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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二OO六年九月第一五三期

【哲學專欄】哲學淺說
嘉祥吉藏
韋漢傑

  吉藏(549-623),俗姓安,為中國佛教三論宗的創宗者,西域安息國皇室的後裔,祖先因避仇而遷居中國南方,最後定居金陵(今南京)。還是兒童的吉藏,就被父親帶去參見真諦(Paramartha,499-569),據說真諦為孩子取名吉藏。其時,三論學大師法朗(507-581)在攝山(今南京東北約四十里的棲霞山)說法,吉藏常隨父親去聆聽法音,後來,剛七歲的吉藏就於攝山投法朗出家。558年,法朗奉陳武帝之紹,住(金陵)興皇寺,吉藏隨老師離開攝山,來到興皇寺。在興皇寺期間,法朗一反其師僧詮隱遁山林的傳統,盛弘三論,評斥異說,使三論學的影響大增。吉藏十九歲開始,法朗便令吉藏代講佛經,二十一歲受具足戒。590年(隋文帝開皇十年),吉藏離開金陵,到浙江紹興的嘉祥寺,住了七、八年,講經說法,開始建構自己的思想,撰寫了《大品經義疏》和《法華玄論》。600年(開皇二十年),吉藏被晉王楊廣召進住長安之日嚴寺,住了十九年,在此其間(601年),在楊廣主持下,曾與日嚴寺諸論師(包括成實論師智脫)進行辯論,有關是次辯論,文史似無記載,不過,由種種跡象顯示,吉藏無疑獲得勝利,例如,隋文帝602年敕命吉藏撰寫《淨名疏》、《中論疏》和《十二門論疏》;609年,吉藏又與自號「三國論師」的僧粲在王府辯論三天。吉藏的主要著作,如《維摩經義疏》、《維摩經略疏》、《中觀論疏》、《百論疏》、《十二門論疏》等等,都是住日嚴寺時所撰。623年(唐武德六年),吉藏撰《死不怖論》,並於長安逝世。[1]

  按一般說法,吉藏為中國三論宗的創宗者,但這只是一個籠統的講法,吉藏亦未嘗自稱「三論宗」人,只是後人對這個重視「三論」(即龍樹的《中論》、《十二門論》和提婆的《百論》)的學派的稱呼,但另一方面,吉藏又十分重視師承,以繼承關中羅什和攝山僧朗的三論學傳統自居,故亦不妨稱他為三論宗的宗師。[2]吉藏基本上是弘揚《般若經》和龍樹的中觀思想,《般若經》提出真俗二諦,俗諦說(假)有,即諸法按語言文字的(虛妄)施設而為有,真諦說空,空為諸法的實相,實相離言,唯有透過眾生的智慧與修行才能體證。因此,萬法從俗諦的觀點看為有,從真諦的觀點看為空,若只見空或有,皆成邊見或偏執,於是龍樹提出「中道」的概念,一方面否定或超越兩邊,達到非空非有的絕對境界,這是中道的雙遮義;另一方面又同時肯定或綜合兩邊,達到亦空亦有的圓融境界,這是中道的雙照義。[3]中道雖有此兩義,但龍樹和吉藏實在偏重於中道的雙遮義。又般若是一蕩相遣執、不住不著的超越精神,因此說般若為「無所得」的智慧。傳統將二諦(特別是真諦)看為理境,這是鳩摩羅什和其弟子僧肇的三論學傳統,吉藏稱他們的學說與傳承為「關中舊說」或「關河舊義」,這是由於他們主要活動於長安的緣故。吉藏雖然對他們有所繼承,但對他們的二諦舊說,則有所批評,吉藏說:「二諦非理,乃是方便教門」[4],又說:「舊義明二諦是理者,此是于諦耳」[5],這裡「舊義」應指「關河舊義」,而這種「唯是教門,不關境理」的于、教二諦的思想應該承自僧朗的攝山三論學。[6]吉藏所承習的攝出三論學提出「于、教二諦」,即「于二諦」和「教二諦」,「于二諦」指分別對「于」聖者和凡夫為諦的真俗二諦,「教二諦」指佛陀分別對聖者和凡夫提出只具有方便教化作用的真俗二諦,關於此,吉藏《大乘玄論》說:

  「諦有二種:一于諦,二教諦。于諦者,色等未曾有無,而于凡是有名俗諦,約聖是空名真諦。…教諦者,諸佛菩薩了色未曾有無,為化眾生故說有無。為二諦教,欲令因此有無悟不有無,故有無是教。而舊義明二諦是理者,此是于諦耳。」[7]

  「于二諦」是對「于」聖凡為諦的真俗二諦,對于凡夫是有,名俗諦,對于聖者是空,名真諦。「教二諦」指佛陀為了教化不同的眾生而提出兩種方便教法,對凡夫說有,對聖者說空,目的在於吸引和教化眾生,並無實理。因此,「舊義明二諦是理者」,吉藏則認為,其實不過是于、教二諦而已。又吉藏認為二諦是教,因此屬於言說的層次,「由二諦相待,故有二諦;若不相待,則無二諦,唯有一諦」[8],二諦非理,「若二諦有二理,即成有所得」[9],「有二」則違反般若「無得」的精神,「道理無二」[10]。真理唯有超越言說相待的有無二邊,透過般若之「無得正觀」方能體證的絕對不二的離言境界,此亦是中道的「雙遮」義。[11]總之,真理離言,唯有透過般若智方能體證,語言只是教化上的方便,這是吉藏三論學的基本精神。

  為了進一步批評吉藏所處時代的不同佛教學派對二諦的曲解,吉藏因此提出了「四重二諦」的說法,他在《大乘玄論》說:

  「(一者)他家二諦,住有、無故…(二者)他但以有為世諦,空為真諦;今明若有若空,皆是世諦,非空非有,始名真諦。三者空有為二,非空有為不二;二與不二,皆是世諦,非二非不二,名為真諦。四者此三種二諦皆是教門,說此三門,為令悟不三,無所依得,始名為理。」[12]

  四重二諦其實只不過是般若的超越兩邊的中道辯證活動的進一步發揮,最後(第四重)進入超越言詮的絕對真實的理境。第一重二諦是住著於有無的真俗二諦,有為俗諦,空為真諦。第二重將第一重的真俗二諦皆看為世(俗)諦,超越第一重的真俗二邊(即非空非有),才是真諦。第三重將第二重的真俗二諦皆看為世諦,第二重的俗諦,空有為二,第二重的真諦,非空非有為不二,「二與不二,皆是世諦」,超越第二重的真俗二邊(即非二非不二),才是真諦。第四重將前三重二諦皆看為世諦,躍入不可言詮的絕對真境,方為真諦。據吉藏自己在《大乘玄論》對四重二諦的解釋[13],第一重破毘曇師的事理二諦,滯於有也。第二重破成實論師的空有二諦,因成實論師滯於(斷滅)空,故用非空非有之真諦破之。第三、四重則破攝論師及地論師的二諦思想。[14]

  另外,「佛性」為南北朝時代被受關注的佛學論題,吉藏亦十分重視。他在《大乘玄論》列舉了十一家(包括竺道生)對《涅槃經》的「(正因)佛性」的解釋,並予以批評。[15]吉藏自己則繼承曇無讖及河西道朗而以「非因非果、非真非俗」的中道為「正因佛性」,吉藏《大乘玄論》說:

  「但河西道朗法師,與曇無讖法師,共翻《涅槃經》,親承三藏,作《涅槃義疏》,釋佛性義,正以中道為佛性。」[16]

  據霍韜晦先生的解釋,吉藏並不從眾生成佛的原因或主觀性能來討論佛性,即從因果關係上了解佛性,眾生成佛的原因為佛性,結果則為佛或涅槃;《涅槃經》確有此義,但並非它的本義。[17]吉藏《大乘玄論》說:

  「一切諸師釋佛性義,或言佛性是因非果,或言是果非因,此是因果二義,非佛性也。故經云:『凡有二者,皆是邪見』。故知一切諸師不知佛性,各執一邊,是非諍論,失佛性也。若知因果平等不二,方乃得稱名為佛性。故經云:『非因非果,名為佛性也』。」[18]

  吉藏並不是從因果關係上說佛性,而是扣在存有的絕對真實、從法的根基或本源上說「正因佛性」,換言之,「佛性」即是「法性」,不能有二。[19]這是從佛法的隱顯上說,佛性隱名如來藏,顯名法身。吉藏《大乘玄論》說:

  「(涅槃)經中有明佛性、法性、真如、實際等,並是佛性之異名。何以知之?涅槃經自說佛性有種種名,於一佛性亦名法性、涅槃,亦名般若、一乘,亦名首楞嚴三昧、師子吼三昧。」[20]

  因此,吉藏並不是從成佛的原因說佛性,而是從佛法的隱顯上說,故有「非因非果」為佛性的說法。吉藏《大乘玄論》又說:

  「『善男子!汝問云何為佛性者。善男子!佛性者名第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為智慧。』…復云:『所言空者,不見空與不空。』對此為言,亦應云:『所言智者,不見智與不智。』即不見空除空,不見不空除不空,除智又除不智,遠離二邊,名聖中道。又言:『如是二見不名中道,無常無斷乃名中道。』此豈非以中道為佛性耶?…是故今明:第一義空名為佛性;不見空與不空,不見智與不智,無常無斷,名為中道。只以此為中道佛性也。」[21]

  這裡,吉藏引《涅槃經》來證明佛性即是中道,遂有「中道佛性」的說法,他又以不見(或否定)二邊為中道,此是中道的雙遮義。因此,吉藏說:「不見空與不空,不見智與不智,無常無斷,名為中道」;於是,吉藏以「非真非俗中道為正因佛性」。[22]如是,則吉藏的「中道佛性」為一客觀存在的、超越言說的絕對理境。

  對於吉藏對佛性的解釋,牟宗三先生批評說,此解與(涅槃)經文語意不合,吉藏把「所言空者,不見空與不空」看成表示「遠離二邊」的中道的勝妙語,但經說此語?是貶斥語:所言「空」者,只見「空」邊,不見「不空」,只見一邊,不見兩邊,因此不是「第一義空」;這裡,「不空」指涅槃(之常樂我淨)。《涅槃經》亦說:「智者見空及與不空,常與無常」[23],此是以「雙見」為中道,不是以「不見」為中道。吉藏?類推說:「不見智與不智」,這是以中道的雙遮義解釋這段經文,與原意以「雙見」為中道不合,牟先生的批評十分正確。[24]筆者認為,吉藏明顯站在三論宗的立場解釋《涅槃經》的佛性義,他明白到《涅槃經》是以中道為正因佛性,這是他的順適處,但?受到三論宗(或印度)的思維方式所限制,偏向於中道的雙遮義,而忽略了中道的雙照義。廖明活先生稱吉藏的解釋與《涅槃經》之基本精神極相順,恐非完全正確。[25]天台宗智者大師提出「中道第一義諦觀」時就曾說到中道的雙遮義和雙照義。[26]

註釋:
1. 關於吉藏的生平,可參看:(1)楊惠南《吉藏》,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89,頁30-50;(2)廖明活《嘉祥吉藏學說》,台北:學生書局,1985,頁1-7。
2. 廖明活《嘉祥吉藏學說》,頁14-15。
3. 吳汝鈞《印度佛學的現代詮釋》,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頁115-119。
4. 吉藏《二諦義》,T45.88c(即《大正藏》卷45,頁88下)。
5. 吉藏《大乘玄論》,T45.23b。
6. 吉藏《二諦義》說:「然于、教二諦,他家所無,唯山門相承此義也」(T45.103b);廖明活《嘉祥吉藏學說》,頁134-135;這裡提到的攝山僧朗為法朗的師祖(即老師的老師),「山門」指攝山三論學。
7. 吉藏《大乘玄論》,T45.23b。
8. 《二諦義》,T45.102b。
9. 《二諦義》,T45.108c。
10. 《二諦義》,T45.108c。
11. 廖明活將吉藏的佛學思想歸結為般若的無所得的精神,參看廖明活《嘉祥吉藏學說》,第二章。
12. 《大乘玄論》,T45.15c。
13. 《大乘玄論》,T45.15c。
14. 霍韜晦《絕對與圓融》,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86,頁370-371;《嘉祥吉藏學說》,頁162;楊惠南《吉藏》,頁180-187。
15. 《大乘玄論》,T45.35b-37a。
16. 《大乘玄論》,T45.35c。
17. 霍韜晦《絕對與圓融》,頁372-374。
18. 《大乘玄論》,T45.38c。
19. 《絕對與圓融》,頁374。
20. 《大乘玄論》,T45.41c;這裡提到的「一乘」指《法華經》的一乘思想,一乘指佛乘,吉藏晚年重視研習《法華經》,認為一乘即佛性,故有「一乘佛性」的說法,參看吉藏《十二門論疏》,T42.177b。
21. 《大乘玄論》,T45.37b;此處經文出自《涅槃經》,可參看牟宗三《佛性與般若》上冊,台北:學生書局,1977,頁197。
22. 《大乘玄論》,T45.37a。
23. 牟宗三《佛性與般若》上冊,頁197。
24. 《佛性與般若》上冊,頁201-202。
25. 《嘉祥吉藏學說》,頁237。
26. 智者《摩訶止觀》,T46.24c;韋漢傑〈智者大師〉,《人文》月刊,第131期(2004年11月),頁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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