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邪教的禍害與預防---由日本真理教說起        近日傳媒常有有關日本真理教的報導,主要原因還不在其教義上的神祕色彩,而是具所 涉嫌的暴行。若有一宗教可以叫人去大量殺害他人,我們不禁會問:「怎麼還會有人信這宗 教﹖難道他們不覺得這樣做是錯的﹖」我相信當信眾發現具所委身的宗教被人以現實的 證據指為殺人集團,而一向信賴的教中要員被指為變態狂徒的時候,他們必有極大心靈上的 困擾。通常人們會以以下三種方式來處理這樣的困擾:1)脫離教派;2)堅決不承認或選 擇不相信一切指控為事實,更指教外人是在誣告和迫害他們;3)承認一切指控並宣稱其行 為是合理且偉大的,指教外人不明白真理,教徒們才是站在正義一邊的衛道者。採取第一種 形式的人,無疑心靈上會受到極大創傷,而且沒有一定的治療去善後,其後果可大可小,但 總算回頭是岸,而且使其步上正途,找尋一安身立命之所成為可能。總的來說還是正面的。 採取第二種方式的人,事實上是在自我欺騙,一方面知道事實上教中確有些不合理甚至不道 德的行徑,但同時不承認其存在。這些人會是在極度的矛盾中。如此下去只有三個可能後果 :1)因長期處於矛盾中而精神分裂;2)忍受不了這種矛盾的煎熬而脫離該教,但受的心 靈創傷比一開始便脫離,即沒有經過自欺這一階段的人更深;3)既不願離開該教,也不至 發展成精神分裂,使其生活長期處於不安之中,若這些人不轉化成採取第三種處理方式的話 ,則其生活連基本的平安也沒有,惶論安身立命了。採取第三種方式的人是社會上極度危險 的人物。他們自視與真理結合,目空一切,他們所作的就是「實踐真理」,若有任何力量阻 撓他們,則這些力量(包括一般而言的良知)都只是「魔障」,是要超越和抵抗的,不是要 妥協的。這樣的人才會「義無反顧」地跑去地鐵站放毒氣。可見邪教對社會帶來的禍害, 輕則損人心靈,重則傷及無辜者的性命。邪教之患,實不可不察也。   但現代社會在自由主義的洗禮下於應付邪教這一類社會象常常是補救式的,而不是預 防性的。試想想在日本,日本政府之所以要對付真理教並不是因為真理教的教義有問題,而 是真理教中大部分高級幹部皆與毒氣殺人事件及刺殺日本警察聽要員有關。如此,真理教必 須要先犯了法,害死了人,政府才能出師有名地去對付他們。同樣地,早陣子在美國的大衛 教派之所以被政府派遣軍隊攻擊也正因為他們犯了聯邦法律,而不是因為他們的教義有問題 。 可是被這些邪教所毒害的人,不論輕重,都己經受害了;因為發現自已委身邪教,宗教 理想因而幻滅的人,心靈己經受創了;東京地鐵站的受害乘客,許多己經死了;威浩(Waco) :大衛教派根據地)中被迫「自焚」的人己經死了;紅衣教集體自殺的教眾不論男女老幼, 也都死了。他們的死正是在有人迷信這些教義並衷心地實踐下造成的。一個自由的社會在給 與人民信仰的自由的同時便不能保證人民的安全了麼﹖當然我不讚成政府箝制宗教,但我卻 認為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在評核一個宗教組織是否一合法組織時,應當由對宗教比較、人文社會科 學、哲學等有關方面有研究的學者專家們從更多的角度去作評核,不能只從單純的政治因素 去考慮。一個在教義上不挑戰政府、不打算製造社會動亂的宗教也可以是邪教。同時政府應 該公開評核的結果和理由,最好是把這些資料普及化,使社會大眾在選擇和決定是否加入一 宗教時有一定的指引,正如消費者委員會向香港市民提供的購物指南一般。若不如此,即儘 管有被評核為不合法宗教的組織,只要其宣傳得法,教義動聽,一樣可以以地下組織的形式 發展。最後因人數眾多,甚至可以迫使政府承認其合法地位。   若要政府作出有意義及有指引作用的評核,政府固然需要一群在宗教比較學等學科上有 研究的學者,然而這些學者們都需要一些準則去作判斷。可惜在現今自由主義、相對主義, 和後現代思潮的價值迷濛裡,要有一可用以評核宗教的原則實非易事,宗教間常常便是不同 的價值系統的角力,要有一超越眾教之上,放諸眾教皆準的原則本己極難,更可況我們所處 的世代本就對任何價值標準感到迷茫及懷疑呢﹖此事真有待文化學術工作者的進一步努力了 。盼望在後後現代的社會裡不再是價值迷失,邪教恣虐的地方。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