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翻版CD所犯何罪? 思微 現在鐳射唱片市道不佳,銷路不斷下降,就算是天王也不能保證有好銷量了。有人認為 是翻版CD攪亂了市場,做成唱片業不景氣,於是決定聯手來一個反翻版運動,又搞音樂會, 又請天王唱歌,一起打擊翻版。我不打算討論現在的娛樂事業是否不景氣,我只想討論一下 反對翻版CD背後的理論根據到底為何? 這裡牽涉現代人常說到的「知識產權」問題。「知識產權」應用於一般日常生活的,不 單是翻版CD問題,還有公眾場會播放歌曲、翻版書籍、影印等其他常見的生活例子。前些時 有一些老師十分不滿在校內播放流行曲要付費用予歌曲協會,又如果在公共圖書館找到有用 的參考資料,有版權的書籍不能影印,這些都是生活的實際例子。到底這些例子背後是不是 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呢? 知識產權是預設了私有財產的合理性,知識亦是作為私有財產之一,是別人不能隨意侵 犯或剝奪的。這是保障個人權利的原則,原意是良好的,但在實踐出來時,便變得不似是那 麼良好了。我不是要質疑知識產權之所以成立的理由,而是想問當運用這種權利時,到底所 為何事? 一名作曲家,作了一支旋律優美的歌曲,我相信他是很希望眾人都能欣賞這支曲,認同 這支曲,說這支曲是一首佳作。一名作家,寫了一部小說,我相信都是希望這部小說能為大 眾所欣賞,都說這是一部好的文學作品。一名歌手,唱了一首歌曲,我相信都希望人人都聽 而且喜歡聽他唱的歌曲。當然,這只是我想,未必每一個人都是這樣,但現實情況卻好像是 每一個人都不是這樣。我相信一名歌手灌錄了一隻CD,當然希望越多人喜歡聽他的歌曲越好 ,那麼翻版CD不是正好協助他們達成這個願望嗎?為何要禁絕呢?問題是:唱片公司不單要 人人都聽,還要人人都買它們的貨品,才能得到更大的利潤,所以便禁止別人分一杯羹,於 是使用知識產權的保障力來干預經濟的自由市場。自由市場當然不是絕對不能干預,但這樣 干預是否恰當呢?以上的動機都只屬於我個人猜測,真相未必如此,但有這種情況出現的可 能性很高。從商業社會的角度看,當然無可厚非,但從道德動機方面看,如此知識的發明似 乎不是為了人類社會的整體進步而是為了一己的私利。以這樣的價值標準作為必然的標準是 否理想呢?現代的青少年好像普遍都認同了買翻版CD是不對的,有否想到背後的原因呢?影 印參考資料又因何不好呢?最近學術界人心惶惶,各大學者都唯恐自己的作品被人發現是抄 襲的,揭發者目的為何,不言而喻了,但為何知識不能互相傳抄,為何要據為己有呢?可能 這是所謂商業意識侵入學術界的病徵了,對學術的發展是否有利呢? 還有清剿翻版電腦軟件的風波。現在電腦之能普及化,市民整體的科技知識提高了,這 不是翻版軟件的功勞嗎?曾有學校因教育署清剿軟件而使原來的運作停頓,不能再製作精美 的教具及筆記,令教學質素降低。打擊翻版是不是真是尊重知識的做法呢? 其中一個關鍵的原因是功利原因,就是所謂功利主義的心態。資本主義社會本來就是功 利至上,所謂「功利」是取通俗意義,即以最少的付出,而希望得到最大的利益。因此知識 成為爭取利益的工具,就是為了爭取利益,所以要保護知識。我知道了某種知識,不能告訴 你,因為恐防你會危害我的利益,所以要保護的知識(更不要希望能主動幫助你了)。以利害 來衡量知識,使人的生活更變成唯利是圖,知識只為帶來財富,知識只有市場價值,人是不 是這樣的呢?當然,人要吃飯,人可以靠知識換飯吃,但在吃飽飯之餘,又是否有其他價值 要實踐呢?人除了生存,還有沒有更重要的價值要實踐呢?教育包括知識的傳授,是不是又 要以市場價值為主呢?這些問題實在值得我們仔細思量。 當然,知識產權問題牽涉很廣,包括權利與義務的概念、人權的概念、義務論和後果論 的不同價值觀、資本主義社會的意識型態等,相信真理的出現還要等待將來更多的討論了。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