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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解《指物論》

陳漢通 chan_hon_tung@yahoo.com.hk

題解:
  自古至今,《指物論》被說成是《公孫龍子》中最深奧、最難解的,這是已被公認的。甚至連牟宗三老師在疏解《公孫龍子》時,亦說難有的解,而令其沒有被收入《名家與荀子》之中。因缺乏參考,作者曾搜尋有否其他各家註解,唯結果令人失望,所得者可說是全不沾邊,作者最終唯有通通拋掉,來一次閉門造車。
作者開始時與其他後學解者一樣,輕忽了名實篇,在解譯白馬、堅白、通變之後,亦曾經想先解譯指物,但不得其門而入,唯有先解譯《名實論》,誰不知亦因此才能解譯指物篇。作者在解譯前四篇時,或多或少會發現文字之有誤、有脫、有衍等問題,唯獨本篇全無此等問題,只有標點誤置而已;此當歸因於一般人,對不明白的東西會特別小心,亦不會隨意加註,而更重要的是此篇,真的會使人望而卻步之故。

  本篇並無「曰」字之存在,那是否與名實篇相類,而為一篇論述呢?實非也。作者經解譯後發現本篇與堅白、通變、白馬三篇相同,皆是師徒問答之形式。如此看來,先秦時之《公孫龍子》各篇,應本無「曰」字,此明顯為後學解者所分所加,手民之誤應由此而生。雖說漢武帝時獨專儒術,罷黜百家。但作者相信在漢代之前,指物篇應已被打入冷宮,無人聞問矣!本篇之能獨保清白,幸耶非耶?作者也不知道,留讀者自評。

  查《指物論》在理念上明顯是跟隨著《通變論》而來的,通變篇中讀者應該很容易就會明白了解,羊合牛無馬無雞,但卻不是很容易明白了解,羊合牛為何會無羊、無牛,本篇正正為解答此問而作。或可說本篇是《公孫龍子》終極之說,一般人認為羊有羊、牛有牛,所以白馬有馬,而公孫龍卻說白馬無馬、牛無牛、羊無羊。那本篇中之非指是不是無指呢?「無指」是不是解本篇之鑰匙呢?別急!待作者一一道來。本篇之命題是「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明確地與篇名互扣,根據作者在通變篇所言,每個命題應只往一處去。而辯論中所有否定句,皆可及皆應,轉成肯定句以供分析。

  所以「物莫非指」轉成肯定句是「物就是指」(莫非 -> 無非 -> 就是,物乃指、指乃物也)。「而指非指」亦很明顯的,毋辯自明的,是真實的,無論它這個「指」是什麼,但單獨一個「非」字卻不好解,只好暫停,現階段結果為「物就是指而指非指」,好向下文求解或另尋他法。

  既然指物是由通變而來,那為何作者卻說,若不解名實就不能解指物呢?

  據名實篇所言之流程「物、(物之)、實、(實之)、位、正、名」,即名由此流程而選出,而非單單由物而出,即物之有無,名皆可出,再者每個人出生之前,世上實已存有很多的名,甚至有這個未出生小孩之名,管她娘懷孕否,小孩能出生否。今名既已出則指者皆物,物者皆被指矣。即此物只存在思想世界之中,而不用再管真實世界中,物之實有或實無。如此本篇之物該有兩義「物之定義、實有之物」。

  據此即「物可謂也、物可謂旨也」。就才是開啟《指物論》秘匣之鑰匙。

  今問當「物」各有名之時,那「名」是否等同「指」呢?

  而本篇這個「指」是「指物」呢?還是「物旨」呢?還是其他的意思呢?

  而當「物」非實有的話,是否無法解說物旨呢?

  而無法解說物旨的話,那討論「義、禮、堅、白」等等時,解說的又是什麼呢?

  最後實有之物或非實有之物被物旨取代,那「名、指、物、旨」又是什麼關係呢?

  指物篇明顯是論述以上一連串之問題,其難解處在於其論述以上問題時,「名」只出現一次,「實」通變為「旨」即「指」所以連一次也沒有出現,「指」與「物」則反反復復的出現,而單獨的「指」又不知是「什麼」,要解譯全文而不先解決以上各問題,無疑是緣木求魚,終不可得,所以作者說不解名實者,無以解指物也,而通行傳本指物篇次序居第三,這有心令其失解,審矣!唯後學解者胡猜亂測,牽強附會,直當籤諱乩文作解,自然是千古聚訟,難有的解。正所謂盡信書不如無書(本文亦無例外),今之為學者當慎之慎之!

  今既知指之物為指物,物之旨為物旨。據此作者將「指物」保留為指,將「物旨」換成「旨」,按上下文理解而置換之,全篇可以說豁然而解,如此指物篇之指,只有兩指「指物、物旨」,這是真的嗎?唯當作者再次審閱時,發現「指物」是天下之所有,而「指號」才是天下之所無,有指號自有指物與物,此如天平之兩端,其關係為(名 = 指 -> 物〔旨〕)。更發現篇中「指者」應作動詞解方合文意,據此指物篇實有四指「物旨、指號、指之、指物」兩物「物之定義、實有之物」。如此本篇在沒有增刪一字之情況下得解,可見公孫龍思考之精確,的確非凡。

  名實篇中解說的是「名」與「實之」的關係,本篇解說「名」與「實有非實有」的關係,但卻因「實通旨」而令全篇竟無一「實」字之出現,這千古之謎,於今終解矣!

  其實此四指兩物,中國人並非不知不解,「指、旨、恉」三字音同,觀指去手成旨,旨加心成恉,其所謂者可說是一目了然。然而各人心中之恉,在其言行中、無論經解說或不經解說,別人皆是沒有辦法去確知的,而唯一可依從的只有是精確思考、命題推演而已。

  此亦實乃公孫龍為文之本意,即每篇文章、每段說話,甚至每件事情皆是指,指之有物與否,物之有實據與否,當審之察之,勿為物所蔽,更勿為言所惑也。

  雖說作者未發現有手民之誤,但句讀之錯置還是有的,今為方便讀者,又增師徒問答等字。原文可在附錄見之。

正文:
  (徒首問:)物莫非旨,而旨非指。
  (師首答:)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以謂旨乎?

  (徒再問:)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為天下之所無,未可?
  (師再答:)物非指者天下,而物不可謂旨也;不可謂旨者、非旨也,非旨者,物莫非指也。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也;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旨也。

  (徒三和:)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而不為指也。不為指而謂之指,是無不為指,以有不為指、為無不為指,未可。
  (師三應:)且指者、天下之所無,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旨也。使天下無物指,誰徑謂非旨?天下無物,誰徑謂有旨?天下有旨、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徑謂無物非指?

  (徒四和:)且夫旨固自為非指,奚待於物,而乃與為旨。

疏解:
  (徒首問:)物莫非旨,而旨非指。

  物就是物旨,而物旨不是指號。

  這不是一個問題,而是一個反命題,一個誤解。這誤解與的解在古漢語中是一樣的,在現代漢語中其讀音也是一樣的,既是一樣,作者為何認為是正確的呢?

  首先若互換則為「物莫非指,而指非旨」,此正是名實、堅白、通變、白馬各篇中所言,是無可置疑且真確的,那為師者豈不是要作反方,才可繼續下文,又或以名實篇之行文方式,方可繼續,但下句明顯是一反問句,據此可証此句實是(物=旨而旨≠指 -> 物≠指。物非指、物乃旨也)亦即無指號之存在及需要,此正可接下之反問。

  (師首答:)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以謂旨乎?

  天下沒有指號,物就沒有什麼可拿來稱呼(物可指謂乎)。物就是物旨的天下,而物可拿來解說那物旨(物可謂旨乎)嗎?

  這不答反問,若徒不能解答這指謂與謂旨之兩個問難,則徒之命題自不能成立。

  此句本被斷為「天下無指,物無可以謂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謂指乎?」兩問變成一問,更誤解謂旨為指謂。天下無指固然等同非指者天下,還等同物非指者天下;唯「物非指」乃上問之「物乃旨」轉成相反句而成,這就大大不同了。況且「物無可以謂物」,文義重複。

  物非指者天下 -> 物乃旨者天下,而物可謂旨乎?這即是說旨已經是完滿的、不可變的,那能再拿來謂旨呢?
舉例:若說水的定義(物)就是水(旨),那這個水(旨)還可拿來解說嗎?反之若說水(指)就是水的定義(物),那這個水的定義(物)就可拿來解說了。此反問其精微奧秘之處,作者也是多次重審後才能發現,此與其他各篇是相同的,即首答已經是了義,下文也只是重複又重複而已。

  (徒再問:)指也者,天下之所無也,物也者,天下之所有也;以天下之所有、為天下之所無,未可?

  將天下實有之物當作是天下實無之指號,這可以嗎?

  徒以天下物之實有、指之實無為據,而再反問之。這可見徒之另一誤解,即徒之物乃實有,而師之物乃實無,誰是誰非下文再論之。

  (師再答:)物非指者天下,而物不可謂旨也,不可謂旨者、非旨也。非旨者,物莫非指也。

  物就是物旨的天下,而物不可解說那物旨。
  不可解說那物旨的話,就沒有物旨,沒有物旨的話,那物就是指號了。

  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也。指者、非有非指也。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也。

  天下沒有指號,而物不可指說。
  要指之的話,就要有指號。有指號的話,那物就是指號了。

  物莫非指者,而指非旨也。

  反說正說怎麼說,物就是指號,而指號不是物旨了。

  此段只是回答「物可指謂乎?物可謂旨乎?」兩問而已。後學解者不解問故不解答,更將「天下無指,而物不可謂指者,非有非指」斷錯,遂變成兩答都是答「物不可以謂指」(更誤解謂指為指稱,失解說之意)自然會被評為循環論証,是詭辯了。
在此段「指」出現第三個意思,「指者非有非指也」等同「指者有指也」若譯成「要指號的話,就要有指號」,此無解,當是「要指的話,就要有指號」,所以指的第三個意思是指之(動詞)。

  (徒三和:)天下無指者、生於物之各有名、而不為指也。

  認為天下沒有指號的人,是產生於物之各有名,而不被認為是指號。

  不為指而謂之指,是無不為指。

  不被認為是指號而說是指,就叫「無不為指」(物乃旨)。
  將「無不為指」變成相反詞「有不為指」(物乃指)。

  以有不為指、為無不為指,未可。

  以物乃指被認為是物乃旨。未可。

  到此徒乃認同命題而更為之演說。此段舊註亦有很大分歧,就算作者自評為的解之版本也是很難被理解的。這是因為其中有一轉折,是「有不為指」不是「有」加上「不為指」,而是由「無不為指」轉成相反句而成「有不為指」。

  此實乃本篇之核心,因其指出誤解之因由是「物各有名」。此所以若名實篇未解,本篇也一樣不可解。而現在徒既已認同命題,論辯其實已經可以完結,即與通變篇一樣,唯師亦認為徒之解雖然正確,但過於簡略,遂師再應之。

  以下是作者對「物,名,謂,實,旨,指」的理解結果。

  「物」…以物物之而不過曰實,以實實之而不曠曰位,物就是「定義、概念」,即所有能夠議論的都是物,不用去管現實世界中是已有、今有、未有。

  「名」…就是「為物而選之名」經擴展後成為「名+」意思可以是符號,命題,表徵,軍旗,國旗,制服,專家之言,証書,語言,文章等等,其實即是指物。

  「謂」…以名實之曰謂,就是(名+)的定義、解說。如每支國旗除代表國家外,更代表一些指物背後所隱藏的東西,與實所說應是一樣的,不同的是由(名+)出發。

  「實通旨」…就是「實物、物旨」,雖說是實物但其又並不如想像中般實在。如中國是實有,但卻不可能,像檢驗一隻手表般去檢驗中國;而且每一個朝代都可以說是中國,但又不可因此而反說世上沒有中國,與謂所說應是一樣的,不同的是由物出發。

  「指」…其若非實有者是為指號或指之,其若為實有者則是指物:

  〔旨〕物<-(名+ = 指物),物就是指號,指號為有。

  〔旨〕物 =(名+),物就是物旨,指號無有,旨之括號是物的定義。

  指乃物者,認為指物等同(名+),即名所指者物也,物乃指也。

  物乃旨者,錯誤地認為物等同(名+),即物者名也,物乃名、名乃旨也。此乃成見也、誤解也。

  讀者或許認為這誤解,沒有什麼大不了,但事實上這是很危險的。

  例如見有人穿上警察制服就當其代表正義,小孩認為吸煙就是成人之象徵,見文章寫「維民所止」可說成把雍正之頭去掉,即作反之意。先知說的話就等同神說的話,甚至可叫人去自焚或成為自爆炸彈,這不是很危險嗎?

  當人們接受語言教育及據語言去認識世界後,就會很自然的變成物者名也,名者旨也。遂有白馬非馬之辯,遂有屢戰屢敗、屢敗屢戰之別矣!

  還是不明白?看看我們是怎樣去教小孩過馬路,媽媽說當有行人過路燈時,要遵照燈號指示,才可橫過馬路,結果當燈號有問題時,小孩怎也不肯過馬路;或反之只顧看燈號,而毫不理會路面情況,這就更加危險了。有人說長大了就不會如此,但請看中國當年的文化大革命,清朝的文字獄,甚至秦朝的焚書坑儒,所作所為的又有那個是小孩呢?還是他們個個的心智還停留在小孩階段(這有可能嗎)?

  將名實篇之名擴展為(名+),其實是名實篇所說的,而不是作者說的,此亦是邏輯之應用,即預測、預先判斷;而且名謂、邏輯本來就是很簡單的一回事,只是我們平時不去深究,習以為常而已。看看公孫龍數說燕昭王,明義上是說偃兵,實際上卻招兵買馬,所以名就是「燕昭王偃兵」而謂就是「假」。事實上繼戰國後之三國,可說是另一個百家爭嗚的時代,當可重新發明出,名家之思想,唯楊修因雞肋之事而死,這有如喪鐘一般響起,令名家之思想,不能更不敢重現,當然以後之政權,除儒釋道三教外,並不承認其他各家能有治國之用,這自然亦是事實。

  燕昭王偃兵與楊修之死可說是邏輯上應用之實例,而諸葛亮之邏輯應用,更被誇大為可以「借東風」。若人人都似公孫龍、楊修、孔明般對名謂、邏輯有所認識,那當權者亦只有如秦始皇或曹操般以鐵腕鎮壓,此實犯統治者之大忌也。公孫龍仕平原君最終還是被罷黜,若出仕曹操,相信亦難逃一死。此可見名家之與爭霸天下或管治天下,實無寸益。可說此實為名家式微之主因。

  讀者可看看「唯物辯證法」(作者根本不認同這是什麼方法),其如何被共黨國家,當作神的啟示般被提倡;而像公孫龍之真假的、是否的、簡單的邏輯,是如何被打壓(唯物辯證法為抬高自己,遂硬說真假邏輯為形式邏輯,而說自己是更高一階之思維邏輯)。作者反而認為公孫龍之論,更有資格被稱為「唯物辯正法」,因其法所論者唯物,唯辯、唯正而已;而邏輯上所說的 tautology(同語重複或重言)在各篇中,讀者該自有其體驗。作者真的希望能在自己中學之時代,就有此邏輯認識,如此所犯的錯亦自然少得多了。

  (師三應:)且指者,天下之所無;天下無指者,物不可謂無指也。

  況且指之的話,天下之所無,天下沒有指之的話,物不可說沒有被指。

  不可謂無指者,非有非指也。

  不可說沒有被指的話,就是有指號了。

  非有非指者,物莫非指,指非非指也,指與物非旨也。

  有指號的話,物就是指號,有指號自然是而且有指物,指物加上物既不是也沒有物旨。

  使天下無物指,誰徑謂非旨?

  即使天下沒有實有之物被指,誰敢肯定說就沒有物旨?(獨角獸、比翼鳥)

  天下無物,誰徑謂有旨?

  天下沒有物之定義,誰敢肯定說有物旨?(遠古文字、客觀是有但主觀未有)

  天下有旨、無物指,誰徑謂非指、徑謂無物非指?

  天下有物旨,沒有實有之物被指,誰敢肯定說就沒有指物(指物既出、若馬今天絕種即無物指,此「馬」字仍存)、敢肯定說(有物旨)沒有物之定義就沒有指物?(甲骨文本已失物之定義,然其指物仍在,遂物之定義才可重出)

  上段既已說明指號與物旨的關係,所以本段就說指號與指物的關係(指號之另一端)。其說,指之此動作雖不能在什麼地方找到,但有指號等於有物、即有物被指,就有指物,指物卻是可以被找得到,才可與物,但指物加上物既不是也沒有物旨。此指號或指之是天下之實無,而指物卻是天下之實有。即國旗是指物、是實有,其指之乃是國家,但指號或指之卻無地方可找得到。甚至連物旨也可以是無地方可找到。如國民黨與共產黨立國之初,皆是先有國旗然後才霸佔土地。

  師更連發多問以証之,而答案卻剛剛說過了。指號或指之與物其實都只存在於思想之上而已。比如說馬,我有一匹馬,我有一匹馬名叫翠玉,我有一匹馬名叫翠玉生於某年卒於某年。由抽象至具體,但無論如何具體也不能証明它是真實存在或曾經存在。這就是以上所問之答案,指物與物非旨也。另一些例子如孫悟空,聖誕老人,福爾摩斯等等。但很多小孩或成年人卻以為是實有或曾經實有。

  (徒四和:)且夫旨固自為非指,奚待於物而乃與為旨!

  況且再說物旨固自認為不是指號,豈待於物之定義,而自己疊加才被認為是物旨!

  師既有多問,徒焉能不答而如此無禮。此外亦可保本篇之完整,遂全篇終矣!

  此句重返首句而說(物乃旨,奚待於物而乃與為旨)物乃旨者,既說無指號,又豈會等待物之定義,(物旨、物,乃自與為旨),即自己加上自己才說是物旨。這有如說:若錢幣或鈔票是物旨的話,那在什麼時空中都應可換算成貨物,但這顯然是假的,因古錢幣或外國鈔票在現今這時空是無效的,這就須有物之定義,即本國通行之貨幣,這才有效,這豈不是物之定義加上物旨自己才可以被算為真的物旨?豈有此理。

  所以該是錢幣或鈔票是指物,本國通行之貨幣是物之定義,這就有指號之存在,指物加上物都還不是也沒有物旨,只有指物在指號存在的時空中真正使用時,物旨才可出現。若沒有指號存在,指物根本就不能使用。而這指號是公認的,概念的。

  另外,若指物篇是指物,文字的這個組合是物之定義,指物與物非旨。若有人看沒人懂,則指號無有,待至有人看而有人懂其旨,則指號才有。這指號是私有的,觀念的。

  《公孫龍子》六篇,名實一、堅白二、通變三、指物四,實有先後之關係,有若「根、幹、枝、葉」。此四篇乃公孫龍所想說的、所要說的全部,自給自足,自成體系。換言之白馬五與跡府六看不看也沒有關係,那為何其卻獨以「白馬非馬」而揚其名呢?

  此之所以公孫龍,的確不愧為名家之代表人物,其將前三篇,濃縮為一篇而成《白馬論》,該可比作是開「花」之作。換言之,若能通曉白馬與名實兩篇者,即已通曉《公孫龍子》也,據此其以「白馬非馬」而名揚天下,誠不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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