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人文哲學論壇 http://pub46.bravenet.com/forum/show.php?usernum=3895088079 Date: 05/20/03 06:25:34 PM Name: Jason Chan Email: philo_group@yahoo.com.hk Subject: Re: Re: Re: Re: Re: Re: 「道德問題的反思」的個人反思 以下是我對於方世豪先生Re: Re: Re: Re: Re: 「道德問題的反思」的個人反思 留言的看法: 首先,方世豪先生那麼著急要截然區分「道德」和「知識」,但不知道他會否同 意這個區分首先是個「知識」上「理論」上的區分?在現實生活上、在實踐上它 們往往可以相即不離。 「道德」與否,與「知識」無關,誠然;但在現實生活 中學習知識、運用知識,或不學習知識、拒絕知識,卻有「道德」與「不道德」 之分。「道德」與「知識」在概念上不同,誠然,但方先生在維護他本人的道德 信念時,不也進行著「道德」「知識」上的概念分解嗎?方先生說「批評他人」 是道德行為,不知是否亦為一「知 識行為」?若否,則受批評者可能只接收到 你的情感和「霸道」,卻還是不知就裡。若為「知識行為」,則這種理性的討論 顯然也不只是閒議論,而是就事論理,以理服人。正是這種太著意於「道德」和 「知識」的「 不同」,使方先生有了這種判斷:「實踐是有價值的,不會因知 識錯誤而減少其價值」,誠然誠然。「道德」不來自「知識」,這是成立的。但 不知一個政治領導者完全缺乏政治、經濟的「知識」,做出了他自己以為是發乎 良? 儐漕M定,卻令得社會蒙害,政策混亂,這又是否真的非常「道德」而與「 知識」無關?「道德」不來自「知識」,誠然; 但「知識」卻可以是「道德」 所要求!政治家有「道德責任」去把握政治經濟的「知識」,明知自己沒有成事 的知識而其他人有,只有自以為的「良知」 ,卻要做救世者,這樣「道德」嗎 ?醫護人員有「道德責任」掌握和推進醫學「知識」, 這應該是道德的吧? 其次,說『「善」、「 仁」等的哲學討論,其實都是遠離道德』,這是不知類 的批評。道德不是哲學,誠然。哲學只是理性反省,自己不是道德、藝術、政治 、文化,但好像從來未聽過有人剎有介事地說「哲學遠離藝術政治文化」。顯淺 地說, 道德和哲學性質不同,但亦不必互相排斥。即是說,我可以為我自己的 仁心良知進行哲學反省,甚至在行動時運用這些反省去引導澄清我的行動,這其 實可能亦是方先生所做的 事情,但這樣做似乎應該不會扼殺了方先生的仁心良 知吧,反倒可以使方先生更能清晰自己的價值觀, 負起向其他人曉以大義的責 任呢。哲學討論是否遠離道德,這剛剛好不是個「知識」的問題,而是個人實踐 的問題;哲學也許有其「 純理論」的部分,但哲學本身並不反道德,能否應用 哲學的反省於道德,這不是「哲學」本身可以負責的,若有人做不到這一點,這 應該是「 人病」,而非「法病」。相反,我卻可以想像有人由於受道德問題( 若我們不要太快說這問題本身屬於道德還是知識)困擾而求助於哲學,哲學未必 能為他 提出任何使他心悅誠服的答案, 卻總會教他對本來的道德問題多了一分 「知識」上的理解,對於之前一些矛盾的想法和行為作出修正,或可引發他自己 確定的行動取向,這不也很有「道德意義」嗎 ? 根據方先生的想法 , 似乎我 們在道德實踐當中都不應該「 想得太多」, 難道想一想真的會闖禍嗎?「三省 吾身」不是也「想」得很「應該」嗎?這些想法,無論是否就是哲學反省,但起 碼道德反省卻可以而且應該(道德不要求我們弄清楚自己的價值嗎,這不是道德 責任嗎?)運用哲學的方法和概念。 看來方先生最大的問題可能是弄不清宋明儒「本體」和「工夫」的分野,亦不「 知道」王守仁「知行合一」的意思。 方先生論「知行合一」,說:『要實踐過 才叫「知道」,沒有實踐過,不算知道。一實踐就知道,一知道就是實踐。所以 「仁」「善」是要做的,不是要論證的。』這裡明顯地是偷換了王守仁的意思, 知行合一的「知」是知是知非的「良知」,根本不是方先生上文一直所說的「知 識」,與論不論證根本完全沒 有關係。方先生一直刻意區分「道德」與「知識 」,為甚麼在儒家的學問(儒家學問應該不只是「知識」吧?!)上卻胡塗起來 ?況且,「知行合一」是說良知「本體」、知行「本體」,但用「功夫」則在「 致良知」:若不是先有知是知非的「良知」,如何能「致」?不「知」(良知) 而行, 是冥行妄作,「無心為善,雖善不賞」 ,這當然不是方先生的意思,同 情地理解,方先生其實承認人必須有一真實的「善心」才能實踐道德。這是守仁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工夫』」 的 意思,能分「始」分「成」,那不是有了「先後」嗎?但那是概念的先後, 而非實踐上的先後。方先生說 要「做」過才「知」,要「行」過才「知」,要 「孝」過才知「孝」,這些說法若不比附王守仁的話有其道理,但不可說得過份 ,不知方先生是否醫護人員,「救」過沙士病人沒有,所以才明白救沙士病人是 「善」?孤兒永完不能明白「孝」嗎?「行」過才「知」,這是人生的體驗;「 知」了導「行」,是 道德。兩者當然並非截然區分(我們不應該有過份二分的 習慣),乃「知行常相須」之意,是相輔相承的。但絕對不可以前者「否定」後 者。 重視踐覆而被朱子評為「空疏」的象山也說過:「先講明,後踐履。」 最 後,有趣的是,方先生說道德與知識不同,知識才是先知後行的。這類說法不能 大而化之;隨便舉些例子:若沒有真正游過泳的人,不能說自己「知道」如何游 泳吧;相反,若不「知道」為何要孝順,只是隨順習俗去供養父母,應該說不上 「道德」吧。 Jason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