃悉無所住。亦有十種因以證此義。一非永所離故。二滅不盡故。三由諸佛非有法故。四由知非有為性故。五無所得無分別故。六由己離心故。七由得心故。八由心平等故。九住因不可得故。十不住因不可得故。   論曰。作事無功用。   釋曰。此句明業甚深。亦有十因為證。一一切礙滅故。二無依止故。三應作無思故。四作者不作心故。五業非運動故。六於非有無功用故。七由宿願疾利故。八所作已辦故。九應作未辦故。十由熟修一切法中自在故。   論曰。第四食為食。   釋曰。此句明住甚深。亦有十因為證。一示諸佛不資四食。以顯自身由食住故。二為長眾生善根故。三為顯同諸人故。四欲令弟子如法學受用四種命緣故。五欲令他學知足行故。六令他起正勤方便故。七為成熟他善根故。八欲顯自身無染著故。九為治正法恭敬心故。十為圓滿本願生故。若如來由此義故食。於四食中是何食。是第四食。四食者。一非清淨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欲界眾生身得相續住。欲界眾生具見修二縛故。依止不清淨。此依止由四食得住。故名非清淨依止住食。二淨不淨依止住食。謂業識觸三食。令色無色界眾生身得相續住。此二界眾生已離下界惑。未離自地及上界惑故。依止亦淨不淨。此依止由三食得住故。名淨不淨依止住食。三清淨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聲聞緣覺身得相續住。二乘人三界惑已盡故。依止清淨。此依止由四食得住。故名清淨依止住食。四能顯依止住食。段等四食悉是諸佛食。何以故。諸佛由此食故顯自身得住於世。為生長施主淨信。為因功德善根故。此食不作如來食事。如來食時。諸天為受施諸眾生。是如來意所許故。眾生由此食當得成佛。為令眾生得成佛故。如來示現以手觸食。如此等義悉是甚深。   論曰。  無異亦無量  無數量一事  最堅不堅業  無上應三身   論曰。無異亦無量。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二甚深。此甚深中復有三種甚深。一安立二數三業。此句明安立甚深。諸佛法身無差別故無異。眾多依止法。證得此法身故無量。   論曰。無數量一事。   釋曰。此句明數甚深。三乘眾生無有數量。於中諸佛一事。   論曰。最堅不堅業無上應三身。   釋曰。此兩句明業甚深。諸佛有三身相應。實體常住故稱無上。由應身如來業堅固。不可改轉。以真實故。由化身如來業不堅固。由權以方便引出二乘。後以應身。教彼修菩薩道故。   論曰。  無一法能覺  一切無不覺  一一念無量  有不有所顯   論曰。無一法能覺。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三正覺甚深。人法二非有。所覺既無故能覺亦無。   論曰。一切無不覺。   釋曰。諸佛由假名故無非是佛。是故無一非覺。覺此法雲何。   論曰。一一念無量。   釋曰。一一剎那。無量諸佛正覺真如。若爾諸佛與真如為一為異。若一則無覺。若異則無真如。   論曰。有不有所顯。   釋曰。一切法名有不有。謂一切法空。諸佛是諸法空所顯。是故不可說能覺。不可說不覺。   論曰。  無慾無離欲  依欲得出離  已知欲無慾  故入欲法如   論曰。無慾無離欲。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四離欲甚深。由欲不有故如來無慾。從本無慾故亦無離欲。若欲是有可有離欲。欲既本無故無離欲。   論曰。依欲得出離。   釋曰。由諸菩薩永除上心欲。但留隨眠欲故。諸菩薩得出離成佛。何以故。苦不留此隨眠欲則同二乘涅槃。若不除上心欲。則與凡夫不異。如無上依經說。菩薩作是念。諸惑本來不入眾生自性清淨心。諸惑唯是客塵自分別所起。我今有能。為除諸眾生客塵煩惱。能說如理正教。由此念菩薩不起下劣心。菩薩由此念。於眾生生貴敬心。諸菩薩復作是念。諸惑無力無能。何以故。諸惑無真實依止。但虛妄分別諸惑。如理正思惟所觀。不更起乖違。是故我等應作如此如此觀。由此觀諸惑不更生染著。若諸惑無復染著。是為最善。非是染著。若我愛惑染著。我雲何能為眾生解煩惱繫縛。說如理正教。此惑能令生死相續。與善根相應。成熟眾生。是故我今應攝留此惑。   論曰。已知欲無慾故入欲法如。   釋曰。菩薩見欲是分別性故欲不有。欲無相性即是欲法真如。菩薩知欲不有。得入此真如故。於欲得出離。   論曰。  諸佛過五陰  於五陰中住  與陰非一異  不捨陰涅槃   論曰。諸佛過五陰於五陰中住。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五滅陰甚深。諸佛已過色等五取陰。由不得五陰。於陰法如中住。   論曰。與陰非一異。   釋曰。諸佛已捨陰分別。依他性與陰非一非異。何以故。佛所住五陰真如。是分別依他陰家法故不異。由此義雖一非不異。真如是清淨境界。陰非清淨境界故非一。   論曰。不捨陰涅槃。   釋曰。由與陰真如永相應。無捨離義。故如來般涅槃最勝。   論曰。  諸佛事相雜  猶如大海水  我已正應作  他事無是思   論曰。諸佛事相雜猶如大海水。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六成熟甚深。諸佛於眾生共同利益事。譬如眾流入於大海。同為龜魚等受用。如此諸佛共入法界。真如平等作利益事。成熟眾生。   論曰。我已正應作他事無是思。   釋曰。我已作他利益事。正作當作。於三世中並無作意思量。雖不作意。利益事如法得成。譬如摩尼寶及天鼓。無有作意而所作事成。   論曰。  由失尊不現  如月於破器  遍滿諸世間  由法光如日   論曰。由失尊不現如月於破器。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七顯現甚深。諸佛於世間不顯現。而世間說諸佛身常住。若身常住雲何不顯現。譬如於破器中水不得住。由水不住故。於破器中實有月不得顯現。如此諸眾生無奢摩他軟滑相續。但有過失相續。於彼實有諸佛亦不顯現。水譬奢摩他軟滑性故。若佛不顯現可無佛耶。   論曰。遍滿諸世間由法光如日。   釋曰。若諸佛於非有過失眾生所見。亦恆作諸佛正事。說三乘十二部經。猶如光明。定是諸佛應作下種成熟解脫等諸利益事。如世間中生盲人。雖不見日日光恆照一切色像。為令有目者得見故。   論曰。  或現得正覺  或涅槃如火  此二實不有  諸佛常住故   論曰。或現得正覺或涅槃如火。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八菩提般涅槃甚深。諸佛有處現得正覺。有處現般涅槃。譬如火性有處然有處滅。諸佛亦爾。有諸眾生已成熟。如來於彼現般涅槃。於未成熟現得正覺。為令彼得成熟及解脫故。譬如火性由種類是一。法身亦爾。由真如性是一。   論曰。此二實不有諸佛常住故。   釋曰。菩提般涅槃為二。但變異他心令他謂二體。實不有。由如來法身常住無前後故。   論曰。  如來於惡事  人道及惡道  於非梵行法  住第一住我   釋曰。此一偈明第九住甚深。諸佛如來住最勝住。住最勝我。諸佛若住不離此二處。或住最勝住。或住最勝我。惡事謂一切不善法。如來於不善法恆住最勝住。最勝住謂真空定。即是聖住。眾生若在人道中。若在惡道中。如來緣彼眾生住。或由第四定。即是天住。謂最勝住。或由大悲即是梵住。謂最勝住。於非梵行法。謂六塵染著。此中佛住最勝我。最勝我即法界清淨。如來恆觀六塵空為體為境。即是佛住。   論曰。  佛一切處行  亦不行一處  於一切生現  非六根境界   論曰。佛一切處行。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十顯現自體甚深。如來後智。於善惡無記法中遍滿恆行。   論曰。亦不行一處。   釋曰。由無分別智。離智境界不可分別。故無一處行。復次由化身無處不行。由法身應身無有行處。   論曰。於一切生現非六根境界。   釋曰。諸佛如來由化身。於一切眾生中顯現具相。諸佛由化身。乃至地獄道等眾生亦見。在彼受生為化度彼故。由諸佛不現似變化性。彼眾生雖見不能了別。謂是已同類故。佛化身非地獄等眾生六根境界。   論曰。  諸惑已滅伏  如毒咒所害  由惑至惑盡  佛證一切智   論曰。諸惑已滅伏如毒咒所害。   釋曰。此下一偈明第十一滅惑甚深。諸惑謂見修煩惱。於菩薩地中先已滅盡。餘心煩惱雖復未滅。由智念所伏廢其功用。譬如眾毒咒力所害無復本能。心惑亦爾。智念所守。不能復生二惑染污。   論曰。由惑至惑盡佛證一切智。   釋曰。諸菩薩留隨眠惑為助道分。不同二乘速般涅槃。由此事故修道究竟。得習氣滅盡及證圓智。   論曰。  諦惑成覺分  生死為涅槃  得成大方便  故佛難思議   論曰。諦惑成覺分。   釋曰。此下明第十二不可思議甚深。若由留惑故得惑盡者。二乘集諦成菩薩覺分。如二乘覺分能滅彼集諦。菩薩用彼集諦以滅心惑。故成覺分。   論曰。生死為涅槃。   釋曰。若集諦是覺分。苦諦即是涅槃。何以故。諸菩薩在生死不被染污。起自他兩利皆得圓滿譬如二乘在有餘涅槃。不為二惑所染污。能得自利。   論曰。得成大方便故佛難思議。   釋曰。在因位得大方便。謂般若大悲。在果位得大方便。謂三身。法身是自利方便。餘二身是利他方便。是故如來不可思議。   論曰。由此義故十二種甚深。應知。謂生不住業住甚深。安立數業甚深。正覺甚深。離欲甚深。陰滅甚深。成熟甚深。顯現甚深。菩提般涅槃顯現甚深。住甚深。顯現自體甚深。滅惑甚深。不可思議甚深。   釋曰。佛有三身。諸菩薩若念佛應緣何身。應緣法身。   論曰。諸菩薩緣法身憶念佛。此念緣幾相。   釋曰。法身有無量甚深道理。若緣法身應緣幾相。   論曰。若略。說諸菩薩依法身。修習念佛有七種相。   釋曰。此七相是法身正用。即是法身圓德。為顯念佛須緣此圓德故。略說七相。一諸佛圓德屬自心。由六通自在故。二此德常住是真實善故。三最無過失滅習氣盡故。四無惓無難無功用故。五受大法樂由諸土清淨故。六無苦無難無染障故。七有大事用平等利他故。若菩薩憶念此七種圓德。則能通達法身。須依法身修習念佛者。為顯學一切觀行門皆緣真如得成。若不緣真如則觀行不清淨。   論曰。何等為七。一諸佛於一切法。至無等自在。   釋曰。三世諸佛於六通境得最極自在。同類人不能為礙。下類人非所能及。在有心無心位中恆不廢。以修習成熟故。故名自在。非聲聞獨覺菩薩所得。又於世間無可譬。故名無等。   論曰。如此修習念佛。   釋曰。令此念與法身成一。故名修習。   論曰。於一切世界。至得無礙無邊六通智故。   釋曰。諸佛成就六通。於十方世界無能沮損。無有限極。不同二乘有礙有邊故。如來通慧自在無等。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若諸佛於一切法有無等自在。雲何一切眾生不悉般涅槃。為釋此難是故說偈。此偈為顯此因由此因故彼不般涅槃。   論曰。  被障因不具  一切眾生界  住二種定中  諸佛無自在   論曰。被障因不具。   釋曰。一切眾生若有業等諸障。諸佛於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通慧由被障故不得自在。若眾生無涅槃性。名因不具。諸佛於此位中。不能令彼般涅槃。通慧亦無自在。無涅槃性。謂貪著生死不信樂大乘。   論曰。一切眾生界。住二種定中。諸佛無自在。   釋曰。眾生界。謂四大空識六界是實。依此六界假立眾生。眾生是假名。有六道差別故言一切。如此眾生若在二種定中。一所作業定。二受果報定作業定。謂凡夫所作十惡等。業決定應感四惡道報。果報定。謂極鈍根顛狂眾生。及正受四惡道報。如來於此眾生亦無自在。何以故。以無外緣故。   論曰。二如來身常住。   釋曰。以十種因。共證法身及眾德常住三因。證法身。七因證餘身。三因證法身者如論。   論曰。由真如無間解脫一切垢故。   釋曰。此即三因中一因。真如謂道後真如。無間位即佛金剛心。能滅最後微細無明。及無有生死苦集二諦。故言解脫一切垢。此無垢清淨真如是常住法。諸佛以此為身故。諸佛身常住。由此身常住。依此身有眾德故。眾德亦常住。此常住以真實性為相。   論曰。三如來最無失一切惑障。及智障永相離故。   釋曰。一切有失無失眾生中。如來最無失。由過失因緣已滅盡故。現在已滅未來不生。故言永相離。   論曰。四一切如來事無功用成。   釋曰。作意名功用。緣三世起。謂我已作正作當作。離如此作意名無功用。但由本願力。所欲作事。自然皆成。   論曰。不由功用。恆起正事永不捨故。   釋曰。若由功用有正事。則有起不起。以不由功用。是故恆起。由本願無盡故永不捨。以眾生不盡故。本願不盡。   論曰。五如來大富樂位。   釋曰。大富由外財大樂由正法。   論曰。一切佛土最微妙清淨。為富樂故。   釋曰。淨土中有八不可得二可得。故名最微妙清淨。八不可得者。一外道。二有苦眾生。三生姓家富等差別。四惡行人。五破戒人。六惡道。七下乘。八下意下行諸菩薩。二可得者。一最上品。意行諸菩薩。二諸如來顯現於世。所住為最微清淨。能住為最妙清淨。   論曰。六如來最無染著。   釋曰。上心惑為染。隨眠惑為著。又約惑障為染。智障為著。又煩惱有二相。一以喜為相。二以憂為相。欲慢見等以喜為相瞋疑無明等以。憂為相。喜相惑為染。憂相惑為著。二惑皆滅盡故名無染著。   論曰。出現世間非一切世法所染。如塵不能染空故。   釋曰。因立故名出世。果成故名現世。又自利圓滿故名出世。利他圓滿故名現世。或佛出世未現於世。如已成道未轉法輪。若轉法輪。世間方能了別是佛是一切智。世間所了別故名現世。如來雖受用衣食等四緣。為生長眾生善根。非為資益自身。於此緣中不生憂喜。故不為世法之所染污。空以非有為體。體無礙故不為有物所染。如來亦爾。   論曰。七如來於世間有大事用。   釋曰。如來出世以化身成道。乃至般涅槃名大事。此身所作眾生利益事名用。   論曰。由現成無上菩提及大般涅槃。未成熟眾生令成熟。已成熟眾生令解脫故。   釋曰。為未下種及未成熟眾生令下種成熟故。現成菩提。為已成熟未解脫眾生。令解脫故。現般涅槃。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此中說二偈。重明七相。顯法身七種圓德。   論曰。  隨屬如來心  圓德常無失  無功用能施  眾生大法樂   論曰。隨屬如來心圓德。   釋曰。諸佛圓德。謂六通等。但屬自心不關外緣。   論曰。常。   釋曰。此圓德由依常住法身真實善為性故。眾德皆常。   論曰。無失。   釋曰。由法身離一切障。所依無失。故能依亦無失。   論曰。無功用。   釋曰。由修因及本願成熟。所作佛事皆自然成。無惓無難故言無功用。   論曰。能施眾生大法樂。   釋曰。由得淨土自在。有大人能受大法。得弘自如理行。令他如理行故名法樂。   論曰。  遍行無有礙  平等利多人  一切一切佛  智人緣此念   論曰。遍行無有礙。   釋曰。於八世法。如來後智恆分別此事。於中無憂喜心故。遍行無礙。若有礙則有苦。無礙故安樂。諸佛雖行六塵。過於言說。以離有無執故。   論曰。平等利多人。   釋曰。凡夫二乘新行菩薩。及深行菩薩名多人。如來能平等利益。說大富行善道行安樂行自利行二利行。此即是有大事用。   論曰。一切一切佛智人緣此念。   釋曰。一切者即目。智人謂諸菩薩。諸菩薩緣此七相。念一切佛法身。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5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五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智差別勝相第十之三   論曰。復次諸佛如來淨土清淨。其相雲何應知。   釋曰。前於七念中。明如來大富樂即是淨土。前但說八人不可得二人可得。未明不可得及可得所在之處。今欲顯示此處故。問淨土相。   論曰。如言百千經菩薩藏緣起中說。   釋曰。總舉諸經故稱如言。菩薩藏中有別淨土經。經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又華嚴經有百千偈。故名百千經。於此經緣起中廣說淨土相。如此淨土文句顯何功德。   論曰。佛世尊在周遍光明七寶莊嚴處。   釋曰。一金二銀三琉璃四摩娑羅五阿輸摩竭婆六因陀羅尼羅七盧嬉胝柯目多。此一一寶光明皆周遍一切處。此處以七寶為莊嚴。佛住其中。   論曰。能放大光明。普照無量世界。   釋曰。此明七寶光明所照之處。釋周遍義。此兩句明色相圓淨。   論曰。無量妙飾界處各各成立。   釋曰。此莊嚴希有無等故言妙飾。有眾多妙飾故言無量。所遊行地為界。所居地為處。一一界一一處。莊嚴具足故言成立。此句明形貌圓淨。   論曰。大域邊際不可度量。   釋曰。徑度為度。周圍為量。一一佛淨土邊際。非凡夫以由旬等數所能度量。此句明量圓淨。   論曰。出過三界行處。   釋曰。三界集諦為行。三界苦諦為處。淨土非二界苦集所攝。故言出過三界行處。此句明處圓淨。若非苦集諦攝。以何因得生。以何法為體。   論曰。出出世善法功能所生。   釋曰。二乘善名出世。從八地已上乃至佛地。名出出世。出世法為世法對治。出出世法為出世法對治。功能以四緣為相。從出出世善法功能。生起此淨土故。不以集諦為因。此句明因圓淨。何者為出出世善法。無分別智。無分別後智所生善根。名出出世善法。   論曰。最清淨自在唯識為相。   釋曰。菩薩及如來唯識智。無相無功用故言清淨。離一切障無退失故言自在。此唯識智為淨土體故。不以苦諦為體。此句明果圓淨。   論曰。如來所鎮。   釋曰。如此相淨土。如來恆居其中。最為上首故言鎮。此句明主圓淨。   論曰。菩薩安樂住處。   釋曰。自受行正教。教他受行正教名安樂。菩薩於淨土助佛助道。具此二事故名安樂住處。此句明助圓淨。   論曰。無量天龍夜叉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羅伽人非人等所行。   釋曰。淨土中實無此眾生。欲令不空故。佛化作如此雜類。此句明眷屬圓淨。若有如此眾生諸菩薩等。皆何所食。   論曰。大法味喜樂所持。   釋曰。大乘十二部經名大法。真如解脫等為味。緣此法味生諸菩薩喜樂。長養諸菩薩五分法身。此句明持圓淨。餐此法味作何等業。   論曰。一切眾生。一切利益事為用。   釋曰。凡夫三乘名一切眾生。隨其所能為說正教。令如說修行。離四惡道。離生死。離二乘自愛行。名一切利益。此句明業圓淨。若菩薩於眾生行如此業。能行及行處得何利益。   論曰。一切煩惱災橫所離。   釋曰。三界集諦名一切煩惱。三界苦諦名一切災橫。此二悉離能行行處。此句明利益圓淨。若離如此法。有餘怖畏不。   論曰。非一切魔所行處。   釋曰。淨土中無陰魔煩惱魔死魔天魔故。離一切怖畏。此句明無怖畏圓淨。若淨土中無一切怖畏。六根所受用法悉具有不。   論曰。勝一切莊嚴。如來莊嚴所依處。   釋曰。非唯是有一切所受用具最勝無等。是如來福德智慧行圓滿因所感。如來勝報依止此處。是故最勝。此句明住處圓淨。淨土中以何法為出入路。   論曰。大念慧行出離。   釋曰。大乘正法名大法。於大法中聞慧名念。思慧名慧。修慧名行。此三於淨土是往還道。故名出離。此句明路圓淨。若有此路為乘何法。   論曰。大奢摩他毘缽捨那乘。   釋曰。大乘中五百定名奢摩他。如理如量智名毘缽捨那。以此二為乘。此句明乘圓淨。若有此乘從何門入。   論曰。大空無相無願解脫門入處。   釋曰。於大乘中三解脫門。一體由無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若至此門得入淨土。此句明門圓淨。世間世界地輪依水輪。水輪依風輪。淨土為依何法。   論曰。無量功德聚所。莊嚴大蓮花王為依止。   釋曰。以大蓮華王。譬大乘所顯法界真如。蓮華雖在泥水之中。不為泥水所污。譬法界真如雖在世間。不為世間法所污。又蓮花性自開發。譬法界真如性自開發。眾生若證皆得覺悟。又蓮花為群蜂所採。譬法界真如為眾聖所用。又蓮花有四德。一香二淨三柔軟四可愛。譬法界真如總有四德。謂常樂我淨。於眾花中最大最勝故名為王。譬法界真如於一切法中最勝。此花為無量色相功德聚所莊嚴。能為一切法作依止。譬法界真如為無量出世功德聚所莊嚴。此法界真如能為淨土作依止。復次如來願力所感寶蓮花。於諸花中最大最勝故名王。無量色相等功德聚所莊嚴。能為淨土作依止。此句明依止圓淨。淨土中何法是如來住處。   論曰。大寶重閣。如來於此中住。   釋曰。此別明如來住處。如世間受用器世界。有無量過失。若受用淨土有何功德。   論曰。如此淨土清淨顯色相圓淨。形貌量處因果主助眷屬持業利益無怖畏住處路乘門依止圓淨。由前文句。如此等圓淨皆得顯現。復次受用如此淨土清淨。一向淨一向樂一向無失一向自在。   釋曰。恆無雜穢故言一向淨。但受妙樂無苦無捨故言一向樂。唯是實善無惡及無記故言一向無失。一切事悉不觀外緣。皆由自心成故名一向自在。復次依大淨說一向淨。依大樂說一向樂。依大常說一向無失。依大我說一向自在。菩薩若憶念如來富樂。應如此知。   論曰。復次諸佛法界。恆時應見有五業。   釋曰。此中應明法身業。而言諸佛法界者。欲顯法身含法界五義故。轉名法界。五義者。一性義。以無二我為性。一切眾生不過此性故。二因義。一切聖人四念處等法。緣此生長故。三藏義。一切虛妄法所隱覆。非凡夫二乘所能緣故。四真實義。過世間法。世間法或自然壞。或由對治壞。離此二壞故。五甚深義。若與此相應。自性成淨善故。若外不相應。自性成□故。由法身含法界五義。諸菩薩應見法身恆與五業相應。無時暫離。   論曰。一救濟災橫為業。由唯現盲聾狂等疾惱災橫能滅除故。   釋曰。此明大悲力。若定業報眾生。如來於中則無自在。此如前釋。若不定業報。或現在過失。或有對治業。如此眾生若至佛所。如來作意及不作意。皆能令離此等災橫。   論曰。二救濟惡道為業。從惡處引拔。安立於善處故。   釋曰。此明正行力。如來作意及不作意。一切眾生若至佛所。無不息惡行善。   論曰。三救濟行非方便為業。諸外道等加行非方便。降伏安立於佛正教故。   釋曰。此明威德力。諸外道多行非方便。若常見外道多行苦行。以計有未來生故。斷見外道多行樂行。以計無未來生故。或思惟自在天為道。或思惟我為道。或思惟自性為道。或思惟我自性中間為道。如此等悉是非方便行。如來以通慧導。降伏其高慢。以記心導降伏其不信。以正教導降伏其邪見。既降伏已。隨其根性安立於三乘正教中。   論曰。四救濟行身見為業。為過度三界。能顯導聖道方便故。   釋曰。此明方便力。一切三界眾生無離身見。身見者。若為多物所成。體是無常故名身。為五陰等和合所成故名多物。未有有。已有滅。故名無常。外道於多計一。於無常執常。謂是一是常為我。為破此見亦非一非常。故名身見。若離身見。則得過三界集度三界苦。說正教名顯。生彼三慧為導。苦法忍已去乃至阿羅漢果名聖道。從出家受戒乃至世第一法。為聖道方便。顯道令修方便得聖道。又如來令眾生離身見出三界。此未是真實聖道。但是聖道方便先顯導令修此方便聖道。為得真實聖道緣由。   論曰。五救濟乘為業。諸菩薩欲偏行別乘。及未定根性聲聞。能安立彼為修行大乘故。   釋曰。此明真實教力。乘有人法。人有大乘人有小乘人。法有方便乘法有正乘法。轉方便乘修治正乘故。名救濟乘。摩訶般若經說。乘有三義。一性義二行義三果義。二空所顯三無性。真如名性。由此性修十度十地名行。由修此行。究竟證得常樂我淨四德名果。又中邊論說乘有五義。一出離為體謂真如。二福慧為因能引出故。三眾生為攝。如根性攝令至果故。四無上菩提為果。行究竟至此果故。五三惑為障。除此三惑。前四義成故。諸菩薩在十信位中。修大行未堅固。多厭怖生死。慈悲眾生心猶劣薄。喜欲捨大乘本願修小乘道。故言欲偏行別乘。小乘說聲聞。若得信等五根不名定根以未得聖故。若得未知欲知等三根則名定根。以得聖故。若至頂位不名定性。以不免四惡道故。若至忍位名為定性。以免四惡道故。若依小乘解。未得定根性。則可轉小為大。若得定根性則不可轉。如此聲聞。無有改小為大義。雲何得說一乘。今依大乘解。未專修菩薩道。悉名未定根性故。一切聲聞皆有可轉為大義。安立如此大小乘人。令修行大乘。   論曰。於如此五業。應知諸佛如來共同此業。   釋曰。世間眾生於五業不同。諸佛五業無不同義。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欲顯眾生不同業諸佛同業是故說偈。   論曰。  因依事意及諸行  異故世間許業異   釋曰。此明眾生五業不同。一因二依三事四意五行。因不同者。如別因成地獄。別因成天。別因成人。畜生餓鬼等亦爾。由因不同故作業不同。依不同者依即彼身。由身不同故作業不同。事不同者。如人道中或商估或耕種或事王。如此等事不同。故業不同。意不同者。一切眾生根欲性名意。此等種種不同故業不同。諸行不同者。色等五陰名諸行。色陰中如火所作異水等所作。受所作異想等所作。故業不同。由此五事。此作非彼作。世間愚智皆許其業有異。   論曰。  此五種異於佛無  是故世將同一業   釋曰。前五種事於諸佛悉無。何以故。諸佛因同。同修福德智慧行故。諸佛依同。同一法身故。諸佛事同。同有自利利他事故。諸佛意同。同有利益安樂眾生意故。諸佛無諸行同。同出離有為法故。由無此五異故皆同一業。大悲引導眾生。俱向涅槃故名世將。   論曰。若爾聲聞獨覺非所共得。如此眾德相應諸佛法身。諸佛以何意故。說彼俱趣一乘與佛乘同。   釋曰。若諸佛無前五異。由法身五業是同。二乘人有五業異。不得法身。無五業同。如來為何義故。說二乘人同趣一乘皆得成佛。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說一乘意。是故說偈。前偈以了義說一乘。後偈以密義說一乘。   論曰。  未定性聲聞  及諸餘菩薩  於大乘引攝  定性說一乘   釋曰。有諸聲聞等。於小乘根性未定。欲引令信受大乘。攝令修行大乘。謂未得令得。已得令不退。雲何彼捨小乘道。於大乘般涅槃。佛為此意故佛說一乘。引攝令入住大乘。   論曰。及諸餘菩薩於大乘引攝。   釋曰。有諸菩薩於大乘根性未定。雲何安立彼於大乘。令不捨大乘於小乘般涅槃。為此意故佛說一乘。引攝令入住大乘。   論曰。定性說一乘。   釋曰。有諸菩薩。於大乘根性已定。無退異意。為此菩薩故說一乘。   論曰。  法無我解脫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涅槃  究竟說一乘   釋曰。由法等無我等解脫等故說一乘。此中法即真如。一切三乘皆不離真如。是彼所應乘法。由真如法同故說一乘一切法唯法無人。若人實無雲何分別。此人是聲聞。此人是獨覺。此人是菩薩。如此分別不稱道理。由無我義同故說一乘。三乘人同解脫惑障。如佛言解脫與解脫無有差別。由滅惑義同故說一乘三義。同故名等。   論曰。性不同。   釋曰。有二乘人。於自乘位根性不同。此人雖求二乘道。未得二乘。由二乘根性未定故。可轉作大乘根性。為化此人故說一乘。   論曰。得二意涅槃。   釋曰。二意中初名於眾生平等意。諸聲聞等人。於一切眾生作如此意。彼即是我。我即是彼。由此意故。謂彼得正覺即是我得正覺。我得正覺即是彼得正覺。如我應解脫自身。亦應如此解脫眾生。為如此意故說一乘。後名於法如平等意。諸聲聞等人。如來於法華經中。為其授記已得佛意。但得法如平等意。未得佛法身。若得此法如平等意。彼作是思惟。如來法如即是我法如。由如此意故說一乘。復次於法花大集中。有諸菩薩名同舍利弗等。此菩薩得此意。佛為授記故說一乘。復次佛化作舍利弗等聲聞。為其授記欲令已定根性聲聞。更練根為菩薩。未定根性聲聞。令直修佛道。由佛道般涅槃。如佛言曰我今覺了過去世中。已經無量無數劫依聲聞乘般涅槃。欲顯小乘非究竟處。令其捨小求大故。現為此事。由如此義故說一乘。   論曰。究竟說一乘。   釋曰。若說乘義唯一乘是乘。所餘非乘。若過此乘。無別行故。餘乘有上所謂佛乘。由此義故。若彼乘比此乘。此乘無等。彼乘失沒故名究竟。由如此義故說一乘。   論曰。三世諸佛若共一法身。雲何世數於佛不同。   釋曰。諸佛既同得一法身。雲何有三世。復有眾多。若有三世及眾多。雲何言一。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有因證諸佛或一或多。今欲顯示此義。是故說偈。雲何或一。   論曰。  於一界中無二故  同時因成不可量  次第成佛非理故  一時多佛此義成   釋曰。一法界平等。諸佛是法界所顯。由法界一故諸佛是一。復次一時中於一世界。無二佛俱出故說或一。雲何或多。   論曰。同時因成不可量。   釋曰。於一時有無數諸菩薩。同時修福德智慧二行。因已成熟。若不同時得無上菩提果。則修行唐捐。以諸菩薩修因。同時成熟同時得果故。一時有多菩薩成佛不可度量。若言因雖俱成。必前後次第成佛。是義不然。何以故。   論曰。次第成佛非理故。   釋曰。諸菩薩不作是願。我當相待次第成佛。由此願故因雖成熟故待次第。既無此願。雲何因俱成熟。不同時得果。雲何多人俱時修因不觀次第。得果之時必觀次第。故此義非理。   論曰。一時多佛此義成。   釋曰。此句明一時中。十方世界有無量佛。同時出世。若言有佛經證於世間。但一如來無俱出義。是義不然。經言無處無位非前非後。二如來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出現於世。有處有位。若一如來出現於世。譬如二轉輪王不得同時共生一處。此經為當說大三千世界無二如來。為當說一切世界無二如來。宜應詳釋。此經說一切世界。何以故。不應限礙世尊勝能。唯世尊一人於一切處有勝能。若一佛不能於餘處化度眾生。餘佛亦應不能。復有經言。舍利弗。若人至汝所作如是問。大德舍利弗。於今時有沙門婆羅門。與沙門瞿曇平等平等於無上菩提不汝得此問。當雲何答。舍利弗言。若有人至我所作如是問。我當如是答。善男子。於今時無沙門婆羅門與世尊平等平等於無上菩提。何以故。世尊。我從世尊吉祥口聞。從世尊所得。無處無位。無前無後。二如來並出於世。有處有位唯一如來出現於世。若爾雲何於梵王經中。佛說但大三千世界中我自在成。如此言教別有密意。若世尊不作意。但在自性中無功用心。於大三千世界。言語光明五識等事自然得成。若有功用心。無邊世界是如來境。復有餘部說。於餘世界別有諸佛出世。何以故。有無量菩薩同時修行六度。因已成熟不可數量。無有道理諸佛於一處一時共生。無有別法能礙彼於餘處出世。是故定知於餘世界別有諸佛出世。此經證諸佛不同一時出世譬。如轉輪王。今當詳辯此經此經若說一世界一佛出世。不妨餘處。若說一切世界一佛出世。餘轉輪王於別世界不應得生。既說轉輪王不俱生。譬諸佛。汝若忍許餘世界有別轉輪王。雲何不忍許諸佛出餘世界。佛出於世是大吉祥。何故不許於多世界有多佛出世。此無過咎。世間有多眾生。與最勝利益相應故。雲何於一世界。二佛不俱出現。以無用故。又隨宿願故。諸菩薩昔作是願。願我於盲闇世界無人將導處。得成正覺。為作光明為彼將導。由此願故無二佛俱出。若爾何故唯說一佛。不說多佛。為令眾生起極尊重。及急修行故。何以故。若但於一佛則起極尊重心。謂他無如此德。亦能急修行如來正教。何以故。佛若涅槃。我等則無歸依處。故偈言一時多佛此義成。   論曰。雲何應知。諸佛法身非一向涅槃。非非一向涅槃。   釋曰。有諸師說。諸佛如來不永般涅槃。別部聲聞乘人說。諸佛如來永般涅槃。此二執非了義說。是密意所顯。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此義是故說偈。   論曰。  由離一切障  應作未竟故  佛一向涅槃  不一向涅槃   釋曰。諸佛永解脫惑障及智障。是故一向涅槃。如來應作正事未究竟。謂未成熟令成熟。已成熟令解脫。此二事不可休廢。是故如來不一向涅槃。若如二乘一向涅槃。如來本願但有願無果。若了義說。應言有涅槃有不涅槃。   論曰。雲何受用身不成自性身。   釋曰。應身不成法身是道理。應身成法身非道理。此是非義雲何可知。   論曰。由六種因故。   釋曰。有六種因。證是非義。   論曰。一由色身及行身顯現故。   釋曰。十入名色身。受等名行身。諸佛以真如法為身。於法身中色行不可得。應身則不爾。此義雲何。一切智大定大悲等。恆河沙等如來功德。雖依法身。若顯現時不離化身此化身似佛異一切眾生。為應身事相。故色行於應身有。於法身無。是故應身不成法身。是道理成則非道理。   論曰。二由無量大集處差別顯現故。   釋曰。應身有差別。由佛弟子大集輪差別故。應身能集菩薩弟子眾。法身不爾。何以故。大通慧能集菩薩眾。大通慧即是應身。能說正法立義釋疑。此是般若功用。般若即是應身。日夜六時觀眾生根性。往彼為作利益事。是大悲功用。大悲即是應身。若以應身即是法身。則不能集化菩薩。若法身即是應身。則諸佛非常住。由此差別顯現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三隨彼欲樂見。顯現自性不同故。   釋曰。彼為無量菩薩。欲樂觀如來眾德。但依應身觀。隨其欲樂。所見眾德顯現不同。如此應身自性不定。以多種類故。法身不爾。是故應身不成法身。復有別經。為證應身隨眾生欲樂。現相不同。何以故。有諸眾生於應身。欲見黃色青色等。及樂受捨受等。有識無識等。種種不同。皆悉得成。此經顯應身自性不定。法身則不爾。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四別異別異見。自性變動顯現故。   釋曰。有一眾生。先見此應身別異相顯現。此眾生後見此應身更有別異相顯現。如一人見不同。餘眾生見亦爾。為成熟此眾生善根故。初現粗相。次現中相。後現微妙相。應身有此變動相。法身不爾。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五菩薩聲聞天等。種種大集相雜和合時。相雜顯現故。   釋曰。應身恆時。由菩薩等種種大集相雜聽法時。應身有三相雜。一一切眾生各各見佛。皆對其前故名相雜。二隨無量眾生色相不同。佛如其色相。故名相雜。三隨其根性所宜。大智大定大悲有無量事用。故名相雜。應身有此相雜。法身不爾。若以法身為應身。佛無利益眾生事。若以應身為法身。佛無現世安樂義。以恆喧動離寂靜故。是故應身不成法身。   論曰。六阿黎耶識及生起識見轉依。非道理故。   釋曰。阿黎耶識及生起識。即是受用身。此二識轉依名法身。若自性身即是受用身。轉二識依復得何身。由此非道理故。受用身不成自性身。若受用身即是自性身。則無大智等眾德。由不無眾德故。自性身不成受用身。   論曰。是故受用身。無道理成自性身。   釋曰。由此六因。證知是道理非道理義。   論曰。雲何變化身不成自性身。   釋曰。變化身不成法身。是道理。變化身成法身。非道理。是非義。雲何可知。   論曰。由八種因故。   釋曰。有八種因證是非義。   論曰。一諸菩薩從久遠來。得無退三摩提於兜率陀天道及人道中受生。不應道理。   釋曰。菩薩從得初地乃至十地。經三十大劫阿僧祇。得五百不退定。久已離欲三界。無有道理生天道中。何況有道理於人間。在釋迦王種中生。為化下眾生故。現受人身。此身無因而於世間是有。故非果報身及自性身。但是變化身。   論曰。二諸菩薩從久遠來。恆憶宿住。   釋曰。菩薩從初地至十地。於長時中恆憶宿命。先所修得無量伎能。悉不忘失。   論曰。方書算計數量印相工巧等論。行欲塵及受用欲塵中。菩薩無知不應道理。   釋曰。六十四種方土異書。乘除等十六種算計法。離乘除等十六種觀。聚知數多少。觀聚知量多少。以印印物為相。或增或減。或守或相六十四能十八明處。六十四王伎祕巧術法。未得令得已得令長。已長付囑善人。為行欲塵。於六塵中。如歌舞和合衣著調鼎等事。名受用欲塵。菩薩於無量劫來。常憶宿世所修一切伎能。悉無忘失。無有道理於此等事不知不憶。為化眾生。示下品人可轉成上品故。顯自身未有此能方須修學。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自性身及受用身。   論曰。三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識別邪正法教。往外道所事彼為師。不應道理。   釋曰。菩薩於三十三大劫阿僧祇。於正行中修正勤。福德智慧行悉已圓滿。無有道理於最後身。不能了別邪正說異。若無此知。得佛之時為知何法。為欲降伏諸外道故。現為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四諸菩薩從久遠來。已通達三乘聖道正理。為求道故修虛苦行。不應道理。   釋曰。諸菩薩從三十三大劫阿僧祇來。在十解十行。初地已通達三乘聖道正理。離斷常執。不行苦樂邪行。是二乘聖道正理。捨有無執離一切分別。修無分別境智正行。是菩薩聖道正理。外道苦行能滅已得法。不能得未得法。於二世中但損無益。故名為虛。無有道理菩薩應習行此事。為化眾生示修苦行。無有果報故。現行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五諸菩薩捨百拘胝閻浮提。於一處得無上菩提。及轉法輪。不應道理。   釋曰。諸菩薩修道之時。遍滿萬億閻浮提。成熟萬億閻浮提眾生。成佛之時則應遍滿受身。然果報身唯得有一。不得有多。若爾何故不別於一勝處受身。以化身遍一切處行化。無有道理捨萬億閻浮提。偏於一閻浮提成佛轉法輪。為化眾生令知佛出世故。現為此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六若離顯無上菩提方便。但以化身於他方作佛事。若爾則應於兜率陀天上成正覺。   釋曰。若汝執但於一閻浮提處。得無上菩提。餘處則離入胎等方便。於餘處唯現化身作佛事。雲何不執如此菩薩。在兜率陀天上得無上菩提。於餘處現化身作佛事。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七若不爾。雲何佛不於一切閻浮提中平等出現。若不於他方出現。無阿含及道理可證此義。   釋曰。若不於天中得菩提。則應遍得。而菩薩於一切四天下。不遍得無上菩提。但於一處得。無阿含及道理能證此義。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八二如來於一世界俱現。此不相違。若許化身成多。   釋曰。一娑訶世界有二如來俱出世。此與義不相違。何以故。以許化身成多故。化身既多。處處有化身。此無所妨。是故此身是變化身。非餘二身。   論曰。由四天下攝一世界。如轉輪王於一世界或一主。或別主俱生不應道理。諸佛亦爾。   釋曰。因此證可說。如此有一世界。在百拘胝世界中。於中不見佛。若汝說如此。則與經相違。有如此說。謂二佛不一時俱生大三千世界。譬如轉輪王。此中汝應判此經。同轉輪王義。如兩轉輪王於一世界不得俱生。不妨於餘世界俱生。兩如來俱生非道理。判義亦應如此。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顯具相無上覺義故說此偈。   論曰。  佛微細化身  多入胎平等  為顯具相覺  於世間示現   釋曰。佛在兜率陀天上。下閻浮提受胎。是時中如來化作一切佛弟子。如淨命舍利弗等受胎。若安立彼具相無上覺則得顯現。若無下中二乘。則不得顯佛是無上。若無二乘智慧淺狹。則不得顯佛是具相。為顯此義故化身出現於世。諸佛如來非一向涅槃。今當顯示此義。   論曰。有六種因。諸佛世尊於化身中不得永住。   釋曰。有六因證佛須捨化身。   論曰。一正事究竟故。由已解脫成熟眾生故。   釋曰。如來化身正事已究竟故。化身不永住。成熟眾生令得解脫。是化身正事。眾生既悉成熟解脫。故名正事究竟。   論曰。二若已得解脫。求般涅槃。為令彼捨般涅槃意。欲求得常住佛身故。   釋曰。若已解脫惑障。求無餘涅槃。為轉其意欲示化身。非實有故捨化身。示別有常住法身是真實有。應轉求小乘無餘涅槃心。求常住法身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三為除彼於佛所有輕慢心故。為令彼通達甚深真如法及正說法故。   釋曰。彼謂一切眾生。計佛有生老病死等與已不異故。於如來起輕慢心。欲令眾生識如來真實身及假名身。真身即真如法及正說法。正說法從真如法流出名正說身。此二名法身。此法最甚深難可通達。非下位人境界。若通達此身。則於如來起極尊重心。假名身即化身。示此身是分別所作非真實有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四為令眾生於佛身起渴仰心。數見無厭足故。   釋曰。若恆住一化身。眾生始見生渴仰。後則歇薄。若色形改變種種希有。眾生數見新新渴仰。則無厭足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五為令彼向自身起極精進。由知正說者不可得故。   釋曰。若佛恆住化身。眾生則不起難遭想。故如來捨化身。令其知佛不久住世。起極正勤。急度自身不觀於他。又以自身證其是非。名向自身。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六為令彼速得至成熟位。向自身不捨荷負極精進故。   釋曰。前明為未修正勤令修正勤。此明若已修正勤令不捨正勤。修習定慧疾得圓滿。故化身不永住。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攝前六因。令多忘失者易得憶持故。重說偈。   論曰。  由正事究竟  為除樂涅槃  令捨輕慢佛  發起渴仰心  令向身精進  及為速成熟  諸佛於化身  許非一向住   釋曰。如來不永般涅槃。今當顯示此義。   論曰。為度一切眾生。由發願及修行。尋求無上菩提。一向般涅槃。此事不應道理。   釋曰。如來昔在願樂地中。為度眾生發諸勝願。求無上菩提。於見等位中。為度眾生修諸勝行。尋無上菩提。若得極果而捨眾生般涅槃。不應道理。何以故。   論曰。本願及修行。相違無果故。   釋曰。菩薩昔為度眾生。發願及修行。令我當來常能利益一切眾生。利益眾生即願行果。今得極果。若棄捨眾生永般涅槃。則違發願修行本意。願行但有自利益果。無利益他果。由如來不永般涅槃。是故相應有果。   論曰。復次受用身及變化身無常故。雲何諸佛以常住法為身。   釋曰。若如來不永般涅槃。則如來以常住法為身受用身及變化身。不應是無常。若是無常。雲何復言以常住法為身。   論曰。由應身及化身。恆依止法身故。   釋曰。法身為二身本。本既常住。末依於本相續恆在。故末亦常住。   論曰。由應身無捨離故。   釋曰。如來自圓德。及利益諸菩薩。此二事與如來恆不相離。此二事即是應身。故應常住。   論曰。由化身數起現故。   釋曰。化身為度眾生。乃至窮生死際。無一剎那時不相續。示現得無上菩提及般涅槃。何以故。所度眾生恆有。如來大悲無休廢故。是故化身亦是常住。   論曰。如恆受樂。如恆施食。二身常住應如此知。   釋曰。為顯二身常住故。引此二事為譬。如世間說此人恆受樂。此人恆施食。非受樂施食二事無間。名之為恆。由本及事二義不斷故。名為恆。二身亦爾。由本及事二義不斷故。名常住。   論曰。若法身無始時。無差別無數量。   釋曰。若法身無始本有。於一切眾生無差別。不可度量。諸佛由法身於利益他事。具足勝能。眾生為得法身。何用精進修道。   論曰。為得法身。不應不作功用。   釋曰。雖爾不應不作功用。無自然證得法身故。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釋此難。是故說偈。   論曰。  諸佛證得等無量  是因眾生若捨勤  證得恆時不成因  斷除正因不應理   諸佛證得等無量是因。   釋曰。過去現在佛證得法身。證得無高下故言平等。所得功德無定齊限故言無量。如此證得。是眾生求得法身正勤之因。   論曰。眾生若捨勤。   釋曰。此證得若是眾生捨正勤因。如前所計。不須自作正勤由他得度故。   論曰。證得恆時不成因。   釋曰。諸佛證得法身。一切是有。若離自正勤。此證得則不成自證得因。何以故。若是因者。從昔以來無復凡夫。皆由他得度故。既無此義。是故雖有證得。不成自因。   論曰。斷除正因不應理。   釋曰。正勤與證得相應名正因。若斷除此二則不應道理。復次因有二種。一方便因。二正因。諸佛證得為方便因。以屬他故。自修正勤為正因。以依自身故。若斷除正因留方便因。此事不應道理。以不能成就自所願故。復次有諸菩薩。慈悲莊飾相續。於眾生起愛念心。皆如子想。不作此意。是眾生利益事。願他作我不作。常作是意。若他或作或不作。我必應作。若眾生不應菩薩心作正勤。無得菩薩利益義。是故正勤。是證得法身第一正因。此因不可斷除。若斷除此因。由他得法身。無有是處。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藏經中名攝大乘。此正說究竟。  由依佛言及道理  說論為自得清淨  為利智信正行人  為立正法令久住  依燈電寶日月光  如淨眼人見眾色  依具智悲三解尊  通達說論亦復爾  若真實義應法句  能除皮肉心煩惱  諸顯涅槃道功德  此是聖言餘悉非  若亂心人作是說  能顯佛是無上師  隨順涅槃道資糧  頂戴此言如佛教  世無慧人能勝佛  具智通真理無餘  是佛自了法叵動  若違正法由佛教  若謗聖人及正法  迷人見執之所作  於此生智離三污  如衣受染淨非垢  智鈍離信及白法  邪慢法災不了執  貪利邪見事法怨  離勝下願謗正法  於火蛇怨及霹靂  法傷可畏此非畏  火等但斷世間命  無間可畏不由此  若人數事諸惡友  邪見五逆斷善根  思法速離無間苦  謗法何因得解脫  眾寶界如覺德業  我說句義所生善  因此願悉見彌陀  由得淨眼成正覺   如此十偈總義。為顯此總義。重說三偈。  從此及為此  由此是所說  此流說四偈  為顯前五義  守自身方便  是故說二偈  傷法因說一  傷法果說二  至大集法忍  證無上菩提  略明此三法  是重說勝果   三藏法師翻講論竟。說此三偈。  若思了義論  智人信三寶  由智信二根  得入真如觀  故我依本記  翻解攝大乘  凡所生功德  迴向為三能  供養佛法僧  降伏邪行者  救拔眾苦難  願此能無窮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五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No. 1596 [Nos. 1595, 1597; cf. Nos. 1592-1594, 1598]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一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應知依止勝相勝語第一   無等聖教章第一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修多羅中。婆伽婆前善入大乘菩薩。為顯揚大乘大體故說。所謂為大乘故。諸佛世尊有十種勝相勝語。   釋曰。問何為造論。答為敷演。應知甚深寬大法性故。若除不承佛菩薩力。何人有能於此解釋。復以何義故。此論作如此相說。若離阿毘達磨言。則不知是聖說。為此義故。又是出經名。如言十地經。今當釋彼經名。為令不知者令知故。言阿毘達磨修多羅者。彼修多羅中。明此阿毘達磨法門故。亦為顯修多羅名故。言大乘者。簡異聲聞阿毘達磨故。亦有非聖說阿毘達磨。有人自以分別慧。謂是佛說阿毘達磨。或言。聲聞所說。或言。世智者所作。為此故言大乘修多羅。即顯示異於聲聞等故。復次言阿毘達磨者。顯示菩薩藏攝故復次藏攝者。顯示調伏自煩惱故。於大乘中。是菩薩煩惱。菩薩以分別為煩惱故。阿毘達磨者。甚深寬大為相。此藏有三種。謂修多羅。阿毘達磨。毘那耶。即此三上下乘別故為二。謂聲聞藏。菩薩藏。復次此三及二。何故名藏。答由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雲何成三。有九因緣故。對治諸疑者修多羅。若人於義有疑。為令彼人於彼義得決定故說。對治著二邊者毘那耶。遮有罪過受用故。謂著欲樂邊。聽無罪過受用故。遮自疲苦邊。對治自見著者。阿毘達磨。由顯無倒相故。復次說三學者修多羅。具足增上戒增上心者毘那耶。由持戒故。得不悔等次第得三磨提。具足增上慧者阿毘達磨。簡擇無倒義故。復次說法及義者修多羅。成就法義者毘那耶。若修行人調伏煩惱。於中得通達故。於法義決定善巧者阿毘達磨。由此等九因緣故立三藏。此等皆為解脫生死故。復次雲何得解脫。熏知寂通故得解脫。由聞故熏於心。由思故知於修。中奢摩他故寂靜。毘缽捨那故通達。此修多羅毘那耶阿毘達磨。略說各有四義。菩薩解此則得一切智。聲聞隨解一偈義。則得流盡。雲何各有四義。一依二相三法四義。貫穿此者修多羅。於中依者。依處依人依所為故說。相者。世諦相第一義諦相。法者。陰界入緣生諦念定無量無色。解脫勝處一切處菩提分辯才無諍等。義者隨順相續故。一向二數一伏四普集。應知此是阿毘達磨。向者。阿毘達磨是向無住處涅槃法。說諦菩提分解脫等門故。數者。阿毘達磨是數法。於一一法中決了其自相通相等差別。有無量說故。伏者。阿毘達磨是伏他法。能伏他論由具立宗等故。普集者。由阿毘達磨。普集修多羅義故。復次毘那耶四者。一罪過二緣起三還淨四出離應知。於中罪過者。謂五篇罪緣起者。起罪有四。一無知二放逸三煩惱熾盛四不尊重。還淨者。由淨心非治罰法。如禁戒攝持故。出離者。有七種。一自說發露。二與學等治罰。三一向禁斷立學句。復以別道理故聽。四已解。謂眾僧同意共解故。五轉身。謂比丘比丘尼轉男女根若不共罪。六真實觀。由作法鬱陀那勝觀故。七法爾得。謂得見諦已。小罪及隨小罪。法爾無有故。復次毘那耶有四義應知。一人。謂依此立學處。二立制。謂如所白彼人罪過。大師集眾制學處。三分別。謂制學句已隨更解釋。令分分差別。四決判。謂於彼分中雲何得罪。雲何無罪。令決定知故。今當釋本文婆伽婆前者。為顯恭敬無異言故。善入大乘者。謂得陀羅尼等功德。顯示得彼功德已。於文於義能正持正說故。此菩薩名善入大乘。何為而說。為顯發大乘大體故。顯發者。廣說彼大體故。所謂為大乘故者。依於大乘故。十種勝相勝語者。十相勝故。所以語勝。由此故彼有十種勝相勝語。復次勝言者。兩相形故如此物。勝過於彼。最上義是勝義。復次由因體勝故。彼果語勝。今當說彼十種。   論曰。諸佛世尊有應知依止勝相勝語。應知勝相勝語。入應知勝相勝語。彼入因果勝相勝語。彼因果修勝相勝語。於彼修差別中。增上戒勝相勝語。增上心勝相勝語。增上慧勝相勝語。滅勝相勝語。智勝相勝語。如是等所說修多羅句顯於大乘是佛語。   釋曰。應知依止勝相勝語者。所可知法名應知。謂彼染淨等法即是三性。依止者是因義。應知依止即是勝相。故言應知依止勝相。由彼勝相故語勝。即是阿梨耶識。如是等略釋義。乃至智勝相亦爾。智即勝相。故言智勝相。應知相者。謂應知自性。應知即是相故言應知相。即是三性。入應知勝相者。此應知相中。若所入及能入。俱名入。即是唯識。即此入名彼入。言彼入因果者。唯識名入。因者。謂世間施等諸波羅蜜。即是加行時。果體者。即此通達時為出世間體故。彼因果修差別者。即是前因果於此因果中。修之差別。修者。謂數習故。此數習於諸地轉勝。故名差別。即是十地。於此修差別中。增上戒學者。為戒修學名增上戒。即是十地中。所有菩薩禁戒。於諸不善無復作心故。增上心學者。內觀心。此心即是增上學。謂三摩提故。增上慧學者。勝得慧名增上慧。此慧即是增上學。增上慧學即是無分別智故。滅勝相者。謂最勝種類自體滅。於煩惱障智障故。即是無住處涅槃故。智勝相勝語者。無障礙智名智勝相。彼無分別智有對治。佛智者。離一切隨眠障。即是無分別智之殊勝。   論曰。復次雲何顯發。此等所說十處。聲聞乘中不說。唯大乘中說故。所謂阿黎耶識。說為應知依止體。三種自性。分別依止他成就。說為應知相體。唯識說為入應知相體。六波羅蜜說為入因果體。菩薩十地說為入因果修差別體。菩薩禁戒說為增上戒體。健行及虛空器等三摩提。說為增上心體。無分別智說為增上慧體。無住涅槃說為彼果滅體。諸佛三身自性身共用身化身。說為彼果智體。由此等十處故。與聲聞乘殊異。殊異者最上故。由世尊為菩薩說。是故言諸佛世尊為大乘故。有十種勝相勝語應知。   釋曰。雲何顯發者。謂有何相貌故。六波羅蜜為入彼因果體者。謂唯識觀得入三性。即是清淨波羅蜜因。雖是世間能引出世間故。入地已去即是清淨。為出世果體故。菩薩十地為彼因果修差別體者。即是諸地中修習三學。果者。即此三學果名果。此果中滅是滅果體。謂滅煩惱障智障故。無分別智是增上慧學體者。謂聲聞無四倒分別故。名無分別。諸菩薩於一切法無分別。此是二無分別差別故。三種佛身為果智體者。彼三學果名彼果。彼果即是智故。言彼果智。此體即是彼果智體。此中若離自性身即無法身。如眼若離此則無報身。如眼識此能依所依二法平等應知。若離報身。已入大地諸菩薩受用法不成。若無受用法。菩提資糧滿足亦不成。如見色化身亦爾。若離此解行中諸菩薩。及諸聲聞粗淺解。初發修行亦不成。是故決定應有三身。故大乘與聲聞乘殊異者。聲聞乘中不說故。最上者。顯示於大乘中亦殊勝故。   論曰。復次雲何以此十種如來勝相勝語。得顯大乘是佛語。亦得遮聲聞乘異於大乘。由此十處於聲聞乘中不見說故。唯於大乘中說故。引生大菩提。此十處成就隨順不相違。得一切智智故。此中有偈。  應知依相入  因果修差別  三學果滅智  上乘中殊勝  此說餘處無  見此勝覺因  故大乘佛語  由說十處勝   釋曰。此義雲何。能引大菩提故。顯示此義。此十處成就隨順不相違者。能引生大菩提故。引生大菩提者。為因故。成就者。於三學量中思量觀察。如導師顯示道相故。隨順者。於勝得中起修行時。隨順相應住故。如導師所說。於中隨順而住。不相違者。於諸地中障礙事不有故。如所說道中無有賊等障礙。謂生死涅槃不相障礙故。   十義次第章第二   論曰。復次此十處。何故作如此次第說。諸菩薩最初由於如是等諸法。因中得善巧。即於緣生中得善巧故。彼等次於緣所生法中。得善知其相。善知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菩薩於如是等相善相應已。次於彼善攝持相中應須通達。即於障礙中心得解脫故。通達彼應知相已。昔加行中六波羅蜜之勝。得應須成就。依內心清淨故。此內心清淨所攝。六波羅蜜於十地中。應須三阿僧祇劫。分分令淨故。次菩薩三學應須圓滿。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應須正覺故。十處作如是次第說。於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釋曰。何故作如此次第說者。謂始從諸菩薩。由於如是等諸法因中。乃至彼果涅槃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等。此說由知諸法因故。得於緣生善巧。由有因故果生。非自在天等。是故得因果二智。次於因所生法應知其相。其相雲何。分別性無。執以為有。名為增益。增益於無即是損減。實有成就性離此二邊過失。故名善巧。次於所取應以唯識觀知其相。由此觀故得無障礙。次於隨順入唯識。世間六波羅蜜。依世俗得已第一義者應須得。謂應修淨心所攝波羅蜜。次於十地中。經三阿僧祇劫。分分應修。非如聲聞勝得於三生中。起對治便得解脫。次即於彼修中。戒等三學應令圓滿。次學果涅槃煩惱障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三身應得。若大乘次第應知齊此。何以故。若欲說緣生。即入阿梨耶識中。若說相即入三性中。若說勝得即是唯識。若說波羅蜜即入諸波羅蜜中。若說地即入地中。若說學即入學處。若說滅及智即攝在無住處涅槃。及三身。佛語如此。故作如是次第說。復有別義引生大菩提等者。謂能生無戲論無分別智故。成就者相應故。隨順者不違三量故。不相違者非先隨順後相違故。如偈說。  攝持求及悲  亦隨順諸善  非黑白我見  有益亦有損   得一切智智者。謂於一切法中。無間一切種智生故。此成就等復有別義。成就隨順不相違等。前句為本。後句為釋。雲何成就。謂隨順故。雲何隨順。謂不相違故。如是展轉。   眾名章第三   論曰。於中即此最初。應知依止。說名阿梨耶識。世尊於何處說此阿梨耶識。名阿梨耶識。世尊於阿毘達磨經偈中說。  界體無始時  諸法共依止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勝得   釋曰。世尊於阿毘達磨阿含中說阿梨耶識名。阿梨耶識者。即是此論初所說阿毘達磨修多羅。此中界者是因義。諸法共依止者。由是因故一切法同共依止。謂依止此以為因體。有此一切法依止故。諸趣果報由此得生。於無量生中有力。於善說惡說法中能解其義。若復越次得於勝得。又為煩惱依止體。由此得有極重煩惱及牢固煩惱。此等四種果報中。勝者身有堪能。翻此者無堪能。應知一切者於生死中隨何趣。非唯諸趣。亦有涅槃勝得。以有煩惱即有涅槃故。此阿含顯應知依止是阿梨耶識。彼阿含復說。   論曰。即彼經復說偈。  諸法所依住  一切種子識  故名梨耶識  我為勝人說   釋曰。此偈第二句釋第一句。勝人者謂諸菩薩故。   論曰。有此等阿含為證。然此識何因緣故。說名阿梨耶。一切有生染法依住為果。此識亦依彼法為因故。名阿梨耶識。又眾生依住以為自我故。名阿梨耶識。   釋曰。此識名阿梨耶者。謂諸法依住故。依住者共轉故。有生者謂有生起類。皆名有生故。染法者謂異於淨法故。眾生依住為自我者執取故。   論曰。此阿梨耶識復說名阿陀那識。於中有阿含。如世尊解節經中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轉如流  嬰兒凡夫我不說  不令分別謂為我   釋曰。復於解節阿含中。佛告廣慧。六趣生死中。彼彼眾生中。隨彼彼眾生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中。自身轉生於出生時。彼時一切種子心。最初成熟。便得和合。粗大增長圓滿。有二種取。所謂有依色根取故。相名分別世俗戲論等熏習取故。於色界中有二種取。無色界中無二種取。廣慧。此識或說。名阿陀那。於身普遍持故。或說名阿梨耶於身隱藏普遍同衰利安否故。或說名心。以積聚增長色聲香味觸法故。廣慧。依阿陀那識為住處轉生六識身。所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於中有識。眼根及色為緣生眼識。即彼眼識共行。同時共境界。有分別意識生。若一一眼識生。隨一一有分別意識。與眼識共行。同時共境界生隨一時。一時若二若三若四若五識身轉生。即彼一時。一時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共行。同時共境界生。如大川流。若有一起浪緣至。則一浪生。若二若多起浪緣至。則多浪生。彼川自流無斷無盡。復次如淨鏡面。若有一起像緣至。則一像生。若二若多起像緣至。則多像生。然此鏡面不轉成像。亦無損減。應知如是。如是阿陀那識。猶如大川。依此而住。若有隨一起眼識緣至。則隨有一眼識生。若乃至隨有起五識身緣至。則隨有五識身生如是廣慧。菩薩住法住智。得心意識祕密善巧。如來一切種一切智。不說菩薩齊此名心意識祕密善巧。廣慧。若菩薩於內於外。如實不見阿陀那阿陀那識。不見阿梨耶阿梨耶識。不見滋長。不見種種(此二謂心)。不見眼色眼識。不見耳聲耳識。不見鼻香鼻識。不見舌味舌識。不見身觸身識。廣慧。若菩薩依法住智。住法住智。得心意識善巧。又復如此義者偈中顯示。阿陀那識甚深細者難知故。一切種子轉如流者。謂一切種子次第轉生。猶如水流。唸唸相續轉故。阿陀那者顯別名故。不令分別謂為我者。一相轉故。分別謂為我。   論曰。何因緣故。說此識名阿陀那。攝持一切有色諸根故。及一切自身取依處故。於彼色根攝持不失。乃至命在故。又於相續受生時。取生令得自身故。是故名阿陀那。   釋曰。攝持一切有色諸根故者。謂此諸色根為彼識攝持故。乃至命在者。即以此句為釋。何以故。以眼等諸色根阿梨耶識攝持故。不如死身住青瘀等相。若至死時彼識捨離故。即有此諸青瘀等相。是故定知。由彼攝持乃至壽限不壞故。一切身取依處故者。即以相續受生時。取生令得自身故等。解釋以相續受生。識於彼相續生處攝取故。何以故。能攝持自身具足故。由阿梨耶識中具足自身熏習住故。即彼生時。名為轉生。即彼生時。取名為轉生取。由此取故取得自身。以是義故阿梨耶識說名阿陀那識。   論曰。亦說名心。如世尊說心意識。於中意有二種。一次第緣與作依處者。由識次第滅。意識依此生故。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常相應。謂身見我慢我愛無明。此意即是餘識染污依止。餘識由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由了境義故。次第義故。念義故。意有二種。   釋曰。復說名心者。阿黎耶識即名為心。意及識二種有別義可見。當知此心亦有別義。為顯示此故。於中次第緣與作依處故者。謂識若次第滅已。得為意識因。此是第一意。復有第二染污意。四種煩惱故。於中身見者即是我執。由此執故則有我慢。以取我自高。由此等於實無我中。起我渴名我愛。此等三種皆以無明為因。無明者無智故。餘識由第一依止生。由第二染污者。若識次第滅已名為意。與當生識處所。為彼生依止故。第二染污意。為染污依止。何以故。由善心中亦有我故。由了境義故。次第義故。念義故。意有二種者。於中取境義故名為識。與處所義故名第一意。我相等染污義故名第二意。   論曰。復次雲何得知有染污意。此若不有獨行無明。亦不有此為過失。五識相似亦不有此為過失。如五識身有同時依止故。得眼等名。不有此為過失。無想定滅盡定無有差別。此為過失。無想定染污意得名。滅盡定不爾。故有差別。又即此無想一生無有煩惱。此為過失。若彼天中無有我及慢等者。又一切時我執得行。謂善惡無記心若不如是。唯不善心中得相應。我執是煩惱故。不應與善無記心共行。是故若俱有而共行。則無此過。若相應現行。則有此過故。此中有偈。  若獨行無明  及相似五法  二種定差別  得名無是過  無想天中生  無我則有過  我執隨順轉  一切處不有  離染意不有  二三即相違  無此即亦無  一切處我執  心行實義時  常與為障礙  一切時共行  名獨行無明   釋曰。此第二染污意以何道理得成立。此意若不有。則獨行無明不成。何者是獨行無明。未起對治時障真如智。癡此與五識不相應。於此處不為障礙故。若起對治處。則於彼為障。亦不在染污意識。若即是染污意識。則有過失。非染污意識者。以與餘煩惱共行。獨行名則不成。又若欲令即是煩惱染污意識者。則有常染污過失。雲何施等心得成善。以常與彼相應故。若言有意與善相應生。即建立此為引生對治。能治染污意識此不成。若言有善心與染污意共生。此善心能引生對治。治滅餘識。此滅則無過。復次與五識相似故。如眼識等五識。則有眼等五根。同時為依止。此意識亦應有同時依止。二定無差別者。若言有染污意。彼無想定中則有。滅心定中則無。可得差別。此二定中意識不行無差別故。得名者。由念自身故名為意。若無體此名何所依。若六識次第過已。此識名意不應道理。以其滅故。又無想天中生。一期應無我故。若言彼處無染污意者。於彼生中則應無我。諸聖人不應厭惡。既厭惡故。是故應知彼中生者。應定有我。我執隨順轉者。以施等諸善皆與我相應故。此我執若離無明則不成。無明不離依止。此依止離染污意不可得故。   論曰。此意染污故。是障礙無記。恆與四煩惱相應。如色無色界煩惱。是障礙無記。為色無色界奢摩他所藏。此意一切時染著。故心體第三離阿梨耶識不可得。是故成就阿梨耶識為心。由此為種子故。意及意識等轉生。何緣故說名為心。種種諸法熏習種子聚集故。   釋曰。以見意及轉識。以阿梨耶識為因生故。心體餘處不可得。佛說識者。即是次第滅意所攝。由彼識滅已說為意故。復次由種種法熏習種子聚集故。得名心。於中種種者。諸法各各相故。熏習種子者。謂有功能為彼差別因故。聚集者。密合積聚一摶相故。   論曰。復次何故聲聞乘中。不說此心名阿梨耶識阿陀那識。微細爾焰所攝故。諸聲聞人不為知一切爾焰故。於彼雖離此說。然得成就彼智令得解脫。是故不說。諸菩薩等為欲知一切爾焰。是故為說。由離此智不可得一切智智故。   釋曰。微細爾焰所攝故者。此亦微細。亦爾焰故。名微細爾焰。又入在微細爾焰中以難得知故。又諸聲聞不為知一切爾焰故。修行唯作自利故。彼等粗煩惱障。唯以苦等智得滅故。菩薩為除自他煩惱障智障故修行。是故為說。   論曰。然於聲聞乘中。亦以別道理說阿梨耶識。如增一阿含中說。眾生喜阿梨耶。樂阿梨耶。集阿梨耶。求阿梨耶。為滅阿梨耶說正法時。為聽聞故應攝耳。為欲知故應作意。願滅阿梨耶故受法順法。如來出世故。此希有難得法世間顯現。如來出生四種可讚。經中以如是別名阿梨耶識聲聞乘中已顯現。   釋曰。眾生樂阿梨耶者。此句為本。後以現在過去未來三時為釋。餘三句如文次第。復有別義喜阿梨耶者謂現在世。樂阿梨耶者謂過去世。由前世樂阿梨耶。是故復集阿梨耶。由喜阿梨耶集阿梨耶故。復希求未來世阿梨耶。順法者如說行故。   論曰。摩訶僧祇阿含中。亦以別道理說此識。名為根本識。譬如樹依根。   釋曰。根本識如樹依根者。彼根本識為一切識因體故。譬如樹根為枝莖等眾物因。若無根枝莖等不可得故。若有阿梨耶識。為諸識根本亦爾。   論曰。彌沙塞中亦以別道理說此識。名為窮生死聚。有處有時見色心斷絕。阿梨耶識中種子無有斷絕。   釋曰。亦以別道理。說為窮生死聚者。此識是窮生死聚體。何以故。有因緣故。有處者界也。謂無色界中色斷故。有時者有住定時。如無想定等。阿梨耶識中種子不斷者。色心熏習為因。後時色心還從此生。   論曰。由此應知依止阿陀那識。心阿梨耶識根本識窮生死聚等名。此阿梨耶識已成大王之路。   釋曰。成大王路者寬大故。   論曰。復有餘師。執心意識義一名異。是義不然。由見意及識義故。彼心義亦須有異。復有餘師執。世尊所說眾生喜阿梨耶等諸句者。此中五取聚是阿梨耶。復有餘師執與欲俱諸受是阿梨耶。復有餘師執。身見是阿梨耶。此等諸師迷阿含及修得故。於阿梨耶識起如是等執。此聲聞乘中成立道理。彼等所成立道理不相應。若人不迷阿梨耶體相。以彼所成立名阿梨耶識即為最勝。雲何最勝若言五取聚是阿梨耶。於惡趣一向苦受處生。即起厭惡。彼眾生一向不愛。言是著處。不當道理。以其常求捨離故。若言諸樂受與欲俱是阿梨耶者。第四禪已上無有此受。已得厭惡故。是諸眾生以彼為著處。不當道理。若言身見是阿梨耶者。佛法內人信解無我。於彼即生厭惡。以彼為著處。不當道理。然阿梨耶識中內我猶在故。若於一向苦受處生。唯求離苦聚。阿梨耶識中。我愛所縛故未曾求離。又四禪已上生者。雖厭惡欲俱樂受。於阿梨耶識中。我愛繫縛猶在。又佛法內人雖信解無我厭惡我見。然阿梨耶識中我愛繫縛亦在。是故以彼所成立阿梨耶。成就阿梨耶識體。則為最勝。是為安立阿梨耶識別道理。   釋曰。於中不迷者。謂諸菩薩。惡趣者。謂餓鬼畜生地獄等惡趣。一向苦者。彼趣報體一向非愛故。彼處若有樂受生。即是津液果。彼處生者其報唯苦。諸樂受與欲俱是阿梨耶者。第四禪已上。無有此受。已得厭惡故。彼處眾生者。謂四禪已上及即第四禪中故。彼處者。謂於彼得生故。內我猶在者。決定取此識以為內我故。求離苦聚者。願捨苦受故。阿梨耶識中我愛繫縛者。以阿梨耶識為自我。由此渴愛故成繫縛。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二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應知依止勝相勝語第一之二   相章第四   論曰。成立此識相雲何可見。略說有二種。一成立自相。二成立因相。三成立果相。於中阿梨耶識為自相。一切染法熏習。已為彼生因。攝持種子相應故。於中因相者。是諸染法。此阿梨耶識如彼一切種子。一切時現起為因故。於中成立果相者。此阿梨耶識以彼諸染法。無始已來熏習。力得生故。   釋曰。以如是等別名。說阿梨耶識於此別說。未知其相故。說阿梨耶識自相因相果相等。於中自相者。一切染法熏習緣故。識有生彼功能勝異。顯示識體有此功能故。攝持種子相應者。彼一切染法熏習已。即為彼法生因故。言攝持種子。彼熏習與彼勝能合故名相應。即此自相一切染法熏習已。為彼得生因攝持種子相應識。為諸染法熏習已得勝功能。能為彼生因。此是阿梨耶識因相。於中始從成立果相。乃至言無始來熏習力故得生者。為諸法熏習已。此識得生。攝持無始熏習故名果相。   熏習章第五   論曰。復次何者熏習。此熏習名復何所名。與彼法共生共滅。已能為彼法生因。此是所因義。譬如胡麻。以華熏之胡麻與華同生同滅。以胡麻中有彼華香生因故能生香。又如欲等行熏習。欲等與心同生同滅。已後為欲等生因。又如多聞。有多聞熏習思念所聞與心同生同滅。已為彼記錄生因。由攝持熏習故。說名持法者。應知阿梨耶識有如此道理。   釋曰。彼法者即前染法。同生同滅已後為彼生因者。謂還與彼染法為因體。   不一不異章第六   論曰。復次阿梨耶識中彼染法種子為分分別住。為無差別。無別物體於識中住。亦非不異。然阿梨耶識如此而生。有勝功能能生彼法。說名一切種子識。   釋曰。阿梨耶識中。彼染法種子為分分別住。為無差別耶。若爾何失。此諸種子若有分分差別。阿梨耶識亦應有分分差別。又阿梨耶識剎那滅義不成。由分分差別故。又善惡法所熏習即成善惡種子體。然此是無記故。若無分分雲何言多。此義不成。是故二俱有過。無別物體於識中住亦非不異。乃至名一切種子識者。於中言非別非不別者。為離如前所說過失故。如此而生者。謂如其種類而生。生彼有勝能者。生諸染法時。與勝能相應故。亦以生彼有勝能故。說名一切種子識。此中有譬。如麥種子於生芽有能。得為種子。若陳久若火損能生麥果功能便壞。麥相如本。功力壞故非復種子。阿梨耶識亦爾。有生一切法功能。由與功能相應故。說名一切種子識。   更互為因果章第七   論曰。復次阿梨耶識與諸染法同時互為因。雲何可見。譬如然燈焰及炷生與燒同時為因。又如蘆束更互相持同時不倒故。識與諸法亦爾更互為因應知。如成立阿梨耶識為染法因。染法為阿梨耶識因亦爾。餘因緣不可得故。   釋曰。復次阿梨耶識與諸染法同時互為因。雲何可見者。以譬喻顯示。猶如然燈焰。與炷一剎那同時互為因。以依炷故焰得生。即炷為焰生因。即彼剎那焰能燒炷。即焰為炷燒因。此即顯示俱有因義。由因現住。即見果生故。從如阿梨耶識為染法因。染法為阿梨耶識因亦爾。乃至餘因緣不可得故者。此言顯示阿梨耶識與諸染法更互為因。亦即顯示因緣故。   因果別不別章第八   論曰。雲何熏習。無異無種種。得為有異有種種諸法作因。譬如以縷種種結衣。當時無種種可見。若入染器已。則有無量種雜色相貌。於衣上顯現。阿梨耶識亦爾。為種種熏習所薰。於熏時無種種異。若生果染器現前時則有無量種種法相貌顯現。   釋曰。雲何熏習無異。無種種得為有異有種種作因者。如此道理即以譬喻顯示。如衣以縷多種結時。無種種相貌可見。若置染器已。則有種種相可見。阿梨耶識亦爾。譬如衣生果。如染器故名生果。染器置者緣所攝故。熏習時未有種種。至於果時則為無量相貌因體。諸法顯現如衣已染。   緣生章第九   論曰。此緣生於大乘中微細最深。略說有二種緣生。一自體分。二愛非愛分。於中由阿梨耶識故諸法生起。此是自體分緣生。與種種自體分為緣故。復有十二支緣生。是愛非愛分。為善趣惡趣可愛不可愛種種身份緣故。   釋曰。此於大乘中微細最深者。於中凡夫智不能知故微細。阿羅漢等不能測故最深。於中略說有二種者。此是立門自體分愛非愛分以此二種緣生。名解釋。由阿梨耶識故者。謂阿梨耶識為因故諸法得生。此名自體分。謂與種種類身份為因故若說無明等此是愛非愛分。何以故。由為種種愛非愛身份因故。   論曰。若於阿梨耶識中迷第一緣生。或執自性為因。或執宿作為因。或執自在天變化為因。或執我為因。或執無因緣。復次若迷第二緣生執我作者受者。譬如眾多生盲丈夫未曾見象。或復有人以象示之。有觸象鼻者。有觸牙者。有觸耳者。有觸尾者。有觸腳者。有觸脊者。有人問之象為何相。或復答言。猶如犁柄或言如杵。或言如箕。或言如木桶。或言如帚。或言如石山。作如此說。如是如是。不解二種緣生。無明生盲者。或執自性。或說宿作。或說自在變化。或說我作。或說無因。或執作者。或執受者。由不識阿梨耶識體相及因相果相故。如不識象體若略說阿梨耶識。即果報識一切種子識是其體相。由攝持三界中一切身一切趣故。   釋曰。或言宿作因者。由不許有現在士夫力因故。如是等生盲眾生以譬喻顯示。無明生盲者。謂十二支緣生中最初無明。由無明故名為生盲。不解阿梨耶識體相。因相果相故者。如前所立阿梨耶識體相說名體相。所立因相名因相。所立果相名果相。於此不解由無明力不解阿梨耶識自體分故。執自性等五因為諸法因。由不解第二愛非愛分故。執我為作者受者。於中因者。一切法熏習。於阿梨耶識中有故。果者。即是諸法所熏故。果報識一切種子是。其體相者。由得身成熟名果報故。一切法種子者。即是熏習已名種子故。一切趣者謂五趣故。一切身者。謂趣趣中同類不同類種種身故。已說阿梨耶識為一切法種子。欲明瞭。彼種子體故。以偈顯示。   論曰。此中有偈。  外內不明二  世數第一義  此一切種子  當知有六種  剎那及俱有  與彼相隨轉  決定及待緣  亦引生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合  異此不可熏  是為熏習相  六識無相合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餘生例應爾  此外內種子  有生及有引  枯死由引因  自體後邊滅   釋曰。以外內不明二等五偈顯之。於中外者。謂穀子等。內謂阿梨耶識。不明者。外種子不可記義故。二者阿梨耶識有善有不善故。復有別義。以染污清淨為二。世數者。外法但以世數說為種子。何以故。亦以阿梨耶識變異有故。第一義者唯阿梨耶識為彼諸法種子。此諸法種子有六種。剎那者。此二種子無間生滅故。若常則不得為種子。以一切時如本無差別故。俱有者。非過去非未來非別處。若此時種子有。即此時果生故。與彼相隨轉者。阿梨耶識隨轉乃至對治道生。外種子乃至根未壞及果熟。決定者。以種子決定故。非一切故。一切得生各自決定。若此種子還此物生。待緣者。非一切時一切生故。於何處何時得其生緣。即彼處彼時生故。亦引生自果者。自種子能引生自果故。如阿梨耶識還引生阿梨耶識。穀等引生穀等。如是等六種顯種子生果義。此熏習相今當顯示。堅者。由堅故可熏。不如風動風不能持熏習。由熏習不能隨風轉至一由旬故。若瞻波迦華所熏油。香風隨轉至百由旬外。無記者。謂無記氣。如蒜不可熏以臭故。香亦如是不可熏故。若無記物則可熏。可熏者。若可熏物則受熏非不可熏。如金銀石等並不可熏。若能攝持熏習者。乃可得熏。謂衣等所應熏物。與能熏相合者。若相合則可熏。非不相合故。相合者。謂無間共生故。若異不可熏者。異者。謂異阿梨耶識。非此異識能受熏。以離阿梨耶識餘識不可熏故。以是阿梨耶識中具剎那等諸義。謂剎那滅故。與生起識俱有故。乃至對治道生所有生死中相隨轉故。由決定為善惡等因故。福非福不動行。待緣於善惡趣成熟故。以阿梨識與如是等。功能相應故得受熏。應須成立諸生起識不合道理。六識無相合者。諸識動轉故。三差別相違者。一一識各各依止生。各各攀緣各各作意。復有別義。謂諸識各別相故。譬喻者。說前念得熏後念。為遮此義故。   論雲。二剎那不俱。無有二剎那並起義。若同生同滅熏習乃得住。若言雖不相合。然所生之識相類而生故。得相熏者。餘生例應爾故。謂諸別相者。亦應得爾。如眼等諸根同以淨色為相。應得相熏。應作此說。以眼根淨色與耳淨色其類同故。彼諸淨色應更互相熏。雖淨色是同處所。各別不言相熏者。識雖同類。何得相熏。如彼所說二種種子。謂外及內俱有生因及引因。於中外種子生因者。乃至果熟。內種子生因者。乃至命盡。外種子引因者。熟已未種。內種子引因者。死後屍骸。由引因故多時住。若此二種子唯有生因。既離彼因即應失滅。無有多時相續住義。若言剎那傳傳轉故。前剎那為後剎那因者。則無有滅時。以有滅故。當知必有引因。此二種子引因者。譬如引弓為箭遠至因。   論曰。此內種子不類外種子。故復說偈。  外種無熏習  內種則不然  聞等無熏習  果生非道理  已作及未作  失得相違過  外種內為緣  以內熏故生   復次其餘生起識。於一切身及趣。為受用者應知。   釋曰。於中一切身及趣為受用者者。謂於彼中受用生故。由於受用中有故。名受用者。此義以中邊差別阿含顯示。   論曰。如中邊差別論說。  第一謂緣識  第二受用識  諸心法所扶  了別此受用   釋曰。此二識復有更互為因果。阿含謂阿毘達磨修多羅偈說。   論曰。此二種識亦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修多羅偈說。  諸法依識住  識依法亦爾  各各互為因  亦恆互為果   釋曰。各各互為因者。阿梨耶識於一切時為諸法生因。亦恆互為果者。若阿梨耶識為因則諸法為果。諸法為因則阿梨耶識為果。   四緣章第十   論曰。於第一緣生中諸法與識更互為因緣者。於第二緣生中復是何緣是增上緣。又此六識幾緣所生。謂增上緣緣緣次第緣。如是等三種緣生。謂窮生死愛非愛趣受用等。具有四緣。   釋曰。此三緣生。窮生死愛非愛受用具有四緣等者。於第一緣生中。阿梨耶識與諸熏習法為因緣。第二緣生中。無明等是增上緣。由無明增上故。行得生如是等。復次六種識說名受用緣生者。具有三緣生。於中眼識增上緣者。謂眼。緣緣者。謂色。次第緣者。謂前滅識緣。次第生識。若前識不捨處。則後識不得生。耳等諸識類爾。   煩惱染章第十一   論曰。如是成立阿梨耶識別名及相。雲何得知如此別名及相。唯說阿梨耶識不說生起識。若離所成立阿梨耶識。染淨皆不得成。所謂煩惱染業染生染並不成。世出世淨亦不成。雲何煩惱染不成。以六識身中煩惱及隨煩惱所熏習種子皆不得成。如眼識與欲等煩惱隨煩惱共生共滅。即此眼識為彼熏成種子非餘。即此眼識若滅已。餘識間生熏習及熏習所依止皆不可得。以無有故眼識先滅餘識間生。無有與欲俱生義。以過去故不得成。如已謝之業果報生不成就。又修與欲俱生眼識所有熏習不成。此熏習亦不在欲中。以欲依止於識故。又不堅住亦不在餘識中。以諸識各別依止故。又不同生滅故。亦不在自體中。以自體無二識俱生滅故。是故欲等煩惱隨煩惱。熏習眼識不得成。識熏習識亦不成。如眼識所餘轉識亦不成。如其相應知。   釋曰。如是已說阿梨耶識眾名。及成立其相。今欲成立此二。於阿梨耶識中非餘識故。以道理顯示。如眼識與欲等煩惱共生共滅。即此眼識為彼熏成種子非餘者。於中即此者。謂眼識。彼者。謂貪等成種子者。謂為因故。非餘者。謂非耳識等故。餘識所聞者。謂耳識等隔絕等。熏習者。謂貪等習氣故。熏習依止者。謂眼識故與貪俱生者。謂與貪等同時生起。以過去故為因不成。如已謝之業。果報更生不得成就。此亦如是不可成就。復有毘婆沙師作此執。欲令過去為有。然彼過去者但有名。所目義不可得。何以故。若法是有雲何過去。是故彼執果不成以無熏習故。又彼眼識與欲俱生。熏習不成者。謂即此與欲俱生。眼識自熏習尚不得成。以此眼識持熏習生欲等。雲何可成。亦不在欲中者。謂眼識熏習在於欲中無有成義。何以故。以欲依止眼識故。又不堅住故。亦不在餘識中者。謂耳識等由依止別異故。正以依止別異故。則不得有同生滅眼識自依眼。耳識自依耳。如是乃至意識自依止意。以各各別處。別識熏習別識不成。亦不在自體中者。謂眼識不得即熏彼眼識。無二眼識俱生故。既無二識同生。則無同生同滅。以如是道理故。眼識中欲等煩惱隨煩惱熏習不成。乃至眼識熏習眼識亦不得成。   論曰。復次從無想天以上。彼地退此間生。煩惱隨煩惱所染。初識生時此無種子而生。以熏習及依止並已過去無有故。   釋曰。初者謂最先起識。無種子而生者。謂無因生故。熏習及依止者。謂心及煩惱習氣。   論曰。復次對治煩惱識生時。一切世間識皆滅。若無阿梨耶識。煩惱隨煩惱種子。在對治識中不成自體。解脫不得與煩惱同生同滅。若於後時世間識生。離欲心。不有彼依止及習氣久已謝滅。若離阿梨耶識應無種子而生。是故離阿梨耶識。煩惱隨煩惱皆不成故。   釋曰。對治煩惱識生時。一切世間識皆滅者。謂六識皆滅故。煩惱隨煩惱種子在對治識中不成者。謂以對治識為因。生世間識不成故。彼於後時者。謂於出世心後。依止及熏習者。謂依止即是識熏習。即是煩惱隨煩惱所熏習等。無種子者。謂離阿梨耶無因而生。於中煩惱即是染污。以是義故。煩惱染不得成。   業染章第十二   論曰。雲何業染不成。行緣識不成。此不有故。取緣有亦不成。   釋曰。今復顯業染不成相。雲何不成。行緣識不成。故福非福不動行生已謝滅。離阿梨耶識何處安置熏習。六識身不能攝持熏習。此義煩惱染污中已說。此不有故者。謂行緣識不成故。取緣有亦不成。何以故。有因緣故。諸行熏識由取力故。熏習成滿變為有故。於中業即染名為業染。又由業故有染名業染。是故業染不成。   生染章第十三   論曰。雲何生染不成。結生不成故。若於不靜地。墮住中有。意以染污意識結生。此染污意識於中有中滅。識於母胎中與迦羅邏和合。若唯是意識和合受生。和合生已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意識轉生。即是於母胎中二意識同處並生。彼和合受生意識。不可成立。為意識一切時依止染污故。如意識所緣境此不可得故。設令此意識與赤白和合。為即此和合意識是一切種子。為依止此識生餘識。為一切種子。若即彼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者。即是阿梨耶識。汝自安置別名以為意識。若以依止生識為一切種子者。不以彼所依因體為一切種子者。無有道理以是義故得成就此和合識非意識。但是果報識。是一切種子故。   釋曰。離阿梨耶識。生染污不成。今當顯示此義。結生不成者。謂得自身不成故。不靜地者謂欲界。墮者謂命終。染污意識者。意識與煩惱俱故。受生者攝取自身故。彼染污意識攀緣生有故。中有即滅。和合者一相同成壞故。謂意識與赤白和合故。依止和合意識生餘意識。二識俱有者。謂一時即有和合意識。及依此所生別意識。二識一時俱有故。又彼和合意識不可成立為意識。何以故。一切時染污為依止故。彼和合意識。以欲等煩惱染污意為依止。攀緣生有。是染污故。依止於此故名染污。為依止此已住胎識。不以染污為依止。以報體無記故。如意識所攀緣。此不可得故者。意識攀緣則可得所謂諸法。此和合識無有攀緣。是故不可成就。此為意識。   論曰。復次結生已攝持色根。若異果報識無可得義。其餘諸識各別依止。又不堅住故。然諸色根無識不成。   釋曰。結生已者。謂已得身故。若異者。謂捨阿梨耶識已。餘六識各別處故。動轉故如眼識唯定依止眼。如是耳等餘識各自依止。耳等色根亦爾。若無阿梨耶識。此諸識各各攝持自依止根者。此等諸識動轉故有時不在無攝持。眼等諸根即應爛壞。   論曰。識與名色更互相依。如蘆束相依住。此義不成故。   釋曰。今欲顯示此不成義。如世尊說。識為名色緣。名色為識緣。於中識為名緣者。名謂六識身。即說名非色四聚。色者即是迦羅邏。名色所緣之識。若無阿梨耶識。何者是耶。由依止名色故。得剎那傳傳相續。轉生不斷。   論曰。若離果報識所有眾生識食不成。離此果報識六識中隨一識。於三界所有眾生中。食事不成故。   釋曰。此言顯示識食不成義。世尊說四種食。一摶二觸三意思四識。摶者變成為相。既變已能作攝持身利益事。觸者境界相。如色等境界唯以見等。即能為身利益事。意思者憶念為相。但以憶念為身利益事。如渴者見水得不死故。識者攝持為相。由此攝持故身得住。若無此識即同死屍臭爛。是故應知識亦名食。由能作身利益事故。於中觸食者六識身。意思者憶念心。既說識食故知更有別識。又如重睡無心及悶絕滅定等。六識身滅爾。更有何者持身得不爛壞。阿梨耶識若捨離時。身則爛壞故。   論曰。若從此退已於上靜地生。以染污不靜意識結彼生。此不靜染污心。於彼地中。若離阿梨耶識。種子不可得。   釋曰。前已說不靜地結生不成。靜地不成。今當顯示此處。以染污識結彼生。若於靜地亦以染污不靜結彼生。染污者以彼地煩惱所染故。彼地煩惱者。謂著定味等。此染污即在不靜地。此人於不靜地死。既死已彼上地心雲何現前。既不現前雲何得結彼生。是故決定應有阿梨耶識。由有無始時彼地熏習心在。由此熏習彼心現前得結彼生故。   論曰。設令生無色界。所有染污及善心。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此染污及善心。應無種子及住處故。   釋曰。生無色界者。謂解脫色界。染污及善心者。謂樂三摩提味。無種子及無住處者。謂無因及無依止。更有別義。若無種子何因而生。若無住處雲何得依止住。彼心為阿梨耶識攝持故。從自種子生。即依止此識。由有依止故得相續住。   論曰。若即於彼界中出世心現前。所餘世間心滅盡。便應滅離彼趣。   釋曰。即於彼中若出世心現前。唯除此出世心。其餘皆是世間心。彼諸世間心皆不有故。便斷彼趣。即是不由功用得無餘涅槃。既無此理故。離阿梨耶識不成。   論曰。若生非想非非想中。依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前。即應捨離二趣。此出世識不依止非想非非想趣。亦不依止無所有處趣。依止涅槃處亦不成。   釋曰。若於非想非非想處生。有時依無所有處。出世心現前。以彼處心明利故。非想非非想處心鈍故。於明利心處。修出世心現前。彼出世心依止。第一第二趣並不成。以此二地皆世間故。又別地生別地心現前依止二趣亦不成。由身有餘故。若此心以涅槃為依止亦不成。以如是等三種依止既不成。若離阿梨耶識。此出世心住於何處。   論曰。若人造善造惡於捨命時。若離阿梨耶識。或上或下次第身冷不得成。是故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生染污亦不成。   釋曰。於中造善造惡。則有從上從下。身冷不同。以造善者上昇。為惡者下墜。是故若不許有阿梨耶識為攝持者。雲何得如此身即隨冷。由阿梨耶識為攝持者故。或上或下次第放捨。隨所捨處則為死屍故。得身冷。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三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應知依止勝相勝語第一之三   世間淨章第十四   論曰。雲何世間淨不成。如未離欲界欲。未得色界心。即以欲界善心修行。除欲界欲。此欲界修行心與色界心。不得俱生俱滅故無熏習。種子不成。無有色界心為過去。無量。生中餘心隔故。彼靜心種子不得成就。已無有故是故成就彼色界靜心。由一切種子果報識。次第傳來得為因緣。修行善心為增上緣。如是一切離欲地。如其相應知。如是世間淨離一切種子果報識亦不成。   釋曰。如世間淨不成。今當顯示。如為離婬欲起修行時。修行欲界善心。於色界心無有熏習。以不同生同滅故。彼色界心即是無種子而生。以彼過去色界心無量生中餘識所隔。已過去無有不成故。彼靜心種子為因緣者。從阿梨耶識中自種子生故。彼方便善心非無功力。得為增上緣則為功力。但非因緣。由彼增上故。色界心得生。如是破色慾時亦爾故。   出世間淨章第十五   論曰。雲何出世淨不成。如世尊說。從他聞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見得生。此他音聲及正思惟。為熏耳識為熏意識。為熏耳意二識。於彼法中起正思時耳識不生。意識亦為餘識別攀緣所間。若於正思惟相應心生時。彼意識久滅過去。聞所熏及熏習皆不得有。何處得種子。於後時生正思惟相應心。與正思惟相應者是世間心。與正見相應者是出世間心。無有共生共滅義故不。為彼所熏。既不被熏則為種子不成。是故出世間淨。離一切種子果報識亦不成。彼中攝持聞熏習種不成故。   釋曰。如出世淨不成今當顯示。於他音聲及正思惟者。謂正與聲相應思惟。此意識為餘識別攀緣所間者。謂與正見相應出世心隔絕故。若正思惟相應心生者。謂於後時正思惟。彼久滅過去者。謂前意識已謝滅經無量時聞所熏及熏習皆不得有。雲何得以此為因生後正思惟相應意識彼中者。謂世間意識中。聞熏習者由聞他音聲熏習意識中。若作是念彼攝持種子不成故。謂攝持出世淨種子不成故。若有種子生義可成。   論曰。復次此一切種子果報識既為染法因。雲何復成彼對治出世心種子。又此出世心昔未曾有故無熏習。既無熏習從何種子而生。汝今應答。善清淨法界所流津液聞熏習。為種子得生。   釋曰。此果報識既為障礙因體。即不成彼對治因體。又此出世心初未曾有者。謂昔來未生故。無熏習者由昔來未生彼出世心熏習。決定未有故。善清淨法界所流津液聞熏習為種子得生者。為別異聲聞故言善清淨法界所流津液聞熏習。由善清淨法界滅智障煩惱障故。名善清淨法界。所流津液者即是所說法。謂修多羅等。於此法界所流津液修多羅。聽聞故名法界所流津液聞。即此聞熏習故名法界所流津液聞熏習。又復聞即是熏習故。名聞熏習。彼聞熏習住阿梨耶識中為因。生起出世心。   論曰。此聞熏習為是阿梨耶識自性。為非若是阿梨耶識自性。雲何得成對治種子。若非彼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依止雲何可見。乃至佛菩提位所有聞熏隨在何身中。與果報識同相而生。猶如水乳然非阿梨耶識。以成彼對治種子故。   釋曰。所有聞熏習。為是阿梨耶識自性為非。設爾何失。若是阿梨耶識自性。雲何阿梨耶識還自成對治種子。若非彼識自性此聞熏習應別有依止。乃至佛菩提位。所有聞熏習者。即是善清淨法界所流津液熏習力故。隨在何身中者。隨於何身中同體而生。然非彼自性。猶如水乳雖復一體而生。然此聞熏習非阿梨耶識。以對治阿梨耶識故。   論曰。於中依下熏習成中熏習。依中熏習成上熏習。由聞思修數習故。   釋曰。於中下中上者。應知聞慧思慧修慧。一一各有三等。復有別義聞慧為下思慧為中修慧為上。聞思修數習者。於聞等中增上修行。以下品為因得中品。中品為因得上品故。   論曰。彼聞熏習種子。隨下中上應知皆是法身種子。是阿梨耶識對治故。非阿梨耶識所攝故。出世善清淨法界所流津液故。雖是世間為出世心種子。體出世心未生時。為現起煩惱對治故。惡趣對治故。一切惡業朽壞對治故。能隨順得親近諸佛菩薩故。雖是世間初修行菩薩所得。應知皆法身攝。聲聞緣覺所得解脫身攝。   釋曰。現起煩惱對治者。謂欲等出生為除滅因故。由除滅煩惱故。對治惡趣應受後報惡道業。為彼朽壞因。舉要言之。過去未來現在。一切惡業對治故。於未來世自身得親近善友因故。初修行者。謂凡夫法身攝者為法身種子體故。解脫身攝者。謂為諸聲聞解脫因體故。何以故。由聲聞唯得解脫身。不得法身故。   論曰。此非阿梨耶識。法身解脫身所攝。隨下中上次第增。如是果報識漸減依止。即轉依止。一切轉已此一切種子果報識悉無。種子即一切皆滅。復次非阿梨耶識與阿梨耶識同處而生。猶如水乳。雲何一切皆滅。如鵝飲水中乳。又如世間離欲不靜地熏習滅。靜地熏習增依止即轉。   釋曰。如阿梨耶識。與非阿梨耶識同處而生。然阿梨耶識盡。非阿梨耶識。在如鵝飲水中乳。乳盡水在。以此顯示。應知。又如世間離欲。於一阿梨耶識中。不靜地煩惱熏習滅。靜地善法熏習充滿依止得轉。出世熏習亦爾故應知。   順道理章第十六   論曰。如入滅盡定說識不離身。此成立果報識不離身。以滅盡定不為對治此識故生。亦非出定時此識復生。此果報識斷已非結餘生不得更生。   釋曰。滅盡定說識不離身者。此為成就有阿梨耶識。由世尊說識不離身者。若離果報識餘識不成。何以故。以滅盡定對治生起識故生。見此定寂靜故。若復執言出定時識更生。由此意故名為識。不離身者。此義不成。何以故。以出定時識不更生。此果報識相續斷已。若離託生時不得更生。   論曰。若人執以意識故。說滅盡定有心者。彼人所執心不成。定義不成故。攀緣相不可得故。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相應故。想受共行過故。則有觸故。三摩提中此有力故。唯滅想是過故。思惟即與信等善根俱起過故。能依離所依不可得故。有譬喻故非一切行者亦不有故。   釋曰。若人執以意識故說滅盡定中有心。彼人所執不成心。以定義不成故。若欲令離如先所說自相阿梨耶識。於生起識中隨一識滅盡定中有此心者。此義不成。何以故。定義不成故。未曾見心離於心法。如餘心法未曾離心。若想受不滅不得滅名。則此定不復成定。若存有阿梨耶識則無此過。為寂靜住故。對治彼怨。其餘心及心法故滅定生。阿梨耶識不分明故。不對治此識故生。是故此定不得有餘心。何以故。攀緣相不可得故。心及心法若相續不斷。必有所緣相。滅定若有心亦應不離所緣相。此二俱不可得故。此定無有餘心。若立有阿梨耶識則無此過。此識以攝持身得名故。復次若滅定中有餘識生者。餘識必有善等分。謂善不善無記。此心不得為善。若善應與善根相應此即相違故。亦非識自性是善以離善根相應。無得善義。故若定心是善。則不許義至與無貪等善根相應。此不可許即與一切處餘善心不異故。亦不得為不善及無記。與不善無記不相應故。離欲界欲時。一切不善根已滅不成不善。亦非無記以此定是善故。又不可以此心為善。與想受共行過故。若離善根不得為善。但善必與善根相應。如與善根相應。必與想受相應無有別因故。所治現行復有能治此義不成。如欲等現行不得有不淨觀。復次定中若離阿梨耶識有餘心者。則有觸生過。今當以住餘定為例。但有其餘善根。相應定心生時必與觸俱。謂因定生猗為相。若樂受觸若不苦不樂受觸。以此觸為緣故。則有樂受及不苦不樂受生。何以故。此觸於定中有力故以見此觸於餘定中生二受有力故於滅定中亦應爾。無別障礙因故。若爾觸緣受則至此義不成。何以故。唯滅想是過患故。若言有觸緣受。修行此定唯為滅想此不可許。以說受想俱滅故。又復不應有觸。於餘識中若有觸。則有相應共有思惟。信等善根共生過故。經說若有識與觸相應生。則有思惟俱生是故於定中思惟現行義得成。若有思惟現行則是起作善心。此必應與信等善根俱生。此義不可許。若欲離如前所說過失。及離阿含相違過失。故言拔去心法。無有心法。唯有心在為是。此亦不成。何以故。從所依中拔除能依不可得故。心是所依心法是能依。此能依所依心及心法。無始生死已來更互相依未曾相離。由此相引故。必應與無貪等善根相應。若汝言定及定方便。並與彼相違故。無貪等不生唯善生者。餘處未曾見此道理。何以故。若法相應生。必有津液果相應生。是故彼義不成。復次更有不成。如世尊說。身行滅乃至言意行滅。於中身行者。謂出入息。語言行者謂覺觀。意行者謂思惟及想等。如覺觀滅則語不得生。如是意行滅則意不得生。若汝言如身行滅住於定中。身得不滅。如是意行雖滅。意猶得在。此義不然。何以故。有因緣故。更有別身行。為身得住因。如世尊說。由飲食命根及識等故。雖無出入息身亦得住。意則不爾。更無餘意行所持故。於彼定中不得以意識為心住。如世尊說。識不離身此說果報識。何以故。由有種子故。後出定時生起識從此而生。此能依所依一切時如是而生。雖加功用不能令其相離。何以故。有譬喻故。此於世間中從生至終。更互不相離。一切時共生。無有能拔其能依。令離所依。譬如四大及四大所造。心法亦爾。無有道理令其相離留心獨在。若言從所依。拔除能依不可得。但以想受是過患故。唯此二法不現行非餘。此亦不成。何以故。非一切處行者。此中不有故。經說滅盡定中識不離身者。即是成就阿梨耶識是有。以世尊說識不離身故。若離果報識餘識不成何以故。由滅盡定對治生起識生以是寂靜故。若有執從定起已。識還從身生故。言不離者此亦不成。以出定時識無更生義。以彼報識若相續斷已。離結後生無更生義。若復執離阿梨耶識以意識故。言滅盡定中有心者。彼心不得為善不善無記。並不成故。由此定善故不可為不善。亦不得為威儀工巧變化等無記。若言是果報無記即是阿梨耶識。以無第五無記故。若言此心是善。即應與無貪等善根相應。又此心在時染污意已滅。但住善中。此善心即有所依止。及有所緣三事和合。雲何不生觸。既生觸雲何不生受等。若爾則滅盡定義不成。於中心及心法不滅故。若汝執言善心勢力引此定生。由方便善心勢力故。此定雖善然不與無貪等善根相應。若和合有能得名和合。是故此定雖善於三和合無有能故。此不爾如津液果生故。以彼方便心是善。是故此定即與善根相應故。   論曰。若復執色心次第生。為諸法種子。此破如前復有不成。於無色界及無想天退墮。從滅盡定起此義不成。阿羅漢最後心亦不得成。唯除次第緣義得成。如是若離一切種子果報識。染污清淨皆不得成。是故如前所說相阿梨耶識成就是有。   釋曰。若執色心相續生諸法。前剎那色為後剎那色因得為種子。初剎那識生後剎那識亦爾。若從無色界退彼色久已斷絕。雲何得種子復生於色。若從無想天退。及從滅定起。此心久滅雲何得為後心生因。若如是阿羅漢無有得無餘涅槃。以色心因不盡故。此前剎那色於後剎那色。前剎那識於後剎那識。應知但得為次第緣。不得為因緣。是故成就阿梨耶識為有。若住生起識中轉依義不得成。此義今以三偈顯之。   論曰。此中有偈。  菩薩善心中  則離於五識  無復有餘識  轉依何心作  對治為轉依  未滅故不成  果因無差別  於滅則有過  無種子無體  許此為轉依  彼無二無故  轉依則不成   釋曰。菩薩善心中者謂善意識中。即是出世對治相應故。則離於五識者。謂離眼識等五識。無餘識者。謂離染污意識及有流善識。為離有流善識故。說善心已復說無餘識。轉依何心作者。謂於阿梨耶識中一切染污種子無復種子。如此作故。若言對治生為轉依者對治為轉依。非滅不成故。煩惱滅故名為轉依。非對治即是滅。何以故。對治但是滅因故。若爾則是果因無差別。彼滅即有過故。果者謂滅名為涅槃。因者謂對治名為道。彼對治與滅則成一體。又對治生時即是涅槃故。若汝以無種子無體許此為轉依者。於生起識無種子及無體。如此為轉依。彼無二無故。轉依則不成故。於住出世定時。諸生起識並不有故。爾時無種子無及無體無。是故轉依義不成。若有阿梨耶識諸生起識雖不在。彼種子在阿梨耶識中住則能作無種子及無體。由轉依不成故。應知有阿梨耶識。   差別章第十七   論曰。復次此阿梨耶識差別雲何。略說或三種或四種。應知於中三種者。由三種熏習差別故。一名言熏習差別。二我見熏習差別。三有分熏習差別。四種者一引生差別。二果報差別。三緣相差別。四相貌差別。於中引生差別者。謂新生熏習。若無此行緣識。取緣有不得成。果報差別者。以行有為緣於諸趣成熟。若無此則無種子。後有諸法生不得成。緣相差別者。此即是意所取我相。若無此則我取意念。所緣不得成。   釋曰。如此成就阿梨耶識已。今當顯示此識品類差別。於此三種熏習差別中。名言熏習分者。所謂如眼名熏習在果報識中。為彼眼生因。後果報眼根生時。由此眼名言。說為因故生。耳等諸根一切名言差別亦如是。我見熏習差別者。由染污意中身見力故。取阿梨耶識為我。熏習生已則有此我彼他差別。有分熏習差別者。由善不善不動行力故。於諸趣中受生如此差別。此義如後應知相初廣說。引生差別者。謂攝聚種類差別所有。新生熏習者。謂初起熏習時。若無此阿梨耶識引生差別則諸行生滅所熏習識。由取所攝持故生有現起。此有不成。能有後生故名此為有。此有即是善不善取之數習。果報有差別者由攝聚行有為緣。於諸趣中成熟。若無此阿梨耶引攝分。則無有因。於後有中諸法眼等色根生起不成。此即是報果故。緣相差別者即此阿梨耶識分與彼依止染污意我見為我取緣相。若無此緣相阿梨耶識與染污意意俱身見為因此我執所緣境不成。此即是津液果。   論曰。於中相貌差別者。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共相者是器世界種子故。不共相者是各別內入種子故。此共相是無受生種子。若對治起時不共相障礙滅故。共相者他分別所持。觀行者於中見清淨。如於一切物中種種樂欲種種見成故。此中有偈。  難滅及難知  所謂共相結  觀行者心異  於外大相中  清淨者不滅  於中見清淨  諸佛見清淨  成嚴淨佛剎   復有別偈。  隨種種欲樂  種種見得成  觀人於一物  隨種種欲樂  種種見得成  所取唯有識   此不共相。是有受生種子。此等若不有器世界及眾生世界轉生。差別不成。   釋曰。相貌差別者有多種。於中謂共相不共相。有受生種子相無受生種子相。此阿梨耶識為一切眾生所共器世界因體。即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阿梨耶識者。即是各各自身色等諸入因體。即是有受生種子。若離如是相類阿梨耶識。則一切眾生所共受用因。器世界則不成。如是若離第二阿梨耶識眾生世界不成。即如枯木無所覺知。   論曰。復有粗惡相輕安相。粗惡相者是煩惱小煩惱種子。輕安相者是有流善法種子故。若無此於果報身中。有堪能無堪能差別不成故。   釋曰。粗惡相者謂身無堪能故。輕安相者謂身有堪能故。   論曰。復有受用相不受用相。受用相者。謂果報已熟善不善種子故。不受用相者。謂言說熏習種子。無始時戲論生起種子故。若無此數數所作善惡業。得果受用此義不成。此新言說熏習出生亦不成。   釋曰。受用相者若離此阿梨耶識。數數所作善惡業得果而盡不得成。無受用相。謂言說熏習種子者。如言說熏習差別中說。無始時戲論生起。種子故者。謂無始已來俗數流布因故。若無此不受用相。阿梨耶識則無本新言說熏習。生起不成。何以故。於世間中。無有現在言說離本得成。若本不有今亦不有故。   論曰。復有相似相。謂似幻焰夢翳等故。若無此相似相阿梨耶識。由虛妄分別種子故成顛倒相。此義不成。   釋曰。相似相者如幻事為因故。即得妄見象等相。如是如是由阿梨耶識相似相。虛妄分別種子故。有顛倒相。若無此彼顛倒相不成。   論曰。復有具相不具相。具縛者是具相世間。離欲者損減相。有學聲聞及諸菩薩一分拔離相。阿羅漢辟支佛如來煩惱障具拔離相。煩惱障智障具拔相者。如其所應。若無此次第滅煩惱義不成。何因緣故善惡法果報唯是無障無記。此果報是無障無記故。與善惡不相違。善惡更互相違。若果報是善惡。無有道理得滅煩惱。是故果報識唯是無障無記。   釋曰。無障無記者。於中無障者謂無染。由無染無記故名為無障無記。非如色界生以煩惱不善為無記。此果報若是善不善。則煩惱滅不得成。何以故。若是善更生善。若是不善更生不善。則生死無有盡義。生死者即是煩惱及有流善等。釋應知依止竟。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四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應知勝相勝語第二之一   相章第一   論曰。已說應知依止。應知相雲何可見。此略說有三種。謂依他相分別相成就相。此中何者是依他相。阿梨耶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何者是諸識謂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惡兩道生死識。此中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此等從言說熏習種子生。自他差別識從我見熏習種子生。善惡兩道生死識從有分熏習種子生。此等諸識攝一切界趣。及煩惱等依他相虛妄分別故。得顯現。此等諸識虛妄分別所攝。唯是識量。無所有不實義顯現依止。此是依他相。   釋曰。今釋應知相中。依他相略說者。謂總要而說故。虛妄分別所攝者虛妄分別體性故。此中身識者謂眼等五界。身者識者謂染污意。受者識者謂意界。應受識者謂色等六外界。正受識者謂六識界。世識者謂生死相續不斷。數識者謂算計。處識者謂器世界言說。識者謂見聞覺知四種言說。此等九識皆是應知依止。見聞等名言熏習差別為因。自他差別識者謂依止身差別。以我見熏習為因。善惡兩道生死識者謂生死趣無量種。從有分熏習種子生。此等諸識者次前所說諸識。攝一切界趣煩惱者謂三界五趣及煩惱等。攝者彼識體性故。依他相者依他為體故。此中虛妄分別所攝者。是彼體性故。無所有不實義。顯現依止者。是無所有不實義顯現因故。此中無所有者無實體故。如我塵無有實義。於無所有中執取譬如我。即是無所有而有我相顯現。此所依止名顯現依止。依止者因義故即是依他相。   論曰。此中何者是分別相。於唯是識量無有義中。有義顯現故。   釋曰。分別相中言無有義者。譬如實無有我。此唯有識量者。於無有義中而顯現故。譬如我唯相似顯現故。為義顯現者為所取相顯現。譬如無我而我相顯現故。   論曰。此中何者是成就相。即此依他相中。彼義相畢竟無所有故。   釋曰。成就相者此無所有不實義。顯現因中彼不實義顯現無所有故。如我相似相實無所有。然無我是有。   論曰。此中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知是眼等六內界。應受識者應知是色等六外界。正受識者應知是眼等六識界。其餘識即是此等諸識差別。應知如是等識唯是識量以無義故。此中以何為譬。以夢等譬喻顯示應知。譬如夢中離義獨唯有識。種種色聲香味觸捨林地山等義相似相顯現。此中實無有義。以如此譬應知一切處唯有識。以此為首。復有幻鹿渴翳等譬喻。應知猶如夢等覺時一切處唯有識。如夢唯是識者覺時何故不如是轉。實智覺者亦如是轉。如正夢時此覺不生。若夢覺已此智即生。如是未得真實智覺此智不生。若得真實智覺此智即生。若未有真實智覺雲何於唯識得起比知。由阿含及道理。阿含者如十地經中世尊說。三界唯心故。又解節經中世尊說。時彌勒菩薩問世尊言。所有三昧境像雲何與定心為可說異為不可說異。世尊言彌勒不異。何以故。定心所緣唯識所顯。我說為識。世尊。若三昧境像不異定心。雲何彼心還取彼心。彌勒。無有一法能取餘法。然彼心即如是生亦如是顯現。譬如因面見影言我見影。謂所見影異於自面。彼心亦爾如是生起。即於彼心。謂有別物可見。由此阿含及道理故得顯現。   釋曰。此唯有識者。如十地經及解節經所說故。此攀緣唯識所顯故。我說唯識者此所攀緣唯識所顯。此有何義為顯唯識離義故。由是識所攝故。佛言我說為識顯彼三昧境界是識故。然如是生起者為彼相類而生故。於中取為別義者。於中謂於三昧境界中。取為別義者於彼識影謂有別物。為所取體故。   論曰。如是於靜心中。若見青等爾焰影像。即見自心無別青等義。由此道理菩薩於一切識中。應須比知唯是識量。又此青等非憶持識。以所見境界現前住故。於聞思中所有憶持識。攀緣過去但是彼影故成唯識。以此比量雖未得真如智覺於唯識中則得比知。   釋曰。此三昧境界。青等影像亦非憶持識何以故。以非如昔所見。即於彼方處如是念知故。以現前故。彼所有憶持識暗昧。此現前住者所見明淨。若言於聞思中數習故。彼雖過去後思念時如昔而生。此亦如是者。彼聞思已過去。今則無有。於無有中若更生。此即是識似彼而生。非過去已滅聞思。是故此義於成唯識塵無所有即得成就。   論曰。如前所說種種識。譬如夢等者此中眼識等識體唯識得成。眼根等識體是色。唯識道理復雲何可見此等由阿含及道理已如前說。此等若是識體何故似色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轉也。顛倒等煩惱住持故。若異此於無義中義顛倒則不成。若無此煩惱障智障等染則不成。此若無此清淨亦不成。是故眼等如是生起得成。此中有偈。  亂因及亂體  所謂色識體  及非色識體  前無後亦無   釋曰。眼識等識體非色故唯識得成。眼根等識體是色雲何成唯識也。此等如前阿含及道理中已具顯示。一類堅住相續轉者。一類者相似故。堅住者多時住故。由煩惱障智障顛倒煩惱為因故。住持者即是因也。若離如是等生起。則無非義為義顛倒心。若無此煩惱障染智障染則不有。此義以偈顯示。亂因及亂體者。謂色識體及非色識體。如其次第此中色識體為亂因。非色識為亂體。此因體色識若不有。彼果體非色識亦無。   差別章第二   論曰。何故身識身者識。受者識應受識正受識。於一切有身份共有和合生。顯生分受用滿足故。何故世識等諸識。如前所說種種識生。無始時生死流轉不斷故。無量眾生界故。無量世界故。無量所作事更互言說故。無量攝取受用差別故。無量愛非愛業受用果報差別故。受無量生老死差別故。雲何成立此等諸識令成唯識。略說有三相。唯量義無所有故。唯二謂有相及見識故。唯種種謂種種相生起故。此等諸識無有義故故名唯量。有相及見眼等諸識。以色等為相。以彼等識為見。乃至身識為見故。意識者以眼等一切識體乃至法識為相。以意識識為見。意識能分別故。又似一切識生起故。此中有偈。  唯量二種種  觀行人能入  得入唯心時  此心亦滅離   釋曰。雲何名具足身份受用。此身識身者識受者識等五識。應知一切有身者。一時有故。共有者一時生故。所顯者因體故成立三種唯識義。如前長行及此偈顯示。於長行中言唯量者。唯是識量故。一切所有諸識皆唯識量。何以故。由所識義無所有故。唯二者成立有相及見故。即此一識一分成相。第二分成見。此是眼等識二分故。成立種種者還即此一識。隨所起一分種種相生。第二分為能取故。若意識所取。彼一切眼等識乃至法識為相。即此意識為見故。種種者唯意識為彼事。以不定故。其餘諸識有定境界。又不分別故。是故若能分別則名為見。以如是道理得成唯識。偈言。入唯量者無有義故。入唯二者有相及見識故。入種種者由識種種相貌生故。觀行人能入者。謂修行人相應故。何故得入唯心時。此心亦滅離也。由正入唯心時則義無所有。識亦不有。若無所取義。雲何得有能取心也。唯二及種種者。但是說入唯量因緣。餘義如前所說。   論曰。一種諸師說。即此意識彼彼依止生。得彼彼名。如意思得身口業名。此意識於一切依止處。生種種相貌。似二而生唯似義故。似分別故。一切處亦似觸而生。色界中意識依止身故。如餘色根依止身故。   釋曰。有諸菩薩。欲令唯有一意識次第生起。今當顯示。譬如意思得身口業名者。如意思於身門中生名身業。於口門中生名口業。意業亦爾。如是一意識若依止眼生則得眼識名。如是乃至依止身生得身識名。此中離意識外更無餘識。唯除阿梨耶識。若汝言眼等根無分別。若意識依止彼生亦應無分別。如染污意依止染污故。生起亦染污。此亦應爾者。如論說於一切依止處。生種種相貌似二而生。唯似義故似分別故。是故無妨。於中一切依止處者。謂依止眼等處故。種種相貌似二而生者唯似義故似分別故。由此二句故可得了知。此二句所說即是一識一分似唯義而生。第二分於彼似義中。似分別而生。是故前說無過。又一切處亦似觸而生。謂於有色處心在定中。五識不行於色身中有內受生。如餘色根依止於身者。如眼等根依止於身。此諸根由依止身故即於自身能作損益。意識亦爾。依止身故令身損益。應知復有別義如身根依止於身。若有外緣來觸。即於身根中似觸而生。此似觸生時即於自依止身中。為損為益。意識亦爾。依止身故似觸生時。亦即於身為損為益。   論曰。此中有偈。  遠去及獨行  無身住空窟  能伏難伏心  我說為梵行   釋曰。彼諸菩薩成就所說。故引諸阿含偈。言遠去者攀緣一切境界故。獨行者更無第二故。無身者離色身故。住空窟者隱在色身空窟中故。能伏者自在作用故。難調伏者鄙惡故。   論曰。又如經說。此五根等所行境界。皆意能受用。彼等亦依止於意。   釋曰。復有阿含說。此等五根所行境界意能受用者。若根所行處名為境界。此意能分別一切法故。一一境界各各受用故名能受用。彼等亦依止於意者。為彼等諸根生時此為因體故。何以故。若意有別緣則眼等不生。   論曰。又如經說十二入中。說六識身為意入。   釋曰。復有阿含說六識身說名為意。無別餘識名故。佛說六識身名為意入。是故得知唯獨有意。   論曰。若有安立阿梨耶識識體為義。識體處彼中。成立所餘一切識體為相。識體意識識體及所依止成立為見。應知彼等為相貌識體為彼見生因。似義顯現。為彼見生依止事。   釋曰。亦成立阿梨耶識。為相見二識。意識及依止是阿梨耶識見分。眼等識體及一切法是相分。此等即是阿梨耶識體故。彼等為相貌識體者。謂眼等為識生因體。成彼所攀緣故。為彼見生因者於彼中起見名彼見。為彼所見義顯現故。能為意識見相續住不斷因故。名為能作見生依止事。   論曰。如是等識體已成立為唯識。諸義既現前可見。雲何得知非有。如世尊說菩薩具足四法。得隨順入一切識體無義。一知相違識相。如餓鬼畜生人天同於一切。識體見有差別。二知無境界。識生如攀緣過去未來及夢影等。三知離功用。應得無顛倒。如於實有義中攀緣義。識則應不成顛倒。由不藉功用。得真實智。四知隨順三慧故。如諸菩薩及得定者。得心自在故隨其樂欲。彼義顯現。如有得奢摩他觀行者。修法觀時唯以意念義即顯現。又得無分別智者。住無分別時。一切義不顯現。諸義由隨順三慧。及前因緣故。義無所有即得成就。此義中應說六偈。後於增上慧學勝相中說。謂餓鬼畜生人等。   釋曰。一知相違識相者。諸相違者識所緣義名為相於中知故。知無境界識生者。謂見無所攀緣而識得生。如過去等。知離功用應得無倒者。若如所顯現義。即如是有者。則不須起對治無倒得成。如此解知故。隨順三智者。此智知諸義。皆隨順三智故。及得定者。謂聲聞辟支佛等。得心自在者。謂已得隨心所作故。隨心樂欲彼義顯現者。若欲令地界成水如念即成。火等亦如是故。得奢摩他者。謂已得三摩提故。修行法觀者。於諸修多羅等中。觀察修行故。唯以意念義則顯現者。於一義中隨種種作意則種種相顯現故。已得無分別智者。若如所顯現義是有則不得有無分別智。此智實有故。應知彼義決定非有。   分別章第三之初   論曰。若唯有識義顯現。所依止名依他性者。雲何依他何因緣說名依他。從自熏習種子生。是故依他依他為緣生已無功能。過一剎那自住故說名依他。   釋曰。若唯有識義顯現所依止者。謂離義唯有識體為義。顯現因即此識體是依他。若自所攝雲何依他何因緣名依他。為自因所生生已無力住故。即此自攝說名為他故名依他。   論曰。若分別性依止於他。實無所有而義顯現者。雲何成分別。何故說分別。無量相貌意識分別顛倒生因故成分別。無有自相唯見分別故名分別。   釋曰。依止於他者。謂依止依他性唯識故。無所有者無自體故。為義顯現者有義可見故。何因緣說名分別者。如後次第說。於中無量相者。謂一切境界相故。意識分別者即意識是分別故。顛倒生因者意識妄倒生時攀緣因故。無有自相者無體故。唯見分別者唯見亂識故。   論曰。若成就性分別性。畢竟無所有為相。雲何成成就。何因緣說名成就。體無變異故得成就。清淨境界故。一切善法中最勝等故。由是最勝義故說名成就。   釋曰。彼畢竟無所有為相者。以分別性無所有為性故。雲何及何因緣等者。如前依他性說。體不變異者不虛誑故。如誠實臣。由是清淨境界故一切善法中最勝。即此清淨境界體最勝故名成就。如已成就衣。   論曰。復次有能分別。有所分別。有分別性。於中何者能分別。何者所分別。何者分別性。意識為能分別。以是分別者。故此意識自名言熏習種子故。一切識體名言熏習種子故。是故有無量種分別生。一切處分別故。以是能分別故說名能分別。復次依他性是所分別。復次由此因緣故令依他性成所分別。此是分別性由此因緣故。令依他性似義顯現者如義故。復次雲何分別能分別。何所攀緣取何相貌。雲何執著雲何起言。雲何流布雲何增益。攀緣於名故取依他性為相故。執著於見故。因覺觀起言故。見等四種流布為流布故。實無義中有義增益。如此分別。   釋曰。雲何分別作分別者。意識名分別。依他性是所分別。由此因緣令成分別。為顯示此故。論雲攀緣於名如是等取。依他性為相者。即是取依他性中眼等名字為相故。何以故。取彼相已。而起分別故。見為執著者。謂於彼所取相。決定如是故。覺觀起言者。如所執著以覺觀為因出言語故。見等四種言說所言說者如所言說。見聞覺知等四種流布。共相流布實無有義。以為有義是增益者。如所流布實無有義。取為有義故。   論曰。復次雲何此等三性。為有異體為不異。應言非異非不異。此依他性別道理故成依他。別道理故。即此成分別。別道理故即此成成就。何等別道理。此成依他。依他熏習種子生故成依他。何別道理即此成分別。與分別為因緣相故。即此是分別故。何別道理即此成成就。如所分別畢竟不如是有故。何別道理於一識體為一切種種識體相貌也。阿梨耶識識體為彼餘生起識。種種相貌。應知為彼緣相生起故。   釋曰。與分別為因緣相者。意識名能分別。為此能分別所取境界體而生故。即此是分別故者。即此意識分別彼相取為所分別境界體。以此義故依他性成分別性。如分別意識正分別。所分別時此分別畢竟無所有。由此義故依他性成成就性。   論曰。依他性幾種。略說有二種依他熏習種子故。依他染淨性不成就故。由此二種依他故。名依他分別性亦二種。自性分別故。差別分別故。是名分別。成就性亦二種。本性成就故清淨成就故。是名成就性。   釋曰。染淨體不成就故名依他者。由此依他性為分別分成染。為無分別分成淨。於此二分中一分不成就故。自性分別者如眼等有眼自性作此分別故。差別分別者如彼眼等自性有無常等差別。作此分別故。自性成就者。謂有垢真如。清淨成就者。謂無垢真如。   論曰。復有四種分別。謂自性分別差別分別。有覺分別。無覺分別。有覺者。謂善知言說眾生。無覺者。謂不善知言說眾生。   釋曰。善知言說者。謂有言說智。不善知言說者。如牛羊等雖有分別。然於名字無能故。   論曰。復更有五種分別。一依名分別義自性。如此名有此義。二依義分別名自性。如此義有此名。三依名分別名自性。如不識義之名於中分別故。四依義分別義自性。如不識名之義於中分別故。五依名義分別名義。如此義如是體如是名。復次總攝一切分別有十種。一根本分別。所謂阿梨耶識。二所緣相分別。如色等識體。三似相分別。所謂共依止眼識等識體。四相變異分別。謂老等樂受等貪等。藶謅峸伓`變異等。地獄趣等欲界等此諸變異。五似相變異分別。謂即前所說變異此中變異。六他授分別。謂聞非正法因緣。聞正法因緣分別。七不正分別。謂佛法外人聞非正法因緣。八正分別。謂佛法內人。聞正法因緣。九執著分別。謂不正思惟因緣身見為根本。與六十二見處相應分別。十散亂分別。謂諸菩薩十種分別。   釋曰。總攝一切分別有十種分別。為說此故於中根本分別者。為諸分別根本自體。亦分別即是阿梨耶識故。相分別者以相貌為相。分別即是色等識體故。似相分別者。於彼相種類中。若分別生於所分別中能分別故得此名。即是眼識等識體。及依止故。相變異分別者。謂彼緣相若變異。即此相變異體名為分別。老等者謂身衰朽四大變異。於中分別故名相變異分別。等者攝病及死等。樂受等。謂身有變異為相亦爾。等者攝苦及不苦不樂等。貪等亦如是。等者攝瞋癡等。枉橫及時節變異等者。謂於如是身變異相中。若攀緣生分別故。藶謇怴C謂殺縛等。時變者。謂寒熱等時節改變為相故。地獄等者等言謂攝畜生餓鬼等故。欲界等者等言即是攝色無色界等故。似相變異分別者似彼緣相眼識等所有變異。於此似相變異體起分別。即是如前所說老等中變異。何以故。以住彼老等時。眼識等亦變異生故。他授分別者。於他所說有二種。謂聞非正法因緣。聞正法因緣。此二種分別諸法由聞法生善不善。亦如是解釋。不正分別者即是聞非正法為因。此法外者。謂諸出家外道。正分別者即是聞正法為因。此法內者。謂佛法內人。執著分別者不正思惟為因故。我見為依止六十二見等如修多羅說。與此見處相應分別故。散動分別者。謂諸菩薩十種分別。   論曰。一無有相散動二有相散動三增益散動四損減散動五一執散動六異執散動七自性散動八差別散動九如名取義散動十如義取名散動。為對治此十種散動一切般若波羅蜜中說無分別智。此等障礙及對治。般若波羅蜜義中具足應知。經雲菩薩雲何行般若波羅蜜。舍利弗。此菩薩即於菩薩不見菩薩。不見菩薩名。不見般若波羅蜜不見修行不見色不見受想行識。何以故。色自性空非空故空。若色空即非色亦非異空故有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弗。唯有名所謂色自性。不生不滅無染無淨假立客名分別諸法。以此客名更相流布隨所流布隨起執著。菩薩於此名字一切不見。以不見故則無執著。如色乃至識亦爾。應知以此般若波羅蜜文句故。得通達此等十種分別義。   釋曰。於中無有相散動者。即緣此無有為相名為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般若波羅蜜經中。說實有菩薩。言實有者顯示菩薩實有空體。即空是體故名空體。有相散動者緣有為相名為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彼經中說不見有菩薩。謂不見以分別依他為體由此意故。增益散動者為對治此故。彼經中說色自性空。為顯分別性色空故。損減散動者為對治此故彼經中說不空。謂色法如不空故。一執散動者為對治此故經言此色空非色。何以故。若依他性與成就性是一者依他性亦應如成就性。為清淨境界。異執散動者為對治此故。經言非色異空。何以故。若此二有異即法與法性亦應有異。此異不成如無常法與無常不可有異。約分別性故言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以分別性色無所有即是空。此空即是色無所有。非如依他與成就性。自性散動者為對治此故。經言舍利弗。惟有名所謂色。以色自性即是無所有故。差別散動者為對治此故。經言自性不生不滅無染無淨。於中若生即有染。若滅即有淨。由不生不滅故即無染無淨。此等諸句其義如是。如名取義散動者。謂隨名取義。即是散動為對治此故。經言假立種種名字。分別諸法種種者。謂隨義取名即是散動。為對治此故。經言假立客名更相流布。謂非義自性有如是名。為對治此十種散動故。說般若波羅蜜經。由此說為因故無分別智生。   論曰。若由別道理。依他性得成三性。此三性雲何得不成一也。由別道理故成依他性。不由此成分別及成就。由別道理故成分別。不由此成依他及成就。由別道理故成成就。不由此成依他及分別。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五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應知勝相勝語第二之二   分別章第三之餘   論曰。復次雲何得知依他性為分別性。相顯現而住。然非分別性體也。於名前無智即體相違故。多名有多體此相違故。名不定雜體相違故。此中有偈。  於名前無智  多名及不定  同及多雜體  成就此相違  法無而可見  無染而有淨  應知如幻事  亦復似虛空   釋曰。如依他性中雖分別一分可見。然不成彼性顯示此故於名前無智。同體相違故者。若分別與依他是一體。則離名於義中智生。如瓶離瓶名。於瓶義中瓶智不生。若瓶名與瓶義是一相者。則應智自生。以不一相故。若言名義同體。即是相違。此中成立名是依他。義是分別。何以故。此依他由名力故成所分別又一義有多名。若名義是一相如名有眾多。義亦應眾多。若爾此義則應有多體。此一義有多體。即是相違。是故兩性一體即是第二相違。又名不定如瞿名能目九義。若執名義是一。即諸義同體。此執是第三相違。以無量別相義皆成牛等一體故。偈中亦說此義。於偈中言成就者。明依他與分別不同體義。成就法無而可見等。此一偈為教諸弟子。幻等譬喻故。弟子有二種相違疑。難法無而可見。無染而有淨。於此有疑於中如幻事者。如幻象實不有而可見。義亦如是。雖不有而亦可見。又如虛空雲等。不能染污本性清淨。然雲等除時名為清淨。諸法亦爾無有染污本性清淨。然除客塵障垢時。名為清淨應知。   論曰。復次如所顯現既不有。此依他性一切種悉無。何故不成。若無依他成就性亦無。一切無所有此義不成。若依他性及成就性俱無則無染污及清淨過。現見染污及清淨。是故非一切無。此中有偈。  若無依他性  成就性亦無  則亦恆不有  染污及清淨   釋曰。依他性如所顯現不如是有。今為顯一切種悉無不成故。說此依他若不有成就亦不有。何以故。由有染故則有淨。是故若二種俱無即一切悉無。此義不成今當顯示謗無染淨。此是過失。何以故。現見有染有淨故。此依他成就二法現見是有。若執言無則是實有染淨而謗言無。   論曰。於佛世尊大乘方廣經中。彼經中說雲何應知分別性。若說無所有門應知。雲何應知依他性。若說幻焰夢像影響水月化等譬喻應知。雲何應知成就性。若說四種清淨法應知。四種清淨法者。一本性清淨。所謂真如空實際無相第一義法界等。二離垢清淨。謂即是離一切障垢。三至得道清淨。謂一切菩提分法波羅蜜等。四道生境界清淨。謂所說大乘正法此是清淨因故。非分別性。最清淨法界所流津液故非依他性。此等四法中攝得一切淨法。此中有偈。  幻等說於生  說無顯分別  四種清淨法  此說成就性  清淨有本性  無垢道攀緣  一切清淨法  此四種所攝   釋曰。本性清淨者是自體清淨。此自體即是真如。一切眾生皆有。以平等相故。由有此故說一切法為如來藏。離垢清淨者。即此真如離煩惱障智障垢已。由此真如清淨故得名為佛。至得道清淨者。得彼之道亦是清淨。即是菩提分。念處等波羅蜜故。道生境界清淨者。是諸菩提分法勝得生緣。此生緣亦是清淨故說道生境界清淨。即是修多羅等十二部言教。此言教若是分別即成染污因。若是依他即成虛妄。最清淨法界所流津液故非虛妄。由離此二性故得為成就。又此四種相於大乘中隨說一種應知。即是說成就性。於中初二不變異成就故名成就。後二以不顛倒故名成就。於後偈中具明此義。幻等說於生者依他性說名為生。隨於何處說一切法如幻。乃至如化等應知。此說依他性。說無顯分別者若說無有色無所有乃至一切法無所有。應知此說分別性。   論曰。復次何因緣故。如經所說。依他性譬幻事等。為除他人於依他性中虛妄疑故。又雲何他人於依他性虛妄中生疑。他人作如是念。雲何實無有義而成境界。為除此疑故說幻事譬。若實無有義。心及心法雲何得生。為除此疑故說焰譬。若實無有義。雲何愛非愛受用得成。為除此疑故說夢譬。若實無有義善不善業愛非愛果雲何得生。為除此疑故說鏡像譬。若實無有義種種識雲何得生。為除此疑故說光影譬。若實無有義種種流布言說。雲何得生。為除此疑故說嚮譬。若實無有義。取實三摩提中境界雲何得成。為除此疑故說水月譬。若實無有義得自在菩薩以不顛倒心。為作眾生利益事故生雲何得成為除此疑故說變化譬。   釋曰。為顯示依他性故。說幻等譬。於中虛妄疑者。於虛妄體中生疑故。於依他性中以幻等譬喻。顯示如幻像實無有義而成境界。諸法亦爾。為除彼疑故作幻譬。若無義則無所攀緣。心及心法雲何得生。為對治他人此疑故說焰譬。於中焰譬心及心法。水喻於義如焰動故。水義識生實無有水。如是心及心法亦爾。由動故實無有義而生於識。諸小凡夫又復有疑。若無有義。雲何愛非愛受用得成。為除此疑故以夢譬。依他性如夢中。實無有義而愛非愛受用得成。此中亦爾受用得成。又復有疑若善不善業無義。雲何愛不愛果義得成。為除此疑故以鏡像譬喻。依他性如鏡像。實無有義即於自面有像智生。實無有像義可得。此亦如是愛非愛果義實無所有。然亦可見應知。又復有疑若無有義。雲何得有種種識生。為對治此故以光影譬。依他性如人弄影。隨種種相貌則有多種影現。然無實影義可得。識亦如是實無種種義然有種種義可見。又復有疑若無有義雲何無量種流布言說得生。為除此疑故以嚮譬。依他性如嚮實無有義而亦可聞。如是流布言說實無有義而亦可得。又復有疑若無有義雲何得定者。心及心法得見於義。由經說得定心者如實知。如實見故。為對治此故說水月喻。如水月實無有義而亦可見。以水潤滑澄清故。定心亦爾實無境界義而亦得見。三摩提如水體潤滑故。又復有疑若無實眾生。雲何得如實智諸菩薩等。先以智慧觀察為彼等眾生。於諸趣受身。為對治此疑故。以變化譬喻依他性。如變化實無有義。隨化者心一切事成。非無化事可見。如是雖無受身實義。然為一切眾生故受身。此義可見應知。復次為何意故世尊說幻等八喻。今當顯示於中說幻喻者。為對治眼等六內入。由眼等猶如幻像實無所有而亦可見應知。以此顯示。焰譬喻者喻器世間以體寬大。是故如焰由動搖故。實無有水而見有水。為對治受用色等故說夢喻。如夢中色等實無所有。然以此為因愛憎等受用得成。以此顯示。為對治身業故說鏡像喻。由善不善身業為因緣故。有餘色像生。為對治口業故說嚮譬。由口業為因故得口業果。猶如嚮以此顯示。意業有三種。一欲界二靜地三聞等。生於中為對治欲界意業故說光影譬。由意業果報猶如光影故。以此顯示。為對治靜地意業故。說水月譬。由靜地意業果如水中月。實無所有然於靜心中有種種果顯現。為對治聞等意業故說變化譬。於中聞等者謂聞思熏習。顯示此聞等意生如化。   論曰。世尊依何義故於梵天問經中。說如來不見生死不見涅槃。於依他性中約分別性成就性故。生死涅槃體無差別義。彼中即此依他性。分別分成生死。成就分成涅槃。   釋曰。此等三性法相如修多羅所說隨順相應。今當顯示。依何義故梵天問經中說。如來不見生死及涅槃。依生死涅槃無差別義故。依他性非是生死由成就分即是涅槃故。亦非涅槃由即彼分別分成生死故。是故不可偏說一分。世尊見依他中無偏一性。由此意故於彼經中。說不見生死不見涅槃。   論曰。如世尊於阿毘達磨經中。說三種法。染污分清淨分彼二分。依何義故作如此說。依他性中。分別性是染污分。成就性是清淨分。即此依他性是彼二分。由此義故作如此說。此義以何譬顯示。以金土藏為譬。如金土藏有三種可見。謂一地界二土三金於地界中。土非有而可見。金實有而不可見。若以火燒土則不現。金則顯現。復次於地界中土相現時。是虛妄體現。金體現時是真實體現。是故地界有二分。如是如是此識性未為無分別智火所燒時。於識性中虛妄分別性顯現。成就性不顯現。此識性若為無分別智火所燒。於識性中實有成就性顯現。虛妄分別性不顯現。是故此虛妄分別識體。依他性有二分。如金藏土中所有地界。   釋曰。如是阿毘達磨修多羅中說。分別者染污性。成就者清淨性。依他者彼二分體。由此義故說三種法謂染污分。清淨分。彼二分以此金藏土譬喻顯示。於中金藏者是金種子。地界者是堅性。土者是所造色。於土顏色中則有三種可得。彼地界中所有金。但土相顯現。彼金體以後時可得故知。何以故。若以火燒金則得現。是故知金本來是有。   論曰。世尊有處說一切法常或說無常。或說非常非無常。為何義故說常。於依他性中約成就性分故說常。約分別性分故說無常。約彼二分故說非常非無常。為此義故說如常無常不二。苦樂亦不二善不善亦不二。空非空不二我無我不二。寂靜非寂靜不二有自性無自性不二。生無生不二滅無滅不二。本寂非本寂不二。本性涅槃非本性涅槃不二。生死涅槃無二。如是等差別諸佛世尊一切密語。皆隨順三性如常無常門說。此中有偈。  如法無所有  而現無量種  非法非非法  故說無二義  依一分顯示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說言  非有非非有  如顯現非有  是故說為無  由如是顯現  是故說為有  自顯無所有  自體不住故  如取既不有  故成無自性  由無性故成  前為後依止  無生滅寂靜  及本性涅槃   釋曰。如法無所有而現無量種者。此上半偈如其次第即是非法非非法。何以故。以無所有故名非法。以非無顯現法故名非非法。以非法非非法故。說即是無二義。一分者一邊故。或有或非有者。或於有邊或非有邊。顯示者說故。依二分說言非有非非有者由依他性具二體。取此義故說為非有非非有。如顯現非有者如所見法彼是非有。以如是故說名為無。是故說為有者即以此義故說名為有。今當顯示說無自性意。自不有者由一切法無有離因緣能自有者。此是一種無自性意。體不有者又是一種無自性意。若法滅已。彼體不復更生。是故無自性。自體不住故者。諸法即於生時無力能過一剎那住。此亦是無自性。此等無自性法與聲聞共有。如取既不有者。此不與聲聞共。如凡夫所取分別性不如是有故。此意名為大乘中無自性法。又即以此無自性故。無生等一切皆得成就。何以故。由無自性故無生。由無生故無滅。由無生無滅故本來寂靜。由本來寂靜故自性涅槃。前為後依止者即是前為後因故。   四意四合義章第四   論曰。復有四種意。四種合義。一切佛語應隨順入。一平等意。如言我於昔時名毘婆屍正遍知。二別時意。如言誦持多寶如來名。決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如經說唯發願得生極樂世界。三別義意如經說親近恆伽河沙等諸佛。得解大乘法義。四隨人心意。所謂或為此人讚歎佈施。後復為此人毀訾佈施。如佈施戒及餘修亦如是。是名四種意。   釋曰。如有人取同法故。言彼即是我。世尊亦爾。心在平等法身故。說我於彼時名毘婆屍等。非毘婆屍即是釋迦牟尼佛。此中以平等為意故。別時意者。此意非唯稱佛名決定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言以一金錢得千金錢。豈一日得耶。此意在別時得故。以彼一金錢得千金錢因故。如是如是。唯發願得生極樂世界意亦如是。應知別義意中得解大乘法者。謂於三性道理自覺其相。若世尊意但以如文詞為解義者。凡夫亦應正解。彼解義者。必由親近無量諸佛方乃得故。此是佛意。隨人心意者。或於此人讚歎佈施。又於此人毀呰佈施。如是意者隨彼得成。若人慳吝於彼讚施。若此人於施已得勝欲。即於彼所毀呰佈施。若無此意。於一施中或讚或毀。即是相違。由有此意故。若讚若毀皆悉相應。戒等亦爾。應知一分修者。謂世間修故。意與義異相者。若世尊心有所在而說者為意。由所說決定令入佛教中者名義。   論曰。四種合義者。一令入義。所謂如於聲聞乘中。若大乘中。依世諦道理。說人法二種自性及差別。二相義謂隨所說法相中。皆以三性顯示。三對治義。所謂說八萬四千諸對治行門故。   釋曰。於中令入義者於人法二種。約世諦道理。或說自性或說差別。為令眾生入佛法故。是名令入義。相義者。於中應以相義說其相。由說三性故。對治義者。謂說眾生行對治。即是說諸眾生煩惱對治。為安立眾生對治煩惱處故。   論曰。四翻義如別義語字。顯示別義故。此中有偈。   阿娑犁娑 羅末多耶 毘缽唎耶 斯柘素悉□騤□ㄩ多者吉犁絁捺柘 素僧吉 利瑟吒 羅槃低菩提沒答摩   釋曰。於中阿娑犁者。顯了義名不實。隱密義名不動。即是定以不動故名阿娑犁。娑羅末多耶者。翻名於定起尊重意。毘缽唎耶斯柘者。若顯了義名顛倒。隱密義名翻倒。素悉□飣□埤□□□練□□□□□□□□□訬□裀□□□□□□□□□訬□幘□□□□埤□□□□□言埤□□鷺槾饐□粿□□□槾饐□□檢□□祐饈駑縷□埤□□□□□□姶□□□玲□□晏□□檢□妧□ ̄H□□□□埤□□□□祋□餾□□□奏□□□   論曰。若欲解釋大乘法。略說應以三種相解釋。一解說緣生。二解說因緣所生法。三解說言教中義。於中解說緣生者如偈說。  言熏所生法  此於彼亦爾   此顯果報識及生起識更互為緣生故。彼因緣所生法者。生起識為相有相及見識體性。彼以住持相分別相法爾相。即此得顯三性相。如偈說。  有相及有見  是應知三相   復次雲何解釋彼相。謂分別相於依他相中無體。成就相於依他中是有。由此二故不有及有不可得。可得不見真實見真實此二同時。又於依他性中分別無所有。成就是有故。得彼不得此。不得彼得此。如偈說。  依他無分別  唯成就是有  不得及可得  於中二平等   釋曰。言熏所生法者。謂外分別熏習阿梨耶識。即於識中住。以此熏習為因生一切法。即是生起識自性。此於彼亦爾者。此分別熏習即以彼諸法為因。此顯示阿梨耶識與生起識更互為因。又彼生起識性所有諸法。有相有見識體為性者。謂若識體有相及有見即是彼體。此諸法有三相所謂住持相者。即是依他相。由此等所說故。三性所有相即得顯現。如是等義以偈義顯現有相有見。是應知三相者此等三相如論本解釋中顯示。不有及有不可得可得不見真實見真實此二同時等者。以顯示之。此中二者。謂分別及成就。於此二分一不有一是有故。說名有不有。若得分別則不得成就。由不見真實故。即於彼時不得分別而得成就。由見真實故。如是等義又以偈顯示。偈中言平等者。謂一剎那故。於中者謂依他性中故。二者謂見真實不見真實故。故者有因緣故。由依他性中分別是無。成就是有故。彼諸凡夫顛倒取故見。諸聖人正見故見。   論曰。解釋言教中義者。如說初句為本以餘句顯示其分。或功德依止或義依止。功德依止者。如說佛功德。最清淨覺無二法。行無相法為勝道。住於佛住得一切佛平等。至無障礙處不退轉法。無礙境界不可思議成立。入三世平等。遍行一切世界身。一切法無礙智。一切行具足知。於法智無疑。無分別身一切菩薩所受智。到無二佛住。第一波羅蜜至究竟。無差別如來解脫智。入無邊無中佛地平等法界。第一盡虛空界等。最清淨覺為本。其餘諸句是此句差別。應知如是等名為善解釋。諸法體最清淨覺者。此佛世尊最清淨覺。應知攝餘二十一佛功德。謂於應知中一向無障礙轉功德。令入有無無二相。真如最清淨功德。無功用佛事不休息佛住功德。法身為依止。心業無差別功德。修對治一切障功德。降伏一切外道功德。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成立法功德。授記功德。一切世界中示現受用身化身功德。斷疑功德。令入種種行功德。未來法生智功德。如所樂欲為顯示功德。無量身為教化眾生事功德。平等法身波羅蜜成就功德。佛剎無差別隨所信樂顯示功德。三種佛身無方所限分功德。窮生死際恆為利樂一切眾生功德。無盡功德。   釋曰。顯示其分者。如所應解釋。今顯示此義。或功德所攝或義所攝。於功德所攝中。最清淨覺者此為初句。所餘諸句顯示其義。於中無二行者。二行不可得是名無二行。非如聲聞辟支佛智。亦有障礙亦無障礙。有無無二相。第一清淨者。謂清淨真如。即是無相法。此真如非有相。由一切法無所有故。亦非無相。由有自體相故。此真如於無相法中為第一清淨。入處故言令入功德。最勝故名為道。道者入處義。故名為道。無功用佛事不休息佛住功德者。謂於所有佛事常行不住故。修對治一切障功德者。以一切時恆修覺故。能對治一切障礙。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者。凡生在世間必行世境界。然雖生世間不為世間利等八法所染。成立法功德者。修多羅等諸法無量不可思議。以凡夫不能入故名最清淨覺。即此最清淨覺句一一句中皆相應。未來法生智功德者。謂於未來世法如是生。皆能知故。無量身為教化眾生相應功德者。謂無量諸菩薩身。若作教化眾生事。諸佛得自他平等智故。彼智即為佛智所攝故。即是佛教化事。平等法身波羅蜜成就功德者。謂法身無二故名平等。以此無二法身故名得最清淨波羅蜜。至究竟無差別解脫智者。謂於如來無差別智中。解脫究竟故。此中解脫者。即是增上解故。三種佛身無方所限分功德者謂法身於若干方處。不能分限。如是受用身化身於諸世界亦爾。法界第一者。最清淨法界第一故。名法界第一。盡虛空界者。佛智如虛空無盡故。是故名為最清淨覺。   論曰。復次義依止者如經說。菩薩具足三十二法者說名菩薩。於一切眾生起利樂意故。令入一切智智故。知我何價故。捨憍慢故。牢固意故。非有所為作憐愍故。於親非親平等心故。究竟親友乃至涅槃際故。應量而語故。微笑先言故。無限大悲故。荷負重擔無退屈故。無疲惓意故。聞義無厭故。自所作罪能見其過故。於他罪失不嫌而誨故。一切威儀中修菩提心故。不求果報而行施故。不依止一切有趣生。而持戒故。於一切眾生無礙行忍故。攝取一切善法而行精進故。捨離無色界而修禪故。方便相應智慧故。以四攝事為攝方便故。持戒破戒慈愛無二故。恭敬聽聞正法故。恭敬住阿蘭若處故。於世間雜事不樂著故。於下乘中無悕欲故。於大乘中見功德故。遠離惡友故。親近善友故。淨修四梵行故。遊戲五通故。隨智行故。於住正行不住正行諸眾生不棄捨故。一向語故重真實故。菩提心為首故。如是諸句皆初句差別應知。於一切眾生中利樂意者。此利樂意句。有十六業差別應知。於中十六業者。謂展轉起行業。不顛倒業。他不請作亦自行業。不動壞業。無所求業。此有三句不求返報故。於違順眾生無憎愛故。生生隨逐故。即此類中身口業有二句。於苦於樂及非二中平等業。不卑劣業。不退轉業。攝取方便業。厭惡障礙業。此有二句。無間思惟業。進勝業。此有七句正修行六波羅蜜。及修行四攝事修行成就方便業。此有六句親近善丈夫故。聽聞正法故。住阿蘭若處故。遠離惡覺故。正思惟功德有二種。共事功德有二種。成就業有三種。無量清淨故。得大威德故。得勝功德故。安立彼業。此有四句。攝眾功德故。決定教授故。法財二攝為一故。無染污心故。如是句皆句差別。應知如經偈說。  初句所攝故  由功德句別  初句所攝故  由義別句別   釋曰。義依止者。謂一切眾生中利樂意。此句義有十六業。及餘句顯示。此中利樂意。作何等業。令入一切智智者。若令諸眾生入一切智智。此是展轉行。譬如一燈傳然千燈。即是顯示利樂意。如是等諸句皆與利樂意相應。自知我為何價者。自有利樂意。仍是顛倒。如有人意欲利樂而以飲酒與之。若如實自知稱己份量教示眾生。不以憍慢故自無所知。起心利益反成無利。捨憍慢者以捨憍慢心故。不待勸請自為說法。牢固意者。不以眾生顛倒行故。牢固利樂心動壞。非有所為作憐愍意者。以不為利養作利益眾生故。此利樂愍意雲何可知。以順行身口業故。於中應量而語及先言等是口業。微笑及無限大悲等是身業。此中應量語者謂唯作法語故。無限悲者愍三苦故。苦者苦苦故。樂者壞苦故。不苦不樂者行苦故。非二者不苦不樂故。不卑劣業者不自卑劣。雲我不能成佛。如此等類。無厭惓意者。若不疲惓則能修佛道。聞義無厭者。若不多聞則無教化眾生方便智。一切威儀中者。此句義如淨行修多羅中說。進勝業者是利樂意。趣向增長因體故。修成就方便業有六句者。若人親近此行即得成就。恭敬住阿蘭若處者。由住彼處故能離惡。覺世間雜事者歌舞雜戲等。成就業者謂表彼成就相故。威德者謂六神通。隨智慧行者。謂隨智不隨識自智慧生故。由此智慧正證相應。住諸法中安立彼業者。由有利樂意故。能以利樂安立眾生。於中攝眾者。於破戒者不捨安立亦不驅儐。令離不善令與善合。決定教授者。由一向與立教誡。不自說已後復言我前所說不善故。聞者授教。財法攝者由誠實告彼等言。以法及衣服等財利攝故。如言具攝。無染污心者由攝行菩提心作眾生利益事。非為自求供養。但念雲何以此善令眾生正覺無上菩提。如此攝受故。偈中義亦爾釋應知相竟。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六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入應知勝相勝語第三   論曰。如此已說應知相。入應知相雲何可見。多聞所熏習依止。非阿梨耶所攝。如阿梨耶成種子。正思惟所攝似法似義所生。似所取物有見意言。   釋曰。如此等應知相如應得入。顯示此故入應知相。多聞熏習為依止者。謂大乘法所熏身故。非阿梨耶所攝者。謂對治阿梨耶識故。如阿梨耶識成種子者。如阿梨耶識為染法因。此為淨法因亦爾。故正思惟所攝者。謂正思惟自性故。似法似義所生者。謂為法義相而生故。似所取物者。謂如色等體故。有見者亦似見體故。即是成立相及見二識。   論曰。於中何人能入應知相。大乘多聞熏習相續已故。得親近無量出世諸佛故。一向信解善集善根故。善滿足福智資糧諸菩薩。   釋曰。何人能入應知相者。如此相類中。若入所有方便。今當顯示。大乘多聞所熏者。為離聲聞乘等多聞故。得親近無量出世諸佛者。過數量諸佛出世皆得現前親近故。一向信解者。於大乘中決定信解。不為惡知識之所動壞故。即此次前所說三因緣中。善集善根故。名為善集福智資糧菩薩。復次福智資糧雲何得次第滿足。由因力善友力思惟力依持力故。於中前二句為二力。如其數應知彼正思惟力即是一向信解。此以大乘熏習為因。此一向信解即是修行正行。由修行正行故則得聚集善根。由此正思惟力故得善具足福智資糧。有此次第由此善具足福智資糧故。得入菩薩初地。此是依持力。   論曰。於何處入即於彼有見似法及義意言。大乘法相所生中故。   釋曰。入如是相此入行相。今當顯示。意地分別名意言。此意言種類以大乘法為因生故。大乘法相所生者。攀緣所說法故。   論曰。信解行地中。見道中。修道中。究竟道中。一切法唯識隨聞信解故。如理通達故。對治一切障故。無障礙故。   釋曰。何處得入於信解地中得入。由但聞一切法唯有識。即起增上信解名為得入故。於見道中得入。今當顯示。如理通達者於意言分別中。如理通達故。雲何如理通達。非法非義無能取無所取。若如此名通達意言分別故。於修道中得入。今當顯示。對治一切障故者。觀此意言非法非義無能取無所取時。能對治一切障。此名修道中得入。究竟道中得入。今當顯示。無障礙故者。住最清淨智處故。最微細障滅故。名究竟道中得入故。   論曰。何緣得入善根力持故。三種練治心故。滅除四處故。法義為所緣故。奢摩他毘缽捨那常修正修無放逸等故。無量世界中無量人道眾生。剎那剎那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為第一練治心。   釋曰。何緣得入。如所說善根力持等有八處相應。於中若常修者一切時作故。善修者恭敬作故。若作如此相類即是不放逸。於中對治三種退屈心故。有三種練治心。菩薩聞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第一甚深寬大難可證得心則退屈。為對治此故。有第一練治心云云。又云云故有第二練治心。   論曰。由專心故能行施等諸波羅蜜。我已得此專心。由此故我修諸波羅蜜當得圓滿。不足為難。是為第二練治心。   釋曰。由此意故施等波羅蜜即得現行者。於中意者謂信及欲。菩薩於波羅蜜中。信知實有故功德故。可得故。此是菩薩信。由信故喜樂修行名欲。菩薩得此信欲意故。修行六波羅蜜。進趣圓滿不以為難。   論曰。雖彼有礙善者善法具足已。即於死時隨所念欲一切具足身。彼時得生。況我此最勝善無礙善。於彼時一切具足何為不得。是名第三練治心。此中有偈。  在於人道中  無量諸眾生  唸唸得菩提  故除退屈心  善心人專意  能行佈施等  勝人得此意  亦能行施等  善人於死時  隨心得果報  既有滅位善  果報雲何無   釋曰。復次菩薩於諸佛甚深寬大言教中。起推尋時作思念。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難可證得。一剎那心斷已乃得即生退屈。為對治此故修第三練治心。況我此最勝善者。況我於一切十地中。善具足福智資糧故。無障礙善者。謂心煩惱微細難破。如金剛三摩提能破此障。此三摩提後出離一切障礙。依止轉已。於此雲何不得。此顯出離障礙。與死無異故。一切具足者。謂得一切種智故。善根力持故。三種練治心者。善根不薄少故。菩薩由有此力。則能三種練治心令不退屈。於中第二練治心如所練治今當顯示。由此念故離諸障礙。慳等波羅蜜障無故。滿足波羅蜜不以為難。由此滿足故得成菩提。第三練治心。今當顯示。於中有礙善者謂世間善故。名為有礙善。我此無礙善。此善不得成佛無有是處。此義以偈顯示。偈言故除退屈心者。謂不令下劣心得住。雲我不能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善心者。謂非惡無記心故。由有無記施故。如有人散漫心行施。外道等以不善心行施。又復求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此善最勝勝人得此意。亦能行施等者。於中得專心時。有如是相。能修施等六波羅蜜。謂得滅慳等障礙心。勝人者最上故。謂諸菩薩。施等者。謂攝取戒及智波羅蜜等。隨心得果報者。乃至得非想非非想處果報故。滅善者滅障礙故。果報雲何無者。謂得佛身故。   論曰。遠離聲聞辟支佛思惟故。思惟則滅。於大乘中一切疑無疑故。邪意及疑則滅。於聞思法中離我我所執故。法執則滅。現前住安立一切相。思惟不分別故。則滅分別。此中有偈。  安立及自住  所有現前相  一切不分別  智人得勝覺   釋曰。此中論本為顯四處滅故。於中滅思惟者謂滅聲聞等思惟故。邪意及疑滅者。謂於大乘甚深寬大法中。邪意及疑應滅除故。邪意者誹嫌意及心動搖。惑者疑心故。一切疑無疑故者。於此大乘中為安立法相故。說有三性。所謂一切法無性無生無滅。本來靜寂自性涅槃。如是等一切法無所有門。此就分別性故。若說幻焰夢光影像響水月變化。此就依他性故。若說真如實際無相第一義法界空等門。此依成就性故。於此諸法中一切邪意及惑不生故。於聞思法離我我所執故者。此中為顯除滅法執故。滅除法執者。謂於法中若聞若思。乃至不令我我所得入故。現前住安立一切相思惟不分別故者。謂行者修無分別智時。在正思惟位。滅此等一切寂靜心分別也。於現前住色等及靜心所有安立骨鎖等。於此一切所緣相中。不念不分別時。名入無分別方便。若分別則不得入。此現前安立偈者。為顯最後滅義故。   論曰。因何入雲何入。聞熏習所生正思惟所攝故。似法及義。顯現有見意言。   釋曰。此中顯示以此入如此入故。於中聞熏習所生者。聞熏習為因故。即此入道理。如前所說即是大乘聞熏習所生。應知成就性所攝故。   論曰。有四種求謂名義自性差別。假說相求。   釋曰。此中為顯示如此入故。四種求者如論本說。謂名義自性差別等所說。   論曰。復有四種如實知。謂名事自性差別。假相說中如實知。彼自性差別不可得故。菩薩如是如實為入意言唯識故修行。於彼似字義意言中。知彼名字。唯是意言。知彼名所依義。亦唯意言。即知彼名自性及差別唯是假相說。是時證得唯有意言。則於名及義自性差別假相說中。不見有性差別義相。故由四種求及四種如實知。於彼似名及義意言中。得入唯識。   釋曰。四如實知者。如論說名事自性差別假說中。如實知。其自性及差別故者。謂各有自性差別。作如是假說故。名自性差別假說者。義不可得故。即是知彼名自性及差別唯是假說者。以彼名字無有自性及差別故。即能於彼名字自性及差別唯是假說中。忍受故。若如是知是謂求。若知不可得名為如實知。   論曰。此唯識觀入何法。似何法入謂入唯量故。相及見為二故。種種相故。名義自性差別但假立。自性差別六種事無事故。為能取及所取體而住故。一時似種種相事生故。如闇中繩似蛇。譬如繩中蛇。是妄以不有故。若見實義則無有妄。蛇智則滅唯繩智在。若細分析繩亦不實。以色香味觸相故。於中依止色等智故。繩智亦得。除滅如是如是。彼似字及義六種相意言。如蛇智以知彼六種相無實義。此唯識智亦須除滅。由成就性智故。   釋曰。此中問所入法及入譬。唯量者唯識量故。有相及見為二者。此顯相及見二識故。此似相顯現為因為住處為相為影顯現故。唯是一識種種相生。非速疾故。次第而生。如此三種得入唯識。一時似種種相義生故者。謂似名句味身種種相義生故。彼亦似依名所目義種種相生故。於中入三性觀以繩譬顯示。六種義中自在者。謂於名等六種義中自在言。自在者謂除滅故。   論曰。此菩薩如是入似義相意言故。得入分別性。入唯識故得入依他性。雲何入成就性若滅離唯識想。彼聞法熏習所生意言。是時菩薩滅離義想。似一切義無有生處故。是故似唯識顯現亦不得生。即住不分別一切義名中。正證法界相應而住。是時菩薩於能緣所緣平等平等無分別智生。即是菩薩入成就性。   釋曰。入似義相意言故者。謂所有義唯是分別故。如是即入分別性。入唯識故者。此之意言唯識所攝。得入依他性。似一切義無有生處者。謂無有似義生種類故。唯識種類亦不得生。何以故。若起唯識分別時則成義故。次後得證真如。此如不可言說。唯內自知故。是時菩薩能取所取平等。平等無分別智生者。謂能緣智所緣真如二法其體平等。猶如虛空。謂無有能取所取體而住。以不分別能取所取故。名無分別即是得入成就性。所言住無分別一切義名中者。謂有何名有幾種。此名差別以偈中顯示。   論曰。此中有偈。  法人及法義  若廣若略性  不淨淨究竟  是名境差別   釋曰。於中法名者。謂色受及眼如是等。人名者謂佛法愛。及信行法行如是等。復有法名者謂修多羅等。義名者謂依法所顯義。總名者如言眾生。別名者即彼眾生各各有名。性名者謂字本。不淨名者謂凡夫等。淨名者謂學人。至究竟名者謂所緣通相法。又略說十種名字。是菩薩攀緣。所謂法名者眼等。人名者我等。復法名者十二部言教。義名者即彼十二部言教義。總名者一切法有為無為等。別名者色受等及虛空等。性名者阿字為初訶為最後。不淨名者凡夫等。淨名者見諦等。至究竟名者通相法為境。二智所緣。謂出世智及彼後得智緣一切法。真如故一切法種種相故。如於十地中一切義通相緣智所緣故。如是等諸名。是諸菩薩境界故。   論曰。此菩薩如是入唯識故。得入應知相。由入應知相故。即得入歡喜地。善通達法界得生如來家。得一切眾生平等心。得一切菩薩平等心。得一切佛平等心。此即是菩薩得見道。   釋曰。得生如來家者。由佛種不斷故。得一切眾生平等心者。如自身欲入涅槃。於一切眾生亦爾。由此心故名一切眾生平等心。得一切菩薩平等心者。由同得深淨心故。得一切佛平等心者。由住此位時得諸佛法身。得法身故即得一切佛平等心。復次一切眾生平等心者。得自他平等故。如自身欲盡諸苦。於彼亦爾。一切菩薩平等心者。謂同諸菩薩得深淨心作利益眾生事。得一切佛平等心者。見諸佛法界與己無差別故。   論曰。復次何故入唯識觀。為緣通相法故。出世奢摩他毘缽捨那智故。彼後得種種相識智故。滅有因相阿梨耶識一切因相種子故。增長得觸法。身種子故。轉依止故。出生一切佛法故。為得一切智智故。入唯識觀。   釋曰。奢摩他毘缽捨那智者。即奢摩他毘缽捨那名為智故。於中有因相。阿梨耶識一切因相種子滅者於中有相者。即是因緣。謂阿梨耶識中所有一切染法種子。復言相者為顯示即此種子。為所緣相故。如是說已。即得顯示此諸種子因果俱滅。   論曰。復次彼後得智。於阿梨耶識所生一切識性相中。由見如幻等故。自然不復顛倒。是故猶如幻師於幻事中。菩薩於諸相中設說因果。一切時亦得無倒。   釋曰。若無分別智滅障礙出生佛法者。此後得智復何所用。無分別智不能說彼因果法。何以故。無分別故。是故須後得智。說彼因果法。一切時不顛倒。如幻師於所幻事。阿梨耶識一切所生者。此等皆以阿梨耶識為因。一切識性相中者。謂以識性為因故。如所幻事。後得智於中不顛倒說亦不倒。   論曰。於此入唯識觀中。有四種三摩提。為四種通達分依止。雲何可見。由四種求義故。下品無塵忍得明三摩提。為暖行通達分所依止。若增上忍增明三摩提。為頂行通達分所依止。由四種如實知故。得入唯識決定塵無所有。此入真實義一分三摩提。是順諦忍所依止。此三摩提最後唯識想除。是無間三摩提世第一法所依止。應如是見此諸三摩提。是正位邊應知。   釋曰。一切處入真實時得通達分。今此中亦顯示通達分善根依止者。是通達分因故言依止。下品無塵忍得明三摩提者。謂於無塵中薄少樂欲。顯示無塵智名明。得明三摩提者。顯示無塵智所依止三摩提故。增上無塵忍者。此中忍還是彼欲故。明增三摩提者。顯示增上無塵智名明。言三摩提者。顯示是無塵智所依止故。順諦忍所依止者。法無我名諦。於彼無我隨順忍故。此順諦忍雲何成。以決定無別外物故。能取亦不有。應知住疾利隨順忍時。得此樂欲正位邊者謂正位時。   論曰。如是入地菩薩。入唯識故得見道。雲何發起修道。隨所成立說十地。一切修多羅攝取現住事通相法為緣。出世間及後得奢摩他毘缽捨那智。無量百千俱胝那由他劫數習故。為轉依止得三種佛身故修行。   釋曰。隨所成立說者。謂若為成立故說。十地經中諸地故。通相法為緣者。謂一相緣非句別緣故。出世者無分別智故。彼後得者謂成立智。此亦不可說為世間。何以故。非世間積習故。亦非一向出世間。以隨順世間行故。是不可定說一相故。為轉依止者。由此通相攀緣智故。得轉依故。為得三種佛身者。謂令我當得三種佛身故修行。   論曰。聲聞入正位。菩薩入正位。此二有何差別。聲聞正位有十種差別。與菩薩正位異應知。一所緣差別。大乘法為緣故。二住持差別。大福智資糧住持故。三通達差別。通達人法無我故。四涅槃差別。攝取無住著涅槃故。五地差別。依十地出離故。六清淨差別。煩惱斷及佛淨剎故。七得一切眾生與自身平等心差別。起成熟眾生行不休息故。八生差別。生如來家故。九化現差別。佛集輪中一切時化現所攝故。十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等無量功德果成就故。   釋曰。涅槃差別者。由菩薩攝取無住著涅槃故。聲聞不爾。清淨差別者。由菩薩滅煩惱及習。並淨佛土故。聲聞不爾。   論曰。此中有偈。  推尋名及義  各各互為客  推尋二唯量  二施設亦然  從此生實知  三分別無義  若見彼非有  即入三無性   釋曰。如真實入。此中說偈。推尋名及義各各互為客者。名於義為客義於名亦為客各別相故。推尋者。謂應於靜心中見故。推尋二唯量二施設亦然者。義無有自性及差別故。即應知自性唯是施設。差別唯是施設故。從此生實知者。謂於此中如實知故。由四種尋思為因故。得四種如實知。三分別無義中見者。於三種分別無有義中見故。謂名分別。自性分別。差別分別故。彼非有即入三無性者。義無所有故分別亦無。何以故。若所分別義是有。分別可得緣彼而生。由彼義不有故。分別亦不得有。應知此義故。入三者謂入三性。於中由見名義互為客故。得入名義各異分別性。若見名自性施設差別施設唯見分別。即得入依他性。即此能分別識亦不見。即得入成就性。此名三種入。   論曰。復有教授偈。如觀行差別論說。  菩薩靜心中  得見其心影  滅除於義想  但觀於自想  如是心住內  知所取非有  即無能取者  故證無所有   釋曰。為令得入觀故。復說此教授偈。菩薩見心影者。見彼似法義影唯是自心。何人見謂菩薩。何處見謂靜心中。滅除於義想。但觀於自想者。謂於靜心中義想不起。知唯是自心為法義相顯現。如是心住內者。若心如是得住於義無所有中。即是心住於心中。知所取非有者。謂解知所取義無所有故。即無能取者。由所取義不有故。則能取心為能取者。亦不可得故。證無所得者。既無能取所取。已即說名為證真如。以真如不可得故。   論曰。復有入正位別偈。如大乘經莊嚴論中所說。  菩薩具滿無邊際  福德智惠之資糧  法中思量善決已  則了義類意言生  彼知諸義唯意言  即住似義唯心中  如是正證法界已  是故遠離二種相  以知心外無有他  故得知心亦非有  智者了知二俱無  即住無二法界中  智者無分別智力  平等順行常普遍  所依稠密罪惡聚  如大伽陀拔眾毒  牟尼善說諸正法  安心有根法界中  已知念行唯分別  智者疾至德海岸   釋曰。復有入正位偈。如線莊嚴論中說。若有最極難知者。彼中顯示於中無邊際者。謂極難度彼岸故。如言無邊。言說非無有邊。但以多故得名無邊。此亦如是。何者為資糧。謂福德智慧。於中施等三波羅蜜是福德資糧。般若波羅蜜名智慧資糧。精進波羅蜜若為智慧精進是智慧資糧。若為福精進是福資糧。如是禪波羅蜜亦二種。於中若緣四無量禪名福資糧。餘名智資糧。誰有此資糧。謂菩薩法中思量善決故者。由依三摩提後力故。思量諸法得善決定非餘。則了義類意言生者。謂了知諸義皆以意言為因故。即住似義唯心中者。由知彼諸義唯意言故。即此自心似義而現故。如是正證法界已。是故遠離二種相者。知自心似義而現已。即於離能取所取真如中得證。又復如所入證。今當顯示以知心外無有他故。得知心亦非有者。謂離心外無有所攀緣義。彼不有故。能緣之心則亦不有。菩薩知彼二不有故。即住無二法界。謂離心及義故。無分別智力者。離分別智力故。平等順行者。於平等中順行故。見修多羅等一切諸法平等。猶如虛空故。普遍者。於若內若外諸法中。如是見故。常者一切時故。所依稠密罪惡聚者。此諸染法因名稠密。以難可觀解故。罪惡聚者。即是染法熏習自性為體故。牟尼善說諸正法安心有根法界中者。謂以意安住有根心中。若攀緣彼心真如。此是有根心。謂緣如來正說。具足無闕總為一相應知此即是無分別智。已知念行唯分別者。住此有根心已。為欲正說故。於彼後得智中所憶念義。亦知此憶念行唯是分別故。由此無分別智及後得二種智故。諸菩薩疾至佛果彼岸。此等諸偈總集義者。初偈明資糧道。第二偈義明方便道。第三偈義明後見道。第四偈義明修道。第五偈義明究竟道。此釋入應知相竟。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七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入因果勝相勝語第四   因果位章第一   論曰。如是已說入應知相。說彼因果雲何可見。由佈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六波羅蜜。雲何由六波羅蜜得入唯識。復雲何六波羅蜜得成彼入果。此菩薩不著福報。不破禁戒。於苦不動。修道無懈。此等諸障礙因不行故。心得專一。即能如理簡擇諸法故。得入唯識。菩薩依六波羅蜜入唯識已。次第清淨深心所攝六波羅蜜。是故於中雖離六波羅蜜現起方便。由信解正說故。起愛味隨喜慶悅意。一切時無間相應熏修。六波羅蜜便得圓滿。   釋曰。若入唯識已。於清淨深心六波羅蜜。即得現行相應。與此現行相應故名現行相應。信解正說者。謂與六波羅蜜相應言說。於此甚深正說中起信解故。起愛味意者。於諸波羅蜜中見其功德愛味故。起願得意者。由佛得到此淨心第一彼岸故。我及一切眾生亦應當得故生願得心。此攝諸波羅蜜。清淨深心有何相故。次以偈文。顯示此相。   論曰。此中有偈。  圓滿白淨法  及得利疾忍  菩薩由自乘  深大正說中  覺知唯分別  得無分別智  樂欲信解淨  名為清淨意  前及此法流  皆得見諸佛  已知菩提近  得之不為難   釋曰。於中始從信行地。善集資糧故。圓滿白淨法。及得利疾忍者。忍有三品謂軟中上。此中住最上忍故名疾利。此心由所緣故得清淨。今當顯示。所謂大乘由說甚深寬大故。即是菩薩自乘。於中甚深者謂法無我。寬大者。謂虛空器等三摩提。如所思惟淨。今當顯示。由知一切法唯是分別故。淨心體相今當顯示。欲及解此二淨故名淨心。於中欲者。已得勝悕望故。解者信故。淨心相今當顯示。前者在淨心前故。及此者。即此淨心中故。得見諸佛此是其相。法流者。謂住定心時今當顯示。此定心利益於住定時見菩提在近。以得此能得方便故。得之不足為難。   論曰。此等諸偈。總顯示淨心有七種相。一資糧二忍三所緣四思惟五自體六勝相七利益。如偈中次第句句說應知。   釋曰。此等偈中顯淨心。有如是資糧如是忍如是攀緣如是思惟。如是體性如是表相如是利益。如偈顯示。即是成立淨心體。   成立六數章第二   論曰。何故唯有六波羅蜜。成立對治障礙故。一切佛法生起住處故。隨順成熟一切眾生故。對治不發行因緣故。立施戒二波羅蜜。不發行因緣有二。謂著福報。及著室家。對治發行退轉因緣故。立忍進二波羅蜜。退轉因緣有二。謂於生死眾生違背中生苦故。於長時修善分中疲倦故。對治發行不退中壞失因緣故。立定智二波羅蜜。壞失因緣有二。謂散亂及惡智故。對治此諸障礙故立六數。   釋曰。於壞失因緣中。惡智者顛倒取故。如諸外道以惡智故有所壞失。餘成立散亂等障礙。對治義皆可知。   論曰。前四波羅蜜為不散亂因緣故。一波羅蜜不散亂成就。由依止不散亂故。得如理正覺諸法實義故。一切佛法則得生起。如是一切佛法生起處故。成立六數。   釋曰。一切佛法住處者。一切佛法以此為因故成立。第二六數因緣波羅蜜唯六不增。由依止不散亂故。得如理正覺。諸法實義故者。由依止禪波羅蜜故。般若波羅蜜得如實覺了。諸義餘諸句義可知。   論曰。由施波羅蜜故攝受眾生。由戒波羅蜜故不損害眾生。由忍波羅蜜故能安受他損害。由精進波羅蜜故能作彼所應作事。由此等攝受因緣故。令所成熟眾生得受調伏。彼等未得寂靜心者。令得三摩提故。已得寂靜心者。令得解脫故。於教化時即得成熟如是成熟眾生住處故。成立六數。應如是知。   釋曰。第三成立六數因緣中。一切眾生教化隨順者。一切眾生中作教化成熟事。隨順相應。由此得成故。唯有六為成立。令出離故。於心未寂靜者。以禪波羅蜜令得寂靜心。已寂靜者。以般若波羅蜜令得解脫故得成熟。於教化時者。謂教誡教授時。   相章第三   論曰。此六波羅蜜相雲何可見。有六種最勝故。一依止最勝。菩提心為依止故。二事最勝。具足修行故。三所為最勝。為欲利益一切眾生故。四方便善巧最勝。無分別智所攝故。五迴向最勝。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六清淨最勝。煩惱障智障等滅平等出生故。   釋曰。此佈施等以何相故。得波羅蜜名。由世間及聲聞等亦有佈施等。是故須說其相。波羅蜜相有六種依止最勝者。由一切處一切時依止菩提心故。事最勝者。無有一人於若內若外物具足現行。唯菩薩能具足現行者。謂行佈施故。所為最勝者。凡所佈施唯為利益安樂一切眾生故。方便善巧最勝者。謂三輪清淨名善巧方便。由無施物及施者受者等分別故。如是無分別智所攝故。得佈施等名。迴向最勝者。由此佈施等迴向無上菩提故。清淨最勝者。若至佛果施等此時得清淨。彼時離煩惱障智障得具足出生故。   論曰。雲何是施即波羅蜜。波羅蜜即是施耶。自有施非波羅蜜。應作四句。如施餘波羅蜜作四句亦爾。如所應知。   釋曰。雲何是施即是波羅蜜。波羅蜜即是施耶者。此是問分也。答中有佈施非波羅蜜。謂遠離六種最勝故。有波羅蜜非佈施者。謂戒等波羅蜜。為六種最勝所攝故。有施即波羅蜜者。謂施是六種最勝所攝故。有非施非波羅蜜者。謂離六種最勝行。持戒等如是。一切波羅蜜中四句皆爾應知。   次第章第四   論曰。此諸波羅蜜何故如此次第說。前波羅蜜生後波羅蜜。隨順故。   立名章第五   論曰。復次此諸波羅蜜得名雲何可見。為出過一切世間聲聞及辟支佛施等。善趣彼岸故名波羅蜜。能破散慳吝貧窮故名陀。得大果報及福德資糧故名那。是故名陀那。能滅破戒及惡趣故名屍。得善趣及定故名羅。是故名屍羅。能盡瞋忿及怨仇故名羼。得住自及他安隱故名提。是故名羼提。能捨離懈怠及諸惡不善法故名毘。得出生無量善法令增長故名唎耶。是故名毘唎耶。能捨散亂故名地耶。得引心住內故名那。是故名地耶那。能除遣一切見處惡智故名缽邏。得知真如法及種類法故名腎穰。是名缽邏腎穰。   釋曰。今顯示其名。諸波羅蜜通名皆以到彼岸故。名波羅蜜度一切世間及聲聞辟支佛等。施等彼岸故稱波羅蜜。各各名者。因時破慳。何以故。由破慳故。則能無礙佈施。果時除貧窮故名陀。於果時得大果報及福德資糧故名那。是為陀那。因時息惡戒果時滅惡趣故名屍。果時得善趣及得現前三摩提故名羅。是為屍羅。如是諸波羅蜜釋名如其相應。得住自他安隱者。由自身不為瞋恚過失所惱故。又不生他苦故他亦安隱。   修習章第六   論曰。修諸波羅蜜雲何應見。略說有五種修應知。一方便起行修。二信解修。三思惟修。四巧便修。五作所應作修。於中四修如前說。復次作所應作修者。諸佛至諸波羅蜜圓滿位已。然以無功用心。不捨佛事修諸波羅蜜。   釋曰。於五種修中。方便起行修者。謂於方便中發起正行故。作所應作修者。諸佛住於法身無復功用。然不捨諸佛事。已離現行諸波羅蜜。但為攝化眾生故。由此修故。得作所應作事。   論曰。復次思惟修者。愛味隨喜願得思惟故。有六種深心所攝修。一寬深心。二牢固深心。三歡喜深心。四荷恩深心。五大志深心。六勝益深心。若菩薩齊爾所阿僧祇劫得正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於爾所時唸唸中捨一切身。及以滿恆伽河沙等世界七寶。奉諸如來乃至坐道場已來。菩薩施心無有厭足。亦於爾所時唸唸中。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於中行四威儀無有一切資生之具。一心現行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乃至坐道場。此菩薩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心無有厭足。此是菩薩寬深心。復次若此菩薩乃至坐道場不捨此無厭足心。此名牢固深心。若此菩薩以六波羅蜜攝化眾生時。生勝歡喜過於所攝化眾生。是名菩薩歡喜深心。若此菩薩以六波羅蜜攝化時。見眾生於我有勝恩。非我於眾生有恩。是名菩薩荷恩深心。若此菩薩六波羅蜜聚集善根。迴與眾生令得可愛果報。是名菩薩大志深心。若此菩薩以如是六波羅蜜聚集善根。與一切眾生共之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名菩薩勝益深心。此等六種深心所攝名為愛味思惟。復次若此菩薩於餘無量六種深心。修習相應菩薩所有善根而生隨喜。此名菩薩六種深心所攝隨喜思惟修。復次若此菩薩願令一切眾生皆得六種深心所攝六波羅蜜。亦願自身乃至坐道場。常不離六種深心所攝修六波羅蜜。是名菩薩六種深心所攝願得思惟修。若但聞此菩薩六種深心所攝思惟修。生一念淨信即得出生無量福德。朽壞一切極惡業障。何況菩薩。   釋曰。於爾所時唸唸中者。假令三阿僧祇時量為一念。以如是念。亦經爾所時得菩提。於爾所時唸唸中捨自身等。其義論本中次第可解。亦如此次第乃至爾所時得菩提。於爾所時。或隨行屍羅等亦爾。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無有一切資生具者。此言顯示住處艱難及無供身之具。朽壞一切極惡業障者。此中朽壞者。由善樂欲故無力能與果報故。又對治趣惡道故是名朽壞。寬大心者。即是此中無厭足心。即此等心長時不捨即是牢固心。此中牢固者。謂長時故。餘心義可解。   差別章第七   論曰。此諸波羅蜜差別雲何可見。各有三種應知。謂法施。財施。無畏施。守護戒。攝善法戒。作利眾生戒。受惡事忍。安苦忍。法思惟忍。被鎧精進。發行精進。不怯弱不退轉無厭足精進。安樂住定。出生定。作所應作定。無分別方便智。無分別智。無分別後得智。   釋曰。說諸波羅蜜差別者。顯示其體故。於中何故有法施等三種。由法施故增益他人善根。由財施故增益他身。由無畏施故增益他心。以此因緣故。顯示三種施。戒三種中守護戒者。是依止戒。餘二戒依止此住故。由住守護戒故。攝善法戒得出生佛法及菩提故名依止。利眾生戒依止住故。得成熟眾生故名依止。忍三種中受惡事忍者。若他作惡事能忍受之。菩薩作眾生利益事時。由此忍力故。於生死苦不能退轉。安苦忍者。由有忍力故。於生死中病等。諸苦不能退轉。法思惟忍者。由此忍故。思惟法時能忍受故。此忍即是前二忍依止處。於精進中有三種體。如世尊修多羅說。是勢力。是精進。是堪能是牢固超越。是不捨重軛。此等五句即是解釋精進三種體。於中被鎧精進故得勢力。以此為初。由發行精進故。得正精進於發行時不怯弱不動轉。無厭足精進等。如其次第即是堪能牢固超越不捨重軛等。以此三句釋之。由有人初求無上菩提有勢力。於發行時有精進。但心下劣。為對治此故。須堪能若有堪能則心不退屈。下劣。即是退屈。若人雖心不下劣。然於生死苦中心則擾動則於佛果生退屈。為對治此故。須不動精進及牢固超越。是故說此牢固超越。由牢固超越故於苦不退。有人雖於苦不退。然於少生足。不能得無上菩提。是故說無厭足精進。於少不生足故。及即顯示不捨重軛精進。由此義故說三種精進。於定中亦三。樂住者。由現見法安樂而住故。名樂住。出生者。由出生六神通故。作所應作者。由依止禪那故。作眾生利益事故。名作所應作。由此等義故定立三種。般若中成立三體。其義可解。   攝章第八   論曰。此諸波羅蜜攝義雲何可見。此等攝一切善法故。彼體相故。彼隨順故。彼津液故。   釋曰。此等攝義雲何可見者問。此等波羅蜜攝諸善法雲何可見。由應知所修善法為波羅蜜所攝。彼所修善法攝波羅蜜亦爾。此等攝一切善法者。此中一切善法即是菩提分法。彼體相故者。是般若體相。彼津液故者。彼六神通十力等諸餘功德皆是此津液。彼隨順故者。謂信猗等與此相隨順故。應如此知。   對治章第九   論曰。此諸波羅蜜障礙雲何可見。攝一切煩惱應知。彼體相故。彼因緣故。彼果故。   釋曰。如所顯示諸波羅蜜攝一切善法。如彼所治攝一切染法。今當顯示。於中彼體相故者。是彼欲等體相。彼因緣故者。謂慳等因緣。如不信邪見等故生慳。彼果故者如慳吝破戒瞋恚故為果。   功德章第十   論曰。此諸波羅蜜功德雲何可見。菩薩於生死流轉中攝取自在故。攝取大生故。攝取大伴助大眷屬故。攝取大事業方便成就故。攝取無惱害少塵垢身故。攝取善知一切工巧等明處論故。此等果報無可譏嫌。乃至坐道場。作一切眾生一切利益事現前功德。   釋曰。諸波羅蜜功德菩薩果報無可譏嫌。非如外果報有可譏嫌。以染污故。以無常故。波羅蜜果報則非無常。何以故。由說乃至坐道場故。又彼唯是自為不為於他故。說發起利益一切眾生事。波羅蜜果即是一切波羅蜜果功德。並無譏嫌。   互顯章第十一   論曰。此諸波羅蜜更互相顯雲何可見。世尊有處一切六波羅蜜。或以施名說。或以戒名說。或以忍名說。或以精進名說。或以定名說。或以智名說。此中有何意諸波羅蜜中。修一波羅蜜時。諸餘波羅蜜皆來助成。依此意故。此中有攝持偈。  數相及次第  名字修功德  差別攝所治  功德更互顯   釋曰。於三百偈。般若波羅蜜中說一波羅蜜。即說一切波羅蜜。此有何意。行一波羅蜜一切波羅蜜皆來助成。以此意故。於佈施時得守攝身口。即是戒波羅蜜事。乃至知因果智是般若波羅蜜事。餘波羅蜜助成義如其相應。釋入因果竟。   攝大乘論釋論修差別勝相勝語第五   對治章第一   論曰。如是說應知相入因果已彼修差別雲何可見。此修有菩薩十地。何者為十。謂歡喜地。離垢地。照明地。焰地。難勝地。現前地。遠行地。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此等諸地成立為十。雲何可見。對治十種障礙無明故。此等十種應知。法界亦有十種無明為障住。雲何應知。十種法界。初地遍行義故。二地最勝義故。三地最上津液所流義故。四地無攝義故。五地體無差別義故。六地無染淨義故。七地種種法無差別義故。八地不增減義故。九地相自在依止義故。及剎自在依止義故。智自在依止義故。十地業自在依止義故。陀羅尼門三摩提門自在依止義故。此中說偈。  遍行最勝義  最上津液流  如是無攝義  及體無差別  無染無淨義  無種種差別  不增不減義  四自在依止  法界中無明  十障非染污  於十地為障  對治說諸地   復次此無明於聲聞非染污。於菩薩是染污應知。   釋曰。今顯修差別。雲何十種應知。法界謂遍滿義乃至三摩提陀羅尼自在義。此十種應知。法界於地地中各一種應知。然無明力故不能知。為對治彼無明十障故有十地。何者為十。一凡夫性。二邪行於眾生身等。三闇鈍故於聞思修忘失。四微細煩惱現行與身見等共生下品故。意念所緣故。遠去現行微細故。應知此為微細。五下乘般涅槃。六粗相行。七微細相行。八於無相作功用。九不作眾生利益事。十於諸法不得自在。今當釋遍行偈義。法界一切處遍行。何以故。一切法無有一法非無我者故。最勝義者。知此義於一切法中最勝。即是二地所流津液。最勝者。若知所有大乘正說。是最勝所流津液即得三地。於中無有我所取。如鬱單越人無有我所。證法界時。即得如是無有我所。由此智故。即得四地。此即是體無差別。非如眼色等隨諸眾生體異各各差別。由此智得入五地。亦無染本性不染故。無染即是淨。由此智故。得入六地。修多羅等種種義。雖復差別成立然無有異。由此智得入七地。煩惱滅時不減。淨法長時不增。相自在依止。剎自在依止故。由此智得入八地。於相中得自在由隨其所欲相即現前故。於剎自在如欲令剎變為金。即得成故名自在。於中智自在者。依止辯才智自在故。得入九地身等業自在依止故。陀羅尼三摩提門自在依止義故。得入十地。復次此無明於聲聞非染污由不入是諸地故。若入初地時即通達一切地者。何故復次第安立諸地。為釋此難故。隨所行行彼行。所入成立為地。雖於初地一切通達。然得成立諸地故。   立名章第二   論曰。復次何故初地名歡喜。由最初得自他利成就功能故。何故第二地名離垢。由遠離破戒垢故。何故第三地名照明。由不退三摩地三摩缽底。所依止。大法光明所依止故。何故第四地名為焰。以菩提分法焚一切障故。何故五地名為難勝。真俗二智更互相違極難而相應故。何故六地名為現前。緣生智為依止。令般若波羅蜜行現前故。何故七地名為遠行。至功用行後邊故。何故八地名為不動。一切相行不動故。何故九地名為善慧。辯才智最勝故。何故十地名為法雲。由總相緣一切法智。為一切陀羅尼三摩地門藏故如雲。又粗重障如虛空雲能覆障故。又法身圓滿故。   釋曰。何故初地名歡喜者。由於此時最初得自他利成就功能。聲聞證真實時唯得自利成就功能。非作利他。是故不得如是歡喜同諸菩薩。何故二地名離垢者。由於此地性戒成就。非如初地作意持戒。由遠離破戒垢性戒成就故。何故三地名照明。由於此中與三摩地三摩缽底常不相離。以不退故即於大乘法中得大光明。何故四地名焰者。由於此地得菩提分法行。由此行故一切煩惱及隨煩惱。皆為灰燼。何故五地名難勝者。由於此地出世真智是無分別。世智工巧論等是分別。應須具修此二相違極難然能具此二故名難勝。何故六地名現前者。於此地中得緣生行。由此智力故無分別行般若波羅蜜得現前故。諸法無染無淨。當得七地中有功用行。八地中無功用行。何故七地名遠行者。於此地中由方便行究竟故。由於一切相中得決了。有功用行故。何故八地名不動者。於一切相及一切法功用。此中皆得不動無分別心自然常流故。何故九地名善慧者。此慧善故名善慧。辯才智說名為慧。由此智故說名善慧。何故十地名法雲者。一切法總相緣智如雲。陀羅尼三摩提等門如水。即以此智為藏。如雲藏水。又如雲障覆虛空。此一切法總相緣智。覆諸粗重障亦爾。及圓滿法身故者。如雲普遍虛空。菩薩身中法身圓滿亦爾。圓滿者即是普遍義。   得相章第三   論曰。得此等諸地雲何可見。有四種相。一信解得。謂信解諸地故。二行得。謂得與地相應十種法行故。三通達得。謂於初地中通達法界時。通達一切地故。四成就得。謂修此諸地得究竟故。   釋曰。於中成就得者。若修此諸地至究竟故。是為成就應知。   修相章第四   論曰。修此等諸地雲何可見。此諸菩薩於諸地中。修奢摩他毘缽捨那時。有五種修。所謂總集修。無相修。無功用修。熾然修。無厭足修。出生菩薩五種果。所謂一唸唸中消滅一切染濁依止故。二得出離種種想遊於法樂故。三了知一切處無量無分限相法光明故。四所有清淨分因緣。不分別相而現行故。法身圓滿成就。五由展轉上上因所攝故。   釋曰。隨於一地中即有五種修。今當顯示。修奢摩他毘缽捨那。由五種修故並得成就。唸唸中消滅一切染濁依止者。何者名染濁。謂煩惱障智障。無始熏習種子彼障礙聚。由總相緣奢摩他毘缽捨那智故。得唸唸損減。此聚破散故名消滅。又復損減即是消滅。離種種相得法樂之樂者。於種種體相成立修多羅等。謂法中離種種想。於法樂中得樂。非謂餘樂。此中樂者謂內樂故。復有別釋奢摩他毘缽捨那。於法中若受若覺若觀。非顯著粗淺領納順行。然唯以憶念光明細領納細順行。一切處無量無分限相者。無十方分限了知。一切光明者如善誦經書。心即明瞭故。於清淨分中無分別相現前者。謂與所應成就相應此清淨分中無分別相而現前故。佛果即是所應成就。及法身圓滿成就。最上上因所攝故者。於中圓滿者。謂第十地。成就者。第十一佛地。此中所有法身最上上因所攝者。由此一切因出生佛地。是故得為最勝。   論曰。於十地中修十波羅蜜各有增上。六地中六波羅蜜如前說。後四地中有四波羅蜜。方便善巧波羅蜜。六波羅蜜所聚集善根。與一切眾生共之。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願波羅蜜者發起未來世種種願。諸波羅蜜因緣此能引攝故。力波羅蜜者由思量修習等力六波羅蜜得相續現行故。智波羅蜜者此成立六波羅蜜智。得自受用法樂。及成就眾生故。復次此四波羅蜜是般若波羅蜜中無分別智後所得智攝。應知。復次諸十地中一切波羅蜜非不修行。此諸地法門為諸波羅蜜藏所攝。   釋曰。於十地中修十波羅蜜各有增上者。於十地經中說初地檀波羅蜜增勝。乃至十地智波羅蜜增勝。是故以增勝故十地中說十波羅蜜。於一切地中一切波羅蜜亦皆修習。六地中六波羅蜜者。如次第顯示。初檀波羅蜜乃至第六般若波羅蜜。如是等義如十地經中說。此中不具足如前說。後四地中有四波羅蜜者。由隨於何處說六波羅蜜。即彼處方便善巧等四波羅蜜皆在其中。若說十波羅蜜。彼中唯以無分別智為般若波羅蜜。後得智攝餘方便善巧等四波羅蜜。是故於後四地中修四波羅蜜得成。論說善巧方便波羅蜜中。與一切眾生共者。於中所有善得與眾生共。今當顯示諸願求無上菩提者。皆欲作一切眾生利益事。要正覺菩提方得此欲。是故諸有思量所有善根皆迴向。為作一切眾生利益事。此名與一切眾生共。又善巧方便者。即顯悲智。六波羅蜜所聚集善根。由悲故與一切眾生共。由智故不迴向釋梵等果報。是故由此智故不起煩惱。及不捨生死。於中不染。得成方便善巧故名方便善巧波羅蜜。由起種種願力故得種種波羅蜜因緣。是名願波羅蜜。未來中者未來世因相故名未來中。住此因中為彼未來故作種種願。有修多羅中說二種力。謂思量力及修習力。雖無修習力。以思量力故與諸波羅蜜相應。故得諸波羅蜜相續現行。此是力波羅蜜業事。如所顯示諸波羅蜜皆是智所建立。此是智波羅蜜即是無分別般若波羅蜜自性。若為自受用法樂。及為成就同法眾生故。名成立諸波羅蜜。此法門為諸波羅蜜藏所攝者。此中波羅蜜藏者。謂一切大乘法此十地法門是波羅蜜藏所攝。非聲聞藏所攝故。一切波羅蜜於諸地修習得成。此諸地法門最高大故。一切諸佛遍一切佛剎中演說。又此法門勝故。於最初時及於最勝處說。最牢固住處說。以其勝故。故言勝。   修時章第五   論曰。復次於幾時修此諸地得圓滿。有五種人於三阿僧祇劫中。謂信行地人初阿僧祇劫淨心行有相行無相行六種地及七地。第二阿僧祇劫。即此無相中無功用行已上。乃至十地第三阿僧祇劫修行圓滿此中有偈。  淨妙勝上力  牢固心轉勝  菩薩三僧祇  說名正修行   釋曰。五種人三阿僧祇者。於中信行者。謂於彼義中依信而行故。此地初阿僧祇滿。此阿僧祇滿已得淨心地。通達真如故。即此淨心行。於十地中六地已還有相行。第七地無相有功用行。即得第二阿僧祇滿。若入八地得無功用行。然未成就彼無功用行。九地十地得滿此無功用行。此人是第三阿僧祇劫。即此一人成立五種。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等。隨位處差別故。如所說三阿僧祇滿得菩提。於無始生死中修行施等。及逢值諸佛齊何已來。說為三阿僧祇劫。此義偈中顯示。淨妙勝上力者。謂得善根力及願力。於中善根力者。散亂等不能破壞應知。願力者。恆與善友同聚應知。牢固心轉勝者。謂發起牢固心。及修行轉勝。於中牢固心者。善友力故。不捨菩提心應知。行轉勝者。謂現在及後生生中。善根增長無有退減應知。餘句可解釋。因果修差別勝相竟。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七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八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增上戒學勝相勝語第六   論曰。如是說因果修差別已。此中增上戒勝相雲何可見。如經說。菩薩地中諸菩薩所受禁戒。若略說有四種勝相故名勝相應知。謂差別勝相。共不共學處勝相。曠大勝相。甚深勝相。此中差別勝相者。謂守護戒。攝善法戒。利益眾生戒故。於中守護戒是餘二戒住處應知。攝善法戒是出生佛法住處。利益眾生戒是成熟眾生住處應知。共學者。聲聞及菩薩等。性罪不行故。不共學者。謂遮罪不行故。此學處或於聲聞是犯。菩薩非犯。或有於菩薩是犯聲聞非犯。菩薩學處。謂身口意。聲聞學處。謂唯身口。是故菩薩心亦是犯非餘聲聞等。略說但是攝受一切眾生無罪過身口意業菩薩一切所應行者。於彼皆應學之。即是共不共學處應知。   釋曰。雲何得知菩薩學處與聲聞差別。言品類差別者。由聲聞等唯有一守護戒。無攝善法戒及利益眾生戒。共不共學處戒者。於中性罪。謂殺生等是為共。掘地斷草等制罪。是不共。此後學處於聲聞有罪菩薩無罪。如聲聞於夏中行是犯。菩薩見有眾生利益事不去是犯。攝受一切眾生無罪過者。攝一切眾生而無罪過。非如以女色等與之。雖是攝受。然非無罪過業。為離此過故應說以無罪過攝故。心亦是犯者。如害覺等。但起覺時即是菩薩罪。非聲聞故。此增上戒等三學。即是波羅蜜體性。何故復更建立三學。此與波羅蜜差別義。今當顯示。由展轉相因故別立諸學處。依戒故生定。依定故生慧。   論曰。曠大差別者。復有四種曠大故。一種種無量學曠大。二攝無量福德曠大。三攝一切眾生利樂心曠大。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住處曠大。   釋曰。種種無量學處曠大者。諸菩薩學處亦種種。亦無量。以於眾生行教化及作攝事故。攝無量福德者。由攝諸菩薩福德資糧不可測量。聲聞不爾。攝一切眾生利樂意者。於中勸令修善。是利益意。此人以此善故。若於果時當得福報。此名安樂意。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住處曠大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住此戒而得。聲聞戒不爾。   論曰。甚深差別者。若菩薩以如是等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惡業。然不得罪。生無量福。疾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變化身口業。應知是菩薩甚深戒。或為國王顯示種種逼惱眾生事。以此成立眾生於律行中。又種種本生中示現故。顯示逼惱餘眾生攝受餘眾生故。先令他心生淨信。然後教化成熟。此名菩薩戒甚深勝相。此四種勝相。略說菩薩守護戒勝相應知。如是等菩薩學處差別。復有無量種差別。如毘那耶瞿沙方廣經中說。   釋曰。甚深差別中。若菩薩以如是等善巧方便者。此中如是菩薩得如是善巧方便勢力。今當顯示。若如是知。此人以此不善。與無間地獄相應。菩薩以知他心智知。更無餘別方便。能轉其惡業。令不決定墮惡道。知決定作此業已必墮地獄。如是知已即起此心。設令我作業已墮於地獄去。亦何苦殺之。雖現世少受苦惱。未來當受安樂。是故猶如醫師。菩薩以利益心殺之無罪。得大勝福。由此福德故疾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等行最為甚深。又復菩薩有變化身口業。應知是甚深戒由此故。或為國王示現種種逼惱眾生事。安立眾生於律行中。於中所化體相為變化。如阿那羅王為善財童子示所現事。種種本生中示現者。如毘輸安恆囉王子(隋雲多能即是須達拏也)。本生經中說。菩薩以兒施婆羅門。此兒是變化。何以故。論雲顯示不逼惱此眾生。攝受餘眾生故。以菩薩終不以逼惱此眾生。作攝受餘眾生事。此亦是甚深。此等四種差別。即於毘那耶瞿沙十萬偈經中廣說。釋增上戒學竟。   攝大乘論釋論增上心學勝相勝語第七   論曰。如是已說增上戒學勝相。增上心學勝相雲何可見。略說有六種差別應知。一所緣差別。二種種差別。三對治差別。四功能差別。五出生差別。六作業差別。大乘法為所緣故。大乘光明一切福德聚三昧王。賢護首楞伽摩等三摩提種種無量故。一切法總相緣智如以楔出楔方便。推出阿梨耶識中染濁障故。遊禪定樂隨所欲受生故。於一切世界中出生無障礙神通故。謂振動故。熾然故。普遍故。顯現故。轉變故。往來故。延促故。聚散故。一切色像入身中故。所往同類故。隱顯故。所為自在故。伏他神通故。與辯故。與念故。與樂故。放光故。出生如是等大神通故。   釋曰。今顯增上心學勝相。於中大乘法為所緣者。由諸菩薩以大乘法為所緣。非諸聲聞等。大乘光明福聚三摩提王等者。顯三摩提名。以諸聲聞於此種種三摩提中無有一種故。對治差別者。由能對治一切障礙故。如以細物推出粗物。如是煩惱種子於阿梨耶識中住。名為熏習。此說為粗對治。道說為細。推出彼粗故。功能差別者。由有此功能故。遊禪定樂然有利益一切眾生處。於彼受生亦不失禪定。聲聞不爾。出生差別者。於一切世界中得無障礙神通。由禪定生故。作業差別者於中振動者振動一切世界故。燒然者。即是燒然一切世界。普遍者。應知光明遍滿故。顯現者。若眾生隨所應見。以菩薩神通力故。得見無量世界。及見彼世界中諸佛菩薩等故。轉變者。如轉地等為水等應知。往來者。一剎那間往無量世界。於此剎那間即還來故。聚者。以無量世界入一微塵中。然不增長故。散者。以此一微塵普遍無量世界故一切色像入身中者。如於一身中。一切無量種種色像顯現故。所往同類者。如往三十三天。色像音聲皆與彼同。為教化彼者。如是往一切處皆爾。隱顯者。即於一切處或現或不現故。所為自在者。如變魔王令作佛身等故。伏他神通者。於一切神通中得最勝故。與辯者。令能答問故。與念及與樂者。由聽菩薩說法故。得三摩提故。得念得樂放光者。放光令他世界住菩薩皆悉來集故。出生如是等大神通者。此前所說神通大故。此等神通聲聞所無故。   論曰。攝一切難行。由出生十種難行故。十種難行者。所謂自受難行。自受菩提願故。不退難行。於生死苦中不退轉故。不背難行。於一切顛倒行眾生。不棄背故。現前難行。若諸眾生觸惱菩薩。亦現前作一切利益事故。不污難行。生在世間而不為世法所污故。信樂難行。於大乘中雖復未解。然於一切甚深廣大生信樂故。通達難行。通達人法二無我故。隨覺難行。於如來所說甚深祕密語中隨順覺知故。不離不染難行。不捨生死而不染故。起作難行。諸佛於一切障礙解脫中住。以無功用盡生死際。起作一切眾生一切利益事故。   釋曰。如經說菩薩有難行。於中何者是難行。彼一切難行以此十種難行顯示。於中不離不染難行者。不離者不捨義。若於生死不捨亦不染。此為甚難。餘九種難行。論本可解。   論曰。於隨覺難行中諸佛何等密語中。菩薩隨順覺知。如說雲何菩薩得成佈施。若不施一物。然於十方世界中。成就無量佈施事。雲何得成佈施樂欲。若於一切佈施無所樂欲。雲何得成施信。若於諸如來不行信向。雲何得成佈施策發。若自身於佈施無所策發。雲何得成佈施遊戲。若無有一時佈施一物。雲何得成佈施廣大。若於佈施生不牢想。雲何得成佈施清淨。若生慳心雲何得成佈施究竟。若不住於究竟中。雲何得成施自在。若於施不得自在。雲何得成佈施無盡。若不住無盡中。如施如是持戒乃至智慧皆爾。隨其相應應知。   釋曰。此中顯示密語意。於中雲何得成佈施者。菩薩取一切眾生為己體。是故一切眾生行施。即是菩薩行施。此是密意。雲何得成佈施樂欲者。謂不樂欲有所得施。但樂欲菩薩淨施。雜相及著相。是名有所得。是故經說。有雜相著相佈施。雲何得成施信者。由自得施心故不藉他為緣。雲何得成施策發者。此亦顯自性能施。若自身無所策發。由慳除故雖不策發自能行施。雲何得成佈施遊戲者。非一時施常施故。不施一物一切施故。雲何得成佈施寬大者。於中不牢者。若取祕密義名為不亂。此為顯定心施及破貪慾施。雲何得成佈施清淨者。於中生起者。若取祕密義名為拔根。謂拔出慳根。由迴慳首在下拔根在上故名生起。雲何得成佈施究竟者。究竟者名涅槃。於中不住故。非如聲聞住究竟涅槃。雲何得成施自在者。若於施障中令不得自在。故名於施得自在。以但於施障不得自在故。雲何得成施無盡者。無盡即是涅槃。為顯不同聲聞住涅槃故。   論曰。雲何得成殺生。若斷眾生生死。雲何得成不與取者。若一切眾生無有與者而自取之。雲何得成欲邪行。若於欲邪中行故。雲何得成妄語。若於虛妄中說為虛妄。雲何得成破壞語。若於第一空中行常行故。雲何得成粗惡語。謂住應知彼岸故。雲何得成雜亂語。若於差別種類法中如其相說故。雲何得成非分貪。若於無上禪定數習令自得故。雲何得成瞋害心。若於一切煩惱心已得殺害故。雲何得成邪見。於一切處遍行邪體如其體見故。   釋曰。如經中說。佛言比丘我為殺生者。今當顯示此說意。雲何欲邪行者。若念知此欲是邪如是行故住應知。彼岸者。謂於應知彼岸中住故。雲何邪見者。於色等遍行邪體。如其相見故。即是見依他性中分別性是邪相。餘十不善業道義如論可解。   論曰。甚深佛法者。何者為甚深佛法今當解說。常住法是佛法。法身常住故。斷滅法是佛法。一切障皆斷滅故。生起法是佛法。化身生起故。證見法是佛法眾生八萬四千行並對治皆證見故。欲俱法是佛法。欲俱眾生攝同自體故。如是瞋俱法是佛法。癡俱法是佛法。凡夫法是佛法應知。無染法是佛法。成就真如一切不污故。不污法是佛法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污故。是故名為甚深佛法。為修波羅蜜。為成熟眾生為清淨佛剎。為出生一切佛法等故。是菩薩三摩提業差別應知。   釋曰。復有餘經中說常住法是佛法。乃至無染法是佛法等者。此中說意今當顯示。常住者。謂法身以此法故說為常住法。斷滅法證見法不污法者。此等為顯出離一切障染真如。以此法故說不污法。前不說作業差別是故今顯示。菩薩三摩提業此中菩薩依止三摩提故得修諸波羅蜜。亦以依止三摩提故成熟眾生。由神通故攝引令入。亦依止三摩提力清淨佛剎亦爾。若心得自在即隨所欲令世界成金等。如是等由三摩提力故。出生佛法是名為業。釋增上心學竟。   攝大乘論釋論增上慧學勝相勝語第八之一   論曰。如是已說增上心學勝相。增上慧學勝相雲何可見。謂無分別智。若自性。若依止。若因緣。若所緣。若相貌若建立。若釋難若住持。若伴類若果報。若津液若出離。若至究竟若方便。無分別後得等功德。若差別若無分別智譬喻。若無功用作所應作若甚深等。此是無分別智。增上慧差別應知。   釋曰。今當說增上慧學勝相。此中顯無分別智是增上慧。此智復有三種。一方便無分別即是尋思。二無分別。三後得。於中求欲智是初增上慧。自內智是第二增上慧。攝持智是第三增上慧。於中唯成就無分別智為正體。由於尋思因智即是彼果故。由於後得果智即是彼因故。若此智成就前後二智即得成就。今應先釋無分別智自性。自性即是體相。諸菩薩無分別智自性。應須離五種相今當說。   論曰。此無分別智自性離五種相。離非思惟故。離過覺觀地故。離滅受想定故。離色自性故。離計度真實義種種相故。離此等五種相。是無分別智應知。   釋曰。五種相中。若不作意是無分別者。則重睡耽淫極醉等應是無分別智。復次若過覺觀地是無分別者。則二禪已上皆應是無分別知。若爾世間人亦應得無分別智。復次若心及心法不行故。是無分別智者。住滅受想定等應是無分別智。此智不成。何以故。以住滅定等時無有心故。復次若智體性如色者。如色頑鈍無知。智亦如是頑鈍無知。復次若於真實義中。取種種相是無分別者。此取即是分別。以分別言此是真實故。若智離此五種相緣真實義。於真實義中。若不起種種相言。此是真實此是無分別智相故。緣真實義時。如眼識緣色無種種相此是其義。   論曰。此中為成立。如所說無分別智故說偈。  諸菩薩自性  出離五種相  是無分別智  於真不計度  諸菩薩依止  非思亦是思  是無分別智  非思義種類  諸菩薩因緣  有意言聞熏  是無分別智  正思惟相應  諸菩薩所緣  不可言說法  是無分別智  無我及真如  諸菩薩相貌  於彼所緣中  是無分別智  爾炎無有相  相應自性義  所分別非餘  字字相應故  是為義相應  若離於言說  於義智不生  言說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諸菩薩住持  即無分別智  後得智中行  得增長進趣  諸菩薩助伴  說為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  五度之種類  諸菩薩果報  諸佛二輪中  是無分別智  方便及正得  諸菩薩津液  於後生生中  是無分別智  自體轉勝故  諸菩薩出離  得成就相應  是無分別智  應知十地中  諸菩薩究竟  由得三身淨  是無分別智  得最上自在  如虛空不染  此無分別智  種種極惡業  唯信決定故  如虛空不染  此無分別智  解脫一切障  得成就相應  如虛空不染  此無分別智  常行於世間  世間法不染  如啞求受塵  如啞正受塵  如非啞受塵  三智如是說  如愚求受塵  如愚正受塵  如非愚受塵  三智如是說  如五求受塵  如五正受塵  如意識受塵  三智如是說  如未解求解  如知法及義  三智次第爾  當知方便等  如人正閉目  是無分別智  即彼開目時  是為後得智  此無分別智  應知如虛空  如空中色像  後得智亦爾  如摩尼天樂  作業離分別  諸佛種種業  亦常離分別  非此亦非餘  非智亦是智  與爾炎無別  是無分別智  由說一切法  自性離分別  所分別非有  無無分別智   釋曰。此初偈中即顯此義。即此所說自性由依止故得生。今當說。由說此智為無分別故。此智必應依止心生。若依止心生。由能思念故名為心。若依止思念生。則無分別義不成。又若依止非心生。則不成智。為離此二過故。偈說諸菩薩依止等。於中此智所依止非思。何以故。以不思量義故。又此所依止亦非非思。何以故。以思所引生故。此所依止生時。是思種類故得說名思。又此智由因所生起故。次以偈顯示其因。諸菩薩因緣。有意言聞熏者。由於他音聲正聞熏習。以此熏習為因。生思惟意言。名正思惟。此智以何為所緣。復以偈顯示。諸菩薩所緣等者。於中不可言法性。謂於分別性一切法不可言。復次何法不可說。謂無我真如人法體分別性無我。此無體之體名為真如。莫作斷取。又此所緣有何相貌。次以偈顯示。諸菩薩相貌等者。於中無相者。此智與真如平等而生。無有別相為相。此是相貌如眼取色。於中見青等相貌與色無異。此亦如是。智與真如無異相貌。若所有一切法皆不可說。何者為所分別。相應自性義所分別非餘故。與彼不別故名非餘。復次此雲何成。為成就此故偈言字字自相應。是為義相應者。若此字與彼字相應。說此中義名和合義。如斫芻二字不斷說故。即有眼義和合生(斫芻隋雲眼)。是所分別。以何道理成就一切法不可說。若離於言說於義智不生故。如有人未識能說名。於所說義智則不生。若汝言但得能說名則知所說義者。此義不成。如偈言言說不同故。以能說名與所說義不同。名與義各別體故。偈言一切不可說。由此義故能說與所說俱不可說。復次此無分別智何所住持。偈言諸菩薩住持。即無分別智後得智中。行者由無分別後所得智故。菩薩得修諸行即依此智得增長進趣。菩薩所有諸行此增長義。依無分別智住持故。復次此智以何為伴。偈言諸菩薩伴助。說為二種道故。此無分別智以五波羅蜜為助伴。於中道有二種。謂資糧道。及依止道。資糧道者。謂施戒忍精進等諸波羅蜜。依止道者。謂禪波羅蜜。由如前說。諸波羅蜜所生善根。及依止禪定故。無分別智得生。此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復次乃至未得佛果已來所有無分別智。能成熟果報。偈言諸菩薩果報諸佛二輪中。是無分別智者。何者諸佛二輪。謂受用身輪。及化身輪。若修方便無分別。能成熟化身果。若正得無分別。能成熟受用身果。為顯示此義故。偈言方便及正得。復次何者是無分別智津液。諸菩薩津液於後生生中者。即於彼二輪中。於後後生處。此無分別智體轉得勝進。即此無分別智轉勝進時。此是津液果應知。復次雲何出離。諸菩薩出離者。究竟出離。即是涅槃得成就相應。此無分別智者。此智初得得相應。從此經無量百千劫得成就相應。應知十地中者。從初地乃至第十地如是次第。初地中唯有得相應。爾後無量時得成就相應。是故諸菩薩於三阿僧祇劫得涅槃。由經爾所時乃得究竟故。何者無分別究竟。即次前所說得者。是偈言諸菩薩究竟。由得三身淨。是無分別智。此中三身清淨者。由此三身初地中唯有得。於十地中得善清淨故。得最上自在者。此無分別智。非唯清淨三身得究竟。復有十種自在。如後說彼亦是得應知。復次無分別智有何功德。於中有三種無分別。一方便無分別。二根本無分別。三後得無分別。此中方便無分別者。由此人初於他所。聞菩薩無分別已。自未見其方便。然生信樂。依止此信樂。修無分別觀。此時名方便無分別。由此觀行故無分別得生。故得無分別名。此方便無分別無染功德。譬如何等。偈言如虛空不染。此無分別智故。為顯示何法。無染故說種種極惡業。為顯示不染因故。說唯信決定故。由於此無分別唯信決定故。能對治惡趣。此即顯示諸惡不染根本。無分別功德復何所以。偈言如虛空無染。此無分別智故。何法不染。謂一切障礙。何故不染。得成就相應故。顯示於諸地中由得相應及成就相應為因故。此即顯示對治一切障。無分別後得智功德。復何所以。偈言如虛空不染。此無分別智。常行於世間。世法不能染故。由此智力故。見有利益眾生處。隨念往生雖生世間。然不為世法所染。世法有八種。謂得利不得利好名惡名毀讚苦樂等。此即是無分別。從無分別智生故。今當顯示此三智差別。其相應知。如啞求受塵。無有言說。方便無分別亦爾。如啞正受塵無有言說。根本無分別亦爾。如非啞受塵。如所受塵。即有言說。無分別後得亦爾。名字等名為言說。如愚求受塵者。未曾識知名愚。此愚等譬三智。如啞中說。如五求受塵者。無分別五種。應知是眼等五數。此等求覓及正受。此譬三智。一切如啞中說。如意識受塵者。如意識於塵能分別。亦受用。後得亦爾。於塵亦分別亦受用。如未解論求解。方便無分別亦爾。如誦習論時。但受用於法。根本無分別亦爾。法者謂文字如解。論者於法於義皆受用。後得亦爾應知。復次為攝此法及義故顯示二智。如人正閉目者。此偈顯示無分別及後得二種差別相。如虛空者。如虛空無染無有分別。亦不為他所分別。無分別智亦爾。遍在一切法一味。空中一切法不能污故名無染。自體無分別故名無分別。亦不為他分別成相貌故非所分別。此智如是應知。如空中色像後得智亦爾者。如色顯現亦是能分別。亦是所分別。復次若以無分別智名為佛者。既離分別眾生雲何得成利益眾生事。雖離分別如理得成故。以摩尼天樂譬喻顯示。如摩尼天樂者。如如意珠離分別業。隨眾生所欲作利益事。又如天樂無有作者。隨彼天所欲。出種種聲。諸佛亦爾。離於分別而種種事成應知。此無分別甚深說中。雲何為智緣依他性所分別物。為有別緣。若爾何過。若分別所攀緣則不得名無分別。若言有別攀緣。此別攀緣亦非有。非此亦非餘者。於中非此者。以非分別所能緣。以無分別故亦非餘者。以即於依他性法中作法。如攀緣故。此法及法如二種。不可說一不可說異故。此亦爾不可說為分別所緣。又不可說為異緣故。復雲何此為是智為非智。若爾何過。若是智既名為智。雲何不分別。若非智自性雲何說為無分別智。故以非智亦是智偈顯示。此不可為智。何以故。由方便有分別智自性中不生故。亦非非智以方便有分別智為因生故。復有別義非即亦非異非智亦是智者。由非即緣分別中生故名非智亦非異。由即緣法如中生故非非智。即以前句釋後句。與爾炎無別。是無分別智者。非如方便智有能取所取生故名無分別。若於所取爾炎中。無別異平等平等生。是無分別。此智不住能取所取中。世尊於修多羅中。說一切法無分別。此中欲顯示此無分別故。更說偈。由說一切法自性離分別者謂一切法即自性無分別。何故如此偈言。所分別非有。以此顯示由所分別物非有故。若所分別非有故。即一切法自性無分別者。何故一切眾生不即得解脫。無無分別智者。即以此句顯示不得解脫。雖一切法自性無分別。由一切法自性無分別故。無有所分別。若於此中通達智生證見此無分別故得解脫。若通達智不生。即不得解脫。所說無分別智即此智有三分。今當顯示。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八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九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增上慧學勝相勝語第八之二   論曰。於方便無分別智中有三種。謂因緣引攝數習等。出生差別故。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知足不顛倒無戲論等無分別故。無分別後得智有五種。謂通達憶念成立和合如意等。顯示差別。   釋曰。因緣引攝數習等出生差別故者。此是方便無分別三種。由或以種性力。或以現前數習力故得生。於中種性力者。即是從因得生。數習力者即是現在身丈夫力作。非從因生。知足無顛倒不戲論無分別故者。於中知足無分別者。應知是聞思體究竟。由滿足故不復分別故。名知足無分別。於聞思位究竟時自知得到究竟處。此菩薩住在凡夫地。生滿足心。作是念。聞思事只齊於此。以是義故說為知足無分別。復次應知。有世間知足無分別。若得於有頂處見為涅槃。生知足心。謂更無餘處故名知足無分別。不顛倒無分別者應知是聲聞等。由諸聲聞通達真實故得無常等四無倒智。於常等四倒相中不復顛倒分別。無戲論無分別者應知。是諸菩薩由諸菩薩知一切法乃至菩提。無戲論無分別故不復分別。無戲論者。謂出語言道過世間智由此智非言語所說。亦非世智所知故。復次無分別後得智。有五種差別應知。謂通達憶念成立和合如意等。顯示差別故者。於中通達顯示。憶念顯示。成立顯示。和合顯示。如意顯示等五種差別。此中通達顯示者。若通達已即於彼時顯示雲。我已通達作如是顯示。顯示者。謂決定知故憶念顯示者若出定已憶念言。我已通達無分別也。成立顯示者如所通達為他解說。和合顯示者以一切法為一摶相。總相攀緣智。由此觀智即得轉依。如意顯示者由此轉依故即得如意顯示。由隨心所念一切自在。由此自在若以地等為金等即得成就。由顯示故為此如意故。顯示故名如意顯示。何以故。由經說。以顯示及如意故。已成立無分別智。未說成就因緣故。復以偈顯示。   論曰。更有別偈成就無分別智。  鬼畜人天等  各隨其所應  一切意有異  故知義不成  過去等及夢  並餘二影像  無有為攀緣  然彼攀緣成  若義成為境  無無分別智  此智若不有  佛果無可得  得自在菩薩  樂欲自在故  如念地等成  得定者亦爾  成就觀行人  智人得寂靜  思惟一切法  如其義顯現  智行無分別  一切義不現  即知無有義  識亦不得有   釋曰。此中鬼畜人天等各隨其所應者。畜生以為水。餓鬼為高原。如人見糞為穢。豬等畜生見為淨妙。如人見飲食為淨。於諸天見為不淨。以此道理顯示。於一物中各隨其意見有差別。是故應知義無所有故。彼等所取既不成就。若爾義無所有故識應不緣境而生。答亦有識不緣境而生。如夢及過去未來等。無實攀緣即自體攀緣。如鏡像及定境亦爾次以偈顯示。過去等及夢此偈者。於中後半偈釋前半偈。如其次第應知。由無實攀緣故無攀緣。非無攀緣即自攀緣故。謂自心為境而攀緣故。即是過去未來及夢並二影像等次第相應。若義成為境無無分別智者。若義有自性則無無分別智。若汝言無無分別智有何失者。此智若不有佛果無可得。若無分別智不有則不能得佛果。是故決定應有應知。得自在菩薩者。謂已得自在力故勝解自在故者。得樂欲自在故如念地等成者。謂欲以地等諸物成金等相。即能成故。得定者亦爾者。謂得定人及餘聲聞等故。成就觀行人者。謂成就毘缽捨那故。智人者即是諸菩薩。得寂靜者。謂得三摩提故。思惟一切法如其義顯現者。由諸菩薩於如是如是修多羅等法。義思念時如念顯現。若念佛時隨所思念。於彼彼法中佛義顯現。如是色受等義顯現亦爾故。智行無分別一切義不現者。智正行無分別時。由一切義不現故。即知義無有。由義無所有故識亦成無所有。此識無所有今當顯示。識亦不得有者。所識既不有能識則不成。是故應知無所有。此義應知。相中已具解釋。   論曰。般若波羅蜜與無分別智無有差別。如經說菩薩住般若波羅蜜中已。與不住相應故。修餘波羅蜜得滿足。雲何不住相應而得滿足。謂遠離五種住處故。一遠離外道我執處故。二遠離不見真實菩薩分別處故。三遠離生死涅槃二邊處故。四遠離唯斷煩惱障生知足處故。五遠離捨眾生利益事。住無餘涅槃界處故。   釋曰。此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何以故。由經說住般若波羅蜜中。已與不住相應。如是等為欲令知此義故。以經文顯示。如是住不住相應中滿足餘波羅蜜。遠離外道我執處者。如外道住般若中有我執。念雲。我住般若中。此是般若。菩薩遠離如是外道住相故。得住無住相應般若中。遠離不見真實菩薩分別處者。如不見真實。菩薩於無分別般若波羅蜜中。分別言。此是般若波羅蜜。無如是分別故。名不住相應。遠離生死涅槃二邊處者。如世間住生死邊。聲聞等住涅槃邊。菩薩不如是。不住此二即是不住相應應知。遠離唯斷煩惱障生知足者。如聲聞唯斷煩惱障生知足。菩薩不如是由此意故言諸菩薩不住相應行應知。遠離捨眾生利益事住無餘涅槃界處者。如聲聞舍利益眾生事。於無餘涅槃而取涅槃。菩薩不爾。如是不住聲聞所住。是名不住相應。聲聞智與菩薩智有五種差別相。今當顯示。   論曰。聲聞智與此菩薩智有何差別。有五種差別應知。一無分別差別。謂陰等法無分別故。二無分限差別。謂通達真如入一切種應知。為一切眾生無有分限故。三無住差別。謂入無住涅槃故。四畢竟差別。謂趣無餘涅槃界不盡故。五無上差別。謂最為勝上無有餘乘勝過故。  五種差別智  大悲以為體  世出世果報  當知不為遠   釋曰。於中無分別差別者。由諸聲聞攀緣陰等。生分別智。諸菩薩智。於陰等不生分別故。無分限差別者通達人法二無我故應知。無有分限。由諸菩薩於一切應知中智生故。聲聞唯知苦等諦為眾生亦無分限。菩薩為一切眾生故求菩提。聲聞唯為自利故。無住差別者。諸菩薩得無住處涅槃非諸聲聞此差別。畢竟差別者。於中言差別者。於無餘涅槃界中。聲聞涅槃則有盡滅。菩薩涅槃則不爾。無上差別者聲聞乘有上。菩薩大乘則無有上。是故此為差別。此義偈中顯示五種差別智等中。世出世果報者。謂色無色界是世間果報聲聞等是出世果報。   論曰。若菩薩如是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等功德果報具足。已於一切義利中得自在者。何故現見有諸眾生。受諸貧苦。由見是諸眾生於彼義利業障故。由見若與其樂果報。於諸善法中礙其起善故。由見其無有義利。則厭惡現前故。由見其若得果報。為聚集不善法因故。由見其若得果報。與餘無量眾生作逼惱因故。以是義故現見眾生受諸苦惱。此中有偈。  見業礙現前  集惡逼惱他  當知是眾生  不得菩薩施   釋曰。得自在菩薩。以此因緣雖有大悲而不與眾生富樂。今顯示此意。於中見諸眾生業障故者。是諸眾生於菩薩威力中有業障礙故。由彼等於菩薩智有障礙所礙。菩薩雖有堪能。見此事故於其貧苦即生捨心。此中顯餓鬼見河水為譬。如河有水若欲飲時無人障礙。然餓鬼由自罪業故。不能得飲。此亦如是河喻菩薩。財物喻水。餓鬼喻眾生。猶如彼水。是諸眾生。於彼財物不能得受用。其義亦爾。由見與樂礙其起善者。復有餘人雖無業障。然此人得見菩薩時。於相續中生起善法。若與此人果報以受富樂故。於起善則斷絕。菩薩作是思量。寧令貧苦隨順起善。以此道理不與富樂。由見其厭惡現前故者。或復有人厭惡現前。菩薩見其貧苦。而於善不善中勝上厭惡現前思量。是已於彼眾生不與富樂。由見其苦受果報。增長不善因者。又復有人於貧窮時。不得聚集不善法。菩薩見已作是思量。寧令貧窮。莫令造作不善。故於彼等不與富樂。由見其若得果報。與餘無量眾生作逼惱因故者。又復有人得大果報。則苦惱無量眾生。是故寧令一身獨受貧苦。於理為勝。莫令苦惱無量眾生。是故不與富樂。如是等義偈中顯示。此中業障礙故。生起善根故。善現前故。聚集不善故。逼惱餘眾生故。菩薩見其如此不與富樂。即是偈中業及礙現前。集惡逼惱他。以此顯示餘義可解。釋增上慧學竟。   攝大乘論釋論寂滅勝相勝語第九   論曰。如是已說增上慧學勝相。寂滅勝相雲何可見。諸菩薩寂滅即是無住處涅槃。以捨離煩惱不捨生死。共依止轉依為相。此中生死者是依他性染污分。涅槃者即是依他性清淨分。依止者即是依他性具二分。轉依者即是依他性對治起時染污分滅。清淨分顯。   釋曰。無住處涅槃相者。即是捨離煩惱不捨生死。共依止轉依為相者。住此轉時不令煩惱得住。然不捨生死。染分故名依他。即此淨分故名涅槃。二分故即是彼依止。轉依亦即此中得成。由此中對治起時。染分不行淨分行故。   論曰。復次此轉略說有六種。一益力損能轉。由信解力住聞熏習故。有慚微煩惱行不行故。二通達轉。謂已入地諸菩薩。真實不真實顯現在前故乃至六地。三修習轉。有障礙一切相不顯現。真如顯現故乃至十地。四果圓滿轉。無障礙一切相不顯現。最清淨真如顯現。得一切相自在故。五下劣轉諸聲聞等通達人無我故。一向背生死一向捨離生死。六曠大轉。諸菩薩通達法無我故。見生死即是寂靜。滅煩惱而不捨離故。諸菩薩於下劣轉中有何過失。不念利益眾生事故。菩薩法應超過下乘。同其解脫此是過失。諸菩薩於曠大轉中有何功德。於生死法中以自依止轉為依止故。得身自在於一切趣顯示一切身故。以種種調伏方便。調伏安立於世間果報及三乘中。此為功德。   釋曰。此轉復有六種。益力損能轉者。阿梨耶識中染污熏習。損其能益對治力。是故得轉住。解行地者。住聞熏習力已得轉依故。若煩惱現行彼有慚愧故。現行煩惱熏習薄少。通達轉中真實不真實顯現者。由正入地時為真實顯現因故。即於彼。時得轉依。或時出觀此即為不真實顯現因乃至六地。修習轉者。於應知障中有礙。此菩薩已一切相不復顯現故。得轉依。此轉乃至十地。果圓滿轉中一切障不復障礙者。此菩薩已一切相不顯現。無有一切障礙。見最清淨真如故。得此於一切相中得自在故得依止。由得此相自在故。能作隨意利益眾生事。曠大轉者。由於生死見其寂靜。煩惱即滅非有所捨。但煩惱不染由處染不染故。不捨生死此有何功德此曠大轉。諸菩薩以自依止轉依故。於一切法得自在。於一切趣中顯示同一切身□□礸□隆D□□姨X撓S練餾蓮□祿□□駉□□□□□糖褸□□□□量逆□露□□□妘露橖□□□埤□   論曰。為轉依此中有偈。  凡夫覆真實  一切虛妄現  諸菩薩離妄  一切真實現  應知現不現  真實不真實  此依止轉已  名解脫如意  生死及涅槃  若平等智生  生死即涅槃  彼人得如是  即得於生死  非捨非非捨  亦即於涅槃  非得非非得   釋曰。為顯轉依故說偈。如諸凡夫由無明故。覆障真實。虛妄顯現。即是眾生等相。如是諸聖人真實顯現故。捨離眾生等相。由斷虛妄無明故。得如是。應知現不現真實不真實者。虛妄分別不顯現。真實成就性顯現。是名轉依。於轉依中虛妄不現行真實現行。此即是解脫相應名解脫如意者。如意欲行皆得解脫。非如聲聞畢竟涅槃猶如斬首。得如是解脫。生死及涅槃若平等智生者。於生死涅槃二種。平等智生。此二無有差別故者。若即於彼時故復次生死涅槃雲何得平等。由煩惱為生死。煩惱法無我。菩薩通達此法。無我智生見彼諸法皆無所有。諸有生死即是涅槃。見生死法即是涅槃寂靜。若如是有何所得。即得於生死非捨非非捨故。非捨者由諸有生死即是涅槃故。非非捨者捨故。由於此中不染故。見無所有故若得如是。亦即於涅槃非得非非得。由彼法不異涅槃是故非得。由於彼法見其寂靜。與涅槃無有差別。是故非非得。釋學果寂滅竟。   攝大乘論釋論智勝相勝語第十之一   論曰。如是已說寂滅勝相。智勝相雲何可見。三種佛身故。應知是智勝相。謂自性身。受用身變化身。此中自性身者。即是如來法身。一切法中自在依止故。受用身者此顯諸佛種種大集輪。法身為依止。清淨佛剎中。受用大乘法果報故。變化身者。亦以法身為依止。處兜率陀宮故。及降生受欲樂。出家往外道中。修行苦行正覺菩提轉法輪入大涅槃。所顯示故。   釋曰。智勝相此中解說。即以三身顯智勝相。自性身為一切法自在依止。受用身者即以前所說。自性身為所依。種種諸佛大集輪故。得顯於清淨佛剎中。大乘修多羅等法為因故。得受用法樂此為依止。復有別義為受用清淨佛剎故。及受用法樂故以此為依止。變化身中始從兜率陀宮。乃至入涅槃等者。為顯示同天人法。以此為依止。   論曰。此中有鬱陀那(隋雲攝持)。  相得及自在  依止與攝持  差別德甚深  念業等佛身   何者為相。諸佛法身略說有五種相。應知一轉依相。謂一切障染污分依他性滅處。為解脫一切障。於一切法得自在現前。清淨分依他性顯故。二白法自體相。六波羅蜜滿足得十自在。謂命自在心自在眾具自在。此陀那波羅蜜滿足故。業自在生自在。屍羅波羅蜜滿足故。勝解自在。羼提波羅蜜滿足故。願自在。毘離耶波羅蜜滿足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攝禪波羅蜜滿足故。智自在法自在。般若波羅蜜滿足故。三無二相。謂有無無二相故。一切法無所有。此空相不無故。有為無為無二為相。非業煩惱所為。然似有所為自在顯示故。一異無二相。於中一切諸佛依止無差別。然無量身相續證正覺故。此中有偈。  我取無有故  依止無差別  前後次第證  假名說差別  性行別非虛  具無初無別  非一亦非多  無垢依止故   四常相謂真如清淨為相。本願所引佛事不休息故。五不思議相。此真如清淨唯自證知。世間譬喻不可得。非分別所行故。   釋曰。此鬱陀那偈中。謂相得等。此中相者。即法身相有五種。應知轉依相。謂一切障染污分。依他性滅。由染污分依他性滅故。於一切障得解脫。一切法中自在現前。清淨分依他性顯者。由於一切法得自在故。依他性一分清淨性。即得顯現。白法體相者。謂六波羅蜜圓滿故。得法身十種自在。此是白法體。於中命自在者。欲得自身齊幾許時住。即能顯示。應知心自在者。於爾許時住。不為生死所染污故。眾具自在者謂食等十種眾具。諸佛如念即得。應知此三由陀那波羅蜜圓滿為因。應知如偈說。  諸菩薩思惟  若淨若不淨  一切皆成善  是為意自在   業自在生自在。由屍羅波羅蜜滿故者。攝因及所生果故。又以此故身口業自在轉應知。由隨欲所生即彼業現前生自在者。謂生處自在轉應知。由於善惡等趣。隨意欲生即能生故。屍羅因名為業。屍羅果名為生。由此道理即得顯其自在故。信解自在由忍波羅蜜圓滿故者。諸法皆隨心轉故。得隨所樂欲。如所樂欲一切事悉成就故。願自在是毘離耶波羅蜜圓滿果者。由精進一切發行皆究竟。一切思量事悉成就故。五通所攝神力自在。是禪波羅蜜圓滿果者。由心有堪能出生神通故。智自在法自在。是般若波羅蜜圓滿果者。般若力故安立陰等。及得此後一切種智。無二相中非有相者。一切法無有相故。非無相者有空自性故。有為無為無二相者。謂非有為自性。非無為自性故。於中非業煩惱所生故非有為相。亦是有為相者。於有為中已得自在。處處顯示。由此義故名有為相。一異無二為相者。於法身中由依止無別。是故無異相。由無量身得至故不得為一相。於此二中不可偏說故。名無二相。此義以偈顯示。我取無有故依止無差別者。於世中我取力故有身差別。於法身中無有我取故無差別。若身無差別雲何有多佛前後次第。證假名說差別者。由此無量身得故。亦有差別。如此等義。更以偈說。性別者諸菩薩有眾多。由此差別故發行亦異。由發行差別故有眾多人。菩提資糧得圓滿。是故若唯一佛。餘人資糧則應虛。作具足者。諸佛具作一切眾生利益事。謂安立於三乘中。若諸佛唯以佛乘安立眾生。則所作佛事不具足。是故應有多佛。如生死無初佛亦如是。若唯一佛即是有初。是故非一。又彼依止無差別故。亦不得為多。即是此無垢法界依止無差別。此不一異相。由此道理即得顯示常相者。三因緣故。此體常住為相。真如清淨以為佛體。此即常住。由此道理得顯如來常住。應知本願所引者。由昔發願作一切眾生利益事。由此願所引故。佛體顯現。是故彼願不虛。此即常住應知。若謂如來作眾生利益事已竟者。此義不然。以所作未究竟故。即於今時有無邊事。謂一切眾生未般涅槃故。以此因緣故常住為相應知。雖如是等說已。彼亦不可思議應知。此不可思議因緣。今當顯示。唯自證知者。諸佛自證彼體故。由彼體唯自證故。非彼覺觀所能思量。於世間中亦無此比類。以譬喻知故。   論曰。復次雲何得最初證此法身。總相大乘法為所緣故。無分別智及彼後得智故。五相善修於一切地中。善集資糧故。破微細難破障故。金剛譬三摩提。次此三摩提。後離一切障即得轉依。   釋曰。此中說得最初得者。由此體無生以無為故。若生即是無常。金剛譬三摩提者。此三摩提猶如金剛能破微細難破障故。即得轉依者。謂由此金剛譬三摩提。能轉依得法身。   論曰。復次法身有幾種自在而得至自在。略說有五種自在。一國土自身相好無邊聲。無見頂自在。由轉色聚依故。二無譏嫌無量高大安樂行自在。由轉受聚依故。三說一切名身句身味身自在。由轉想聚依故。四變化變易引大眾。引白法自在。由轉行聚依故。五鏡平等觀作所應作智自在。由轉識聚依故。   釋曰。此中顯示自在。由轉色等五聚依故得自在。於中由轉色聚依故。得佛剎自在。謂顯示金銀等。隨意顯示身自在。謂於大眾輪隨諸眾生樂欲。顯示身應知。相好等自在謂隨所樂欲為彼顯示故。即是無邊聲。無見頂等自在。由轉受聚依故。得無譏嫌無量高大安樂行自在者。謂於無譏嫌無量高大等安樂行中得自在行故。於中無量者。應知是種種故。高大者謂此樂超過三界樂故。應知由轉想聚依故。於說名身等中得自在故。由取相想故。緣於名言等而取其相。轉滅此想故。由轉行聚依故。於變化變易引大眾引白法等故得自在。於中變化自在者。謂隨意變化應知。變易者謂變易地等。令成金等故。引大眾者應知隨其意引諸大眾。謂引天夜叉等眾故。引白法者謂如意所欲則白法現前應知。由轉識聚依故。得鏡智平等智正觀智作所應作智。於中鏡智者。所應知法雖不現前。無忘失如世間善習經書故。平等智者於通達時。於一切眾生。得平等心。此即是淨心。應知正觀智者。如典庫者。於陀羅尼三摩提門。隨於何時何法作意思惟。於彼中智行無礙故。作所應作智者謂顯示如從兜率陀乃至涅槃。於中顯現佛事。   論曰。應知法身為幾法所依止。略說有三種。一種種佛住依止。此中有二偈。  得受五種自體喜  諸佛由證自界故  遠離五喜由不證  是故為喜應須證  堪能事成無有量  法味義利功德具  諸佛恆常見無盡  故得歡喜最無嫌   二種種受用身依止成熟諸菩薩故。三種種化身依止多為成熟諸聲聞等故。   釋曰。應知有幾法依止。法身於中種種佛住依止者。種種謂聖住天住梵住等諸住所依止故。或有人作是念。諸佛何須現化身。以諸聲聞不證此故。離於五喜。謂諸聲聞等不能證此法身。則遠離五種歡喜。是故為喜。應須證者。謂若欲求此歡喜取於證者。當勤修方便也。此五種歡喜以第二偈顯示。堪能事成無有量。法味義利功德具者。於中法身有堪能無量故。無量人得正覺者。皆悉堪能平等應知。由得見此堪能無量故生於歡喜。及事成亦無量者。若一佛作眾生利益事。即是一切佛事。由諸佛多故事亦無量。由見此故生於歡喜。法味者由見了修多羅祇夜等十二部經法故。生勝歡喜。義利功德具者。謂財利具成及功德具成。於中財利具成者。謂隨所思念即得具足應知。功德具成者。謂十力十八不共法等具成應知也。故得歡喜最無失者。最者過三界歡喜故。無失者及習氣煩惱滅故。應知諸佛恆常見無盡者。見此次前所說四種歡喜。乃至窮生死後際無有滅盡。雖入無餘涅槃亦無盡。是故諸佛別得最勝歡喜。非餘聲聞。法身亦為受用身所依止。何因緣得成受用身依止。若離此入地已上諸菩薩不得成熟。亦為化身所依止。何因緣得成化身依止。多為成熟諸聲聞故由下願樂諸聲聞等。若離此不得成熟故。言多為者亦攝信行地諸菩薩應知。   論曰。應知有幾佛法攝法身。略說有六種。一清淨攝阿梨耶識轉已。得此法身故。二果報攝。色根轉已得果報智故。三樂攝轉欲行等樂已得無量智樂故。四自在攝。種種業所攝自在轉已得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智自在故。五世流布攝。一切見聞覺。知世流布言說轉已得令一切眾生心喜正說智自在。故六拔濟攝。拔濟一切災橫過失轉已得拔濟一切眾生災橫過失智故。此等六種佛法。攝取諸佛法身。   釋曰。若有法能攝法身。今當顯示。轉何法故得此法身。阿梨耶識轉已得法身故者。謂得法身及清淨故。此法身清淨。名清淨攝。果報攝者即是果報所攝佛法。色根轉者。謂眼等色根轉故。得果報智者。謂轉彼色根得果報智故。樂攝中欲行等樂轉者。謂世間欲行轉已得佛法樂故。得無量智故者。即是遊於種種樂故。自在攝中種種攝業轉者。如世間種種業。謂田作興生等。轉此已得於一切世界中無障礙神通智故。世流布攝者。謂世間見聞覺知等流布轉已。於見聞等中得自在。由得歡悅一切眾生智故。拔濟攝者。如世間王法苦惱事起。或以親友力財物力而得拔濟。轉此已得拔濟一切眾生一切苦惱智。此拔濟智離一切過失故。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九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6 攝大乘論釋論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十   世親菩薩造   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譯   智勝相勝語第十之二   論曰。此諸佛法身。為說差別。為說無差別。依止意用及業無異故。不可說差別。無量正覺故有差別。如法身受用身亦爾。意用及業不異故無差別。依止有差別。無量依止轉故。變化身亦如受用身應知。   釋曰。無量依止轉故者。諸菩薩有無量依止。由此受用身顯現故。是故意用及業無差別。然身事有差別於中意用無差別者。謂安樂一切眾生意應知。業無差別者。謂顯示證正覺般涅槃等業。此業無別應知。   論曰。應知法身與幾功德相應。與最清淨四無量解脫勝處一切處無諍願智四辯六通三十二大丈夫相。八十種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畏。三不護三念處無忘失法。拔除習氣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種勝智等相應。此中有偈。  憐愍諸眾生  捨離結縛意  不捨安樂心  歸命利益意  解脫一切障  牟尼勝世間  智遍滿爾炎  歸命解脫心  能滅諸眾生  一切惑無餘  惑者共歸苦  歸命離惑人  無功用無著  無障礙寂靜  常解一切難  歸命釋難者  所依及能依  說言及說智  意常無障礙  歸命善說者  隨彼等語言  行往還出離  知彼諸眾生  歸命善教者  諸眾生見佛  緣彼大人相  但見得生信  歸命生信者  執持住處捨  變化及變易  三昧智自在  歸命到彼岸  方便歸依淨  及大乘出離  障隔諸眾生  歸命摧魔者  能說智及斷  出離障礙事  外道不能壞  歸命自他利  說法制大眾  遠離二煩惱  無護無忘失  歸命攝眾者  利益諸眾生  所作不過時  所作常不虛  歸命無忘失  行住一切處  無非圓智業  一切時遍知  歸命實義者  於晝夜六時  觀察諸世間  與大悲相應  歸命利益意  修行及證得  智慧與作業  勝一切二乘  歸命最勝者  三身大菩提  具得一切種  歸命斷眾生  一切處疑惑  無畏無過失  無濁無住處  於諸法無動  歸命無戲論   諸佛法身與如是等功德相應。復有自性因果業相應行事等功德。是故諸佛法身是無上功德應知。此中有偈。  成就最勝義  出過一切地  至諸眾生上  解脫諸眾生  無盡無等德  相應世間見  眾輪亦不見  一切天人等   釋曰。法身與如是等功德相應。復有自性因果業相應行事等功德者。於中法身自性者。以成就最勝義顯示。成就最勝義者。謂清淨真如。此是佛自性故。因者顯示出過一切地。謂以修一切地得彼佛體故。至諸眾生上者。此顯示果。顯此果在一切眾生上故。解脫諸眾生者。此顯示業。佛是救脫一切眾生故。相應者。無盡無等功德相應以此顯示。於中世間見者。謂見化身故。諸大眾輪見者。謂見受用身故。此等諸天人亦不見者。謂此諸大眾輪不見自性身。此等顯示佛身行事差別。   論曰。然此諸佛法身甚深最甚深此甚深雲何可見此中有偈。  諸佛不生生  無住處為處  諸事無功用  受用第四食  無差別無量  無數量一業  不動及動業  諸佛三身具  無有證正覺  非不一切覺  唸唸不可量  有非有所顯  無慾無離欲  而亦與欲俱  既知欲非欲  得入欲法如  諸佛過諸陰  而亦住陰中  與彼不一異  不捨而寂滅  諸佛同事業  猶如大海水  我已現當作  他利無是思  諸罪者不見  如破器中月  普遍一切世  法光猶如日  或顯示正覺  或涅槃如火  不生亦不有  如來常住身  佛於非正法  人及惡趣中  於非梵行法  自住最勝者  行於一切處  而亦無所行  一切眾生見  然非六根境  伏斷諸煩惱  如咒制諸毒  以惑至惑盡  佛具一切智  煩惱即菩提  生死寂滅體  有大方便故  如來不思議   此即是十二種甚深。應知所謂生成業住甚深。安立數業甚深。正遍覺甚深。離欲甚深。滅陰甚深。成熟甚深。顯現甚深。顯示正遍覺般涅槃甚深。住甚深。顯示自體甚深。滅煩惱甚深。不思議甚深。   釋曰。今當顯示大乘甚深。即是顯示十二種甚深。於中生成業住等甚深。以一偈顯示。諸佛不生生者。此顯生甚深。諸佛以不生為生故。無住處為處者。此顯成長甚深。諸佛不住生死涅槃處故。所作無功用者。此顯業甚深。諸佛以平等為業。由無功用故所作之業一切處平等受用。第四食者。此顯住甚深。由四種食是不淨身依止住處。諸佛非不淨身依止住處。由段等四食。是欲界眾生不清淨身依止而住故。淨不淨身依止住處者。謂色無色界眾生。此等於下地煩惱則淨。於上地煩惱則不淨。此諸淨不淨身。唯有觸意思識等三食。離於段食。彼身得住。彼身唯以三食得住故。淨身住持者。即是段等四食。於聲聞緣覺等此等淨身。若住於世由此住持故。示現住持者。即彼段等四食示現。即以此住持故。諸佛食之。此為第四。由示現以此為住持故。諸佛世尊得受眾生所施令生歡喜。積聚福德故。無有食事。復有說言。諸佛食時諸天接取施餘眾生。以此因緣令彼眾生當得菩提故。此等一偈同一甚深。又諸佛生相有十因緣應知。一愚癡別異故。二種種別異故。三攝持自在故。四住自在故。五捨自在故。六無二相故。七唯影像故。八如幻故。九無住為住故。十雲義成就故。有十因緣故如來不住生死涅槃應知。一非知故。二非滅故。三非有故。四非有自性智故。五無得無分別故。六離心故。七得心故。八平等心故。九不得於物故。十非不得故。有十因緣故諸佛無功用而佛事成就。一滅離故。二無依止故。三應作無功用故。四作者無功用故。五作業無功用故。六無所有無功用故。七本昔無差別故。八所作究竟故。九作事未究竟故。十由熟修一切法中自在故。有十因緣諸佛受用於食。一示現以食住持身故。二令諸眾生聚集福德故。三為示現同眾生作故。四為令順學正食故。五為令順學知足故。六為令他發起精進故。七為成熟善根故。八為顯示自身無染著故。九為住持尊重業故。十為圓滿本願故。   次顯示安立數業甚深偈。無差別無量者。此是安立甚深。於中無差別者。法身無別異故。無量者。無量身證菩提故。無數量一業者。此是數甚深。乘雖無量諸佛一業故。不動及動業諸佛二身具者。諸佛雖三身相應。然受用身業則牢住。化身業則不牢住。此即是甚深故。   次顯示證正覺甚深偈。無有證正覺者。人及法無所有故。非不一切覺者。由假名說一切覺故。此正覺雲何。偈言唸唸中無量。以此顯示。由於唸唸中無量人得正覺故。有非有所顯者。此顯真如於諸有非有為義故。   次顯離欲甚深偈。無慾無離欲者。欲無所有故無所染。既無染故亦無離。何以故。欲若是有可有離欲故。而亦與欲俱者。由唯斷上心欲留隨眠欲故。若不留隨眠欲。即同聲聞入涅槃故。既知欲非欲得入欲法如者。謂欲分別中。了知非欲。即入欲法真如故。   次顯示滅陰甚深偈。諸佛過諸陰而亦住陰中者。謂已過色等五取聚。但住於無所得法如聚中故。與彼不一異者。佛已捨彼分別聚。然與彼非異。以即住彼法如中故。又非不異由雖是化身份別即成清淨境界故。不捨而寂滅者。謂不捨真實性聚即是涅槃故。   次顯成熟甚深偈。諸佛同事業者。諸佛作業平等。皆為成熟眾生故。此何所似猶如大海水。如水入海為魚鱉等受用。如是既入法界同為成熟眾生故。我已現當作他利。無是思者。無有一念思惟。我於三時利益眾生。然似摩尼天樂無有功用。而作眾生利益事成。   次顯示顯現甚深偈。若世間不見諸佛。又說諸佛是常住身。既有常住身。何故不見偈言諸罪者。不見如破器中月故。如器破水則不住。以水不住故月則不現。如是諸眾生等無有奢摩他滋潤故。佛月不現。水譬三摩提。體滋潤故。普遍一切世法光猶如日者。雖不見佛亦為作佛事。由說修多羅等法猶如日光。以此為佛事。亦於世間得成熟眾生。   次顯顯示正遍覺般涅槃甚深偈。或顯示正覺或涅槃如火者。或示正遍覺。或示般涅槃。其事如火。譬如火或時然或時滅。諸佛亦爾。或有眾生應以涅槃成熟。即示涅槃。應以正覺成熟。即示正覺。為解脫故如火性不異。唯一法身亦爾。應如是知。餘半偈義可解。   次顯住甚深偈。佛於非正法人及惡趣中於非梵行法自住最勝者者。自體最勝住亦最勝。住於聖住故。此中聖住者。謂住於空故。天住者。謂住禪那故。梵住者。謂住慈等四無量故。非正法者。謂諸不善法。諸佛於諸不善法中住於空住。是故佛住聖住。於人道及惡趣眾生攀緣而住。入於禪那。是為天住。於非梵行法中自體最勝住。如是等空住者即是自體。   次顯顯現自體甚深偈。行於一切處而亦無所行者。後得智於善不善等中差別智生。若無分別智即無所行。化身於一切處行非餘身也。第二義中一切眾生見者。謂即此化身一切處得見故。然非六根境者。即此化身若為地獄眾生所見時。為教化彼故生於彼處。非化身自性。彼地獄眾生見時。謂即是地獄身。是故非彼地獄等眾生六根境界。   次顯滅煩惱甚深偈。伏斷諸煩惱如咒制諸毒者。謂現行煩惱。在菩薩位時不斷煩惱。由有隨眠惑在。如咒制諸毒者。譬如被毒咒力制之則不為害。煩惱亦爾。以智知故則不為惱。以惑至惑盡者。謂以留隨眠惑故不同聲聞入般涅槃。佛具一切智者。謂諸佛煩惱盡時。即得一切智具故。   次顯不思議甚深偈。此等煩惱即是彼菩提分是集諦故。生死等苦諦即是涅槃故。如來一切所說皆不可思議。如前所說三種因緣。謂唯自證知等非思量境界。   論曰。諸菩薩念佛法身。以幾種念而念。略說諸菩薩修習念佛有七種。一諸佛於一切法得自在應如是修習念佛。於一切世界得無障礙神通智故。此中有偈。  障礙及闕因  眾生界普遍  二種決定故  諸佛無自在   二如來身常住。真如無間離垢故。三如來最無譏嫌。離一切煩惱障智障故。四如來無功用。無有功用而不捨一切佛事故。五如來大受用。清淨佛土為大受用故。六如來無染污。生在世間不為一切世法所染故。七如來大義利顯示證正覺入涅槃等。未成熟眾生而成熟之。已成熟者而解脫之。此中有偈。  隨逐於自心  常具淨相應  無復諸功用  施與大法樂  無依止遍行  平等於多人  一切一切佛  智人如是念   釋曰。諸菩薩若念諸佛法身。如七相修念。今當顯示此修義。於中於一切法得自在者。以神通故於一切法得自在。由諸佛於一切世界中得無障礙神通。非如聲聞等有障礙故。若諸佛於一切法得自在者。何故一切眾生不得涅槃。此義以偈顯示。有因緣故。不能令得涅槃故。說障礙及闕因等偈。此中障礙者。由業障等所礙故。雖無量諸佛。不能令其得涅槃。是故諸佛於彼眾生無有如上自在。闕因者。謂無涅槃法性。此為闕因。由無彼性故。二種決定故者。決定有二種。一作業決定。二受報決定。然於此二種決定。諸佛無有自在。於中報障者。謂癡鈍等應知。受報決定者。謂決定趣地獄等。報及受報有此差別。常住身者。即是真如無間離垢。此如常住以此為身。故名如來常住身也。如來大受用者。諸如來等即以清淨佛剎為大受用應知。大義利者。諸佛大義利體。謂成熟解脫。未成熟眾生以菩提涅槃而成熟之故應知。餘四相念佛義可解。此七種念佛更以二偈顯示。隨逐於自心等偈中說七相成就。諸菩薩最初念諸佛果報。皆隨逐自心。此亦即是常淨相應者。謂善。是故最無譏嫌無功用者。以無功用作諸佛事故。施與大法樂者。即是清淨佛土應知。無依止遍行者。若有依止作行則苦。是故諸佛無所依止而行教化。以如是故利益多人。由多人所共故諸菩薩應念此果報。   論曰。復次雲何應知。諸佛剎土清淨相。如百千偈修多羅菩薩藏緣起中說。婆伽婆住於最勝光明。七寶莊嚴故。放大光明普照無量世界故。住於無量妙莊飾處故。周圓無限故。超過三界行處故。出世上上善根所生故。最清淨自在識相故。如來住持故。諸大菩薩所住故。無量天龍夜叉乾闥婆阿修羅迦樓羅緊那羅摩□羅伽人非人等所行故。大法味悅樂所持故。安住一切眾生一切利益事故。離一切煩惱逼迫故。離一切魔故。勝過一切莊嚴如來莊嚴住持故。大念慧行出生故。大奢摩他毘缽捨那為乘故。大空無相無願入處故。無量功德眾莊嚴大寶蓮華王所建立故。遊於大宮殿中故。如是等句顯清淨佛剎。所謂色類具足。相貌具足。量具足。方所具足。因具足。果具足。主具足。助伴具足。眷屬具足。住持具足。業具足。順攝具足。無畏具足。住止具足。道路具足。乘具足。門具足。依持具足。故如是等皆得顯現。又彼清淨佛剎中所有果報一向淨妙一向樂一向無嫌一向自在。   釋曰。如百千偈修多羅緣起中說。佛剎清淨。彼清淨佛剎。以何等勝功德顯示。前二句顯色具足。謂七寶等。七寶中金銀琉璃珊瑚馬瑙並是石所攝。末邏羯多(玉之類緣色)亦是石所攝。應知赤寶者謂赤真珠。從赤蟲所出。由於中出珠故。此珠寶於一切寶中最勝故。光明照無量世界者。即前所說七寶出生光明故。此是色具足第二句。次一句顯莊嚴具足。次一句顯量具足。次一句顯方所具足。此等以何為因。出世無分別及彼出世無分別後得二種善根所生諸善為因。此即是因具足。此亦有一句。次一句顯果具足。彼佛剎中以最清淨識自在轉為相故。次一句顯主具足。次一句顯伴具足。次一句顯眷屬具足。於此眷屬具足中。所言摩□羅伽亦攝在龍中。於淨土中若能住持身此是住持具足。亦以一句顯示。以此為食已復作何業。但成就一切眾生一切利益事。亦以一句顯示順攝具足。由淨土中無煩惱無苦故。亦以一句顯示彼中無有怨對之怖。由無魔故。於彼佛土中無陰魔煩惱魔死魔天子魔。是故無有怖畏。此一句即是無畏具足。次一句顯住處具足。復以何道得入彼清淨佛剎。於大乘中聞思修智為體。即是大念慧行如其次第。此一句顯示道具足。以何為乘。於奢摩他毘缽捨那而趣於彼。此一句顯乘具足。以何門得入彼土。謂於大乘中空無相無願為門故。此一句顯門具足次一句顯依持具足。猶如大地以風輪為依持。彼清淨佛土以何為依持。以無量功德大寶蓮華為依持。此句顯依持具足。彼淨土中果報一向淨妙者。由彼中無有糞穢等不淨物故。一向樂者。彼中唯有樂受。無有苦及無記等受。一向無嫌者。於彼中無有不善及無記故。一向自在者。以自心力不待因緣故。   論曰。復次此諸佛法界一切時有五業應知。一救護一切眾生逼惱中業。謂聾盲狂等逼惱。唯見即得救護故。二救護惡道業。從不善處拔出安置善處故。三救護非方便業。外道等以非方便求於解脫。開悟安置於佛正教中故。四救護我見業。為令超過三界教示以道故。五救護乘業。謂發行餘乘諸菩薩。及不定性聲聞等。安立令修行大乘故。此五種業是一切諸佛平等業應知。此中說偈。  因依事念行  別故業有異  世間有此異  導師無彼別   釋曰。諸佛法界者。即是法身。彼有五業應知。救護一切眾生逼惱業者。由見佛故盲等即得眼等故。救護惡道業者。此業為救護惡道故。謂於不善處移諸眾生置於善處故。救護我見業者。說超過三界道名為救護。世間名為三界。即說此為我見。餘二句義可解。此等五業是一切諸佛平等業應知。此等義以偈顯示。若諸佛平等業。世間眾生不平等業。此等因緣。以因依事念行等一偈顯示於世間中因異。由地獄因別。人天因別。乃至餓鬼因別。是故業有異。依異者。由依止身別異故。作業有異。事異者。或有興生或種田。此等業由此等事異故世間業體異。念異者。念名意欲。由此意欲異故。世間業亦有異。行異者。即是有為行。由所作有為行業異故名為異。誰有此異。偈言世間有此異故。導師無彼別者。謂佛一切作事無復功用。則無因等五異。是故諸佛作業無有差別故。   論曰。如是諸佛法身功德具足相應。不與聲聞辟支佛共。若爾者以何意故說一乘。此中有偈。  為引攝一分  及安住餘者  於此不定性  說正覺一乘  法無我解脫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涅槃  究竟唯一乘   釋曰。此二偈顯說一乘意。為引攝一分者。謂不定性聲聞。為引入大乘故。雲何令彼不定性人於大乘中而般涅槃故。及安住餘者。不定性菩薩。為令彼安住大乘。雲何令彼不退捨大乘。於聲聞乘而般涅槃。為此義故佛說一乘不定性。二句義可解。法無我解脫一偈。此中顯別意說一乘。何者別意。法平等故。無我平等故。解脫平等故。於中法平等者。法即是真如。此如平等。一切聲聞等同趣彼如。故名為乘。以平等故名一乘。無我平等者。無有人我。既無人我。仍言此是聲聞此是菩薩者不應道理。由依此無我意故說為一乘。解脫平等者。聲聞等亦同解脫煩惱。依此意故說為一乘。何以故。由世尊說解脫與解脫等無有各各相故。性別者。由根性有差別故。於乘不決定性聲聞亦得成佛。由此意故說為一乘。二意得者。得二種意故。平等意者。由一切眾生一體攝故。我即是彼。彼即是我。如是攝已此得正覺。即是彼得正覺。依此意故說為一乘。第二意者。如法華經中為聲聞授記。得此意故。謂但得諸佛法。如平等意不得法身。由得此平等意故。作如是念。諸佛法如。即是我等法如也。復有別義。於彼大眾中有諸菩薩。與諸聲聞同名授記得涅槃。如佛說我念過去無量百千數。於聲聞乘般涅槃。由此意故說一乘。以見諸眾生。應以聲聞乘而調伏者。現於彼般涅槃故。究竟者。此即是一乘。以究竟無有別趣故。然有差別。以聲聞乘等異於佛乘。由此意故世尊說為一乘。   論曰。如是一切諸佛同一法身而有多佛。此以何因緣可見。此中有偈。  一界無有二  一時多成就  次第非道理  故成有多佛   釋曰。由此因緣一切諸佛平等法身。或一或多應須了知。次當顯示。於中應知一者。法界平等故。諸佛以此為體。由法界平等故諸佛是一應知。復次應知一者。於一時一世界中無有二佛並出故。是故唯一應知。復次若多若一如偈中顯示。所謂一界等。一界無有二者。此一句顯示一義。謂於一世界中無有二佛並出世故。餘句顯示眾多佛一時多成就者。於一時中有無量諸菩薩。同修資糧成滿此等。若已福智資糧成滿。而不得佛果。此等資糧則為虛棄。由有眾多菩薩同修資糧成滿故。有多佛應知。次第非道理者。無有次第得正覺義。若修菩提資糧時待次第成滿。可得證正覺時亦有次第。然由眾多菩薩修資糧無有次第故。證正覺時亦無次第。是故有眾多佛。   論曰。於法身中諸佛非畢竟涅槃。非非畢竟涅槃雲何可見。此中有偈。  解脫一切障  所作未究竟  佛畢竟涅槃  亦不般涅槃   釋曰。復有別部師說。諸佛無有畢竟涅槃。有別部聲聞乘人則言。有畢竟涅槃。有如是等二意。以偈顯示。解脫一切障等者。於中若解脫煩惱障智障。由此意故。言諸佛畢竟涅槃由所作事未畢竟。未成熟者成熟之。已成熟者解脫之。應作此等事。由此意故不畢竟涅槃。若異於此則同聲聞涅槃。由畢竟涅槃故。所作誓願便則無果。   論曰。何故受用身不即如是成自性身。有六因緣故。一色身顯示故。二無量大眾輪中差別顯示故。三隨彼欲樂應現自體不定顯示故。四隨異異顯現自體變動顯示故。五菩薩聲聞天等種種大眾和雜處和雜顯示故。六阿梨耶識及生起識等轉依不相應顯示故。是故受用身非自性身義成。   釋曰。今次顯示由此道理故自性身不成受用身。一色身顯示者。謂佛色身非即法身。由所見色非即法身故。是故受用身不是法身。又此受用身有差別。諸佛大眾輪差別故。法身則無如是差別。由此道理不相應故。受用身不成自性身。又隨其所欲現受用身故。如修多羅說。有人見佛黃色。有人見佛青色。如是等具說。受用身則有如是等體相不定。若言自性身體性有不定。則不應道理。自性身由有如此不相應故。非受用身。即自性身。又復受用身有一眾生。初見餘色。後即於彼身復見餘色。若法身自性動異。則不相應。是故受用身不成自性身。又復受用身常與天等諸眾和雜。自性身如是和雜。則不相應。是故受用身不即自性身。又復由阿梨耶識轉依已。即得自性身。若即此自性身是受用身者。生起識轉依已。復得何身。是故受用身不即自性身。由此六種不相應故。不得成一。   論曰。何因緣故化身亦非自性身。有八因緣故。一諸菩薩從久遠已來得不退三摩提於兜率天及人中生不成故。二於宿命書算數印工巧雜論等及受用欲行中無智不成故。三已知邪說正說法教而往詣外道所不成故。四善知三乘道而行苦行不成故。五捨萬億閻浮洲於一處證正覺轉法輪不成故。六若離如是顯示證正覺等方便其餘皆以化身作佛事者。則應於兜率天中證正覺。七何不於一切閻浮洲中平等佛出。既不如是。以無阿含及道理可證。八與一世界中無二如來出世不相違。以有眾多化佛故。言一世界者。是一四洲世界。如無二轉輪王並出。此中有偈。  諸佛微細化  平等入多胎  一切種正覺  為顯現受生   釋曰。今次顯自性身即是變化身不相應義。有八種不相應。於中初不相應者。諸菩薩從久遠無量劫來得不退三摩提。尚不生於兜率陀等諸天中。況復人間。是故世間所見是所化身。非自性身。復次諸菩薩已得宿命智而不知書算等事者。無有道理。是故化身為教化眾生故應作此事。復次菩薩於三阿僧祇劫修行時。不知正說邪說。雲何於最後證正覺時。乃能知也。是故化身非自性身。復次捨萬億閻浮洲唯於一處證正覺轉法輪不應道理。若化身得成。由於一切處同時現化。是故化身非自性身。若言但一處證正覺餘處顯示化身攝眷屬者。何故不即於兜率陀天中住證正覺。於一切四洲中示現化身也。若言一切四洲中不證正覺者。此義不成。以無有阿含及道理證說。於一佛剎中隨於一四洲中不證正覺。若汝言若爾者與修多羅相違。何以故。以經說無二佛並出者應知。彼經中所說以轉輪王為喻。如無二轉輪王並出者。此說於一四洲中無並出。非一佛剎也。二佛不並出亦爾。所言世界者。謂一四洲也。此中有偈顯示正覺。諸佛微細化等即是其義。佛於住兜率陀天宮時。若下入胎即於彼時。若與上座舍利弗等眷屬俱者應知。彼等皆是化所施設。如是施設已。即得顯示於一切相中證正覺。   論曰。為一切眾生故。發願及修行成大菩提。畢竟涅槃不應道理。發願及修行無果報。是過失故。   釋曰。此中顯示畢竟涅槃不成義。諸佛為一切眾生故發大誓願及修行。既作如是利眾生意已。隨諸眾生利益事作之。若於畢竟涅槃中而般涅槃。彼願及行便為無果。若汝言如來法身常住者。受用身及化身無常。雲何名常身。今成就此義故。   論曰。受用身化身二身無常。雲何言如來身常住。依止常住法身故。受用身變化身。此二身受報不捨故。數數化現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佛身常住應如是知。   釋曰。二身是常。由依止常住法身故。此二身是常。復次受用身者。不捨受用故是常。化身者。常顯示證正覺般涅槃等。相續不斷故是常。於此二身以譬喻顯示其常。如世間言常受樂。非即得無間樂而得名為常受樂。又如言此人常施食。非即是常施。有時不施故。然得名為常施食者。二身常義亦爾。   論曰。有六因緣故。諸佛世尊化身不畢竟住。一所作究竟。謂已成熟解脫眾生故。二為轉樂欲涅槃。意令求常住佛身故。三為轉於佛所起修修。意令於甚深法正說中生覺了故。四為生渴仰。意若數見生無厭足故。五為生自精進。由知說者不可得故。六為令得極速成熟。自起精進不捨重軛故。此中有偈。  所作事究竟  轉彼寂滅欲  為轉輕佛意  令生渴仰心  為發自精進  令其速成熟  是故佛化身  非畢竟住者   諸佛法身。雖無始時無量。為得彼故不應不策勤也。此中有偈。  佛得無異無量因  眾生於此捨精進  此得一切非因果  如是因斷無道理   阿毘達磨大乘修多羅中。攝大乘品解釋竟。阿闍梨阿僧伽造。   釋曰。此中有難。若法身無始時無差別無限量。以是故堪能利益眾生者。何須為此故勤精進也。為遮彼難故。以偈顯示。彼諸佛所得無異無量。以此為因應起正勤。是故言諸佛無始時者。一切有過。何以故。此得於一切時不成因過失故。如此斷因無有道理。諸菩薩大悲在心。憐愍一切眾生。猶如一子於利益眾生事中。餘人自作非我所為。此不應道理。餘人作與不作我皆為之。應當如是。攝大乘釋論。於大乘部中制述無量。勝論者阿闍梨婆藪槃豆造竟。   攝大乘論釋論卷第十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No. 1597 [Nos. 1595, 1596; cf. Nos. 1592-1594, 1598]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總標綱要分第一  諸破所知障翳暗  盡其所有如所有  諸法真俗理影中  妄執競興於異見  斯由永離諸分別  無垢清淨智光明  獲得最勝三菩提  惑障並習斷常住  能無功用於十方  隨諸有情意所樂  開示殊勝極廣大  三種解脫等方便  由無分別有大悲  生死涅槃俱不住  由攝妙慧巧方便  究竟至極自他利  如是世尊等所覺  等所開示微妙法  若能於此善修行  必獲寂然甘露跡  誹謗決定沒無底  甚久無能大苦海  學無學僧居道果  普勝一切所餘僧  善逝無垢功德河  真實於中而沐浴  為世無上良福田  雖復投於微少善  而便廣大如地空  慧者由斯得解脫  故我至誠身語思  頻修無倒歸命禮  軌範諸師今減少  真法正理多渾濁  皆由聰叡邪慢人  依自尋思失教證  我師於此非前後  逢事聖者大慈尊  依止無動出世間  放大法光三摩地  闡揚妙法流清譽  如日舒光遍十方  文光無垢最甚深  諸了義經所隨順  廣大句義皆微妙  悉以綺飾自莊嚴  能令聰敏者融心  無諂無憍生愛敬  極難通法慧無滯  不住利養稱譽中  於樂常無染著心  故名決定稱自德  諸賢聖者常親近  一切世間無不知  無著名稱普皆聞  功德顯然同所讚  無盡辯者等所雨  甘露文義微妙法  多從彼聞自力微  少受猶如乞雨鳥  從廣抉擇集少分  以言略釋攝大乘  願此所作遍饒益  怖於極大文海者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謂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   釋曰。依止何義從何所因而作是說。廣博所知深大法性。若離諸佛菩薩威力。誰於此中能造釋論。復由何義於此論初說如是事由。若離舉阿毘達磨大乘經言。則不了知論是聖教為此義故。又為顯經名如言十地經。故說如是阿毘達磨大乘經言。復有餘義。為顯彼經是聖教故。初說如是阿毘達磨大乘經言。今造此論有所用者。為欲開曉無知者故。為顯法門別名故。舉阿毘達磨。為顯通名故。舉經言。為簡聲聞阿毘達磨復舉大乘。由今亦有非聖所說阿毘達磨。如現有人自尋思慧。謂是佛說阿毘達磨。或聲聞說或世智造。又言大乘素怛纜者。為欲顯示異聲聞等。為欲顯示菩薩藏攝故。復舉其阿毘達磨。又藏攝者。謂入自宗素怛纜藏現滅自惑。毘奈耶藏即大乘中菩薩煩惱。以諸菩薩種種分別為煩惱故。不違最勝阿毘達磨。廣大甚深為其相故。   此中三藏者。一素怛纜藏。二毘奈耶藏。三阿毘達磨藏。如是三藏下乘上乘有差別故則成二藏。一聲聞藏。二菩薩藏。此三及二何緣名藏。由能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   復由何緣建立三藏。由九種緣。謂為對治疑惑立素怛纜藏。若於彼彼義中有疑惑者。即為決定宣說彼彼義故。為對治二邊受用立毘奈耶藏。謂遮有罪著欲樂邊受用故。及開無罪不自苦邊受用故。為對治自見取執立阿毘達磨藏顯照諸法無倒相故。又能說三學故立素怛纜藏。能成辦增上戒增上心故立毘奈耶藏。謂具屍羅即無悔等。漸次能得三摩地故。能成辦增上慧故立阿毘達磨藏。謂能抉擇無倒義故。又能說法義故立素怛纜藏。能成滿法義故立毘奈耶藏。謂為調伏煩惱勤修行者。便於此二能通達故。能於法義抉擇善巧故立阿毘達磨藏。由此九緣許立三藏。又此皆為解脫生死。此復雲何能得解脫。熏覺寂通故得解脫。謂由聞熏習心故。由思覺悟故。由修奢摩他寂靜故。由證毘缽捨那通達故。能得解脫。又若略說此素怛纜毘奈耶阿毘達磨藏各有四義。菩薩於此若具了知則能證得一切智性。聲聞於此雖但解了一伽他義亦得漏盡。雲何此三各有四義。謂能貫穿。依故相故法故義故名素怛纜。此中依者。謂於是處由此為此而有所說。相者。謂世俗諦相勝義諦相。法者。謂蘊界處緣起諦食靜慮無量無色解脫勝處遍處菩提分無礙解無諍等。義者。謂隨密意。對故數故伏故通故。應知名阿毘達磨。謂阿毘達磨亦名對法。此法對向無住涅槃能說諦菩提分解脫門等故。阿毘達磨亦名數法。於一一法數數宣說訓釋言詞自相共相等無量差別故。阿毘達磨亦名伏法。由此具足論處所等能勝伏他論故。阿毘達磨亦名通法。由此能釋通素怛纜義故。犯罪故等起故還淨故出離故。應知名毘奈耶。此中犯罪者謂五眾罪。等起者。謂無知故放逸故煩惱盛故不尊敬故而犯諸罪。還淨者。謂由意樂不由治罰如受律儀。出離者。有七種。一各各相對說悔所犯。二誓受治罰謂授學等。三等有妨害先制學處後由異門還復開許。四別更止息謂僧和合還捨所制。五轉依謂苾芻苾芻尼轉男女形故捨不共罪。六由真實觀謂作殊勝法嗢柁南諸行相觀。七由法爾得謂由見諦法爾得無小隨小罪。應知毘奈耶復有四義。一補特伽羅故。世尊依彼制所學處。二制立故。謂告曰彼補特伽羅所犯過已大師集僧制所學處。三分別故。謂制學處。已更廣解釋。先所略說四抉擇故。謂於此中決判所犯。雲何有罪雲何無罪。   今當釋本文。薄伽梵前者。顯有所敬故無異言。善入大乘者。是由已得陀羅尼等勝功德義。顯已得此諸功德故。於義於文能正任持能正開示。如是名菩薩。為何義故說。為顯大乘體大故說。所言顯者。開發大乘實有大體。依大乘者。依止大乘而起所說。有十相殊勝殊勝語者。謂即由彼十種殊勝所殊勝語。名十相殊勝殊勝語。此殊勝言是差別義。兩互相待。如言此義殊勝於彼。又最上義是殊勝義。或是異類。謂義因殊勝故。語果是殊勝。今當說此十種別相。   論曰。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知相殊勝殊勝語。三者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四者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五者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者即於如是修差別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七者即於此中增上心殊勝殊勝語。八者即於此中增上慧殊勝殊勝語。九者彼果斷殊勝殊勝語。十者彼果智殊勝殊勝語。由此所說諸佛世尊契經諸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語。   釋曰。此中所知依殊勝殊勝語者。所應可知故名所知。所謂雜染清淨諸法即三自性。依是因義此所知依即是殊勝故名所知依殊勝。由此殊勝故語殊勝。此依即是阿賴耶識。如是持業釋。乃至彼果智殊勝亦爾。謂彼果智即是殊勝故名彼果智殊勝等。所知相者。是所知自性義。所知即是相故名所知相。謂三自性入所知相者。謂於所知相若能入若正入即唯識性。彼入因果者。謂能入彼故名彼入。即是悟入唯識理性。因謂加行時。世間施等波羅蜜多。果謂通達時。出世施等波羅蜜多。彼因果修差別者。即彼因果故名彼因果。即於此中修之差別。修謂數習。即此數習於諸地中展轉殊勝故名差別即是十地。即於如是修差別中。增上戒者。謂十地中依戒而學故名增上戒。即諸菩薩所有律儀於諸不善無復作心。增上心者。謂在內心或即依心而學故名增上心。即諸三摩地。增上慧者。謂趣證慧故名增上慧。或依慧而學故名增上慧。即是無分別智。斷殊勝者。謂最勝品別自內棄捨煩惱及所知障。即是無住涅槃。智殊勝殊勝語者。謂無障智名智殊勝。彼無分別智有所對治。今此佛智已離一切障及隨眠。是名於彼無分別智佛智殊勝。   論曰。復次雲何能顯由此所說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阿賴耶識說名所知依體。三種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說名所知相體。唯識性說名入所知相體。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菩薩十地說名彼因果修差別體。菩薩律儀說名此中增上戒體首楞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說名此中增上心體。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無住涅槃說名彼果斷體。三種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說名彼果智體。由此所說十處顯於大乘異聲聞乘。又顯最勝世尊但為菩薩宣說。是故應知但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行相殊勝殊勝語。   釋曰。雲何能顯者。是問何緣義。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者。謂由唯識性入三自性時。世間施等波羅蜜多名清淨因。由能引發出世間故。入地已去即彼施等波羅蜜多成出世間。名清淨果。菩薩十地說名彼因果修差別體者。謂菩薩十地是前所說波羅蜜多。因果二位修差別性。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者。若諸聲聞離四顛倒分別名無分別。若諸菩薩離一切法分別名無分別。二無分別差別如是。無住涅槃說名彼果斷體者。謂三學果故名彼果。彼果即斷名彼果斷。此性名為彼果斷體。即是煩惱所知二障斷義三種佛身說名彼果智體者彼三學果故名彼果。彼果即智名彼果智。此性名為彼果智體。此中若無自性身應無法身。譬如眼根。若無法身應無受用身。譬如眼識。應知此中所依能依為同法喻。若無受用身。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應無受用法樂。若無受用法樂。菩提資糧應不圓滿。譬如見色。若無化身勝解行地諸菩薩眾。諸聲聞等劣勝解者。最初發趣皆不應有是故決定應有三身。顯於大乘異聲聞乘者。聲聞乘中不說此故。又顯最勝者。顯大乘中此亦最勝。   論曰。復次雲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顯於大乘真是佛語。遮聲聞乘是大乘性。由此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為能證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頌。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異  三學彼果斷及智  最上乘攝是殊勝  此說此餘見不見  由此最勝菩提因  故許大乘真佛語  由說十處故殊勝   釋曰。此復雲何謂復顯此所說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者。是大菩提能引因義。是善成立者。謂由正理等量思擇如見導師所說道相。言隨順者。謂為證得勤修行時隨順住故。如隨導師所說正道隨順而住。言無違者。謂諸地中無障礙因。如隨導師所說道中無劫賊等所有障難。或復生死涅槃二種互不相違。復有異門。是最能引大菩提性者。謂此能引無戲論無分別智故。是善成立者。謂與四理不相違故。言隨順者。謂與三量不相違故。言無違者。非先隨順後相違故。如有頌言。  初任持愛悲  後隨順不善  非黑白我見  有益亦有損   為能證得一切智智者。謂於一切法中發生無上無間一切行相智故。善成立等復有餘義。謂善成立隨順無違展轉標釋。雲何善成立。謂能隨順故。雲何能隨順。謂無違轉故。   論曰。復次雲何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方於緣起應得善巧。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次後如是善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故。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次後於三菩薩所學應令圓滿。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   釋曰。雲何如是次第說者。問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廣說。乃至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者。答要先了知諸法因已。後於緣起方得善巧。必有因故果得生起非自在等。由此能得因果兩智。次後於因所生諸法應了其相。何等為相。謂實無有遍計所執。定執為有名為增益。增益無故損減實有圓成實性。遠離如是二邊過失故名善巧。次於如是所取諸相。由唯識性應正通達得無障礙。次於隨順入唯識性。世俗所證世間六種波羅蜜多。由勝義故應更證得。是應修作清淨增上意樂攝義。次於十地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非如聲聞極疾三生。勤修對治便證解脫。次後即於如是修中增上戒等。菩薩三學應令圓滿。最後於彼學果涅槃。煩惱水斷及與無上正等菩提。三種佛身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   論曰。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釋曰。一切大乘齊此究竟。何以故。若欲說緣起即入阿賴耶識攝。若欲說諸相即入三自性攝。若欲說證得即入唯識性攝。若欲說波羅蜜多即入波羅蜜多攝。若欲說諸地即入諸地攝。若欲說諸學即入諸學攝。若欲說斷及智即入無住涅槃及三種佛身攝。齊是名為一切佛語。是故但說如此次第。   攝大乘論釋所知依分第二之一   論曰。此中最初且說所知依。即阿賴耶識。世尊何處說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謂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乘經伽他中說。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釋曰。此中能證阿賴耶識。其體定是阿賴耶識。阿笈摩者。謂薄伽梵即初所說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如是頌。界者謂因。是一切法等所依止。現見世間於金礦等說界名故。由此是因故一切法等所依止因。體即是所依止義。由此有者由一切法等所依有。諸趣者。於生死中所有諸趣。趣者謂異熟果。由此果故或是頑愚瘖啞種類。或有勢力能了善說惡說法義。或能證得上勝證得。又為煩惱所依止性。由此故有猛利煩惱長時煩惱。如是四種異熟差別所依止故。無有堪能。應知翻此名有堪能。非唯諸趣由此而有。亦由此故證得涅槃。要由有雜染方得涅槃故。   論曰。即於此中復說頌言。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釋曰。已引阿笈摩證阿賴耶識。是所知依體。復引阿笈摩證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於此頌中由第二句釋第一句。勝者即是諸菩薩眾。   論曰。如是且引阿笈摩證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名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釋曰。今訓此識阿賴耶名。一切有生者。諸有生類皆名有生。雜染品法者。是遮清淨義於中轉故名為攝藏。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者。是執取義。   論曰。復次此識亦名阿陀那識。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經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釋曰。復引解深密經。即此阿笈摩中。佛告廣慧菩薩摩訶薩曰。廣慧當知。於六趣生死。彼彼有情墮彼彼有情眾中。或在卵生。或在胎生。或在濕生。或在化生。身份生起。於中最初一切種子心識成熟。展轉和合增長廣大。依二執受。一者有色諸根及所依執受。二者相名分別言說戲論習氣執受。有色界中具二執受。無色界中不具二種。廣慧。此識亦名阿陀那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隨逐執持故。亦名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於身攝受藏隱同安危義故。亦名為心。何以故。由此識色聲香味觸等積集滋長故。廣慧。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六識身轉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此中有識眼及色為緣生眼識。與眼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有識耳鼻舌身及聲香味觸為緣生。耳鼻舌身識與耳鼻舌身識俱隨行。同時同境有分別意識轉。廣慧。若於爾時一眼識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眼識同所行轉。若於爾時二三四五諸識身轉。即於此時唯有一分別意識。與五識身同所行轉。廣慧。譬如大瀑水流。若有一浪生緣現前唯一浪轉。若二若多浪生緣現前有多浪轉。然此瀑水自類恆流無斷無盡。又如善淨鏡面。若有一影生緣現前唯一影起。若二若多影生緣現前有多影起。非此鏡面轉變為影。亦無受用減盡可得。如是廣慧。由似瀑流阿陀那識為依止為建立故。若於爾時有一眼識生緣現前。即於此時一眼識轉。若於爾時乃至有五識身生緣現前。即於此時五識身轉。廣慧如是菩薩雖由法住智為依止為建立故。於心意識祕密善巧。然諸如來不齊於此施設彼為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廣慧。若諸菩薩於內各別如實不見阿陀那不見阿陀那識。不見阿賴耶不見阿賴耶識。不見積集不見心。不見眼色及眼識。不見耳聲及耳識。不見鼻香及鼻識。不見舌味及舌識。不見身觸及身識。不見意法及意識。是名勝義善巧菩薩。如來施設彼為勝義善巧菩薩。廣慧。齊此名為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如來齊此施設彼為於心意識一切祕密善巧菩薩。此伽他中重顯彼義。阿陀那識者。所釋異名。甚深細者。難了知故。一切種子如瀑流者。次第轉故一切種子剎那展轉如瀑水流相續轉故。恐彼分別執為我者。一行相轉故分別執可得。   論曰。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釋曰。執受一切有色諸根故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盡壽隨轉用此為釋。謂由眼等有色諸根阿賴耶識所攝受故。非如死身青瘀等位。若至死時此捨離故。彼即便有青瘀等位。是故定知此執受故乃至壽限彼不失壞。一切自體取所依故者。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用此為釋。謂由此識是相續識故。於相續正結生時能攝受生一期自體。亦為此識之所攝受。由阿賴耶識中一期自體熏習住故。彼體起故說名彼生。受彼生故名取彼生。由能取故執受自體。以是義故阿賴耶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論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說心意識三。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恆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者我慢。三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   釋曰。此亦名心者。阿賴耶識即是心體。意識二義差別可得。當知心義亦有差別。顯示此故此中與作等無間緣因性。謂無間滅識與意識為因是第一意。由四煩惱常所染污。   是第二意。此中薩迦耶見者。謂執我性。由此勢力便起我慢。恃我我所而自高舉。於實無我起有我貪。名為我愛。如是三種無明為因。言無明者。即是無智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者。謂無間滅識說名為意。與將生識容受處所故作生依。第二染污意為雜染所依。以於善心中亦執有我故。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者。謂於此中由取境義說名為識。由與處義名第一意。由執我等成雜染義名第二意。   論曰。復次雲何得知有染污意。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故。謂無想定染意所顯非滅盡定。若不爾者此二種定應無差別。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污成過失故。於中若無我執我慢。又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謂善不善無記心中。若不爾者唯不善心彼相應故。有我我所煩惱現行非善無記。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此中頌曰。  若不共無明  及與五同法  訓詞二定別  無皆成過失  無想生應無  我執轉成過  我執恆隨逐  一切種無有  雜染意無有  二三成相違  無此一切處  我執不應有  真義心當生  常能為障礙  俱行一切分  謂不共無明   此意染污故有覆無記性。與四煩惱常共相應如色無色二纏煩惱。是其有覆無記性攝。色無色纏為奢摩他所攝藏故。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   釋曰。此文復以餘道理成立染污意。何等名為成立道理。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即不得有。不共無明。其相雲何。謂未生對治能障真智愚。此於五識理不相應。是處無容能為障故。若處有能治此處有所治。亦不得在染污意識此非有者。餘惑現行名不成故。若立此煩惱在染污意識。即應畢竟成染污性。雲何施等心得成善。與此煩惱恆相應故。若說有意識與善法俱轉。此即與彼煩惱相應。是染意識引生能治。不應道理。若說染污意俱轉有善心。即此善心引生能治此生彼滅即無過失。又五同法故。所以者何。譬如眼等五識。必有眼等五根為俱有依。如是意識亦應決定有俱有依。又訓釋詞故。所以者何。能思量故說名為意。此訓釋詞何所依止。非彼六識與無間識作所依止。應正道理。已謝滅故。又二定別故。所以者何。若定說有染污意者。無想定中即有此意。餘定中無故有差別。若異此者。於二定中第六意識並不行故。應無差別。又無想中生應無我執故。所以者何。若彼位中無染污意。彼一期生應無我執。若爾不應聖所訶厭。既被訶厭。是故定知彼有我執。又我執隨故。所以者何。施等位中亦決定有我執隨故。此我執隨若離無明不應道理。非此無明離所依止。此所依止離染污意無別體故。故定應許有染污意。若不許者有上過失。重顯彼故說四伽他若不共無明等。乃至廣說。此中不共無明者。謂於一切善不善無記煩惱隨煩惱位中。染污意相應俱生無明。彼若無者成大過失。常於苦等障礙智生。是其業用。此即顯無業用過失。五同法者。第六意識與五識身有相似法。彼有五根阿賴耶識為俱有依。此亦如是有染污意。阿賴耶識為俱有依。此五同法離染污意決定無有。此則顯無自性過失。訓詞若無成過失者。取所緣相而思量故。無間滅時能取境故。說名為意。過去已滅無所思量。雲何當有能思量性。訓詞無故成大過失。二定別者。滅盡定中無染污意。無想定中有染污意。此若無者。如是二定差別應無。成大過失。又染污意若無有者。無想身中應無我執。非異生者。於相續中暫離我執應正道理。如是諸過離染污意皆定應得。故應定許有染污意。為顯此義故復說言無有二等。二者即是不共無明五相似法。三相違者。謂訓釋詞二定差別。無想生中我執恆隨離染污意。如是三事皆成相違。無此一切處我執不應有者。離染污意於一切種善等位中。我執恆隨不應得有。故應定許有染污意。餘文易了不復須釋。   論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由此為種子意及識轉。   釋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有性。由此為因意及轉識皆得生起。見取轉識當知亦即取第二意。所以者何。彼將滅時得意名故。   論曰。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釋曰。復欲釋名故作此問。由種種法者。由各別品類法。熏習種子者。功能差別因。所積集故者。是極積聚一合相義。   論曰。復次何故聲聞乘中不說此心。名阿賴耶識。名阿陀那識。由此深細境所攝故。所以者何。由諸聲聞不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於彼雖離此說。然智得成解脫成就。故不為說。若諸菩薩定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為說。若離此智不易證得一切智智。   釋曰。由此深細境所攝者。謂此境界即深細故名深細境。此即深細境界中攝難了知故。非諸聲聞為求一切境界智。故正勤修行。唯正希求自義利故。彼由粗淺苦等正智。便能永斷煩惱障故。若諸菩薩為利自他求斷煩惱及所知障正勤修行。是故為說。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依分第二之二   論曰。復次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一阿笈摩說。世間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說正法時恭敬攝耳。住求解心法隨法行。如來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現世間。於聲聞乘如來出現。四德經中由此異門密意。已顯阿賴耶識。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窮生死蘊。有處有時見色心斷。非阿賴耶識中彼種有斷。   釋曰。世間眾生愛阿賴耶者。是總標句。如其次第復以餘句約就現在過去未來三時別釋。復有別義。謂於現在愛阿賴耶。於過去時樂阿賴耶。由先世樂阿賴耶故。復於今世欣阿賴耶。由樂由欣阿賴耶故。於未來世喜阿賴耶。法隨法行者如教行故。大眾部中名根本識。如樹依根者。謂根本識為一切識根本因故。譬如樹根莖等總因。若離其根莖等無有。阿賴耶識名根本識。當知亦爾。化地部中異門說為窮生死蘊。為釋此因說有處等。言有處者。謂無色界無有諸色。言有時者。謂無想等諸定位中無有諸心。非阿賴耶識中彼種有斷者。謂阿賴耶識中色心熏習。由此為因色心還有。   論曰。如是所知依說阿賴耶識為性。阿陀那識為性心為性。阿賴耶為性根本識為性窮生死蘊為性等。由此異門阿賴耶識成大王路。   釋曰。由此異門阿賴耶識成大王路者。是極廣義。   論曰。復有一類。謂心意識義一文異。是義不成。意識兩義差別可得。當知心義亦應有異。復有一類。謂薄伽梵所說眾生愛阿賴耶。乃至廣說。此中五取蘊說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貪俱樂受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此等諸師由教及證愚阿賴耶故作此執。如是安立阿賴耶名。隨聲聞乘安立道理亦不相應。若不愚者取阿賴耶識安立彼說。阿賴耶名如是安立則為最勝。雲何最勝。若五取蘊名阿賴耶。生惡趣中一向苦處最可厭逆。眾生一向不起愛樂。於中執藏不應道理。以彼常求速捨離故。若貪俱樂受名阿賴耶。第四靜慮以上無有。具彼有情常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若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恆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阿賴耶識內我性攝。雖生惡趣一向苦處。求離苦蘊。然彼恆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未嘗求離。雖生第四靜慮以上於貪俱樂恆有厭逆。然彼恆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雖於此正法信解無我者厭逆我見。然於藏識我愛隨縛。是故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成就最勝。   釋曰。不愚者者。謂諸菩薩彼所宣說。阿賴耶識理成立故。惡趣中者。謂餓鬼傍生及那落迦諸惡趣中。一向苦處者。謂一向受非愛業果處。於彼有時樂受生者是等流果。生彼所受異熟果者。唯是其苦。第四靜慮以上無有者。謂即第四靜慮及上諸地。具彼有情者。謂生所得。阿賴耶識內我性攝者。謂諸眾生攝取此識。為內我性。求離苦蘊者。求離苦受。然於藏識我愛隨縛者。謂於阿賴耶識執我起愛隨縛不離。   論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雲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為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為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非說異門即了其相。是故次說此識自性因性果性。此中安立自相者。謂緣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能生於彼功能差別識為自性。為欲顯示如是功能。故說攝持種子相應。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即與彼法為能生因。攝持種子者。功能差別也。相應者。是修義。是名安立此識自相。此中安立因相者。謂即次前所說品類一切種子。阿賴耶識由彼雜染品類諸法熏習。所成功能差別為彼生因。是名安立此識因相。此中安立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熏習。此識續生而能攝持無始熏習。是名安立此識果相。此中自相是依一切雜染品法。無始熏習為彼生因。攝持種子識為自性。果性因性之所建立。此中因相。是彼雜染品類諸法熏習所成。功能差別為彼生因。唯是因性之所建立。此中果相。是依雜染品類諸法無始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唯是果性之所建立。是三差別。   論曰。復次何等名為熏習。熏習能詮。何為所詮。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謂所詮。如巨勝中有花熏習。巨勝與花俱生俱滅。是諸巨勝帶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熏習依彼貪等俱生俱滅。此心帶彼生因而生。或多聞者多聞熏習。依聞作意俱生俱滅。此心帶彼記因而生。由此熏習能攝持故。名持法者。阿賴耶識熏習道理。當知亦爾。   釋曰。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謂所詮者。謂即依彼雜染諸法俱生俱滅。阿賴耶識有能生彼。諸法因性是名熏習。   論曰。復次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為無別異。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名一切種子識。   釋曰。阿賴耶識中雜染法種子。為異為不異。若爾何失。若有異者彼諸種子應分分別。阿賴耶識剎那滅義亦不應成。有別異故由善不善熏習力故。種子應成善不善性。然許無記。若不異者雲何有多。此不應理。是故二說俱有過失。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乃至名一切種子識者。為避如前所說過失。故不定取異及不異。如是而生者。謂由如是品類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者。謂有能生雜染品法。功能差別相應道理。由與生彼功能相應故。名一切種子識。於此義中有現譬喻。如大麥子於生自芽有功能故有種子性。若時陳久或火相應。此大麥果功能損壞。爾時麥相雖住如本。勢力壞故無種子性。阿賴耶識亦復如是。有生雜染諸法功能。由此功能相應故。說名一切種子識。   論曰。復次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雲何可見。譬如明燈焰炷生燒同時更互。又如蘆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應觀此中更互為因道理亦爾。如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   釋曰。復次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雲何可見者。欲以喻顯。故為此問。譬如明燈焰炷生燒同時更互者。謂一剎那燈炷為依發生燈焰。是則燈炷為焰生因。即此剎那焰復能燒所依燈炷。是則燈焰為炷燒因。餘喻亦爾。如是顯示有俱有因。由因現在住即見果生故。從如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乃至所餘因緣不可得故者。此言顯示阿賴耶識與雜染法更互為因即是因緣。   論曰。雲何熏習無異無雜。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如眾纈具纈所纈衣。當纈之時雖復未有異雜。非一品類可得入染器後。爾時衣上便有異雜。非一品類。染色絞絡文像顯現。阿賴耶識亦復如是。異雜能熏之所熏習。於熏習時。雖復未有異雜可得。果生染器現前已後。便有異雜無量品類諸法顯現。   釋曰。雲何熏習無異無雜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者。欲以譬喻顯斯道理。故為此問。如眾纈具纈所纈衣。當纈之時。雖無異雜文像可見。入染器後。便有異雜文像可見。阿賴耶識如所染衣。果生即染器。故名果生染器。入者即是緣所攝義。於熏習時雖無異雜。至果熟位便有非一品類諸法因性顯現如已染衣。   論曰。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   釋曰。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者。異生覺慧難了知故名為極細。阿羅漢等難窮底故名為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者。舉數。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者。列名。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者。謂阿賴耶識為因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由能分別異類自性為因性故。若無明等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由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因性故。   論曰。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復有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樑。諸有問言。像為何相。或有說言。像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像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釋曰。或有分別宿作為因者。謂彼不許有士用因故成邪執。為顯此等說生盲喻。無明生盲者。謂由無明故成生盲。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者。謂前所立此識自相說名自性。所立因相說名因性。所立果相說名果性。由無明力不了此等。於阿賴耶識。分別自性緣起不解了故。執自性等為諸法因。於第二分別愛非愛緣起不解了故。執有我為作者受者。此中因謂阿賴耶識。諸法熏習於中持故。果者即是阿賴耶識即彼諸法所熏習故。   論曰。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即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   釋曰。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自性者。謂得自體異類熟故。諸法種子熏在中故。一切趣等者。謂五趣等。一切自體者。謂趣趣中同分異分種種差別。   論曰。此中五頌。  外內不明瞭  於二唯世俗  勝義諸種子  當知有六種  剎那滅俱有  恆隨轉應知  決定待眾緣  唯能引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所熏非異此  是為熏習相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類例餘成失  此外內種子  能生引應知  枯喪由能引  任運後滅故   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  外或無熏習  非內種應知  聞等熏習無  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  過故成相違  外種內為緣  由依彼熏習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為一切法真實種子。復欲顯示彼種子體說斯五頌。此中外者。謂稻穀等。內者。即是阿賴耶識。不明瞭者。謂外種子是無記義。言於二者。阿賴耶識於善不善二性。明瞭通有記故。復有別義。謂於雜染清淨明瞭。唯世俗者。謂外種子唯就世俗說為種子。所以者何。彼亦皆是阿賴耶識所變現故。勝義即是阿賴耶識。所以者何。是一切法真種子故。應知如是一切種子復有六義。剎那滅者。謂二種子皆生無間定滅壞故。所以者何。不應常法為種子體。以一切時其性如本無差別故。言俱有者。謂非過去亦非未來。亦非相離得為種子。何以故。若於此時種子有。即於爾時果生故。恆隨轉應知者。謂阿賴耶識乃至治生。外法種子乃至根住。或乃至熟。言決定者。謂此種子各別決定。不從一切一切得生。從此物種還生此物。待眾緣者。謂此種子待自眾緣方能生果。非一切時能生一切。若於是處是時遇自眾緣。即於此處此時自果得生。唯能引自果者。謂自種子但引自果。如阿賴耶識種子唯能引生阿賴耶識。如稻穀等唯能引生稻穀等果。如是且顯種果生義。今當更示熏習異相。堅者。堅住方可受熏。非如動風。所以者何。風性疏動不能任持。所有熏氣一踰膳那。彼諸熏氣亦不隨轉。占博迦油能持香氣百踰膳那。彼諸香氣亦能隨轉。言無記者。是不可記極香臭義。由此道理蒜不受熏。以極臭故。如是香物亦不受熏。以極香故。若物非極香臭所記即可受熏。言可熏者。謂應受熏方可熏習。非不受熏如金石等。不應受熏名不可熏。若於此時能受熏習。即於爾時名為可熏。如可熏物。與能熏相應者。能熏相應方名可熏。非不相應。當知即是無間生義。言所熏者。阿賴耶識具上四德。應受熏習故名所熏。非轉識等。非異此者。謂若離此阿賴耶識餘非所熏。是故所熏即此非異。是為熏習相者。謂阿賴耶識有剎那滅等。是熏習相剎那滅故。與諸轉識俱時有故。乃至對治恆隨轉故。或窮生死恆隨轉故。定與善等為因性故。待福非福不動行緣。於善惡趣異類熟故。如是等義於轉識中。一切異法皆應成立。是故唯此阿賴耶識。與如是等勝德相應可受熏習。六識無相應者。謂彼諸識有動轉故。三差別相違者。謂彼諸識別別所依。別別所緣別別作意。復有餘義。別別行相一一轉故。譬喻論師欲令前念熏於後念。為遮彼故。說言二念不得俱有。無二剎那一時而有。俱生俱滅熏習住故。若謂此識種類如是雖不相應。然同識類亦得相熏。如是例餘應成過失。謂餘種類例亦應爾。以眼等根同淨色類。亦應展轉更互相熏。此意說言眼耳兩根同有淨法。二淨展轉應互相熏。餘亦如是。然汝不許。雖同淨法異相續故不得相熏。識亦應爾。雖同識法何得相熏。如是所說二種種子。謂外及內。應知皆有能生能引。此中外種乃至果熟。為能生因。內種乃至壽量邊際。為能生因。外種能引枯後相續。內種能引喪後屍骸。由引因故多時續住。若二種子唯有生因。此因既壞果即應滅。應無少時相續住義。若謂剎那展轉相續。前念為因後念隨轉。是則後邊不應都滅。由此決定應有引因。此二種子。譬如放弦彎弓為因。箭不墮落遠有所至。   論曰。復次其餘轉識。普於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如中邊分別論中說伽他曰。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法   釋曰。此中受用是生起義。受用中有名受用者。為顯此義故。引中邊分別論頌為阿笈摩。   論曰。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伽他曰。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  亦常為因性   釋曰。阿賴耶識與一切法。於一切時互為因果。展轉相生。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諸法因。即於爾時諸法為果。若於此時阿賴耶識為諸法果。即於爾時諸法為因。   論曰。若於第一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於第二緣起中。復是何緣。是增上緣如是六識幾緣所生。增上所緣等無間緣。如是三種緣起。謂窮生死愛非愛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緣。   釋曰。此中第一緣起。謂阿賴耶識中所有習氣。與彼諸法互為因緣。第二緣起。謂無明等為增上緣。由無明等增上勢力行等生故。又六轉識名受用緣起。三緣所生。謂眼識以眼為增上緣。以色為所緣緣。等無間緣。謂彼無間此識生起。所以者何。若彼不與容受處者此不生故。餘識亦爾。   論曰。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復雲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於轉識。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亦不成故。   釋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及安立相。今當顯示。此二唯在阿賴耶識應正道理。非於餘處。以理抉擇。   論曰。雲何煩惱雜染不成。以諸煩惱及隨煩惱熏習所作。彼種子體於六識身不應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生俱滅。此由彼熏成種非餘。即此眼識若已謝滅。餘識所聞如是熏習。熏習所依皆不可得。從此先滅餘識所聞現無有體。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現無體故。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又此眼識貪等俱生。所有熏習亦不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由彼貪慾是能依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餘識中。以彼諸識所依別故。又無決定俱生滅故。亦復不得住自體中。由彼自體決定無有俱生滅故。是故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之所熏習不應道理。又復此識非識所熏。如說眼識。所餘轉識亦復如是。如應當知。   釋曰。此中此者。即此眼識由彼熏者。由貪等熏。言成種者。謂成因性。言非餘者。非耳識等。餘識所聞者。耳等識所聞。如是熏習者。貪等熏習。熏習所依者。謂即眼識。眼識與彼貪等俱生等者。謂從過去現無體因。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者。如彼果生不應道理。此亦如是不應道理。復有餘師執彼有體。謂異論師欲令過去是實有性。然過去能詮所詮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法是實有。雲何名過去。是故從彼異熟果生不應道理。熏習無故。又此眼識者。謂與貪等俱生眼識。所有熏習亦不成就者。謂彼熏習尚不成就。何況從彼後時眼識。與貪俱生而當得成。然此熏習不住貪中者。謂眼識熏習在貪慾中不應道理。何以故。由彼貪慾依眼識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餘識中者。謂此熏習不得在於耳等識中。何以故。以彼諸識所依別故。由所依別無有決定。俱生滅義。謂眼識依眼。耳識依耳。如是乃至意識依於未那。所依遠故。所餘熏習在所餘處不應道理。亦復不得住自體中者。謂此眼識亦復不得熏習眼識。無二眼識俱時起故。以無二故決定無有俱生滅義。由此道理。是故眼識定不應為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之所熏習。亦非眼識眼識所熏。   論曰。復次從無想等上諸地沒來生此間。爾時煩惱及隨煩惱所染初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由所依止及彼熏習。並已過去現無體故。   釋曰。所染初識者。謂來此間最初生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者。謂初生識應無因生。所依止者謂所依止。彼熏習者。煩惱熏習。   論曰。復次對治煩惱識若已生。一切世間餘識已滅。爾時若離阿賴耶識。所餘煩惱及隨煩惱種子。在此對治識中不應道理。此對治識自性解脫故。與餘煩惱及隨煩惱。不俱生滅故。復於後時世間識生。爾時若離阿賴耶識。彼諸熏習及所依止。久已過去。現無體故。應無種子而更得生。是故若離阿賴耶識。煩惱雜染皆不得成。   釋曰。對治煩惱識若已生一切世間餘識已滅者。謂六識已滅。所餘煩惱及隨煩惱種子在此對治識中不應道理者。謂對治識非後世間識生起因。復於後時者。謂復從此出世心後。彼諸熏習者。謂餘煩惱及隨煩惱所有熏習。及所依止者。謂所依識。應無種子而更得生者。謂若無有阿賴耶識。彼應無因而更得生。此中煩惱即是雜染。是故說名煩惱雜染。由上道理。煩惱雜染皆不得成。   論曰。雲何為業雜染不成。行為緣識不相應故。此若無者。取為緣有亦不相應。   釋曰。為辯業雜染不得成因緣故。次問雲何業雜染不成業為緣識不相應故者。謂福非福及不動行生已謝滅。若不信有阿賴耶識。當於何處安立熏習。如六識身。不能任持所有熏習。於諸煩惱雜染事中已具顯示。此若無者。謂若無有行為緣識。取為緣有亦不相應者。謂亦無有取為緣有。此復何緣。謂前諸行所熏習識。由取力故。熏習增長轉成有故。此中即業是雜染性。名業雜染或依於業而有雜染。名業雜染。若不信有阿賴耶識。此業雜染亦不得成。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依分第二之三   論曰。雲何為生雜染不成。結相續時不相應故。   釋曰。若不信有阿賴耶識。如生雜染亦不得成。今當顯示。結相續時不相應故者。謂得自體不相應故。   論曰。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污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設和合識即是意識。為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為依止。此識所生餘意識。是一切種子識。若此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為意識。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釋曰。非等引地。即是欲界。沒者死也。染污意識。即是煩惱俱行意識。結生相續者。謂攝受自體。此染污意識。緣生有為境。於中有中滅。言和合者。識與赤白同一安危。若和合識即是意識。依此復生所餘意識。是則一時二意識轉。謂所依止和合意識。及能依止所餘意識。又和合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何以故。依染污故。時無斷故。謂此意識貪等煩惱所染污。意為所依止。緣生有境故。是染污即此為依。名依染污。於此位中所依異熟不容染污。是無記故。此和合識常無間斷。任業轉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者。意識所緣明瞭可得。所謂諸法。此和合識無有如是明瞭所緣。是故此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   論曰。復次結生相續已。若離異熟識。執受色根亦不可得。其餘諸識各別依故。不堅住故。是諸色根不應離識。   釋曰。結生相續已者。謂已得自體。若離異熟識者。謂離阿賴耶識。其餘諸識各別依故。不堅住故者。謂餘六識各別處故。易動轉故。且如眼識眼為別依。如是其餘耳等諸識。耳等色根為各別依。由此道理。如是諸識但應執受自所依根。又此諸識易動轉故。或時無有。若離阿賴耶識。爾時眼等諸根無能執受。便應爛壞。   論曰。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   釋曰。若離異熟識者。謂離阿賴耶識如不得成。今當顯示。謂世尊言識緣名色。名色緣識。此中識緣名者。謂六識中非色四蘊。識緣色者。謂羯邏藍。若不說有阿賴耶識。何等名為名色緣識。由依名色剎那展轉。相似相續流轉不絕。   論曰。若離異熟識。已生有情識食不成。何以故。以六識中隨取一識。於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釋曰。此言顯示識食不成。如世尊說。食有四種。一者段食。二者觸食。三者意思食。四者識食。此中段食者。是能轉變。由轉變故饒益所依。觸食者是能取境。由暫能見色等境界。便令所依饒益生故。意思食者。是能悕望。由希望故饒益所依。如遠見水雖渴不死。識食者。是能執受。由執受故所依久住。若不爾者應同死屍。不久爛壞。是故應許識亦是食。能作所依饒益事故。此中觸食屬六識身。意思食者屬悕望意。有何別識可說為食。又若無心睡眠悶絕。入滅定等。六識身滅。誰復有餘能執受身令不爛壞。若有棄捨阿賴耶識。身必爛壞。   論曰。若從此沒。於等引地正受生時。由非等引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非等引染污之心。彼地所攝。離異熟識。餘種子體定不可得。   釋曰。如是已說非等引地結生相續。離異熟識不可得成。如等引地亦不得成。今當顯示。謂於此處由染污識結生相續。於等引地。由非等引染污意識結生相續。言染污者。彼地煩惱之所染污。彼地煩惱者。謂餐定味等。此染污心在不定地。不定地沒從此沒已。即彼地心雲何現前。既不現前。雲何當得結生相續。由此道理。定應許有阿賴耶識。無始時來。恆有彼地此心熏習。由此熏習此心現行。由此心故結生相續。   論曰。復次生無色界。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染污善心應無種子。染污善心應無依持。   釋曰。生無色界者。謂已解脫。色染污善心者。謂能愛味及三摩地。應無種子者。謂應無因。應無依持者。謂應無依。復有別義。謂此二心若無種子從何而生。若無依持依何而轉。阿賴耶識所攝受故。從自種生為所依故。令此能依相續而轉。   論曰。又即於彼若出世心正現在前。餘世間心皆滅盡故。爾時便應滅離彼趣。   釋曰。即於彼界若出世心現在前時。除此所餘是世間心。彼世間心爾時皆滅。如是彼趣便應永斷。不由功用自然證得無餘涅槃。既無此理。不應撥無阿賴耶識。   論曰。若生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在前時。即應二趣悉皆滅離。此出世識不以非想非非想處為所依趣。亦不應以無所有處為所依趣。亦非涅槃為所依趣。   釋曰。若生非想非非想處。或時起彼無所有處出世間心。令現在前。由彼處心極明利故。又由非想非非想處心闇鈍故。住於彼處極明利心起出世心。令現在前。此出世心不應以彼第一第二為所依趣。由彼二地皆世間故。又生餘地起餘地心現在前故。二所依趣俱不應理。又即此心不應涅槃為所依趣。有餘依故。如是三種為所依趣既不得成。若不信有阿賴耶識。此出世心何所依趣。   論曰。又將沒時造善造惡。或下或上所依漸冷。若不信有阿賴耶識皆不得成。是故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者。此生雜染亦不得成。   釋曰。將捨命時造善造惡。或下或上身份漸冷。以造善者必定上昇。若造惡者必定下墜。若不許有阿賴耶識為能執受。雲何得有所依漸冷。阿賴耶識能執受故。或下或上如其次第。隨所捨處身即有冷。   論曰。雲何世間清淨不成。謂未離欲纏貪。未得色纏心者。即以欲纏善心。為離欲纏貪故勤修加行。此欲纏加行心。與色纏心不俱生滅故。非彼所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又色纏心過去多生餘心間隔。不應為今定心種子。唯無有故。是故成就色纏定心。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展轉傳來為今因緣。加行善心為增上緣。如是一切離欲地中如應當知。如是世間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理不得成。   釋曰。如世間清淨理不得成。今當顯示。謂為遠離欲纏貪故。以欲纏善心修加行時。即此欲纏加行善心。未曾為彼色纏善心之所熏習。不俱生滅故。今色纏心應無種子自然而生。又過去世色纏善心。多生所間餘識所隔。唯無有故。已過去故。不得為今定心種子。展轉傳來為今因緣者。阿賴耶識持彼種故。今色纏心從自種生。加行善心非無功力。言功力者。但增上緣。非是因緣。由彼增上力生此色纏心。如是遠離色纏貪等。如應當知。   論曰。雲何出世清淨不成。謂世尊說依他言音。及內各別如理作意。由此為因正見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為熏耳識。為熏意識。為兩俱熏。若於彼法如理思惟。爾時耳識且不得起。意識亦為種種散動餘識所間。若與如理作意相應生時。此聞所熏意識與彼熏習久滅過去。定無有體。雲何復為種子。能生後時如理作意相應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應。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是出世心。曾未有時俱生俱滅。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是故出世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亦不得成。此中聞熏習。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   釋曰。如出世間清淨不成。今當顯示。此他言音如理作意者。謂與言音相應作意。意識亦為種種散動餘識所間者。是與正見相應。出世間心被間隔義。若與如理作意相應生時者。謂於後時。此聞所熏意識與彼熏習久滅過去定無有體者。謂經長時已謝隔越。決定無體。雲何復為種子能生後時如理作意相應之心者。謂彼久滅現無有體不能為因。此中聞熏習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者。謂在世間意識之中故。言此中聞熏習者。依他言音正聞熏習。攝受彼種子者。在意識中攝受出世清淨。種子不相應故者。謂彼所計不應理故。雲何可說此從彼生。   論曰。復次雲何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為雜染因。復為出世能對治。彼淨心種子。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   釋曰。雲何等者。謂異熟識是所治因。為能治因不應道理。又出世心昔未曾習者。謂先未生故。彼熏習決定應無者。由此因故。彼出世心無有熏習。決定無疑。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者。為顯法界異聲聞等。言最清淨。由佛世尊所證法界。永斷煩惱所知障故。從最清淨法界所流經等教法。名最清淨法界等流。無倒聽聞如是經等故名正聞。由此正聞所起熏習。名為熏習。或復正聞即是熏習。是故說名正聞熏習。即此熏習相續住在阿賴耶識。為因能起出世間心。是故說言從最清淨法界所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   論曰。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是阿賴耶識自性。雲何是彼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所依雲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提。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   釋曰。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爾何過。若是阿賴耶識自性。雲何即為阿賴耶識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即應別有所依。乃至證得諸佛菩提者。謂乃至得諸佛所證無上菩提。此聞熏習者。即是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者。謂隨在一相續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者。此聞熏習與異熟識。雖不同性而寄識中。猶如水乳和合俱轉。然非阿賴耶識等者。雖復和合似一性轉。然非即是阿賴耶識。是能對治阿賴耶識。種子性故。   論曰。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   釋曰。此中下中上品者。應知依聞思修所成慧說。由彼一一有三種故。復有別義。聞所成慧是下品。思所成慧是中品。修所成慧是上品。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者。謂依聞等數數猛利而修作故。又於此中下品為因。得成中品。中品為因得成上品。   論曰。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又出世心雖未生時。已能對治諸煩惱纏。已能對治諸嶮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又此熏習非阿賴耶識。是法身解脫身攝如如熏習下中上品次第漸增。如是如是異熟果識次第漸減。即轉所依。既一切種所依轉已。即異熟果識。及一切種子。無種子而轉。一切種永斷。   釋曰。已能對治諸煩惱纏者。謂是能斷增上貪等現起轉因。已能對治諸嶮惡趣者。謂若能斷諸煩惱纏。即能對治諸嶮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者。謂若雖有順後受業應墮惡趣。而能為彼作朽壞因。舉要言之此聞熏習能治一切過去未來現在惡業。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者。謂是當來逢事善友自身得因。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者。謂諸異生菩薩名初修業菩薩。亦是法身種子故。說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者。謂聲聞等正聞熏習。唯是解脫因。唯得解脫身不得法身故。   論曰。復次雲何猶如水乳。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一切種盡。非阿賴耶識一切種增。譬如於水鵝所飲乳。又如世間得離欲時。非等引地熏習漸減。其等引地熏習漸增。而得轉依。   釋曰。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雖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盡。非阿賴耶識在。還即以前水乳和合。鵝所飲時乳盡水在。譬喻顯示。又如世間得離欲時。於一阿賴耶識中。非等引地煩惱熏習漸減。其等引地善法熏習漸增。而得轉依。此中轉依當知亦爾。   論曰。又入滅定識不離身。聖所說故。此中異熟識應成不離身。非為治此滅定生故。   釋曰。引入滅定識不離言。為成定有阿賴耶識。世尊說識不離身者。除異熟識餘不得成。以滅定生對治轉識。故觀此定為極寂靜。   論曰。又非出定此識復生。由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生故。   釋曰。若執出定此識還生。由此意故識不離身。此不應理。以從定出識不復生異熟果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更託餘生。無重生故。   論曰。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定不應成故。所緣行相不可得故。應有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應有想受現行過故。觸可得故。於三摩地有功能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應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釋曰。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者。若有欲離前說自相阿賴耶識。以餘轉識滅定有心。此不應理。何以故。定不應成故。未曾見心離心法故。如餘心法想受亦爾。俱應不滅。然此滅定俱滅所顯。是故應至定不應成。若立唯有阿賴耶識。則無此過。求靜住者為治彼怨。餘心心法故生。此定不為對治不明瞭性阿賴耶識。又此定內無有餘心。何以故。所緣行相不可得故。諸心心法相續不斷。必不遠離所緣行相。此滅定中若有心者。亦應不離所緣行相。然此二種俱不可得。是故此定無有餘心。若唯立有阿賴耶識無此妨難。執受所依之所顯故。又此定中若有轉識。此識必有善等差別。謂或是善。或是不善。或是無記。然此中識且非是善。應有善根相應過故。此則相違亦非此識。是自性善。由此不離善根相應。成善性故。由立定心是善性故。至所不欲與無貪等善根相應。此不應許與餘善心無差別故。遍一切處應成此過。又於此中亦不得有不善無記。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於離欲時。諸不善根皆永斷故。不成不善亦非無記。此定善故。又不可立此心是善。應有想受現行過故。若離善根善心不有。是故應至善根現行。此中如有善根現行。想受亦爾。應至現行無別因故。然不應理。所治現行能治無故。譬如貪等正現行時。不淨觀等決定無有。又此定中離阿賴耶識餘心不容有。必應有觸可得過故。如住餘定決無有疑。謂餘定中善根相應。餘識轉時決定有觸。以定所生輕安為相。或順樂受。或有隨順非苦樂受。此觸為緣或生樂受。或復生於非苦樂受。何以故。於餘三摩地有此功能故。於餘定中見此二觸於生二受必有功能此亦應爾。無障因故。觸為緣受此中應至然不應理。何以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若許此觸為緣生受。於此定中唯應想滅。然不應許想受俱滅。聖所說故。又此定中若有餘識。必與其觸俱有相應。此不應理。何以故。若有觸者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若有其識觸相應轉。必有與此俱生思等。聖所說故。此中應至有思現行。若此定中有思現行造作善心。必有信等善根現行。然不應許若有欲避如前所說種種過失。及阿笈摩相違過失。由但厭離諸心法故。唯拔心法。於此定中唯立有心無有心法。此亦不然。何以故。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應理故。所依是心。能依是心法。所依能依心與心法。無始生死來更互不相離。由此相引。是故定應與無貪等善根相應。若言此定及定方便。與無貪等善根相違故。於定中善根不轉。唯善心轉。此於餘處都未曾見。若於因時。彼法相應等流果時。亦有相應故不應理。又不應理。有譬喻故。謂世尊說。諸身行滅。諸語行滅。諸意行滅。此中身行。謂入出息。其語行者。謂尋與伺。其意行者。謂思想等。如尋伺滅語必不起。意亦如是。若意行滅亦應不起。若汝意謂。如身行滅安住定中。身在不滅意亦如是。雖意行滅應在不滅。此亦不然。何以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如世尊說。離身行外有身住因。所謂飲食命根識等。由此雖無入息出息。而身安住。意即不爾。離意行外更無別因持心令住。由此應至無意識故名無心定。異熟果識此中有故。世尊說識不離於身。即從此識一切種子後出定時轉識還生。故知定有阿賴耶識。   論曰。又此定中。由意識故執有心者。此心是善不善無記。皆不得成故不應理。   釋曰。已廣廢立滅定有心。今當略顯第二頌義。若有欲除阿賴耶識。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是善不善無記皆不得成故不應理。何以故。由此滅定是善性故。且非不善無記亦爾。威儀工巧變化無記。定不得有。若說此是異熟無記。理即應至阿賴耶識。除此更無第五無記。又此定中心若是善。應無貪等善根相應。染污意滅唯善心在。爾時善心所依所緣。皆悉是有三事和合。雲何此中不生其觸。既有其觸。受等心法何得不生。如是滅定應不得成。諸心心法皆不滅故。又若有執此定是善。由心所引定前方便。能引善心力所引故定中善心非無貪等善根相應。又三和合若有堪能亦能生受。若三和合無有堪能。唯生其觸。是故定中雖有善心。非無貪等善根相應。亦無受等。此義不然。方便善心既無貪等善根相應。從此所引等流果心。何故不爾。又從所依拔除能依不應理故。心與心法無始已來。於一切時互不相離。今拔能依令離所依必不可得。何以故。有譬喻故。謂於世間從生至壞。於一切時互不相離。無有道理。拔除能依令離所依。譬如大種與所造色。無有道理。令其所造離於能造。心法亦爾。不可令其離所依心。是故於此無心定中。無有心法。但有善心不應道理。若有復謂。令拔能依令離所依。雖不應理。然想及受能障此定。於方便中厭患彼故。唯二不行餘法不爾。亦得現行不應道理。何以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非遍行者。此中可滅。二是遍行故不可滅。遍行若滅心亦隨滅。無別因故。是故此中言有心者。是異熟識定非意識。   論曰。若復有執色心無間生。是諸法種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說。又從無色無想天沒。滅定等出不應道理。又阿羅漢後心不成。唯可容有等無間緣。   釋曰。若復有執色心無間生。是諸法種子者。謂若有執前剎那色能為種子。後剎那色因彼而生。前識後識相望亦爾。此前已破。又無色沒色復生時。色久斷滅何有種子。無想天沒。或復從於滅定等出。心復生時。心久斷滅何有心因。若如是者。諸阿羅漢終不應得無餘涅槃。色心兩因永無盡故。前剎那色望於後色。前剎那識望於後識。應知容有等無間緣。無有因緣。   論曰。如是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說相。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釋曰。由前所說無量道理。是故成就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論曰。此中三頌。  菩薩於淨心  遠離於五識  無餘心轉依  雲何汝當作  若對治轉依  非斷故不成  果因無差別  於永斷成過  無種或無體  若許為轉依  無彼二無故  轉依不應理   釋曰。如住轉識轉依不成。三頌顯示。菩薩於淨心者。是於出世對治相應善意識義。遠離於五識者。謂此遠離眼等五識。言無餘者。無善有漏雜染意識。已舉淨心復舉無餘。為欲遮遣善有漏識。言心轉依雲何作者。若汝信有阿賴耶識可作一切雜染種子。無種子義名心轉依。若不爾者雲何當作。若對治生名為轉依。此不應理。何以故。若對治轉依非斷故。不成雜染。永斷故名轉依。非能對治即是永斷。由此但是永斷因故。若必爾者便至果因無差別過。果是永斷說名涅槃。因是對治說名聖道。若能對治即是永斷。應至果因一體之過。纔生對治應即涅槃。無種或無體若許為轉依者。若於轉識作無種子。或即無體許為轉依。無彼二無故轉依不應理。雜染轉識。此定位中不得有故。亦無種子可令作無。無二可無而名轉依。不應道理。若決定有阿賴耶識。雜染轉識。此定位中雖不得有。而彼種子一切住在阿賴耶識。可能作其無種無體。由汝轉依不應道理。故應信有阿賴耶識。   論曰。復次此阿賴耶識差別雲何。略說應知。或三種或四種。此中三種者。謂三種熏習差別故。一名言熏習差別。二我見熏習差別。三有支熏習差別。四種者。一引發差別。二異熟差別。三緣相差別。四相貌差別。   釋曰。如是已成立阿賴耶識。今當顯此品類差別。於三種熏習差別中。名言熏習差別者。謂眼名言熏習。在異熟識中為眼生因。異熟生眼從彼生時。用彼為因。還說名眼。如是耳等一切名言差別亦爾。我見熏習差別者。由染污意薩迦耶見力故。於阿賴耶識中我執熏習生。由此為因。謂自為我異我為他。各有差別。有支熏習差別者。由善不善不動行力故。於諸趣中流轉差別。此三如後所知相初當廣分別。   論曰。此中引發差別者。謂新起熏習。此若無者。行為緣識。取為緣有。應不得成。   釋曰。引發差別者。謂能引發品類差別。謂新起熏習者。謂彼最先所起熏習。若此能引阿賴耶識差別無者。諸行生滅熏習成識。由取攝受生有現前。此所作有應不得成。能有後生故名為有。此所說取或善不善是串習果。   論曰。此中異熟差別者。謂行有為緣。於諸趣中異熟差別。此若無者則無種子。後有諸法生應不成。   釋曰。異熟差別者。謂行有為緣。於諸趣中所引異熟。若此所引阿賴耶識差別無者。則無有因。後有諸法眼等色根。此等異熟生應不成。當知此則是異熟果。   論曰。此中緣相差別者。謂即意中我執緣相。此若無者。染污意中我執所緣應不得成。   釋曰。緣相差別者。謂此阿賴耶識。即是染污意中能依我見我執緣相。若此緣相阿賴耶識差別無者。染污意中薩迦耶見為因我執。此所緣境應不得成。當知此則是等流果。   論曰。此中相貌差別者。謂即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等。   釋曰。相貌差別有多品類。謂於此中。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等者。是略標舉。後當廣釋。   論曰。共相者。謂器世間種子。不共相者。謂各別內處種子。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對治生時。唯不共相所對治滅。共相為他分別所持。但見清淨。如瑜伽師。於一物中。種種勝解。真種所見。皆得成立。此中二頌。  難斷難遍知  應知名共結  瑜伽者心異  由外相大故  淨者雖不滅  而於中見淨  又清淨佛土  由佛見清淨   復有別頌對前所引。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  諸瑜伽師於一物  種種勝解各不同  種種所見皆得成  故知所取唯有識   此若無者。諸器世間。有情世間。生起差別應不得成。   釋曰。此中若阿賴耶識。為一切有情共器世間因體。即是無受生種子。若阿賴耶識。為不共各別色等諸處因體。即是有受生種子。若離如是品類共相阿賴耶識。一切有情共受用因。諸器世間應不得成。如是若離第二不共阿賴耶識。有情世間亦應不成。由此應如木石等生。   論曰。復有粗重相及輕安相。粗重相者。謂煩惱隨煩惱種子。輕安相者。謂有漏善法種子。此若無者。所感異熟無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別應不得成。復有有受盡相無受盡相。有受盡相者。謂已成熟異熟果善不善種子。無受盡相者。謂名言熏習種子。無始時來種種戲論流轉種子故。此若無者。已作已作善惡二業。與果受盡應不得成。又新名言熏習生起。應不得成。復有譬喻相。謂此阿賴耶識。幻炎夢翳為譬喻故。此若無者。由不實遍計種子故。顛倒緣相應不得成。復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謂諸具縛者。名具足相。世間離欲者。名損減相。有學聲聞及諸菩薩。名一分永拔相。阿羅漢獨覺及諸如來。名煩惱障全永拔相。及煩惱所知障全永拔相。如其所應。此若無者。如是次第雜染還滅。應不得成。   釋曰。粗重相者。謂所依中無堪能性。輕安相者。謂所依中有堪能性。若無有受盡相。阿賴耶識數數已作善惡二業與果受盡應不得成。無受盡相謂名言熏習種子者。如名言熏習差別中已說。無始時來種種戲論流轉種子故者。謂無始時來共言說因故。若無如是阿賴耶識。新起名言熏習生起。應不得成。何以故。若無舊熏習。今名言亦無故。若於世間本來無者。本無今有不應道理。譬喻相者。如由所作幻等因故。得有象等顛倒緣相。阿賴耶識亦復如是。由所說譬喻相。不實遍計種子故。有顛倒緣相。此若無者。顛倒緣相應不得成。   論曰。何因緣故。善不善法能感異熟。其異熟果無覆無記。由異熟果無覆無記。與善不善互不相違。善與不善互相違故。若異熟果善不善性。雜染還滅應不得成。是故異熟識唯無覆無記。   釋曰。無覆無記者。此中無染說名無覆。即無染無記名無覆無記。非如色界生煩惱不善說為無記。若異熟果善不善性雜染還滅應不得成者。以從善更生善。從不善更生不善故。則生死流轉無有邊際。流轉雜染通有漏善故。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相分第三之一   論曰。已說所知依。所知相復雲何應見。此略有三種。一依他起相。二遍計所執相。三圓成實相。   釋曰。依所知相說如是言。略者要也。   論曰。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謂阿賴耶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此復雲何。謂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生識。此中若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此由名言熏習種子。若自他差別識。此由我見熏習種子。若善趣惡趣死生識。此由有支熏習種子。由此諸識。一切界趣雜染所攝。依他起相虛妄分別皆得顯現。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性。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如是名為依他起相。   釋曰。虛妄分別所攝諸識者。謂此諸識虛妄分別以為自性。謂身身者受者識者。身謂眼等五界。身者謂染污意。能受者。謂意界。彼所受識者。謂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識者謂六識界。世識者。謂生死相續不斷性。數識者。謂算計性。處識者。謂器世間。言說識者。謂見聞覺知四種言說。如是諸識皆用所知依中所說。名言熏習差別為因。自他差別識者。謂依止差別。此用前說。我見熏習差別為因。善趣惡趣死生識者。謂生死趣種種差別。此由前說。有支熏習差別種子。由此諸識者。即由次前所說諸識。一切界趣雜染所攝者。謂墮三界五趣雜染。是彼自性故名所攝。依他起相者。謂依他起為體虛妄分別皆得顯現。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性者。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自性故名所攝。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者。謂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因。非真實故名無所有。如所執我。無所有故名非真實義者所取。謂即彼我實無所有。似我顯現。言所依者。顯現所依。是所因義。此即名為依他起相。   論曰。此中何者遍計所執相。謂於無義唯有識中。似義顯現。   釋曰。於無義者。謂無所取如實無我。唯有識中者。謂無實義似義識中。如唯似我顯現識中。似義顯現者。似所取義相貌顯現。如實無我。似我顯現。   論曰。此中何者圓成實相。謂即於彼依他起相。由似義相永無有性。   釋曰。於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因中。由實無有似義相現。永無有性。如似我相雖永是無。而無我有。   論曰。此中身身者受者識。應知即是眼等六內界。彼所受識。應知即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識。應知即是眼等六識界。其餘諸識。應知是此諸識差別。又此諸識皆唯有識。都無義故此中以何為喻顯示。應知夢等為喻顯示。謂如夢中都無其義。獨唯有識雖種種色聲香味觸捨林地山似義影現。而於此中都無有義。由此喻顯應隨了知。一切時處皆唯有識。由此等言。應知。復有幻誑鹿愛翳眩等喻。若於覺時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如從夢覺。便覺夢中皆唯有識。覺時何故不如是轉。真智覺時亦如是轉。如在夢中此覺不轉。從夢覺時此覺乃轉。如是未得真智覺時。此覺不轉。得真智覺此覺乃轉。其有未得真智覺者。於唯識中雲何比知。由教及理應可比知。此中教者。如十地經薄伽梵說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又薄伽梵解深密經亦如是說。謂彼經中慈氏菩薩問世尊言。諸三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世尊。若三摩地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雲何此心還取此心。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如質為緣還見本質。而謂我今見於影像。及謂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此心亦爾。如是生時。相似有異所見影現。即由此教理亦顯現。所以者何。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由此道理。菩薩於其一切識中。應可比知皆唯有識無有境界。又於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聞思所成二憶持識。亦以過去為所緣故。所現影像得成唯識。由此比量。菩薩雖未得真智覺。於唯識中應可比知。   釋曰。此唯有識由教顯示。如十地經言。如是三界皆唯有心故。解深密經中。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者。謂識所緣唯識所現無別境義。復舉識者。顯我所說定識所行。唯識所現無別有體。然即此心如是生時者。謂即由此品類生時。相似有異所見影現者。謂定所行相似離識。別有所取分明顯現。又於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者。謂青瘀等是三摩地所行影像。非憶持識。由此不即在彼方處。如昔所受還如是憶。此住現前分明見故。彼憶持識所見暗昧。此現前住所見分明。若有復謂如聞思慧。由串習故境雖謝往。纔作意時如昔而生。此亦爾者聞思兩慧境既謝往。現無有體。於無體中若更生時。但識影現。似彼而生故。聞思慧不緣謝往曾所受境。是故唯識由此彌彰。所取義無理亦成就。   論曰。如是已說種種諸識。如夢等喻。即於此中眼識等識可成唯識。眼等諸識既是有色亦唯有識雲何可見。此亦如前由教及理。   釋曰。眼識等識皆非有色。可成唯識。眼等諸識既是有色。雲何唯識。此亦如前由教及理者。此眼等識如前所引。理教顯示亦成唯識。   論曰。若此諸識亦體是識。何故乃似色性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為依處故。若不爾者。於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此若無者。煩惱所知二障雜染應不得有。此若無者。諸清淨法亦應無有。是故諸識應如是轉。此中有頌。  亂相及亂體  應許為色識  及與非色識  若無餘亦無   釋曰。一類堅住相續轉者。由相似故名為一類。多時住故說名堅住。諸有色識。相似多時相續而轉。顛倒等者。即是等取諸雜染法與煩惱障及所知障為因性故。為依處者為彼因性。若彼諸識離如是轉。於非義中起義心倒應不得有。此若無者。若煩惱障諸雜染法。若所知障諸雜染法應不得有。於此頌中顯如是義。亂相亂體如其次第。許為色識及非色識。此中亂相即是亂因。色識為體。亂體即是諸無色識。色識亂因若無有者。非色識果亦應無有。   論曰。何故身身者受者識。所受識能受識。於一切身中俱有和合轉。能圓滿生受用所顯故。何故如說世等諸識差別而轉。無始時來生死流轉無斷絕故。諸有情界無數量故。諸器世界無數量故。諸所作事展轉言說無數量故。各別攝取受用差別無數量故。諸愛非愛業果異熟受用差別無數量故。所受死生種種差別無數量故。   釋曰。為令自身圓滿受用故。身身者受者三識。一切身中許彼一時俱有和合。一時轉故說名俱有。所顯故者是彼因性。   論曰。復次雲何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三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所以者何。此一切識無有義故得成唯識。有相見故得成二種。若眼等識以色等識為相。以眼識識為見。乃至以身識識為見若意識以一切眼為最初。法為最後諸識為相。以意識識為見。由此意識有分別故。似一切識而生起故。此中有頌。  唯識二種種  觀者意能入  由悟入唯心  彼亦能伏離   釋曰。此中長行及頌顯示由三種相成立唯識。於長行中。由唯識者。唯有識故一切諸識皆唯有識。由所識義無所有故。由二性者。由於一識安立相見。即此一識一分成相。第二成見。眼等諸識即於二性安立種種。謂一識上如其所應。一分變似種種相生。第二變似種種能取。若就意識。即以一切眼為最初。法為最後。諸識為相。意識識為見。由此意識遍分別故。似一切識而生起故。又於三中唯就意識以為種種。所取境界不決定故。其餘諸識境界決定。又無分別。意識分別故唯於此安立第三種種相見。是故於此意識具足安立唯識。於伽他中能入唯識者。悟入所取義永無有故。能入二者悟入此識。有相見故。能入種種者悟入此識。似種種相而生起故。觀者意者諸瑜伽師所有意趣。問於何悟入。答由悟入唯心彼亦能伏離。若能悟入唯有其心都無有義。是則於彼亦能伏離。既無所取義。何有能取心。說入二性及入種種。皆為成立入唯識因。餘義相似。   論曰。又於此中有一類師。說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   釋曰。一類菩薩欲令唯有一意識體。彼復次第安立顯示。如意思業名身語業者。如一意思於身門轉。得身業名。於語門轉得語業名。然是意業。意識亦爾。雖復是一。依眼轉時得眼識名。如是乃至依身轉時得身識名。非離意識別有餘識。唯除別有阿賴耶識。   論曰。又於一切所依轉時。似種種相二影像轉。謂唯似義影像及分別影像。又一切處亦似所觸影像而轉。有色界中即此意識依止身故。如餘色根依止於身。   釋曰。或有難言。眼等諸根無有分別。是故意識依彼轉時應無分別。如染污意為雜染依令雜染轉。此亦應爾。故次解言。又於一切所依轉時。似種種相二影像轉。謂唯義影像及分別影像。此中一切所依者。謂眼等所依。似種種相二影像轉者。謂唯似義影像及分別影像二句解釋。由此二句說。唯一識一分唯義影像顯現。第二分別此義相生。是故前說無有過失。又一切處亦似所觸影像而生。謂有色處於定位中無五識時。在色身中內領受起。如餘色根依止於身者。如餘眼等有色諸根依止於身。由此諸根依止身故。於自所依能起損益。意識亦爾。依止身故應知於身能作變異。復有別義。謂如身根依止於身。若有外緣所觸現前。身根便似所觸相起。即此起時。於自依身能作損益。意識亦爾。依止身故似彼所觸影像生時。於所依身能作損益。   論曰。此中有頌。  若遠行獨行  無身寐於窟  調此難調心  我說真梵志   釋曰。彼諸菩薩為成此義。引阿笈摩伽他為證。若遠行者。能緣一切所緣境故。言獨行者。無第二故。言無身者。遠離身故。寐於窟者。於身窟中。而居止故。言調此者。作自在故。難調心者。性暴惡故。   論曰。又如經言。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為彼依。   釋曰。復引餘教證成此義。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者。諸根所行名為境界。如是境界意各能受。悉能分別一切法故。一一各各能領受故名各能受。意為彼依者。是彼諸根能生因故。以意散亂彼不生故。   論曰。又如所說十二處中。說六識身皆名意處。   釋曰。復有聖教能證此義。謂六識身皆說名意。無餘識名。由六識身皆是意處聖所說故。是故得知唯有意識。   論曰。若處安立阿賴耶識識為義識。應知此中餘一切識。是其相識。若意識識及所依止。是其見識。由彼相識。是此見識生緣相故。似義現時。能作見識生依止事。如是名為安立諸識成唯識性。   釋曰。於阿賴耶識亦得安立相見二識。謂阿賴耶識以彼意識及所依止為其見識。眼等諸識為其相識。以一切法皆是識故。由彼相識者。謂眼等諸識。是此見識生緣相故者。是見生因由所緣性名見生因。似義現時能作見識生依止事者。能於彼見故名見識。即此見識似義現時。彼諸相識與意見識。能作相續不斷住因。是故說名生依止事。   論曰。諸義現前分明顯現而非是有。雲何可知。如世尊言。若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一者成就相違識相智。如餓鬼傍生及諸天人。同於一事。見彼所識有差別故。二者成就無所緣識現可得智。如過去未來夢影緣中有所得故。三者成就應離功用無顛倒智。如有義中能緣義識。應無顛倒不由功用。智真實故。四者成就三種勝智隨轉妙智。何等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薩得靜慮者。隨勝解力諸義顯現。二得奢摩他修法觀者。纔作意時。諸義顯現。三已得無分別智者。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由此所說三種勝智隨轉妙智。及前所說三種因緣。諸義無義道理成就。   釋曰。相違識相智者。謂能了知相違者識所緣義相。無所緣識現可得智者。謂現見有雖無所緣而識得生。如過去等應離功用無顛倒智者。謂能了知若如是義。如所顯現即是實有。離起對治。無顛倒智任運應成。三種勝智隨轉妙智者。謂能了知三種勝智。境隨轉義。得心自在者。得心調順有所堪能。得靜慮者。謂諸聲聞及獨覺等已得靜慮。隨勝解力諸義顯現者。謂若願樂地成其水如意則成。火等亦爾。得奢摩他者。得三摩地修法觀者。於契經等策勤觀察。纔作意時諸義顯現者。隨於一義如如作意。如是如是非一品類境相顯現。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者。若如顯現義即如是實有。應不得有無分別智。無分別智若是實有。決定應許諸義皆無。   論曰。若依他起自性。實唯有識似義顯現之所依止。雲何成依他起。何因緣故名依他起。從自熏習種子所生。依他緣起故名依他起。生剎那後無有功能。自然住故名依他起。   釋曰。實唯有識似義顯現之所依止者。謂實無義唯有其識。與彼似義顯現為因即此唯識名依他起。雲何成依他起者。問自攝受。何因緣故名依他起者。問為他說。從自因生。生已無能暫時安住。名依他起應自攝受亦為他說。   論曰。若遍計所執自性依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顯現。雲何成遍計所執。何因緣故名遍計所執。無量行相。意識遍計顛倒生相故。名遍計所執。自相實無。唯有遍計所執可得。是故說名遍計所執。   釋曰。依依他起者。謂依唯識實無所有者。實無自體。似義顯現者。唯有似義顯現可得。雲何何故等者。如次前說。無量行相者所謂一切境界行相意識遍計者。謂即意識。說名遍計顛倒生相者。謂是能生虛妄顛倒所緣境相。自相實無者。實無彼體。唯有遍計所執可得者。唯有亂識所執可得。   論曰。若圓成實自性。是遍計所執永無有相。雲何成圓成實。何因緣故名圓成實。由無變異性故名圓成實。又由清淨所緣性故。一切善法最勝性故。由最勝義名圓成實。   釋曰。是遍計所執永無有相者。謂遍計所執自性。無性為性。雲何何故等。如前依他起中已說。由無變異性故者。謂無虛誑性。如不虛誑性。又由清淨所緣性故。一切善法最勝性故。由最勝義名圓成實者。謂由清淨所緣性故。最勝性故名圓成實。   論曰。復次有能遍計。有所遍計。遍計所執自性乃成。此中何者能遍計。何者所遍計。何者遍計所執自性。當知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所以者何。由此意識用自名言熏習為種子。及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為種子。是故意識無邊行相分別而轉。普於一切分別計度故名遍計。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計。此中是名遍計所執自性。由此相者是如此義。復次雲何遍計能遍計度。緣何境界。取何相貌。由何執著。由何起語。由何言說何所增益。謂緣名為境。於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由見執著。由尋起語。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於無義中增益為有。由此遍計能遍計度。   釋曰。復次雲何遍計能遍計度者。謂意識名能遍計。依他起性名所遍計。為欲顯示由此品類能遍計度故。又說緣名為境等。於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者。謂即於此依他起中。由眼等名取彼相貌。由取彼相能遍計度。由見執著者。如所取相如是執著。由尋起語者。如所執著由語因尋而發語言。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者。如語所說見聞覺知四種言說與餘言說。於無義中增益為有者。如所言說於無義中執有義故。   論曰。復次此三自性為異為不異。應言非異非不異。謂依他起自性由異門故成依他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遍計所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圓成實。由何異門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習種子起故。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遍計所執。由是遍計所緣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圓成實。如所遍計。畢竟不如是有故。   釋曰。由是遍計所緣相故者。謂彼意識名為遍計。此為所取所緣境性。能生遍計。是故亦名遍計所執。又是遍計所遍計故者。即彼意識名為遍計。緣彼相貌。為所取境為所遍計。由此義故。依他起性亦名遍計所執自性。如所遍計者。如彼意識遍計所執。畢竟不如是有故者。所遍計上遍計所執畢竟無故。由此義故即此自性成圓成實。   論曰。此三自性各有幾種。謂依他起略有二種。一者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故。二者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故。由此二種依他別故名依他起遍計所執亦有二種。一者自性遍計執故。二者差別遍計執故。由此故名遍計所執。圓成實性亦有二種。一者自性圓成實故。二者清淨圓成實故。由此故成圓成實性。   釋曰。雜染清淨性不成故者。由即如是依他起性。若遍計時即成雜染。無分別時即成清淨。由二分故一性不成。是故說名依他起性。自性遍計執故者。如於眼等遍計執為眼等自性。差別遍計執故者。如即於彼眼等自性遍計執。為常無常等無量差別。自性圓成實故者。謂有垢真如。清淨圓成實故者。謂無垢真如。   論曰。復次遍計有四種。一自性遍計。二差別遍計。三有覺遍計。四無覺遍計。有覺者謂善名言。無覺者謂不善名言。如是遍計復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釋曰。善名言者。謂解名言。不善名言者。謂牛羊等。雖有分別。然於文字。不能解了。   論曰。復次總攝一切分別略有十種。一根本分別。謂阿賴耶識。二緣相分別。謂色等識。三顯相分別。謂眼識等並所依識。四緣相變異分別謂老等變異。樂受等變異。貪等變異。逼害時節代謝等變異。捺落迦等諸趣變異。及欲界等諸界變異。五顯相變異分別謂即如前所說變異所有變異。六他引分別謂聞非正法類。及聞正法類分別。七不如理分別。謂諸外道聞非正法類分別。八如理分別。謂正法中聞正法類分別。九執著分別。謂不如理作意類。薩迦耶見為本六十二見趣相應分別。十散動分別。謂諸菩薩十種分別。   釋曰。總攝一切分別略有十種者。是總標舉。後當別釋。根本分別者。謂阿賴耶識是諸分別根本。自體亦是分別。緣相分別者。謂色等識為所緣相所起分別。顯相分別者。謂眼識等並所依識。顯現似彼所緣境相所起分別有所分別或能分別故。名分別緣相。變異分別者。謂即緣相所有變異。緣此緣相變異分別。故名緣相變異分別。謂老等變異者。身中大種衰朽改易。名老變異分別。此故說名緣相變異分別。等者。等取病死變異。樂受等變異亦爾。謂由樂受身體改易。等者。等取苦及不苦不樂。貪等變異亦爾。等者。等取瞋癡。逼害時節代謝等變異亦爾。謂身變異為所緣境所起分別。逼害者。謂殺縛等。時節代謝者。謂寒時等時節改易。捺落迦等諸趣變異者。等取傍生及餓鬼趣。及欲界等諸界變異亦爾。等者。等取色無色界。顯相變異分別者。謂眼識等顯現似彼所緣境相所有變異。緣此顯相。變異分別。此亦如前所說老等種種變異。由此亦於老等位中變異起故。他引分別者。謂由他教所起分別。此復二種。一聞非正法類。二聞正法類。此復二種於法分別。謂聞正法類或善或不善。聞非正法類亦如是釋。不如理分別者。謂諸外道及彼弟子聞非正法類為因分別。如理分別者。謂正法中諸佛弟子聞正法類為因分別。執著分別者。謂不如理作意為因依止我見。起六十二諸惡見趣相應分別。如經廣說。散動分別者。謂諸菩薩如後所說十種分別。   論曰。一無相散動。二有相散動。三增益散動。四損減散動。五一性散動。六異性散動。七自性散動。八差別散動。九如名取義散動。十如義取名散動。為對治此十種散動。一切般若波羅蜜多中說無分別智。如是所治能治。應知具攝般若波羅蜜多義。   釋曰。此中無相散動者。謂此散動即以其無為所緣相。為對治此散動故。般若波羅蜜多經言實有菩薩。言實有者。顯示菩薩實有空體。空即是體故名空體。有相散動者謂此散動即以其有為所緣相。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不見有菩薩。此經意說不見菩薩。以遍計所執及依他起為體。增益散動者。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色自性空。由遍計所執色。自性空故。損減散動者。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不由空故謂法性色性不空故。一性散動者。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色空非色。何以故。若依他起與圓成實是一性者。此依他起應如圓成實是清淨境。異性散動者。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色不離空。何以故。此二若異。法與法性亦應有異。若有異性不應道理。如無常法與無常性。若取遍計所執自性。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遍計所執色無所有。即是空性。此空性即是彼無所有。非如依他起與圓成實。不可說一。自性散動者。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舍利子。此但有名謂之為色。何以故。色之自性無所有故。差別散動者。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生即有染。滅即有淨。無生滅故無染無淨。如是諸句有如是義。如名取義散動者。謂如其名於義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假立客名別別於法而起分別。言別別者。謂別別名。如義取名散動者。如義於名而起散動。為對治此散動故。即彼經言。假立客名隨起言說。非義自性有如是名。為對治此十散動故。說般若波羅蜜多。由此說為因無分別智生。   論曰。若由異門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雲何三自性不成無差別。若由異門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遍計所執及圓成實。若由異門成遍計所執。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圓成實若由異門成圓成實。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遍計所執。   釋曰。此義如前道理解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相分第三之二   論曰。復次雲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自性顯現而非稱體。由名前覺無稱體相違故。由名有眾多多體相違故。由名不決定雜體相違故。此中有二頌。  由名前覺無  多名不決定  成稱體多體  雜體相違故  法無而可得  無染而有淨  應知如幻等  亦復似虛空   釋曰。如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分。雖顯現可得。而非稱彼體。為顯此義故。說由名前覺無稱體相違故等。若依他起遍計所執同一相者。應不待名於義覺轉。如執有瓶。若離瓶名。於瓶義中無有瓶覺。若此瓶名與彼瓶義。同一相者。瓶覺應轉。以非一相是故不轉。由此名義。若體相稱則成相違。此中安立名為依他起。義為遍計所執。以依他起由名勢力成所遍計故。又於一義有眾多名。若名與義同一相者。義應如名亦有多種。若爾此義應成多體。一義多體則成相違。是故兩性若同一相。則成第二相違過失。又名不決定。以一瞿聲。於九義轉。若執名義同一相者。多義相違應同一體。則成第三相違過失。由執牛等非一相義同一性故。初一伽他重顯此義。於中成者。顯依他起遍計所執非一義成。法無而可得等者。此一伽他以幻等喻開悟弟子。弟子有二相違疑問。雲何法無而現可得。雲何無染而有清淨。此中兩喻釋此疑問。如幻等者。譬如幻象實無所有而現可得。應知此中義亦如是。雖現可得而非實有。似虛空者。譬如虛空雖非雲等所能染污。性清淨故。而離彼時說名清淨。當知諸法亦復如是。雖實無染。性清淨故。然客障垢得滅離時。說名清淨。   論曰。復次何故如所顯現實無所有。而依他起自性。非一切一切都無所有。此若無者。圓成實自性亦無所有。此若無者。則一切皆無。若依他起及圓成實自性無有。應成無有染淨過失。既現可得雜染清淨。是故不應一切皆無。此中有頌。  若無依他起  圓成實亦無  一切種若無  恆時無染淨   釋曰。若依他起如所可得不如是有。既爾何不一切一切都無所有。此若無者圓成實性亦應無有。何以故。由有雜染清淨有故。若二俱無則一切種皆無所有。今當顯此。非都無有。有謗雜染清淨過故。雜染清淨既現可得。故此二性俱非不有。若執為無則撥現有。雜染清淨言無所有。   論曰。諸佛世尊於大乘中說方廣教。彼教中言。雲何應知遍計所執自性。應知異門說無所有。雲何應知依他起自性。應知譬如幻炎夢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雲何應知圓成實自性。應知宣說四清淨法。何等名為四清淨法。一者自性清淨。謂真如空實際無相勝義法界。二者離垢清淨。謂即此離一切障垢。三者得此道清淨。謂一切菩提分法波羅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淨。謂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淨緣故。非遍計所執自性。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如是四法總攝一切清淨法。盡此中有二頌。  幻等說於生  說無計所執  若說四清淨  是謂圓成實  自性與離垢  清淨道所緣  一切清淨法  皆四相所攝   釋曰。自性清淨者。謂此自性本來清淨。即是真如自性。實有一切有情平等共相。由有此故說一切法有如來藏。離垢清淨者。即此真如遠離煩惱所知障垢。即由如是清淨真如顯成諸佛。得此道清淨者。謂能得此真如聖道即是清淨。謂念住等菩提分法。及以一切波羅蜜多。生此境清淨者。生此能證菩提分法所緣境界。生此境界即是清淨故名生此境清淨。即契經等十二分教。何以故。若此聖教是遍計所執應成雜染因。若是依他起應成虛妄。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非是虛妄。既離二自性故成圓成實。又此四種於大乘中隨說一種。應知是說圓成實性。於中初二無有變異。圓成實故名圓成實。後之二種無有顛倒。圓成實故名圓成實。後伽他中具頌此義。幻等說於生者。謂依他起此中名生。若於是處說一切法。譬如幻事乃至變化。應知此說依他起性。說無計所執者。若於是處說無有色。乃至說無一切諸法。應知此說遍計所執性。   論曰。復次何緣如經所說。於依他起自性說幻等喻。於依他起自性為除他虛妄疑故。他復雲何於依他起自性有虛妄疑。由他於此有如是疑。雲何實無有義而成所行境界。為除此疑說幻事喻。雲何無義心心法轉。為除此疑說陽炎喻。雲何無義有愛非愛受用差別。為除此疑說所夢喻。雲何無義淨不淨業愛非愛果差別而生。為除此疑說影像喻。雲何無義種種識轉。為除此疑說光影喻。雲何無義種種戲論言說而轉。為除此疑說谷嚮喻。雲何無義而有實取諸三摩地所行境轉。為除此疑說水月喻。雲何無義有諸菩薩無顛倒心。為辦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受生。為除此疑說變化喻。   釋曰。為此義故於依他起說幻等喻。今當顯示。此中虛妄疑者。謂於虛妄依他起性所有諸疑。為除此疑說幻等喻顯依他起。若實無義雲何成境。為治此疑說幻事喻顯依他起。譬如幻象雖無實義而成境界。義亦如是。他復生疑。若無有義即無所緣。諸心心法雲何而轉。為除此疑說陽炎喻顯依他起。此中陽焰譬心心法。水喻於義。譬如陽炎有動搖故。雖無有義而生水覺。諸心心法亦復如是。由動搖故。雖無有義而生義覺。是諸愚夫於此復疑。若無有義諸愛非愛受用差別雲何可得。為除此疑說所夢喻顯依他起。如於夢中。雖無實義而見種種愛與非愛。受用差別現前可得。此亦如是。於此復疑。淨不淨業義既實無。愛非愛果義雲何起。為除此疑說影像喻顯依他起。譬如影像實無有義。即於本質起影像覺。然影像義無別可得。此亦如是。應知雖無愛與非愛真實果義而現可得。於此復疑。若無有義雲何得有種種識轉。為除此疑說光影喻顯依他起。如弄影者有其種種光影可得。雖有多種光影可得。而光影義實無所有。識亦如是。無種種義而有種種義現可得。於此復疑。若無有義。無量品類戲論言說雲何而轉。為除此疑說谷響喻顯依他起譬如谷響雖無有義而現可得。戲論言說亦復如是。雖無實義而現可得。於此復疑。若無有義。雲何世間定心心法有義可得。由說定心能如實知如實見故。為除此疑說水月喻顯依他起。譬如水月。其義實無。由水潤滑澄清性故而現可得。定心亦爾。所緣境義雖實無有。而現可得。水喻其定。以是潤滑澄清性故。於此復疑。若有情義實無所有。雲何證真諸菩薩等。作彼利樂覺慧為先。彼彼趣中攝受自體。為除此疑說變化喻顯依他起。譬如變化。實無有義。由化者力一切事成。非變化義而不可得。應知此中亦復如是。所受自體其義雖無。而有能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所受自體義現可得。   復有別義世尊意說幻等八喻。今當顯示。此中幻喻為除眼等六種內處。應知顯示眼等六處。譬如幻象。雖實非有而現可得。說陽炎喻為除器世間。由彼大故。於陽炎中實無有水。動搖力故似水可得。說所夢喻為除色等所受用境。顯如所夢。色等實無而能為因起愛非愛受用差別。說影像喻為除身業果。顯善不善身業為緣。而有餘色影像生起。說谷響喻為除語業果。顯語業因感語業果猶如谷響。意業三種。一非等引地。二等引地。三聞種類。說光影喻為除非等引地諸意業果。顯此意業所得諸果猶如光影。說水月喻為除等引地諸意業果。顯等引地諸意業果猶如水月。說變化喻為除聞種類意業聞種類者。即是聞思之所熏習。此即顯示聞種類意差別而轉猶如變化。   論曰。世尊依何密意。於梵問經中說。如來不得生死不得涅槃。於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計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生死涅槃無差別密意。何以故。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計所執分成生死。由圓成實分成涅槃故。   釋曰。如是三種自性相法。所說契經悉皆隨順。今當顯示。世尊依何密意於梵問經中說如來不得生死不得涅槃者。問於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計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生死涅槃無差別密意者。答次當廣釋。依他起自性非定生死。由圓成實分成涅槃故。亦非定涅槃。由遍計所執分成生死故。是故不可定說一性。由此自性若得一分餘分不異。依此意趣。於彼經中說如來不得生死不得涅槃。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說法有三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三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說。於依他起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是雜染分。圓成實自性是清淨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說。於此義中以何喻顯。以金土藏為喻顯示。譬如世間金土藏中三法可得。一地界二土三金。於地界中土非實有而現可得。金是實有而不可得。火燒鍊時土相不現金相顯現。又此地界土顯現時虛妄顯現。金顯現時真實顯現。是故地界是彼二分。識亦如是。無分別智火未燒時。於此識中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顯現。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不顯現。此識若為無分別智火所燒時。於此識中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顯現。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不顯現。是故此虛妄分別識。依他起自性有彼二分。如金土藏中所有地界。   釋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由此密意說有三法。一雜染分。謂遍計所執自性是雜染故。二清淨分。謂圓成實自性是清淨故。三彼二分。謂依他起自性通彼二故。為顯此義以金土藏為其譬喻。此中藏者是彼種子。言地界者。是堅硬性。土之與金是所造色。於此喻中三法可得。謂此藏中先時有土相貌顯現。後時金相方乃可得。為顯金相後方可得。說火燒鍊後可得故金真實有。   論曰。世尊有處說一切法常。有處說一切法無常。有處說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依何密意作如是說。謂依他起自性。由圓成實性分是常。由遍計所執性分是無常。由彼二分非常非無常。依此密意作如是說。如常無常無二。如是苦樂無二。淨不淨無二。空不空無二。我無我無二。寂靜不寂靜無二。有自性無自性無二。生不生無二。滅不滅無二。本來寂靜非本來寂靜無二。自性涅槃非自性涅槃無二。生死涅槃無二亦爾。如是等差別一切諸佛密意語言。由三自性應隨決了。如前說常無常等門。此中有多頌。  如法實不有  如現非一種  非法非非法  故說無二義  依一分開顯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說言  非有非非有  如顯現非有  是故說為無  由如是顯現  是故說為有  自然自體無  自性不堅住  如執取不有  故許無自性  由無性故成  後後所依止  無生滅本寂  自性般涅槃   釋曰。伽他義中如法實不有如現非一種者。如其次第釋非法非非法因緣。由實不有故非法。由現非一種故非非法。以非法非非法故說無二義。依一分者。謂依一邊。開顯者。說示也。或有或非有者。或是有性或是無性。依二分說言非有非非有者。取依他起具二分性。說為非有及非非有。如顯現非有者。如現所得不如是有。是故說為無者。由此義故說之為無。由如是顯現者。由唯似有相貌顯現。是故說為有者。即由此義說之為有。說一切法無自性意。今當顯示。自然無者。由一切法無離眾緣自然有性。是名一種無自性意。自體無者。由法滅已不復更生故無自性。此復一種無自性意自性不堅住者。由法纔生一剎那後無力能住故無自性。如是諸法無自性理與聲聞共。如執取不有故許無自性者。此無自性不共聲聞。以如愚夫所取。遍計所執自性不如是有。由此意故依大乘理。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由無性故成者。由一切法無自性故。無生滅等皆得成就。所以者何。由無自性故無有生。由無生故亦無有滅。無生滅故本來寂靜。本寂靜故自性涅槃。後後所依止者。是後後因此而得有義。   論曰。復有四種意趣四種祕密。一切佛言應隨決了。四意趣者。一平等意趣。謂如說言我昔曾於彼時彼分。即名勝觀正等覺者。二別時意趣。謂如說言若誦多寶如來名者。便於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又如說言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三別義意趣。謂如說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謂如為一補特伽羅先讚佈施後還毀呰。如於佈施。如是屍羅及一分修當知亦爾。如是名為四種意趣。四祕密者。一令入祕密。謂聲聞乘中或大乘中。依世俗諦理說有補特伽羅。及有諸法自性差別。二相祕密。謂於是處說諸法相顯三自性三對治祕密。謂於是處說行對治八萬四千四轉變祕密。謂於是處以其別義。諸言諸字即顯別義。如有頌言。  覺不堅為堅  善住於顛倒  極煩惱所惱  得最上菩提   釋曰。意趣祕密有差別者。謂佛世尊先緣此事後為他說。是名意趣。由此決定令入聖教。是名祕密。平等意趣者。謂如有人取相似法說如是言。彼即是我。世尊亦爾。平等法身置在心中。說言我昔曾於彼等。非彼昔時毘缽屍佛。即是今日釋迦牟尼。依平等義所起意趣作如是說。別時意趣者。謂此意趣令嬾惰者。由彼彼因於彼彼法精勤修習。彼彼善根皆得增長。此中意趣顯誦多寶如來名因。是昇進因。非唯誦名。便於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如有說言由一金錢得千金錢。豈於一日意在別時。由一金錢是得千因故作此說。此亦如是。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當知亦爾。別義意趣中。於大乘法方能解義者。謂於三種自性義理自證其相。若但解了隨名言義是佛意者。愚夫於此亦應解了。故知此中言解義者。意在證解。要由過去逢事多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者。謂如為一先讚佈施後還毀呰。此中意者。先多慳吝為讚佈施。後樂行施。還復毀呰令修勝行。若無此意。於一施中先讚後毀。則成相違。由有此意讚毀應理。於屍羅等當知亦爾。一分修者。謂世間修。令入祕密者。謂若是處依世俗諦理。說有補特伽羅及一切法自性差別。為令有情入佛聖教。是故說名令入祕密。相祕密者。謂於宣說諸法相中說三自性。對治祕密者。謂於是處宣說有情諸行對治。為欲安立有情煩惱行對治故。轉變祕密者。謂於是處以說餘義。諸言諸字轉顯餘義。於伽他中。覺不堅為堅者。不堅謂定由不剛強馳散難調故名不堅。即於此中起尊重覺。名覺為堅。善住於顛倒者。是於顛倒能顛倒中善安住義。於無常等謂是常等。名為顛倒。於無常等謂無常等。是能顛倒。是於此中善安住義。極煩惱所惱者。精進劬勞名為煩惱。為眾生故長時劬勞精進所惱。如有誦言。處生死久惱。但由於大悲。如是等。得最上菩提者。其義易了。   論曰。若有欲造大乘法釋。略由三相應造其釋。一者由說緣起。二者由說從緣所生法相。三者由說語義。   釋曰。由此三相隨其所應。應造一切大乘法釋。   論曰。此中說緣起者。如說。  言熏習所生  諸法此從彼  異熟與轉識  更互為緣生   釋曰。言熏習所生諸法者。由外分別熏習在阿賴耶識中。以此熏習為因一切法生。即是轉識自性。此從彼者。此分別熏習用彼諸法為因。此即顯示阿賴耶識。與彼轉識更互為因。   論曰。復次彼轉識相法。有相有見識為自性。又彼以依處為相。遍計所執為相。法性為相。由此顯示三自性相。如說。  從有相有見  應知彼三相   復次雲何應釋彼相。謂遍計所執相。於依他起相中實無所有。圓成實相於中實有。由此二種。非有及有。非得及得。未見已見。真者同時。謂於依他起自性中。無遍計所執故。有圓成實故。於此轉時。若得彼即不得此。若得此即不得彼。如說。  依他所執無  成實於中有  故得及不得  其中二平等   釋曰。彼轉識相法有相有見識為自性者。謂彼識有相有見以為其體。又即彼相有其三種依處為相者。謂依他起相。由此所說三種自性顯示彼相。於伽他中即顯此義。從有相有見應知彼三相者。如釋顯示。由此二種非有及有非得及得未見已見真者同時者。遍計所執及圓成實名為二種。如是二種。第一非有。第二是有。未見真者。得遍計所執不得圓成實。已見真者。即此剎那得圓成實。不得遍計所執。於伽他中即顯此義。謂依他所執無等平等者。謂一剎那。其中者。謂依他起中。二者。謂未見真者及已見真者。故者是由此因義。謂於依他起中。由遍計所執無故。及由圓成實有故。又諸愚夫顛倒執故如是見轉。若諸聖者由正見故如是見轉。   論曰。說語義者謂先說初句。後以餘句分別顯示。或由德處。或由義處。   釋曰。由說語義如所造釋。今當顯示或攝其德或攝其義。   論曰。由德處者。謂說佛功德最清淨覺。不二現行趣無相法。住於佛住。逮得一切佛平等性。到無障處。不可轉法。所行無礙。其所安立不可思議。遊於三世平等法性。其身流布一切世界。於一切法智無疑滯。於一切行成就大覺。於諸法智無有疑惑。凡所現身不可分別。一切菩薩等所求智。得佛無二住勝彼岸。不相間雜如來解脫妙智究竟。證無中邊佛地平等。極於法界。盡虛空性。窮未來際。最清淨覺者。應知此句。由所餘句分別顯示。如是乃成善說。法性最清淨覺者。謂佛世尊最清淨覺。應知是佛二十一種功德所攝。謂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德。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勝清淨能入功德。無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業無差別功德。修一切障對治功德。降伏一切外道功德。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安立正法功德。授記功德。於一切世界示現受用變化身功德。斷疑功德。令入種種行功德。當來法生妙智功德。如其勝解示現功德。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行功德。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成滿功德。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土功德。三種佛身方處無分限功德。窮生死際常現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功德。無盡功德等。   釋曰。此中不二現行者。謂二現行此中無有。是故說名不二現行。即是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德。非如聲聞獨覺智亦有障亦無障故。趣無相法者。謂清淨真如名無相法。趣謂趣入。即是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勝清淨能入功德。謂此真如非是有相。諸法無性以為相故。亦非無相自相有故。於此無相真如最勝清淨能入。最勝能入故。清淨能入故住於佛住者。謂住佛所住無所住處。即是無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謂此住中常作佛事無有休息。逮得一切佛平等性者。即是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業無差別功德。到無障處者。即是修一切障對治功德。謂一切時常修覺慧對治一切障故。不可轉法者。即是降伏一切外道功德。所行無礙者。即是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謂雖生世間行於世間所行之處。不為利等世間八法所染污故。其所安立不可思議者。即是安立正法功德。由契經等正法無量不可思議。非諸愚夫所能解故。由此故名最清淨覺。此最清淨覺句。於句句中皆遍相應。遊於三世平等法性者。即是授記功德。其身流布一切世界者。即是於一切世界示現受用變化身功德。於一切法智無疑滯者。即是斷疑功德。於一切行成就大覺者。即是令入種種行功德。於諸法智無有疑惑者。即是當來法生妙智功德。謂知當來如是法生如來妙智。凡所現身不可分別者。即是如其勝解示現功德。一切菩薩等所求智者。即是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行功德。謂無量菩薩所依。能作調伏諸有情事。此非諸佛已得自他平等更求此智。唯有諸佛已作如是勝調伏事。得佛無二住勝彼岸者。即是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成滿功德。謂無二法身名平等法身。即於如是無二法身得善清淨波羅蜜多。不相間雜如來解脫妙智究竟者。謂於無雜如來智中勝解究竟。此中勝解名為解脫。即是隨其勝解示現差別功德。證無中邊佛地平等者。即是三種佛身方處無分限功德。謂佛法身不可分限。爾所方處受用變化。亦不可說爾所世界。極於法界者。謂極清淨法界。是名極於法界。即是窮生死際常現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功德。盡虛空性者。即是無盡功德。謂佛智無盡如虛空故。窮未來際者。即是究竟功德等。言等此佛智究竟窮未來際無有間斷。是故名為最清淨覺。   論曰。復次由義處者。如說若諸菩薩成就三十二法乃名菩薩。謂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故。令入一切智智故。自知我今何假智故。摧伏慢故。堅牢勝意樂故非假憐愍故。於親非親平等心故。永作善友乃至涅槃為後邊故。應量而語故。含笑先言故。無限大悲故。於所受事無退弱故。無厭倦意故。聞義無厭故。於自作罪深見過故。於他作罪不瞋而誨故。於一切威儀中恆修治菩提心故。不悕異熟而行施故。不依一切有趣受持戒故。於諸有情無有恚礙而行忍故。為欲攝受一切善法勤精進故。捨無色界修靜慮故。方便相應修般若故。由四攝事攝方便故。於持戒破戒善友無二故。以慇重心聽聞正法故。以慇重心住阿練若故。於世雜事不愛樂故。於下劣乘曾不欣樂故。於大乘中深見功德故。遠離惡友故。親近善友故。恆修治四梵住故。常遊戲五神通故。依趣智故。於住正行不住正行諸有情類不棄捨故。言決定故。重諦實故。大菩提心恆為首故。如是諸句。應知皆是初句差別。謂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   此利益安樂增上意樂句。有十六業差別應知。此中十六業者。一展轉加行業。二無顛倒業。三不待他請自然加行業。四不動壞業。五無求染業。此有三句差別應知。謂無染繫故。於恩非恩無愛恚故。於生生中恆隨轉故。六相稱語身業此有二句差別應知。七於樂於苦於無二中平等業八無下劣業。九無退轉業。十攝方便業。十一厭惡所治業。此有二句差別應知。十二無間作意業。十三勝進行業。此有七句差別應知。謂六波羅蜜多正加行故。及四攝事正加行故。十四成滿加行業。此有六句差別應知。謂親近善士故。聽聞正法故。住阿練若故。離惡尋思故。作意功德故。此復有二句差別應知。助伴功德故。此復有二句差別應知。十五成滿業。此有三句差別應知。謂無量清淨故。得大威力故。證得功德故。十六安立彼業。此有四句差別應知。謂御眾功德故。決定無疑教授教誡故。財法攝一故。無雜染心故。如是諸句。應知皆是初句差別。   釋曰。由義處中。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故者。此句義由十六業餘句顯示。由何等業顯示利益安樂增上意樂。謂展轉加行業者。即是令入一切智智故。謂令諸有情入一切智智。展轉化導。譬如一燈傳然千燈。此即顯示利益安樂增上意樂。如是一切所餘句中。皆應配屬利益安樂增上意樂。無顛倒業者。即是自知我今何假智故。謂或雖有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仍是顛倒。如有發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勸飲酒等。若有正智如實自知。方能稱量教導有情。非增上慢。不如實知起饒益心。勸他令作不饒益事。不待他請。自然加行業者。即是摧伏慢故。謂由摧伏憍慢心故。不待勸請自為說法。不動壞業者。即是堅牢勝意樂故。不以有情行邪行故。動壞菩薩利益安樂增上意樂堅固之心。無求染業者。即是非假憐愍故。於親非親平等心故。永作善友乃至涅槃為後邊故。謂後三句釋此三句。非為利養恭敬等因。作諸有情利益安樂。是故說名無求染業利益安樂增上意樂雲何可知。謂由相稱語身業者。即是應量而語故。含笑先言故。此二句中。應量而語及先言是語業。含笑是身業。應量語者。唯作法語。言含笑者。舒顏往來作饒益事。於樂於苦於無二中平等業者。即是無限大悲故。無限悲者愍三苦故。於有苦有情愍其苦苦。於有樂有情愍其壞苦。於不苦不樂有情愍其行苦。不苦不樂故名無二。無下劣業者。即是於所受事無退弱故。謂不自輕雲我不能當得佛果。如此等類。無退轉業者。即是無厭倦意故。謂勤精進修成佛因。心無厭倦。攝方便業者。即是聞義無厭故。謂由多聞成善巧智饒益有情。厭惡所治業者。即是於自作罪深見過故。於他作罪不瞋而誨故。由此方便乃能如實調伏有情。無間作意業者。即是於一切威儀中。恆修治菩提心故。如是句義如所行清淨契經廣說。勝進行業者。即是不悕異熟而行施故。乃至由四攝事攝方便故。謂即依前利益安樂增上意樂。修此加行。以為增長趣向果因。成滿加行業者。即是於持戒破戒善友無二故。乃至親近善友故。謂後六句釋此八句。若有習近如是加行。速得成滿以慇重心。住阿練若故者。由住此處。離惡尋思世雜事者。謂歌舞等。成滿業者。即是恆修治四梵住故。常遊戲五神通故。依趣智故謂後三句釋此三句。此成滿業所有相狀。大威力者。謂六神通依趣智故者。謂依趣智。不依趣識內智生故。由此內智現見相應安住於法。安立彼業者。即是於住正行等。謂後四句釋此四句。由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故。安立有情利益安樂。御眾功德故者。由於破戒亦不棄捨安立不擯。令出不善令住於善。決定無疑教受教誡故者。由能一向與彼教敕非自說已。   還復說言我言不善。由是因緣其言威肅。財法攝一故者。由言誠諦以法攝取。衣服等財還如是施。無雜染心故者。由善攝受大菩提心饒益有情。非欲自求為給使故。雲何有情由此善故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如此攝受一切有情。   論曰。如說。  由最初句故  句別德種類  由最初句故  句別義差別   釋曰。此伽他中。即為顯示前所說義。說如是言。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六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入所知相分第四   論曰。如是已說所知相。入所知相雲何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   釋曰。如能悟入如是種類所應知相今當顯說。入所知相者。謂能悟入所知境義。多聞熏習所依者。謂大乘法所熏自體。非阿賴耶識所攝者。謂能對治阿賴耶識故。如阿賴耶識成種子者。謂如阿賴耶識為一切雜染法因。此為一切清淨法因亦爾。如理作意所攝者。謂如理作意為自性。似法似義而生者。謂似法義相而生起時。似所取事者。謂似色等義。有見者。謂似於見此即成立有相見識。   論曰。此中誰能悟入所應知相。大乘多聞熏習相續。已得逢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已得一向決定勝解。已善積集諸善根故。善備福智資糧菩薩。   釋曰。如是品類。如此方便而能悟入今當顯示。大乘多聞熏習相續者。簡聲聞等所有多聞熏習相續。已得逢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者。已得現前逢事諸佛出現世間超過數量。已得一向決定勝解者。謂於大乘所得勝解。非諸惡友所能動壞。即由無間所說三因。已善積集諸善根故。乃得名為善備福智資糧菩薩。又即如是福智資糧。雲何漸次而得圓滿。謂由因力。由善友力。由作意力。由依持力。此中兩句即是二力如數應知。作意力者。即是一向決定勝解。此用大乘熏習為因。事佛為緣。以有一向決定勝解。能修正行。修正行故積集善根。如是名為由作意力。善修福智二種資糧。由此漸次善修福智二資糧故。能入大地。如是名為由依持力。   論曰。何處能入。謂即於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相等所生起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於一切法唯有識性。隨聞勝解故。如理通達故。治一切障故。離一切障故。   釋曰。入如是類及入行相。今當顯示。意地尋思說名意言。如是意言以大乘法為因而生。此中顯示意言差別。大乘法相等所生者。是此教法為緣生義。或有即於勝解行地名能悟入。由但聽聞一切諸法唯有識性。深生信解故名能入。於見道中如是悟入。今當顯示。如理通達故者。謂於意言如理通達雲何於此如理通達。謂此意言非法非義。非所取非能取。如是通達於修道中如是悟入。今當顯示。治一切障故者。謂觀此意言非法非義非所取非能取時。便能對治一切障故究竟道中如是悟入。今當顯示離一切障故者。謂善清淨妙智位中。最微細障亦無有故。   論曰。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謂三種相練磨心故。斷四處故緣法義境。止觀恆常慇重加行。無放逸故。   釋曰。由此能入今當顯示。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謂三種相練磨心故。乃至恆常慇重加行無放逸故者。謂於如是所說八句善順相應。名善根力所任持故。言恆常者。無間修故。言慇重者。恭敬修故。若於如是品類造修。即於如是能無放逸。   論曰。無量諸世界無量人。有情剎那剎那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為第一練磨其心。由此意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我已獲得如是意樂。我由此故少用功力。修習施等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是名第二練磨其心。若有成就諸有障善。於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我有妙善無障礙善。雲何爾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是名第三練磨其心。   釋曰。此中對治三種退屈心故。唯修三種練磨心。所以者何。以諸菩薩聞於無上正等菩提最勝甚深廣大難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一練磨心。又諸菩薩聞所修行波羅蜜多最勝甚深廣大難可證得。心便退屈。對治此故修第二練磨心。由此意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者。此中意樂。謂信及欲。菩薩於諸波羅蜜多。真實有性具功德性。有堪能性深生信解是名為信。深信解已樂欲修行。是名為欲。菩薩既得如是信欲。自性意樂少用功力。修習六種波羅蜜多當得圓滿。又諸菩薩於佛甚深廣大言教。思議抉擇善巧轉時。如是思量。如是無上正等菩提難可證得。隔一念心方可證得。心便退窟。對治此故修第三練磨心。我有妙善者。我有一切十種地中妙善積集福智資糧。無障礙善者。謂金剛喻定能破在骨粗重微細極難破障。此定無間得一切障離繫轉依。雲何爾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者。此中意說於障離繫。似彼命終時一切種智如彼體圓滿。又於此中三種練磨心者。謂諸菩薩善根無缺善根力持。由此力故則能三種練磨其心。心無退屈。初當顯示第一練磨心。謂人趣中無量世界無量有情。剎那剎那能證無上正等菩提。雲何我今獨不能證。次當顯示第二練磨心。謂諸菩薩作是思惟。我此意樂離諸障礙。波羅蜜多慳等障礙皆無有故。不由功用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此圓滿故證佛菩提。後當顯示第三練磨心。有障善者。謂由世善而成其善。此有障善尚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況我今者由無障善而成其善。不當成佛無上菩提無有是處。   論曰。此中有頌。  人趣諸有情  處數皆無量  唸唸證等覺  故不應退屈  諸淨心意樂  能修行施等  此勝者已得  故能修施等  善者於死時  得隨樂自滿  勝善由永斷  圓滿雲何無   釋曰。復以伽他顯如是義。故不應退屈者。由上因緣策持其心令不怯弱。謂生是心。我不能證無上菩提。諸淨心者。是非不善無記心義。謂或有人以其散亂無記之心而行施等。如是外道以不善心而行施等。若求無上正等菩提。是最勝善故名淨心。此勝者已得故能修施等者。最勝菩薩名為勝者。此之意樂菩薩已得。是故能修施等諸度。即是已得能斷慳等所治心義等者。取始從屍羅乃至般若波羅蜜多。善者於死時得隨樂自滿者。是乃至得非想非非想處義。勝善由永斷圓滿雲何無者。是由永斷障而成勝善圓滿佛果。雲何無義。   論曰。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斷作意故。由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異慧疑故。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由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斷分別故。此中有頌。  現前自然住  安立一切相  智者不分別  得最上菩提   釋曰。今當顯示斷除四處。斷作意故者。謂斷聲聞等諸作意故。以能永斷異慧疑故者。謂於大乘甚深廣大。能永斷除異慧及疑。此中異慧。謂鄙惡慧於理動搖。疑謂猶預。由於大乘諸疑離疑者。謂於大乘安立法相三自性教。謂若說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諸如是等永無異門。依遍計所執自性。而說若說諸法如幻陽炎夢相光影影像谷嚮水月變化。諸如是等虛妄異門。依依他起自性而說。若說諸法真如實際無相勝義法界空性。諸如是等真實異門。依圓成實自性而說。於此一切異慧及疑永無復轉。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者。此中意說斷除法執。斷法執故者。乃至所聞所思法中執我我所。終不於彼如實悟入。由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者。謂加行無分別智轉時。如理作意住一切定心。諸相作意分別皆斷。斷分別故者。謂於現前色等現住。及骨鎖等定所安立。一切所緣諸境界相。皆不作意無所分別。由無分別方便能入。若異分別終不能入。現前自然住等頌唯顯最後所斷義。   論曰。由何雲何而得悟入。   釋曰。為顯由此如是悟入故為此問。   論曰。由聞熏習種類。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有見意言。   釋曰。由此悟入今當顯示。此中由聞熏習種類者。謂由聞熏習為因。即前所說悟入任持大乘熏習等所生故。應知是圓成實自性所攝。   論曰。由四尋思。謂由名義自性差別。假立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謂由名事自性差別。假立如實遍智。如是皆同不可得故。以諸菩薩如是如實為入唯識勤修加行。即於似文似義意言。推求文名唯是意言。推求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言。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若時證得唯有意言。爾時證知若名若義自性差別皆是假立。自性差別義相無故同不可得。由四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於此似文似義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識性。   釋曰。如是悟入今當顯示由四尋思者。謂由名義自性等文之所顯說。及由四種如實遍智者。謂由名事自性差別假立等文之所顯說。如實遍知若名若事自性差別。皆是假立。於中實義皆不可得。是故說言如是皆同不可得故。又先推求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後如實知如是真實皆不可得。於推求時名為尋思。若如實知不可得時。即名四種如實遍智。   論曰。於此悟入唯識性中。何所悟入。如何悟入。入唯識性。相見二性及種種性。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假自性差別義。如是六種義皆無故。所取能取性現前故。一時現似種種相義而生起故。如闇中繩顯現似蛇。譬如繩上蛇非真實。以無有故。若已了知彼義無者。蛇覺雖滅繩覺猶在。若以微細品類分析。此又虛妄色香味觸為其相故。此覺為依繩覺當滅。如是於彼似文似義六相意言。伏除非實六相義時。唯識性覺猶如蛇覺。亦當除遣。由圓成實自性覺故。   釋曰。今於此中問所悟入及悟入譬。唯識性者。唯有識性。相見二性者。顯示有相有見之識。顯現似因似所建立故名為相。種種性者。唯是一識顯現。似有種種相生。非速疾故別別而現。於此悟入唯識性中。如是三種為所悟入。一時現似種種相義而生起故者。謂似種種名句文相而生起故。及似種種依止此義而生起故。此中繩喻。顯示悟入三種自性。伏除非實六相義時者。謂於遣滅六相義時。此中遣滅名為伏除。   論曰。如是菩薩悟入意言似義相故。悟入遍計所執性。悟入唯識故悟入依他起性。雲何悟入圓成實性。若已滅除意言聞法熏習種類唯識之想。爾時菩薩已遣義想。一切似義無容得生。故似唯識亦不得生。由是因緣住一切義無分別名。於法界中便得現見相應而住。爾時菩薩平等平等所緣能緣無分別智已得生起。由此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   釋曰。悟入意言似義相故悟入遍計所執性者。謂知諸義唯是遍計分別所作。由是故言悟入遍計所執自性悟入唯識故悟入依他起性者。舉其唯識即取意言。了知一切唯意言性。由此悟入依他起性。一切似義無容得生者謂無如是品類實義可似其生。故似唯識亦不得生者。謂唯識相亦不得起。何以故。計有識時即有義故。從是已後現證真如。此現證位不可宣說。內自證故。爾時菩薩平等平等所緣能緣無分別智已得生起者。所緣謂真如。能緣謂真智。此二平等譬如虛空。即是不住。所取能取二種性義。由不分別所取能取。是故說名無分別智。如是悟入圓成實性。   論曰。此中有頌。  法補特伽羅  法義略廣性  不淨淨究竟  名所行差別   釋曰。如前所說住一切義無分別名。何等為名。幾品類義為答此問。以頌顯示名類差別。此中法名者。謂色受眼耳等。補特伽羅名者。謂佛及隨信行等。又法名者。謂契經等。義名者。謂依此法義。略名者。謂有情等。廣名者。謂彼一一各別能詮。姓名者。謂諸字本母。不淨名者。謂諸異生。淨名者。謂有學等。究竟名者。謂一切法總相所緣。是諸菩薩所緣名類略有十種。一法名謂眼等。二補特伽羅名謂我等。三法名謂十二分教。四義名謂此十二分教所詮諸義。五略名謂一切法為無為等。六廣名謂色受等及虛空等七姓名。謂阿字為初訶字為後。八不淨名謂諸異生。九淨名謂諸見諦。十究竟名謂一切法總相所緣。即是二智所緣境界。謂出世智及後得智。以一切法真如實際為所緣故。以一切法種種相別為所緣故。如十地等。此中意取於一切義總相緣智所緣境界。如是品類。是諸菩薩名所行別。   論曰。如是菩薩悟入唯識性故悟入所知相。悟入此故入極喜地。善達法界生如來家。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得一切菩薩平等心性。得一切佛平等心性。此即名為菩薩見道。   釋曰。生如來家者。由此能令諸佛種性無斷絕故。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者。由作是思。如我自身欲般涅槃。一切有情亦如是故。得一切菩薩平等心性者。由得菩薩等意樂故。得一切佛平等心性者。由此位中得佛法身。證得此故得一切佛平等心性。又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者。謂證自他平等性故。如於自身欲盡眾苦。於他亦爾。得一切菩薩平等心性者。謂與一切菩薩意樂加行皆平等故。得一切佛平等心性者。見彼法界與己法界無差別故。   論曰。復次為何義故入唯識性。由緣總法出世止觀智故。由此後得種種相識智故。為斷及相阿賴耶識諸相種子。為長能觸法身種子。為轉所依。為欲證得一切佛法。為欲證得一切智智。入唯識性。又後得智。於一切阿賴耶識所生。一切了別相中。見如幻等性無倒轉。是故菩薩譬如幻師於所幻事於諸相中。及說因果常無顛倒。   釋曰。由緣總法出世止觀智故者。謂由止觀所顯智故。為斷及相阿賴耶識諸相種子者。此中及相是及因義。於阿賴耶識中。諸雜染法種子。名阿賴耶識諸相種子。復舉相者。為欲顯示即彼種子是所緣相。如是說已。顯彼種子因果俱斷。若無分別智斷一切障證得佛法。此後得智復何所用。無分別智不能宣說諸因果法。無分別故。由是因緣須後得智。宣說所有諸因果法常無顛倒。譬如幻師於所幻事。於一切阿賴耶識所生者。謂阿賴耶識為因。一切了別相中者。謂識為因見相分中。由後得智見如幻等。及宣說時皆無顛倒。   論曰。於此悟入唯識性時。有四種三摩地。是四種順抉擇分依止。雲何應知。應知由四尋思。於下品無義忍中。有明得三摩地。是煖順抉擇分依止。於上品無義忍中。有明增三摩地。是頂順抉擇分依止。復由四種如實遍智已入唯識。於無義中已得決定。有入真義一分三摩地。是諦順忍依止。從此無間伏唯識想。有無間三摩地。是世第一法依止。應知如是諸三摩地。是現觀邊。   釋曰。於一切處入真觀時。皆有四種順抉擇分。故於此中亦應顯示。是順抉擇分依止者。謂抉擇分因所依止義。於下品無義忍中有明得三摩地者。謂於無義中起下品愛樂。以其明名。顯下品無義智三摩地名。顯此無義智所依止定。於上品無義忍中者。謂於無義中起上品愛樂。有明增三摩地者。謂以明名。顯上品無義智三摩地名。顯此無義智所依止定。諦順忍依止者。法無我理名諦。此忍順彼名諦順忍。此雲何成。謂於外無中已決定者。於無能取亦深愛樂。應知於利順忍轉時。是現觀邊者。謂現觀時義。   論曰。如是菩薩已入於地。已得見道。已入唯識。於修道中雲何修行。於如所說安立十地。攝一切經皆現前中。由緣總法出世後得止觀智故。經於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劫。數修習故。而得轉依。為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   釋曰。於如所說安立十地者。謂於隨說安立菩薩十種地中。由緣總法者。謂緣總相非分別緣。言出世者。無分別智。後得即是能成立智。此不應說唯是世間。由於世間未積習故。亦不應說唯出世間。由隨世間而現前故。由是因緣不可定說而得轉依者。由緣總智故得轉依。為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者。謂我當證三種佛身故勤修行。   論曰。聲聞現觀。菩薩現觀有何差別。謂菩薩現觀與聲聞異。由十一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二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三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六七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八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九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十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   釋曰。由涅槃差別者。以菩薩現觀攝受無住大般涅槃。聲聞不爾。由清淨差別者。以菩薩現觀永斷煩惱及諸習氣。能淨佛土。聲聞不爾。   論曰。此中有二頌。  名事互為客  其性應尋思  於二亦當推  唯量及唯假  實智觀無義  唯有分別三  彼無故此無  是即入三性   釋曰。將入真觀故說二頌。名事互為客其性應尋思者。謂名於事為客事於名為客。非稱彼體故。由定而觀故名尋思。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者。應當推尋義之自性差別並無。唯有識量。唯有自性差別假立。言實智者。應知即是如實遍智。謂由四種尋思為因。發生四種如實遍智。所言觀無義唯有分別三者。謂觀於義本無所有。唯有三種虛妄分別謂名分別。自性分別。差別分別。彼無故此無者。謂義無故分別亦無。何以故。若有所分別義。可有能緣分別。由義無所有故。當知分別亦無。是即入三性者。謂於此中悟入三性。觀見名事互為客故。即是悟入遍計所執性觀見二種本無有義唯有分別量。唯有名自性差別假立故。即是悟入依他起性。亦不觀見此分別故。即是悟入圓成實性。如是名為悟入三性。   論曰。復有教授二頌。如分別瑜伽論說。  菩薩於定位  觀影唯是心  義想既滅除  審觀唯自想  如是住內心  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無  後觸無所得   釋曰。為入真觀授以正教。於此義中說其二頌。菩薩依定位。觀影唯是心者。謂觀似法似義影像。唯是其心誰能觀。謂菩薩在何位於定位。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者。謂此位中義想既遣。審觀似法似義之想唯是自心。如是住內心者。如攝自心住於無義。即是令心住於內心。知所取非有者。謂了所取義無所有。次能取亦無者。由所取義既是非有。故能取心能取之性亦不得成。後觸無所得者。謂從此後觸證真如。由此真如無所得故名無所得。   論曰。復有別五現觀伽他。如大乘經莊嚴論說。  福德智慧二資糧  菩薩善備無邊際  於法思量善決已  故了義趣唯言類  若知諸義唯是言  即住似彼唯心理  便能現證真法界  是故二相悉蠲除  體知離心無別物  由此即會心非有  智者了達二皆無  等住二無真法界  慧者無分別智力  周遍平等常順行  滅依榛梗過失聚  如大良藥消眾毒  佛說妙法善成立  安慧並根法界中  了知念趣唯分別  勇猛疾歸德海岸   釋曰。復有現觀伽他如經莊嚴論說。其中難解於此顯示。福德智慧二資糧菩薩善備無邊際者。資糧有二種。一福德資糧。二智慧資糧。謂施等三波羅蜜多是福德資糧。第六般若波羅蜜多是智慧資糧。精進波羅蜜多二資糧攝。何以故。若為智慧而行精進。是智慧資糧。若為福德而行精進。是福德資糧。如是靜慮波羅蜜多亦通二種。若緣無量而修靜慮。是福德資糧。餘是智慧資糧。如是資糧是誰所有。謂諸菩薩長遠難度名無邊際。如無邊語非無有邊。但以多故得無邊稱此亦如是。於法思量善決已者。要由定後思惟諸法。方善決定非餘所能。故了義趣唯言類者。謂了知諸義唯意言為因。若知諸義唯是言即住似彼唯心理者。謂若了知似義顯現唯是意言。即住似義唯心正理。便能現證真法界。是故二相悉蠲除者。謂從此後現證真如。永離所取能取二相。如入現證次當顯示。體知離心無別物由此即會心非有者。體知離心無所緣義。彼無有故。即會能緣心亦非有。知者了達二皆無者。謂諸菩薩了達此二悉皆是無。等住二無真法界者。謂平等住離義離心真實法界。慧者無分別智力者。謂諸菩薩無分別智所有勢力。周遍平等常順行者。於平等中隨順而行。觀契經等一切諸法猶如虛空性平等故。內外諸法皆如是觀故名周遍。常者時恆。滅依榛梗過失聚如大良藥消眾毒者。滅謂除滅。依謂所依。即所依中雜染法因極難了故。如溪谷林榛梗難入。過失聚者。是雜染法熏習自性。佛說妙法善成立安慧並根法界中者。謂由佛教善安其慧置真如中。及能緣彼根本心中。根本心者。謂緣如來所有正教總為一相。應知即是無分別心。了知念趣唯分別者。謂彼安住根本心已。為說正教。由後得智念諸義趣。知此念趣唯是分別。勇猛疾歸德海岸者。謂諸菩薩由無分別智及後得智巧方便故。速趣佛果功德海岸。如是五頌總略義者。謂第一頌顯資糧道。第二初半顯加行道。後半第三顯於見道第四一頌顯於修道。第五一頌顯究竟道。   攝大乘論釋卷第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彼入因果分第五   論曰。如是已說入所知相。彼入因果雲何可見。謂由施戒忍精進靜慮般若六種波羅蜜多。雲何由六波羅蜜多得入唯識。復雲何六波羅蜜多成彼入果。謂此菩薩不著財位。不犯屍羅。於苦無動。於修無懈。於如是等散動因中。不現行時心專一境。便能如理簡擇諸法。得入唯識。菩薩依六波羅蜜多入唯識已。證得六種清淨增上意樂所攝波羅蜜多。是故於此。設離六種波羅蜜多。現起加行。由於聖教得勝解故。及由愛重隨喜欣樂諸作意故。恆常無間相應方便。修習六種波羅蜜多。速得圓滿。   釋曰。若於爾時得入唯識。即於是時證得清淨增上意樂波羅蜜多。現起加行者。謂波羅蜜多現行加行。由於聖教得勝解者。謂即於此波羅蜜多相應聖教。雖極甚深而能信解。愛重作意者。謂即於彼見勝功德深生愛味。欣樂作意者。謂如已到最勝彼岸。諸佛所得清淨意樂。願我及彼一切有情亦當證得。   論曰。此中有三頌。  已圓滿白法  及得利疾忍  菩薩於自乘  甚深廣大教  等覺唯分別  得無分別智  希求勝解淨  故意樂清淨  前及此法流  皆得見諸佛  了知菩提近  以無難得故   由此三頌。總顯清淨增上意樂。有七種相。謂資糧故。堪忍故。所緣故。作意故。自體故。瑞相故。勝利故。如其次第諸句伽他應知顯示。   釋曰。如是清淨增上意樂有何等相。而能攝彼波羅蜜多。為答此問。次說三頌顯示其相。已圓滿白法者。謂先於彼勝解行地。善備資糧故。於此中白法圓滿。及得利疾忍者。忍有三品。謂軟中上。此中最上名利疾忍。由是所緣而得清淨。次當顯示。菩薩於自乘甚深廣大教者。謂於大乘名於自乘。此中宣說無量甚深廣大事故。法無我性名甚深事。虛空藏等諸三摩地名廣大事。由是作意而得清淨。次當顯示。等覺唯分別得無分別智者。謂若覺知一切諸法唯有分別。即能獲得無分別智。意樂自體。次當顯示。希求勝解淨故意樂清淨者。欲及勝解俱清淨故意樂清淨。應知此中欲名希求。信名勝解。意樂瑞相。次當顯示。前及此法流皆得見諸佛者。前謂意樂清淨位前。此謂意樂清淨位中。皆得見佛是其瑞相。言法流。謂定位中。意樂勝利。次當顯示。了知菩提近以無難得故者。謂此位中見菩提近得。彼能得勝方便故。得不為難。此三頌中顯示清淨增上意樂。有如是資糧。如是堪忍。如是所緣。如是作意。如是自體。如是瑞相。如是勝利。由此三頌。成立清淨增上意樂所有體相。   論曰。何因緣故波羅蜜多唯有六數。成立對治所治障故。證諸佛法所依處故。隨順成熟諸有情故。為欲對治不發趣因故。立施戒波羅蜜多。不發趣因。謂著財位。及著室家。為欲對治雖已發趣復退還因故。立忍進波羅蜜多。退還因者。謂處生死。有情違犯所生眾苦。及於長時善品加行所生疲怠。為欲對治雖已發趣不復退還而失壞因故。立定慧波羅蜜多。失壞因者。謂諸散動及邪惡慧。如是成立對治所治障故。唯立六數。又前四波羅蜜多是不散動因。次一波羅蜜多不散動成就。此不散動為依止故。如實等覺諸法真義。便能證得一切佛法。如是證諸佛法所依處故唯立六數。由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正攝受。由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不毀害。由忍波羅蜜多故。雖遭毀害而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能助經營彼所應作。即由如是攝利因緣。令諸有情於成熟事有所堪任。從此已後。心未定者令其得定。心已定者令得解脫。於開悟時彼得成熟。如是隨順成熟一切有情。唯立六數應如是知。   釋曰。成立對治所治障中。失壞因謂邪惡慧者。顛倒執取名邪惡慧。如諸外道。由邪惡慧而失壞故。餘義可知。證諸佛法所依處者。謂證一切佛法因故。由此第二成立因緣。波羅蜜多其數唯六不增不減。此不散動為依止故。如實等覺諸法真義者。依止靜慮波羅蜜多。能起般若波羅蜜多如實等覺諸法真義。餘義可知。第三成立數因緣中。隨順成熟諸有情者。謂為隨順成熟一切有情類故。唯立六數不增不減。其心未定令得定者。謂得靜慮波羅蜜多心。已得定令解脫者。謂得般若波羅蜜多。於開悟時彼得成熟者。謂教授時令彼成熟。   論曰。此六種相雲何可見。由六種最勝故。一由所依最勝謂菩提心為所依故。二由事最勝。謂具足現行故。三由處最勝。謂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為依處故。四由方便善巧最勝。謂無分別智所攝受故。五由迴向最勝。謂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故。六由清淨最勝。謂煩惱所知二障無障所集起故。若施是波羅蜜多耶。設波羅蜜多是施耶。有施非波羅蜜多。應作四句。如於其施。如是於餘波羅蜜多亦作四句如應當知。   釋曰。以何等相。施等得名波羅蜜多。由諸世間及聲聞等。亦有施等。是故決定應說其相。謂六最勝為施等相所依最勝者。謂菩提心為所依止。事最勝者。謂無有一於內外事具足現行。唯有菩薩能具現行。處最勝者。謂以一切有情利益安樂為處。方便善巧最勝者。謂三輪清淨是。此中所取方便善巧。由無施物施者受者三分別故。如是無分別智所攝。施等得名波羅蜜多。迴向最勝者。謂以施等迴求無上正等菩提。清淨最勝者。謂至佛果施等方淨。爾時解脫煩惱所知二種障礙所集起故。若施是波羅蜜多耶設波羅蜜多是施耶者。是問於答中。有施非波羅蜜多。謂離六種最勝而行佈施。有波羅蜜多非施。謂六種最勝所攝。戒等有亦施亦波羅蜜多。謂六種最勝所攝。佈施有非施非波羅蜜多。謂離六種最勝而行戒等。如是一切處作四句應知。   論曰。何因緣故如是六種波羅蜜多此次第說。謂前波羅蜜多隨順生後波羅蜜多故。   釋曰。如是六種波羅蜜多依生前後說此次第。   論曰。復次此諸波羅蜜多訓釋名言雲何可見。於諸世間聲聞獨覺施等善根。最為殊勝能到彼岸。是故通稱波羅蜜多。又能破裂慳吝貧窮。及能引得廣大財位福德資糧故名為施。又能息滅惡戒惡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為戒。又能滅盡忿怒怨讎。及能善住自他安隱。故名為忍。又能遠離所有懈怠惡不善法。及能出生無量善法。令其增長。故名精進。又能消除所有散動。及能引得內心安住。故名靜慮。又能除遣一切見趣諸邪惡慧。及能真實品別知法。故名為慧。   釋曰。今當顯示訓釋名言。且釋總名。由此一切能到彼岸。是故說名波羅蜜多。超諸世間聲聞獨覺施等彼岸。是故通名波羅蜜多。次釋別名。以於因時破慳惠施。果時能裂一切貧窮。及於果時引大財位廣福資糧。故名為施。又於因時息諸惡戒。果時能滅一切惡趣。及於未來能取善趣。於現在世能得等持。故名為戒。如是一切波羅蜜多訓釋言詞如應當說。及能善住自他安隱者。謂於自身不為忿怒過失所惱。不生他苦故得安隱。   論曰。雲何應知修習如是波羅蜜多。應知此修略有五種。一現起加行修。二勝解修。三作意修。四方便善巧修。五成所作事修。此中四修如前已說。成所作事修者。謂諸如來任運佛事無有休息。於其圓滿波羅蜜多。復更修習六到彼岸。又作意修者。謂修六種意樂所攝。愛重隨喜欣樂作意。一廣大意樂。二長時意樂。三歡喜意樂。四荷恩意樂。五大志意樂。六純善意樂。若諸菩薩乃至若干無數大劫。現證無上正等菩提。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使頓捨一切身命。及以殑伽河沙等世界盛滿七寶。奉施如來。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佈施意樂猶無厭足。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於四威儀常乏一切資生眾具。戒忍精進靜慮般若心恆現行。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所有戒忍精進靜慮般若意樂猶無厭足。是名菩薩廣大意樂。又諸菩薩即於此中無厭意樂。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無間息。是名菩薩長時意樂。又諸菩薩以其六種波羅蜜多饒益有情。由此所作深生歡喜蒙益有情。所不能及。是名菩薩歡喜意樂。又諸菩薩以其六種波羅蜜多饒益有情。見彼於己有大恩德。不見自身於彼有恩。是名菩薩荷恩意樂。又諸菩薩即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深心迴施一切有情。令得可愛勝果異熟。是名菩薩大志意樂。又諸菩薩復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共諸有情迴求無上正等菩提。是名菩薩純善意樂。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愛重作意。又諸菩薩於餘菩薩六種意樂。修習相應無量善根。深心隨喜。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隨喜意樂。又諸菩薩深心欣樂一切有情六種意樂所攝。六種到彼岸修。亦願自身與此六種到彼岸修恆不相離。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欣樂作意。若有聞此菩薩六種意樂所攝作意修已。但當能起一念信心。尚當發生無量福聚。諸惡業障亦當消滅。何況菩薩。   釋曰。五種修中。現起加行修者。謂於現起加行而修。成所作事修者。謂諸如來安住法身。有無功用所作佛事。常無休息。於其六種波羅蜜多雖無現行。然為攝益諸有情故。恆常現行成所作事。於爾所時一一剎那者。假使以三無數劫量為一剎那。如是剎那積集時量。乃至菩提。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使頓捨一切身命等。其義易了。應隨本文。如此次第積集時量乃至菩提。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令為起一戒等心。處在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恆乏一切資生眾具。此言顯示住處艱難資緣乏少。此中意樂無有厭足。當知即是廣大意樂。即此長時恆無間斷。當知即是長時意樂。長者久也。餘義易了。諸惡業障亦當消滅者。此中意說滅彼能與異熟功能。或對治彼往惡趣力。   論曰。此諸波羅蜜多差別雲何可見。應知一一各有三品。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財施。三無畏施。戒三品者。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忍三品者。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諦察法忍。精進三品者。一被甲精進。二加行精進。三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精進。靜慮三品者。一安住靜慮。二引發靜慮。三成所作事靜慮。慧三品者。一無分別加行慧。二無分別慧。三無分別後得慧。   釋曰。於此宣說波羅蜜多品差別中。顯示體性各三差別。此中何故說法施等三種差別。謂由法施故資他善根。由財施故資益他身。由無畏施故資益他心。以是因緣故說三施。三種戒中。律儀戒者是依持戒。為欲建立其餘二戒。是故安住。所以者何。住律儀者。便能建立攝善法戒。由此修集一切佛法。證大菩提。復能建立益有情戒。由此故能成熟有情。三種忍中。耐怨害忍。能忍受他所作怨害。勤修饒益有情事時。由此忍力遭生死苦而不退轉。安受苦忍。能正忍受所遭眾苦。由此忍力。於生死中雖受眾苦而不退轉。諦察法忍堪能審諦觀察諸法。由此忍力。建立次前所說二忍。三精進中其體差別。即薄伽梵契經中說。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彼經五句即是。此中三精進體之所解釋。由被甲精進故。最初有勢。由加行精進故。於加行時能有精勤。由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精進故。如其次第於此後時有勇堅猛。不捨善軛故。由此三釋彼五句。所以者何。或有最初為求無上正等菩提。雖有勢力而加行時不能策勵。故說有勤。雖復有勤心或怯弱。為對治彼故說有勇。由有勇故心無退屈。應知怯弱即是退屈。心雖無怯。逢生死苦心或退轉。由此退失所求佛果。為對治彼立無退轉。無轉退者。即是堅猛故無退轉。顯示堅猛。由堅猛故逢苦不退。有雖逢苦能不退轉。而得少善便生喜足。由此不證無上菩提。是故次須說無喜足。是不得少生喜足義。此即顯示不捨善軛。由是義故說三精進。三靜慮中。安住靜慮者。由此能安現法樂住。引發靜慮者。由此引發六種神通。成所作事靜慮者。謂依此故成立所作利有情事。是故說名成所作事。由此義故靜慮有三。安立慧體有三種中。其義易了。   論曰。如是相攝。雲何可見。由此能攝一切善法。是其相故。是隨順故。是等流故。   釋曰。如是相攝雲何可見者。此問如是波羅蜜多與諸善法互相攝義雲何可見。由此能攝一切善法者。應知由此波羅蜜多。能具足攝一切善法。彼亦能攝波羅蜜多。應知此中一切善法。即是一切菩提分法。是其相故者。是般若相。是隨順故者。應知即是信輕安等。是等流故者。謂六神通及十力等諸餘功德。   論曰。如是所治攝諸雜染。雲何可見。是此相故。是此因故。是此果故。   釋曰。如到彼岸攝諸白法。前已顯示此所對治亦攝一切諸雜染法。今當顯示。是此相故者。是貪等相。是此因故者。是慳等因。所謂不信及邪見等。是此果故者。謂慳犯戒忿等諸果。   論曰。如是六種波羅蜜多所得勝利。雲何可見。謂諸菩薩流轉生死。富貴攝故。大生攝故。大朋大屬之所攝故。廣大事業加行成就之所攝故。無諸惱害性薄塵垢之所攝故。善知一切工論明處之所攝故。勝生無罪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能現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是名勝利。   釋曰。今當顯說波羅蜜多所得勝利。勝生無罪者。非如外道雖得勝生而名有罪雜染污故。又彼勝生皆是無常。波羅蜜多果非無常。由說乃至安坐妙菩提座故。又彼勝生唯能自利。不能利他。由不說彼常能現作有情義利。波羅蜜多所得勝果。常能現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如是名為諸到彼岸。得無罪等勝果義利。   論曰。如是六種波羅蜜多互相抉擇。雲何可見。世尊於此一切六種波羅蜜多。或有處所以施聲說。或有處所以戒聲說。或有處所以忍聲說。或有處所以勤聲說。或有處所以定聲說。或有處所以慧聲說。如是所說有何意趣。謂於一切波羅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羅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   釋曰。於三百頌般若波羅蜜多等經中。本為說一波羅蜜多。乃說一切波羅蜜多。於如是說有何意趣。於修一時一切相助。應知此中有是意趣。謂修施時防護身語。由此有戒波羅蜜多而相助成。乃至了知施之因果。由此有慧波羅蜜多而相助成。其餘相助如應當知。   論曰。此中有一嗢拖南曰。  數相及次第  訓詞修差別  攝所治功德  互抉擇應知   釋曰。次第頌前。其文易了。   攝大乘論釋彼修差別分第六   論曰。如是已說彼入因果。彼修差別雲何可見。由菩薩十地。何等為十。一極喜地。二離垢地。三發光地。四焰慧地。五極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如是諸地安立為十。雲何可見。為欲對治十種無明所治障故。所以者何。以於十相所知法界有十無明所治障住。雲何十相所知法界。謂初地中由遍行義。第二地中由最勝義。第三地中由勝流義。第四地中由無攝受義。第五地中由相續無差別義第六地中由無雜染清淨義。第七地中由種種法無差別義。第八地中由不增不減義。相自在依止義。土自在依止義。第九地中由智自在依止義。第十地中由業自在依止義。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自在依止義。此中有三頌。  遍行最勝義  及與勝流義  如是無攝義  相續無別義  無雜染淨義  種種無別義  不增不減義  四自在依義  法界中有十  不染污無明  治此所治障  故安立十地   復次應知。如是無明於聲聞等非染污。於諸菩薩是染污。   釋曰。依彼因果修位差別。故問答言。雲何十相所知法界。謂初地中由遍行義。乃至第十地中由業自在依止義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自在依止義。由十種相法界可知。故名十相所知法界。謂地地中各有一相所知法界。由無明力不能了知。為欲對治如是無明故立十地。又所治障有其十種。故立十地。何等名為所治十障。一異生性。二於諸有情身等邪行。三遲鈍性。於聞思修而有忘失。四微細煩惱現行俱生身見等攝。此最下品故。不作意緣故。遠隨現行故。應知是微細。五於下乘般涅槃。六粗相現行。七細相現行。八於無相作行。九於饒益有情事不作行。十於諸法中未得自在。遍行義者。謂此法界遍一切行。以無少法非無我故。若如是知得入初地。最勝義者。謂此法界一切法中最為殊勝。若如是知得入二地。勝流義者。謂大乘教。從此所流最為殊勝。若如是知得入三地。無攝受義者。謂於此中無計我所。無攝我所。如北洲人無有繫屬。於此法界若得證時其中都無。謂有我所。若如是知得入四地。相續無差別義者。謂於此中體無有異。非如眼等隨諸有情。相續差別各各有異。若如是知得入五地。無雜染清淨義者。謂於此中本無雜染。性無染故。既無雜染即無清淨。若如是知得入六地。種種法無差別義者。謂於此中契經等法。雖有種種差別安立而無有異。若如是知得入七地。不增不減義者。謂於此中雜染減時而無有減。清淨增時而無有增。相自在依止義者。謂此法界是相自在之所依止。於諸相中而得自在。名相自在。隨所欲相即現前故。土自在依止義者。謂此法界是土自在之所依止。於所現土而得自在。名土自在。如欲令土成金等寶隨意成故。若如是知得入八地。智自在依止義者。謂此法界無礙辯智自在所依。若如是知得入九地。業自在等依止義者。謂此法界是身等業自在所依。及陀羅尼三摩地門自在所依。若如是知得入十地。如是無明於聲聞等非染污者。由彼不欲入諸地故。於初地中已能通達一切諸地。何故次第復立諸地。釋此難者。雖初地中達一切地。然由此住而得安住。由此住力建立諸地。   論曰。復次何故初地說名極喜。由此最初得能成辦自他義利勝功能故。何故二地說名離垢。由極遠離犯戒垢故。何故三地說名發光。由無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何故四地說名焰慧。由諸菩提分法焚滅一切障故。何故五地名極難勝。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合令相應故。何故六地說名現前。由緣起智為所依止。能令般若波羅蜜多現在前故。何故七地說名遠行。至功用行最後邊故。何故八地說名不動。由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動故。何故九地說名善慧。由得最勝無礙智故。何故十地說名法雲。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故。又於法身能圓滿故。   釋曰。何故初地名為極喜。由於此時初得能辦自他俱利勝堪能故。諸聲聞等真現觀時。唯得能辦自利堪能。不得他利故。彼不生如是歡喜同諸菩薩。何故二地名為離垢。由此地中性戒成就。非如初地思擇護戒。性戒成故諸犯戒垢已極遠離。何故三地名為發光。由此地中與三摩地三摩缽底。常不相離無退轉故。於大乘法能作光明。何故四地名為焰慧。由此地中安住最勝菩提分法。由住此故能燒一切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皆為灰燼。何故五地名極難勝。由此地中知真諦智是無分別。知諸世間工論等智是有分別。此二相違應修令合。能合難合令相應故名極難勝。何故六地名為現前。謂此地中住緣起智。由此智力無分別住最勝般若波羅蜜多而得現前。悟一切法無染無淨。於第七地當成有行。第八地中當成無行。何故七地名為遠行。謂此地中於功用行得至究竟。雖一切相不能動搖。而於無相。猶名有行。何故八地名為不動。由此地中所有諸相。及一切行皆不能動。無分別智任運流行。何故九地名為善慧。由此地中無礙解智說名為慧。此慧妙善故名善慧。何故十地名為法雲。由此地中所有總緣一切法智。譬如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淨水。此智所藏如雲含水。又如大雲能覆虛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普能覆滅諸廣大障。又於法身能圓滿者。如大雲起周遍虛空。如是此智於諸菩薩所依法身。悉能周遍。此中圓滿意說周遍。   論曰。得此諸地雲何可見。由四種相。一得勝解。謂得諸地深信解故。二得正行。謂得諸地相應十種正法行故。三得通達。謂於初地達法界時。遍能通達一切地故。四得成滿。謂修諸地到究竟故。   釋曰。得成滿者。應知爾時修習諸地已至究竟。   論曰。修此諸地雲何可見。謂諸菩薩於地地中修奢摩他毘缽捨那。由五種相修。何等為五。謂集總修無相修無功用修熾盛修無喜足修。如是五修令諸菩薩成辦五果。謂唸唸中消融一切粗重依止。離種種想得法苑樂。能正了知周遍無量無分限相大法光明。順清淨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為令法身圓滿成辦。能正攝受後後勝因。   釋曰。如一一地有五相修。今當顯示。修奢摩他毘缽捨那。皆由五相並得修習。諸唸唸中消融一切粗重依止者。謂煩惱障及所知障。無始時來熏習種子。說名粗重。此二障聚由緣總法。止觀智力唸唸消融。此中意取障聚破壞故名消融。或令羸損故名消融。離種種想得法苑樂者。契經等法住種種性。遠離如是種種性想。即是證得法苑之樂。於中可居故名為苑。復有餘義。於隨所受尋伺法中。不起粗顯領納觀察。但由止觀憶念光明。而起微細領納觀察。能正了知周遍無量無分限相大法光明者。謂正了達十方無邊無分限相。如善習誦文字光明名法光明。順清淨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者。謂事成辦諸相應法。名順淨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此中意取所得佛果。名事成辦。為令法身圓滿成辦能正攝受後後勝因者。謂第十地法身說名圓滿第十一佛地法身說名成辦。一切因中生佛地者最為殊勝。是故說言能正攝受後後勝因。   論曰。由增勝故說十地中別修十種波羅蜜多。於前六地所修六種波羅蜜多。如先已說。後四地中所修四者。一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謂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共諸有情。迴求無上正等菩提故。二願波羅蜜多。謂發種種微妙大願。引攝當來波羅蜜多殊勝眾緣故。三力波羅蜜多。謂由思擇修習二力。令前六種波羅蜜多無間現行故。四智波羅蜜多。謂由前六波羅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樂。成熟有情故。又此四種波羅蜜多。應知般若波羅蜜多無分別智後得智攝。又於一切地中非不修習一切波羅蜜多。如是法門是波羅蜜多藏之所攝。   釋曰。由增勝故說十地中別修十種波羅蜜多者。謂十地中作如是說。初地佈施波羅蜜多最為增勝。其餘一切波羅蜜多非不修習。隨力隨分。乃至第十地智波羅蜜多最為增勝。其餘一切波羅蜜多非不修習。隨力隨分。是故說言。由增勝故說十地中別修十種波羅蜜多。若總相說。一切地中皆修一切波羅蜜多。於前六地所修六種波羅蜜多如先已說者。顯示次第別修十種波羅蜜多。如次前經。先說佈施波羅蜜多。最後說智波羅蜜多。今此論中如先所說少不具足。謂後四地所修四種波羅蜜多。先所未說。若於是處。唯說六種波羅蜜多。即於此處。方便善巧等四波羅蜜多攝在其中。若於是處宣說十種波羅蜜多。此中唯說無分別智。名為般若波羅蜜多。其餘方便善巧等四波羅蜜多。後得智攝。是故於後四種地中。修餘四種波羅蜜多。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者。謂後四中先說第一。共諸有情者。謂以此善共諸有情。如所共有。今當顯示。謂以此善願求無上正等菩提。作諸有情一切義利。要證菩提。此意方遂。是故若有如是思惟。所有善根皆悉迴向無上菩提。作諸有情一切義利。如是名為共諸有情。方便善巧顯示般若及以大悲。謂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共諸有情。此由大悲迴求無上正等菩提。不求帝釋等富樂果。由了知故不起煩惱。此即般若。又由具足方便善巧。不捨生死而無染污。是故說名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謂發種種微妙大願引攝當來波羅蜜多殊勝眾緣者。此顯示願波羅蜜多所作事業。此願即是波羅蜜多。是故名願波羅蜜多。言當來者。謂為當來此是所為。第七轉聲。為當來故發種種願。餘契經說有二種力。謂思擇力及修習力。若雖未有修習力者。由思擇力精進修習波羅蜜多故。說由此波羅蜜多無間現行。此顯示力波羅蜜多所作事業。謂由前六波羅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樂成熟有情者。謂由般若波羅蜜多無分別智自性等故。成立如是後得妙智。復由此智成立前六波羅蜜多。由此自為與同法者。受用法樂。及為成熟一切有情。如是法門是到彼岸藏所攝者。此中一切大乘教法。皆通說名到彼岸藏。如是所引十地法門。是彼藏攝。非聲聞藏。由彼攝故。一切地中皆修一切波羅蜜多。如是諸地遍於一切諸佛國土。一切諸佛同所宣說。是故最勝。由此法門是最勝故。於最初時最勝處說。此處高廣殊妙堅牢。故名最勝。   論曰。復次凡經幾時。修行諸地可得圓滿。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謂勝解行補特伽羅。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增上意樂行補特伽羅。及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羅。於前六地及第七地。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即此無功用行補特伽羅。從此已上至第十地。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此中有頌。  清淨增上力  堅固心昇進  名菩薩初修  無數三大劫   釋曰。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者。謂勝解行補特伽羅。於解行地中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既圓滿已通達真如故。成清淨增上意樂行補特伽羅。此清淨增上意樂行遍十地中。此在六地名有相行補特伽羅。在第七地名無相有功用行補特伽羅。此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入第八地名無功用行補特伽羅。此無功用行猶未成滿。若至第九第十地中。無功用行方得成滿。此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如是唯一補特伽羅。位差別故建立五種。譬如預流一來不還。如說經三無數大劫得佛菩提。無始生死數修施等。數值諸佛。齊於何時名最初修三無數劫。故以伽他顯釋此問。清淨增上力者。謂善根力及大願力。由善根力。應知所治不能降伏。由大願力。應知常值諸善知識。堅固心昇進者。謂發牢固心。起增進行。牢固心者。應知所發大菩提心。諸惡友力不能令捨。增進行者。應知現在及生生中。善法常增終無退減。餘義易了無煩重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增上戒學分第七   論曰。如是已說因果修差別。此中增上戒殊勝雲何可見。如菩薩地正受菩薩律儀中說。復次應知略由四種殊勝故此殊勝。一由差別殊勝。二由共不共學處殊勝。三由廣大殊勝。四由甚深殊勝。   釋曰。此中問答。辯諸菩薩所學屍羅。於聲聞等有大差別故名殊勝。又此增上戒等三學。即前所說波羅蜜多自性所攝。何故別立。於先所說波羅蜜多。別義建立。今當顯示。為顯展轉相因性故別立三學。謂依屍羅發生靜慮。復依靜慮發生般若。   論曰。差別殊勝者。謂菩薩戒有三品別。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此中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攝善法戒。應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饒益有情戒。應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   釋曰。差別殊勝。謂聲聞等唯有一種律儀戒。無攝善法戒及饒益有情戒。菩薩具三。是故殊勝。   論曰。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故。與彼不共。於此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菩薩具有身語心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如是應知。說名為共不共殊勝。   釋曰。共不共中。一切性罪。謂殺生等說名為共。相似遮罪。為掘生地斷生草等說名不共。於此學處者。謂後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犯者。如兩安居觀益有情輒行經宿。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者。謂觀有益而故不行。是故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者。謂唯內起欲等尋思。菩薩成犯。非聲聞等。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者。謂能饒益而無有罪。如是三業。菩薩應修。或雖饒益。而非無罪。如以女等非法之物授與他人。為遮此事故說無罪。   論曰。廣大殊勝者。復由四種廣大故。一由種種無量學處廣大故。二由攝受無量福德廣大故。三由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故。四由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故。   釋曰。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謂諸菩薩所修學處。亦是種種亦是無量。由此於彼一切有情。作成熟事及攝受事故。攝受無量福德廣大者。謂諸菩薩攝受無量福德資糧。非聲聞故。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者。謂於諸有情勸令修善。名利益意樂。若即於此補特伽羅。願由彼善當得勝果。名安樂意樂。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者。謂諸菩薩由此屍羅。建立無上正等菩提。非聲聞故。   論曰。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現行變化身語兩業。應知亦是甚深屍羅。由此因緣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毘奈耶中。又現種種諸本生事。示行逼惱諸餘有情。真實攝受諸餘有情。先令他心深生淨信。後轉成熟。是名菩薩所學屍羅甚深殊勝。   釋曰。甚深殊勝中。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者。此中顯示如是菩薩如是方便善巧功能。謂諸菩薩若如是知。如是品類補特伽羅。於此不善無間等事將起加行。以他心智了知彼心。無餘方便能轉彼業。如實了知彼由此業定退善趣定往惡趣。如是知已生如是心。我作此業當墮惡趣。我寧自往必當脫彼。於彼現在雖加少苦。令彼未來多受安樂。是故菩薩譬如良醫。以饒益心雖復殺之而無少罪。多生其福。由多福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如是等戒最為甚深。又諸菩薩現起變化身語二業。當知亦是甚深屍羅。由此道理。或作國王現作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毘奈耶中。變化自體名為變化。此中應說無厭足王化導善財童子等事。又現種種諸本生事者。如毘濕婆安呾羅等諸本生事。此中菩薩以其男女施婆羅門。皆是變化。示行逼惱諸餘有情真實攝受諸餘有情者。謂諸菩薩終不逼惱餘實有情。攝受其餘實有情故。如是亦名甚深殊勝。   論曰。由此略說四種殊勝。應知菩薩屍羅律儀最為殊勝。如是差別菩薩學處。應知復有無量差別。如毘奈耶瞿沙方廣契經中說。   釋曰。如是四種略說差別。於毘奈耶瞿沙經中。廣說復有百千差別。   攝大乘論釋增上心學分第八   論曰。如是已說增上戒殊勝。增上心殊勝雲何可見。略由六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故。二由種種差別故。三由對治差別故。四由堪能差別故。五由引發差別故。六由作業差別故。   釋曰。為顯增上心學殊勝。作此問答。   論曰。所緣差別者。謂大乘法為所緣故。   釋曰。謂大乘法為所緣者。諸菩薩定緣於大乘。非聲聞定。   論曰。種種差別者。謂大乘光明集福定王賢守健行等三摩地。種種無量故。   釋曰。大乘光明集福定王等者。顯如是等諸三摩地種種差別唯大乘有。聲聞乘等一種亦無。   論曰。對治差別者。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賴耶識中一切障粗重故。   釋曰。緣總法智對治一切障礙而住。如以細楔除去粗楔住本識中。諸雜染法熏習種子說名為粗。諸對治道。能除彼故是微細義。   論曰。堪能差別者。謂住靜慮樂。隨其所欲而受生故。   釋曰。由有堪能住靜慮樂。隨有饒益諸有情處。即往彼生不退靜慮。諸聲聞等無如是事。   論曰。引發差別者。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   釋曰。由此靜慮引發神通一切世界皆無障礙。   論曰。作業差別者。謂能振動熾然遍滿顯示轉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類。或顯或隱。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辯念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   釋曰。作業差別。謂發神通所作事業。此中能動一切世界故名振動。即彼熾然故名熾然。言遍滿者。應知即是光明普照。言顯示者。由此威力。令無所能餘有情類。欻然能見無量世界。及見其餘佛菩薩等。言轉變者。應知轉變一切地等令成水等。言往來者。謂一剎那普能往還無量世界。言卷舒者。謂卷十方無量世界入一極微。極微不增。舒一極微包於十方無量世界。世界不減。一切色像皆入身中者。謂身中現無量種種一切事業。所往同類者。謂如往詣三十三天。色像言音與彼同類。為化彼故往一切處亦復如是。顯謂顯現。隱謂隱藏。所作自在者。如變魔王作佛身等。伏地神通者。謂能映蔽一切神通。於請問者施以辯才故名施辯。於聽聞者施念施樂。令得定故名施念樂。放大光明者。為欲召集遠住他方世界菩薩。引發如是大神通者。引前所說大神通故。如是一切聲聞所無。是故殊勝。   論曰。又能引發攝諸難行。十難行故。十難行者。一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二不退難行。生死眾苦不能退故。三不背難行。一切有情雖行邪行而不棄故。四現前難行。怨有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故。五不染難行。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染污故。六勝解難行。於大乘中雖未能瞭然。於一切廣大甚深生信解故。七通達難行。具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八隨覺難行。於諸如來所說甚深祕密言詞。能隨覺故。九不離不染難行。不捨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難行。能修諸佛安住。解脫一切障礙。窮生死際。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義利行故。   釋曰。如說菩薩修諸難行。此中何等名為難行。一切難行十種所顯。於中不離不染難行者。不棄捨故名為不離。謂於生死不全捨離。亦不染污。此甚為難。餘九難行其義易了。   論曰。復次隨覺難行中。於佛何等祕密言詞。彼諸菩薩能隨覺了。謂如經言。   釋曰。為顯祕密言詞意趣故為此問。如經言者。總答前問。後當別釋。   論曰。雲何菩薩能行惠施。若諸菩薩無少所施。然於十方無量世界廣行惠施。雲何菩薩樂行惠施。若諸菩薩於一切施都無慾樂。雲何菩薩於惠施中深生信解。若諸菩薩不信如來而行佈施。雲何菩薩於施策勵。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策勵。雲何菩薩於施耽樂。若諸菩薩無有暫時少有所施。雲何菩薩其施廣大。若諸菩薩於惠施中離娑洛想。雲何菩薩其施清淨。若諸菩薩殟波陀慳。雲何菩薩其施究竟。若諸菩薩不住究竟。雲何菩薩其施自在。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在轉。雲何菩薩其施無盡。若諸菩薩不住無盡。如於佈施。於戒為初。於慧為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釋曰。雲何菩薩能行惠施等者。謂諸菩薩一切有情攝為自體。是故彼施即是己施。是此意趣。雲何菩薩樂行惠施等者。謂諸菩薩不樂修行味著等施。但樂修行菩薩淨施。言味著者。意說貪染。或有餘處名來求施。雲何菩薩於惠施中深生信解等者。謂諸菩薩自得施心而行惠施。不藉他緣。雲何菩薩於施策勵等者。謂諸菩薩性自能施。慳吝斷故。不待他策亦不自策。任運能施。是此意趣。雲何菩薩於施耽樂等者。謂諸菩薩常行施故無暫時施。一切施故無少所施。雲何菩薩其施廣大等者。謂諸菩薩依定行施。即是離欲而行施義。言娑洛者。顯目堅實。密詮流散。今取密義。離流散想。依定行施故成廣大。雲何菩薩其施清淨等者。謂諸菩薩拔除慳足而行惠施。殟波陀者。顯目生起。密詮拔足。波陀名足。殟名為拔。今取密義。拔除慳足令面傾覆而行惠施。是故說名殟波陀慳。雲何菩薩其施究竟等者。謂諸菩薩不住究竟。無餘涅槃如聲聞等。是故究竟常能行施。雲何菩薩其施自在等者。謂諸菩薩令施等障不得自在而行惠施。令所治障不自在故施得自在。雲何菩薩其施無盡。謂諸菩薩不住涅槃。常行惠施。此中無盡。意取涅槃。不同聲聞住涅槃故。其施無盡。   論曰。雲何能殺生。若斷眾生生死流轉。雲何不與取。若諸有情無有與者自然攝取。雲何欲邪行。若於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雲何能妄語。若於妄中能說為妄。雲何貝戍尼。若能常居最勝空住。雲何波魯師。若善安住所知彼岸。雲何綺間語。若正說法品類差別。雲何能貪慾。若有數數欲自證得無上靜慮。雲何能瞋恚。若於其心能正憎害一切煩惱。雲何能邪見。若一切處遍行邪性皆如實見。   釋曰。如經中說。苾芻。我是能殺生等者。此中顯彼所說意趣。雲何欲邪行者。謂知諸欲皆是其邪而修正行。雲何貝戍尼者。此貝戍尼。顯目離間語。密詮常勝空。貝者表勝。戍者表空。尼者表常。今取密義與答相應。是故答言。若能常居最勝空住。雲何波魯師者。此波魯師。顯目粗惡語。密詮住彼岸。波表彼岸。魯師表住。今取密義與答相應。是故答言。善安住所知彼岸。是到所知彼岸住義。雲何能邪見等者。謂色等中如實觀見遍行邪性。即是於彼依他起中。如實觀見遍計所執。是邪性義。於十不善業道文中。餘義易了。   論曰。甚深佛法者。雲何名為甚深佛法。此中應釋。謂常住法是諸佛法。以其法身是常住故。又斷滅法是諸佛法。以一切障永斷滅故。又生起法是諸佛法。以變化身現生起故。又有所得法是諸佛法。八萬四千諸有情行。及彼對治皆可得故。又有貪法是諸佛法。自誓攝受有貪有情為己體故。又有瞋法是諸佛法。又有癡法是諸佛法。又異生法是諸佛法。應知亦爾。又無染法是諸佛法。成滿真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又無污法是諸佛法。生在世間。諸世間法不能污故。是故說名甚深佛法。   釋曰。復有餘處契經說言。謂常住法是諸佛法。廣說乃至又無污法是諸佛法。此中意趣今當顯示。謂佛法身體是常住故。說此法為常住法。斷滅法者。所有障垢悉皆斷滅。由此義故即說此法為斷滅法。有所得法是佛法者。有情諸行八萬四千。及彼對治皆有可得。故說此法名有所得。無染法者。清淨真如。一切障垢所不能染。故說此法名無染法。餘義易了無煩重釋。   論曰。又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淨佛國土。諸佛法故。應知亦是菩薩等持作業差別。   釋曰。前所未說作業差別。今於此中。復顯菩薩等持作業。謂諸菩薩依三摩地。能修一切波羅蜜多。又依此定能善成熟一切有情。發神通等種種方便。引諸有情入正法故。又由此力能善清淨一切佛土。心得自在。隨欲能成金銀等寶諸佛土故。又由此力能正修集一切佛法。是三摩地作業差別。   攝大乘論釋增上慧學分第九之一   論曰。如是已說增上心殊勝。增上慧殊勝雲何可見。謂無分別智。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緣若所緣。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異熟若等流。若出離若至究竟。若加行無分別後得勝利。若差別若無分別後得譬喻。若無功用作事若甚深。應知無分別智名增上慧殊勝。   釋曰。今正至說增上慧時。此中意說。無分別智名增上慧。此復三種。一加行無分別智。謂尋思慧。二根本無分別智。謂正證慧。三後得無分別智。謂起用慧。此中悕求慧。是第一增上慧。內證慧是第二增上慧。攝持慧是第三增上慧。今且成立無分別智。由唯此智通因果故。其尋思智是此智因。其後得智是此智果。所以成此兼成餘二。   論曰。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真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知是名無分別智。   釋曰。且應先說無分別智所有自性。此中體相。說名自性。謂諸菩薩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離五相者。若無作意是無分別智。睡醉悶等應成無分別智。若過有尋有伺地是無分別智。第二靜慮已上諸地應成。無分別智。若如是者。世間應得無分別智。若想受滅等位中。心心法不轉是無分別智。滅定等位無有心故。智應不成。若如色自性是無分別智。如彼諸色頑鈍無思。此智應成頑鈍無思。復有餘義。若如色性智不應成。若於真義異計度轉。無分別智應有分別。謂分別言此是真義。若智遠離如是五相。於真義轉於真義中不異計度。此是真義無分別智。有如是相緣真義時。譬如眼識不異計度。此是其義。   論曰。於如所說。無分別智成立相中。復說多頌。   釋曰。於上所說無分別智略成立中。廣說多頌。   論曰。  諸菩薩自性  遠離五種相  是無分別智  不異計於真   釋曰。由此初頌顯上所說無分別智。初自性義如是已說。此智自性依彼而轉。次頌當說。   論曰。  諸菩薩所依  非心而是心  是無分別智  非思義種類   釋曰。如是所說無分別智。當言依心為依非心。若言依心能思量故。說名為心依心而轉。是無分別不應道理。若依非心則不成智。為避如是二種過失故說此頌。此智所依不名為心。不思義故。亦非非心。心所引故。此生所依是心種類。亦名為心因彼而生。次頌當顯。   論曰。  諸菩薩因緣  有言聞熏習  是無分別智  及如理作意   釋曰。諸菩薩因緣者。謂此智因。有言聞熏習者。謂由他音正聞熏習。及如理作意者。謂此熏習為因意。言如理作意。無分別智因此而生。復何所緣。次頌當顯。   論曰。  諸菩薩所緣  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別智  無我性真如   釋曰。不可言法性者。謂由遍計所執自性。一切諸法皆不可言。何等名為不可言性。謂無我性所顯真如。遍計所執補特伽羅。及一切法皆無自性。名無我性。即此無性所顯有性。說名真如。勿取斷滅故說此言。又於所緣所作行相。次頌當顯。   論曰。  諸菩薩行相  復於所緣中  是無分別智  彼所知無相   釋曰。菩薩行相於所緣中所現無相。謂即此智於真如中平等。平等生起無異無相之相。以為行相。如眼取色見青等相。非此青等與色有異。此亦如是。智與真如無異行相。即於此中為釋疑難。復說二頌。   論曰。  相應自性義  所分別非餘  字展轉相應  是謂相應義  非離彼能詮  智於所詮轉  非詮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釋曰。若一切法皆不可言。復以何等為所分別。為釋此故說如是言。相應自性義所分別非餘。謂即相應為自性義。是所分別非離於此。故言非餘。此雲何成。為重成立復說是言。字展轉相應是謂相應義。謂別別字相續宣傳。以成其義。是相應義如言斫芻。二字不斷說成眼義。是相應義為所分別。又一切法皆不可言。因何成立。故復說言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由若不了能詮之名。於所詮義覺知不起。故一切法皆不可言。若言要待能詮之名。於所詮義有覺知起。為遮此故復說是言。非詮不同故。以能詮名與所詮義互不相稱。各異相故。能詮所詮皆不可說。由此因故說一切法皆不可言。無分別智何所任持。   論曰。  諸菩薩任持  是無分別智  後所得諸行  為進趣增長   釋曰。由無分別後所得智。得菩薩行。此行即依無分別智。為進趣增長者。為令如是諸菩薩行得增長故。無分別智是彼任持。此智復以何為助伴。   論曰。  諸菩薩助伴  說為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  五到彼岸性   釋曰。二種道者。一資糧道。二依止道。資糧道者。謂施戒忍及與精進波羅蜜多。依止道者。即是靜慮波羅蜜多。由前所說波羅蜜多所生諸善。及依靜慮波羅蜜多。無分別智即得生長。此智名慧波羅蜜多。乃至未得佛果已來。無分別智於何處所感異熟果。   論曰。  諸菩薩異熟  於佛二會中  是無分別智  由加行證得   釋曰。於佛二會中者。謂受用身會中。及變化身會中。若無分別加行轉時。於變化身會中受生。受異熟果。若已證得無分別智。於受用身會中受生。受異熟果。為顯此義故。復說由加行證得。無分別智誰為等流。   論曰。  諸菩薩等流  於後後生中  是無分別智  自體轉增勝   釋曰。諸菩薩等流於後後生中者。於次前說二身大會後後生中。是無分別智自體轉增勝者。即彼所修無分別智展轉增勝。應知即是彼等流果。無分別智出離雲何。   論曰。  諸菩薩出離  得成辦相應  是無分別智  應知於十地   釋曰。諸菩薩出離者。進趣究竟故名出離。即是進趣大涅槃義。得成辦相應是無分別智者。初護此智名得相應。次後無量百千大劫成辦相應。應知於十地者。謂從初地乃至第十。如是次第。此智初地唯名為得。爾後多時乃名成辦。是故菩薩經無數劫乃證涅槃。由爾所時方到究竟。無分別智誰為究竟。而次前說次第獲得。   論曰。  諸菩薩究竟  得清淨三身  是無分別智  得最上自在   釋曰。得清淨三身者。是得如來淨三身義。言清淨者。謂初地中唯得三身至第十地乃善清淨。得最上自在者。無分別智非唯證得清淨三身以為究竟。而復獲得十種自在。此如後說應知其相。無分別智有何勝利。此中三種無分別智。一者加行無分別智。二者根本無分別智。三者後得無分別智。此中加行無分別智。謂諸菩薩初從他聞無分別理。次雖未能自見此理而生勝解。次此勝解為所依止。方便推尋無分別理。是名加行無分別智。由此能生無分別智。是故亦得無分別名。如是加行無分別智無染勝利。其譬雲何。   論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種種極重惡  由唯信勝解   釋曰。為欲顯示彼不能染故。說種種極重惡言。為欲顯示不能染因故。說由唯信勝解。言由唯信樂無分別理而起勝解。故能對治種種惡趣。此即顯示諸惡不染。此中根本無分別智無染勝利。其譬雲何。   論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解脫一切障  得成辦相應   釋曰。從何解脫。謂解脫一切障。由何解脫。謂成辦相應如是解脫。由於諸地唯得相應。成辦相應以為因故。此即顯示無分別智能治諸障。此中後得無分別智無染勝利。其譬雲何。   論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常行於世間  非世法所染   釋曰。由此智力觀諸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往彼世間受生。既受生已。一切世法所不能染。世法有八。一利二衰三譽四毀五稱六譏七苦八樂。從無分別智所生故。此智亦得無分別名。今當顯此三智差別。   論曰。  如啞求受義  如啞正受義  如非啞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愚求受義  如愚正受義  如非愚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五求受義  如五正受義  如末那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未解於論  求論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應知加行等   釋曰。此中三智如其譬喻。應知差別。譬如啞人求受境義不能言說。如是加行無分別智。應知亦爾。譬如啞人正受境義寂無言說。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如非啞人受境義已。如其所受而起言說。如是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此中意取能作文字。名為言說。如愚頌中。無所了別說名為愚。如前啞喻應正安立三智差別。如五頌中。五謂眼等五無分別。應知此中求受正受俱無分別。加行根本於真如義差別亦爾。如意受義亦能分別。如是後得亦能受義。亦能分別。如是三智如前啞喻安立差別。於論頌中。如未解論於論求解。如是加行無分別智。應知亦爾。如溫習論但受於法。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此中法者。意取文字如解論者。於法於義皆能領受。如是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次第之言。顯示三智似於法義領受差別。次當顯示根本後得譬喻差別。   論曰。  如人正閉目  是無分別智  即彼復開目  後得智亦爾  應知如虛空  是無分別智  於中現色像  後得智亦爾   釋曰。初頌顯示二智差別。其相可知。如虛空者。譬如虛空周遍無染。非能分別。非所分別。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應知亦爾。遍一切法一味空性故名周遍。一切諸法所不能染故名無染。自無分別。是故說名非能分別。亦不為他分別行相。是故說名非所分別。如是應知。無分別智譬如虛空。現色像者。譬如空中所現色像是可分別。如是後得無分別智。應知亦爾。是所分別亦能分別。若以如是無分別智修成佛果。既離功用作意分別。雲何能成利益安樂諸有情事。   論曰。  如末尼天樂  無思成自事  種種佛事成  常離思亦爾   釋曰。如離分別所作事成。於此頌中。末尼天樂譬喻。顯示如如意珠雖無分別而能成辦。隨諸有情意所樂事。又如天樂無擊奏者。隨生彼處有情意樂。出種種聲。如是應知。諸佛菩薩無分別智。雖離分別而能成辦種種事業。次當顯此無分別智所有甚深。此智為緣依他起性。分別事轉為緣餘境。若爾何失。若緣分別。無分別性應不得成。若緣餘境餘境定無。雲何得緣。   論曰。  非於此非餘  非智而是智  與境無有異  智成無分別   釋曰。非於此非餘者。此智不緣分別為境。無分別故。不緣餘境即緣依他。諸分別法真如法性為境界故。法與法性若一若異不可說故。此說根本無分別智。不緣分別亦不緣餘。又此根本無分別智為智為非。若爾何失。若是智者。雲何是智而是無分別。若非智者。雲何說為無分別智。答此問言。非智而是智。此顯根本無分別智非定是智。似於加行分別智中此不生故。亦非非智。以從加行分別智因而得生故。復有別義。非於此非餘非智而是智者。以非於此分別轉故。說名非智。以非於餘即於分別法性轉故。而亦是智。前後二句互相解釋。與境無有異智成無分別者。非如加行無分別智。有其所取能取性轉名無分別。與所取境無差別轉。平等平等名無分別。此智不住所取能取二種性中。如薄伽梵餘契經中說。一切法皆無分別。為欲顯示無分別義。復說頌言。   論曰。  應知一切法  本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  無分別智無   釋曰。應知一切法本性無分別者。是一切法本來自性無分別義。何以故。所分別無故。此即顯示所分別事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有分別。若所分別無所有故。諸法本性無分別者。何故本來一切有情不得解脫。答此問言。無分別智無此顯彼。無無分別智。雖一切法本來自性無有分別。而不解脫。若於諸法無分別理。真證智生。現見諸法無分別性。即得解脫。此未生故未得解脫。真證智者。應知即是無分別智。今當顯此三智差別。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九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增上慧學分第九之餘   論曰。此中加行無分別智有三種。謂因緣引發數習生差別故。   釋曰。此中加行無分別智三種差別。謂或由種姓力。或由前生引發力。或由現在數習力而得生故。或由種姓力者。種姓為因而得生故。前生引發力者。由前生中數習為因而得生故。現在數習力者。由現在生士用力為因而得生故。   論曰。根本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喜足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差別故。   釋曰。此中喜足無分別者。應知已到聞思究竟。由喜足故不復分別故。名喜足無分別智。謂諸菩薩住異生地。若得聞思覺慧究竟。便生喜足作是念言。凡所聞思極至於此。以是義故說名喜足無分別智。復有餘義。應知世間亦有喜足無分別智。謂諸有情至第一有見為涅槃。便生喜足作是念言。過此更無所應至處故。名喜足無分別智。無顛倒無分別者。謂聲聞等。應知彼等通達真如。得無常等四無倒智。無常等四顛倒分別。名無顛倒無分別智。無戲論無分別者。謂諸菩薩。應知菩薩於一切法。乃至菩提皆無戲論。應知此智所證真如。過名言路超世智境。由是名言不能宣說。諸世間智不能了知。   論曰。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謂通達隨念安立和合如意思擇差別故。   釋曰。此後得智五種差別。一通達思擇。二隨念思擇。三安立思擇。四和合思擇。五如意思擇。此中通達思擇者。謂通達時如是思擇。我已通達。此中思擇意取覺察。隨念思擇者。謂從此出隨憶念言。我已通達無分別性。安立思擇者。謂為他說此通達事。和合思擇者。謂總緣智觀一切法皆同一相。由此智故進趣轉依。或轉依已重起此智。如意思擇者。謂隨所思一切如意。由此思擇能變地等令成金等。為得如意起此思擇。是故說名如意思擇。如有說言。由思擇故便得如意。雖已成立無分別智。猶未宣說成立因緣。是故復說多頌顯示。   論曰。復有多頌。成立如是無分別智。  鬼傍生人天  各隨其所應  等事心異故  許義非真實  於過去事等  夢像二影中  雖所緣非實  而境相成就  若義義性成  無無分別智  此若無佛果  證得不應理  得自在菩薩  由勝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定者亦爾  成就簡擇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義皆顯現  無分別智行  諸義皆不現  當知無有義  由此亦無識   釋曰。鬼傍生人天各隨其所應等者。謂於傍生見有水處。餓鬼見是陸地高原。於人所見有糞穢處。豬等傍生見為淨妙可居室宅。於人所見淨妙飲食。諸天見為臭穢不淨。如是眾生於等事中心見異故。應知境義非真實有。若義實無識應無境。有無境識如緣去來。如緣夢像。如緣鏡等及三摩地所行影像。為顯此義說一伽他。謂於過去等。此中前半由後半釋。如其次第應知其相。由無別實境。是故說言有無境識。由自變為境。是故說言境相成就。即是自緣心影像義。謂緣去來夢像二影。次第安立境相成就。若義義性成無無分別智者。若義實有義之自性。是則應無無分別智。若謂雖無無分別智。當有何失。此若無佛果證得不應理者。若汝撥無無分別智。是則不應證得佛果故。應決定許有如是無分別智。得自在菩薩者。謂已證得自在菩薩。由勝解力故者。由願樂力。如欲地等成者。謂令地等成金等相。隨欲皆成。得定者亦爾者。謂餘聲聞等。成就簡擇者者。謂已成滿毘缽捨那。言有智者。謂諸菩薩。得定者者。得三摩地。思惟一切法如義皆顯現者。謂菩薩等定慧成滿攝心於內。如如思惟經等法義。如是如是皆得顯現。若念佛時隨所思念彼彼法中佛義顯現。思色受等應知亦爾。無分別智行諸義皆不現者。謂無分別智正現行時。一切境義皆不顯現。當知無有義者。謂由前說種種道理。當知境義實無所有。欲顯其識如境亦無故。言由此亦無識。所識境義既無所有。由此應知能識亦無。此義如前所知相中分明已顯。   論曰。般若波羅蜜多與無分別智無有差別。如說菩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非處相應。能於所餘波羅蜜多修習圓滿。雲何名為非處相應修習圓滿。謂由遠離五種處故。一遠離外道我執處故。二遠離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故。三遠離生死涅槃二邊處故。四遠離唯斷煩惱障生喜足處故。五遠離不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處故。   釋曰。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多。由彼經中說。諸菩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非處相應。能於所餘波羅蜜多修習圓滿。為欲令知如是義故顯示彼文。遠離外道我執處者。謂如外道住般若中執我我所。作如是念我能住般若。般若是我所菩薩不爾。遠離如是諸外道輩我執處故。應知說名非處相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遠離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者。謂如未見真如菩薩。於無分別般若波羅蜜多中。分別此是般若波羅蜜多。菩薩遠離如是分別。應知說名非處相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遠離生死涅槃二邊處者。謂如世間安住生死。諸聲聞等安住涅槃。菩薩不爾。遠離二邊。應知說名非處相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遠離唯斷煩惱障生喜足處者。如聲聞等唯斷煩惱障便生喜足菩薩不爾。由此意趣。應知說名非處相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遠離不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處者。謂如聲聞等不顧有情利益安樂。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菩薩不爾。不住聲聞所住之處。應知說名非處相應安住般若波羅蜜多。   論曰。聲聞等智與菩薩智有何差別。由五種相應知差別。一由無分別差別謂於蘊等法無分別故。二由非少分差別。謂於通達真如。入一切種所知境界。普為度脫一切有情。非少分故。三由無住差別。謂無住涅槃為所住故。四由畢竟差別。謂無餘依涅槃界中無斷盡故。五由無上差別。謂於此上無有餘乘勝過此故。此中有頌。  諸大悲為體  由五相勝智  世出世滿中  說此最高遠   釋曰。此中顯示聲聞等智與菩薩智五相差別。無分別差別者。謂聲聞等緣於蘊等分別識生。非菩薩智分別蘊等。非少分差別者。謂顯三種非少分性。一所達真如非少分性。二所知境界非少分性。三所度有情非少分性。所達真如非少分性者。謂菩薩智具足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性。聲聞等智入真如時。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無我之性。所知境界非少分性者。謂菩薩智普緣一切所知境生。聲聞等智唯緣苦等諸諦而生。所度有情非少分性者。謂菩薩智普為度脫一切有情。勤趣菩提。聲聞等智唯求自利。無住差別者。謂菩薩智正為安住無住涅槃。非聲聞等。是故差別。畢竟差別者。謂聲聞等於無餘依涅槃界中一切滅盡。菩薩於此涅槃界中功德無盡。是故差別。無上差別者。謂聲聞等上有大乘。其菩薩乘無復有上。是故差別。為顯此義說一伽他。世出世滿中者。謂於色無色界世間滿中。及於聲聞乘等出世滿中。   論曰。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增上屍羅。增上質多增上般若功德圓滿。於諸財位得大自在何故現見有諸有情匱乏財位見彼有情。於諸財位有重業障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障生善法故。見彼有情。若乏財位厭離現前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為積集不善法因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便作餘無量有情損惱因故。是故現見有諸有情匱乏財位。此中有頌。  見業障現前  積集損惱故  現有諸有情  不感菩薩施   釋曰。此中顯示。由是因緣。菩薩雖得財位自在具足大悲。而不施與有情財位。見彼有情於諸財位有重業障故者。謂諸有情有障菩薩神力惡業。由彼惡業障礙菩薩無障礙智。由見此故。雖有堪能雖彼匱乏而便棄捨。此中應引餓鬼江喻。如江有水。無障飲者。然諸餓鬼由自業過不能得飲。此亦如是。江喻菩薩。財位喻水。鬼喻有情。如彼餓鬼不合飲用江中淨水。如是有情不合受用菩薩財位。見彼有情若施財位障生善法故者。謂復有餘補特伽羅雖無業障。菩薩見彼於相續中當生善法。若施財位。受富樂故障彼生善。作是思惟。寧彼貧賤順生善法。勿彼富貴障善法生。由此道理。雖得自在不施財位。見彼有情若乏財位厭離現前故者。謂復有餘補特伽羅。菩薩見彼由貧賤故厭離現前。作是思惟。寧彼貧賤厭離現前隨順善法。勿彼富貴不生厭離。由此道理。雖得自在不施財位。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為積集不善法因故者。謂復有餘補特伽羅。菩薩見彼乃至貧窮常不積集諸不善法。作是思惟。寧彼貧窮不造諸惡。勿彼富貴集諸不善。由此道理。雖得自在不施財位。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便作餘無量有情損惱因故者。謂復有餘補特伽羅。菩薩見彼得大財位即便苦惱無量有情。作是思惟。寧彼一身獨受貧賤。勿彼富貴損惱其餘無量有情。由此道理。雖得自在不施財位。為顯此義復說伽他。謂見有情有業障故。障生善故。厭現前故。積集惡故。損惱他故。不感菩薩施彼財位。是故現有匱乏有情。此略顯義。餘廣易了。   攝大乘論釋果斷分第十   論曰。如是已說增上慧殊勝。彼果斷殊勝雲何可見。斷謂菩薩無住涅槃。以捨雜染不捨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為相。此中生死。謂依他起性雜染分。涅槃。謂依他起性清淨分。二所依止。謂通二分依他起性。轉依。謂即依他起性對治起時轉捨雜染分。轉得清淨分。   釋曰。無住涅槃以捨雜染不捨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為相者。謂住此轉依時。不容煩惱不捨生死。是此轉依相。何者生死。謂依他起雜染性分。何者涅槃。謂依他起清淨性分。何者依止。謂通二分所依自性。何者轉依。謂即此性對治生時。捨雜染分得清淨分。   論曰。又此轉依略有六種。一損力益能轉。謂由勝解力聞熏習住故。及由有羞恥。令諸煩惱少分現行不現行故。二通達轉。謂諸菩薩已入大地。於真實非真實顯現不顯現現前住故。乃至六地。三修習轉。謂猶有障。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故。乃至十地。四果圓滿轉謂永無障。一切相不顯現。最清淨真實顯現。於一切相得自在故。五下劣轉。謂聲聞等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捨生死故。六廣大轉。謂諸菩薩兼通達法空無我性。即於生死見為寂靜。雖斷雜染而不捨故。若諸菩薩住下劣轉有何過失不顧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故。違越一切菩薩法故。與下劣乘同解脫故。是為過失。若諸菩薩住廣大轉有何功德。生死法中以自轉依為所依止。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現一切有情之身。於最勝生及三乘中。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諸有情故。是為功德。   釋曰。又此轉依略有六種。損力益能轉者。謂損減阿賴耶識中煩惱熏習力故。增益彼對治功能故得此轉依。謂由勝解力聞熏習住故者。謂住勝解行地安立聞熏習力故得此轉依。及由有慚羞等者。於此位中。若煩惱現行即深羞恥。或少分現行。或全不現行。通達轉者。謂入地時所得轉依。於真實非真實等者。謂此轉依乃至六地。或時為真實顯現因。或時出觀為非真實顯現因。修習轉謂猶有障者。由所知障說名有障。一切相不顯現等者。謂此轉依乃至十地。一切有相不復顯現。唯有無相真實顯現。果圓滿轉謂永無障者。由無一切障說名無障。一切相不顯現者。無一切障故。最清淨真實顯現者。即由此故。於一切相得自在者。由此為依得相自在。隨其所欲利樂有情。下劣轉謂聲聞等。等者。等取獨覺。唯能通達一空無我。不能利他故。是下劣。廣大轉謂諸菩薩等者。由並通達二空無我。安住此中捨諸雜染。不捨生死兼利自他故。是廣大。住下劣轉有何過失等者。不顧有情越菩薩法。下劣乘同。是為過失。住廣大轉有何功德等者。以自轉依為所依止。於一切法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現一切同分之身。於最勝生及三乘中。種種調伏方便巧智。安立所化難調有情。是為功德。此中意取世間富貴為最勝生。   論曰。此中有多頌。  諸凡夫覆真  一向顯虛妄  諸菩薩捨妄  一向顯真實  應知顯不顯  真義非真義  轉依即解脫  隨欲自在行  於生死涅槃  若起平等智  爾時由此證  生死即涅槃  由是於生死  非捨非不捨  亦即於涅槃  非得非不得   釋曰。為顯轉依故說多頌。如諸凡夫。由無明故覆障真實。顯一切種所有虛妄。如是聖者。無明斷故捨離虛妄。顯一切種所有真實。由此道理。應知顯不顯真義非真義者。遍計所執非真不轉。圓成實相真義轉故。言轉依者。此即轉依於此位中真義現行。非真實義不現行故。即解脫者。即此轉依解脫相應。隨欲自在行者。謂此解脫隨其所欲自在而行非如聲聞所得解脫。猶如斬首。畢竟安住般涅槃故。於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等者。謂於生死及於涅槃起平等智。由此二種無別性故。即於此時是爾時義。又此二種雲何平等。以諸雜染名為生死。即雜染法無我之性名為涅槃。菩薩通達諸法無我平等智生。見彼諸法皆無自性。諸有生死即是涅槃。以於其中見極寂靜即涅槃故。若如是知復何所得。由是於生死。非捨非不捨等者。諸有生死即是涅槃。是故不捨。即是無別有可捨義。即於其中見無性故離諸雜染。名非不捨。既得如是亦即於涅槃非得非不得。離生死外無別涅槃而可證得。故名非得。復於其中見寂靜故。雖無性別而證涅槃。名非不得。   攝大乘論釋彼果智分第十一之一   論曰。如是已說彼果斷殊勝。彼果智殊勝雲何可見。謂由三種佛身。應知彼果智殊勝。一由自性身。二由受用身。三由變化身。此中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受用身者。謂依法身。種種諸佛眾會所顯。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為所受故。變化身者。亦依法身。從睹史多天宮現沒受生受欲。踰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諸苦行。證大菩提。轉大法輪。入大涅槃故。   釋曰。今當解說果智殊勝。此由諸佛三身所顯。自性身者。謂諸法界所流法樂。大自在轉之所依止受用身者。謂即依前所說法身。種種諸佛眾會所顯。於諸清淨佛國土中。受用一切法界所流大乘經等種種法樂之所依止。復有餘義。謂是受用清淨佛土之所依止。又是受用大乘法樂之所依止。變化身者。謂依法身。從睹史多天宮現沒乃至入大涅槃故者。謂現人天同分之身之所依止。   論曰。此中說一嗢拖南頌。  相證得自在  依止及攝持  差別德甚深  念業明諸佛   釋曰。為明諸佛所得之身故。說相等嗢柁南頌。   論曰。諸佛法身以何為相。應知法身略有五相。   釋曰。應知法身有無量相。今於此中略說五種。   論曰。一轉依為相謂轉滅一切障雜染分。依他起性故。轉得解脫一切障於法自在。轉現前清淨分依他起性故。   釋曰。轉滅一切障雜染分依他起性故者。謂轉滅依他起性雜染分。轉得解脫一切障於法自在轉現前清淨分依他起性故者。謂於一切法自在轉住故。轉得依他起性清淨分。   論曰。二白法所成為相。謂六波羅蜜多圓滿。得十自在故。此中壽自在心自在眾具自在。由施波羅蜜多圓滿故。業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羅蜜多圓滿故。勝解自在。由忍波羅蜜多圓滿故。願自在。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攝。由靜慮波羅蜜多圓滿故。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故。   釋曰。白法所成為相等者。謂由六波羅蜜多圓滿故。證得法身十種自在。是彼自性故名所成。壽自在者。應知隨欲齊幾時住。便能如意現示己身。心自在者。謂生死中能無染污。眾具自在者。謂於食等十種眾具。隨其所欲如意能得。如有頌言。  諸菩薩思惟  若淨若不淨  一切成美妙  皆由意自在   應知如是三種自在。皆由佈施波羅蜜多圓滿為因。業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此能攝彼能生因及所生果故。應知此中業自在者。由身語業自在而轉。隨所欲生業現前故。生自在者。應知於生自在而轉。於諸趣等隨其所欲攝受生故。由此道理顯修屍羅。於其業因及於生果皆得自在。勝解自在由忍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令諸法皆隨心轉。隨逐勝解如所勝解一切事成。如隨所欲。轉變地等令成金等。轉變水等令成火等。以修忍時隨諸有情意所樂轉故。令獲得於一切法皆隨心轉。願自在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修精進一切所作皆能究竟。故所思事一切皆成。應知在昔修精進時。隨所作事皆能究竟。中無懈廢。由此為因。今隨所願如意皆成。神力自在五通所攝由靜慮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由靜慮心有堪能。引發種種神通所作。非但由此陵空往來。亦能了知他心等事。由是說言五通所攝。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遍了知一切爾炎。名智自在。如其所欲能正安立契經等法。名法自在。又由慧力安立蘊等一切法體。名智自在。此後所得一切種智。名法自在。   論曰。三無二為相。謂有無無二為相。由一切法無所有故。空所顯相是實有故。有為無為無二為相。由業煩惱非所為故。自在示現有為相故。異性一性無二為相。由一切佛所依無差別故。無量相續現等覺故。此中有二頌。  我執不有故  於中無別依  隨前能證別  故施設有異  種姓異非虛  圓滿無初故  無垢依無別  故非一非多   釋曰。有無無二為相者。謂一切法遍計所執性相非有故非有相。空所顯示圓成實性其體實有故非無相。有為無為無二為相者。是非有為自性。非無為自性義。非業煩惱之所生故。非有為相。於有為中得大自在。數數示現名有為相。由此意趣非無為相。異性一性無二為相者。所依法身無差別故。非是異相。無量依止所證得故。非是一相。俱一無故名無二相。復以伽他顯如是義。我執不有故於中無別依者。謂於世間我執力故有別依身。此中我執都無有故無別依身。若所依身無有差別。雲何而得許有多佛。隨前能證別故施設有異者。由多依身各所證得故有差別。為顯此義復說伽他。種姓異故者。謂諸菩薩種姓差別有多種故。非虛故者。種姓異故加行亦異。加行異故資糧圓滿亦有多種。由是因緣。若唯一佛餘者資糧。應虛無果。圓滿故者。諸佛具作一切有情利益等事。謂正安立於三乘等。若執如來不安有情置於佛乘。所作佛事應不圓滿。由此道理應許多佛。無初故者。如彼生死流轉無初。諸佛亦爾。若唯有一即應有初。是故不一。無垢依無別者。由佛無垢法界為依無差別故。無有多種。故非一非多者。由此道理。顯示諸佛非一多相。   論曰。四常住為相。謂真如清淨相故。本願所引故。所應作事無竟期故。   釋曰。由三因緣顯常住相。真如清淨相故者。清淨真如體是常住。顯成佛故。應知如來常住為相。本願所引故者。謂昔發願常作一切有情利樂。所證佛身此願所引。由此本願非空無果。應知如來常住為相。若謂如來所作一切有情利樂已究竟者。此義不然。所應作事無竟期故。以於今時猶有無邊所應作事。一切有情未涅槃故。由是因緣應知如來常住為相。如是說已。應知諸佛不可思議。由是因緣不可思議。今當顯示。   論曰。五不可思議為相。謂真如清淨自內證故。無有世間喻能喻故。非諸尋思所行處故。   釋曰。自內證故者。謂諸如來自內所證。由此真如自內證故。非諸尋思所思議處。於諸世間。亦無與此相似譬喻可喻令知。   論曰。復次雲何如是法身最初證得。謂緣總相大乘法境無分別智。及後得智五相善修。於一切地善集資糧。金剛喻定。破滅微細難破障故。此定無間。離一切障故得轉依。   釋曰。今次應說法身證得。最初證得者。顯此法身非所生起。體無為故。若所生起應是無常。金剛喻定者。此三摩地譬如金剛能破微細難破障故。故得轉依者。由金剛喻三摩地故。能證轉依逮得法身。   論曰。復次法身由幾自在而得自在。略由五種。一由佛土自身相好無邊音聲無見頂相自在。由轉色蘊依故。二由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由轉受蘊依故。三由辯說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由轉想蘊依故。四由現化變易引攝大眾引攝白法自在。由轉行蘊依故。五由圓鏡平等觀察成所作智自在。由轉識蘊依故。   釋曰。今次應顯法身自在。由轉色等五蘊依故得五自在。此中由轉色蘊依故證得示現佛土自在。由此示現金銀等寶淨妙佛國。亦得示現隨其所欲自身自在。由此示現大集會中隨諸有情勝解所樂種種色身。又隨所樂能現種種相好自在。又現無邊音聲自在。又現無見頂相自在。由轉受蘊依故。得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謂得自在能住無罪無量廣大樂住。應知此中由眾多故說名無量。普超一切三界樂故。說名廣大樂住自在。由轉想蘊依故。得於名身句身文身辯說自在。以能取相故名為想。由名身等能取其相。轉染想蘊。還得如是清淨想蘊。由轉行蘊依故。得現化變易引攝大眾引攝白法自在。應知此中隨其所欲示現所作故名現化。改轉地等令成金等故名變易。如意所樂能引天龍藥叉等眾。應知說名引攝大眾。隨意所樂引諸白法令現在前。應知說名引攝白法。由轉識蘊依故。得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成所作智。此中大圓鏡智者。謂無忘失法所知境界雖不現前亦能記了。如善習誦書論光明。平等性智者。謂先通達真法界時。得諸有情平等心等。應知此中究竟清淨。妙觀察智者。謂如藏主如其所欲。隨於何等陀羅尼門三摩地門作意思惟。即得自在無礙智轉。成所作智者。謂能示現從睹史多天宮而沒乃至涅槃。種種佛事皆得自在。   論曰。復次法身由幾種處。應知依止略由三處。一由種種佛住依止。此中有二頌。  諸佛證得五性喜  皆由等證自界故  離喜都由不證此  故求喜者應等證  由能無量及事成  法味義德俱圓滿  得喜最勝無過失  諸佛見常無盡故   二由種種受用身依止。但為成熟諸菩薩故。三由種種變化身依止。多為成熟聲聞等故。   釋曰。應知法身幾法依止。略有三種。廣說無量。由種種佛住依止者。謂佛安住聖住天住及與梵住故。言種種法身為此諸住所依。是故說名佛住依止。或謂何用諸佛涅槃。以聲聞等與諸如來解脫等故。為顯諸佛解脫殊勝說二伽他。諸佛證得五性喜皆由等證自界故者。謂諸如來所得五喜由證法界。離喜都由不證此者。謂聲聞等離五種喜。都由不證此真法界。故求喜者應等證者。是故欲求如此喜者。應須於此勤求正證。第二伽他顯此五喜。由能無量及事成法味義德俱圓滿者。應知此中能無量者依止法身有眾多佛成等正覺。一切功能悉皆平等故能無量。由見如是能無量故深生歡喜。及事成者。謂一如來所作利樂諸有情事。即等一切如來所作。由佛多故事亦無量。是故言及。由見此故深生歡喜。由法味者。由見契經應頌等法有勝滋味。深生歡喜。義德俱圓滿者。謂義圓滿及德圓滿。應知此中隨所思念所有諸事無不具足。名義圓滿。十力無畏不共法等無不具足。名德圓滿。得喜最勝無過失者。此喜超過三界喜故。名為最勝。永斷煩惱並習氣故。名無過失。諸佛見常無盡故者。謂諸如來見次前說四種最勝無過失喜。窮生死際常無有盡。至無餘依大涅槃界亦無盡故生殊勝喜。是故世尊證得五喜。非聲聞等。由種種受用身依止等者。謂佛法身與受用身為所依止。何故復須如是依止。但為成熟諸菩薩故。由若離此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應不成熟。由種種變化身依止等者。謂佛法身與變化身為所依止。何故復須如是依止。多為成熟聲聞等故。由若離此下劣信解諸聲聞等應不成熟。言多為者。應知攝取勝解行地諸菩薩眾。   論曰。應知法身由幾佛法之所攝持。略由六種。一由清淨。謂轉阿賴耶識得法身故。二由異熟。謂轉色根得異熟智故。三由安住。謂轉欲行等住。得無量智住故。四由自在。謂轉種種攝受業自在。得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智自在故。五由言說。謂轉一切見聞覺知言說戲論。得令一切有情心喜辯說智自在故。六由拔濟。謂轉拔濟一切災橫過失。得拔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橫過失智故。應知法身由此所說六種佛法之所攝持。   釋曰。由是佛法攝持法身。今當顯示。由清淨者。謂由清淨佛法攝持法身。如是法身證得清淨由轉何法。謂轉阿賴耶識得法身故者。謂轉滅彼阿賴耶識得法身清淨。即法身清淨說名清淨。由異熟者。謂由異熟佛法攝持法身。轉色根者。謂轉眼等色根。得異熟智故者。謂轉彼故得異熟智。由安住者。謂由安住佛法攝持法身。轉欲行等住者。謂轉世間欲行等住。得佛法住。得無量智住故者。謂由此故住種種住。由自在者。謂由自在佛法攝持法身。轉種種攝受業自在等者。謂轉世間殉利務農種種事業自在。得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智自在故。由言說者。謂由言說佛法攝持法身。轉一切見聞覺知言說戲論等者。謂轉世間見聞覺知言說戲論。得於見聞覺知自在。由此證得能令一切有情心喜智自在故。由拔濟者。謂由拔濟佛法攝持法身轉拔濟一切災橫過失等者。謂如世間有王家等逼惱事起。由親友力財寶力等而能拔濟。由轉此故。證得拔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橫過失智故。由此智力能除一切災橫過失。   論曰。諸佛法身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依止意樂業無別故。當言無異。無量依身現等覺故。當言有異。如說佛法身受用身亦爾。意樂及業無差別故。當言無異。不由依止無差別故。無量依止差別轉故。應知變化身如受用身說。   釋曰。無量依止差別轉故者。謂受用身無量依止差別而轉。是故但由意樂及業無差別故。當言無異。依身事別當言有異。此中意樂無差別者。應知皆為利益安樂一切有情。業無別者。應知皆同現等正覺般涅槃等種種作業。   論曰。應知法身幾德相應。謂最清淨四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畏。三不護。三念住。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功德相應。此中有多頌。  憐愍諸有情  起和合遠離  常不捨利樂  四意樂歸禮  解脫一切障  牟尼勝世間  智周遍所知  心解脫歸禮  能滅諸有情  一切惑無餘  害煩惱有染  常哀愍歸禮  無功用無著  無礙常寂定  於一切問難  能解釋歸禮  於所依能依  所說言及智  能說無礙慧  常善說歸禮  為彼諸有情  故現知言行  往來及出離  善教者歸禮  諸眾生見尊  皆審知善士  暫見便深信  開導者歸禮  攝受住持捨  現化及變易  等持智自在  隨證得歸禮  方便歸依淨  及大乘出離  於此諸眾生  摧魔者歸禮  能說智及斷  出離能障礙  自他利非餘  外道伏歸禮  處眾能伏說  遠離二雜染  無護無忘失  攝御眾歸禮  遍一切行住  無非圓智事  一切時遍知  實義者歸禮  諸有情利樂  所作不過時  所作常無虛  無忘失歸禮  晝夜常六返  觀一切世間  與大悲相應  利樂意歸禮  由行及由證  由智及由業  於一切二乘  最勝者歸禮  由三身至得  具相大菩提  一切處他疑  皆能斷歸禮   諸佛法身與如是等功德相應。復與所餘自性因果業相應。轉功德相應。是故應知諸佛法身無上功德。此中有二頌。  尊成實勝義  一切地皆出  至諸眾生上  解脫諸有情  無盡無等德  相應現世間  及眾會可見  非見人天等   釋曰。諸佛法身與此所說四無量等功德相應。復與其餘自性因果業相應。轉功德相應。尊成實勝義者。此顯諸佛法身自性。諸佛皆以成實勝義清淨真如為自性故。一切地皆出者。此顯其因。修一切地得成佛故。至諸眾生上者。此顯其果。諸有情中此最上故。解脫諸有情者。此顯其業。以能無倒令諸有情得解脫故。無盡無等德相應者。此顯相應。與其無盡無等功德共相應故。現世間可見者。此說變化身。及眾會可見者。此說受用身。非見人天等者。此說自性身。諸人天等皆不能見。此顯佛身三種差別。說名為轉。   攝大乘論釋卷第九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7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彼果智分第十一之餘   論曰。復次諸佛法身甚深最甚深。此甚深相雲何可見。此中有多頌。   釋曰。於大乘中諸佛法身如甚深相。今當顯示。以十二頌。顯示十二甚深之相。   論曰。  佛無生為生  亦無住為住  諸事無功用  第四食為食   釋曰。此中一頌顯示生住業住甚深。佛無生為生者。顯生甚深。以諸如來無業煩惱同諸凡愚所造作生故名無生。然有與此相違之生。其相難了名生甚深。亦無住為住者。顯住甚深。無住涅槃以為住處。如是涅槃名住甚深。諸事無功用者。顯業甚深。以諸如來無功用業。一切等故名業甚深。第四食為食者。顯住甚深。以佛所食是不清淨依止住等。四種食中第四食故。四種食者。一不清淨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欲纏有情不淨依止而得住故。二淨不淨依止住食。謂觸等三食。令色無色纏有情。淨不淨依止而得住故。由此依止。已離下地諸煩惱故說名為淨。未離上地諸煩惱故。說名不淨是故名淨不淨依止。如是依止由觸意思識食而住除其段食。三一向淨依止住食。謂段等四食令聲聞等清淨依止而得住故。四唯示現依止住食。謂即四食諸佛示現受之得住。是故諸佛食。此第四示現住食。為令能施諸有情類淨信為因福德增長。雖現受食不作食事。如來食時諸天受取。施佛意許諸餘有情。由此因故。彼有情類速證菩提。如是一切。應知總說為一甚深。又由十因。應知諸佛生無生相。一與愚癡不同法故。二與差別不同法故。三於攝受得自在故。四於住持得自在故。五於棄捨得自在故。六無二相故。七唯似光影故。八同幻化故。九住無住故。十成大事故。復由十因。應知如來不住生死及以涅槃。一非遍知故。二非永斷故。三非修習故。四知非有性故。五無所得無分別故。六遠離心故。七心證得故。八平等心故。九事不可得故。十可證得故。復由十因。應知諸佛無功用事而得成立。一妙斷離故。二無所依故。三所作無功用故。四作者無功用故。五作業無功用故。六無所有無功用故。七本來無差別故。八所作已辦故。九所作未辦故。十純熟修習一切法中得自在故。復由十因。應知諸佛實無所食而現受食。一示現以食住持身故。二令諸有情福增長故。三為欲示現有同法故。四為令隨學正受用故。五為令隨學廉儉行故。六為令發起精進行故。七為令成熟諸善根故。八為顯自身無染著故。九為恭敬業助任持故。十為欲圓滿本願生故。   論曰。  無異亦無量  無數量一業  不堅業堅業  諸佛具三身   釋曰。此頌顯示安立數業甚深。無異亦無量者。顯安立甚深。諸佛法身無差別故說名無異。無量依止現等覺故說名無量。無數量一業者。顯數甚深。佛雖無量而同一業。是故甚深。不堅業堅業諸佛具三身者。謂諸如來三身相應。其受用身事業堅住。其變化身業不堅住。如是事業名為甚深。   論曰。  現等覺非有  一切覺非無  一一念無量  有非有所顯   釋曰。此頌顯示現等覺甚深。現等覺非有者。補特伽羅法非有故。一切覺非無者。由假名理說一切佛現等覺故。雲何知佛現等正覺。謂一一念無量佛故。此即顯示一一念中有無量佛現等正覺。有非有所顯者。此顯真如是有非有。諸佛是此真如所顯。   論曰。  非染非離染  由欲得出離  了知欲無慾  悟入欲法性   釋曰。此頌顯示離欲甚深。非染非離染者。貪慾無故說名非染。以無染故離染亦無。所以者何。貪染若有可有離染。染既是無故無離染。由欲得出離者。由伏斷貪纏留貪隨眠故。得究竟出離。若不留隨眠。應同聲聞等入般涅槃故。了知欲無慾悟入欲法性者。了知遍計所執貪慾無貪慾性。即能悟入欲法真如。   論曰。  諸佛過諸蘊  安住諸蘊中  與彼非一異  不捨而善寂   釋曰。此頌顯示斷蘊甚深諸佛過諸蘊。安住諸蘊中者。謂諸如來超過色等五種取蘊。住無所得法性蘊中。與彼非一異者。雖已捨遍計所執諸蘊。而與彼非異。以即安住彼法性故。亦復不一。若是一者。遍計所執應同法性成清淨境。不捨而善寂者。謂不棄捨圓成實蘊。即是妙善涅槃體故。   論曰。  諸佛事相雜  猶如大海水  我已現當作  他利無是思   釋曰。此頌顯示成熟甚深。諸佛事相雜者。謂諸如來成熟有情一切事業。悉皆平等。其喻雲何。猶如大海水者。譬如大海眾流所入其水相雜。為魚鱉等同所受用。諸佛亦爾。同入法界所作事業和合無二。等為成熟有情受用。我已現當作者。於三時中隨一時作。他利無是思者。不作是思。我於他利已現當作。然無功用能作一切利益安樂諸有情事。譬如世間末尼天樂。   論曰。  眾生罪不現  如月於破器  遍滿諸世間  由法光如日   釋曰。此頌顯示顯現甚深。若諸世間不見諸佛。而說諸佛其身常住。佛身既常何故不見。眾生罪不現如月於破器者。如破器中水不得住。水不住故月則不現如是。有情身中無有奢摩他水。佛月不現。水喻等持。體清潤故遍滿諸世間。由法光如日者。謂今世間佛雖不現。然遍一切施作佛事。由說契經應頌等法。譬如日光遍滿世間。作諸佛事成熟有情。   論曰。  或現等正覺  或涅槃如火  此未曾非有  諸佛身常故   釋曰。此頌顯示示現等覺涅槃甚深。或現等正覺或涅槃如火者。謂諸如來或現成佛或現涅槃。其事如火或時燒然或時息滅。諸佛亦爾。或於未熟諸有情類。現般涅槃。或於已熟諸有情類現成佛果。為欲令彼得解脫故。譬如一火性無差別。法身亦爾。應知唯一。餘半頌文其義易了。   論曰。  佛於非聖法  人趣及惡趣  非梵行法中  最勝自體住   釋曰。此頌顯示住甚深。佛於非聖法中。人趣惡趣中。非梵行法中。由最勝自體住。最勝住由聖住等而安住故。此中聖住者。謂空等住。天住者。謂諸靜慮住。梵住者。謂慈等無量住。非聖法者。謂不善法。佛於其中住空等住。由此空等聖所住故。名為聖住。人趣及惡趣者。謂緣彼有情住。諸靜慮所住靜慮名為天住。非梵行法者。謂於彼法住慈悲等四種梵住。最勝自體住者。謂由如是最勝自體住最勝住。此顯諸佛於諸住中安住最勝自體諸住。   論曰。  佛一切處行  亦不行一處  於一切身現  非六根所行   釋曰。此頌顯示自體甚深。佛一切處行亦不行一處者。謂後得智於善不善無記等中分別而轉。無分別智不行一處。第二義者謂變化身一切處行。其餘二身不行一處。於一切身現者。即變化身遍於一切處處可見。非六根所行者。即變化身。為欲化彼那落迦等。現於彼生。那落迦等受生有情見化身時。不如實見。不能了知。但謂即是那落迦等。是故化身決定非彼那落迦等六根所行。   論曰。  煩惱伏不滅  如毒咒所害  留惑至惑盡  證佛一切智   釋曰。此頌顯示斷煩惱甚深。煩惱伏不滅如毒咒所害者。菩薩位中伏煩惱纏。未滅煩惱。有隨眠故。譬如眾毒咒力所害。體雖猶在而不為害。煩惱亦爾。智了知故。體雖猶在而不為害。留惑至惑盡者。以留隨眠諸煩惱故。不如聲聞速般涅槃得至究竟諸煩惱盡。證佛一切智者。煩惱盡時得一切智。   論曰。  煩惱成覺分  生死為涅槃  具大方便故  諸佛不思議   釋曰。此頌顯示不可思議甚深。謂諸菩薩具大方便。煩惱集諦轉成覺分。生死苦諦即為涅槃。如是一切諸佛聖教。如前所說。三因緣故。不可思議。謂自內證故等。   論曰。應知如是所說甚深有十二種。謂生住業住甚深。安立數業甚深。現等覺甚深。離欲甚深。斷蘊甚深。成熟甚深。顯現甚深。示現等覺涅槃甚深。住甚深。顯示自體甚深。斷煩惱甚深。不可思議甚深。   釋曰。此十二種皆難覺了故名甚深。一一別相如前已說。   論曰。若諸菩薩念佛法身。由幾種念應修此念。略說菩薩念佛法身。由七種念應修此念。一者諸佛於一切法。得自在轉。應修此念。於一切世界得無礙通故。此中有頌。  有情界周遍  具障而闕因  二種決定轉  諸佛無自在   二者如來其身常住。應修此念。真如無間解脫垢故。三者如來最勝無罪。應修此念。一切煩惱及所知障並離繫故。四者如來無有功用應修此念。不作功用一切佛事無休息故。五者如來受大富樂。應修此念。清淨佛土大富樂故。六者如來離諸染污。應修此念。生在世間一切世法不能染故。七者如來能成大事。應修此念。示現等覺般涅槃等。一切有情未成熟者能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故。此中有二頌。  圓滿屬自心  具常住清淨  無功用能施  有情大法樂  遍行無依止  平等利多生  一切佛智者  應修一切念   釋曰。今當顯示若諸菩薩念佛法身由七種念應修其念。於一切法得自在轉者。由得神通於一切法自在而轉。以諸如來於一切世界得無礙神通。非如聲聞等猶有障礙故。若諸如來於一切法自在而轉。何故一切有情之類不得涅槃。故今一頌顯由此因諸有情類不能證得究竟涅槃。有情界周遍具障而闕因者。謂諸有情有業等障名為具障。由具障故雖無量佛出現於世。不能令彼得般涅槃。諸佛於彼無有自在。若諸有情無涅槃法名為闕因。此意說彼無涅槃因。無種性故。諸佛於彼無有自在。二種決定轉者。決定有二種。一作業決定。二受異熟決定。當知此中說名決定。諸佛於此二決定中無有自在。頑愚等身名異熟障決定。當墮那落迦等名受異熟決定。應知此中二種差別如來身常住。真如無間解脫垢故者。謂真如理無間。解脫一切障垢。顯成法身。是故如來其身常住。如來受大富樂者。應知如來清淨佛土名大富樂。如來能成大事者。謂諸如來現等正覺般涅槃等。成大義利。已成熟者令得解脫。未成熟者令其成熟。餘修念佛其義易了。復以二頌顯釋如是七種念佛。於此頌中宣說諸佛七種圓滿。令修念佛。謂諸菩薩初念如來隨屬自心圓滿。次念如來其身常住圓滿。次念如來具足清善圓滿。即是最勝無罪。次念如來無功用圓滿。謂作佛事無功用故。次念如來。施大法樂圓滿。應知即於清淨佛土受大法樂。次念如來離諸染污圓滿。即是遍行無所依止。若有所依而遍行者。即有苦難。由無所依而遍行故。佛常無苦離染遍行。後念如來平等多利圓滿。即是念佛能成大事。成熟解脫諸有情故。   論曰。復次諸佛清淨佛土相雲何。應知如菩薩藏百千契經序品中說。謂薄伽梵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無量方所妙飾間列。周圓無際其量難測。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勝出世間善根所起。最極自在淨識為相。如來所都。諸大菩薩眾所云集。無量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莫呼洛伽人非人等常所翼從。廣大法味喜樂所持。作諸眾生一切義利。蠲除一切煩惱災橫。遠離眾魔。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處。大念慧行以為遊路。大止妙觀以為所乘。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花王之所建立大宮殿中。如是現示清淨佛土。顯色圓滿形色圓滿。份量圓滿方所圓滿。因圓滿果圓滿。主圓滿輔翼圓滿眷屬圓滿。任持圓滿事業圓滿。攝益圓滿無畏圓滿。住處圓滿路圓滿。乘圓滿門圓滿。依持圓滿。   復次受用如是清淨佛土。一向淨妙一向安樂一向無罪一向自在。   釋曰。如菩薩藏百千頌經序品中說清淨佛土。此淨佛土顯示何等殊勝功德。謂初二句顯淨佛土顯色圓滿。言七寶者。一金二銀三琉璃四牟娑洛寶。五遏濕摩揭婆寶。舉此應知即舉末囉羯多等寶。六赤真珠寶。此赤真珠赤蟲中出。一切寶中最為殊勝。七羯雞怛諾迦寶。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者。謂次前說七寶所放諸大光明。此上二句皆同顯示顯色圓滿。次有一句顯形色圓滿。次有一句顯份量圓滿。次有一句顯方所圓滿。次有一句顯因圓滿。此何所因。謂出世間無分別智及後得智。此後得智說名為勝。此後得故從此二種善根所起。即此善根名因圓滿。次有一句顯果圓滿。謂淨佛土以極自在淨識為相。次有一句顯主圓滿。次有一句顯輔翼圓滿。次有一句顯眷屬圓滿。前已舉龍今此復舉莫呼洛伽為攝大蟒。次有一句顯任持圓滿。即是飲食。次有一句顯事業圓滿。謂食此食已辦諸眾生一切義利。次有一句顯攝益圓滿。於淨土中離諸煩惱。無諸苦故。次有一句顯無畏圓滿。若處無怨即無怖畏。怨謂四魔。此淨土中諸煩惱魔蘊魔死魔及以天魔悉皆無有。是故無畏。次有一句顯住處圓滿。次有一句顯路圓滿。此淨佛土由何路入。謂大乘中聞思修慧。如其次第大念慧行為遊入路。次有一句顯乘圓滿。乘奢摩他毘缽捨那而遊趣故。次有一句顯門圓滿。謂此淨土由何門入。謂大乘中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次有一句顯依持圓滿。如大地等依風輪住。此淨佛土何所依持。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紅蓮華之所建立。受用如是清淨佛土一向清淨妙者。謂淨土中無有不淨糞穢等事。一向安樂者。謂淨土中唯有樂受。無有苦受無無記受。一向無罪者。謂淨土中無有不善亦無無記一向自在者。謂淨土中不待外緣。一切所欲隨自心故。   論曰。復次應知。如是諸佛法界。於一切時能作五業。一者救濟一切有情災橫為業。於暫見時便能救濟盲聾狂等諸災橫故。二者救濟惡趣為業。拔諸有情出不善處置善處故。三者救濟非方便為業。令諸外道捨非方便求解脫行。置於如來聖教中故。四者救濟薩迦耶為業。授與能超三界道故。五者救濟乘為業。拯拔欲趣餘乘菩薩。及不定種性諸聲聞等。安處令修大乘行故。於此五業應知諸佛業用平等。此中有頌。  因依事性行  別故許業異  世間此力別  無故非導師   釋曰。應知如是諸佛法界於一切時能作五業者。謂佛法身恆作五業。救濟一切有情災橫為業等者。謂盲聾等暫見佛時便得眼等。救濟惡趣為業等者謂拔惡處置於善處。名救惡趣。救濟薩迦耶為業等者。謂為世間說能超出三界聖道。即說三界為薩迦耶。所餘二句其義可知。於此五業應知諸佛諸業平等。於此義中復說一頌。謂因依等。由是因緣一切如來諸業平等。一切世間業不平等。以一伽他總略顯示世間因別。故許業異者。謂諸世間由別因故生那落迦別因生天。別因生人乃至餓鬼。由因別故許業有異。世間依別故許業異者。依謂身體。由依別故許業有異。世間事別故許業異者。謂諸世間商賈事別。營農事別。此等事務有差別故許業有異。世間性別故許業異者。性謂意趣。意趣別故許業有異。世間行別故許業異者。由作行業有差別故許業有異。諸佛作業皆無功用。一切因等差別力無。是故導師非有業異。   論曰。若此功德圓滿相應。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覺乘共。以何意趣佛說一乘。此中有二頌。  為引攝一類  及任持所餘  由不定種性  諸佛說一乘  法無我解脫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樂化  究竟說一乘   釋曰。此中二頌辯諸佛說一乘意趣。為引攝一類謂為者。引攝不定種性諸聲聞等令趣大乘。雲何當令不定種性諸聲聞等。皆由大乘而般涅槃。及任持。所餘者。謂為任持不定種性諸菩薩眾令住大乘。雲何當令不定種性諸菩薩眾不捨大乘。勿聲聞乘而般涅槃。為此義故佛說一乘。由不定等句義已說法無我解脫。乃至廣說。此中復由別意趣力唯說一乘。何別意趣。謂法等故等。法等故者。法謂真如。諸聲聞等同所歸趣。所趣平等故說一乘。無我等故者。謂聲聞等補特伽羅。我皆無有。由無我故。此是聲聞。此是菩薩不應道理。由此無我平等意趣故說一乘。解脫等故者。謂聲聞等。於煩惱障同得解脫故說一乘。如世尊言。解脫解脫無有差別。性不同故者。種性差別故。以不定性諸聲聞等亦當成佛。由此意趣故說一乘。得二意樂故者。得二種意樂故。一攝取平等意樂。由此攝取一切有情。言彼即是我我即是彼。如是取已。自既成佛彼亦成佛。由此意趣故說一乘。二法性平等意樂。謂諸聲聞法華會上蒙佛授記。得佛法性平等意樂。未得法身。由得如是平等意樂。作是思惟。諸佛法性即我法性。復有別義。謂彼眾中有諸菩薩。與彼名同蒙佛授記。由此法如平等意樂故說一乘。言化故者。謂佛化作聲聞乘等。如世尊言。我憶往昔無量百返依聲聞乘而般涅槃。由此意趣故說一乘。以聲聞乘所化有情由見此故。得般涅槃。故現此化究竟故者。唯此一乘最為究竟。過此更無餘勝乘故。聲聞乘等有餘勝乘。所謂佛乘。由此意趣。諸佛世尊宣說一乘。   論曰。如是諸佛同一法身而佛有多。何緣可見。此中有頌。  一界中無二  同時無量圓  次第轉非理  故成有多佛   釋曰。今當顯示。由此因緣。應知諸佛雖同法身。而或成一或復成多。應知一者法界同故。諸佛皆同法界為體。法界一故應知一佛。又一佛者。以於一時一世界中。無二佛現故知一佛。又伽他中顯示諸佛或一或多。一界中無二者。此句顯示唯有一佛。一世界中無有二佛俱時出現。是故說言唯有一佛。餘句顯示諸佛有多。同時無量圓者。無量菩薩同一時中資糧圓滿。若諸菩薩福智資糧同時圓滿不得成佛。如是資糧應空無果。眾多菩薩修集資糧同時圓滿。是故應知一時多佛。次第轉非理者。無有次第轉成佛義。若諸菩薩修資糧時。觀待次第前後成滿。可得佛時前後次第。然諸菩薩修資糧時。不待次第前後成滿。故得佛時亦無次第前後成義。是故同時有眾多佛。   論曰。雲何應知於法身中。佛非畢竟入於涅槃。亦非畢竟不入涅槃。此中有頌。  一切障脫故  所作無竟故  佛畢竟涅槃  畢竟不涅槃   釋曰。有餘部說諸佛無有畢竟涅槃。復有別部聲聞乘人說諸佛有畢竟涅槃故。此頌中顯二意趣。一切障脫故者。由佛解脫一切煩惱所知障故。依此意趣說言諸佛畢竟涅槃。所作無竟故者。由佛普於一切有情。未成熟者欲令成熟。已成熟者欲令解脫。是所應作。此事無有究竟之期。故佛畢竟不入涅槃。若異此者應如聲聞畢竟涅槃。是則本願應空無果。   論曰。何故受用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見故。二無量佛眾會差別可見故。三隨勝解見自性不定可見故四別別而見自性變動可見故。五菩薩聲聞及諸天等種種眾會間雜可見故。六阿賴耶識與諸轉識轉依。非理可見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應道理。   釋曰。今當顯示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應正理。色身可見故者。佛受用身色身可見。非佛法身。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即法身。又受用身有佛眾會差別可得。法身無有如是差別。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隨勝解見。如契經說。或見佛身。唯有黃色。或見佛身唯有青色。如是廣說。若受用身即自性身。此自性身應不決定體。不決定名自性身不應正理。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一類有情先見別異。即此後時復見別異。非佛法身自性變動。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有諸天等種種眾會常相間雜。非自性身有此間雜。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轉阿賴耶識得自性身。若受用身即自性身。轉諸轉識復得何身。由此非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由此六因不應理故二不成一。   論曰。何因變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謂諸菩薩從久遠來得不退定。於睹史多及人中生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書算數印工巧論中。及於受用欲塵行中不能正知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知惡說善說法教。往外道所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能善知三乘正道。修邪苦行不應道理。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若離示現成等正覺。唯以化身於所餘處施作佛事。即應但於睹史多天成等正覺。何不施設。遍於一切贍部洲中。同時佛出既不施設。無教無理。雖有多化而不違彼無二如來出現世言。由一四洲攝世界故。如二輪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頌。  佛微細化身  多處胎平等  為顯一切種  成等覺而轉   為欲利樂一切有情。發願修行證大菩提。畢竟涅槃不應道理。願行無果成過失故。   釋曰。今當顯示佛變化身即自性身不應正理。由八因故。此中最初不應理者。謂諸菩薩從久遠來。已無量劫得不退定。尚不應生睹史多天。況於人中。然此世間現受生者。是變化身非自性身。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於書算等不能正知不應道理。但為調伏諸有情故化為此事。又諸菩薩三無數劫勤修福慧。不能正知惡說善說邪苦行事。於最後身證菩提時何能頓悟由此道理是變化身非自性身。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若變化身遍一切處同時現化應正道理。故變化身非自性身。若諸異部作如是執。佛唯一處真證等覺。餘方現化施作佛事。若爾何故不許但住睹史多天真證等覺。遍於一切四大洲渚。示現化身施作佛事。又於一切四大洲中不現等覺。無教無理故不應說。此佛土中有四洲渚不現成佛。若有說言縱有是事。便違契經故。經中說無二如來俱時出現。應知此經同轉輪王。如說輪王無二並出。依一四洲非一佛土。無二如來俱時出現當知亦爾。此中意說一四大洲名一世界。今復以頌顯示諸佛化現等覺。佛微細化身等者。此中義說。若於爾時佛現安住睹史多天。示從彼沒入母胎等。即於彼時化作尊者舍利子等無量眷屬。亦現入胎出生等事。安立如是變化眷屬。當知為顯一切種覺殊勝佛事。今當顯示如來畢竟入般涅槃不應道理。謂為化度一切有情。先發大願及修大行。常自誓言。我當利樂一切有情勤修正行。若始成佛已便般涅槃。即所修願行空無有果。由此非理是變化身非自性身。   論曰。佛受用身及變化身既是無常。雲何經說如來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故。又等流身及變化身。以恆受用無休廢故。數數現化不永絕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如來身常應知亦爾。   釋曰。經說如來其身常住。佛受用身及變化身皆是無常。雲何身常。故次成立二身常義。謂此二身依法身住。法身常故亦說為常。又受用身。受用無廢故說為常。其變化身恆現等覺般涅槃等。相續不斷故亦名常。復以譬喻顯此二身是常住義。猶如世間言常受樂。雖所受樂非唯無間。而得說言此常受樂。又如世間言常施食。非此施食恆無間斷。而得說言此常施食。應知二身常義亦爾。   論曰。由六因故。諸佛世尊所現化身非畢竟住。一所作究竟。成熟有情已解脫故。二為令捨離不樂涅槃。為求如來常住身故。三為令捨離輕毀諸佛。令悟甚深正法教故。四為令於佛深生渴仰。恐數見者生厭怠故。五令於自身發勤精進。知正說者難可得故。六為諸有情極速成熟。令自精進不捨軛故。此中有二頌。  由所作究竟  捨不樂涅槃  離輕毀諸佛  深生於渴仰  內自發正勤  為極速成熟  故許佛化身  而非畢竟住   釋曰。如是六因直說及頌。證佛化身非畢竟住。其文易了故不煩釋。   論曰。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不應為得更作功用。此中有頌。  佛得無別無量因  有情若捨勤功用  證得恆時不成因  斷如是因不應理   釋曰。此中有難。若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作證得因。能辦有情諸利樂事。為證佛果不應更作正勤功用。為釋此難以頌顯示。諸佛證得無始時來無別無量。若是有情為求佛果捨精進因。可有此難。諸佛證得於得佛果無始時來不成因故。然佛證得無始時來無別無量。恆與有情作得佛果勤精進因。故不應難。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作證得因。為證佛果不應更作正勤功用。是故諸佛證得法身。非是有情為求佛果捨精進因。又佛證得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作求佛果勤精進因。若諸有情捨勤功用。如是證得恆不成因故。又斷此因不應道理。謂諸菩薩悲願纏心。於諸有情愍如一子。諸有情類處大牢獄具受艱辛。是故菩薩於諸有情利益安樂。若作是心。餘既能作。我當不作。不應道理。恆作是心。餘於此事若作不作。我定當作。是故不應斷如是因。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我阿僧伽略釋究竟。   釋曰。正趣大乘製造無量殊勝。論者軌範世親略釋究竟。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No. 1598 [cf. Nos. 1592-1594, 1595-1597]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總標綱要分第一  稽首大覺諸如來  無上正法真聖眾  為利自他法久住  故我略釋攝大乘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前已能善入大乘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說。   釋曰。欲以十義總攝大乘所有要義。彼義能顯此論體性。是聖教故。用此為門。而開發言。阿毘達磨大乘經等。擇法因故。或共了故阿毘達磨。想為標幟。大乘經言。簡別餘處。若略釋者。亦乘亦大故名大乘。或乘大性故名大乘。因果大故。業具運故。果謂十地。若廣釋者。七種大性共相應故。謂菩提分波羅蜜多。學持相等。貫穿縫綴故名為經。此中即是隨墮八時。聞者識上直非直說。聚集顯現以為體性。若爾雲何菩薩能說非聞者識。彼能說故。彼增上生故作是說。譬如天等增上力故。令於夢中得論咒等。若離識者。佛雲何說諸契經句。語為自性。且不應理。由一一字能詮顯義。不應理故。次第而生不俱時住。無聚集故。如是不得彼之自性。語無有轉故不應理。又非無字轉有少名能詮。故諸契經名為自性。亦不應理。是故決定如所說經。自性應理。於此所說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者。破諸魔故。能破四種大魔怨故。名薄伽梵。四種魔者。一者煩惱魔。二者蘊魔。三者天魔。四者死魔。依空三摩地。能破煩惱魔一切粗重。轉依相住。無量善根隨順證得。或復依止精進慧力。能破蘊魔。依慈等持能破天魔。依修神足能破死魔。能破如是四大魔故。名薄伽梵。又自在等功德相應。是故說佛名薄伽梵。所以者何。以當宣說佛世尊故。於彼前者。顯佛開許。堪廣流通。親對大師無異言故。如十地經。已能善入大乘者。或依德跡。或共了知。謂彼已能善入大乘。或即於此已極善入。故名已能善入大乘顯此已得諸陀羅尼辯才功德。於大乘義能持能闡。故依此義說如是名。言菩薩者。菩提薩埵為所緣境故名菩薩。依弘誓語立菩薩聲。亦見餘處用所緣境。而說其名。如不淨等為所緣境。二三摩地。說名不淨。說名為空。或即彼心。為求菩提有志有能。故名菩薩。為顯大乘體大故者。甚深高廣無上故大。體聲即說自性作用。如世說言。火煖為體。毒害為體。此體大故說名體大。顯者。開示他所未了。為者。欲也。   論曰。謂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一者所知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知相殊勝殊勝語。三者入所知相殊勝殊勝語。四者彼入因果殊勝殊勝語。五者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者即於如是修差別中增上戒殊勝殊勝語。七者即於此中增上心殊勝殊勝語。八者即於此中增上慧殊勝殊勝語。九者彼果斷殊勝殊勝語。十者彼果智殊勝殊勝語。由此所說。諸佛世尊契經諸句。顯於大乘真是佛語。   釋曰。謂聲即是略摽所說十勝處義。依大乘者。所為所說非聲聞乘。亦非世間。復舉大乘為決定義。顯所依者。即此非餘。以依世間由餘相故。異於佛語。如有頌言。諦語而無忿。少施不悕求。如是等。若依聲聞。由餘相故異於大乘。如有頌言。諸行無常。有生滅法。如是等。是故重舉大乘應理。有十等者。以數顯數殊勝佛語。安立論體。相者。種也。即此展轉差別無雜。故名殊勝。或復望彼聲聞等法。極懸遠故。又增上故。名為殊勝。以能引發大菩提故。由此十相是殊勝故。彼語殊勝。是故說言。有十相殊勝殊勝語。佛世尊者。染污不染污。二癡睡盡故。於一切所知智。開發義故。說名為佛。如士夫寤。如蓮華開。如有說言。寤寤開發義。有時業佛界。如是等。   論曰。復次雲何能顯由此所說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阿賴耶識說名所知依體。三種自性。一依他起自性。二遍計所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說名所知相體。唯識性說名入所知相體。六波羅蜜多說名彼入因果體。菩薩十地說名彼因果修差別體。菩薩律儀說名此中增上戒體。首楞伽摩虛空藏等諸三摩地。說名此中增上心體。無分別智說名此中增上慧體。無住涅槃說名彼果斷體。三種佛身。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變化身。說名彼果智體。由此所說十處。顯於大乘異聲聞乘。又顯最勝。世尊但為菩薩宣說。是故應知但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勝殊勝語。   釋曰。所應可知故名所知。依謂所依。此所依聲簡取能依。雜染清淨諸有為法。不取無為。由彼無有所依義故。所依即是阿賴耶識。是彼因故。能引彼故。如其所應。若爾所知即所知依。由異熟識是所知性故不相違。此所知依即是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即前所說諸佛世尊。言一切處隨轉。所知相者。所知自性。是所相故。依業運說多置魯荼所知所斷所證等故。或依具運。以遍計所執。相無所相。表無性故。圓成實性是其共相。依他起性是其自相。我有情義識展轉別異故。如地界等。以其堅等為能表相。雖無異性而說為相。又如宣說大士夫相。經部等師。生等諸相。由此因緣。或所知即相。或所知之相故名所知相。說無異性故。異無異性故。如其所應此亦如是。入所知相者。謂此能入所應知相。或是所知相之能入。入謂現觀入所知相。即唯識性。此即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彼入因果者。謂唯識性。說名彼入勝解行地。修加行時。世間未淨波羅蜜多名彼入因。已證入時。即出世間波羅蜜多。清淨增上意樂攝故。名彼入果。彼入因果即是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彼因果修差別者。謂即唯識性之因果。數習此故說名為修。分分不同故名差別。彼入因果修差別性。即是十地。此即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即於諸地波羅蜜多修差別中。為攝取後復勤修學。即此為依。安立三學。一增上戒學。謂依止戒正勤修學。是故說名增上戒學。即諸地中菩薩律儀。遠離諸惡。饒益有情。攝一切善。三種淨戒。所受屍羅。防護過去已生住等身等諸業。如調御者極善調攝。故名律儀。如是即依增上屍羅。修學正行故名為學。此增上戒即是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二增上心學。謂依止心正勤修學。是故說名增上心學。此性即是虛空藏等諸三摩地。等者等取餘賢護等三摩地王。又於增上心學中言。  即諸三摩地  大師說為心  由心彩畫故  如所作事業   三增上慧學。謂依止慧正勤修學。是故說名增上慧學。此性即是無分別智。對治一切戲論分別。此中加行無分別智根本依止。即此根本無分別智後得依止。如是依止。非次所說。如是三種戒定慧學是道體性。彼果二種。一斷二智。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彼果斷者。彼諸學果名為彼果。彼果即斷名彼果斷。此性即是客障離繫。真如解脫無住涅槃。見彼寂靜故生死即涅槃。即彼為緣而無染著。非無餘依般涅槃界。是故無住此即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彼果智者彼諸學果名為彼果。彼果即智名彼果智。此性即是三種佛身。一自性身。即是無垢無罣礙智。是法身義。今此與彼無分別智有何差別。如是二種所有分別俱不行故。彼有對治當有所作。此是彼果所作已辦。如是差別。二受用身。即後得智。即由此智殊勝力故。與諸殊勝大菩薩眾共。受不共微妙法樂。成辦如是受用事故名受用身。若無如是外清淨智。菩薩所作所餘資糧應不圓滿。三變化身。即是後得智之差別。即能變化名變化身。此增上力之所顯現即智差別。謂由此故摧伏他論。與諸菩薩共受法樂。無有斷絕。成辦初業諸菩薩眾。諸聲聞等所應作事。譬如眼識了受諸色彼若無者此亦應無。此則殊勝。此殊勝故語亦殊勝。由此所說十處者。謂於此及餘總大乘義。處是事義。異聲聞乘者。於彼不說故。又顯最勝者。究竟宣說佛果道故。世尊但為菩薩宣說者。此中應言菩薩。但為菩薩宣說。由佛現見佛所開許而宣說故。名世尊說。如十地等。是故先說薄伽梵前。   論曰。復次雲何由此十相殊勝。殊勝如來語故顯於大乘。真是佛語遮聲聞乘。是大乘性。由此十處。於聲聞乘曾不見說。唯大乘中處處見說。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是善成立隨順無違。為能證得一切智智。此中二頌。  所知依及所知相  彼入因果彼修異  三學彼果斷及智  最上乘攝是殊勝  此說此餘見不見  由此最勝菩提因  故許大乘真佛語  由說十處故殊勝   釋曰。復次雲何由此等者。猶未信解故設此難何以故。非於聲聞乘中六句義等曾未見說。吠世師等論中處處見說。即令吠世師等論真是佛語。先答容他如是妨難。故後通言。謂此十處是最能引大菩提性等。亦覺亦大故名大菩提。或覺大性故名大菩提。此大菩提智斷殊勝以為自相。如說煩惱所知障斷。由彼斷故獲得無垢無罣礙智。如是四種總名菩提。是最能引者。謂此十處是能得性。非六句義。或最勝等。是故彼論非真佛語。是善成立者。謂如是十處正量所隨故。如廣當抉擇。言隨順者。是能對向是能順義言無違者。無彼過故。非如六句義等邪智。或聲聞乘有過失故佛果相違。此中二頌者。謂頌已說及當說義。此說此餘見不見者。謂此十處殊勝語說。於此大乘處處見說。於餘小乘曾不見說。   論曰。復次雲何如是次第說此十處。謂諸菩薩於諸法因要先善已。方於緣起應得善巧。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善其相。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故。次後如是善修菩薩應正通達。善所取相令從諸障心得解脫。次後通達所知相已先加行位。六波羅蜜多由證得故。應更成滿增上意樂。得清淨故。次後清淨意樂所攝六波羅蜜多。於十地中。分分差別應勤修習。謂要經三無數大劫。次後於三菩提所學應令圓滿。既圓滿已彼果涅槃。及與無上正等菩提應現等證。故說十處如是次第。又此說中一切大乘皆得究竟。   釋曰。為辯由此趣大菩提。故復開示次第方便及所須因。謂諸菩薩要先於因得善巧已。方於緣起應得善巧。知從此因而有彼果。復知彼果要從此因。是故非離此因言教能了知彼因者。即是阿賴耶識。由說此故。便捨無因不平等因。次後於緣所生諸法。應了其相。遠離增益損減邊故。於無無因強立為有。故名增益。於有無因強撥為無。故名損減。如是增益及與損減俱說為邊。是墜墮義。此二轉時失壞中道。由善數習真實觀故。於此二邊遠離善巧。於遍計所執唯有增益。而無損減。都無有故。以要於有方起損減。於依他起無有增益。以有體故。要於非有方有增益。亦無損減。唯妄有故。於圓成實無有增益。是實有故唯有損減。即由此故。或復於此。善能遠離增益損減二邊過者。謂於依他起性。增益實無遍計所執性。損減實有圓成實性。又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中說。慈氏。於汝意雲何。諸遍計所執中非實有性。為色非色不也世尊。諸依他起中唯有名想施設言說。性為色非色。不也世尊。諸圓成實中彼空無我性。為色非色。不也世尊。慈氏。由此門故應如是知。諸遍計所執性決定非有。諸依他起性。唯有名想施設言說。諸圓成實空無我性。是真實有。我依此故密意說言。彼無二數。謂是色等如是解脫二邊過失。於三自性得善巧已由。唯識性應善通達所知之相入。者即是通達作證。或由此故能順通達。次後即於順唯識性。通達體入所修六種波羅蜜多。由勝義故應更證得清淨意樂。應更攝受欲及勝解。名為意樂。此二爾時雖無增數。證淨攝故而說清淨。次後即彼於十地中。由於三學勤修學故。三無數劫數修習故應令圓滿。次後彼果煩惱所知二障永斷。及與無垢無有罣礙。一切智智應更證得。如是所辨次第方便。及所須因顯是能順大菩提性。即由如是所說次第。唯有十處不增不減。如是已釋主隨二論。是故當知聲聞乘道即佛乘道不應道理。若爾其果應無差別。又於一切聲聞乘中曾未有處。為諸菩薩廣說佛道。又亦不許佛與聲聞無有差別。師資建立應無有故。由此說有二道差別。是故說此名攝大乘盡。其所有大乘綱要無別說故。   攝大乘論釋所知依分第二之一   論曰。此中最初且說所知依。即阿賴耶識。世尊何處說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謂薄伽梵於阿毘達磨大乘經伽他中說。  無始時來界  一切法等依  由此有諸趣  及涅槃證得   釋曰。此引阿笈摩。證阿賴耶識名所知依。無始時者初際無故。界者因也。即種子也。是誰因種。謂一切法此唯雜染。非是清淨故。後當言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所起等。彼一切法等所依者。能任持故非因性故。能任持義。是所依義非因性義。所依能依性各異故。若不爾者。界聲已了無假依言。由此有諸趣及涅槃證得者。如抉擇處當廣分別。謂生雜染等那落迦等。若離阿賴耶識皆不得有等生等。雜染畢竟止息名為涅槃。若離阿賴耶識不應證得。   論曰。即於此中復說頌言。  由攝藏諸法  一切種子識  故名阿賴耶  勝者我開示   釋曰。復引聖言所說。證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能攝藏諸法者。謂是所熏是習氣義。非如大等顯了法性。藏最勝中。阿賴耶識攝藏諸法亦復如是。為簡彼義。是故復言一切種子識。與一切種子俱生俱滅故。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為緣故。展轉攝藏。是故說名阿賴耶識。非如最勝即顯了性。顯自簡劣故。復說言勝者我開示。即大菩薩有堪能故名為勝者。為彼開示非餘劣者。   論曰。如是且引阿笈摩證。復何緣故此識說名阿賴耶識。一切有生雜染品法。於此攝藏為果性故。又即此識於彼攝藏為因性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故。是故說名阿賴耶識。   釋曰。一切有生者謂諸有為。雜染品法者。簡清淨法。非清淨法是雜染性。一切雜染庫藏所治。種子體性之所攝藏。能治彼故非互相違。為因果性。是正道理然得為所依。若處有所治亦有能治故。於此攝藏者。顯能持習氣。由非唯習氣名阿賴耶識。要能持習氣如彼說意識。或諸有情攝藏此識為自我者。是執取義。   論曰。復次此識亦名阿陀那識。此中阿笈摩者。如解深密經說。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瀑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釋曰。復引餘教所說異名。開示建立阿賴耶識。令極顯了。言甚深者。世聰叡者所有覺慧難窮底故。言甚細者。諸聲聞等難了知故。是故不為諸聲聞等開示此識。彼不求微細一切智智故。一切種子如瀑流者。剎那展轉相續不斷。如水瀑流。我於凡愚不開演者。懷我見者不為開示。恐彼分別計執為我。何容彼類分別計執窮生死際。行相一類無改易故。   論曰。何緣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執受一切有色根故。一切自體取所依故。所以者何。有色諸根。由此執受無有失壞盡壽隨轉。又於相續正結生時。取彼生故執受自體。是故此識亦復說名阿陀那識。   釋曰。執受一切有色根故。等者顯聲轉因以能執受。一切眼等有色諸根。安危共同盡壽隨轉。是故說名阿陀那識。若不爾者應如死身即便失壞。一切自體取所依故。等者謂是一切。若一若多。所有自體取所依性。若色等根未已生起。若無色界自體生起名為相續。攝受彼故名正結生。受彼生故。精血合故。非無阿賴耶識而有執受一期自體。譬如室宅院攝光明。是一期自體習氣所熏故。   論曰。此亦名心。如世尊說心意識三。此中意有二種。第一與作等無間緣所依止性。無間滅識能與意識作生依止。第二染污意與四煩惱恆共相應。一者薩迦耶見。二者我慢。三者我愛。四者無明。此即是識雜染所依識。復由彼第一依生。第二雜染了別境義故。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   釋曰。此亦名心者。復引餘教安立異名。令此堅固。第二染污意者。由四煩惱薩迦耶見等所染污故。此中薩迦耶見者。謂堅執著我我所性。由此勢力而起我慢。恃我我所而自高舉。此二有故便起我貪。說名我愛。此三皆用無明為因。言無明者即是無智。明所治故。此即是識雜染所依。於定不定善等位中。皆不相違恆現行故。其如何等。謂善心時亦執我故。由第一依生者。由等無間滅意故。由第二雜染者。由四煩惱相應意故。以計我等能作雜染。了別境義故者。是能取境似境現義。此釋識名等。無間義故思量義故意成二種者。此釋意名。若離訓釋聲義道理。終不能令他得解了。   論曰。復次雲何得知。有染污意。謂此若無不共。無明則不得有。成過失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故。所以者何。以五識身必有眼等俱有依故。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故。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故。謂無想定染意所顯。非滅盡定。若不爾者此二種定應無差別。又無想天一期生中應無染污。成過失故。於中若無我執我慢。又一切時我執現行。現可得故。謂善不善無記心中。若不爾者唯不善心彼相應。故有我我所煩惱現行。非善無記。是故若立俱有現行。非相應現行無此過失。此中頌曰。  若不共無明  及與五同法  訓詞二定別  無皆成過失  無想主應無  我執轉成過  我執恆隨逐  一切種無有  離染意無有  二三成相違  無此一切處  我執不應有  真義心當生  常能為障礙  俱行一切分  謂不共無明   此意染污故。有覆無記性。與四煩惱常共相應。如色無色二纏煩惱。是其有覆無記性攝。色無色纏為奢摩他所攝藏故。此意一切時微細隨逐故。   釋曰。為引正理成染污意故。復略舉直說伽他。謂此若無不共無明不得有等。若不說有染污意者。則不得有不共無明。不共無明當說其相。謂能障礙真智生愚。此於五識無容說有。是處無有能對治故。若處有能治。此處有所治。非五識中有彼能治。於此見道不生起故。非於不染意識中有。由彼此應成染性故。亦非染污意識中有。與餘煩惱共相應時。不共無明名不成故。若立意識由彼煩惱成染污者。即應畢竟成染污性。諸施等心應不成善。彼煩惱相恆相應故。若復有說善心俱轉有彼煩惱。是即一向與彼相應。餘不得有。此染意識引生對治不應道理。若有說言染污意俱有別善心。能引對治能治生故。所治即滅應正道理。若爾所立不共無明亦不成就。與身見等所餘煩惱恆相應故。汝難不平非我說彼。與餘煩惱不相應故名為不共。然說彼惑餘處所無故名不共。譬如十八不共佛法。前說與餘煩惱相應名不成者。觀他所立顯彼過故。又五同法亦不得有成過失者。此破唯立從六二緣六識轉義。眼等五識與彼意識有同法性。謂從二緣而得生起。彼染污意若無有者與此相違。所謂俱生增上緣依無別有故。又眼等識各具二緣皆是識性。如是識性並有眼等俱轉別依。唯增上緣非因緣等。此為能喻。意識亦爾。應有如是差別所依。阿賴耶識雖是意識俱生所依。然不應立為此別依。是共依故。因緣性故。經部所立。色為意識俱生別依。此不成就不應道理。以就思擇隨念分別。應一切時無分別故。由此道理餘部所立。胸中色物意識別依。亦不成就。如所說過恆隨逐故。譬如依止色根諸識。如是難通應廣抉擇又訓釋詞亦不得有成過失者。如前所說訓釋意名依思量性。若不立有染污意者。此何所依六識已謝不應成意。體滅無故。又無想定與滅盡定差別無有成過失者。若有定立有染污意。此有此無在凡相續。在聖相續。如其次第二定差別道理成就。若不爾者。俱想受滅等有識行應無差別。不可說在第四靜慮。在第一有地差別故。出離靜住欲差別故。二定差別。由二自相無差別故。心及心法俱滅何異。今此抉擇。對經部師少相近故。彼部所立。不相應行非實物有。何得二定實有差別。又無想天一期生中。無我執轉應成過失。言無想者。謂若生在無想天中。心心法滅。初續生時有彼暫起。從此已後相續隨轉。若不許彼有染污意。一期生中應無我執。曾不見有具煩惱者。一期生中都無我執。又諸聖賢同訶厭故。非生剎那現起意識。我執所依為勢引故。名有我執未永斷故。如有癇等應正道理。我執所依俱謝滅故。勢引亦無餘所依故。不應道理。我執習氣在身相續。亦不應理。色法受熏不應理故。無堪能故。又經部師不說唯色名為心法。等無間緣此所無故。心及心法四緣定故。若說別有常俱起心。我執所依此無過失。又一切時我執隨逐不應道理。謂若不說有染污意。於一切時義不符順。施等善位亦有我執。常所隨逐自謂我能修行施等。非離無明我執隨逐。非離依止而有無明。是心法故。此所依止離染污意定無所有。非即善心是無明依。應正道理如說。  如是染污意  是識之所依  此未滅識縛  終不得解脫   無有二者。謂不共無明及與五同法。三成相違者。謂訓釋詞二定差別。無想天生我執隨逐。如是三種皆成相違。前已略舉不共無明。今為廣釋故說真義。心當生等。謂能障礙真實義見。彼若現有此不生故。俱行一切分者。是善不善無記位中。常隨轉義。   論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是故成就阿賴耶識以為心體。由此為種子意及識轉。   釋曰。心體第三若離阿賴耶識無別可得者。謂如意聲說染污意。無間滅意識聲則說六種轉識。如是心聲離彼二種無體可得。非無有體而有能詮。亦非異門意識二聲。所詮異故。此中體聲意取所詮。是故成就阿賴耶識等者。顯阿賴耶識是心聲所詮道理決定。   論曰。何因緣故亦說名心。由種種法熏習種子所積集故。   釋曰。由種種法者。謂由種種品類轉識。所攝諸法熏習種子者。謂所熏成功能差別。所積集者。謂雜種類積集其中。故者即是門義依義。此則顯示心聲轉因。   論曰。復次何故聲聞乘中。不說此心名阿賴耶識。名阿陀那識。由此深細境所攝故。所以者何。由諸聲聞不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於彼雖離此說。然智得成解脫成就故不為說。若諸菩薩定於一切境智處轉。是故為說。若離此智不易證得一切智智。   釋曰。由此深細境所攝故者。此顯阿賴耶識亦是深細亦所知境。由深細故於諸聲聞不為宣說。彼是粗淺所知境攝。所應化故深細境智。於彼無恩。由諸聲聞不於一切境智處轉者。此則顯彼無有功能。悕願處相。是故於彼雖離此說等者。謂於聲聞雖離為說阿賴耶識。但由粗淺色等境界。苦集等性無常等行。正觀察時。便能永斷一切煩惱。彼為此義依世尊所。勤修梵行。言粗淺者。謂諸色法體相粗故。受等諸法所緣行相易可分別。行相粗故。與此相違如其所應阿賴耶識說名深細。如說我不說一法未達未遍知等者。此密意說。不斷煩惱以別相聲說總相處。非諸煩惱有各別斷。或取共相無常等行故不為說。阿賴耶識亦無過失。若諸菩薩定於一切境智處轉者。顯菩薩有種姓勢力。由與功能悕願處相具相應故。一切智性為所期處異。此不能作他義利。所以者何。非一切智無有堪能隨順知他意樂。隨眠界根勝劣有能無能。時分差別具作一切他之義利。如是等事菩薩所求。是故為說阿賴耶識。若離此智等者。若離阿賴耶識智不能永斷。於義遍計彼不斷故。無分別智則不得有執。有遍計所執義故。由此因緣不易證得一切智智。所以者何。能證一切所知共相。是分別智知遍計義自相分別。展轉不同以無邊故。決定無能具證一切。若知此唯阿賴耶識。能生習氣轉變力故。義有情我顯現而轉。爾時覺知無所取義。如是亦能知無能取。由此證得無分別智。次後得智如所串習通達法性。由一切法共相所顯。真如一味知一切法。於一剎那亦易證得。一切境智非無邊故。然復說言要經於三無數劫者。此顯積習廣大資糧方能證得廣大殊勝。一切種相微妙果智。如是所說。妙智資糧不離能證法無我境。故說頌言。  非於一切所知境  不斷所執法分別  而能證得一切智  是故宣說法無我   不善通達如是理教故有頌言。  由彼相續有堪能  當知如火食一切  如是應許一切智  能作一切知一切   是故於此阿賴耶識知不知者。易證難證一切智智。定依此宗作如是說。非知一切法無我者。名一切智彼雖一切智非一切種智。   攝大乘論釋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依分第二之二   論曰。復次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如彼增壹阿笈摩說。世間眾生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說正法時恭敬攝耳。住求解心。法隨法行。如來出世如是甚奇希有正法。出現世間。於聲聞乘如來出現四德經中。由此異門。密意已顯阿賴耶識。於大眾部阿笈摩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根本識。如樹依根。化地部中亦以異門密意。說此名窮生死蘊。有處有時見色心斷。非阿賴耶識中彼種有斷。   釋曰。聲聞乘中亦以異門密意。已說阿賴耶識者。此舉餘部共所成立顯阿賴耶識如大王路故。先總序如彼增壹阿笈摩說者。是說一切有部中說。愛阿賴耶者。此句總說貪著阿賴耶識。樂阿賴耶者。樂現在世阿賴耶識。欣阿賴耶者。欣過去世。已生阿賴耶識。喜阿賴耶者。喜未來世。當生阿賴耶識。此性於彼極希願故。由樂欣喜是故總名愛阿賴耶。為斷如是阿賴耶故者。為永害彼。說正法時者。說正教法。恭敬者。樂欲聞故。攝耳者。立願聽故。此則說其聞所成智。住求解心者。如所聞義求決定故。此則說其思所成智。法隨法行者。所證名法。道名隨法。隨順彼故。又出世道名法。世間道名隨法。行者行彼自心相續。樹增彼故。令彼現前得自在故。此則說其修所成智。如來出現四德經中。由此異門密意已顯阿賴耶識者。謂此經中宣說如來出現於世。有其四種可稱讚德。於大眾部阿笈摩等者。重成此識於彼部中。如大王路根本識者。餘識因故。譬如樹根是莖等因。化地部等者。於彼部中有三種蘊。一者一念頃蘊。謂一剎那有生滅法。二者一期生蘊。謂乃至死恆隨轉法。三者窮生死蘊。謂乃至得金剛喻定恆隨轉法。此若除彼阿賴耶識。餘不應有。但異名說阿賴耶識。如名諸蘊決定無有窮生死故。彼問雲何此答有處。有時見等有處。於界有時於分於無色界諸色間斷。於無想天及二定分諸心間斷。非謂於阿賴耶識中色心種子。乃至對治道未生來。有時間斷不應計度。隨所應有正義有故。計度傍義違越正義不應道理。   論曰。如是所知依。說阿賴耶識為性。阿陀那識為性。心為性。阿賴耶為性。根本識為性。窮生死蘊為性等。由此異門。阿賴耶識成大王路。   釋曰。等謂聖者上座部中。以有分聲亦說此識。阿賴耶識是有因故。如說六識不死不生。或由有分。或由反緣而死。由異熟意識界而生。如是等能引發者。唯是意識故作是言。五識於法無所了知。唯所引發意界亦爾。唯等尋求見唯照囑。等貫徹者。得決定智安立。是能起語分別。六識唯能隨起威儀。不能受善不善業道。不能入定。不能出定勢用。一切皆能起作。由能引發從睡而覺。由勢用故觀所夢事。如是等分別說部亦說。此識名有。分識由如是等諸部聖教為定量故。阿賴耶識如大王路。   論曰。復有一類。謂心意識義一文異。是義不成。意識兩義差別可得。當知心義亦應有異。復有一類。謂薄伽梵所說眾生愛阿賴耶。乃至廣說。此中五取蘊說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貪俱樂受名阿賴耶。有餘復謂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此等諸師由教及證愚於阿賴耶識故作此執。如是安立阿賴耶名隨聲聞乘。安立道理亦不相應。若不愚者取阿賴耶識。安立彼說。阿賴耶名。如是安立則為最勝。雲何最勝。若五取蘊名阿賴耶。生惡趣中一向苦處最可厭逆。眾生一向不起愛樂。於中執藏不應道理。以彼常求速捨離故。若貪俱樂受名阿賴耶。第四靜慮以上無有。具彼有情常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若薩迦耶見名阿賴耶。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恆有厭逆。於中執藏亦不應理。阿賴耶識內我性攝。雖生惡趣一向苦處求離苦蘊。然彼恆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未嘗求離。雖生第四靜慮已上。於貪俱樂恆有厭逆。然彼恆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雖於此正法信解無我者。厭逆我見。然彼恆於阿賴耶識我愛隨縛。是故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成就最勝。   釋曰。復有一類。謂心意識義一文異者。此顯邪執。謂如所說心意識名皆同一義。是義不成者。是非理義。意識兩義差別可得者。兩聲兩義能詮所詮自相異故。謂六識身無間過去說名為意。了別境界說名為識。如意識名義有差別。如是心義亦應有異。復有一類謂薄伽梵所說等者。此顯餘師於愛阿賴耶等起異義執。言五取蘊名阿賴耶者。謂諸眾生攝為我故。言貪俱樂受名阿賴耶者。謂貪受俱行總名阿賴耶。此受是貪所隨增眠故。或復各別名阿賴耶。著處異故。言薩迦耶見名阿賴耶者。由此取彼為我性故。此等諸師由教及證。愚阿賴耶識故作此執者。謂彼諸師有惡教故。有惡證故。愚阿賴耶識。或彼諸師無親教故。無自解故。愚阿賴耶識。隨聲聞乘安立道理亦不相應者。隨彼自宗亦不應理。如勝論等所立實等彼非為勝有過失故。如是安立則為最勝者。無過失故。有勝德故。為欲顯彼計執過失故。復問言。雲何最勝。若立五取蘊名阿賴耶。生惡趣中一向苦處者。生捺落迦傍生餓鬼名生惡趣。唯有苦故。似苦現故名一向苦處。由彼曾無有少樂故。最可厭逆。於一切時有多苦故。眾生一向不起愛樂。非不愛義而有執藏。與執藏義不相應故。於中執藏不應道理。以彼常求速捨離者。是於苦蘊恆傷歎義。雲何當令我無苦蘊非求速離而復執藏應正道理以相違故。第四靜慮及上無色。貪俱樂受恆無所有。常有厭逆。是厭因故可惡逆故。言具彼者。第四靜慮已上有情具彼種類。是故彼處於中執藏。亦不應理。以無有故。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常極厭逆薩迦耶見是應斷故。見無我者彼無有故。但取信解恆求斷故。於中執藏亦不應理。如是已顯他執過失。復當顯示自宗勝德。阿賴耶識內我性攝者。眾生妄執為內我體。雖然兩聲為重遮止他說妄計。捺落迦等名生惡趣。一向苦處雖於苦蘊常求遠離。然彼恆於阿賴耶識。我愛□索隨縛不離。曾不於中起無有愛。由捨受相應非可厭逆故。所以者何。彼雖希願。雲何當令我諸苦蘊都無所有。然於自我未嘗求離我見。對治未有故異趣更無故。若於諸蘊有所願樂。此則是其阿賴耶力。非於意識有此我愛應正道理。以惡趣中與彼苦受恆相應故。由此道理於餘趣中。於彼希願亦不相應。雖生第四靜慮已上。於貪俱樂恆有厭逆。然內我愛隨縛不離。如是我愛依他。而轉依阿賴耶。非於意識。以阿賴耶乃至對治道未生來無變易轉。意識不爾。於無想定無想滅定有間斷故。非有意識而無有受俱成有故。於此正法中信解無我者。雖恆厭逆分別我見。然有俱生我見隨縛。此於何處。謂彼但於阿賴耶識率爾聞聲。便執內我驚畏生故。何緣不許即於諸蘊而有我愛。以若於彼有我愛者。此則是其阿賴耶識。由可分別所緣行相。四無色蘊於無想天二無心定不相續故。若爾阿羅漢雖厭逆身見。亦應得有。如是我愛斷故無有。以阿羅漢一切我見皆已永斷故無此失。是故說言阿羅漢已轉於阿賴耶識。更無此我愛。是故安立阿賴耶識。名阿賴耶識決定成就。無諸過失。有諸勝德。是故說言成就最勝。   論曰。如是已說阿賴耶識安立異門。安立此相雲何可見。安立此相略有三種。一者安立自相。二者安立因相。三者安立果相。此中安立阿賴耶識自相者。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為彼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此中安立阿賴耶識因相者。謂即如是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於一切時與彼雜染品類諸法。現前為因。此中安立阿賴耶識果相者。謂即依彼雜染品法。無始時來所有熏習。阿賴耶識相續而生。   釋曰。如是已說安立異門。次安立相。唯由其名。未能了別此識自相故。次須說自相應。相略有三者。分析此識自相應相。以為二種因果異故。依識自相說如是言。謂依一切雜染品法所有熏習。即貪瞋等名為一切雜染品法。與彼能熏俱生滅故。得成種子。即此功能望彼當生能作生因。由能攝持種子相應者。於第五處說第三轉。是能攝持種子相應義故。此中攝持種子相應。謂有生法俱生俱滅故成熏習。如是熏習攝持種子應正道理。此相應故能生於彼。非最勝等有如所說攝持種子相應。亦非等無間緣等。彼雖能攝受而非最勝因。攝持種子不相應故。最勝因者。所謂種子阿賴耶識。能攝持此。故能與彼而作生因。非唯攝受。要由攝持熏習功能。方為因故。因相即是增盛作用。熏習功能能為因性。現前能生雜染法故。果相即是由轉識攝。貪等現行雜染諸法。熏習所持名為果相。阿賴耶識因果不定。故當說言。  言熏習所生  諸法此從彼  異熟與轉識  更互為緣生   論曰。復次何等名為熏習。熏習能詮何為所詮。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是謂所詮。如苣勝中有花熏習。苣勝與花俱生俱滅。是諸苣勝帶能生彼香因而生。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熏習依彼貪等俱生俱滅。此心帶彼生因而生。或多聞者。多聞熏習依聞作意俱生俱滅。此心帶彼記因而生。由此熏習能攝持故。名持法者。阿賴耶識。熏習道理當知亦爾。   釋曰。復次何等名為熏習等者。為欲決了熏習自相。鄭重徵責難了知故。謂依彼法俱生俱滅。此中有能生彼因性者。謂此所熏與彼能熏同時生滅。因彼此有隨順能生。能熏種類果法習氣。俱言為簡異時生滅。為別常住。此顯熏習相異餘計。依者因也。於因建立如是字緣。如言依雲而有雨等。舉其因性為顯此中有能隨順生果因體。如苣勝中有花熏習等者。舉他共成喻自宗義。由自所見苣勝與花俱心變故。如彼苣勝與諸香花俱生俱滅。由是為因隨順能生。後後無間帶花香氣苣勝剎那此亦如是。又如所立貪等行者。貪等熏習等者。此舉餘部共成熏習。喻自宗義。   論曰。復次阿賴耶識中。諸雜染品法種子為別異住。為無別異。非彼種子有別實物。於此中住亦非不異。然阿賴耶識如是而生。有能生彼功能差別。名一切種子識。   釋曰。一切法種子是阿賴耶識功能差別。如法作用與諸法體非一非異。此亦復爾。   論曰。復次阿賴耶識與彼雜染諸法。同時更互為因。雲何可見。譬如明燈焰炷生燒同時更互。又如蘆束互相依持同時不倒。應觀此中更互為因道理亦爾。如阿賴耶識為雜染諸法因。雜染諸法亦為阿賴耶識因。唯就如是安立因緣。所餘因緣不可得故。   釋曰。譬如明燈於一時間。燈炷燈焰生焰燒炷。互為因果。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於一時間互為因果其性亦爾。如是蘆束更互依持令住不倒。若於爾時此能持彼令住不倒。即於爾時彼能持此令住不倒。唯就如是安立因緣者。謂就前說攝持種子相應非餘。所餘因緣不可得故者。謂所餘法攝持種子不相應故。若說五因為因緣者。即異門說。阿賴耶識同類遍行異熟三因。若離任持熏習因性。不相應故。熏習若離阿賴耶識。無容有故。相應因者。心與心法更互相待。受用境界有自功能。猶如商旅非離功能。阿賴耶識能依種起俱有因義。即阿賴耶與諸轉識。若離如是俱有因攝。內外種子阿賴耶識。所餘因緣定不可得。   論曰。雲何熏習無異無雜。而能與彼有異有雜。諸法為因。如眾纈具纈所纈衣。當纈之時雖復未有異雜。非一品類。可得入染器後。爾時衣上便有異雜。非一品類。染色絞絡文像顯現。阿賴耶識亦復如是。異雜能熏之所熏習。於熏習時雖復未有異雜。可得果生。染器現前已後便有異雜。無量品類諸法顯現。   釋曰。雲何熏習無異等者。就理為難。依理通言。如眾纈具。纈所纈等。纈具即是淡澀差別。當纈衣時無異無雜。文像可得。果生即染器故名果生染器。緣所攝受故名為入。阿賴耶識如所染衣。如染眾像諸法顯現。   論曰。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甚深。又若略說有二緣起。一者分別自性緣起。二者分別愛非愛緣起。此中依止阿賴耶識諸法生起。是名分別自性緣起。以能分別種種自性為緣性故。復有十二支緣起。是名分別愛非愛緣起。以於善趣惡趣能分別愛非愛。種種自體為緣性故。   釋曰。如是緣起於大乘中極細者。謂諸世間難了知故。甚深者。謂聲聞等難窮底故。緣起者。謂即是因有因起義。應念於因後置訖埵緣故。分別自性者。謂於分別有勢力故。或於分別有所須故說名分別。即阿賴耶識能分別自性。以能分析一切有生。雜染法性令差別故。分別愛非愛者。謂無明等十二支分。於能分析善趣惡趣。若可欣樂不可欣樂。種種自體差別生中為最勝緣。從阿賴耶識諸行等生時。由無明等勢力。令福非福不動等有差別故。   論曰。於阿賴耶識中若愚第一緣起。或有分別自性為因。或有分別宿作為因。或有分別自在變化為因。或有分別實我為因。或有分別無因無緣。若愚第二緣起。復有分別我為作者。我為受者。譬如眾多生盲士夫未曾見象。復有以象說而示之彼諸生盲有觸象鼻。有觸其牙。有觸其耳。有觸其足。有觸其尾。有觸脊[月*梁]。諸有問言象為何相。或有說言象如犁柄。或說如杵。或說如箕。或說如臼。或說如帚。或有說言象如石山。若不解了此二緣起。無明生盲亦復如是。或有計執自性為因。或有計執宿作為因。或有計執自在為因。或有計執實我為因。或有計執無因無緣。或有計執我為作者我為受者。阿賴耶識自性因性及果性等。如所不了象之自性。   釋曰。由於二種緣起義愚。譬如生盲。或有計執宿作為因者。損減士用故成邪執。   論曰。又若略說阿賴耶識。用異熟識一切種子為其自性。能攝三界一切自體一切趣等。   釋曰。為顯本生了別自性故。復說言又若略等。謂生生中。由善不善諸業熏習。所取能取分別執著。種子所生有情本事異熟為性。阿賴耶識及與雜染諸法種子為其自相。能攝三界者。能攝欲色及無色纏。一切自體者。能攝一切有情相續。一切趣等者。能攝天趣等。言能攝者。常相續相。何以故。如色轉識有處有時相續間斷。阿賴耶識則不如是。乃至治生恆持一切遍諸位故。   論曰。此中五頌。  外內不明瞭  二種唯世俗  勝義諸種子  當知有六種  剎那滅俱有  恆隨轉應知  決定待眾緣  唯能引自果  堅無記可熏  與能熏相應  所熏非異此  是為熏習相  六識無相應  三差別相違  二念不俱有  類例餘成失  此外內種子  能生引應知  枯喪由能引  如任運後滅   釋曰。前已總說一切種子。為顯如是種子差別。復說五頌。謂內外等稻穀麥等名外種子。阿賴耶識名內種子。不明瞭者。是無記故。言二種者。謂外及內。或果與因。此俱唯識由持因性。雜染清淨二法轉故。有本頌。言於二者。彼應於因於果執麥等外種說名世俗。阿賴耶識所變現故。言勝義者。阿賴耶識是實種子。是一切種子實因緣性故。及為彼體故。此二種子六種差別法差別故。剎那滅者。生已無間即滅壞故。無有常住得成種子。於一切時無差別故。雖剎那滅然非已滅。何者俱有已滅生果。不應理故。如死雞鳴。是故應許種子與果俱時而住。以此與果不相違故。如蓮華根。雖復俱有然非一二三剎那住。猶如電光。何者應知。此恆隨轉剎那轉轉。經於多時恆隨轉故。所以者何。其根損益枝等同故。若恆隨轉非許少分樂為種子。何因緣故不從一切一切俱生為避此難故說決定。雖恆隨轉以諸種子功能定故。不從一切一切俱生。雖爾何故不一切時常能生果。為避此失言待眾緣。非一切時會遇眾緣故無過失。今此種子是誰種子。答此問言。唯能引自果。所言唯者。若於此時能生自果。即於爾時說名種子。種與有種並無始故。由此唯言遮相續等為種子體。如所說種子法不相應故。要待所熏能熏相應。種與有種其性方立。為辯所熏故說堅等。若法相續隨轉堅住。如苣勝等乃為所熏。非不堅住。猶如聲等非唯堅住。復無記性方是所熏。如平等香乃受熏習。非極香物如沈麝等。非極臭物。如蒜薤等。言可熏者。若物可熏或能受熏。分分展轉更相和糅乃名可熏。非金石等能受熏習。不可分分相和糅故。非唯可熏要復與彼能熏相應乃名所熏。非別異住。同時同處不即不離名曰相應。具斯眾德可名所熏。非異於此。非聲為遮一切轉識是所熏性。如上所說義相違故。阿賴耶識其體堅住。乃至治生相續隨轉。未曾斷故性唯無記非善惡故。性應可熏或能受熏。非常住故。能熏相應俱生滅故。是為熏習相者。是彼法故所熏為能相。熏習為所相。又諸轉識定非所熏。以彼六識無定相應。何以故。以三差別互相違故。若六轉識定俱有者。不應所依所緣作意三種各別。以各別故。六種轉識不定俱生。不俱生故。無定相應。無相應故。何有所熏能熏之性。若言前念熏於後念成熏習者。此義不然。以其二念不俱有故。此亦顯示由二剎那。不俱有故無定相應。無相應故。無有所熏能熏之性。若言依止種類句義。六種轉識。或二剎那同一識類。或剎那類無有差別。由異品故。或即彼識。或彼剎那。有相熏習非一切者。此不應理。種類例餘成過失故。阿羅漢心不出識類。彼亦應是不善所熏。一類法故。或類例餘成過失者。是例餘類有過失義。此義雲何。謂眼等根清淨色性。皆根種類之所隨逐。意根亦應成造色性。根義等故。且有爾所熏習異計。或說六識展轉相熏。或說前念熏於後念。或說熏識剎那種類。如是一切皆不應理。是故唯說阿賴耶識是所熏習非餘識者。是為善說。如是外內二種種子俱為生因。及為引因。若外種子親望於芽為能生因。轉望莖等為能引因。阿賴耶識是內種子。親望名色為能生因。轉望六處乃至老死為能引因。生因且爾。雲何引因。為答此問故說枯喪。由能引言。若二種子唯作生因非引因者。收置倉等麥等種子。不應久時相似相續。喪後屍骸如青瘀等。分位隨轉亦不應有何者纔死即應滅壞。雲何譬如任運後滅。譬如射箭放弦行力為能生因。令箭離弦不即墮落。彎弓行力為箭引因。令箭前行遠有所至。非唯放弦。行力能生應即墮故。亦非動勢展轉相推應不墮故。既離弦行遠有所至。故知此中有二行力。能生能引。有頌任運後滅故者。彼直以理增益引因。非說譬喻。所以者何。油炷都盡不待外緣。燈焰任運後漸方滅。非初即滅。由此道理決定應有能引功力。於今未盡內法諸行。亦應如是有種勢力。展轉能引令不斷絕。   論曰。為顯內種非如外種。復說二頌。  外或無熏習  非內種應知  聞等熏習無  果生非道理  作不作失得  過故成相違  外種內為緣  由依彼熏習   釋曰。如是已辯外內種子。其性粗同為顯不同。復說外或無熏習等。或者分別不決定義。謂外種子。或有熏習。或無熏習。如從其炭牛糞毛等隨其次第生。彼苣勝青。蓮華根。及以蒲等非苣勝等。與彼炭等俱生俱滅。互相熏習而從彼生。如是外種或無熏習。如苣勝等與華鬘等俱生俱滅。由熏習故生香氣等。如是外種或有熏習。如是分別外種不定。是故說或內種子。即是阿賴耶識中一切法熏習。如是種子應知定由熏習故有。何以故。若無所持聞等熏習。多聞等果不見有故。又外種子若稻穀等。或有雖種而復失壞。若稊稗等或有不種而復得生。雲何內種非如外種。有作不作生得過失。故次答言。故成相違。以內種子與外種子不同法故。名曰相違。若外種子與內種子有差別者。雲何不違前文所說。阿賴耶識是一切法真實種子。為避此難故說外種。內為緣等由稻穀等外法種子。皆是眾生感受用業熏習種子。依阿賴耶力所變現。是故外種離內無別。如有頌言。  天地風虛空  陂池方大海  皆真內所作  分別不在外   如是等類有無量頌。   論曰。復次其餘轉識。普於一切自體諸趣。應知說名能受用者。如中邊分別論中說伽他曰。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法   釋曰。諸趣謂天等趣。能受用者即六轉識為受用故。從緣而生。所緣境界可分別故。為顯此義故。引中邊分別論頌。為至教量。言此中者。此諸識中能受用者謂受蘊。能分別者謂想蘊。能推者謂行蘊。思能推心。於彼彼轉最勝故。說如是三蘊皆能助心。受用境界故名心法。   論曰。如是二識更互為緣。如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說伽他曰。  諸法於識藏  識於法亦爾  更互為果性  亦常為因性   釋曰。此中為顯阿賴耶識與諸轉識。更互為緣引阿笈摩。令其堅固故。說諸法於識藏等。又如瑜伽師地論攝抉擇分中說。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作二緣性。一為彼種子故。二為彼所依故。為種子者。謂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一切皆用阿賴耶識為種子故。為所依者。謂由阿賴耶識執受色根。五種識身依之而轉非無執受。又由有阿賴耶識故得有末那。由此末那為依止故意識得轉。譬如依止眼等五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無意根。復次諸轉識與阿賴耶識作二緣性。一於現法中能長養彼種子故。二於後法中為彼得生。攝殖彼種子故。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者。謂如依止阿賴耶識。善不善無記轉識轉時。如是如是於一依止。同生同滅。熏習阿賴耶識。由此因緣後後轉識。善不善無記性轉更增長轉。更熾盛轉。更明瞭而轉。於後法中為彼得生。攝殖彼種子者。謂彼熏習種類。能引攝當來異熟無記阿賴耶識。如是為彼種子故。為彼所依故。長養種子故。攝殖種子故。應知建立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互為緣性。   論曰。若於第一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於第二緣起中。復是何緣是增上緣。如是六識幾緣所生。增上所緣等無間緣。如是三種緣起。謂窮生死愛非愛趣及能受用具有四緣。   釋曰。若於第一緣起中者。謂於分別自性緣起中。如是二識互為因緣者。如次前說。於第二緣起中者。謂於分別愛非愛緣起中。是增上緣者。以最勝故由無明等增上力故。令其行等於善惡趣感異熟果。如是六識三緣生者。此中眼識眼為增上緣。色為所緣緣。無間滅識為等無間緣。如說眼識從三緣生。如是耳等一一轉識。各從別別三緣所。生生義平等如前眼識。分別自性唯因緣生。其餘三緣非正有故。如是三種緣起。謂窮生死等具有四緣者。此隨所應非各具四。唯心心法具四應知。   論曰。如是已安立阿賴耶識異門及相。復雲何知如是異門及如是相決定。唯在阿賴耶識非於轉識。由若遠離如是安立。阿賴耶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謂煩惱雜染。若業雜染。若生雜染皆不成故。世間清淨。出世清淨亦不成故。   釋曰。已引自他聖教成立阿賴耶識。當依正理鄭重成立。故起如是略問略答。聖教正理各有能故如有頌言。  聖教及正理  各別有功能  為生於信慧  無一不成故   以若離此阿賴耶識。欲於餘處安立如是異門及相。雜染清淨皆不得有。故知定有阿賴耶識。言雜染者。是渾是濁是不淨義。言清淨者。是鮮是潔是掃除義。雜染有三。一煩惱所作。二業所作。三生所作。清淨有二。一世間清淨。以有漏道暫時損伏現煩惱故。二出世間清淨。以無漏道畢竟斷滅彼隨眠故。   論曰。雲何煩惱雜染不成。以諸煩惱及隨煩惱熏習所作。彼種子體於六識身不應理故。所以者何。若立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生俱滅。此由彼熏成種非餘。即此眼識若已謝滅。餘識所間。如是熏習熏習所依皆不可得。從此先滅餘識所間。現無有體眼識與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現無體故。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又此眼識貪等俱生所有熏習亦不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由彼貪慾是能依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餘識中。以彼諸識所依別故。又無決定俱生滅故。亦復不得住自體中。由彼自體決定無有俱生滅故。是故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之所熏習。不應道理。又復此識非識所熏。如說眼識所餘轉識亦復如是。如應當知。   釋曰。且依轉識先辯煩惱雜染不成。故說若立眼識等言。即此眼識者。謂即貪等所熏眼識。餘識所間者。耳等識所間如是熏習。及所依識已謝滅故。皆不可得。眼識與彼貪等俱生者。後時眼識與貪瞋癡相雜俱起。由無因故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眼識無體不能為因。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者。如經部師過去無體。其異熟果是現熏習之所引發。毘婆沙師從過去業異熟果生。此不應許。所以者何。過去無故。由此譬喻貪等心生不應道理。如是已說且許貪等俱生眼識貪等所熏。餘識間起。後時眼識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今當更辯即此貪等俱生。眼識所有熏習亦不得成。故說又此眼識等。言然此熏習不住貪中者。然聲是次第義。然且此熏習不得住貪中。以貪依識故。貪繫屬識。識不依貪非能依貪受所依熏。應正道理是能熏故。不堅住故者。正遮貪慾是所熏性。亦不得住所餘識中者。謂不得住耳等識中。所依別故者。所依謂耳等。彼別故識別。依眼根識雲何能熏依耳等識。又不俱故非不俱。有得有所熏及能熏性。此則顯示無熏習相又復不得住自體中者。謂非即眼識還熏於眼識。能熏所熏作者。作業相雜過故。又復此識非識所熏者。是此眼識非耳等識所熏習義。所依別故。如前已說。唯有如是可立理趣。彼一切種皆不應理。如應當知者。所餘轉識立破道理。隨其所應一切當知。   論曰。復次從無想等上諸地沒。來生此間。爾時煩惱及隨煩惱所染初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由所依止及彼熏習並已過去。現無體故。   釋曰。從無想等上諸地沒來生此間者。從上界沒來生欲界。爾時煩惱及隨煩惱者。謂貪瞋等。所染初識者。謂續生時生有初識。爾時自地一切煩惱所染污故。非經部師欲纏已斷煩惱及心過去。是有可得從彼今復現行。非彼沒心為此所依應正道理。由彼沒心亦不成故。若爾何故不即說彼。以彼不定是染污故。又此與彼無差別故。說彼說此竟有何異。   論曰。復次對治煩惱。識若已生一切世間。餘識已滅。爾時若離阿賴耶識。所餘煩惱及隨煩惱種子。在此對治識中。不應道理。此對治識自性解脫故。與餘煩惱及隨煩惱不俱生滅故。復於後時世間識生。爾時若離阿賴耶識。彼諸熏習及所依止。久已過去現無體故。應無種子而更得生。是故若離阿賴耶識。煩惱雜染皆不得成。   釋曰。對治煩惱識若已生等者。謂如最初預流果向。見斷煩惱對治道生。一切世間餘識已滅。爾時若無阿賴耶識。修斷煩惱所有隨眠何所依住。非對治識帶彼種子應正道理。由此對治識自性解脫故。即是自性極清淨義。與餘煩惱及隨煩惱不俱生滅故者。能治所治互相違故。猶如明闇。此則顯示與彼種子相不相應。復於後時者。謂見道後修道位中。久已過去現無體故者。此破過去立無實義。毘婆沙師煩惱得等。經部諸師皆已破訖。故不重破。然經部師熏習所依並無有體。過失所隨故不應理。是故若離阿賴耶識煩惱雜染皆不得成者。結上所論抉擇道理。   論曰。雲何為業雜染不成。行為緣識不相應故。此若無者取為緣有亦不相應。   釋曰。行為緣識不相應故者。此說於轉識業雜染不成。謂行為緣貪等俱生。眼等諸識許為識支。此不應理。識緣名色有聖言故。所以者何。眼等諸識剎那速壞。久已謝滅為名色緣。不應道理。若畏此失許續生識為識支者。此亦不然。於續生時。福與非福及不動行久已滅故。非從久滅此復應生。又續生心非無記性。愛恚俱故既非無記。以行為緣不應道理。若說轉識與行相應。由此為緣阿賴耶識。能持熏習說名識支應正道理。此若無者取為緣有亦不相應者。謂熏習。位諸業種子異熟現前轉名為有。或復轉得生果功能故說名有。行所熏識若不成就。何處安立彼業種子而復得言生。果現前轉名為有。是故若離阿賴耶識。此業雜染亦不得成。   攝大乘論釋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依分第二之三   論曰。雲何為生雜染不成。結相續時不相應故。   釋曰。今為顯示若無阿賴耶識生雜染體亦不得成故。說結相續時不相應故。   論曰。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污意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污故。時無斷故。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設和合識即是意識。為此和合意識即是一切種子識為依止。此識所生餘意識。是一切種子識。若此和合識。是一切種子識即是阿賴耶識。汝以異名立為意識。若能依止識是一切種子識。是則所依因識。非一切種子識。能依果識。是一切種子識。不應道理。是故成就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   釋曰。非等引地。所謂欲界。沒即是死。依中有位意者。謂依死生二有中間。中有轉心。起染污者。與愛恚俱有顛倒故。言意識者。餘識爾時久已沒故。連持生故名為相續。攝受生故名為結生。此染污意識者。緣生有故。於中有中滅者。此若不滅無生有故。於母胎中識羯羅藍更相和合者。謂此滅時。於母胎中有異熟識。與其赤白同一安危。令相和雜成羯羅藍。如世尊說阿難陀識若不入母胎者。不應和合羯羅藍。成羯羅藍之體性。若即意識者。謂此若非阿賴耶識。既和合已者。謂受生已。依止此識者。依異熟識有意識轉者。有別轉識。謂與信等貪等相應。樂苦受俱分別意識。後後位轉。若爾即應有二意識。於母胎中同時而轉者。謂異熟體有情本事。不待今時加行而轉。無記意識及可了知所緣行相。樂苦受等相應意識。是二意識應一身中一時而轉。然不應許經相違故。如是頌言。  無處無容  非前非後  同身同類  二識並生   又不應許此二。是一自性別故。又異熟識不應間斷。結相續已後應餘處更結生故。又異熟體唯恆相續更無異趣。又即與彼和合之識是意識性。不應道理依染污故。時無斷故者。由立宗門顯與彼法自相相違。謂共決定若是意識非一切處。非一切種。非一切時。依於染污猶如後時所有意識。如是結生相續時識。於一切處一切種類一切時分。皆依染污即中有攝。後心為依。此所依心生有為境。於一切處一切種類一切時分是染污故。能依之識非是意識。由此越於意識法故。或有說言。與四煩惱恆相應心名染污依。已相續心應成染污。此已成立許為無記異熟性故。由異熟性時無間斷。由此亦遮。是意識性。意識所緣不可得故者。此義重增遮意識因。若是意識決定可得自所緣境。謂可了知如中有位。最後意識已相續心。所緣境界不可了知故非意識。不應以彼住滅定心為此妨難。不許彼是意識性故。如是此中但說所緣為不可得難了知故。非全無有。以於爾時非無有法。雖是其有而不可知。從設和合識即是意識。乃至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者。雙關徵責立正破邪。結歸本義。其文易了不須廣釋。   論曰。復次結生相續已。若離異熟識執受色根亦不可得。共餘諸識各別依故。不堅住故。是諸色根不應離識。   釋曰。結生相續已者。謂已得自體。若離異熟識者。謂離阿賴耶識。言執受者。謂能攝持。言色根者。謂除意根。亦不可得者。謂餘轉識皆不能得執受色根。何以故。其餘諸識各別依故。此則顯示眼等六根。無有一法能遍執受。且如眼識唯依於眼。如是所餘耳等諸識唯依耳等。若是此所依唯此能執受。若非此所依。此不能執受。不堅住故者。此數數間斷彼獨生起故。於無想等有間斷故。爾時眼等無能執故。應無覺受。有說身根為能執受。由遍體故。此義不然。身根亦是所執受故。設此身根是能執受。更無有餘執受此故。亦不得成。又佛應言捨離身根爾時名死。不應說言壽暖及與識。若捨離身時如是等。是故身根為能執受不應道理。   論曰。若離異熟識。識與名色更互相依。譬如蘆束相依而轉。此亦不成。   釋曰。如世尊言。識緣名色此中名者。非色四蘊。色者即是羯羅藍性。此二皆用識為因緣識。復依此剎那轉轉相續而轉。識者不離阿賴耶識。所以者何。所舉名言已攝轉識。復舉識言更何所攝。又如經說齊識退還。識者即是阿賴耶識自體。為依無間轉故。是故說此名色為緣。又如經說阿難陀。或男或女。識若斷壞滅者。名色得增長廣大不。不也世尊。如是等此若欲離阿賴耶識。理不可成。   論曰。若離異熟識已生有情。識食不成。何以故。以六識中隨取一識。於三界中已生有情。能作食事不可得故。   釋曰。已生有情識食不成者。以諸轉識是善等性。無恆長養諸有義故。又於二定及無想天皆無有故。所作食事不遍三界。非入定等諸心心法可名為食。經不說故。已滅無故。心心法滅亦非是食。段食等數已決定故。   論曰。若從此沒於等引地正受生時。由非等引染污意識。結生相續。此非等引染污之心。彼地所攝。離異熟識。餘種子體定不可得。   釋曰。如是已辯於欲界中。若離阿賴耶識結生相續不成。於色無色亦不得成。今當顯示。若從此沒。於等引地正受生時者。是欲界死上生時義。由非等引染污意識者。謂與彼地貪定味等煩惱相應。離異熟識餘種子體定不可得者。非欲纏沒心。有彼種子體。生滅不俱故。非定地生心。為彼種子體。即於一心種有種性不相應故。非餘生中。先所獲得色纏等心為種子體。持彼熏習餘識無故。非色相續為種子體。無因緣故。是故定依阿賴耶識。於中恆有無始時來彼地所攝此心熏習。   論曰。復次生無色界。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染污善心應無種子。染污善心應無依持。   釋曰。生無色界者。謂於彼界已得受生。染污善心者。謂能愛味及等至心。應無種子者。是無種子識義。應無依持者。是無異熟識義。爾時一切心及心法皆應無有。是故應許一切種子及異熟識決定是有。因及依持定應有故。   論曰。又即於彼。若出世心正現在前。餘世間心皆滅盡故。爾時便應滅離彼趣。   釋曰。又即於彼者。於無色界。若出世心者。謂無漏心正現在前者。謂生無漏。餘世間心者是無漏。餘皆滅盡者。一切永滅。爾時便應滅離彼趣者。彼趣所攝異熟無故。不由功用自然應得無餘涅槃。能治現前一切所治。皆永斷故。   論曰。若生非想非非想處。無所有處出世間心現在前時。即應二趣悉皆滅離。此出世識不以非想非非想處為所依趣亦不應以無所有處為所依趣。亦非涅槃為所依趣。   釋曰。若生非想非非想處等者。謂生第一有。欲斷彼地諸煩惱時。想微劣故自地無道。無所有處地明利故。起彼無漏心現在前。爾時二趣俱應滅離。謂第一有無所有處二趣滅離。爾時有情應成死滅。二趣所依俱無有故。非無漏法是趣所攝。是不繫故。對治趣故。亦非涅槃為所依趣者。住有餘依涅槃界故。又一切趣永滅離故。涅槃名為非趣之趣。如是都無自體異熟。可為出世識之所依。   論曰。又將沒時造善造惡。或下或上所依漸冷。若不信有阿賴耶識皆不得成。是故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者。此生雜染亦不得成。   釋曰。將沒時者。謂將死時。若造善者。即於其身下分漸冷。若造惡者與此相違。若不信有阿賴耶識此不成就。所以者何。爾時意識無處無有。阿賴耶識有處無有。以依處住變似方處相顯現故。   論曰。雲何世間清淨不成。謂未離欲纏貪。未得色纏心者。即以欲纏善心。為離欲纏貪故。勤修加行。此欲纏加行心。與色纏心不俱生滅故。非彼所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又色纏心過去多生。餘心間隔不應為今定心種子。唯無有故。是故成就色纏定心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展轉傳來。為今因緣。加行善心為增上緣。如是一切離欲地中如應當知。如是世間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識。理不得成。   釋曰。如是已辯三種雜染。於諸轉識理不得成。今欲更辯世間清淨亦不得成故。說未離欲纏貪等。欲色二纏加行善心無有俱生俱滅義故。所熏能熏不應道理。又欲纏心非無記故亦非所熏。繫地別故非彼因緣。無始生死餘生所得色纏善心。非今色纏善心種子。過去多生欲纏多心所間隔故。經部諸師過去無體現無有體。能為色纏善心種子不應道理。是故成就等者。結上微責道理功能。證決定有阿賴耶識為彼因緣。於今欲纏加行善心為增上緣。不共因故威力勝故。如其次第如是一切離欲地中如應當知者。一切上地各別離欲加行善心。皆隨所應破邪立正准上當知。   論曰。雲何出世清淨不成。謂世尊說依他言音及內各別如理作意。由此為因正見得生。此他言音如理作意。為熏耳識為熏意識。為兩俱熏。若於彼法如理思惟。爾時耳識且不得起。意識亦為種種散動。餘識所間。若與如理作意相應生時。此聞所熏意識與彼熏習。久滅過去定無有體。雲何復為種子。能生後時如理作意相應之心。又此如理作意相應是世間心。彼正見相應是出世心。曾未有時俱生俱滅。是故此心非彼所熏。既不被熏為彼種子不應道理。是故出世清淨。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亦不得成。此中聞熏習。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   釋曰。今欲更辯於六轉識出世清淨亦不得成故說。雲何出世等言。文皆易了無勞重釋。攝受彼種子不相應故者。如前所說攝受出世清淨種子。不應理故。   論曰。復次雲何一切種子異熟果識為雜染因。復為出世能對治彼淨心種子。又出世心昔未曾習故。彼熏習決定應無。既無熏習從何種生。是故應答從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種子所生。   釋曰。復次雲何乃至淨心種子者。此顯畢竟無有道理。未曾見有毒為甘露。阿賴耶識猶如毒藥。雲何能生出世甘露清淨之心。又出世心乃至從何種生者。此顯淨心唯未曾得。雲何無因率爾得生從最清淨乃至種子所生者。此顯淨心有別種子。決定不從阿賴耶識種子而生。雲何別種謂最清淨法界等流正聞熏習。最清淨法界者。諸佛法界永離一切客塵障故。言等流者。謂從法界所起教法。無倒聽聞如是教法故。名正聞依此正聞所起熏習。是名熏習。即此熏習能生出世無漏之心名為種子。如是種子非阿賴耶識是未曾得故。   論曰。此聞熏習為是阿賴耶識自性。為非阿賴耶識自性。若是阿賴耶識自性。雲何是彼對治種子。若非阿賴耶識自性。此聞熏習種子所依雲何可見。乃至證得諸佛菩提。此聞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然非阿賴耶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   釋曰。此聞熏習乃至所依雲何可見者。翻覆徵難責。別所依乃至證得諸佛菩提者。謂乃至得無垢無礙智所依趣。此聞熏習者。無倒聽聞經等教法所引熏習。隨在一種所依轉處者。謂隨一種相續轉處寄在異熟識中。與彼和合俱轉猶如水乳者。此聞熏習雖非彼識。而寄識中與識俱轉。然非阿賴耶識者。謂此聞熏習是出世心種子。非阿賴耶識自性。亦非彼種子。但就俱轉不相離性。許是唯識。是彼對治種子性故者。是阿賴耶識對治。無分別智因性故。義如種種物和雜庫藏。如種種毒所雜仙藥。如有眾病服阿伽陀。雖與穢毒多時俱轉。然此良藥非彼毒自性。亦非毒種子。此聞熏習種子亦爾。   論曰。此中依下品熏習。成中品熏習。依中品熏習成上品熏習。依聞思修多。分修作得相應故。   釋曰。下中上品熏習等言。分明易了不須重釋。   論曰。又此正聞熏習種子。下中上品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賴耶識所攝。是出世間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雖是世間而是出世心種子性。又出世心雖未生時。已能對治諸煩惱纏。已能對治諸險惡趣。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又能隨順逢事一切諸佛菩薩。雖是世間應知初修業菩薩所得。亦法身攝。聲聞獨覺所得唯解脫身攝。又此熏習非阿賴耶識。是法身解脫身攝。如如熏習下中上品次第漸增。如是如是異熟果識次第漸減。即轉所依既一切種所依轉已。即異熟果識及一切種子無種子而轉。一切種永斷。   釋曰。又此正聞乃至應知亦是法身種子者。是略摽舉自下廣釋。與阿賴耶識相違非阿賴耶識所攝者。非彼自性故。雖是世間者。似有漏故。而是出世心種子性者。是無漏心資糧性故。此中證相說名法身。依世間生名是世間。阿賴耶識中相雜俱轉故。為欲顯此熏習勝能故。說出世心雖未生時等已能對治諸煩惱纏者。此同類因展轉相續。剎那勢力能為對治。如火焚燒。已能對治諸險惡趣者。如有頌言。  諸有成世間  上品正見者  雖經歷千生  而不墮惡趣   彼先所作惡行勢力。或墮惡趣故次說言。已作一切所有惡業。朽壞對治無始時來所作惡業。此聞熏習損彼功能。是故說名朽壞對治。法身攝者。是彼因故。解脫身攝亦如是說。此中法身與解脫身有差別者。謂解脫身唯永遠離煩惱障縛。如村邑人離枷鎖等所有禁繫。息除眾苦而無殊勝增上自在富樂相應。其法身者。解脫一切煩惱所知二種障縛並諸習氣。力無畏等無量希奇妙功德眾之所莊嚴。一切富樂自在所依。證得第一最勝自在。隨樂而行。譬如王子先蒙灌頂。少有愆犯閉在囹圄。纔得解脫即與第一最勝自在富樂相應。即轉所依者。如服仙藥轉所依身。雖無命終受生而有捨劣得勝。無種子而轉者。應知異熟果識唯無一切雜染種子。是故說斷一切種。永斷者。一切種子品類斷故。   論曰。復次雲何猶如水乳。非阿賴耶識與阿賴耶識同處俱轉。而阿賴耶識一切種盡。非阿賴耶識一切種增。譬如於水鵝所飲乳。又如世間得離欲時。非等引地熏習漸減。其等引地熏習漸增。而得轉依。   釋曰。譬如於水鵝所飲乳。又如世間離欲轉依等。其文易了不勞重釋。   論曰。又入滅定識不離身。聖所說故。此中異熟識應成不離身。非為治此滅定生故。   釋曰。如是已說雜染清淨不成道理。決定證有阿賴耶識。復引滅定不成因緣。顯發前力故。說又入滅定等言。除佛獨覺若阿羅漢若不還果。及不退位諸菩薩等。餘不能入。為顯滅定與死差別。故說此識不離身。言識者不離阿賴耶識。何以故。滅定不能對治此故。非為治此而生滅定。所緣行相難了知故。非為對治不明瞭識而入滅定。不寂靜性難了知故。是故滅定不能對治阿賴耶識。若無對治此則不滅。為治轉識故此定生。所緣行相不寂靜性易了知故。是故此定唯滅轉識。於中不滅阿賴耶識。   論曰。又非出定此識復生。由異熟識既間斷已。離結相續無重生故。   釋曰。有執定中諸識雖滅。而出定時識還生故言不離身。為遮此義故說。又非出定等言。其文易了不須重釋。   論曰。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定不應成故。所緣行相不可得故。應有善根相應過故。不善無記不應理故。應有想受現行過故。觸可得故。於三摩地有功能故。應有唯滅想過失故。應有其思信等善根現行過故。拔彼能依。令離所依。不應理故。有譬喻故。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釋曰。又若有執以意識故滅定有心此心不成者。謂此定中不離身識決非意識。定不應成故者。是想與受俱不滅義。由彼意識與諸大地決不相離。想受二種俱不滅故定不應成。又此中識決非意識。所緣行相不可得故。一切意識不離所緣行相可得。此中無故彼不成有。又此中識決非意識。應有善根現行過故。由此定心決非不善亦非無記。何者唯善。謂此善心離無貪等決不得有。相應故善是彼宗故。善根既有。想受二種何不現行。又無貪等決不離觸。故觸可得。定所生觸輕安為相。順樂捨受故應有受。與觸俱生。有受想等聖所說故應無滅定。或謂此中厭患想受。如癰箭等故生滅定。於此定中唯想受滅。為遮此計故復說言。於三摩地有功能等。三摩地中所能厭患。非唯此滅。何以故。無想定中由前方便。三摩地力。應有唯滅想過失故。若所厭患唯此滅者。無想定前唯厭患想無想定中應唯想滅。然汝不許。又如若離所依止滅。決定無有能依止滅故。於此中心亦應滅。如是滅定心若不滅。應思信等善根現行。彼若滅者。心定應滅。是故不應唯滅能依。既有所依拔彼能依。不應理故。有譬喻故者。謂有無想定是此中譬喻。如彼拔除不應理故此應俱滅。或有大種所造譬喻。如彼更互不相離故。又善等非遍行大地是定異故。可於一切心非遍有。想受二法是大地故。決定安住遍行類中。是故有識此二不有不應道理。為顯斯意故復說言。如非遍行此不有故。   論曰。又此定中由意識故執有心者。此心是善不善無記皆不得成。故不應理。   釋曰。又此定中不離身識決非意識。以善不善及無記性皆不成故。謂若意識決定。或善或是不善或復無記。然此意識且非是善。應有善根相應過故。如前已說。雲何善心離無貪等。此等雲何應離於觸。此復雲何應離遍行。受等心法。或復有執。加行善心所引發故。定心是善不由善根相應力故。此與彼論由相應力心得成善。安立相違。又於此中有何定緣其加行心。由無貪等相應故善。非於此定等流果心。又非此心是自性善。以自性善唯善根等入其數故。又此善心非勝義善。唯有解脫是決定故。或有復謂若能和合。名和合觸。非一切觸。皆能和合。今此中觸。於能生受無所堪能。定加行時於彼受等已厭患故。破此邪執已如前說。謂彼即應唯滅此等。是故此中意識無受不應道理。又於此中有何因緣。若尋伺語行滅語則不轉。想受等意行滅而意猶轉。不可例言。如身行滅其身猶住。故意行滅意亦應住。由薄伽梵離身行外說有餘因。令身安住。所謂飲食命根識等。是故雖無入息出息身猶可住。離想受等曾未見說有別意行。是故此中離想受等。安立有意不應道理。故此定中識非意識。又此中識亦非不善。定是善故。無想定中尚不許有一切不善。況趣解脫次第超越定中間行。滅盡定內得有不善。又於今時工巧等事無容得有故。三無記此中皆無。若許此中有異熟識。則是成立阿賴耶識。又若有說別有一種。非異熟行轉名第五無記。如是所執唯有名想。如前說過皆不能離。   論曰。若復有執色心無間生。是諸法種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說。又從無色無想天沒。滅定等出不應道理。又阿羅漢後心不成。唯可容有等無間緣。   釋曰。若復有執者。謂經部師作如是執。色心無間生者謂諸色心前後次第相續而生。是諸法種子者。是諸有為能生因性。謂彼執言從前剎那色。後剎那色無間而生。從前剎那心。後剎那心及相應法無間而生。此中因果道理成就。何用復計阿賴耶識是諸法因。為遮此執故次說言。此不得成如前已說。如說二念不俱有等。復有何過謂無色沒色界生時。前色種子。能生今色。理不得成。久斷滅故。從無想沒心想生時。及滅定等出心生時。前心種子能生後心皆不應理。久斷滅故。又若離其俱生俱滅。攝受種子相應道理。但執唯有前剎那心能為種子。引生無間後剎那心。即阿羅漢後心不成。不應得入無有餘依妙涅槃界。由最後心能為種子等無間緣生餘心故。如是即應無無餘依妙涅槃界。是故色心前後相生。但應容有等無間緣。及增上緣無有因緣。   論曰。如是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雜染清淨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說相。阿賴耶識決定是有。   釋曰。如是若離一切種子異熟果識。如前所說種種過失之所隨逐。雖無慾樂自事重故。然必應許阿賴耶識決定是有。如是名為反詰道理。此中亦有順成道理。覆相顯示方便因故。以無虛誑正論總相。成立大乘真是佛語。謂大乘教真是佛語。一切不違補特伽羅無我性故。阿賴耶識能詮之教。稱所詮義佛所說故。如說剎那速滅等言。如佛餘言。又諸大乘定是殊勝。與法有法不相違故。如說甚深緣起等教。餘廣抉擇。釋難立難如理應知。   論曰。此中三頌。  菩薩於淨心  遠離於五識  無餘心轉依  雲何汝當作  若對治轉依  非斷故不成  果因無差別  於永斷成過  無種或無體  若許為轉依  無彼二無故  轉依不應理   釋曰。復次若不信有阿賴耶識。如住轉識轉依不成。以結句頌三頌徵難。所謂菩薩於淨心等於淨心者。謂於善識。遠離於五識者。謂於意識。言無餘者。除惡無記無餘有漏善意識故。謂無漏中離餘有漏故說無餘。非即能治中。有所治隨眠。心轉依者。心之轉依。雲何汝當作者。若不信有阿賴耶識。汝當雲何。作此轉依。若許對治即是轉依。彼非斷故理不得成。非能對治即是永斷。何者斷因。謂由永斷是能治果。是轉依體。若許能治即是永斷。果之與因應無差別立。能治因即斷果故。無種或無體若許為轉依者。顯彼許別。是故言或多雜染種積集在心。或彼無種許為轉依。或種體無許為轉依。無彼二無故轉依不應理者。以若有彼可說無種。或說無體非無有彼。可得說言無種無體。非出世心正現前時有彼可得。雲何可說彼無種子。或體斷滅。   論曰。復次此阿賴耶識差別雲何略說。應知或三種或四種。此中三種者。謂三種熏習差別故。一名言熏習差別。二我見熏習差別。三有支熏習差別。四種者。一引發差別。二異熟差別。三緣相差別。四相貌差別。   釋曰。此阿賴耶識差別雲何者。謂已信解阿賴耶識相成就義。復問差別。答或三種或四種等。名言熏習差別者。謂我法用名言多故。有人天等我眼色等法。去來等用熏習差別。由此我法用影顯現。諸識生起功能差別。我見熏習差別者。謂四煩惱所染污意。薩迦耶見力故。於阿賴耶識中。有能執我熏習差別。有支熏習差別者。謂福非福不動行增上力故。於天等諸趣中有無明等乃至老死。熏習差別。   論曰。此中引發差別者。謂新起熏習。此若無者。行為緣識。取為緣有應不得成。此中異熟差別者。謂行有為緣。於諸趣中異熟差別。此若無者則無種子。後有諸法生應不成。此中緣相差別者。謂即意中我執緣相。此若無者。染污意中我執所緣應不得成。   釋曰。三種當釋。且釋四種故說。此中引發等言。引發差別。謂新起熏習者。謂最初名言所生起熏習。是名引發差別。由此熏習引發生故。此若無者行為緣。識取為緣有應不得成者。謂即此阿賴耶識待諸煩惱隨眠力故。生現前住說名為有。異熟差別謂行有為緣於諸趣中異熟差別者。謂彼所引異熟差別。此若無者則無種子後有諸法生應不成者。謂若離根即無枝等。緣相差別謂即意中我執緣相者。謂即此阿賴耶識。染污意中薩迦耶見勢力所起。緣執我時我執緣相。此若無者染污意中我執所緣應不得成者。若此緣相阿賴耶識差別無者。意中我執所緣不成。   論曰。此中相貌差別者。謂即此識有共相。有不共相。無受生種子相。有受生種子相等。共相者謂器世間種子。不共相者謂各別內處。種子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對治生時唯不共相。所對治滅共相為他分別所持。但見清淨。如瑜伽師於一物中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此中二頌。  難斷難遍知  應知名共結  瑜伽者心異  由外相大故  淨者雖不滅  而於中見淨  又清淨佛土  由佛見清淨   復有別頌。對前所引種種勝解種種所見皆得成立。  諸瑜伽師於一物  種種勝解各不同  種種所見皆得成  故知所取唯有識   此若無者諸器世間。有情世間。生起差別。應不得成。   釋曰。相貌差別多種不同。謂共相等種種差別。此中共相謂器世間種子者。是器世間影現識因。又共相者所謂相似自業異熟增上力故。一切可有能受用者。皆有相似影現識生。又不共相謂各別內處種子者。我執所緣故。名各別。在內身中眼等諸處故名內處。即是各別內處因義故。名種子。共相即是無受生種子者。是能生起無苦樂等。無損無益所依之因。非器世間。有苦樂等損益事故。又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種子者。是能生起苦樂受等所依因故。對治生時者。謂道諦生時。唯不共相所對治滅者。各別內處諸種子滅。以相違故。共相為他分別所持但見清淨者。由此共相是器世間故。修行者雖復內處分別永滅。而他相續分別所持。但可於彼證見清淨觀。彼清淨如淨虛空非水所爛。非地所依。非火所燒。非風所吹。雲何於有義而得見清淨。恐容他難故次說言。如瑜伽師於一物等種種勝解者。謂隨種種金銀草等。差別勝解。種種所見者。唯所見事說名所見於業多說魯吒緣故。皆得成立者。謂隨所見。種種金銀草木等別皆得成立。難斷難遍知者。謂所應斷故名為斷。所應遍知故名遍知。斷與遍知極大勤苦。事猶不辨故說為難。結者如結難可斷故。所以者何。以共有故。是共因義。言心異者。種種勝解各不同故。由外相大故者。是器世間。大安布義。言淨者者。謂已轉依。雖不滅者。謂即於此。其餘有情分別持故不可全滅。又清淨佛土由佛見清淨者。謂即於彼未斷色等分別。異生所見淤泥沙石瓦礫高下。不平株杌毒刺不淨。糞土諸穢土中。已斷色等分別。如來見金銀等眾寶所成清淨佛土。如處穢磧見淨園林。此若無者者。謂若無此共不共相。阿賴耶識諸器世間。有情世間生起差別應不得成者。淨穢差別苦樂差別皆不應成。   論曰。復有粗重相及輕安相。粗重相者謂煩惱隨煩惱種子。輕安相者謂有漏善法種子。此若無者所感異熟無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別應不得成。復有有受盡相無受盡相。有受盡相者。謂已成熟異熟果。善不善種子。無受盡相者。謂名言熏習種子。無始時來種種戲論流轉種子故。此若無者。已作已作善惡二業。與果受盡應不得成。又新名言熏習生起應不得成。復有譬喻相。謂此阿賴耶識。幻焰夢翳為譬喻故。此若無者。由不實遍計種子故。顛倒緣相應不得成。復有具足相不具足相。謂諸具縛者名具足相。世間離欲者名損減相。有學聲聞及諸菩薩名一分永拔相。阿羅漢獨覺及諸如來名煩惱障全永拔相。及煩惱所知障全永拔相。如其所應。此若無者。如是次第雜染還滅應不得成。   釋曰。粗重相者。惡故名粗。得此沈沒故名粗重。即是煩惱及隨煩惱所有種子。此若無者所有粗重無堪能性不應得有。輕安相者。如說相違輕而安隱有堪能性。是輕安相。有受盡相。謂已成熟異熟果等者。善惡種子既成熟已。不可重熟受用盡故。猶如種子既生芽已不可重生。無受盡相謂名言熏習種子者。即彼種子隨緣增長。能起名言戲論因故。此若無者者。若無二相阿賴耶識。已作已作者。謂已作善及已作惡。與果受盡者。是已與果受用壞義。此破若無有受盡相。又新名言熏習生起應不得成者。謂都無有本無今有世間名言。一切名言皆因本舊名言種子。此破若無無受盡相。譬喻相者。謂由幻等能譬喻事。顯所喻相。如幻事等是能生起不實見因。阿賴耶識亦復如是。此若無者者。謂若無有喻所喻相。阿賴耶識應無不實顛倒緣相。唯應能作實見緣相。餘文易了不須重釋。   論曰。何因緣故。善不善法能感異熟。其異熟果無覆無記。由異熟果無覆無記。與善不善互不相違。善與不善互相違故。若異熟果善不善性。雜染還滅應不得成。是故異熟識唯無覆無記。   釋曰。如是已釋阿賴耶識所有句義。異門訓詞體相抉擇及與差別。復欲顯此能順正行。故起問答。何因緣等無覆無記者。是無染無記義。由異熟果等辨無記因緣。無覆無記與善不善互不相違者。是共依故作無間業等世間離欲等。皆同有故。是故異熟識非善不善。勿與此二因果相違。   攝大乘論釋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相分第三之一   論曰。已說所知依。所知相復雲何應見。此略有三種。一依他起相。二遍計所執相。三圓成實相。   釋曰。已說所知依者。謂不復當說。此者此所知相。略有三種者。謂一切法要有所應知所應斷所應證差別故。依他起相者。謂依業煩惱所取能取。遍計隨合他而得起故。如是相者何所表知。謂依他起相。遍計所執相者。謂永無相。永無相者是遍計所執。所取能取補特伽羅。及法有性之所相故。雲何非有可為所相。謂即如是而分別故。由薄伽梵說如是言。乃至實有不知實有。乃至非有不知非有。如是實有知為實有。若非實有知非實有。圓成實相者。謂即於彼遍計所執所取能取。或我或法無性之性。用彼為量所了境性。於彼遍知方能了別。遍計所執決定非有。有相違性故非為境性故。   論曰。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謂阿賴耶識為種子。虛妄分別所攝諸識。此復雲何。謂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自他差別識。善趣惡趣死生識。此中若身身者受者識。彼所受識彼能受識。世識數識處識言說識。此由名言熏習種子。若自他差別識。此由我見熏習種子。若善趣惡趣死生識。此由有支熏習種子。由此諸識一切界趣雜染所攝。依他起相虛妄分別皆得顯現。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唯識為性。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如是名為依他起相。此中何者遍計所執相。謂於無義唯有識中。似義顯現。此中何者圓成實相。謂即於彼依他起相。由似義相永無有性。   釋曰。謂身身者受者識者。如後當說。眼等六內界為性。如其所應眼等五識所依意界名身者識。第六意識所依意界名受者識。彼所受識者如後當說。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識者如後當說。是六識界。世識者謂似三時影現。數識者。謂似一等算數影現。處識者。謂似聚落園等影現。言說識者。謂似見聞覺知言說影現。自他差別識者。謂身等識。我我所執相續不斷執我我所。他他所等有差別故。善趣惡趣死生識者。謂似天人及□落迦傍生餓鬼死生影現。此中若身身者等乃至言說識。此由名言熏習種子者。謂彼身等皆由名言熏習種子。識所變現無別事故。若自他差別識。此由我見熏習種子者。謂染污意我見熏習為因變現。若善趣惡趣死生識此由有支熏習種子者。謂由有支熏習為因變現。如此諸識皆是虛妄分別所攝者。如前所說身等諸識所取能取。虛妄分別安立為性。唯識為性者。由邪分別二分顯現。實唯是識。善等法中雖無邪執。緣起力故二分顯現。亦唯是識。是無所有。非真實義。顯現所依者。所取色等名無所有。能取識等名非真實。此二皆是遍計所執並名為義。虛妄分別所攝諸識。是此二種顯現因緣故名所依。如是名為依他起相者。如上所辨阿賴耶識為種子等。皆說名為依他起相。謂於無義。唯有識中似義顯現者。實無所取及能取義。唯有虛妄分別所攝。種種識中遍計所取。似義顯現。謂即於彼依他起相。由似義相。永無有性者。謂於緣起心及心法。所現影中由橫計相。永無所顯。真如實性。此即名為圓成實相。又一切法從因緣生。唯識為性。當知皆名依他起相。顛倒橫計似義顯現。當知皆名遍計所執相。依他起上遍計所執永無所顯。真如實性。當知皆名圓成實相。譬如鹿愛自相續力。安立似水所取能取邪遍計性。當知名為依他起相橫計實有。水事顯現。當知名為遍計所執相。即於如是鹿愛事中。橫計水相。畢竟無性。當知是名圓成實相。又遍計所執相即是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相即是依他起自性。亦名分別自性。圓成實相即是圓成實自性。亦名法性自性。如是三種即是宣說。應知應斷應證三法。如大般若波羅蜜多經中亦說。佛告慈氏。若於彼彼行相事中。遍計為色為受為想為行為識。乃至為一切佛法依止。名想施設言說遍計。以為諸色自性。乃至一切佛法自性是名遍計所執。色乃至遍計所執一切佛法。若復於彼行相事中。唯有分別法性安立。分別為緣起諸戲論。假立名想施設言說。謂之為色乃至謂為一切佛法。是名分別色乃至分別一切佛法。若諸如來出現於世。若不出世。法性安立法界安立。由彼遍計所執色故。此分別色於常常時。於恆恆時是真如性。無自性性。法無我性。實際之性。是名法性色。乃至由彼遍計所執一切佛法故。此分別一切佛法於常常時。於恆恆時。乃至是名法性一切佛法。廣說如經。   論曰。此中身身者受者識。應知即是眼等六內界。彼所受識應知即是色等六外界。彼能受識應知即是眼等六識界。其餘諸識應知是此諸識差別。   釋曰。此諸識者。謂如前說身等為初。能受為後。言差別者。是此諸識差別性故。謂即於此有為識中。皆有已行現行當行差別性故。依之建立世影現識。於此諸識皆有一等差別性故。依之建立數影現識。於所受識有上下等差別性故。依之建立處影現識。餘類應知。   論曰。又此諸識皆唯有識。都無義故。此中以何為喻顯示。應知夢等為喻顯示。謂如夢中都無其義。獨唯有識。雖種種色聲香味觸捨林地山似義影現。而於此中都無有義。由此喻顯應隨了知。一切時處皆唯有識。由此等言應知復有幻誑鹿愛翳眩等喻。若於覺時一切時處。皆如夢等唯有識者。如從夢覺便覺夢中皆唯有識。覺時何故不如是轉。真智覺時亦如是轉。如在夢中此覺不轉。從夢覺時此覺乃轉。如是未得真智覺時此覺不轉。得真智覺此覺乃轉。   釋曰。一切唯識都無有義。舉夢等喻以顯示者。共成立故如夢中等。其文易了無勞重釋。   論曰。其有未得真智覺者。於唯識中雲何比知。由教及理應可比知。此中教者。如十地經薄伽梵說。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又薄伽梵解深密經亦如是說。謂彼經中慈氏菩薩問世尊言。諸三摩地所行影像彼與此心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佛告慈氏。當言無異。何以故。由彼影像唯是識故。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世尊若三摩地所行影像。即與此心無有異者。雲何此心還取此心。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然即此心如是生時。即有如是影像顯現。如質為緣還見本質。而謂我今見於影像。及謂離質別有所見。影像顯現此心亦爾。如是生時相似有異所見影現。即由此教理亦顯現。所以者何。於定心中隨所觀見。諸青瘀等所知影像一切無別。青瘀等事但見自心。由此道理菩薩於其一切識中。應可比知。皆唯有識無有境界。又於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聞思所成二憶持識。亦以過去為所緣故。所現影像得成唯識。由此比量。菩薩雖未得真智覺。於唯識中應可比知。   釋曰。由教及理者。由至教量。及由比量。雖未證得唯識真智。應可比知唯識無境。十地經者。於彼經中宣說菩薩十種地義。此即安立十地行相名句文身。識所變現聚集為體。謂彼聖者。金剛藏識所變影像為增上緣。聞者身中識上影現。似彼法門。如是展轉傳來於今。說名為教。唯有心者心識是一。唯聲為遣所取境義。由彼無故能取亦無。不遮心法由彼與心不相離故。如說若無心所有法。心未曾轉。若爾滅定何故唯心。是彼宗過。我大乘宗。若處有心必定亦有心相應法。若處無有心相應法心亦定無。如是三界皆唯有心。此言顯示三界唯識。言三界者。謂與欲等愛結相應。墮在三界。此唯識言成立唯有諸心心法。無有三界橫計所緣。此言不遣真如所緣依他所緣。謂道諦攝。根本後得二種所緣。由彼不為愛所執故。非所治故。非迷亂故。非三界攝亦不離識故不待說。若爾應說如是二界。無色界中經部唯有心心法故。此難不然。識所取義皆無義故非但色無。說名唯識。何者亦無。餘虛空等識所取義。經部諸師許無色界。諸心心法。是無色相。無體無實。所取境義顯現所依。恐彼執為非心心法。故說三界皆唯有心。解深密經所明意趣。如十地釋。經謂教法。三摩地者。是能令心住一境性。心法為體。此所緣境說名所行。本境名質。似彼現者。說名影像。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者。我說在外識所緣境。唯是內識之所顯現。即是所緣境識為自性義。此意說言識所緣境。唯是識上所現影像無別有體。雲何此心還取此心者。此顯作用於自相違。慈氏無有少法能取少法者。此釋前難。無作用故。謂一切法作用作者皆不成故。如是生時者。緣起諸法威力大故。即一體上有二影生。更互相望不即不離。諸心心法由緣起力。其性法爾如是而生。如質為緣還見本質等者。譬如依止自面等質。於鏡等中還見本質。由迷亂故謂我見影。由鏡等緣威力大故。雖無異影而似別有影像顯現。此心亦爾。如是生時等者。謂心心法種種憶念。分別等緣功能大故。如是生時。雖無有異三摩地等所行影像。而似別有影像顯現。即由此教理亦顯現者。謂此教中亦即兼顯比量道理。所以者何。於定心中等者。序述教中有別理義。謂青瘀等不離於心。隨所樂欲而顯現故。譬如夢中所見青瘀等。又於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等者。恐彼異計故作此說。謂若有人作如是計。由彼先於淡泊路等。見骨鎖等今猶憶持。為三摩地所行影像。為遮此計故言。又於如是青瘀等中。非憶持識見所緣境現前住故。若此所緣即是昔日所憶持者。如昔所見方處決定。如昔所受應如是憶。然不如是修所成智。是真現量所見境界分明現前。非憶持識有如是事。若爾聞思所成兩慧相應之識。憶持本事彼二所行。應離於識此亦不然。由彼聞等二憶持識。緣過去故。過去無故。所緣影像並唯是識。譬如憶昔自己少年。是故此識現所憶持。並唯有識所念空故。如觀行者所想現前。不淨骨鎖女人影像。由此比量等語義分明不須重釋。   論曰。如是已說種種諸識。如夢等喻。即於此中眼識等識可成唯識。眼等諸識既是有色。亦唯有識。雲何可見。此亦如前由教及理。   釋曰。教即十地解深密經。理即經中所說道理。謂三摩地所行影像。及夢等喻皆如前說。   論曰。若此諸識亦體是識。何故乃似色性顯現。一類堅住相續而轉。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為依處故。若不爾者於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此若無者。煩惱所知二障雜染應不得有。此若無者。諸清淨法亦應無有。是故諸識應如是轉。此中有頌。  亂相及亂體  應許為色識  及與非色識  若無餘亦無   釋曰。若此諸識亦體是識等者。此問色識一類堅住相續轉因。言一類者是相似義。前後一類無有變異。亦無間斷故名堅住。即此說名相續而轉。與顛倒等諸雜染法為依處故者。等即等取煩惱業生諸雜染法。眼等諸識與顛倒等諸雜染法。作所依處。所依處者即是因義。故者須也。觀彼問意而作此答。謂無義中顯現似於眼等諸識。一類堅住相續而轉。由此起彼顛倒等法。若不爾者。若不如是轉。於非義中起義顛倒。應不得有。若無顛倒。煩惱所知二障雜染應不得有。無因緣故。若無雜染清淨亦無。要息雜染顯清淨故。是故諸識應如是轉者。眼等諸識應如是轉。為不因力諸法得生非須力耶。不爾隨問興答言故。彼問所須不問因種。由彼不執別有諸色。但問何須。阿賴耶識變作諸色。不唯作識故作此答。亂相許為似色變識。亂體許為非色變識。順結頌法故文隔越。其義相屬。若無似色所變因識。非色果識不應得有。以若無境有境亦無。   論曰。何故身身者受者識。所受識能受識。於一切身中俱有和合轉。能圓滿生受用所顯故。   釋曰。何故身等如前為問。能圓滿等如前而答。由此五識一切身中無不具足。受用所顯若闕一支即不圓滿。   論曰。何故如說世等諸識差別而轉。無始時來生死流轉無斷絕故。諸有情界無數量故。諸器世界無數量故。諸所作事展轉言說無數量故。各別攝取受用差別無數量故。諸愛非愛業果異熟受用差別無數量故。所受死生種種差別無數量故。   釋曰。何故如說世等識等如前為問。等者。等取數處言說自他差別。善趣惡趣及與死生。六變現識無始時來。乃至所受死生差別無數量故者。如數次第顯世等識須說之果。   論曰。復次雲何安立如是諸識。成唯識性略由三相。一由唯識無有義故。二由二性有相有見二識別故。三由種種種種行相而生起故。所以者何。此一切識無有義故。得成唯識有相見故。得成二種若眼等識以色等識為相。以眼識識為見。乃至以身識識為見。若意識。以一切眼為最初。法為最後。諸識為相。以意識識為見。由此意識有分別故。似一切識而生起故。此中有頌。  唯識二種種  觀者意能入  由悟入唯心  彼亦能伏離   釋曰。復次雲何安立。如是諸識等者。謂依前理更以別理。種種徵問。由唯識者。是無義義。故次說言無有義故。所說唯言專為遣義。無義之理少分已說。少分當說。由二性者。謂相及見。於一識中有相有見。二分俱轉相見二分。不即不離。始從眼識乃至身識隨類各別。變為色等。種種相識。說名相分眼等諸識了別。境界能見義邊說名見分。又所取分名相。能取分名見。是名二性。由種種者。種種行相而生起故。於一識中一分變異似所取相。一分變異似能取見。此之二分各有種種差別行相。俱時而起。若有不許一識一時有種種相應。無一時覺種種境。若意識以一切眼為最初等者。謂彼意識有能一時取一切義。增上勢力眼識為初。法識為後。所安立相是其相分。即此意識了別義邊說名見分。由此意識遍分別故。似一切識而生起故。是故意識說名相名見。亦名種種。於伽陀中諸瑜伽師能入唯識二性種種。遣外境界。竟為伏離能取之心。所緣無故。能緣之識亦不得有。了別無故了者亦無。非無了別而有了者。勿境界相無分別事。亦名有境能分別心。若出世心雖離分別能取所取。然有內證聖智所依。能緣所緣平等性在。   論曰。又於此中有一類師說一意識。彼彼依轉得彼彼名。如意思業名身語業。   釋曰。又於此中有一類師說一意識等者。此顯諸師所見差別。謂有一類菩提薩埵。欲令唯有一意識性。依於彼彼眼等生時。得彼彼名。所謂眼識乃至意識。此中無別餘識種類。此如何等如意思業。如一意思在身處所。發動於身則名身業。在語處所發動於語則名語業。與意相應名為意業。意識亦爾。   論曰。又於一切所依轉時。似種種相二影像轉。謂唯義影像。及分別影像。又一切處亦似所觸影像而轉。有色界中。即此意識依止身故。如餘色根依止於身。   釋曰。或謂若爾如是意識應無分別所依鈍故。如眼等識。夫能依者。皆順所依如染污意為雜染依。意識俱轉亦成雜染。為解此難說於一切所依轉等。一切所依者。謂眼等。所依轉時者。生起時。似種種相二影像轉者。謂似種種所取能取二影像轉。為釋此故次復說言。謂唯義等唯一意識。一分似義影像顯現。第二於義分別而生。是故無有無分別過。又一切處亦似所觸影像而轉者。謂於定中領納分別輕重等觸。而非散亂。隨順彼故。有色界中者。非於無色界。何以故。即此意識依止身故。如餘色根依止於身者。如餘眼等有色諸根依止身故。即於此身能作損益。意識亦爾。有色界中依止身故。即於此身領納分別。能作損益。   論曰。此中有頌。  若遠行獨行  無身寐於窟  調此難調心  我說真梵志   釋曰。說一意識菩提薩埵。引教證言。若遠行等遊歷一切所識境故。名為遠行。為證此義復說獨行。無第二故。言無身者。無形質故。寐於窟者。居在內故。言調此者。於如是心作自在故。難調心者性□□禕埤□   論曰。又如經言。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意為彼依。   釋曰。復引第二聖教為證。如是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者。謂此五根所行境界。唯是意識一一各別能領受義。意為彼依者。由此增上彼生起故。   論曰。又如所說十二處中。說六識身皆名意處。   釋曰。復引第三聖教為證。說六識身皆名意處者。所謂宣說意識事故。   論曰。若處安立阿賴耶識識為義識。應知此中餘一切識是其相識。若意識識及所依止是其見識。由彼相識是此見識生緣相故。似義現時能作見識生依止事。如是名為安立諸識成唯識性。   釋曰。若處安立阿賴耶識識為義識者。義是因義。即是安立阿賴耶識。以為因識。餘一切識者。謂身等識。是其相識者。是所緣相是所行故。若意識識及所依止者。謂第六識及所依止。無間過去意及與染污意。此二能作生起雜染所依性故。是其見識者。能分別故。由彼相識是此見識生緣相故者。謂阿賴耶識所變異相。是二見識生緣相故。似義現時者。謂意見識似義現時。能作見識生依止事者。謂眼等識能與見識。作生依事。   論曰。諸義現前分明顯現。而非是有。雲何可知。如世尊言。若諸菩薩成就四法。能隨悟入一切唯識。都無有義。一者成就相違識相智。如餓鬼傍生及諸天人。同於一事見彼所識有差別故。二者成就無所緣識。現可得智。如過去未來夢影緣中有所得故。三者成就應離功用無顛倒智。如有義中能緣義識。應無顛倒不由功用。知真實故。四者成就三種勝智隨轉妙智。何等為三。一得心自在一切菩薩。得靜慮者。隨勝解力諸義顯現。二得奢摩他修法觀者。纔作意時諸義顯現。三已得無分別智者。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由此所說三種勝智。隨轉妙智及前所說三種因緣。諸義無義道理成就。   釋曰。復為成立無有境義。故引餘教及餘道理。謂諸菩薩成四法等。相違識相智者。更相違反故名相違。相違者識名相違識。生此識因說名為相。了知此相唯內心變外義不成。故無有義說名為智。如餓鬼傍生及諸天人等者。謂於餓鬼自業變異增上力故。所見江河皆悉充滿膿血等處。魚等傍生即見舍宅遊從道路。天見種種寶莊嚴地。人見是處有清冷水波浪湍洄。若入虛空無邊處定。即於是處唯見虛空。一物實有為互相違。非一品類智生因性不應道理。雲何於此一江河中。已有膿血屎尿充滿。持刀杖人兩岸防守。復有種種香潔舍宅。清淨街衢眾寶嚴地。清冷美水波浪湍洄。虛空定境。若許外物。都無實性。一切皆從內心變現。眾事皆成。如有頌言。  於一端嚴婬女身  出家耽欲及餓狗  臭屍昌艷美飲食  三種分別各不同   無所緣識現可得智等者。過去未來皆非實有。此與經部共許成就。夢境實無一切共了。諸三摩地所行影像已說非有。亦非憶持。水境等中面等影像都無所有。如前已說。此中無境而識得成。應離功用無顛倒智。本文雖顯而少助說。若有欲令如所得義即真實有。應不用功自然解脫。一切有情皆見實故。得心自在者。得心調順堪有所作。得靜慮者。謂諸聲聞及獨覺等。若已證得清淨靜慮心一境性。樂靜思慮名靜慮者。隨勝解力。諸義顯現者。謂隨增上意解勢力如所願樂。欲令地等變成水等。皆悉顯現。得奢摩他者。謂已證得奢摩他定。滋潤相續令心寂靜。所言修者。空境相應。或四聖諦所緣相應。止觀雙運故名相應。與此相應故名為修法觀者。謂此後得觀契經等。正法妙慧纔作意時。諸義顯現者。謂契經等正法教中。隨於一種無常等義。如如作意思惟剎那速滅等性。如是如是非一品類境界顯現。無分別智現在前時。一切諸義皆不顯現者。無分別智後當廣釋。義若實有此智應無。非有分別。無分別成。義若是實有。無分別智生不應不顯。現此智如實緣境義故。由此無間所說道理。及前所說三種因緣。諸義皆無道理成就。   論曰。若依他起自性實唯有識。似義顯現之所依止雲何成依他起。何因緣故名依他起。從自熏習種子所生。依他緣起故名依他起。生剎那後無有功能自然住故。名依他起。   釋曰。雲何成依他起者。問所解法。何因緣故名依他起者。問所釋詞解不解品。由此雙關能了義故。餘二自性兩問亦爾。依此諸問兩兩酬答。從自熏習種子等者。謂從遍計所執名言熏習種生。依自種子他所生故。名依他起。此說彼體依他而生。生剎那後無有功能自然住者。此說彼體依他而住。由此二因名依他起。   論曰。若遍計所執自性依。依他起實無所有。似義顯現。雲何成遍計所執。何因緣故名遍計所執。無量行相意識遍計。顛倒生相故名遍計所執。自相實無唯有遍計所執可得。是故說名遍計所執。   釋曰。依依他起者。謂依唯識依他起性。實無所有。似義顯現者。謂實無體但似其義相貌顯現。若體實無雲何名義。為避此難。是故說言似義顯現。謂由名言熏習種子。雖無實體而似有義相貌顯現。是故名義如幻像等。似有顯現。言顯現者。是明瞭義無而似有明瞭現前故名顯現。即此似義為彼自性。如自性受。無量行相者。種種我法境界影像。意識遍計者。謂即意識說名遍計。顛倒生相者。謂是亂識所取能取。義相生因故。名遍計所執者。謂即遍計所執義相。名為遍計所執自性。自相實無唯有遍計所執可得者。謂於實無我及法中。唯有遍計所執影像相貌可得。由此故名遍計所執。   論曰。若圓成實自性是遍計所執永無有相。雲何成圓成實。何因緣故名圓成實。由無變異性故名圓成實。又由清淨所緣性故。一切善法最勝性故。由最勝義名圓成實。   釋曰。由無變異性故名圓成實等者。應知此性。常無變故。又由清淨所緣性故。一切善法最勝性故。圓滿成就真實為性。   論曰。復次有能遍計。有所遍計。遍計所執自性乃成。此中何者能遍計。何者所遍計。何者遍計所執自性。當知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所以者何。由此意識用自名言熏習為種子。及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為種子。是故意識無邊行相。分別而轉。普於一切分別計度故名遍計。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計。此中是名遍計所執自性。由此相者。是如此義。復次雲何遍計能遍計度。緣何境界。取何相貌。由何執著。由何起語。由何言說。何所增益。謂緣名為境。於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由見執著。由尋起語。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於無義中增益為有。由此遍計能遍計度。   釋曰。復次有能遍計等者。為欲分別遍計所執故說此言。當知意識是能遍計有分別故者。由有顯示隨念分別所雜糅故。用自名言熏習為種子者。無始生死所有意識。戲論名言熏習種子。為此生因。及用一切識名言熏習為種子者。謂用無邊色等影識名言熏習種子為因。似彼生故。是故一切無邊行相分別而轉。又依他起自性名所遍計者。謂此一分眼等諸相是所計業。又若由此相令依他起自性成所遍計。此中是名遍計所執自性者。謂由此品類緣相是名遍計所執自性。是如此義者。是如此品類緣相義。復次雲何遍計能遍計度者。作問生起為欲宣說遍計所執自性差別。緣名為境者。謂色受等天與等名於義相應。起諸遍計。說異行相為識其名非無有名能於其義起諸分別。於依他起自性中取彼相貌者。是執自相義。由能取相說名為想。如其所想作是言說。或於依他起自性中取眼等相。由見執著者。由五品類推求行轉。起諸執著。取相貌已起執著故。是於相貌堅執著義。由見推求於義決定。起執著已欲為他說。由尋起語者。如契經說。由尋由伺而說語言。非無尋伺能說語言。由見聞等四種言說而起言說者。由見聞覺知四種言說而起言說。如緣似蛇繩等相貌。取盤曲等種種相貌。自執著已為覺悟他。說如是言。我已見蛇。我已見蛇。此亦如是。他聞是已復更增益。謂為實有。   論曰。復次此三自性為異為不異。應言非異非不異。謂依他起自性。由異門故成依他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遍計所執。即此自性由異門故成圓成實。由何異門此依他起成依他起。依他熏習種子起故。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遍計所執。由是遍計所緣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由何異門即此自性成圓成實。如所遍計畢竟不如是有故。   釋曰。非異者。謂依他起性。與遍計所執有非有故。有望於有。可得言異。非望非有兔角等無。非不異者。有與非有不成一故依他起性與圓成實亦復如是。性不清淨性清淨故。今復依止異門意趣。此三自性或成一性。或成異性。由是遍計所緣相故。又是遍計所遍計故者。由依他起。是我色等遍計所執所依止故。又依他起。是我色等。意識遍計。所遍計故。由此意趣假說依他起。為遍計所執。如所遍計畢竟不如是有故者。於依他起如所顯現。畢竟無故。如是即說三種自性不全成異。亦非不異。觀待別故。若時觀待熏習種子所生義邊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餘二性。若時觀待遍計所緣成遍計執。不即由此成餘二性。若時觀待遍計所執畢竟無邊。成圓成實。不即由此成餘二性。   論曰。此三自性各有幾種。謂依他起略有二種。一者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故。二者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故。由此二種依他別故。名依他起。遍計所執亦有二種。一者自性遍計執故。二者差別遍計執故。由此故名遍計所執。圓成實性亦有二種。一者自性圓成實故。二者清淨圓成實故。由此故成圓成實性。   釋曰。依他熏習種子而生起故者。由託因緣而得生故名依他起。依他雜染清淨性不成故者。由分別時成雜染性。無分別時成清淨性。依二分故名依他起。自性遍計者。謂總執取眼等有法事體。差別遍計者。謂別執取。常無常等義別法義。自性圓成實者。謂有垢真如。清淨圓成實者。謂離垢真如。   論曰。復次遍計有四種。一自性遍計。二差別遍計。三有覺遍計。四無覺遍計。有覺者謂善名言。無覺者謂不善名言。   釋曰。善名言者。謂自意趣在語前行。領解具足故名有覺。與此相違說名無覺。   論曰。如是遍計復有五種。一依名遍計義自性。謂如是名有如是義。二依義遍計名自性。謂如是義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計名自性。謂遍計度未了義名。四依義遍計義自性。謂遍計度未了名義。五依二遍計二自性。謂遍計度此名此義如是體性。   釋曰。依名遍計名自性者。謂如生在椰子洲人。聞說牛聲不了其義。數數分別如是牛聲。依義遍計義。自性者。謂曾未習想與有想。更互相應欻見牛身。數數分別如是牛義。依二遍計二自性者。謂依假立能詮所詮分別二種。   論曰。復次總攝一切分別。略有十種。一根本分別。謂阿賴耶識。二緣相分別。謂色等識。三顯相分別。謂眼識等並所依識。四緣相變異分別。謂老等變異。樂受等變異。貪等變異逼害時節代謝等變異。捺落迦等諸趣變異。及欲界等諸界變異。五顯相變異分別。謂即如前所說變異。所有變異。六他引分別。謂聞非正法類。及聞正法類分別。七不如理分別。謂諸外道聞非正法類分別。八如理分別。謂正法中聞正法類分別。九執著分別。謂不如理作意類。薩迦耶見為本。六十二見趣相應分別。十散動分別。謂諸菩薩十種分別。   釋曰。根本分別者。謂阿賴耶識。是餘分別根本自性。亦是分別故名根本分別。緣相分別者。謂分別色等有如是緣相。顯相分別者。謂眼識等並所依識。顯現似彼所緣相故。緣相變異分別者。謂似色等影識變異所起分別。老等變異者。謂色等識似老等相起諸變異。何以故。外內色等皆有老等轉變相故。等者等取病死變異。樂受等變異者。由樂受故身相變異。如說樂者。面目端嚴。等者等取苦及不苦不樂受。貪等變異者。謂由貪等身相變異。等者等取瞋癡忿等。如說忿等惡形色等。逼害時節代謝等變異者。謂殺縛等令身相等生起變異。時節代謝亦令內外身樹色等。形相改變。如說寒等所逼切時。身等變異。捺落迦等諸趣變異者。等即等取一切惡趣。彼處色等變異共了。及欲界等諸界變異者。等取色界無色界中。無似色等影像識故。於諸天中及靜慮中。亦有有情及器色等種種變異。如末尼珠威神力故。種種淨妙光色變異。顯相變異分別者。謂由眼等所依根故。令似色等影像顯現。眼識等識種種變異。即於此中起諸分別。即如前說老等變異。隨其所應而起變異。何以故。如說眼等根有利鈍識明昧故。如無表色所依變異彼亦變異。由樂受等變異亦爾。如說樂者。心安定故。如說苦者心散動故。貪等逼害時節代謝變異亦爾。捺落迦等及欲界等。依身變異識亦變異如應當知。無色界中亦有受等所作變異。諸識分別他引分別者。謂善惡友親近所起。及與聽聞正非正法為因分別。即是外道迦比羅等。及正法中諸騷揭多所有分別。名不如理如理分別。如是二種隨其所應。能生邪見正見相應二種分別。薩迦耶見為因所起六十二見相應分別。即梵網經中前際後際中際分別。謂我過去為曾有耶。如是等分別名執著分別。言見趣者。是品類義。散動分別者。散亂擾動故名散動。此即分別。是故說名散動分別。此即擾亂無分別智。何以故。由此擾亂般若波羅蜜多故。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多。謂諸菩薩十種分別者。謂諸菩薩能發語言他引而轉。不稱真理十種分別。何以故。證會真理若正現前不可說故。   論曰。一無相散動。二有相散動。三增益散動。四損減散動。五一性散動。六異性散動。七自性散動。八差別散動。九如名取義散動。十如義取名散動。為對治此十種散動。一切般若波羅蜜多中說無分別智。如是所治能治應知。具攝般若波羅蜜多義。   釋曰。於一切般若波羅蜜多中。具說如是十種散動對治。且如說言。世尊。雲何菩薩應行般若波羅蜜多。舍利子。是菩薩實有菩薩。不見有菩薩。何以故。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離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子。此但有名。謂之為色。此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假立客名。別別於法而起分別。假立客名隨起言說。如如言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如是一切菩薩不見。由不見故不生執著。如說於色乃至於識當知亦爾。此中為對治無相散動故。彼經說言實有菩薩等。謂實有空為菩薩體。為對治有相散動故。即彼經言不見有菩薩等。謂遍計所執自性永無有故。為對治增益散動故。即彼經言色自性空等。謂即遍計所執自性永無有故。為對治損減散動故。即彼經言不由空故等。謂彼法性是實有故為對治一性散動故。即彼經言色空非色等。淨不淨境性各別故。為對治異性散動故。即彼經言。色不離空等。謂遍計所執色自性無所有。即是空故。為對治自性散動故。即彼經言此但有名謂之為色等。為對治差別散動故。即彼經言無生無滅等。為對治如名取義散動故。即彼經言假立客名別別於法而起分別等。為對治如義取名散動故。即彼經言。假立客名隨起言說。如如言說如是如是生起執著。如是一切菩薩不見。由不見故不生執著。此意說言。於名於義如實了知無妄執著。   論曰。若由異門。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雲何三自性不成無差別。若由異門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遍計所執及圓成實。若由異門成遍計所執。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圓成實。若由異門成圓成實。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遍計所執。   釋曰。此義如前不須重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所知相分第三之二   論曰。復次雲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自性。顯現而非稱體。由名前覺無稱體相違故。由名有眾多多體相違故。由名不決定雜體相違故。此中有二頌。  由名前覺無  多名不決定  成稱體多體  雜體相違故  法無而可得  無染而有淨  應知如幻等  亦復似虛空   釋曰。如依他起。遍計所執分雖顯現可得。而非稱彼體。為顯此義故。說由名前覺無等。若依他起與遍計所執同一相者。離取其名於遍計所執應生其覺。如不可說自所領受。現量所得依他起中。不待於名而生其覺。既無此事。故依他起遍計所執。其體相稱與理相違。由名有眾多多體相違故者。由意解力。依他起中計度於義。於一義中立眾多名。如尼犍荼。書一物立多名。於一牛上立種種名。非於一物有多自性。而不相違故。依他起遍計所執不同一相。由名不決定。雜體相違故者。於多物類隨其所欲建立一名。又一種名。隨處隨時別目諸義。若名與義同一相者。義應相雜。既無此事故不如名而有其義。於伽他中。初一伽他。以句略攝上所說義。易受持故。後一伽他就遍計所執及圓成實。釋通疑難。   論曰。復次何故如所顯現。實無所有而依他起自性非一切。一切都無所有。此若無者。圓成實自性亦無所有。此若無者。則一切皆無。若依他起及圓成實自性無有。應成無有染淨過失。既現可得雜染清淨。是故不應一切皆無。此中有頌。  若無依他起  圓成實亦無  一切種若無  恆時無染淨   釋曰。非一切都無所有者。非一切種顯現所依所緣根本都無所有。又一切者。謂一切時。圓成實自性亦無所有者。若無雜染清淨亦無。問二性若無。圓成實性最應成就。何故言無。答自性清淨。圓成實性可爾。離垢清淨。圓成實性不爾。頌文易了不須重釋。   論曰。諸佛世尊於大乘中說方廣教。彼教中言。雲何應知遍計所執自性。應知異門說無所有。雲何應知依他起自性。應知譬如幻焰夢像光影谷響水月變化。雲何應知圓成實自性。應知宣說四清淨法。何等名為四清淨法。一者自性清淨。謂真如空實際無相勝義法界。二者離垢清淨。謂即此離一切障垢。三者得此道清淨。謂一切菩提分法波羅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淨。謂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淨緣故。非遍計所執自性。最淨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如是四法總攝一切清淨法盡。此中有二頌。  幻等說於生  說無計所執  若說四清淨  是謂圓成實  自性與離垢  清淨道所緣  一切清淨法  皆四相所攝   釋曰。大乘教中。欲方便說三種自性。故先為問應知異門。說無所有者。說遍計所執即是異門。說無所有畢竟無故。依他起性如幻焰等義之差別次後當說。自性清淨者。謂此自性異生位中亦是清淨。謂真如者性無變故。是一切法平等共相。即由此故。聖教中說一切有情有如來藏。空者。謂於依他起上遍計所執。永無所顯真實理性。言實際者真故名實。究竟名際。際聲即是邊際言故。如弓邊際。言無相者。永離一切色等相故。言勝義者。即是勝智所證義故。言法界者。謂是一切淨法因故。此法界聲是法界因。言如金界等離垢清淨。其文易了不須重釋。得此道清淨者。是能證得離垢真如清淨道義。言菩提者。永斷煩惱及所知障。無垢無礙智為自性。隨順彼故說名為分。即念住等三十七品。及與十種波羅蜜多。波羅蜜多後當廣說。等者。等取一切聖道。生此境清淨者。此即此前菩提分等所說聖道。餘文二頌其義易了。不須重釋。   論曰。復次何緣如經所說。於依他起自性說幻等喻。於依他起自性。為除他虛妄疑故。他復雲何於依他起自性有虛妄疑。由他於此有如是疑。雲何實無有義而成所行境界。為除此疑說幻事喻。雲何無義心心法轉。為除此疑說陽焰喻。雲何無義有愛非愛受用差別。為除此疑說所夢喻。雲何無義。淨不淨業愛非愛果差別而生。為除此疑說影像喻。雲何無義種種識轉。為除此疑說光影喻。雲何無義種種戲論言說而轉。為除此疑說谷響喻。雲何無義而有實取諸三摩地所行境轉。為除此疑說水月喻。雲何無義有諸菩薩無顛倒心。為辨有情諸利樂事故思受生。為除此疑說變化喻。   釋曰。虛妄疑者。於虛妄義所起諸疑。雲何無義遍計度時。分明顯現似所行境。為遮此疑說幻事喻。如實無象而有幻象所緣境界。依他起性亦復如是。雖無色等所緣六處。遍計度時似有所緣六處顯現。又如陽焰於飄動時實無有水而有水覺外器世間亦復如是。又如夢中睡眠所起。心心法聚極成昧略。雖無女等種種境義有愛非愛境界受用。覺時亦爾。又如影像於鏡等中。還見本質而謂我今別見影像。而此影像實無所有。非等引地善惡思業。本質為緣影像果生亦復如是。又如光影由弄影者。映蔽其光起種種影。定等地中種種諸識。於無實義差別而轉。又如谷響實無有聲。而令聽者。似聞多種言說境界。種種言說語業亦爾。又如水月由水潤滑澄清性故。雖無有月而月可取。緣實義境之所熏修潤漬為性。諸三摩地相應之意亦復如是。雖無所緣實義境界。而似有轉。此與影像有何差別。定不定地而有差別。有說面等眾緣和合。水鏡等中面等影生分明可取。如眾彩力頗胝迦等種種色生。為不爾耶所取差別。如離水鏡月面等影分明可得。頗胝迦等所現眾色則不如是。故非同喻。又非我等許有水等。種種實義有法不成。故非比量。又如變化依此變化說名變化。雖無有實而能化者無有顛倒。於所化事勤作功用。菩薩亦爾。雖無遍計所執。有情於依他起。諸有情類由哀愍故。而往彼彼諸所生處攝受自體。應知此中唯有爾所虛妄疑事。所謂內外受用。差別身業語業三種意業非等引地。若等引地若無顛倒。於此八事諸佛世尊說八種喻。諸有智者聞是所說。於定不定二地義中能正解了。   論曰。世尊依何密意於梵問經中說。如來不得生死不得涅槃。於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計所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生死涅槃無差別密意。何以故。即此依他起自性。由遍計所執分成生死。由圓成實分成涅槃故。   釋曰。世尊依何密意乃至無差別密意者。若問若答兩段本文。其義易了不須重釋。何以故。下釋上生死涅槃無差別密意。若遣遍計永無。復餘不得生死。不得此時。便得觀見寂滅涅槃。然此中說偏一不成無差別性。為遣愚夫定性差別顛倒執著。亦即顯示依他起義。依二自性不決定故。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薄伽梵說法有三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三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說。於依他起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是雜染分。圓成實自性是清淨分。即依他起是彼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說。於此義中以何喻顯。以金土藏為喻顯示。譬如世間金土藏中三法可得。一地界。二土。三金。於地界中土非實有。而現可得。金是實有而不可得。火燒煉時土相不現金相顯現。又此地界土顯現時虛妄顯現。金顯現時真實顯現。是故地界是彼二分。識亦如是。無分別智火未燒時。於此識中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顯現。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不顯現。此識若為無分別智火所燒時。於此識中所有真實圓成實自性顯現。所有虛妄遍計所執自性不顯現。是故此虛妄分別識。依他起自性有彼。二分。如金土藏中所有地界。   釋曰。金土藏中三法可得。喻三自性地界者。用堅鞭為性藏者。即是金土種子。金土者。是顯色形色。如其次第大種所造為三法體。土顯現時虛妄顯現者。非彼性故。金顯現時真實顯現者。是彼性故。是故地界是彼二分者。是彼土金二種分故。地界則喻依他起性。土喻遍計所執自性。金者則喻圓成實性。識亦如是者。以法合喻。由唯識性是依他起。遍計所執及圓成實是此性分。無分別智。火所燒時。真實虛妄二種性分。如其次第一則顯現。一不顯現。   論曰。世尊有處說一切法常。有處說一切法無常。有處說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依何密意作如是說。謂依他起自性由圓成實性分是常。由遍計所執性分是無常。由彼二分非常非無常。依此密意作如是說。如常無常無二如是。苦樂無二。淨不淨無二。空不空無二。我無我無二。寂靜不寂靜無二。有自性無自性無二。生不生無二。滅不滅無二。本來寂靜非本來寂靜無二。自性涅槃非自性涅槃無二。生死涅槃無二亦爾。如是等差別。一切諸佛密意語言。由三自性應隨決了。如前說常無常等。門此中有多頌。  如法實不有  如現非一種  非法非非法  故說無二義  依一分開顯  或有或非有  依二分說言  非有非非有  如顯現非有  是故說為無  由如是顯現  是故說為有  自然自體無  自性不堅住  如執取不有  故許無自性  由無性故成  後後所依止  無生滅本寂  自性般涅槃   釋曰。世尊有處說一切法常等者。謂依他起法性真如。體是常住。遍計所執自性分邊體是無常。此常無故此性常無故名無常。非有生滅故名無常。二分所依說為非常亦非無常。是無二性。樂者。即是圓成實分。苦者。即是遍計所執分。無二者。是依他起分。如是淨不淨。空不空。我無我。寂靜不寂靜。有自性無自性。生不生。滅不滅。本來寂靜非本來寂靜。自性涅槃非自性涅槃。生死涅槃無二等。如其所應皆依三性。以釋差別。為令有情易受持故。復說如法實不有等。長行結句易可知故。如所顯現。非有性故非法。而顯現故非非法。由此非法非非法故。說無二義。如是應釋。依一分開顯或有或非有。如所顯現。不如是有而有顯現。故依二分說言非有亦非非有。無二性故。如前應知。如顯現非有者。我性法性所取能取。如是等體皆無有性。非量所證故說為無。由如是顯現者。如薩迦耶見。實無我我所。但由無始時來戲論熏習轉變力故。似有顯現。此亦如是故說為有。由靜慮門無二聲轉非如異類。若爾為不同離繫論。豈有相似彼依邪見。此依正見彼執非一互相違性。但不欲違一切所見故說無二。此佛法中依他起性。於二性中不定屬一故說無二。是故彼此其理極遠。自然自體無者。依眾緣故名自然無。前生剎那已故非新。名自體無自性。不堅住者。一剎那後性滅壞故。此無自性理共聲聞。如執取不有故許無自性者。此是不共無自性理。如有顛倒執有我等。如是愚夫所執諸法都無所有故。大乘中許一切法皆無自性。由無性故成者。由無自性無生滅等道理成立。後後所依止者。由無自性故無有生。由無生故即無有滅。無生滅故本來寂靜。本寂靜故自性涅槃。應知此中後後諸句。依前前句而得解釋。如是四種方便勝行隨順。能入菩薩現觀。譬如聲聞無常等行。   論曰。復有四種意趣四種祕密。一切佛言應隨決了。四意趣者。一平等意趣。謂如說言我昔曾於彼時彼分。即名勝觀正等覺者。二別時意趣。謂如說言。若誦多寶如來名者。便於無上正等菩提已得決定。又如說言。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三別義意趣。謂如說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謂如為一補特伽羅。先讚佈施後還毀訾。如於佈施。如是屍羅及一分修當知亦爾。如是名為四種意趣。四祕密者。一令入祕密。謂聲聞乘中。或大乘中。依世俗諦理。說有補特伽羅。及有諸法自性差別。二相祕密。謂於是處說諸法相顯三自性。三對治祕密。謂於是處說行對治八萬四千。四轉變祕密。謂於是處以其別義。諸言諸字即顯別義。如有頌言。  覺不堅為堅  善住於顛倒  極煩惱所惱  得最上菩提   釋曰。遠觀於他欲作攝受。名為意趣。近觀於他欲令悟入。說名祕密。平等意趣者。謂一論佛由資糧等互相似故。說我昔曾於彼時等。如有意緣互相似性作如是言。彼即是我。然非昔時毘缽屍佛即今世尊釋迦牟尼。別時意趣者謂觀懈怠。不能於法精勤學者。故說是言。若誦多寶如來名者。便得決定。由唯發願便得往生極樂世界。此意長養先時善根。如世間說但由一錢而得於千。別義意趣者。謂證相大乘法義。與教相大乘法義。甚有差別。由此意趣。作如是言。若已逢事爾所殑伽河沙等佛。於大乘法方能解義極懸遠故。於大乘法簡取聖者。自內所證簡去隨言所解了義。補特伽羅意樂意趣者。先為慳貪讚歎佈施。後為樂施毀訾佈施。先為犯戒讚歎屍羅。後為持戒毀訾屍羅。為欲令修勝品善故。一分修者。謂世間修。令入祕密者。謂有處說補特伽羅及一切法自性差別。為令悟入世俗諦理。如聲聞乘中說有化生。諸有情等。如大乘中為化怖斷諸有情故。說心常等。相祕密者。為令悟入所知相故。對治祕密者。謂為對治所治貪等。諸行差別八萬四千。轉變祕密者。謂於字義轉變差別。覺不堅為堅者。剛強流散說名為堅。非此堅故說名不堅。即是調柔無散亂定。即於此中起堅固慧覺。彼為堅善。住於顛倒者。謂於四顛倒善能安住。知是顛倒決定無動。極煩惱所惱者。為化有情精進劬勞所疲倦故。如有頌言處生死久惱。但由於大悲如是等。得最上菩提者。是得諸佛三菩提義。   論曰。若有欲造大乘法釋。略由三相。應造其釋。一者由說緣起。二者由說從緣所生法相。三者由說語義。   釋曰。為欲開曉諸造釋者。解釋道理故說略由三相等言。   論曰。此中說緣起者。如說。  言熏習所生  諸法此依彼  異熟與轉識  更互為緣生   釋曰。如是緣起及緣生法。所知依處已辨其相已解三種緣起相故。今於此中復略顯示阿賴耶識。與其轉識互為因果。故伽他中說言熏習所生等言。   論曰。復次彼轉識相法。有相有見識為自性。又彼以依處為相。遍計所執為相法性為相。由此顯示三自性相。如說。  從有相有見  應知彼三相   復次雲何應釋彼相。謂遍計所執相於依他起相中實無所有。圓成實相於中實有。由此二種非有及有。非得及得。未見已見。真者同時。謂於依他起自性中。無遍計所執故。有圓成實故。於此轉時。若得彼即不得此。若得此即不得彼。如說。  依他所執無  成實於中有  故得及不得  其中二平等   釋曰。有相有見識為自性者。此如先說。相識自性。謂色識等及眼識等。見識自性謂根識識等。又彼以依處為相者。謂依他起相是二自性所依處故。遍計所執為相者。即是遍計所執自性。法性為相者。謂即於此淨分安立。為顯此義說半頌言。從有相有見應知彼三相。未見已見真者同時者。謂若爾時未見真者。於依他起自性中見圓成實無。遍計所執有。即於此時已見真者。見遍計所執無圓成實有。何處誰無依他所執無者。於依他起中。遍計所執無故。於中何有成實。於中有者。於依他起中圓成實有故。此中妄見愚夫。由顛倒見。非有見有。有見非有。真見聖者。由無倒見。有見為有無見為無。為顯此義下半頌言。  故得及不得  其中二平等   論曰。說語義者謂先說初句。後以餘句分別顯示。或由德處或由義處。   釋曰。如是不觀說者。意趣釋諸義已。今當隨順說者。意趣釋說語義。或由德處或由義處者。謂由德意趣由義意趣。已得在已圓滿饒益故名為德。未得在已隨順趣求故名為義。   論曰。由德處者。謂說佛功德最清淨覺。不二現行趣無相法。住於佛住逮得一切佛平等性。到無障處不可轉法。所行無礙其所安立。不可思議遊於三世平等法性。其身流布一切世界。於一切法智無疑滯。於一切行成就大覺。於諸法智無有疑惑。凡所現身不可分別。一切菩薩等所求智得佛無二。住勝彼岸不相間雜。如來解脫妙智究竟。證無中邊佛地平等。極於法界盡虛空性。窮未來際最清淨覺者。應知此句由所餘句分別顯示。如是乃成善說法性。   最清淨覺者。謂佛世尊最清淨覺。應知是佛二十一種功德所攝。謂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德。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勝清淨能入功德。無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業無差別功德。修一切障對治功德。降伏一切外道功德。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安立正法功德。授記功德。於一切世界示現受用變化身功德。斷疑功德。令入種種行功德。當來法生妙智功德。如其勝解示現功德。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行功德。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成滿功德。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土功德。三種佛身方處無分限功德。窮生死際。常現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功德。無盡功德等。   釋曰。最清淨覺者。此是初句由所餘句開顯其義。如是乃名善說法性。謂以多德辯說一德。謂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德者。此即開示不二現行。謂佛一向無障礙智。於一切事品類差別無著無礙故。非如聲聞等智有處有障有處無障二種。或二處現行。此中無有如是所說二種現行。是故說名不二現行。由此故名最清淨覺。有大功能智斷滿故。後諸句中皆應如是互相配屬。於有無無二相真如最清淨能入功德者。此即開示趣無相法。謂此真如有圓成實相。無遍計所執相。由此道理名無二相。無有無相是實有故。無有有相所執無故。最勝清淨能入功德者。謂即真如最勝清淨。一切法中最第一故。遠離一切客塵垢故。於此真如自既能入。亦令他入。是故說為最勝清淨能入功德。由此如前應當配屬。自既清淨亦令他淨故。無功用佛事不休息住功德者。此即開示住於佛住。謂不作功用於諸佛事。有情等中能無間斷。隨其所應恆正安住聖天梵住。非如聲聞要作功用。方能成辦利有情事。非如外道雖有所住。而非殊勝天住。即是四種靜慮梵住即是悲等無量。聖住即是空無相等。於法身中所依意樂作事無差別功德者。即是開示逮得一切佛平等性。所依無差別者。一切皆依清淨智故。意樂無差別者。一切皆有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勝意樂故。作業無差別者。一切皆作受用變化利他事故。非如聲聞等唯有所依故。修一切障對治功德者。即是開示到無障處。謂已串習一切煩惱及所知障對治聖道。一切種智定自在性。已到永離一切障氣所依趣處。降伏一切外道功德者。即是開示不可轉法。謂教證二法皆不為他所能動轉。無有餘法勝過此故。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礙功德者。即是開示所行無礙。謂若於中常所遊履說名所行。雖行世間而於其中非利衰等愛恚世法所能拘礙。如有頌言。  諸佛常遊於世間  利樂一切有情類  八法熱風邪分別  不能傾動不拘礙   安立正法功德者。即是開示其所安立不可思議。謂契經等十二分教名所安立。安立彼彼自相共相故。如是安立非諸愚夫覺所行故。出世間故不可思議。此所安立不可思議。即是功德如前配屬。授記功德者。即是開示遊於三世平等法性。謂於三世平等法性能遍遊涉。以於三世平等性中。能隨解了過去未來曾當轉事。皆如現在而授記故。於一切世界示現受用變化身功德者。此即開示其身流布一切世界。謂隨所化遍諸世界。示現兩身利樂彼故。斷疑功德者。即是開示於一切法智無疑滯。於一切境善決定故。非於諸法自不決定能決他疑。非離決定能斷疑故。令入種種行功德者。即是開示於一切行成就大覺。當來法生妙智功德者。即是開示於諸法智。無有疑惑。謂聖聲聞。言此全無少分善根而棄捨者。佛薄伽梵知彼後時善法當生。現證知彼餘生微少善根種子所隨逐故。如其勝解示現功德者即是開示凡所現身不可分別。謂隨有情種種勝解。現金色等。雖現此身而無分別。如末尼珠及簫笛等廣說如彼。如來密經無量所依。調伏有情加行功德者。即是開示一切菩薩等所求智。謂由無量菩薩所依。為欲調伏諸有情故。發起加行佛增上力。聞法為先獲得妙智。異類菩薩攝受付囑。展轉相續無間而轉。由此證得一切菩薩等所求智。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成滿功德者。即是開示得佛無二住勝彼岸。謂無二故名為平等。依平等法身波羅蜜多果位成滿故。或平等者無減無增。於法身中波羅蜜多一切成滿。其中無有或增或減。非如於彼菩薩地中波羅蜜多有增有減。隨其勝解示現差別佛土功德者。即是開示不相間雜如來解脫妙智究竟。謂觀眾生勝解差別。現金銀等種種佛土。不相間雜。世尊勝解現在前時。隨眾所樂悉皆顯現。無不了知是故說名如來解脫。妙智究竟此中勝解。說為解脫三種佛身方處無分限功德者。即是開示證無中邊佛地平等。謂如世界無中無邊。佛地亦爾。功德方處無有分限。或復世界方處無邊。諸佛三身即於其中稱世界量。平等遍滿以法身等即住。如是諸世界中非餘處故。或法身等於佛地中平等遍滿。無中無邊無有分限。此法身等遍一切處。為諸眾生現作饒益。然非自性無中無邊。窮生死際常現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功德者。即是開示極於法界。謂此法界最清淨故。能起等流契經等法。極此法界於當來世一切有情。如其所應常能現作利益安樂。無盡功德者。即是開示盡虛空性。謂彼虛空無障為性。於有對物不障為業。性者界也。持自相故。非諸間穴明闇為性窮盡。如是虛空自性如彼虛空無邊無際。無盡無減無生無滅無有變易。於一切時現前容受一切質礙。法身亦爾。常現前作一切有情利樂為相。盡一切界遍作眾生諸饒益事。無有休息。等者。等取究竟功德。即是開示窮未來際。謂此功德窮未來際常無間斷。窮於未來無際之際。顯佛功德永無窮盡。所化有情永無盡故。   由此功德之所莊嚴。最清淨覺。顯薄伽梵異諸聲聞獨覺菩薩覺最勝故。雲何而得此最勝覺故次說言不二現行。諸聲聞等於所知境有二現行。所謂正智不染無智。佛無此故智德圓滿。為顯如來斷德圓滿。故次說言趣無相法不住生死涅槃相故。以何方便得此涅槃。故次說言住於佛住。由薄伽梵於空大悲善安住故。不住生死不住涅槃。如是佛住與餘為共為不共耶。故次說言。逮得一切佛平等性。諸佛一切行相展轉和雜住故。如是已說自利圓滿。次當廣說利他圓滿。為顯已得一切所化障礙對治。故次說言到無障處。有諸魔等。能退轉法。能轉有情所作義利。今於此中無有是事。故次說言。不可轉法。於諸所作有情利益安樂事中。無有高下能為拘礙。故次說言所行無礙。依此方便能作有情諸饒益事。故次說言其所安立不可思議。如是加行諸佛世尊為性平等。為各差別。不爾何者遊於三世平等法性。三世諸佛利有情事皆相似故。如是所作利有情事。為於一一諸世界中次第作耶。不爾何者其身流布一切世界頓於一切諸世界中。現成佛故。為顯能斷於彼彼處所生起疑。故次說言於一切法智無疑滯。所化有情種性別故。如其所應方便化導。為欲顯此巧方便智。故次說言於一切行成就大覺。即依如是所化有情有能無能。善巧差別。故次說言於諸法智無有疑惑。即於所化有情邪正及俱行中。所應現相不可分別。為現此事。故次說言凡所現身不可分別。引發任持不定種性聲聞菩薩。故讚大乘。為顯此事。故次說言。一切菩薩等所求智。為遮所化諸有情類於大師所。疑一切智非一切智。故次說言。得佛無二住勝彼岸。聞一切佛得平等言。即謂一切應同一性。為遮此疑。故次說言。不相間雜如來解脫妙智究竟。非一非異其相雲何。為答此問故次說言。證無中邊佛地平等常無常等。一切皆是二邊相攝。雲何無相為避此難。故次說言。極於法界。謂最清淨離諸戲論。是法界相如是種類。利眾生事。為經幾時故次說言。盡虛空性窮未來際。   論曰。復次由義處者。如說若諸菩薩成就三十二法乃名菩薩。謂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故。令入一切智智故。自知我今何假智故。摧伏慢故。堅牢勝意樂故。非假憐愍故。於親非親平等心故。永作善友乃至涅槃為後邊故。應量而語故。含笑先言故。無限大悲故於所受事無退弱故。無厭倦意故聞義無厭故。於自作罪深見過故。於他作罪不瞋而誨故。於一切威儀中恆修治菩提心故。不希異熟而行施故。不依一切有趣受持戒故。於諸有情無有恚礙而行忍故。為欲攝受一切善法勤精進故。捨無色界修靜慮故。方便相應修般若故。由四攝事攝方便故。於持戒破戒善友無二故。以慇重心聽聞正法故。以慇重心住阿練若故。於世雜事不愛樂故。於下劣乘曾不欣樂故。於大乘中深見功德故。遠離惡友故。親近善友故。恆修治四梵住故。常遊戲五神通故。依趣智故。於住正行不住正行。諸有情類不棄捨故。言決定故。重諦實故。大菩提心恆為首故。如是諸句應知皆是初句差別。謂於一切有情起利益安樂增上意樂。   此利益安樂增上意樂句。有十六業差別。應知此中十六業者。一展轉加行業。二無顛倒業。三不待他請自然加行業。四不動壞業。五無求染業。此有三句差別應知。謂無染繫故。於恩非恩無愛恚故。於生生中恆隨轉故。六相稱語身業此有二句差別應知。七於樂於苦於無二中平等業。八無下劣業。九無退轉業。十攝方便業。十一厭惡所治業。此有二句差別應知。十二無間作意業。十三勝進行業。此有七句差別應知。謂六波羅蜜多正加行。故及四攝事正加行故。十四成滿加行業。此有六句差別應知。謂親近善士故。聽聞正法故。住阿練若故。離惡尋思故。作意功德故。此復有二句差別應知。助伴功德。故此復有二句差別應知。十五成滿。業此有三句差別應知。謂無量清淨。故得大威力。故證得功德故。十六安立彼業。此有四句差別應知。謂御眾功德故。決定無疑教授教誡故。財法攝一故。無雜染心故。如是諸句應知皆是初句差別。   釋曰。三十二法由十六業分別顯示說彼業故。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故者。或有利益而非安樂。如盛貪者強修梵行。或有安樂而非利益。如樂欲者。受用種種有罪境界。或有利益亦是安樂。如薄塵者樂修梵行。此中菩薩作如是心。雲何皆令一切有情當得無上利益安樂。言意樂者。欲及勝解以為自性。此意樂勝故名增上意樂。令入一切智智故者。是展轉加行業之所解釋。譬如一燈轉然千燈。由此業故。利益安樂增上意樂則得顯現。如是於後一切句中。利益安樂增上意樂皆應配釋。自知我今何假智故者。是無顛倒業之所解釋。或有利樂增上意樂而是顛倒。故須自知。我今何假。由此智故說無倒業。謂我唯有如是聞慧。了知教證自有堪能。起隨所應無倒加行。如有頌言。  諸有自稱量  勤求所求處  彼不逮劬勞  而能到所到   如是等頌應當廣說。摧伏慢故者。是不待他請自然加行業之所解釋。他雖不請自然往彼為說正法。堅牢勝意樂故者。是不動壞業之所解釋。生死眾苦不能動壞所發心故。非假憐愍故。於親非親平等心故。永作善友乃至涅槃為後邊故者。是無求染業三種差別之所解釋。若有染繫由愛染因。假作憐愍暫時攝受。若無染繫非假憐愍。於一切時恆不捨離。若依愛染而作憐愍。於親非親。有愛有恚心不平等。若無染心則於二品平等而轉。若有愛染而作憐愍。但至命終憐愍隨轉。若無愛染而生憐愍。於生生中憐愍之心恆常隨轉。是故菩薩乃至涅槃永作善友。應量而語含笑先言故者。此是二種利益安樂增上意樂相。稱語身業之所解釋。無限大悲故者。是平等業之所解釋。若唯於苦而起大悲。非樂非捨非平等業一分轉故。菩薩大悲於樂於苦於非苦樂。所攝有情皆被生死眾苦隨逐。平等憐愍無有差別。是故說此名平等業。於所受事無退弱故者。是無下劣業之所解釋。專為拔濟一切有情。猶如重擔。見此重擔心無怯懼不捨勤苦。如擔而辦。是故說名無下劣業。無厭倦意故者。是無退轉業之所解釋。所化有情諸邪惡行不能退轉。利益安樂增上意樂相應業故。聞義無厭故者。是攝方便業之所解釋。聞謂所聞契經等法。非汎所聞。義謂即彼所詮之義。於此聞義常無厭足。此是能攝成熟有情巧方便性。是故說名攝方便業。聞義無足如所堪能。應正道理而化導故。於自作罪深見過故。於他作罪不瞋而誨故者。是厭惡所治業之所解釋。此中所治謂貪瞋等。欲令遠離故名厭惡。若於自罪深見過失。速疾厭離方能制他所不應作。言威肅故非餘能制。如契經言。  若自住邪行  便受他譏論  是人終不能  制止他過失   世俗亦言。  若自犯愆過  經時不觀察  不如理遠離  慢不取其德   若懷瞋忿。誨他所犯以非利益非方便故。言不威肅他轉違背。起諸邪行。如有頌言。  憐愍如一子  誨舉他所犯  決定令受持  後不復當犯   於一切威儀中。恆修治菩提心故者。是無間作意業之所解釋。普於一切所作事中。無間修治菩提心故。如所行清淨契經中說。  若見坐時  發如是心  願諸眾生  坐菩提座   如是等頌不悕異熟而行施故。乃至由四攝事攝方便故者。是勝進行業七句差別之所解釋。即六波羅蜜多及四攝事。離如所說所治過等。於極喜等後後地中。轉得增勝趣向成滿。因名為業是所作故。此中四種波羅蜜多易故不釋。有差別者。今當略釋。捨無色界修靜慮故者。菩薩不生無色界中。於彼不見能作利樂有情事故。亦不數入無色等至。不見彼處。有多功德之所依故。捨是離義方便相應修般若者。大悲相應修習妙慧。能作有情諸利樂事。此若無者。於諸有情利益安樂此事應無。專為此事求佛果故。如有頌言。  雙修習慧悲  能作他利樂  利他行正道  一向趣菩提   四攝事者。佈施愛語利行同義。由佈施故能攝受他。由愛語故方便開解為說法相。由利行故隨其所應勸彼修善。由同義故於最後時。令彼同得不共功德。或由佈施故令成法器。由愛語故得法勝解。由利行故依法勝解發起正行。由同義故令所起行轉得清淨轉復微妙。由此具攝方便自性。於持戒破戒善友無二故。乃至親近善友故者。是成滿加行業六句差別之所解釋。由此加行能令成滿。是故說名成滿加行。此即是業。由親近善士等六句釋經所說八句。作意功德助伴功德。各釋二故有。善屍羅故名持戒有。惡屍羅故名破戒。於此二種能說法者。為聞法故恭敬法故。起善友想無有差別。是故說言善友無二。由是因緣於破戒者不應一向。謂非善友。如有頌言。  若有戒足雖羸劣  而能辯說利多人  如佛大師應供養  愛彼善說故相似   以慇重心聽聞正法者。謂如所說廣義等中。由十六行應聽聞法。以慇重心住阿練若者。遠離聚落。過俱盧捨名阿練若。於中居止說名為住。如應而住無有慢緩名慇重心。於世雜事不愛樂者。不愛世間歌笑舞等種種雜事。即是遠離欲等相應不正尋思。作意功德者。捨愛聲聞獨覺乘故。大乘功德愛相應故。助伴功德者。遠惡友故。近善友故。恆修治四梵住故。常遊戲五神通故。依趣智故者。是成滿業之所解釋。謂成滿相名成滿業。此中業聲是相別名。無量清淨等三句。釋前恆修治四梵住等三句。慈悲喜捨四種無量名四梵住。由此表知所有內德。成滿清淨故得相聲。遊戲五通名為威力。漏盡智通是解脫智名大威力。或取菩薩增上神通名大威力。如是亦名成滿之相。證得功德者。謂已證得現前自在。此即解釋依趣智故。各別內證名依趣智。不唯於義依趣於識非寂靜故。於住正行不住正行等。是安立彼業。四句差別之所解釋。由此安立利益安樂增上意樂。此即是業。是故說名安立彼業。御眾功德者。謂於持戒犯戒有情驅擯攝受。俱欲令其出不善處安立善處。名不棄捨。言決定故者。謂決定無疑教授教誡。言威肅故。言若不定即不威肅。重諦實故者。謂財法二攝合成一種。積集財法無異分別。平等分佈如先所許。如是施與除現所無。如有頌言。  財供養能令  眾生盡壽命  法供養能令  究竟天寂靜   大菩提心恆為首故者。是無雜染心之所解釋。由菩提心所攝受故。凡有所作終不貪求他供事等。唯求證得無上菩提。   論曰。如說。  由最初句故  句別德種類  由最初句故  句別義差別   釋曰。此伽他中其義易解無勞重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六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入所知相分第四   論曰。如是已說所知相入所知相雲何應見。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識所攝。如阿賴耶識成種子。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有見意言。   釋曰。菩薩修習如是業已。如入現觀所應知相。今當顯說。多聞熏習所依者。謂於大乘而起多聞。聞法義已熏心心法相續所依。其少聞者無容得入此現觀故。如薄伽梵教授尊者羅怙羅經。說如是言。唯願世尊教我現觀。世尊告曰。汝已受持正法藏耶。羅怙羅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汝今且應受持法藏。如是等非阿賴耶識所攝者。謂此所依從最清淨法界流故。對治彼故。非彼性攝彼相違故。如阿賴耶識成種子者。如阿賴耶識能為一切雜染法因。此所依性能為一切清淨法因。唯因性同故得為喻。非一切種。如有頌言。  為欲利益常放逸  生盲不觀自樂者  諸佛降靈現世間  為彼宣說微妙法  譬如無價末尼寶  能除眾毒不思議   言似法者。謂契經等如十地等。言似義者。謂彼所詮無我性等。似彼行相而生起故。說為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者如彼所取而顯現故。言有見者。謂耳識。俱言意言者。所謂意識。或與見分俱所取能取性。此即安立所取能取所依自性。如前已說。   論曰。此中誰能悟入所應知相。大乘多聞熏習相續。已得逢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已得一向決定勝解。已善積集諸善根故。善備福智資糧菩薩。   釋曰。用及用具皆待作者。故問入者誰能悟入。答此問言大乘多聞熏習相續等。謂依大乘法而起多聞熏習。相續已得逢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者。由此相續故。得現前逢事諸佛出現於世。已得一向決定勝解者。由逢事佛於大乘法深生信解。非諸惡友引令猶豫。由此大乘多聞等三因緣故。能善積集無量善根。是則名為善備福智資糧菩薩。   論曰。何處能入。謂即於彼有見似法似義意言。大乘法相等所生起。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於一切法唯有識性。隨聞勝解故。如理通達故。治一切障故。離一切障故。   釋曰。何處能入者。問所入境及能入位。謂即於彼有見等者。謂於大乘法相所生。決定行相似法似義意言。能入於此境界。能入是用。所入境界。是業是持。於此意言或有能入。在勝解行地。於一切法唯識性中。但隨聽聞生勝解故。或有能入在見道中。如理通達此意言故。此中如理而通達者。謂通達彼非法非義。非所取非能取故。或有能入在修道中。由此修習對治煩惱所知障故。或有能入在究竟道中。最極清淨離諸障故。如是四種是能入位。   論曰。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謂三種相練磨心故。斷四處故。緣法義境止觀恆常。慇重加行無放逸故。   釋曰。由何能入者。此問入因。謂由何因於此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等者。謂雖有善根力而心或退屈故。說三種相練磨心故等。   論曰。無量諸世界無量人有情。剎那剎那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為第一練磨其心。由此意樂能行施等波羅蜜多。我已獲得如是意樂。我由此故少用功力修習施等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是為第二練磨其心。若有成就諸有障善。於命終時即便可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我有妙善無障礙善。雲何爾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是名第三練磨其心。   釋曰。無量諸世界等者。此言顯示初練磨心。引他例已令心增盛。無有退屈由此意樂者。顯示第二練磨其心。我已獲得如是意樂者。顯此意樂離諸弊縛。謂此意樂遠離慳吝。遠離欲尋。遠離恚尋。遠離懈怠。遠離惛沈及以睡眠。遠離無明。我由此故少用功力。修習施等波羅蜜多。當得圓滿者。謂已獲得殊勝意樂。便能任運修行施等速令圓滿。若有成就等者。顯示第三練磨其心。諸有障善者。謂有成就諸世間善。未能永斷所治障故。說名有障。我有妙善等者。謂我能永斷所對治障。由無障善而成其善。雲何當來而不證得圓滿佛果。練磨心者。謂策舉心令其猛利。對治退屈。   論曰。此中有頌。  人趣諸有情  處數皆無量  唸唸證等覺  故不應退屈  諸淨心意樂  能修行施等  此勝者已得  故能修施等  善者於死時  得隨樂自滿  勝善由永斷  圓滿雲何無   釋曰。復以伽他攝如是義。人趣諸有情等者。其心怯弱名為退屈。勸彼不應心生退屈。謂我不能證覺無上正等菩提名心怯弱。令勸進彼不應於己謂無功能。故無退屈。如有頌言。  無量十方諸有情  唸唸已證善逝果  彼既丈夫我亦爾  不應自輕而退屈   諸淨心意樂能修行施等者。謂非不善及無記心。而行施等。唯是善心故名淨心。如有世間不善無記散亂心中。亦行施等希願諸有及財位故。菩薩不爾。唯求無上正等菩提。言意樂者。謂能無礙修施等因如先已說。此勝者已得故。能修施等者。謂諸菩薩名為勝者先已得此殊勝意樂。由此施等波羅蜜多任運而轉。如說而修故名已得。由此決定捨所對治。捨所治故不由功用。於其施等任運而轉。等者。等取戒乃至慧波羅蜜多。善者於死時者。謂由世間善而成善者。於命終時得。隨樂自滿者。謂得世間隨所愛樂自圓滿果。是乃至得有頂生義。勝善由永斷者。即是由彼永斷障善而成善義。圓滿雲何無者。是隨所樂圓滿佛果雲何無義。   論曰。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斷作意故。由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異慧疑故。由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由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所分別斷分別故此中有頌。  現前自然住  安立一切相  智者不分別  得最上菩提   釋曰。今當顯示斷除四處。斷作意故者。斷除二乘分引作意。以能永斷異慧疑故者。謂於大乘甚深廣大。不起異慧顛倒及疑。斷法執故者。謂於所聞所思法中。能永斷除我我所執。謂我能聞我能思覺。我所聽文我所思義。如是執著一切皆無。於其勝義證現觀故。斷分別故者。謂於現前任運而轉。色等現住及作功用。諸骨鎖等淨定安立一切所緣諸境界相。作意分別悉能永斷。乃至一切諸佛菩薩波羅蜜多。如是等相。執著分別悉能永離。其頌義顯不須重釋。   論曰。由何雲何而得悟入。   釋曰。此中雙問作具所作。由有作者入所作業。應知定有能入之具。自現觀相是所作事。決定應有如是如是所作方便。是故今當二俱解釋。   論曰。由聞熏習種類。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有見意言。   釋曰。此中先辨能入之具種類之聲。即因言說是為因義。   論曰。由四尋。思謂由名義自性差。別假立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謂由名事自性差。別假立如實遍。智如是皆同不可得故。以諸菩薩如是如實。為入唯識勤修加行。即於似文似義意言。推求文名唯是意言。推求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言。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若時證得唯有意言。爾時證知若名若義。自性差別皆是假立。自性差別義相無故。同不可得由四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於此似文似義意言。便能悟入唯有識性。   釋曰。由四尋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者。依如先說。能悟入具發起如實所作方便。於加行時推求行見假有實無。方便因相說名尋思。了知假有實無所得。決定行智。方便果相名如實智。此中名者。謂色受等亦攝名因。名果句等尋思此名唯意言性。唯假非實。不離意言名名尋思。義尋思者。如名身等所詮表得蘊界處等。推求此性唯假非實。如有種類種類相應差別可得。如是所詮能詮相應不應理故。推求依此文名之義亦唯意言者。尋思依名所表外事。唯意言性。思惟此義似外相轉。實唯在內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者。尋思名義二種自性。唯假立相。謂色受等名義自性實無所有。假立自性。譬如假立補特伽羅。尋思名義二種差別亦假立相。謂無常等名義差別唯假立故。若名若義自性差別皆是假立者。證知四種虛妄顯現依他起攝自性差別義相無故。同不可得者。了達四種遍計執義皆不可得。應知此中四種方便說名尋思。四種果智說名四種如實遍智。謂推求名唯是假立。實不可得說名尋思。若即於此果智生時決定了知。假有實無名如實智。如是於事自性差別假有實無。推求決定說亦應爾。   論曰。於此悟入唯識性中。何所悟入。如何悟入。入唯識性。相見二性及種種性。若名若義自性差別。假自性差別義。如是六種義皆無故。所取能取性現前故。一時現似種種相義而生起故。如闇中繩顯現似蛇。譬如繩上蛇非真實。以無有故。若已了知彼義無者。蛇覺雖滅。繩覺猶在。若以微細品類分析。此又虛妄色香味觸為其相故。此覺為依繩覺當滅。如是於彼似文似義六相意言。伏除非實六相義時。唯識性覺猶如蛇覺亦當除遣。由圓成實自性覺故。   釋曰。於此悟入唯識性中。欲顯所入及入譬喻。故為此問。若義無有於此悟入唯識性中。為何所入此意難言。此唯識性即是其義。雲何義無為遮此難故先說言。入唯識性謂此識義亦無義性。非唯外義是無所有。若無義性。雲何得有十二處教。雲何世間有義言說。為遮此難。故次說言。相見二性雖無實義。識似內外二義顯現。無始言說熏習力故。識似義轉似了別用說名為見。故不相違為唯悟入似相似見。識別種類為不爾耶。為答此問故說悟入及種種性。謂唯一識。所取能取性差別故。於一時間分為二種。又於一識似三相現。所取能取及自證分名為三相。如是三相。一識義分非一非異如餘處辨。於一識上有多相現。故名種種。名等六相。無有義等釋前三種。為答前問如何悟入故復說言。如闇中繩顯現似蛇。由此譬喻成立通達三種自性。譬如繩上蛇非真實。以無有故。如是似名似義意言。依他起上名等六種。遍計所執亦非真實。以無有故。又於此中如依繩覺捨於蛇覺。如是依止唯識顯現。依他起覺捨於六義。遍計執覺如依色等。細分之覺除遣繩覺。如是依止圓成實覺。遣依他起迷亂之覺。如有頌言。  於繩謂蛇智  見繩了義無  證見彼分時  知如蛇智亂   伏除非實六相義時者。是非有義。六種非實義非有為相故。   論曰。如是菩薩悟入意言似義相故。悟入遍計所執性。悟入唯識故悟入依他起性。雲何悟入圓成實性。若已滅除意言聞法熏習種類唯識之想。爾時菩薩已遣義想一切似義。無容得生故似唯識亦不得生。由是因緣住一切義。無分別名。於法界中便得現見相應而住。爾時菩薩平等平等。所緣能緣無分別智。已得生起。由此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   釋曰。悟入意言似義相故。悟入遍計所執性者。謂了知意言似義相現。無有遍計所執實義。由此故名悟入遍計所執自性。悟入唯識故悟入依他起性者。謂了知唯識無明解故。於無義中似義相現。由此悟入依他起性。為顯悟入圓成實性故復說言。已遣義想。即是已能除義想義。一切似義無容得生者。即是都無有能似義而生起義。故似唯識亦不得生者。所取無故能取亦無。即是唯識所成之義。亦不轉義。住一切義無分別名者。謂一切法是契經等。名所依行處。名一切義。名有十種。前九種名有所分別。其第十名於一切義無所分別。安住如是於一切義無分別名。如說一切唯有其名。即如是名能起一切者。此中似名顯現識等假說為名。於法界中便得現見相應而住者。謂於法界內證相應而起勝解。平等平等者。謂如所緣都無所有。如是能緣亦無所有。是故所緣能緣二種平等平等。由此菩薩名已。悟入圓成實性者。悟入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性是有餘故猶有作者。作用未息但名悟入。今於此中作者作用息滅究竟名已悟入。   論曰。此中有頌。  法補特伽羅  法義略廣性  不淨淨究竟  名所行差別   釋曰。如前所說住一切義無分別名。今以伽他顯示此名自境差別。初法名者。謂色受等。補特伽羅名者。謂天授等。隨信行等。佛教中名。後法名者。謂契經應頌等。義名者。謂此所詮殺害於父母。誅國及隨行等。略名者。謂一切法皆無我等。廣名者。謂色無我等。性名者。謂阿等諸字。是詞句因故。不淨名者。謂諸異生為諸煩惱垢所染故。淨名者。謂諸賢聖垢永斷故。究竟名者。謂總所緣即般若波羅蜜多。及十地等。以總略義為所緣故。   論曰。如是菩薩悟入唯識性故。悟入所知相。悟入此故入極喜地。善達法界生如來家。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得一切菩薩平等心性。得一切佛平等心性。此即名為菩薩見道。   釋曰。善達法界者。於此法界深作證故。生如來家者。謂佛法界名如來家。於此證會故名為生。於此所緣勝智生故。轉先所依生餘依故。紹繼佛種令不斷絕。如餘續生餘眾同分。所生能生相續不斷。託所生家如是般若波羅蜜多。證佛法界。名於中生。名真佛子。由此般若波羅蜜多。於佛法界能正作證。樹自相續自在現前故名為生。如有說言。  一切雄猛  樂利他者  生母養母  所生所育   得一切有情平等心性者。遍見一切等無我故。如有說言。一切諸法皆如來藏。如是等。得一切菩薩平等心性者。得彼意樂平等性故。得一切佛平等心性者。得彼法身平等性故。此即名為菩薩見道者。見先未見勝法界故。譬如聲聞獨覺見道。   論曰。復次為何義故入唯識性。由緣總法出世止觀智故。由此後得種種相識智故。為斷及相阿賴耶識諸相種子。為長能觸法身種子。為轉所依。為欲證得一切佛法。為欲證得一切智智入唯識性。又後得智於一切阿賴耶識所生。一切了別相中。見如幻等性無倒轉。是故菩薩譬如幻師於所幻事於諸相中。及說因果常無顛倒。   釋曰。復次為何義故等者。問入唯識所須。次應答言為欲證得一切智智。而先方便如所說者。為欲開示次第言故。為欲饒益堪受如是所化類故。由緣總法者。緣一切法總相所顯真如為。境謂大乘教中所說一切法。皆真如為性故。緣真如即是解了一切法性。若不爾者雖經多時。無分別智亦應不生。言出世者。是無漏故。無分別故。止觀智故者。由三摩呬多無顛倒智故。種種相識者。謂安立諸法因性果性有上無上等。即是所取能取分義。為斷及相阿賴耶識諸相種子者。為斷阿賴耶識中似色等相諸法種子。及能熏相。此即說斷種子因果。為長能觸法身種子者。為欲增長一切大乘多聞熏習。由此為先得法身故。為轉所依者。通達真如。諸心心法離垢生故。或復真如善清淨故。為欲證得一切佛法者。為欲生起力無畏等諸佛法故。為欲證得一切智智者。為欲證得。無垢無礙諸佛智故。又後得智者。顯後得智有所作用。於一切阿賴耶識所生者。此舉所生為取其因。一切了別相中者。此顯其果即是能取所取分中。見如幻等性無倒轉者。如實觀見依他起性。如幻事等。無迷亂故。譬如幻師於所幻事者。於草木等幻惑因中。無有顛倒如實見故。於象馬等幻惑相中。亦無顛倒如實見故。如是菩薩見真實者。如實現見無有所取能取自性。圓成實已起於後得。能發語言世俗淨智。知因果時及說法時。常無顛倒。其聽聞者雖有顛倒。而聞熏習熏相續故。次第漸漸得無顛倒。由彼成辦所應作故。此後得智亦無差別無染污故。   論曰。於此悟入唯識性時。有四種三摩地。是四種順抉擇分依止。雲何應知。應知由四尋思於下品無義忍中。有明得三摩地。是煖順抉擇分依止。於上品無義忍中。有明增三摩地。是頂順抉擇分依止。復由四種如實遍智。已入唯識。於無義中已得決定。有入真義一分三摩地。是諦順忍依止。從此無間伏唯識想。有無間三摩地。是世第一法依止。應知如是諸三摩地。是現觀邊。   釋曰。於一切處入現觀時。皆有四種順抉擇分。是前相故。現觀已顯故不重釋。由四尋思者。謂如前說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假立為體。於下品無義忍中者。謂於下品覺慧愛樂諸義無所有中。明謂能照無有義智。所求果遂故名為得。此定創得無義智明。故得明得三摩地名。譬如最初求得火等。煖者即是煖品善根。譬如鑽火煖為前相。此亦如是真智前相。言依止者。謂是因義。言抉擇者。即是現觀。此分即是法無我忍。引此善根說名為順。最居其上故名為頂。復由四種如實遍智者。謂如先說於名事等不可得中。已得決定。如是轉時悟入唯識。似名等現決定了知。都無有義。入真義一分三摩地者。唯能通達所取無故名入一分。由於此中了達義無。未能伏彼能取行相唯識令無。是故說此名諦順忍所依止定。順謂親近依所取無令能取無。應知如是諸三摩地是現觀邊者。當知即是近彼轉義。   論曰。如是菩薩已入於地已得見道。已入唯識。於修道中雲何修行。於如所說安立十地。攝一切經皆現前中。由緣總法出世後得止觀智故。經於無量百千俱胝那庾多劫。數修習故而得轉依。為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   釋曰。於如所說安立十地者。謂隨彼彼戲論言說。自相共相十種地中。由緣總法者。相雜緣故。無緣別法而修正智。若不爾者無分別智所集資糧。不應得有。出世者是無分別智後得。即是清淨世間能安立智。此後得故。清淨有相境故。世間而得轉依者。謂經多劫修無分別後得智故。而得轉依。謂心心法相續清淨。為欲證得三種佛身精勤修行者。後當廣說。   論曰。聲聞現觀菩薩現觀。有何差別。謂菩薩現觀與聲聞異。由十一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以大乘法為所緣故。二由資持差別。以大福智二種資糧。為資持故。三由通達差別。以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由涅槃差別。攝受無住大涅槃故。五由地差別。依於十地而出離故。六七由清淨差別。斷煩惱習淨佛土故。八由於自他得平等心差別。成熟有情。加行無休息故。九由生差別。生如來家故。十由受生差別。常於諸佛大集會中攝受生故。十一由果差別。十力無畏不共佛法。無量功德果成滿故。   釋曰。聲聞菩薩現觀差別。略有十種或十一種。所緣差別中。菩薩現觀以大乘法為聞慧等三種所緣。聲聞現觀聲聞乘法為其所緣。資持差別中。福資糧者。謂施戒忍三種加行。智資糧者。謂精進靜慮及聞慧等。言資糧者。經無量劫所運集故。通達差別中聲聞現觀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理。菩薩現觀俱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空無我。涅槃差別中菩薩現觀攝受悲慧方便資糧。生死涅槃無所住著以為涅槃。聲聞現觀唯住無為以為涅槃。地差別中菩薩現觀。依於十地而得出離。聲聞乘中無有如是諸地建立。清淨差別中。菩薩現觀永斷煩惱並諸習氣。及能清淨眾寶佛土。聲聞現觀雖斷煩惱。未除習氣全不能淨眾寶佛土。言習氣者。雖無煩惱。然其所作似有煩惱。自他平等心差別中。菩薩現觀證得自他平等法性。成熟有情加行無絕。聲聞現觀分別自他。唯修自利不修他利。生差別中菩薩現觀。於如來家法界中生。是佛真子。如輪王家生有相子。非如聲聞同於下賤無智婢子。受生差別中菩薩現觀。常於諸佛大集會中。蓮花臺上結加趺坐。乃至成佛恆受化生。所言諸佛大集會者。謂無漏界諸佛國土。非如聲聞處母胎等。果差別者。菩薩現觀。力無畏等無量功德眾所莊嚴。能無功用起作一切利有情事。證得法身以為勝果。餘用無漏轉生為果。   論曰。此中有二頌。  名事互為客  其性應尋思  於二亦當推  唯量及唯假  實智觀無義  唯有分別三  彼無故此無  是即入三性   釋曰。以二伽他總攝尋思及尋思果。令易解了。名事互為客其性應尋思者。謂名於事為客。事於名亦爾。非如一類。謂聲與義相稱而生。互相繫屬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者。謂於自性及差別中。亦當推尋唯有分別唯有假立。其事雲何。謂此二種唯有分別。唯有假立差別言說。都無真實自性差別。言實智者。謂從尋思所生四種如實遍智。觀無義者。謂觀其義本來無有。唯有分別三者。觀見唯有三種分別。謂名分別。自性假立分別。差別假立分別。彼無故此無者。謂義無故觀此三種分別亦無。是即入三性者。如上所說即是悟入三種自性。謂初頌前半。觀名與事更互為客。即是悟入遍計所執自性。初頌後半。觀彼二種自性差別。唯有分別唯有假立。即是悟入依他起自性。第二頌中即是悟入圓成實自性。此中但遣遍計所執各別心境。伏除分別不無其事。若不爾者繫縛解脫俱不應成。淨與不淨皆無有故。   論曰。復有教授二頌。如分別瑜伽論說。  菩薩於定位  觀影唯是心  義想既滅除  審觀唯自想  如是住內心  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無  後觸無所得   釋曰。誰能如是尋思得果。如是教授當復為誰。為答此問說於二頌。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者。謂觀所有似法似義。定所行影唯是內心。如經言。我說識所緣唯識所現故。言菩薩者。即說能觀。於定位者。心住一境。義想既滅除者。謂由彼影遣其義想。審觀唯自想者。謂審觀察如是似法似義之相。唯我定心之所變現。如是住內心者。是心於爾時即住自心義。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者。謂先已了所取是無。如所取性既無所有。所取性上能取之性亦不得成。後觸無所得者。謂從此後證無二性所得真如。   論曰。復有別五現觀伽他。如大乘經莊嚴論說。  福德智慧二資糧  菩薩善備無邊際  於法思量善決已  故了義趣唯言類  若知諸義唯是言  即住似彼唯心理  便能現證真法界  是故二相悉蠲除  體知離心無別物  由此即會心非有  智者了達二皆無  等住二無真法界  慧者無分別智力  周遍平等常順行  滅依榛梗過失聚  如大良藥銷眾毒  佛說妙法善成立  安慧並根法界中  了知念趣唯分別  勇猛疾歸德海岸   釋曰。福德智慧二資糧菩薩善備無邊際者。謂施等三波羅蜜多名福資糧。第六般若波羅蜜多名智資糧。精進俱修故通二種。靜慮亦爾。若緣無量屬福資糧。其餘屬智。福智積集故名資糧。言善備者。是圓滿義。經無數時差別圓滿名無邊際。於法思量善決已者。謂於一切契經等法。由定後智極善決定得無猶豫故。了義趣唯言類者。是故能了一切義趣。唯用意言分別為因。若知諸義唯是言即住似彼唯心理者。謂若了知一切義相唯是意言。即能安心住似義相種種變現唯心理中得決定故。此第二頌初半顯示菩薩在順抉擇分位。初頌顯示此位加行。便能現證真法界是故二相悉蠲除者。由先了達義無所有。住唯心故能除所取能取二相。現證無二真實法界。善決定智依此生故。此前半頌及後第三顯見道位。如所現證次當顯示。體知離心無別物由此即會心非有者。謂知離心無別一切所緣境界。由彼無故能緣心性亦不得成。智者了達二皆無者。勝慧相應故名智者。於二無性能決定知故名了達遍計所執。所緣能緣本來無性名二皆無等。住二無真法界者。平等安住故名等住。所取能取悉皆遠離故言二無。如是現證法界。非虛名真法界。慧者無分別智力者。謂諸菩薩無分別智所有功能。周遍平等常順行者。謂總內外故名周遍。如所取無能取亦爾。故名平等。隨順觀察契經等法其性平等。譬如虛空故名順行。時恆故常。滅者除也。依謂一切雜染法因難可悟入。喻於榛梗。諸雜染法名為過失。習氣積集故名為聚。如大良藥銷眾毒者。其義易了。能除遠入諸過失故如阿揭陀。此第四頌顯示修道。佛說妙法善成立者。謂牟尼尊所說正法極善成立。安慧並根法界中者。謂安其慧置佛所說善成立法。並其根本真法界中。根者謂此是覺因故。或總緣法名為根本。謂一切經皆以十地為根本故。法依彼轉故名法界。即諸法空。了知念趣唯分別者。謂後得智依法界轉。了知念趣唯是分別。離分別外無所念法。謂彼所念契經等法。及所應念波羅蜜多。並彼果等。遍計所執性皆無故。勇猛疾歸德海岸者。謂諸菩薩由先漸次修習現觀。無分別智後得智故。速能證獲一切功德圓滿佛果。謂如來地超度無邊因位功德。名德海岸。如有頌言。  證三菩提時  頓成圓滿果  度無邊德海  至無等等位   疾者速也。經無量劫乃成佛果。時既長久雲何言疾。此義不然。時劫長遠。唯分別故。如有頌言。  處夢謂經年  寤乃須臾頃  故時雖無量  攝在一剎那   又佛精進極熾然故。雖經多劫而謂少時。如有頌言。  愚修雖少時  怠心疑已久  佛於無量劫  勤勇謂須臾   言勇猛者即智慧力。成無分別後得智故。無所怯憚故名勇猛。此頌顯示至第一義最勝尊高究竟道位。   攝大乘論釋卷第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彼入因果分第五   論曰。如是已說入所知相。彼入因果雲何可見。謂由施戒忍精進靜慮般若六種波羅蜜多。雲何由六波羅蜜多得入唯識。復雲何六波羅蜜多成彼入果。謂此菩薩不著財位。不犯屍羅。於苦無動。於修無懈。於如是等散動因中不現行時心專一境。便能如理簡擇諸法得入唯識菩薩。依六波羅蜜多入唯識已。證得六種清淨增上意樂所攝波羅蜜多。是故於此設離六種波羅蜜多現起加行。由於聖教得勝解故。及由愛重隨喜欣樂諸作意故。恆常無間相應方便修習六種波羅蜜多。速得圓滿。   釋曰。入唯識因。謂加行時世間六種波羅蜜多今當顯示。謂此菩薩不著財位者。無所貪求故名不著貪著。即是捨所對治。此即是施波羅蜜多所對治障。後五亦爾。不犯屍羅者。毀犯是戒波羅蜜多所對治障。於苦無動者。忿動是忍波羅蜜多所對治障。於修無懈者懈是精進波羅蜜多所對治障。心專一境者。謂於靜慮波羅蜜多所對治障。散動因中遠離不轉持心令定。便能如理簡擇諸法者。即是般若波羅蜜多。由此六種波羅蜜多得入唯識。既得入已證得清淨增上意樂所攝殊勝果分六種波羅蜜多。是故設離波羅蜜多現起加行恆常無間修習六種波羅蜜多。速得圓滿為不爾耶。若於屍羅波羅蜜多不起加行應是犯戒。此義不然不起勉勵加行故。若於屍羅不起加行應有此失。非不發起勉勵加行而有此失。由於聖教得勝解等任運加行。是故無失。此中於聖教得勝解者。謂於波羅蜜多相應聖教。雖極甚深而能信解。愛重作意者。謂於已得波羅蜜多受功德味。隨喜作意者。謂於十方一切世界他相續中。或於各別自相續中波羅蜜多。深心慶喜。欣樂作意者。謂於未來願我與此恆不相離及轉殊勝。   論曰。此中有三頌。  已圓滿白法  及得利疾忍  菩薩於自乘  甚深廣大教  等覺唯分別  得無分別智  悕求勝解淨  故意樂清淨  前及此法流  皆得見諸佛  了知菩提近  以無難得故   由此三頌總顯清淨增上意樂有八種相。謂資糧故。堪忍故。所緣故。作意故。對治故。自體故瑞相故。勝利故。如其次第諸句伽他應知顯示。   釋曰。此中顯說清淨增上意樂。所有資糧堪忍所緣作意對治自體瑞相勝利。已圓滿白法者。謂先於彼勝解行地善備資糧。白法圓滿。是謂資糧。及得利疾忍者。謂簡軟中唯取上品。諦察法忍此忍轉時即是堪忍。菩薩於自乘甚深廣大教者。謂緣大乘深廣聖教。其義微細名為甚深。即法無我殊勝。威德相應名為廣大。即是虛空藏等諸三摩地。是謂所緣。等覺唯分別者。覺一切法唯有分別是謂作意。得無分別智者。即是對治。悕求勝解淨故意樂清淨者。即是自體由此意樂以信及欲為自體故。前及此法流皆得見諸佛者。即是瑞相。前謂意樂清淨位前此謂於此三摩地中。法流即說在三摩地處於定中見。諸佛故了知菩提近以無難得故者。謂因見佛知菩提近。釋此義言無難得故。即是勝利。於此位中見菩提近得此能得勝方便故。得不為難。修集資糧勢力成熟有堪能故。如是三頌總釋清淨增上意樂八相差別。   論曰。何因緣故波羅蜜多唯有六數。成立對治所治障故。證諸佛法所依處故。隨順成熟諸有情故。為欲對治不發趣因故。立施戒波羅蜜多。不發趣因。謂著財位及著室家。為欲對治雖已發趣復退還因故。立忍進波羅蜜多。退還因者。謂處生死有情違犯所生眾苦。及於長時善品加行所生疲怠。為欲對治雖已發趣。不復退還而失壞因故。立定慧波羅蜜多。失壞因者。謂諸散動及邪惡慧。如是成立對治所治障故。唯立六數。又前四波羅蜜多是不散動因。次一波羅蜜多不散動成就。此不散動為依止故。如實等覺諸法真義。便能證得一切佛法。如是證諸佛法所依處故。唯立六數由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正攝受。由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能不毀害。由忍波羅蜜多故。雖遭毀害而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能助經營彼所應作。即由如是攝利因緣。令諸有情於成熟事有所堪任。從此已後心未定者令其得定。心已定者令得解脫。於開悟時彼得成熟。如是隨順成熟一切有情。唯立六數應如是知。   釋曰。次當開示最後頌中。數相等義先依立數說如是言。成立對治所治障等。謂三因緣波羅蜜多數唯有六不多不少。先當開示成立對治所治障故。為欲對治不發趣因故立施戒波羅蜜多。乃至為欲對治而失壞因故立定慧波羅蜜多。失壞因者。謂諸散動及邪惡慧顛倒執取諸鄙惡智名邪惡慧。如諸外道是失壞因。餘句如文分明易了。證諸佛法所依處者。第二建立六數因緣。以是一切佛法因故。波羅蜜多唯有六數不增不減。其義雲何。謂前四波羅蜜多是不散動因。能令所治散動無故。靜慮波羅蜜多不散動成就。令不散動得圓滿故。依此靜慮波羅蜜多如實等覺諸法真義。能於所緣正遍知故。諸佛法者。謂十力等。證謂成辦。隨順成熟諸有情者。第三成立六數因緣。由施波羅蜜多於諸有情能正攝受。由戒波羅蜜多於諸有情能不毀害。不生惱。故由忍波羅蜜多雖遭毀害而能忍受。能忍受故能饒益他。不反報故。由精進波羅蜜多。助彼所作。由靜慮波羅蜜多。心未定者令其得定。由慧波羅蜜多。心已定者令得解脫。開悟時者。謂教授彼令於境界得悟入時。彼得成熟者。彼於境界已得成熟。言成熟者。謂所治障消融潰散如癰已熟。或能對治成滿可用如食已熟。   論曰。此六種相雲何可見。由六種最勝故。一由所依最勝。謂菩提心為所依故。二由事最勝。謂具足現行故。三由處最勝。謂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為依處故。四由方便善巧最勝。謂無分別智所攝受故。五由迴向最勝。謂迴向無上正等菩提故。六由清淨最勝。謂煩惱所知二障無障所集起故。若施是波羅蜜多耶設波羅蜜多是施耶。有施非波羅蜜多應作四句。如於其施。如是於餘波羅蜜多亦作四句。如應當知。   釋曰。依所立相說如是言。謂由六種最勝故等。六種最勝其言易了。不須別釋。具足現行故者。於內外事一切種類皆能捨故。無分別智所攝受故者。謂三輪清淨。施者受者施物。分別皆遠離故。餘文易了。有是施非波羅蜜多者。謂離六種最勝而修佈施。有是波羅蜜多非施者。謂六種最勝所集戒等。有亦施亦波羅蜜多者。謂六種最勝所集佈施。有非施非波羅蜜多者。謂離六種最勝而修戒等。如於施中作是四句。如是於餘戒等五中。如其所應皆善安立。故有頌言。  麟角喻無有  六波羅蜜多  唯我最勝尊  上品到彼岸   論曰。何因緣故。如是六種波羅蜜多此次第說。謂前波羅蜜多。隨順生後波羅蜜多故。   釋曰。隨順生後波羅蜜多故者。謂於財位不貪著已能守屍羅。具屍羅已便能忍受。能忍受已堪耐乖違故發精進。發精進已心便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實知。故此六種如是次第。   論曰。復次此諸波羅蜜多訓釋名言。雲何可見。於諸世間聲聞獨覺施等善根。最為殊勝能到彼岸。是故通稱波羅蜜多。又能破裂慳吝貧窮。及能引得廣大財位福德資糧故名為施。又能息滅惡戒惡趣。及能取得善趣等持故名為戒。又能滅盡忿怒怨讎。及能善住自他安隱故名為忍。又能遠離所有懈怠惡不。善法及能出生無量善法。令其增長故名精進。又能消除所有散動。及能引得內心安住故名靜慮。又能除遣一切見趣諸邪惡慧。及能真實品別知法故名為慧。   釋曰。釋總名者。於諸世間聲聞獨覺施等善根最為殊勝。能到彼岸是故通名波羅蜜多。到彼岸名是最勝義。釋別名者。謂於因時能破慳吝。亦能引廣福德資糧。及於果時能裂貧窮得大財位故名為施。餘釋別名其文易了。   論曰。雲何應知修習如是波羅蜜多。應知此修略有五種。一現起加行修。二勝解修。三作意修四方便善巧修。五成所作事修。此中四修如前已說。成所作事修者。謂諸如來任運佛事無有休息。於其圓滿波羅蜜多復更修習六到彼岸又作意修者。謂修六種意樂所攝。愛重隨喜欣樂作意。一廣大意樂。二長時意樂。三歡喜意樂。四荷恩意樂。五大志意樂。六純善意樂。若諸菩薩乃至若干無數大劫。現證無上正等菩提。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使頓捨一切身命。以殑伽河沙等世界盛滿七寶奉施如來。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佈施意樂猶無厭足。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假使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於四威儀常乏一切資生眾具。戒忍精進靜慮般若。心恆現行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所有戒忍精進靜慮般若。意樂猶無厭足。是名菩薩廣大意樂。又諸菩薩即於此中無厭意樂。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無間息。是名菩薩長時意樂。又諸菩薩以其六種波羅蜜多饒益有情。由此所作深生歡喜。蒙益有情所不能及。是名菩薩歡喜意樂。又諸菩薩以其六種波羅蜜多。饒益有情見彼於己有大恩德。不見自身於彼有恩。是名菩薩荷恩意樂。又諸菩薩即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深心迴施一切有情。令得可愛勝果異熟。是名菩薩大志意樂。又諸菩薩復以如是六到彼岸所集善根。共諸有情迴求無上正等菩提。是名菩薩純善意樂。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愛重作意。又諸菩薩於餘菩薩六種意樂。修習相應無量善根深心隨喜。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隨喜意樂。又諸菩薩深心欣樂一切有情六種意樂。所攝六種到彼岸修。亦願自身與此六種到彼岸修恆不相離。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如是菩薩修此六種意樂所攝欣樂作意。若有聞此菩薩六種意樂所攝作意修已。但當能起一念信心。尚當發生無量福聚。諸惡業障亦當消滅。何況菩薩。   釋曰。修謂數習。現起修等差別有五。現起加行修者。謂於施等無顛倒轉。如有頌言。  施者殊勝  信等具足  恭敬應時  自手施等   又如頌言。  利他加行於有情  不簡有力若無力  於一切時一切施  隨力所能廣饒益   勝解修者。謂由信欲而生勝解。於佛聖教深印順故。生樂欲故。如有頌言。  雖於利業無功用  而於佛教生勝解  由信及欲共相應  意樂常修無懈廢   作意修者。謂愛重隨喜欣樂作意所攝修習。如前已說。方便善巧修者。謂無分別智攝受修習。亦如前說。成所作事修者。謂諸如來到彼岸法雖極圓滿。為饒益他本願力故。不作功用。隨彼所能現行施等所應作事。此即是修為彼修故亦名為修。又聲欲說前作意修有差別義。謂修六種意樂所攝。乃至意樂猶無厭等。其言易了。少處少說。無厭足者。謂無疲倦。經爾所時一一剎那。或有說言。經爾所時為一剎那。謂經於三無數劫量為一剎那。如是剎那積集乃至得大菩提。經爾所時一一剎那。其義易了。滿中熾火者。顯乏少勝處。常乏一切資生眾具者。顯無苦對治資生眾具。為治諸苦而攝受故。於四威儀者。顯志廣大。雖乏勝處及資生具。而於一切四威儀中。修行戒等到彼岸心常現前故。長時意樂者。謂於久時無間息故。荷恩意樂者。謂深信解諸來求者。是善友故。此即信彼諸來求者。施己可愛妙果異熟。是故荷恩。大志意樂者。謂此意樂大志相應。為欲利益諸有情故。迴己善根施與一切如是意樂最為殊勝。是故說名大志意樂。純善意樂其義是一。立別名者。若以施等迴求三有財位圓滿。如是意樂悕求苦具。似有罪故不名純善。若以施等共諸有情迴求佛果。如是意樂不求苦具。都無罪故說名純善。修此六種意樂所攝三種作意。其言易了無煩重釋。諸惡業障亦當消滅者。謂令無果故或治惡趣故。   論曰。此諸波羅蜜多差別雲何可見。應知一一各有三品。施三品者。一法施二財施三無畏施。戒三品者。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忍三品者。一耐怨害忍二安受苦忍三諦察法忍。精進三品者。一被甲精進二加行精進三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精進。靜慮三品者。一安住靜慮二引發靜慮三成所作事靜慮。慧三品者。一無分別加行慧二無分別慧三無分別後得慧。   釋曰。由此一一波羅蜜多。各有三品顯示差別。言法施者。謂無染心如實宣說契經等法。言財施者。謂無染心捨資生具。無畏施者。謂止損害濟拔驚怖。又法施者為欲資益他諸善根。財施為欲資益他身。無畏施為欲資益他心。律儀戒者。謂於不善能遠離法。防護受持。由能防護諸惡不善身語等業故名律儀。此即是戒此能建立後二屍羅。由自防護能修供養佛等善根。及能饒益諸有情故。攝善法戒能令證得力無畏等一切佛法。饒益有情戒能助有情如法所作。平等分佈無罪作業。成熟有情耐怨害忍。是諸有情成熟轉因安受苦忍。是成佛因。寒熱飢渴種種苦事皆能忍受無退轉故。諦察法忍是前二忍所依止處。堪忍甚深廣大法故。被甲精進。謂最初時自勵。我當作如是事。即是解釋契經所說初有勢句。加行精進。謂加行時如所意樂勤修加行。即是解釋契經所說次有勤句。無怯弱無退轉無喜足精進。謂隨意樂所作善事。乃至安坐妙菩提座終不放捨。於自疲苦心不退屈名無怯弱。於他逼惱心不移動名無退轉。乃至菩提於其中間。進修善品嚐無懈廢名無喜足。如是三句如數解釋契經所說。有勇堅猛於諸善法不捨軛句。安住靜慮為得現法樂住。離慢見愛得清淨故。引發靜慮為能引發六神通等殊勝功德成所作事靜慮。為欲饒益諸有情類。以能止息飢儉疾疫諸怖畏等苦惱事故。無分別加行慧。謂真觀前勝方便智。無分別慧。謂真觀智。無分別後得慧。謂現觀邊諸世俗智。能起種種說法等事。   論曰。如是相攝雲何可見。由此能攝一切善法。是其相故。是隨順故。是等流故。   釋曰。由此能攝一切善法者。此答非理不如問故。前總問言如是相攝雲何可見。無此過失說此能攝一切善法。其義已說。彼亦攝此一切善法者。謂施等信等諸念住等力等為後。是其相故者。是攝體相。謂此施等與彼施等更互相攝。是隨順故者。是攝隨順信等善法施等善心彼所修故。於施等中彼隨轉故。信等即是諸善。大施及念住等菩提分法。是等流故者。是攝等流。謂無諍等及十力等。是到彼岸等流果故。如有頌言。  地及到彼岸  諸佛法所依  轉依法身等  諸功德為果   論曰。如是所治。攝諸雜染雲何可見。是此相故。是此因故。是此果故。   釋曰。如是所治慳吝犯戒忿恚懈怠散動惡慧。雲何能攝一切雜染。是此相故者。謂攝慳等差別自性離他性故。是此因故者。謂不信等邪見為後。慳等因故。   論曰。如是六種波羅蜜多。所得勝利雲何可見。謂諸菩薩流轉生死富貴攝故。大生攝故。大朋大屬之所攝故。廣大事業加行成就之所攝故。無諸惱害性薄塵垢之所攝故。善知一切工論明處之所攝故。勝生無罪乃至安坐妙菩提座。常能現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是名勝利。   釋曰。今當顯說波羅蜜多勝利功德富貴攝故者。是施波羅蜜多。所得勝利勝生無罪乃至是名勝利。於一切處應遍配屬大生攝故者。是戒波羅蜜多所得勝利。勝善趣攝故。名大生。大朋大屬之所攝故者。是忍波羅蜜多所得勝利。朋謂親族。屬謂奴婢。廣大事業加行成就之所攝故者。是精進波羅蜜多所得勝利。廣大事業謂輪王等。於中策勵名為加行。所作皆辦故名成就。由此所攝無所罣礙無諸惱害。性薄塵垢之所攝故者。是靜慮波羅蜜多所得勝利。由靜慮故感此威力。善知一切工論明處之所攝故者。是慧波羅蜜多所得勝利。勝生無罪者。雖同世間得最勝生。不如世間勝生有罪。既無有罪時又無邊無間相續。乃至菩提非如世間唯自利益。常能現作一切有情一切義利。   論曰。如是六種波羅蜜多互相抉擇。雲何可見。世尊於此一切六種波羅蜜多。或有處所以施聲說。或有處所以戒聲說。或有處所以忍聲說。或有處所以勤聲說。或有處所以定聲說。或有處所以慧聲說。如是所說有何意趣。謂於一切波羅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羅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   釋曰。謂於一切波羅蜜多修加行中。皆有一切波羅蜜多互相助成。如是意趣者。謂於一一修加行中即有一切更互相助。謂修施時禁防忍受策勵專心能善了知業果相屬。如是施中即有餘轉。若修戒時遠離慳吝忿恚懈怠散動邪見。如是戒中即有餘轉。修習所餘波羅蜜多亦如是說。如有頌言。  施時無貪無犯戒  無嫉無恚起慈心  諸來求者便施與  無惓無亂無異見   復有頌言。  施性中現有  六波羅蜜多  財施無畏施  法施所攝故   論曰。此中有一嗢拖南頌。  數相及次第  訓詞修差別  攝所治功德  互抉擇應知   釋曰。總攝前文義如上釋。   攝大乘論釋彼修差別分第六   論曰。如是已說彼入因果。彼修差別雲何可見。由菩薩十地。何等為十。一極喜地。二離垢地。三發光地。四焰慧地。五極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如是諸地安立為十。雲何可見。為欲對治十種無明所治障故。所以者何。以於十相所知法界有十無明所治障住。雲何十相所知法界。謂初地中由遍行義。第二地中由最勝義。第三地中由勝流義。第四地中由無攝受義。第五地中由相續無差別義。第六地中由無雜染清淨義。第七地中由種種法無差別義。第八地中由不增不減義。相自在依止義。土自在依止義。第九地中由智自在依止義。第十地中由業自在依止義。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自在依止義。此中有三頌。  遍行最勝義  及與勝流義  如是無攝義  相續無別義  無雜染淨義  種種無別義  不增不減義  四自在依義  法界中有十  不染污無明  治此所治障  故安立十地   復次應知。如是無明於聲聞等非染污。於諸菩薩是染污。   釋曰。為欲顯示入所知相因果所攝波羅蜜多。隨其所應善修習已能除見修所應斷障。故辯因果修位差別。由菩薩十地者。謂諸菩薩於此地中修習現觀。離過離貪修菩提分。觀察諸諦觀察緣起。於無相中。若有功用若無功用。得勝辯才逮真灌頂。除滅所知煩惱障等。故此修位有十地別。以於十相者。謂遍行等。所知法界者。謂由十相所顯法界。有十無明所治障住者。謂於十相有十無明十所治障為障而住。為斷此障修十相智。由十相智得入十地法無我智。分位名地。謂初地中由遍行義者。即初地中一切法空無有少法而非是空故名遍行。了知此義得入初地。第二地中由最勝義者。謂此空理一切法中最為殊勝。如說離欲最為殊勝。了知此義得入二地。第三地中由勝流義者。謂此所流教法最勝故。捨身命求此善說不以為難。了知此義得入三地。第四地中由無攝受義者。謂契經等法愛斷故。不計我所觀此非自非他所攝。了知此義得入四地。第五地中由相續無差別義者。謂了知此非如色等相續差別。了知此義得入五地。第六地中由無雜染清淨義者。謂知自性本無雜染亦無清淨。雜染為先後可淨故。了知此義得入六地。第七地中由種種法無差別義者。如契經等種種法別。此不如是。了知此義得入七地。第八地中由不增不減義者。謂法外無用所以不增諸法不壞所以不減。或染法減時此無有減。淨法增時此無有增。相自在依止義土自在依止義者。謂即於此第八地中。所證法界是二自在。所依止處隨所求相欲令現前。如其勝解即能現前名相自在。隨所希求金等寶土。如其勝解則能現前名土自在。前諸地中雖亦得此無差別住。然作功用後乃得成。於此地中能無功用隨欲即成故名自在。了知此義入第八地。第九地中由智自在依止義者。謂此地中得無礙辯所依止故。分證得智波羅蜜多。於一切法不隨其言。善能了知諸意趣義。如實成熟一切有情受勝法樂。了知此義得入九地。第十地中由業自在等依止義者。謂隨所欲得身語意業用自在。依五神通隨自作業皆能成辦。得文義持諸陀羅尼自在力故。能持一切佛所宣說文義無忘。得三摩地自在力故。於諸等至能持能斷。隨其所欲虛空藏等諸三摩地三摩缽底。而能現前。第十地中所證法界。是如此等自在所依。了知此義得入十地。如是無明於聲聞等非染污者。非所斷故。非所斷者不為入彼能治地。故於其涅槃不為障故。於諸菩薩是染污者。是所斷故。是所斷者。正為入彼能治地故。菩薩所求一切種智。如是無明能為障故。入初地時已得通達一切法界。何故復立後後差別。為欲顯示諸住現行故立後後諸地差別。謂為安住如其所得法界勝住品別現行。非唯證得便生喜足坦然而住。   論曰。復次何故初地說名極喜。由此最初得能成辦自他義利勝功德故。何故二地說名離垢。由極遠離犯戒垢故。何故三地說名發光。由無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故。大法光明所依止故。何故四地說名焰慧。由諸菩提分法焚滅一切障故。何故五地名極難勝。由真諦智與世間智更互相違。合此難合令相應故。何故六地說名現前。由緣起智為所依止。能令般若波羅蜜多現在前故。何故七地說名遠行。至功用行最後邊故。何故八地說名不動。由一切相有功用行不能動故。何故九地說名善慧。由得最勝無礙智故。何故十地說名法雲。由得總緣一切法智。含藏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譬如大雲能覆如空廣大障故。又於法身能圓滿故。   釋曰。依聲轉因故作是說。由此最初得能成辦自他義利勝功能故謂如菩薩入現觀時。得能成辦自他義利。最勝功能生極歡喜。非聲聞等入現觀時唯得成辦自利功能。生如是喜故不說彼名極喜地。若初地中不相應者。自後諸地亦不相應。此為先故由極遠離犯戒垢者。謂此地中性戒成故。遠離一切毀戒穢垢。由無退轉等持等至所依止者。謂此地中證希有定。能發智光照了諸法故名發光。得已不失名無退轉諸靜慮定說名等持。諸無色定說名等至。或等持者心一境相。言等至者正受現前。大法光明所依止者。謂此地中與定相應無退轉故。於諸大乘契經等法得智光明。此地是彼所依因故名為發光。言焰慧者。謂此地中有慧焰故名為焰慧。此即一切菩提分法皆名為焰。燒諸障故此菩提分多安住時。令諸煩惱皆成灰燼。極難勝者最難可勝。謂真諦智是無分別。世間書印工論等智是有分別。真俗諦智更互相違。難可引發令其相應。此能和合令不相違。故極難勝。言現前者。最勝般若到彼岸住現在前故。謂此地中證緣起住。緣起智力令無分別。最勝般若到彼岸住。自在現前知一切法。無染無淨。言遠行者。至功用行最後邊故。謂此地中諸功用行最為究竟。一切法相雖不能動。而於無相猶有功用。言不動者。謂一切相及一切行皆悉不能動彼心故。第七地中雖一切相所不能動。不現行故。然不自在任運而轉。有加行故。第八地中任運而轉。不作加行無功用故。是名七八二地差別。言善慧者。謂得最勝四無礙解。無礙解智於諸智中最為殊勝。智即是慧故名善慧。四無礙者。法義詞辯。由法無礙自在了知一切法句。由義無礙自在通達一切義理。由詞無礙自在分別一切言詞。由辯無礙遍於十方隨其所宜自在辯說。於此地中最初證得。先未曾得無礙解智故名善慧。言法雲者。由得總緣一切法智。總緣一切契經等法。不離真如。此一切法共相境智。譬如大雲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淨水智能藏彼。如雲含水有能生。彼勝功能故。又如大雲覆隱虛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覆隱如空廣大無邊惑智二障。言覆隱者。隔義斷義。又如大雲澍清冷水充滿虛空。如是總緣一切法智。出生無量殊勝功德。充滿所證所依法身。   論曰。得此諸地雲何可見。由四種相。一得勝解。謂得諸地深信解故。二得正行。謂得諸地相應十種正法行故。三得通達。謂於初地達法界時。遍能通達一切地故。四得成滿。謂修諸地到究竟故。   釋曰。依得諸地說如是言。由四種相。一得勝解。謂得諸地深信解者。於地教法決定印可真實如是。二得正行。謂得諸地相應十種正法行者。得於教法。十種法行。謂於諸地相應教法書寫供養轉施聽聞披讀受持開示諷誦思惟修習。三得通達。謂於初地達法界時遍能通達一切地者。若於初地正通達時速能通達後一切地。此種類故如有頌言。  如竹破初節  餘節速能破  得初地真智  諸地疾當成   四得成滿。謂修諸地到究竟者。謂地地中果分成滿或最後滿。   論曰。修此諸地雲何可見。謂諸菩薩於地地中修奢摩他毘缽捨那。由五相修。何等為五。謂集總修。無相修。無功用修。熾盛修。無喜足修。如是五修令諸菩薩成辦五果。謂唸唸中銷融一切粗重。依止離種種想。得法苑樂能正了知周遍無量無分限相。大法光明順清淨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為令法身圓滿成辦。能正攝受後後勝因。   釋曰。於地地中者。謂諸地非一故作重言。奢摩他者。謂能對治諸散動定。毘缽捨那者。謂能對治諸顛倒慧。於地地中修此二種皆由五相數數修習。五相即是集總修等。集總修者。謂集一切總為一聚簡要修習。餘骨鎖等事境界觀。亦集一切總為一聚要略修習。為簡彼故說無相修。於離眾相真法界中。遣事差別而修習故。雖無相修或有功用。為顯此修不藉功力任運而轉故。次復說無功用修。離作功用任運轉故。雖無功用任運而修。或勝或劣二種不定故。復第四說熾盛修。言熾盛者即是增勝。雖熾盛修或少所得便生喜足。謂且修此餘何用為。故最後說無喜足修。非但無相及無功用熾盛而修。何者為證最上佛果應勤修習。銷融一切粗重依止者。阿賴耶識名粗重依止。損壞彼聚故名銷融。如大良藥銷諸病塊。離種種想得法苑樂者。離我離法佛等相想。苑謂於中可以遊翫。法謂法界法即是苑故名法苑。於此喜悅名法苑樂。證此故名得法苑樂。如王宮外上妙苑園。遊戲其中受勝喜樂。法界亦爾。能正了知周遍無量無分限相。大法光明者。謂正通達十方無邊無份量相。顯照行故名法光明。如善誦習文字光明。順清淨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者。當來佛果名清淨分。此能引彼故名為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如佛輪王鮮白蓋等。為令法身圓滿成辦。能正攝受後後勝因者。謂第十地說名圓滿。若在佛地說名成辦。感此之因最為殊勝說名勝因。前前諸因所招集故說名後後。如是五修隨其數量得五種果。   論曰。由增勝故。說十地中別修十種波羅蜜多。於前六地所修六種波羅蜜多。如先已說。後四地中所修四者。一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謂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共諸有情迴求無上正等菩提故。二願波羅蜜多。謂發種種微妙大願引攝當來波羅蜜多殊勝眾緣故。三力波羅蜜多。謂由思擇修習二力。令前六種波羅蜜多無間現行故。四智波羅蜜多。謂由前六波羅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樂。成熟有情故。又此四種波羅蜜多。應知般若波羅蜜多無分別智後得智攝。又於一切地中非不修習一切波羅蜜多。如是法門是波羅蜜多藏之所攝。   釋曰。由增勝故說十地中別修十種波羅蜜多者。謂決定說修差別義為不爾耶。一一地中具修十種波羅蜜多。是故不應但決定說。此地修此波羅蜜多。由增勝言無此過失。此中但說增勝修義。不遮修餘。如契經說。初地佈施波羅蜜多最為增勝。其餘一切波羅蜜多非不修習。隨力隨分乃至廣說。於前六地所修六種波羅蜜多如先已說者。謂極喜等前六地中。修佈施等六到彼岸。後四地中所修四者。謂遠行等後四地中。修方便等四到彼岸。方便善巧者。謂不捨生死而求涅槃。是則說名方便善巧。若以前六波羅蜜多所集善根。共諸有情為欲饒益諸有情故。不捨有情。當知即是不捨生死。若以此善迴求無上正等菩提。為證無上佛菩提故。當知即是希求涅槃。謂發種種微妙大願引攝當來波羅蜜多殊勝眾緣者。求未來世到彼岸緣。亦為饒益諸有情故。及為速證佛果涅槃。作是願言。若是處有到彼岸緣。願我未來當生於彼如是等願無量無邊故言種種。謂由思擇修習二力者。於此力中且說二種。其餘諸力亦攝在中。謂由前六波羅蜜多成立妙智受用法樂成熟有情者。由施等六成立此智。復由此智成立六種。謂數相等種種品類是則名為受用法樂。由此妙智能正了知此施此戒此忍進等。如所聞法饒益一切有情之類。是則名為饒益有情。又此四種波羅蜜多乃至後得智攝者。謂此所說方便等四是無分別後得智攝。若立十種波羅蜜多。第六般若唯是根本無分別智。若立六種波羅蜜多第六般若無分別智及後得智二智所攝。後得智中四到彼岸亦在第六般若攝故。如是法門是波羅蜜多藏所攝者。一切大乘教法皆名波羅蜜多藏。如是十地法門是彼藏所攝。由一一地皆是一切到彼岸藏之所攝故。以此證知一切地中具修一切波羅蜜多。   論曰。復次凡經幾時修行諸地可得圓滿。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謂勝解行補特伽羅經初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增上意樂行補特伽羅及有相行無相行補特伽羅。於前六地及第七地經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即此無功用行補特伽羅。從此已上至第十地。經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此中有頌。  清淨增上力  堅固心昇進  名菩薩初修  無數三大劫   釋曰。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大劫者。應知唯一補特伽羅位差別故。建立五種。謂後所說勝解行等。勝解行者。未證真如但依勝解勤修諸行。此經第一無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增上意樂行者。謂得清淨增上意樂。勤修諸行。此在六地名有相行。在第七地名無相行。如是二種補特伽羅。經於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已上乃至第十地中即此轉名無功用行。經於第三無數大劫修行圓滿。第八地中無功用行猶未成滿。第九第十地中此行方得成滿。此唯是一補特伽羅異位相應差別成五。如預流等從無始來生死流轉。齊何當言三無數劫最初修行。為答此問故說伽他清淨增上力者。謂善根力名清淨力。此即說有善根力者。若大願力名增上力。此意說有大願力者。有善根力故能降伏所治。有大願力故常值善知識。堅固心昇進者。雖遇惡友方便破壞。終不棄捨大菩提心。現世當來所修善法運運增長終無退減。如是若時具善根力及大願力。大菩提心堅固不退。所修善法唸唸增進不生喜足。順舊而已齊是名為最初修行三無數劫。   攝大乘論釋增上戒學分第七   論曰。如是已說因果修差別。此中增上戒殊勝雲何可見。如菩薩地正受菩薩律儀中說。復次應知略由四種殊勝故此殊勝。一由差別殊勝。二由共不共學處殊勝。三由廣大殊勝。四由甚深殊勝。   釋曰。依增上戒而學故名增上戒學。如菩薩地正受菩薩律儀中說者。謂如彼屍羅波羅蜜多品中廣說。復次應知略由四種殊勝故。此殊勝等如後廣釋。   論曰。差別殊勝者。謂菩薩戒有三品別。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此中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攝善法戒應知修集一切。佛法建立義故。饒益有情戒。應知成熟一切有情建立義故。   釋曰。差別殊勝。謂諸菩薩具三種戒。即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聲聞乘等唯有一種律儀屍羅。是故菩薩望彼殊勝。律儀戒者。謂正受遠離一切品類。惡不善法。攝善法戒者。謂正修集力無畏等一切佛法。饒益有情戒者。謂不顧自樂。隨所堪能令入三乘。捨生死苦證涅槃樂。律儀戒應知二戒建立義故者。是二戒因故。謂若防守身語意者。便能無倒修集一切清淨佛法。亦能成熟一切有情令入三乘。餘則不爾。   論曰。共不共學處殊勝者。謂諸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故與聲聞共。相似遮罪有現行故與彼不共。於此學處有聲聞犯菩薩不犯。有菩薩犯聲聞不犯。菩薩具有身語心戒。聲聞唯有身語二戒。是故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以要言之。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菩薩一切皆應現行皆應修學。如是應知說名為共不共殊勝。   釋曰。殺盜婬等貪等所生名為性罪。斷生草等非貪等生說名遮罪。菩薩於中觀有利益而無罪者一切應修。聲聞不爾。又諸菩薩心亦有犯非諸聲聞。謂唯內起欲恚害等諸惡尋思。不為發起身語二業。一切饒益有情無罪身語意業者。謂能利益安樂有情。不發自他貪等煩惱。如是一切菩薩應修。   論曰。廣大殊勝者。復由四種廣大故。一由種種無量學處廣大故。二由攝受無量福德廣大故。三由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故。四由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故。   釋曰。種種無量學處廣大者。謂諸菩薩所學屍羅。種種品類無量差別。所以廣大。攝受無量福德廣大者。謂此屍羅能攝無量福德資糧。所以廣大。攝受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意樂廣大者。謂此屍羅攝諸有情。此世他世世出世間捨惡攝善。若因若果饒益意樂。所以廣大。建立無上正等菩提廣大者。謂此屍羅建大菩提。所以廣大。諸聲聞等無如是事。是故殊勝。   論曰。甚深殊勝者。謂諸菩薩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又諸菩薩現行變化身語兩業。應知亦是甚深屍羅。由此因緣或作國王示行種種惱有情事。安立有情毘奈耶中。又現種種諸本生事。示行逼惱諸餘有情。真實攝受諸餘有情。先令他心深生淨信後轉成熟。是名菩薩所學屍羅甚深殊勝。   釋曰。由是品類方便善巧者。謂諸菩薩悲願相應。後得妙智。行殺生等十種作業而無有罪等者。謂愛樂善法。憎惡不善。見諸邪性說名後三。依止此故行殺等七而無有罪。生無量福速證菩提。或行前七不起後三。大數言十。或已伏除。為試彼力故心暫起。不能招苦故無有罪。能助道故生無量福。現行變化身語兩業者。謂依化身發起兩業。或依實身由化心發身語二業。意業無形不可變化。或雖現有貪瞋等事。於化有情無大義利。是故不說。安立有情毘奈耶中者。謂作國王制諸法律。示行逼惱令住其中。或一切善能滅眾惡。或大涅槃滅除生死名毘奈耶。又現種種諸本生事者。謂諸菩薩諸本生事化心所現。或久成佛復示現行諸本生事。饒益有情令菩薩學。故後說言是名菩薩所學屍羅。   論曰。由此略說四種殊勝。應知菩薩屍羅律儀最為殊勝。如是差別菩薩學處應知復有無量差別。如毘奈耶瞿沙方廣契經中說。   釋曰。今於此中略說四種殊勝之相。於毘奈耶瞿沙經中廣說。復有無量殊勝。此經即是菩薩藏攝。故名方廣。   攝大乘論釋卷第七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增上心學分第八   論曰。如是已說增上戒殊勝。增上心殊勝雲何可見。略由六種差別應知。一由所緣差別故。二由種種差別故。三由對治差別故。四由堪能差別故。五由引發差別故。六由作業差別故。   釋曰。如增上戒與聲聞異。其增上心亦應有異。故為此問。六種差別略答此問。如後別釋。   論曰。所緣差別者。謂大乘法為所緣故。   釋曰大乘法者。菩薩藏中所有甚深廣大教等。聲聞等定非所能緣。是故殊勝。   論曰。種種差別者。謂大乘光明集福定王賢守健行等三摩地。種種無量故。   釋曰。菩薩所得諸三摩地差別無量。此中略說為上首者。等餘一切聲聞乘等尚不聞名。何況能得。   論曰。對治差別者。謂一切法總相緣智以楔出楔道理遣阿賴耶識中一切障粗重故。   釋曰無分別智所緣真如。是一切法共相所顯。故說此智名總相緣。定能發此能對治智。亦名對治。聖道微妙。故如細楔。所治種子其性粗重故。如粗楔。   論曰。堪能差別者。謂住靜慮樂。隨其所欲而受生故。   釋曰。由此靜慮其性調順有所堪能。隨欲饒益諸有情處。不退靜慮而往受生。聲聞乘中無如是事。所以殊勝。   論曰。引發差別者。謂能引發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故。   釋曰。由此定力。引發種種一切世界無礙神通。   論曰。作業差別者。謂能振動熾然遍滿。顯示轉變往來卷舒。一切色像皆入身中。所往同類或顯或隱。所作自在伏他神通。施辯念樂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故。   釋曰。由此定力引發種種神通所作。顯謂顯現。隱謂隱藏。所作自在。謂變魔王作佛身等。伏他神通。謂能映奪他神通力。無辯才者施以辯才。無念樂者施以念樂。為召他方遠住菩薩放大光明。引發如是大神通者。引前所說種種神通。如是等類聲聞等無。是故殊勝。   論曰。又能引發攝諸難行。十難行故。十難行者。一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故。二不退難行。生死眾苦不能退故。三不背難行。一切有情雖行邪行而不棄故。四現前難行。怨有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故。五不染難行。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染污故。六勝解難行。於大乘中雖未能了。然於一切廣大甚深生信解故。七通達難行。具能通達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八隨覺難行。於諸如來所說甚深祕密言詞。能隨覺故。九不離不染難行。不捨生死而不染故。十加行難行。能修諸佛安住解脫。一切障礙窮生死際不作功用。常起一切有情一切義利行故。   釋曰。如說菩薩修諸難行。一切難行十種所顯。自誓難行誓受無上菩提願者。不顧自樂。誓受饒益一切有情。甚為難故。不退難行生死眾苦不能退者。久處生死。風寒等苦所不能退。甚為難故。不背難行一切有情雖行邪行而不棄者。於父母等行邪惡行。或無所用戲求眼睛。雙足踐蹋。不觀其過而作饒益。甚為難故。現前難行怨有情所現作一切饒益事者。雖有重怨而現饒益。甚為難故。不染難行生在世間不為世法所染污者。常處世間利等八法所不能染。甚為難故。勝解難行等者。於微妙義殊勝神力。雖未能了而深信解。甚為難故。通達難行等者。通達現觀等覺一義能具通達。遍計所執補特伽羅一切法性皆無所有。甚為難故。隨覺難行等者。於佛所說祕密言詞。捨隨聞義。覺不聞義。甚為難故。不離不染難行等者。不捨生死不染彼過。甚為難故。加行難行等者。已斷已脫一切煩惱及所知障。而恆現前起作一切利有情事。盡未來際常無休息。欣修此行甚為難故。   論曰。復次隨覺難行中。於佛何等祕密言詞。彼諸菩薩能隨覺了。謂如經言。   釋曰。第八難行其義未了。故須重釋。   論曰。雲何菩薩能行惠施。若諸菩薩無少所施。然於十方無量世界廣行惠施。雲何菩薩樂行惠施。若諸菩薩於一切施都無慾樂。雲何菩薩於惠施中深生信解。若諸菩薩不信如來而行佈施。雲何菩薩於施策勵。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策勵。雲何菩薩於施耽樂。若諸菩薩無有暫時少有所施。雲何菩薩其施廣大。若諸菩薩於惠施中離娑洛想。雲何菩薩其施清淨。若諸菩薩殟波陀慳。雲何菩薩其施究竟。若諸菩薩不住究竟。雲何菩薩其施自在。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在轉。雲何菩薩其施無盡。若諸菩薩不住無盡。如於佈施。於戒為初於慧為後。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釋曰。若諸菩薩無少所施等者。謂諸菩薩一切有情攝為己體。通達自他平等性故。彼行施時即菩薩施故。無少施名能行施。又以一切所有財物施於一切。是故說名無少所施。又所施物施者受者。皆不可得三輪清淨。是故說名無少所施。若諸菩薩於一切施都無慾樂者。此既遮言。是不樂義。於來求施當施我施先施我施。此等一切皆無慾樂。唯樂攀緣安住涅槃而行惠施。若諸菩薩不信如來而行佈施者。謂證法性自了自信而行惠施。非唯信他。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策勵者。謂能任運常行施故。不須自策而能策他勸令施故。若諸菩薩無有暫時少有所施者。是一切時一切施義。若諸菩薩於惠施中離娑洛想者。此娑洛言。顯目堅實密詮流散。今取密義離流散想。即三摩地是心住定而行施義。若諸菩薩殟波陀慳者。殟波陀言。顯目生起密詮拔足。今取密義拔除慳足而行惠施。若諸菩薩不住究竟者。不同一向趣寂聲聞。安住究竟無餘涅槃。若諸菩薩於惠施中不自在轉者。謂令慳等施所治障不自在轉。若諸菩薩不住無盡者。謂得圓滿無盡增上究竟佛果。而不安住。何者起化為饒益他常行惠施。如於佈施於戒乃至當知亦爾者。類通餘五。謂如經言。雲何菩薩能具屍羅。若諸菩薩不護少戒。謂見自他平等性故。他護淨戒即是自己具足屍羅。   論曰。雲何能殺生。若斷眾生生死流轉。雲何不與取。若諸有情無有與者自然攝取。雲何欲邪行。若於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雲何能妄語。若於妄中能說為妄。雲何具戍尼。若能常居最勝空住。雲何波魯師。若善安住所知彼岸。雲何綺間語。若正說法品類差別。雲何能貪慾。若有數數欲自證得無上靜慮。雲何能瞋恚。若於其心能正憎害一切煩惱。雲何能邪見。若一切處遍行邪性。皆如實見。   釋曰。如經中說苾芻我是能殺等者。此中顯彼所說意趣。若斷眾生生死流轉者。斷是殺義與問相應。無有與者自然攝取者。是無他求自攝益義。若於諸欲了知是邪而修正行者。謂如實知若境界欲若分別欲唯是邪亂。如有頌言。  佛說貪恚癡  皆從分別起  淨不淨顛倒  此亦為緣生  淨不淨顛倒  為緣而有者  彼自性皆無  故欲非真實   若於妄中能說為妄者。說妄為妄故名妄語。如有頌言。  一切虛妄法  世尊如實說  於虛妄法中  諸行最虛妄   若能常居最勝空住者。依世訓釋文詞道理。答上所問具戌尼言。此具戍尼。顯目離間語。密詮常勝空。具表勝義。戍表空義。尼表常義。今取密義問答相應。顯則不爾。波魯師等訓釋文詞道理亦爾。此波魯師。顯目粗惡語。密詮住彼岸。今取密義。是故說言。若善安住所知彼岸。所知彼岸是一切智。佛於其中能善安住。名波魯師。若正說法品類差別者。釋綺間語其義易了。若有數數欲自證。得無上靜慮者。如上訓釋文詞道理。諸佛身中所有靜慮說為無上。若於其心能正憎害一切煩惱者。已滅已斷是憎害義。若一切處遍行邪性皆如實見者。謂見一切虛妄分別邪亂為性。   論曰。甚深佛法者。雲何名為甚深佛法。此中應釋。謂常住法是諸佛法。以其法身是常住故。又斷滅法是諸佛法。以一切障永斷滅故。又生起法是諸佛法。以變化身現生起故。又有所得法是諸佛法。八萬四千諸有情行及彼對治皆可得故。又有貪法是諸佛法。自誓攝受。有貪有情為己體故。又有瞋法是諸佛法。又有癡法是諸佛法。又異生法是諸佛法。應知亦爾。又無染法是諸佛法。成滿真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又無污法是諸佛法。生在世間。諸世間法不能污故。是故說名甚深佛法。   釋曰。甚深佛法契經所說其義雲何。謂餘經說。若常住法是諸佛法。廣說乃至。又無污法是諸佛法。此中密意今當顯示。以其法身是常住者。法身即是轉依為相。離一切障。常住真如無變易故。或無垢穢無有罣礙無上妙智。如無色界而非異熟。是無漏故。此亦常住法身所攝。無差別故。非業煩惱所能為故。八萬四千諸有情行及彼對治皆可得者。八萬四千法蘊能治有貪有瞋有癡等分有情行故。四種各有二萬一千。又無染法是諸佛法者。善淨真如。一切障垢不能染故。餘義易了不須重釋。佛說如是祕密言詞。復有何果。謂令說者易可安立。總括義故易為他說。即此因故。能令聞者易可受持。資糧易滿。受持教故。易達法性。資糧滿故。得佛證淨。得大我故。法僧亦爾。並最勝故。由此證得現法樂住。覺知彼故於智者前論義抉擇入聰敏數。為斯十利說祕密言。聲聞乘中亦說殺害於父母等密意言詞。十利亦爾。   論曰。又能引發修到彼岸。成熟有情淨佛國土。諸佛法故應知。亦是菩薩等持作業差別。   釋曰。菩薩所得諸三摩地。復有四種作業差別。謂依此定能修一切波羅蜜多。成熟一切諸有情類。發神通等方便引令入正法故。能淨佛土隨欲能成金等寶故。能正修集力無畏等一切佛法。非離如是所說等持。能辦修集到彼岸等。四種作業如聲聞等。   攝大乘論釋增上慧學分第九   論曰。如是已說增上心殊勝。增上慧殊勝雲何可見。謂無分別智。若自性若所依若因緣。若所緣若行相。若任持若助伴。若異熟若等流。若出離若至究竟。若加行無分別後得勝利。若差別若無分別後得譬喻。若無功用作事。若甚深應知無分別智。名增上慧殊勝。   釋曰。心既在定能如實知故。等持無間說增上慧學。為不爾耶。攝取其明即名為學。慧之與學應無有異。若如是者依同處釋。謂增上慧即是其學。若爾此中應無依義。謂依餘慧而起於學。是故說名增上慧學。如前二學依戒而學。依定而學。非於此中依慧而學。慧即學故。應如是說。其加行慧依根本學。其根本慧依後得學。其後得慧依二無間而起修學。何等名為增上慧學。謂無分別智。今於此中最初自性。最後甚深。廣釋此智。   論曰。此中無分別智離五種相以為自性。一離無作意故。二離過有尋有伺地故。三離想受滅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離於真義異計度故。離此五相。應知是名無分別智。   釋曰。依智自性說離五相。由遮詮門說智體相。以表詮門不可說故遣分別門。無分別智其相可了。若異此智應有分別。何等分別。謂後廣說。無作意等。若無作意是無分別智。熟眠醉等無所作意。應成無分別智。然不應許由離功用應得無顛倒故。若過尋伺地是無分別智。第二靜慮已上諸地。一切異生及聲聞等應成無分別智。然彼無有無分別智。若想受滅是無分別智。此智體相難可成立無想等中。離心無有諸心法故。由意識滅說彼無心如前已說。若如其色是無分別智。應不得成無分別智。譬如大種所造色故。若於真義異相計度是無分別智。此智不成無分別性。以於真義異相計度。言此是真是無分別。有分別故。   論曰。於此所說無分別智成立相中復說多頌。   釋曰。依前所說無分別智。略成立相廣說多頌。次第別顯。為顯自性。故說初頌。   論曰。  諸菩薩自性  遠離五種相  是無分別智  不異計於真   釋曰。於此頌中由前三句遮五種相。方便顯示無分別智。由第四句正說自性。不異計於真者。謂於真義不異計度以為自性。自性自體義無差別。如說環釧金為自體。次後一頌說智所依。   論曰。  諸菩薩所依  非心而是心  是無分別智  非思義種類   釋曰。智是心法故應依心。依止於心而無分別。不應道理。心聲即是思量相故。若依非心譬如眾色。不應成智。為解如是雙結過失故說半頌。非思義種類者。謂無分別智所依非心。非思義故。亦非非心為所依止心種類故。以心為因。數習勢力引得此位。名心種類。此即顯示智所依心。出過一切思量分別。次有一頌顯智因緣。   論曰。  諸菩薩因緣  有言聞熏習  是無分別智  及如理作意   釋曰。因緣與能作因緣義一。有言聞熏習者。謂有於他大乘言音故名有言。聞謂聽聞即彼非餘。由此所引功能差別說名熏習。及如理作意者。謂此為因所生意言。如理作意順理清淨故名如理。智必有境故。次一頌說智所緣。   論曰。  諸菩薩所緣  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別智  無我性真如   釋曰。不可言法性者。謂可言法無自性性。是離可言遍計所執自性性義。無我性真如者。為成此義令其明瞭。即是一切補特伽羅諸法無性所顯真如。解脫增益損減二邊。無分別智所緣境界。有所緣法定有行相故。次一頌顯智行相。   論曰。  諸菩薩行相  復於所緣中  是無分別智  彼所知無相   釋曰。於所緣中相似而行故名行相。無分別智於真如境相似而行。彼所知無相者。謂說此智於真如境所作行相。此意說言。無分別智緣真如境。離一切相作意行相。以為行相。次說二頌。於上所緣及智行相。釋通疑難。   論曰。  相應自性義  所分別非餘  字展轉相應  是謂相應義  非離彼能詮  智於所詮轉  非詮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釋曰。若實無有所分別義。何所分別故說是言。相應自性義所分別非餘等。謂諸文字展轉相應。宣唱不絕。遍計心等緣此假立成遍計義。為所分別。無別實義為所分別。故言非餘。若無文字相續宣唱。分別無故。雲何諸法皆不可言。為顯此理故說是言。非離彼能詮智於所詮轉等。若實有義可言說者。離能詮名於彼應有似言智起。非未解了能詮名言。於所詮義有此智起。故不可言。或謂外義雖定實有。要待能詮所詮智起。為遮此故說如是言。非詮不同故。謂相異故非實能詮。以能詮名與所詮義別相取故。其相各異。雲何得成定實詮表。一切不可言者。由此道理所有一切能詮所詮。皆不可言。無分別智何所任持。   論曰。  諸菩薩任持  是無分別智  後所得諸行  為進趣增長   釋曰。後所得諸行者。謂無分別後得智中所得種種菩薩諸行。此行皆以智為所依。為進趣增長者。謂為增長菩薩諸行。此說任持有要所用。無顛倒故能持諸行。無分別智誰為助伴。若唯有一應無所能。   論曰。  諸菩薩助伴  說為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  五到彼岸性   釋曰。二種道者。一資糧道。二依止道。五到彼岸以為自性。此中前四波羅蜜多是資糧道。第五靜慮波羅蜜多是依止道。若在定心前說四種波羅蜜多諸善資助。便能生長無分別智。此智名慧波羅蜜多。乃至未得佛果已來。無分別智當於何處感異熟果。   論曰。  諸菩薩異熟  於佛二會中  是無分別智  由加行證得   釋曰。二會中者。謂於諸佛變化受用二身會中。由加行證得者。謂顯能感異熟果義。此非異熟因。能對治彼故。即增上果假名異熟。由此資熏。餘有漏業令感異熟故立此名。若修加行無分別時。生在諸佛所現變化身眾會中。若時證得無分別智。便生諸佛所現受用身眾會中。無分別智誰為等流。   論曰。  諸菩薩等流  於後後生中  是無分別智  自體轉增勝   釋曰。前前生中無分別智。後後生處展轉增勝。是等流果。無分別智出離雲何。   論曰。  諸菩薩出離  得成辦相應  是無分別智  應知於十地   釋曰。初極喜地入見道時。見一切地無分別理。初得出離。後修道中方得諸地成辦相應無分別智。誰為究竟。   論曰。  諸菩薩究竟  得清淨三身  是無分別智  得最上自在   釋曰。清淨三身者。謂初地中雖得三身而未清淨。至第十地乃得清淨。方名究竟。故說爾時得淨三身。得最上自在者。謂於爾時無分別智。非但獲得清淨三身。亦得最上十種自在。故名究竟無分別智。如何從何由何無染。   論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種種極重惡  由唯信勝解   釋曰。初問如何得無染者。答如虛空無染。次問從何得無染者。答種種極重惡。後問由何得無染者。答曰唯信勝解。謂唯由信由慧勝解以為因故。而得無染。   論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解脫一切障  得成辦相應   釋曰。解脫一切障者。解脫煩惱及所知障。得成辦相應者。謂在初地與得相應。乃至佛地成辦相應。   論曰。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常行於世間  非世法所染   釋曰。常行於世間非世法所染者。此顯遍生一切生處利等世間八法不染。如紅蓮華出世間攝。如是三頌顯示三智所得勝利。加行根本後得三種無分別智。有何差別。   論曰。  如啞求受義  如啞正受義  如非啞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愚求受義  如愚正受義  如非愚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五求受義  如五正受義  如末那受義  三智譬如是  如未解於論  求論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應知加行等   釋曰。為顯三智行相差別。說如是喻。如啞求受義者。譬如啞人求受境界。而未能受亦不能說。如是加行無分別智。求證真如而未能證。寂無言說當知亦爾。如啞正受義者。譬如啞人正受境界無所言說。如是根本無分別智。正證真如離諸戲論當知亦爾。如非啞受義者。如不啞人受諸境界。亦起言說。如是後得無分別智。反照真如現證境界。能起言教當知亦爾。由此道理釋如愚頌。如五求受義者。譬如五識求受境界。雖有所求而無分別。如是加行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五正受義者。譬如五識正受境界。離諸分別。如是根本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末那受義者。譬如意識能受境界亦能分別。如是後得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未解於論求論受法義者。如未解論求誦於論。而未能誦。如是加行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溫習論領受文字。如是根本無分別智當知亦爾。如已聽習通達法義。如是後得無分別智當知亦爾。由如是等眾多譬喻。如數次第喻加行等三智差別。次顯根本後得二智譬喻差別。   論曰。  如人正閉目  是無分別智  即彼復開目  後得智亦爾  應知如虛空  是無分別智  於中現色像  後得智亦爾   釋曰。由此二頌顯示根本後得差別。閉目開目虛空色像。俱顯二智是無分別。是有分別。是其平等是不平等。其加行智未有所證故略不說。又加行智是本智因。其後得智是本智果。是故且辦無分別智成所作事。無分別智修成佛果既無分別。雲何能作利有情事。   論曰。  如末尼天樂  無思成自事  種種佛事成  常離思亦爾   釋曰。今此頌中引彼末尼天樂兩喻。成立所得無分別智。雖無分別不作功用。成種種事如如意珠及以天樂。雖無是念我當放光。我當出聲。並無思故然由生彼有情福業意樂勢力。不待擊奏放種種光。出種種聲。諸佛菩薩無分別智。當知亦爾。雖離分別不作功用。而能隨彼所化有情福力意樂。現作種種利樂事轉。次當顯示無分別智所有甚深。無分別智境界雲何。為緣分別依他起性。為緣餘境自體亦爾。為智非智。若爾何失。若緣分別依他起性。雲何得成無分別智。若緣餘境餘境定無。當何所緣。若是其智應有所知。若是非智雲何得名無分別智。為離如是一切過失故說頌言。   論曰。  非於此非餘  非智而是智  與境無有異  智成無分別   釋曰。無分別智不緣分別依他起性。無分別故。非緣分別成無分別。亦不緣餘以為境界。以即緣此分別法性為境界故。法與法性若一若異俱不可說。是故此智不可定說。緣分別境非分別境。自體亦爾。不可說言決定是智。如加行智及後得智分別無故。亦不可說決定非智。以加行智為先因故。與境無有異智成無分別者。不可分別此是能知。此是所知。能取所取分別無故。此智與境無差別相。譬如虛空與虛空中所有光明。是故此智成無分別。餘契經中說一切法性無分別。今當解釋。   論曰。  應知一切法  本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  無分別智無   釋曰。所分別無故者。由所分別遍計所執義永無故。餘契經中說一切法性無分別。若一切法本來自性無分別者。何不一切有情之類從本已來不作功用自然解脫。無分別智彼無有故。由彼有情於一切法無分別性。現證真智本來未生。諸菩薩等。於一切法無分別性種性為因。證智已生由此道理。諸菩薩等能得解脫。非餘有情。次當顯示加行智等。各有三種五種差別。   論曰。此中加行無分別智有三種。謂因緣引發數習生差別故。   釋曰。此加行智生起差別由三種力。一因緣力。二引發力。三數習力。因緣力者。謂種性力。或有種性會遇強緣。速起加行。如是加行種性為因。而得生起。言種性者。謂無始來六處殊勝。能得佛果法爾功能。引發力者。謂前生中已習為因發起加行。數習力者。謂現在生數數修習。由士用力發起加行。   論曰。根本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喜足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差別故。   釋曰。喜足無分別者。謂於下劣義而生喜足。於後勝進不悕求故。名無分別。如得世間聞思兩智。於少分義。或已信解或已決了。便生喜足。或如已得世間修慧證第一有粗煩惱息。於中執為究竟解脫。便生喜足。如是等類皆名喜足無分別智。無顛倒無分別者。謂聖弟子等。彼由修慧於苦等諦起無常等四無倒行。不起常等顛倒分別。名無顛倒無分別智。無戲論無分別者。謂諸菩薩於無常等亦不分別。乃至菩提亦離戲論。由一切法無分別理。出過一切名言道故。超度一切世智境故。由戲論名是世俗聲。世俗智攝。遠離此故名無戲論無分別智。   論曰。後得無分別智有五種。謂通達隨念安立和合如意思擇差別故。   釋曰。此後得智所作別故。有其五種。謂通達等。思擇之聲一一皆有。通達思擇者。於真決定於真現觀故名通達。由後得智思擇如是所得通達。謂即於中自內審察此事如是。是故說名通達思擇隨念思擇者。謂於後時隨念通達。念言我曾通達是事。是故說名隨念思擇。安立思擇者。謂從此出。如所通達為他宣說。是故說名安立思擇。和合思擇者。謂總相觀緣一切法。由此觀故進趣轉依。或轉依已重起此觀。是故說名和合思擇。如意思擇者。謂智現前隨所思惟。一切如意。如令地等變成金等。是故說名如意思擇。此思擇聲。意說其智。前說一切法本性無分別。所分別無故。雲何得知所分別義實無所有。為欲成立彼無所有。故說多頌。   論曰。  鬼傍生人天  各隨其所應  等事心異故  許義非真實  於過去事等  夢像二影中  雖所緣非實  而境相成就  若義義性成  無無分別智  此若無佛果  證得不應理  得自在菩薩  由勝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定者亦爾  成就簡擇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義皆顯現  無分別智行  諸義皆不現  當知無有義  由此亦無識   釋曰。鬼傍生人天等者。謂於人等見有水處。餓鬼見是陸地高原。於人所見有糞穢處。傍生見為淨妙飲食。於人所見不淨物中。餓鬼畜生見為清淨。於人所見淨妙飲食。諸天見為臭穢不淨。非相違事同一處有。故知遍計所執義無。若無有義。雲何無境識得現行。何故詰問。汝經部師。過去未來境界非有。雲何於中得有智轉。又於夢中夢像實無。雲何智起非隘室中偃臥一處容有夢智所緣真實山河象等。又未曾經自斷其首。雲何夢見非不得通憶宿住事。又於鏡等三摩地中。所行二影非真實有。雲何了然當心顯現。故知自緣心之影像而境相成就者。總結過去未來等境。雖非實有而於自心境相成就。若義義性成無無分別智者。若諸境義義性成實。無分別智應不得成。分別有故。此若無佛果證得不應理者。此無分別智體若無。證得佛果不應道理。是則應成害本過失。是故應知所分別義定非成實。又此境義定非實有。何以故。得自在菩薩者。謂諸菩薩得大自在。由勝解力故者。由意解力。如欲地等成者。謂變地等令成金等。得定者亦爾者。謂除菩薩餘聲聞等得靜慮者。成就簡擇者者謂慧成滿者。言有智者。謂與成滿正智相應。是故菩薩名有智者。得定者者。得三摩地。思惟一切法者。謂正思惟一切契經應頌等法。如義皆顯現者。謂以種種無我等行。如如思惟契經等法。如是如是其義顯現。是故應知即此如理作意之心。似其所取能取相現。一切外義都無所有。無分別智行諸義皆不現者。此中應續前說許義非真實言。由諸菩薩無分別智現起行時。一切境義皆不顯現是故應知所有境義皆非實有。當知無有義由此亦無識者。結勸應知無有境義。由此能識亦無所有。非無所識而有能識應正道理。前於廣釋所知相中。已具辯析如是道理。   論曰。般若波羅蜜多與無分別智無有差別。如說菩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非處相應能於所餘波羅蜜多修習圓滿。雲何名為非處相應修習圓滿。謂由遠離五種處故。一遠離外道我執處故。二遠離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故。三遠離生死涅槃二邊處故。四遠離唯斷煩惱障生喜足處。故五遠離不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處故。   釋曰。般若波羅蜜多與無分別智無有差別者。性相等故。謂諸所有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多故。彼經中作如是說。菩薩安住般若波羅蜜多。非處相應能於所餘波羅蜜多修習圓滿。此義雲何。謂由遠離五種處故。即是遠離外道我執處等五處差別。此中可居故名為處。遠離外道我執處者。謂諸外道安住我執。作是念言。我能了知此是我慧。菩薩遠離如是處所。不計執我及以我所而起波若。菩薩遠離如是處所。是故說名非處相應。遠離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者。謂未見真諸菩薩眾。於其般若波羅蜜多無分別智起諸分別。此是般若波羅蜜多。菩薩遠離如是處所。是故說名非處相應。如有頌曰。  若有所見  汝為彼縛  若無所見  便得解脫   遠離生死涅槃二邊處者。謂如世間住生死邊。有我執故。如聖弟子住涅槃邊。煩惱斷故。菩薩不爾。是故說名遠離二邊非處相應。遠離唯斷煩惱障生喜足處者。謂聲聞等計修習力斷煩惱障。即為一切所作已辦。菩薩遠離如是處所以能障礙利益安樂諸有情故。如有頌言。  非往諸惡趣  極障大菩提  如住於聲聞  及以獨覺地   菩薩遠離如是處。所是故說名非處相應。遠離不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處者。如聲聞等不顧有情利益安樂。住無餘依涅槃界中。如火燒薪。畢竟寂滅。菩薩遠離如是處所。般若大悲皆具足故。能正安住無住涅槃。由捨此處是故說名非處相應。   論曰。聲聞等智與菩薩智有何差別。由五種相應知差別。一由無分別差別。謂於蘊等法無分別故。二由非少分差別。謂於通達真如入一切種所知境界。普為度脫一切有情非少分故。三由無住差別。謂無住涅槃為所住故。四由畢竟差別。謂無餘依涅槃界中無斷盡故。五由無上差別。謂於此上無有餘。乘勝過此故。此中有頌。  諸大悲為體  由五相勝智  世出世滿中  說此最高遠   釋曰。此中顯示聲聞等智與菩薩智五相差別。無分別差別者。謂聲聞。等智就四顛倒。名無分別。諸菩薩智於一切法乃至菩提皆無分別。非少分差別。復有三種。一通達真如非少分差別。謂聲聞等入真觀時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理。是諸菩薩入真觀時具足通達補特伽羅及一切法空無我理。二所知境界非少分差別。謂聲聞等唯於苦等諦中智生。即名修習所作已辦。是諸菩薩普於一切所知境界無倒智生。乃名修習所作已辦。三所度有情非少分差別。謂聲聞等唯求自利盡無生智。正勤修行。是諸菩薩普為濟度一切有情求大菩提。於此三種非少分別。聲聞菩薩智有差別。無住差別者。謂聲聞等唯住涅槃。是諸菩薩具足悲慧增上力故。無住涅槃以為住處。畢竟差別者。顯聲聞等與諸菩薩於涅槃中有大差別。謂聲聞等住無餘依涅槃界中。身智永盡如燈焰滅。是諸菩薩得成佛時。所證法身窮生死際無有斷盡。如無色界相續不壞。由此差別智有差別。無上差別者。謂聲聞乘上有獨覺。獨覺乘上復有大乘。其菩薩乘即是佛乘。更無有上。由此五相應知聲聞與諸菩薩智有差別。復以伽陀攝如是義。言五相者。即前所說五相差別。世出世滿中者。靜慮無色名世間滿。聲聞乘等所得涅槃名出世滿。此皆勝彼故說高遠。   論曰。若諸菩薩成就如是。增上屍羅。增上質多。增上般若。功德圓滿。於諸財位得大自在。何故現見有諸有情匱乏財位。見彼有情於諸財位有重業障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障生善法故。見彼有情若乏財位厭離現前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為積集不善法因故。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便作餘無量有情損惱因故。是故現見有諸有情匱乏財位。此中有頌。  見業障現前  積集損惱故  現有諸有情  不感菩薩施   釋曰。今當顯說。由是因緣菩薩雖有財位自在而不施他。見彼有情於諸財位有重業障故者。謂諸菩薩見彼有情於其財位。有重業障故不施與。勿令惠施空無有果。設復施彼亦不能受。何用施為。如有頌言。  如母乳嬰兒  一經月無倦  嬰兒喉若閉  乳母欲何為   見彼有情若施財位障生善法故者。謂諸菩薩見彼有情雖於財位無重業障。而彼若得財位圓滿便多放逸不起善法。作是思惟。寧彼現法少時貧賤。勿彼來生多時貧賤。故不施彼所有財位。見彼有情若乏財位厭離現前故者。謂諸菩薩見彼有情若乏財位厭生死心便現在前。求欲出離。若得富貴即生憍逸。故不施彼所有財位。作是思惟。寧彼貧賤厭離生死心常現前。勿彼富貴受樂放逸。不厭生死不起善法。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為積集不善法因故者。謂諸菩薩見彼有情若當施彼滿足財位。即便放逸積集種種惡不善業。故不施彼所有財位。如有頌言。  寧使貧乏於財位  遠離惡趣諸惡行  勿彼富貴亂諸根  令感當來眾苦器   見彼有情若施財位即便作餘無量有情損惱因故者。謂諸菩薩見彼有情若得富貴。即便損惱無量有情故。不施彼所有財位。作是念言。寧彼一身受貧賤苦。勿令損惱餘多有情。復以伽他攝如是義故說見業障現前等。其文易了無煩重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八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九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果斷分第十   論曰。如是已說增上慧殊勝。彼果斷殊勝雲何可見。斷謂菩薩無住涅槃。以捨雜染不捨生死。二所依止轉依為相。此中生死。謂依他起性雜染分。涅槃謂依他起性清淨分。二所依止。謂通二分依他起性。轉依。謂即依他起性對治起時。轉捨雜染分。轉得清淨分。   釋曰。無分別智。能治既生一切所治。決定應斷故。彼無間說斷殊勝。無住涅槃者。不同世間聲聞獨覺安住生死或涅槃故。以捨雜染不捨生死者。害彼勢力如彼咒蛇。雖不棄捨而無染故。二所依止轉依為相者。或依主釋或持業釋。住此轉依如無色界。若依自利與殊勝慧共相應故。不容煩惱。若依利他由與大悲共相應故。現處生死而不棄捨。此中何者生死涅槃。依止轉依。皆應顯說。生死謂依他起性雜染分者。謂心心法煩惱迷亂。生死過失相續不絕。遍計所執分。涅槃謂依他起性清淨分者。謂畢竟轉遍計所執。圓成實分。二所依止謂通二分依他起性者。謂二所依。依他起性。轉依謂即依他起性者。謂心心法依他起性。是諸雜染轉滅所依。又是一切佛法所依。如有說言。此是一切佛法。諸地波羅蜜多果。所依等雲何轉依。何者轉依。謂即於此依他起性對治起時者。無分別智起時。轉捨雜染分者。轉滅一切所取能取諸迷亂分。轉得清淨分者。捨彼所取能取性故。轉得遠離所取能取自內所證。絕諸戲論最清淨分。   論曰。又此轉依略有六種。一損力益能轉。謂由勝解力聞熏習住故。及由有羞恥。令諸煩惱少分現行。不現行故。二通達轉。謂諸菩薩已入大地。於真實非真實顯現不顯現。現前住故。乃至六地。三修習轉。謂猶有障一切相不顯現真實顯現故。乃至十地。四果圓滿轉。謂永無障。一切相不顯現。最清淨真實顯現。於一切相得自在故。五下劣轉。謂聲聞等唯能通達補特伽羅空無我性。一向背生死一向捨生死故。六廣大轉。謂諸菩薩兼通達法空無我性。即於生死見為寂靜。雖斷雜染而不捨故。若諸菩薩住下劣轉。有何過失。不顧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故。違越一切菩薩法故。與下劣乘同解脫故。是為過失。若諸菩薩住廣大轉有何功德。生死法中以自轉依為所依止。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現一切有情之身。於最勝生及三乘中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諸有情故。是為功德。   釋曰。損力益能轉等者。謂由勝解力及聞熏習力。損減依附異熟識中。煩惱熏習增益所習淨法功能。又由勝解聞熏習。住有羞恥故。令諸煩惱少分現行。或不現行。通達轉等者。謂已證入菩薩大地。於真非真或現不現。無分別智有間無間而現行故。或時真現。謂入觀時。或非真現謂出觀時非真與真於此二時。如其次第說現不現。此現不現乃至六地。修習轉等者。由所知障說名有障。此轉依位乃至十地諸相不現唯真顯現。果圓滿轉等者。由一切障說名無障。以一切障永無有故。得一切相皆不顯現。得最清淨真實顯現。依此轉依於一切相得大自在。以於諸相得自在故。隨其所樂利樂有情。下劣轉等其言易了。無煩重釋。廣大轉等者。謂於雜染斷而不捨。於生死中達無我故。斷諸雜染。即於其中見寂靜故。而不棄捨。住下劣轉有何過失等。其文易解。住廣大轉有何功德等者。於一切法得自在故。於一切趣示顯一切同分之身。種種調伏方便善巧。安立所化有感有情。置最勝生及三乘中。最勝生者。謂諸世間安樂生處。應知此是說法功德。   論曰。此中有多頌。  諸凡夫覆真  一向顯虛妄  諸菩薩捨妄  一向顯真實  應知顯不顯  真義非真義  轉依即解脫  隨欲自在行  於生死涅槃  若起平等智  爾時由此證  生死即涅槃  由是於生死  非捨非不捨  亦即於涅槃  非得非不得   釋曰。為顯轉依復說多頌。諸凡夫覆真等者。謂如凡夫無明未斷。真義不顯故說名覆。無明力故一切虛妄皆悉顯現。菩薩不爾無明斷故。通達虛妄皆無所有故名捨妄。唯有真義一向顯現。由此道理。應知顯不顯真義非真義者。謂圓成實真義顯現。遍計所執非真實義皆不顯現。言轉依者。謂非真義皆不顯現。所有真義皆悉顯現。故名轉依。即解脫者。謂即轉依名為解脫。隨欲自在行者。謂此轉依解脫自在。於諸世間得隨欲行。由隨所欲所作自在故名解脫。非如斬首捨離身命。名為解脫。於生死涅槃若起平等智等者。謂遍計所執自性名為生死。此即無性。無性即空。空即涅槃。圓成實性。由是於生死非捨非不捨等者。謂即生死是涅槃故說名非捨。無復生死名想轉故名非不捨。非離生死別得涅槃故名非得。即於此中證涅槃故名非不得。   攝大乘論釋彼果智分第十一之一   論曰。如是已說彼果斷殊勝。彼果智殊勝雲何可見。謂由三種佛身應知。彼果智殊勝。一由自性身。二由受用身。三由變化身。此中自性身者。謂諸如來法身。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故。受用身者。謂依法身種種諸佛眾會所顯。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為所受故。變化身者亦依法身。從睹史多天宮現沒。受生受欲踰城出家。往外道所修諸苦行。證大菩提。轉大法輪。入大涅槃故。   釋曰。由斷所斷獲得無垢無罣礙智故。斷殊勝無間次說果智殊勝。自性身中非假所立故名自性。是所依止故名為身。法性即身故名法身。或是諸法所依止處故名法身。言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者。謂於一切法得自在轉。亦所依止故名一切法自在轉所依止。或依持業釋。受用身中依法身者。由有彼故而得有此。種種諸佛眾會所顯者。謂有佛土諸大菩薩眾所云集。由此了知故名所顯。即是西方極樂土等。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為所受故者。謂於清淨佛國土中。受用種種大乘法樂。領解義故。或於清淨佛國土中。受用種種金銀等寶。諸佛菩薩展轉受用妙色身等。及受經等種種法義。安立自相及共相故。何者所依復是誰依。謂前無垢無罣礙智。由此妙智增上力故能令安住不可思議解脫。已入大地諸大菩薩。清淨佛土大乘法樂。相現智生。變化身中依法身者。如前已說。謂由果智殊勝力故。從睹史多天宮現沒。乃至涅槃。此即能令餘相續中。與人同分識相生起。   論曰。此中說一嗢拖南頌。  相證得自在  依止及攝持  差別德甚深  念業明諸佛   釋曰。略標總義名嗢拖南相證得等是所標義。   論曰。諸佛法身以何為相。應知法身略有五相。   釋曰。初總標相復有五種下轉依等別釋五相。   論曰。一轉依為相。謂轉滅一切障雜染分依他起性故。轉得解脫一切障於法自在轉。現前清淨分依他起性故。   釋曰。轉滅一切障雜染分依他起性故者。謂轉雜染分依他起性。似所取相及能取相。令永不生故。轉得解脫一切障。於法自在轉現前清淨分依他起性故者。謂轉得所取能取無性所顯離垢真如圓成實性。及得於一切法自在而轉。現在前因極清淨分依他起性故。   論曰。二白法所成為相。謂六波羅蜜多圓滿得十自在故。此中壽自在心自在眾具自在由施波羅蜜多圓滿故。業自在生自在由戒波羅蜜多圓滿故。勝解自在由忍波羅蜜多圓滿故。願自在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故。神力自在五通所攝。由靜慮波羅蜜多圓滿故。智自在法自在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故。   釋曰。白法所成為相等者。謂諸聲聞所得轉依。唯是煩惱永斷所顯。無有白法所成為相。若諸菩薩所得轉依修習六種波羅蜜多極圓滿故。白法自性十種自在以為其相。於此時中無有一念是無記分。況染污分。此中已下釋十自在壽自在者。謂隨所欲能捨命故。心自在者。謂於生死無染污故。又隨意樂能正為他引攝眾具。於中自在運轉其心名心自在。眾具自在者。謂飲食等諸資生具。隨意所樂能積集故。眾具資財其義是一。由施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由法施無畏施財施圓滿。如其所應得此果故。業自在者。謂於諸業得大自在。唯作善業非惡無記。及於其中勸他作故。生自在者。謂於一切應所生處。如其所欲現受生故。由戒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二自在是屍羅果。由具戒者唯造善業故。又具戒者所願皆成故。勝解自在者。謂於地等發起勝解。令成金等如所勝解地等金等隨勝解轉。由忍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此自在是其忍果。如昔因時樂修忍故。隨諸有情心所樂轉故。今獲得地等金等隨勝解轉。願自在者。謂隨所願一切事成。由精進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此自在是精進果。由昔因時修精進故。於諸有情諸利樂事無有懈廢。故於今時所願自在。神力自在五通所攝者。謂隨意樂引發種種最勝神通。由靜慮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此自在是靜慮果。由昔因時樂修定故。隨諸有情所應作事。證入種種靜慮等至故。於今時得定所作神通自在。智自在者。謂隨所有種種言音。智現前故。法自在者。謂隨意樂宣說契經應頌等故。由般若波羅蜜多圓滿故者。謂此自在是般若果。由昔因時樂修慧故。隨其類音為說正法故。今證得殊勝般若。妙達言音巧說正法。   論曰。三無二為相。謂有無無二為相。由一切法無所有故。空所顯相是實有故。有為無為無二為相。由業煩惱非所為故。自在示現有為相故。異性一性無二為相。由一切佛所。依無差別故。無量相續現等覺故。此中有二頌。  我執不有故  於中無別依  隨前能證別  故施設有異  種性異非虛  圓滿無初故  無垢依無別  故非一非多   釋曰。有無無二為相者。謂非有相以一切法遍計所執皆無有故。亦非無相。以空所顯自性有故。有為無為無二為相者。以業煩惱非所為故非有為相。於能示現似有為法得大自在。數數示現似有為故非無為相。異性一性無二為相者。以佛法身體是其一故非異相。無量依止各別證得故非一相。俱一無故名無二相。復以二頌攝如是義令其易了。所謂我執不有故等。若於是處有其我執計自為我。執外為他即於其中分別自他。此彼各異。於法身中無有我執。故無分別。此彼有異。若爾雲何說有多佛。隨前能證有差別故。施設有異。謂隨菩薩能證位別施設有異。隨順世間名言故說。此是釋迦牟尼。此是勝觀佛等。種性異故者。謂本因性有差別故。非唯一佛。種性有二。一本性住種性。謂無始來六處殊勝。展轉相續法爾所得。二習所成種性。謂從先來善友力等數習所成。本性住性有差別故。習所成性有其多種。種性多故。執唯一佛更無餘佛不應道理。非虛故者。有多菩薩依前種性。各別修集菩提資糧。若唯一佛一證菩提。餘無所證。彼集資糧應空無果。不應道理。圓滿故者。謂諸如來遍於各別所化有情。成立利益安樂正事。謂於三乘如應安立。若唯一佛。是則不可安立有情置於佛乘。以更無有第二佛故。是則如來所作佛事應不圓滿。是故定應許有多佛。無初故者。謂諸如來前前出世。猶如生死無有最初。離集資糧自然成佛不應理故。離逢事佛能集資糧不應理故。由此決定非唯一佛。又不應執定有多佛。無垢所依無差別故。無漏法界名無垢依。由智殊勝畢竟遣除客塵垢故。於此無漏真法界中。不可定執諸佛有異。是故諸佛非一非多。   論曰。四常住為相。謂真如清淨相故。本願所引故。所應作事無竟期故。   釋曰。恆無變易相續無斷。是故說言常住為相。由三因緣成立此相。真如清淨相故者。此顯真如性常無變。顯成佛果說為法身性。若變易即非真如。是故常住本願所引故者。謂諸如來皆先發起如是大願。我當度脫無量有情。令般涅槃諸有情類未般涅槃。願所引果相續不絕。是故常住。此願所引離相續。常道理不成。所應作事無竟期故者。謂先大願所應作事無究竟期。諸有情類量無邊故。乃至有情相續不斷。佛所作事恆無斷故說名為常。   論曰。五不可思議為相。謂真如清淨自內證故。無有世間喻能喻故。非諸尋思所行處故。   釋曰。言思議者。謂依道理審諦思惟。起分別智尋思所攝。譬喻所顯。諸佛非此所行處故。不可思議。超過一切尋思地故。唯應信解不應思議。   論曰。復次雲何如是法身。最初證得。謂緣總相大乘法境無分別智。及後得智。五相善修於一切地善集資糧。金剛喻定破滅微細難破障故。此定無間離一切障故得轉依。   釋曰。信解亦名初得法身。法行亦爾。為簡彼故說現證得。但言證得非生起者。體是常故。緣總相等其義易了。五相善修者。謂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及無自性。名為五相。又集總等五相善修。成辦五果謂唸唸中銷融一切粗重依止。離種種想得法苑樂。能正了知周遍無量無分限相。大法光明順清淨分。無所分別無相現行。為令法身圓滿成辦。能正攝受後後勝因。破滅微細難破障故者。顯示此定喻金剛因。譬如金剛其性堅固能破難破。如是此定超諸下類能破難破不染無知。能發無上清淨智道故譬金剛。此定無間離一切障故。得轉依者。由無分別及後得智故。證轉依得佛法身。   論曰。復次法身由幾自在而得自在。略由五種。一由佛土自身相好無邊音聲。無見頂相自在。由轉色蘊依故。二由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由轉受蘊依故。三由辯說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由轉想蘊依故。四由現化變易。引攝大眾引攝白法自在。由轉行蘊依故。五由圓鏡平等觀察成所作智自在。由轉識蘊依故。   釋曰。由轉五蘊依故。得五自在。諸聲聞等怖畏苦故永斷諸蘊。如愚癩人自捨身命。若諸菩薩攝巧方便。轉滅有罪色等諸蘊。轉起無罪色等諸蘊。如智癩人求諸良藥。轉有病身成無病身。此中由轉色蘊依故。得能示現佛土自在。如其所欲現金銀等諸佛土故。得能示現自身自在。隨心所思皆能示現。於其種種大集會中。隨諸所化有情機宜。各別現故。得能示現相好自在。隨所愛樂示現種種妙相好故。得能示現無邊音聲無見頂相二種自在。現佛音聲量無邊故。現佛頂相無能見故。由轉受蘊依故。得無罪無量廣大樂住自在應知。此中離煩惱故名為無罪。有眾多故名為無量。超過一切三界樂故名為廣大。由轉想蘊依故。得能辯說一切名身句身文身自在。以能取相是想自性。由攝如是資糧為因。轉得如是功能差別。由此能於名身等事。隨其所欲自在能住。由轉行蘊依故得能現化變易引攝大眾引攝白法自在。謂行蘊中思最為勝。由此思故於現化等自在。能轉現化自在者。如其所欲能現化故。變易自在者。如其所欲轉變地等成金等故。引攝大眾自在者。如意所樂引攝天等諸大眾故。引攝白法自在者。如意所樂令無漏法現在前故。由轉阿賴耶識等八事識蘊得大圓鏡智等四種妙智。如數次第或隨所應。當知此中轉阿賴耶識故得大圓鏡智。雖所識境不現在前而能不忘不限時處。於一切境常不愚迷。無分別行能起受用。佛智影像。轉染污末那故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得。於修道位轉復清淨。由此安住無住涅槃。大慈大悲恆與相應。能隨所樂現佛影像。轉意識故。得妙觀察智。具足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門。猶如寶藏。於大會中能現一切自在作用。能斷諸疑能雨法雨。轉五識故得成所作智。普於十方一切世界。能現變化從睹史多天宮而沒乃至涅槃。能現住持一切有情利樂事故。   論曰。復次法身由幾種處。應知依止略由三處。一由種種佛住依止。此中有二頌。  諸佛證得五性喜  皆由等證自界故  離喜都由不證此  故求喜者應等證  由能無量及事成  法味義德俱圓滿  得喜最勝無過失  諸佛見常無盡故   二由種種受用身依止。但為成熟諸菩薩故。三由種種變化身依止。多為成熟聲聞等故。   釋曰。由幾種處應知依止者。此問法身與幾種法為所依止。略由三處者。廣即無量功德依止。今且略說但由三處。由種種佛住依止者。由諸如來所得法身。與所安住種種天住聖住梵住為所依止。諸天住中如來多住第四靜慮。諸聖住中如來多住空解脫門。諸梵住中多住其悲。如是種種如來所住。勝聲聞等。為顯如來所證涅槃勝聲聞等所得涅槃故。說諸佛證得五性喜等。證自界者。證自法界。於此修治正作證故名為等證。言離喜者。謂諸如來證自法界。安住五喜。諸聲聞等證如斬首。永滅涅槃遠離。如是最勝歡喜故。求喜者應等證者。謂諸菩薩勤求五喜。應正求證此真法界。何等為五。所求勝喜故次說言。由能無量及事成等。由因別故爾所喜異。能謂堪能。言無量者。謂過無量殑伽沙數。諸佛如來所有堪能。同依法身。一切和雜平等無異。由見如是能無量故。生大歡喜。及者集義。事者所作。一切有情諸利樂事。隨彼所能無倒安立於三乘等。成謂成辦。經無量時此所作事無礙轉故。由見堪能。所應作事亦無量故生大歡喜。言法味者。謂契經等無上法味。謂證真諦所得理味。義圓滿者。謂契經等法所詮義皆得圓滿。隨自意樂現在前故。德圓滿者。謂神通等功德圓滿。由見法味亦無量故。見義圓滿亦無量故。見德圓滿亦無量故。生大歡喜。復有說言。義謂涅槃。德謂隨樂所起功德。俱圓滿故並生大喜。得喜最勝無過失。諸佛見常無盡故者。謂諸如來見自身中真如一味。能無量等所生大喜。雖入涅槃亦常無盡。是故最勝無有過失。出三界故名為最勝。煩惱所知二障並習皆永斷故。名無過失。由種種受用身依止等者。謂由法身為增上緣彼得轉故。說名依止。非如日光依日道理。與變化身為所依止其義亦爾。言多為者。攝取勝解行地菩薩。以劣信解諸聲聞等。雖見佛身不應成熟。初業菩薩當知亦爾。已入大地諸菩薩眾。不由化身方得成熟。通達甚深廣大法故。   論曰。應知法身由幾佛法之所攝持。略由六種。一由清淨。謂轉阿賴耶識得法身故。二由異熟。謂轉色根得異熟智故。三由安住。謂轉欲行等住。得無量智住故。四由自在。謂轉種種攝受業自在。得一切世界無礙神通智自在故。五由言說。謂轉一切見聞覺知言說戲論。得令一切有情心喜辯說智自在故。六由拔濟。謂轉拔濟一切災橫過失。得拔濟一切有情一切災橫過失智故。應知法身由此所說六種佛法之所攝持。   釋曰。就自性攝以顯攝持法身自性。由清淨者。謂由清淨佛法攝持法身自性。以其法身體清淨故。淨誰轉誰而得清淨。為答此問說如是言。轉阿賴耶識得法身故。由阿賴耶識執持一切雜染種子。對治起時轉滅如是一切染種。轉得隨順一切無罪圓滿功德。譬如世間阿揭陀藥。能變有毒令成無毒。故說名轉。由異熟者。謂由異熟佛法攝持。法身自性轉色根者。謂轉眼等有色諸根。得異熟智者。謂所轉捨是異熟故。假說轉得亦名異熟。如昔所得異熟諸根。今得善智假名異熟。由安住者。謂由安住佛法攝持法身自性。轉欲行等者。謂等取勝解行等。由轉彼故證得息滅一切有情諸災患智。由自在者。謂由自在佛法攝持法身自性。攝受業者。謂諸世間商賈營農事王等業。由轉彼故證得無礙神通自在。由言說者。謂由言說佛法攝持法身自性。由轉世間見等言說。證得見聞覺知自在。由此逮得一切有情心喜妙智。由拔濟者。謂由拔濟佛法攝持法身自性。災橫等者。謂如世間國王家等所生憂苦。或親友力。或財寶力。而能息除。由轉此故。證得息除一切有情一切災橫過失妙。智轉捨如是六種世。法轉得如是六種佛法。   論曰。諸佛法身當言有異。當言無異。依止意樂業無別故。當言無異。無量依身現等覺故。當言有異。如說佛法身受用身亦爾。意樂及業無差別故。當言無異。不由依止無差別故無量依止。差別轉故。應知變化身如受用身說。   釋曰。諸佛法身。依止意樂作業無別故無有異。諸佛真如無有異故。依止無別。一切皆為利益安樂一切有情。意樂同故意樂無別。一切皆同利他為勝。現等正覺般涅槃等。種種作業故業無別。無量依身現等覺故。當言有異者。謂由無量別別依身。菩提薩埵現成佛故。非無有異如前廣說。如說法身受用亦爾。此說意樂及業無別。不說依止無有差別。無量依止差別轉故。謂於一切別世界中。諸佛國土眾會名號身量相好受法樂等各不同故。佛變化身應知亦爾。   論曰。應知法身幾德相應。謂最清淨四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六神通三十二大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畏。三不護三念住拔除習氣。無忘失法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等功德相應。   釋曰。此中顯說諸佛世尊共聲聞等。所有清淨殊勝功德。最清淨者。顯此功德永斷煩惱及所知障身中起故。如是所說最清淨言。應知遍在一一功德。四無量者。謂緣無量有情為境。慈悲喜捨。言解脫者。謂八解脫。所謂有色觀諸色等。言勝處者。謂八勝處。言遍處者。謂十遍處。無諍願智更無差別。四無礙解者。謂法無礙解義無礙解訓詞無礙解辯說無礙解。六神通者。謂如意通為初。漏盡智為後。三十二大士相者。謂妙輪相印手足等。八十隨好者。謂鼻脩直等。四一切相清淨者。謂所依清淨所緣清淨。心清淨智清淨。言十力者。謂處非處智力。業異熟智力。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根勝劣智力。種種勝解智力。種種界智力。遍趣行智力。宿住隨念智力。死生智力。漏盡智力。四無畏者。謂佛世尊自發誠言。我是真實正等覺者。若有難言。於如是法不正等覺。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一無畏。又發誠言。我是真實諸漏盡者。若有難言。如是如是諸漏未盡。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二無畏。又發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道。若有難言修如是道非正出苦。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三無畏。又發誠言。我為弟子說障礙法染必為障。若有難言。雖染彼法不能為障。我於彼難正見無緣。是第四無畏。於此四中皆應廣說。正見彼難無有緣故。得大安隱。得安隱故都無所畏。三不護者。謂諸如來所有身業清淨現行無不清淨。現行身業慮恐他知可須藏護。如是名為第一不護。如說身業語業意業。亦如是說是三不護。三念住者。謂諸如來說正法時。一類弟子恭敬屬耳。住奉教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如來於彼無悅無喜心不踴躍。一類弟子不生恭敬翻前廣說。如來於彼不生恚恨。不生不忍非不保任。一類弟子亦生恭敬。亦不恭敬乃至廣說。如來於彼其心無二。謂不喜悅亦不恚恨。於彼一切遍住妙捨。拔除習氣者。謂永拔除雖無煩惱。而有煩惱相似所作。騰躍等事。無忘失法者。謂於利樂諸有情事。正念正知不過時分。言大悲者。謂於有情利樂意樂大義當說。十八不共佛法者。謂不同義是不共義。即諸如來無有誤失如阿羅漢。雖盡諸漏為乞食故出遊城邑。或於一時與惡象惡馬惡牛惡狗等共同遊止。或於一時足踐叢刺諸惡蛇等齊足跳躑。或於一時入如是。捨與諸母邑不依正理而作語言。或於林野捨棄好道而行惡路。或與怨賊師子猛獸及他妻等同共遊止。如是等類諸阿羅漢所有誤失諸佛皆無。又諸如來無卒暴音如阿羅漢。或於一時遊行林野迷失道路。或入空宅揚聲叫喚發大暴音。或因不染習氣過失。聚脣露齒而現大笑。如是等類。諸阿羅漢卒暴音聲諸佛皆無。又諸如來無忘失念。如阿羅漢有不染污久遠所作。久遠所說諸忘失念諸佛皆無。又諸如來無種種想。如阿羅漢於有餘生死。一向起極厭逆想。於無餘涅槃。一向起極寂靜想。如來於彼有餘生死無餘涅槃。無差別想住最勝捨。又諸如來無不定心。如阿羅漢歛心方定出即不定。如來於彼一切分位無不定心。又諸如來無不擇捨。如阿羅漢不以智慧簡擇有情諸利樂事。而便棄捨。如來無有如是等類不擇而捨。又諸如來無有欲等六種退失。如阿羅漢於能永淨所知障中。有未得退。謂志欲退精進退念退定。退慧退解脫退。如是六退諸佛皆無。又諸如來身語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如阿羅漢或於一時善身業轉。或於一時無記業轉。語業意業當知亦爾。如來三業智前導故。隨智轉故無有無記。智等起故名智前導。智俱行故名隨智轉。又諸如來於三世境若知若見無著無礙。如阿羅漢於三世事非暫起心即能解故。知見有著不能一切悉了知故。知見有礙。如來於彼三世事中。暫起心時即遍解知一切境界。是故知見無著無礙。由是因緣此十八種。一一皆名不共佛法。一切相妙智者。謂於一切蘊界處中善能了知。一切行相等者。等餘無量功德法身相應。   論曰。此中有多頌。   釋曰。於此法身能依不共諸功德中。以讚頌門結句道理分別開示。   論曰。  憐愍諸有情  起和合遠離  常不捨利樂  四意樂歸禮   釋曰。今此頌中顯四無量。憐愍諸有情者。是總句。起和合意樂者。顯慈無量。欲令有情樂和合故。起遠離意樂者。顯悲無量。欲令有情遠離苦故。起常不捨意樂者。顯喜無量。欲令有情不捨樂故。起利樂意樂者。顯捨無量。欲令有情獲得利益及安樂故。捨謂棄捨。欲令有情捨樂受等煩惱隨眠。不捨有情又處中住說名為捨。緣此功德歸依敬禮諸佛法身。故名歸禮。餘頌准此一切應知。   論曰。  解脫一切障  牟尼勝世間  智周遍所知  心解脫歸禮   釋曰。解脫一切障者。此句顯示諸佛解脫勝聲聞等。牟尼勝世間者。此句顯示諸佛勝處勝聲聞等。智周遍所知者。此句顯示諸佛遍處勝聲聞等。非如聲聞乘等唯有八種解脫。八種勝處。十種遍處。解脫為先而有勝處。勝處為先而有遍處。由此門故作意思惟解脫一切障。勝一切世間。智週一切境心解脫者。具上三德心離繫縛。   論曰。  能滅諸有情  一切惑無餘  害煩惱有染  常哀愍歸禮   釋曰。此頌顯無諍。世俗智為性。不同聲聞所得無諍將入城邑先審觀察。若一有情當緣我身隨起一種煩惱諍者。即便不入。如來觀見雖諸有情當緣佛身起諸煩惱。若彼堪任受佛化者。即便往彼方便調伏。令滅煩惱。能滅諸有情一切惑無餘者。非如聲聞住無諍定。方便遠離不令自身。作少有情生煩惱緣。唯伏欲界有事煩惱。非餘煩惱。諸佛不爾方便能滅一切有情。一切煩惱令無有餘。害煩惱者。唯害煩惱不害有情有染。常哀愍者。若諸有情有煩惱染。佛常哀愍而不訶害。如有頌言。  如咒鬼良醫  治諸鬼所魅  但訶害鬼魅  非鬼所魅者  如是大悲尊  治煩惱所魅  但訶害煩惱  不訶害有情   論曰。  無功用無著  無礙常寂定  於一切問難  能解釋歸禮   釋曰。此頌顯願智勝聲聞等。由五相故。謂無功用故無著故無礙故常寂定故。一切疑難能解釋故。諸聲聞等所得願智。隨其所願而入於定。唯能知此不知其餘。佛即不爾。由無功用智不作功用。如末尼天樂隨願能知一切境界。由無著智於所知境皆無滯故。由無礙智斷煩惱障並習氣故。由常寂定定障斷故。如有頌言。  那伽行寂定  那伽住寂定  那伽坐寂定  那伽臥寂定   由此所發微妙願智。於一切時善能解釋一切問難。   論曰。  於所依能依  所說言及智  能說無礙慧  常善說歸禮   釋曰。此頌顯示四無礙解。言所依者。謂諸教法即契經等。言能依者。謂所詮義。如是二種皆名所說。所作業故。言智二種皆是能說。作者作具等所起故。無礙慧者。謂於此中無退轉智。常善說者由具四種無礙解故。常能善說。若於所依無礙覺慧名法無礙。於法異門無罣礙故。若於能依無礙覺慧名義無礙。於一切法自相共相無罣礙故。或於諸法別義意趣無罣礙故。若於其言無礙覺慧名訓詞無礙。於諸國土各別境界種種言詞。隨自展轉異想隨說無罣礙故。或於諸法訓釋言詞無罣礙故。若於分析諸法智中。無礙覺慧名辯說無礙。於能辯析諸法智中無罣礙故。   論曰。  為彼諸有情  故現知言行  往來及出離  善教者歸禮   釋曰。此頌顯示六種神通。為彼諸有情者。此是總句。善教者。言一一皆有。善者妙也。教者言也。為令勝進說微妙言。名善教者故。現善教者。是如意通。隨所應化故往其所。現大神變善教彼故。知言善教者。是天耳通。聽聞遠住。有義言詞一切音聲。如其所應為說法故。知行善教者。是心差別通。知心勝劣。善教彼故。知往善教者。是宿住隨念智通。了達過去善教彼故知來善教者。是死生智通。了達未來善教彼故。知出離善教者。是漏盡智通。知斷煩惱善教彼故。   論曰。  諸眾生見尊  皆審知善士  暫見便深信  開導者歸禮   釋曰。此頌顯示諸相隨好。法身是現相好所依故。就相好歸禮法身。諸眾生見尊皆審知善士者。一切世間由見世尊具相隨好。皆悉審知是大善士。諸眾生者。通攝當時及於後時堪受化者。暫見便深信者。暫見世尊具相隨好。便深淨信。知是世間善開導者。   論曰。  攝受住持捨  現化及變易  等持智自在  隨證得歸禮   釋曰。此頌顯示四一切相清淨。攝受住持捨者。顯所依清淨。依止靜慮如其所欲。隨樂長短能於自身。攝受住持棄捨自在。現化及變易者。顯所緣清淨。化作種種未曾生色。名為現化。轉變種種已曾生色。成金銀等名為變易。於此一切變化品。類皆得自。在等持自在者。顯心清淨。隨其所欲三摩地門自在而轉。一一剎那如其意樂。能入諸定。智自在者。顯智清淨。如其所欲陀羅尼門任持自在。隨證得者。隨順證得上四清淨。   論曰。  方便歸依淨  及大乘出離  於此誑眾生  摧魔者歸禮   釋曰。此頌顯十力。謂於善趣惡趣方便諸業。歸依世出世淨。大乘出離四種義中。魔誑眾生。此中顯說能摧彼魔十力業用。言方便者。善趣方便。謂諸善業。惡趣方便。謂不善業。宣說如是趣方便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不如是。與是相違說不善業。為善趣方便。說諸善業為惡趣方便。或說一切皆無有因。或說一切自在天等以為其因。處非處力能摧彼說。訓釋詞者。處名所以。有所容受。若無所以。無所容受。說名非處。謂無處無容諸眾生類。無因惡因而當得有。此復雲何。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等。非自在天等。令次第得生。言歸依者。所謂諸業。如說世間皆由自業。業為依止業作歸依。說此業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第二業異熟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謂。諸有情業所分別高下勝劣。不由無因自在天等。廣如前說所言淨者。謂世間淨及出世淨。暫時畢竟伏諸煩惱。永害隨眠。由諸靜慮等持等至及聖道故。說此淨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廣如前說。由靜慮等持等至智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及大乘出離者。此顯餘力所作業用。謂說大乘究竟出離佛果德時。魔於其中誑惑而住。言此無上正等菩提極難可得。宜求聲聞究竟出離。由餘七力能摧彼說無所罣礙。   論曰。  能說智及斷  出離能障礙  自他利非餘  外道伏歸禮   釋曰。此頌顯示四無所畏。能說智者。謂佛誠言我是真實正等覺者。即是遍知一切法。智能說斷者。謂佛誠言我是真實諸漏盡者。即是煩惱諸漏永盡。如是二種依自利說。能說出離者。謂佛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法。真實出離。能說能障礙者。謂佛誠言我為弟子說能障法。真實能礙如是二種依利他說。如是四種名自他利。非餘外道伏者。顯離怖畏釋無畏義。非餘外道所能降伏。是故無畏。   論曰。  處眾能伏說  遠離二雜染  無護無忘失  攝御眾歸禮   釋曰。此頌顯示不護念住。處眾能伏說者。謂處大眾能伏他說。以身業等及諸威儀。皆無醜惡可須藏護。恐彼譏嫌。是故處眾能伏他說。如是即明三種不護。遠離二雜染者。謂恭敬聽不恭敬聽。弟子眾中善住念故。遠離愛恚。如是即明三種念住。由此無護無忘失故。能善攝御諸弟子眾。   論曰。  遍一切行住  無非圓智事  一切時遍知  實義者歸禮   釋曰。此頌顯示拔除習氣。遍一切行住者。謂於聚落或於城邑為乞食故。往返經行於樹下等。身四威儀寂然而住。無非圓智事者。謂聲聞等雖盡煩惱猶有習氣。隨縛所作掉舉等事。如彼尊者大目揵連。五百生中常作獼猴。由彼習氣所隨縛故。雖離煩惱而聞樂時作獼猴跳躑。有一獨覺。昔多生中曾作婬女。今餘習故時莊飾面。如是等類非一切智所應作事。世尊皆無。是名如來不共功德。一切時遍知實義者者。非如外道掊刺拏等。非是真實一切智者。故說如來是其實義一切智者。順結頌法故顛倒說。或此句義前後各別。一切時遍知者。此顯佛是一切智者。實義者者。此顯佛是有實義者。如人有杖說為杖者。   論曰。  諸有情利樂  所作不過時  所作常無虛  無忘失歸禮   釋曰。此頌顯示無忘失法。諸有情利樂所作不過時者。謂佛世尊若有所化。若於爾時應有所作。即便為彼即於爾時。作所應作終不失時。如有頌言。  譬如大海水  奔潮必應時  佛哀愍眾生  赴感常無失   所作常無虛者。謂佛所作不空無果。無忘失者。所作應時常無忘失。   論曰。  晝夜常六返  觀一切世間  與大悲相應  利樂意歸禮   釋曰。此顯大悲。利益安樂意樂為體。此言大者。福智資糧圓滿證故。令脫三苦為行相故。三界有情為所緣故。於諸有情心平等故。決定無有勝此者故。晝夜常六返觀一切世間者。此顯大悲所作業用。謂佛世尊於晝夜分。各三時觀一切世間。誰善法增誰善法減。誰善根熟誰根未熟。誰是堪受勝生法器。誰是堪受定勝法器。誰是佛乘器。誰是餘乘器。如是等。   論曰。  由行及由證  由智及由業  於一切三乘  最勝者歸禮   釋曰。此顯十八不共佛法。言由行者。此說行時一切事業。即是如來無有誤失。乃至無有不擇而捨。及由證者。即是住時六種無退。謂欲無退乃至第六解脫無退。言由智者。謂於三世無著無礙智見而轉。及由業者。即是如來身語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於一切三乘最勝者者。此顯佛於一切聲聞及獨覺乘最為殊勝。由與十八不共功德具相應故。   論曰。  由三身至得  具相大菩提  一切處他疑  最勝者歸禮   釋曰。此頌顯示一切相妙智性。一切行相皆正了知名一切相妙智。此妙智體名一切相妙智性。即是一切所知境界。一切行相殊勝智體。言三身者。謂自性等。由此三身至得具相無垢無礙妙智自性大菩提果。言具相者具一切相。有說無常等十六種行相名一切相。菩提用彼為先因故。有餘復說。即此及餘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所得相名一切相。有餘復說。非於此中說治所治諸品類相。然說一切義利圓滿。如如意珠具一切相。我今觀此一切相者。即是一切障斷品類。所以者何。永斷一切障品類故。謂斷一切所知障品及斷一切習氣品故。又此具相大菩提者。即是正知一切境相。是故能斷一切他疑。一切處者一切世間他疑。即是所有人天一切疑惑。於此他疑皆悉能斷。由此能斷一切人天疑惑作用。顯一切相妙智殊勝。   論曰。諸佛法身與如是等功德相應。復與所餘自性因果業相應轉。功德相應。是故應知諸佛法身無上功德。此中有二頌。  尊成實勝義  一切地皆出  至諸眾生上  解脫諸有情  無盡無等德  相應現世間  及眾會可見  非見人天等   釋曰。法身與此功德相應。復與餘六功德相應。此略標義。二頌廣釋。尊成實勝義者。謂佛法身成實勝義。真如所顯此即宣說法身自性功德。相應說力差別相應無失。譬如說火煖德相應。一切地皆出者。是極喜等一切十地。皆出離義。此則成實勝義之因。至諸眾生上者。一切智性於諸有情最為殊勝。此即成實勝義之果。解脫諸有情者。即是成實勝義之業。無盡無等德相應者。與諸功德相屬相應。無邊不共力無畏等無盡無等德相應故。現世間及眾會可見者。謂變化身出現世間。及受用身處大眾會。二皆可見。非見人天等者。謂佛法身非人天等之所能見。此說世尊三身差別。以顯轉義。轉謂體性轉變差別。於三身中。二身可見一非可見。   攝大乘論釋卷第九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8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   無性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果智分第十一之餘   論曰。復次諸佛法身甚深最甚深。此甚深相雲何可見。此中有多頌。   釋曰。諸佛法身甚深者。說此法身自性。難覺世聰明者。所有覺慧尚不解故。最甚深者。說此法身差別難覺。諸聲聞等所有覺慧不能行故。如是甚深以十二頌。略當顯示。   論曰。  佛無生為生  亦無住為住  諸事無功用  第四食為食   釋曰。此頌顯生住業住甚深。佛無生為生者。諸佛無生而現有生。名生甚深。亦無住為住者。生死涅槃無住為住。此即安住無住涅槃名住甚深。諸事無功用者。不由功用作一切事。猶如世間末尼天樂。名業甚深。第四食為食者。食有四種。一不清淨依止住食。謂具縛者。由段等食令身安住。二淨不淨依止住食。謂若生在色無色界。由觸意思識食安住已離欲故無有段食。預流向等是有學故。亦淨不淨依止住食。彼由四食自體安住。三一向淨依止住食。謂由四食阿羅漢等自體安住。四唯示現依止住食。謂佛世尊示現受用段等四食。如來食時實不受食。亦不假食自身安住。然順世間示現受食。示現假食其身安住。現受第四食得住故。名住甚深。   論曰。  無異亦無量  無數量一業  不堅業堅業  諸佛具三身   釋曰。此頌顯示安立數業甚深。無異者。顯安立甚深以無差別而安立故。亦無量者。顯數甚深。此顯安立其數無量。無數量一業者。雖有無量而無別業。何者一業變化受用業無差別。成他利故。不堅業堅業者。自性身業是其堅住。餘二身業是不堅住。如是一切。名業甚深。   論曰。  現等覺非有  一切覺非無  一一念無量  有非有所顯   釋曰。此頌顯示現等覺甚深。現等覺非有者。依他起中遍計所執性非有故。一切覺非無者。依他起中圓成實性是真有故。一一念無量者。謂過無量殑伽沙數諸世界中。唸唸俱時有無量佛現等覺故。有非有所顯者。謂諸如來是有非有。空性所顯成尊位故。   論曰。  非染非離染  由欲得出離  了知欲無慾  悟入欲法性   釋曰。此頌顯示離欲甚深。雲何非染斷貪纏故。非離染者。非速永斷貪隨眠故。由欲得出離者。由留如是隨眠貪故。得大菩提。若斷如是貪隨眠者。應同聲聞等疾入涅槃故。了知欲無慾者。了知遍計所執貪慾無慾性故。悟入欲法性者。悟入作證欲法真如。   論曰。  諸佛過諸蘊  安住諸蘊中  與彼非一異  不捨而善寂   釋曰。此頌顯示斷蘊甚深。諸佛過諸蘊者。謂諸如來超過一切遍計所執色等諸聚。如實觀見遍計所執不可得故。安住諸蘊中者。謂佛安住法性蘊中。與彼非一異者。謂法性蘊與彼遍計所執諸蘊。不可說異遍計所執性本無故。不可說一遍計所執順雜染故。法與法性非一非異。不捨而善寂者。謂不棄捨法性諸蘊。即是妙善永寂滅故。   論曰。  諸佛事相雜  猶如大海水  我已現當作  他利無是思   釋曰。此頌顯示成熟甚深諸佛事相雜者。謂諸如來所作一切利益安樂有情事業。展轉和同合成一味不可分別。問此事如何等。答猶如大海水。謂如大海眾流所歸水同一味不可分別。一切同作魚等饒益。我已現當作他利無是思者。離功用心思惟他利三時差別。而能任運起利他事。如帝釋等末尼天樂。雖無思慮而有作用。   論曰。  眾生罪不現  如月於破器  遍滿諸世間  由法光如日   釋曰。此頌顯示顯現甚深。問若如來身是常住者。於一切時何故不現。答眾生罪不現。如月於破器。如破器中水不得住月影。不現此非月過。是器之失。眾生身中無奢摩他清潤定水。佛影不現非如來過。是眾生失。水喻等持清潤性故。如說如來是真妙善無漏法影有感斯現。若無感者猶如生盲不能睹見。遍滿諸世間由法光如日者。謂諸佛日放契經等正法言光。遍照一切有情世間。有緣斯見餘不見者。是其自過非如來失。如世間日流光遍照有目者。睹盲者不見。   論曰。  或現等正覺  或涅槃如火  此未曾非有  諸佛身常故   釋曰。此頌顯示示現等覺涅槃甚深。或現等正覺或涅槃如火者。如世間火有處燒燃有處息滅。諸佛亦爾。於諸善根未成熟者現等正覺。令其成熟速得解脫。於諸善根已得成熟已解脫者現般涅槃。無所為故。此未曾非有等其義易了。   論曰。  佛於非聖法  人趣及惡趣  非梵行法中  最勝自體住   釋曰。此頌顯示住甚深。於非聖法最勝自體住者。謂於不善由最勝自體住。最勝住即空無願及無相住。緣不善法而安住故。於人趣及惡趣最勝自體住者。謂於人趣及諸惡趣。由最勝自體住。最勝住即諸靜慮諸等至住。由緣彼趣而安住故。非梵行法中最勝自體住者。謂於非梵行法中由最勝自體住最勝住。即四無量名為梵住。緣非梵行而安住故。   論曰。  佛一切處行  亦不行一處  於一切身現  非六根所行   釋曰。此頌顯示自體甚深。言自體者。即是如來常住法界及所成德總名自體。佛一切處行者。謂後得智遍行一切。於何遍行。謂善不善無記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差別境界。亦不行一處者。謂無分別智無分別故。不行一切差別境界。於一切身現者。謂變化身於一切處現受生故。非六根所行者。謂第一義常住法身。非諸生處。那落迦等同分有情。所能取故。   論曰。  煩惱伏不滅  如毒咒所害  留惑至惑盡  證佛一切智   釋曰。此頌顯示斷煩惱甚深。煩惱伏不滅者。謂菩薩位中伏諸煩惱而未永斷。如毒咒所害者。譬如眾毒為神驗咒之所損害。體雖未滅而不為患。煩惱亦爾由念智力伏現行纏。隨眠猶在。何故煩惱隨眠猶在。恐同聲聞乘速般涅槃故由此道理煩惱為因。至煩惱盡得一切智。如有頌言。  念智力所制  煩惱證菩提  如毒咒所持  過失成功德   論曰。  煩惱成覺分  生死為涅槃  具大方便故  諸佛不思議   釋曰。此頌顯示不可思議甚深。謂諸煩惱轉成覺分。生死苦惱即為涅槃。如是因果非世間理可得思議。   論曰。應知如是所說甚深有十二種。謂生住業住甚深。安立數業甚深。現等覺甚深。離欲甚深。斷蘊甚深。成熟甚深。顯現甚深。示現等覺涅槃甚深。住甚深。顯示自體甚深。斷煩惱甚深。不可思議甚深。   釋曰。此十二種皆難覺了故名甚深。一一別相如前已說。   論曰。若諸菩薩念佛法身由幾種念。應修此念。略說菩薩念佛法身。由七種念應修此念。一者諸佛於一切法得自在轉。應修此念。於一切世界得無礙通故。此中有頌。  有情界周遍  具障而闕因  二種決定轉  諸佛無自在   二者如來其身常住。應修此念。真如無間解脫垢故。三者如來最勝無罪。應修此念。一切煩惱及所知障並離繫故。四者如來無有功用。應修此念。不作功用一切佛事無休息故。五者如來受大富樂。應修此念。清淨佛土大富樂故。六者如來離諸染污。應修此念。生在世間一切世法不能染故。七者如來能成大事。應修此念。示現等覺般涅槃等。一切有情未成熟者能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故。此中有二頌。  圓滿屬自心  具常住清淨  無功用能施  有情大法樂  遍行無依止  平等利多生  一切佛智者  應修一切念   釋曰。此顯菩薩修念諸佛法身功德。於一切法自在轉者。謂諸如來於一切法。由串習故得自在轉。暫起欲樂一切功德皆能圓滿。現在前故。若諸如來普於一切無量無邊諸世界中。神通無礙。何因緣故一切有情不般涅槃。由彼有障及無因故。前總明佛於一切法得自在轉。今別顯示佛於有情不得自在故說伽他。有情界周遍具障而闕因者。謂具煩惱業異熟障故名具障。猛利煩惱諸無間業愚戇頑嚚如其次第。無涅槃因無種性故。名為闕因。二種決定轉者。謂作重業決定受異熟決定。作重業決定者。謂數串習令同類因與等流果決定相續。如未生怨害父王等。受異熟決定者。謂作決定感異熟業。決定當受諸異熟果。如諸釋種決定應為毘盧宅迦王所殺害。諸佛於上所說有情。皆無自在令得涅槃。是故前雖總說如來於一切法得自在轉。今須別說不得自在。如來身常住者。最清淨真如為自體故。無改轉故。無變異故。如來最勝無罪者。謂諸煩惱及所知障罪永斷故。如來無功用者。謂如天樂其義易了。如來受大富樂者。受用廣大清淨佛土功德莊嚴大法樂故。如來離染污者。如紅蓮花其義易了。如來能成大事者。謂現等覺般涅槃等。成辦有情廣大義利。如所堪能令彼成熟得解脫故。如是七種所修念佛。復以二頌略攝其義。初圓滿言貫通一切。屬自心圓滿者。此攝第一於一切法自在轉相。具常住圓滿者。此攝第二身常住相。具清淨圓滿者。此攝第三最勝無罪相。無功用圓滿者。此攝第四無功用相。能施有情大法樂圓滿者。此攝第五大法樂相。遍行無依止圓滿者。此攝第六一切世法不能染相。平等利多生圓滿者。此攝第七能成大事相。能作廣大利樂事故。一切佛者。謂諸如來圓滿功德。言智者者。謂大菩薩應修。一切念者。應修如是七種隨念。憶持明記令不忘失。是其念義。   論曰。復次諸佛清淨佛土相。雲何應知。如菩薩藏百千契經序品中說。謂薄伽梵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無量方所妙飾間列。周圓無際其量難測。超過三界所行之處勝出世間善根所起。最極自在淨識為相。如來所都諸大菩薩眾所云集。無量天龍藥叉健達縛阿素洛揭路茶緊捺洛莫呼洛伽人非人等常所翼。從廣大法味喜樂所持。作諸眾生一切義利。蠲除一切煩惱災橫。遠離眾魔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處。大念慧行以為遊路。大止妙觀以為所乘。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花王之所建立。大宮殿中如是顯示清淨佛土。顯色圓滿。形色圓滿。份量圓滿。方所圓滿。因圓滿。果圓滿。主圓滿。輔翼圓滿。眷屬圓滿。任持圓滿。事業圓滿。攝益圓滿。無畏圓滿。住處圓滿。路圓滿。乘圓滿。門圓滿。依持圓滿。   復次受用如是清淨佛土。一向淨妙。一向安樂。一向無罪。一向自在。   釋曰。此依諸佛清淨佛土。說薄伽梵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等。言最勝光曜七寶莊嚴者。謂佛淨土光曜最勝。用七妙寶綺飾莊嚴。或即七寶最勝光曜。言七寶者。一金二銀三琉璃。四牟娑洛寶。五遏濕摩揭娑寶。此復何等。所謂帝青大青等寶。六赤真珠寶。謂赤蟲所出名赤真珠。七羯雞怛諾迦寶。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者。謂即最勝光曜七寶放大光明遍照一切無邊世界。或淨佛土放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其體亦遍無邊世界。此上二句顯佛淨土。顯色圓滿。無量方所妙飾間列者。謂佛淨土無量方所妙飾間列。如慧為先安布間飾。此句顯示形色圓滿。周圓無際其量難測者。謂佛淨土其量周圓無際難測。或復其量無邊際故周圓難測。此句顯示份量圓滿。超過三界所行之處者。謂佛淨土方處超過三界行處。非三界愛之所行故。非諸繫業異熟果故。此句顯示方所圓滿。勝出世間善根所起者。謂出世間善根為因。及後得勝善根為因。淨土生起。非自在等為淨土因。此句顯示因圓滿。最極自在淨識為相者。謂佛淨土最極自在清淨心識以為體相。唯有識故。非離識外別有寶等。即淨心識如是變現似眾寶等。此句顯示果圓滿。如來所都者。謂佛為主都此非餘。此句顯示主圓滿。諸大菩薩眾所云集者。唯有已入大地菩薩。止住其中補翼如來非聲聞等。此句顯示輔翼圓滿。無量天龍藥叉等者。謂諸天等止住其中以為眷屬。此化非實。莫呼洛伽者。此攝大蟒。此句顯示眷屬圓滿。廣大法味喜樂所持者。謂淨土中大乘法味喜樂為食。此句顯示任持圓滿。食能任持諸身命故。作諸眾生一切義利者。食此食已作諸有情諸利樂事。此句顯示事業圓滿。蠲除一切煩惱災橫者。謂淨土中無諸煩惱所作災橫。此句顯示攝益圓滿。遠離眾魔者。謂離煩惱蘊死天魔四種怨敵。此句顯示無畏圓滿。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處者。謂過一切菩薩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處。此句顯示住處圓滿。於諸住處最為勝故。大念慧行以為遊路者。思所成慧名為大念。聞所成慧名為大慧。修所成慧名為大行。此句顯示路圓滿。遊路即是道之異名。大止妙觀以為所乘者。乘奢摩他毘缽捨那。遊三慧路。往所趣園。勝諸聲聞獨覺菩薩所乘止觀故名為大。此句顯示乘圓滿。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者。三解脫門為趣入處。門者通也大義如前。此句顯示門圓滿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花王之所建立者。譬如世間寶莊嚴具。眾寶莊嚴此佛淨土。所依大寶紅蓮花王。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如地輪等依風輪住。如是淨土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花王之所建立。此紅蓮花於眾花中最為殊勝。是故說名大寶花王。或即如來說名大王大法王故。此紅蓮花是佛依處。從主為名。所建立者。謂佛淨土依此花王。長時相續無有間絕。此句顯示依持圓滿。   受用如是清淨佛土一向淨妙者。無不淨故。離糞穢故。一向安樂者。無有苦受及處中受故。一向無罪者。無有不善及無記故。一向自在者。不待外緣故。暫起於心眾事辦故。   論曰。復次應知如是諸佛法界。於一切時能作五業。一者救濟一切有情災橫為業。於暫見時便能救濟盲聾狂等諸災橫故。二者救濟惡趣為業。拔諸有情出不善處置善處故。三者救濟非方便為業。令諸外道捨非方便求解脫行。置於如來聖教中故。四者救濟薩迦耶為業。授與能超三界道故。五者救濟乘為業。拯拔欲趣餘乘菩薩。及不定種性諸聲聞等。安處令修大乘行故。於此五業應知諸佛業用平等。此中有頌。  因依事性行  別故許業異  世間此別力  無故非導師   釋曰。諸佛法界即是法身。應知恆時能作五業。救濟一切有情災橫為業者。因緣所生病等憂苦。說名災橫。於暫見時便能救濟盲聾狂等諸災橫者。如契經言。若見佛時盲者得眼。聾者得耳。狂者得念。如是等問如說法身非六根境。雲何今說盲得眼等。能見法身為法身業。答見法身者。由昔大願引發勢力。成滿法身。次第發起變化身用。由此能令盲得眼等。由昔資糧引發勢力。證得法身任運起用。如機關輪以末歸本。言見法身。實唯見化。救濟惡趣為業等者。拔不善處置於善處。方名救濟。其因若無。果亦無故。救濟非方便為業等言其文顯了。救濟薩迦耶為業等者。迦耶名身。虛為名薩。其身虛為名薩迦耶。謂於其中為身見轉。即是三界有漏諸法。於彼說授出離法故名為救濟。救濟乘為業等者。為令不定種性菩薩。及聲聞等證大菩提。安立彼於大乘正行。應知諸佛於此五業悉皆平等。為顯此義復說頌言。因依事等世間因別故許業異者。謂天因別人鬼等因各各差別。故業有異。諸佛不爾。因無別故。非業有異。世間依別故許業異者。依謂身體彼差別故。其業有異。如彼天授與彼祠授依身別故。其業各異。諸佛不爾。法身無別故業非異世間事別故許業異者。事謂所作所用差別事各別故。其業有異如彼凡夫營農事別。商賈事別。如是一切諸佛不爾。利眾生事無差別故。非業有異。世間性別故許業異者。性謂意樂。如彼世間利益意樂安樂意樂。境界差別故業有異。諸佛不爾。利益安樂一切有情。意樂無別故業非異。世間行別故許業異者。行謂功用如小功用能起小業。若大功用便起大業。功用別故其業有異。諸佛不爾。一切所作皆無功用故業非異。此別力無故非導師者。此因等五別力無故非世導師五業差別。   論曰。若此功德圓滿相應。諸佛法身不與聲聞獨覺乘共。以何意趣佛說一乘。此中有二頌。  為引攝一類  及任持所餘  由不定種性  諸佛說一乘  法無我解脫  等故性不同  得二意樂化  究竟說一乘   釋曰。依此密意佛說一乘。二頌顯示。為引攝一類者。了知不定種性聲聞。趣彼解脫方便引攝。令依大乘而般涅槃故說一乘。及任持所餘者。為欲任持其餘不定種性菩薩。恐於大乘精進退壞。故說一乘任持令住。勿彼菩薩依聲聞乘而般涅槃。法等故者。法謂真如。諸聲聞等乘雖差別同趣真如。所趣真如無有差別。故說一乘。無我等故者。補特伽羅無我同故。若實有異。補特伽羅可有乘別。此是聲聞此是菩薩。既無實異補特伽羅故說一乘。解脫等故者。謂彼三乘於煩惱障解脫無異。如世尊言。解脫解脫無有差別。由此意趣故說一乘。性不同故者。謂諸聲聞不定種性有差別故。謂迴向菩提聲聞身中。具有聲聞種性及佛種性。由此道理故說一乘。得二意樂故者。謂得二種意樂。一者諸佛於一切有情。得同自體意樂言彼即是我。我即是彼。由是因緣此既成佛。彼亦成佛。是故名得第一意樂。二者世尊法花會上。與諸聲聞舍利子等。授佛記別。為令攝得如是意樂。我等與佛平等無二。又此會上有諸菩薩與彼名同。得授記別故。佛一言含二種益。謂諸聲聞攝得同佛自體意樂。及諸菩薩得授記別。由此道理故說一乘。言化故者。如世尊言。汝等苾芻我憶往昔無量百返。依聲聞乘而般涅槃。雲何已成佛復依聲聞而般涅槃。是故此中有別意趣。謂為調伏聲聞種性。所化有情自化其身。同彼乘類現般涅槃。由此義故。若聲聞乘若獨覺乘。即是大乘故。成一乘究竟故者。依究竟理故說一乘。非無歸別。由過此外無別勝乘。唯此一乘最為勝故。佛說一乘。   論曰。如是諸佛同一法身。而佛有多。何緣可見此中有頌。  一界中無二  同時無量圓  次第轉非理  故成有多佛   釋曰。一界中無二者。一世界中無有二佛。是故當言唯有一佛。同時無量圓者。無量菩薩修集資糧同時圓滿。多世界中現成佛果。是故諸佛當言有多。或有說言。一世界中前後次第。無量菩薩成等正覺。非多世界同時多佛。為破此執。復言次第轉非理故。無有因緣。無量菩薩修集資糧同時圓滿。展轉相待次第成佛。是故諸佛同時有多。   論曰。雲何應知。於法身中佛非畢竟入於涅槃。亦非畢竟不入涅槃。此中有頌。  一切障脫故  所作無竟故  佛畢竟涅槃  畢竟不涅槃   釋曰。有大乘人。謂佛畢竟不般涅槃。就無餘依涅槃界說。餘復謂佛畢竟涅槃。就有餘依涅槃界說。此二意趣定執非理。若正說者應言。諸佛非定畢竟入於涅槃。亦非畢竟不入涅槃。佛一切障得解脫故畢竟涅槃。所應作事無竟期故。諸佛畢竟不入涅槃。   論曰。何故受用身非即自性身。由六因故。一色身可見故。二無量佛眾會差別可見故。三隨勝解見自性不定可見故。四別別而見自性變動可見故。五菩薩聲聞及諸天等種種眾會間雜可見故。六阿賴耶識與諸轉識轉依非理可見故。佛受用身即自性身。不應道理。   釋曰。色身可見故者。謂受用身有色可見。非自性身有色可見。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無量眾會。受用色法差別可見。非自性身有此差別。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隨勝解見自性不定。如契經言。或有一類見受用佛。或有一類見是少年。或有一類見為童子。如是廣說非自性身。有此不定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自性變動差別可見。一能見者先於一時見受用身形相別異。後於一時復見別異。非自性身其體變動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受用身菩薩聲聞及諸天等種種眾會。常所間雜非自性身。應有如是眾會間雜。故受用身非自性身。又見轉依非道理故。謂轉阿賴耶識得自性身。轉諸轉識得受用身。故受用身非自性身。由此六種不應正理。故受用身非自性身。   論曰。何因變化身非即自性身。由八因故謂諸菩薩從久遠來。得不退定。於睹史多及人中生。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書算數印工巧論中。及於受用欲塵行中。不能正知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知惡說善說法教往外道所。不應道理。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已能善知三乘正道。修邪苦行不應道理。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若離示現成等正覺唯以化身於所餘處。施作佛事即應。但於睹史多天成等正覺。何不施設遍於一切贍部洲中。同時佛出既不施設無教無理。雖有多化而不違彼無二如來出現世言。由一四洲攝世界故。如二輪王不同出世。此中有頌。  佛微細化身  多處胎平等  為顯一切種  成等覺而轉   為欲利樂一切有情。發願修行證大菩提。畢竟涅槃不應道理。願行無果成過失故。   釋曰。由八因故證變化身。即自性身不應正理。謂諸菩薩從久遠來得不退定。曾無退失。生於欲界睹史多天尚不應理。況生人中非經多劫。修不退定得欲界果應正道理。故變化身異自性身道理成就。又諸菩薩從久遠來常憶宿住。廣說乃至修邪苦行。不應道理。其文易了無煩重釋。又諸菩薩捨百拘胝諸贍部洲但於一處成等正覺。轉正法輪不應道理。此一切處皆相似故。由此道理。是變化身非自性身。若謂遠離餘贍部洲現成等覺。唯獨於此贍部洲中真證正覺。以變化身遍於餘處施作佛事。何故不許睹史多天真證等覺。化身來此諸四大洲施作佛事。若汝意謂一贍部洲成等正覺。餘處現化非不應理。若唯住在睹史多天。成等正覺一切四洲贍部洲內。示現化身何不應理。若定不許一切四洲現等正覺無教無理故不可說。有贍部洲無佛出世。為不與彼契經相違。如契經說無處無容非前非後。於一世界有二如來出現於世。若許一切贍部洲中同時多佛出現於世。與彼相違為避此難。是故復言。雖有多化而不違彼。無二如來出現世等。彼契經說一四大洲。名一世界非千洲等。即彼經說如二輪王不同時出。若不許佛多四大洲同時俱出。亦不應許有多輪王多四大洲同時俱出。若許唯一四大洲中無二輪王同時並出。非千洲等。亦應許佛一四洲中無二並出。非千洲等。復以伽他現多化身。顯具相覺佛微細化身等者。如佛化身現入母胎。如是化作舍利子等多聲聞眾其相各異。入自母胎同時平等。為欲顯發一切種覺是尊勝故。佛作是化。次顯如來畢竟涅槃不應道理。謂為利樂一切有情。發願修行證大菩提。此願此行唯欲利樂一切有情。事猶未訖即便依彼畢竟涅槃而般涅槃不應道理。行願二種應無果故。現涅槃者是變化身。非自性身。   論曰。佛受用身及變化身既是無常。雲何經說如來身常。此二所依法身常故。又等流身及變化身。以恆受用無休廢故。數數現化不永絕故。如常受樂如常施食。如來身常應知亦爾。   釋曰。有契經說如來身常。佛受用身及變化身。既是無常。雲何如來其身常住。謂此二身雖是無常。然依法身。法身常故亦說為常。言身常者。或體是常。或依常身故名身常。此顯等流及變化身。是異門常非自性常。又受用身。以恆受用無休廢故。如常受樂。猶如世間言常受樂。雖非受樂常無間斷。而得說言此常受樂。佛受用身當知亦爾。雖非常住而或言常。以於彼彼菩薩眾中。受大法樂無休廢故。佛變化身數數現化不永斷絕。別意言常。如常施食。猶如世間言常施食。雖非施食能常無間。然數數施期心不絕。名常施食。佛變化身當知亦爾。非無生滅說名為常。隨所化生數數示現。不永絕故密意言常。   論曰。由六因故。諸佛世尊所現化身非畢竟住。一所作究竟成熟有情已解脫故。二為令捨離不樂涅槃。為求如來常住身故。三為令捨離輕毀諸佛。令悟甚深正法教故。四為令於佛深生渴仰。恐數見者生厭怠故。五令於自身發勤精進。知正說者難可得故。六為諸有情極速成熟。令自精進不捨軛故。此中有二頌。  由所作究竟  捨不樂涅槃  離輕毀諸佛  深生於渴仰  內自發正勤  為極速成熟  故許佛化身  而非畢竟住   釋曰。為令捨離不樂涅槃。為求如來常住身故者。此顯如來入涅槃意。以如來身是無常故。應樂涅槃若求如來常住身時。便背涅槃世尊現滅顯身無常。令樂畢竟常涅槃故。為令捨離輕毀諸佛。令悟甚深正法教故者。若謂諸佛其身常住。便於悟解甚深法教不勤方便。謂今不悟後定當悟。若數檢問諸弟子眾。便生輕毀自執己見作如是言。我由此故定免彼問。若不住世彼於何處當生輕毀。鹹言我等未得彼意。世尊涅槃。誰能無倒開悟我等。是故於法勤求覺悟。令於自身發勤精進。知正說者難可得故者。謂知世尊將般涅槃便於自身發勤精進。佛是世間正說法者。彼若無有世間無依。如是知已發勤精進。為諸有情極速成熟。令自精進不捨軛故者。為修精進離捨善軛乃至世尊未滅度來。我諸善根定須成熟。由是六因佛變化身非畢竟住。為攝如是上所說義故說伽他。由所作等。   論曰。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不應為得更作功用。此中有頌。  佛得無別無量因  有情若捨勤功用  證得恆時不成因  斷如是因不應理   釋曰。此中有難。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作證得因。為求佛果何須功用。復有難言。諸佛法身無始時來無別無量。一佛即能具足成辦。一切有情諸利樂事不應為得更作功用。為答此難。說佛得等。諸佛證得無始時來無別無量。若是有情為求佛果捨正勤因。如是證得恆不成因。由佛證得非諸有情。為求佛果捨正勤因故無此難。若離正勤得佛果者。一切有情本應皆得。是故不應斷正勤因。又佛法界無始時來無別無量。普為一切作證得因。令諸菩薩悲願纏心勤求佛果。為作一切有情利樂故求佛果發勤功用。   論曰。阿毘達磨大乘經中攝大乘品。我阿僧伽略釋究竟。   釋曰。我已略釋攝大乘竟。復說頌曰。  我無性已發  求佛果妙願  於淨境理教  悲慧積於心  從諸師正聞  如實深信解  專念現前故  已述造斯釋  於甚深廣大  十義勤生福  願一切世間  得具相妙智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9 中邊分別論   No. 1599 [No. 1600; cf. No. 1601]   中邊分別論捲上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相品第一  恭敬善行子  能造此正論  為我等宣說  今當顯此義   初立論體。  相障及真實  研習對治道  修住而得果  無上乘唯爾   此七義是論所說。何者為七。一相二障三真實四研習對治五修住六得果七無上乘。今依相說此偈言。  虛妄分別有  彼處無有二  彼中唯有空  於此亦有彼   此中虛妄分別者。謂分別能執所執。有者。但有分別。彼處者。謂虛妄分別。無有二者。謂能執所執此二永無。彼中者。謂分別中。唯有空者。謂但此分別離能執所執故。唯有空於此者。謂能所空中。亦有彼者。謂有虛妄分別。若法是處無。由此法故是處空。其所餘者則名為有。若如是知即於空相智無顛倒。次說偈言。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名中道義   一切法者。謂有為名虛妄分別。無為名空。非空者。謂由空由虛妄分別。非不空者。謂由能執所執故。有者。謂虛妄分別有故。無者。謂能所執無故。及有者。謂於虛妄中有真空故。於真空中亦有虛妄分別故。是名中道義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等文不違般若波羅蜜等。如經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如是已說虛妄分別有相無相竟。今當次說其自體相。故說偈言。  塵根我及識  本識生似彼  但識有無彼  彼無故識無   似塵者。謂本識顯現相似色等。似根者。謂識似五根於自他相續中顯現。似我者。謂意識與我見無明等相應故。似識者。謂六種識。本識者。謂阿黎耶識。生似彼者。謂似塵等四物。但識有者。謂但有亂識。無彼者。謂無四物。何以故。似塵似根非實形識故。似我似識顯現不如境故。彼無故識無者。謂塵既是無識亦是無。是識所取四種境界。謂塵根我及識所攝實無體相。所取既無能取亂識亦復是無。如是說體相已。今當顯名義。故說偈言。  亂識虛妄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無故  滅彼故解脫   亂識虛妄性由此義得成者。謂一切世間但唯亂識。此亂識雲何名虛妄。由境不實故。由體散亂故。非實有者。謂顯現似四物。四物永無故。非實無故者。謂非一切永無。由亂識生故。雲何不許亂識永無。故偈言滅彼故解脫。若執永無繫縛解脫皆不成就。則起邪見撥淨不淨品。如是說虛妄體相已。今當次說虛妄攝相。若言唯是虛妄。雲何能攝三性。故說偈言。  分別及依他  真實唯三性  由塵與亂識  及二無故說   分別性者。謂是六塵永不可得。猶如空華依他性者。謂唯亂識有非實故。猶如幻物。真實性者。謂能取所取二無所有。真實有無故。猶如虛空。說虛妄攝相已。今當說入虛妄無所有方便相。故說偈言。  由依唯識故  境無體義成  以塵無有體  本識即不生   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依如此義外塵體相決無所有。此智得成。由所緣境無有體故。能緣唯識亦不得生。以是方便即得入於能取所取無所有相。  是故識成就  非識為自性   所識諸塵既無有體。是故識性無理得成。  不識及與識(疏本雲應知識不識)  由是義平等   不識者。由自性不成就。是故非識。此法真實無所有性。而能顯現似非實塵。故說為識。說入虛妄無所有方便相已。今當顯虛妄總相。故說偈言。  虛妄總類者  三界心心法(不識者疏本無不字)   虛妄者。若約界立。謂欲色無色界。若約生立。謂心及心法是總類相。說總相已。別相今當說。  唯塵智名心  差別名心法   心者但了別塵通相。若了塵別相說名為心法。謂受想行等。說總別相已。次顯生起相。  第一名緣識  第二是用識  於塵受分別  引行謂心法   緣識者。謂阿黎耶識。餘識生緣故。用識者。謂因黎耶識於塵中起名為用識。於塵受者。謂領塵苦等說名受陰。分別者謂選擇塵差別是名想陰。引行者。能令心捨此取彼。謂欲思惟及作意等名為行陰。如是受等名為心法。說生起相已。當說虛妄染污相。故說偈言。  覆藏及安立  將導與攝持  圓滿三分成  領觸並牽引  執著及現前  苦故惱世間  三種二種難  亦七由虛妄   覆藏者。由無明能障如實見故。安立者。由諸行能安立業熏習於本識中故。將導者。由本識及意識能令眾生往受生處故。攝持者。謂由色能攝持自體五聚故。圓滿者。謂由六入能生長故。三分成者。依根塵識諸觸成故。領觸者。由樂苦等為損益故。牽引者。由貪愛令業能牽後生故。執著者。由四取能令諸識染著欲等四處隨從得生故。現前者。由業有謂已作諸業趣向來生為與果報故。苦者。由生老死故。惱世間者。謂三界由無明乃至老死等所逼惱。恆受苦難故。三種二種難亦七由虛妄者。三種難者。謂煩惱業生等。煩惱難者。謂無明貪愛取。業難者。謂行及有。生難者。謂所餘七分。二種難者。所謂因果。因難者。謂煩惱業分。果難者。謂所餘分。七難者。謂七種因。一顛倒因。謂無明。二牽引因。謂諸行。三將因。謂本意二識。四攝因。謂名色六入。五受用因。謂觸受。六引出因。謂愛取有。七厭怖因。謂生老死。由虛妄者。如是苦難從虛妄生。集虛妄義有九種相。所謂有相無相自相攝相入無相方便相差別相眾名相生緣相染相。義現於前。   說虛妄已。當說方便為顯空義。由此相應故。說偈言。  體相及眾名  其義與分別  成立理應知  略解空如是   雲何應知空相。偈言。  無二有此無  是二名空相  故非有非無  不異亦不一   無二者。謂無所取能取。有此無者。謂但有所取能取無。是二名空相者。謂無及有無是名空相。此顯真空無有二相。是法以二無為性。不可說有不可說無。雲何非有。是二無故。雲何非無。是二無有故。故偈言非有非無。是名真空相。不異亦不一者。與虛妄分別不異相亦不一相。若異者。謂法性與法異。是義不然。譬如五陰與無常性及苦性。若一者。清淨境界智及通相不成就。如是道理顯現空與虛妄離一異相。是故說不有非不有非一非異相。   雲何眾名。應知。  如如及實際  無相與真實  法界法身等  略說空眾名   雲何眾名義。應知。  非變異不到  相滅聖境界  聖法因及依  是眾名義次   無異為義故。是故名如如。恆如是不捨故。無顛倒為義故。說實際。非顛倒種類及境界故。相滅為義故。說無相。離一切相故。無分別。聖智境界故。第一義智為體故。說真實。聖法因為義故。是故說法界。聖法依此境生。此中因義是界義。攝持法身為義故說法身。如是空眾名義已顯。雲何空分別。應知。  亦染亦清淨  如是空分別   何處位空不淨。何處位空淨。   有垢亦無垢。   若在此位中是諸垢法。未得出離與共相應是位處說不淨。若在此位出離諸垢。此位處說淨。若已與垢相應後時無垢。不離變異法故。雲何不無常。為此問故答。  水界金空靜  法界淨如是   客塵故離滅故不是自性變異故。復有分別。此空有十六。一內空。二外空。三內外空。四大空。五空空。六第一義空。七有為空。八無為空。九畢竟空。十無前後空。十一不捨空。十二性空。十三相空。十四一切法空。十五非有空。十六非有性空。如是略說空。應知。  食者所食空  身及依處空  能見及如理  所求至得空   此中能食空者。依內根故說。所食空者。依外塵故說。身者是能食。所食者依處。是重空故說內外空。大空者。世器遍滿故故說名大。此空說大空。內入身及世器。此法是空。無分別智能見此空。此無分別智空故名空空。如道理依第一義相觀此法空。是名第一義空。為得此菩薩修行空。是此法空為何修行。為至得二善。一有為善。二無為善。此空是名有為無為空。為常利益他。為一向恆利益他故。修此空故說畢竟空。為不捨生死。此生死無前後。諸眾生不見其空。疲厭故捨離生死。此空是名無前後空。為善無窮盡諸佛入無餘涅槃。因此空不捨他利益事。是名不捨空。為清淨界性性義者種類義自然得故。故立名性。此空名性空。為得大相好。是大人相及小相。為得此二相修行此空。是名相空。為清淨佛法故。菩薩行彼十力四無畏等諸佛不共法。為清淨令出菩薩修此空。是名一切法空。如是十四種空已安立。應知分別此相。是十四中何法名空。  人法二皆無  此中名為空  彼無非是無  此中有別空   人法二無有是法名空。是無有法決定有亦空。如上說。能食等十四處。此二法是名空。為顯空真實相故。是故最後安立二空。一非有空。二非有性空。立二空何所為。為離人法增益。為離人法空譭謗。如次第如是空分別應知。雲何空成立義。應知。  若言不淨者  眾生無解脫  若言無垢者  功用無所施   若諸法空對治未起時。為客塵不染故自然清淨。煩惱障無故。不因功力一切眾生應得解脫。若對治已起自性故不淨。為得解脫修道功用無果報故。作如是果。故說。  不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心本清淨故  煩惱客塵故   雲何不染非不染。心本自性清淨故。雲何非淨非不淨。煩惱客塵故。如是空分別略說已。安立空眾義者。應知有二種。一為體相。二為安立。何者為體相。為有相故。無有相故。是有相者。離有離無相。離一離異相。安立者。眾名等四義。應知分別。中邊論相品為解釋偈已究竟。   障品第二  遍及一方重  平等及取捨  今說二種障   此中遍障者。煩惱障及一切智障。為菩薩種性諸人二障圓滿故。一方障者。煩惱障。為聲聞性等諸人。重障者。是前諸人欲等諸行中隨一粗煩惱。平等障者。平等諸行中隨行中隨一生死。取捨障者。菩薩性諸人為障無住處涅槃故。如理相應。二種人障已說。一菩薩性人。二聲聞等性人。復有煩惱相九種。  九結名惑障   九種諸惑結此中說煩惱障。此諸煩惱障為障誰。  厭離及除捨  實見   愛慾結者障厭離心心堅礙障者。障除捨心。因此惑違逆。礙境界中不能生捨除心。諸餘結者覆障真實見。雲何起障是諸煩惱次第。  及身見  身見所依法  滅道三寶障  利養恭敬等  輕財知止足   是諸餘煩惱是此五處障。我慢障者。欲滅離身見時障對正觀智有異品無異品。無異品我慢數行故。此身見不得滅。無明結者。欲遠離身見依處時為真實見障。因此不得遠離取陰故。見結者。欲通達滅諦時為作障。身見及邊見於滅諦生怖畏故。邪見於滅諦起誹謗故。取結者。是通達道諦時為作障。依別道理思擇求得清淨故。疑結者。欲通達三寶時為作障。不信受三寶功德故。嫉妒結者。欲遠離利養恭敬時為作障。不見此過失故。慳吝結者。欲行輕財知足時為作障。令貪著財物等故。   善法障復十復有別障十種善法等處應知。何者為十處。  不行非處所  所行不如理  不生不思量  資糧不具足  性友不相稱  心疲故厭離  修行不相稱  惡怨人共住  粗惑三隨一  般若不成就  自性重煩惱  懈怠與放逸  著有及欲塵  下劣心亦爾  不信無願樂  如言思量義  不敬法重利  於眾生無悲  聞災及少聞  三昧資糧減   如是諸障何者為善法。  善菩提攝取  有智無迷障  迴向不怖嫉  自在善等十   如是善等諸法中。何者被障。何者為障。應知答。  此十各三障  十事中應知   善法有三障。一者不修行。二非處修行。三修行不如理。   菩提有三種障。一者不生善。二不生正思量。三資糧不圓滿。   攝取菩提者。發菩提心是名攝取菩提。此心有三種。一與性不相應行。二朋友不相應。三心疲極厭離。有智者。是菩薩體性。為知此法有三障。一修行不相稱。二惡友人共住。三與惡怨人共住。此中惡人者。愚癡凡人。惡怨人者。礙菩薩功德觀菩薩過失。無迷者。心不散亂有三障。一顛倒粗失。二煩惱等。三障中隨一有餘三令成熟。解脫般若未熟未滿。無障者。滅離諸障是名無障。此有三障。一自性粗惑。二懈怠。三放逸。菩提迴向有三障。令心迴向餘處不得一向迴向無上菩提。一貪著諸有。二貪著有資糧法。三下劣品心。無怖畏有三障。一於人不生信重心。二於正法中不生願欲。三如名字言語思量諸義。樂嫉妒者有三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利養恭敬。三於眾生中不起大悲心。不自在者有三障。因此三不得自在。一無聞慧無聞者生起業惑正法災故。二聞慧少弱。三者三昧事不成熟。還復是此障善等諸法中十種隨一分作因。依此義故應知障中何者為十因。第一生因。譬如眼入為眼識作生因。二住因。譬如四種食為一切眾生。三持因。如所持能攝持。譬器世界為眾生生世界。四明瞭因。如光明為色。五變異因。如火等為成熟等諸事。六相離因。如鎌等為刈等。七迴轉因。如金銀師為迴轉諸金銀令成鐶釧。八必比因。譬如煙為火等必比知。九令信因。譬如立證因分為所立義。十至得因。如道等為涅槃等諸果作因。如是生障善處應知。此應令生故。住障者。菩提處此不應壞動故。持障者。菩提攝取處。菩提心能持故。明瞭障者。有智處。此應顯了故。變異障者。無迷處。迷轉滅故有變異。相離障者。無障處。此障相離為體故。迴轉障者。迴向處。菩提心迴向為體相故。必比障者。無怖畏處。為不信故怖畏。令信障者無嫉妒處。於法不嫉妒令人信故。至得障者。自在處。無所繫屬至得為體相故。  助道十度地  復有餘別障   助道品法處者。  處不明懈怠  三昧少二種  不種及羸弱  諸見粗惡過   念處者依處不明瞭為障。四正勤處懈怠。四如意足處禪定少。二種為不圓滿。欲精進心思量四種。隨一不具足。為修習不具足成。資糧八法隨一不具故。五根處不下解脫分善法種子故。力處是五根羸弱與非助道相雜起故。覺分處諸見過失見道所顯故。道分處粗惡過失。此修道所顯現故。波羅蜜障者。  富貴及善道  不捨眾生障  增減功德失  令諸眾生入  解脫無盡量  令善無有間  所作常決定  同用令他熟   此十種波羅蜜能生此法。此法是波羅蜜果。為障波羅蜜果故。是故顯說障波羅蜜。檀波羅蜜者何法為障。自在增上障。屍羅波羅蜜者。障善道為障。羼提波羅蜜障不捨離眾生。毘梨耶波羅蜜障。增益功德損減過失。禪波羅蜜者。障受化眾生令入正位(四十心正位)。般若波羅蜜者。障令他解脫漚和拘捨羅波羅蜜障。檀等波羅蜜無盡無減。為迴向菩提故。諸波羅蜜無盡無減。波抳陀那波羅蜜者。障一切生處善法中無間生起。依願力故。能攝持隨從善法。生處波羅波羅蜜者障善法決定事。思擇修習力弱故。不能折伏非助道故。闍那波羅蜜者障自身及他同用法樂。及成熟兩處不如聞言通達義故。於十種地中復有次第障。  遍滿最勝義  勝流第一義  無所繫屬義  身無差別義  無染清淨義  法門無異義  不減不增義  四自在依義  此法界無明  此染是十障  非十地扶助  諸地是對治   法界中十種義。遍一切處等無染濁無明。此無明十種菩薩地中次第應知。是障非地。助道故。法界中何者為十種義。一者遍滿義。依菩薩初地。法界義遍滿一切處。菩薩入觀得通達。因此通達得見自他平等一分。二者最勝義。依第二地觀此法已。作是思惟。若依他共平等出離。一切種治淨出離應化勤行。三者勝流義。因三地法界傳流知所聞正法。第一為得此法。廣量三千大千世界火坑能自擲其中。四無所繫屬義。因此四地因此觀法愛一向不生。五身無差別義因第五地十種心樂清淨平等。六無染清淨義。因第六地十二生因處。無有一法可染可淨。如此通達故。七法門無異義。因第七地無相故。修多羅等法別異相不行不顯故。八不減不增義。因八地得滿足無生法忍故。若不淨淨品中不見一法有減有增故。   此中復有四種自在。何者為四。一無分別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業自在。此中法界是第一第二自在依處。八地中通達智自在依義。因九地得四無礙辯故。業自在依義。因十地如意欲變化。作眾生利益事。復有略說。  已說煩惱障  及一切智障  是攝一切障  盡彼得解脫   此二種障滅盡無餘故。得出離解脫一切障。障總義者。一大障是遍滿故。二小障者一方障故。三修行障者重惑。四至得障平等煩惱。五至得勝負障取捨障。六正行障者是九種煩惱結。七因障善等處由十種因義故。八入真實障者是助道障。九無上善障者十波羅蜜障。十勝負捨離障。十地障攝集障略說有二種。一解脫障。二一切智障。中邊分別論障品第二竟。   真實品第三   此品真實應說。何者真實。  根本相真實  無顛倒真實  果因俱真實  細粗等真實  成就清淨境  攝取分破實  勝智實十種  為對治我見   如是十種真實。何者為十。一根本真實。二相真實。三無顛倒真實。四果因真實。五細粗真實。六成就真實。七清淨境界真實。八攝取真實。九分破真實十勝智真實。勝智又十種真實。為對治十種我執應知。何者為十。一陰勝智。二界勝智。三入勝智。四生緣勝智。五處非處勝智。六根勝智。七世勝智。八諦勝智。九乘勝智。十有為無為勝智。   此中何者根本真實。三種自性。一分別自性。二依他自性。三真實自性。一切餘真實此中所立故。三性中何法名真實可信受。  性三一恆無  二有不真實  三有無真實  此三本真實   分別性相者。恆常不有。此相分別性中是真實無顛倒故。依他性相者。有不實。唯有散亂執起故。此相依他性中是真實性。真實性相者有無真實。此相真實性中是真實。何者相真實。  增益損減謗  於法於人中  所取及能取  有無中諸見  知常見不生  是真實寂相   人等及法等。有增益謗見。有損減謗見不得起。為知見此法故。此法分別性中是真實相。能執所執增益損減謗見不得起。為知見此法故。此法依他性中是真實相。有中無中增益損減見不得起。為知見此法故。此法真實性中是真實相。如是根本真實相。說名相真實無顛倒真實。無顛倒真實者。為對治常等顛倒故。有四種。一無常二苦三空四無我。此四雲何。根本真實所立。此中無常雲何。應知。  無常義有三  無義生滅義  有垢無垢義  本實中次第   根本真實中有三種性。此性中次第應知三種無常義。一無有物為義故說無常。二生滅為義。三有垢無垢為義。  苦三一取苦  二相三相應   根中真實中次第三種苦。一取苦。人法執著所取故。相苦者。三受三苦為相故。相應苦者。與有為相應故。為有為法通相故。此三苦於次第性中應立。  無空不如空  性空合三種   分別性者。無別道理。令有無有物是其空。依他性相者。無有如所分別。不一向無此法。不如有是空。真實性相者。二空自性。是故說名自性空。  無相及異相  自相三無我   分別性者相體無有。是故此無相是其無我。依他性者有相不如所分別。不如相者是其無我。真實性者是二無我。是故自體是其無我。如是三種根本真實中。顯說。   有三種無常。一無物無常。二生滅無常。三有垢無垢無常。   三種苦。一取苦。二相苦。三相應苦。三種空。一無有空。二不如空。三自性空。三種無我。一無相無我。二異相無我。三自性無我。果因真實。此根本真實中應立何者果因。苦諦集諦滅諦道諦。雲何根本真實得立。   苦相等已說。苦諦如前說。無倒真實中如三苦三無常等。因此四無倒應知苦諦。三種集諦應知。何者為三。  集諦復有三  熏習與發起  及不相離等   熏習集諦者。執著分別性。熏習發起集諦者。煩惱及業。不相離集諦者。如如與惑障不相離。三種滅義故應知滅諦。何者為三。  體滅二種滅  垢淨前後滅   自性無生能執所執二法不生。垢寂滅二種。一數緣滅二法如如。是三種滅。一無體滅。二二滅。三自性滅。道諦有三。於三根本真實中雲何得安立。  觀智及除滅  證至道有三   說道諦如是。一者觀察分別性。二為觀察除滅依他性。三為觀察證至真實性。如是此中為觀察為除滅為證至故。安立道諦應知。粗細真實者。俗諦及真諦。此二諦根本真實中雲何得立。  粗義有三種  立名及取行  顯了名俗諦   俗諦有三種。一立名俗諦。二取行俗諦。三顯了俗諦。因此三義根本真實中。應安立三種俗諦。次第應知。  真諦三中一   勝境諦者。一真實性中應知此勝境。雲何真實。  一義二正修  三至得真實   義真實者。法如如真實智境界故。至得真實者。涅槃功德究竟故。正行真實者。聖道無勝境故。雲何有為無為法。共得真實性所攝。答。  無變異無倒  成就二真實   無為法者。無變異成就。得入真實性攝一切有為法。道所攝無顛倒成就故。境界品類中無顛倒故。成就真實者。於根本真實中雲何。  安立成就者  一處世俗成   分別性中得立是物處。共立印定數習故。因此所立印定起世智。一切世間人一處同一世智。如此物是地非火。此物是色非聲。如是等此俗成就屬一性。  離名無體故  三處道理成   即三性。上品諸人於義於理中聰明。在於覺觀地中。依三量四道理中依一道理。若物若事得成就。此二名道理成就。清淨境真實有二種。一清淨煩惱障智境。二清淨智障智境。如是清淨智境真實。  清淨境二種  攝在於一處   一處者真實性。雲何如此。無別性作清淨智境故。三種根本真實性中。五攝真實雲何安立。  相及於分別  名字二性攝   如義相應依。五種攝。品類根本性中雲何得立相。及分別依他性中攝。名者分別性中攝。  聖智與如如  此二一性攝   如如及聖智。依真實性中攝。三種根本性中分破真實雲何得立。分破真實有七種。何者為七。  生實二性攝  處邪行亦爾  相識及清淨  正行真性攝   一者生起真實。二相真實。三識真實。四依處真實。五邪行真實。六清淨真實。七正行真實。此中生起真實者。於根本真實中在二處。應知分別依他性處。如生起真實依處。及邪行真實亦如是。根本性中二性攝。相識清淨正行四法一真實性攝。此四種雲何一性攝。聖境聖智所顯故。勝智真實者。為對治十種我見故說。何者陰等處十種我見。  一因及食者  作者及自在  增上義及常  垢染清淨依  觀者及縛解  此處生我見   如是十種我邪執。於陰等諸法中起。為對治十種邪執故說十種勝智。何者十種我邪執。一者一執。二因執。三者受者執。四作者執。五自在執。六增上執。七常住執。八染者淨者執。九觀者執。十縛解作者執。雲何十種勝智根本真實中得立。三種性中五陰等諸法。如義道理被攝故。雲何得在三性中。  分別種類色  法然色等三   色陰有三種。一分別色。色處分別性。二種類色。色處依他性種類。雲何名依他。此立五法中體性不同故。立別種類名色。三法然色。色處真實性色通相故。如色受等諸陰亦如是。及界入諸法如是。三性中應等被攝故。十種勝智真實根本真實中應知如是。已說為對治十種我見五陰等勝智。五陰等義未說。此義今說。  不一及總舉  差別是陰義   立陰義有三。初立義者。是陰名字有三義。一道路義。二燒熱義。三重擔義。復有聚義是陰義。聚有三義。一者多義。如經中說。若色過去現在未來。若遠若近若粗若細等。經中廣說。此色多故名聚。如是等色攝在一處。此言顯總舉色等諸陰。體相種種故。更互無相攝故。說有差別。此三義。一多二總三異。是名聚義。聚即是陰義。因此義相似世間中聚。  能取所取取  種子是界義   復有別攝名界。界名顯何義。顯種子義。能取種子者名眼等諸界。所取種子者色等諸界。取種子者識等諸界。  受塵分別用  入門故名入   復有別法名入。此中三受為受用。三受門故說六內入。分別塵境及受用門故。六種說外入。何者十二因緣義。  因果及作事  不增損為義   因果及事業。不增益不損減義。是名十二因緣義。增益因者。行等諸分別立不平等因故。損減因者。分別立無因義故。增益果者行等諸分別。有我依無明得生如是分別。損減果者。無行等諸法從無明生。增益事者。無明等諸因生行等諸果。時節分別有作意事。損減事者。分別無功用故。因果事中離此二執。此義無增益無損減。應知十二因緣義。  不欲欲清淨  同生及增上  至得及起行  繫屬他為義   處非處有七種。繫屬他義故。應知此中。一不欲繫屬他者。因惡行若不欲決入惡道。二欲繫屬他者。因善行入善道。若不欲決入善道。三清淨繫屬他者。不離滅五蓋。不修七覺分。不得至苦邊際。四同生繫屬他者。兩如來無前後兩轉輪王。一世界中不得共生。五及增上繫屬他者。女人不得作轉輪王。六至得繫屬他者。女人不得作辟支佛及佛。七起行繫屬他者。已見四諦人不得造殺等諸行。凡夫能造行故。如多界經中廣說。如是隨思擇。根者二十二種。因六義佛立二十二根。復有六義。何者為六。  取住及相接  受用二清淨   能取為義故。乃至二種清淨為義故。此六事中為增上故。說二十二法名根。為能取六塵事增上故。眼等六法說為根為攝相續令住增上乃至生死。說壽命為根。為處世相接續增上說男女二根。受用增上故。五受說為根。意等業被受用故。世間清淨增上故。說信等五法為根。為出世清淨增上故。說未知欲知等三無漏為根。  果因已受用  有用及未用   復有別名三世如義相應。果因已用故立過去世。果因未用故立未來世。因已用謝果未謝故立現在世。  受及受資糧  為生彼行因  滅彼及對治  為此不淨淨   復有別名四諦。何者為四。一者苦諦。何法名苦。受及受資糧。如經中說。一切諸受皆是苦。受資糧受生緣。根塵等諸法應知。   為生彼行因。   何者集諦。為感諸苦一切邪行。  滅彼及對治  為此不淨淨   為此因果二法寂滅故說滅諦。為對治此二名道諦。因此世諦說不淨。因此真諦說淨。  得失無分別  智依他出離  因智自出離   復有別名三乘如義相應。應知涅槃及生死功德過失觀智。從他聞依他得。出離因果故立名聲聞乘。因此智慧如前說。自不從他不依他行。出離因果名辟支佛乘。依無分別智自出離因果是名大乘。應知。  有言說有因  有相有為法  寂靜義及境  後說無為法   有別名有為無為。言說者名句味等。因者種子所攝阿黎耶識。相者世器身及所受用生起識所攝心及取分別。如此等法有言說有因有相有相應法。是名說有為法。此中說心者。是法恆起識相解相。取者五識分別意識。此有三分別故。無為法者。寂靜義及寂靜境。寂靜義者滅諦。寂靜境者道諦如如。此中道諦雲何得寂靜名。此法若緣境界。若顯果依寂靜。因此義五陰等十處。聖智及聖智方便。說名十種勝智。應知。  此十名真實   合真實義者。若略說真實有二種。一能顯真實。譬如鏡。二所顯真實。譬如影。何者能顯真實。三根本真實。所餘真實得顯現故。所顯真實有九種一無增上慢所顯真實。二對治顛倒所顯真實。三聲聞乘出離所顯真實。四辟支乘出離所顯真實。五大乘出離所顯真實。因此粗真實成就眾生及法。微細真實者解脫眾生及法。六諸說墮負處所顯真實者依正譬喻依正道理。能令諸說墮下負處。七顯了大乘所顯真實。八一切種所知攝一切法所顯真實。九顯了不如及如所顯真實。十我執依處法一切義意入所顯真實。中邊分別大乘論真實品說竟。   中邊分別論捲上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599 中邊分別論   中邊分別論卷下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對治修住品第四   修習對治者。三十七道品修習今當說。此論中初說(心者我執種類又雲根塵識也)。  粗行貪因故  種故不迷故  為入四諦故  修四念處觀   由身故粗行得顯現。思擇粗行故得入苦諦。此身者粗大諸行為相故。粗大者名行苦。因此行苦一切有漏諸法。於中聖人觀苦諦。受者貪愛依處。思擇諸受故得入集諦。心者我執依處。為思擇此心得入滅諦。離我斷怖畏故。法者不淨淨二品。為思擇此法離不淨淨品無明故得入道諦。是故初行為令入四諦中。修習四念處所安立。次修習正勤。  已知非助道  一切種對治  為上二種故  修習四正勤   為修習四念處究竟故。非助道黑法及助道品白法。一切種已明瞭所見故。為滅離非助道法。為生起助道法。四種正勤得起。第一為滅已生非善惡法。如經中廣說(為滅為塞為生為長)。  隨事住於彼  為成就所須  捨離五失故  修習八資糧   為離為得黑白二種法。修習正勤已。心者無障有助故。得住此心。住有四能。四能者。一隨教得成就。隨教得成就者。說名四如意足。一切所求義成就因緣故。此中住者。心住名三摩提應知。是故四正勤後次第說四如意足。隨事隨教住者。為滅五種過失。為修習八種資糧故應知。何者名失耶。  懈怠忘尊教  及下劣掉起  不作意作意  此五失應知   懈怠者。沒嬾惡處。忘尊教者。如師所立法名句味等。不憶不持故。下劣掉起者。兩障合為一憂喜為體故。沈浮是其事。此位中沈時。不作意是第四過失。若無此二而作意。是第五過失。為滅此五失安立八種禪定資糧。為滅懈怠。何者為四。一欲二正勤三信四猗。復有四法次第應知。  依處及能依  此因緣及果   欲者正勤依處。能依者正勤。此依處名欲。有何因是名信。若有信即生欲。此能依者名正勤果。此果名猗。若作正勤得所求禪定故。餘四種資糧。一念二智三作竟四捨滅。餘四種失如次第對治。此念等四法次第應知。  緣境界不迷  高下能覺知  滅彼心功用  寂靜時放捨   念者不忘失境界。智者不忘失境界時。覺知沈浮兩事。覺知已為滅此作功用意。是名作意。此沈浮二法寂滅已。起放捨心放流相續名捨滅。四如意足後次第說修習五根。此五根雲何得立。  已下解脫種  欲事增上故  境界不迷沒  不散及思擇   此中增上次第五處流為修四勤故。心已隨教得住。因此心已下解脫分善根種子。一欲增上故。二勤修增上故。三不忘境界增上故。四不散動增上故。五思擇法增上故。如次第信等五根應知。  說力損惑故  前因後是果   信等五法如前所說。為有勝力故說名力。勝力者何義。能損離非助惑故。若五法非信等諸對治惑不相障故。故說根力有次第。雲何信等五法前後次第說。五種法如前後為因果故。雲何如此。若人信因信果。為求得此果故決勤行。因此勤行已守境不移。若念止住心得三昧(平等住不高不下一三受故二一境故又有五種住未說)。若心得定觀知如實境因此義是故五法立次第。若人已下種解脫分善根已。說五根是其位。若人已下通達分善根者。為在五根位中。為當在方位中。  二二通達分  五根及五力   煖位及頂位立行五根。忍位及世第一法立行五力。若人下解脫善根種。此二二位決定通達分。若未不如此力次說覺分。此雲何安立。  依分自體分  第三出離分  第四功德分  三種滅惑分   見道位中顯立覺分。覺者何義。無分別如如智是名覺。分者何義。同事法朋是名分義。此七法中覺依止分者是名念覺。自性分者是名擇法覺。出離分者名正勤覺。功德分者名喜覺。無染無障分。三法謂猗定捨。雲何說三法為無染障分。  因緣依處故  自性故言說   無障無染因者。猗惑障。為重行作因故。此猗與粗重因對治故。依止者是禪定。自性者不捨覺分。次說道分。此法雲何安立。  分決及令至  令他信三種  對治不助法  說道有八分   修習道位中顯立道分。見道分決分是正見。此見世間正見。出世正見後得。因此智自所得道及果決定分別。令他至分者。正思惟及正言。因有發起語言。能令他知及得。令他信分者有三種。正言正業正命。此三法次第。  見戒及知足  應知令他信   令他信分者。三處依正言說言語。共相難正義共思擇義時他得信。是人有智。是故令他信。智依正業他得信。持戒不作不如法事故。依正命者他得信。輕財知足如法如量行。見衣服等四命緣故。是故令他信知足輕財知足。煩惱對治分者三種。正勤正念正定。此三法如次第。  大惑及小惑  自在障對治   非助道煩惱有三。一修習道所斷煩惱。是名大惑。二心沈沒掉起煩惱。是名小惑。三自在障者。能障礙顯出勝品功德。第一煩惱者正勤是其對治。雲何如此。因正勤修道得成故。若道得成思惟煩惱滅。第二煩惱者正念是其對治。寂靜相處。若正念正寂靜相處。沈沒及掉起滅故。第三煩惱者正定是其對治。依止禪定故。能顯出六神通功德故。此修習對治。若略說有三種應知。  隨不倒有倒  隨顛倒不倒  無倒無隨倒  修對治三種   修習對治有三。何者三。一者隨應無倒法與倒相雜。二者顛倒所隨逐無見倒。三者無顛倒無倒法隨逐。如次第凡夫位中。有學聖位中。無學聖位中。菩薩修對治者有別異。何者別。  境界及思惟  至得有差別   聲聞及辟支自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界。若菩薩自他相續身等念處諸法。是其境界。聲聞及辟支由無常等諸相。思惟身等諸法。若諸菩薩無生得道理故思惟觀察。若聲聞及緣覺修習四念處等諸法。為滅離身等諸法。若菩薩修習此等法。不為滅離故修習諸法。非不為滅離故修習諸法。但為至得無住處涅槃。修習對治已說。修住者何者。   修住品第五  修住有四種  因入行至得  有作不作意  有上亦無上  願樂位入位  出位受記位  說者位灌位  至位功德位  作事位已說   修住位有十八。何者十八。一因位修住。若人已住自性中。二入位修住。已發心。三行位修住。從發心後未至果。四果位修住。已得時。五有功用位修住。有學聖人。六無功用位修住。無學聖人。七勝德位修住。求行得六神通人。八有上位修住。過聲聞等位未入初地菩薩人。九無上位修住。諸佛如來。此位後無別位故。十願樂位修住。諸菩薩人。一切願樂行位中。十一入位修住者。初菩薩地。十二出離位修住。初地後六地。十三受記位修住。第八地。十四能說師位修住。第九地。十五灌頂位修住。第十地。十六至得位修住。諸佛法身。十七功德位修住。諸佛應身。十八作事位修住。諸佛化身。一切諸住無量應知。今但略說。  法界復有三  不淨不淨淨  清淨如次第   若略說此位有三。一不淨位住者。從因位乃至行住。二不淨淨位住者。有學聖人。三清淨位住。無學聖人。  此中安立人  應知如道理   因此住別異故。如道理應知。諸凡聖別異安立。此人者自性中住。此人已入位。如是等修住已說。何者得果。   得果品第六  器果及報果  此是增上果  愛樂及增長  清淨果次第   器果者。果報與善根相應。報果者。器果增上故。善根最上品。愛樂果者。宿世數習故愛樂善法。增長果者。現世數習功德善根故善根圓滿。清淨果者。滅離諸障。此位果有五種次第應知。一者報果。二者增上果。三者隨流果。四功用果。五相離果。  上上及初果  數習究竟果  隨順及對治  相離及勝位  有上無上故  略說果如是   若略說果有十種。一者上上果。從自性發心乃至修行。應知後後次第。二初果者。初得出世諸法。數習果者。從初果後有學位中。究竟果者。無學諸法。隨順果者。為因緣故應知。上上果對治果者。是滅道因此得初果。此中初道名對治果相離果數習果圓滿果。為遠離惑障故。如次第有學無學諸聖人果。勝位果者。神通等諸功德。有上果者。菩薩地為勝餘乘故。無上果者諸如來地。如是四種果為分別圓滿果故。為略說如是多。若廣說則無量。此中修習對治合集眾義覺悟修習。令薄修習。熟治修習。上事修習。密合修習。智到境一家故。上品修。勝品得修初發修。中行修。最後修。有上修無上修者。境界無勝思量無集。至得無勝故修住。合集眾義應成修住。住者此人住自性中。作事修住者。從發心乃至修行位。名最淨住最淨位住有莊嚴位住。遍滿十地故。無上位住果合集眾義。一攝持果。二最勝果。三宿習果。四上上引出果。五略果。六廣果。此中攝持果者五種果。餘果是五種果別異。宿世所集故名果報果。上上引出故。有四種餘果。若略說上上果有四種。若廣說隨順果有六。是四種果分別廣說故。中邊分別論中此處有四三品。一對治品。二修住品。三得果品。已廣說究竟(一器果二果報果三愛樂果四增長果五清淨果攝一切果盡)。   無上乘品第七   無上乘今當說。  無上乘三處  修行及境界  亦說聚集起   無上有三種。大乘中因此三義乘成無上。何者三義。一修行無上。二境界無上。三集起得無上。此中何者名修行無上。十波羅蜜修行中應知。  修行復六種   此十波羅蜜中隨一有六種。何者六。  無比及思擇  隨法與離邊  別及通六修   如是六修。一無比修。二思擇修。三隨法修。四離邊修。五別修。六通修。此中無比十二種。何者為十二。  廣大及長時  增上體無盡  無間及無難  自在及攝治  極作至得流  究竟無比知  此處無比義  知十波羅蜜   如是十二種無比修行。一廣大無比。二長時無比。三增上。四無盡。五無間。六無難。七自在。八攝治。九極作。十至得。十一勝流。十二究竟。何者廣大無比。不欲樂一切世間及出世富樂故。是故廣大無比應知。何者長時無比。一一處三阿僧祇劫修習得成故。何者增上無比。一切眾生遍滿利益事故。何者無盡無比。由迴向無上菩提故。最極無窮無盡故。何者無間修無比。由得自他平等樂修故。因一切眾生施等功德能圓滿。成就十波羅蜜故。何者無難無比。隨喜他所行諸波羅蜜。自波羅蜜得圓滿故。何者自在無比。由破虛空等諸禪定力故。施等波羅蜜得滿足成就。何者攝治無比。由一切波羅蜜無分別智所攝治護故。何者極作無比。地前方便願樂行地中。最上法忍及道品隨一所成故。何者至得無比。於初地中得未曾見出世法故。何者勝流無比。離初地應知餘八種上地中。何者究竟無比。第十地及佛地中應知何以故。菩薩道及佛果圓滿故。此處無比義。知十波羅蜜者。如是十二無比義。於十法中皆悉具有。是故十法通得名波羅蜜多。何者名十波羅蜜。為顯此十法別名故。說偈言。  施戒忍精進  定般若方便  願力及闍那  此十無比度   此十波羅蜜別事雲何。  財利不損害  安受增功德  除惡及令入  解脫與無盡  常起及決定  樂法成熟事   如是十波羅蜜次第事應知。由施故菩薩能利益眾生。由持戒故不損害眾生壽命財物及眷屬等。由忍辱故若他起損惱等事安心忍受。由精進故生長他功德。損減他罪障等。由禪定故因神通等諸功德。令他眾生背惡歸善得入正位。由般若故顯說正教令他解脫。由方便故迴向善根趣大菩提。施等功德令流無盡。由願力故能受住捨隨樂生處。於彼生中能事諸佛及聞正法。於施等中恆行不息利益眾生。由思擇修習力故。伏滅對治。決定能行施等諸度利益眾生。由智故滅離如言法無明。施等諸行及施等增上緣法得共受用。此二菩薩能成熟眾生。無比修行已說。何者思量修行。  如言說正法  思量大乘義  是菩薩常事  依三種般若   依十種施等波羅蜜。如諸佛所安立所說修多羅等。諸法大乘中如理思惟數數聽聞思量修習故。聞思修慧恆思惟行若因三慧修行思惟生何功德。  為長養界入  為得事究竟   若人因聞慧修行思惟者。一切善根界性得增長。若因思慧修行思惟者。如所聞名句義。此理得入意得生顯現故。若因修慧修行思惟者。如所求正事得成就。為入地為治淨故。此修行思惟有伴應知。  十種正行法  共相應應知   此思惟修行者。十種正法行所攝持應知。何者十種法行。  書寫供養施  聽讀及受持  廣說及讀誦  思惟及修習   大乘法修行有十。一書寫。二供養。三施與他四若他讀誦一心聽聞。五自讀。六自如理取名句味及義。七如道理及名句味顯說。八正心聞誦。九空處如理思量。十已入意為不退失故修習。  無量功德聚  是十種正行   此十種正行有三種功德。一無量功德道。二行方便功德道。三清淨功德道。雲何大乘中佛說最極大果報。聲聞乘等法不如是說。雲何如此有二種因。  最勝無盡故  利他不息故   最勝者小乘經。但為自利故。大乘自利利他平等。是故最勝。第一為自利故。第二為利他故。是故有下有上。是故說勝。大菩提者至無餘涅槃。他利益事如因地中無息故。故說無盡。無盡故勝小乘。思惟修行已說。何者隨法修行。  隨法有二種  不散動顛倒   隨法修行者如是二種。一無散動修行。二無顛倒變異修行。此中散動有六種。滅除此六種散動故說無散動。何者六種散動。一自性散動。二外緣散動。三內散動。四相散動。五粗惑散動。六思惟散動。此六散動何者為相。應知故說。  起觀行六塵  貪味下掉起  無決意於定  思量處我慢  下劣心散亂  智者應當知   如是為相。六種散動菩薩應知應離。何者六相。一從禪定起散動。由五識故。是名性散動。六塵中若心行動是名外散動。是禪定貪味憂悔掉起。是名內散動。下地意未決未息。是名相散動。因此相入定故。有我執思惟定中所起。名粗散動。因此粗思惟生我慢起行故。下劣品思惟。名思惟散動。下乘思惟起行故。前兩散動未得令不得。次兩已得令退。第五令不得解脫。第六令不得無上菩提應知。此中無倒十種處應知。何者十。  言辭義思惟  不動二相處  不淨及淨客  無畏及無高   此中何法名無倒。無倒者。如理如量知見。此無倒十種處。一者名句味無倒。如偈說。  聚集數習故  有義及無義  是言辭無倒   若名句味若有相應。名言無間不相離說故。此物是其名。數數習故。名句等有義。若翻此三無義。若有如此知見名。名句味無倒。何者義無倒。  顯現似二種  如顯不實有  是名義無倒  遠離有無邊   諸義顯現有二。一顯所執。二顯能執。由二相生故。如是無所有。如所顯現義中。若生如此知見。是名義無倒。雲何如此義者遠離有相。能執所執無有故。遠離無相似能似所散亂有故。何者思惟無倒。  此言熏言思  彼依思無倒  為顯二種因   所執能執言。所熏習言語思惟。是能執所執虛妄分別依處。若起如此知見一切處。是名思惟無倒。何者思惟為能執。所執虛妄作顯現。因此思惟言語名句味兩法所生故。為二法作依處。離此思惟無倒境故。何者不動無倒。  如幻等不有  亦有義應知  是不動無倒  有無不散故   是義亦有亦無。如前已說。此有無譬如幻化。幻化者為象馬等實體故。無有非無唯似象等。散亂有故義亦如是不有。如所顯現能執所執故非不有。唯相似散亂相有故。等者如野馬夢幻水月等譬。如是道理應知。已見幻等譬義故心不僻行。是名不動無倒。因此無倒心。有無執中心不散動故。何者二相無倒。  一切唯有名  為分別不起  是別相無倒   一切諸法唯有名言。何者名。一切眼及色乃至心及法。如此知見。   一切虛妄分別。為對治故說名別相無倒。何者名別相。為虛妄為真實。   此相名真實真實別相中是無倒。雲何如此。若為俗諦故。一切諸法不但有名。如是執故。何者通相無倒。  出離於法界  更無有一法  故法界通相  此智是無倒   無有別法離無我真實有體。是故法界一切通相。體平等故。如是知見是名通相無倒。何者淨不淨無倒。  顛倒邪思惟  未滅及已滅  此不淨及淨  是彼不顛倒   顛倒不正思惟在及未盡。是名法界不清淨。若不在及盡。是名法界清淨。若有此知見。是名不淨及淨無倒。如次第。何者客無倒。  法界性淨故  譬之如虛空  此二種是客  是彼不顛倒   復有法界如真虛空自性淨故。是二種法非舊法故名客。先不淨後及淨。若有此知見。是名客相無倒。何者無怖及無高無倒。  染污及清淨  法人二俱無  無故無怖慢  是二處無倒   人者無染污無清淨法。亦如是。先無染污後無清淨。雲何如此人及法非實有故。是故二中無有一物。是淨品及不淨品。不淨品時無有一法被損減。清淨品時無有一物被增益。為此二法生怖畏生高慢。若有如此知見。是名無怖畏無高慢無倒。如是十種無倒。十種金剛足中。如次第應安立。何者名十種金剛足。一有無無倒。二依處無倒。三幻化譬無倒。四無分別無倒。五自性清淨無倒。六不淨無倒。七淨無倒。八如真空譬無倒。九不減無倒。十不增無倒。已說隨法修行。何者遠離二邊修行。如寶頂經中佛為迦葉等說無相中道。何者二邊為遠離此故。此中道應知。  別異邊一邊  外道及聲聞  增益與損減  二種人及法  非助對治邊  斷常名有邊  能取及所取  染淨有二三  分別二種邊  應知有七種  有無及應止  能止可畏畏  能取所取邊  正邪事無事  不生及俱時  有無分別邊   色等諸陰立我別異。一邊立我與色一。一邊為離此二邊。佛說中道。不見我。不見人不見眾生。及不見壽者。雲何如此。若人執我見者不離此二邊。壽者別異身亦別異。若不取執。異即是壽。名即是身。此二見決定有為。此中道此二執不得起。色等常住是外道邊。無常是聲聞邊。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色等諸法不觀常及無常故。是名中道。有我者增益邊譭謗。無我者損減邊譭謗。有假名人故。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有我無我二。彼中間非二。所觸無分別故。心實有是增益法邊。不實有損減法邊。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此處無意無心無識無作意。一切不善法名不淨品名非助道。一切善法等是淨品名對治邊。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佛說此二種邊不去不來無譬無言。有者名常邊人及法。無者名斷邊人及法。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是二種中間名中道如前說。無明者。所取一邊能取第二邊。如無明明亦如是。一切有為法所取一邊能取一邊。無為法亦如是。如無明乃至老死所取能取。老死滅所取一邊。能取第二邊。是滅道者所取能取。如是所取能取二邊。由黑分白分別異故。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佛說無明及明此二無二無。如經廣說。雲何如此。無明及明等所取能取體無故。染污有三種。一煩惱。二業。三生染污。煩惱染污復有三。一者諸見。二者欲瞋癡起相。三更有生願。為對治此三佛說。知空解脫門。知無相解脫門。知無願解脫門。業染污者。善惡造作。為對治此業佛說。智慧無造作。生染污者。更有中生已生意心及心法唸唸生有生相續不斷。為對治此佛說。智慧無生。智慧無起。智慧無自性。如是三種染污滅除名清淨。知空等者。及染污空等。是名境界清淨。智及一切對治。名行清淨因此行煩惱除不更起。名果清淨。此三種清淨染污空等。如三種清淨所作空等。諸法自性無故。法界自性無別異故復有智慧空等諸法非染污所造及非智所造作。雲何如是空等諸法自性有故。法界自性無染污故。若人思惟分別法界有時染污有時清淨。是邊自性無染污。法自體無染淨故。此執成邊。為遠離此邊故。佛說此中道非二空作空。令諸法空諸法自體空。如是等如寶頂經廣說。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者七。一有中分別一邊。二無中分別一邊。有真實人為滅此人。是故立空。有真實無我。為滅此法。是故立不空。因此二分別起有執無執。為離此二邊故佛說中道。空者不滅人等。何所為無所為。一切諸法自然性故。如經廣說。一切無明等諸惑應止令滅。明等諸法道應生。能令止滅如此分別。應止及能止故。空中生怖畏。為離此二種分別邊。佛說空譬。可怖畏分別一邊。因此可畏起怖畏。復是一邊分別所作色等諸塵。起怖畏及起苦怖畏。為離此二種怖畏分別邊。佛說畫師譬。前譬者依小乘人說。今譬依菩薩說。所取分別一邊。能取分別一邊。為離此二邊佛說幻師譬。雲何如此。唯識智所作無塵智。無塵智者滅除唯識智。塵無體故識亦不生。此中是相似正位分別一邊。邪位分別一邊。分別真實見為正位分別邪位。為離此二邊佛說兩木截火譬。譬如兩木無火相從此起火。火起成還燒兩木。如是不正位相及正位相。真實見正通達為相。聖智根起成已。是真實見相正位。復有了滅此中譬與其相似真實見。邪位相無有邪位相。邪位亦無隨順真實位故。分別有事一邊。分別無事一邊。有事者。智慧先分別作意。復有分別無功用。為離此二種功德邊佛說燈光譬。分別無生一邊。分別等時一邊。若分別對治道無生。分別煩惱長時。為離此二邊佛說第二燈光譬。離十四二邊修行已說。雲何勝有等修行。  勝有等修行  應知於十地   何者勝有等修行。十地中隨一此中波羅蜜最勝無比。此波羅蜜名勝修行。若一切處同無差別。是名有等修行。修行無上已說。何者境界無上。  安立及性界  所成能成就  持決定依止  通達及廣大  品行及生界  最勝等應知   如是境界有十二。何者十二。一安立法名境界。二法性境界。三所成就境界。四能成境界。五持境界。六決持境界。七定依止境界。八通達境界。九相續境界。十勝得境界。十一生境界。十二最勝境界。此中第一者。波羅蜜等諸法。如佛所安立。第二法如如。第三第四此二如前次第。通達法界故。得行波羅蜜等諸法故。第五聞慧境界。第六思慧境界。雲何名決持。已知此法能持故。第七修慧境界。依內依體得持故。第八初地中見境界。第九修道境界乃至七地中。第十是七種地中世及出世道。如品類諸法得成故。第十一八地中。第十二九地等三處是。第一第二境界如前說。處處位中平等境界。所餘境界者。前二所顯差別。境界已說何者習起。  具足及不毀  避離令圓滿  生起及堅固  隨事無住處  無障及不捨  十習起應知   如是習起有十種。此中因緣具足名性習起。不譭謗大乘法是名願樂習起。避下乘法是名發心習起。修行圓滿波羅蜜名修行習起。生起聖道名入正位習起。堅固善根長時數習故。名成熟眾生習起。心隨事得成名淨土習起。不住生死涅槃中。得不退位授記。不退墮生死涅槃故。滅盡諸障名佛地習起。不捨此等事名顯菩薩習起。如是此論名中邊分別了中道故。復有分別中道及二邊故。是中兩邊能現故。離初後此中兩處不著。如理分別顯現故。故名中邊分別論。  此論分別中  甚深真實義  大義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此中邊分別論名義如前說。甚深祕密義。非覺觀等境界故。真實堅義諸說不可破故。無上菩提果故。大義自他利益事為義故。一切義因此論三乘義得顯現故。能除一切不吉祥。不吉祥者。三品煩惱及三品生死。能離滅此生死及煩惱不吉祥故。能滅四德障故。能攝持四德故。故說除不吉祥。無上眾義者。略說無上有三種。一正行。二正依持。三正行果。此修行如品類無比。如方便。如佛所立諸法大乘中思惟等。如前說。如道理無散動無倒若修奢摩他無散動。若修毘婆捨那無顛倒變異。如所為為出離隨中道故。如處十地中。如勝有等行。無倒眾義者。名句無倒故。通達禪定相義無倒故。通達智慧相思惟無倒故。得遠離顛倒因緣故。無不散動顛倒故。是中道相分明所得。令成就別相無倒故。依此起對治得生死分別道通相無倒故。得通達淨品自性不淨及淨無倒故。惑障未滅及滅。得智各無倒故。不淨及淨如實見。無怖畏無高慢無倒故。滅除諸障得出離故。  空涅槃一路  佛日言光照  聖眾行純熟  盲者不能見  已知佛正教  壽命在喉邊  諸惑力盛時  求道莫放逸   此中邊分別論。無上乘品究竟。婆藪槃豆釋迦道人大乘學所造。  我今造此論  為世福慧行  普令一切眾  如願得菩提   中邊分別論卷下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0 辯中邊論   No. 1600 [No. 1599; cf. No. 1601]   辯中邊論捲上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相品第一  稽首造此論  善逝體所生  及教我等師  當勤顯斯義   此中最初安立論體。頌曰。  唯相障真實  及修諸對治  即此修分位  得果無上乘   論曰。此論唯說如是七義。一相。二障。三真實。四修諸對治。五即此修分位。六得果。七無上乘。今於此中先辯其相。頌曰。  虛妄分別有  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於彼亦有此   論曰。虛妄分別有者。謂有所取能取分別。於此二都無者。謂即於此虛妄分別。永無所取能取二性。此中唯有空者。謂虛妄分別中。但有離所取及能取空性。於彼亦有此者。謂即於彼二空性中。亦但有此虛妄分別。若於此非有。由彼觀為空。所餘非無故。如實知為有。若如是者則能無倒顯示空相。復次頌曰。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論曰。一切法者。謂諸有為及無為法。虛妄分別名有為。二取空性名無為。依前理故說此一切法非空非不空。由有空性虛妄分別故說非空。由無所取能取性故說非不空。有故者。謂有空性虛妄分別故。無故者。謂無所取能取二性故。及有故者。謂虛妄分別中有空性故。及空性中有虛妄分別故。是則契中道者。謂一切法非一向空。亦非一向不空。如是理趣妙契中道。亦善符順般若等經說一切法非空非有。如是已顯虛妄分別有相無相。此自相今當說。頌曰。  識生變似義  有情我及了  此境實非有  境無故識無   論曰。變似義者。謂似色等諸境性現。變似有情者。謂似自他身五根性現。變似我者。謂染末那與我癡等恆相應故。變似了者。謂餘六識了相粗故。此境實非有者。謂似義似根無行相故。似我似了非真現故。皆非實有。境無故識無者。謂所取義等四境無故。能取諸識亦非實有。復次頌曰。  虛妄分別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全無  許滅解脫故   論曰。虛妄分別。由此義故成非實有。如所現起非真有故。亦非全無。於中少有亂識生故。如何不許此性全無。以許此滅得解脫故。若異此者。繫縛解脫則應皆無。如是便成撥無雜染及清淨失。已顯虛妄分別自相。此攝相今當說。但有如是虛妄分別。即能具攝三種自性。頌曰。  唯所執依他  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  及二空故說   論曰。依止虛妄分別境故。說有遍計所執自性。依止虛妄分別性故。說有依他起自性。依止所取能取空故。說有圓成實自性。已顯虛妄分別攝相。當說即於虛妄分別入無相方便相。頌曰。  依識有所得  境無所得生  依境無所得  識無所得生   論曰。依止唯識有所得故。先有於境無所得生。復依於境無所得故。後有於識無所得生。由是方便得入所取能取無相。復次頌曰。  由識有得性  亦成無所得  故知二有得  無得性平等   論曰。唯識生時現似種種虛妄境故。名有所得。以所得境無實性故。能得實性亦不得成。由能得識無所得故。所取能取二有所得。平等俱成無所得性。顯入虛妄分別無相方便相已。此差別異門相今次當說。頌曰。  三界心心所  是虛妄分別  唯了境名心  亦別名心所   論曰。虛妄分別差別相者。即是欲界色無色界諸心心所。異門相者。唯能了境總相名心。亦了差別名為受等諸心所法。今次當說此生起相。頌曰。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所   論曰。緣識者。謂藏識。是餘識生緣故。藏識為緣所生轉識。受用主故名為受者。此諸識中受能受用想能分別。思作意等諸相應行。能推諸識此三助心故名心所。今次當說此雜染相。頌曰。  覆障及安立  將導攝圓滿  三分別受用  引起並連縛  現前苦果故  唯此惱世間  三二七雜染  由虛妄分別   論曰。覆障故者。謂由無明覆如實理障真見故。安立故者。謂由諸行植本識中業熏習故。將導故者。謂有取識引諸有情至生處故。攝故者。謂名色攝有情自體故。圓滿故者。謂六內處令諸有情體具足故。三分別故者。謂觸能分別根境識三順三受故。受用故者。謂由受支領納順違非二境故。引起故者。謂由愛力令先業所引後有得起故。連縛故者。謂取令識緣順欲等連縛生故。現前故者。謂由有力令已作業所與後有諸異熟果得現前故。苦果故者。謂生老死性有逼迫酬前因故。唯此所說十二有支。逼惱世間令不安隱。三雜染者。一煩惱雜染。謂無明愛取。二業雜染謂行有。三生雜染。謂餘支。二雜染者。一因雜染。謂煩惱業。二果雜染。謂所餘支。七雜染者。謂七種因。一顛倒因。謂無明。二牽引因。謂行。三將導因。謂識。四攝受因。謂名色六處。五受用因。謂觸受。六引起因。謂愛取有。七厭怖因。謂生老死。此諸雜染無不皆由虛妄分別而得生長。此前總顯虛妄分別有九種相。一有相。二無相。三自相。四攝相。五入無相方便相。六差別相。七異門相。八生起相。九雜染相。如是已顯虛妄分別。今次當說所知空性。頌曰。  諸相及異門  義差別成立  應知二空性  略說唯由此   論曰。應知所取能取空性。略說但由此相等五。所知空性其相雲何。頌曰。  無二有無故  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  是說為空相   論曰。無二謂無所取能取。有無謂有二取之無。此即顯空無性為性。故此空相非有非無。雲何非有無。二有故。雲何非無有。二無故。此顯空相非有非無。此空與彼虛妄分別非異非一。若異應成法性異法。便違正理。如苦等性。若一則應非淨智境。亦非共相。此即顯空與妄分別離一異相。所知空性異門雲何。頌曰。  略說空異門  謂真如實際  無相勝義性  法界等應知   論曰。略說空性有此異門。雲何應知此異門義。頌曰。  由無變無倒  相滅聖智境  及諸聖法因  異門義如次   論曰。即此中說所知空性。由無變義說為真如。真性常如。無轉易故。由無倒義說為實際。非諸顛倒。依緣事故。由相滅義說為無相。此中永絕一切相故。由聖智境義說為勝義性。是最勝智所行義故。由聖法因義說為法界。以一切聖法緣此生故。此中界者。即是因義無我等義如理應知。雲何應知空性差別。頌曰。  此雜染清淨  由有垢無垢  如水界全空  淨故許為淨   論曰。空性差別略有二種。一雜染。二清淨。此成染淨由分位別。謂有垢位說為雜染。出離垢時說為清淨。雖先雜染後成清淨。而非轉變成無常失。如水界等出離客塵。空淨亦然非性轉變。此空差別復有十六。謂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際空無散空本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此等略義雲何應知。頌曰。  能食及所食  此依身所住  能見此如理  所求二淨空  為常益有情  為不捨生死  為善無窮盡  故觀此為空  為種性清淨  為得諸相好  為淨諸佛法  故菩薩觀空   論曰。能食空者。依內處說即是內空。所食空者。依外處說即是外空。此依身者。謂能所食所依止身此身空故名內外空。諸器世間說為所住。此相寬廣故名為大。所住空故名為大空。能見此者。謂智能見內處等空。空智空故說名空空。如理者。謂勝義即如實行。所觀真理此即空故名勝義空。菩薩修行為得二淨。即諸有為無為善法。此二空故名有為空及無為空。為於有情常作饒益。而觀空故名畢竟空。生死長遠無初後際。觀此空故名無際空。不觀為空便速厭捨。為不厭捨此生死故。觀此無際生死為空。為所修善至無餘依般涅槃位。亦無散捨而觀空故名無散空。諸聖種姓自體本有非習所成說名本性。菩薩為此速得清淨。而觀空故名本性空。菩薩為得大士相好。而觀空故名為相空。菩薩為令力無畏等一切佛法皆得清淨。而觀此空故名一切法空。是十四空隨別安立。此中何者說名為空。頌曰。  補特伽羅法  實性俱非有  此無性有性  故別立二空   論曰。補特伽羅及法實性俱非有故名無性空。此無性空非無自性。空以無性為自性故名無性自性空。於前所說能食空等。為顯空相別立二空。此為遮止補特伽羅法增益執空損減執。如其次第立後二空。如是已顯空性差別。此成立義雲何應知。頌曰。  此若無雜染  一切應自脫  此若無清淨  功用應無果   論曰。若諸法空未生對治無客雜染者。一切有情不由功用應自然解脫。若對治已生亦不清淨。則應求解脫勤勞無果既爾。頌曰。  非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心性本淨故  由客塵所染   論曰。雲何非染非不染。以心性本淨故。雲何非淨非不淨。由客塵所染故。是名成立空差別義。此前空義總有二種。謂相安立。相復有二。謂無及有。空性有相。離有離無離異離一以為其。相。應知安立即異門等。   辯障品第二   已辯其相。障今當說。頌曰。  具分及一分  增盛與平等  於生死取捨  說障二種性   論曰。具分障者。謂煩惱障及所知障。於諸菩薩種性法中具為障故。一分障者。謂煩惱障。障聲聞等種性法故。增盛障者。謂即彼貪等行。平等障者。謂即彼等分行。取捨生死。能障菩薩種性所得無住涅槃。名於生死有取捨障。如是五障隨其所應。說障菩薩及聲聞等二種種性。復次頌曰。  九種煩惱相  謂愛等九結  初二障厭捨  餘七障真見  謂能障身見  彼事滅道寶  利養恭敬等  遠離遍知故   論曰。煩惱障相略有九種。謂愛等九種結愛結障厭。由此於順境不能厭離故。恚結障捨。由此於違境不能棄捨故。餘七結障真見。於七遍知如次障故。謂慢結能障偽身見遍知。修現觀時有間無間我慢現起。由此勢力彼不斷故。無明結能障身見事遍知。由此不知諸取蘊故。見結能障滅諦遍知。由薩迦耶及邊執見怖畏滅故。由邪見謗滅故。取結能障道諦遍知。取餘法為淨故。疑結能障三寶遍知。由此不信受三寶功德故。嫉結能障利養恭敬等遍知。由此不見彼過失故。慳結能障遠離遍知。由此貪著資生具故。復有別障能障善等十種淨法。其相雲何。頌曰。  無加行非處  不如理不生  不起正思惟  資糧未圓滿  闕種性善友  心極疲厭性  及闕於正行  鄙惡者同居  倒粗重三餘  般若未成熟  及本性粗重  懈怠放逸性  著有著資財  及心性下劣  不信無勝解  如言而思義  輕法重名利  於有情無悲  匱聞及少聞  不修治妙定   論曰。如是名為善等法障。所障善等其相雲何。頌曰。  善菩提攝受  有慧無亂障  迴向不怖慳  自在名善等   論曰。如是善等十種淨法。誰有前說幾種障耶。頌曰。  如是善等十  各有前三障   論曰。善有三障。一無加行。二非處加行。三不如理加行。菩提有三障。一不生善法。二不起正思惟。三資糧未圓滿。發菩提心名為攝受。此有三障。一闕種性。二闕善友。三心極疲厭性。有慧者。謂菩薩於了此性有三種障。一闕正行。二鄙者共住。三惡者共住。此中鄙者。謂愚癡類樂毀壞他名為惡者。無亂有三障。一顛倒粗重。二煩惱等三障中隨一有餘性。三能成熟解脫慧未成熟。性障斷滅名無障。此有三障。一俱生粗重。二懈怠性。三放逸性。迴向有三障。令心向餘不向無上正等菩提。一貪著諸有。二貪著資財。三心下劣性。不怖有三障。一不信重補特伽羅。二於法無勝解。三如言而思義。不慳有三障。一不尊重正法。二尊重名譽利養恭敬。三於諸有情心無悲愍。自在有三障令不得自在。一匱聞生長能感匱法業故。二少聞。三不修治勝三摩地。   復次如是諸障於善等十。隨餘義中有十能作。即依彼義應知此名。十能作者。一生起能作。如眼等於眼識等。二安住能作。如四食於有情。三任持能作。謂能任持如器世間於有情世間四照了能作。如光明於諸色。五變壞能作。如火等於所熟等。六分離能作。如鎌等於所斷等。七轉變能作。如金師等轉變金等成鐶釧等。八信解能作。如煙等於火等。九顯了能作。如因於宗。十至得能作。如聖道等於涅槃等。依如是義故。說頌言。  能作有十種  謂生住持照  變分離轉變  信解顯至得  如識因食地  燈火鎌工巧  煙因聖道等  於識等所作   於善等障應知亦然。一生起障。謂於其善以諸善法應生起故。二安住障。謂於菩提以大菩提不可動故。三任持障。謂於攝受以菩提心能任持故。四照了障。謂於有慧以有慧性應照了故。五變壞障。謂於無亂轉滅迷亂名變壞故。六分離障。謂於無障此於障離繫故。七轉變障。謂於迴向以菩提心轉變相故。八信解障。謂於不怖無信解者有怖畏故。九現了障。謂於不慳於法無慳者。為他顯了故。十至得障。謂於自在此是能得自在相故。所障十法次第義者。謂有欲證無上菩提。於勝善根先應生起。勝善根力所任持故。必得安住無上菩提。為令善根得增長故。次應發起大菩提心。此菩提心與菩薩性為所依止。如是菩薩由已發起大菩提心及勝善根力所持故。斷諸亂倒起無亂倒。由見道中無亂倒故。次於修道斷一切障。既斷障已持諸善根迴向無上正等菩提。由迴向力所任持故。於深廣法便無怖畏。既無怖畏。便於彼法見勝功德。能廣為他宣說開示。菩薩如是種種功德力所持故。疾證無上正等菩提。於一切法皆得自在。是名善等十義次第。雖善等法即是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德而總別異。今應顯彼菩提分等諸障差別。頌曰。  於覺分度地  有別障應知   論曰。復於覺分波羅蜜多諸地功德各有別障。於菩提分有別障者。頌曰。  於事不善巧  懈怠定減二  不植羸劣性  見粗重過失   論曰。於四念住有於諸事不善巧障。於四正斷有懈怠障。於四神足有三摩地減二事障。一於圓滿欲勤心觀隨減一故。二於修習八斷行中隨減一故。於五根有不植圓滿順解脫分勝善根障。於五力有羸劣性障。謂即五根由障所雜有羸劣性。於七等覺支有見過失障。此是見道所顯示故。於八聖道支有粗重過失障。此是修道所顯示故。於到彼岸有別障者。頌曰。  障富貴善趣  不捨諸有情  於失德減增  令趣入解脫  障施等諸善  無盡亦無間  所作善決定  受用法成熟   論曰。此說十種波羅蜜多所得果障。以顯十種波羅蜜多自性之障。謂於佈施波羅蜜多說富貴自在障。於淨戒波羅蜜多說善趣障。於安忍波羅蜜多說不捨有情障。於精進波羅蜜多說減過失增功德障。於靜慮波羅蜜多說令所化趣入法障。於般若波羅蜜多說解脫障。於方便善巧波羅蜜多說施等善無窮盡障。由此迴向無上菩提。令施等善無窮盡故。於願波羅蜜多說一切生中善無間轉障。由大願力攝受能順善法生故。於力波羅蜜多說所作善得決定障。由思擇力及修習力能伏彼障非彼伏故。於智波羅蜜多說自他受用法成熟障。不如聞言而覺義故。於地功德有別障者。頌曰。  遍行與最勝  勝流及無攝  相續無差別  無雜染清淨  種種法無別  及不增不減  並無分別等  四自在依義  於斯十法界  有不染無明  障十地功德  故說為十障   論曰。於遍行等十法界中有不染無知障。十地功德如次建立為十地障。謂初地中所證法界名遍行義。由通達此證得自他平等法性。第二地中所證法界名最勝義。由通達此作是思惟。是故我今於同出離。一切行相應遍修治。是為勤修相應出離。第三地中所證法界名勝流義。由通達此知所聞法是淨法界最勝等流。為求此法。設有火坑量等三千大千世界。投身而取不以為難。第四地中所證法界名無攝義。由通達此乃至法愛亦皆轉滅。第五地中所證法界名為相續無差別義。由通達此得十意樂平等淨心。第六地中所證法界名無雜染無清淨義。由通達此知緣起法無染無淨。第七地中所證法界名種種法無差別義。由通達此知法無相。不行契經等種種法相中。第八地中所證法界名不增不減義。由通達此圓滿證得無生法忍。於諸清淨雜染法中不見一法有增有減。有四自在。一無分別自在。二淨土自在。三智自在。四業自在。法界為此四種所依。名四自在所依止義。第八地中唯能通達初二自在所依止義。第九地中亦能通達智自在所依義。圓滿證得無礙解故。第十地中復能通達業自在所依義。隨欲化作種種利樂有情事故。復略頌曰。  已說諸煩惱  及諸所知障  許此二盡故  一切障解脫   論曰。由此二種攝一切障故。許此盡時一切障解脫。前障總義有十一種。一廣大障。謂具分障。二狹小障。謂一分障。三加行障。謂增盛障。四至得障。謂平等障。五殊勝障。謂取捨生死障。六正加行障。謂九煩惱障。七因障。謂於善等十能作障。八入真實障。謂覺分障。九無上淨障。謂到彼岸障。十此差別趣障。謂十地障。十一攝障。謂略二障。   辯中邊論捲上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0 辯中邊論   辯中邊論卷中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真實品第三   已辯其障。當說真實。頌曰。  真實唯有十  謂根本與相  無顛倒因果  及粗細真實  極成淨所行  攝受並差別  十善巧真實  皆為除我見   論曰。應知真實唯有十種。一根本真實。二相真實。三無顛倒真實。四因果真實。五粗細真實。六極成真實。七淨所行真實。八攝受真實。九差別真實。十善巧真實。此復十種。為欲除遣十我見故。十善巧者。一蘊善巧。二界善巧。三處善巧。四緣起善巧。五處非處善巧。六根善巧。七世善巧。八諦善巧。九乘善巧。十有為無為法善巧。此中雲何根本真實。謂三自性。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依此建立餘真實故。於此所說三自性中。許何義為真實。頌曰。  許於三自性  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  一有無真實   論曰。即於如是三自性中遍計所執相常非有。唯常非有。於此性中許為真實。無顛倒故。依他起相有而不真。唯有非真。於依他起許為真實。有亂性故。圓成實相亦有非有。唯有非有。於此性中許為真實。有空性故。雲何相真實。頌曰。  於法數取趣  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  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  是名真實相   論曰。於一切法補特伽羅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遍計所執自性真實相。於諸所取能取法中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依他起自性真實相。於有非有所有增益及損減見。若知此故彼便不轉。是名圓成實自性真實相。此於根本真實相中無顛倒故。名相真實。無顛倒真實者。謂無常苦空無我性。由此治彼常等四倒。雲何應知此無常等依彼根本真實立耶。頌曰。  無性與生滅  垢淨三無常  所取及事相  和合苦三種  空亦有三種  謂無異自性  無相及異相  自相三無我  如次四三種  依根本真實   論曰。無常三者。一無性無常。謂遍計所執。此常無故。二生滅無常。謂依他起。有起盡故。三垢淨無常。謂圓成實。位轉變故。苦三種者。一所取苦。謂遍計所執。是補特伽羅法執所取故。二事相苦。謂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謂圓成實。苦相合故。空有三者。一無性空。謂遍計所執。此無理趣可說為有。由此非有說為空故。二異性空。謂依他起。如妄所執不如是有。非一切種性全無故。三自性空。謂圓成實。二空所顯為。自性故。無我三者。一無相無我。謂遍計所執。此相本無故名無相。即此無相說為無我。二異相無我。謂依他起。此相雖有而不如彼遍計所執故名異相。即此異相說為無我。三自相無我。謂圓實成。無我所顯以為自相。即此自相說為無我。如是所說無常苦空無我四種。如其次第依根本真實各分為三種。四各三種如前應知。因果真實。謂四聖諦。雲何此依根本真實。頌曰。  苦三相已說  集亦有三種  謂習氣等起  及相未離繫  自性二不生  垢寂二三滅  遍知及永斷  證得三道諦   論曰。苦諦有三。謂無常等四各三相。如前已說。集諦三者。一習氣集。謂遍計所執自性執習氣。二等起集。謂業煩惱。三未離繫集。謂未離障真如。滅諦三者。一自性滅。謂自性不生故。二二取滅。謂所取能取二不生故。三本性滅。謂垢寂二。即擇滅及真如。道諦三者。一遍知道。二永斷道。三證得道。應知此中於遍計所執唯有遍知。於依他起有遍知及永斷。於圓成實有遍知及證得。故依此三建立道諦。粗細真實。謂世俗勝義諦。雲何此依根本真實。頌曰。  應知世俗諦  差別有三種  謂假行顯了  如次依本三  勝義諦亦三  謂義得正行  依本一無變  無倒二圓實   論曰。世俗諦有三種。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此三世俗如其次第。依三根本真實建立。勝義諦亦三種。一義勝義。謂真如勝智之境名勝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此是勝果亦義利故。三正行勝義。謂聖道。以勝法為義故。此三勝義應知但依三根本中圓成實立此圓成實總有二種。無為有為。有差別故。無為總攝真如涅槃。無變異故名圓成實。有為總攝一切聖道。於境無倒故亦名圓成實。極成真實略有二種。一者世間極成真實。二者道理極成真實。雲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實立耶。頌曰。  世極成依一  理極成依三   論曰。若事世間共所安立。串習隨入覺慧所取。一切世間同執此事。是地非火色非聲等。是名世間極成真實。此於根本三真實中。但依遍計所執而立。若有理義聰叡賢善能尋思者。依止三量證成道理施設建立。是名道理極成真實。此依根本三真實立。淨所行真實亦略有二種。一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二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雲何此二依彼根本真實而立。頌曰。  淨所行有二  依一圓成實   論曰。煩惱所知二障淨智所行真實。唯依根本三真實中圓成實立。餘二非此淨智境故。雲何應知相名分別真如正智攝在根本三真實耶。頌曰。  名遍計所執  相分別依他  真如及正智  圓成實所攝   論曰。相等五事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真實。謂名攝在遍計所執相。及分別攝在依他。圓成實攝真如正智。差別真實略有七種。一流轉真實。二實相真實。三唯識真實。四安立真實。五邪行真實。六清淨真實。七正行真實。雲何應知此七真實依三根本真實立耶。頌曰。  流轉與安立  邪行依初二  實相唯識淨  正行依後一   論曰。流轉等七隨其所應。攝在根本三種真實。謂彼流轉安立邪行。依根本中遍計所執及依他起。實相唯識清淨正行。依根本中圓成實立。善巧真實謂為對治。十我見故。說有十種雲何於蘊等起。十我見耶。頌曰。  於蘊等我見  執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轉  增上義及常  雜染清淨依  觀縛解者性   論曰。於蘊等十法起十種我見。一執。一性。二執因性。三執受者性。四執作者性。五執自在轉性。六執增上義性。七執常性。八執染淨所依性。九執觀行者性。十執縛解者性。為除此見修十善巧。雲何十種善巧真實依三根本真實建立。以蘊等十無不攝在三種根本自性中故。如何攝在三自性中。頌曰。  此所執分別  法性義在彼   論曰。此蘊等十各有三義。且色蘊中有三義者。一所執義色。謂色之遍計所執性。二分別義色。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為色故。三法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色蘊中有此三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三義隨應當知。如是蘊等由三義別無不攝入彼三性中。是故當知十善巧真實。皆依根本三真實而立。如是雖說為欲對治十種我見故修蘊等善巧。而未說此蘊等別義。且初蘊義雲何應知。頌曰。  非一及總略  分段義名蘊   論曰。應知蘊義略有三種。一非一義。如契經言。諸所有色等。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二總略義。如契經言。如是一切略為一聚。三分段義。如契經言。說名色蘊等各別安立色等相故。由斯聚義蘊義得成。又見世間聚義名蘊。已說蘊義。界義雲何。頌曰。  能所取彼取  種子義名界   論曰。能取種子義。謂眼等六內界。所取種子義。謂色等六外界。彼取種子義。謂眼識等六識界。已說界義處義雲何。頌曰。  能受所了境  用門義名處   論曰。此中能受受用門義。謂六內處。若所了境受用門義。是六外處。已說處義。緣起義雲何。頌曰。  緣起義於因  果用無增減   論曰。於因果用若無增益及無損減。是緣起義。應知此中增益因者。執行等有不平等因。損減因者。執彼無因。增益果者。執有我行等緣無明等生。損減果者。執無明等無行等果。增益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有別作用。損減用者。執無明等於生行等全無功能。若無如是三增減執。應知彼於緣起善巧。已說緣起義。處非處義雲何。頌曰。  於非愛愛淨  俱生及勝主  得行不自在  是處非處義   論曰。處非處義略由七種不得自在。應知其相。一於非愛不得自在。謂由惡行雖無愛慾而墮惡趣。二於可愛不得自在。謂由妙行雖無愛慾而昇善趣。三於清淨不得自在。謂不斷五蓋不修七覺支。決定不能作苦邊際。四於俱生不得自在。謂一世界無二如來二轉輪王俱時出現。五於勝主不得自在。謂女不作轉輪王等。六於證得不得自在。謂女不證獨覺無上正等菩提。七於現行不得自在。謂見諦者必不現行害生等事。諸異生類容可現行。多界經中廣說此等。應隨決了是處非處。如是已說處非處義。根義雲何。頌曰。  根於取住續  用二淨增上   論曰。二十二根依於六事增上義立。謂於取境眼等六根有增上義。命根於住一期相續有增上義。男女二根於續家族有增上義。於能受用善惡業果樂等五根有增上義。於世間淨信等五根有增上義。於出世淨未知等根有增上義。已說根義。世義雲何。頌曰。  因果已未用  是世義應知   論曰。應知因果已未受用。隨其所應三世義別。謂於因果俱已受用。是過去義。若於因果俱未受用。是未來義。若已受用因未已受用果。是現在義。已說世義。諦義雲何。頌曰。  受及受資糧  彼所因諸行  二寂滅對治  是諦義應知   論曰。應知諦者即四聖諦。一苦聖諦。謂一切受及受資糧。契經中說。諸所有受皆是苦故。受資糧者。謂順受法。二集聖諦。謂即彼苦所因諸行。三滅聖諦。謂前二種究竟寂滅。四道聖諦。謂即苦集能對治道。已說諦義。乘義雲何。頌曰。  由功德過失  及無分別智  依他自出離  是乘義應知   論曰。應知乘者。謂即三乘。此中如應顯示其義。若從他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而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是聲聞乘。不從他聞涅槃功德生死過失自起此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是獨覺乘。若自然起無分別智。由斯智故得出離者。名無上乘。已說乘義。雲何有為無為法義。頌曰。  有為無為義  謂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靜  若彼所觀義   論曰。應知此中假謂名等。因謂種子所攝藏識。相謂器身並受用具。及轉識攝意取思惟。意謂恆時思量性識。取謂五識取現境故。思惟即是第六意識。以能分別一切境故。如是若假若因若相。及相應法總名有為。若寂靜者。謂所證滅及能證道。能寂靜故。彼所觀義。謂即真如。是寂靜道所緣境故。如是所說若諸寂靜若所觀義總名無為。應知此中緣蘊等十義所起正知。名蘊等善巧。   真實總義略有二種。謂即能顯所顯真實。能顯真實。謂即最初三種根本。能顯餘故。所顯真實。謂後九種。是初根本。所顯示故。所顯九者。一離增上慢所顯真實。二對治顛倒所顯真實。三聲聞乘出離所顯真實。四無上乘出離所顯真實。由粗能成熟細能解脫故。五能伏他論所顯真實。依喻導理降伏他故。六顯了大乘所顯真實。七入一切種所知所顯真實。八顯不虛妄真如所顯真實。九入我執事。一切祕密所顯真實。   辯修對治品第四   已辯真實。今次當辯修諸對治。即修一切菩提分法此中先應說修念住。頌曰。  以粗重愛因  我事無迷故  為入四聖諦  修念住應知   論曰。粗重由身而得顯了。故觀察此入苦聖諦。身以有粗重諸行為相故。以諸粗重即行苦性。由此聖觀有漏皆苦。諸有漏受說為愛因。故觀察此入集聖諦。心是我執所依緣事。故觀察此入滅聖諦。怖我斷滅由斯離故。觀察法故。於染淨法遠離愚迷入道聖諦。是故為入四聖諦理。最初說修四念住觀。已說修念住。當說修正斷。頌曰。  已遍知障治  一切種差別  為遠離修集  勤修四正斷   論曰。前修念住。已能遍知一切障治品類差別。今為遠離所治障法。及為修集能對治道。於四正斷精勤修習。如說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乃至廣說。已說修正斷。當說修神足。頌曰。  依住堪能性  為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  勤修八斷行   論曰。依前所修離集精進。心便安住有所堪能。為勝事成修四神足。是諸所欲勝事因故。住謂心住。此即等持故。次正斷說四神足。此堪能性。謂能滅除五種過失修八斷行。何者名為五種過失。頌曰。  懈怠忘聖言  及惛沈掉舉  不作行作行  是五失應知   論曰。應知此中惛沈掉舉合為一失。若為除滅惛沈掉舉不作加行。或已滅除惛沈掉舉。復作加行俱為過失。為除此五修八斷行。雲何安立彼行相耶。頌曰。  為斷除懈怠  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  及所因能果  為除餘四失  修念智思捨  記言覺沈掉  伏行滅等流   論曰。為滅懈怠修四斷行。一欲二正勤三信四輕安。如次應知。即所依等。所依謂欲勤所依故。能依謂勤依欲起故。所因謂信是所依。欲生起近因。若信受彼便希望故。能果謂安是能依。勤近所生果。勤精進者得勝定故。為欲對治後四過失。如數修餘四種斷行。一念二正知三思四捨。如次應知。即記言等。記言謂念能不忘境。記聖言故。覺沈掉者謂即正知。由念記言。便能隨覺惛沈掉舉二過失故。伏行謂思。由能隨覺沈掉失已。為欲伏除發起加行。滅等流者。謂彼沈掉既斷滅已。心便住捨平等而流。已說修神足。當說修五根。所修五根雲何安立。頌曰。  已種順解脫  復修五增上  謂欲行不忘  不散亂思擇   論曰。由四神足心有堪能。順解脫分善根滿已。復應修習五種增上。一欲增上。二加行增上。三不忘境增上。四不散亂增上。五思擇增上。此五如次第即信等五根。已說修五根。當說修五力。何者五力次第雲何。頌曰。  即損障名力  因果立次第   論曰。即前所說信等五根。有勝勢用復說為力。謂能伏滅不信障等。亦不為彼所陵雜故。此五次第依因果立。以依前因引後果故。謂若決定信有因果。為得此果發勤精進。勤精進已便住正念。住正念已心則得定。心得定已能如實知。既如實知無事不辦。故此次第依因果立。如前所說。順解脫分既圓滿已復修五根。何位修習順抉擇分。為五根位五力位耶。頌曰。  順抉擇二二  在五根五力   論曰。順抉擇分中暖頂二種在五根位。忍世第一法在五力位。已說修五力。當說修覺支。所修覺支雲何安立。頌曰。  覺支略有五  謂所依自性  出離並利益  及三無染支   論曰。此支助覺故名覺支。由此覺支位在見道。廣有七種。略為五支。一覺所依支。謂念。二覺自性支。謂擇法。三覺出離支。謂精進。四覺利益支。謂喜。五覺無染支。此復三種。謂安定捨。何故復說無染為三。頌曰。  由因緣所依  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捨  說為無染支   論曰。輕安即是無染因緣。粗重為因生諸雜染。輕安是彼近對治故。所依謂定自性即捨故。此無染義別有三。說修覺支已。當說修道支。所修道支雲何安立。頌曰。  分別及誨示  令他信有三  對治障亦三  故道支成八   論曰。於修道位建立道支。故此道支廣八略四。一分別支。謂正見。此雖是世間而出世後得。由能分別見道位中自所證故。二誨示他支。謂正思惟正語一分等起。發言誨示他故。三令他信支。此有三種。謂正語正業正命。四對治障支。亦有三種。謂正精進正念正定。由此道支略四廣八。何緣後二各分為三。頌曰。  表見戒遠離  令他深信受  對治本隨惑  及自在障故   論曰。正語等三如次表已。見戒遠離令他信受。謂由正語論議抉擇令他信知。已有勝慧。由正業故不作邪業令他信知。已有淨戒。由正命故。應量應時如法乞求衣缽等物令他信。已有勝遠離。正精進等三如次對治本隨二煩惱及自在障。此所對治略有三種。一根本煩惱。謂修所斷。二隨煩惱。謂惛沈掉舉。三自在障。謂障所引勝品功德。此中正精進別能對治。初為對治彼勤修道故。正念別能對治。第二繫念安住止等相中。遠離惛沈及掉舉故。正定別能對治。第三依勝靜慮。速能引發諸神通等勝功德故。修治差別雲何應知。頌曰。  有倒順無倒  無倒有倒隨  無倒無倒隨  是修治差別   論曰。此修對治略有三種。一有顛倒順無顛倒。二無顛倒有顛倒隨。三無顛倒無顛倒隨。如是三種修治差別。如次在異生有學無學位菩薩。二乘所修對治有差別相雲何應知。頌曰。  菩薩所修習  由所緣作意  證得殊勝故  與二乘差別   論曰。聲聞獨覺以自相續身等為境而修對治。菩薩通以自他相續身等為境而修對治。聲聞獨覺於身等境。以無常等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若諸菩薩於身等境。以無所得行相思惟而修對治。聲聞獨覺修念住等。但為身等速得離繫。若諸菩薩修念住等。不為身等速得離繫。但為證得無住涅槃。菩薩與二乘所修對治。由此三緣故而有差別。   修對治總義者。謂開覺修損減修瑩飾修發上修鄰近修。謂鄰近見道故。證入修增勝修初位修中位修後位修有上修無上修謂所緣作意至得殊勝。   辯修分位品第五   已說修對治。修分位雲何。頌曰。  所說修對治  分位有十八  謂因入行果  作無作殊勝  上無上解行  入出離記說  灌頂及證得  勝利成所作   論曰。如前所說修諸對治。差別分位有十八種。一因位。謂住種性補特伽羅。二入位。謂已發心。三加行位。謂發心已未得果證。四果位。謂已得果。五有所作位。謂住有學。六無所作位。謂住無學。七殊勝位。謂已成就諸神通等殊勝功德。八有上位。謂超聲聞等已入菩薩地。九無上位。謂已成佛。從此以上無勝位故。十勝解行位。謂勝解行地一切菩薩。十一證入位。謂極喜地。十二出離位。謂次六地。十三受記位。謂第八地。十四辯說位。謂第九地。十五灌頂位。謂第十地。十六證得位。謂佛法身。十七勝利位。謂受用身。十八成所作位。謂變化身。此諸分位差別雖多應知。略說但有三種。其三者何頌曰。  應知法界中  略有三分位  不淨淨不淨  清淨隨所應   論曰。於真法界位略有三。隨其所應攝前諸位。一不淨位。謂從因位乃至加行。二淨不淨位。謂有學位。三清淨位。謂無學位。雲何應知依前諸位差別建立補特伽羅。頌曰。  依前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  諸補特伽羅   論曰。應知依前諸位別相。如應建立補特伽羅。謂此住種性。此已發心等。   修分位總義者。謂堪能位即種性位。發趣位即入加行位。不淨位淨不淨位。清淨位有莊嚴位遍滿位。謂遍滿十地故無上位。   辯中邊論卷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0 辯中邊論   辯中邊論卷下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得果品第六   已辯修位。得果雲何。頌曰。  器說為異熟  力是彼增上  愛樂增長淨  如次即五果   論曰。器謂隨順善法。異熟力。謂由彼器增上力。令諸善法成上品性。愛樂謂先世數修善力。今世於善法深生愛樂。增長謂現在數修善力。令所修善根速得圓滿。淨謂障斷得永離繫。此五如次即是五果。一異熟果。二增上果。三等流果。四士用果。五離繫果。復次頌曰。  復略說餘果  後後初數習  究竟順障滅  離勝上無上   論曰。略說餘果差別有十。一後後果。謂因種性得發心果如是等果展轉應知。二最初果。謂最初證出世間法。三數習果。謂從此後諸有學位。四究竟果。謂無學法。五隨順果。謂因漸次應知。即是後後果攝。六障滅果。謂能斷道即最初果。能滅障故說為障滅。七離繫果。謂即數習及究竟果。學無學位如次遠離煩惱繫故。八殊勝果。謂神通等殊勝功德。九有上果。謂菩薩地。超出餘乘未成佛故。十無上果。謂如來地。此上更無餘勝法故。此中所說後六種果。即究竟等前四差別。如是諸果但是略說。若廣說即無量果總義者。謂攝受故。差別故。宿習故。後後引發故。標故。釋故。此中攝受者。謂五果。差別者。謂餘果。宿習者。謂異熟果。後後引發者。謂餘四果。標者謂後後等四果。釋者謂隨順等六果。分別前四果故。   辯無上乘品第七   已辯得果。無上乘今當說。頌曰。  總由三無上  說為無上乘  謂正行所緣  及修證無上   論曰。此大乘中總由三種無上義故名無上乘。三無上者。一正行無上。二所緣無上。三修證無上。此中正行無上者。謂十波羅蜜多行。此正行相雲何應知。頌曰。  正行有六種  謂最勝作意  隨法離二邊  差別無差別   論曰。即於十種波羅蜜多隨修差別有六正行。一最勝正行。二作意正行。三隨法正行。四離二邊正行。五差別正行。六無差別正行。最勝正行。其相雲何。頌曰。  最勝有十二  謂廣大長時  依處及無盡  無間無難性  自在攝發起  得等流究竟  由斯說十度  名波羅蜜多   論曰。最勝正行有十二種。一廣大最勝。二長時最勝。三依處最勝。四無盡最勝。五無間最勝。六無難最勝。七自在最勝。八攝受最勝。九發起最勝。十至得最勝。十一等流最勝。十二究竟最勝。此中廣大最勝者。終不欣樂一切世間富樂自在。志高遠故。長時最勝者。三無數劫熏習成故。依處最勝者。普為利樂一切有情為依處故。無盡最勝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無窮盡故。無間最勝者。由得自他平等勝解。於諸有情發起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無難最勝者。於他有情所修善法但深隨喜。令自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自在最勝者。由虛空藏等三摩地力。令所修施等速圓滿故。攝受最勝者。無分別智之所攝受。能令施等極清淨故。發起最勝者。在勝解行地最上品忍中。至得最勝者。在極喜地。等流最勝者。在次八地。究竟最勝者。在第十地及佛地中。菩薩如來因果滿故。由施等十波羅蜜多。皆有如斯十二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何等名為十到彼岸。頌曰。  十波羅蜜多  謂施戒安忍  精進定般若  方便願力智   論曰。此顯施等十度別名。施等雲何各別作業。頌曰。  饒益不害受  增德能入脫  無盡常起定  受用成熟他   論曰。此顯施等十到彼岸各別事業。如次應知。謂諸菩薩由佈施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普能饒益。由淨戒波羅蜜多故。於諸有情不為損害。由安忍波羅蜜多。故他損害時深能忍。受由精進波羅蜜多故。增長功德。由靜慮波羅蜜多故。起神通等能引有情令入正法。由般若波羅蜜多故。能正教授教誡有情令得解脫。由方便善巧波羅蜜多故。迴向無上正等菩提。能令施等功德無盡。由願波羅蜜多故。攝受隨順施等勝生。一切生中恆得值佛。恭敬供養常起施等。由力波羅蜜多故。具足思擇修習二力伏滅諸障。能令施等常決定轉。由智波羅蜜多故。離如聞言諸法迷謬。受用施等增上法樂。無倒成熟一切有情。如是已說最勝正行。作意正行其相雲何。頌曰。  菩薩以三慧  恆思惟大乘  如所施設法  名作意正行   論曰。若諸菩薩以聞思修所成妙慧。數數作意思惟大乘。依佈施等如所施設契經等法。如是名為作意正行。此諸菩薩以三妙慧思惟大乘有何功德。頌曰。  此增長善界  入義及事成   論曰。聞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善根界得增長思所成慧思惟大乘。能正悟入所聞實義。修所成慧思惟大乘。能令所求事業成滿。謂能趣入修治地故。作意正行有何助伴。頌曰。  此助伴應知  即十種法行   論曰。應知如是作意正行。由十法行之所攝受。何等名為十種法行。頌曰。  謂書寫供養  施他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論曰。於此大乘有十法行。一書寫。二供養。三施他。四若他誦讀專心諦聽。五自披讀。六受持。七正為他開演文義。八諷誦九思惟。十修習行。十法行。獲幾所福。頌曰。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論曰。修行如是十種法行。所獲福聚其量無邊。何故但於大乘經等說修法行獲最大果。於聲聞乘不如是說。頌曰。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論曰。於此大乘修諸法行。由二緣故獲最大果。一最勝故。二無盡故。由能攝益他諸有情。是故大乘說為最勝。由雖證得無餘涅槃。利益他事而恆不息。是故大乘說為無盡。如是已說作意正行。隨法正行其相雲何。頌曰。  隨法行二種  謂諸無散亂  無顛倒轉變  諸菩薩應知   論曰。隨法正行略有二種。一無散亂轉變。二無顛倒轉變。菩薩於此應正了知。此中六種散亂無故。名無散亂。六散亂者。一自性散亂。二外散亂。三內散亂。四相散亂。五粗重散亂。六作意散亂。此六種相雲何應知。頌曰。  出定於境流  味沈掉矯示  我執心下劣  諸智者應知   論曰。此中出定由五識身。當知即是自性散亂。於境流者。馳散外緣即外散亂。味沈掉者。味著等持惛沈掉舉即內散亂。矯示者。即相散亂。矯現相已修定加行故。我執者。即粗重散亂。由粗重力我慢現行故。心下劣者。即作意散亂。依下劣乘起作意故。菩薩於此六散亂相。應遍了知當速除滅。如是已說無散亂轉變。無顛倒轉變雲何應知。頌曰。  智見於文義  作意及不動  二相染淨客  無怖高無倒   論曰。依十事中如實智見。應知建立十無倒名。此中雲何於文無倒。頌曰。  知但由相應  串習或翻此  有義及非有  是於文無倒   論曰。若於諸文能無間斷次第宣唱說名相應。共許此名唯目此事。展轉憶念名為串習。但由此二成有義文。與此相違文成無義。如實知見此二文者。應知是名於文無倒。於義無倒其相雲何。頌曰。  似二性顯現  如現實非有  知離有非有  是於義無倒   論曰。似二性顯現者。謂似所取能取性現。亂識似彼行相生故。如現實非有者。謂如所顯現實不如是有。離有者。謂此義所取能取性非有故。離非有者。謂彼亂識現似有故。如實知見此中義者。應知是名於義無倒。於作意無倒者。頌曰。  於作意無倒  知彼言熏習  言作意彼依  現似二因故   論曰。所取能取言所熏習名言作意。即此作意是所能取分別所依。是能現似二取因故。由此作意是戲論想之所熏習名言作意。如實知見此作意者。應知是於作意無倒。於不動無倒者。頌曰。  於不動無倒  謂知義非有  非無如幻等  有無不動故   論曰。前說諸義離有非有。此如幻等非有無故。謂如幻作諸象馬等。彼非實有。像馬等性亦非全無。亂識似彼諸象馬等而顯現故如是諸義無如現似所取能取。定實有性亦非全無。亂識似彼所取能取而顯現故。等聲顯示陽焰夢境及水月等。如應當知。以能諦觀義如幻等。於有無品心不動散。如實知見此不動者。應知是於不動無倒。於二相無倒者。謂於自相及共相中俱無顛倒。於自相無倒者。頌曰。  於自相無倒  知一切唯名  離一切分別  依勝義自相   論曰。如實知見一切眼色乃至意法皆唯有名。即能對治一切分別。應知是於自相無倒。此依勝義自相而說。若依世俗非但有名。可取種種差別相故。於共相無倒者。頌曰。  以離真法界  無別有一法  故通達此者  於共相無倒   論曰。以無一法離法無我者故。真法界諸法共相攝。如實知見此共相者。應知是於共相無倒。於染淨無倒者。頌曰。  知顛倒作意  未滅及已滅  於法界雜染  清淨無顛倒   論曰。若未斷滅顛倒作意。爾時法界說為雜染。已斷滅時說為清淨。如實知見此染淨者。如次是於染淨無倒。於客無倒其相雲何。頌曰。  知法界本性  清淨如虛空  故染淨非主  是於客無倒   論曰。法界本性淨若虛空。由此應知。先染後淨二差別相。是客非主。如實知見此客相者。應知是名於客無倒。於無怖無高俱無顛倒者。頌曰。  有情法無故  染淨性俱無  知此無怖高  是於二無倒   論曰。有情及法俱非有故。彼染淨性亦俱非有。以染淨義俱不可得。故染淨品無減無增。由此於中無怖無慢。如實知見無怖高者。應知是名於二無倒。   無倒行總義者。謂由文無倒。能正通達止觀二相。由義無倒。能正通達諸顛倒相。由作意無倒。於倒因緣能正遠離。由不動無倒。善取彼相。由自相無倒。修彼對治無分別道。由共相無倒能正通達本性清淨。由染淨無倒。了知未斷及已斷障。由客無倒。如實了知染淨二相。由無怖無高二種無倒。諸障斷滅得永出離。此十無倒如次安立。於彼十種金剛句中。何等名為十金剛句。謂有非有無顛倒。所依幻等喻無分別。本性清淨雜染清淨。虛空喻無減無增。為攝如是十金剛句有二。頌言。  應知有非有  無顛倒所依  幻等無分別  本性常清淨  及雜染清淨  性淨喻虛空  無減亦無增  是十金剛句   且初安立十金剛句。自性者。謂自性故。所緣故。無分別故。釋難故。自性故者。謂三自性。即圓成實遍計所執及依他起。是初三句如次應知。所緣故者即三自性。無分別故者。謂由此無分別即無分別智。及於此無分別即本性清淨。如次應知安立境智。謂三自性及無分別。釋難故者。謂所餘句。且有難言。遍計所執依他起相。若實是無雲何可得。若實是有不應諸法本性清淨。為釋此難說幻等喻。如幻事等雖實是無而現可得。復有難言。若一切法本性清淨。如何得有先染後淨。為釋此難說有染淨及虛空喻。謂如虛空雖本性淨。而有雜染及清淨時。復有難言。有無量佛出現於世。一一能度無量有情。令出生死入於涅槃。雲何生死無斷滅失。涅槃界中無增益過。為釋此難說染及淨無減無增。又有情界及清淨品俱無量故。第二安立彼自性者。如有頌言。  亂境自性因  無亂自性境  亂無亂二果  及彼二邊際   如是已說隨法正行。離二邊正行雲何應知。如寶積經所說中道行。此行遠離何等二邊。頌曰。  異性與一性  外道及聲聞  增益損減邊  有情法各二  所治及能治  常住與斷滅  所取能取邊  染淨二三種  分別二邊性  應知復有七  謂有非有邊  所能寂怖畏  所能取正邪  有用並無用  不起及時等  是分別二邊   論曰。若於色等執我有異。或執是一名為一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觀無我乃至儒童。見有我者定起此執。我異於身或即身故。若於色等執為常住是外道邊。執無常者是聲聞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觀色等非常無常定執有我。是增益有情邊。定執無我是損減有情邊。彼亦撥無假有情故。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我無我二邊中智。定執心有實。是增益法邊。定執心無實。是損減法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於是處無心無思無意無識。執有不善等諸雜染法。是所治邊。執有善等諸清淨法。是能治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於二邊不隨觀說。於有情法定執為有。是常住邊。定執非有是斷滅邊。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即於此二邊中智執有無明所取能取各為一邊。若執有明所取能取各為一邊。如是執有所治諸行能治無為。乃至老死及能滅。彼諸對治道所取能取各為一邊。此所能治所取能取。即是黑品白品差別。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明與無明無二無二分。乃至廣說。明無明等所取能取皆非有故。雜染有三。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煩惱雜染復有三種。一諸見。二貪瞋癡相。三後有願。此能對治。謂空智無相智無願智。業雜染。謂所作善惡業。此能對治。謂不作智。生雜染有三種。一後有生。二生已心心所唸唸起。三後有相續。此能對治。謂無生智無起智無自性智。如是三種雜染除滅說為清淨。空等智境。謂空等法三種雜染。隨其所應。非空等智令作空等。由彼本性是空性等。法界本來性無染故。若於法界或執雜染或執清淨各為一邊。本性無染非染淨故。為離此執說中道行。謂不由空能空於法。法性自空乃至廣說。   復有七種分別二邊。何等為七。謂分別有分別非有各為一邊。彼執實有補特伽羅以為壞滅。立空性故。或於無我分別為無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中道行。謂不為滅補特伽羅方立空性。然彼空性本性自空。前際亦空後際亦空中際亦空。乃至廣說。分別所寂分別能寂各為一邊。執有所斷及有能斷。怖畏空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虛空喻。分別所怖分別從彼所生可畏各為一邊。執有遍計所執色等。可生怖故。執有從彼所生苦法。可生畏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畫師喻。前虛空喻為聲聞說。今畫師喻為菩薩說。分別所取分別能取各為一邊。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幻師喻。由唯識智無境智生。由無境智生復捨唯識。智境既非有識。亦是無要。託所緣識方生故。由斯所喻與喻同法。分別正性分別邪性各為一邊。執如實觀為正為邪。二種性故。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兩木生火喻。謂如兩木雖無火相。由相鑽截而能生火。火既生已還燒兩木。此如實觀亦復如是。雖無聖道正性之相。而能發生正性聖慧。如是正性聖慧生已。復能除遣此如實觀。由斯所喻與喻同法。然如實觀雖無正性相。順正性故亦無邪性相。分別有用分別無用各為一邊。彼執聖智要先分別方能除染。或全無用。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初燈喻。分別不起分別時等各為一邊。彼執能治畢竟不起。或執與染應等時長。為離如是二邊分別說後燈喻。如是已說離二邊正行差別。無差別正行雲何。頌曰。  差別無差別  應知於十地  十波羅蜜多  增上等修集   論曰。於十地中十到彼岸。隨一增上而修集者。應知說為差別正行。於一切地皆等修集佈施等十波羅蜜多。如是正行名無差別六正行總義者。謂即如是品類最勝。由此思惟如所施設大乘法等。由如是品無亂轉變修奢摩他。及無倒轉變修毘缽捨那為如是義修中道行而求出離。於十地中修習差別無差別行。如是已說正行無上。所緣無上其相雲何。頌曰。  所緣謂安界  所能立任持  印內持通達  增證運最勝   論曰。如是所緣有十二種。一安立法施設所緣。二法界所緣。三所立所緣。四能立所緣。五任持所緣六印持所緣。七內持所緣。八通達所緣。九增長所緣。十分證所緣。十一等運所緣。十二最勝所緣。此中最初謂所安立。到彼岸等差別法門。第二謂真如。第三第四如次應知。即前二種到彼岸等差別法門。要由通達法界成故。第五謂聞所成慧境。任持文故。第六謂思所成慧境。印持義故。第七謂修所成慧境。內別持故。第八謂初地中見道境。第九謂修道中乃至七地境。第十謂即七地中世出世道品類差別分分證境。第十一謂第八地境。第十二謂第九第十如來地境。應知此中即初第二。隨諸義位得彼彼名。如是已說所緣無上。修證無上其相雲何。頌曰。  修證謂無闕  不毀動圓滿  起堅固調柔  不住無障息   論曰。如是修證總有十種。一種性修證緣無闕故。二信解修證。不謗毀大乘故。三發心修證。非下劣乘所擾動故。四正行修證。波羅蜜多得圓滿故。五入離生修證。起聖道故。六成熟有情修證。堅固善根長時集故。七淨土修證。心調柔故八得不退地受記修證。以不住著生死涅槃。非此二種所退轉故。九佛地修證。無二障故。十示現菩提修證。無休息故。無上乘總義者。略有三種無上乘義。謂正行無上故。正行持無上故。正行果無上故。何故此論名辯中邊。頌曰。  此論辯中邊  深密堅實義  廣大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論曰。此論能辯中邊行故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能緣行義。又此能辯中邊境故名辯中邊。即是顯了處中二邊所緣境義。或此正辯離初後邊中道法故名辯中邊。此論所辯是深密義。非諸尋思所行處故。是堅實義。能摧他辯非彼伏故。是廣大義。能辯利樂自他事故。是一切義。普能決了三乘法故。又能除滅諸不吉祥。永斷煩惱所知障故。  我辯此論諸功德  鹹持普施群生類  令獲勝生增福慧  疾證廣大三菩提   辯中邊論卷下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1 辯中邊論頌   No. 1601 [cf. Nos. 1599, 1600]   辯中邊論頌一卷   彌勒菩薩說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相品第一  唯相障真實  及修諸對治  即此修分位  得果無上乘  虛妄分別有  於此二都無  此中唯有空  於彼亦有此  故說一切法  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  是則契中道  識生變似義  有情我及了  此境實非有  境無故識無  虛妄分別性  由此義得成  非實有全無  許滅解脫故  唯所執依他  及圓成實性  境故分別故  及二空故說  依識有所得  境無所得生  依境無所得  識無所得生  由識有得性  亦成無所得  故知二有得  無得性平等  三界心心所  是虛妄分別  唯了境名心  亦別名心所  一則名緣識  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  分別推心所  覆障及安立  將導攝圓滿  三分別受用  引起並連縛  現前苦果故  唯此惱世間  三二七雜染  由虛妄分別  諸相及異門  義差別成立  應知二空性  略說唯由此  無二有無故  非有亦非無  非異亦非一  是說為空相  略說空異門  謂真如實際  無相勝義性  法界等應知  由無變無倒  相滅聖智境  及諸聖法因  異門義如次  此雜染清淨  由有垢無垢  如水界全空  淨故許為淨  能食及所食  此依身所住  能見如此理  所求二淨空  為常益有情  為不捨生死  為善無窮盡  故觀此為空  為種性清淨  為得諸相好  為淨諸佛法  故菩薩觀空  補特伽羅法  實性俱非有  此無性有性  故別立二空  此若無雜染  一切應自脫  此若無清淨  功用應無果  非染非不染  非淨非不淨  心性本淨故  由客塵所染   辯障品第二  具分及一分  增盛與平等  於生死取捨  說障二種性  九種煩惱相  謂愛等九結  初二障厭捨  餘七障真見  謂能障身見  彼事滅道寶  利養恭敬等  遠離遍知故  無加行非處  不如理不生  不起正思惟  資糧未圓滿  闕種性善友  心極疲厭性  及闕於正行  鄙惡者同居  倒粗重三餘  般若未成就  及本性粗重  懈怠放逸性  著有著資財  及心性下劣  不信無勝解  如言而取義  輕法重名利  於有情無悲  匱聞及少聞  不修治妙定  善菩提攝受  有慧無亂障  迴向不怖慳  自在名善等  如是善等十  各有前三障  於覺分度地  有別障應知  於事不善巧  懈怠定減二  不植羸劣性  見粗重過失  障富貴善趣  不捨諸有情  於失德減增  令趣入解脫  障施等諸善  無盡亦無間  所作善決定  受用法成熟  遍行與最勝  勝流及無攝  相續無差別  無雜染清淨  種種法無別  及不增不減  並無分別等  四自在依義  於斯十法界  有不染無明  障十地功德  故說為十障  已說諸煩惱  及諸所知障  許此二盡故  一切障解脫   辯真實品第三  真實唯有十  謂根本與相  無顛倒因果  及粗細真實  極成淨所行  攝受並差別  十善巧真實  皆為除我見  許於三自性  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  一有無真實  於法數取趣  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  增益損減見  知此故不轉  是名真實相  無性與生滅  垢淨三無常  所取及事相  和合苦三種  空亦有三種  謂無異自性  無相及異相  自相三無我  如次四三種  依根本真實  苦三相已說  集亦有三種  謂習氣等起  及相未離繫  自性二不生  垢寂二三滅  遍知及永斷  證得三道諦  應知世俗諦  差別有三種  謂假行顯了  如次依本三  勝義諦亦三  謂義得正行  依本一無變  無倒二圓實  世極成依一  理極成依三  淨所行有二  依一圓成實  名遍計所執  相分別依他  真如及正智  圓成實所攝  流轉與安立  邪行依初二  實相唯識淨  正行依後一  於蘊等我見  執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轉  增上義及常  雜染清淨依  觀縛解者性  此所執分別  法性義在彼  非一及總略  分段議名蘊  能所取彼取  種子義名界  能受所了境  用門義名處  緣起義於因  果用無增減  於非愛愛淨  俱生及勝主  得行不自在  是處非處義  根於取住續  用二淨增上  因果已未用  是世義應知  受及受資糧  彼所因諸行  二寂滅對治  是諦義應知  由功德過失  及無分別智  依他自出離  是乘義應知  有為無為義  謂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靜  若彼所觀義   辯修對治品第四  以粗重愛因  我事無迷故  為入四聖諦  修念住應知  已遍知障治  一切種差別  為遠離修集  勤修四正斷  依住堪能性  為一切事成  滅除五過失  勤修八斷行  懈怠忘聖言  及惛沈掉舉  不作行作行  是五失應知  為斷除懈怠  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  及所因能果  為除餘四失  修念智思捨  記言覺沈掉  伏行滅等流  已種順解脫  復修五增上  謂欲行不忘  不散亂思擇  即損障名力  因果立次第  順抉擇二二  在五根五力  覺支略有五  謂所依自性  出離並利益  及三無染支  由因緣所依  自性義差別  故輕安定捨  說為無染支  分別及誨示  令他信有三  對治障亦三  故道支成八  表見戒遠離  令他深信受  對治本隨惑  及自在障故  有倒順無倒  無倒有倒隨  無倒無倒隨  是修治差別  菩薩所修習  由所緣作意  證得殊勝故  與二乘差別   辯修分位品第五  所說修對治  分位有十八  謂因入行果  作無作殊勝  上無上解行  入出離記說  灌頂及證得  勝利成所作  應知法界中  略有三分位  不淨淨不淨  清淨隨所應  依前諸位中  所有差別相  隨所應建立  諸補特伽羅   辯得果品第六  器說為異熟  力是彼增上  愛樂增長淨  如次即五果  復略說餘果  後後初數習  究竟順障滅  離勝上無上   辯無上乘品第七  總由三無上  說為無上乘  謂正行所緣  及修證無上  正行有六種  謂最勝作意  隨法離二邊  差別無差別  最勝有十二  謂廣大長時  依處及無盡  無間無難性  自在攝發起  得等流究竟  由斯說十度  名波羅蜜多  十波羅蜜多  謂施戒安忍  精進定般若  方便願力智  饒益不害受  增德能入脫  無盡常起定  受用成熟他  菩薩以三慧  恆思惟大乘  如所施設法  名作意正行  此增長善界  入義及事成  此助伴應知  即十種法行  謂書寫供養  施供聽披讀  受持正開演  諷誦及思修  行十法行者  獲福聚無量  勝故無盡故  由攝他不息  隨法行二種  謂諸無散亂  無顛倒轉變  諸菩薩應知  出定於境流  味沈掉矯示  我執心下劣  諸智者應知  智見於文義  作意及不動  二相染淨客  無怖高無倒  知但由相應  串習或翻此  有義及非有  是於文無倒  似二性顯現  如現實非有  知離有非有  是於義無倒  於作意無倒  知彼言熏習  言作意彼依  現似二因故  於不動無倒  謂知義非有  非無如幻等  有無不動故  於自相無倒  知一切唯名  離一切分別  依勝義自相  以離真法界  無別有一法  故通達此者  於共相無倒  知顛倒作意  未滅及已滅  於法界雜染  清淨無顛倒  知法界本性  清淨如虛空  故染淨非主  是於客無倒  有情法無故  染淨性俱無  知此無怖高  是於二無倒  異性與一性  外道及聲聞  增益損減邊  有情法各二  所治及能治  常住與斷滅  所取能取邊  染淨二三種  分別二邊性  應知復有七  謂有非有邊  所能寂怖畏  所能取正邪  有用並無用  不起及時等  是分別二邊  差別無差別  應知於十地  十波羅蜜多  增上等修集  所緣謂安界  所能立任持  印內持通達  增證運最勝  修證謂無闕  不毀動圓滿  起堅固調柔  不住無障息  此論辯中邊  深密堅實義  廣大一切義  除諸不吉祥   辯中邊論頌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No. 1602 [cf. No. 1603]   顯揚聖教論卷第一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品第一  善逝善說妙三身  無畏無流證教法  上乘真實牟尼子  我今至誠先讚禮  稽首次敬大慈尊  將紹種智法王位  無依世間所歸趣  宣說瑜伽師地者  昔我無著從彼聞  今當錯綜地中要  顯揚聖教慈悲故  文約義周而易曉  攝事淨義成善巧  無常苦空與無性  現觀瑜伽不思議  攝勝抉擇十一品  一切界雜染  諦依止覺分  補特伽羅果  諸功德九事   論曰。一切者有五法總攝菩薩藏。何等為五。頌曰。  心心所有色  不相應無為   論曰。心者謂心意識差別名也。問何等為識。答識有八種。謂阿賴耶識眼耳鼻舌身識意及意識。   阿賴耶識者。謂先世所作增長業煩惱為緣。無始時來戲論熏習為因。所生一切種子異熟識為體。此識能執受了別色根根所依處及戲論熏習。於一切時一類生滅不可了知。又能執持了別外器世界與不苦不樂受等相應一向無覆無記與轉識等作所依因與染淨轉識受等俱轉能增長有染轉識等為業及能損減清淨轉識等為業。雲何知有此識。如薄伽梵說。無明所覆愛結所繫。愚夫感得有識之身。此言顯有異熟阿賴耶識。又說如五種子。此則名為有取之識。此言顯有一切種子阿賴耶識。又說阿陀那識甚深細一切種子如暴流。我於凡愚不開演。恐彼分別執為我。眼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眼根與彼俱轉。緣色境界了別為性。如薄伽梵說。內眼處不壞外色處。現前及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識得生。又說緣眼及色眼識得生。如是應知。乃至身識。此中差別者。謂各依自根各緣自境。各別了別一切應引。如前二經。   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還緣彼識。我癡我愛我我所執我慢相應。或翻彼相應。於一切時恃舉為行。或平等行與彼俱轉。了別為性。如薄伽梵說。內意處不壞外法處。現前及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意識得生。意識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於意根與彼俱轉。緣一切共不共法為境了別為性。心所有法者。謂若法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彼復雲何謂遍行有五。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別境有五。一欲二勝解三念四等持五慧。善有十一。一信二慚三愧四無貪五無瞋六無癡七精進八輕安九不放逸十捨十一不害。煩惱有六。一貪二瞋三慢四無明五見六疑。隨煩惱有二十。一忿二恨三覆四惱五嫉六慳七誑八諂九憍十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惛沈十四掉舉十五不信十六懈怠十七放逸十八失念十九心亂二十不正。知不定有四。一惡作二睡眠三尋四伺。   作意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動心為體引心為業。由此與心同緣一境。故說和合非不和合。如經中說。若於此作意即於此了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作意。是故此二恆和合非不和合。此二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復如是說。心心法行不可思議。又說由彼所生作意正起如是所生眼等識生。   觸者。謂三事和合分別為體受依為業如經說。有六觸身。又說眼色為緣能起眼識。如是三法聚集合故能有所觸。又說觸為受緣。受者謂領納為體。愛緣為業。如經說有六受身。又說受為愛緣。   想者。謂名句文身熏習為緣。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取相為體。發言議為業。如經說有六想身。又說如其所想而起言議。思者謂令心造作得失俱非。意業為體。或為和合。或為別離。或為隨與。或為貪愛。或為瞋恚。或為棄捨。或起尋伺。或復為起身語二業。或為染污。或為清淨行。善不善非二為業。如經說有六思身。又說當知我說。今六觸處即前世思所造故業。   欲者。謂於所樂境希望為體。勤依為業。如經說欲為一切諸法根本。   勝解者。謂於決定境如其所應印解為體。不可引轉為業。如經說我等今者心生勝解。是內六處必定無我。   念者。謂於串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體。等持所依為業。如經說諸念與隨念別念及憶不忘不失法心明記為性。   等持者。謂於所觀境專住一緣為體。令心不散智依為業。如經說諸令心住與等住安住近住及定住不亂不散攝寂止等持心住一緣性。   慧者。謂即於所觀境簡擇為體。如理不如理非如理非不如理悟入所知為業。如經說簡擇諸法最極簡擇極簡擇法遍了近了黠了通達審察聰叡覺明慧行毘缽捨那。   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淨忍可為體。斷不信障為業。能得菩提資糧圓滿為業。利益自他為業。能趣善道為業。增長淨信為業。如經說於如來所起堅固信。   慚者謂依自增上及法增上羞恥過惡為體。斷無慚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慚為業。如經說慚於所慚。乃至廣說。愧者。謂依世增上羞恥過惡為體。斷無愧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愧為業。如經說愧於所愧。乃至廣說。   無貪者。謂於有有具厭離無執不藏不愛無著為體。能斷貪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貪為業。如經說無貪善根。無瞋者。謂於諸有情心無損害慈愍為體。能斷瞋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瞋為業。如經說無瞋善根。   無癡者。謂正了真實為體。能斷癡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癡為業。如經說無癡善根。精進者。謂心勇無惰不自輕賤為體。斷懈怠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精進為業。如經說起精進住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   輕安者。謂遠離粗重身心調暢為體。斷粗重障為業。如前乃至能增長輕安為業。如經說適悅於意身及心安。不放逸者。謂總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為體。依此能斷惡不善法。及能修彼對治善法斷放逸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不放逸為業。如經說所有無量善法生起一切皆依不放逸根。   捨者。謂總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為體。依此捨故得心平等得心正直心無發動斷髮動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捨為業。由不放逸除遣染法。由彼捨故於已除遣不染污住。如經說為除貪憂心依止捨。   不害者。謂由不惱害諸有情故悲哀惻愴愍物為體。能斷害障為業。如前乃至增長不害為業。如經說由不害故知彼聰叡乃至廣說。貪者。謂於五取蘊愛樂覆藏保著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貪為業。障得菩提資糧圓滿為業。損害自他為業。能趣惡道為業。增長貪慾為業。如經說諸有貪愛者為貪所伏蔽。   瞋者。謂於有情慾興損害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瞋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瞋恚為業。如經說諸有瞋恚者為瞋所伏蔽。   慢者。謂以他方己計我為勝我等我劣令心恃舉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慢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慢為業。如經說三種慢類我勝慢類我等慢類我劣慢類。無明者。謂不正了真實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正了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無明為業。如經說諸有愚癡者無明所伏蔽。   見者。謂五見為體。一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計我我所染污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我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薩迦耶見為業。如經說如是知見永斷三結。謂身見戒禁取疑。二邊執見。謂於五取蘊執計斷常染污慧為體。或是俱生或分別起能障無常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邊執見為業。如經說迦多衍那一切世間依止二種或有或無。三邪見。謂謗因謗果或謗功用或壞實事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正見為業。如前乃至增長邪見為業。如經說有邪見者所執皆倒。乃至廣說。四見取。謂於前三見及見所依蘊計最勝上及與第一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苦及不淨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見取為業。如經說於自所見取執堅住。乃至廣說。五戒禁取。謂於前諸見及見所依蘊計為清淨解脫出離染污慧為體。唯分別起能障如前無顛倒解為業。如前乃至增長戒禁取為業。如經說取結所繫。疑者。謂於諸諦猶豫不決為體。唯分別起能障無疑為業。如前乃至增長疑為業。如經說猶豫者疑。   忿者。謂於現在違緣令心憤發為體。能障無瞋為業。乃至增長忿為業。   恨者。謂於過去違緣結怨不捨為體。能障無瞋為業。乃至增長恨為業。   覆者。謂於過犯若他諫誨若不諫誨祕所作惡為體。能障發露悔過為業。乃至增長覆為業。   惱者。謂於過犯若他諫誨便發粗言心暴不忍為體能障善友為業。乃至增長惱為業。   嫉者。謂於他所有功德名譽恭敬利養心妒不悅為體。能障慈仁為業。乃至增長嫉為業。   慳者。謂積聚吝著為體。能障無貪為業。乃至增長慳為業。   誑者。謂為惑亂他現不實事心詭為體。能障愛敬為業。乃至增長誑為業。   諂者。謂為欺彼故詐現恭順心曲為體。能障愛敬為業。乃至增長諂為業。如經說忿恨覆惱嫉慳誑諂。   憍者。謂暫獲世間興盛等事心恃高舉無所忌憚為體。能障厭離為業。乃至增長憍為業。如經說無正聞愚夫見少年無病壽命等暫住而廣生憍逸。乃至廣說。   害者。謂逼惱有情無悲無愍無哀無憐無惻為體。能障不害為業。乃至增長害為業。如經說諸有害者必損惱他。   無慚者。謂於自及法二種增上不恥過惡為體。能障慚為業。乃至增長無慚為業。如經說不慚所慚無慚生起惡不善法。乃至廣說。無愧者。謂於世增上不恥過惡為體。能障愧為業。乃至增長無愧為業。如經說不愧所愧無愧生起惡不善法。乃至廣說。   惛沈者。謂依身粗重甘執不進以為樂故令心沈沒為體。能障毘缽捨那為業。乃至增長惛沈為業。如經說此人生起身意惛沈。掉舉者。謂依不正尋求或復追念曾所經見戲樂等事心不靜息為體。能障奢摩他為業。乃至增長掉舉為業。如經說汝為掉動亦復高舉。乃至廣說。   不信者。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心不淨信為體。障信為業。乃至增長不信為業。如經說若人不住不淨信心終無退失所有善法乃至廣說。   懈怠者。謂耽著睡眠倚臥樂故怖畏升進自輕蔑故心不勉勵為體。能障發起正勤為業。乃至增長懈怠為業。如經說若有懈怠必退正勤。乃至廣說。   放逸者。謂總貪瞋癡懈怠為體。由依此故心不制正惡不善法及不修習彼對治法障不放逸為業。乃至增長放逸為業。如經說夫放逸者是生死跡。乃至廣說。   失念者。謂於久所作所說所思若法若義染污不記為體。障不忘念為業乃至增長失念為業。如經說謂失念者無所能為。乃至廣說。心亂者。謂於所修善心不喜樂為依止故馳散外緣為體。能障等持為業乃至增長心亂為業。如經說若於五欲其心散亂流轉不息。乃至廣說。   不正知者。謂於身語意行不正了住染污慧為體。能障正知為業。乃至增長不正知為業。如經說有失念者住不正知。乃至廣說。   惡作者。謂於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染不染悵怏追變為體能障奢摩他為業。乃至增長惡作為業。如經說若懷追悔則不安隱。乃至廣說。   睡眠者。謂略攝於心不自在轉為體。能障毘缽捨那為業。乃至增長睡眠為業。如經說貪著睡眠味如大魚所吞。尋者。謂或時由思於法造作或時由慧於法推求散行外境令心粗轉為體。障心內淨為業。乃至增長尋為業。   伺者。謂從阿賴耶識種子所生依心所起與心俱轉相應於所尋法略行外境令心細轉為體餘如尋說。乃至增長伺為業。由此與心同緣一境故。說和合非不和合。如薄伽梵說。若於此伺察即於此了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伺察。是故此二恆和合非不和合。此之二法不可施設離別殊異。復如是說。心心法行不可思議。   證有此二阿笈摩者。如薄伽梵說。由依尋伺故發起言說。非無尋伺。   諸心法中略不說者如其所應。廣說應知。如識與心法不可思議。是諸心法展轉相望應知亦爾。   色者有十五種。謂地水火風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一分及法處所攝色。地有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堅鞭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髮毛爪齒塵垢皮肉筋骨脈等諸不淨物。是內地體形段。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堅鞭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礫石丘山樹林磚等。水等災起彼尋壞滅。是外地體形段。受用為業。依持受用為業。破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為業。   水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濕潤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洟淚涎汗膏髓痰等諸不淨物。是內水體。潤澤聚集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濕潤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泉源溪沼巨壑洪流等。火等災起彼尋消竭。是外水體。依持受用為業。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為業。火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煖熱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能令有情遍溫增熱。又能消化凡所飲噉。諸如是等是內火體。成熟和合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煖熱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炎燎村城蔓延洲渚。乃至空迥。無依故滅。或鑽木擊石種種求火。此火生已不久灰燼。是外火體。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為業。風亦二種。一內二外。內謂各別身內眼等五根及彼居處之所依止。輕動所攝有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上下橫行入出氣息。諸如是等是內風體。發動作事受用為業。外謂各別身外色等五境之所依止。輕動所攝非執受性。復有增上積集所謂摧破山崖偃伏林木等。彼既散壞。無依故靜。若求風者動衣搖扇。其不動搖無緣故息。諸如是等是外風體。依持受用為業變壞受用為業。對治資養為業。   眼謂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之所執受。四大所造色為境界緣色境。識之所依止。淨色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如眼如是耳鼻舌身亦爾。此中差別者。謂各行自境緣自境識之所依止。   色謂眼所行境。眼識所緣四大所造若顯色若形色若表色為體。色蘊所攝。有見有對。此復三種。謂妙不妙及俱相違。彼復雲何。謂青黃赤白如是等顯色。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及不正。煙雲塵霧光影明闇。若空一顯色。若彼影像之色。是名為色。   聲謂耳所行境。耳識所緣四大所造可聞音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此復三種謂可意不可意及俱相違。或因手等相擊出聲。或由尋伺扣絃拊革。或依世俗。或為養命。或宣暢法義而起言說。或依託崖谷而發響聲。如是若自相若分別若響音。是名為聲。   香謂鼻所行境。鼻識所緣四大所造可嗅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此復三種謂好香惡香及俱非香。彼復雲何。所謂根莖皮葉花果煙末等香。若俱生若和合若變異是名為香。味謂舌所行境。舌識所緣四大所造可嘗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此復三種。謂甘不甘及俱相違。彼復雲何。所謂酥油沙糖石蜜熟果等味。若俱生若和合若變異。是名為味。觸一分謂身所行境。身識所緣四大所造可觸物為體。色蘊所攝。無見有對性。此復三種。謂妙不妙及俱相違。彼復雲何。所謂澀滑輕重緩急軟冷飢渴飽悶強弱癢病老死疲息粘勇。或緣光澤。或不光澤。或緣堅實。或不堅實。或緣執縛。或緣增聚。或緣乖違。或緣和順。若俱生若和合若變異。是名觸一分。   法處所攝。色謂一切時意所行境。色蘊所攝。無見無對。此復三種。謂律儀色不律儀色及三摩地所行境色。律儀色雲何。謂防護身語業者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依彼不現行法建立色性。不律儀色雲何。謂不防護身語業者。由彼增上造作心心法故。依彼現行法建立色性。三摩地所行境色雲何。謂由下中上三摩地俱轉。相應心心法故。起彼所緣影像色性。及彼所作成就色性。是名法處。所攝色心不相應行者。謂諸行與心不相應。於心心法及色法分位。假施設性不可施設。與心等法若一若異。彼復差別有二十四種。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次第。勢速。時。方。數。和合。不和合。復有諸餘如是種類差別。應知。得者。此復三種。一諸行種子所攝相續差別性。二自在生起相續差別性。三自相生起相續差別性。無想定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地欲。觀想如病如癰如箭。唯無想天寂靜微妙。由於無想天起出離想。作意前方便故。不恆現行心心法滅性。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或入非想非非想處定。或復上進。或入無想定。或復上進由起暫息想作意前方便故。止息所緣。不恆現行諸心心法。及恆行一分諸心心法滅性。無想天者。謂先於此間得無想定。由此後生無想有情天處。不恆現行諸心心法滅性。命根者。謂先業所引異熟六處住時決定性。眾同分者。謂諸有情互相似性。異生性者。此有二種。一愚夫異生性。二無聞異生性。愚夫異生性者。謂無始世來有情身中愚夫之性。無聞異生性者。謂如來法外諸邪道性。生者。謂諸行自相發起性。老者。謂諸行前後變異性。住者。謂諸行生時相續不斷性。無常者。謂諸行自相生後滅壞性。名身者。謂詮諸行等法自體想號假立性。句身者。謂聚集諸名顯染淨義言說所依性。文身者。謂前二所依字性。流轉者。謂諸行因果相續不斷性。定異者。謂諸行因果各異性。相應者。謂諸行因果相稱性。勢速者。謂諸行流轉迅疾性。次第者。謂諸行一一次第流轉性。時者。謂諸行展轉新新生滅性。方者。謂諸色行遍分齊性。數者。謂諸行等各別相續體相流轉性。和合者。謂諸行緣會性。不和合者。謂諸行緣乖性。   無為者。此有八種。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動。想受滅。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者。謂諸心心法所緣外色對治境界性。非擇滅者。謂因緣不會於其中間諸行不起滅而非離繫性。擇滅者。謂由慧方便有漏諸行畢竟不起滅而是離繫性。不動者。謂離遍淨欲得第四靜慮。於其中間苦樂離繫性。想受滅者。謂離無所有處欲入滅盡定於其中間不恆現行心心法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而離繫性。善不善無記法真如者。謂於善不善無記法中清淨境界性。   復次如是五法復有三相應知。一增益相。二增益所起相。三法性相。增益相者。謂諸法中遍計所執自性。增益所起相者。謂諸法中如其所應依他起自性。法性相者。謂諸法中圓成實自性。如是已說。一切界今當說頌曰。  界謂欲色等  及與三千界   論曰。界有二種。一欲等三界。二三千世界。欲等三界者。一欲界。謂未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二色界。謂已離欲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三無色界。謂離色慾地雜眾煩惱諸蘊差別。如是三界復有五種差別應知。一相差別。二粗重差別。三方處差別。四受用差別。五任持差別。相差別者。謂欲界中色多相不鮮淨相種種雜相。色界中色少相鮮淨相非種種雜相。無色界中雖無業。所生色而有定所生色無見無對。又欲界中有苦受相應相。瞋恚相應相。多隨煩惱相應相。色無色界中有苦受不相應相。瞋恚不相應相。少隨煩惱相應相。粗重差別者。謂欲界中粗重粗而損害。色無色界中粗重細而不損害。方處差別者。謂欲界居下方。色界居上方。無色界無方處。受用差別者。謂欲界受用外門境界。色無色界受用內門境界。任持差別者。謂欲廛諸蘊依四食住。色無色廛諸蘊依三食住。三千世界者。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世界。謂一日月之所照臨。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中。有千日月千蘇迷盧山王千南贍部洲千東毘提訶洲千西瞿陀尼洲千北拘盧洲千四大王眾天千三十三天千夜摩天千睹史多天千樂變化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世天。合名第一小千世界。復千小千世界名為第二中千世界。復千中千世界名為第三大千世界。問何因緣故。小千世界名為卑小。答猶如特牛斷去兩角。以缺減故名為卑小。如是梵世已下。其中所有千世界不如上地。故名卑小。如是三千世界三災所壞。謂火水風。災復有三種。三災之頂。謂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彼第四靜慮諸天法爾與所居宮俱起俱滅。復有中三劫起。所謂飢饉疫病刀兵。二十中劫世間正壞。二十中劫壞已而住。二十中劫世間正成。二十中劫成已而住。如是合有八十中劫。名為大劫。譬如天雨□秋樻□裀□□驖□□Y□□裀□□劣□馱□□桌□□驖□逆□櫚□楣j□榜馭□毽式慼慼撩]馭□□櫚□□□□□魯□□□送桌□□亮□□□□□□□橫□□□□  煩惱業生性  雜染相應知   論曰。雜染性有三種。一煩惱雜染。二業雜染。三生雜染。煩惱雜染者。謂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合名煩惱雜染。煩惱者略有十種。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六貪。七瞋。八無明。九慢。十疑。或復二種。一見所斷。二修所斷。或復三種。一欲界繫。二色界繫。三無色界繫。復有七種顛倒行。一邪解行。二不解行。三非解非不解行。四執邪解行五彼因依處行。六彼怖生行。七任運起行。邪解行者。所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於所知事起邪執故。不解行者。所謂無明非解。非不解行者。所謂疑也。執邪解行者。所謂見取戒禁取。及於諸見所起貪等。彼因依處行者。謂見苦集所斷。彼怖生行者。謂見滅道所斷。任運起行者。謂修所斷見所斷。見所斷有百一十二煩惱。修所斷有十六煩惱。如是見修所斷。合有一百二十八煩惱。如是煩惱雜染。種種義差別故。立種種名。所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軛取繫蓋株杌垢燒害箭所有惡行漏匱熱惱鬥諍熾然火稠林拘礙。如是等義名差別。   業雜染者。謂或因煩惱所生。或因煩惱緣助善法所生。如其所應三界所攝。身業語業意業。此復二種。一思二思所起。此業差別復有多種。欲界所攝名福非福。色無色界所攝名為不動。復有引業。謂作及增長能引種種有情世間及器世間果及異熟。復有生業。謂前所引助令生故。   生雜染者。謂因煩惱及業故生因生故苦。苦復多種。謂胎藏所迫苦。老病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與粗重行俱生長苦。數死生苦。生諸難苦。是名為生。   顯揚聖教論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品第一之二   如是已說雜染諦今當說頌曰。  諸諦有六種   論曰。諦有六種。一世俗諦。二勝義諦。三苦諦。四集諦。五滅諦。六道諦。世俗諦者。謂名句文身。及依彼義一切言說。及依言說所解了義。又曾得世間心及心法。及彼所行境義。   勝義諦者。謂聖智及彼所行境義。及彼相應心心法等。   苦諦者。此有二種。一世俗諦所攝。二勝義諦所攝。世俗諦所攝者。如經中說。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勝義諦所攝者。如經中說。略攝一切五取蘊苦。   集諦者。此有四種。一全攝。二勝攝。三世俗諦攝。四勝義諦攝。全攝者。謂一切三界煩惱及業。皆名集諦。勝攝者。謂緣已得未得自體及境所起愛後有愛喜俱行愛處處喜愛。皆名集諦。世俗諦攝者。若因能感世俗諦所攝苦諦。勝義諦攝者。若因能感勝義諦所攝苦諦。滅諦者。亦有四種如前所說。全攝者。謂全攝集諦無餘斷棄。吐盡離欲滅沒寂靜。勝攝者。謂勝攝集諦無餘斷棄。如是廣說。世俗諦攝者。謂於世俗諦所攝集諦無餘斷棄。如是廣說。勝義諦攝者。謂於勝義諦所攝集諦無餘斷棄。如是廣說。   道諦者。亦有四種。如前所說。全攝者。謂一切覺分。勝攝者。謂八聖道支。世俗諦攝者。謂於世俗諦所攝苦諦集諦滅諦。為遍知故。為永斷故。為作證故。一切聖道勝義諦攝者。謂於勝義諦所攝苦諦集諦滅諦。為遍知故。如是廣說。   苦集滅道聖諦義者。若於此處聖智所行。此處苦集滅道。是諦由諸聖者。鹹謂此是諦。是故說名聖諦。如是已說諦。依止今當說。頌曰。  依止八與二   論曰。依止有八種。何等為八。謂四靜慮及四無色。復有二種。何等為二。謂初靜慮有二種。世及出世。乃至無所有處有二種。世及出世。非想非非想處唯是世間。   世間初靜慮者。謂或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或緣離彼增上教授為境界。已由世間道作意觀察熾然修習等故而得轉依。然不深入所知義故。不能永害隨眠。自地煩惱之所依處。是退還法。自地三摩地心及心法之所依止。如世間初靜慮。如是乃至世間非想非非想處。各緣離下地欲增上教法。廣說如前。出世間初靜慮者。謂先以如是行如是狀如是相。作意入初靜慮。今不以如是行如是狀如是相作意。然或於色受想行識所攝諸法。思惟如病如癰如箭。障礙無常苦空無我。或復思惟苦是苦集是集滅是滅道是道。或復思惟真如法性實際。如是於諸法中。思惟如病乃至實際。已於如是法心生厭怖。生厭怖已。於不死界攝心而住。或於真如法性實際攝心而住。此處無分別智。及彼相應心及心法。及彼所依止轉依。由深入所知義故。則能永害隨眠。非一切煩惱之所依處。不退轉法。如是名為出世間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應當廣說。於諸靜慮及與無色。復有四種應知。一雜染。二潔白。三建立。四清淨。雜染者謂於上靜慮起深愛味見慢及疑。愛味者。謂有十種。一俱生作意愛味。二分別所起作意愛味。三自地作意愛味。四異地作意愛味。五過去愛味。六未來愛味。七現在愛味。八下愛味。九中愛味。十上愛味。   潔白者。謂淨及無漏。淨者復有三種。一引發故。二上練故。三除垢所攝堪任故。無漏者。此亦三種。一出世間無漏。二此等流無漏。三離繫無漏。   建立者。此復四種。一建立近分。二建立根本。三建立定。四建立生。   建立近分及根本者。如經中說。所謂此身離生喜樂之所滋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布者。是謂初靜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少分離生喜樂所不遍滿者。是謂初靜慮根本。   如經中說。即於此身等持所生喜樂之所滋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布者。是謂第二靜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少分等持所生喜樂所不遍滿者。是謂第二靜慮根本。如經中說。即於此身離喜之樂之所滋潤。遍滋潤遍適悅遍流布者。是謂第三靜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少分離喜之樂所不遍滿者。是謂第三靜慮根本。如經中說。即於此身清淨心及潔白心意解遍滿具足住者。是謂第四靜慮近分。如經又說即此身中一切處無有少分清淨心及潔白心所不遍滿者。是謂第四靜慮根本。   如經中說。一切色想出過故。一切有對想滅沒故。一切種想不作意故。入無邊虛空虛空無邊處者。是謂虛空無邊處近分。如經又說。具足住者。是謂虛空無邊處根本。   如經中說。出過一切虛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者。是謂識無邊處近分。如經又說。具足住者。是謂識無邊處根本。   如經中說。超過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無所有處者。是謂無所有處近分。如經又說。具足住者。是謂無所有處根本。   如經中說。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有想非無想非想非非想處者。是謂非想非非想處近分。如經又說。具足住者。是謂非想非非想處根本。   建立定者。如經中說。離欲惡不善法故。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離欲者。謂或緣離欲界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斷欲界煩惱雜染。離惡不善法者。謂斷欲界業。雜染法能墮惡趣故。名為惡。能障於善故名不善。尋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出離尋無恚尋無害尋。伺者謂能對治二種雜染。出離伺無恚伺無害伺。離者謂由修習對治斷所治障所得轉依。生者謂從此所生。喜者謂已轉依者依於轉識心悅心勇心適心調安適受受所攝。樂者謂已轉依者依阿賴耶識能攝所依。令身怡悅安適受受所攝。初者謂次第定中。此數最先故。靜慮者謂已斷欲界雜染之法尋伺喜樂所依。依於轉依心住一境性。具足者謂修習。圓滿住者。謂於入住出隨意自在。   又如經說。尋伺寂靜故。內等淨故。心定一趣故。無尋無伺三摩地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尋伺寂靜者。謂或緣離初靜慮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初靜慮地尋伺寂靜。不復現行。內等淨者。謂為對治尋伺故攝念正知。於自內體其心捨住。遠離尋伺塵濁法故名內等淨。心定一趣者。謂如是入時多相續住。諸尋伺法恆不現行。無尋無伺者。謂證得尋伺斷法。三摩地者。謂已轉依者。心住一境性生者。謂從三摩地所生喜及樂。已如前說。第二靜慮者。謂尋伺寂靜內體遍淨。三摩地所生喜樂所依。依於轉依心住一境性。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由離喜故住捨念正知及樂身正受。聖者宣說成就捨念樂住。第三靜慮具足住。離喜者。謂或緣離第二靜慮欲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見第二靜慮喜相過失。住捨者。謂於已生喜想及作意。不忍可故。有厭離故。不染污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而安住性。念者謂於已觀察喜不行相中。不忘明瞭令喜決定不復現行。正知者。謂或時失念喜復現行。於現行喜相分別正知。樂者謂已轉依者。離喜離勇安適受受所攝。身者謂已轉依者。若轉識。若阿賴耶識。心性無別總名為身。正受者謂已轉依者。能攝受身令身怡悅。總集說為樂。身正受此處樂受深極寂靜。最勝微妙。上下所無。聖者者。謂佛及佛弟子。宣說者。謂顯示施設。成就捨念樂住者。謂此地已上無妙樂故。下地亦無。如是勝樂及無捨念以為對治。第三靜慮者。謂離喜已捨念正知樂所依止。依於轉依心住一境性。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由斷樂故。及先已斷苦喜憂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斷樂者。謂入第四靜慮時。先已斷苦者。謂入第二靜慮時。先已斷喜者。謂入第三靜慮時。先已斷憂者。謂入初靜慮時。不苦不樂者。謂已轉依者。非安適非不安適。受受所攝色界最極增上寂靜。最勝攝受無有動搖捨清淨者。謂超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轉動而安住性。念清淨者。謂超過尋伺喜樂三地一切動故。心不忘失而明瞭性。第四者。由次第定中第四數故。靜慮者。謂樂斷故。不苦不樂捨念清淨之所依止。依於轉依心住一境性。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一切色想出過故。有對想滅沒故。種種想不作意故。入無邊虛空虛空無邊處。具足住一切者。謂諸行相。色想者。謂顯色想。出過者。謂離彼欲故。如出過義。有對想滅沒種種想不作意。如是應知。有對想者。謂彼所依四大想。及餘所造色想。種種想者。謂即於四大及造色中長短粗細方圓高下。正及不正光影明闇。如是等類假色所攝種種想。若正入無邊虛空處時。有對之想不現前故。滅及種種想不起作意。由如是故超彼能依一切色想。無邊者。謂十方諸相不可分別。虛空者。謂色對治所緣境界。虛空無邊處者。謂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虛空無邊處。入無邊識。識無邊處。具足住。超過一切虛空無邊處者。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無邊識者。謂緣無邊虛空之識。今緣此為境界。識無邊處者。謂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識無邊處。入無少所有無所有處具足住。超過一切識無邊處者。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無少所有者。謂於識處上境界推求之時無少所得。除無所有無別境界。由唯見此境極寂靜故無所有處者。謂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又如經說。超過一切無所有處。入非有想非無想非想非非想處具足住。超過一切無所有處者。謂超過近分及與根本。非有想者。謂超過無所有想。非無想者。謂於無所有處上境界推求之時。唯得緣無所有極細心及心法。由唯見此境極寂靜故。非想非非想處者。謂此處轉依及能依定。餘如前說。   建立生者。謂先於此間修下中上。初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梵身天。梵輔天。大梵天。若善修習無尋有伺初靜慮者。生大梵天果。更無異所勝彼處故。若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二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光天。無量光天。極淨光天。若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三靜慮若。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若先於此間修下中上第四靜慮者。後生彼處受三天果。謂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從是已上離色貪故。無方處差別。雖有修習下中上因。然不建立生果差別。若下中上修虛空無邊處者。受虛空無邊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識無邊處者。受識無邊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無所有處者。受無所有處天生果。若下中上修非想非非想處者。受非想非非想處天生果。由定寂靜有差別故。及由住時滿不滿故。彼有差別。又由多住愛味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故。不盡壽命而有中夭。若雜修下品世間及無漏第四靜慮者。受無煩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中品者。受無熱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品者。受妙現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勝品者。受妙見淨宮天生果。若雜修上極品者。受無礙究竟淨宮天生果。若善修習菩薩無量不思議三摩地所引第十地中第四靜慮者。受出過淨宮大自在天生果。清淨者。謂邊際初靜慮。依此引生一切勝德及速疾神通。如初靜慮清淨之相。餘靜慮及諸無色。應如是知。此中無色差別者。謂發彼地解脫等功德。如是彼諸靜慮及無色定雜染潔白建立清淨差別。應知如是。已說依止。覺分今當說。頌曰。  覺分有眾多  最初三十七   論曰。菩提分法品類多種。最初勝者有三十七。謂四念住等。廣說如經。   四念住者。一身念住。謂或緣於身。或復緣身增上教法。或緣彼教授為境界已。由聞思修之所生慧。或唯影像或事成就。於身境處善安住念。為令於身得離繫故。如於身念住。如是於受心法念住應知亦爾。此中差別者。謂各於自境如其所應。乃至為令於法得離繫故。又一切處應說。與念相應心及心法。如是發起觀察心時。所緣之境有四種事。一心所執事。二心領納事。三心了別事。四心染淨事。四正斷者廣說如經。一已生惡不善法。為令斷故。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已生者。謂粗纏所攝。惡不善法者。謂能起惡行欲界煩惱及隨煩惱。惡不善義已如前說。為令斷故者。謂修彼對治令微薄故。生欲者。謂起證斷樂。欲策勵者。謂不忍受惡及歸趣斷故。發起正勤者。謂多種堅固修彼對治。此上三句顯不定地中聞思兩慧下品對治。策心者。謂修彼對治修慧現行。若心沈沒煩惱染污。策心令舉故。持心者。謂即此對治現行之時。若心浮舉煩惱染污。持心令下故。二未生惡不善法為不生故。乃至廣說。未生者。謂增盛隨眠所攝。能起粗纏之因。為不生故者。謂令粗纏不現行故。生欲者。謂起為證不現行。欲策勵者。謂由不忘住為令不現行。善住念故。發起正勤策心持心皆如前說。三未生善法為令生故。乃至廣說。未生者。謂所未得。善法者。謂聞思修所生三慧。由無過義故名為善。為令生故者。謂令彼得故生。欲者。謂起證得。欲策勵者。謂求彼攝受正方便故。發起正勤者。謂長時殷重多堅修習。此上三句顯得不定地對治。惡不善法聞思兩慧所攝善法。策心持心者。謂為得修慧故。餘如前說。四已生善法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生欲策勵乃至廣說。已生者。謂已得故令住者謂聞慧。令不忘者。謂思慧。令修滿者。謂修慧。此上三句顯唯守護已所得善。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者。如其次第不唯於彼生知足故。生欲者。謂起證得欲。餘如前說。   四神足者。廣說如經。一欲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先世修習上品善根。於大師所或於有智同梵行處。生信生欲聽聞正法。如所信欲聞正法已。展轉證得心住一境性。由此欲故三摩地成就。已生未生惡不善法令斷令不起故。生欲乃至持心。若未生。彼對治善法令其生故。若已生者。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故。生欲乃至持心。如是行者。復修欲策勵信安正念正知思捨八種斷行。由此欲故三摩地成就者。謂於此中而得自在。已生未生惡不善法者。謂彼下品諸纏所攝及彼微薄。未損未害隨眠所攝。令斷令不起者。謂為離已生軟品纏故。及為損害微薄隨眠故。生欲乃至持心。如前廣說。若未生。彼對治善法令其生故。若已生者。令住令不忘令修滿令倍修令增長令廣大故。生欲乃至持心。如前廣說應知。如是行者者。謂如是修行多時住者。復修欲者。謂欲證彼不現行及損害故。策勵者。謂欲為因於奢摩他毘缽捨那發起正勤故。信者。謂生欲之因於彼損害及所得中。決定信故。安者。謂因策勵除身心粗重令身心堪任故。正念者。謂於防護沈下浮舉隨煩惱中。令心不忘故。正知者。謂或時失念。隨煩惱現行之時。分別正知故。思者。謂於止舉中。造作心故。捨者。謂於不染住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如是一切諸神足中。八種斷行應知。此中差別者。第二勤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依於教授及教誡法。或在空閑或居林樹或止靜室。於如是處長時勇猛純熟熾然正勤。證得心住一境性。由正勤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第三心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先已修習奢摩他行。由此因緣思惟內法。速疾證得心住一境性。由修心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第四觀增上故得三摩地。如有行者多聞聞持其聞積集獨處閑靜。即於彼法以慧簡擇。極細簡擇遍覺觀察。因此證得心住一境性。由觀察故三摩地成就。餘如前說。   五根者。廣說如經。一信根。由世間道令心清淨鮮白無穢。離隨煩惱得住不動。從是已後求諦現觀修習方便。為永斷隨眠故。為得彼對治故。起增上信。二正勤根。謂依信根增進勇猛與信俱行。三念根。謂依正勤明瞭不忘與彼俱行。四等持根。謂依念根心住一境與彼俱行。五慧根。謂依等持根簡擇諸法與彼俱行。   五力者。廣說如經。即信根等由善修習多修習故。不復為彼不信等法之所雜亂。復能對治諸雜亂法。不可伏義說名為力。   七遍覺支者。廣說如經。一念遍覺支。謂由世間道得備善力見道現前。由先修習世間念遍覺支。引得出世無功用無分別。於諦明瞭於諦不忘。二擇法遍覺支謂由先所引無功用無分別依止。於念與念俱行於諦解了於諦覺悟。如是一切諸遍覺支由先所引無功用無分別。後依止前與彼俱行。皆應了知。是中差別者。第三正勤遍覺支於諦心勇。第四喜遍覺支。於諦心悅。第五安遍覺支。於真諦中身心堪任。第六三摩地遍覺支。於真諦中心住一境。第七捨遍覺支。於真諦心平等心正直心無轉動性。   又如經說。即於是中復善修習寂靜依止。乃至廣說。寂靜依止者。謂欲界寂靜依故。離欲依止者。謂色無色界離欲依故。滅依止者。謂已得蘊界處無餘永斷依故。趣向棄捨者。謂未來蘊界處不相續故。   八聖道支者。廣說如經。一正見。謂於見道中得遍覺支時見清淨。及於修道中安立後得遍覺支見清淨。總合此二名為正見。二正思惟。謂依正見與彼俱行。離欲思惟。無恚思惟。無害思惟。於修道中相續作意思惟諸諦。與無漏作意相應。令心趣入極趣入。尋求極尋求。現前尋求覺了計算。觀察思惟思惟性三正語。謂於修道中依正思惟。由相續無漏作意思惟諸諦故。得四種語業。聖愛戒所攝。不樂離樂除滅種種離。澄淨防護不作離作。不行不毀不犯。橋樑船筏。遠離不違越不種種違越性。四正業。謂於修道中。由相續無漏作意思惟諸諦故。得三種身業聖愛戒所攝不樂離樂除滅種種離。廣說如前。五正命。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遠離所作邪命惡法聖愛戒所攝。廣說如前。六正策勵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於所修習念住正斷神足根力之中。欲樂正勤策勵勇猛堪任難制心正奮發相續精進性。七正念。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或依奢摩他道。或依毘缽捨那道。或依雙道。於所修習擇法正勤喜安等持捨遍覺支中。念及正念隨念諸念不忘念心明瞭性。及不忘失極不忘失極不忘失諸法性。八正等持。謂於修道中乃至思惟諸諦故。又依三道。於所修中正念攝故。心住安住近住等住不亂不散正攝持奢摩他心住一境性。此諸道支後依於前相應俱起應知。復次頌曰。  智與解脫門  行跡及止觀   論曰。智者謂十種智。廣說如經。一法智。謂於共了現見所知諸義境界無漏之智。二種類智。謂於不共了不現見所知義境無漏之智。三他心智。謂修所生修果能知他心及心法智及諸如來。知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眠教授教誡轉起妙智。四世俗智。謂世間慧由依此故。如來為諸眾生隨其意解隨其隨眠宣說妙法。五苦智。謂於有漏諸行之中。無常苦空離我思惟。若智若見明瞭覺悟慧觀察性。六集智。謂於有漏諸行因中。因集生緣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七滅智。謂於有漏諸行滅中。滅靜妙離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八道智。謂於能斷有漏諸行無漏道中。道如行出思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九盡智。謂苦已知集已斷滅已證道已修。或緣盡境或復為盡。若智若見。餘如前說。十無生智。謂苦已知不復當知。集已斷不復當斷滅已證不復當證。道已修不復當修。或緣無生境或為無生。若智若見。餘如前說。   解脫門者。謂三解脫門。一空解脫門。二無相解脫門。三無願解脫門。空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於眾生遍計性所執法中。及法遍計性所執法中。此二遍計性俱離無性及彼所餘無我有性。於諸法中遍計性無。即是無我性有。於諸法中無我性有。即是遍計性無。即於此中有及非有無二之性無分別境。智者。謂緣彼境如實了知。無相亦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即所知空境。由此境相一切諸相之所不行。智者。謂如前說。無願亦有二種。一所知。二智。所知者。謂由無智故顛倒所起諸行相貌。智者。謂緣彼境厭惡了知。空行者。謂於諸行我不可得。及諸相中世俗分別法不可得。無相行者。謂即於諸行中眾生無我性可得。及諸相中世俗分別法無我性可得。及於滅中滅靜妙離行。無願行者。謂無常苦不淨如病如癰如箭。因集生緣行緣智空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空行。緣智無相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相行。緣智無願道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願行。若無差別總名空無相無願者。此通聞思修所生之慧世及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三摩地者。唯是修所生慧通世出世應知。若名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者。此唯出世應知。   行者謂四種行。廣說如經。一苦遲通。謂鈍根者。未得現法樂住為盡諸漏若道若行。二苦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三樂遲通。謂鈍根者。已得現法樂住為盡諸漏若道若行。四樂速通。謂利根者。餘如前說。   跡者謂四法跡。廣說如經。一無貪跡。謂能持屍羅蘊法義。故名跡。若未受者令進受。若已受者令守護令增長令廣大。如無貪第二無瞋亦爾。三正念跡。謂能持三摩地蘊法義。故名跡。未生者令生。已生者令增廣。四正等持跡。謂能持慧蘊解脫解脫智見蘊法義。故名跡。若未生未證者令生令證。若已生已證者令增令廣。   止者。謂於如所聞思法中正修行時。由緣三摩地影像境作意故。得安三摩地故。住心於內。   觀者。謂於如所聞思法中正修行時。由緣三摩地影像境作意故。得安三摩地故。簡擇諸法復次頌曰。  居處及所依  發心與悲愍  諸行通達性  地波羅蜜多   論曰。居處者。謂四居處。廣說如經。一慧居處。謂諦觀方便世間之慧為安立。證諦出世智義故。二諦居處謂已得諦觀出世慧為安立。有事顛倒斷義故。三舍居處。謂有事顛倒斷為安立。無餘煩惱息滅義故。四寂靜居處。謂無餘煩惱寂靜為安立。一切苦不生義故。所依者。謂四種依。廣說如經。一依法不依眾生。謂若法是如來所說或弟子說十二分教隨學隨轉。不隨眾生所行行學亦不隨轉。二依義不依文。謂若法非飾詞者。所造綺文字句。唯能顯了獨滿清淨鮮白梵行。於此法中恭敬信解。非於能顯顛倒梵行。及不顯了梵行。但飾詞者。所造綺文字句。三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謂於如來所說相似甚深空性相應隨順諸緣緣起法中不妄執著。如言淺義亦不住自內見取心。唯勤尋究顯了義經。四依智不依識。謂不唯聽聞而生知足。便不進修法隨法行。然為盡諸漏勤求自內證真諦智。   發心者。謂諸菩薩發菩提心。若諸菩薩住菩薩法性。為欲利益十方世界所有有情。依彼行相強勝因緣。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發大誓願。受發心法。謂我必定當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度十方一切有情令離諸煩惱故。及離諸苦難故。此受發心復有二種。一世俗發心。二證法性發心。世俗發心者。謂如有一隨智者前恭敬而住。起增上意發誓願言。長老憶念。或言聖者憶念。或言鄔波拖耶。我如是名。從今日始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為欲饒益諸有情故。從今已往凡我所修佈施持戒忍辱正勤靜慮及慧。一切皆為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我今與諸菩薩摩訶薩和合出家。願尊證知。我是菩薩。第二第三亦復如是。證法性發心者。謂如有一已過第一劫阿僧企耶。已證菩薩初極喜地。已入菩薩定無生位。已如實知無上菩提及菩提方便。已悟自身將近等近大菩提果。證解自他悉平等故得大我意。已至不住流轉寂滅菩薩道故。得廣大意。由如是故。於大菩提願不退轉。是謂證法性發心。   悲愍者。謂如是已發心菩薩。於十方世界。或三種退墮苦有情。或五趣定苦有情。或四種極苦有情。或六種重苦苦有情。或三種相苦苦有情。諸如是所令離苦。行不害為性。   諸行者。謂十種法行。廣說如經。一於菩薩藏法若多若少尊重恭敬書持法行。二若劣若勝諸供養具供養法行。三若自書已由矜愍心施他法行。四若他發意恭敬尊重以微妙聲宣揚闡讀由宗仰故諦聽法行。五發淨信解恭敬重心披讀法行。六為欲修習法隨法行從師受已諷誦法行。七既諷誦已為堅持故以廣妙音溫習法行。八悲愍他故傳授與彼隨其廣略開演法行。九獨處閑靜極善研尋稱理觀察思惟法行。十如所思惟修行奢摩他毘缽捨那為欲趣入乃至為令諸所求義成就法行。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三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品第一之三   通達者。謂七種通達。廣說如經。一字通達。謂於三十二字無分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二字相通達。謂於師子之形諸字相等有分別故。所行相義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三能取通達。謂於所緣相應心法。唯了別相如實覺了。餘如前說。四所取通達。謂於一切諸識境界。唯識影相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五繫縛通達。謂於相縛及粗重縛如實覺了。餘如前說。六解脫通達。謂於相縛解脫及粗重縛解脫如實覺了。餘如前說。七法性通達。謂於繫縛解脫無始世來諸行緣起。及彼寂滅真如法性。如實覺了。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   地者。謂菩薩十地。廣說如經。一極喜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已於心增上法行善修治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現觀。得諸菩薩現觀。由正證得無上現觀故。諸大菩薩於此地中住增上喜。是故此地名為極喜。二離垢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初地行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妙屍羅蘊。對治一切微犯戒垢。是故此地名為離垢。三發光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二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三摩地蘊。大智光明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發光。四焰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三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諸覺分。能取法境微妙慧蘊。能現前燒一切煩惱。是故此地名為焰慧。五極難勝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四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諦所知諸法微妙慧蘊。成極難成不住流轉寂滅聖道。是故此地名極難勝。六現前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五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緣智非智二種所作諸行流轉止息法境微妙慧蘊。多分有相任運相續妙智現前。是故此地名為現前。七遠行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六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由已遠入一切現行諸相解脫。是故此地名為遠行。八不動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七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相自在障故。得無功用任運相續道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不動。九善慧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八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一切無礙辯障。無過廣慧之所依止。是故此地名為善慧。十法雲地。謂諸菩薩住此地中。先善修治第九地故。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證得極淨微妙解脫解脫智見蘊。解脫髮起大神通智障。如雲法身圓滿所依。是故此地名為法雲。   波羅蜜多者。謂十波羅蜜多。廣說如經。一施波羅蜜多。謂依菩提心悲為導首。十種法行助善修治。七種通達為堅固根。或因資財或因正法或因無畏。五種功德大我所攝性。一無著故捨。二不觀故捨。三無失故捨。四無分別故捨。五迴向故捨。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以資生具攝諸有情。及由親近多修習故。令彼資糧圓滿當成無上正遍知果。如施波羅蜜多。如是戒乃至慧應知。此中差別者。第二戒波羅蜜多。謂或因息離不善。或因攝受善法。或因利益有情律儀戒所攝身語意業性。由此行故。諸菩薩以不恚不惱攝諸有情。第三忍波羅蜜多。謂或因忍受他不饒益不恚性。或因安受諸苦不亂性。或因審察諸法正慧性。由此行故。諸菩薩以忍受一切不饒益事及損害事攝諸有情。第四勤波羅蜜多。謂或因被發心鎧。或因方便加行。或因利益有情相續純熟心勇猛性。為欲引生一切善根。由此行故。而諸菩薩雖未伏惑而能一向專修諸善。第五靜慮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心住一緣性。由此行故。而諸菩薩伏諸煩惱令住不現行法。第六慧波羅蜜多。謂或因對治煩惱。或因發起功德。或因利益有情簡擇諸法性。由此行故。而諸菩薩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種子。第七善巧方便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以此方便。或由隨順。或由違逆。或由不同意樂。或由作恩報恩。或由威逼。或由清淨。以三種利益攝諸有情。於種種善處令受令調令安住令成立。第八願波羅蜜多。謂諸菩薩中隨有其一為性。懈怠煩惱多故。遂發正願而修諸善。令我未來獲得自性勇猛正勤煩惱微薄。由此因故。於餘生中如所發求鹹果其願。於修善法得強盛力。第九力波羅蜜多。謂諸菩薩由於所修善法得強盛力。依此力故速疾發起靜慮波羅蜜多。第十智波羅蜜多。謂諸菩薩於菩薩藏靜慮波羅蜜多所攝法則智所引世間慧。依此慧故。而諸菩薩速能發起出世無分別不住流轉寂滅道所攝慧波羅蜜多。   如是十波羅蜜多。於一切地中皆具修習。若增上者。施波羅蜜多唯在初地。如其次第乃至智波羅蜜多在第十地應知。復次頌曰。  菩薩行攝事  及彼陀羅尼  三摩地等門  諸無量作意   論曰。菩薩行者。謂四種菩薩行。廣說如經。一到彼岸行。謂十波羅蜜多總攝說為到彼岸行。皆是大乘出離義故。二遍覺分行。謂三十七菩提分法總攝說為遍覺分行。如實覺了一切所知義故。三神通行。謂六神通總攝說為神通行。皆為引攝所化有情界。令生恭敬入聖教義故。四成熟有情行。謂四攝事總攝說為成熟有情行。若已入聖教所化有情界。以財法二種攝受義故。此中財攝者。謂助攝受。方便令成熟故。法攝者。謂正攝受。轉及隨轉方便令成熟故。如是四攝事依五種攝行說為攝事。五攝行者。一令附已攝。二令受善攝。三令起善正勤攝。四令善成熟攝。五令善解脫攝。攝事者。謂四攝事廣說如經。若安立彼如安立成熟有情行。應知。   陀羅尼門者。謂諸菩薩無量陀羅尼門。廣說如經。若欲略說陀羅尼相者。謂諸菩薩成就字類通達於名句文身如意自在。得如是種類念持之力。由念力故隨一字中而能顯示。分別開演一切種染淨之義。是故說名陀羅尼門。   三摩地門者。謂諸菩薩無量三摩地門。廣說如經。若欲略說復有八種。謂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諸菩薩摩訶薩依此一一三摩地門出生無量三摩地。諸聲聞獨覺不達其名。此諸三摩地悉能建立十方世界一切三摩地所作之事。是故說名三摩地門。無量作意者。謂五無量作意。廣說如經。一有情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以增上法行所善修治微妙作意。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攝一切有情世間不可言說種種業報差別之相。或一足二足四足多足。或有色無色。或有想無想非有想非無想。或欲界色界無色界。或那洛迦傍生鬼趣人天。或卵生濕生胎生化生。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如是有情轉。如是有情還。如是染污。如是清淨。如是邪行。如是正行。如是如是行差別故。如是如是諸異熟生。二世界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器世間相。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世界染此世界淨。如實了知。皆如幻化。唯是虛妄分別影像。虛偽不實隨相流轉。或成或壞種種形貌差別建立。或勝或劣。或粗或細。或遠或近。或復分析至於極微。或於廣略。或於現化。或於變異。或於遠近。或於隱顯。如是等事而得自在如實了知。三法界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諸法自相共相。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法是色。此法非色如色非色。如是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善不善無記。有過失無過失。欲繫色繫無色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見斷修斷無斷。轉法還法染法淨法。流轉法寂滅法異生法賢聖法聲聞法獨覺法如來法。如是等法如實了知。四所調伏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種種行種種性。或聲聞種性。或獨覺種性。或如來種性。諸如是等所調種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所調伏者。此軟根此中根此利根。此下劣勝解此廣大勝解。此貪行貪阿世耶。此瞋行瞋阿世耶。此癡行癡阿世耶。此等分行等分阿世耶。此昇進阿世耶。此不昇進阿世耶。此微薄塵垢賢善阿世耶。此增盛隨眠此微薄隨眠此極細隨眠。此羸損隨眠此不羸損隨眠。此全隨眠此不全隨眠。此廣說方解此略聞即解。此擯遣所調伏此攝受所調伏。此軟所調伏此粗所調伏此粗軟俱調伏。此應捨置方乃調伏。如是等處如實了知。五調伏方便無量作意。謂諸菩薩乃至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調伏方便。既思惟已如實了知。此因說祕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說顯了之法方能調伏。此因攝受方便此因折伏方便。此轉方便此隨轉方便。此應隨順此應違逆。此因不同分阿世耶。此應作恩報恩。此應示威奮威。此因清淨。此因示現奇特神變。此因示現奇特記別。此因示現奇特教誡。此因示現種種威勢。此因善誘種種教授。此因粗相。此因軟相。此因粗軟俱相。此因捨置。此因略說法要能令調伏。此因廣演法要方令謂伏。如是等方便如實了知。復次頌曰。  真如作意相  信解不思議  廣大阿世耶  應知諸自數   論曰。真如作意相者。謂緣七種遍滿真如作意。廣說如經。一流轉真如作意。謂已見諦諸菩薩以增上法行善修治。作意於染淨法時思惟諸行無始世來流轉實性。既思惟已。離無因見及不平等因見。二實相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因思惟諸法。眾生無我性及法無我性。既思惟已。一切身見及思惟分別眾相作意不復現行。三唯識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淨法所依。思惟諸法唯識之性。既思惟已如實了知。唯心染故眾生染。唯心淨故眾生淨。四安立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體思惟苦諦。既思惟已。欲令知故為有情說。五邪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染污法因思惟集諦。既思惟已。欲令斷故為有情說。六清淨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故為有情說。七正行真如作意。謂如前說。乃至於清淨行思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修故為有情說。   信解不思議者。謂諸菩薩於難思處已得信解。廣說如經。若欲略說此信解相。謂於最極甚深所知之義。已入地諸菩薩及諸如來所行境界。及於諸佛菩薩最極廣大威德。起淳直信此難思議非擬度境界。既了達已而生信解。   廣大阿世耶者。謂大我阿世耶及廣普阿世耶。大我阿世耶者。謂諸菩薩由得自他平等解故。為諸有情皆得解脫。清淨信欲。廣普阿世耶者。謂諸菩薩於流轉寂滅得無分別平等解故。為利有情二俱不住。清淨信欲。   應知。諸自數者。謂應知種種覺分自數。如是已說。覺分補特伽羅今當說。頌曰。  隨信行等七  復八種應知  及極七返等  退法等有六   論曰。補特伽羅當知多種。今最初釋七種賢聖。謂隨信行等七廣說如經。一隨信行。謂如有一性。是軟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恆信解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信解行趣向諦觀。二隨法行。謂如有一性是利根純熟相續。自昔已來恆擇法行。由此因緣今於諸諦隨擇法行趣向諦觀。三信解。即隨信行已見聖諦。四見至。即隨法行已見聖諦。五身證。謂於八解脫身證具足住。未得諸漏無餘盡滅。六慧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未得八解脫身證具足住。七俱解脫。謂已得諸漏無餘盡滅。及於八解脫身證具足住。八種者謂預流果向等八。廣說如經。一預流向。謂如有一純熟相續。超過一切外異生地。入正性離生。若未證得初預流果終無中夭。二預流果。若隨勝攝永斷三結。若全攝者永斷一切見所斷惑。由此聖者已見諦故。最初證得逆流行果。三一來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倍離欲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預流果。為斷欲界上中品惑。修對治行。四一來果。或倍離欲已。入正性離生。然後證得。或預流果。進斷欲界上中品惑故得。即依此斷。說名微薄欲貪瞋癡。此雲何知。謂以籌慮作意觀察境時。心生於捨無習向心無習趣心無習著心。應知是人三毒微薄。五不還向。謂如有一或世間道。先離欲界貪已。趣入正性離生。或一來果。進斷欲界餘煩惱故。修對治行。六不還果。或先離欲入正性離生。然後證得。或一來果。盡斷欲界餘煩惱故得。七阿羅漢向。謂如有一學。已見跡為斷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修對治行。八阿羅漢果。謂永斷一切非想非非想地煩惱故得。   極七返等者。謂極七返等。八依生建立。廣說如經。一極七返。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道故。或於天上或於人間。或天上人間受七有生已得盡苦際。二家家。謂即預流果。由善修聖道故。或生天上或生人間。從家至家得盡苦際。三一間。謂即一來果。由善修聖道故。或生天上。即於彼處定證寂滅。或生人間。即於此處定證寂滅。四中間證寂滅。謂即不還果。已斷根本生結。未斷趣向生結。上品修習聖道力故。生中有中即證寂滅。或有不進向生處而證寂滅。或有進向生處未至本生而證寂滅。五生證寂滅。謂即不還果。中品修習聖道故。未斷二種生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初生之時即證寂滅。六無行證寂滅。即此聖者行少行已。及少精進而證寂滅。餘悉如前。七有行證寂滅。謂即不還果。下品修習聖道故。未斷二結。隨生一處意。生天中。行多行已。及多精進而證寂滅。八上流。謂即不還果。隨生一處意生天中。於彼不能得諸漏盡。復進生上於餘身中方證寂滅。   退法等有六者。謂退法等六無學果。廣說如經。一退法。謂成就如是軟根。若思自害不思自害。若放逸若不放逸。俱可退失現法樂住及世間功德。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二思法。謂成就如是軟根。若思自害即能不退。不思害時即可退失。此人作是思惟。寧使我勝諸魔。不令諸魔勝我。如是思已而思自害。此亦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三護法。謂成就如是軟根。雖不思自害。不放逸故能不退失。若心放逸即可退失。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四住不動。謂成就如是軟根。雖不思自害及行放逸。然皆不退。不能練根。不能發起勝品功德。五堪能通達。謂成就如是軟根堪能不退。能練諸根及能發起勝品功德。六不動法。謂從先來自性成就利根。此人於諸善根不為已得退法之所搖動。亦不為發勝功德及上練根之所動搖。是故說名為不動法。復次頌曰。  軟根等七種  在俗及出家  聲聞乘等三  可救不可救   軟根等七種者。一軟根謂成就信等五根。或自性軟或未增長。求勝進時加行遲鈍。第二利根。應知反此。三貪行。謂於前世久習貪慾。及不修習貪慾對治。是因緣故。於此生中雖逢下劣可愛境界。亦起猛利相續貪愛。難離難厭。於修善法加行遲鈍如貪行。第四瞋行第五癡行亦爾。此中差別者。雖逢微小可瞋境界。亦起猛利相續瞋恚。雖逢粗淺可癡境界。亦起猛利相續愚癡。六等分行。謂於前世不習上品貪慾瞋癡。設有習者復已修習彼對治法。是因緣故。於此生中逢可愛等三種境界。隨境品類起貪瞋癡三種纏惑。非難離非易離。非難厭非易厭。於修善法不遲不速。七薄塵行。謂如有一於過去生不久數習貪慾瞋癡。然已修習彼對治法。是因緣故。於此世中雖逢勝上可愛等境。而能不起猛利相續貪恚癡纏。雖或時起下品中品。然易離易厭。於修善法加行速疾。   在俗者。謂處家白衣。受用五欲營搆俗業。以自活命。   出家者。謂持出家威儀相貌。棄捨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淨自活。   聲聞乘等。三者一聲聞乘。謂住聲聞法性。為令自身證寂滅故。發正願已修方便行。二獨覺乘。謂住獨覺法性。為令自身證寂滅故。不由師教。發正願已修方便行。三大乘。謂住大乘法性。為令自他證寂滅故。不由師教。發正願已修方便行。   可救者。謂有三乘寂滅法性。   不可救者。謂無三乘寂滅法性。復次頌曰。  入方便等九  生差別故二  復由諸界別  應知十三種   論曰。入方便等九者。一已入方便。謂於如來自覺自說法毘奈耶得堅淨信。已受屍羅已聞正法。已增長捨已直正見。第二未入方便。應知反此。三有障。謂有三障。一煩惱障。二業障。三報障。由能障礙修習善法。第四無障。應知反此。五未成熟。謂未得善根資心相續不能現法證見諦理。不得現法下中上乘所證寂滅。第六已成熟。應知反此。七具縛。所謂異生。八不具縛。謂彼六種有學聖者。從預流果乃至第六阿羅漢向。九無縛。謂彼無學阿羅漢果。生差別故二者。一人趣。謂生人趣。得人種類。二非人趣。謂生餘趣那洛迦傍生及與鬼趣天龍藥叉阿素洛揭路荼緊捺洛牟呼洛伽等生類差別。   復由諸界別應知十三種者。一欲界異生。謂生欲界未見諦者。二欲界有學。謂生欲界已見聖諦六種有學。謂從預流果乃至第六阿羅漢向。三欲界無學。謂生欲界阿羅漢果。四色界異生。謂生色界未見諦者。五色界有學。謂生色界已見聖諦二種有學。一不還果。二阿羅漢向。六色界無學。謂生色界阿羅漢果。七無色異生。謂生無色未見諦者。八無色有學。謂生無色已見聖諦二種有學。一不還果。二阿羅漢向。九無色無學。謂生無色阿羅漢果。十欲界獨覺。謂住獨覺法性。於前生中或未見諦或已見諦。今生欲界。不由師教依先因力。修覺分法證得。一切諸結永盡。此復二種。一如朅伽獨一而行。二獨勝部眾而行。十一欲界菩薩。謂生欲界住菩薩法性。為令自他證寂滅故。已發正願修習一切無上菩提諸方便行。十二色界菩薩。謂生色界中住菩薩法性。遠離無色修諸靜慮。為令自他證寂滅故。已發正願修習一切無上菩提諸方便行。十三不可思議諸佛如來。謂依修習不住流轉。及與寂滅無分別道。證得諸佛共有解脫法身所攝無上轉依遍行。十方一切世界作一切有情一切利益事無有斷盡。如是已說。補特伽羅果今當說。頌曰。  果斷有五種  遍知及清淨  淨果界菩提  無學由自數   論曰。果斷有五種者。謂諸果中斷有五種。一諸纏斷。謂由四種對治故。遠離現行諸煩惱纏。四對治者。一散亂對治。二顯了對治。三羸劣對治。四摧伏對治。散亂對治者。謂於前八妙法行中方便修習。或復於餘定地善法方便修習。顯了對治者謂於第九法行方便修習。羸劣對治者。謂由先善根資助心故煩惱羸弱。摧伏對治者。謂由世間道隨力制伏煩惱種子。二隨眠斷。謂由出世間道隨力永斷煩惱種子。三永盡貪斷。謂由永斷隨眠惑故。貪煩惱斷。如永盡貪斷。如是第四永盡瞋斷第五永盡癡斷。應知由極淨善通達見力。諸事煩惱畢竟斷故。名永盡斷。   遍知者。謂九遍知。諸果所攝依斷遍知。說一欲繫見苦集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二諦有漏攝故。二色無色繫見苦及集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二界定地攝故。三欲繫見滅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無漏無為攝故。四色無色繫見滅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定地增上攝故。五欲繫見道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無漏有為攝故。六色無色繫見道所斷煩惱斷遍知。由此定地增上攝故七五順下分結斷遍知。由出過下界故。八色貪盡遍知由出過中界故。九無色貪盡遍知由出過妙界故。   清淨者。謂九種清淨。廣說如經。一屍羅清淨。謂如有一善住屍羅及善守護別解脫戒。如法威儀行處具足。於小罪中見大怖畏受學學處。二心清淨。謂如有一依戒清淨遠離欲惡不善法。如前所說。初靜慮第二第三第四靜慮具足住。三見清淨。謂如有一具心清淨鮮白無穢。離諸煩惱得住不動。為欲證得漏盡智故。觀察諸諦如實了知。此苦聖諦。此苦集聖諦。此苦滅聖諦。此趣苦滅行道聖諦。四度疑清淨。謂如有一依見清淨。於佛法僧無惑無疑。五道非道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度疑清淨得妙智見。唯佛所說僧所行道。能得出離。此復雲何。謂能盡苦及證苦邊。若諸外道所說之道。不能盡苦及證苦邊。六行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道非道智見清淨。得妙智見。知出離道有下中上。下者。苦遲通行所攝。中者。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所攝。上者。樂速通行所攝。七行斷智見清淨。謂如有一依行智見清淨得妙智見。謂我應斷下中之行。及為發起上妙聖行。八無緣寂滅清淨。謂如有一依行斷智見清淨。證得無餘諸漏永盡。九國土清淨。謂諸佛共有無上功能果能示現不可思議國土莊嚴極淨佛思及極淨菩薩思及思眷屬法。   淨者。謂四證淨廣說如經。一佛證淨。謂已見諦者。於如來所善住出世間信。及後所得善住世間信。如佛證淨。如是第二法證淨第三僧證淨應知。四聖所愛戒證淨。謂已見諦者。於已得決定不作律儀聖所愛戒所善住出世間信。及後所得善住世間信。   果者謂四沙門果。廣說如經。一預流沙門果。若隨勝攝三結永斷。謂身見戒禁取及疑。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預流果不墮落法。或極七返或復家家。二一來沙門果。若隨勝攝三結永斷。薄貪瞋癡。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及欲界繫修道所斷上品中品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一來果。或復一間。三不還沙門果。若隨勝攝五順下分結永斷。所謂身見戒禁取疑貪慾瞋恚。若全分攝。一切見道所斷煩惱永斷。及欲界繫修道所斷煩惱永斷。或色界繫煩惱永斷。或無色界一分煩惱永斷。由彼斷故得不還果。或中間寂滅。或生寂滅。或無行寂滅。或有行寂滅。或復上流。四阿羅漢沙門果。若隨勝攝貪慾瞋癡無餘永斷。若全分攝。見修所斷一切煩惱永斷無餘。由彼斷故得阿羅漢諸漏永盡。乃至廣說。阿羅漢。六恆住法界者。謂三種界。廣說如經。一斷界。謂斷見道所斷諸行二離界。謂離修道所斷諸行三滅界。謂滅所依所攝諸行。   菩提者。謂三種菩提。如經廣說。一聲聞菩提。謂聲聞乘轉依所得寂滅及趣寂滅道。二獨覺菩提。謂獨覺乘轉依所得寂滅及趣寂滅道。三無上正等菩提。所謂大乘轉依所得寂滅趣寂滅道。及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道。無學者。謂十無學法。廣說如經。一無學正見。謂阿羅漢於苦思惟苦乃至於道思惟道。無漏作意相應擇法極簡擇等。如前廣說。如無學正見。如是乃至第八正三摩地。如前應知。九無學正解脫。謂離一切煩惱粗重。無學心上離煩惱障調堪任法。十無學正智。謂阿羅漢盡智及無生智。   由自數者。前所說果各由自數差別應知。復次頌曰。  斷多因故斷  建立斷所從  由作意依修  及得斷次第   論曰。斷多因故斷者。斷果多因故煩惱斷。謂四種因諸煩惱斷。一所依滅故。二所依轉故。三知所緣故。四樂所緣故。復有五因斷諸煩惱。一知彼體故。二知彼事故。三知彼過故。四避彼緣故。五修彼對治作意法故。復有四因煩惱已斷。一依無餘滅故。二依無餘轉故。三對治無餘修故。四心無餘解脫故。   建立斷所從者。謂從所緣境斷諸煩惱。於所緣境斷煩惱已無繫縛故。諸相應法亦復隨斷。未來現在煩惱可斷永害粗重說煩惱斷。由作意者。謂由總緣諦修作意故斷諸煩惱。由依者。謂由依止七依定故斷諸煩惱。謂初靜慮乃至第七無所有處。   由修者。謂修四念住及四正斷乃至修習八聖道支故。斷煩惱。   及得斷。次第者。有五種次第諸煩惱斷。一先斷見道所斷煩惱。二後斷修道所斷煩惱三先漸調伏諸現煩惱。四然後永斷一切煩惱。五最後超過一切煩惱。復次頌曰。  斷差別應知  及斷相利益  如是如所說  復應知多種   論曰。斷差別應知。多種者。諸煩惱斷多種差別。謂有諸纏斷。有隨眠斷。有由世間道。有由出世間道。有由聲聞乘作意。有由獨覺乘作意。有由菩薩乘作意。有暫時斷。有畢竟斷。諸如是等煩惱斷滅差別應知。   斷相利益復應知。多種者。諸煩惱斷有多種相利益應知。如經廣說。謂不墜墮法定趣菩提。已至正法臨至正法。證解正法。得證源底得遍證源底。聖智見成就。不復能計苦樂等法。自作他作及自他作。及非自他二種共作。亦不復計諸苦及樂。無因而生不復故。斷傍生等命不復故。越諸所學處不復能起五無間業。不復求請諸外道師。亦不以彼為真福田。不復瞻仰觀察餘沙門婆羅門等邪眾顏面。不復於彼三世法中生疑生惑。不復受彼第八有報。如是證得阿羅漢果永盡諸漏。已作所作。所作已辦得阿羅漢。六恆住法。廣說如經。謂成就六種相續住法。若眼見色心不憂喜捨念正知。如是耳鼻舌身若意識法心不憂喜捨念正知。諸所行行為自利益。為利益他。為利眾生。為樂眾生。為愍世間。為諸天人得義利樂。諸如是等煩惱永斷。有多種相利益應知。   顯揚聖教論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四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品第一之四   如是已說。果諸功德今當說。頌曰。  無量諸解脫  勝處與遍處  無諍妙願智  無礙解神通   論曰。無量者。謂四無量。廣說如經。一慈無量。謂慈心俱。無怨無憎無有損害。廣大無量極善修習。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意解遍滿具足住。慈心俱者。於無苦無樂眾生欲施樂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加苦具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瞋故。廣者。於見所行作意故。大者。於聞所行作意故。無量者。於覺知所行作意故。極善修習者。由串習相應離諸蓋故。於一方面如是次第乃至十方一切無邊世界者。遍緣器世間及有情世間故。意解者。緣意解思惟境界故。遍滿者。緣無間有情境界故。具足住者。如前靜慮中說。二悲無量謂悲心俱。乃至廣說。悲心俱者。於有苦眾生欲拔苦具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與苦害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拔苦害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三喜無量。謂喜心俱。乃至廣說。喜心俱者。於有樂眾生隨喜彼樂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欲與苦具不喜樂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樂具不喜樂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欲與不宜不喜樂故。餘如前說。四捨無量。謂捨心俱。乃至廣說。捨心俱者。欲令不染阿世耶心相應故。無怨者。即彼對治令染貪瞋故。無憎者。即彼對治障礙除染貪瞋故。無損害者。即彼對治顛倒不染貪及瞋故。餘如前說。   此四無量體性雲何。謂慈以無瞋善根為體。悲以不害善根為體。喜以不嫉善根為體。捨以無貪無瞋善根為體。皆是憐愍眾生法故。於此四中慈唯無瞋。次二無量無瞋一分。捨是無貪無瞋一分。又復與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並彼眷屬皆是四無量體。當知先由增上法行善修治心。復依清淨靜慮。方得清淨無量應知。   諸解脫者。謂八解脫廣說如經。一有色諸色觀解脫。有色者。依有色定意解思惟故。諸色者。若色如勝處中廣自分別。觀者。於諸色中為變化自在故。意解思惟顯示彼相故。二內無色想外諸色觀解脫。內無色想者。依無色定意解思惟故。外者。除眼等根意解思惟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三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解脫淨者。一向意解思惟淨妙色為得增上安樂住故。解脫者。解脫淨不淨色功用障礙心故。身者意身故。作證者。由智斷得作證故。具足住者。如前說。無色諸解脫如前分別。此中差別者。為欲證得一切種身業自在故。及為解脫彼障故。復除光色作無邊虛空意解思惟故。名第四無邊虛空處解脫。為欲發起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辯等諸功德故。又為證得能助發起彼諸功德心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邊識意解思惟故。名第五無邊識處解脫。行者作如是發起功德方便。已令第四靜慮起。現在前發諸功德。為欲證得最勝無漏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無所有意解思惟故。名第六無所有處解脫。為欲證得最第一有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作非想非非想意解思惟故。名第七非想非非想處解脫。為欲證得最勝寂靜住自在故。又為解脫彼障故。復從非想非非想處心進止出入息滅攀緣故。名第八想受滅解脫。   勝處者。謂八勝處。廣說如經。一內有色想。外諸色觀少。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是想名初勝處。內有色想者。如解脫中說。外者。謂除眼等根顯餘色故。諸色觀者。如前說。少者。謂資具攝色意解思惟故。若好若惡者。謂淨不淨色之所攝色意解思惟故。若劣若勝者。謂淨不淨聲香味觸之所攝色意解思惟故。於彼諸色勝者。謂能治所治作意思惟。障礙功用所不惱故。知者。用奢摩他道。見者。用毘缽捨那道。得如是想者。謂於實勝中得實勝無慢想故。於不勝中得實不勝無慢想故。二內有色想。外諸色觀多。乃至名第二勝處。內無色想中觀少觀多二種亦爾。內有色想外諸色觀者如前說。多者。顯示有情世間器世間色遍思惟故。餘如前說。五內無色想外諸色觀青。青顯青可見。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斯染青衣色。如是黃赤白色皆應廣說。此中差別者。黃色如羯尼迦羅花。或如婆羅□斯染。黃衣色赤色如槃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斯染赤衣色白色如烏奢那星。或如婆羅□斯鮮白衣色。青者。謂總句。青顯者謂俱生青。青可見者。謂和合成青。青光者。謂彼二所出鮮淨光青。如青色黃赤白色亦復如是。廣說應知。餘如前說。於一處說二譬喻者。此顯俱生和合二種色故。此八勝處與修三種緣色解脫作所依止。後四勝處意解思惟。欲界天色及色界色。又復應知。是諸勝處為治下地種子。隨逐作意思惟。非為對治。自地所治作意思惟。遍處者。謂十遍處。廣說如經。謂地遍處。一能解了上下及傍無二無量。如是水火風遍。青黃赤白虛空識遍。上下及傍無二無量。地遍處者。由色所依遍滿故。彼能依色亦遍滿。由彼增長故。一能解了者。謂能證此觀補特伽羅。上下及傍者。謂遍滿諸方及四維故。無二者。離餘諸界及不雜顯色遍滿故。無量者。無有分齊相遍滿故。如地遍處餘水火風青黃赤白亦復如是。如其所應。虛空遍處者。謂對治一切色相作意思惟遍滿故。餘如前說。識遍處者。謂緣無量識作意思惟遍滿故。餘如前說。   此中由三解脫故得勝色自在。由得彼已方可說言勝色自在極成就故。識處已上無有遍滿。所緣無量形段依止分別遠離故。應知勝處及與遍處。是諸解脫能清淨道。由諸勝處勝所緣故。由諸遍處所緣遍故。能令解脫清淨應知。   無諍者。謂能守護他煩惱行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多所行故。   妙願智者。謂於三世及非世攝所知法中無餘如實了知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多所行故。   無礙解者。謂四無礙解。廣說如經。一法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差別名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義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種種相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三訓詞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訓釋詞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四辯才無礙解。謂於一切種一切法通達中。如實覺悟之所引攝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多所行故。神通者。謂六神通。如經廣說。一神境智見作證通。謂為示現一切種身業自在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行多決定境界故。二天耳智見作證通。謂為隨聞一切種語業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三心差別智見作證通。謂為入一切種他心行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四宿住隨念智見作證通。謂為入一切種前際趣行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五死生智見作證通。謂為入一切種有情趣行無癡智見性。餘如前說。六漏盡智見作證通。謂為入出離一切煩惱及無餘苦無癡智見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由此行行多決定境界故。復次頌曰。  諸相好清淨  及諸力無畏  不護與念住  永斷諸習氣   論曰。諸相者。謂三十二大丈夫相。廣說如經。一善安立足大丈夫相。由如來菩提資糧善圓滿故。具足受持平等行故。感得此相。由此相故。有暫見者。即信如來是大丈夫足相足標幟足形貌。如善安立足相。如是諸餘大丈夫相如其所應盡當知。謂於手中應說手相手標幟手形貌。如是於頭頂等所餘支節。各隨其名應當廣說。好者。謂八十種好。廣說如經。是諸好等若具足相攝。如菩薩地中說。若隨眾生所宜隨勝相攝。如大慧度經說。若廣分別諸好應知。如廣分別相中說。清淨者。謂四一切相清淨。廣說如經。一依止清淨。謂由如來證得一切相清淨智及一切相清淨斷故。於依止取住捨中。究竟無上自在。二境界清淨。謂由如來證得一切相清淨智及一切相清淨斷故。於一切事變化境界中。究竟無上自在。三心清淨。謂由如來證得一切相清淨智及一切相清淨斷故。於一切相世出世善根增長心中。究竟無上自在。四智清淨。謂由如來證得一切相清淨智及一切相清淨斷故。於一切相所知中。無著無礙智究竟無上自在。   諸力者。謂如來十力。廣說如經。一處非處智力。謂於一切相因果中能如實問記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二自業智力。謂於一切相各別處所相續所起業及所得報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謂於攝受一切相世間清淨功德方便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四根上下智力。謂於出世間功德所依一切相所化有情根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五種種勝解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阿世耶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六種種界智力。謂於一切相所化有情隨眠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七遍趣行智力。謂於一切相乘出離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八宿住隨念智力。謂於一切相前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九死生智力。謂於一切相後際趣差別中無礙智性。餘如前說。十漏盡智力。謂於一切相趣非趣出離方便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諸力中一切應說能如實問記。   無畏者。謂四無畏。廣說如經。一佛作誠言我是正等覺者。若有難言於是法中不正等覺。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妙善清淨一切種智故。二佛作誠言。我諸漏已盡。若有難言如是如是諸漏未盡。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如來證得妙善清淨一切種斷故。此二無畏依自利德。三佛作誠言。我為弟子說障礙法染必為障。若有難言染習此法不能為障。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依如來為所化有情說一切種所對治法。四佛作誠言。我為弟子說出離道修定出離。若有難言雖修此道不能出離不正盡苦及證苦邊。我於此難正見無緣是故無畏。謂依如來為所化有情說一切種能對治法。此二無畏依利他德。   不護者。謂三不護。廣說如經。一如來現行身業妙善清淨無不清淨。現行身業可須覆藏。是故不護。謂如來一切種一切時身業妙善清淨故。為所化有情正說法時。能以勝力折伏攝受一切徒眾。如身業不護。如是第二語業不護第三意業不護應知。   念住者。謂三念住。廣說如經。此即攝受所化眾時於三種徒眾行差別中住最勝捨不愛不恚不染心性。   永斷諸習氣者。謂諸如來出離無始無量無數大劫生死。為證自性不隨轉故。證得如來妙淨智斷。復次頌曰。  無忘失妙法  及如來大悲  佛不共德法  一切種妙智   論曰。無忘失妙法者。謂為證一切種一切所化有情一切所作事不過時故。證得如來妙淨智斷。   及如來大悲者。謂如來悲由四種因緣。說名大悲。一依止一切種妙善清淨轉依所作成就故。二長時修習所得故。三妙善清淨智所引故。四緣極深固種種堅牢一切相苦境界故。   佛不共德法者。謂十八不共佛法。廣說如經。超過一切聲聞獨覺地故。彼建立應知。一如來無誤失業。謂無不染污誤犯失故。二無卒暴音。謂無不染污高笑暴音故。三無忘失念。謂無不染污久作久說不隨念故。四無不定心。謂於一切威儀行住等中。作意等持恆隨轉故。五無種種想。謂於流轉寂滅中。證得無分別無差別智故。六無不擇已捨。謂究竟不捨有情事故。七欲無退。謂得所知障清淨故。如欲無退如是。八正勤無退。九念無退。十等持無退。十一慧無退。十二解脫解脫智見無退應知。十三於過去世無著無礙智謂欲作意頃一切種知故。如於過去如是。十四於未來。十五於現在無著無礙智應知。十六如來一切身業智為導首隨智而行。謂由智發起攝受於一切時善方便故。如身業如是。十七語業。十八意業應知。   一切種妙智者。謂證得如來最極清淨智斷故。謂於染污清淨二法一切種數相差別中。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又復如來住無漏界。為作一切有情所作事故。於十方土示佛生有現身言說。心有所行有所宣說。成等正覺轉妙法輪。入大寂滅無礙智性。及彼相應等持諸心心法。是亦名為一切種妙智。   又相好等諸佛功德。為釋經義略已示現。若廣分別如菩薩地應知如是已別說。九事總分別今當說頌曰。  當知前九事  初為二所依  次二後六種  攝雜染清淨  染依差別故  清淨所緣故  心不流散故  正修方便故  彼位差別故  言說等因故  彼果功德故  數次第唯爾   論曰。前九事中。初一切事為二所依。一雜染所依。二清淨所依。由次二事攝諸雜染。一由界事。二由雜染事。由後六事攝諸清淨。一由諦事。二由依止事。三由覺分事。四由眾生事。五由果事。六由功德事。由二種事攝雜染中雜染所依故。雜染差別故。由六種事攝清淨中清淨境界故。於境界中心不流散故。由不散亂於所緣境正方便故。正方便者位差別故。及言說等因故。正方便果故。彼果功德故。此中位差別故。言說等因故。此二建立眾生事應知。言說等因故者。為言說易故。為隨順世間故。為避怖畏故。為令信知自他功德過惡成就故。由是因緣此九種事數。決定及次第決定。應知為欲思量。如此九事復應廣說。頌曰。  欲思量無量  諸問答差別  由諸佛語言  事與想攝故   論曰。若欲思量如上九事無量問答差別者。由二種攝故應可思量。一由一切佛語言事攝故。二由一切佛語言想攝故。此中一切佛語言事攝者。謂由三種經應知。一由增十經。二由廣義經。三由集異門經。一切佛語言想攝者。由四種嗢拖南伽他。何者為四。頌曰。  句迷惑戲論  住真實淨妙  寂靜性道理  假施設現觀  方所位分別  作執持增減  闇語所覺上  遠離轉藏護  簡擇與現行  睡眠及相屬  諸相攝相應  說任持次第  所作境瑜伽  奢摩他與觀  諸作意教授  德菩提聖教   論曰。句者。所謂六處。無量境界無量方所無量時節。復有三界一欲界二色界三無色界。復有三界。一小千世界二中千世界三大千世界。復有四輩。一在家輩二出家輩。三鄔波索迦輩四非人輩。復有三受。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復有三世。謂過去世未來世現在世。復有三寶。謂佛寶法寶僧寶。復有三法。謂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復有三種雜染。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復有四聖諦。謂苦集滅道。復有九次第定。謂初靜慮乃至滅受想定。復有三十七菩提分法。謂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復有四種沙門果。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最勝阿羅漢果。復有眾多最勝功德。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辯六神通等。復依廣乘有五種事。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真如五正智。復有二種空性。一眾生空性二法空性。復有二種無我性。一眾生無我性二法無我性。復有遠離二邊處中之行。謂遠離增益邊及損減邊。復有四種真實。一世間所成。二道理所成。三煩惱障淨智所行處。四所知障淨智所行處。復有四種尋思。謂名尋思。事尋思。自性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復有四種如實遍智。謂名尋思所引如實遍智。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自性假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遍智。復有三種自性。一遍計所執自性。二依他起自性。三圓成實自性。復有三種無自性性。一相無自性性。二生無自性性。三勝義無自性性。復有五相大菩提。謂自性故功用故方便故轉故還故。復有五種大乘。一種子二趣入三次第四正轉五正轉果。謂最初發心故。於諸有情起大悲故。波羅蜜多故。攝事故。自他相續成熟故。復有五無量想。一有情界無量想。二世界無量想。三法界無量想。四所調伏界無量想。五所調伏方便界無量想。復有真實義隨至。謂於一切無量法中隨至真如及此中智。復有不思議威德信解。復有無障礙智。復有三十二大丈夫相及八十種隨形好。復有四種一切相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住。三不護。大悲。無忘失法。永斷習氣。一切種妙智。如上所說。略唯二種。一聲聞乘中所釋句。二大乘中所釋句。迷惑者。謂四顛倒。一於無常中計常顛倒。二於苦中計樂顛倒。三於不淨中計淨顛倒。四於無我中計我顛倒。戲論者。謂諸煩惱及雜煩惱。諸蘊住者。謂四識住及七識住。真實者。謂真如及四聖諦。淨者。謂三種淨性。一自體淨性。二境界淨性。三階位淨性。妙者。所謂三寶處勝建立故名為妙。寂靜者。謂自善法欲乃至一切菩提分法及所證果。皆名寂靜。性者。謂諸法相若自相若共相若假立相若因相若果相。總名為性。道理者。謂諸緣起及四道理。假施設者。謂唯於法假立眾生及唯於相假立。諸法現觀者。謂六種現觀。如成現觀品當說。   方所者。所謂色蘊。位者。所謂受蘊。分別者。所謂想蘊。作者。謂諸行蘊。執持者。所謂識蘊。增者。此有二種應知。一煩惱增二業增。如增減亦二種。謂煩惱減業減。闇者。謂無明疑。語者。謂十二分語趣說名為語。所覺者。謂種種所說法義名為所覺。上者。謂沙門果。遠離者。謂五種遠離。一惡行遠離。二婬欲遠離。三眾具遠離。四聚會遠離。五煩惱遠離。轉者。所謂三界及與五趣。藏護者。所謂戀過去希未來著現在。簡擇者。所謂一行。順前句順後句。事句無事句。色法非色法。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有諍無諍。有味著無味著。依耽嗜依出離。世間出世間。攝屬不攝屬。內外粗細勝劣遠近。有所緣無所緣。相應不相應。有行無行。有所依無所依。因非因果非果。異熟非異熟。有因無因有果無果。有異熟無異熟。有執受無執受。四大種造非四大種造。同分彼同分。有上無上。過去未來現在。善不善無記。欲繫色繫無色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見斷修斷無斷。復有四緣。一因緣二等無間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復有四依。一依法不依眾生。二依義不依文。三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四依智不依識。復有四無量。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遍覺支。八聖道支。四種行。四法跡。奢摩他。毘缽捨那。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解脫。勝處。遍處等。現行者。謂煩惱纏。睡眠者。謂煩惱隨眠。相屬者。所謂六處。同一依止相屬應知。復有諸法能引攝法。彼亦展轉相屬應知。復有諸根境界能取所取相屬應知。諸相攝者。有十一種相攝。一更互攝。二界攝。三相攝四種類攝。五分位攝。六不相離攝。七時攝。八方攝。九一分攝。十全分攝。十一勝義攝。相應者。所謂五種應知。一與他性相應非自性。二於他性相應中與不相違法相應非相違法。三於不相違相應中下中上品相似相應非不相似。四於下中上品相似相應中同時相應非不同時。五於同時相應中同地相應非不同地。說者。所謂四種言說。一見言說二聞言說。三覺言說四知言說。任持者。所謂四種食。一段食二觸食三意思食四識食。次第者。所謂五種次第。一流轉次第。二成所作次第。三說次第。四生次第。五現觀次第。所作者。謂八種所作。一依止滅二依止轉。三遍知所緣四喜樂所緣。五得果六離欲。七轉根八發起神通。境者。謂四種所緣。一遍所緣。二令行淨所緣。三善巧所緣。四令煩惱淨所緣。瑜伽者。此或四種或九種。四種者。一信二欲三正勤四方便。九種者。一世間道二出世間道。三方便道四無間道。五解脫道六昇進道。七下品道八中品道九上品道。奢摩他者。謂九種心住。觀者。謂三種事觀。或四種觀。或六事差別所緣觀。應知。三事觀者。一有相觀二尋求觀三審察觀。四種者。一簡擇諸法觀。二極簡擇諸法觀。三遍籌量觀。四遍審察觀。六事差別所緣觀者。一義所緣觀二事所緣觀。三相所緣觀四分所緣觀。五時所緣觀。六道理所緣觀。諸作意者。謂七種作意。一了相作意二勝解作意三遠離作意。四攝樂作意五觀察作意。六方便究竟作意。七方便究竟果作意。教授者。謂五種教授。一教教授二證教授三隨次教授。四不顛倒教授五神變教授。德者。謂如前所說。無量解脫等諸功德法。菩提者。謂三種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正等菩提。聖教者。謂授歸依制立學處。施設聽者。建立師資施論。戒論。生天之論。訶欲愛味示欲過失。顯說雜染及清淨法。教導出離稱讚功德。廣說一切清淨分法。復次頌曰。  若欲正修行  遍知等功德  由十種法行  及六種理趣   論曰。若諸行者。於前九事欲正修行。遍知永斷作證修集諸功德等。由十法行及六理趣。應當修學。十種法行。已如前說。六種理趣者。一真義理趣。二證得理趣。三教導理趣。四離二邊理趣五不思議理趣。六意樂理趣。   顯揚聖教論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五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一   如是已說。九事淨義今當說。頌曰。  諸論中勝論  亦善入瑜伽  清淨義應知  由具四淨德   論曰。此顯揚聖教論。於諸論中最為殊勝。何者諸論。略有四種。一像正法論謂依聖教倒顯法相。二外醫治論。謂外醫方。三詰諍論。謂諸外道虛妄推度。四矯誑論。謂婆羅門諸惡咒術。雲何此論能勝諸論由此論中能顯無倒諸法相故。究竟能治內心病故。對治詰諍惡咒術故。又此論中四論可得非於餘論。是故最勝。何者四論。一非二邊論。二非一向論。三一切取斷遍知論。四立正相論。非二邊論者。謂非有非無非異非不異非我非無我非常非斷。如是等論。非一向論者。非一切樂悉應習近。謂能引無義利者。非一切樂悉不習近謂能引有義利者。如樂苦亦爾。如是等論。一切取斷。遍知論者。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斷遍知論。立正相論者。謂無倒施設一切諸法。自相共相因相果相。如是等論。   亦善入瑜伽者。有四種瑜伽。一信二欲三正勤四方便。此論善順彼故名善入瑜伽。   清淨義應知者。應知建立能顯不共德第二名。   由具四淨德者。欲顯此名如義建立。雲何此論。具四淨德。頌曰。  攝一切義故  彼外不壞故  易入故入已  行不失壞故   論曰。攝一切義故者。由此論中攝一切義。謂九種義或十種義或五種義或四種義或三種義。九種義者。已如攝事品中說。   十種義者。一盡所知義二如所知義。三能取義四所取義。五所依住義六所受用義。七顛倒義八不顛倒義。九雜染義十清淨義。此中盡所知義者。謂於雜染清淨法中。窮一切種差別邊際。是名盡所知義。如五數蘊六數內處如是等。如所知義者。即於雜染清淨法中真如實性。是名如所知義。此復七種。謂流轉真如乃至正行真如。能取義者。謂五內色處心意識及諸心法。所取義者。謂外六處又能取義。亦是所取。所依住義者。謂外世界依此所住有情界可得。所謂村田百村田千村田百千村田如是廣說。乃至三千大千世界。乃至無數百千世界極微塵等十方無量無數世界。所受用義者。謂所攝受眾具。顛倒義者。謂即於能取等義中。於無常常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如是乃至於無我我想顛倒心顛倒見顛倒。不顛倒義者。謂對治如前所說顛倒應知。雜染義者。有三種。於三界中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清淨義者。謂為證三種雜染離繫故。所修一切菩提分法。此十種義攝一切義應知。   五種義者。一所遍知事。二所遍知義。三應知遍知。四得遍知果。五受用遍知果。所遍知事者。謂一切所知事。若諸蘊事。若內處事。若外處事如是等。所遍知義者。謂盡一切種如所應知。若世俗諦若勝義諦。若功德若過失。若諸緣若三世。若起住壞相若如病等。若苦集若真如實際法性。若廣若略。若一向記若分別記。若反問記若置記。若隱若顯。如是等所遍知義應知。遍知者。謂能取前二境菩提分法。得遍知果者。謂永滅貪慾瞋恚愚癡及無遺餘貪瞋癡斷。四沙門果。及諸聲聞獨覺如來共不共世出世功德。具足作證。受用遍知果者。謂即於所證法中解脫智及廣為他開示演說分別。此五種義亦攝一切義應知。   四種義者。一心所執義。二領納義。三了別義。四雜染清淨義。此四種義亦攝一切義應知三種義者。一文義。二義義。三界義。文義者。謂名身等。義義者。謂十種義應知。一真實相。二遍知相。三永斷相。四作證相。五修習相。六即於真實等相種種差別相。七所依能依相屬相。八能障礙遍知等法相。九能隨順遍知等法相。十於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失功德相。界義者。謂五種界。一器世界。二有情世界。三法界。四所調伏界。五所調伏方便界。此三種義亦攝一切義。應知。   彼外不壞故者。彼上諸義一切外道所不能壞。正道理論不可制伏故。一切外道。略有五種。一說我外道。二說常外道。三說斷外道。四說現法涅槃外道。五說無因外道。   易入故者。由此論中文圓顯故。其義易入。非如婆羅門諸惡咒論文闕隱故義難可入。入已行不失壞故者。由此論中義圓正故。若已入者如說修行自義不失。非如外道邪論彼自入已雖如說行空無自義。   如是此論攝義淨故。不可壞淨故。易入淨故。行清淨故。名清淨義應知。今此論中顯薄伽梵所說何法。頌曰。  諸佛說妙法  正依於二諦  一者名世俗  二者名勝義   論曰。世俗及勝義二諦之相。如前已說。復次頌曰。  初說我法用  為隨餘故說  七種及四種  真如名勝義   論曰。初世俗諦說我說法及說作用。說我者。謂說有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人天男女佛友法友如是等。說法者。謂說色受如是等。說作用者。謂說能見能聞能生能滅如是等。是謂世俗諦應知。此雖非實有。然依世俗故說有。問若世俗諦非勝義故有為。何義故說。答為隨餘故說。謂為欲隨順勝義諦故說世俗諦。問何等為勝義諦。答七種及四種真如名勝義。如攝事品中說。   如是已略說二諦。此中如來復有廣說。頌曰。  自性義建立  數次第善巧  想差別應知  顯蘊世俗義   論曰。自性者。謂變壞領納了置造作了別。是諸蘊自性。   義者。謂聚積義。是蘊義。此聚積義有四種。如成善巧品當說。   建立者。謂於色蘊有四種建立。一相建立。二生建立。三損減建立。四差別建立。   相建立者。色蘊相略有五種。一自相。二共相。三所依能依相屬相。四受用相。五業相。自相者。謂堅等是地等相。各別清淨是眼等相。共相者。謂一切色變壞相所依能依相屬相者。謂大種是所依。造色是能依。   受用相者。謂內處受用增上力故。各別外色境界得生。或有色聚。唯有堅生。或唯有濕。或唯有煖。或唯有動。或複雜生。由隨順內處受用故。業相者。如地等大種有依持攝受成熟增長相如是等。   生建立者。有五種生。一依止生。二種子生。三勢引生。四順益生。五違損生。依止生者。謂依止大種。即於大種處所有餘所造色生。由是因故。說四大種造。所造色攝在一處是造義。種子生者。謂從自種子生如堅鞭聚。或時遇緣變生流濕。或流濕聚變生堅鞭。或不煖聚變生煖熱。或有煖聚變生於冷。或從不動變生於動。或復從動變生不動。如是好色惡色等。展轉相生差別應知。如是若就自相則互無。若就其種則互有。是故從彼彼聚如是如是差別色法生。如是等類名種子生應知。勢引生者。謂內色根增上力故。現常相續外物得生。如器世間。又先業勢引故。諸內處生若樂欲現前。諸天及北洲人所有眾具多分。由勢引生故流轉應知。若人中器世間。唯常相續。如是等類勢引生應知。順益生者。謂得自順益緣彼彼色法展轉滋長展轉增勝而生。猶如水等潤洽芽等。如是等類名順益生。翻此故名違損生應知。   損減建立者。謂建立極微。復由五種極微建立應知。一由分析故。二由差別故。三由獨一故。四由助伴故。五由無分性故。由分析故者。謂由慧分析諸粗色法。漸漸轉減至最細邊建立極微。非由體故。由如是因故說極微無起無滅。又亦非謂集諸極微以成粗色。由差別故者。略有十五種極微。謂眼等根極微有五種。色等境極微有五種。地等界極微有四種。法處所攝實有色極微有一種。由獨一故者。謂建立實極微自相。由助伴故者。謂建立聚極微由於地等一極微處。有餘色法同處不相離故。建立聚極微。由無分性故者。非一極微復有餘細分。由非聚故。若聚極微可有眾分。若一極微所住之處。此處不可分析更立餘分。是故極微無有細分。   差別建立者。有二十六種色。一欲界繫色。謂具諸色。二色界繫色。謂除香味。三無色界繫色。謂等持自在色。非業異熟色。四清淨界色。謂出世法增上所生。如靜慮解脫色及佛菩薩色。五內色。謂根及根所居處色。六外色。謂除根及根所居處餘色聲香味觸。七所依色。謂眼等五根八所緣色。謂五境界及法處所攝色。九能取色。謂即所依色。十所取色。謂即所緣色。十一執受色。謂受起所依如諸色。根及根所居處色。心及心法所居處故。同一損益是執受義。十二無執受色。謂此外餘色。十三同分色。謂自識不共根色。由與識同境轉故。十四彼同分色。謂自識共根色。唯自類相續相似轉故。十五有見有對色。謂色處色。十六無見有對色。謂餘九處色。十七無見無對色。謂法處所攝色。十八清淨色。謂五內處。十九清淨所取色。謂五外處。二十意所取色。謂法處所攝色。二十一所依住色。謂風輪乃至大地。二十二覆護色。謂宅舍等。二十三資具色。謂十種資具。一飲食。二衣及莊嚴具。三眾具。四戲笑。五鼓舞。六歌詠。七音樂。八香鬘塗飾。九眾明。十男女承事。二十四根所居色。謂五種色根之所居處。二十五根色。謂五種色根。二十六等持境界色。已如攝事品中說。受蘊建立有六種。一差別建立。二出離建立。三觀察建立。四生建立。五相建立。六師句建立。   差別建立者。或立一受。如說諸所有受。悉皆是苦。或立二受。謂身受及心受。或立三受。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或立四受。謂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受。或立五受。謂樂根苦根喜根憂根捨根。或立六受。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或立十八受。謂十八意近行六喜近行六憂近行六捨近行。或立三十六受。謂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如喜憂捨亦爾。或立一百八受。謂三十六受。各依三世或開無量受。如其所受起無數受。   出離建立者。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離樂根。無相心法三摩地出離捨根。觀察建立者。謂八種觀察。於受何者是受。何者是受集。何者是受滅。何者是趣受集行。何者是趣受滅行。何者是受味。何者是受過。何者是受出離。   生建立者。謂從十六觸諸受生。何等十六。一眼觸。二耳觸。三鼻觸。四舌觸。五身觸。六意觸。七有對觸。八增語觸。九順樂受觸。十順苦受觸。十一順不苦不樂受觸。十二愛觸。十三恚觸。十四明觸。十五無明觸。十六非明非無明觸。相建立者。謂八種相。一異熟相。二非異熟相。三有味著相。四無味著相。五依耽嗜相。六依出離相。七動相。八住相。異熟相者。謂阿賴耶識相應受。非異熟相者。謂轉識相應受。有味著相者。謂欲繫受。無味著相者。謂色無色繫及不繫受。依耽嗜相者。謂欲貪相應受。依出離相者。謂出家所引不定地善法相應受。動相者。謂經中風喻所顯受。不久相續住義故。住相者。謂經中客舍喻所顯受。暫相續住義故。   師句建立者。謂三十六師句。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憂。六依耽嗜捨。六依出離捨。   依耽嗜喜雲何。謂於眼所識色可喜可樂可意可愛能引起欲深可染著。或由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耽嗜喜。   依出離喜雲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苦變。離欲滅靜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出離喜。   如是於耳所識聲鼻所識香舌所識味身所識觸意所識法。可喜可樂可意可愛能引起欲深可染著。或由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耽嗜喜。如是即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苦變。離欲滅靜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出離喜。   依耽嗜憂雲何。謂於眼所識色可喜可樂乃至可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若已過去若盡若滅若離若變而生於憂。如是相憂名依耽嗜憂。   依出離憂雲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時當具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勝解脫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如是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可喜可樂乃至可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若已過去乃至若變而生於憂。如是相憂名依耽嗜憂。   如是即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時當具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勝解脫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依耽嗜捨雲何。謂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眼所識色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色依止於色。不捨於色不超過色。於此中捨。是名依耽嗜捨。依出離捨雲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簡擇修捨。是名依出離捨。如是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法乃至不超過法。於此中捨。是名依耽嗜捨。如是即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常苦變等法已。簡擇修捨。是名依出離捨。是中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憂。六依耽嗜捨。六依出離捨。總攝為三十六師句。   是中依止六依出離喜住故。捨除吐害六依耽嗜喜。如是依止六依出離憂住故。捨除吐害六依耽嗜憂。如是依止六依出離捨住故。捨除吐害六依耽嗜捨。又此中依止六依出離喜住故。捨除吐害六依出離憂。依止六依出離捨住故。捨除吐害六依出離喜。復有二種捨。一依種種性。二依一種性。依種種性捨者。謂依於色乃至依於法。依一種性捨者。謂依虛空無邊處。乃至依非想非非想處。此中依止依一種性捨住故。捨除吐害依種種性捨。   想蘊建立有三種。一依差別。二作意差別。三境界差別。   依差別者。謂六想。身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所生想。   作意差別者。有二種。一有相想。二無相想。有相想者。謂除欲界中未善言說者想。第一有想及出世間想。餘有相作意相應想。無相想者。謂前所除無相作意相應想。   境界差別者。有四種。一小想。二大想。三無量想。四無所有想。如其次第緣欲界緣色界緣無色界緣無所有處想。應知。   行蘊建立有三種。一勝差別。二依差別。三諸行施設差別。   勝差別者。唯思最勝行蘊所攝。由造作心令成雜染及清淨法轉故。   依差別者。謂六思。身眼觸所生思。乃至意觸所生思。   諸行施設差別者有三種。一雜染施設。二清淨施設。三分位施設。雜染施設者。謂煩惱及隨煩惱。清淨施設者。謂信等。分位施設者。謂生等心不相應行。即此三蘊法處所攝色及與無為。總名法界亦名法處。   識蘊建立有三種。一種類差別。二依差別。三雜染清淨差別。   種類差別者有二種。一阿賴耶識。二轉識。依差別者。謂六識身。問阿賴耶識於六識中何識所攝。答通六識所攝。藏彼種故由此識密記攝故。薄伽梵不為一切說。若善巧者。即由此隨解。雜染清淨差別者。如經中說。有貪心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如是有瞋離瞋。有癡離癡。乃至廣說。   此中有三品心。一未發趣三摩地心。二已發趣而未得三摩地心。三已得三摩地心此復二種。一不清淨心。二極清淨心。第一品心者。謂或時起染污心。由貪等纏所纏故。或時起善無記心。遠離貪等纏故。第二品心者。謂或時繫心內靜。或時失念馳散五欲。或時攝令靜故。復為惛沈睡眠之所纏覆。或時為斷彼故。復策心安置於勝淨境。或時復於彼境不正安故。其心掉動。或正安故。心不掉動。或時未斷沈掉蓋故。於二分中俱不寂靜。或斷彼故。其心寂靜。能得根本靜慮作意故名定心。未得彼故名不定心。道究竟故名極修心。斷究竟故名極解脫心翻彼二種。名不修心不解脫心始從定心。乃至於此是第三品心。應知。數者。由五種事總攝一切流轉事故。何等五事。一所受用事。二能受用事。三受用執取事。四受用雜染事。五彼所依遍行法事。所受用者。謂色蘊。五種色根依執門故為所受用。諸色境界所緣門故為所受用。能受用者。謂受蘊。受用執取者。謂想蘊。受用雜染者。謂行蘊。彼所依遍行法者。謂識蘊。由計此識是受用者乃至是所雜染者故。即由是義次第得成。復由餘五因緣建立次第。一由生起故。二由對治故。三由流轉故。四由識住故。五由顯了故。   由生起故者。如經說。緣眼及色眼識得生。乃至緣意及法意識得生。此中初說色蘊次說識蘊。此二種蘊是諸心法之所依止。依此故起受等心法故。次經言。三事合故觸。觸為緣故受等法生。由此生起因緣說諸蘊次第。由對治故者。為對治四顛倒故。說四念住。四顛倒者。一於不淨計淨顛倒。二於苦計樂顛倒。三於無常計常顛倒。四於無我計我顛倒。此中先說色蘊。次後受蘊。次後識蘊。最後想行二蘊。如是由對治故說諸蘊次第。   由流轉故者。諸根境界為所依故能起二蘊。謂領納境界及彩畫境界。由此因緣能起受用。現法境界諸惱亂法。及能造作善不善業。由此因故能感後世生等苦惱。識蘊一種是所惱亂故最後說。   由識住故者。謂四識住由彼次第起能住識。由顯了故者。謂見補特伽羅已。先記識其色。是故先說色蘊。次由受蘊顯彼貴賤苦樂。次由想蘊顯彼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種類等。次由行蘊顯彼如是愚癡如是聰慧。後由識蘊顯彼內我差別。謂於前諸蘊中。所記識者。有苦樂者。所言說者。愚癡聰慧者。是名由顯了故說諸蘊次第。   復由依止二種事故建立次第。一資助我事。二自內我事。謂初依止身於諸境界。次受苦樂。次隨說自他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種類等。次依此二集起一切法非法行。如是等名助我事。最後一蘊是內我事。應知。   善巧者。成善巧品中當廣說。   想差別者。謂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如是等。問何義幾種是有色。答即以有色自體義故。一蘊是有色。問何義幾種是有見。答眼所行義故。一少分是有見。問何義幾種是有對。答更相觸對各據處所及粗義故。一少分是有對。言粗義者。離三種細。何者為三。一損減細。二種類細。三心自在轉細。問何義幾種是有漏。答粗重隨逐故與諸煩惱互依生義故。一切少分是有漏。復有餘有漏義。謂若處煩惱於中能起四種過。是處名有漏。何等為四。一不寂靜過。二內外變異過。三發起惡行過。四因攝受過。此中初過。謂諸纏現行所作。應知。第二過。謂煩惱所依緣事隨順煩惱所作。應知。第三過。謂由煩惱所作。應知。第四過。謂牽引後有。應知問何義幾種是有為。答從因已生正生可生義故。一切是有為。問何義幾種是有諍。答瞋多分自在轉義故。一切少分是有諍。問何義幾種是有味著。答愛見多分自在轉義故。一切少分是有味著。問何義幾種是依耽嗜。答欲貪多分自在轉義故。一切少分是依耽嗜。問何義幾種是世間。答言論所依義故。一切少分是世間。問何義幾種是界攝。答三界中世間義故。一切少分是界攝。問何義幾種是過去。答因果已受用盡義故。一切少分是過去。問何義幾種是未來。答因果未受用盡義故。一切少分是未來。問何義幾種是現在。答因已受用盡果未受用盡義故。一切少分是現在。問何義幾種是內。答內六處及彼不相離義故。四全一少分是內。問何義幾種是外。答翻內義故。一少分是外。問何義幾種是粗。答不細滑聚集充滿相義故。一切少分是粗。問何義幾種是細。答翻粗義故。一切少分是細。問何義幾種是劣。答無常苦不淨染污義故。一切少分是劣。問何義幾種是勝。答翻劣義故。一切少分是勝。問何義幾種是遠。答處所及過去未來時遙義故。一切少分是遠。問何義幾種是近。答翻遠義故。一切少分是近。問何義幾種是欲界繫。答若生於此未得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故。一切少分是欲界繫。問何義幾種是色界繫。答已得色界對治。若住彼定若生於彼。未得上地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故。一切少分是色界繫。問何義幾種是無色繫。答已得無色對治。若住彼定若生於彼。未得上地對治。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故。一切少分是無色繫。復有餘義。謂安俱定不相應共有法及彼果法所攝義故。是欲界繫依色煩惱及翻前所攝義故。是色界繫。已離色界所餘煩惱。及如前所攝義故。是無色繫。應知。問何義幾種是善。答感後樂果義。煩惱苦斷義。及彼對治義故。一切少分是善。問何義幾種是不善。答感後苦果義。及起惡行義故。一切少分是不善。問何義幾種是無記。答彼俱相違義故。一切少分是無記。復有餘義。謂無過失義。對治過失義。隨順功德義故是善。與此相違義故是不善。彼俱相違義故是無記。問何義幾種是學。答方便修學善義故。一切少分是學。問何義幾種是無學。答修學究竟善義故。一切少分是無學。問何義幾種是非學非無學。答除前二種餘善染污無記所攝義故。一切少分是非學非無學。問何義幾種是見所斷。答由現觀智現觀諦所斷。義故。一切少分是見所斷。問何義幾種是修所斷。答由現觀智現觀諦後修道所斷義故一切少分是修所斷。問何義幾種是無斷。答究竟對治一切染污義及一切染污永斷義故。一切少分是無斷。問何義幾種是無色乃至廣說。答翻前所說色等義故。是無色等義。應知。   顯揚聖教論卷第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六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二   論曰。如是廣說世俗諦已。勝義諦雲何。頌曰。  五三法真實  彼復四應知  及四種尋思  四種如實智   論曰。五法者。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真如五正智。相者。若略說。謂一切言說所依處。名者。謂於諸相中依增語。分別者。謂三界所攝諸心心法。真如者。謂法無我所顯聖智所行一切言說。所不依處。正智者。略有二種。一唯出世間。二世間出世間。唯出世間正智者。謂由正智聲聞獨覺諸菩薩等通達真如。又諸菩薩以世出世智。於五明處精勤學時。由遍滿真如智多現在前故。速疾證得所知障淨。世間出世間正智者。謂諸聲聞及獨覺等初通達真如已。由初一向出世間正智力。後所得世間出世間正智故。於諸安立諦中起厭怖三界心。及愛味三界寂靜處。又由彼正智多現在前故。速疾證得煩惱障淨。   三法者。謂三自體。一遍計所執自體。二依他起自體。三圓成實自體。遍計所執自體者。謂依名言假立自體為欲。隨順世間言說故。依他起自體者。謂從緣所生法自體。圓成實自體者。謂諸法真如聖智所行聖智境界。聖智所緣為欲。證得極清淨故。為令一切相及粗重二縛得解脫故。為欲引發諸功德故。   彼復四應知者。彼真實復有四種。一世間真實。二道理真實。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四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世間真實者。謂一切世間於諸事中由串習所得悟入智見。共施設世俗性。如於地謂唯是地非火等。如是於水火風色聲香味觸飲食服乘諸莊嚴具及諸什物香鬘塗飾歌舞音樂眾朋男女威儀諸行田宅財物及苦樂等。於苦謂苦非樂。於樂謂樂非苦。又若略說者。謂此是此非彼。如是謂彼是彼非餘。若事世間有情決定勝解所行。一切世間自昔傳來名言決定自他分別。共為真實非邪思搆。觀察所取。是名世間真實。   道理真實者。謂正智者有道理義。諸聰叡者。諸黠慧者。諸推求者。諸審察者。住尋思地者。具自辯才者。處異生位者。隨觀察行者。依現比至教三量。極善抉擇智所行所知事。以證成。道理所建立故。是名道理真實。   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者。謂一切聲聞獨覺無漏方便智。無漏正智。無漏後所得世間智等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由緣此故。於煩惱障智得清淨。及後證住無障礙性。是故說為煩惱障淨智所行真實。問此中何者是真實。答謂苦集滅道名之所顯四種聖諦。由簡擇如是四聖諦故。得入現觀位。於現觀位中真實智生。   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者。謂於所知中能礙智故名所知障。若真實性是解脫所知障智所行境界。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應知。此復雲何。謂諸菩薩佛薄伽梵為入法無我及已入極清淨者。依一切法。離言說自性。假說自性。無分別平等智所行境界。謂最勝真如無上所知究竟性。此性一切正法簡擇。不能迴轉不能過越。是名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   四種尋思者。一名尋思。二事尋思。三自體假立尋思。四差別假立尋思。名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名唯見名。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事唯見事。自體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假立自體唯見假立自體。差別假立尋思者。謂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唯見差別假立。是名差別假立尋思。此諸菩薩於名事二種。或離相觀。或合相觀。依名事合觀故。通達自體假立差別假立。   四種如實智者。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二事尋思所引如實智。三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   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名尋思唯有名已。於名如實了知。謂此名為此義故。於此事中建立。為令世間起想見言說故。若於色等所想事中。不為建立色等名者。一切世間無有能想此事。是色等若無想者。無有能起增益執著。若不執著則無言說。若如是如實了知。是名第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事尋思唯有事已。如實了知色等所想事性。離一切言說不可言說。是名第二事尋思所引如實智。   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色等所想事假立自體中尋思唯假立。故如實通達假立自體。非實彼事自體而似彼事自體顯現。又能了知彼事自體猶如變化影像響應光影水月焰水夢幻似有體性。是名第三自體假立尋思所引甚深義所行境如實智。   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由諸菩薩於差別假立尋思唯假立性故。於色等所想事差別假立中。善能通達不二之義。謂彼諸事非有性非無性。由可言說自體不成就故。非有性由不可言說自體成就故。非無性如是非有色猶勝義諦故。非無色由世俗諦中假立色故。如有性無性有色無色。如是有見無見等諸差別假立法門。彼一切由是理趣盡應知。若能如實了知差別假立如是不二之義。是名第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如是顯了所入事能入因及能入已。復次頌曰。  三自體成立  差別業隱密  方便攝別異  是各有多種   論曰。彼三種自體成立差別業用隱密方便攝別異。應知各有多種。成立多種者。如成無性品中當廣說。   差別者。問遍計所執自體有幾種。答如依他起自體中所有假立自體差別。如是遍計所執自體。是故遍計所執自體無有限量。應知。復次於依他起自體中有二種遍計所執自體分別。謂隨勝覺及隨數習習氣隨眠。問依他起自體有幾種。答即如諸相多種差別。應知。謂色相心相心法相心不相應相如是等。復次若略說有二種。依他起自體謂遍計所執自體分別所起及非分別所起。問圓成實自體有幾種。答圓成實自體於一切處一味故。不可建立。差別。   業者。問遍計所執自體能作幾業。答有五種。一能生依他起自體。二即於是中起諸言說。三能生眾生執。四能生法執。五能攝受二執習氣粗重。問依他起自體能作幾業。答有五種。一能生諸雜染體。二能為遍計所執自體及圓成實自體所依。三能為眾生執所依。四能為法執所依。五能為二執習氣粗重所依。問圓成實自體能作幾業。答有五種。謂能為二種。五業對治生起所緣性故。   隱密者。謂當隨三種自體義解釋一切不了義經。由無量經中一切如來隱密語言。及一切菩薩隱密語言。皆隨三種自體方可悟入彼義故。問如經中說。三解脫門彼雲何建立。答由三自體故。謂由遍計所執自體故建立空解脫門。由依他起自體故建立無願解脫門。由圓成實自體故建立無相解脫門。問如經中說無生法忍。彼雲何建立。答由三自體故。謂由遍計所執自體故說本來無生忍。由依他起自體故說自然無生忍。由圓成實自體故說煩惱苦垢無生忍。此三種忍在不退轉地。應知。由如是等差別義故。於餘一切隱密語言。皆應隨三自體解釋。應知。   方便者。謂了知如是三種自體。能作一切聲聞獨覺無上正等菩提方便。   攝者。謂三種自體及相名分別等五事相攝。問如是五事初自體幾事攝。答無。問第二自體幾事攝。答四。問第三自體幾事攝。答一。別異者。謂遍計所執自體。唯正應知。依他起自體。應知及應斷。圓成實自體。應知及應作證。如是悟入俗諦勝義諦已。復次頌曰。  聞十二分教  三最勝歸依  三學三菩提  為有情淨說   論曰。聞十二分教者。謂聞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論議聖教。契經者。謂諸經中佛薄伽梵於種種時處。依種種所化有情調伏行差別。或說蘊所攝法。界所攝法。處所攝法。或說緣起所攝法。或說食所攝法。諦所攝法。或說聲聞獨覺如來所攝法。或說念住正斷神足根力覺支道支所攝法。或說不淨息念學證淨等所攝法。   如來說是語已。諸結集者。歡喜敬受。為令聖教得久住故。以諸善妙名句字身。如其所應次第結集。次第安置。以能綴緝引諸義利引諸梵行種種善義。故名契經。   應頌者。謂諸經中。或於中間。或於最後。以頌重顯。及諸經中不了義說。是為應頌。   記別者。謂諸經中記諸弟子命終之後生處差別。及諸經中顯了義說。是為記別。   諷頌者。謂諸經中非長行直說。然以句結成。或二句或三句或四句或五句或六句。是為諷頌。   自說者。謂諸經中不列請者姓名。為令正法久住故。及為聖教久住故。自然宣說。是為自說。   緣起者。謂諸經中列請者姓名已而為宣說。及諸所有毘柰耶攝有緣起教別解脫戒經等。是為緣起。   譬喻者。謂諸經中有譬喻說。由譬喻故本義明白。是為譬喻。   本事者。謂宣說前世諸相應事。是為本事。本生者。謂諸經中宣說如來於過去世處種種生死行菩薩行。是為本生。   方廣者。謂諸經中宣說能證無上菩提諸菩薩道。令彼證得十力無障智等。是為方廣。未曾有法者。謂諸經中宣說諸佛及諸弟子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鄔波索迦鄔波私迦等共不共功德。及餘最勝殊特驚異甚深之法。是為未曾有法。   論議者。謂一切摩怛履迦阿毘達磨。研究解釋諸經中義。是為論議。   如是十二分教中具有經律阿毘達磨藏。此中所說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譬喻本事本生方廣未曾有法是為經藏。此中所說緣起是為律藏。此中所說論議是為阿毘達磨藏。   三最勝歸依者。謂佛法僧三種歸趣。三學者。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三菩提者。謂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正等菩提。   為有情淨說者。為令有情得清淨故。次第宣說是三種法。謂能持方便果。能持者。謂聞及歸依。方便者。謂三學。果者。謂三菩提。復次如是聞等。雲何分別。應知。頌曰。  聞歸學菩提  六三十二五  隨名數次第  如應廣分別   論曰。聞六種分別者。一依處。二依攝。三依清淨。四依行。五依理趣。六依義。依處者。謂依五明處。一內明處。二因明處。三聲明處。四醫方明處。五工業明處。   依攝者。有二種。謂聲聞藏攝。菩薩藏攝。   依清淨者。謂十種清淨說清淨有五。一善說者說故。二顯了文句說故。三盡所知義如所知義說故。四易方便修行說故。五能出離一切苦說故。聽清淨有五。一不以求過意聽故。二以求涅槃意聽故。三極善諦聽故。四依名句字身義極善分別聽故。五以正修行意聽故。   依行者。謂十種法行。   依理趣者。有六種理趣。謂真義理趣。乃至意樂理趣。此中前三理趣由後三理趣隨釋。應知。謂由離二邊理趣隨釋真義理趣。由不思議理趣隨釋證得理趣。由意樂理趣隨釋教導理趣。此中真義即是理趣。故名真義理趣。乃至意樂即是理趣。故名意樂理趣。於彼彼處無顛倒性。是理趣義。   真義理趣者。略有六種。應知。謂世間真實。乃至所知障淨智所行真實。及安立真實非安立真實。此中前四種真實。如前分別。應知。安立真實者。謂四聖諦。苦真苦。故安立為苦。乃至道真道。故安立為道。問何因緣故名為安立。答由三種俗所安立故。一由世間俗。二由道理俗。三由證得俗。世間俗者。謂安立田宅瓶盆軍林數等。及安立我有情等。道理俗者。謂安立蘊界處等。證得俗者。謂安立預流果等。及安立彼所依住法。復有四種安立。謂前三種及由勝義俗安立勝義諦性不可安立。由內自所證故。為欲隨順引生彼智。依俗安立。非安立真實者。謂一切法真如實性。   證得理趣者。略有四種。一一切有情業報證得。二聲聞乘證得。三獨覺乘證得。四大乘證得。   一切有情業報證得者。謂一切有情造作淨不淨業。依自業故於五趣流轉中。感種種異熟。受種種異熟。   聲聞乘證得者。謂初受三歸乃至依止。聞莊嚴故得五證得。一地證得。二智證得。三淨證得。四果證得。五功德證得。地證得者。謂得三地。一見地。二修地。三究竟地。智證得者。謂得九智。一法智。二種類智。三苦智。四集智。五滅智。六道智。七此後所得俗智。八盡智。九無生智。淨證得者。謂四證淨果。證得者。謂四沙門果。功德證得者。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解神通等功德。復次聲聞乘證得中證得依止者。謂先修世間道離欲。次修順解脫分善根。後修順抉擇分善根。   獨覺乘證得者。略有三種。一由先已得順抉擇分善根故。二由先已得無漏真證故。三由次第得故。此中由前二證得者。名非獨勝覺。由後證得者。名犀角喻覺。   大乘證得者。謂大悲證得。發心證得。波羅蜜多證得。攝事證得。地證得。於五無量中隨至真如證得。不思議威德證得。不共佛法證得。彼一切如前分別應知。   教導理趣者。謂略有三處所攝。一藏所攝。二摩怛履迦所攝。三彼俱所攝。藏所攝者。謂聲聞乘藏及大乘藏。摩怛履迦所攝者。謂十七本地及四種攝彼俱所攝者。謂略有十種。如前分別義中十種義。應知。此為攝。前一切藏所攝。及摩怛履迦所攝。故名為總。略摩怛履迦。   復有十二種教。一事教。謂宣說各別色等眼等一切法教二想差別教。謂宣說蘊界處緣起是處非處諸根諸諦念住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等。如是廣說。無量佛薄伽梵想差別教。三自宗觀察教。謂契經應頌記別等教。依攝釋中之所顯示。四他宗觀察教。謂依七種因明摧伏他論成立自論教。七種因明者。謂論體論處所等。後當分別。五不了義教。謂契經應頌記別等中。薄伽梵略摽其義。未廣分別。應更開示教。六了義教。謂翻前應知。七俗諦教。謂諸所有言路顯示。彼一切皆名俗諦。又依名想言說增上所起相名分別。亦是俗諦。八勝義諦教。謂四聖諦教。及真如實際法性教。九隱密教。謂多分聲聞藏教。十顯了教。謂多分大乘藏教。十一可記事教。如四種法嗢拖南教。謂一切行無常乃至涅槃寂靜。如是等教。十二不可記事教。謂有問言。世間為常為無常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告彼言。我說此事不可記別。乃至問言。如來滅後為非有非無耶。如來爾時默然不記。但告彼言。我說此事不可記別。此中四因緣故。宣說不可記事。應知。一無體性故不可記別。如有問言。我與諸蘊為異不異為常無常如是等。二能引無義利故不可記別。如升攝波葉經說。有無量法我已證覺。而不宣說。何以故。彼法能引無義利故。三甚深故不可記別。謂有問言。我為有為無耶。此不可記別。何以故。若如來記別我有者。彼人或執蘊中有我。或執離蘊有我。若記別我無者。彼人或謗世俗言說。我亦是無乃至有問。如來滅後為有為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由甚深故皆不記別。四彼相法爾故不可記別。謂諸法真如與彼諸法若一若異不可記別。由彼如相法爾不可安立。若異性若不異性故。復有四種因緣如來宣說不可記別事。應知。一由此事外道所說故。二不如理故。三不引義利故。四唯能發起諍論纏故。有二因緣不引義利。應知。一遠離因果思惟故。二遠離雜染清淨思惟故。   離二邊理趣者。略有六種。應知。一遠離於不實有增益邊。二遠離於真實有損減邊。三遠離執常邊。四遠離執斷邊。五遠離受用欲樂邊。六遠離受用自苦邊。   不可思議理趣者。略有六種不可思議事。一我不可思議。二有情不可思議。三世間不可思議。四一切有情業報不可思議。五證靜慮者及靜慮境界不可思議。六諸佛及諸佛境界不可思議。   意樂理趣者。略有十六種意樂。一開示意樂。二離欲意樂。三勸導意樂。四獎勵意樂。五讚悅意樂。六令入意樂。七除疑意樂。八成熟意樂。九安定意樂。十解脫意樂。十一依別義意樂。十二發證行者無過歡喜意樂。十三令聞行者於說法師起尊重意樂。十四法眼流布意樂。十五善增廣意樂。十六摧壞一切相意樂。   依義者謂不了義及了義。   歸三種分別者。一成就。二建立。三差別。成就者。唯佛法僧是真歸依。非餘天等。何以故。由二因故。一無所能為故。二不現見故。   雲何無所能為。謂諸天神不能為諸眾生作利益事。此諸天神或無能故。或待敬事故。或不忍疲苦故。或無慈悲故。或有障礙故。如是一切非真歸處。謂無能故。墮偏黨故。避自疲苦無自在故。無哀愍故。德微劣故。   雲何不現見。謂諸天神非現證見。世間未見不現見主能為所依。除可依信現攝受他。餘現見依所不見故。問夢中見故應是歸依。答欲想所見或實不實。又復覺時何不現見。雖於夢中少見實相。此亦欲想所作。又眾緣現前令處夢者少有所見。此亦多虛。復次由五種因諸天神等非歸依處。何等為五。一由相故。二由體故。三由業故。四由法爾故。五由因果故。   由相故者。謂諸天神世不現見無談論故。容色奮發有怖畏故。染習放逸有貪愛故。捨他利益無悲愍故。不能解了作與不作不達實義故。不可歸依。雲何相故佛可歸依。謂世間現見有談論故。容色和靜無怖畏故。遠離放逸無貪愛故。不捨利他有大悲故。善能解了作與不作通達實義故。復由五相佛可歸依。何等為五。為利有情證大菩提故。現處大眾開正法眼故。怨親有情平等利益故。於諸家室攝受。捨離貪著諸根寂靜故。善除一切眾生疑網故。   由體故者。謂由如來永斷諸漏。自既調御亦調御他故可歸依。諸天神等具諸漏故。尚不自調御。況調御他。故非歸處。   由業故者。謂如來安住廣大無垢靜慮等業。又復能為利眾生業故可歸依。諸天神等安住穢下受用欲業。又有殺害諸眾生業。故非歸處。   由法爾故者。謂一切世間及出世間功德勝利。皆依自己功用所得。若離自己功用。雖於天神起深敬信亦不能證設於天神不生敬信。但自用功必能證得。是故天神非歸依處。由因果故者。今問事天神者。天神體性。為由天業感得。為由供養天得。為無因得。若天業得者。即應歸業。非天若無因得者。應歸無因。非天若供養天神得者。為唯因供養感天神體為唯因天神為因二種。若唯因供養者。即徒事天神隨處供養。皆應能感天報。若唯因天神者。即徒設供養。雖不供養。但由天神應得天報。若俱因二種者。但設供養天神攝受。諸所祈願悉應果遂。又於七種所祈願事不定果遂。是故不然。一於供養緣攝受。二於信解緣攝受。三於信解彼者。發起信解能感最勝天神自體。四於能感最勝所受富樂。五於摧壞阿素洛等怨敵。六於出生。七於終沒建立者。問有幾種歸趣。答三種歸趣。謂佛法僧。問何因唯有三種歸趣。答由四因故。唯有如來是可歸趣。謂善自調故。善解一切種調伏方便故。以財供養不悅意故。以行供養悅可意故。由具此德彼所說法及弟子眾亦可歸依。問齊何當名能歸趣耶。答具四因故。名能歸趣。一善知有德故。二善知差別故。三自誓受故。四更不餘歸趣故。問歸趣行雲何。答有四種歸趣正行。應知。一親近善人。二聽聞正法。三如理作意。四法隨法行。復有四種正行。應知。一善攝諸根令不掉動。二受正學處。三悲愍眾生。四時時如法供養三寶。問歸趣三寶有何利益。答有四種利益。一得廣大功德。二得廣大歡喜。三得勝等持。四得善清淨。復有四種利益。一大護具足。二一切邪解障礙漸得微薄遍盡滅沒。三得入聰慧正至善人眾中。所謂大師同梵行眾。四為信聖教諸天之所愛樂。彼諸天等若見有受三歸趣者。生大歡喜展轉相告。我等往昔皆由成就三歸趣故。從彼命終來生此間。是善男子等今亦成就此三歸趣多住不捨。不久當來為我等伴。   差別者。謂由六種因故三寶差別應知。一由相故。二由業故。三由信解故。四由行故。五由隨念故。六由生福故。由相故。差別者。自證覺相是佛寶。證覺果相是法寶。由隨他教正修行相是僧寶。由業故差別者。轉正說業是佛寶。煩惱苦斷所緣境業是法寶。增勤勇業是僧寶。由信解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親近敬事。於正法寶應信敬作證。於諸僧寶應同法共住敬信親近。由行故差別者。謂於佛寶應起延請迎接承事供養行。於正法寶應起如理方便修習行。於諸僧寶應起互共受用財法行。由隨念故差別者。於三寶所應各起別行隨念。如經中說。此薄伽梵如來應正等覺。乃至廣說。由生福故差別者。謂於佛寶依一有情生最勝福。於正法寶依增上法生最勝福。於諸僧寶依多有情生最勝福。   顯揚聖教論卷第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七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三   論曰。學十二種分別者。一差別分別。二生起分別。三轉異分別。四能治所治分別。五能引勝生定勝分別。六順法分別。七補特伽羅分別。八下中上分別。九瑜伽分別。十作意分別。十一引發分別。十二問答分別。   差別分別者。謂分別三學差別增上戒學。差別者如經中說。若諸比丘屍羅成就住。守別解脫律儀軌則所行悉皆具足。於微細罪深見怖畏。受學學處名具戒者。   此中屍羅成就住者。謂於所受學處身業無犯語業無犯不破不穴。如是屍羅成就住。   守別解脫律儀者。謂七眾屍羅名別解脫律儀。即此屍羅眾差別故。建立多種律儀。此中義者。唯依比丘律儀相說。是名守別解脫律儀。   軌則具足者。謂或於威儀。或於所作。或於方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世間不違世間。隨順毘柰耶不違毘柰耶。   雲何於威儀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毘柰耶。謂若是時是處應行。及如是應行。即於是時是處如是正行。不為世間訶責譏毀。及不為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訶責譏毀。如行住坐臥亦如是知。   雲何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毘柰耶。謂著衣服大小便利用水齒木入村乞食迴還受用洗缽安置洗足敷具。又復略作缽業衣。及餘所有如法作業。是名所作。如其所應。若是時是處。應作及如是應作。即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作。不為世間訶責譏毀。及不為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訶責譏毀。是名於所作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毘柰耶。   雲何於方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毘奈耶。謂讀誦經典和敬師長。修承事業瞻侍疾患。互起慈心與欲宣說。方便修習。請問聽法精勤無墮。於諸聰慧同梵行者躬自供事。獎勸他人修行善品。及為宣說深妙之法。入靜密處結加趺坐。諸如是等及餘善法。是名方便修諸善品。如是於方便修習。如所說善品中。若是時是處應修及如是應修。即於是時是處如是正修。由如是修故。不為世間訶責譏毀。及不為聰慧正至善人同法者持律者學律者訶責譏毀。是名方便修善品中軌則具足隨順不違世間及毘柰耶。若如是相軌則具足。是名軌則具足。   所行具足者。謂五處非比丘所行。何等為五。一唱令家。二婬女家。三酤酒家。四王宮。五旃荼羅羯恥那家。及如來餘所制不應行處。除此餘是所行。如是以時行無過處。是名所行具足。   於微細罪深見怖畏者。謂犯小隨小學處犯已可出者。皆名微細罪。復次若犯已少用功出者。名微細罪。若於此中深見怖畏。謂勿令我因此犯故便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證所未證。勿復令我墮於惡趣起惡趣行。勿復令我後自悔責。勿為大師諸天聰慧同梵行者以法訶責。又勿令我惡名稱等流布十方。因見如是現法後法。不可樂事深生怖懼。為如是故。於小隨小學處乃至命難因緣。終不故犯。設復失念。或時犯已。疾疾悔過如法而出。如是名為於微細罪深見怖畏。   受學學處者。謂先受別解脫律儀時。由白四羯磨受具足故。略已得聞學處體性及於別解脫經所說過一百五十學處。唯自誓受我當盡學一切學處。復從鄔波柁耶阿遮利耶及諸共談論者。互問難者。數習近者。善同意者所。數數聞已。又半月半月聞說別解脫經。由如是受一切學處故。名得別解脫律儀。從是已後於諸所善學處無有毀犯。設有毀犯即如法出。若於先所誓受學處不善不達者。應如先所受。復於鄔波柁耶阿遮利耶等所。數數請問聽受令善達解。如尊所說不增不減。善修學已又無倒受持。若文若義。如是名為受學學處。   如是廣說屍羅律儀差別已。若略說彼義者。謂此中薄伽梵以三種相顯了戒蘊。一無失壞相。二自體相。三自體功德相。此中如前所說。屍羅成就住者。此顯屍羅律儀無失壞相。次言守別解脫律儀者。此顯自體相。復言軌則所行悉具足者。此顯如所受別解脫律儀觀他增上功德名稱相。何以故。由他見此軌則所行具足相故。未信者信。已信者增長。由未信者依此信故。心無輕毀無惡名聞。若不爾者。雖具足屍羅。由越軌則所行故。則無觀他增上德稱。若翻於此則無過失。後言於微細罪深見怖畏受學學處者。此顯觀自增上功德名稱相。何以故。雖復軌則所行具足故得觀他增上功德名稱。然毀屍羅已。由此因緣或生惡趣。或不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證所未證。若能於微細罪尚見怖畏。何況上品。又受學學處。由此因緣。身壞命終生於善趣。又復堪任得所未得悟所未悟證所未證。以是緣故。名屍羅律儀觀自增上功德名稱相。   復次此中薄伽梵顯三種屍羅性。一受屍羅性。二出離屍羅性。三修習屍羅性。初說屍羅成就住者。此顯受屍羅性。次說守別解脫律儀者。此顯出離屍羅性。何以故。由別解脫律儀所攝屍羅。說名增上戒學。依增上戒學故。能修增上心學及增上慧學。由依此故。能令一切苦永盡出離。如是出離。先依屍羅行然後方得。是故別解脫律儀。說為出離屍羅性。後說軌則所行悉皆具足。於微細罪深見怖畏。受學學處者。此顯修習屍羅性。若依如是相修習別解脫律儀屍羅者。是名修習善修習。如是名為增上戒學差別分別。   增上心學差別分別者。若比丘離欲惡不善法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復尋伺寂靜內遍淨心一趣性無尋無伺三摩地生喜樂第二靜慮具足住。復離喜故住捨念正知身受樂聖者宣說有捨念樂住第三靜慮具足住。復斷樂先已斷苦及喜憂沒不苦不樂捨念清淨第四靜慮具足住。此差別義如前已說。是名增上心學差別分別。增上慧學差別分別者。若比丘於苦聖諦如實知苦。於集聖諦如實知集。於苦滅聖諦如實知滅。於苦滅趣行聖諦如實知趣行。是名增上慧學差別分別。   生起分別者。謂由屍羅成就故。無悔由無悔故。生悅生悅故。心喜心喜故。身安身安故。受樂受樂故。心定心定故。觀如實觀如實故。起厭起厭故。離欲離欲故。解脫解脫故。自謂我證解脫。復起如是智見。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   轉以分別者。謂或有增上戒學無增上心無增上慧。或有增上戒學增上心學無增上慧。若有增上慧學。必有增上戒及增上心。   能治所治分別者。謂增上戒學是煩惱纏。止息對治。增上心學是煩惱纏。制伏對治。增上慧學是煩惱隨眠。永斷對治。能引勝生定勝分別者。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能引清淨地及清淨勝生。增上慧學能引出世決定勝德。   順法分別者。謂十種隨順學法。一先因。二順教。三如理方便。四無間殷重修。五猛利樂欲。六修持力。七身心粗重安息。八數數觀察。九無怯怖。十無增上慢。先因者。謂先世根熟及根成滿。順教者。謂無倒次第之教。如理方便者。謂如教修行。如是修時能生正見。無間殷重修者。謂如是方便時無空過。修習善品及至誠。速疾引發善品。猛利樂欲者。謂於增上解脫起證樂慾念。我何時證於眾聖具足住處。修持力者。謂二因緣得修持力。一性利根故。二長時純熟修故。身心粗重安息者。若由身疲倦起身心粗重。則易奪威儀令得安息。若由極尋伺起身心粗重。則內修寂靜令得安息。若由勵意極攝斂心及沈下心惛沈睡眠纏起身心粗重。則修慧觀及淨勝作意令得安息。若由自性未斷煩惱順煩惱品身心粗重隨逐不離。則正修聖道令得安息。數數觀察者。謂依屍羅數數觀察。惡作善作如實了知。若於惡作不為不應捨離。若於善作不為則應捨離。若於惡作為之則應捨離。若於善作為之不應捨離。如是觀察作意增上力故數數觀察。一切煩惱已斷未斷。若知已斷應深慶悅。若知未斷數數應修此對治道。無怯怖者。謂於時時中應知應觀。於法由不知不觀不證入故。生於怯怖。心有萎悴心有虛乏。如是數數生時。心不執著除斷棄捨。無增上慢者。謂於所得所悟所證中。離增上慢不顛倒執。於已得中起已得想。於已悟中起已悟想。於已證中起已證想。如是十法樂正修行諸學處者。由初中後隨順學處。是故名為隨順學法。此十法中先因一種隨順增上戒學最勝。餘之九種隨順增上心學增上慧學最勝。   補特伽羅分別者。謂此三學通諸異生及見諦者。下中上品分別者。謂由行故。及方便故。由行故者。謂苦遲通行名下品學。苦速通行及樂遲通行名中品學。樂速通行名上品學。由方便故者。不殷重方便及不無間方便修者。名下品學。隨一方便修者。名中品學。具二方便修者。名上品學。   瑜伽分別者。謂依四種瑜伽正學學處。一信。二欲。三正勤。四方便。   信者。謂二行相及二依處。二行相者。一忍可行相。二清淨行相。二依處者。一觀法道理依處。二信解人威德依處。欲者有四種欲。一為證得欲。二為問論欲。三為證資糧欲。四為方便修欲。為證得欲者。如一行者於上解脫起證樂欲。廣說如前。為問論欲者。如一行者起證欲已。趣僧伽藍中。詣有識者。同梵行者。正行智者所。為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為證資糧欲者。如有行人於屍羅律儀清淨中。飲食知量中。覺悟方便中。正知住中。及進上中。起證樂欲。為方便修欲者。謂於無間方便中。殷重方便中。修聖道中。生希求作證樂欲。   正勤者。謂四種正勤。一為聞法故。二為思惟故。三為修習故。四為障淨故。為聞法故者。謂為聞所未聞。及已聞者明淨故。策勵於心方便修習所未委處。為思惟故者。如所聞法獨在靜處。思惟稱量觀察其義。為修習故者。謂處靜室數修止觀。為障淨故者。謂為淨諸蓋晝夜精勤經行宴坐。策勵於心方便修習所未委處。   方便者。亦有四種。謂守護屍羅及守護諸根增上力故。令根律儀清淨善住於念。由善住念故得不放逸。守護於心修習善法。由不放逸故。令其內心與止相應。及得增上慧觀察諸法。如是四種瑜伽分為十六行。此中由信故。信當得義。由信當得義故。於諸善法起修作欲。由修作欲故。晝夜精勤。住於策勵堅固勇猛。由正勤故。攝修方便為令得所未得義故。悟所未悟義故。證所未證義故。是故此四種法。說名瑜伽。   作意分別者。謂了相等七種作意。了相作意者。由作意故。了達欲界粗相及初靜慮靜相。雲何了達欲界粗相。謂六種尋思諸欲過失。一義。二事。三相。四品類。五時。六道理。   尋思義者。謂尋思諸欲多諸過患多諸累惱多諸疫癘多諸災橫如是諸欲多諸過患。乃至多諸災橫。是為粗義尋思。事者。謂或於內諸欲起於貪慾。或於外諸欲起於貪慾。   尋思相者。謂尋思自相及共相。尋思自相者。謂此是煩惱欲。此是事欲。如是諸欲或隨順樂。或隨順苦。或復隨順不苦不樂。隨順樂者。是貪慾依處及想心顛倒依處。隨順苦者。是瞋恚依處及忿恨依處。隨順不苦不樂者。是覆惱誑諂無慚無愧依處及見倒依處。如是諸欲或暴惡受之所隨行。或不暴惡受之所隨行。如是名為尋思諸欲自相尋思。共相者。謂尋思諸欲生苦乃至求不得苦。平等平等隨逐隨縛。受用欲者。雖復諸欲廣備。亦應解了是生苦等法。此廣備欲須臾變壞。如是名為尋思諸欲共相。   尋思品類者。謂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連鎖枯骨。如穢段肉。如草炬火。如一分炭火。如蟒毒蛇如夢所見。猶如假借莊嚴之具。如樹抄果。又復尋思一切有情受追求所作苦。受親愛離壞所作苦。受無厭足所作苦。受不自在所作苦。受惡行所作苦。又薄伽梵言。我說習近諸欲有五過患。一諸欲。少味。二習近欲者。多諸苦惱多諸過患。三習近欲者。無厭無足無休無息。四習近欲者。諸結增長。五習近欲者。無惡不造。又復聰慧正至善人。以無量門訶責諸欲。謂此諸欲增染無厭。眾所共有非法顛倒。諸惡行因增長欲愛。智者捨遠速疾散壞。依於諸緣放逸之地。其性無常為空為虛。誑失之法如幻如化誘誑愚夫。若現法欲。若後法欲。若天上欲。若人間欲。一切皆是魔之所行魔所住處。又依彼欲能令心生無量種種惡不善法。謂貪瞋恨等諸障礙法。諸聖弟子學學處時能為障礙。由如是等差別過失多分尋思諸欲墮黑品類。如是名為尋思品類。   尋思時者。謂於去來今世常恆相續。尋思諸欲多諸累惱多諸災橫多諸過患。如是名為尋思於時。   尋思道理者。謂此諸欲由大資具由大追求由大勞倦。復由種種雜功業處方得圓備成立增長。雖復如是外資生物增長成滿。然其法爾速疾散滅。又復父母妻子奴婢諸作業者朋友官僚兄弟親族等。雖暫集會不久散壞。又復內身粗色。四大所生。糜飯所長。常棄穢惡澡浴按摩等。雖復暫治所生苦惱。終是離散壞滅之法。為治飢渴苦故受諸飯食。為治寒熱苦惱及為覆障可羞慚處。受畜衣服。為治惛睡逼苦及為對治行住疲苦。受諸臥具。為治諸疾病苦。受諸醫藥。如是諸欲皆為治苦。不應貪著。唯除應如重病所執治病之藥。或依聖教尋思如是如是諸欲粗相。或復內自智見發起或復尋思隨順道理或復尋思諸欲自性。無始世來法爾成就。不思議法不應思議不應分別。如是名為尋思道理。如是六種了知諸欲粗相已。又復了知初靜慮靜相。謂於初靜慮中無如欲界極粗重相。由離如是欲粗相故。名初靜慮靜相。如是名為了知初靜慮靜相。由定地作意故。了知欲界粗相及初靜慮靜相。是名了相作意。此中猶有聞思間雜。應知。   勝解作意者。謂如其所應尋思了達欲界粗相及初靜慮靜相。不為聞思之所間雜。純起修行勝解緣粗靜相。修習止觀修習之時。如所尋思粗靜之相數起勝解。是故名為勝解作意。   遠離作意者。謂多修習此種類故。為欲斷除初分煩惱。起對治道與斷煩惱。能對治道俱生作意。名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者。謂已斷欲界初分煩惱。及已遠離彼品粗重。於後勝品斷及遠離起於喜樂。又於斷處見勝功德。證於少分遠離喜樂。於時時中以淨勝作意而自慶悅。為欲斷除惛沈睡眠掉舉纏故。是名攝樂作意。觀察作意者。謂如是正修樂斷樂修已善品方便之所扶持。令欲界繫諸煩惱纏。若行若住不復現行。如是行者復自思惟。我此身中為有貪慾為無貪慾。而於諸欲境不執受耶。為自觀察故。隨於一境思惟勝妙清淨之相。而彼行者。由未盡斷諸隨眠故。思惟如是淨妙相時。隨順染習趣向染習臨至染習。不住於捨亦不厭毀遮止違逆。行者爾時如是自知。我於諸欲未正遠離心未解脫故。諸欲行繫攝我心。猶如持水法爾攝伏。我今定當倍修治道。令餘隨眠無餘斷故。倍復欣樂勝斷勝修。是名觀察作意。   方便究竟作意者。謂倍修習止品樂斷樂修故。雙修止觀數數觀察。如是行者修習對治。時時觀察斷與未斷。令心遠離欲界煩惱繫縛。此暫時伏離非是究竟永拔種子。行者爾時得初靜慮方便道。究竟一切煩惱對治作意。是名方便究竟作意。   方便究竟果作意者。謂從此後無間由前因緣故。證入根本初靜慮定。此根本初靜慮俱生作意。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如初靜慮有七種作意。如是第二第三第四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定如其所應。盡當知。   復次粗相者。謂於一切下地。從欲界乃至無所有處。略有三種。諸下地法而可厭離。應知。一極苦住性。二極不寂靜住性。三極短壽住性。   引發分別者。謂四種引發。一果引發。二離欲引發。三轉根引發。四勝德引發。   問答分別者。謂無量門問答分別今少顯示。問增上戒學雲何不清淨雲何清淨。答有十種因戒不清淨。何者為十。一初不如法受屍羅律儀。二極沈下。三極浮散。四放逸懈怠所攝。五發起邪願。六犯軌則攝。七犯邪命攝。八墮於二邊。九不能出離。十違越所受。   初不如法受屍羅律儀者。如有一人或避王逼惱。或避強賊之所逼惱。或避債主逼惱。或因恐怖逼惱。或怖不活等故。出家受戒。不為營修聖道不為清淨梵行。不為自調伏。不為自寂靜。不為自涅槃。諸如是等是為不如法受屍羅律儀。   極沈下者。如有一人無慚無愧。悔心微劣其性慢緩。於諸學處慢緩修習。如是名極沈下。極浮散者。如有一人僻執所受非處生悔。於不應悔處而生悔。故於他人所非處而生陵蔑之心及損害心。數習不捨。如是名極浮散。放逸懈怠所攝者。如有一人於過去世已有違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於對治。如是於未來現在起於違犯。由忘念故而不如法起於對治。先亦不起猛勵樂欲。當於禁戒終不違犯。謂我當如是如是行如是如是住。如所應行如所應住令無所犯。又復如是行如是住應可犯者而有毀犯。此人於前中後際及先時所作俱隨行時。皆現成就於放逸故。又執睡眠及與偃息。以之為樂。慢緩嬾墮不樂修營。於梵行智人身不供侍。如是名為放逸懈怠所攝。   發起邪願者。如有一人發起邪願行於梵行。謂我今所修戒禁梵行。當為天主。或作餘天。或復樂欲利養尊敬。謂從他人求諸利養及與尊敬。或唯願證利養尊敬。如是名為發起邪願。犯軌則攝者。如有一人於諸威儀。或於所作。或於方便。修善品中如前所說。凡有所行違於世間越毘柰耶。如是名為犯軌則攝。   犯邪命攝者。如有一人為性大欲及不知足。難養難滿。又以非法求覓一切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及餘資具。不以法故。此人為求衣服飲食等因顯己功德。故於他人前詐現非其自性及非串習威儀。又現諸根寂靜無有掉動。意令他人謂己有德。當有所施及以供事。謂衣服飲食諸坐臥具病緣醫藥及餘資具身業給使。又復此人形貌躁惡發言粗獷無所忌憚。嚴飾其身稱揚己名及與種姓。或復多聞。或廣持法。為得利養及恭敬故。而為他人宣說諸佛及佛弟子所演之法。或自說己實有功德。或少增益。或令他人稱顯異相。為求多勝衣服飲食及餘沙門種種資具。雖復衣服無所闕少。故現受用弊壞衣服。意令信我長者居士知闕少故。便多施與上妙衣服。如衣服餘沙門資命之具亦復如是。又於信敬婆羅門諸長者所不得如所欲物。或是所無或是受用不可與故。而便逼切訶罵求索。或得下劣之物。輕毀退還。對施主前說如是語。咄善男子。有餘善男子善女人。若比於汝族姓下劣資財貧匱。尚能捨施如是如是妙可意物。況汝於彼族姓高勝富有財產。而以如是鄙可惡物施於我耶。諸如是等。或依詐現威儀。或依非法言說。或依稱顯異相。或依逼切訶罵。或依以利比引於利非法求覓衣服飲食坐臥之具。病緣醫藥及餘資具。不以法求。是謂邪命。如是名為犯邪命攝。   墮二邊者。如有一人樂著受用。諸欲妙樂從他而得衣服等具。或如法或不如法。不見過患不知出離。而受用之。此謂一邊。又如一人修自苦行。無量種種苦事煎迫其身。受行種種極苦禁戒。或依處棘刺。或依處灰。或依於杵。或依於板。或依髑髏。或復蹲住。或修蹲定。或復事火乃至日三。或復處水乃至日三。或翹一足視日隨轉。諸如是等及餘修自苦行。是第二邊。如是名為墮於二邊。   不能出離者。如有一人執見屍羅及餘禁戒。謂唯修習屍羅禁戒。當得清淨解脫出離。又復執見善守善淨諸外道戒。當得清淨解脫出離。如是二種非究竟淨故。不能出離。如是名為不能出離。違越所受者。如有一人都無羞恥。曾不顧惜沙門儀範。違毀禁戒行諸惡法。內懷朽爛隨順下流。如穢蝸蟲螺音狗行。非沙門稱沙門。無梵行稱梵行者。如是名為違越所受。由是十因增上戒學而不清淨。若翻此者。是則清淨。   增上心學。淨不淨義者。如攝事品清淨靜慮中說。又由此清淨故。增上慧學清淨應知。如是等類問答分別無量無邊准義應知。   菩提五種分別者。一種性。二方便。三時。四證覺。五解脫。   種性者。聲聞菩提依鈍根種性。獨覺菩提依中根種性。無上正等菩提依利根種性。   方便者。聲聞菩提由行六處善巧方便。獨覺菩提由多分行甚深緣起善巧方便。無上正等菩提由五明處善巧方便。   時者。聲聞菩提極少三生修行而得。獨覺菩提由百大劫修行而得。無上正等菩提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行而得。   證覺者。聲聞菩提由師證覺。獨覺菩提唯誓自利無師證覺。無上正等菩提自利利他無師證覺。   解脫者。聲聞菩提。獨覺菩提所證轉依。解脫煩惱障解脫身攝。無上正等菩提所證轉依。解脫一切煩惱障及所知障。解脫身攝及法身攝。   顯揚聖教論卷第七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八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四   如是分別聞歸等已。復次頌曰。  聖行無上乘  大菩提功德  異論論法釋  應知各多種   論曰。聖行多種者。謂四聖行。一到彼岸行。二菩提分行。三神通行。四成熟有情行。   到彼岸行者。謂如前所說。十波羅蜜多是名到彼岸行。   菩提分行者。謂如前所說。四念住等一切三十七覺分法及四種尋思四種如實遍智。是名菩提分行。   神通行者。謂如前所說。六種神通名神通行。成熟有情行者。謂如前所說。二種無量。一所調伏無量。二調伏方便無量。復有六種成熟。一成熟自體。二所成熟者。三成熟差別。四成熟方便。五能成熟者。六已成熟者相。如是名為成熟有情行應知。   無上乘多種者。謂五種大乘。一種子。二趣入。三次第。四正行。五正行果。如其次第。菩薩地中種性品發心品住品餘諸品大菩提建立二品所攝應知。大菩提多種者。謂五種大菩提。一自性。二功用。三方便。四轉。五滅。   自性者。謂超過一切聲聞獨覺所得轉依。此有四種應知。一生起依止。二不生依止。三善觀察所知果。四法界淨相。   生起依止者。謂佛相續出世間道。依此轉依方得生起非不生起。若離此轉依亦生起者。未轉依前應已生起。不生依止者。謂一切煩惱及彼習氣。依此轉依不復生起若不爾者。未轉依前眾緣和合。一切煩惱及彼習氣。永更不生已應可得。   善觀察所知果者。謂此轉依是善通達所知實際所知真如果。若不爾者。諸佛自體應更了知。應更斷滅。   法界淨相者。謂此轉依無眾相故。極善清淨法界所顯。若不爾者。應是無常可思議法。然此轉依是常住相不可思議無二所顯。   此不可思議性復有五種應知。一自性。二處所。三住。四一性異性。五成立所作。   自性者。此轉依性即色離色不可思議。如是即受想行識離受想行識不可思議。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若即若離不可思議。眼處耳處鼻處舌處身處意處等。若即若離不可思議。若有若無等不可思議。   處所者。此轉依性若在欲界若離欲界不可思議。若在色無色界若離色無色界不可思議。人間天上若在若離不可思議。十方世界若在若離不可思議。   住者。謂此轉依住如是如是狀貌安樂住不可思議住。如是如是狀貌奢摩他住不可思議住。有心住不可思議住。無心住不可思議住。如是如是狀貌聖住不可思議住。如是如是狀貌天住梵住不可思議。   一性異性者。一切諸佛同處一無漏界中。一性異性不可思議。   成立所作者。謂諸佛如來其性平等。智慧勢力威德平等。住無漏界依止轉依。為利一切諸有情故。成立如是如是利有情事不可思議。此復二因緣故不可思議應知。一以離言說義過言語道故不可思議。二以出世間義世無比故不可思議。   功用者。略而言之。十種自在名為功用。何者為十。一壽自在。二心自在。三眾具自在。四業自在。五生自在。六願自在。七勝解自在。八神變自在。九智自在。十法自在。   方便者。略而言之。四種變化名為方便。一未成熟者令成熟故。現諸菩薩所行行變化。二已成熟者令解脫故。於三千大千世界百拘胝贍部洲同時顯現如來變化。三方便攝受聲聞變化。四為彼所調伏有情顯現一切獨覺變化。佛薄伽梵於此四種變化法中。十方世界無礙作用應知。   轉者。有二種應知。一暫時轉。二究竟轉。暫時轉者。謂乃至有情未成熟未解脫。諸佛如來化轉不息。究竟轉者。如無盡不可思議諸佛威德明轉。為諸有情作利益事。流轉不息故。滅者。有二種應知。一暫時滅。二究竟滅。暫時滅者。於已成熟已解脫有情。諸佛如來暫時示現入般涅槃非是究竟。究竟滅者。謂一切煩惱及彼習氣及所依苦。究竟永盡。應知。功德多種者。嗢拖南曰。  殊特非殊特  平等心利益  報恩與欣讚  不虛方便行   論曰。殊特者。謂諸菩薩修學無上正等覺乘時。有五種殊特之法應知。何等為五。一於一切有情非有因緣而起親愛。二唯為利益諸有情故。常處流轉忍受大苦。三於多煩惱難調有情。善能解了調伏方便。四於極難解真實義理。能隨悟入。五具足不思議威德。如是五法非餘有情所共有。故名為殊特。   非殊特者。謂諸菩薩修學無上正等覺乘時。有五種非殊特法。菩薩摩訶薩由成就此五種法故。則五種殊特法成就顯現。何等為五。謂諸菩薩以因利他苦即為己樂。是故菩薩恆遍受行利他因苦。是名第一非殊特法。又諸菩薩雖善了知生死涅槃過失功德。而樂令有情畢竟清淨即為己樂。是故菩薩為淨有情增上力故。恆誓受行處生死法。是名第二非殊特法。又諸菩薩雖善了知默然樂味。而樂令有情畢竟清淨即為己樂。是故菩薩為淨有情增上力故。恆勤方便而為說法。是名第三非殊特法。又諸菩薩雖已積集六波羅蜜多善根。而樂令有情畢竟清淨即為己樂。是故菩薩為淨有情增上力故。以清淨意而施與之。又不期彼施果異熟。是名第四非殊特法。又諸菩薩以他利益事即為自利益事。是故菩薩恆現受行一切有情利益之事。是名第五非殊特法。菩薩摩訶薩由成就此五種法故。則五種殊特法成就顯現應知。平等心者。謂諸菩薩於一切有情所有五種平等心。一菩薩摩訶薩初發心時。如為得大菩提故起大誓願。如是亦為利益諸有情故起平等心。二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起悲愍俱平等之心。三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起如一子愛俱平等之心。四菩薩摩訶薩於從眾緣已生諸行。知是所想有情事已。了達一有情法性。即是一切有情法性。於一切有情所起平等法性智俱平等之心。五菩薩摩訶薩如於一有情行利益行。如是於一切有情亦行利益行。故於一切有情所起欲作利益事俱平等之心。如是名為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起於五種平等之心。   利益者。謂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作一切利益事。有五種相。應知。何等為五。一於違損事說正命法而引攝之。二於不隨順能饒益事說隨順法而引攝之。三無依苦惱貧匱無怙有情為作依怙而引攝之。四宣說趣於善趣之道而引攝之。五宣說三乘趣涅槃道而引攝之。   報恩者。謂菩薩摩訶薩於有恩有情所起於五種反報利益。何等為五。一安處有情令學己德。二方便安處令學他德。三無依無怙苦惱貧匱者為作依怙。四勸令供養諸佛如來。五令自書寫佛所說法。及受持供養。   欣讚者。有五種處。菩薩摩訶薩常應欣讚。何等為五。一值佛出世而得承事。二於如來所常聞六波羅蜜多相應菩薩藏法。三於成熟一切有情行堪任修習。四速證無上正等菩提。五證菩提已菩薩聲聞大眾和合。   不虛方便行者。謂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有五種不虛利益方便勝行。何等為五。一菩薩摩訶薩於諸有情以利益安樂意為先。二菩薩摩訶薩成就不顛倒覺。於利益安樂事如實了知。三以隨宜方便說種種法。令諸有情隨所堪任悉得調伏。此唯如來究竟堪能。四菩薩摩訶薩於一切時心無厭倦。五菩薩摩訶薩平等大悲於下中上諸有情所心無偏黨。復次嗢拖南曰。  不顛倒方便  退墮與勝進  相似實功德  善調伏有情   論曰。不顛倒方便者。謂菩薩摩訶薩有五種方便。攝一切正方便。應知。何等為五。一隨護方便。二無過方便。三擇力方便。四淨勝意樂方便。五入決定方便。隨護方便者。謂菩薩摩訶薩善護聰叡。以俱生智速攝受法。又善護憶念。由憶念故所攝受法持不忘失。又善護智慧。由智慧故於所攝受法善觀察義正慧通達。由遠離隨順聰叡憶念智慧退分因故。及由親近修習隨順住分勝分因故。又善護自心。由善防護諸根門故。又善護他心。由正方便護他心故。無過方便者。謂菩薩摩訶薩於諸善法無倒勇猛。無量無間迴向菩提。擇力方便者。謂即此一切住勝解行地中應知。淨勝意樂方便者。謂住淨勝意樂地及行正行地應知。入決定方便者。謂住決定地決定行地到究竟地應知。如是五種方便。總攝菩薩一切正方便應知。退墮者。謂諸菩薩五退分法應知。一不敬正法及說法者。二放逸懈怠。三習近煩惱。四習近惡行。五與餘菩薩校量勝劣起增上慢。及於法顛倒起增上慢。   勝進者。謂諸菩薩五勝分法。即如其次第。翻前五種黑品應知。   相似功德者。謂諸菩薩五種相似功德。實是過失。應知。一於暴惡犯戒諸有情所。以是因緣作不饒益。二詐現具足威儀。三於隨順世間矯飾文詞及外道書論相應諸法。得預智者聰叡者數。四修行有罪施等善行。五宣說建立相似正法。廣令流布。   實功德者。謂諸菩薩五種真實功德。應知。一於暴惡犯戒諸有情所。以是因緣起增上悲心。二自性具足威儀。三於如來所說清淨真實。若教若證得預智者聰叡者數。四修習無罪施等善行。五開示正法遮彼相似。   善調伏有情者。謂諸菩薩略於十處無倒調伏所化有情。一於離惡行處。二於離愛慾處。三於無違犯犯已出處。四於守護一切諸根門處。五於正知住處。六於離憒鬧處。七於遠離一切惡尋思處。八於離障處。九於離煩惱纏處。十於離煩惱品粗重處。復次嗢拖南曰。  諸菩薩受記  墮於決定數  定作常應作  最勝法應知   論曰。諸菩薩受記者。謂諸菩薩於六種位蒙諸如來授無上正等菩提記。一於種性位未發菩提心。二已發菩提心。三現前住。四不現前住五有時限。謂齊爾所時當證無上正等菩提。六無時限。謂不說決定時限。   墮於決定數者。謂諸菩薩有三種墮決定位。一種性墮決定。二發心墮決定。三不虛行墮決定。   種性墮決定者。謂諸菩薩住種性位。便墮菩薩決定之數。何以故。由諸菩薩成就種性。若遇勝緣必定堪任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發心墮決定者。謂諸菩薩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起決定心。乃至證於無上正等覺。不復退轉。   不虛行墮決定者。謂諸菩薩已得自在。如其所欲隨所造修。諸菩薩行無有空過。依此最後墮決定位故。如來為諸菩薩授墮決定記。定作者。謂諸菩薩於五種處。決定應作。若不作者。必不堪任證於無上正等菩提。雲何為五。一發菩提心。二於諸有情起於憐愍。三勇猛精勤。四於五明處方便修習。五心無厭倦。常應作者。謂諸菩薩於五種處常應修作。一常應修作不放逸行。二無依無怙苦惱有情為作依怙。三常應修作供養佛行。四常應遍知誤失不誤失。五於一切所作若行若住諸作意中。常應修作。大菩提心以為導首。   最勝法者。謂諸菩薩於十種同意最勝法。應受持應建立。以為最上。雲何為十。一菩薩種性。於諸種性最為殊勝。二初發菩提心。於諸正願最為殊勝。三正勤般若。於一切度最為殊勝。四愛語。於諸攝法最為殊勝。五如來。於諸有情最為殊勝。六悲。於諸無量最為殊勝。七第四靜慮。於諸靜慮最為殊勝。八空三摩地。於三三摩地最為殊勝。九滅盡定。於九次第定最為殊勝。十清淨方便善巧。於諸方便善巧最為殊勝。復次嗢拖南曰。  諸施設建立  一切法尋思  及如實遍智  並及諸無量  宣說果利益  大乘性與攝  菩薩十應知  建立諸名號   論曰。諸施設建立者。謂諸菩薩四種施設建立。唯有如來及諸菩薩能正施設建立。非餘一切若天若人若沙門若婆羅門所能施設建立。除竊佛法安置己論。何等為四。一法施設建立。二諦施設建立。三道理施設建立。四乘施設建立。   法施設建立者。謂素怛纜等十二分教次第撰集次第安置次第製造。是名法施設建立。諦施設建立者。謂或立一諦以不虛妄義。唯是一更無第二。或立二諦。一世俗諦。二勝義諦。或立三諦。一相諦。二詮諦。三用諦。或立四諦。一苦諦。二集諦。三滅諦。四道諦。或立五諦。一因諦。二果諦。三能知諦。四所知諦。五不二諦。或立六諦。一真諦。二妄諦。三應知諦。四應斷諦。五應證諦。六應修諦。或立七諦。一愛味諦。二過患諦。三出離諦。四法性諦。五勝解諦。六聖諦。七非聖諦。或立八諦。一行苦諦。二壞苦諦。三苦苦諦。四流轉諦。五流息諦。六雜染諦。七清淨諦。八正方便諦。或立九諦。一無常諦。二苦諦。三空諦。四無我諦。五有愛諦。六無有愛諦。七彼斷方便諦。八有餘依涅槃諦。九無餘依涅槃諦。或立十諦。一逼切苦諦二所受用不具足苦諦。三界性乖違苦諦四愛壞苦諦。五粗重苦諦。六業諦。七煩惱諦。八聽聞正法如理作意諦。九正見諦。十正見果諦。如是名為菩薩諦施設建立。若廣分別無量應知。   道理施設建立者。有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是名道理施設建立應知。乘施設建立者。謂聲聞獨覺無上大乘。各有七種施設建立應知。   聲聞乘七種施設建立者。一於四聖諦諸無倒慧。二此慧所依。三此慧所緣。四此慧伴類。五慧所作業。六助慧資糧。七慧所證果。如聲聞乘如是七種施設建立。獨覺乘亦爾。   無上大乘七種施設建立者。一緣離言說一切法真如無分別平等出離慧。二此慧所依。三此慧所緣。四此慧伴類。五慧所作業。六助慧資糧。七慧所證果。是名三乘七種施設建立應知。如是三世諸佛菩薩。皆由此四正施設正建立無增無減。   一切法尋思者。謂諸菩薩於一切法為欲證得如實遍智。起四尋思。如前已說。   如實遍智者。謂諸菩薩於一切法起四種如實遍智。如前已說。   諸無量者。謂諸菩薩依五無量。能起一切善巧作用。何者為五。一有情界無量。二世界無量。三法界無量。四所調伏界無量。五調伏方便界無量。   有情界無量者。謂六十四種有情眾。一那洛迦。二傍生。三鬼趣。四天。五人。六剎帝利。七婆羅門。八吠捨。九戍達羅。十女。十一男。十二非男非女。十三下品。十四中品。十五上品。十六在家。十七出家。十八苦行。十九律儀。二十不律儀。二十一非律儀非不律儀。二十二已離欲。二十三未離欲。二十四邪定聚。二十五正定聚。二十六不定聚。二十七苾芻。二十八苾芻尼。二十九式叉摩那。三十勤策男。三十一勤策女。三十二鄔波索迦。三十三鄔波斯迦。三十四習三摩地者。三十五溫誦經者。三十六供侍病者。三十七長宿。三十八中年。三十九少年。四十阿遮利耶。四十一鄔波柁耶。四十二共住。四十三近住。四十四賓客。四十五監僧事者。四十六樂利養者。四十七樂恭敬者。四十八樂遠離者。四十九多聞者。五十有智者。五十一大福者。五十二法隨法行者。五十三持素恆纜者。五十四持毘柰耶者。五十五持摩怛理迦者。五十六異生者。五十七見諦者。五十八學者。五十九無學者。六十聲聞。六十一獨覺。六十二菩提薩埵。六十三轉輪聖王。六十四如來若依身相續差別則無量無邊。世界無量者。謂十方無量世界無量名差別。如此世界名曰索訶。此界梵王名索訶主。如是等無量差別應知。   法界無量者。謂善法不善法無記法。如是等差別門無量應知。   所調伏界無量者。或立一種所調伏。謂一切有情中可調伏者是一類故。或立二種。一具縛。二不具縛。或立三種。一鈍根。二中根。三利根。或立四種。一剎帝利。二婆羅門。三吠捨。四戍達羅。或立五種。一貪行。二瞋行。三癡行。四慢行。五覺行。或立六種。一在家。二出家。三成熟。四未成熟。五解脫。六未解脫。或立七種。一信敬。二輕毀。三中庸。四廣說。五略開智。六常所調伏。七隨緣。所引。謂遇如是如是緣即如是如是轉變。或立八種。謂八部眾。從剎帝利眾乃至梵眾。或立九種。一如來所化。二聲聞所化。三獨覺所化。四菩薩所化。五難調伏。六易調伏。七軟語調伏。八訶擯調伏。九或遠或近調伏。或立十種。一那落迦。二傍生。三鬼趣。四欲界天。五人。六中有。七色有。八無色有。九有想無想。十非有想非無想。如是略說五十五種。若依相續差別則有無量應知。問有情界無量。所調伏界無量。有何差別。答有情界者。謂無差別。一切有情若有種性若無種性。所調伏界者。謂唯有種性諸位差別。調伏方便界無量者。已如前說。應知。此亦差別分別有無量種。問何故唯略說此五無量。答諸菩薩摩訶薩專為修習利眾生行。是故初立有情界無量。是諸有情依於處所可得受化。是故第二立世界無量。是諸有情於多世界由種種法得有染淨差別。是故第三立法界無量。觀有情中堪能究竟解脫苦者。建立第四所調伏界無量。若諸方便善巧能令有情證於解脫。建立第五調伏方便界無量。是故諸菩薩摩訶薩依是五無量能起一切善巧作用。宣說果利益者。謂諸菩薩摩訶薩為諸有情宣說正法。有五種廣大果利益。應知。雲何為五。一或有有情聞說正法時。遠塵離垢於諸法中得法眼生。二或有有情即說是正法時得諸漏盡。三或有有情因說此法發於無上正等覺心。四或有有情聞說此法即得菩薩最勝法忍。五或有有情聞佛菩薩說正法已。受持修行展轉宣說。令正法眼久住不滅。是名五種宣說廣大果利益。應知。   大乘性者。謂菩薩乘與七大性相應故。說名大乘。雲何為七。一法大性。謂十二分教中菩薩藏所攝方廣之教。二發心大性。謂已發無上正等覺心。三勝解大性。謂於前所說法大性境起勝信解。四勝意樂大性。謂已超過勝解行地入淨勝意樂地。五資糧大性。謂已成就福智二種大資糧故能證無上正等菩提。六時大性。謂三大劫阿僧企耶時。能證無上正等菩提。七成滿大性。謂即無上正等菩提。此所成滿菩提自體。比餘成滿自體尚無與等。何況超勝此中法大性乃至時大性。此之六種是成滿大性之因。成滿大性一種。是前六之果。應知。   攝者。謂八種法。能具足攝一切大乘。一菩薩藏教。二於菩薩藏中顯示諸法真實義教。三於菩薩藏中顯示一切諸佛菩薩不可思議最勝廣大甚深威德教。四於上所說如理聽聞。五先如理思趣勝意樂。六得勝意樂入初修行。七由入修行為先故修果成就。八由修果成就故究竟出離。菩薩摩訶薩由如是修學。證得無上正等菩提。   菩薩。十應知者。謂如是修學能證無上正等菩提。諸菩薩略有十種。應知。一安住種性。二趣入。三不淨勝意樂。四淨勝意樂。五未成熟。六已成熟。七未得決定。八已得決定。九一生所繫。十住最後有。此中安住種性菩薩。若方便修學發菩提心。即名趣入。既趣入已。乃至未入淨勝意樂地。即名不淨勝意樂。若得入者。名淨勝意樂。即淨勝意樂菩薩乃至未入到究竟地。名未成熟。若得入者。名已成熟。即未成熟中乃至未入決定行地。名不決定。若得入者。名得決定。已成熟中復有二種。一一生所繫。謂此生後無間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住最後有。謂即在此生證得無上正等菩提。如是從住種性乃至無上正等菩提。如前所說。十種菩薩盡攝一切菩薩。如前所說。菩薩學處盡攝菩薩所有學處。   建立諸名號者。謂諸菩薩無有差別隨德眾名。所謂菩提薩埵摩訶薩埵成就覺慧。最上明照。最勝之子。最勝所依。最勝所使。最勝萌芽。亦名猛健。亦名上軌範師亦名商主。亦名具大名稱。亦名成就慈悲。亦名大福。亦名富自在。亦名大法師。如是等十方無邊世界中。依無量內德差別。施設無數名號。應知。是中若諸菩薩自稱我是菩薩。而不正勤修諸菩薩所有學處。當知此是相似菩薩非實菩薩。若諸菩薩自稱菩薩。亦復勤修菩薩學處。當知此即真實菩薩。   顯揚聖教論卷第八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九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五   異論多種者。謂十六種異論。何等十六。嗢柁南曰。  執因中有果  顯了有去來  我常宿作因  自在等害法  邊無邊矯亂  見無因斷空  計勝淨吉祥  名十六異論   論曰。十六異論者。一因中有果論。二從緣顯了論。三去來實有論。四計我論。五計常論。六宿作因論。七自在等作者論。八害為正法論。九有邊無邊論。十不死矯亂論。十一無因見論。十二斷見論。十三空見論。十四妄計最勝論。十五妄計清淨論。十六妄計吉祥論。   因中有果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因中常恆具有果性。謂雨眾外道作如是計。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於諸因中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顯示有果。答由教及理故。教者。謂彼先師所造教藏。隨聞傳授展轉至今。宣說因中先已有果。理者。謂即如彼沙門及婆羅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住尋思地。住自辦地。住異生地。住隨思惟觀察行地。彼如是思。若從彼體此體得生。一切世間共知共立。彼是此因非餘。又諸世間欲求此果。唯取此因不取餘因。又即於彼彼事中。如是如是加功營造。非於餘事。又若彼果即從彼生不從餘生。是故因中定已有果。若不爾者。應立一切是一切因。又應求一一果取一切因。又應於一切事加功營造為求一果。又應從一切一切果生。如是由建立故。取故。作事故。生故。彼見因中常有果性。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因果兩相為異不異。若不異者。即無決定因果二體。由此二相無差別故。而言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汝意雲何。因中果體為未生相為已生相。若未生相者。於彼因中果猶未生而說是有。不應道理。若已生相者。則果體已生復從因生。不應道理。是故因中非先有果。然要有因故待緣而生。   彼有相法於有相法中由五種相可得了知。一於處所可得了知。謂如甕中水。二於所依止可得了知。如眼中眼識。三即於自相可得了知。如因自體不由比決。四於自作業可得了知。五由因變故果變可得。或由緣變故果變可得。是故常時恆時說因中有果。不應道理。由此義故。彼所立論非如理說。謂不異相故。異相故不生相故。生相故。不應道理。   從緣顯了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一切諸法體自本有。從眾緣顯非緣所生。謂即因中有果論者及聲相論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因中有果論者。見諸因中先有果性從緣顯了。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果先是有復從因生。不應道理。然非不用功為成於果。復以何緣而作功用。豈非唯為顯了果故。彼作如是妄思惟已。說顯了論。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無障緣故障。為有障緣故障。若無者。無有障緣而有障者。不應道理。若有者。屬果之因何故不障。同是有故。譬如黑闇障甕中水亦能障甕。若言亦障因者。亦應顯了。俱是所障。而但顯因中先有果性而不顯因。不應道理。   汝又應說。為有性是障緣。為果性是障緣。若有性是障緣者。是則有性。常不顯了。不應道理。又因亦是有。何故不是障緣。若果性是障緣者。如是一法亦因亦果。如芽是種子果是莖等。因果即一法亦顯不顯。不應道理。   又今問汝。隨汝意答。顯與本法為一為異。若言一者。彼本有法常顯已顯復顯。不應道理。若言異者。此顯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無因者。無因而顯。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果性可顯。非是因性不顯之因能顯於果。不應道理。如是無障緣故。有障緣故。有相故。果相故。顯了一故。顯了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汝言。若法性無是則無相。若法性有是則有相。若性是無不可顯了。若性是有則可顯了者。不應道理。   今當略說。雖實是有而不可取相。或有遠故不可取。或由四種障因之所障故不可取。或極微細故不可取。或心散亂故不可取。或根損壞故不可取。或未得彼相應智故不可取。如因中有果從緣顯論。不應道理。當知聲相論亦爾。此中差別者。外聲論師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聲相本有無生無滅。然由數宣吐方得顯了。而聲體是常。是故從緣顯了論。非如理說。   去來實有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或在此法。由不正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過去有未來。自相成就猶如現在。實有非假。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   又於此法有不如理思惟所引經教。如經中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是十二處自相故有。又如薄伽梵說。有過去業。又經中說。有過去色有未來色。乃至識亦如是。   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若法自相安住此法。真實是有。此若未來無者。彼時應未受自相。此若過去無者。彼時應退失自相。若如是者。諸法自相應不成就。由是諸法應性不真實。若如是者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過去未來性相實有。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去來兩相與現在相。為不異相為是異相。若不異相者。立三世相。不應道理。若異相者。性相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墮三世法。為是常相為無常相。若常相者。墮於三世。不應道理。若無常相者。於三世中恆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計未來法來至現在世。為計未來死滅生現在世。為計法住未來以此為緣生現在世。為計本無業用今有業用。為計本相不圓滿今相圓滿。為計本相異今相異。為計未來有現在分相。   若言即未來法來至現在者。此應有方所。又未來現在應無差別。又應是常。不應道理。若言未來死滅生現在者。是則未來法不生於今現在法本無今生。又未來未生而言死滅。不應道理。   若言法住未來以此為緣生現在世者。此應是常。又應本無。今生非未來法生。不應道理。若本無業用今有業用者。是則本有今有便有。如前所說過故。不應道理。又此業用汝意雲何。與彼本法為有異相為不異相。若異相者。此業用相未來無故。不應道理。若不異相者。本無業用今有業用。不應道理。   如無業用有此過失。如是不圓滿相異相未來分相亦爾。此中差別者。復有自體雜亂過失。不應道理。如未來向現在。如是現在往過去如其所應有過失應知。謂如前所計諸因緣及所說破道理。   如是自相故。共相故。來故。死滅故。生故。業故圓滿相故。異相故。未來分故。說過去未來實有論。不應道理。   如是破已復有難言。若過去未來是無。雲何緣無而有覺轉。若言緣無而覺轉者。雲何不有違教過失。如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世間取無之覺為起不起。若不起者。能取無我。兔角石女兒等覺。皆應是無。此不應道理。又薄伽梵說。我諸無諂聲聞如我所說正修行時。若有知有若無知無。如是不應道理。若言起者。汝何所欲此取無覺。為作有行為作無行。若作有行者。取無之覺而作有行。不應道理。若作無行者。此無行覺汝何所欲。為緣有事轉為緣無事轉。若緣有事轉者。無行之覺緣有事轉。不應道理若緣無事轉者。無有緣無之覺。不應道理。   雖說一切有者謂十二處。然於有法密意說有有相。於無法密意說有無相。所以者何。若有相法能持有相。若無相法能持無相。是故俱名為法。俱名為有。若異者。諸修行人。但知於有不知於無。應非無間觀所知法。此不應道理。又雖說言有過去業由此業故眾生受。有損害受無損害受。此亦依彼習氣密意假說彼法為有。謂於諸行中曾有淨不淨業生滅。由此因緣故。彼行勝異相續而轉。是名習氣。由此相續所攝習氣故。愛不愛果生。是故於我無過。而汝不應道理。   又雖說言有過去色有未來色有現在色。如是乃至識亦爾者。此亦依三種行相密意故說。謂因相自相果相。依彼因相密意說有未來。依彼自相密意說有現在。依彼果相密意說有過去。是故無過。   又復不應說過去未來是實有相。何以故。應知。未來有十二種相故。一因所顯相。二體未生相。三待緣相。四已生種類相。五應生法相。六不生法相。七未生雜染相。八未生清淨相。九應可求相。十不應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應知。現在亦有十二種相。一果所顯相。二體已生相。三緣會相。四已生種類相。五剎那相。六不復生法相。七現雜染相。八現清淨相。九可喜樂相。十不可喜樂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應知。過去亦有十二種相。一已度因相。二已度緣相。三已度果相。四體已壞相。五已滅種類相。六不生法相。七靜息雜染相。八靜息清淨相。九應顧戀處相。十不應顧戀處相。十一應觀察相。十二不應觀察相。   計我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有我有薩埵有命者有生者有養者有數取趣者。如是等是實是常。諸外道等作如是計。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由二種因故。一先不思覺率爾而得有薩埵覺故。二先已思覺得有作故。彼如是思。若無我者。見於五事不應起於五種有我之覺。一見色形已唯應起於色覺。不應起於薩埵之覺。二見順苦樂行已。唯應起於受覺。不應起於勝劣薩埵之覺。三見已立名者名相應行已。唯應起於想覺。不應起於剎帝利婆羅門吠捨戍達羅佛授德友等薩埵之覺。四見作淨不淨相應行已。唯應起於行覺。不應起於愚者智者薩埵之覺。五見於境界識隨轉已。唯應起於心覺。不應起於我能見等薩埵之覺。由如是先不思覺。於此五事唯起五種薩埵之覺。非諸行覺。是故先不思覺見已率爾而起有薩埵覺。如是決定知有實我。   又彼如是思。若無我者。不應於諸行中先起思覺得有所作。謂我以眼當見諸色。正見諸色。已見諸色。或復起心。我不當見如是等用皆由我覺行為先導。如於眼見如是於耳鼻舌身意應知亦爾。又於善業造作善業止息。不善業造作不善業止息。如是等事。皆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如是等用唯於諸行。不應道理。由如是思故說有我。   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為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耶。若即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汝不應言即於色等計有薩埵計有我者是顛倒覺。若異於所見事起薩埵覺者。我有形量。不應道理。我有勝劣。或剎帝利等。或愚或智。或能取彼色等境界。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唯於此法自體起此覺耶。為亦於餘體起此覺耶。若唯於此法自體起此覺者。即於所見起彼我覺。不應說名為顛倒覺。若亦於餘體起此覺者。即一切境界各是一切境界覺因。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於無情數有情覺。於有情數無情覺。於餘有情數餘有情覺。為起為不起耶。若起者。是則無情應是有情。有情應是無情。餘有情應是餘有情。此不應道理。若不起者。則誹撥現量。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計我覺為取現量義。為取比量義耶。若取現量義者。唯色等蘊是現量義。我非現量義故。不應道理。若取比量義者。如愚稚等未能思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如世間所作。為以覺為因。為以我為因。若以覺為因者。執我所作。不應道理。若以我為因者。先已思覺得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作事因。為是無常為是常耶。若無常者。此所作因體是變異而執我有所作。不應道理。若是常者。則無變異無變異法執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為無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耶。若有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是則常作不應復作。若無動作之我能有所作者。無動作性而有所作。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因故我有所作。為無因耶。若有因者。此我應由餘因策發方有所作。不應道理。若無因者。應一切時作一切事。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我為依自故能有所作。為依他故能有所作。若依自者。此我自作老病死苦雜染等事。不應道理。若依他者。計我所作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為即於蘊施設有我。為於諸蘊中為蘊。外餘處為非蘊性耶。若即於蘊施設我者。是我與蘊無有差別。而計有我是實是常。不應道理。若於諸蘊中者。此我為常為無常耶。若是常者。常住之我。為諸苦樂之所損益。不應道理。若無損益起法非法。不應道理。若不生起法及非法。應諸蘊身畢竟不起。又應不由功用我常解脫。若無常者。離蘊體外有生有滅相續流轉法不可得故。不應道理。又於此滅壞後於餘處不作而得有大過失故。不應道理。若蘊外餘處者。汝所計我應是無為。若非蘊性者。我一切時應無染污。又我與身不應相屬。此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計之我。為即見者等相。為離見者等相。若即見者等相者。為即於見等上假立。有能見者等相。為離於見等上別立有能見者等相。若即於見等上假立有能見者等相者。即應見等是能見者等。而汝立我。為能見者等不應道理。以見者等與見等相無差別故。若離於見等上別立有能見者等相者。彼見等法為是我所成業。為是我所執具。若是我所成業者。此我若如種子應是無常。若言如陶師等假立士夫。此我應是無常應是假立。而汝言是常是實。不應道理。若言如具神通假立士夫。此我亦應是無常假立。於諸所作隨意自在。此亦如前。不應道理。若言如地應是無常。又所計我無如地大顯了作業故。不應道理。何以故。世間地大。所作業用顯了可得故。謂能持萬物令不墜下。我無是業顯了可得。若如虛空應是無法。此不應道理。何以故。唯於色無假立空故。虛空雖是假有。而有業用分明可得。非所計我故。不應道理。世間虛空。所作業用分明可得者。謂由虛空故得起往來屈伸等業。是故見等是我所成業。不應道理。若是我所執具者。若言如鎌如離鎌外餘物亦有能斷作用。如是離見等外於餘物上見等業用不可得故。不應道理。若言如火。則徒計於我。不應道理。何以故。如世間火離能燒者。亦自能燒故。若言離見者等相別有我者。即所計我相乖一切量。不應道理。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為不與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耶。若與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者。即於諸行中有疾疫災橫及彼止息順益可得。即彼諸行雖無有我。而說有染淨相相應。如於外物內身亦爾。雖無有我染淨義成。故汝計我。不應道理。若不與染淨相相應而有染淨者。離染淨相我有染淨。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為不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耶。若與流轉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於諸行中有五種轉相可得。一有因。二可生。三可滅。四展轉相續生起。五有變異。若諸行中此流轉相可得。如於身牙河燈乘等。流轉作用中雖無有我。即彼諸行得有流轉及與止息。何須計我。若不與彼相相應而有流轉及止息者。即所計我無流轉相而有流轉止息。不應道理。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所計我為由境界所生若苦若樂。及由思業並由煩惱隨煩惱等之所變異。說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為不由彼變異說為受者等耶。若由彼變異者。是即諸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何須計我。設是我者我應無常。不應道理。若不由彼變異者。我無變異。而是受者作者及解脫者。不應道理。   又汝今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說為作者。為亦於餘法說為作者。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說火為燒者光為照者。若亦於餘法者。即於見等諸根說為作者。徒分別我。不應道理。又汝應說自意所欲。為唯於我建立為我。為亦於餘法建立為我耶。若唯於我者。世間不應於假說士夫身呼為德友佛授等。若亦於餘法者。是則唯於諸行假說名我。何須更執別有我耶。何以故。諸世間人。唯於假設士夫之身。起有情想立有情名。及說自他有差別故。又汝何所欲。計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是善者。何為極愚癡人深起我見。又不由方便率爾而起。又能令眾生怖畏解脫。又能增長諸惡過失。不應道理。若言不善。不應說正及非顛倒。若是顛倒所計之我。體是實有。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無我之見。為善為不善耶。若言是善。於彼常住實有我上見無有我而是善性非顛倒見。不應道理。若言不善。而一切智者之所宣說。精勤方便之所生起。令諸眾生不怖解脫。能速證得白淨之果。諸惡過失如實對治。不應道理。   又汝意雲何。為即我性自計有我。為由我見耶。若即我性自計有我者。應一切時無無我覺。若由我見者。雖無實我。由我見力故。於諸行中。妄謂有我。是故汝計定實有我。不應道理。   如是不覺為先而起彼覺故。思覺為先見有所作故。於諸蘊中建立是有故。由於彼相安立為有故。建立雜染及清淨故。建立流轉及止息故。建立受者作者及解脫者故。施設有作者故。施設言說故。施設見故。計實有我。皆不應道理。   又我今當說第一義我相。所言我者。唯於諸法假立為有。非實有我。然此假我。不可說言與彼諸法異不異性。勿謂此我是實有體。或彼諸法即我性相。又此假我是無常相。是非恆相。非安保相。是變壞相。生起法相。老病死法相。唯諸法相。唯苦惱相。故薄伽梵說。苾芻當知。於諸法中假立有我。此我無常無恆。不可安保。是變壞法。如是廣說。當知由四因故。於諸行中假設有我。一為令世間言說易故。二為欲隨順諸世間故。三為欲斷除謂定無我諸怖畏故。四為宣說自他成就功德成就過失令起決定信解心故。是故執有我論。非如理說。   計常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皆是常住。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作。不可損害積聚而住如伊師迦。謂計前際。說一切常者。說一分常者。及計後際。說有想者。說無想者。說非想非非想者。復有計諸極微是常住者。作如是計。問何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是常住耶。答彼計因緣。如經廣說。隨其所應盡當知。此中計前際者。謂或依下中上靜慮。起宿住隨念。不善緣起故。於過去諸行但唯憶念。不如實知計過去世。以為前際。發起常見。或依天眼。計現在世以為前際。於諸行剎那生滅流轉。不如實知。又見諸識流轉相續。從此世間至彼世間。無斷絕故。發起常見。或見梵王隨意成立。或見四大種變異。或見諸識變異。計後際者。於想及受雖見差別。然不見我自相差別。是故發起常見。謂我及世間皆悉常住。又計極微是常住者。以依世間靜慮。起如是見。由不如實知緣起故。計有為先有果集起。離散為先有果壞滅。由此因緣。彼謂從眾微性粗物果生。漸析粗物乃至微住。是故粗物無常。極微常住。   此中計前際後際常住論者。是執我論。差別相所攝故。我論已破。當知我差別相論亦已破訖。   又我今問汝。隨汝意答。宿住之念。為取諸蘊。為取我耶。若取蘊者。執我及世間是常。不應道理。若取我者。憶念過去如是名等諸有情類。我曾於彼。如是名。如是姓。乃至廣說。不應道理。   又汝意雲何。緣彼現在和合色境眼識起時。於餘不現不和合境。所餘諸識為滅為轉。若言滅者。滅壞之識而計為常。不應道理。若言轉者。由一境界於一切時一切識起。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所執之我由。想所作及受所作。為有變異為。無變異若言有者計彼世間及我常住。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有一想已復有種種想生。復有小想及無量想。不應道理。   又先純有樂已後純有苦。復有苦有樂有不苦不樂。不應道理。   又若計命即是身者。彼見我是色。若計命異於身者。彼見我非色。若計我俱遍無二無缺者。彼見我亦色非色。若為對治此故。即於此義中由異句異文而起執者。彼見我非色非非色。又若見少色少非色者。彼見有邊。若見彼無量者。彼見有無邊。若復遍見而色分少非色無量。或色無量非色分少者。彼見亦有邊亦有無邊。若為對治此故。但由文異不由義異而起執者。彼見非有邊非有無邊。或見解脫之我。遠離二種。   顯揚聖教論卷第九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六   復次計諸極微常住論者。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為觀察已計極微常。為不觀察計彼常耶。若不觀察者。離慧觀察而定計常。不應道理。若言已觀察者。違諸量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極微性為由細故計彼是常。為由與粗果物其相異故計彼常耶。若由細者。離散損減其性羸劣。而言是常。不應道理。若言由相異故者。是則極微。超過地水火風之相。不同種類相故。而言能生彼果。不應道理。又彼極微亦無異相可得。故不中理。   又汝何所欲。從諸極微所起粗物。為不異相為異相耶。若言不異相者。由與彼因無差別故。亦應是常。是則應無因果決定。若異相者。汝意雲何。為從離散極微粗物得生。為從聚集耶。若言從離散者。應一切時一切果生。是則應無因果決定。若從聚集者。汝意雲何。彼粗果物從極微生時。為不過彼形質之量。為過彼量耶。若言不過彼形質量者。從形質分物生形質有分物。不應道理。若言過者。諸極微體無細分故不可分析。所生粗物亦應是常。此不中理。若復說言有諸極微本無今起者。是則計極微常。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彼諸極微造作粗物。為如種子等。為如陶師等耶。若言如種子等者。應如種子體是無常。若言如陶師等者。彼諸極微應有思慮如陶師等。若言不如種等及陶師等者。是則相似喻不可得故。不應道理。   又汝意雲何。諸外物起。為由有情為不爾耶。若言由有情者。彼外粗物由有情生。所依細物不由有情。不應道理。誰能於彼制其功能。若言不由有情者。是則無用而外物生。不應道理。如是隨念諸蘊及眾生故。由一境界一切識流不斷絕故。由想及受變異不變異故。計彼前際及計後際常住論者。不應道理。   又由觀察不觀察故。由共相故。由自相故。由造作故。根本所用故。極微常論。不應道理。是故計常論者。非如理說。   復次我今當說常住之相。若一切時無變異相。若一切種無變異相。若自然無變異相。若由他亦無變異相。又無生相。當知是常住相。皆宿作因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廣說如經。凡諸世間士夫所受者。謂現所受苦。皆由宿作為因者。謂由宿惡為因。由勤精進吐舊業故者。謂由現法極自苦行。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者。謂諸不善業。如是於後不復有漏者。謂一向是善性故說後無漏。由無漏故業盡者。謂諸惡業。由業盡故苦盡者。謂宿因所感及現法方便所招苦惱。由苦盡故得證苦邊者。謂證餘生相續苦盡。謂無繫外道作如是計。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由見現法所作功用不決定故。所以者何。彼見世間雖具正方便而招於苦。雖具邪方便而致於樂。彼如是思。若由現法所作功用為彼因者。彼應顛倒。由彼所見非顛倒故。是故彼皆以宿作為因。由此理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現法方便所招之苦。為用宿作為因。為用現法方便為因。若用宿作為因者。汝先所說由勤精進吐舊業故。現在新業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有漏。乃至廣說。不應道理。若用現法方便為因者。汝先所說凡諸世間士夫所受。皆由宿作為因。不應道理。   如是現法方便苦宿作為因故。現法功用為因故。皆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復次我今當說如實因相。或有諸苦唯用宿作為因。謂如有一。自業增上力故生諸惡趣。或於貧賤家生。或有苦等雜因所生。謂如有一因邪事王。不獲樂果而反致苦。如事於王如是由諸言說商賈等業。由事農業。由劫盜業。或於他有情作損害事。若有福者。獲得富樂。若無福者。雖設功用而無果遂。或復有法純由現在功用因得如新所造引餘有業。或聽聞正法於法覺悟。或復發起威儀業路。或復修學工巧業處。如是等類唯因現在方便功用。   自在等作者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凡諸世間士夫所受。彼一切或以自在變化為因。或餘丈夫變化為因。諸如是等謂說自在等。不平等因論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由現見於因果中。世間有情不隨意轉。故作此計。所以者何。現見世間有情。於彼因時欲修淨業不遂本心反更為惡。於彼果時願生善趣不遂本心反墮惡趣。意為受樂不遂所欲反受諸苦。由見如是故。彼作是思。世間諸物必應別有作者生者及變化者為彼物父。謂自在天。或復其餘。   今當問彼。嗢柁南曰。  功能無體性  攝不攝相違  有用及無用  為因成過失   論曰。汝何所欲。大自在天變化功能為用。業方便為因為無因耶。若用業方便為因者。唯此功能用業方便為因。非餘世間。不應道理。若無因者。唯此功能無因。非世間物。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大自在為墮世間。攝為不攝耶。若言攝者。此大自在即同世法。而能遍生世間。不應道理。若不攝者。即是解脫。而言能生世間。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須用故變生世間。為不須用耶。若須用者。是則於彼須用無有自在。而於世間有自在者。不應道理。若不須用者。無有所須。而生世間。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所出生。為唯大自在為因。為亦取餘因耶。若唯大自在為因者。是則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即有出生。若時有出生。是時即有大自在而言出生。用大自在為因者。不應道理。若言亦取餘因者。此為唯取樂欲為因。為除樂欲更取餘因。若唯取樂欲為因者。此樂欲。為唯取大自在為因。為取餘因耶。若唯大自在為因者。若時有大自在。是時即有樂欲。若時有樂欲。是時即有大自在。便應無始常有出生。此亦不應道理。若言亦取餘因者。此因不可得故。不應道理。又於彼欲無有自在。而言於世間物有自在者。不應道理。   如是由功能故。攝不攝故。用無用故。為因性故。皆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執害為正法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於彼祠中咒術為先害諸生命。若能祀者。若所害者。若諸助伴。彼一切皆得生天。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此違理論諂誑所起。不由觀察道理建立。然於諍競惡劫起時。諸婆羅門違越古昔婆羅門法。為欲食肉妄起此計。   又應問彼。汝何所欲。此咒術方為是法自體。為是非法自體。若是法自體者。離彼殺生不能感得自所愛果。轉彼非法以為正法。不應道理。若是非法自體者自是不愛果法而能轉餘不愛果法者。不應道理。   如是破已。復有救言。如世間毒。咒術所攝不能為害。當知此咒術方亦復如是。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如咒術方能息外毒。亦能息內貪瞋癡毒為不爾耶。若能息者。無處無時無有一人貪瞋癡等靜息可得。故不中理。若不能靜息者。汝先所說如咒術方。能息外毒亦能息除非法業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咒術方。為遍一切為不遍耶。若言遍者。自所愛親不先用祀者。不應道理。若不遍者。此咒功能便非決定。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此咒功能。為但轉因亦轉果耶。若但轉因者。於果無能。不應道理。若亦轉果者。應如轉變即令羊等成可愛妙色。然捨羊等身已方取天身。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造咒術者。為有力能及悲愍不。若言有者。離殺彼命不能將彼往生天上。不應道理。若言無者。彼所造咒能有所辦。不應道理。   如是由因故。譬喻故。不決定故。於果無能故。咒術者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又我今說非法之相。若業損他而不治現過。是名非法。又若業諸修道者。共知此業感不愛果。又若業一切智者。決定說為不善。又若業自所不欲。又若業染心所起。又若業待邪咒術方備功驗。又若業自性無記。諸如是等皆非法相。   邊無邊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依止世間諸靜慮故。於彼世間住有邊想無邊想俱想不俱想。廣說如經。是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世間亦有邊亦無邊。世間非有邊非無邊。當知此中已說因緣及能計者。   是中若依斷邊際求世邊時。若憶念壞劫。即於世間起有邊想。若憶念成劫。即於世間起無邊想。若依方域周廣求世邊時。若下過無間。更無所得上過第四靜慮。更無所得。傍一切處不得邊際。爾時即於上下起有邊想。於傍處所起無邊想。若為治此執依於異文義無差別。即於世間起非有邊想非無邊想。今應問彼。汝何所欲。從前壞劫已來。為更有世間生起。為無起耶。若言有者。汝計世間有邊。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汝今依此世間而住念世間邊。不應道理。   如是從彼來有故。從彼來無故。皆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不死矯亂論者。謂四種不死矯亂外道。如經廣說。應知。彼諸外道若有人來。依世間道問善不善。依出世道問苦集滅道。爾時便自稱言。我是不死亂者。隨於處所依不死淨天不亂詰問。即於彼所問以言矯亂。或託餘事方便避之。或但隨問者言詞而轉。   是中第一不死亂者覺未開悟。第二於所證法起增上慢。第三覺已開悟而未決定。第四羸劣愚鈍。又復第一怖畏妄語及怖畏他人。知其無智故。不分明答言我無所知。第二於自所證未得無畏。懼他詰問怖畏妄語怖畏邪見故。不分明說我有所證。第三怖畏邪見怖畏妄語。懼他詰問故。不分明說我不決定。如是三種假託餘事以言矯亂。第四唯懼他詰問。於世間道及出世道皆不了達。於世文字亦不善知。而不分明說言我是愚鈍都無所了。但反問彼隨彼言詞而轉以矯亂。彼此四種論發起因緣及能計者。並破彼執。皆如經說。由彼外道多怖畏故。依此見住。若有人來有所詰問。即以諂曲而行矯亂。當知此見是惡見攝。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無因見論者。謂依止靜慮及不正思惟建立二種。如經廣說。應知。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依不正思惟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及世間無因而起。答略而言之。見不相續以為先故。諸內外事無量差別。種種生起。或復有時見諸因緣空無果報。謂見世間無有因緣。或時欻爾大風卒起。於一時間寂然止息。或時忽爾暴河瀰漫。於一時間宛然空竭。或時鬱爾果木敷榮。於一時間颯然衰悴。由如是故。起無因見。立無因論。   今應問彼。汝宿住念。為念無體。為念自我。若念無體者。無體之法未曾串習。未曾經識而能隨念。不應道理。若念自我者。而計我先無後欻然生。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一切世間內外諸物種種生起。或欻然而起。為無因耶為有因耶。若無因者。種種生起欻然而起忽復不生。不應道理。若有因者。汝計我及世間無因而生。不應道理。如是念無體故。念自我故。內外諸物不由因緣種種異故。由彼因緣種種異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斷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乃至我有粗色四大所造之身住持未壞。爾時有病有癰有箭。若我死後斷壞無有。爾時我善斷滅如是欲廛諸天色廛諸天無色空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廣說如經。謂說七種斷見。論者作如是計。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   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如是思。若我死後復有身者。應不作業而得異熟。若我體性一切永無。是則所受業果亦應無有。觀此二種理俱不可。是故起如是見。立如是論。我身死已斷滅無有。猶如瓦石。若一破已不可還合。彼亦如是應知。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蘊斷滅。為我斷耶若言。蘊斷滅者。蘊體無常因果展轉。生起不絕。而言斷滅。不應道理。若我斷者。汝先所說粗色四大所造之身。有病有癰有箭。欲廛諸天色廛諸天無色空處所攝。乃至非想非非想處所攝。不應道理。   如是若蘊斷滅。若我斷滅。皆不應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空見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廣說乃至世間無有真阿羅漢。復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一切諸法體相。   問何因緣故。彼諸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又依世間諸靜慮故。見世施主一期壽命。恆行佈施無有斷絕。從此命終生下賤家貧窮匱乏。彼作是思。定無施與愛養祠祀。復見有人一期壽命。恆行妙行。或行惡行。見彼命終墮於惡趣生諸那落迦。或往善趣生於天上樂世界中。彼作是思。定無妙行及與惡行。亦無妙行惡行二業異熟。復見有一剎帝利種命終之後。生婆羅門吠捨戍達羅諸種姓中。或婆羅門命終之後。生剎帝利吠捨戍達羅諸種姓中。吠捨戍達羅等亦復如是。彼作是思。定無此世剎帝利等從彼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來。亦無彼世剎帝利等從此世間剎帝利等種姓中去。又復觀見諸離欲者生於下地。又見母命終已生而為女。女命終已還作其母。父終為子子還作父彼見父母不決定已。作如是思。世間必定無父無母。或復見人身壞命終。由彼或生無想。或生無色。或入涅槃故。求彼生處不能得見。彼作是思。決定無有化生眾生。以彼處所不可知故。或於自身起阿羅漢增上慢已。臨命終時自見生相。彼作是念。世間必無真阿羅漢。如是廣說。   問復何因緣。或有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無有一切諸法體相。答以於如來所說甚深經中。相似甚深離言說法。不能如實正覺了故。又於安立法相。不如道理而思惟故。起於空見。彼作是念。決定無有諸法體相。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有生所受業及有後所受業。為一切皆是生所受耶。若俱有者。汝先所說。無有施與。無有愛養。無有祠祀。無有妙行。無有惡行。無有妙行惡行諸業異熟。無此世間。無彼世間。不應道理。若言無有後所受者。諸有造作淨與不淨種種行業。彼命終已。於彼生時頓受一切淨與不淨諸業異熟。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凡從彼胎藏及從彼種子而生者。彼等於此為是父母。為非父母耶。若言是父母者。汝言無父無母。不應道理。若言彼非父母者。從彼胎藏及彼種子所生。而言非父非母。不應道理。若時為父母。是時非男女。若時為男女。是時非父母。無不定過。   又汝何所欲。為有彼處受生眾生天眼不見為無有耶。若言有者。汝言無有化生眾生。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是則撥無離想欲者。離色慾者。離三界欲者。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有阿羅漢性而於彼起增上慢。為無有耶。若言有者。汝言世間必定無有真阿羅漢。不應道理。若言無者。若有發起不正思惟顛倒。自謂是阿羅漢此亦應是真阿羅漢。不應道理。   又應問彼。汝何所欲。圓成實相法。依他起相法。遍計所執相法。為有為無。若言有者。汝言無有一切諸法體相。不應道理。若言無者。應無顛倒。所執亦無雜染及無清淨。此不應理。如是若生後所受故。非不決定故。有生處故。有增上慢故。有三種相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妄計最勝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婆羅門是最勝種類。剎帝利等是下劣種類。婆羅門是白色類。餘種是黑色類。婆羅門種可得清淨。非餘種類。諸婆羅門是梵王子。腹口所生。從梵所出。梵所變化。梵王體胤。謂鬥諍劫。諸婆羅門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諸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以見世間真婆羅門性具戒故。又貪名利及恭敬故。作如是計。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為唯餘種類從母產生。為婆羅門亦爾耶。若唯餘種類者。世間現見諸婆羅門從母產生汝謗現事。不應道理。若婆羅門亦爾者。汝先所說諸婆羅門是最勝種類。剎帝利等是下劣種類。不應道理。如從母產生如是造不善業造作善業。造身語意惡行。造身語意妙行。於現法中受不愛果。若受愛果。於彼後世生諸惡趣。若生善趣。若三處現前。是彼是此。由彼由此。入於母胎。從是而生。若世間工巧處。若作業處。若善不善。若王若臣。若機捷若增進滿足。若為王顧錄以為給侍。若不顧錄。若是老病死法。若非老病死法。若修梵住已生於梵世。若復不爾。若修菩提分法。若不修習。若悟聲聞菩提獨覺菩提無上菩提。若復不爾。   又汝何所欲。為從勝種類生。此名為勝。為由戒聞等耶。若由從勝類生者。汝論中說。於祠祀中。若聞勝若戒勝。取之為量。此言應不中理。若由戒聞等者。汝先所說。諸婆羅門是最勝類。餘是下劣。不應道理。   如是產生故。作業故。受生故。工巧業處故。增上故。彼所顧錄故。梵住故。修覺分故。證菩提故。戒聞勝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妄計清淨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我解脫心得自在。瑜伽自在名為清淨。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著攝受。嬉戲娛樂隨意受用。是則名得現法涅槃第一清淨。   又若離欲惡不善法。於初靜慮得具足住。乃至第四靜慮得具足住。是亦名得現法涅槃第一清淨。   復有外道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有眾生於孫陀利迦河中沐浴支體。所有罪障一切除滅。如於孫陀利迦河。如是於婆胡陀河伽耶河薩羅薩伐底河殑伽河等中沐浴支體。所有罪障一切除滅。第一清淨。   復有外道計持狗戒以為清淨。或持牛戒。或持油墨戒。或持露形戒。或持灰戒。或持自苦戒。或持糞穢戒等。計為清淨。謂說現法涅槃外道及說水等清淨。外道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謂得諸縱任自在欲自在瑜伽自在。名勝清淨。然不如實知縱任自在等相。   又如有一計由自苦身故自惡解脫。或造過惡過惡解脫。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諸有於妙五欲嬉戲受樂者。為離欲貪。為未離貪耶。若已離貪者。於世五欲嬉戲受樂。不應道理。若未離貪者。計為解脫清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得初靜慮乃至具足住第四靜慮者。彼為已離一切貪慾。為未離耶。若言已離一切貪慾者。但具足住乃至第四靜慮。不應道理。若言未離一切貪者。計為究竟解脫清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由內清淨故究竟清淨。為由外清淨故究竟清淨。若由內者。計於河中沐浴而得清淨。不應道理。若由外者。內具貪瞋癡等一切穢垢。但除外垢計究竟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為執受淨物故而得清淨。為執受不淨物故得清淨耶。若由執受淨物故得清淨者。世間共許狗等不淨。而汝計執受狗等戒得清淨者。不應道理。若由執受不淨物者。自體不淨而能令他淨。不應道理。   又汝何所欲。諸受狗等戒者。為行身等邪惡行故而得清淨。為行身等正妙行故得清淨耶。若由行邪惡行者。行邪惡行而計清淨。不應道理。若由行正妙行者。持狗等戒則為唐捐。而汝計彼能得清淨。不應道理。   如是離欲不離欲故。內外故。受淨不淨故。邪行正行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妄計吉祥論者。謂如有一若沙門若婆羅門。起如是見。立如是論。若世間日月薄蝕星宿失度所欲為事。皆不成就。若彼隨順所欲皆成。為此義故精勤供養日月星等祠火誦咒安置茅草。滿甕毘羅婆果及餉佉等。謂曆算者作如是計。   問何因緣故。彼起如是見。立如是論答由教及理故。教如前說。理者。謂如有一為性尋思。為性觀察。廣說如前。彼由獲得世間靜慮。世間同謂是阿羅漢。若有欲得自身富貴快樂所祈果遂者便往請問。然彼不如實知業果相應緣生道理。但見世間日月薄蝕星度行時。爾時眾生淨不淨業異熟成熟。彼即計為日月等作。復為信樂此事者。建立顯說。   今應問彼。汝何所欲。世間興衰等事。為是日月薄蝕星度等作。為淨不淨業之所作耶。若言日等作者。現見盡壽隨造福非福業。感於興衰苦樂等果。不應道理。若淨不淨業之所作者。汝言由日等作。不應道理。   如是日等作故。淨不淨業作故。不應道理。是故此論非如理說。   如是十六種異論由二種門發起觀察。由正道理推逐觀察。彼一切種皆不應理。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一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七   論法多種者嗢柁南曰。  論體論處所  論據論莊嚴  論負論出離  論多所作法   論曰。論法有七種。一論體性。二論處所。三論所依。四論莊嚴。五論墮負。六論出離。七論多所作法。   論體性者。復有六種。一言論。二尚論。三諍論。四譭謗論。五順正論。六教導論。   言論者。謂一切言說言音言詞。   尚論者。謂世所樂聞語論。   諍論者。謂或依諸欲所起。若自所攝諸欲他所逼奪。若他所攝諸欲自行逼奪。若於自他所愛有情所攝諸欲互相侵奪。謂歌舞戲笑等所攝。若倡女僕從等所攝。或為觀看。或為受用。於如是等諸欲差別事中。未離欲者。為欲界貪現所染者。因堅執故。因縛著故。因耽嗜故。因貪愛故。發憤現威互相鬥諍。異諍乖諍違害諍論。或依惡行所起若自所作身語惡行他所譏毀。若他所作身語惡行自行譏毀。若自他所愛有情所作身語惡行互相譏毀。於如是事中為作未作。諸惡行者。重貪瞋癡所拘執者。因堅執故。因攝受故。因貪愛故。更相發憤。以染污心現威鬥諍。異諍乖諍違害諍論。或依諸見所起。謂身見斷常無因惡因雨種外道等所起邪見。及餘種種諸惡見類。於如是諸見中。或於自所執他所遮斷。或於他所執自行遮斷。或為令他離所執見。或為攝受所未執見。於此事中未離欲者。如前乃至違害諍論。是名諍論。   譭謗論者。謂更相憤怒。以染污心振發威勢互相謗毀。謂粗語所攝。或妄語所攝。或綺語所攝。乃至惡說法律中。若為有情宣說彼法。若銓量刊定。若教授教誡等。皆名譭謗論。何以故。非撥實相故。引惡道故。徒設功勞無義利故。是故此論名譭謗論。   順正論者。謂於善說法律中。若為有情宣說正法。若銓量刊定。若教授教誡等。為斷有情所起疑故。為善通達甚深義故。為令智見畢竟淨故。皆名順正論。何以故。順正行故。順正義故。是故此論名順正論。   教導論者。謂於順正論中為令修習增上心學增上慧學故。所有教誨心未定者。令心得定。心已定者令心解脫。未得真實智者開悟令得。已得真實智者令其修滿。名教導論。何以故。分明委悉教導有情故。是故此論名教導論。   問如實觀察此六種論。幾論真實能引義利。所應修習。幾不真實能引無義。所應遠離。答最後二論。是真實引義利。應修習。中間二論。不真實引無義。應遠離。初二種論應分別。   論處所者。當知亦有六種。一於國王前。二於執理者前。三於大眾中。四於善解法義者前。五於沙門婆羅門前。六於樂法義者前。   論所依者。有十種應知。謂所成義有二種能成法有八種。   所成義二種者。一自性。二差別所成。自性者。謂有立為有。無立為無。所成差別者。謂有上立有上。無上立無上。常立為常。無常立無常。如是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如是等無量差別義門。是名所成差別應知。   能成法八種者。一立宗。二辯因。三引喻。四同類。五異類。六現量。七比量。八至教。   立宗者。謂依二種所成義各別攝受。自宗所許。若論教所攝。若自辯所立。若從他所聞。或為成立自宗。或為顯他宗過。或為折伏憍慢。或為摧屈陵侮。或為悲愍有情。   辯因者。謂為成就所立宗故。依所引喻同類異類現量比量及與至教辯道理因。   引喻者。亦為成就所立義故。引因所依諸餘世間串習共許易了之法以為比況。   同類者。謂或於現在。或先所見相貌相屬遞互相似。此復四種。一自體。二業。三法。四因果。自體相似者。謂彼相貌更互相似。業相似者。謂彼作用更互相似。法相似者。謂自體上法門差別展轉相似。如無常法與苦法。苦法與無我法。無我法與生法。生法與老法。老法與死法。如是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如是等無量法門差別更互相似。因果相似者。謂彼因果能成所成更互相似。是名同類。   異類者。所謂諸法隨其異義互不相似。此亦四種翻上應知。   現量者有三種相。一非不現見相。二非思搆所成相。三非錯亂所見相。   非不現見相者。復有四種應知。謂由諸根不壞作意現前時。同類生異類生無障礙不極遠。同類生者。謂欲纏諸根於欲纏境。上地諸根於上地境已生已等生。若生若起。是名同類生。異類生者。謂上地諸根於下地境若已生等。是名異類生。無障礙者。復有四種。一非覆障所礙。二非隱障所礙。三非映障所礙。四非惑障所礙。覆障所礙者。謂黑闇無明闇不澄淨色之所覆隔。隱障所礙者。謂或藥草力。或咒術力。或神通力之所隱蔽。映障所礙者。謂少為多物之所映奪故不可見。或飲食等為諸毒藥之所映奪。或髮毛端為餘粗物之所映奪。如是等類無量無邊。且如小光為大光所映不可得見所謂日光映星月等。又如能治映奪所治令不可得。謂不淨觀映奪淨相。無常苦無我觀映奪常樂我相無相觀力映奪眾相。惑障所礙者。謂幻化所作。或相貌差別。或復相似。或內所作目眩惛夢。悶亂酒醉放逸癲狂。如是等類名為惑障。若不為此四障所礙名無障礙。不極遠者。謂非三種極遠。一處極遠。二時極遠。三推折極遠。如是總名非不現見。由非不現見故名現量。   非思搆。所成相者。復有二種。一纔取便成取所依境。二建立境界取所依境。纔取便成取所依境者。謂若境能作纔取便成取之所依。猶如良醫授病者藥。色香味觸悉皆具足。有大勢力成熟威德。當知此藥色香味觸纔取便成取所依境藥之所有大勢熟德。病若未癒思搆所成。若病癒時便非思搆。如是等類名為纔取便成取所依境。建立境界取所依境者。謂若境能為建立境界取之所依。如瑜伽師假想思搆地界水界火界風界。若於地界假為水解。即依地想建立水想。若於地界假為火風二解。即依地想建立火風二想。此中地想即是建立境界。取地界即是建立境界取之所依。如於地想如是於水火風想如其所應。盡當知。是名建立境界取所依境。此中建立境界取所依境非是思搆所成假想所解地等諸界。若解未成是名思搆所立。解若成就即非思搆。如是名為非思搆所成。由非思搆之所成故。名為現量。   非錯亂所見相者。當知或五種。或七種。五種者。謂非五種錯亂所見。五種錯亂者。一想錯亂。二數錯亂。三形錯亂。四顯錯亂。五業錯亂。七種者謂非七種錯亂所見。七種錯亂者。即此五種錯亂。及餘二種遍行錯亂。合為七種。二種錯亂者。一心錯亂。二見錯亂。想錯亂者。謂於非彼相起彼相想。如於陽焰鹿渴想起於水想。數錯亂者。謂於少數起多增上慢。如翳眩者於一月處見多月像。形錯亂者。謂於餘形起餘形增上慢。如於旋火見彼輪形。顯錯亂者。謂於餘顯色起餘顯色增上慢。如為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非黃色悉見黃相。業錯亂者。謂於無業起有業增上慢。如執拳馳走見樹奔流。心錯亂者。謂即於五種所錯亂義心生喜樂。見錯亂者。謂即於五種所錯亂義忍受顯說。安立寶重妄想堅執。若非如是錯亂所見名為現量。   問如是現量誰所有耶。答略說四種所有。一色根現量。二意受現量。三世間現量。四清淨現量。色根現量者。謂色相五根所行境界。如前所說。現量體相。意受現量者。謂諸意根所行境界。如前所說。現量體相。世間現量者。謂即前二種總名世間現量。清淨現量者。謂若世間現量亦是清淨現量。有清淨現量非世間現量。謂出世智於所行境。有知為有。無知為無。有上知有上。無上知無上。不共世間名清淨現量。   比量者。謂與思擇俱推度境界。此復五種。一相。二體。三業。四法。五因果。   相比量者。謂隨其所有相貌相屬。或由現在及先所見推度境界如以見幢故比知有車。以見煙故比知有火。如是以王比國。以夫比妻。以角犎比牛。以形軟髮黑輕舉色美比知是少。以面皺髮白等比知是老。以執自相比道比俗。以樂見聖者樂聞正法遠離憍慢比正信者。以善思所思善說所說善作所作比聰叡者。以慈悲愛語勇猛樂施善能解釋甚深義意比知菩薩。以掉動輕轉嬉戲歌笑等比未離欲。以諸威儀恆寂靜故比知離欲。以具如來微妙相好智慧寂靜勝行辯才比知如來應正等覺具一切智。見彼幼年所有相貌比知老時。當有是事。諸如是等名相比量。體比量者。由現見彼自體性故。比類彼物不現見體。或現見彼一分自體比類餘分。如以現在比類去來。或以過去比未來事。或以現近事比現遠事。又如衣服飲食嚴具車乘等事觀見少分得失之相比知一切。又以一分成熟比餘熟分。如是等類名體比量。   業比量者。謂以作用比業所依。如見遠物無有動搖鳥集其上。如是等事比知是杌。若有動搖等事比知是人。若見跡步寬長比知是象。身曳地行比知是蛇。若聞嘶聲比知是馬。哮吼比師子。咆吼比牛王。見比於眼。聞比於耳。嗅比於鼻。嘗比於舌。觸比於身。識比於意。以杖尋水礙杖比地。若見是處草木滋潤莖葉青翠比知有水。若見熱灰比知有火。若見草木搖動比知有風。若見瞑目執杖蹎蹶失路等比知是盲。高聲側聽比知是聾。以所作業比知正信聰叡菩薩未離欲離欲如來。如前應知。   法比量者。謂於一切相屬著法。以一比餘。如屬無常比知有苦。以屬苦故比空無我。以屬生故比有老法。以屬老故比有死法。以屬有色有見有礙比有處所及有形質。屬有漏故比知有苦。屬無漏故比知無苦。屬有為故比知生住異滅之法。屬無為故比知反彼。如是等類名法比量。   因果比量者。謂因果相比如見物行比有所至。見有所至比先有行。若見有人如法事王比知當獲廣大祿位。見大祿位比知先已如法事王。若見有人備善作業比知必當獲大財富。見大財富比知先已備善作業。見善惡行比當興衰。見有興衰比先善惡。若見豐饒飲食比知飽滿。見有飽滿比豐飲食。若見有人食不平等比知有病。若見有病比知食不平等。見有靜慮比知離欲。見離欲者比有靜慮。若見修道比知必獲四沙門果。若見有獲四沙門果比知修道。如是等類當知。是名因果比量。如是總名比量。   至教者。謂一切智人所設言教。或從彼聞法隨法行。此復三種。一聖言所攝。二對治離染。三不違法相。   聖言所攝者。所謂如來及諸弟子所說經教。展轉流布傳來至今。不違正法不違正義。   對治雜染者。謂依此法善修習時。能永調伏貪瞋癡等一切煩惱及隨煩惱。   不違法相者。謂翻違法相當知。是名不違法相。何等名為違法相耶。謂於無相增為有相。如執有我有情命者生者等。或常或斷有色無色如是等類。或於有相減為無相。或於決定立為不定。如一切行皆是無常。一切有漏皆性是苦。一切諸法皆是無我。而妄建立一分是常一分無常。一分是苦一分非苦。一分有我一分無我。如是於佛所立不可記法。一向記別。又復推求。謂應立記。或於不定建立為定。如執一切樂受皆貪所隨眠。一切苦受瞋所隨眠。一切不苦不樂受癡所隨眠。一切苦樂皆是有漏。思已造業唯受苦報。如是等類或於有相法中。無差別相建立差別。有差別相立為無別。如依有為差別之相於無為法亦別建立。依無為法無差別相於有為法亦不別立。如於有為無為。如是於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等。隨其所應盡當了知。又於有相不如正理立因果相。如立妙行感不愛果。立諸惡行能感愛果。計於惡說法律之中習諸邪行能得清淨。於佛善說法律之中修行正行不得清淨。又於雜染立為清淨。於清淨法立為雜染。於不實相以假言說立為真實。於真實相以假言說立不真實。如於永離言說法中以言戲論建立勝義。如是等類名違法相。翻此違相名不違相。是名至教。   問若一切法自相成就自義差別法爾建立。復何因緣立有二種所成義耶。答為欲生成他信解故。非為生成諸法相貌。問為欲成就所成立義。何故先說立宗耶。答為先顯示自所愛樂義故。問何故次辯因耶。答為欲開顯依現見法決定道理。即於所立宗義不捨離故。問何故次引喻耶。答為欲顯現能成道理之所依止現見法故。問何故後說同類異類現量比量至教等耶。答為欲開示因喻二種相違不相違智故。又相違者由二種因。一由不決定故。二由同所成故。不相違者亦由二因。一由決定故。二由異所成故。此中相違者為成所立宗義不能為量故不名量。不相違者為成所立宗義能為正量故名為量。是名論所依。   論莊嚴者。有五種應知。一善自他宗。二語具圓滿。三無畏。四敦肅。五應供。善自他宗者。謂如有一於此正法及毘柰耶深生愛樂。即於自論宗本讀誦受持正聞審慮純熟修行。已善已說已明。復於彼法彼毘柰耶不愛不樂。但於彼論宗本讀誦受持聞思純熟而不修行。然已善已說已明。是名善自他宗。   語具圓滿者。謂如有一音聲圓滿不犯音聲。音聲者謂具五德。一不鄙陋。二輕易。三雄朗。四相應。五義善。雲何不鄙陋。謂離諸邊國鄙俚詞故。雲何輕易。謂世間共立非餘說故。雲何雄朗。所謂於義建立言詞為成彼義巧妙雄壯故。雲何相應。所謂前後功德法義相符順故。雲何義善。謂能引發世出世利無顛倒故。又此相應論者。復由九種差別相故。語具圓滿應知。一不雜亂。二不粗礦。三辯了。四限量。五與義相應。六以時。七決定。八顯了。九相續。以此足前總名語具圓滿。無畏者。謂如有一處在多眾異眾大眾勝眾諦眾善眾等中。其心無有下劣怯懼。身無戰汗面無怖色。聲不動掉語不怯弱。如是等類名為無畏。   敦肅者。謂如有一性不忿毒面無變改身不掉動。如是等類名為敦肅。   應供者。謂如有一性善可樂性不惱他。尋常住善可樂地者。隨順他心而發言語。知時如實為益自他能引義利。言詞柔軟如對親友。是名應供。   若有依五論莊嚴相興言論者。當知復有二十七種稱讚功德。何等名為二十七種。一眾所敬重。二言必信受。三於大眾中轉加無畏。四於他所宗深知過隙。五於自所宗知決定德。六無有僻執。七於所受論情無偏黨。八於自正法及毘柰耶無能引奪。九於他所說速能了悟。十於他所說速能領受。十一於他所說速解理趣。十二能以語德勝伏大眾。十三悅可信解因明論者。十四能善宣釋義句文字。十五身不勞倦。十六心不勞倦。十七言不謇澀。十八辯才無盡。十九身不頓悴。二十念無忘失。二十一心無損害。二十二咽喉無損。二十三凡所宣吐分明易了。二十四善護自心令無忿怒。二十五善順他心令無憤恚。二十六令對論者心生淨信。二十七凡有所行不招怨對廣大名稱聲流十方世鹹傳唱。此大法師處大師數。如受欲者以末尼真珠琉璃等寶廁環釧等寶莊嚴具以自莊嚴。威德熾盛光明普照。如是論者以二十七種稱讚功德。廁此五種論莊嚴具以自莊嚴。威德熾盛光明普照。是故名此為論莊嚴。   論墮負者。謂有三種應知。一捨言。二言屈。三言過。   捨言者。謂立論者以十三種詞謝對論者捨所言論。何等名為十三種詞。謂立論者謝對論者曰。我論不善。汝論為善。我不善觀。汝為善觀。我論無理。汝論有理。我論無能。汝論有能。我論屈伏。汝論成立。我之辯才唯極於此。過此已上更善思量當為汝說。且置是事我不復言。以如是等十三種詞謝對論者捨所言論。捨所論故。當知摧破為他所勝。墮在他後屈伏於彼。是故捨言名墮負處。   言屈者。如立論人為對論者之所屈伏。或假餘事方便而退。或引外言。或現憤發。或現瞋恚。或現高慢。或顯彼所覆。或現惱害。或現不忍。或現不信。或復默然。或復憂慼。或竦肩伏面。或沈思詞窮。假託餘事方便而退者。謂捨前所立更託餘宗。捨先因喻同類異類現量比量及至教量。更託餘因乃至至教。引外言者。謂捨所論事。或論飲食。或論王臣盜賊衢路倡穢等事。假託外緣捨本所立。現憤發者。謂以粗言擯對論者。現瞋恚者。謂以怨報之言責對論者。現高慢者。謂以卑賤種族等言毀對論者。顯彼所覆者。謂以發他所覆惡行之言舉對論者。現惱害者。謂以害酷怨言罵對論者。現不忍者。謂發怨言怖對論者。現不信者。謂以破戒行言謗對論者。或默然者。謂語業頓盡。或憂慼者。謂意業焦惱。竦肩伏面者。謂威勇身業而頓萎悴沈思詞窮者。謂才辯俱竭。如是十三種事。當知言屈。前二妄行矯亂。中七發起邪行。後四計行窮盡。是名言屈墮在負處。   言過者。謂立論人有九種過。故名言過。何等為九。一雜亂。二粗獷。三不辯了。四無限量。五非義相應。六非時七不決定。八不顯了。九不相續。雜亂者。謂捨所論事。雜說異語。粗獷者。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不辯了者。謂若法若義。眾及對論所不領悟。無限量者。謂於所說義。言詞複重或復減少。非義相應者。當知十種。一無義。二違義。三損理。四與所成等。五招集過難。六不得義利。七義無次序。八義不決定。九成立已成。十順不稱理諸邪惡論。非時者。謂所應說前後不次。不決定者。謂立已復毀。毀而復立。速疾轉換難可了知。不顯了者。謂犯聲明相不領而答。或先為典語後作俗語。或復翻此。不相續者。謂於中間言詞斷絕。凡所言論犯此九失。是名言過。   論出離者。謂立論者。三種觀察興廢言論。雲何名為三種觀察。一觀察德失。二觀察眾會。三觀察善不善。   雲何觀察德失。謂立論者。方欲立論應如是觀。我立是論。將無自損損他及俱損耶。不生現法後法及俱罪耶。勿起身心所有諸憂苦耶。莫由此故執持刀杖鬥罵諍訟諂言妄語而發起耶。將無種種惡不善法而生長耶。非不利益安樂自及他耶。非不利益安樂多眾生耶。非不憐愍於世間耶。不因此故諸天世人無義無利不安樂耶。彼立論者如是觀時。若自了知我所立論能為自損。乃至天人無義無利及不安樂。便自思擇。不應立論。若如實知我所立論不為自損。乃至能引天人義利安樂。便自思擇。應當立論。是名第一論出離相。   雲何觀察眾會。謂立論者。應當觀察現前眾會。為有執著為無執耶。為有賢正為無有耶。為有善解為無解耶。如是觀時。若知眾會有所執著非無執著。唯不賢正無有賢正。唯不善解無善解者。便自思擇。於是眾中不應立論。若知眾會無所執著非有執著。唯有賢正無不賢正。唯有善解無不解者便自思擇。於是眾中應當立論。是名第二論出離相。   雲何觀察善不善。謂立論者。應自觀察善與不善。我於論體論處論依論嚴論負論出離等。為善為不善耶。我為有力建立自論摧伏他論於彼負處解脫不耶。如是觀時。若自了知我為不善非善解了我無力能非有力能。便自思擇。與對論者不應立論。若自了知我善非不善有力非無力。便自思擇與對論者應共立論。是名第三論出離相。   論多所作法者。謂有三種。於所立論多所作法。一善自他宗。二無畏。三辯才。問如是三法。何故名為於所立論多有所作。答由善了達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起談論。由無畏故。於一切眾能起談論。由辯才故。於諸問難能善酬答。是故此三名為於所立論多所作法。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二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八   釋應知多種者。嗢柁南曰。  體釋文義法  起義難次師  說眾聽讚佛  略廣學勝利   論曰。體者。諸經體性略有二種。謂文及義。當知文是所依。義是能依。如是二種總名所知境界。   釋者。略有五種應知。一法。二等起。三義。四釋難。五次第。   文者。略有六種。一名身。二句身。三字身。四語。五相。六機請。   名身者。謂共了增語。此復略說有十二種。一假名。二實名。三總名。四別名。五隨義名。六戲論名。七易名。八難名。九顯名。十隱名。十一略名。十二廣名。假名者。謂於內諸蘊。立我有情命者等名。於外諸色。立瓶衣車乘等名。實名者。謂於眼等色等立根義等名。總名者。謂有情色受大種等名。別名者。謂佛友德友青黃等名。隨義名者。謂質礙故名色。領納故名受。能照能燒故名為日。如是等名。戲論名者。如呼貧名富。如是等類不觀於義施設彼名。易名者。謂共所知想。難名者。謂翻於彼。顯名者。謂其義易曉。隱名者。謂其義難曉。如達羅弭荼明咒。略名者。謂一字名。廣名者。謂多字名。   句身者。謂依名字釋義滿足。此復六種。一不滿句。二滿句。三所成句。四能成句。五序句。六釋句。不滿句者。謂文不究竟義不究竟。更加餘句方得成滿。如說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善調伏自心。是諸佛聖教。若唯言諸惡則於文未足。若復言諸惡者。又於義未足。若具言諸惡者莫作。則二俱滿足。是即名為第二滿句。所成句者。所謂前句待後句成。如說諸行無常。有起盡法。生必滅故。彼寂為樂。此中諸行無常是所成句。由有起盡法句之所成立。能成句者。謂第二句以能成立第一句故。序句者。如言善人。釋句者。如言謂趣正丈夫。   字身者。謂若究竟若不究竟。名之與句二種所依四十九字。   此中欲為名首名為句。首句必有名。若唯一字則不成句。又若有字名所不攝。則唯字無名。問何因緣故。建立名等三種身耶。答為領增語觸所生受故。問名者何義。答目種種事。令世共知故。又能令意作種種相故。又由語言所傳述故。謂之為名。問句者何義。答攝受於名。究竟顯了不現見義。故名為句。問文者何義答顯發名句。故謂之文。   如薄伽梵說增語增語路。如是廣說。增語者。謂一切眾類共所立名增語。路者。謂眾類之欲能起彼故。詞者。謂彼相應語及與各別彼彼方言。彼所依故名為彼路。施設者。謂分析一法建立多種。彼所依處名為彼路。欲即是詞無有別欲。此詞即是增語施設之路。彼名身等略有六種依處。一法。二義。三補特伽羅。四時。五數。六處所。彼廣分別。如聞所成地。   語者當知略有八分。謂上首美妙等由彼語言具足相應。乃至常委分資糧等德故能說正法。上首語者。趣涅槃宮為先首故。美妙語者。清美音故。顯了語者。文辭善故。易解語者。巧辯說故。樂聞語者。引法義故。無依語者。不依希望他信己故。不逆語者。言知量故。無邊語者。善巧多故。是八種語當知略具三德。一趣處德。謂初一種。二自體德。謂次二種。三加行德。謂所餘種。相應者。謂名句文身次第善安立故。又依四種道理共相應故。助伴者。能成次第故。隨順者。解釋次第故。清亮者。文句顯了清淨故。有用者。善入眾心故。相稱者。如眾會故。應順者。稱法故。引義故。順時故。常委分資糧者。常修委修故。名常委。彼分者。謂正見等。資糧者。是彼資糧故。   相者。謂諸蘊相應。諸界相應。諸處相應。緣起相應。處非處相應。念住相應。如是等相應言說。或聲聞說。或菩薩說。或如來說。是名為相。機請者。謂因機請問起於言說。此復根等差別有二十七種補特伽羅。應知。此中由根差別故分成二種。謂鈍根利根。行差別有七種。謂貪行等。如聲聞地說。品類差別有二種。謂在家出家。願差別有三種。謂聲聞獨覺菩薩。可救不可救差別有二種。謂涅槃法不涅槃法。方便差別有九種。謂已入正法。未入正法。有障礙。無障礙。已熟。未熟。具縛。不具縛。無縛種類差別有二種謂人及非人。   如是六文總攝為四。一所說。謂名身等及相一分。二所為。謂機請攝二十七種補特伽羅。三能說。謂語言。四說者。謂佛菩薩及與聲聞。如是一切六種相貌總顯於文。若減一種義不顯了。由能顯義是故名文。   義者略有十種。一地義。二相義。三作意義。四處所義。五過患義。六勝利義。七所治義。八能治義。九略義。十廣義。   地義者。略有五地。謂資糧地。方便地。見地。修地。究竟地。又廣分別有十七地。謂五識身相應地。意地。有尋有伺地。無尋唯伺地無尋無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無心地。聞所成地。思所成地。修所成地聲聞地。獨覺地。菩薩地。有餘依地。無餘依地。   相義者。當知五種。一自相。二共相。三假立相。四因相。五果相。如是五相若廣分別如思所成地。復有五相。一差別相。二瑜伽相。三轉異相。四染污相。五清淨相。此五種相當知。如前處處分別復有五相。一所詮相。二能詮相。三此二相屬相。四執著相。五不執著相。所詮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法藏說。能詮相者。謂即於彼法依止名等。為詮諸法自體差別所有言說。此亦能顯遍計所執自體。應知。此遍計所執自體有多種名。所謂亦名遍分別所計。亦名和合所成。亦名所增益相。亦名虛妄所執。亦名言說所顯。亦名文字方便。亦名唯有音聲。亦名無有體相。如是等類差別應知。此二相屬相者。謂能詮所詮互相屬著。遍計所執自體執所依止。執著相者。謂無始流轉一切愚夫遍計所執自體執及此隨眠。不執著相者。謂已見諦者如實了知。遍計所執相及彼習氣解脫。正分別知。隨其所應分別。如思所成地等。   作意義者。有七種作意。謂了相等。如前說。若廣分別如聲聞地復有十智。謂苦智。集智。滅智。道智。法智。種類智。他心智。世俗智。盡智。無生智。若廣分別如聲聞地。復有六識身。所謂眼識乃至意識。如前略釋。若廣分別如五識身相應地及意地。復有九種遍知。謂欲繫見苦集所斷斷初遍知。色無色繫見苦集所斷斷二遍知。欲繫見滅所斷斷三遍知。色無色繫見滅所斷斷四遍知。欲繫見道所斷斷五遍知。色無色繫見道所斷斷六遍知。順下分結斷七遍知色愛盡八遍知。無色愛盡九遍知。若廣分別如三摩呬多地。又有三解脫門。謂空無願無相。此亦如三摩呬多地廣說。是中諸法應當觀察。幾種作意之所思惟。幾智所知。幾識所識。幾種遍知之所遍知。幾解脫門之所解脫。以如是等無量觀門。應觀諸法。處所義者略有三種。一事依處。二時依處。三補特伽羅依處。   事依處者。復有三種。一根本事依處。二得方便事依處。三愍他事依處。根本事依處有六種。一善趣。二惡趣。三退墮。四升進。五流轉。六寂滅。得方便事依處者。有十二種。謂十二種行。一欲行。二離行。三善行。四不善行。五苦行。六非苦行。七順退分行。八順進分行。九染污行。十清淨行。十一自義行。十二他義行。愍他事依處者有五種。一令離欲。二示現。三教導。四讚勵。五慶慰。   此中善趣者。謂人天。惡趣者。謂那洛迦等。退墮者。復有二種。謂不方他及方他。不方他者。所謂自然壽命退減。如壽命當知色力安樂辨等亦爾。方他者。謂族姓退減。自在增上退減。少枝屬言不肅弊惡慧。不能證獲微妙廣大色香味觸。於諸勝妙所受用具心不喜樂。如是等類名為退墮。翻此退墮如其所應。即名昇進。流轉者。謂即此善趣惡趣退墮昇進。寂滅者。謂有餘依無餘依寂滅界。   欲行者。如十種欲所引中說。離行者。謂即於彼所受用事。知無常已厭欲出家。受持禁戒守護根門等。善行者。謂施戒修有漏善行。不善行者。謂三種惡行。苦行者。謂露形無衣。如是等乃至廣說。非苦行者。謂受用如法所得資具。棄捨樂行遠離二邊。所謂受用欲樂行邊及與受用自苦行邊。勤行中道依止於法。求衣缽等及正受用。順退分行者。謂若行能障昇進分等。順進分行者。謂與上相違。染污行者。如鸚鵡經說。略有三種。謂業雜染。煩惱雜染。流轉雜染。當知此等有九根本句。謂業雜染有三句。一貪二瞋三癡。煩惱雜染有四句。謂四顛倒。流轉雜染有二句。謂無明及有愛。所以者何。由三不善根生起種種業雜染故。由四顛倒能發種種煩惱雜染故。由無明門引生種種諸出家者流轉雜染故。由有愛門引生種種諸在家者流轉雜染故。清淨行者。略有三學五地。此三學等。當知亦有九根本句。謂增上戒學增上心學所攝無貪無瞋無癡在資糧地及方便地。增上慧學所攝四無顛倒明及解脫在見地修地及究竟地。自義行者。謂自利行如聲聞獨覺。彼雖或時起利他行。然本期願為自利故亦名自義。他義行者。謂利他行如佛菩薩。究竟利益無量眾生。乃至廣說。   令離欲者。訶毀六種黑品諸行示現過患令離愛慾。示現者。為令受學白品行故示現四種真實道理。教導者。謂示現已得。信解者。令於學處正受正行。由已於彼得自在故。而告之曰。汝等今者於如是如是事。應正作應隨學。讚勵者。謂彼有情若於所知所行所得中心生退屈。爾時稱讚策發彼心。令於所知所行所得中堪有勢力。慶慰者。謂彼有情於法隨法勇猛正行。即應如實讚說令其欣喜。   復次令離欲。示現者。或有令離欲而不示現。如教導他令其離欲。而謂彼曰。如某所言不應作者。汝今必定不應復作。或怖彼言。汝若作者我當解作或復求彼。汝若是我親愛友者必不應作。或復示現不令離欲如處中者。示現有情功德過失。而不遮彼令不造過。或有亦示現亦離欲。如示彼過令其遠離教導者。初未受學令其受學。讚勵者。學已未進令其昇進。慶慰者。有五種勝利。一令彼於已所證心得決定。二令餘於彼所證勝德起心趣求。三令誹謗者心處中住。四令不信者心生淨信。五令已信者倍復增長。若有慶慰他人善事。當知是人造作增長能感悅意眾天生業。若命終已。彼彼所生常聞悅意美妙音聲無不悅意。   復次欲行或有能感善趣。如為欲故造後善業。或有能感惡趣。如以非法攝受諸欲離行。行若毀犯能感惡趣。若無毀犯能感善趣。及作寂滅資糧善行。能感善趣及為寂滅資糧。不善行能感惡趣苦行。由依邪見苦自身故能感惡趣。非苦行能為寂滅資糧及感善趣。順退分行能感退墮。順進分行能感昇進。染污行能感流轉。清淨行能證寂滅。自義行唯令自己感善趣引昇進證寂滅。他義行俱令自他生善趣引昇進證寂滅。   如是三事根本事有六種。所謂善趣乃至涅槃。得方便事有十二種謂十二行。悲愍他事有五種。所謂五種悲愍眾生。此中由根本事增上力故。依十二行如其所應令他離欲。乃至慶慰時。   依處者。略有三種。一過去言依。二未來言依。三現在言依。如經廣說。   補特伽羅依處者。謂鈍根等二十七種數取趣應知。   如上所說。事時補特伽羅。佛薄伽梵。依此三處流布聖教。故名依處。   過患義者。謂於應毀厭義而起毀厭。或法或眾生。   勝利義者略而言之。於可稱讚義而起稱讚。或法或眾生。   所治義者。略而言之。一切雜染行。   能治義者。謂一切清淨行。如貪是所治不淨是能治。瞋是所治慈為能治。如是等盡當知略義者。謂說諸法通種類義。   廣義者。謂說諸法別種類義。   復次說不了義經故。說了義經故。   復次略義有二種。一名略。二義略。廣義亦二種。謂名廣。及義廣。如薄伽梵說。舍利子。我能廣略宣說正法。然悟解者甚難可得。於彼經中長行文廣義略伽他義廣文略。   為攝十義故說中間。嗢柁南曰。  諸地相作意  依處德非德  所對治能治  略廣義應知   復次如是略說佛教體性十種義已。諸說法者。應依聖教尋求十種。若具不具既自求已。應為他說。   如是建立文義體性已。諸說法者。應以五相隨順解釋一切佛經。謂初應略說法要。次應說等起。次應釋義。次應釋難。後應辯次第。法者略有十二種。謂契經等十二分教。   契經者。謂縫綴義。多分長行直說攝諸法體。應頌者。謂長行後諷頌及略舉所說不了義經。   記別者。謂廣分別略所舉義及記命過弟子生處。   諷頌者。謂以一句說。或二句說。或三四五六句等說。   自說者謂不請而說。為令弟子得勝解故。為令上品所化眾生安住勝理。自然而說名為自說。如經言。世尊今者自然宣說。   因緣者。謂因請問說。如經言。世尊於一時中因沒力伽羅子。為諸苾芻宣說法要。又依別解脫增上道毘奈耶所有言說。謂依如是如是因緣。依如是如是事。世尊說如是如是語。是名因緣。   譬喻者。謂有譬喻經。由譬喻故隱義明瞭。本事者。謂除本生宣說前際諸所有事。   本生者。謂宣說己身於過去世行菩薩行時諸本生事。   方廣者。謂說菩薩道如說十地四菩薩行等。及說如來百四十不共佛法。謂四一切種清淨乃至一切種妙智。如菩薩地廣說。又法無量故。義深廣故。時長遠故。謂極勇猛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得成滿故名方廣。   希法者。謂佛及諸弟子說希奇法。如諸經中。因希有事故起於言說。   論議者。謂諸經所攝摩怛履迦。且如諸了義經皆名摩怛履迦。所謂如來自廣分別諸法體相。又諸弟子已見聖跡。依自所證無倒顯示諸法體相。亦名摩怛履迦。摩怛履迦亦名阿毘達磨。猶如世間一切書算詩論。皆有本母當知經中研究法相。所有言說亦復如是。又如世間若無諸字本母字不顯了。如是十二分教中若不建立諸法體相法不明瞭。若建立已。諸法自相共相皆得顯現。又復能顯無雜法相故。即此摩怛履迦名阿毘達磨。依此摩怛履迦所餘解釋諸經義者亦名鄔波第鑠。   等起者。略有三種。謂事時補特伽羅。依處別故。如經中說。於如是時。為如是補特伽羅。依如是行。令彼離欲乃至慶慰。   義者。略有二種。一總義。二別義。當知總義復有四種。一引了義經。二分別事究竟。三行。四果。行復二種。謂邪行正行。果亦二種。謂邪行果正行果。當知別義亦有四種。一分別差別名。二分別自體相。三訓釋名言。四義門差別。訓釋名言復由五種方便。一由相。二由自體。三由業。四由法。五由因果。義門差別亦有五種。應知。一自體差別。二界差別。三時差別。四位差別。五補特伽羅差別。自體差別者。謂色自體有十色處差別。受自體有三受差別。想自體有六想差別。行自體有三行差別。識自體有六識差別。如是等類自體差別應知。界差別者。謂欲界色界無色界。時差別者。謂去來今。位差別者。當知差別二十五種。謂下中上三位。苦樂不苦不樂三位。善不善無記三位。聞思修三位。增上戒增上心增上慧三位。內外二位。所取能取二位。所治能治二位。現前不現前二位。及因果二位。補特伽羅差別者。如前所說二十七種。應知。   釋難者。若自設難若他設難。皆應解釋。當知設難略有五因。一為未了義得顯了故。如言此文有何義耶。二語相違故如言。何故薄伽梵前後說異。三理相違故。如有顯示與。四道理相違之義四不定顯示故。如言何故薄伽梵於一種義種種異門差別顯示。五究竟不可見故。如言內我之體有何相貌而常恆不變自性正住。如是等類。   於此五難。如其次第應當解釋。謂於不了義難方便顯了於語相違難隨順會通。如於語相違難隨順會通。如是於不定顯示難究竟不可見難亦爾。於理相違難。或以黑教道理而判決之。或復顯示四種道理。或顯因果相應道理。謂此言顯果。或復顯因。又於問難應設四記。決定記者。謂為如理問者無倒建立諸法體相故。分別記者。謂為如理不如理問者開示差別相故。反詰記者。謂為止息戲諍論故。默置記者。有四種因。謂無體性故。乃至彼相法爾故。如前已說。若廣分別如思所成地。又如有問如來滅後為有為無等。此於世俗諦及勝義諦理趣皆不可記。是故默置。以約勝義無如來故。不可記別。若約世俗所依能依。道理違故。及斷滅果非真實故。亦不可記。如來滅後是有無等。   次第者。略有三種。一圓滿次第。二解釋次第。三能成次第。為顯此三次第略引聖教。如世尊言。我出家時盛美第一盛美最極盛美。此言即顯盛美。圓滿次第。又復說言。曾處我父淨飯王宮顏容端正。乃至廣說。此言即顯盛美。解釋次第。又言。為何義故盛美出家。由見老病死等法故。此言即顯能成次第。又復經中略說諸法。如言三受苦樂不苦不樂。如是等。此中唯顯圓滿次第。由所餘句圓滿此受。故名圓滿。如受應知四聖諦中。先說初句。後後次第隨順分析亦爾。能成次第有二種。或以前句成立後句。或以後句成立前句。當知解釋次第亦爾。   師者。謂成就十法。名說法師眾相圓滿。一善於法義。謂於六種法十種義善能解了。二能廣宣說。謂多聞聞持其聞積集。三具足無畏。謂於剎帝利等勝大眾中宣說正法無有怯懼。又因此故聲不嘶破腋不流汗念無忘失。四言詞善巧。謂語工圓滿八分成就言詞具足處眾說法。語工圓滿者。謂文句相應助伴等。乃至廣說。八分成就者。謂上首美妙等。乃至廣說。五善方便說。謂二十種善方便說如以時殷重等相。六具足成就法隨法行。謂不唯聽聞語言為極要如說行七威儀具足。謂說正法時。手足不亂不搖頭動眉。口面支節無有改變。進止去來端嚴庠序。八勇猛精勤。謂常樂聽聞所未聞法。於已聞法轉令明淨。不捨瑜伽不捨作意心不捨離內奢摩他。九無有疲厭。謂為四眾廣宣妙法身心無倦。十具足忍力。謂罵弄訶責終不反報。若被輕蔑不生忿慼。乃至廣說。   說眾者。謂處於五眾宣八種言。何等為八。一可喜樂言。二善開發言。三善釋難言。四善分析言。五善順入言。六引餘證言。七勝辯才言。八隨宗趣言。   五眾者。一在家眾。二出家眾。三清淨信眾。四邪怨眾。五中平眾。   可喜樂言者。有五種相應知。一有證因。二有譬喻。三語業具足。四文字句美。五言詞顯了。善開發言者。開深隱義令顯現故。辯粗顯義令深邃故。   善釋難言者。能善解釋五種難故。如前應知。善分析言者。析一一法衣增一道理乃至十種。或復過此善分別故。如依一法建立。二種三種四念住等。乃至廣說。   善順入言者。唯善顯釋契經應頌等十二分教終不引攝邪道異論。   引餘證言者。謂引餘經成立所說。   勝辯才言者。隨自所忍善分別義。   隨宗趣言者。謂依摩怛履迦分別顯示。或依餘無倒說者所說言教如理解釋。   復次處在家眾。應依毀諸惡行稱讚善行現前說法。令其止息及進修故。處出家眾。應依增上戒等三學現前說法。令彼速疾修圓滿故。處淨等眾。應依聖教廣大威德現前說法如其次第令倍增長。令處中住。令生淨信故。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三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九   聽者。謂說法師說正法要。安處聽者。令住恭敬無倒聽聞。問何故安處。答謂或由一因或乃至十。   一因者。所謂恭敬聽聞正法。現證利益及安樂故。此中或利益非安樂。或安樂非利益。乃至四句。如菩薩地法受中說。   二因者。謂善建立。一切法故。善建立者。當知離過失故。具大義故。又為說者聽者速疾獲得沙門果故。若不爾。諸說法者徒廢己業虛設言論。諸聽法者空自疲勞無所證獲。   三因者。正法能令捨惡趣故。得善趣故。速能引攝涅槃因故。如是三事。恭敬聽聞方可證得。   四因者。一恭敬聽時能善了達契經等法。二如是正法能令有情捨諸不善攝受諸善。若善聽者即能精勤若捨若受。三由捨受故捨離惡因所招後苦。四由此受捨善惡因故。速證寂滅。五因者。謂薄伽梵所說正法。有由序有出離有依趣有勇猛有神變。如是五種。若廣分別如攝異門分。   復有五因聽聞正法。謂我當聞所未聞。我當聞已研究。我當除斷疑心。我當調伏諸見。我當於深義句以慧通達。佛薄伽梵說。此五因顯聞思修三種妙慧究竟方便。初二種因顯聞慧。中二種因顯思慧。後一種因顯修慧。   六因者。一為欲敬報大師恩德。謂佛世尊為我等故行於無量難行苦行求得此法。雲何今者而不聽聞。二觀自義利。謂佛正法有現義利。三究竟遠離一切熱惱。四善順正理。五易可了見。六諸聰慧者內證所知。   七因者。謂七正法如經言。我當修習七種正法。謂知法知義乃至知補特伽羅尊卑。   八因者。一佛法易得乃至為旃荼羅等而開示故。二易可修學。行住坐臥皆得習故。三引發義利。謂能引世間出世間果故。四初善。五中善。六後善。七感現樂果。八引後樂果。   九因者。謂能脫九種逼迫事故。一能出生死大牢獄故。二永斷貪等堅牢縛故三摧破七種大貧本故。及建立七種大財富故。四超度善行聽聞正法。諸飢儉故及建立彼諸豐足故。五滅無明闇起慧明故。六度四暴流登涅槃岸故。七對治煩惱諸內病故。八解脫一切貪愛網故。九能度無始流轉曠野稠林雜染行故。諸牢獄中生死牢獄最為第一。是故初說。   十因者。一恭敬聽聞如來法已得思擇力。由此能受聞法義利。如法求財不以非法。雖復受用深見過患。二善知出離。謂退失財寶無憂無戚亦不嗟怨。乃至廣說眷屬離喪不深悲歎。若遭重病亦不愁惱。三深見諸欲多有過患。及見出離最勝功德捨家入道。離臥具等所有貪著。乃至證得諸妙靜慮。四恭敬無倒聽聞正法。能順證解廣大甚深相似甚深諸緣起法。又能引發廣大善根出離歡喜。如薄伽梵說。我聖弟子專心屬耳聽聞正法。能斷五法能修七法速疾圓滿。五諸聖弟子恭敬聽法。所有集起皆轉成滅。六解正法已遠離塵垢。於諸法中生正法眼。七能善引攝證預流果最勝資糧。乃至證得阿羅漢果及能引攝阿羅漢果最勝資糧。八能善引攝獨覺資糧。九能善引攝無上正等菩提資糧。十引發一切世出世間靜慮等持等至等定。   讚佛略廣者。諸說法者說正法時。應先讚佛讚有二種謂略及廣。   略者有五種。一妙色。二寂靜。三勝智。四正行。五威德妙色者。謂三十二大丈夫相。及八十種隨形好。寂靜者。謂善能守護諸根門等。及能永拔煩惱習氣。勝智者。謂於過去未來現在世法及非世法無有罣礙。正行者。謂自他利樂正行圓滿。威德者。所謂如來神通遊戲。復有六種略讚如來。謂德圓滿故。離垢染故。無濁穢故。無與等故。唯利眾生以為業故。於此業用得自在故。此廣分別。如攝抉擇分。廣者。謂廣讚如來無邊功德。如說是薄伽梵無邊名稱。德無量故。能施光明。發智明故。能除黑闇。永滅一切無智闇故。成就明眼。具三眼故。見勝義諦。了達無等諸聖諦故。成就禁戒。具足增上淨屍羅故。   又說是薄伽梵兩足中尊。調御中勝。沙門眾中最為殊美。是諸世間難得珍寶。   又說是薄伽梵為愍物者。悲有情者。樂為義者。求利物者。悲現前者。   又說是薄伽梵為眼為智。了達真理。於甚深義決定顯了。凡有所作皆依義轉。   又說是薄伽梵能證一切所未證義。以先證聖八支道故。自然證故。立未曾立聖梵行故。又說是薄伽梵知聖道者。顯聖道者。說聖道者。導聖道者。又說是薄伽梵人中師子。離怖畏故。人中牛王。御大眾故。人中御者。眾上首故。人中龍王。無誤失故。人中良馬。心調順故。人中最勝。家姓色等超諸眾故。人中最上。戒行智慧最勝威德越諸人故。人中蓮花。世間八法所不染故。無等無與等故。無等等等去來今無有與等諸善逝故。第一於諸有情為最上故。大仙上屍羅故。長時積集諸梵行故。證古大仙所證法故。最勝者。調伏一切天魔外道煩惱等故。牟尼無有一切掉慢等故。與三寂靜具相應故。不可引奪一切生等及諸異論不能奪故。沐浴離諸惡故。到彼岸越度一切薩迦耶故。   又說如來應正等覺明行圓滿善逝世間解無上丈夫善調御士天人師佛薄伽梵。   又說白法圓滿一切智者正法之主無忘失法有情堅勝。一切苦樂不纏擾心。   又說善調者密護根門。善滿足故。寂靜者淨屍羅受。善滿足故。安隱者已入決定地故。般涅槃者已證菩提故。拔毒箭者永拔一切有愛箭故。   又說調伏一切不調伏者。寂靜一切不寂靜者。如前已說。安隱一切不安隱者善能建立諸凡夫等。令證預流一來果故。   又說無杻械者。出火坑者。度深塹者。制求欲者。不傾動者。摧慢幢者。大常住者。   又說大阿羅漢諸漏永盡。如前廣說。乃至盡諸有結。   又說永斷五分成就六分。如是廣說乃至純善積聚無上丈夫。   又說善知法者乃至善知補特伽羅尊卑者。又說大沙門大婆羅門離垢無垢良醫商主勝觀察世間依眾生尊。此中離垢者。煩惱障斷故無垢者。所知障斷故。又永拔習氣故名無垢日夜六返觀察世間故名勝觀察。又說是一切種善清淨者。大丈夫相及隨形好。莊嚴身者具足十力。為大力者。具四無畏。無所畏者。成就大悲。於三念住。安住念者。成就三種不護及無忘失法。永害一切煩惱習氣。具足一切種妙智者。此中大悲者。長時積集故。謂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方乃證得。又復依緣一切眾生故。緣一切種苦為境界故。得諸眾生一切損惱變異事等所不能轉故。於一切有情起平等行故。   學勝利者。謂說法師應依如是建立釋經法相。先應尋求若文若義。次應解了如先所說五種。為他說正法時解釋道理。次應如是安立自身於先所說說法者相謂善法義等十種圓滿。如是自安立已。然後依如先所說差別道理應起言說。謂處五大眾以如前所說可喜樂等八種言詞為眾說法。又安處他令於恭敬無倒聽聞。又應先讚大師功德。若有具足如是五分說正法者。當知猶如五分音樂能令自他生大歡喜。又能引發自他利益。又若能如是善修學者。當知具足五種勝利。一於佛言義解了不難。二能善圓滿說諸法相。三能善起發自他相續廣大歡喜。四引善出離天上人中廣大名稱。五生起無量最勝功德。   復次如佛所說住學勝利經。此經體性。謂文及義。文者。謂此經言。汝等苾芻應當安住修學勝利。此中有十二字四名一句。如是則攝名句字身。此中言說是學處相故則攝於相。如來言說本為苾芻請問即攝機請。如來所說言音即攝於語。是故此經一句具攝六文。如是慧為上首等諸句中。隨相應知。   復次義者謂地義中但說聲聞地義。或具五地。經言學勝利者。是資糧地。慧為上首者。是方便地。解脫堅固念為增上者。是見修等地。是名地義。   相義中學勝利者。是戒自相。慧為上首者具二種相。謂慧所依助伴等中。唯慧自體是自相。慧之眷屬及所緣等。名為共相。解脫堅固者。謂永離一切煩惱粗重。是解脫自相。念為增上者。是念自相。如是等是名相義。   作意義中學勝利者。非作意體唯顯作意建立處所。慧為上首者。顯示了相勝解二種作意應知。解脫堅固者。當知顯示遠離攝樂方便究竟方便究竟果四種作意。念為增上者。當知此顯觀察作意。如是等是作意義。由此道理於智等中亦應隨相分別。   處所義中依於涅槃攝受學處。依清淨行。如其所應起教導等。所謂教導乃至慶慰。當知此中亦通有善等行。隨其最勝唯說清淨行。唯依出家補特伽羅。又於下根等一切眾生中。應當發起慶慰等事。謂依過去現在時起於慶慰。已證得故。正證得故。依現在時起於示現。依未來時起於教導及讚勵。是名處所義。   過患義中謂夫出家者。不應行於異行。不應貯餘財物。   勝利義中謂修三學滿足是可稱讚。所治義中謂犯屍羅無智煩惱及忘失念。當知護屍羅等即是能對治義。又一切雜染行皆是所治義。三學行等是能治義。   略義中謂住學勝利乃至念為增上。此略序宗名為略義。廣義中謂廣分別此。應知是名廣義更無過上。   復次於解釋中法者。謂於十二分教中契經所攝及記別攝。了義說故。   等起者。謂為開示遍行行智力自體故發起此經。又為顯示精勤修習清淨行者及示愛重世財利者。令信解此所化眾生依住學勝利等精勤修習。速得圓滿三學勝利故。又為顯示四種苾芻體故。經言。學勝利者。為令遠離種性形相苾芻體故。及令遠離詐現密護軌則威儀苾芻體故。又言慧為上首者。為令遠離計著虛妄名稱苾芻體故。解脫堅固念增上者。勸彼修習真實行苾芻體故。所以者何。若有愛樂名稱等人。但為名等勵己。聽受正法不為增長智慧。若有遠離前所說過。是名真實行攝於正解脫樂欲證得。又為於下劣法生知足者。勸令修學增上法故。謂為樂求隨順世間文章咒術。於戒慢緩者。說學勝利為唯守屍羅。捨多聞者。說慧為上首。為唯於聞思生知足者。說解脫堅固。為於戒慧解脫起增上慢者。說念為增上。如是等類是名等起。   義者總義中當知。此經宣說正行及正行果。如是戒等三學名學份量。經言。如是住者此顯正方便行所攝四種瑜伽。又言。如是住三學者此顯正行果。此中信欲為先故攝受屍羅。聽受法時由正勤力修習慧等要假方便。別義中所謂學者。是精進如教行若習若修名差別也。身語及命清淨現行是學自相。由戒忍等顯發正行。故名為學。又為求寂靜清涼之果進習除滅。故名為學。如是等類訓釋名言。如前應說。相故。自體故。業故。法故。因果故。義門差別中先辯自體差別學者。顯示七品屍羅。或過一百五十學處。界差別者。謂欲纏中唯有別解脫律儀靜慮律儀。唯在色無色纏無漏律儀是不繫。時差別者。謂過去世已學。未來世當學。現在世正學。位差別者。謂已入正法補特伽羅。學未成熟是下位。學正成熟是中位。學已成熟是上位。心不喜樂勵力修行諸梵行者。是苦位。其心喜樂不勵力修行諸梵行者。是樂位。任運修行諸梵行者。是不苦不樂位。唯是善位非不善位。若聽受者是聞位。若審察者。是思位。得定修者。是修位。若未證得增上心慧者。是增上戒位。若已證得者。名增上心慧位。如是等類是位差別。補特伽羅差別者。此中意說出家補特伽羅。或鈍根或利根。或貪等行或等分行或薄塵行。唯是聲聞非獨覺非菩薩。由彼獨覺各別覺悟。諸菩薩等解脫堅固。是故如來不為彼說共住修學。又復此中唯說般涅槃。為法者。已入正法者。無有障礙者。具縛者。不具縛者。非無縛者。唯人非天。是名補特伽羅。差別如於學如是分別當知。於勝利性慧上首性。解脫堅固性。念增上性。隨其所應五種差別。應廣分別。此中勝利者。是功德增進圓滿名之差別。如經說。觀十勝利者。是其體性。釋名者是法於身隨攝利益及應稱讚。故名勝利。又如是法隨生有情之所隨逐。故名勝利。又如是法稱讚隨逐。故名勝利。義門差別者。當知十種差別。謂能攝僧伽令僧精懇。乃至廣說。   經言。苾芻者是沙門捨家趣非家等。名之差別。具足別解脫律儀眾同分是苾芻體。釋名者於色形等精勤守護近惡趣等又能攝引不壞功德。故名苾芻。義門差別者。謂剎帝利等差別。上族下族差別。少中老等差別應知。經言。住者。是俯就於時精勤修習。名之差別。此住自體。離所說學無別有法。釋名者。由種種威儀攝受時分。故名為住。義門差別者。謂威儀差別。朝中後分差別。日夜差別。應知。經言慧者是智見。明現觀等。名之差別。簡擇法相心所有法為體。釋名者。簡擇為體。非智對治故名為慧。又各各差別能了知此故名為慧。又能顯了識所了別故名為慧。義門差別者。隨其所應。如前分別。   經言。解脫者。是永斷離繫清淨。盡滅離欲如是等。名之差別。粗重永除煩惱斷滅為體。釋名者。能脫種種貪等繫縛故名解脫。又復世尊為種種牟尼說。此以為牟尼體性故名解脫。義門差別者。謂待時解脫。不動解脫。見所斷煩惱解脫。修所斷煩惱解脫。欲纏解脫。色纏解脫。無色纏解脫。如是等類如前差別應知。   經言。念者是不忘失。心明記憶等。名之差別。心所有法為體。釋名者。追憶諸法故名為念。又如所經事隨所作意令心明記故名為念。義門差別者。謂念佛念法乃至廣說六念應知。又念住差別等。隨其所應當廣說。   復次釋難中。問學勝利者義何謂耶。答此言欲顯於增上戒學見勝功德勤修習住。問慧為上首者義何謂耶。答此言顯示於諸根中慧根第一。問解脫堅固者義何謂耶。答此言顯示見修所斷煩惱永斷。問念為增上者義何謂耶。答此言顯示於少下劣所得功德不生知足。   問於餘經中三學次第世尊異說。何故此中增上戒後即說增上慧。又復不說增上心學勝利耶。答此言總攝聞思修等所成諸慧。欲顯由無悔等次第發三摩地。即是顯示增上心學。如薄伽梵說。於是五根最能攝受所攝受者。所謂慧根。以諸苾芻成就如是勝慧根故乃至能修三摩地根。是故由慧根力乃至三摩地根皆得成就。今此經中薄伽梵顯示智慧是三摩地引因及能引斷煩惱。由說增上慧學故。當知兼說慧俱增上心學。   問若爾餘經中說三學修習進趣圓滿。何故不說增上心學修習滿耶。答如前所說道理此中應知。   問何故此中但說學勝利住不說慧勝利住解脫勝利住。答但勸攝受下劣勝利。當知亦令所化有情攝受一切增上勝利。又攝僧等十種勝利明顯易入。是故但說學勝利住。問夫解脫者於諸法中最為上首。何故但說慧上首住不說解脫上首住。答於下劣中尚令所化有情取增上性。當知亦令所化於增上法取為增上。又於解脫顯差別故。何者差別。謂望無常上首之慧解脫最為常住堅實。問何等名為學勝利住。答由於隨所建立眾多學處觀十勝利故。常守屍羅堅守屍羅恆作恆轉。如是名為住學勝利。問攝受僧等諸句何義。答攝受僧伽者是總句。餘是別句令僧精懇者。令離受用欲樂邊故。令僧安樂者。令離受用自苦邊故。未信令信者。未入正法令趣入故。已信令增長者。已入正法令成熟故。難調伏令調伏者。犯屍羅者善驅擯故。令慚愧者安樂住者。淨持戒者令無悔惱故防護現法漏者。順伏煩惱纏故。損害後法漏者。止息邪願住梵行故。隨順永斷惑隨眠故。為令多人梵行久住增廣。乃至為諸天人正善開示者。為令聖教相續不斷絕故。   如是十種勝利。略說則為三種勝利。廣開三種則為十種。三種者。一令僧不染污住。二令僧得安樂住。三令聖教長時隨轉。此中由七種隨護顯示不染污住及安樂住。七種隨護者。一敬養隨護。二自苦行隨護。三眾具乏少隨護。四展轉眾隨護。五心追變隨護。六煩惱纏隨護。七邪願隨護。最後一句顯示聖教長時隨轉。   雲何名為常守屍羅。謂不捨學處故。雲何名為堅守屍羅。謂不犯學處故。雲何恆作。謂學處不穿穴故。雲何恆轉。謂穿穴屍羅復轉還故。雲何受學學處。謂具足隨學諸學處故。如是行者。常守屍羅堅守屍羅。聞正法已獨於靜處。繫念思惟籌量觀察。為欲發起增上心慧故。又此行者。依聞思修所生智慧能證解脫。此解脫性不退法故。說名為堅。出世智果故不可退轉。又此行者。由念力故審自觀察。我屍羅蘊為圓滿不。我於諸法為通達不。我於解脫為善證不。如是依止憶念力故。具學勝利發上首慧證堅解脫。又復此念略有三種。謂或因說法。或依教授。或復觀察作與不作。   問薄伽梵宣說屍羅有無量種。謂鄔波索迦屍羅。苾芻屍羅。鄔波婆娑屍羅。靜慮屍羅。三摩缽底屍羅。聖愛屍羅。如是等今於此中依何屍羅而說住學勝利。答苾芻屍羅由最勝故。   問如薄伽梵說。慧亦多種。所謂聞所生慧。思所生慧。修所生慧。今於此中依何等慧而說住慧上首。答具說三慧。問佛說解脫亦有多種。謂世間解脫。出世間解脫。有學解脫無學解脫。可動解脫。不動解脫。如是等今於此中依何解脫而說解脫堅住。答依彼出世不動解脫。   問如來說念亦有多種。謂於身等境界住念久作久說等隨念。讀誦等隨念。教授等隨念。應作不應作隨念。念佛等隨念。今於此中依何等念說念增上。答從勝為論說應作不作觀察隨念。   復次次第中。謂先依苾芻屍羅住已。次聽受正法。次應如理作意。如是行者。由淨持戒故無有憂悔。由無悔等次第能發正三摩地。謂由方便所攝慧如理思惟故增上心學成就。是名圓滿次第。前前為因後後得圓滿故。又住學勝利為得慧上首故。住慧上首為證解脫堅固故。雲何能得住學勝利乃至解脫堅固。謂由念增上力故。是名能成次第。又經言。若如是住修習三學速得圓滿。是亦名為能成次第。   解釋次第者。如經言。大師者。謂能善教誡聲聞弟子應作不應作事。故名大師。又能化導無量眾生證苦寂滅。故名大師。又為摧滅邪穢外道出現於世。故名大師。聲聞者。謂從他聽聞正法音聲。故名聲聞。又能令他聞正法聲。故名聲聞。   問復何因緣唯為聲聞說住學勝利等。答由聲聞眾是薄伽梵隨順修學真實弟子故。法者。所謂宣說名句文身學處者。所謂宣說五犯聚事。成就憐愍者。於處長夜諸眾生等。恆住慈等四種無量。成就悲者。能拔眾生多苦法故。樂義利者。能授眾生無量樂法故。求利益者。欲令眾生攝受種種妙善法故。恆悲愍者。能拔眾生種種諸惡不善法故。又言。為令多人梵行久住者依剎帝利等大種姓說。增廣者。謂即此等諸眾生類。後後眾會漸漸廣大。乃至為諸天人者。謂即於如是增廣種類中有勢力者。此顯世尊大悲普覆非唯一分。正善開示者。謂如諸所有及盡諸所有一切諸法。說正法者。謂十二分教聽受研尋住持讀誦處靜思惟。如是境界是名為法。為利益者。依增上戒說。為安樂者。謂不依止苦難不自在行。為利益安樂者。謂諸離欲者增上心增上慧行此行善故名利益。順攝故名安樂。又若處世尊讚說杜多功德。是名利益。若處世尊聽受百味飲食百千衣服。是名安樂。若處世尊建立三學。是名利益安樂。如來於諸法中以種種慧善觀察者。謂若為利益。若為安樂。若為利益安樂。依增上戒學增上心學增上慧學說。此中有二因緣名善觀察。謂於長夜遍了知故。不顛倒覺故。彼彼解脫善證得者依增上心增上慧說此中有二因緣名善證得。謂究竟行故。不退轉法故。我屍羅蘊不圓滿者。謂或於屍羅一分修習。或不依止。如是屍羅圓滿修習諸等持戒。我於諸法不善觀察者。由二種觀察如前說。我於解脫不善證得者。由二種證得如前說。我所應說如是已說者。謂總結前略說及廣分別應知。   復次由六種相應當解釋一切佛經。一由遍知諸法故。二由捨惡行大小惑故。三由受善行故。四由智遍知通達病等行故。五由彼果故。六由自他受彼果故。由如是六相及由如前建立諸相應。善解釋一切佛經。此中法者。謂蘊界處緣起念住正斷等。彼果者。謂厭離欲解脫般涅槃。自他受彼果者。謂我生已盡等。如是總名攝釋分。今此品中顯示此論有四種相。一最勝相。二自體相。三清淨相。四辯教相。此中最勝相由二頌。自體相由五頌。清淨相由二頌。辯教相由一頌。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四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成善巧品第三   復次於此論體九事等中應善了知七種善巧。何等為七。頌曰。  於諸蘊界處  及眾緣起法  處非處根諦  善巧事應知   論曰。住正法者。應善了達如是七種善巧之事。問何故唯立七種善巧。答世間愚夫多如是計。頌曰。  身者自在等  無因身者住  流轉作諸業  及增上二種   論曰。於諸蘊中不善巧故。執諸蘊體為我身者。於諸界中不善巧故。執自在等為身生因或執無因身自然起。以不了達從自種因身得生故。所以者何。界者功能種子族姓因等名差別故。於諸處中不善巧故。執有身者依身而住取外境界。於緣起中不善巧故。執有身者流轉生死。由不善知處非處故。執有身者能造諸業。由不善知諸根諸諦。執有二種增上身者。謂愛非愛業果增上者。及染污清淨增上者。由不善知苦集兩諦。計有染污增上者。由不善知滅道兩諦。計有清淨增上者。頌曰。  於身者等起  實我所住持  流轉者作者  及諸增上義  染污若清淨  起七種愚癡  對治此應知  攝七種善巧   論曰。如前總說二種增上分別顯示二種愚癡。謂增上義愚癡及染污清淨愚癡。誰依七種身等愚轉。頌曰。  妄計我身者  依止諸根住  於境界迴轉  受用愛非愛  言說所依住  作者有覺者  由於差別蘊  總見一身者   論曰。身者愚者。由不了知色蘊體故。計有一我依止五根於境界轉。由不了知受蘊體故。計有受者受用一切愛非愛事。由不了知想蘊體故。別計有我言說依住。不知想是言說依故。如薄伽梵說。如其所想起於言說。由不了知行蘊體故。計有作者。由不了知識蘊體故。計有覺者。非唯有識以諸世間於識蘊體起覺想故。如是愚夫。於諸差別蘊自相中。總起一種身者。愚癡即計身者。以之為我。復次等起愚者。頌曰。  迷惑初因故  計常因無因   論曰。世間愚夫。或於身所有初因而生迷惑故。執不平等因。謂有常住自在天毘瑟弩天自性等因。或說無因。謂撥無一切能生因體。復次實我所住持愚者。頌曰。  我住持諸根  能觸及能受   論曰。計我住持諸根能觸。順苦受觸順樂受觸。及能領受若樂若苦。   復次流轉作者增上義及染污清淨愚者。謂計有各別住持身者我已。頌曰。  從此死生處  計有流轉者  法非法作者  及彼果增上  於修習邪行  計為染污者  於修習正行  妾計解脫者   論曰。彼愚癡者。於彼彼死生處。計有實我生死流轉即此實我。造作後世法非法因即為此實我。於彼果自在受用故。彼果法生即此實我。依於果法習行邪行計為染者。修行正行計為解脫者。頌曰。  佛未出於世  如是愚癡轉  由佛現世間  說七種善巧   論曰。此中顯示依如是時。如其所應外道愚癡眾生還滅。由此七種善巧言說。不共一切諸外道故。此中蘊善巧者。頌曰。  知世等別故  能除一合想  即離與解脫  眾生不可得  多種及總略  共有差別轉  增益損減智  蘊善巧應知   論曰。世等別者。謂諸蘊去來等體性差別。如薄伽梵說。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等。乃至廣說。由勝智慧如實知故。於諸蘊中捨一合想。即是還滅。又於諸蘊中補特伽羅性不可得。何以故。即於諸蘊眾生不可得。離於諸蘊眾生亦不可得。解脫諸蘊眾生亦不可得。如薄伽梵告西爾迦。汝於色蘊見如來耶。乃至汝於識蘊見如來耶。西爾迦答。不也喬答摩。如是乃至廣說。於彼經中說色等蘊。若總若別補特伽羅皆不可得。今於此中但略說。總於五蘊是不可得。如是已說。了知色等相差別故。及能遠離彼所對治增益執故。於諸蘊中自相共相皆得善巧。又復蘊者。是積聚義。能善了知是積聚義。名蘊善巧。此積聚義復有四種。謂多種義。總略義。共有轉義。增益損減義。此中顯示諸蘊自體及彼障斷勝利。是名蘊善巧。雲何界善巧。頌曰。  見三因生故  說名界善巧  從無始自種  多種種生起  由此及於此  取者不可得  依自智成故  能除下劣性   論曰。由觀根境識三法。從自因而生。名界善巧。所以者何。由彼諸法無始流轉從自種生多生起及種種生起。當知多生起者。如經言。非一界故。種種生起者。如經言。種種界故。復次由依諸根於諸境界能取之我不可得故。能知所作依自成立。不由大自在天等。是故凡所欲為不生下劣自在修習。此中顯示界善巧自體及彼障斷勝利。是名界善巧。雲何處善巧頌曰。  知諸觸諸受  由二種生門  依止於觸故  當知處善巧  如法處天處  後後所依止  由世俗諦故  了知二種性   論曰。由善了知觸生門體建立二處。謂根及境。如是由能生義故名為處。猶如世間修善法所名為法處。又善了知諸受依觸。是故建立觸為彼處。如是所居住義故名為處。猶如世間天像住所名為天處。又復觸受二法生時。依世俗故了知二性。謂觸者受者由觸能觸對受能領納。此中顯示就勝義諦。觸者受者皆不可得。就世俗諦二皆可得。是名處善巧。雲何緣起善巧。頌曰。  知未斷無常  因能生諸果  自相續相似  名緣起善巧  眾生不可得  而有捨續者  由了達甚深  四種緣起故   論曰。能善了知從未永斷無常之因能生諸果。名緣起善巧。謂如經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如其次第。又能善知由從此因於自相續生諸果法。謂如經說。非緣餘生而有老死等。又善了知從相似因生諸果法。謂如經說。身惡行者能感不喜不樂不愛不可意異熟身。妙行者。能感與上相違可意等異熟。如是等。復次即諸蘊相續名捨命者及續生者補特伽羅性不可得。由善了知四種甚深緣起故。謂不從自生。不從他生。非自他生。非無因生。此中顯示緣起自體及彼障斷勝利。是名緣起善巧。雲何處非處善巧。頌曰。  不作不趣得  二餘體不轉  淨見無餘業  非我自在二  如是智能知  處非處善巧  於自果定處  異此說非處   論曰。若不見我於因果二處而得自在。名處非處善巧。謂不作故。不趣故。不得故。二體不轉故。餘體不轉故。淨見無餘業故。雲何不作。謂不純作妙善行故。是故無有自在之我。雲何不趣謂離妙行不往善趣故。如經言。無處無容行身惡行。乃至得生天上。必無是處。乃至廣說。雲何不得。謂離善方便無漏聖道。定不能得道果所攝畢竟清淨。如經言。無處無容不永斷五蓋。乃至不修七遍覺支能正證得苦盡邊際必無是處。雲何二體不轉。謂無處無容非前非後。有二如來出現於世。乃至廣說。雲何餘體不轉。謂離丈夫身外餘身必無有作轉輪王等。如經言。無處無容女人得作轉輪聖王。乃至廣說。雲何淨見無餘業。謂如經言。無處無容聖見具足補特伽羅故斷物命。乃至受第八有。必無是處。有是處者。謂諸異生。   今於此中言不作者。謂所計我於因不得自在。不得者通於因果。淨見無餘業亦爾。餘唯於果。又處非處者。於自果決定名之為處。當知於餘名為非處。由無倒慧於此善巧是名處非處善巧。此中顯示處非處善巧自體及彼障斷勝利。雲何根善巧。頌曰。  於能取生住  及染污清淨  無理我觀餘  於彼果增上  於如是方便  名為根善巧  謂於取生住  染淨增上故   論曰。若不見我於能取等是增上故名根善巧。何以故。非所計我觀餘因緣。於能取等增上自在。即餘因緣於能取等是增上故。是故計我。不應道理。所言諸根於能取等是增上者。謂眼等六根於取六境是增上。男女二根於能生相續是增上。命根一種於相續住是增上。五受根於染污是增上。信等八根於清淨是增上。此中顯示根善巧自體及彼障斷勝利。是名根善巧。雲何諦善巧。頌曰。  二自性苦故  合故不應理  由無因有因  及五種譬喻  如是隨覺故  應知諦善巧  隨覺未曾見  未受義因緣   論曰。由能善觀我於染淨二法非順道理名諦善巧。何等為二。謂自性苦故。與苦合故。雲何自性苦故。謂若我自性是苦者。為無因為有因。若無因者。常應染污。若有因者。應先清淨後方染污。故不順理。雲何與苦合故。謂引五喻皆不順理。何以故。若言苦與我合者。不應如兩木共合。有不攝出離性過故。亦非如有情與木共合。有出離過故。亦非如火與薪共合。有性壞過故。亦非如衣與染色共合。於我體上如白淨色少分亦不可得故。亦非如心心法合。何以故。心是能取與此同緣一境等可名相應。於我無此義故。不順道理。又由觀見未曾見義及彼因緣。又復觀見未曾受義及彼因緣。名諦善巧。謂從昔來未曾了見苦集二諦及彼因緣。從昔已來未曾了見。未曾經受滅道兩諦及彼因緣。此中顯示出世智自體及彼障斷勝利。是名諦善巧。頌曰。  當知諸善巧  差別二十三  異攝論為先  後最極清淨   論曰。應知蘊等善巧差別復有二十三種。謂異攝論善巧。聞所生智善巧。思所生智善巧。修所生智善巧。順抉擇分智善巧。見道智善巧。修道智善巧。究竟道智善巧。練根智善巧發神通智善巧。不善清淨世俗智善巧。善清淨世俗智善巧。勝義智善巧。不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善巧。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善巧。善清淨相無分別智善巧。成所作前行智善巧。成所作智善巧。成所作後智善巧。聲聞智善巧。獨覺智善巧。菩薩智善巧。最極清淨智善巧。此中異攝論善巧復有二種。一種種攝善巧。二種種論善巧。   種種攝善巧者有十一種。所謂界攝乃至更互攝。界攝者。謂諸蘊等自種子所攝。相攝者。謂諸蘊等自相共相所攝。種類攝者。謂諸蘊等遍自種類所攝。分位攝者。謂諸蘊等順樂受等分位所攝。不相離攝者。謂諸蘊等由一法攝一切蘊等。以彼眷屬不相離故。時攝者。謂諸蘊等過去未來現在各別相攝。方攝者。謂諸蘊等依方而轉。若依此方所生即此方所攝。全攝者。謂諸蘊等具足五十八十二等所攝。一分攝者。謂諸蘊等各別少分所攝。勝義攝者。謂諸蘊等真如相所攝。更互攝者。謂諸蘊等更互相攝。   種種論善巧者。謂於蘊等種種問答方便善巧。如以一行為。問應以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答如有。問言若有界攝即有相攝耶。設有相攝復有界攝耶。且應依眼以四句。答或有界攝無相攝。謂生有色界不得眼。設得已失。若諸異生生無色界。或有相攝無界攝。謂阿羅漢最後眼。或有界攝亦有相攝。謂除上所說餘有眼位。或有無界攝亦無相攝。謂阿羅漢眼壞失者。生無色界。已見諦者。及已入無餘般涅槃界。如於眼如是分別。於餘一切隨其所應當廣分別。如以界攝對相攝。如是以界攝對餘攝。展轉一行應廣分別。如是以餘攝對餘攝除前前對後後。皆應以一行道理如其所應當廣分別。復次若法蘊所攝此法界所攝耶。設法界所攝此法蘊所攝耶。此應以順前句答。若法蘊所攝此法亦界所攝。或法界所攝非蘊所攝。謂無為法。如以蘊對界如是以蘊乃至對諦應依一行道理廣辯相攝。如蘊對餘如是以界對處等乃至以根對諦應廣分別。   此中不善清淨世俗智善巧者。即是順抉擇分智善巧。善清淨世俗智善巧者。即是出世後得世間智善巧。勝義智善巧者。即是見道智善巧。如是三種即是不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善巧。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善巧。善清淨相無分別智善巧。如是三種即是成所作前行智善巧。成所作智善巧。成所作後智善巧。又前三種差別者。未斷煩惱生非煩惱對治。已斷煩惱生非煩惱對治。已斷煩惱生是煩惱對治差別故。中三種差別者。即此三種由有分別無分別世俗勝義智性差別故。後三種差別者。謂即此三種顯示斷前行智性正斷道智性彼後時智性差別故。如是九智依相續。補特伽羅差別復建立四種應知。   顯揚聖教論成無常品第四   復次如先所說。若欲正修行遍知等功德者。謂遍知苦等。雲何於苦遍知。謂於苦諦遍知無常苦空無我。今隨次第應廣成立。此中成無常者。謂應顯示無常體性及無常差別。雲何無常。何等差別。頌曰。  無常謂有為  三相相應故  無常義如應  六八種應知   論曰。無常性者。謂有為法與三有為相共相應故。一生相。二滅相。三住異相。又無常義差別者。如其所應或六或八應知。何等六八。頌曰。  無性壞轉異  別離得當有  剎那續病等  心器受用故   論曰。六種無常者。一無性無常。二失壞無常。三轉異無常。四別離無常。五得無常。六當有無常。八種無常者。一剎那門。二相續門。三病門。四老門。五死門。六心門。七器門。八受用門。此中剎那相續二種無常遍一切處。病等三無常在於內色。心無常唯在於名。器受用二無常在於外色。此中無性無常者。謂性常無故。名曰無常。餘變異無常有十五種頌曰。  變異應當知  十五種差別  所謂分位等  八緣所逼故  下界具一切  中界離三門  具三種變異  上界復除器   論曰。十五種變異者。謂分位變異。乃至一切種不現盡變異。分位變異者。謂從嬰兒位乃至老時前後不相似各別變異。顯變異者。謂從妙色鮮肌潤澤膚體乃至變為惡色粗肌枯悴膚體。形變異者。謂肥瘦等變異。興盛變異者。謂眷屬資財及戒見等興盛。與此相違名衰退變。異支節變異者。謂先具諸支節後變為不具。寒熱變異者。謂於寒時踡跼戰慄。熱則舒適流汗希求冷煖等變異。他所損害變異者。謂手足蹴搏蚊虻觸等。身體變異。疲倦變異者。謂因走跳騰躑等。身勞變異。威儀變異者。謂四威儀前後易脫。損益變異。觸對變異者。謂由順苦樂等觸變異故苦樂等受變異。染污變異者。謂心所有貪瞋等大小兩惑嬈亂變異。病等變異者。謂先無病苦後為重疾所逼身體變異。死變異者。謂先有壽命後空無識前後變異。青瘀等變異者。謂命終後身色青瘀脹爛乃至骨鎖等變異。一切種不現盡變異者。謂骨鎖位燒壞離散彼一切種都無所見變異。   又此十五種變異由與八緣相應。八緣者。一積時貯畜。二他所損害。三受用虧減。四時節推謝。五火所燒。六水所壞。七風所燥。八異緣合。積時貯畜者。謂經時久故。有色之法不離本處自然朽敗。他所損害者。謂由他種種逼惱因緣前後變異。受用虧減者。謂於種種所受用物為各別主宰之所食用損減變異。時節推謝者。謂冬時寒雪夏日暑雨。叢林藥草或盛或衰。火所燒者。謂大火縱逸國城聚落悉為灰燼。水所壞者。謂大水漂漫閈裡邑居並隨淪沒。風所燥者。謂大風飄鼓潤衣濕地速令乾□。異緣合者。謂多貪者與瞋緣合時貪纏止息發起瞋纏。如是多瞋多癡者與餘煩惱緣合應知亦爾。如是諸識異境現前亦爾。復次是無常義於欲界中一切具有。於色界中除病老受用三門無常。又有觸染死三種變異。如色界所說諸無常義。當知無色界亦爾。唯除器門。頌曰。  無性義無常  遍計之所執  所餘無常義  依他起應知   論曰。無性義所攝無常義。當知遍計所執相攝。餘無常義依他起相攝。圓成實相中無無常義。如是已顯無常義差別及三相所攝。又如世尊說。諸無常者皆悉是苦。有何意耶。頌曰。  諸無常皆苦  眾苦所雜故  迷法性愚夫  得為害不覺   論曰。由粗重若所雜無常。此無常性是行苦故苦。及由變壞苦所依止故苦。是故道諦非苦。以非苦相所雜無常義故。於此法性迷惑愚夫。不能了達常無常義。又為已得現前無常之所惱害。前說剎那無常遍行一切。此無常義非世間現證故應成立頌曰。  由彼心果故  生已自然滅  後變異可得  唸唸滅應知   論曰。彼一切行是心果故。其性纔生離滅因緣自然滅壞。又復後時變異可得。當知諸行皆剎那滅。雲何應知諸行是心果耶。頌曰。  心熏習增上  定轉變自在  影像生道理  及三種聖教   論曰。由道理及聖教證知諸行是心果性。道理者。謂善不善法熏習於心。由心習氣增上力故諸行得生。又脫定障心清淨者。一切諸行隨心轉變。由彼意解自在力故種種轉變。又由定心自在力故。隨其所欲定心境界影像而生。是名道理。聖教者。謂三種聖言。如經中說。心將引世間心力所防護隨心生起已自在皆隨轉。又說。是故苾芻。應善專精如正道理觀察於心。乃至廣說。又說。苾芻當知。言城主者。即是一切有取識蘊。是名聖教。問彼諸行自然滅壞道理。雲何應知。答由四種因緣。頌曰。  生因相違故  無住滅兩因  自然住常過  當知任運滅   論曰。非彼生因能滅諸行。生滅兩種互相違故。又無住因令諸行住。若必有者應成常住。行既不住何用滅因。又餘滅因性不可得。若行生已自然住者。彼應常則住成大過。如是有住滅因及自然住並有過故。當知諸行任運壞滅。頌曰。  非水火風滅  以俱起滅故  彼相應滅已  餘變異生因   論曰。若水火風是滅因者。不應道理。由俱生滅故。若彼水等是滅因者。爛燒燥物不應前相續滅已復變異相續生。何以故。即無體因為有體因。不應理故。然水火風與爛等物相應滅時。能為彼物後變生因。除此功能。水等於彼更無餘力。復次若執滅相為滅因者。此能滅相與所滅法為俱時有為不俱耶。若爾何過。頌曰。  相違相續斷  二相成無相  違世間現見  無法及餘因   論曰。彼能滅相與所滅法。若言俱有者不應道理。有相違過故。若言不俱亦不應理。有彼相續斷過失故。又此滅因能滅法者。為體是滅為體非滅。若體是滅即應一法有二滅相。若體非滅應無滅相。有如是過故不應理。又違世間現見相故。不應執滅是滅壞因。何以故。世間共見餘有體法是滅壞因。不見滅法是滅因故。又若滅法是滅因者。為唯有滅即能滅法為更待餘事耶。此兩種因俱有過失。若唯有滅即能滅法者。若時有滅。爾時法體畢竟應無。若更待餘事者。應即餘事為滅壞因。不應計滅為滅壞因。復次雲何應知。後變異可得故諸法剎那滅。頌曰。  非身乳林等  先無有變異  亦非初不壞  最後時方滅   論曰。一切世間身乳林等內外諸法。於最後時變異可得。是故先時體無變易。不應道理。又非先時無有滅壞。最後方滅無異因故。如是先不變異後不變故。先無滅壞後不滅故。當知諸行唸唸變滅。是故彼法剎那義成。如是成立無常性已。一切外道邪分別所計我自在自性極微覺等常住之法皆不成立。雲何我常不得成立。頌曰。  位思煩惱分  非常變異故  此若無變異  受作脫非理   論曰。由所計我有苦樂等位善惡等思貪瞋等煩惱時分差別。是故無常。所以者何。此所計我由樂等故。有少變異者不應是常。若都不變不應計為受者作者及解脫者。彼法有無我無別故。復次亦無自在體性常住能生世間。何以故。頌曰。  功能無有故  攝不攝相違  有用及無用  為因成過失   論曰。所計自在無有功能出生世間。所以者何若此自在生世功能無有因緣自然有者。汝何不許一切世間無因自有。若此功能業為因者。何不信受一切世間以業為因。若此功能以求方便為因生者。何不信受一切世間以自功力為因得生。   又若自在世間所攝墮在世間而言能生一切世間。是則道理相違。若此自在非世間攝。是則解脫解脫之法能生世間。不應道理。又若自在須有用故諸生世間離生世間用不成者。是則自在。於此須用無有自在自成過失。若此自在雖生世間無所須者。不應化生一切世間。或此自在有如顛狂愚夫之過。又此自在生世間者。為唯自在為因生諸世間。為亦更待其餘因耶。若唯自在體為因者。如自在體本來常有世間亦爾。不應更生。若亦少待其餘因者。此所待因若無有因。一切世間亦應如是。若有餘因世間亦爾。從餘因生何須自在。故立自在有多過失。復次執有自性常住為因。不應道理。何以故。頌曰。  自性變異相  有無不應理  無差別無常  有差別五失  無相亦無因  非自性恆變  先無有變異  我應常解脫   論曰。若計自性是常則應非變異因。所以者何。所計自性。非有變異相。亦非無變異相。故不應理。若此自性與餘變異相無差別者。應是無常。若有差別成五種過。一無相過。離變異相餘自性相少分亦不可得故。二非因過。世間不見常住之法是生因體故。三非自性過。世間不見非彼種類為彼自性故。四常住自性於一切時起變異過。以不待餘因故。五此自性未生變異之前我解脫過。若如是者後時不應起諸變異。復次計極微常不應道理。何以故。頌曰。  常造不應理  由二三因故  財有情增上  極微非常住   論曰。所計極微常性造作俱不應理。雲何常性不應道理。由二因故。汝極微性為由細故性是常住。為由異類性是常耶。若由細者。細羸劣故不應常住。若由異類者此相不可得。從非地等造地等物。不應道理雲何造作不應道理。由三因故。一由方所。二由因緣。三由自體雲何由方所故造作不應道理。謂從極微造作粗物。為過彼量為不過耶。若不過者。粗質礙物應如極微不可執取。又復世間不見質礙不明淨物同在一處故不應理。若過彼量者。過量之處粗質礙物非極微成應是常住。若復計有餘極微生。是則極微應非常住。雲何由因緣故。謂若汝計由和合性為因緣故建立餘物令和合者。此和合性為生已能作因緣為未生耶。若生已者。所和合物和合已後無有少異和合性可得故。不應理。若未生者。則無體性無體為因。不應道理。雲何由自體故。此極微性造粗物時。不應如種生芽。如種極微應滅壞故。不應如乳極微應變異故。不應如陶師極微勤劬不可得故。是故造作不應道理。雖無常住極微而有劫初器世間等受用物生諸有情業增上力故不由極微。是故極微常住不應道理。復次執有常覺不應道理。何以故。頌曰。  無常為彼依  次第差別轉  諸受等異故  當知覺無常   論曰。眼識等覺依止無常眼等起故。於色等義次第轉故。眾多相貌差別轉故。樂等諸受貪等諸惑施等善思位分異故。於一常覺如是轉異。不應道理。何因緣故世間有情無常性有而不取執常住性無而種種執耶。頌曰。  於無常無智  四顛倒根本  當知世上進  愚癡力轉增   論曰。以於無常無智起故。實有無常而不取執。實無常性種種執生。非唯常倒無智為因然。四顛倒皆以無智為其根本。何以故。以於無常不如實知故。於無常法起常顛倒。於苦起樂顛倒。於不淨起淨顛倒。於無我起我顛倒。由有如是次第義故。薄伽梵說。若法無常彼必是苦。若法是苦彼必無我。當知由世間道得上進時。不斷無智漸進上地。於無常性愚癡之力轉更增上。何以故。如欲界中破壞變易及別離等諸無常相現可了知。上地無有。復次何因緣故。於無常性無智起耶。頌曰。  由放逸懈怠  見昧乏資糧  惡友非正法  當知無智因   論曰。無常無智有七種因。一放逸。二懈怠。三倒見。四愚昧。五未多積集菩提資糧。六由惡友。七聞非正法。以於境界樂及靜慮樂起。放逸故於無常性不如實知。設不放逸而復懈怠。設不懈怠而復倒見。設無倒見而復愚昧。設不愚昧而未積集菩提資糧。設已修習菩提資糧而隨惡友。又復從彼聞非正法故。於無常不如實知。復有何因不了無常妄執常轉。頌曰。  不如理作意  憶念前際等  相似相續轉  於無常計常   論曰。由二種因起於常執。一由不如理作意。二由憶念前際等事。由前際等事相似相續轉故。於餘世間亦計常住。復次如前所說。三有為相非唯剎那。何以故。頌曰。  生初後中間  取三有為相   論曰。三有為相由眾同分一生所攝。謂初生時取為生相。最後死時取為滅相。於二中間相續住時取為住異。如是建立三有為相應知。頌曰。  無常調伏智  當知由二因   論曰。於無常性如實智入由二種因。一由念住。二由緣起。由念住故於諸境界繫心令住。由緣起故達彼法性。如經中說。見集起法於身念住。乃至廣說。頌曰。  彼見有六種  及緣起四種   論曰。無常性見當知六種。一世俗智。謂乃至順抉擇分位。二勝義智。謂乃至出世道位。三聲聞智。謂除無性無常義。四菩薩智。謂於一切無常義。五不善清淨。謂彼二學智。六善清淨謂彼二無學智。又緣起法當知有四種道理。何等為四。頌曰。  自種故非他  待緣故非自  無作故非共  用故非無因   論曰。由四道理入無常性。謂諸行法不從他生。自種起故。亦非自生。待外緣故。亦非俱生。俱無作故。亦非無因。彼二於生有功用故。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五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成苦品第五   如是成立無常相已。雲何成立苦相。頌曰。  生為欲離因  滅生和合欲  倒無倒厭離  彼因為苦相   論曰。若法生時為遠離欲因。若法滅時為和合欲因。若不了知是顛倒因。若善通達是無倒因。於一切時生厭離欲。如是應知是苦通相。復次頌曰。  依三受差別  建立三苦相  故說一切受  體性皆是苦   論曰。由依三受相差別故建立三苦相。謂苦苦相壞苦相行苦相。由此相故佛說諸受皆名為苦。謂於苦受及順苦受處法。當知建立最初苦相。於樂受及順樂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二苦相。於不苦不樂受及順此受處法。當知建立第三苦相。由不了知此第三相能為常等顛倒生因。若能了知為無常等無倒生因。及能發起涅槃樂欲。又由了知不了知第三苦故。於前二苦亦了不了應知。   復次前二苦相世間共成。第三苦相不共成立。今當成立諸行性。是行苦。頌曰。  當知行性苦  皆粗重隨故  樂捨不應理  同無解脫過   論曰。諸行性樂及性是捨不應道理。何以故。於一切位粗重所隨故。是故諸行體性是苦。若不爾如其次第於彼性樂及不苦不樂樂欲應無。應無苦及不苦不樂覺應無苦樂覺。問汝亦同然若唯一行苦性者應無樂及不苦不樂覺。答由不了故謂有。問我亦同然由不了故謂有。答不然。無解脫過故。若於性樂及不苦不樂諸行了知。是苦名苦諦現觀。由此次第乃至證得究竟解脫。若不了故。謂為苦者即是顛倒。不應能證究竟寂滅。復次頌曰。  利深等障礙  依進住乘空  執著性下劣  顛倒及染污   論曰。又諸行性苦少苦加之苦相猛利。樂等不爾。又苦相深重難為對治。樂等不爾。又苦相平等遍一切處。乃至證得廣大法者。亦被損惱又執常樂我淨。名為顛倒能障聖法。又執樂等。能為貪等大小諸惑所依止處。又苦等行能引勝進上地功德。又復久處住等威儀即生大苦不可堪忍。又執空者亦大苦隨逐。又執著樂者其性下劣。又於諸行執計為樂顛倒所攝。又緣世樂所起樂欲多是染污。是故諸行皆性是苦。復次頌曰。  如癰疥癩等  三受之所依  彼能發三觸  取樂等隨轉   論曰。諸行性苦當知猶如癰疥癩等三受所依。何以故。世間癰疥癩等能發隨順苦樂捨等三種觸故。由依此觸世間有情取為苦樂不苦不樂。如是於諸性苦諸行發起三觸。由此觸故樂等受轉。此若無者。諸受不轉。如是顯示苦相立宗及因喻已。復何因緣建立諸行。唯有三苦不多不少。頌曰。  自相自分別  不安隱苦性  五十五應知  三苦之所攝   論曰。由苦自性唯有三種。一由自相故。謂苦苦性。二由自分別故。謂壞苦性。若無分別雖有變壞已解脫者苦不生故。三由不安隱故。謂行苦性。煩惱粗重等所隨逐故。如是三苦差別復有五十五種應知。雲何五十五種。頌曰。  界緣身等趣  種類諦三世  時命品異故  引眾苦差別   論曰。界差別故有三苦。謂欲界繫色界繫無色界繫。緣差別故有六種苦。謂欲根本苦。愚癡報苦。先業緣苦。現因緣苦。淨業緣苦。不淨業緣苦。身差別故有四種苦。謂受重擔等苦。位變壞苦。粗重苦。死生苦。趣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那落迦苦。乃至天趣苦。種類差別故有五種苦。謂逼惱苦。匱乏苦。大乖違苦。愛變壞苦。粗重苦。諦差別故有八種苦。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五取蘊苦。世緣差別故有九種苦。謂過去苦。因過去未來現在緣所生。如是未來現在苦亦爾。時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時節變異苦飢苦渴苦威儀屈伸入息出息閉目開目等所引苦。養命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所求無厭足苦。追求苦。守護苦。不自在苦。品差別故有七種苦。一損減苦。謂在家品。二增益苦。謂出家品。三憂惱苦。四離有苦。又依善說法律。出家者有三種苦。一愚癡苦。謂希望未來追味過去故。二嫉妒苦。三不勝他苦。依惡說法律。出家者亦有三苦。一愚癡苦。謂於所知法顛倒執故。二嫉妒苦。謂於佛及佛弟子所得名利心不忍故。三他所勝苦。謂為名利故起諍論時墮負處故。頌曰。  未離欲色等  三種地應知  欲界一切種  色無色除二   論曰。如是五十五種苦三地所攝。一未離欲地。謂欲界所繫。二已離欲地。謂色界所繫。三離欲色地。謂無色界繫。即此三種如其次第立三種苦。謂上中下。又欲界中具一切種苦。色無色界中無二種苦。所謂苦苦壞苦所攝二。及欲根本苦愚癡報苦所攝二。然有餘苦。頌曰。  世俗有二種  勝義謂遍行  二緣通上地  當知無現染   論曰。如是諸苦略有二種。謂世俗勝義別故。世俗諦所攝苦有二種。謂苦苦及壞苦。勝義諦所攝有一種謂行苦。此亦名遍行苦。遍至欲等三界故。欲界上地有二緣所生苦。謂有先業緣苦。無現在因緣苦。有淨緣苦。無不淨緣苦頌曰。  非無色重擔  遍行天粗重  及諦最後邊  餘七上隨縛   論曰。無色界中無身重擔苦有天趣苦。粗重苦。諦最後邊諸取蘊苦。此通欲等三界故名遍行苦。餘生等七苦欲界所攝。上地雖有隨縛復可退還故。然無苦自體。頌曰。  當知生等苦  各五種差別  苦粗重相應  三苦所依止   論曰。生等七苦當知一一各有五種。謂苦相應故。粗重相應故。及三苦所依止故。生者。為老等苦所依。煩惱所依。不可樂欲行壞所依。老者色衰退等所依。病者。習所不欲所依。不習所欲所依。順死大種乖違所依。死者。自體別離所依。財寶別離所依。所愛離別怨憎合會苦之所依。怨憎會等三苦身逼迫所依。心逼迫所依。及彼所作衰損所依。頌曰。  最後與最後  各四苦所依  謂生生根本  及苦性變壞   論曰。於八苦中最後所攝諸取蘊苦。及三苦中最後行苦。各為四苦所依故苦。一生苦所依。二生根本苦所依。三苦自性苦所依。四變壞苦所依。頌曰。  三世之所攝  二緣苦非上  所說餘諸苦  皆欲界應知   論曰。欲界上地三世苦中。當知無有去來緣苦。何以故。非於上地緣過去未來虛妄分別生諸苦故。唯有現緣粗重所隨。除上所說。所餘諸苦當知唯在欲界所繫。   復次何因緣故。於實有苦境諸愚癡轉。頌曰。  失念無功用  亂不正思惟  不正了愚癡  及由放逸等   論曰。於苦愚癡由五種因。及由前所說放逸等法五種因者。一於過去苦念忘失故。二於未來苦不作功用推求故。三於現在苦起四倒亂故。四由不正思惟於粗重苦計為我故。五由不正了於諸性苦不了知故。復次由四種因起念忘失。頌曰。  昧故羸劣故  及起放逸故  相續斷絕故  忘念轉應知   論曰。昧故者。謂愚昧種類。羸劣者。謂於死等位。放逸者。謂於境耽著。相續斷絕者。謂於餘生前眾同分相續斷故。復次由四種因無功用轉。頌曰。  昧故放逸故  保重現法故  不信當苦故  無功用發趣   論曰。昧及放逸已如前說。保重現法者。由彼保重現在法故。於未來苦不作功用。不信當苦者。由不信有未來苦故。不作功用。復次由四種因起四顛倒。頌曰。  相似相續轉  對治妄分別  串習總取故  起四種顛倒   論曰。以見相似相續轉故起於常倒。對治分別故起於樂倒。妄分別樂為苦對治故由串習故起於淨倒。由總執故起於我倒。復次於苦愚癡由不了別五因故起。何等為五。頌曰。  界別緣起別  位別次第別  及相續差別  當知各多種   論曰。界差別有三種苦。謂欲界色界無色界。緣差別有七種苦。一福緣。二非福緣。此二在欲界。三不動緣。在色無色界。四纏隨眠緣。謂異生者。五隨眠緣。謂見諦者。六有行緣。謂非菩薩。七智行緣。謂諸菩薩。位差別有十二種苦。一純樂俱。謂諸天。二純苦俱。謂那洛迦。及鬼傍生一分。三雜苦樂俱。謂人及鬼傍生一分。四不苦不樂俱。謂從第四靜慮乃至有頂。五不淨淨處。謂欲界中無難生處。六淨不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異生者。七淨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見諦者。八不淨不淨處。謂欲界中有難生處及四種入胎苦。一不正知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二正知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三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不正知出。四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正知而出。次第差別有十二種苦。謂依十二支緣起次第相續。差別有無量種有情相續無邊差別故。復次於一切苦能遍了知。當知有十八種。何等是耶。頌曰。  信解與思擇  不亂心厭離  見修及究竟  又如前十一   論曰。一信解遍智。謂聞所生智。二思擇遍智。謂思所生智。三不散亂遍智。謂世間修所生智。四厭心攝遍智。謂煖等順抉擇分智。由此智觀自心相總厭離轉故。五見道遍智。謂依止見道智。六修道遍智。謂依止修道智。七究竟道遍智。謂無學道所攝智。及如前所說十一種智。一不善清淨世俗智。二善清淨世俗智。三勝義智。四不善清淨相有分別智。五善清淨相有分別智。六善清淨相無分別智。七成所作前行智。八成所作智。九成所作後智。十聲聞智。十一菩薩智。如是總為十八種如實了知苦遍智。復次如是遍智為盡眾苦。由何遍智盡何等苦。頌曰。  纏疑不樂離  沈惡趣餘趣  下劣行所起  遍獨眾苦盡   論曰。信解遍智能滅纏苦。思擇遍智能滅疑苦。不散亂遍智能滅不樂遠離苦。厭心攝遍智能滅惛沈苦。見道遍智能滅惡趣苦。修道遍智能滅餘趣苦。究竟道遍智能滅下劣行所起苦。謂除樂速通行。所餘諸行皆名下劣應知。菩薩遍智遍滅一切自他諸苦。聲聞遍智獨滅自苦應知。   顯揚聖教論成空品第六   如是已成立苦相。雲何成立空相。當知空相有三種。一自相。二甚深相。三差別相。   雲何自相。頌曰。  若於此無有  及此餘所有  隨二種道理  說空相無二   論曰。空自相者。非定有無非定有者。謂於諸行中眾生自性及法自性畢竟無所有故。非定無者。謂於此中眾生無我及法無我有實性故。隨二種道理者。謂即於此中無二種我道理。及有二種無我道理。隨此二種故說空性無有二相。一非有相。二我無故。二非無相。二無我有故。何以故。此二我無即是二無我有。此二無我有即是二我無故。是故空性非定有相非定無相。雲何甚深相。頌曰。  甚深相應知  取捨無增減   論曰。隨前所說無二道理。雖捨諸法而無所減。雖取諸法而無所增。無取無捨無增無減。是甚深空相。雲何差別相。頌曰。  差別有眾多  如彼彼宣說   論曰。即此空性薄伽梵於處處經中顯示多種差別。謂勝義空內空外空如是等今且分別。勝義空以勝義故空無所有故名勝義空。此顯四種義。何者為四。一離我因義。二離我相義。三離無因義。四離非自業得義。由六處生時不從我來亦不聚集依止於我。如是名為離我因義。若執六處以我為因應無分別五趣別異。又由六處本無今有。有已散滅故離我相。以如是相非我有故。又由有業為因異熟生起都無作者亦無有情捨續諸蘊。如是名為離無因義。又由於有分法假立有情相續一類流至現在異熟法上非異相續。是故名為離非自業得義。復次雲何應知補特伽羅我無所有。若有我者為即蘊相為住蘊中為住餘處為非蘊相。頌曰。  唯假過失故  蘊無我過故  我無身過故  三我不應理   論曰。若所計我即是蘊相應唯是假違。汝自宗故成過失。以即於諸蘊假立我故。若離諸蘊住餘處者。我應無蘊。是亦有過。於諸蘊中無有我故。若非蘊相者。所計之我有無身過。無身之我不應理故。是故三種不應道理。復次若計實我住諸蘊中。是亦不然。何以故。頌曰。  如主火明空  形異依他過  無常無業用  非因非有我   論曰。所計實我住諸蘊中。為如主住捨為如火在薪。為如明依燈。為如虛空處種種物。如是一切皆不應理。何以故。有五種過失故。何者為五。若如主住捨中者。形段應異捨主與捨形貌異故。若如火在薪者。有依他過。火依薪力不自在故。若如明依燈者。有無常過。隨燈有無明起滅故。又前二種亦有無常過失。不見捨主有常住者。捨雖久住而彼捨主或往餘處或死滅故。火隨薪力有無不定無常性故。若如虛空者。應有業用顯然過失。虛空業用顯然可得。謂去來等業無障礙故。我即不爾。故成過失。又所計我與果為因亦不可得。何以故。無我外物諸種子等與果為因亦可得故。是故計我住諸蘊中與果為因。不應道理。亦無所計實我體性。問若唯有蘊無別我者誰見誰聞。乃至誰能了別。答若見聞等即是我體。或是我業。或是我具。執我以為見聞者等。皆不應理。何以故。頌曰。  我唯應是假  譬喻不可得  七喻妄分別  無見者等三   論曰。若汝執我即是見等。又名見者。乃至了別者。所計之我唯應是假。即於見等法上假立我故。若執見等是業是具。此亦不然。無譬喻故。雖妄分別七種譬喻。然有多過。是故三種皆不應理。雲何多過。頌曰。  若如種無常  作者應成假  如成就神通  應世俗自在   論曰。若汝計我於見聞等業如種於芽者。我應無常。種非常故。若汝計我於見聞業等如陶師於器者。我應是假。何以故。世間現見假名士夫有造器用。不見餘故。若汝計我於見等業猶如世間有神通者。能起變化。即應同彼世俗假立及自在過。何以故。離假者外餘成神通者所不見故。又復現見成神通者。於變化事隨意自在。我於見等不假異緣。應得自在。復次頌曰。  我如地如空  應無常無性  應如二無作  分明業可得   論曰。若汝計我於見等業猶如大地能持萬物者。我應無常。地非常故。若如虛空無障礙故容所作業。我亦如是容見等業者。我應無體。猶如虛空唯色無體是虛空故。又如大地虛空於任持等無動作用。我亦如是於彼見等應無作用。既無作用執見者等。不應道理。又大地虛空任持無障二種功能分明可得。我於見等諸所作業無別可得。故不應理。復次若執見等是我具者。是亦不然。何以故。頌曰。  能燒及能斷  唯火等所作  我於見等具  非如刀火等   論曰。若汝計我執見等具能見能聞乃至了別。如人執火能燒。執刀能斷者。不應道理。何以故。世間現見離能執人。火自能燒刀自能割。見等亦爾。雖無有我亦應自有見等作用。而汝不許故此非喻。又復世間諸蘊共合假想立為我人眾生執持鎌等能刈能斷無別實我故此非喻。復次頌曰。  如光能照用  離光無異體  是故於內外  空無我義成   論曰。現見世間即於光體有能照用。說為照者。離光體外無別照者。如是眼等有見等用。說為見者。乃至了別者無別見者等。是故內外諸法等無有我。問若實無我雲何世間有染有淨。答染淨諸法從因緣生不由實我。何以故。頌曰。  如世間外物  離我有損益  內雖無實我  染淨義應成   論曰。如世外物雖無有我而有種種災橫順益事業成就。如是內法雖無有我而有種種染淨義成。是故無過。復次若無我者。誰受果報誰能作業誰脫眾苦。頌曰。  位思煩惱分  無常變異故  我常無轉易  受作脫應無   論曰。汝所計我於苦樂等位善惡等思。貪等煩惱一切時分常無變異。無變異故受者作者及解脫者。皆不應理。如前已說。雖無實我而有世俗假者三時變異。受者作者及解脫者。時分差別皆得成就。復次若無我者誰轉誰還。頌曰。  法性從緣生  展轉現相續  有因而不住  變異故名轉  如身牙河燈  有種種作用  我常無變異  轉還不應理   論曰。不由有我而有轉還。何以故。現見轉者必有生相。前後相續展轉不斷。恆現在前顯了可見。有因不住而復變異。說名流轉。相續斷絕。說名還滅。猶如身牙河燈有往來等種種作用及有還滅。非汝所計常無變我有流轉用。流轉尚無。何況還滅。復次若唯諸行無有我者。世間現見彼彼有情。若名若想差別應無。頌曰。  依我起名想  見二種過失  是故遍一切  實我性都無   論曰。不由名想實我得成。何以故。見二種過失故。若世間人於實我上起佛救等種種名想者。於身等法彼解應無。若於身等起名想者。不應說我有諸作用。所以者何。世間現見起諸言說。謂佛友能見德友能聞等。又見二種過失者。若執我見體性是善。任運現前能生染法。不應道理。若是染污能證實我。不應道理。又計我者。執取我時為我能執。為見能執。若言我執我者。不應世間執我之人有起疑惑。謂為有為無為是何等。何以故。現見我故。若言見執我者。汝今不應說我能取。由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世間無真實我。復次若爾何故於正法中建立名想種種差別。頌曰。  為言說易故  隨順世間故  斷除怖畏故  顯德失二故   論曰。雖無實我而立有情名想別者有四種因。一為令言說易故。二順世間故。三令初學者離怖畏故。四為顯自他功德過失有差別故。復次若無我者。世間不應纔見形相率爾便起有情之覺。又亦不應思覺為先起諸作業。頌曰。  率爾覺亂起  世間現可得  覺為先作業  有十種過失   論曰。率爾生覺非證我因。何以故。錯亂覺心率爾而起現可得故。如於女身起男子覺。於男子身起女人覺。杌起人覺。人起杌覺。又汝計我思覺為先起諸作業有十種過。何等為十。頌曰。  覺我因功用  自在等各二  有因及無因  當知十種過   論曰。若汝執覺為因起諸作業。是即非我能起諸業。若我為因思覺非因。是則應無思覺為先起諸作業。又若汝執以我為因能起作業。即應常起一切作業。若我非因是即我無所作。又若汝執有餘因法能為因故起諸作業。即所計我無所造作。若更無因即應常起一切作業。又若汝執由內功用能有所作。此亦如前有二種過失。又若汝執我於作業得自在者。即應常作一切所愛不作不愛。若不自在即非我相。如是已說空相及成立。今當顯示觀空真智所治薩迦耶見差別。頌曰。  不審決遍行  增益及無事  於事怖妄見  譬喻五應知   論曰。薩迦耶見當知五種。一不審事見。如於繩見蛇。二遍行見。謂染污意相應妄有身見。於一切時常隨行故。如於夢中見所受用。所以者何。猶如貧者。於睡夢中自見受用可愛境界。如是愚夫未起真如正覺已來。常起妄計我見隨逐。三增益事見。猶如希望隨屬他女。四無實事見。猶如小兒見幻化事。五於事怖見。如人怖畏自畫藥叉。如是已說所治差別。今當顯示能治差別。頌曰。  無體及遠離  除遣依三種  對治諸縛想  十六種差別   論曰。依止遍計所執等三種自體。如其次第立三種空。一無體空。二遠離空。三除遣空。又此三空對治諸縛諸想差別有十六種。諸縛者有十四種相縛粗重縛應知。一根縛。二有情互染縛。三所依縛。謂依器世間諸根流轉。四於智無智縛。五於境妄境縛。六後有愛縛。七無有愛縛。八執無因不平等因縛。九得上慢縛。十遍計所執自體執縛。十一諸法自體執縛。十二諸法遍智自體執縛。十三補特伽羅自體執縛。十四補特伽羅遍智執縛。諸想者。謂六種想縛。厭此想故菩薩依空勤修念住令心解脫。雲何名為六種想縛。謂依身受心法發起內想名初想縛。即依身等發起外想是名第二。即依身等起內外想是名第三。為欲度脫十方無量無數有情界故。發起大願修諸念住。此分別想是名第四。於身等境謂有智慧正觀察住。此分別想是名第五。於身等境謂有我人正觀住者。此分別想是名第六。又觀身等後後相成有十一種想縛差別應知。何等十一。謂於身等起隨身等正觀察住。及於染淨二諦第一義中起分別想名初想縛。即於染污第一義中起有作想。是名第二。即於清淨第一義中起無作想。是名第三。即於有作第一義中起流轉想。是名第四。即於無作第一義中起於常想。是名第五。即於流轉由苦變異故起於苦想。是名第六。即於常法起無變想。是名第七。即於流轉由生滅住異自相故。及由自相有變異故。起自相想。是名第八。即於有變無變染污清淨第一義中起能攝受一切法想。是名第九。即於染淨一切法所起染污清淨我所有想。是名第十。即於染污清淨諸法起於自體自相之想。是名第十一。菩薩摩訶薩於如是後後相成想縛差別及彼境界。正觀察已依止於空修諸念住令心解脫。若於如是諸妄想縛得解脫時。當知解脫一切想縛。   十六空者。所謂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初後空無損盡空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性空。復次於此空境有六種愚無始流轉。何等為六。頌曰。  自性與執著  不開解失念  一切遍一分  愚差別流轉   論曰。自性愚者。謂一切有情無始流轉無智。自體執著愚者。謂諸外道倒見相應所起無智。不開解愚者。謂無聞異生所起無智。失念愚者。謂有聞異生及諸聖者所起無智。一切遍愚者。謂諸異生於眾生空及與法空所起無智。一分愚者。謂聲聞等唯於法空所起無智。雲何證得如是空理。謂由八種智。何等為八。頌曰。  法住求自心  住自心除縛  怖無二染淨  證得真空理   論曰。一法住智。謂依素怛纜等安立法門智。二求自心智。謂於順抉擇分位尋自心智。三住自心智。謂於見道位證真如智。四除心縛智。謂於修道位對治障智。五怖行相應智。謂聖弟子智。怖畏流轉大苦惱故。六無二分別智。謂菩薩智。流轉寂滅過惡功德不分別故。七不善清淨智。謂有學智八善清淨智。謂無學智。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六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成空品第六之餘   論曰。如是空理。依修故證。雲何為修。頌曰。  修差別十八  或有毒無毒  對治五種執  略二種應知   論曰。修相差別有十八種。   一聲聞相應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聲聞住聲聞法性。或未入正性無生。或已入正性無生。唯觀自利不觀利他。依安立諦作意門入真如理。自內緣有份量法。起厭離無慾解脫行。為盡自愛作意修習。是名聲聞相應作意修。   二菩薩作意修。謂如有一是菩薩住菩薩法性。或未入正性無生。或已入正性無生。觀自他俱利依安立非安立諦作意門入真如理。自內緣無份量法大悲增上故起利益他攝受方便行。履無上跡。因為盡自他愛作意修習。是名菩薩作意修。   三影像作意修。謂或思惟有分別毘缽捨那品三摩地所行本境界法同分影像。或復思惟無分別奢摩他品三摩地所行本境界法同分影像。如是修習名為影像作意修。   四事究竟作意修。謂思惟諸法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遠若近。或復思惟諸法真如盡諸所有。如諸所有如是修習。是名事究竟作意修。   五事成就修。謂已證得根本靜慮及世出世三摩缽底。如是修習是名事成就修。   六得修。謂如有一依初靜慮。或修習無常想。或乃至修習死想時。此人所有不現在前所餘善想。若自地攝若下地攝。及彼所引世及出世所有功德。皆悉修習令其轉增。猛利清淨當得生起。證得彼法自在成就。是名得修。   七習修。謂如有一現前思惟彼彼諸法起無常等所有善想。及現修習諸餘善法。如是修習是名習修。   八除遣修。謂如有一思惟三摩地所行影像相故除遣諸法根本性相。令不復現依以榍出榍道理。猶如有人以其細榍除遣粗榍。或以身安遣身粗重。如前已說。是名除遣修。   九對治修。謂思惟修習。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是名對治修。此中聞思所生道是厭壞對治。出世間道是斷對治。彼果轉依是持對治。世間修慧道是遠分對治。   十身修。十一戒修。十二心修。十三慧修。如其次第依根防護修習三學。當知是名身等修性。   十四少分修。謂思惟諸法起無常等一一善想及修所餘少分善法。是名少分修。   十五遍行修。謂思惟一切法一味真如。如是修習名遍行修。   十六有動修。謂勤方便修無相時。於中間起諸有相修。是名有動修。   十七功行修。謂勤方便修無相時。由功用行無有間缺起無相修。是名功行修。   十八成滿修。謂或依聲聞乘。或依獨覺乘。或依大乘。一切依已轉得一切法自在。如是修習是名成滿修。   如是諸修略有二種。謂有毒修。無毒修。我我所執。雜不雜故。   又此諸修當知對治五種邪執。一眾生邪執。二法邪執。三損減邪執。四差別邪執。五變異邪執。眾生邪執者。謂於諸蘊執有有情作者受者。法邪執者。謂如所言說執有色等自體差別。損減邪執者。謂執諸法一切相。無差別邪執者。謂執諸法我無我等有別體性。變異邪執者。謂執諸法先實有我後成無我。又此諸修略有二種。謂世間修。出世間修。復次頌曰。  修果應當知  三菩提功德  依止轉依性  所作事成就   論曰。因修空故證得妙果。謂依止轉依證三菩提。及得無諍願智無礙解等無量功德。及所作事圓滿成就。謂即轉依究竟成滿。   顯揚聖教論成無性品第七   論曰。成空品中已成立眾生無我非法無我。今為成立法無我故說成無性。頌曰。  三自性應知  初遍計所執  次依他起性  最後圓成實   論曰。當知無性不離自性。是故先說三自性義。如是即顯三種無性密意故。說三自性者。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者。所謂諸法依因言說所計自體。依他起者。所謂諸法依諸因緣所生自體。圓成實者。所謂諸法真如自體。頌曰。  三無性應知  不離三自性  由相無生無  及勝義無性   論曰。如是三種自性。當知由三無自性故說三無性。一相無性。謂遍計所執自性。由此自性體相無故。二生無性。謂依他起自性。由此自性緣力所生非自然生故。三勝義無性。謂圓成實自性。由此自性體是勝義。又是諸法無性。故已說三種自性及三無性相。今當顯示成立道理。雲何應知。遍計所執皆無自體相。頌曰。  非五事所攝  此外更無有  由名於義轉  二更互為客   論曰。遍計所執自相是無。何以故。五事所不攝故。除五事外更無所有。何等為五。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真如五正智。問若遍計所執相無有自體。雲何能起遍計執耶。答由名於義轉故。謂隨彼假名於義流轉。世間愚夫執有名義決定相稱真實自性。問雲何應知此是邪執。答以二更互為客故。所以者何。以名於義非稱體故。說之為客。義亦如名無所有故。說之為客。雲何知然。頌曰。  於名前無覺  多名及不定  於有義無義  轉非理義成   論曰。若義自體如名有者未得名前。此覺於義應先已有。又名多故。一義應有多種自體又名不定故。義之自體亦應不定。何以故。即此一名於所餘義亦施設故。又復此名為於有義轉為於無義轉耶。若於有義轉者。不應道理。即前所說三因緣故。若於無義轉者。即前所說二互為客。道理成就。復次若執義是實有。由名顯了如燈照色。不應道理。何以故。頌曰。  取已立名故  餘即不能取  如眾生邪執  增益為顛倒   論曰。先取義已。然後立名。非未取義能立名字。已取得義復須顯了。不應道理。又即由此名。餘未解者不取得義。燈照了物即不如是。非由此燈餘不能取所照了物。又不應執義異名異。由唯依名起義執故。譬如唯有諸行無始流轉自性異生。數習力故於自他相續起眾生邪執。如是於長夜中串習言說熏修心故。由此方便起妄遍計執有諸法。此法邪執猶如眾生妄增益故。當知顛倒。如是顛倒雲何與雜染法展轉生起。頌曰。  由熏起依他  依此生顛倒  如是互為緣  展轉生相續   論曰。由此顛倒熏習力故。後依他果自性得生。又依此果後時復生。法執顛倒。如是二法更互為緣。生死展轉相續不斷。已說成立道理。今當顯示遍計所執自性差別。頌曰。  自性與差別  有覺悟隨眠  加行名遍計  又當知五種   論曰。由有六種遍計差別故。遍計所執自性亦有六種。何等名為六種遍計。一自性遍計。謂遍計色等實有自相。二差別遍計。謂遍計色等決定實有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諸差別相。三覺悟遍計。謂善名言者所有遍計。四隨眠遍計。謂不善名言者所有遍計。五加行遍計。此復五種。一貪愛加行。二瞋恚加行。三合會加行。四別離加行。五隨捨加行。六名遍計。此復二種。一文字所起。二非文字所起。非文字所起者。如有計執。此為何物。雲何此物。此物是何。此物雲何。文字所起者。如有計執。此為此物。此物如是。或色或乃至識。或有為或無為。或常或無常。或善或不善或無記如是等。   復次遍計所執自性。當知復由五種遍計。何等為五。一依名遍計。義自性。二依義遍計。名自性。三依名遍計。名自性。四依義遍計。義自性。五依二遍計。二自性。依名遍計。義自性者。如有計執。此物既名為色。必應定有色體真實。此物既名為受想行識必應定有受想行識體性真實。依義遍計。名自性者。如有計執。此物名色。為不名色。此物名受想行識。為不名受想行識。依名遍計。名自性者。如有計執。不了物體但知種種分別色名。不了物體但知種種分別受想行識。名依義遍計。義自性者。如有計執。不了色名但於色體種種分別。不了受想行識名但於受想行識體性種種分別。依二遍計。二自性者。如有計執。此物是色體性。名之為色。此物是受想行識體性。名受想行識。已說遍計所執自性差別。此遍計執由妄分別故生。此分別差別今當更說。頌曰。  分別有八種  能生於三事  分別體應知  二界心心法   論曰。八種分別能生三事。何等為三。一分別戲論所依緣事。二見我慢事。三貪愛等事。   八種分別者。一自性分別。謂於色等想事分別色等所有自性。二差別分別。謂即於色等想事起諸分別。此有色此無色。此有見此無見。此有對此無對。如是等無量差別。以自性分別為依處故。分別種種差別之義。三總執分別。謂即於色等想事所立我及有情命者生者等。假想施設所引分別。由於積聚多法總執為因分別轉故。又於捨軍林等及於飲食衣乘等想事。所立捨等假想施設所引尋思。四我分別。謂若事有漏有取。長時數習我執所聚。由數習邪執自見處事為緣所起虛妄分別。五我所分別。謂若事有漏有取。長時數習我所執所聚。由數習邪執自見處事為緣所起虛妄分別。六愛分別。謂緣淨妙可意事境分別。七不愛分別。謂緣不淨妙不可意事境分別。八愛不愛俱相違分別。謂緣淨不淨可意不可意俱離事境分別。   如是略說有二種。謂分別自體。及分別所依所緣事。此中自性分別。差別分別。總執分別。此三分別能生分別戲論所依事。分別戲論所緣事。謂色等想事為依緣故。名想言說所攝名想言說所顯分別戲論。即於此事分別計度無量種種眾多差別。此中我分別。我所分別。此二分別能生餘見根本及慢根本身見及能生餘慢根本我慢。此中愛分別。不愛分別。俱相違分別。如其所應生貪瞋癡。是故如是八種分別為起此三種事。若欲略說分別體性。所謂三界諸心心法。復次頌曰。  由二縛所縛  堅執二自性  故二縛解脫  正無得無見   論曰。起前所說諸分別時。即為二縛所縛。所謂相縛及粗重縛。由此二縛執二自性。謂執依他起自性及遍計所執自性。是故解脫二種縛已。於二自性正無所得及無所見。所以者何。由遍計所執自性畢竟無故。不可得依他起自性。雖復是有不取相故無所見。如是成立遍計所執自性已。為欲成立依他起自性故。當說成立道理。頌曰。  假有所依因  若異壞二種  雜染可得故  當知依他有   論曰。不應宣說諸法唯是假有。何以故假法必有所依因故。非無實物假法成立。若異此者。無實物故假亦是無。即應破壞二法。二法壞故。雜染之法應不可得。由雜染法現可得故。當知必有依他起自性。復次此依他起自性有何相貌。頌曰。  相粗重為體  此更互緣生  非自然是有  故說生無性   論曰。此依他起自性以相及粗重為體。雲何說為依他起。由此二種更互為緣而得生故。謂相為緣起於粗重。粗重為緣又能生相。若爾何故名生無性。謂緣力所生非自然有故。復次此依他起自性。為決定有為決定無。頌曰。  非決定有無  一切種皆許  通假實二性  世俗說為有   論曰。依他起自性非如施設決定是有。亦非一切決定是無。故一切種非有非無。然許一切種皆可言說。謂若有若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問此依他起自性。為是實有為是假有。答應知此性通假實有。問為由世俗故有。為由勝義故有。答當知由世俗故說之為有。復次頌曰。  宣說我法用  皆名為世俗  當知勝義諦  謂七種真如   論曰。世俗諦者。當知宣說我法作用已。如攝淨義品中說。勝義諦者。謂七種真如。已如攝事品中說。復次頌曰。  圓成實自性  二最勝智義  無有諸戲論  遠離一異性   論曰。此勝義諦。當知即是圓成實自性。問何因緣故七種真如名勝義諦。答由是二最勝智所行故。謂出世間智及此後得世間智。由此勝義無戲論故。非餘智境。又此勝義無戲論故。於有相法離一異性。何以故。由此真如於有相法不可說異亦非不異故。復次頌曰。  清淨之所緣  常無有變異  善性及樂性  一切皆成就   論曰。由勝義諦離一異性故。當知即是清淨所緣性。何以故。由緣此境得心清淨故。當知亦是常。於一切時性無變異故。又由清淨所緣故。當知是善。以是常故當知是樂。復次頌曰。  實勝義無性  戲論我無故  依他無彼相  此勝義無性   論曰。圓成實自性。由勝義無性故說為無性。何以故。由此自性即是勝義亦是無性。由無戲論我法性故。是故圓成實自性。是勝義故。及無戲論性故。說為勝義無性。應知於依他起自性。由異相故。亦得建立為勝義無性。何以故。由無勝義性故。復次如前所說有五種相。謂能詮相。所詮相。此二相屬相。執著相。不執著相。又有三相。謂遍計所執相。依他起相。圓成實相。為五攝三。為三攝五耶。頌曰。  依三相應知  建立五種相  彼如其所應  別別有五業   論曰。當知依三自相建立五相。所以者何。初及第二依三自相。第三依遍計所執相。第四依依他起相。第五依圓成實相。又三自性一一各有五業。已如攝淨義品中說。復次前成空品所遮眾生執。今此品中所遮法執。此二種執誰從誰生。頌曰。  法執故愚夫  起彼眾生執  彼除覺法性  覺法我執斷   論曰。由法執故世間愚夫起眾生執。除眾生執現起纏故覺法實性。覺法性故法執永斷。法執斷時當知亦斷眾生執隨眠。復次於何未斷而成雜染。於何斷滅得成清淨。頌曰。  於依他執初  熏習成雜染  無執圓成實  熏習成清淨  雜染有漏性  清淨則無漏  此當知轉依  不思議二種   論曰。於依他起自性執著初自性故。起於熏習則成雜染。當知圓成實自性無執著故。起於熏習則成清淨。雜染即是有漏性。清淨即是無漏性。此無漏性當知即是轉依相。又此轉依不可思議及有二種。雲何不可思議。頌曰。  真實及自體  寂靜與功德  一切不思議  當知由四道   論曰。如是轉依不可思議由四道理。一由真實。謂是常故。二由自體。謂非有色非無色如是等故。三由寂靜謂寂靜住故。四由功德謂此轉依有威德故。又此轉依不可思議由四種道方乃證得。謂四種正行。四種尋思。四如實智。四種境事。何等為四。一遍滿境。二淨行境。三善巧境。四淨惑境。此中遍滿境復有四種。一有分別影像。二無分別影像。三事究竟四所作成就。有分別影像者。謂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毘缽捨那境。無分別影像者。謂所知事同分三摩地所行奢摩他竟。事究竟者。謂盡所有性及如所有性。所作成就者。謂轉依及依此無分別智。淨行境有五種。一不淨。二慈悲。三緣起。四界差別。五入出息念。善巧境有五種。謂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淨惑境。謂世間道有二。下地粗性。上地靜性等。出世間道有四聖諦等。復次如前所說有二種轉依。何等為二。謂聲聞菩薩轉依差別。頌曰。  聲聞有二種  趣寂趣菩提  依止變化身  趣無上正覺  諸聲聞轉依  厭皆修所得  菩薩方便修  無二智依止  不住生滅故  諸佛智無上  利樂諸有情  不思議無二   論曰。聲聞轉依當知復有二種。一趣寂滅。二趣菩提。問聲聞無學永盡後有。雲何能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答依變化身住能證菩提非業報身又聲聞轉依以於流轉背修故得。菩薩轉依以方便修及無二智為依止故得。雲何以方便修。謂由無間達法性故。所緣大故。發起最勝勤精進故。顧有情故。了諸行故。雲何無二智為依止。謂不住流轉及以寂滅。不顧流轉故。顧諸有情故。由此因緣當知佛智最勝無上。所以者何。餘有情智。或住流轉。或住寂滅。故非無上。又諸佛智利益安樂一切有情。善能成滿自他利故。最勝無上。餘有情智。或唯自利或不俱利。故非無上。以是因故諸佛智慧不可思議。不住二邊能作一切眾生利益事故。又無有二。謂般涅槃不涅槃等。性無二故。   顯揚聖教論成現觀品第八之一   論曰。如是正勤了知無常苦空無我已。欲何所觀。頌曰。  當知現所觀  下中上品事  有漏及無漏  未見未受遍   論曰。為現觀察欲色無色三界所繫下中上品所知事故。有漏者。謂即此苦集諦攝。無漏者。謂此增上滅道諦攝。未見者。謂四諦所攝。未受者。謂滅道所攝。遍者。謂現見不現見法智種類智所行境界。復次以何現觀。頌曰。  出世間勝智  能除見所斷  無分別證得  唯依止靜慮   論曰。出世間智能為現觀非世間智為斷見所。斷惑唯是見道非修道故。問彼復何行。答無分別證得。謂現前證得無分別行非未現證。問彼何所依。答唯依止靜慮不依無色。復次何處現觀。頌曰。  極慼非惡趣  極欣非上二  處欲界人天  佛出世現觀   論曰。於惡趣中不起現觀。苦受恆隨極憂慼故。不能證得三摩地故。色無色界亦無現觀。欣掉重故。厭羸劣故。是故二界三趣不起現觀。唯一欲界人天二趣。有佛出世能起現觀。復次誰能現觀。頌曰。  未離欲倍離  及已離欲者  獨一證正覺  最勝我所生   論曰。有五種補特伽羅能入現觀。或無入者以無我故。何等為五。一未離欲者。二倍離欲者。三已離欲者。四獨覺。五菩薩。雲何應知唯心能入現觀非我能入。頌曰。  非我為智因  亦非自取境  我非自現觀  執愛自我故  無常有境界  待緣智生起  斷粗重等三  故依心現觀   論曰。若計有我能入現觀。不應道理。何以故。我為智因。不應理故。若離於智自然不能取故。所以者何。若我能為智因。即是無常。或應智是常有。若我自能取境界者。智未生前亦應能取。又若計我能入現觀。此我亦應自觀我性。若如是者。應無解脫。以緣執我及起愛故。所以者何。無有取我不起我執及我愛者。若說依心。能入現觀。斯有道理。何以故。心是無常。有境待緣能生智故。又依止心若粗重若我執及與我愛。皆可斷滅。所以者何。心無常故。為智生因。有所緣故與智俱時同取境界。待眾緣故智不常有。又心是粗重之所依故。性離我故。若證遍智即能遠離粗重而生。永除我執及與我愛。雲何次第能入現觀。頌曰。  已成熟相續  或聽聞正法  自然極如理  作意故現觀  繫念於所緣  精勤修靜定  增上善根力  證聖覺道分   論曰。修現觀者。先當成熟自相續已。或復聽聞正法。謂聲聞乘。或復自然。謂菩薩及獨覺。於自內心極善作意故能入現觀。次繫念於所緣者。謂四念住。精勤者。謂四正斷修靜定者。謂四神足。增上善根者。謂先證得增上資糧信等。善根力者。謂彼所治不信等障所不能雜。證聖覺分者。謂依彼故證遍覺支。證聖道分者。謂證八聖道支。如是次第得入現觀。復次齊何當言正入現觀。頌曰。  從是入見道  無漏正見起  永斷於三結  證現觀應知   論曰。從前所修如理作意故。於見道位出世間正見得生。由正見故三結永斷。謂薩迦耶見戒禁取及疑齊如是位當知已入現觀。然此位中一切惡趣雜染之法皆悉遣除。雲何但言三結永斷頌曰。  雖惡趣雜染  計所起惑斷  境見導師等  隨生三所攝   論曰。由薩迦耶見於境迷失。由戒禁取於見迷失。由彼疑故於佛導師所說正法及正行僧而生迷惑。是故隨強唯說永斷三結。復次現觀有何相貌。頌曰。  由先世間智  簡擇諦究竟  於諦無加行  決定生起相  智境和合相  於所知究竟  當知諦現觀  於十種決定   論曰。由先世間智者。謂從聞所生智乃至世間第一法智。簡擇諦究竟者。謂已於諸諦究竟簡擇於諦無加行。決定生起相者。謂於所觀察諸諦境中不由加行功用決定生起相是現觀相。又此決定智與境和合相究竟到所知故。所以者何。除是以外更無異境可需求故。是故此觀名為現觀。當知此決定相復有十種。何等為十。頌曰。  我性無三有  不滅無有二  無分別無怖  自斷中決定   論曰。十種決定者。一於眾生無中決定。二於遍計所執自性無中決定。三於無我有。四於相有。五於粗重有。是中並決定。六於不滅中決定。謂或無故不滅。謂眾生我及法我或有故不滅。謂二無我。七於無二中決定。謂法及法空無有差別。八於空無分別決定。九於法性無怖決定。謂諸愚夫於此性處生諸怖畏。智者於此無有怖畏是故決定。十於自在能斷決定。謂我不復從於他人求斷方便。是故決定。復次如是現觀。雲何次第修習。應知頌曰。  發起證等流  成滿次第四  又法住智等  次第八應知   論曰。現觀次第或四或八或復七種。何等為四。一發起。謂從聞所生智乃至世第一法。二證得。謂見道。三等流。謂修道。四成滿。謂究竟道。雲何為八。謂法住智乃至善清淨智。如前所說。雲何七種。頌曰。  無悔住所緣  如實見境界  道所依無惑  純差別行斷   論曰。七種次第者。謂屍羅淨乃至行斷智見淨。由屍羅清淨故無有變悔。由無悔故心定住境。由心定故於所知境得如實見。次於如實智見道所依止佛法僧寶。遠離疑惑得四證淨俱生智。次於善逝所證所說得決定智。謂唯佛法中有純淨。出離苦道非於餘法。次於此道得行差別智。謂苦遲通行是下品樂。速通行是上品。餘二行是中品。次依上品正行於餘斷滅生勝智見。復次此屍羅等七清淨。若略說三學所攝當知亦是三淨所攝。雲何三淨。頌曰。  三淨攝應知  戒淨及心淨  境界依止道  說為慧清淨   論曰。三種淨者。所謂戒淨心淨慧淨。慧清淨中復有三種。一於境界。二於道所依止。三於道體。於道體中當知復有三種。謂純故。差別故。斷故。復次於如是次第中。以何次第入於現觀。頌曰。  知身等因緣  善達於三世  次了知四苦  復八苦應知   論曰。先於四念住位應善了知身受心法四種因緣。謂由食集故身集。觸集故受集。名色集故識集。作意集故法集。次此身等於三世中應善了知。謂於未來世集法隨觀。於過去世滅法隨觀。於現在世集滅法隨觀。次應了知即此身等四苦所苦。謂受重擔苦。位變異苦。粗重苦。及死生苦。以善不善法為因能感流轉死及生苦。是故了知死生二苦。即是了知法苦。從此無間將觀諸諦。故先了知八種苦法。所謂生苦乃至略說五取蘊苦。復次頌曰。  從是正觀諦  起十六行智  為治四顛倒  後後之所依   論曰。知八苦後。次正觀察四種諦理起十六行智。前為後後之所依止。謂為對治四顛倒故起苦諦四行。一為對治常顛倒故起無常行。二為對治樂淨倒故起於苦行。三為對治我顛倒故起於空行。四即為治此起無我行。所以者何。離諸行外餘我空故。即諸行體非我性故。次於常樂淨我四愛集諦起因集生緣四行。次於此斷滅諦起滅靜妙離四行。次於此能證道諦起道如行出四行。復次頌曰。  從是轉修習  於心總厭離  諦簡擇決定  究竟覺生起   論曰。從十六行智後復轉修習。先緣自心總厭心智生此說名煖。從此已上諦簡擇智生。此說名頂從此已上決定覺智生。此說名忍。復從此已上究竟覺智生。此說名為世第一法。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成現觀品第八之餘   論曰。如是已得煖等善根。當知從此入於現觀。頌曰。  從此無加行  解脫智三心  一百一十二  煩惱斷十攝   論曰。從此無間無有加行。解脫見道所斷隨眠三心智生。一內遣有情假緣智。二內遣諸法假緣智。三遍遣一切有情諸法假緣智。此中前二是法智。第三是種類智。如是三智能斷一百一十二煩惱。如是煩惱十種所攝。一百一十二煩惱者。謂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有十種。色無色界見苦諦等所斷各有九種。謂各除瞋。如是名為一百一十二煩惱。何等十煩惱所攝。謂五見自性五非見自性。如前已說。復次頌曰。  此證菩提分  六種淨智相  行無分別故  隨所作建立   論曰。當知此智真證覺分非方便位。亦是六種清淨智相。所謂法智種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相。此智無分別故但隨所作建立六智相貌。不由行差別故建立六種。應知。復次頌曰。  菩薩在此位  先修勝因力  於自他身苦  起平等心性   論曰。在此現觀位中諸菩薩。由先修習勝資糧力故。於自他相續苦中起五種平等心。謂粗重平等心。無我平等心。斷精進平等心。無愛味精進平等心。一切菩薩現觀平等心。復次頌曰。  是大我意樂  於自性無得  廣意樂當知  二性無分別   論曰。當知此平等心性即是大我阿世耶。及廣大阿世耶。於遍計所執自性無所得故。於有漏無漏二性過失功德亦無所得。由無分別故。復次頌曰。  次上十六行  清淨世間智  對治界地故  究竟事成就   論曰。從此諦現觀已上。於修道中有十六行。世出世清淨智生。謂於欲繫苦諦生二智。一現觀審察智。二現觀決定智。於色無色繫苦諦亦有如是二智。如於苦諦有四智。如是於集滅道諦亦各有四智。如是總有十六種智。復次如是現觀智。若聲聞等所得。為對治欲色無色三界雜染。若諸菩薩所得。為對治十種地障。如是當知諸所作事成就究竟。所謂轉依究竟亦是現觀智究竟。亦名究竟現觀。復次頌曰。  此現觀差別  或六或十八  相勝利眾多  隨經論所說   論曰。當知現觀差別復有六種。一思現觀二信現觀三戒現觀四現觀智諦現觀。五現觀邊智諦現觀六究竟現觀。問思現觀以何為體答以上品思所生慧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信現觀以何為體。答以上品世出世緣三寶淨信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戒現觀以何為體。答以聖所愛身語等業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現觀智諦現觀以何為體。答以緣非安立諦聖慧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現觀邊智諦現觀以何為體。答以緣安立諦聖慧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問究竟現觀以何為體答以盡智無生智等為體。或彼俱行菩提分法為體。   又此現觀差別有十八種。謂聞所生智現觀。思所生智現觀。修所生智現觀。順抉擇分智現觀。見道現觀。修道現觀。究竟道現觀。不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善清淨世俗智現觀。勝義智現觀。不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有分別智現觀。善清淨行無分別智現觀。成所作前行智現觀。成所作智現觀。成所作後智現觀。聲聞等智現觀。菩薩等智現觀。復次如是現觀相貌勝利。隨諸經論多種應知。問思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思現觀者。能正了知諸行無常。諸行皆苦。諸法無我。涅槃寂靜。雖住異生位已能如是決定解了一切。沙門婆羅門諸天魔梵及餘世間。決定無能如法引奪。問信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信現觀者。或住異生位或住非異生位。若於現法若現後法終不宣說。於異眾中別有大師。別有善說法別有正行僧。問戒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戒現觀者。乃至畜生終不故害其命。及不與取行邪佚行。知而妄語飲窣羅迷隸耶末陀放逸處酒。問現觀智諦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現觀智諦現觀者。終不依止異見起所作業。及於自所證起疑起惑。及染著一切生處計行吉相而得清淨。誹謗三乘造惡趣業。況復能起害父害母等諸無間業。乃至終不生第八有。問現觀邊智諦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現觀邊智諦現觀者。於自所證。若他問難終不怯怖。問究竟現觀有何相貌。答若有成就究竟現觀者。終不墮於五種犯處。終不故害眾生之命。及不與取習近婬佚非梵行法。故說妄語貯積財物受用諸欲。又終不怖畏不可記論事。終不計執自作苦樂他作苦樂自他作苦樂。非自非他作無因生苦樂。諸如是等名為現觀相貌。當知此即現觀勝利。若隨經隨論如前廣說。   顯揚聖教論成瑜伽品第九   論曰。前說菩薩於此位中先修因力等。雲何名為先因力耶。頌曰。  般若度瑜伽  等至無分別  一切一切種  無有分別故   論曰。依止三摩缽底發起般若波羅蜜多瑜伽勝行。即此正慧能到彼岸。是大菩提最勝方便。故名瑜伽。此所依止等至無有分別。於一切法及一切種無分別故。雲何一切及一切種。頌曰。  一切一切種  三相與三輪  謂名相染淨  及俱非二種   論曰。一切者。謂三輪。一所知境。二能知智。三能知者。一切種者。謂三相。一名相。二染淨。三俱非。名者。謂假立等十二種。名相者。謂自相及共相。染者。謂染污法。淨者。謂諸善法。俱非者。謂無覆無記法。復次如是所說無分別者。於何等法說無分別耶。頌曰。  於法及法空  無二種戲論  無分別無窮  此上非應理   論曰。法與法空俱無二種戲論。故名無分別。雲何為二。謂有及無。何以故。色非是有。遍計所執相無故。亦非是無。彼假所依事有故。色空亦非有。遍計所執相無所顯故。亦非是無。諸法無我有所顯故。如於色色空。如是於餘一切法及一切法空。當知亦爾。非離諸法及法空外更有餘境是可得者。是故但說二無分別非無分別。更無分別有無窮過。此上更無所知境故。復次頌曰。  若都無所取  無慧亦無度  俱成取離言  為順非無用   論曰。此若無有二種分別。即無有取。都無取故慧體尚無。況到彼岸。是故必有離言相取。由此取故慧到彼岸二俱成就。所以者何。由此聖慧雖不取如所言相性。而取離言相性故。問若此聖慧不取如言相性者。宣說正法應無所用。答不然。為隨順故。所以者何為欲隨順離言相取。是故如來宣說正法。   顯揚聖教論成不思議品第十   論曰。要先思惟方入現觀。是故應離不可思議處方便思惟。雲何名為不可思議處。頌曰。  九事不思議  由依止五處  有五種因故  得失俱三種   論曰。有九種事不可思議。一我。二有情。三世界。四業報。五靜慮者境界。六諸佛境界。七十四不可記事。八非正法。九一切煩惱之所引攝。若有思惟如是九事。必定依止五種處所方起思惟。一見。二忍。三推尋。四利養。五散亂。依止於見思惟我及有情。依止於忍思惟世界。依止推尋思惟業報。靜慮者境界諸佛境界及十四種不可記事。依止利養思惟非正法。依止散亂思惟。一切煩惱之所引攝。問何因緣故。如是九事不應思議。答五因緣故。一我及有情無自相故。不應思議。二世界現成相故。不應思議。三業報及二境界甚深相故。不應思議。四不可記事非一定相故。不應思議。五非正法及諸煩惱之所引攝能引無義相故。不應思議若有思議如是等事。當知能引三種過失。一起心亂過失。二生非福過失。三不得善過失。若不思議能引三種功德。翻此應知。復次頌曰。  不應思不記  當知由四因  非定一甚深  引無義相住   論曰。又若略說。由四種因於不可思議事自不應思惟。亦不應為他記別。一我及有情若有若無非一定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二業報及二境界皆甚深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三世界不可記事非正法。一切煩惱之所引攝。引無義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四真如於行等法不即不離。其相法爾安住故。不可思惟不可記別。復次頌曰。  不思我有無  成二過失故  於他亦二失  不應思一異   論曰。不應思我若有若無。何以故。成二過失故。若思為有。即於非實有義起增益執過。若思為無。即於假有義起損減執過於他有情。若執一異亦成二過。若執為一。有情多過。若執為異。非六處過。復次頌曰。  二雖不依見  成故不應思  不思如是生  三過所隨故   論曰。有情世界器世界。此之二種雖不依見亦不應思。何以故。世共了知現成相故問何故不思此事如是生非不如是耶。答若如是思者。或謂即如是。或謂異如是。或謂無如是。此三種過所隨逐故。復次頌曰。  善趣與惡趣  二作者非定  過去善惡業  處事等難思   論曰。於業報中不應思議。修福行者定往善趣。為惡行者定往惡趣。不決定故。又過去世淨不淨業。若處若事若因若報等。不可思議。復次頌曰。  真如無漏性  成所作義利  靜慮者如來  無譬自在故   論曰。靜慮者及佛二種境界中。真如及無漏性皆不可思議。又諸佛等成所作義。謂所作利益眾生事亦不可思議。何以故。無譬喻故。一切世間無有少事能譬甚深二種境界。又自在故諸如來等由內證得心自在故起所作事世間所有一切作用。若離因緣和合所不見故。復次頌曰。  外道所宣說  能引無義利  非理遠四處  無記不應思   論曰。一切不應記事不應思議。諸邪外道之所說故。能引諸無義利故。不如正理故。遠離四種正思惟處故。謂因思惟處。果思惟處。雜染思惟處。清淨思惟處。復次如前所說。若思惟彼有三種過。雲何而有。頌曰。  非處勤功用  譭謗於大我  不修清淨善  故成三過失   論曰。由於非處勤功用故起心亂過失。由於得靜慮者及佛世尊譭謗最勝功德故生非福過失。由不發起淨善法故。有不得善過失。復次頌曰。  遠離不思議  思可思議處  具八種功德  故如理應思   論曰。由於不可思議處強思議者有如是過失。故應遠離。於可思議處如理思惟。若如是思具八功德。何等為八。所謂能善了知。闇說大說。依義思惟不依文字。少以淨信信解。少以慧觀觀察。堅固思惟。審諦思惟。常勤思惟。於所思惟善能究竟中。無懈退。復次頌曰。  諸佛之所說  遍知等無違  五因二因故  於此不應思   論曰。由五因故於不可思議處不應欣樂思惟。謂諸佛所說故。及於四諦中遍知斷證修不相違故。又略由二因故謂教及證教。謂諸佛所說證謂遍知苦等。   顯揚聖教論攝勝抉擇品第十一之一   論曰。如是遠離不思議處方便思已。於九種事應以十相發起種種最勝抉擇。何等為十。頌曰。  數相別有處  邊際與生起  想善巧攝等  勝抉擇諸事   論曰。十種相者。一數二相。三差別。四有性。五處所。六邊際。七生起。八想。九善巧。十攝等。此中數者。謂色數。有十五如是等相者。謂假立相自相共相。此中事亦名相。是所相故。名亦名相。相應亦名相。俱是能相具故。如與火色相應表知有煖。如是等眾生亦名相。是相者故。取亦名相。是能相體故。差別者。謂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差別。有性者。謂假有性實有性勝義有性。處所者。如四大展轉及與造色同一處住又色心等同一處所。又依欲界身色界等心展轉安住。邊際者。如色至色界及與極微。是其邊際樂受。乃至第三靜慮。是其邊際如是等。生起者。謂由如是因緣如是法生。如引勢生等。想者。謂句迷惑等。善巧者。謂蘊善巧等。攝等者。謂若攝若相應若依若緣若問論。如是問論復有多種。謂一行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若能如是善了知者。名善問記。復次於一切事應起種種最勝抉擇。心事抉擇今當先說。頌曰。  心性有二種  異熟及與轉  初阿賴耶識  種子二應知   論曰。略說心性有二種。一名異熟心。二名轉心。異熟心者。即是阿賴耶識。亦名一切種子識。此復二種應知。一證成。二建立。雲何證成。頌曰。  執受初明瞭  種子業身受  無心定命終  無皆不應理   論曰。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謂若無阿賴耶識依止執受應不可得。最初生起定不可得。明瞭生起應不可得。諸法種子應不可得。四種業用應不可得。種種身受應不可得。二無心定應不可得。命終時識應不可得。問何故若無阿賴耶識依止執受不可得耶。答由五因故。何等為五。謂阿賴耶識先行因生。眼等轉識現緣因起。如經言。根境作意力故諸轉識生乃至廣說。是名初因。又六識身善不善可得。是名第二因。又六識身一類異熟無記。所攝必不可得。是名第三因。又六識身各別依轉。若依彼彼所。依彼彼識。轉彼彼所依。應有執受。餘無執受不應道理。雖許能執。亦不應理。識遠離故。是名第四因。又所依止應成數數執受過失。所以者何。眼識一時轉一時不轉。餘識亦爾。是名第五因。如是先業因現緣因所生故。善不善故。一類不可得故。各別所依故。數數執受過故不應道理。問何故最初生起不可得耶。答設有難言。若有阿賴耶識應有二識同時生起。應告彼言。汝於無過妄生過想。容有二識同時轉故。所以者何。謂如有一俱時欲見乃至欲識。隨別一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何以故。爾時作意無有差別。根及境界不壞現前。何因緣故識不俱轉。問何故明瞭生起不可得耶。答若有定執識不俱生。與眼等識同行一境。明瞭意識應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時緣過去境生起憶念。爾時不明瞭意識現在前行。非於現境意識現行。得有如是不明瞭相。是故應許諸識俱轉。或應許彼第六意識無明瞭性。是即有過。問何故種子不可得耶。答六轉識身各別異故。所以者何。是六轉識從善無間不善性生。不善無間善性復生。從二無間無記性生。劣界無間中界生。中界無間妙界生。如是妙界無間乃至劣界生。有漏無間無漏生。無漏無間有漏生。世間無間出世生。出世無間世間生。非如是相為種子體。應正道理。又彼諸識長時間斷。相續經久流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   問何故諸業不可得耶。答若無諸識同時生起諸業俱轉。不應道理。所以者何。若略說業有四種。一器了別業。二依了別業。三我了別業。四境了別業。如是四種了別業用。剎那剎那俱現可得。非於一識一剎那中有如是等差別業用。是故必有諸識俱起。   問何故若無阿賴耶識。身受不可得耶。答謂如有一或如理思惟。或不如理思惟。所有推尋。若心在定若不在定。身受生起非一眾多。若無此識應不可得如是身受既現可得。是故定有阿賴耶識。   問何故若無阿賴耶識。諸無心定不可得耶。答如薄伽梵說。入無想定及滅盡定。當知爾時識不離身。若無此識爾時識應離身。識若離身便應捨命。非謂在定。   問何故若無阿賴耶識命終時識不可得耶。答謂如有一臨命終時。或從身上分識漸捨離冷觸漸發。或從身下分非彼意識有時不轉。故知唯有阿賴耶識能執持身。此識若捨於彼身份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爾。是故若無此識。不應道理。如是已說阿賴耶識證成道理。雲何建立。頌曰。  所緣境相應  更互二因性  識等俱流轉  雜染污還滅   論曰。略說此識建立由五種相。一所緣境相。二相應相。三互為因相。四俱轉相。五雜染還滅相。當知前四種相建立流轉雜染還滅相。一種當知建立還滅。   問所緣境相建立雲何。答若略說此識由了別二種所緣境故轉。一由了別內執受故。二由了別外無分別相器故。了別內執受者。謂了別遍計所執自性。妄執習氣及諸色根根所依處。謂在有色界若無色界。唯有妄執習氣執受。了別外無分別相器者。謂了別依止緣內執受阿賴耶識故。於一切時無有間斷。器世界相。譬如燈焰生時。內執炷膩外發光明。如是阿賴耶識。內緣執受境。外緣器世界境。生起道理應知亦爾。又即此識緣境微細。世聰慧者難了知故。又即此識緣境無廢時無變易。從初執受剎那乃至命終一味了別而流轉故。又即此識於所緣境唸唸生滅。當知剎那相續流轉非常非一。又即此識於欲界中緣狹小執受境。於色界中緣廣大執受境。於無色界中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緣無量執受境。無所有處緣微細執受境。非想非非想處緣極微細執受境。如是了別二種所緣境故。微細了別所緣境故。相似了別故。剎那了別故。了別狹小執受所緣境故。了別廣大執受所緣境故。了別無量執受所緣境故。了別微細執受所緣境故。了別極微細執受所緣境故。是名建立阿賴耶識所緣境相。   問相應轉相建立雲何。答此阿賴耶識恆與遍行五種心法相應。所謂作意觸受想思。如是五法亦異熟攝。最極微細。世聰慧者亦難了故。如是心法亦常一類緣境而轉。又即此識相應受一向不苦不樂無記性攝。當知餘心所法行相亦爾。如是遍行心法相應故。一類異熟相應故。最極微細相應故。恆常一類緣境而起相應故。不苦不樂相應故。一向無記相應故。是名建立阿賴耶識相應轉相。   問互為因相建立雲何。答阿賴耶識與彼轉識為二種因。一為種子生因。二為所依止因。種子生因者。謂諸所有善不善無記轉識生時。一切皆因阿賴耶識種子而生。所依止因者。謂由阿賴耶識所執色根為依止故。五識身轉非無執受又由有此識故得有意根。由此意根為依止故意識得生。譬如依止眼等五種色根五識身轉非無五根意識亦爾。非無意根。復次轉識與阿賴耶識為二種因。一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故。二於後法中為彼得生攝殖彼種子故。於現法中長養彼種子者。謂隨依止阿賴耶識。如是如是善不善無記轉識生時。於一依止同生同滅。如是如是熏習此識。由是為因緣故後後轉識善不善無記性轉。復增上轉復熾然轉。復明瞭而得生起。於後法中攝殖彼種子者。謂彼熏習種類能引攝未來即此異熟阿賴耶識。如是種子因故。依止因故。長養種子故。攝殖種子故。是名建立阿賴耶識轉識互為因相。   問諸識俱轉相建立雲何。答阿賴耶識或於一時唯與一轉識俱起謂與意根。所以者何。由此意根恆與我見我慢等相應。高舉行相。若有心位若無心位。恆與此識俱時生起。又此意根恆緣阿賴耶識為其境界。執我及慢高舉行相而起。又即此識於一時間或與二轉識俱起。謂意及意識於一時間或與三轉識俱起。謂五識身隨一起時前二及此一。於一時間或與四轉識俱起。謂五識身隨二起時前二及此二。如是於一時間或乃至與七轉識俱起。謂五識身和合起時前二及此五復次前說意識依染污意生。意未滅時於相了別縛不得解脫。若意滅已相縛解脫。又此意識能緣他境及緣自境。緣他境者。謂或總或別緣五識身境。緣自境者。謂緣法境。復次阿賴耶識或於一時與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俱轉。此受與轉識相應依轉識起。從此識種子生。又於人趣若於欲纏天中及於一分鬼畜趣中。俱生不苦不樂受。與彼苦樂不苦不樂轉識身相應。雜相續受一時俱轉。若於地獄趣中他所映奪不苦不樂受與彼轉識相應純苦無雜相續受俱轉。當知此受被映奪故。相難可了。如於地獄一向與苦受俱轉。如是於下三靜慮地。一向與樂受俱轉。於第四靜慮地乃至有頂地中。一向與不苦不樂受俱轉。   復次阿賴耶識於一時間或與轉識相應善不善無記諸心法俱轉。如是阿賴耶識與諸轉識一時俱轉。亦與客受及客善不善無記心法俱轉。然不應說與彼相應。何以故。由不與彼同一緣轉故。猶如眼識與眼。雖復俱轉。然不相應。此亦如是。由與彼法少分相似故得為喻。喻之道理應如是知又如諸心法。心法體義雖無差別。然相異故一身俱轉。互不相違。如是此識與諸轉識。當知俱轉亦不相違。又如依止暴流有多波浪種種俱起互不相違。又如依止清淨鏡面種種影像同時俱起互不相違。如是依止阿賴耶識有多轉識。當知俱起亦不相違。又如一眼識於一時間於一事境。唯取一類無異相色。或於一時頓取非一種種相色。如眼識於色如是乃至身識於觸於一時一事境。或取一相。或復頓取多種境相。如是分別意識於一時間或取一境或復頓取眾多境界。當知亦不相違。   復次如前所說意根常與此識俱轉。於一切時乃至未斷。當知恆與任運俱生。四種煩惱相應。所謂薩迦耶見我慢我愛無明。此四煩惱。若在定地若不定地。當知恆行不與善等相違。是有覆無記性。如是與轉識俱轉故。諸受俱轉故。善等俱轉故。是名建立阿賴耶識俱轉相。   問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建立雲何。答若略說阿賴耶識。當知是一切雜染法根本。所以者何。此阿賴耶識亦是有情世間生起根本。能生諸根根所依處及轉識等故。亦是器世間生起根本。能生器世間故。又即此識亦是一切有情互相生起根本。一切有情互為增上緣故。所以者何。無有眾生於餘眾生見聞等時不受用彼起苦樂等受。由此義故。當知眾生界互為增上緣。   復次阿賴耶識具一切種子故。於現在世是苦諦體。是未來世苦諦生因。亦是現在世集諦生因。如是有情世間生根本故。器世間生根本故。是現在世苦諦體故。能生未來苦諦故。能生現在集諦故。當知阿賴耶識是一切雜染根本。   復次阿賴耶識所有攝持順解脫分及順抉擇分等善根種子。此非集諦因由。順解脫分善根等違流轉故。所餘世間所有善根因此生故轉復明淨。所以者何。由是緣故。彼所攝受自類種子。轉有功能轉有勢力。增長種子而得成立。由此種子故。彼諸善法轉明淨生。又復能感後世增上可愛異熟。又依此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故。薄伽梵說。眼界色界眼識界。乃至意界法界意識界。由於阿賴耶識中有種種界故。又如經說惡叉聚喻。由於阿賴耶識中有非一界故。是故當知即此雜染根本阿賴耶識以修習善法故即得轉滅。又此善法修習。若諸異生以緣轉識為境作意故。方便住心為欲入初諦現觀故非未見諦者。於諸諦中未得法眼。而能通達一切種子阿賴耶識。此未見諦者修如是行已。或入聲聞正性離生。或入菩薩正性離生。通達一切法界已。亦能通達阿賴耶識。當於爾時總觀各別自內一切雜染。又復了知自身外為相縛所縛內為粗重縛所縛。   又此行者由阿賴耶識是一切戲論所攝諸行界故。略彼諸行於阿賴耶識總為一團一積一聚。為一聚已。以緣真如境智。修習多修習故。所依止轉轉依無間。當知已斷阿賴耶識。由此斷故。當知已斷一切雜染。   又此轉依以相違故。當知能治阿賴耶識。又阿賴耶識體是無常有取受性。轉依是常無取受性。以緣真如境聖道能轉故。又阿賴耶識粗重所隨轉依。究竟遠離一切粗重。又阿賴耶識是煩惱生因。聖道不生因。轉依是煩惱不生因。聖道生因。此是建立因體非生因體。又阿賴耶識令於善淨無記法中不得自在。轉依令於一切善淨無記法中得大自在。復次此阿賴耶識斷滅相者。謂此阿賴耶識正斷滅故。便捨二種取。其身雖住猶如變化。所以者何。未來後有苦因斷故。便捨未來後有之取於現法中一切煩惱因斷故。便捨現法一切雜染所依之取。一切粗重遠離故。唯有命緣暫住。由有此故。佛經中說。爾時但受身邊際受命邊際受。廣說乃至即於現法一切所受究竟滅盡。如是建立雜染根本故。趣入通達修習作意故。建立轉依故。是名建立阿賴耶識雜染還滅相。如是由勝義道理。建立心意識已。隨此所說道理故。於三界中一切心意識一切雜染道理及清淨道理。應隨顯了。若於餘處所顯心意識道理。此由所化有情差別故。但依具愚夫慧所化有情而說方便令彼易入法故。   問若成就阿賴耶識。亦成就轉識耶。設成就轉識。亦成就阿賴耶識耶。答此應為四句。謂或成就阿賴耶識非轉識。謂無心睡眠者。無心悶絕者。入無想定者。入滅盡定者。生無想天者。或有成就轉識非阿賴耶識。謂住有心位阿羅漢獨覺不退轉菩薩及與如來。或有俱成就。謂所餘住有心位者。或有俱不成就。謂阿羅漢獨覺不退轉菩薩及與如來入滅盡定。若處無餘依涅槃界。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七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八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勝抉擇品第十一之二   復次心差別相建立應知。頌曰。  所依境界力  建立心差別  復由七種行  難了相應知   論曰。心差別相當知。復由所依所緣力而得建立。由所依力者。謂立眼識乃至意識。所緣力者。謂立色識乃至法識。青識黃識乃至苦識樂識。如是等復由七種行相。了知諸心難知差別。一不可知相續久住器差別相。二多種相境差別相。三俱有差別相。四能治所治速疾迴轉差別相。五習氣差別相。六續生差別相。七解脫心差別相。復次頌曰。  所緣無自在  住惡所依止  隨緣力所轉  心繫縛應知   論曰。由三因故說心被縛。一於所緣境不自在故。二安住穢惡所依止故。三隨眾緣力而轉變故。此中於所緣境不自在者。謂於制伏相於化於變等。不如所欲住境自在。復次頌曰。  散亂及安住  六種十五種  緣境界六等  所治心非一   論曰。當知心散亂有六種心安住。有十五種心緣境。有六種等眾多差別。所對治心亦非一種。應知。   心散亂有六種者。一作意心散亂。謂諸菩薩棄捨大乘相應作意。退習聲聞獨覺相應下劣作意。二外心散亂。謂於外妙五欲中及憒鬧相貌尋思隨煩惱外境界中縱心流散。三內心散亂。謂或由惛沈睡眠下劣。或由味著諸定。或由種種定中隨煩惱故。惱亂其心。四相心散亂。謂依止外相作意思惟內境相貌。五粗重心散亂。謂內作意為緣生起諸受。由粗重身故計我我所。六自性心散亂。謂五識身心安住有十五種者。一初發安住心。謂修三摩地方便。二證得安住心。謂已得未至三摩地。三圓滿安住心。謂已得根本靜慮三摩地。四自在安住心。謂即於此得隨所欲。五有動安住心。謂於下三靜慮。六無動安住心。謂於第四靜慮。七此上寂靜安住心。謂於寂靜無色解脫。八最勝寂靜安住心。謂於想受滅解脫。九信解安住心。謂於聞所生智。十決定安住心。謂于思所生智。十一影像安住心。謂於世間修所生智。十二成實安住心。謂出世間修所生智。十三有增上慢出離安住心。謂於世間靜慮無色。十四無增上慢出離安住心。謂於出離世間靜慮無色。十五三行雜染安住心。謂識隨色而住。緣色而住。依色而住。如是乃至隨行而住。緣行而住。依行而住。此中隨色而住者。謂執受所依故。緣色而住者。謂取境界故。依色而住者。謂由粗重故。如是乃至隨行等三。當知識非識住。緣自心心能盡愛故。復次緣境界六等者。謂常緣境非常緣境。遍滿緣境。淨行緣境。善巧緣境。淨惑緣境。如是為先復有多種餘緣境界。謂欲界繫心緣欲色無色及不繫境。如是色無色界繫心及不繫心各緣四種境。又依欲界繫心起欲色無色界繫心及不繫心。依色界繫心起色無色界繫心及不繫心。依無色界繫心起無色界繫心及不繫心。又過去心緣過去未來現在。如是未來現在心各緣三種。又善心緣善不善無記。如是不善無記心各緣三種。又樂俱行心緣樂俱行等三種境界。如是苦俱行心。不苦不樂俱行心。各緣三種。又貪瞋癡相應心。各緣貪等相應三種境界。   復次所治心非一者。謂欲界繫有五種心。謂見苦所斷心。乃至修道所斷心。如是色無色界繫心。各有五種。及無漏心合為十六種心復有二十種心。謂欲界繫心有八種。一生得善心。二方便善心。三不善心。四有覆無記心。及無覆無記心。分為四種。謂異熟生心。威儀路心。工巧處心。變化心。色界繫有六心。除不善工巧處心。無色界繫有四心。謂除不善威儀路工巧處變化心。不繫心有二種。謂學心無學心。復次心所有事勝抉擇。今當說。頌曰。  依多境了別  各為自業生  心法不應思  相似境轉故   論曰。心所有法依止。能緣多境八種識故。各各造作自業而起。依心而有故名心所有法。不應更思。彼所緣境。由彼與識等緣轉故。如經言若於此受即於此思若於此思即於此想若於此想即於此了別。復次今當略說作意觸受想思五種遍行心法作業。頌曰。  引心三分別  領位審了相  得失等營為  名作意等業   論曰。引發於心是作意業。三和分別是觸業。領納違順俱相違位是受業。審了位相是想業。為造功德過失俱非是思業。餘心法業如前廣說。復次色事抉擇今當說。頌曰。  上界無香味  大造隨可得  極微無自體  非實有七事   論曰。上界無香味者。欲界已上香味無故。大造隨可得者。四大及所造色隨於聚中現。可得者即自相有。不可得者此中即無。極微無自體者。謂諸極微但假想立自體實無。非實有七事者。謂七種事無有實體。一表色。二形色。三影像。四響音。五觸處造色。六律儀色。七不律儀色。復次頌曰。  微和合不離  善惡無自然  三相想外無  法處色十二   論曰。微和合不離者。謂於大極微能依造色處不相離。餘異處色若和若合亦不相離。善惡無自然者。色非自體有善惡性。隨能發心假說善惡故。三相想外無者。三相色外無別有色。謂有見有對色無見有對色。無見無對色。三想所行色外亦無別色。謂色想有對想種種別異想。法處色十二者。謂法處所攝色。略說有十二種相。一影像相。二所作成就相。三無見相。四無對相。五非實大種所生相。六屬心相。七世間相。八不可思議相。九世間三摩地果相。十出世間三摩地果相。十一自地下地境界相。十二諸佛菩薩隨心自在轉變不可思議相。復次心不相應行勝抉擇。今當說。頌曰。  當知不相應  皆假施設有  假有性六種  彼皆二過故   論曰。當知心不相應行皆是假有。假有之性略有六種。雲何為六。謂若事能起六種言論。何等名為六種言論。一屬主相應言論。二遠離此彼言論。三眾共施設言論。四眾法聚集言論。五不遍一切言論。六非常言論。屬主相應言論者。謂諸言論配屬於主方解其相。非不屬主。如說生時。此誰之生。觀所屬主起此言論。所謂色之生。受想行識之生。非說色時。此誰之色。觀所屬主起此言論。如生如是住異無常等心不相應行類。如其所應盡當知。是名屬主相應言論。若事能起如是言論。當知此是假相。   遠離此彼言論者。謂諸言論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此說名為遠離此彼言論。若以此顯此言論。此言論亦於實相處起。亦於假相處起。若以彼顯彼言論。此言論亦於實相處起。亦於假相處起。若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言論此言論。一向於假相處起。雲何以此顯此言論。於實相處起。如言地之堅。雲何此復於假相處起。如言石之圓。如地之堅石之圓。如是水之濕油之滑火之煖燬之焰風之動飄之鼓當知亦爾。雲何以彼顯彼言論。於實相處起。如言眼之識身之觸。如是等雲何此復於假相處起。如言佛救德友之食飲衣服嚴具。如是等雲何非以此顯此。亦非以彼顯彼言論一向於假相處起。如捨之門捨之壁甕之口甕之腹軍之車林之樹百之十十之三。如是等是名遠離此彼言論。眾共施設言論者。謂六種相貌言說自體施設言論。六種相貌者。謂事相。應識相。好等相。益等相。言說狀相。邪行等相。事相者。謂若相識所取。應識相者。謂若相由作意故能起於識。好等相者。謂若相觸所取。益等相者。謂若相受所取。言說狀相者。謂若相想所取。邪行等相者。謂若相思所取。   眾法聚集言論者。謂於眾多和合安立自體言論。如於內色受想行識說我等言論。於外色香味觸安立差別說捨甕軍林等言論。   不遍一切言論者。謂諸言論有處隨轉有處退還。如於捨捨言唯隨捨轉。於村亭等即便退還。於甕甕言於餘瓶器等即便退還。軍言於別男女等退還。林言於別樹根莖葉花果等退還。   非常言論者。當知四種因。謂破壞故。不破壞故。加行故。轉變故。破壞故者。如瓶壞已瓶言捨瓦等言生。不破壞故者。如種種藥物共和合已或丸或散種種藥言捨藥物丸散等言生。加行故者。如於金段起諸加行造作環釧等異莊嚴具爾時金段之言捨異物環釧等言生。轉變故者。如飲食等轉變時飲食等言捨糞穢等言生。如是等類應知。非常言論隨於諸物。發起如是六種言論。當知此物皆是假有。問諸心不相應行皆是假有。雲何應知。答由二種過失故。一因過失。二體過失。因過失者。若言生是生因。能生生故說名為生。是即無別果生可得。此生為誰。能生因故說之為生。若言生是生體。是即從他生故。不應說為能生。如是餘心不相應行。如理應知。復次彼心等乃至心不相應行。諸有為法是因性故。此因抉擇今當說。頌曰。  三過因非五  因相略繫合  相依處差別  建立有多種   論曰。有一異計立六種因。謂同類因。遍行因。俱有因。相應因。異熟因。能作因。如是六種。除異熟因餘五因性。不應道理。由有三種過失故。何等為三。旦如同類因有三過失。若言同類之因。名同類因。有已成過。何以故。若善等法善等體性。先已成就。彼何用因。若言同類即因。名同類因。是即無果。有不定過。何以故。不示其果。是誰因耶。又非決定因體同類不相似法亦為因故。若言非同類即因亦非同類之因是即言名有虛設過。同類因言無有所主浪施設故。如是於餘四因三種過失。亦應如理廣說。   復次已破不如理因。今當建立如理因相。若略說有二種因。一繫縛相因。二和合相因。繫縛相因者。謂煩惱隨眠。此依能生後有而說。和合相因者。謂因緣和合彼彼法生。此依能生現在時說。   又應知此略所說因相。及依處差別。建立復有多種。   相者。謂若由此為先。此為建立。此和合故。彼彼諸法。或生或得。或成立或成辦。或起作用。當知說此即是彼因。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生耶。答自種子為先。除所依種外。所餘若色非色所依及業以為建立。伴及所緣境為和合故。如其所應欲繫色繫無色繫及不繫諸法生。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得何法耶。答聲聞獨覺及與如來種性為先。內因力為建立。外因力為和合故。證得煩惱離繫涅槃。此中內因力者。謂如理作意少欲知足等內分善法。又得人身生在聖處。諸根無缺無諸業障。於如來所具淨信心。如是等法是名內因力。外因力者。謂諸佛出世宣說妙法。住正法者共為伴侶。具悲信者以為施主。如是等法名外因力。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立。答於所知法勝解欲樂為先。宗因譬喻以為建立。不相違眾及對論者為和合故。所欲立義方得成立。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成辦。答工巧智為先。隨彼勤勞為建立。工巧業處眾具為和合故。彼彼工巧業處成辦。又愛為先。由食住者依止為建立。四食為和合故。已生有情存養得住。   問以誰為先。誰為建立誰和合故。何法作用。答自種為先。即彼前生為建立。彼生緣為和合故。自作業者自所作用而得成辦。自所作業者。如眼之見業。如是所餘諸根當知各別作業。又如地能持水能爛火能燒風能燥。如是等類是名外法。各別作業。   依處者有十五種因緣所依處。一語。二領受。三習氣。四有潤種子。五無間滅。六境界。七根。八作用。九士夫用。十真實見。十一隨順。十二差別功能。十三和合。十四障礙。十五不障礙。差別者。謂十因四緣五果十因者。謂隨說因。觀待因。牽引因。生起因。攝受因。引發因。定別因。同事因。相違因。不相違因。四緣者。謂因緣。等無間緣。所緣緣。增上緣。五果者。謂異熟果。等流果。離繫果。士用果。增上果。   此中隨一切法名為先故想。想為先故說。是謂彼諸法隨說因。若觀待此故。若因此故。於彼諸事若求若取。是謂觀待因。如觀待手故。手為因故。起執取業。觀待足故。足為因故。起往來業。觀待節故。節為因故。起屈伸業。觀待飢渴故。飢渴為因故追求飲食。隨如是等類無量所受。當知皆名觀待因。若種子於最後自果是牽引因。即此種子是自果生起因。除種子外。所餘緣是攝受因。即此種子果生已後。是種所牽引果引發因。能作種種異類各別之因。是名定別因。若觀待因。若牽引因。若生起因。若攝受因。若引發因。若定別因。總攝如是等因。名同事因。若果生已能為障礙。是名相違因。若離障礙。是名不相違因。   諸法種子是因緣。等無間緣者。若從此識等無間。諸識等決定生。此是彼等無間緣。若諸心心所有法所緣境。是所緣緣增上緣者。除種子外。餘所依如眼及諸共有法於眼識等。如是所餘諸根等。於餘識等又善不善法攝受愛不愛果。如是等類是增上緣。諸不善法所招惡趣報。有漏善法所招善趣報。是名異熟果。若由習不善故。樂住不善不善增多。修習善故。樂住於善善法增多。又與前業相似後果隨轉。是名等流果。若由聖八支道諸煩惱滅。是離繫果。若諸異生由世間道諸煩惱滅。非究竟轉故非離繫果。若諸世間於現法中隨依一種工巧業處起士夫用。謂營農商賈事王書算計數造印等。由依此故苗稼成滿。獲商利等果法成就。是名士用果。眼識是眼根增上果。如是乃至意識是意根增上果。又諸眾生身不散壞是命根增上果。又二十二根一切各別增上力故彼果得生。應知彼果皆名增上果。   問建立雲何。答依語因依處建立隨說因。何以故。由於欲界繫法色無色界繫法及不繫法建立。名為先故想轉。想為先故起語。由語故隨見隨聞隨覺隨知起諸言說。是故依語依處建立隨說因。   依領受因依處建立觀待因。何以故。諸有欲求欲界繫樂者。彼觀此故。於諸欲具或為求得。或求積集或求受用。諸有欲求色無色繫樂者。彼觀此故。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求受用。諸有欲求不繫樂者。彼觀此故。於彼諸緣或為求得。或求受用。諸有不欲苦者。彼觀此故。於得彼緣於斷彼緣。或求遠離或求受用。是故依領受依處建立觀待因。   依習氣因依處建立牽引因。何以故。由淨不淨業熏習三界諸行。於愛不愛趣中能感愛不愛自身。又即由此增上力故。諸外資具或成滿或損減。是故依諸行淨不淨業習氣依處建立牽引因。   依有潤種子因依處建立生起因。何以故。欲繫諸法及色無色繫諸法。各從自種而得生起。愛名能潤種是所潤。由此所潤諸種子故。先所牽引各別自身今得生起。如經言。業為感生因。愛為生起因。是故依有潤種子依處建立生起因。   依無間滅因依處及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因依處建立攝受因。何以故。由欲繫諸法無間滅攝受故。境界攝受故。根攝受故。作用攝受故。士用攝受故。彼諸行轉。如欲繫諸行。如是色無色繫諸行亦爾。真實見攝受故。餘不繫諸行轉。是故依無間滅境界根作用士用真實見依處建立攝受因。   依隨順因依處建立引發因。何以故。欲繫善法能引欲繫諸勝善法如是欲繫善法能引色無色繫諸勝善法隨順彼故。如欲繫善法。如是色繫善法能引色繫諸勝善法及無色繫若不繫諸勝善法。如色繫善法。如是無色繫善法能引無色繫諸勝善法及不繫善法。如無色繫善法。如是不繫善法能引不繫諸勝善法及能引無為作證之法。又不善法能引勝不善法。謂如欲貪能引瞋癡慢見疑身惡行語惡行意惡行。如欲貪如是瞋癡慢見疑。如其所應盡當知。如是無記之法能引善不善無記法。所謂能持善不善無記種子阿賴耶識。又無記法能引同類勝無記法。謂諸段食能引已生有情令住不壞。及能引彼適悅勢力令其增長。隨順彼故。是故依隨順因依處建立引發因。   依差別功能因依處建立定別因。何以故。由欲繫法自體功能有差別故。能生種種體差別法。如欲繫法如是色繫法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是故依差別功能依處建立定別因。依和合因依處建立同事因。何以故。要由獲得自生和合故欲繫法生。如欲繫法如是色繫法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和合如是得和合成立和合成辦和合作用和合亦爾。是故依和合依處建立同事因。   依有障礙因依處建立相違因。何以故。若欲繫法將生時。若有障礙現前便不得起。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如為欲生如是為欲得為欲成立為欲成辦為欲作用亦爾。是故依障礙依處建立相違因。依無障礙因依處建立不相違因。何以故。若欲繫法將生時。若無障礙現前便得生起。如欲繫法如是色無色繫法及不繫法亦爾。如生如是得成立成辦作用亦爾。是故依無障礙依處建立不相違因。   復次依種子緣依處建立因緣。依無間滅緣依處建立等無間緣。依境界緣依處建立所緣緣。依所餘緣依處建立增上緣。   復次依習氣及隨順因。依處緣依處建立異熟果及等流果。依真實見因依處緣依處建立離繫果。依士用因依處緣依處建立士用果。依所餘因依處緣依處建立增上果。   復次順益義是因義。建立義是緣義。成辦義是果義。復次建立因有五種相。謂能生因。方便因。俱有因。無間滅因。久遠滅因。能生因者。謂生起因。方便因者。謂所餘因。俱有因者。謂攝受因一分。如眼於眼識。如是耳等於所餘識。無間滅因者。謂生起因。久遠滅因者。謂牽引因。又建立因有五種相。謂可愛因。不可愛因。增長因。流轉因。還滅因。又建立因有七種相。謂無常法是因相。無有常法得名為因。謂若生因若得因。若成立因。若成辦因。若作用因。又無常法為無常法因時。與他性為因。非己性。亦與後自性為因。非即此剎那。又與他性為因。及後自性為因時。必已生未滅。非未生已滅。又已生未滅為因時。必得餘緣。非不得。又得餘緣時。必成變異。非未成變異。又成變異時。必有功能相應。非功能退失。又功能相應時。必相稱隨順。非不相稱不隨順。如是七種因相。如其所應建立應知。復次無為抉擇今當說。頌曰。  心所緣等故  清淨所緣故  四種離繫故  建立八無為   論曰。八種無為。如攝事品已說。虛空無為者由心所緣境相相似故立為常。非緣彼心緣彼境界有時變異故。由清淨所緣故建立真如。由此真如如清淨時所緣體相。常如是住故。由四種離繫故。建立餘四無為。謂非擇滅等四種。離繫者。謂緣差脫畢竟離繫。簡擇煩惱究竟離繫。苦樂暫時離繫。心心法暫時離繫。如是已說一切抉擇界事。抉擇今當說。頌曰。  三界應當知  十二相差別  所治及能治  唯能損伏種   論曰。當知欲色無色三界有十二種相差別。一多種差別。此復六種應知。謂多種所依。多種相貌。多種處所。多種境界。多種煩惱。多種作業。二趣差別。三苦樂不苦不樂俱行差別。四有難無難差別。謂欲界或有難或無難。上二界唯有難少功能故。五不清淨處不清淨身等差別。謂或有處。不清淨身清淨。謂欲界無難處生。或有處清淨非身清淨。謂色無色界異生或有處不清淨身不清淨。謂欲界有難處生。或有處清淨身清淨。謂色無色界已見諦者。六受用差別。謂欲界受用外門境界及受用四食。上二界受用內門境界及受用三食。七善根勝劣差別。八雜惡行不雜惡行善根差別。九粗重厚薄差別。十生差別。十一得自體差別。謂於欲界具四種得自體。上二界唯有一種。由彼界無故。自害亦無他害故。十二言說差別。謂欲界中具四種言說。色界無覺無推度故。無色界中一切無有。又此三界能治所治差別應知。謂欲界是所治。色界是能治。色界是所治。無色界是能治。又下地是所治。上地是能治。如是對治唯損伏種。令其微劣。非是永害以更生故。復次頌曰。  法王海鹹味  欲惡趣長壽  多世界共一  各二種因緣   論曰。何因緣故焰魔鬼王。說名法王。謂由攝益彼眾生故。由二種因能為攝益。一令彼憶念。前生所作。令自訶厭先世惡業故。二令於地獄卒所不造餘惡業故。從彼地獄速得出離。何因緣故諸大海水皆悲鹹味。謂由二因故。一水生眾生福力增上故。令餘眾生不能趣入。二陸生眾生非福增上故。令彼不得入取珍寶。何因緣故。於地獄畜生趣一分眾生壽量長遠非於欲界所攝善趣。謂惡趣長壽由二因故。一欲界善法思擇勵力方能起故。二諸不善法不由思擇任運起故。何因緣故。此三千大千世界中。有多世界乃至色究竟天。而同說為一世界但至梵世。謂亦由二因故。一同成壞故。二建立眾會故。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八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九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勝抉擇品第十一之三   論曰。如是已說界事抉擇。於雜染事勝抉擇中。煩惱雜染勝抉擇。今當先說。頌曰。  意相應四惑  遍行而俱起  無記最後滅  隨所生彼性   論曰。當知意相應煩惱遍行一切位與一切有漏善等心。俱時現行不相違故。又此煩惱皆是俱生。非分別起。是有覆無記性。非不善性。最後金剛喻定之所頓斷。又此煩惱有四種。所謂無明薩迦耶見我慢我愛。若生此界中補特伽羅當知。此意相應煩惱。即是此界體性所攝。復次頌曰。  一切生相續  現起及與緣  隨眠境粗重  各差別二十   論曰。若生此界。此地即此界地。一切煩惱令生相續。又此煩惱雜染。若現行若緣若隨眠若所緣境若粗重。當知各有二十種相煩惱。現行有二十種者。一隨所欲纏現行。謂在家者。二不隨所欲纏現行。謂出家者。三無所了別。謂處惡說法者。四有所了別。謂處善說法者。五互增上。謂貪等行者。六皆平等。謂等分行者。七微薄。謂薄塵行者。八外門纏現行。謂未離欲者。九內門纏現行。謂由世間道離欲者。十增上纏現行。謂諸異生。十一失念纏現行。謂諸有學。十二分別纏現行。謂堅執著者。十三俱生纏現行。謂不堅執著者。十四觀察現行。謂喜觀察者。十五不自在現行。謂睡眠者。十六自在現行。謂覺悟者。十七不可救現行。謂無涅槃法者。十八可救現行。謂有涅槃法者。十九取相現行。謂尋思彼隨法而取相貌者。二十不取相貌現行。謂不尋思彼隨法不取相貌者。煩惱緣有二十種者。一樂。二苦。三不苦不樂。四欲。五尋。六觸。七先所串習。八隨眠。九不親近善友。十不聽聞正法。十一不如理作意。十二不信。十三懈怠。十四失念。十五散亂。十六不正知。十七放逸煩惱。十八異生性。十九由離欲。二十由受生。   煩惱隨眠。有二十種者。一不定地隨眠。二定地隨眠。三隨自境隨眠。四隨他境隨眠。五被損隨眠。六未被損隨眠。七隨順隨眠。八不隨順隨眠。九具滿隨眠。十缺減隨眠。十一可害隨眠。十二不可害隨眠。十三增上隨眠。十四平等隨眠。十五微薄隨眠。十六有覺隨眠。十七無覺隨眠。十八生多苦隨眠。十九生少苦隨眠。二十不生苦隨眠。   煩惱所緣境有二十種者。一緣有事境。二緣無事境。三緣自相境。四緣共相境。五緣現見境。六緣不現見境。七緣外門境八緣內門境。九緣自類煩惱境。十緣他類煩惱境。十一緣自境。十二緣他境。十三緣無境。十四緣有漏境。十五緣無漏境。十六緣有為境。十七緣無為境。十八緣自心分別境。十九緣憶念分別境。二十緣事相境。粗重有二十種者。一性執粗重。二性煩惱粗重。三性業粗重。四煩惱障粗重。五所知障粗重。六定障粗重。七業障粗重。八報障粗重。九蓋障粗重。十不正尋思粗重。十一愁惱粗重。十二怖畏粗重。十三勞倦粗重。十四食粗重。十五眠夢粗重。十六婬欲粗重。十七大種乖違粗重。十八時分變異粗重。十九死粗重。二十遍行粗重。又若略說了知煩惱由五種相。謂自體相。因相。品類相。於境心亂相。及果相。復次齊何當說煩惱隨眠及不善。頌曰。  隨順自生故  種子故事故  生四過失故  不淨三因故   論曰。由四種因故說名隨眠。一隨順自生故。謂若煩惱事隨順。此煩惱二種子隨縛故。三彼增上事故。四生四過失故。四過失者。一不寂靜過失。二差別過失。三發行過失。四攝因過失。此中前一由二所顯。三種由四所顯。問齊何當知不善煩惱相。答由三因故。謂猛盛故。惱亂有情故。能障礙善故。復次業雜染勝抉擇今當說。頌曰。  業思及思已  差別有十三  彼果六三位  業決定五種   論曰。若略說業有二種。謂思及思已。此業差別復有十三種。一身業。二語業。三意業。四律儀所攝業。五不律儀所攝業。六俱非所攝業。七福業。八非福業。九不動業。十黑黑異熟業。十一白白異熟業。十二黑白黑白異熟業。十三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如是等業當知有六種果三種位。六種果者。謂可愛果。不可愛果。清淨果。異熟果。等流果。增上果。三位者。謂作用位。習氣位。與果位。又如是業有五種決定。一現法受決定。二生受決定。三後差別受決定。四受報決定。五作業決定。復次頌曰。  自業等四種  此先熟亦四  復九種當知  即二種差別   論曰。如薄伽梵說。摩納婆當知。一切有情自業所作業為諍本。從業所生業為依趣。如是此業自所作業。四種應知。於自相續能與果故。能治所治現在前故。從過去世生現世故。為未來有故。為業盡故名業依趣。又此業報當知四種先後報熟。所謂最先重業報熟。次最近者。次串習者。後先作者。又不可斷業當知異熟決定若不定報業。於離欲斷不能為礙。又諸外道起如是見說如是論。隨諸眾生造作諸業。或樂俱行或苦俱行。所受異熟亦復如是。彼諸外道皆是妄執。何以故。具二受故。謂諸善業亦受苦報亦受樂報。不善之業亦復如是。又當知業依二根故成善不善性。謂依善根故起諸善業。依不善根故起不善業。又善不善業差別之相。當知由九種因。一由因及田故。謂由善不善根及尊重等田有差別。二由事故。謂由圓滿不圓滿事。三由方便故。謂由無間殷重方便。四由依止故。謂由依止或淨不淨。五由作意故。謂由猛利淨信及增上纏。六由欲解故。謂由迴向願求勝劣果報。七由助伴故。謂由所餘善不善法之所攝受。八由多修習故。謂自修行亦教他作讚歎隨喜。見同法者心生喜悅。九由多人故。謂與多人共行此業。復次生雜染勝抉擇今當說。頌曰。  命終定不定  中夭由六因  明瞭位三心  中有或有無   論曰。有二種命終。一決定。謂北勝上洲。二不決定。謂餘處。又復中夭由六種因。一不避不平等故。二念忘失故。三意瞋忿故。四壽盡故。五業盡故。六福盡故。又命終時有三種心。謂善心。不善心。無記心。此在分明心位。若至不分明位。定唯無記。又命終後。或有中有。謂將生有色界者。或無中有。謂將生無色界者。復次頌曰。  依餘有所緣  染污心生起  於四種生中  及三界五趣   論曰。依止餘中有緣生處為境。染污心生起令生有相續。又於四種生中受諸生死。謂卵生胎生濕生化生。又於欲色無色三界中及於地獄等五趣中受諸生死。如是若死若生若處所已顯生雜染勝抉擇。諦事抉擇今當說。頌曰。  當知世俗諦  意解義及說  淨所緣彼性  方便名勝義   論曰。一切言說及因彼意解所得義。皆名世俗諦。若清淨所緣。若清淨性。若彼方便。皆名勝義諦。清淨所緣者。謂四聖諦及真如。清淨性者。謂滅諦清淨。方便者。謂道諦。復次頌曰。  當知是四種  染淨之所攝  未見未經受  如病病滅因   論曰。當知四諦染污清淨二法所攝。染污二種。若果若因清淨亦爾。如是四諦從無始來一切有情。未如實見滅道二諦。亦未經受。又如病病滅及彼二因建立四諦。苦諦如病。集諦如病因。滅諦如病滅。道諦如病滅因。復次頌曰。  當知是四諦  各四相四行  遍知等四種  因果性差別   論曰。當知四聖諦一一有四種相。苦諦有四相者。一起苦。二內緣苦。三外緣苦。四粗重苦。初謂生苦。第二謂老病死苦。第三謂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所欲匱苦。第四謂五取蘊苦。集諦有四相者。一總愛。二後有愛。三喜貪俱行愛。四彼彼處喜愛。滅諦有四相者。一愛盡。二離欲。三滅。四涅槃。道諦有四相者。謂苦遲通等四種行跡前已說。又一一諦各有四行當知。如成現觀品已說。又於諸諦有遍知永斷作證修道因果體性應知。前三是果。修道是因。謂遍知苦因。永斷集因。及證滅因。   雲何世俗等說名為諦。頌曰。  彼覺無乖諍  法爾證亦然  諦三種唯善  復二種應知   論曰。彼覺無乖諍法爾者。謂世間愚夫等。由法爾故。於彼諸法覺無乖諍名世俗諦法爾。證亦然者。謂諸已見諦者。如其法性證無乖諍。名勝義諦由此道理。薄伽梵說。一切聖者。以此為諦故名聖諦。又苦等四諦當知。初二通善不善無記三性。餘唯是善。又善有二種謂世間出世間。此復二種謂斷及道所攝。如是已說諦事抉擇。依止抉擇今當說。頌曰。  當知七依止  三種所依性  彼善巧二種  四句等廣說   論曰。當知由三種所依性故。薄伽梵說七種依止。何等名為三種所依。一漏盡所依。二功德發起所依。三現法樂住所依。又此依止有二種善巧應知。一三摩地善巧。二三摩缽底善巧。此有四句等廣分別。如薄伽梵說嗢柁南伽他曰。  或有靜慮者  三摩地善巧  或三摩缽底  或俱不俱等   雲何三摩地善巧非三摩缽底善巧。謂於空等三三摩地善巧故。非於勝處遍處滅盡定等善巧故。雲何三摩缽底善巧非三摩地善巧。謂於勝處遍處無想定等。若入若出三摩缽底善巧故。非於三三摩地善巧故。雲何俱善巧。謂於所說三摩地三摩缽底差別俱善巧故。雲何俱非善巧。謂於所說三摩地三摩缽底差別俱不善巧故。復次三摩地善巧非三摩缽底善巧者。謂善了知所入三摩地名句文差別。故不善了知能入三摩地諸行狀相故。三摩缽底善巧非三摩地善巧者。謂如有一能善了知所入三摩地諸行狀相。而入彼定不善了知此三摩地名句文差別。謂我今入如此如此名三摩地。又有菩薩能入若百三摩地。若千三摩地等。然彼不能了知彼定名句文身差別。謂我今入如此如此名三摩地。乃至未從諸佛及得第一究竟菩薩摩訶薩所聞。或自未得第一究竟。   問雲何住定。答謂如有一於能入定諸行狀相善能了取善了取故。隨其所欲住所入定。又於所入諸三摩地無有退失。如是有二種住。一安住於定故名為住。二能不退失故名為住。問雲何起定。答謂如有一於能入定諸行狀相不復思惟。但以不定地分別相所攝定地同分作意思惟諸法故。從此三摩地起。或因隨所作故起。或因決定所作故起。或因期願所作故起。隨所作者。謂衣缽眾具業。決定所作者。謂大小便利供事師長乞食等行。期願所作者。謂如有一期許為他隨有所作。或為更入餘定故從定起。問雲何為行。答行所緣境而入於定故名為行。謂依三摩地所起粗靜病癰箭無常等行。問雲何名狀。答若有將入定者。爾時必有定相生起。由此相故行者自知。我當不久將入如是如是相定。或復已入。又教授師亦知。此行者有如是如是相起。不久當入如是如是定。   問雲何名相。答相有二種一者境相。二者因相。境相者。謂分別相由緣此故而入於定。因相者。謂能入定所有資糧。如隨順言教定具積集修俱樂欲厭離之心。極善了知亂不亂相。及不為他之所觸惱。或人非人或聲所作或用所作。   問雲何名調順。答若三摩地為諸行相之所拘執。猶如持水法爾被執。不靜不妙非安隱道。不能證得心定一趣。當知爾時此三摩地不名調順。不隨意住與此相違名為調順。   聞雲何名所行。答謂三摩地境界若過此境定不能知。如入初靜慮不能知見第二靜慮等事。如是根度及補特伽羅度亦不知見。   問雲何引發。答謂能略攝廣文句義。及能發起諸勝功德。   問何等三摩地名為可愛。答謂具慚愧愛敬淨信如理作意憶念正知守護諸根持戒無悔等。乃至樂為最後如其所樂入三摩地。當知翻此名非可愛。   問雲何可愛不可愛謂慚愧等少分成就少分不成就。謂具慚愧非愛敬相應等。乃至廣說。   問雲何為增。答謂三摩地已得增長。問雲何為減。答謂三摩地得已退失。問雲何方便。答謂趣二之道。   問雲何奢摩他。答謂無分別影像作意相。   問雲何執受。答謂由隨一若清淨相或光明相起執取相。   問雲何棄捨。答謂於善品已得平等增上捨相。復次依諸靜慮勝抉擇今當說。頌曰。  靜慮數障分  及彼廣建立  遠離於苦動  後後分勝異   論曰。如上所說四種靜慮。雲何唯四不多不少。由出苦樂事究竟故。所以者何。漸次乃至第四靜慮憂苦喜樂得超度故。   問初靜慮所治障雲何。答有五種應知。一貪恚害尋。二苦。三憂。四犯戒。五散亂。   問第二靜慮所治障雲何。答亦有五種應知。一初靜慮貪。二尋伺。三苦。四掉。五定下劣性。   問第三靜慮所治障雲何。答有四種應知。一第二靜慮貪。二喜。三踴躍。四定下劣性。   問第四靜慮所治障雲何。答亦有五種應知。一入出息。二第三靜慮貪。三樂。四樂作意。五定下劣性。   問於諸靜慮有幾支耶。答初有五支。何等為五。謂尋伺喜樂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四支。謂內等淨喜樂心一境性。問內等淨以何法為體。答以念正知及捨為體。第三靜慮有五支。謂念正知捨樂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支。謂捨清淨念清淨不苦不樂心一境性。問念正知捨一切處有何故於初靜慮等不說耶。答初靜慮中由尋伺門所引發故。雖有不說。第二靜慮中有踴躍自體之所作業。及心所有少分煩惱所纏覆故。總以內等淨名顯之。第三靜慮中彼心所有少分煩惱皆遠離故顯彼自相。故經中說遠離喜貪。初靜慮中雖離欲貪未離喜貪。第二靜慮中雖離尋伺貪未離喜貪。第四靜慮中即此捨念極善清淨顯了。是故於諸靜慮中如其所應彼差別應知。   問何故於四靜慮建立四支五支耶答住所依故。住順益故。住自體故。復次思惟境界故。受用境界故。於境不散故。復次順益所依故。增上心所依故。增上慧所依故復次為對治三種惱亂住障故三種惱亂住者。謂染污住苦住迷亂住。復次如受用五欲者有三種正所作事顯彼受用諸欲。一以正方便求所受用。二求得已正受用。三自在隨轉。如是修靜慮者。依三種正所作事。如其所應建立支分應知。復次為對治自苦行故。修靜慮者建立支分應知。此復三種對治。一離欲對治。二止息身心逼惱對治。三外心散亂寂靜對治。問何故初靜慮中說離欲已復說遠離惡不善法。答為顯諸欲自相及顯過患相故。過患相者。謂彼諸欲起惡行已墮極下處。故名為惡。違善法生故名不善復次為顯能斷煩惱雜染故。及顯能斷先所積集業雜染故。復次為顯斷在家者受用事門所生欲故。及顯斷出家者於尋伺門所生法故。復次為顯斷欲尋故。及顯斷恚尋害尋故。復次為顯同彼外仙所得相故。及顯斷彼退已起惡咒故。   問何故苦根初靜慮中說未斷耶。答彼品粗重未遠離故。若初靜慮已斷苦根粗重品者。與住第二靜慮時應無差別。是故當知初靜慮中未斷粗重苦品。問尋伺等法於初靜慮等中能為順益。攝受自地令得清淨。何故如來說彼名動。答望他地故說名為動。非望自地。   問何故從欲界及於初靜慮等中建立後後支耶。答略有三因謂能治所治故。證利益故。證自體故。如是三因於四靜慮中五支所攝。如其所應當知。問第二靜慮望初靜慮有何勝異。答三摩地圓滿勝異。問第三靜慮望第二靜慮有何勝異。答順益圓滿勝異。問第四靜慮望第三靜慮有何勝異。答清淨圓滿勝異。復次頌曰。  近分喜有動  唯初能盡漏  亦二種緣聲  八等至捨八   論曰。初靜慮近分喜有動。非如根本靜慮喜。又初近分未至所攝定能盡諸漏非餘。又初近分有二種。謂世間出世間。餘近分唯世間。由已得初根本無漏靜慮故。非於上地諸近分定無漏現前。又處定中取外聲時。當知由二種取。一由了別定所緣境及種種所緣境意識故。二由此俱生耳識故。八等至捨八者。謂八種三摩缽底能捨八事捨。何等八。謂捨語尋喜樂故。證四靜慮三摩缽底。捨色空識無所有處想故。證四無色三摩缽底。復次頌曰。  現法安樂住  能入於現觀  讚說想解脫  四種因當知   論曰。唯諸靜慮是現法安樂住性。具有身心二種安故。非無色定無身安故。又依靜慮能入現觀。非無色定。以諸靜慮毘缽捨那極猛利故。又修靜慮及諸定者。於無色解脫數入數出讚說彼相。極寂靜故。又諸外道於無色定起解脫想故數數讚說。又依有想三摩地解脫能盡諸漏。乃至無所有處三摩地極猛利故。是故薄伽梵說。唯依有想三摩缽底領解通達。非於餘地。四種因者。謂諸三摩缽底能為現法安樂住等四種依因。如其次第應知。復次頌曰。  愛味等當知  十種六三種  退相續障治  各多種差別   論曰。愛味相應清淨無漏三種靜慮。如其次第有十種六種三種應知。雲何十種。謂如攝事品已說。雲何六種。謂六種清淨。一引發清淨。二上練清淨。三後得清淨。四垢染清淨。五攝清淨。六堪任清淨。雲何三種。謂出世間無漏。離繫無漏。後得無漏。   又從離欲退彼相續彼障治應知。各有多種。謂或由依止不平等故退。謂如有一遭於重疾退失於定。如尊者伐勒迦梨說。我今於此三摩地不能證入。將無於此三摩地由多粗重故而退失耶。又如有一為性多粗重。由宿習故。由此多粗重故退三摩地。或由境界勝妙故退。謂如有一得勝妙境界現前故退失定。如聞有外道仙人乃至得非想非非想處定。由觸可愛妙色少女身故退失彼定。或由敬養故退。謂如有一現前獲得勝妙敬養便退失定。如天與等或由輕毀故退。謂如有一被他瞋毀訶責便退失定。如諸外仙瞋忿退已行諸惡咒或由憍慢故退。謂如有一因所得定自舉陵他退失於定。或由增上慢故退。謂如有一於所未得定起。已得增上慢故退所得定。或由不作意故退。謂如有一先由如是諸行狀相得入諸定。彼於後時更不思惟此行狀相故退失於定。或由不純熟故退。謂如有一修習始業創發善品。或由自煩惱多現在前故退失定。謂如有一愛上靜慮乃至疑上靜慮故退失定。或由壽盡福盡業盡故退。謂如有一從上地生處捨命墮下地生。復次若下品煩惱下品善根補特伽羅。由多剎那用功方退。由多剎那用功方得入定。若下品煩惱上品善根補特伽羅。由多剎那用功方退。由一剎那速得入定。若上品煩惱下品善根補特伽羅。由一剎那速退失定。多念用功方能入定。若上品煩惱上品善根補特伽羅。由一剎那速退失定。由一剎那速能入定。復次頌曰。  利根及生轉  當知無有退  依下地發定  離欲後生故   論曰。如是退定利根者無。若轉易生雖鈍根者亦無有退。又靜慮等定必先依下地發起。以先於此間入定然後生彼。何以故。要先離欲者後時得生彼故。如是已說依止抉擇。覺分抉擇今當說。頌曰。  依二乘大乘  由二十七相  正方便當知  建立於覺分   論曰。依聲聞獨覺二乘及依大乘建立覺分。由二十七種相正方便應知。何等名為二十七種正方便。謂繫屬所緣正觀方便。捨離染污攝淨方便。修治內心調順方便。引發出世正法方便。彼無間缺方便。真實現覺方便。證餘寂滅方便。入所知方便。入斷方便。通達不淨無樂有苦方便。學圓滿方便。於境無散觀察方便。聖教不壞方便。攝智所知彼果方便。願方便。悲愍有情方便。修治智方便。法現觀方便。能治所治進趣方便。福德資糧積集方便。成熟有情方便。攝一切菩薩道方便。引發威德方便。引發言教方便。廣大甚深心積習方便。遠離匱法業方便。安住有情涅槃二界方便。復次頌曰。  身等三差別  彼影像隨觀  由聞等三智  念法無迷惑   論曰。當知身等各有三種差別。身三種者。或有身份自性不淨如身內分。或有身份相似清淨如身皮分。或有身份變壞不淨。如命終已青瘀等身份。受有三種者。所謂苦樂不苦不樂。心有三種者。謂樂等。受相應法有三種者。謂黑白雜彼影像隨觀者。如尋思經說於彼身等影像隨觀。與所知事同分類故。名為影像。所言隨者。是相似義。又此隨觀即是三智。謂聞所生智。思所生智修所生智。如是三智由念力故。於彼增上緣修多羅等法無有迷惑。是故說名念住於身受心法。由念力住故。復次頌曰。  彼所治九種  作意當知二  修差別有三  二種無失壞   論曰。當知諸念住有九種所治障。一不厭離。二不作意。三止觀隨煩惱。四沈下。五不能堪忍。六於少劣知足。七忘失教授。八違犯戒行。九棄捨欲樂增上猛利諸妙善軛。又於修念住有二種作意。謂不緩作意。不染作意。經言。熾盛者此顯第一。正智憶念除世間貪憂者此顯第二。又此第二能除三種雜染。何者名為三種雜染。一犯戒因緣心生變悔。由此障故能令初時心不得定二內心惛略。由此障故雖已得定心於所緣忘失沈沒。三外心散亂。由此障故雖證勝法而著世間名聞利養。或未能證勝進之法心生憂惱。修差別有三者。修諸念住各有三種。謂於內外俱身等隨觀。又復於身或唯觀影像。或以影像比類於身。或復和合總觀。如於身三種如是乃至於法亦爾。又有二種於諸念住無有失壞。一初無失壞。謂不散亂。由此力故能善發起。二後無失壞。謂無增上慢。由此力故善修究竟。復次頌曰。  為斷於沈掉  相應道二種  觀察捨煩惱  及為盡三愛   論曰。於念住修位中。為斷沈掉故應修二種相應道。如比丘尼經及取自心相經說。雲何比丘尼經說。如彼經言。為斷沈沒故應當思惟少分可愛清淨相貌。為斷掉動故復應略攝。雲何取自心相經說。如彼經言。由不取自心相故令心沈沒。由取少分可愛外相故沈隨煩惱暫時斷息。然心未得定復更略攝其心。見沈沒過復取外相。見掉動過後復更取自心之相。爾時能斷沈掉隨煩惱心得正定。略攝其心取自心相。離沈掉故。   復次由相應道觀察故。能捨煩惱應知。如鷃經說。故彼經言。所言鷃者。喻行者心行非所行處者。喻彼行者思惟可愛境界。被鷂所執者。喻彼行者為貪纏所執。鷃怨訴者。喻彼行者心生變悔。暫放捨者。喻彼行者貪纏暫息。土塊者。喻五取蘊。大場壟者喻無常觀。窟穴者喻通達真如觀。喚鷂子者喻觀察作意鷂迅來者喻彼貪纏將現在前。入窟穴者喻思惟真如觀。鷂自苦害者喻隨眠斷。   復次此相應道當知能盡三愛。謂助伴愛。利養愛。後有愛。為對治此故顯我與法無有差別。復次頌曰。  為斷增上慢  味所依顛倒  及三心趣入  修習於念住   論曰。為欲對治增上慢故。為欲對治愛味所依定故。及為對治四顛倒故。修習念住。為對治增上慢者。如經說。唯應於此身受心法若住憶念。乃至或唯有智。或唯有見。或唯繫念。此增上慢有二種。謂於未斷身等粗重障起。及於未圓滿止觀俱品治起。為對治愛味所依定者。如經說。無所依止故。為對治顛倒故者。如經說。於諸世間無少執取。由顛倒斷故。更不復執少五取蘊為常為樂為我為淨。又為三心趣入修習念住應知。謂遊行聚落時心趣於出。住憒鬧時心趣遠離。處於靜室心趣涅槃。又趣出生死趣離煩惱樂寂滅故心趣涅槃。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九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2 顯揚聖教論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十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勝抉擇品第十一之四   如是已說覺分抉擇。補特伽羅勝抉擇今當說。頌曰。  由根等差別  建立五唯二  假設五應知  三事成圓滿   論曰。當知由根等差別故建立五種唯二。如經中說。由緣唯二根故唯二作意可知。緣唯二作意故唯二修可知。緣唯二修故唯二行可知。緣唯二行故唯二補特伽羅可知。行者謂修所引習氣。又假設補特伽羅應知。由五種因。一由種性故。謂可救不可救。二由趣入故。謂聲聞乘等。三由學故。謂學無學。四由得故。謂住四果及三向。五由過失功德故。謂有障無障具縛不具縛。又由三事故建立三滿。一根滿。謂不動法。二定滿。謂得滅定。三果滿。謂阿羅漢。   如是已說補特伽羅抉擇。果事抉擇今當說。頌曰。  證轉依不起  二因果無退  三因故斷常  三果三因記   論曰。由證轉依故諸煩惱不起。當知轉依說名為斷。又由二種因故果無有退。謂若未永害煩惱種子證阿羅漢。不應道理故。若已永害煩惱種子即應煩惱必定不生。種因無故。又三因緣故斷是常性。一無戲論故現見戲論。是無常性二清淨真如之所顯故。猶如真金調柔之性。三煩惱不生性。前後無別故。又三種果由三因故如來記別。一證淨記別。謂預流果。由得見道四證淨故。二喜處記別謂一來果。將得根本定已受少喜故。三隨念記別。謂不還果。已得根本定現見諸天眾與梵眾等共興言論隨念所求自乘功德。未圓滿故。如是已說果事抉擇。功德抉擇今當說。頌曰。  建立諸功德  由十七增上  彼差別無邊  治所治障故   論曰。當知由十七種增上力故建立功德。一由愍有情增上故。謂四無量。二由六障淨增上故。謂解脫勝處遍處。此中解脫為方便由餘故成滿。六障淨者。一變化障清淨。由前二解脫。二最極現法樂住障清淨。由第三解脫淨與不淨皆清淨顯現故。三往還障清淨。由第四解脫。四引無諍等聖功德障清淨。由第五解脫。五諸漏及有障清淨。由第六第七解脫。六寂靜最極住障清淨。當知由第八解脫。三由知時往增上故。謂無諍功德。四由觀察所知增上故。謂願智。五由言教增上故。謂無礙解。六由六處善巧增上故。謂六神通六處善巧者。一引攝善巧。二審聽語言善巧。由此善巧以彼語言論難折伏為說正法。三欲解隨眠善巧。四來善巧。五往善巧。六解脫善巧。七由他信增上故。謂諸相好。八由三障清淨增上故。謂四種遍清淨。三障者。謂所依障。所緣障。心智障。九由一切問記增上故。謂諸力。十由摧伏一切他論增上故。謂諸無畏。十一由於所攝眾無偏黨增上故。謂諸不護。十二由能攝化徒眾增上故。謂諸念住。十三由於一切時顯現一切智者所作增上故。謂永拔習氣。十四由於所應化不過時增上故。謂無忘失法。十五由日夜六反觀察世間增上故。謂大悲。十六由超過聲聞獨覺增上故。謂諸不共佛法。十七由成諸如來所作事增上故。謂一切種妙智。又此諸功德對治所治障差別故。當知無邊差別。復次頌曰。  思惟義樂苦  作意及安住  艱難與相貌  殊特非殊特   論曰。彼諸功德。若所對治。若能對治。皆應思惟。雲何思惟。所謂若義若樂若苦若作意若安住若艱難若相貌若殊特非殊特。   此中思惟義者。謂慧到彼岸義所攝諸句有五種所為義。一為於說者起恭敬義。二為攝眾義。三為於言教起尊重義。四為敘述事義。五為於真實義教起多所作義。   又一切法有三種義。謂能增益義。所增益義。及法性義。如色有三種能增益色所增益色及色法性。如是一切處應知。   復有三輪理趣義宣說諸法。謂依世俗諦理趣。宣說作者。宣說作具。宣說作業。如施者施行受施物者。謂能行施者由此行施及施物受者。如是一切處應知。   復有四種理趣言教義。一差別理趣言教。二建立理趣言教。三無異理趣言教。四無作用理趣言教。此中差別理趣者。謂色乃至一切種智性差別。建立理趣者。謂五種建立。一趣入建立。二教授建立。三學建立。四證得建立。五過失功德建立。無異理趣者。有六種。一有非有無異。謂色與色空性。如是一切處應知。二更互無異。謂諸蘊更互相望。如是一切處應知。三世無異。謂於前際觀中後際。如是一切處應知。四補特伽羅無異。謂諸有情展轉相望。五障治無異。謂常無常乃至流轉寂滅。六文字無異。謂名身等。無作用理趣者。謂三輪清淨。隨於諸處無有作者真實可得。無有作具亦無作業。無有補特伽羅能說無法可說。無補特伽羅能學無法可學。無補特伽羅能證無法可證。無補特伽羅能住過失及與功德。亦無所住無取無法。如是一切。   復有二種無量義。一發起問論無量。二迴向無所得無量。   又為對治三種處所故。說不應住色義。乃至不應住一切法義。三種處所者。一執著處所。二隨轉處所。三戲論慧行處所。   復有三種無相義。一無體無相。二非彼體無相。三不顯現無相。如無相。如是無性無自體不生不滅無所執著無所為作無所攝受應知亦爾。   復有三種有所得義。一事有所得。二有所得有所得。三無所得有所得。如有所得。如是有執著為作戲論取見計執應知亦爾。   復有三種有所得義。一自體有所得。二不遠離有所得。三不推析有所得。復有三種無所得義。一自體無所得。二遠離無所得。三推析無所得。如無所得。如是空無執著無為作無戲論無取無見無計執應知亦爾。復有三種無所得義。一有性無所得。二彼體無所得。三不顯現無所得。無所得者。推求諸法不見自性。非一切種都無所得。然於遍計所執自性無所得時亦不觀彼依他自相。   又復經言。無所得相應故者。若無所得彼相應耶。應作四句。或無所得非相應者。謂如有一於廣大事都無所得。或有相應非無所得者。謂由世間道修諸善法。或無所得亦相應者。謂由出世間道修諸善法。或非無所得亦非相應者。謂染污及無記法現在前。   復有五種不正取義。謂補特伽羅不正取。法不正取。變異不正取。損減不正取。差別不正取。   復有四種言教義。一言定意不定。二意定言不定。三言意俱定。四言意俱不定。   復有二種所對治義。一解脫門所對治。謂分別相願。二到彼岸所對治。謂慳吝犯戒忿恚懈怠散亂惡慧。   復有二種空所對治義。謂十六種邪想現行及十四種相縛。   復有二種到彼岸行義。謂世間有所得行。及出世間無所得行。又復世間到彼岸行但是相似非真實。如相似。如是有毒有障無方便應知亦爾。當知出世間到彼岸行與此相違。   復次若略說慧到彼岸自體義。當知由三種相。一所依相。二所緣相。三行相。所依相者。謂菩提心。所緣相者。謂色等法。行相有二種。謂世間出世間。世間行者。謂無常苦空無我如病如癰等行。出世間行者。謂無所得相應行。復有三種波羅蜜多善積集修義一以一切智性相應作意與一切有情同共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二以諸波羅蜜多安住實際。三於實際而不作證。   復次如說此心不可思議故者。何因緣故不可思議。謂由此所依由此所緣令心安住。此俱無性故。若是無性即是清淨亦不可思議。此不可思議若有性若無性。及與彼心若是異性若不異性故。   又復一切戲論行相。三因緣故令心流轉。一由親近故。二由所緣故。三由建立故。親近故者。謂得報時執持所依所緣故者。謂領受種種境界。及起作種種加行。建立故者。謂無始時來妄想熏習。   復有四種分別義。一有分別。二無分別。三二分別四不二分別。   復有四種無分別義。一愚癡無分別。二非情無分別。三無作用無分別。四法性無分別。   復有二種言教義。謂世俗言教。勝義言教。世俗言教者。謂差別建立二種理趣。勝義言教者。謂無異無作用二種理趣。   復次於勝義諦中不可宣說。於言說中當知有三種相。一相相。二雜染相。三清淨相。   又由三種遍知相現觀諸法。三種相者。一假立。二了別。三彼唯量。諸菩薩等以何為樂。謂眾生攝益為樂。以何為苦。謂眾生損惱為苦。以何為作意。謂思惟一切眾生利益事為作意。以何為住。謂以無所分別為住。   復次菩薩摩訶薩有十二種艱難之事。聰叡菩薩應當了知。一者於違越法式眾生。若罰若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二者方便現行苦逼惱事。防護自心令不起煩惱。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三者無量眾生現前求索現在所有非法財物。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四者菩薩唯有一身。無量眾生諸所作事。同時現前請為助伴。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五者處放逸處。若處世間可愛妙定。若生天上令心調順。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六者常求遍作利眾生事。而於此事無力無能。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七者愚鈍諂詐剛強眾生。若為說法若復棄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八者常於生死見大過失。為利眾生而不應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九者未證增上清淨意樂多分失念命終。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十者未證增上清淨意樂。他來求索最極第一所珍愛事。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十一者種種意見種種樂欲眾生現前。若教示若棄捨。是諸菩薩艱難之事。十二者常行最極不放逸行。而不盡斷一切煩惱。是諸菩薩艱難之事。   若諸菩薩遭遇如是艱難之事。或應觀其輕重。如其所應建立方便。或應簡擇補特伽羅。或應勵力攝受隨因緣轉。若發正願或複製心令不縱逸。或應住心猛利觀察。不生厭倦而自安忍。或慈悲故心生放捨。或應發起熾然精進。或復思惟善權方便。如是正對治善巧。菩薩摩訶薩雖遇如是諸艱難事正現在前。而無怯怖自正能免。   復次有五種真實菩薩相。由成就此故入菩薩數。雲何為五。謂哀愍眾生常說愛語。所作勇決。舒手惠施能善剖析甚深義節哀愍者。有二種性。一者樂欲。二者正行。言樂欲者所謂菩薩於諸眾生起利益意及安樂意。言正行者。謂諸菩薩於眾生所如其欲樂隨力隨能以身語業而行攝化。是名哀愍。愛語者。歡喜慰喻宣佈恩德。是名菩薩於諸眾生常說愛語。所作勇決者。謂威猛無怯成就勝力。是名菩薩所作勇決。舒手惠施者。若諸菩薩行廣大施行無染施是名菩薩舒手惠施。若諸菩薩善能發起四無礙解正方便智。是名菩薩能善剖析甚深義節自體。   復有五種殊特五種非殊特菩薩相。如前攝淨義品中說。   又於功德事中依止大乘勝抉擇。今當說。頌曰。  種性如來說  多佛與一乘  五種及十種  六六種道理   論曰。種性差別大乘言教是如來說。於一時間多佛出世及一乘性。如其次第五種十種六種六種道理應知。   問雲何種性差別五種道理。答謂一切界差別可得故。無根有情不應理故。同類譬喻不應理故。異類譬喻不應理故。唯現在世非般涅槃法不應理故。   雲何一切界差別可得故。謂佛所說諸有情界。有種種非一有情界。有下劣勝妙有情界。有聲聞乘等般涅槃種性有情界。有不般涅槃種性有情界。   雲何無根有情不應理故。謂不可說由此道理亦應得有無根有情。何以故。以無根者。如外地等非有情故。   雲何同類譬喻不應理故。謂不應言如剎帝利非剎帝利等種類可轉。及那落迦非那落迦等趣性可轉。如是般涅槃不般涅槃種性亦應可轉。何以故。剎帝利等及那落迦等。具足一切種類界性及諸趣界性故。般涅槃不般涅槃二種種性更互相違故。彼若無有諸界性者。彼應畢竟不可迴轉。是故同類譬喻不應道理。   雲何異類譬喻不應理故。謂不可說如於彼彼地方所。或先有彼彼金銀銅鐵鹽等物類種性後便無有或先無後有。如是般涅槃法種性亦應先有後無先無後有。何以故。若有此理順解脫分應空無果。是故異類譬喻亦不應理。   雲何唯現在世非般涅槃法不應理故。謂不應言於現在生雖非般涅槃法於餘生中復可轉為般涅槃法。何以故。無般涅槃種性法故。又若於此生先已積集順解脫分善根。何故不名般涅槃法。若於此生都未積集順解脫分善根。雲何後生能般涅槃。是故定有非般涅槃種性有情。   問雲何應知大乘言教是佛所說。答由十種因故。一先不記別故。二今不可知故。三多有所作故。四極重障故。五非尋伺境界故。若不先聞不能如是尋思計度。是故若言是餘所說。不應道理。六證大覺故。若未成佛能說佛教不應道理。七無第三乘過失故。八此若無有應無一切智者成過失故。九緣此為境如理思惟對治一切諸煩惱故。十不應如言取彼意故。   問雲何應知於一時間有多如來出現於世。答由六因故。一無量有情同於一時發大覺願現可得故。二無量有情同修方便菩提資糧現可得故。三更相障礙不應理故。四菩提資糧同時圓滿俱出世間。應道理故。五次第出現不應理故。六畢竟不成不應理故。   問何故如來宣說一乘。答由六因故。一即彼諸法約無差別相說故。二約無分別行相說故。三眾生無我及法無我平等故。四解脫平等故。謂差別求者有事虛妄分別煩惱對治所緣法性不相違故。五善能變化住故。六行究竟故。復次頌曰。  諸佛妙功能  彼果土清淨  解脫與法身  等不思無上   論曰。一切如來於一切所作事功能平等。又彼功能果。佛國土清淨解脫身及法身一切諸佛皆平等。皆不可思議。皆無有上應知。復次頌曰。  雖不用加行  先願力所引  依無為發起  所作無二相   論曰。依止無為法身。雖無加行功用。由本願力之所引故。任運發起一切如來所作佛事。譬如行者從滅定起。又此所起佛事當知是無盡相。非生死相亦非涅槃相。   雲何素怛纜藏。雲何毘奈耶藏。雲何摩怛履迦藏。頌曰。  宣說諸事法  別解脫分別  諸法相十一  是經律本藏   論曰。諸佛世尊唯依攝事顯了諸法。是名素怛纜藏。問何等名攝事。答謂四事九事二十九事何等四事。謂聞事歸趣事學事菩提事。九種事者。一假立有情事。二彼所受用事。三彼受生事。四彼生已住事。五彼染污清淨事。六彼種種差別事。七能說者事。八所說法事。九眾會事。二十九種事者。謂於遍攝九事經中依雜染品說有四事。一攝諸行事。二即於此中次第轉事。三即於此中立眾生想後轉因事。四即於此中建立法想後轉因事。又依清淨品說有二十五事。一於所緣境安住事。二即於此中劬勞事。三心安住事。四現法樂住事。五出一切苦所緣方便事。六彼遍知事。此有三種。謂顛倒依處遍知故依有情想於外有情邪行依處遍知故。內離增上慢依處遍知故。七修依處事。八作證事。九修習事。十彼堅固事。十一彼行相事。十二彼所緣事。十三觀斷未斷善巧事。十四彼散亂事。十五彼不散亂事。十六不散亂依處事。十七修習無倦方便不遠離事。十八修習勝利事。十九此堅固事。二十攝賢聖品事。二十一攝賢聖品所遠離事。二十二真實通達事。二十三證涅槃事。二十四於善說法律中所得世間正見超過一切外正見事。二十五不修習此退減事。此由於善說法律中不修習故名為退減。不由邪見過失故。   復次佛世尊為諸聲聞及諸菩薩說別解脫及廣分別別解脫相應法。是名毘奈耶藏。此中由七種相略攝菩薩別解脫應知。一者宣說受持軌則。二者宣說波羅闍已迦處事。三者宣說毀犯處事。四者宣說毀犯體性。五者宣說無犯體性。六者宣說出所毀犯。七者宣說捨律儀事。   復次佛世尊以十一種相顯了分別開示諸法。是名摩怛履迦藏。雲何名為十一種相。一世俗諦相。二勝義諦相。三菩提分法所緣相。四此行相。五此自體相。六得此果相。七此領受顯了相。八此障礙法相。九此隨順法相。十此過患相。十一此稱讚相。   世俗相者。當知宣說補特伽羅。宣說遍計所執自性。宣說諸法作用業具等相。勝義相者。當知宣說七種真如相菩提分法。所緣相者。當知宣說一切種所知事。   此行相者。當知宣說八觀察行。何等為八。一觀察諦行。二觀察建立行。三觀察過失行。四觀察功德行。五觀察理趣行。六觀察流轉行。七觀察道理行。八觀察廣略行。諦者。謂真如。建立者。謂若建立補特伽羅。若建立遍計所執自性。若建立一向分別反問置記論。若建立隱密顯了記論。過失者。謂佛所說諸雜染法非一種種差別過失。功德者。如佛所說諸清淨法非一種種差別勝利。理趣者。有六種理趣。如攝事品已說。流轉者。謂三世三有為相及與四緣。道理者。謂四種道理。一觀待道理。二作用道理。三證成道理。四法爾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諸行生起及隨顯說。是名觀待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諸法若證得若成滿。若彼已生能起業用。是名作用道理。若由諸因諸緣故。所立所說所摽舉義。得成立得正解。是名證成道理。此復略有二種。一清淨。二不清淨。清淨者。由五種相。不清淨者。由七種相。五種清淨相者。一現量所得相。二依止現量所得相。三引自類譬喻相。四成就相。五善清淨言教相。此中一切行無常性。一切行苦性。一切法無我性是諸世間現量所得。如是等類是名現量所得相。若一切行剎那性。後世有性。淨不淨業不失壞性。此依粗無常現量所得。依有情種種差別業現量所得。及依苦樂有情淨不淨業現量所得。由此現量所得故。比類所不現見法。是名依止現量所得相。若於內外諸行中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生滅相。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生等苦相。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不自在相。及於外事中引一切世間共知共得興盛衰壞相。如是等類是名引自類譬喻相。即現量所得相及引自類譬喻相。此二於所成立一向決定故。當知即名成就相。若諸言教是一切智者所說。如言涅槃寂靜。如是等類是名善清淨言教相。此中有五種相。能表真實一切智者。何等為五。一者若有出現世間一切智者。正實聲名流布世界。二者具三十二大丈夫相。三者成就十力斷諸有情所有疑網。四者自稱具足四無所畏。不為一切他論難屈。又能摧伏一切外論。五者於其法律八支聖道及四沙門果等可得。如是出現故。妙相故斷疑故。立破故。道果故。由此五相表是真實一切智者。如是於證成道理中。由現量故。由比量故。譬喻故。成就故。至教量故。由此五相名為清淨。七種不清淨相者。一餘分同類所得相。二餘分異類所得相。三一切同類所得相。四一切異類所得相。五引異類譬喻相。六不成就相。七不清淨言教相。若一切法意識所識性。是名一切同類所得相。若相貌若自體若業若法。若因若果等。同異之相。或隨一分更互同異之相。是名餘分同異類所得相。或決定更互異相。是名一切異類所得相。若並譬喻有餘分同類所得相。及有一切異類所得相。由此相於所成立義不決定故。說名不成就相。若並譬喻有餘分異類所得相。及有一切同類所得相。由此相於所成立義不決定故。亦名不成就相。由不成就故。名不清淨道理觀。此觀不清淨故不應修習。不清淨。言教相者。謂諸言教自性不清淨應知。法爾道理者。謂若如來出世若不出世法性法界安住無變。是名法爾道理。略廣者。謂先說一句法。後後以無量句展轉分別顯了究竟。   此自體相者。所謂能取若行若緣菩提分法四念住等。是名此自體相。得此果相者。謂若世間出世間煩惱斷果。及所引發世間出世間功德。是名得此果相。   此領受顯了相者。謂由解脫智故。即領受此所得果相。及廣為他顯說其相。是名此領受顯了相。   此障礙法相者。謂若修菩提分法時。能為障礙染污之法。是名此障礙法相。此隨順法相者。謂即於此菩提分法能為隨順多所作法。是名此隨順法相。   此過患相者。謂能障礙所有過失。是名此過患相。   此稱讚相者。謂隨順法所有功德。是名此稱讚相。隨所有處。諸佛世尊以如是等十一種相。顯了分別開示諸法。是名摩怛履迦。復次頌曰。  諸相與斷滅  無失壞方便  彼二果差別  是諸經略義   論曰。當知諸經義略說有五種。一相。二斷滅。三無失壞方便。四彼二果。五相等差別。此五略說如善生經。佛告善生。族姓子。有二種事俱為美妙者。是美妙相斷滅有二種。謂欲取斷滅及依事。取斷滅者。此言兼顯二種無失壞方便。二種無失壞方便者。謂若落鬚髮乃至趣於非家。若盡諸漏乃至覺受。我生已盡。乃至廣說。彼二果者。謂無失壞方便果。寂靜性差別者。謂五種寂靜差別。一諸纏寂靜。二世間離欲寂靜。三順下分寂靜。四順上分寂靜。五依事寂靜。為顯此故。於彼經中說伽他曰。  諸比丘美妙  寂靜離諸漏  離欲離繫縛  無執受涅槃  任持最後身  摧伏魔所使   復次頌曰。  略說瑜伽道  緣所聞正法  奢摩他與觀  依影像成就   論曰。若略說瑜伽道。當知多聞所攝。正法為境界。奢摩他毘缽捨那為自體。依止影像及依止事成就。如薄伽梵說。有五種法能攝一切瑜伽行者諸瑜伽地。謂持住明鏡及與轉依。當知聞正法是持所緣。是住止觀。是明影像。是鏡事成就。是轉依。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十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3 顯揚聖教論頌   No. 1603 [cf. No. 1602]   顯揚聖教論頌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事品第一  善逝善說妙三身  無畏無流證教法  上乘真實牟尼子  我今至誠先讚禮  稽首次敬大慈尊  將紹種智法王位  無依世間所歸趣  宣說瑜伽師地者  昔我無著從彼聞  今當錯綜地中要  顯揚聖教慈悲故  文約義周而易曉  攝事淨義成善巧  無常苦空與無性  現觀瑜伽不思議  攝勝抉擇十一品  一切界雜染  諦依止覺分  補特伽羅果  諸功德九事  心心所有色  不相應無為  界謂欲色等  及與三千界  煩惱業生性  雜染相應知  諸諦有六種  依止八與二  覺分有眾多  最初三十七  智與解脫門  行跡及止觀  居處及所依  發心與悲愍  諸行通達性  地波羅蜜多  菩薩行攝事  及彼陀羅尼  三摩地等門  諸無量作意  真如作意相  信解不思議  廣大阿世耶  應知諸自數  隨信行等七  復八種應知  及極七反等  退法等有六  軟根等七種  在俗及出家  聲聞乘等三  可救不可救  入方便等九  生差別故二  復由諸界別  應知十三種  果斷有五種  遍知及清淨  淨果界菩提  無學由自數  斷多因故斷  建立斷所從  由作意依修  及得斷次第  斷差別應知  及斷相利益  如是如所說  復應知多種  無量諸解脫  勝處與遍處  無諍妙願智  無礙解神通  諸相好清淨  及諸力無畏  不護與念住  永斷諸習氣  無忘失妙法  及如來大悲  佛不共德法  一切種妙智  當知前九事  初為二所依  次二後六種  攝雜染清淨  染依差別故  清淨所緣故  心不流散故  正修方便故  彼位差別故  言說等因故  彼果故德故  數次第唯爾  欲思量無量  諸問答差別  由諸佛語言  事與相攝故  句迷惑戲論  住真實淨妙  寂靜性道理  假施設現觀  方所位分別  作執持增減  闇語所覺上  遠離轉藏護  簡擇與現行  睡眠及相屬  諸相攝相應  說任持次第  所作境瑜伽  奢摩他與觀  諸作意教授  德菩提聖教  若欲正修行  遍知等功德  由十種法行  及六種理趣   攝淨義品第二  諸論中勝論  亦善入瑜伽  清淨義應知  由具四淨德  攝一切義故  彼外不壞故  易入故入已  行不失壞故  諸佛說妙法  正依於二諦  一者名世俗  二者名勝義  初說我法用  為隨餘故說  七種及四種  真如名勝義  自性義建立  數次第善巧  想差別應知  顯蘊世俗義  五三法真實  彼復四應知  及四種尋思  四種如實智  三自性成立  差別業隱密  方便攝別異  是各有多種  聞十二分教  三最勝歸依  三學三菩提  為有情淨說  聞歸學菩提  六三十二五  隨名數次第  如應廣分別  聖行無上乘  大菩提功德  異論論法釋  應知各多種  殊特非殊特  平等心利益  報恩與欣讚  不虛方便行  不顛倒方便  退墮與勝進  相似實功德  善調伏有情  諸菩薩受記  墮於決定數  定作常應作  最勝法應知  諸施設建立  一切法尋思  及如實遍智  並及諸無量  宣說果利益  大乘性與攝  菩薩十應知  建立諸名號  執因中有果  顯了有去來  我常宿作因  自在等害法  邊無邊矯亂  見無因斷空  計勝淨吉祥  名十六異論  功能無體性  攝不攝相違  有用及無用  為因成大過  論體論處所  論據論莊嚴  論負論出離  論多所作法  體釋文義法  起義難次師  說眾聽讚佛  略廣學勝利  諸地相作意  依處德非德  所對治能治  略廣義應知   成善巧品第三  於諸蘊界處  及眾緣起法  處非處根諦  善巧事應知  身者自在等  無因身者住  流轉作諸業  及增上二種  於身者等起  實我所住持  流轉者作者  及諸增上義  染污若清淨  起七種愚癡  對治此應知  攝七種善巧  妄計我身者  依止諸根住  於境界迴轉  受用愛非愛  言說所依住  作者有覺者  由於差別蘊  總見一身者  迷惑初因故  計常因無因  我住持諸根  能觸及能受  從此死生處  計有流轉者  法非法作者  及彼果增上  於修習邪行  計為染污者  於修習正行  妄計解脫者  佛未出於世  如是愚癡轉  由佛現世間  說七種善巧  知世等別故  能除一合想  即離與解脫  眾生不可得  多種及總略  共有差別轉  增益損減智  蘊善巧應知  見三因生故  說名界善巧  從無始自種  多種種生起  由此及於此  取者不可得  依自智成故  能除下劣性  知諸觸諸受  由二種生門  依止於觸故  當知處善巧  知法處天處  後後所依止  由世俗諦故  了知二種性  知未斷無常  因能生諸果  自相續相似  名緣起善巧  眾生不可得  而有捨續者  由了達甚深  四種緣起故  不作不趣得  二餘體不轉  淨見無餘業  非我自在二  如是智能知  處非處善巧  於自果定處  異此說非處  於能取生住  及染污清淨  無理我觀餘  於彼果增上  於如是方便  名為根善巧  謂於取生住  染淨增上故  二自性苦故  合故不應理  由無因有因  及五種譬喻  如是隨覺故  應知諦善巧  隨覺未曾見  未受義因緣  當知諸善巧  差別二十三  異攝論為先  後最極清淨   成無常品第四  無常謂有為  三相相應故  無常義如應  六八種應知  無性壞轉異  別離得當有  剎那續病等  心器受用故  變異應當知  十五種差別  所謂分位等  八緣所逼故  下界具一切  中界離三門  具三種變異  上界復除器  無性義無常  遍計之所執  所餘無常義  依他起應知  諸無常皆苦  眾苦所雜故  迷法性愚夫  得為害不覺  由彼心果故  生已自然滅  後變異可得  唸唸滅應知  心熏習增上  定轉變自在  影像生道理  及三種聖教  生因相違故  無住滅兩因  自然住常過  當知任運滅  非水火風滅  以俱起滅故  彼相應滅已  餘變異生因  相違相續斷  二相成無相  違世間現見  無法及餘因  非身乳林等  先無有變異  亦非初不壞  最後時方滅  位思煩惱分  非常變異故  此若無變異  受作脫非理  功能無有故  攝不攝相違  有用及無用  為因成過失  自性變異相  有無不應理  無差別無常  有差別五失  無相亦無因  非自性恆異  先無有變異  我應常解脫  常造不應理  由二三因故  財有情增上  極微非常住  無常為彼依  次第差別轉  諸受等異故  當知覺無常  於無常無智  四顛倒根本  當知世上道  愚癡力轉增  由放逸懈怠  見昧乏資糧  惡友非正法  當知無智因  不如理作意  憶念前際等  相似相續轉  於無常計常  生初後中間  取三有為相  無常調伏智  當知由二因  彼見有六種  及緣起四種  自種故非他  待緣故非自  無作故非共  用故非無因   成苦品第五  生為欲離因  滅生和合欲  倒無倒厭離  彼因為苦相  依三受差別  建立三苦相  故說一切受  體性皆是苦  當知行性苦  皆粗重隨故  樂捨不應理  同無解脫過  利深等障礙  依進住乘空  執著性下劣  顛倒及染污  如癰疥癩等  三受之所依  彼能發三觸  取樂等隨轉  自相自分別  不安隱苦性  五十五應知  三苦之所攝  界緣身等趣  種類諦三世  時命品異故  引眾苦差別  未離欲色等  三種地應知  欲界一切種  色無色除二  世俗有二種  勝義謂遍行  二緣通上地  當知無現染  非無色重擔  遍行天粗重  及諦最後邊  餘七上隨縛  當知生等苦  各五種差別  苦粗重相應  三苦所依止  最後與最後  各四苦所依  謂生生根本  及苦性變壞  三世之所攝  二緣苦非上  所說餘諸苦  皆欲界應知  失念無功用  亂不正思惟  不正了愚癡  及由放逸等  昧故羸劣故  及起放逸故  相續斷絕故  忘念轉應知  昧故放逸故  保重現法故  不信當苦故  無功用發起  相似相續轉  對治妄分別  串習總取故  起四種顛倒  界別緣起別  位別次第別  及相續差別  當知各多種  信解與思擇  不亂心厭離  見修及究竟  又如前十一  纏疑不樂離  沈惡趣餘趣  下劣行所起  遍獨眾苦盡   成空品第六  若於此無有  及此餘所有  隨二種道理  說空相無二  甚深相應知  取捨無增減  差別有眾多  如彼彼宣說  唯假過失故  蘊無我過故  我無身過故  三我不應理  如主火明空  形異依他過  無常無業用  非因非有我  我唯應是假  譬喻不可得  七喻妄分別  無見者等三  若如種無常  作者應成假  如成就神通  應世俗自在  我如地如空  應無常無性  應如二無作  分明業可得  能燒及能斷  唯火等所作  我於見等具  非如刀火等  如光能照用  離光無異體  是故於內外  空無我義成  如世間外物  離我有損益  內雖無實我  染淨義應成  位思煩惱分  無常變異故  我常無轉易  受作脫應無  法性從緣生  展轉現相續  有因而不住  變異故名轉  如身牙河燈  有種種作用  我常無變異  轉還不應理  依我起名想  見二種過失  是故遍一切  實我性都無  為言說易故  隨順世間故  斷除怖畏故  顯得失二故  率爾覺亂起  世間現可得  覺為先作業  有十種過失  覺我因功用  自在等各二  有因及無因  當知十種過  不審決遍行  增益及無事  於事怖妄見  譬喻五應知  無體及遠離  除遣依三種  對治諸縛想  十六種差別  自性與執著  不開解失念  一切遍一分  愚差別流轉  法住求自心  住自心除縛  怖無二染淨  證得真空理  修差別十八  或有毒無毒  對治五種執  略二種應知  修果應當知  三菩提功德  依止轉依性  所作事成就   成無性品第七  三自性應知  初遍計所執  次依他起性  最後圓成實  三無性應知  不離三自性  由相無生無  及勝義無性  非五事所攝  此外更無有  由名於義轉  二更互為客  於名前覺無  多名及不定  於有義無義  轉非理義成  取己立名故  餘即不能取  如眾生邪執  增益為顛倒  由熏起依他  依此生顛倒  如是互為緣  展轉生相續  自性與差別  有覺悟隨眠  加行名遍計  又當知五種  分別有八種  能生於三事  分別體應知  三界心心法  由二縛所縛  堅執二自性  故二縛解脫  正無得無見  假有所依因  若異壞二種  雜染可得故  當知依他起  相粗重為體  此更互緣生  非自然是有  故說生無性  非決定有無  一切種皆許  通假實二性  世俗說為有  宣說我法用  皆名為世俗  當知勝義諦  謂七種真如  圓成實自性  二最勝智義  無有諸戲論  遠離一異性  清淨之所緣  常無有變異  善性及樂性  一切皆成就  實勝義無性  戲論我無故  依他無彼相  亦勝義無性  依三相應知  建立五種相  彼如其所應  別別有五業  法執故愚夫  起彼眾生執  彼除覺法性  覺法我執斷  於依他執初  熏習成雜染  無執圓成實  熏習成清淨  雜染有漏性  清淨則無漏  此當知轉依  不思議二種  真實及自體  寂靜與功德  一切不思議  當知由四道  聲聞有二種  趣寂趣菩提  依止變化身  趣無上正覺  諸聲聞轉依  厭背修所得  菩薩方便修  無二智依止  不住生滅故  諸佛智無上  利樂諸有情  不思議無二   成現觀品第八  當知現所觀  下中上品事  有漏及無漏  未見未受遍  出世間勝智  能除見所斷  無分別證得  唯依止靜慮  極慼非惡趣  極欣非上二  處欲界人天  佛出世現觀  未離欲倍離  及已離欲者  獨一證正覺  最勝我所生  非我為智因  亦非自取境  我非自現觀  執愛自我故  無常有境界  待緣智生起  斷粗重等三  故依心現觀  已成熟相續  或聽聞正法  自然極如理  作意故現觀  繫念於所緣  精勤修靜定  增上善根力  證聖覺道分  從是入見道  無漏正見起  永斷於三結  證現觀應知  雖惡趣雜染  計所起惑斷  境見導師等  隨生三所攝  由先世間智  簡擇諦究竟  於諦無加行  決定生起相  智境和合相  於所知究竟  當知諦現觀  於十種決定  我性無三有  不滅無有二  無分別無怖  自斷中決定  發起證等流  成滿次第四  又法住智等  次第八應知  無悔住所緣  如實見境界  道所依無惑  純差別行斷  三淨攝應知  戒淨及心淨  境界依止道  說為慧清淨  知身等因緣  善達於三世  次了知四苦  復八苦應知  從是正觀諦  起十六行智  為治四顛倒  後後之所依  從是轉修習  於心總厭離  諦簡擇決定  究竟覺生起  從此無加行  解脫智三心  一百一十二  煩惱斷十攝  此證菩提分  六種淨智相  行無分別故  隨所作建立  菩薩在此位  先修勝因力  於自他身苦  起平等心性  是大我意樂  於自性無得  廣意樂當知  二性無分別  次上十六行  清淨世間智  對治界地故  究竟事成就  此現觀差別  或六或十八  相勝利眾多  隨經論廣說   成瑜伽品第九  般若度瑜伽  等至無分別  一切一切種  無有分別故  一切一切種  三相與三輪  謂名相染淨  及俱非二種  於法及法空  無二種戲論  無分別無窮  此上非應理  若都無所取  無慧亦無度  俱成取離言  為順非無用   成不思議品第十  九事不思議  由依止五處  有五種因故  得失俱三種  不應思不記  當知由四因  非定一甚深  引無義相住  不思我有無  成二過失故  於他亦二失  不應思一異  二雖不依見  成故不應思  不思如是生  三過所隨故  善趣與惡趣  二作者非定  過去善惡業  處事等難思  真如無漏性  成所作義利  靜慮者如來  無譬自在故  外道所宣說  能引無義利  非理遠四處  無記不應思  非處勤功用  譭謗於大我  不修清淨善  故成三過失  遠離不思議  思可思議處  具八種功德  故如理應思  諸佛之所說  遍知等無違  五因二因故  於此不應思   攝勝抉擇品第十一  數相別有處  邊際與生起  想善巧攝等  勝抉擇諸事  心性有二種  異熟及與轉  初阿賴耶識  種子二應知  執受初明瞭  種子業身受  無心定命終  無皆不應理  所緣境相應  更互二因性  識等俱流轉  雜染污還滅  所依境界力  建立心差別  復由七種行  難了相應知  所緣無自在  住惡所依止  隨緣力所轉  心繫縛應知  散亂及安住  六種十五種  緣境界六等  所治心非一  依多境了別  各為自業生  心法不應思  相似境轉故  引心三分別  領位審了相  得失等營為  名作意等業  上界無香味  大造隨可得  極微無自體  非實有七事  微和合不離  善惡無自然  三相想外無  法處色十二  當知不相應  皆假施設有  假有性六種  彼皆二過故  三過因非五  因相略繫合  相依處差別  建立有多種  心所緣等故  清淨所緣故  四種離繫故  建立八無為  三界應當知  十二相差別  所治及能治  唯能損伏種  法王海鹹味  欲惡趣長壽  多世界共一  各二種因緣  意相應四惑  遍行而俱起  無記最後滅  隨所生彼性  一切生相續  現起及與緣  隨眠境粗重  各差別二十  隨順自生故  種子故事故  生四過失故  不淨三因故  業思及思已  差別有十三  彼果六三位  業決定五種  自業等四種  此先熟亦四  復九種當知  即二種差別  命終定不定  中殀由六因  明瞭位三心  中有或有無  依餘有所緣  染污心生起  於四種生中  及三界五趣  當知世俗諦  意解義及說  淨所緣彼性  方便名勝義  當知是四種  染淨之所攝  未見未經受  如病病滅因  當知是四諦  各四相四行  遍知等四種  因果性差別  彼覺無乖諍  法爾證亦然  諦三種唯善  復二種應知  當知七依止  三種所依性  彼善巧二種  四句等廣說  靜慮數障分  及彼廣建立  遠離於苦動  後後分勝異  近分喜有動  唯初能盡漏  亦二種緣聲  八等至捨八  現法安樂住  能入於現觀  讚說想解脫  四種因當知  愛味等當知  十種六三種  退相續障治  各多種差別  利根及生轉  當知無有退  依下地發定  離欲後生故  依二乘大乘  由二十七相  正方便當知  建立於覺分  身等三差別  彼影像隨觀  由聞等三智  念法無迷惑  彼所治九種  作意當知二  修差別有三  二種無失壞  為斷於沈掉  相應道二種  觀察捨煩惱  及為盡三愛  為斷增上慢  味所依顛倒  及三心趣入  修習於念住  由根等差別  建立五唯二  假設五應知  三事成圓滿  證轉依不起  二因果無退  三因故斷常  三果三因記  建立諸功德  由十七增上  彼差別無邊  治所治障故  思惟義樂苦  作意及安住  艱難與相貌  殊特非殊特  種性如來說  多佛與二乘  五種及十種  六六種道理  諸佛妙功能  彼果土清淨  解脫與法身  等不思無上  雖不用加行  先願力所引  依無為發起  所作無二相  宣說諸事法  別解脫分別  諸法相十一  是經律本藏  諸相與斷滅  無失壞方便  彼二果差別  是諸經略義  略說瑜伽道  緣所聞正法  奢摩他與觀  依影像成就   顯揚聖教論頌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一   太子右庶子安平男臣李百藥奉 敕序   臣聞。天帝受無上之法。景福會昌。輪王致正真之道。神祇合德。是則聖人執契。玄化潛通。至誠所感。冥功斯應。皇情西顧。法海東流。如開洪範之圖。似得圓光之夢。持線妙典。發金口而祕綸言。書葉舊章。自龍宮而升麟閣。昔迦維馭世。大啟法門。懸明鏡於無象。運虛舟於彼岸。空有兼謝。生滅俱忘。絕智希夷之表。遺形動寂之外。然隨緣利見。應跡生知。震大地而萃人天。放神光而掩日月。百億須彌。俱霑聲教。三千世界。盡入隄封。愍三毒之韁鎖。矜五蔭之纏蓋。惜飛電於浮生。歎懸籐於逝水。八關雲闢。開慧識於幽塗。三乘方軌。運慈心於朽宅。龍興霧集。神動天隨大道為心。望法雲而遐舉。聞聲悟道。漸初地而依仁。遷□苑之喬枝。入祇園之隩室。酌智水之餘潤。承慧日之末光。既而稅駕連河。歸真雙樹。聖靈逾遠。像教浸微。大義或乖。斯文將墜。穿鑿異端。分析多緒。是末非古。殊塗別派。天親初學之輩。尚致西河之疑。龍樹究竟之儔。彌深東魯之歎。仰惟法寶。盡諦無為。故經文雲。佛以法為師。佛從法生。佛依法住。豈止研幾盡性。妙物窮神。出入無間。苞含元氣而已。若夫惟天為大。寒暑運其功。謂地蓋厚。山澤通其氣。是以姬文以大聖之姿。幽贊易道。丘明懷同恥之德。祖述微言。諸經著論。俯同斯旨。大乘莊嚴論者。無著菩薩纂焉。菩薩以如來滅度之後。含章秀髮。三十二相。具體而微。八千億結。承風俱解。弘通正法。莊飾經王。明真如功德之宗。顯大士位行之地。破小乘執著。成大乘綱紀。其菩提一品。最為微妙。轉八識以成四智。束四智以具三身。詳諸經論所未曾有。可謂聞所未聞。見所未見。   聖上受飛行之寶命。總步驟於前王。屈天師之尊。智周萬物。應人皇之運。道照三明。慈惠外宣。神機內湛。端扆而役百靈。垂拱而朝萬國。彌綸造化之初。含吐陰陽之際。功成作樂。既章韶舞。治定制禮。言動翠華。金輪所王。封疆之固惟遠。芥城雖滿。龜鼎之祚無窮。光闡大猷。開導群品。凡諸內典。盡令翻譯。摩伽陀國三藏法師波羅頗蜜多羅。唐言明友。即中天竺剎利王之種姓也以大唐貞觀元年十二月入京。法師戒行精勤。才識明敏。至德鄰於初果。多能亞夫將聖。繼澄什之清塵。來儀上國。摽生遠之逸氣。高步玄門。帝心簡在。皇儲禮敬。其博聞強記。探幽洞微。京城大德。莫不推許。粵以貞觀四年。恭承明詔。又   敕尚書左僕射□國公房玄齡。散騎常侍行太子左庶子杜正倫銓定。義學法師慧乘慧朗法常智解曇藏智首道岳惠明僧辯僧珍法琳靈佳慧賾慧淨玄謨僧伽等。於勝光寺共成勝業。又敕太府卿蘭陵男蕭璟監掌修緝。三藏法師雲。外國凡大小乘學。悉以此論為本。若於此不通。未可弘法。是以覃思專精。特加研究。慧淨法師。聰敏博識。受旨綴文。玄謨法師。善達方言。又兼義解。至心譯語。一無紕謬以七年獻春此始。撰定斯畢。勒成十有三卷二十四品。敕太子右庶子安平男李百藥序之云爾。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一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緣起品第一   偈曰。  義智作諸義  言句皆無垢  救濟苦眾生  慈悲為性故  巧說方便法  所謂最上乘  為發大心者  略以五義現   釋曰。莊嚴大乘經論。誰能莊嚴。答義智能莊嚴。問義智雲何莊嚴。答開作諸義。問以何開作。答以言及句。問以何等言。以何等句。答以無垢言以無垢句。無垢言者。謂能至涅槃城。無垢句者。謂字句相應。若離無垢言句。則於諸義不能開曉。問以何義故莊嚴。答為救濟苦眾生故。問眾生自苦。何因救濟。答為菩薩者大悲為體生憐愍故。問若救他苦莊嚴何法。答莊嚴如來巧說方便法。問何等方便法。答所謂最上乘。問為誰故莊嚴。答為發大乘心者。問以幾義莊嚴。答略以五義示現。問何者五義。偈曰。  譬如金成器  譬如花正敷  譬如食美膳  譬如解文字  譬如開寶篋  是各得歡喜  五義法莊嚴  歡喜亦如是   釋曰。此中五譬即譬彼五義莊嚴。如其次第。能令發大心者信向故。受教故。思惟故。修習故。證得故。問其義雲何。答金成譬。為令信向轉彼心故。華敷譬。為令受教開示彼故。食膳譬。為令思惟得法味故。解文譬。為令修習更不思故。開篋譬。為令證得真實菩提分寶自覺證故。由此五義分別大乘。能令彼人得生愛樂。問若彼法自性功德具足。何義更須莊嚴為。答此問。偈曰。  譬如莊美質  臨鏡生勝喜  妙法莊嚴已  得喜更第一   釋曰。譬如美質加莊像。現在於鏡則生勝喜。何以故。為有悅故。菩薩亦爾。莊嚴妙法義入自心則生勝喜。何以故。為有問故。問彼法有何功德須此莊嚴。強欲令他恭敬信受耶。偈曰。  譬如飲藥苦  病差則為樂  住文及解義  苦樂亦如是  譬如難事王  因事得威力  如是難解義  因解得法財  譬如見生寶  不別則不愛  如是聞妙法  不覺亦不喜   釋曰。此三偈次第顯示妙法有三功德。一顯斷障因功德。二顯自在因功德。三顯妙喜因功德。問此義雲何。答如飲苦藥。初時則苦。以難服故。後時則樂。以病差故。此法亦爾。住文時苦。味難得故。解義時樂。障病破故。如事嚴王。初時則苦。難得意故。後時則樂。與威力故。此法亦爾。思惟時苦。深難解故。思度時樂。長聖財故。如見生寶。未別時則不愛。謂無用故。識別時則深重。知有用故。此法亦爾。修行時則不喜。謂空無用故。修度時則深悅。知有大用故。緣起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成宗品第二   釋曰。有人疑此大乘非佛所說。雲何有此功德可得。我今決彼疑網。成立大乘真是佛說。偈曰。  不記亦同行  不行亦成就  體非體能治  文異八因成   釋曰。成立大乘略有八因。一者不記。二者同行。三者不行。四者成就。五者體。六者非體。七者能治。八者文異。第一不記者。先法已盡後佛正出。若此大乘非是正法。何故世尊初不記耶。譬如未來有異世尊即記。此不記故知是佛說。第二同行者。聲聞乘與大乘非先非後一時同行。汝雲何知此大乘獨非佛說。第三不行者。大乘深廣非忖度人之所能信。況復能行外道制諸論。彼種不可得。是故不行。由彼不行故是佛說。第四成就者。若汝言餘得菩提者說有大乘。非是今佛說有大乘。若作此執則反成我義。彼得菩提亦即是佛如是說故。第五體者。若汝言餘佛有大乘體此佛無大乘體。若作此執亦成我義。大乘無異體是一故。第六非體者。若汝言此佛無大乘體。則聲聞乘亦無體。若汝言聲聞乘是佛說故有體大乘非佛說故無體。若作此執有大過失。若無佛乘而有佛出說聲聞乘者理不應故。第七能治者。由依此法修行得無分別智。由無分別智能破諸煩惱。由此因故不得言無大乘。第八文異者。大乘甚深非如文義。不應一向隨文取義言非佛語。復次若汝言初不記者。由佛無功用心捨故。若作此執是義不然。偈曰。  諸佛三因緣  現見亦護法  如來智無礙  捨者不應爾   釋曰。若此大乘非佛說者。是為大障。諸佛有三因緣。何故不記。一無功用智恆起是眼恆見。二恆作正勤守護正法。三如來智力無有障礙。由此三因。汝言捨而不記者。不應道理。復次若汝言有體者。即聲聞乘是大乘體。何以故。即以此乘得大菩提故。若作此執是義不然。偈曰。  非全非不違  非行非教授  是故聲聞乘  非即是大乘   釋曰。有四因緣非即以聲聞乘為大乘體。非全故。非不違故。非行故。非教授故。非全者。聲聞乘無有利他教授。但為自厭離欲解脫而教授故。非不違者。若言聲聞乘以自方便而教授他。即是他利教授。是義不然。何以故。雖以自利安他。彼亦自求涅槃勤行方便。不可以此得大菩提故。非行者。若汝言若能久行聲聞乘行則得大菩提果。是義不然。非方便故。聲聞乘非大菩提。方便不以久行。非方便能得大乘果。譬如搆角求乳。不可得故。非教授者。如大乘教授聲聞乘無。是故聲聞乘不得即是大乘。復次今更示汝相違義。偈曰。  發心與教授  方便及住持  時節下上乘  五事一切異   釋曰。聲聞乘與大乘有五種相違。一發心異。二教授異。三方便異。四住持異。五時節異。聲聞乘若發心若教授若勤方便。皆為自得涅槃故。住持亦少。福智聚小故。時節亦少。乃至三生得解脫故。大乘不爾。發心教授勤方便。皆為利他故。住持亦多。福智聚大故。時節亦多。經三大阿僧祇劫故。如是一切相違。是故不應以小乘行而得大乘果。復次若汝言佛語有三相。一者入修多羅。二者顯示毘尼。三者不違法空。汝以一切法無自性而為教授。違此三相故非佛語。若作此執是義不然。偈曰。  入自大乘經  現自煩惱滅  廣大甚深義  不違自法空   釋曰。今此大乘亦不違三相。入自大乘修多羅故。現自煩惱毘尼故。由菩薩以分別為煩惱故。廣大甚深即是菩薩法空。不違此空得大菩提故。是故此乘與三相不相違。復次前說不行者。我今更示此義令汝信受。偈曰。  有依及不定  緣俗亦不普  退屈忖度人  寧解大乘義   釋曰。由有五因彼忖度者不能得入大乘境界。彼智有依故。不定故。緣俗故。不普故。退屈故。彼有依者。智依教生。非證智故。不定者。有時更有。異智生故。緣俗者。忖度世諦。不及第一義諦故。不普者。雖緣世諦但得少解。不解一切故。退屈者。諍論辯窮即默然故。大乘者即無所依乃至終不退屈。不退屈者。無量經中有百千偈說大乘法。由得此法辯才無盡。是故大乘非忖度人境。問汝說聲聞乘非佛菩提方便。若爾何者是耶。偈曰。  廣大及甚深  成熟無分別  說此二方便  即是無上乘   釋曰。廣大者。謂諸神通。由極勤方便令他信解故。甚深者。謂無分別智。由難行故如其次第。一為成熟眾生。二為成熟佛法。即說此二為無上菩提方便。此二方便即是無上乘體。問若爾有人於中怖畏。過失雲何。偈曰。  不應怖而怖  由怖被燒然  怖引非福故  長時過患起   釋曰。若人非怖畏處妄生怖畏。是人即墮極熱惡道而被燒然。何以故。由此怖畏引大非福聚生。由此罪故能令是人經無量劫受大熱惱。問彼人復有何因生此怖畏。偈曰。  非性非法朋  少慧少因力  怖此深妙法  退失大菩提   釋曰。若人生怖由四因緣。一非種性。離菩薩性故二非法朋。離善知識故三少慧力。未解大乘法空故。四少因力。先世不種諸波羅蜜自性善根故。由此因緣於甚深妙法橫生怖想。由此想故於大菩提福智二聚應得不得。是名為退。汝今應知。此退過患最極深重。已說怖過及怖因。次說不應怖畏因。偈曰。  無異即互無  有異即險處  無譬種種說  續說多門說  非有如文義  諸佛甚深體  聰慧正觀人  應知不應怖   釋曰。無異即互無者。若汝言聲聞乘即是大乘無異大乘體。若如是者。即聲聞辟支佛乘復無有體。何以故。由得佛故。如是一切皆是佛乘。何因怖耶。有異即險處者。若汝許有異大乘體。此體即是一切智道。最為第一險處。由難度故此應仰信。何因怖耶。無譬者。於一時中無二大乘並出可以相比。何因怖一不怖二耶。種種說者。今此大乘非獨說空。亦說大福智聚。應解此意。何因獨怖空耶。續說者一切時中決定相續說空汝非乍聞。何因怖耶。多門說者彼彼經中多門異說顯大要用。破諸分別得無分別智。若異此說無大用者。如來但應言空不說如法性實際等。既說有多門何因獨怖空耶。非有如文義者。大乘甚深不如文義。何因隨文取義而怖空耶。諸佛甚深體者。佛性甚深卒難覺識應求了別何因怖耶。由如是等因緣故。聰慧正觀人於此大乘不應怖畏。已說不應怖畏因。次說能行此法智。偈曰。  隨次聞思修  得法及得慧  此智行此法  未得勿非毀   釋曰。若人最初依善知識能起正聞。次於正義能起正憶。次於真實境界得生正智。次從彼彼得證法果。次從彼後起解脫智。是人此智隨深入遠能行此法。汝若自無此智。不應決定言非佛語。已說能行此法智。次遮怖畏此法句。偈曰。  不解解不深  深非思度解  解深得解脫  諸怖不應爾   釋曰。不解者。若汝言如是深法非我所解。如是起怖畏者不應爾。解不深者。若汝言佛解亦不深。如其解深何故說深。如是起怖畏者不應爾。深非思度解者。若汝言何故此深。非思量境界。如是起怖畏者不應爾。解深得解脫者。若汝言何故獨解深義能得解脫。非思量人能得解脫。如是起怖畏者不應爾。如是已遮怖畏此法句。次以不信成立大乘。偈曰。  由小信界伴  不解深大法  由汝不解故  成我無上乘   釋曰。小信者。狹劣信解故。小界者。阿梨耶識中熏習小種子故。小伴者。相似信界為眷屬故。此三若小則不信別有大乘。由此不信則成我所立是無上法。已說成立大乘次遮謗毀大乘。偈曰。  隨聞而得覺  未聞慎勿毀  無量餘未聞  謗者成癡業   釋曰。汝隨少聞得有覺悟。不應隨聞復生謗毀。汝於未聞無信可爾。何以故。不積善故未聞者多慎勿謗毀。汝無簡別若生謗毀更增癡業。壞前聞故。已遮謗毀。次遮邪思。偈曰。  如文取義時  師心退真慧  謗說及輕法  緣此大過生   釋曰。師心者。謂自見取。非智者。邊求義故。退真慧者。如實真解未得退故。謗說者。毀善說故。輕法者。嫉所聞故。緣此非福次身受大苦報。是名大過起。已遮邪思。次遮惡意。偈曰。  惡意自性惡  不善不應起  況移於善處  應捨大過故   釋曰。惡意者。是憎嫉心。自性惡者。此心是自性罪。尚不可於過失法中起。何況於非過法中起。是故急應須捨大過患故。成宗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歸依品第三   釋曰。如此已成立大乘。次依大乘攝勝歸依。偈曰。  若人歸三寶  大乘歸第一  一切遍勇猛  得果不及故   釋曰。一切歸依三寶中。應知大乘歸依最為第一。何以故。由四種大義自性勝故。何者四義。一者一切遍義。二者勇猛義。三者得果義。四者不及義。此義後當說。由此四義多有留難。諸歸依者或能不能。能者為勝。已說歸依勝。次勸勝歸依。偈曰。  難起亦難成  應須大志意  為成自他利  當作勝歸依   釋曰。難起者。所謂勝願。由弘誓故。難成者。所謂勝行。由經無量劫故。由如此難應鬚髮大志意。何以故。為欲成就他利與自利故。他利者。所謂願行。由願行是名聞因故。自利者。所謂大義。由大義是自體果故。前說四義。今當先說一切遍義。偈曰。  眾生遍乘遍  智遍寂滅遍  是名智慧者  四種一切遍   釋曰。大乘歸依者有四種一切遍。一者眾生一切遍。欲度一切眾生故。二者乘一切遍。善解三乘故。三者智一切遍。通達二無我故。四者寂滅一切遍。生死涅槃體是一味。過惡功德不分別故。已說一切遍義。次說勇猛義。偈曰。  悕望佛菩提  不退難行行  諸佛平等覺  勇猛勝有三   釋曰。大乘歸依有三種勝勇猛。一願勝勇猛。歸依佛時求大菩提多生歡喜知勝功德故。二者行勝勇猛。起修行時不退不屈難行行故。三者果勝勇猛。至成佛時與一切諸佛平等覺故。復次由此勇猛。彼諸佛子恆得善生。偈曰。  發心與智度  聚滿亦大慈  種子及生母  胎藏乳母勝   釋曰。菩薩善生有四義。一者種子勝。以菩提心為種子故。二者生母勝。以般若波羅蜜為生母故。三者胎藏勝。以福智二聚住持為胎藏故。四者乳母勝。以大悲長養為乳母故。復次善生者。由勇猛故恆得勝身。偈曰。  妙相成生力  大樂大方便  如此四成就  是名為勝身   釋曰。菩薩身勝有四種。一者色勝。得妙相嚴身勝轉輪王等相故。二者力勝。得成熟眾生自在力故。三者樂勝。得寂滅上品佛地無邊樂故。四者智勝。得救一切眾生大巧方便故此四成就是名佛子善生。所謂色成就力成就樂成就智成就。復次由此勇猛得與王子相似。偈曰。  光授法自在  巧說善治攝  由此四因故  佛種則不斷   釋曰。由四因緣王種不斷。一者入位受職。二者增上無違。三者善能決判。四者分明賞罰。善生佛子亦爾。一者蒙光授。謂一切諸佛與大光明令受職故。二者法自在。謂於一切法中智慧自在他無違故。三者能巧說。謂對佛眾中善說法故。四者善治罰謂於學戒者過惡能治功德能攝故。復次由此勇猛得與大臣相似。偈曰。  入度見覺分  持密利眾生  由此四因故  得似於大臣   釋曰。有四種因是大臣功德。一者入王禁宮。二者見王妙寶。三者祕王密語。四者自在賞賜。勇猛菩薩亦爾。一者常得善入諸波羅蜜。二者常見處處經中大菩提分寶。由不忘法故。三者常持如來身口意密。四者常能利益無邊眾生。已說勇猛義。次說得果義。偈曰。  福德及尊重  有樂亦苦滅  證樂證法陰  習盡有滅捨   釋曰。大乘歸依者得此八果。一者信解時得大福德聚。二者發心時得三有尊重。三者故意受生時得三有中樂。四者解自他平等時得大苦聚滅。亦得滅一切眾生苦力。五者入無生忍時覺證最上樂。六者得菩提時證大法陰。法陰者所謂法身。如此法身名為大。名為勝。名為常。名為善聚。是無邊修多羅等法藏故名大。一切法中最上故名勝。永無有盡故名常。為力無畏等善法積聚故名善聚。七者得熏習聚盡永滅無餘。八者得有滅捨。有捨者不住生死。滅捨者不住涅槃。已說得果義。次說不及義。偈曰。  大體及大義  無邊及無盡  由善世出世  成熟神通故   釋曰。大乘歸依者。所有善根由四因故。一切聲聞辟支佛所不能及。一者大體。二者大義。三者無邊。四者無盡問此雲何。答大體者。謂世間善根。已得超過二乘故。大義者。謂出世善根。二乘出世但自利故。無邊者。謂成熟善根。能成熟無邊眾生故。無盡者。謂神通善根。至無餘涅槃亦無盡故。已說歸依勝義。次說歸依差別。偈曰。  希望及大悲  種智亦不退  三出及二得  差別有六種   釋曰。歸依差別有六種。一自性。二因。三果。四業。五相應。六品類。悕望為自性。至心求佛體故。大悲為因。為一切眾生故。種智為果。得無上菩提故。不退為業。行利他難行行不退不屈故。三出為相應。具足三乘出離行故。二得為品類。世俗得法性得粗細差別故。已說功德差別。次說行差別。偈曰。  歸依有大義  功德聚增長  意悲遍世間  廣流大聖法   釋曰。大義謂自他利行。自利行者。謂功德增長復有多種。若思度。若數數。若時節。皆無有量。由不可思度故。不可數知故。畢竟恆行。時無分齊故。他利行者。作意及悲遍一切眾生故。廣勤方便流大聖法故。大聖法者大乘法故。歸依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種性品第四   釋曰。已說歸依義。次說種性差別。偈曰。  有勝性相類  過惡及功德  金譬與寶譬  九種各四種   釋曰。種性有九種差別。一有體。二最勝。三自性。四相貌。五品類。六過惡。七功德。八金譬。九寶譬。如是九義一一各有四種差別。此偈總舉。餘偈別釋。此中先分別有體。偈曰。  由界及由信  由行及由果  由此四差別  應知有性體   釋曰。種性有體由四種差別。一由界差別。二由信差別。三由行差別。四由果差別。由界差別者眾生有種種界無量差別。如多界修多羅說。由界差別故。應知三乘種性有差別。由信差別者。眾生有種種信可得。或有因力起。或有緣力起。能於三乘隨信一乘非信一切。若無性差別則亦無信差別。由行差別者。眾生行行或有能進或有不能進。若無性差別則亦無行差別。由果差別者。眾生菩提有下中上。子果相似故。若無性差別則亦無果差別。由此四差別。是故應知。種性有體。已說種性有體。次說種性最勝。偈曰。  明淨及普攝  大義亦無盡  由善有四勝  種性得第一   釋曰。菩薩種性由四種因緣。得為最勝。一由善根明淨。二由善根普攝。三由善根大義。四由善根無盡。何以故。非諸聲聞等善根如是明淨故。非一切人善根攝力無畏等故。餘人善根無他利故。餘人善根涅槃時盡故。菩薩善根不爾。由此為因。種性最勝。已說種性最勝。次說種性自性。偈曰。  性種及習種  所依及能依  應知有非有  功德度義故   釋曰。菩薩種性有四種自性。一性種自性。二習種自性。三所依自性。四能依自性。彼如其次第。復次彼有者。因體有故。非有者。果體非有故。問若爾雲何名性。答功德度義故。度者出生功德義。由此道理。是故名性。已說種性自性。次說種性相貌。偈曰。  大悲及大信  大忍及大行  若有如此相  是名菩薩性   釋曰。菩薩種性有四種相貌。一大悲為相。哀愍一切苦眾生故。二大信為相。愛樂一切大乘法故。三大忍為相。能耐一切難行行故。四大行為相。遍行諸波羅蜜自性善根故。已說種性相貌。次說種性品類。偈曰。  決定及不定  不退或退墮  遇緣如次第  品類有四種   釋曰。菩薩種性品類。略說有四種。一者決定。二者不定。三者不退。四者退墮。如其次第。決定者遇緣不退。不定者遇緣退墮。已說種性品類。次說種性過失。偈曰。  應知菩薩性  略說有四失  習惑與惡友  貧窮屬他故   釋曰。菩薩種性過失。略說有四種。一者習惑。功德不行煩惱多行故。二者惡友。離善知識狎弊人故。三者貧窮。所須眾具皆乏少故。四者屬他。繫屬於人不自在故。已說種性過失。次說種性功德。偈曰。  功德亦四種  雖墮於惡道  遲入復速出  苦薄及悲深   釋曰。菩薩種性。雖有如前過失。若墮惡道應知於中復有四種功德。一者遲入。不數墮故。二者速出不久住故。三者苦薄。逼惱輕故。四者悲深。哀愍眾生亦成就故。已說種性功德。次說種性金譬。偈曰。  譬如勝金性  出生有四種  諸善及諸智  諸淨諸通故   釋曰。勝金性者所出有四義。一者極多。二者光明。三者無垢。四者調柔。菩薩種性亦爾。一者為無量善根依止。二者為無量智慧依止。三者為一切煩惱障智障得清淨依止。四者為一切神通變化依止。已說種性金性譬。次說種性寶性譬。偈曰。  譬如妙寶性  四種成就因  大果及大智  大定大義故   釋曰。妙寶性者四種成就依止。一者真成就依止。二者色成就依止。三者形成就依止。四者量成就依止。菩薩種性亦爾。一者為大菩提因。二者為大智因。三者為大定因。定者由心住故。四者為大義因。成就無邊眾生故。已廣分別性位。次分別無性位。偈曰。  一向行惡行  普斷諸白法  無有解脫分  善少亦無因   釋曰。無般涅槃法者。是無性位。此略有二種。一者時邊般涅槃法。二者畢竟無涅槃法。時邊般涅槃法者有四種人。一者一向行惡行。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脫分善根。四者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因故。彼無般涅槃性。此謂但求生死不樂涅槃人。已說無性。次說令入。偈曰。  廣演深大法  令信令極忍  究竟大菩提  二知二性勝   釋曰。廣演深大法者。為利他故。謂無智者。令得大信。已大信者令成就極忍能行不退。已極忍者令究竟成就無上菩提。二知者。謂諸凡夫及諸聲聞。若得如是彼諸二人。則知自性性德圓滿性最為殊勝。問雲何勝。偈曰。  增長菩提樹  生樂及滅苦  自他利為果  此勝如吉根   釋曰。如是種性能增長極廣功德大菩提樹。能得大樂。能滅大苦。能得自他利樂以為大果。是故此性最為第一。譬如吉祥樹根。菩薩種性亦爾。種性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二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發心品第五   釋曰。如說已分別菩薩種性。次分別菩薩發菩提心相。偈曰。  勇猛及方便  利益及出離  四大三功德  二義故心起   釋曰。菩薩發心有四種大。一勇猛大。謂弘誓精進甚深難作長時隨順故。二方便大。謂被弘誓鉀已恆時方便勤精進故。三利益大。謂一切時作自他利故。四出離大。謂為求無上菩提故。復次此四種大顯示三種功德。第一第二大顯示作丈夫所作功德。第三大顯示作大義功德。第四大顯示受果功德。此三功德以二義為緣。所謂無上菩提及一切眾生。由此思故發菩提心。已說發心相。次說發心差別。偈曰。  信行與淨依  報得及無障  發心依諸地  差別有四種   釋曰。菩薩發心依諸地有四種差別。一信行發心。謂信行他。二淨依發心。謂前七地。三報得發心。謂後三地。四無障發心。謂如來地。已說差別。次當廣釋。問如此發心。以何為根。何所依止。何所信。何所緣。何所乘。何所住。何等障難。何等功德。何等自性。何所出離。何處究竟。偈曰。  大悲與利物  大法將種智  勝欲亦大護  受障及增善  福智與修度  及以地地滿  初根至後竟  隨次解應知   釋曰。菩薩發心以大悲為根。以利物為依止。以大乘法為所信。以種智為所緣。為求彼故。以勝欲為所乘。欲無上乘故。以大護為所住。住菩薩戒故。以受障為難。起異乘心故。以增善為功德。以福智為自性。以習諸度為出離。以地滿為究竟。由地地勤方便。與彼彼相應故。如此已廣分別。次說受世俗發心。偈曰。  友力及因力  根力亦聞力  四力總二發  不堅及以堅   釋曰。若從他說得覺而發心。是名受世俗發心。此發心由四力。一者友力發心。或得善知識隨順故。二者因力發心。或過去曾發心為性故。三者根力發心。或過去曾行諸善根所圓滿故。四者聞力發心。或處處說法時無量眾生發菩提心故。又習善根者。或現在如法常聞受持等故。復次彼四力發心總為二種。一者不堅發。謂友力發心故。二者堅發。謂因等三力發心故。已說世俗發心。次說第一義發心。偈曰。  親近正遍知  善集福智聚  於法無分別  最上真智生   釋曰。第一義發心顯有三種勝。一教授勝。親近正遍知故。二隨順勝。善集福智聚故。三得果勝。生無分別智故。此發心名歡喜地。由歡喜勝故。問此勝以何為因。偈曰。  諸法及眾生  所作及佛體  於此四平等  故得歡喜勝   釋曰。四平等者一法平等。由通達法無我故。二眾生平等。由至得自他平等故。三所作平等。由令他盡苦如自盡苦故。四佛體平等。由法界與我無別決定能通達故。已說勝因。次說勝差別。偈曰。  生位及願位  亦猛亦淨依  餘巧及餘出  六勝復如是   釋曰。第一義發心復有六勝。一生位勝。二願位勝三勇猛勝。四淨依勝。五餘巧勝。六餘出勝。問此六雲何勝。偈曰。  生勝由四義  願大有十種  勇猛恆不退  淨依二利生  巧便進餘地  出離善思惟  如此六道理  次第成六勝   釋曰。生勝由四義者。一種子勝。信大乘法為種子故。二生母勝。般若波羅蜜為生母故。三胎藏勝。大禪定樂為胎藏故。四乳母勝。大悲長養為乳母故。願大有十種者。十大願如十地經說。發此願勝故。勇猛恆不退者。能行難行永不退故。淨依二利生者。一知自近菩提。二知利他方便故巧便進餘地者。得趣上地方便故。出離善思惟者。思惟住諸地中所建立法故問雲何思惟。答如所建立分齊分別知故。以是分別亦知無分別故。已說發心。次說譬喻顯此發心。偈曰。  如地如淨金  如月如增火  如藏如寶篋  如海如金剛  如山如藥王  如友如如意  如日如美樂  如王如庫倉  如道如車乘  如泉如喜聲  如流亦如雲  發心譬如是   釋曰。如此發心與諸譬喻。何義相似。答譬如大地。最初發心亦如是。一切佛法能生持故。譬如淨金。依相應發心亦如是。利益安樂不退壞故。譬如新月。勤相應發心亦如是。一切善法漸漸增故。譬如增火。極依相應發心亦如是。益薪火熾積行依極故。譬如大藏。檀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以財周給亦無盡故。譬如寶篋。屍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功德法寶從彼生故。譬如大海。羼提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諸來違逆心不動故。譬如金剛。毘梨耶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勇猛堅牢不可壞故。譬如山王。禪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物無能動以不亂故。譬如藥王。般若波羅蜜相應發心亦如是。惑智二病此能破故。譬如善友。無量相應發心亦如是。一切時中不捨眾生故。譬如如意珠。神通相應發心亦如是。隨所欲現能成就故。譬如盛日。攝相應發心亦如是。如日熟穀成熟眾生故。譬如美樂。辯相應發心亦如是。說法教化攝眾生故。譬如國王。量相應發心亦如是。能為正道不壞因故。譬如倉庫。聚相應發心亦如是。福智法財之所聚故。譬如王路。覺分相應發心亦如是。大聖先行餘隨行故。譬如車乘。止觀相應發心亦如是。二輪具足安樂去故。譬如湧泉。總持相應發心亦如是。聞者雖多法無盡故。譬如喜聲。法印相應發心亦如是。求解脫者所樂聞故。譬如河流。自性相應發心亦如是。無生忍道自然而流不作意故。譬如大雲能成世界。方便相應發心亦如是。示現八相成道化眾生故。如此等及二十二譬。譬彼發心。如聖者無盡慧經廣說應知。已說發心譬喻。次說不發心過失。偈曰。  思利及得方  解義亦證實  如是四時樂  趣寂則便捨   釋曰。菩薩有四種樂。一思利樂。謂思惟利益他時。二得方樂。謂至得巧方便時。三解義樂。謂解了大乘意時。四證實樂。謂證人法無我時。若人棄捨眾生趣向寂滅。應知是人不得菩薩如是四樂。已呵不發心。發心者應讚歎。偈曰。  最初發大心  善護無邊惡  善增悲增故  樂喜苦亦喜   釋曰。若菩薩初發大菩提心。爾時依無邊眾生。即得善護不作諸惡。為此故是人遠離退墮惡道畏。復次由有善及增故於樂常喜。由有悲及增故於苦常喜。為此故是人遠離退失善道畏。已讚發心。次說因此發心得不作護。偈曰。  愛他過自愛  忘己利眾生  不為自憎他  豈作不善業   釋曰。若略示彼義。菩薩愛他過於自愛。由此故忘自身命而利於他。不為自利而損於彼。由此故能於眾生絕諸惡業。已說得不作護。次說得不退心。偈曰。  觀法如知幻  觀生如入苑  若成若不成  惑苦皆無怖   釋曰。菩薩觀一切諸法如似知幻。若成就時於煩惱不生怖。菩薩觀自生處如入園苑。若不成就時於苦惱亦不生怖。若如是者。更有何意而退菩提心耶。復次偈曰。  自嚴及自食  園地與戲喜  如是有四事  悲者非餘乘   釋曰。菩薩以自功德而為自嚴。以利他歡喜而為自食。以作意生處而為園地。以神通變化而為戲喜。如此四事。唯菩薩有。於二乘無。菩薩既有此四事。雲何當退菩提心。已說不退心。次遮畏苦心。偈曰。  極勤利眾生  大悲為性故  無間如樂處  豈怖諸有苦   釋曰。菩薩以大悲為體。是故極勤利他。雖入阿鼻地獄如遊樂處。菩薩如是於餘苦中豈生怖畏。因此怖畏而退心耶。偈曰。  大悲恆在意  他苦為自苦  自然作所作  待勸深慚羞   釋曰。諸菩薩大悲闍梨常在心中。若見眾生受苦即自生苦。由此道理自然作所應作。若待善友勸發深生極重慚羞。偈曰。  荷負眾生擔  懈怠醜非勝  為解自他縛  精進應百倍   釋曰。菩薩發心荷負眾生重擔。若去賒緩此是醜事。非為第一端正眾生。菩薩應思。若自若他有種種急縛。謂惑業生。為解此縛應須百倍精進。過彼聲聞作所應作。發心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二利品第六   釋曰。已說發心。次說依此發心隨順修行自他利行。偈曰。  大依及大行  大果次第說  大取及大忍  大義三事成   釋曰。大依者。依止大菩提而發心故。大行者。為利自他而發行故。大果者。令得無上菩提故。如其次第。大取者。發心時攝一切眾生故。大忍者。發行時忍一切大苦故。大義者。得果時廣利一切眾生業成就故。已說次第。次說自他無差別。偈曰。  他自心平等  愛則於彼勝  如是有勝相  二利何差別   釋曰。菩薩得他自心平等。或由信得。謂世俗發心時。或由智得。謂第一義發心時。菩薩雖有此心。然愛他身則勝自身。於他既有如此勝想。則不復分別何者為自利何者為他利。俱無別故。已說無差別。次說他利勝。偈曰。  於世無怨業  利彼恆自苦  悲性自然起  是故利他勝   釋曰。菩薩於諸世間久絕怨業。是故恆為成就他利。自身受諸勤苦。由大悲為體自然起故。由此道理則利他為勝。問如是利他雲何隨順。偈曰。  善說令歸向  令入亦令調  令成亦令住  令覺令解脫  集德及生家  得記並受職  至成如來智  以是利群生   釋曰。三種眾生。謂住下中上性。菩薩如其所住而攝取之。以十三種隨順利益。一者善說。由隨教及記心故。二者令歸向。由神通力故。三者令入。由向已能令信受正教故。四者令調。由入已斷其疑故。五者令成。由成熟善根故。六者令住。由教授令心住故。七者令覺。由得智慧故。八者令解脫。由得神通等諸勝功德故。九者集德。由遍集福智故。十者生家。由生佛家故。十一者得記。由八地受記故。十二者受職。由十地受職故。十三者得如來智。由入佛地故。問如此隨順雲何成立。偈曰。  不倒及不高  無著亦通達  能忍及調順  遠去亦無盡  應知此八義  成就彼十三   釋曰。不倒者。若人已住於性。菩薩隨機而為說法不妄授故。不高者。彼歸向時不恃神通而自高故。無著者。彼入正法時不染眾生故。通達者。斷彼疑網故。能忍者。善成熟彼故。調順者。隨順教授非不調教授故。遠去者。隨順生家等非不遠去令他能作故。無盡者。菩薩利益眾生一切時願無盡故。是名成就應知。問此隨順雲何勝差別。偈曰。  習欲大可畏  有愛動而倒  樂滅斷煩惱  大悲求佛法   釋曰。習欲者。謂欲界人。大可畏者。身心苦多及向惡趣故。有愛者。謂色無色界人。動而倒者。彼樂無常故動。行苦故倒。樂滅者。謂自利人。斷煩惱者。由煩惱所持則苦不斷為離苦故。自斷煩惱而求寂滅。大悲者。謂利他人。求佛法者。此人常求一切佛法。擬利一切眾生故。偈曰。  世間求自樂  不樂恆極苦  菩薩勤樂他  二利成上樂   釋曰。世間愚癡常求自樂。而不得樂反得極苦。菩薩不爾。常勤樂他而二利成就。更得第一大涅槃樂。此是菩薩勝隨順差別。已說利他隨順。次以此行迴向眾生。偈曰。  異根於異處  異作有異行  凡是諸所作  迴以利眾生   釋曰。菩薩迴向隨眼等諸根行種種處作種種威儀業行利益眾生。凡是諸行。若事相應及以相似。彼皆迴向一切眾生。如行清淨經中廣說。已說迴向心。次遮不忍心。偈曰。  眾生不自在  常作諸惡業  忍彼增悲故  無惱亦無違   釋曰。眾生為煩惱所惱心不自在。是故作諸惡業。菩薩智慧於彼常起大忍增長大悲。是故於彼不起惱心。亦不欲作不隨順事。已遮不忍心。次顯隨順大。偈曰。  勝出與寂靜  功德及利物  次第依四義  說大有四種   釋曰。諸菩薩有四種隨順大。一者勝出大。於三有五趣中而勝出故。如般若波羅蜜經說。須菩提。若色有法非無法者是摩訶衍。不能勝出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故。二者寂靜大。隨向無住處涅槃故。三者功德大。福智二聚增長故。四者利物大。常依大悲不捨眾生故。二利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真實品第七   釋曰。已說隨順修行。次說第一義相。偈曰。  非有亦非無  非如亦非異  非生亦非滅  非增亦非減  非淨非不淨  此五無二相  是名第一義  行者應當知   釋曰。無二義是第一義。五種示現。非有者。分別依他二相無故非無者。真實相有故。非如者。分別依他二相無一實體故。非異者。彼二種如無異體故。非生非滅者。無為故。非增非減者。淨染二分起時滅時法界正如是住故。非淨者。自性無染不須淨故。非不淨者。客塵去故。如是五種無二相。是第一義相應知。已說第一義。次遮於彼起顛倒。偈曰。  我見非見我  無相非無緣  異二無我故  解脫唯迷盡   釋曰。我見非見我者。無我相故。何以故。由我相但是分別故。非無緣者。煩惱習氣所起緣五受陰故。異二無我故者。二謂我見及五受陰。亦非異此二種而有我相。如是我見但是迷謬。實無我相可得故。解脫唯迷盡者。若緣自身起解脫亦唯迷盡。無別有我名解脫者故。已遮妄見。次訶顛倒。偈曰。  雲何依我見  不見苦自性  迷苦及苦者  法性與無性   釋曰。雲何依我見不見苦自性者。咄哉世間雲何依止。我見起種種迷不能了達諸行。是苦自性而常隨逐邪。迷苦及苦者法性與無性者。苦謂受彼苦觸。苦者謂苦不斷非我與苦相應。名為苦者。迷苦謂不解苦自性。迷苦者謂不解無我。法性者唯法。由人無我故。無性者非法。由法無我故。偈曰。  雲何緣起體  現見生異見  闇故不見有  亦復不有見   釋曰。雲何緣起體現見生異見者。咄哉世間雲何現見。諸行各從緣起。而依此體橫生異見。謂眼等諸根體非緣起。邪闇故不見有。亦復不有見者。由無明故緣起之法是有而不見有。我體不有而復有見。問若爾雲何得涅槃。偈曰。  生死與涅槃  無二無少異  善住無我故  生盡得涅槃   釋曰。生死涅槃無有二。乃至無有少異。何以故。無我平等故。若人善住無我而修善業。則生死便盡而得涅槃。如是已遮顛倒。次應說彼對治。偈曰。  福智無邊際  生長悉圓滿  思法決定已  通達義類性   釋曰。此偈顯第一集大聚位。福智無邊際者。由差別無數及時節無邊故。生長悉圓滿者。菩薩集此大聚到彼岸故。思法決定已者。依止定心而思惟故。通達義類性者。解所思諸法義類。悉以意言為自性故。偈曰。  已知義類性  善住唯心光  現見法界故  解脫於二相   釋曰。此偈顯第二通達分位。由解一切諸義唯是意言為性。則了一切諸義悉是心光。菩薩爾時名善住唯識。從彼後現見法界。了達所有二相。即解脫能執所執。偈曰。  心外無有物  物無心亦無  以解二無故  善住真法界   釋曰。此偈顯第三見道位。如彼現見法界故。解心外無有所取物。所取物無故。亦無能取心。由離所取能取二相故。應知善住法界自性。偈曰。  無分別智力  恆平等遍行  為壞過聚體  如藥能除毒   釋曰。此偈顯第四修道位。菩薩入第一義智轉依已。以無分別智恆平等行及遍處行。何以故。為壞依止依他性熏習稠林過聚相故。問此智力雲何。答譬如阿伽陀大藥。能除一切眾毒。彼力如此。偈曰。  緣佛善成法  心根安法界  解念唯分別  速窮功德海   釋曰。此偈顯第五究竟位。緣佛善成法者。諸菩薩於佛善成立一切妙法中作總聚緣故。問雲何總聚緣。答心根安法界。此明入第一義智故。由此慧安住法界。是故此心名根。問此後復雲何。答解念唯分別。謂此後起觀如前觀事。處處念轉。解知諸念唯是分別非實有故。問如此知已得進何位。答速窮功德海。謂如是知已佛果功德海。能速窮彼岸故。真實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神通品第八   釋曰。說真實義已。次顯菩薩神通相。偈曰。  起滅及言音  心行亦先住  向彼令出離  六智自在通   釋曰。起滅者。謂生死智境。知諸眾生生死故。言音者。謂天耳智境。隨彼所起言語悉聞知故。心行者。謂他心智境。能知他人心行差別故。先住者。謂宿命智境。知彼先住善惡所集故。向彼者。謂如意智境。隨彼處處往教化故。出離者。謂漏盡智境。知彼眾生出離應不應故。如此六智。於諸世界六義差別。遍知無礙勇猛自在。是名菩薩神通自性。已說自性。次說修習。偈曰。  第四極淨禪  無分別智攝  如所立方便  依此淨諸通   釋曰。如所依禪。如所攝智。如所立方便。菩薩作意修習則得最上神通。已說修通。次說得果。偈曰。  三住住無比  所住善供養  令彼得清淨  是說神通果   釋曰。神通有三種果。一勝住果。此住有三種。一聖住。二梵住。三天住。所得無比無上故。二善供養果。隨所住處世間眾生大供養故。三令他清淨果。能令供養者得清淨故。問神通有六種業。一自業。二他業。三光業。四戲業。五化業。六淨業此雲何。偈曰。  世生成壞事  見彼猶如幻  種種他所欲  自在隨意成   釋曰。此偈上半顯示自業。見諸世界及諸眾生若成若壞。猶如幻故。下半顯示他業。謂動地放光等事。隨他所欲自在現故。十種自在如十地經說。偈曰。  神光照惡趣  令信生善道  威力震天宮  動殿令魔怖   釋曰。此偈顯示光業。光業二種。一救苦。二怖魔。上半偈明救苦。謂下照惡道眾生。令發信心得生善道故。下半偈明怖魔。謂上照天宮動魔宮殿令魔驚怖故。偈曰。  遊戲諸三昧  僧中最第一  恆現三種化  以是利眾生   釋曰。此偈上半顯示戲業。於佛眾中遊戲諸定最得自在。下半顯示化業。化有三種。一業化。工巧業處自在化故。二隨化。隨他所欲自在化故。三上化。住兜率天等勝上化故。以是三化恆為利益。偈曰。  智力普自在  剎土隨欲現  無佛令聞佛  懸擲有佛境   釋曰。此偈顯示淨業。淨業二種。一淨剎土。二淨眾生。上半偈明淨剎土。由智自在隨彼所欲能現水精琉璃等清淨世界故。下半偈明淨眾生。於無佛世界能令聞佛起淨信心生有佛處故。已說業用。次說相應。偈曰。  成熟眾生力  諸佛所稱譽  發語無不信  如是說相應   釋曰。神通相應有三種。一成生相應。譬如鳥翅初得成就。二稱譽相應。常得諸佛之所讚歎。三信受相應。凡所言說人皆信受。已說相應。次說住神通具。偈曰。  六智及三明  八解八勝處  十遍諸三昧  勇猛資神通   釋曰。菩薩住神通具有六種差別。一六智。二三明。三八解脫。四八勝處。五十遍入。六諸三昧。如是六義。是分別神通具差別。已說住神通具。次說神通大。偈曰。  能安不自在  常勤於利物  行有無怖畏  勇猛如師子   釋曰。菩薩神通有三種大。一自在大。眾生由煩惱故不得自在。菩薩智力能自在安置故。二歡樂大。由常勤利益眾生一向樂故。三無畏大。行三有中得極勇猛如師子故。神通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成熟品第九   釋曰。已說諸菩薩神通。諸菩薩雲何自成熟。偈曰。  欲信捨悲忍  念力堅支具  應知自成熟  此九皆上品   釋曰。菩薩有九種自成熟。一者欲成熟。由悕求大法故。二者信成熟。由淨心說者故。三者捨成熟。由滅離煩惱故。四者悲成熟。由憐愍眾生故。五者忍成熟。由能行難行故。六者念成熟。由一切受持故。七者力成熟。由皆能通達故。八者堅成熟。由惡魔外道不能奪故。九者支成熟。由善分圓滿故。如此九種窮最上位。是名成熟相。此九成熟。一一有因有體有業。今當說。偈曰。  近友聞亦思  勝勇勝究竟  攝法及受法  說欲成熟相   釋曰。親近善友。聽聞正法。如法思惟。此三能起大欲。是名欲因。上大精進一切不思議處究竟無疑。是名欲體。於大乘法有災橫處則能守護。菩薩所說信心領受。是名欲業。偈曰。  如來福智聚  淨心不可壞  速受定智果  說信成熟相   釋曰。婆伽婆如是廣說。是名信因。得不壞淨。是名信體。得定智果。是名信業。偈曰。  善護於六根  離惡起對治  樂修諸善法  說捨成熟相   釋曰。以念倚等善護六根。是名捨因。離不善覺起無間道。是名捨體。一切善法恆樂修習。是名捨業。偈曰。  見諸眾生苦  哀憐離小心  受身世間勝  說悲成熟相   釋曰。菩薩見眾生苦。是名悲因。起極憐愍遠離小乘心。是名悲體。得一切世間勝諸地不退。是名悲業。偈曰。  持性數修習  極苦能安忍  善根恆樂進  說忍成熟相   釋曰。持耐忍謂名門數習成性。是名忍因。能受極風寒等苦。是名忍體。隨勝生處恆修善法。是名忍業。偈曰。  報淨善隨順  極入善惡說  能起大般若  說念成熟相   釋曰。得清淨器。是名念因。隨所聞說善惡二義。聞思修已深了不忘。是名念體。能生出世般若。是名念業。偈曰。  二聚界圓滿  果起依最上  世間得第一  說力成熟相   釋曰。福智二聚種子充滿。是名力因。能得最上依止。是名力體。世間第一隨意成熟。是名力業。偈曰。  深觀妙法理  諸魔不可奪  能與異部過  說堅成熟相   釋曰。妙法道理作心觀察。是名堅固。惡魔波旬不能障礙。是名堅體。能與他部而作過失。是名堅業。偈曰。  所有善根聚  依勤能發起  離惡及修善  說支成熟相   釋曰。彼成熟善根聚。是名支因。依此因能發起上精進。是名支體。離諸不善樂修勝善。是名支業。偈曰。  如此九種物  自熟亦熟他  增善增法身  如世極親者   釋曰。欲等九物能自成熟亦成熟他。常增長一切善根及增長法身。由此二種增故。如似世間第一親者。已說菩薩自得成熟。次說菩薩成熟眾生。偈曰。  癰熟則堪治  食熟則堪噉  眾生熟亦爾  二分捨用故   釋曰。二分者。一障分。二治分。障熟須捨。如癰熟須潰。治熟須用。如食熟須噉。是名成熟依止。已說成熟依止。次說成熟差別。偈曰。  捨普勝隨善  得常漸為八  如此諸成熟  是說差別種   釋曰。成熟他相有八種。一者捨成熟。令滅煩惱故。二者普成熟。化以三乘故。三者勝成熟。過外道法故。四者隨成熟。應機說故。五者善成熟心恭敬故。六者得成熟。令不倒解故。七者常成熟。令永不退故。八者漸成熟。令次第增長故。已說成熟差別。次說成熟心勝。偈曰。  利子及利親  利己三利勝  菩薩利一切  過彼勝無比   釋曰。譬如世人安樂自子安樂自親安樂自身。此心最勝。菩薩普欲成熟一切眾生。過彼三心不可為比。是故菩薩成熟眾生。其心最勝。問此勝雲何成立。偈曰。  世間不自愛  何況能愛他  菩薩自愛捨  但為愛他故   釋曰。世人雖欲自愛尚不能自安利處。況能愛他安他利處。菩薩不爾。捨於自愛但為愛他。是故成熟眾生勝過於彼。問用此心勝雲何成熟。偈曰。  身財一切捨  平等及無厭  所乏令充足  安立於善根   釋曰。此偈顯示檀波羅蜜成熟眾生。檀有三種。一資生檀。內外身財一切捨故。二平等檀。於諸施田離高下故。三無厭檀。勇猛恆施不疲倦故。以是三檀二世隨攝。於現在世皆令充足。於未來世安立善根。偈曰。  常與性及滿  自樂不放逸  引入於戒足  二果常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屍波羅蜜成熟眾生。菩薩有五種屍羅。一者常屍羅。生生常有故。二者自性屍羅。無功用心住真實體故。三者圓滿屍羅。十善業道皆具足故。如十地經說。四者自樂屍羅。恆自愛樂故。五者不放逸屍羅。唸唸無犯故。以是五種屍羅二世隨攝。於現在世安立戒品。於未來世令依報二果功德無絕。偈曰。  不益得益想  極忍解方便  令彼起隨順  及種諸善根   釋曰。此偈顯示羼提波羅蜜成熟眾生。若他以不饒益事來向菩薩。菩薩於彼得饒益解起極忍辱。何以故。由彼隨順令我忍波羅蜜得增長故。亦以是忍二世隨攝。於現在世令起歸向。於未來世令種善根。偈曰。  久劫行上勤  利物心無退  令生一念善  況欲善無量   釋曰。此偈顯示毘梨耶波羅蜜成熟眾生。菩薩於億百千劫行最上精進。為成熟無邊眾生心無退轉。以是精進二世隨攝。於現在世但令得生一念善心。況於未來令無量善根皆得增益。偈曰。  得上自在禪  離染及見慢  現在令歸向  未來善法增   釋曰。此偈顯示禪波羅蜜成熟眾生。菩薩所得禪定遠離愛見慢等故自在最上。以是禪定二世隨攝。於現在世令歸向第一妙法。於未來世令增長一切善根。偈曰。  知真及知意  能斷一切疑  於法令恭敬  自他功德滿   釋曰。此偈顯示般若波羅蜜成熟眾生。知真者。解法不顛倒故。知意者。了達眾生心行斷彼疑故。以是般若二世隨攝。於現在世令向大法深生恭敬。於未來世令彼自身功德及他身功德皆得圓滿。偈曰。  善趣及三乘  大悲有三品  盡於未來際  如是熟眾生   釋曰。此偈顯示大成熟相有三種。一者位大。謂窮四位安立善道及以三乘。二者品大。悲極三品。下者信行地。中者初地至七地。上者八九十地。三者時大。時節無邊盡未來際。菩薩如是利益眾生。是名大成熟相。成熟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三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菩提品第十   釋曰。已說菩薩成熟眾生。次說菩薩得一切種智。偈曰。  一切難已行  一切善已集  一切時已度  一切障已斷   釋曰。此偈顯一切種智因圓滿。一切難已行者。由具足行無量百千種難行行未曾疲倦故。一切善已集者。由具足聚集諸波羅蜜自性善根故。一切時已度者。由具足經長時大劫阿僧祇故。一切障已斷者。由具足斷一切大乘障謂諸地所有微細障故。偈曰。  成就一切種  此即為佛身  譬如大篋開  眾寶無不現   釋曰。此偈顯一切種智果圓滿有三義分別。一至得。二自性。三譬喻。成就一切種者。謂至得分別。從此已後成就一切種智故。此即為佛身者。謂自性分別。即說一切種智為佛身體故。譬如大篋開眾寶無不現者。謂譬喻分別。不可思議菩提分寶皆現前故。已說一切種智為佛身。次說此身無二相。偈曰。  白法為佛身  非無亦非有  佛為法寶因  法則善根因   釋曰。白法為佛身者。轉六波羅蜜等一切善法為佛體故。非無亦非有者。此體非無。何以故。真如無別故。亦復非有。何以故。自性不成就故。是名無二相。佛為法寶因者。佛說一切法故。及以神通力故。法則善根因者。眾生為田善根為穀。如是法寶於所化眾生田生長善根穀故。偈曰。  具法亦離法  如藏亦如雲  生法雨法雨  故成如是譬   釋曰。此偈重顯前義。具法亦離法者。諸佛具足一切善法故。遠離一切不善法故。如藏亦如雲者。佛寶如藏法寶如雲。問此以何義。答生法雨法雨故成如是譬。佛寶能出生法寶。與大藏相似。法寶能生長一切眾生善根。與大雲相似。已說佛身無二相。次說是無上歸依。偈曰。  諸佛常救護  眾生三染污  諸惑諸惡行  及以生老死   釋曰。此偈略顯救護義。諸佛常救護者。由畢竟救護故。問救護何法。答眾生三染污。謂煩惱染污。業染污。生染污。諸惑者。即煩惱染污。諸惡行者。即業染污。及以生老死者。即生染污。問雲何救護。答於此三種眾生一切時救護不捨。即是畢竟義。偈曰。  諸災及惡趣  身見亦小乘  如是諸眾生  一切皆救護   釋曰。此偈廣顯救護義。諸災者。謂盲聾瘖啞狂亂形殘等眾生。由佛力故。盲者得視。聾者得聽。啞者能言。狂者得正。亂者得定。形殘者得具足。如是救護。惡趣者。謂地獄等眾生放火照觸。令得離苦不復更入。如是救護。身見者。謂著我眾生令得人無我解入二乘涅槃。如是救護。小乘者。謂二乘性。不定眾生方便引入大乘。如是救護。偈曰。  佛為勝歸處  無比故無上  如前種種畏  無不令脫者   釋曰。此偈顯歸依勝。由佛無譬喻故為無上。是故如前所說三種染污眾生及餘災等眾生。一切皆能救護。偈曰。  諸佛善滿身  一切世間勝  妙法化眾生  以度悲海故   釋曰。此偈顯歸依勝因。諸佛善滿身一切世間勝者。此由自利究竟。由力無畏等諸善功德自性滿故。妙法化眾生以度悲海故者。善解教化眾生方便。及度大悲海岸究竟故。偈曰。  盡於未來際  普及一切生  恆時利益彼  是說歸依大   釋曰。此偈顯歸依大。大有三義。一者時大。窮一切眾生生死際故。二者境大。以一切眾生為境故。三者事大。恆時作利益救脫其苦令出離故。已說無上歸依。次說如來轉依相。偈曰。  二障種恆隨  彼滅極廣斷  白法圓滿故  依轉二道成   釋曰。此偈顯示轉依有離有得。二障種恆隨彼滅極廣斷者。此明所治遠離。謂煩惱障智障二種種子。無始已來恆時隨逐。今得永滅極者。一切地廣者。一切種此皆斷故。白法圓滿故。依轉二道成者。此明能治成就。謂佛體與最上圓滿白法相應。爾時依轉得二道成就。一得極清淨出世智。道二得無邊所識境界智道。是名轉依。偈曰。  彼處如來住  不動如山王  尚悲樂滅人  況著諸有者   釋曰。此偈顯示如來轉依諸轉中勝。何以故。如來轉依住無漏界處。如山王鎮地安住不動。如此轉已見於聲聞緣覺樂寂滅人尚生憐愍。何況遠邊下賤著有苦惱眾生。偈曰。  他利及無上  不轉及不生  廣大與無二  無住亦平等  殊勝與遍授  是說如來轉  顯示十功德  差別義應知   釋曰。此二偈顯示如來轉依有十種功德差別。何等為十。一者他義轉。謂轉依已為利他故。二者無上轉。謂轉依已一切法中而得自在過二乘轉故。三者不轉轉。謂轉依已染污諸因不能轉此依彼依轉故。四者不生轉。謂轉依已一切染污法畢竟不起故。五者廣大轉。謂轉依已示現得大菩提及般涅槃故。六者無二轉。謂轉依已生死涅槃無有二故。七者不住轉。謂轉依已有為無為俱不住故。八者平等轉。謂轉依已與聲聞緣覺。同解脫煩惱障故。九者殊勝轉。謂轉依已力無畏等一切佛法無與等故。十者遍授轉。謂轉依已恆以一切乘而教授故。偈曰。  如空遍一切  佛亦一切遍  虛空遍諸色  諸佛遍眾生   釋曰。此偈顯示佛體一切遍與虛空相似。初二句直說。後二句釋說。譬如虛空遍一切色聚。佛體亦爾遍一切眾生聚。若以眾生現非佛故。言佛體不遍者。是義不然。未成就故。偈曰。  譬如水器壞  月像不現前  如是眾生過  佛像亦不現   釋曰。此偈顯示佛體雖遍而眾生不見。譬如水器破壞不見月像。如是眾生過失不見佛像。此義得成。偈曰。  譬如火聚性  或然或滅盡  如是諸佛化  或出或涅槃   釋曰。此偈顯示諸佛教化有出有沒。譬如火性有時熾然有時滅盡。諸佛教化亦復如是。有時示現出世。有時示現涅槃。如是已說如來轉依。次說如來事業恆無功用。偈曰。  意珠及天鼓  自然成自事  佛化及佛說  無思亦如是   釋曰。此偈顯示佛事無功用。譬如如意寶珠雖復無心自然能作種種變現。如來亦爾。雖復無功用心自然能起種種變化。譬如天鼓雖復無心自然能出種種音聲。如來亦爾。雖復無功用心自然能說種種妙法。偈曰。  依空業無間  而業有增減  依界事不斷  而事有生滅   釋曰。此偈顯示佛事無間。譬如世間依空所作無時斷絕。諸佛亦爾。依無漏界而作佛事亦無斷絕。譬如世間依空所作有增有減。諸佛亦爾。依無漏界而作佛事亦有生滅。已說無功用心不捨佛事。次說無漏法界甚深。偈曰。  如前後亦爾  及離一切障  非淨非不淨  佛說名為如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清淨相。如前後亦爾者。所謂非淨。由自性不染故。及離一切障者。所謂非不淨。由後時客塵離故。非淨非不淨佛說名為如者。是故佛說是如非淨非不淨。是名法界清淨相。偈曰。  清淨空無我  佛說第一我  諸佛我淨故  故佛名大我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大我相。清淨空無我者。此無漏界由第一無我為自性故。佛說第一我者。第一無我謂清淨如。彼清淨如即是諸佛我自性。諸佛我淨故。故佛名大我者。由佛此我最得清淨。是故號佛以為大我。由此義意。諸佛於無漏界建立第一我。是名法界大我相。偈曰。  非體非非體  如是說佛體  是故作是論  定是無記法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無記相。作體者。人法二相不可說故。非非體者。如相實有故。如是說佛體者。由此因緣故說佛體非體非非體。是故作是論定是無記法者。無記謂死後有如來死後無如來。死後亦有如來亦無如來。死後非有如來非無如來。如是四句不可記故。是故法界是無記相。偈曰。  譬如鐵熱息  譬如眼翳除  心智息亦爾  不說有無體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解脫相。譬如鐵熱息譬如眼翳除者。如是二物熱息翳除可說非體非非體。何以故。非體者。由熱翳無相故。非非體者。由息相有體故。心智息亦爾不說有無體者。諸佛心智以貪為熱以無明為翳。彼二若息亦說非體非非體。何以故。非體者。由貪及無明息故。非非體者。由心慧解脫有故。是名法界解脫相。已說相甚深。次說處甚深。偈曰。  諸佛無漏界  非一亦非多  前身隨順故  非身如空故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處甚深。諸佛無漏。法界非一亦非多。何以故。非一者。由前身隨順故。非多者。由非身故。問雲何非身。答如虛空故。是名法界處甚深。已說處甚深。次說業甚深。偈曰。  譬如大寶藏  眾寶之所依  淨界亦如是  佛法之依止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依止業。由清淨法界為力無畏等諸菩提分寶所依止故。偈曰。  譬如密雲布  灑雨成百穀  淨界亦如是  流善熟眾生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成熟眾生業。由從清淨法界流諸善根成熟眾生故。偈曰。  譬如日月盈  皎淨輪圓滿  淨界亦如是  善根聚圓滿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到究竟業聚。謂福智由清淨法界。如此二聚得圓滿故。偈曰。  譬如日輪出  流光照一切  淨界亦如是  流說化群生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說正法業。偈曰。  譬如日光合  同事照世間  淨界亦如是  佛合同業化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化所作業。譬如多日多光一時和合同作一事。謂乾熟等。如是多佛多智一時和合同作一業。謂變化等。偈曰。  譬如日光照  無限亦一時  淨界佛光照  二事亦如是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無分別業。譬如日光普照無有分限亦復一時。如是佛光普照無限一時亦復如是。偈曰。  譬如諸日光  說有雲等翳  淨界諸佛智  說有眾生障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不作業。譬如日光雲等為翳是故不照。如是佛光眾生過失為障。五濁多故。是故不有所作。偈曰。  譬如滋灰力  染衣種種色  淨界行願力  解脫種種智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解脫智業。譬如別衣由滋灰力。有處得種種色。有處不得種種色。三乘淨界亦爾。由行願力諸佛解脫得種種智。二乘解脫不得種種智。偈曰。  無漏界甚深  相處業三種  諸佛如是說  譬如染畫空   釋曰。此偈重顯前甚深義。無漏界甚深相處業三種者。此無漏界世尊略說三種甚深。一者相甚深。二者處甚深。三者業甚深。相甚深有四種。一清淨相。二大我相。三無記相。四解脫相。如其次第。由前四偈所顯處甚深一種。謂一多不住故。由第五偈所顯業甚深有八種。一寶依止業。二成熟眾生業。三到究竟業。四說正法業。五化所作業。六無分別業。七智不作業。八解脫智業。如其次第。由後八偈所顯。諸佛如是說。譬如染畫空者。此無漏界無有戲論。譬如虛空是故甚深。如是甚深差別說者。譬如染於虛空畫於虛空。是義應知。偈曰。  一切無別故  得如清淨故  故說諸眾生  名為如來藏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是如來藏。一切無別故者。一切眾生一切諸佛等無差別。故名為如。得如清淨故者。得清淨如以為自性。故名如來。以是義故可說一切眾生名為如來藏。已說無漏界甚深。次說諸佛變化。偈曰。  聲聞及緣覺  菩薩與如來  初化退世間  至佛退菩薩   釋曰。此偈顯示增上變化。一切世間變化聲聞變化能退。一切聲聞變化緣覺變化能退。一切緣覺變化菩薩變化能退。一切菩薩變化諸佛變化能退。無有一人變化能退諸佛變化。是故如來變化最得增上。偈曰。  如是佛變化  無量不思議  隨人隨世界  隨時種種現   釋曰。此偈顯示甚深變化。此甚深有二種。一者無量。二者不思議。問此事雲何。答隨何根人隨何世界隨何時節。如其差別。若多若少。種種變化。如是無量亦不思議。是故如來變化最為甚深。自下次說別轉變化。偈曰。  如是五根轉  變化得增上  諸義遍所作  功德千二百   釋曰。此偈顯示轉五根變化。此變化得二種增上。一者得諸義遍所作。謂一一根皆能互用一切境界故。二者得功德千二百。謂一一根各得千二百功德故。偈曰。  如是意根轉  變化得增上  極淨無分別  恆隨變化行   釋曰。此偈顯示轉意根變化。意根謂染污識。由此轉故得極淨無分別智。恆與一切變化隨行共所作故。偈曰。  如是義受轉  變化得增上  淨土如所欲  受用皆現前   釋曰。此偈顯示轉義受變化。義謂五塵受謂五識。由此二轉剎土清淨。所欲現前隨意受用。偈曰。  如是分別轉  變化得增上  諸智所作業  恆時無礙行   釋曰。此偈顯示轉分別變化。分別謂意識。由此轉故諸智所作。一切時變化無有障礙。偈曰。  如是安立轉  變化得增上  住佛不動句  不住於涅槃   釋曰。此偈顯示轉安立變化。安立謂器世界。由此轉故。住佛不動無漏法界。得不般涅槃。恆起增上變化。偈曰。  如是欲染轉  變化得增上  住佛無上樂  示現妻無染   釋曰。此偈顯示轉欲染變化。由此轉故得二種變化。一者得無上樂住。二者得於妻無染。偈曰。  如是空想轉  變化得增上  隨欲一切得  所去皆無擁   釋曰。此偈顯示轉空想變化。由此轉故得二種變化。一者所欲皆得。得虛空藏故。二者所去無擁。得虛空解故。偈曰。  如是無量轉  如是無量化  不思議所作  諸佛依無垢   釋曰。此偈總結前義。由無量轉故得無量變化。如是諸佛不思議業。一切皆依無漏法界。是義應知。已說諸佛變化。次說諸佛成熟眾生。偈曰。  令集亦令長  令熟亦令脫  熟熟不無餘  世間無盡故   釋曰。此偈顯示次第成熟因。未集善根者令聚集。已集善根者令增長。已長善根者令成熟。已熟善根者令解脫。使得最極清淨。如是十方諸佛各各善說。熟已復熟不般涅槃。何以故。由諸世間無有盡故。偈曰。  難得已具得  處處為物歸  希有非希有  由得善方便   釋曰。此偈顯示已熟菩薩行非希有相。難得已具得處處為物歸者。無上菩提最上功德。此未曾有。今已具足相應。由此相應故能恆於十方世界為物歸處。希有非希有者。如是處處成熟眾生。是為希有。如此希有亦非希有。何以故。由得善方便故。善方便者。謂隨機道即是清淨行。偈曰。  轉法及法沒  得道亦涅槃  處處方便起  不動真法界   釋曰。此偈顯示普遍成熟因。轉法及法沒得道亦涅槃者。謂於一剎那中有處示現轉無量法輪。有處示現正法滅盡。有處示現得大菩提。有處示現入於涅槃。此由眾生行不同故。處處方便起不動真法界者。若眾生應可成熟。如來隨彼住處處處教化。然於無漏法界亦復不動偈曰。  不起分別意  成熟去來今  處處化眾生  三門常示現   釋曰。此偈顯示自然成熟因。不起分別意成熟去來今者。一切諸佛不作是念。我曾成熟眾生。我當成熟眾生。我今成熟眾生。何以故。由無分別故。處處化眾生三門常示現者。雖無功用而一切時。以諸善根於十方世界。遍以三門成熟眾生。三門者。謂三乘教門故。偈曰。  如日自然光  照闇成百穀  法日光亦爾  滅惑熟眾生   釋曰。此偈譬顯自然義。譬如日輪無勤方便自然放光處處破闇成熟百穀。諸佛亦爾。雖無功用以法日光處處滅惑成熟眾生。偈曰。  一燈燃眾燈  極聚明無盡  一熟化多熟  無盡化亦然   釋曰。此偈顯示展轉成熟因。譬如一燈。傳然眾燈。極大燈聚無量無數而一燈無盡。諸佛亦爾。一佛成熟化多成熟極大眾生聚無量無數。然其化力亦復無盡。偈曰。  巨海納眾流  無厭復無溢  佛界攝眾善  不滿亦不增   釋曰。此偈顯示無厭成熟因。譬如巨海廣納百川無有厭足亦無盈溢。為容受故。佛界亦爾。常攝無量清淨善根。而不滿足亦不增長。由希有故。已說諸佛成熟眾生。次說諸佛法界清淨。偈曰。  二障已永除  法如得清淨  諸物及緣智  自在亦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性義。二障已永除法如得清淨者。謂清淨相。由煩惱障及智障悉永盡故。諸物及緣智自在亦無盡者。謂自在相。由於諸物及緣彼智。二種自在永無盡故。偈曰。  一切種如智  修淨法界因  利樂化眾生  此果亦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因義。一切種如智修淨法界因者。謂為清淨法界於一切時修一切種如門智以為因故。利樂化眾生此果亦無盡者。謂為教化眾生於一切時與一切眾生利樂二果恆無盡故。偈曰。  發起身口心  三業恆時化  二門及二聚  方便悉圓滿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業義。發起身口心三業恆時化者。謂起身業口業心業一切時教化眾生故。二門及二聚方便悉圓滿者。論具足二門二聚為方便故。二門謂三昧門陀羅尼門。二聚謂福德聚智慧聚。偈曰。  自性及法食  變化位差別  此由法界淨  諸佛之所說   釋曰。此偈顯示法界位義。自性及法食變化位差別者。謂自性身食身化身位差別故。此由法界淨諸佛之所說者。若法界不清淨此位不成故。已說諸佛法界清淨。次說諸佛三身。偈曰。  性身及食身  化身合三身  應知第一身  餘二之依止   釋曰。一切諸佛有三種身。一者自性身。由轉依相故。二者食身。由於大集眾中作法食故。三者化身。由作所化眾生利益故。此中應知。自性身為食身化身依止。由是本故。偈曰。  食身於諸界  受用有差別  眾土名身業  一切皆異故   釋曰。食身於一切世界中諸徒眾諸剎土諸名號諸身諸業。如此諸受用事悉皆不同。偈曰。  平等微細身  受用身相合  應知受用身  得是化身因   釋曰。平等謂自性身。一切諸佛等無別故。微細者。由此身難知故。受用身謂食身。此身與平等身合由依起故。應知受用身復是化身因者。由所欲受用一切示現故。偈曰。  化佛無量化  是故名化身  二身二利成  一切種建立   釋曰。由化身諸佛於一切時化作無量差別。佛由此化故名為化身。二身者謂食身化身。二利者謂自利他利。食身以自利成就為相。化身以他利成就為相。如此二利。一切種成就故。次第建立食身及化身。偈曰。  工巧及出生  得道般涅槃  示此大方便  令他得解脫   釋曰。復次化身者。於一切時教化眾生。或現工巧。或現出生。或現得菩提。或現般涅槃。如是種種示大方便。皆令眾生而得解脫。此是他利成就相。偈曰。  應知佛三身  是佛身皆攝  自他利依止  示現悉三身   釋曰。應知此三身攝一切諸佛身。示現一切自利他利依止故。偈曰。  由依心業故  三佛俱平等  自性無間續  三佛俱常住   釋曰。彼三種身如其次第。一切諸佛悉皆平等。由依故。一切諸佛自性身平等。法界無別故。由心故。一切諸佛食身平等。佛心無別故。由業故。一切諸佛化身平等。同一所作故。復次一切諸佛悉同常住。由自性常故。一切諸佛自性身常住。畢竟無漏故。由無間常故。一切諸佛食身常住。說法無斷絕故。由相續常故。一切諸佛化身常住。雖於此滅復彼現故。已說諸佛身。次說諸佛智。偈曰。  四智鏡不動  三智之所依  八七六五識  次第轉得故   釋曰。四智鏡不動三智之所依者。一切諸佛有四種智。一者鏡智。二者平等智。三者觀智。四者作事智。彼鏡智以不動為相。恆為餘三智之所依止。何以故。三智動故。八七六五識次第轉得故者。轉第八識得鏡智。轉第七識得平等智。轉第六識得觀智。轉前五識得作事智。是義應知。偈曰。  鏡智緣無分  相續恆不斷  不愚諸所識  諸相不現前   釋曰。此偈顯示轉第八識得鏡智。鏡智緣無分者。於一切境界不作分段緣故。相續恆不斷者。於一切時常行不斷絕故。不愚諸所識者。了知一切境界障永盡故。諸相不現前者。於諸境界離行相緣無分別故。偈曰。  鏡智諸智因  說是大智藏  餘身及餘智  像現從此起   釋曰。此偈顯示鏡智用。鏡智諸智因說是大智藏者。彼平等智等諸智一切種皆以鏡智為因。是故此智譬如大藏。由是諸智藏故。餘身及餘智像現從此起者。餘身謂受用身等。餘智謂平等智等。由彼身像及彼智像。一切皆從此智出生。是故佛說此智以為鏡智。偈曰。  眾生平等智  修淨證菩提  不住於涅槃  以無究竟故   釋曰。此偈顯示轉第七識得平等智。眾生平等智修淨證菩提者。若諸菩薩證法現前時。即得一切眾生平等智。若修習此智最極清淨。即得無上菩提。不住於涅槃。以無究竟故者。由眾生無盡故無究竟。無究竟故不住涅槃。由此義故說為平等智。偈曰。  大慈與大悲  是二恆無絕  眾生若有信  佛像即現前   釋曰。此偈顯示平等智用。大慈與大悲是二恆無絕者。諸佛如來於一切時隨逐眾生。何以故。大慈大悲無斷絕故。眾生若有信佛像即現前者。如其所信隨彼現故。是故或有眾生見如來青色。或有眾生見如來黃色。如是一切此前二智即是法身。偈曰。  觀智識所識  恆時無有礙  此智如大藏  總持三昧依   釋曰。此偈顯示轉第六識得觀智。觀智於所識一切境界恆無障礙。譬如大藏。與一切陀羅尼門一切三昧門而為依止。何以故。如是二門皆從此智生故。偈曰。  恆在大眾中  種種皆示現  能斷諸疑網  雨大法雨故   釋曰。此偈顯示觀智用義如偈說。此觀智即是食身。偈曰。  事智於諸界  種種化事起  無量不思議  為利群生故   釋曰。此偈顯示轉前五識得作事智。彼作事智於一切世界中作種種變化事。無量無邊不可思議。如此等業。皆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此作事智即是化身。偈曰。  攝持及等心  開法亦作事  如是依四義  次第四智起   釋曰。攝持者。謂聞法攝持故。等心者。謂於一切眾生得自他平等故。開法者。謂演說正法故。作事者。謂起種種化業故。依第一義鏡智起。依第二義平等智起。依第三義觀智起。依第四義作事智起。偈曰。  性別及不虛  一切亦無始  無別故不一  依同故不多   釋曰。此偈顯示諸佛不一不多。不一者。由性別故。不虛故。一切故。無始故。無別故。性別者。由無邊諸佛性別。若言唯有一佛而有當得菩提者。是義不然。故佛不一。不虛者。若福智聚虛則應餘菩薩不得菩提。由二聚不虛故。是義不然。故佛不一。一切者。若言唯有一佛則應是佛不利益一切眾生。由佛建立一切眾生作佛故。是義不然。故佛不一。無始者。若言唯有最初一佛。是佛應無福智二聚而得成佛。是義不然。故佛不一。無別者。若言有別佛無福智二聚。是義不然。故佛不一。不多者。由依同故。一切諸佛法身由依無漏界故。已說諸佛智。次說入佛方便。偈曰。  分別若恆有  真實則永無  分別若永無  真實則恆有   釋曰。若分別自性是恆有。則真實自性是永無。由不可得故。若分別自性是永無。則真實自性是恆有。由可得故偈曰。  欲修最上修  不見一切修  欲得最上得  不見一切得   釋曰。彼如是最上修。彼修不可得。彼如是最上得。彼得不可得。偈曰。  尊重及長時  觀佛希有法  緣此速得佛  去佛菩提遠   釋曰。若有菩薩於佛世尊極生尊重及長時正勤觀佛未曾有法。緣此觀心及長時精進。而謂我當速得無上菩提。應知如是菩薩去佛菩提則為甚遠。何以故。彼有慢故。偈曰。  觀法唯分別  此義如前知  菩薩無分別  說彼速成佛   釋曰。若菩薩觀一切諸法唯是分別。觀彼分別亦無分別。即得入彼無生忍位。由如此義說得菩提。已說入佛方便。次說諸佛同事。偈曰。  應知諸河水  別依亦別事  水少蟲用少  未入大海故  一切入大海  一依亦一事  水大蟲用大  亦復常無盡  如是諸別解  別意亦別業  解少利益少  未入佛體故  一切入佛體  一解亦一意  解大利益大  極聚亦無盡   釋曰。別水譬諸菩薩別解。別依譬諸菩薩別意。一水譬諸如來一解。一依譬諸如來一意。由諸河水別故水事業亦別。由水少故水蟲受用亦少。何以故。未得同入大海故。諸菩薩亦爾。由解別故作業亦別。由解少故利益眾生亦少。何以故。未得同入佛體故。諸水若入大海。即同一依。即同一體。由水一故事業亦一。由水大故水蟲受用亦大。若諸菩薩同入佛體。即同一意。即同一解。由解一故作業亦一。由解大故利益亦大。極一切眾生聚亦無有盡。如是已說諸佛體用次說一偈勸進悕求。偈曰。  無比圓白法  眾生利樂因  樂住無盡藏  智者應求發   釋曰。無比圓白法者。由佛自利成就故。眾生利樂因者。由佛利他成就故。樂住無盡藏者。由佛善根無過無上是無盡樂藏故。智者應求發者。有智之人應求如此最勝樂住而發大菩提心故。菩提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四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明信品第十一   釋曰。已說無上菩提隨順。菩提者所謂信。此信相今當說。偈曰。  已生及未生  正受及似受  他力亦自力  有迷亦不迷  現前不現前  聽法及求義  觀察等十三  分別於信相   釋曰。信相差別有十三種。一者已生信。謂過去現在信。二者未生信。謂未來信。三者正受信。謂內信。四者似受信。謂外信。五者他力信。謂粗信。由善友力生故。六者自力信。謂細信。由自力生故。七者有迷信。謂惡信。由顛倒故。八者不迷信。謂好信。由無倒故。九者現前信。謂近信。由無障故。十者不現前信。謂遠信。由有障故。十一者聽法信。謂聞信。由聞生故。十二者求義信。謂思信。由思生故。十三者觀察信。謂修信。由修生故。已說信相差別。次說信種差別。偈曰。  可奪間無間  有多亦有少  有覆及無覆  相應不相應  有聚亦無聚  極入亦遠入  復此十三義  分別於信種   釋曰。信種差別亦有十三。一者可奪信。謂下品信。二者有間信。謂中品信。三者無間信。謂上品信。四者多信。謂大乘信。五者少信。謂小乘信。六者有覆信。謂有障信。由不能勝進故。七者無覆信。謂無障信。由能勝進故八者相應信。謂熟修信。由恆行及恭敬行故。九者不相應信。謂不熟修信。由離前二行故。十者有聚信。謂有果信。由能得大菩提故。十一者無聚信。謂無果信。由不能得大菩提故。十二者極入信。謂功用信。從初地至七地故。十三者遠入信。謂極淨信。從八地至佛地故。已說信種。次說信障難。偈曰。  多忘亦懈怠  行迷並惡友  善羸及邪憶  放逸復少聞  聞喜及思喜  因定增上慢  應知此等過  障礙於信相   釋曰。障者相違義。多忘者。於已生信為障。懈怠者。於未生信為障。行迷者。於正受似受信為障。如先所受能受執著故。惡友者。於他力信為障。以倒法令受故。善羸者。於自力信為障。邪憶者。於不迷信為障。放逸者。於現前信為障。少聞者於聽法信為障。不聽了義故。聞喜者。於求義信為障。少思惟故。思喜及定慢者。於觀察信為障。少修及不細觀察故。問何障障信種。偈曰。  不厭及不習  有厭亦有覆  無應及無聚  應知障信種   釋曰。不習者於可奪信有聞信為障。不厭者。於小信為障。不厭生死故。有厭者。於大信為障。厭生死故。有覆者。於無覆信為障。無應者。於相應信為障。無聚者。於有聚信為障。已顯示信障難。次讚歎信功德。偈曰。  信有大福德  不悔及大喜  不壞將堅固  進位並得法  自利與他利  亦復速諸通  以此諸功德  讚歎信利益   釋曰。大福德者。讚現在信不悔者。讚過去信。不追變故。大喜者。讚正受信及似受信。定相應故。不壞者。讚友力信。正道不壞故堅固者。讚自力信。不退捨故。進位者。讚不迷信現前信聽法信求義信觀察信有間信。得法者。讚無間信。自利者。讚少信。他利者。讚多信。速通者。讚諸自分信。謂無覆信相應信有聚信極入信速入信。偈曰。  狗龜奴王譬  次第譬四信  習欲習諸定  自利利他人   釋曰。譬如餓狗求食無厭。諸習欲人信亦復如是。於一切時種種信故。譬如盲龜水中藏六。諸習外定人信亦復如是。唯知修習世間定故。譬如賊奴畏主。勤作諸自利人信亦復如是。為怖生死勤方便故。譬如大王自在詔敕。諸利他人信亦復如是。增上教化無休息故。菩薩自解諸信。復廣分別令他得解。如是勸諸眾生生大乘信。已讚信功德。次遮下劣心。偈曰。  人身及方處  時節皆無限  三因菩提得  勿起下劣心   釋曰。人身及方處時節皆無限者。得無上菩提有三因無限。一者人身無限。由人道眾生得無限故。二者方處無限。由十方世界得無限故。三者時節無限。由盡未來際剎那剎那得無限故。三因菩提得勿起下劣心者。由此三因無限。是故諸菩薩於無上菩提不應退屈起下劣心。已遮下劣心。次顯福德勝。偈曰。  得福由施彼  非由自受用  依他說大乘  不依自義法   釋曰。得福由施彼非由自受用者。譬如以食施彼則得大福。由利他故。非自受用能得大福。由自利故。問若爾菩薩雲何得福。答依他說大乘不依自義法。諸菩薩如是依他說大乘經得大福德。不依自利說小乘經得大福德。已說勝福。次說得果。偈曰。  大法起大信  大信果有三  信增及福增  得佛功德體   釋曰。大法起大信大信果有三者。謂有智人於大乘聖法而生大信。由此大信得三種果。問得何等果。答信增及福增得佛功德體。此明一得大信果。信增長故二得大福果。福增長故三得大菩提果。功德無等及佛體大故。明信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述求品第十二之一   釋曰。如是已說種種信。次說以信求諸法。偈曰。  三藏或二攝  成三有九因  熏覺寂通故  解脫生死事   釋曰。三藏或二攝者。三藏謂修多羅藏毘尼藏阿毘曇藏。或二謂此三由下上乘差別故。復次為聲聞藏及菩薩藏。問彼三及二。雲何名藏。答由攝故。謂攝一切所應知義。問雲何成三。答成三有九因。立修多羅者。為對治疑惑。若人於義處處起疑。為令彼人得決定故。立毘尼者。為對治受用二邊。為離樂行邊遮有過受用。為離苦行邊聽無過受用。立阿毘曇者。為對治自心見取。不倒法相此能示故。復次立修多羅者。為說三學。立毘尼者。為成戒學。心學由持戒故不悔。由不悔故隨次得定。立阿毘曇者。為成慧學。不顛倒義此能擇故。復次立修多羅者。為正說法及義。立毘尼者。謂成就法及義由勤方便煩惱滅故。立阿毘曇者。為通達法及義。由種種簡擇此為方便故。由此九因故立三藏。問別用如此通用雲何。答熏覺寂通故解脫生死事。此明解脫生死是其通用。由聞故熏。由思故覺。由止故寂。由觀故通。由此四義生死諸事永得解脫。偈曰。  經律阿毘曇  是各有四義  具解成種智  一偈得漏盡   釋曰。若略說三藏一一各有四義。若菩薩能了此義。則成就一切種智。若聲聞能了一偈則得諸漏永盡。問雲何一一四種義。偈曰。  依故及相故  法故及義故  如是四種義  是說多羅義   釋曰。修多羅有此四義。一依二相三法四義。依者。是處是人是用。謂隨是何國土。隨是何諸佛。隨是何眾生。如來依此三種說修多羅。相者。謂世諦相及第一義諦相。法者。謂陰界入緣生諦食等法。義者。謂釋所以。偈曰。  對故及數故  伏故及解故  如是四種義  是說毘曇義   釋曰。阿毘曇有此四義。一對二數三伏四解。對者是向涅槃法。諦菩提分解脫門等說故。數者是相續法。於一一法色非色可見不可見等差別無量說故。伏者。是勝上法。於諍論眾中決判法義退彼說故。解者。是釋義法。由阿毘曇修多羅義易可解故。偈曰。  罪起淨出故  人制解判故  四義復四義  是說毘尼義   釋曰。毘尼有二種四義。初四義者。一罪二起三淨四出。罪者。罪自性。謂五聚罪。起者。罪緣起。此有四種。一無知。二放逸。三煩惱疾利。四無恭敬心。淨者。罪還淨。由善心不由治罰。出者。罪出離。此有七種。一者悔過。謂永遮相續。二者順教。謂與學羯磨治罰。三者開許。謂先時已制後時更開。四者更捨。謂僧和合與學者捨。是時先犯還得清淨。五者轉依。謂比丘比丘尼男女轉根出不共罪。六者實觀。謂法憂陀那由勝觀察。七者性得。謂見諦時細罪無體。由證法空法爾所得。復四義者。一人二制三解四判。人者謂犯罪人。制者謂依彼犯人大師集眾說彼過失制立學足。解者謂如所制更廣分別。判者謂雲何得罪。雲何不得罪。如是應持。已說求法。次說求緣。偈曰。  佛說所緣法  應知內外俱  得二無二義  二亦不可得   釋曰。佛說所緣法應知內外俱者。佛說一切所緣法有三種。一內二外三俱。彼能取自性身等為內。所取自性身等為外。合二自性為俱。得二無二義二亦不可得者。於此內外二緣如其次第得無二義。問雲何得。答若所取義與能取義無別觀。若能取義與所取義無別觀。復次合二為一。由於內外二緣得如如故。如是彼二無有二義。則此二緣亦不可得。問已說得緣。雲何得智。偈曰。  三緣得三智  淨持意言境  了別義光已  安心唯有名   釋曰。三緣謂如前說內外俱三境。三智謂聞思修三慧。由依三緣能得三慧。問雲何得。答若於三緣淨持意言境即得聞慧。意言者分別也。淨者信決定。持者擇彼種。由此得聞慧。若於三緣了別義光已即得思慧。謂知義及光不異意言。由此得思慧。若於三緣安心唯有名即得修慧。謂知義及光但唯是名。由此得修慧。如先所說二緣不可得。是故應知彼三緣者。是聞思修三慧依止。已說求緣。次說求作意。偈曰。  最初謂種性  所作及依止  信安及欲生  依定亦依智  別緣種種緣  通達及修種  自性與功力  領受及方便  自在小大等  如是有十八  盡攝諸作意  行者應勤修   釋曰。十八種作意者。一種性作意。二所作作意。三依止作意。四信安作意。五欲生作意。六依定作意。七依智作意。八別緣作意。九種種緣作意。十通達作意。十一修種作意。十二自性作意。十三功力作意。十四領受作意。十五方便作意。十六自在作意。十七小作意。十八大作意。種性作意者。由聲聞等三乘性定故。所作作意者。由福智二聚圓滿故。依止作意者。由在家出家迫迮不迫迮差別故。信安作意者。念佛相應故。欲生作意者。隨念佛時信心相應故。依定作意者。有覺有觀等三三昧相應故。依智作意者。從聞思修方便次第生故。別緣作意者。此有五種。於修多羅憂陀那伽陀阿波陀那。一受二持三讀四思五說故。種種緣作意者。此有七種。名緣句緣字緣人無我緣法無我緣色緣無色緣。色緣謂身緣。無色緣謂受心法緣。通達作意者。此有四種。一通達物。謂知苦體。二通達義。謂知苦無常空無我義。三通達果。謂知解脫。四通達覺。謂知解脫智。修種作意者。此有四種修及三十七種。修四種修者。謂人無我種修。法無我種修見種修。智種修。三十七種修者。謂不淨苦無常無我四種修。是名四念處種修。復次得習斷對治四種修。是名四正勤種修。復次為對治知足亂疑掉動沈沒四障故欲進念慧四種修。是名四神足種修。復次住心者。為成就出世間故起信勤不忘心住簡擇五種修。是名五根種修。復次如是五修能治五障即名為力。是名五力種修。復次於菩提正憶簡擇勇猛慶悅調柔心住平等七種修。是名七覺分種修。復次得決定故。成淨持地業。思惟分別故。聖所受三戒能持故。先所得道勤習故。法住相不忘故。無想心住轉依故。如是八種修。是名八道分種修。自性作意者。此有二種。一奢摩他。二毘缽捨那。此二是道自性故。功力作意者。力有二種。一拔除熏習。二拔除相見。領受作意者。諸佛菩薩教授所有法流悉受持故。方便作意者。於定所行處方便有五。一解數方便。於名句字數悉通達故。二解具方便。具有二種。一份量具所謂諸字。二非份量具所謂名句等。三解分別方便。分別二種。一依名分別義。二依義分別名非分別者字也。四解次第方便。謂先取名後轉取義。五解通達方便。通達有十一種。一通達客塵。二通達境光。三通達義不可得。四通達不可得不可得。五通達法界。六通達人無我。七通達法無我。八通達下劣心。九通達高大心。十通達所得法。十一通達所立法。自在作意者。自在三種。一惑障極清淨。二惑智二障極清淨。三功德極清淨。小作意者。謂初清淨。大作意者。謂後二清淨。已說求作意。次說求真實義。偈曰。  離二及迷依  無說無戲論  三應及二淨  二淨三譬顯   釋曰。離二及迷依無說無戲論者。此中應知。三性俱是真實。離二者。謂分別性真實。由能取所取畢竟無故。迷依者。謂依他性真實。由此起諸分別故。無說無戲論者。謂真實性真實。由自性無戲論不可說故。三應及二淨二淨三譬顯者。三應謂初真實。應知第二真實應斷。第三真實應淨。二淨謂一者自性清淨。由本來清淨故。二者無垢清淨。由離客塵故。此二清淨由三種譬喻可得顯現。謂空金水。如此三譬。一則俱譬自性清淨。由空等非不自性清淨故。二則俱譬無垢清淨。由空等非不離客塵清淨故。偈曰。  法界與世間  未曾有少異  眾生癡盛故  著無而棄有   釋曰。法界與世間未曾有少異者。非法界與世間而有少異。何以故。法性與諸法無差別故。眾生癡盛故著無而棄有者。由眾生愚癡熾盛。於世間無法。不應著而起著。於如如有法。不應捨而棄捨。已說求真實。次說求真實譬喻。偈曰。  如彼起幻師  譬說虛分別  如彼諸幻事  譬說二種迷   釋曰。如彼起幻師譬說虛分別者。譬如幻師依咒術力變木石等以為迷因。如是虛分別依他性亦爾。起種種分別為顛倒因。如彼諸幻事譬說二種迷者。譬如幻像金等種種相貌顯現。如是所起分別性亦爾。能取所取二迷恆時顯現。偈曰。  如彼無體故  得入第一義  如彼可得故  通達世諦實   釋曰。如彼無體故得入第一義者。如彼謂幻者幻事無有實體。此譬依他分別二相亦無實體。由此道理即得通達第一義諦。如彼可得故通達世諦實者。可得謂幻者幻事體亦可得。此譬虛妄分別亦爾。由此道理即得通達世諦之實。偈曰。  彼事無體故  即得真實境  如是轉依故  即得真實義   釋曰。彼事無體故即得真實境者。若人了彼幻事無體。即得木等實境。如是轉依故即得真實義者。若諸菩薩了彼二迷無體。得轉依時即得真實性義。偈曰。  迷因無體故  無迷自在行  倒因無體故  無倒自在轉   釋曰。迷因無體故無迷自在行者。世間木石等雖復無體而為迷因。若得無迷行則自在不依於他。倒因無體故無倒自在轉者。如是依未轉時雖復無體而為倒因。若得轉時由無倒故。聖人亦得自在依自在行。偈曰。  是事彼處有  彼有體亦無  有體無有故  是故說是幻   釋曰。是事彼處有彼有體亦無者。此顯幻事有而非有。何以故。有者是幻像事。彼處顯現故。非有者彼實體不可得故。有體無有故是故說是幻者。如是有體與無體無二。由此義故說彼是幻。偈曰。  無體非無體  非無體即體  無體體無二  是故說是幻   釋曰。無體非無體非無體即體者。此顯幻事非有而有。何以故。非有者。彼幻事無體由無實體故。而有者。彼幻事非無體由像顯現故。無體體無二是故說是幻者。如是無體與體無二。由此義故說彼是幻。偈曰。  說有二種光  而無二光體  是故說色等  有體即無體   釋曰。說有二種光而無二光體者。此顯虛妄分別有而非有。何以故。有者。彼二光顯現故。非有者。彼實體不可得故。是故說色等有體即無體者。由此義故。故說色等有體即是無體。偈曰。  無體非無體  非無體即體  是故說色等  無體體無二   釋曰。無體非無體非無體即體者。此顯虛妄分別非有而有。何以故。非有者。彼二光無體由無實體故。而有者。彼二光非無體由光顯現故。是故說色等無體體無二者。由此義故。故說色等無體與體而無有二。問體與無體何不一向定說而令彼二無差別耶。偈曰。  有邊為遮立  無邊為遮謗  退大趣小滅  遮彼亦如是   釋曰。如其次第。一為遮有邊。二為遮無邊。三為遮趣小乘寂滅。是故不得一向定說。問雲何遮有邊。答有邊為遮立。此明由於無體知無體故。不應安立有。問雲何遮無邊。答無邊為遮謗。此明由於有體知世諦故。不應非謗無。問雲何遮趣小乘寂滅。答退大趣小滅遮。彼亦如是。此明由彼二無別故。不應厭體入小涅槃。偈曰。  色識為迷因  識識為迷體  色識因無故  識識體亦無   釋曰。色識為迷因識識為迷體者。彼所迷境名色識。彼能迷體名非色識。色識無體故識識體亦無者。色識無故非色識亦無。何以故。由因無故彼果亦無。偈曰。  幻像及取幻  迷故說有二  如是無彼二  而有二可得   釋曰。幻像及取幻迷故說有二者。迷人於幻像及取幻。由迷故說有能取所取二事。如是無彼二而有二可得者。彼二雖無而二可得。由迷顯現故。問此譬欲何所顯。偈曰。  骨像及取骨  觀故亦說二  無二而說二  可得亦如是   釋曰。骨像及取骨觀故亦說二者。觀行人於骨像及取骨。由觀故說有能觀所觀二事。無二而說二可得亦如是者。彼二雖無而二亦可得。由觀顯現故。問如是觀已。何法為所治。何法為能治。偈曰。  應知所治體  謂彼法迷相  如是體無體  有非有如幻   釋曰。應知所治體謂彼法迷相者。此中應知。所治體即是法迷相。法迷相者謂如是如是體故。如是體無體有非有如幻者。如是體說有者。由虛妄分別故。說非有者。由能取所取二體與非體無別故。如是有亦如幻無亦如幻說此相如幻。偈曰。  應知能治體  念處等諸法  如是體無相  如幻亦如是   釋曰。應知能治體念處等諸法者。此中應知。能治體即是諸法。諸法者。謂佛所說念處等法。如是如是體故。如是體無相如幻亦如是者。彼體亦如幻。何以故。如諸凡夫所取。如是如是有體故。如諸佛所說。如是如是無體故。如是體無相。而佛世尊示現入胎出生踰城出家成正覺。如是無相而光顯現。是故如幻。問若諸法同如幻。以何義故。一為能治。一為所治。偈曰。  譬如強幻王  令餘幻王退  如是清淨法  能令染法盡   釋曰。譬如強幻王令餘幻王退者。彼能治淨法亦如幻王。由能對治染法得增上故。彼所治染法亦如幻王。由於境界得增上故。如是清淨法能令染法盡者。如彼強力幻王能令餘幻王退。菩薩亦爾。知法如幻。能以淨法對治染法。是故無慢。問世尊處處說如幻如夢如焰如像如影如響如水月如化。如此八譬各何所顯。偈曰。  如幻至如化  次第譬諸行  二六二二六  一一一有三   釋曰。如幻至如化次第譬諸行者。幻譬內六入。無有我等體但光顯現故。夢譬外六入。所受用塵體無有故。焰譬心及心數二法。由起迷故。像復譬內六入。由是宿業像故。影復譬外六入。由是內入影內入增上起故。響譬所說法。法如響故。水月譬依定法定則如水。法則如月。由彼澄靜法顯現故。化譬菩薩故意受生。不染一切所作事故。二六二二六一一一有三者。初二六謂內六入外六入。彼幻夢二譬。所顯二謂心及心數。彼炎譬所顯。復二六謂內六入外六入。彼像影二譬所顯。一一一謂說法三昧受生。彼響月化三譬所顯。已說真實義。次求能知智。偈曰。  不真及似真  真及似不真  如是四種智  能知一切境   釋曰。不真及似真真及似不真者。不真謂不真分別智。由不隨順出世智分別故。似真謂非真非不真分別智。從初極通達分由隨順出世智故。真謂出世無分別智。證真如故。似不真謂非分別非不分別智。即出世後得世智故。如是四種智能知一切境者。由此四智具足知一切境界。已說求智。次說求染污及清淨。偈曰。  自界及二光  癡共諸惑起  如是諸分別  二實應遠離   釋曰。自界及二光癡共諸惑起者。自界謂自阿□□□觨z□□□騬□□楅□□楅飀□□饈楈埤□□□□\□謊覃□奾粳□逆□□飼□楈奪□櫬驁□□埤□□棇□□楯楏□□楯檢□□鷺□梓□□馱□□□□覛□□  得彼三緣已  自界處應學  如是二光滅  譬如調箭皮   釋曰。得彼三緣已自界處應學者。三緣謂內外俱。如前說。自界謂諸分別。應如是解。處謂名處。此名處應安心。應學謂修止觀二道。如是二光滅。譬如調箭皮者。謂分別二種光息。譬如柔皮熟□令軟。亦如調箭端曲令直轉依亦爾。若止若觀一一須修。得心慧二脫則二光不起。如是清淨應求至得。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五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述求品之二   釋曰。已說求染淨。次說求唯識。偈曰。  能取及所取  此二唯心光  貪光及信光  二光無二法   釋曰。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者。求唯識人應知。能取所取。此之二種唯是心光。貪光及信光二光無二法者。如是貪等煩惱光。及信等善法光。如是二光亦無染淨二法。何以故。不離心光別有貪等信等染淨法故。是故二光亦無二相。偈曰。  種種心光起  如是種種相  光體非體故  不得彼法實   釋曰。種種心光起如是種種相者。種種心光即是種種事相。或異時起。或同時起。異時起者。謂貪光瞋光等。同時起者。謂信光進光等。光體非體故不得彼法實者。如是染位心數淨位心數。唯有光相而無光體。是故世尊不說彼為真實之法。已說求唯識。次說求諸相。偈曰。  所相及能相  如是相差別  為攝利眾生  諸佛開示現   釋曰。相有二種。一者所相。二者能相。此偈總舉。餘偈別釋。偈曰。  共及心及見  及位及不轉  略說所相五  廣說則無量   釋曰。共及心及見及位及不轉者。所相有五。一者色法。二者心法。三者心數法。四者不相應法。五者無為法。彼共者謂色法。心者謂識法。見者謂心數法。位者謂不相應法。不轉者謂虛空等無為法。略說所相五廣說則無量者。彼識常起如是五相。此五所相是世尊略說。若廣說者則有無量差別。已說所相諸相。次說能相諸相。偈曰。  意言與習光  名義互光起  非真分別故  是名分別相   釋曰。能相略說有三種。謂分別相。依他相。真實相。此偈顯示分別相。此相復有三種。一有覺分別相。二無覺分別相。三相因分別相。意言者謂義想。義即想境。想即心數。由此想於義能如是如是起意言解。此是有覺分別相。習光者。習謂意言種子。光謂從彼種子直起義光未能如是如是起意言解。此是無覺分別相。名義互光起者。謂依名起義。光依義起。名光境界。非真唯是分別世間。所謂若名若義。此是相因分別相。如此三種相。悉是非真分別。是名分別相。偈曰。  所取及能取  二相各三光  不真分別故  是說依他相   釋曰。此偈顯示依他相。此相中自有所取相及能取相。所取相有三光。謂句光義光身光。能取相有三光。謂意光受光分別光。意謂一切時染污識。受謂五識身。分別謂意識。彼所取相三光及能取相三光。如此諸光。皆是不真分別故。是依他相。偈曰。  無體體無二  非寂靜寂靜  以無分別故  是說真實相   釋曰。此偈顯示真實相真實謂如也。此相有三種。一自相。二染淨相。三無分別相。無體體無二者。是真實自相。無體者。一切諸法但分別故。體者。以無體為體故。無二者。體無體無別故。非寂靜寂靜者。是真實染淨相。非寂靜者。由客塵煩惱故。寂靜者。由自性清淨故。以無分別故者。是真實無分別相。由分別不行境界。無戲論故。已說三種能相。復次偈曰。  應知五學境  正法及正憶  心界有非有  第五說轉依   釋曰。彼能相復有五種學境。一能持。二所持。三鏡像。四明悟。五轉依。能持者。謂佛所說正法。由此法持彼能緣故所持者。即正憶念。由正法所持故。鏡像者。謂心界。由得定故。安心法界如先所說。皆見是名。定心為鏡法界為像故。明悟者。出世間慧。彼有如實見有。非有如實見非有。有謂法無我。非有謂能取所取於此明見故。轉依者。偈曰。  聖性證平等  解脫事亦一  勝則有五義  不減亦不增   釋曰。聖性證平等解脫事亦一者。聖性謂無漏界。證平等者。諸聖同得故。解脫事亦一者。諸佛聖性與聲聞緣覺平等。由解脫同故。勝則有五義不減亦不增者。雖復聖性平等。然諸佛最勝自有五義。一者清淨勝。由漏習俱盡故。二者普遍勝。由剎土通淨故。三者身勝。由法身故。四者受用勝。由轉法輪受用不斷故。五者業勝。由住兜率天等現諸化事利益眾生故。不減者。謂染分減時。不增者。謂淨分增時。此是五種學地解相似。彼解脫所相法及三種能相法故。已說所相能相。次說求解脫偈曰。  如是種子轉  句義身光轉  是名無漏界  三乘同所依   釋曰。如是種子轉者。阿梨耶識轉故。句義身光轉者。謂餘識轉故。是名無漏界者。由解脫故。三乘同所依者。聲聞緣覺與佛同依止故。偈曰。  意受分別轉  四種自在得  次第無分別  剎土智業故   釋曰。意受分別轉四種自在得者。若意若受若分別。如此三光若轉即得四種自在。問何者為四。答次第無分別剎土智業故。一得無分別自在。二得剎土自在。三得智自在。四得業自在。偈曰。  應知後三地  說有四自在  不動地有二  餘地各餘一   釋曰。應知後三地說有四自在者。謂不動地善慧地法雲地。成就彼四種自在。不動地有二餘地各餘一者。不動地有第一無分別自在。第二剎土自在由無功用無分別故。由剎土清淨故。善慧地有第三智自在。由得四辯善巧勝故。法雲地有第四業自在。由諸通業無障礙故。偈曰。  三有二無我  了入真唯識  亦無唯識光  得離名解脫   釋曰。復有別解脫門。三有二無我了入真唯識者。由知二無我為方便故。菩薩於三有中分別人法皆無有體。是故無我。如是知已。亦非一向都無有體。取一切諸法真實唯識故。亦無唯識光得離名解脫者。菩薩爾時安心唯識。識光亦無即得解脫。何以故。由人法不可得離有所得故。偈曰。  能持所持聚  觀故唯有名  觀名不見名  無名得解脫   釋曰。復有別解脫門。能持所持聚者。能持謂所聞法。所持謂正憶念。聚謂福智滿。由先聚力故而有所持。觀故唯有名者。但有言說無有義故。復次唯名者。唯識故。復次唯名者。非色四陰故。觀名不見名無名得解脫者。復次觀所觀名復不見名。由義無體故。又不見識故。又不見非色四陰故。如是名亦不可得。離有所得故。故名解脫。偈曰。  我見熏習心  流轉於諸趣  安心住於內  迴流說解脫   釋曰。復有別解脫門。我見熏習。心流轉於諸趣者。有二種我見滋灰故言熏習。由此熏習為因。是故流轉生死。安心住於內。迴流說解脫者。若知所緣不可得。置心於內攝令不散。即迴彼流說名解脫。已說求解脫。次求無自體。偈曰。  自無及體無  及以體不住  如執無體故  法成無自體   釋曰。自無及體無及以體不住者。自無謂諸法自然無。由不自起故。不自起者。屬因緣故。體無謂諸法已滅者不復起故。及以體不住者。現在諸法剎那剎那不住故。此三種無自體。遍一切有為相。是義應知。如執無體故法成無自體者。如所執著實無自體。由自體無體故。如諸凡夫。於自體執著常樂我淨。如是異分別相亦復無體。是故一切諸法成無自體。偈曰。  無自體故成  前為後依止  無生復無滅  本靜性涅槃   釋曰。無自體故成前為後依止者。由前無性故次第成立後無生等。問此雲何。答無生復無滅本靜性涅槃。若無性則無生。若無生則無滅。若無滅則本來寂靜。若本來寂靜則自性涅槃。如是前前次第為後後依止。此義得成。已說求無自性。次說求無生忍偈曰。  本來及真實  異相及自相  自然及無異  染污差別八   釋曰。有八種無起法。名無生法忍。一者本來無起。由生死非有本起故。二者真實無起。由法無先後異先起法無故。三者異相無起。由非舊種處更得起故。四者自相無起。由分別性畢竟不起故。五者自然無起。由依他性自性不起故。六者無異無起。由真實性非有異體起故。七者染污無起。由盡智時染污諸見不復起故。八者差別無起。由諸佛法身非有差別起故。此八無起法。說名無生法忍。已說求無生忍。次說求一乘。偈曰。  法無我解脫  同故性別故  得二意變化  究竟說一乘   釋曰。此中八意佛說一乘。一者法同故。謂聲聞等人無別法界。由所趣同故。故說一乘。二者無我同故。謂聲聞等人同無我體。由趣者同故。故說一乘。三者解脫同故。謂聲聞等人同滅惑障。由出離同故。故說一乘。四者性別故。謂不定三乘性人引入大乘。故說一乘。五者諸佛得同自意故。謂諸佛得如此意如我所得。一切眾生亦同我得。由此意故。故說一乘。六者聲聞得作佛意故。謂諸聲聞昔行大菩提聚時有定作佛性。彼時佛加故勝攝故。得自知作佛意。由此人前後相續無別。故說一乘。七者變化故。謂佛示現聲聞而般涅槃為教化故。如佛自說。我無量無數以聲聞乘示現涅槃。由離此方便更無方便化小根人入大乘故。理實唯一故說一乘。八者究竟故。謂至佛體無復去處。故說一乘。如是處處經中以此八意佛說一乘。而亦不無三乘。問若爾復有何義以彼彼意而說一乘。偈曰。  引接諸聲聞  攝住諸菩薩  於此二不定  諸佛說一乘   釋曰。彼彼意有二義。一為引接諸聲聞故。二為攝住諸菩薩故。若諸聲聞於自乘性不定。佛為引接彼人令入大乘。故說一乘。若諸菩薩於自乘性不定。佛為攝住彼人令不退大乘故說一乘。偈曰。  聲聞二不定  見義不見義  見義不斷愛  斷愛俱軟根   釋曰。聲聞不定復有二種。一者見義乘。彼見諦發大乘故。二者不見義乘。彼不見諦發大乘故。見義復有二種。一者斷愛。彼已離欲界欲故。二者不斷愛。彼未離欲界欲故。此中見義二人。應知具足軟品。由根鈍故。偈曰。  二得聖道人  迴向於諸有  迴向不思議  二生相應故   釋曰。如是見義得聖道二人。能以聖道迴向諸有。如是迴向名不思議生。由以聖道迴向生故。如此二人與二生相應。問何者二生。偈曰。  願力及化力  隨欲而受生  願力不斷愛  化住阿那含   釋曰。二生者。一願自在生。二化自在生。初是未離欲人。後是阿那含人。問如此二人云何軟品。偈曰。  由二樂涅槃  數數自厭故  二俱說鈍道  久久得菩提   釋曰。由此二人先有樂滅心故。恆起自厭心故。是故彼道說為鈍道。由不能速得無上菩提故。偈曰。  所作未辦人  生在無佛世  修禪為化故  漸得大菩提   釋曰。所作未辦人者。謂見諦未斷愛未得阿羅漢果人。此人生在無佛世界。生已自能勤修諸禪為變化故。此人依止此化。漸漸更得無上菩提。如此三位。如佛勝鬘經說。如是聲聞次得緣覺後得作佛。如大譬中說。一者先見諦位。二者佛空時生。自能修禪捨於生身而受化身。三者當得無上菩提。已說求一乘。次說求明處。偈曰。  菩薩習五明  總為求種智  解伏信治攝  為五五別求   釋曰。菩薩習五明總為求種智者。明處有五。一內明。二因明。三聲明。四醫明。五巧明。菩薩學此五明總意為求一切種智。若不勤習五明。不得一切種智故。問別意雲何。答解伏信治攝為五。五別求如其次第學。內明為求自解學。因明為伏外執學。聲明為令他信學。醫明為所治方學。巧明為攝一切眾生。已說求明處。次說求長養善根。所謂作意滿足諸波羅蜜。此作意有四十四種。初謂知因作意。乃至最後謂知我勝作意。此等作意今當顯說。偈曰。  知因及念依  共果與信解  四意隨次第  修習諸善根   釋曰。此偈有四種作意。一知因作意。二念依作意。三共果作意。四信解作意。菩薩最初住性而作是念。我今自見波羅蜜性知可增長。是名知因作意。次作是念。我今已發大心諸波羅蜜決定當得圓滿。何以故。以此大心為依止故。是名念依作意。次作是念。我已發心。為利自他勤修諸波羅蜜。此果若共即願受之。若不共他即願不受。是名共果作意。次作是念。我今勤行自他利時。應通達涅槃真實方便。所謂不染三輪如過去諸佛曾解。未來諸佛當解。現住諸佛今解。我皆正信。是名信解作意。如是後後作意應知。次第亦爾。偈曰。  得喜有四種  二惡不能退  應知隨修意  此復有四種   釋曰。此偈有三種作意。一得喜作意。二不退作意。三隨修作意。菩薩次作是念。我今信解諸波羅蜜得四種喜。謂障斷喜聚滿喜。攝自他二利喜。與依報二果喜。是名得喜作意。次作是念。我今為成就自他佛法修行諸波羅蜜時。雖遇惡人違逆惡事逼惱終無退心。是名不退作意。次作是念。我今為得無上菩提。於諸波羅蜜應起四種隨修。所謂應懺悔六波羅蜜諸障。應隨喜六波羅蜜諸行。應勸請六波羅蜜法義。應以六波羅蜜迴向無上菩提是名隨修作意。偈曰。  淨信及領受  樂說與被鉀  起願亦悕望  方便復七種   釋曰。此偈有七種作意。一淨信作意。二領受作意。三樂說作意。四被鉀作意。五起願作意。六悕望作意。七方便作意。菩薩次作是念。我今應於諸波羅蜜法義起深信力持。是名淨信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於諸波羅蜜法義。應一向起求不生誹謗。是名領受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應以諸波羅蜜法義開示他人。是名樂說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應令諸波羅蜜滿足起大勇猛。是名被鉀作意。次作是念。我今為滿足諸波羅蜜願值滿足諸緣。是名起願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求正成就緣。是名悕望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思惟諸波羅蜜業伴方便。是名方便作意。此中被鉀作意。起願作意。悕望作意。教授中當分別。偈曰。  勇猛及憐愍  如是二作意  應知二差別  一一有四種   釋曰。此偈有二種作意。一勇猛作意。二憐愍作意。此二各有四種差別。菩薩思惟方便已。次作是念。我今應起四種勇猛為堅牢故。為成熟故。為供養故。為親近故。為堅牢者六。六波羅蜜修。所謂六施乃至六智。六施謂施施乃至施智。戒等六種亦復如是。為成熟者。以諸波羅蜜為攝物方便成熟眾生。為供養者以檀為利益供養。以戒等為修行供養。為親近者。親近不倒教授諸波羅蜜人。是名勇猛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應起四無量心。諸波羅蜜現前時應起慈心。慳等現前時應起悲心。他人諸波羅蜜現前時應起喜心。他人信諸波羅蜜時應起無染心。是名憐愍作意偈曰。  有羞亦有樂  及以無屈心  修治與稱說  此復為五種   釋曰。此偈有五種作意。一有羞作意。二有樂作意。三無屈作意。四修治作意。五稱說作意。菩薩次作是念。若我於諸波羅蜜。懈怠不作及以邪作。應起深慚愧等。應轉檀等不轉是名有羞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於所緣諸波羅蜜境界。應持心不亂。是名有樂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於退諸波羅蜜方便作怨家想。是名無屈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於諸波羅蜜相應諸論。應善集修治。是名修治作意。次作是念。我今為生他解。應如其根器應讚揚諸波羅蜜法義。是名稱說作意。偈曰。  依度得菩提  非隨自在等  過惡及功德  此二亦應知   釋曰。此偈有二作意。一依度作意。二應知作意。菩薩如前稱揚已。次作是念。我今依止諸波羅蜜得大菩提。非依自在天等。是名依度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應知障諸波羅蜜過惡及諸波羅蜜功德。是名應知作意。偈曰。  喜集及見義  樂求求四種  平等無分別  現持當緣故   釋曰。此偈有三種作意。一喜集作意。二見義作意。三樂求作意。菩薩知已。次作是念。我應歡喜聚集福智二聚。是名喜集作意。次作是念。我今見諸波羅蜜自性。能得無上菩提利益。是名見義作意。次作是念。今見是利應起四求。一求平等。止觀雙修故。二求無分別。三輪清淨故。三求現持。求持能成諸度法義故。四求當緣。求未來成就諸度緣故。是名樂求作意。偈曰。  七非有取見  四種希有想  翻此非希有  此想亦有四   釋曰。此偈有三種作意。一見非有取作意。二希有想作意。三非希有想作意。菩薩樂求已。次作是念。七種非有取。我今應見。一非有為有非有取。二過失非失非有取。三功德非德非有取。四非常為常非有取。五非樂為樂非有取。六非我為我非有取。七寂滅非滅非有取。如來為對治此七非有取。次第說空等三三昧。及說四種法優陀那。是名見非有取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於諸波羅蜜。應起四種希有想。所謂大想廣想不求報恩想不期果報想。是名希有想作意。次作是念。翻此希有於諸波羅蜜亦有四種非希有想。所謂由諸波羅蜜廣大故。能得無上菩提。能住自他平等。能不求一切世間供養。能不求過諸世間勝身勝財。是名非希有想作意。偈曰。  離墮眾生邊  大義及轉施  究竟與無間  如是復五種   釋曰。此偈有五種作意。一離邊作意。二大義作意。三轉施作意。四究竟作意。五無間作意。菩薩次作是念。我今應以諸波羅蜜於一切眾生轉。是名離邊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應以諸波羅蜜廣饒益一切眾生。是名大義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所有諸波羅蜜功德願施一切眾生。是名轉施作意。次作是念。願一切眾生所有諸波羅蜜三處究竟。謂菩薩地究竟。如來地究竟。利益眾生究竟。是名究竟作意。次作是念。我應修習諸波羅蜜於一切時無有間斷。是名無間作意。偈曰。  方便恆隨攝  心住不顛倒  於退則不喜  進則歡喜生   釋曰。此偈有三種作意。一隨攝作意。二不喜作意。三歡喜作意。菩薩次作是念。我今應住不顛倒心於佛所知應以諸波羅蜜恆時隨攝。是名隨攝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於退屈諸波羅蜜者不應生悅。是名不喜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於增進諸波羅蜜者應生慶悅。是名歡喜作意。偈曰。  相似不欲修  真實欲修習  不隨及欲得  欲得有二種   釋曰。此偈有四種作意。一不欲修作意。二欲修作意。三不隨作意。四欲得作意。菩薩次作是念。我今於相似諸波羅蜜不應修習。是名不欲修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於真實諸波羅蜜應勤修習。是名欲修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於諸波羅蜜障礙作意應斷。是名不隨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欲得授記位諸波羅蜜。欲得決定地諸波羅蜜。是名欲得作意。偈曰。  定作未來行  常觀他行滿  信解自第一  知體無上故   釋曰。此偈有三種作意。一定作作意。二觀他作意。三我勝作意。菩薩次作是念。我見當來諸趣以智方便一切波羅蜜決定當行。是名定作作意。次作是念。我今應觀十方諸大菩薩諸波羅蜜得滿足時願我亦得滿足。同一事故。是名觀他作意。次作是念。我今自信所行諸波羅蜜。於諸行中最為第一。何以故。我觀此體更無上故。是名我勝作意。偈曰。  以此諸作意  修習於諸度  菩薩一切時  善根得圓滿   釋曰。此偈總結前義應知。已說求長養善根。次說求法差別。偈曰。  求法謂增長  上意及廣大  有障亦無障  及以諸神通  無身亦有身  得身及滿身  多慢及少慢  及以無慢故   釋曰。求法有十三種差別。一者增長求。謂以正聞增長信故。二者上意求。謂在佛邊受法流故。三者廣大求。謂得神通菩薩具足遠聞諸佛法故。四者有障求。謂初增長信者故。五者無障求。謂上意求者故。六者神通求。謂廣大求者故。七者無身求。謂聞思慧無法身故。八者有身求。謂修慧有多聞熏習種子身故。九者得身求。謂初地至七地。十者滿身求。謂八九十地。十一者多慢求。謂信行地。十二者少慢求。謂初七地。十三者無慢求。謂後三地。已說求法差別。次說求法因緣。偈曰。  為色為非色  為通為正法  相好及病癒  自在無盡因   釋曰。求法有四因緣。一為色。二為非色。三為神通。四為正法。為色者。相好因故。為非色者。滅煩惱病因故。為神通者。自在因故。為正法者。無盡因故。如梵天王問經說。菩薩求法具足四想。一者如妙寶想。難得義故。二者如良藥想。除病義故。三者如財物想。不散義故。四者如涅槃想。苦滅義故。由法是相好莊嚴因故如妙寶想。由法是滅煩惱病因故如良藥想。由法是神通自在因故如財物想。由法是正法無盡因故如涅槃想。已說求法因緣。次說求遠離分別。偈曰。  無體體增減  一異自別相  如名如義者  分別有十種   釋曰。有十種分別。一者無體分別。二者有體分別。三者增益分別。四者損減分別。五者一相分別。六者異相分別。七者自相分別。八者別相分別。九者如名起義分別。十者如義起名分別。般若波羅蜜經中為令諸菩薩遠離此十種分別故說十種對治。為對治無體分別故。經言有菩薩菩薩。為對治有體分別故。經言不見菩薩等。為對治增益分別故。經言舍利弗色自性空。為對治損減分別故。經言非色滅空。為對治一相分別故。經言若色空非色。為對治異相分別故。經言空不異色色不異空空即是色。為對治自相分別故。經言此色唯名。為對治別相分別故。經言色不生不滅非染非淨等。為對治如名起義分別故。經言名者作客故如名義不應著。為對治如義起名分別故。經言一切名不可見不可見故如義名不應著。已說求遠離分別。次說求法大偈曰。  菩薩勝勇猛  二求得真實  隨順諸世間  功德如海滿   釋曰。求法有三種大。一者方便大。由最上精進求世諦第一義諦。真實不顛倒故。二者他利大。由作世間依怙以第一義安置故。三者自利大。由一切功德如海滿足故。述求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六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弘法品第十三   釋曰。已說求法。次應以法為人演說。偈曰。  難得復不堅  愍苦恆喜施  況以法利世  增長亦無盡   釋曰。此偈先遮法慳。難得復不堅者。謂身命財。愍苦恆喜施者。菩薩尚能於一切時捨此三種不堅之法施諸苦厄眾生。由慈悲故。況以法利世增長亦無盡者。何況大法得之不難而生慳吝。是故菩薩應以此法廣利世間。何以故。法得增長亦無盡故。已遮法慳。次說利益。偈曰。  自證不可說  引物說法性  法身寂滅口  悲流如蟒吸   釋曰。自證不可說引物說法性者。世尊不說自所證法。由不可說故。為引接眾生復以方便而說法性問雲何方便。答法身寂滅口悲流如蟒吸。諸佛以法性為身。寂滅為口。極廣清淨離二障故。以大慈悲流出教網引接眾生。譬如大蟒張口吐涎吸引諸物。一切諸佛身口悲同引接亦爾。大悲無盡由畢竟故。偈曰。  彼修得果故  修說非無義  但聞及不聞  修說則無理   釋曰。彼修得果故修說非無義者。諸佛以方便說自所證引接世間。由能行者修力自在而得果故。是故彼修及佛所說得非無義。但聞及不聞修說則無理者。若但聞法得見真義。彼修則無利益。若不聞法得入於修。彼說則無利益。已說說法利益。次說說法差別。偈曰。  阿含說證說  謂口謂通力  通力謂相好  餘色及虛空   釋曰。諸菩薩說法有二種差別。一者阿含說。謂以口力而說。二者證說。謂以通力而說。通力說復有多種。或相好說。或樹林說。或樂器說。或空中說。已說說法差別。次說說法成就。偈曰。  無畏及斷疑  令信亦顯實  如此諸菩薩  說成就應知   釋曰。諸菩薩說法成就由四種義。一者無畏。二者斷疑。三者令信。四者顯實。如梵天王問經說。菩薩四法具足則能開於廣大法施。何等為四。一者攝治妙法。二者自慧明淨。三者作善丈夫業。四者顯示染淨。此中第一多聞故得無畏。第二大慧故能斷疑。第三不依名利故令他信受。第四由通達世諦第一義諦故能顯二種真實。謂染相真實淨相真實。偈曰。  美語及離醉  無退無不盡  種種及相應  令解非求利  及以遍教授  復次成就說   釋曰。美語者。他瞋罵時不惡報故。離醉者。醉有二種。一他稱讚時醉。二自成就時醉。謂家色財等成就生愛喜故。離者如此二醉於心滅故。無退者。不懈怠故。無不盡者。離於法慳一切說故。種種者。不重說故。相應者。不違現比量故。令解者。字句可解故。非求利者。不為財利令彼信故。遍教授者。被三乘故。已說說法成就。次說語成就。偈曰。  不細及調和  善巧亦明瞭  應機亦離求  份量與無盡   釋曰。不細者。遍徒眾故。調和者。悅可意故。善巧者。開示字句分明故。明瞭者。令易解故。應機者。隨宜說故。離求者。不依名利說故。份量者。樂聞無厭故。無盡者。不可窮故。已說語成就。次說字成就。偈曰。  舉名及釋義  隨乘亦柔軟  易解而應機  出離隨順故   釋曰。舉名者。相應諸字句不違驗故。釋義者。釋言諸字句不違理故。隨乘者。隨乘諸字句不違三乘故。柔軟者。離難諸字句不違於聲故。易解者。聚集諸字句得義易故。應機者。應物諸字句逗機宜故。出離者。不在諸字句向涅槃故。隨順者。正行諸字句隨順八支聖道故。偈曰。  菩薩字成就  如前義應知  聲有六十種  是說如來事   釋曰。如來有六十種不可思議音聲。如佛祕密經中說。寂靜慧如來具足六十種聲語。所謂潤澤柔軟可意意樂清淨。如是廣說。此中潤澤聲者。眾生善根能持攝故。柔軟聲者。現前聞法得樂觸故。可意聲者。由善義故。意樂聲者。由善字故。清淨聲者。無上出世後得故。無垢聲者。諸惑習氣不相應故。明亮聲者。字句易解故。善力聲者。具足功德破諸外道惡邪見故。樂聞聲者。信順出離故。不絕聲者。一切外道無能斷故。調伏聲者。貪等煩惱能對治故。無刺聲者。制戒樂方便故。不澀聲者。令犯戒人得正出故。善調聲者。教化教授故。悅耳聲者。亂心對治故。身倚聲者。能引三摩提故。心了聲者。能引毘缽捨那故。心喜聲者。善斷疑故。喜樂生聲者。決定拔邪故。無熱惱聲者。信受不悔故。能持智聲者。成就聞因智依止故。能持解聲者。成就思因智依止故。不隱覆聲者。不慳法而說故。可愛聲者。令得自利果故。渴仰聲者。已得果人深願樂故。教敕聲者。不思議法正說故。令解聲者。思議法正說故。相應聲者。不違驗故。有益聲者。如其所應教示導故。離重聲者。不虛說故。師子聲者。怖外道故。象聲者。振大故。雷聲者。深遠故。龍聲者。令信受故緊那羅聲者。歌音美故。迦陵頻伽聲者。韻清亮故。梵聲者。出遠去故。命命鳥聲者。初得吉祥一切事成故。天王聲者。無敢違故天鼓聲者。破魔初故離慢聲者。讚毀不高故。入一切聲者。入毘伽羅論一切種相故。離不正聲者。憶不忘故。應時聲者。教化事一切時起故。無羞聲者。不依利養故。不怖聲者。離慚羞故。歡喜聲者。聞無厭故。隨捨聲者。一切明處善巧入故。善友聲者。一切眾生利成就故。常流聲者。相續不斷故。嚴飾聲者種種顯現故。滿足聲者。一音無量聲說法故。眾生根喜聲者。一語無量義顯現故。不毀呰聲者。如所立義信順故。不增減聲者。應時量說故。不躁急聲者。不疾疾說故。遍一切聲者。遠近徒眾同依止故。一切種成就聲者。世間法義皆譬喻令解故。已說字成就。次說說法大。偈曰。  開演及施設  建立並總舉  別說與斷疑  略廣皆令解   釋曰。開演者。謂言說也。施設者。謂諸句也。建立者謂善相應也。如是分別開示。如其次第總舉別說。斷疑使義淺近易解。令聽受者於所說法得決定故。略者一說。彼利根人速得解故。廣者重說。彼鈍根人遲得解故。偈曰。  說者及所說  受者三輪淨  復離八種過  說者淨應知   釋曰。說者及所說受者三輪淨者。何等三輪一是說者。謂諸佛菩薩。二是所說。謂總說名字等諸種。三是受者。謂前略說得解人廣說得解人。復離八種過說者淨應知者。說者清淨。應知復離八種過失。問何者八耶。偈曰。  懈怠及不解  拒請不開義  及以不斷疑  斷疑不堅固  厭退及有吝  如是八種過  諸佛無彼體  故成無上說   釋曰。八種過者。一懈怠。二不解義。三拒請。四不開義。五不斷疑。六斷疑不決定。七心有厭退不一切時說故。八有吝。不盡開示故。一切諸佛如是八過悉皆遠離。是故得成無上說法。已說說法大。次說義成就偈曰。  此法隨時善  生信喜覺因  義正及語巧  能開四梵行   釋曰。此法隨時善生信喜覺因者。隨時善謂初中後善。如其次第。聞思修時為信因故。為喜因故。為覺因故。為覺因者。定心觀察此法道理得如實智故。義正及語巧能開四梵行者。義正謂善義及妙義。與世諦第一義諦相應故。語巧謂易受及易解由文顯義現故。由此故能開示四種梵行。問何者四耶。偈曰。  不共他相應  具斷三界惑  自性及無垢  是行為四種   釋曰。四梵行者。一者獨。二者滿。三者清。四者白。不共他相應者是獨義。由此行不共外道同行故。具斷三界惑者是滿義。由此行具斷三界煩惱故。自性者是清義。由此行是無漏自性淨故。無垢者是白義。由此行在漏盡身種類得無垢淨故。已說說法義成就。次說說法節。偈曰。  所謂令入節  相節對治節  及以祕密節  是名為四節   釋曰。諸佛說法不離四節。一者令入節。二者相節。三者對治節。四者祕密節。間此四節依何義。偈曰。  聲聞及自性  斷過亦語深  次第依四義  說節有四種   釋曰。令入節者。應知教諸聲聞入於法義令得不怖。說色等是有故。相節者。應知於分別等三種自性。無體無起自性清淨。說一切法故。對治節者應知依斷諸過對治八種障故。如大乘中說。受持二偈得爾所功德。皆為對治故說。此對治後當解。祕密節者。應知依諸深語由迴語方得義故。如大乘經偈說。不堅堅固解善住於顛倒。為煩惱所惱。速得大菩提。此節中不堅堅固解者。不堅謂諸眾生其心不亂。於此不亂作堅固解。此解最勝能得菩提。亂者心馳堅著。不能至得菩提故。此是第一句義。善住於顛倒者。顛倒謂常樂我淨執。若人能於顛倒中解無常無樂無我無淨善住不退。即能速得菩提。不爾不得故。此是第二句義。為煩惱所惱者。長時勤修難行苦行由極疲倦能得菩提。不爾不得故。此是第三句義。已說說法節。次說說法意。偈曰。  平等及別義  別時及別欲  依此四種意  諸佛說應知   釋曰。諸佛說法不離四意。一平等意。二別義意。三別時意。四別欲意。平等意者。如佛說。往昔毘婆屍佛即我身是。由法身無差別故。如是等說。是名平等意。別義意者。如佛說。一切諸法無自性故無生故。如是等說。是名別義意。別時意者。如佛說。若人願見阿彌陀佛。一切皆得往生。此由別時得生故如是說。如是等說。是名別時意。別欲意者。彼人有如是善根。如來或時讚歎或時毀呰。由得少善根便為足故。如是等說是。名別欲意。已說說法意。次說受持大乘功德。偈曰。  輕佛及輕法  懈怠少知足  貪行及慢行  悔行不定等  如是八種障  大乘說對治  如是諸障斷  是人入正法   釋曰。此二偈顯示大乘斷障功德。障有八種。一者輕佛障。二者輕法障。三者懈怠障。四者少知足障。五者貪行障。六者慢行障。七者悔行障。八者不定障。為對治輕佛障故。大乘經說。往昔毘婆屍佛即我身是。為對治輕法障故。大乘經說。於無量恆河沙佛所。修行大乘乃得生解。為對治懈怠障故大乘經說若有眾生願生安樂國土。一切當得往生。稱念無垢月光佛名。決定當得作佛。為對治少知足障故。大乘經說有處讚歎檀等行。有處毀呰檀等行。為對治貪行障故。大乘經說。諸佛國土極妙樂事。為對治慢行障故。大乘經說。或有佛土最勝成就。為對治悔行障故。大乘經說。或有眾生於佛菩薩起不饒益事得生善道。為對治不定障故。大乘經說。諸佛授記聲聞當得作佛及說一乘。是名受持大乘得離八障。偈曰。  若文及若義  二偈勤受持  功德數有十  是名勝慧者  善種得圓滿  死時歡喜勝  受生隨所欲  念生智亦成  生生恆值佛  聞法得信慧  遠離於二障  速成無上道   釋曰。此三偈顯示受持大乘集得功德。此功德有十種。一者成就一切善根種子圓滿依止。二者臨命終時得無上喜悅。三者於一切處得隨願受生。四者於一切生處得自性念生智。五者所生之處恆得值佛。六者恆在佛邊聞大乘法。七者成就增上信根。八者成就增上慧根。九者得遠離惑智二障。十者速得成就無上菩提。若人於一切大乘經典。若文若義乃至一句。正勤受持。則得如是十種功德。此中應知。於現在世得初二種功德。於未來世得餘八種功德。漸漸增勝。已說持法功德。次說說法功德。偈曰。  慧善及不退  大悲名稱遠  巧便說諸法  如日朗世間   釋曰。若諸菩薩具足五因名善說法。一者不倒說。由慧善故。二者恆時說。由不退故。三者離求說。由大悲故。四者令信說。由名稱遠故。五者隨機說由巧便故。由此五因能善說法。導引眾生多生恭敬。譬如日出照朗世間。弘法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隨修品第十四   釋曰。已說菩薩弘法。次說菩薩隨法修行。此中隨修有知義有知法有隨法有同得有隨行。今當次第顯示。偈曰。  於二知無我  於三離邪正  菩薩如是解  是名知義人   釋曰。此偈明菩薩知義。於二知無我者。謂於人法二種而知無我。由知能取所取無有體故。於三離邪正者。三謂三種三昧。即空無相無願。由空三昧知無有體。解分別性故。由無相無願三昧知無自體。由解依他真實性故。離邪正者。此三三昧引出世智故不邪。是世間故不正。菩薩如是解。是名知義人者。菩薩若知人法二種無我。能知三種三昧。離邪離正。如此則名知義。偈曰。  如是知義已  知法猶如筏  聞法不應喜  捨法名知法   釋曰。此偈明菩薩知法。初學菩薩得知義已。次應知法。謂能知修多羅等經法。猶如筏喻。不得但聞而生歡喜。何以故是法應捨。譬如筏故。是名知法。偈曰。  凡夫有二智  即通二無我  為成彼智故  如說隨法行   釋曰。此偈明菩薩隨法。凡夫有二智者。謂知義智知法智。即通二無我者。由此二智故亦能通達人法二種無我。為成彼智故。如說隨法行者。菩薩為成就彼二種智。應如所說法隨順修行。是名隨法。偈曰。  成就彼智時  出世間無上  凡住初地者  所得皆同得   釋曰。此偈明菩薩同得。成就彼智時出世間無上者。由彼智體最勝故。初地謂歡喜地。一切住歡喜地菩薩所得功德。彼初入地人亦皆同得故。偈曰。  見道所滅惑  應知一切盡  隨次修餘地  為斷智障故  應知諸地中  無分別建立  次第無間起  如是說隨行   釋曰。此二偈明菩薩隨行。此中見道所滅煩惱。入初地時一切悉盡。是故修習餘地但為斷於智障。然於諸地各有二智。一無分別智。二地建立智菩薩若在正觀。於剎那剎那得爾所法而不分別。是名無分別智。菩薩出觀後。分別觀中所得法如是如是分數。是名地建立智。如此二智不得並起及間餘法起。恆無間行。是名菩薩隨行。菩薩能如是隨行有四種不放逸輪。一者勝土輪。二者善人輪。三者自正輪。四者先福輪。如此四輪今當次第說。偈曰。  易求及善護  善地亦善伴  善寂此勝土  菩薩則往生   釋曰。此偈明勝土輪。土勝有五因緣。一者易求。謂四事供身不難得故。二者善護。謂國王如法惡人盜賊不得住故。三者善地。處所調和無疫癘故。四者善伴。謂同戒同見為伴侶故。五者善寂。謂晝日無喧夜絕聲故。偈曰。  多聞及見諦  巧說亦憐愍  不退此丈夫  菩薩勝依止   釋曰。此偈明善人輪。善人亦具五因緣。一者多聞。成就阿含故。二者見諦。得聖果故。三者巧說能分別法故。四者憐愍。不貪利故。五者不退。無疲倦故。偈曰。  善緣及善聚  善修及善說  善出此五種  是名自正勝   釋曰。此偈明自正輪。自正亦具五因緣。一者善緣。妙法為緣故。二者善聚。福智具足故。三者善修。止觀諸相應時修故。四者善說。無求利故。五者善出。所有上法恭敬修故。偈曰。  可樂及無難  無病與寂靜  觀察此五種  宿植善根故   釋曰。此偈明先福輪。先福亦具五因緣。一者可樂。二者無難。三者無病。四者三昧。五者智慧。第一事由住勝土為因。第二事由值善人為因。後三事由自正成就為因。已說四種不放逸輪。次說煩惱出煩惱。偈曰。  遠離於法界  無別有貪法  是故諸佛說  貪出貪餘爾   釋曰。如佛先說。我不說有異貪之法。能出於貪瞋癡亦爾。由離法界則別無體故。是故貪等法性得貪等名。此說貪等法性能出貪等。此義是經旨趣。偈曰。  由離法性外  無別有諸法  是故如是說  煩惱即菩提   釋曰。如經中說。無明與菩提同一。此謂無明法性施設菩提名。此義是經旨趣。偈曰。  於貪起正思  於貪得解脫  故說貪出貪  瞋癡出亦爾   釋曰。若人於貪起正思觀察。如是知已於貪即得解脫。故說以貪出離於貪。出離瞋癡亦復如是。已說煩惱出煩惱。次說遠離二乘心。偈曰。  菩薩處地獄  為物不辭苦  捨有發小心  此苦則為劇   釋曰。菩薩慈悲為諸眾生入大地獄不辭大苦。若滅三有功德起小乘心。菩薩以此為苦。最為深重。問此義雲何。偈曰。  雖恆處地獄  不障大菩提  若起自利心  是大菩提障   釋曰。菩薩雖為眾生長時入大地獄不以為苦。何以故。於廣淨菩提不為障故。若起異乘樂涅槃心。即為大苦。何以故。於大乘樂住而為障故。此偈顯前偈義應知。已說遮二乘心。次說遮怖畏心。偈曰。  無體及可得  此事猶如幻  性淨與無垢  此事則如空   釋曰。無體及可得此事猶如幻者。一切諸法無有自性。故曰無體。而復見有相貌顯現。故曰可得。諸凡夫人於此二處互生怖畏。此不應爾。何以故。幻相似故。譬如幻等實無有體而顯現可見。諸法無體可得亦爾。是故於此二處不應怖畏。性淨與無垢此事則如空者。法界本來清淨。故曰性淨。後時離塵清淨。故曰無垢。諸凡夫人於此二處互生怖畏。此不應爾。何以故。空相似故。譬如虛空本性清淨。後時亦說離塵清淨。法界性淨及以無垢亦復如是。是故於此二處不應怖畏。復次更有似畫譬喻。能遮前二怖畏。偈曰。  譬如工畫師  畫平起凹凸  如是虛分別  於無見能所   釋曰。譬如善巧畫師能畫平壁起凹凸相。實無高下而見高下。不真分別亦復如是。於平等法界無二相處。而常見有能所二相。是故不應怖畏。此中復有似水譬喻。能遮後二怖畏。偈曰。  譬如清水濁  穢除還本清  自心淨亦爾  唯離客塵故   釋曰。譬如清水垢來則濁。後時若清唯除垢耳。清非外來本性清故心方便淨亦復如是。心性本淨客塵故染。後時清淨除客塵耳。淨非外來本性淨故。是故不應怖畏。偈曰。  已說心性淨  而為客塵染  不離心真如  別有心性淨   釋曰。譬如水性自清而為客垢所濁。如是心性自淨而為客塵所染。此義已成。由是義故。不離心之真如別有異心。謂依他相說為自性清淨。此中應知。說心真如名之為心。即說此心為自性清淨。此心即是阿摩羅識。已遮怖畏。次遮貪罪。偈曰。  菩薩念眾生  愛之徹骨髓  恆時欲利益  猶如一子故   釋曰。諸菩薩愛諸眾生。此名為貪。餘如偈說。偈曰。  由利群生意  起貪不得罪  瞋則與彼違  恆欲損他故   釋曰。若謂菩薩愛諸眾生起貪名罪者。此義不然。何以故。此貪恆作利益眾生因故。偈曰。  如鴿於自子  普覆生極愛  如是有悲人  於生愛亦爾   釋曰。譬如鴿鳥多貪愛念諸子最得增上。如是菩薩多悲愛諸眾生。增上亦爾。偈曰。  慈與瞋心違  息苦苦心反  利則違無利  無畏違畏心   釋曰。菩薩於諸眾生由得慈心故。與瞋心相違。由得息苦心故。與作苦心相違。由得利益心故。與無利心相違。由得無畏心故。與作畏心相違。是故菩薩起如是貪不得名罪。已遮貪罪。次說修行差別。偈曰。  善行於生死  如病服苦藥  善行於眾生  如醫近病者  善行於自心  如調未成奴  善行於欲塵  如商善販賣  善行於三業  如人善浣衣  善行不惱他  如父於愛子  善行於修習  如鑽火不息  善行於三昧  如財與信人  善行於般若  如幻師知幻  是名諸菩薩  善行諸境界   釋曰。諸菩薩修行有九種差別。一者善行生死。譬如病久服苦澀藥。但為差病不生貪染。菩薩亦爾。親近生死但為思惟策勵。非為染著。二者善行眾生。譬如良醫親近病者。菩薩亦爾。有大悲故不捨煩惱病苦眾生。三者善行自心。譬如有智之主善能調服未成就奴。菩薩亦爾。善能調伏未調伏心。四者善行欲塵。譬如商人善於販賣。菩薩亦爾。於檀等諸度增長資財。五者善行三業。譬如善浣衣師能除穢垢。菩薩亦爾。修治三業能令清淨。六者善行不惱眾生。譬如慈父愛於小兒雖穢不惡。菩薩亦爾。眾生加損未嘗瞋惱。七者善行修習。譬如鑽火未熱不息。菩薩亦爾。修習善法曾無間心。八者善行三昧。譬如出財得保信人日日滋益。菩薩亦爾。修習諸定不亂不味功德增長。九者善行般若。譬如幻師知幻非實。菩薩亦爾。於所觀法得不顛倒。是名菩薩修行差別。已說修行差別。次說三輪清淨。偈曰。  常勤大精進  熟二令清淨  淨覺無分別  漸漸得菩提   釋曰。常勤大精進熟二令清淨者。菩薩以大精進力勤行自他二利。是故眾生及自並得成熟。是名清淨。淨覺無分別漸漸得菩提者。淨覺謂法無我智。此智不分別三輪。謂修者所修正修。故得清淨。由此淨故漸漸得成無上菩提。隨修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七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教授品第十五   釋曰。已說菩薩隨修。次說如來教授。偈曰。  行盡一僧祇  長信令增上  眾善隨信集  亦具如海滿   釋曰。行盡一僧祇長信令增上者。若諸菩薩行行盡一阿僧祇劫。爾時長養於信方至上品。問獨信增耶。答眾善隨信集亦具如海滿。謂於信增時一切眾善隨信聚集。亦得具足如大海水湛然圓滿。偈曰。  聚集福德已  佛子最初淨  極智及軟心  勤修諸正行   釋曰。聚集福德已者。如前所說聚集故。佛子最初淨者。令護清淨故。及於大乘作正直見。不顛倒受義故。極智者。得多聞故。軟心者。離諸障故。勤修諸正行者。有堪能故。偈曰。  自後蒙諸佛  法流而教授  增益寂靜智  進趣廣大乘   釋曰。自後蒙諸佛法流而教授者。此諸菩薩從此已後。蒙諸佛如來以修多羅等法而為說之。譬如為說十地經。增益寂靜智進趣廣大乘者。此菩薩若得教授則增益奢摩他智。於廣大乘而能進修。如是得教授已。次起六種心。偈曰。  想名及了句  思義亦義知  法總亦義求  六心次第起   釋曰。六心者。一根本心。二隨行心。三觀察心。四實解心。五總聚心。六悕望心。想名者。謂根本心。初於修多羅等法觀察無有二義。唯想名聚故。了句者。謂隨行心。次隨諸句決了差別及次第故。思義者。謂觀察心。次於彼義內正思惟故。義知者。謂實解心。於彼思義如實知故。法總者謂總聚心。更聚前法復總觀故。義求者。謂悕望心。於彼義趣求得意故。如是起六心已。次起十一種作意。偈曰。  有求亦有觀  一味將止道  觀道及二俱  拔沈並抑掉  正住與無間  於中亦尊重  置心一切緣  作意有十一   釋曰。十一種作意者。一有覺有觀作意。二無覺有觀作意。三無覺無觀作意。四奢摩他作意。五毘缽捨那作意。六二相應作意。七起相作意。八攝相作意。九捨相作意。十恆修作意。十一恭敬作意。有求者。謂有覺有觀作意。此作意以意言相續觀察諸法。有觀者謂無覺有觀作意。此作意雖離於覺亦以意言相續觀察諸法。一味者。謂無覺無觀作意。此作意離於意言而相續觀察諸法。止道者。謂奢摩他作意。此作意但緣諸法名。觀道者。謂毘缽捨那作意。此作意但緣諸法義。二俱者。謂二相應作意。此作意能一時緣名義拔沈者。謂起相作意。此作意若緣名心沈即能策起。抑掉者。謂攝相作意。此作意若緣義心散即能攝持。正住者。謂捨相作意。此作意若心平等能住捨心。無間者。謂恆修作意。此作意能依正住修習無廢。尊重者。謂恭敬作意。能於習時尊重名義。如是起十一種作意已。復應修習九種住心。偈曰。  繫緣將速攝  內略及樂住  調厭與息亂  或起滅亦爾  所作心自流  爾時得無作  菩薩復應習  如此九住心   釋曰。九種住心者。一安住心。二攝住心。三解住心。四轉住心。五伏住心。六息住心。七滅住心。八性住心。九持住心。此九住教授方便。應知繫緣者。謂安住心。安心所緣不令離故。速攝者。謂攝住心。若覺心亂速攝持故。內略者。謂解住心。覺心外廣更內略故。樂住者。謂轉住心。見定功德轉樂住故。調厭者。謂伏住心。心若不樂應折伏故。息亂者。謂息住心。見亂過失令止息故。或起滅亦爾者。謂滅住心。貪憂等起即令滅故。所作心自流者。謂性住心。所作任運成自性故。爾時得無作者。謂持住心。不由作意得總持故。如是修習得住心已。次令此心得最上柔軟。偈曰。  下倚修令進  為進習本定  淨禪為通故  當成勝軟心   釋曰。下倚修令進為進習本定者。菩薩得住心時。應知已得下品身倚心倚。為增進此倚更修根本禪定。問更修本定為何功德。答淨禪為通故當成勝軟心。諸菩薩為起諸神通故。為欲成就最勝柔軟心故。是故進修本定。問起諸神通欲何所作。勝柔軟心復雲何成。偈曰。  起通遊諸界  歷事諸世尊  最上軟心得  供養諸佛故   釋曰。起通遊諸界歷事諸世尊者。諸菩薩欲往無量世界。欲經無量劫數。欲歷無量諸佛。欲承事供養及聞正法。為此事故起諸神通。問何故作此事。答最上軟心得供養諸佛故。由供養諸佛為因故。更得成就第一勝柔軟心。如是得勝心已。便得諸佛之所稱揚。偈曰。  未入淨心前  五種稱揚得  器體成淨故  堪進無上乘   釋曰。未入淨心前五種稱揚得者。謂此菩薩於淨心地前。先得如來稱揚。其五種功德問此稱揚於菩薩有何利益。答器體成淨故堪進無上乘。此菩薩得如來稱揚已。便成就清淨器體。於無上乘則堪進入。問如來稱揚彼菩薩。何等五功德。偈曰。  唸唸融諸習  身倚及心倚  圓明與見相  滿淨諸法身   釋曰。五功德者。一者融習。二者身倚。三者心倚。四者圓明。五者見相。融習者。一一剎那消融一切習氣聚故。身倚者。修習輕安遍滿身故。心倚亦爾。圓明者。圓解一切種空離分數故。見相者。見無分別相為後清淨因故。滿淨諸法身者。為滿為淨一切種法身。常作如是五因故。問何時滿何時淨。答十地時滿。佛地時淨。此中應知五種功德。前三是奢摩他分。後二是毘缽捨那分。菩薩於此時中於世間法皆得具足。如是得稱揚已。次起通達分善根。偈曰。  爾時此菩薩  次第得定心  唯見意言故  不見一切義   釋曰。此菩薩初得定心離於意言。不見自相總相一切諸義。唯見意言。此見即是菩薩煖位。此位名明。如佛灰河經中所說明。此明名見法忍。偈曰。  為長法明故  堅固精進起  法明增長已  通達唯心住   釋曰。此中菩薩為增長法明故起堅固精進。住是法明通達唯心。此通達即是菩薩頂位。偈曰。  諸義悉是光  由見唯心故  得斷所執亂  是則住於忍   釋曰。此中菩薩若見諸義悉是心光。非心光外別有異見。爾時得所執亂滅。此見即是菩薩忍位。偈曰。  所執亂雖斷  尚餘能執故  斷此復速證  無間三摩提   釋曰。此中菩薩為斷能執亂故。復速證無間三摩提。問有何義故此三摩提名無間。答由能執亂滅時爾時入無間。故受此名。此入無間即是菩薩世間第一法位。隨其次第說煖等諸位已。次說見道起。偈曰。  遠離彼二執  出世間無上  無分別離垢  此智此時得   釋曰。遠離彼二執者。所執能執不和合故。出世間無上者。得無上乘故。無分別者。即彼二執分別無故。離垢者。見道所斷煩惱滅故。菩薩爾時名遠塵離垢得法眼淨。偈曰。  此即是轉依  以得初地故  後經無量劫  依淨方圓滿   釋曰。此即是轉依以得初地故者此離垢。即是菩薩轉依位。何以故。得初地故。問依極淨耶。答後經無量劫依淨方圓滿。非於此初即得極清淨。由後經無量阿僧祇劫。此依方得清淨圓滿故。偈曰。  爾時通法界  他自心平等  平等有五種  五無差別故   釋曰。爾時通法界他自心平等者。菩薩於初地即得通達平等法界。由此通達故能觀他身即是自身。亦得心平等。問此時得幾種心平等。答平等有五種。五無差別故。何謂為五。一者無我平等。謂於自他相續不見有我。無差別故。二者有苦平等。謂於自他相續所有諸苦。無差別故。三者所作平等。謂於自他相續欲作斷苦。無差別故。四者不求平等。謂於自他所作不求反報。無差別故。五者同得平等。如餘菩薩所得我得亦爾。無差別故。偈曰。  諸行虛分別  淨智了無二  解脫見所滅  如是說見道   釋曰。諸行虛分別淨智了無二者。此中菩薩於三界諸行唯見不真分別。以極淨智了彼無二。淨智者。出世間故。無二者。二執無故。彼無二體即法界也。解脫見所滅如是說見道者。謂解脫見道所滅煩惱。法界即是解脫。若見解脫滅煩惱時。說名菩薩初得見道。偈曰。  無體及似體  自性合三空  於此三空解  此說名解空   釋曰。三空者。一無體空。謂分別性。彼相無體故。二似體空。謂依他性。此相如分別性無體故。三自性空。謂真實性。自體空自體故。此偈顯菩薩得空解脫門。偈曰。  應知緣無相  悉盡諸分別  此中無願緣  不真分別盡   釋曰。此偈上半顯得無相解脫門。下半顯得無願解脫門。應知此中菩薩具得三解脫門。偈曰。  此時所得法  一切菩提分  應知彼菩薩  同得如見道   釋曰。一切菩提分者。謂四念處等。彼菩薩得見道時亦得此法。偈曰。  覺世唯諸行  無我唯苦著  無義自我滅  大義依大我   釋曰。覺世唯諸行無我唯苦著者。此菩薩覺諸世間但是諸行實無有我。眾生計著唯著苦耳。無義自我滅者。謂染污身見滅故。大義者。利益一切眾生故。大我者。以一切眾生為自己故。此中菩薩滅自我見。依大我見作眾生利益事。是謂大義依大我。偈曰。  無我復我見  無苦亦極苦  益彼不求報  以利自我故   釋曰。此中諸菩薩。無我者。謂無自身無義我見。復我見者。謂有他身大義我見。無苦者。謂無自身所起諸苦。亦極苦者。謂有他身所起諸苦。益彼不求報者。無悕望故。何以故。以利自我故。諸菩薩利益眾生時。即是利益自我。是故無外希望。偈曰。  自脫心最上  他縛即堅廣  苦邊不可盡  如是應勤作   釋曰。自脫心者。謂滅自見道所斷煩惱故。最上者。此解脫由無上乘故。他縛即堅廣者。由一切眾生相續所起煩惱故。苦邊不可盡者。眾生界無邊如虛空故。如是應勤作者。眾生如是苦。菩薩應為眾生斷苦。作邊作已復作。不應休息故。偈曰。  自苦不自忍  豈忍他諸苦  此生及窮生  翻彼謂菩薩   釋曰。眾生於一期生苦及窮生死際。不可思議苦無能忍受者。此菩薩翻彼不能忍受。悉能為之忍受故。言翻彼謂菩薩。偈曰。  於他行等愛  利彼不退轉  希有非希有  他利自利故   釋曰。於他行等愛利彼不退轉者。菩薩於一切眾生行。平等愛心無有差別。若求樂利益。若行樂利益。若求行時。利益之心無有退轉。希有非希有他利自利故者。此不退轉事於諸世間希有最上。然此希有亦非希有。何以故。他得益時即是菩薩自得益故。偈曰。  餘地說修道  二智勤修習  無分別建立  淨法及眾生   釋曰。餘地者。謂後九地。問餘地何所修。答二智勤修習。二智者。一無分別智。二如所建立智。無分別智謂出世智。如所建立智謂後得世智。問此二智有何功能。答淨法及眾生。此中無分別智成熟佛法。是其功能。如所建立智成熟眾生是其功能。偈曰。  修位二僧祇  最後得受職  入彼金剛定  破諸分別盡   釋曰。修立二僧祇最後得受職者。二僧祇謂第二及第三大劫阿僧祇。最後謂究竟修。於此修位方便受職。問受職已更何所作。答入彼金剛定破諸分別盡。問因何義故名金剛定。答分別隨眠此能破故。是故此定名金剛喻。偈曰。  轉依究竟淨  成就一切種  住此所作事  但為利群生   釋曰。轉依究竟淨者。謂永離一切煩惱障及智障故。成就一切種者。謂得一切種智由無上故。住此所作事者。謂住此位中乃至窮眾生生死際。示現成道及現涅槃故。問此事何所為。答但為利群生。如此等事一向但為利益一切眾生故。自下次明因大教授得大義利。偈曰。  牟尼尊難見  常見得大義  以聞無等法  淨信資養心   釋曰。此偈明菩薩因大教授常得現前見佛常聞無等正法。常起極深淨信遍滿於心。此明初時得大義利。偈曰。  若於教授中  法門如欲住  如人拔險難  佛勸亦如是   釋曰。若於教授中法門如欲住者。有諸菩薩於教授時中。或於如來法門。心欲樂住也。如人拔險難佛勸亦如是者。譬如有人墮在深坑。有能捉髮懸擲高岸。佛勸亦爾。若彼菩薩樂住寂滅深坑。諸佛如來。強能置之佛果高岸。此明次時得大義利。偈曰。  世間極淨眼  勝覺無分別  譬如大日出  除幽朗世間   釋曰。若諸菩薩成佛時。永退一切世間法故眼得最極清淨。爾時名得無分別勝覺。譬如日輪大出能除幽暗照朗世間。此明畢竟時得大義利。如是廣說已。次以一偈總結前義。偈曰。  佛子善集滿  成就極廣定  恆受尊教授  能窮功德海   釋曰。此偈義如文顯現。教授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業伴品第十六   釋曰。已說如來大教授。菩薩起業以方便為伴。今當說。偈曰。  譬如大地種  任持四種物  如是三種業  建立一切善   釋曰。此偈顯示菩薩集起業方便。譬如大地種任持四種物者。何謂四物。一者大海。二者諸山。三者草木。四者眾生。是謂四物。如是三種業建立一切善者。海等四物譬一切善法。如是菩薩三業能聚集一切諸善。所謂檀等諸波羅蜜。及一切菩提分法。偈曰。  難行業能行  應形無量劫  身口心自性  拔彼不退轉   釋曰。此偈顯示菩薩救他業方便。難行業能行應形無量劫者。何謂難行業。謂眾生欲得小乘出離。菩薩於彼極生大苦。欲令彼轉異乘心故。變種種形。於無量世界經無量劫數。而能久受勤苦作種種難行業。身口心自性拔彼不退轉者。謂菩薩為拔彼故。雖復處處久受勤苦。三業自性終無退屈。偈曰。  如人怖四害  深防為自身  菩薩畏二乘  護業亦如是   釋曰。此偈顯示菩薩自護業方便。如人怖四害深防為自身者。何謂四害。一者毒物。二者兵仗。三者惡食。四者怨仇。是謂四害。深防者為利益自身故。菩薩畏二乘護業亦如是者。毒等四害譬二乘人諸業方便。菩薩怖畏此故。深自防護起二乘心。何以故。由斷大乘種故。大乘善根未起令不起故。已起復令滅故。及與佛果作障礙故。偈曰。  作者業所作  三輪不分別  得度淨業海  功德無有邊   釋曰。此偈顯示菩薩清淨業方便。作者業所作三輪不分別者。何謂三輪。一者作者。二者業。三者所作。是謂三輪。不分別者。此三不可得故。由此故三輪得清淨。三輪清淨故業清淨。得度淨業海功德無有邊者。到業彼岸故。功德無邊者由無盡故。業伴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度攝品第十七之一   釋曰。已說起業方便業所聚集諸波羅蜜。今當說。此中先說憂陀那偈。偈曰。  數相次第名  修習差別攝  治障德互顯  度十義應知   釋曰。此中六波羅蜜應知有十種義。一制數。二顯相。三次第。四釋名。五修習。六差別。七攝行。八治障。九功德。十互顯。此中有六偈制立六波羅蜜數唯有六。偈曰。  資生身眷屬  發起初四成  第五惑不染  第六業不倒   釋曰。此偈顯示為攝自利三事故。立波羅蜜數唯有六。一者增進。二者不染。三者不倒。彼初四波羅蜜。如其次第能令四事增進。一資生成就。由佈施故。二自身成就。由持戒故。三眷屬成就。由於忍辱。行忍辱者多人愛故。四發起成就。由於精進。一切事業因此成故。第五禪波羅蜜。能令煩惱不染。折伏煩惱由此力故。第六般若波羅蜜。令業不顛倒。一切所作如實知故。偈曰。  施彼及不惱  忍惱是利他  有因及心住  解脫是自利   釋曰。此偈顯示為攝二利六事故。立波羅蜜數唯有六。初為攝利他三事故。立前三波羅蜜令起正勤。如其次第一者施彼。二者不惱。三者忍彼惱後為攝自利。三事故須立。後三波羅蜜令起正勤。如其次第。一者有因。由依精進故。二者心住。由心不定令定故。三者解脫。由心已定令解脫故。偈曰。  不乏亦不惱  忍惱及不退  歸向與善說  利他即自成   釋曰。此偈顯示為攝利他六事故。立波羅蜜數唯有六。菩薩行六波羅蜜時。如其次第。於彼受用令不乏故。不惱彼故。忍彼惱故。助彼所作令不退故。以神通力令歸向故。以善說法斷彼疑故。菩薩如是利他即是自利。為他所作即自所作。由此因緣得大菩提故。偈曰。  不染及極敬  不退有二種  亦二無分別  具攝大乘因   釋曰。此偈顯示為攝大乘四因故。立波羅蜜數唯有六。一者不染。二者極敬。三者不退。四者無分別。菩薩修行施時於財不染無顧戀故。受持戒時於諸學處起極敬故。行忍辱精進時。此二不退。忍於眾生非眾生所作苦得不退故。精進於修行善時得不退故。行禪定般若時。此二無分別。奢摩他毘缽捨那平等所攝故。如此四因攝一切大乘因盡偈曰。  不著及不亂  不捨亦增進  淨惑及智障  是道皆悉攝   釋曰。此偈顯示為攝大乘六道故。立波羅蜜數唯有六。問道者何義。答有方便者為道。此中檀波羅蜜。於諸資財不著為道。由施時於境離染著故。屍波羅蜜。於諸境界不亂為道。由求受戒時一切心亂攝令住故。及比丘住護者。求境界時。一切業亂不能轉故。羼提波羅蜜。於諸眾生不捨為道。由一切不饒益事不生厭故。毘梨耶波羅蜜。於修諸善增長為道。由精進發起令增上故。禪波羅蜜。於煩惱障令清淨為道。般若波羅蜜。於智慧障令清淨為道。如是六種道攝一切大乘道盡。偈曰。  為攝三學故  說度有六種  初三二初一  後二二一三   釋曰。此偈顯示為攝三種增上學故。立波羅蜜數唯有六。此中立初三波羅蜜。為攝初一戒增上學。戒有二種謂聚及眷屬。屍羅為聚。檀及羼提為眷屬。何以故。施於求受時資財不吝故。忍於護持時打罵不報故。此中立後二波羅蜜。如其次第。為攝心慧二增上學。此中立第四一波羅蜜。應知具攝三增上學。由一切三學精進為伴故。已制六波羅蜜數。次顯六波羅蜜相。偈曰。  分別六度體  一一有四相  治障及合智  滿願亦成生   釋曰。諸菩薩修諸波羅蜜。一一皆有四相。一治障。二合智。三滿願。四成生。治障者。檀等六行。如其次第。對治慳貪破戒瞋恚懈怠亂心愚癡故。合智者。悉與無分別智共行。由通達法無我故。滿願者。施於求財者隨其所欲而給與之。戒於求戒者隨其所欲以身口意護而教授之。忍於悔過者與之歡喜。精進於作業者隨欲助之。定於學定者隨欲授法。智於有疑者隨欲決斷。成生者。先以施攝。後以三乘法隨其所應而成熟之。先安立於戒等中。後以三乘成熟亦爾。已顯六波羅蜜。相次說六波羅蜜次第。偈曰。  前後及下上  粗細次第起  如是說六度  不亂有三因   釋曰。六波羅蜜次第有三因緣。一前後。二下上。三粗細。前後者。謂依前後得起。何以故。由不顧資財故受持戒。行持戒已能起忍辱。忍辱已能起精進。精進已能起禪定。禪定已能解真法。下上者。前者為下後者為上。下者施上者戒。乃至下者定上者智。粗細者。前者為粗後者為細。粗者施細者戒。乃至粗者定細者智。何故粗易入易作故。何故細難入難作故。已說六波羅蜜次第。次釋六波羅蜜名。偈曰。  除貧亦令涼  破瞋與建善  心持及真解  是說六行義   釋曰。能除貧窮故名施。能令清涼故名戒。由具戒者於境界相中煩惱熱息故。能破瞋恚故名忍。忍破瞋恚能令盡故。能建善故名進。建立善法由此力故。能持心故名定。攝持內意故。能解真法故名慧。曉了第一義諦故。已釋六波羅蜜名。次說修習六波羅蜜。偈曰。  物與思及心  方便並勢力  當知修六行  說有五依止   釋曰。諸菩薩修習諸波羅蜜有五依止。一者物依止。二者思惟依止。三者心依止。四者方便依止。五者勢力依止。物依止修諸波羅蜜有四種。一者依止因。依種性力而修習故。二者依止報。依自身成就力而修習故。三者依止願。依昔願力而修習故。四者依止數。依智慧力而修習故。思惟依止修諸波羅蜜亦有四種。一者信思惟。於諸波羅蜜相應教而生信心故。二者味思惟。於諸波羅蜜中見功德味故。三者隨喜思惟。於一切世界一切眾生所有諸波羅蜜皆生隨喜故。四者悕望思惟。於自身及他未來所有勝波羅蜜起悕望故。心依止修諸波羅蜜有六種。一者無厭心。二者廣大心。三者勝喜心。四者勝利心。五者不染心。六者善淨心。何謂修檀六種心。若菩薩以滿恆河沙數世界七寶及以身命。於一剎那施一眾生。如是乃至盡眾生界。所願成熟無上菩提者以此門施心無厭足。如是相心是名修檀無厭心。若菩薩如是相施。從初相續乃至成佛。無剎那頃有絕有減。如是相心是名修檀廣大心。若菩薩以施攝他時生極重歡喜。過於受者得財時生喜。如是相心是名修檀勝喜心。若菩薩以施攝他時。見他受物極饒益我。非我自用為極饒益。何以故。由施攝他令我成就無上菩提因故。如是相心是名修檀勝利心。若菩薩如是廣施不求報恩及以果報。如是相心是名修檀不染心。若菩薩如是廣施所生福聚所得果報。願施一切眾生非為自受。又與一切眾生共之迴向無上菩提。如是相心是名修檀善淨心。何謂修戒等六種心。若菩薩有恆河沙數自身。一一身復有恆河沙數劫壽。一一壽中復乏一切資生。於此乏中復有火聚。遍滿三千大千世界。菩薩以此多身經此多壽在此火聚起四威儀。於一剎那但修一戒。如是乃至盡諸戒聚。乃至盡諸智聚。能得無上菩提者。菩薩修之心無厭足。如是相心是名修戒等無厭心。若菩薩從初修戒乃至修智。極坐道場無有間斷。如是相心是名修戒等廣大心。若菩薩修戒等攝他時生極重歡喜。過於受攝者得利益時生喜。如是相心是名修戒等勝喜心。若菩薩修戒等攝他時。見他得利極饒益我。非我自利為極饒益。如是相心是名修戒等勝利心。若菩薩修戒等時。不求報恩及以果報。如是相心是名修戒等不染心。若菩薩廣修戒等所生福聚所得果報。願施一切眾生非為自受。又與一切眾生共之迴向無上菩提。如是相心是名修戒等善淨心。方便依止修諸波羅蜜有三種。三種者即是三輪清淨。此清淨由無分別智為方便故。以此方便一切作意悉得成就。勢力依止修諸波羅蜜亦有三種。一者身勢力。二者行勢力。三者說勢力。身勢力者。應知是佛自性身及受用身。行勢力者。應知是佛化身。以此化身於一切相為一切眾生示現一切善行故。說勢力者。謂演說六波羅蜜一切種時無滯礙故。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七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八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度攝品第十七之二   釋曰。已說修習六波羅蜜。次說六波羅蜜差別。六波羅蜜差別各有六義。一者自性。二者因。三者果。四者業。五者相應。六者品類。偈曰。  施彼及共思  二成亦二攝  具住不慳故  法財無畏三   釋曰。此偈明檀波羅蜜六義。施彼者是施自性。由以己物施諸受者故。共思者是施因。由無貪善根與思俱生故。二成者是施果。由財成就及身成就故。言身成就者。具攝命等五事。如五事經中說。施食得五事。一者得命。二者得色。三者得力。四者得樂五者得辯。二攝者是施業。由自他二攝滿足及大菩提滿足故。具住不慳故者。是施相應。由具足住不慳人心中故。法財無畏三者。是施品類。品類有三。一者法施。二者財施。三者無畏施故。如是六義。智者應知應習。偈曰。  六支滅有邊  善道及持等  福聚具足故  二得為二種   釋曰。此偈明屍波羅蜜六義。六支者是戒自性。由住具戒乃至受學諸學足故。滅有邊者是戒因。滅是涅槃。為求涅槃度諸有邊受行戒故。善道者是戒果。善道及不悔等次第五心住因戒得故。持等者是戒業。戒有三能。一者能持。由能任持一切功德如大地故。二者能靜。由能止息一切煩惱火熱故。三者無畏。由能不起一切怖憎等諸罪緣起豈畏起諸罪故。福聚具足故者。是戒相應。由一切時身口意業皆行善行故。二得為二種者。是戒品類。二得謂受得及法得。受得者。攝波羅提木叉護。法得者。攝禪護及無流護故。偈曰。  不報耐智性  大悲及法依  五德並二利  具勝彼三種   釋曰。此偈明羼提波羅蜜六義。不報耐智性者。是忍自性。一不報。二耐。三智。此三次第是三忍自性。不報者是他毀忍自性。耐者是安苦忍自性。智者是觀法忍自性。大悲及法依者是忍因。一大悲為因。二法依為因。法依者。謂受戒及多聞故。五德者是忍果。如經中說。忍得五種果。一得少憎嫉。二得不壞他意。三得喜樂。四得臨終不悔。五得身壞生天。二利者是忍業。由三忍故能作自利利他二種業。如經偈說。作彼二義。自利利他。若知他瞋。於彼自息。具勝者。是忍相應忍難行故名最勝。具足最勝名相應。如經中說。忍最上難行故。彼三種者。是忍品類。彼人有三品。一他毀忍。二安苦忍。三觀法忍故。偈曰。  於善於正勇  有信有欲故  念增及對治  具德彼七種   釋曰。此偈明毘梨耶波羅蜜六義。於善於正勇者。是精進自性。遮餘業中勇猛故言善。除外道解脫中勇猛故言正。有信有欲故者。是精進因。由信及求精進得起故。念增者。是精進果。念定等功德復由精進起故。對治者。是精進業。如經中說。起精進者能得樂住。不雜諸惡不善法故。具德者。是精進相應。由具無貪等功德故。彼七種者。是精進品類。彼人有七品精進。一學戒精進。二學定精進。三學慧精進四身精進。五心精進。六無間精進。七尊重精進。偈曰。  心住及念進  樂生亦通住  諸法之上首  彼種三復三   釋曰。此偈明禪波羅蜜六義。心住者。是定自性。由心住內故。念進者。是定因。有念故於緣不忘。依進故禪定得起。樂生者是定果。離退方便離果不虛故。通住者。是定業。通謂五通。住謂三住。聖住天住梵住。禪定能令五通及三住皆得自在住故。諸法之上首者。是定相應。如經中說。三摩提者諸法上首故。彼種三復三者。是定品類。彼人有二種三品。一者有覺有觀無覺有觀無覺無觀三品故。二者喜俱樂俱捨俱三品故。偈曰。  正擇與定持  善脫及命說  諸法之上首  彼亦有三種   釋曰。此偈明般若波羅蜜六義。正擇者。是慧自性。由離邪業及世間所識業。正擇出世間法故。定持者。是慧因。由定持慧如實解法故。善脫者。是慧果。謂於染污得善解脫。何以故。由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正擇故。命說者。是慧業。由慧命及善說慧命者以彼無上正擇為命故。善說者。正說正法故。諸法之上首者是慧相應。如經中說。般若者一切法中上故。彼亦有三種者。是慧品類。彼人有世間出世間大出世間三品正擇故。已說六波羅蜜差別。次說六波羅蜜攝行。偈曰。  一切白淨法  應知亂定俱  六度總三雙  是類皆悉攝   釋曰。一切白淨法者。謂檀等諸行法。應知彼行法總攝有三種。一者亂。二者定。三者俱。彼亂者以前二波羅蜜攝施戒不定故。定者以後二波羅蜜攝禪及實慧定故。俱者以中二波羅蜜攝忍及精進定不定故。已說六波羅蜜攝行。次說六波羅蜜治障。偈曰。  檀離七著故  不著說七種  應知餘五度  障治七皆然   釋曰。檀離七著故不著說七種者。彼檀著有七種。一資財著。二慢緩著。三偏執著。四報恩著。五果報著。六障礙著。七散亂著。此中障礙著者。謂檀所對治貪。隨眠不斷故。散亂著者。散亂有二種。一下意散亂求小乘故。二分別散亂分別三輪故。由菩薩行檀時遠離此七著故說七不著。應知餘五度障治七皆然者。應知戒等五波羅蜜亦各有七著。離七著故亦各說七不著。此中有差別者。翻檀波羅蜜離資財著。即是戒等五波羅蜜離第一著。所謂戒離破戒著。忍離瞋恚著。精進離懈怠著。禪定離亂心著。智慧離愚癡著。戒等離障礙著者。彼障隨眠皆斷除故。戒等離分別著者。隨其三輪不分別故。已說六波羅蜜治障。次說六波羅蜜功德。此中先說利他功德。偈曰。  恆時捨身命  離求愍他故  因施建菩提  智攝施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檀波羅蜜利他功德。恆時捨身命者。謂諸菩薩一切時施自身命與一切求者故。離求愍他故者。不求報恩及以愛果由大悲為因故。因施建菩提者。因是施已建立一切眾生於三乘菩提故。智攝施無盡者。此施由無分別智所攝乃至無餘涅槃其福無盡無窮利益一切眾生故。偈曰。  恆時守禁勤  離戒及善趣  因戒建菩提  智攝戒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屍波羅蜜利他功德恆時守禁勤者。菩薩有三聚戒。一律儀戒。二攝善法戒。三攝眾生戒。初戒以禁防為體。後二戒以勤勇為體。諸菩薩一切時恆守護故。離戒及善趣者。謂不著得戒及不求愛果故。偈曰。  恆時耐他毀  離求畏無能  因忍建菩提  智攝忍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羼提波羅蜜利他功德。恆時耐他毀者。諸菩薩於一切時若一切眾生以一切極惱事來毀菩薩。菩薩悉能忍受故。離求畏無能者。不求報恩不求善趣不為怖畏不為無能故。偈曰。  恆時誓勤作  殺賊為無上  因進建菩提  智攝進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毘梨耶波羅蜜利他功德。恆時誓勤作者。諸菩薩無比修精進有二自性。一弘誓為自性。二勤方便為自性。殺賊為無上者。菩薩修精進但為殺自他煩惱賊。為得無上菩提故。偈曰。  恆時習諸定  捨禪下處生  因定建菩提  智攝定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禪波羅蜜利他功德。恆時習諸定者。諸菩薩攝無邊三摩提而修習故。捨禪下處生者。棄捨無上禪樂住來就下劣處受生。何以故。由大悲故。偈曰。  恆了真餘境  佛斷尚不著  因智建菩提  悲攝智無盡   釋曰。此偈顯示般若波羅蜜利他功德。恆了真餘境者。了真謂第一義諦平等相。人法二無我智故。餘境謂無邊。名相等差別故。佛斷尚不著者。佛斷謂涅槃諸菩薩修般若尚不著佛涅槃。何況求生死。此中前五波羅蜜。以無分別智攝故。乃至無餘涅槃功德無盡。般若波羅蜜。以大悲攝故。恆不捨眾生功德無盡。六偈別說利他功德已。次以一偈總說前義。偈曰。  廣大及無求  最勝與無盡  當知一一度  四德悉皆同   釋曰。四功德者。一廣大功德。二無求功德。三最勝功德。四無盡功德。前六偈第一句顯廣大功德。利多眾生故。第二句顯無求功德。第三句顯最勝功德。第四句顯無盡功德。復次六波羅蜜復有清淨功德。偈曰。  得見及遂願  並求合三喜  菩薩喜相翻  彼退悲極故   釋曰。此偈顯示檀波羅蜜清淨功德。彼乞求者於菩薩生三喜。一得見時生喜。二遂願時生喜。三求見求遂時生喜。由不見不遂時不生喜故。菩薩一切時於乞求者翻彼三喜亦生三喜。一得見彼時生喜。二遂彼願時生喜。三求見求遂彼時生喜。此中應知。彼求者三喜不如菩薩三喜。何以故。菩薩大悲具足故。偈曰。  自身財眷屬  由悲恆喜施  彼三遠離行  何因不禁守   釋曰。此下顯示屍波羅蜜清淨功德。此偈明遠離身三惡行。菩薩於自身自財自眷屬中。由大悲故尚恆歡喜好施於他。況於他身他財他眷屬中。三種遠離行而不禁守耶。偈曰。  不顧及平等  無畏亦普施  悲極有何因  惱他而妄語   釋曰。此偈明遠離妄語惡行。凡起妄語有四因緣。一為自利。戀身命故。二為利他。利所愛故。三為怖畏。懼王法故。四為求財。有所須故。菩薩則不爾。一者不顧。不戀身命故。二者平等。他身與自得等心故。三者無畏。離五怖故。四者普施。以一切物施一切故。菩薩悲愍恆深。復有何因而起妄語。偈曰。  平等利益作  大悲懼他苦  亦勤成熟生  極遠三語過   釋曰。此偈明遠離餘三語惡行。菩薩於一切眾生恆作平等利益。豈欲壞他眷屬而作兩舌。菩薩大悲恆欲拔除一切眾生之苦。於他苦中極生怖懼。豈欲為苦於他而作惡口。菩薩恆行正勤。恆欲成熟一切眾生。豈欲不成熟他而作綺語。是故菩薩能極遠離此三語過。偈曰。  普施及有悲  極善緣起法  何因不能耐  意地三煩惱   釋曰。此偈明遠離意三惡行。菩薩由普施一切物故離貪煩惱。由大悲故離瞋煩惱。由極善緣起法故離邪見煩惱。如是等破戒對治差別。是菩薩戒清淨功德。偈曰。  損者得益想  苦事喜想生  菩薩既如是  忍誰何所忍   釋曰。此偈顯示羼提波羅蜜清淨功德。損者得益想者。菩薩於彼不饒益者得饒益想。應須忍辱。何以故。為成忍辱因故。苦事喜想生者。菩薩於受苦事中更生喜想。何以故。成就利他因故。菩薩既無不饒益想起處及苦想起處。於誰邊起忍於何事起忍。偈曰。  菩薩他想斷  愛他過自愛  於他難行事  精進即無難   釋曰。此偈顯示毘梨耶波羅蜜清淨功德。菩薩為他難行精進而得不難。何以故。他想斷故。及一切時生於他愛。過自愛故。菩薩如是為他精進。豈復難行。是故精進清淨。偈曰。  少樂二自樂  著退盡癡故  是說三人禪  菩薩禪翻彼   釋曰。此偈顯示禪波羅蜜清淨功德。少樂者。謂世間禪。二自樂者。謂聲聞禪及緣覺禪。著者。若世間禪著自見。若二乘禪著涅槃。退者。謂世間禪。盡者。謂二乘禪。無餘涅槃時盡故。癡者。彼三人禪如其所應。有染癡無染癡故。菩薩禪翻彼者。謂翻彼三人禪。何以故。多樂自樂他樂故。不著不退無盡無癡故。是謂禪定清淨功德。偈曰。  暗觸及二燈  如是三人智  譬如日光照  菩薩智無比   釋曰。此偈顯示般若波羅蜜清淨功德。譬如暗中以手觸物。凡夫人智亦如是。何以故。得少境故。不明瞭故。不恆定故。譬如二燈室中照物。聲聞人智及緣覺智亦如是。何以故。得少境故。漸明瞭故。未極淨故。譬如日光照物。菩薩智亦如是。何以故。得遍滿故。以明瞭故。極清淨故。如是無比。是謂菩薩般若清淨功德。復次六波羅蜜後有八種無上功德。偈曰。  依類緣迴向  因智田依止  如是八種勝  無上義應知   釋曰。八無上者。一依二類三緣四迴向五因六智七田八依止。問此八於六度雲何得無上。答檀依者。以依菩薩故。檀類者。此有三種。一物施。以捨自身命故。二無畏施。以救濟惡道生死畏故。三法施。以說大乘法故。檀緣者。以大悲為緣起故。檀迴向者。以求大菩提故。檀因者。以先世施業熏習種子為因故。檀智者。以無分別智觀察三輪。不分別施者受者財物故。檀田者。田有五人。一求人。二苦人。三無依人。四惡行人。五具德人。應知此中以具德勝人為無上。檀依止者。由三種依止故。一依止信向。二依止思惟。三依止三昧。依止信向者。如分別修中信思惟所說。依止思惟者。如分別修中味思惟隨喜思惟希望思惟所說。依止三昧者。謂依金剛藏等定。如勢力依止修中所說。如是依等無上故檀得無上。如檀八無上。戒等五波羅蜜八無上。應知亦爾。此中戒品類無上者。謂菩薩戒。忍品類無上者。謂來殺菩薩者卑下劣弱。精進品類無上者。謂修諸波羅蜜所對治斷。禪品類無上者。謂菩薩三摩提。智品類無上者。謂緣如如境。戒等由勝田無上者。謂大乘法。餘六無上如檀中說。復次檀及精進復有不共差別功德。問檀差別雲何。偈曰。  施一令得樂  多劫自受苦  尚捨為愛深  何況利翻彼   釋曰。若諸菩薩施一眾生令其得樂。自身多劫受貧窮苦尚施無吝。由愛深故。愛深者。謂悲差別。何況施一眾生令其得樂。自身多劫獲大福利也。偈曰。  乞者隨所欲  菩薩一切捨  彼求為身故  利彼百種施   釋曰。此偈上半總說。謂隨彼所求菩薩悉捨。下半解釋。謂彼乞者為自利故一切欲得。菩薩為利他故百種悉捨。偈曰。  捨身尚不苦  何況餘財物  出世喜得故  起苦是無上   釋曰。菩薩捨身時。由心故不生苦。此心顯示菩薩出世間。何以故。得歡喜故。問此喜從何得。答從起苦得。是故起苦是菩薩無上。是故菩薩在出世間上。偈曰。  乞者一切得  得喜非大喜  菩薩一切捨  喜彼喜大故   釋曰。乞者所須菩薩皆施。乞者得喜。此喜非是大喜。問何故。答由菩薩一切皆捨喜彼得財。此喜為大。奪彼喜故。偈曰。  乞者一切得  有財非見富  菩薩一切捨  無財見大富   釋曰。此偈顯菩薩財無盡差別。偈曰。  乞者一切得  非大饒益想  菩薩一切捨  得大饒益想   釋曰。此顯菩薩大悲差別。偈曰。  乞者自在取  如取路傍果  菩薩能大捨  餘人無是事   釋曰。此顯菩薩無著差別。問說檀不共功德差別已。精進不共功德差別復雲何。偈曰。  勝因依業種  對治等異故  如是六種義  精進有差別   釋曰。精進有六種差別。一勝差別。二因差別。三依止差別。四業差別。五種差別。六對治差別。此偈總舉。餘偈別釋。偈曰。  白法進為上  進亦是勝因  及得諸善法  進則為依止   釋曰。此偈說精進勝差別因差別依止差別。白法進為上者。說最勝差別。由於一切善法中說精進為最勝故。進亦是勝因者。說因差別。由說精進是無上因故。及得諸善法進則為依止者。說依止差別。由依止精進得一切善法故。偈曰。  現樂與世法  出世及資財  動靜及解脫  菩提七為業   釋曰。此偈說精進業差別。此業差別有七種。一得現法樂住。二得世間法。三得出世間法。四得資財。五得動靜。動靜者。由是世間不究竟故。六得解脫。解脫者。由斷身見故。七得菩提。菩提者。由大菩提故。偈曰。  增減及增上  捨障亦入真  轉依與大利  六說精進種   釋曰。此偈說精進種差別種差別有六種。一增減精進。謂四正勤。二惡法減二善法增故。二增上精進。謂五根。由於解脫法為增上義故。三捨障精進。謂五力。由彼障礙不能礙故。四入真精進。謂七覺分。由見道建立故。五轉依精進。謂八聖道分。由修道是究竟轉依因故。六大利精進。謂六波羅蜜。由自利利他故。偈曰。  種復有五異  弘誓將發行  無下及不動  第五說無厭   釋曰。五異者。一弘誓精進。謂欲發起行故。二發行精進。謂現行諸善故。三無下精進。謂得大果下體無故。四不動精進。謂寒熱等苦不能動故。五無厭精進。謂不以少得為足故。此五種如經中所說。有弘誓精進。有現起精進。有勇猛精進。有堅固精進。有不捨佛道精進。於諸善法中。如其次第應知。偈曰。  三種下中上  由依三乘爾  亦二下上覺  利有小大故   釋曰。彼精進依人差別。復說三種及二種。三種者。依三乘行人差別。如其次第。下中上精進故。問何因復二種。答下上覺故。下覺者。依二乘行人。上覺者。依大乘行人。如其次第。說於小利及大利故。何以故。為自利故。為他利故。偈曰。  財著煩惱著  厭著知足著  四著不能退  對治分四種   釋曰。此偈說精進對治差別。由對治四著有四不退。說四種對治差別。問此雲何。答檀等諸行。由四著為礙故而不得行。一者財著。於財極吝故。二者煩惱著。於財起染故。三者厭著。於檀等行有退屈故。四者知足著。於少施等喜滿足故。行精進者對治如此四著。能得不退故說四種對治差別。已說六波羅蜜功德。次說六波羅蜜互顯。偈曰。  相攝及差別  依法亦為因  六度互相成  一切種分別   釋曰。六波羅蜜相成自有四義。一相攝。二差別。三依法。四為因。相攝者。無畏施攝戒忍二度。由此二度能與無畏故。法施攝定智二度。由此二度能與法故。俱施攝精進一度。由此一度能行二施故。問戒攝幾種。答攝善法戒一切檀等皆攝。如是忍等互攝如其所應作。差別者。檀等六種即為六施。謂施施戒施乃至般若施。於他相續建立檀等故。依法者所有諸經所有檀等諸義顯示。所有檀等諸義所有諸經顯示。處處相攝應知。為因者。謂檀為戒等因。何以故。不顧財者能行戒等故。戒亦施等因。何以故。比丘受護者能捨一切所有受故。住戒者。能具足忍等故。又受攝善法戒為檀等故。如是忍等互為因。如其所應作。如是說六波羅蜜義已。次說四攝行。偈曰。  佈施將愛語  利行並同利  施平及彼說  建立亦自行   釋曰。四攝者。一佈施攝。二愛語攝。三利行攝。四同利攝。施平者。即佈施攝。彼說者。謂愛語攝。說彼波羅蜜義故。建立者謂利行攝。建立眾生於波羅蜜中故。自行者。謂同利攝。建立他已自亦如是行故。問何故說此四攝體。答此說攝他諸方便。偈曰。  攝他四方便  即是四攝性  隨攝亦攝取  正轉及隨轉   釋曰。佈施者。是隨攝方便。由財施隨他身起攝故。愛語者。是攝取方便。由無知疑惑者令受義故。利行者。是正轉方便。由此行諸善轉故。同利者。是隨轉方便。菩薩自如說行眾生知已先未行善亦隨行故。問四攝業雲何。偈曰。  令器及令信  令行亦令解  如是作四事  次第四攝業   釋曰。佈施者。能令於法成器。由隨順於財則堪受法故。愛語者。能令於法起信。由教法義彼疑斷故。利行者。能令於法起行。由如法依行故。同利者。能令彼得解脫。由行淨長時得饒益故。是為四攝業。問世尊亦說二攝。此雲何。偈曰。  四體說二攝  財攝及法攝  財一法有三  次第攝四攝   釋曰。此四攝體。世尊餘處說為二攝。謂財攝法攝。即以二攝攝於四攝。財攝攝初一攝。法攝攝後三攝。問雲何攝後三。答法有三種。一所緣法。二所行法。三所淨法。如其次第攝後三攝。應知偈曰。  下中上差別  如是四攝種  倍無及倍有  亦純合三益   釋曰。四攝種差別有三。謂下中上。由諸菩薩攝三乘人差別故。由此三種差別次第復有三益。一倍無益二倍有益。三純有益。倍無益者。謂解行地菩薩攝。倍有益者。謂入大地菩薩攝。純有益者。謂八地已上菩薩攝。由彼決定能令眾生成就故。偈曰。  菩薩欲攝眾  依此四方便  大利及易成  得讚三益故   釋曰。若諸菩薩欲攝徒眾者。一切皆須依此四攝以為方便。何以故。由一切大利得成就故。由是樂易方便故。由得諸佛稱揚故。偈曰。  四攝於三世  恆時攝眾生  成就眾生道  非餘唯四攝   釋曰。此四攝於三世中已攝當攝現攝一切眾生。是故此四攝是成熟眾生道。非餘諸道。餘道無體故。別說六度四攝已。次以一偈總結前義。偈曰。  不著及寂靜  能耐將意勇  不動並離相  亦攝攝眾生   釋曰。此偈上三句結六度義。下一句結四攝義。偈義如前解。菩薩以此六行行此四攝。顯示六波羅蜜。成就自利利他。四攝成就亦爾。是故如其次第。先說六度。後說四攝。度攝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八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九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供養品第十八   釋曰。已說業所聚集諸行。未說供養如來。此供養今當說。偈曰。  依物緣迴向  因智田依止  如是八供養  供養諸如來   釋曰。略說供養如來有八種。何謂為八。一者依供養。二者物供養。三者緣起供養。四者迴向供養。五者因供養。六者智供養。七者田供養。八者依止供養。問此八義雲何。偈曰。  現前不現前  衣服飲食等  深起善淨心  為滿於二聚  常願生佛世  三輪不分別  成熟諸眾生  最後十一種   釋曰。此二偈八句顯示前八義。應知現前不現前者。謂依供養。依現在及過去未來諸佛而供養故。衣服飲食等者。謂物供養。以衣服等而供養故。深起善淨心者。謂緣起供養。以深淨信心而供養故。為滿於二聚者。謂迴向供養。為滿福智二聚而供養故。常願生佛世者。謂因供養。由有宿願願生佛世。令我有益不虛供養故。三輪不分別者謂智供養。設供受供供具三事不可得故。成熟諸眾生者。謂田供養。眾生為田。教彼供養令種善根故。最後十一種者。謂依止供養。此依止有十一種。一者依止物。由依財物而供養故。二者依止思惟。由依味思惟隨喜思惟希望思惟故。三者依止信。由信大乘發菩提心故。四者依止願。由發弘誓願故。五者依止悲。由憐愍眾生故。六者依止忍。由難行能行故。七者依止行。由諸波羅蜜故。八者依止正念。由如法不倒故。九者依止正見。由如實覺了故。十者依止解脫。由聲聞煩惱滅故。十一者依止真實。由得大菩提故。問供養種差別雲何。偈曰。  因果及內外  粗細與大小  亦遠近差別  是名供養種   釋曰。世等差別為供養種差別。彼過去為因。現在為果現在為因未來為果。如是因果謂去來今。應知內者自供養。外者令他供養。粗者利供養。細者隨順供養。小者劣供養。大者勝供養。有慢者為劣。無慢者為勝。三輪不分別故。遠者欲後時供養近者即今時供養。復次隔世供養者為遠。無間供養者為近。復次發願於未來欲供養者為遠。發願於現在即供養者為近。問何等供養如來為最上供養。偈曰。  供養諸如來  最上由自意  信心通方便  和合五勝故   釋曰。五種自意供養如來。應知此供養為最上供養。何謂為五一者淨信。二者深心。三者神通。四者方便。五者和合。淨信者。於大乘法說供養處生淨信故。深心者此心有九種。一味心。二隨喜心。三希望心。四無厭心。五廣大心。六勝喜心。七勝利心。八無染心。九善淨心。此九心如修諸波羅蜜中說。神通者。謂依虛空藏等諸三摩提故。方便者。謂無分別智方便攝故。和合者。謂一切諸大菩薩和合一果入一切果故。供養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親近品第十九   釋曰。已說供養如來。雲何親近善知識。偈曰。  如前供養佛  略說有八種  親近於善友  應知八亦然   釋曰。應知親近善知識亦有依等八種。問此中八義復雲何。偈曰。  調靜除德增  有勇阿含富  覺真善說法  悲深離退減   釋曰。此偈顯示第一依親近。若善知識具足十種功德者。應堪親近。何謂為十。一者調伏。二者寂靜。三者惑除。四者德增。五者有勇。六者經富。七者覺真。八者善說。九者悲深。十者離退。調伏者與戒相應由根調故。寂靜者。與定相應由內攝故。惑除者。信念與慧相應煩惱斷故。德增者。戒定慧具不缺減故。有勇者。利益他時不疲惓故。經富者。得多聞故。覺真者。了實義故。善說者。不顛倒故。悲深者。絕希望故。離退者。於一切時恭敬說故。偈曰。  敬養及給侍  身心亦相應  願樂及以時  下心為緣起   釋曰。此偈上半顯示物親近。下半顯示緣起親近。物親近有三。一者財。謂恭敬供養。二者身。謂隨順給侍。三者心。謂給侍時身心相應。緣起親近亦有三種。一者願樂。二者知時。三者除慢。偈曰。  為離於貪著  為求隨順行  隨順如所教  以此令彼喜   釋曰。此偈上半顯示迴向親近。下半顯示因親近。迴向親近者。不為貪著利養故。但為隨順修行故。因親近者。菩薩如所教授隨順修行。為親近善知識因。何以故。菩薩以此隨順令彼善知識心生歡喜故。偈曰。  善解於三乘  自乘令成就  成生及淨土  為法不為財   釋曰。此偈顯示智田依止三種親近。善解於三乘自乘令成就者。顯示智親近。善解三乘者由智故。成生及淨土者。顯示田親近。田有二種。一眾生田。二佛土田。問此二雲何名田。答自所聞法於眾生相續中而建立故。隨所住佛土修清淨因故。為法不為財者顯示依止親近。菩薩但以法利具足為依止。是故親近善知識。不以財利具足為依止故。問親近善知識種差別雲何。偈曰。  因果及隨法  內外與粗細  勝劣亦遠近  是謂種差別   釋曰。因果差別者。謂過去親近為因。現在親近為果。現在親近為因。未來親近為果。隨法差別者。謂善知識所流法門。隨其差別而修行故。內外差別者。自親近為內。令他親近為外。粗細差別者。自聽為粗。內心思惟為細。勝劣差別者。有慢親近為劣。無慢親近為勝。遠近差別者。現在趣中親近為近。生報趣中親近為遠。復次生報趣中親近為近。後報趣中親近為遠。復次無間親近為近。隔世親近為遠。復次願於現在親近為近。願於未來親近為遠。問何等親近善知識得為最上。偈曰。  親近善友勝  自意五如前  信心通方便  和合等別故   釋曰。如前供養諸佛。由五種自意故得為最勝。謂淨信深心神通方便和合。此中親近善知識最勝亦爾。由淨信者。於大乘經說。親近處生淨信故。由深心者。心亦九種。謂味心乃至善淨心。親近修行故。由神通者。謂依虛空藏等三摩提而親近故。由方便者。謂依無分別智攝故。由和合者。諸大菩薩以一果入一切果故。親近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梵住品第二十   釋曰。菩薩所修四梵住此雲何。偈曰。  梵住有四種  一一有四相  治障與合智  轉境及成生   釋曰。梵住者。謂四無量。即慈悲喜捨。此中應知菩薩四無量。一一各有四種相。一治障。由所治斷故。二合智。得無分別智對治勝故。三轉境。由眾生緣法緣無緣故。四成生。由作勝業成就眾生故。問何等眾生為眾生緣。何等法及無緣為法緣及無緣。偈曰。  樂苦喜煩惱  如是眾生緣  法緣說彼法  無緣即彼如   釋曰。四種眾生聚是眾生緣。一求樂眾生聚。二有苦眾生聚。三有喜眾生聚。四煩惱眾生聚。慈者於求樂眾生聚起與樂行。悲者於有苦眾生聚起拔苦行。喜者於有喜眾生聚起不離行。捨者於諸受起煩惱眾生聚起令離行。是名眾生緣。法緣者。即是說彼四種梵住法。說名法緣。無緣者。即是彼如以無分別故。說名無緣。偈曰。  及彼如義故  忍位得清淨  身口業所攝  亦盡諸煩惱   釋曰。彼四種行應知。無緣慈者。以如緣故。八地無生法忍時得。一切善根亦得圓滿。彼清淨故。及慈所依身口二業所攝者。諸煩惱亦盡。如煩惱所緣。說意自體諸煩惱斷。斷所緣故。如是修多羅中說。問彼四梵住何等行差別。偈曰。  有動及不動  亦噉及不噉  應知四梵住  如是行差別   釋曰。彼四梵住應知。有四種行差別。一者動。二者不動。三者噉。四者不噉。動者退分。可退故。不動者。住分及勝分。不可退故。噉者染污。貪著樂味無大心故。不噉者。不染污也。此退等行。是梵住差別。諸菩薩住不動及不噉中。不住於動及噉中。問梵住種差別雲何。偈曰。  前六及前二  下地亦下心  相似等為下  翻下則為上   釋曰。下上差別者。彼不定地自性。前六品為下。一切定地前二品亦為下。謂軟軟軟中下地亦為下。謂下七地菩薩觀上地故。下心亦為下。謂諸聲聞故。相似亦為下。謂未得無生法忍菩薩故。如所說下翻此下則為上應知。問此四梵住能得幾果。偈曰。  所生欲界報  滿聚亦成生  不離及離障  具足五為果   釋曰。菩薩住諸梵住為因具得五果。一者欲界眾生中生。是果報果。二者二聚圓滿。是增上果。三者成熟眾生。是丈夫果。四者一切生處不離梵住。是依果。五者所生之處恆離彼障。是相離果。問此梵住中有何等事是菩薩相偈曰。  設遇重障緣  及以自放逸  欲知菩薩相  梵心無退轉   釋曰。菩薩有二事。梵心不動應知。是為菩薩相。一者設遇重障因緣心終無異。是菩薩相。二者設自放逸謂能治不現前時心亦無異。是菩薩相。況無量現前時。問梵住障礙雲何。偈曰。  四梵有四障  瞋惱憂欲故  菩薩具此障  多種過失起   釋曰。彼四梵所對治具有四障。如其次第。一瞋二惱三憂四欲。由如此障梵無體故。若有此四復生多種過失。問多失雲何。偈曰。  如是諸煩惱  起則有三害  自害亦害彼  及以屍羅害   釋曰。此偈顯示三害過失。一自害。謂自苦思作。二他害。謂他苦思作。三屍羅害。謂俱苦思作。偈曰。  有悔亦失利  失護及師捨  治罰並惡名  如是六呵責   釋曰。此偈顯示得六種呵責過失。一者自呵責。由有憂悔故。二者他呵責。由失利養故。三者天呵責。由失擁護故四者大師呵責。由大師所捨故。五者梵行呵責。由智慧梵行人如法治罰故。六者十方人呵責。惡名流出故。偈曰。  後身諸難墮  梵住今亦退  心數亦苦得  復次三過生   釋曰。此偈顯示後得三種過失。一者墮難。由此惡業得。後世惡報故。二者退行。由已得退及未得退退失現在未來梵住故。三者苦生。由心數法從彼生大憂苦故。問已說過失。何者是功德。偈曰。  善住梵住人  遠離彼諸惡  生死不能污  不捨濟群生   釋曰。住梵住者得二功德。一者捨煩惱。如前所說過失悉遠離故。二者不捨眾生。為成熟眾生生死不能污故。問已知功德。此功德雲何知最尊最上。偈曰。  如人有一子  有德生極愛  菩薩於一切  起梵勝過彼   釋曰。由過此譬則顯示菩薩四種梵住最尊最上。問大悲以何等眾生為所緣。偈曰。  熾然及怨勝  苦逼亦闇覆  住險將大縛  食毒並失道  復有非道住  及以瘦澀者  如此十眾生  大悲心所緣   釋曰。菩薩大悲略以十種眾生為境界。一是熾然眾生。謂樂著欲染者。二是怨勝眾生。謂修善時為魔障礙者。三是苦逼眾生。謂在三塗者。四是闇覆眾生。謂恆行不善者。由不識業報故。五是住險眾生。謂不樂涅槃者。由生死險道不斷絕故。六是大縛眾生。謂外道僻見者。由欲向解脫為種種僻見堅縛所縛故。七是食毒眾生。謂噉定味者。譬如美食雜毒則能害人。善定亦爾。為貪所著則便退失。八是失道眾生。謂增上慢者。由於真實解脫道中而迷謬故。九是非道住眾生。謂於下乘不定者。由有退故。十是瘦澀眾生。謂諸菩薩於二聚未滿者。如此十種眾生。是菩薩大悲所緣境界。已說大悲境界。次說大悲得果。偈曰。  障斷及覺因  與樂亦愛果  自流五依故  是人去佛近   釋曰。障斷者。是相離果彼障斷故。覺因者。是增上果。利益眾生故。與樂者。是丈夫果。丈夫所作故。愛果者。是果報果。得可愛報故。自流者。是依果。與未來勝悲故。如是五果皆依大悲所得。當知如此菩薩去佛菩提則為不遠。已說大悲得果。次說大悲不住。偈曰。  生死苦為體  及以無我性  不厭亦不惱  大悲勝覺故   釋曰。一切生死以苦為體以無我為性。菩薩於苦得如實知。於無我得無上覺。如是得知覺已。由大悲故於生死不生厭離。由勝覺故亦不為煩惱所惱。是故菩薩得不住涅槃。亦不住生死。已說大悲不住。次說大悲功德。偈曰。  見苦自性時  知苦生悲苦  亦知捨方便  恆修不厭生   釋曰。菩薩觀世間苦見其自性時。即生悲苦。如彼遠離方便亦求如實知。知已恆修不厭。是名大悲功德。已說大悲功德。次說大悲差別。偈曰。  自性與數擇  宿習及障斷  應知菩薩悲  如此四差別   釋曰。此大悲隨其次第有四差別。一者自性。成自然故。二者數擇。見功德過失故。三者宿習。由先世久修故。四者障斷。由得離欲斷所治惱障清淨故。復有六種差別。偈曰。  非等亦非常  非深亦非順  非道非不得  翻六悲如是   釋曰。翻非大悲六種差別。即是大悲六種差別。一者平等。二者常恆。三者深極。四者隨順。五者淨道。六者不得。平等者。於樂受等眾生所有諸受皆知是苦故。常恆者。乃至無餘涅槃亦無盡故。深極者。入地諸菩薩得自他平等故。隨順者於一切眾生苦如理拔濟故。淨道者。所對治惱得斷除故。不得者。得無生法忍時。諸法不可得故。已說大悲差別次說大悲如樹。偈曰。  悲忍思願生  成熟次第說  大根至大果  悲樹六事成   釋曰。此大悲樹應知以六事成就。一者大悲。二者忍辱。三者思惟。四者勝願。五者勝生。六者成熟。此即是根莖枝葉華果六位。問此事雲何。答此樹以大悲為根。以忍辱為莖。以利益眾生思惟為枝。以勝生願為葉。以所得勝生為華。以成熟眾生為果。問何故六事先後如此。偈曰。  無悲則無忍  如是六次第  勝生若不得  成熟眾生無   釋曰。若無大悲則不能起大苦難行忍。若無大苦難行忍則不能起利益眾生思惟。若無利益眾生思惟則不能起勝生願。若無勝生願則不能向勝生處。若不向勝生處則不能成熟眾生。問前後相似如此。成立相似復雲何。偈曰。  根生以慈潤  莖擢以樂廣  念正則增枝  願續則長葉  內緣成為華  外緣成為果  當知悲根等  如是次第成   釋曰。此中成立相似者。悲以慈潤能令滋生。由有慈者見他苦已生悲苦故。是故以悲為根。忍以樂想能令抽擢。由菩薩利他苦生樂想樂想生已能令忍辱得廣大故。是故以忍為莖。思以正念能令增進。由忍廣已能於利他事中起正念故。是故以思為枝。願以相續能令長成。由前滅後生。譬如葉長落故抽新。是故以願為葉。生以內緣成為實。由自身成熟則受生不虛。是故以生為華。成熟者。以外緣成為實。由他身成熟則利益不虛。是故以成熟眾生為果。如是次第。成立應知。已說大悲如樹。次讚大悲功德。偈曰。  大悲利益作  誰於他不起  於苦勝樂生  樂生由悲故   釋曰。此義如偈所說。已讚大悲功德。次說大悲無著。偈曰。  菩薩悲自在  寂靜尚不住  世樂及身命  此愛雲何起   釋曰。一切世間皆愛世樂及自身命。一切聲聞緣覺雖不愛世樂及自身命。而於涅槃起住著意。菩薩不爾。大悲自在故。於涅槃尚不住。何況住彼二愛中。已說大悲無著。次說大悲愛勝。偈曰。  貪愛非無障  世悲亦世間  菩薩悲愛起  障盡亦過世   釋曰。悲愛最勝自有二義。一者障盡。二者過世。愛親等貪則自體是障。行世間悲體雖非障而是世間。菩薩悲愛自體障盡而復過世。故為最勝。問雲何障盡。偈曰。  有苦及無智  大海及大闇  拔濟以方便  雲何不障盡   釋曰。有苦為大海。無智為大闇。能拔濟方便是大悲。此悲愛則障盡。問雲何過世。偈曰。  羅漢及緣覺  如是悲愛無  何況餘世間  豈得不過世   釋曰。阿羅漢辟支佛尚無大悲愛。況餘世間而有可得。若如是者。豈不過世乎。已說大悲愛勝。次說大悲無厭。偈曰。  得悲諸菩薩  捨苦而起苦  彼初起苦怖  證時欣樂甚   釋曰。捨苦者。謂諸菩薩以大悲故欲捨他苦。而起苦者。由捨他苦則起自苦。彼初起苦怖者。彼初謂信行地菩薩。彼於起苦中而生怯怖。由自他平等未見故。由苦如實未觸故。證時欣樂甚者。證時謂淨心地菩薩。彼於起苦中生極欣樂。由見自他平等故。由苦如實已觸故。已說大悲無厭。次說大悲苦勝。偈曰。  悲苦最希有  苦勝一切樂  更樂悲生故  辦非有況餘   釋曰。悲苦最希有者。謂從他苦而生大悲。從大悲而生自苦。如是悲苦有何希有。而得過此故為最希有。苦勝一切樂者。即此悲苦。勝於一切世間之樂。問何故。答更樂悲生故。此諸菩薩更以悲苦為樂。由此苦從大悲生故。辦非有況餘者。彼樂所作已辦者尚無。況餘世間而得有也。已說大悲苦勝。次說大悲施勝。偈曰。  施與悲共起  能令菩薩樂  三界中樂受  比此無一分   釋曰。若佈施與大悲俱生。則能起菩薩勝樂。於三界中所作諸樂。欲比大悲施所作樂。無有一分而得相似。已說大悲施勝。次說大悲忍苦。偈曰。  生死苦自性  不捨由悲故  起苦利他因  雲何捨不習   釋曰。一切苦悉入生死苦中。諸菩薩不捨生死由大悲故。菩薩起苦是利他因。菩薩不捨生死時即是不捨一切苦。已說大悲忍苦。次說大悲施果。偈曰。  悲施財三果  悲者恆增長  愛生及攝生  資生復三樂   釋曰。悲施財三果悲者恆增長者。謂菩薩大悲能增長三種果。一者增悲。由修習故能令自體增長。二者增施。由悲自在故能令施得增長。三者增財。由施自在故能令財得增長。愛生及攝生資生復三樂者。從是三果復生三樂。一者從悲為因生愛生樂。二者從施為因生攝生樂。三者從財為因生資生樂。已說大悲增果。次說大悲勸進。偈曰。  悲長及施增  成生亦樂起  牽來復將去  大悲勸如是   釋曰。大悲勸進菩薩行六種功德。大悲義言。菩薩汝修習我令我滋長。汝捨資財令施增進。汝應以施成熟眾生。汝應以施令自樂起。汝若施者招引大菩提二聚及餘令向己來。汝若施者將導二聚及餘令向大菩提去。已說大悲勸進。次說大悲樂勝。偈曰。  苦者悲諸苦  不施雲何樂  以令自樂故  施樂拔他苦   釋曰。苦者悲諸苦者。諸菩薩以悲起諸苦。是故名苦者。不施雲何樂者。菩薩大悲故以他苦為自苦。若不施他樂雲何得自樂。以令自樂故施樂拔他苦者。若菩薩施眾生樂拔眾生苦時。即是菩薩自作樂。已說大悲樂勝。次說大悲教授。偈曰。  悲者教自施  施彼勿自求  施報願不受  有願還以施   釋曰。此偈教行無求施。悲者教自施施彼勿自求者。大悲義言。汝施施他時莫求自樂。他樂若無自樂亦無。何以故。樂不別故。施報願不受有願還以施者。若我施果亦願不受。設有果時還以佈施。偈曰。  施及於施果  普施於一切  彼樂我樂故  施彼我無須   釋曰。此偈教行施果施。謂施及施所得果。普施一切眾生。何以故。悲者以彼樂為自樂故。是故菩薩所有施果。皆應佈施一切眾生。大悲作如是教授。偈曰。  輕財而以施  來多復來好  不用而自來  還用展轉施   釋曰。此偈教行厭財施。若人厭財而行施者。是人雖不欲財而財自來。極廣極妙道理如此。以大心故。若有如此還用佈施。是則資財來而復來。菩薩則施而復施。何以故。非求自樂。欲令施施無窮故。偈曰。  悲者以大悲  盡施及常施  應作如是施  慎勿求施果   釋曰。此偈教行無間施應知。偈曰。  若我不樂施  施果不施時  施無一剎那  以無施愛故   釋曰。此偈教行無厭施應知。偈曰。  不作不與果  與果與作者  是汝觀恩過  與我不相似   釋曰。此偈教行捨恩施。菩薩語施雲。若人行汝者。汝方與果。是汝待報恩過失。我則不爾。是汝不與我相似。復次若人行汝者。汝但與此人果。汝則是待報恩者。我則不爾。所行施果與一切眾生。是汝不與我相似。已說大悲教施。次說大悲行施。偈曰。  無障及淨句  利彼亦自量  無求與無著  悲者如是施   釋曰。無障者。謂不奪他物行施故。淨句者。以如法財行施。謂不以毒物兵杖酒等施故。利彼者。以施攝他時置於善根故。自量者。不令自眷屬有乏少故。無求者。謂前眾生或無。心求或無口求。見彼乏少自然而施。及不簡福田故。無著者。不求報恩及以果報故。偈曰。  盡廣勝常喜  離著亦清淨  迴向於二處  菩提及善根   釋曰。盡者。內外物施故。廣者。多物施故。勝者。妙物施故。常者。恆施故。喜者。離瞋施故。謂乞求者作不饒益時忍而喜施。離著者。無希望故。如前無著說。清淨者。以如法故。如前淨句說。迴向菩提者。迴向大菩提故。迴向善根者。迴向隨順善根器故。已說大悲行施。次說大悲受用差別。偈曰。  有財而自用  及用施眾生  得喜施喜勝  三樂養心故   釋曰。菩薩自受用財生喜。及用財佈施眾生生喜。二喜相比施喜為勝。何以故。三樂養心故。三樂者。一佈施喜。二攝他喜。三菩提聚滿足喜。已說大悲受用差別。次說大悲增長諸度。偈曰。  慳惡瞋放逸  緣著及邪著  如是六蔽者  悲令六度增   釋曰。慳者。少物不能捨故。惡者。破戒及惱他故。瞋者。於少不饒益起大瞋故。放逸者。於諸善法不勤行故。緣著者。五欲亂心故。邪著者。外道無慧故。如是住六蔽者。大悲憐愍為說過失。令六波羅蜜而得增長。說大悲增長諸度已。此大悲從四緣生。亦應顯示。偈曰。  苦樂不苦樂  因力及善友  自體相續流  大悲四緣義   釋曰。苦樂不苦樂者。顯示緣緣具緣。三受三苦俱起悲故。問捨受雲何苦。答由行苦故。因力者。顯示因緣。善友者。顯示增上緣。自體相續流者。顯示次第緣。問大悲如是生已雲何得平等。偈曰。  行相及思惟  隨順與離障  不得亦清淨  六義悲平等   釋曰。大悲平等有六種。一者行相平等。由三受位眾生平等知是苦故。二者思惟平等。由平等憐愍故。三者隨順平等。由平等救濟故。四者離障平等。由平等不惱故。五者不得平等。由自他及悲三輪平等不可得故。六者清淨平等。由八地無生忍時平等得故。問如是別說大悲已。此四梵住雲何修習得令無上。偈曰。  慈等令無上  自意修亦五  信心通方便  和合如前說   釋曰。如前供養諸佛親近善友皆由五種自意修習得令無上。梵住亦爾。由淨信者。於大乘經說。梵住處生淨信故。由深心者。以九種心修梵住故。由神通者。依虛空等定而修習故。由方便者。依無分別智所攝故。由和合者以一果入一切果故。梵住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九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覺分品第二十一之一   釋曰。諸菩薩有羞相(羞兼慚愧)。此中應說。偈曰。  治障及合智  緣境亦成生  菩薩有羞相  如是四差別   釋曰。此偈顯示菩薩有羞有四種相。一自性。二伴類。三境界。四作業。治障者。謂離無羞。此即是羞自性。合智者。與無分別知相應。此智是羞伴類。緣境者。菩薩以小無障眾生為可羞境。即是聲聞緣覺。小者對大乘故。無障者。破煩惱障故。成生者。菩薩有羞以建立眾生為業。此是有羞四種相。問諸菩薩有羞於何行中起。偈曰。  菩薩於六度  障增及治減  不勤亦勤行  於此有羞起   釋曰。諸菩薩於四事中極生羞恥。一者於諸度障增時極生羞恥。二者於諸障治減時極生羞恥。三者修諸度懈怠時極生羞恥。四者隨順煩惱法勤行時極生羞恥。所謂諸根常開而不禁守。問菩薩有羞種差別雲何。偈曰。  六品及二品  七地與二乘  亦似則為下  反此應知上   釋曰。六品者。不定地中前六品有羞為下。二品者。諸定地中前二品有羞為下。七地者。菩薩十地中前七地有羞為下。二乘者。謂下心眾生有羞為下。由有增上慢故。亦似者。謂未得無生忍菩薩彼有羞亦為下。翻此諸下有羞。應知即是諸上有羞。問何法是有羞障。及彼障有幾過失。偈曰。  無羞惑不斷  三害及六呵  墮難退苦三  如前十二失   釋曰。無羞者。是菩薩有羞障。若有此障則煩惱不斷。煩惱不斷則先生三害。一自害。謂不正思惟。由自惱故。二他害。謂瞋及捨。由惱他故。問瞋者惱眾生可爾。捨者雲何惱眾生。答菩薩應化眾生。捨而不化。是謂為惱。俱害者。謂破屍羅。由惱自他故。起三害已即於現法得六呵責。由疑悔失利失護棄捨治罰惡名故。隨其次第得六種呵責。所謂自呵責乃至十方人呵責。如是已後復有三種過失生。一退墮諸難處。二退失已得未得善法。三從彼生大苦受。是謂無羞生十二種過失。問已知障及過失。何者是有羞功德。偈曰。  此等一切惡  菩薩若有羞  當知一切盡  起彼對治故  天人聰慧生  速滿於二聚  成生不退轉  離不離為果   釋曰。初偈顯示有羞離過功德。如前過失。菩薩有羞一切不有故。後偈顯示有羞集得功德。具足聚集五勝果故。天人聰慧生者。是得果報果。謂常生天上及以人中恆得聰慧故。速滿於二聚者。是得增上果。謂得大菩提二聚故。成生不退轉者。是得丈夫果。丈夫所作故。離者。是得相離果。離彼障故。不離者。是得依果。一切生處不離彼障對治故。問有羞功用譬喻雲何。偈曰。  有衣翻有垢  凡夫無慚故  天衣更無垢  菩薩有慚爾  菩薩慚具足  如空不可污  欲勝諸菩薩  亦以慚莊嚴  譬如慈母愛  慚護眾生然  觀生及化生  此事由慚起   釋曰。此中第一偈顯示慚如衣服。何以故。有慚者過垢不能污故。第二偈上半顯示慚如虛空。何以故。有慚者雖值世間八法不被染故。第二偈下半顯示慚如莊嚴。何以故。有慚者端正勝餘菩薩故。第三偈顯示慚如慈母。何以故有慚者擁護生死一切過失如象馬軍觀生化生由此起故。衣服譬顯慚能對治住諸煩惱。虛空譬顯慚能對治染著八法。莊嚴譬顯慚能隨順同行。慈母譬顯慚能成熟眾生。問菩薩行慚有何相。偈曰。  不忍及不行  亦忍及亦行  當知此四種  是說行慚相   釋曰。此偈顯示四種行慚相。一不忍。二不行。三忍。四行。何以故。有慚者於一切過惡有前二相。不忍故。不行故。於一切功德有後二相。忍故。行故。問雲何慚羞得無上。偈曰。  教習於慚羞  亦起五自意  信法等別故  無上如前知   釋曰。如前知者於大乘經說。慚羞處生淨信故。以九種深心修習故。依虛空等定修習故。由無分別智攝故。以一果入一切果故。已說菩薩有羞。次說菩薩無畏。偈曰。  諸菩薩無畏  體相及差別  堅固與殊勝  今當次第解   釋曰。菩薩無畏有四義解釋。一體相。二差別。三堅固。四殊勝。問體相雲何。偈曰。  進定慧三起  勇健勤猛作  是說無畏相  亦顯於眾名   釋曰。精進禪定般若。此三若起是無畏體相。勇健勤猛。此四顯無畏眾名。問此三於何行中無畏。偈曰。  諸有所作中  下動愚則畏  離三三決定  是名無畏安   釋曰。菩薩於諸所作中其心若下若動若愚則生怖畏。何以故。下心者。於彼無勤修故。動心者。於彼心不住故。愚心者。於彼無方便故。彼三對治隨其次第。即是精進禪定般若。是故精進等三。若得決定則名無畏。問雲何決定。答此三對治任運現前。是名決定。問已說體相。雲何差別。偈曰。  自性及大願  不顧及不退  聞深亦能化  置彼於佛身  亦行諸苦行  不捨於生死  生死不能染  此十是差別   釋曰。此二偈隨其次第說無畏有十種差別。一者自性。謂性成就得無畏故。二者大願。謂發菩提心得無畏故。三者不顧。謂勤自利時不顧身命得無畏故。四者不退。謂勤利他時有違逆者得無畏故。五者聞深。謂聽實義時得無畏故。六者能化。謂難化眾生以通力化得無畏故。七者置彼於佛身。謂建立眾生於大菩提得無畏故。八者亦行諸苦行。謂行種種難行苦行得無畏故。九者不捨生死。謂故意受生得無畏故。十者生死不能染。謂處染不染得無畏故。問已說差別。雲何堅固。偈曰。  惡朋及重苦  聞深不能退  譬如螽翅風  不動須彌海   釋曰。菩薩無畏於三緣得不動。一遇惡朋。二遭重苦。三聞深法。譬如螽□振羽不能蕩海搖山。彼之三緣不能動菩薩心亦復如是。是故菩薩無畏得堅固。問已說堅固。雲何殊勝。偈曰。  諸說無畏中  菩薩無畏上  相異堅殊勝  與彼不相似   釋曰。由前三義勝故。菩薩無畏於諸說無畏中最為殊勝。已說菩薩無畏。次說菩薩不退。偈曰。  不退諸菩薩  品類有三事  於聞進苦故  慚勇為依止  欲樂大菩提  是說不退性  未成成極成  差別諸地顯   釋曰。此二偈顯示不退品類依止自性差別。彼品類有三種。一聞法無厭不退。二恆大精進不退。三生死苦惱不退。依止有二種。一慚二勇。有慚者不退退者可羞恥故。有勇者不退。退者非猛健故。自性謂欲樂大菩提。欲樂若迴即得退故。差別有三種。一未成。謂信行地菩薩不退。二成。謂初地至七地菩薩不退。三極成。謂八地已上菩薩不退。已說菩薩不退。次說菩薩知法。偈曰。  知法知法業  知相知無盡  得果及二門  成生亦住法   釋曰。知法者。謂知五明處。一內明。二因明。三聲明。四醫明。五巧明。知此五論是謂知法。知法業者。謂知自利利他。以此為業。知內論者。為自修及為他說。知因論者。為申己義及屈他義。知聲論者。為自善音令他信受。知醫論者。為除他疾。知巧論者。為令他解。知論相者。謂知此五論得有五因是菩薩知論相。一聞得。二持得。三誦得。四思得。五通得。菩薩先於論有聞。聞已受持。持已習誦。誦已正思。思已通達。通達者知此是功德此是過失此是善語此是惡語。知無盡者。謂如此知乃至無餘涅槃亦無盡故。得果者。謂自知得一切種智故。二門者。一三昧門。二陀羅尼門。知論菩薩以三昧門成熟眾生。隨彼化攝故。以陀羅尼門成熟佛法。隨所得法皆能持故。已說菩薩知法。次說菩薩知世間。偈曰。  身知亦口知  及以實諦知  菩薩知世間  最勝餘無等   釋曰。菩薩有三種知世間。一身知世間。二口知世間。三諦知世間。問雲何身知。雲何口知。偈曰。  身知則舒顏  口知則先語  為令成器故  正法隨修行   釋曰。舒顏者。謂熙怡歡笑。此是身知世間。先語者。謂慰問讚美。此是口知世間。問此知何所為。答為令成器故。問令成何器。答正法隨修行令成此器故。問雲何諦知世間。偈曰。  二知知世生  二知知世滅  為息復為得  諦知勤修行   釋曰。二知知世生者。知苦集二諦則知世間常生。由生及生方便故。二知知世滅者。知滅道二諦則知世間可滅。由滅及滅方便故。問知諦世間復何所為。答為息復為得諦智勤修行。息者苦集諦。得者滅道諦。諸菩薩為息苦集諦為得滅道諦故觀諸諦修智具足。如是知世間。即是知世間業。已說菩薩知世間。次說菩薩修習四量。偈曰。  能詮及義意  了義亦無言  當知此四種  是說四量相   釋曰。能詮者。如來所說十二部經。此法為量。非人為量。義意者。謂文中所以。此義為量。非語為量。了義者。謂世間可信及佛所印可。此了義為量。非不了義為量。無言者。謂出世證智。此智為量。非識為量。問世尊何故說此四量。偈曰。  謗法及非義  邪思與可言  遮此四事故  次第說四量   釋曰。說能詮法為量遮謗說人說。義意為量遮非義文句說。了義為量遮邪思倒解說。智為量遮可言智。問依此四量有何功德。偈曰。  信心及內思  正聞與證智  菩薩不可壞  依量功德爾   釋曰。依第一量則信心不可壞。依第二量則正思不可壞。依第三量則正聞不可壞。依第四量則世智不可壞。已說菩薩修習四量。次說菩薩四無礙解。偈曰。  於門相言智  通達無比倫  此即是菩薩  四種無礙解   釋曰。第一者謂知門智。能知義中所有名門差別故。第二者謂知相智。能知此義屬此名故。第三者謂知言智。能知異土言音故。第四者謂知智智。能知自能說法故。知此四種是無礙解。偈曰。  能說及所說  說具合三事  四二復二種  次第三事因   釋曰。能說所說說具。此三事各有因緣。能說有四因緣。一教授智。二成熟智。三聚滿智。四令覺智。所說有二因緣。一法二義。四智於此二有用故。說具有二因緣。一言二智。由此二得成說故。偈曰。  舉法及釋法  令解與避難  建立四無礙  以是義應知   釋曰。舉法者以門故。釋法者以相故。令解者以言故。避難者以智故。應知此中以所說法及義以說具言及智。次第建立四無礙解。問雲何名無礙解。無礙解有何業。偈曰。  內證及外覺  故稱無礙解  能斷一切疑  此即是彼業   釋曰。此偈上半立名。下半顯業。名者。由諸菩薩初以出世間智內證諸法得平等如解。後以後得世智外覺諸法法門差別。由此道理故名無礙解。業者。復由此解能斷一切眾生一切疑網。此名為業。已說菩薩四無礙解。次說菩薩二聚功德。偈曰。  福智為二聚  勝報亦不污  一切諸菩薩  勝相皆如此   釋曰。福智為二聚者。二聚謂福聚及智聚。勝報亦不污者。諸菩薩由福聚故。於生死中作勝報成就因。由智聚故。於彼勝報作不染污因。是故菩薩勝相無等。問二聚攝六度雲何偈曰。  初二為福體  第六即是智  餘三二聚因  五亦成智聚   釋曰。初二為福體者。應知施戒二波羅蜜為福聚體。第六即是智者。應知般若波羅蜜即為智聚體。餘三二聚因者。應知忍辱精進禪定三波羅蜜。通為二聚因。由俱作故。五亦成智聚者。復由般若能迴向故。一切諸波羅蜜皆成智聚。問雲何名聚。雲何聚業。偈曰。  正修及數修  資善名為聚  自利與他利  成就則名業   釋曰。此偈上半釋名。下半顯業。名者。三婆羅名為聚。三者正修義。婆羅者數修義。由正修及數修善法則得資長。由資長故名聚。業者。由此聚故則能成就自他二利。是名為業。問二聚種差別雲何。偈曰。  入地入無相  及入無功用  受職並究竟  二聚次第因   釋曰。此中種差別者。彼信行地聚為入地因。六地中聚為入無相因。無相者。第七地所攝聚。彼相不起故。第七地聚為入無功用因。第八第九地聚為入受職因。第十地聚為入究竟因。究竟者佛地所攝故。已說菩薩二聚功德。次說菩薩修習四念處。偈曰。  依止及對治  入諦與緣緣  作意並至得  隨順亦隨轉  覺境及受生  限極將最上  長時與後證  勝修十四種   釋曰。此二偈明菩薩四念處有十四種勝修。一依止勝修。二對治勝修。三入諦勝修。四緣緣勝修。五作意勝修。六至得勝修。七隨順勝修。八隨轉勝修。九覺境勝修。十受生勝修。十一限極勝修。十二最上勝修。十三長時勝修。十四後證勝修。依止勝修者。謂依大乘經起聞思修慧為自體故。對治勝修者。謂能對治不淨苦無常無我法想四倒。由入身等法無我故。入諦勝修者。謂如其次第次第入苦集滅道諦故。自入他入。如中邊分別論說。緣緣勝修者。謂緣一切眾生身等為境界故。作意勝修者。謂身等不可得故。至得勝修者。謂身等不離不合故。隨順勝修者。謂得諸障對治能對治彼障故。隨轉勝修者。謂凡夫二乘所修念處亦攝隨轉為教授故。覺境勝修者。謂知身如幻色相似故。知受如夢皆邪覺故。知心如空自性淨故。知法如客。客謂纏垢。譬如虛空有煙雲塵霧故。受生勝修者。謂故意受生成就轉輪王等最勝。身受心法亦不染故。限極勝修者。謂修下品念處亦過餘人修最上品。自性利故。最上勝修者。謂能不作功用總別修習四念處故。長時勝修者。謂修至無餘涅槃亦無盡故。後證勝修者。謂十地及佛地中皆可得故。已說菩薩修習四念處。次說菩薩修習四正勤。偈曰。  三捨及入地  住寂與得記  成生亦受職  淨土並圓滿   釋曰。菩薩為對治四念處障故修習四正勤。若廣說此對治則有十種差別。由對治十行障故。十行者。一捨著行。謂受有中勝報而不染著。二捨蓋行。謂離一切障蓋。三舍下行。謂離二乘作意。四入地行。謂入初六地。五住寂行。謂入第七地。六得記行。謂入第八地。七成生行。謂入第九地。八受職行。謂入第十地。九淨土行。謂第八第九第十三地。十圓滿行。謂入佛地。菩薩為對治此十行障故修習四正勤。是為廣說差別。問此十差別修義雲何。偈曰。  依止於欲故  起勤起精進  攝心與正持  十治修如是   釋曰。修義者。謂依欲起勤。依勤起精進攝心正持。是名修義。此中有平等修。有有相修。有精進修。平等修者。由正勤能令止觀平等故。有相修者。由止舉捨三相合修故。精進修者。為斷止觀中沒掉二障起精進故。問雲何起精進。答謂攝心及正持。攝心者。謂奢摩他。正持者。若心平等則如是住如是正持。以此三修修前十行。是名修正勤。已說菩薩修習四正勤。次說菩薩修習四神足。偈曰。  分別四神足  略以三事解  依止及方便  亦成就應知   釋曰。此中略以三事分別四神足。一依止。二方便。三成就。問雲何依止。偈曰。  禪定所依止  差別有四足  一欲二精進  三心四思惟   釋曰。應知禪波羅蜜所依止有此四足差別。問雲何方便。偈曰。  起作及隨攝  繫縛並對治  隨次八斷行  三一二二成   釋曰。起作及隨攝繫縛並對治者。方便亦有四種。一起作方便。二隨攝方便。三繫縛方便。四對治方便。問此四種方便。各以何等行成。答隨次八斷行三一二二成。八斷行者。一信二欲三勤四猗五念六智七思八捨。此中隨其次第以信欲勤三行成立起作方便。由信起欲。由欲起勤。如是次第故。以猗一行成立隨攝方便。由猗息已定得生故。以念智二行成立繫縛方便。由正念故心於定中不離所緣。由正智故心離所緣覺已隨攝。以思捨二行成立對治方便。由思故對治沒纏。由捨故對治掉纏。此二是諸煩惱對治故。問雲何成就。偈曰。  能見及能授  遊戲亦遊願  自在並得法  成就此六種   釋曰。六成就者。一能見成就。二能授成就。三遊戲成就。四遊願成就。五自在成就。六得法成就。能見成就者。謂五眼。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此成就故。能授成就者。謂六通。依此能教授故。如其次第。身通往彼所。天耳通聞其音而為說法。他心通知障有無為之除斷。宿住通知過去行借力令知使其生信。天眼通知死此生彼令其生厭。漏盡通為之說法令得解脫。遊戲成就者。此有多種。謂變化等諸定。遊願成就者。謂入願力遊諸願果。謂放光發聲等。此不可數。廣如十地經說。自在成就者。謂十自在。亦如十地經說。得法成就者。謂得力無所畏及不共法。已說菩薩修習四神足。次說菩薩修習五根。偈曰。  覺行聞止觀  信等根所緣  增上是根義  成就利益故   釋曰。信根以菩提為所緣。進根以菩薩行為所緣。念根以聞大乘法為所緣。定根以奢摩他為所緣。慧根以如實智為所緣。問雲何是根義。答此信等於所緣增上。故名為根。能成就利益故。已說菩薩修習五根。次說菩薩修習五力。偈曰。  應知信等根  垂入於初地  如前五根障  能羸故名力   釋曰。此中五根臨入初地時。能令不信懈怠失念亂心無知羸劣。故名為力。已說菩薩修習五力。次說菩薩修習七覺分。偈曰。  菩薩入初地  建立於覺分  諸法及眾生  於此得平等   釋曰。諸菩薩入初地時。覺彼法故建立覺分。問雲何覺。答於一切法及自他身得平等解。如此名覺。如其次第。法無我及人無我故。偈曰。  譬如輪王行  七寶為先導  菩薩趣正覺  七分常圓滿   釋曰。此明諸菩薩七覺分與轉輪聖王七寶相似。問何分與何寶相似。偈曰。  念伏於諸境  擇法破分別  進速無餘覺  明增喜遍身  障盡猗而樂  諸作從定生  隨時所欲住  棄取皆由捨   釋曰。第一念覺分與輪寶相似。未降國土輪能降故。未伏境界念能伏故。第二擇法覺分與象寶相似。諸國勍敵象能摧故。分別勝怨擇能破故。第三精進覺分與馬寶相似。大地闊邊馬速窮故。真如極際進速覺故。第四喜覺分與珠寶相似。珠光燭幽王歡極故。法明破暗心喜滿故。第五猗覺分與女寶相似。王受快樂女摩觸故。智脫障惱猗息惡故。第六定覺分與藏臣寶相似。王有所須從臣出故。智有所用從定生故。第七捨覺分與兵寶相似。主兵閱眾棄弱取強隨轉輪聖王所住不疲倦故。菩薩修行棄惡取善隨無分別智所住無功用故。成立七覺分與七寶相似。其義如此。偈曰。  依止及自性  出離與功德  第五說不染  此分有三種   釋曰。七覺分如其次第。念是依止分。一切菩提分依此而行故。擇是自性分。一切菩提以此為自體故。進是出離分。以此能令菩薩至究竟故。喜是功德分。以此能令心樂滿故。猗定捨三是不染分。猗是不染因故。定是不染依止故。捨是不染自性故。已說菩薩修習七覺分。次說菩薩修習八正道分。偈曰。  一轉如前覺  立分二亦然  次三三業淨  後三三障斷   釋曰。一轉如前覺者。第一分。如前位中如實覺後時隨轉。說名正見。立分二亦然者。第二分。如前位中自所立分而解。入佛經中如佛所立為他分別。名正思惟。次三三業淨者。次三謂正語正業正命。三業謂語業身業俱業。如其次第。以次三正攝此三業故。後三三障斷者。後三謂正勤正念正定。三障謂智障定障自在障。如其次第。以後三正治此三障。由修正勤長時不退屈故智障斷。由修正念掉沒無體故定障斷。由修正定勝德成就故自在障斷。如是建立八正道分應知。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一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覺分品第二十一之二   釋曰。已說菩薩修習道分。次說菩薩修習止觀。偈言。  安心於正定  此即名為止  正住法分別  是名為觀相   釋曰。安心於正定此即名為止者。謂心依正定而不見。心非無正定而立止故。是名止相。正住法分別是名為觀相者。謂依正住分別法體。是名觀相。問此二行雲何修。偈曰。  普欲諸功德  是二悉應修  一分非一分  修有單雙故   釋曰。普欲諸功德是二悉應修者。若人遍欲求諸功德。是人於止觀二行悉應修習。如經中說。佛告諸比丘。若有所求雲何令得。諸比丘。離欲離惡不善法。乃至廣說。諸比丘。有二法應須修習。所謂止觀。一分非一分者。一分謂或止或觀。非一分謂止觀合。問何故。答修有單雙故。單修者一分。或止修或觀修。雙修者非一分。謂止觀合修。問此二行雲何種差別。復雲何業。偈曰。  能通及能出  無相亦無為  淨土及淨果  是二即為業   釋曰。此偈上半明種差別。下半明業。此二法在信行地名依止修。若入大地復有四種差別。一能通修。謂入初地。二能出修。謂入乃至六地。於彼六地出有相方便故。三無相修。謂入第七地。四無為修。謂入後三地。作功用修名有為。後三地不作功用故名無為。此五是種差別。淨土者。依後三地修淨土行。淨果者。作轉依行。此二淨。即是彼業。已說菩薩止觀。次說菩薩修習五種巧方便。偈曰。  自熟與成生  速果並作業  生死道不絕  說此為五巧   釋曰。五種巧方便者。一自熟佛法。以無分別智為巧方便。二成熟眾生。以四攝法為巧方便。三速得菩提。以懺悔隨喜請轉法輪生起勝願為巧方便。四作業成就。以二門為巧方便。二門者。謂陀羅尼門及三昧門以此二門能成就利益眾生業故。五生死道不絕。以無住處涅槃為巧方便。問雲何巧差別。雲何巧業。偈曰。  菩薩巧無等  差別依諸地  能成自他利  說是名為業   釋曰。此偈上半明巧差別。下半明巧業。差別者。此五方便於諸菩薩最上無等。何以故。於諸地中不與二乘共故。是故差別。業者。能成就自身他身一切利益。是名為業。已說菩薩巧方便。次說菩薩陀羅尼。偈曰。  業報及聞習  亦以定為因  依止此三行  持類有三種   釋曰。陀羅尼品類有三種。一報得。由先世業力得故。二習得。由現在聞持力而得故。三修得。由依定力得故。問雲何種差別。偈曰。  二小一為大  一大復三種  地前與地上  不淨及淨故   釋曰。二小一為大者。於彼三種品類中。報得及習得。應知此二為小。修得者。應知此一為大。一大復三種者。於彼大種類中。應知復有三種。謂軟中上。未入地菩薩所有為軟。以入不淨地菩薩所有為中。謂初七地。入清淨地菩薩所有為上。謂後三地。問雲何業。偈曰。  應知諸菩薩  恆依陀羅尼  聞法及持法  作業皆如是   釋曰。此中應知。諸菩薩依止陀羅尼恆開示妙法及常受持。以此為業。已說菩薩陀羅尼。次說菩薩起諸願。偈曰。  思欲共為體  智獨是彼因  諸地即為地  二果亦為果  應知差別三  種種大清淨  此業有二種  自利與利他   釋曰。此二偈以六義分別諸願。一自性二因三地四果五差別六業。彼思欲相應共為自性。以智為因。諸地為地。二果為果。謂即果及未來果。以諸願為因。心得遂故。心遂者。如心所欲皆成就故。又以願力遊諸願果。所謂身放光明口發音響乃至廣說。差別有三種。一種種。謂信行地願如是如是欲得故。二廣大。謂入地菩薩十大願故。三清淨。謂後後諸地轉轉清淨。乃至佛地極清淨故。是名差別。彼業二種。一自利成就。二利他成就。是名為業。已說菩薩諸願。次說菩薩修習三三昧。偈曰。  應知二無我  及以二我依  二依常寂滅  三定所行境   釋曰。三三昧有三種所行。一人法。二無我。是空三昧所行。二彼二執所依五取陰。是無願三昧所行。三彼依畢竟寂滅。是無相三昧所行。彼三種所取體為三種境界。彼三種能取體為三種三昧。是名三三昧。問三三昧名義雲何。偈曰。  空定無分別  無願厭背生  無相恆樂得  彼依常寂滅   釋曰。空定無分別者。無分別義是空三昧義。由人法二我不分別故。無願厭背生者。厭背義是無願三昧義。由厭背我執所依故。無相恆樂得彼依常寂滅者。樂得義是無相三昧義。由樂得彼所依畢竟寂滅故。問三三昧雲何起。偈曰。  應知及應斷  及以應作證  次第空等定  修習有三種   釋曰。應知及應斷及以應作證者。應知謂人法二無我。應斷謂二我執所依。應證謂彼依畢竟寂滅。次第空等定修習有三種者。此中為知人法二無我故修空三昧。為斷彼二執所依故修無願三昧。為證彼依畢竟寂滅故修無相三昧。已說菩薩修習三三昧。次說菩薩四法憂陀那。偈曰。  如前三三昧  四印為依止  菩薩如是說  為利群生故   釋曰。四法印者。一者一切行無常印。二者一切行苦印。三者一切法無我印。四者涅槃寂滅印。此中應知。無常印及苦印為成無願三昧依止。無我印為成空三昧依止。寂滅印為成無相三昧依止。菩薩說此四印為三三昧依止。皆為利益諸眾生故。問何等是無常義乃至何等是寂滅義。偈曰。  無義分別義  不真分別義  息諸分別義  是名四印義   釋曰。此中諸菩薩以無義是無常義。由分別相畢竟常無故。以分別義是無我義。由分別相唯有分別。此二是分別相。由無體故。不真分別義是苦義。由三界心心法為苦體故。此是依他相。息諸分別義是寂滅義。此是真實相。復次應知依他相。復以剎那剎那壞為無常義。問雲何成立剎那壞義。偈曰。  由起及從因  相違亦不住  無體與相定  隨轉並滅盡  變異因亦果  執持與增上  隨淨及隨生  成義有十五   釋曰。此二偈以十五義成立剎那剎那滅義。一由起。二從因。三相違。四不住。五無體。六相定。七隨轉。八滅盡。九變異。十因。十一果。十二執持。十三增上。十四隨淨。十五隨生。由此十五義剎那壞義可得成立。第一由起者。諸行相續流名起。若無剎那剎那滅義。而有諸行相續流名起者不然。若汝言物有暫時住後時先者滅後者起名相續者則無相續。由暫住時後起無故。第二從因者。凡物前滅後起必籍因緣。若離因緣則無體故。若汝言彼物初因能生後時多果者不然。初因作業即便滅盡。豈得與後諸果作因。若汝言初因起已更不起者。建立此因復何所用。若汝言起已未滅後時方滅者。彼至後時誰為滅因。第三相違者。若汝復執是能起因復為滅因者不然。起滅相違同共一因無此理故。譬如光暗不並冷熱不俱。此亦如是。是故起因非即滅因。若如汝執諸行起已非即滅者。則違阿含及道理。違阿含者。佛語諸比丘。諸行如幻是壞滅法。是暫時法剎那不住。違道理者。諸修行人於諸行生滅中思惟剎那剎那滅。若不如是於臨終時見彼滅相則無厭惡離欲解脫。是則同餘凡夫。第四不住者。若汝言諸行起已得有住者。為行自住得因他住。若行自住何故不能恆住。若因他住彼住無體。何所可因。二俱不爾。是故剎那剎那滅義得成。第五無體者。若汝執住因雖無壞因未至。是故得住。壞因若至後時即滅。非如火變黑鐵者不然。壞因畢竟無有體故。火變鐵譬我無此理。鐵與火合黑相似滅赤相似起。能牽赤相似起是火功能。實非以火變於黑鐵。又如煎水至極少位後水不生亦非火合水方無體。第六相定者。佛說有為法有為相一向決定所謂無常。汝執諸行起已非即滅者。是有為法則有少時而非無常。便墮非一向相。第七隨轉者。若汝言若物剎那剎那新生者雲何於中作舊物解。應說由相似隨轉得作是知。譬如燈焰相似起故起舊燈知而實差別前體無故。第八滅盡者。若汝言雲何得知後物非前。應說由滅盡故。若住不滅則後剎那與初剎那住無差別。由有差別故知後物而非前物。第九變異者。若汝言物之初起非即變異者不然。內外法體後邊不可得故。由初起即變漸至明瞭。譬如乳至酪位酪相方現。而變體微細難可了知。由相似隨轉謂是前物。以是故剎那剎那滅義得成。第十因者。若汝許心是剎那滅。彼心起因謂眼色等諸行。彼果剎那滅故因亦剎那。由不可以常因起無常果故。第十一果者。彼眼等諸行亦是心果。是故剎那滅義得成。由不可以無常因起常果故。第十二執持者。若汝言雲何得知眼等諸行亦是心果。應說由心執持得增長故。第十三增上者。又如佛說。心將世間去。心牽世間來。由心自在世間隨轉。識緣名色此說亦爾。故知諸行是心果。第十四隨淨者。淨是禪定人心。彼人諸行隨淨心轉。如經中說。修禪比丘具足神通心得自在。若欲令木為金則得隨意。故知諸行皆是心果。第十五隨生者。如作罪眾生所得外物一切下劣。作福眾生所得外物一切妙好。故知諸行皆是心果。因是剎那果非剎那無此道理。由因自在故。如是總成立一切內外諸行是剎那已。次別成立內法是剎那。偈曰。  初起及續起  長起及依起  變起與熟起  劣起亦勝起  明起無明起  及以異處起  種起無種起  像起十四起   釋曰。此二偈以十四種起成立內法諸行是剎那義。一者初起。謂最初自體生。二者續起。謂除初剎那餘剎那生。三者長起。謂眠食梵行正受長養故生。四者依起。謂眼等諸識依止眼等根生。五者變起。謂貪等染污令色等變生。六者熟起。謂成胎嬰兒童子少壯中年老位等生。七者劣起。謂諸惡道生。八者勝起。謂諸善道生。九者明起。謂欲界後二天及色界無色界一切天生。十者無明起。謂除前明處所餘諸處生。十一者異處起。謂此處死彼處生。十二者種起。謂除阿羅漢最後五陰生。十三者無種起。謂前所除最後五陰生。由後生種子無故。十四者像起。謂入解脫禪者定自在力故諸行像生。問復以何因成立此十四種起。偈曰。  續異及斷異  隨長亦隨依  住過及去過  無住無無死  亦有隨心相  行者應當知  如此九種因  成前十四起   釋曰。此二偈以九種因成立。前十四起。九種因者。一續異。二斷異。三隨長。四隨依。五住過。六去過。七無住。八有死。九隨心。第一續異者。此因成立第一初起。若最初起時因體無差別者。則後時諸行相續而起亦無差別。因體無差別故。由因有差別故。後餘諸行剎那得成。第二斷異者。此因成立第二續起。若一一剎那無差別因者。則後時斷差別亦不可得。由斷有差別故。諸行剎那此義得成。第三隨長者。此因成立第三長起。能令諸行圓滿故名為長。若無剎那而有諸行長養者不然。由彼住故。若諸行得住則不得漸大圓滿。非謂長養。第四隨依者。此因成立第四依起。若執能依不住所依得住者不然。如人乘馬人去馬不去無有此理。如是識依於根。識有剎那。依無剎那不然亦爾。第五住過者。此因成立六起。謂變起熟起劣起勝起明起無明起。成立變起熟起者。若執諸行初起即住不滅者不然。無變起故。謂貪等變色永不可得。由初無變後亦爾故。若初無變後諸熟位亦不可得。由先有變後方熟故。成立劣起勝起剎那亦爾。若執諸行得住而有善惡熏習次第與果者不然。諸行不住次第相續各得與果。此義可爾。成立明起無明起剎那亦爾。若諸行得住則明起亦無不住則有。由心轉故。無無明起亦爾。後時無變異故。第六去過者。此因成立第十一異處起。若執諸行往餘處名去者不然。我今問汝。諸行去作為起已將諸行往餘處。為不起將諸行往餘處。若起已將往者此處起已餘處不起此即是住。而言去者是義相違。若不起將往者不起則本來無去。而言去者此語無義。又復若諸行去作住此處。即作所作令諸行去。是亦不然。住則不得到餘處故。若諸行到餘處方作所作。是亦不然。無有離去而有諸行到餘處故。若此處住若餘處住。離諸行外畢竟求作不可得。是故不異諸行相續而有去。作去既無體則剎那義成。若汝言若實無去雲何世人見去。應說由無間相續假說名去實無去體。若汝言復有何因諸行得相續去。應說因緣無量。有心力自在如威儀等去。有宿業自在如中陰中去。有手力自在如放箭擲石去。有依止自在如乘車乘船去。有使力自在如風吹物去。有自體自在如風性傍去火性上去水性下去。有術力自在如依咒依藥在空而去。有磁石自在能令鐵去。有通力自在如乘通去。如是等有無量因緣。能令諸行相續假說名去。是義應知。第七無住者。此因成立第十二種起。若諸行得住。餘時更有種子起者不然。剎那剎那無餘因故。若諸行不住後種子起是義可然。第八有死者。此因成立第十三無種起。若無剎那而有死時無種起者不然。先有種起後命終時方無種起。是亦不然。由一一剎那因無體故。是故死心剎那不可得成。第九隨心者。此因成立第十四像起。由心自在剎那剎那彼像得起。若無剎那而像得起無此理故。問如是別成立內有為法剎那已。復有何因能成立外法四大及六種造色是剎那耶。偈曰。  由滋及由涸  性動增亦減  二起與四變  薪力及漸微  亦說隨心起  及以難問成  一切諸外法  無非剎那體   釋曰。此二偈以十四因成立外法是剎那。水有二因。一滋二涸。若無剎那水或時滋長或時乾涸不可顯現。若人作如是問既無剎那水有何因而滋。復有何因而涸。彼則不能答。今見水有滋涸。故知剎那是水滋涸因。風有三因。一性動二增盛。三減息。若風性住則無動時。行無體故。亦無增盛亦無減息。由彼住故。地有六因。謂二起四變。二起者。由水由風地起可得。謂劫生時。彼地是水風果。故知地亦是剎那。四變者。由四所作地變可得。一業力所作。由眾生業力有差別故。二人功所作。由掘鑿等故。三諸大所作。由火水風故。四時節所作。由時改轉異相現故。若無剎那四變不可得。因無體故。如地有六因。知是剎那。色香味觸六因亦爾。是故亦是剎那。火有一因。所謂薪力。薪力火增故火得起。已共火起薪即不得住。火燒薪已火亦不住。若火不由薪。後時無薪火應久住。由隨同義故火。聲在後說聲有一因。所謂漸微譬如鐘聲後時漸微可得。若無剎那後時小聲無可得。理法入色有一因謂隨心起。如受戒時隨心下中上。起心因剎那故。彼果亦剎那。是故外法剎那亦成。復次總由難問故。我今問汝。何故欲得諸行無常不欲得諸行剎那滅。若汝言一一剎那滅不可知者不然。譬如燈焰。於不動位彼剎那亦不可知。汝何故不欲令彼體無剎那。若汝言燈焰體有剎那細故不可覺者。諸行亦爾。何故不欲令有剎那。若汝言燈焰與諸行不相似者不然。不相似有二種。一自性不相似。二時分不相似。若此自性不相似者。此譬得成。非自體為譬故。非如以燈喻燈以牛喻牛譬則不成。若取時分不相似者。此譬亦成。由燈焰及諸行皆剎那相似故。若非剎那譬則不成。今更問汝。如人乘乘。其乘住時其人去不。答不。若爾者所依根住能依識去。亦無道理。若汝言何故現見燈焰唸唸滅。燈炷如是住。應說汝見非見。由炷相續剎那剎那有壞有起汝不如實知故。若汝言諸行剎那如燈焰者世人何故不知。應說由諸行是顛倒物故相續剎那隨轉。此不可知而實別別起。世人謂是前物生顛倒知。若不爾則無無常常倒。倒體若無染污亦無。復從何處而有解脫。由是難問則諸行剎那成。成立無常義已。次成立無我義。問人者為可說有為可說無。偈曰。  人假非實有  言實不可得  顛倒及染污  染因成立故   釋曰。人假非實有者。可說人是假名有非實體有。若如此則不墮一向執。離有無故。問人是實有雲何知無。答言。實不可得。由彼人不如色等有實可得非覺智證故。問人非覺智不證。佛又說我者現在可得。汝言不可得者不然。答此言可得非實可得。由顛倒故。佛說無我計我。是名顛倒問雲何知是顛倒。答由染污故。身見是染污。所謂我我所執。若不顛倒則非染污。問雲何知我執是染污。答染污因故。由我執為因貪等染污得起。是故知是染污。問如汝所許於色等五陰說人假有。此人與陰為一為異。偈曰。  假人與實陰  不可說一異  若說一異者  則有二過生   釋曰。假人與陰不可說一不可說異。若說一異二過則生。二過者。若說人與陰一。陰即是人及人是實。若說人與陰異。陰雖非人人亦是實。以是故。人是施設有。一異不可說。是故如來止記論成。偈曰。  若執人是實  一異應可說  一異不可說  此說則無理   釋曰。若人違大師教執有實人。是實人與陰一異則應可說。而執與陰一異不可說。此說則無道理。若汝言人不可說如火與薪非異非不異者不然。偈曰。  異相及世見  聖說亦不然  火薪非不說  有二可得故   釋曰。異相者。火謂火大。薪謂餘大。各有別相。是故火與薪異。世見者。世人離火見薪。謂可燒木等。亦離薪見火。如風吹焰去。是故火與薪異。聖說亦不然者。佛世尊無處說。火之與薪一異不可說。是故汝執火薪一異不可說。此說無道理。若汝言非離薪見火風即是薪者不然。有二可得故。由火之與風二相別故。復次偈曰。  二有故識起  人緣則非義  好滅及惡生  言生復非理   釋曰。若人執人有實。謂見者聞者覺者識者食者知者說者。若爾彼眼等識起。為以人為緣說人是作者。為以人是主說人是作者。若以人為緣者。二有故識起人緣則非義。由人於識起中無有少力可見故。若以人是主者。好滅及惡生言生復非理。若人為主。已生所愛識。應畢竟令不滅。不應令滅。未生不愛識。應畢竟令不生。不應令生。以是故。汝不應執人是見者乃至識者。復次偈曰。  汝執實人中  何業可成立  無實強令實  違佛三菩提   釋曰。若人是實有。汝以何業可得成立。凡是實有必有事業。如眼等淨色以見等事業可得成立。人無是等事業可得成立。是故人非實有。復次汝於無實人中強欲令有實人。即違如來三種菩提。一者甚深菩提。二者不共菩提。三者出世菩提。若見實人。則非甚深菩提。則非不共外道菩提。則非世間不習菩提。是故此執是世間所取。是外道著處。是生死。恆習。復次若人是見者乃至識者眼等諸根為有功用為無功用。若有功用為自然起為由人起。問彼何所疑。偈曰。  若用自然起  即有三過生  若以人為緣  眼等則無用   釋曰。若言眼等功用自然起者。人於眼等不作事業則有三種過生。若言以人為緣功用得起者。眼等諸根則一向無有功用。問何者是功。用自然起三過。偈曰。  人非作者故  用非常起故  起非一時故  自起則不然   釋曰。若眼等功用不待人作自然而起。則人非作者。雲何名見者乃至識者。此是第一過失。若眼等功用自然起則應常起。不應起時非常。此是第二過失。若眼等功用常起則起應一時。雲何不得並起。此是第三過失。由此義故。若言自然起者不然。問以人為緣復有何過。偈曰。  人住用先無  人壞則人斷  更有第三體  為緣無此義   釋曰。若言人住與功用為緣者。人既常有。何故功用先無後有。是義不然。若言人壞為緣者。人壞則墮無常。是亦不然。若言更有第三不住不壞人為緣者。無有此義。如是依道理說實人不可得。復次偈曰。  諸法無我印  及說真實空  有我有五過  是故知無我   釋曰。法印經中佛說。一切法無我。真實空經中佛說。有業有報作者不可得。捨前陰起後陰。起滅唯法。增五經中說。若執有我有五過失。一者墮於見處起我見命者見。二者同於外道。三者僻行邪行。四者。於空不欲不信不住。五者聖法不得清淨。如是依阿含說。有實人亦不可得。問若無實人。雲何世尊處處經中而說有人。謂知者負擔者及建立隨信行等人耶偈曰。  由依染淨法  位斷說有異  行異相續異  無實假說人   釋曰。由依染污法及清淨法。有位差別及斷差別。故建立假人有差別。若無假人差別則不可說有行差別及相續差別。如知經中說。何等諸法謂染污法。何等為知謂清淨法。如負擔經中說。何者負擔謂染污法。何者棄擔謂清淨法。若無行差別及相續差別則不可說。此二法為知者負擔者。菩提分法多位差別。謂方便道見道修道究竟道。若無行及相續差別則不可說。彼菩提分法有隨信行等人差別。由無實人。約法差別可得假說。以此道理。故知所說但是假人。若佛意不說是假人說實人則無用。由起眾生我見故。偈曰。  不為起我見  由見已起故  無始已習故  無用應解脫   釋曰。佛不應為起眾生我見說有實人。由眾生我見先已起故。亦不為令眾生數習我見說有實人。由眾生我見先已習故。亦不為令我見眾生得解脫故說有實人。一切無功用者。皆應自然得解脫故。以是故一切未見諦者。有我見而無解脫。非如苦體先時不見後時方見。人不如是。非先不見後時方見。又如苦體先時不見後亦不見。即無解脫人體亦爾。先時亦見後時亦見。則無解脫。若實有我則決定有我所。從此二執即起我愛及餘煩惱。如是則無解脫。以是故不應欲得有實人。以我見等過皆悉起故。如是別說菩提分已。次總結前義。偈曰。  慚羞等功德  菩薩常具足  自利既不捨  亦令他利成   釋曰。此義如前所顯略說。覺分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二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功德品第二十二   釋曰。已說菩薩諸覺分。次說菩薩諸功德。偈曰。  捨身及勝位  忍下亦長勤  不味不分別  六行說希有   釋曰。此偈顯示行希有。檀行者。若能施自身命。則為希有。餘非希有。戒行者。若能棄捨勝位慕道出家。則為希有。餘非希有。忍行者。若能不顧身命忍於下劣眾生。則為希有。餘非希有。精進行者。若能長時正勤乃至窮生死際而不斷絕。則為希有。餘非希有。禪行者。若能於勝定樂而不噉味不彼受生。則為希有。餘非希有。慧行者。若能起無分別智。則為希有。餘非希有。若聲聞人分別四諦而有厭離。菩薩則不爾。是名六種行希有。偈曰。  生在如來家  得記並受職  及以得菩提  四果說希有   釋曰。此偈顯示果希有。菩薩有四種果。一者入初地時生如來家。是須陀洹果。二者於第八地中而得授記。是斯陀含果。三者於第十地中而得受職。是阿那含果。四者佛地。是阿羅漢果。前三是學果。第四是無學果。已說菩薩希有。次說菩薩非希有。偈曰。  離欲與得悲  勝修及平等  依此修諸度  是行非希有   釋曰。若菩薩已得離欲而行佈施非為希有。不染於物物易捨故。若菩薩已得大悲而持戒忍辱非為希有。若菩薩已得勝修。謂第八地。由無功用無分別故。行後三度非為希有。若菩薩已得自他平等心行一切諸度亦非希有。由利他時即如自利。無有退屈心故。已說菩薩非希有。次說菩薩平等心。偈曰。  菩薩愛眾生  不同生五愛  自身與眷屬  子友及諸親   釋曰。此偈顯示菩薩於諸眾生得平等心。眾生有五種愛心不得平等。一愛自身。二愛眷屬。三愛兒子。四愛朋友。五愛諸親。由此五愛不得平等亦非畢竟。如人或時亦行自害。菩薩愛眾生心則平等。由不捨不退故。偈曰。  無偏及無犯  遍忍起善利  禪亦無分別  六度心平等   釋曰。此偈顯示菩薩行六度得心平等。無偏者。是佈施心平等。於諸求者不墮愛憎故。無犯者。是持戒心平等。乃至微細戒行亦不缺故。遍忍者。是忍辱心平等。普於勝劣眾生皆能忍故。起善利者。是精進心平等。為起一切善根及起自他一切種利而勤行故。禪亦者。是學定心平等。菩薩修定亦為起諸善根及為起諸利益而精進故。無分別者。是修慧心平等。從初發心乃至究竟所行諸度皆三輪清淨故。是名諸度心平等。已說菩薩平等心。次說菩薩饒益眾生事。偈曰。  令器及令禁  耐惡與助善  入法亦斷疑  六行饒益事   釋曰。此偈顯示諸菩薩以六波羅蜜饒益諸眾生。令器者。以施饒益。令彼得成修善器故。令禁者。以戒饒益。隨其堪能而令持故。耐惡者。以忍饒益。能受眾生違逆事故。助善者。以進饒益。佐助眾生營善業故。入法者。以定饒益。迴邪入正通力能故。斷疑者。以智饒益。若凡若聖所有疑網皆除故。已說菩薩六度饒益。次說菩薩七似饒益。一似母饒益。二似父饒益。三似善友饒益。四似同侶饒益。五似健奴饒益。六似闍梨饒益。七似和上饒益。問雲何似母饒益。偈曰。  等心生聖地  長善防諸惡  教習以多聞  五業如慈母   釋曰。譬如慈母於子作五種饒益業。一懷胎。二出生。三長養。四防害。五教語。菩薩饒益眾生五業亦爾。一等心向眾生。二生之於聖地。三長養諸善根。四防護諸惡作。五教習以多聞。是名菩薩五種似母業。問雲何似父饒益。偈曰。  令信令戒定  令脫令勸請  亦為防後障  五業如慈父   釋曰。譬如慈父於子作五種饒益業。一下種子。二教工巧。三為娉室。四付善友。五為絕債不令後償。菩薩五業亦爾。一令起信以為聖體種子。二令學增上戒定以為工巧。三令得解脫喜樂以為娉室。四令勸請諸佛以為善友。五為遮諸障閡以為絕債。是名菩薩五種似父業。問雲何似善友饒益。偈曰。  祕深及呵犯  讚持與教授  令覺諸魔事  五業如善友   釋曰。譬如善友於己作五種饒益業。一密語為覆。二惡行令斷。三善行稱譽。四所造佐助。五遮習惡事。惡事四種。一射獵。二姦非。三耽酒。四博戲。菩薩五業亦爾。一非器者祕其深說。二犯戒者如法呵責。三具戒者以善稱譽。四修行者教令速證。五魔事者即令覺知。是名菩薩五種似善友業。問雲何似同侶饒益。偈曰。  與樂及與利  樂恆利亦恆  及以不離散  五業如同侶   釋曰。譬如有智同侶於己作五種饒益業。一與樂。二與利。三恆與樂。四恆與利。五不乖離。菩薩五業亦爾。一與不顛倒樂。世間成就者名樂。由此得樂受故。二與不顛倒利。出世成就者名利。由此對治煩惱病故。餘三可解。是名菩薩五種似同侶業。問雲何似健奴饒益。偈曰。  成生開出要  忍害與二成  示以巧方便  五業如健奴   釋曰。譬如健奴為主作五種饒益業。一極諸所作。二得不欺誑。三忍諸打罵。四作事精好。五解巧方便。菩薩五業亦爾。一成熟眾生。二開示出要。三忍諸惡事。四與世間樂。五與出世利。是名菩薩五種似健奴業。問雲何似闍梨饒益。偈曰。  遍授及示要  舒顏亦愛語  不求彼恩報  五業如闍梨   釋曰。得無生忍者說為闍梨。譬如闍梨於弟子作五種饒益業。一教其諸法。二示其速要。三身知舒顏。四口知愛語。五心無悕望。菩薩五業亦爾應知。問雲何似和上饒益。偈曰。  令滿及令脫  斷障與世樂  及與出世利  五業如和上   釋曰。譬如和上於弟子作五種饒益業。一度令出家。二與其受戒。三禁斷諸過。四攝持以財。五教授以法。菩薩五業亦爾。一令滿二聚。二令得解脫。三令斷諸障。四與世間樂。五與出世利。是名菩薩五種似和上業。已說菩薩七似饒益。次說眾生六種報恩。偈曰。  不著及不犯  知作亦善行  如是修六度  是報菩薩恩   釋曰。如菩薩饒益眾生。眾生報菩薩恩亦如是。不著者。佈施報恩。不犯者。持戒報恩。知作者。修忍報恩。菩薩愛忍彼知而作。即是報恩。善行者。行餘三度報恩。以精進行定慧即得解脫故。後三度合名善行。已說眾生六種報恩。次說菩薩五種希望。偈曰。  六增及六減  成生與進地  大覺是五處  希望有五種   釋曰。諸菩薩於五處常起希望。一希望六度增長。二希望六蔽損減。三希望成熟眾生。四希望勝進諸地。五希望無上菩提。是名五種希望。已說菩薩五種希望。次說菩薩四種不空果。偈曰。  斷怖與發心  除疑亦起行  四事化眾生  必定不空果   釋曰。諸菩薩四業利益。眾生必不空果。一為說深法必得不怖。二令發菩提心必得佛果。三為之斷疑必無重起。四為說六度必能修習。是名四業不空果。已說菩薩四種不空果。次說菩薩六種正行。偈曰。  離求離後有  遍起諸功德  修禪捨無色  智合方便行   釋曰。離求者。佈施正行不望報故。離後有者。戒忍正行不求後有故。遍起諸功德者。精進正行。修禪捨無色者。禪定正行。智合方便行者。般若正行。三輪清淨為般若。迴向菩提為方便。如寶積經說。施不求報如是廣說。已說菩薩六種正行。次說菩薩六度進退分。偈曰。  著財與毀禁  慢下將墮善  噉味亦分別  是退翻為進   釋曰。六度所對治是退分因。翻彼所對治。即是能對治。應知即是進分因。已說菩薩六度進退分。次說菩薩六度真似功德。偈曰。  假許及詐相  誑喜亦偽勤  身靜口善說  是似翻即真   釋曰。假許者是似佈施。謂語求者言所有恣取而彼來即吝。詐相者是似持戒。謂覆藏諸惡而詐善威儀。誑喜者是似忍辱。謂甘言虛悅而規害待時。偽勤者是似精進。謂虛說我求佛果而實心希世報。身靜者是似禪定。謂身口端默而惡覺擾心口。善說者是似般若。謂為他巧說而身自不行。此六是不真行。翻此不真行即為真行。已說菩薩真似功德。次說菩薩為眾生除六蔽。偈曰。  與彼六度行  除彼六蔽障  菩薩化眾生  地地皆如是   釋曰。眾生有六蔽能障彼六波羅蜜。所謂慳貪破戒嗔恚懈怠亂心愚癡。菩薩如其次第。給其所須令行佈施。乃至令行般若。使彼眾生得除六障。即是與施乃至與智。已說菩薩除眾生六蔽。次說諸佛授菩薩記。偈曰。  授記有二種  人別及時別  轉記及大記  此復為二種   釋曰。授記有二種。一人差別。二時差別。人差別授記有四種。一未發心授記。謂性位。二已發心授記。三現前授記。四不現前授記。時差別授記有二種。一有數時授記。二無數時授記。復次更有二種授記。一轉授記。二大授記。轉授記者。謂記彼菩薩後於如是如來如是時節當得授記。問雲何大授記。偈曰。  八地得無生  斷慢斷功用  諸佛及佛子  一體同如故   釋曰。大授記者。謂在第八地中得無生忍時。由斷自言我當作佛慢故。及斷一切分別相功用故。得一切諸佛菩薩同一體故。問雲何同一體。答不見諸佛諸菩薩與自己身而有差別。何以故。同一如故。偈曰。  剎土及名號  時節與劫名  眷屬並法住  記復有六種   釋曰。復有此六種授記。一者於如是剎土。二者有如是名號。三者經如是時節。四者有如是劫名。五者得如是眷屬。六者如是時節正法住世。已說諸佛授記。次說菩薩六種決定。偈曰。  財成及生勝  不退與修習  定業無功用  六事決定成   釋曰。菩薩由六度增上得六種決定。一者財成決定。由施常得大財成就故。二者生勝決定。由戒常得隨意受生故。三者不退決定。由忍諸苦常不退故。四者修習決定。由進恆時習善無間息故。五者定業決定。由禪成就眾生業永不退故。六者無功用決定。由智得無生忍無分別智自然住故。已說菩薩六種決定。次說菩薩六種必應作。偈曰。  供養及學戒  修悲亦勤善  離諠深樂法  六事必應作   釋曰。諸菩薩為成就六度故。於諸地中決定應作六事。一者必應供養。此為成就檀度。若不長時供養則檀度不得圓滿。供養義如供養品說。二者必應學戒。此為成就戒度。若不長時學戒則戒度不得圓滿。三者必應修悲。此為成就忍度。若不長時忍諸不饒益事則忍度不得圓滿。四者必應勤善。此為成就進度。若心放逸不修諸善則進度不得圓滿。五者必應離諠。此為成就禪度。若在聚落多諍擾心則禪度不得圓滿。六者必應樂法。此為成就智度。若不遍歷諸佛聽法無厭。如海納流無時盈溢。則智度不得圓滿。已說菩薩六種必應作。次說菩薩六種必常作。偈曰。  厭塵及自省  耐苦修善法  不味不分別  六行必常起   釋曰。諸菩薩為成就六度故。必應常作六事。一者厭塵。謂知五欲過失。譬如糞穢雖少亦臭。佈施果報雖多亦苦。由不著故能行三施。此事常修則檀度圓滿。二者自省。謂晝夜六時常自省察所作三業。知過則改。此事常修則戒度圓滿。三者耐苦。若有他來作諸不饒益事。及自求法忍諸寒熱等苦。此事常修則忍度圓滿。四者修善。善謂六波羅蜜。於諸地中此事常修則進度圓滿。五者不味。謂不噉禪中勝樂恆來欲界受生。此事常修則禪度圓滿。六者不分別。謂於三輪異相不起分別。此事常修則智度圓滿。已說菩薩六種必常作。次說菩薩六度勝類。偈曰。  法施及聖戒  無生起大乘  定悲如實智  六行此為勝   釋曰。施有多種。以法施而為最上。戒有多種。以聖人所愛無流戒而為最上。忍有多種。以八地無生忍而為最上。精進有多種。以起大乘度脫眾生而為最上。定有多種。以出世第四禪與大悲合者而為最上。智有多種。以如實通達諸法智而為最上。已說菩薩六度勝類。次說四種假建立。偈曰。  立法及立諦  立理亦立乘  五七四三種  建立假差別   釋曰。四種假建立者。一法假建立。二諦假建立。三道理假建立。四乘假建立。問各有幾種。答法假建立有五種差別。諦假建立有七種差別。道理假建立有四種差別。乘假建立有三種差別。法假建立五種者。偈曰。  所謂五明處  皆是大乘種  修多祇夜等  類有差別故   釋曰。法假建立五種。即是五明論。此五皆是大乘修多羅祇夜等種類差別。五明處如覺分品說。諦假建立七種者。偈曰。  輪轉及空相  唯識與依止  邪行亦清淨  正行如七種   釋曰。七種差別即是七如。一輪轉如。二空相如。三唯識如。四依止如。五邪行如。六清淨如。七正行如。輪轉如者謂生死。即是三界心心法。此從分別起。此分別復從因緣起。不從自在等因生。亦非無因生。由分別境界空故。一切時但有分別依他二性輪轉。空相如者謂法無我。一切諸法同一空如以為相故。唯識如者謂無分別智。依止如者謂苦諦。此有二種。一器世間。二眾生世間。邪行如者謂集諦。此即是愛。清淨如者謂滅諦。此有二種。一煩惱障淨。二智障淨。正行如者謂道諦。如此七種如名諦假建立。此中應知三種如是分別依他二性。謂輪轉如依止如邪行如。四種如是真實性。謂空相如唯識如清淨如正行如故。分別依他二性攝者即是世諦。真實性攝者即是真諦。道理假建立四種者。偈曰。  正思正見果  擇法現等量  亦說不思議  道理有四種   釋曰。道理假建立有四種。一相待道理。二因果道理。三成就道理。四法然道理。相待道理者。所謂正思。由待正思出世正見方始得起。離正思惟更無別方便故。因果道理者。所謂正見及果。成就道理者。所謂以現等量簡擇諸法。法然道理者。所謂不可思議處。此法已成故如。問何故正思能起正見。此已成就不應更思。何故正見能斷煩惱及得於滅。此已成就不可更思。諸如是義悉是法然道理。如此四種名道理假建立。乘假建立三種者。偈曰。  心說行聚果  五各下中上  依此三品異  建立有三乘   釋曰。依五義三品建立三乘。五義者。一心二說三行四聚五果。三品者。謂下中上。若聲聞五事俱下。心下者求自解脫。說下者說自利法。行下者行自利行。聚下者福智狹小但三生等。果下者得聲聞果。若緣覺乘五事俱中。若菩薩乘五事俱上。心上者謂四種恩心。如金剛波若經說。說上者如其恩心作如是說法。行上者如其說法作如是行行。聚上者如其行行得如是聚滿。果上者如其聚滿得無上菩提。復次若聲聞乘從他聞法內自思惟。以分別智得果。若緣覺乘不從他聞內自思惟。亦以分別智得果。若菩薩乘不從他聞。以無分別智得果。此三種名乘假建立。已說四種假建立。次說菩薩四種求知。偈曰。  名物互為客  二性俱是假  二別不可得  是名四求義   釋曰。諸菩薩四種求諸法。一名求。二物求。三自性求。四差別求。名求者。推名於物是客。此謂名求。物求者。推物於名是客。此謂物求。自性求者。推名自性及物自性知俱是假。此謂自性求。差別求者。推名差別及物差別。知俱空故悉不可得。此謂差別求。說四求已。次分別四如實知。偈曰。  真智有四種  名等不可得  二利為大業  成在諸地中   釋曰。諸菩薩於諸法有四種如實知。一緣名如實知。二緣物如實知。三緣自性如實知。四緣差別如實知。如實知者。由知一切名等皆不可得故。二利為大業成在諸地中者。諸菩薩於諸地中起自利利他大事。此名如實知業。偈曰。  住持及受用  種子合三因  依止及心法  亦種為彼縛   釋曰。三因者。一住持因。二受用因。三種子因。住持因者謂器世界。受用因者謂五欲境界。種子因者謂阿梨耶識。由此識是內外諸法種子因故。此三因如繩即是能縛。問此縛縛何等物。答依止及心法。亦種為彼縛所縛亦有三種。一依止。二心法。三阿梨耶識。問依止是何等。答是眼等六根。問阿梨耶識是何等。答是三界內外諸法種子。此中但有阿梨耶識可縛。無人我可縛。此名如實知繫縛。偈曰。  安相在心前  及以自然住  一切俱觀察  至得大菩提   釋曰。安相在心前者。安相謂聞思修慧方便。人所緣起分別故。名安相及以自然住者。彼相謂自性現前。非分別故名自然住。一切俱觀察者。彼二所緣非所緣體無分別故。以此方便為諸相對治。彼二應次第觀察。謂先觀安相。後觀自然住相。此二皆非緣體。彼起四倒即得隨滅。至得大菩提者。若修行人但觀察人相。唯得聲聞緣覺菩提。若觀察一切法相即得無上菩提。如是隨其所縛而得解脫。此名如實知解脫。問此解脫由何所知由何所盡。偈曰。  若智緣真如  遠離彼二執  亦知熏聚因  依他性即盡   釋曰。若具知三性即盡依他性。若智緣真如者。是知真實性。遠離彼二執者。是知分別性。亦知熏聚因者。是知依他性。依他性即盡者。由知三性即熏習聚盡。熏習聚者。謂阿梨耶識問此盡有何功德。偈曰。  緣彼真如智  觀察無異相  有非有現見  想作自在成   釋曰。觀察無異相者。別相及如無差別見故。此說二乘與菩薩差別。二乘相及無相差別而見。如是見已悉捨於相。於無相界起作意緣入無相三昧。菩薩則不爾。於真如外不見別有諸相。於無相界亦見無相。由菩薩智無種種相修故。有非有現見者。有名真如境界。非有名相境界。皆現見故。想作自在成者。謂欲作神通等事一切皆由憶想分別而成。此是如實知利益。問凡夫及菩薩二見雲何顯示。偈曰。  覆實見不實  應知是凡夫  見實覆不實  如是名菩薩   釋曰。凡夫無功用不見真如見不真實相。菩薩無功用見真如不見不真實相。問已知差別。雲何轉依及得解脫。偈曰。  不見見應知  無義有義境  轉依及解脫  以得自在故   釋曰。無義境界謂諸相。此即不見。有義境界謂真如。此即見。如是說名轉依。見所執境界無體。及見真如有體。如是說名解脫。何以故。以得自在故。自在者。謂隨自意轉自然不行諸境界。如經說。若有相則被縛。若被縛則無解脫。不行一切境界即是解脫。問雲何如實知淨土方便。偈曰。  眾生同一種  地境皆普見  此即淨土障  應知亦應捨   釋曰。眾生同一種地境皆普見者。器世界是大境界。一切眾生同見一種類。皆言此是大地故。此即淨土障者。由作此見即與淨土方便而為障礙。應知亦應捨者。菩薩知此想為障礙已。即應勤捨此想。是名對治。已說菩薩四種如實知。次說菩薩五種無量。偈曰。  應化及應淨  應得亦應成  應說此五事  菩薩五無量   釋曰。五事無量者。一應化事無量。由攝一切眾生界故。二應淨事無量。由攝一切器世界故。三應得事無量。由攝一切法界故。四應成事無量。由攝一切可化眾生故。五應說事無量。由攝十二部經是化眾生方便故。已說菩薩五種無量。次說菩薩說法有八果。偈曰。  發心及得忍  淨眼與盡漏  法住學亦斷  受用為八果   釋曰。菩薩若勤說法能得八果。一諸聽法者或發菩提心。二或得無生忍。三或於諸法遠塵離垢得法眼淨。此謂下乘所攝。四或得諸漏盡。五令正法久住。由此正說得展轉受持故。六未學義者令得學義。七未斷疑者令得斷疑。八已斷疑者令得受用正法無障大喜味。已說菩薩說法有八果。次說大乘七大義。偈曰。  緣行智勤巧  果事皆具足  依此七大義  建立於大乘   釋曰。若具足七種大義說為大乘。一者緣大。由無量修多羅等廣大法為緣故。二者行大。由自利利他行皆具足故。三者智大。由人法二無我一時通達故。四者勤大。由三大阿僧祇劫無間修故。五者巧大。由不捨生死而不染故。六者果大。由至得力無所畏不共法故。七者事大。由數數示現大菩提大涅槃故。已說大乘七大義。次說八法攝大乘。偈曰。  性信心行入  成淨菩提勝  如是八種事  總攝諸大乘   釋曰。此以八事總攝一切大乘。八事者。一種性如性品說。二信法如信品說。三發心如發心品說。四行行如度攝品說。五入道如教授品說。六成熟眾生。謂初七地七淨佛國土謂第八不退地。八菩提勝謂佛地。菩提有三種。謂聲聞菩提。緣覺菩提。佛菩提。佛菩提大故為勝。於此佛地示現大菩提及大涅槃故。已說八法攝大乘。次說菩薩五人差別。偈曰。  信行及淨行  相行無相行  及以無作行  差別依諸地   釋曰。菩薩有五人差別。一信行人。謂地前一阿僧祇劫。二淨心行人。謂入初地。三相行人。謂二地至六地。四無相行人。謂第七地。五無作行人。謂後三地已說菩薩五人差別。次說菩薩諸相差別。偈曰。  不著及清淨  降嗔與勤德  不動並見實  有欲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自利門說菩薩相。不著者是能行施不著諸欲故。清淨者是能持戒。降嗔者是能忍辱。勤德者是能精進。不動者是能習定。見實者是能修智。有欲者是能起願樂大菩提故。行此七事說名菩薩相。偈曰。  隨攝及無惱  耐損並勇力  不放逸多聞  利彼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利他門說菩薩相。隨攝者是施。恆以四攝攝眾生故。無惱者是戒。自信於他不起惱害見故。耐損者是忍。他來違逆不懷加報意故。勇力者是進。在苦度眾生無有退屈心故。不放逸者是定。不著禪味來就下處生故。多聞者是智能斷一切眾生疑故。如是勤行利他是菩薩相。偈曰。  厭財及捨欲  忘怨亦勤善  巧相無惡見  內住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住功德門說菩薩相。厭財者住施功德。知慳財過墮於惡道來貧窮故。捨欲者住戒功德。若著五欲不能出家受持戒故。忘怨者住忍功德。他來損己不懷不報故。懷報者如似畫石。不懷報者如似畫水。一墮惡道。一生善趣。勤善者住進功德。為自他二利恆行六波羅蜜故。巧相者住定功德。善能分別止舉捨三相故。無惡見者住智功德。一切諸相不可得故。內住者住願功德。內謂大乘論住不動故。偈曰。  具悲亦起慚  耐苦及捨樂  持念並善定  不捨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不退門說菩薩相。具悲者是施不退。愍他苦人能行施故。起慚者是戒不退。觀此世他世及法人不造諸非故。耐苦者是忍不退。風雨寒熱等及他違損事一切皆忍故。捨樂者是進不退。能行正勤人不著自樂故。持念者是定不退。能善攝心人由念力故。善定者是慧不退。無分別智具足故。不捨者是願不退。不捨大乘故。偈曰。  除苦不作苦  容苦不畏苦  脫苦不思苦  欲苦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離苦門說菩薩相。除苦者是施。施他物時除他貧窮故。不作苦者是戒。戒自居時不作苦惱他故。容苦者是忍。自他利時諸苦能受故。不畏苦者是進。行難行時恆得不退故。脫苦者是定。離欲欲界時解脫苦苦故。不思苦者是慧。三輪清淨時不起分別故。欲苦者是願為化眾生樂住生死故。偈曰。  樂法及性法  呵法亦勤法  自在法明法  向法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攝法門說菩薩相。樂法者是施。愛施等法故。性法者是戒。自性護持故。呵法者是忍。譏嫌瞋法故。勤法者是進。勤行大乘法故。自在法者是定。諸禪自在故。明法者是慧。無上般若具足故。向法者是願。一向樂大菩提故。問雲何名法。答由一切諸波羅蜜法皆隨轉故。偈曰。  財制護善樂  法乘於此七  七種不放逸  是故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不放逸門說菩薩相。一財不放逸。此由佈施不施不堅施則堅固故。二制不放逸。此由持戒如佛說應作者作不應作者不作故。三護不放逸。此由忍辱護自他心無兩害故。四善不放逸。此由精進常起正勤行六度故。五樂不放逸。此由修定諸禪樂受不味著故。六法不放逸。如實真法此能知故。七乘不放逸。此由大願魔王來壞其菩提心亦不退故。偈曰。  不遂及小罪  不忍退亦亂  小見及異乘  七羞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有羞門說菩薩相。一不遂羞。羞慳貪故。二小罪羞。羞微細罪見怖畏故。三不忍羞羞不忍故。四退羞。羞懈怠故。五亂羞。羞退定故。六小見羞。羞餘小執通達法無我故。七異乘羞。羞起小乘心捨大菩提故。偈曰。  今世後世捨  起勤亦得通  等說及大果  七攝名菩薩   釋曰。此偈以攝生門說菩薩相。一今世攝謂以佈施攝現在眾生。二後世攝。謂以持戒攝未來眾生。得勝生處方能攝故。三捨攝。謂以忍辱攝有惱亂眾生。四起勤攝。謂以精進攝懈怠眾生。五得通攝。謂以禪定攝他方眾生往彼化故。六等說攝。謂以智慧攝下中上眾生。等心為說無增減故。七大果攝。謂以大願若得佛果攝諸眾生無有餘故。此諸偈義以異門說六度及大願。是菩薩相應知。已說菩薩諸相差別。次說菩薩諸名差別。偈曰。  應知諸菩薩  亦名摩訶薩  亦名有慧者  亦名上成就  亦名降伏子  亦名降伏持  亦名能降伏  亦名降伏牙  亦名為勇猛  亦名為上聖  亦名為導師  亦名大名稱  亦名為有悲  亦名大福德  亦名自在行  亦名正說者   釋曰。此十六名皆依義立。一切菩薩總有此名。若人聞有此名。應知即是菩薩。已說菩薩諸名差別。次說菩薩諸義差別。偈曰。  實覺大義覺  一切覺恆覺  及以方便覺  五覺名菩薩   釋曰。由有五覺故名菩薩。一者實義覺。覺人法無我故。二者大義覺。覺自他義故。三者一切覺。覺一切種義故。四者恆覺。雖現涅槃覺無盡故。五者方便覺。覺隨物機而作方便故。偈曰。  隨我及小見  及以諸識身  亦於虛分別  四覺名菩薩   釋曰。復由四覺名為菩薩。一隨我覺。由覺心故。心謂阿梨耶識。二小見覺。由覺意故。意謂與我見等四惑相應緣阿梨耶識者。三識身覺。由覺識故。識謂六識身。四虛分別覺。由覺不真分別故。不真分別者。即前心意識。一切菩薩唯覺。此是不真分別故。偈曰。  無境及真義  永無亦圓滿  亦說不可得  五覺名菩薩   釋曰。復由五覺名為菩薩。一無境覺。覺依他性故。二真義覺。覺真實性故。三永無覺。覺分別性故。四圓滿覺。覺一切境一切種故。五不可得覺。覺三輪清淨故。三輪者。一應覺。謂菩薩境。二依覺。謂菩薩身。三覺性。謂菩薩智。此三不可得故。名不可得覺。偈曰。  成就及處所  胎藏隨次現  及以斷深疑  五覺名菩薩   釋曰。復由五覺名為菩薩。一成就覺。謂成佛果。二處所覺。謂住兜率天宮。三胎藏覺。謂入母胎。四隨次現覺。謂出胎受欲出家修行成道。五斷深疑覺。謂為諸眾生轉大法輪。偈曰。  得不得及住  於自亦於他  有說與無說  有慢及慢斷  未熟亦已熟  如此十一種  一切皆能覺  是故名菩薩   釋曰。復由十一種覺故名菩薩。得不得及住者。如其次第過去未來現在覺。於自亦於他者。謂內覺外覺。有說與無說者。謂粗覺細覺。有慢及慢斷者。謂劣覺勝覺。未熟亦已熟者。謂遠覺近覺。未熟者覺彼久遠方覺。已熟者覺彼於近即覺。功德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4 大乘莊嚴經論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三   無著菩薩造   大唐天竺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行住品第二十三   釋曰。已說菩薩功德。次說菩薩五種相。偈曰。  內心有憐愍  愛語及勇健  開手並釋義  此五菩薩相   釋曰。菩薩有五種相。一憐愍。二愛語。三勇健。四開手。五釋義。憐愍者。以菩提心攝利眾生故。愛語者。令於佛法得正信故。勇健者。難行苦行不退屈故。開手者。以財攝故。釋義者。以法攝故。此五種相應知。初一是心。後四是行。已說菩薩五種相。次說菩薩在家出家分。偈曰。  菩薩一切時  恆居輪王位  利益眾生作  在家分如此   釋曰。菩薩在家恆作輪王。化行十善離於十惡。此是利益。偈曰。  受得及法得  及以示現成  三種出家分  在於一切地   釋曰。菩薩出家有三分。一受得分。謂從他受護。二法得分。謂得無流護。三示現分。謂變化作受。得分謂信行地。法得分及示現分。謂入大地。偈曰。  應知出家分  無量功德具  欲比在家分  最勝彼無等   釋曰。二分挍量出家分勝。由無量功德具足故。已說菩薩在家出家分。次說菩薩五種極大心。偈曰。  愛果及善根  涅槃欲令得  未淨淨極淨  謂在諸地中   釋曰。五極大心者。一樂極大心。二利極大心。三未淨極大心。四已淨極大心。五極淨極大心。愛果者。謂樂極大心。令諸眾生得後世愛果故。善根者。謂利極大心。令諸眾生現行諸善及得涅槃故。未淨者。謂未淨極大心。即信行地菩薩。淨者謂已淨極大心。即初地至七地菩薩。極淨者。謂極淨極大心。即後三地菩薩。已說菩薩五種極大心。次說菩薩四種攝眾生。偈曰。  欲樂及平等  增上與徒眾  四心於諸地  攝受一切生   釋曰。四種攝眾生者。一欲樂心攝。由以菩提心攝故。二平等心攝。由入初地得自他平等心攝故。三增上心攝。由居主位以自在力攝故。四徒眾心攝。由攝成自弟子故。已說菩薩四種攝眾生。次說菩薩四種受生。偈曰。  業力及願力  定力亦通力  依此四種力  菩薩而受生   釋曰。四種受生者。一業力生。二願力生。三定力生。四通力生。業力生者。謂信行地菩薩業力自在隨所欲處而受生故。願力生者。謂入大地菩薩願力自在為成熟他受畜生等生故。定力生者。謂得定菩薩定力自在捨於上界下受生故。通力生者。謂得神通菩薩通力自在。能於兜率天等示現諸相而受生故。已說菩薩四種受生。次說菩薩十一住相。偈曰。  證空證業果  住禪住覺分  觀諦觀緣起  無相無功用  化力淨二門  及以菩提淨  以此諸所說  立地相應知   釋曰。十一住者即十一地。住者名地故。證空者顯初住相。多住人法二無我故。證業果者顯第二住相。證業及果不壞能護戒故。住禪者顯第三住相。能生欲界而不退禪故。住覺分者顯第四住相。能入生死而不捨覺分故。觀諦者顯第五住相。以明教化惱唯惱心以我無故。觀緣起者顯第六住相。能不起染心而依緣起受生故。無相者顯第七住相。行雖功用而上參一道多住無相故。無功用者顯第八住相。雖淨佛土而無起作多住無功用故。化力者顯第九住相。四辯自在能成熟一切眾生故。淨二門者顯第十住相。三昧門陀羅尼門極清淨故。淨菩提者顯第十一住相。一切智障斷究竟故。已說菩薩十一住相。次說菩薩依地立名。偈曰。  初三三行淨  次三三慢斷  後三覺捨化  第十有四名   釋曰。於十地中建立十菩薩名。初三三行淨者。初地名見淨。菩薩得人法二見對治智故。第二地名戒淨。菩薩微細犯垢永無體故。第三地名定淨。菩薩諸禪三昧得不退故。次三三慢斷者。第四地名斷法門異慢。菩薩於諸經法破起差別慢故。第五地名斷相續異慢。菩薩入十平等心於一切相續得平等故。第六地名斷染淨異慢。菩薩如性本淨客塵故。染能住緣起法。如不起黑白差別見故。後三覺捨化者。第七地名得覺。菩薩住無相力。能唸唸中修三十七覺分故。第八地名行捨。菩薩住無功用無相故。亦名淨土。菩薩方便行與不退地菩薩合故。第九地名化眾生。菩薩能成熟一切眾生故。第十有四名者。一名大神通。菩薩得大神通故。二名滿法身。菩薩具無量三昧門陀羅尼門故。三名能現身。菩薩住兜率天等示相身故。四名受職。菩薩於諸佛所得受職故。已說菩薩依地立名。次說菩薩隨地修學及學果。偈曰。  隨次依前六  見性修三學  隨次依後四  得果有四種   釋曰。隨次依前六見性修三學者。菩薩於初地通達真如。第二地學增上戒。第三地學增上心。第四第五第六地學增上慧。慧有二境。一法實。謂苦等四諦。二緣起。謂逆順觀十二因緣。此二境亦在第二第三地中。是故彼地亦增上慧建立。然第四地中菩提分慧增上。第五地中諦觀慧增上。第六地中緣起觀慧增上。故此三地建立增上慧學。隨次依後四得果有四種者。依第七地得無相有功用住。為第一果。依第八地得無相無功用住。為第二果。依第九地得成熟眾生。為第三果。依第十地得二門成熟。為第四果。已說隨地修學及學果。次說菩薩隨地修習無流五陰。偈曰。  見性淨三身  亦在前六地  餘地淨餘二  遠離五障故   釋曰。初地見性如前解。第二地中戒身清淨。第三地中定身清淨。第四第五第六地中慧身清淨。後四地及佛地解脫身解脫知見身清淨。由離五障故。五障者。第七地中以執相無知為障。第八地中以功用無知為障。第九地中以不能化生無知為障。第十地中以未淨二門無知為障。佛地中以礙障無知為障謂此無知能礙聲聞緣覺境界智諸佛知一切境無礙。由解脫此障故。已說菩薩隨地修無流五陰。次說菩薩隨地成就未成就。偈曰。  未成就成就  成復未成成  如地建立知  分別無分別   釋曰。未成就成就者。彼信行地是未成就。自餘諸地是名成就。成復未成成者。於前成就地中復有未成就成就。七地已還名未成就。有功用故。八地已上是名成就。無功用故。問前說歡喜地亦是成就。此義雲何。答如地建立知分別無分別。此由於地建立中知唯分別。於此分別亦無分別。所執能執俱無體故。約此義故說名成就。偈曰。  應知諸地中  修習及成就  此二不思議  諸佛境界故   釋曰。菩薩於諸地中各有修習及成就。應知地地皆不可思議。由諸菩薩內自證覺是諸佛所知非餘人境界故。已說菩薩隨地成就未成就。次說菩薩入地十種相。偈曰。  明信及無劣  無怯亦無待  通達及平等  離偏亦離著  及以知方便  亦在聖眾生  如此十種相  地地皆圓滿   釋曰。入地菩薩地地皆有十相。何者為十。一明信。二無劣。三無怯。四無待。五通達。六平等。七離偏。八離著。九知方便。十聖眾生。明信者。於自地得明。於諸法中除無知故。於他地得信。於後諸地生願樂故。無劣者。聞深妙法不驚怖故。無怯者。行難行行極勇猛故。無待者。起自地行不待教故。通達者。他地方便能起故平等者。普於眾生同自心故。離偏者。耳聞毀譽無高下故。離著者。得輪王等位無愛染故。知方便者。知諸法不可得為佛方便故聖眾生者。諸佛徒眾恆在生故。此等十相地地皆具應知。已說菩薩入地十種相。次說菩薩地中十度相。偈曰。  有欲無六障  其次無亂慧  不漂亦不迴  事友及供養  迴向將生勝  修善與戲通  功德藏如是  佛子十六相   釋曰。諸菩薩於諸地中得十度有十六相。何者十六。一有欲樂。行諸度故。二無慳。離施障故。三無違。離戒障故。四無恚。離忍障故。五無懈。離進障故。六慈悲。離定障故。慈悲能與樂拔苦。是瞋惱對治。由定得故。七無惡慧。離慧障故。惡慧有三。謂自性分別。隨憶分別。顯示分別。此能斷故。八無亂慧。離異乘心故。九不漂不為人天勝樂醉其心故。十不迴不為不成就苦及難行苦退其心故。十一事友。依佛所示善知識聞大乘故。十二供養。供養三寶故。十三迴向善巧方便故十四生勝。此顯願波羅蜜相。離八難處不離諸佛菩薩故。十五修善此顯力波羅蜜相。無間修諸善根故。十六戲通此顯智波羅蜜相。遊戲諸大神通功德故。菩薩若得此相。則為一切眾中上首。是名佛子十六相。已說菩薩地中十度相。次說菩薩度度五功德。偈曰。  地地昇進時  度度有五德  二及二及一  應知止觀俱   釋曰。地地昇進時度度有五德者。菩薩於一一地修一一度。於一一度皆具五種功德。何者為五。一滅習。二得猗。三圓明。四相起。五廣因。滅習者。一一剎那滅除依中習氣聚故。得猗者。離種種相得法樂故。圓明者。遍知一切種不作分段故。相起者。由入大地無分別相生故。廣因者。為滿為淨一切種法身福聚智聚攝令增長故。二及二及一應知止觀俱者。此中應知。初二功德是奢摩他分。次二功德是毘缽捨那分。第五功德是俱分。已說菩薩度度五功德。次釋菩薩十地名。偈曰。  見真見利物  此處得歡喜  出犯出異心  是名離垢地  求法持法力  作明故名明  惑障智障薪  能燒是焰慧  難退有二種  能退故難勝  不住二法觀  恆現名現前  雜道鄰一道  遠去名遠行  相想無相想  動無不動地  四辯智力巧  說善稱善慧  二門如雲遍  雨法名法雲   釋曰。見真見利物此處得歡喜者。菩薩於初地中一見真如。謂見自利。昔曾未見今時始見。去菩提近故。二見利物。謂見利他。一一剎那能成熟百眾生故。由此二見起勝歡喜故名歡喜地出犯出異心是名離垢地者。菩薩於二地中出二種垢。一出犯戒垢。二出起異乘心垢。由出二垢故名離垢地。如十地經說我等應得應淨一切種智故勤精進。求法持法力作明故名明者。菩薩於三地中得三昧自在力。於無量佛法能求能持。得大法明為他作明。由能以法自明明他故名明地。惑障智障薪能燒是焰慧者。菩薩於四地中以菩提分慧為焰自性。以惑智二障為薪自性。此地菩薩能起慧焰燒二障薪故名焰慧地。難退有二種能退故難勝者。菩薩於五地中有二種難。一勤化眾生心無惱難。二眾生不從化心無惱難。此地菩薩能退二難於難得勝故名難勝地。不住二法觀恆現名現前者。菩薩於六地中依般若力。能不住生死涅槃二法。如此觀慧恆現在前故名現前地。雜道鄰一道遠去名遠行者。菩薩於七地中近一乘道故名遠去。問誰是遠去。答功用方便究竟此遠能去。由此遠去故名遠行地。相想無相想動無不動地者。菩薩於八地中有相想及無相有功用想二想俱不能動。由無此動故。故名不動地。四辯智力巧說善稱善慧者。菩薩於九地中四無礙慧最為殊勝。於一剎那頃三千世界所有人天異類異音異義異問。此地菩薩能以一音普答眾問遍斷眾疑。由此說善故名善慧地。二門如雲遍雨法名法雲者。菩薩於十地中由三昧門及陀羅尼門。攝一切聞熏習因。遍滿阿梨耶識中。譬如浮雲遍滿虛空。能以此聞熏習雲。於一一剎那。於一一相。於一一好。於一一毛孔。雨無量無邊法雨。充足一切可化眾生。由能如雲雨法故名法雲地。問釋別名已。雲何名住雲何名地。偈曰。  為集諸善根  樂住故說住  數數數無畏  復以地為名   釋曰。為集諸善根樂住故名住者。諸菩薩為成就種種善根。於一切時樂住一切地。是故諸地說名為住。數數數無畏復以地為名者。步彌耶名為地。步者數數義。彌者實數義。耶者無畏義。諸菩薩欲進上地。於一一地中數數斷障礙。數數得功德。是名數數義。地以十數為量。諸菩薩於一一地中知斷爾所障礙。知得爾所功德。知此不虛是名實數義。上地是無畏處。諸菩薩畏於自地中退失自他利功德進求上地。是名無畏義。由此三義故名為地。已說菩薩十地名。次說菩薩四種得地差別。偈曰。  由信及由行  由達亦由成  應知諸菩薩  得地有四種   釋曰。四種得地者。一由信得。二由行得。三由通達得。四由成就得。由信者。以信得諸地故。如信地中說。由行者。以正行得諸地故。諸菩薩於大乘法有十種正行。一書寫。二供養。三流傳。四聽受。五轉讀。六教他。七習誦。八解說。九思擇。十修習。此十正行能生無量功德聚。此行得地故名行得。通達者。通達第一義諦。乃至七地名通達。得成就者。八地至佛地名成就得。已說菩薩四種得地。差別次說菩薩四種修行。差別偈曰。  諸度諸覺分  諸通及諸攝  為大亦為小  俱入亦俱成   釋曰。總說一切菩薩行不過四種。一波羅蜜行。二菩提分行。三神通行。四攝生行。說波羅蜜行為求大乘眾生。說菩提分行為求小乘眾生。說神通行為令二種眾生得入佛法。說攝生行為令二種眾生成熟佛法。行住品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敬佛品第二十四   釋曰。已說菩薩。行住次說禮佛。功德偈曰。  合心及離心  不離利益心  憐愍諸眾生  救世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無量勝功德。合心者。是慈心。由與樂故。離心者。是悲心。由拔苦故。不離心者。是喜心。由恆悅故。利益心者。是捨心。由無染故。偈曰。  一切障解脫  一切世間勝  一切處遍滿  心脫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三處勝功德。一切障解脫者。顯解脫勝。由一切惑障一切智障得解脫故。一切世間勝者。顯制入勝。由心自在隨其所緣隨意轉故。一切處遍滿者。顯遍入勝。由一切境中智遍滿故。由此三義心於三處而得解脫。故說心解脫。偈曰。  能遮彼惑起  亦能害彼惑  染污諸眾生  悲者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無諍勝功德能遮彼惑起者。一切眾生應起煩惱。如來凡所作業能令不起亦能害彼惑者。彼惑若已起。如來亦能令起對治方便。若餘人無諍但能令他緣自不起煩惱。而不能令他起對治。如來無諍則不爾。非但令彼不起。亦能令彼起對治是故為勝。染污諸眾生悲者我頂禮者。如來無諍三昧。於一切染污眾生偏起憐愍。是故於彼名為悲者。偈曰。  無功用無著  無礙恆寂靜  能釋一切疑  勝智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願智勝功德。如來願智由五事勝。一於起無功用。二於境不著。三於中無礙。四恆時寂靜。五能釋眾疑。由此五義是故為勝。餘人願智。一非無功用。作意起故。二非無著。假定力故。三非無礙。少分知故。四非恆靜。非常定故。五不釋疑。有無知故。偈曰。  所依及能依  於言及於智  說者無礙慧  善說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無礙勝功德。所說有二種。一所依謂法二能依。謂義。說具有二種。一方言二巧智。如來於此所說及說具慧常無礙。是故為勝。說者即顯無礙業。開示有方故名善說。偈曰。  能去及能聞  知行知來去  令彼得出離  教授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神通勝功德。能去者。是如意通。能往彼彼所故。能聞者。是天耳通。能聞彼彼音故。知行者。是他心通。能知彼人心行差別故。知來者。是宿住通。能知彼人前世從此因來故。知去者。是生死通。能知彼人今世從此因去故。令彼得出離者。是漏盡通。能如實為彼說法故。偈曰。  眾生若有見  知定是丈夫  深起淨信心  方便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相好勝功德。一切眾生若有見者。即知如來是大丈夫。及於如來起淨信業。由以相好為方便故。偈曰。  取捨住變化  定智得自在  如此四清淨  世尊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清淨勝功德。清淨四種。一身清淨。二緣清淨。三心清淨。四智清淨。取捨住者。顯身清淨。能於自身壽中若取若捨若住得自在故。變化者。顯緣清淨。能於諸境轉變起化得自在故。定者。顯心清淨。能於諸定出入得自在故。智者。顯智清淨。能知諸境無礙得自在故。偈曰。  方便及歸依  清淨與出離  於此破四誑  降魔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力勝功德。魔依四事破壞眾生。何者四事。一依方便誑惑眾生。言受用五塵得生善道不墮惡道。二依歸依誑惑眾生。言自在天等是歸依處餘處則非。三依清淨誑惑眾生。言世間諸定唯此清淨餘非清淨。四依出離誑惑眾生。言小乘道果唯此出離非有大乘。佛為破魔四事顯己十力。一以是非智力破魔第一事。由善方便可得生天非惡方便故。二以自業智力破魔第二事。由自業生天非依自在天等力故。三以禪定智力破魔第三事。由具知禪定解脫三昧三摩跋提故。四以後七智力破魔第四事。由下根等令離上根等安置故。偈曰。  於智亦於斷  於離亦於障  能說自他利  摧邪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無畏勝功德。於智者。是說一切智無畏。於斷者。是說漏盡無畏。於離者。是說盡苦道無畏。於障者。是說障道無畏。此中智及斷是說自利功德。離及障是說利他功德。若諸外道難言。瞿曇。非具一切智。非盡一切漏。說道不能盡苦。說障不能妨道。如來於此四難而能摧伏。故名無畏。偈曰。  在眾極治罰  自無所護故  離二染正住  攝眾我頂禮   釋曰。在眾極治罰自無所護故者。此禮如來不護勝功德。若自有所護在眾不能說極治罰故。離二染正住者。此禮如來念處勝功德。離二染者無喜憂故。正住者不忘念故。由此二種功德勝故。能攝於一切徒眾此即是業。偈曰。  行住一切處  無非一切智  由斷一切習  實義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斷習勝功德。如來於一切處一切時。行住等事。無非一切智威儀。由具斷一切煩惱習故。若無一切智者。煩惱雖盡而習不盡。於行住時或逢奔車逸馬即被損害。由非一切智威儀故。如來無此事。由實有一切智故。偈曰。  利益眾生事  隨時不過時  所作恆無謬  不忘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不忘勝功德。如來作利益眾生事。恆得其時不過其時。此是不忘法業。如來所作一切時皆實不虛此是不忘法自性。偈曰。  晝夜六時觀  一切眾生界  大悲具足故  利意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大悲勝功德。如來以大悲故晝夜六時觀察眾生誰退誰進。未起善根者令其得起。已起善根者令其增進。雖日六時而實一切時恆轉法輪。由大悲具足故。此即大悲業。於一切眾生常起利益意。此是大悲自性。偈曰。  由行及由得  由智及由業  於一切二乘  最上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不共勝功德。如來有十八不共法。一身無失。二口無失。三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捨。七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九念無減。十慧無減。十一解脫無減。十二解脫知見無滅。十三智知過去無著無礙。十四智知未來無著無礙。十五智知現在無著無礙。十六身業隨智慧行。十七口業隨智慧行。十八意業隨智慧行。此中由行者。攝初節六不共。由得者。攝第二節六不共。由智者。攝第三節三不共。由業者。攝第四節三不共。一切聲聞緣覺於餘一切眾生為上。如來由此四事不共故。於彼上復上。故名最上。偈曰。  三身大菩提  一切種得故  眾生諸處疑  能除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種智勝功德。三身者。一自性身。二受用身。三化身。此說種智自性。問此智於一切境知一切種復雲何。答一切眾生於一切處生疑。此智能斷。此說種智業。偈曰。  無著及無過  無穢亦無息  無動無戲論  清淨我頂禮   釋曰。此偈禮如來度滿勝功德。無著者。於諸資財無所染故。無過者。於身等業永無垢故。無穢者。世法諸苦不濁心故。無息者。少有所得不即住故。無動者。心恆寂靜不散亂故。無戲論者。一切法中所有分別皆不行故。如來此六圓滿具離六障。故名清淨。偈曰。  成就第一義  出離一切地  於他得尊極  解脫諸眾生  無盡等功德  現在皆具足  世見眾亦見  不見人天等   釋曰。此二偈禮如來佛相勝功德。此中略說佛相有六種。一體二因三果四業五相應六差別。由此六種表知是佛故說佛相。成就第一義者。此是體相。由真如最清淨第一義成就故。出離一切地者。此是因相。由出離一切菩薩地故。於他得尊極者。此是果相。由於一切眾生中得第一故。解脫諸眾生者。此是業相。由能令一切眾生得解脫故。無盡等功德現。世皆具足者。此是相應相。世見眾亦見不見人天等者。此是差別相。世見者。謂種種世界皆見。此是化身。眾亦見者。謂佛大弟子眾亦見。此是受用身。不見者。謂人天等一切時不見。此是自性身。此即三身差別。敬佛品究竟。大乘修多羅莊嚴論極清淨時說已究竟。   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三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5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   No. 1605 [cf.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一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  本事與抉擇  是各有四種  三法攝應成  諦法得論議  幾何因取相  建立與次第  義喻廣分別  集總頌應知   蘊界處各有幾。蘊有五。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界有十八。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處有十二。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   何因蘊唯有五。為顯五種我事故。謂身具我事。受用我事。言說我事。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彼所依止我自體事。何因界唯十八。由身具等能持過現六行受用性故。何因處唯十二。唯由身具能與未來六行受用為生長門故。何故名取蘊。以取合故名為取蘊。何等為取。謂諸蘊中所有欲貪。何故欲貪說名為取。謂於未來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希求未來染著現在欲貪名取。何故界處名有取法。應如蘊說。色蘊何相。變現相是色相。此有二種。一觸對變壞。二方所示現。雲何名為觸對變壞。謂由手足塊石刀杖寒熱飢渴蚊虻蛇蠍。所觸對時即便變壞。雲何名為方所示現。謂由方所可相。示現如此如此色。如是如是色或由定心。或由不定尋思相應種種搆畫。受蘊何相。領納相是受相。謂由受故。領納種種淨不淨業諸果異熟。想蘊何相。搆了相是想相。謂由想故。搆畫種種諸法像類。隨所見聞覺知之義起諸言說。行蘊何相。造作相是行相。謂由行故。令心造作於善不善無記品。中驅役心故。識蘊何相。了別相是識相。謂由識故。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種種境界。眼界何相。謂眼曾現見色。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是眼界相。如眼界相耳鼻舌身意界相亦爾。色界何相。謂色眼曾現見。及眼界於此增上。是色界相。如色界相聲香味觸法界相亦爾。眼識界何相。謂依眼緣色似色了別。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是眼識界相。如眼識界相耳鼻舌身意識界相亦爾。處何相。如界應知隨其所應。   雲何建立色蘊。謂諸所有色。若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何等地界。謂堅鞭性。何等水界。謂流濕性。何等火界。謂溫熱性。何等風界。謂輕等動性。雲何所造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所觸一分。及法處所攝色。何等眼根。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清淨色。何等耳根。謂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清淨色。何等鼻根。謂四大種所造鼻識所依清淨色。何等舌根。謂四大種所造舌識所依清淨色。何等身根。謂四大種所造身識所依清淨色。何等為色。謂四大種所造眼根所行義。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粗細高下正不正。光影明闇雲煙塵霧。迥色表色空一顯色。此復三種。謂妙不妙俱相違色。何等為聲。謂四大種所造耳根所取義。或可意或不可意。或俱相違。或執受大種為因。或不執受大種為因。或俱大種為因。或世所極成。或成所引。或遍計所起。或聖言所攝。或非聖言所攝。何等為香。謂四大種所造鼻根所取義。謂好香惡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何等為味。謂四大種所造舌根所取義。謂苦酢甘辛鹹淡。或可意或不可意。或俱相違或俱生。或和合或變異。何等所觸一分。謂四大種所造身根所取義。謂滑性澀性輕性重性軟性緩急冷飢渴飽力劣悶癢黏病老死疲息勇。何等法處所攝色。有五種應知謂極略色。極迥色。受所引色。遍計所起。色定自在所生色。   雲何建立受蘊。謂六受身。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鼻觸所生受。舌觸所生受。身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如是六受身。或樂或苦或不苦不樂。復有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復有樂有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樂有味受。樂無味受苦無味受不苦不樂無味受。復有樂依耽嗜受苦依耽嗜受不苦不樂依耽嗜受。樂依出離受苦依出離受不苦不樂依出離受。何等身受。謂五識相應受。何等心受。謂意識相應受。何等有味受。謂自體愛相應受。何等無味受。謂此愛不相應受。何等依耽嗜受。謂妙五欲愛相應受。何等依出離受。謂此愛不相應受。   雲何建立想蘊。謂六想身。眼觸所生想。耳觸所生想。鼻觸所生想。舌觸所生想。身觸所生想。意觸所生想。由此想故。或了有相。或了無相。或了小或了大。或了無量。或了無少所有無所有處。何等有相想。謂除不善言說無想界定及有頂定想。所餘諸想。何等無相想。謂所餘想。何等小想。謂能了欲界想。何等大想。謂能了色界想。何等無量想。謂能了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想。何等無少所有無所有處想。謂能了無所有處想。   雲何建立行蘊。謂六思身。眼觸所生思。耳觸所生思。鼻觸所生思。舌觸所生思。身觸所生思。意觸所生思。由此思故思作諸善。思作雜染。思作分位差別。又即此思除受及想與餘心所法心不相應行。總名行蘊。何等名為餘心所法。謂作意觸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疑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正知散亂睡眠惡作尋伺。   何等為思。謂於心造作意業為體。於善不善無記品中役心為業。何等作意。謂發動心為體。於所緣境持心為業。何等為觸。謂依三和合諸根變異分別為體。受所依為業。何等為欲。謂於所樂事彼彼引發所作希望為體。正勤所依為業。何等勝解。謂於決定事隨所決定印持為體。不可引轉為業。何等為念。謂於串習事令心明記不忘為體。不散亂為業。何等三摩地。謂於所觀事令心一境為體。智所依止為業。何等為慧。謂於所觀事擇法為體。斷疑為業。   何等為信。謂於有體有德有能忍可清淨希望為體。樂欲所依為業。何等為慚。謂於諸過惡自羞為體。惡行止息所依為業。何等為愧。謂於諸過惡羞他為體。業如慚說。何等無貪。謂於有有具無著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何等無瞋。謂於諸有情苦及苦具無恚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何等無癡。謂由報教證智抉擇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何等為勤。謂心勇悍為體。或被甲或加行。或無下或無退或無足。差別成滿善品為業。何等為安。謂止息身心粗重身心調暢為體。除遣一切障礙為業。何等不放逸。謂依止正勤無貪無瞋無癡修諸善法。於心防護諸有漏法為體。成滿一切世出世福為業。何等為捨。謂依止正勤無貪無瞋無癡。與雜染住相違。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功用住性為體。不容雜染所依為業。何等不害。謂無瞋善根一分心悲愍為體。不損惱為業。   何等為貪。謂三界愛為體。生眾苦為業。何等為瞋。謂於有情苦及苦具心恚為體。不安隱住惡行所依為業。何等為慢。謂依止薩迦耶見心高舉為體。不敬苦生所依為業。何等無明。謂三界無知為體。於諸法中邪決定疑雜生起所依為業。何等為疑。謂於諦猶豫為體。善品不生所依為業。何等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我及我所。諸忍欲覺觀見為體。一切見趣所依為業。何等邊執見。謂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或斷或常。諸忍欲覺觀見為體。障處中行出離為業。何等見取。謂於諸見及見所依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最為勝為上為妙。諸忍欲覺觀見為體。執不正見所依為業。何等戒禁取。謂於諸戒禁及戒禁所依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諸忍欲覺觀見為體。勞而無果所依為業。何等邪見。謂謗因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實事。或邪分別。諸忍欲覺觀見為體斷善根為業。及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不善生起為業。善不生起為業。如是五見。幾增益見。幾損減見。四是增益見。謂於所知境增益自性及差別故。於諸見中增益第一及清淨故。一多分是損減見。計前後際所有諸見。彼於此五幾見所攝。謂或二或一切。於不可記事所有諸見。彼於此五幾見所攝。謂或二或一切。薄伽梵觀何過失故。於蘊界處以五種相非毀執我。由觀彼攝受薩迦耶見者。有五種過失故。謂異相過失。無常過失。不自在過失。無身過失。不由功用解脫過失。於五取蘊有二十句薩迦耶見。謂計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如是計受想行識是我。我有識等識。等屬我。我在識等中。於此諸見。幾是我見幾是我所見。謂五是我見。十五是我所見。何因十五是我所見。由相應我所故。隨轉我所故。不離我所故。薩迦耶見。當言於事了不了耶。當言於事不得決了。如於繩上妄起蛇解。   何等為忿。謂於現前不饒益相。瞋之一分心怒為體。執杖憤發所依為業。何等為恨。謂自此已後即瞋一分懷怨不捨為體。不忍所依為業。何等為覆。謂於所作罪他正舉時。癡之一分隱藏為體。悔不安住所依為業。何等為惱。忿恨居先瞋之一分心戾為體。高暴粗言所依為業。生起非福為業。不安隱住為業何等為嫉。謂耽著利養不耐他榮瞋之一分心妒為體。令心憂慼不安隱住為業。何等為慳。謂耽著利養於資生具貪之一分。心吝為體。不捨所依為業。何等為誑。謂耽著利養貪癡一分。詐現不實功德為體。邪命所依為業。何等為諂。謂耽著利養貪癡一分矯設方便隱實過惡為體。障正教授為業。何等為憍。謂或依少年無病長壽之相。或得隨一有漏榮利之事。貪之一分令心。悅豫為體。一切煩惱及隨煩惱所依為業。何等為害。謂瞋之一分。無哀無悲無愍為體。損惱有情為業。何等無慚。謂貪瞋癡分。於諸過惡不自羞為體。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何等無愧。謂貪瞋癡分。於諸過惡不羞他為體。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何等惛沈。謂愚癡分。心無堪任為體。障毘缽捨那為業。何等掉舉。謂貪慾分。隨念淨相心不寂靜為體。障奢摩他為業。何等不信。謂愚癡分。於諸善法心不忍可心不清淨心不希望為體。懈怠所依為業。何等懈怠。謂愚癡分。依著睡眠倚臥為樂心不策勵為體。障修方便善品為業。何等放逸。謂依懈怠及貪瞋癡不修善法。於有漏法心不防護為體。憎惡損善所依為業。何等忘念。謂諸煩惱相應念為體。散亂所依為業。何等不正知。謂諸煩惱相應慧為體由此慧故起不正知身語心行毀所依為業。何等散亂。謂貪瞋癡分心流散為體。此復六種。謂自性散亂外散亂內散亂相散亂粗重散亂作意散亂。雲何自性散亂。謂五識身。雲何外散亂。謂正修善時於五妙欲其心馳散。雲何內散亂。謂正修善時沈掉味著。雲何相散亂。謂為他歸信矯示修善。雲何粗重散亂。謂依我我所執。及我慢品粗重力故。修善法時於已生起所有諸受起我我所。及與我慢執受間雜取相。雲何作意散亂。謂依餘乘餘定若依若入。所有流散能障離欲為業。   何等睡眠。謂依睡眠因緣。是愚癡分心略為體。或善或不善或無記。或時或非時。或應爾或不應爾。越失可作所依為業。何等惡作。謂依樂作不樂作應作不應作。是愚癡分心追悔為體。或善或不善或無記。或時或非時。或應爾或不應爾。能障心住為業。何等為尋。謂或依思或依慧。尋求意言令心粗轉為體。何等為伺。謂或依思或依慧。伺察意言令心細轉為體。如是二種。安不安住所依為業。   復次諸善心所斷自所治為業。煩惱隨煩惱障自能治為業。   何等名為心不相應行。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等。何等為得謂於善不善無記法。若增若減假立獲得成就。何等無想定。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出離想。作意為先故。於不恆行心心所滅。假立無想定。何等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息想。作意為先故。於不恆行諸心心所及恆行一分心心所滅。假立滅盡定。何等無想異熟。謂已生無想有情天中。於不恆行心心所滅。假立無想異熟。何等命根。謂於眾同分先業所引。住時決定假立命根。何等眾同分。謂如是如是有情。於種種類自體相似。假立眾同分。何等為生。謂於眾同分諸行本無今有。假立為生。何等為老。謂於眾同分諸行相續變異。假立為老。何等為住。謂於眾同分諸行相續不變壞。假立為住。何等無常。謂於眾同分諸行相續變壞。假立無常。何等名身。謂於諸法自性增言假立名身。何等句身。謂於諸法差別增言假立句身何等文身。謂於彼二所依諸字。假立文身。此言文者能彰彼二故。此又名顯。能顯彼義故。此復名字。無異轉故。何等異生性。謂於聖法不得假立異生性。何等流轉。謂於因果相續不斷。假立流轉。何等定異。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立定異何等相應。謂於因果相稱。假立相應。何等勢速。謂於因果迅疾流轉。假立勢速。何等次第。謂於因果一一流轉。假立次第。何等為時。謂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為時。何等為方。謂於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因果差別假立為方。何等為數。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為數。何等和合。謂於因果眾緣集會假立和合。   雲何建立識蘊。謂心意識差別。何等為心。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何等為意謂一切時緣阿賴耶識思度為性。與四煩惱恆相應。謂我見我愛我慢無明。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無記位。唯除聖道現前若處滅盡定及在無學地又六識以無間滅識為意。何等為識。謂六識身。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何等眼識。謂依眼緣色了別為性。何等耳識。謂依耳緣聲了別為性。何等鼻識。謂依鼻緣香了別為性。何等舌識。謂依舌緣味了別為性。何等身識。謂依身緣觸了別為性。何等意識。謂依意緣法了別為性。   雲何建立界。謂色蘊即十界。眼界色界耳界聲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觸界。及意界一分。受蘊想蘊行蘊即法界一分。識蘊即七識界。謂眼等六識界及意界。   何等界法蘊不攝耶。謂法界中諸無為法。此無為法復有八種。謂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動及想受滅。何等善法真如。謂無我性。亦名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何故真如說名真如。謂彼自性無變異故。何故真如名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真如名為空性。一切雜染所不行故。何故真如名為無相。以一切相皆寂靜故何故真如名為實際。以無顛倒所緣性故。何故真如名為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故真如名為法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當知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亦爾。何等虛空。謂無色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何等非擇滅。謂是滅非離繫。何等擇滅。謂是滅是離繫。何等不動。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滅。何等想受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息想。作意為先故。諸不恆行心心所滅。及恆行一分心心所滅又若五種色若受想行蘊。及此所說八無為法。如是十六總名法界。   雲何建立處。謂十色界即十色處。七識界即意處。法界即法處。   由此道理諸蘊界處三法所攝。謂色蘊法界意處。如說眼及眼界。若有眼亦眼界耶。設有眼界亦眼耶。或有眼非眼界。謂阿羅漢最後眼。或有眼界非眼。謂處卵□羯邏藍時。頞部曇時。閉屍時。在母腹中若不得眼。設得已失。若生無色異生所有眼因。或有眼亦眼界。謂所餘位。或有無眼無眼界。謂已入無餘依涅槃界。及諸聖者生無色界。如眼與眼界。如是耳鼻舌身與耳等界。隨其所應盡當知。若有意亦意界耶。設有意界亦意耶。或有意非意界。謂阿羅漢最後意。或有意界非意。謂處滅定者所有意因。或有意亦意界。謂所餘位。或有無意無意界。謂已入無餘依涅槃界。若生長彼地。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耶。或有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或復餘地。謂生長欲界用色廛眼見欲廛色。或用色廛上地眼見下地色。如以眼對色。如是以耳對聲。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色界。若生長欲界。即以欲廛鼻舌身。還嗅嘗覺欲廛香味觸。若生長色界。即以色廛身。還覺自地觸。彼界自性定無香味。離段食貪故。由此道理亦無鼻舌兩識。若生長欲界。即以欲廛意知三界法及無漏法。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色界。若生長無色界。以無色廛意。知無色廛自地法及無漏法。若以無漏意知三界法及無漏法。何故諸蘊如是次第。由識住故謂四識住及識。又前為後依故。如其色相而領受故。如所領受而了知故。如所了知而思作故。如所思作隨彼彼處而了別故。又由染污清淨故。謂若於是處而起染淨。若由領受取相造作故。染污清淨。若所染污及所清淨。由此理故說蘊次第。   何故諸界如是次第。由隨世事差別轉故。雲何世事差別而轉。謂諸世間最初相見。既相見已更相問訊。既問訊已即受沐浴塗香花鬘。次受種種上妙飲食。次受種種臥具侍女。然後意界處處分別。以內界次第故建立外界。隨此次第建立識界。如界次第處亦如是。蘊義雲何。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彼一切略說一色蘊。積聚義故。如財貨蘊。如是乃至識蘊。又苦相廣大故名為蘊。如大材蘊。如契經言。如是純大苦蘊集故。又荷雜染擔故名為蘊。如肩荷擔。   界義雲何。一切法種子義。又能持自相義。又能持因果性義。又攝持一切法差別義。處義雲何。識生長門義是處義。   如佛所說。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陽焰。行如芭蕉。識如幻化。以何義故色如聚沫乃至識如幻化。以無我故。離淨故。少味故。不堅故不實故。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5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二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二   復次蘊界處廣分別雲何。嗢柁南曰。  實有性等所知等  色等漏等已生等  過去世等諸緣等  雲何幾種為何義   蘊界處中雲何實有。幾是實有。為何義故觀實有耶。謂不待名言此餘根境。是實有義。一切皆是實有。為捨執著實有我故。觀察實有。   雲何假有。幾是假有。為何義故觀假有耶。謂待名言此餘根境。是假有義一切皆是假有。為捨執著實有我故。觀察假有。   雲何世俗有。幾是世俗有。為何義故觀世俗有耶。謂雜染所緣。是世俗有義。一切皆是世俗有。為捨執著雜染相我故。觀察世俗有。雲何勝義有。幾是勝義有。為何義故觀勝義有耶。謂清淨所緣。是勝義有義。一切皆是勝義有。為捨執著清淨相我故。觀察勝義有。雲何所知。幾是所知。為何義故觀所知耶。謂所知有五種。一色二心三心所有法四心不相應行五無為。若於是處雜染清淨。若所雜染及所清淨。若能雜染及能清淨。若於此分位若此清淨性。由依此故一切皆是所知。此中色謂色蘊。十色界十色處。及法界法處所攝諸色。心謂識蘊。七識界及意處。心所有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及法界法處一分。心不相應行。謂不相應行蘊及法界法處一分。無為謂法界法處一分。又所知法者謂勝解智所行故。道理智所行故。不散智所行故。內證智所行故。他性智所行故。下智所行故。上智所行故。厭患智所行故。不起智所行故。無生智所行故。智智所行故。究竟智所行故。大義智所行故。是所知義。一切皆是所知。為捨執著知者見者我故。觀察所知。   雲何所識。幾是所識。為何義故觀所識耶。謂無分別故。有分別故。因故轉故相故。相所生故。能治所治故。微細差別故是所識義。一切皆是所識。為捨執著能見者等我故。觀察所識。   雲何所通達。幾是所通達。為何義故觀所通達耶。謂轉變故隨聞故入行故來故往故出離故。是所通達義。一切皆是所通達。為捨執著有威德我故。觀察所通達。   雲何有色。幾是有色。為何義故觀有色耶。謂色自性故。依大種故。喜集故。有方所故。處遍滿故。方所可說故。方處所行故。二同所行故。相屬故隨逐故。顯了故變壞故。顯示故積集建立故。外門故內門故。長遠故分限故。暫時故示現故。是有色義。一切皆是有色。或隨所應為捨執著有色我故。觀察有色。   雲何無色。幾是無色。為何義故觀無色耶。謂有色相違是無色義。一切皆是無色。或隨所應。為捨執著無色我故。觀察無色。   雲何有見。幾是有見。為何義故觀有見耶。謂眼所行境是有見義。餘差別如有色說。一切皆是有見。或隨所應。為捨執著眼境我故。觀察有見。   雲何無見。幾是無見。為何義故觀無見耶。謂有見相違是無見義。一切皆是無見。或隨所應。為捨執著非眼境我故。觀察無見。   雲何有對。幾是有對。為何義故觀有對耶。謂諸有見者皆是有對。又三因故說名有對。謂種類故積集故不修治故。種類者。謂諸色法互為能礙互為所礙。積集者。謂極微已上。不修治者。謂非三摩地自在轉色。又損害依處是有對義。一切皆是有對。或隨所應為捨執著不遍行我故。觀察有對。   雲何無對。幾是無對。為何義故觀無對耶。謂有對相違是無對義。一切皆是無對。或隨所應。為捨執著。遍行我故。觀察無對。   雲何有漏。幾是有漏。為何義故觀有漏耶。謂漏自性故。漏相屬故。漏所縛故。漏所隨故。漏隨順故。漏種類故。是有漏義五取蘊十五界十處全。及三界二處少分。是有漏。為捨執著漏合我故。觀察有漏。   雲何無漏。幾是無漏為何義故觀無漏耶。謂有漏相違是無漏義。五無取蘊全及三界二處少分。是無漏為捨執著離漏我故。觀察無漏。   雲何有諍。幾是有諍。為何義故觀有諍耶。謂依如是貪瞋癡故。執持刀杖發起一切鬥訟違諍。彼自性故。彼相屬故。彼所縛故。彼所隨故。彼隨順故。彼種類故。是有諍義。乃至有漏有爾所量。有諍亦爾。為捨執著諍合我故觀察有諍。   雲何無諍。幾是無諍。為何義故觀無諍耶。謂有諍相違是無諍義。乃至無漏有爾所量。無諍亦爾。為捨執著離諍我故。觀察無諍。   雲何有染。幾是有染。為何義故觀有染耶。謂衣如是貪瞋癡故。染著後有自身。彼自性故。彼相屬故。彼所縛故。彼隨逐故。彼隨順故。彼種類故。是有染義。乃至有諍有爾所量。有染亦爾。為捨執著染合我故。觀察有染。   雲何無染。幾是無染。為何義故觀無染耶。謂有染相違是無染義乃至無諍有爾所量。無染亦爾。為捨執著離染我故。觀察無染。   雲何依耽嗜。幾是依耽嗜。為何義故觀依耽嗜耶。謂依如是貪瞋癡故染著五欲。彼自性故。彼相屬故。彼所縛故。彼隨逐故。彼隨順故。彼種類故。是依耽嗜義。乃至有染有爾所量。依耽嗜亦爾。為捨執著耽嗜合我故。觀察依耽嗜。   雲何依出離。幾是依出離。為何義故觀依出離耶。謂依耽嗜相違是依出離義。乃至無染有爾所量。出離亦爾。為捨執著離耽嗜我故。觀察出離。   雲何有為。幾是有為。為何義故觀有為耶。謂若法有生滅住異。可知是有為義。一切皆是有為唯除法界法處一分。為捨執著無常我故。觀察有為。   雲何無為。幾是無為。為何義故觀無為耶。謂有為相違是無為義。法界法處一分是無為。為捨執著常住我故。觀察無為。無取五蘊當言有為當言無為。彼不應言有為無為。何以故。諸業煩惱所不為故。不應言有為。隨欲現前不現前故。不應言無為。如世尊說。法有二種。謂有為無為。雲何今說此法非有為非無為。若由此義說名有為。不以此義說名無為。若由此義說名無為。不以此義說名有為。依此道理唯說二種。   雲何世間。幾是世間。為何義故觀世間耶。謂三界所攝。及出世智後所得似彼顯現。是世間義。諸蘊一分十五界十處全。及三界二處一分是世間。為捨執著世依我故觀察世間。   雲何出世。幾是出世。為何義故觀出世耶。謂能對治三界。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故。是無分別出世間義。又出世後所得亦名出世。依止出世故是出世義。諸蘊一分及三界二處一分是出世。為捨執著獨存我故。觀察出世。   雲何已生幾是已生。為何義故觀已生耶。謂過去現在是已生義。一切一分是已生。為捨執著非常我故。觀察已生。又有二十四種已生。謂最初已生。相續已生。長養已生。依止已生。轉變已生。成熟已生。退墮已生。勝進已生。清淨已生。不清淨已生。運轉已生。有種已生。無種已生。影像自在示現已生。展轉已生剎那壞已生。離會已生。異位已生。生死已生成壞已生。先時已生。死時已生。中時已生續時已生。   雲何非已生。幾是非已生。為何義故觀非已生耶。謂未來及無為法是非已生義。一切一分是非已生。為捨執著常住我故。觀察非已生。又已生相違是非已生義。   雲何能取。幾是能取。為何義故觀能取耶。謂諸色根及心心所是能取義。三蘊全色行蘊一分。十二界六處全。及法界法處一分是能取。為捨執著能受用我故。觀察能取。又能取有四種。謂不至能取。至能取。自相現在各別境界能取。自相共相一切時一切境界能取。又由和合識等生故。假立能取。   雲何所取。幾是所取。為何義故觀所取耶。謂諸能取亦是所取。或有所取非能取。謂唯是取所行義。一切皆是所取。為捨執著境界我故。觀察所取。   雲何外門。幾是外門。為何義故觀外門耶。謂欲界所繫法是外門義。除依佛教所生聞思慧及彼隨法行所攝心心所等。四界二處全及餘一分。欲界所攝是外門。為捨執著不離欲我故。觀察外門。   雲何內門。幾是內門。為何義故觀內門耶。謂外門相違是內門義。除四界二處全及餘一分是內門。為捨執著離欲我故。觀察內門。   雲何染污。幾是染污為何義故觀染污耶。謂不善及有覆無記法是染污義。有覆無記者。謂遍行意相應煩惱等。及色無色界繫諸煩惱等。諸蘊十界四處一分是染污。為捨執著煩惱合我故。觀察染污。   雲何不染污。幾是不染污。為何義故觀不染污耶。謂善及無覆無記法是不染污義。八界八處全。諸蘊及餘界處一分是不染污。為捨執著離煩惱我故。觀察不染污。   雲何過去。幾是過去。為何義故觀過去耶。謂自相已生已滅故。因果已受用故。染淨功用已謝故。攝因已壞故。果及自相有非有故。憶念分別相故。戀為雜染相故。捨為清淨相故。是過去義。一切一分是過去。為捨執著流轉我故。觀察過去。   雲何未來。幾是未來。為何義故觀未來耶。謂有因非已生故。未得自相故。因果未受用故。雜染清淨性未現前故。因及自相有非有故。希為雜染相故。不希為清淨相故。是未來義。一切一分是未來。為捨執著流轉我故。觀察未來。   雲何現在。幾是現在。為何義故觀現在耶。謂自相已生未滅故因果受用未受用故。雜染清淨正現前故。能顯過去未來相故。作用現前故。是現在義。一切一分是現在為捨執著流轉我故。觀察現在。   何故過去未來現在。說名言事非涅槃等。內自所證不可說故。唯曾當現是言說所依故。   雲何善。幾是善。為何義故觀善耶。謂自性故相屬故。隨逐故發起故。勝義故生得故。加行故現前供養故。饒益故引攝故。對治故寂靜故等流故。是善義。五蘊十界四處一分是善。為捨執著法合我故。觀察善。何等自性善。謂信等十一心所有法。何等相屬善。謂彼相應法。何等隨逐善。謂即彼諸法習氣。何等發起善。謂彼所發身業語業。何等勝義善。謂真如。何等生得善。謂即彼諸善法。由先串習故感得如是報。由此自性即於是處不由思惟任運樂住。何等加行善謂依止親近善丈夫故。聽聞正法如理作意。修習淨善法隨法行。何等現前供養善。謂想對如來。建立靈廟圖寫尊容。或想對正法。書治法藏興供養業。何等饒益善。謂以四攝事饒益一切有情。何等引攝善。謂施性福業事及戒性福業事故引攝生天樂異熟引攝生富貴家。引攝隨順清淨法。何等對治善。謂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伏對治。離繫對治。煩惱障對治。所知障對治。何等寂靜善。謂永斷貪慾。永斷瞋恚。永斷愚癡。永斷一切煩惱。若想受滅。若有餘依涅槃界。若無餘依涅槃界。若無所住涅槃界。何等等流善。謂已得寂靜者。由此增上力故。發起勝品神通等世出世共不共功德。   雲何不善。幾是不善。為何義故觀不善耶。謂自性故相屬故隨逐故發起故。勝義故生得故加行故現前供養故。損害故引攝故所治故障礙故。是不善義。五蘊十界四處一分是不善。為捨執著非法合我故。觀察不善。何等自性不善。謂除染污意相應及色無色界煩惱等。所餘能發惡行煩惱隨煩惱。何等相屬不善。謂即此煩惱隨煩惱相應法。何等隨逐不善。謂即彼習氣。何等發起不善。謂彼所起身業語業。何等勝義不善。謂一切流轉。何等生得不善。謂由串習不善故。感得如是異熟。由此自性即於不善任運樂住。何等加行不善。謂依止親近不善丈夫故。聽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行身語意惡行。何等現前供養不善。謂想對歸依隨一天眾已。或殺害意為先。或邪惡意為先。建立祠廟廣興供養業。令無量眾廣樹非福何等損害不善。謂於一切處起身語意種種邪行。何等引攝不善。謂行身語意諸惡行已。於惡趣善趣引攝不愛果異熟。或引或滿。何等所治不善。謂諸對治所對治法。何等障礙不善。謂能障礙諸善品法。   雲何無記。幾是無記。為何義故觀無記耶。謂自性故相屬故。隨逐故發起故。勝義故生得故。加行故現前供養故。饒益故受用故。引攝故對治故。寂靜故等流故。是無記義。八界八處全及餘蘊界處一分是無記。為捨執著離法非法我故。觀察無記。何等自性無記。謂八色界處意相應品命根眾同分名句文身等。何等相屬無記。謂懷非穢非淨心者。所有由名句文身所攝受心心所法。何等隨逐無記。謂即彼戲論習氣。何等發起無記。謂彼所攝受諸心心所法。所發身業語業。何等勝義無記。謂虛空非擇滅。何等生得無記。謂諸不善有漏善法異熟。何等加行無記。謂非染非善心者。所有威儀路工巧處法。何等現前供養無記。謂如有一想對歸依隨一天眾。遠離殺害意邪惡見。建立祠廟興供養業。令無量眾於如是處不生長福非福何等饒益無記。謂如有一於自僕使妻子等所。以非穢非淨心而行惠施。何等受用無記。謂如有一以無簡擇無染污心受用資具。何等引攝無記。謂如有一於工巧處串習故。於當來世復引攝如是相身。由此身故習工巧處速疾究竟。何等對治無記。謂如有一為治疾病得安樂故。以簡擇心好服醫藥。何等寂靜無記。謂色無色界諸煩惱等。由奢摩他所藏伏故。何等等流無記。謂變化心俱生品。   復有示現善不善無記法。此復雲何。謂佛及得第一究竟菩薩摩訶薩。為欲饒益諸有情故有所示現。當知此中無有一法真實可得。   雲何欲界繫。幾是欲界繫。為何義故觀欲界繫耶。謂未離欲者所有善不善無記法。是欲界繫義。四界二處全及餘蘊界處一分。是欲界繫。為捨執著未離欲界欲我故。觀察欲界繫。   雲何色界繫。幾是色界繫。為何義故觀色界繫耶。謂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者。所有善無記法。是色界繫義。除前所說四界二處餘蘊界處一分。是色界繫。為捨執著離欲界欲我故。觀察色界繫。   雲何無色界繫。幾是無色界繫。為何義故觀無色界繫耶。謂已離色界欲未離無色界欲者。所有善無記法。是無色界繫義。三界二處四蘊一分。是無色界繫。為捨執著離色界欲我故。觀察無色界繫。   復次有一分離欲具分離欲通達離欲損伏離欲永害離欲。復有十種離欲。謂自性離欲。損害離欲。任持離欲。增上離欲。愚癡離欲。對治離欲。遍知離欲。永斷離欲。有上離欲。無上離欲。何等自性離欲。謂於苦受及順苦受處法生厭背性。何等損害離欲。謂習欲者暢熱惱已生厭背性。何等任持離欲。謂飽食已於諸美膳生厭背性。何等增上離欲。謂得勝處已於下劣處生厭背性。何等愚癡離欲。謂諸愚夫於涅槃界生厭背性。何等對治離欲。謂由世間出世間道斷諸煩惱。何等遍知離欲。謂已得見道者。於三界法生厭背性。何等永斷離欲。謂永斷地地諸煩惱已生厭背性。何等有上離欲。謂世間聲聞獨覺所有離欲。何等無上離欲。謂佛菩薩所有離欲。為欲利樂諸有情故。   雲何有學。幾是有學。為何義故觀有學耶。謂求解脫者所有善法。是有學義。十界四處諸蘊一分。是有學。為捨執著求解脫我故。觀察有學。   雲何無學。幾是無學。為何義故觀無學耶。謂於諸學處已得究竟者所有善法。是無學義。為捨執著已脫我故。觀察無學。   雲何非學非無學。幾是非學非無學。為何義故觀非學非無學耶。謂諸異生所有善不善無記法。及諸學者染污無記法。諸無學者無記法並無為法。是非學非無學義。八界八處全及餘蘊界處一分。是非學非無學。為捨執著不解脫我故。觀察非學非無學。   雲何見所斷。幾是見所斷。為何義故觀見所斷耶。謂分別所起染污見疑見處疑處。及於見等所起邪行煩惱隨煩惱及由見等所發身語意業。並一切惡趣等蘊界處。是見所斷義。一切一分是見所斷。為捨執著見圓滿我故。觀察見所斷。   雲何修所斷。幾是修所斷。為何義故觀修所斷耶。謂得見道後見所斷相違諸有漏法。是修所斷義。一切一分是修所斷。為捨執著修圓滿我故。觀察修所斷。   雲何非所斷。幾是非所斷。為何義故觀非所斷耶。謂諸無漏法除順抉擇分。是非所斷。十界四處諸蘊一分。是非所斷。為捨執著成滿我故觀察非所斷。   雲何緣生。幾是緣生。為何義故觀緣生耶。謂相故分別支故略攝支故建立支緣故建立支業故支雜染攝故義故甚深故差別故順逆故。是緣生義。一切皆是緣生。唯除法界法處一分諸無為法。為捨執著無因不平等因我法故觀察緣生。   何等相故。謂無作緣生故。無常緣生故。勢用緣生故。是緣生相。   何等分別支故。謂分別緣生為十二分。何等十二。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及老死。   何等略攝支故。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能生支者。謂愛取有。所生支者謂生老死。   何等建立支緣故。謂習氣故引發故思惟故俱有故。建立支緣隨其所應。   何等建立支業故。謂無明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有愚癡。二與行作緣。行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諸趣中種種差別。二與識作緣。由熏習故。識有二種業。一持諸有情所有業縛。二與名色作緣。名色有二種業。一攝諸有情自體。二與六處作緣。六處有二種業。一攝諸有情自體圓滿。二與觸作緣。觸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所受用境界流轉。二與受作緣受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所受用生果流轉。二與愛作緣。愛有二種業。一引諸有情流轉生死。二與取作緣。取有二種業。一為取後有。令諸有情發有取識。二與有作緣。有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後有現前。二與生作緣。生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名色六處觸受次第生起。二與老死作緣。老死有二種業。一數令有情時分變異。二數令有情壽命變異何等支雜染攝故。謂若無明若愛若取。是煩惱雜染所攝。若行若識若有。是業雜染所攝。餘是生雜染所攝。   何等義故。謂無作者義。有因義。離有情義。依他起義。無作用義。無常義。有剎那義。因果相續不斷義。因果相似攝受義。因果差別義。因果決定義。是緣起義。   何等甚深故。謂因甚深故。相甚深故。生甚深故。住甚深故。轉甚深故。是甚深義。又諸緣起法雖剎那滅而住可得。雖無作用緣而有功能緣可得。雖離有情而有情可得。雖無作者而諸業果不壞可得。是故甚深。又諸緣起法。不從自生。不從他生不從共生。非不自作他作因生。是故甚深。   何等差別故。謂識生差別故。內死生差別故。外穀等生差別故。成壞差別故。食持差別故。愛非愛趣分別差別故。清淨差別故。威德差別故。是差別義。   何等順逆故謂雜染順逆故清淨順逆。故是說緣起順逆義。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5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三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三   雲何緣。幾是緣。為何義故觀緣耶。謂因故等無間故所緣故增上故。是緣義。一切是緣。為捨執著我為因法故。觀察緣何等因緣。謂阿賴耶識及善習氣。又自性故差別故助伴故等行故增益故障礙故攝受故。是因緣義。自性者。謂能作因。自性差別者。謂能作因差別。略有二十種。一生能作。謂識和合望識。二住能作。謂食望已生及求生有情。三持能作。謂大地望有情。四照能作。謂燈等望諸色。五變壞能作。謂火望薪。六分離能作。謂鎌等望所斷。七轉變能作。謂工巧智等望金銀等物。八信解能作。謂煙望火。九顯了能作。謂宗因喻望所成義。十等至能作。謂聖道望涅槃。十一隨說能作。謂名想見。十二觀待能作。謂觀待此故於彼求欲生。如待飢渴追求飲食。十三牽引能作。謂懸遠緣。如無明望老死。十四生起能作。謂鄰近緣。如無明望行。十五攝受能作。謂所餘緣。如田水糞等望穀生等。十六引發能作。謂隨順緣。如正事王令王悅豫。十七定別能作。謂差別緣。如五趣緣望五趣果。十八同事能作。謂和合緣。如根不壞境界現前。作意正起望所生識。十九相違能作。謂障礙緣。如雹望穀。二十不相違能作。謂無障礙緣。如穀無障。助伴者。謂諸法共有而生必無缺減。如四大種及所造色隨其所應。等行者。謂諸法共有等行所緣必無缺減。如心心所。增益者。謂前際修善不善無記法故。能令後際善等諸法展轉增勝後後生起。障礙者。謂隨所數習諸煩惱故。隨所有惑皆得相續增長堅固。乃令相續遠避涅槃。攝受者。謂不善及善有漏法能攝受自體故。   何等等無間緣。謂中無間隔。等無間故。同分異分心心所生。等無間故。是等無間緣義。何等所緣緣。謂有分齊境所緣故。無分齊境所緣故。無異行相境所緣故。有異行相境所緣故。有事境所緣故。無事境所緣故。事所緣故。分別所緣故。有顛倒所緣故。無顛倒所緣故。有礙所緣故。無礙所緣故。是所緣緣義。何等增上緣。謂任持增上故。引發增上故。俱有增上故。境界增上故。產生增上故。住持增上故。受用果增上故。世間清淨離欲增上故。出世清淨離欲增上故。是增上緣義。   雲何同分彼同分。幾是同分彼同分。為何義故觀同分彼同分耶。謂不離識彼相似根於境相續生故。離識自相似相續生故。是同分彼同分義。色蘊一分眼等五有色界處一分。是同分彼同分。為捨執著與識相應不相應我故。觀察同分彼同分。   雲何執受。幾是執受。為何義故觀執受耶。謂受生所依色故。是執受義。色蘊一分五有色界處全及四一分。是執受。為捨執著身自在轉我故。觀察執受。   雲何根。幾是根為何義故觀根耶謂取境增上故。種族不斷增上故。眾同分住增上故受用淨不淨業果增上故。世間離欲增上故。出世離欲增上故。是根義。受識蘊全色行蘊一分。十二界六處全法界法處一分。是根為捨執著增上我故觀察根。   雲何苦苦性。幾是苦苦性。為何義故觀苦苦性耶。謂苦受自相故。隨順苦受法自相故。是苦苦性義。一切一分是苦苦性。為捨執著有苦我故。觀察苦苦性。   雲何壞苦性。幾是壞苦性。為何義故觀壞苦性耶。謂樂受變壞自相故。隨順樂受法變壞自相故。於彼愛心變壞故。是壞苦性義。一切一分是壞苦性。為捨執著有樂我故。觀察壞苦性。   雲何行苦性。幾是行苦性。為何義故觀行苦性耶。謂不苦不樂受自相故。隨順不苦不樂受法自相故。彼二粗重所攝受故。不離二無常所隨不安隱故。是行苦性義。除三界二處諸蘊一分。一切是行苦性。為捨執著有不苦不樂我故觀察行苦性。   雲何有異熟。幾是有異熟。為何義故觀有異熟耶。謂不善及善有漏。是有異熟。十界四處諸蘊一分。是有異熟。為捨執著能捨能續諸蘊我故。觀察有異熟。又異熟者。唯阿賴耶識及相應法。餘但異熟生非異熟。   雲何食。幾是食。為何義故觀食耶。謂變壞故。有變壞者境界故。有境界者希望故。有希望者取故。有取者是食義。三蘊十一界五處一分是食為捨執著由食住我故。觀察食。又此食差別建立略有。四種一不淨依止住食。二淨不淨依止住食。三清淨依止住食。四示現住食。   雲何有上。幾是有上。為何義故觀有上耶。謂一切有為故。無為一分故。是有上義。除法界法處一分。一切是有上。為捨執著下劣事我故。觀察有上。   雲何無上。幾是無上。為何義故觀無上耶。謂無為一分故。是無上義。法界法處一分。是無上。為捨執著最勝事我故。觀察無上。   由此所說差別道理。餘無量門可類觀察。復次蘊界處差別略有三種。謂遍計所執相差別。所分別相差別。法性相差別。何等遍計所執相差別。謂於蘊界處中。遍計所執我。有情命者生者養者數取趣者意生者摩納婆等。何等所分別相差別。謂即蘊界處法。何等法性相差別。謂即於蘊界處中我等無性無我。有性。   復有四種差別。謂相差別。分別差別。依止差別。相續差別。何等相差別。謂蘊界處一一自相差別。何等分別差別。謂即於蘊界處中。實有假有。世俗有勝義有。有色無色。有見無見。如是等無量差別分別如前說。何等依止差別。謂乃至有情依止差別有爾所。當知蘊界處亦爾。何等相續差別。謂一一剎那蘊界處轉。於相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謂了知我執過患。於分別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謂了知聚想過患。於依止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謂了知不作而得。雖作而失想過患。於相續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謂了知安住想過患。   又蘊界處有六種差別。謂外門差別。內門差別。長時差別。分限差別。暫時差別。顯示差別。何等外門差別。謂多分欲界差別。何等內門差別。謂一切定地。何等長時差別。謂諸異生。何等分限差別。謂諸有學。及除最後剎那蘊界處。所餘無學。何等暫時差別謂諸無學最後剎那蘊界處。何等顯示差別。謂諸佛及已得究竟菩薩摩訶薩所示現諸蘊界處。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本事分中攝品第二   雲何攝。略說攝有十一種。謂相攝界攝種類攝分位攝伴攝方攝時攝一分攝具分攝更互攝勝義攝。   何等相攝。謂蘊界處一一自相。即體自攝。   何等界攝。謂蘊界處所有種子阿賴耶識能攝彼界。   何等種類攝。謂蘊界處其相雖異。蘊義界義處義等故展轉相攝。   何等分位攝。謂樂位蘊界處即自相攝。苦位不苦不樂位亦爾。分位等故。   何等伴攝。謂色蘊與餘蘊互為伴故。即攝助伴餘蘊界處亦爾。   何等方攝。謂依東方諸蘊界處還自相攝。餘方蘊界處亦爾。   何等時攝。謂過去世諸蘊界處還自相攝。未來現在諸蘊界處亦爾。   何等一分攝。謂所有法蘊界處所攝但攝一分非餘。應知一分攝。   何等具分攝。謂所有法蘊界處所攝。能攝全分。應知具分攝。   何等更互攝。謂色蘊攝幾界幾處。十全一少分。受蘊攝幾界幾處。一少分。如受蘊想行蘊亦爾。識蘊攝幾界幾處。七界一處。眼界攝幾蘊幾處。色蘊少分一處全。如眼界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界亦爾。意界攝幾蘊幾處。一蘊一處。法界攝幾蘊幾處。三蘊全色蘊少分一處全。眼識界攝幾蘊幾處。識蘊意處少分。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界亦爾。眼處攝幾蘊幾界。色蘊少分一界全。如眼處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處亦爾意處攝幾蘊幾界。一蘊七界。法處攝幾蘊幾界。三蘊全一少分一界全。如是諸餘法以蘊界處名說。及餘非蘊界處名說。如實有假有世俗有勝義有。所知所識所達。有色無色有見無見。如是等如前所顯。隨其所應與蘊界處更互相攝。盡當知。   何等勝義攝。謂蘊界處真如所攝。於攝善巧得何勝利。得於所緣略集勝利。隨彼彼境略聚其心。如是如是善根增勝。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本事分中相應品第三   雲何相應。略說相應有六種。謂不相離相應。和合相應。聚集相應俱有相應。作事相應。同行相應。   何等不相離相應。謂一切有方分色與極微處互不相離。   何等和合相應。謂極微已上。一切有方分色更互和合。   何等聚集相應。謂方分聚色展轉集會。   何等俱有相應。謂一身中諸蘊界處。俱時流轉同生住滅。   何等作事相應。謂於一所作事展轉相攝。如二苾芻隨一所作更互相應。   何等同行相應。謂心心所於一所緣展轉同行。此同行相應復有多義。謂他性相應非己性。不相違相應非相違。同時相應非異時。同分界地相應非異分界地。復有一切遍行同行相應。謂受想思觸作意識。復有染污遍行同行相應。謂於染污意四種煩惱。復有非一切時同行相應。謂依止心。或時起信等善法。或時起貪等煩惱隨煩惱法。復有分位同行相應。謂與樂受諸相應法。與苦受不苦不樂受諸相應法。復有無間同行相應。謂在有心位。復有有間同行相應。謂無心定所間。復有外門同行相應。謂多分欲界繫心心所。復有內門同行相應。謂諸定地所有心心所。復有曾習同行相應。謂諸異生所有心心所。及有學者一分心心所。復有未曾習同行相應。謂出世間諸心心所。及初後時出世後所得諸心心所。於相應善巧得何勝利。能善了悟唯依止心。有受想等染淨諸法相應不相應義。由此了悟。即能捨離計我能受能想能思能念染淨執著。又能善巧速入無我。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本事分中成就品第四   雲何成就。謂成就相如前所說。此差別有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   何等種子成就。謂若生欲界。欲色無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生色界。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色無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生無色界。欲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無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已得三界對治道。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已生。如此如此品類由種子成就得不成就。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未生。如此如此品類由種子成就故成就。   何等自在成就。謂諸加行善法。若世出世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等。功德及一分無記法。由自在成就故成就。   何等現行成就。謂諸蘊界處法。隨所現前若善若不善若無記。彼由現行成就故成就。若已斷善者。所有善法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若非涅槃法。一闡底迦。究竟成就雜染諸法。由闕解脫因亦名阿顛底迦。以彼解脫得因必竟不成就故。   於成就善巧得何勝利。能善了知諸法增減。知增減故於世興衰離決定想。乃至能斷若愛若恚。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抉擇分中諦品第一之一   雲何抉擇。略說抉擇有四種。謂諦抉擇法抉擇得抉擇論議抉擇。   雲何諦抉擇。謂四聖諦。苦諦集諦滅諦道諦。雲何苦諦。謂有情生及生所依處。   何等有情生即有情世間。謂諸有情生在那落迦傍生餓鬼人天趣中。人謂東毘提訶。西瞿陀尼。南贍部洲。北俱盧洲。天謂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夜摩天睹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想有情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無邊空處天無邊識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何等生所依處即器世間。謂水輪依風輪。地輪依水輪。依此地輪有蘇迷盧山七金山四大洲八小洲內海外海。蘇迷盧山四外層級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所居處別。外輪圍山虛空宮殿。若夜摩天睹史多天化樂天他化自在天。及色界天所居處別。諸阿素洛所居處別。及諸那落迦所居處別。謂熱那落迦。寒那落迦。孤獨那落迦。及一分傍生餓鬼所居處別。乃至一日一月周遍流光所照方處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中有千日千月千蘇迷盧山王千四大洲千四大王眾天千三十三天千夜摩天千睹史多天千樂變化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世天。如是總名小千世界。千小千界總名第二中千世界。千中千界總名第三大千世界。如此三千大千世界。總有大輪圍山周匝圍繞。又此三千大千世界同壞同成。譬如天雨滴如車軸。無間無斷從空下注。如是東方無間無斷無量世界。或有將壞。或有將成。或有正壞或壞已住。或有正成或成已住。如於東方乃至一切十方亦爾。若有情世間若器世間。業煩惱力所生故。業煩惱增上所起故。總名苦諦。   復有清淨世界。非苦諦攝。非業煩惱力所生故。非業煩惱增上所起故。然由大願清淨善根增上所引。此所生處不可思議。唯佛所覺。尚非得靜慮者靜慮境界。況尋思者。   復次苦相差別有八。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攝一切五取蘊苦。生何因苦。眾苦所逼故。餘苦所依故。老何因苦。時分變壞苦故。病何因苦。大種變異苦故。死何因苦。受命變壞苦故。怨憎會何因苦。合會生苦故。愛別離何因苦。別離生苦故。求不得何因苦。所悕不果生苦故。略攝一切。五取蘊何因苦。粗重苦故。如是八種略攝為六。謂逼迫苦轉變苦合會苦別離苦所悕不果苦粗重苦。如是六種廣開為八。若六若八平等平等。如說三苦。此中八苦。為三攝八八攝三耶。展轉相攝。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能顯苦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能顯壞苦。略攝一切五取蘊苦。能顯行苦。如說二苦。謂世俗諦苦。勝義諦苦。何者世俗諦苦。何者勝義諦苦。謂生苦乃至求不得苦。是世俗諦苦。略攝一切五取蘊苦。是勝義諦苦。   雲何苦諦共相。謂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相。何等無常相。略有十二。謂非有相壞滅相變異相別離相現前相法爾相剎那相相續相病等相種種心行轉相資產興衰相器世成壞相。何等非有相。謂蘊界處於一切時我我所性常非有故。   何等壞滅相。謂諸行生已即滅。暫有還無故。何等變異相。謂諸行異生由不相似相續轉故。   何等別離相。謂於諸行失增上力。或他所攝執為己有。何等現前相。謂正處無常由因隨逐今受無常故。   何等法爾相。謂當來無常由因隨逐定當受故。   何等剎那相。謂諸行剎那後必不住故。何等相續相。謂無始時來諸行生滅相續不斷故。   何等病等相。謂四大時分受命變異故。何等種種心行轉相。謂於一時起有貪心。或於一時起離貪心。如是有瞋離瞋有癡離癡。若合若散若下若舉。若掉離掉。若不寂靜若寂靜。若定不定。如是等心行流轉故。   何等資產興衰相。謂諸興善終歸衰變故。何等器世成壞相。謂火水風三種成壞有三災。頂謂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第四靜慮外宮殿等。雖無外災成壞。然彼諸天與宮殿等俱生俱滅說有成壞。復有三種中劫。所謂饑饉疫病刀兵。此小三災劫究竟位方乃出現。謂世界成已。一中劫初唯減。一中劫後唯增。十八中劫亦增亦減。二十中劫世界正壞。二十中劫世界壞已住。二十中劫世界正成。二十中劫世界成已住。合此八十中劫為一大劫。由此劫數顯色無色界諸天壽量。如說以壽盡故福盡故業盡故。彼彼有情從彼彼處沒。雲何壽盡。謂時死。雲何福盡。謂非時死即非福死。以彼有情貪著定味。福力減盡因此命終。雲何業盡。謂順生受業順後受業俱盡故死。   何等苦相。謂或三苦或八苦或六苦。廣說如前。是名苦相。何故經說若無常者即是苦耶。由二分無常為緣苦相可了知故。謂生分無常為緣。苦苦性可了知故滅分無常為緣。壞苦性可了知故。俱分無常為緣。行苦性可了知故。即依此義薄伽梵說。諸行無常諸行變壞。又依此義言。諸所有受我說皆苦。又於生滅二法所隨諸行中。有生等八苦。性可了知故。佛說言。若無常者即是苦。又於無常諸行中。有生等苦可了知者。如來依此密意說言。由無常故苦非一切行。   何等空相。謂若於是處此非有。由此理正觀為空。若於是處餘是有。由此理如實知有。是名善入空性。如實知者不顛倒義。於何處誰非有於蘊界處常恆凝住。不變壞法我我所等非有。由此理彼皆是空。於何處誰餘有。即此處無我性。此我無性無我有性。是謂空性。故薄伽梵密意說言。有如實知有。無如實知無。復有三種空性。謂自性空性。如性空性。真性空性。初依遍計所執自性觀。第二依依他起自性觀第三依圓成實自性觀。   何等無我相。謂如我論者所立我相蘊界處非此相。由蘊界處我相無故。名無我相。故薄伽梵密意說言。一切法皆無我。如世尊說。此一切非我所。此非我處此非我我。於如是義應以正慧如實觀察。此言何義。謂於外事密意說此一切非我所。於內事密意說此非我處此非我我。所以者何。以於外事唯計我所相。是故但遣我所。於內事通計我我所相。是故雙遣我我所。   前說無常皆剎那相。此雲何知。如心心所是剎那相。當知色等亦剎那相。由心執受故。等心安危故。隨心轉變故。是心所依故。心增上生故。心自在轉故。又於最後位變壞可得故。生已不待緣自然滅壞故當觀色等亦唸唸滅。   如世尊說。諸所有色。彼一切若四大種若四大種所造。此依何意說依容有意。說同在一處。依此而有是造義。若於此聚此大種可得。當知此聚唯有此大種非餘。或有聚唯一大種。或有二大種。或有乃至一切大種。所造色亦爾。若於此聚此所造色可得。當知此聚唯此非餘。或有聚唯一所造色。或二所造色。或有乃至多所造色隨其所應。   又說粗聚色極微集所成者。當知此中極微無體。但由覺慧漸漸分析細分損減。乃至可析邊際。即約此際建立極微。為遣一合想故。又為悟入諸所有色非真實故。   復次苦法略有八種差別。謂有廣大不寂靜苦。有寂靜苦。有寂靜不寂靜苦。有中不寂靜苦。有微薄不寂靜苦。有微薄寂靜苦。有極微薄寂靜苦。有非苦似苦住大寂靜。雲何廣大不寂靜苦。謂生欲界未曾積集諸善根者。雲何寂靜苦。謂即此已生順解脫分善根者。雲何寂靜不寂靜苦。謂即此為世間道離欲已種善根者。雲何中不寂靜苦。謂生色界遠離順解脫分者。雲何微薄不寂靜苦。謂生無色界遠離順解脫分者。雲何微薄寂靜苦。謂諸有學。雲何極微薄寂靜苦。謂諸無學命根住緣六處。雲何非苦似苦住大寂靜。謂已得究竟菩薩摩訶薩等。乘大悲願力故生諸有中。復次前說死苦。死有三種。謂或善心死。或不善心死。或無記心死。善心死者。謂於明利心現行位。或由自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攝故。發起善心趣命終位。不善心死者。謂亦於明利心現行位。或由自不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攝故。起不善心趣命終位。無記心死者。謂若於明利心現行位。若於不明利心現行位。或由闕二緣故。或由加行無功能故。起無記心趣命終位。   修淨行者臨命終位。於身下分先起冷觸。不淨行者臨命終位。於身上分先起冷觸。不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黑羊羔光。或如陰暗夜分。修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白練光。或如晴夜分。   又此中有在欲色界正受生位。亦從無色界命終後位。亦名意生健達縛等。極住七日或中夭。或時移轉。   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又能睹見同類有情。又中有形似當生處。又此中有所趣無礙。如具神通往來迅速。仍於生處有所拘礙。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秤兩頭低昂道理。終沒結生時分亦爾。住中有中於所生處發起貪愛。亦用餘煩惱為緣助。此中有身與貪俱滅。羯邏藍身與識俱生。此唯是異熟。自此已後根漸生長。如緣起中說。於四生類或受卵生。或受胎生。或受濕生。或受化生。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5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四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諦品第一之二   雲何集諦。謂諸煩惱及煩惱增上所生諸業。俱說名集諦。然薄伽梵隨最勝說。若愛若後有愛。若喜貪俱行愛。若彼彼喜樂愛。是名集諦。言最勝者是遍行義。由愛具有六遍行義。是故最勝。何等為六。一事遍行。二位遍行。三世遍行。四界遍行。五求遍行。六種遍行。   雲何煩惱。謂由數故相故緣起故境界故相應故差別故邪行故界故眾故斷故。觀諸煩惱。   何等數故。謂或六或十六。謂貪瞋慢無明疑。見十謂前五見又分五。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何等相故。謂若法生時相不寂靜。由此生故身心相續不寂靜轉。是煩惱相。   何等緣起故。謂煩惱隨眠未永斷故。順煩惱法現在前故。不正思惟現前起故。如是煩惱方乃得生。是名緣起。   何等境界故。謂一切煩惱還用一切煩惱為所緣境。及緣諸煩惱事。又欲界煩惱除無明見疑。餘不能緣上地為境。上地諸煩惱不能緣下地為境。已離彼地欲故。又緣滅道諦諸煩惱。不能親緣滅道為境。唯由依彼妄起分別說為所緣。又煩惱有二種。謂緣無事及緣有事。緣無事者。謂見及見相應法。所餘煩惱名緣有事。   何等相應故。謂貪不與瞋相應。如瞋疑亦爾。餘皆得相應。如貪瞋亦爾。謂瞋不與貪慢見相應。慢不與瞋疑相應。無明有二種。一一切煩惱相應無明。二不共無明。不共無明者。謂於諦無智。見不與瞋疑相應。疑不與貪慢見相應。忿等隨煩惱更互不相應。無慚無愧於一切不善品中恆共相應。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於一切染污品中恆共相應。   何等差別故。謂諸煩惱依種種義立種種門差別。所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暴流軛取繫蓋株杌垢燒害箭所有惡行漏匱熱惱諍熾然稠林拘礙等。   結有幾種。雲何結。何處結耶。結有九種。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   愛結者。謂三界貪愛結所繫故不厭三界。由不厭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恚結者。謂於有情苦及順苦法心有損害。恚結所繫故。於恚境相心不棄捨。不棄捨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慢結者。即七慢。謂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下劣慢邪慢。慢者。謂於下劣計己為勝。或於不相似計己相似。心舉為性。過慢者。謂於相似計己為勝。或復於勝計己相似。心舉為性。慢過慢者。謂於勝己計己為勝。心舉為性。我慢者。謂於五取蘊觀我我所。心舉為性。增上慢者。謂於未得上勝證法。計己已得上勝證法。心舉為性。下劣慢者。謂於多分勝計己少分劣。心舉為性。邪慢者。謂實無德計己有德。心舉為性。慢結所繫故。於我我所不能了。知不了知故執我我所。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無明結者。謂三界無智無明結所繫故。於苦法集法不能解了。不解了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見結者。即三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結所繫故。於邪出離妄計追求妄興執著。於邪出離妄執著已。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取結者。謂見取戒禁取。取結所繫故。於邪出離方便妄計執著。以妄執著邪出離方便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疑結者。謂於諦猶豫。疑結所繫故。於佛法僧寶妄生疑惑。以疑惑故於三寶所不修正行。以於三寶所不修正行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嫉結者。謂耽著利養不耐他榮發起心妒。嫉結所繫故。愛重利養不尊敬法。重利養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慳結者。謂耽著利養於資生具其心吝惜。慳結所繫故。愛重畜積不尊遠離重畜積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縛有三種。謂貪縛瞋縛癡縛。由貪縛故縛諸有情令處壞苦。由瞋縛故縛諸有情令處苦苦。由癡縛故縛諸有情令處行苦。又依貪瞋癡故。於善加行不得自在。故名為縛。   隨眠有七。謂欲愛隨眠瞋恚隨眠有愛隨眠慢隨眠無明隨眠見隨眠疑隨眠。欲愛隨眠者。謂欲貪品粗重。瞋恚隨眠者。謂瞋恚品粗重。有愛隨眠者。謂色無色貪品粗重。慢隨眠者。謂慢品粗重。無明隨眠者。謂無明品粗重。見隨眠者。謂見品粗重。疑隨眠者。謂疑品粗重。若未離欲求者。由欲愛瞋恚隨眠之所隨增。未離有求者。由有愛隨眠之所隨增。未離邪梵行求者。由慢無明見。疑隨眠之所隨增。由彼眾生得少對治便生憍慢。愚於聖諦。虛妄計度外邪解脫解脫方便。於佛聖教正法毘柰耶中。猶豫疑惑。   隨煩惱者。謂所有諸煩惱皆是隨煩惱。有隨煩惱非煩惱。謂除煩惱。所餘染污行蘊所攝一切心所法。此復雲何。謂除貪等六煩惱。所餘染污行蘊所攝忿等諸心所法。又貪瞋癡名隨煩惱。心所法由此隨煩惱隨惱於心。令不離染。令不解脫。令不斷障。故名隨煩惱。如世尊說。汝等長夜為貪瞋癡隨所惱亂心恆染污。   纏有八種。謂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慳無慚無愧。數數增盛纏繞於心故名為纏。謂隨修習止舉捨相。及彼所依梵行等所攝淨屍羅時。纏繞於心。   暴流有四。謂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隨流漂鼓是暴流義。隨順雜染故。初是習欲求者。第二是習有求者。後二是習邪梵行求者。能依所依相應道理故。   軛有四種。謂欲軛有軛見軛無明軛。障礙離繫是軛義。違背清淨故。此亦隨其次第習三求者相應現行。   取有四種。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執取諍根執取後有。是取義所以者何。由貪著欲繫縛耽染為因。諸在家者更相鬥諍。此諍根本是第一取。由貪著見繫縛耽染為因。諸出家者更相鬥諍。此諍根本是後三取。六十二見趣。是見取。各別禁戒多分苦行。是戒禁取。彼所依止薩迦耶見。是我語取。由見取戒禁取。諸外道輩更相諍論。由我語取諸外道輩互無諍論。與正法者互有諍論。如是執著諍論根本。復能引取。後有苦異熟。故名為取。   繫有四種。謂貪慾身繫。瞋恚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執取身繫。以能障礙定意性身故名為繫。所以者何。能為四種心亂因故。謂由貪愛財物等因令心散亂。於鬥諍事不正行為因令心散亂。於難行戒禁苦惱為因令心散亂。不如正理推求境界為因令心散亂。   蓋有五種。謂貪慾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能令善品不得顯了。是蓋義。謂於樂出家位覺邪行位止舉捨位。   株杌有三。謂貪株杌瞋株杌癡株杌。由依止貪瞋癡。先所串習為方便故。成貪等行心不調順。無所堪能難可解脫。令諸有情難斷此行。故名株杌。   垢有三種。謂貪垢瞋垢癡垢由依止貪瞋癡故。毀犯如是屍羅學處。由此有智同梵行者。或於聚落或閑靜處。見已作如是言。此長老作如是事行如是行。為聚落刺點染不淨。說名為垢。   燒害有三。謂貪燒害瞋燒害癡燒害。由依止貪瞋癡故。長時數受生死燒惱。故名燒害。   箭有三種。謂貪箭瞋箭癡箭。由依止貪瞋癡故。於有有具深起追求相續不絕。於佛法僧苦集滅道常生疑惑。故名為箭。   所有有三。謂貪所有瞋所有癡所有。由依止貪瞋癡故。積畜財物有怖有怨多住散亂。故名所有。   惡行有三。謂貪惡行瞋惡行癡惡行。由依止貪瞋癡故。恆行身語意惡行。故名惡行。又即依此貪瞋癡門。廣生無量惡不善行故。建立三不善根。所以者何。以諸有情愛味世間所有為因行諸惡行。分別世間怨相為因行諸惡行。執著世間邪法為因行諸惡行。是故此貪瞋癡。亦名惡行。亦名不善根。   漏有三種。謂欲漏有漏無明漏。令心連注流散不絕。故名為漏。此復雲何。依外門流注故立欲漏。依內門流注故立有漏。依彼二所依門流注故立無明漏。   匱有三種。謂貪匱瞋匱癡匱。由依止貪瞋癡故。於有及資生具恆起追求無有厭足。常為貧乏眾苦所惱。是故名匱。   熱有三種。謂貪熱瞋熱癡熱。由依止貪瞋癡故。不如正理執著諸相執著隨好。由執著相及隨好故燒惱身心。故名為熱。   惱有三種。謂貪惱瞋惱癡惱。由依止貪瞋癡故。隨彼彼處愛樂耽著。彼若變壞便增愁歎。種種憂苦熱惱所觸。故名為惱。   諍有三種。謂貪諍瞋諍癡諍。由依止貪瞋癡故。執持刀杖興諸戰諍種種鬥訟。是故貪等說名為諍。   熾然有三。謂貪熾然瞋熾然癡熾然。由依止貪瞋癡故。為非法貪大火所燒。不平等貪大火所燒。及為邪法大火所燒。故名熾然。   稠林有三。謂貪稠林瞋稠林癡稠林。由依止貪瞋癡故。於諸生死根本行中廣興染著。令諸有情感種種身流轉五趣。是故貪等說名稠林。   拘礙有三。謂貪拘礙瞋拘礙癡拘礙。由依止貪瞋癡故。顧戀身財無所覺了樂處憒鬧。得少善法便生厭足。由此不能修諸善法。故名拘礙。   諸如是等煩惱義門差別無量。   何等邪行故。謂貪瞋二煩惱。迷境界及見起邪行慢。迷有情及見。起邪行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迷所知境起邪行見取戒禁取。迷諸見起邪行疑。迷對治起邪行無明。迷一切起邪行。又十煩惱皆迷苦集起諸邪行。是彼因緣所依處故。又十煩惱皆迷滅道起諸邪行。由此能生彼怖畏故。   何等界故。謂除瞋餘一切通三界繫。瞋唯欲界繫。   又貪於欲界與樂喜捨相應。如於欲界於初二靜慮亦爾。於第三靜慮與樂捨相應。已上唯與捨相應。瞋與苦憂捨相應。慢於欲界與喜捨相應。於初二靜慮與樂喜捨相應。於第三靜慮與樂捨相應。已上唯捨相應。如慢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亦爾。邪見於欲界與憂喜捨相應。於色無色界隨所有受皆與相應。疑於欲界與憂捨相應。於色無色界隨所有受皆與相應。無明有二種。謂相應不共。相應無明。一切煩惱相應故。若於是處隨所有受皆得相應。不共無明。於欲界與憂捨相應。於上界隨所有受皆得相應。何故諸煩惱皆與捨相應。以一切煩惱墮中庸位方息沒故。又貪於欲界在六識身。如貪瞋無明亦爾。貪於色界在四識身。於無色界在意識身。如貪無明亦爾。慢見疑於一切處在意識身。又貪瞋慢於欲界緣一分事轉。如於欲界於色無色界亦爾。所餘煩惱於一切處遍緣一切事轉。   何等眾故。謂二眾煩惱。一見所斷眾。二修所斷眾。見所斷眾復有四種。一見苦所斷眾。二見集所斷眾。三見滅所斷眾。四見道所斷眾。欲界見苦所斷具十煩惱。如見苦所斷見集滅道所斷亦爾。色界見苦等四種所斷。各九煩惱除瞋。如色界無色界亦爾。如是見所斷煩惱眾。總有一百一十二煩惱。欲界修所斷有六煩惱。謂俱生薩迦耶見邊執見。及貪瞋慢無明。色界修所斷有五煩惱除瞋。如色界無色界亦爾。如是修所斷煩惱眾。總有十六煩惱。   何等斷故。謂如此差別斷由此作意斷從此而得斷。如此差別斷者謂遍智故遠離故得對治故。遍智者。謂彼因緣事遍智自體遍智過患遍智。遠離者。雖彼暫生而不堅執。得對治者。謂未生者令不生故。已生者令斷故。得對治道。由此作意斷者。何等作意能斷耶。總緣作意觀一切法皆無我性。能斷煩惱無常等行。但為修治無我行故。從此而得斷者。從何而得斷耶。不從過去已滅故。不從未來未生故。不從現在道不俱故。然從諸煩惱粗重而得斷為斷。如是如是品粗重生。如是如是品對治若此品對治生。即此品粗重滅。平等平等。猶如世間明生暗滅。由此品離繫故。令未來煩惱住不生法中。是名為斷。   雲何煩惱增上所生諸業。謂若思業若思已業。總名業相。又有五種業。一取受業。二作用業。三加行業。四轉變業。五證得業。今此義中意多分別加行業。   何等思業。謂福業非福業不動業。   何等思已業。謂身業語業意業。   又此身語意三業。或善或不善。不善者即十不善業道。謂殺生不與取欲邪行虛誑語離間語粗惡語雜穢語貪慾瞋恚邪見。善者即十善業道。謂離殺生離不與取離欲邪行離虛誑語離離間語離粗惡語離雜穢語無貪無瞋正見。   又殺生等應以五門分別其相。謂事故意樂故方便故煩惱故究竟故。   如契經言故思造業。雲何名為故思造業。謂他所教敕故思造業。他所勸請故思造業。無所了知故思造業。根本執著故思造業。顛倒分別故思造業。此中根本執著故思造業。顛倒分別故思造業。若作若增長非不受異熟。作者。謂起造諸業令其現行。增長者。謂令習氣增益。   如契經言決定受業。雲何名為決定受業。謂作業決定。受異熟決定分位決定。   十不善業道異熟果者。於三惡趣中隨下中上品。受傍生餓鬼那落迦異熟。等流果者。各隨其相於人趣中感得自身眾具衰損增上果者。各隨其相感得所有外事衰損。廣說如經。   十善業道異熟果者。於人天趣中受人天異熟。等流果者。即於彼處各隨其相。感得自身眾具興盛。增上果者。即於彼處各隨其相。感得所有外事興盛。   善不善業。於善趣惡趣中感生異熟時。有招引業圓滿業。招引業者。謂由此業能感異熟果。圓滿業者。謂由此業生已領受愛不愛果。或有業由一業力牽得一身。或有業由一業力牽得多身。或有業由多業力牽得一身。或有業由多業力牽得多身。若一有情成就多業。雲何次第受異熟果。於彼身中重者先熟。或將死時現在前者。或先所數習者。或最初所行者。彼異熟先熟。   如契經言。有三種業。謂福業非福業不動業。何等福業。謂欲界繫善業。何等非福業。謂不善業。何等不動業謂色無色界繫善業。   如契經說。無明緣行。若福非福及與不動。雲何福及不動行緣無明生。有二種愚。一異熟果愚。二真實義愚。由異熟果愚故發非福行。由真實義愚故發福及不動行。   殺生業道貪瞋癡為方便。由瞋究竟。如殺生粗惡語瞋恚業道亦爾。不與取業道貪瞋癡為方便。由貪究竟。如不與取欲邪行貪慾業道亦爾。虛誑語業道貪瞋癡為方便。於三種中隨由一究竟。如虛誑語離間語雜穢語業道亦爾。邪見業道貪瞋癡為方便。由癡究竟。   如契經言。有共業。有不共業。有強力業。有劣力業。雲何共業。若業能令諸器世間種種差別。雲何不共業。若業能令有情世間種種差別。或復有業。令諸有情展轉增上。由此業力說諸有情更互相望為增上緣。以彼互有增上力故。亦名共業。是故經言。如是有情與餘有情互相見等。而不受用不易可得。雲何強力業。謂對治力強補特伽羅故。思所造諸不善業。由對治力所攝伏故。令當受那落迦業轉成現法受。應現法受業轉令不受。所以此業名強力者。由能對治業力強故。又故思所造一切善業皆名強力。依此業故薄伽梵說。我聖弟子能以無量廣大之業善熏其心。諸所造作有量之業。不能牽引不能留住。亦不能令墮在彼數。又對治力劣補特伽羅故。思所造諸不善業。望諸善業皆名強力。又故思造業異熟決定不斷不知。名強力業。此中意說。一切善不善業異熟決定。聖道力不斷者。皆名強力業。又欲界繫諸不善業性皆是強力。又先所串習名強力業。又依強位名強力業。又不可治者。所造諸業名強力業。無涅槃法故。又由田故發強力業又由心加行故發強力業。又由九種因發強力業。謂由田故事故自體故所依故作意故意樂故助伴故多修習故與多眾生共所行故。與此相違是劣力。業如世尊說。若有說言。彼彼丈夫補特伽羅。隨如是如是業。若作若增長還受如是如是異熟。若有是事便不應修清淨梵行。亦不可知正盡諸苦作苦邊際。若有說言。彼彼丈夫補特伽羅。隨如是如是順所受業。若作若增長。還受如是如是順所受異熟。若有是事便應修習清淨梵行。又亦可知正盡諸苦作苦邊際。如是經言有何密意。此中佛意為欲遮止如是邪說。謂樂俱行業。還能感得樂俱行異熟。苦俱行業。還能感得苦俱行異熟。不苦不樂俱行業。還能感得不苦不樂俱行異熟。故作是說。又為開許如是正說。謂樂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苦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不苦不樂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如是名為此經密意。又業差別有三種。謂律儀業。不律儀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業。   雲何律儀業。謂別解脫律儀所攝業。靜慮律儀所攝業。無漏律儀所攝業。別解脫律儀所攝業者。即是七眾所受律儀。謂苾芻律儀。苾芻尼律儀。式叉摩那律儀。勤策律儀。勤策女律儀。鄔波索迦律儀。鄔波斯迦律儀。及近住律儀。依止何等補特伽羅建立出家律儀。依能修行遠離惡行。遠離欲行補特伽羅。依止何等補特伽羅建立鄔波索迦律儀鄔波斯迦律儀。依能盡受遠離惡行。不遠離欲行補特伽羅。依止何等補特伽羅建立近住律儀。依止不能遠離惡行。及不能遠離欲行補特伽羅。若唯修學鄔波索迦一分學處為說成就。鄔波索迦律儀為說不成就。應說成就而名犯戒。扇搋半擇迦等。為遮彼受鄔波索迦律儀不耶。不遮彼受鄔波索迦律儀。然遮彼鄔波索迦性。不堪親近承事苾芻苾芻尼等二出家眾故。又半擇迦有五種。謂生便半擇迦。嫉妒半擇迦。半月半擇迦灌灑半擇迦。除去半擇迦。   靜慮律儀所攝業者。謂能損伏發起犯戒煩惱種子。離欲界欲者所有遠離。離初靜慮欲者所有遠離。離第二靜慮欲者所有遠離。離第三靜慮欲者所有遠離。是名靜慮律儀所攝身語業。   無漏律儀所攝業者。謂以見諦者由無漏作意力。所得無漏遠離戒性。是名無漏律儀所攝業。   雲何不律儀業。謂諸不律儀者。或由生彼種姓中故。或由受持彼事業故。所期現行彼業決定。何等名為不律儀者。所謂屠羊養雞養豬捕鳥捕魚獵鹿罝兔劫賊魁膾控牛縛象立壇咒龍守獄讒搆好為損等。   雲何非律儀非不律儀業。謂住非律儀非不律儀者。所有善不善業。   又業差別有三種。謂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順樂受業者。謂從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所有善業。順苦受業者。謂不善業。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第三靜慮已上所有善業。   又業差別有三種。謂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順現法受業者。若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謂從慈定起已。於彼造作若損若益必得現異熟。如從慈定起。從無諍定起。從滅定起。從預流果起。從阿羅漢果起亦爾。又於佛為上首僧中造善惡業必得現異熟。又有餘猛利意樂方便。所行善不善業亦得現異熟。順生受業者。若業於無間生中異熟成熟。謂五無間業。復有所餘善不善業。於無間生異熟熟者。一切皆名順生受業。順後受業者。若業於無間生。後異熟成熟。是名順後受業。又業差別有四種。謂黑黑異熟業。白白異熟業。黑白黑白異熟業。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黑黑異熟業者。謂不善業。白白異熟業者。謂三界善業。黑白黑白異熟業者。謂欲界繫雜業。或有業意樂故黑方便故白。或有業。方便故黑意樂故白。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者。謂於加行無間道中諸無漏業。   總約一切無漏業。所有障礙隨順體性。如其次第建立。曲穢濁等諸染污業。淨牟尼等諸清淨業。   復有施等諸清淨業。雲何施業。謂因緣故等起故處所故。自體故。分別施業。因緣者。謂無貪無瞋無癡善根。等起者。謂彼俱行思處所者。謂所施物自體者。謂正行施時身語意業。雲何施圓滿。謂數數施故。無偏黨施故。隨其所欲圓滿施故。施得圓滿。又無所依施故廣清淨施故。極歡喜施故。數數施故田器施故。善分佈新舊施故。施得圓滿。   雲何應知施物圓滿。謂所施財物非誑詐得故。所施財物非侵他得故。所施財物非穢離垢故。所施財物清淨故。所施財物如法所引故。如是應知施物圓滿。   如契經說。成就屍羅。善能防護別解脫律儀。軌則所行皆悉圓滿。見微細罪生大怖畏。於諸學處善能受學。雲何成就屍羅。能受能護淨屍羅故。雲何善能防護別解脫律儀。能善護持出離屍羅故。雲何軌則所行皆悉圓滿。具淨屍罹難為毀責故。雲何見微細罪生大怖畏。勇猛恭敬所學屍羅故。雲何於諸學處善能受學圓滿。受學所學屍羅故。   從是已後依止屍羅。釋佛經中護身等義。雲何名為防護身語。由彼正解所攝持故。雲何身語具足圓滿。終不毀犯所毀犯故。雲何身語清淨現行。由無悔等漸次修行。乃至得定為依止故。雲何身語極善現行。染污尋思所不雜故。雲何身語無罪現行。遠離邪願修梵行故。雲何身語無害現行。不輕陵他易共住故。雲何身語隨順現行。由能隨順涅槃得故。雲何身語隨隱顯現行。隱善顯惡故。雲何身語親善現行。同梵行者攝受屍羅故。雲何身語應儀現行。於尊尊位離憍慢故。雲何身語敬順現行。於尊教誨敬順受故。雲何身語無熱現行。遠離苦行熱惱下劣欲解故。雲何身語不惱現行。棄捨財業無悔惱故。雲何身語無悔現行。雖得少分不以為喜而無悔恨故。如世尊說。如是有情皆由自業。業所乖諍。從業所生依業出離業能分別一切有情高下勝劣。雲何有情皆由自業。由自造業而受異熟故。   雲何業所乖諍。於受自業所得異熟時。善不善業互違諍故。雲何從業所生。是諸有情遠離無因惡因。唯從業所生故。雲何依業出離。依對治業解業縛故。雲何由業有情高下。謂猶業故於善惡趣得自體差別。雲何勝劣。謂諸有情成就功德過失差別。   如世尊說有情業異熟不可思議。雲何業異熟可思議。雲何業異熟不可思議。謂諸善業於人天趣得可愛異熟。是可思議。諸不善業墮三惡趣得不愛異熟。是可思議。即由此業感諸有情自身異熟等種種差別。不可思議。又即善不善業。處差別事差別因差別異熟差別品類差別等。皆不可思議。復有種種外事差別。能感業用不可思議。又末尼珠藥草咒術相應業用不可思議。又諸觀行者威德業用不可思議。又諸菩薩自在業用不可思議。所謂命自在故。心自在故。財自在故。業自在故。生自在故。勝解自在故。願自在故。神通自在故。智自在故。法自在故。諸大菩薩由如是等自在力故。所作業用不可思議。又一切佛所作諸佛應所作事業用不可思議。如是集諦總有四種行相差別。謂因相集相生相緣相。雲何因相。謂能引發復有習氣因。是名因相。雲何集相。謂彼彼有情所集習氣。於彼彼有情類為等起因。是名集相。雲何生相。謂各別內身無量品類差別生因。是名生相。雲何緣相。謂諸有情別別得捨因。是名緣相。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5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五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諦品第一之三   雲何滅諦。謂相故甚深故世俗故。勝義故不圓滿故圓滿故無莊嚴故。有莊嚴故。有餘故。無餘故。最勝故。差別故分別滅諦。   何等相故。謂真如聖道煩惱不生。若滅依若能滅若滅性。是滅諦相。如世尊說。眼耳及與鼻舌身及與意。於此處名色究竟滅無餘。又說。是故汝今當觀是處。所謂此處眼究竟滅遠離色想。乃至意究竟滅遠離法想。由此道理顯示所緣。真如境上有漏法滅。是滅諦相。何等甚深故。謂彼諸行究竟寂滅。如是寂滅望彼諸行。不可說異。不可說不異。不可說亦異亦不異。不可說非異非不異。所以者何。無戲論故。於此義中若生戲論。非正思議非道非如。亦非善巧方便思故。如世尊說。此六觸處盡離欲滅寂靜沒等。若謂有異。若謂無異。若謂亦有異亦無異。若謂非有異非無異者。於無戲論便生戲論。乃至有六處可有諸戲論。六處既滅絕諸戲論即是涅槃。   何等世俗故。謂以世間道摧伏種子所得滅。是故世尊別名說為彼分涅槃。   何等勝義故謂以聖慧永拔種子所得滅。何等不圓滿故。謂諸有學。或預流果攝。或一來果攝。或不還果攝等所有滅。   何等圓滿故。謂諸無學阿羅漢果攝等所有滅。   何等無莊嚴故。謂慧解脫阿羅漢所有滅。何等有莊嚴故。謂俱分解脫三明六通阿羅漢等所有滅。   何等有餘故。謂有餘依滅。   何等無餘故。謂無餘依滅。   何等最勝故。謂佛菩薩無住涅槃攝所有滅。以常安住一切有情利樂事故。   何等差別故。謂無餘永斷永出永吐盡離欲滅寂靜沒等。何故名無餘永斷。由餘句故。何故名永出。永出諸纏故。何故名永吐。永吐隨眠故。何故名盡。見道對治得離繫故。何故名離欲。修道對治得離繫故。何故名滅。當來彼果苦不生故。何故名寂靜。於現法中彼果心苦永不行故。何故名沒。餘所有事永滅沒故。何故此滅復名無為。離三相故。何故此滅復名難見。超過肉眼天眼境故。何故此滅復名不轉。永離諸趣差別轉故。何故此滅名不卑屈離三愛故。何故此滅復名甘露。離蘊魔故。何故此滅復名無漏。永離一切煩惱魔故。何故此滅復名舍宅。無罪喜樂所依事故。何故此滅復名洲渚。三界隔絕故。何故此滅復名弘濟。能遮一切大苦災橫故。何故此滅復名歸依。無有虛妄意樂方便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名勝歸趣。能為歸趣一切最勝聖性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復名不死。永離生故。何故此滅名無熱惱永離一切煩惱熱故。永離一切求不得苦大熱惱故。何故此滅名無熾然。永離一切愁歎憂苦諸惱亂故。何故此滅復名安隱。離怖畏住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復名清涼。諸利益事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復名樂事。第一義樂事故。何故此滅名趣吉祥。為證得彼易修方便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復名無病。永離一切障礙病故。何故此滅復名不動。永離一切散動故。何故此滅復名涅槃。無相寂滅大安樂住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復名無生。離續生故。何故此滅復名無起。永離此後漸生起故。何故此滅復名無造。永離前際諸業煩惱勢力所引故。何故此滅復名無作。不作現在諸業煩惱所依處故。何故此滅復名不生。永離未來相續生故。   如是滅諦總有四種行相差別謂滅相靜相妙相離相。雲何滅相煩惱離繫故。雲何靜相。苦離繫故。雲何妙相。樂靜事故。雲何離相。常利益事故。   雲何道諦。謂由此道故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是略說道諦相。道有五種。謂資糧道加行道見道修道究竟道。   何等資糧道。謂諸異生所有屍羅。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常不睡眠。勤修止觀正知而住。復有所餘進習諸善。聞所成慧。思所成慧。修所成慧。修習此故得成現觀解脫所依器性。   何等加行道。謂有資糧道皆是加行道。或有加行道非資糧道。謂已積集資糧道者。所有順抉擇分善根。謂煖法頂法順諦忍法世第一法。雲何煖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得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雲何頂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增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雲何順諦忍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一分已入隨順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雲何世第一法。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無間心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何等見道。若總說。謂世第一法無間無所得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又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為其相。又遣各別有情假法假。遍遣二假所緣法智為相。   若別說見道差別。謂世第一法無間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集法智忍集法智。集類智忍集類智。滅法智忍滅法智。滅類智忍滅類智。道法智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如是十六智忍。是見道差別相。   雲何苦。謂苦諦。雲何苦法。謂苦諦增上所起教法。雲何法智。謂於加行道中觀察諦增上法智。雲何智忍。謂先觀察增上力故。於各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慧。由此慧故永捨見苦所斷一切煩惱。是故名為苦法智忍。雲何苦法智。謂忍無間由此智故。於前所說煩惱解脫而得作證。是名苦法智。雲何苦類智忍。謂苦法智無間無漏慧生。於苦法智忍及苦法智各別內證。言後諸聖法皆是此種類。是故名為苦類智忍。雲何苦類智。謂此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是名苦類智。如是於餘諦中隨其所應。諸忍諸智盡當知。   於此位中由法忍法智覺悟所取。由類忍類智覺悟能取。又此一切忍智位中。說名安住無相觀者。如是十六心剎那。說名見道。於所知境智生究竟。名一剎那。   一切道諦由四種相應隨覺了。謂安立故思惟故證受故圓滿故。雲何安立故。謂聲聞等隨自所證已得究竟。為欲令他亦了知故。由後得智以無量種名句文身安立道諦。雲何。思惟故謂正修習現觀方便。以世間智如所安立思惟數習。雲何證受故。謂如是數習已自內證受最初見道正出世間無戲論位。雲何圓滿故。謂此位後圓滿轉依。乃至證得究竟。彼既證得究竟位已。復由後得智以名句文身安立道諦。   如契經言。遠塵離垢於諸法中正法眼生者。此依見道說。諸法忍能遠塵。諸法智能離垢。遍知故永斷故道得清淨。   如契經言。見法得法極通達法究竟堅法。越度一切悕望疑惑不假他緣。於大師教餘不能引。於諸法中得無所畏。此亦依見道說。見法者。謂諸法忍。得法者。謂諸法智。極通達法者。謂諸類忍。究竟堅法者。謂諸類智。越度一切悕望者。由諸忍智於自所證無有悕慮。越度一切疑惑者。於此位中於他所證無有猶豫。不假他緣者。於所修道中無他。引道自然善巧。於大師教餘不能引者。於佛聖教不為邪道所化引故。於諸法中得無所畏者。於依所證問記法中。諸怯劣心永無有故。   何等修道。謂見道上所有世間道出世間道軟道中道上道加行道無間道解脫道勝進道等。皆名修道。   雲何世間道。謂世間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如是靜慮無色。由四種相應廣分別。謂雜染故清白故建立故清淨故。何等雜染故。謂四無記根。一愛二見三慢四無明。由有愛故味上靜慮雜染所染。由有見故見上靜慮雜染所染。由有慢故慢上靜慮雜染所染。由無明故疑上靜慮雜染所染。如是煩惱恆染其心。令色無色界煩惱隨煩惱相續流轉。   何等清白故。謂淨靜慮無色。由性善故說名清白。   何等建立故。有四種建立。謂支分建立。等至建立。品類建立。名想建立。   雲何支分建立。謂初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第三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捨二念三正知四樂五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捨清淨二念清淨三不苦不樂受四心一境性。對治支故。利益支故。彼二所依自性支故。諸無色中不立支分。以奢摩他一味性故。雲何等至建立。謂由七種作意證入初靜慮。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何等名為七種作意。謂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加行究竟作意。加行究竟果作意。   雲何品類建立。謂初靜慮具軟中上三品熏修。如初靜慮餘靜慮及無色三品熏修亦爾。由軟中上品熏修初靜慮故。於初靜慮中還生三異熟。如初靜慮於餘靜慮中若熏修若生果各三品亦爾。於無色界中無別處所故。不立生果處所差別。然由三品熏修無色定故。彼異熟生時有高有下有劣有勝。   雲何名想建立。謂於初靜慮所攝定中。諸佛世尊及得究竟大威德菩薩摩訶薩所入三摩地。彼三摩地一切聲聞及獨覺等尚不了其名。豈能知數。況復證入。如於初靜慮所攝定中。於餘靜慮無色所攝定中亦爾。如是所說皆依靜慮波羅蜜多。   何等清淨故。謂初靜慮中邊際定。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邊際定。是名清淨。雲何出世道。謂於修道中法智類智品。所攝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及彼相應三摩地等。或未至定所攝。或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所攝。非想非非想處唯是世間不明瞭想恆現行故。由此道理故名無想。如世尊言。乃至有想三摩缽底。方能如實照了通達。滅定亦是出世間攝。由聖道後所證得故。要於人趣方能引發。或於人趣或於色界能現在前。生無色界多不現起。由住寂靜解脫異熟者。於此滅定多不發起。勤方便故。   雲何軟道。謂軟軟軟中軟上品道。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上上上中上下三品煩惱。   雲何中道。謂中軟中中中上品道。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中上中中中軟三品煩惱。   雲何上道。謂上軟上中上上品道。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軟上軟中軟軟三品煩惱。   雲何加行道。謂由此道能捨煩惱。是名修道中加行道。   雲何無間道。謂由此道無間永斷煩惱令無所餘。   雲何解脫道。謂由此道證斷煩惱所得解脫。雲何勝進道。謂為斷餘品煩惱。所有加行無間解脫道。是名勝進道。又復棄捨斷煩惱加行或勤方便思惟諸法。或勤方便安住諸法。或進修餘三摩缽底諸所有道名勝進道。又為引發勝品功德。或復安住諸所有道。名勝進道。   復雲何修如是諸道。謂得修習修除去修對治修。得修者。謂未生善法修習令生。習修者。謂已生善法修令堅住不忘倍復增廣。除去修者。謂已生惡不善法修令永斷。對治修者。謂未生惡不善法修令不生。又道生時能安立自習氣。是名得修。即此道現前修習。是名習修。即此道現在前時能捨自障。名除去修。即此道既捨自障。令彼未來住不生法。名對治修。復有四種對治名對治修。謂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雲何厭壞對治。謂於有漏諸行見多過患。雲何斷對治。謂加行道及無間道。雲何持對治。謂解脫道。雲何遠分對治。謂此後諸道。   又道差別有十一種。謂觀察事道。勤功用道。修治定道。現觀方便道。親近現觀道。現觀道。清淨出離道。依根差別道。淨修三學道。發諸功德道。遍攝諸道道。如是諸道隨其次第謂三十七菩提分法。四種正行。四種法跡。奢摩他。毘缽捨那。三無漏根。   此中一切菩提分法。皆由五門而得建立。謂所緣故自體故助伴故修習故修果故。   四念住所緣者謂身受心法。復有四事。謂我所依事。我受用事。我自體事。我染淨事。自體者。謂慧及念。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所等。修習者。謂於內身等修循身等觀。如於內於外於內外亦爾。內身者。謂於此身中所有內色處。外身者。謂外所有外色處。內外身者。謂內處相應所有外處根所依止。又他身中所有內色處。雲何於身修循身觀。謂以分別影像身與本質身平等。隨觀內受者。謂因內身所生受。外受者。謂因外身所生受。內外受者。謂因內外身所生受。如受心法亦爾。如於身修循身觀。如是於受等修循受等觀如其所應。又修習者。謂欲勤策勵勇猛不息。正念正知及不放逸。修習差別故。欲修習者。謂為對治不作。意隨煩惱勤修習者。謂為對治懈怠隨煩惱。策修習者。謂為對治惛沈掉舉隨煩惱。勵修習者。謂為對治心下劣性隨煩惱。勇猛修習者。謂為對治疏漏疲倦隨煩惱。不息修習者。謂為對治得少善法生知足喜隨煩惱。正念修習者。謂為對治忘失尊教隨煩惱。正知修習者。謂為對治毀犯追悔隨煩惱。不放逸修習者。謂為對治捨諸善軛隨煩惱。修果者。謂斷四顛倒趣入四諦身等離繫。   四正斷所緣者。謂已生未生所治能治法。自體者。謂精進。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所等。修習者。如契經說。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此中諸句顯修正勤及所依止。所依止者。謂欲。正勤者。謂策勵等。於止舉捨相作意中。為欲損減惛沈掉舉發起正勤故次說言策心持心。修果者。謂盡棄捨一切所治。於能對治若得若增。是名修果。   四神足所緣者。謂已成滿定所作事。自體者。謂三摩地。助伴者。謂欲勤心觀及彼相應心心所等。雲何欲三摩地。謂由殷重方便觸心一境性。雲何勤三摩地。謂由無間方便觸心一境性。雲何心三摩地。謂由先修三摩地力觸心一境性。雲何觀三摩地。謂由聞他教法內自簡擇觸心一境性。又欲三摩地者。謂由生欲觸心一境性。勤三摩地者。謂由策勵發起正勤觸心一境性。心三摩地者。謂由持心觸心一境性。觀三摩地者。謂由策心觸心一境性。修習者。謂數修習八種斷行。何等為八。謂欲精進信安正念正知思捨。如是八種略攝為四。謂加行攝受繼屬對治。又欲勤心觀修有二種。謂並因緣聚散遠離修。不劣不散彼二所依隨順修。修果者。謂已善修治三摩地故。隨所欲證。所通達法即能隨心通達變現。又於別別處所法中。證得堪能自在作用。如所願樂能辦種種神通等事。又能引發勝品功德。五根所緣者。謂四聖諦。自體者。謂信精進念定慧。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所等。修習者。謂信根於諸諦起忍可行。修習精進。根於諸諦生忍可已。為覺悟故起精進行。修習念根。於諸諦發精進已。繫念起不忘失行。修習定根。於諸諦既繫念已。起心一境性行。修習慧根。於諸諦心既得定起簡擇行修習。修果者。謂能速發諦現觀及能修治煖頂。引發忍世第一法。   如五根五力亦爾。差別者。由此能損減所對治障。不可屈伏故名為力。   七覺支所緣者。謂四聖諦如實性。自體者。謂念擇法精進喜安定捨。念是所依支。擇法是自體支。精進是出離支。喜是利益支。安定捨是不染污支。由此不染污故。依止不染污故。體是不染污故。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所等。修習者。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慾。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念覺支。如念覺支乃至捨覺支亦爾。如是四句次第顯示。緣四諦境修習覺支。修果者。謂見所斷煩惱永斷。   八聖道支所緣者。謂即此後時四聖諦如實性。自體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正見是分別支。正思惟是誨示他支。正語正業正命是令他信支。見戒命清淨性故。正精進是淨煩惱障支。正念是淨隨煩惱障支。正定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所等。修習者。如覺支說。修果者。謂分別誨示他令他信。煩惱障淨。隨煩惱障淨。最勝功德障淨故。   四種正行者。謂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初謂鈍根未得根本靜慮。第二謂利根未得根本靜慮。第三謂鈍根已得根本靜慮。第四謂利根已得根本靜慮。四種法跡者。謂無貪無瞋正念正定。無貪無瞋能令增上戒學清淨。正念能令增上心學清淨。正定能令增上慧學清淨。奢摩他者。謂於內攝心令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平等攝持。毘缽捨那者。謂簡擇諸法。最極簡擇。普遍尋思。周審觀察。為欲對治粗重相結故。為欲制伏諸顛倒故。令無倒心善安住故。   又依奢摩他毘缽捨那立四種道。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非毘缽捨那。此類依奢摩他進修毘缽捨那。或有一類已得毘缽捨那非奢摩他。此類依毘缽捨那進修奢摩他。或有一類不得奢摩他亦非毘缽捨那。此類專心制伏惛沈掉舉雙修二道。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及毘缽捨那。此類奢摩他毘缽捨那二道和合平等雙轉。   三根者。謂未知當知根已知根具知根。雲何末知當知根。謂於加行道及於見道十五心剎那中所有諸根。雲何已知根。謂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已上。於一切有學道中所有諸根。雲何具知根。謂於無學道所有諸根。   依初靜慮地現修道時。亦修欲界繫所有善根。於彼得自在故。如依初靜慮地修欲界善根。如是依一切上地現修道時。皆能修習下界下地所有善根。於彼得自在故。   何等究竟道。謂依金剛喻定。一切粗重永已息故。一切繫得永已斷故。永證一切離繫得故。從此次第無間轉依。證得盡智及無生智十無學法等。何等為十。謂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無學正解脫。無學正智。如是等法名究竟道。   雲何名為一切粗重。略說有二十四種。謂一切遍行戲論粗重。領受粗重。煩惱粗重。業粗重。異熟粗重。煩惱障粗重。業障粗重。異熟障粗重。蓋粗重。尋思粗重。飲食粗重。交會粗重。夢粗重。病粗重。老粗重。死粗重。勞倦粗重。堅固粗重。粗粗重。中粗重。細粗重。煩惱障粗重。定障粗重。所知障粗重。   雲何繫得。謂於粗重積集假立繫得性。雲何離繫得。謂於粗重離散假立離繫得性。   雲何金剛喻定。謂居修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或加行道攝。或無間道攝。加行道攝者。謂從此已去非一切障所礙能破一切障。無間道攝者。謂從此無間盡智無生智生。又此三摩地無間堅固一味遍滿。為顯此義薄伽梵說。如大石山無缺無隙無穴一段。極善圓滿十方猛風所不動轉。雲何名為無間轉依。謂已證得無學道者三種轉依。何等為三。謂心轉依道轉依粗重轉依。   雲何盡智。謂由因盡所得智。或緣盡為境。   雲何無生智。謂由果斷所得智。或緣果不生為境。   十無學法當知依止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知見蘊說。   如是道諦總有四種行相差別。謂道相如相行相出相。雲何道相。因此尋求真實義故。雲何如相。以能對治諸煩惱故。雲何行相。善能成辦心令不顛倒故。雲何出相。趣真常跡故。於諸諦中十六行相。皆通世間及出世間。世間出世間有何差別。於所知境不善悟入善悟入性差別故。有障無障性差別故。有分別無分別性差別故。所以者何。於諸諦中無常苦等十六世間行相。不善通達真如性故。煩惱所隨眠故。依名言門起戲論故。出世行相與此相違。出世行相現在前時。雖復現證見無常義。然不依名言戲論門。見此是無常義。如無常行相於無常義。餘行相於餘義隨其所應當知亦爾。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5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六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法品第二   雲何法抉擇。法者。謂十二分聖教。何者十二。一契經。二應頌。三記□。四諷頌。五自說。六緣起。七譬喻。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希法。十二論議。   何等契經。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如來觀察十種勝利。緝綴長行略說諸法。謂易可建立。易可宣說。易可受持。恭敬法故。菩提資糧速得圓滿。速能通達諸法實性。於諸佛所得證淨信。於法僧所得證淨信。觸證第一現法樂住。談論抉擇悅智者心。得預聰明英叡者數。   何等應頌。即諸經或中或後以頌重頌。又不了義經應更頌釋。故名應頌。   何等記□。謂於是處聖弟子等謝往過去。記□得失生處差別。又了義經說明記□。記□開示深密意故。   何等諷頌。謂諸經中以句宣說。或以二句或三或四或五或六。   何等自說。謂諸經中或時如來悅意自說。何等緣起。謂因請而說。又有因緣制立學處。亦名緣起。   何等譬喻。謂諸經中有比況說。   何等本事。謂宣說聖弟子等前世相應事。   何等本生。謂宣說菩薩本行藏相應事。   何等方廣。謂菩薩藏相應言說。如名方廣。亦名廣破。亦名無比。為何義故名為方廣。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所依處故。宣說廣大甚深法。故為何義故名為廣。破以能廣破一切障。故為何義故名為無比。無有諸法能比類故。   何等希法。若於是處宣說聲聞。諸大菩薩及如來等。最極希有甚奇特法。   何等論議。若於是處無有顛倒。解釋一切深隱法相。   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三藏所攝。何等為三。一素怛纜藏。二毘柰耶藏。三阿毘達磨藏。此復有二。一聲聞藏。二菩薩藏。契經應頌記□諷頌自說。此五聲聞藏中素怛纜藏攝。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此四二藏中毘柰耶藏並眷屬攝。方廣希法。此二菩薩藏中素怛纜藏攝。論議一種聲聞菩薩二藏中阿毘達磨藏攝何故如來建立三藏為欲對治疑隨煩惱故。建立素怛纜藏。為欲對治受用二邊隨煩惱故。建立毘柰耶藏。為欲對治自見取執隨煩惱故。建立阿毘達磨藏。復次為欲開示三種學故。建立素怛纜藏。為欲成立增上戒學增上心學故。建立毘柰耶藏。為欲成立增上慧學故。建立阿毘達磨藏。復次為欲開示正法義故。建立素怛纜藏。為顯法義作證安足處故。建立毘柰耶藏。為令智者論議抉擇。受用法樂住故。建立阿毘達磨藏。   如是三藏所攝諸法為誰所行。是聞所成思所成修所成。心心所法所行。如契經說。諸心心所法有所緣有行相有所依及相應。彼於此法為何所緣。謂契經等。作何行相。謂蘊等相應義。為何所依。謂他表了憶念習氣何等相應。謂互為助伴。於所緣行相平等解了。   雲何於法所緣差別。若略說有四種。謂遍滿。所緣。淨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   遍滿所緣復有四種。謂有分別影像所緣。無分別影像所緣。事邊際所緣。所作成就所緣。有分別影像所緣者。謂由勝解作意。所有奢摩他毘缽捨那所緣境界。無分別影像所緣者。謂由真實作意。所有奢摩他毘缽捨那所緣境界。事邊際所緣者。謂一切法盡所有性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者謂蘊界處。如所有性者。謂四聖諦十六行相真如。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空無願無相。所作成就所緣者。謂轉依。如是轉依不可思議。十六行相中空攝幾行相。謂二。無願攝幾行相。謂六。無相攝幾行相。謂八。   淨行所緣復有五種。謂多貪行者緣不淨境。多瞋行者緣修慈境。多癡行者緣眾緣性諸緣起境。憍慢行者緣界差別境。尋思行者緣入出息念境。善巧所緣亦有五種。謂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處非處善巧應雲何觀。應如緣起善巧觀。處非處善巧緣起善巧有何差別。若以諸法流潤諸法。令離無因不平等因生故。是緣起善巧因果相稱。攝受生故。是處非處善巧。   淨惑所緣者。謂下地粗性上地靜性。真如及四聖諦。是名淨惑所緣。   若欲於法勤審觀察。由幾道理能正觀察。由四道理。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雲何觀待道理。謂諸行生時要待眾緣。雲何作用道理。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雲何證成道理。謂為證成所應成義。宣說諸量不相違語。雲何法爾道理。謂無始時來於自相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性法爾。   於諸法中正勤觀察。雲何於法而起尋思。謂起四種尋思。一名尋思。二事尋思。三自體假立尋思。四差別假立尋思。雲何名尋思。謂推求諸法名身句身文身自相皆不成實。雲何事尋思。謂推求諸法蘊界處相皆不成實。雲何自體假立尋思。謂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自體。唯是假立名言因性。雲何差別假立尋思。謂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差別。唯是假立名言因性。   於法正勤修尋思已。雲何於法起如實智。謂起四種如實智。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二事尋思所引如實智。三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雲何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謂如實知名不可得智。雲何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謂如實知事相亦不可得智。雲何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謂如實知實有自性不可得智。雲何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謂如實知實有差別不可得智。依法勤修三摩地者。瑜伽地雲何當知。有五種。一持二作三鏡四明五依。雲何持。謂已積集菩提資糧。於煖等位於諸聖諦所有多聞。雲何作。謂緣此境如理作意。雲何鏡。謂緣境有相三摩地。雲何明。謂能取所取無所得智依此道理佛薄伽梵妙善宣說。  菩薩於定位  觀影唯是心  義想既滅除  審觀唯自想  如是住內心  知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無  後觸無所得   雲何依。謂轉依。捨離諸粗重得清淨轉依故。於諸法中雲何法善巧。謂多聞故。雲何義善巧。謂於阿毘達磨毘奈耶中善知其相故。   雲何文善巧。謂善知訓釋文詞故。雲何詞善巧。謂能善知我我所等世俗言詞不深執著隨順說故。雲何前際後際密意善巧。謂能善知於前際領受於後際。出離故。   於諸法中雲何住法。若不得修慧唯勤方便修習聞思。不名住法。若不得聞思唯勤方便修習修慧。亦不名住法。若俱得二種方便安住。乃名住法。若唯於法受持讀誦為他演說思惟其義。是名聞思。若修三摩地方便不知足。是名修慧。三摩地方便者。謂無間殷重方便及無倒方便。不知足者。謂不生味著修上奢摩他方便。   何因緣故唯方廣一分名為菩薩波羅蜜多藏。由此分中廣說一切波羅蜜多數故。相故次第故釋詞故修故差別故攝故所治故功德故更互抉擇故。   何緣方廣分名廣大甚深。由一切種智性廣大甚深故。   何因緣故一分眾生於方廣分廣大甚深不生勝解反懷怖畏。由遠離法性故。未種善根故。惡友所攝故。   何因緣故一分眾生於方廣分廣大甚深雖生勝解而不出離。由深安住自見取故。常堅執著如言義故。依此密意薄伽梵於大法鏡經中說如是言。若諸菩薩隨言取義。不如正理思擇法故。便生二十八不正見。何等名為二十八不正見。謂相見。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攝受見。轉變見。無罪見。出離見。輕毀見。憤發見。顛倒見。出生見。不立宗見。矯亂見。敬事見。堅固愚癡見。根本見。於見無見見。捨方便見。不出離見。障增益見。生非福見。無功果見。受辱見。誹謗見。不可與言見。廣大見。增上慢見。   如方廣分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依何密意說。謂無自然性故。無自體性故。無住自體故。無如愚夫所取相性故。復次於遍計所執自性。由相無性故。於依他起自性。由生無性故。於圓成實自性。由勝義無性故。   又於彼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依何密意說。如無自性無生亦爾。如無生無滅亦爾。如無生無滅本來寂靜亦爾。如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亦爾。   復次有四種意趣。由此意趣故方廣分中一切如來所有意趣應隨決了。何等為四。一平等意趣。二別時意趣。三別義意趣。四補特伽羅意樂意趣。復次有四種祕密。由此祕密故於方廣分中一切如來所有祕密應隨決了。何等為四。一令入祕密。二相祕密。三對治祕密。四轉變祕密。   復次方廣分中於法三摩地善巧菩薩相。雲何可知。謂由五種因故。一剎那剎那消除一切粗重所依。二出離種種想得樂法樂。三了知無量無分別相。四順清淨分無分別相恆現在前。五能攝受轉上轉勝。圓滿成就佛法身因。   聲聞藏法菩薩藏法等。從如來法身所流。何因緣故以香鬘等供養恭敬菩薩藏法。便生廣大無邊福聚。非聲聞藏法。以菩薩藏法是一切眾生利益安樂所依處故。能建大義故。無上無量大功德聚所生處故。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抉擇分中得品第三之一   雲何得抉擇。略說有二種。一建立補特伽羅故。二建立現觀故。   雲何建立補特伽羅。略有七種。謂病行差別故。出離差別故。任持差別故。方便差別故。果差別故。界差別故。修行差別故。應知建立補特伽羅。   雲何病行差別。此有七種。謂貪行瞋行癡行慢行尋思行等分別薄塵行。補特伽羅差別故。   雲何出離差別。此有三種。謂聲聞乘獨覺乘大乘。補特伽羅差別故。   雲何任持差別。此有三種。謂未具資糧。已具未具資糧。已具資糧。補特伽羅差別故。   雲何方便差別。此有二種。謂隨信行隨法行。補特伽羅差別故。   雲何果差別。此有二十七種。謂信勝解見至身證。慧解脫俱分解脫。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極七返有。家家一間。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退法阿羅漢。思法阿羅漢。護法阿羅漢。住不動阿羅漢。堪達阿羅漢。不動法阿羅漢。補特伽羅差別故。雲何界差別。謂欲界異生有學無學。如欲界有三色無色界亦爾又有欲色界菩薩。又有欲界獨覺及不可思議如來。補特伽羅差別故。   雲何修行差別。略有五種。一勝解行菩薩。二增上意樂行菩薩。三有相行菩薩。四無相行菩薩。五無功用行菩薩。補特伽羅差別故。   何等貪行補特伽羅。謂有猛利長時貪慾。如是瞋行癡行慢行。及尋思行補特伽羅。皆有猛利長時差別。何等等分行補特伽羅。謂住自性位煩惱。何等薄塵行補特伽羅。謂住自性位微薄煩惱。   何等聲聞乘補特伽羅。謂住聲聞法性。若定若不定性是鈍根。自求解脫髮弘正願。修厭離貪解脫意樂。以聲聞藏為所緣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得盡苦際。何等獨覺乘補特伽羅。謂住獨覺法性。若定若不定性是中根自求解脫髮弘正願。修厭離貪解脫意樂。及修獨證菩提意樂。即聲聞藏為所緣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或先未起順抉擇分。或先已起順抉擇分。或先未得果。或先已得果出無佛世。唯內思惟聖道現前。或如麟角獨住。或復獨勝部行得盡苦際。何等大乘補特伽羅。謂住菩薩法性。若定若不定性是利根。為求解脫一切有情。發弘正願修無住處涅槃意樂。以菩薩藏為所緣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成熟眾生修淨佛土。得受大記證成無上正等菩提。   何等未具資糧補特伽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發起軟品清信勝解。成就軟品順解脫分未定生時。何等已具未具資糧補特伽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發起中品清信勝解。成就中品順解脫分已定生時。何等已具資糧補特伽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發起上品清信勝解。成就上品順解脫分即此生時。   又未具資糧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於諸諦中。成就下品諦察法忍。成就下品順抉擇分未定生時。已具未具資糧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於諸諦中。成就中品諦察法忍成就中品。順抉擇分已定生時。已具資糧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於諸諦中。成就上品諦察法忍。成就上品順抉擇分即此生時。   此中三品順抉擇分者。謂除世第一法。由此世第一法性唯一剎那必不相續。即此生時定入現觀非前位故。從下中品順解脫分。順抉擇分有可退義。此唯退現行非退習氣。已依涅槃先起善根者。不復新發起故。何等隨信行補特伽羅謂資糧已具性是鈍根。隨順他教修諦現觀。何等隨法行補特伽羅。謂資糧已具性是利根。自然隨順諦增上法修諦現觀。   何等信勝解補特伽羅。謂隨信行已至果位。   何等見至補特伽羅。謂隨法行已至果位。   何等身證補特伽羅。謂諸有學已具證得八解脫定。何等慧解脫補特伽羅。謂已盡諸漏而未具證八解脫定。何等俱分解脫補特伽羅。謂已盡諸漏及具證得八解脫定。   何等預流向補特伽羅。謂住順抉擇分位。及住見道十五心剎那位。何等預流果補特伽羅。謂住見道第十六心剎那位。即此見道。亦名趣入正性決定。亦名於法現觀。若於欲界未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位得預流果。若於欲界倍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位得一來果。若已離欲界欲者。後入正性決定位得不還果。若已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得預流果。何故但言永斷三結得預流果。最勝攝故。何故最勝。以於解脫是不發趣因故。雖已發趣復為邪出離因故。及為不正出離因故。又此三結是迷所知境因故。迷見因故。迷對治因故。何等一來向補特伽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五品煩惱安住彼道。何等一來果補特伽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第六品煩惱安住彼道。何等不還向補特伽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第七第八品煩惱安住彼道。何等不還果補特伽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第九品煩惱安住彼道。若已永斷一切見道所斷煩惱。及已永斷欲界修道所斷一切煩惱。得不還果。何故但言。永斷五順下分結得不還果。最勝攝故。何故最勝。能為下趣下界勝因故。何等阿羅漢向補特伽羅。謂已永斷有頂八品煩惱安住彼道。何等阿羅漢果補特伽羅。謂已永斷有頂第九品煩惱安住彼究竟道。若阿羅漢永斷三界一切煩惱。何故但言。永斷五順上分結得阿羅漢果。最勝攝故。何故最勝。是取上分因及不捨上分因故。   何等極七返有補特伽羅。謂即預流果。於人天生往來雜受。極至七返得盡苦際。何等家家補特伽羅謂即預流果。或於天上或於人中。從家至家得盡苦際。何等一間補特伽羅。謂即一來果。或於天上唯受一有得盡苦際。何等中般涅槃補特伽羅。謂生結已斷起結未斷。或中有纔起即便聖道現前得盡苦際。或中有起已為趣生有纔起思惟。即便聖道現前得盡苦際。或思惟已發趣生有。未到生有即便聖道現前得盡苦際。何等生般涅槃補特伽羅。謂二結俱未斷纔生色界已。即便聖道現前得盡苦際。何等無行般涅槃。謂生彼已不由加行聖道現前得盡苦際。何等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謂生彼已由加行力聖道現前得盡苦際。   何等上流補特伽羅。謂於色界地地中皆受生已。乃至最後入色究竟。於彼無漏聖道現前得盡苦際。復有乃至往到有頂聖道現前得盡苦際。又雜修第四靜慮有五品差別。一下品修。二中品修。三上品修。四上勝品修。五上極品修。由此五品雜修第四靜慮故。如其次第生五淨居。   何等退法阿羅漢。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若思惟若不思惟。皆可退失現法樂住。何等思法阿羅漢。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若不思惟。即可退失現法樂住。若思惟已能不退失。何等護法阿羅漢。謂鈍根性。若遊散便可退失現法樂住。若不遊散即能不退。何等住不動阿羅漢。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皆能不退現法樂住。亦不能練根。何等堪達阿羅漢。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皆能不退現法樂住。然堪能練根。何等不動法阿羅漢。謂利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皆能不退現法樂住。   何等欲界異生補特伽羅。謂於欲界若生若長不得聖法。何等欲界有學補特伽羅。謂於欲界若生若長。已得聖法猶有餘結。何等欲界無學補特伽羅。謂於欲界若生若長。已得聖法無有餘結。如欲界有三色無色亦爾。何等欲色界菩薩補特伽羅。謂與滅離無色界生靜慮相。應住靜慮樂而生欲界或生色界。何等欲界獨覺補特伽羅。謂無佛出世時生於欲界。自然證得獨覺菩提。   何等不可思議如來補特伽羅。謂且於欲界始從示現。安住睹史多天妙寶宮殿。乃至示現大般涅槃。示現一切諸佛菩薩所行大行。何等勝解行菩薩補特伽羅。謂住勝解行地中成就菩薩下中上忍。何等增上意樂行菩薩補特伽羅。謂十地中所有菩薩。何等有相行菩薩補特伽羅。謂住極喜離垢發光焰慧極難勝現前地中所有菩薩。何等無相行菩薩補特伽羅。謂住遠行地中所有菩薩。何等無功用行菩薩補特伽羅。謂住不動善慧法雲地中所有菩薩。   復次如說預流果補特伽羅。此有二種。一漸出離。二頓出離。漸出離者。如前廣說。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已。依止未至定發出世間道。頓斷三界一切煩惱。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阿羅漢果如是補特伽羅多於現法或臨終時善辨聖旨。設不能辨由願力故。即以願力還生欲界。出無佛世成獨勝果。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5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七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得品第三之二   雲何建立現觀。略有十種。謂法現觀。義現觀。真現觀。後現觀。寶現觀。不行現觀。究竟現觀。聲聞現觀。獨覺現觀。菩薩現觀。   何等法現觀。謂於諸諦增上法中已得上品淨信勝解隨信而行。   何等義現觀。謂於諸諦增上法中已得上品諦察法忍。此忍居順抉擇分位。此由三種如理作意所顯發故。復成三品。謂上軟上中上上。何等真現觀。謂已得見道十六心剎那位所有聖道。又見道中得現觀邊。安立諦世俗智不現在前。於修道位此世俗智方可現前。何等後現觀。謂一切修道。   何等寶現觀。謂於佛證淨。於法證淨。於僧證淨。何等不行現觀。謂已證得無作律儀。雖居學位而謂我今已盡那落迦。已盡傍生。已盡餓鬼。已盡顛墜惡趣。我不復造惡趣業感惡趣異熟。何等究竟現觀。如道諦中究竟道說。何等聲聞現觀。謂前所說七種現觀。從聞他音而證得故。名聲聞現觀。   何等獨覺現觀。謂前所說七種現觀。不由他音而證得故。名獨覺現觀。何等菩薩現觀。謂諸菩薩於前所說七現觀中。起修習忍而不作證。然於菩薩極喜地中。入諸菩薩正性決定。是名菩薩現觀。   聲聞現觀菩薩現觀有何差別。略說有十一種。謂境界差別。任持差別。通達差別。誓願差別。出離差別。攝受差別。建立差別。眷屬差別。勝生差別。生差別。果差別。   其果差別復有十種。謂轉依差別。功德圓滿差別。五相差別。三身差別。涅槃差別。證得和合智用差別。障清淨差別。和合作業差別。方便示現成等正覺入般涅槃差別。五種拔濟差別。諸無量等最勝功德。何現觀攝後現觀究竟現觀。攝彼復雲何。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解神通相隨好清淨力無畏念住不護無忘失法永斷習氣大悲不共佛法一切種妙智。如是等功德諸契經中處處宣說。   無量者。謂四無量。雲何慈。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與樂相應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雲何悲。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離苦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喜。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不離樂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捨。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利益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解脫者。謂八解脫。雲何有色觀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內未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乃至為解脫變化障。雲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謂依止靜慮於已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依止靜慮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於彼已得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乃至為解脫淨不淨。變化煩惱生起障。雲何無邊空處解脫。謂於隨順解脫無邊空處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無邊空處解脫。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解脫亦爾。乃至為解脫。寂靜解脫無滯礙障。雲何想受滅解脫。謂依止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超過諸餘寂靜解脫。住於似真解脫。住具足中心心所滅。為解脫想受滅障。   勝處者。謂八勝處。前四勝處由二解脫所建立。後四勝處由一解脫所建立。此中解脫是意解所緣。勝處是勝伏所緣。自在轉故。依有情數非有情數說色少多。依淨不淨說色好惡。依人與天說色劣勝。餘如解脫中說。勝伏所緣故名勝處。   遍處者。謂十遍處所緣遍滿故名遍處。於其遍滿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心心所法。是名遍處。何故於遍處建立地等。由此遍處觀所依能依色。皆遍滿故。餘隨所應如解脫說。如是遍處能成滿解脫。   無諍者。謂依止靜慮於防護他所應起煩惱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願智者。謂依止靜慮於為了所知願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   無礙解者。謂四無礙解。雲何法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一切法名差別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義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諸相及意趣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訓詞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諸方言音及訓釋諸法言詞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辯才無礙解。謂依止靜慮於諸法差別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   神通者。謂六神通。雲何神境通。謂依止靜慮於種種神變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雲何天耳通。謂依止靜慮於隨聞種種音聲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心差別通。謂依止靜慮於入他有情心行差別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宿住隨念通。謂依止靜慮於隨念前際所行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死生通。謂依止靜慮於觀有情死生差別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漏盡通。謂依止靜慮於漏盡智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相隨好者。謂依止靜慮於相隨好莊嚴所依示現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並彼所起異熟。   清淨者。謂四清淨。雲何依止清淨。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依止取住捨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雲何境界清淨。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境界變化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心清淨。謂依止靜慮於如所欲三摩地門自在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智清淨。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陀羅尼門任持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   力者。謂如來十力。雲何處非處智力。謂依止靜慮於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雲何自業智力。謂依止靜慮於一切種自業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餘力隨應當知亦爾。   無畏者。謂四無畏。雲何正等覺無畏。謂依止靜慮由自利門。於一切種所知境界正等覺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雲何漏盡無畏。謂依止靜慮由自利門。於一切種漏盡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障法無畏。謂依止靜慮由利他門。於一切種說障礙法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雲何出苦道無畏。謂依止靜慮由利他門。於一切種說出苦道法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   念住者。即三念住。謂御大眾時。於一切種雜染不現行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   不護者。即三不護。謂御大眾時於隨所欲教授教誡方便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無忘失法者。謂於一切種隨其所作所說明記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   永斷習氣者。謂一切智者於非一切智所作不現行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   大悲者。謂於緣無間苦境大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   不共佛法者。即十八種不共佛法。謂於不共身語意業清淨具足中。於所依及果根未得不退具足中。於不共業現行具足中。於不共智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   一切種妙智者。謂於蘊界處一切種妙智性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所。   雲何引發如是等功德。謂依止清淨四靜慮。若外道若聲聞若菩薩等。引發四無量五神通。多分依止邊際第四靜慮。若聲聞若菩薩若如來等引發所餘功德。何因引發如是功德。謂依止靜慮數數思惟。隨所建立法故。如是等功德略有二種。一現前發起自所作用。二安住自性。若現發起自所作用。以出世後所得世俗智為體。若安住自性。用出世智為體。   無量作何業。謂捨所治障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厭倦。   解脫作何業。謂引發變化事。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   勝處作何業。謂能令前三解脫所緣境界自在而轉。由勝伏所緣故。   遍處作何業。謂善能成辦解脫所緣。遍滿流布故。   無諍作何業。謂所發語言聞皆信伏。愛護他心最為勝故。如其所應發語言故。   願智作何業。謂能善記別三世等事。一切世間鹹所恭敬。由遠一切眾眾所歸仰故。   無礙解作何業。謂善說法要悅眾生心。能絕一切所疑網故。   神通作何業。謂以身業語業記心。化導有情令入聖教。善知有情一切心行及過未已。如應教授令永出離。相及隨好作何業。謂能令暫見。謂大丈夫心生淨信。   清淨作何業。謂由此勢力故。取生有隨其樂欲。或住一劫或復劫餘。或捨壽行。或於諸法自在而轉。或於諸定自在而轉。或復任持諸佛正法。   力作何業。謂為除捨無因惡因論不作而得論。無倒宣說增上生道。悟入一切有情心行。正說法品。意樂隨眠境界資糧當能出離。隨其所應宣說決定勝道。降伏諸魔。善能記別一切問論。   無畏作何業。謂處大眾中自正建立我為大師。摧伏一切邪難外道。   念住作何業。謂能不染污攝御大眾。不護作何業。謂能無間斷教授教誡所化徒眾。   無忘失法作何業。謂能不捨離一切佛事。永斷習氣作何業。謂離諸煩惱亦不顯現。似諸煩惱所作事業。   大悲作何業。謂日夜六時遍觀世間。不共佛法作何業。謂由身語意業清淨已得不退。若行若住映蔽一切聽聞獨覺。   一切種妙智作何業。謂能絕一切有情一切疑網。令正法眼長時得住。由此有情未成熟者令其成熟。已成熟者令得解脫。   於上所說現觀位中。證得後後勝品道時。捨前所得下劣品道。又即此時集斷作證於無餘依涅槃界位。聲聞獨覺一切聖道無不皆由頓捨所捨。非諸菩薩。是故唯說諸菩薩等為無盡善根者。無盡功德者。何故建立諸無記事。由彼所問不如理故。何故所問不如理耶。遠離因果染淨所應思處故。   何緣菩薩已入菩薩超昇離生位。而非預流耶。由得不住道一向預流行不成就故。何緣亦非一來耶。故受諸有無量生故。何緣亦非不還耶。安住靜慮還生欲界故。   又諸菩薩已得諦現觀。於十地修道位唯修所知障對治道。非煩惱障對治道。若得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阿羅漢及如來。此諸菩薩雖未永斷一切煩惱。然此煩惱猶如咒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   又諸菩薩於所知境應修善巧。於諸方便應修善巧。於虛妄分別應修善巧。於無分別應修善巧。於時時中應修練根。   雲何所知境。謂略有六種。一迷亂。二迷亂所依。三不迷亂所依。四迷亂不迷亂。五不迷亂。六不迷亂等流。   雲何方便善巧。謂略有四種。一成熟有情方便善巧。二圓滿佛法方便善巧。三速證通慧方便善巧。四道無斷絕方便善巧。   雲何虛妄分別。謂略有十種。一根本分別。二相分別。三相顯現分別。四相變異分別。五相顯現變異分別。六他引分別。七不如理分別。八如理分別。九執著分別。十散亂分別。此復十種。一無性分別。二有性分別。三增益分別。四損減分別。五一性分別。六異性分別。七自性分別。八差別分別。九隨名義分別。十隨義名分別。   雲何無分別。謂略有三種。一知足無分別。二無顛倒無分別。三無戲論無分別。如此三種異生聲聞菩薩。如其次第應知。其相無戲論無分別。復離五相。一非無作意故。二非超過作意故。三非寂靜故。四非自性故。五非於所緣作加行故。謂於所緣不起加行。若諸菩薩性是利根。雲何復令修練根行。謂令依利軟根引發利中根。復依利中根引發利利根故。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抉擇分中論議品第四   雲何論議抉擇略說有七種。謂義抉擇。釋抉擇。分別顯示抉擇。等論抉擇。攝抉擇。論軌抉擇。祕密抉擇。   何等義抉擇。謂依六義而起抉擇。何等六義。謂自性義因義果義業義相應義轉義。自性義者。謂三自性。因義者。謂三因。一生因。二轉因。三成因。果義者。謂五果。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增上果。四事用果。五離繫果。業義者。謂五業。一取受業。二作用業。三加行業。四轉變業。五證得業。相應義者。謂五相應。一聚結相應。二隨逐相應。三連綴相應。四分位相應。五轉變相應。轉義者。謂五轉。一相轉。二安住轉。三顛倒轉。四不顛倒轉。五差別轉。   何等釋抉擇。謂能解釋諸經宗要。此復雲何。略有六種。一所遍知事。二所遍知義。三遍知因緣。四遍知自性。五遍知果。六彼證受。又十四門辯釋抉擇。何等十四。謂攝釋門。攝事門。總別分門。後後開引門。遮止門。轉變字門。壞不壞門。安立補特伽羅門。安立差別門。理趣門。遍知等門。力無力門。別別引門。引發門。何等分別顯示抉擇。謂於如所說蘊等諸法中隨其所應。作一行順前句順後句二句三句四句述可句遮止句等。   何等等論抉擇。謂依八。何八。若之詞問答抉擇一切真偽。復有四種等論抉擇道理。一能破。二能立。三能斷。四能覺。   何等攝抉擇。謂由十處攝諸抉擇。何等十處。一成所作抉擇處。二趣入抉擇處。三勝解抉擇處。四道理抉擇處。五論抉擇處。六通達抉擇處。七清淨抉擇處。八引發抉擇處。九句差別抉擇處。十不由功用暫作意時一切義成抉擇處。   何等論軌抉擇。略有七種。一論體。二論處。三論依。四論莊嚴。五論負。六論出離。七論多所作法。   第一論體復有六種。一言論。二尚論。三諍論。四毀論。五順論。六教論。言論者。謂一切世間語言。尚論者。謂諸世間所隨聞論。世智所尚故。諍論者。謂互相違返所立言論。毀論者。謂更相憤怒發粗惡言。順論者。謂隨順清淨智見所有抉擇言論。教論者。謂教導有情心未定者令其心定。心已定者令得解脫所有言論。   第二論處。謂或於王家。或於執理家。或對淳質堪為量者。或對善伴。或對善解法義沙門婆羅門等而起論端。第三論依。謂依此立論略有二種。一所成立。二能成立。所成立有二種。一自性。二差別。能成立有八種。一立宗二立因。三立喻四合。五結六現量。七比量八聖教量。所成立自性者。謂我自性或法自性差別者。謂我差別或法差別。立宗者。謂以所應成自所許義。宣示於他令彼解了。立因者。謂即於所成未顯了義。正說現量可得不可得等信解之相。立喻者。謂以所見邊與未所見邊和會正說。合者。為引所餘此種類義。令就此法正說理趣。結者。謂到究竟趣所有正說。現量者。謂自正明瞭無迷亂義。比量者。謂現餘信解。聖教量者。謂不違二量之教。第四論莊嚴。謂依論正理而發論端。深為善美名論莊嚴。此復六種。一善自他宗。二言音圓滿。三無畏。四辯才。五敦肅。六應供。   第五論負。謂捨言言屈言過。捨言者。謂自發言稱己論失稱他論德。言屈者。謂假託餘事方便而退。或說外事而捨本宗。或現忿怒憍慢覆藏等。如經廣說。言過者。略有九種。一雜亂。二粗獷。三不辯了。四無限量。五非義相應。六不應時。七不決定。八不顯了。九不相續。   第六論出離。謂觀察德失令論出離或復不作。若知敵論非正法器時眾無德自無善巧不應興論。若知敵論是正法器時眾有德自有善巧方可興論。   第七論多所作法。略有三種。一善達自他宗由此堪能遍興談論。二無畏由此堪能處一切眾而興論端。三辯才由此堪能於諸問難皆善辯答。   復次若欲自求利益安樂。於諸論軌應善通達。不應與他而興諍論。如薄伽梵於大乘阿毘達磨經中說如是言。若諸菩薩欲勤精進修諸善品。欲行真實法隨法行。欲善攝益一切有情。欲得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當正觀察十二處法。不應與他共興諍論。何等十二。一者宣說證無上義微妙法時。其信解者甚為難得。二者作受教心而請問者甚為難得。三者時眾賢善觀察德失甚為難得。四者凡所興論能離六失甚為難得。何等為六。謂執著邪宗失。矯亂語失。所作語言不應時失。言退屈失。粗惡語失。心恚怒失。五者凡興論時不懷獷毒甚為難得。六者凡興論時善護他心甚為難得。七者凡興論時善護定心甚為難得。八者凡興論時欲令己劣他得勝心甚為難得。九者己劣他勝心不煩惱甚為難得。十者心已煩惱得安隱住甚為難得。十一者既不安住常修善法甚為難得。十二者於諸善法既不恆修。心未得定能速得定。心已得定能速解脫甚為難得。   何等祕密抉擇。謂說餘義名句文身。隱密轉變更顯餘義。如契經言。  逆害於父母  王及二多聞  誅國及隨行  是人說清淨   又契經言。  不信不知恩  斷蜜無容處  恆食人所吐  是最上丈夫   又契經言。  覺不堅為堅  善住於顛倒  極煩惱所惱  得最上菩提   又契經言。菩薩摩訶薩成就五法。施波羅蜜多速得圓滿。何等為五。一者增益慳吝法性。二者於施有倦。三者憎惡乞求。四者無暫少施。五者遠離於施。   又契經言。菩薩摩訶薩成就五法名梵行者。成就第一清淨梵行。何等為五。一者常求以欲離欲。二者捨斷欲法。三者欲貪已生即便堅執。四者怖治欲法。五者三二數貪。   何故此論名為大乘阿毘達磨集。略有三義。謂等所集故。遍所集故。正所集故。   大乘阿毘達磨集論卷第七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No. 1606 [cf. No. 1605]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一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一  諸會真淨究竟理  超聖行海昇彼岸  證得一切法自在  善權化導不思議  無量希有勝功德  自他並利所依止  敬禮如是大覺尊  無等妙法諸聖眾  敬禮開演本論師  親承聖旨分別者  由悟契經及解釋  爰發正勤乃參綜   今此頌中無倒稱讚最勝功德敬申頂禮。以供養三寶及造此論經釋二師隨其所應。所以者何。此論所依及能起故。佛薄伽梵是契經等一切教法平等所依。無師自悟諸法實性。一分教起所依處故。從此無間聖弟子眾依法隨學法為依者。法界所流故。經釋二師亦契如來所說正法。一分無倒聞思修行。為依止故隨而造論。初二頌顯示如來應正等覺勝德六義。所謂自性因果業相應差別義。諸會真淨究竟理者。顯自性義。謂諸佛法身以一切種轉依真如為體性故。超聖行海昇彼岸者。顯因義。謂佛菩提從一切種極喜等十地聖行無量無數大劫。圓滿修習因所生故。證得一切法自在者。顯果義。謂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及彼餘習。證得無邊希有功德無上三菩提果。於一切法自在轉故。善權化導不思議者。顯業義。謂以超非一切智境。神通記說教誡變現等無量調伏方便。導引可化有情令心界清淨故。無量希有勝功德者。顯相應義。謂超尋思數量。無邊種種難行苦行。所生無上大悲力無畏等功德法寶相應故。自他並利所依止者。顯差別義。謂如來受用變化自性身。如其次第自他並利所依故。所依者。身義體義。無差別也。自他並利所依者。就勝而說。謂受用身自利最勝處大會中。能受第一廣大甚深法聖財故。變化身者。他利最勝遍於十方一切世界。能起無間。猶工巧業等諸變化事。建立有情所應作故。自性身者。謂諸善逝共有法身最極微細一切障轉依真如為體故。於自他利並為最勝。由證此身得餘身故。此三佛身是差別義。當知此中亦讚法僧功德。法寶者。自性因果等義所攝故。僧寶者。隨此修學所生故。庶令學者無諸怖畏。方造論端建茲體性。  本事與抉擇  是各有四種  三法攝應成  諦法得論議  幾何因取相  建立與次第  義喻廣分別  集總頌應知   問何故論端先辯蘊等。答欲令學者於幾何因等諸思擇處得善巧故。所以者何。由此善巧能得二種稱讚利益。所謂作意稱讚利益。論議抉擇稱讚利益。作意稱讚利益者。謂善順增長奢摩他毘缽捨那故。善順增長奢摩他者。謂於如是諸思擇處已作善巧。得無疑故。隨其所樂於一境界正觀現前。心易定故。善順增長毘缽捨那者。以無量門觀察一切所知境界。速令正慧究竟滿故。論議抉擇稱讚利益者。由於如是諸思擇處善通達故。成就一切問答自在。於諸異論得無所畏。   問蘊界處各有幾種。答蘊有五種。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界有十八。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處有十二。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   問何因蘊唯有五答為顯五種我事故謂為顯身具我事。受用我事。言說我事。造作一切法非法我事。彼所依止我自體事。於此五中前四是我所事。第五即我相事。言身具者。謂內外色蘊所攝。受等諸蘊受用等義。相中當說。彼所依止我自體事者。謂識蘊是身具等所依我相事義。所以者何。世間有情多於識蘊計執為我。於餘蘊計執我所。   問何因界唯十八。答由身具等能持過現六行受用性故。身者。謂眼等六根。具者。謂色等六境。過現六行受用者。謂六識。能持者。謂六根六境能持六識。所依所緣故。過現六識能持受用者。不捨自相故。當知十八以能持義故說名界。   問何因處唯十二。答唯身及具能與未來六行受用為生長門故。謂如過現六行受用相為眼等所持。未來六行受用相。以根及義為生長門亦爾。所言唯者。謂唯依根境立十二處。不依六種受用相識。   問雲何名取蘊。答以取合故名為取蘊取者。謂諸蘊中所有欲貪。何故欲貪說名為取。謂於未來現在諸蘊能引不捨故。希求未來染著現在欲貪名取欲者希求相。貪者染著相。由欲希求未來自體為方便故。引取當蘊令起現前。由貪染著現在自體為方便故。執取現蘊令不捨離。是故此二說名為取。問何故界處說有取法。答應如蘊說。當知界處與取合故名有取法。   問色蘊何相。答變現相是色相。此有二種。一觸對變壞。二方所示現。觸對變壞者。謂由手足乃至蚊蛇所觸對時即便變壞。方所示現者。謂由方所可相示現如此如此色。如是如是色或由定心。或由不定尋思相應種種搆畫。方所者。謂現前處所。如此如此色者。謂骨鎖等所知事同類影像。如是如是色者。謂形顯差別。種種搆畫者。謂如相而想。   問受蘊何相。答領納相是受相。謂由受故領納種種淨不淨業所得異熟。若清淨業受樂異熟。不清淨業受苦異熟淨不淨業受不苦不樂異熟。所以者何。由淨不淨業感得異熟阿賴耶識。恆與捨受相應。唯此捨受是實異熟體。苦樂兩受從異熟生故。假說名異熟。   問想蘊何相。答搆了相是想相。由此想故搆畫種種諸法像類。隨所見聞覺知之義起諸言說。見聞覺知義者。眼所受是見義。耳所受是聞義。自然思搆應如是。如是是覺義。自內所受是知義。諸言說者。謂詮辯義。   問行蘊何相。答造作相是行相。由此行故令心造作。謂於善惡無記品中驅役心故。又於種種苦樂等位驅役心故。   問識蘊何相。答了別相是識相。由此識故了別色聲香味觸法等種種境界。   問眼界何相。答謂眼曾現見色。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是眼界相。眼曾見色者。謂能持過去識受用義以顯界性。現見色者。謂能持現在識受用義以顯界性。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者。謂眼種子。或唯積集。為引當來眼根故。或已成熟。為生現在眼根故。此二種名眼界者眼生因故。如眼界相耳鼻舌身意。界相亦爾。問色界何相。答諸色眼曾現見。及眼界於此增上。是色界相。眼界於此增上者。謂依色根增上力外境生故。如色界相聲香味觸法界相亦爾。   問眼識界何相。答謂依眼緣色似色了別。及此種子積集異熟阿賴耶識是眼識界相。如眼識界耳鼻舌身意識界相亦爾。   問處何相。答如界應知隨其所應。謂眼當見色。及此種子等隨義應說。   雲何建立色蘊。謂諸所有色。若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所造者。謂以四大種為生依立持養因義。即依五因說名為造。生因者即是起因謂離大種色不起故。依因者即是轉因謂捨大種諸所造色無有功能。據別處故。立因者即隨轉因。由大變異能依造色隨變異故。持因者即是住因。謂由大種諸所造色相似相續生。持令不絕故。養因者即是長因。謂由大種養彼造色令增長故。   四大種者。謂地水火風界。地界者堅勁性。水界者流濕性。火界者溫熱性。風界者輕動性。所造色者。謂眼等五根。色聲香味所觸一分及法處所攝色。眼根者。謂四大種所造眼識所依。清淨色為體。耳根者。謂四大種所造耳識所依。清淨色為體。鼻根者。謂四大種所造鼻識所依。清淨色為體。舌根者。謂四大種所造舌識所依。清淨色為體。身根者。謂四大種所造身識所依。清淨色為體。   色者。四大種所造眼根所行義。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粗細高下若正不正。光影明闇雲煙塵霧。迥色表色空一顯色。此復三種。謂妙不妙俱相違色。此青等二十五色建立。由六種因。謂相故安立故損益故作所依故作相故莊嚴故。如其次第四十八一一一。迥色者。謂離餘礙觸方所可得。空一顯色者。謂上所見青等顯色。   聲者四大種所造耳根所取義。若可意。若不可意。若俱相違。若因受大種。若因不受大種。若因俱大種。若世所共成。若成所引。若遍計所執。若聖言所攝。若非聖言所攝。如是十一種聲。由五種因所建立。謂相故。損益故。因差別故。說差別故。言差別故。相者。謂耳根所取義。說差別者。謂世所共成等三。餘如其所應。因受大種者。謂語等聲。因不受大種者。謂樹等聲。因俱者。謂手鼓等聲。世所共成者。謂世俗語所攝。成所引者。謂諸聖所說。遍計所執者。謂外道所說。聖非聖言所攝者。謂依見等八種言說。   香者四大種所造鼻根所取義。謂好香惡香平等香俱生香和合香變異香。當知此香三因建立。謂相故損益故差別故。俱生香者。旃彈那等。和合香者。謂和香等。變異香者。謂熟果等。味者四大種所造舌根所取義。謂苦酢甘辛鹹淡。若可意若不可意若俱相違。若俱生若和合若變異。建立此味應如香說。   所觸一分者四大種所造身根所取義。謂滑澀輕重軟緩急冷飢渴飽力劣悶癢黏病老死疲息勇。此所觸一分由八因建立。謂相故摩故稱故觸故執故雜故界不平等故界平等故。水風雜故冷。地水雜故黏。界平等故息力勇。勇者無畏飽。由二種界不平等故有飢等。餘觸。   法處所攝色者。略有五種。謂極略色.極迥色.受所引色.遍計所起色.自在所生色。極略色者。謂極微色。極迥色者。謂即此離餘礙觸色。受所引色者。謂無表色。遍計所起色者。謂影像色。自在所生色者。謂解脫靜慮所行境色。雲何建立受蘊。謂六受身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若樂若苦若不苦不樂。復有樂身受苦身受不苦不樂身受。樂心受苦心受不苦不樂心受。復有樂有味受苦有味受不苦不樂有味受。樂無味受苦無味受不苦不樂無味受。復有樂依耽嗜受苦依耽嗜受不苦不樂依耽嗜受。樂依出離受苦依出離受不苦不樂依出離受。身受者。謂五識相應受。心受者。謂意識相應受。有味受者。謂自體愛相應受。無味受者。謂此愛不相應受。依耽嗜受者。謂妙五欲愛相應受。依出離受者。謂此愛不相應受。如是建立由四種因。謂所依故自體故。集所依故。雜染清淨故。集色所依建立身受。集無色所依建立心受。由雜染故建立有味等。由清淨故建立無味等。此愛不相應者。謂離繫及隨順離繫。雲何建立想蘊。謂六想身。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所生想。由此想故或了有相。或了無相。或了小大無量。或了無少所有無所有處有相想者。謂除不善言說無相界定及有頂定想所餘想。無相想者。謂前所除想。小想者。謂能了欲界想。大想者。謂能了色界想。無量想者。謂能了空。無邊處識無邊處想。無所有處想者。謂能了無所有處想。不善言說想者。謂未學語言故。雖於色起想而不能了。此名為色故名無相想。無相界定想者。謂離色等一切相無相涅槃想故。名無相想。有頂定想者。謂彼想不明利。不能於境圖種種相故。名無相想。小者。謂欲界下劣故。大者。謂色界增上故。無量者。謂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邊際故。是故緣彼諸想亦名小大無量。   雲何建立行蘊。謂六思身。眼觸所生思。乃至意觸所生思。由此思故思作諸善。思作雜染。思作分位差別。又即此思除受及想與餘心所有法並心不相應行。總名行蘊。雖除受想。一切心所有法及心不相應行。皆行蘊相。然思最勝與一切行為導首。是故偏說。為顯此義故。說由思造善法等。善者。謂當說信等。雜染者。謂當說貪等。根本煩惱及貪等煩惱分少分煩惱。分位差別者。謂于思所發種種行位。假設心不相應行。   問何等名餘心所有法。答所謂作意觸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勤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疑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邪見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不正知散亂睡眠惡作尋伺。如是思等五十五法。若遍行若別境若善若煩惱若隨煩惱若不定。如其次第五五十一十二十四應知。又此諸心所有法若相若業。當廣分別。   思者。於心造作意業為體。於善不善無記品中役心為業。於心造作意業為體者。此辯其相。於善等品中役心為業者。此辯其業。以於所作善等法中發起心故。   作意者。發動心為體。於所緣境持心為業。於所緣境持心者。謂即於此境數數引心。是故心得定者名得作意。觸者。依三和合諸根變異分別為體。受所依為業。謂識生時所依諸根隨順生起苦樂等受變異行相。隨此行相分別觸生。   欲者於所樂事彼彼引發所作希望為體。正勤所依為業。彼彼引發所作希望者。謂欲引攝見聞等一切作用故。勝解者。於決定事隨所決定印持為體。不可引轉為業。隨所決定印持者。謂是事必爾非餘決了勝解。由勝解故所有勝緣不能引轉。念者。於串習事令心明記不忘為體。不散亂為業。串習事者。謂先所受。不散亂業者。由念於境明記憶故令心不散。   三摩地者。於所觀事令心專一為體。智所依止為業。令心專一者。於一境界令心不散故。智所依者。心處靜定知如實故。   慧者。於所觀事擇法為體。斷疑為業。斷疑者。謂由慧擇法得決定故。   信者。於有體有德有能忍可清淨希望為體。樂欲所依為業。謂於實有體起忍可行信。於實有德起清淨行信。於實有能起希望行信。謂我有力能得能成。   慚者。於諸過惡自羞為體。惡行止息所依為業。   愧者。於諸過惡羞他為體。業如慚說。無貪者。於有有具無著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   無瞋者。於諸有情苦及苦具無恚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   無癡者。由報教證智抉擇為體。惡行不轉所依為業。慚等易了故不再釋。報教證智者。謂生得聞思修所生慧。如次應知。抉擇者。謂慧勇勤俱。   勤者。被甲方便無下無退。無足心勇為體成滿善品為業。謂如經說。有勢有勤有勇堅猛不捨善軛。如其次第應配釋被甲心勇等諸句。滿善品者。謂能圓滿隨初所入根本靜慮。成善品者。謂即於此極善修治。   安者。止息身心粗重身心調暢為體。除遣一切障礙為業。除遣一切障礙者。謂由此勢力依止轉故。   不放逸者。依止正勤無貪瞋癡修諸善法。於心防護諸有漏法為體。成滿一切世出世福為業。謂由正勤等為先能修一切善法及防有漏。是故依此四法假立不放逸體。有漏法者。謂諸漏及漏處所境界。   捨者。依止正勤無貪瞋癡與雜染住相違。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功用住性為體。不容雜染所依為業。心平等性等者。謂以初中後位辯捨差別。所以者何。由捨與心相應離沈沒等不平等性故。最初證得心平等性。由心平等遠離加行自然相續故。次復證得心正直性。由心正直於諸雜染無怯慮故。最後證得心無功用住性。不害者。無瞋善根一分心悲愍為體。不損惱為業。當知不害不離無瞋故亦是假。   貪者三界愛為體。生眾苦為業。生眾苦者謂由愛力五取蘊生故。   瞋者。於諸有情苦及苦具心憎恚為體。不安隱住惡行所依為業。不安隱住者。謂心懷憎恚多住苦故。   慢者。依止薩迦耶見心高舉為體。不敬苦生所依為業。不敬者。謂於師長及有德所而生憍傲。苦生者。謂生後有故。   無明者。謂三界無智為體。於諸法中邪決定疑雜染生起所依為業。邪決定者。謂顛倒智。疑者猶豫。雜染生起者。謂貪等煩惱現行。彼所依者。謂由愚癡起諸煩惱。   疑者。於諦猶豫為體。善品不生依止為業。於諦猶豫者。亦攝於實猶豫。如其所應滅道諦攝故。善品不生者。謂由不決不造修故。   薩迦耶見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我及我所。諸忍欲覺觀見為體。一切見趣所依為業。   邊執見者。於五取蘊等隨觀執。若常若斷。諸忍欲覺觀見為體。障處中行出離為業。處中行者。謂離斷常緣起正智。   見取者。謂於諸見及見所依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最為勝為上為妙。諸忍欲覺觀見為體。執不正見所依為業。戒禁取者。於諸戒禁及戒禁所依五取蘊等。隨觀執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諸忍欲覺觀見為體。勞而無果所依為業。戒禁者。謂惡見為先。勞無果者。由此不能得出離故。   邪見者。謗因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實事。或邪分別。諸忍欲覺觀見為體。斷善根為業。及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不善生起為業。善不生起為業。謗因者。謂無施與無愛樂無祠祀無妙行無惡行等。謗果者。謂無妙行及惡行業所招異熟等。謗作用者。謂無此世間無彼世間。無母無父無化生有情等。誹謗異世往來作用故。誹謗任持種子作用故。誹謗相續作用故。壞實事者。謂無世間阿羅漢等。邪分別者。謂餘一切分別倒見。斷善根者。謂由增上邪見非一切種。   問如是五見幾增益見幾損減見。答四是增益見。於所知境增益自性及差別故。於諸見中增益第一及清淨故。謂於五取蘊所知無我境。增益我我所自性。是薩迦耶見。增益我常無常差別。是邊執見。於諸惡見增益第一。是見取。即於此見增益清淨。是戒禁取。一多分是損減見。一多分者。由邪分別不必損減故。   問計前後際所有諸見。彼於此五幾見所攝。答或二或一切。問於不可記事所有諸見。彼於此五幾見所攝。答或二或一切。二者。謂邊執見及邪見自相故。一切者謂五見眷屬故。   問薄伽梵觀何過失故。於蘊界處以五種相誹毀計我。答觀彼攝受薩迦耶見者。有五種過失故。謂異相過失。無常過失。不自在過失。無身過失。不由功用解脫過失。異相過失者。謂色蘊等非我體性。異我相故。無常過失者。謂非我處色蘊等中。我應無常故。所以者何。非所依無能依有故不自在過失者。謂不應觀我有色等。我應不自在故所以者何。我於色等不能自在轉故。無身過失者。謂非離色等異處有我。我應無身故。所以者何。離身計我不可得故。不由功用解脫過失者。設有如是分別我相亦不應理。無色等我不由功用應解脫故。所以者何。身縛若無我應任運解脫。   問於五取蘊有二十句薩迦耶見。謂計色是我我有諸色。色屬於我我在色中。如是計受想行識是我我有識等識等屬我我在識等中。於此諸見幾是我見幾我所見。答五是我見。十五是我所見。謂計色是我。計受想行識是我。此五是我見。餘十五是我所見。何因十五是我所見。相應我所故。隨轉我所故。不離我所故。相應我所者。謂我有色乃至我有識。所以者何。由我與彼相應說有彼故。隨轉我所者。謂色屬我乃至識屬我所以者何。若彼由此自在力轉。或捨或役。世間說彼是我所故。不離我所者。謂我在色中乃至我在識中。所以者何。彼計實我處在蘊中遍體隨行故。   問薩迦耶見當言於事了不了耶。答當言於事不得決了。如於繩上妄起蛇解。於事不決了者。若能決了色等實相。必不應起虛妄我見。譬如有人欻爾見繩遂執為蛇。不了繩相而起蛇執。   忿者。依止現前不饒益相瞋之一分。心怒為體。執仗憤發所依為業。當知忿等是假建立。離瞋等外無別性故。恨者。自此已後即瞋一分。懷怨不捨為體。不忍所依為業自此後者。謂從忿後。不忍者。謂不堪忍不饒益事。   覆者。於所作罪他正舉時。癡之一分隱藏為體。悔不安住所依為業。法爾覆藏所作罪者心必憂悔。由此不得安隱而住。   惱者。忿恨居先瞋之一分心戾為體。高暴粗言所依為業。生起非福為業。不安隱住為業。高暴粗言者。謂語現凶疏切人心腑。   嫉者。耽著利養不耐他榮。瞋之一分心妒為體。令心憂慼不安隱住為業。慳者。耽著利養。於資生具貪之一分心吝為體。不捨所依為業。不捨者。由慳吝故。非所用具亦恆聚積。   誑者。耽著利養貪癡一分。詐現不實功德為體。邪命所依為業。   諂者。耽著利養貪癡一分。矯設方便隱實過惡為體。障正教授為業。矯設方便隱實過惡者。謂託餘事以避餘事。障正教授者。由不如實發露所犯。不任教授故。   憍者。或依少年無病長壽之相。或得隨一有漏榮利之事。貪之一分令心悅豫為體。一切煩惱及隨煩惱所依為業。長壽相者。謂不死覺為先分別此相。由此能生壽命憍逸。隨一有漏榮利事者。謂族姓色力聰叡財富自在等事。悅豫者。謂染喜差別。   害者。瞋之一分無哀無悲無愍為體。損惱有情為業。   無慚者。貪瞋癡分。於諸過惡不自恥為體。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無愧者。貪瞋癡分。於諸過惡不羞他為體。業如無慚說。   惛沈者。謂愚癡分心無堪任為體。障毘缽捨那為業。   掉舉者。謂貪慾分。隨念淨相心不寂靜為體。障奢摩他為業。隨念淨相者。謂追憶往昔隨順貪慾戲笑等故心不寂靜。   不信者。謂愚癡分。於諸善法心不忍可。心不清淨。心不悕望為體。懈怠所依為業。懈怠所依者。由不信故無有方便加行樂欲。   懈怠者。謂愚癡分。依著睡眠倚臥為樂心不策勵為體。障修方便善品為業。   放逸者。依止懈怠及貪瞋癡不修善法。於有漏法心不防護為體。增惡損善所依為業。忘念者。煩惱相應念為體。散亂所依為業。不正知者。煩惱相應慧為體。由此慧故起不正知身語心行。毀犯所依為業。不正知身語心行者。謂於往來等事不正觀察。以不了知應作不應作故多所毀犯。   散亂者。謂貪瞋癡分心流散為體。此復六種。謂自性散亂。外散亂。內散亂。相散亂。粗重散亂。作意散亂。自性散亂者。謂五識身由彼自性於內靜定無功能故。外散亂者。正修善時於五妙欲其心馳散。謂方便修聞等善法。捨彼所緣心外馳散處妙欲中。內散亂者。正修善時沈掉味著。謂修定者發起沈掉及味著故退失靜定。相散亂者。為他歸信矯示修善。謂欲令他信己有德故現此相。由此因緣所修善法漸更退失。粗重散亂者。依我我所執及我慢品粗重力故。修善法時於已生起所有諸受。起我我所及與我慢。執受間雜取相。謂由我執等粗重力故於已生起樂等受中。或執為我。或執我所。或起我慢。由此所修善品永不清淨。執受者。謂初執著。間雜者。從此已後由此間雜諸心相續。取相者。謂即於此受數執異相。作意散亂者。謂於餘乘餘定若依若入所有流散。謂依餘乘或入餘定。捨先所習發起散亂。當知能障離欲為業。謂依隨煩惱性散亂說。   睡眠者。依睡因緣。是愚癡分心略為體。或善或不善或無記。或時或非時。或應爾。或不應爾。越失所作依止為業。睡因緣者。謂羸瘦疲倦身份沈重。思惟闇相捨諸所作曾數此時串習睡眠。或他咒術神力所引。或因動扇涼風吹等。愚癡分言為別於定。又善等言為顯此睡非定癡分。時者。謂夜中分。非時者。謂所餘分。應爾者。謂所許時設復非時。或因病患或為調適。不應爾者。謂所餘分。越失所作依止為業者。謂依隨煩惱性睡眠說。   惡作者。依樂作不樂作應作不應作。是愚癡分心追悔為體。或善或不善或無記。或時或非時。或應爾或不應爾。能障心住為業樂作者。樂欲為先造善惡行。不樂作者。由他勢力及諸煩惱之所驅逼。令有所作如其所應。愚癡分者隨煩惱所攝。時者。乃至未出離。非時者。出離已後。應爾者。於是處。不應爾者。於非處。   尋者。或依思或依慧尋求意言令心粗為體。依思依慧者。於推度不推度位。如其依第追求行相意言分別。   伺者。或依思或依慧伺察意言令心細為體。依思依慧者。於推度不推度位。如其次第伺察行相意言分別。如是二種安不安住所依為業。尋伺二種行相相類故。以粗細建立差別。   復次諸善心法斷自所治為業。煩惱隨煩惱障自能治為業。如信慚等能斷不信及無慚等貪等煩惱能障無貪對治等法。謂障礙彼令不生故。當知忿等諸隨煩惱能障慈等。各別對治亦爾。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二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二   何等名為心不相應行。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異熟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流轉定異相應勢速次第時方數和合等。如是心不相應行。應以五門建立差別。謂依處故自體故假立故作意故地故。二無心定具足五門。無想天異熟除作意。餘唯初三。   得者。謂於善不善無記法。若增若減假立獲得成就。善不善無記法者。顯依處。若增若減者。顯自體。何以故。由有增故說名成就上品信等。由有減故說名成就下品信等。假立獲得成就者。顯假立。如是於餘隨其所應建立當知。   無想定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出離想作意為先故。於不恆行心心法滅。假立無想定。已離遍淨欲者。已離第三靜慮貪。未離上欲者。未離第四靜慮已上貪。出離想作意為先者。解脫想作意為前方便。不恆行者。轉識所攝。滅者。謂定心所引不恆現行。諸心心法暫時間滅所依位差別。以能滅故名滅。   滅盡定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超過有頂。暫息想作意為先故。於不恆行諸心心法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假立滅盡定。此中所以不言未離上欲者。為顯離有頂欲。阿羅漢等亦得此定故。一分恆行者。謂染污意所攝。   無想異熟者。謂已生無想有情天。於不恆行心心法滅。假立無想異熟。   命根者。謂於眾同分先業所感。住時決定假立壽命。眾同分者。於一生中諸蘊相續。住時決定者。齊爾所時令眾同分常得安住。或經百年或千年等。由業所引功能差別。   眾同分者。謂如是如是有情於種種類自體相似假立眾同分。於種種類者。於人天等種類差別。於自體相似者。於一種類性。   生者。謂於眾同分諸行本。無今有性。假立為生。問外諸色等亦有生相。何故唯舉眾同分耶。答為於有情相續建立有為相故。所以者何。外諸色等有為相成壞所顯。內諸行有為相生老等所顯故。老者。謂於眾同分諸行相續變異性。假立為老。住者。謂於眾同分諸行相續不變壞性。假立為住。無常者。謂於眾同分諸行相續變壞性。假立無常相續。變壞者。謂捨壽時當知此中依相續位建立生等。不依剎那。   名身者。謂於諸法自性增言。假立名身。自性增言者。謂說天人眼耳等事。   句身者。謂於諸法差別增言。假立句身。差別增言者。謂說諸行無常一切有情當死等義。文身者。謂於彼二所依諸字。假立文身。彼二所依諸字者謂。自性差別增言所依諸字如□□驄□飀□訇□禱U奏□□□□□□□逆□□露□粳□□□F□□喊ョ慼暴洁慼慼潔蛂慼憫站X□□□□稀埤□□□□□埤□□襐□糖□茶囊埤□□饐□耔□□囊埤□□娀□埤□□□□□□□□□榛□驛示楰]駕□□騽飀□□□□玲□□埤□瑧齱慼慼慼潤t壹等差別外更有差別能顯此。字故無異轉說名。為字無異。轉者謂不流變。   異生性者。謂於聖法不得假立異生性。   流轉者。謂於因果相續不斷。假立流轉。所以唯於相續不斷立流轉者。於一剎那或於間斷。無此言故。   定異者。謂於因果種種差別假立定異。因果種種差別者。謂可愛果妙行為因。不可愛果惡行為因。諸如是等種種因果展轉差別。相應者。謂於因果相稱假立相應。因果相稱者。雖復異類因果相順亦名相稱。由如佈施感富財等。   勢速者。謂於因果迅疾流轉。假立勢速。   次第者。謂於因果一一流轉。假立次第因。果一一流轉者謂不俱轉。   時者。謂於因果相續流轉。假立為時。何以故。由有因果相續轉故。若此因果已生已滅立。過去時。此若未生立未來時。已生未滅立現在時。   方者。謂即於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因果差別假立為方。何以故。即於十方因果遍滿假說方故。當知此中唯說色法所攝因果。無色之法遍佈處所無功能故。   數者。謂於諸行一一差別。假立為數。一一差別者於一無別二三等數不應理故。   和合者。謂於因果眾緣集會。假立和合。因果眾緣集會者。且如識法因果相續。必假眾緣和會。謂根不壞境界現前能。生此識作意正起。如是於餘一切如理應知。   如是等心不相應行法。唯依分位差別而建立故。當知皆是假有。謂於善不善等增減。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心心法分位差別建立三種。於住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相似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相分位差別建立四種。於言說分位差別建立三種。於不得分位差別建立一種。於因果分位差別建立餘種。因果者。謂一切有為法能生餘故名因。從餘生故名果。   雲何建立識蘊。謂心意識差別。   心者。謂蘊界處習氣所熏。一切種子阿賴耶識。亦名異熟識。亦名阿陀那識。以能積集諸習氣故。習氣者。謂由現行蘊等令彼種子皆得增益。一切種子識者。謂能生蘊等諸法種子所積集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諸法種子故。又諸有情取為我故。異熟識者。先業所生故。阿陀那識者。謂能數數令生相續。持諸根等令不壞故。又言心者。謂能積集一切法習氣故。   雲何知有阿賴耶識。若無此識。執受初明瞭種子業身受無心定命終無。皆不應理。釋此伽他。如攝抉擇分說。由八種相。證阿賴耶識決定是有。謂若離阿賴耶識依止執受不可得故。最初生起不可得故。明瞭生起不可得故。種子體性不可得故。業用體性不可得故。身受體性不可得故。處無心定不可得故。命終之識不可得故。雲何依止執受不可得耶。由五因故。謂阿賴耶識先行因感眼等。轉識現緣因發。如說根境作意力故諸轉識生。乃至廣說。是名初因。又六識身善惡可得。是第二因。又六識身一類異熟無記性攝必不可得。是第三因。又六識身各別依轉。隨所依止彼識生時。即應彼識執所依止。餘無執受不應道理。設許執受亦不應理。以離識故。是第四因。又所依止應成數數執受過失。所以者何。由彼眼識於一時轉一時不轉。餘識亦爾。是第五因。   雲何最初生起不可得耶。謂設有難言。若有阿賴耶識。應一有情二識俱起。應告彼曰。汝於非過妄生過想。容有二識俱時轉故。所以者何。猶如有一俱時欲見乃至欲識。隨有一識。最初生起不應道理。何以故。爾時作意無有差別。根及境界不壞現前。何因緣故識不俱轉。   雲何明瞭生起不可得耶。謂若有定執識不俱生。與眼等識俱行一境。明瞭意識應不可得。所以者何。若時隨憶曾所受境。爾時意識不明瞭生。非於現境所生意識。得有如是不明瞭相。是故應信諸識俱轉。或應許彼第六意識無明瞭性。   雲何種子體性不可得耶。謂六轉識身各各異故。所以者何。此六轉識從善無間不善性生。不善無間善性復生。從二無間無記性生。下界無間中界生。中界無間妙界生。妙界無間乃至下界生。有漏無間無漏生。無漏無間有漏生世間無間出世生。出世無間世間生。非如是相識為種子體應正道理。又心相續長時間斷經久流轉不息。是故轉識能持種子不應道理。雲何業用不可得耶。謂若無諸識同時生。起業用俱轉不應道理。所以者何。略說識業有四種。謂了別外器。了別依止。能了別我。了別境界。如是四種識了別業。一一剎那俱現可得。非於一識一剎那中有如是等差別業用。是故必有諸識俱起。   雲何身受體性不可得耶。謂如有一。或如理思。或不如理思。或不思惟。或復推尋。若心在定若不在定。身受生起非一眾多。若無阿賴耶識如是身受應不可得。既現可得。是故定有阿賴耶識。   雲何處無心定不可得耶。如世尊說。入無想定及滅盡定。當知爾時識不離身。若無阿賴耶識。爾時識應離身。識若離身便應捨命。非謂處定。   雲何命終之識不可得耶。謂臨命終時識漸捨離所依身份。發起冷觸或上或下。非彼意識有時不轉。故知唯有阿賴耶識。能執持身隨於身份。若捨此識冷觸可得身無覺受。意識不然。是故若無阿賴耶識。命終之識必不可得。   意者。謂一切時緣阿賴耶識。思度為性。與四煩惱恆相應。謂我見我愛我慢無明。又此意遍行。一切善不善無記位。唯除聖道現前若處滅盡定及在無學地。又復六識以無間滅識為意。當知此中由所緣故。釋義故相應故生起時故。顯了於意。何故聖道現前無染污意耶。由勝義智與我見現行極相違故。出聖道後。從阿賴耶識復更現起。以有學位未永斷故。又滅盡定望無想定。極寂靜故。此染污意不得現行。無間滅意者。由隨覺故。無間覺義是意義。當知此中隨顯相說。   識者。謂六識身眼識乃至意識眼識者。謂依眼緣色了別為性。耳識者。謂依耳緣聲了別為性。鼻識者。謂依鼻緣香了別為性。舌識者。謂依舌緣味了別為性。身識者。謂依身緣觸了別為性。意識者。謂依意緣法了別為性。當知此中由所依故。所緣故自性故。建立於識。雲何建立界。謂色蘊即十界眼等五根界。色等五境界及法界一分。受想行蘊即法界一分。識蘊即七識界。謂眼等六識界及意界。何故建立界處無別相耶。建立蘊中已說眼等各別相故。是故從諸蘊中出界建立。從諸界中出處建立。   何等界法蘊不攝耶。法界中無為法蘊所不攝。此無為法。復有八種。謂善法真如。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虛空非擇滅擇滅。不動及想受滅。   如是建立八無為中。當知所依差別故。分析真如假立三種。不由自性故。善法真如者。謂無我性空性。無相實際。勝義法界。何故真如說名真如。由彼自性無變異故。謂一切時無我實性無改轉故說無變異。當知此則是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復說此名空性。一切雜染所不行故。所以者何。由緣此故能令一切諸雜染事悉皆空寂。雖復有時說有雜染。當知但是客塵煩惱之所染污。何等名為客塵染污。謂由未拔所取能取種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轉。非法性心。以諸法法性自性清淨故。何故復說此名無相。諸相寂靜故。諸相者。謂色受等乃至菩提。諸所戲論。真如性中彼相寂滅。故名無相。何故復說此名實際。無倒所緣故。實者。謂無顛倒。此處究竟故名為實際。過無我性更無所求故。何故復說此名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故復說此名法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故。如善法真如。當知不善法真如無記法真如亦爾。虛空者。謂無色性。容受一切所作業故。無色性者。謂唯違於色。無性相法意識境界。是名虛空。意識境界者。謂法界攝故。唯違色言。為別受等共有真如擇滅非擇滅無常性等。雖兔角等亦是無性。然彼不與諸法相違。以彼唯是畢竟無故。又兔角等非唯違色。由與受等諸法共故。是故唯說與色相違無性相言。為別受等無色之法。何以故。受等自體是有性相非無性相故。   非擇滅者。謂是滅非離繫。不永害隨眠故。擇滅者。謂是滅是離繫。永害隨眠故。   不動者謂已離遍淨欲。未離上欲。苦樂滅無為。   想受滅者。謂已離無所有處欲。止息想作意為先故。諸不恆行心心法。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無為。   當知。此中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及此所依受。受有二種。謂變異及不變異。如其次第苦樂非苦樂當知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故。如其次第建立不動及受想滅。煩惱斷者。謂除此品粗重所得轉依。受斷者。謂除此能治定障所得轉依。是故得第二靜慮時。雖證苦滅而不建立無為。以變異受未盡斷故。又若五種色若受想行蘊。及此所說八無為法。如是十六總名法界。   雲何建立處。謂十色界即十色處。七識界即意處。法界即法處。   由此道理諸蘊界處三法所攝。謂色蘊法界及與意處。由色蘊攝十色界。法界即攝法界。意處攝七識界。是故三法攝一切法。   如是建立蘊界處已。今乘此義應更分別。問眼耳與鼻各有二種。雲何不立二十一界。答彼雖有二然界不別。所以者何。其相相似俱眼相故。所作相似俱於眼境。眼識一所作故。如是耳鼻隨理應知。為身端嚴各生二種。何以故。如是分佈一界二所身得端嚴。不由餘故。問為常依一一眼故眼識得生。為亦依二耶。答亦得依二。明瞭取故。所以者何。若俱開二眼取色明瞭非如開一譬如一室俱然二燈。同發一光照極明瞭。如是一光依二燈轉當知此中道理亦爾。問於一一根門種種境界俱現在前。於此多境為有多識次第而起。為俱起耶。答唯有一識種種行相俱時而起。若諸段食與舌根合。當知身舌二識恆俱時起。又聲間斷故。不從異處展轉生起相續往趣餘方。然譬於燈置在自處。能於一時隨其勢力遍發光明。聲頓遍發理亦如是。問何故於近障聲聞不明瞭。答聲有對故。於障細隙微少而生故不明瞭。問於六識中幾有分別。答唯一意識由三分別故有分別。三分別者。謂自性分別。隨念分別。計度分別。自性分別者。謂於現在所受諸行自相行分別。隨念分別者。謂於昔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計度分別者。謂於去來今不現見事思搆行分別。復有七種分別。謂於所緣任運分別。有相分別。無相分別。尋求分別。伺察分別。染污分別。不染污分別。初分別者。謂五識身如所緣相無異分別。於自境界任運轉故。有相分別者。謂自性隨念二種分別。取過現境種種相故。無相分別者。謂希求未來境行分別。所餘分別皆用計度分別以為自性。所以者何。以思度故。或時尋求。或時伺察。或時染污。或不染污。種種分別。問若了別色等故名為識。何故但名眼等識。不名色等識耶。答以依眼等五種解釋道理成就。非於色等。何以故。眼中之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識得生故。又由有眼識得有故。所以者何。若有眼根眼識定生。不盲瞑者乃至闇中亦能見故。不由有色眼識定生。以盲瞑者不能見故。又眼所發識故名眼識。由眼變異識亦變異。色雖無變識有變故。如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於青等色皆見為黃。又屬眼之識故名眼識。由識種子隨逐於眼而得生故。又助眼之識故名眼識。作彼損益故。所以者何。由根合識有所領受令根損益。非境界故。又如眼之識故名眼識。俱有情數之所攝故。色則不爾。不決定故。眼識既然餘識亦爾。問為眼見色。為識等耶。答非眼見色亦非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故。由有和合假立為見。又由六相。眼於見色中最勝非識等。是故說眼能見諸色何等為六。一由生因。眼能生彼故。二由依處。見依眼故。三由無動轉。眼常一類故。四由自在轉。不待緣合唸唸生故。五由端嚴。轉由此莊嚴所依身故。六由聖教。如經中說。眼能見色故。如是所說六種相貌。於識等中皆不可得。識動轉者。當知多種差別生起。何故無為立在界處不在蘊耶。無蘊義故。所以者何。色等諸法有去來等種種差別總略積聚說名為蘊。聚積義是蘊義常住之法無有此義。是故無為非蘊所攝。何故即如是法以蘊界處門差別說耶。欲令所化有情於廣略門生善巧故。所以者何。於蘊門中略說色識。於界處門隨其所應廣說十七。又於蘊門廣說受等。於界處門略說為一法界法處。又蘊門中唯說建立有為法相。界門廣說建立能取所取及取體性處門唯說建立能取所取。由此唯顯取生門故。已辯傍乘義。今當釋本文。   問如經中說眼及眼界。若眼亦眼界耶。設眼界亦眼耶答或有眼非眼界。謂阿羅漢最後眼。或有眼界非眼。謂處卵□羯邏藍時。頞部陀時。閉屍時。在母腹中若不得眼。設得已失。若生無色。異生所有眼因或有眼亦眼界謂於餘位。或有無眼無眼界。謂已入無餘涅槃界。及諸聖者生無色界。如眼與眼界。如是耳鼻舌身與耳等界。隨其所應盡當知。阿羅漢最後眼者。謂入涅槃時最後剎那。爾時眼非眼界。非餘眼因故。無色界異生有眼因者。謂從彼退墮當生有色界。以阿賴耶識持眼種子定當生眼故。生彼眾聖不退還故。無有眼界。有身界無身者。謂唯生無色界異生。彼唯有身因故。非處卵□等。彼必有身故。若身壞滅壽命亦無。問若有意亦意界耶。設有意界亦意耶。答或有意非意界。謂阿羅漢最後意。或有意界非意。謂處滅定者所有意因。或有意亦意界。謂於所餘位。或有無意無意界。謂已入無。餘涅槃界。唯有意界非意。中所以不取入無想定者。以彼有染污意故。問若生長彼地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耶。答或有即用彼地眼還見彼地色。或復餘地。謂生長欲界用欲行眼還見欲行色。或用色行眼見色行色。或用上地眼見下地色。如以眼對色。如是以耳對聲。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色界。生者。謂初受生時。長者。謂後增長。若生長欲界即以欲行鼻舌身。還嗅嘗覺欲行香味觸。若生長色界即以色行身。還覺自地觸。彼界自性定無香味。離段食貪故。由此道理亦無鼻舌兩識若生長欲界即以欲行意了三界法及無漏法。如生長欲界。如是生長色界。若生長無色界。以無色行意了無色行自地法及無漏法。若以無漏意了三界法及無漏法。無色行意了無色行自地法及無漏法者。謂依聖弟子說。若外異生唯了自地法若住此法者。或有由先聞熏習力。亦緣上地為起彼故。   問何故諸蘊如是次第。答由識住故。謂四識住及識。又前為後依故。如其色相而領受故。如所領受而了知故。如所了知而思作故。如所思作隨彼彼處而了別故。如其色相而領受者。謂由隨順樂受等根境二力故。樂受等生。如所領受而了知者。謂隨所受取諸相故。如所了知而思作者。謂隨所想造諸業故。如所思作隨彼彼處而了別者。謂隨所作業於諸境界及異趣中識轉變故。又由染污清淨故。謂若依是處而起染淨。若由領受取相造作故。染污清淨。若所染污及所清淨。由此理故說蘊次第。若依是處起染淨者。謂依有根身。若由領受者。謂由有染無染等受。如其次第染污清淨。若由取相造作者。謂由如理不如理轉故。如其次第染污清淨。若所染污及所清淨者。謂心有粗重無粗重生故。   何故諸界如是次第。由隨世事差別轉故。雲何世事差別而轉。謂諸世間最初相見。既相見已更相問訊。既問訊已即受沐浴塗香花鬘。次受種種上妙飲食。次受種種臥具侍女。然後意界處處分別。以內界次第故建立外界。隨此次第建立識界。如界次第處亦如是。問蘊義雲何。答諸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彼一切略說一色蘊。積聚義故。如財貨蘊。如是乃至識蘊當知依止十一種。愛所依處故。於色等法建立過去等差別。十一種愛者。謂顧戀愛。希望愛。執著愛。內我愛。境界愛。欲愛定愛。惡行苦愛。妙行樂愛。遠愛。近愛。由如是愛所緣境故。如其次第立過去等種種差別。又有差別。謂已生未生差別故能取所取差別故。外門內門差別故。染不染差別故。近遠差別故。如其所應於色等諸法建立過去等差別。已生者。謂過去現在。未生者。謂未來。外門者。謂不定地內門者。謂諸定地。餘句易了不復分別。又苦相廣大故名為蘊。如大材蘊。依止色等發起生等廣大苦故。如經言。如是純大眾苦蘊集。又荷雜染擔故名為蘊如肩荷擔。荷雜染擔者。謂煩惱等諸雜染法依色等故。譬如世間身之一分能荷於擔。即此一分名肩名蘊。色等亦爾。能荷雜染擔故。名之為蘊。   問界義雲何。答一切法種子義。謂依阿賴耶識中諸法種子說名為界。界是因義故。又能持自相義是界義。又能持因果性義是界義。能持因果性者。謂於十八界中根境諸界及六識界。如其次第又攝持一切。法差別義是界義。攝持一切法差別者。謂諸經說地等諸界及所餘界。隨其所應皆十八界攝。   問處義雲何。答識生長門義是處義。當知種子義。攝一切法差別義。亦是處義。   復次如佛所說。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陽焰。行如芭蕉。識如幻化。問以何義故色如聚沫。乃至識如幻化。答以無我故。離淨故。少味故。不堅實故。謂非有遠離虛妄不堅實義。是經所說諸句義。又為對治我淨樂常四顛倒故。如其次第說無我等諸句差別。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三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三   復次蘊界處廣分別雲何嗢拖南曰。  實有性等所知等  色等漏等已生等  過去世等諸緣等  雲何幾種為何義   問蘊界處中雲何實有。幾是實有。為何義故觀實有耶。答謂不待名言此餘根境是實有義。一切皆是實有。為捨執著實有我故。觀察實有。所以建立此三問者。為斷相事二愚及增益執故。雲何實有者辯實有相為斷相愚。一切實有者為斷事愚。捨著實我者為斷增益執。如是餘處如理應知。不待名言根境者。謂不分別色受等名言而取自所取義。不待此餘根境者。謂不待此所餘義而覺自所覺境。非如於瓶等事要待名言及色香等方起瓶等覺。   雲何假有。幾是假有。為何義故觀假有耶。謂待於名言此餘根境是假有義。一切皆是假有。為捨執著。實有我故。觀察假有。   雲何世俗有幾是世俗有。為何義故觀世俗有耶。謂雜染所緣是世俗有義。一切皆是世俗有。為捨執著雜染相我故。觀察世俗有雜染所緣者。能發一切雜染義故。雜染相我者。執我為雜染因故。   雲何勝義有。幾是勝義有。為何義故觀勝義有耶。謂清淨所緣是勝義有義。一切皆是勝義有。為捨執著清淨我相故。觀察勝義有。清淨所緣者。為得清淨緣此境界。是最勝智所行義故。一切皆是勝義有者。以一切法不離真如故。諸法無我性是名真如。彼無我性真實有故。   雲何所知。幾是所知。為何義故觀所知耶。謂所知有五種色。心心所有法心不相應行無為。色謂色蘊。十色界十色處及法界法處所攝諸色。心謂識蘊。七識界及意處。心所有法。謂受蘊想蘊相應行蘊及法界法處一分。心不相應行謂不相應行。蘊及法界法處一分。無為謂法界法處一分。若依是處雜染清淨。若所雜染及所清淨。若能雜染及能清淨。若於此分位。若此清淨性。由依此故。一切皆是所知。處者謂色法。所染淨者。謂心法。能染淨者。謂貪等信等心所有法如其次第。分位者。謂於色心及心法分位。假立心不相應行法。清淨性者。謂清淨無為法。如其所應非一切。所以者何。唯法界及擇滅。是清淨性故。又所知法者。謂信解智所行故。道理智所行故。不散智所行故。內證智所行故。他性智所行故下智所行故。上智所行故。厭患智所行故。不起智所行故。無生智所行故。智智所行故。究竟智所行故。大義智所行故。當知此中以十三種智所緣境界。顯示所知義。十三智者。謂聞所生智。思所生智。世間修所生智。勝義智。他心智法智種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無生智。大乘智。如是諸智隨其次第是信解等智他心智名他性智者。謂緣他心為境故。法智名下智者。謂於諸諦最初生故。種類智名上智者。謂從法智後所生故為厭患故名厭患智。為不起故名不起智。緣無生故名無生智。緣智故名智智。緣究竟故名究竟智。緣大義故名大義智。自利利他名為大義。為捨執著知者見者我故。觀察所知。   雲何所識。幾是所識。為何義故觀所識耶。謂無分別故。有分別故。因故轉故相故。相所生故。能治所治故。微細差別故。當知是所識義。無分別者。謂五識身。有分別者。謂意識身。因者。謂阿賴耶識。轉者。謂所餘識。相者。謂根及義。相所生者。謂根義所生諸識。能治所治者。謂有貪離貪。有瞋離瞋。有癡離癡。如是等。微細差別者。謂七種難識了別差別。故七種難識了別者。一不可知了別器了別。謂一切時無分別行相故。二種種行相了別。謂一法一行有種種相。此難建立是故微細。三俱有了別。謂一時間諸識俱起。雲何各別了自境界。此難建立是故微細。當知此微細言通一切處。四能治所治速疾迴轉了別。謂具縛者雲何有貪等心。須臾轉變起離貪等心。五習氣了別。謂諸業現行熏習於心。雲何非離心外別有習氣亦非即心。又與果時次第而轉。六相續了別。謂無量種感自身業熏習在識。雲何於餘明瞭將命終位暫起覺悟。餘業熏習轉於異趣令生相續。七解脫了別。謂阿羅漢心證得第一無戲論法性。超過生死曾所積習一切種有漏行。雲何此心行相流轉。此難建立是故微細。如是當知。一切皆是所識。為捨執著能見者等我故。觀察所識。見者等言當知。為顯見者聞者嗅者嘗者觸者識者。   雲何所通達。幾是所通達為何義故觀所通達耶。謂轉變故隨聞故入行故來故往故出離故。是所通達義言所通達者。謂六神通所有境界。以如意通運轉差別所顯故。說此所通達境界名為轉變。以天耳通了達種種異趣音聲故名隨聞。以他心通了有貪等種種心行。故名入行。以宿住通了過去生展轉來事。故名來。以天眼通了達未來所往生事故名往。以漏盡通了知解脫三界方便故名出離。如是一切皆是所通達。後以三通遍緣一切境界故。為捨執著自威德我故。觀察所通達。   雲何有色。幾是有色。為何義故觀有色耶。謂色自性故。依大種故。喜集故。有方所故。處遍滿故。方所可說故。方處所行故。二同所行故。相屬故。隨逐故。顯了故。變壞故。顯示故積集建立故。外門故。內門故。長遠故。分限故。暫時故。示現故。是有色義。色自性者。謂即用色法為自性故名為有色。非與餘色合故名為有色。是故最初說色自性。依大種者。此顯與餘色合故名有色。諸所造色與大種色合故名有色。諸大種色展轉合故名有色。喜集者。即有色法以喜為集名為喜集。非如現在喜愛以先觸受等為集名為喜集。有方所者。有份量故。處遍滿者。形量遍十方故。方所可說者。可說在此在彼方故。方處所行者。謂隨所住方所緣性故。二同所行者。謂二有情共所緣性故。非如無色法。如自所受他不能取故。相屬者。謂眼識等亦名有色繫。屬有色根故。隨逐者。謂生無色界異生諸色種子所隨逐故。顯了者謂諸尋思由能顯了所緣境故。變壞者。謂五蘊。由手等所觸受等所切。隨其所應即便變壞以變壞是色義故。顯示者。謂諸言說顯示義故。積集建立者。謂極微已上色。有微細分可建立故外門者。謂欲界色。妙欲愛所生故。內門者謂色界色。定心愛所生故。由此道理說彼諸色。名意生身。長遠者。謂異生色不可建立。前後兩際有邊量故。分限者。謂有學色。已作生死分限故。暫時者。謂無學色。唯餘現在一有身故。示現者。謂如來等所現諸色。唯是示現非真實故。一切皆是有色。或隨所應。一切是有色者。謂變壞色等。隨所應者。謂餘色外門等六。色差別當知與受等共。為捨執著有色我故。觀察有色。   雲何無色。幾是無色。為何義故觀無色耶謂有色相違是無色義。一切皆是無色。或隨所應。為捨執著無色我故。觀察無色。一切是無色者。謂與無色相繫屬故。   雲何有見。幾是有見。為何義故觀有見耶。謂眼所行境是有見義。餘差別如有色說。謂如前說。色自性等乃至示現說名有色。如是有見自性等乃至示現。說名有見一切皆是有見。或隨所應。一切是有見者。謂相屬有見。等所以者何。諸無色法與有見色相屬故。亦名有見為捨執著眼境我故。觀察有見。   雲何無見。幾是無見。為何義故觀無見耶。謂有見相違是無見義。一切皆是無見。或隨所應。為捨執著非眼境我故。觀察無見。   雲何有對。幾是有對為何義故觀有對耶。謂諸有見者皆是有對。又三因故說名有對。謂種類故。積集故。不修治故。種類者。謂諸色法互為能礙。互為所礙。能礙往來是有對義。此唯應言互為能礙。所以復言互為所礙者。為建立光明等色是有對故。以彼唯是所礙非能礙性性自爾故。種類是自性義。積集者。謂極微已上。以一極微無對礙故。不修治者。謂非三摩地自在轉色。定自在力所轉諸色無對礙故。如平等心。諸天又損害依處。是有對義謂若依若緣能生瞋恚名為有對。即以如是有對義故。一切皆是有對。或隨所應。謂所餘義為捨執著不遍行我故。觀察有對。   雲何無對。幾是無對。為何義故觀無對耶。謂有對相違是無對義。一切皆是無對。或隨所應為捨執著遍行我故。觀察無對。雲何有漏。幾是有漏。為何義故觀有漏耶。謂漏自性故。漏相屬故。漏所縛故。漏所隨故。漏隨順故漏種類故。是有漏義。漏自性者。謂諸漏自性漏性合故名為有漏。漏相屬者。謂漏共有心心法。及眼等漏相應故。漏所依故。如其次第名有漏。漏所縛者謂有漏善法。由漏勢力招後有故。漏所隨者。謂餘地法。亦為餘地諸漏粗重所隨逐故。漏隨順者。為順抉擇分。雖為煩惱粗重所隨。然得建立為無漏性。以背一切有順彼對治故。漏種類者。謂阿羅漢有漏諸蘊。前生煩惱所起故。五取蘊十五界十處全及三界二處少分是有漏。謂除最後三界二處少分聖道眷屬及諸無為。非有漏故。為捨執著漏合我故。觀察有漏。   雲何無漏。幾是無漏。為何義故觀無漏耶。謂有漏相違是無漏義。五無取蘊全及三界二處少分是無漏。為捨執著離漏我故。觀察無漏。   雲何有諍。幾是有諍。為何義故觀有諍耶。謂以依如是貪瞋癡故。執持刀杖發起一切鬥訟違諍。執持刀杖等是諍因貪等是諍自性。如是彼自性故。彼相屬故。彼所縛故。彼所隨故。彼隨順故。彼種類故。是有諍義。乃至有漏有爾所量。有諍亦爾。彼所隨義故。為捨執著諍合我故。觀察有諍。   雲何無諍。幾是無諍。為何義故觀無諍耶。謂有諍相違是無諍義。乃至無漏有爾所量無諍亦爾。為捨執著離諍我故觀察無諍。   雲何有染。幾是有染。為何義故觀有染耶。謂若依如是貪瞋癡故。染著後有自身。彼自性故。彼相屬故。彼所縛故。彼隨逐故。彼隨順故。彼種類故。是有染義。染著後有者。謂貪瞋癡是染著。後有因故名染。雲何瞋恚是染著後有因。謂由憎嫉諸清淨法染著後有故。如是乃至有諍有爾所量。有染亦爾。為捨執著染合我故觀察有染。   雲何無染。幾是無染。為何義故觀無染耶。謂有染相違是無染義。乃至無諍有爾所量。無染亦爾。為捨執著離染我故。觀察無染。雲何依耽嗜。幾是依耽嗜。為何義故觀衣耽嗜耶。謂若依如是貪瞋癡故。染著五欲。彼自性故。彼相屬故。彼所縛故。彼隨逐故。彼隨順故。彼種類故。是依耽嗜義。何等瞋恚能起染著。謂憎嫉出離如是乃至有染有爾所量。依耽嗜亦爾。為捨執著耽嗜合我故。觀察依耽嗜。   雲何依出離幾是依出離。為何義故觀依出離耶。謂依耽嗜相違是依出離義。乃至無染有爾所量。出離亦爾。為捨執著離耽嗜我故。觀察出離。   雲何。有為幾是有為。為何義故觀有為耶。謂若法有生滅住異可知。當知是有為義。一切皆是有為。唯除法界法處一分。為捨執著無常我故。觀察有為。   雲何無為。幾是無為。為何義故觀無為耶謂有為相違是無為義。法界法處一分是無為為捨執著常住我故觀察無為。問無取五蘊當言有為。當言無為。答彼不應言有為無為。何以故。諸業煩惱所不為故。不應言有為。隨欲限前不限前故。不應言無為。所以者何。無取諸蘊隨所欲樂。若現前若不現前無為不爾。以常住故問如薄伽梵說。一切法有二種。謂有為無為。雲何今說此法非有為非無為耶答此亦不離二種故。所以者何。若由此義說名有為。不以此義說名無為。若由此義說名無為。不以此義說名有為。依此道理唯說二種。何以故。隨欲現前不現前義故。說名有為。諸業煩惱所不為義故。說名無為。是故此亦不離二種。   雲何世間。幾是世間。為何義故觀世間耶。謂三界所攝及出世智後所得似彼顯現是世間義。似彼顯現者。謂似三界所攝相顯現。似真如等所現相貌。是出世間。未曾得故。如是諸蘊一分十五界十處全。及三界二處一分。是世間。一分者。謂除正智所攝及後所得似出世間相顯現並無為法。為捨執著世依我故。觀察世間。   雲何出世。幾是出世。為何義故觀出世耶謂能對治三界。無顛倒無戲論無分別故。是無分別出世間義。能對治三界者。謂諸聖道此復二種。一聲聞獨覺所得。對治常等顛倒。無顛倒分別故名無分別。二菩薩等所得。對治一切色等法戲論。無戲論分別故名無分別。諸無為法非一切分別所依處故。名無分別。又出世後所得。亦名出世。依止出世故。如是諸蘊一分。及三界二處一分是出世為捨執著獨存我故。觀察出世。   雲何已生。幾是已生。為何義故觀已生耶。謂過去現在是已生義。一切一分是已生。為捨執著非常我故。觀察已生。又有二十四種已生。謂最初已生。相續已生。長養已生。依止已生。轉變已生。成熟已生。退墮已生勝進已生清淨已生。不清淨已生。運轉已生。有種已生。無種已生。影像自在示現已生。展轉已生。剎那壞已生。離會已生。異位已生。生死已生。成壞已生。先時已生。死時已生。中時已生。續時已生。最初已生者。謂初續生時。相續已生者。謂續生已後。長養已生者謂由眠夢飲食梵行定為因。四種長養。依止已生者。謂內諸根。轉變已生者。謂能隨順生樂受等諸根變異成熟已生者。謂於衰老位。退墮已生者。謂捨善趣生惡趣中。勝進已生者。謂與彼相違。清淨已生者。謂遊戲忘念意相憤怨。樂變化天。他化自在色無色界諸天。多放逸故。隨其所應。於所受用境及所住定自在而轉。不清淨已生者。謂彼所餘。運轉已生者。謂往來位。有種已生者。謂除阿羅漢最後蘊。無種已生者。謂最後蘊。影像自在示現已生者。謂所知事同分色。解脫所生色。及如來等色。如其次第。展轉已生者。謂前後生相續。剎那壞已生者。謂一一剎那諸行相。離會已生者。謂愛不愛於會離位。及心於有貪離貪等位。異位已生者。謂於羯邏藍等位。生死已生者。謂有情世間。成壞已生者。謂器世間。先時已生者。謂先時有。死時已生者。謂死有。中時已生者。謂中有。續時已生者。謂生有。   雲何非已生。幾是非已生為何義故觀非已生耶。謂未來及無為法。是非已生義。一切一分是非已生。為捨執著常住我故。觀察非已生。又已生相違是非已生義。   雲何能取。幾是能取。為何義故觀能取耶。謂諸色根及心心法。是能取義。三蘊全色行蘊一分。根相及相應相。如其次第十二界六處全及法界法處一分相應自體。是能取。為捨執著能受用我故。觀察能取受用我者。計我能得愛不愛境。又能取有四種。謂不至能取。至能取。自相現在各別境界能取。自相共相一切時一切境界能取。不至能取者。謂眼耳意根。至能取者。謂餘根。自相現在各別境界能取者。謂五根所生。自相共相一切時一切境界能取者。謂第六根所生又由和合識等生故。假立能取性。所以者何。以依眾緣和合所生識等。假說能取。不由真實義諸法無作用故。   雲何所取。幾是所取。為何義故觀所取耶。謂諸能取亦是所取。以眼根等意識所取故。或有所取非能取。謂唯是取所行義。唯者決定義。此言為簡心所有法。一切皆是所取。為捨執著境界我故。觀察所取。   雲何外門。幾是外門。為何義故觀外門耶。謂欲界所繫法是外門義。除依佛教所生聞思慧及彼隨法行所攝心心法等。問何故聞思所生慧及彼隨法行所攝心心法等。非外門耶。答等流法為因故。由此勢力緣涅槃等。等流法者。謂諸佛真證種類教法。鼻識舌識香味四界。香味兩處全及餘一分欲界所攝。是外門。為捨執著不離欲我故。觀察外門。   雲何內門。幾是內門。為何義故觀內門耶。謂外門相違是內門義。除四界二處全及所餘一分。是內門。為捨執著離欲我故。觀察內門。雲何染污。幾是染污。為何義故觀染污耶。謂不善及有覆無記法。是染污義。有覆無記者。謂遍行意相應煩惱等。及色無色界繫諸煩惱等。諸蘊十界四處一分是染污。十界者。謂七識色聲法界。四處者。謂色聲意法處。為捨執。著煩惱合我故。觀察染污。   雲何不染污。幾是不染污。為何義故觀不染污耶。謂善及無覆無記法。是不染污義。八界八處全。諸蘊及餘界處一分。是不染污。為捨執著離煩惱我故。觀察不染污。   雲何過去。幾是過去。為何義故觀過去耶。謂自相已生故滅故。因果已受用故。染淨功用已謝故。攝因已壞故。果及自相有非有故。憶念分別相故。戀為雜染相故。捨為清淨相故。是過去義。因果已受用者。謂已生故已滅故。如其次第。染淨功用已謝者。謂如現在貪等信等令心染淨。功能無故。攝因已壞者。置習氣已方滅故。果及自相有非有者。謂於今時所引習氣有故。能引實事無故。憶念分別相者。謂唯有彼所緣境相故。一切一分是過去。除未來現在及無為故。為捨執著流轉我故。觀察過去。   雲何未來。幾是未來。為何義故觀未來耶。謂有因非已生故。未得自相故。因果未受用故。雜染清淨性未現前故。因果自相有非有故。希為雜染相故。不希為清淨相故。是未來義。有因非已生者。為簡無為。彼雖非已生而無因故。未得自相者。自體未生故。因果未受用者。謂彼種子未作所作故。彼性未生故。一切一分是未來。為捨執著流轉我故。觀察未來。雲何現在。幾是現在。為何義故觀現在耶。謂自相已生未滅故。因果受用未受用故。染淨現前故。能顯過去未來相故。作用現前故。是現在義。因果受用未受用者。謂因已滅故。果猶有故。能顯過去未來相者。謂現在世是能施設去來世相。所以者何。依止現在假立去來故。約當得位假立未來。約曾得位假立過去。作用現前者。謂眼等法正為識等所依等事故。一切一分是現在。為捨執著流轉我故。觀察現在。問何故過去未來現在。說名言事非涅槃等耶。答內自所證不可說故。唯曾當現是言說所依處故。所以者何。因說過去等事。遂顯經中三種言事。謂依三世建立非涅槃等。由彼內自所證離名言故。不可宣說。又唯去來今。是見聞覺知言說所依處故。   雲何善。幾是善。為何義故觀善耶。謂自性故相屬故隨逐故發起故第一義故生得故方便故現前供養故饒益故引攝故對治故寂靜故等流故。是善義。五蘊十界四處一分是善。十界者。謂七識色聲法界。四處者。謂色聲意法處。為捨執著法合我故觀察善。自性善者。謂信等十一心所有法。相屬善者。謂彼相應法。隨逐善者。謂即彼諸法習氣。發起善者。謂彼所發身業語業。第一義善者。謂真如。生得善者。謂即彼諸善法。由先串習故感得如是報。由此自性即於是處不由思惟任運樂住。即於是處者。謂於信等處。由此自性不由思惟者。謂無功用不假善友力等。任運樂住者。非唯欲樂。是生得。亦信等俱任運起故。方便善者。謂依止親近善丈夫故。聽聞正法如理作意。修習淨善法隨法行。修習淨善者。謂於正法中一切聞等所生善法。現前供養善者。謂想對如來建立靈廟圖寫尊容。或想對正法書治法藏興供養業。饒益善者。謂以四攝事饒益一切有情。引攝善者。謂以施性福業事及戒性福業事故。引攝生天樂異熟。引攝生富貴家。引攝隨順清淨法。引攝生天樂異熟及生富貴家者。顯得尊貴因。引攝隨順清淨法者。顯得涅槃因。對治善者。謂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伏對治。離繫對治。煩惱障對治。所知障對治。此諸對治後當廣釋。寂靜善者。謂永斷貪慾永斷瞋恚永斷愚癡。永斷一切煩惱。若想受滅。若有餘依涅槃界。若無餘依涅槃界。若無所住涅槃界。如是皆名寂靜善法。等流善者。謂已。得寂靜者。由此增上力故。發起勝品神通等世出世共不共功德。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四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四   雲何不善。幾是不善。為何義故觀不善耶謂自性故相屬故隨逐故發起故第一義故生得故方便故現前供養故損害故引攝故所治故障礙故。是不善義。五蘊十界四處一分是不善。為捨執著非法合我故。觀察不善。自性不善者。謂除染污意相應及色無色界煩惱等。所餘能發惡行煩惱隨煩惱。此復雲何。謂欲界繫不任運起者是不善。若任運起能發惡行者亦是不善。所餘是有覆無記。相屬不善者。謂即此煩惱隨煩惱相應法。隨逐不善者。謂即彼習氣。發起不善者。謂彼所起身業語業。第一義不善者。謂一切流轉。生得不善者。謂由串習不善故感得如是異熟。由此自性即於不善任運樂住。方便不善者。謂依止親近不善丈夫故。聽聞不正法不如理作意。行身語意惡行。現前供養不善者。謂想對歸依隨一天眾已。或殺害意為先。或邪惡見為先。建立祠廟興供養業。令無量眾廣樹非福。殺害意為先建立祠廟者。謂於是處害牛羊等以祭天神。邪惡見為先建立祠廟者。謂於是處受自餓等苦求福求願。損害不善者。謂於一切處起身語意種種邪行。引攝不善者。謂行身語意諸惡行已。於惡趣善趣引攝不愛果異熟。或引或滿。於惡趣中具受引滿果異熟。於諸善趣唯受滿果。謂生彼已由惡行力受貧窮苦。所治不善者。謂諸對治所對治法。障礙不善者。謂能障礙諸善品法。如數與眾集等。   雲何無記。幾是無記。為何義故觀無記耶。謂自性故相屬故隨逐故發起故第一義故生得故方便故現前供養故饒益故受用故引攝故對治故寂靜故等流故。是無記義。八界八處全及餘蘊界處一分。是無記。八界者。謂五色根香味觸界。八處亦爾。為捨執著離法非法我故。觀察無記。自性無記者。謂八色界處意相應品。命根眾同分。名句文身。相屬無記者。謂懷非穢非淨心者。所有由名句文身所攝受心及心法。非穢非淨心者。顯善不善相違心。由名句文身所攝受者。顯彼行相義。以彼意言門轉故。隨逐無記者。謂即彼戲論習氣。以名身等熏習心故。由此習氣後戲論生。發起無記者。謂彼所攝諸心心法所發身業語業。此所攝者。謂懷非穢非淨心者。所有名身等戲論行相所攝心心法。第一義無記者。謂虛空非擇滅。生得無記者。謂諸不善有漏善法報方便無記者。謂非染非善心者。所有威儀路工巧處法。非染非善心者。此顯若非染非善心所發威儀路等。是無記性。所餘隨其所應或善或不善。現前供養無記者。謂如有一想對歸依隨一天眾。遠離殺害意邪惡見。而建立祠廟興供養業。令無量眾於如是處不生長福非福。饒益無記者。謂如有一於自僕使妻子等所。以非穢非淨心而行惠施。受用無記者。謂如有一以無簡擇無染污心受用資具。無簡擇心者為別善性。無染污心者為別不善性。引攝無記者。謂如有一於工巧處串習故。於當來世復引攝如是相身。由此身故。習工巧處速疾究竟。對治無記者。謂如有一為治疾病得安樂故。以簡擇心好服醫藥。寂靜無記者。謂色無色界諸煩惱等。由奢摩他所藏伏故。等流無記者。謂變化心俱生品。是證等流故名等流無記。變化心相應共有等法名俱生品。此心心法謂嬉戲故發起變化是無記性。若為利益安樂有情。當知是善。復有示現善不善無記法。此復雲何。謂佛及得第一究竟菩薩摩訶薩。為欲饒益諸有情故有所示現。當知此中無有一法真實可得。有所示現者。謂佛菩薩由所化有情力故。示現種種善不善等。示現不善者。謂化作賊等示現斷其首足等事。怖餘有情令調伏故。   雲何欲界繫。幾是欲界繫。為何義故觀欲界繫耶。謂未離欲者所有善不善無記法。是欲界繫義。未離欲言顯猶未離少分欲界欲。是未證得三摩地義。若異此者非至定法。亦應是欲界繫。所以者何。由彼已得三摩地故。愛樂斷滅。以所治粗重少分斷故。亦得說有一分離欲。外諸色等是未離欲。業增上力所生故。亦名欲界繫。經言。一切有情共有業增上力所生者。為顯生色無色界者亦有未離欲。業種隨逐故。四界二處全。及餘蘊界處一分。是欲界繫。四界者。謂香味鼻舌識界。二處者。謂香味處。餘一分者。謂除色無色界繫及無漏法。為捨執著欲增上我故。觀察欲界繫。   雲何色界繫。幾是色界繫。為何義故觀色界繫耶。謂已離欲界欲。未離色界欲者。所有善無記法。是色界繫義。除前所說四界二處。餘蘊界處一分是色界繫。一分者。謂除欲無色界繫及無漏法。為捨執著離欲界欲我故。觀察色界繫。   雲何無色界繫。幾是無色界繫。為何義故觀無色界繫耶。謂已離色界欲。未離無色界欲者。所有善無記法。是無色界繫義。三界二處四蘊一分。是無色界繫。三界者。謂意界法界意識界。二處者。謂意處法處。四蘊者。謂受等。亦有三摩地所生色。少故不說。一分者。謂除欲色界繫及無漏法。為捨執著離色界欲我故。觀察無色界繫。   復次有一分離欲。具分離欲。通達離欲。損伏離欲。永害離欲。一分具分離欲者。謂或依地離欲說。若於此地乃至能斷八品煩惱。是一分離欲。若已斷第九品。是具分離欲。或依薩迦耶離欲說。若有學位是一分離欲。若無學位是具分離欲。通達離欲者。謂由見道離欲。損伏離欲者。謂由世間道離欲。永害離欲者。謂由出世間道離欲。復有十種離欲。謂自性離欲。損害離欲任持離欲。增上離欲。愚癡離欲。對治離欲。遍知離欲。永斷離欲。有上離欲。無上離欲。如是十種離欲當知。是違背義不必斷義。由自性故離欲名自性離欲。乃至由永斷故離欲名永斷離欲。如是諸句義分別種類應知。自性離欲者。謂於苦受及順苦受處法生厭背性。損害離欲者。謂習欲者暢熱惱已生厭背性。任持離欲者。謂飽食已於諸美膳生厭背性。增上離欲者。謂得勝處已於下劣處生厭背性。猶如世間已得城主等勝位已。於村主等下劣位生厭背心。愚癡離欲者。謂諸愚夫於涅槃界生厭背性。以不了達寂靜性故。及堅實著薩迦耶故。對治離欲者。謂由世出世道斷諸煩惱。遍知離欲者。謂已得見道者於三界法生厭背性。由遍了知行苦性已。厭背一切有漏事故。永斷離欲者。謂永斷地地諸煩惱已生厭背性。有上離欲者。謂諸世間聲聞獨覺所有離欲。無上離欲者。謂佛菩薩所有離欲。為欲利樂諸有情故。   雲何有學。幾是有學。為何義故觀有學耶。謂求解脫者所有善法。是有學義。從積集資糧位已去名求解脫者。當知求證解脫分位。名積集資糧位。十界四處諸蘊一分是有學。十界者。謂七識色聲法界。四處者。謂色聲意法處。為捨執著求解脫我故。觀察有學。   雲何無學。幾是無學。為何義故觀無學耶。謂於諸學處已得究竟者所有善法。是無學義。以阿羅漢等於增上戒心慧學處已得究竟故名無學。十界四處諸蘊一分是無學。為捨執著已脫我故。觀察無學。   雲何非學非無學。幾是非學非無學。為何義故觀非學非無學耶。謂諸異生所有善不善無記法。及諸學者染污無記法。諸無學者無記法並無為法。是非學非無學義諸異生者。謂除求解脫者。以彼於諸學處求修學故。即名有學。有學染污無記者。如其所應不善及有覆無記是染污。無覆無記是無記。八界八處全及餘蘊界處一分。是非學非無學。為捨執著不解脫我故。觀察非學非無學。   雲何見所斷。幾是見所斷。為何義故觀見所斷耶。謂分別所起染污見疑。見處疑處。及於見等所起邪行煩惱隨煩惱。及見等所發身語意業。並一切惡趣等蘊界處。是見所斷義。此中分別所起染污見疑者。謂聞不正法等為先。所起五見等。分別所起言為簡。俱生薩迦耶見及邊執見。問何相邊執見。是俱生耶。答謂斷見已學現觀者起如是怖。今者我我為何所在。見處者。謂諸見相應共有法。及彼種子。疑處亦爾。於見等所起邪行煩惱隨煩惱者。謂依見等門及緣見等。所起貪等一切一分。是見所斷。一分者。除修所斷及無漏故。為捨執著見圓滿我故。觀察見所斷。   雲何修所斷。幾是修所斷。為何義故觀修所斷耶。謂得見道後。見所斷相違諸有漏法。是修所斷義。見所斷相違者。謂除分別所起染污見等。餘有漏法。有漏法言亦攝隨順抉擇分善。粗重所隨故。一切一分是修所斷。一分者。除見所斷及無漏法。為捨執著修圓滿我故。觀察修所斷。   雲何非所斷。幾是非所斷。為何義故觀非所斷耶。謂諸無漏法除抉擇分善。是非所斷。無漏法者。謂出世聖道及後所得並無為法。十界四處諸蘊一分。是非所斷。問何等色聲是非所斷。答無學身中善身語業自性。是非所斷。為捨執著成滿我故。觀察非所斷。   雲何緣生。幾是緣生。為何義故觀緣生耶。謂相故。分別支故。略攝支故。建立支緣故。建立支業故。支雜染攝故。義故。甚深故。差別故順逆故。是緣生義。   相者。謂無作緣生故。無常緣生故。勢用緣生故。是緣生相。由此相故薄伽梵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謂無明緣行乃至廣說。此有故彼有者。顯無作緣生義。唯由有緣故果法得有。非緣有實作用能生果法。此生故彼生者。顯無常緣生義。非無生法為因故。少所生法而得成立。無明緣行等者。顯勢用緣生義。雖復諸法無作無常。然不隨一法為緣故一切果生。所以者何。以諸法功能差別故。如從無明力故諸行得生。乃至生力故得有老死。分別支者。謂分別緣生為十二分。由十二支緣起差別故。何等十二。謂無明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取有生及老死。   略攝支者。謂前所分別無明等十二支。今復略攝為四。謂能引支所引支能生支所生支。唯由如是四種支故。略攝一切因果生起法盡。謂於因時有能引所引。於果時有能生所生。能引支者。謂無明行識。為起未來生故。於諸諦境無智為先。造諸行業熏習在心故。所引支者。謂名色六處觸受。由心習氣力能令當來名色等前後相依次第生起種子得增長故。能生支者。謂愛取有。由未永斷欲等愛力。於欲等中愛樂。妙行惡行差別為先發起貪慾。以有有取識故。於命終位將與異熟隨順貪慾。隨一業習氣現前有故。所生支者。謂生老死。由如是業差別習氣現前有故。隨於一趣一生等差別眾同分中。如先所引名色等異熟生起故。生老死言為顯依三有為相故。所以老死合立一支者。為顯離老得有死故。非於胎生身中離名色等得有六處等法。是故於彼各別立支。   建立支緣者。謂習氣故引發故思惟故俱有故。建立支緣隨其所應。依四緣相建立支緣。且如無明望行。前生習氣故。得為因緣。由彼熏習相續所生諸業能造後有故。當於爾時現行無明能引發故。為等無間緣。由彼引發差別諸行流轉相續生故。思惟彼故。為所緣緣。以計最勝等不如理思惟緣愚癡位為境界故。彼俱有故。為增上緣。由彼增上力令相應思顛倒緣境而造作故。如是一切隨其所應盡當知。   建立支業者。謂無明支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有愚癡。二與行作緣。令諸有情於有愚癡者。謂由彼所覆於前中後際不如實知故。由此因緣起如是疑。我於過去世為有為無如是等。與行作緣者。由彼勢力令後有業得增長故。行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諸趣中種種差別。二與識作緣。令諸有情於趣差別者。由業勢力令諸有情趣種種異趣故。與識作緣者。由習氣力能使當來名色等生起種子得增長故。識有二種業。一持諸有情所有業縛。二與名色作緣。持諸有情業縛者。與行所引習氣俱生滅故。與名色作緣者。由識入母胎名色得增長故。名色有二種業。一攝諸有情自體。二與六處作緣。攝有情自體者。由彼生已得預有情眾同分差別數故。與六處為緣者。由名色等前支為依止六處等後支得生起故。六處有二種業。一攝諸有情自體圓滿二與觸作緣。攝諸有情體圓滿者。由彼生已餘根無缺故。觸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所受用境界流轉。二與受作緣。令有情於境轉者。依此為門。受用順樂受等三種境界故。受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於所受用生果流轉。二與愛作緣。令有情於受用生果流轉者。由此為依受用種種可愛等業異熟故。與愛為緣者。悕求與此和合等為門。諸愛生故。愛有二種業。一引諸有情流轉生死。二與取作緣。引諸有情流轉生死者。由彼勢力生死流轉無斷絕故。與取作緣者。愛味求欲為門。於欲等中貪慾轉故。取有二種業。一為取後有令諸有情發有取識。二與有作緣。為取後有發有取識者。為那落迦趣等差別後有相續不斷。令業習氣得決定故。與有作緣者。由此勢力諸行習氣得轉變故。有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後有現前。二與生作緣。令後有現前者。能引無間餘趣故。與生作緣者。由此勢力餘眾同分轉故。生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名色六處觸受次第生起。二與老死作緣。令名色等次第起者。能引後後位差別故。與老死作緣者。由有此生彼相續變壞皆得有故。老死有二種業。一數令有情時分變異壞少盛故。二數令有情壽命變異壞壽命故。   支雜染攝者。若無明若愛若取。是煩惱雜染所攝。若行若識若有。是業雜染所攝。餘是生雜染所攝。問何故識支業雜染攝耶。答諸行習氣所顯故。義者。謂無作者義。有因義。離有情義。依他起義。無作用義。無常義。有剎那義。因果相續不斷義。因果相似攝受義因果差別義。因果決定義。是緣起義。謂離自在天等作者故。是無作者義。以無明等為因故。是有因義。無自然我故。是離有情義。託眾緣生故。是依他起義眾緣作用空故。是無作用義。以非恆故是無常義。生時過已無暫住故。是有剎那義。因剎那滅果剎那生時分等故。是因果相續不斷義。不從一切一切生故。是因果相似攝受義。從非一一類因一非一類果生故。是因果差別義。於餘相續不受果故。是因果決定義。甚深者。因甚深故。相甚深故。生甚深故。住甚深故。轉甚深故。是甚深義。謂即由此無作者等義顯緣起法五種甚深。由二種義顯因甚深。對治不平等因無因論故。由一種義顯相甚深。是無我相故。由二種義顯生甚深。雖從眾緣果法得生。然非彼所作故。由二種義顯住甚深。實無安立顯現似住故。由四種義顯轉甚深。因果流轉難了知故。又諸緣起法雖剎那滅而住可得。雖無作用緣而有功能緣可得。雖離有情而有情可得。雖無作者而諸業果不壞可得。是故甚深。業果不壞者雖內無作者而有作業受彼果報又諸法不從自生。不從他生。不從共生。非不自作他作因生。是故甚深。不從自生者。謂一切法非自所作。彼未生時無自性故。不從他生者。謂彼諸緣非作者故。不從共生者。謂即由此二種因故。非不自作他作因生者。緣望果生有功能故。又有差別。謂待眾緣生故非自作。雖有眾緣無種子不生故非他作。彼俱無作用故非共作。種子及眾緣皆有功能故非無因生。是故如是說。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若緣起理非自非他。遣雙句者猶為甚深。況總忘四句。是故緣起最極甚深。   差別者。謂識生差別故。內死生差別故。外穀生差別故。成壞差別故。食持差別故。愛非愛趣分別差別故。清淨差別故。威德差別故。是差別義。識生差別者。謂眼色為緣眼識得生。如是等內死生差別者。依有情世間說。謂無明等為緣能生行等。外穀生差別者。謂種緣芽芽緣莖。如是展轉枝葉花果次第得生。成壞差別者。謂一切有情共業增上力為緣大地等生故。食持差別者。謂四食為緣三界有情相續住故。愛非愛趣分別差別者。謂妙行惡行為緣往善惡趣故。清淨差別者。謂順解脫分善為緣生順抉擇分善。如是見道等漸次乃至得阿羅漢果等。或外從他聞音內如理作意為緣發生正見。次第乃至諸漏永盡。威德差別者。謂內證為緣發神通等最勝功德。由此差別應隨廣說諸行緣起。   順逆者。謂雜染順逆故。清淨順逆故。是說緣起順逆。雜染順逆者。或依流轉次第說謂無明緣行。如是等順次第說或依安立諦說。謂老死苦老死集老死滅老死趣滅行。如是等逆次第說。清淨順逆者。謂無明滅故行滅。如是等順次第說。由誰無故老死無。由誰滅故老死滅。如是等逆次第說。應如是觀緣生起義。一切皆是緣生。唯除法界法處一分諸無為法。為捨執著無因不平等因我故。觀察緣生。   雲何緣。幾是緣。為何義故觀緣耶。謂因故等無間故所緣故增上故。是緣義。一切是緣。為捨執著。我為因法故。觀察緣。因緣者。謂阿賴耶識及善習氣與有漏無漏諸法。如其次第為因緣故。阿賴耶識復有二種。謂成熟及加行。成熟者。是諸生得法因緣。加行者。是諸方便法及當來世餘阿賴耶識因緣。又加行阿賴耶識者。謂於此生中現行轉識等之所熏集。善習氣者。謂順解脫分習氣。由此習氣用出世間證等流法為緣生故。能與出世法作因緣。又自性故差別故助伴故等行故增益故障礙故攝受故。是因緣相。當知此中以自性等六種因相顯因緣義。謂自性差別兩句建立能作因。餘句如其次第建立俱有相應同類遍行異熟因。   自性者。謂能作因自性依因自性建立能作因故。當知一切因皆能作因所攝。為顯差別義故。復別建立助伴等因。   差別者。謂能作因差別略有二十種。一生能作。謂識和合望識。由此和合所作本無今有故。二住能作。謂食望已生及求生有情。由此勢力生已相續不斷故。三持能作。謂大地望有情。載令不墮故。四照能作。謂燈望諸色了闇障故。五變壞能作。謂火望薪。令彼相續變異故。六分離能作。謂鎌望所斷。令連屬物成二分故。七轉變能作。謂工巧智等望金銀等物。轉彼方分成異相故。八信解能作。謂煙望火。由此比知不現見故。九顯了能作。謂宗因喻望所成義。由此得正決定故。十等至能作。謂聖道望涅槃。由此證彼故。十一隨說能作。謂名想見。由如名字取相執著隨起說故。十二觀待能作。謂觀待此故。於彼求欲生。如待飢渴追求飲食。由此是彼欲生因故。十三招引能作。謂懸遠緣。如無明望老死。由此異位展轉招當有故。十四生起能作。謂鄰近緣。如無明望行。由此無間生當有故。十五攝受能作。謂所餘緣。如田水糞等望穀生等。雖自種所生。然增彼力故。十六引發能作。謂隨順緣。如臣事王令王悅豫。由隨順引發故。十七定別能作。謂差別緣。如五趣緣望五趣果。由差別自性招別別果故。十八同事能作。謂和合緣。如根不壞境界現前。作意正起望所生識。以成自所作必待餘能作故。十九相違能作。謂障礙緣。如雹望穀。能損彼故。二十不相違能作。謂無障礙。如穀無障與上相違。於此能作因差別中。唯說識和合等者。且舉綱要為諸智者依此一方。類思餘故。   助伴者。謂諸法共有而生。必無缺減。如四大種及所造色隨其所應。非一切聚定有四大及色等所造。若於是處有爾所量。此必俱生互不相離。   等行者。謂諸法共有等行所緣必無缺減。如心心法前約助伴。決定建立俱有因中。唯說大種及所造色者。此但略摽綱目。以心心法互不相離性。決定故。亦助伴攝。若爾不應別立相應因諸心心法亦共有因所攝故。雖爾然義有異。謂諸法共有等行所緣互不相離。此等行故立相應因。非唯共有義。如心心法。   增益者。謂前際修習善不善無記法故。能令後際善等諸法展轉增勝後後生起。前際修習者。謂先所數習現行義。後際展轉增勝後後生起者。謂由彼長養諸種子故。於未來世即彼種類增勝而生。如是諸法能為相似增長因故立同類因。   障礙者。謂隨所數習諸煩惱故。隨所有惑皆得相續增長堅固。乃令相續遠避涅槃。此遍行因。非唯令相似煩惱增長。所以者何。若有隨習貪等煩惱。皆令瞋等一切煩惱相續增長堅固。由此深重縛故障解脫得。是故建立遍行因。   攝受者。謂不善及善有漏法能攝受自體故。即是異熟因。由此能引攝當來一向不相似。無覆無記自體所攝。異熟果故即攝受義。建立異熟因。善有漏言為簡無漏。由違生死故不能感異熟果。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五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本事分中三法品第一之五   等無間緣者。謂中無間隔。等無間故。同分異分心心法生。等無間故。是等無間緣義。中無間隔等無間者。不必剎那中無間隔。雖隔剎那。但於中間無異心隔。亦名中無間隔。若不爾入無心定心望出定心。應非等無間緣。然是彼緣。是故於一相續中前心望後心。中間無餘心隔故。是等無間緣。如心望心當知心法亦爾。同分異分心心法生等無間者。謂善心心法望同分善異分不善無記無間。生心心法為等無間緣。如是不善無記心心法望同分異分無間。生心心法亦爾。又欲界心心法望欲色無色界及無漏無間。生心心法為等無間緣。如是色界等心心法各各別望色界等及欲界等無間。生心心法如其所應盡當知。   問為一切心無間一切心生耶。為有各別決定耶。答有。今於此中若廣別說如是心無間如是心生者。便生無量言論。是故唯應略總建立心生起相。謂諸心生起由十種力。一由串習力。二由樂欲力。三由方便力。四由等至力。五由引發力。六由因力。七由境界力。八由憶念力。九由作意力。十由相續力。   串習力者復有三種。謂下中上品。若於諸定入住出相。未了達故是下品。雖已了達未善串習故是中品。既了達已復善習故是上品。若有下品串習力者。於諸靜慮諸無色定唯能次第入。若有中品串習力者。亦能超越入。唯能方便超越一間。若有上品串習力者。隨其所欲或超一切。若順若逆入諸等至。   樂欲力者。謂已得第二靜慮者入初靜慮已。若欲以第二靜慮地心出。或欲以欲界善及無覆無記心出。即能現前而出於定。如是廣說。餘一切地如理當知。方便力者。謂初修行者唯欲界善心無間色界心生。未至定善心無間初根本靜慮心生。初根本靜慮善心無間第二靜慮地心生。如是廣說。乃至有頂皆如理知。等至力者。謂已入清淨三摩缽底。或時還生清淨等至。或時生染。引發力者。謂從三摩地起乃至現行定地心。與不定剎那心間雜隨轉。乃至由彼相違煩惱現行故。即便退失。此相違煩惱相應心。復由因等四力方得現行。因力者。謂先以積習能退障故決定應退。境界力者。謂淨相勢力增上境界現前故。能隨順生貪等煩惱。憶念力者。謂憶念分別過去境界而生戲論。作意力者。謂由觀察作意思惟種種淨妙相貌。   相續力者有九種。命終心與自體愛相應。於三界中各令欲色無色界生相續。謂從欲界沒還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心結生相續。若生色無色界者。即以色無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心結生相續。如是從色無色界沒。若即生彼若生餘處。有六種心。如其所應盡當知。又此自體愛唯是俱生。不了所緣境。有覆無記性攝。而能分別我自體。生差別境界。由此勢力諸異生輩。令無間中有相續。未離欲聖者亦爾。臨命終時乃至未至不明瞭想位。其中能起此愛現行。然能了別。以對治力之所攝伏。已離欲聖者。對治力強故。雖未永斷然此愛不復現行。彼由隨眠勢力令生相續中有。初相續剎那唯無覆無記。以是異熟攝故。從此已後或善或不善或無記。隨其所應除彼沒心。以中有沒心常是染污。猶如死有生有相續心剎那。亦唯無覆無記。若諸菩薩願力受生者。命終等心當知一切一向是善。已說因論生論等無間緣義。所緣緣者。謂有分齊境所緣故。無分齊境所緣故。無異行相境所緣故。有異行相境所緣故。有事境所緣故。無事境所緣故。事所緣故。分別所緣故。有顛倒所緣故。無顛倒所緣故。有礙所緣故。無礙所緣故。是所緣緣義。有分齊境所緣者。謂五識身所緣境界。由五識身各別境界故。無分齊境所緣者。謂意識所緣境界。以意識身緣一切法為境界故。   無異行相境所緣者。謂不能了別名想眾生意識所緣境界。由彼於境不能作名字故。有異行相境所緣者。謂與此相違。   有事境所緣者。謂除見慢及此相應法。餘所緣境界。無事境所緣者。謂前所除所緣境界。由彼於我處起故。事所緣者。謂除無漏緣不同分界地遍行於事不決了及未來所緣。餘所緣境界。分別所緣者。謂前所除所緣境界。由彼唯緣自所分別為境界故。有顛倒所緣者。謂常等行所緣境界。無顛倒所緣者。謂無常等行所緣境界。有礙所緣者。謂未斷所知障者所緣境界。無礙所緣者。謂已斷所知障者所緣境界。復次若欲抉擇所緣緣義。應以相故差別故安立故遍知故斷故。建立所緣相者。謂若義是似此顯現心心法生因。彼既生已還能執著。顯了內證此義。是所緣相。   差別者有二十九種。一非有所緣。謂顛倒心心法及緣。過去未來夢影幻等所緣境界二有所緣。謂餘所緣境界。三無所緣所緣。謂色心不相應行無為。四有所緣所緣。謂心心法。五正性所緣。謂善法。六邪性所緣。謂染污法。七非正性非邪性所緣。謂無覆無記法。八如理所緣。謂善心心法。九不如理所緣。謂染污心心法。十非如理非不如理所緣。謂異此心心法。十一同類所緣。謂善等緣善等。自地緣自地。有漏緣有漏。無漏緣無漏。如是等。十二異類所緣。謂善等緣不善等。餘地緣餘地。有漏無漏緣無漏有漏。如是等十三異性所緣。謂有尋有伺心心法所緣。十四一性所緣。謂無尋無伺心心法所緣。十五威勢所緣。謂無想及彼方便心心法所緣境界。及空識無邊處所緣境界。此中前二句能除想故名威勢。所餘性大故名威勢。十六略細所緣。謂無所有處所緣境界。十七極細所緣。謂非想非非想所緣。過此更無極細性故。十八煩惱所緣。謂即此能有所緣故。如經中說斷滅所緣。十九法所緣。謂聖教名句文身。二十義所緣。謂依此法義。二十一狹小所緣。謂聲聞乘等。二十二廣大所緣。謂大乘。二十三相所緣。謂止舉捨相。二十四無相所緣。謂涅槃及第一有。二十五真實所緣。謂真如及十六行所緣諸諦。二十六安住所緣。謂滅盡定及定方便心心法所緣。二十七自在所緣。謂解脫等乃至一切種智諸功德所緣。二十八須臾所緣。謂無學所緣唯此生故。二十九隨轉所緣。謂佛菩薩所緣境界。   安立者。謂所緣境體非真實。唯安立故。由四種因知所緣境體非真實。謂相違識相故。無所緣境。識可得故不由功用。應無倒故隨三智轉故。由此道理能取體性亦非真實。三智者。謂自在智。觀察智無。分別智。為顯四因。乃說頌曰。  鬼傍生人天  各隨其所應  等事心異故  許義非真實  於過去事等  夢像二影中  雖所緣非實  而境相成就  若義義性成  無無分別智  此若無佛果  證得不應理  得自在菩薩  由願解力故  如欲地等成  得定者亦爾  成就簡擇者  有智得定者  思惟一切法  如義皆顯現  無分別智行  諸義皆不現  當知無有義  由此亦無識   遍知者。謂如實知相差別安立所緣境界。   斷者。謂聲聞等及與大乘所得轉依。聲聞乘等所得轉依。雖於蘊界處所緣得解脫。然於彼不得自在。大乘所得轉依具得二種已說。所緣緣隨文抉擇義。   增上緣者。謂任持增上故。引發增上故。俱有增上故。境界增上故。產生增上故。住持增上故。受用果增上故。世間清淨離欲增上故。出世清淨離欲增上故。是增上緣義。   任持增上者。謂風輪等。於水輪等器世間。於有情世間大種。於所造諸根。於諸識如是等。引發增上者。謂一切有情共業於器世間故。有漏業於異熟果。如是等俱有增上者。謂心於心法作意。於心觸。於受。如是等。此後增上依二十二根建立。境界增上者。謂眼耳鼻舌身意根。由此增上力色等生故。產生增上者。謂男女根。由此增上力得入胎故。住持增上者。謂命根。由此增上力眾同分得住故。受用果增上者。謂苦樂憂喜捨根。依此能受愛非愛異熟故。世間清淨離欲增上者。謂信勤念定慧根。由此制伏諸煩惱故。出世清淨離欲增上者。謂所建立。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由此永害諸隨眠故。   雲何同分彼同分。幾是同分彼同分為何義故。觀同分彼同分耶。謂不離識彼相似根於境相續生故。離識自相似相續生故。是同分彼同分義。初是同分。諸根與識俱識相似。於諸境界相續生故。由根與識相似轉義。說名同分。第二是彼同分。諸根離識自類相似。相續生故。由根不與識合。唯自體相似相續生。根相相似義。說名彼同分。色蘊一分。眼等五有色界處一分。是同分彼同分。為捨執著與識相應不相應我故。觀察同分彼同分。   雲何執受。幾是執受。為何義故觀執受耶。謂受生所依色故。是執受義。若依此色受得生。是名執受。色蘊一分。五有色界處全。及四一分。是執受。色蘊一分者。謂根根居處所攝。五有色界處全者。謂眼等。四一分者。謂不離根色香味觸。為捨執著身自在轉我故。觀察執受。   雲何根幾是根。為何義故觀根耶。謂取境增上故。種族不斷增上故。眾同分住增上故。受用淨不淨業果增上故。世間離欲增上故。出世離欲增上故。是根義。取境增上者。謂眼等六由此增上力。於色等境心心法轉故。種族不斷增上者。謂男女根由此增上力。子孫等胤流轉不絕故。餘如增上緣中說。受識蘊全。色行蘊一分。十二界六處全。法界法處一分是根。色蘊一分者。謂眼耳鼻舌身男女根。行蘊一分者。謂命信勤念定慧根。十二界全者。謂六根六識界。六處全者。謂內六處。法界法處一分者。謂命及樂等信等五根。為捨執著增上我故。觀察根。   雲何苦苦性。幾是苦苦性。為何義故觀苦苦性耶。謂苦受自相故。隨順苦受法自相故。是苦苦性義。苦受自相者。謂苦受即用苦體為自相故。名苦苦性。隨順苦受法自相者。謂能生此受根境及相應法隨順苦受故。名苦苦性。一切一分是苦苦性。為捨執著有苦我故。觀察苦苦性。   雲何壞苦性。幾是壞苦性。為何義故觀壞苦性耶。謂樂受變壞自相故。隨順樂受法變壞自相故。於彼愛心變壞故。是壞苦性義。此中樂受及隨順樂受法。於變壞位能生憂惱故。此變壞是壞苦性。又由愛故令心變壞。亦是壞苦。如經中說。入變壞心一切一分。是壞苦性。為捨執著有樂我故。觀察壞苦性。   雲何行苦性。幾是行苦性。為何義故觀行苦性耶。謂不苦不樂受自相故。隨順不苦不樂受法自相故。彼二粗重所攝受故。不離二無常所隨不安隱故。是行苦性義。不苦不樂受者。謂阿賴耶識相應受。隨順不苦不樂受法者。謂順此受。諸行。彼二粗重所攝受者。謂苦壞二苦粗重所隨故。不離二無常所隨不安隱者。謂不解脫二苦故。或於一時墮在苦位。或於一時墮在樂位。非一切時唯不苦不樂位。是故無常所隨不安隱義。是行苦性。除三界二處諸蘊一分。一切是行苦性。三界者。謂意界法界意識界。二處者。謂意處法處。一分者。謂除無漏相。為捨執著有不苦不樂我故。觀察行苦性。   雲何有異熟。幾是有異熟。為何義故觀有異熟耶。謂不善及善有漏。是有異熟。由不善及有漏善法。能有當來阿賴耶識及相應異熟。由彼異熟故此二種名有異熟。十界四處諸蘊一分。是有異熟。十界者。謂七識色聲法界。四處者。謂色聲意法處。一分者。謂除無記無漏。為捨執著能捨能續諸蘊我故。觀察有異熟。又異熟者。唯阿賴耶識及相應法。餘但異熟生非異熟餘者謂眼耳等及苦樂等。是阿賴耶識餘。此唯得名異熟生。從異熟生故。雲何食。幾是食。為何義故觀食耶。謂變壞故有變壞者。境界故有境界者。悕望故有悕望者。取故有取者。是食義。初是段食。由變壞時長養根大故。二是觸食。由依可愛境觸攝益所依故。三是意思食。由繫意悕望可愛事力攝益所依故。四是識食。由阿賴耶識執持力身得住故。所以者何。若離此識所依止身便爛壞故。三蘊十一界五處一分是食。為捨執著由食住我故。觀察食。又此四食差別建立略有四種。一不淨依止住食。謂欲界異生由具縛故。二淨不淨依止住食。謂有學及色無色界異生有餘縛故。三清淨依止住食。謂阿羅漢等解脫一切縛故。四示現住食。謂諸佛及已證大威德菩薩。由唯示現食力住故。   雲何有上。幾是有上。為何義故觀有上耶。謂一切有為故。無為一分故。是有上義。除法界法處一分。一切是有上。以一切法中涅槃及清淨真如是最勝相故。為捨執著下劣事我故。觀察有上。   雲何無上。幾是無上。為何義故觀無上耶。謂無為一分故。是無上義。法界法處一分。如前所說是無上。為捨執著最勝事我故。觀察無上。由此所說差別道理。餘無量門可類觀察。復次蘊界處差別略有三種。謂遍計所執相差別。所分別相差別。法性相差別。遍計所執相差別者。謂於蘊界處中遍計所執。我有情命者生者養者數取趣者意生者摩納婆等。於蘊等中實無我等自性。但是遍計所執相故。所分別相差別者。謂即蘊界處法。由於此處我有情等虛妄分別轉故。法性相差別者。謂即於蘊界處中我等無性無我有性。由離有無相真如用蘊等中我等無性無我有性為相故。當知此中依三自性及多分依數取趣無我理說三種相。   復有四種差別。謂相差別。分別差別。依止差別。相續差別。相差別者。謂蘊界處一一自相差別如色受等。分別差別者。謂即於蘊界處中。實有假有。世俗有勝義有。有色無色。有見無見。如是等無量差別。分別如前說。依止差別者。謂乃至有情依止差別有爾所。當知蘊界處亦爾。由依各別內身蘊等諸法種種異故。相續差別者。謂一一剎那蘊界處轉。於一身中蘊等諸法一一剎那性變異故。   問於相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耶。答了知我執過患。問於分別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耶。答了知聚想過患。問於依止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耶。答了知不作而得雖作而失想過患。問於相續差別。善巧為何所了知耶。答了知安住想過患。   又蘊界處有六種差別。謂外門差別。內門差別。長時差別。分限差別。暫時差別。顯示差別。外門差別者。謂多分欲界差別。多分言為簡等流法。為因聞思所生慧。內門差別者。謂一切定地。長時差別者。謂諸異生。分限差別者。謂諸有學及除最後剎那蘊界處。所餘無學。暫時差別者。謂諸無學最後剎那蘊界處。顯示差別者。謂諸佛及已得究竟菩薩摩訶薩。所示現諸蘊界處。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本事分中攝品第二   復次若略說攝有十一種。謂相攝界攝種類攝分位攝。伴攝方攝時攝一分攝具分攝更互攝勝義攝。   相攝者。謂蘊界處一一自相即體自攝。如色蘊攝色蘊。廣說乃至法處攝法處。界攝者。謂蘊界處所有種子阿賴耶識能攝彼界。由彼種子此中有故。種類攝者。謂蘊界處其相雖異。蘊義界義處義等故展轉相攝。蘊義等者。謂色受等皆有聚義。雖相各異一切相攝更互相望同一類故。界義等者。謂眼耳等皆有能持受用義故一切相攝。處義等者。謂眼耳等皆生長門義相應故一切相攝。   分位攝者。謂樂位蘊界處即自相攝。苦位不苦不樂位亦爾。分位等故。如色受等雖同蘊類。然苦樂等分位差別。樂位還攝樂位非苦等位。如是苦位不苦不樂位還自相攝。如蘊界處亦爾。   伴攝者。謂色蘊與餘蘊互為伴故。即攝助伴。餘蘊界處亦爾。如色蘊與餘受等互為助伴能攝五蘊。如是受等一一助伴各攝五蘊。如蘊界處亦爾。互為伴故。一一皆攝一切界處。方攝者。謂依東方諸蘊界處還自相攝餘方。蘊界處亦爾時攝者。謂過去世諸蘊界處還自相攝。未來現在諸蘊界處亦爾。   一分攝者。謂所有法蘊界處所攝。但攝一分非餘。如戒蘊但攝色蘊等一分。定慧蘊等但攝行蘊一分。欲恚害界但攝法界一分。空無邊處等但攝意法處一分。如是等。   具分攝者。謂所有法蘊界處所攝。能攝全分。如苦蘊攝五取蘊。欲界攝十八界。無想有情處攝十處除香味。由此道理於餘經中諸蘊界處所攝。一切法能攝全分。   更互攝者。色蘊攝幾界幾處。十全一少分。受蘊攝幾界幾處。一少分。如受蘊想行蘊亦爾。識蘊攝幾界幾處。七界一處。眼界攝幾蘊幾處。色蘊少分一處全。如眼界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界亦爾。意界攝幾蘊幾處。一蘊一處。法界攝幾蘊幾處。三蘊全色蘊少分一處全。眼識界攝幾蘊幾處。識蘊意處少分。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界亦爾。眼處攝幾蘊幾界。色蘊少分一界全。如眼處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處亦爾。意處攝幾蘊幾界。一蘊七界。法處攝幾蘊幾界。三蘊全一少分一界全。如是諸餘法以蘊界處名說。及餘非蘊界處名說。如實有假有世俗有勝義有所知所識所達有色無色有見無見。如是等如前所顯。隨其所應。與蘊界處更互相攝盡當知。隨其所應者。如蘊一一攝諸界處。界一一攝諸蘊處。處一一攝諸蘊界。如是廣說當思了知。勝義攝者。謂蘊界處真如所攝。   如是攝相。隨諸世間共所成立。相攝道理復有六種。一依處攝。如世間說。贍部洲攝於人。阿練若攝於鹿。當知此中眼等諸根攝眼等識亦爾。二任持攝。如世間說。繩等攝薪束等。當知此中身根攝眼等根亦爾。三同事攝。如世間說。眾人同事共相保信更互相攝。當知此中同一緣轉。諸相應法更互相攝亦爾四攝受攝。如世間說。主能攝錄自僕使等。當知此中阿賴耶識攝受自身亦爾。五不流散攝。如世間說。瓶攝持水。當知此中。諸三摩地攝餘心心法亦爾。六略集攝。如世間說。海攝眾流。當知此中色受蘊等攝眼耳等亦爾。如前所說十一種攝。皆依此中略集攝說。   問於攝善巧得何勝利。答得於所緣略集勝利隨彼彼境略聚其心。如是如是善根增勝。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本事分中相應品第三   復次略說相應有六種。謂不相離相應。和合相應。聚集相應。俱有相應。作事相應。同行相應。不相離相應者。謂一切有方分色與極微處互不相離。由諸色等極微所攝同一處所不相離故。和合相應者。謂極微已上一切有方分色更互和合。如濁水中地水極微更互和合。聚集相應者。謂方分聚色展轉集會。如二泥團相擊成聚。   俱有相應者。謂一身中諸蘊界處。俱時流轉同生住滅。作事相應者。謂於一所作事展轉相攝。如二苾芻隨一所作更互相應。   同行相應者。謂心心法於一所緣展轉同行。此同行相應復有多義。謂他性相應非己性。如心不與餘心相應。受不與餘受相應。如是等。又不相違相應非相違。如貪瞋不相應。善不善不相應。如是等。又同時相應非異時。如現在去來不相應。又同分界地相應非異分界地。如欲界色無色界不相應。初靜慮第二靜慮不相應。如是等。又有一切遍行同行相應。謂受想思觸作意及識。由此六法於一切位決定相應。隨無一法餘亦無故。又有染污遍行同行相應。謂於染污意四種煩惱。由此四法於一切時恆相應故。又有非一切時同行相應。謂依止心或時起信等善法。或時起貪等煩惱隨煩惱法。又有分位同行相應。謂與樂受諸相應法。與苦受不苦不樂受諸相應法。又有無間同行相應。謂在有心位又有有間同行相應。謂無心定所間。又有外門同行相應。謂多分欲界繫心心法。又有內門同行相應。謂諸定地所有心心法。又有曾習同行相應。謂諸異生所有心心法。及有學無學者一分心心法。一分言謂攝一向世間善不善無記法。如其所應。又有未曾習同行相應。謂出世間諸心心法。及初後時出世後所得諸心心法。初後時言為顯非先種類初念已去及第二念等已去出世心心法是未曾習性。   問於相應善巧得何勝利。答能善了悟。唯依止心。有受想等染淨諸法相應不相應義。由此了悟。即能捨離計我能受能想能思能念染淨執著。又能善巧速入無我。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本事分中成就品第四   復次成就相如前已說謂於善不善無記法。若增若減假立獲得成就。此差別有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   種子成就者。謂若生欲界。欲色無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生欲界。三界煩惱隨煩惱成就者依未離欲異生說。若已離欲。或生上地隨所離欲地。即此地煩惱隨煩惱亦成就。亦不成就。未永害隨眠故。對治道所損故。如其次第。及生得善者。隨所生地即此地成就。若生色界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色無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生無色界。欲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無色界繫煩惱隨煩惱。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及生得善。若已得三界對治道。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已生。如此如此品類種子成就。得不成就。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未生。如此如此品類由種子成就故成就。已得三界對治道者。謂已得出世聖道。隨如是如是品類對治已生者。謂修道所斷。上品等煩惱對治已生。如此如此種類種子成就得不成就者。謂已永害隨眠故。   自在成就者。謂諸方便善法。若世出世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等功德。及一分無記法。由自在成就故成就方便善法者。謂聞所生慧等。雖先有種子。若離今生數習增長。終不能起現前故。一分無記法者。謂工巧處變化心等。   現行成就者。謂諸蘊界處法。隨所現前若善若不善若無記。彼由現行成就故成就。   若已斷善根者所有善法。由種子成就故成就。亦名不成就。若非涅槃法。一闡底迦究竟成就雜染諸法。由闕解脫因。亦名阿顛底迦。以彼解脫得因畢竟不成就故。   問何等名為解脫得因。   答若於真如先以集起煩惱粗重。若遇隨順得對治緣。便能永害此堪任性。名解脫得因。若與此相違名無解脫因。   問於成就善巧得何勝利。答能善了知諸法增減。知增減故。於世興衰離決定想。乃至能斷若愛若恚。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六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諦品第一之一   復次略說抉擇有四種。謂諦抉擇法抉擇得抉擇論議抉擇。諦抉擇復有四種。謂依苦集滅道四聖諦說。   苦諦雲何。謂有情生及生所依處。即有情世間器世間。如其次第若生若生處。俱說名苦諦。有情生者。謂諸有情生在地獄畜生餓鬼人天趣中。人謂東毘提訶西瞿。陀尼南贍部洲北俱盧洲。天謂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夜摩天睹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少光天無量光天極光淨天少淨天無量淨天遍淨天無雲天福生天廣果天無想有情天無煩天無熱天善現天善見天色究竟天。無邊空處天無邊識處天無所有處天非想非非想處天。生所依處即器世界。謂水輪依風輪。地輪依水輪。依此地輪有蘇迷盧山七金山四大洲八小洲內海外海。蘇迷盧山四外層級四大王眾天。三十三天所居處別。外輪圍山。虛空宮殿。若夜摩天睹史多天樂變化天他化自在天。及色界天所居處別。諸阿素洛所居處別。及諸那落迦所居處別。謂熱那落迦。寒那落迦。孤獨那落迦。及一分傍生餓鬼所居處別。乃至一日一月周遍流光。所照方處名一世界。如是千世界中有千日千月千蘇迷盧山王千四大洲千四大王眾天千三十三天千夜摩天千睹史多天千樂變化天千他化自在天千梵世天。如是總名小千世界。千小千界總名第二中千世界。千中千世界總名第三大千世界。如此三千大千世界總有大輪圍山周匝圍繞。又此三千大千世界同壞同成。譬如天雨滴如車軸無間無斷從空下注。如是東方無間無斷。無量世界或有將壞。或有將成。或有正壞。或壞已住。或有正成。或成已住。如於東方乃至一切十方亦爾。如是若有情世間若器世間。業煩惱力所生故。業煩惱增上所起故。總名苦諦。業煩惱力所生。業煩惱增上所起者。此二句如其次第顯有情世間及器世間俱是苦性。復有清淨世界非苦諦攝。非業煩惱力所生故。非業煩惱增上所起故。然由大願清淨善根增上所引。此所生處不可思議。唯佛所覺。尚非得靜慮者靜慮境界。況尋思者。   復次已略辯苦諦相。今當廣顯諸經所說苦相差別。所謂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略攝一切五取蘊苦。生何因苦。眾苦所逼故。餘苦所依故。眾苦所逼者。謂曾於母胎生熟藏間。具受種種極不淨物所逼迫苦。正出胎時復受支體逼切大苦。餘苦所依者。謂有生故老病死等眾苦隨逐。老何因苦。時分變壞苦故。病何因苦。大種變異苦故。死何因苦。壽命變壞苦故。怨憎會何因苦。合會生苦故。愛別離何因苦。別離生苦故。求不得何因苦。所希不果生苦故。略攝一切。五取蘊何因苦。粗重苦故。如是八種略攝為六。謂逼迫苦轉變苦合會苦別離苦所希不果苦粗重苦。如是六種廣開為八。轉變苦中分三種故。若六若八平等平等。問如說三苦。此中八苦為三攝八八攝三耶。答展轉相攝。所謂生苦乃至怨憎會苦能顯苦苦。順苦受法苦自相義故。愛別離苦求不得苦能顯壞苦。已得未得順樂受法壞自相義故。略攝一切五取蘊苦能顯行苦。不解脫二無常所隨不安隱義故。問如說二苦。謂世俗諦苦。勝義諦苦。何者世俗苦。何者勝義苦。答生苦乃至求不得苦。是世俗諦苦。世間智境界故。略攝一切五取蘊苦。是勝義諦苦。由安立真如門出世智境界故。   復次諸觀行者。於苦聖諦以四種行觀察共相。謂無常相苦相空相無我相。   無常相者略有十二。謂非有相壞滅相變異相別離相現前相法爾相剎那相相續相病等相種種心行轉相資產興衰相器世成壞相。非有相者。謂蘊界處於一切時我我所性常非有故。言無常者是非有義。由苦聖諦恆無有我我所自性。無者是除遣義。常者是一切時義。以常無故名曰無常。壞滅相者。謂諸行生已即滅。暫有還無故。變異相者。謂諸行異異生。由不相似相續轉故。別離相者。謂於諸行失增上力。或他所攝執為己有。以於資具等事。或時自在失壞。或他陵奪為己有故。現前相者。謂正處無常。由因隨逐今受無常故。法爾相者。謂當來無常。由因隨逐定當受故。死無常性決定當受。剎那相者。謂諸行剎那後必不住。諸行唸唸劣得自體。無間必壞故。相續相者。謂無始時來諸行生滅相續不斷。由無始生死展轉相乘輪迴不絕故。病等相者。謂四大時分壽命變異。由四大乖違齒髮疏落等住時勢盡故。種種心行轉相者。謂於一時起有貪心。或於一時起離貪心。如是有瞋離瞋有癡離癡。若合若散若下若舉。若掉離掉。若不寂靜若寂靜。若定不定。如是等心行流轉。由住能治所治位差別故。資產興衰相者。謂諸興盛終歸衰變。由諸世間富貴榮盛不可愛樂非究竟故。器世成壞相者。謂火水風三種成壞。由火水風災令大地等數成壞故。能燒浸燥如其次第。又有三災頂。謂第二第三第四靜慮。由火水風能壞世界安立處所乃至第一第二第三靜慮邊際。次上所餘名三災頂。如其次第第二第三第四靜慮處所差別。第四靜慮外宮殿等。雖無外災成壞。然彼諸天與宮殿等俱生俱滅。說有成壞。由彼有情初生時與宮殿等俱生。終沒時與彼俱滅。即說此為成壞故。又有三種中劫所謂飢饉疫病刀兵。此小三災劫究竟滿方乃出現。謂世界成已一中劫初唯減。一中劫後唯增。十八中劫亦增亦減。一中劫初唯減者。謂劫成時第二十一劫。一中劫後唯增者。謂最後劫。十八中劫亦增亦減者。謂於中間十八。二十中劫世界正壞。二十中劫世界壞已住。二十中劫世界正成。二十中劫世界成已住。合此八十中劫為一大劫。由此劫數顯色無色界諸天壽量。如說以壽盡故福盡故業盡故。彼彼有情從彼彼處沒。雲何壽盡。謂時死此約時沒說。由所引壽時分究竟應時死故。雲何福盡。謂非時死即非福死。此約非時沒說。以彼有情貪著定味。福力減盡因此命終。由愛定味損害所修引壽業力非時死故。雲何業盡。謂順生受業順後受業俱盡故死。此約相續沒說。由於此處順生後受業受用斯盡。以無業故不復生此。   苦相者。或三或八或六廣說如前。何故經說若無常者即是苦耶。由三分無常為緣苦相可了知故。謂生分無常。滅分無常。俱分無常。生分無常。為緣故苦苦性可了知。生分無常者。謂本無今有。苦品諸行體是逼迫。由此無常為緣苦苦性可了知。滅分無常為緣壞苦性可了知。滅分無常者。謂已有還無。樂品諸行不可愛樂。由此無常為緣壞苦性可了知。俱分無常為緣行苦性可了知俱分無常者。謂粗重諸行相續流轉。若生若滅俱不可樂。由此俱分無常為緣行苦性可了知。即依此義薄伽梵說。諸行無常諸行變壞。又依此義言諸所有受我說皆苦。當知此中於不苦不樂受及樂受。密意故說苦苦。受苦性世間共了故不復密意說。又於生滅二法所隨諸行中有生等八苦。性可了知故。佛說言若無常者即是苦。又於無常諸行中有生等苦可了者。如來依此密意說言。由無常故苦非一切行。若不爾聖道無常故亦應是苦。   空相者。謂若於是處此非有。由此理正觀為空。若於是處餘是有。由此理如實知有。是名善入空性。如實知者不顛倒義。問於何處誰非有。答於蘊界處常恆凝住。不變壞法我我所等非有。由此理彼皆是空。問於是處誰餘有。答即此處無我性。此我無性無我有性。是謂空性。由彼諸行常等相我此中無故。諸行恆時離我性相。無我真性此中有故。非一向無此俱名空性。故薄伽梵密意說言。有如實知有無如實知無。又有三種空性。謂自性空性。如性空性。真性空性。初依遍計所執自性觀。由此自相定非有故。第二依依他起自性觀。由此如所計度皆非有故。第三依圓成實自性觀。由此即空真性故。   無我相者。謂如我論者。所立我相蘊界處非此相。由蘊界處我相無故。名無我相我論外道計度諸行為我。彼諸行非此相故名無我。故薄伽梵密意說言。一切法皆無我。如世尊說。此一切非我所。此非我處此非我我。於如是義應以正慧如實觀察。此言何義。謂於外事密意說此一切非我所。於內事密意說此非我處此非我我所。所以者何。以於外事唯計我所相。是故但遣我所。於內事通計我我所相。是故雙遣我我所。   問前說無常皆剎那相。此雲何知。答如心心法是剎那相。當知色等亦剎那相。由心執受故。等心安危故。隨心轉變故。是心所依故。心增上生故。心自在轉故。又於最後位變壞可得故。生已不待緣自然壞滅故。當觀色等亦唸唸滅。諸無常行壞滅等相。心心法剎那相。世間共了。更不重辯。諸色等法剎那滅相。世不共了故今成立。由心執受者。謂色等身。由剎那心唸唸執受故剎那滅。等心安危者。謂色等身恆與識俱。識若捨離即便爛壞。由身與心安危等故。決定如心唸唸生滅。隨心轉變者。謂世間現見心。在苦樂貪瞋等位身隨轉變。隨剎那心而轉變故身唸唸滅。是心所依者。謂世間共知心依止有根身。若法依此生非此自無壞。能依有可見。如火芽等依薪種等。是故此身是剎那心所依止故。亦剎那滅。心增上生者。謂一切內外色皆心增上所生。能生因剎那滅故。所生果亦剎那滅。如世尊說。諸因諸緣能生於色。彼亦無常。無常因緣力所生故。色雲何常。隨此經句義。身定剎那滅。心自在轉者。謂若證得勝威德心。於一切色如其所欲自在轉變。由隨剎那能變勝解轉變生故。色等剎那道理成就。於最後位變壞可得者。謂諸色等初離自性唸唸變壞。於最後位欻爾變壞。不應道理然此可得。故知色等從初已來唸唸變壞。自類相續漸增為因。能引最後粗相變壞。是故色等唸唸生滅。生已不待緣自然壞滅者。謂一切法從緣生已。不待壞緣自然壞滅。以不待餘緣自然壞滅故。最初生已決定壞滅。若言生已初無滅壞。後方有者不然。無差別故。故知一切可滅壞法。初纔生已即便壞滅。是故諸法剎那義成。   問如世尊說。諸所有色彼一切若四大種若四大種所造。此依何意說。答依容有意說同在一處。依此而有是造義。由所造色離大種處別自建立無功能故。若於此聚此大種可得。當知此聚唯有此大種非餘。或有聚唯一大種。如乾泥團等。或有二大種。謂即此濕。或有三大種。謂即此煖。或有一切大種。謂即此濕煖泥團等。於移轉位所造色亦爾。若於此聚此所造色可得。當知此聚唯此非餘。或有聚唯一所造色如光等。或有二所造色如有聲香風等。或有三所造色如香煙等。由此香煙有色香觸差別所顯故。觸差別者。謂此中輕性。或有四所造色。如沙糖團等。或有五所造色。謂即此有聲時。又若於此聚大種造色隨分可得。當知此中有此非餘。此依粗物說非種子。一一聚中有一切種子故。   又說粗聚色極微集所成者。當知此中極微無體無實無性。唯假建立。展轉分析無限量故。但由覺慧漸漸分析。細分損減乃至可析邊際。即約此際建立極微。問若諸極微無實體性何故建立。答為遣一合想故。若以覺慧分分分析所有諸色。爾時妄執一切諸色為一合想即便捨離。由此順入數取趣無我性故。又為悟入諸所有色非真實故。若以覺慧如是分析所有諸色至無所有。爾時便能悟入諸色皆非真實。因此悟入唯識道理。由此順入諸法無我性故。   復次苦法略有八種差別。謂有廣大不寂靜苦。有寂靜苦。有寂靜不寂靜苦。有中不寂靜苦。有微薄不寂靜苦。有微薄寂靜苦。有極微薄寂靜苦。有非苦似苦住大寂靜。雲何廣大不寂靜苦。謂生欲界未曾積集諸善根者。由欲界一切生趣苦具足所顯故。未集善根不能遮止往諸趣故。如其次第名廣大不寂靜苦。雲何寂靜苦。謂即此已生順解脫分善根者。決定趣向般涅槃故。雲何寂靜不寂靜苦。謂即此為世間道離欲已種善根者。由即此欲界苦為世間道離欲已種善根者決定超越苦苦等故。然非畢竟故。如其次第。如是中不寂靜苦等隨所應當釋。雲何中不寂靜苦。謂生色界遠離順解脫分者。雲何微薄不寂靜苦。謂生無色界遠離順解脫分者。雲何微薄寂靜苦。謂諸有學。雲何極微薄寂靜苦。謂諸無學命根住緣六處。雲何非苦似苦住大寂靜。謂已得究竟菩薩摩訶薩等。乘大悲願力故生諸有中。由能除滅無量眾生相續大苦故。名住大寂靜。   復次前說死苦。死有三種。謂或善心死。或不善心死。或無記心死。善心死者。謂於明利心現行位。或由自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攝故。發起善心趣命終位。不善心死者。謂亦於明利心現行位。或由自不善根力所持故。或由他所引攝故。起不善心趣命終位。無記心死者。謂若於明利心現行位。若於不明利心現行位。或由闕二緣故。或由加行無功能故。起無記心趣命終位。此中所言善等心死者。當知依我愛相應將命終心位前說。修淨行者臨命終位。於身下分。先起冷觸。不淨行者臨命終位。於身上分先起冷觸。又不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黑羊羔光。或如陰闇夜分。修淨行者中有生時。其相顯現如白練光。或如晴明夜分。又此中有在欲色界正受生位。亦從無色界命終後位。亦名意生健達縛等。極住七日。或有中夭。或時移轉。言意生者。謂受化生身。唯心為因故。香所引故。名健達縛。是隨逐於香往受生處。義極住七日。或有中夭者。此約速得生緣者說。若過七日不得生緣。必定命終還生中有。如是展轉乃至七返更不得過。或時移轉者。謂於此位往餘生處。強緣現前。如得第四靜慮起阿羅漢增上慢比丘。彼地中有生時。由謗解脫邪見故。轉生地獄中有。又住中有中亦能集諸業。先串習力所引善等思現行故。又能睹見同類有情。謂先所共行善不善者。如於夢中見已與彼現同遊戲。又中有形似當生處如當生處。前時有形而起故。又此中有所趣無礙。如具神通往來迅速。仍於生處有所拘礙。又此中有於所生處。如稱兩頭低昂道理。終沒結生時分亦爾。又住中有中於所生處發起貪愛。亦用餘煩惱為緣助。此中有身與貪俱滅。羯邏藍身與識俱生此唯是異熟。自此已後根漸生長。如緣起中說。於四生類。或受卵生。或受胎生。或受濕生。或受化生。如緣起中說者。謂名色等前後次第如說。  最初羯邏藍  次生頞部曇  從此生閉屍  閉屍生鍵南  次缽羅奢佉  後髮毛爪等  及色根形相  漸漸而生長   雲何集諦。謂諸煩惱及煩惱增上所生諸業。俱說名集諦。由此集起生死苦故。煩惱增上所生業者。謂有漏業。若爾何故。世尊唯說愛為集諦。由最勝故。謂薄伽梵隨勝而說。若愛。若後有愛。若貪喜俱行愛。若彼彼希樂愛。是名集諦。言最勝者是遍行義。由愛具有六遍行義。是故最勝。何等為六。一事遍行。謂於一切已得未得自身境界事遍行故。於已得自身起愛。於未得自身起後有愛。於已得境界起貪喜俱行愛。於未得境界起彼彼希樂愛。二位遍行。謂於苦苦性等三位諸行中遍隨行故。於已得苦苦性位起別離愛。於未得苦苦性位起不和合愛。於壞苦性位起不別離愛。及和合愛。已得未得差別故。於行苦性位起愚癡愛。由煩惱粗重所顯故。及不苦不樂受所顯故。唯阿賴耶識是最勝行苦位。依止此位因我癡門貪愛轉故。三世遍行。謂於三世中遍隨行故。於過去世起追憶行遍隨行愛。於未來世起希樂行遍隨行愛。於現在世起耽著行遍隨行愛。四界遍行。謂欲色無色三愛次第遍三界故。五求遍行。謂由貪愛遍求欲有邪梵行故。由欲求力不脫欲界招欲界苦。由有求力不脫二界招色無色界苦。由邪梵行求力不脫生死彼彼流轉故。六種遍行。謂有無有愛遍行斷常一切種故。   煩惱者。謂由數故相故緣起故境界故相應故差別故邪行故界故眾故斷故。觀諸煩惱。數者。謂或六或十。六謂貪瞋慢無明疑見。十謂前五見。又分五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相者。若法生時相。不寂靜由此生故身心相續。不寂靜轉是煩惱相。不寂靜性是諸煩惱共相。此復有六。謂散亂不寂靜性。顛倒不寂靜性。掉舉不寂靜性。惛沈不寂靜性。放逸不寂靜性。無恥不寂靜性。   緣起者。謂煩惱隨眠未永斷故。順煩惱法現在前故。不正思惟現前起故。如是煩惱方乃得生。煩惱隨眠未永斷者。彼品粗重未永拔故。順煩惱法現在前者。現前會遇可愛等境故。不正思惟現前起者。於彼境界取淨等相。能隨順生貪瞋等故。   境界者。謂一切煩惱還用一切煩惱為所緣境。及緣諸煩惱事。又欲界煩惱除無明見疑。餘不能緣上地為境。此無明等雖亦有能緣上地者。然彼不能親緣上地如緣自地。由依彼門起分別故。立彼為所緣。所言無明緣上地者。謂與見等相應見者。除薩迦耶見不見世間。緣他地諸行執為我故。上地諸煩惱不緣下地為境。已離彼地欲故。又緣滅道諦諸煩惱。不能親緣滅道為境。由滅道諦出世間智及後得智內所證故。唯由依彼妄起分別說為所緣。分別所計境不離分別故。又煩惱有二種。謂緣無事及緣有事。緣無事者。謂見及見相應法。見謂薩迦耶見及邊執見。所餘煩惱名緣有事。   相應者。謂貪不與瞋相應。如瞋疑亦爾。餘皆得相應。何故貪不與瞋相應。一向相違法必不俱轉故。又貪不與疑相應者。由慧於境不決定必無染著故。餘得相應者。與餘慢等不相違故。如貪瞋亦爾。謂瞋不與貪慢見相應。若於此事起憎恚。即不於此生於高舉。及能推求與餘相應如理應知。慢不與瞋疑相應。無明有二。一一切煩惱相應無明。二不共無明。不共無明者。謂於諦無智。見不與瞋疑相應。疑不與貪慢見相應。忿等隨煩惱更互不相應。展轉相違法必不相應故。如貪分與瞋分。若不相違。猶如煩惱展轉相應。無慚無愧於一切不善品中恆共相應。若離不顧自他不善現行無是處故。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於一切染污品中恆共相應。若離無堪任性等染污性成無是處故。   差別者。謂諸煩惱依種種義立種種門差別。所謂結縛隨眠隨煩惱纏瀑流軛取繫蓋株杌垢燒害箭所有惡行漏匱熱惱諍熾然稠林拘礙等。   問結有幾種。雲何結。何處結耶。答結有九種。謂愛結恚結慢結無明結見結取結疑結嫉結慳結。   愛結者。謂三界貪愛。結所繫故不厭三界由不厭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當知此中宣說諸結若相若用若位辯結差別。且如愛結何等是結。謂三界貪是結自性。雲何為結。謂有此者不厭三界。由此展轉不善現行善不現行。於何位結。謂於後世苦果生位。如是恚結等並如理應知。   恚結者。謂於有情苦及順苦法心有損害。恚結所繫故。於恚境相心不棄捨。不棄捨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慢結者。即七慢。謂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下劣慢邪慢。慢者。謂於下劣計己為勝。或於相似計己相似。心舉為性。過慢者。謂於相似計己為勝。或復於勝計己相似。心舉為性。慢過慢者。謂於勝己計己為勝。心舉為性。我慢者。於五取蘊觀我我所。心舉為性。增上慢者。謂於未得上勝證法計己已得上勝證法。心舉為性。下劣慢者。謂於多分勝計己少分劣。心舉為性。邪慢者。謂實無德計己有德。心舉為性。慢結所繫故。於我我所不能了知。不了知故執我我所。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無明結者。謂三界無智。無明結所繫故。於苦法集法不能解了。不解了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於苦集法不解了者。謂於果性因性有漏諸行。所有過患不了知故。   見結者。即三見。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結所繫故。於邪出離妄計追求。謂我當解脫我所解脫。既解脫已我當常住。或當斷滅。又謂佛法中定無解脫。如是執著邪出離已。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取結者。謂見取戒禁取。取結所繫故。於邪出離方便妄計執著。棄捨八聖支道。妄執薩迦耶見等。及彼為先若戒若禁為清淨道。以妄執著邪出離方便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疑結者。謂於諦猶豫。疑結所繫故。於佛法僧寶妄生疑惑。以疑惑故於三寶所不修正行。以於三寶所不修正行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嫉結者。謂耽著利養不耐他榮發起心妒。嫉結所繫故愛重利養不尊敬法。重利養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慳結者。耽著利養於資生具其心吝惜。慳結所繫故。愛重畜積不尊遠離。重畜積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縛有三種。謂貪縛瞋縛癡縛。由貪縛故縛諸眾生令處壞苦。由瞋縛故縛諸眾生令處苦苦。由癡縛故縛諸眾生令處行苦。由貪等縛縛處壞苦等者。以貪瞋癡於樂等受常隨眠故。又依貪瞋癡故。於善方便不得自在故名為縛。猶如外縛縛諸眾生。令於二事不得自在。一者不得隨意遊行。二者於所住處不得隨意所作。當知內法貪瞋癡縛亦復如是。   隨眠有七種。謂欲愛隨眠瞋恚隨眠有愛隨眠慢隨眠無明隨眠見隨眠疑隨眠。欲愛隨眠者。謂欲貪品粗重。瞋恚隨眠者。謂瞋恚品粗重。有愛隨眠者。謂色無色貪品粗重。慢隨眠者。謂慢品粗重。無明隨眠者。謂無明品粗重。見隨眠者。謂見品粗重。疑隨眠者。謂疑品粗重。若未離欲求者由欲愛瞋恚隨眠之所隨眠。由依彼門此二增長故。未離有求者由有愛隨眠之所隨眠。未離邪梵行求者由慢無明見疑隨眠之所隨眠。由彼眾生得少對治。便生憍慢。愚於聖諦。虛妄計度外邪解脫解脫方便。隨其次第三見二取。如結中說。於佛聖教正法毘柰耶中。猶豫疑惑。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六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七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諦品第一之二   隨煩惱者。謂所有諸煩惱皆是隨煩惱。有隨煩惱非煩惱。謂除煩惱所餘染污行蘊所攝一切心法。此復雲何。謂除貪等六煩惱。所餘染污行蘊所攝忿等諸心法。又貪瞋癡名隨煩惱心法。由此隨煩惱隨惱於心令不離染令不解脫令不斷障故。名隨煩惱。如世尊說。汝等長夜為貪瞋癡隨所惱亂心恆染污。纏有八種。謂惛沈睡眠掉舉惡作嫉慳無慚無愧數數增盛。纏繞於心故名纏。由此諸纏數數增盛纏繞一切觀行者心於修善品為障礙故。修善品者。謂隨修習止舉捨相及彼所依梵行等所攝淨屍羅時。此復雲何。謂修止時惛沈睡眠為障。於內引沈沒故。修舉時掉舉惡作為障。於外引散亂故。修捨時嫉慳為障。由成就此於自他利吝妒門中數數搖動心故。修淨屍羅時無慚無愧為障。由具此二犯諸學處無羞恥故。   暴流有四。謂欲暴流有暴流見暴流無明暴流。隨流漂鼓是暴流義。隨順雜染故。初是習欲求者。第二是習有求者。後二是習邪梵行求者。能依所依相應道理故。見暴流是能依。無明暴流為所依。由有愚癡顛倒推求解脫及方便故。   軛有四種。謂欲軛有軛見軛無明軛。障礙離繫是軛義。違背清淨故。此亦隨其次第習三求者相應現行。   取有四種。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語取。執取諍根執取後有是取義。所以者何。由貪著欲繫縛耽染為因。諸在家者更相鬥諍。此諍根本是第一取。由貪著見繫縛耽染為因。諸出家者更相鬥諍。此諍根本是後三取。六十二見趣是見取。各別禁戒多分苦行是戒禁取。彼所依止薩迦耶見是我語取。由見取戒禁取諸外道輩更相諍論。以於是處見不一故。由我語取諸外道輩互無諍論。於我有性皆同見故。然由此取諸外道等與正法者互有諍論。由彼不信有無我故。如是執著諍論根本。復能引取後有苦異熟故名為取。   繫有四種。謂貪慾身繫瞋恚身繫戒禁取身繫此實執取身繫。以能障礙定意性身故名為繫。所以者何。由此能障定心自性之身故名繫。非障色身。何以故。能為四種心亂因故。謂由貪愛財物等因令心散亂。於鬥諍事不正行。為因令心散亂。於難行戒禁苦惱為因令心散亂。不如正理推求境界為因令心散亂。由彼依止各別見故。於所知境不如正理種種推度妄生執著。謂唯此真餘並愚妄。由此為因令心散動。於何散動。謂於定心如實智見。   蓋有五種。謂貪慾蓋瞋恚蓋惛沈睡眠蓋掉舉惡作蓋疑蓋。能令善品不得顯了是蓋義。覆蔽其心障諸善品令不轉故。問於何等位障諸善法答於樂出家位覺正行位止舉捨位。於樂出家時貪慾蓋為障。希求受用外境界門。於彼不欣樂故。於覺正行時瞋恚蓋為障。於所犯學處同梵行者正發覺時。由心瞋恚不正學故。於止舉兩位惛沈睡眠掉舉惡作蓋為障。如前所說。能引沈沒及散亂故。於捨位疑蓋為障。遠離決定不能捨故。   株杌有三。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先所串習為方便故。成貪等行心不調順。無所堪能難可解脫。令諸眾生難斷此行故名株杌。所以者何。對治道犁難可破壞。約此義故立為株杌。於無量生串習貪等以成其行。堅固難拔猶株杌故。   垢有三種。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毀犯如是屍羅學處。由此有智同梵行者。或於聚落或閑靜處見已。作如是言。此長老作如是事行如是行。為聚落刺點染不淨。說名為垢。以貪瞋癡能現犯戒不淨相故。   燒害有三。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長時數受生死燒惱。故名燒害。由於無始生死流轉因貪瞋癡數被生死苦燒害故。   箭有三種。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於有有具深起追求相續不絕。於佛法僧苦集滅道常生疑惑。故名為箭。於諸有財三寶四諦。隨愛疑門能射傷故。   所有有三。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積畜財物有怖有怨。多住散亂故名所有。由多積集所有資具恆與怖等共相應故。   惡行有三。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恆行身語意惡行。故名惡行。由貪瞋癡能引殺生等諸不善行故。又即依此貪瞋癡門。廣生無量惡不善行故。建立三不善根。所以者何。以諸有情愛味世間。所有為因行諸惡行貪求財利。行惡行故分別世間。怨相為因行諸惡行。由懷瞋恚不忍他過多行惡故執著世間。邪法為因行諸惡行。由懷愚癡起顛倒見。因祠祀等行諸惡故。是故此貪瞋癡亦名惡行。亦名不善根。   漏有三種。謂欲漏有漏無明漏。令心連注流散不絕故名為漏。此復雲何。依外門流注故立欲漏。依內門流注故立有漏。依彼二所依門流注。故立無明漏。令心連注流散不絕是漏義。   匱有三種。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於有及資生具恆起追求無有厭足。常為貧乏眾苦所惱故。故名匱。以貪瞋癡能令身心恆乏短故。   熱有三種。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不如正理執著諸相執著隨好。由執著相及隨好故。燒惱身心。故名為熱。不如正理妄執相好燒身心故。   惱有三種。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隨彼彼處愛樂耽著。彼若變壞便增愁歎。種種憂苦熱惱所觸。故名為惱。由於色等諸可樂事深愛著已。彼若變壞是諸有情。便為種種愁歎等苦所惱亂故。   諍有三種。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執持刀杖興諸戰諍種種鬥訟。是故貪等說名為諍。   熾然有三。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為非法貪大火所燒。非法貪者。謂隨貪著不善業道。又為不平等貪大火所燒。不平等貪者。謂非法非理貪求境界。又為邪法大火所燒。邪法者。謂諸外道惡說法律。以非法貪等能發身心熾然大火。如火熾然故名熾然。   稠林有三。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於諸生死根本行中廣興染著。令諸有情感種種身流轉五趣。令諸有情處生死本行大樹稠林難可出離。是故貪等說名稠林。   拘礙有三。謂貪瞋癡。由依止貪瞋癡故。顧戀身財無所覺了樂處憒鬧。得少善法便生厭足。由此不能修諸善法故名拘礙。依貪瞋癡顧身財等。拘礙有情不得自在修諸善故。又此顧戀身等。即依五種心拘礙說。何等為五謂顧戀身顧戀諸欲樂相雜住。闕於隨順教誡教授。於諸善品得少為足。拘礙心故名心拘礙。諸如是等煩惱義門差別無量。   邪行者。謂貪瞋二煩惱。迷境界及見起邪行。修道所斷見道所斷。隨其次第。貪瞋二種緣少淨相及相違相為境界故。名迷境界雖亦緣。有情起於貪瞋。然依境界門起故。亦名迷境界。慢迷有情及見起邪行。以於下劣等起計己勝等行於有情門邪解轉故。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迷所知境起邪行。依增益損減門。如其所應。見取戒禁取迷諸見起邪行。由於諸見過失取為第一及戒禁清淨故。疑迷對治起邪行。於諸諦中成二解故。無明迷一切起邪行。又十煩惱皆迷苦集起諸邪行。是彼因緣所依處故。所以者何。苦集二諦皆是十種煩惱因緣。又為依處。是故一切迷此因緣依處起諸邪行。又十煩惱皆迷滅道起諸邪行。由此能生彼怖畏故。所以者何。由煩惱力樂著生死。於清淨法起懸崖想生大怖畏。又諸外道於滅道諦。妄起種種顛倒分別。是故十惑皆迷滅道起諸邪行。   界雲何。謂除瞋餘一切通三界繫。瞋唯欲界繫。緣違損境生故。又貪於欲界與樂喜捨相應。如於欲界於初二靜慮亦爾。於第三靜慮與樂捨相應。已上唯與捨相應。貪於欲界與樂相應者。謂在五識身。與喜相應者在意識身。與捨相應者在一切處。於相續末位所以不與憂苦相應者。由此欣行轉故。瞋與苦憂捨相應。苦相應者在五識身。憂相應者在第六識。所以不與喜樂相應者。由此慼行轉故瞋能逼惱自相續故名慼行。與捨相應者於一切處。如前說。慢於欲界與喜捨相應。於初二靜慮與樂喜捨相應。於第三靜慮與樂捨相應。已上唯捨相應。慢於欲界樂不相應者以五識無故。若爾於初二靜慮。雲何與樂相應。與意地樂相應故無過。雲何於彼有意地樂。由說彼地有喜樂故。如經言。雲何為喜。謂已轉依者依於轉識。心悅心踴心適心調心安適受受所攝。依於轉識者即依意識。於三摩呬多位餘識無故。雲何為樂。謂已轉依者依阿賴耶識。攝受所依所依怡悅安適受受所攝此經意說。樂受依初二靜慮生時。與如是心心法聚相應。由欣踴行還令此聚皆得踴悅。又令所依阿賴耶識。自體安樂怡適。由此樂受作二事故。體雖是一建立二種。若喜若樂。是故說此相應慢與樂喜相應。如慢薩迦耶見邊執見見取戒禁取亦爾。邪見於欲界與憂喜捨相應。於色無色界隨所有受皆與相應。雲何邪見於欲界與憂喜相應。謂先造妙行惡行者。見此無果生欣慼故。所以不與苦樂相應者。由一切見皆在意地故。疑於欲界與憂捨相應。於色無色界隨所有受皆與相應。所以欲界非喜相應者。不決定心若未息滅喜不生故。色界中疑疑上靜慮者。由喜樂定力所引持故。亦得隨轉。是故於彼亦與喜樂相應。無明有二種。謂相應不共相應無明。一切煩惱相應故。若於是處隨所有受皆得相應。不共無明於欲界與憂捨相應。於上界隨所有受皆得相應。喜樂相應不相應理應如疑說。何故諸煩惱皆與捨相應。以一切煩惱墮中庸位方息沒故。所以者何。煩惱生起展轉相續漸漸微薄。勢力將盡墮處中位。於此位中必與捨受相應。   又貪於欲界在六識身。如貪瞋無明亦爾。貪於色界在四識身。彼無鼻舌識故。於無色界唯在意識身。如貪無明亦爾。慢見疑於一切處唯在意識身。由彼於稱量等門轉故。又貪瞋慢於欲界緣一分事轉。如於欲界於色無色界亦爾。慢緣一分事轉者。隨於一分高舉生故。所餘煩惱於一切處遍緣一切事轉。   眾雲何。謂二眾煩惱。見道所斷眾。修道所斷眾。欲界見苦所斷具十煩惱。如見苦所斷見集滅道所斷亦爾。若迷此起邪行即見此所斷。問若緣此為境即迷此起邪行耶。答不必爾。緣無漏為境。煩惱唯於有漏事隨增故。若是處是彼因緣及所依處。彼迷此起邪行。是見苦所斷如見苦所斷見集滅道所斷亦爾。隨其所應色界見四種所斷。各有九煩惱除瞋。如色界無色界亦爾。如是見道所斷煩惱眾。總有一百一十二。欲界修所斷有六煩惱。謂俱生薩迦耶見邊執見。及貪瞋慢無明。何等名為修所斷。俱生薩迦耶見。謂聖弟子雖見道已生。而依止此故我慢現行。如經言。長老馱索迦當知。我於五取蘊不見我我所。然於五取蘊有我慢我欲我隨眠。未永斷未遍知未滅未吐。猶如乳母有垢膩衣。雖以鹵土等水浣濯極令離垢。若未香熏臭氣隨轉。復以種種香物熏坌臭氣方盡。如是佛聖弟子。雖以見道永斷分別身見之垢。若未以修道熏習相續。無始串習虛妄執著習氣所引不分別事我見隨轉。復以隨道熏習相續彼方永滅。俱生邊執見者。謂斷見所攝。由此見故於涅槃界其心退轉生大怖畏。謂我我今者何所在耶。貪等煩惱修道所斷者。謂除見品所攝。色界修道所斷有五除瞋。如色界無色界亦爾。如是修道所斷煩惱總有十六。   斷雲何。謂如此差別斷。由此作意斷從此而得斷。如此差別斷者。謂遍知故遠離故得對治故。遍知者。謂彼因緣事遍智自體遍智過患遍智。彼因緣事遍智者。謂知煩惱隨眠未永斷故。如是等如前說。自體遍智者。謂知此煩惱生已極惱亂心性。過患遍智者。謂知此煩惱能引自害。能引害他。能引俱害。能生現法過。能生後法過。能生現法後法過。能令有情受此所生身心憂苦。遠離者。雖彼暫生而不堅執。由彼因緣事遍智等三種遍智。於彼已生一切煩惱。心不堅執方便遠離。得對治者。謂未生者令不生故。已生者令斷故得對治道。為令未生已生煩惱不生永斷。修治道故。問何等作意能斷耶。答總緣作意觀一切法。皆無我性能斷煩惱。總緣作意者。謂合緣一切法共相行作意。問若唯總緣諸法無我智能斷煩惱者。何故顯示無常等行。答非為斷煩惱故修習彼行。但為修治無我行故。由依無常行引得苦行。依止苦行引無我行。如經言。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故建立此無我行為無上。無上有三種。謂智無上行無上解脫無上。智無上者。謂無我智。得此智已更無所求故。行無上者謂樂。速通行一切。行中最第一故。解脫無上者。謂無。學不動解脫。於一切解脫最為勝故。此三無上如其次第。依止見修無學道說。問從何而得斷耶。答不從過去已滅故。不從未來未生故。不從現在道不俱故。然從諸煩惱粗重而得斷為。斷如是如是品粗重。生如是如是品對治。若此品對治生。即此品粗重滅。平等平等猶如世間明生暗滅。由此品離繫故。令未來煩惱住不生法中。是名為斷。   復次煩惱增上所生業雲何。謂若思業若思已業。總名業相。又業有五種。謂取受業作用業加行業轉變業證得業。取受業者。謂眼等能見色等。作用業者。謂地等能任持等。或復諸法自相所作。謂所有色質礙變壞如是等。加行業者。謂意解為先起身業等。轉變業者。謂金師等造莊嚴具等。證得業者。謂聖道等證涅槃等。今此義中意多分別加行業。頗亦兼有證得作用二業。思業雲何。謂福業非福業不動業。思已業雲何。謂身業語業意業又。此身語意三業或善或不善。不善者即十不善業道。謂殺生不與取欲邪行。妄語離間語粗惡語綺語。貪慾瞋恚邪見。善者即十善業道。謂離殺生乃至離雜穢語無貪無瞋正見。今於此中唯以業道顯身等業者。為隨順經就勝而說。彼方便等亦身等業所攝故。前三中四後三業道。隨其次第是身語意業相。又殺生等應以五門分別其相。謂事故意樂故方便故煩惱故究竟故殺生。等事者。謂有情數非有情數。如其所應依此處所起殺生等。意樂者。謂於此事起此想意樂。及起當作此業道意樂。方便者。謂此作用或自或他發身語意。煩惱者。謂貪瞋癡。如其所應或總或別。究竟者。由彼彼方便如是如是業道圓滿。或於爾時或於後時。於此義中殺生事者。謂有情數。意樂者。謂此想及必害意方便者。謂為害故如刀杖等。煩惱者。謂貪等。究竟者。謂彼眾生由方便故。或無間死或後時死。不與取等事及究竟當廣分別。餘如理應思。不與取事者。謂他所攝若有情數非有情數。究竟者。謂取為己有。欲邪行事者。謂非所行女。或雖所行非分非處非時非量。及不應理一切男及不男究竟者。謂兩兩交會虛。誑語事者謂。見聞覺知不見不聞不覺不知意樂者謂。別異想欲別異說究竟者。謂時眾及對言者領解。離間語事者。謂諸有情若和合若不和合。意樂者。謂即於彼起乖離及不和合意。究竟者。謂所破領解。粗惡語事者。謂諸有情能為損害。究竟者。謂發粗惡言。綺語事者。謂能引攝不饒益義。究竟者。謂正發此言。貪慾事者。謂他所攝資財。意樂者。謂起此想及愛樂。方便者。謂思量籌度欲為己有。究竟者。決定執為己有。瞋恚事者。謂諸有情能為損害。究竟者謂決定加害等。邪見事者。謂實有義。意樂者。謂於實有起非有想。及彼欲樂。究竟者。謂決定誹謗。如經言故思造業。雲何名為故思造業。略有五種。謂他所教敕故思造業。他所勸請故思造業。無所了知故思造業。根本執著故思造業。顛倒分別故思造業。他所教敕故思造業者。猶如有一。雖不欲樂因他強力之所教敕發起故思行不善業。他所勸請故思造業者。猶如有一。雖不欲樂因他勸請因他引導。執為利益發起故思行不善業。無所了知故思造業者猶如有一。不了德失無所執著。隨欲所作發起故思行不善業。根本執著故思造業者。猶如有一。為貪瞋等諸不善根纏蔽其心。猛利執著發起故思行不善業。顛倒分別故思造業者。猶如有一。依不平等因見愛樂邪法。為求當來可愛異熟發起故思行不善業。於此五中根本執著故思造業。顛倒分別故思造業。此二種若作若增長非不受異熟。所以者何。前三故思作業雖作不增長。輕故不必受異熟。後二故思作業若作若增長。重故必定受異熟。作者。謂起造諸業令其現行。增長者。謂令習氣增益。於阿賴耶識中長養異熟種子故。如經言。決定受業者雲何決定。謂作業決定。受異熟決定。分位決定。作業決定者。由宿業力感得決定異熟相續。於此生中必造此業。何以故。應造此業期限決定故。終不越限必造此業。乃至諸佛世尊大神通力。亦不能為障令其不造。隨因決定力果相續轉變故。受異熟決定者。如先所說故思造業。分位決定者。謂現法受等分位決定業。如由此業於現法中必定受異熟。由此業必受。生異熟由此業必受後異熟又十不善業。道異熟果者於三惡趣。中隨下中上品受傍。生餓鬼那落迦異熟。等流果者。各隨其相於人趣中感得自身眾具衰損。謂從惡趣沒後生人中。由殺盜等各隨其相。感得自身眾具衰損。所謂壽命短促常貧窮等如其所應。增上果者。各隨其相感得所有外事衰損。謂殺生等各隨其相。感稼穡等外事衰損所謂外具乏少光澤。是殺生增上果如是等。如經言。於一切十不善業道修習。多修習故生於那落迦傍生餓鬼。是彼異熟果若得來此人同分中。由殺生故今得短壽。不與取故乏少財物。欲邪行故妻不貞良。由虛誑語故多被誹謗。離間語故親友乖離。粗惡語故恆聞不如意聲。由綺語故言不威肅。由貪慾故貪轉猛盛。由瞋恚故瞋轉猛盛。由邪見故癡轉猛盛。諸邪見者癡增上故。是彼等流果。由極修習殺生業故。一切外事乏少光澤。不與取故多遭霜雹。欲邪行故多諸塵坌。妄語故多諸臭穢。離間語故高下險阻。粗惡語故其地鹹鹵磽確穢惡。綺語故時候乖變。貪慾故果實鮮少。瞋恚故果味辛苦。邪見故果味辛苦。或全無果。是彼增上果。又十善業道異熟果者。謂於人天趣中受人天異熟。等流果者。謂即於彼處各隨其相感得自身眾具興盛。增上果者。謂即於彼處各隨其相感得外事興盛。如不善業道建立異熟果等三種差別。如是有漏善業道。於人天中三果差別。如其所應亦當建立。又善不善業於善趣惡趣中感生異熟時。有二種差別。謂招引業圓滿業。招引業者。謂由此業能牽異熟果。圓滿業者。謂由此業生已領受愛不愛果。復次或有業。由一業力牽得一身。謂由一業力長養一生異熟種子故。或有業由一業力牽得多身。謂由一業力長養多生異熟種子故。或有業由多業力牽得一身。謂由多業剎那數數長養一生異熟種子故。或有業由多業力牽得多身。謂多剎那業更相資待。展轉長養多生異熟種子故。問若一有情成就多業。雲何次第受異熟果耶。答於彼身中重者先熟。或將死時現在前者。或先所數習者。或最初所行者。彼異熟先熟。如經言有三種業。謂福業非福業不動業。福業者。謂欲界繫善業。非福業者。謂不善業。不動業者。謂色無色界繫善業。問何故色無色繫善業名不動耶。答如欲界中餘趣圓滿善不善業。遇緣轉得餘趣異熟。非色無色繫業。有如是事。所受異熟界地決定故。是故約與異熟不可移轉。名為不動。又定地攝故說為不動。問如經中說。無明緣行。若福非福及與不動。雲何福及不動行緣無明生耶。答有二種愚。一異熟愚。二真實義愚。由異熟愚故發非福行。由真實義愚故發福及不動行。由異熟愚發非福行者。由彼一向是染污性。無明合時必不容受信解異熟行相正見故。由真實義愚發福不動行者。真實義即四聖諦。於彼愚癡名真實義愚。未見諦者雖起善心。由彼隨眠所隨縛故。亦名愚癡。由彼勢力於三界苦不如實知。便能發起後有因性福不動行。非已見諦者能發此業。無真實義愚故。是故彼業說因此生。復次殺生業道貪瞋癡為方便。由瞋究竟。如殺生粗惡語瞋恚業道亦爾。殺生貪為方便者。為皮肉等故。瞋為方便者。為除怨等故。癡為方便者。為祠祀等故。由瞋究竟者。離無慈悲必不殺害他有情故。粗惡語等如理應知。不與取業道貪瞋癡為方便。由貪究竟。如不與取欲邪行貪慾亦爾問貪慾等雲何用貪等為方便。答前說貪慾業道於他資財決定執為己有為性。若即於此資財先起餘貪。加行追求欲為己有。即立此為貪方便。若先起瞋餘勿有。此是瞋方便。若先起癡。謂於他物取為己有無有過失。是癡方便。如是所餘如理應知。虛誑語業道貪瞋癡為方便。於三種中隨由一究竟。如妄語離間語綺語亦爾。邪見業道貪瞋癡為方便。由癡究竟。   復次如經言有共業。有不共業。有強力業有劣力業。雲何共業。若業能令諸器世間種種差別。雲何不共業。若業能令有情世間種種差別。或復有業。令諸有情展轉增上。由此業力說諸有情更互相望為增上緣。以彼互有增上力故。亦名共業。由此勢力諸有情類展轉互為諸心心法變異生因。是故經言。如是有情與餘有情互相見等。而不受用不易可得。雲何強力業。謂對治力強補特伽羅故。思所造諸不善業。由對治力所攝伏故。令當受那落迦業轉成現法受。應現法受業轉令不受。所以此業名強力者。由能對治業力強故。此能治業望所治業其力強勝。令彼所感諸苦異熟轉變滅故。又故思所造一切善業望不善業。對治力強皆名強力。依此業故薄伽梵說。我聖弟子能以無量廣大之業善熏其心。諸所造作有量之業。此業不能牽引不能留住。亦不能令墮在彼數。又對治力劣補特伽羅。故思所造諸不善業望諸善業皆名強力。又故思造業異熟決定。不斷不知名強力業。此中意說。一切善不善業無有差別。但異熟決定。諸聖道力所不斷者。皆名強力業。又欲界繫諸不善業性皆是強。眾多煩惱隨煩惱等為助伴故。又先所串習名強力業。以數熏習於相續故又依強位名強力業。由處盛年所造諸業猛利執著淨信所發故。又不可治者。所造諸業。名強力業。由無涅槃法者所有諸業。非對治力所能伏故。又由田故發強力業。謂害母等業。又由心加行故發強力業。謂於無上菩提發強大願等。此所生業其力猛盛名強力業。復次由九種因發強力業。謂田故事故自體故所依故作意故意樂故助伴故多修習故與多眾生共所行故。由此九因發強力業田者。謂具大功德堪為福田。事者。謂所施物多而精妙。自體者。謂戒勝於施修勝於戒如是等。所依者。謂已離欲者作諸福業。作意者。謂猛利淨信俱行作意意樂者。謂希求涅槃所有意樂助伴者。謂更廣修習餘福業事共相攝受。多修習者。謂數數修習或數數尋思。與多眾生共所行者。謂自作教他見作隨喜。與此相違是劣力業。   如世尊說。若有說言。彼彼丈夫補特伽羅。隨如是如是業若作若增長還受如是如是異熟。若有是事便不應修清淨梵行。亦不可知正盡諸苦作苦邊際。若有說言。彼彼丈夫補特伽羅。隨如是如是順所受業若作若增長。還受如是如是順所受異熟。若有是事便應修習清淨梵行。又亦可知正盡諸苦作苦邊際。如是經言有何密意。此中佛意為欲遮止如是邪說。謂樂俱行業還能感得樂俱行異熟。苦俱行業還能感得苦俱行異熟。不苦不樂俱行業還能感得不苦不樂俱行異熟。故作是說。若有說言。彼彼丈夫補特伽羅。隨如是如是業若作若增長。還受如是如是異熟。若有是事便不應修清淨梵行。亦不可知正盡諸苦作苦邊際。何故便不應修清淨梵行。以諸煩惱極猛利者要由智慧自勵自策。與憂苦俱護持禁戒。若於當來受彼異熟時。還與憂苦俱者護持禁戒應無義利。又於他妻等與喜樂俱毀犯禁戒。若於當來受彼異熟時。還與喜樂俱者精勤遠離即為唐捐。是故說言。若有是事便不應修清淨梵行。何故亦不可知正盡諸苦作苦邊際即由如是修習梵行招苦異熟故。是故世尊為遮如是外道邪說。樂俱行業還受樂異熟。苦俱行業還受苦異熟。不苦不樂俱行業還受不苦不樂異熟。異熟因異熟果決定相似故說是經。又為開許如是正說。謂樂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苦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不苦不樂受俱行業。順樂受者還受樂異熟。順苦受者還受苦異熟。順不苦不樂受者還受不苦不樂異熟。樂俱行業有二種。謂善不善。隨其所應順當來世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還能感得樂等異熟。如是苦俱行業。不苦不樂俱行業。各有二種。隨順樂等感樂等異熟。隨其所應。如是名為此經密意。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七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八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諦品第一之三   復次業差別有三種。謂律儀業。不律儀業。非律儀非不律儀業。律儀業復有三種。謂別解脫律儀所攝。靜慮律儀所攝。無漏律儀所攝。別解脫律儀所攝業者。即是七眾所受律儀。謂比丘律儀比丘尼律儀。式叉摩那律儀。沙彌律儀。沙彌尼律儀。鄔波索迦律儀。鄔波斯迦律儀。及近住律儀。依止何等補特伽羅建立出家律儀。依能修行遠離惡行遠離欲行。由比丘等出家五眾。乃能盡壽遠離殺生等惡行。及能遠離非梵行故。依止何等補特伽羅建立鄔波索迦律儀鄔波斯迦律儀。依能盡壽遠離惡行不遠離欲行。由彼二眾建立盡壽離欲邪行。非離非梵行故。依止何等補特伽羅建立近住律儀。依止不能遠離惡行。及不遠離欲行。是故為彼但制日夜近住律儀。為令漸漸俱修學故。問若唯修學鄔波索迦一分學處。為說成就鄔波索迦律儀。為說不成就耶。答應說成就而名犯戒。問扇□Z□稿槭駂□活澎砥慼慼慼慼慼慼撬芊慼慼活澎砥慼慼慼慼慼慼潮活慼慼慼慼摯f□□□□□鷺□□覯□□□餺□□檇襤鞢慼滕j騿慼憬嚏潑l□檨i□□紅紅□□□紇i□兣c□□□□□簾□□□□□辣§□交婦□□□□□□滎□檨i□□□□晃滎□□¥鴃慼撳恣慼憮r‥□□礡慼憬壕D□欥□□念¥□□□□念§□□□□念c餥m□□念□   靜慮律儀所攝業者。謂能損伏發起犯戒煩惱種子。離欲界欲者所有遠離。離初二三靜慮欲者所有遠離。是名靜慮律儀所攝身語業。性發起犯戒煩惱者。謂貪瞋等欲界所繫煩惱隨煩惱。能損伏彼種子者。謂由伏對治力損彼種子。離欲界欲者。謂由伏對治力。或少分離欲或全分離欲。所有遠離者。謂從彼犯戒所得遠離性。離初二三靜慮欲者。謂由遠分對治力。令彼發起犯戒煩惱所有種子轉更衰損。所以不說離第四靜慮欲者。由無色界粗色無故。略不建立色戒律儀。   無漏律儀所攝業者。謂已見諦者由無漏作意力所得無漏遠離戒性。   不律儀業者。謂諸不律儀者。或由生彼種姓中故。或由受持彼事業故。所期現行彼業決定。何等名為不律儀者。所謂屠羊養雞養豬捕鳥捕魚獵鹿罝兔。劫盜魁膾害牛縛象。立壇咒龍守獄讒搆好為損等。屠羊者。為欲活命屠養買賣。如是養雞豬等隨其所應。縛象者恆處山林調執野象。立壇咒龍者。習咒龍蛇戲樂自活。讒搆者。以離間語毀壞他親持用活命。或由生彼種姓中或由受持彼事業者。謂即生彼家若生餘家。如其次第。所期現行彼業決定者。謂身語方便為先決定要期現行。彼業是名不律儀業。   非律儀非不律儀業者。謂住非律儀非不律儀者所有善不善業。若佈施愛語等業。若毆擊等業。律儀不律儀所不攝故。名非律儀非不律儀。   又業差別有三種。謂順樂受業。順苦受業。順不苦不樂受業。順樂受業者。謂從欲界乃至第三靜慮所有善業。順苦受業者。謂不善業。順不苦不樂受業者。謂第四靜慮已上所有善業等。   復次業差別有三種。謂順現法受業。順生受業。順後受業。順現法受業者。若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謂從慈定起已。於彼造作若損若益必得現異熟。如從慈定起。從無諍定滅盡定預流果阿羅漢果起亦爾。又於佛為上首僧中。造善惡業必得現異熟又有餘猛利意樂方便。所行善不善業亦得現異熟所以名為現法受業。若業於此生作即於此生熟故。順生受業者。若業於無間生中異熟成熟。無間生者即次此生。謂五無間業等能得生異熟問若造一無間者。於無間生中可受其異熟若造多無間業者。於無間生中雲何得受其異熟。答於一生中頓受一切所得異熟無有過失。所以者何。若造眾多無間業者。所感身形最極柔軟。所感苦具眾多猛利。由此頓受種種大苦。復有所餘善不善業。於無間生異熟熟者。一切皆名順生受業。順後受業者。若業於無間生後異熟成熟。於此業中從初熟位建立順現法受等名。不唯受此一位異熟。若業於此生造即從此生已去異熟成熟。說名順現法受業。若業於此生造從無間生已去異熟成熟。說名順生受業若業於此生造度無間生已去異熟成熟。說名順後受業若作是說即為善順訶怨心經。如彼經言。由無間業於那落迦中數數死生受大苦異熟。復次有四種諸業差別。謂黑黑異熟業。白白異熟業。黑白黑白異熟業。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黑黑異熟業者。謂不善業。由染污故。不可愛異熟故。白白異熟業者。謂三界善業。不染污故。可愛異熟故。黑白黑白異熟業者。謂欲界繫雜業。善不善雜故。雲何一業亦善不善。此中不約生剎那相說一種業亦善不善。然約意樂及方便總說一業。是此經意約此二種。若黑若白互不相似。建立一種黑白業故。或有業意樂故黑。方便故白。或有業方便故黑。意樂故白。意樂故黑。方便故白者。猶如有一。為欲誑他先現其相。令信己故行於惠施。乃至出家方便故黑。意樂故白者。猶如有一。欲令子及門徒遠危處安。由憐愍心現發種種身語粗惡。遂於此時發生雜染非黑白無異熟業。能盡諸業者。謂於方便無間道中諸無漏業。以方便無間道是彼諸業斷對治故。非黑者離煩惱垢故。白者一向清淨故。無異熟者生死相違故。能盡諸業者。由無漏業力永拔黑等三有漏業與異熟習氣故。   復次總約一切無漏業無有差別所有障礙隨順體性。如其次第建立曲穢濁等諸染污業。淨牟尼等諸清淨業。曲業者。若身語意業能障正直八聖道支令不生長。穢業者。若身等業能污相續。依此發生如是障業。濁業者。若身等業依止外道顛倒見生。一切如來清淨聖教之所對治不信。混濁之所攝故。復有差別墮在斷常。邊違處中行義名曲。損減見所攝增惡清淨所立法義名穢。薩迦耶見所攝。障真無我見義名濁。淨業者。與如是等諸雜染業相違類解。三淨業者。謂善淨屍羅。正直見所攝。身語意業遠離毀犯戒見垢故。三牟尼業者。謂學無學所有無漏身語意業。唯諸牟尼有此業故。又有施等諸清淨業。施業雲何。謂因緣故等起故處所故自體故。分別施業因緣者。謂無貪無瞋無癡善根。等起者。謂彼俱行思。處所者。謂所施物。自體者。謂正行施時身語意業。雲何施圓滿。謂數數施故無偏黨施故。隨其所欲圓滿施故。施得圓滿。依此義故經作是說。為大施主者。此顯數數施義。由彼串習成性數數能施故。一切沙門婆羅門等者。此顯無偏黨施義。無有差別一切施故。若食若飲等者。此顯隨其所欲圓滿施義如所意願一切資財皆施與故復次無所依施故。廣清淨施故極歡喜施故。數數施故。田器施故。善分佈新舊施故施。得圓滿。依此義故經作是說。解脫捨舒手施樂。遠離常祠祀捨具足。於正施時樂等分佈。如是諸句隨其次第。顯示無所依施等。無所依施者。謂不迴向有及資財而行惠施。田器者。謂貧苦田功德田。舒手者。廣行惠施手不潛縮故。常祠祀者。串習祠祀以成性故。捨具足者。慧為先故。於正施時樂等分佈者。於來求者以所施物等分佈故。雲何應知施物圓滿。謂所施財物非誑詐得故。所施財物非侵他得故。所施財物非穢離垢故。所施財物清淨故。所施財物如法所引故。是名施物圓滿。依此義故經作是說發起正勤所得。財物者此顯施物非。誑詐得誑詐得者謂不起正勤。而得財物於自住處他所寄物。謀詐得故運手臂力所得財物者。此顯施物非侵他得。侵他得者。非自運動手力而得。他所勤。苦種種方便獲得財物。侵陵取故離污垢物者。此顯施物非穢離垢。由所施物遠離污垢染污故。如法財者。此顯施物清淨。遠離刀毒酒等非淨施物。故如法所得者。此顯施物如法所引。遠離偽斗稱等邪命財故。   復次如經中說。成就屍羅善能防護別解脫律儀。軌則所行皆悉圓滿。見微細罪生大怖畏。於諸學處善能受學。雲何成就屍羅。能受能護淨屍羅故。謂受持淨戒相應無缺。故名成就屍羅。雲何善能防護別解脫律儀。能善護持出離屍羅故。謂為求解脫別別防護所有律儀。故名別解脫律儀。由此律儀能速出離生死苦故。雲何軌則所行皆悉圓滿。具淨屍罹難為毀責故。軌則圓滿者。諸威儀等。非聰慧人所呵責故。所行圓滿者。遠離五種諸比丘眾所不行處故。何等為五。謂唱令家。婬女家。酤酒家。王家。旃荼羅羯恥那家。雲何見微細罪生大怖畏。勇猛恭敬所學屍羅故。於遮罪中勇猛恭敬。修學護持猶如性罪。是故名為見微細罪生大怖畏。雲何於諸學處善能受學。圓滿受學所學屍羅故。謂具足圓滿受學學處。是故名為於諸學處善能受學。從是已後依止屍羅。釋佛經中護身等義。雲何名為防護身語。由彼正解所攝持故。謂如佛所聽。往來等事必先覺察方正行故。雲何身語具足圓滿。終不毀犯所毀犯故。謂不違損清淨屍羅。雲何身語清淨現行。由無悔等漸次修行久至得定為依止故。謂依定力令犯戒垢極遠離故。雲何身語極善現行。染污尋思所不雜故。謂染污尋思所不能雜。一向淨故。雲何身語無罪現行。遠離邪願修梵行故。謂不迴向有及資財修行梵行。為諸聖賢所稱讚故。雲何身語無害現行。不輕陵他易共住故。謂不由自高陵蔑於人。難共住等為損害故。雲何身語隨順現行。由能隨順涅槃得故。謂能隨順得涅槃得能引聖道故。雲何身語隨隱顯現行。隱善顯惡故。謂隱自功德顯自過失。雲何身語親善現行。同梵行者攝受屍羅故謂同梵行攝受屍羅應歸趣故。雲何身語應儀現行。於尊尊位離憍慢故。謂於尊長及等尊長所。摧伏憍慢如應供事故。雲何身語敬順現行。於尊教誨敬順受故。謂於尊語言敬順而受。離自見取故。雲何身語無熱現行。遠離苦行熱惱下劣欲解故。謂離外道下劣欲解行諸苦行。不自燒然故。雲何身語不惱現行。棄捨財業無悔惱故。謂由棄捨財業無有追悔。彼於後時無熱惱故。雲何身語無悔現行。雖得少分不以為喜。無悔恨故。謂修善品雖獲少分不生喜足。離諸悔恨盡其所能而修習故。如世尊說。如是有情皆由自業。業所乖諍。從業所生。依業出離。業能分判一切有情高下勝劣。雲何有情皆由自業。由自造業而受異熟故。謂諸有情由其自業故名自業。自者不與他共。受自業異熟故名自業。雲何業所乖諍於受自業所得異熟時。善不善業互違諍故。謂諸有情由業乖諍故。名業所乖諍。隨善惡業力自所受異熟愛不愛別故。問是諸有情受自作業愛不愛異熟時。初從何生。為無因耶。為因世性自在等耶。答從業所生。雲何從業所生。是諸有情遠離無因惡因。唯從業所生故。謂諸有情遠離無因惡因。唯由業等因緣所生。如是已說依業流轉。為明歸滅亦依諸業。是故經言。依業出離。雲何依業出離。依對治業解業縛故。謂依無漏業能斷有漏業故。唯依業而得出離。雲何有情高下。謂由業故。於善惡趣得自體差別。雲何勝劣。謂諸有情成就功德過失差別。如世尊說。有情業異熟不可思議。如是經意非一切種皆不可思議。雲何業異熟不可思議。雲何可思議。謂諸善業於人天趣得可愛異熟。是可思議。諸不善業墮三惡趣得不愛異熟。是可思議。由善惡業往善惡趣。感得可愛不可愛異熟。世間智者能思議故。由此能引發正見等功德故。即由此業感諸有情自身異熟等種種差別不可思議。謂內身等異熟有形色等。無量差別難可思議。除一切智不能思議。強思議者發狂等過故。   復次即善不善業處差別。事差別。因差別。異熟差別品類差別等。皆不可思議。由即此業處差別等。無量無邊難可思議故處者。謂住如是處造如是業。或於城邑或於村落如是等。事者。謂所依事。或有情數或非有情數。因者。謂善不善根如其所應。異熟者。謂異熟內身。品類者。謂種種差別無量品類。又有種種外事差別。能感業用不可思議。由何等業感棘刺等鋒鋩銛利。如是等類。墮在世間。不思議攝。思議世間佛所制故。又末尼珠藥草咒術相應業用不可思議。末尼相應業者。謂月愛珠等能出水等業用難思。藥相應業者。謂執持此藥藏隱形等。咒相應業者。謂誦此咒便不燒等。術相應業者。謂由彼彼術故治熱病等。又諸觀行者威德業用不可思議。雲何彼心威德力故。能動大地昇虛空等。又諸菩薩自在業用不可思議。所謂命自在故。心自在故。財自在故。業自在故生自在故。勝解自在故。願自在故。神通自在故。智自在故。法自在故。諸大菩薩由如是等自在。力故所作業用不可思議。謂諸菩薩。由命自在力持諸壽行。隨所欲樂爾所時住。由心自在力隨其所樂。於三摩地入出自在。由勝解自在力轉大地等為水火等。勝解自在。由願自在力隨其所樂。能引無數自利利他圓滿大願。由神通自在力為欲攝化無量有情。顯示種種神通變現。由智自在力於諸法義訓釋言詞。無滯辯說圓滿究竟。由法自在力以無量種名句文身。建立素怛纜等無上教法隨其所應。乃至一切有情於一時間能令彼心皆大歡喜。又一切佛所作諸佛應所作事。業用不可思議。雲何如來到於究竟無功用處。證得清淨一味法界。諸佛世尊之所應作。利益安樂諸有情事。隨時如應皆能成立。如是諸佛及佛境界不可思議。   復次如是集諦總有四種行相。所謂因相集相生相緣相。因相雲何。謂能引發後有習氣因。是名因相。由業煩惱是能引發後有習氣因故。集相雲何。謂彼彼有情所集習氣。於彼彼有情類為等起因。是名集相。由諸有情所集習氣。於人天等有情類中。能為相似形貌種類。平等起因故。生相雲何。謂各別內身無量品類差別生因。是名生相。是諸有情各別內身。相續決定趣生地等。所有一切品類差別。乃至有頂生因故。緣相雲何。謂諸有情別別得捨因。是名緣相。能令有情得未曾得。自體捨已。曾得自體故。如是名為集諦體相。   雲何滅諦。謂由相故甚深故世俗故勝義故不圓滿故圓滿故無莊嚴故有莊嚴故有餘故無餘故最勝故差別故。分別滅諦。   相者。謂真如聖道煩惱不生。若滅依若能滅若滅性。是滅諦相。如世尊說。眼耳及與鼻舌身及與意。於此處名色究竟滅無餘。又說是故汝今當觀是處。所謂此處眼究竟滅遠離色想。乃至意究竟滅遠離法想。由此道理顯示所緣。真如境上有漏法滅。是滅諦相。   甚深者。謂彼諸行究竟寂滅。如是寂滅望彼諸行。不可說異不異亦異亦不異非異非不異。所以者何。若彼諸行究竟寂滅。如是寂滅與彼諸行可說異者。應與諸行不相繫屬條然異體。若不異者應是染相。由此道理非俱非不俱。何以故。無戲論故。於此義中若生戲論非正思議。非道非如亦非善巧方便思故。如世尊說。此六觸處盡離欲滅寂靜沒等。若謂有異無異亦有異亦無異非有異非無異者。於無戲論便生戲論。乃至有六處可有諸戲論。六處既滅絕諸戲論。即是涅槃。若於如是絕諸戲論寂滅涅槃。不正思議是名戲論。於應異思議乃異思議故。雲何應異思議。謂正妙離等種種思議。   世俗者。謂以世間道摧伏種子所得滅。是故世尊別名說為彼分涅槃。   勝義者。謂以聖慧永拔種子所得滅。   不圓滿者。謂諸有學或預流果攝。或一來果攝。或不還果攝等所有滅。   圓滿者。謂諸無學阿羅漢果攝等所有滅。無莊嚴者。謂慧解脫阿羅漢所有滅。無三明等最勝功德所莊嚴故。   有莊嚴者。謂俱分解脫三明六通阿羅漢等所有滅。有無量種種量勝功德所莊嚴故。   有餘者。謂有餘事滅。   無餘者。謂無餘事滅。   最勝者。謂佛菩薩無住涅槃攝所有滅。以常安住一切有情利樂事故。   差別者。謂無餘永斷永出永吐盡離欲滅寂靜沒等。何故名無餘永斷。由餘句故。謂無餘永斷是標句。餘是釋句。是故說言。由餘句故。由後別句釋此總故。纏及隨眠皆悉永斷故。名無餘永斷。何故名永出。永出諸纏故。此依斷諸纏說。謂已生者皆遠離故。何故名永吐。永吐隨眠故。此依斷隨眠說。謂除根本永不生故。如是諸滅由見修道對治別故。建立二種。盡及離欲故。次問言。何故名盡。見道對治得離繫故。煩惱聚中餘少分故。亦名為盡。何故名離欲。修道對治得離繫故。由彼修道離諸地欲漸次所顯。故名離欲。由有如是俱離繫故。當來苦滅故。次問言。何故名滅。當來彼果苦不生故。能成未來苦不生法。故名為滅。又於現法憂惱寂靜故。次問言。何故名寂靜。於現法中彼果心苦永不行故。何故名沒。餘所有事永滅沒故。宿業煩惱所感諸蘊自然滅盡。故名為沒。由如是等別句釋前無餘永滅總句。何故此滅復名無為。離三相故。生滅住異三有為相究竟相違。故名無為。何故此滅復名難見。超過肉眼天眼境故。唯聖慧眼所行境界。故名難見。何故此滅復名不轉。永離諸趣差別轉故。離地獄等往來流轉恆常安住。故名不轉。何故此滅名不卑屈。離三愛故。永離欲色無色三愛。於諸有中無所卑屈。故名不卑屈。何故此滅復名甘露。離蘊魔故。永離一切死所依蘊。故名甘露。何故此滅復名無漏。永離一切煩惱魔故。何故此滅復名舍宅。無罪喜樂所依事故。解脫喜樂所依止故名舍宅。何故此滅復名洲渚。三界隔絕故。於生死大海挺出高原。故譬洲渚。何故此滅復名弘濟。能遮一切大苦災橫故。證得此滅生老病等諸苦災橫永遠離故。何故此滅復名歸依。無有虛妄意樂方便所依處故。由於彼滅所發意樂及正方便無虛妄性所依處故。所依止義是歸依義。何故此滅名勝歸趣。能為歸趣一切最勝聖性所依處。故由此寂滅能為歸趣最勝聖性所依止處。是阿羅漢證得方便所緣境故。何故此滅復名不死。永離生故。諸無生者必不死故。何故此滅名無熱惱。永離一切煩惱熱故。永離一切求不得苦大熱惱故。何故此滅名無熾然。永離一切愁嘆憂苦諸惱亂故。一切愁等熾然永息極清涼故。名無熾然。何故此滅復名安隱。離怖畏住所依處故。無老病死等一切怖畏。聖住所依故名安隱。何故此滅復名清涼。諸利益事所依處故。一切清涼善法所依。故名清涼。何故此滅復名樂事。第一義樂事故。出世間樂所依事故名樂事。何故此滅名趣吉祥。為證得彼易修方便所依處故。為證涅槃易修方便所緣境故。何故此滅復名無病。永離一切障礙病故。離煩惱等諸障礙病故名無病。何故此滅復名不動。永離一切散動故。離諸境界戲論散動故名不動。何故此滅復名涅槃無相。寂滅大安樂住所依處故。永離一切色等諸想。究竟寂滅大安樂住所緣境故。名為涅槃。   復次依滅諦辯無生等名義差別。與苦諦相義相違故。苦諦相者於彼彼處有情類中相續而生。為翻彼相。是故問言。何故此滅復名無生。離相續故。苦諦相者續生已後自身眾分漸次圓滿。為翻彼相。是故問言。何故此滅復名無起。永離此後漸生起故。苦諦相者宿業煩惱勢力所造。為翻彼相。是故問言。何故此滅復名無造永離前際諸業煩惱勢力所引故。又現在苦是能造作。餘有異熟諸業煩惱所依止處。為翻彼相。是故問言。何故此滅復名無作。不作現在諸業煩惱所依處故。又苦相者後有異熟相續生起無有間斷。為翻彼相。是故問言。何故此滅復名不生。永離未來相續生故。   復次滅諦有四種相。謂滅相靜相妙相離相。何故名滅相。煩惱離繫故。謂流轉因煩惱離繫故名滅。何故名靜相。苦離繫故。行苦所攝。不寂靜相取蘊離繫故名靜。何故名妙相。樂淨事故。諸煩惱苦究竟離繫。自然樂淨以為自體故名妙。何故名離相。常利益事故。不復退還最極安隱。如其次第名常利益安隱利益。最勝善性是滅諦相。   雲何道諦。謂由此道故知苦斷集證滅修道。是略說道諦相。今於此中依四聖諦以其作用顯道體相。   又道有五種。謂資糧道方便道見道修道究竟道。如是五種依道自性及眷屬。以顯道諦差別。   資糧道者。謂諸異生所有屍羅。守護。根門飲食知量初夜後夜常不睡眠勤修止觀正知而住。復有所餘進習諸善。聞思修所生慧修習此故。得成現觀解脫所依器性。謂諸異生所有屍羅。乃至正知而住等。是資糧道體。由彼修習淨屍羅等極圓滿故。復有所餘進習諸善者。謂無悔等由聞思等所生諸慧得成煖等。次第見諦永斷諸障。相續堪任性。   方便道者。謂所有資糧皆是方便。或有方便非資糧。謂已積集資糧道者。所有順抉擇分善根。謂煖法頂法順諦忍法世第一法。煖法者。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得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由淨定心依諦增上契經等法。於意言門諸義顯現。緣彼所生奢摩他毘缽捨那等。是名煖法頂法者。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明增三摩地缽羅若。及如相應等法。由彼頂法展轉增進居上位故。順諦忍法者。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一分已入隨順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一分已入者。於無所取一向忍解故。一分隨順者。於無能取隨順通達。所依處故。世第一法者。謂各別內證於諸諦中無間心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從此無間必起最初出世道故。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八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九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諦品第一之四   雲何見道若總說。謂世第一法無間。無所得三摩地缽羅若。及彼相應等法。由無分別奢摩他毘缽捨那等為體相故。   又所緣能緣平等平等智為其相。由此通達所取能取無性真如故。   又遣各別有情假法假。遍遣二假所緣法智為相。雲何遣各別有情假所緣法智為相。由此智於自相續中不分別我相故。不分別者。是除遣義。雲何遣各別法假所緣法智為相。由此智於自相續中不分別色等法相故。雲何遍遣二假所緣法智為相。由此智於一切處無有差別不分別我及法相故。   復次若別說見道差別。謂世第一法無間。苦法智忍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集法智忍集法智。集類智忍集類智。滅法智忍滅法智。滅類智忍滅類智。道法智忍道法智。道類智忍道類智。如是十六種。於諸聖諦中法類智忍及法類智。是見道差別相。苦者。謂苦諦。苦法者。謂苦諦增上所起教法。法智者。謂於方便道中觀察諦增上法智。智忍者。謂先觀察增上力故。於各別苦諦中起現證無漏慧。由此慧故永捨見苦所斷一切煩惱。今於此中所說義者。謂於方便道中觀察依止苦諦所起契經等法。如理作意所攝智增上力故。於自相續苦諦中現證彼真如。出世間慧正見體生。由此慧故永捨一切見苦所斷三界所繫二十八隨眠。是故名為苦法智忍。   苦法智者。謂忍無間。由此智故於前所斷煩惱解脫而得作證。所以者何。先由忍故永斷一切見苦所斷煩惱。令所依轉從此無間。由如是智生證得轉依。是名苦法智。   苦類智忍者。謂苦法智無間無漏慧生。於苦法智忍及苦法智各別內證。言後諸聖法皆是此種類。所以者何。由初二種若忍若智。是後一切學與無學聖法種類。從此彼得生故。是故無漏慧生各別內證緣此為境。言後諸聖法皆是此種類。是故名為苦類智忍。   苦類智者。謂此無間無漏智生。審定印可苦類智忍。所以者何。由苦類智忍無間無漏智生。於苦類智忍內證印可。故名苦類智。   如是於餘諦中隨其所應。諸忍諸智盡當知。於此位中由法忍法智覺悟所取。由類忍類智覺悟能取。所以者何。出世間道有二境界。謂真如及正智。法智品道真如為境。類智品道正智為境。由此諸忍智如實了知故。又於此一切忍智位中。說名安住無相觀者。如薄伽梵說第六無相住補特伽羅者。即現住此忍智位中者是也。於此位中一切相皆不可得故。又無相住有六種。謂空無相無願滅定有頂見道。如是十六心剎那說名見道。所以者何。由如是忍智所攝十六心剎那。於曾所未見四聖諦境。各以四剎那見故。名為見道。又心剎那者。謂於所知境智生究竟名一剎那。非唯於本無今有生時名心剎那。何以故。乃至於所知境能知智生所作究竟名一剎那故。如說苦應遍知是一心剎那。如是集應永斷等亦爾。又如上說。見道差別皆假建立非真實爾。何以故。出世位中各別內證絕戲論故。   復次一切道諦由四種相應隨覺了。謂安立故思惟故證受故圓滿故。安立者。謂聲聞等隨自所證已得究竟。為欲令他亦了知故。由後得智以無量種名句文身安立道諦。謂於諸諦中有如是如是忍如是如是智。如是等。思惟者。謂正修習現觀方便。以世間智如所安立思惟數習。證受者。謂如是數習已。自內證受最初見道。正出世間無戲論位。圓滿者。謂此位後圓滿轉依乃至證得究竟。彼既證得究竟位已。復由後得智以名句文身安立道諦。如是四相真實道輪數數展轉。相依而轉無有斷絕。如經言遠塵離垢於諸法中正法眼生者。此依見道說。諸法忍能遠塵。諸法智能離垢。由彼最初於諸諦中妙聖慧眼為自性故。法忍能遠塵者。由諸法忍永斷一切煩惱塵故。法智能離垢者。由諸法智已斷障垢依得生故。又於此忍智兩位如其次第。遍智故永斷故道得清淨。依此而說遠塵離垢。又經言。見法得法極通達法究竟堅法。越度一切希望疑惑。不假他緣。於大師教餘不能引。於諸法中得無所畏者。此亦依見道說。於所化有情聖諦現觀無間說故。見法者。謂諸法忍。由彼通達真實法故。得法者。謂諸法智。彼於轉依能作證故。極通達法者。謂諸類忍。通達諸聖法。是此二類故。究竟堅法者。謂諸類智。於諸所知已究竟故。越度一切希望者。由諸忍智出世間道。證得長夜所希聖果。於自所證無希慮故。越度一切疑惑者。於此位中於他所證無有猶豫。謂餘亦能證此勝位故。不假他緣者。於所修道中雖無他導引自然善巧故。於大師教餘不能引者。於佛聖教已得證淨。雖轉餘生不為邪道所化引故。於諸法中得無所畏者。於依所證問記法中。如惡欲增上慢者怯劣心永無有故。   雲何修道。謂見道上所有世間道出世間道軟道中道上道方便道無間道解脫道勝進道等。皆名修道。所以者何。諸佛聖弟子已得諦現觀。從此已上為斷餘結方便數習世間道等。是名修道。   世間道者。謂世間初靜慮第二靜慮第三靜慮第四靜慮。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如是靜慮無色。由四種相應廣分別。謂雜染故清白故建立故清淨故。   雜染者。謂四無記根。一愛二見三慢四無明。由此四惑染污其心。於諸染污靜慮定門令色無色界一切有覆無記。煩惱隨煩惱生長不絕。所以者何。由有愛故味上靜慮雜染所染。貪味淨定輕安樂故。由有見故見上靜慮雜染所染。依止靜慮發起計度先際等見故。由有慢故慢上靜慮雜染所染。依證勝定起高慢故。由無明故疑上靜慮雜染所染。求解脫者由未通達真實道理。於勝品所證常生疑惑。為解脫耶不解脫耶。如是煩惱恆染其心。令色無色大小二惑相續流轉。   清白者。謂淨靜慮無色。由性善故說名清白。雖是世間離纏垢故亦名為淨。   建立者。有四種建立。謂支分建立。等至建立。品類建立。名想建立。於諸靜慮具四建立。諸無色中唯有。三種除支分。   支分建立者。謂初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尋二伺三喜四樂五心一境性。第二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內等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第三靜慮有五支。何等為五。一捨二念三正智四樂五心一境性。第四靜慮有四支。何等為四。一捨清淨二念清淨三不苦不樂受四心一境性。問法有無量。何故唯立尋等為支。答對治支故。利益支故。彼二所依自性支故。由此三種支分滿足不待餘故。初靜慮中尋伺二種是對治支。能斷欲界欲恚害等尋伺故。喜樂二種是利益支。由尋伺支治所治已得離生喜樂故。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依止定力尋等轉故。第二靜慮中內等淨是對治支。由此能治尋伺故。喜樂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義如前說。第三靜慮中捨念正知是對治支。由此三能治喜故。樂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義如前說。第四靜慮中捨清淨念清淨是對治支。由此二能治樂故。不苦不樂受是利益支。心一境性是彼二所依。自性支諸無色中不立支分。以奢摩他一味性故。   雲何等至建立者。謂由七種作意證入初靜慮。如是乃至非想非非想處。何等名為七種作意。謂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方便究竟作意。方便究竟。果作意。此廣分別如聲聞地後瑜伽處。雲何證入初靜慮時由七作意。謂由定地作意見欲界中過患等故。了達粗相。初靜慮中此相無故名為靜相。是名了相作意。如是作意猶為聞思之所間雜。從此已上超越聞思。一向修相緣粗靜相以為境界。修奢摩他毘缽捨那。數數思惟如所尋思粗靜性相。是名勝解作意。由修習此故。最初斷道生彼俱行作意。名遠離作意。由此能斷上品煩惱故。及能遠離彼品粗重故。此觀行者復欣樂上斷見上斷功德。已觸少分遠離喜樂。為欲除去惛沈睡眠。時時修習淨妙作意以悅其心。是名攝樂作意。如是正修行者方便善品所資持故。令欲界繫煩惱纏垢不復現行。因此為欲審察煩惱斷與未斷。復更作意觀察彼生隨順淨相。是名觀察作意。如是行者數數觀察進修對治。為令欲界一切煩惱於暫時間得離繫故。此對治道相應作意。是初靜慮最後方便故。名方便究竟作意。從此無間證得根本最初靜慮俱行作意。是名方便究竟果作意。又由了相作意發希願心。為正了知所應斷所應得。為斷故為得故。由勝解作意為所求義發正方便。由遠離作意捨上品惑。由攝樂作意捨中品惑。由觀察作意安心於所證遠離增上慢。由方便究竟。作意舍下品惑由方便究竟果作意領彼所修作意修果。如為證入初靜慮定修七作意。如是乃至為證入非想非非想處定。如應當知又粗相者。謂於一切下地從欲界乃至無所有處。如是粗相略有二種。一住於重苦。不寂靜住故。二命行微少。壽命短促故。靜相者。謂於一切上地從初靜慮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與粗相相違故。   品類建立者。於初靜慮定具三品熏修。謂軟中上。如初靜慮餘靜慮及無色三品熏修亦爾。由軟中上品熏修初靜慮故。於初靜慮中還生三異熟。如初靜慮於餘靜慮中若熏修若生果各三品亦爾。諸靜慮中三品熏修生三果者。謂梵眾天梵輔天大梵天。如是等廣說如前。於無色界中無別處所故。不立生果差別。所以者何於無色界無有安堵宮殿等處故。不建立生果差別。然由三品熏修無色定故。彼異熟生時有高有下有劣有勝。彼異熟生時有高有下者。由壽命等有差別故。有劣勝者。染污不染污多分少分有差別故。   名想。建立者謂於四靜慮中三摩地差別無量名字不可算數不可思議。何以故。於初靜慮所攝定中諸佛世尊及得究竟大威德菩薩摩訶薩所入三摩地。彼三摩地一切聲聞及獨覺等尚不了其名。豈能知數。況復證入如般若波羅蜜多經中說。三摩地其數過百。如是於餘大乘經中說。三摩地其數無量。如於初靜慮所攝定。於餘靜慮無色所攝定亦爾。如是所說皆依靜慮波羅蜜多。   清淨者。謂初靜慮中邊際定。乃至非想非非想處邊際定。是名清淨靜慮無色邊際定者。為欲引發勝品功德得自在等。修堪任定到究竟處故。   出世間道者。謂於修道中法智類智品所攝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如是八智相於見道中已廣說。及彼相應三摩地等。或未至定所攝。或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所攝。非想非非想處唯是世間。不明瞭想恆現行故。由不明瞭想恆現在前。非極明瞭現行聖道之所依止。是故一向世間所攝。由此道理彼想羸劣不能猛利。取所緣相故名無相。復雲何知非想非非想處無有聖道。由世尊說。乃至有想三摩缽底。方能如實照了。通達滅盡三摩缽底。是出世間。由聖道後所證得故。要於人趣方能引發。言引發者是初起義。或於人趣或於色界能現在前。先已生起後重現前故。或於人趣者謂即於此生。或於色界者。謂後生彼。雲何聖弟子已得無色定已離色界。欲復生色界耶。不必永離色界。欲方入無色定。是故此中應作四句。若已離色界欲者。一切皆能入無色界寂靜解脫定耶。設能入無色界寂靜解脫定者。一切已離色界欲耶。答此初句者。謂依未至定已離色界欲。而不能得入無色界寂靜解脫定。第二句者。謂諸聖者已得第四靜慮。不求生無色界而起厭背。第四靜慮行恆現在前。捨斷結道依勝進道。漸次能入無色界寂靜解脫定。第三句者。謂即此行者勤求離欲依斷結道。漸次能入無色界寂靜解脫定。第四句者。謂除上爾所相。問無色界中何故滅定不起現前。答生無色界此滅盡定多分不起現前。由住寂靜解脫異熟者於此滅定多不發起勤方便故。所以者何。諸聖弟子為欲安住寂靜住故。於人趣等引此滅定令現在前。若已生無色界者。不由功用自然安住第一寂靜解脫異熟住不復發起方便功用求此滅定令現在前。   軟道者。謂軟軟軟中軟上品道。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上上上中上下三品煩惱。中道者。謂中軟中中中上品道。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中上中中中軟三品煩惱。   上道者。謂上軟上中上上三品道。由此道故。能捨三界所繫地地中軟上軟中軟軟三品煩惱。   如是軟中上品道。復各別分為軟等三建立九品。為顯修道所斷煩惱漸次斷故。復何因緣軟軟品道。能斷上上品煩惱。由此煩惱於極猛利毀滅慚愧無羞恥者身中。粗重現行易可覺了易可分別。是故此上品煩惱猶如粗垢。微少對治即能除遣。若下下品煩惱在與上相違者身中。微隱現行難可覺了難可分別。如微隱垢大力對治方能除遣。由此道理當知所餘能治所治相翻建立亦爾。   方便道者。謂由此道能捨煩惱所以者何。由正修如是道時。能漸捨離各別上品等煩惱所生品類粗重。一分漸得轉依。是名修道中方便道。   無間道者謂由此道無間。永斷煩惱令無所餘。所以者何。由此道無間。能永除遣此品煩惱所生品類粗重令無有餘。又轉粗重依得無粗重。是名修道中無間道。   解脫道者。謂由此道證斷煩惱所得解脫所以者何。由此道能證煩惱永斷所得轉依故。勝進道者。謂為斷餘品煩惱所有方便無間解脫道。是名勝進道。所以者何。為斷此品後餘煩惱所有方便無間解脫道。望此品是勝進故名勝進道。又復棄捨斷煩惱方便。或勤方便思惟諸法。或勤方便安住諸法。或進修餘三摩缽底諸所有道。名勝進道。又復者為顯餘義。捨斷煩惱諸方便道。但正思惟契經等法。或復於先所思所證法中安住觀察。或復進入餘勝品定。諸如是等名勝進道。又為引發勝品功德。或復安住諸所有道。名勝進道。所以者何。若為引發神通無量等諸勝品功德。或彼生已現前安住。如是等道名勝進道。如是已廣說修道相差別。今乘義勢更辯諸道修之差別。   修雲何。略說有四種。謂得修習修除去修對治修。得修者。謂未生善法修習令生。習修者。謂已生善法修令堅住不忘倍復增廣。除去修者。謂已生惡不善法修令永斷。對治修者。謂未生惡不善法修令不生。如是四種修差別相。隨其所應依四正斷說。為得故修名為得修。由此修力得所未得諸善法故。習即是修名為習修。由此修力數習已得諸善法故。為除故修名除去修。由此修力除去現行位諸不善法故。修習對治名對治修。對治未來諸不善法令成不生法故又道生時能安立自習氣。是名得修。從此種類展轉增盛相續生故。又即此道現前修習。是名習修。由即此道現前行故。又即此道現在前時能捨自障。是名除去修。由此能滅自所對治粗重障故。又即此道既捨自障。又令彼未來住不生法中。是名對治修。由已得轉依於未來世安置彼障令住不生法故。又由具四種對治故。名對治修。謂厭壞對治。斷對治。持對治。遠分對治。厭壞對治者。於有漏諸行見多過患。謂以如病如癰等行厭壞五取蘊故。斷對治者。謂方便及無間道。由彼能斷諸煩惱故。持對治者。謂解脫道。由彼任持斷得故遠分對治者。謂此後諸道。由彼令先所斷煩惱轉遠離故。如是四種對治差別。是前對治修差別義。   復次道差別有十一種。謂觀察事道。勤功用道。修治定道。現觀方便道。親近現觀道。現觀道。清淨出離道。依根差別道淨修三學道。發諸功德道。遍攝諸道道。當知此中由覺分等差別故。建立十一種道如其次第謂三十七。菩提分法四種正行四種法跡。奢摩他毘缽捨那三無漏根。觀察事道者。謂四念住。由此最初以不淨等行觀察一切身受心法事故。勤功用道者。謂四正斷。由遍觀察一切事已為斷諸障發勤精進故。修治定道者。謂四神足。如是淨除一切障已。復由欲勤心觀門修三摩地。令成調順堪任性故。現觀方便道者。謂信等五根。如是修治三摩地已。為欲證得無漏聖道。勤修增上緣煖頂方便故。親近現觀道者。謂信等五力。如是已得增上緣者。為欲無間通達諦理。修習摧伏不信等障。忍第一法近方便故。現觀道者。謂七覺支。由此最初各別內證覺真理故。清淨出離道者。謂聖八支道。由從此後為令修道所斷煩惱永得清淨修出離道故。由此道理菩提分法如是次第。依根差別道者。謂四正行。由依近分根本等地差別及利鈍根差別故。苦正行者依止未至及無色定。如其次第止觀劣故。樂正行者依止根本靜慮雙道轉故。二遲通者。謂鈍根依苦樂。二速通者。謂利根依苦樂。淨修三學道者。謂四法跡。由此淨修增上戒等三學故。無貪無恚能淨修治增上戒學。終不於貪慾瞋恚門毀犯所學處故。正念能淨修治增上心學。由不忘所緣持心令定故。正定能淨修治增上慧學。由心得定能。證如實智故。發諸功德道者。謂奢摩他毘缽捨那。由此能成辦一切功德故。攝諸道道者。謂三無漏根。由此能攝初中究竟一切道故。未知欲知根攝方便道及見道。已知根攝修道。具知根攝究竟道。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九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   安慧菩薩糅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諦品第一之五   復次一切菩提分法無有差別。皆由五門而得建立。謂所緣故自體故助伴故修習故修果故。如初四念住有五門。所餘菩提分法亦爾。   四念住所緣境者。謂身受心法。復有四事。謂我所依事。我受用事。我自體事。我染淨事。何故唯建立此為所緣境。由顛倒覺愚癡凡夫多分計我。依止有根身。受用苦樂等。取了境為相。由貪等染污。由信等清淨。是故最初為正觀察真實事相。是故建立此四種事為所緣境。   念住自體者。謂慧及念。由佛經中有於身等循觀言故。及有念住言故。如其次第。   念住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彼者彼念慧二法。   念住修習者。謂於內身等修循身等觀。如於內於外於內外亦爾。內身者。謂於此身中所有內色處。由自身中眼耳鼻舌身根內處所攝故。墮有情數故名內。外身者。謂外所有外色處。由外色聲香味觸等外處所攝故。非有情數故名外。內外身者。謂內處相應所有外處根所依止。由己身中眼等五處相應根所依住所有色等外處墮有情數故。外處所攝故名內外。又於他身中所有內色處。約處建立約身建立說名內外。雲何於身修循身觀。謂以分別影像身與本質身平等。循觀於身境循觀身相似性故。名於身循身觀。由循觀察分別影像身門。審諦觀察本質身故。內受者。謂因內身所生受。緣眼等處為境界故。依自身生故名內。外受者。謂因外身所生受。緣色等處為境界故。依他身生故名外。內外受者。謂因內外身所生受。緣自身中外處為境故。緣他身中內處為境故名內外。如受心法亦爾。如於身修循身觀。如是於受等修循受等觀如其所應。   又修習者。謂欲勤策勵勇猛不息正念正知及不放逸。修習差別故。欲修習者。謂為對治不作意隨煩惱。勤修習者。謂為對治懈怠隨煩惱。策修習者。謂為對治沈掉隨煩惱。勵修習者。謂為對治心下劣性隨煩惱。心下劣性者。謂於勝品所證功德。由自輕蔑門心生怯弱性。勇猛修習者。謂為對治疏漏疲倦隨煩惱。疏漏疲倦者。謂能引蚊虻等處所生逼惱。不息修習者。謂為對治得少善法生知足喜隨煩惱。由得少善生知足喜故。止息所餘勝進善品。正念修習者。謂為對治忘失尊教隨煩惱。正知修習者。謂為對治毀犯追悔隨煩惱。毀犯追悔者。謂於往來等事不正知而行。先越學處後生悔惱。不放逸修習者。謂為對治捨諸善軛隨煩惱。捨善軛者。由放逸過失故。於所造修勝進善品。捨勤方便不能究竟。念住修果者。謂斷四顛倒趣入四諦身等離繫。是名修果斷。四顛倒者。謂四念住隨其次第能斷淨樂常我四種顛倒。修不淨觀故。了知諸受皆是苦故。通達諸識依緣差別唸唸變異故。觀察染淨唯有諸法無作用者故。又此四種如其次第趣入四諦。亦名修果。由身念住趣入苦諦。所有色身皆行苦相。粗重所顯故。是故修觀行時能治此輕安。於身差別生故。由受念住趣入集諦。以樂等諸受是和合愛等所依處故。由心念住趣入滅諦。觀離我識當無所有懼我斷門生涅槃怖永遠離故。由法念住趣入道諦。為斷所治法為修能治法故。又此四種如其次第能證得身受心法離繫果。由此修習漸能遠離身等粗重故。四正斷所緣境者。謂已生未生所治能治法。初正斷緣已生所治法為境。為斷已生惡不善法。樂欲生故。第二正斷緣未生所治法為境。第三正斷緣未生能治法為境。第四正斷緣已生能治法為境。如經所說。應廣配釋。   正斷自體者。謂精進。   正斷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   正斷修習者。如經說生欲策勵。發起正勤策心持心。此中諸句顯修正勤及所依止。所依止者。謂欲樂欲。為先發精進故。正勤者。謂策勵等。於止舉捨相作意等中。若由止等相作意。不顧戀所緣境。純修習對治。爾時名策勵。為欲損減沈沒掉舉發起正勤。所以者何。若沈沒隨煩惱生時。為損減彼故。以淨妙等作意策練其心。若掉舉隨煩惱生時。即以內證略攝門制持其心。爾時名為發起正勤。即為顯此損減沈掉善巧方便。故次說言策心持心。   正斷修果者。謂盡棄捨一切所治。於能對治若得若增。是名修果。初二正斷盡捨一切所治。如其所應。斷捨一切已生未生惡不善法故。第三正斷得能對治。能生未生諸善法故。第四正斷增能對治。已生善法令增廣故。   四神足所緣境者。謂已成滿定所作事。此復雲何。由已成滿三摩地力。發起種種神變等事。是所緣境。   神足自體者。謂三摩地。   神足助伴者。謂欲勤心觀及彼相應心心法等。欲三摩地者。謂由殷重方便證心一境性。殷重方便者。謂由猛利樂欲猛利恭敬方便得三摩地。勤三摩地者。謂由無間方便觸心一境性。勤者。謂常精進無時暫間。心三摩地者。謂由先修定力觸心一境性。所以者何。由於前生數修定力。令彼種子功能增長。由種子力令心任運於三摩地隨順轉變。由此速證心一境性。觀三摩地者。謂由聞他教法內自簡擇觸心一境性。又欲三摩地者。謂由生欲觸心一境性。勤三摩地者。謂由策勵發起正勤觸心一境性。心三摩地者。謂由持心觸心一境性。觀三摩地者。謂由策心觸心一境性。為顯發生神足因性故。引修正斷中生欲策勵等諸句持心策心。是此次第。心三摩地者。由持心故得定持心。於內寂靜略攝速證定故。觀三摩地者。由策心故得定。依法觀門策練其心速得定故。   神足修習者。謂數修習八種斷行。何等為八。謂欲精進信安正念正知思捨。如是八種略攝為四。謂加行攝受繼屬對治。加行者。謂欲精進信。欲為精進依。信為欲因。所以者何。由欲求故。為得此義發勤精進。如是欲求不離信受。有體等故。攝受者。謂安。由此輕安攝益身心故。繼屬者。謂正念正知。由不忘所緣安心一境故。若有放逸生如實了知故。隨其次第。對治者。謂思捨。策心持心二加行力。已生沈掉能遠離故。又能引發離隨煩惱止等相故。   復次欲勤心觀修有二種。謂並因緣聚散遠離。修不劣不散彼二所依隨順修。此中顯示欲等。能遠離聚散及因緣等二種修義。聚因緣者。謂遠離毘缽捨那故由懈怠門所生沈沒散因緣者。謂遠離不淨想故。由掉動門所生高舉。聚者。謂由惛沈睡眠門於內踧踖。散者。謂由隨順淨妙相門於外馳散。不劣隨順修者。謂依觀察相觀察諸法。不散隨順修者。謂依不淨想觀察髮毛等事。彼二所依隨順修者。謂修光明想。依如是次第。薄伽梵說。我之欲樂無有下劣亦無高舉。於內不聚於外不散。有前後想及上下想。開發其心遠離纏縛。與光明俱自修其心。當令我心無諸闇蔽。神足修果者。謂已善修治三摩地故。隨所欲證所通達法。即能隨心通達變現。又於別別處所法中。證得堪能自在作用。如所願樂能辦種種神通等事。又能引發勝品功德。   五根所緣境者。謂四聖諦。由諦現觀方便所攝作此行故。   五根自體者。謂信精進念定慧。   五根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   五根修習者。謂信根於諸諦起忍可行修習。精進根於諸諦生忍可已為覺悟故。起精進行修習。念根於諸諦發精進已。起不忘失行修習。定根於諸諦既繫念已。起心一境性行修習。慧根於諸諦心既得定。起簡擇行修習。五根修果者。謂能速發諦現觀。由此增上力不久能生見道故。又能修治煖頂引發忍世第一法。即現此身已入順抉擇分位故。   如五根五力亦爾。差別者。由此能損減所對治障不可屈伏故名為力。謂五力所緣境等與根相似。然果有差別。所以者何。如說果者。謂能損減不信等障故。勝過於前雖與五根所緣境界自體等相似。然不可屈伏義有差別故。別立力分。   七覺支所緣境者。謂四聖諦如實性。如實性者。即是勝義清淨所緣故。   覺支自體者。謂念擇法精進喜安定捨。如是七法是覺支自體。念者是所依支。由繫念故令諸善法。皆不忘失。擇法者是自體支。是覺自相故。精進者是出離支。由此勢力能到所到故。喜者是利益支。由此勢力身調適故。安定捨者是不染污支。由此不染污故。依此不染污。故體是不染污故。如其次第由安故不染污。由此能除粗重過故。依定故不染污。依止於定得轉依故。捨是不染污體永除貪憂不染污位為自性故。   覺支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   覺支修習者。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慾。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念覺支。如念覺支乃至捨覺支亦爾。如是四句隨其次第顯示緣四諦境修習覺支。所以者何。若緣苦體為惱苦時。於苦境界必求遠離故。名依止遠離。若緣愛相苦集為苦集時。於此境界必求離欲故。名依止離欲。若緣苦滅為苦滅時。於此境界必求作證故。名依止寂滅。棄捨者。謂趣苦滅行。由此勢力棄捨苦故。是故若緣此境時。於此境界必求修習故名迴向棄捨。   覺支修果者。謂見道所斷煩惱永斷。由七覺支是見道自體故。   八聖道支所緣境者。謂即此後時四聖諦如實性。由見道後所緣境界。即先所見諸諦如實性為體故。   道支自體者。謂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如是八法名道支自體。正見者。是分別支。如先所證真實簡擇故。正思惟者。是誨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安立發語言故。正語正業正命者。是令他信支。如其次第。令他於證理者決定信有見戒正命清淨性故。所以者何。由正語故隨自所證。善能問答論議抉擇。由此了知有見清淨。由正業故往來進止正行具足。由此了知有戒清淨。由正命故如法乞求佛所聽許衣缽資具。由此了知有命清淨。正精進者。是淨煩惱障支由此永斷一切結故。正念者。是淨隨煩惱障支。由此不忘失正止舉相等。永不容受沈掉等隨煩惱故。正定者。是能淨最勝功德障支。由此引發神通等無量勝功德故。   道支助伴者。謂彼相應心心法等。   道支修習者。如覺支說。謂依止遠離依止無慾依止寂滅。迴向棄捨修習正見。乃至廣說。如是諸句義如前所說道理應隨順知。   道支修果者。謂分別誨示他。令他信煩惱障淨隨煩惱障淨最勝功德障淨故。   四正行者。謂苦遲通行。苦速通行。樂遲通行。樂速通行。初謂鈍根未得根本靜慮。第二謂利根未得根本靜慮。第三謂鈍根已得根本靜慮。第四謂利根已得根本靜慮。苦正行者。謂依未至及無色地。如其次第。奢摩他毘缽捨那微劣故。樂正行者。謂依靜慮雙道轉故。遲通者。謂鈍根依苦樂二地。速通者。謂利根依苦樂二地。   四法跡者。謂無貪無瞋正念正定。無貪無瞋能令增上戒學清淨。不因貪恚門毀犯學處故。正念能令增上心學清淨。由於所緣無有忘失持心令定故。正定能令增上慧學清淨。由定心者能如實遍知故。   奢摩他者。謂於內攝心令住等住安住近住。調順寂靜最極寂靜。專注一趣平等攝持。如是九行令心安住。是奢摩他。令住者攝外攀緣內離散亂。最初繫心故。等住者。最初繫縛粗動心已。即於所緣相續繫念。微細漸略故。安住者。或時失念於外馳散。尋復斂攝故。近住者。從初已來為令其心於外不散。親近念住故。調順者。從先已來於散亂因色等法中。起過患想增上力故。調伏其心令不流散故。寂靜者。於擾動心散亂惡覺隨煩惱中深見過患。攝伏其心令不流散故。最極寂靜者。或時失念散亂覺等率爾現行。即便制伏令不更起故。專注一趣者。精勤加行無間無缺。相續安住勝三摩地故。平等攝持者。善修習故。不由加行遠離功用。定心相續離散亂轉故。毘缽捨那者。謂簡擇諸法最極簡擇。普遍尋思周審觀察。為欲對治粗重相結故。為欲制伏諸顛倒故。令無倒心善安住故。此中諸句依正行所緣境說。或依善巧所緣境說。或依淨煩惱所緣境說。簡擇諸法者。盡所有故。最極簡擇者。如所有故。普遍尋思者。由有分別作意俱行慧建立諸法相故。周審觀察者。委具推求故。   又依奢摩他毘缽捨那立四種道。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非毘缽捨那。此類依奢摩他進修毘缽捨那。或有一類。已得毘缽捨那非奢摩他。此類依毘缽捨那進修奢摩他。或有一類。不得奢摩他亦非毘缽捨那。此類專心制伏沈掉雙修二道。或有一類。已得奢摩他及毘缽捨那。此類奢摩他毘缽捨那二道和合平等雙轉。此中依於止觀說四種道。初已得止故宴坐住心。乃至平等攝持。未得觀故還復宴坐。依三摩地簡擇諸法。乃至周審觀察。第二與此相違。第三二俱未得雙進修習。雲何修習。謂聽聞法由受持門進修正觀。以此為先進修於止。第四已得二種相應俱轉。   三根者。謂未知欲知根已知根具知根。未知欲知根者。謂於方便道及於見道十五心剎那中所有諸根。此中顯示順抉擇分所攝方便道。及見道十五剎那所有諸根。是未知欲知根體。言諸根者。謂意根信等五根。由未至等地所依差別故。如其所應有樂喜憂捨根隨一。憂根者。謂方便道時順抉擇分後。於上解脫希求欲證愁慼所攝。如是十根先未知真。為欲得知修習轉故。名未知欲知根。已知根者。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已上。於一切有學道中所有諸根。是已知根體。所以者何。即前十根從第十六見道心剎那。乃至金剛喻定。於如是有學道中。未有所應知境。曾所不知故。名已知根。具知根者。謂於無學道所有諸根。言諸根者。即前所說九根除憂根。於無學道中說名具知根。具知者。謂阿羅漢等此所有根名具知根。無學身中無有憂根所應學無故。   復次依止修道分別修義。謂依初靜慮地現修道時。亦修欲界繫所有善根。於彼得自在故。如依初靜慮地修欲界善如是依一切上地現修道時。皆能修習下界下地所有善根。於彼得自在故。當知此中所說義者。謂依止上地現前修習道時。下界下地所有善根。雖不現前亦皆修習。何以故。於彼得自在故。自在者。謂轉增勝現行自在故。   究竟道者。謂依金剛喻定一切粗重永已息故。一切繫得永已斷故。永證一切離繫得故。從此次第無間轉依。證得盡智及無生智十無學法何等為十。所謂無學正見乃至無學正定無學正解脫無學正智。如是等法名究竟道。   雲何名一切粗重。略說有二十四種。謂一切遍行戲論粗重。領受粗重。煩惱粗重。業粗重。異熟粗重。煩惱障粗重業障粗重。異熟障粗重。蓋粗重。尋思粗重。飲食粗重。交會粗重。夢粗重。病粗重。老粗重。死粗重。勞倦粗重。堅固粗重。粗粗重。中粗重。細粗重。煩惱障粗重。定障粗重。所知障粗重。如是二十四種略攝一切粗重。   一切遍行戲論粗重者。謂執眼等諸法習氣無始時來依附阿賴耶識相續不斷。即此名為戲論習氣。從此習氣眼等諸法。及名言執數數生起。領受粗重者。謂有漏諸受習氣。煩惱粗重者。謂煩惱隨眠。業粗重者。謂有漏業習氣。異熟粗重者。謂異熟無堪能性。煩惱障粗重者。謂猛利長時煩惱性。業障粗重者。謂能障道無間等業障性。異熟障粗重者。謂與諦現觀相違。地獄等自體得。蓋粗重者。謂能障礙善品方便盛貪慾等性。尋思粗重者。謂能障礙欣樂出家欲尋思等性。飲食粗重者。謂極多少食於方便行無堪任性。交會粗重者。謂兩兩形交身心疲損性。夢粗重者。謂睡眠所發身惛劣性。病粗重者。謂諸界互違所發不安隱性。老粗重者。謂大種衰變所起不隨轉性。死粗重者。謂臨命終時諸根亂性。勞倦粗重者。謂遠行等所作支體頓弊性。堅固粗重者。謂無涅槃法者。如其所應。所有戲論粗重等性。粗中細粗重者。謂欲色無色所有粗重。如其次第。煩惱障粗重者。謂聲聞獨覺菩提所治。定障粗重者。謂九次第定所發功德所治。所知障粗重者。謂一切智性所治如是隨其所應。一切粗重永已息故。名究竟道。如說如是行者。心解脫圓滿。慧解脫圓滿。身粗重永息。由成就念為因故。於最初門善調善護善防善覆極善修治。謂於眼所識色乃至於意所識法亦爾。   繫得者。謂於粗重積集。假立繫得性。   離繫得者。謂於粗重離散。假立離繫得性。金剛喻定者。謂居修道最後斷結道位所有三摩地。此復略有二種。謂方便道攝無間道攝。方便道攝者。謂從此已去不為一切障所礙而能破一切障。無間道攝者。謂從此無間盡智無生智生。又此三摩地無間堅固一味遍滿。雲何此金剛喻定名無間。謂此相續流非世間行所間缺故。堅固者。非一切障所壞。能壞一切障。極堅猛故。一味者。無分別性純一味故。遍滿者。緣一切所知法共相真如為境故。為顯此義薄伽梵說。如大石山無缺無隙無穴一段。極善圓滿十方猛風所不動轉。無間轉依者。謂已證得無學道者所有三種轉依。何等為三。謂心轉依道轉依粗重轉依。心轉依者。謂已得無學道證得法性心自性清淨。永離一切客塵隨煩惱故。名為轉依。即是真如轉依義。道轉依者。謂昔世間道於現觀時轉成出世說名有學。餘有所作故。若永除一切所治。永離三界欲時。此道自體究竟圓滿。立為轉依。粗重轉依者。謂阿賴耶識一切煩惱隨眠永遠離故。名為轉依。   盡智者。謂由因盡所得智。或緣盡為境。所以者何。由有盡故而起此智。名為盡智。或緣盡為境故名盡智。此義意言。於此位中由永斷集令無有餘。所得智名盡智。或緣因盡為境故名盡智。   無生智者。謂由果斷所得智。或緣果不生為境。所以者何。由有無生故所得智名無生智。或緣無生為境名無生智。此義意言。由有當來一切苦果畢竟不生法性故。而得此智。雖緣餘諦為境亦名無生智。或緣苦諦無生為境。故名無生智。   又十無學法。當知依止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脫蘊解脫智見蘊說。何以故。無學正語正業正命。是無學戒蘊。無學正念正定。是無學定蘊。無學正見正思惟正精進。是無學慧蘊。無學正解脫。是無學解脫蘊。無學正智。是無學解脫智見蘊。   復次道諦有四行相。謂道相如相行相出相。何故名道相。因此尋求真實義故。所以者何。由此聖道是諸聖者證真義路。是故名道。何故名如相。以能對治諸煩惱故。所以者何。一切煩惱皆不如理道能除此是故名如。何故名行相。善能成辦心令不顛倒故。所以者何。心不覺悟真實道理。於無常等法起常等顛倒。善能修治此顛倒心。令離顛倒覺真實義。是故名行。何故名出相。趣真常跡故。所以者何。由此聖道能趣出離究竟常跡。是故名出。問於諸諦中有十六行。皆通世間及出世間。世出世行有何差別。答於所知境不善悟入善悟入性差別故。有障無障性差別故。有分別無分別性差別故。所以者何。於諸諦中無常苦等十六世間行於所知境界。不通達真如性故。煩惱所隨眠故。依名言門起戲論故。如其次第。不善悟入有障礙有分別。出世間行與此相違。善悟入無障礙無分別。由此道理世出世行互有差別。雲何出世行無有分別。而善悟入。所知境界由彼諸行現在前時。雖復現證見無常義然不依名言戲論門見此是無常義。如無常行於無常義。餘行於餘義。隨其所應亦如是。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一   安慧菩薩糅釋上集論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法品第二之一   雲何法抉擇。法者。謂十二分聖教。何者十二。一契經。二應頌。三記別。四諷頌。五自說。六緣起。七譬喻。八本事。九本生。十方廣。十一希法。十二論議。   契經者。謂以長行綴緝略說所應說義。問何故如來不廣開演所應說義耶。答如來觀察十種勝利略說諸法。謂易可建立。易可宣說。易可受持。恭敬法故。菩提資糧速得圓滿。速能通達諸法實性。於諸佛所得證淨信。於法僧所得證淨信。觸證第一現法樂住。談論抉擇悅智者心得預聰明英叡者數。雲何名為易可建立。諸說法者以無量門安立開示所應說義。今以略言易建立故。雲何名為易可宣說。能以少言詞廣顯大義故。如說能令心住等住。如是廣說。易可受持者。令能聞者易受持故。恭敬法故。菩提資糧速得圓滿者。了知佛法深慧所證。即於是法深生敬愛。由敬愛門信等資糧速圓滿故。速能通達諸法實性者。即由敬法方便力故。令其智慧轉復猛利。漸能通達諸法實性。於三寶所得證淨信者。由悟聖教妙善建立。於說者等淨信生故。觸證第一現法樂住者。於諸如來密意深義。猛利加行正思量已。獲得增上證歡喜故。談論抉擇悅智者心者。善能開發深隱義故。得預聰明英叡者數者。廣大美稱流布十方故。當知後二種合為一勝利。   應頌者。即諸經中或中或後以頌重頌。又不了義經應更頌釋。故名應頌。   記別者。謂於是處聖弟子等謝往過去。記別德失生處差別。又了義經說名記別。記別開示深密意故。   諷頌者。謂諸經中以句宣說。或以二句或三或四或五或六。   自說者。謂諸經中或時如來悅意自說如伽他曰。若於如是法發勇猛精進靜慮諦思惟。爾時名梵志。   緣起者。謂因請而說。隨依如是補特伽羅。起如是說故。又有因緣制立學處。亦名緣起。謂依如是因緣。依如是事乃至廣說。   譬喻者。謂諸經中有比況說。為令本義得明瞭故。說諸譬喻。   本事者。所謂宣說聖弟子等前世相應事。   本生者。所謂宣說諸菩薩行本相應事。   方廣者。謂菩薩藏相應言說。如名方廣。亦名廣破。亦名無比。為何義故名為方廣。一切有情利益安樂所依處故。宣說廣大甚深法故。為何義故名為廣破。以能廣破一切障故。為何義故名為無比。無有諸法能比類故。此方廣等皆是大乘義差別名。由與七種大性相應故名大乘。何等名為七種大性。一境大性。以菩薩道緣百千等無量諸經。廣大教法為境界故。二行大性。正行一切自利利他廣大行故。三智大性。了知廣大補特伽羅法無我故。四精進大性。於三大劫阿僧企耶。方便勤修無量百千難行行故。五方便善巧大性。不住生死及涅槃故。六證得大性。證得如來諸力無畏不共佛法等無量無數大功德故。七業大性。窮生死際示現一切成菩提等。建立廣大諸佛事故。   希法者。若於是處宣說聲聞諸大菩薩及如來等最極希有甚奇特法。   論議者。若於是處無有顛倒。解釋一切深隱法相。以無顛倒一切法相論議經等深隱義故。   如是契經等十二分聖教三藏所攝。何等為三。一素怛纜藏。二毘奈耶藏。三阿毘達磨藏。此復有二。一聲聞藏。二菩薩藏。契經應頌記別諷頌自說。此五聲聞藏中素怛纜藏攝。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此四二藏中毘奈耶藏並眷屬攝。緣起者。宣說有因緣建立諸學處。是正毘奈耶藏攝。譬喻等三。是彼眷屬攝。方廣希法。此二菩薩藏中素怛纜藏攝。方廣者。文義廣博正菩薩藏攝。希法差別難思廣大威德最勝相應。是故亦是菩薩藏攝。論議一種。聲聞菩薩二藏中阿毘達磨藏攝。問何故如來建立三藏。答為欲對治疑隨煩惱故。建立素怛纜藏。為欲斷除所化有情於種種法發起疑惑。宣說契經應頌等故。為欲對治受用二邊隨煩惱故。建立毘柰耶藏。二邊者。謂欲樂行邊。自苦行邊。對治受用者。遮彼受用畜積等故。開彼受用百千如法衣服等故。為欲對治自見取執隨煩惱故。建立阿毘達磨藏。處處廣釋諸法差別如實相故。復次為欲開示三種學故。建立素怛纜藏。所以者何。要依此藏所化有情解了三學。由此藏中廣開三種所修學故。為欲成立增上戒學增上心學故。建立毘柰耶藏。要依此藏二增上學方得成立。所以者何。廣釋別解脫律儀學道聖教為所依止。方能修治淨屍羅故。依淨屍羅生無悔等。漸次修學心得定故。為欲成立增上慧學故。建立阿毘達磨藏。要依此藏增上慧學方得成立。所以者何。由此藏中能廣開示簡擇諸法巧方便故。復次為欲開示正法義故。建立素怛纜藏。依止此藏文義易了故。為顯法義作證安足處故。建立毘柰耶藏。依止此藏能修二種作證學行故。毘柰耶是法義作證安足處。安足處者是所依義。為令智者論議抉擇受用法樂住故。建立阿毘達磨藏。依止此藏諸有智者。更相問答論議抉擇受法樂住。由此藏中以無量門開示諸法自相共相等真實法性故。如是三藏具有八萬四千法蘊。謂依聲聞乘。尊者阿難常所受持。問一一法蘊其量雲何。答十百之數是法蘊量。十百者千數義。若爾何故不直說是千數耶。為顯建立一一法蘊千數因故。所以者何。初一數增以成十數。十數復增以成百數千等數量。因十百數方得成立。謂十百名千。百千名百千。百百千名俱胝。如是等一切後後數位決定用此十百二數隨一為因。是故此中唯總取十百兩數。以用建立一一法蘊由此數量總計八萬四千法蘊。成八俱胝四十洛叉。問如是三藏所攝法為誰所行境耶。答是聞思。修所生諸心心法所行境界。所行者是所緣義。   復次因此所緣相。依心心法建立有緣等義。如經中說。諸心心法有緣有行有依相應彼於此法為何所緣。謂契經等此顯名身句身文身。所攝契經等教法為所緣境。作何等行。謂蘊等相應義。此顯依蘊等義所起言教法。彼心心法作此行相。何所依止。謂他表了憶念習氣。此顯正說法時用他表了為所依止。如說從他言音故。次此後時憶念為所依止。如所聞已隨念數習故。復此後時習氣為所依止。由後串習習氣力強。雖離憶念而似彼顯現故。何等相應。謂互為助伴於所緣行平等解了。由心心法互為助伴。於契經等所緣境界。以蘊等相應義行平等解了故。   雲何於法所緣差別。若略說有四種。謂遍滿所緣。治行所緣。善巧所緣。淨惑所緣。遍滿所緣復有四種。謂有分別影像所緣。無分別影像所緣。事邊際所緣。所作成就所緣。有分別影像所緣者。謂由勝解作意。所有奢摩他毘缽捨那所緣境。勝解作意者。一向世間作意。無分別影像所緣者。謂由真實作意。所有止觀所緣境。真實作意者。一向出世間。及此後所得作意。事邊際所緣者。謂一切法盡所有性如所有性。盡所有性者。謂蘊界處。為顯所知諸法體事唯有爾所份量邊際。是故建立蘊界處三。如所有性者。謂四聖諦十六行真如。一切行無常。一切行苦。一切法無我。涅槃寂靜空無願無相。由如是等義差別門了所知境故。名如所有性。或以諦門了所知境。謂即前所說諸蘊界處。隨其所應了知是苦乃至是道。或以行門了所知境。謂一一諦各由四行及一切法無有差別皆真如行。或以諸法鄔柁南門了所知境。謂諸行無常乃至涅槃寂靜。或以解脫門了所知境。謂空無願無相如是等所作成就所緣者。謂轉依。已得轉依者無有顛倒。所緣顯現故。如是轉依不可思議。前說如所有性中有十六行及三解脫門。如是二種更互相攝。問空攝幾行。答二。謂空行無我行。問無願攝幾行。答六。謂無常行苦行因行集行生行緣行。由彼於三界無所願求故。問無相攝幾行。答八。謂滅道八行。由彼不能行諸相故。治行所緣者。略說有五種。謂多貪行者緣不淨境。多瞋行者緣修慈境。多癡行者緣眾緣性諸緣起境。憍慢行者緣界差別境。尋思行者緣入出息念境。何故多貪行者等緣不淨等。修治行所緣境耶。由此能息除增上貪等故。善巧所緣者。略有五種。謂蘊善巧。界善巧。處善巧。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處非處善巧應雲何觀。應如緣起善巧觀。問緣起善巧處非處善巧有何差別。答若以諸法流潤諸法。令離無因不平等因生故。是緣起善巧。謂以無明等諸法流潤行等諸法。非彼諸法無因而生。亦非自在天等不平等因生。如是觀智名緣起善巧。因果相稱攝受生起故。是處非處善巧。謂雖唯有法為因。然由攝受相稱因。方能生起相稱果。如善行感可愛異熟惡行感不可愛異熟。如是比如是觀智。名處非處善巧。淨惑所緣者。謂下地粗性上地靜性。真如及四聖諦。下地粗性上地靜性者。依世間道說。由此制伏諸纏故。真如及四聖諦者。依出世道說。略故真如。廣故四聖諦。由此永害諸隨眠故。   復次因辯觀察契經等法。應當解釋諸法道理。由依此道理能觀彼法故。問若欲於諸法正勤審觀察。由幾種道理能正觀察耶。答由四種道理。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成道理。法爾道理。觀待道理者。謂諸行生時要待眾緣。如芽生時要待種子時節水田等緣。諸識生時要待根境作意等緣。如是等。作用道理者。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如眼根等為眼識等所依作用。色等境界為眼識等所緣作用。眼等諸識了別色等。金銀匠等善修造金銀等物。如是比。證成道理者。謂為證成所應成義。宣說諸量不相違語。所應成義者。謂自體差別所攝所應成義。諸量不相違語者。謂現量等不相違立宗等言。法爾道理者。謂無始時來於自相共相所住法中。所有成就法性法爾。如火能燒水能爛。如是等諸法成就法性法爾。如經言。眼雖圓淨空無有常乃至無我。所以者何。其性法爾。復次於諸法中正勤觀察四道理已。雲何而起尋思。謂起四種尋思。一名尋思。二事尋思。三自體假立尋思。四差別假立尋思。名尋思者。謂推求諸法名身句身文身自相皆不成實。由名身等是假有故。觀彼自相皆不成實。事尋思者。謂推求諸法蘊界處相皆不成實。由諸蘊等如名身等。所宣說事皆不成實。是故觀彼相不成實。推求者是觀察義。自體假立尋思者。謂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自體。唯是假立言說因性。能詮所詮相應者。謂此二互為領解因性。所以者何。善名言者。但聞能詮由憶念門。便於所詮得生領解。或但得所詮由憶念門。便於能詮得生領解。於如是種類共立相應中。眼等自相唯是假立。但於肉團等名言。因中起此名言故。若如是觀察是名自體假立尋思。差別假立尋思者。謂於諸法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差別。唯是假立名言因性。所以者何。以於能詮所詮相應中。推求若常無常有上無上有色無色有見無見等差別相。唯是假立名言因性。如是觀察是名差別假立尋思。   復次於法正勤修尋思已。必於諸法得如實智。雲何而起如實智耶。謂起四如實智。一名尋思所引如實智。二事尋思所引如實智。三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四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名尋思所引如實智者。謂如實知名不可得智。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謂如實知事相亦不可得智。自體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謂如實知實有自性不可得智。差別假立尋思所引如實智者。謂如實知實有差別不可得智。此四如實智如前所尋思了知。名等如實皆不可得。   復次依法修三摩地者瑜伽地。雲何當知。此地略有五種。謂持任鏡明依。持者。謂已積集菩提資糧。於煖等位依諸聖諦所有多聞。如所多聞安立止觀所緣境故。說名為持。又已積集菩提資糧者。為求諦現觀聽受契經等法。故名多聞。任者。謂緣此境如理作意。由此作意。依所多聞無倒思惟。所聞義相任持心故。鏡者。謂緣此境有相三摩地。此三摩地即緣多聞。為境與定相俱故名有相。由此三摩地猶帶所知事同分影像相故。又此三摩地能審照察所知事質。故譬於鏡。明者。謂能取所取無所得智。由此智見道所攝現觀轉故。雲何菩薩依瑜伽地方便修學證無所得。謂諸菩薩已善積集福德智慧二種資糧已。過第一無數大劫已。聞隨順通達真如。契經等法如理作意。發三摩地依止定心。思惟定中所知影像。觀此影像不異定心。依此影像捨外境想。唯定觀察自想影像。爾時菩薩了知諸法唯自心故。內住其心知一切種所取境界皆無所有。所取無故。一切能取亦非真實。故次了知能取非有。次復於內捨離所得二種自性證無所得。依此道理佛薄伽梵妙善宣說。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既滅除。審觀唯自想。知所住內心知所取非有。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依者。謂轉依。捨離一切粗重得清淨轉依故。當知此中以因果兩位釋瑜伽地。由持等四種釋此地因。最後一種釋此地果。   復次雲何於諸法中法善巧。雲何義善巧。雲何文善巧。雲何詞善巧。雲何前際後際密意善巧。如是五問隨順經中所說諸句。如尊者阿難告舍利子。長老當知。若諸比丘成就五法。即能速受多受善受受已不失。於此經中即由五法如其所應成速受等四種句義。雲何法善巧。謂多聞故。於法善巧便能速受。由具多聞者多分能速受文句差別故。雲何義善巧。謂於阿毘達磨毘奈耶中善知其相故。於義善巧便能多受。若善了知阿毘達磨等相。乃於蘊界處等所說事中。便能攝集眾多文故。雲何文善巧。謂善知訓釋文詞故。雲何詞善巧。謂能善知我我所等世俗言詞。不深執著隨順說故。若於文詞俱得善巧。便能妙善領受所說。善知訓釋文詞故。善知我我所等世俗言詞。不深執著隨順說故。即能無倒領受文義。雲何前際後際密意善巧。謂能善知於前際領受於後際出離故。若於前際後際密意善巧。便能受已而不失壞。依止前際所受法。後能證得出離故。由善了知如來密意。便能證取聖教堅實。雲何於諸法中安住於法。若不得修慧唯勤方便修習聞思。不得名為安住於法。若不得聞思唯勤方便修習修慧。亦不得名安住於法。若俱得二種方便安住。如是乃名安住於法。如經言。大德當知。若諸比丘如是住法。乃可名為住法比丘。於此經中世尊顯示。若能具依聞思修住。方名住法。非隨住一方便修習得名住法。若唯於法受持讀誦為他宣說等。是名聞思所生慧。如說若於是處多究其文。讀誦宣說又多尋思。唯修聞思慧不修習。修慧捨離瑜伽等。不可建立為住法。若修三摩地方便不知足。是名修所生慧。如說若有不得聞思唯修修慧。亦不可立為住法。是故世尊因住法比丘說如是言。若比丘於法究竟。所謂契經應頌乃至廣說。已後復說言。不捨瑜伽。如是等應如理知。若有具得聞思修慧依二種住。是名住法不捨瑜伽。如是等者。謂修三摩地方便不知足。顯示修所生慧。三摩地方便者。謂無間殷重方便。及無顛倒方便。此則顯示二種方便。一無間殷重方便所攝。如說不捨瑜伽故。二無顛倒方便所攝。如說不捨作意故。不知足者。謂不生味著修上奢摩他方便。如說不捨內心奢摩他故。此則顯示不生味著故。及修上奢摩他方便故。名為不捨。   復次何因緣故。十二分聖教中方廣分名菩薩波羅蜜多藏耶。由此分中廣說一切波羅蜜多數故。相故次第故釋詞故修故差別故攝故所治故功德故更互抉擇故。問於何處說。答如經中說。大乘者即是菩薩波羅蜜多藏。雲何宣說波羅蜜多數相次第。乃至更互抉擇。數有二種。一計算數。二決定數。計算數者。謂六波羅蜜多。決定數者。謂波羅蜜多數唯有六不增不減。何以故。一切菩薩道略有二種。一增上生道。二決定勝道。如其次第三三攝故。所以者何。增上生有三種。一大資財。二大自體。三大眷屬。施波羅蜜多感大資財果。戒波羅蜜多感大自體果。由持淨戒生善趣中得尊貴身故忍波羅蜜多感大眷屬果。能行忍者一切眾生鹹所歸附故。決定勝道有三種。一伏諸煩惱修習善品方便。二成熟有情方便。三成熟佛法方便。如是三中隨闕一種。菩薩決定勝道必不成就。成熟有情方便者。謂靜慮波羅蜜多。依此發神通成熟有情故。復次波羅蜜多是無住處涅槃方便故。其數唯六。所以者何。由諸菩薩為翻住涅槃故。於生死中攝增上生。為翻住生死故。即於生死而不染污。是故前三是得增上生方便。後三是不染污方便。隨其所應如前應知。不染污方便者。由精進故修習對治。由靜慮故伏諸煩惱。由智慧故永害一切煩惱隨眠。復次為攝益一切有情故。對治一切煩惱故。波羅蜜多唯有六種。所以者何。菩薩摩訶薩由佈施故引攝資財。方便攝益一切有情。由持戒故不起侵損逼迫惱亂。方便攝益一切有情。如其次第不毀壞他財身心故。由忍辱故堪受侵損逼迫惱亂。方便攝益一切有情。由堪忍他侵損己財等故。由此三種善能攝益一切有情。由精進故雖未永伏一切煩惱。而依善品修彼對治。由靜慮故永伏煩惱。由智慧故永害隨眠。由此三種善能對治一切煩惱。相者。謂諸菩薩波羅蜜多相。雲何施波羅蜜多相。謂諸菩薩安住菩薩法性菩提心為依止。以悲導心捨一切時所有身語意業。如是由種性故願故意樂故事故自體故。顯施波羅蜜多相。種性者。謂菩薩法性。願者。謂菩提心。意樂者。謂悲導心。事者。謂捨諸所有。自體者。謂身語意業。雲何戒波羅蜜多相。謂諸菩薩安住菩薩法性菩提心為依止。以悲導心受持一切菩薩戒時所有身語意業。雲何忍波羅蜜多相。謂諸菩薩安住菩薩法性菩提心為依止。以悲導心堪忍安受諸怨苦時所有身語意業。雲何精進波羅蜜多相。謂諸菩薩安住菩薩法性菩提心為依止。以悲導心引發一切勝善法時所有身語意業。雲何靜慮波羅蜜多相謂諸菩薩安住菩薩法性菩提心為依止。以悲導心起一切種身語意業自在用時。所有一切心恆安住。雲何慧波羅蜜多相。謂諸菩薩安住。菩薩法性菩提心為依止。以悲導心起一切種身語意業自在用時。所有一切諸法簡擇復次若所行施依止薩伐若性。能感薩伐若性。攝受薩伐若性。能為一切薩伐若事。是名施波羅蜜多相。如是四句隨其次第。由發起故習氣故自體故等流故。顯波羅蜜多相。發起者。謂依止一切智性。凡所生起一切施行。皆迴向薩伐若性故。習氣者。謂能感一切智性。即所行施熏修相續。於當來世能感薩伐若性故。自體者。謂攝受一切智性。即所行施究竟圓滿。爾時能辦佛法身故。等流者。謂能為一切一切智事。從此後時由受用變化身等流門。發起一切薩伐若事故。如施波羅蜜多相乃至慧波羅蜜多相。皆應如是說。   次第者。謂前前波羅蜜多能為後後所依止故。所以者何。菩薩摩訶薩由施波羅蜜多串習捨施內外事故。不顧身命棄大寶藏受持禁戒由護戒故。他所毀罵終不反報。由如是等遂能堪忍。以能堪忍寒熱等苦。雖遭此緣加行不息發勤精進。精進方便證究竟果成滿靜慮。靜慮滿已。由淨定心如實知故。證得出世究竟大慧。復次前前波羅蜜多後後所持故。謂戒能持施。乃至慧能持靜慮。由具屍羅施得清淨。何以故。由行佈施攝益有情。由具屍羅不為惱害。是故菩薩於受施者。以離惱害善能施與清淨樂具故。由淨戒力施得清淨。如是由忍力故戒得清淨。何以故。由能忍受他不饒益。終不毀犯所學處故。由精進故忍得清淨。何以故。由勇猛力故久處生死不以為難。能受眾生違逆等苦。由靜慮故精進清淨。何以故。由喜樂俱能勤修習一切善法無休息故。由具慧故靜慮清淨。何以故。若由無量門數數觀諸法。能證內寂靜。增長三摩地。又伽他說。無有靜慮而不因慧。復次由粗細故。波羅蜜多前後次第。所以者何。於諸行中施行最粗故先建立。於忍等行戒復為粗故次建立。乃至於慧靜慮為粗。一切行中慧為最細故最後立。   釋詞者。謂諸菩薩所行佈施。所以名施波羅蜜多者。謂由大施故離過故離垢故。名施波羅蜜多。大施者。盡捨一切內外事故。長時施故。離過者。遠離不平等追求等過故。離垢者。永斷一切所治慳故。如無盡慧經施無盡中說雲何離垢。永斷所治並習氣故。如是三句顯波羅蜜多三種最勝。何等為三。一自體最勝並積習。二方便最勝。三果最勝。積習者。謂長時施故。如施波羅蜜多有三種。乃至慧波羅蜜多亦爾。戒等離過者。謂遠離我增益等隨其所應。如無盡慧經廣說。復次由與十二種最勝相應故。名波羅蜜多。何等名為十二最勝。一廣大最勝。不求一切世間樂故。又最上故。二長時最勝。經三大劫阿僧企耶所積習故。三所為最勝。為利益安樂一切有情故。四無盡最勝。由迴向大菩提究竟無盡故。五無間最勝。由得自他平等勝解令諸有情於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六無難最勝。唯由隨喜他所行施等令波羅蜜多速圓滿故。七大自在最勝。由得虛空藏等諸三摩地令佈施等波羅蜜多速圓滿故。八攝受最勝。無分別智所攝受故。九發起最勝。謂解行地中上品忍位所行施等波羅蜜多。十證得最勝。謂初地中所得施等波羅蜜多。十一等流最勝。謂餘八地中所行施等波羅蜜多。十二圓滿最勝。謂第十地及如來地所有施等波羅蜜多。如其次第菩薩圓滿故。佛圓滿故。復次最勝所作故。最勝所至故。名波羅蜜多。一切佛菩薩所為所到故。復次到所知彼岸故。名波羅蜜多。安住佛性故。復次濟度自他最極災橫故。名波羅蜜多。能令自他越度生死大苦海故。共詞已釋。不共今當說。能捨施者當來貧苦。能捨受者現在熱惱。故名為施。能令諸根永寂靜故。能趣清淨諸善趣故。能為清涼所依處故。說名為戒。隨其次第。能引守護諸根門故。是往清淨善趣因故。能為無悔等漸次乃至涅槃所依故。遠離一切忿熱灰故。遠離不捨怨害心故。顯發損者常安隱故。說名為忍。怨害心者。謂起報怨心。不捨者。謂不棄此心。能壞怨心名為損者。顯此無畏故名顯發。損者常安隱故。損害生長作用相應故名精進。損害作用相應者。謂前二正斷。以能損害不善法故。生長作用相應者。謂後二正斷。以能生長諸善法故。能持能息能靜能調。又能引發故名靜慮。能持者。謂於境繫心。能息者。謂息諸散亂。能靜者。謂令心寂靜。能調者。謂制伏諸纏。能引發者。謂能引發自在作用。他所發智故。內證智故。種別智故。得寂靜智故。勝德智故。名為慧。他所發智者。謂從他言音所生慧。及如理作意相應慧。內證智者。謂出世間慧。種別智者。謂出世間後所得慧。得寂靜智者。謂修道中治煩惱慧。勝德智者。謂能引發勝功德慧。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二   安慧菩薩糅釋上集論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法品第二之二   雲何修。略有五種。謂依止任持修。依止作意修。依止意樂修。依止方便修。依止自在修。   依止任持修復有四種。一依止因修。謂由種性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二依止報修。謂由勝自體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三依止願修。謂由本願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四依止簡擇力修。謂由慧力於波羅蜜多修習正行。   依止作意修亦有四種。一依止勝解作意修。謂於一切波羅蜜多相應經教起增上勝解。二依止愛味作意修。謂於已得波羅蜜多見勝功德起深愛味。三依止隨喜作意修。謂於一切世界一切有情所行施等深生隨喜。四依止喜樂作意修。謂於自他當來勝品波羅蜜多深生願樂。   依止意樂修復有六種。謂由無厭意樂。廣大意樂。歡喜意樂。恩德意樂。無染意樂。善好意樂故。修諸波羅蜜多。此中菩薩於施波羅蜜多無厭意樂者。謂諸菩薩於一有情一剎那頃。假使殑伽沙等世界滿中七寶以用佈施。又以殑伽沙等身命佈施。如是佈施經殑伽沙等大劫。如於一有情所。如是乃至於一切有情界如是施時。皆令彼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速得成熟。修行如是差別施時。菩薩意樂由不厭足。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無厭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施波羅蜜多時。展轉相續無一剎那有退有斷。乃至究竟坐菩提座。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廣大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施波羅蜜多時。於施所攝諸有情所生大歡喜。是諸有情施所攝受雖生歡喜猶不能及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歡喜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施波羅蜜多時。觀施所攝一切有情。於我己身有大恩德。不見己身於彼有恩。由資助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恩德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施波羅蜜多時雖於無量諸有情所興大施福。而不希報恩當來果報。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無染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施波羅蜜多時。以所修行廣大施聚所得果報。施諸有情不自為己。又以此福共諸有情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施波羅蜜多善好意樂。又諸菩薩修行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無厭意樂者。謂諸菩薩假使經於殑伽沙等生。是一一生殑伽沙等大劫壽量。於此長時諸資生具常所匱乏。三千大千世界滿中熾火。恆在其中行住坐臥。唯能修習一剎那戒波羅蜜多。或乃至慧波羅蜜多如是展轉差別修習。所有戒聚乃至慧聚究竟滿足。現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諸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於此戒聚乃至慧聚。修習意樂猶不滿足。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習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無厭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展轉相續無一剎那有退有斷。乃至究竟坐菩提座。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行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廣大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於此所攝諸有情所生大歡喜。是諸有情由此所攝雖生歡喜。猶不能及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行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歡喜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觀此所攝一切有情。於我己身有大恩德。不見己身於彼有恩。由資助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行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恩德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雖於無量諸有情所興大戒福乃至慧福。而不希報恩當來果報。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行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無染意樂。又諸菩薩修行如是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時。以所修行廣大戒聚乃至慧聚所得果報。施諸有情不自為己。又以此福共諸有情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是意樂是名菩薩於所修行戒波羅蜜多乃至慧波羅蜜多善好意樂。   依止方便修復有三種。謂由無分別智觀察三輪皆清淨故所以者何。由此方便一切作意所修諸行速成滿故。依止自在修亦有三種。謂身自在故。行自在故。說自在故。身自在者。謂諸如來自性受用。二身行自在者。謂諸如來變化身。由此能示現一切有情一切種同法行故。說自在者。謂能宣說六波羅蜜多一切種差別無有滯礙故。差別雲何。謂由十八種任持以顯六波羅蜜多差別。何等十八。謂身任持。心任持。善法任持。善任持。菩提任持。悲任持。不捨有情任持。舍下劣心任持。無生法忍任持。善根方便任持。善根圓證任持。善根無盡任持。無厭倦任持。諸所思事成滿任持。御眾業任持。證入大地任持。引發佛性任持。建立佛事任持。施等六種各三差別。如其次第三三所攝。施三種者。謂財施。無畏施。法施。戒三種者。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忍三種者。謂耐怨害忍。安受苦忍。諦察法忍。精進三種者。謂被甲精進。方便精進。饒益有情精進。靜慮三種者。謂現法樂住靜慮。引發神通靜慮。饒益有情靜慮。慧三種者。謂緣世俗慧。緣勝義慧。緣有情慧。當知財施能任持身。由飲食等諸資生具攝益受者所依身故。無畏施能任持心。安慰他心離憂怖故。如是餘句隨義應思。下劣心者。謂諸菩薩厭生死苦同二乘心。由安受苦忍所任持故方捨此心。善根無盡者。謂窮生死際恆作一切有情利益安樂事。乃至於無餘涅槃界亦不棄捨。由饒益有情精進所任持故。御眾業者。謂依止內證故。教授教誡所化有情。心未定者令其得定。心已定者令其解脫。由饒益有情靜慮所任持故。證入大地者。謂先信解甚深教法。資糧圓滿速能證入初極喜地。由緣世俗慧所任持故。所餘易了故不重釋。   又差別者。謂施有七種。一根本施。謂種性位菩薩所有施波羅蜜多。依止種性而行施故。二弘誓施。謂發心位菩薩所有施波羅蜜多。依受大願而行施故。三攝受施。謂自他利行位菩薩所有施波羅蜜多。四無執受施。謂觀真實義位菩薩所有施波羅蜜多。以無施者等分別執受故。五無攝受施。謂威德位菩薩所有施波羅蜜多。雖不攝受外資生具。但由虛空藏等三摩地力。舉手麾空隨欲皆雨珍寶等物。六隨所應施。謂成熟位菩薩所有施波羅蜜多。隨所化宜而行施故。七廣大施。謂最勝菩提位所有施波羅蜜多。以無上故。如施有七種。乃至慧亦爾。隨其所應。   攝雲何。謂為攝菩薩地故。於中略說施等波羅蜜多。此攝略有四種。一種性攝。謂施波羅蜜多等種性相應隨順知。二發心攝。謂差別發心所攝故。發心有二種。謂無差別差別。無差別者。謂願我當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差別者。謂願我施波羅蜜多速得圓滿。乃至慧波羅蜜多速得圓滿。當知此中由差別發心攝諸波羅蜜多。此是彼因故。三自他利攝。謂由施攝故攝受一切富樂自在。是名自利攝。由此施故引攝財物為饒益他。是名他利攝。如是所餘攝相隨義應知。四勝義攝。此復多種。謂或依法界說。以真如是施等共相故。或依智資糧說。以能成辦一切智器故。或依智攝受說。以能成滿一切智故。或依知隨轉說。以五波羅蜜多隨慧波羅蜜多轉故。或依智相說。以慧波羅蜜多是正智自體故。如是勝義以真如及正智為體故。能攝施等。由此略說。所餘攝義如理應思。   所治者。謂施等六如其次第。以慳吝犯戒忿恚懈怠散亂惡慧為所治。復次乃至一切波羅蜜多所攝善法彼所對治及所知障。皆是波羅蜜多所治。   功德者。謂依五果無量無邊稱讚勝利。皆名功德。謂能永斷自所對治。是諸波羅蜜多離繫果。於現法中由此施等攝受自他。是士用果於當來世後後增勝展轉生起。是等流果。大菩提是增上果。感大財富往生善趣。無怨無壞多諸喜樂。有情中尊身無損害。廣大宗族隨其次第。是施等波羅蜜多異熟果。更互抉擇者略有三種。一方便。二差別。三差別顯示。方便者。謂施方便中一切可得。如舍內外一切身財。是施方便。此方便中若捨一切。是施波羅蜜多。即於此中若慈悲心。遮防一切損害逼迫惱亂他性。是戒波羅蜜多。即於此中忍受遮礙損害疲倦。是忍波羅蜜多。即於此中數數發起勇勵施心。是精進波羅蜜多。即於此中其心純善。繫心一境不外流散。是靜慮波羅蜜多。即於此中善取施行如實因果不取異見。是慧波羅蜜多。如是乃至慧波羅蜜多方便中。隨其所應當善建立。由無畏施一切處有施故。   差別者略有四種。一自體差別。二助伴差別。三勸讚差別。四種殖差別。施等波羅蜜多自體差別者。如其次第。以棄捨防護堪耐策勤心住抉擇為體。助伴差別者。謂施等方便中餘波羅蜜多悉皆隨轉。如前廣說。勸讚差別者。謂於施等勸勵讚美隨喜慶悅。種殖差別者。謂於他相續中建立施等波羅蜜多。此中施波羅蜜多是財施。餘五波羅蜜多是無畏施。一切六是法施。皆於他相續中種殖故。差別顯示者。謂由一行等差別顯示施等波羅蜜多。如有問言。若施波羅蜜多亦戒波羅蜜多耶。設戒波羅蜜多亦施波羅蜜多耶。為答此問應作順後句。謂所有戒波羅蜜多皆是施波羅蜜多。或有施波羅蜜多非戒波羅蜜多。謂戒波羅蜜多所不攝施波羅蜜多。如是乃至以慧波羅蜜多對施波羅蜜多。皆應作順後句。餘互相望亦如理應思。此中依始業地漸次修者。說後必待前前不待後。是故皆作順後句。若已串習六種頓修皆互相攝。如菩薩地說。攝善法戒者。謂六波羅蜜多若依純雜相資助說應作四句。復次諸所有施皆波羅蜜多耶。設波羅蜜多皆是施耶。為答此問應作三句。或有是施非波羅蜜多。謂所行施不迴向大菩提。或有亦施亦波羅蜜多。謂所行施等迴向大菩提。或有非施非波羅蜜多。謂除上所說法。如是乃至依慧波羅蜜多。一一皆應作四句如理當思。復次一切行施皆能生施波羅蜜多種類福耶。此應作四句。初句。謂所行施不迴向大菩提。第二句。謂於施波羅蜜多勸勵讚美隨喜慶悅。第三句謂所行施迴向大菩提。第四句。謂除上爾所相。如是乃至依慧波羅蜜多。各作四句如理應思。   復次何緣說方廣分為廣大甚深耶。由一切種智性廣大甚深故。謂此所得一切種智性果最廣大甚深故。因受果名。是故別說方廣分為廣大甚深。   復次何緣一分眾生。於方廣分廣大甚深不生勝解。反懷怖畏耶。由遠離法性故。未種善根故。惡友所攝故。法性者。謂菩薩種性是彼自體故。由一分眾生無菩薩種性故。心性下劣於廣大甚深教不能勝解。是故怖畏。又一分眾生雖有菩薩種性。而於大菩提未種正願等諸善根故。於此不能勝解。是故怖畏。又一分眾生雖已種善根。而為誹謗大乘眾生。惡友所攝故。於此不能勝解。是故怖畏。復次何緣一分眾生於方廣分廣大甚深雖生勝解。而不得出離耶。由深安住自見取故。常堅執著如言義故。深安住自見取者更不進求了義經故。常堅執著如言義者恆堅封執不了義經故。如聞一切法畢竟無自性言故。便撥一切諸法性相皆無所有。如是於餘不了義經堅執如言義亦爾。是故雖信大乘而不得出離。以大乘經由種種意說故。依此密意薄伽梵於大法鏡經中說如是言。若諸菩薩隨言取義。不如正理思擇法故。便生二十八不正見。何等名為二十八不正見耶。謂相見。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攝受見。轉變見。無罪見。出離見。輕毀見。憤發見。顛倒見。出生見。不立宗見。矯亂見。敬事見。堅固愚癡見。根本見。於見無見見。捨方便見。不出離見。障增益見。生非福見。無功果見。受辱見。誹謗見。不可與言見。廣大見。增上慢見。相見者。謂聞大乘經中所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言。不善密意但隨此言義便生勝解。謂佛所說一切諸法定無自性定無生等。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是名相見。彼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時。便謗三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自性者。謂諸愚夫於色等相。周遍計度起增益執。謂此是色乃至此是涅槃。此所執義無實無體。唯有名言之所施設。依他起自性者。謂即此色等唯是虛妄分別自體。又因果性或異不異。圓成實自性者。謂一切法真如實性。於此三性起誹謗行。即次三見。謂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彼如是誹謗一切種一切法時。為欲成立此邪見故。便復攝受少分道理。又於所有開示離言諸法實性了義契經。廣設方便皆悉轉變令順己見。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攝受見。轉變見。彼又起如是見。若依此見行善不善。定皆無罪無有過失。一切所行皆歸妙善。先所積習一切障垢皆得出離。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無罪見。出離見。彼如是執自見已。便於此見相違安立蘊等諸法。聲聞藏中妄生輕毀。又於不信如是邪見聲聞人等深生憎嫉。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輕毀見。憤發見。彼又隨順自惡邪見。謂我當建立如實空無相無願。於非彼相起彼相想。而於彼相顛倒建立。又作是思惟。若能悟入如是法性。或令他入一切皆生無量功德。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顛倒見。出生見。若他於彼所起惡見如理詰責。彼於爾時竟不樂欲。建立自宗。反以譏弄妄理詰責於他。如是二種即次二見。謂不立宗見。矯亂見。彼又起如是增上慢。謂若能如是修行。是真供養恭敬諸佛世尊。如是見者名敬事見。諸有善達無倒法性者。為令捨離彼惡見故。雖以種種真實成立道理方便開悟。堅守愚見曾無捨心。謂唯此真餘並邪妄。如是見者名堅固愚癡見。如上所說。諸見所有習氣粗重。是名根本見。為欲開示如上所說十七種見諸過失門。復說餘見。謂即相見名於見無見見。此實堅執無性等相而起。不執一切相想故。即損減施設見。損減分別見。損減真實見。名捨方便見。由彼誹謗一切法性。於勤精進起無用想故。即攝受見轉變見。名不出離見。非方便修學不能證果故。即無罪見出離見。名障增益見。所行邪僻無容盡障故。即輕毀見憤發見。名生非福見。由於正法同梵行所起邪行門。便能引發大衰損故。即顛倒見出生見名無功果見。由所安立非正法性授者受者俱不能證勝進果故。即不立宗見矯亂見。名受辱見。非理興論無宜得勝故。即敬事見名誹謗見。所不應說強增益故。即堅固愚癡見名不可與言見。邪執空者不應與言。徒設多詞終無所益故。即根本見名廣大見。由此當來諸惡見類轉增廣故。即上所說二十七見。皆名增上慢見。並能發起虛妄無實增上慢故。此雲何知。由彼經中即次後說。如是諸見十七即十。十即十七。二十七即一。一即二十七故。   復次如方廣分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此言依何密意說。謂無自然性故。無自體性故。無住自體故。無如愚夫所取相性故。無自然性者。由無自然性故說無自性。不遮待緣性故說無自性。無自體性者。由此自體曾所經有。即此自體不可復有故。說為無性。無住自體者。體雖現在未至壞相次必當滅。體無住義故說無性。無如愚夫所取相性者。如諸愚夫未見諦者。依止名言戲論熏習門。妄取諸法性相遠離。如是所取自性故說無性。   復次於遍計所執自性。相無性故。於依他起自性。生無性故。於圓成實自性。勝義無性故。更依異門顯無性義故言。復次一切法者即三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遍計所執自性定無自相。自相無故名相無性。相無性故名為無性。依他起自性待眾緣故非自然生。無自然生性故名生無性。生無性故名為無性。圓成實自性清淨所緣故。於依他起中無遍計所執相所顯自體故。勝義為自體故。無性所顯故名勝義無性。勝義無性故名為無性。由此道理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無自性。非一切種性相俱無說為無性。   又彼說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此依何密意說。如無自性無生亦爾。如無生無滅亦爾。如無生無滅本來寂靜亦爾。如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亦爾。   復次有四種意趣。由此意趣故。方廣分中一切如來所有意趣應隨決了。何等為四。謂平等意趣。別時意趣。別義意趣。眾生意樂意趣。平等意趣者。如說我於爾時曾名勝觀如來應正等覺。與彼法身無差別故。別時意趣者。如說若有願生極樂世界皆得往生。若暫得聞無垢月光如來名者。即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決不退轉。如是等言意在別時故。別義意趣者。如說一切諸法皆無自性。如是等言不可如文便取義故。眾生意樂意趣者。謂於一善根。或時稱讚。為令歡喜勇猛修故。或時毀呰。為遮得少善生喜足故。為貪行者稱讚佛土富樂莊嚴。為慢行者稱讚諸佛或有增勝。為恆悔惱障修善者。說如是言。於佛菩薩雖行輕毀。然彼眾生亦生天趣。為不定種性者。捨離聲聞下劣意樂故。記大聲聞當得作佛。又說一乘更無第二。復次有四種祕密。由此祕密故。於方廣分中一切如來所有祕密應隨決了。何等為四。謂令入祕密。相祕密。對治祕密。轉變祕密。如是四種於大乘中略攝如來一切所說祕密道理。令入祕密者。謂於聲聞乘說色等諸法皆有自性。為令無怖畏漸入聖教故。相祕密者。謂於三自性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等。對治祕密者。謂為調伏諸過失者。如來宣說種種密教。如為對治八種障故說最上乘。何等為八。謂輕佛法懈怠少善生喜足貪慢行惡作不定性差別。廣說指事隨其所應如四意趣說。轉變祕密者。謂經所說隱密名言。如說於不堅堅覺深住於顛倒。極煩惱所惱。得最上菩提此中密意者。謂於不散動起堅固勝覺。所以者何。堅有二義。一貞實。二散動。由此散動令心剛逸故亦名堅。深住於顛倒者。謂翻常樂我淨四倒為無常等故名顛倒。於此不退故名深住。極煩惱所惱者。謂於長時精勤苦行極為勞倦所逼惱故。得最上菩提者。若具如上所說。三事定速當證無上菩提。復次方廣分中於法三摩地善巧菩薩相雲何可知。謂由五種因故。一剎那剎那消除一切粗重所依。二出離種種想得樂法樂。三了知無量無分別相大法光明。四順清淨分無分別相恆現在前。五能攝受轉上轉勝。圓滿成就佛法身因。如是五種依諸菩薩三種稱讚功德說。謂奢摩他稱讚功德。毘缽捨那稱讚功德。此二俱分稱讚功德。奢摩他稱讚功德復有二種。一剎那剎那勝進輕安無有間缺。遍所依故。剎那剎那消除一切粗重所依。二勝解諦觀一切教法無有差別。同一味故。遠離種種蘊界處等諸義相想。得契經等喜樂法樂。毘缽捨那稱讚功德亦有二種。一隨所擇法無有間缺。不忘失故。由憶念門於無量無分別相契經等法。以慧照了二轉依前所有色像無分別無加行相恆現在前。第五一種。是此二俱分稱讚功德法身者。謂所知障永斷轉依所攝。此於第十地名圓滿。於如來地名成就。為令法身速得圓滿成就故。引殖轉上轉勝等流習氣故名攝受。彼因如是五種。即顯五修能得五果。何等為五。謂息相修。和合修。無相修。無功用修。轉相修。   問聲聞藏法菩薩藏法等從法身所流。何故眾生以香鬘等供養菩薩藏法。便生廣大無邊福聚。非聲聞藏法耶。答以菩薩藏法是一切眾生利益安樂所依處故。能建大義故。無上無量大功德聚所生處故。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三   安慧菩薩糅釋上集論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得品第三之一   雲何得抉擇。略說有二種。謂建立補特伽羅。建立現觀。前為能證。後是所證。補特伽羅雖非實有。由四種緣是故建立。謂言說易故。順世間故。離怖畏故。顯示自他具德失故。言說易者。若於無量色等差別無量差別相想法中。總合建立一假有情。即呼召往來等。種種言說遂不為難。順世間者。非諸世間。唯依法想而起言說。多分依有情想而起言說。是故聖者為化世間。必應同彼方便建立補特伽羅。離怖畏者。世間有情未會甚深緣起法性。若聞一切有情無我。便生怖畏不受正化。顯示自他具德失者。若離假立有情差別。唯說諸法染淨相者。是則一切無有差別。不可了知如是身中如此過失若斷未斷。如是身中如此功德若證未證。是故建立補特伽羅。   雲何建立。略有七種。謂病行差別故。出離差別故。任持差別故。方便差別故。果差別故。界差別故。修行差別故。病行差別復有七種。謂貪行瞋行癡行慢行尋思行等分行薄塵行。出離差別有三種。謂聲聞乘獨覺乘大乘。任持差別有三種。謂未具資糧已具未具資糧已具資糧。方便差別有二種。謂隨信行隨法行。果差別有二十七。謂信解見至身證。慧解脫俱解脫。預流向預流果。一來向一來果。不還向不還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極七返有。家家一間。中般涅槃。生般涅槃。無行般涅槃。有行般涅槃。上流。退法阿羅漢。思法阿羅漢。護法阿羅漢。住不動阿羅漢。堪達阿羅漢。不動法阿羅漢。界差別者。謂欲界異生有學無學。如欲界有三色界無色界亦爾。又有欲色界菩薩。又有欲界獨覺。不可思議如來修行差別略有五種。一勝解行菩薩。二增上意樂行菩薩。三有相行菩薩。四無相行菩薩。五無功用行菩薩。如是等補特伽羅無量差別。貪行補特伽羅者。謂有猛利長時貪慾。雖於下劣可愛境界。而能發起上品貪故。起即長時無斷絕故。如貪行者乃至尋思行者亦爾。各隨自境。猛利長時如理配釋。   等分行補特伽羅者。謂住自性位煩惱。遠離猛劣住平等位諸煩惱故。隨境界勢力煩惱現行故。   薄塵行補特伽羅者。謂住自性位微薄煩惱。如前所說自性位煩惱相。今此煩惱望彼是微薄故。雖於增上所緣境界。而微薄性煩惱現行。昔所修習勝對治力所摧伏故。   聲聞乘補特伽羅者。謂住聲聞法性若定不定性是鈍根。自求解脫髮弘正願。修厭離貪解脫意樂。以聲聞藏為所緣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得盡苦際。當知此中以種性根願意樂境界行果差別說聲聞乘。對獨覺菩薩根性。說此為鈍。若不爾即與隨法行等利根言相違。   獨覺乘補特伽羅者。謂住獨覺法性若定不定性是中根自求解脫髮弘正願。修厭離貪解脫意樂。及修獨證菩提。意樂即聲聞藏為所緣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或先未起順抉擇分。或先已起順抉擇分。或先未得果。或先已得果。出無佛世。唯內思惟聖道現前。或如麟角獨住。或復獨勝部行得盡苦際。若先未起順抉擇分亦不得果。如是方成麟角獨住。所餘當成獨勝部行。   大乘補特伽羅者。謂住菩薩法性若定不定性是利根。為求解脫一切有情。發弘大願修無住處涅槃意樂。以菩薩藏為所緣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成熟眾生修淨佛土。得受大記。證成無上正等菩提。得受大記者。謂住第八菩薩地。證得無生法忍故。   未具資糧補特伽羅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發起軟品清信勝解。成就軟品順解脫分。未定生時。   已具未具資糧補特伽羅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發起中品清信勝解。成就中品順解脫分。已定生時。   已具資糧補特伽羅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發起上品清信勝解。成就上品順解脫分。即此生時。   又未具資糧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於諸諦中成就下品諦察法忍。成就下品順抉擇分。未定生時。   已具未具資糧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於諸諦中成就中品諦察法忍。成就中品順抉擇分。已定生時。   已具資糧者。謂緣諦增上法為境。於諸諦中成就上品諦察法忍。成就上品順抉擇分。即此生時。   如是三種補特伽羅。由成就順解脫分順抉擇分各三品故。約能引生順抉擇分。及諦現觀如其次第。未定已定即此生時。於諦增上法清信勝相。是順解脫分。即於此法諦察法忍相。是順抉擇分。如其次第信增上故。慧增上故。此中三品順抉擇分者。謂除世第一法。由世第一法性唯一剎那必不相續。即此生時定入現觀非前位故。從下中品順解脫分順抉擇分有可退義。此唯退現行非退習氣。已依涅槃先起善根者。不復新起故。依此下品順解脫分善根薄伽梵說。若有具世間增上品正見。雖經歷千生不墮三惡趣。   又有四種順解脫分。一者依憑順解脫分。二者勝解順解脫分。三者愛樂順解脫分。四者趣證順解脫分。從善法欲乃至為求解脫所有善根。皆名依憑順解脫分。於彼相應教法所有勝解俱行善根。是名勝解順解脫分。緣解脫境作意相續清淨喜俱所有善根。是名愛樂順解脫分。即於此生決定發起順抉擇分所有善根。是名趣證順解脫分。   復有六種順抉擇分。謂隨順順抉擇分。勝進順抉擇分。通達順抉擇分。餘轉順抉擇分。一生順抉擇分。一座順抉擇分。若最初所起緣諦境行下品善根。是名隨順順抉擇分。即此善根轉成中品。是名勝進順抉擇分。望前下品是增勝故。即此善根增至上品。於此生中決定堪能通達諦理。是名通達順抉擇分。又即此位中不定種性者。為迴向最勝菩提。及諸獨覺為求無師自證菩提。轉趣餘生。是名餘轉順抉擇分。若於此生定能通達。是名一生順抉擇分。若於此座定能通達。是名一座順抉擇分。   隨信行補特伽羅者。謂資糧已具性是鈍根。隨順他教修諦現觀。   隨法行補特伽羅者。謂資糧已具性是利根。自然隨順諦增上法修諦現觀。   信解補特伽羅者。謂隨信行已至果位。見至補特伽羅者。謂隨法行已至果位。身證補特伽羅者。謂諸有學已具證得八解脫定。即不還果說名身證。由身證得八解脫定。具足住故。八解脫者。謂有色觀諸色等。後當廣說。   慧解脫補特伽羅者。謂已盡諸漏而未具證八解脫定。唯究竟斷慧。所對治煩惱障故。   俱分解脫補特伽羅者。謂已斷諸漏及具證八解脫定。由煩惱障分及定障分俱得解脫故。預流果向補特伽羅者。謂住順抉擇分位。及住見道十五心剎那位。此中意說。始從一座順抉擇分乃至。未得初果。皆名預流果向。豫流果補特伽羅者。謂住見道第十六心剎那位。即此見道。亦名入正性決定。亦名於法現觀。問誰於見道最後心位得初果耶。答若於欲界未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預流果。謂次第者。雖少分離欲亦名未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六心位得預流果。若倍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一來果。謂先用世間道已斷欲界修道所斷六品煩惱。名倍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六心位得一來果。若已離欲者後入正性決定得不還果。謂先用世俗道已斷欲界修道所斷九品煩惱。名已離欲。彼後入正性決定。至第十六心位得不還果。問若已永斷見道所斷一切煩惱得預流果。何故但言永斷三結得預流果耶。答最勝所攝故。由此三種障解脫。得最為殊勝。所以者何。於解脫是不發趣因故。雖已發趣復為邪出離因故。及不正出離因故。由薩迦耶見執五取蘊為我我所深生愛樂故。於大苦聚不生厭背。於勝解脫無發趣心。或有眾生。雖已發趣解脫。然由戒禁取及疑。僻執邪道疑正道故。便邪出離及不正出離。又此三結是迷所知境因故。迷見因故。迷對治因故所以者何。由薩迦耶見迷所知境。於大苦聚虛妄增益我我所相故。由戒禁取迷能知見。於顛倒見謂為清淨出離因故。由疑迷正對治。於三寶所不決定故。   一來果向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五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見道後已斷欲界乃至中中品煩惱及住彼斷道故。   一來果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第六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已永斷中軟品煩惱斷道究竟。建立此故。   不還果向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第七第八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一來果後已斷欲界軟上軟中品煩惱及住彼斷道建立此故。   不還果補特伽羅者。謂於修道中已斷欲界第九品煩惱安住彼道。所以者何。由彼永斷欲界軟軟品煩惱斷道究竟。建立此故。問若已永斷一切見道所斷煩惱。及已永斷欲界修道所斷一切煩惱得不還果。何故但言永斷五順下分結得不還果耶。答最勝所攝故。雲何最勝。由此五結能為下趣下界勝因故名最勝。所以者何下趣者。謂地獄畜生餓鬼。下界者。謂欲界。以薩迦耶見戒禁取疑為最勝因。令諸有情不越下趣故。以貪慾瞋恚為最勝因。令諸有情下越下界故。   阿羅漢果向補特伽羅者。謂已永斷有頂八品煩惱安住彼道。   阿羅漢果補特伽羅者。謂已永斷有頂第九品煩惱安住彼究竟道。問若阿羅漢永斷三界一切煩惱。何故但言永斷一切五順上分結得阿羅漢果耶。答最勝所攝故。雲何最勝。由此五結是取上分因及不捨上分因故名最勝。所以者何。由色無色愛取欲界上色無色界生故。由掉慢無明不捨此上生故。以愛慢疑上靜慮者。為彼所惱故。   極七返有補特伽羅者謂即豫流。於人天生往來雜受。極至七返得盡苦際。   家家補特伽羅者。謂即預流。或於天上或於人中。從家至家得盡苦際。所以者何。即預流果進至一來果向。或於天上或於人中。決定往來極受二有方般涅槃故。   一間補特伽羅者。謂即一來。或於天上唯受一有得盡苦際。所以者何。即一來果進至不還果向。或於天上唯受一有得般涅槃故。唯有一隙容此一生故名一間。   中般涅槃補特伽羅者。謂生結已斷起結未斷。或中有纔起。即便聖道現前得盡苦際。或中有起已。為趣生有纔起思惟。即便聖道現前得盡苦際。或思惟已發趣生有。未到生有即便聖道現前得盡苦際。此中顯示三種中般。由煩惱力往趣生處令生有相續。此煩惱已盡。唯由隨眠力令命終後諸蘊續起。此隨眠餘猶未盡。或中有纔起由串習力聖道現前斷餘隨眠。即於此位入般涅槃。或中有起已。為往生有纔發思惟。聖道現前斷餘隨眠入般涅槃。或思惟已往生有處。未得生有聖道現前。斷餘隨眠入般涅槃。如是三種望生有處。未發纔發已遠去位差別建立。隨順七善丈夫趣經。   生般涅槃補特伽羅者。謂二結俱未斷纔生色界已。即便聖道現前得盡苦際。   無行般涅槃補特伽羅者。謂生彼已不由加行。聖道現前得盡苦際。不由加行者。由宿串習力。無漏聖道任運現前。無功用故。   有行般涅槃補特伽羅者。謂生彼已由加行力。聖道現前得盡苦際。由加行者。與上相違故。   上流補特伽羅者。謂於色界地地中皆受生已。乃至最後入色究竟。於彼無漏聖道現前得盡苦際。復有乃至往到有頂聖道現前得盡苦際。此中顯示二種上流。一極至色究竟。二極至有頂。極至色究竟者。謂多愛味補特伽羅。由多生起軟等靜慮差別愛味故始從梵眾天乃至色究竟。於一切處次第各受一生。乃至最後入色究竟得般涅槃。極至有頂者。謂不雜修第四靜慮。唯避淨居。如前次第生一切處。乃至有頂方般涅槃。又雜修第四靜慮有五品差別。一下品修。二中品修。三上品修。四上勝品修。五上極品修。由此五品雜修第四靜慮故。如其次第生五淨居。   退法阿羅漢者。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若思惟若不思惟。皆可退失現法樂住。思惟者欲害自身。不思惟者不欲害自身。退現法樂住者。謂退世間靜慮等定。   思法阿羅漢者。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若不思惟即可退失現法樂住。若思惟已能不退失。   護法阿羅漢者。謂鈍根性。若遊散便可退失現法樂住。若不遊散即能不退住。不動阿羅漢者。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皆能不退現法樂住。亦不能練根。練根者。謂轉下鈍根成上利根。是故不動法不說能練根。性是利根故。   堪達阿羅漢者。謂鈍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皆能不退現法樂住。堪能練根。不動法阿羅漢者。謂利根性。若遊散若不遊散。皆能不退現法樂住。   欲界異生補特伽羅者。謂於欲界若生若長。不得聖法。   欲界有學補特伽羅者。謂於欲界若生若長。已得聖法猶有餘結。   欲界無學補特伽羅者。謂於欲界若生若長。已得聖法無有餘結。如欲界有三。如是色無色界各有三種隨相應知。   欲色界菩薩者。謂與滅離無色界生靜慮相應住靜慮樂。而生欲界或生色界。問何緣菩薩不生無色界。答若已證得最勝威德菩薩凡所受生。皆欲利益安樂眾生。以無色界非成熟眾生處故。滅離無色界生靜慮者。謂能除遣無色界生所有勝定。住靜慮樂者。謂不退靜慮。由此菩薩善巧迴轉故。為欲成熟所化有情。或生欲界或生色界。   欲界獨覺者謂無佛出世時生於欲界。自然證得獨覺菩提。   不思議如來者。謂且於欲界始從示現安住睹史多天妙寶宮殿。乃至示現大般涅槃。示現一切諸佛菩薩所行大行。一切菩薩所行者。謂從示現睹史多天宮。乃至現大神變降伏魔軍。諸佛所行者。謂從示現成等正覺。乃至示現大般涅槃。   勝解行菩薩者。謂住勝解行地中。成就菩薩下中上忍。由其安住菩薩種姓。始從初發大菩提願。乃至未入極歡喜地。未得出世真實內證故。名勝解行菩薩。   增上意樂行菩薩者。謂十地中所有菩薩。由已證得出世內證清淨意樂故。有相行菩薩者。謂住極喜離垢發光焰慧極難勝現前地中所有菩薩。由此六地雖不喜樂而為諸相所間雜故。   無相行菩薩者。謂住遠行地中所有菩薩。由此菩薩若作功用乃至隨其欲樂。能令諸相不現行故。   無功用行菩薩者。謂住不動善慧法雲地中所有菩薩。由此菩薩已得純熟無分別智故。   復次如說預流補特伽羅。此有二種。一漸出離。二頓出離。漸出離者。如前廣說。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已。依止未至定發出世間道頓斷三界一切煩惱。品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阿羅漢果。品品別斷者。謂先頓斷欲色無色界修道所斷上上品隨眠。如是乃至軟軟品。頓斷三界者。如見道所斷。非如世間道界地漸次品品別斷。此義以何為證。如指端經說。諸所有色乃至識。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廣說乃至若遠若近。總此一切略為一分一團一積一聚。如是略已。應觀一切皆是無常一切皆苦。乃至廣說。依如是觀但可建立初後二果。由此二果如其次第。永斷三界一切見修所斷煩惱。無餘所顯故。不立第二第三兩果。由此二果已見諦者。唯斷欲界修道所斷。有餘無餘所顯故。又依如是頓出離者。如來於分別經中預流果無間即建立阿羅漢果。如是補特伽羅多於現法或臨終時善辦聖旨。設不能辦由願力故。即以願力還生欲界。出無佛世成獨勝果。設不辦者未能無餘離諸欲故。即以願力生欲界者。彼能速證般涅槃故。   建立現觀略有十種。謂法現觀。義現觀。真現觀。後現觀。寶現觀。不行現觀。究竟現觀。聲聞現觀。獨覺現觀。菩薩現觀。法現觀者。謂於諸諦增上法中已得上品清信勝解隨信而行。所以者何。由於諸諦增上契經等法中從聞他音增上緣力。已得最後順解脫分善根所攝上品清信勝解由得如是清信勝解故。說名以法現觀現觀諸諦。   義現觀者。謂即於諸諦增上法中已得上品。於諸諦境諦察法忍。此忍居順抉擇分位。所以者何。由即於如上所說法中如理作意。增上緣力於苦等諦境。已得最後順抉擇分善根所攝上品諦察法忍。此諦察法忍由三種如理作意所顯發故。復成三品謂上軟上中上上。上軟者。謂即此生時軟位。上中者。謂頂忍位。上上者。謂世第一法位。   真現觀者。謂已得見道十六心剎那位所有聖道。又於見道中得現觀邊安立諦世俗智。由出世智增上緣力長養彼種子故。名得此智而不現前。以見道十六心剎那無有間斷。不容現起世間心故。於修道位此世俗智方現在前。   後現觀者。謂一切修道。由見道後一切世間出世間道皆名後現觀故。   寶現觀者。謂於佛證淨於法證淨於僧證淨。由佛聖弟子於三寶所已得決定證清淨信。謂薄伽梵是真正等覺者。法毘奈耶是真善妙說。聖弟子眾是真淨行者。   不行現觀者。謂已證得無作律儀故。雖居學位而謂我今已盡地獄畜生餓鬼顛墜惡趣。我不復能造惡趣業感惡趣異熟。已得無作律儀者。謂已證得聖所愛戒所攝律儀。由得此故。此所對治地獄異熟等必不復行。由地獄等永盡不行故。名不行現觀。   究竟現觀者。如道諦中究竟道說。謂已息一切粗重已。得一切離繫得。如是等。   聲聞現觀者。謂前所說七種現觀。從聞他音而證得故。名聲聞現觀。   獨覺現觀者。謂前所說七種現觀。不由他音而證得故。名獨覺現觀。   菩薩現觀者。謂諸菩薩於前所說七現觀中。起修集忍而不作證。為於聲聞獨覺調伏方便中得善巧故。哀戀眾生。不於下乘而出離故。然於菩薩極喜地中入諸菩薩正性決定。是名菩薩現觀。   已說現觀。差別今當說。問聲聞菩薩現觀有何差別。答略說有十一種。謂境界差別。任持差別。通達差別。誓願差別。出離差別。攝受差別。建立差別。眷屬差別。勝生差別。生差別。果差別。   境界差別者。謂緣方廣大乘為境故。任持差別者謂滿大劫阿僧企耶。福智資糧圓滿故。   通達差別者。謂由補特伽羅法無我理增上法。方便所引出世間智。俱通達二無我故。   誓願差別者。謂能通達一切有情與己平等。猶如自身誓願攝益故。   出離差別者。謂依十地而出離故。   攝受差別者。謂無住涅槃所攝受故。   建立差別者。謂善修治諸佛淨土故。   眷屬差別者。謂攝受一切所化眾生為眷屬故。   勝生差別者。謂如世間腹所孕子繼父種族令不斷絕。如是菩薩紹隆佛種令不斷絕。是佛真子相故。   生差別者。謂於如來大集會中生故。果差別者。復有十種。謂轉依差別。功德圓滿差別。五相差別。三身差別。涅槃差別。證得和合智用差別。障清淨差別。和合作業差別。方便示現成等正覺入般涅槃差別。五種拔濟差別。轉依差別者。謂染不染一切種所依粗重永斷故。一切無上功德所依永轉故。   功德圓滿差別者。謂力無所畏不共佛法等無邊功德永成滿故。   五相差別者。謂清淨等五相差別。一清淨差別。謂永斷一切煩惱並習氣故。二圓淨差別。謂遍修治佛淨土故。三身差別謂法身圓滿故。四受用差別。謂一切時處大集會與諸菩薩受用種種大法樂故。五業差別。謂隨其所應起種種變化。遍於十方無量無邊諸世界中作諸佛事故。   三身差別者。謂證得圓滿自性受用變化身故。   涅槃差別者。謂於無餘涅槃界為欲利樂一切有情。一切功德無斷絕故。   證得和合智用差別者。謂證得最極清淨法界一味故。於彼能依一切種妙智用一一佛功能等一切佛功能故。   障清淨差別者。謂永斷一切煩惱障所知障故。   和合作業差別者。謂化導一一有情作用。皆一切佛增上力故。   方便示現成等正覺入般涅槃差別者。謂於十方一切世界。隨其所應。乃至後際數數示現成正覺等。令一切所化眾生成熟解脫故。   五種拔濟差別者。謂拔濟災橫等五事。一拔濟災橫。謂如來入城邑等時。令盲聾等得眼耳等。二拔濟非方便謂令得世間正見遠離一切邪惡見故。三拔濟惡趣。謂令生見道越諸惡趣故。四拔濟薩迦耶。謂令證阿羅漢果永脫三界故。五拔濟乘。謂令諸菩薩不樂下乘故。   問如經說。四無量等最勝功德何現觀所攝耶。答後現觀究竟現觀所攝。所以者何。如是最勝功德。諸聖弟子等或於修道或究竟道之所發起。是故二現觀所攝。彼復雲何謂無量解脫勝處遍處無諍願智無礙解神通相隨顯清淨力無畏念住不護無忘失法永斷習氣大悲十八不共佛法一切種妙智。如是等功德如來於諸經中。或依聲聞乘說。或依大乘說。此諸功德隨其所應。略以五門顯示其相。謂所依境界行相自體助伴。   無量者。謂四無量。一慈無量。二悲無量。三喜無量。四捨無量。慈雲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與樂相應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此中顯慈無量。以靜慮為所依。有情為境界。願彼與樂相應為行相。定慧為自體。一切功德皆奢摩他毘缽捨那所攝故。諸心心法為助伴。當知悲等一切功德隨其所應亦爾。悲雲何。謂於諸有情離苦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所依自體助伴與慈相似故。喜雲何。謂於諸有情不離樂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捨雲何。謂依止靜慮於諸有情利益意樂。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利益意樂者。謂於與樂相應等有情所棄捨愛等。作是思惟。當令彼解脫煩惱。如是意樂名捨行相。利益意樂行相圓滿。名住具足。   解脫者。謂八解脫。廣說如經。雲何有色觀諸色解脫。謂依止靜慮於內未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乃至為解脫變化障。有色者。謂於內身未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故。或見者色想。安立現前故。觀諸色者。謂以意解觀見好惡等色故。解脫者。謂能解脫一切變化障故。   雲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謂於內已伏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觀所見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內無色想者。謂於內身已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故。或見者無色想。安立現前故。謂見者名想現在前行。餘如前釋。   雲何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謂於內淨不淨諸色。已得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展轉一味想故。於彼已得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乃至為解脫淨不淨變化煩惱生起障。此中顯示於淨不淨諸色。依展轉相待想展轉相入想。得展轉一味想。所以者何。待諸淨色於餘色中謂為不淨。待不淨色於餘色中謂為清淨。非不相待。何以故。唯見一類時淨不淨覺無故。又於淨中不淨性所隨入。於不淨中淨性所隨入。何以故。於薄皮所覆共謂為淨。中現有髮毛等三十六種不淨物故。如是展轉總一切色合為一味清淨想。解如是已得隨所樂色。解脫自在者能斷淨不淨色變化障及於此中煩惱生起障。何等名於變化煩惱。謂於淨色變化加行功用。與不淨色變化相違故。   雲何無邊虛空處解脫。謂於隨順解脫無邊虛空處。住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無邊虛空處解脫。無邊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解脫亦爾。乃至為解脫寂靜解脫無滯礙障。如是四種若聖弟子所得能順無漏。是清淨性方名解脫。解脫愛味故。寂靜解脫者。謂超色無色於中清淨。名無滯礙。味著無色是此障。   雲何想受滅解脫。謂依止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超過諸餘寂靜解脫。住於似真解脫具足住中心心法滅。為解脫想受滅障。此顯想受滅解脫。以非想非非想處為所依。無境界行相助伴。心心法無故。以心心法滅為自體。又此解脫似真解脫。圓滿為性。以聖弟子由出世間道已得轉依。諸心心法暫不現起。於此位中極寂靜故。染污意不現行故。   此八解脫亦名聖住。諸聖所住故。然諸聖者多依二住。謂第三第八以最勝故。是故經中於此二解脫有身作證具足住言。非餘由此二種。如其次第。有色無色解脫障斷無餘故。證得圓滿轉依故。說名最勝。   勝處者。謂八勝處。廣說如經。前四勝處由二解脫所建立後四勝處由一解脫所建立。從彼所流故。所以者何。謂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想。是初勝處。內有色想觀外色多若好若惡。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二勝處。此二勝處從有色觀諸色解脫所出。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三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四勝處。此二勝處從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解脫所出。是故前四勝處。由二解脫所建立。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青顯青現青光。猶如烏莫迦花。或如婆羅□斯深染青衣。若青青顯青現青光。如是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青乃至青光亦爾。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想。是第五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黃乃至黃光。猶如羯尼迦花。或如婆羅□斯深染黃衣。若黃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六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赤乃至赤光。猶如般豆時縛迦花。或如婆羅□斯深染赤衣。若赤廣說乃至得如實想。是第七勝處。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猶如烏沙斯星色。或如婆羅□斯極鮮白衣若白白顯白現白光。如是內無色想觀外諸色。若白白顯白現白光亦爾。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想。是第八勝處。如是四勝處從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所出。此中解脫是意解所緣。勝處是勝伏所緣。少多等境隨意自在。或令隱沒故或隨欲轉故少色者。有情數色。其量小故多色者。非有情數色。捨林地山等其量大故。好色惡色者。淨不淨顯色所攝。劣色勝色者。若人若天隨其次第。於彼諸色勝者自在轉故。知者由奢摩他道故。見者由毘缽捨那道故。得如實想者謂於已勝未勝中得無增上慢想故。若青者是總句青顯者是俱生青。青現者是和合青。青光者。謂彼二所放鮮淨光青。如青黃赤白廣說亦爾。於一處說二譬喻者為顯俱生和合二顯色故。謂若青者總舉花衣二青。青顯者依花青說。以俱生故。青現者依衣青說。以和合方成故。青光者依二種說。由彼二種俱有鮮淨光故。如是二譬喻中若青青顯等。總句釋句如相應知。如青黃等亦爾。餘如解脫中說。何等為餘。謂內有色想觀外色等。如有色觀諸色等隨相應釋。已說勝處勝所緣境界。   遍處者。謂於遍滿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心心法。是名遍處。遍滿者其量廣大周普無邊。此復十種。謂地水火風青黃赤白無邊空處無邊識處皆悉遍滿。問何故於遍處建立地等。答由此遍處觀所依能依色皆遍滿故。若於此中不建立地等。遍處者。即離所依大種亦不能觀青等所造色為遍滿相。是故為觀所依能依皆悉遍滿建立地等。餘隨所應如解脫中說。謂無邊空處等。   當知此中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方便。由遍處故成滿。若於彼得成滿。即於解脫究竟。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四   安慧菩薩糅釋上集論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得品第三之二   復次無諍者。謂依止靜慮於防護他所應起煩惱住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所以者何。住無諍者若欲往詣一切有情所應見處。先於自所住處以願智力觀彼有情。為於我身當來煩惱現前行不。如是觀已。若知於我所當起愛恚慳嫉等煩惱。即便不往。若不當起乃往其所。以能護他諸煩惱諍令不當起。故名無諍。   願智者。謂依止靜慮於為了所知願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所以者何。由得願智者為欲了知所有三世等所應知事。先於彼彼事發正願心。願我如實了知如是如是。次入增上靜慮。從彼起已所願成滿。謂能了知所應知故。   無礙解者。謂四無礙。一法無礙解。二義無礙解。三訓詞無礙解。四辯才無礙解。   法無礙解者。謂依止靜慮於一切法名差別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名差別者。謂依無明等於無智無見不現觀等差別名中。無礙具足若定若慧乃至廣說。名法無礙解。   義無礙解者。謂於諸相及意趣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相者。謂諸法自相共相。意趣者。謂別義等。若於此中通達無礙具足。名義無礙解。   訓詞無礙解者。謂於諸方言音及訓釋諸法言詞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諸方言音者。謂無量國邑各隨自想所起種種言音差別訓釋諸法。言詞者。謂可破壞故名世間。可變壞故名色如是等。若於是中通達無礙。名訓詞無礙解。   辯才無礙解者。謂於諸法差別無礙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諸法差別者。謂實有假有世俗有勝義有如是等。若於此中通達無礙。名辯才無礙解。   神通者。謂六神通。一神境通。二天耳通。三心差別通。四宿住隨念通。五死生通。六漏盡通。神境通者。謂依止靜慮於種種神變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種種神變威德具足者。謂變一為多等種種神變自在具足。   天耳通者。謂依止靜慮於隨聞種種音聲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種種聲者。謂人天等聲。   心差別通者。謂依止靜慮於入他有情心行差別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入他有情心行差別者。謂如實知有貪等心行差別。   宿住隨念通者。謂依止靜慮於隨念前際所行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隨念前際所行者。謂隨念過去生名字種族等展轉差別事。   死生通者。謂依止靜慮於觀有情死生差別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觀諸有情死生差別者。謂以天眼觀諸有情死時生時好色惡色。當往善趣當往惡趣後際差別。   漏盡通者。謂依止靜慮於漏盡智威德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漏盡智者。謂由此智通達一切漏盡方便。及諸漏盡威德具足者此智成滿故。   相隨好者。謂依止靜慮於相隨好莊嚴所依示現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並彼所起異熟果。所以者何。謂佛世尊由定慧增上力。為欲化度諸有情故。示現三十二大丈夫相。及八十種隨好相莊嚴色身。然佛世尊非彼自體。以法身所顯故。若諸菩薩能如是示現者。當知定慧為其自性。若所餘於大集會中生者用彼所起異熟果為自性。   清淨者。謂四清淨。一依止清淨。二境界清淨。三心清淨。四智清淨。如是四種一切相清淨。唯佛世尊及已得大神通菩薩摩訶薩所得。依止清淨者。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依止取住捨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取住捨具足者。謂隨所欲生即便能取。既生彼已隨其所欲。壽行份量即能留住。若欲捨諸壽行即便能捨。如其次第三種具足。境界清淨者。謂於隨所欲境界變化智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變化智具足者。謂先無今有色等名化轉。先已生色等令成金銀等名變。悟一切種境相差別名智。如其次第三種具足。心清淨者。謂於如所欲三摩地門自在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由隨所欲剎那剎那能入無量三摩地差別故。智清淨者。謂依止靜慮於隨所欲陀羅尼門任持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陀羅尼門任持具足者。謂於四十二字中隨思惟一字。以此為先便能證得一切法差別名言善巧。   力者。謂如來十力。一處非處智力。二自業智力。三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四根上下智力。五種種勝解智力。六種種界智力。七遍趣行智力。八宿住隨念智力。九死生智力。十漏盡智力。   處非處智力者。謂依止靜慮於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一切種處非處智具足者。謂於一切種因非因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自業智力者。謂於一切種自業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以於一切種自業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如是餘力隨其所應當正建立。雲何隨其所應。   靜慮解脫三摩地三摩缽底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由於一切種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故。如是根上下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根上下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勝解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勝解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種種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差別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   遍趣行智力者。謂於一切種遍趣行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宿住隨念智力者。謂於一切種宿住隨念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   死生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死生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漏盡智力者。謂於一切種漏盡智無著無礙現行中。所有三摩地等。   無畏者。謂四無畏。一正等覺無畏。二漏盡無畏。三障法無畏。四出苦道無畏。   正等覺無畏者。謂依止靜慮由自利門。於一切種所知境界正等覺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如經言。我是正等覺者。設有世間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依法立難。或令憶念言。於是法非正等覺。我於是事正見無緣。以於此事正見無由故。得安隱住無怖無畏。自稱我處大仙尊位。於大眾中正師子吼轉大梵輪。一切世間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所不能轉。   漏盡無畏者。謂依止靜慮由自利門。於一切種漏盡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經言。我諸漏永盡。如是等。廣說如前。   障法無畏者。謂依止靜慮由利他門。於一切種說障礙法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經言。又我為諸弟子說障礙法。染必為障。乃至廣說。   出苦道無畏者。謂依止靜慮由利他門。於一切種說出離道法自稱德號建立具足中。若定若慧。餘如前說。如經言。又我為諸弟子說出離道。諸聖修習決定出離決定通達。設有世間沙門婆羅門若天魔梵。依法立難。或令憶念言。修此道非正出離。不正盡苦及證苦邊。我於是事正見無緣。乃至廣說如是四無畏略說有二。謂自利利他。前二是自利。由智斷差別故。後二是利他。由遠離所治法修習能治法故。以正等覺無畏由內智自利門言。我於一切種所知境界差別邊際皆正等覺。於一切世間前自稱德號立正無難具足中所有定慧乃至廣說。當知餘。無畏如應亦爾。一切種漏盡者。謂諸煩惱並習氣永盡。一切種障礙法者謂一切雜染所。對治法一切種出離道者。謂從方便道乃至究竟道。   念住者。即諸如來三不共念住謂御大眾時於一切種煩惱不現行具足中。若定若慧。廣說如前。何等為三念住。所謂大師哀愍一切。欲求義利起大悲心。為諸弟子宣說法要。告諸比丘。汝等當知。此能利益。此能安樂。此能利益安樂。爾時若有諸弟子眾恭敬聽聞。聞已諦受住奉教心。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如來於彼不生歡喜心不踴躍。但起大捨住念正知。隨諸聖眾所應修習教誡教授。是名初不去念住。   又復大師哀愍一切。欲求義利起大悲心。為諸弟子宣說法要。乃至此能利益安樂。爾時若有諸弟子眾不恭敬聽聞。乃至不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如來於彼不生恚恨。不捨保任心無悵恨。但起大捨。乃至廣說。是名第二不共念住。   又復大師哀愍一切。欲求義利起大悲心。為諸弟子宣說法要。乃至此能利益安樂。爾時一分弟子恭敬聽聞。乃至精進修行法隨法行。一分弟子不恭敬聽聞。乃至不精進修行法隨法行。如來於彼不生歡喜。乃至心不悵恨。如是三念住。顯大師御眾時隨其次第。於一切種愛恚俱煩惱並習氣不現行具足中。所有定慧等為體。   不護者。即三不護。謂大師御眾時。於隨所欲教授教誡方便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何等為三。如經言。如來身業清淨現行無不清淨。現行身業可須覆藏。謂勿他知我之所有語業意業。現行亦爾。由彼大師心無懼慮。善御所化一切大眾隨其所欲。自然強力折伏攝受。教誡教授方便具足。   無忘失法者。謂於一切種隨其所作所說明記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此中顯示依化事門。於隨所作等念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是無忘失法。   永斷習氣者。謂一切智者。於非一切智所作不現行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此中顯示一切智者於所有能表有餘煩惱所知障身語所作不現行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是永斷習氣。   大悲者。謂於緣無間苦境大悲住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此中顯示於緣一切三界有情無間一切種苦境大悲住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是名大悲。   不共佛法者。即十八不共佛法。彼復雲何。謂於不共身語意業清淨具足中。於所依及果根未得不退具足中。於不共業現行具足中。於不共智住具足中。若定若慧乃至廣說。何等十八。如經言。如來無有誤失。無卒暴音。無忘失念。無不定心。無種種想。無不擇捨。志欲無退。精進無退。念無退。定無退。慧無退。解脫無退。一切身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一切語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一切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知過去世無著無礙。知未來世無著無礙。知現在世無著無礙。建立彼相如經廣說。   如來無有誤失者。謂阿羅漢比丘雖漏已盡。為乞食故出遊城邑。或於一時與惡象惡馬惡牛惡狗等共為遊止。或於一時踐躡叢刺齊足越坑。或於一時入女人家。不依正理而作語言。或於林野捨棄正道而行邪徑。或與盜賊猛惡獸等共為遊止。如是等誤失事阿羅漢猶有。如來永無。   無卒暴音者。謂阿羅漢或於一時遊行林野迷失道路。或入空宅揚聲叫喚發大暴音。因不染污習氣過失聚。露脣齒而現大笑。如是等卒暴音阿羅漢猶有。如來永無。   無忘失念者。謂阿羅漢猶有不染污。久遠所作久遠所說忘失憶念。如來永無。無不定心者。謂阿羅漢斂心方定。出即不定。如來於一切位無不定。心無種種想者。謂阿羅漢於有餘生死起違逆想。於無餘涅槃起寂靜想。如來於生死涅槃無差別想。由住第一大捨故。無不擇捨者。謂阿羅漢不以智慧簡擇。棄捨有情利益事。如來無此等事故無不擇捨。又阿羅漢於所知障淨有未得退。謂志欲退精進退念退定退慧退解脫退。如是六退如來永無。   又阿羅漢或於一時善身業轉。或於一時無記身業轉。語業意業亦爾。如來三業智為前導故隨智而轉。故無有無記。智為前導者。智所等起故。隨智而轉者與智俱行故。   又阿羅漢比丘於三世所知事。不能起心即解故智見有著不能一切悉解。故智見有礙。如來於三世境暫起心時即遍知一切。是故智見無著無礙。十八中前六於不共身語意業清淨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無有誤失依身清淨說。無卒暴音依語業清淨說。無忘失念無不定心。無種種想無不擇捨。此四依意業清淨說。志欲無退乃至解脫無退。此六於所依及果根未得不退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所依謂志欲。果謂解脫。根謂精進等。一切身語意業智為前導隨智而轉。此三於不共業現行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知去來今無著無礙。此三於不共智住具足中。所有三摩地等為體。   一切種妙智者。謂於蘊界處一切種妙智性具足中。若定若慧及彼相應諸心心法。雲何於蘊界處一切種妙智性具足。謂於蘊等自性差別相。通達一切差別邊際智成滿故。   雲何引發如是等功德。謂依止清淨四靜慮。若外道若聲聞若菩薩等。引發四無量五神通。多分依止邊際第四靜慮。若聲聞若菩薩若如來等引發所餘功德。何因引發如是功德。謂依止靜慮數數思惟。隨所建立法故。此中顯示如是等功德引發所依止。能引發補特伽羅。能引發方便。雲何能引發方便。謂於隨所建立教法。以眾多作意定心。起數數思惟行相。如欲引發無量時依止靜慮。於慈俱心無恨無怨等教法。以修慧相應作意數數思惟。欲引發神通等時依止靜慮。於變一為多等教法。以修慧相應作意數數思惟。如是於一切處數數思惟。如所建立隨相應知。   又如是等功德略有二種。一現前發起自所作用。二安住自性。若現前發起自所作用。以出世間後所得世俗智為體。若安住自性。用出世間智為體。又現前發起自所作用者。謂諸聖者隨其所應發起斷所治障等種種作業。安住自性者。謂最勝寂靜無分別智所攝。無緣無量等現法樂住。   復次無量作何業。謂捨所治障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捨所治障者。謂如其次第四無量。能捨瞋害不樂愛恚故。哀愍住者。謂四無量。於利益有情事隨順轉住。由於一切有情哀愍住故能速圓滿福德資糧。成熟有情心無懈倦者。由愍諸有情不顧自身故。   解脫作何業。謂引發變化事。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此中顯初二解脫能引發變化事。由第三解脫。於淨不淨變化無有艱難。由四無色解脫。於寂靜解脫無有滯礙。由最後解脫。能住第一寂靜聖住。由勝解思惟故者。顯如是如是勝解義是解脫義。勝處作何業。謂能令前三解脫所緣境界自在而轉。由勝伏所緣故。   遍處作何業謂善能成辦解脫所緣。遍滿流布故。無諍作何業。謂所發語言聞皆信伏。愛護他心最為勝故。如其所應發語言故。   願智作何業。謂能善記別三世等事。一切世間鹹所恭敬。由達一切眾所歸仰故。   無礙解作何業。謂善說法要悅眾生心。能絕一切諸疑網故。   神通作何業。謂以身業語業記心。化導有情令入聖教。善知有情一切心行及過未已。如應教授令永出離。此中顯示神境天耳乃至漏盡通。如其次第能起身業化導等用。由天耳通解了一切言音差別能引語業故。相及隨好作何業。謂能令暫見謂大丈夫心生淨信。   清淨作何業。謂由此勢力故。取生有隨其樂欲。或住一劫或復劫餘。或捨壽行。或於諸法自在而轉。或於諸定自在而轉。或復任持諸佛正法。此中顯示由所依清淨隨其所樂於所依身取住捨自在。即攝三句。謂故取生有等。由境界清淨於諸法中得自在轉。由心清淨於三摩地得自在轉。由智清淨任持如來無上正法。   力作何業。謂為除捨無因惡因論不作而得論。無倒宣說增上生道。悟入一切有情心行正說法器。意樂隨眠境界資糧當能出離。隨其所應宣說決定勝道降伏諸魔。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此中顯初二力能說增上生道。餘八力能說決定勝道。如是二種具足顯示諸佛所作。所以者何。世尊由處非處智力折伏一切世間無因論者惡因論者。宣說無倒增上生道。諸外道等於增上生或謂無因或謂自性。自在等為因故。名無因惡因論。由自業智力折伏一切世間不作而得論者。無倒宣說善趣正道。諸外道等謂不作業自然得報故。名不作而得論。由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悟入一切有情心行。心所修行故名心行。由根上下智力。悟入一切正說法器。以信等根若善成熟能為法器故。由種種勝解智力。悟入一切勝劣意樂。由種種界智力。悟入一切可破隨眠諸煩惱性。由遍趣行智力。悟入一切大小乘教法所攝境界。由宿住隨念智力。悟入一切資糧前生所集聖道因緣。是名資糧。由死生智力。悟入一切當來功能性。由漏盡智力。悟入一切三界出離。由如是悟入已隨其所應宣說解脫出世聖道。此十名力者。善能降伏諸魔故。善能記別一切問論故。降伏諸魔者。由此十力能降伏蘊魔煩惱魔天魔死魔。為最勝故。雖斷所知障亦不能為礙故名最勝。記別一切問論者。謂於處非處乃至漏盡一切處。所有問論記別無滯故。   無畏作何業謂處大眾中自正建立我為大師。摧伏一切邪難外道。大師者。自利利他眾德圓滿故摧伏邪難外道者。謂能摧伏於如來所說成等正覺永斷諸漏障道法中邪難外道故。   念住作何業。謂能不染污攝御大眾。由於恭敬聽聞等無愛恚等諸煩惱故。   不護作何業。謂能無間斷教授教誡所化徒眾。由無藏護自過慮顯彰故。   無忘失法作何業。謂能不捨離一切佛事。所以者何。由此於諸有情現前應利益事。能無放逸不越一剎那故。   永斷習氣作何業。謂離諸煩惱亦不顯現似諸煩惱所作事業。非如阿羅漢比丘猶現誤失等事。   大悲作何業。謂日夜六時遍觀世間。誰減誰退誰增誰進。如是等種種觀察。   不共佛法作何業。謂由身語意業清淨以得不退若行若住。映蔽一切聲聞獨覺。如此諸句依前所說。於不共三業清淨具足等相。如應配釋。   一切種妙智作何業。謂能絕一切有情一切疑網。令正法眼長時得住。由此有情未成熟者令成熟。已成熟者令解脫。絕疑網者於一切處智無礙故。令正法眼得久住者。於彼彼時方為斷所化有情疑惑。宣說種種法門差別。諸結集者次第結集。令不滅故。依此法眼未成熟有情令速成熟。已成熟者速令解脫。復次於諸現觀位證得後後勝品道時。捨前所得下劣品道。如證得此果所攝道時。即捨此向所攝道。以不復現前故。   又即此時集斷作證。由得果時永斷此所治種類煩惱品粗重令無餘故。證得勝品轉依故。   復次於無餘涅槃界聲聞獨覺一切聖道。由頓捨所捨非。諸菩薩是故唯說諸菩薩為無盡善根者無盡功德者。頓捨所捨者。是究竟不現行捨義。非諸菩薩所得聖道。有如是捨。為欲利益一切有情皆得涅槃故由此因緣無盡慧經等。說諸菩薩為無盡善根者無盡功德者。   復次何故建立諸無記事。由彼所問不如理故。何故所問不如理耶。遠離因果染淨所應思處故。此中顯示如來於諸外道所問世間常無常等事中建立十四不可記事。由彼所問不如正理能引無義利故。何等問論能引義利。謂依四聖諦所有問論。由此問論因果染淨應思處所攝故。   復次何緣菩薩已入菩薩超昇離生位而非預流耶。由得不住道一向預流行不成就故。何緣亦非一來耶。故受諸有無量生故。何緣亦非不還耶。安住靜慮還生欲界故。   又諸菩薩已得諦。現觀於十地修道位。唯修所知障對治道。非煩惱障對治道。若得菩提時頓斷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阿羅漢及如來。此諸菩薩雖未永斷煩惱。然此煩惱猶如咒藥所伏諸毒。不起一切煩惱過失。一切地中如阿羅漢已斷煩惱。   復次諸菩薩於所知境應修善巧。於諸方便應修善巧。於虛妄分別應修善巧。於無分別應修善巧。於時時中應修練根。   所知境者略有六種。一迷亂。二迷亂所依。三不迷亂所依。四迷亂不迷亂。五不迷亂。六不迷亂等流迷亂者。謂能取所取執。迷亂所依者。謂聖智所行唯有行相。虛妄分別為體。由有此故一切愚夫迷亂執轉不迷亂所依者。謂真如是無分別智所依處故。迷亂不迷亂者。謂隨順出世智所有聞慧等諸善法分別所知境故隨順無分別智故。不迷亂者。謂無分別智。不迷亂等流者。謂聖道後所得善法。方便善巧者略有四種。一成熟有情善巧。二圓滿佛法善巧。三速證神通善巧。四道無斷善巧。成熟有情善巧者。謂四攝事。由攝受彼令處善法故。圓滿佛法善巧者。謂慧波羅蜜多。如經言。若菩薩摩訶薩欲得圓滿施波羅蜜多乃至一切種妙智性。當學般若波羅蜜多故。速證神通善巧者。謂日夜六時發露諸惡。隨喜功德。勸請諸佛。迴向善根等。廣說如聖者彌勒所問經道無斷善巧者。謂無住處涅槃。由此數數究竟無斷。周遍十方一切世界。隨所應化。示現一切佛菩薩行。   虛妄分別者略有十種。謂根本分別。相分別。相顯現分別。相變異分別。相顯現變異分別。他引分別。不如理分別。如理分別執著分別。散亂分別。根本分別者。謂阿賴耶識。是一切分別種子故。相分別者。謂身所居處所受用識。是所取相故。彼復如其次第以諸色根器世界色等境界為相。相顯現分別者。謂六識身及意。如前所說。所取相而顯現故。相變異分別者。謂如前所說。身等相變異生起。相顯現變異分別者。謂如前所說。眼識等相顯現。於苦樂等位差別生起。他引分別者。謂教法所攝名句文身相。此復二種。一惡說法律為體。二善說法律為體。由此增上力如其次第引二作意所攝。謂不如理分別如理分別執著分別者。謂不如理分別所起六十二見所攝。所有分別散亂分別者。謂如理分別所起無性等執為相所有分別。   此復十種。謂無性分別。有性分別。增益分別。損減分別。一性分別。異性分別。自性分別。差別分別。隨名義分別。隨義名分別。如是十種分別依般若波羅蜜多初分宣說。如經言。舍利子。是菩薩實有菩薩正不隨觀菩薩。正不隨觀菩薩名正不隨觀般若波羅蜜多。正不隨觀菩提。正不隨觀行。正不隨觀不行。所以者何。名自性空非空性。色自性空非空性。乃至識自性空非空性。何以故。此色空性非即色亦不離色。別有空性。色即是空性。空性即是色乃至識亦爾。何以故。此唯有名。所謂此是菩薩名。此是菩薩。此是般若波羅蜜多。此是菩提。此是色乃至此是識。由彼自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菩薩行般若波羅蜜多時正不隨觀生。乃至正不隨觀淨。何以故。於所計度彼彼諸法假立客名。由隨客名而起言說。隨如是如是言說。起如是如是執著。菩薩於如是一切名正不隨觀。正不隨觀故不生執著。於此經中為對治無性分別故。說如是言。是菩薩實有菩薩。如是等由實有言。是有性義故。為對治有性分別故。說如是言。正不隨觀菩薩乃至正不隨觀不行。由遣補特伽羅及法二性故。為對治增益分別故。說如是言。所以者何。名自性空。由遣不實遍計所執自性故。為對治損減分別故。說如是言。非空性。由於此名遍計所執自性遠離性一切時有故。為對治一性分別故。說如是言。此色空性非即色。乃至此識空性非即識。由自性異故。所以者何。色等是遍計所執自性。空性是圓成實自性故。為對治異性分別故。說如是言。亦不離色別有空性。乃至空性即是識。由遍計所執自性無相故。離彼彼無性不可得故為對治自性分別故。說如是言。此唯有名。所謂此是色乃至此是識等。由離能詮無有決定所詮自性故。為對治差別分別故。說如是言。由彼自性無生乃至正不隨觀淨。由遣生等差別相故。為對治隨名義分別故。說如是言。於所計度彼彼諸法假立客名。由隨客名而起言說如是等。為對治隨義名分別故。說如是言。菩薩於如是一切名正不隨觀。正不隨觀故不生執著。由隨義於名不見不執故。   無分別者略有三種。一知足無分別。二無顛倒無分別。三無戲論無分別。如此三種異生聲聞菩薩如次第應知。由諸異生隨於一無常等法性。究竟思已便生喜足。謂是事必然更無異望。是名知足無分別。爾時一切尋思分別皆止息故。由諸聲聞於諸蘊中為對治常等顛倒故。如理觀察唯有色等法時。便得出世間智通達無我性。是名無顛倒無分別。由諸菩薩知色等法唯戲論已。遂能除泯一切法相。得最極寂靜出世間智。通達遍滿真如。是名無戲論無分別。此無分別智復離五相。謂非無作意故。非超過故。非寂止故。非自性故。非於所緣作加行故。名無分別所以者何。若無作意故名無分別。熟眠醉等應是無分別智。由彼不思惟諸法相故。若超過故名無分別。從第二靜慮已上一切地。應是無分別智。由彼超過尋伺故。若爾三界心心法是分別體。言即為相違。若寂止故名無分別。滅受想定應是無分別智。分別心心法於彼寂止故。若爾智亦應無。若自性故名無分別。色等應是無分別智。彼非分別自性故。若於所緣作加行故名無分別。即分別性應是無分別智。若謂此是無分別。此加行相即分別相故。是故無分別智非彼五相。若爾當雲何觀無戲論無分別相。謂於所緣不起加行。此復雲何。若諸菩薩過隨順教觀察諸法。若性若相皆不真實。由此觀察串習力所持故。不由加行於如實無戲論界一切法真如中內心寂定。如是乃名無戲論無分別智。   復次若諸菩薩性是利根。雲何復令修練根耶。謂令依利軟根引發利中根。復依利中根引發利利根故。前已說一切菩薩性是利根。而復說於時時中應修練根者。由於自種類復有軟等三品後後相引發故。說名練根。若異此者諸利根種性補特伽羅應根唯一品。諸菩薩等根品差別應不可得。然有可得。是故利根復有差別。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四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五   安慧菩薩糅釋上集論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論品第四之一   雲何論抉擇。略說有七種。謂義抉擇。釋抉擇。分別顯示。抉擇。等論抉擇。攝抉擇。論軌抉擇。祕密抉擇。   義抉擇者。謂依六義而起抉擇。何等六義。謂自性義因義果義業義相應義轉義。   自性義者。謂遍計所執等三自性。   因義者謂三因。一生因二轉因。三成因生因者。謂因等四緣由此能生諸有為故。轉因者謂由此次第彼法轉如無明緣行等。乃至集滅。由此次第染淨轉故。成因者。謂現量可得。不可得等正說所攝。由此能成立先所未了所成義故果義者。謂五果何等為五。一異熟果。二等流果。三增上果。四上用果。五離繫果。異熟果者。謂阿賴耶識等。等流果者。謂前生諸善法所起自相續後諸善法。增上果者。謂一切有情共業增上力所感器世間。士用果者。謂稼穡等。離繫果者。謂由聖道隨眠永滅。業義者。謂五種業。一取受業。二作用業。三加行業。四轉變業。五證得業。此五業義如前業染中釋。相應義者。謂五種相應。何等為五。一聚結相應。二隨逐相應。三連綴相應。四分位相應。五轉變相應。聚結相應者。謂於捨等有木石等。隨逐相應者。謂隨眠等因。由有此故。雖煩惱等不現行。而說與彼相應。連綴相應者。謂親屬等展轉相應。分位相應者。謂攝受益等相續分位。由此分位現前說名與樂相應。乃至與不苦不樂相應故。轉變相應者。謂客塵煩惱等現前由有此故。說與貪等信等相應。轉義者。謂五種轉。一相轉。二安住轉。三顛倒轉。四不顛倒轉。五差別轉。相轉者。謂生等三有為相。由彼三相差別轉故。安住轉者。謂所持法住能持中而轉故。顛倒轉者。謂雜染法不如實轉故。不顛倒轉者。謂清淨法如實轉故。差別轉者。謂一切行過去未來現在內外等差別轉故。   釋抉擇者。謂能解釋諸經宗要開發彼義故。此復雲何。略有六種。謂所遍知事。所遍知義。遍知因緣。遍知自性。遍知果彼證受。由此六義隨其所應遍釋諸經故。名釋抉擇。所遍知事。謂蘊等。所遍知義謂無常等。遍知因緣。謂淨屍羅守根門等。遍知自性。謂菩提分法。遍知果。謂解脫。彼證受。謂解脫智見。   又十四門辯釋抉擇。何等十四。謂攝釋門。攝事門。總別分門。後後開引門。遮止門。轉變字門。壞不壞門。安立數取趣門。安立差別門。理趣門。遍知等門。力無力門。別別引門引發門。攝釋門者。謂若於是處宣說諸經緣起。所以句義次第意趣釋難。   攝事門者。謂若於是處約學事聖諦事等辯釋諸經。如說諸惡者莫作諸善者奉行善調伏自心是諸佛聖教。此伽他中依三學說如是等。   總別分門者。謂若處顯示先以一句總。標後以餘句別釋。如十二暇總集經中先說。自圓淨他圓淨。二句後如其次第五句五句別釋。如是等。   後後開引門者。謂若處顯示能為後後開引所依故。此諸法如是次第說。如信等五根先後次第。必先信受乃發精進發精進已然後念住。既念住已心得安定。心安定已方如實知。如是等。   遮止門者。謂若處顯示依止此事遮止此事。如斤柯喻經中。依止漏盡遮止四種補特伽羅。一處正法外。二處正法中。但得聞思便生喜足。三於修慧中心生怯弱。四資糧未滿。告諸比丘。我知我見我說漏盡。如是等一段經文遮止第一。不勤精進修習觀行者遮止第二。說斤柯喻遮止第三。說船筏喻遮止第四。轉變字門者。謂若處顯示轉餘顯了字義變成餘義。如不信不知恩等伽他後當說。   壞不壞門者。謂若處顯示失壞不失壞。彼二方便彼二差別。如善生經說。失壞者。謂染著內外依事。內依事五取蘊為相。外依事四宅妻子等為相。不失壞者。謂遠離此二種染著。失壞方便者。謂不出家雖復出家。而行放逸不得漏盡與此相違是無失壞方便。佛告善生。族姓子。有二種事俱為美妙。若落鬚髮乃至趣於非家。若盡諸漏乃至自稱不受後有者。此正顯不失壞及彼方便。兼顯失壞及彼方便。由與此相相違故。不失壞差別者。如伽他中顯。謂諸比丘美妙寂靜離諸漏。此顯出家及漏盡。為顯漏盡復說餘句。謂離欲離繫縛。無執受涅槃任持最後身。摧伏魔所使者。此顯由世間道離欲。由出世道永斷順下分結。永斷順上分結。永斷內依事。此則略說因盡果盡。亦兼顯失壞差別。由與此相相違故。安立數取趣門者。謂若處顯示依爾所補特伽羅說如是言。如水喻經中依二數取趣說三種四種差別言。何等為二。謂異生及見諦異生。差別有三。謂無白法少白法多白法。見諦差別有四。謂住四果三有學一無學。   安立差別門者。謂若處顯示四句等所問義。如無常經說。若正觀者一切觀色耶。設觀色者一切正觀耶。應作四句。初句。謂於受等四蘊無有常淨樂我顛倒增益。又觀彼為應知應斷。第二句。謂於色蘊有常淨樂我顛倒增益。又觀彼為不應知不應斷。第三句。謂於色蘊無有常淨樂我顛倒增益。又觀彼為應知應斷。第四句。謂於受等四蘊有常淨樂我顛倒增益。又觀彼為不應知不應斷。如因色作四句。如是因受等一切處應廣說乃至說言。若所作已辦者。一切自謂不受後有耶。設自謂不受後有者。一切所作已辦耶。此應作四句。初句。謂諸異生乃至命終恆行妙行。第二句。謂斷見者。第三句。謂無學。第四句。謂除上爾所相。   理趣門者。謂若處顯示六理趣義。何等為六。一真義理趣。二證得理趣。三教導理趣。四離二邊理趣。五不思議理趣。六意樂理趣。如是六種。前三如其次第應隨後三決了。如愛味經中。佛告諸比丘。於色有味乃至廣說此中顯示。由遠離增益損減二邊理趣。決了真義理趣有味有患有出離者。顯離損減邊。於色乃至於識者顯離增益邊由顯示染污清淨唯依諸蘊不依我故。乃至告諸比丘。我自證知由此故。乃至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者。顯由不思議理趣決了證得理趣。此顯真證內自所受故。如是一切經皆是教導理趣。應隨意樂理趣決了。謂依所遍知事。所遍知義。遍知。遍知果。彼證受。意樂說此經。所遍知事者。謂色等。所遍知義者。謂有味等。由此差別義遍知色等事故。遍知者。謂於五取蘊由如是三轉如實遍知。遍知果者。謂從此諸天世間乃至並天人皆得解脫乃至極解脫。彼證受者。謂自證知我已證覺無上正等菩提。   遍知等門者。謂若處顯示依真實相宣說遍知相義。永斷相義。作證相義。修習相義。即此真實相等品類差別相義。能依所依相屬相義。遍知等障礙法相義。遍知等隨順法相義。於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失功德相義。此亦如愛味經廣說。真實相者。謂取蘊所攝苦諦相。遍知相者。謂即於此有味等如實知。永斷相作證相者。謂從一切世間得解脫。由永斷諸障證得轉依故。修習相者。謂離顛倒心多修習住。品類差別相者真實相有五種差別。謂色乃至識。遍知相有三種差別。謂味由味故。乃至出離由出離故。如實知永斷相作證相。各有二種差別。謂煩惱解脫。苦解脫。從此諸天世間乃至並天人皆得解脫者。顯煩惱解脫。為顯此差別義故。次說出離言。何以故。由餘經言。出離雲何。謂若於是處貪慾永滅貪慾永斷。超過貪慾故。如是由能生未來苦煩惱得離繫故。苦亦解脫。為顯此差別義故。次說離繫縛極解脫。修習相有二種差別。謂見道修道。離顛倒心者顯示見道。多修習住者顯示修道。能依所依相屬相者謂顯示真實相等。為後後所依性。遍知等障礙法相者。謂如是三轉不如實知。遍知等隨順法相者。謂觀察如所安立色等法中味等相。於不遍知等過失相者。謂不解脫乃至不證覺無上正等菩提。與此相違名於遍知等功德相。   力無力門者。謂若處顯示諸一一句皆有功能。若不說一句義即不了。如緣起經說。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所謂無明緣行等。如是諸句一一皆有功能。如前緣起相中說。   別別引門者。謂若處顯示先標經一句。後以無量義門廣釋。如經言。若比丘成就六法。尚能口風吹碎高廣大雪山王。況無明死屍。何等為六。若諸比丘心生善巧乃至方便善巧。雲何比丘心生善巧。所謂比丘離欲惡不善法。乃至第四靜慮具足住。如是比丘心生善巧。雲何比丘心住善巧。所謂比丘善修習故。所有順退分靜慮轉為順住分。如是比丘心住善巧。雲何比丘心起善巧。所謂比丘善修習故。所有順住分靜慮轉為順勝進分。如是比丘心起善巧。雲何比丘生長善巧。所謂比丘未生善法方便令生。乃至廣說二正斷。如是比丘生長善巧。雲何比丘損減善巧。所謂比丘已生惡法方便令斷。乃至廣說二正斷。如是比丘損減善巧。雲何比丘方便善巧。所謂比丘欲三摩地。斷行成就修如意足。乃至廣說四如意足。如是比丘方便善巧。   引發門者。謂若處顯示一一句中宣說四句。是一一句復分四句。如是展轉無邊引發。如引佛經言。諸菩薩有四種淨修菩提法。一者善修空性。二者於諸眾生心無罣礙。三者常攝利益諸菩薩眾。四者以無染心廣開法施。如是四法於自利利他門淨修菩提。為欲對治四種所治障故。何等為四。一貪著定味。二瞋恚。三慢。四愛著利養。又有差別。初顯煩惱斷對治。餘顯遠離下劣乘。由諸菩薩三種因緣遠下劣乘。一攝受一切有情。二已入法者令成熟。三未入法者令入正法。又有差別。初顯智資糧。餘顯福資糧。此三差別者。攝受成熟令入三門。各能生長勝品福故。又由二緣差別。一由意樂。謂慈心俱。二由正行。謂說證教二行。又諸菩薩成就四法能修空性。一者於內心無動搖。二者信解擇力所持。三者於一切法如實通達。四者解脫一切障。如是四法顯修所依及修差別。以何為依。謂靜慮波羅蜜多。雲何修差別。一由異生道。謂聞思力所持。二由學道。謂達諸法實性。三由無學道。謂脫一切障。又諸菩薩成就四法。於諸有情心無罣礙。一者修慈。二者不毀正行。三者不分別相。四者堪忍劬勞。如是四法顯所依及無罣礙心差別。誰為所依。謂過去生所修慈。雲何無罣礙心差別。謂於住邪行所心無違毀。於怨家所不分別怨相。為利益他精勤無懈。又諸菩薩成就四法。常能攝益諸菩薩眾。一者不自稱量。二者正教誨轉。三者柔和易可共住。四者精勤承事供養。如是四法顯示所依及攝益差別。何等為依。謂摧伏憍慢。   雲何攝益差別。謂後所說三句。於劣等勝三種菩薩所如其次第又諸菩薩成就四法。能無染心廣開法施。一者善達障難。二者善能除遣愚癡沈沒。三者歡喜攝受。四者愛樂為依怙法。如是四法顯示所依及廣開法施差別。何等為依。謂善通達利養恭敬是障難法。雲何廣開法施差別。謂示現教導讚勵慶喜。示現者於愚癡沈沒。教導讚勵者於著放逸自輕下劣。慶喜者於正行圓滿。由性愛樂法故。如是前四句中。一一句復引發四句差別。如是等名引發門。   分別顯示抉擇者。謂於如所說蘊等法中。隨其所應作一行順前句順後句二句三句四句述可句遮止句等。一行者即問論法。謂以一法與餘法。一一互相問已除此法。更以第二法與餘法互相問。如是一一問一切法。如有問言。若成就眼處亦色處耶。設成就色處亦眼處耶。此應作順前句答。若成就眼處亦耳處耶。此應作四句答。如是乃至對意處如理應說。若成就眼處亦法處耶。此亦應作順前句答。若成就色處亦眼處耶。設成就眼處亦色處耶。此應作順後句答。若成就色處亦耳處耶。此亦應作順後句答。如是乃至對法處如理應說。若成就耳處亦眼處耶。此應作四句答。如是乃至對法處如理應說。如是一一次第漸減。諸處更互如理應說。   順前句者。謂於諸法中隨取二法更互相問。依止前法以答所問。如有問言。若智亦所知耶。設所知亦智耶。此應作順前句答。諸智亦所知。有所知非智。謂餘法。   順後句者。謂即二法展轉相問。依止後法以答所問。如有問言。若所取亦能取耶。設能取亦所取耶。此應作順後句答。諸能取亦所取。有所取非能取。謂色等五境及法處。除相應二句者。謂於所問應二句答。不得有餘。如有依蘊建立依界建立。而發問言。若蘊數亦界數耶。設界數亦蘊數耶。此應作二句答。或蘊數非界數。謂色蘊識蘊何以故。無有一界全攝色蘊相。或全攝識蘊相故。或界數非蘊數謂法界。   三句者。謂於所問唯三句答。如有問言。若蘊數亦處數耶。設處數亦蘊數耶。此應三句答。或蘊數非處數。謂色蘊或處數非蘊數。謂法處。或蘊數亦處數。謂識蘊意處。俱非數者。於蘊處中決定不有。   四句者。謂於所問作四句答。如有問言。若成就眼根亦耳根耶。設成就耳根亦眼根耶。應四句答。初句。謂聾者眼根已生不捨。第二句。謂盲者耳根已生不捨。第三句。謂眼耳根已生不捨。第四句除上爾所相。   述可句者。謂於所問順爾而答。以如是言述可所問。如有問言。諸無常者皆是行耶。設當是行皆無常耶。應述可答所問如是。   遮止句者。謂於所問不爾而答。以不爾言遮止所問。如有問言。蘊外諸行幾諦攝耶。應遮止答蘊外無行。   等論抉擇者。謂依八何八若之詞。問答抉擇一切真偽。八何詞者。且如問言。何誰無所得。謂已得般若波羅蜜多菩薩摩訶薩。何所無所得。謂所取相能取相。用何無所得。謂用般若波羅蜜多。為何無所得。謂為救脫一切有情令住無上正等菩提。由何無所得。謂由遇佛出世聽聞正法。如理作意法隨法行。何之無所得。謂一切法之無所得。於何無所得。謂於勝解行地乃至第十菩薩地。幾何無所得。謂十一種。一已生已滅。二未生。三現前。四因力所生。五善友力所生。六一切法無所得。七空性無所得。八有我慢。九無我慢。十未具資糧。十一已具資糧。如是十一無所得。隨所有過去未來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劣若勝若遠若近次第應知。如何詞若詞亦爾。謂若能無所得。若所無所得。若用無所得。若為無所得。若由無所得。若彼無所得。若於無所得。若爾所無所得。如是一切處盡當知。復有四種等論抉擇道理。謂能破能立能斷能覺。能破者。謂遮破他宗言。彼惡說非為善事。能立者。謂建立自宗言。此善說真為善事。能斷者。謂能決種種他所生疑。能覺者。謂開曉愚情令解妙義。   復有五種等論抉擇道理。謂如頌言。  自性所依識  清淨方便等  當知五各六  觀所知諸法   自性等六者一自性二因三境界四行相五等無間六增上。所依等六者。一所依二依三攝四相應五成就六雜染。識等六者。一識二受三想四作意五智六遍知。清淨等六者。一清淨二詞三出離四甚深五解脫門六入一切法。方便等六者。一方便二通達三修四圓證五究竟六引發。   自性有四種。謂實自性假自性世俗自性勝義自性。因有四種。謂生因成因轉因還因。境界有七種。謂有相境有分別境對治境安住境增益境損減境自在境。行相有五種。謂分析行相差別行相正解行相觀察行相作隨作行相。等無間有九種。謂自類等無間。異類等無間。三摩缽底等無間。退等無間。生等無間。鄰次等無間。隔越等無間。起等無間。滅等無間。增上有七種。謂取增上生增上住增上受用雜染增上清淨增上田增上執受增上。所依有八種。謂界所依趣所依洲渚所依村田所依補特伽羅所依無病所依屍羅所依莊嚴所依。依有五種。謂眾具依善友依法依作意依三摩缽底依。攝有十一種。謂界攝相攝種類攝分位攝助伴攝時攝方攝具分攝一分攝更互攝勝義攝。相應有十種。謂他性相應不相違相應遍行相應不遍行相應所治相應能治相應曾習相應未曾習相應下劣相應廣大相應。成就有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行成就。雜染有四種。謂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障雜染。   識有六種。謂眼識耳鼻舌身意識。受有三種。謂苦樂不苦不樂。想有二十種。謂無常想無常苦想苦無我想厭離食想一切世間不可樂想過患想斷想離欲想滅想死想不淨想青瘀想膿爛想破壞想膀脹想食噉想血塗想離散想骨鎖想空觀想。作意有七種。謂了相作意勝解作意遠離作意攝樂作意觀察作意方便究竟作意方便究竟果作意。智有十種。謂法智類智世俗智他心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盡智無生智。遍知有九種。謂欲繫見苦集所斷斷遍知。色無色繫見苦集所斷斷遍知。欲繫見滅所斷斷遍知。色無色繫見滅所斷斷遍知。欲繫見道所斷斷遍知。色無色繫見道所斷斷遍知。順下分結斷遍知。色愛盡遍知。無色愛盡遍知。   清淨有七種。謂戒清淨心清淨見清淨度疑清淨道非道智見清淨行智見清淨行斷智見清淨。詞有八種。謂八何詞八若詞。出離有六種。謂世間出離聲聞出離獨覺出離大乘出離不畢竟出離畢竟出離。甚深有十種。謂相甚深雜染甚深清淨甚深緣起甚深業甚深智甚深生甚深菩提甚深佛甚深教甚深。解脫門有三種。謂空無願無相。入一切法有八種。謂一切法欲為根本。作意所生觸所集起。受所引攝定為上首。慧為最勝。解脫為堅固。出離為後邊。   方便有七種。謂任持方便瑜珈方便相方便抉擇方便隔越方便鄰次方便鄰次隔越方便。通達有五種。謂有相文字通達所攝能攝通達遲通達速通達法性通達。修有四種。謂得修習修除去修對治修。圓證有四種。謂果圓證離欲圓證根滿足圓證功德圓證。究竟有六種。謂智究竟斷究竟畢竟究竟不畢竟究竟下劣究竟廣大究竟。引發有二十種。謂無量引發乃至一切種妙智引發。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五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6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六   安慧菩薩糅釋上集論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抉擇分中論品第四之二   實自性者。謂諸法實有性。假自性者。謂諸法假有性。世俗自性者。謂諸法世俗有性。勝義自性者。謂諸法勝義有性。生因者。謂因等四緣。成因者。謂三量。一現量二比量三聲量。轉因者。謂順緣起。還因者。謂逆緣起。有相境者。謂眼等五識所緣色等五境。由緣此所生唯有無分別相故。有分別境者。謂意識所緣境。由緣此境有分別生故。對治境者。謂緣此境棄捨雜染。由能對治故。安住境者。謂緣此境能生聖天梵住。由眾聖所住故。增益境者。謂緣此境能轉勝進。是增勝因故。損減境者。謂緣此境能入無想定滅盡定。是損減心心法因故。自在境者。謂緣此境發神通等勝品功德。是自在因故。分析行相者。謂種種品類分析諸法。如有色無色有見無見。如是等。差別行相者。謂諸法差別義。如一信相或名心淨。或名喜樂。或名忍可。如是等。正解行相者。謂以種種行相正解所緣境。如了別行相名識。取像行相名想。領納行相名受。如是等。觀察行相者。謂十六行。即無常等四因等四滅等四道等四。或世俗六行。謂粗行障行苦行靜行妙行離行。作隨作行相者。謂作所作已復更隨作。如由此行善守護已。復更起餘隨守護行。自類等無間者。謂貪無間還復生貪。瞋等亦爾。各別種類等無間生故。異類等無間者。謂貪無間瞋等生。欲界無間色界生。色界無間無色界生。如是等。三摩缽底等無間者。謂三摩缽底無間相生。如欲界善無間入初靜慮。初靜慮無間還生欲界。如是於第二靜慮等及無色定如理應知。退等無間者。謂從靜慮等退時無間所生起。生等無間者。謂受生時無間所生。如從欲界無間生色界等。鄰次等無間者。謂諸心心法無間次第生。於其中間心無斷絕故。隔越等無間者。謂起滅定等時。前生心心法望後生心心法。中間隔越故。起等無間者。謂若此法無間彼法次第生。滅等無間者。謂此法無間彼法次第滅。如心心法無間滅已。或入滅盡定。或入無想定等。或入無餘涅槃界。取增上者。謂眼等根望能取境界。有增上力故。生增上者。謂男女根望生胎孕。有增上力故。住增上者。謂命根望身等住。有增上力故。受用雜染增上者。謂五受根望所受用。有增上力故。又為貪等所隨眠故。謂樂貪所隨眠。苦瞋所隨眠。不苦不樂癡所隨眠。清淨增上者。謂信等五根未知欲知等三根望世出世清淨法。有增上力故。田增上者。謂共業望器世間生。有增上力故。執受增上者。謂四大種望所造色。   界所依者。謂欲界等所攝身。趣所依者。謂五趣所攝身。洲渚所依者。謂贍部洲等。村田所依者。謂若依此村田而有即用此為所依。補特伽羅所依者。謂若依此補特伽羅而有即用此為所依。無病所依者。謂若依無病而有即用此為所依。屍羅所依者。謂若依屍羅而有即用此為所依。莊嚴所依者。謂若依彼彼沙門莊嚴諸功德生。即用彼為所依。眾具依者。謂四依即衣服等。善友依者。謂若依此善等生起。法依者。謂契經等十二分教。作意依者。謂七種作意即了相作意等。三摩缽底依者。謂七依定如經言。我說依初靜慮能盡諸漏。乃至依無所有處亦爾。界攝者。謂諸界種子。由此能攝種所生法。相攝者。謂諸法自相還能自攝。種類攝者。謂約色種類有十色處色蘊所攝。如是等。分位攝者。謂順樂受等分位所攝。助伴攝者。謂色五蘊所攝。彼眷屬故。如是等。時攝者。謂過去等攝過去等。方攝者。謂於此方所有蘊等即此方攝。具分攝者。謂欲色無色無漏諸色攝一切色。一分攝者。謂眼根攝色蘊。如是等。更互攝者。謂蘊界處更互相攝。勝義攝者。謂諸法無常苦不淨空無我真如所攝。他性相應者。謂與他性相應非己性。不相違相應者。謂雖與他性相應然不相違非相違。如貪與瞋樂與苦。如是等。遍行相應者。謂觸受想思作意於一切心。無明我慢我愛薩迦耶見。此四煩惱於染污意。不遍行相應者。謂除遍行所餘貪等信等。所治相應者。謂諸煩惱更互相應。能治相應者。謂對治道所攝善法更互相應。曾習相應者。謂除出世間及出世後所得法。餘相應法。未曾習相應者。謂前所除諸相應法。下劣相應者。謂聲聞獨覺乘所攝諸相應法。廣大相應者。謂諸佛菩薩所有相應法。成就雜染識等乃至七種清淨。已說其相。不復重釋。   八何詞者。謂何誰信。何所信。用何信。為何信。由何信。何之信。於何信。幾何信。八若詞者。謂若能信。若所信。若用信。若為信。若由信。若彼信。若於信。若爾所信。如是等無量法門皆有八種。不畢竟出離者。謂由世間道。畢竟出離者。謂由出世間道。前四易解故不重釋。相甚深者。謂三自性。雜染甚深者。謂真如雲何染而不染。清淨甚深者。謂即真如雲何淨而不淨。緣起甚深者。謂無有法於所生起有實作用。然彼諸法種種生起。如是等又實無我似我顯現。業甚深者。謂有業有果報而作者不可得。智甚深者。謂無分別智。雲何此智無有分別。而能分明觀真如性。生甚深者。謂諸菩薩不由業煩惱力而示現受生。菩提甚深者。謂於無漏界中諸佛菩提不可建立。一性無量相續所證故。不可建立種種性。所依無差別故。諸佛甚深者。謂於一大集會中。有無量無邊諸佛世尊種種身種種意樂。然不謂有自他差別。又化身佛不住佛相。而能造作種種佛事。教甚深者。謂於大乘教中有種種祕密意樂差別三解脫門及一切法。欲為根本等。已說其相。不復重釋。   任持方便者。謂於資糧所有方便。瑜伽方便者。謂奢摩他毘缽捨那。相方便者。謂於止舉捨相中所有方便。抉擇方便者。謂於順抉擇分中所有方便。隔越方便者。謂即任持方便。鄰次方便者謂即抉擇方便。鄰次隔越方便者。謂即瑜伽及相二種方便。於順抉擇分中名鄰次於任持方便中名隔越。去聖道遠故。通達修圓證。餘處已說故不重釋。智究竟者。謂盡無生智。斷究竟者。謂一切煩惱無餘永斷。畢竟究竟者。謂由出世間道。不畢竟究竟者。謂由世間道。下劣究竟者。謂聲聞獨覺。廣大究竟者。謂諸佛菩薩。菩薩究竟者。謂於最後位。諸佛究竟者。謂無障智生時。猶如百千俱胝等日一時出現。二十種引發前已廣說。攝抉擇者。謂由十處攝諸抉擇。何等十處。謂成所作抉擇。趣入抉擇。勝解抉擇。道理抉擇。論抉擇。通達抉擇。清淨抉擇。引發抉擇。句差別抉擇。不由功用暫作意時一切義成抉擇。成所作抉擇者。謂能抉擇成辦世間種種養命方便等。趣入抉擇者。謂能觀察我於三乘當入何乘。雲何令他亦得趣入。勝解抉擇者。謂由聞慧如所聞教起勝信解。道理抉擇者。謂由思慧稱量前後所說意趣。論抉擇者。謂如所聞思建立問論道理。為令展轉受用法樂。通達抉擇者。謂見道能通達諦理故。清淨抉擇者。謂修道以能無餘淨諸煩惱故。引發抉擇者。謂勝進道以能引發勝功德故。句差別抉擇者。謂以二三四句等差別引發門。演說無邊法義差別故。不由功用暫作意時一切義成抉擇者。謂如來智離先功用。於一切義暫作意時。無著無礙智見轉故。   論軌抉擇者略有七種。一論體。二論處。三論依。四論莊嚴。五論負。六論出離。七論多所作法。於此七門方便善巧名論軌抉擇。   論體者復有六種。一言論。二尚論。三諍論。四毀論。五順論。六教論。言論者。謂一切世間語言。尚論者。謂諸世間所隨聞論。世智所尚故。諍論者。謂互相違反所立言論。毀論者。謂更相憤怒發粗惡言。順論者。謂隨順清淨智見所有抉擇言論。教論者。謂教導有情心未定者令其心定。心已定者令得解脫。所有言論。論處者。或於王家。或於執理家。或對淳質堪為量者。或對善伴。或對善解法義沙門婆羅門等而起論端。於王家者。謂若於是處王自降臨。執理家者。謂若是處處斷王事。淳質堪為量者。謂商人等。善伴者。謂於伴侶中立論者。敵論者不越其言。善解法義沙門婆羅門等者。謂於彼彼論中善通達文義。論依者。謂依此立論略有二種。一所成立二能成立。所成立有二。一自性二差別。能成立有八種。一立宗二立因三立喻四合五結六現量七比量八聖教量所成立。自性者。謂我自性法自性。若有若無所成立。   差別者。謂我差別法差別。若一切遍若非一切遍。若常若無常。若有色若無色。如是等無量差別。   立宗者。謂以所應成自所許義。宣示於他令彼解了。所以者何。若不言以所應成者自宗已成而說示他應名立宗。若不言自所許義者。說示他宗所應成義應名立宗。若不言他者。獨唱此言應名立宗。若不言宣示者。以身表示此義應名立宗。若不言令他解了者。聽者未解此義應名立宗。若如所安立無一切過量故。建立我法自性若有若無。我法差別遍不遍等具足前相。是名立宗。   立因者。謂即於所成未顯了義。正說現量可得不可得等信解之相。信解相者。是信解因義。所以者何。由正宣說現量可得不可得等相故。於所應成未顯了義信解得生。是故正說彼相名立因。現量可得不可得者。謂依自體及相貌說。   立喻者。謂以所見邊與未所見邊和會正說。所見邊者。謂已顯了分。未所見邊者。謂未顯了分。以顯了分顯未了分令義平等。所有正說名立喻。   合者。為引所餘此種類義。令就此法正說理趣。謂由三分成立如前所成義已。復為成立餘此種類所成義故。遂引彼義令就此法。正說道理是名合。   結者。謂到究竟趣所有正說。由此道理極善成就。是故此事決定無異。結會究竟。是名結。已說立宗等相。今當就事略顯。如無我論者。即於此事對我論者先說諸法無我。此言是立宗。次說若於蘊施設四過可得故。此言是立因。所以者何。若於諸蘊施設實我者。此所計我為即蘊相。為於蘊中。為於餘處。為不屬蘊而施設耶。若即蘊相而施設者。蘊不自在從眾緣生是生滅法。若即彼相我不成就是名初過。若於蘊中而施設者所依諸蘊既是無常。能依之我亦應無常是第二過。若離蘊於餘處施設者。我無所因我亦無用。是第三過。若不屬蘊而施設者。我應獨存自性解脫。更求解脫唐捐其功。是第四過。次說如於現在施設過去。此言是立喻所以者何。若同現在相施設實有過去者。此所計過去為即現在相。為於現在中。為於餘處。為不待現在而施設耶。若即現在相而施設者。已生未滅是現在相。過去法體亦應已生未滅為相。是初過。若於現在中施設者。於未滅中施設滅體不相應故不應道理。是第二過。若離現在於餘處施設者。除現在外餘實有為事少分亦不可得。雲何於彼施設。是第三過。若不待現在而施設者。亦應施設無為為過去世。是第四過。然過去世相滅壞故。無相義成。若同現在施設即成四過。是故過去相不成就諸法。無我亦爾。若於蘊施設即四過可得故無我義成。次說如是遮破我顛倒已。即由此道理常等亦無。此言是合。後說由此道理是故五蘊皆是無常乃至無我。此言是結。   現量者。謂自正明瞭無迷亂義。自正義言顯自正取義。如由眼正取色等。此言為簡世間現所得瓶等事共許為現量所得性。由彼是假故非現量所得。明瞭言為簡由有障等不可得因故。不現前境。無迷亂言為簡旋火為輪幻陽焰等。   比量者。謂現餘信解。此雲何。謂除現量所得餘不現事決定俱轉。先見成就今現見彼一分時。於所餘分正信解生。謂彼於此決定當有由俱轉故。如遠見煙知彼有火。是名現量為先比量。   聖教量者。謂不違二量之教。此雲何。謂所有教現量比量皆不相違決無移轉定可信受。故名聖教量。   論莊嚴者。謂依論正理而發論端深為善美。名論莊嚴。此復六種。一善自他宗。二言音圓滿。三無畏。四辯才。五敦肅。六應供。善自他宗者。謂於自宗他宗若文若義前後無間淳熟明解。言音圓滿者。謂善解聲論方起論端。離當所說言音過失。所發言音無雜亂等。無畏者。謂處大眾雖為無量僻執英俊結謀圍繞。所發言詞坦然無畏。辯才者謂言詞無滯。敦肅者。謂言無卒暴。觀敵論者。言詞究竟方乃發言。應供者。謂立性賢和發言溫善方便隨順。敵論者心。   論負者。謂捨言言屈言過。由此三種諸立論者墮在負處受他屈伏。捨言者。謂自發言稱己論失。稱他論德。謂我不善汝為善等。言屈者。謂假託餘事方便而退。或說外事而捨本宗。或現忿怒憍慢覆藏等。如經廣說假託餘事方便退者。謂託餘事亂所說義。如經說。長老闡鐸迦與諸外道共論。或毀已立宗。或立宗已毀。言過者略有九種。一雜亂。二粗獷。三不辯了。四無限量。五非義相應。六不應時。七不決定。八不顯了。九不相續。雜亂者。謂捨所論事廣說異言。粗獷者。謂憤發卒暴言詞躁急。不辯了者。謂所說法義眾及敵論所不領悟。無限量者。謂言詞重疊所說義理。或增或減。非義相應者。略有五種。一無義。二違義。三損理。四與所成等。五招集過難義。不可得故。義不相應故不決定故。能成道理。復須成故。一切言論非理非諦所隨逐故。不應時者。謂所應說前後不次。不決定者。謂立已復毀。毀而復立。速疾轉換難可了知。不顯了者。謂越闡陀論相不領而答。或典或俗言詞雜亂。不相續者謂於中間言詞斷絕。   論出離者。謂觀察德失令論出離。或復不作。恐墮負處故不興論。設復興起能善究竟。又若知敵論非法器。時眾無德自無善巧不應興論。若知敵論是法器。時眾有德自有善巧方可興論。敵論非法器者。謂彼不能出不善處安置善處。時眾無德者。謂不淳質樂僻執有偏黨等。自無善巧者。謂於論體乃至論莊嚴中不善通達。與此相違名敵論者是法器等。   論多所作法者。謂略有三種。將興論端定所須法。何等為三。一善達自他宗。由此堪能遍興談論遍於言事而興論故。二無畏。由此堪能處一切眾而興論端。三辯才。由此堪能於諸問難皆善辯答。   復次若欲自求利益安樂。於諸論軌應善通達。不應與他而興諍論。如薄伽梵於大乘阿毘達磨經中說如是言。若諸菩薩欲勤精進修諸善品。欲行貞實法隨法行。欲善攝益一切有情。欲得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當正觀察十二處法。不應與他共興諍論。何等十二。一者宣說證無上義微妙法時。其信解者甚為難得。二者作受教心而請問者甚為難得。三者時眾賢善觀察德失甚為難得。四者凡所興論能離六失甚為難得。何等為六。謂執著邪宗失。矯亂語失。所作語言不應時失。言退屈失。粗惡語失。心恚怒失。五者凡興論時不懷獷毒甚為難得。六者凡興論時善護他心甚為難得。七者凡興論時善護定心甚為難得。八者凡興論時欲令己劣他得勝心甚為難得。九者己劣他勝心不煩惱甚為難得。十者心已煩惱得安隱住甚為難得。十一者既不安住常修善法甚為難得。十二者於諸善法既不恆修。心未得定能速得定。心已得定能速解脫。甚為難得。於此經中已說欲勤精進修諸善品。何故復言欲行貞實法隨法行。為顯意樂清淨故。所以者何。不為利養恭敬等事修聞思等諸善品故。欲善攝益有情者。為別聲聞等行。由諸菩薩以利他行為勝故。如是菩薩自利利他行具足已。速證無上正等菩提。又此經中諸句義意。謂興論時大乘法性無上甚深。若無諍心解尚為難。況為諍競。凡興諍論雖起請問。無心求解但求過失。又傍證者心不賢直。不善宗門樂著僻執。凡所言論多具六失所以者何。凡興論時或有私心執著邪宗。或矯方便求他誤失。或不待言竟便興亂語。或敵論者言稱正理反相誹撥。或作粗言。惱敵論者及時眾心。或復於彼自懷恚怒。多具如是六種過失。又興論時身心寂靜甚為難得。不寂靜故二事難成。謂善護他心善護自心。由此令他心得淨信。於解脫處正勤方便令自心定。又興論時多起此心。雲何令我得勝。他墮負處。若不遂心。即懷熱惱。由有此故。不安樂住。由此不能無間修善。是故於彼增上證法有未得退。祕密抉擇者。謂說餘義名句文身。隱密轉變更顯餘義。如經言。  逆害於父母  王及二多聞  誅國及隨行  是人說清淨   今此頌中詮表世間共可極重罪惡文字。轉變密顯餘清淨義。何等世間共可極重罪惡。謂逆害尊人及大眾。尊人有二。一別二共。共又二種。一護世間。二應供養。別亦二種。謂父及母。護世間者。謂王應供養者。謂多聞梵志世間共許最清淨故。若總殺害名逆尊人。若誅國人及隨行畜生名害大眾。顯此義者名詮表世間共可極重罪惡文字。雲何轉此文字密顯淨義。謂逆害父母等言。轉變密顯永斷愛等餘義故。所以者何。若愛若業。若有取識。戒見二取。眼等六處。及所行境。如其次第名母父等。法相似故。愛為發因。業為生因。由此能殖習氣種子類世間父。由此二因令有取識流轉不絕。於流轉時雖求解脫。然由二種非方便法障解脫得。謂妄計度清淨最勝。戒見二取猶如世間多聞梵志。恆妄計著最勝清淨。此有取識所依所緣六處境界。猶如世間國及隨行。若能永斷如是等法。當知是人最為清淨。又如經說。  不信不知恩  斷密無容處  恆食人所吐  是最上丈夫   今此頌中宣說世間極下劣義。所有文字轉變密顯餘最上義。世間下劣凡有四種。謂意業下劣身業下劣語業下劣受用下劣。意業下劣復有二種。一者不信善生相違。不信有後世等。不行施等故。二不知恩順生不善。不顧往恩違越世理。起害母等所有惡行故。身業下劣者。謂行竊盜攻牆密處最可輕賤。活命業故。語業下劣者。謂妄語等最可輕賤。於善眾中所不容故。受用下劣者。謂鬼犬鳥等好食所吐故。顯此義者名說世間極下劣義文字。雲何轉此文字顯無上義。謂不信等言轉變密顯餘勝義故。不信者。謂解脫智見。自現證故。不知恩者。謂涅槃智。有為名恩。無為非恩。知非恩故。名不知恩。斷密者。謂永斷後有續因煩惱故。無容處者。謂於當來諸趣苦處不復生故。食吐者。謂於現法中雖假資具力暫持身。而於命財不生欣樂故。若能如是。是最上丈夫。又如經說。  覺不堅為堅  善住於顛倒  極煩惱所惱  得最上菩提   此如前說。然其體性。謂諸菩薩依三摩地。由見修二道證大菩提。   又餘經說。菩薩摩訶薩成就五法施波羅蜜多速得圓滿。何等為五。一者增益慳吝法性。二者於施有倦。三者憎惡乞求。四者無暫少施。五者遠離於施。增益慳吝法性者。謂由永斷慳吝隨眠並彼習氣。證得彼法性真如轉依故。於施有倦者。謂為修施誓受長時難行苦行故。憎惡乞求者。謂欲其自取。厭彼乞求故。無暫少施者。謂一切時一切物施故。遠離於施者。謂常遠離期報施等故。   又餘經說。菩薩摩訶薩成就五法名梵行者。成就第一清淨梵行。何等為五。一者常求以欲離欲。二者捨斷欲法。三者欲貪已生即便堅執。四者怖治欲法。五者二二數會。成就第一清淨梵行者。謂出世間道。常求以欲離欲者。謂即以此如實遍智永斷彼故。此如實遍智者。謂能通達此真如智。捨斷欲法者。謂恆觀察捨斷非梵行方便。欲貪已生。即便堅執者。謂於內欲貪已生。即便堅執擯出於外。怖治欲法者。謂說欲過患怖諸有情。立對治道拔濟一切。二二數會者。謂於染淨因果差別四真諦中。以世出世二道及奢摩他毘缽捨那二道。數數證會故。   何故此論名為大乘阿毘達磨集。略有三義。謂等所集故。遍所集故。正所集故。由釋詞理以顯得名故為此問。等所集者。謂證真現觀諸大菩薩共結集故。遍所集者。謂遍攝一切大乘阿毘達磨經中諸思擇處故。正所集者。謂由無倒結集方便。乃至證得佛菩提故。   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第十六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7 六門教授習定論   No. 1607   六門教授習定論一卷   無著菩薩本世親菩薩釋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今欲利益一切有情令習世定及出世定速能捨離諸煩惱故。述此方便。頌曰。  求脫者積集  於住勤修習  得三圓滿已  有依修定人   釋曰。此初一頌總標六門。言求脫者。謂是求解脫人。積集者。謂能積集勝行資糧。於住勤修習者。於所緣處令心善住。名之為定。由不散亂不動搖故。問雲何修習。謂得三圓滿已有依修定人。圓滿有三。一師資圓滿。二所緣圓滿。三作意圓滿。有依謂是三定。一有尋有伺定。二無尋唯伺定。三無尋無伺定。修定人者。謂能修習奢摩他毘缽捨那。若人能於解脫起願樂心。復曾積集解脫資糧心依於定有師資等三而為依止有依修習。由習定故能獲世間諸福及以殊勝圓滿之果先作如是安立次第。故名總標。頌曰。  於三乘樂脫  名求解脫人  二種障全除  斯名為解脫  應知執受識  是二障體性  惑種一切種  由能縛二人  已除煩惱障  習氣未蠲除  此謂聲聞乘  餘唯佛能斷  若彼惑雖無  作儀如有惑  是習氣前生  若除便異此   釋曰。此之四頌釋求解脫者。謂於聲聞乘等有差別故。於三乘中心樂解脫。名求解脫。雲何解脫。二種障全除。斯名為解脫。何者是二障。除之名脫。應知執受識是二障體性。識者即是阿賴耶識。執受者是依止義。謂是煩惱所知二障體性。此復雲何。惑種即是煩惱障自性。一切種即是所知障自性。又一切種者。即是二障種子能縛二人。煩惱障種子能縛聲聞。一切種子能縛菩薩。由與聲聞菩薩為繫縛故。雲何此二解脫差別。謂聲聞人。習氣未除。斷煩惱障而證解脫唯佛世尊能總除故。雲何習氣。彼惑雖無所作形儀如有惑者是名習氣。此中應言。若惑雖無令彼作相如有惑者。此言作儀如有惑者。即是於因說果名故。彼謂聲聞獨覺未知。此是誰之習氣。謂是前生所有串習之事。尚有餘氣。今雖惑盡所為相狀似染形儀。名為習氣。若能除斷與此不同。應雲若彼習皆無不作儀如惑。頌曰。  種植諸善根  無疑除熱惱  於法流清淨  是名為積集  能持樂聽法  善除其二見  但聞心喜足  是四事應知   釋曰。此之二頌釋積集義。如經中說。此人先應修習多聞復聽正法。諸見熱惱已正蠲除。心之蓋纏能正降伏。依此文義故說初頌。雲何積集所有善根。謂能持正法故。以此為先。令其信等善法增故。雲何無疑。謂樂聽法故。由知法故已生未生所有疑惑悉能除滅。雲何除熱惱。謂除二見故。二見雲何。一者欲令他識知見。二者自起高舉見。謂作是念。如何令他得知。我是具德之人。是則名為令他識見。依此見故自欲高舉。名自高見。此二能令心焦熱故。名為熱惱。雲何法流清淨。謂能除遣但聞法時心生喜足故。上之除字流入於此。於法流清淨者。謂聽法時心無散亂相續而流。心清淨故蓋纏止息。若聽法無厭。更能進思勤修不息。方得名為法流清淨。當知此據聞思修位。如次應知。   次有十六頌。釋於住勤修習。初一總標餘是別釋。頌曰。  所緣及自體  差別並作意  心亂住資糧  修定出離果   言所緣者。有其三種。  外上及以內  此三所緣生  應知住有三  自體心無亂   釋曰。言三種者。一外緣。二上緣。三內緣。外緣謂白骨等觀所現影像。是初學境界。上緣謂未至定緣靜等相。內緣謂從其意言所現之相為所緣境。自體謂是心無亂相。名之為住。心無亂者。於外等處三種緣時。隨其所緣心無動亂。頌曰。  第一住相應  定心者能見  於境無移念  相續是明人  第二住相應  厭離心寂靜  專意無移念  相續是明人  第三住相應  於前境凝住  定意無移念  相續是明人   釋曰。此之三頌如其次第配外上內。言於境無移念者。謂於餘境心無散亂。故名無移。相續者。堅守持心令不斷絕。言明人者。或因自思。或從他教。於靜慮法而起加行。是謂明人。應知如次是隨法行及隨信行種性。言厭離心寂靜專意無移念者。謂於其境生厭離心。前唯觀境未能生厭。今時專注心生厭離而不散動。於前境凝住者。謂於意言所現之境緣此境時其心凝定。故雲定意無移念相續是明人。頌曰。  堅執及正流  並覆審其意  轉得心歡喜  對治品生時  惑生能息除  加行常無間  能行任運道  不散九應知   釋曰。於彼住中。差別有九。謂最初住。正念住。覆審住。後別住。調柔住。寂靜住。降伏住。功用住。任運住。   此等並依阿笈摩經。隨句次第而為修習。若於最初學緣境時。其心堅執名最初住。次於後時令其正念流注不斷。名正念住。若依託此有亂心生。更覆審察緣境而住。名為覆審住。次於後時轉得差別。名後別住。次於後時對治生起心得自在生歡喜時。名調柔住。於此喜愛以無愛心對治生時。無所愛樂其心安靜。名寂靜住。次於後時所有已生未生重障煩惱為降伏故。名降伏住。次於後時以加行心於所緣境無間隨轉一緣而住。名為功用住。次於後時於所緣境心無加行任運隨流無間入定緣串習道。名任運住。此之九種心不流散。名之為住。應知以此不散之言。與堅執等皆相配屬。頌曰。  勵力並有隙  有用及無用  此中一六二  四作意應知  謂外內邪緣  粗重並作意  此亂心有五  與定者相違  於彼住心緣  不靜外散亂  掉沈心味著  內散亂應知  應識邪緣相  謂思親族等  生二種我執  是名粗重亂  見前境分明  分別觀其相  是作意散亂  異斯唯念心  於作意亂中  復有其亂相  於乘及靜慮  初二應除遣   釋曰。應知作意。有其四種。一勵力荷負作意。二有間荷負作意。三有功用荷負作意。四無功用荷負作意。此中堅執不散。是勵力荷負作意。初用功力而荷負故。次正流等六種不散。是有間荷負作意。中間數有亂心起故。無間加行。是有功用行荷負作意。入串習道。是無功用行荷負作意。如是攝已謂一六二。應知即是四種作意。又心散亂。有其五種。一外心散亂。二內心散亂。三邪緣心散亂。四粗重心散亂。五作意心散亂。外心散亂者。於住心境起緣之時。遂緣餘事心流散故。內心散亂者。謂掉舉等三於所緣境中間亂起故。邪緣散亂者。於修定時諸有尋求。親識等事而生顧戀。粗重心散亂者。有二我執令其心亂。於修定時有此二事。謂益及損。若身安隱名之為益。身體羸弱即是其損。或雲我今得樂。或雲我今有苦。或雲是我之樂。或雲是我之苦。此中我者。是執取義。言作意心散亂者。有其三種。於所緣相分明而住。是思察性。或從此乘更趣餘乘。或從此定更趣餘定。謂極分別思察定時。遂使心亂名心散亂。異斯唯念心者。此能對治初作意散亂。由不分別而緣於境。但有念心。此明成就心不忘念。此三散亂。初二應捨。第三由是從定趣定。希勝上故亦非是過。頌曰。  住戒戒清淨  是資糧住處  善護諸根等  四淨因應知  正行於境界  與所依相扶  於善事勤修  能除諸過失  最初得作意  次得世間淨  更增出世住  三定招三界   釋曰。住資糧者。謂戒即是無邊功德所依止處。必先住戒。戒行清淨無有缺犯。若求戒淨有四種因。一善護諸根。二飲食知量。三初夜後夜能自警覺與定相應。四於四威儀中正念而住。何故善護諸根等令戒清淨。由正行於境與所依相扶。善事勤修能除於過。初因即是於所行境行清淨故。二於所依身共相扶順。於受飲食離多少故。三於善事發起精勤故。四能除過失。進止威儀善用心故。由此四因戒得清淨。如是應知。由三種定得三出離。緣外境時得作意住。緣上境時得世清淨。緣內心時得出世淨。住者即是永得出離。必趣涅槃更不退轉。已釋於住勤修習。頌曰。  多聞及見諦  善說有慈悲  常生歡喜心  此人堪教定  盡其所有事  如所有而說  善解所知境  斯名善教人  由聞生意言  說為寂滅因  名寂因作意  是謂善圓滿   釋曰。圓滿有三。一師資圓滿。二所緣圓滿。三作意圓滿。此中初頌說師資圓滿。意顯其人善教圓滿。證悟圓滿。善語圓滿。無染心圓滿。相續說法加行圓滿。此顯教授師眾德圓滿。由此師故得聞正法有所證悟。次明所緣圓滿說第二頌。盡所有事如事而說。善所知境名為善說。此明師資能說諸事窮盡無吝。故名所緣圓滿。次明作意圓滿說第三頌。此顯以聞為因所起意言能與聖道涅槃為正因故。緣此意言所有作意皆得圓滿。此中因言顯聞。即是意言之因。言寂滅者。即是涅槃及以道諦。自體寂滅及能趣滅故。總言之寂因作意者。明此作意緣寂滅因。何謂所緣了法無性。如是緣時即是其因亦是寂滅故。此作意名為寂因。是一體釋。又緣此作意亦名寂因。此別句釋。頌曰(准如是釋應雲寂因作意舊雲如理作意者非正翻也)。  謂尋求意言  此後應細察  意言無即定  靜慮相有三  無異緣無相  心緣字而住  此是心寂處  說名奢摩他  觀彼種種境  名毘缽捨那  復是一瑜伽  名一二分定  粗重障見障  應知二種定  能為此對治  作長善方便   釋曰。次明有依諸修定者。必有依託。謂依三定說尋求等。言尋求者。顯是有尋。既言有尋。准知有伺。言細察者。顯無尋唯伺意言無者。欲顯無尋無伺。尋伺皆以意言為性。此據奢摩他法明其定義。說無異緣等。此明無差異義。但緣其字而心得住。名無異緣。亦名無相。但緣其字於觀義相所有作意非彼相故。此住名奢摩他。奢摩是寂止義。他是處義。非獨奢摩得盡於事。謂據其心寂止之處。心得凝住依止於定。此定即是凝心住處。故名奢摩他。異此便無。次據毘缽捨那法明其定義說次一頌。謂依多境名為眾觀。所言彼者。謂與彼二俱相屬著。即奢摩他及所緣字。是依奢摩他得毘缽捨那依於字處。所有諸義起諸觀故。於寂止處所有眾義依仗於字。謂緣眾義。而起觀察名為眾觀。名一二分定者。或時但有寂處而無眾觀。或有眾觀而非寂處。或時俱有應知即是止觀雙運。又奢摩他毘缽捨那有二種障。謂粗重障及見障。應知二定是此對治。如次應配。何故此二名長善方便。能長善法之方便故。雲何令方便法得善清淨耶。頌曰。  此清淨應知  謂修三種相  寂止策舉捨  隨次第應知  若心沈恐沒  於妙事起緣  若掉恐舉生  厭背令除滅  遠離於沈掉  其心住於捨  無功任運流  恆修三種相  定者修三相  不獨偏修一  為遮沈等失  復為淨其心   釋曰。為答前問。求淨定者修三種相。雲何為三。謂止舉捨。復雲何修。隨次第應知。隨其惑障生起之時。應次修習。在於何時復修何相。且辯策舉相。若心沈恐沒定者修三相。如下當知。若心沈沒可修策舉相。何者是耶。於妙事起緣令心喜為相。又寂止相者。若心掉舉。或恐掉舉。應修寂處。此雲何修厭背令除滅。於所緣境極生厭惡。於自內心令過止息。捨相者。謂離沈掉。於何心中。謂心住捨。此捨相者。即是無功任運流恆修三種相。如是次第修三相時。諸習定者得清淨相。又奢摩他等即是定者。於此三相不獨修一。何以故。為遮沈等失。復為淨其心。若但修止內心沈沒。既沈沒時便應策舉。若因策舉心掉散者。觀不淨境令生厭離。於此捨相正修習時。名為正定能盡有漏。由此遂令心極清淨。應知此中皆是隨順正經文句。如理應思。頌曰。  出離並愛樂  正住有堪能  此障惑皆除  定者心清淨   釋曰。此明清淨之益。依去塵經說。佛告諸苾芻。若人欲求內心淨。時有惑障現前不能除滅。欲斷除者。先於不善業道。勿造大過息罪惡見。而求出家希求出離。若處中煩惱欲瞋害意。起惡尋思障勝愛樂。能除此障說愛樂言。若有微細眷屬尋思世間尋思不死尋思障其正住。對治此故說正住言。若有功用方入定者。此定即非堪任之性。若能除此顯有堪任。能除於惑說堪能言。此顯淨定之人得四種勝益。雲何修定人果。頌曰。  於此定門中  所說正修習  俗定皆明瞭  亦知出世定   此頌意顯修習奢摩他毘缽捨那者獲現果故。若人能依所說定相修習之時。得諸世間勝果圓滿及出世果。如前已說。   問曰。如上所說欲明何事。答曰。  顯意樂依處  本依及正依  世間定圓滿  並了於出世   釋曰。略說義周。為會前事故說斯頌。如最初雲。求脫者為顯意樂圓滿。積集者依處圓滿。此明有心修定必須依託積集資糧故。於住勤修習者。顯本依圓滿。如經中說。佛告諸苾芻。汝等先當依定能盡有漏。是我所說。若欲求出生死海者。離於正定無別方便。得三圓滿者。顯正依圓滿。明師資承稟決定可依。有依修定人者。此顯修習圓滿。諸有智者如前所說。遠離放逸正修行時。世間諸定悉皆圓滿。及出世間鹹能證悟。顯得果圓滿。   六門教授習定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8 業成就論   No. 1608 [No. 1609]   業成就論翻譯之記   大國將寧。必感靈瑞以為嘉兆鄴隍方盛。聖降神寶以為祥徵。天親菩薩造業成就論。出於今世以示太平。此乃大魏都鄴安固之兆也。   法行有時。寄必得人。興和三年歲次大梁。七月辛未朔二十五日。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御史中尉。渤海高仲密。眾聖加持。法力資發。誠心敬請三藏法師烏萇國人毘目智仙。共天竺國婆羅門人瞿曇流支釋曇林等。在鄴城內金華寺譯。四千八百七十二字。   業成就論   天親菩薩造   元魏天竺三藏毘目智仙譯   業有三種。所謂身業口業意業。此是修多羅。有人說言。身所作業是名身業。口言說業是名口業。此二皆有作與無作。意相應業是名意業。此業是思。彼今思量。意是何法。所有身意皆有形相彼緣身生。是何形相。是身形相若身形相何用說名身所作業。是身總分為身攝故。緣身大生名身作業。別中之語於總中說。譬如人言於城中住於林中住。   彼攀緣生。何故言彼遮脣等動及形相故。彼心非緣脣等動生。非緣形生緣語生故。   不取前願。彼心不緣前願而生。異報因緣是故心生。何故言意起業心轉他人知故。   何者形相所謂長等。何者長等謂見長等。是何入攝色入所攝。   長等為是微塵色耶。為如微塵共聚集耶。為是一物遍色等耶。長等若是微塵色者。則彼長等可分分取。如色分取。若如微塵共聚集者。彼色微塵與彼聚集為有何異。彼微塵集無異長者。若是一物遍色等者。則彼一物遍在長等。若一物遍於分分中。皆應可取。以一切處皆具有故。若非一者應分分取。阿含十入微塵和集佛法則壞。又迦那陀異法則成微塵取集。一面見長則生長知。局見短知。正見方知。周見圓知。中出而見則生高知。卑見下知。齊見正知。種種面見則參差知。見□□ヂ□意您□揀¥釧□□□□□□北¥□堯堯驤滎講挽眻z鰣菠襣□   若復意謂一切方處一切形相。是義不然。如是形相無有異物。色亦如是。於方處住見長短等。如樹鳥蟻義成無過。   若如是者。雲何闇遠而不見色見集形相。雲何皆見未見形相如樹行等。見彼行聚不見形相彼無異物。   於聚集中若闇若遠不見二種。雖見不了為是何物彼見何物。雖見彼色。而不明瞭。應如是知此意形相義不成就。   復有人言。心緣彼生。往故名意。攀緣彼生。為是何義。遮脣等動。何故名往。謂向彼方。是何入攝謂色入攝。   雲何知此往彼方去。以不異見。如彼火雪苦酒日等變熟因緣入已即出。未見變異然非不異。如然可然傭草木等不見異焰焰非不異。初入之時若不變者後亦不變。以彼因緣不別異故。若薪草等粗細不均。焰量明熱皆異不同。以不同見。向彼方義則不相應。   若無滅因何故不得心心數法。聲燈等滅有何因緣。餘亦如是。彼滅因緣自因緣壞。餘法因緣何故不爾。又如彼法無有因緣。餘亦如是。若初入火草木等色如本不異。後亦如是。不應有異。雲何燈明鈴等音聲。風手初觸即滅即止。非此能滅非此能止。若如火等木等燒等色等滅等。初入出時何故不異。以外因緣不別異故。熟物不應有微中上。初變熟物何因得變。因緣唯一能生能滅。此非道理。非以一因能成二法。如是中間更有滅因。如前取捨異相續轉。應如是知。若滅有因無法無因如心等生。   滅法不成。以一切法皆有因故。滅則無因。如彼火雪苦酒日等熟變因緣。若滅有因。滅如色。如是無法有因緣滅。生亦無因。見彼異法謂是此法生實有因。前心後心如心中間熟變。熟變如乳為酪蒲萄汁酒酒為苦酒。如是無有少法住相。住物無行無行則住。若如是見彼見何物。見此處物豈非見彼處方新彼處方新。而見如草然影。非彼方影於此處見。如日所住。如是日者近遠迴轉。如影增減迴轉而見。日在方處映障不見。   若復有人。如是難言。此何處物。是彼前物轉向此方。答彼人曰。此何處物。向義今說。如是住物則無有行。若不行物則是住等外因緣壞。後則異見唸唸異知。若不異知彼物不別知非彼物何不言異。如是二種俱不可見。如是行往義則不成。   實無行往。有為法體唸唸自壞。方中生因起心為因。手足等動得言行意。日出弟子作如是說。是何入攝色入所攝。彼何以故。眼所不見如青等色。若他人見可得言意。他人不見雲何言意。雲何知有。雲何身中異處動行心風界生。此風界動所謂異方因緣而生。雲何草葉隨風界傾。行亦如是。異方處生。行力不成何用分別。   彼如是身方生因者。心生風界如是名意。雲何非意而得言意。釋迦子法觸入非善亦非不善。彼如是心異方身生。此生名意。若如是者意唯相貌無有實物。身則多分。意亦非意味等他人。釋迦子法則不如是。味等非善亦非不善。心生色故彼得言意。非彼心生自風種生。釋迦子法則不如是。色入非善亦非不善。   色彼方生意不可得。若有彼物供養天得若彼物無天不能與則不可得。生物無異誰能成異。彼不可得如是色等。如眼能見生則不爾。既不可見雲何言意。是先已說。如生不爾色亦已說。   唯有無作是身之業。何名無作。法入所攝。怖畏等色。雲何無作得言無作。若是欲界與心合轉則知色界。是則異心及無心時。怖與不怖共心俱失。若受時勢力後常不失。戒經中說。比丘默然。雲何妄語。又無記業則不可成。無作二種謂善不善。彼剎那間無作合轉。如彼分別身口業色。若善不善二俱不成。何以故。捨身則斷於未來世愛不愛果則不可得。復有人言。過去業有何故不成。若過去業於未來世得愛不愛二種果報。此則癰上復生癤子。過去業有過去者。名前有後無。若如來說。  雖復經百劫  而業常不失  得因緣和合  爾時果報熟   此偈雲何。能與果報。是不失義。如是已釋初半偈竟。何人不信久遠得果。得果何義。若相續轉如稻種子。若住自相應如是知。若住自相能與果者則不失壞。應常與果彼無自相故名失壞。又不如是作已不作。雲何不作。果不重與。何故不與。以與竟故。不可與已復更重與。如物生已不復更生。彼同類果何不更與。雲何果報皆悉與竟生法因緣無如是力。盡漏之人後念盡漏不與果報。雲何後時而得言滅。非如是力能成果報。若種子因於果有力。得言因力能與果報。若何等人有過去者則有未來。何故未來不與果報一切時有有何等物於何時無。彼如是說。若得和合果報則熟。此則不然。若何人力於何時力是何物力。此人此果究竟不成有過去業。於未來世得果報者如是不成。   復有人言。彼善不善身口等業。陰相續中離心法熏。若說名集。若名不失。後世則得愛不愛果。若意業異心生滅轉。若不熏心。雲何後世而得果報。若人讀誦久時憶念彼見等物。如是習者。以何法熏。若念何物。彼見誦等後時何處憶念心生滅盡三昧。初心既滅後時何處有心生起。以紫礦汁塗彼摩登隆伽樹華。彼二共滅。如是中間何物染果後赤瓤生。法中聞思亦復如是。心相續力熏力轉變後世得果。應如是知。如紫礦汁染彼摩登隆伽樹華果中赤瓤。   身業如是相續熏心故。故不得如是彼心與善不善而共相對。若其此人作善不善。彼人如是愛不愛果與力相應非異相應。若復業滅心相續故後世得果。雲何無心滅盡三昧。及無想心相續心斷。前業果報即彼身上於後時生。   復有人言。彼熏於心相續而得。彼滅三昧何處相續。三摩跋提初心因緣。雲何久滅雲何因緣。我先已說。過去得果何處如是心中間生。復有人言。色根種子。彼種上得心心數種二處依止。謂心身中色根身中。如是次第如心緣法而生意識。中間無心彼雲何生。復有種子得言意相。應如是知。說因為果。如飢渴觸。心心數法雲何皆有二種種子。一種子中無二種芽。不見如是一因緣中不見多生。彼過亦爾。無心三昧無想心斷。雲何業果於後時得。此一箱過。是何物箱。隨何等人無心三昧。復有人言。有心三昧。若毘婆沙五百羅漢和合眾中。婆修蜜多大德說言。若何等人滅定無心。彼得此過。我滅三昧是有心故。引修多羅以為證言。身行則滅諸根不轉識不離身。又復彼人。信受何識。有人意識。如來說。意因緣法而生意識。三種和合故名為觸。觸共受想思等俱生。雲何有意識非三事和合。或有和合而非是觸。或復有觸而非受想。若想受滅得言滅盡。雲何如來修多羅說。受皆緣愛。非一切受皆因緣愛。觸亦應爾。非一切觸皆因緣受。如來亦於修多羅中。別說彼義。無明生觸。觸生於受。受因緣愛。無處說觸離於受想。如是不說。彼過則成而不可遮三事具足得言和合。無彼三事想受不生。若不如是三摩提中尚無彼觸何處受想。復有人言唯一意識。彼何者識。為善為染穢污無記。此義今說。若是善者則無貪等善根相應。善無貪等雲何無觸。若善即時因緣勢力。若是善者與善等心則不相離。三種心生善等勢力心迴無因。若是染者雲何不與煩惱相應。若染煩惱雲何無觸。又復如來於彼十難修多羅說。若有受陰想陰行陰。彼一切陰皆觸因緣。無想三昧猶尚無染。況滅三昧。   如其彼是不穢污無記。彼復雲何。為是報生。為是威儀。為是工巧。為是變化。今當問彼。若是報生。雲何有頂三摩提心。下至八地中間懸絕。欲界報識與心相續。如是復有不動心起。雲何相續。如摩訶拘絺羅修多羅中問如來言。起滅三昧幾觸所觸。如來答言。慧命拘絺羅。三觸所觸。所謂無動。無相。無所有。前要期力入滅三昧。前心要期不過時起。此義雲何。雲何皆緣滅盡三昧有頂心終前欲界業熏心得報。何故非是前心得報。何以故。若前報色於彼斷絕。不相續者。雲何後心而復相續。若威儀等彼處無觸。雲何以心緣威儀等。彼有為善九次第定及八解脫則不相應。彼無染心及無記心則不相續。有頂三昧依止滅定憶念攀緣入想受滅。若入滅定有心識者何所攀緣。若緣滅定雲何非善。若善則與不貪相應。若相應者雲何不得是觸因緣。若異攀緣入滅三昧。雲何中間亂心相應。自心分別謂是無記。如是二種皆不相應。如是不知阿含實義。彼論師者踴躍而言。滅三昧中猶有意識如是分別。   雲何彼是有心三昧。如修多羅法師信說。修多羅師雲何信說。說彼報識一切種子密繫縛業行不斷絕。彼彼處生報識壞相相續而行。乃至涅槃而不斷絕。彼若如是得言有心異六識身。是故不轉。初入滅定。心增上力彼時種子皆悉隱閉故名無心。有二種心。一者聚集諸種子心。二者種種攀緣壞心。離第二心故名無心。如一腳床以無餘腳名無腳床。彼種子閉報識念轉有濡中上如水如熱放箭等勢從此到彼。彼種子識期至復生。隨何因緣後時別異種種種子。報識是藏。彼彼異識對法共生善不善熏。如彼次第種子力熏若相續轉。如彼力熏於未來身。則得彼彼愛不愛果。此識因緣故如是說。  此心識種子  無邊相續行  自心中因緣  彼彼種力生  彼次第不失  時至則得果  如摩登隆伽  塗花瓤時現   如是之義。如來於彼深密解脫大乘經中。有偈說言。  阿陀那種子  深細稠雨行  不為愚夫說  畏分別我故   此偈明何義。彼復有中密縛取身。是故名為阿陀那識。是一切法種子依處。是故名為阿梨耶識。前生業報故名報識。若無彼識。身以何覺。身未盡來。遍身不離。更無異識。若更無對。何物對治煩惱根本。煩惱根合雲何對治。無二法故。   染行善行無漏心行。如是相續無色界生。彼何者行依何物報。若爾無報亦應得行彼不相應。   如彼修集有頂漏盡阿那含人。無所有處無漏現前。有何我所有頂不退。眾分和合名為命根。更無異物。彼法唯有報陰相似勢力。轉行非有異物。相似勢力猶如稻稈相似勢力。應如是知。更有異識。如說有識。   彼何所緣不決定緣。雲何識緣言不決定。復說異識如滅三昧。如彼大德銅色弟子。說有分識。復有人言是根本識。何取陰攝。如是之義識取陰攝。此修多羅文字章句雲何而說。何識取陰謂六識身。如行緣識是何者識六識身故。憶此法說。如彼行陰。何者行陰六思身故。不攝異法。復何所憶。深密解脫修多羅等如來皆說。愚凡夫我不為說。畏分別我。   復何因緣如是分別。彼有為行處處流轉恐人不知。若說如是依止攀緣種種了知增上勝心。若彼煩惱對治相應。染淨等說彼種子識。若以果比說如是識不說因識。彼顛倒說。如是意故此有身識。復有身識如次第說。此義相應。非見一切修多羅說義相應故。如是非諸修多羅說。莫以一切修多羅中皆不說故。便謂無有阿梨耶識。   如是二種心識。並流一處皆有。所謂報識及以異識。若如是者有何等過。若有二種識身相續。如是則應有二眾生如身中識。   不得如是彼種子果共相應轉報識流故。能熏異識。身識中間不如是法。若如是者此則無過。復有種子種子所生異異壞見。如奢盧迦優缽羅等根根所生。若見不見如是不爾。若如是說彼則無過。如是實有阿梨耶識。六識何故不依止我得何者識。若如阿梨耶識相續因緣而轉。彼有何異。彼若是一畢竟不動。雲何識等而得成熏。如紫礦汁熏彼摩登隆伽樹華。若無熏者無轉勝法。雲何先知如習欲等。久時憶知欲等生長。我中無心而於何處後時心生。若無我者心有何力而於彼我依止分別。若有我者彼心雲何次第而生。若共因緣彼異生力。雲何可知。若是彼力生住念轉。為是何法。若如是者不相似物而共依止。則違阿含說一切法皆無我義。如是非理自意分別思量計我。是故思熏阿梨耶識相續不斷後身得果義則成就。非如說相身口之業。   又復如是身口業。無違修多羅有三業說。此義雲何。此義不違如來所說。如是無過。如是能說雲何無過。此義今說。以何義故說三種業。何者為身。何者為業。何義名身。何義名業。何者身業。如是口業亦如是說。   以何義故說身等業。不說眼業。以何義故說如是義。十善業道三業攝示。多說恐人如毘離支子。學三種戒為說三種。是身所作非口非意唯分別一復為餘人說。身業相身復攝根大大所成集故。名身業者是思集義。名身大大所成微塵聚集。   復有人言。不淨名身。以不淨物和合集故。彼天人身不得言身。   意所作行是名意業。身動集業是名身業。思有三種。所謂思量決定進趣。若以身動彼身相續方中生因風界所吹是名身業。除中間句。如娑羅油。或如風塵。說三業道殺盜邪行。彼雲何思。彼身數攝。彼身業動殺盜邪行。彼身動轉身相續作。彼得言作如賊燒村薪草熟飯。   思復雲何得言業道。行惡道業故言業道。或身動轉故名業道。三種思業得說為業。彼思住持則得殺生竊盜邪行。復依世諦而說身業有善不善。復說彼門以彼思故世間往返相應之義。若思如是善不善業。修多羅中雲何說言。身三種作。思業集。作不善生苦。得苦報故。彼門住持彼攀緣者佛如是意。   彼思異故說思意業。唯意相應身口不轉。何故如來說思思業。如前所說。思有三種。彼二種思。第三進趣。   彼思是業。語言是響。響若可解。彼業趣思名字相說故名言語。憶念義說故名言語。業如前說。言語起業故名口業。除中間語。識意名意。意處處生。境界亦心。餘如前說。   若身業中要有思者異心無心。爾時無思雲何而得有怖不怖。思熏不壞得怖不怖思議最勝。若怖不怖意起分別。   彼意所熏雲何破壞。如自證知遮與不遮。思復無因。彼何者壞。若捨怖畏捨不怖畏。思是其因。意起分別。復有捨因眼語等業。   已說覺業非造作業。何者覺業。謂作意行。何者造作。眼等何處。次第力轉。  如來說三業  依法義成就  我解業成福  願眾生成佛   業成就論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09 大乘成業論   No. 1609 [No. 1608]   大乘成業論一卷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處處經中世尊說。三業謂身業語業意業。此中有說身所造業故名身業。語即是業故名語業。此二皆用表與無表為其自性。意相應業故名意業。此業但以思為自性。今於此中何法名表。且身表業形色為性。緣此為境心等所生。誰之形色謂身形色。若身形色。何故前言身所造業故名身業。謂總名身一分攝故名身形色。依身大種而發生故名身所造。以總身言於別亦轉。如世間說居邑住林。何緣復說緣此為境心等所生。為欲簡彼脣等形色。彼非緣彼心等所生。以緣言音心等生故。又為簡彼宿願心等所引形色。彼非緣彼心等所生。餘異熟因心等生故。何故名表。此能表示自發業心令他知故。為顯此義故。說頌言。  由外發身語  表內心所思  譬彼潛淵魚  鼓波而自表   形色者何。謂長等性。何者長等。謂於彼生長等名想。此攝在何處。謂色處所攝。今應思擇。長等為是極微差別猶如顯色。為是極微差別積聚。為別一物遍色等聚。設爾何失。長等若是極微差別應如顯色。諸色聚中一一細分。長等可取。若是極微差別積聚。此與顯色極微積聚。有何差別。即諸顯色積聚差別。應成長等。若別一物遍色等聚。一故遍故。一一分中應全可取。於一切分皆具有故。或應非一。於諸分中各別住故。又壞自宗十處皆是極微積集。又應朋助食米齊宗執實有分遍諸分故。即於和合諸聚色中。見一面多便起長覺。見一面少便起短覺。見四面等便起方覺。見諸面滿便起圓覺。見中凸出便起高覺見中坳凹便起下覺。見面齊平起於正覺。見面參差起不正覺。如旋轉輪觀錦繡時。便生種種異形類覺。不應實有異類形色同在一處如諸顯色。若許爾者。應於一一處起一切形覺。然無是事。是故形色無別有體。即諸顯色於諸方面安布不同起長等覺。如樹蟻等行列無過。若爾雲何。於遠闇處不了顯色了形色耶。如何不了樹等形色。而能了彼行列形耶。然離樹等無別行列。或於遠闇諸聚色中。若顯若形俱不能了。雖復能取而不分明。疑是何物此何所見。由是應知但取顯色。由遠闇故見不分明。故表是形理不成立。   有說。身表行動為性。緣此為境心等所生。何緣復說。緣此為境心等所生。為欲簡彼脣等搖動。彼非緣彼心等所生。以緣言音心等生故雲何名行動。謂轉至餘方。此攝在何處。謂色處所攝。何緣知此轉至餘方。謂差別相不可知故。此理不然。如熟變物雖纔觸火。光雪。酢等諸熟變緣即有差別。而不可知彼差別相。然彼前後非無有異。此亦應然。如長薪草眾分相似。各別生焰雖有差別。而不可知彼差別相。然彼眾分非無有異。此亦應然。若熟變物纔觸緣時。諸熟變相不即生者。彼於後時亦應不生。緣無異故。若長薪草眾分相似。非分分中別生焰者。彼焰應無由彼別故。形量照明焰熱差別。是故不應以差別相不可知故。便謂即此轉至餘方。應審了知彼差別相。若謂滅因不可得故知即此法轉至餘方。此亦非理。如心心所聲燈焰等。有何滅因而唸唸滅。餘亦應爾。滅不待因若言心等亦有滅因。謂唯各別自無常相。若爾何故餘不許然。餘既不然。此雲何爾。故知心等滅不待因。心等既然餘亦應爾。若餘法滅不待因者。薪等未與火等合前。彼色等性應不可取。如合後位後亦應如前位。可取如何。風手未觸未執燈鈴已前。燈焰鈴聲分明可取。非於後位然焰聲滅不待風手。薪等亦然不應為難。又若薪等由火等滅。彼色等性不可取者。纔觸無間應不可取。彼纔觸時有差別故。又彼外緣無差別故。諸熟變物下中上品。諸熟變相差別生時。由彼為因。後後生起前前滅壞。誰復為因。不應此法由彼故生。即此復由彼法故滅。二相違法非共一因。世極成立故有為法不待滅因。任運自滅如前可取。不可取者。應知相續隨轉滅壞差別之相。有微增故。又若滅法亦有因者。是則應無無因滅法。心心所等如待因生。滅亦應爾。非離心等別有無常世共成立。又因異故滅應差別。如火光雪酢等異故熟變差別。又已滅法應更可滅許有因故。猶如色等。是故滅法決定無因。滅無因故纔生即滅。故知無有轉至餘方。若謂生因不可得故。知即此法轉至餘方。此亦非理有生因故。謂前與後而作生因。如前念心與後念心。前念熟變與後熟變。乳與其酪。葡萄汁與酒。酒復與酢等故。無少法轉至餘方。轉相既無何有行動。又若有住則無行動。既無行動彼應常住。法若無住亦無行動。纔生即滅無動義故。若爾現見行動者何。餘方所見非即本物何緣知彼非本物耶。由彼彼方新新生故。如草火焰及如影行。非此方影餘方可見形質不動。日等光明遠近迴轉便見彼影或長或短或移轉故。又障光明少分生故。有反詰言。何緣徵難。至餘方義且如何知。餘方所見非即本物。此亦應引前理為證。謂若有住則無動等。又外火等緣無差別。而於後時差別可取。由此證知唸唸各別。又若以證異因無故。謂餘所見還是本物。既無有因證即本物。何緣不謂非本物耶。由此二義應俱不定。故至餘方義不成立。   日出論者作如是言。諸行實無至餘方義。有為法性唸唸滅故。然別有法心差別為因。依手足等起此法。能作手足等物。異方生因是名行動。亦名身表。此攝在何處。謂色處所攝。若爾何緣不許眼見如諸顯色。既非所見不表示他。如何名表。復雲何知此法實有。雲何此法能令自身轉趣餘方別異而起。若言由心差別。所生風界即應如是。風界其性是動。足能為彼異方生因。何乃離風執有動法。又草葉等離外風界無別動法。雲何移轉。然諸風界搖觸等生其性能動。即應許彼能令手等轉餘方生何勞別執。若體若用俱不極成能動法生。   若不爾者即心差別。所生風界能為手等異方生因應是身表。如是風界無所表示。雲何名表。又許觸處是善不善便非釋子。   若不爾者即心差別。能令自身餘方生起。即身生起應是身表。是則身表應假非實。自身多法合為體故。又無表示雲何名表。香等不能表示他故。又許香等是善不善便非釋子。若不爾者即心差別。所生顯色應是身表。顯色非心差別所起。自種子風差別生故。又許顯色是善不善便非釋子。若此顯色體非身表。此餘方生應是身表。天愛任汝於此表業盡力所能勤加轉計。然此非用功力能成。何乃於中徒生勞倦。誰能成立生別有體。此所執生非如色等。是所現見非如眼等。是能現見何緣知有。又不可見雲何名表。前說不能表示他故。又若顯色是善不善。可說此生為身表業。然諸顯色非善不善。前已說故。生亦應然。是故定無身實表業。若爾身業應唯無表。此無表名為目何法。謂法處攝律儀色等。雲何欲界有善無表離表而發。若欲界中有此無表復有何過。應隨心轉。如在色界是則餘心及無心位。應無律儀不律儀等。若謂受時要期發語。所引發故無斯過者。說戒經時默無所說亦無要期。如何獲得虛誑語罪。又應無有無記身業。以無表業唯二種故。又亦應無一剎那頃善惡身業。以諸無表定相續故。謂若輕心不發無表。重心所發決定相續。雖彼隨情計度實有身語業色。而不應成善不善性。所以者何。彼說色業於命終位必皆捨故。如何由此能得當來愛非愛果。有作是言此何非理。謂過去業其體實有。能得當來所感果故。此於癰上更復生癰。謂執過去業體實有。先有後無名為過去。如何可執其體實有。若爾世尊何故自說。  業雖經百劫  而終無失壞  遇眾緣合時  要當酬彼果   無失壞言。為顯何義。顯所作業非無果義由後半頌證此義成。誰不信受善不善業。雖經久遠而能得果。但應思擇。如何得果。為由相續轉變差別。如稻種等而得果耶。為由自相經久遠時安住不壞而得果耶。若由相續轉變差別而得果者。義且可然。若由自相經久遠時安住不壞而得果者。應言此業經久遠時體不謝滅而能得果。若謂此業非自相。無名為謝滅。然由此業無復作用名謝滅者。如何此業無復作用。由更不能引當果故。何緣不能更引當果。此於彼果已曾引故。不可於果引而復引。如法已生不重生故。何緣不引餘等流果。以等流果無分限故。豈不此果亦現在時。已曾引故不須重引。業體不滅常應現在。何不常引所得果耶。豈不前言不可於果引而復引。如法已生不重生故。如何復難前雖有言而未釋難。業體恆有應如中際。常名現在常能引果。應如初際恆復可生。若謂過去業體雖有。而無作用故非現在。非現在故不能引果。此亦不然。既恆有體應如現在恆有作用。又汝所宗過去諸法有與果用何非現在。若謂現在。唯依諸法取果用說。理亦不然。用義同故。應俱現在過去諸法。無取果用名過去者。有與果用應名現在。此用盡時應名謝滅。是則諸法滅而覆滅。如是亦應生而復生。故彼宗義理不成立。又法如何名能引果。謂安立彼令當生故。諸漏盡者。最後剎那應不引果後不生故。是則此念應非現在。不應更滅入於過去。初現在時已無作用。如何後時說名謝滅。若雖無用而更滅者。是則過去復應須滅。若滅已覆滅。應生已更生。便有自違前所說過。若謂此念雖有能生後果作用。而緣闕故後果不生。此亦非理。果必不生。如何知有能生作用。應言此念違順二緣有非有故。雖從因生而無作用能生後果。是故彼宗如是種類能引果義理必不成。由此但應於果種子能長養故。名能引果。又彼宗說過去未來體皆實有未來。何故非如現在能引果耶。若一切時一切物有何時何物體非有故。而經言遇眾緣合時當酬彼果。又彼應說誰於何位於誰有能言安立彼令當生故。名能引果。以一切時一切有故。是故所言謂過去業其體實有能得當來。所感果者。理定不成。   若爾應許由善不善身語二業。蘊相續中引別法起。其體實有心不相應行蘊所攝。有說此法名為增長。有說此法名不失壞。由此法故能得當來愛非愛果。意業亦應許有此法。若不爾者餘心起時此便斷滅。心相續中若不引起如是別法。雲何能得當來世果。是故定應許有此法。若於先時誦習文義。後經久遠復生憶念。又於先時於諸境界數見聞等。後經久遠於彼境中還生憶念。於何剎那引起何法。由此後時還生憶念。   又先趣入滅定等心引起何法。由此後時還從定起生出定心。又紫礦汁染拘櫞花。彼二俱滅引起何法。後結果時瓤生赤色。故離彼計身語二業所引別法。但應由思差別作用熏心相續令起功能。由此功能轉變差別當來世果差別而生。如紫礦汁染拘櫞花相續轉變至結果時其瓤色赤。內法熏習應知亦爾。又何不許身語二業熏心相續。以身語業由心引成善不善故。不應由心成善不善。於異相續能與當來愛非愛果。非餘造業餘受果故。若所作業體雖謝滅。由所熏心相續功能轉變差別。能得當來愛等果者。處無心定及無想天心相續斷。如何先業能得當來愛非愛果。有作是說。於此生中先所熏心必還相續故。得當來愛非愛果。既已間斷何因能續。入定心作等無間緣故能令續。彼久謝滅雲何能作等無間緣。如破過去業能得果。此亦同彼應如理破。故出定心不應續起。   有作是說。依附色根種子力故後心還起。以能生心心所種子依二相續。謂心相續色根相續。隨其所應豈不經說。意法為緣生於意識。雲何離意而意識生。應知意種或時名意以於因中立果名故。如於所觸立飢渴名。如何一一心心所法。從二種子相續而生。不見芽等從種生法。有如是事。可藉多緣生於一果。無從二種有一果生。若爾還應不免前過。謂無心定及無想天心相續斷。如何先業能得當來愛非愛果。是彼宗過何謂彼宗。謂執此位全無心者。若說此位是有心者。即無斯過。如尊者世友所造問論中言。若執滅定全無有心。可有此過。我說滅定猶有細心故無此失。彼復引經證成此義。如契經言。處滅定者身行皆滅。廣說乃至根無變壞識不離身。今此位中許有何識。   有說。此有第六意識。豈不經說。意法為緣生於意識。三和合觸與觸俱起有受想思。雲何此位得有意識而無三和。或有三和而無有觸。或復有觸而無受想。由是說名滅受想定。有作是釋。如何世尊說。受緣愛而一切受非皆愛緣。觸亦應爾。非一切觸皆受等緣。世尊餘經自簡此義。謂無明觸所生諸受為緣生愛曾無有處。簡觸生受。無簡別故非為善釋。有別釋言。三和觸者。三事有力合故。觸生於此位中。三事無力可能生觸及生受想。由入定心所厭壞故。正在定位尚無有觸。況有受想。故此位中唯餘意識無諸心所。若爾此位意識。是何為善為染為無記性。設爾何失。若善性者如何善性。非無貪等善根相應。設無貪等善根相應。如何無觸。若謂由善等無間緣所引發故此識善者。理不應然。善心無間生三心故。又善根力所引善心。無因能遮無貪等故。又無善根應不成善。然此滅定如滅是善。若染性者如何染性。不與貪等煩惱相應。設與貪等煩惱相應。如何無觸。如佛於彼十問經中自作是說。所有受蘊想蘊行蘊皆觸為緣。又無想定尚不許染。況滅盡定。若是無覆無記性者。為異熟生。為威儀路。為工巧處。為能變化。設爾何失。若異熟生。如何有頂定心無間。此下八地中間懸隔。而起欲界異熟生心。如何復從此心無間。而得現起不動等心。如摩訶俱瑟祉羅契經中作如是問。出滅定時當觸幾觸。答言具壽。當觸三觸。謂不動觸。無所有觸。及無相觸。又異熟心宿業所引。有何道理。由滅定前要期勢力。令彼出定時限不過。復有何緣。要於有頂緣滅為境定心邊際。欲界宿業習氣所引。異熟果心方得現起。非於前位。又以何緣。於此所起異熟生色斷已不續。異熟生心斷而更續。若威儀路或工巧處。或能變化。如何此心緣威儀等。無觸而能有所造作。又許所修九次第定及八解脫體皆是善。不應此位現起染污或無記心。又用有頂緣滅為境寂靜思惟定為依止。方能現入滅受想定。如摩訶俱瑟祉羅契經中依滅盡定作如是問。幾因幾緣為依能入無相界定。答言具壽。二因二緣為依能入無相界定。謂不思惟一切相。及正思惟無相界。若滅定中有意識者。此緣何境。作何行相。若緣滅境作靜行相。如何非善。設是善者。如何不許與無貪等善根相應。設許相應。如何不許觸為緣起。若緣餘境作餘行相。如何入滅定心無間起散亂心而不違理。設自計度有餘無記由此二因亦不應理。是故汝等不如實知阿笈摩義。縱情妄計第六意識滅定等有。由是而執此位有心。   若爾雲何許滅定等諸無心位亦有心耶。應如一類經為量者。所許細心彼位猶有。謂異熟果識具一切種子。從初結生乃至終沒。展轉相續曾無間斷。彼彼生處由異熟因。品類差別相續流轉。乃至涅槃方畢竟滅。即由此識無間斷故。於無心位亦說有心。餘六識身於此諸位皆不轉故說為無心。由滅定等加行入心增上力故。令六識種暫時損伏不得現起故名無心。非無一切。心有二種。一集起心。無量種子集起處故。二種種心。所緣行相差別轉故。滅定等位第二心闕故名無心。如一足床闕餘足故亦名無足。彼諸識種被損伏位。異熟果識剎那剎那轉變差別。能損伏力漸劣漸微乃至都盡如水熱箭引燒發力。漸劣漸微至都盡位。識種爾時得生果。便初從識種意識還生。後位隨緣餘識漸起。即前所說異熟果識。攝藏種種諸法種子。彼彼餘識及俱有法善不善性數熏發時。隨其所應種力增盛。由此相續轉變差別。隨種力熟隨遇助緣。便感當來愛非愛果依如是義有說頌言。  心與無邊種  俱相續恆流  遇各別熏緣  心種便增盛  種力漸次熟  緣合時與果  如染拘櫞花  果時瓤色赤   世尊依此。於解深密大乘經中。說如是頌。  阿陀那識甚深細  一切種子如暴流  我於凡愚不開演  恐彼分別執為我   能續後有能執持身故。說此名阿陀那識。攝藏一切諸法種子故。復說名阿賴耶識。前生所引業異熟故。即此亦名異熟果識。若不許有此異熟識。復有何識能執持身。非有餘識能遍持身。乃至命終恆不捨故。又何處蘊煩惱隨眠對治生時可名能斷。若言蘊在能對治心。此不應理。如何隨眠煩惱隨逐可為能治。又諸有情生無色界。染善無漏心正起時。有何趣攝異熟法在。或應許趣通非異熟及不繫法。便與理違。又不還果生有頂處。為盡餘漏修對治道。無所有處無漏起時。於有頂處有何別物。自體猶存而不名死非眾同分。或覆命根離色心等別有實物。此二唯於異熟諸蘊。相似勢分而假建立。相似勢分無別實體。如稻稗等相似勢分。故定應許異六識身。有如上說持種識體。   即依此識。赤銅鍱部經中建立有分識名。大眾部經名根本識。化地部說窮生死蘊。雲何此識緣境行相。此境行相不可了知。雲何名識而得如是。如執滅定等位有餘。識者境界行相難知。此亦應爾。此識攝在何取蘊中。理實應言識取蘊攝。若爾經句當雲何通。如說雲何名識取蘊謂六識身。又說雲何識緣名色識謂六識。應知此經別有密意。如契經說。雲何行蘊謂六思身。非行蘊中更無餘法。此亦應爾。說六非餘有何密意。且如世尊解深密說。我於凡愚不開演者。恐彼分別執為我故。何緣愚夫執此為我。此無始來窮生死際。行相微細無改變故。又以六識所依所緣行相品類粗易了故。與諸煩惱及對治道有相應故。建立雜染清淨品故。體是果識由此比知有種識故。諸契經中隨所宣說不說因識。與上所說皆相違故。是名說六非餘密意。由此已釋。餘部經中唯說六識身為有分識等。隨其所應皆無違害。又於今時一一部內無量契經皆已隱沒。如釋軌論廣辯應知。故不應計阿賴耶識定非經說。理必有故。若爾一身應有二識俱時而轉。謂異熟識及餘轉識。如是何過。若一身中二識俱轉。應俱時立二有情身。如餘身中二識俱轉。此無有失。因果二識展轉為依不相離故。又異熟識是餘轉識所熏習故。非異身中二識俱轉。有如是事故無此失。頗有現見種與種果相續異耶。現見世間青蓮花等。根與莖等相續各異而為種果。此亦應然。又縱世間見與不見。若不許有阿賴耶識。便有如前所說過難。故應定許阿賴耶識離六識身其體實有。   何緣不許我體實有與六識身為所依止。汝所執我其相雲何。而說能為六識依止。若許我如阿賴耶識生滅相續隨緣轉變。與識何殊。而執為我。若執我體是一是常畢竟無變。如何可說受識等熏為所依止。夫熏習者。令彼所熏相續變成功能差別。如紫礦汁熏拘櫞花。令彼相續功能轉變。若無熏習則無轉變差別功能。如何先時領智貪等數習異故。後經久時念智貪等生起差別。又無心位與彼後時我體無別。今既無識。後意識等從何而生。又於識等我有何能。而執我為識等依止。若言識等因我故生。我體恆時既無差別。如何識等漸次而生。非於一時一切頓起。若謂更待餘因緣助方能生者。離餘因緣。如何知有我能生用。若言識等依我而轉。諸法纔生無間即滅。既無住義何容有轉。故不應執我體實有與六識身為所依止。又執有我。違阿笈摩說一切法皆無有我故。汝所執一常實我都無正理。但率妄情。   由此證成。但思差別熏習同時阿賴耶識令其相續轉變差別。能引當來愛非愛果。非如彼說身語業相。   若不許有身語二業。豈能遺謗三業契經。不能遺謗。然能如理解釋此經令無過失。如何無失解釋此經。應除執毒當為廣說。何為契經說有三業。何者是身何者是業。何義名身何義名業。復以何義名為身業語業意業。問亦如是。復以何緣契經唯說身等三業。非眼等耶。何為契經說三業者。為顯三業攝十業道。勸勵怖多所作者故。如略說三學授佛栗氏子。有執諸業唯身所造非語非意。為顯彼二亦有所造故說三業。身謂諸根大造和合差別為體。業即是思差別為性。積集所成。是為身義。大造極微積集成故。有說種種穢惡集成。是為身義。身是種種諸不淨物所依處故。若爾天趣應無有身。隨作者意有所造作。是為業義。能動身思說名身業。思有三種。一審慮思。二決定思。三動發思。若思能動身即說為身業。此思能引令身相續異方生因風界起故。具足應言動身之業。除動之言但名身業。如益力之油但名力油。如動塵之風但名塵風。此亦如是十業道中。初三業道許身業攝。謂殺生不與取欲邪行。如何思業而得彼名。由此思業能動其身。令行殺盜及邪行故。思力動身令有所作即名思作。如世間說狂賊燒村薪草熟飯。思復雲何得名業道。思有造作故名為業。復與善趣惡趣為道。通生彼故得業道名。或所動身是思業道三種思業依彼轉故。又殺盜婬由思業起依身而生。隨世俗故亦名身業。然此實非善不善性。亦隨世俗假立其名。為令世間依此門故。於善惡思勤修止作。是故假說善不善名。若唯思業是善不善。何故業道契經中言。由身三種故思造業。作及增長是不善故。能生苦果及苦異熟。此經意說。能動於身。以身為門。身為依處。緣殺盜婬為境。思業為因能感苦果異熟名身三種故思造業。除此餘思名為意業。意相應故不能動發身及語故。若爾何緣經說。二業所謂思業及思已業。即前所說三種思中。初二種思名為思業。第三一思名思已業。無違經過。語謂語言音聲為性。此能表了所欲說義故名為語。能發語思說名語業。或復語者字等所依。由帶字等能詮表義故名為語。具足應言發語之業。除發之言但名語業。喻說如前。意者謂識能思量故。趣向餘生及境界故。說名為意。作動意思說名意業。令意造作善不善等種種事故。具足應言作意之業。除作之言但名意業。或意相應業名意業。除相應言但名意業。喻說如前。若三種業但思為體。於散亂心及無心位。爾時無思如何得有名具律儀不律儀者。由思差別所熏成種不損壞故。名具律儀不律儀者。故無有過。思差別者。簡取勝思能發律儀不律儀表。由此思故熏成二種殊勝種子。依二種子未損壞位。假立善惡律儀無表。齊何當言損壞如是由思差別所熏成種。謂從此後不作因生遮不遮思。如先所受誰能損壞如是種子。謂若有思能發於表。因此棄捨善惡律儀。及餘捨因亦能損壞。所以不說眼等業者。由此經中。但說有情加行之業。不說諸法作用之業。何謂有情加行之業。謂隨作者意所造作。何謂諸法作用之業。謂眼耳等各別功能。  佛說三業義深細  我依理教妙辯成  願乘此福濟群生  鹹使速證清淨覺   大乘成業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0 佛性論   No. 1610   佛性論卷第一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緣起分第一   問曰。佛何因緣說於佛性。答曰。如來為除五種過失。生五功德故。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除五種過失者。一為令眾生離下劣心故。二為離慢下品人故。三為離虛妄執故。四為離誹謗真實法故五為離我執故。一為令眾生離下劣心者。有諸眾生未聞佛說有佛性理。不知自身必當有得佛義故。於此身起下劣想。不能發菩提心。今欲令其發心。舍下劣意故。說眾生悉有佛性。二為離高慢心者。若有人曾聞佛說眾生有佛性故。因此發心。既發心已。便謂我有佛性故能發心。作輕慢意。謂他不能。為破此執故。佛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三為離虛妄執者。若人有此慢心。則於如理如量。正智不得生顯故起虛妄。虛妄者。是眾生過失。過失有二。一本無。二是客。一本無者。如如理中。本無人我。作人我執。此執無本。由無本執故。起無明等。由無明起業。由業起果報。如此三種。無實根本。所執是無故知能執皆成虛妄故。由於此執所起無明諸業果報。並是虛妄故。無受者作者。而於中執有。是虛妄故言本無。二是客者。有為諸法皆唸唸滅。無停住義。則能罵所罵二無所有。但初剎那為舊。次剎那為客。能罵所罵起而即謝。是則初剎那是怨。次則非怨。以於客中作於舊執此執不實故名虛妄。若起此執。正智不生。為除此執故說佛性。佛性者。即是人法二空所顯真如。由真如故。無能罵所罵。通達此理。離虛妄執。四為除誹謗真實法者一切眾生過失之事。並是二空。由解此空故。所起清淨智慧功德。是名真實。言誹謗者。若不說佛性則不了空。便執實有。違謗真如。淨智功德。皆不成就。五離我執者。若不見虛妄過失。真實功德。於眾生中。不起大悲。由聞佛說佛性故。知虛妄過失。真實功德。則於眾生中。起大悲心。無有彼此故除我執。為此五義因緣。佛說佛性生五種功德。五功德者。一起正勤心。二生恭敬事。三生般若。四生闍那。五生大悲。由五功德。能翻五失。由正勤故。翻下劣心。由恭敬故。翻輕慢意。由般若故。翻妄想執。由生闍那俗智。能顯實智。及諸功德故。翻謗真法。由大悲心。慈念平等故翻我執。翻我執者。由佛性故。觀一切眾生。二無所有。息自愛念。觀諸眾生。二空所攝。一切功德。而得成就。是故於他而生愛念。由般若故。滅自愛念。由大悲故。生他愛念。由般若故。捨凡夫執。由大悲故。捨二乘執由般若故。不捨涅槃。由大悲故。不捨生死。由般若故。成就佛法。由大悲故。成熟眾生。由二方便。住無住處。無有退轉。速證菩提。滅五過失。生五功德。是故佛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   佛性論破執分第二中破小乘執品第一   復次佛性有無。成破立義應知。破有三種。一破小乘執。二破外道執。三破菩薩執。初破小乘執者。佛為小乘人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不般涅槃故。於此生疑。起不信心。   釋曰。所以生疑者。由佛說故。小乘諸部。解執不同。若依分別部說。一切凡聖眾生。並以空為其本。所以凡聖眾生。皆從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若依毘曇薩婆多等諸部說者。則一切眾生。無有性得佛性。但有修得佛性。分別眾生。凡有三種。一定無佛性。永不得涅槃。是一闡提犯重禁者。二不定有無。若修時即得。不修不得。是賢善共位以上人故。三定有佛性。即三乘人。一聲聞從苦忍以上即得佛性。二獨覺從世法以上即得佛性。三者菩薩十迴向以上是不退位時得於佛性。所以然者。如經說有眾生不住於性。永無般涅槃故。又阿鋡說。佛十力中。性力所照。眾生境界。有種種性。乃至粗妙等界不同故稱性力。所以者何。一切眾生有性無性異故。有佛性者則修種種妙行。無佛性者。則起種種粗惡。是故學小乘人。見此二說皆有道理。未知何者為定故起疑心。復次生不信心者。於二說中。各偏一執故不相信。何者。若從分別部說。則不信有無性眾生。若薩婆多等部說。則不信皆有佛性故。明有佛性者。問執無性曰。汝雲何有無性眾生。永不般涅槃。答曰。眾生既有種種粗妙不同故知理有有性無性。汝若不信有無性眾生永不涅槃。而信有眾生有種種粗妙等界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執不平等故。問曰。汝信有眾生種種粗妙等界。即令信有無性眾生者。亦應信有無根眾生耶。何以故。眾生由有根無根故。有種種粗妙等界。汝若不信有無根眾生者。雲何信有粗妙等界。若謂有粗妙等界。不關有根無根者。我亦信有粗妙等界。不關有性無性之義。有何過失。若汝言無有無根眾生者。我亦說無有無性眾生。答曰。汝以有根無根。例我有性無性。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謂無根者。為是眾生。為非眾生。若是眾生。有二過失。一者泰過過失。若無六根。而是眾生者。則一切無情草木石等。皆是眾生。同無根故。二者不及過失。本說六根以為眾生。既無六根。更說何物。為眾生耶。而汝說無根眾生。是義不然。故知不為有根無根。說粗妙等界。正為有性無性說粗妙耳。難曰。若汝謂我立無根眾生。有二過失者。汝立犯重一闡提人無有佛性。永不得涅槃。亦有二失。一者泰過過失。眾生本以我見無明為凡夫法。尋此無明。由違人空故起。既起無明故有業報。若不違人空。則無無明業報。既無無明業報等三輪。若爾應是聖人作於凡夫。若謂眾生無佛性者。但聖為凡。無凡得聖。此成泰過。二者不及過失。若汝謂有眾生無佛性者。既無空性。則無無明。若無無明。則無業報。既無業報。眾生豈有。故成不及。而汝謂有眾生無佛性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既不信有無根眾生。那忽信有無性眾生。以二失同故。問曰。汝說有眾生無佛性者。如剎底利種。為具有四性。及地獄人天等性。為不具有。若言不具有者。人應常人。永無作諸道義。若具足有者。則違經。如經中說。如來性力能了種種粗妙等界。此眾生性。既其平等。經不證故。又若汝謂有眾生永不般涅槃者。義亦不然。如人先為剎底利。後作婆羅門。或人或天。無決定相故。若汝說不具足者。則與立譬相違。何以故。俱不具故。汝說無佛性眾生永不得佛。如人無天性。則應永無天報。若無天性。而得天報者。亦應有無佛性眾生而得涅槃。復次若具足性與譬相似者。則無佛性眾生應具有佛性。若有有無二性。為相違不。若相違者。則應一有一無。是義不可。若無涅槃性眾生。則不應有涅槃性。汝言具二性者。義亦不然。何以故。如剎底利無婆羅門性。二性相違。決定無故。後則不得為婆羅門。乖世道故。又若俱有性義者。後時決得。若不具性義者。後決不得。若一人具此二義。定何所屬。又問。汝立無佛性眾生。始終定無。為不定無。譬如大地。初無金性。後時或有。有已更無。汝立無佛性。亦如是不。若如此者。則應得二乘性竟。後更不得。得大乘性竟後應更失。得定性已。後更不定。雖修得通達解脫等功德後還更失。則修道無用。決定立性。並成無用故。又問。汝立無定性眾生如地。或時轉為金寶等物。無佛性眾生住於下性。是人性不定故。能轉為涅槃者。為今生轉。為未來轉。若汝謂今生轉者。雲何得轉。為值三寶得解脫三善根故轉。為不值而能得轉。若言修功德分故現在轉者。何謂無佛性眾生永住下性。是義自壞。若汝謂今世雖修善根終不得轉。未來方轉故名住下性者。此性於未來中。為修善故轉。不修故轉。若修故轉。今修何故不轉。若言未來不修善自然轉者。現在未修。何故不轉。又若汝謂無佛性。是定無者。如火定熱性。不可轉為水冷性。佛性亦爾。有無應定皆不可轉。若不可轉者。汝立此定。為由因故定。不由因故定。若由因故定。此定不成定。何以故。本時未是定。由因方定故。若說不由因而定者。則無窮過失。是故我說此性亦復不定。不由因故。是義應成。如汝說定等共無因。若爾非理之事並應得成。二者不平等過失。如人謂石女生兩兒。一白一黑。亦如兔有兩角。一利一鈍。若人不由因說。此不平等義。亦應得成。如汝所說。此若不成。汝亦不立。三者失同外道。有本定有。無本定無。有不可滅。無不可生。此等過失。由汝邪執。無性義生故。問曰。若爾雲何佛說眾生不住於性。永無般涅槃耶。答曰。若憎背大乘者。此法是一闡提因。為令眾生捨此法故。若隨一闡提因。於長時中。輪轉不滅。以是義故。經作是說。若依道理。一切眾生。皆悉本有清淨佛性。若永不得般涅槃者。無有是處。是故佛性決定本有。離有離無故。   佛性論破執分第二中破外道品第二   復次為外道不識佛性故。彼立義應知。有外道說。一切諸法。皆有自性。等有不空。性各異故。若諸法悉空。無自性者。則水火色心。生死涅槃。並無自性。自性既無。應可轉火為水。轉於涅槃更作生死。何以故。等無自性故。現見火性定熱。不可為水。水性定濕。不可為火。涅槃生死。亦復如是。不可互相轉作。如此二法。並有自性故。若互可轉。則修道無用。故知諸法各有自性。是故不空。復次為破外道自性義應知。難曰。汝說諸法各有自性不空。性定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自性決定不可得故。決定者。離此泰近泰遠八種不可見因外。若物定有。則應可見。若物定無。則不可見。譬如兔角及蛇耳等。以決定智。依道理覓。決不可得。定永無故。諸法自性。亦復如是。故知諸法無自性故空。若汝說瓶等諸物更互各異。如瓶異衣等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瓶與色等。為即自性。為離自性。若定即離者。義皆不可。若是一者。則不應有八。瓶與數相違故。一義不立若定異者。緣色則不應得瓶。如人緣牛曾不見馬。故瓶等即離自性。皆不可得。若汝說有性有故諸法有。自性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有性無自性故。有性若是自性有者。則不離空有二處。若有中有者。則二有相並無能所用。法既以有。何勞復須自性有耶。若無中有者。那不能令兔角龜毛等有。故知二處不立。復次問曰。汝說自性與瓶等。為一為異。若一者。則不應有八性。若有八者。一數即乖。若言異者。則不通有便無言智。何以故。汝言由自性有故有言說。及生智慧。今既是異故。知無言說。無言說故。智慧不生。有無即離。皆不可得故。自性定無。又若汝說。汝言亦空。是故一切諸法不空者。此義不然。何以故。如是語言入諸法攝故。語言亦空。故知諸法皆空。若汝說語言可聞故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語言自性不可得故。語言因緣種種異故。異相者有八事。一覺。二觀。三功用。四風氣。五八處。八處者。臍胸喉舌根項齒鼻脣。六音聲。七名字。八開閉。具此八義故。言聲得生。分別語言。併入一切諸法攝。故知同皆是空。又汝言。若汝說空平等者。雲何於八種因緣。但生語言。不生餘法。是義不然。何以故。汝不識他義本故。若有人立不從因緣。能出語言。汝對此人。可施此難。我今說因果決定。不無因緣。因果定者。如從因生果。若果不從因生。則應本來有果。若因不生果。果何緣有。若因果俱無性者。則自他同無。雲何自生不生於他。為自果生。他果不生故。不得無性。由因生故。不可說有。從他生故。不可說無。以是義故。我說因果決定。汝難不成。如中論偈言。  一切處諸法  從自不得生  從他二亦爾  從無因亦然   初言一切處諸法者。明處有三。一約四生處。謂三界生處。及無流界生處。此四攝一切內外處盡。四中所有一切諸法攝法亦盡。二約內道外道。攝一切所有法。處通世出世皆盡。三約有情無情。攝一切法皆盡。處通三世攝有皆盡故言一切處諸法。次三句以四種因緣覓諸法實生。皆不可得。一從自。二從他。三俱從自他。四不從自他。尋此四句。皆無生義故知諸法悉非性有一。不從自生者。若從自生。生則無用。自既以有。何勞復生。故文言從自不得生。二若從他生。何不生於異果。同皆是無故。故言從他不得生。三若俱從自他生者。亦復不然。前約異體相續。立自他義。如兩物相望故。互為自他。以張望王。張即為自。王即為他。以王望張。王自張他。義亦如是。此二他性為一為異。若兩他性是一者。則無自他義。非兩相望故若彼他義。異此他義者。彼即不成他。以異他性故。彼他既非他。此他亦復失本。由他望我故。我有他義。他既非他。我他亦失。本由他故。有自他義。既空自性理失。竟何俱從自他生耶。故言二亦然。次約同類因果相望。論自他者。本由種子為因。能生芽果。芽必由因故名為果。種必生果故得名因。因之與果。為一為異。若定一者。則無生義。本已是有復何用生。若定異者。則應生異果。既俱是異因。何故但生自果。不生餘果。既自他一異。俱不可得。故知不俱從自他生。所以文言二亦爾。故四不從自他生者。是無因義。若汝謂諸法不從因緣。而自有者。則一切諸法互能相生。火應生水。水能生火。等無因緣故。若不爾者。無因生義。即不得成故。文言從無因亦然。於四句中。求覓生相。並不可得。是故當知。決定無生。復次若汝難即與證量相違。若諸法無實性者。則能所皆不可得。聲不至耳。耳不得聲。我現見聲耳相對。所以得聞。故知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是能所及證量自性。皆不可得故。汝言由自性得成故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此自性於根塵證量中。一異有無等。皆不可得故。自性不成。若汝說雲何不可得。由多因成故。若法有自性。即不由因得成。已成物者。更生無用故。若汝言多因各生聲自性。譬如鼓聲。必由手桴等因緣。隨此手等各自分。有得聲義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前自他等四句中。覓生不可得。由性空以顯故。若一性不成者。多性雲何成。若汝立自性者。是因不勞立。何以故。自性自是有。何復用因為。若汝說一果由一因得成。果以因為體故。若爾但應一人得聞。何以故。由一人擊鼓。但一人應聞。餘人那並得聞。若多人共聞。則知因果不得一體。若汝說有多果。即從多因生。隨至而取。如人散種田中。人田是一。而種子眾多。所生芽等。亦復不少。亦如一人打鼓。鼓聲眾多。故人聞亦多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本不可取故。若本已有自性。何得稱言現見。因打鼓已。後方聞聲。若汝說聲自性本有。由八種不了故未得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雖近遠等。亦不得聞故知本無自性。若汝說一聲轉作多聲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一多數相違故。倒義應成。汝義本壞。一多數相違者。汝所立義。聲有三種。一但與果相違。二雙與因果相違。三但與因相違。初剎那聲。但與第二剎那聲相違。最後剎那聲。但與因相違。無更有別果。中間無數聲。前後相望。有無量因果。自俱相違。以是義故。一聲生無量聲者。是義不可。何以故。一時俱聞故。若前後生多聲者。則應前後而聞。不前後聞。一時俱聞者故知非一聲生無量聲。復次倒義得成故者。若汝謂一能生多。我亦言多能生一。汝若不信多能生一。我亦不信一能生多。復次汝義本壞故者。汝義雲。有物德事等三種。唯於物中。可說有德有事。不於德中更復立德。而汝今於聲德中。分別有數量德。寧不自乖本執耶。若汝說是數量。但依名句味。不依於聲。譬如劫來燒屋。實是火燒。以火與劫相應故。非是劫燒。由火依劫故。故雲劫燒。數量亦爾。實是名句味家德。此名句味。與聲相應故。數量德依聲而說故。我義本不失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名句味耳根所得故。此名句味為是聲。非聲耶。若是聲者。不應有德。諸德無體故。若非聲者。聞聲之時。則不應得。於名句味。若一時得。雲何復言名句味等有於數量。而聲無耶。故知汝義自乖於本。此前破鞞世師。   復次破僧佉義應知。內曰。汝義雲。聲有自性。與自性不異故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聲有自性。則聲應為耳本故。若說聲是耳。耳即是聲。可說自性即聲。聲即自性。若不許耳即是聲者。亦不許汝聲即自性。若汝說聲是所聞。耳不爾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聲與耳。為一為異。若汝說聲是所聞與耳異者。已所聞故與自性亦異。若說聲與耳不異者。何故不說聲能聞耳。若汝說德如耳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聲滅時。耳應俱滅。聲耳是一故。如耳聲一物不成例。餘成不成亦爾。故知諸法決無自性。悉皆是空。若汝說證量。雲何成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今我立證量。顯了二空。諸法空故。自性不可得。如見幻事。幻物者證量。所見不如實有諸法亦爾。不如所見而有所見。由體不實故。不有由證量故。不無由體無故。空義得成。以證量故。假有不失。復次一切諸法。無有自性。何以故依因緣生故。譬如火依他而生。離樵即不可見。亦如螢火若火有自性。則應離樵空中自燃。若自燃有。則應離於燃具為更生事。則無有用火成無事。一切諸水所不能滅。若汝說有自性故。是故可滅。若無自性。如幻化火無有實性。無對治故。水不能滅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責汝此火為本有性。為是無性。若本有性者。末亦是有。本末既有。則應是常。不應可滅。復次自性各各自不同。可相壞故。譬如作事。後作事成。前事則壞。如火為水所滅。若一切法各有自性。何能相滅。若汝說若無自性。則火與樵不得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多有過失。能所不異故。若一不異者。有何能所火樵二物。亦可說言。樵為能照。火為所照。若不爾者。則汝義本立一不成。外曰。若汝說火離一異者。雲何說火從因緣生耶。內曰。如樵中色等五塵。是時不成樵。即於一時並成熱性故。四大四微等八物。皆不一不異。若言冷熱等八物一異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是一者。冷應至熱。即墮常見。若言異者。簡空而生。即是斷見。緣冷生熱。故若異者應有八火。火若有八。一火不生。並如前說。是故諸法悉依緣生。何以故。相續不度故相續故不斷。不度故不常。以是義故。斷常見滅。不一不異。隨世間故。亦說一異。復次若汝說能量所量二法成就。所以諸法各有自性故不空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量從自生故。不緣所量境而能量智自成者。無有是處。既無所量。能量之名。對何而立。則量何所量耶。若汝說由觀所量故。得成能量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前境未有。即量何所緣。所量者。是所緣境。能量者。是能緣智。若所量已成。能量何用。所本由能故得所名。若能量未有。已成所量。則能量無用。若所量不關能量。自得成者。有何能所。若汝說能量所量。更互相成。是二各有自性。而更互相合故。一名能量一名所量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未相對時。兩法已成。而後時得名者。有四過失。一者相對無用。何以故。一切諸法未被緣時。已成所量。智亦如是。未能緣時。已成能量。既自性已成。何用相對。二者為何事未足。復須相對。若為立名。須相對者。體既已立。何故無名。若汝謂體本自性是有。但未相對故。未有名者。是義不可。既未有名。雲何有體。三者所量前成。能量後成者。若所量已成故得所量。能量未成。復何所對。而名所量。四者若能所俱時成者。則能所義壞。如牛角並生。則無能所。既前後俱時。求覓自性。皆不可得。故知諸法悉空。復次若汝說。譬如燈為能照。瓶為所照。燈瓶二物本性是有。但相對時名能所照。故量義得成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燈譬未成故。與量不相似。豈得為譬耶。若汝說雲何未成者。燈中無暗故。故不照自體。若照自體體是所照。如瓶等譬。瓶既須別。燈來照燈。亦應更有別燈照之。此則照照無窮過故。而不然者。汝謂證量相似故取燈為譬者。我明不相似故不得為譬。何以故。燈但照他。決不照自。若體有暗。可須自他來照。體既無暗。何勞自他照耶。不如瓶等物體暗不自顯故須燈照。若燈復須照。則應更有別燈來照。而不爾者。定知燈但為能照。非是所照。量即不爾。是能是所。能緣前境。名為能量。即自智緣。及為他智緣。故名所量。即自緣者。如眼識為證量。直對前色。不能分別作是青意。若作是青意。解即是意識。是則二心俱起。眼識取色不能自取。意識分別青黃。即是取。眼識不能取自見色境故。但分別眼識所得者。即是所量分別。眼識即是能量。是故證量由他分別故得成立。燈則不爾。但是能照。非是所照不由他照故得成立。以是因緣。不得舉此譬於證量。若燈能自照。不更須別燈照者。瓶等亦應自照。不更須別燈來照。若燈體暗故。應照自體。而不須別燈照者。瓶亦應爾。瓶體有暗。則應自照自體。亦不勞別燈來照。瓶應自照故。是則瓶燈一種俱應自照。並不由他。則瓶與燈。復有何異。若燈不應照者。雲何能照自體。若體無暗不須照者。復何勞照。若照自體者則有二失。一者體應有暗故須照者。此則與瓶為一。瓶有暗故。既不能自照燈亦有暗。雲何能照。二者能所照一。既是一體。竟誰為能所照耶。汝燈譬既不成。證量義亦壞。又不但用一色為瓶。而合八物為瓶者。唯見一色。雲何得瓶若見一色。即是瓶者。唯色是瓶。故知證色不證於瓶。又色亦不可證何以故。鄰虛色不成就故。汝謂鄰虛微塵常不可空故。聚眾多成塵。色義則爾者。為當就一塵中有六方不。若有六方。即成六分。若無六方。非謂為色。既有六分。即可分析。若有方無分。是則六塵共入一塵。無量諸塵並應如是。則無成大義。又如一塵。日光照時。為照一邊。為東西俱達。若唯照一邊則有六分。若東西俱達。色則非有。故知方分不實。悉併是空有何證見。既無有證量。比等諸量。理當自失。又如自性離色等諸塵不可得比。瓶亦如是。若汝雲先須證見。後則比知。如先曾證見火與煙相應。有火比煙。後時見煙。雖不見火。而由於前曾見火故。比度前時。知有火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謂由色等塵能比知自性。先來未見。雲何由色等而得比知。瓶亦如是。知先來未曾證見。雲何見色能比知瓶。是則由證量故有比量。此義不成。證既不成。比譬聖言等量皆失。又有過失。因果無差別故。比智不成。若汝謂自性生五唯等自性為因。五唯為果。因中已有果。果時亦有因。至五唯時。自性終不失。五唯自性即並本有故。自性五唯其體則一。若爾因果無差。雲何說五唯能比知自性。此即自體以比自體。義何謂乎。復次破鞞世師義。應知。若汝謂瓶等與色等異者。雲何得證若離色等諸德。是物可證者。應知石女有兒用炎水浴。被龜毛衣著兔角屣。戴空華鬘。入闥婆城。共化女戲。是等亦應可證。若此不可證者。瓶等亦爾。色等既無。瓶雲何有。如瓶一切諸量亦皆不成。如是自性悉不可得。故知諸法一切皆空。復次為破僧佉執應知。若汝說因中有果故。諸量不成。如諸法有自性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因果一體故。汝謂自性因中即有果。諸法中即有自性故得比知。若爾因果為一為異。若一者。一體無有異故。不可相比。若汝說因果不一者則自違汝義。若因中定有於果。即成二失。一者以因即果。則失於因。自性一故。只得是果。雲何有因。二者若已有果。因則何用。本由因生。果既已有。何復用因。若汝說是因有故自性不失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自性處所無故。若汝說由密空處故。雲何無處所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密空處並未有故。密者謂四大四塵八物。空者謂空大聲塵二物。如此五大五塵二處。並未有者。自性雲何得立。自性未變異時。五唯五大。並未有故。空大是空處。四大是密處。二處昔未有時。汝立自性。為在何處。若汝說先自性未有空密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生因違本故。若變異前未有空密。則無因用。當變異時。始有空密。方有因用者。是則變異。應能生自性。若汝說是時此二未有者。是義不然。何以故。因不成就故。何物為先耶。若汝謂無物先自性者。是義不然。自性無住處故。若無處所。則違汝聖言故。迦毘羅仙為阿修利婆羅門說。昔初唯有一暗冥。此中但有智由處所。既無法。引聖言即自相違。自性及我並不成就。復以何譬得立自性。若汝說第三是其譬喻者。亦復不然。何以故。有二過失故。一者自失本義。二者因性不成。若汝說無異即是譬者。是義不然。第三不成故。若汝說由無異故。第三得成者。是亦不然。但有數故。若汝說數有。即乖義本。若汝所說義本若有數。數即義者。是亦不然。何以故。數滅時義亦壞故。變異與自性。則為無異。如不如並皆不立。自性及變異。無差別故。則因與果為一。並亦不成。若汝說若因果一者。則無言語故。汝難亦無。若因果異者。一義不然。何以故。有三過失故。一自違汝義。二成自顛倒。三言語無因。一自違義本者雲何。如此今我取汝義還難汝。汝為信為不信。汝若信我難。汝義即壞。若不信我難者。汝難亦非難。何以知然。由我難故。汝語義得成者。我義亦立。汝所立義。是何時中。為在我難前。為後。為俱時。若在前者。我未有難汝對破誰。若在我難後。我義已成。汝義那立。若俱時者。則無能所。如江海水一時和合。雲何辯異。汝我二義便無差別。即成我義。二自顛倒者。汝取生義。難我顯義。此非難處。若我立生義。汝可以三時為難。難我生者。不離三時故。若三時不立。是生不成可爾。顯義者。由道理故立。若有道理。則三時無異。若無道理。則不能顯義。是故不成。不由三時故。是故難生。須依三時。今所難者。須依道理。汝將時節。難道理義故。自成顛倒。三言語無因者。言語由義得成。若無義者。語言不立。因果一體。異義不成。故無語言。若汝說是因是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有無常過故。果既無常。因亦應爾。若因無常。則違汝義本。汝因是常。果是無常。果色等變異不可得故。若汝說由色所比故。非不可得者。義亦不然所比無有故。並如前破。證量不成故。比量亦不成。未有空密處故。因無住所。故不得成。若汝說若無可比。比量亦得成。如比有四句。一有比無。二無比有。三有比有。四無比無者。是義不然石女兒兔角等。並應可比。色等可證。非可證。此義何用。是因無道理故。不可得成。若汝說如鄰虛空塵。以果比因。自性亦爾者。是義不然。以鄰虛不成故。因果異故。離色等塵。不可得故。故譬不得成立。若汝說取非證。比非所證。如地下水。不可知見。比自性我亦如是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汝能因石女兒。比龜毛者。我則信汝。因鄰虛塵得比自性。若汝說如燈自成。比量亦爾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離色等八物。燈不可見故。如鄰虛塵。離色等亦不可得。所比自性亦不可得故知無自性。若汝說憶知有故。故證量比量並成。若無證比。復何所憶者。是義不然。若離三種知。外方有憶知。證比不成故。三種知者。一異境知。二能別知。三一知。異境知者如人見瓶。後時憶衣。此非謂憶。汝義亦爾。色即異物。已見色時。便憶於瓶。故義不可。二能別知者。譬如張即見瓶。王即後憶者。無有是處。汝義亦爾。覺能取境。我能憶知此兩別類不同。是覺前見。我後憶知。無是義故。三一知者。如人正看瓶時。不得生憶。若有憶知。則二過失。一者兩知一時不得俱起。以心是一故。心取色時。不得取聲。二者根正對境未捨。那復得憶餘境。汝覺亦爾。唯是一知。無唸唸滅。從變異初。至解脫前際。恆是一故。是憶知中。無有憶知。若翻此三知。憶知得成。謂境界同類。能知同類。知唸唸滅。不得一時。備此三義。憶知得成。汝憶知不成。故證比等量亦不得成。以是緣故。自性義壞。若汝說憶知由自性。所以得成一異。有無等造。初念取境。則備三義。一境二人三智。並一時俱有。至第二念時。前三已滅。後三續起。前後同類。是為一義。前後各一。亦是一義。前無後有。是為異義。前能生後。是其有義。前滅後生。是其無義。備此諸義。故有憶知。由自性故。憶知得成者。內曰。若爾我大歡喜。翻成我義。有何損失。我今由此義故。說無自性。譬如前種能生後穀。此前後穀。不一不二。不有不無。若一者。則無前後。若異者。則前穀後豆。故無一異。自性不有不無者。因滅果生故。因滅故不有。果生故不無。因時未有果故。不可說有。果生時必由因故。不可說無。以是義故。因果憶知並得成就。故說無自性。如穀前後。不一不異。能作種種諸事。憶知亦爾。前後不一不異。故能憶知種種諸境。若汝聞憶知。若是無常。雲何修習者。答曰。已無常故。則有修習。譬如劫波婆種子。種植於地。以佉陀羅汁。而溉灌之。後時出生芽莖枝葉。是其自相無有異色。唯果熟時。即成佉陀羅色。為相紅赤異。劫波婆自相本色。如是心者。作法非法。是法次第前心熏習後心。如是方便熏習不失故不一異。至果熟時。苦樂等果。即各顯現。是故從無自性心諸業得生。如劫波種子。後同佉陀羅色。若作此執。有自性心。是名憶知。或有人說壽者。亦是憶知。若作此執。即無憶知心及壽者。有自性故。則無忘失。若汝說有忘失者。有二過失。一者憶知。若有自性。則無忘失。若有忘失。則無憶知。如此忘失。為有自性。為無自性。若有自性。與憶知性為相違不。若不相違。於一物中。便應一時俱有憶忘兩心並起。若相違者。但有自性忘失。則無憶知。憶知既無。何所忘失。若汝說是知先生後滅故說忘失。若爾者自性則不成。若有憶知。自性作具無用。憶知恆有故。若汝說由作具故得成者。則無自性。有過失故。若作者與具一體。則無憶知。知恆有故。若知無者。心或時無。則無自性。心或時有。則無憶知。若無憶知。心則應滅。若汝說有別物故。心得是常者。證知之時。應不憶知。即以證知。當憶知處。是故不失憶知體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物常住。則無數習。同類相似。乃可數習。若無自性。似義可成。若有自性。即應恆守一物一事故無相似。無相似故。則無數習。無數習故。則無憶知。若汝立自性憶知者。比量等並不成就。以一體故。一切疑心應是決智。欲即離欲。偷即是施即婦是母是覺。若與自性不異。為當先有。為當後有。若先有者。所覺既無。覺何所覺。若後有者。則因中果義即自壞。若汝說本有者。所覺何物。若言我是所覺者。是義不然。以證比二量我不可得故物若是有不離二量所得。譬如五塵五根。五塵者智不重生故。是名證量。比量者智重生故。先見識生。後比知有根。以識不離根故。如先見煙。後知有火。我者則不爾不如色等可證。過根境故。不如諸根可比。無有相應事故故我非所覺。是故覺若在前。則不成覺。故知一切法如實無自性。唯真實空。是其體性。   佛性論破執分第二中破大乘見品第三   復次為破大乘中學有偏執者應知。若汝說一切有皆由俗諦。一切無。皆由真諦應作此問。善友何者是真實。何者是俗諦。答曰。一切諸法無有自性。是為真實。於無自性法中。說有自性。是名俗諦。以於無中假說有故。問曰。是執無有自性。為當依世俗言故有。為當唯是語言。若依世俗言。有此執者。此執則不可說。何以故。執是無故。若此執唯是語言。則無所詮世俗語言不成就故。若不成就。是世俗者。是義不然。又若汝謂於無自性中。執有自性。是名為俗。若執有者。雲何是無。答曰。為顛倒品類故。故無中說有。乃至於無常樂。我等諸法說言皆有。常等諸德。其體實無。但假說有。如此執者。為四倒攝。是故雖執是有。而得是無。問曰。如此顛倒為有為無。若是有者。一切諸法無有自性。是義不然。若是無者。此執顛倒亦不得成。若無性中。執有自性為俗諦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二諦不可說有。不可說無。非有非無故。真諦不可說有。不可說無者。無人法故。不可說有。顯二空故。不可說無。俗諦亦爾。分別性故。不可說有。依他性故。不可說無。復次真諦不定。有無人法。無不無二。空有不有。俗諦亦爾。分別性故。非決定無。依他性故。非決定有。   佛性論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0 佛性論   佛性論卷第二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顯體分第三中三因品第一   復次佛性體有三種。三性所攝義應知。三種者。所謂三因三種佛性。三因者。一應得因。二加行因。三圓滿因。應得因者。二空所現真如。由此空故。應得菩提心。及加行等。乃至道後法身。故稱應得。加行因者。謂菩提心。由此心故。能得三十七品。十地十波羅蜜。助道之法。乃至道後法身。是名加行因。圓滿因者。即是加行。由加行故。得因圓滿。及果圓滿。因圓滿者。謂福慧行。果圓滿者。謂智斷恩德。此三因前一則以無為如理為體。後二則以有為願行為體。三種佛性者。應得因中具有三性。一住自性性。二引出性。三至得性。記曰。住自性者。謂道前凡夫位。引出性者。從發心以上。窮有學聖位。至得性者。無學聖位。   佛性論顯體分第三中三性品第二   復次三性所攝者。所謂三無性。及三自性。三無性者。一無相性。二無生性。三無真性。此三性攝如來性盡。何以故。以此三性通為體故。無相性者。一切諸法但名言所顯。自性無相貌故。名無相性。無生性者。一切諸法由因緣生故。不由自能生。自他並不成就故。名無生性。無真性者。一切諸法離真相故。無更別有實性可得故。名無真實性。復次三種性者。一分別。二依他。三真實。別有十種義。應知。何等為十。一分別名。二緣成。三攝持。四體相。五應知。六因事說。七依境。八通達。九若無等。十依止。一分別名者。為隨名言假說故。立分別性。若無此名言。則分別性不成。故知。此性但是名言所顯。實無體相。是名分別性。依他性者。是十二因緣所顯道理。為分別性。作依止故。故立依他性。真實性者。一切諸法真如。聖人無分別智境。為清淨二性。為解脫三。或為引出一切諸德故。立真實性。是名分別名。二緣成者。   問曰。分別性。緣何因故。而得顯現。   答曰。由緣相名相應故得顯現。   問曰。依他性。緣何因故得成耶。   答曰。緣執分別性故得顯現。   問曰。真實性。緣何因得成。   答曰。由分別依他二性極無所有故得顯現。故名緣成。三攝持者。性有三種。法有五分。言三性者。所謂分別。依他。真實。五法者。一相。二名。三分別思惟。四聖智。五如如。前三是世間智。聖智是出世智。如如是無為境。為明此五法攝前三性故。   問曰。於五法中。幾法攝第一性。答曰。五法並不可攝。何以故。為無體故。問曰。第二性幾法能攝。答曰。有四法攝。問曰。第三性幾法能攝。答曰。唯如如一法能攝。問曰。若依他性為聖智所攝者。雲何說依他性緣分別性得成。答曰。依他有二種。一染濁依他。二清淨依他。染濁依他。緣分別得成清淨依他。緣如如得成故。四體相者有二。一通二別。通者。由此三性通能成就一切諸餘真諦。或二三四七諦等法。故諸真諦不出三性。是以三性為諸真諦通體。二別體者。於三性中。各有實義。何者實義。一者分別性體。恆無所有。而此義於分別性中。非不為實。何以故。名言無倒故。二者依他性體。有而不實。由亂識根境故是有。以非真如故不實。何以故。因緣義無倒故。是以對分別性故名為有。對後真性故非實有。是名有不真實。三者真實性體。有無皆真如如之體。非有非無故。   問曰。是三性實相雲何。   答曰。分別性實相者。人法增益及損減。由解此性故。此執不生。是分別相人法者。是分別所作。若依真諦觀。此人法為有名增益執。若依俗諦觀。此人法是無名損減執。若通達此分別性。則增益減損二執不生。是名分別實性相。復次依他實性相者。能執所執增益及損減。由解此性故。故此執不生。是名依他性相。此能執所執。若見真為有。則是增益。名為常見。若見俗定無。則是損減。名為斷見。若通此二性。斷常二執並不得生。是名依他實性相。唯有似塵識故。則無能所。無能所故。無增益執。由有似塵識故。無損減執。復次真實性相者。有無及增益損減執。由解此性故。執不得生。所以者何。若執空為有。名增益謗。若執空為無。名損減謗。若通達此性。則二執不生是名真實性相。五應知等者。   問曰。是三性幾應知。幾不應知。   答曰。一切應知何以故。由知三性。能通達三解脫門能除三障故。知分別性。能通達空解脫門。能除肉煩惱。知依他性。通達無願解脫門。能除皮煩惱。知真實性。能通達無相解脫門。能除心煩惱。又初解脫障。次禪定障。後一切智障故。問曰。三性中。幾性不可滅。幾性可滅耶。答曰。二性不可滅。一性可得滅。何以故。分別性本來是無故不可滅。真實性本來是真故不可滅。依他性雖有不真實。是故可滅。以是義故。說應知等。六因事說。諸佛說法有二種。一了義經。二不了義經。不了義經者。由此三性。是故佛說不了義經。如緣有燈故。知物在暗中。後時因燈能得了現暗中之物如來亦爾。由有著三性者故。說不了義經。達三性者。自然顯了。名了義經。如經中說。若人已得無生法忍。則不退墮。問曰。此言雲何成立。答曰。由有三性故。則得成立。如來約分別性故說本來無生忍。約依他性故。說自性無生忍。約真實性故。說惑垢苦本性無生忍。   問曰。如來約何性。說如此義。言一切諸法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耶。答曰。約無相性。說如是言。問曰。如來約何法。說一切諸法譬如幻化耶。答曰。約無生性說。問曰。如來約何法說如是言。一切諸法譬如虛空。答曰約真實性說。是故佛因三性說故。有了不了義經。七依境者。問曰。此三性為何智境。答曰。分別性者。唯是凡惑境。非聖智境。何以故。無體相故。依他性者。為聖凡俗智境。是俗有故。真實性者。唯為無分別聖智境。如量如理故。如量則攝一切。如理則無顛倒。是名依境。八通達者。   問曰。修觀行人。若通達分別性者。為當可說行執相中。為不可說行執相中耶。答曰。若由世俗智分別。可說行執相中。若由出世無分別智通達者。可說不行於執相中。是故依他與分別同一無相。如分別依他。真實亦如是。問曰。修觀行人。能如真實理。入分別性。照了何性耶。答曰了真實性。   問曰。修觀行人如真實理。入真實性。照了何性。答曰。了依他性故。然後得真實性。是名通達。九若無等者。問曰。若分別性無。有何過失。答曰。若無分別性。則名言不立。名言不立故則依他性不得成就。乃至淨不淨品。並皆不立。問曰。若無依他性。有何過失。答曰若無依他性。一切煩惱不由功用。應自能滅。若爾淨品亦不得成。問曰。若真實性無。有何過失。答曰若無真實性。則一切一切種清淨境不得成故。一切者。別攝真俗盡。一切種者。通攝真俗故。問曰。是真實性者。為可立淨為立不淨。答曰。不可得說定淨不淨。若定淨者則一切眾生不勞修行。自得解脫故。若定不淨者。一切眾生修道即無果報。若定淨者。則無凡夫法。若定不淨者。則無聖人法。何以故。淨不淨品皆以如為本故。若其定淨。不即無明。若其不淨。不即般若。此兩處如性不異故此真如非淨。非不淨何以故。欲顯真如異眼等諸根。異禪定心等故。異眼等諸根者諸根既不被染亦應得同如理清淨。而不然者。以有漏業為因故。從本不淨。真如不爾。在於佛地本性清淨。無有從本。是不淨義故異諸根。異定心等者。定體本性自淨。可得同真。而為四惑所噉故。轉成不淨。真如之理。本來清淨則不如是。雖復在無明□中。終不為彼所污問曰。此三性幾性無體。能生有體。答曰。唯分別一性無體能生依他性體。問曰此幾性有體。能生有體。答曰唯是依他一性有不實體。還能生依他體。猶如無明生諸行等。問曰。此三性幾性有體。能生無體。答曰真實一性能滅依他。令其無體故。是名若無等。十依止者。問曰分別性依何法得成。答曰。依三法故成。何者三。一相。二名。三思惟。依此三故。分別性立。問曰。依他性依何得成。答曰。依四法成。四法者。謂相名分別聖智等。依此四法故。依他性成。問曰。真實性依何法得成。答曰。此性無住無著無有依處。境無分別。   佛性論顯體分第三中如來藏品第三   復次如來藏義有三種應知。何者為三。一所攝藏。二隱覆藏。三能攝藏。一所攝名藏者。佛說約住自性如如。一切眾生是如來藏。言如者。有二義。一如如智。二如如境。並不倒故名如如。言來者。約從自性來。來至至得。是名如來。故如來性雖因名。應得果名。至得其體不二。但由清濁有異。在因時為違二空故起無明。而為煩惱所雜故名染濁。雖未即顯。必當可現故名應得。若至果時。與二空合。無復惑累。煩惱不染。說名為清。果已顯現故名至得。譬如水性。體非清濁。但由穢不穢故。有清濁名。若泥滓濁亂故不澄清。雖不澄清。而水清性不失。若方便澄渟。即得清淨。故知淨不淨名。由有穢無穢故得。非關水性自有淨穢。應得至是二種佛性亦復如是。同一真如。無有異體。但違空理故起惑著。煩惱染亂故名為濁。若不違二空。與如一相。則不起無明。煩惑不染。所以假號為清。所言藏者。一切眾生悉在如來智內故名為藏。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故。一切眾生決無有出。如如境者。並為如來之所攝持故名所藏。眾生為如來藏。復次藏有三種。一顯正境無比。離如如境。無別一境出此境故。二顯正行無比。離此智外。無別勝智過此智故。三為現正果無比。無別一果過此果故。故曰無比。由此果能攝藏一切眾生故。說眾生為如來藏。二隱覆為藏者。如來自隱不現。故名為藏。言如來者。有二義。一者現如不顛倒義。由妄想故。名為顛倒。不妄想故。名之為如。二者現常住義。此如性從住自性性來至至得。如體不變異故是常義。如來性住道前時。為煩惱隱覆。眾生不見故名為藏。三能攝為藏者。謂果地一切過恆沙數功德。住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已盡故。若至果時方言得性者。此性便是無常。何以故。非始得故。故知本有。是故言常。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自體相品第一   復次佛性一切種相有十義應知。言十相者。一自體相。二因相。三果相。四事能相。五總攝相。六分別相。七階位相。八遍滿相。九無變異相。十無差別相。一自體相者。有二種。一者別相。二者通相。別相有三種。何者為三。一者如意功德性。二者無異性。三者潤滑性。所言如意功德相者。謂如來藏有五種。何等為五。一如來藏。自性是其藏義。一切諸法不出如來自性。無我為相故。故說一切諸法為如來藏。二者正法藏。因是其藏義。以一切聖人四念處等正法。皆取此性作境。未生得生。已生得滿。是故說名。為正法藏。三者法身藏。至得是其藏義。此一切聖人信樂正性。信樂願聞。由此信樂心故。令諸聖人得於四德。及過恆沙數等一切如來功德。故說此性名法身藏。四者出世藏。真實是其藏義。世有三失。一者對治。可滅盡故名為世。此法則無對治故名出世。二不靜住故名為世。由虛妄心果報。唸唸滅不住故。此法不爾故名出世。三由有倒見故。心在世間。則恆倒見。如人在三界。心中決不得見苦法忍等。以其虛妄故名為世。此法能出世間故名真實。為出世藏。五者自性清淨藏。以祕密是其藏義。若一切法隨順此性。則名為內。是正非邪。則為清淨。若諸法違逆此理。則名為外。是邪非正。名為染濁。故言自性清淨藏。故勝鬘經言。世尊佛性者。是如來藏。是正法藏。是法身藏。是出世藏。是自性清淨藏。由說此五藏義故。如意功德而得顯現。佛為顯此義故。說如意寶。譬如人以宿業故。感得如意寶珠。得此珠已。隨其意所樂事。自然得成。佛性亦爾。由伏事善知識。修諸福慧。感得此性。便隨修行者意。各各自得三乘之果故。如意功德是其別相。二無別異性者。凡夫聖人。及諸佛無分別。心性過失。功德究竟清淨。處平等遍滿。譬如虛空。又如土銀金器。此三雖異。而其性等皆是空。空處不別故。名無別異性。   釋曰。言過失者。謂凡夫。功德者。即有學聖人。究竟清淨者。即諸佛。此三處雖殊。而其性不異。此即以土喻凡夫。銀喻學者。金喻諸佛。雖復三器有異。而其空性一種故。又是有清淨遍滿等三義。有者顯無為義。清淨顯無染義。遍滿顯無礙義故。佛告舍利弗。眾生界不異法身。法身不異眾生界。由此義故。無二無別。唯有名字。如是佛性。於三位中。平等遍滿。由淨不淨品。無變異故。故說如虛空性。三潤滑性者。辯如來性。於眾生中。現因果義。由大悲於眾生軟滑為相故。大悲者。有三義。一體。二大。三別異。一體義者。以般若為體。般若有二。一無分別真智。二有分別俗智。今取有分別智。為大悲體。以大悲緣眾生起故。二大義者。有五。一為資糧。二為相。三為行處。四為平等。五為最極。一資糧者。能作大福德智慧。二行資糧故。二為相者。能觀三苦眾生悉濟拔故。三為行處者。通三界眾生為境界故。四為平等者。為於一切眾生處。起平等心故。五最極者。過此修外無更勝行故。三別異義者。有八種。一為自性差別。悲無量者。以無瞋為性。大悲者以無癡為性。二為相差別。悲者以苦苦為相。大悲者以三苦為相。三為行處差別。悲者以欲界為境界。大悲者通三界為境界。四為地差別。悲者以第四禪為其地。大悲者以無流如來果為其地。五境界差別。悲者以凡夫及二乘為境界。大悲者唯菩薩與佛為境界。六為德差別。悲者以離欲欲界德。大悲者離欲三界德。七為救濟有差別。悲者但有拔苦之心。無拔苦事。大悲者有心有事。八為究竟不究竟差別。悲者能小暫救濟。不能真實救。大悲者能永救濟。恆不捨離故。潤滑者。潤以顯其能攝義。滑者顯其背失向德義。譬如水界。亦有二能。一則能攝散物唯滑不澀故。由潤故。能攝由滑故。不澀故。以潤者為因。以滑者為果。故曰現因果義。復次自性清淨是其通相義者。如前實空水界等譬並自性清淨是其通相故。如來性在煩惱中無所染污故。此四相為四惑障故。為非四人所得故。為四德作本故。為離四倒故為滅生死對治故。故說四相通一別三。一通相者。唯有自性清淨相。三別相者一不可思惟。二應得。三無量功德。是名自體相。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明因品第二   復次有四種因。能除四障。得如來性義應知。四因者。一信樂大乘。二無分別般若。三破虛空三昧。四菩薩大悲。四障者。一憎背大乘。二身見計執。三怖畏生死。四不樂觀利益他事。初障闡提。二障外道。三障聲聞。四障獨覺。由此四惑。能令四人不能得見自性清淨法身。若略說世間有三種眾生。一樂生死恆有。二樂滅生死有。三兩俱不樂。有滅並忘。一樂生死有者。復有二種。一憎背解脫道。無涅槃性。決樂生死。不樂涅槃。二已墮定位。定位者非聖非凡。進退無取。而是佛法內人。背大乘法。因此人故。佛說是言。我非是其師。其非我弟子。舍利弗。此人從輕暗入重暗。復從重暗。入於盲暗。取暗為友。復取闡提為友。是故我說此人如是二樂。滅生死有者。有二種。一墮非方便。二墮方便中。就墮非方便。復有二。一外道。謂九十六種。二是佛法內人。與外道同執。約正法起邪執我見故。於正教義不能了達。因此人故。佛說是言。若不信樂真空。則與外道無異。復次有增上慢人。取空為見。是真空實解脫門。約此空解脫門。起於空執。謂一切有無。並皆是空。此空執者。即無所有。無所有故。因果二諦道理並失。執此空過故即墮邪無。是等執者。由空而起。故成邪執。一切邪執。莫不由空。故能滅除。此執既依空起故不可治。因此人故。故佛語迦葉。若人起我見。執如須彌山大。我亦許之。何以故。以可滅故。若此增上慢人所起空執。猶如髮端四分之一。我急呵責。決定不許。二墮方便中有二。一聲聞人。自利修行。但為自度。不為利他。二獨覺人。於利他心。無樂無事。但起捨心。無樂者。不樂利他。無事者。了無度人之事。唯為自覺自利故。但起捨心者。捨是平等住心。不願利人。亦無所損。獨自覺悟故言獨覺。墮方便聲聞亦爾。如末田地及阿斯那二比丘。佛涅槃時。其皆不往。後至迦葉集法藏時。被召方出。迦葉呵責之言。汝為從佛得聖道不。答雲實爾。又呵責言。汝大過失。今去。當以佛法付。汝任持。若不如法。罪失屬汝。其人甘失懺悔。受旨奉行。三俱不樂者。謂修行大乘最利根人。既不同闡提樂生死有。亦不墮非方便中。同外道執。亦不墮方便中。如二乘人。是故此人具行生死涅槃平等之道。住無住處。雖行生死而不染。雖行涅槃亦非淨。但為大悲故。不捨生死。為般若故。不捨涅槃。不離涅槃者。異聲聞執永住無為。不捨生死者。異一闡提樂於生死。若樂著生死者。名一闡提。佛法內人。墮定位者。亦同闡提。如是二人。墮在邪定聚中。若樂滅生死有者。是人墮非方便中。則在不定聚。若人樂滅生死有。是人墮方便中。及俱不樂。得前二者。修平等道。是人在正定聚中。離發行大乘修習無障道人之外。所餘闡提外道聲聞獨覺等四人有四種障故。不見佛性。何者四障。一憎背大乘。是闡提障。為對治此故。佛說菩薩修習信樂大乘之法。二於諸法中。起我見執。是外道障。為對治此故。佛說菩薩修習般若波羅蜜。三於生死中。定執苦想。及厭怖心。是聲聞障。為對治此故。佛說菩薩修習破空三昧。空三昧者。從初地以上能得此三昧。則破虛空等執。入觀之時。不即有無。不離有無。喻如八地真俗雙觀。而異八地者。八地以上無出入觀。初地入時則同。出時則異。四背眾生利益事。作捨眾生意。是獨覺障。為對治此故。佛說修習菩薩大悲。菩薩大悲利他為事。明獨覺人但自觀因緣。無度他意故無大悲。聲聞亦爾為滅此四障故。以信樂等四種為因。令諸菩薩修習此因。得至無上法身清淨波羅蜜。是名佛性清淨因。如是之人。得名佛子。是故佛子有於四義。一因。二緣。三依止。四成就。初言因者。有二。一佛性。二信樂。此兩法佛性。是無為信樂。是有為信樂約性得佛性為了因。能顯了正因性故。信樂約加行為生因。能生起眾行故。二緣者。謂般若波羅蜜。能生菩薩身。是無為功德家緣故。三依止者。破空定等。樂有之人執斷。無處有樂淨等故。菩薩修破空三昧。能除彼執。由此定力。是故菩薩法身堅固。則不羸弱。四成就者。菩薩大悲利益他事無盡故。由真如不盡。眾生無數故。利益事亦復無盡。是佛性為應得家因故。一因如父身份。二緣如母。三依止如胞胎。四成就如乳母故。諸菩薩由此四義。名為佛子。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顯果品第三   復次果相義應知。果相者。有二處。一者地前凡聖二位。不得四德。二者十地諸位。地前有如是信樂等四德。為清淨佛性因。為對治四倒。如來法身四相功德波羅蜜是其果。應知。四倒者。於色等五陰實是無常。起於常見。實苦起樂見。實無我起我見。實不淨起淨見。是名四倒。倒者有三義。一見所滅。二修所滅。三非二所滅。見真諦時。能除見倒。定破思惑。能除想倒。非二所滅。能除心倒。為對治此四。說四無倒。何者為四。於色等五陰未有有已有應滅故實無常。如實起無常解。苦時苦故樂滅時苦故捨三時苦故。故實是苦。於中生苦解。無常為因。無常為果。由因果得成。以依他執故。果不自在。因亦如是。未有有已有還無既由前因。是故依他亦不自在。離因果外無別餘法為我。是故無我為實。生無我解。不淨有二種。一色。二非色。色不淨有三。謂初中後。初者。始入胎和合。種子不淨。中者。出胎已後。飲食資養。多諸不淨。後者。捨身已後。身體壞時。種種不淨故。非色者。或喜。或憂。或惡。或無記。或不離欲諸繫縛等故非色。由此等法故不淨。是以聖人通觀三界。皆是不淨。如是五陰。如實不淨。生不淨解。此四皆實。是故非倒。若約佛性。常等四德。此四無倒還成顛倒。為對此倒。是故安立如來法身四德。四德者。一常波羅蜜。二樂波羅蜜。三我波羅蜜。四淨波羅蜜。如勝鬘經說。世尊。是諸眾生生顛倒心。於內五取陰。無常見常。苦中見樂。無我見我。不淨見淨。世尊。一切聲聞獨覺由空解未曾見一切智智境。如來法身應修不修故。若大乘人。由信世尊故。於如來法身。便作常樂我淨等解。是人則不名倒。名得正見。雲何如此世尊如來法身是常樂我淨諸波羅蜜。若人作是見者。名為正見。是如來胸子。胸子者。恆在佛心胸故。復次如來四德波羅蜜。由因次第漸深。應知逆說。翻後為前。謂淨我樂常。由一闡提憎背大乘。為翻彼樂住生死不淨故。修習菩薩信樂大乘法。得淨波羅蜜。是其果應知。由一切外道色等五陰無我性類計執為我。而是色等法。與汝執我相相違故。恆常無我。諸佛菩薩由真如智至得一切法無我波羅蜜。是無我波羅蜜。與汝所見無我相。不相違故。如來說是相恆常無我。是一切法真體性故。故說無我波羅蜜是我。如經偈說。  二空已清淨  得無我勝我  佛得淨性故  無我轉成我   諸外道等。於五取陰中。執見有我。為翻其我執虛妄故。修習般若波羅蜜。至得最勝無我。即我波羅蜜。是其果。應知。由諸聲聞人。怖畏生死苦樂。住生死苦滅靜中。為翻此樂意故。修習破虛空三昧。一切相世出世法。樂波羅蜜。是其果。應知。由獨覺聖人者。不觀眾生利益等事。但樂獨處靜住。為翻此意故。修習菩薩大悲為利益眾生事。乃至窮於生死。常所持護。常波羅蜜是其果。應知。如是信樂大乘般若波羅蜜。破虛空三昧。菩薩大悲等四因。能成就如來法身四功德波羅蜜。是故佛說由此四德一切如來唯法界為勝。由如虛空。取虛空為邊際極後際之後。如是四句現何等義。由修習信樂大乘法故。諸佛至得最極清淨波羅蜜故。佛說唯法界為勝為上。由修習般若波羅蜜故。至得眾生世界器世界極無我波羅蜜。五陰名眾生世間即人空。國土四大名器世界。即是法空。是二空所顯故。故說由如虛空。為修習破空三昧等故一切處諸法自在如意應得故。取虛空為邊際。由修習菩薩大悲故。於諸眾生。常起悲心。護持無有邊際故。說極後際之後。後際之後者。假令後際有後。菩薩大悲亦能過之。是故通辯地前聖凡二位。不得四德。復次十地由四障故。未得極果四德。金剛後心。方乃得之應知。何以故。以出三界外有三種聖人。謂聲聞。獨覺。大力菩薩。住無流界。有四種怨障。由此四怨障故。不得如來法身四種功德波羅蜜。四怨障者。一方便生死。二因緣生死。三有有生死。四無有生死。一方便生死者。是無明住地。能生新無漏業。譬如無明生行。或因煩惱方便。生同類果。名為因緣。如無明生不善行。若生不同類果。但名方便。如無明生善行。不動行故今無明住地生新無漏業亦爾。或生同類。或不同類生福行。名為同類。以同緣俗故。生智慧行。名不同類。以智是真慧故。是名方便生死。二因緣生死者。是無明住地所生無漏業。是業名為因緣生死。譬如無明所生行是業。但感同類不生不同類果。善行但生樂果。不善但招苦報。故名因緣生死。方便生死。譬凡夫位。因緣生死。譬須陀洹以上但用故業不生新業。三有有生死者。是無明住地為方便。無漏業為因。三種聖人是意所生身。譬如四取為緣。有漏業為因三界內生身。有有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名為有有。如上流阿那含人於第二生中般涅槃者餘有一生故。故名有有。四無有生死者。是三聖意生最後身為緣。是不可思惟退墮。譬如生為緣。老死等為過失。是故無明住地為一切煩惱所依止處。而一切煩惱通名無明者。以無明為眾惑根本。根本既未滅盡。由為一切煩惱垢臭穢熏習故。阿羅漢。辟支佛。及自在菩薩。不能至得無所染污大淨波羅蜜。復次依此緣。此無明住地微細妄想相遊行未息。故極不能至得無行無想大我波羅蜜。因此無明住地為緣。及微細妄想所起無漏業為因。得起三種意生身故。不能至得極離因果苦大樂波羅蜜。若未證得業難生難滅盡無餘如來甘露界。及未證得不可思惟退墮界。未滅謝故。不能至得極無別異老死等大常波羅蜜。復次應知。無明住地如煩惱難。無漏業如業難。三種意生身如果報難。不可思惟退墮如過失難。若在三種意生身中。則無常樂我淨波羅蜜。故如來法身是常等四波羅蜜。以如來法身一切煩惱習氣皆滅盡故。是名極淨。一切我無我虛妄執滅息故。故名大我。意所生身因果究竟盡故。故名大樂。生死涅槃平等通達故。故名大常。復次四德各有二緣義。應知。初有二因緣故。說如來法身有大淨波羅蜜。一者本性清淨名為通相。二者無垢清淨故名別相。本性清淨通聖凡有故名為通。無垢清淨但佛果有。所以名別。復有二種因緣。說如來法身有大我波羅蜜。一由遠離外道邊見執故無有我執。二由遠離二乘所執無我邊故。則無無我妄執兩執滅息故說大我波羅蜜。復有二種因緣。說如來法身有大樂波羅蜜。一由一切苦集相滅盡無餘故。拔除習氣相續盡故。二由一切苦滅相證得故。三種意生身滅不更生故。苦滅無餘是名大樂波羅蜜。復有二種因緣。說如來法身有大常波羅蜜。一無常生死不損減者。遠離斷邊。二常住涅槃無增益者。遠離常邊。由離此斷常二執故。名大常波羅蜜。故勝鬘經說。若見諸行無常。是名斷見。不名正見。若見涅槃常住。是名常見。非是正見。是故如來法身離於二見。名為大常波羅蜜。由此如實法界道理門故。即是涅槃。即是生死。不可分別。即是得入不二法門。亦不一不二。住無住處故由滅諸惑不住生死。由本願故。不住涅槃。由般若故。諸惑得滅。由大悲故。本願得成。故不可思量經偈中說。  諸惑成覺分  生死成涅槃  修習大方便  諸佛叵思議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事能品第四   復次事能相義應知。此清淨性事能有二。一於生死苦中。能生厭離。二於涅槃。欲求樂願。若無清淨之性。如是二事。則不得成。故經中說。世尊。若無如來藏。於生死苦。無厭離意。亦無慾求樂願之心。故不定聚眾生。起此二事為用。一於生死苦。觀於過失。為依止處。生不定聚眾生厭離心故。二於涅槃樂。觀於功德。為依止處生不定聚。眾生欲求樂願。欲求願樂。是四種心雲何為異。初欲者名信。信有四種。一信有。二信不可思議。三信應可得。四信有無量功德。具是四義故名為欲。二求者。為至得此法。心恆勤求。無有退悔。名之為求。三樂者。思擇如不如方便。如方便者。謂涅槃。不如方便。謂生死。思擇涅槃。不求速證。思擇生死。不求捨離。故名為樂。四願者。從今發願。窮未來際。恆以願攝一切眾生未曾捨離。隨所行道。併入菩提願海所攝。以自利故。不捨涅槃。為利他故。不捨生死。故有二觀。一於生死觀苦過失。二於涅槃觀樂功德。故淨分人。由清淨性。此觀得成。言淨分者。一福德分。二解脫分。三通達分。福德分者。宿世善根能感此身。具足諸根。為受法器。解脫分者。已下功德種子。能感未來世中解脫果報。通達分者。由聖道故。能通達真如。是名淨分。是人由淨分為緣。淨性為因故成此觀。非無因緣。若不由於此二事成觀無因緣。如闡提人無涅槃性應得此觀。而一闡提既無此觀。故知定須因緣觀。方可現是清淨性。不為客塵之所染污。隨三乘中未起一乘信樂。又復未能親事善知識等。乃至四種聖輪亦未相應。言四輪者。一住如法國土。二依善知識。三調伏自身。四宿植善根。輪有三義。一者未得令得。得令不失。二者能度。從此至彼。從他相續至自相續從自相續復至於他。三者能載。為能從生死得至涅槃。一住善處者。即是能修正行善人所住之處。若於中住恆見此人故得覺意。覺者覺悟。意者善心。因此受持善法等事。故佛說偈言。  無知無善識  惡友損正行  蜘蛛落乳中  是乳轉成毒   是名應住如法國土。二近善友善友者。有七分。如偈言。  能施重可信  能說能忍受  說深為善友  安弟子善處   七分者。一能施。由能施故令地憐愛。愛故尊重。重故可信。可信故能說。由能說故能忍受外難。能忍受故能說深理。利於善友。由說深法故。能安善友置於善處。若有能備此七德者。可堪依止為善知識。若總論此七。不出三義。一樂憐愍。二聰明。三堪忍。三義若少一種。則非善友。若但憐愍不能聰明。譬如父母雖念子病不能救治。若但聰明無慈愍者。如怨家師不治他疾。若不能堪忍。則自行不足。憐愍聰明亦不成就故。離雖七種合不出三。能施尊重可信。此三屬憐愍攝。能說及說深理。此二屬聰明攝。能忍屬堪忍攝。安善處並通三種。其聰明者。表離愚癡。能堪忍者。表異凡夫。三憐愍者。表異二乘。唯佛世尊備此三德。故堪為眾生真善知識。三調伏自身心者。如正教行。聞時無散亂心。思時無輕慢心。修時無顛倒心。若不自調伏身心者。善處善友。則無所用。四宿植善根者。以為解脫分故。修善根。善根者。謂信戒聞捨智。信者不離三寶正念。戒者為不離善道。聞者自聞令他聞。不令他倒聞。不障他聞。因四聞故。今世得聞及思修等。可為法器。三慧具足。捨者有二。一由昔捨物施他。今則損於貪愛。二由昔捨法施人。今則輕滅無明。由此捨故貪愛無明並稍輕薄。以是因緣得解脫果。智者是人先世已曾思擇三寶四諦故。於此生得世正見。乃至盡智及無生智。如是之人。雖具三輪。若無宿善。今生五根。則不具足。便是生於八難等處。故知若無宿世善根。則前三輪無所復用。總此四義。譬之為輪四若少一輪。則不成解脫之名。無由得立。由此四法和合故能得解脫道者。如輪能運能轉。至解脫時無復此能如聖王輪。備有四物。所謂轂輞輻軸。若無此四輪則不成。以是義故。若未與四輪相應者。是時厭離生死觀及涅槃功德觀並不得成。故經中說。一闡提人墮邪定聚。有二種身。一本性法身。二隨意身。佛日慧光照此二身。法身者。即真如理。隨意身者。即從如理起佛光明為憐愍闡提二身者。一為令法身得生。二為令加行得長修菩提行。故觀得成。復有經說。闡提眾生決無般涅槃性。若爾二經便自相違。會此二說。一了一不了。故不相違。言有性者。是名了說。言無性者。是不了說。故佛說若不信樂大乘名一闡提。欲令捨離一闡提心故。說作闡提時決無解脫。若有眾生有自性清淨淨永不得解脫者。無有是處。故佛觀一切眾生有自性故。後時決得清淨法身。故經偈言。  聰明人次第  數數細細修  除滅自身垢  如金師鍊金   聰明人次第者。明此人有解不倒修能如次學。數數者。時無暫捨。恆自研求。細細者。從微至著。如聞思修慧細細而習。除滅自垢者。稍除無明重輕諸惑。令清淨本性。永得顯現故。說猶如金師能鍊於金。除諸滓璞金。得淨光明。   佛性論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0 佛性論   佛性論卷第三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辯相分第四中總攝品第五   復次總攝義應知。攝有二種。一者由因。二者由果。由因攝者。是如來性清淨。有四種因。三種法與三譬。相似故取海為喻。三法者。一法身清淨因。二佛智德生因。三佛恩德因。法身清淨因者。修習信樂大乘。應知。佛智德生因者。修習般若及禪定。應知。恩德因者。修習菩薩大悲。應知。修習信樂大乘者。與器相似。此中有無量定慧。大寶所遍滿故。故說與器相似。修習般若禪定與寶相似者。般若無分別故。禪定不可思惟。功德所依止故。般若如淨寶。禪定如如意寶。修習菩薩大悲如清淨水。於一切世間眾生。潤滑一味故。譬如大海唯一鹹味。菩薩大悲潤諸眾生亦復如是。故此三法於因地中。為所依能依。故說總攝。名如來法海。是名因攝。次由果攝者。明如來法身有三種法與三譬。相似故能總攝三譬。相似者。如日有三。一體。二光。三明。此與三身相似故。三法者。一神通。二流滅。三顯淨。一神通者。譬日有明能除障自境界無明之暗。以為事用故。與日明相似。二流滅者。謂盡無生智能燒除業煩惱。令無餘以為事用故。與日光相似。所言滅者。即是真智正能除惑故。與滅名盡者。即惑無時名為解脫故與盡稱。三顯淨者。謂盡無生境名轉依。極清淨故。無垢故。澄靜故。與日輪相似。清淨者。解脫障滅故。無垢者。一切智障滅故。澄靜者。客塵所不能染。以本性清淨故。轉依者。勝聲聞獨覺菩薩三人所依止法故。又有四種相。應知。一者為生依。二滅依。三善熟思量果。四法界清淨相。一生依者。佛無分別道相續依止。若不緣此法。無分別道即不得生。以依緣此故。名此法為道生依。二滅依者。一切諸惑及習氣究竟滅不生。無所依止故。若不依此轉依法究竟滅惑者。則聲聞獨覺與佛滅惑不異。由不同故。故知。此法為究竟滅惑依止。三善熟思量果者。善正通達。長時恭敬。無間無餘等修習所知真如。是轉依果。若在道中。轉依為因。若在道後。即名為果。若轉依非是善熟思量果者。則諸佛自性應更熟思量。更滅更淨。而不然者。故知轉依為善熟思量之果。四法界清淨相者。一切妄想於中滅盡故。此法界過思量過言說所顯現故。故以法界清淨為相。此即心行處滅。言語道斷。不可詮詺。方是得無所得真如理故。復次如來轉依有八種法攝持。應知。八法者。一不可思量。二無二。三無分別。四清淨。五照了因。六對治。七離欲。八離欲因。此八合有二意。一離欲。是滅諦。二離欲因。即是道諦。前不可思量等三句屬滅諦攝。次清淨等三句屬道諦攝。初離欲有三句。一者雲何不可思量。於有無等四句。覺觀思量。不能通達故。一切眾生言語名句味等。不能詮辯故。唯聖人無分別智所證知故。故名不可思量。二無二者。如經中說。舍利弗。諸佛法身無二法。無分別法。所言二者。煩惱及業。是名為二。如來法身無此二法。故名無二。三無分別。分別者。煩惱業家習不正思惟。由不正思惟故起二。由通達自性故滅二。是二及分別。不應不行。不應者。上心煩惱不相應共行。不行者。隨眠煩惱不共隨行。即不應不行。此二處故。故說如來法身苦滅究竟永無生起。雲何如此。非為除滅一法故名為滅。以本來不生故名為滅。如無上依經中說。阿難。於無生無滅法中。心意及識。決定不生故。   釋曰。心者即六識心。意者阿陀那識。識者阿梨耶識。於此三中。不得生故。此中若無三識。則無分別。分別既無。亦無不正思惟等。既無三識。則不得起無明。是以如來法身離不正思惟故。則不起無明。若不起無明。十二有分不為生緣故名不生。又勝鬘經說。是苦滅者。非滅壞法。名為苦滅。壞者破三界見諦。得有餘涅槃。滅者除四種生死思惟煩惱。得無餘涅槃故言滅。壞由苦滅名。無始時節。非作非生。無滅離盡。常住恆寂。湛然自性清淨解脫。一切煩惱□功德。過恆沙數。相攝非相離。不捨離智不可思惟。與如來法相應。如來法身諸佛所說。是如來法身說名離欲。二離欲因者。為得此法身見諦道修道所攝。由境界故說無分別智。有三義。與日相似。無流清淨故。與日輪相似。能照了一切境界故。與日明相似。能對治一切真見暗障故。與日光相似。   釋曰。真見暗障者。謂具足想。煩惱難。業難。果報難。具足想者。以隨眠煩惱為因。五塵欲為緣。不正思惟為俱起因。具此三故。名為具足想。是暗障如實不見不知。離欲法身一界故。即得生起。如此應見應知。如來法身離欲。雲何見知。謂如實思量不見想。及不見境。境者名分別性。想名依他。不見分別依他二性故。名為真實見知一界。又想者人。境者法。不見此人法想境故名二空。如是一切諸法。如來悉見悉知。由平等平等已通達如真實故。境智等無增減是名平等觀。此觀能除真實見暗障。是如來法身至得家因。見修二道所攝故。以是義故。此離欲因。不離二修。而得成就。二修者。一如理修。二如量修。故世間所知。唯有二種。一人二法。若能通達此二空者。則為永得應如實際。是故名為如理。如量際者。窮源達性。究法界源故名為際。如理修者。不壞人法。何以故。如此人法本來妙極寂靜為性故。無增無減。離有離無。寂靜相者。自性清淨諸惑本來無生。見此二空名寂靜相。自性清淨心名為道諦。惑本無生淨心不執名為滅諦是心有自性清淨。及有煩惱惑障。如此兩法。無流界中。善心噁心獨自行故。於一念中。兩心不相應故。此兩法難可通達。如勝鬘經說。世尊。善心唸唸滅不住。諸惑不能染噁心唸唸滅。諸惑亦不染。世尊。煩惱不觸心。心不觸煩惱。雲何無觸法。而能得染心。如此而知名如理智。如量智者。究竟窮知一切境名如量智。若見一切眾生乖如境智。則成生死若扶從境智。則得涅槃。一切如來法。以是義故。名為如量。至初地菩薩得此二智。以通達遍滿法界理故。生死涅槃二法俱知。又此兩智是自證智見。由自得解不從他得。但自得證知。不令他知故。名自證知見。又此二智有二種相。一者無著。二者無礙。言無著者。見眾生界自性清淨。名為無著。是如理智相。無礙者。能通達觀無量無邊界故。是名無礙。是如量智相。又此二智有二義。如理智為因。如量智為果。言如理為因者。能作生死及涅槃因。如量為果者。由此理故。知於如來真俗等法具足成就。又如理智者。是清淨因。如量智者。是圓滿因。清淨因者。由如理。智三惑滅盡。圓滿因者。由如量智三德圓滿故。前不可思量無二無分別等。三名為離欲。以清淨照了對治等。三名離欲因。是名如來轉依攝持八種功德。   復次轉依法身有七種名。應知。一沈沒。沈沒取陰故。二寂靜。諸行無生故。三棄捨。棄捨諸餘伴故。四過度。出二苦故。五拔除。拔除本識故。六濟度。濟度五怖畏故。七斷。斷於六道果報故。   釋曰。言沈沒取陰者。取名貪愛有四種一欲取。二見取。三戒取。四我語取。取有二義。一受取。二受資糧。受取者。如因受生愛。受資糧者。為貪此受故。取四種資糧。四資糧者。即四取也。一欲取者。貪慾界六塵。二見取者。於欲界中。唯除戒取與常見二種。所餘四見。名之為見。貪愛此見。名為見取。三戒取者。於三界中。取世間邪正二道。為離苦得樂。是名為戒。貪著此戒故名為取。四我語取。我語者緣內身故。一切內法為我語。貪著內法名我語取。色無色界定緣內法成故名我語。貪著此定。名之為取。此四取前二屬斷見。但執現在。謂無未來。後二屬常見。執有未來故。又前二是在家人起。後二是出家人執。又前二在家出家鬥諍因。後二為在家出家修行因。又前二欲取為所成。見取為能成。後二我語為能成。戒取為所成。復次陰者。有眾多義。如別釋。今略明有二義。一能生取凡夫五陰能為取因緣故。二從取生。即此五陰。是取家果故。故言取陰。而言沈沒者。於法身中。因果俱無故稱沈沒。取為對治故沈。陰為報盡稱沒。故說法身約取陰永無。是名沈沒。二寂靜諸行者。一切有為法名行。與四相相應故。四相者。一生二異。三住四滅。一切有為法。約前際與生相相應。約後際與滅相相應。約中與異住相相應。行役不息故名為行。如來法身則不如是。約前無生。約後無滅。中無病老。湛然常住。無生故說寂。無滅故說靜。約前不更生。離意生身故。約後不更死。已過不可思惟退墮故。約前後際不被損污。過無明住地煩惱病故。三棄捨諸餘。諸餘者。二乘人有三種餘。一煩惱餘。謂無明住地。二業餘。即無漏業。三果報餘。謂意生身。一煩惱餘應滅。二道餘應修。三虛妄餘應除。如來已離虛妄。說名無餘。二乘未離故名為餘。如來轉依法身。已度四種生死故。一切煩惱虛妄已滅盡故。一切道已修故。棄生死捨道諦故。此二無四德故。唯法身獨住四德圓滿故。是名棄捨諸餘。四過度二苦者。苦違逆為義。逆有二。一違聖人意。是聖人怨。能惱聖故。二聖意違逆。以聖能除之故。二苦者。一凡夫苦樂二受。二聖人行苦即捨受。又二者。一身苦。二心苦。又二者。一名苦。二色苦。又二者。一二乘界內苦。二菩薩界外苦。故法身地中無二乘粗苦。故名為過。無菩薩四種生死細苦。故名為度。是名過度二苦。五拔除阿梨耶。阿梨耶者。依隱為義。是生死本。能生四種末故。四末者。煩惱有二。業一。果報一。初煩惱本二者。一者一切諸見。以無明為本。無相解脫門為治道。二者離諸見外一切煩惱。以貪愛為本。無願解脫為對治道。次業本一者。以凡夫性為本。凡夫性者。即是身見故。次果報本一者。一切生死果報。依阿梨耶識為本故。以未離此識果報不斷。於法身中。由兩道故。二世滅盡故說拔除。言兩道者。一無分別智。能除拔現在虛妄。能清淨法身。即名盡智。二無分別後智。能令未來虛妄永不得起。圓滿法身。即無生智。拔者清淨。滅現在惑。除者圓滿。斷未來惑。故名拔除。六濟五怖畏。五怖畏者。一自責畏。二畏他責。三畏治罰。四畏惡道。五畏眾集。一自責畏者。如人作諸罪惡。晝夜怖畏。二他責畏者。既自作惡。恆恐他及冥中天神見之。而懷怖畏。三治罰畏者。身所作惡恆懼王治。四惡道畏者。既有罪自隨畏生惡道。五眾集畏者。三業不淨。兼知解不深。恆怖畏德眾。若人已證見法身。則離此五畏故。說法身為濟五怖畏。七斷六道果報者。道義眾多。略說二種。一行處故名為道。五陰為所行處。三世為能行。又以生老病死四苦所遊處故名為道。二者六種同異故名為道。如人同人異於五道餘亦如是。是同異類。雲何名道。有二。一眾生所輪轉處。二業所行處故。以此二義立名為道。如來法身無復此道。若有餘涅槃業盡。眾生輪轉果未盡。無餘涅槃因果二種俱盡。故名斷滅六道。若有處說如來法身。當知與此七名相應。是說名竟。復次說法身相者。諸苦靜息。是法身相。為靜苦緣故。復次說法身味。味者有二。一不退墮故名為味。二安樂故名為味。眾生在生死中。乃至夢中並未曾見。若修正行人。求見此法。得見之時。即得不退安樂故。以安樂為味。復次說法身事。事者以無相為事。五陰相於中盡無餘故。又以無戲論為事。戲論有三。一貪愛二我慢。三諸見。是三戲論如來滅之已盡故。以無戲論為事。戲論者。有三義。一能違礙實理。二名虛誑世間。三障隔解脫。初違正境。次違正行。後違正得。合此三義。名為戲論。又戲論有九種。一通計我。二的計是我。三計我應生。四計我不更生。五計我有色應生。六計我無色應生。七計我有想應生。八計我無想應生。九計我非想非非想應生。一通計我者。於五陰中。通執有我。而不能分別即離。但漫執故。二是我者。於現世五陰中。隨取一陰為我。而言是者。是的別義。定是二處。一定在現世有。二定在一陰上執。故名為是。三計我應生者。一切諸見不出有無二種。由有見故。所以執常。於無見中。復有二種。一邪見者。謂一切無因無果。並撥三世故。二斷見者。謂唯有現在。不信未來故。四計我不更生者。此計因斷見起。五計我有色應生者。於欲色二界中。以色為我。此執則因常見故起。六計我無色應生者。於無色界中。計受心法為我。觀色壞滅。此三法不滅。因常見故起。七計我有想應生者。於三界中。除無想及非想天。所餘諸處。並計有想為我。因常見起。八計我無想應生者。計無想天及草木等為我。以同無想心故由因常見起。九計我非想非非想應生者。此計有頂處為我。以觀想為繫縛。計涅槃為坑塹。若不除想。無由解脫。有繫縛故。若併除想復恐失我墮涅槃塹。何以故。想與於我不得相離故。不得棄及與不棄。為繫縛故。欲除於想故名非想。恐失我故。不敢併除故。名非非想。由此散亂心。不得涅槃故。說此等名為戲論。若能觀證法身。一切戲論並不復生。外曰。於法身中。何用立此相等諸義。如汝所立。法身應決定是無。不可執故。若物非六識所得。決定是無。如兔角。兔角者。非六識所得。定是無故。法身亦爾。是故法身決定是無。何用諸義。答曰。汝言非六識所見故法身無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以由方便能證涅槃故。想稱正行是名方便。由此方便。是故法身可知可見。譬如由他心通故。則能得見出世聖心。   釋曰。他心通者。有三種因緣所得兩是方便。一是正道方便。二者一因天耳。二由天眼。因天耳故。聞覺觀聲。由此聲故。得知他心。依天眼能見他肉心孔中有水水相。若黑則知癡。生黃則知貪。赤則知瞋。青白則知善。見縹色時知是無記。因於耳目方便故。比知他心。次正道者。若欲得他心通。須緣自心。先修觀行。不用現在心觀現世心自體不得一時見故。以現在心能觀過去心。何以故。可追緣故。從遠至近。次第向後。初則觀無量念。如是漸漸至一剎那。乃至滅一剎那。於自心觀中而得自在。然後取前人心作自境界。以修觀行。初入觀時。須作願心。起要期意。先須假想觀前人身身相具足。如是遣析除皮肉骨三相都盡。唯餘心在。細細修習。緣前人心。隨其利鈍。遠近奢促。自能徹見。如彼所緣。我皆能見種種諸心故。如他聖心。雖過六根境。亦能得見。如來法身亦復如是。雖非六識所見由方便正行。所以能見。故知是有。不得同無。復次更有別義知法身不無。何以故。若法身無者。則諸正行皆應空失。以正見為先行。攝戒定慧等善法故。所修正行不空無果。由此正行能得果故。故知法身非無。若汝說法身定無。而正行能令至五陰入等滅盡故。當知正行不無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涅槃不有故。若五陰等無是涅槃者。則去來二世陰等並無應是涅槃。而此二世陰等無處。既非涅槃故知不取。陰無之處名為涅槃。又若汝取此為涅槃者。狂醉等人應有涅槃。而其無者。故知陰等無處非涅槃也。又若汝言現世五陰無為涅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無是無故。若法現在。則非是無。更互相違故。若法已滅。則非現在。若現在則不滅。以有無不得並故。復次依現在陰。修聖道時。不應得涅槃故。八聖道者。依現在五陰得成。是時現世五陰實有未無。此中永無得涅槃義。雲何如此。汝立計言。現世五陰無處名為涅槃。依現五陰。修八聖道。得於涅槃。是故汝執現世五陰無名涅槃者。是義不然。若汝言是時煩惱非現在故。無過失者。是亦不然。若汝言修八聖道時。五陰現在者。則諸煩惱非是現世。是時煩惱不得生故。由八聖道得證得見。是故現世得涅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煩惱先非現世故。修道則無用。修聖道時。是諸煩惱未除滅故。汝見非相應。便言非現世。若隨逆流。初修行時。煩惱已不相應。此不相應。則非現世。此即是汝所計涅槃。若汝執此是涅槃者。聖道未起時。已應滅惑。已得涅槃故。後修聖道。則無復用。是八聖道能滅諸惑。及得涅槃者。是義不可。故知煩惱滅處不名涅槃。若汝說由聖言故。欲等滅盡名為涅槃。如吉祥經偈說。  滅盡及離欲  無死墮微妙  若人見此經  成佛得寂滅  無法與此等  若證則無憂  是真妙法寶  由是義吉祥   若汝言欲等諸惑非現世非有是盡。由此三義名滅諦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第四果同此義故。佛經中說。何者名阿羅漢果。以三界惑盡名羅漢果。但以欲等滅為果。此果實不如此正以出世果報四陰戒等五身為羅漢果但由此惑滅羅漢果得成故。於果中說此因名。涅槃亦爾。由涅槃故諸惑得滅。是故因中說於果名。是故汝說由八聖道能得涅槃道不空者。是義不然。復次法身住時短促。有為法相。非功用得。是三過失。於汝義則壞。若汝所說欲等惑滅。說名法身。汝所立義中。則有三失。一是住時短促。短促者。諸法唸唸不住。是名滅盡。以滅盡故。不得暫住。汝雲何立此滅盡義。為法身耶。以短促時故。失法身常義。二有為法相過失者。若此滅儘是法身。法身則是有為法相。法身若是有為相者。無有是處。三有非功用過失者。此一切諸法依因緣滅則是自性。何以故。滅為本故。若滅非功用得。法身亦不因功用而得。既無功而得者。睡眠狂醉等亦應皆得涅槃。以此三失故。汝義不成。復次若滅盡為涅槃者。則與有為諸法相應。以滅有同動苦二法故。夫有為法皆為欲等惑火所燃。故恆散動不住。則為生老死等所壞。是故恆苦。如佛說言。比丘。生老死等。是有為法。故一切有為。恆燃恆苦。是死者。即是滅盡。此滅盡即有為。若是有為。故知。汝立法身。不得是常。既非常者。汝義寧立何以故。則汝義計最靜為動。最樂為苦。是故不然。若汝說從此一滅永無復生為涅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不離前諸過失故。汝言永滅者。生與死滅不異故。是義不可。若汝說永滅為涅槃者。道亦應成涅槃。何以故。無有一滅永不復生。無有此法。我今隨汝意說我願有此滅。若有此滅。終不能離前諸失故。又道滅後煩惱亦復不生。若謂永滅是涅槃者。是道用滅應是涅槃。又若汝說能滅為涅槃者。無別涅槃以為能滅。唯以道用正為能滅。故知。道體應能為滅。若汝說煩惱不生為涅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不免二種失故。若煩惱不生。即與滅盡同體如前死滅等五難過失故。是不生者。為在道前。為在道後。若在道前。未修道時。已應得之。修道無用。若在道後。則屬未來。過三世義。則不成立。又汝立無生。其義雲何。為是有惑故無生。為是無惑故無生。若煩惱有則無無生。何以故。有無二法不得一時同處故。譬如一人行時不住住時不行。以二法相違行住不得俱故。故知。煩惱在時。則不得立。以無生故。若無煩惱。立無生者。是時煩惱既無約。誰而辯無生耶。譬如人說石女之女不能生兒。復次汝立煩惱無生者。為是物有。為非物有。是物有者。如四大等。有實法。有假名。此等是有物。非物有者。如空花兔角等。了自無故。故言非物有。若言是有物者。則由四緣所成。四緣所成故。無生義則不立。以是義故。有為無為則無差別。若汝說是物有。不為四緣成者。即同邪見外道所執自性鄰虛我時方等故。若非有物是涅槃者。但有名字。便如人說兔角尖利。若爾即同前破。則修道無用。外曰。若不取無生為涅槃者。雲何佛說無生滅盡為涅槃耶。答曰。道依涅槃能使煩惱未來不生現在者。滅因中說果故。名涅槃為無生滅盡。外曰。何故果說因名。而不直取果體自名。答曰。極微細故。一切法中無有能細涅槃之者。是故若得此法。一切欲等諸惑滅。不更生故。假此粗名。顯以細理。理相可知。故此經中作此說也。問曰。雲何知此涅槃極微細耶。答曰。大仙不樂說法故。無分別聖智所知故。大師觀涅槃。極微細故。觀眾生根性。不相稱故。是故佛心迴向寂靜。入於涅槃。不欲說法。故經言。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故。無分別聖智所知者。如摩健持經說。世尊。若涅槃是有。我今自有聰明利智。雲何不見。佛言。涅槃實有。汝今未得無分別聖智故不得見。以微細故。非聞慧所得。以真實故。非思慧所得。思慧雙能通達真俗諦故。不得周於妙理無思之界。以甚深故。非世間修慧所得。修慧但得淺理。未能通達甚深之理。以此微細非言語能說故。借粗名顯於妙理。由無分別聖智所見故。故言微細得成。外曰。若涅槃是修道所得者。與未能修道之人不得相應。既不相應。是故不共。若不共則是無常。答曰。若從此向前是無。向後是有者。可說無常。無此義故。前際無有故說無生。若汝說未修道時不能得故。無無生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非道所生故。此法必須因道得至非道能生。是故未修時不得言無。是故無生義立。無後際故。是故無滅中際。無業煩惱等故無變異。以無生異滅等三失故說常住。不同外道以無因故一名常住也。正義者不取因為常住法。如涅槃不由因故有。汝謂鄰虛等亦不由因故有。無如是義。何以故。涅槃離有離無。四謗不及。以不由因故得是常。汝計鄰虛既有有故不得無因是有因即無常故。若汝說涅槃無三失故常住鄰虛等亦無三失故。常住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證義相不成就故。涅槃常住不與鄰虛同相異相。鄰虛等是有分別故。無有證義。得成涅槃。是無分別故。涅槃常住。鄰虛等常住則不得立。復次鄰虛等亦不成就。何以故。以獨聚不成故獨者義不成。以四大不相離故。若聚者亦不成就。以相粗故。並非鄰虛塵故。若離涅槃。無有一法。是常住故。以涅槃實有常住依方便得解脫故。修道不空過故。故有涅槃前際等無故。故知。常住過色等相故。故說非色不離清涼等色相故。故說非非色大功用。無分別智所得故。故說真有因出世大精進所成就道佛所得故。故知實有。如經中說。比丘。是法實有。不生不起。不作無為。故知涅槃實常住。此法是如來轉依。是故名總攝竟。亦云相應。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分別品第六   復次分別相義應知。分別者。是如來性。明一切法。如如清淨。是其通相。如般若等經中所說。一切法者。即三性法。如如者。俗如即真如。真如即俗如。真俗二如。無別異故。清淨者。有二種。一者因中如如。未得無垢果地如如。無復垢穢故。二者因果俱淨。因中是無染清淨。至果無垢清淨故。如此等義。是佛性通相。為顯此義故。佛說般若波羅蜜等諸經。是佛性中。分別眾生。自有三種。一者不證見佛性。名為凡夫。二者能證見佛性。名為聖人。三者證至此理究竟清淨。說名如來。復次約此佛性。眾生事用有三。一者顛倒為事。二者無顛倒為事。三者無顛倒無散亂有別法為正事。顛倒者。一切凡夫。無倒者。一切有學聖人。無倒散者。道後法身。有別法為正事者。是應化二身。為度眾生。皆由大悲本願力故。言顛倒者。一切凡夫有三倒。謂想見心。即皮肉心等三煩惱故。二無顛倒者。無惑無行二種倒故。即一切菩薩有學聖人。惑倒者。違逆真如故。起一切煩惱。名為惑倒。行倒者。二乘人應修常等四德。翻四顛倒。行菩提道。而今不修。但修無常苦等。為解脫因故名行倒。此明是無小乘偏修之行。離此兩倒故。說大乘有學聖人三無倒散有別法為正事者。是滅除禪定解脫一切智等三障故。法界澄淨澄故。靜寂淨故。無垢不捨正事大悲本願恆化眾生名為如來。故約此性分別眾生。是名分別相。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階位品第七   復次階位相義應知。階位義者。於種種法門中。若有分別廣說無流法界不出六種。一自性。二因。三果。四事。五總攝。六分別。為顯無流界自體故。先說自性。依止此性故。起信樂等四種勝因。由此因故。得常住等四德之果。由佛性故。起厭惡生死樂求涅槃事用得成。由此自性故。得離欲。得離欲因名為總攝。約佛性故。故得分別三種眾生。如來所說八萬四千法門。為六種所攝。次第在三位中。三位者。一不淨位。謂眾生界。二者淨位。謂菩薩地。三者最清淨位。即是佛地。故無上依經說。阿難。是如來法界。無量無邊諸煩惱□之所隱蔽。隨生死流。漂沒六道。無始輪轉。我說名眾生界。阿難。是眾生界。於生死苦而起厭離。除六塵欲。依八萬四千法門諸波羅蜜所攝。修菩提道。我說名菩薩。阿難。是眾生界。已得出離諸煩惱□。過一切苦。洗除垢穢。究竟法然清淨澄潔。為諸眾生之所願見。微妙上地。一切智地。一切無礙。入此中住。至無比能。已得法王大自在力。我說名如來。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遍滿品第八   復次遍滿相應知。遍滿者。凡夫聖人。及諸如來。無分別性。次第三位中。一顛倒虛妄。二無倒聖道。三四德究竟清淨。此三處平等通達相。並隨道理遍滿故。譬如土銀金等器中虛空遍滿平等無差別。如來法界遍滿三位中亦復如是。是故從位次第說此遍滿。如無上依經說。阿難。是如來界。於三位中一切處等。悉無罣礙。本來寂靜。譬如虛空一切色種不能覆不能塞。若土銀金器虛空處等。悉無罣礙。是名遍滿。   佛性論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0 佛性論   佛性論卷第四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辯相分第四中無變異品第九   復次無變異義應知。離有六義。合則成三。離有六種者。一無前後際變異。二無染淨異。三無生異。四無轉異。五無依住異。六無滅異。言無前後際變異者。如佛為海智菩薩說。解節經偈言。  客塵相應故  有自性德故  如前後亦爾  是無變異相   復次釋不淨位中。有九種客塵。非所染污故不淨。淨位中。常樂我淨四德。及如來恆沙功德。恆相應故。故說如來性前後無變異。若略說一切煩惱客塵。凡有九種。一者隨眠貪慾煩惱。二隨眠瞋。三隨眠癡。四貪瞋癡等極重上心惑。五無明住地。六見諦所滅。七修習所滅。八不淨地。九淨地惑。若煩惱在世間離欲眾生相續中。為不動業增長家因。能生色無色界。為出世無分別智所滅。是名隨眠欲瞋癡等三毒。   釋曰。言煩惱在者有二。一有體說在。二無體。約因在故說在。言體在者。即見諦。隨眠未得治道故言在。約因在者。即思惟隨眠。已得治道故。以思惟用見諦為因。思惟雖滅。由有見諦。為思惟因故言因在。思惟必由見諦而生。若除思惟因。有根本見諦惑在。後更能生思惟之惑故。言思惟因在。不動業增長家因者。一思惟能成業。二見諦能得果。何以故。斷思惟盡。業不成故。斷見諦盡。不感果故。故說不動業。為增長家因。能生色無色界故。為出世無分別智所滅者。有二種滅。一者性滅。二治道滅。一性滅者有二。謂唸唸滅。及相違滅。相違滅又有二種。一等類相違。如貪違瞋等。二不等類相違。如正思惟違欲瞋等。是名性滅。二治道滅者。有二種。一通二別。通道者。謂觀真如。滅三界煩惱。二別道者。如不淨觀等。能滅貪瞋等煩惱。如苦諦觀。滅苦諦惑。不滅集諦惑故。名隨眠欲瞋癡等。四三毒極重上心惑者。有諸煩惱在欲行眾生相續中。為罪福兩行增長家因。但生欲界修不淨觀等所破。是名貪瞋癡極重上心煩惱。五無明住地惑者。在阿羅漢相續中。為無流業生家因。能生意所生身。為如來菩提所破。是名無明住地惑故。阿羅漢約安立諦觀能破諸煩惱。此無明住地。非安立諦觀所能破故。猶在羅漢相續中。為無流業生家因。無流業生家因者。流有三義。一者流入三界生死。二者退失。如失欲界流往色界。或失色界流下欲界。則隨生死不定一處故名為流。三者流脫功德善根失戒定慧。譬如破塘水則不住。無此三流故名無流。業者作意為義。此意業能生四種生死。如來菩提破者。如來菩提非安立諦觀。是名如來菩提。因此道故。能滅此惑故。名無明住地。六見諦所滅惑者。有二種學人。一凡夫。二聖人。此惑在學道凡夫相續中。無始已來未曾見理。因初出世聖道所破名為見諦。   釋曰。學道凡夫相續中者。若小乘則從煖頂忍世法。此四是學道凡夫位。見諦隨眠其未能滅故言在中。無始時節未見者。從無始以來迄至此道所未曾見安立聖諦故言未曾得見。初出世聖道所破者。始自苦法忍初念之道。能破煩惱名為見諦。自此後去並屬思惟。平等觀者。有利有鈍。若利根人。於一念中則等觀四諦。八十八惑一時俱斷。皆名見諦。若鈍根人。於次第觀者。則初念觀苦。不見餘三諦。但斷苦下四諦。名為見諦。餘未斷者。皆屬思惟。是名見諦所滅惑。若大乘則十信等諸位。聖人者。初地以上。七修道所滅惑者。在學道聖人相續中。昔已曾見出世聖道所破。是名由修道所滅惑。八不淨地。惑者。在未究竟行菩薩相續中。對障菩薩七地為無相無功用道所破對障故。   釋曰。七地者即前七地已還故無相無功用道者。即八地以上無相者。即真如境。無功用者。即自然昇進道。是名不淨地惑。九淨地惑者。在究竟行菩薩相續中。能障八地以上三地。譬金剛定慧所破。言究竟者。八地以上見境皆周。無更別境所未見者故名究竟。但方便由有淺深故。諸地為別故。分別煩惱有此九種。約此煩惱立眾生有四種。一凡夫。二羅漢。三有學。四菩薩。此四種眾生。依無流界。由四煩惱故不淨。第一眾生由四煩惱故不淨。第二眾生由一煩惱故不淨。第三眾生由兩煩惱故不淨。第四眾生由兩煩惱故不淨。第一凡夫由四惑者。前三是隨眠貪瞋癡等。後一即上心煩惱。由此四故不淨。二由一惑者。即羅漢由無明住地故不淨。三由二惑者。謂見諦思惟。即有學聖凡夫學道。凡夫由見諦煩惱故不淨。有學聖人由思惟煩惱故不淨。是名由二惑。四由二惑者。謂淨不淨。即是從初地已上至七地菩薩。由不淨地惑故不淨。若從八地已上三地。由淨地惑故不淨。是名由二惑故言不淨。   復次為現此九種煩惱故。立九譬者。一為顯貪慾煩惱故。立蓮花化佛譬。譬如蓮花初開之時。甚可愛樂。後時萎悴。人厭惡之。貪慾亦爾。初依塵成。後依塵壞。故以華譬貪。而華壞時。化佛出世。如貪覆法身。二為瞋煩惱故以蜂為譬者。如蜂若為他所觸。放毒螫人。瞋亦如是。若心起瞋。即能自害。復能害他。而有甘蜜。即譬法身。為瞋所覆故。三為無明惑故。立穀中粳糧譬。譬如白米。為糠所覆。不得受用。法身亦爾。為無明□所隱覆故不得現。四為上心三種煩惱。立金墮不淨譬。譬如淨潔金寶為糞所塗。違逆人心。離欲之人亦復如是。為上心煩惱違逆其意。故說此譬。法身本淨為上心惑所覆故言不淨。五為顯無明住地故。立貧女寶藏譬。譬如貧女宅中地下有金寶藏。為地覆故。受貧窮苦。二乘亦爾。為無明所覆不見佛果故。受四種生死之苦。六為顯見諦惑。立菴羅樹子譬。譬如菴羅子生芽之時。必破其皮。然後得出。皮譬見諦。芽譬法身。見諦亦爾。初見真理。即破此惑。法身顯現故。七為顯思惟惑故。立弊帛裹金寶譬。譬如敗衣不堪服用。身見真實先來已破。聖道對治數數習故。思惟煩惱無復勢力。譬彼敗衣金如法身。為思惑所障。八為顯不淨地惑。立貧女懷王子譬。譬如轉輪王子在貧女腹中。胎不能污。七地以還。煩惱亦爾。雖名煩惱。而有三德。一者無染濁智慧慈悲所含養故。二者無過失以不損自他故。三者無量功德能成熟佛法及眾生故。若長煩惱即成凡夫不能成熟佛法。若斷煩惱。即成二乘不能成熟眾生。九為顯淨地惑故。立摸中金像譬。譬如鑄金像未開摸時像已成熟。水等諸物不能破唯斧等乃能破故。八地以上惑亦如是。唯金剛心能破究竟故。因三種自性為顯心清淨界。名如來藏。故說九種如蓮花等譬。三種自性者。一者法身。二如如。三佛性。合此九譬為三。初三譬法身。次一譬如如。後五譬佛性。雲何如此明。諸佛法身有二種。一正得。二正說。言正得法身者。最清淨法界。是無分別智境。諸佛當體。是自所得法。二正說法身者。為得此法身清淨法界正流從如所化眾生識生。名為正說法身。正說法身又有二種。一深妙。二粗淺。為安立此二道理。一深妙者。為安大乘道理。二粗淺。為二乘人說此道理。復次第一義諦為安立菩薩甚深法藏。約真俗二諦。安立二乘十二部等種種法藏。   釋曰。一正得法身者。體是真如。世間無物可為譬者。故還取花中佛像為譬。二正說深妙法身者。以真如一味故。故取蜂家蜜為譬。三粗淺正說法身者。以顯真俗種種義味故。故取糠中米為譬。由此三譬顯諸佛正得法身正說法身。是三法身遍滿攝藏一切眾生界無餘故。故經說無一眾生出如來法身外者。如無一色出虛空外者故。次金墮不淨一譬。譬如如者如如有三義故。取金為譬。一者性無變異。二者功德無窮。三者清淨無二。自性亦如。無變異故。功德亦如。無增減故。清淨亦如。無染污故。故曰如如是真如。如在一切邪定聚及一闡提諸眾生中本無差別。若至客塵滅後說名如來藏。故說一切眾生為如來藏。能藏如來不得顯現。為顯此清淨無二故。佛說此經。文殊師利諸佛已出離於我取根本。由此自性清淨。應一切眾生清淨。是自性清淨與眾生清淨無有二故。為顯此如故說金寶譬。後五譬佛性者。佛性有二種。一者住自性性。二者引出性。諸佛三身。因此二性故得成就。為顯住自性故。說地中寶藏譬。此住自性佛性者。有六種德故如寶藏。一者最難得。佛性亦爾。於無數時節。起正勤心。因福德智慧滿足莊嚴。方始顯現故。譬如意寶藏。由勝因乃感。二者清淨無垢。由佛性與煩惱不相染故。是故譬如意寶。不為不淨所污。三者威神無窮。明六神通等功德圓滿故。如意寶亦爾。隨意能辦故說寶藏譬。四者能莊嚴一切世間功德善根。於一切處相稱可故。如意寶亦爾。能為世間種種莊嚴具。五者最勝。於一切法中無與等故。亦如如意寶。物中最勝故。說寶藏為譬。六者八種世法中無有變異。為十種常住因故。真寶亦爾。雖燒打磨不能改其自性故。取寶藏以譬住自性佛性。二者引出佛性。從初發意。至金剛心。此中佛性名為引出。言引出者。凡有五位。一能出闡提位。二能出外道位。三出聲聞位。四出獨覺位。五出菩薩無明住地位。此法身能破煩惱□。其體顯現故。第六說菴羅樹芽為譬。如彼樹芽。能破皮肉。得出生為大樹王故。說引出佛性。如菴羅樹芽能生大樹王故。為約此兩因故。佛說三身果。一者因住自性佛性故說法身。法身有四種功德。是故第七說敗帛裹真金譬。四功德者。一自性有。如金本有。非所造作。二清淨。如金本淨塵垢不能染污。三為一切功德所依處。如金能感種種貴物故。四平等所得。謂一切眾生並同應得。如金無的主眾人共有。隨其功力修者即得。故說法身猶如真金。二者因引出佛性故說應身。應身有四種功德。是故第八說如貧賤女人有轉輪王胎。四功德者。一依止。依止者。三十七道品。是所依止。二者正生。謂欲得應得。即是未知欲知根。三者正住。謂正得。即是知根。四正受用。即知已根。合此四義。名為應身。如胎中轉輪王子。亦有四義。一以宿業為依止。二未得王位欲得如初生。三正得王位如住。四得已不失如受用。是故應身以胎中轉輪王為譬。三者因引出佛性。復出化身。化身者。有三事。一有相。如水中月。以影相為體故。二由功力。以宿願所作故。三有始有終故。第九立摸中佛像為譬。   釋曰。三義者。一有相貌。譬如月影。但似而不真實。化身亦爾。非實體故。二由人工造作者。譬化身宿願所起。三明有始有終者。譬化身隨緣變化故能有始有終。復次以三義故。顯此三身。初甚深義。顯於法身。甚深者。體微細故。故此法身具足五相五種功德。五相者。一者無為相。離生老等四相過失故。二者無一異相。真與俗諦不一不異。復有二種。一約法辯。二就人論。約法辯不一不異者。為真通故。不可言異。以俗別故。不得言一。如螺白色。螺之與色不一不二。若言異者。見取螺白色時。不應得於螺解。若言一者。不應有香味觸異。但應是色。二約人論真俗不一不異者。若真與俗一。凡人見俗則應通真。若通真者。應是聖人。以不見真故。故知不一。若言異者。聖人見俗不應通真。若不通真。即是凡夫。以聖人見故。不得為異。是故不一不異。三離二邊相者。有六種中道故。能出離六種二邊。何者為六。一者執可滅滅。二者執可畏畏。三者執可執執。四者執正與邪。五者執有作無作。六者執不生同生一。執可滅與滅者。有人謂言。一切諸法畢竟可滅。是名一邊。畢竟滅盡。是名為空。復是一邊。因此二邊偏執。而生怖畏。為離此二邊偏執故。佛說諸法不有故。非可滅。不無故非不滅。非滅非不滅。是名中道。故佛立虛空譬。所以寶頂經雲。迦葉。譬如有人怖畏虛空。椎胸叫呼。作如是言。善友。汝等為我除此虛空。除此虛空。迦葉。於汝意雲何。此空為可除不。迦葉言。不可世尊。佛言。迦葉。若有如是沙門婆羅門怖畏性空。我說是人失心狂亂。所以者何。迦葉。一切諸法並是說空方便。若畏此空。雲何不畏一切諸法。若惜諸法。雲何不惜此空。問曰。此經為顯何義。答曰。為示一切諸法本性非有故說法空非關法滅。然後得空。故於空性不應生怖。是名離可滅滅。二邊顯非能滅所滅中道二執可畏畏。二邊者。以分別性所起色等六塵執為實苦。是為一邊生怖畏心。復為一邊此是因依他性執分別性於中計有實苦。而生怖畏。為離此二邊偏執欲顯中道故。佛以畫師為譬。迦葉。譬如畫師作羅剎像。像甚可畏。畫師見像。自生怖畏。覆面不敢看。失心顛狂。迦葉。如是凡夫由自所作色等諸塵。流轉生死。於如是法不能通達如實道理。此譬為顯何義。為明色等諸塵非是實有但以妄想分別所作。如彼畫師自分別作羅剎惡像。見還生怖。是人亦爾。自於空中。而生怖畏。   釋曰。初一譬約聲聞小乘說。此第二譬約大乘說。雲何如此以小乘人。於真如中不數習故。故生怖畏。大乘人能數數習空故不生畏。如師子子。聞師子吼。不生怖畏。若不了分別。依他二性執為實有。故被染污。三可執執二邊者。分別可執與能執以為實有。為離此二邊故。經中佛以幻師為譬。迦葉。譬如幻師作諸幻像。所作虎等還食幻師。迦葉。如是觀行比丘。隨觀一境。顯現唯空故。實無所有。虛無真實。雲何能得離此二邊由依意識生唯識智。唯識智者。即無塵體智。是唯識智若成。則能還滅自本意識。何以故。以塵無體故。意識不生。意識不生故。唯識自滅故。意識如幻師。唯識智如幻虎。以意識能生唯識故。唯識觀成。還能滅於意識。何以故。由塵等無故。意識不生。譬如幻虎還食幻師。如提婆法師說偈言。  意識三有本  諸塵是其因  若見塵無體  有種自然滅   四邪正二邊者。正者通達位中真實觀行分別為正。未通達前分別為邪。為離此二邊故。以兩木生火為譬如經中說。迦葉。譬如二木相揩即能生火。火生之時。還自燒木。如是正相真實觀行。與邪相治生聖智根。智根若成還除邪正二分別故。譬如火生還燒兩木。兩木若盡。火亦無依。邪正不二故言中道。五有作無作二邊者。有作者。有人執言。欲修智慧。必先作意。然後事成。無作者。有人執言。智慧無事無能。何以故。由解惑相對由解生故。惑自然滅。非解能除故。說智慧無事無能。為離此二。是故立於油燈為譬。如經迦葉。譬如燃燈。燈光既起。黑暗即滅。而彼燈光雖不作意。言能滅暗。暗由我滅。而必因於光起。暗方得滅。是故燈光雖不作意。不無事能。智慧亦爾。不作是意我能滅惑。而亦非不由智慧生。惑便除滅。故知智慧不無事能。若說作意。我能滅惑。是名增益。即有作邊。若說智慧起時。無明自滅。不由智慧。是名損減。即無作邊。為離此二邊故。說智慧生不作意。作不作意。非作故不增。非不作故不減。是名中道。六不生同生。二邊者。一不生執者。譬如凡夫相續中。煩惱恆起。未曾生道。由惑礙故。未來亦爾。故知永不解脫。即是一邊。二同生者。明諸惑於無始長時本有。若對治道與惑同時起者。可能滅惑。若道始生。此道力弱。不能滅惑。故知永不解脫。為離此二邊。是故佛說第二燈譬。迦葉。如嶮暗山巖及廟堂房舍。無數千年暗在其中。未曾有人燃燈照了。設有人能於中燃燈得成以不。答言。得成。迦葉。此中諸暗得作念言。我住此已久。我今不去是暗能作此意以不。不可世尊。何以故。燈光既成不得不去。迦葉。如是煩惱及業。從無數劫來。在眾生相續中。若能生一念正思惟者。則久劫煩惱悉皆自滅。迦葉。是燈光者。即譬聖無分別智。黑暗者。即譬眾生煩惱業。由此燈譬。破道不生執。何以故。以道依因緣生故。若因緣未合。道不得生。因緣具者。道即得生。由如燃燈後方暗滅。暗滅譬者。破同生執。以暗分羸弱故可滅。是無顛倒境界故。以白淨最強有真實境無顛倒故。是名離六種二邊。顯六種中道。四離障相者。障有三種。一煩惱障。能離此障。得慧解脫阿羅漢。二禪定障。由離此障故得俱解脫阿羅漢。及獨覺等。三一切智障。是菩薩道所破。離此障故。得成正覺。如來法身在三位中。雖有三障。非所染污。五法身界清淨相者。凡有四譬譬各四義。初四義者。法身不改如金。如如清淨如水。第一義諦無相如空。大般涅槃顯了如覺。二四義者。神通轉變如金。慈悲潤澤如水。自性不捨眾生如空。般若解淨如覺。三四義者。因本清淨無染如金。勝道洗浣如水。解脫無累如空。果體顯現如覺。四四義者。樂性利益如金。淨體清潔如水。常德無壞如空。我義無著如覺。   問曰此五相各顯何義。答曰。初無為相者為顯種類義。何以故。如來法身以無為為種類相故。二無別異者。為顯相義。明如來相者應知。不一不二為相故。三離二邊相者。為顯足趺義。足者即菩薩一切聖道。趺者聖道所依止處。捨離二邊。能依中道之理。得至法身故。四離一切障相者。為顯法身功德無諸染污智障永度故。五清淨法身相者。顯法身果無垢澄寂故。復次五相次第義應知。初無為相者。顯常住。二無別異相者。顯真實義。三離二邊相者。顯對治義。四離一切障相者。顯解脫義五法界清淨者。顯自性清淨義。如是相生亦得從前向後。從後向前故。復次五義次第者。一自性故說無為。二無分別故。說不一不二。三聖智境界故。說離二邊。四自性清淨故。說離一切障。五究竟成就故。說法界清淨。是名五相。復次五德者。一不可量。二不可數。三不可思。四無與等。二究竟清淨。一不可量者。有四義。一由時節久故不可量。二功用大故不可量。三無餘不足故不可量。四無中間故不可量。如佛問舍利弗。汝能如量通達如來功德不。舍利弗言。不能世尊。又問。汝雲何得信如來功德。舍利弗言。我今依聲聞能觀見如來戒等功德。無處不生希有。譬如有人行天園。路見寶莊嚴樹生希有心。我今亦爾。世尊。譬如有人在大城外。見彼諸人出入。無不可憐。作如是計。此城中人。皆應可憐。我亦如是。依聲聞故。能觀如來戒等功德。無非希有。以信知故。二不可數者。是不可量功德。為一為多。其數無窮。過恆沙數。如馬先行經中說偈。  若人有千頭  頭頭有百口  口口百言舌  舌舌百言聲  十力等一分  窮劫說不盡   三不可思者。非覺觀境界故。四無與等者。不與聲聞獨覺菩薩三乘等共得故。五究竟清淨者。無明住地永滅無餘故。是名法身五德。復次應身者。勢用廣大故。此身本有三德。一大般若。二大禪定。三大慈悲。大般若者。無分別聖智是其體相。大禪定者。無作意是其體相。已離出入意故。大慈悲者。能拔能救。是其體相。如眾生意令得圓滿故須此三。一為法樂。二為六通。三為拔濟。是故大悲為拔三惡道苦。安置人天大定。能顯六通。令生信樂。般若為受法樂。能成熟解脫。是名應身。復次化身者。大悲為本。禪定為變現。般若能令有五種能。一令生厭怖。二令入聖道。三令捨昔執。四令信樂大法。五令受大菩提記。此三大法在因地中。熏修如如。安立本願。由此本願。至道後時。隨於三身。能作利益眾生之事。是故出現五濁世中。事有十四。一現本生事。二現生兜率天。三從天下處中陰。四入胎。五出胎。六學技能。七童子遊戲。八出家。九苦行。十詣菩提樹。十一破魔軍。十二成佛。十三轉法輪。十四般涅槃。此十四事。現五濁世。至眾生盡。此十四事為五因緣。一為說無常苦無我空涅槃寂靜。由此正說音聲。能令眾生於三有中而生怖畏。二生怖畏已。令入二乘聖道。三入聖道已。生究竟涅槃心。為破如此增上慢心故。說大乘法花等真實法教。令諸眾生捨本所執。攝取慈悲般若方便。四攝已。於無上乘中而成熟之。五成熟已。授其無上菩提道記。是名化身事。復次依此三身隨一。一身各有一德。法身微細故。甚深是其德。應身威神具足故。廣大是其德。化身能濟度凡夫等諸眾生故。和善是其德。復次此三身者。恆能生起世間利益等事故說常住。常住者。依十種因緣。十者。一因緣無邊。二眾生界無邊。三大悲無邊。四如意足無邊。五無分別智無邊。六恆在禪定無散。七安樂清涼。八行於世間八法不染。九甘露寂靜遠離死魔。十本性法然無生無滅。一因緣無邊故常者。無量劫來。捨身命財。為攝正法。正法既無邊際無窮無盡。還以無窮之因感無窮果。果即三身故得是常。二眾生無邊故常者。初發心時。結四弘誓。起十無盡大願。若眾生不可盡。我願無盡。眾生若盡。我願乃盡。眾生既其無盡。是故化身常在世間。教導眾生無有窮盡。三大悲無邊故常者。若諸菩薩分有大悲。尚能恆救眾生。心無齊限。久住生死。不入涅槃。何況如來眾德圓滿。常在大悲。救拔恆恩。豈有邊際。是故言常。四四如意無邊故常者。世間有得四神足者。尚能住壽四十小劫。何況如來為大神足師而當不能住壽自在億百千劫廣化眾生。是故名常五無分別慧無邊故常者。遠離生死涅槃二執。一向與第一義諦相應。不動不出故知是常。六恆在禪定故常者。世間有人得禪定者。尚能不為水火燼溺刀箭所傷。何況如來。常在禪定。而應可壞。是故名常。七安樂清涼故常者。安樂即是金剛心。能除無明住地最後念無常苦。以無苦故。故名安樂。佛果顯成故名清涼。是解脫道故名為常。八行於世間八法不染故常者。佛身雖復在於道前。生死相應而不為彼煩惱所染無妄想緣。故是常住。九甘露寂靜遠離死魔故常者。甘露令人長仙不死。金剛之心。能除無明最後念惑故。得佛果常樂。常樂故寂靜。寂靜故遠離死魔。離死魔故是常住法。十性無生滅故是常者。法身非本無今有。本有今無。雖行三世。非三世法。何以故此是本有非始今有。過三世法。是故名常。   問曰。佛說大乘諸經。一向皆言顯諸法空如雲夢幻。煩惱能障故以雲為譬。一切諸業不真實故。以夢為譬。一切五陰果報煩惱業所起故。故以幻為譬。前說此經。顯於此義。雲何更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答曰。已如初說五種功德。除五過失。明有佛性。是故言有。復次此九種譬為顯佛性有五義應知。五義者。一真實有。二依方便則可得見。三得見已功德無窮。四無初不應相應□。   釋曰。無初者。謂煩惱業報並皆無始。故言無初。不應者。由此三故違逆法身。故言不應。相應者。由依法身得起此三。故說相應。□者。此三能藏法身。故名為□。五無初相應善性為法者。   釋曰。無初者。以性得般若大悲禪定法身並本有故。故言無初體用未曾相離。故言相應。是名無初。相應善性為法者。法身自性無改。由般若故性有威德。由禪定故性能潤滑。由大悲故。故稱善性為法。如是九譬。釋無前後際變異義竟。二無染淨變異者。法身不為生死陰界入等所污故言無染。非智數所作故言無淨。三無生變異者。法身無生故非起成。非起成故。非是始有。不論變異。四無老變異者。法身無動轉故。無所改異故言無老。五無依住變異者。若法有依有住。即有變異。法身不由他故。無依無所的在故言無住。六無滅變異者。法身常住。不可破壞故。言無滅變異。是名無變異。六種別義究竟。復次合六為三者。一前後寂靜。謂無前後際異。二無流即無染淨異。三無為謂無四相生住滅等故。無有變異。是故一切妄想諸法有三變異。一果報盡故變異。二對治所破故變異。三剎那唸唸滅故變異。法身不爾。離三過失故一前後寂靜故。無果報盡變異。二無流故。無對治破變異三非有為法故。無唸唸壞變異故。名無變異。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無差別品第十   復次無差別義應知。無差別者。此如來性已至極清淨位。若略說。是無流界中。約如來性有四義。因此四義故立四名。約於四人。顯以四德。四義者。一者一切佛法前後不相離。二者一切處皆如。三者非妄想倒法。四者本性寂靜。   釋曰。一切佛法前後不相離者。如勝鬘經說。世尊。如來藏不空過恆沙數等不相離不捨智不可思惟諸佛功德故。知如來藏由如來功德故不空。不空者。即明佛具足一切功德故。此性一切處皆如者一切諸法無自性故。如無上依經說。一切眾生有陰界入。勝負種類內外所現。無始時節相續流轉。法然所得至明妙善。以是義故。故知一切處皆如。非妄想顛倒法者。如解節經中說。佛告無盡意菩薩。善男子。如來性者。是真實諦。若如來出世。及不出世。性相常然。非虛妄法。由此經故。知無妄想倒法名真實諦。本性寂靜者。如文殊師利遍行經說。佛言。文殊師利諸佛如來本性。自般涅槃不生不滅。以是義故。故知本來自性寂靜。復次立四名者。一由佛法不相離故。說名法身。二由性一切處如。故名如來。三由無虛妄顛倒故。名真實諦。四由本來寂靜故。名般涅槃。是四義四名。於如來性。無有差別故。說無差別相。復次約四人者。一者非身見眾生境界。由此真性是邪執對治故。為身見人。說名法身。   問曰。雲何對此人以真如名法身。   答曰。是諸凡夫色等諸陰無有此性。強橫執有我及有我所。由此人法二執染污其心。身見滅處是甘露界。不能信樂。何能通達如來法界。若見此界身見執滅雖復身見已除未除此界恆爾。是故此界乃名真身。凡夫所執既非真實故。不俱在不得名身。為對如是身見凡夫立名為身。二者對顛倒人。說名如來。顛倒人者。謂二乘人。如來常住應修應行而翻倒修無常想等。何以故。此修依於虛妄境起。故名倒修。樂我淨等亦復如是。由倒行故。一切二乘不能進修得與如來道果相稱。是故常等真如非其境界。此真如者。不如無常等。世間對治故。此真如非如中有如無非如。亦如二乘如者。是非如中如。無非如中非如。雲何如此二乘之人。約虛妄觀無常等相以為真如。此虛妄觀唯因中有。果地則無。是故此如或成或壞。因中則成。果地則壞。菩薩如者離於虛妄。約真性以觀真故。如此如於因果中二處無異故。唯成不壞。是故二乘人如逐其定滅去而不來。菩薩如者。因果恆有。去來不異。捨因到果。故稱如去。從果出用。故曰如來。是故如來非二乘境界。故對二乘立如來名。三者對散動心人說名真諦。真如者。是無增減法。散動心人者。始行大乘菩薩。迷如來藏有二種人。一者唯信。滅除諸法。名之為空。一切諸法。未分析時。是名為有。若分析竟。乃名為空。二者謂有實法。名之為空。我今應修應得。此二人者迷如來藏。前則執無故迷。後人執有故迷。如來藏者。道理何相。如偈說言。  無一法可損  無一法可增  應見實如實  見實得解脫  由客塵故空  與法界相離  無上法不空  與法界相隨   如來性者。自清淨故。能染客塵者。自性空故。故言無一法可損。真如者。與清淨因不相離。過恆沙數等不捨智不可思惟。諸佛功德恆相應故。故言無一法可增。若法無因此無法觀真如空。以餘法有故。觀如不空。故言真如。亦空不空。何以故。以離增減二邊故。無一法可損故是空。無一法可增故非空。若作是觀名真實觀。故得遠離增減二邊為始行菩薩。不能得見此藏理故。為對此人說真實諦。從初地至十地是其境界觀於此理。行十地行。是故非關始行境界。四者對十地菩薩。說名涅槃。唯佛一人能得涅槃。餘諸菩薩不能至故。如勝鬘經說。世尊。由得涅槃故。世尊。成就如來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得一切無量不可思惟究竟清淨諸佛功德。是故涅槃四種功德無差別相。復次四功德者。一一切功德。二無量功德。三不可思惟功德。四究竟清淨功德。由得涅槃故成如來。是故如來與於涅槃。無有差別。何以故。若離佛者。無得涅槃。若離涅槃。無得佛故。   釋曰。功德者。初一切功德。即是第八不動地位。無分別。無穿漏。無中間。自然成。菩薩聖道恆相應故。諸佛如來無流界中一切功德皆得成就。二無量功德者。是第九善慧地位。無數禪定陀羅尼門海。能攝無量功德智所依止故。無量功德皆得成就。三不可思惟功德。是第十法雲地位。一切如來祕密法藏證見明瞭智慧所依故。故不可思惟皆得成就。四究竟清淨者。一切惑及習氣一切智障已滅盡故。由滅盡智障故究竟清淨。功德圓滿。成就涅槃。與此四功德相攝不相離故。唯佛得涅槃。餘人未得。是故如來性於此四義四名四人四德無有差別。故言無差別德。以是因緣。此自性等十相。為顯三義。一顯本有不可思議竟界。二顯依道理修修行可得。三顯得已能令無量功德圓滿究竟。故造斯論。   佛性論卷第四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1 究竟一乘寶性論   No. 1611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第一   後魏中印度三藏勒那摩提譯   教化品第一  我今悉歸命  一切無上尊  為開法王藏  廣利諸群生  諸佛勝妙法  謗以為非法  愚癡無智慧  迷於邪正故  具足智慧人  善分別邪正  如是作論者  不違於正法  順三乘菩提  對三界煩惱  雖是弟子造  正取邪則捨  善說名句義  初中後功德  智者聞是義  不取於餘法  如我知佛意  堅住深正義  如實修行者  取同於佛語  雖無善巧言  但有真實義  彼法應受持  如取金捨石  妙義如真金  巧語如瓦石  依名不依義  彼人無明盲  依自罪業障  謗諸佛妙法  如是諸人等  則為諸佛呵  或有取他心  謗諸佛妙法  如是諸人等  則為諸佛呵  為種種供養  謗諸佛妙法  如是諸人等  則為諸佛呵  愚癡及我慢  樂行於小法  謗法及法師  則為諸佛呵  外現威儀相  不識如來教  謗法及法師  則為諸佛呵  為求名聞故  起種種異說  謗法及法師  則為諸佛呵  說乖修多羅  言是真實義  謗法及法師  則為諸佛呵  求利養攝眾  誑惑無智者  謗法及法師  則為諸佛呵  佛觀如是等  極惡罪眾生  慈悲心自在  為說法除苦  深智大慈悲  能如是利益  我說不求利  為正法久住   究竟一乘寶性論佛寶品第二  佛體無前際  及無中間際  亦復無後際  寂靜自覺知  既自覺知已  為欲令他知  是故為彼說  無畏常恆道  佛能執持彼  智慧慈悲刀  及妙金剛杵  割截諸苦芽  摧碎諸見山  覆藏顛倒意  及一切稠林  故我今敬禮   究竟一乘寶性論法寶品第三  非有亦非無  亦復非有無  亦非即於彼  亦復不離彼  不可得思量  非聞慧境界  出離言語道  內心知清涼  彼真妙法日  清淨無塵垢  大智慧光明  普照諸世間  能破諸曀障  覺觀貪瞋癡  一切煩惱等  故我今敬禮   究竟一乘寶性論僧寶品第四  正覺正知者  見一切眾生  清淨無有我  寂靜真實際  以能知於彼  自性清淨心  見煩惱無實  故離諸煩惱  無障淨智者  如實見眾生  自性清淨性  佛法僧境界  無閡淨智者  見諸眾生性  遍無量境界  故我今敬禮   問曰。依何等法有此三寶。答曰。偈言。  真如有雜垢  及遠離諸垢  佛無量功德  及佛所作業  如是妙境界  是諸佛所知  依此妙法身  出生於三寶   究竟一乘寶性論一切眾生有如來藏品第五   問曰。雲何得知一切眾生有如來藏。答曰。偈言。  一切眾生界  不離諸佛智  以彼淨無垢  性體不二故  依一切諸佛  平等法性身  知一切眾生  皆有如來藏   又復略說偈言。  體及因果業  相應及以行  時差別遍處  不變無差別  彼妙義次第  第一真法性  我如是略說  汝今應善知   此偈明何義。偈曰。  自性常不染  如寶空淨水  信法及般若  三昧大悲等  淨我樂常等  彼岸功德果  厭苦求涅槃  欲願等諸業  大海器寶水  無量不可盡  如燈明觸色  性功德如是  見實者說言  凡夫聖人佛  眾生如來藏  真如無差別  有不淨雜淨  及以善淨等  如是次第說  眾生菩薩佛  如空遍一切  而空無分別  自性無垢心  亦遍無分別  如虛空遍至  體細塵不染  佛性遍眾生  諸煩惱不染  如一切世間  依虛空生滅  依於無漏界  有諸根生滅  火不燒虛空  若燒無是處  如是老病死  不能燒佛性  地依於水住  水復依於風  風依於虛空  空不依地等  如是陰界根  住煩惱業中  諸煩惱業等  依不善思惟  不善思惟行  住清淨心中  自性清淨心  不住彼諸法  陰入界如地  煩惱業如水  不正念如風  淨心界如空  依性起邪念  念起煩惱業  依因煩惱業  能起陰界入  依止於五陰  界入等諸法  有諸根生滅  如世界成壞  淨心如虛空  無因復無緣  及無和合義  亦無生住滅  如虛空淨心  常明無轉變  為虛妄分別  客塵煩惱染  菩薩摩訶薩  如實知佛性  不生亦不滅  又無老病等  菩薩如是知  得離於生死  憐愍眾生故  示現有生滅  佛身不變異  以得無盡法  眾生所歸依  以無邊際故  常住不二法  以離妄分別  恆不執不作  清淨心力故  法身及如來  聖諦與涅槃  功德不相離  如光不離日   究竟一乘寶性論無量煩惱所纏品第六  萎花中諸佛  眾蜂中美蜜  皮糠等中實  糞穢中真金  地中珍寶藏  諸果子中芽  朽故弊壞衣  纏裹真金像  貧賤醜陋女  懷轉輪聖王  焦黑泥模中  有上妙寶像  眾生貪瞋癡  妄想煩惱等  塵勞諸垢中  皆有如來藏  花蜂糠糞穢  地果故弊衣  貧賤女泥模  煩惱垢相似  佛蜜實真金  寶牙金像王  上妙寶像等  如來藏相似   問曰。華佛譬喻為明何義。答曰。言萎華者喻諸煩惱。言諸佛者喻如來藏。偈曰。  功德莊嚴佛  住於萎華中  淨天眼者見  去花顯諸佛  佛眼觀自法  遍一切眾生  下至阿鼻獄  具足如來藏  自處常住際  以慈悲方便  令一切眾生  遠離諸障礙  如朽故華中  有諸佛如來  天眼者見知  除去萎華葉  如來亦如是  見貪煩惱垢  不淨眾生中  具足如來藏  以大慈悲心  憐愍世間故  為一切眾生  除煩惱花葉   問曰。蜂蜜譬喻為明何義。答曰。言群蜂者喻諸煩惱。言美蜜者喻如來藏。偈言。  上妙美味蜜  為群蜂圍遶  須者設方便  散蜂而取蜜  如來亦如是  以一切智眼  見諸煩惱蜂  圍遶佛性蜜  以大方便力  散彼煩惱蜂  顯出如來藏  如取蜜受用  猶如百千億  那由他諸蟲  遮障微妙蜜  無有能近者  有智者須蜜  殺害彼諸蟲  取上味美蜜  隨意而受用  無漏智如蜜  在眾生身中  煩惱如毒蟲  如來所殺害   問曰。糠實譬喻為明何義。答曰。言皮糠者喻諸煩惱。言內實者喻如來藏偈言。  穀實在糠中  無人能受用  時有須用者  方便除皮糠  佛見諸眾生  身有如來性  煩惱皮糠纏  不能作佛事  以善方便力  令三界眾生  除煩惱皮糠  隨意作佛事  如稻穀麥等  不離諸皮糠  內實未淨治  不任美食用  如是如來藏  不離煩惱糠  令一切眾生  煩惱所飢渴  佛自在法王  在眾生身中  能示以愛味  除彼飢渴苦   問曰。糞金譬喻為明何義。答曰。糞穢譬喻者諸煩惱相似。真金譬喻者如來藏相似偈言。  如人行遠路  遺金糞穢中  經百千歲住  如本不變異  淨天眼見已  遍告眾人言  此中有真金  汝可取受用  佛觀眾生性  沒煩惱糞中  為欲拔濟彼  雨微妙法雨  如於不淨地  漏失真金寶  諸天眼了見  眾生不能知  諸天既見已  語眾悉令知  教除垢方便  得淨真金用  佛性金亦爾  墮煩惱穢中  如來觀察已  為說清淨法   問曰。地寶譬喻為明何義。答曰。地譬喻者諸煩惱相似。寶藏譬喻者如來藏相似。偈言。  譬如貧人捨  地有珍寶藏  彼人不能知  寶又不能言  眾生亦如是  於自心捨中  有不可思議  無盡法寶藏  雖有此寶藏  不能自覺知  以不覺知故  受生死貧苦  譬如珍寶藏  在彼貧人宅  人不言我貧  寶不言我此  如是法寶藏  在眾生心中  眾生如貧人  佛性如寶藏  為欲令眾生  得此珍寶故  彼諸佛如來  出現於世間   問曰。果芽譬喻為明何義。答曰。果皮譬喻者諸煩惱相似。子芽譬喻者如來藏相似。偈言。  如種種果樹  子芽不朽壞  種地中水灌  生長成大樹  一切諸眾生  種種煩惱中  皆有如來性  無明皮所纏  種諸善根地  生彼菩提芽  次第漸增長  成如來樹王  依地水火風  空時日月緣  多羅等種內  出生大樹王  一切諸眾生  皆亦復如是  煩惱果皮內  有正覺子牙  依白淨等法  種種諸緣故  次第漸增長  成佛大法王   問曰。衣像譬喻為明何義。答曰。弊衣譬喻者諸煩惱相似。金像譬喻者如來藏相似。偈言。  弊衣纏金像  在於道路中  諸天為人說  此中有金像  種種煩惱垢  纏裹如來藏  佛無障眼見  下至阿鼻獄  皆有如來身  為令彼得故  廣設諸方便  說種種妙法  金像弊衣纏  墮在曠野路  有天眼者見  為淨示眾人  眾生如來藏  煩惱爛衣纏  在世間險道  而不自覺知  佛眼觀眾生  皆有如來藏  為說種種法  令彼得解脫   問曰。女王譬喻為明何義。答曰。賤女譬喻者諸煩惱相似。歌羅邏四大中有轉輪王身喻者。生死歌羅邏藏中有如來藏轉輪王相似。偈言。  譬如孤獨女  住在貧窮捨  身懷轉輪王  而不自覺知  如彼貧窮捨  三有亦如是  懷胎女人者  喻不淨眾生  如彼藏中胎  眾生性亦爾  內有無垢性  名為不孤獨  貧女垢衣纏  極醜陋受苦  處於孤獨捨  懷妊王重擔  如是諸煩惱  染污眾生性  受無量苦惱  無有歸依處  實有歸依處  而無歸依心  不覺自身中  有如來藏故   問曰。摸像譬喻為明何義。答曰。泥摸譬喻者諸煩惱相似。寶像譬喻者如來藏相似。偈言。  如人融真金  鑄在泥摸中  外有焦黑泥  內有真寶像  彼人量已冷  除去外泥障  開摸令顯現  取內真寶像  佛性常明淨  客垢所染污  諸佛善觀察  除障令顯現  離垢明淨像  在於穢泥中  鑄師知無熱  然後去泥障  如來亦如是  見眾生佛性  儼然處煩惱  如像在摸中  能以巧方便  善用說法椎  打破煩惱摸  顯發如來藏   究竟一乘寶性論為何義說品第七   問曰。餘修多羅中皆說一切空。此中何故說有真如佛性。偈言。  處處經中說  內外一切空  有為法如雲  及如夢幻等  此中何故說  一切諸眾生  皆有真如性  而不說空寂   答曰偈言。  以有怯弱心  輕慢諸眾生  執著虛妄法  謗真如實性  計身有神我  為令如是等  遠離五種過  故說有佛性   究竟一乘寶性論身轉清淨成菩提品第八  淨得及遠離  自他利相應  依止深快大  如彼所為義   初說佛菩提及得菩提方便。偈言。  向說佛法身  自性清淨體  為諸煩惱垢  客塵所染污  譬如虛空中  離垢淨日月  為彼厚密雲  羅網之所覆  佛功德無垢  常恆及不變  不分別諸法  得無漏真智   次說無垢清淨體。偈言。  如清淨池水  無有諸塵濁  種種雜花樹  周匝常圍遶  如月離羅□  日無雲翳等  無垢功德具  顯現即彼體  蜂王美味蜜  堅實淨真金  寶藏大果樹  無垢真金像  轉輪聖王身  妙寶如來像  如是等諸法  即是如來身   次說成就自利利他。偈言。  無漏及遍至  不滅法與恆  清涼不變異  不退寂靜處  諸佛如來身  如虛空無相  為諸勝智者  作六根境界  示現微妙色  出乎妙音聲  令嗅佛戒香  與佛妙法味  使覺三昧觸  令知深妙法  細思惟稠林  佛離虛空相   次說第一義相應。偈言。  如空不思議  常恆及清涼  不變與寂靜  遍離諸分別  一切處不著  離閡粗澀觸  亦不可見取  佛淨心無垢   次說佛法身。偈言。  非初非中後  不破壞不二  遠離於三界  無垢無分別  此甚深境界  非二乘所知  具勝三昧慧  如是人能見  出過於恆沙  不思議功德  唯如來成就  不與餘人共  如來妙色身  清淨無垢體  遠離諸煩惱  及一切習氣  種種勝妙法  光明以為體  令眾生解脫  常無有休息  所作不思議  如摩尼寶王  能現種種形  而彼體非實  為世間說法  示現寂靜處  教化使淳熟  授記令入道  如來鏡像身  而不離本體  猶如一切色  不離於虛空   次說如來常住身。偈言。  世尊體常住  以修無量因  眾生界不盡  慈悲心如意  智成就相應  法中得自在  降伏諸魔怨  體寂靜故常   次說不可思議體。偈言。  非言語所說  第一義諦攝  離諸覺觀地  無譬喻可說  最上勝妙法  不取有涅槃  非三乘所知  唯是佛境界   究竟一乘寶性論如來功德品第九  自利亦利他  第一義諦身  依彼真諦身  有此世諦體  果遠離淳熟  此中具足有  六十四種法  諸功德差別   略說偈言。  佛力金剛杵  破無智者障  如來無所畏  處眾如師子  如來不共法  清淨如虛空  如彼水中月  眾生二種見   初說十力。偈言。  處非處果報  業及於諸根  性信至處道  離垢諸禪定  憶念過去世  天眼寂靜智  如是等諸句  說名十種力   如金剛杵者。偈言。  處非處業性  眾生諸信根  種種隨修地  過宿命差別  天眼漏盡等  佛力金剛杵  能刺摧散破  癡鎧山牆樹   次說四無畏。偈言。  如實覺諸法  遮諸閡道障  說道得無漏  是四種無畏  於所知境界  畢竟知自他  自知教他知  此非遮障道  能證勝妙果  自得令他得  說自他利諦  是諸處無畏   如師子王者。偈言。  譬如師子王  諸獸中自在  常在於山林  不怖畏諸獸  佛人王亦爾  處於諸群眾  不畏及善住  堅固奮迅等   次說佛十八不共法。偈言。  佛無過無諍  無妄念等失  無不定散心  無種種諸想  無作意護心  欲精進不退  念慧及解脫  知見等不退  諸業智為本  知三世無障  佛十八功德  及餘不說者  佛身口無失  若他來破壞  內心無動相  非作心捨心  世尊欲精進  念淨智解脫  知見常不失  示現可知境  一切諸業等  智為本展轉  三世無障礙  廣大智行常  是名如來體  大智慧相應  覺彼大菩提  最上勝妙法  為一切眾生  轉於大法輪  無畏勝妙法  令彼得解脫   次說虛空不相應義。偈言。  地水火風等  彼法空中無  諸色中亦無  虛空無閡法  諸佛無閡障  猶如虛空相  如來在世間  如地水火風  而諸佛如來  所有諸功德  乃至無一法  共餘世間有   次說三十二大人相。偈言。  足下相平滿  具足千輻輪  跟□□□□檢□□□□硫□鍊 手足悉柔軟  諸指皆纖長  鵝王網縵指  臂肘上下□□ 兩肩前後平  左右俱圓滿  立能手過膝  馬王陰藏相  身□□瞪□埤□□□□□駎□ 體相七處滿  上半如師子  威德勢堅固  猶如那羅延  身色新淨妙  柔軟金色皮  淨軟細平密  一孔一毛生  毛柔軟上靡  微細輪右旋  身淨光圓匝  頂上相高顯  項如孔雀王  頤方若師子  髮淨金精色  喻如因陀羅  額上白毫相  通面淨光明  口含四十齒  二牙白踰雪  深密內外明  上下齒平齊  迦陵頻伽聲  妙音深遠聲  所食無完過  得味中上味  細薄廣長舌  二目淳紺色  眼睫若牛王  功德如蓮華  如是說人尊  妙相三十二  一一不雜亂  普身不可嫌   次說如水中月偈言。  秋空無雲翳  月在天及水  一切世間人  皆見月勢力  清淨佛輪中  具功德勢力  佛子見如來  功德身亦爾   究竟一乘寶性論自然不休息佛業品第十  於可化眾生  以教化方便  起化眾生業  教化眾生界  諸佛自在人  於可化眾生  常待時待處  自然作佛事  遍覺知大乘  最妙功德聚  如大海水寶  如來智亦爾  菩提廣無邊  猶如虛空界  放無量功德  大智慧日光  遍照諸眾生  有佛妙法身  無垢功德藏  如我身無異  煩惱障智障  雲霧羅網覆  諸佛慈悲風  吹令散滅盡   次說大乘業喻。略說偈言。  帝釋妙鼓雲  梵天日摩尼  響及虛空地  如來身亦爾   初說帝釋鏡像譬喻。偈言。  如彼毘琉璃  清淨大地中  天主帝釋身  於中鏡像現  如是眾生心  清淨大地中  諸佛如來身  於中鏡像現  帝釋現不現  依地淨不淨  如是諸世間  鏡像現不現  如來有起滅  依濁不濁心  如是諸眾生  鏡像現不現  天主帝釋身  鏡像有生滅  不可得說有  不可得說無  如來身亦爾  鏡像有生滅  不可得說有  不可得說無  如地普周遍  遠離高下穢  大琉璃明淨  離垢功德平  以彼毘琉璃  清淨無垢故  天主鏡像現  及莊嚴具生  若男若女等  於中見天主  及妙莊嚴具  作生彼處願  眾生為生彼  修行諸善行  持戒及佈施  散花捨珍寶  後時功德盡  地滅彼亦滅  心琉璃地淨  諸佛鏡像現  諸佛子菩薩  見佛心歡喜  為求菩提故  起願修諸行   不生不滅者。即是如來。偈言。  如毘琉璃滅  彼鏡像亦滅  無可化眾生  如來不出世  琉璃寶地淨  示現佛妙像  彼淨心不壞  信根芽增長  白淨法生滅  佛像亦生滅  如來不生滅  猶如帝釋王  此業自然有  見是等現前  法身不生滅  盡諸際常住   次說天中妙鼓譬喻。偈言。  天妙法鼓聲  依自業而有  諸佛說法音  眾生自業聞  如妙聲遠離  功用處身心  令一切諸天  離怖得寂靜  佛聲亦如是  離功用身心  令一切眾生  得證寂滅道  於彼戰鬥時  為破修羅力  因鼓出畏聲  令修羅退散  如來為眾生  滅諸煩惱苦  為世間說法  示勝禪定道   一切世間人。不覺自過失。偈言。  聾不聞細聲  天耳聞不遍  唯智者境界  以聞心不染   次說雲雨譬喻偈言。  知有起悲心  遍滿世間處  定持無垢藏  佛雨淨穀因  世間依善業  依風生雲雨  依悲等增長  佛妙法雲雨   依止器世間。雨水味變壞偈言。  譬如虛空中  雨八功德水  到鹹等住處  生種種異味  如來慈悲雲  雨八聖道水  到眾生心處  生種種解味   無差別心。偈言。  信於妙大乘  及中謗法者  人遮多鳥鬼  此三聚相似  正定聚眾生  習氣不定聚  身見邪定聚  邪見流生死  秋天無雲雨  人空鳥受苦  夏天多雨水  燒鬼令受苦  佛現世不現  悲雲雨法雨  信法器能得  謗法有不聞   不護眾生。偈言。  天雨如車軸  澍下衝大地  雹及礔□石  金剛爆火等  不護微細蟲  山林諸果樹  草穀稻糧等  行人故不雨  如來亦如是  於粗細眾生  相應諸方便  般若悲雲雨  諸煩惱習氣  我邪見眾生  如是種類等  一切智不護   為滅苦火。偈言。  知病離病因  取無病修藥  苦因彼滅道  知離觸修等  無始世生死  波流轉五道  五道中受樂  猶如臭爛糞  寒熱惱等觸  諸苦畢竟有  為令彼除滅  降大妙法雨  知天中退苦  人中追求苦  有智者不求  人天自在樂  慧者信佛語  已信者知苦  亦復知苦因  觀滅及知道   次說梵天譬喻。偈言。  梵天過去願  依諸天淨業  梵天自然現  化佛身亦爾  梵宮中不動  常現於欲界  諸天見妙色  失五欲境界  佛法身不動  而常現世間  眾生見歡喜  不樂諸有樂   有現不現。偈言。  從天退入胎  現生有父母  在家示嬰兒  習學諸伎藝  戲樂及遊行  出家行苦行  現就外道學  降伏於天魔  成佛轉法輪  示道入涅槃  諸薄福眾生  不能見如來   次說日譬喻。偈言。  如日光初出  普照諸蓮華  有同一時開  亦有一時合  佛日亦如是  照一切眾生  有智如華開  有罪如華合  如日照水華  而日無分別  佛日亦如是  照而無分別   次第偈言。  日初出世間  千光次第照  先照高大山  後照中下山  佛日亦如是  次第照世間  先照諸菩薩  後及餘眾生   光明輪不同。偈言。  色智身二法  大悲身如空  遍照諸世間  故佛不同日  日不能遍照  諸國土虛空  不破無明闇  不示何知境  放種種諸色  光明雲羅網  示大慈悲體  真如妙境界  佛入城聚落  無眼者得眼  見佛得大利  亦滅諸惡法  無明沒諸有  邪見黑闇障  如來日光照  見慧未見處   次說摩尼珠譬喻。偈言。  一時同處住  滿足所求意  摩尼寶無心  而滿眾生願  自在大法王  同住於悲心  眾生種種聞  佛心無分別   次說響譬喻。偈言。  譬如諸響聲  依他而得起  自然無分別  非內非外住  如來聲亦爾  依他心而起  自然無分別  非內非外住   次說虛空譬喻。偈言。  無物不可見  無觀無依止  過眼識境界  無色不可見  空中見高下  而空不如是  佛中見一切  其義亦如是   次說地譬喻。偈言。  一切諸草木  依止大地生  地無分別心  而增長成就  眾生心善根  依止佛地生  佛無分別心  而增廣成就  佛聲猶如響  以無名字說  佛身如虛空  遍不可見常  如依地諸法  一切諸妙藥  遍為諸眾生  不限於一人  依佛地諸法  白淨妙法藥  遍為諸眾生  不限於一人   究竟一乘寶性論校量信功德品第十一  佛性佛菩提  佛法及佛業  諸出世淨人  所不能思議  此諸佛境界  若有能信者  得無量功德  勝一切眾生  以求佛菩提  不思議果報  得無量功德  故勝諸世間  若有人能捨  魔尼諸珍寶  遍佈十方界  無量佛國土  為求佛菩提  施與諸法王  是人如是施  無量恆沙劫  若復有人聞  妙境界一句  聞已復能信  過施福無量  若有智慧人  奉持無上戒  身口意業淨  自然常護持  為求佛菩提  如是無量劫  是人所得福  不可得思議  若復有人聞  妙境界一句  聞已復能言  過戒福無量  若人入禪定  焚三界煩惱  過天行彼岸  無菩提方便  若復有人聞  妙境界一句  聞已復能信  過禪福無量  無慧人能捨  唯得富貴報  修持禁戒者  得生人天中  修行斷諸障  悲慧不能除  慧除煩惱障  亦能除智障  聞法為慧因  是故聞法勝  何況聞法已  復能生信心  我此所說法  為自心清淨  依諸如來教  修多羅相應  若有智慧人  聞能信受者  我此所說法  亦為攝彼人  依燈電摩尼  日月等諸明  一切有眼者  皆能見境界  依佛法光明  慧眼者能見  以法有是利  故我說此法  若一切所說  有義有法句  能令修行者  遠離於三界  及示寂靜法  最勝無上道  佛說是正經  餘者顛倒說  雖說法句義  斷三界煩惱  無明覆慧眼  貪等垢所縛  又於佛法中  取少分說者  世典善言說  彼三尚可受  何況諸如來  遠離煩惱垢  無漏智慧人  所說修多羅  以離於諸佛  一切世間中  更無勝智慧  如實知法者  如來說了義  彼不可思議  思者是謗法  不識佛意故  謗聖及壞法  此諸邪思惟  煩惱愚癡人  妄見所計故  故不應執著  邪見諸垢法  以淨衣受色  垢膩不可染   問曰。以何因緣有此謗法。答曰。偈言。  愚不信白法  邪見及憍慢  過去謗法障  執著不了義  著供養恭敬  唯見於邪法  遠離善知識  親近謗法者  樂著小乘法  如是等眾生  不信於大乘  故謗諸佛法  智者不應畏  怨家蛇火毒  因陀羅礔□  刀杖諸惡獸  虎狼師子等  彼但能斷命  不能令人入  可畏阿鼻獄  應畏謗深法  及謗法知識  決定令人入  可畏阿鼻獄  雖近惡知識  噁心出佛血  及殺害父母  斷諸聖人命  破壞和合僧  及斷諸善根  以繫念正法  能解脫彼處  若復有餘人  誹謗甚深法  彼人無量劫  不可得解脫  若人令眾生  覺信如是法  彼是我父母  亦是善知識  彼人是智者  以如來滅後  迴邪見顛倒  令入正道故  三寶清淨性  菩提功德業  我略說七種  與佛經相應  依此諸功德  願於命終時  見無量壽佛  無邊功德身  我及餘信者  既見彼佛已  願得離垢眼  成無上菩提◎   ◎論曰。第一教化品。如向偈中已說。應知此論。廣門有十一品。中則七品。略唯一品。初釋一品。具攝此論法義體相。應知偈言。  佛法及眾僧  性道功德業  略說此論體  七種金剛句   此偈明何義。言金剛者。猶如金剛難可沮壞。所證之義亦復如是。故言金剛。所言句者。以此論句。能與證義為根本故。此明何義。內身證法無言之體。以聞思智難可證得。猶如金剛。名字章句以能詮彼理中證智。隨順正道。能作根本故。名為句。此復何義。有二義故。何謂二義。一難證義。二者因義。是名為義。金剛字句應如是知。   又何謂為義。何謂為字。義者。則有七種證義。何謂七義。一者佛義。二者法義。三者僧義。四者眾生義五者菩提義。六者功德義。七者業義。是名為義。是故經言。又第一義諦者。所謂心緣尚不能知。何況名字章句故。所言字者。隨以何等名字。章句。言語。風聲。能表。能說。能明。能示。此七種義。是名為字。是故經言。又世諦者。謂世間中所用之事。名字章句言語所說故。又此七種金剛句義。如諸經中廣說應知。應雲何知依佛義故。如來經中告阿難言。阿難。所言如來者。非可見法。是故眼識不能得見故。依法義故。如來經中告阿難言。阿難。所言法者。非可說事。以是故非耳識所聞故。依僧義故。如來經中告阿難言。阿難。所言僧者。名為無為。是故不可身心供養禮拜讚歎故。依眾生義故。如來經中告舍利弗言。舍利弗。言眾生者。乃是諸佛如來境界。一切聲聞辟支佛等。以正智慧不能觀察眾生之義。何況能證毛道凡夫。於此義中唯信如來。是故舍利弗。隨如來信此眾生義。舍利弗。言眾生者。即是第一義諦。舍利弗言。第一義諦者。即是眾生界。舍利弗言。眾生界者。即是如來藏。舍利弗言。如來藏者。即是法身故。依菩提義故。經中說言。世尊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名涅槃界。世尊言。涅槃界者。即是法身故。依功德義故。如來經中告舍利弗言。舍利弗。如來所說法身義者。過於恆沙不離不脫不思議佛法如來智慧功德。舍利弗。如世間燈。明色及觸不離不脫。又如摩尼寶珠。明色形相不離不脫。舍利弗。法身之義亦復如是。過於恆沙不離不脫不思議佛法如來智慧功德故。依業義故。如來經中告文殊師利言。文殊師利。如來不分別。不分別無分別。而自然無分別。如所作業自然行故。如是等名略說七種金剛字句。總攝此論體相應知。是故偈言。  七種相次第  總持自在王  菩薩修多羅  序分有三句  餘殘四句者  在菩薩如來  智慧差別分  應當如是知   此偈明何義。以是七種金剛字句。總攝此論。一切佛法廣說其相。如陀羅尼自在王經序分中三句。餘四句在彼修多羅菩薩如來法差別分。應知雲何序分有初三句。彼修多羅序分中言。婆伽婆平等證一切法。善轉法輪。善能教化調伏無量諸弟子眾。如是三種根本字句。次第示現佛法僧寶。說彼三寶次第生起成就。應知餘四句者。說隨順三寶因。成就三寶因。應知此明何義。以諸菩薩於八地中。十自在為首。具足得一切自在。是故菩薩坐於道場勝妙之處。於一切法中。皆得自在是故經言。婆伽婆平等證一切法故。以諸菩薩住九地時。於一切法中。得為無上最大法師。善知一切諸眾生心。到一切眾生根機第一彼岸。能斷一切眾生煩惱習氣。是故菩薩成大菩提。是故經言。善轉法輪故。以諸菩薩於第十地中。得住無上法王位。後能於一切佛所作業。自然而行。常不休息。是故經言。善能教化調伏無量諸弟子眾故。彼善能教化調伏無量諸弟子眾。即彼經中次後示現。是故經言。與大比丘眾俱。如是乃至復有無量菩薩眾俱。如是次第。善能教化聲聞位地及佛菩提。善能調伏一切煩惱。如是畢竟有無量功德。又說聲聞菩薩諸功德已。次說諸佛如來不可思議三昧境界。又說諸佛如來三昧境界已。次說無垢大寶莊嚴寶殿成就。又說大寶莊嚴寶殿成就已。次說大眾雲集種種供養讚歎如來。雨種種衣。雨種種華。雨種種香。如是等。示現佛寶不思議事。應知又復次說妙法莊嚴法座。又說妙法莊嚴法座已。次說法門名字及示現功德。此明法寶功德差別。應如又復次說諸菩薩摩訶薩迭共三昧行境界。示現種種功德。此明僧寶功德差別。應知又復次說如來放大光明授諸菩薩摩訶薩太子法王位職。又復次說與大無畏不怯弱辯才。又復讚歎諸佛如來第一功德。又復次說最上第一大乘之法。示現如實修行彼大乘故。於法中證果即彼三寶無上功德次第差別。序分中義大都已竟。應如是知。已說自在王菩薩修多羅序分中三寶。次說佛性義。有六十種法。清淨彼功德。何以故。以有彼清淨無量功德性。為清淨彼性。修六十種法。為此義故。十地經中。數數說金。以為譬喻。為清淨彼佛性義故。又復即於此陀羅尼自在王經中。說如來業已。次說不清淨大毘琉璃摩尼寶喻。是故經言。善男子。譬如善巧摩尼寶師。善知清淨大摩尼寶。向大摩尼寶性山中。取未清淨諸摩尼寶。既取彼寶。以嚴灰洗。嚴灰洗已。然後復持黑頭髮衣。以用揩磨。不以為足。勤未休息。次以辛味飲食汁洗。食汁洗已。然後復持衣纏裹木以用揩磨。不以為足。勤未休息。次後復以大藥汁洗。藥汁洗已。次後復更持細軟衣。以用揩磨。以細軟衣。用揩磨已。然後遠離銅鐵等礦毘琉璃垢。方得說言大琉璃寶。善男子。諸佛如來亦復如是。善知不淨諸眾生性。知已乃為說無常苦無我不淨。為驚怖彼樂世眾生。令厭世間。入聲聞法中。而佛如來不以為足。勤未休息。次為說空無相無願。令彼眾生少解如來所說法輪。而佛如來不以為足。勤未休息。次復為說不退法輪。次說清淨波羅蜜行。謂不見三事。令眾生入如來境界。如是依種種因。依種種性。入佛法中。入法中已故。名無上最大福田。又復依此自性清淨如來性故。經中偈言。  譬如石礦中  真金不可見  能清淨者見  見佛亦如是   向說佛性有六十種淨業功德。何謂六十。所謂四種菩薩莊嚴。八種菩薩光明。十六種菩薩摩訶薩大悲。三十二種諸菩薩業。   已說佛性義。次說佛菩提。有十六種無上菩提大慈悲心。   已說佛菩提。次說諸佛如來功德。所謂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   已說功德。次說如來三十二種無上大業。如是七種金剛句義。彼修多羅廣說體相。如是應知。問曰。此七種句有何次第。答曰偈言。  從佛次有法  次法復有僧  僧次無礙性  從性次有智  十力等功德  為一切眾生  而作利益業  有如是次第   已說一品具攝此論法義體相。次說七品具攝此論法義體相。解釋偈義應知歸敬三寶者。此明何義。所有如來教化眾生。彼諸眾生歸依於佛。尊敬如來。歸依於法。尊敬如來。歸依於僧。依於三寶。說十二偈。初明佛寶。故說四偈。◎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第一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1 究竟一乘寶性論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第二   後魏中印度三藏勒那摩提譯   ◎佛寶品第二  佛體無前際  及無中間際  亦復無後際  寂靜自覺知  既自覺知已  為欲令他知  是故為彼說  無畏常恆道  佛能執持彼  智慧慈悲刀  及妙金剛杵  割截諸苦芽  摧碎諸見山  覆藏顛倒意  及一切稠林  故我今敬禮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無為體自然  不依他而知  智悲及以力  自他利具足   此偈略明佛寶所攝八種功德。何等為八。一者無為體。二者自然。三者不依他知。四者智。五者悲。六者力。七者自利益。八者他利益。偈言。  非初非中後  自性無為體  及法體寂靜  故自然應知  唯內身自證  故不依他知  如是三覺知  慈心為說道  智悲及力等  拔苦煩惱刺  初三句自利  後三句利他   此偈明何義。遠離有為。名為無為。應知又有為者。生住滅法。無彼有為。是故佛體。非初中後。故得名為無為法身。應知偈言。佛體無前際。及無中間際。亦復無後際故。又復遠離一切戲論虛妄分別。寂靜體故。名為自然。應知偈言寂靜。故不依他知者。不依他因緣證知故。不依他因緣證知者。不依他因緣生故。不依他因緣生者。自覺不依他覺故。如是依於如來無為法身相故。一切佛事無始世來。自然而行常不休息。如是希有不可思議諸佛境界。不從他聞。不從他聞者。不從師聞。自自在智無言之體而自覺知偈言自覺知故既自覺知已。然後為他生盲眾生。令得覺知。為彼證得無為法身。說無上道。是故名為無上智悲。應知偈言既自覺知已。為欲令他知。是故為彼說無畏常恆道故無畏常恆道者。明道無畏是常是恆。以出世間不退轉法。如是次第又拔他苦煩惱根本。如來智慧慈悲及神力如是三句刀金剛杵譬喻示現。又以何者。為苦根本。略說言之。謂三有中生名色是。又何者為煩惱根本。謂身見等。虛妄邪見疑戒取等。又名色者。是彼所攝所生苦芽。應知如來智慧慈悲心等。能割彼芽。以是義故。說刀譬喻。偈言佛能執持彼智慧慈悲刀故。割截諸苦芽故。又邪見疑所攝煩惱。見道遠離。以世間智所不能知。稠林煩惱不能破壞。如世間中樹林牆等。彼相似法以如來力能破壞。彼以是故。說金剛杵喻。偈言及妙金剛杵故。摧碎諸見山覆藏顛倒意及一切稠林故。此六種句如來莊嚴智慧光明入一切佛境界經中次第顯說應知。應雲何知。彼經中言。文殊師利。如來應正遍知不生不滅者。此明如來無為之相。又復次說無垢清淨琉璃地中帝釋王身鏡像現等。如是乃至九種譬喻。皆明如來不生不滅。又言。文殊師利。如來應正遍知。清淨法身亦復如是。不動不生。心不戲論。不分別不分別無分別。不思無思不思議。無念寂滅寂靜。不生不滅。不可見不可聞。不可嗅不可嘗。不可觸無諸相。不可覺不可知。如是等句。皆說寂靜差別之相。此明何義。明佛一切所作事中。遠離一切戲論分別。寂靜自然。次說餘殘修多羅。彼中說言。如實覺知一切法門者。此明如來不依他故證大菩提。又復次說如來菩提有十六種。是故經言。文殊師利。如來如是如實覺知一切諸法。觀察一切眾生法性不淨有垢有點奮迅。於諸眾生大悲現前。此明如來無上智悲。應知文殊師利。如來如是如實覺知一切法者。如向前說。無體為體。如實覺知者。如實無分別佛智知故。觀察一切眾生法性者。乃至邪聚眾生。如我身中法性法體法界如來藏等。彼諸眾生亦復如是無有差別。如來智眼了了知故。不淨者以諸凡夫煩惱障故。有垢者以諸聲聞辟支佛等有智障故。有點者以諸菩薩摩訶薩等依彼二種習氣障故。奮迅者能如實知種種眾生可化方便。入彼眾生可化方便種種門故。大悲者成大菩提得於一切眾生平等大慈悲心。為欲令彼一切眾生如佛證智。如是覺知證大菩提故。次於一切眾生平等轉大法輪常不休息。如是三句能作他利益故名為力。應知又此六句次第。初三種句謂無為等功德。如來法身相應示現自利益。餘三種句所謂智等示現他利益。又復有義。以有智慧故證得第一寂靜法身。是故名為自利益。又依慈悲力等二句轉大法輪示現他利益。已說佛寶。次明法寶。   究竟一乘寶性論法寶品第三   論曰。依彼佛寶有真法寶。以是義故次佛寶後示現法寶。依彼法寶故說四偈。  非有亦非無  亦復非有無  亦非即於彼  亦復不離彼  不可得思量  非聞慧境界  出離言語道  內心知清涼  彼真妙法日  清淨無塵垢  大智慧光明  普照諸世間  能破諸曀障  覺觀貪瞋癡  一切煩惱等  故我今敬禮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不思議不二  無分淨現對  依何得何法  離法二諦相   此偈略明法寶所攝八種功德。何等為八。一者不可思議。二者不二。三者無分別。四者淨。五者顯現。六者對治。七者離果。八者離因。離者偈言。  滅諦道諦等  二諦攝取離  彼各三功德  次第說應知   此偈明何義。前六功德中初三種功德不思議不二及無分別等。示現彼滅諦攝取離煩惱。應知餘殘有三句。淨顯現對治。示現彼道諦攝取斷煩惱因。應知又證法所有離名為滅諦。以何等法修行斷煩惱名為道諦。以此二諦合為淨法。以二諦相名為離法。應知偈言。  不思量無言  智者內智知  以如是義故  不可得思議  清涼不二法  及無分別法  淨顯現對治  三句猶如日   此偈明何義。略明滅諦有三種法。以是義故不可思議。應知以何義故不可思議。有四義故。何等為四。一者為無。二者為有。三者為有無。四者為二。偈言非有亦非無。亦復非有無。亦非即於彼。亦復不離彼故。滅諦有三種法。應知者。此明何義。滅諦非可知。有三種法。何等為三。一者非思量境界故。偈言不可得思量。非聞慧境界故。二者遠離一切聲響名字章句言語相貌故。偈言出離言語道故。三者聖人內證法故。偈言內心知故。又滅諦雲何不二法者。及雲何無分別者。如不增不減經中如來說言。舍利弗如來法身清涼。以不二法故。以無分別法故。偈言清涼故。何者是二而說不二所言二者。謂業煩惱。言分別者。所謂集起業煩惱因及邪念等。以知彼自性本來寂滅不二無二行。知苦本來不生。是名苦滅諦。非滅法故名苦滅諦。是故經言。文殊師利。何等法中無心意意識行。彼法中無分別。以無分別故不起邪念。以有正念故不起無明。以不起無明故。即不起十二有支。以不起十二有支故。即名無生。是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非滅法故名苦滅諦。世尊。所言苦滅者。名無始無作無起無盡離盡。常恆清涼不變自性清淨。離一切煩惱藏所纏。世尊過於恆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畢竟成就。說如來法身。世尊。如是如來法身不離煩惱藏所纏。名如來藏。如是等勝鬘經中廣說滅諦應知。又以何因得此滅諦如來法身。謂於見道及修道中無分別智三種日。相似相對法應知。偈言。彼真妙法日故。何等為三。一者日輪清淨相似相對法。以遠離一切煩惱垢故。偈言清淨無塵垢故。二者顯現一切色像相似相對法。以一切種一切智能照知故。偈言大智慧光明故。三者對治闇相似相對法。以起一切種智對治法故。偈言普照諸世間故。又以何者是所治法。所謂依取不實事相。虛妄分別念。生貪瞋癡結使煩惱。此明何義。愚癡凡夫依結使煩惱。取不實事相。念故起於貪心。依瞋恚故起於瞋心。依於無明虛妄念故起於癡心。又復依彼貪瞋癡等虛妄分別。取不實事相。念起邪念心。依邪念心起於結使。依於結使起貪瞋癡。以是義故。身口意等造作貪業瞋業癡業。依此業故。復有生生不斷不絕。如是一切愚癡凡夫。依結使煩惱集起邪念。依邪念故起諸煩惱。依煩惱故起一切業。依業起生。如是此一切種諸煩惱染業染生染。愚癡凡夫不如實知。不如實見一實性界。如彼如實性。觀察如實性而不取相。以不取相故。能見實性。如是實性諸佛如來平等證知。又不見如是虛妄法相。如實知見。如實有法真如法界。以見第一義諦故。如是二法不增不減。是故名為平等證智。是名一切種智。所治障法應如是知。以起真如智對治法故。彼所治法畢竟不復生起現前。偈言能破諸曀障覺觀貪瞋癡一切煩惱等故。又此得滅諦如來法身。因於見道中及修道中無分別智。廣說如摩訶般若波羅蜜等。修多羅中言。須菩提。真如如來真如平等無差別。如是等應知。已說法寶。次說僧寶。   究竟一乘寶性論僧寶品第四   論曰。依大乘法寶。有不退轉菩薩僧寶。以是義故。次法寶後示現僧寶。依彼僧寶故。說四偈。  正覺正知者  見一切眾生  清淨無有我  寂靜真實際  以能知於彼  自性清淨心  見煩惱無實  故離諸煩惱  無障淨智者  如實見眾生  自性清淨性  佛法僧境界  無閡淨智眼  見諸眾生性  遍無量境界  故我今敬禮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如實知內身  以智見清淨  故名無上僧  諸佛如來說   此偈明何義。偈言。  如實見眾生  寂靜真法身  以見性本淨  煩惱本來無   此偈明何義。以如實見本際。以來我空法空應知。偈言正覺正知者。見一切眾生清淨無有我。寂靜真實際故。又彼如實知無始世來本際寂靜無我無法。非滅煩惱證時始有。此明何義。此見自性清淨法身。略說有二種法。何等為二。一者見性本來自性清淨。二者見諸煩惱本來寂滅。偈言以能知於彼自性清淨心見煩惱無實故離諸煩惱故。又自性清淨心本來清淨。又本來常為煩惱所染。此二種法於彼無漏真如。法界中善心不善心俱。更無第三心。如是義者難可覺知。是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剎尼迦善心。非煩惱所染剎尼迦不善心。亦非煩惱所染。煩惱不觸心。心不觸煩惱。雲何不觸法而能得染心。世尊。然有煩惱有煩惱染心。自性清淨心而有染者。難可了知。如是等聖者勝鬘經中廣說。自性清淨心及煩惱所染應知。又有二種修行。謂如實修行。及遍修行。難證知義。如實修行者。謂見眾生自性清淨佛性境界故。偈言無障淨智者如實見眾生自性清淨性佛法身境界故。遍修行者。謂遍十地一切境界故。見一切眾生有一切智故。又遍一切境界者。以遍一切境界。依出世間慧。見一切眾生乃至畜生有如來藏應知。彼見一切眾生有真如佛性。初地菩薩摩訶薩以遍證一切真如法界故。偈言無閡淨智眼見諸眾生性遍無量境界故。如是內身自覺知。彼無漏法界無障無閡。依於二法。一者如實修行。二者遍修行。此明何義。謂出世間如實內證真如法智。不共二乘凡夫人等應知。此明何義。菩薩摩訶薩出世間清淨證智。略說有二種。勝聲聞辟支佛證智。何等為二。一者無障。二者無礙。無障者。謂如實修行。見諸眾生自性清淨境界。故名無障。無閡者。謂遍修行。以如實知無邊境界。故名無閡。此明何義。偈言。  如實知見道  見清淨佛智  故不退聖人  能作眾生依   此偈明何義。又依初地菩薩摩訶薩證智。清淨見道不退地乘。能作見彼無上菩提清淨勝因應知。偈言如實知見道見清淨佛智故。此初地證智。勝餘菩薩摩訶薩佈施持戒等波羅蜜功德。以是義故。菩薩摩訶薩依如實見真如證智。是故能與一切眾生天龍八部聲聞辟支佛等作歸依處。偈言不退聖人能作眾生依故。   問曰。以何義故。不明歸依聲聞僧寶。答曰。菩薩僧寶功德無量。是故應供。以應供故。合應禮拜讚歎供養。聲聞之人無如是義。以是義故。不明歸依聲聞僧寶。此明何義。偈言。  境界諸功德  證智及涅槃  諸地淨無垢  滿足大慈悲  生於如來家  具足自在通  果勝最無上  是勝歸依義   此偈明何義。略說菩薩十種勝義。過諸聲聞辟支佛故。何等為十。一者觀勝。二者功德勝。三者證智勝。四者涅槃勝。五者地勝。六者清淨勝。七者平等心勝。八者生勝。九者神力勝。十者果勝。觀勝者謂觀真如境界。是名觀勝偈言境界故。功德勝者。菩薩修行無厭足不同二乘少欲等。是名功德勝。偈言功德故。證智勝者。證二種無我。是名證智勝。偈言證智故。涅槃勝者。教化眾生故。是名涅槃勝。偈言涅槃故。地勝者。所謂十地等。是名地勝。偈言諸地故。清淨勝者。菩薩遠離智障。是名清淨勝。偈言淨無垢故。平等心勝者。菩薩大悲遍覆。是名平等心勝。偈言滿足大慈悲故。生勝者。諸菩薩生無生故。是名生勝。偈言生於如來家故。神力勝者。謂三昧自在神通等力勝。是名神力勝。偈言具足三昧自在通故。果勝者。究竟無上菩提故。是名果勝。偈言果勝最無上故。此明何義。有黠慧人。知諸菩薩功德無量修習菩提。無量無邊廣大功德。有大智慧慈悲圓滿。為照知彼無量眾生性行稠林。猶如初月。唯除諸佛如來滿月。菩薩摩訶薩。知諸聲聞乃至證得阿羅漢道。少智慧人無大悲心。為照自身。猶如星宿。既如是知。欲取如來大滿月身。修菩提道。而當棄捨初月。菩薩起心禮拜供養。其餘星宿聲聞辟支佛者。無有是處。此復何義。明為利益一切眾生初始發起菩提之心。諸菩薩等已能降伏不為利益他眾生身為自利益修持無漏清淨禁戒乃至證得阿羅漢果聲聞之人。何況其餘。得十自在等。無量無邊功德菩薩摩訶薩。而同聲聞辟支佛等少功德人。無有是處。以是義故。經中偈言。  若為自身故  修行於禁戒  遠離大慈心  捨破戒眾生  以為自身故  護持禁戒財  如是持戒者  佛說非清淨  若為他人故  修行於禁戒  能利益眾生  如地水火風  以為他眾生  起第一悲心  是名淨持戒  餘似非清淨   問曰。依何等義為何等人。諸佛如來說此三寶。答曰。偈言。  依能調所證  弟子為三乘  信三供養等  是故說三寶   此偈明何義。略說依三種義。為六種人故說三寶。何等為三。一者調御師。二者調御師法。三者調御師弟子。偈言依能調所證弟子故。六種人者。何等為六。一者大乘。二者中乘。三者小乘。四者信佛。五者信法。六者信僧。偈言為三乘信三供養等故。初釋第一義。第一第四人歸依兩足中最勝第一尊佛。示現調御師大丈夫義故。偈言依能調故。為取佛菩提諸菩薩人故。偈言為大乘故。為信供養諸佛如來福田人故。偈言信佛供養故。以是義故。說立佛寶。偈言是故說佛寶故。已釋第一義第一第四人。次釋第二義。第二第五人歸依離煩惱中最勝第一法。示現調御師所證功德法故。偈言依所證故。為自然知不依他知深因緣法辟支佛人故。偈言為中乘故。為信供養第一妙法福田人故。偈言信法供養故。以是義故。說立法寶。偈言是故說法寶故。已釋第二義第二第五人。次釋第三義。第三第六人歸依諸眾中最勝第一諸菩薩僧。示現調御師弟子於諸佛如來所說法中如實修行不相違義故。偈言依弟子故。為從他聞聲聞人故偈言為小乘故。為信供養第一聖眾福田人故。偈言信僧供養故。以是義故。說立僧寶。偈言是故說僧寶故。是名略說依三種義。為六種人故。諸佛如來說此三寶。偈言依能調所證弟子為三乘信三供養等是故說三寶故。又為可化眾生令次第入。以是義故。依於世諦示現明說立三歸依。此明何義。偈言。  可捨及虛妄  無物及怖畏  二種法及僧  非究竟歸依   此偈明何義。法有二種。何等為二。一所說法。二所證法。所說法者。謂如來說修多羅等名字章句身所攝故。彼所說法證道時滅如捨船筏。偈言可捨故。所證法者。復有二種。謂依因果二種差別。以依何法證何法故。此明何義。所謂有道有為相攝。若為有為相所攝者。彼法虛妄。偈言及虛妄故。若虛妄者彼法非實。若非實者彼非真諦。非真諦者即是無常。若無常者非可歸依。又復若依彼聲聞道所得滅諦。彼亦無物猶如燈滅。唯斷少分諸煩惱苦。若如是者則是無物。若無物者雲何為他之所歸依。偈言無物故。僧者凡有三乘之人。三乘人中依聲聞僧常有怖畏。常求歸依諸佛如來求離世間。此是學人所應作者。未究竟故。猶進趣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所言怖畏者。雲何怖畏。以阿羅漢雖盡有漏而不斷一切煩惱習氣。彼於一切有為行相。極怖畏心常現在前。是故聖者勝鬘經言。阿羅漢有恐怖。何以故。阿羅漢於一切無行怖畏想住。如人執劍欲來害己。是故阿羅漢無究竟樂。何以故。世尊依不求依如眾生無依彼彼恐怖。以恐怖故則求歸依。如是阿羅漢有怖畏。以恐怖故歸依如來。故彼若如是有怖畏者。彼人畢竟為欲遠離彼怖畏處求無畏處。以是義故依遠離彼怖畏之處。名為學者當有所作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畏之處。是故聲聞法僧二寶是少分歸依。非究竟歸依。偈言二種法及僧非究竟歸依故。此明何義。偈言。  眾生歸一處  佛法身彼岸  依佛身有法  依法究竟僧   此偈明何義。如向所說。諸佛如來不生不滅寂靜不二。離垢法身故。以唯一法身究竟清淨處故。又三乘之人無有救者。無歸依者。以唯有彼岸無始本際畢竟無盡。是可歸依恆可歸依。所謂唯是諸佛如來故。如是常恆清涼不變故可歸依。聖者勝鬘經中廣說應知。問曰。以何義故佛法眾僧說名為寶。答曰。偈言。  真寶世希有  明淨及勢力  能莊嚴世間  最上不變等   此偈明何義。所言寶者有六種相似。依彼六種相似相對法故。佛法眾僧說名為寶。何等為六。一者世間難得相似相對法。以無善根諸眾生等百千萬劫不能得故。偈言真寶世希有故。二者無垢相似相對法。以離一切有漏法故。偈言明淨故。三者威德相似相對法。以具足六通不可思議威德自在故。偈言勢力故。四者莊嚴世間相似相對法。以能莊嚴出世間故。偈言能莊嚴世間故。五者勝妙相似相對法。以出世間法故。偈言最上故。六者不可改異相似相對法。以得無漏法世間八法不能動故。偈言不變故。問曰。依何等法有此三寶。而依此法得有世間。及出世間清淨生起三寶。答曰。為彼義故說兩行偈。  真如有雜垢  及遠離諸垢  佛無量功德  及佛所作業  如是妙境界  是諸佛所知  依此妙法身  出生於三寶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如是三寶性  唯諸佛境界  以四法次第  不可思議故   此偈明何義。真如有雜垢者。謂真如佛性未離諸煩惱所纏。如來藏故。及遠離諸垢者。即彼如來藏轉身到佛地得證法身。名如來法身故。佛無量功德者。即彼轉身如來法身相中。所有出世間十力無畏等。一切諸功德無量無邊故。及佛所作業者。即彼十力等。一切諸佛法自然常作無上佛業。常不休息常不捨離。常授諸菩薩記。彼處次第有四種法不可思議。是故名為如來境界。何等四處偈言。  染淨相應處  不染而清淨  不相捨離法  自然無分別   此偈明何義。真如有雜垢者。同一時中有淨有染。此處不可思議。不可思議者。信深因緣法聲聞辟支佛於彼非境界故。   是故聖者勝鬘經中。佛告勝鬘言。天女。自性清淨心而有染污難可了知。有二法難可了知。謂自性清淨心難可了知。彼心為煩惱所染亦難了知。天女。如此二法。汝及成就大法菩薩摩訶薩乃能聽受。諸餘聲聞辟支佛等。唯依佛語信此二法故。偈言染淨相應處故。及遠離諸垢者。真如非本有染後時言清淨。此處不可思議。是故經言心自性清淨。自性清淨心本來清淨。如彼心本體。如來如是知。是故經言。如來一念心相應慧。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偈言不染而清淨故。佛無量功德者。謂前際後際於一向染凡夫地中。常不捨離真如法身。一切諸佛法無異無差別。此處不可思議。是故經言。復次佛子。如來智慧無處不至。何以故。以於一切眾生界中終無有一眾生身中而不具足如來功德及智慧者。但眾生顛倒。不知如來智遠離顛倒起一切智無師智無礙智。佛子。譬如有一極大經卷。如一三千大千世界。大千世界一切所有無不記錄。若與二千世界等者。悉記二千世界中事。若與小千世界等者。悉記小千世界中事。四天下等者。悉記一切四天下事。須彌山王等者。悉記須彌山王等事。地天宮等者。悉記地天宮殿中事。欲天宮等者。悉記欲天宮殿中事。色天宮等者。悉記色天宮殿中事。若與無色天宮等者。悉記一切無色界天宮殿中事。彼等三千大千世界極大經卷。在一極細小微塵內。一切微塵皆亦如是。時有一人出興於世。智慧聰達具足成就清淨天眼。見此經卷在微塵內。作如是念。雲何如此廣大經卷在微塵內而不饒益諸眾生耶。我今應當勤作方便破彼微塵出此經卷饒益眾生。作是念已。   爾時彼人即作方便。破壞微塵出此經卷饒益眾生。佛子。如來智慧。無相智慧。無閡智慧。具足在於眾生身中。但愚癡眾生顛倒想覆。不知不見不生信心。爾時如來以無障閡清淨天眼。觀察一切諸眾生身。既觀察已作如是言。奇哉奇哉。雲何如來具足智慧。在於身中而不知見。我當方便教彼眾生覺悟聖道。悉令永離一切妄想顛倒垢縛。令具足見如來智慧在其身內與佛無異。如來即時教彼眾生修八聖道。捨離一切虛妄顛倒。離顛倒已見如來智。與如來等饒益眾生故。偈言不相捨離法故。及佛所作業者。同一時一切處一切時。自然無分別。隨順眾生心。隨順可化眾生根性。不錯不謬隨順作佛業。此處不可思議。是故經言。善男子。如來為令一切眾生入佛法中故。無量如來業作有量說。善男子。如來所有實作業者。於彼一切世間眾生。不可量不可數。不可思議不可知。不可以名字說。何以故。以難可得與前眾生故。以於一切諸佛國土不休息故。以一切諸佛悉平等故。以過一切諸世間心所作事故。以無分別猶如虛空悉平等故。以無異無差別法性體故。如是等廣說已。又說不淨大毘琉璃摩尼寶珠譬喻言。善男子。汝依此譬喻。應知如來業不可思議故。平等遍至故。一切處不可呵故。三世平等故。不斷絕三寶種故諸佛如來雖如是住不可思議業中。而不捨離虛空法身。雖不捨離虛空法身。而於眾生隨所應聞名字章句為之說法。雖為眾生如是說法。而常遠離一切眾生心所念觀。何以故。以如實知一切眾生諸心行故。偈言自然無分別故。依此妙法身出生於三寶者。偈言。  所覺菩提法  依菩提分知  菩提分教化  眾生覺菩提  初句為正因  餘三為淨緣  前二自利益  後二利益他   此偈明何義。此四種句。總攝一切所知境界。此明何義。初一句者。謂所證法應知。以彼證法名為菩提。偈言所覺菩提法故。第二句。菩提依菩提分知者。以諸佛菩提功德能作佛菩提因故。偈言依菩提分知故。第三句菩提分教化者。以菩提分令他覺故。第四句眾生覺菩提者。所化眾生覺菩提故。此四種句次第不取相。依此行故。清淨菩提出生三寶應知。偈言所覺菩提法依菩提。分知菩提分教化眾生覺菩提故。以一句因三句緣故。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得菩提者。十力等諸佛如來法。三十二種諸佛如來作業。依如來業眾生聞聲。依彼法故。得清淨因緣出生三寶應知。是故偈言初句為正因餘三為淨緣故。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第二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1 究竟一乘寶性論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第三   後魏中印度三藏勒那摩提譯   一切眾生有如來藏品第五   論曰。自此已後餘殘論偈。次第依彼四句廣差別說應知。此以何義。向前偈言。  真如有雜垢  及遠離諸垢  佛無量功德  及佛所作業  如是妙境界  是諸佛所知  依此妙法身  出生於三寶   此偈示現何義。如向所說。一切眾生有如來藏。彼依何義故。如是說偈言。  佛法身遍滿  真如無差別  皆實有佛性  是故說常有   此偈明何義。有三種義。是故如來說一切時一切眾生有如來藏。何等為三。一者如來法身遍在一切諸眾生身。偈言佛法身遍滿故。二者如來真如無差別。偈言真如無差別故。三者一切眾生皆悉實有真如佛性。偈言皆實有佛性故。此三句義。自此下論依如來藏修多羅。我後時說應知。如偈本言。  一切眾生界  不離諸佛智  以彼淨無垢  性體不二故  依一切諸佛  平等法性身  知一切眾生  皆有如來藏  體及因果業  相應及以行  時差別遍處  不變無差別  彼妙義次第  第一真法性  我如是略說  汝今應善知   此偈示現何義。略說此偈有十種義。依此十種說第一義實智境界佛性差別應知。何等為十。一者體。二者因。三者果。四者業。五者相應。六者行。七者時差別。八者遍一切處。九者不變。十者無差別。初依體因故。說一偈。  自性常不染  如寶空淨水  信法及般若  三昧大悲等   此初半偈示現何義。偈言。  自在力不變  思實體柔軟  寶空水功德  相似相對法   此偈明何義。向說三種義。彼三種義。次第依於自相同相。如來法身三種清淨功德。如如意寶珠虛空淨水。相似相對法應知。此明何義。思者依如來法身。所思所修皆悉成就故。後半偈者示現何義。偈言。  有四種障礙  謗法及著我  怖畏世間苦  捨離諸眾生   此偈明何義。偈言。  闡提及外道  聲聞及自覺  信等四種法  清淨因應知   此偈明何義。略說一切眾生界中有三種眾生。何等為三。一者求有。二者遠離求有。三者不求彼二。求有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謗解脫道無涅槃性。常求住世間不求證涅槃。二者於佛法中闡提同位。以謗大乘故。是故不增不減經言。舍利弗。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起一見若起二見。諸佛如來非彼世尊。如是等人非我弟子。舍利弗。是人以起二見因緣。從闇入闇從冥入冥。我說是等名一闡提故。偈言謗法故。闡提故。遠離求有者。亦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無求道方便。二者有求道方便。無求道方便者。亦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多種外道種種邪計。謂僧佉衛世師尼揵陀若提子等。無求道方便。二者於佛法中同外道行。雖信佛法而顛倒取。彼何者是。謂犢子等。見身中有我等。不信第一義諦。不信真如法空。佛說彼人無異外道。復有計空為有。以我相憍慢故。何以故。以如來為說空解脫門令得覺知。而彼人計唯空無實。為彼人故。寶積經中佛告迦葉。寧見計我如須彌山。而不用見憍慢眾生計空為有。迦葉一切邪見解空得離。若見空為有。彼不可化令離世間故。偈言及著我故。及外道故。有方便求道者。亦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聲聞。偈言怖畏世間苦故。聲聞故。二者辟支佛。偈言捨離諸眾生故。及自覺故。不求彼二者。所謂第一利根眾生諸菩薩摩訶薩。何以故。以諸菩薩不求彼有如一闡提故。又亦不同無方便求道種種外道等故。又亦不同有方便求道聲聞辟支佛等故。何以故。以諸菩薩見世間涅槃道平等故。以不住涅槃心故。以世間法不能染故。而修行世間行堅固慈悲涅槃心故。以善住根本清淨法中故。又彼求有眾生一闡提人。及佛法中同闡提位。名為邪定聚眾生。又遠離求有眾生中。墮無方便求道眾生。名為不定聚眾生。又遠離求有眾生中。求離世間方便求道聲聞辟支佛。及不求彼二。平等道智菩薩摩訶薩。名為正定聚眾生。又除求於無障礙道大乘眾生。餘有四種眾生。何等為四。一者闡提。二者外道。三者聲聞。四者辟支佛。彼四眾生有四種障故。不能證故。不能會故。不能見如來之性。何等為四。一者謗大乘法一闡提障。此障對治。謂諸菩薩摩訶薩信大乘故。偈言信法故。二者橫計身中有我諸外道障。此障對治。謂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故。偈言及般若故。三者怖畏世間諸苦聲聞人障。此障對治。謂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虛空藏首楞嚴等諸三昧故。偈言三昧故。四者背舍利益一切眾生捨大悲心辟支佛障。此障對治。謂諸菩薩摩訶薩修行大悲。為利益眾生故。偈言大悲故。是名四種障。障四種眾生。為對治彼四種障故。諸菩薩摩訶薩信修行大乘等四種對治法。得無上清淨法身。到第一彼岸。何以故。依此四種清淨法界修習善法。此是諸佛隨順法子於佛家生。是故偈言。  大乘信為子  般若以為母  禪胎大悲乳  諸佛如實子   偈言信等四種法清淨因應知故。又依果業故。說一偈。  淨我樂常等  彼岸功德果  厭苦求涅槃  欲願等諸業   此初半偈示現何義。偈言。  略說四句義  四種顛倒法  於法身中倒  修行對治法   此偈明何義。彼信等四法。如來法身因此能清淨。彼向說四種法。彼次第略說對治四顛倒。如來法身四種功德波羅蜜果應知。偈言略說四句義故。此明何義。謂於色等無常事中起於常想。於苦法中起於樂想。於無我中起於我想。於不淨中起於淨想。是等名為四種顛倒應知。偈言四種顛倒法故。為對治此四種顛倒故。有四種非顛倒法應知。何等為四。謂於色等無常事中生無常想苦想無我想不淨想等。是名四種不顛倒對治應知。偈言修行對治法故。如是四種顛倒對治。依如來法身。復是顛倒應知。偈言於法身中倒故。對治此倒說有四種如來法身功德波羅蜜果。何等為四。所謂常波羅蜜樂波羅蜜我波羅蜜淨波羅蜜應知。偈言修行對治法故。是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凡夫眾生於五陰法起顛倒想。謂無常常想。苦有樂想。無我我想。不淨淨想。世尊。一切阿羅漢辟支佛空智者。於一切智境界及如來法身本所不見。若有眾生。信佛語故。於如來法身起常想樂想我想淨想。世尊。彼諸眾生非顛倒見。是名正見。何以故。唯如來法身。是常波羅蜜樂波羅蜜我波羅蜜淨波羅蜜。世尊。若有眾生於佛法身作是見者。是名正見。世尊。正見者是佛真子。從佛口生從正法生。從法化生得法餘財。如是等故。又此四種如來法身功德波羅蜜從因向果。次第而說淨我樂常應知。雲何次第從因向果。謂誹謗大乘一闡提障。實無有淨而心樂著取世間淨。此障對治。謂諸菩薩摩訶薩信大乘修行證得第一淨波羅蜜果應知。於五陰中見有神我諸外道障。實無神我而樂著取我。此障對治。謂諸菩薩摩訶薩修行般若波羅蜜。證得第一我波羅蜜果應知。此明何義。一切外道執著色等非真實事。以為有我。而彼外道取著我相。無如是我相虛妄顛倒。一切時無我。以是義故。說言如來如實智知一切法無我到第一彼岸。而如來無彼我無我相。何以故。以一切時如實見知不虛妄故。非顛倒故。此以何義。以即無我名為有我。即無我者。無彼外道虛妄神我。名有我者。如來有彼得自在我。是故偈言。  如清淨真空  得第一無我  諸佛得淨體  是名得大身   此偈明何義。得大身者。謂如來得第一清淨真如法身。彼是諸佛如來實我。以得自在體。以得第一清淨身。偈言諸佛得淨體故。以是義故。諸佛名得清淨自在。偈言是名得大身故。以是義故。依於此義諸佛如來於無漏界中得為第一最自在我。又復即依如是義故。如來法身不名為有。以無我相無法相故。以是義故。不得言有。以如彼相如是無故。又復即依如是義故。如來法身不名為無。以唯有彼真如我體。是故不得言無法身。以如彼相如是有故。依此義故。諸外道問。如來死後為有身耶。為無身耶。有如是等。是故如來不記不答。諸聲聞人畏世間苦。為對治彼畏世間苦。諸菩薩摩訶薩修行一切世間出世間諸三昧故。證得第一樂波羅蜜果應知。辟支佛人棄舍利益一切眾生樂住寂靜。為對治彼棄捨眾生。諸菩薩摩訶薩修行大悲。住無限齊世間。常利益眾生。證得第一常波羅蜜果應知。是名諸菩薩摩訶薩信及般若三昧大悲四種修行。如是次第得如來身淨我樂常四種功德波羅蜜果應知。又復有義。依此四種如來法身名為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虛空盡未來際。此明何義。信修行大乘。是故諸佛如來常得清淨法界到第一彼岸。是故說言廣大如法界修行般若波羅蜜。是故諸佛如來成就虛空法身。以器世間究竟無我。以修行虛空藏等無量三昧。以是義故。於一切處一切法中皆得自在。是故說言。究竟如虛空。以修行大悲。於一切眾生無限齊時。得慈悲心平等。是故說言盡未來際。又此四種波羅蜜等住無漏界中。聲聞辟支佛得大力自在。菩薩為證如來功德法身第一彼岸有四種障。何等為四。一者緣相。二者因相。三者生相。四者壞相。緣相者。謂無明住地。即此無明住地與行作緣。如無明緣行。無明住地緣亦如是故。因相者。謂無明住地緣行。即此無明住地緣行為因。如行緣識。無漏業緣亦如是故。生相者。謂無明住地緣依無漏業因生三種意生身。如四種取。緣依有漏業因而生三界。三種意生身生亦如是故。壞相者謂三種意生身緣不可思議變易死如依生緣故有老死。三種意生身緣不可思議變易死亦如是故。又一切煩惱染皆依無明住地根本。以不離無明住地。聲聞辟支佛大力菩薩。未得遠離無明住地垢。是故未得究竟無為淨波羅蜜。又即依彼無明住地緣。以細相戲論習未得永滅。是故未得究竟無為我波羅蜜。又即緣彼無明住地。有細相戲論集。因無漏業生於意陰未得永滅。是故未得究竟無為樂波羅蜜。以諸煩惱染業染生染未得永滅。是故未證究竟甘露如來法身。以未遠離不可思議變易生死常未究竟。是故未得不變異體。是故未得究竟無為常波羅蜜。又如煩惱染。無明住地亦如是。如業染。無漏業行亦如是。如生染。三種意生身及不可思議變易死亦如是。如聖者勝鬘經言。世尊。譬如取緣有漏業因而生三有。如是世尊。依無明住地緣無漏業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世尊。此三乘地三種意生身生。及無漏業生。依無明住地有緣非無緣。如是等勝鬘經中廣說應知。   復次以聲聞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中無淨我樂常波羅蜜彼岸功德身。是故聖者勝鬘經言。唯如來法身是常波羅蜜樂波羅蜜我波羅蜜淨波羅蜜。如是等故。此明何義。以如來法身自性清淨離一切煩惱障智障習氣故名為淨。是故說言。唯如來法身是淨波羅蜜。以得寂靜第一自在我故。離無我戲論究竟寂靜故名為我。是故說言。唯如來法身是我波羅蜜。以得遠離意生陰身因故名為樂。是故說言。唯如來法身是樂波羅蜜。以世間涅槃平等證故。故名為常。是故說言。唯如來法身是常波羅蜜。又復略說有二種法。依此二法如來法身有淨波羅蜜應知。何等為二。一者本來自性清淨。以因相故。二者離垢清淨。以勝相故。有二種法。依此二法如來法身有我波羅蜜應知。何等為二。一者遠離諸外道邊。以離虛妄我戲論故。二者遠離諸聲聞邊。以離無我戲論故。有二種法。依此二法如來法身有樂波羅蜜應知。何等為二。一者遠離一切苦。二者遠離一切煩惱習氣。此以何義。雲何遠離一切苦。以滅一切種苦故。以滅一切意生身故。雲何遠離煩惱習氣。以證一切法故。有二種法。依此二法如來法身有常波羅蜜應知。何等為二。一者不滅一切諸有為行。以離斷見邊故。二者不取無為涅槃。以離常見邊故。以是義故。聖者勝鬘經中說言。世尊。見諸行無常。是斷見非正見見涅槃常。是常見非正見。妄想見故。作如是見故。以是義故。依如是向說法界法門第一義諦。說即世間法名為涅槃。以此二法不分別故。以證不住世間涅槃故。是故偈言。  無分別之人  不分別世間  不分別涅槃  涅槃有平等   後半偈者示現何義偈言。  若無佛性者  不得厭諸苦  不求涅槃樂  亦不欲不願   以是義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亦無慾涅槃亦不願求。如是等此明何義。略說佛性清淨正因於不定聚眾生能作二種業。何等為二。一者依見世間種種苦惱。厭諸苦故。生心欲離諸世間中一切苦惱。偈言若無佛性者不得厭諸苦故。二者依見涅槃樂悕寂樂故。生求心欲心願心。偈言若無佛性者不求涅槃樂亦不欲不願故。又欲者。求涅槃故。求者。悕涅槃故。悕者。於悕求法中不怯弱故。欲得者。於所求法中方便追求故。及諮問故願者。所期法中。所期法者。心心相行。是故偈言。  見苦果樂果  此依性而有  若無佛性者  不起如是心   此偈明何義。凡所有見世間苦果者。凡所有見涅槃樂果者。此二種法。善根眾生。有一切依因真如佛性。非離佛性無因緣故起如是心。偈言見苦果樂果。此依性而有故。若無因緣生如是心者。一闡提等無涅槃性。應發菩提心。偈言若無佛性者不起如是心故。以性未離一切客塵煩惱諸垢。於三乘中未曾修習一乘信心。又未親近善知識等。亦未修習親近善知識因緣。是故華嚴性起中言。次有乃至邪見聚等。眾生身中皆有如來日輪光照。作彼眾生利益。作未來因善根。增長諸白法故。向說一闡提常不入涅槃。無涅槃性者。此義雲何。為欲示現謗大乘因故。此明何義。為欲迴轉誹謗大乘心不求大乘心故。依無量時故。如是說。以彼實有清淨性故。不得說言彼常畢竟無清淨性。又依相應義故。說一偈。  大海器寶水  無量不可盡  如燈明觸色  性功德如是   此初半偈示現何義。偈言。  佛法身慧定  悲攝眾生性  海珍寶水等  相似相對法   此偈明何義。以有三處故。次第有三種大海相似相對法。於如來性中依因畢竟成就相應義應知。何等三處。一者法身清淨因。二者集佛智因。三者得如來大悲因。法身清淨因者。信修行大乘器相似相對法。以彼無量不可盡故。偈言佛法身故。海相似相對法故。集佛智因者。般若三昧珍寶相似相對法。偈言慧定故。珍寶相似相對法故。得如來大悲因者。大慈悲心水相似相對法。偈言悲攝眾生性故。水相似相對法故。又修行智慧三昧門寶相似相對法。以彼無分別不可思議有大勢力功德相應故。又修行菩薩大悲水相似相對法。以於一切眾生柔軟大悲得一味等味相行故。如是彼三種法。此三種因和合。畢竟不相捨離。故名相應。後半偈者。示現何義。偈言。  通智及無垢  不離於真如  如燈明煖色  無垢界相似   此偈明何義。有三處次第三種燈相似相對法。於如來法界中依果相應義應知。何等三處。一者通。二者知漏盡智。三者漏盡。此以何義。通者。有五通光明相似相對法。以受用事能散滅。彼與智相違。所治闇法能治相似相對法故。偈言通故。明故。知漏盡智者。無漏智煖相似相對法。以能燒業煩惱無有餘殘。能燒相似相對法故。偈言智故煖故。漏盡者。轉身漏盡色相似相對法。以常無垢清淨光明具足相無垢相似相對法故。偈言無垢故色故。又無垢者。以離煩惱障故。清淨者。以離智障故。光明者。如自性清淨體。彼二是客塵煩惱。如是略說六種無漏智。離煩惱無學身所攝法。於無漏法界中彼此迭共不相捨離。不差別法界平等畢竟。名相應義應知。又依行義故。說一偈。  見實者說言  凡夫聖人佛  眾生如來藏  真如無差別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凡夫心顛倒  見實異於彼  如實不顛倒  諸佛離戲論   此偈明何義。向明如來法界中一切法。真如清淨明同相。依般若波羅蜜無分別智法門等。為諸菩薩摩訶薩說。此以何義。略明依三種人。何等為三。一者不實見凡夫。二者實見聖人。三者畢竟成就如來法身。是名三種行應知。應雲何知。謂取顛倒。離顛倒。離戲論。如是次第。此以何義。取顛倒者。謂諸凡夫三種虛妄想心見故。偈言凡夫心顛倒故。離顛倒者。以聖人遠離虛妄想心見故。偈言見實異於彼故。離戲論者。正離顛倒及諸戲論。以煩惱障智障及煩惱習氣諸佛如來根本永盡故。偈言如實不顛倒諸佛離戲論故。自此以下即依此行。餘四種義廣差別說應知。又復即依彼三種人依時差別故。說一偈。  有不淨有淨  及以善淨等  如是次第說  眾生菩薩佛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體等六句義  略明法性體  次第三時中  說三種名字   此偈明何義。謂向所明無漏法性。如來廣說種種法門。彼諸法門略說依於六種句義。所謂攝聚體因果業相應及行偈言體等六句義略明法性體故。於三時中次第依彼三種名字畢竟應知。偈言次第三時中說三種名字故。此以何義。謂不淨時名為眾生。偈言有不淨故。不淨淨時名為菩薩。偈言有淨故。於善淨時名為如來。偈言及以善淨故以是義故。不增不減經言。舍利弗。即此法身過於恆沙。無量煩惱所纏。從無始來隨順世間生死濤波去來生退名為眾生。舍利弗。即此法身厭離世間生死苦惱。捨一切欲。行十波羅蜜攝八萬四千法門。修菩提行。名為菩薩。舍利弗。即此法身得離一切煩惱使纏。過一切苦。離一切煩惱垢得淨得清淨。得住彼岸清淨法中。到一切眾生所觀之地。於一切境界中更無勝者。離一切障離一切礙。於一切法中得自在力。名為如來應正遍知故。偈言如是次第說眾生菩薩佛故。自此以下即依彼三時。明如來法性遍一切處故。說一偈。  如空遍一切  而空無分別  自性無垢心  亦遍無分別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過功德畢竟  遍至及同相  下中勝眾生  如虛空中色   此偈明何義。所有凡夫聖人諸佛如來。自性清淨心平等無分別。彼清淨心於三時中次第於過失時。於功德時。於功德清淨畢竟時。同相無差別。猶如虛空在瓦銀金三種器中平等無異無差別一切時有。以是義故。經中說有三時次第。如不增不減經言。舍利弗。不離眾生界有法身。不離法身有眾生界。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界。舍利弗。此二法者義一名異故。自此已下。即依此三時。明如來法性遍至一切處。依染淨時不變不異。有十五偈。此等諸偈略說要義應知偈言。  諸過客塵來  性功德相應  真法體不變  如本後亦爾   此偈明何義。偈言。  十一偈及二  次第不淨時  煩惱客塵過  第十四十五  於善淨時中  過恆沙佛法  不離脫思議  佛自性功德  本際中間際  及以後際等  如來真如性  體不變不異   初依不淨時不變不異。十一偈者。  如虛空遍至  體細塵不染  佛性遍眾生  諸煩惱不染  如一切世間  依虛空生滅  依於無漏界  有諸根生滅  火不燒虛空  若燒無是處  如是老病死  不能燒佛性  地依於水住  水復依於風  風依於虛空  空不依地等  如是陰界根  住煩惱業中  諸煩惱業等  住不善思惟  不善思惟行  住清淨心中  自性清淨心  不住彼諸法  陰入界如地  煩惱業如水  不正念如風  淨心界如空  依性起邪念  念起煩惱業  依因煩惱業  能起陰入界  依止於五陰  界入等諸法  有諸根生滅  如世界成壞  淨心如虛空  無因復無緣  及無和合義  亦無生住滅  如虛空淨心  常明元轉變  為虛妄分別  客塵煩惱染   此虛空譬喻偈示現何義。明如來性。依不淨時法體不變。偈言。  不正思惟風  諸業煩惱水  自性心虛空  不為彼二生  自性清淨心  其相如虛空  邪念思惟風  所不能散壞  諸業煩惱水  所不能濕爛  老病死熾火  所不能燒燃   此偈明何義。如依邪念風輪起業煩惱水聚。依業煩惱水聚。生陰界入世間。而自性心虛空不生不起。偈言不正思惟風諸業煩惱水自性心虛空不為彼二生故。如是依邪念風災。業行煩惱水災。老病死等火災。吹浸燒壞陰入界世間。而自性清淨心虛空常住不壞。如是於不淨時中器世間相似相對法。諸煩惱染業染生染有集有滅。諸佛如來無為之性。猶如虛空不生不滅。常不變易示現法體。此自性清淨法門虛空譬喻。如陀羅尼自在王菩薩修多羅中廣說。應知彼經中言。諸善男子。煩惱本無體。真性本明淨。一切煩惱羸薄。毘婆捨那有大勢力。一切煩惱客塵。自性清淨心根本。一切諸煩惱虛妄分別。自性清淨心如實不分別。諸佛子。譬如大地依水而住。水依風住風依空住。而彼虛空無依住處。諸善男子。如是四大地大水大風大空大。此四大中唯虛空大以為最勝。以為大力。以為堅固。以為不動。以為不作。以為不散。不生不滅自然而住。諸善男子。彼三種大生滅相應。無實體性剎那不住。諸佛子。此三種大變異無常。諸佛子。而虛空界常不變異。諸佛子。如是陰界入依業煩惱住。諸煩惱業依不正思惟住。不正思惟依於佛性自性清淨心住。以是義故。經中說言。自性清淨心客塵煩惱染。諸善男子。所有邪念。所有煩惱業。所有陰界入。如是諸法從於因緣和合而生。以諸因緣壞散而滅。諸善男子。彼自性清淨心無因無緣故。無和合不生不滅。諸善男子。如虛空界。自性清淨心亦復如是。如風大界。不正思惟亦復如是。如水大海。諸業煩惱亦復如是。如地大界。陰界入等亦復如是。是故說言。一切諸法皆無根本。皆無堅實。無住無住本。根本清淨。無根本故。已說不淨時中依無分別相。自性清淨心虛空界相似相對法。已說依彼起不正念風界相似相對法。已說依不正念諸業煩惱因相水界相似相對法。已說依彼生陰界入果相轉變地相似相對法。未說彼焚燒死病老等諸過患相火相似相對法。是故次說偈言。  有三火次第  劫燒人地獄  能作種種苦  能熟諸行根   此偈明何義明此三法。老病死火。於不淨時中不能變異彼如來藏。是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生死者。依世諦故說有生死。世尊。死者諸根壞。世尊。生者新諸根起。世尊而如來藏不生不死不老不變。何以故。世尊。如來藏者。離有為相境界。世尊如來藏者。常恆清涼不變故。已說依不淨時不變不異。◎   ◎次說依淨不淨時不變不異故。說二偈。  菩薩摩訶薩  如實知佛性  不生亦不滅  復無老病等  菩薩如是知  得離於生死  憐愍眾生故  示現有生滅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老病死諸苦  聖人永滅盡  依業煩惱生  諸菩薩無彼   此偈明何義。明此老病死等苦火於不淨時依業煩惱本生。如世間火依薪本生。以諸菩薩得生意生身。於淨不淨時畢竟永滅盡。以是義故。諸業煩惱等常不能燒燃。而依慈悲力故。示現生老病死。而遠離生等。以見如實故。以是義故。諸菩薩摩訶薩依善根結使生。非依業煩惱結使生。以依心自在力生。依大悲力現於三界。示現生示現老示現病示現死。而彼無有生老病死諸苦等法。以如實見真如佛性不生不滅。是名不淨淨時。如修多羅中依愛無漏業根本煩惱廣說應知。如如來於大海慧菩薩經中說言。大海慧。何者能住世間善根相應煩惱。所謂集諸善根無有厭足故。以心願生攝取諸有故。求見一切諸佛如來故。教化一切眾生心不疲惓故。攝取一切諸佛妙法故。於諸眾生常作利益故。常不捨離樂貪諸法結使故。常不捨離諸波羅蜜結使故。大海慧。是名諸菩薩摩訶薩世間善根相應煩惱。依此煩惱諸菩薩摩訶薩生於三界受種種苦。不為三界煩惱過患之所染污。大海慧菩薩白佛言。世尊。此諸善根以何義故說名煩惱。佛告大海慧菩薩言。大海慧。如是煩惱。諸菩薩摩訶薩能生三界受種種苦。依此煩惱故。有三界。非染煩惱三界中生。大海慧。菩薩以方便智力。依善根力故。心生三界。是故名為善根相應煩惱而生三界非染心生。大海慧。譬如長者若居士等唯有一子。甚愛甚念見者歡喜。而彼一子依愚癡心因戲樂故。墮在極深糞廁井中。時彼父母及諸親屬。見彼一子墮在大廁深坑糞中。見已歔欷悲泣啼哭。而不能入彼極深廁糞屎器中而出其子。   爾時彼處眾中更有一長者子。或一居士子。見彼小兒墮在深廁糞屎井中。見已疾疾生一子想。生愛念心不起噁心。即入深廁糞屎井中出彼一子。大海慧。為顯彼義說此譬喻。大海慧。何者彼義。大海慧。言極深井糞屎坑者。名為三界。大海慧。言一子者。一切眾生。諸菩薩等於一切眾生生一子想。大海慧。爾時父母及諸親者。名為聲聞辟支佛人。以二乘人見諸眾生墮在世間極大深坑糞屎井中。既見彼已悲泣啼哭。而不能拔彼諸眾生。大海慧。彼時更有一長者子一居士子者。名為菩薩摩訶薩。離諸煩惱清淨無垢。以離垢心現見無為真如法界。以自在心現生三界。為教化彼諸眾生故。大海慧。是名菩薩摩訶薩大悲。畢竟遠離諸有。畢竟遠離諸縛。而迴生於三界有中。以依方便般若力故。諸煩惱火不能焚燒。欲令一切諸眾生等遠離諸縛。而為說法。大海慧。我今說此修多羅句。依諸菩薩心。為利益一切眾生。得自在力而生三有。依諸善根慈悲心力。依於方便般若力故。是名示現淨不淨時。又菩薩摩訶薩以如實智知如來法身不生不滅故。得如是菩薩摩訶薩功德法體。此修多羅句向前已說。自下次說大毘琉璃摩尼寶喻。佛言。大海慧。譬如無價大毘琉璃摩尼寶珠。善治善淨善光明。墮在泥中住一千年。彼摩尼寶經千年後乃出彼泥。出已水洗。洗已極淨。極淨洗已。然後極明。即不失本清淨無垢摩尼寶體。大海慧。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如實知見一切眾生自性清淨光明淨心而為客塵煩惱所染。大海慧。諸菩薩等生如是心。彼諸煩惱不染眾生自性淨心。是諸煩惱客塵虛妄分別心起而彼諸菩薩復生是心。我今畢竟令諸眾生遠離客塵諸煩惱垢。為之說法。如是菩薩不生怯弱心。轉於一切眾生生增上力。我要畢竟令得解脫。菩薩爾時復生是心。此諸煩惱無有少體。菩薩爾時復生是心。諸煩惱無體。諸煩惱羸薄。是諸煩惱無有住處。如是菩薩如實知諸煩惱虛妄分別而有。依邪見念而有。以正見者。諸煩惱垢不能得起。菩薩爾時復生是心。我應如實觀諸煩惱更不復生。以不生煩惱故。生諸善法。菩薩爾時復生是心。我若自起諸煩惱者。雲何而得為諸煩惱所縛眾生說法令離諸煩惱縛。菩薩爾時復生是心。以我不著諸煩惱故。是故得為諸煩惱縛眾生說法。我應修行諸波羅蜜。結使煩惱相應善根。為欲教化諸眾生故。又復雲何名為世間。以三界相似鏡像法故。此明何義。依無漏法界中有三種意生身應知。彼因無漏善根所作名為世間。以離有漏諸業煩惱所作世間法故。亦名涅槃。依此義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有有為世間。有無為世間。世尊。有有為涅槃。有無為涅槃故。又有為無為心心數法相應法故。故說名為淨不淨時。此義於第六菩薩現前地說。彼諸漏盡無障礙般若波羅蜜解脫現前修行大悲。以為救護一切眾生故。不取證。如寶鬘經中依漏盡故說入城喻。彼經中言。善男子。譬如有城。縱廣正等各一由旬。多有諸門路嶮黑闇甚可怖畏。有人入者多受安樂。復有一人。唯有一子愛念甚重。遙聞彼城如是快樂。即便捨子欲往入城。是人方便得過嶮道到彼城門。一足已入一足未舉。即念其子尋作是念。我唯一子。來時雲何竟不與俱。誰能養護令離眾苦。即捨樂城還至子所。善男子。菩薩摩訶薩亦復如是。為憐愍故修集五通。既修集已垂得盡漏而不取證。何以故。愍眾生故捨漏盡通。乃至行於凡夫地中。善男子。城者喻於大般涅槃。多諸門者。喻於八萬諸三昧門。路嶮難者。喻諸魔業。到城門者。喻於五通。一足入者。喻於智慧。一足未入者。喻諸菩薩未證解脫。言一子者。喻於五道一切眾生。顧念子者。喻大悲心。還子所者。喻調眾生。能得解脫而不證者。即是方便。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大慈大悲不可思議。如是善男子。菩薩摩訶薩。大方便力。發大精進起堅固心。修行禪定得證五通。如是菩薩依禪通業善修心淨無漏滅盡定現前。如是菩薩即得生於大悲之心。為救一切諸眾生故。現前無漏智通。而迴轉不取寂滅涅槃。以為教化諸眾生故。迴取世間。乃至示現凡夫人地。於第四菩薩焰地中。為自利益善起精進。為利益他。善起堅固心漏盡現前。於第五菩薩難勝地中。依止五通自利利他。善熟心行無漏滅盡定現前。是故於第六菩薩地中。無障礙般若波羅蜜起漏盡現前。是故於第六菩薩現前地中。得漏盡自在。說名清淨。是菩薩如是自身正修行。教化眾生令置彼處。得大慈悲心。於顛倒眾生生救護心。不著寂滅涅槃。善作彼方便現前世間門。為眾生故現前涅槃門。為菩提分滿足故。修行四禪迴生欲界。以為利益地獄畜生餓鬼凡夫種種眾生。示現諸身。以得自在故。已說依不淨淨時不變不異。次說依善淨時不變不異故。說二偈。  佛身不變異  以得無盡法  眾生所歸依  以無邊際故  常住不二法  以離妄分別  恆不熱不作  清淨心力故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不生及不死  不病亦不老  以常恆清涼  及不變等故   此偈明何義。偈言。  以常故不生  離意生身故  以恆故不死  離不思議退  清涼故不病  無煩惱習故  不變故不老  無無漏行故   此偈明何義。明如來性於佛地時無垢清淨光明常住自性清淨。以本際來常故不生。以離意生身故。以未來際恆故不死。以離不可思議變易死故。以本後際來清涼故不病。以離無明住地所攝故。若如是者。不墮三世。彼則不變。是故不老。以離無漏業迴轉故。又復偈言。  有二復有二  復有二二句  次第如常等  無漏境界中   此偈明何義。常恆清涼及不變等。此四種句。於無漏法界中次第一一句二二本二二釋義差別。如不增不減修多羅中說言。舍利弗。如來法身常。以不異法故。以不盡法故。舍利弗。如來法身恆。以常可歸依故。以未來際平等故。舍利弗。如來法身清涼。以不二法故。以無分別法故。舍利弗。如來法身不變。以非滅法故。以非作法故。   已說不變異。次說無差別。無差別者。即依此善淨時本際以來畢竟究竟自體相善淨如來藏無差別故。說一偈。  法身及如來  聖諦與涅槃  功德不相離  如光不離日   此初半偈示現何義。偈言。  略明法身等  義一而名異  依無漏界中  四種義差別   此偈明何義。略說於無漏法界中依如來藏有四種義。依四種義有四種名應知。何等四義。偈言。  佛法不相離  及彼真如性  法體不虛妄  自性本來淨   此偈明何義。佛法不相離者。依此義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不空如來藏。過於恆沙不離不脫。不思議佛法故。及彼真如性者。依此義故。六根聚經言。世尊。六根如是。從無始來畢竟究竟諸法體故。法體不虛妄者。依此義故。經中說言。世尊。又第一義諦者。謂不虛妄涅槃是也。何以故。世尊。彼性本際來常以法體不變故。自性本來淨者。依此義故。經中佛告文殊師利。如來應正遍知本際以來入涅槃故。又復依此四義。次第有四種名。何等為四。一者法身。二者如來。三者第一義諦。四者涅槃。以是義故。不增不減經言。舍利弗言。如來藏者。即是法身故。又復聖者勝鬘經言。世尊。不離法身有如來藏。世尊。不離如來藏有法身。世尊。依一苦滅諦說名如來藏。世尊。如是說如來法身無量無邊功德。世尊言。涅槃者。即是如來法身故。後半偈者。示現何義。偈言。  覺一切種智  離一切習氣  佛及涅槃體  不離第一義   此四種名。於如來法身無漏界中一味一義不相捨離。是故雖復有四種名。而彼四義不離一法門。不離一法體。此以何義所證一切法。覺一切智。及離一切智障煩惱障習氣。此二種法於無漏法界中不異不差別不斷不相離。以是義故。大般涅槃經中偈言。  無量種功德  一切不思議  不差別解脫  解脫即如來   以是義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言聲聞辟支佛得涅槃者。是佛方便故。此明何義。言聲聞辟支佛有涅槃者。此是諸佛如來方便。見諸眾生於長道曠野遠行疲惓。恐有退轉。為止息故造作化城。如來如是於一切法中得大自在大方便故。故明如是義。世尊如來應正遍知證平等涅槃。一切功德無量無邊不可思議清淨畢竟究竟。此明何義。依四種義。畢竟功德諸佛如來無差別。涅槃相無上果中佛及涅槃。一切功德不相捨離。若離佛地果中證智。更無餘人有涅槃法。示現如是義。依一切種智。於諸佛如來無漏法界中譬喻示現。此明何義。寶鬘經中畫師譬喻。示現具足一切功德應知偈言。  如種種畫師  所知各差別  彼一人知分  第二人不知  有自在國王  敕諸畫師言  於彼摽畫處  具足作我身  國中諸畫師  一切皆下手  若不闕一人  乃成國王像  畫師受敕已  畫作國王像  彼諸畫師中  一人行不在  由無彼一人  國王像不成  以其不滿足  一切身份故  所言畫師者  喻檀戒等行  言國王像者  示一切種智  一人不在者  示現少一行  王像不成者  空智不具足   此偈明何義。以是義故。寶鬘經言。善男子。諦聽諦聽。我今為汝說此譬喻。善男子。譬如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眾生悉善知畫。其中或有善能泥塗。或能磨彩。或曉畫身不曉手足。或曉手足不曉面目。時有國王。以一張疊與是諸人而告之言。凡能畫者皆悉聚集。於此疊上畫吾身像。爾時諸人悉來集聚。隨其所能而共作之。有一畫師。以緣事故竟不得來。諸人畫已持共上王。善男子。可言諸人悉集作不。不也。世尊。善男子。我說此喻其義未顯。善男子。一人不來。故不得言一切集作。亦不得言像已成就。佛法行者亦復如是。若有一行不成就者。則不名具足如來正法。是故要當具足諸行名為成就無上菩提故。又此檀等諸波羅蜜一一差別。唯是如來所知境界。如來知彼種種差別無量無邊應知。以彼算數自在力等不能思議故。以對治彼慳等諸垢。是故得成清淨檀等諸波羅蜜。又以修行一切種一切空智及種種三昧門。於第八菩薩不動地中不分別一切菩薩地。無間無隔自然依止道智。修行得無生法忍。成就具足如來無漏戒。成就一切功德。於第九菩薩善慧地中依阿僧祇三昧陀羅尼海門。攝取無量無邊諸佛之法依止。解一切眾生根智。成就無量無邊功德空智。得無生法忍。於第十菩薩法雲地中依止一切如來現前蜜智智。成就無量無邊功德聚。得無生空法忍。次後得諸三昧。斷一切煩惱障智障。依止諸解脫門智。成就清淨彼岸功德。具足得一切種一切空智。以如是等四種地智中非聲聞辟支佛地。以彼聲聞辟支佛等去之甚遠。以是義故。說彼四種成就不差別涅槃界。是故偈言。  慧智及解脫  不離法界體  無差涅槃界  日相似相對   此偈明何義。以何等慧以何等智。以何等解脫。彼三不離法界實體。明彼四種功德成就無差別涅槃界。偈言無差別涅槃界故。為彼四種義次第故。有四種相似相對法應知。何等為四。一者佛法身中依出世間無分別慧。能破第一無明黑闇。彼光明照相似相對法應知。偈言慧故。日相似相對故。二者依智故。得一切智智知一切種。照一切事放光明羅網。相似相對法應知。偈言智故。日相似相對故。三者依止彼二自性清淨心解脫。無垢離垢光明輪清淨。相似相對法應知。偈言解脫故。日相似相對法故。四者即此三種不離法界。不離實體。不相捨離。相似相對法應知。偈言不離法界體故。日相似相對故。是故偈言。  不證諸佛身  涅槃不可得  如棄捨光明  日不可得見   此偈明何義。以如向說無漏法界中無始世界來諸佛法身中無漏諸法一切功德不相捨離。以是義故。遠離如來無障無礙。法身智慧離一切障。涅槃體相不可得見。不可得證。如離日光明無日輪可見。以是義故。聖者勝鬘經言。法無優劣故得涅槃。知諸法平等智故得涅槃。平等智故得涅槃。平等解脫故得涅槃。平等解脫知見故得涅槃。是故世尊說。涅槃界一味等味。謂明解脫一味故。◎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第三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1 究竟一乘寶性論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第四   後魏中印度三藏勒那摩提譯   ◎無量煩惱所纏品第六   論曰。偈言。  向說如來藏  十種義示現  次說煩惱纏  以九種譬喻   此偈明何義。向依如來藏說無始世界來彼法恆常住法體不轉變。明如來藏有十種義。自此以下依無始世界來煩惱藏所纏。說無始世界來自性清淨心具足法身。以九種譬喻明如來藏。過於恆沙煩惱藏所纏。如修多羅說應知。九種譬喻者。如偈說言。  萎華中諸佛  眾蜂中美蜜  皮糠等中實  糞穢中真金  地中珍寶藏  諸果子中芽  朽故弊壞衣  纏裹真金像  貧賤醜陋女  懷轉輪聖王  焦黑泥模中  有上妙寶像  眾生貪瞋癡  妄想煩惱等  塵勞諸垢中  皆有如來藏   此偈示現何義。自此以下依此略說四偈句義。餘殘譬喻五十四偈廣說應知。此四行偈總略說。彼廣偈中義應知。又依彼義。略說二偈。  華蜂糠糞穢  地果故壞衣  貧賤女泥模  煩惱垢相似  佛蜜實真金  寶牙金像王  上妙寶像等  如來藏相似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華蜂等諸喻  明眾生身中  無始世界來  有諸煩惱垢  佛蜜等諸喻  明眾生身中  無始來具足  自性無垢體   又復略說此如來藏。修多羅中明一切眾生界從無始世界來客塵煩惱染心。從無始世界來淨妙法身如來藏不相捨離。是故經言。依自虛妄染心眾生染。依自性清淨心眾生淨。雲何自心染。依自心染有九種喻。謂萎華等應知。偈言。  貪瞋癡相續  及結使熏集  見修道不淨  及淨地有垢  萎華等諸喻  說九種相對  無邊煩惱纏  故說差別相   此偈明何義。略說有九種煩惱。於自性清淨如來法身界中。如萎華等九種譬喻。於諸佛等常外客相諸煩惱垢亦復如是。於真如佛性常客塵相。何等以為九種煩惱。一者貪使煩惱。二者瞋使煩惱。三者癡使煩惱。四者增上貪瞋癡結使煩惱。五者無明住地所攝煩惱。六者見道所斷煩惱。七者修道所斷煩惱。八者不淨地所攝煩惱。九者淨地所攝煩惱。此如是等九種煩惱。以彼九種譬喻示現應知。此明何義。世間貪等眾生身中所攝煩惱。能作不動地業所緣。成就色界無色界果報。出世間智能斷。名為貪瞋癡使煩惱。偈言貪瞋癡相續故。又增上貪瞋癡眾生身中所攝煩惱。能作福業罪業行緣。但能成就欲界果報。唯有不淨觀智能斷。名為增上貪瞋癡等結使煩惱。偈言及結使故。又阿羅漢身中所攝煩惱。能作無漏諸業行緣。能生無垢意生身果報。唯如來菩提智能斷。名為無明住地所攝煩惱。偈言熏集故。又有二種學人。何等為二。一者凡夫。二者聖人。凡夫身中所攝煩惱。初出世間心見出世間法智能斷。名為見道所斷煩惱。偈言見道故。聖人身中所攝煩惱。如先見出世間法修道智能斷。名為修道所斷煩惱。偈言修道故。又不究竟菩薩。謂從初地乃至七地所攝煩惱。七住地中所對治法。八地已上三住地中。修道智能斷。名為不淨地所攝煩惱。偈言不淨故。又畢竟究竟菩薩身中所攝煩惱。八地已上三地修道智所對治法。金剛三昧智能斷。名為淨地所攝煩惱。偈言及淨地有垢故。是名略說九種煩惱次第。萎華等九種譬喻。我已廣說應知。又復即此九種煩惱。依八萬四千眾生行故。有八萬四千煩惱差別。如如來智無量無邊故。有如是無量無邊煩惱纏如來藏故。言無量煩惱藏所纏如來藏。是故偈言。  愚癡及羅漢  諸學及大智  次第四種垢  及一二復二  如是次第說  四凡一聖人  二學二大智  名為不淨地   此偈明何義。此九種譬喻。於無漏界中如是次第四種譬喻。及第五譬喻。後時二二煩惱諸垢依。煩惱垢染故。言不清淨。又復雲何知此九種貪等煩惱。於萎華等九種譬喻相似相對。又雲何知如來藏於諸佛等九種譬喻相似相對。偈言。  依佛神力故  有彼眾妙華  初榮時則愛  後萎變不愛  如華依榮悴  有愛有不愛  貪煩惱亦爾  初樂後不樂  群蜂為成蜜  瞋心嚙諸花  瞋恚心起時  生種種苦惱  稻等內堅實  外為皮糠覆  如是癡心纏  不見內堅實  猶如臭穢糞  智觀貪亦爾  起欲心諸相  結使如穢糞  譬如彼地中  種種珍寶藏  眾生無天眼  是故不能見  如是自在智  為無明地覆  眾生無智眼  是故不能見  如子離皮糠  次第生芽等  見道斷煩惱  次第生諸地  以害身見等  攝取妙聖道  修道斷煩惱  故說弊壞衣  七地中諸垢  猶如胎所纏  遠離胎藏智  無分別淳熟  三地知諸垢  如泥模所泥  大智諸菩薩  金剛定智斷  萎華至泥模  如是九種喻  示貪瞋癡等  九種煩惱垢  垢中如來藏  佛等相對法  如是九種義  以三種體攝   此偈明何義。謂依法身自性清淨心如來藏等三種實體。有諸佛等九種譬喻相似相對法應知。三種實體者偈言。  法身及真如  如來性實體  三種及一種  五種喻示現   此偈明何義。初三種喻示現如來法身應知。三種譬喻者。所謂諸佛美蜜堅固。示現法身。偈言法身故。一種譬喻者。所謂真金示現真如。偈言真如故。又何等為五種譬喻。一者地藏。二者樹。三者金像。四者轉輪聖王五者寶像。能生三種佛身。示現如來性。偈言如來性故。又法身者。偈言。  法身有二種  清淨真法界  及依彼習氣  以深淺義說   此偈明何義。諸佛如來有二種法身。何等為二。一者寂靜法界身。以無分別智境界故。如是諸佛如來法身。唯自內身法界能證應知。偈言清淨真法界故。二者為得彼因。謂彼寂靜法界說法。依可化眾生說。彼說法應知。以依真如法身有彼說法。名為習氣。偈言及依彼習氣故。彼說法者。復有二種。一細二粗。細者。所謂為諸菩薩摩訶薩演說甚深祕密法藏。以依第一義諦說故。粗者。所謂種種修多羅祇夜和伽羅那伽陀憂陀那尼陀那等。名字章句種種差別。以依世諦說故。是故偈言。  以出世間法  世中無譬喻  是故依彼性  還說性譬喻  如美蜜一味  微細法亦爾  修多羅等說  如種種異味   此偈明何義。諸佛美蜜及堅固等三種譬喻。此明如來真如法身有二種義。一者遍覆一切眾生。二者遍身中有無有餘殘。示現一切眾生有如來藏。此以何義。於眾生界中無有一眾生離如來法身在於法身外。離於如來智在如來智外。如種種色像不離虛空中。是故偈言。  譬如諸色像  不離於虛空  如是眾生身  不離諸佛智  以如是義故  說一切眾生  皆有如來藏  如虛空中色  以性不改變  體本來清淨  如真金不變  故說真如喻   此偈明何義。明彼真如如來之性。乃至邪聚眾生身中自性清淨心。無異無差別。光明明瞭。以離客塵諸煩惱故。後時說言。如來法身如是以一真金譬喻。依真如無差別。不離佛法身故。說諸眾生皆有如來藏。以自性清淨心雖言清淨而本來無二法故。是故經中佛告文殊師利言。文殊師利。如來如實知見自身根本清淨智。以依自身根本智故。知諸眾生有清淨身。文殊師利。所謂如來自性清淨身。乃至一切眾生自性清淨身。此二法者。無二無差別。是故偈言。  一切諸眾生  平等如來藏  真如清淨法  名為如來體  依如是義故  說一切眾生  皆有如來藏  應當如是知   又復偈言。  佛性有二種  一者如地藏  二者如樹果  無始世界來  自性清淨心  修行無上道  依二種佛性  得出三種身  依初譬喻故  知有初法身  依第二譬喻  知有二佛身  真佛法身淨  猶如真金像  以性不改變  攝功德實體  證大法王位  如轉輪聖王  依止鏡像體  有化佛像現   此偈明何義。餘五種譬喻。所謂藏樹金像轉輪聖王寶像譬喻。示現生彼三佛法身。以依自體性如來之性諸眾生藏。是故說言。一切眾生有如來藏。此示何義。以諸佛如來有三種身得名義故。此五種喻能作三種佛法身因。以是義故說如來性因。此以何義。此中明性義以為因義以是義故。經中偈言。  無始世來性  作諸法依止  依性有諸道  及證涅槃果   此偈明何義。無始世界性者。如經說言。諸佛如來依如來藏。說諸眾生無始本際不可得知故。所言性者。如聖者勝鬘經言。世尊。如來說如來藏者。是法界藏。出世間法身藏。出世間上上藏。自性清淨法身藏。自性清淨如來藏故。作諸法依止者。如聖者勝鬘經言。世尊。是故如來藏是依是持是住持是建立。世尊。不離不離智。不斷不脫。不異無為。不思議佛法。世尊。亦有斷脫異外離離智有為法。亦依亦持亦住持亦建立。依如來藏故。依性有諸道者。如聖者勝鬘經言。世尊。生死者依如來藏。世尊。有如來藏故。說生死。是名善說故。及證涅槃果者。如聖者勝鬘經言。世尊。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證涅槃。世尊。若無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求涅槃。不欲涅槃不願涅槃故。此明何義。明如來藏究竟如來法身不差別。真如體相畢竟定佛性體。於一切時一切眾生身中皆無餘盡應知。此雲何知依法相知。是故經言。善男子。此法性法體性自性常住。如來出世若不出世。自性清淨本來常住。一切眾生有如來藏。此明何義。依法性依法體。依法相應依法方便。此法為如是為不如是。不可思議。一切處依法依法量依法信。得心淨得心定。彼不可分別。為實為不實。唯依如來信。是故偈言。  唯依如來信  信於第一義  如無眼目者  不能見日輪   此偈明何義。略說一切眾生界中有四種眾生。不識如來藏如生盲人。何等為四。一者凡夫。二者聲聞。三者辟支佛。四者初發菩提心菩薩。如聖者勝鬘經中說言。世尊。如來藏者。於身見眾生非其境界。世尊。如來藏者。於取四顛倒眾生非其境界。世尊。如來藏者。於散亂心失空眾生非其境界故。此明何義。身見眾生者。謂諸凡夫。以彼凡夫實無色等五陰諸法而取以為有我我所。虛妄執著我我所慢。於離身見等滅諦無漏性甘露之法。信亦不能。何況出世間一切智境界如來藏能證能解。無有是處。又取四顛倒諸眾生者。所謂聲聞辟支佛人。以彼聲聞辟支佛等應修行如來藏常。而不修行如來藏以為常。以顛倒取一切法無常。修行如來藏無常。樂無常修行。以不知不覺故。應修行如來藏樂。而不修行如來藏以為樂。以顛倒取一切法皆苦。修行如來藏苦。樂苦修行。以不知不覺故。應修行如來藏我。而不修行如來藏以為我。以顛倒取一切法無我。修行如來藏無我。樂無我修行。以不知不覺故。應修行如來藏淨。而不修行如來藏以為淨。以顛倒取一切法不淨。修行如來藏不淨。樂不淨修行。以不知不覺故。如是聲聞辟支佛等。一切不能如實隨順法身修行。以是義故。第一彼岸常樂我淨法。非彼聲聞辟支佛等所知境界。如是樂顛倒無常苦無我不淨相等。彼如來藏非其境界。如是之義大般涅槃修多羅中。池水譬喻廣明此義應知。彼經中言。迦葉。譬如春時有諸人等在大池浴乘船遊戲。失琉璃寶沒深水中。是時諸人悉共入水求覓是寶。競捉瓦石草木沙礫。各各自謂得琉璃珠。歡喜持出乃知非真。是時寶珠猶在水中。以珠力故水皆澄清。於是大眾乃見寶珠故在水下。猶如仰觀虛空月形。是時眾中有一智人。以方便力安徐入水即便得珠。汝等比丘。不應如是修集無常苦無我想不淨想等以為真實。如彼諸人各以瓦石草木沙礫而為寶珠。汝等應當善學方便在在處處常修我想常樂淨想。復應當知。先所修集四法相貌悉是顛倒。欲得真實修諸想者。如彼智人巧出寶珠。所謂我想常樂淨想故。又散亂心失空眾生者。謂初發心菩薩。離空如來藏義。以失變壞物修行。名為空解脫門。此以何義。初發心菩薩起如是心。實有法斷滅後時得涅槃。如是菩薩失空如來藏修行。又復有人以空為有物。我應得空。又生如是心。離色等法別更有空。我應修行令得彼空。彼人不知空以何等法是如來藏。偈言。  不空如來藏  謂無上佛法  不相捨離相  不增減一法  如來無為身  自性本來淨  客塵虛妄染  本來自性空   此偈明何義。不減一法者。不減煩惱。不增一法者。真如性中不增一法。以不捨離清淨體故偈言不相捨離相不增減一法故。是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有二種如來藏空智。世尊。空如來藏。若離若脫若異一切煩惱藏。世尊。不空如來藏。過於恆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故。如是以何等煩惱以何等處無。如是如實見知名為空智。又何等諸佛法。何處具足有。如是如實見知名不空智。如是明離有無二邊如實知空相。此二偈中明如是義。又眾生若離如是空智。彼人則是佛境界外名不相應。不得定不得一心。以是義故。名散亂心失空眾生。何以故。以離第一義空智門無分別境界不可得證不可得見是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如來藏智名為空智。世尊。如來藏空智者。一切聲聞辟支佛等。本所不見。本所不得。本所不證。本所不會。世尊。一切苦滅唯佛得證。壞一切煩惱藏。修一切滅苦道故。如是此如來藏。以法界藏故。身見等眾生不能得見。已說以身見相對治真實法界未現前故。又如是出世間法身如來藏。非顛倒眾生境界。已說以無常等世間法對治出世間法界未現前故。又如是自性清淨法界如來空藏。非散亂心失空眾生境界。已說以煩惱垢客塵染。空自性清淨功德法不相捨離。出世間法身得名故。此明何義。又依一味等味法界無差別智門觀察出世間自性清淨法身。是名如實知見真如。是故經說。十住菩薩唯能少分見如來藏。何況凡夫二乘人等。是故偈言。  譬如薄雲中  見虛空有日  淨慧諸聖人  見佛亦如是  聲聞辟支佛  如無眼目者  不能觀如來  如盲不見日  所知一切法  有無量無邊  遍虛空法界  無量智能見  諸如來法身  充滿一切處  佛智慧能見  以無量智故◎   ◎究竟一乘寶性論為何義說品第七   問曰。真如佛性如來藏義住無障閡究竟菩薩地。菩薩第一聖人亦非境界。以是一切智者境界故。若如是者。何故乃為愚癡顛倒凡夫人說。答曰。以是義故。略說四偈。  處處經中說  內外一切空  有為法如雲  及如夢幻等  此中何故說  一切諸眾生  皆有如來性  而不說空寂  以有怯弱心  輕慢諸眾生  執著虛妄法  謗真如佛性  計身有神我  為令如是等  遠離五種過  故說有佛性   此四行偈以十一偈略釋應知。偈言。  諸修多羅中  說有為諸法  謂煩惱業等  如雲等虛妄  煩惱猶如雲  所作業如夢  如幻陰亦爾  煩惱業生故  先已如是說  此究竟論中  為離五種過  說有真如性  以眾生不聞  不發菩提心  或有怯弱心  欺自身諸過  未發菩提心  生起欺慢意  見發菩提心  我勝彼菩薩  如是憍慢人  不起正智心  是故虛妄取  不知如實法  妄取眾生過  不知客染心  實無彼諸過  自性淨功德  以取虛妄過  不知實功德  是故不得生  自他平等慈  聞彼真如性  起大勇猛力  及恭敬世尊  智慧及大悲  生增長五法  不退轉平等  無一切諸過  唯有諸功德  取一切眾生  如我身無異  速疾得成就  無上佛菩提   究竟一乘寶性論身轉清淨成菩提品第八   論曰。已說有垢如。自此以下說無垢如應知。無垢如者。謂諸佛如來。於無漏法界中遠離一切種種諸垢。轉雜穢身得淨妙身。依八句義略差別說彼真如性無漏法身應知。何等為八偈言。  淨得及遠離  自他利相應  依止深快大  時數如彼法   是名八種句義。次第一偈示現八種義者。何謂八種。一者實體。二者因。三者果。四者業。五者相應。六者行。七者常。八者不可思議。實體者。向說如來藏不離煩惱藏所纏。以遠離諸煩惱轉身得清淨。是名為實體應知。偈言淨故。是故聖者勝鬘經言。世尊。若於無量煩惱藏所纏如來藏不疑惑者。於出無量煩惱藏法身亦無疑惑故。因者。有二種無分別智。一者出世間無分別智。二者依出世間智。得世間出世間依止行智是名為因。偈言得故。果者。即依此得得證智果。是名為果。偈言遠離故。業者。有二種遠離。一者遠離煩惱障。二者遠離智障。如是次第故名遠離。如是遠離自利利他成就。是名為業。偈言自他利故。相應者。自利利他得無量功德。常畢竟住持。是名相應。偈言相應故。行常不思議者。謂三種佛法身。無始世界來作眾生利益常不休息。不可思議。偈言依止深快大故。以是義故。略說偈言。  實體因果業  及以相應行  常不可思議  名佛地應知   又依實體依因。於佛地中及得彼方便因故。說三偈。  向說佛法身  自性清淨體  為諸煩惱垢  客塵所染污  譬如虛空中  離垢淨日月  為彼厚密雲  羅網之所覆  佛功德無垢  常恆及不變  不分別諸法  得無漏真智   此三行偈以四行偈略釋應知。偈言。  佛身不捨離  清淨真妙法  如虛空日月  智離染不二  過恆沙佛法  明淨諸功德  非作法相應  不離彼實體  煩惱及智障  彼法實無體  常為客塵染  是故說雲喻  遠離彼二因  向二無分別  無分別真智  及依彼所得   此偈明何義。向說轉身實體清淨。又清淨者略有二種。何等為二。一者自性清淨。二者離垢清淨。自性清淨者。謂性解脫無所捨離。以彼自性清淨心體不捨一切客塵煩惱。以彼本來不相應故。離垢清淨者。謂得解脫。又彼解脫不離一切法。如水不離諸塵垢等而言清淨。以自性清淨心遠離客塵諸煩惱垢更無餘故。又依彼果離垢清淨故。說四偈。  如清淨池水  無有諸塵濁  種種雜花樹  周匝常圍遶  如月離羅□  日無雲翳等  無垢功德具  顯現即彼體  蜂王美味蜜  堅實淨真金  寶藏大果樹  無垢真金像  轉輪聖王身  妙寶如來像  如是等諸法  即是如來身   此四行偈以八行偈略釋應知。偈言。  貪等客煩惱  猶如濁水塵  無分別上智  果法如池水  示現佛法身  一切諸功德  依彼證智果  是故如是說  貪如濁水塵  淨法雜垢染  可化諸眾生  如繞池藕花  禪定習氣潤  遠離瞋羅□  以大慈悲水  遍益諸眾生  如十五日月  遠離雲羅網  光明照眾生  能除諸幽闇  佛無垢日月  離癡雲羅網  智光照眾生  除滅諸黑闇  得無等等法  能與妙法味  諸佛如蜜堅  遠離蜂糠障  真實妙功德  除斷諸貧窮  能與解脫勢  故說金樹喻  法寶真實身  增上兩足尊  勝色畢竟成  故說後三喻   又向說以二種智依自利利他業。何者為二。一者出世間無分別智。二者依出世間無分別智。轉身得身行因遠離煩惱。得證智果故。又何者是成就自利。謂得解脫遠離煩惱障遠離智障。得無障礙清淨法身。是名成就自身利益。又何者是成就他利益。既得成就自身利已。無始世來自然依彼二種佛身。示現世間自在力行。是名成就他身利益。又依自利利他。成就業義故。說四偈。  無漏及遍至  不滅法與恆  清涼不變異  不退寂淨處  諸佛如來身  如虛空無相  為諸勝智者  作六根境界  示現微妙色  出於妙音聲  令嗅佛戒香  與佛妙法味  使覺三昧觸  令知深妙法  細思惟稠林  佛離虛空相   此四行偈以八行偈略釋應知。偈言。  略說二種法  業智應當知  滿足解脫身  清淨真法身  解脫身法身  二及一應知  謂無漏遍至  及究竟無為  煩惱盡無漏  及習氣滅故  無閡及無障  智遍至應知  無為以不滅  實體不失故  不失名為本  恆等句解釋  對於恆等句  有四失應知  死無常及轉  不可思議退  以無死故恆  以常故清涼  不轉故不變  寂靜故不退  彼究竟足跡  淨智白法體  具足色聲等  示現於諸根  如虛空無相  而現色等相  法身亦如是  具六根境界   此偈明何義。經中說言。如虛空相諸佛亦爾者。此依第一義。諸佛如來清淨法身自體相不共法故。作如是說。以是義故。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言。須菩提。於意雲何。可以三十二大人相成就得見如來不。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者。不以相成就得見如來。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不以相成就得見如來。須菩提。若以相成就觀如來者。轉輪聖王應是如來。是故非以相成就得見如來故。此明何義。以依如來第一義諦清淨法身明如是義。又依相應義故。說二偈。  如空不思議  常恆及清涼  不變與寂靜  遍離諸分別  一切處不著  離閡粗澀觸  亦不可見取  佛淨心無垢   此二行偈以八行偈略釋應知。偈言。  解脫身法身  示自利利他  依自利利他  彼處相應義  一切諸功德  不思議應知  以非三慧境  一切種智知  諸眾生佛體  細故非聞境  第一非思思  以出世深密  世修慧不知  諸愚癡凡夫  本來未曾見  如盲不矚色  二乘如嬰兒  不見日月輪  以不生故常  以不滅故恆  離二故清涼  法性住不變  證滅故寂靜  一切覺故遍  不住不分別  離煩惱不著  無智障離閡  柔軟離粗澀  無色不可見  離相不可取  以自性故淨  離染故無垢   此偈明何義。虛空譬喻者。明諸佛如來無為諸功德不離佛法身。於所有諸有得不可思議勝大方便業勝大悲業勝大智業。為與一切眾生樂相無垢清淨三種佛身。所謂實佛受法樂佛及化身佛。常不休息常不斷絕。自然修行。以為利益一切眾生應知。以不共餘人唯諸佛如來法身相應故。此明何義。以依此身相應諸行差別故。說八偈。  非初非中後  不破壞不二  遠離於三界  無垢無分別  此甚深境界  非二乘所知  具勝三昧慧  如是人能見  出過於恆沙  不思議功德  唯如來成就  不與餘人共  如來妙色身  清淨無垢體  遠離諸煩惱  及一切習氣  種種勝妙法  光明以為體  令眾生解脫  常無有休息  所作不思議  如摩尼寶王  能現種種形  而彼體非實  為世間說法  示現寂靜處  教化使淳熟  授記令入道  如來鏡像身  而不離本體  猶如一切色  不離於虛空   此八行偈以二十五偈略釋應知。偈言。  向說佛法身  及一切種智  自在與涅槃  及第一義諦  不可思議法  應供等功德  唯自身內證  應當如是知  彼三身差別  實法報化等  所謂深快大  無量功德身  明實體身者  謂諸佛法身  略說五種相  五功德應知  無為無差別  遠離於二邊  出離煩惱障  智障三昧障  以離一切垢  故聖人境界  清淨光明照  以法性如是  無量阿僧祇  不可數思議  無等諸功德  到第一彼岸  實法身相應  以快不可數  非思量境界  及遠離習氣  無邊等佛法  次第不離報  受種種法味  示現諸妙色  淨慈悲習氣  無虛妄分別  利益諸眾生  自然無休息  如如意寶珠  滿足眾生心  受樂佛如是  神通力自在  此神力自在  略說有五種  說法及可見  諸業不休息  及休息隱沒  示現不實體  是名要略說  有五種自在  如摩尼寶珠  依種種諸色  異本生諸相  一切皆不實  如來亦如是  方便力示現  從兜率陀退  次第入胎生  習學諸伎藝  嬰兒入王宮  厭離諸欲相  出家行苦行  推問諸外道  往詣於道場  降伏諸魔眾  成大妙覺尊  轉無上法輪  入無餘涅槃  於不清淨國  現如是等事  世間無休息  宣說無常苦  無我寂靜名  方便智慧力  令彼諸眾生  厭離三界苦  後入於涅槃  以入寂靜道  諸聲聞人等  有是虛妄相  言我得涅槃  法華等諸經  皆說如實法  般若方便攝  迴先虛妄心  令淳熟上乘  授妙菩提記  微細大勢力  令愚癡眾生  過嶮難惡道  深快及以大  次第說應知  初法身如來  第二色身佛  譬如虛空中  有一切色身  於初佛身中  最後身亦爾   自此以下。即依如是三種佛身。為樂眾生利益眾生。略說二偈。  世尊體常住  以修無量因  眾生界不盡  慈悲心如意  智成就相應  法中得自在  降伏諸魔怨  體寂靜故常   此二行偈以六行偈略釋應知。偈言。  棄捨身命財  攝取諸佛法  為利益眾生  究竟滿本願  得清淨佛身  起大慈悲心  修行四如意  依彼力住世  以成就妙智  離有涅槃心  常得心三昧  成就樂相應  常在於世間  不為世法染  得淨甘露處  故離一切魔  諸佛本不生  本來寂靜故  以常可歸依  故言歸依我  初七種譬喻  如來色身常  後三種譬喻  善逝法身常   此偈明何義。諸佛如來依法身轉得無上身。不可思議應知。依不可思議故。說二偈。  非言語所說  第一義諦攝  離諸覺觀地  無譬喻可說  最上勝妙法  不取有涅槃  非三乘所知  唯是佛境界   此二行偈以五行偈略釋應知。偈言。  不可得思議  以離言語相  離言語相者  以第一義攝  第一義攝者  非思量境界  非思量境者  以無譬喻知  無譬喻知者  以最勝無上  最勝無上者  不取有涅槃  不取是二者  不取功德過  前五種譬喻  微細不思議  如來法身常  第六譬喻者  以得自在故  如來色身常   究竟一乘寶性論如來功德品第九   論曰。已說無垢真如法身。次說依彼無垢真如法身一切功德。如摩尼寶不離光明形色諸相。如來法身無量無邊自性清淨無垢功德。亦復如是。以是義故依佛功德。次說二偈。  自利亦利他  第一義諦身  依彼真諦身  有此世諦體  果遠離淳熟  此中具足有  六十四種法  諸功德差別   此偈示現何義。偈言。  於自身成就  住持諸佛法  故攝第一身  為他身住持  諸如來世尊  故有世諦體  佛無量功德  初身攝應知  十力四無畏  大丈夫相等  彼受樂報體  第二佛身攝   此偈明何義。明十力等六十四種佛身功德。此雲何知。依彼義故。略說二偈。  佛力金剛杵  破無智者障  如來無所畏  處眾如師子  如來不共法  清淨如虛空  如彼水中月  眾生二種見   自此已下功德品中餘殘論偈。依此二偈次第示現彼十力等六十四種如來功德。如陀羅尼自在王經廣說應知。初依十力故。說二偈。  處非處果報  業及於諸根  性信至處道  離垢諸禪定  憶念過去世  天眼寂靜智  如是等諸句  說十種力名   又依四無畏故。說三偈。  如實覺諸法  遮諸閡道障  說道得無漏  是四種無畏  於所知境界  畢竟知自他  自知教他知  此非遮障道  能證勝妙果  自得令他得  說自他利諦  是諸處無畏   又依十八不共佛法故說八偈。  佛無過無諍  無妄念等失  無不定散心  無種種諸想  無作意護心  欲精進不退  念慧及解脫  知見等不退  諸業智為本  知三世無障  佛十八功德  及餘不說者  佛身口無失  若他來破壞  內心無動相  非作心捨心  世尊欲精進  念淨智解脫  知見常不失  示現可知境  一切諸業等  智為本展轉  三世無障閡  廣大智行常  是名如來體  大智慧相應  覺彼大菩提  最上勝妙法  為一切眾生  轉於大法輪  無畏勝妙法  令彼得解脫   又依三十二大人相故。說十一偈。  足下相平滿  具足千輻輪  跟□□□□檢□□□□硫□□  手足悉柔軟  諸指皆纖長  鵝王網縵指  臂肘上下□□ 兩肩前後平  左右俱圓滿  立能手過膝  馬王陰藏相  身□□瞪□埤□□□□□駎□ 體相七處滿  上半如師子  威德勢堅固  猶如那羅延  身色新淨妙  柔軟金色皮  淨軟細平密  一孔一毛生  毛柔軟上靡  微細輪右旋  身淨光圓匝  頂上相高顯  項如孔雀王  頤方若師子  髮淨金精色  喻如因陀羅  額上白毫相  通面淨光明  口含四十齒  二牙白踰雪  深密內外明  上下齒平齊  迦陵頻伽聲  妙音深遠聲  所食至喉現  得味中上味  細薄廣長舌  二目淳紺色  瞬眼若牛王  功德如蓮華  如是說人尊  妙相三十二  一一不雜亂  普身不可嫌   此佛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三十二大人相。略集一處。是名六十四種功德應知。偈言。  六十四功德  修因及果報  一一各差別  寶經次第說   此偈明何義。向說諸佛如來六十四種功德因果差別。依此次第寶女經中廣說應知。又復依此四處。次第有四種喻。謂金剛杵及師子王。虛空譬喻水中月等。有九行偈。依彼九偈。略說偈言。  衝過無慈心  不共他無心  故說杵師子  空水中月喻   又依十力金剛杵喻故。說二偈。  處非處果性  眾生諸信根  種種道修地  過宿命差別  天眼漏盡等  佛力金剛杵  能刺碎散斫  癡鎧山牆樹   此偈示現何義。略說偈言。  諸如來六力  次第三及一  所知境界中  離三昧諸障  及離餘垢障  譬如破散截  鎧牆及樹等  亦重亦堅固  亦不可破壞  如來十種力  猶如彼金剛  故說金剛杵   又依四無畏師子王喻故。說二偈。  譬如師子王  諸獸中自在  常處於山林  不怖畏諸獸  佛人王亦爾  處於諸群眾  不畏及善住  堅固奮迅等   此偈示現何義。略說偈言。  知病苦知因  遠離彼苦因  說聖道妙藥  為離病證滅  遠離諸怖畏  善住奮迅城  佛王在大眾  無畏如師子  以知一切法  是故能善住  一切處不畏  離愚癡凡夫  二乘及清淨  以見我無等  於一切法中  心常定堅固  何故名奮迅  過無明住地  自在無閡處  是故名奮迅   又依十八不共法虛空譬喻故。說三偈。  地水火風等  彼法空中無  諸色中亦無  虛空無閡法  諸佛無障礙  猶如虛空相  如來在世間  如地水火風  而諸佛如來  所有諸功德  乃至無一法  共餘世間有   此偈示現何義。略說偈言。  聲聞及空行  智者及自在  上上微細法  故示現五大  諸眾生受用  如地水火風  離世離出世  故說虛空大  三十二功德  依止法身有  如世間燈炷  明煖及色相  相應無差別  諸如來法身  一切諸功德  無差別亦爾   又依三十二大丈夫相水中月喻故。說二偈。  秋空無雲曀  月在天及水  一切世間人  皆見月勢力  清淨佛輪中  具功德勢力  佛子見如來  功德身亦爾   此偈示現何義。略說偈言。  三十二功德  見者生歡喜  依法報化身  三種佛而有  法身淨無垢  遠離於世間  在如來輪中  眾生見二處  如清淨水中  見於月影像  是三十二相  依色身得名  如摩尼寶珠  不離光色相  色身亦如是  不離三十二   究竟一乘寶性論自然不休息佛業品第十   論曰。已說無垢諸佛功德。次說諸佛如來作業。彼諸佛業自然而行常不休息。教化眾生應知。此依略說。有二種法自然而行。以是義故。依諸佛業自然而行。常不休息常作佛事故。說六偈。  於可化眾生  以教化方便  起化眾生業  教化眾生界  諸佛自在人  於可化眾生  常待處待時  自然作佛事  遍覺知大乘  最妙功德聚  如大海水寶  如來智亦爾  菩提廣無邊  猶如虛空界  於無量功德  大智慧日光  遍照諸眾生  有佛妙法身  無垢功德藏  如我身無異  煩惱障智障  雲霧羅網覆  諸佛慈悲風  吹令散滅盡   此六行偈義以十四偈略釋應知。偈言。  以何等性智  何者何處時  作業無分別  是故業自然  以何等根性  諸眾生可度  以何等智慧  能度諸眾生  又以何者是  化眾生方便  眾生以何處  何時中可化  進趣及功德  為果為攝取  彼障及斷障  諸緣不分別  進趣謂十地  功德因二諦  果謂大菩提  攝菩提眷屬  彼障謂無邊  煩惱及習氣  斷障謂大慈  及大悲心等  是名一切時  常種種因緣  如是等六處  次第說應知  如大海水寶  空日地雲風  諸地如大海  智水功德寶  菩提如空界  廣無中後邊  為利益眾生  二種業如日  能悉遍照知  一切眾生界  皆有如來性  如地中伏藏  猶如彼大地  體安固不動  為利益眾生  見彼我無別  客塵煩惱等  本自無體性  一切皆虛妄  如雲聚不實  起大慈悲心  猶如猛風吹  煩惱智障盡  如彼雲聚散  化事未究竟  故常在世間  從本際以來  自然不休息   問曰。如向所說諸佛如來不生不滅。若如是者即無為法。無為法者不修行業。雲何自然不休息常教化眾生事。答曰。為示現彼諸佛大事斷諸疑惑。是故依彼不可思議無垢清淨諸佛境界。示現大事故。以譬喻說一行偈。  帝釋妙鼓雲  梵天日摩尼  響及虛空地  如來身亦爾   依此一行修多羅攝取義。偈九種譬喻。自此以下廣說餘殘六十六偈應知。又復依彼廣說偈義。九種譬喻略說彼義。及以次第廣說如來無上利益一切眾生修行究竟。以十九偈解釋應知。偈言。  遠離一切業  未曾見有果  為一切疑人  除諸疑網故  說九種譬喻  彼修多羅名  廣說此諸法  彼修多羅中  廣說九種喻  彼名智境界  快妙智莊嚴  有智者速入  具足佛境界  說彼天帝釋  琉璃鏡像等  九種諸譬喻  應知彼要義  見說及遍至  以離諸相智  身口意業密  大慈悲者得  離諸功用心  無分別寂靜  以智故無垢  如大毘琉璃  帝釋等譬喻  智究竟滿足  故究竟寂靜  以有淨智慧  是故無分別  為成種種義  故說釋等喻  為成彼義者  說九種見等  離生離神通  諸佛現是事  是名為略說  種種義譬喻  先喻解異後  後喻解異前  佛體如鏡像  如彼琉璃地  人非不有聲  如天妙法鼓  非不作法事  如彼大雲雨  非不作利益  而亦非不生  種種諸種子  如梵天不動  而非不淳熟  如彼大日輪  非不破諸闇  如彼如意寶  而非不希有  猶如彼聲響  非不因緣成  猶如彼虛空  非不為一切  眾生作依止  猶如彼大地  而非不住持  一切種種物  以依彼大地  荷負諸世間  種種諸物故  依諸佛菩提  出世間妙法  成就諸白業  諸禪四無量  及以四空定  諸如來自然  常住諸世間  有如是諸業  一時非前後  作如是妙業   究竟一乘寶性論挍量信功德品第十一   論曰。向說四種法。自此已下明有慧人於彼法中能生信心。依彼信者所得功德。說十四偈。  佛性佛菩提  佛法及佛業  諸出世淨人  所不能思議  此諸佛境界  若有能信者  得無量功德  勝一切眾生  以求佛菩提  不思議果報  得無量功德  故勝諸世間  若有人能捨  摩尼珠珍寶  遍佈十方界  無量佛國土  為求佛菩提  施與諸法王  是人如是施  無量恆沙劫  若復有人聞  妙境界一句  聞已復能信  過施福無量  若有智慧人  奉持無上戒  身口意業淨  自然常護持  為求佛菩提  如是無量劫  是人所得福  不可得思議  若復有人聞  妙境界一句  聞已復能信  過戒福無量  若人入禪定  焚三界煩惱  過天行彼岸  無菩提方便  若復有人聞  妙境界一句  聞已復能信  過禪福無量  無慧人能捨  唯得富貴報  修持禁戒者  得生人天中  修行斷諸障  非慧不能除  慧除煩惱障  亦能除智障  聞法為慧因  是故聞法勝  何況聞法已  復能生信心   此十四偈以十一偈略釋應知。偈言。  身及彼所轉  功德及成義  示此四種法  唯如來境界  智者信為有  及信畢竟得  以信諸功德  速證無上道  究竟到彼岸  如來所住處  信有彼境界  彼非可思議  我等可得彼  彼功德如是  唯深信勝智  欲精進念定  修智等功德  無上菩提心  一切常現前  以常現前故  名不退佛子  彼岸淨功德  畢竟能成就  五度是功德  以不分別三  畢竟及清淨  以離對治法  施唯施功德  持戒唯持戒  餘二度修行  謂忍辱禪定  精進遍諸處  慳等所治法  名為煩惱障  虛分別三法  是名為智障  遠離彼諸障  更無餘勝因  唯真妙智慧  是故般若勝  彼智慧根本  所謂聞慧是  以聞慧生智  是故聞為勝   又自此已下明向所說義。依何等法說。依何等義說。依何等相說。初依彼法故。說二偈。  我此所說法  為自心清淨  依諸如來教  修多羅相應  若有智慧人  聞能信受者  我此所說法  亦為攝彼人   自此已下次依彼義故。說二偈。  依燈電摩尼  日月等諸明  一切有眼者  皆能見境界  依佛法光明  慧眼者能見  以法有是利  故我說此法   自此已下次依彼相故。說二偈。  若一切所說  有義有法句  能令修行者  遠離於三界  及示寂靜法  最勝無上道  佛說是正經  餘者顛倒說   自此已下依護法方便故。說七偈。  雖說法句義  斷三界煩惱  無明覆慧眼  貪等垢所纏  又於佛法中  取少分說者  世典善言說  彼三尚可受  何況諸如來  遠離煩惱垢  無漏智慧人  所說修多羅  以離於諸佛  一切世間中  更無勝智慧  如實知法者  如來說了義  彼不可思議  思者是謗法  不識佛意故  謗聖及壞法  此諸邪思惟  煩惱愚癡人  妄見所計故  故不應執著  邪見諸垢法  以淨衣受色  垢膩不可染   自此已下依謗正法故。說三偈。  愚不信白法  邪見及憍慢  過去謗法障  執著不了義  著供養恭敬  唯見於邪法  遠離善知識  親近謗法者  樂著小乘法  如是等眾生  不信於大乘  故謗諸佛法   自此已下依謗正法得惡果報故。說六偈。  智者不應畏  怨家蛇火毒  因陀羅霹靂  刀杖諸惡獸  師子虎狼等  彼但能斷命  不能令人入  可畏阿鼻獄  應畏謗深法  及謗法知識  決定令人入  可畏阿鼻獄  雖近惡知識  噁心出佛血  及殺害父母  斷諸聖人命  破壞和合僧  及斷諸善根  以繫念正法  能解脫彼處  若復有餘人  誹謗甚深法  彼人無量劫  不可得解脫   自此已下依於說法法師生敬重心故。說二偈。  若人令眾生  學信如是法  彼是我父母  亦是善知識  彼人是智者  以如來滅後  迴邪見顛倒  令入正道故   自此已下依彼說法所得功德。以用迴向故。說三偈。  三寶清淨性  菩提功德業  我略說七種  與佛經相應  依此諸功德  願於命終時  見無量壽佛  無邊功德身  我及餘信者  既見彼佛已  願得離垢眼  成無上菩提   自此已下略說句義。偈言。  依何等法說  依何等義說  依何等相說  如彼法而說  如彼義而說  如彼相而說  彼一切諸法  六行偈示現  護自身方便  以七行偈說  明誹謗正法  故有三行偈  六偈示彼因  以二偈示現  於彼說法人  深生敬重心  大眾聞忍受  得彼大菩提  略說三種法  示現彼果報   究竟一乘寶性論卷第四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2 大乘五蘊論   No. 1612 [cf. No. 1613]   大乘五蘊論一卷   世親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薄伽梵略說五蘊。一者色蘊。二者受蘊。三者想蘊。四者行蘊。五者識蘊。   雲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諸色。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雲何地界。謂堅強性。雲何水界。謂流濕性。雲何火界。謂溫燥性。雲何風界。謂輕等動性。雲何四大種所造諸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所觸一分無表色等。雲何眼根。謂色為境清淨色。雲何耳根。謂聲為境清淨色。雲何鼻根。謂香為境清淨色。雲何舌根。謂味為境清淨色。雲何身根。謂所觸為境清淨色。雲何為色。謂眼境界。顯色形色及表色等。雲何為聲。謂耳境界。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雲何為香。謂鼻境界。好香惡香及所餘香。雲何為味。謂舌境界。甘味酢味鹹味辛味苦味淡味。   雲何為所觸一分。謂身境界。除四大種。餘所造觸。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雲何名為無表色等。謂有表業及三摩地所生色等無見無對。   雲何受蘊。謂三領納。一苦二樂三不苦不樂。樂謂滅時有和合欲。苦謂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謂無二欲。   雲何想蘊。謂於境界取種種相。   雲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雲何名為諸餘心法。謂彼諸法與心相應。彼復雲何。謂觸作意受想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善根無瞋善根無癡善根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疑。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忘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是諸心法。五是遍行。五是別境。十一是善六是煩惱。餘是隨煩惱。四是不決定。   雲何為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雲何作意。謂能令心發悟為性。雲何為思。謂於功德過失及俱相違。令心造作意業為性。雲何為欲。謂於可愛事希望為性。雲何勝解。謂於決定事即如所了印可為性。雲何為念。謂於串習事令心不忘明記為性。雲何三摩地。謂於所觀事令心一境不散為性。雲何為慧。謂即於彼擇法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雲何為信。謂於業果諸諦寶中。極正符順心淨為性。雲何為慚。謂自增上及法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   雲何為愧。謂世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   雲何無貪。謂貪對治。令深厭患無著為性。   雲何無瞋。謂瞋對治。以慈為性。   雲何無癡。謂癡對治。以其如實正行為性。   雲何精進。謂懈怠對治。心於善品勇悍為性。   雲何輕安。謂粗重對治。身心調暢堪能為性。   雲何不放逸。謂放逸對治。即是無貪乃至精進依止此故捨不善法。及即修彼對治善法。   雲何為捨。謂即無貪乃至精進依止此故。獲得所有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發悟性。又由此故於已除遣染污法中無染安住。   雲何不害。謂害對治。以悲為性。   雲何為貪。謂於五取蘊染愛耽著為性。   雲何為瞋。謂於有情樂作損害為性。   雲何為慢。所謂七慢。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我慢。五增上慢。六卑慢。七邪慢。雲何慢。謂於劣計己勝。或於等計己等。心高舉為性。雲何過慢。謂於等計己勝。或於勝計己等。心高舉為性。雲何慢過慢。謂於勝計己勝。心高舉為性。雲何我慢。謂於五取蘊隨觀為我或為我所。心高舉為性。雲何增上慢。謂於未得增上殊勝所證法中。謂我已得。心高舉為性。雲何卑慢。謂於多分殊勝計己少分。下劣心高舉為性。雲何邪慢。謂實無德計己有德。心高舉為性。   雲何無明。謂於業果及諦寶中無智為性。此復二種。所謂俱生分別所起。又欲纏貪瞋及欲纏無明。名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   雲何為見。所謂五見。一薩迦耶見。二邊執見。三邪見。四見取。五戒禁取。雲何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隨觀為我或為我所。染污慧為性。雲何邊執見。謂即由彼增上力故。隨觀為常或復為斷。染污慧為性。雲何邪見。謂或謗因或復謗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污慧為性。雲何見取。謂即於三見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污慧為性。雲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彼所依諸蘊。隨觀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污慧為性。雲何為疑。謂於諦等猶豫為性。諸煩惱中後三見及疑唯分別起。餘通俱生及分別起。   雲何為忿。謂遇現前不饒益事心損惱為性。雲何為恨。謂結怨不捨為性。雲何為覆。謂於自罪覆藏為性。雲何為惱。謂發暴惡言尤蛆為性。雲何為嫉。謂於他盛事心妒為性。雲何為慳。謂施相違心吝為性。雲何為誑。謂為誑他詐現不實事為性。雲何為諂。謂覆藏自過方便所攝心曲為性。雲何為憍。謂於自盛事染著倨傲心恃為性。雲何為害。謂於諸有情損惱為性。   雲何無慚。謂於所作罪不自羞恥為性。雲何無愧。謂於所作罪不羞恥他為性。雲何惛沈。謂心不調暢無所堪能蒙昧為性。雲何掉舉。謂心不寂靜為性。雲何不信。謂信所對治。於業果等不正信順。心不清淨為性。雲何懈怠。謂精進所治。於諸善品心不勇猛為性。雲何放逸。謂即由貪瞋癡懈怠故。於諸煩惱心不防護。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雲何失念謂染污念於諸善法不能明記為性。雲何散亂。謂貪瞋癡分心流蕩為性。雲何不正知。謂於身語意現前行中不正依住為性。   雲何惡作。謂心變悔為性。雲何睡眠。謂不自在轉心極昧略為性。雲何為尋。謂能尋求意言分別思慧差別令心粗為性。雲何為伺。謂能伺察意言分別思慧差別令心細為性。雲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設。決定異性及不異性。彼復雲何。謂得無想等至滅盡等至無想所有。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如是等類。   雲何為得。謂若獲若成就。此復三種。謂若種子若自在若現前。如其所應。   雲何無想等至。謂已離遍淨貪。未離上貪。由出離想作意為先。不恆現行心心法滅為性。   雲何滅盡等至。謂已離無所有處貪。從第一有更求勝進。由止息想作意為先。不恆現行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   雲何無想所有。謂無想等至果。無想有情天中生已。不恆現行心心法滅為性。雲何命根。謂於眾同分中。先業所引。住時決定為性。雲何眾同分。謂諸有情自類相似為性。雲何為生。謂於眾同分中。諸行本無今有為性。雲何為老。謂即如是諸行相續變異為性。雲何為住。謂即如是諸行相續隨轉為性。雲何無常。謂即如是諸行相續謝滅為性。雲何名身。謂諸法自性增語為性。雲何句身。謂諸法差別增語為性。雲何文身。謂諸字為性。以能表彰前二種故。亦名為顯。由與名句為所依止顯了義故。亦名為字。非差別門所變易故。雲何異生性。謂於諸聖法不得為性。如是等類已說行蘊。   雲何識蘊。謂於所緣境了別為性。亦名心意。由採集故。意所攝故。最勝心者。謂阿賴耶識。何以故。由此識中諸行種子皆採集故。又此行緣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隨轉。又由此故從滅盡等至無想等至無想所有起者。了別境名轉識還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數數間斷還復轉故。又令生死流轉旋還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故。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緣身為境界故。即此亦名阿陀那識。能執持身故。最勝意者。謂緣阿賴耶識為境。恆與我癡我見我慢及我愛等相應之識。前後一類相續隨轉。除阿羅漢果及與聖道滅盡等至現在前位。   問以何義故說名為蘊。答以積聚義說名為蘊。謂世相續品類趣處差別色等總略攝故。   復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言觸處者。謂四大種及前所說所觸一分。言意處者。即是識蘊。言法處者。謂受想行蘊無表色等及與無為。雲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雲何虛空。謂若容受諸色。雲何非擇滅。謂若滅非離繫。此復雲何。謂離煩惱對治而諸蘊畢竟不生。雲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繫。此復雲何。謂由煩惱對治故諸蘊畢竟不生。雲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問以何義故名為處耶。答諸識生長門義。是處義。   復有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   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六識界者。謂依眼等根緣色等境。了別為性。言意界者。謂即彼無間滅等。為欲顯示第六意識。及廣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蘊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餘三蘊及色蘊一分並諸無為即法處法界。   問以何義故說名為界。答以能任持無作用性自相義故。說名為界。   問以何義故宣說蘊等。答為欲對治三種我執。如其次第三種我執者。謂一性我執。受者我執作者我執。   復次此十八界幾有色。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   幾無色。謂所餘界。   幾有見。謂一色界。   幾無見。謂所餘界。   幾有對。謂十有色界。若彼於是處有所障礙。是有對義。   幾無對。謂所餘界。   幾有漏。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由於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   幾無漏。謂後三少分。   幾欲界繫。謂一切。   幾色界繫。謂十四。除香味鼻舌識。   幾無色界繫謂後三。   幾不繫。謂即彼無漏界。   幾蘊所攝。謂除無為。   幾取蘊所攝謂有漏。   幾善幾不善幾無記。謂十通三種七心界及色聲法界八無記。   幾是內。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六即所除。   幾有緣。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有法。   幾無緣。謂餘十及法界少分。   幾有分別。謂意界意識界法界少分。   幾執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   幾非執受。謂餘九四少分。   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由與自識等境界故。   幾彼同分。謂即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大乘五蘊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3 大乘廣五蘊論   No. 1613 [cf. No. 1612]   大乘廣五蘊論一卷   安慧菩薩造   大唐中天竺國三藏地婆訶羅奉 詔譯   佛說五蘊。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雲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大種所造色。雲何四大種。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此復雲何。謂地堅性。水濕性。火煖性。風輕性。界者。能持自性所造色故。   雲何四大所造色。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及觸一分。無表色等。造者因義。根者最勝自在義。主義。增上義。是為根義。所言主義。與誰為主。謂即眼根。與眼識為主。生眼識故。如是乃至身根。與身識為主。生身識故。   雲何眼根。謂以色為境。淨色為性。謂於眼中。一分淨色如淨醍醐。此性有故。眼識得生。無即不生。   雲何耳根。謂以聲為境。淨色為性。謂於耳中。一分淨色。此性有故。耳識得生。無即不生。   雲何鼻根。謂以香為境。淨色為性。謂於鼻中。一分淨色。此性有故。鼻識得生。無即不生。   雲何舌根。謂以味為境。淨色為性。謂於舌上。周遍淨色。有說。此於舌上。有少不遍。如一毛端。此性有故。舌識得生。無即不生。   雲何身根。謂以觸為境。淨色為性。謂於身中。周遍淨色。此性有故。身識得生。無即不生。   雲何色。謂眼之境。顯色。形色。及表色等。顯色有四種。謂青黃赤白。形色。謂長短等。   雲何聲。謂耳之境。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諸心心法。是能執受。蠢動之類。是所執受。執受大種因聲者。如手相擊。語言等聲。非執受大種因聲者。如風林駛水等聲。俱大種因聲者。如手擊鼓等聲。   雲何香。謂鼻之境。好香.惡香.平等香。好香者。謂與鼻合時。於蘊相續。有所順益。惡香者。謂與鼻合時。於蘊相續。有所違損。平等香者。謂與鼻合時。無所損益。   雲何味。謂舌之境。甘醋鹹辛苦淡等。   雲何觸一分。謂身之境。除大種。謂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   滑謂細軟。澀謂粗強。重謂可稱。輕謂反是。煖欲為冷。觸是冷因。此即於因。立其果稱。如說諸佛出世樂。演說正法樂。眾僧和合樂。同修精進樂。精進勤苦。雖是樂因。即說為樂。此亦如是。欲食為飢。欲飲為渴。說亦如是。已說七種造觸。及前四大十一種等。   雲何無表色等。謂有表業。三摩地所生。無見無對色等。有表業者。謂身語表。此通善不善無記性。所生色者。謂即從彼善不善表所生之色。此不可顯示故名無表。三摩地所生色者。謂四靜慮所生色等。此無表色。是所造性。名善律儀。不善律儀等亦名業。亦名種子。如是諸色。略為三種。一者可見有對。二者不可見有對。三者不可見無對。是中可見有對者。謂顯色等。不可見有對者。謂眼根等。不可見無對者。謂無表色等。   雲何受蘊。受有三種。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者。謂此滅時。有和合欲。苦受者。謂此生時。有乖離欲。不苦不樂受者。謂無二欲。無二欲者。謂無和合。及乖離欲。受謂識之領納。   雲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增勝取者。謂勝力能取。如大力者。說名勝力。   雲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雲何餘心法。謂與心相應諸行。觸.作意.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瞋.無癡.精進.輕安.不放逸.捨.不害.貪.瞋.慢.無明.見.疑.無慚.無愧.昏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   是諸心法。五是遍行。   此遍一切善不善無記心故名遍行。   五是別境。   此五一一。於差別境。展轉決定。性不相離。是中有一。必有一切。   十一為善。六為煩惱。餘是隨煩惱。四為不定。此不定四。非正隨煩惱以通善及無記性故。觸等體性及業。應當解釋。   雲何觸。謂三和合。分別為性。   三和。謂眼色識。如是等。此諸和合心心法生故名為觸。與受所依為業。   雲何作意。謂令心發悟為性。令心心法現前警動。是憶念義任持攀緣心為業。   雲何思。謂於功德過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業為性。   此性若有。識攀緣用。即現在前。猶如磁石引鐵令動。能推善不善無記心為業。   雲何欲。謂於可愛樂事。希望為性。愛樂事者。所謂可愛見聞等事。是願樂希求之義能與精進所依為業。   雲何勝解。謂於決定境。如所了知。印可為性。決定境者。謂於五蘊等。如日親說。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陽炎。行如芭蕉。識如幻境。如是決定。或如諸法所住自相。謂即如是而生決定。言決定者即印持義。餘無引轉為業。此增勝故。餘所不能引。   雲何念。謂於慣習事。心不忘失。明記為性。慣習事者。謂曾所習行。與不散亂所依為業。   雲何三摩地。謂於所觀事。心一境性。所觀事者。謂五蘊等。及無常苦空無我等。心一境者。是專注義。與智所依為業。由心定故。如實了知。   雲何慧。謂即於彼擇法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即於彼者。謂所觀事。擇法者。謂於諸法自相共相由慧簡擇。得決定故。如理所引者。謂佛弟子。不如理所引者。謂諸外道。俱非所引者。謂餘眾生。斷疑為業。慧能簡擇。於諸法中。得決定故。   雲何信。謂於業果諸諦寶等。深正符順。心淨為性。   於業者。謂福。非福。不動業。於果者。謂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果。於諦者。謂苦集滅道諦。於寶者。謂佛法僧寶。於如是業果等。極相符順。亦名清淨。及希求義。與欲所依為業。   雲何慚。謂自增上。及法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罪謂過失。智者所厭患故。羞恥者。謂不作眾罪。防息惡行。所依為業。   雲何愧。謂他增上。於所作罪。羞恥為性。他增上者謂怖畏責罰。及議論等。所有罪失。羞恥於他。業如慚說。   雲何無貪。謂貪對治。令深厭患。無著為性。謂於諸有。及有資具。染著為貪。彼之對治。說為無貪。此即於有。及有資具。無染著義。遍知生死諸過失故。名為厭患。惡行不起。所依為業。   雲何無瞋。謂瞋對治。以慈為性。謂於眾生。不損害義。業如無貪說。   雲何無癡。謂癡對治。如實正行為性。如實者略。謂四聖諦廣。謂十二緣起。於彼加行。是正知義。業亦如無貪說。   雲何精進。謂懈怠對治。善品現前。勤勇為性。謂若被甲。若加行。若無怯弱。若不退轉。若無喜足。是如此義。圓滿成就。善法為業。   雲何輕安。謂粗重對治。身心調暢。堪能為性。謂能棄捨十不善行。除障為業。由此力故。除一切障。轉捨粗重。   雲何不放逸。謂放逸對治。依止無貪。乃至精進。捨諸不善。修彼對治諸善法故。謂貪瞋癡。及以懈怠。名為放逸。對治彼故。是不放逸。謂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四法。對治不善法。修習善法故。世出世間正行所依為業。   雲何捨。謂依如是無貪。無瞋。乃至精進。獲得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無功用性。又復由此。離諸雜染法。安住清淨法。謂依無貪。無瞋無癡。精進性故。或時遠離昏沈掉舉諸過失故。初得心平等。或時任運無勉勵故。次得心正直。或時遠離諸雜染故。最後獲得心無功用。業如不放逸說。   雲何不害。謂害對治。以悲為性。謂由悲故。不害群生。是無瞋分。不損惱為業。   雲何貪。謂於五取蘊。染愛耽著為性。謂此纏縛。輪迴三界。生苦為業。由愛力故。生五取蘊。   雲何瞋。謂於群生。損害為性。住不安隱。及惡行所依為業。不安隱者。謂損害他。自住苦故。   雲何慢。慢有七種。謂慢.過慢.過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雲何慢。謂於劣計己勝。或於等計己等。如是心高舉為性。雲何過慢。謂於等計己勝。或於勝計己等。如是心高舉為性。雲何過過慢。謂於勝計己勝。如是心高舉為性。雲何我慢。謂於五取蘊。隨計為我。或為我所。如是心高舉為性。雲何增上慢。謂未得增上殊勝所證之法。謂我已得。如是心高舉為性。增上殊勝所證法者。謂諸聖果。及三摩地。三摩缽底等。於彼未得。謂我已得。而自矜倨。雲何卑慢謂於多分殊勝。計己少分下劣。如是心高舉為性。雲何邪慢。謂實無德。計己有德。如是心高舉為性。下生敬重所依為業。謂於尊者。及有德者。而起倨傲。不生崇重。   雲何無明。謂於業果諦寶。無智為性。此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又欲界貪瞋。及以無明。為三不善根。謂貪不善根。瞋不善根。癡不善根。此復俱生。不俱生。分別所起。俱生者。謂禽獸等。不俱生者。謂貪相應等。分別者。謂諸見相應與虛妄決定。疑煩惱所依為業。   雲何見。見有五種。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取。雲何薩迦耶見。謂於五取蘊。隨執為我。或為我所。染慧為性。薩謂敗壞義。迦耶謂和合積聚義。即於此中。見一見常。異蘊有我蘊。為我所等。何故復如是說。謂薩者破常想。迦耶破一想。無常積集。是中無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謂煩惱俱。一切見品所依為業。   雲何邊執見。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即於所取。或執為常。或執為斷。染慧為性。常邊者。謂執我自在。為遍常等。斷邊者。謂執有作者丈夫等彼死已不復生。如瓶既破更無盛用。障中道出離為業。   雲何邪見。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為性。謗因者。因謂業煩惱性。合有五支。煩惱有三種。謂無明愛取。業有二種謂行及有。有者。謂依阿賴耶識諸業種子此亦名業。如世尊說。阿難。若業能與未來果彼亦名有。如是等。此謗名為謗因。謗果者。果有七支。謂識名色六處觸受生老死。此謗為謗果。或復謗無善行惡行。名為謗因。謗無善行惡行果報。名為謗果。謗無此世他世。無父無母。無化生眾生。此謗為謗作用。謂從此世往他世作用。種子任持作用。結生相續作用等。謗無世間阿羅漢等。為壞善事。斷善根為業。不善根堅固所依為業。又生不善。不生善為業。   雲何見取。謂於三見。及所依蘊。隨計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慧為性。三見者。謂薩迦耶。邊執。邪見。所依蘊者。即彼諸見所依之蘊。業如邪見說。   雲何戒禁取。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戒者。謂以惡見為先。離七種惡。禁者。謂牛狗等禁。及自拔髮。執三支杖僧佉定慧等。此非解脫之因。又計大自在或計世主。及入水火等。此非生天之因。如是等。彼計為因。所依蘊者。謂即戒禁所依之蘊。清淨者。謂即說此無間方便。以為清淨。解脫者。謂即以此解脫。煩惱出離者。謂即以此出離生死。是如此義。能與無果唐勞疲苦所依為業。無果唐勞者。謂此不能獲出苦義。   雲何疑。謂於諦寶等。為有為無。猶預為性。不生善法。所依為業。諸煩惱中。後三見及疑。唯分別起。餘通俱生。及分別起。   雲何忿。謂依現前不饒益事。心憤為性。能與暴惡。執持鞭杖。所依為業。   雲何恨。謂忿為先。結怨不捨為性。能與不忍。所依為業。   雲何覆。謂於過失。隱藏為性謂藏隱罪故。他正教誨時。不能發露。是癡之分。能與追悔。不安隱住。所依為業。   雲何惱。謂發暴惡言。陵犯為性。忿恨為先。心起損害。暴惡言者。謂切害粗獷。能與憂苦。不安隱住。所依為業。又能發生非福為業。起惡名稱為業。   雲何嫉。謂於他盛事。心妒為性。為名利故。於他盛事。不堪忍耐。妒忌心生。自住憂苦。所依為業。   雲何慳。謂施相違。心吝為性。謂於財等。生吝惜故。不能惠施。如是為慳。心遍執著利養眾具。是貪之分。與無厭足。所依為業。無厭足者。由慳吝故。非所用物。猶恆積聚。   雲何誑。謂矯妄於他詐現不實功德為性。是貪之分。能與邪命。所依為業。   雲何諂。謂矯設方便。隱己過惡。心曲為性。謂於名利。有所計著。是貪癡分。障正教誨為業。復由有罪。不自如實發露歸懺。不任教授。   雲何憍。謂於盛事。染著倨傲。能盡為性。盛事者。謂有漏盛事。染著倨傲者。謂於染愛。悅豫矜恃。是貪之分。能盡者。謂此能盡諸善根故。   雲何害。謂於眾生。損惱為性。是瞋之分。損惱者。謂加鞭杖等。即此所依為業。   雲何為慚。謂所作罪。不自羞恥為性。一切煩惱。及隨煩惱。助伴為業。   雲何無愧。謂所作罪。不羞他為性。業如無慚說。   雲何昏沈。謂心不調暢。無所堪任。蒙昧為性。是癡之分。與一切煩惱。及隨煩惱。所依為業。   雲何掉舉。謂隨憶念喜樂等事。心不寂靜為性。應知憶念先所遊戲歡笑等事。心不寂靜。是貪之分。障奢摩他為業。   雲何不信。謂信所治。於業果等。不正信順。心不清淨為性。能與懈怠。所依為業。   雲何懈怠。謂精進所治。於諸善品。心不勇進為性。能障勤修眾善為業。   雲何放逸。謂依貪瞋癡懈怠故。於諸煩惱。心不防護。於諸善品。不能修習為性。不善增長。善法退失。所依為業。   雲何失念。謂染污念。於諸善法。不能明記為性。染污念者。謂煩惱俱。於善不明記者。謂於正教授。不能憶持義能與散亂所依為業。   雲何散亂。謂貪瞋癡分。令心心法流散為性。能障離欲為業。   雲何不正知。謂煩惱相應慧。能起不正身語意行為性。違犯律行所依為業。謂於去來等。不正觀察故。而不能知應作不應作。致犯律儀。   雲何惡作。謂心變悔為性。謂惡所作故名惡作。此惡作體非即變悔。由先惡所作。後起追悔故。此即以果從因為目。故名惡作。譬如六觸處說為先業。此有二位。謂善不善。於二位中。復各有二。若善位中。先不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悔亦是善。若先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即是善。若不善位。先不作惡。後起悔心。彼因不善。悔亦不善。若先作善。後起悔心。彼因是善。悔是不善。   雲何睡眠。謂不自在轉。昧略為性。不自在者。謂令心等不自在轉。是癡之分。又此自性不自在故。令心心法極成昧略。此善不善。及無記性。能與過失。所依為業。   雲何尋。謂思慧差別。意言尋求。令心粗相分別為性。意言者。謂是意識。是中或依思。或依慧而起。分別粗相者。謂尋求瓶衣車乘等之粗相。樂觸苦觸等所依為業。   雲何伺。謂思慧差別。意言伺察。令心細相分別為性。細相者。謂於瓶衣等。分別細相成不成等差別之義。   雲何心不相應行。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此復雲何。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如是等。   雲何得。謂若獲。若成就。此復三種。謂種子成就。自在成就。現起成就。如其所應。   雲何無想定。謂離遍淨染未離上染。以出離想作意為先所有不恆行心心法滅為性。   雲何滅盡定。謂已離無所有處染。從第一有更起勝進。暫止息想作意為先。所有不恆行。及恆行一分。心心法滅為性不恆行。謂六轉識。恆行。謂攝藏識。及染污意。是中六轉識品。及染污意滅。皆滅盡定。   雲何無想天。謂無想定所得之果。生彼天已。所有不恆行。心心法滅為性。   雲何命根。謂於眾同分。先業所引住時分限為性。   雲何眾同分。謂諸群生各各自類相似為性。   雲何生。謂於眾同分。所有諸行。本無今有為性。   雲何老。謂彼諸行相續。變壞為性。   雲何住。謂彼諸行相續。隨轉為性。   雲何無常。謂彼諸行相續。謝滅為性。   雲何名身。謂於諸法自性。增語為性。如說眼等。   雲何句身。謂於諸法差別增語為性。如說諸行無常等。   雲何文身。謂即諸字。此能表了前二性故。亦名顯。謂名句所依。顯了義故。亦名字。謂無異轉故。前二性者。謂詮自性及以差別。顯謂顯了。   雲何異生性。謂於聖法。不得為性。   雲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若最勝心。即阿賴耶識。此能採集諸行種子故。又此行相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轉故。又由此識從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起者。了別境界轉識。復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數數間斷還復生起。又令生死流轉迴還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緣身為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識。執持身故。最勝意者。謂緣藏識為境之識。恆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相應。前後一類相續隨轉。除阿羅漢聖道。滅定現在前位。如是六轉識。及染污意。阿賴耶識。此八名識蘊。   問蘊為何義。答積聚是蘊義。謂世間相續品類趣處差別色等總略攝故。如世尊說。比丘所有色。若過去。若未來。若現在。若內若外。若粗若細。若勝若劣。若近若遠。如是總攝為一色蘊。   復有十二處。謂眼處.色處.耳處.聲處.鼻處.香處.舌處.味處.身處.觸處.意處.法處。眼等五處。及色聲香味處。如前已釋。觸處謂諸大種及一分觸。意處即是識蘊。法處謂受想行蘊。並無表色等。及諸無為。   雲何無為。謂虛空無為.非擇滅無為.擇滅無為。及真如等。虛空者。謂容受諸色。非擇滅者。謂若滅非離繫。   雲何非離繫。謂離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   雲何擇滅。謂若滅是離繫。   雲何離繫。謂煩惱對治諸蘊畢竟不生。   雲何真如。謂諸法法性法無我性。   問處為何義。答諸識生長門是處義。   復有十八界。謂眼界.色界.眼識界.耳界.聲界.耳識界.鼻界.香界.鼻識界.舌界.味界.舌識界.身界.觸界.身識界.意界.法界.意識界。眼等諸界。及色等諸界。如處中說。六識界者。謂依眼等根。緣色等境。了別為性。意界者。即彼無間滅等。為顯第六識依止。及廣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蘊即十處十界及法處法界一分。識蘊即意處及七心界。餘三蘊及色蘊一分。並諸無為。即法處法界。   問界為何義。答任持無作用性自相是界義。問以何義故說蘊界處等。答對治三種我執故。所謂一性我執。受者我執。作者我執。如其次第。   復次此十八界幾有色。謂十界一少分。即色蘊自性。幾無色。謂所餘界。   幾有見。謂一色界。幾無見。謂所餘界。   幾有對。謂十色界。若彼於此有所礙故。幾無對。謂所餘界。   幾有漏。謂十五界。及後三少分。謂於是處煩惱起故。現所行處故。幾無漏。謂後三少分。幾欲界繫。謂一切。幾色界繫。謂十四。除香味及鼻舌識。幾無色界繫。謂後三。幾不繫。謂即彼無漏。幾蘊所攝。謂除無為。幾取蘊所攝。謂有漏。幾善。幾不善。幾無記。謂十通三性。七心界色聲。及法界一分。八無記性。幾是內。謂十二。除色聲香味觸及法界。幾是外。謂所餘六。   幾有緣。謂七心界及法界少分。心所法性。幾無緣。謂餘十及法界少分。   幾有分別。謂意識界。意界。及法界少分。   幾有執受。謂五內界。及四界少分。謂色香味觸。幾非執受。謂餘九及四少分。   幾同分。謂五內有色界。與彼自識等境界故。   幾彼同分。謂彼自識空時。與自類等故。   大乘廣五蘊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4 大乘百法明門論   No. 1614   大乘百法明門論本事分中略錄名數   天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譯   如世尊言。一切法無我。何等一切法。雲何為無我。一切法者。略有五種。一者心法。二者心所有法。三者色法。四者心不相應行法。五者無為法。一切最勝故。與此相應故。二所現影故。三分位差別故。四所顯示故。如是次第。第一心法略有八種。一眼識。二耳識。三鼻識。四舌識。五身識。六意識。七末那識。八阿賴耶識。   第二心所有法。略有五十一種。分為六位。一遍行有五。二別境有五。三善有十一。四煩惱有六。五隨煩惱有二十。六不定有四。一遍行五者。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二別境五者。一欲二勝解三念四定五慧。三善十一者。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嗔七無癡。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捨十一不害。四煩惱六者。一貪二嗔。三慢四無明。五疑六不正見。五隨煩惱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憍八害。九嫉十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惛沈。十七掉舉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六不定四者。一睡眠二惡作。三尋四伺。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種。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聲八香九味十觸。十一法處所攝色。   第四心不相應行法。略有二十四種。一得二命根。三眾同分。四異生性。五無想定。六滅盡定。七無想報。八名身九句身十文身。十一生十二老。十三住十四無常。十五流轉。十六定異。十七相應。十八勢速。十九次第。二十方。二十一時。二十二數。二十三和合性。二十四不和合性。   第五無為法者。略有六種。一虛空無為。二擇滅無為。三非擇滅無為。四不動滅無為。五想受滅無為。六真如無為。   言無我者。略有二種。一補特伽羅無我。二法無我。   大乘百法明門論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5 王法正理論   No. 1615   王法正理論   彌勒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如佛世尊為出愛王所說經言。彼王一時往詣佛所頂禮佛足。白言。世尊。有一沙門若婆羅門來至我所。以不真實過失現前呵諫於我。我於爾時。其心不生悔惱憂慼。何以故。觀此過失。於我自身都不見故。又有沙門若婆羅門來至我所。以不真實功德現前讚勸於我。我於爾時。心亦不生歡喜踴躍。何以故。觀此功德。於我自身都不見故。彼諸沙門及婆羅門既退還已。我便獨處空閑靜室。生如是心籌量尋伺。我當雲何了知諸王真實過失真實功德。若我知者當捨其失爰修其德。誰有沙門或婆羅門。能了諸王真實過失真實功德。亦能為我廣開示者。既尋伺已。便作是念唯我世尊一切知者。一切見者。定當了知諸王所有真實過失真實功德。我今當往佛世尊所請問斯義。故我今者來至佛所。請決是義。唯願如來。為我開示。世尊。雲何諸王真實過失。雲何諸王真實功德。作是請已。   爾時世尊告出愛王曰。大王。大王。今者應當了知王之過失。王之功德。王衰損門。王方便門。王可愛法及能引發王可愛法。   雲何名為王之過失。大王當知。王過失者。略有九種。王若成就如是過失。雖有大府庫有大輔佐有大軍眾不可歸仰。何等為九。一不得自在。二立性暴惡。三猛利憤發。四恩惠奢薄。五受邪佞言。六所作不思不順儀則。七不顧善法。八不知差別忘所作恩。九一向縱任專行放逸。   雲何名王不得自在。謂有國王。志性不強所為軟弱。為諸大臣輔相國師群官所制。不隨所欲作所應作錫賚群臣。於妙五欲歡娛遊戲。亦不如意。如是名王不得自在。   雲何名王立性暴惡。謂有國王。諸群臣類或餘人等。隨於一處現行少小不如意事。即便對面擯黜。發粗惡言咆勃忿恚。顰蹙而住時生憤發。設不對面背彼向餘。而作於前擯罵等事。設不對面亦不背彼向餘而作於前黜罵等事。然唯內意憤恚鬱快。懷惱害心懷怨恨心。然不長時持憤恚心相續不捨。復有內意憤恚鬱快。懷惱害心懷怨恨心。亦於長時持憤恚心相續不捨。由如是相對面暴惡。背面暴惡。懊恚暴惡暫時暴惡。長久暴惡。如是名王立性暴惡。大王當知。長久暴惡名為大過。非是餘者。   雲何名王猛利憤發謂有國王諸群臣等。有小□□佴╮摯龤撕p□□便□□□j□椻婇□□□□□□□□縷□□□館□□□   雲何名王恩惠奢薄。謂有國王諸群臣等供奉侍衛。雖極清淨善稱其心。而以微劣軟言而慰喻之。頒賜爵祿酬賞勳庸。不能圓滿不順常式。或損耗已。或稽留已。或推注已。或怨恨已。然後方與如是名王恩惠奢薄。   雲何名王受邪佞言。若有國王諸群臣等。實非聰叡詐現聰叡。貪濁偏黨不閑憲式。情懷謀叛不修善政。聽受信用如是輩人所進諫議。由此因緣王務財寶。名稱善政並皆衰損。如是名王受邪佞言。   雲何名王所作不思不順儀則。謂有國王。不能究察不審究察。不能思擇不審思擇。諸群臣輩於彼彼務機密事中。不堪委任而委任之。堪委任者而不委任。堪驅役者而不驅役。不堪役者乃驅役之。應賞賚者而刑罰之。應刑罰者而賞賚之。又於群臣不善安處先王儀則。由此群臣處大朝會。餘論未終發言間絕。不敬不憚而興諫諍。不如旨教而善奉行。不正安住王之教命。如是名王所作不思不順儀則。   雲何名王不顧善法。謂有國王。不信他世亦不曉悟。由於他世不信不悟。便於當來善不善業愛非愛果不能信解。不信解故無有羞恥。隨情造作身語意業三種惡行。不能時時佈施修福受齋學戒。如是名王不顧善法。雲何名王不知差別忘所作恩。謂有國王。於諸大臣輔相國師及群官等。其心顛倒不善了知忠信技藝智慧差別。以不知故。非忠信所生忠信想。於忠信所非忠信想。無技藝所生技藝想。有技藝所無技藝想。於惡慧所生善慧想。於善慧所生惡慧想。彼由如是心顛倒故。於非忠信無有技藝惡慧臣所敬重愛養。忠信技藝善慧臣所反生輕賤。又諸臣等年耆衰邁。曾於長夜供奉侍衛。知其無勢無力無勇。遂不敬愛不賜爵祿不酬其賞。設被陵蔑捨而不問。如是名王不知差別忘所作恩。   雲何名王一向縱任專行放逸。謂有國王。於妙五欲一向沈沒。耽著嬉戲愛樂受行。不能時時勗勵方便作所應作勞賚群臣。如是名王一向縱任專行放逸。若有國王成就如是九種過失。雖有大府庫有大輔佐有大軍眾而不可歸仰。大王當知。此九過失。是王自性之過失也。   雲何名為王之功德。大王當知。王功德者。略有九種。王若成就如是功德。雖無大府庫無大輔佐無大軍眾而可歸仰。何等為九。一得大自在。二性不暴惡。三憤發輕微。四恩惠猛利。五受正直言。六所作諦思善順儀則。七顧戀善法。八善知差別知所作恩。九不自縱任不行放逸。   雲何名王得大自在。謂有國王。自隨所欲作所應作勞賚群臣。於妙五欲歡娛遊戲。於諸大臣輔相國師群臣等。所凡出教命宣佈無礙。如是名王得大自在。   雲何名王性不暴惡。謂有國王。諸群臣等隨於何處。雖行增上不如意事。性能容忍不現擯黜。不發。言亦不咆勃。廣說乃至不生憤發亦不對面。亦不背面而作前事。亦不內意秘匿忿纏。亦不長夜蓄惡憤心相續不捨。不現暴惡不背暴惡。不匿暴惡不久暴惡。如是名王性不暴惡。   雲何名王憤發輕微。謂有國王。諸群臣等雖有大愆有大違越。而不一切削其封祿奪其妻妾。不以重罰而刑罰之。隨過輕重而行黜罰。如是名王憤發輕微。   雲何名王恩惠猛利。謂有國王諸群臣等。正直現前供奉侍衛。其心清淨其心調順。於時時中以正圓滿軟言慰喻。具足頒錫爵祿勳庸而不令彼損耗稽留劬勞怨恨。易可供奉不難承事。如是名王恩惠猛利。   雲何名王受正直言。謂有國王。諸群臣等實有聰叡無聰叡慢。無濁無偏善閑憲式。情無違叛樂修善法。聽受信用如是輩人所進言議。由此因緣國務財寶。名稱善法皆悉增盛。如是名王受正直言。   雲何名王所作諦思善順儀則。謂有國王性能究察能審究察。性能思擇能審思擇。諸群臣等於彼彼務機密事中。不堪委任而不委任。堪委任者而委任之。不堪役者而不驅役。堪驅役者乃驅役之。應賞賚者而正賞賚。應刑罰者而正刑罰。凡有所為審思審擇。然後方作而不卒暴。又於群臣能善安處先王儀則。由此群臣雖處讌會終不發言間絕餘論。要待言終恭敬畏憚而興諫諍。如其旨教而善奉行。能正安住王之教命。如是名王所作諦思善順儀則。   雲何名王顧戀善法。謂有國王信知他世。由信善故。便於當來淨不淨業愛非愛果能善信解。由信解故具足慚恥而不縱情作身語意三種惡行。時時思擇佈施修福受齋學戒。如是名王顧戀善法。   雲何名王善知差別知所作恩。謂有國王於諸大臣輔相國師及群臣等。心無顛倒能善了知忠信技藝智慧差別。若諸群臣忠信技藝及與智慧。若有若無並如實知。於其無者輕而遠之。於其有者敬而愛之而正攝受。又諸臣等年耆衰邁。曾於長夜供奉侍衛。雖知無勢無力無勇。然念昔恩轉懷敬愛而不輕賤。爵祿勳庸分賞無替。如是名王善知差別知所作恩。雲何名王不自縱任不行放逸。謂有國王。於妙五欲而不沈沒。耽著嬉戲愛樂受行。能於時時勗勵方便作所應作勞賚群臣。如是名王不自縱任不行放逸。若王成就如是功德。雖無大府庫無大輔佐無大軍眾而可歸仰。大王當知。如是九種王之功德。是王自性之功德也。   雲何名為王衰損門。大王當知。王衰損門略有五種。一不善觀察而攝群臣。二雖善觀察而攝群臣。無恩妙行縱有非時。三專行放逸不思機務。四專行放逸不守府庫。五專行放逸不修法行。如是五種。皆悉名為王衰損門。雲何名王不善觀察而攝群臣。謂有國王。於群臣等不能究察不審究察。不能思擇不審思擇。忠信技藝智慧差別。攝為親侍加以寵愛。厚賜爵祿重賞勳庸。最機密處而相委任。數以軟言現為慰喻然此群臣所付財寶多有損費。若遇怨敵惡友軍陣。彼先退敗。恐懼破散為他所勝。遲留人後奔北無戀。矯行惡策動[虛*予]王政。如是名王不善觀察而攝群臣。雲何名王雖善觀察而攝群臣。無恩妙行縱有非時謂有國王。雖於群臣性能究察能審究察。性能思擇能審思擇。忠信技藝智慧差別。攝為親侍而不寵愛。不如其量具賜爵祿。最機密處亦不委任。不數軟言現相慰喻。彼於一時王遇怨敵惡友軍陣。廣說乃至大怖畏事命難現前。爾時於臣方行寵愛。廣說乃至數以軟言而相慰喻。時群臣等共相謂曰。王於今者危迫因緣。方於我等暫行妙行非長久心。知此事已。雖有忠信技藝智慧隱而不現。如是名王雖善觀察而攝群臣無恩妙行縱有非時。   雲何名王專行放逸不思機務。謂有國王。於應和好所作所成機務等事。而不時時獨處空閑。或與智者共正思惟。稱量觀察和好方便。如是於應乖絕所作所成機務等事。於應惠施所作所成機務等事。於應軍陣所作所成機務等事。於應攝受大力朋黨所作所成機務等事。皆不時時獨處空閑。或與智者共正思惟。稱量觀察乖絕方便。乃至攝受強黨方便。如是名王專行放逸不思機務。   雲何名王專行放逸不守府庫。謂有國王。寡營事業。拙營事業。不持事業不觀事業。不禁王門。不禁宮門。不禁府庫。或於俳優技樂笑弄倡逸等所。或復耽樂博弈戲等。非量損費所有財寶。如是名王專行放逸不守府庫。雲何名王專行放逸不修法行。謂有國王。於世所知柔和淳質。聰慧辯才得理解脫。巧便無害樂無害法。所有沙門若婆羅門不能數往禮敬諮詢。雲何為善。雲何不善。雲何有罪。雲何無罪。作何等業能致吉祥遠離諸惡。設得聞已亦不勗勵如說修行。不能時時惠施樹福受齋學戒。如是名王專行放逸不修法行。若有國王。成就如是五衰損門。當知此王退失現法後法義利。謂前四門退現法利。最後一門退後法利。   雲何名為王方便門。大王當知。王方便門略有五種。何等為五。一善觀察攝受群臣。二能以時行恩妙行。三無放逸專思機務。四無放逸善守府庫。五無放逸專修法行。   雲何名王能善觀察攝受群臣。謂有國王。於群臣等性能究察能審究察性。能思擇能審思擇。忠信技藝智慧差別攝為親侍。如是名王能善觀察攝受群臣。   雲何名王能善以時行恩妙行。謂有國王。於諸群臣善觀察已。攝為親侍加以寵愛。隨其度量厚賜爵錄重賞勳庸。最機密處而相委任。數以軟言現相慰喻。彼於一時王遇怨敵惡友軍陣大怖畏事命難現前。即便罄竭顯示忠信技藝智慧。如是名王能善以時行恩妙行。   雲何名王無有放逸專思機務。謂有國王。於應和好所作所成機務等事。能於時時獨處空閑。或與智者共正思惟。稱量觀察和好方便。如是於應乖絕所作所成機務等事。於應惠施所作所成機務等事。於應軍陣所作所成機務等事。於應攝受大力朋黨所作所成機務等事。皆能時時獨處空閑。或與智者共正思惟。稱量觀察乖絕方便。乃至攝受強黨方便。如是名王無有放逸專思機務。   雲何名王無有放逸善守府庫。謂有國王。廣營事業。巧營事業。善持事業。善觀事業。善禁王門。善禁宮門。善禁府庫。又於俳優技樂笑弄倡逸等所。不以非量而費財寶。亦不耽樂博弈戲等。如是名王無有放逸善守府庫。雲何名王無有放逸專修法行。謂有國王於世所知柔和淳質。聰慧辯才得理解脫。巧便無害樂無害法。所有沙門若婆羅門而能數往禮敬諮問。雲何為善。雲何不善。何等有罪。何等無罪。作何等業能致吉祥遠離諸惡。既得聞已善能勗勵如說修行。亦能時時惠施樹福受齋學戒。如是名王無有放逸專修法行。若有國王。成就如是五方便門。當知此王不退現法後法義利。略前四門不退現法所有義利。最後一門不退後法所有義利。雲何名為王可愛法。大王當知。略有五種諸王可愛可樂可欣可意之法。何等為五。一世所敬愛。二自在增上。三能摧怨敵。四善攝養身。五能往善趣。如是五種是王可愛可樂可欣可意之法。   雲何能引王可愛法。大王當知。略有五種能引諸王可愛之法。何等為五。一恩養世間。二英勇具足。三善權方便。四正受境界。五勤修法行。   雲何名王恩養世間。謂有國王。性本知足。於財寶門為性謹慎不邪貪著。如其所應積集財寶不廣營求。又有國王。性無貪吝。成就無貪白淨之法。以自所有庫藏珍財。隨力隨能給施一切貧窮孤露。又有國王。柔和忍辱。多以軟言曉喻國界。於時時間隨其所應頒賞爵祿。終不以彼非所能業惡業重業役任群臣。諸有違犯可矜恕罪。即便矜恕。諸有違犯不可恕罪。以實以時如理治罰。如是名王以正化法恩養世間。由王受行如是恩養世間法故。遂感世間之所敬愛。   雲何名王英勇具足。謂有國王。計策無惰武略圓滿。未降伏者而降伏之。已降伏者而攝護之。廣營事業如前。乃至。不甚耽樂博弈戲等。又善觀察應與不應勤於僚庶。應刑罰者正刑罰之。應攝養者正攝養之。如是名王英勇具足。由王受行如是英勇具足法故。遂能感得自在增上。   雲何名王善權方便。謂有國王。於應和好所作所成機務等事。如前乃至於應攝受大力朋黨所作所成機務等事。能正了知和好方便。乃至攝受強黨方便。如是名王善權方便。由王受行如是善權方便法故。遂能摧伏所有怨敵。   雲何名王正受境界。謂有國王善能籌量府庫增減。不奢不吝平等自處清正受用。眾雜受用勝妙受用。隨其時候所宜受用。與諸臣佐親屬受用。在於勝處而為受用。奏諸伎樂而為受用。無有□□□□□粳裀□□I□□‥□澦□邦物□迴鬣□逤滎忏p□□那|戥磷湩□□□□戣|薩□□詣§□犖物□|□屩□□|□□□鍤犖牧□□§□晤芥□魦□□□¥悅該□唌苤憫X§□荂戮捂唌苤樊o□兣c□□□秦□□窨□□   雲何名王勤修法行。謂有國王。具足淨信戒聞捨慧。   雲何名王具足淨信。謂有國王。信解他世信解當來淨不淨業及愛非愛果與異熟。如是名王具足淨信。   雲何名王具足淨戒。謂有國王。遠離殺生及不與取婬欲邪行妄語飲酒諸放逸處。如是名王具足淨戒。   雲何名王具足淨聞。謂有國王。於現法義於後法義及於現法後法等義眾妙法門。善聽善受習誦通利。專意研究善見善達。如是名王具足淨聞。雲何名王具足淨捨。謂有國王。雖在慳垢所纏眾中心恆清淨。遠離慳垢而處居家。常行棄捨舒手樂施。好興祠福惠捨圓滿。於佈施時常樂平等。如是名王具足淨捨。   雲何名王具足淨慧。謂有國王。如實了知善不善法。有罪無罪。修與不修。勝劣黑白。於廣分別諸緣生法。亦如實知。縱令失念生惡貪慾瞋恚忿恨覆惱慳嫉幻誑諂曲無慚無愧惡欲惡見。而心覺悟並不堅住。如是名王具足淨慧。如是名王勤修法行。由王受行此法行故能往善趣。如是五種能引發王可愛之法。能引諸王現法後法所有利益。謂初四種能引發王現法利益。最後一種能引發王后法利益。   復次大王當知。我已略說王之過失。王之功德。王衰損門。王方便門。王可愛法及能引發王可愛法。是故大王。應當修學。王之過失宜當遠離。王之功德宜當修習。王衰損門宜當遠離。王方便門宜當修學。王可愛法宜當希慕。能引發王可愛之法宜當受行。大王。若能如是修學。當獲一切利益安樂。   復次依行差別建立三士。謂下中上。無自利行無利他行名為下士。有自利行無利他行有利他行無自利行名為中士。有自利行有利他行名為上士。   復有四種補特伽羅。或有行惡而非樂惡。或有樂惡而非行惡。或有行惡亦復樂惡。或非行惡亦非樂惡。若信諸惡能感當來非愛果報。由失念故。或放逸故。近惡友故。造作惡行是名行惡而非樂惡。若先世來串習惡故。喜樂諸惡惡欲所牽。彼由親近善丈夫故。聞正法故。如理作意為依止故。見諸惡行能感當來非愛果報。自勉自勵遠離諸惡。是名樂惡而非行惡。若性樂惡而不遠離。是名行惡亦復樂惡。若有為性不樂諸惡亦能遠離。名非行惡亦非樂惡。此中行惡亦樂惡者是名下士。若有行惡而非樂惡。或有樂惡而非行惡是名中士。若非行惡亦非樂惡是名上士。   復有三士一重受欲。二重事務。三重正法。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復有三種補特伽羅。一以非事為自事。二以自事為自事。三以他事為自事。若行惡行以自存活。名以非事為自事。若怖惡行修行善行。名以自事為自事。若諸菩薩以他事為自事等。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又諸國王有三圓滿。謂果報圓滿。士用圓滿。功德圓滿。若諸國王生富貴家。長壽少病有大宗葉。成就俱生。聰利之慧。是王名為果報圓滿。若諸國王善權方便所攝持故。恆常成就圓滿英勇。是王名為士用圓滿。若諸國王任持正法。名為法王安住正法。名為大王。與內宮王子群臣英傑豪貴國人共修惠施。樹福受齋堅持禁戒。是王名為功德圓滿。果報圓滿者。受用先世淨業果報。士用圓滿者。受用現法可愛之果。功德圓滿者。亦於當來受用圓滿淨業果報。若有國王三種圓滿皆不具足。名為下士。若有果報圓滿或士用圓滿或俱圓滿。名為中士。若三圓滿無不具足。名為上士。復有三臣。一有忠信無伎能智慧。二有忠信伎能無智慧。三具忠信伎能智慧。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若不忠信無有伎能亦無智慧。當知此臣下中之下。   又有四語。一非愛似愛。二愛似非愛。三非愛似非愛。四愛似愛。諸有語言辭句善順。然非所宜。是名初語。或有語言辭句勃逆。然是所宜。是第二語。或有語言辭句勃逆。亦非所宜。是第三語。或有語言辭句善順。亦是所宜。是第四語。若有宣說非愛似非愛。非愛似愛語者。是下士。若有宣說愛似非愛語者。是中士。若有宣說愛似愛語者。是上士。   復有三種。受諸欲者。或有受欲。非法猛浪積集財寶不能安樂。正養己身及與妻子廣說乃至不於沙門婆羅門所修殖福田。或有受欲。以法或非法猛浪或非積集財寶能以安樂。正養己身妻子眷屬及知友等。不於沙門婆羅門所修殖福田。或有受欲。一向以法及不猛浪積集財寶能以安樂。正養己身。廣說乃至能於沙門婆羅門所修殖福田。此三種中。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復有三人。一者有人。貪染而食愛著饕餮。乃至耽湎不見過患。不知出離。二者有人。思擇而食不染不著亦不饕餮。吞吸迷悶堅住耽湎。深見過患善知出離。而於此食未斷未知。三者有人。思擇而食不生貪染。廣說乃至深見過患善知出離。又於此食已斷已知。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復依施物說有三人。一者有人。所施之物但具妙香不具美妙味之與觸。二者有人。所施之物具妙香味而無妙觸。三者有人所施之物具足美妙香味與觸。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又依施田說有三人。一者有人。於愛於恩而行惠施。二者有人。於貧苦田而行惠施。三者有人。於具功德最勝福田而行惠施。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復有差別。施於所愛名為下士。施於有恩名為中士。施於貧苦具德勝田名為上士。   又依施心說有三人。一者有人。將欲惠施先心歡喜。正惠施時心不清淨。惠施已後尋復追悔。二者有人。先心歡喜。施時心淨。施已追悔。三者有人先心歡喜。施時心淨。施已無悔。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復於受持戒福業事建立三人。一者有人。但離一分非一切時。常能遠離。唯自遠離。不勸他離亦不讚美。見同法者心不歡喜是名下士。二者有人。離一切分一切時離。唯自遠離不勸他人亦不讚美。見同法者心不歡喜。是名中士。三者有人。一切俱現。是名上士。   又於受持禁戒處所建立三人。一者有人。住惡說法毘奈耶中受持禁戒。二者有人。住善說法毘奈耶中受持禁戒而有缺漏。三者有人。即住於此受持禁戒而不缺漏。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又於受持戒心建立三人。一者有人。為活命故受持禁戒。二者有人。為生天故受持禁戒。三者有人。為涅槃故受持禁戒。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又於受持別解脫律儀說有三人。一者有人。唯能受持近住律儀。二者有人。亦能受持近事律儀。三者有人。亦能受持苾芻律儀。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又於受持苾芻律儀說有三人。一者有人。唯能成就受具足支。無受隨法諸學處支。亦無隨護他人心支。亦無隨護如先所受諸學處支。二者有人。成前三支。無後一支。三者有人。具成四支。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又有三人。一者有人。唯成就別解脫律儀。二者有人。成別解脫靜慮律儀。三者有人。成別解脫靜慮無漏三種律儀。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又有三人。一者有人。唯能成就非律儀非不律儀攝所受戒律儀。二者有人。亦能成就聲聞等相應所受戒律儀。三者有人。亦能成就菩提薩埵所受戒律儀。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復依修習思惟方便建立三人。一者有人。唯得勵力運轉思惟。二者有人。有間運轉設得無間要作功用方能運轉。三者有人。已得成就任運思惟。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又依已得修差別故建立三人。一者有人。已得內心奢摩他定未得增上慧法毘缽捨那。二者有人。已得增上慧法毘缽捨那未得內心奢摩他定。三者有人。俱得二種。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又有三人。一者有人。已得有尋有伺三摩地。二者有人。已得無尋唯伺三摩地。三者有人。已得無尋無伺三摩地。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又依住修差別建立三人。一者有人。住染污靜慮。二者有人。住世間清淨靜慮。三者有人。住無漏靜慮。初名下士。次名中士。後名上士。   王法正理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6 十八空論   No. 1616   十八空論(亦十六亦十八亦十四亦十七)   龍樹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問空無分別。雲何得有十八種耶。答為顯人法二無我。是一切法通相。今約諸法。種類不同。開為十八。何者。一內空。二外空。三內外空。四大空。五空空。六真實空。七有為空。八無為空。九畢竟空。十無前後空。十一不捨離空。十二佛性空。十三自相空。十四一切法空。十五無法空。十六有法空。十七無法有法空。十八不可得空。合此十八為十六空。凡有兩義故。立十六空。一體二用。第一內空。亦名受者空。凡夫二乘謂六入為受者。以能受六塵果報故。今明但有六根。無有能執。以無執故。言受者空也。   第二外空。亦名所受空。離六外入無別法為可受者也。若諸眾生所受所用。但是六塵。內既無人能受。外亦無法可受。即人法俱空。唯識無境。故名外空。以無境故。亦無有識。即是內空。六入無識。即是無人。無有根塵。即是無法。故內外二空。兩義相成也。   第三內外空。謂身空也。此身四大為內外所依。內依即六根若五根。皆有淨色及意根。並依此身。故名內依。外依者。謂外六塵。若己身四大。唯除五根淨色。所餘色香等。屬外六塵。攝持於五根故稱為外。非謂離身之外也。此身能持根塵。故名為依。根塵所依也。此根及非根。皆悉是空故。名內外空也。   第四大空。謂身所遷託。即器世界。十方無量無邊。皆悉是空。故名大空。   第五空空。能照真之相。會前四空。從境得名。呼為空智。空智亦空。故立空空。   第六真實空。謂真境空。行者見內外皆空。無人無法。此境真實。立真實名。由分別性。性不可得。名分別性。性空即真實空也。此六空辯。空體自成次第。一受者空。二所受空。三自身空。四身所住處空。五能照空。六所觀境空也。前四皆是所觀境空。第五能觀智空。第六所分別境界相貌空。又前四所知。第五能知。第六所知相貌。第五智空治前四境。四境是空。第六真空。治第五智故智成空。若無第五智空治前四境。則有人有法。是分別性。由此智見前境。是無人無法。即治前境。若無第六境空治第五智。此智既但真解。還成分別性故。言第六真實空。名為治智也。   第二義明空自有十二。一者行空。二非行空。菩薩學此兩空為得二種善法。一謂善道。二謂善果。道即三十七品等。善果即是菩提等也。行空者。明三乘諸道無人法。非真實。非虛妄。離此四種心。是名善因。為得此善因。是故菩薩學觀行空。非行空者。謂二種善果。即餘無餘涅槃。若有餘除集。此果則離四種顛倒。非是常樂我淨。若無餘滅苦。即是常樂我淨。此第七第八兩空。是淨菩薩自度。初得道後一得果。   第三畢竟空。為恆利益他菩薩修空。畢竟恆欲利他。至眾生盡。誓恆教化。此心有著。今此觀心。此心定令捨畢竟之心。自然利益。方是真實智名畢竟空也。若作畢竟心。能為利益。不作不益。不復自然。恆利益不空。此畢竟之心。是智第九名畢竟空。   第四無前後空。亦名無始空。為成畢竟空利益他故。不前後即無始終。菩薩若不解其是空。則生疲厭之心捨棄生死。既見生死是空。則不分別前之與後。及以始終既不分別始終。則於短於長心無憂喜。於長不憂。聞短不喜。既離憂喜。則能不捨生死。以不捨故。畢竟利益乃得成也。是故第十觀無始空。   第五不捨離空。菩薩修學此定止。為功德善根無盡。何以故。一切諸佛於無餘涅槃中。亦不捨功德善根門。有流果報已盡。功德善根本為化物故。恆有此用。如來雖入涅槃。猶隨眾生機緣。現應化兩身。導利含識。即是更起心義。故眾生不盡應化之用亦不盡。故言雖入無餘而不捨功德善根也。若二乘入滅。無更起心。以慈悲薄少。不化眾生。若佛入無餘而更起心者。以諸佛菩薩三身利物無窮故。如來法身即是一切無流法之依處故。言散滅不捨離功德也。所以得知涅槃之中猶有法身者。以用終體。既睹應化之用不盡。故知此身之體。常自湛然。永無遷壞。如毘婆沙師說。無涅槃無有自相。而不可言無。何以故。為能顯事用故。若不依涅槃不成智慧。智慧不成則煩惱不滅。涅槃既能生道。道能滅惑。即是涅槃家事。既見有事。則知應有體故。不得言無也。如來法身在涅槃中。即義亦爾。為除分別涅槃不捨功德。即是分別性。真實義中。無此分別。故名不捨離空。語言說涅槃不捨功德。而涅槃中亦無不捨之意。故名不捨空。即成不捨生死之意。前明不捨生死畢竟利他。異於二乘不能永利。今明雖在生死及涅槃並皆化物。此義不異故。前來至此。凡有三空。名利他事。此即第十一不捨空。亦名不散空也六性空。七相空。八一切法空。此三明自利利他因。問空何所為。答為清淨佛性即空故名性空。問何故名性空。   答佛性者。即是諸法自性。何以故。自然有故。但自性有兩義。一無始。二因。譬如無始生死中。有心無心兩法自然無因。若心有因。此因為本。有為始有。若本有因。此因即是自然。既是自然。亦應許心是自然。昔未有因。應無眾生。有時有因。方有眾生。如土石等。若有因時應成眾生。故知自然一分作有心。一分作無心。故言譬如無始生死中。有心無心兩法自然無因也。佛性亦爾。自然無因。虛妄尚有自然義。何況真實而不自然。故由無始佛性為因。所以六入欲求解脫。若無佛性。解脫之果。不得成就。譬如淨珠能清濁水。以佛性無始故。生死無始一異空。淨不淨空等如上說。此空性為離五失顯五種功德。人法是分別性從人法生分別。是依他性。就分別性覓法不可得。就依他性覓所分別之人法。亦不可得。即真實性。真實無體。無體故無相。無相故無生。無生故無滅。無滅故寂靜。寂靜即是自性涅槃。此自性空除五種過失。一除下劣心。不薄信佛性是有可得。得之有無量功德。則不能發菩提心。不發此心。常守下劣。佛性令其發心。故言能除下劣心也。二除高心。若人不解佛性平等。謂我有佛性。我已發心。他無佛性。不能發心故高慢。若體此理。無有此彼。高心即滅。故言能除高心也。三除著虛妄棄捨真實。虛妄所以是生死過失者。如人來打拍罵詈毀辱等事。一非本有。二由心所作。虛妄所起。非是自然。即是虛妄。若不體真實道理。謂此是真實。則取著虛妄。皆棄真實。故生三毒利等煩惱。若識生死虛妄非是實有則不見能拍所罵。不見眾生過失。不生煩惱。即棄虛妄。但見眾生皆有佛性。功德圓同。即是能取真實。由此即生慈悲成菩薩者。四能除我見。諸法本來自性真實。若有若無。二皆平等。若人能作此解。即捨我見執相之心也。五除怖畏。能令眾生信受甚深正法。正法有相與無相體解佛性則能信受。無相正法則不謗大乘也。次明此性空能引五種功德者。一除下劣生正勤。二除高慢生平等。三除虛妄生慈悲。四除見生般若。五除怖畏受正法故言性空。顯佛性理有五種功德。離五過失。治護性令得清淨。即是自利因故。此第十二名為性空。佛性即是空也。   七自相空。為得三十二大相。八十小相。相又有二種。一者色相。謂四大五塵。二無色相。謂一切四陰心法也。化身非生死。非涅槃。何以故。生死是虛妄顛倒。不過苦集兩諦。化身不爾。依法應身而有體非顛倒。復能除眾生顛倒。故言非生死。非涅槃者。有始終故以非生死。則無生死虛妄之相。以非涅槃。亦無涅槃真實之相。故名相空。若菩薩能修此相空。則令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即修治化身之相貌。令得清淨故。第十三名為相空。   八一切法空者。謂一切如來法無量恆河沙。如十力無畏等。明相離不相離空。若以法身望應身。有離不離。但應身沒不離法身。何以故。一為法身是本。應身為末。末不離本。本為離末。問法身若不離應身者。有何過咎。   答若爾則一人得佛。一切人皆應得。以一切人不同得故。故知法身有不即應身義。法身亦不離應身。何以故。以法身無有差別。常不離三世諸佛功德故。若能如此。亦離亦不離。道理而修行者。此則能得應身之果。但應化兩身悉能利物。化身正為下種。應身為成熟。令此一切法空為清淨一切佛法。一切佛法復有兩義。一則無離無不離。以不可偏執。二則無執及所執。以境智無差別故也。此即第十四辨一切法空。至此凡有三空。明自利利他因竟。第十五有法空。第十六無法空。此兩空通出前十四空體。言有法空者。謂人法二無所有。為除增益謗。言無法空者。謂真實有。此無人無法之道理。除眾生妄執。謂無此道理故名無法空。為除損減謗。離增離減。則非有無。故名為空體也。故此兩空還屬前十四空所攝也。   第十七有法無法空。此一空出諸空相。所言有法無法空者。明此空體相。決定無法。即名決定無。有此無人法之道理故。名決定有。此無此有。是空體相。體明理無增減。相明其體決定。決定是無。決定是有。即是真實無。真實有。真實無人無法。真實有此道理。此論所以但明十六空者。正以此兩空屬前六空體所攝也。亦為十四空者。即後四空還辨前諸體相故。此後空併屬前十四攝故。有十四十六十八廣略不同。   第十八出空果。所言不可得空者。明此果難得。何以故。如此空理。非斷非常。而即是大常。常義既不可得。故斷義亦不可得。無有定相可得故名難得。何以故。此之空理。非苦非樂。而是大樂。非我無我。而是大我。非淨非不淨。而是大淨。此空屬八空事用所攝。以見無人法正是空體故名隨事用不同離張成異。如上所辯。初六空明空體即十空明空用。用中後兩空。為十四空所攝。第十七一空。為六空體所攝。第十八一空。為八空用所攝。故十八成十六。十六還十四。或先廣後略。或先略後廣。理事不同。體相差別。若離若合。其義如此也。此下第四分別空道理有三。一淨不淨。若言空。定是不淨。則一切眾生不得解脫。何以故。以定不淨不可令淨故也。若言定是淨。則修道無用。何以故。未得解脫無漏道時。空體本已自然清淨故。則無煩惱為能障智慧。又能除則不依功力一切眾生自得解脫。現見離功力眾生不得解脫。知此空非是定淨。復由功用而得解脫。故知此空非定不淨。是名淨不淨不淨淨道理也。又釋。若言空理定是不淨。一切功力則無果報。何以故。以空界自性是不淨。雖復生道俗不可除。道則無用。無此義故。故知此空非性不淨。   問若爾既無自性不淨。亦應無有自性淨。雲何分判法界非淨非不淨。   答阿摩羅識是自性清淨心。但為客塵所污故名不淨。為客塵盡故立為淨。   問何故不說定淨定不淨。而言或淨或不淨耶。   答為顯法界與五入及禪定等義異。所以不說淨者。為明眼等諸根雖為煩惱所覆而不為煩惱所染。又非是淨。又非自性淨故不說為淨。若是法界雖為煩惱所覆。而不為煩惱所染故非不淨。而是自性淨。以是自性淨故。不說為不淨。故知法界與五入體異也。問何故不說定是不淨。答為明與禪定有異。何以故。若言法界定有煩惱。即自性不淨。而此法界雖為煩惱所覆。而非自性不淨故。不得說定是不淨非不淨。正是法界之道理定有。問何故不說如如定淨。而言淨不淨耶。答為令眾生修道故。說為淨不淨。即顯如如與五根有異。何以故。如如及五根。同為煩惱所覆。而並不為煩惱所染。同皆是淨而淨義有異。何以故。五根體離煩惱。非煩惱性故。五根唯淨。非是不淨。若如如不離煩惱。而是煩惱自性。故知淨而復有不淨之義。又如如及禪定。同為煩惱所覆。並有不淨義而不淨義不同。若是禪定。為煩惱所覆。而復被染一向失於自性。舉體成煩惱亦成不善。若是如如。雖復不離煩惱。名為不淨。而猶不失自性。亦不轉成煩惱及以不善故。言即不淨而復有淨義。可為三句。一五根離煩惱。不為煩惱所染。則但是淨。非是不淨。二禪定成煩惱。為煩惱所染。但是不淨。無復有淨。三如如以異五根故。不為煩惱所染。是淨而不離煩惱。即是不淨。故言淨而復有不淨義也。又如如以異禪定故。不離煩惱。故言不淨而猶不失自性。亦不轉成煩惱及以不善。故言即不淨而復有淨義。二明非有非無道理。無人無法。故言非有實有。無人無法之道理。故言非無。亦言真實有真實無。即非有非無也。三明不一不異道理。諸淨不淨。淨則離斷離常。常義異我故言不一。我體常故言不異。此明如如具三德也就此十六空。作四科料簡。初有六空。辯空之自相。次有八空。辯空事用。三有兩空。辯淨不淨。四明此十六空理。能除四種過失。一除戲論。二除怖畏。三除懈怠。四除疑惑。一除戲論者。有兩。一世間眾生。於內外法中。起無量戲論。謂有我無我等。皆依人道果等。是名戲論。若見道及道果皆悉空。則能除此等戲論。若是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此之四空。能除世間人法二我之戲論。若是空空。及第一義真實空。此之兩空。能除出世間因果境智等戲論也。二除怖畏者。眾生聞人皆空。則生怖畏。不肯修道故。如來為說此空有事用。何以故。若人能修八空事用。則能得道及以道果。乃至三身等一切功德也。三除懈怠者。若觀定淨不勞修道。若言定是不淨。則永不可除滅。亦不假修道。唯處生死。永無解脫也。是故須辨是有淨不淨。何以故。有惑之時。則不淨。除惑已後。即清淨故。應須修道。四除疑惑者。惑者之心。既聞如如是有是無。則生猶豫。不能決斷。謂如見杌謂人。呼人為杌故。佛為分判明人法二我決定是無。無人無法之道理。決定是有故空。有無兩義存焉。如此道理能除疑之心也。第三明唯識真實。辨一切諸法唯有淨識。無有能疑。亦無所疑。廣釋如唯識論。但唯識義有兩。一者方便。謂先觀唯有阿梨耶識。無餘境界。現得境智兩空。除妄識已盡。名為方便唯識也。二明正觀唯識。遣蕩生死虛妄識心。及以境界。一皆淨盡。唯有阿摩羅清淨心也。   第四明依處真實。所謂苦依諦。第五邪行真實。謂集諦。第六清淨真實。即是滅諦。第七正行真實。即是道諦。四諦各有三種。已如別解也。解節經明。佛說有七種真如。一生。二相。三識。四依止。五邪行。六清淨。七正行。第一生真如者。謂有為諸法並皆無如。二相真如者。謂人法二無我。三識真如者。謂一切有為唯有識。四依止真如者。謂如所說苦諦。五邪行真如者。謂如所說集諦六清淨真如者。謂如所說滅諦。七正行真如者。謂如所說道諦。此之七種真如。即第一義諦。第一義諦即真實性攝。是故名為七種真如。即是前明七種真實。具如三無性論中廣釋也。   問雲何知此之七種皆是第一義諦。即真實性攝耶。   答。由兩義故。知此七種皆是最勝最極。謂即是二智境界。所言最勝者。即是如如第一義諦。此第一義諦。即為如理智所照故名最勝。最極者。即是一切智境界。即是俗諦。此俗諦為如量智所照。如理智者。即無分別智。如量智。即是無分別後智。又如如理是一切種智。如量智即是一切智。唯是一智通真即有通俗。即空即真義。而取名如理智。亦名一切種智。若俗義有義。取名如量智。亦名如一切智故。言最勝最極。而是二智境界。即如理如量兩智所知也。復有別義。知此七種真如。是真實性攝。何以故。明一切真實法。皆離一異等妄想謂非一非異。離四謗故。明此七種真如不可得。說異於諸相。亦不可說。不異於諸相故。言異於諸相。不可得說。不異於諸相。亦不可說。亦異不異。非異非不異。皆不可說。明此七種真如。於諸相中不可說。其有亦不可說。其是無。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皆不可說。離四謗故。復有別得信有。何以故。即是清淨境界故。故知是有。若有人能心緣此法。心即清淨。是故應知。此七種真如。皆是常住。於一切時。性不異故。以是清淨境界。是故應知。是真實善性由此理常是善。是故應知。是樂諦。何以故。常故所以而樂。善故所以是淨。如此七種真如。即是一切法之體性。以是體性故。故說為我。即是常樂淨我四德也。又釋。所以名此七種為真如。第一義諦真實性者。為其同是一味故也。   一生真如者。謂因果體一。而名字有異。何故言一。同是依他故有。因既依他。果亦依他。此之因果體即五陰。五陰無記。說名為果。五陰善惡有記之義。說名為因。取其能生為因所生為果。亦是對前為果。對後為因。故知只是一念五陰。而有因有果之名。體實未嘗有異。故言一體為名字有異也。此因此果。既並依他。則無有自性。無自性故體不真實。故名一味。即是同無真實故名生真如。二言一味者。此生真如既是依他性。則無真實生故名生真如。即是無生性空。以無生故。即是一味。三此依他性。則必有分別性。分別性既是無相性。無相性即是無相真如。即相真如即是一味。是故以此三義。名生真如也。二相真如者。以顯法通相故。是人法二無我。即二空之理。名一切法通相。即名相真如也。三識真如者。但唯有識。無有境界。境界不成故。識亦不成。此則能緣所緣。同是不可得性故名識真如也。四依止真如者。所謂苦五陰為體。此五陰者。為眾生依處。託此為我人眾生壽者等故名依止。苦諦有四相。謂苦無常空無我。此之四義同是無倒。皆名真實。即是依止真如。二者此下四相皆是空。無所有故。皆名真實。亦依止真如也。五邪行真如者。所謂集諦。集有兩義故稱真如。一無倒真如。謂能生之義。此義真實。即是集真如。二能生所生。皆無所有。以無所有故。故名邪行真如。六清淨真如者。所謂滅諦。亦有兩義。一無倒真如。謂四德皆是無倒故稱真如。二滅諦。與生死無有差別。同一如如。皆無所有。故名清淨真如。七正行真如者。所謂道諦。道即般若。般若與無明。體性相乖。道即無倒。真如如道。及煩惱體同故。於二空皆是無所有故。是一味如如故。名正行真如也。亦名真如。亦名如如。亦名真實。皆盡得也。十勝智真實者。有十種勝智。為除十種我見。一一者執。二因者執。三受者執。四作者執。五自在者執。六增上者執。七常者執。八不淨淨者執。九修行者執。十繫縛解脫者執。一一者執。謂合集諸法。共立一名。則墮斷見。何以故。如七入論偈所說。譬如岸崩。不更還本。乃至塚間體不再來。唯根境界。是名眾生。若聖教說。有如空鳥跡會可見。此謂世入外道顯一者執。其謂即身是人。身滅我亡。相墮斷見。為破此執故立五陰。勝智雖有三義。謂多合集別異。三世色心並名為陰。故名為多合集。三世色心同名為陰故。謂合集色聚異受。受聚異於想等故名別異。是名五陰。若解了五陰有此三義。則無一者之執。言三世者。過去已謝。未來未有。現在不住。而以一切內外諸色同名陰也。以三義對治三種無明。謂一假說及以相雜。一無明者。如世入外道等。謂身是一物。一物是我。人不知但有三世五陰故墮斷見。此是即陰計我。陰滅我亡故。佛為說三世五陰是多非一。即破其一者之執也。二假說無明者。如優婁佉等外道。謂身異分。即執有人異法。此是離陰執我故墮常見。何以故。人法既異。則謂陰滅我存。由其不解。合集諸陰。假說為人。但名無體。迷此假說故。名假說無明。故佛為說合集假說為法。體即是空。即破其此執故言能除假說無明也。三相雜無明者。如一切有部所執。謂八聖道中。正思正見。同是般若所攝。以其不能分別兩異故生此執。故經部大乘師說。正思故者。欲求前理未決斷猶屬作意。作意即是意業故非是般若所收。唯有正見。是名般若。通而論一切知見。能通達選擇。皆屬般若。五陰亦爾。若不能分別受異想。想異行等。謂想受只一物。則失其體性故名相雜無明。相雜無明故失正見。失正見則不能得解脫。故佛為說五陰體不同。分別受想等異。為立通別二相。別相生證見。通相生比見也。問五陰雲何為根本真實所攝。答色有三種。一分別色。亦有長短大小方圓等義。皆屬分別假。以無別體故也。二種類色。謂各有種類。如從因生果。以火生為因生火家種類。種類既其相似。即是實法相生屬依他假。以其種類依因得成。非是自性之力也。三如如色。若是分別假名一向無體。即是法空。若是依他假。雖復有體。體非真實。依他而有。即有法空。此兩空之體。既是真實故名如如色。以如是色之自性故。以色目於如如。此是如如家色故。言如如色也。以末從本為名。亦可得言以本來目於末。此之真實名真實假。假體即空故名真實。假空即如如。真實之相。亦不可得也。色陰既即三假。為三假所攝者。受等四陰理自皆然。並為三假所攝者。受苦受樂是分別假。分別體從因緣生。有因有果。即依他假。如如名真實假。若能分別通相別相。此心是想。若受領苦樂。無有別執。則名為受也。   二因者執。為斷此執。成十八界勝智。諸外道輩。通執一切法因我得生。名因者執。我有九法。謂知.樂.苦.欲.瞋.功力.念.法.非法。我既本有。從我生法非法。法非法令心共我和合。和合故能有所知。知故有樂。樂故有苦。由樂故生欲。由苦生瞋。欲得於樂所以厭苦。而修功力。功力故有正念。欲得解脫故。須除法非法。法非法不生。則無有知。以無知故。無苦樂等。若求解脫。當修四法。一真實語。即持戒。二施。三苦行。四者定。若能修此四種正法。則得生善道。善道得樂。樂有智慧。智慧則厭法非法。厭法非法。則得解脫。大乘破言。若說先有我而未有法非法。後時無有因緣而生者。解脫亦爾。得解脫已。亦應無有因緣。更生法及非法。如此則無解脫時也。界者種子義。自分種類是名種子。種子亦是一義。以種類同一故也。但分張果。遂成十八界。而種子有三。一者能執。二者所執。三者執。眼等六根能執種子名自種。種類即是能生。但隨因緣勝負有異生果。優劣不同故。由過去貪。六塵生業熏阿梨耶識。令種子既同。是一貪故言種子。是一能得六根異果。故說因有六種也。而言根能執者。根現既非心法。實不能執。但為外道言根中別有人。是能執者故方便說根為能執。色等六塵是所執。種子由自種生故說由過去貪。內根欲用外塵故。以貪根與貪生於此塵。又由貪六塵故有六根。復以貪塵之貪生於六根也。六識是執種子。從貪內根外塵生。此十八從因名界。界是種子。假說此界。有三種義。一能作。二所作。三作為。破俱絺羅在外道時。謂我是能作。而來問佛佛方便假說眼等是能作。其執眼等為我作。又破一陰示雲。離根之外。無有別我。但是眼等。從因緣生。謂為能作。實非能作。假說六塵。名為所作。為破僧佉外道所立兩種常我。一謂有知我。是常我。既是常故。非是能作。二執無知我。即一切法。是有知我用自性成就智非所作是佛假說六塵。名為所作。非性有既非實有能作。故知塵亦非所作。是故假說作是六識。一破外道謂一切事皆由我意。此是增益謗。二邪見外道謂我常。以我常故諸法亦常。既兩種併常故。無有能作及與所作。即損減謗。為離此二邊故。假說六塵為作。根塵不作意故無有作。若離根塵亦無有識。何以故。以識必依根塵方得生故。則無有不作。正為破外道能作所作等三種無明故立此三義。為顯種子有能執所執等故立十八界。若解十八界從四緣生。則不執我為能生等也。根名能作者。能作有二種。一能生識識。二能為塵作緣。塵為所作者。為眼作緣。為識所依。識是作者。作是生起有事義界義。從根本真實。眼有三。一分別眼。二種類眼。三如眼。乃至行非行勝智。例如五陰中釋。四為破作者執故。說十二緣生因果事。三義無增減。言增減者。謂於行識等十一支。立因不平等。何以故。以無常法立常為因故名不平等。如僧佉等外道。立無知我為因。亦如優婁佉。立於常我為因。及執自在天為常等。而能作業。亦是立常為因。能作無常果。因果即不相類故言立因不平等理。而為論無常之果。自以有無明為因。而彼謂有常因。即是增益於因。義也損減因者。如尼揵子等外道。謂諸法自然而有。無有因緣實有謂無故。言損減因也。增果者。如僧佉等所立之義。謂因中已有果。果雖本有由因顯果。此既是本有則不從因生。而理實由因緣聚集方有此果。而其執言本有故名增果。損果者。如斷見等外道立義。謂一切業皆感果無未來生。實有感實有生。而邪執立無。故名損果。增事者。如自在天所執。謂一切事皆從我意心而有。如無明體別有作意能生於行。而無明體實無別有作意而生行也。又如優婁佉所執。於法體別有動轉等事業。事業有五種。謂上下屈伸等執以動轉為體。離體之外實無別事業。而邪執為有故名增事。損事者外道所執。謂無明無力能生行。無明若在若不在。自然有行故。知無明無力生行。若解十二有分展轉相生能離因果事等增減六種邪執。略明十二有分因果之義自有三種。一明無常。二明無動轉之意。三辨因果體相。若心是常則無因果。以心是無常故因果義立。若言別有動轉意者。則因應作意生果。果應作意方從因生。便是自在。非謂依他。則生依他義。因依果果藉因成。互相須待。並皆依他。所以是假無有實性。若不相似則失因果之義。如豆不生麥。以非因故不互相生。若令果不似因。因不類果者。作惡便應生天。為善則墮地獄。乃至有流應感解脫。無流更增生死。是故無常生無常。此任自然之理。不勞執有作意。因果相似名十二有分。此義為破三種煩惱。謂貪愛皮我見肉無明心。此十二緣體中。若是果報分者。實若厭離以破貪愛顯無願解脫門。若是因分者。以破我見顯果由因生。非我常作明空解脫門。以無明還顯無明。若能解了諸業行從無明生者。無明顯闇之心。即滅無明即是四謗執相之故。破此無明以顯無相解脫門也。若體十二有分無增無減。則除我見離作者執故。以十二有分。正破此執也。三本所攝者。無明有三義。一者分別所顯。即分別假。二有因果道理。即依他假。此兩皆無所有。即真實假。無明一支既爾所餘行等十一。其例皆然。不復具釋。五破自在者執故。說處非處勝智。外道計自在天。如意能作善得惡道果報。生惡能招善道。作有流得解脫。作無流感生死。何以故。以得自在故。為破此執。說處非處。皆是依他。並無自在。無自在有三義。一依業處非處。二依煩惱處非處。三依果報處非處。如壽量義中。廣明七種是處非處義。依業處非處者。依惡業名惡道。名為是處。無自在力入也。若依惡業不入惡道。名為非處。無有是處。善業亦然。依煩惱者。若人未捨五蓋。未修習七覺。終不能得盡於苦際。依煩惱不得至解脫。故知無自在業也。凡夫依煩惱能作殺等業無煩惱為依處故並無自在力也。依果報者。土無二王。世無兩佛。若令二王兩佛同時俱興。無有是處。如女人為轉輪王。亦無是處。小乘聲聞及辟支佛。得作佛者。亦無是處。轉輪王及佛。同有不共之業。此業最勝一切依因緣果報等力。雖復作意欲同一處終不得從心也。女人有兩業。一心善故感得人身。二由惡業所以為女。恆隸屬於人。不得自在。皆是依他果報也。二乘之人小欲知足。依因此業故得今果。已得此果。欲求菩薩。無自在力。終不能得。如此義有兩。一依業。二依果。若得此七種處非處勝智。則離我見。後得自在。如意能為也。屬三性根本義。已如前釋。例難可得。不復重記。   十八空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7 三無性論   No. 1617   三無性論捲上(出無相論)   真諦三藏於廣州制旨寺翻譯   論曰。立空品中。人空已成未立法空。為顯法空故。說諸法無自性品釋曰。前說空品。後說無性品。欲何所為。答曰。前說空品為顯人空。但除煩惱障。是別道故。後說無性品為顯法空。通除一切智障及煩惱障。是通道故。復有別用。為除世間三虛妄論。一鬥諍為勝論。如露伽耶鞮迦及僧佉等論。二多聞為勝論。如四韋陀及伊鞮訶婆等論。三正行為勝論。如二乘教等。今說二空除此三論。先說人空。為除前外道兩論。次說法空。為除後一二乘偏執乃至外道邪執論。顯真實正行。依因此行得究竟無比故。復次說人空為破邪法。說法空為立正法。若廣明論用如十八部。為顯此用故說斯論。此即第一明用分也。   論曰。外問於何法中立此無性。應先安立是法。若說如是則無相理有所相應。實虛兩境即便可見。   答曰。一切諸法不出三性。一分別性。二依他性。三真實性。分別性者。謂名言所顯諸法自性即似塵識分。依他性者。謂依因依緣顯法自性即亂識分依因內根緣內塵起故。真實性者。謂法如如。法者即是分別依他兩性。如如者即是兩性無所有。分別性以無體相故無所有。依他性以無生故無所有。此二無所有皆無變異故言如如。故呼此如如為真實性。此即第二相應分。即是立名。次約此三性。說三無性。由三無性應知是一無性理。約分別者。由相無性說名無性。何以故。如所顯現是相實無。是故分別性以無相為性。約依他性者。由生無性說名無性。何以故。此生由緣力成。不由自成。緣力即是分別性。分別性體既無。以無緣力故生不得立。是故依他性。以無生為性。約真實性者。由真實無性故說無性。何以故。此理是真實故。一切諸法由此理故同一無性。是故真實性。以無性為性。   釋曰。約真實性。由真實無性故。說無性者。此真實性更無別法。還即前兩性之無。是真實性。真實是無相無生故。一切有為法。不出此分別依他兩性。此二性既真實無相無生。由此理故一切諸法同一無性。此一無性。真實是無真實是有。真實無。此分別依他二有。真實有。此分別依他二無故。不可說有亦不可說無。不可說有如五塵。不可說無如免角。即是非有性非無性故名無性性。亦以無性為性名無性性。即是非安立諦。若是三性並是安立。前兩性是安立世諦。體實是無安立為有故。真實性即是安立真諦。對遣二有安立二無。名為真諦。還尋此性離有離無故非安立。三無性皆非安立也。此即第三相分。明三種體相也。   論曰。此三種性如是無性已說其相。今須說成立道理。分別性者無有體相。何以故。此性非五藏所攝故。若法是有不出五藏。五藏者。一相。二名。三分別。四如如。五無分別智。一相者。謂諸法品類為名句味所依止。名者。即是諸法品類中名句味也。分別者。謂三界心及心法。如如者。謂法空所顯聖智境界。無分別智者。由此智故一切聖人能通達如如。此五法中前三是世諦。後二是真如。一切諸法不出此五。若分別性體是有法則應為此五攝。以不攝故故知體無也。   外曰。此法若無體相。雲何分別。答曰。但有名無義。何以故。如世間於義中立名。凡夫執名分別義性。謂名即義性。此為顛倒。是故但有分別無有實體。外曰。雲何知此分別是虛妄執。答曰。此名及義皆是客故。所以然者。名於義中是客非義類故。義於名中亦客非名類故。外曰。雲何得知兩互為客。答曰。由三義故此理可知。一者先於名智不生。如世所立名。若此名即是義體性者。未聞名時則不應得義既見。未得名時先已得義。又若名即是義。得義之時即應得名。無此義故故知是客。二者一義有多名故。若名即是義性。或有一物有多種名。隨多名故應有多體。若隨多名即有多體。則相違法一處得立。此義證量所違。無此義故故知是客。三者名不定故。若名即是義性。名既不定義體亦應不定。何以故。或此物名目於彼物故。知名則不定物。不如此故知但是客。復次汝言。此名在於義中。在義雲何。為在有義為在無義。若在有義。前三難還成。若在無義則名義俱客。此定成立。外曰。義及名非分別所作。何以故。實名能顯實義故。如實有燈照實瓶等。是故名義俱非分別。答曰。是義不然。何以故。照了不平等故。若如汝言。義實有者用名顯義。如燈照色。是義不成。何以故。要先得義後立名故。未得義時不得立名。既由先取義後方立名取尚不能了義。何況其名而能了耶。以燈照物。義則不爾。要因於燈故能了物。無先了物然後須燈。是故照義不平等也。   釋曰。言取尚不能了義者。如識先得義。次取青黃。或是非等。從取後方立名。若取能了義。則不應未取之時識已得義。是故不因於取能得了義。名在取後豈能了也。又若名能了義。餘人未識名時。則不應聞名。不得其義。譬如由燈照色。此人因燈能顯了色。而餘人因此不能見色。無有此義。決定因照能顯色故。由名顯義則不如是。是故照義不平等也。   論曰。外曰。若汝謂由名分別義。實無所分別義。是故名中無義。義中無名。二俱客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若人執名異於義義異於名。此人既無顛倒。則於義中應無僻執。不應聞說好惡生憂喜心。名義不相關故。聞好惡名即生憂喜心故。知名義相應不得是客。當知客義是汝顛倒。   答曰。是義不然。何以故。由久時數習顛倒故有此僻執。不關名義相應。若人已執名異義異由名。於義亦未免僻執。何以故。由長時數習名言熏習故。必由此法門生分別心起虛妄僻執。如凡夫正見人。亦知此身但唯色等行聚。由其數習我執堅固故。於自他相續中不免人我僻執。如此名義分別是法僻執。即是顛倒增益無物故。如人我僻執故。知名義僻執。是法顛倒。既是顛倒雲何生此顛倒而非繫縛。是故由僻執熏習本識成於種子。能生起依他性。為未來果。此僻執即是分別性。能為未來依他因也。又因此未來依他性果。更生未來法執顛倒。即是由依他性為因。能生未來分別性為果。如此更互相因故。生死恆起相續不斷。此即第四成立三性分說。分別性成立義已。   別有六種差別。次說此性品類差別。然此分別性差別有六種。一者自性分別。謂分別色等諸陰體相。但以證量所取。五識但能直取五塵。乃至意識直能取法。不於一中種種分別故。名自性分別。直取體性故。二者差別分別。謂有色可見不可見等。色則可見。香味五塵非眼所見。如是隨於一自性中。更種種分別不同故。稱差別分別也三者覺知分別。謂見前法即識其名字能為他說。既自識名字。復能令他得識故。稱覺知分別。四者隨眠分別。謂見前物不識名字。不能宣說故。稱隨眠分別。五者加行分別。又有五種。一隨愛分別。二憎憶分別。三和合分別。四遠離分別。五隨捨分別。由此五分別生三毒煩惱故稱加行。合此五就前四。並是約義分別。六名分別又有二種。一有名字。二無名字。有名字。謂此物實如是。或色乃至及識。或有為無為有常無常善惡無記。如是等執皆有名字分別。無名字者。謂此何物為。此雲何。何所以。雲何如此。此四句分別。初一覓體性。次一求因。謂何因緣故有如此。三覓體差別。四求因差別。此四皆是無名字分別。此依名分別義自性五種。又有五種所分別自性。一依名分別義自性。二依義分別名自性。三依名分別名自性。四依義分別義自性。五依名義分別名義自性。一依名分別義自性者。謂此類是色。由色體性而得成就。乃至此類是受想行識等。由識體性。而得成就也。   釋曰。謂此人先未得義。前得色名聞說色相。如此有形礙可捉持有壞滅。如此等相名之為色。此人後見色體品類相貌。如昔所聞知其是色。即是由名字能分別色體性。乃至識陰亦爾。先得其名未見其體。後時得體。如昔所聞。即知是受乃至識也。   論曰。二依義分別名自性者。謂此類可名為色。彼類不可名色。乃至此類可名為識。彼類不可名識。由先得義。然後分別立其名也。三依名分別名自性者。謂此色名。如人雖得其名未識此名品類。更復思量學其訓釋。是名依名分別名乃至識名求其所訓品類亦爾。四依義分別義自性者。謂未得色名。因不定名分別色類。如人未識物名。但見物體。而分別此體異於餘物。不知定是何物。不得其定名故。但名依義分別義。亦如小兒所見。未識名字。及無分別識位。所得境界如五識等。並緣義不緣名也。五依名義分別名義者。謂此類以色為體。此色即是名。如人先已識名識義後重分別。前所識名義。謂此為色體此即色名。乃至此類以識為體。此識即是名。如是等皆名依名義分別名義也。此五分別即是廣前六中最初自性分別。前略明故但雲自性分別。後廣明故分別五種自性也。如是前六後五。皆名分別性品類差別。已說分別性品類差別竟。次說分別性功用。此分別性能分別前六後五。今為顯此六五分別性功用差別。有八種分別。能作三種事類。三事類者。一戲論類。二我見我慢類。三欲等惑類。八種分別者。一自性分別。謂色等類色即色。陰等即餘四陰類。即是前依名分別義等五種分別自性。及前六中最初自性。如是等皆名自性分別也。二差別分別。謂於色等類可見不可見礙無礙。如是等無量差別分別。皆依止自性分別。是名差別分別也。三聚中執一分別。謂於色所陰。執我眾生命者受者。如是等名共期所立執此而起分別又於多法聚中執聚為因謂屋軍車衣食飲等。如是等名。皆是共期所立。執此而起分別。是名聚中執一分別也。此兩即是內外分別。前執有人後執有法。   釋曰。共期者。世流布所立名字。皆共期契所作。欲令同作一解也。   論曰。四我分別。謂此類是有流有取。長時我執數依串習。從此僻執串習。緣身見所依止類。起虛妄分別。是名我分別也。   釋曰。此類是有流有取者。類即是阿梨耶識為諸惑本。有流即是無明。有取即是貪愛。過去煩惱十使以滅。不可分別為諸惑名。但總稱無明能障智明故。此無明能為諸惑因。能流轉生死故稱有流。如數人說。流注生死故。心漏連注故。非人所持故。故說有流。取者即是有流家果。因謝過去故名有流果。來在現相續中故名為取。即是現相續中隨眠貪慾種子也。若諸煩惱並在現相續中說流說取者。流即四流。取即四取。如此別說此流取等。皆不離本識故。言此類是有流取也。長時我執數依串習者。通說無始來有此流取等惑故。說長時也。我執有三種。一隨眠。二上心三習氣。言數者。即明隨眠。我執數數執止本識。言串者。即上心。我執數數串起。言習者。即明習氣。我執數數而起。隨眠。上心是內煩惱。得見諦道此惑便滅。習氣為久習所成。非正煩惱故。得羅漢時此猶未滅。得法如如方能稍遣。此三我執皆依本識也緣身見所依止類起虛妄分別者。明本識有二義。是三種身見所依止。一能作種子生於身見。二作身見所緣境界。令起虛妄我執正談。緣此本識作境界起。故稱我分別也。   論曰。五我所分別。謂此類是有流取。長時我所執數依串習。從此僻執串習。緣我所見所依止類。起虛妄分別。是名我所分別也。所執境界義不異第四。但能分別有我執及我所執為異耳。六愛分別。謂緣可愛淨類。虛妄分別。名愛分別也。七憎憶分別。謂緣可憎不淨類。虛妄分別。名憎憶分別也。八非愛非憎分別。謂緣非可愛憎類。翻前二分別。名非愛非憎分別也。若略說分別。唯有兩種。一分別依止。二分別境界。於八種分別中。自性及差別並辨聚中一執。此三分別能作戲論分別依止。及作戲論分別境界。何以故。依止此類。名想言所起分別。名想言所熏習分別。名戲論分別。於三類中由緣三名故。數數起行種種相貌。如是分別名為戲論。以三類為依止。三名為境界。戲論為分別體。依止境界即是分別性。戲論分別即依他性。   釋曰。八分別中。前三分別名為戲論。分別此三各各即為依止。即為境界。即為戲論體。何以故。於三分別中。各有能所故。能即是戲論體所中則有二謂類。及名類。即是三種義類名。即是三類種種名。是故以義為依止。以名為境界。緣此名字為法門。取於義類故。正以所取為依止。所緣為境界故。雲依止此類緣名想言所起分別。雲想言者。謂心想此名言說此名。故雲想言。此則分別為想言所依止。今此中立想言者。並是名字。欲顯名字有粗細。名則為細。想則小。粗言為最粗。是故用此三名目三分別。初自性分別。直明色等法體。此義為細故立名名。次差別分別。明體差別則小為粗故立想名。彼聚中一執分別。謂瓶屋等此最為粗故從言名也。名想言所熏習分別名戲論分別者。由緣此三名為境界起於分別。所分別即有熏習能分別義。能分別即是戲論分別。於三類中緣三名數數起行種種相貌者。明依止三類緣三名為法門。而數數生起種種相貌。分別依止境界戲論。體唯是一有三義用。   論曰。次我及我所。此二分別能作身見及諸見本。能作我慢及諸慢本。   釋曰。此兩分別例前亦應明。即為依止境界及分別體。前既已明例。自可解故。不須辨故。但明能生。後我見及作諸見本。由執有我故生諸見。我所執能作我慢本及諸慢。   論曰。後愛憎對二此三分別能生欲瞋及無明等。   釋曰。此三分別即是三毒。是故能生一切三毒也。   論曰。如是八種分別。能作三種事用品類。前三即作戲論類。次兩即作我見我慢類。後三即作欲等惑類。初六種分別顯攝法義。一切分別。不出此六。凡攝三義。自性及差別此二是分別依止。覺知隨眠加行此三是分別體。後一名字是分別境界。是故六種攝法皆盡。覺知隨眠通三性。加行唯不善。是上心惑離有五種。隨愛生貪。隨憎起瞋。隨捨生無明。此三是煩惱體。和合遠離是煩惱用。由貪故和合。由瞋故遠離。由無明故通成此兩。不立別能。貪是引境故和合。瞋是棄境故遠離。由有無明故有引棄。是故通成二用。次依名分別義等。五種分別。為顯分別依止及境界。差別依止及境界。但分別性攝後八種分別。為顯三種障事。謂自性差別聚中一執。此三分別能生心煩惱。為一切智障。我及我所。此兩分別能生肉煩惱。為解脫障。可愛可憎及翻前二。此三分別能生皮煩惱。為禪定障。此三煩惱即三事類。心煩惱即戲論事類。肉煩惱即我慢事類。皮煩惱即是欲等惑事類。此三事類是依他性。若略說分別。不出三種。一分別依止。二分別體。三分別境界。若說分別體。謂三界心及心法。依止及境界更無別體。以似塵義類為依止。以似塵義類之名為境界耳。次辨相惑粗重惑。若分別性起能為二惑。繫縛眾生。一者相惑。二者粗重惑。相惑即分別性。粗重惑即依他性。此二惑所以得立者。於依他性中。執為分別性故得立。   釋曰。呼分別性為相惑者。相謂相貌。說相貌為惑。能為惑緣故說為惑。但依他性是正惑。而說輕重者。分別性但是惑緣說惑故說為輕。依他性正是惑體故說粗重。由相惑故能障無分別智。不合無分別境。分別相貌故。由粗重惑正感後生得諸苦等。兩必相由而有故。言二惑繫縛眾生也。   論曰。若人不得不見此二性。從此二惑即得解脫。言不得者。謂不得分別性。此性永無有體故無所得。言不見者。謂不見依他性。依他性雖有體以心不緣相故。此性亦不。有故雲不見。此性所以不得不見。由二種道。一見道二除道。由見道故分別即無。故言不得。由除道故依他性即滅。故言不見。   釋曰。昔由未見理故起邪分別。非有謂有呼曰邪見。由此邪見能障治道。今既見理即達昔所見非有故。雲分別性。即無由此正道能除昔邪見故。雲依他性。即滅昔分別依他。更無兩體。今見除二道。亦一而無兩也。   論曰。是名分別性功用成立。分別性有四義畢。此次明成立依他性。此性體相已如前說今為成就此性故說成立道理。此性不但以言說為體。何以故。言說必有所依故。若不依亂識品類名言得立。無有是處。若不爾所依品類既無有。所說名言則不得立。若爾則無二性。無二性故則無惑品。無惑品故則有二過。一不由功用自然解脫。二則生死涅槃不可顯現。由無此二過失故。是故應知決有依他性。   釋曰。此中言名言決有所依止。以依他性為所依。由有依他性故得立名。言若無此性則無能立。是故此中明所依品類異前。前則以分別性品類。為名言所依也。   論曰。此性體相雲何。答曰。唯是相類及粗重惑類。問曰。此類雲何說為依他也。   答曰。互為因緣共相成故。所以然者。由緣相故粗重得成。由緣粗重相類得成故。說此兩類名依他性。何以故。無異體故。並名依他性約義終不同也。   問曰。若爾雲何此性由無生故名無生性。答曰。所以得名無生者。由他力故生。他既無體。自無能生。以無因無體。是故無生也。問曰。此性雲何不知為有為無耶。   答曰。此性如所分別。不如是有故不可言有。不一向是無亦不可說無。不如是有故非有。不一向無故非無。若解意者。則一切種名並皆可說。亦可說有亦可說無。亦可說亦有亦無。亦可說非有非無。皆不相違。   問曰。此言有者為是物有。為假名有。   答曰。具有兩義故可說有。不如是有名假名有。非一向無故名物有。謂有物也。   問曰。既說為有。為是俗有為是真有。答曰。皆是俗有。何以故。非無分別境界故。   問曰。俗諦何相。   答曰。俗諦有三相謂我說法說事說。我說者。謂我眾生壽者行者人天男女等。法說者。謂色受想行識等。事說者。謂見聞生滅等。此等名為俗。俗成立此依他性類。前分別性亦有四種。一成立有。二成立體相。三成立事用。四成立差別。廣明體相已如前說。具明事用。後別更說。今此中在先明有依他性。為欲顯有此性故。舉惑品等事用。所以事用在體相。前略舉也。   論曰。此性體雲何。下更略說體相。   問俗諦何相。下明此性差別也。七種如如甚多義生。如如中明分別依他用。因果生滅無前後義。真諦者謂七種如如。一生二相三識四依止五邪行六清淨七正行。一生如如者。謂有為法無前無後。有為法者但兩性攝。謂分別依他。此法無前無後。凡有三種。一約二性辨無前後。若說依他性在前無有分別性。依他不成。若說分別性在前無有依他性。分別性不成。是故二性遞互相須無有前後以相生故。分別性既無依他性不有。一俱無故即是如如也。二約因果辨無前後。若因定在前。更無所因。則不成因。若無因緣。自然有因者。因則無量。若果定在前。既無有因則不成果。若無因緣。自然有果。果則無窮。是故因果無定。前後轉轉相望。望前則為果。望後則為因故。生死無初。如是因果體即分別依他。分別既無依他不有。即是如如也。三約生滅辨無前後。若生在前滅在後者。有二過失。一則未有老死已便得生。二則未捨此生便得彼生。若爾又有兩失。一者生則無用。此既已生何用彼生。未捨報故。二者生則無窮。已生復生轉轉而討。豈得有窮也。若爾復有兩失。一者但生不滅。則應是常。二者若有多生是多眾生。若爾則因果無有相發生義。又若恆生則無涅槃也。若滅在前生在後者。既未有生滅。何所滅。又應先涅槃後受生死。先有滅故是則解脫已還受繫縛。是故生滅無有前後。亦不離分別依他故。曰如如也。二相如如者。謂人法二空。此二空相所以名如如有三義。一離戲論。戲論者。謂執真與俗或一或異等。四謗通稱戲論。若執真與俗定一。則不勞修道並皆解脫。悉見真故皆是聖人。又若真俗定是一。則真不能遣俗。義既不能遣俗。俗惑不除無解脫義。但唯凡夫無有聖人也。若執真定異俗。則依俗不能通真。真即不可會無方便故。是故二空離此戲論。故名如如。二是無分別智境界。此智無顛倒。無有俗諦堪為境者。是故此智所會即是如如。三是真實性。若違此性則成生死。若順此性則得涅槃。此性為一切法真性。故名如如。是故二。名相如如。非言相空。乃以相空為相也。三識如如者。謂一切諸行但唯是識。此識二義故稱如如。一攝無倒。二無變異。攝無倒者。謂十二入等一切諸法但唯是識。離亂識外無別餘法故。一切諸法皆為識攝。此義決定故稱攝無倒無倒故如如。無倒如如。未是無相如如也。無變異者。明此亂識即是分別依他似塵識所顯。由分別性永無故。依他性亦不有。此二無所有。即是阿摩羅識。唯有此識獨無變異故稱如如。前稱如如。但遣十二入。小乘所辨一切諸法。唯十二入非是顛倒。今大乘義破諸入。並皆是無。唯是亂識所作故。十二入則為顛倒。唯一亂識則非顛倒故稱如如。此識體猶變異。次以分別依他。遣此亂識。唯阿摩羅識是無顛倒。是無變異。是真如如也。前唯識義中亦應作此識說。先以唯一亂識遣於外境。次阿摩羅識遣於亂識故。究竟唯一淨識也。四依止如如者。所謂苦諦。苦諦有三。一苦類。二苦諦。三苦聖諦。苦類者。謂五取陰。依止此五說名眾生。苦所依止不出此五故稱苦類。苦諦者。謂不顛倒明此苦類決定違逆聖意。此義是實故名苦諦。聖人緣此決生捨離不起染著。苦聖諦者。謂苦一味。明此苦諦以無體性故空。空故無相。無相故無願。無一法可願求者。此約通相。辨三解脫體唯是一。一切諸法不離於此。故稱一味。聖是正義。此一味無倒無變。故名聖諦。初苦類即是俗諦。次苦諦即真諦。以無顛倒是安立真諦。後一即是第一義諦。無倒無變異是非安立諦。後去三諦亦爾。五邪行如如者。所謂集諦。例苦亦三。一集類。謂六種貪愛。依六塵所起。能令生死相續不出此類。二集諦者。謂不顛倒知。此六貪愛決定能令諸有相續。真實無倒名為集諦。三集聖諦者。謂集一味不異於前四諦。同以三解脫門為一味故。六清淨如如者。所謂滅諦亦有三種。一滅類者。謂四沙門果。即是見思兩惑滅盡不生。是其類也。二滅諦者。謂不顛倒。此滅類決定寂靜。是其諦義。三滅聖諦者。謂滅一味亦不異前。七正行如如者所謂道諦。亦有三種。一道類者。謂八聖道分。是其類也。二道諦者。謂不顛倒。此八決定能出離集。是其諦義。三道聖諦者。謂道一味亦不異前也。復次依止如如者所謂苦諦。苦諦者。所謂行苦。以無常故。無常有三義。一無有無常。謂苦分別性永無所有。此無所有是無常義。真實有此無所有名真如如。若以前無後無為無常者。此乃俗諦。不顛倒名為如如。非真如如也。二生滅無常。謂苦依他性。此依他性既非實有亦非實無。異真實性故非實有。異分別性故非實無。非實有故是滅。非實無故是生。如此生滅是無常義。而生非實生滅非實滅。是真如如。三離不離無常。謂苦真實性。此性道前未離垢。道後則離垢。約位不定故說無常。體不變異名為如如。復次邪行如如者。所謂集諦。集諦者。謂真似兩集。真集者。謂諸煩惱能令五陰相續是有。似集者。謂諸業能得諸道差別。集有三種。一熏習集。謂分別性類惑能熏起集。何以故。由分別類惑能作集家因。二發起集。謂煩惱及業。何以故。由此生起成故。   釋曰。此發起集即是依他性。依他性體即是煩惱及業。由此性能生起未來五陰自體。又為分別性。所生即是自生。生他故名發起集也。   論曰。三不相離集。謂集如如。此如如體未離障說名集。何以故。此如如是集家性故。集所障故。說集如如。此三即三無性故名如如。復次清淨如如者所謂滅諦。亦有三義。一體相無生滅。謂分別類惑本無體相故名為滅。二能執無生滅。謂但亂識類惑由因由緣本無有生故名為滅。三垢淨二滅。謂本來清淨無垢清淨。約分別性說本來無垢。約依他性說無垢清淨。何以故。此性有體則能染污。由道除垢故得清淨。本來清淨即是道前道中。無垢清淨即是道後。此二清淨亦名二種涅槃。前即非擇滅自性本有非智慧所得。後即擇滅修道所得。約前故說本有。約後故說始有。始顯名始有。故名清淨如如。復次正行如如者所謂道諦。亦有三義。一知道。謂約分別性。此性無體。但應須知無有可滅。故名知道。二除道。約依他性。此性有體。是故應知是煩惱。類所以須滅。故名除道。三證得道。約真實性。此性是二空故。應知除滅故應得。故名正行如如也。此七種真諦體。即三無性故通名如如。於此七中。前三種是非安立諦。何以故。此三但有別名無別體故。生如如所以在先者。為可除滅故。相如如所以居次者同。是生家滅故。識如如所以在後者。是滅家方便故。後四如如是安立諦。何以故。此四約用立名用有四故。不約體立名體唯一味故。依止所以最先者應知見故。二義應知一所知境多。二但應須知無更餘義。所知境多者。於苦諦中有無常苦空無我四種義故。所餘集等三諦但有四名無四義異。何以故。集諦但因義為實。滅諦但以寂靜為實。道諦但以出離為實。所餘有緣等九義皆是假名。二但應須知無更餘義者。苦是業果報非煩惱故不可除。非勝德故不須證。非正行故不須修。但為厭離所以須知。是故更無斷證修等義也。若知此即能滅除諸惑。是故邪行在第二。由惑滅故證得清淨。故清淨在第三。由證得清淨具足故正行圓滿。何以故。道有三用。一見真實義。二除惡法。三能至寂靜。此三若具足則道用圓滿。故說正行在第四也。此七如如即是真實性。   三無性論捲上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7 三無性論   三無性論卷下(出無相論)   真諦三藏於廣州制旨寺翻譯   問曰。此七雲何入真實性攝。   答曰。此七如如是可讚最極二智境界故。二智者。即是如量如理智。此智是無流過凡夫故。可讚出二乘故。最極又是菩薩智故。可讚是佛智故。最極此顯無倒義。是無倒智境界故。復次無戲論故名為真實。無戲論者於相等離一異虛妄故。相等者謂相名分別。正智等四攝。即是五法藏中四法藏也。雲何不可說一異。皆有過失故。若真如異相等有三過失。一者此真如。則非相等實體。二者修觀行人。則不依相等為方便得通達真如。三者覺真如已。則應未達相等諸法。不相關故也。   若真如與相等是一。亦有三過。一者真如既無差別。相等亦應無有差別。二者若見相等即見真如。三者若見真如不能清淨。如見相等則無有聖人無得解脫。無有涅槃世出世異。是故由離一異等或戲論故無變異。無變異故即是真實性也。   問曰。此性若離一異者。為有為無。   答曰。此性不可說無。若無此性者。一切種清淨不可得。何以故。相結成真實故。是故不得無此性也。一切種即如理如量智。相結即是分別性依他性也。復次此性實有。由清淨境界故。何以故。若心緣此境。即得清淨故。復次此性實有故名常住。清淨境界故名為善。常住故名為樂。真實無性故說無性。何以故。此性是一切戲論法真實體性故。離有離無故名無真性。此真實性是極智境故。離戲論故。是故應知真實性也。次於依他中。約別道理。分別真實無性。若於真實性中。則具得說真實及無性兩義何以故。體是真實是無性故。若於依他分別兩性中。則但得說無性。不得說真實。何以故。分別依他非真實故兩體是無性。若不無性則分別依他成真實有。若說分別依他是真實。則無無性義。是故不得具說真實無性兩義也。若說無性真實性義可然。若說依他分別真實無性。此即不可。真實之名濫分別依他故。   問曰。經中說有五相一名言相。二所言相。三名義相。四執著相。五非執著相。   又說三相。謂分別相依他相真實相。此二處相攝雲何為五攝三。為三攝五。   答曰。今約三相分別五相。應知五相中前二相。通為三相所攝。第三相偏為分別相攝。第四相但為依他相攝。第五相唯為真實相攝。   釋曰。初二相所以通為三相所攝者。初名言相。即是諸法名字及說。此名言是識所作。識似名言相起即是分別性。能分別識即依他性。所分別名言既無所有。能分別識亦無所有。即是真實性。是故初相即三性攝。第二相亦三性攝者。所言相即是名言所目義。謂一切諸物亦是識所作。但識有似物相起即是分別性。能分別識即是依他性。亦二俱無所有。即是真實性。第三相但為分別性所攝者。此名義相應相。謂為物立名。令與物相應。因名得顯物。此名義實無所有。無相義故。但是分別性。第四相但為依他性攝者。此執著名義二相。辨其能執故但是依他性。不明所執故非分別。前但出所分別不出能分別故非依他。第五相唯為真性所攝者。此不執著名義二相。即是境智無差別阿摩羅識故。第四第三亦不離真實性。但其所立正為偏顯一義耳。   論曰。分別各有五種事用。復次此三性應知一一性中皆有五事分別性具。五事用者。一能生依他性。二於依他性中能立名言。三能起人法兩執。四能成立二執粗重。五能作入真實性依止事。   釋曰。初即能生義體。次能生義上名言。第三即能生起人法二相。第四即能生煩惱。第五即能解脫。前三明能作起惑得解方便。第四正明起惑。第五明得解。有此次第者。必有體故立名言由有名言故所以起人法兩執。由人法兩執故增長起諸煩惱。前唯起人法兩執。此則輕微。由此後起無量惑。由此以後久久輪轉方能依止。此分別依他得入真實性故得解脫也。   論曰。依他性五事者。一生成煩惱體。二能為分別真實兩性依止。三能起人法兩執名言依止。四能為人法兩執粗重依止。五能為入真實性依止。   釋曰。一生成煩惱體者。謂依他性有體。異於分別性無體故。能為煩惱體也。二能為分別真實二性依止者。謂依他性執為人法我者。即為分別性作依止。若知依他性由分別起。分別既無性相故。依他性不生。不生故即為真實性依止也。三能起人法兩執名言依止者。謂名言必有所依。依他性起故言能起人法兩執名言依止也。四能為人法兩執粗重依止者謂能生上。心粗重人法兩執也。五能為入真實性依止者。謂依他性不生。即知分別無相。為入真實性方便也。亦得言前解分別性無相。即達依他無生。為入真實性依止也。夫入真實性。初在聞思慧中。必須具解分別性無相依他性無生。然後見真實性。   論曰。約前分別依他有五事。合成十種。所以然者。能為二性五事對治依止緣緣。三乘聖道是能對治。能除前二性五事故。能除前分別性五事者。一由觀分別性無相故。依他性不生。二由依他不生故名言則無依。三由名不起故。人法兩執則不得生。四由兩執不生。相類及粗重二惑則不起。五由二惑不起故即是見真。不勞更修方便。入真實性也。由得聖道故分別性五事永不復起也。除依他五事者。一由聖道故。依他煩惱體除滅。二由體滅故。不作分別及真實兩性依止。三由體無故。不能為人法兩執名言依止。四由體無故。不能為兩執粗重上心依止。五已見真如故。不勞更覓。入分別性依止也。   釋曰。依止處緣緣者。於無分別境智中。說智為依止。說境為緣緣。即是佛菩薩轉依義故。名依止緣緣。   論曰。問曰。立空品中破人我執。此品中破法我。此兩執並從何因生。   答曰。人我執從法我執生。何以故。此人我執要由上心。人我執滅後方能覺了諸法故。   釋曰。身見人未能見諸陰故於諸陰上橫計人我及我所。若得人我及所空時。始不見我及所。方能覺了但是諸陰法。由覺了諸法故法我即滅。覺了法者。謂見分別無相依他無生真實無性也。以法執滅故隨眠我見悉滅。故知人我執從法我執生。   論曰。問曰。雲何未滅人法兩執立不淨品。兩執滅已方立淨品。   答曰。於依他性中執我。是分別性之所熏習。名不淨品。若於依他中。修真實性之所熏習。名為淨品。若說不淨品謂有流界。若說淨品謂無流界。此無流界以轉依為體也。此轉依不可思惟。復有二種。言轉依者。約位有五種。一者一分轉依。謂二乘人依我見我愛滅故。無流相續異於凡夫。所以名轉迴轉。異前凡夫所依有流也。二者具分轉依。謂初地菩薩具得人法兩空也。三者有動轉依。謂七地已還有出入觀故名之為動。四者有用轉依。謂十地已還事未辦故。不捨功用故名有用。五者究竟轉依。謂如來地至得圓滿故名究竟。是名轉依也。言不可思惟者。自有四種。一者成就不可思惟。謂一切惑一切苦不能違害。一向清淨常住無變故。名成就也。二者自性不可思惟。謂此轉依即色為自性。離色為自性。皆不可思惟。如是乃至識及六入四大三界六道十方等。若即若離皆不可思惟。如佛性中廣解。三者寂靜不可思惟。謂此轉依於樂住中不可思惟。於靜住中不可思惟。如是乃至有心住無心住聖住天住梵住佛住等皆不可思惟也。四者功德不可思惟。謂此轉依略說如來功德有六種。一圓滿。二無垢。三無動。四無等。五利他為事。六勝能。   釋曰。八住中。一樂住者。謂三禪以還也。二靜住者。四禪以上也。三有心住者。謂有心定也。四無心住者。謂無想定及滅盡定也。五聖住者。謂一切無流觀也。六天住者。謂初禪至非想也。七梵住者。梵言無量。謂四無量定也。八佛住者。謂佛不住生死不住涅槃。住無住處涅槃也。   論曰。有四種道。能得轉依。何等為四。一四聖行。二四種尋思。三四種如實知。四四種境界。初四聖行者。一波羅蜜。謂十波羅蜜。總說為一波羅蜜行。趣向大乘故。此明利他因亦名緣因緣。波羅蜜義如中邊論障品釋也二道行。謂三十七品。總說為助道行。能覺了境界真實義故。此名自利因。亦名緣廣明道品。如中邊論修對治品說也。三神通行。謂六神通。總說為一神通行。能令受化眾生歸向尊重入真理故。此六通即是三輪。一身通。即身通輪。能輕舉遠至轉變隱顯。令眾生起歸向心。二記心輪謂天眼天耳他心能見彼。思惟覺觀如實記說令起尊重。三正教輪。即流盡通。令離苦斷集證滅修道。宿命一通通有後兩輪也。四成熟眾生行。謂四攝法。總說為一成熟眾生行。此明為已入理眾生。更以財法兩施攝令成熟。財攝者是利益方便為令成熟。法攝者覺悟起行隨順方便為令成熟。   釋曰。佈施攝令其成熟。成熟者逐位淺深也。愛語攝令其覺悟。利行攝令其起行。同利攝令其隨順。   論曰。復次此四攝約五種攝。名為攝類。五者。一攝成自家。謂以財施攝怨中人。令捨憎恚成己親屬。故名一家。二令受教攝。謂以愛語攝自家人令受正教。三起正勤攝。謂以利行攝受教人。未起正行令如理勤行。四成熟善攝。謂重以利行攝正行者。令未捨令捨。未得令得。五解脫善攝。謂以同利攝第四人。令解脫惑障及一切智障。   釋曰。解脫惑障即二乘人。脫一切智障即大乘佛菩薩也。   論曰。第二四種尋思者。一尋思名言。二尋思義類。三尋思自性假。四尋思差別假。一尋思名言者。諸菩薩於名中尋思。但見名言不見名體。何以故。名本能顯色等諸義。此色等義約相約生。既不成就。此名則無所顯。名既不能顯義。與不名何異。故名不成名。而此名與色等類。為同為異。若同者。色等既無。名亦同無。若異者。世界則無如兔角等。何以故。有物不出分別依他二性故。是菩薩尋思。聞名言不見名體。此言體者。即指名為體也。二尋思義類者。謂菩薩尋思義類。但見唯類不見餘義。何以故。菩薩尋思於義。此義如所顯不如是有。但有亂識無名無相。名為見類。此類所緣既無。能緣不起故。菩薩尋思義類。但見無相無生真實義類也。   釋曰。尋思義類者。所言義者如五陰中各有別義。為名所顯名之為義。如色以對眼為義也。所言類者。若指色等氣類亦得名類。今則不爾。菩薩觀此五陰是分別所作。但是亂識即名識類。若始終作語。正取此亂識家無名無相。名之為類。此類是所緣既無。能緣不起。故雲菩薩尋思此類但見無相無生真實義類也。   論曰。三尋思自性假者。謂菩薩尋思自性。但見唯假不見餘物。何以故。此色等自性假名。於亂識中不可安立。無相無名故。於真實性亦不可安立。離相離生故。此假名者。但加增所作法。體無增無減故。菩薩尋思但見自性假。不見自性也。   釋曰。尋思自性假者。安立五陰名為自性。菩薩尋思惟見自性家假。不見自性。故言不見餘物。餘物即是自性也。何以故下。釋此色陰等假名。於亂識中不可安立。即是不可安立分別故。言離相離生。離相者離分別性。離生者離依他性也。此假名但增一加所作者。若究尋陰體。唯一如如體無增減。若立為亂識。已是一重增加。就亂識中更復分別立為五陰。復是兩重增加。菩薩尋思。惟見自性家假。不見假家自性也。   論曰。四尋思差別假者。謂菩薩尋思。但見差別假不見餘物。何以故。此假無名無相故。無相無生故。菩薩觀名類相貌異亦見不異見異者謂名義俱客。不異者如十無倒中。解名句味有義無義。無倒中釋也。   釋曰。差別假者。於五陰中更復分別立諸法名。如於色陰中開為根大等。菩薩尋思。唯見差別家假。不見假家差別。故言不見物。何以故下。釋此差別。若指亂識為差別。即無名無相。若以真實性為差別。則體是無相也。菩薩觀名類相貌異亦見不異。言名類者。名是能顯。類是所顯義類也。若名類互不相是。是名為客。此則為異。亦見不異者。如十無倒中解。若名與義相應。說依次第數數修習。此名即能顯類。名為不異也。又菩薩尋思。名類若異者。一切世間法不出此名類。菩薩已各尋思。名不成名。類不成類。此二根本既不成就。合為自性亦不成就。就二自性中離為差別亦不成就。   論曰。故論雲。菩薩見名類異亦見不異。見異者約離名類不同。見不異者約自性及差別合。名類所成故。此四種是菩薩所尋思境界也。   釋曰。境界不出四種。一名二類三自性四差別。名但分別性。類及自性差別。寄通二性也。名本名類。類既不成名亦不立。合此名類以為自性。自性亦不立。離此自性以為差別。差別亦不成。依他不立也。   論曰。第三四種如實智者。一尋思名得如實智。二尋思類得如實智。三尋思自性得如實智。四尋思差別得如實智。一尋思名得如實智者。菩薩尋思名。但得名不得名體。菩薩如實知此名世間於類中安立。此名凡為三義。一為想。二為見。三為說。於色等類中。世間若不立色等名者。則無人能想此物名色。若不能想則不能起增益見執。若無見無執則不能宣說。以是義故世間立名菩薩如實知此名。是名尋思名得如實智也。   釋曰。如實知此名者。有兩種如實知。一約世間如實知。為三義故立名。二約出世如實觀。此名約類故起。類不可得故名亦不可得也。   論曰。二尋思類得如實智者。菩薩尋思義類。離一切言說。不可言說。見色等類離一切言說者。菩薩觀依他類。但亂識不見分別性故。雲離一切言說也。不可言說者。尋此亂識由分別起。分別既無亂識亦滅。即是真如絕於言語。故雲不可言說。是名菩薩尋思義類得如實智也。三尋思自性得如實智者。菩薩於色等類。尋思自性假。此類無有自性。由自性假似有自性。菩薩如實見此自性。如幻化影響水月像等。體實非有而似有顯現。如此等尋思自性得如實智。以甚深義為境。何以故。俱遣名類一時空故。   釋曰。前一尋思但遣於名此則為淺。第二尋思次遣於類可得居中。今第三尋思能名類俱遣。故言甚深義為境也。   論曰。四尋思差別得如實智者。菩薩尋思差別假。於色等類中見差別假無二。何以故。此色等類非有非無故。如所言體不成就故非有。由不可言為體決成就故非無。由真諦故無色。由俗諦故非無色。於中假說色故。如有非有如色非色。如是可見不可見有礙無礙。諸餘差別道理應知。菩薩若知此假離有離無二性。是名尋思義差別得如實智也。是名尋思得四種如實智在聞思慧中也。第四四種境界者。一遍滿境界。二治行境界。三勝智境界。四淨惑境界。遍滿境界者。復有四種。一有分別相。二無分別相。三種類究竟。四正事成就。有分別相及無分別相者。謂境界類。亦名等分。是靜定位。境即毘缽捨那緣緣也。境界類者。所謂唯識。何以故。一切世出世境不過唯識。是如量境界故。由此如量是故遍滿。亦名等分者。此唯識由外境成。外境既無唯識亦無。境無相識無生。是一切諸法平等通以如理故。故名等分。稱為遍滿也。是靜定境界者。過凡夫二乘所得定故名為靜。非散心所緣境故名為定。若菩薩入甚深觀方見此理。故言靜定位境也。此中若毘缽捨那勝立名分別。若奢摩他勝立名無分別。此言分別者。非分別性但說無分別智名分別。第三種類究竟者。於前分別無分別境。如量如理二種品類。攝一切真俗究竟皆盡。故名遍滿。第四正事成就者。謂菩薩諸佛轉依無分別智所緣名為正事。不可更治故名成就。攝境智皆盡故名遍滿境界也。第二治行境界者。自有五種。一不淨觀。二無量心。三因緣觀。四分別界。五出入息念。初不淨觀者。除四種欲。謂色相貌威儀觸欲也。無量心者即四無量觀。除四種瞋。謂殺害逼惱嫉妒不安也。因緣觀者即十二因緣觀。除三世無明也。分別界者即界入觀。除我我所也。出入息念者除覺觀也。廣解如諸義科釋也。第三勝智境界者。自有五種。一陰勝智。為除聚中執一我見。陰有三義。一多謂三世不一。二異謂色等差別。三和合謂聚集一處。是故若多若異和合為一世間。說名為集。外道執我有三義。一執我常故以三世義破。二執我一以差別義破。三執我實有以和合義破。若人見此三義則於聚中不起一我執也。二者界勝智。為除執我為因。界有十八。所立界者顯種子義。眼等六界是能執種子。於自類中為似分因故。如前眼等根生後眼等根也。色等六界是所執種子。於自類中生似分因故。如前色等生後色等也。眼識等六界是執種子。於自類中生似分因故。如前眼識等生後眼識等也。為除三種無明故。於身中顯三種種子。三無明者。一除作者故說能執種子。二除業無明故說所執種子。何以故。但是色等為所作業。離色等無別業故三為除事無明故說執種子。何以故。但以眼等六識為作業事。離此識等無有別事。若人如是了別於界。則不執我為諸法生因故。界勝智能除執我為因也。三者入勝智。為除受者我執。入有十二種。所言入者。為受用入門義。何以故。眼等六根能為受用苦樂捨三受入門。色等六塵能為受用怨親中人三想入門。所言受用者是因義。入門者是根塵。是故六根能為受用受門。六塵能為受用想門者也。此根塵更無別法名之為門。若人了達此入。則不執我為受者也。   問曰。外道執我為受者何相。答曰。執別有一我能受用根塵覺知苦樂等故。佛破此受者。明藉內根外塵能作因緣。受用於受覺知苦樂也。四者緣生勝智。為除執我為作者見。緣生有十二種。謂無明乃至老死。緣生有兩義。亦有三義。兩者一不增二不減。謂於因果及事三種。不增不減也。三義者。謂無常無事有能。此三為因緣相。增因者。謂執常住法為行等因。乃至一切不平等因。謂微塵自性自在天等。能生於行乃至老死。是名增因。言不平等者。彼執因常果無常因不從他生但能生果。因果不相似故不平等也。減因者。謂執諸行自然而有不從因生是名減因。通名增減者。若論因用。決須無常無事有能三種不可增減。若外道執別有常等法乃至微塵能為行因。長此三義故名為增。又外道執行等自然而有不從因生。則三義頓闕。是名減因增果者。謂執行等本來有體緣無明等生。是名增果。減果者。謂執無有行等從無明等生。是名減果。增事者。謂執無明等由別有功用異於無明亦異於行別有此用故。無明方能生行等。是名增事。減事者。謂執無明等無有功能能生行等。何以故。但由無明在故說名行因不由功能。是名減事若離此三處增減是名無增無減十二緣生也。問曰。何故但據行由因生不由因生。不說無明由因等耶。   答曰。行既有因故偏言此行義至無明也。無常無事有能為因緣相者。無常者。謂法未有有已有滅。若以此為因。能破不平等因及無因執。何以故。未有有者破無因執。已有滅者破常因執。故此無常名為有因及平等因也。無事者。謂一切有法同類因聚集。從此聚集先未有果而今得生。此同類因唯有聚集。能生後果無別功用。是名無事。以此為因。破別有事執。所言同類者。謂因果相似。因無常故果亦無常也。有能者。由此有故彼有。由此生故彼生。然彼有彼生。彼由此不由自不由他。決定由此故故此於彼決有功能。是名有能。如此無明生彼行等。行不自生。由無明生故。言彼由此不由自也。不由自在等生故。言不由他也。由此有故彼有。破無因執。由此生故彼生。破常因執。常法無生故。由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故知此於彼不作別事。即破有別事執。離此彼不成故。此於彼不無。任運功能即破無功能執。若人得此勝智。即除作者我執也。五處非處勝智者。為除我自在執。所言處非處者。謂繫屬他不自在為義。是所繫屬說名為處非所繫屬。說名非處。處非處有七種。一非愛。二愛。三清淨。四同生。五增上。六至得。七行眾生繫屬。此七處不得自在也。一非愛者。謂眾生繫屬惡道。二愛者。謂眾生繫屬善業。雖不屬生善道而必生善道。三清淨者。謂眾生未修七覺不除五蓋。則不能得盡於苦邊繫屬煩惱。於清淨法不得自在也。四同生者。謂二如來與轉輪王。決不得一時同一處生。於同生不得自在繫屬。無等生故。五增上者。謂女人不得作轉輪王。繫屬自在故。六至得者。謂女人不得作緣覺及佛。是所至得繫屬大丈夫。故七行者。謂具正見人不作殺等惡行。但凡夫能作。何以故。繫屬見諦故。此七略說有三繫屬。謂業惑生。初兩繫屬業。次一繫屬惑。後四繫屬生。若人了達此七處非處者。即能除我自在執。故名處非處勝智。此五名為勝智境界也。勝智者。即是人空智也。此五法門。為顯五種人我空義也。   第四淨惑境界者有二種。一世間道境界。二出世道境界。世間道境界復有二種。一者下地有三相。謂粗動憂逼厚障。二者上地亦有三相。謂寂靜微妙遠離也。二出世道境界亦有二種。一為離煩惱障修四諦觀。二為離一切智障修非安立諦觀。此二境界能除三障。前觀世間道境界。除凡夫障即皮煩惱。次觀四諦。除二乘障即肉煩惱。後觀非安立諦。除菩薩障即心煩惱。故名淨惑境界也。如此所明聖行。四尋思。四如實智。四境界。由此四道能得轉依也。復有三種轉依者。三乘轉依。二乘者。且約聲聞自有二種。一一向寂靜。二迴向菩提。   問曰。盡後生人。雲何受得無上菩提。答曰。住於化身修菩提道。非住報身也。聲聞轉依。背於生死修無流道。獨覺亦爾。並修習所得。菩薩轉依者。由修正方便。及依止無二智。正方便何。自有五種。一通達無上法界。即般若以如如為境。二遍滿法界。即大悲緣一切眾生為境。三正勤功用。自有二種。一伏惑攝惑。二修智伏智。伏惑者。為異凡夫。若惑多不能自利。何況利他。故勤伏惑。攝惑者。為異二乘。若無惑人一向涅槃。則不能成熟佛法教化眾生。是故菩薩勤攝留惑。修智者。為異凡夫。若無智人。則被染污入於生死。故勤修智。伏智者。為異二乘。若修偏智。則捨生死不能自利利他。故起正勤伏二乘智。是名正勤差別功用也。四由觀眾生事滅除生死者。若菩薩但觀自利滅除生死。則同二乘。若菩薩但觀眾生不滅除生死。則同世間凡夫父母等。若翻此兩行。則通能自他俱利。是名觀眾生事也。五為求無比無上智。無比者謂如來智。此智非有為以真如為體故。非無為以知見為體故。   釋曰。非無為知見為體故者。異於小乘教佛入涅槃後無復知見無所為作也。無上智者。於信比證至四智中最究竟故。故菩薩方便異於二乘。此五方便即有五意。第一方便真諦為體。第二方便俗諦為體。此二並據境能生智取。能生之境為方便體也。第三方便正行為體。第四方便共利為體。第五方便依止為體。雖有五意亦不出四義。前兩是方便緣緣。次一是正方便。第四是方便果。由此方便得自他兩利故。第五是方便依止。亦名為因因。依此智方便得成故。依止無二智者。在因位中於生死涅槃二處無礙。何以故。由愛眾生不愛生死故。在果位中入涅槃有更起心。如小乘說佛入無心定還更起心也。此智於因果兩位。無著不著。無在不在無著不著者。異凡夫二乘故。不著生死涅槃。無在不在者。據於果地。二乘所在有餘無餘涅槃涅槃故不在有更起心故非不在是故應知佛智無等。何以故。餘人智者或著生死或著涅槃。佛則不爾。此智能利益一切眾生。何以故。能成就自利利他故。餘人智者或但自利或不兩利。以是義故。佛智不可思惟。二處不著故。為利益自他功能。為解脫涅槃不般涅槃故三無性品。究竟。   三無性論卷下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8 顯識論   No. 1618   顯識論一卷(從無相論出)   真諦三藏譯   一切三界但唯有識。何者是耶。三界有二種識。一者顯識。二者分別識。顯識者。即是本識。此本識轉作五塵四大等。何者分別識。即是意識。於顯識中分別作人天長短大小男女樹籐諸物等。分別一切法。此識聚分別法塵。名分別識。譬如依鏡色影色得起。如是緣顯識。分別識得起。是分別若起。安立熏習力於阿梨耶識。由此熏力本識未來得生。緣此未來顯識。未來分別識得起。以此因義。是故生死無有前後。為顯此義。佛於解節經中。說偈言。  顯識起分別  分別起熏習  熏習起顯識  故生死輪轉   所言熏習者。一執著分別性。二觀習真實性。以此二義故名熏習。第一熏習者。增長阿梨耶識。阿梨耶識被增長。具足諸能。能生六道受生諸識。以是義故生死圓滿。第二熏習者。名觀習真實性。此熏習能除執著分別性。是第一熏習被損壞故。阿梨耶識亦被損。阿梨耶識既被損。受生識亦被損。以阿梨耶識能生三界。由被損故得三界轉。依此轉依義具五種。如滅差別相中解說。顯識者有九種。一身識。二塵識。三用識。四世識。五器識。六數識。七四種言說識。八自他異識。九善惡生死識。其次分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者識。二受者識前九識中。   第一身識者。謂轉作似身。是故識名身識。所言似者。如所執身相貌似身而非真實故名似身。此識能作相似身。名為身識。即是五根。餘塵等八種識亦如是。即是唯識義也。所言身識者有五種。即眼根界等。是名身識通是五根。   第二塵識有六種。色界等乃至識塵。通名應受識。   第三用識者。六種眼識界等即是六識。大論名為正受識。   第四世識者有三種即三世。過去未來現在也。又生死相續不斷故名世。   第五器識者。大論名處識也略即器世界。謂外四大五塵。廣即十方三界等。   第六數識者。算計量度。   第七四種言說識者。謂見聞覺知四種。一切言說不出此四。若不說見即說聞。覺知亦爾。   第八自他異識者。謂依處各異六趣不同。依處者身也。六趣身謂自他異識。   第九善惡趣生死識者。一切生死不離兩道。善者人天。惡者四趣。此善惡道不離生死。即生即滅無停住故。   又有身者。識者我見所覆。此識為我見貪愛所覆故受六趣生。此識為生死身。若有此識即有身識。此識若盡則生死身盡。我見生一切肉惑。貪愛生一切皮惑。故有生死身。若離愛我見即無皮肉煩惱。若無皮肉煩惱即無三界身故。身識受生死也。二受者識。意界名受者。識即三種意識。一謂阿梨耶識。是細品意識。恆受果報。不通善惡但是無覆無記。二陀那識。是中品意識。但受凡夫身果報。三者謂常所明意識。是粗品意識。通受善惡無記三性果。   五識亦爾。此三品意識。通能受用果報。但今據興廢為言故。呼梨耶識為受者識。又梨耶識是凡夫所計我處。由陀那執梨耶識作我境。能執正是陀那故。七識是我見體故。分別識有二種。一有身識。二身者識。合名意根。大本染污根即陀那識。二次第緣意根體。即緣本識作我境。自出彼緣相彰。顯識有九種。如上顯識唯是梨耶。若是分別識則是陀那及意識。陀那分別我。意識分別萬法。意識有三種分別。五識但有自性分別。熏習有四種方便。一忍二名三相四世第一法。一忍有二。一廣二略。一切眾生皆迷真實性。今修習先作廣觀次作略觀。得入真實。所言廣者即觀四諦。苦集即是凡夫俗諦。滅道即聖人真諦。各有九種。觀苦九分。即三界各有三世成九。又欲界一有。色界四有。無色界四有。故為九種。集諦九分。即是九結分者。滅此九結為九滅諦。道諦九分者。九次第三摩提即九次第定。次略觀先觀苦諦為八種者。觀四大四名四大。即色陰四名即四陰。以為八種苦集有八者。即八邪乖八聖道。滅諦八種者。滅八邪即名八種滅。道諦八者。修八聖道以為道諦。次復略觀苦為七。六趣及中陰。集七者。即是七使。七使者貪瞋癡慢疑見欲界。欲名欲使。色無色界名為有使。合為七種使。滅七使名七種滅。道諦七者。即七覺分。次略觀苦為六種。謂六種內入。集六種。謂六種貪愛即六塵生六種貪。滅六貪為六滅。道六者。六種出離界。一出離殺。他瞋修慈界。二出離逼惱瞋修悲界。三出離嫉妒瞋修喜界。四出離貪慾修捨界。五出離覺觀熏修念出入息界。六出離無明惑修無我界。修此六種名出離界。   次略觀苦為五即五陰。集為五即五蓋。滅此五蓋為五種滅。道五者。即五根五即五力等。次略觀苦四種即四念處。謂身受心法。集四者。即四取亦即四流。四取者。取只是貪。有四種貪。即是取有四種。一欲取二見取三戒取四我語取。我語取者。是內取緣內五陰。貪色無色八禪定內法。名我語取。於中取名我語取。若貪慾界塵名外法名為欲取。欲取者是斷見眾生。我語取是常見眾生。此兩法緣事起見取戒取。取常見緣理起此四取。是受資糧。明受愛有三種。一遠離貪愛。即一切三塗眾生。二求得貪愛。即人天至三空三安住貪愛。即非想非非想。謂為涅槃。如四種取名集諦。滅四取名四滅諦。道諦四者謂四念處。即是四種般若。觀身通達苦諦。觀受通達集諦。觀心通達滅諦。觀法通達道諦。觀身為粗。觀三界身粗為苦。觀欲界身寒熱等為苦。觀色界身四威儀為苦。觀無色界心唸唸不住苦。觀受通達集諦者。眾生一切貪愛緣受故起。若無受貪不生故。觀受通達集諦。若觀心通達滅諦者。一切眾生安立我見於心中。是故眾生執我見則不信有滅。只由陀那識執梨耶是一是常故。我體非滅。觀心非我故信有滅。以捨我見。觀人法二無我故。觀心通達滅諦。觀法通達道諦者。法有二。一淨品二不淨品。觀不淨品為苦集。淨法為滅道。又不淨品即一切諸惑。淨品者一切治道故。應須通達道諦。次略觀苦三種。即觀三界為苦。觀欲界為苦苦。觀色界為壞苦。生住不停樂壞時即苦故壞苦。觀無色界為行苦。生住壞三時皆苦。但眾生有二道。惡道為苦善道為樂。捨此二邊謂為涅槃。此心有行有動。是故無常故苦也。集有三者即三毒。又三種身見戒取疑。身見者。眾生著身見。執有常樂我淨故住生死。不修出世道。戒取者。不肯修正道。疑者疑不決了滅諦滅。此三種煩惱即為三滅道。三者謂戒定慧。   次略觀苦為二。謂身心又名色亦是。集二者。十二因緣中謂無明貪愛。滅此二種為二種滅。道諦二者即定慧。次略觀苦為一。謂無常為苦。集者謂不正思惟。滅此思惟為滅。道謂身念處。即總觀四念處名為身念處。又義若自思惟為道諦。不正思惟為集諦。欲令實慧分明故。作廣略二種觀觀苦。一切法作九分乃至一分。餘三諦亦然。語言及分別熏習有四種方便處。語言熏習者。從忍名。乃至自性法處。所言處者即名為所。及境界為處。分別熏習從相至第一一切修得法。一切修得法處者。從下品至上品相第一一切為處。若人依名為思擇。是名語言熏習。若人離名句等直思擇義。是名分別熏習。是顯識顯後兩識。兩識者。一四種言說識。二自他差別識。顯此兩識。餘七種識及分別識。此八種識。緣語言熏習得起。又兩識。一身識。二受者識。及自他異識。此三識緣身見熏習得生。又善惡生死識。緣有分熏習得起。如是諸識。是名一切三界唯有識也(義疏九識第三合簡文義有兩一明識體二明識用一識體者出唯識論)。   論曰。一切三界唯有識。   問曰。一切法只是三界。何用二言。答兩義。一者分段是三界變易是界外。四種生死是一切也。二者廣言一切是。何謂十方。十方非三界故。雲一切三界也。今唯有識者。上七種死唯識所顯現。離識無別體故。言三界唯有識也。界者自性義。自性有兩。一者不雜義。欲性異色。色非無色也。二者性是不改不轉為義。欲為欲色為色無色為無色。善惡亦爾。三性不改為義。唯有識者。離識無有別境也。由識見有似塵。離識塵無體也。   論曰。何者為識。所謂三界。   釋曰。前明離識無三界。此明離三界無識。又前明二識用。   論曰。識有二種。一顯識。二分別識。   釋曰。初一是本識。本識顯六塵也。次一是六識。六識分別此異彼也。又前一明所緣。後一明能緣。就顯識有二種迴轉。一迴轉作六塵。二迴轉作五根。次分別識迴轉作似我。如是意執二識計我也。即陀那與意識共作我見。陀那執本識起我體相。意識分別計我有種種差別用故。一切法不有不無。由六塵有六識不可定無也。離六識無六塵不可定有。又一切法不可定說有。亦不可定說無也。人法二我不實故不可說有有。人法二空真實故不可言無。又義一切法決定有決定無。人法決定無。此人法二空是決定有。此三悉共顯俗是有。顯真是無。二明識用。   論曰。此分別識若起。安立熏習力於阿梨耶識中。   釋曰。熏習力者。譬如燒香熏習衣。香體滅而香氣猶在衣中名為熏衣。此香不可言有。香體滅故。不可言無。香氣在故。故名為熏。如六識起善惡。留在熏力於本識中。能得未來報。名為種子。若小乘義正量部名為無失。譬如券約。故佛說偈。  諸業不失  無數劫中  至聚集時  與眾生報   摩訶僧祇柯部。名為攝識。即是不相應行。譬如誦經。初一遍未得。第二遍誦攝前第一。如是乃至第十遍誦通利時。即通攝前九。如是初識能變異在第一。如是乃至第九變異在第十中。第十能攝前九。即此第十變異之用。名為攝識。有前九用故不失前九也薩婆多部。名同隨得。同者與數處時等相應長。隨者與三性不相妨。而得者不失義。同亦不失。隨亦不失。譬如摩斗樓。此言榆華。取洛柯汁謂赤色汁。點摩斗樓華鬚。華鬚與赤色俱。後結實成熟。則有赤色出。是名同時修得。赤色至果不失故名同同前有赤色出。是名同修得。赤色至果不失故名同。前來至後不失名隨。隨最後顯故名得也。若是他毘梨部。名有分識有者三有。即三界也。亦有七有。一中有二生有。三業有。四死有。通前三有為七有也。慾色二界具四有。若無色界無中有。中有者。正辯名為向生處。處者。有因緣名處也。如十二因緣有支。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生故是事生。有者是因。因有二。一前因。二同時因。如橘子生芽。是前時因。芽生則有並橘。同時因。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受等。是同時。所以言。是事有故是事有者。為破外道生有義。外義雲。一切眾生從自在天我有故生死是有。言內義同。今破由前因生故得生。汝自在天無有。非生生死。有是生故。不得是有。故不得是有故是有也。故佛立義是事有即有生。汝自在天是有。非是生生不同內義。乃至從世性微塵等生亦爾。又外道立無因有果。果自然生故破外道。此物有是因有故果事是也。所以明二義者。為明因緣具故得生。若此物有故此物有是緣。若此物生故此物生。是明因義。有分者。生處即是生因生緣。此有分識體。是果報法決。是自性無記也。   四有者。從識支至六歲是生有。從七歲已上能分別生熟起貪至未捨命是業有。死有者。唯一念中有即中陰。就業有中。六識起三種業。善不善不動等三業。有為有為有分識。所攝持六識自謝滅。由有分識攝持力用在。問曰。何故立有分識。一期生中常緣一境。若生人天。此識見樓觀。等事報。若起六識用粗覆障。則不覺此識用。若生惡道。此識但緣火車等。若報起六識用強則不覺此識緣也。若欲界六識緣欲境。凡夫不能覺。乃至無色亦然。若無色諸識滅。此有分識用則顯。如梨耶及意識也。   言種子者。此相續變異。能感未來果報。是名種子。相續無變異亦非種子。若但變異無相續亦非種子。相續變異不相離故成種子。如螺白色非一非異。若白色是螺。螺則無三塵。若白色異螺。則見白色不得螺故。不可言定異以不異故名白螺也。相續變異亦爾。故成種子。緣此熏習力。本識未來得生者。   釋曰。緣熏習力。種子若成。本識得生。緣未來顯識。未來分別六識得生也。是故生死無前後者。若離煩惱業則不得生。若生死有前分。則別有前分眾生處起煩惱業感前分處。既無前分眾生起業。則無有前分生死故。知生死無始無初。四義明無。初一非本。若眾生初無後有者。此無不作有本。有二種過失。一者若無不能生後。若能生有則非無。二者平等過失。若虛空花生有事者。可得從無生有。二者不見離欲眾生生故。生死無初也。若生死初無貪慾等。後方有貪慾等者。離欲阿羅漢等無慾。亦應生欲。以是羅漢更不生欲故。知生死無初。三者修行梵行無用故。故生死無初。一切聖人修八聖行。為滅令不生修梵行。離欲人更不生滅故。故知生死無初。四者生死有二種。一惡報二善道。是善惡由善惡二因。不得無因。是生死初為善道為惡道。若善道者未有善因。若惡道者未有惡因。離善惡二道更無第三道故。知無初也。難曰。初者自然不用因緣。後者須因緣。若爾者。是義不然。有二過。一即理不平等故二因果不相似。若汝說生死不由因後由因者。則不平等。初後皆是生死。何故一由因一不由因。二不相似者。果亦有因因亦有因。因果皆有因故得相似。若相似能生同類。汝若前無因故。後亦應無因。若前無因後有因者。則不能生。若能生者。豆應生麥麥亦應生豆。而不然者。故知汝前為後果作因前因不成因也。佛說偈初句顯識。即是梨耶。梨耶則果報識。分別識即是煩惱識。是從果報識起煩惱識。煩惱識即陀那等。次句明從煩惱起識識起熏習。熏習即是業功能。能轉變本識成種子識也。次句從。業起果報。次句總結生死輪轉。輪轉者以不定故。或因轉作果。或果轉作因也。   所言熏習有二種者。下為顯二義。一顯生死方便名為邪。亦名違逆。二顯涅槃方便名正。亦名隨順執著。分別性者。一切諸法有三種性。一分別性。二依他性。三真實性。分別性者。名言所顯諸法。依他性者。一切諸法因果道理所顯真實性者。一切諸法如如性。分別者無相為其性。依他者。無生是其性。所言性者。自有五義。一者自性種類義。一切瓶衣等不離四大種類義。同是四大性。是自性義。二者因性義。一切四念處聖法所緣道理緣此道理能生聖法。亦是因義。三者生義。若物無生則性不可見。生義可見故性訓生。五分法身是生性義。如來正說眾生信樂生三種信。一信有真實道理。二信得五分法身功德。三自利利他德備修五分身。五分身生則顯至得性故。故五分法身生以此為性義。四不壞義。此性在凡夫不染在聖不淨。故名不壞。五祕密藏義。親近則行淨。乖違則遠離。此法難得幽隱故名祕密。即名藏義。生有四種。一觸生。如男女交會有子。二嗅生。如牛羊等類。雌雄有欲心。雄以鼻嗅雌等根則便有子。三沙生。如雞雀等。雌雀起欲心。以身坌塵沙之中。而有卵等生子。四聲生。如鶴孔雀等類。有欲心聞雄鳴聲。亦生卵生子。一切出卵不可食。皆有子也。分別性是無有空。分別無法可得故。依他性是不如空。如是破所執。真實性是自性空。無人法二我。是自性空也。復次分別性如空花是極無。依他性異空花。似幻化非空有無。觀依他性不有不無故。能得道成聖空無是斷觀。空無不能得道成聖。一切煩惱別執著分別性。一切諸法欲樂觀習真實性。執著觀習此二屬依他性。此二種法是名熏習。一煩惱種子熏習。二道種子熏習也。第二熏習增長本識者。以同類故。本識緣如如起四謗。是虛妄熏習種子煩惱同是虛妄。是故熏習能增長本識。譬如甜物能增長淡。淡亦是甜性。同性故能增長。具足諸能者。明業有四種。一被作不被長。如利智人遇惡知識起不善業是作。復即追悔故不被長。二被長不被作。如羞慚人隨人修行。此善被增轉廣。不能自起若心故不作。三亦作亦長者。如人作善業。復恆數習。此善業轉廣大也。四不作不長者。即無漏善業若轉增長生死報。名為作者。無漏能除生死作者故不長。前三是業後一分非。就前三中。取第三句亦作亦長。故雲具足諸法。能生六趣者。即能得六趣生死果報。生阿梨耶識因。此生死圓滿身因熏習方便故生死得成。故雲此因義生死圓滿。第二觀習真實性。觀三種無性。是名觀習真實性。觀有四用。一者除觀。二滅觀。三證觀。四修觀。觀如如是苦諦性性。三諦亦然。觀四諦如如具四用。觀如如滅苦滅集。觀如如即證滅。會如如即修道也能除執著分別性者。分別於無中作有。真實觀者。顯有無與自性相違故雲除。分別性是第一熏習被損壞者。現在被損。未來被壞。若損集諦。苦亦被損。阿梨耶識被損者。本有七重苦諦。三界即為三重。三重被損竟。阿梨耶識是受果報本。雖無惑業所引。不復入三界生。而在無流界中四種生死內受生。如是乃至無有生死位也。梨耶被損故受生亦被損何以故。顯識是分別識。因顯識被損故。知分別識亦被損。此分別人我及六塵等識。又已滅盡何止被損耶。今言被損者。據淨品為語。此與本識俱盡也。是阿梨耶能下者可滅除也。   顯識論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19 無相思塵論   No. 1619   無相思塵論   陳那菩薩造   陳西印度三藏法師真諦譯  若說鄰虛  是根本因  不似起故  非境如根  識似聚起  不從彼生  聚無有體  譬如二月  由此二義  外物非塵  有說鄰虛  聚成萬物  識似彼起  故立為塵  鄰虛體相  若是實有  識不似故  非境如塵  鄰虛若塵  則識無別  若言相異  則識不同  異相在假  故體非真  鄰虛體量  眾處無別  若除鄰虛  萬識不起  是故萬物  悉是假名  於內塵相  如外而顯  立為識塵  識似現故  是識緣緣  隨生決定  共立功能  令次第起  二根共生  勝能為根  於識無礙  更互為因  勝能為塵  互生無始   若有人執眼等六識。緣外境起。是人或分別鄰虛為境。是識因故。或分別鄰虛聚為境。似聚識起故塵者何相。若識能了別其體相。如其體相識起。是故說此名塵。鄰虛無此事。若鄰虛實是識因譬如五根。是故鄰虛非塵。若爾鄰虛聚應是境。如聚識起故。雖復如此如其相起。識不從此生。是故聚亦非塵。何以故。若塵能生識。似其體相可信為塵。何以故。可說此塵為識生緣故。聚者則不如此。非實有故。譬如二月由眼根亂。識似二月起二月非。識境界實無有故。聚亦如此。離鄰虛無有實體故。聚非識境界。是故外塵。由此二義非識境界。一一分不具故。有諸師說。是鄰虛聚集成萬物。有多種相具足。立此為境界。何以故。有別相能生證智。非但鄰虛及鄰虛聚。是故於鄰虛及鄰虛聚中。有相為六識作境鄰虛相者非塵。譬如堅等。鄰虛中有堅濕熱動觸。此物實有非眼識境界。眼識不如其起故。鄰虛中萬物亦如此。何以故。鄰虛者於萬物中若生識。是識則無差別。以萬物中鄰虛無有異故。若汝言由相差別故生識異。瓶等諸物相貌不同。緣此相故起識有異。是義不然。何以故。如此相貌差別。於瓶等假名物中。不無於鄰虛。實物中則無鄰虛。體量不異故。於萬物中鄰虛體量。所謂圓細無有差別。是故萬物相貌非是實有。是假名有。是假名相者。謂瓶等諸物。若除鄰虛。似瓶等識不生故。實物者。若析相應法似實物識不滅。如未析時。於瓶中五塵識生。析竟五塵識亦不滅故。五塵等是實有由此鄰虛及聚。萬物不能生識。是故外塵非識境界。若爾何法名塵。於內塵相如外顯現。是名識塵外塵實無所有。於內識中眾生亂心分別故。起六塵分別。此分別如在於外。如此顯現。是四緣中名識緣緣。以是識體相故由此識生故。所以者何。是識作內塵相。從內塵生。具二法故。是故內塵名境界。問曰。如塵起識是亦可然。內塵是識一分共一時起。雲何得作緣緣。答曰。立緣緣者。識緣此生無有二故。緣者或一時共起。能成餘法從他生。決定隨逐生不生故。問若次第生所緣能緣相雲何。答曰。若因在前果在後。果隨因因不隨果。若因有果必有。若因無果必無。果隨因或有或無。是名因果相。復次為安置功能次第故。立所緣能緣。是似塵識次第起為生。似果起功能生識相續。問曰。若內塵是識。緣緣是緣生。經當雲何釋經言依根緣色眼識得生。廣說如經。答曰。功能體相能共造果。說名為根。問根者體用雲何答勝能為體。此體因何法可比度知。有由生自果故。是其勝能可得了別。非有四大色此功能於識中無有妨礙。此功能在識中離識。其體不可顯示。如我所立根與汝所立根。同功能為體。此有何異。如此功能及似塵相。更互為因。如此功能及似塵相生從無始來悉爾。依功能說名根緣內塵相名境。是亂識不可言其相。得生此法更互為因亦無有始。何以故。或功能成熟故起似塵識。或似塵識故功能得成。識者或異二或不異二或不可說。如此內塵具二法故可為識境。   無相思塵論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20 解捲論   No. 1620   解捲論一卷   陳那菩薩造   陳西印度三藏真諦譯   三界者。唯以言名為體。由強分別。非實有法故不得真。由簡擇門諸法自性。為生不顛倒智故立此論。  於籐起蛇知  見籐則無境   昏昧時中。在非遠處。於籐色形。見似蛇相。為境所誑。未見差別。謂彼是蛇。生決定解。若見籐異相。不如分別故。虛妄生故。昔解但是亂知則無有境。  若見籐分已  籐知如蛇知   若分分思量。析此籐境。籐體不可得。若無體。此籐知如蛇知。但是亂知。於籐諸分中。亦如是思量分析。體相不可得故。此知緣籐及籐分悉是亂知。  一切假名類  簡擇自性時  假名從他起  乃至俗知境   依分分析觀察籐等。不見自體故。如蛇知此籐等知。但是亂知。實無有境一切假名。有法瓶衣人等。若觀瓦等諸分。乃至俗智境在。及最後分。此中瓶等假名從他而起。最後無分析難顯離皆無一切假名類最後分無分析。唯一鄰虛。若離一大餘大及一大並不可顯現。無有體故。如兔角等。其異雲何。鄰虛者不可立為一物。若有物必有方異。猶如瓶等。瓶等諸物是世間有。有六方異。是故有分不成一物。若鄰虛是有。應有六方。則是有分不成一物若不成一物。則為多物所成。與瓶不異。亦無實體。  智人於俗境  勿起真實意   由此三界唯有散亂。若智人欲求解脫。不應起真實計。問曰。有亂識。答若汝言我信瓶等。外物自性不可得故。但有分別亂識。緣無境起。何以故。幻化人乾闥婆城等實非有。亂識似幻等起而非無。是義不然。以不成就故。雲何不成就。如所見不如是有故。此亂識似無物由物無體。雲何識得有。如所緣塵自性能緣自性亦如是。所緣塵既無。此亂識不能自起。由他功力。他既不成。起義何在。以是義故。亂識有義。雲何得立。於世間無如此法種子等生因。若無所生芽等。果是有則無是處。是故說幻化等譬亦不可立。  一切假名物  若細心思量  智人欲等惑  能除如蛇怖   猶如是說已。識三界但假名。除瓶等粗識。習微細心。如世間所立瓶衣等物。由假名有。約世俗心不違此事。後為遣此俗心。方起簡擇心。但見唯有亂識。無有外塵。此亂識因不成就故似無物故。體則不成就。內外既無所有。得會法空一切分別所作。欲等諸惑智人易除。譬如於籐妄起蛇想。而生怖畏。若見差別。定知是籐。能除蛇怖。由思量能起。欲等諸塵自性速易能滅。欲等惑妄亦復如是。  智人不違世  隨說世間法  若欲滅惑障  依真應觀察   如世間瓶衣等物。信有不違。或說示他如此智人先隨此事。後若求解脫應修真理。簡擇世法自性。若如理簡擇。現起惑滅。未起不生。是立論用。   解捲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21 掌中論   No. 1621   掌中論一卷   陳那菩薩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謂於三界但有假名。實無外境。由妄執故。今欲為彼未證真者。抉擇諸法自性之門。令無倒解故造斯論。頌曰。  於繩作蛇解  見繩知境無  若了彼分時  知如蛇解謬   論曰。如於非遠不分明處唯見繩蛇相似之事。未能了彼差別自性。被惑亂故。定執為蛇。後時了彼差別法已。知由妄執誑亂生故。但是錯解無有實事。復於繩處支分差別。善觀察時。繩之自體。亦不可得。如是知已。所有繩解。猶如蛇覺。唯有妄識。如於繩處有惑亂識。亦於彼分毫釐等處。知相假藉。無實可得。是故緣繩及分等心。所有相狀。但唯妄識。頌曰。  諸有假設事  詳觀自性時  從他皆假名  乃至世俗境   論曰。如於繩等支分之處。別別分析。審觀察時。知無實體。唯是妄心。如是應知。一切諸法。但是假名。如瓶衣等物。藉泥縷等成。乃至言說識所行境未至破壞。名為瓶等。言從他者。謂從世俗言說而有。非於勝義。頌曰。  無分非見故  至極同非有  但由惑亂心  智者不應執   論曰。若復執雲。諸有假事。至極微位不可分析。復無方分是實有者。此即猶如空花。及兔角等。不可見故。無力能生緣彼識故。所執極微。定非實有。所以須說不可見因。由彼不能安立極微。成實有故。所以者何。由有方分事差別故。猶如現見有瓶衣等物。東西北等。方分別故。斯皆現有。支分可得。若言極微是現有者。必有方分。別異性故。是則應許東西北等。支分別故。此實極微理不成就。亦非一體。多分成故。見事別故。一實極微定不可得。如是應捨極微之論。是故智者了知三界鹹是妄情。欲求妙理不應執實。頌曰。  妄有非實故  與所見不同  由境相虛妄  能緣亦非有   論曰。若言我亦於彼瓶衣等事。許彼自性是不可得。皆是妄識之所分別。然而緣彼相狀亂識是其實有。觀健達婆城。及幻人等。其識是有。設有此識。亦非實故。與所見事不相應故。此惑亂識。於所緣境。作有性解。彼事自性已明非有。境既是無。能緣妄識亦非實有。雲何令彼妄識有耶。然於世間不曾見有無能生種子有所生芽等。由斯汝說幻城等喻道理不成。頌曰。  斯皆是假設  善覺者能知  智人斷煩惱  易若除蛇怖   論曰。如說三界但有假名。瓶等粗覺既除遣已。知從名言而有其事。善觀察者。能了知已。即於繩處蛇怖除遣。複審思惟了彼差別於繩等處妄執亦無。如是觀時。一切能生離染之法。易速蠲除煩惱羅網。及諸業果自當斷滅。有別頌曰。  智人觀俗事  當隨俗所行  欲求煩惱斷  要明真勝義   猶如世人於諸俗事瓶衣等處。以為實有名瓶衣等。智者亦爾。當順世間而興言說。知非實有。若樂觀察煩惱過失。求解脫者。宜於如是真勝義中。周遍推尋。如理作意。於諸境處。及能緣妄。識煩惱繫縛。不復生長。   掌中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22 取因假設論   No. 1622   取因假設論一卷   陳那菩薩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論曰。為遮一性異性非有邊故。大師但依假施設事。而宣法要。欲令有情方便趣入。如理作意。遠離邪宗。永斷煩惱。如是三邊。皆有過故。我當開釋。此中取因假設。略有三種。一者總聚。二者相續。三者分位差別。言總聚者。謂於一時有多法聚。隨順世間。以一性說。如身林等。言相續者。謂於異時因果不絕。以一性說。如羯羅羅等位。名之為人。芽等轉異。名之為穀。言分位差別者。謂於一事有其多性。異不異時。而為建立。如色生位異無常性。有見有對。業具性故等。由此三義。密意說有補嗢揭羅。及證圓寂。然此三義。但是假設。不可說為一性異性。及總無性。有過失故。此中且辨總聚有聚。無異性言。事唯二種。為當許有。此二自性。遮其性別。謂於有聚。總聚不別。名無異耶。為但無餘。說名無異。此有何過。頌曰。  若無異性體無別  有聚更互成無異  或於總聚別事殊  此復便成多種體   論曰。若許手等自性與身是一名無異者。此即於身無別性故。手等更互成無差別。手便成足。違世間故。或復說彼別別支分非身自性。於聚集時說為身者。此即全無總聚自體少分可得。為異前義故置或言。若於別事非是總聚自性者。即是自性差別由別性故。於聚集時雲何與彼無別自性得成應理。不由總聚捨自性故。此復便成多種體性。總聚於多無異性故。若別若總是無異性。由非總別捨自性故。若頓若漸皆成多性。望彼諸事無異性故。如是且辨二計過失。頌曰。  若言唯遮餘有性  二種非有汝成過  若一有性是所遮  非無別故兩相似   論曰。若言唯遮餘有性。二種非有汝成過者。若於有聚無別總聚名無異者。此即更互相待成無異性。若於一處有無異義。第二亦爾。雲何汝得免斯過失。如無總聚。有聚亦無。若異此者。無異之言便成無用。若一有性是所遮者。縱許如是於他所執有分實事。唯遮於此名無異者。此亦不然。事無別故。兩處相似由無異言。一處既爾於餘亦然。如初無異言故。汝不應但遮一處若言意許唯遮彼者。應可但言無其有分。勿言無異。彼之有性是不樂故。若其許彼體性是有不許異者。說無異言方成應理。又有異義。非無別故。兩相似者。如離手等更無別身。是有分故。如是手等亦待指等成。其有分手等。如身亦成。非有如是。乃至極微待於聲等。聲等復待薩埵等。薩埵等復待喜等。待異功能。此即分與有分同有分性故。汝所執便成非有。如是且辨許無異性。有二種過。頌曰。  異性亦爾以一邊  於支分處別別轉  一邊便有無窮過  或非是一及全無   論曰。異性亦爾者有二過。言流至於此由彼於自支分轉時。或別別轉。或復遍轉。此中且辨別別轉義。若以一邊。於手等處。有分轉時。彼亦一邊。猶如手等。復更應有一邊隨起。如是展轉。有無窮過。或非是一者。異無窮過故置或言。若言身份一邊更不轉者。此即應無一有分義便成有分唯有一邊。若爾應許唯有手等。何煩黨執於己支分。有分轉耶。及全無者。一邊無窮。及更有過故置及言。以此一邊。於分轉時。此即全無有分可得。由非有分如手足等。有其一邊。若言有分離手等時。無別支分。有分體一故若如是者。便成於彼別支分處各各遍轉。唯此二計更無第三分別執故。頌曰。  若遍彼成多種性  及於手等互無差  或此非彼故便成  諸事皆同一微性   論曰。若言遍者。所許有分與支份量同。於一一處皆周遍故。彼即便成多種體性。更有異義故置及言。由於一處遍皆有故。由不許彼別處性故。及餘支分更互無差。由彼和合。同一處時。事無別故。此則手處應許有足。便違世間共許道理。或此非彼者。更有異計故置或言。為避前過雲有分體。於足轉時非於手等有分別轉此則無有。於餘支分同處過者。此同捺癭反出眼睛。若如是者。一切有分成一實事。是故諸事成一極微。由彼有分。於自支分。展轉起時。乃至唯有一實極微。住處可得。此一支分。便與有分。同一極微。此有分執理成無用。及違自宗。若言離於色等。別有極微。即無如前所說之過。由彼不於色等處轉故無此失。理亦不然。於此亦有二執過故。故應許此。有別方分。或無方分。若爾何過。頌曰。  有方分性非極微  為遮一性異性故  或無方分多不聚  或復眾同於一微   論曰。由非如是所執極微。理得成就。有方分故。由此方分。更成轉細。又復彼遮一異性故。由此於彼自支分處。或同或異。唯此二種。無第三計。已斥其過。非諸極微。有方分故。既無方分。假令共聚。亦不和雜。設許同處。皆同一微。然此極微。不得和聚。一與諸微。相障礙故即諸微體。共成於一。由同處故。如是已說總聚有聚一異之過。頌曰。  相續若一捨嬰孩  漸次乃至童年位  應失自身非不異  若言不失便相雜   論曰。若許相續。於有續事。無異性者應許自性。有其二種。由此說為相續自性。或但遮餘。此之二種同前總聚。已斥其過。於中別者。今更抉擇。若別別位領受之時。為捨前位。而領於後。為當不捨。斯有何過。若捨嬰孩。至童年位。應失自身。汝若許此。於嬰兒位。是不異者。彼移易時。自體應失。於此位中。無異性故。故汝宗雲。凡諸實事。有別法起。有別法生。為轉變者。無如是理。然非不異。移轉位別。安危異故。言不異者。此即是彼如是且論轉捨之過若不失者。法相和雜。不捨嬰孩。領童年位。孩童等位。體相和雜。應成無別。然不見有如斯之事。已說不異性過。頌曰。  若是異性身不安  為欲求安勞妄設  轉不相應及生滅  若言體別成實事   論曰。相續有續。體若異者。諸有先病。後時求差。所有劬勞。皆成妄設。流轉之理。不相應故。曾不見有別體之物。如牛馬等。得相續故。若言不可說事亦不見者。此難非理。是所成立故。由離二邊。於世間事。因果之處。見有斯事非於餘處。又如酸酒。欲轉成美。心散亂人。修令寂定。所設劬勞。並應無益。由體異故。若異性者。生滅之理。亦不相應。諸有生滅。相續起者。應於現在。支分處轉過未現在。雲何轉耶。一分全遍。並如前破。又性異者。相續體殊。不應生滅。此復何過。若言別者。有為相異。所許相續成實事有。此不應理。次後當說相續一異。已彰其過。復次分位差別。於果性等。其事雲何。頌曰。  於果性等分位處  取彼事已施言說  若異彼者事無體  不異二過辨如前   論曰。於果性等。分位之處。取彼事已。而興言說。異彼無體。謂於色等。說為因果。一異性。自他性。有見有對性等。若言彼事異於此者。此即便成非因果等。亦無自體由無一事。不待於德。於自體處可成言說。此不異性。有二種失。如前總聚已彰其過。於隨有處。應可思之。若於有法。說無異性。捨不捨性。亦如前辨。或此於身相續轉時。有差別性。譬如牛味。於熱病者。能為止息。復能於此。為發動因。已說三種假設之事。異不異性所有過失。總撥無者。次當辨釋。頌曰。  若不許身是實有  無倒說法應無益  又復應無邪見人  亦無差別作用事   論曰。如於身處。顛倒說為常樂我淨。無倒為說四念住法。若無身者。應成無用。又若不許有相續者。能治所治便成差別。如於餘身執以為常為對治彼。便於餘身為說無常。此成無用。復次若無分位差別者。說無常等法。亦為無用。又邪見人。說無施無受等。及諸總聚所有福事。應非邪見。然衣食等所有施物。皆是總聚。如有說言。風不能吹。河不流等。言無相續。亦非邪見。然非佛教。許彼風等有實業用。雖有風吹等用。然而不許彼能向餘方相續生起。若無相續。皆無如是邪見之事。若無分位差別者。於一色處苦集二相撥無之時邪見差別應成非有色無別故。亦無差別作業之事。又若不許有總聚者。於毘訶羅窣堵波等。福德差殊。應皆非有。又相續別故。其福亦殊。如世尊告勇健長者曰。若有苾芻。受食食已。入無量意定。正念而住。於如是等福德差別。應成非有。若不許有分位差別者。此差別故。業用差別亦成非有。事雖不殊勢力有異。其用亦別。是共許故。猶如毒藥。和餘物時。便為害命。療病用故。如是等類。撥無其事。皆有過失。若有如是眾過失者。何不許彼是實物有。此不應理。有過失故。何者是耶。頌曰。  由遮一性異性故  非是展轉藉因成  自體亦是可說故  似境唯從於識起   論曰。由於色等。是實有故。更互相望一異之性。是可說故。其總聚等。是不可說。若如是者。身望餘身。雲何名異。此由非是更互相因。凡諸事物。若捨於彼。而心取此者。斯則不名取因假設。由不取彼以為因故。然於身等。更互相待。若捨彼時。意不取此。此乃方名取因假設。若捨色等。無其總聚。是故應知。但於自事一異之性。是不可說。非於一切然分位差別。於異性等。更互名異。說之為假。若如是者。於色等處。亦不取故。說為異性。應非實有。理不應爾。由彼自體。是可說故。亦是可得體相別故。非於餘事不棄捨故。然此似境。亦從識起。於彼所有一切境相。若離識者。即不能知所有自性。亦是假設。故無有過。如有頌言。  鬼傍生人天  各隨其所應  同處心異故  許境非實有   又總聚等非實物有。非是有為無為性故。一切諸法。皆是有為無為性攝。此且非是有為之相。頌曰。  相不相應非有為  若言有說是密意  於數取趣亦見說  若是無為應不壞   論曰。若是有為。應如識等。有生住等有為之相。此不如是。於總聚等。二微聚時。相乃無邊。有無窮過。亦非假事。有如是相。一事便有。無邊相故。然於現有假施設事。聚集等時。便有生滅。可了知故。若言有說者。實有此言。說總聚等有為之相。如有頌曰。  積聚皆消散  崇高必墮落  合會終別離  有命皆歸死   此謂三謨訶等。說有滅相。於毘訶羅等。說有生相。雖有此說。皆是密意。非於勝義有如是相。此生等相。世人皆知。於假處有。即如其事。而為說法。此由隨順離欲事故。雖非勝義。順清淨故。為欲利益諸有情故。作如是說。佛告諸苾芻。若見女人。與母狀同者。應為母想。如是等言。皆是假說。寧知生等。是密意說。非勝義耶。於補嗢揭羅。說有生等故。如有一人出現世間能多利益等。又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又說吾今衰老。須供侍人。一切有情皆歸死等。然非於人有生等事。如是且辨。於總聚等。非有為性。若爾應許是無為性。若是無為。應不滅壞。由無為法無滅壞故。諸總聚等。應是常住。如虛空等。非總聚等。可成實事。有為無為。皆不應理。豈復世間於現事處一異性等有不可說耶。有如是說。現見世人。於衣等處。於絲縷等。不曾思量一異性等。而皆共為賣買等事。世尊為欲利益世間。方便宣說。亦不言其一性異性。頌曰。  世尊欲令斷煩惱  同彼世間可思事  不言一性及異性  方便說法化眾生   論曰。諸佛世尊。不壞世間。如其所有。離難思事。於諸眾生。隨其意樂差別之性。於被纏迫隨眠位中。為欲斷彼諸煩惱故。宣說法要。佛告諸苾芻。汝等勿同世人作無益思慮。我說能知能見盡諸有漏。非不知見。乃至如理作意。非不如理。如是應知。如理作意是斷煩惱之正因也。不如理思。能生眾苦。當遣邪思。宜順正念。頌曰。  一切義成由此本  易為方便極難遇  色命須臾不暫停  智者宜應速修習   取因假設論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23 觀總相論頌   No. 1623   觀總相論頌一卷   陳那菩薩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諸有樂略者  彼已顯方隅  若有愛煩文  為彼說總相  由聲及義智  俗言為本者  是觀總相言  此頌聲及義  謂聲並義二  此中二種智  名聲兼義智  彼為根本者  謂即於因義  由諸世間說  以聲義智本  是故勒為頌  聲義及智義  故略造斯論  問名義連屬  是俗說為本  何以故今雲  但唯辦聲義  答曰不如此  縱有連屬聲  唯名與義二  諸有許共相  所詮及能詮  此中理印持  鹹攝入於此  謂不相離性  方許相連屬  故今不別說  由能詮名等  唯局連屬門  了彼所詮義  故以總相性  方得解了者  後當以廣說  故唯聲義智  連屬道理成  有餘復意樂  此中名義二  有三種差別  謂聲並義二   觀總相論頌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24 觀所緣緣論   No. 1624 [cf. No. 1625]   觀所緣緣論   陳那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作所緣緣者。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故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二俱非理。所以者何。  極微於五識  設緣非所緣  彼相識無故  猶如眼根等   所緣緣者。謂能緣識帶彼相起及有實體。令能緣識託彼而生色等極微。設有實體能生五識容有緣義。然非所緣。如眼根等於眼等識無彼相故。如是極微於眼等識。無所緣義。  和合於五識  設所緣非緣  彼體實無故  猶如第二月   色等和合於眼識等有彼相故。設作所緣然無緣義。如眼錯亂見第二月。彼無實體不能生故。如是和合於眼等識無有緣義故。外二事於所緣緣互闕一支。俱不應理。有執色等各有多相。於中一分是現量境故。諸極微相資各有一和集相。此相實有各能發生。似己相識故與五識作所緣緣。此亦非理。所以者何。  和集如堅等  設於眼等識  是緣非所緣  許極微相故   如堅等相雖是實有。於眼等識容有緣義。而非所緣。眼等識上無彼相故。色等極微諸和集相。理亦應爾。彼俱執為極微相故。執眼等識能緣極微。諸和集相復有別失。  瓶甌等覺相  彼執應無別  非形別故別  形別非實故   瓶甌等物大小等者。能成極微多少同故。緣彼覺相應無差別。若謂彼物形相別故覺相別者。理亦不然。頂等別形唯在瓶等假法上有。非極微故彼不應執。極微亦有差別形相所以者何。  極微量等故  形別惟在假  析彼至極微  彼覺定捨故   非瓶甌等能成極微有形量別。捨微圓相故。知別形在假非實。又形別物析至極微。彼覺定捨非青等物。析至極微彼覺可捨。由此形別唯世俗有。非如青等亦在實物。是故五識所緣緣體非外色等其理極成。彼所緣緣豈全不有。非全不有。若爾雲何。  內色如外現  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  及能生識故   外境雖無。而有內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許眼等識帶彼相起及從彼生。具二義故。此內境相既不離識。如何俱起。能作識緣。  決定相隨故  俱時亦作緣  或前為後緣  引彼功能故   境相與識定相隨故。雖俱時起亦作識緣。因明者說。若此與彼有無相隨。雖俱時生而亦得有因果相故。或前識相為後識緣。引本識中生似自果功能令起不違理故。若五識生唯緣內色。如何亦說眼等為緣。  識上色功能  名五根應理  功能與境色  無始互為因   以能發識比知有根。此但功能非外所造故。本識上五色功能名眼等根。亦不違理。功能發識理無別故。在識在餘雖不可說。而外諸法理非有故。定應許此在識非餘。此根功能與前境色。從無始際展轉為因。謂此功能至成熟位。生現識上五內境色。此內境色復能引起異熟識上五根功能。根境二色與識一異或非一異。隨樂應說。如是諸識。惟內境相為所緣緣。理善成立。   觀所緣緣論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25 觀所緣論釋   No. 1625 [cf. No. 1624]   觀所緣論釋   護法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若言能令毒智人  為令其慧極明瞭  及為消除於罪惡  稽首敬已觀其義   論曰。諸許眼等識者。於所棄事。及所收事。或捨或取。是觀察果故。所捨事體。及顛倒因。是所顯示。此中等言。謂攝他許。依其色根五種之識。由他於彼一向執為緣實事故。意識不然。非一向故。許世俗有緣車等故。縱許意識緣實事境。有其片分。亦能將識相似之相。離無其境。於眼等識。境不相離。得成就已。方為成立。是故於此不致慇懃。又復於串修果。智所了色。誠非呾迦所行境故。及如所見。而安立故。今此但觀聞思生得智之境也。如斯意識所緣之境。全成非有。此於自聚。不能緣故。復緣過未。非實事故。猶若無為。為此等言。攝五識身。若爾根識引生所有意識。斯乃如何。非此共其根識同時。或復無間。皆滅色等為所緣故。或緣現在。此非根識。曾所領故。斯乃意識自能親緣外境體性。此則遂成無聾盲等。復違比量。知有別根。此遮增色。是所欲故。然於意識。不復存懷。眼等諸識。色為依緣。而方有故。無表但是不作性故。自許是無本意如此。此於所緣將為現量。是所取性故。深履邪途故。為此正意遮所緣性。因便方遮斯所依性。同時之根。功能之色。將設許之。言外境者。彼執離斯。而有別境。此顯其倒。顯彼執有異事可取故言境也。如何當說。或緣總聚。由非總聚。實事應理。誠如來難彼自前後道理相違。余復何失。緣其實事。及緣總聚。是所許故。將欲敘其別過。為此且放斯愆。或許極微。雖復極微唯共聚已而見生滅。然而實體。一一皆緣不緣總聚。猶如色等。設自諸根悉皆現前。境不雜亂。彼根功能。各決定故。而於實事。斷割有能。一一極微成所緣境。彼因性故。彼眼等識之因性故。是彼生起親支分義。然而有說。其所緣境是識生因在諸緣故。或復於彼為總聚者。彼諸論者執眾極微所有合聚為此所緣相識生故。由於總聚而生其智。是故定知。彼為所緣。如有說雲。若識有彼相。彼是此之境。此二論者。鹹言彼相應斯理故。若不言因。此因無喻。猶如因等。成因等性極微總相。是所緣性而成立之。又若自許不於識外緣其實事。應有有法自相違過。然法稱不許。斯乃於他亦皆共許。即以為喻。若但如所說應於所立義而屬當之。前量意雲。論本二因但是明因所以不即是因以無共成之喻。為此須出彼相應因。何以如此。   次復顯己所論之理。是無謬妄。明他共許置第五聲。設許為因。猶如共許。諸非有事。非有性故。非因極微。而且縱許。諸極微體是其因性。但說不合是所緣性。由非彼相極微相故。此雲根識極塵非境。如根者言。猶如於根。縱實是識。親依之因無根相故。非彼之境極微亦爾。諸無其相彼非斯境者何謂也。為此說其名境者等言自性者。謂自共相了者。定也如何。此復名為了耶。如彼相生故。此言意者。同彼相貌而識生起。由隨彼體故。此則說名了彼境也。而實離識無別所了。可與其識為因性耶。然而但有前境相狀。於其自己。猶如鏡像而安布之。共許名斯為了其境。然非極微一一自體識隨彼狀。由此極微而為境體。縱有因性。由非因義。所緣如根。雖是因性。不為所緣。若由因性許作所緣。根亦同斯。應成彼也。斯言前說彼相應理。故因有不成過。然而意顯非唯因性。即是其根所緣之相。若如所說因將為能立者。則彼因性。故為所緣性耶。於根亦有成不定過。若如是者。由非彼相。其義何也。為明成立自己之宗。由非但述他宗過故。已義便成。此言為彰非即能生自識相故。境非極微。猶如眼等。若其是彼因性之言。將為論主前立他宗。明他共許。此時意在遮他顯己。能破義成。置斯言矣。宗許定彼不定他宗。恐其不許。向者與他出不定成。即是能破。何假自宗更由比量。凡言不定。未必決定。不成恐致疑惑。是故更須立量。或可由斯非彼相者。於諸極微非定了性。如相識生。是謂決了。既彼非故。明知決了。此亦無由。應可說非決了性故。惟出此因不是所緣。如根極微。有餘復作諸識差別。顯其成立。眼識不能了極微色。無彼相故。如餘根識。如是餘識。翻此應言。如根之言誠為乘也。其喻別須義准而出。   又復縱是因性之言。為無用矣。彼雖因用非所緣性。此亦如是實為有用。然非聲等所有極微。可是餘根之識生因。有說於識自體無聚現故。非是所緣如根眾微。由境相狀安佈於識。是彼相性。此非有故。理即說其無有聚現。如是且述。缽囉摩怒不是所緣。彼之能立不相應故。及非境性量善成故。若爾總聚是境。然由所說諸有能立。若望謨阿宗。皆有不成性。理實如此。然而總聚實有彼相。可是所緣無因性。故由彼相識不能生其總聚相識。總聚不生。彼既不生。此識如何。令此緣彼所緣之相不相應故非所緣義。由此前雲。彼相應理斯乃不成。若爾何謂所緣之相。凡是境者。理須生其似自相識。隨境之識。彼是能生。彼是所緣。有說凡為境者。理必須是心及心生起之因也。此既生已。隨境領受而與言論。於時名此為所緣境。若義具斯二種相者。此乃方合名為所緣。是能生性所緣之境。引阿笈摩。此即便是說生緣性。由是生因彼識生緣。共許是其所緣之境。自體相現。此中無益。故不言之。能非總聚。是能生者。非實事故。由其總聚不是實事。此於有聚一異二性不可說故。又復無有不實之事。能有生起果用功能。猶如二月。如第二月。不能生識第二月相。若爾何因有斯相現。根損害故。若時眼根由翳等害損其明德。遂即從斯損害根處。見二月生。非實境故。由此二月。縱有彼相。然非斯境。如第二月。縱令此識有彼相狀。由不生故不名斯境。此由非實事有性等。總聚不是識之生因。非實性故如第二月。由斯方立非因性故。不是所緣。還如二月。又復將此第二月喻。於彼相因。應知說其不定之過。復由識義理成就故。過是相違。   復緣眼識不緣青等聚集極微。為由彼體非生性故。如餘根識。此喻共許。故不別言。第二月喻非實事故。應知此是於非因性而成立之。如所說之。縱有相性。然非彼境。斯言復是非彼因義。若言無有第二月者。如何現見有二相生。謂從內布功能差別。均其次已。似相之識而便轉生。猶如夢時見有境起。由此令似妄作斯解。於其月處乘更睹餘。諸有說雲。而於眼識雙現之時。此二次第難印定故。將作同時於斯二種相貌之後意識。便雲我見月之第二月也。或復有雲。於共許曰數有錯亂。由根損故。若望不許外境之宗。如斯眾見但是妄執。由非眼識所緣無間引生意識。能於一時。雙緣兩相。作如斯解見二月耶。又於聲等緣彼之識。不知其次應有二聲等見同時起耶。好眼之人意識次第尚多難解。何況依於色根之識測其差別。便成多有二相等見一旃達羅。若時離識許實有者。斯乃何勞妄增二月而言於數有其錯亂離識之外執有二種極微總聚。此皆闕其一分義故。又如所說能立能斥道理力故。以之為境。成不相應。闕一分故。自體相現。及能生性。具斯二分。方是所緣。於極微處。即闕初支。於第二邊。便亡第二。若如是者。如向所論。二種過失。重更收攝。令使無差。有說集相者。於諸極微處。各有集相。即此集塵而有相現。隨其所有多少極微。此皆實有在極微處。有總聚相生自相識。實有性故。應是所緣。斯乃雙支。皆是有故。此即於前所有成立。求進無由。為聚集相即是極微。為不爾耶。由諸境義有眾多相。即此諸微許有微狀。亦有集相。如何得令兩相共居一事。為應理乎。有眾多相。凡諸有色合聚之物。皆以地等四大為性。彼皆自性有勝功能。青黃等相隨事隨根而為了別。即此於其眾多相處極微之處。有總集相。即將此相為眼等識所行境故。是現量性。若如是者。於諸微處。識有聚相。何不言之。塵有聚相。何不言識有聚相耶。所以復雲。然於微處有總聚相。即以此言為其方便。亦顯識有極微總相。若爾一一極微有此相者。何故復雲總集相也。色聚眾多極微分別。是論所許。此即是其總聚性故。不是實有。如前已陳。何勞重述。有別意趣。縱令實事。別別體殊。然此相狀。但於集處。更相藉故。而可了知。說觀集相。更無餘矣。又復設使諸有極微合聚為性。然而一事。有其勝劣。隨事觀之。且如蒼色。是其地界。如是等說。誠為應理。縱許如是如極赤物初生起時。多事皆強。遂無容矣。依容有處作此譸議。若爾如何說諸極微非根所見。又復如何唯有如知能見極微由其塵相。非是識義非是依根識之境界。故曰非根非根之義。獨是如知之所觀察。復如何理現見極微塵形不睹。如堅性等。如堅潤等。於彼青等。縱有其事。非是眼等。識之境界。根之功能。各決定故。塵亦如是無違共許豈非顯微。無其堅性由別體故。此對宗法許共十處。但是大種斯言無過。然此已陳。汝瓨甌等覺者。汝如是證者。於瓨及甌便成根覺。相似而觀於其自境。識不差故。復由根覺。隨現有境而相生故。識境不別。如何得知。由匪於其瓨甌等處眾微有別。而此言說。然諸極微以總聚相而為其境。固非於彼瓨等自體了別之時。於眾多聚體有片別彼之實事。相貌之外無別積聚體可得。故緣彼根識便成相狀。無有差殊。由此方成於塵自體。是所緣性。復非於彼無別相處覆審之緣。異解性故。如緣青等。若相殊故。所言殊者。相謂形狀佈置有殊。於其瓨甌咽腹底等珠異狀故。由境有別覺乃遂殊。誠為應理。無如是事。非於根識所觀境處極微有殊。然此總聚是三佛栗底。而此總聚非根識境。此已□破復非非境有別而令識相有殊可為應理。復如何知。諸極微處別狀。非有極微形相。無別異故。凡諸事物有支分者。必有別狀。於方處轉。然諸極微體無方分。至窮極處。斯即何曾得有形別。於瓨甌等縱令事別。而極圓性曾無有殊。斯乃一體無增減故。是故定知。於總聚處非實物有。凡有方隅布列形狀。皆非根識所行之境。上來如此。眾多詰責。意欲顯其有別相故。瓨甌等覺非以別事為所緣境。猶若蘇佉毒佉情矣。然而極微是不別境。即是彰其非彼境性。若相殊故。方言殊者。此言意顯。向雲非以不別之事而為境者。是立已成。彼意說言。極微為境。其實無殊。然為形相別故別也。極微無殊我亦共許。是立已成。由諸極微量無別故。此顯殊事。是其別境。答非已成。或可此明諸根之識。於瓨甌等。無有極微相狀性故。非是所緣。猶如餘識。餘識謂意或餘根識。但緣青時。無黃相故。於諸極微雖體眾多。無差別故。而諸根識差別相故。斯乃共成。非塵狀性頌於極微。差別之言同前問答。若其總聚許覆相已。形非實境理方可成。如斯勝理。是應成立。若言離極微如是等如離彼者。彼覺便無故。猶如軍等。此言瓨等是非實義。由非實事。此顯餘宗諸非不實皆非捨彼相違事也。如於聲等。青覺非有。此形相別。是覆相有。以其瓨等為境性故。雖引眾多異見道理。而竟不能顯其極微實事之體有其差別。據內境體。謂立自宗所緣之事。若也總撥無所緣境。便有違世。自許宗過。四種緣性於經說故。此中內聲為顯不離。於識而有所緣。言境體者。是所取分。是識變為境相之義。然在識外別分而住。將以為境違世之過。如前尚在。由諸世俗共許於境在外而住。應雲如外。此不離識其所取分。如外而現。雲我見境。生其慢想。寔此為因。如於眼識現其髮等外境雖無謂實。無其在外之境非了性故。以理究尋不可了其自體定在於外。縱令許彼實有外相。然非識緣。非彼相性故。非極微相現。如似外相顯現之時。此即是其所緣緣也。彼相相應故。由若與相理相應故者。此即是此如因性等。由與自相理相應故。復顯所緣差別體相。如雲識有彼相故等明不假藉外事為境。如情所計。境相隨生。又情所計。若離於識非外有故。此之境相元不離識。由此名為內境相也。此中內聲。言不離識。本無其外。望誰為內。及從此生有此方生。或可從此。由第七五義有別故。由非離境得有其識。是故有此方乃識生。不言第五。二法合故。明其所緣。道理合故。顯能立也。此即但以共相之境為其能立。若差別者。其仳若南不緣外事。於其夢位以為顯示。如說二種為一能立。識有彼相。復是識生。緣此二用方成一量。且復縱許有其內相。但觀外境妄有相故。言無地相。如情計境。生其領受境之相狀。列在於內。將為應理。如何是彼一分得作同生之緣。其所取分離識無故。斯之一分復還生識。便成自體相違之過。復還是彼一分性故。如能取分斯乃便成。匪能生性。但由外相染識而生。此即相分與識同起。非二同時有因果性。如牛兩角。又匪於其不異之事。同在一時以同伴聲而合說之。亦非於識別說有境。斯乃如何名同伴性。理實如是。然由相狀差別力故。猜卜為異而表宣之。由有見分相分之殊。遂將此識而有差別。若如是者。緣性亦應但是所執。非分別事。有自性體。斯乃應成。非真緣性。此因相違由其緣義。於餘所執差別之境。亦共許之。如等無間滅同分之識。為斷割時。此識亦以四種多緣而為緣也。   觀所緣論釋一卷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26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   No. 1626 [cf. No. 1627]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   堅慧菩薩造   大唐于闐三藏提雲般若等譯  稽首菩提心  能為勝方便  得離生老死  病苦依過失   菩提心略說有十二種義。是此論體。諸聰慧者應如次知。所謂果故因故。自性故。異名故。無差別故。分住故。無染故。常恆故。相應故。不作義利故。作義利故。一性故。此中最初顯示菩提心果。令見勝利。次即說彼所起之因。然後安立。此出生相。及顯異名而無差別。於一切位無有染著。常與淨法而共相應。不淨位中無諸功用。於清淨位能作利益。一性涅槃應知。如是十二種義今此論中次第開闡。何者名為菩提心果。謂最寂靜涅盤界。此唯諸佛所證。非餘能得。所以者何。唯佛如來能永滅盡一切微細煩惱熱故。於中無生永不復生意生諸蘊故。無老此功德增上殊勝圓滿究竟無衰變故。無死永捨離不思議變易死故。無病一切煩惱所知障病及與習氣皆永斷故。無苦依無始時來無明住地所有習氣皆永除故。無過失一切身語意誤犯不行故。此則由菩提心。為最上方便不退失因一切功德。至於究竟而得彼果。彼果者即涅盤界。何者為涅盤界。謂諸佛所有轉依相不思議法身。以菩提心是不思議果因。如白月初分故今頂禮。復次頌曰。  能益世善法  聖法及諸佛  所依寶處如  如地海種子   復次菩提心如地。一切世間善苗生長所依故。如海一切聖法珍寶積聚處所故。如種子一切佛樹出生相續之因故。如是已說菩提心果。雲何此因。頌曰。  信為其種子  般若為其母  三昧為胎藏  大悲乳養人   復次雲何此因積集。應知如轉輪王子。其中於法深信為菩提心種子。智慧通達為母。三昧為胎藏。由定樂住一切善法得安立故。大悲為乳母。以哀愍眾生。於生死中無有厭倦。一切種智得圓滿故。雲何自性。頌曰。  自性無染著  如火寶空水  白法所成就  猶如大山王   復次應知此菩提心因積集已。有二種相。謂離染清淨相。白法所成相。離染清淨相者。謂即此心自性不染。又出客塵煩惱障得清淨。譬如火摩尼寶虛空水等為灰垢雲土所覆翳時。雖其自性無所染著。然猶遠離灰等故。令火等得清淨。如是一切眾生自性無差別心。雖貪等煩惱所不能染。然猶遠離貪等故。其心得清淨。白法所成相者。謂如是自性清淨心。為一切白法所依。即以一切白淨法而成其性。如說須彌山眾寶所依。即以眾寶而合成故。雲何異名。頌曰。  至於成佛位  不名菩提心  名為阿羅訶  淨我樂常度  此心性明潔  與法界同體  如來依此心  說不思議法   復次此菩提心。永離一切客塵過惡。不離一切功德成就。得四種最上波羅蜜。名如來法身。如說世尊如來法身。即是常波羅蜜。樂波羅蜜。我波羅蜜。淨波羅蜜。如來法身即是客塵煩惱所染自性清淨心差別名字。又如說。舍利弗。此清淨法性即是法界。我依此自性清淨心。說不思議法。雲何無差別。頌曰。  法身眾生中  本無差別相  無作無初盡  亦無有染濁  法空智所知  無相聖所行  一切法依止  斷常皆悉離   復次此菩提心。在於一切眾生身中。有十種無差別相。所謂無作以無為故。無初以無起故。無盡以無滅故。無染濁以自性清淨故。性空智所知以一切法無我一味相故。無形相以無諸根故。聖所行以是佛大聖境界故。一切法所依以染淨諸法所依止故。非常以是雜染非常法性故。非斷以是清淨非斷法性故。雲何分位。頌曰。  不淨眾生界  染中淨菩薩  最極清淨者  是說為如來   復次此菩提心。無差別相故。不淨位中名眾生界。於染淨位名為菩薩。最清淨位說名如來。如說。舍利弗。即此法身。為本際無邊煩惱藏所纏。從無始來生死趣中生滅流轉。說名眾生界。復次舍利弗。即此法身。厭離生死漂流之苦。捨於一切諸欲境界。於十波羅蜜及八萬四千法門中。為求菩提而修諸行。說名菩薩。復次舍利弗。即此法身。解脫一切煩惱藏。遠離一切苦。永除一切煩惱隨煩惱垢。清淨極清淨最極清淨。住於法性。至一切眾生所觀察地。盡一切所知之地。昇無二丈夫處。得無障礙無所著一切法自在力。說名如來應正等覺。是故舍利弗。眾生界不異法身。法身不異眾生界。眾生界即是法身。法身即是眾生界。此但名異非義有別。雲何無染。頌曰。  譬如明淨日  為雲之所翳  煩惱雲若除  法身日明顯   此復雲何。於不淨位中。現有無量諸煩惱。而不為染。譬如日輪為雲所覆而性常清淨。此心亦爾。彼雜煩惱但為客故。雲何常恆。頌曰。  譬如劫盡火  不能燒虛空  如是老病死  不能燒法界  如一切世間  依虛空起盡  諸根亦如是  依無為生滅   復次雲何。於此現有生老死。而言是常。譬如虛空雖劫災火起不能為害。法界亦爾。是故經言。世尊。生死者但隨俗說有。世尊。死者諸根隱沒。生者諸根新起。非如來藏有生老死若沒若起。世尊。如來藏過有為相。寂靜常住不變不斷故。雲何相應。頌曰。  如光明熱色  與燈無異相  如是諸佛法  於法性亦然  煩惱性相離  空彼客煩惱  淨法常相應  不空無垢法   復次雲何未成正覺。而言於此佛法相應。譬如光明熱色等與燈無有異相。諸佛法於法身亦如是。如說。舍利弗。諸佛法身有功德法。譬如燈有光明熱色不離不脫。摩尼寶珠光色形狀亦復如是。舍利弗。如來所說諸佛法身智功德法不離不脫者。所謂過恆河沙如來法也。復次如說有二種如來藏空智。何等為二。所謂空如來藏。一切煩惱若離若脫智。不空如來藏。過恆河沙不思議諸佛法不離不脫智。雲何不作義利。頌曰。  煩惱藏纏覆  不能益眾生  如蓮華未開  如金在糞中  亦如月盛滿  阿脩羅所蝕   復次眾生法身。即與如是功德相應。何故無有如來德用。應知此如蓮未開。諸惡見葉共包裹故。如金墮廁。在於覺觀糞穢中故。如滿月被蝕。我慢羅□所執取故。如池水被濁。貪慾塵土所混雜故。如金山被翳。瞋恚泥垢所封著故。如虛空被覆。癡愚重雲之所蔽故。如日未出。在無明習氣地中故。如世界未成。在六處水大藏中故。如雲無雨。相違緣現前故。總為頌曰。  如蓮金等未開顯  佛體客塵翳亦然  是時功德不自益  反此則能為大利   雲何作義利。頌曰。  如池無垢濁  如蓮大開敷  亦如上真金  洗除眾糞穢  如虛空清淨  朗月星圍繞  離欲解脫時  功德亦如是  譬如日明現  威光遍世間  如地生眾穀  如海出眾寶  如是益眾生  令從諸有脫  了知諸有性  而起於大悲  若盡若不盡  斯皆無所著  佛心如大雲  住於實際空  三昧總持法  甘雨隨時降  一切諸善苗  因此而生長   此偈中義與前相反。應知則是清淨法身。遠離客塵眾患故。成就自性功德故。證斯法者則名如來應正等覺。於常住寂靜清涼不思議涅盤界。恆受安樂。為一切眾生之所歸仰。雲何一性。頌曰。  此即是法身  亦即是如來  如是亦即是  聖諦第一義  涅盤不異佛  猶如冷即水  功德不相離  故無異涅盤   若如來法身異涅盤者。經中不應作如是說。如彼頌曰。  眾生界清淨  應知即法身  法身即涅盤  涅盤即如來   復次如有經言。世尊。即此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名涅盤界。即此涅盤界名如來法身。世尊。無異如來無異法身。言如來者即法身也。   復次應知。此亦不異苦滅諦。是故經言。非以苦壞名苦滅諦。言苦滅者。以從本已來無作無起。無生無滅。無盡離盡。常恆不變無有斷絕。自性清淨。遠離一切煩惱藏。具足過恆河沙不離不脫智不思議諸佛法。是故說名如來法身世尊。即此如來法身。未離煩惱藏。說名如來藏。世尊。如來藏智。是如來空智。世尊。如來藏者。一切聲聞獨覺。本所不見本所不證。唯佛世尊。永壞一切煩惱藏。具修一切苦滅道之所證得。是故當知。佛與涅盤無有差別。譬如冷觸不異於水。復次應知。唯有一乘道若不爾者。異此應有餘涅盤故。同一法界豈有下劣涅盤勝妙涅盤耶。亦不可言由下中上勝劣諸因而得一果。以現見因差別果亦差別故。是故經言。世尊。實無勝劣差別法證得涅盤世尊。平等諸法證於涅盤。世尊。平等智。平等解脫。平等解脫見。證得涅盤。是故世尊。涅盤界者名為一味。所謂平等味解脫味也。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   此論丹藏與國宋二藏不同。此則丹本。有五字四句二十四頌。間挾七言一偈。離為十二段。段段各釋。吾祖賢首疏。所釋者。此本也。按彼國宋兩本。有七字四句二十偈。一舉並出。後方次第釋之。其初偈曰。法界不生亦不滅。無老病死無蘊過。由彼發勝菩提心。是故我今稽首禮者是也。今按開元錄。及賢首疏。並以此論為單譯。而國宋兩本與此丹本文雖有異。義則無殊。必是開元之後。後代重譯也。但未詳何代何人之譯。此須待勘。二藏直以為提雲般若譯者錯耳。 ****** 大正新脩大藏經第 31 冊 No. 1627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   No. 1627 [cf. No. 1626]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一卷(一名如來藏論)   堅慧菩薩造   大唐于闐三藏提雲般若譯  法界不生亦不滅  無老病死無蘊過  由彼發勝菩提心  是故我今稽首禮  有情菩提心具足  能生聖者及自然  一切善法所依處  由如地海種子等  彼種含在母胎中  亦如乳母共長養  信心勝智菩提本  大定大悲育應知  性淨覺心常無垢  猶如大寶太虛空  如蘇迷盧超眾岳  一切白法寶生處  貪嗔癡等皆斷盡  不為煩惱過所牽  過於殑伽沙伎能  萬法圓滿光映徹  淨我樂常波羅蜜  得成應供十方尊  因時即是菩提心  果滿德圓名正覺  彼體能含法界相  智光朗徹淨無瑕  菩提心法不思議  諸佛如來皆讚歎  無始以來非造作  無有質礙亦無終  以空無相慧了知  諸佛如來之境界  彼性一切法所依  遠離斷常二種見  法身與彼眾生界  是故佛說本無差  不淨及與淨非淨  極淨次第應當知  初即眾生次菩薩  最後如來極清淨  塵垢所污性不明  喻若重雲掩麗日  煩惱雲網皆解脫  日輪光照滿虛空  劫火熾盛在空中  太虛本無有燒相  如是法性不被燒  老病死火無能壞  一切世間生滅法  皆悉不離於虛空  如是無為法界中  諸根依此而生滅  如燈明煖色和合  離此三法更無燈  如是佛法與體俱  離此法外無別體  客塵煩惱性非有  與彼淨體先相離  不空無垢法相應  無有斷脫常隨轉  如蓮開已葉所蓋  如金性淨沒穢中  亦如滿月羅□吞  不能照世煩惱覆  如清池水妙華敷  金山泥滓無能污  如淨空中星月滿  解慧圓間垢消除  譬如旭日照世間  千光晃耀普周遍  如地如海穀寶滿  得脫生死養眾生  恆處生死發智悲  常無常等無住著  禪定總持清淨水  牟尼王雲善穀因  斯即法身是如來  亦名聖帝真圓寂  如水與冷不相離  佛果涅槃亦復然   論攝頌曰。  果因及自性  異名與差別  異相不染性  亦名常和合  有無義一性  略說有十二  菩提心之名  應知其次第   釋曰。此是論體。   其中先示菩提心果。次明功能。從彼因起。因既起已即自性施設相貌異名差別。隨受身處不被污染故。說為常和合。無別善法相應。住煩惱中名為無義。出纏清淨名為有義。亦名一性俱涅槃故。十二種義次第應知。於中何者是菩提心果。所謂諸佛寂滅涅槃是也。亦非餘者。何以故。微細習氣悉已斷故。言無生者。意成諸蘊本不生故。言無老者。寂滅功能增長殊勝至邊際故。言無病者。一切煩惱習障及所知障俱永斷故。言無死者。不思議變易無終盡故。言無蘊者。無始無明住地悉以斷故。言無過者。一切身口意業無過失故。亦能超過一切諸功能故。彼由何得從菩提心。最勝方便不退失因。而能證得涅槃果故。何者名涅槃界。所謂諸佛不可思議法界之性轉依法身。是涅槃界也。是故我今頂禮彼不思議菩提之心。因果增長漸漸明盛。如初月故。   復次菩提心種子者。一切世間善法穀生所依住處。如大地故。一切聖者法寶出處。如大海故。一切諸佛道樹之所從生。次第之因如種子故。此是菩提心之果也。   復次何以得知彼因相應。如轉輪王子。言淨信者。即是菩提心種。言勝智者。即最勝般若能了一切。名之為母。三摩地者。以定為胎。一切善法安住其中。安樂為體。言大悲者。於諸眾生起大悲故。於生死中不疲倦故。及能圓滿一切種智。養菩提心。為乳母故。復次彼因和合菩提之心。應知有二。何者為二。一謂煩惱所染污相。二謂白法自性之相。於中染者。彼自性清淨常心不染。而為客塵煩惱覆障染污。猶如火等自性清淨為灰泥雲塵等障蔽。譬如火與寶珠虛空及水自性不染。若離灰等。火等自性皆得清淨。一切眾生亦復如是。自性之心皆同清淨。為貪等煩惱之所染污。若離貪等則心得清淨。復雲何知白法之相亦皆清淨。自性清淨一切白法之所依止。一切白法亦從彼生。如蘇迷盧山出生寶故。菩提之心亦復如是。一切技藝皆得圓滿。獲得四種大波羅蜜多。是故說為如來法身。如經中說。世尊。如來法身是常波羅蜜。樂波羅蜜。我波羅蜜。淨波羅蜜。彼如來法身。為煩惱隨煩惱之所染污。自性清淨心是異名說。如經中說。舍利弗。此善法如實真如法界自性清淨心相應法體。我依此自性清淨心。為眾生故說為不可思議。   復次彼心於諸眾生。為十種事無差別相。所謂無作故。無始不生故。無終不滅故。無礙自性光明故。以空智知一切法一味相猶無性故。無性即無相離諸根境界故。是聖者所行諸佛境界故。一切法所依染淨諸法所依止故。遠離於常染法無常故。遠離於斷白法不斷故。此復差別略有三相。言不淨者。即初說名為眾生界。淨不淨者。即次說明為菩薩也。極清淨者。說為如來。如經所說。舍利弗。即此法界過於恆沙。無邊煩惱□所纏堙C無始世來常為生死波浪漂流。往來生滅恆處中流。說名眾生。舍利弗。即此法界無邊。厭離生死不住涅槃。一切欲界中住。行十波羅蜜。攝八萬四千法門。行菩提行時。名為菩薩。舍利弗。即此法界一切俱胝煩惱解脫。度一切苦。遠離一切煩惱隨眠纏垢。證得清淨最極清淨法性中住。一切眾生之所瞻仰。住一切爾焰地。得大勢力無障無著。於一切法得自在力。說名如來應正等覺。是故舍利弗。無別眾生界。無別法身。眾生界即法身。法身即眾生界。此無二義文字差別。   此復雲何。在不淨時煩惱所染。猶如重雲掩覆麗日。自性清淨心無有染。客塵煩惱既除遣已。日輪晃曜遍滿虛空。既有生老病死。雲何復說此性為常。猶如火劫燒太虛空。空界無為本無燒相。法界無為亦復如是。老病死火無能燒壞。是故經說。世尊。世間言說有死有生。非如來藏有生死也。世尊。死者舊諸根壞。生者新諸根起。世尊。如來藏離有為境界相常住寂靜。此之藏性既常住不變。未能發起雲何得與佛法相應。猶如燈明及與煖色更無別相。法與法身亦復如是。如佛說言。舍利弗。譬如燈無二法功能無異。所為光明及煖色等不相離故。或如寶珠光明形色。如是如是舍利弗。如來所說法身不相離法。智慧功能所為過殑伽沙如來之法。如說。世尊。有二種如來藏空不空智。何者為二。世尊。所謂空如來藏。與煩惱□和合無別不了解脫。不空者。過恆河沙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佛法成就。說如來法身。何故法身萬德圓滿功德具足。眾生因何不得解脫。喻若蓮華。邪見羅網葉所覆故。亦如真金。墮於疑惑不淨穢故。猶如滿月。我慢羅□之所吞故。如清池水。貪慾塵垢之所濁故。喻彼金山。為嗔恚泥所塗染故。如太虛空。愚癡之雲遍滿遮故。如日未出。無明住地之所障故。六處大蘊胎藏中住。如器世間相未成故。如是無雨緣未合故。  蓮花金滿月  池水金山空  如日大地雲  佛性客塵染  煩惱覆功能  佛事無由作  略說九譬喻  染淨翻應知   由此如來法身亦復如是。一切煩惱客塵離障盡故。自性功能具足故。得成應供一切眾生同共受用。證得常住寂靜清涼不思議涅槃界。所謂說如來應正等覺。非異如來法身外別有涅槃。又如所說。眾生界得清淨時。應知即是法身。法身即是涅槃界。涅槃即是如來。如經中說。世尊。無上正等覺者即是涅槃。世尊。涅槃界者即是如來法身。世尊法身之外無別如來。世尊。如來者即是法身。此無有異也。即是苦滅等。是故經言。世尊。非壞法故名為苦滅。然苦滅者無始無作無生無起無滅無盡離盡。常住不動寂靜自性清淨。破一切煩惱□。過殑伽河沙不離不脫不思議佛法具足。說如來法身。世尊。此是如來藏。未脫煩惱□。名如來藏。世尊。如來藏者。是諸如來空智。世尊。如來藏。一切聲聞緣覺所不能見。先未曾見。昔未曾得。唯有如來得證。及破一切煩惱□。修習一切苦滅道。是故如水與冷。覺性與涅槃無二無別故。或說一乘性慾。或不涅槃。又說同一法界。或小涅槃或中涅槃或大涅槃不爾。下中上因中轉果應為一也。因既差別果亦差別。是故言。世尊。無有下中上者得涅槃。世尊。平等法者。平等智者。平等解脫者。解脫知見者。證得涅槃。是故世尊。涅槃界一味等味所謂明解脫味。   大乘法界無差別論一卷   此是國宋藏。所謂法界無差別論。提雲般若譯者。今按開元錄及賢首疏。則彼丹本五言二十四頌者。真是提雲般若所譯。而賢首疏所譯者。又此論。錄及疏中並為單譯。而國宋兩本與彼丹本。文雖有異義則無殊。必是開元之後。後代重譯。但未知何代何人之譯。此須待勘。而二藏直以此為提雲般若譯者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