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價值論與義務論──自由的位置   上回提到,評價與義務為道德的必要成素,那麼,兩者的關係又何如?   兩者的關係其實亦是道德上「應當/對」與道德的「善/好」的關係;我 們可以設想有以下幾個可能: (1)’兩者有因果上之連繫: 善的導引出應當──人先判定特定行為是好的,然後決定應該去 實行之;或者相反,應當導引出善──人先覺識特定行為是對的 ,然後根據此而判定其為善   (2)’兩者有規範上之連繫: 因果連繫之弱表述──言明善與應當/應當與善的先後連繫只是 規範性的,例如有一些原則或情況指導我們應該實現善或盡量實 現某些價值;或者倒過來,有原則或情況指導我們依據行為的對 錯判定其價值     (3)’兩者有概念上之連繫: 用善去定義應當或者用應當去定義善 (4)’兩者毫無連繫。 估價為先,義務為次,無論屬那一種連繫,仍是以評價決定義務,即認為 估價在道德的範圍比義務更根本──這便是價值論(axiological theory) 的觀點;反之,認為義務決定價值的,義務是道德更基本的 成素,則是義務論(deontological theory)的看法。 有些人認為(4)’也屬於義務論,即只要認為義務不從估價而來而具備獨立 性,都是義務論者。     據此,一般功利主義、利己主義、部分以德性(virtues)為本的 倫理學均可以說是價值論;基督教倫理、康德道德哲學、部分道德的權利學說    和公義論則屬於義務論。   一個價值論者是一個以理性評估為(主要)道德言行根據的人;他/她是 先衡量言行的價值,判斷言行是善或惡,然後決定做或不做;一種言行之應該 做,是因為他/她對其善性或惡性有所了知,然後擇善去惡,做善行,不做惡 行。在這個意義下,道德知識似乎先於道德選擇的;因為確定特定言行是善的 ,並不意味道德上即選擇從事該言行;評估固然可能出錯(基於處境知識不足 、誤導或知性運作出錯,判斷以至推理有失),但最重要的是:選擇是自由的, 我們完全有可能棄善不行,因而準備備受譴責,以至付出重大的代價;當然, 選擇明顯是一種理性活動,道德上不存在理性與非理性之間的選擇,而只存在 理性價值與理性價值之間的選擇(這意味棄善從惡要有道德選擇上的意義,便 不能是由於本能或性好衝動蓋過理性,而是經過理性考慮而甘冒不諱);這種 選擇也明顯與上餐館選取咖啡或茶那種心理學意義的選擇不同。(分辨詳《老 子哲學:實踐形上學之建立(初稿)》頁47)如果說,選擇也是道德的一個必 要條件,那麼,那便應該是那緊隨理性對道德言行評估判斷而來,並與之密不 可分,構成其中重要一環的選擇。   行為經選擇而來,乃有負責的問題;道德的行為經道德的選擇而來,乃有 道德之負責──對所選擇之言行負責,帶出義務的雙重性。例如有人會認為我 們有責任孝順父母,在價值論者眼中,如果孝順是應該的,那是因為孝順是好 的,有價值的;孝順是義務,同時是自由的選擇,因為那是經理性估量的結果 ,因此如果不孝順,便要肯承擔不孝順的代價──我們應該孝順,有責任孝順 ,同時應該為不孝順負責;義務(價值論者的義務)正有著這正反兩面。  由是,如果我們稱呼道德選擇是一種自由選擇,其為自由有著兩個含義: ──體現在善惡,因而亦是善行或惡行的選擇上; ──體現在不同的道德價值展陳面前,道德主體自由地選擇依那一種價值從事 之上   可是,由於道德價值並非唯一的理性價值,收在價值選擇上講的德性自由 (德性自由是相對於政治自由和心理學選擇自由提出的精神價值選擇自由,釋 名見《老子哲學:實踐形上學之建立(初稿)》頁47),可以體現在道德範圍 ,也可以體現在非道德範圍。講自由未必要講道德;但講道德是否一定講到自 由?這便須涉及義務論的討論和對義務作進一步的分析了。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