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人文論壇 滅罪廣告令人憂慮  譚寶珍   滅罪廣告的目的,不問而知,當然是要提醒市民不要犯法,令人憂慮的是某 些不良廣告會產生反效果,使人逐漸不覺犯法是羞恥。電台某宣傳廣告說:「多 謝27蚊,但連同你袋堶掠蔽漱@件衫,你要將你一生前途都比埋我!」報紙刊 登「店舖盜竊,前途盡牷v、「真係唔值得!」電視又說:「亂拋垃圾,罰款6 00元正。千祈咪犯!」大概發出廣告的人是想用這些訊息「耳濡目染」來薰陶 香港市民。香港市民就會不犯法或減少犯法了。這想法是否奏效?個人認為這樣 做不但不能達到目的,反而會產生惡果。如果說香港市民的德性未如理想,那些 廣告宣傳將會令香港市民的德性更加販壞。   古今中外所累積不少經驗都顯示以嚴刑峻罰治國是不能令國家興旺的,而且 只有殘暴和獨裁的為政者才喜歡用刑法,因此我的憂慮並非沒有理由。《論語. 為政篇》指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用政治法律來使人歸於正 道,用刑罰來整治人民,人民可能會暫時不去犯事,但久而久之,他們會失去羞 恥心,變得無恥。以下本文將分析政府不斷在傳媒宣傳以刑罰來阻嚇市民犯法的 廣告「智或不智?」「能使市民的操守有所改善或是使他們逐漸不以犯法為恥, 使人心更販壞?」   先談店舖盜竊的廣告。在心理學上,當人受到阻嚇,會立刻反擊和想辦法避 免危險,因此,若不時提醒人不要盜竊也就同時不斷提醒人去盜竊,並且要小心 緊謹地去盜竊,否則會有嚴重後果。或問「難道不能起阻嚇作用嗎?」在表面看 是有阻嚇作用的,但負面的影響更大。它只會使那些邊緣人物或那些沒有想過要 去偷東西的人感到害怕,要偷東西的人還是會去偷的。要知道沒有一個人,即使 是孩童,在偷東西時沒有想過後果的,但「後果嚴重」這句話只是提醒偷東西要 「小心行事」。更不幸的是對那些從沒有想過偷東西的人在心理上有極不良的影 響,尤其是小童,他們從沒有「偷」的概念,傳謀不斷地灌輸了不良的意識給他 們,破壞了他們的純潔性,也使他們對成人世界產生恐懼,失去同情心,失去寬 恕人的心。   從道德教育的觀點看,滅罪廣告不斷強調「唔值得」,這樣會使人失去道德 觀念,只計較後果,人們會想:「我不偷東西是因為後果嚴重,當有一種情況出 現,例如後果不是嚴重的情況出現,偷東西便值得了」。道德是講「應不應該偷 ?」而不是「值不值得偷?」滅罪廣告強調「唔值得!」人們的頭腦接受了這想 法後,當遇到有大利益時,覺得「值」,便會生起犯法之心,如選擇做大案不做 小案。當人們不斷被告知,犯法的後果是金錢上有損失,或人身自由有損失,人 們便會趨於無恥了,人們被捕後只會後悔自已的犯罪手法不夠高明,罰款便算作 在馬場輸了錢,坐牢就算坐錢債監。   為政者不斷強調罪與罰,不單使普通市民尊嚴受損,也有損為政者本身的形 象。外國遊客來香港會有什麼想法呢?-「香港人的德性操守不佳,店舖盜竊情 況十分嚴重,香港不是個文明城市」市面環境清潔是因為人們避免受罰600元 。有些廣是很好的,例如勸人小心駕駛-「無論如何,做個精明駕駛者」,因為 以正面宣傳能收鼓勵之效,能使人樂於接受做個好駕駛者,這比以刑罰阻嚇來得 湊效。若衡量那些不良的滅罪廣告的效益,依上文分析,政府花這麼多錢賣廣告 認真「唔值得!」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