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人 文 論 壇 美伊危機下再談正義之戰 撰文:岑朗天   伊拉克危機一觸即發,各友好的電郵內容,不是呼籲簽署反戰聲明,便是辯 論開戰理據,例如應否原則上便反對英美攻伊?是否聯合國通過決議便有殺人的 執照?開戰與否應否把以巴問題和北韓問題考慮在內?......諸如此類,諸如此 類。   記得在美國出兵阿富汗時我在人文論壇批評美國利用反恐為名,為採取戰爭 手段開路,並暗示戰爭的最大得益者是軍火商,地球人有些人不能看見和平實現 ,因為世局不亂他們便無利可圖了。這是陰謀理論的一貫看法,當然信不信由你 。   文章引起同文的回應,並陳說正義戰爭的理據。最明顯的正義戰爭是外國侵 略時我們憤/奮起反抗。但這真是正義戰爭嗎?以暴易暴當然是不得已而為之, 但不得已是因為大家已失去了理性對話溝通和解決問題的現實可能了,於是唯有 訴諸森林定律,訴諸強者得勝。這是被逼放棄理性,當然情有可原,但論性質, 那仍是暴力,仍是傷害性的。   在倫理學討論中,我們會提到婦人之仁(無意得罪女性)和愚仁,因為很多 時我們不能對猛獸或兇徒仁慈,原因顯然易見,而道德討論似乎不能替代生存掙 扎。換言之,不適合地堅持道德和理性討論會把生命(自己的或別人的)置於萬 劫不復之地,所以理性的同時,我們不能把生存本能完全放下,一到不得不你死 我活的情況,對不起,便沒有甚麼道德可言了。一方先發動的侵略戰爭,並不表 示應戰的一方比發動那一方更加享有殺人的權利,只是:如果有機會處理賠償問 題時,發動的那一方應要承受更大的戰爭代價。   武俠小說經常有一個這樣的情節:當正派中人把某邪派高手團團圍著時,正 派總有一個人出來說,對付這種奸邪之輩,不用顧慮甚麼江湖規矩,不妨一湧而 上,又或者施展暗算,也不算違背武道。死刑的問題有同樣的結構:殺人者死, 因為殺人犯已不算是人,我們不用拿他/她當人看待,殺了他/她不算殺人?? ?以上是典型以理殺人或為自己製造殺人執照的例子。   為甚麼我們要為自己的暴行尋找支持的理由?為甚麼我們不能乾脆承認,我 們和敵人都有同樣的獸性,而我們被逼不控制這種獸性,並不表示我們有權爆發 這獸性?   甚麼是戰爭的正義呢?為了一個很漂亮的理想,說要實現它,不惜血流成河 ,以別人墊屍底?   甚麼是正義的戰爭?為了保命或怕死,為了民族的生存,我們唯有把敵人除 掉。但我們會為這行為尋找漂亮的理由,例如抹黑敵人,說他們是邪惡軸心,是 撒旦之子,又或是不把他們除掉,只會令世人面對極大威脅?   凡事尋找理由是一種做人的態度,可贊以理性主義的美名,但凡事都能找到 理由可能是一種病態,變態心理學中rationalization的心理保衛機制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