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人文論壇:愛滋病人是不道德的人嗎? 方世豪 最近麗晶花園居民數度抗議、阻撓工作人員進入該花園附近之地盤開工,因為該處將會 興建一座醫療護理中心,當中包括有醫療愛滋病的服務。居民代表說他們只是要求把護理中 心遷移到遠幾百米的地方興建,而不是歧視愛滋病人。他們所持理由有四:1.衛生署諮詢不 足;2.政府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與原初售樓時說興建學校不符;3.建議的新址比現在的選址 交通更方便、空氣更好,有利病人;4.居民對愛滋病人有所憂慮,因其中包括有吸毒者,而 聚集吸毒者會影響附近環境及風氣。 上述第1及2項理由是「萬用」的理由,以前某些歧視精神病人、實用中學學生的團體也 是用同樣的理由,其實這兩項理由不能成立是很明顯的。若用歸謬法,假定這個理由成立, 則 會發現任何興建也不可能,甚至想在某商場開設一店鋪也不可能,因為諮詢不足。還有,這 是興建之前的程序問題,與該建築物的用途本質無任何相干性,所以不能成立。第3及4項理 由則有相干性,因為與建築物用途有關。第3項是很良善的理由,為著病人的好處著想而提 出 反對,但是如果說因為這「大是大非」而要大動肝火甚至發生衝突的話,看來好像有些誇張 ,而政府曾回應若改變選址帶來的麻煩比好處多得多,所以這一項理由之足夠與否也很成疑 問。第4項相信是最令人入信的理由,因為這理由是與建築物用途有相干性,而又影響到居 民自身的生活及環境,有理由相信因為這原因而令到居民大動肝火而至發生衝突。 以上哪個理由是真正的理由,相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了。至於居民對愛滋病人的了解也 是有所誤 解的。根據衛生署的統計,愛滋病人中吸毒者只佔百分之二點一,絕大部份病人是從性接觸 傳染,尤其是異性性接觸,所以把對愛滋病人的歧視推在吸毒者身上是不合理的。 另外,又因人總喜歡把事情類型化、簡單化而判斷錯誤。上述理由對愛滋病人的理解正 是犯了此毛病。類型化的思考就是把事性作過份簡單的分類,而抹殺了人的具體性。例如: 凡愛滋病人是不道德的人、愛滋病人是吸毒者、吸毒者是犯法者等,這些都是把事情類型化 的思維方式,他們會 選取了不恰當的資料作推理活動,這種簡單化的結果是可以適應自我的理解能力,使我們有 所判斷而又感到舒服的。但這樣判斷又是否符合具體事實呢?我們在下判斷時必須依據內心 既有的價值信念,而這信念很多時是 由外在的社會風氣、教育等條件而合成的,所以人很多時會演變成歧視的情況。但另一方面 ,我也相信人有自由意志作出抉擇, 不一定完全是受外在條件影響的。至於如何可以避免我們的思維太過類型化,便有賴於我們 心靈的開放程度,容納程度是否有足夠的寬廣。這又與他的價值信念有關,從經驗上看,知 識面不夠廣、經驗狹窄、修養不足的人是較容易類型化,胸襟也較狹窄;相反,知識越豐富 、涉獵越廣的人,容納度較大,胸襟也會較廣闊。 回到根本, 現在仍有很多人是歧視愛滋病人的,因為此病曾在同性戀者中流行,而同性戀者被人歧視, 加上後來發現愛滋病人還有妓女、嫖客、吸毒者,都是一般人認為的不道德的人,所以愛滋 病便被視為一種不道德的病。但是我們應如何去對待這些所謂不道德的人呢?是不是要把他 們驅逐到荒島上,或是把他們收監永不放出來,或是乾脆把他們人道毀滅呢?如果你覺得上 述方式有些過份的話,就是說明人犯錯並不是永不超生的。當我們相信人有良知,人有人性 時,是不是應給予機會犯錯的人良心發現呢?在世界上,人總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而對 方才是罪惡的代表,這是不是我們心靈被固有的知識所蒙蔽而有所封限,以至不能容納更多 的不同向度呢?我相信這都是值得深思一下的。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