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思考方法第十二講 梁光耀 前十一講我們分別介紹了思考方法的四個部分:1.語理分析、2.邏輯方法、3.科學方 法、4.謬誤剖析。今講我們嘗試透過討論問題去展示如何運用以上的四種方法。 我想我們可以辯論的形式來進行。我們大家都知道,辯論分為正、反兩方,正方提出 論據去支持論題,反方則提出論據去反駁論題或是支持論題的反面。就以「不應該墮胎」這 個論題為例,正方要提出論據去支持「不應該墮胎」,反方要提出論據去支持「不應該墮胎 」的反題。可是,何謂「不應該墮胎」的反題呢?很多人以為「不應該墮胎」的反題就是 「應該墮胎」──凡是懷孕的婦女都有責任去墮胎,這論題顯然是荒謬的。「不應該墮胎 」的反題並不是「應該墮胎」,而是「不應該墮胎」這個論題不成立,又或者是「不應該 墮胎是不對的」。如果我們以「p」來代表「不應該墮胎」這個論題,它的反題就正是「 ∼p」(即非p)。 不錯,辯論的第一步是要界定清楚辯題,由此可以見到語理分析的重要性。如果正反 雙方對於辯題有不同的界定,大家的辯論就顯得不碰頭了。筆者記得多年前的一個辯論, 論題是「愛滋病患者不宜回校上課」,正方將「愛滋病患者」界定成病發的人(排除了帶 菌而未病發的人),有病當然不宜上課,又有甚麼好辯呢?反方當然不會同意這個界定。 當論題清晰之後,正方就可以提出論據去支持論題,比方說,「墮胎是不道德的」這 個論題,正方或許會提出這樣的論據: 例一: 殺人是不道德的。 墮胎是殺人。 ───────────── ∴ 墮胎是不道德的。 面對一個論證時,首要的工作是要檢查它是否一個對確的論證[1]。如果此論證是對 確的話,換言之,推論是沒有問題,我們就可集中考察它的前提是否成立。 例一顯然是一對確論證,如果前提成立的話,結論就一定成立。反方要反駁這個論證 就需要指出它的前提並不成立。例如:反方可以不同意第一個前提「殺人是不道德的」, 因為並不是在任何情況下殺人都是不道德的,比方說自衛殺人、執行死刑等等。假若前 提不成立的話,結論就未必成立。因為縱使前提能夠必然地推出結論,但也必需是在前提 是真的時候,才能夠保證結論為真。對確的論證未必就是真確的論證。所謂真確的論證就 是不但此論證是對確的,還需要它的前提要是真的(或成立的)。 又或者反方可以攻擊第二個前提「墮胎是殺人」,反方或許會提出這樣的論據:「胎兒 並不是人,因此墮胎並不等於殺人」。這裡的爭論涉及人的定義,與及胎兒算不算人的問 題,我們可以把這個論爭歸入為概念問題──如何界定人?(包不包括胎兒)[2],但其背 後所牽涉的範圍甚廣,包括醫學的知識、不同學說對於人的看法等等,是以並不適宜在這 裡作詳細的討論。 面對反方對於第一個前提的質疑,正方或許要修改自己的論證: 例二: 濫殺無辜是不道德的。 墮胎是濫殺無辜。 ────────────── ∴ 墮胎是不道德的。 此論證同樣是一對確論證,若反方要反駁的話,則必須指出其前提不成立。「濫殺無 辜是不道德的」顯然是不可反駁的,那麼,反方只能夠針對第二個前提──「墮胎是濫殺 無辜」,胎兒明顯是無辜的,但在某些情況下,殺胎並不算是濫殺,例如:胎兒有問題, 比方說害母親生命、智力有問題、殘障等等。反方只要指出有某些情況墮胎是可以接受的 話,那麼,「墮胎是不道德的」這個論題自然不成立,因為「墮胎是不道德的」這個論題 的確切意思是「任何情況的墮胎都是不道德的」。要注意的是,即使「墮胎是不道德的」 這個論題不成立,也不表示任何情況的墮胎都不是不道德的,可以是某些情況下的墮胎昃 不道德的,而在另外一些情況下的墮胎不是不道德的。這好比有人說:「天鵝是白色的」 ,但當有人發現了黑色的天鵝後,就推翻了這句話,卻並不能證明「天鵝不是白色的」這 句話為真,因為事實上是有些天鵝是白色的,有些天鵝並不是白色的。 邏輯方法可以幫助我們去判斷一個論證是否對確,知道了論證是對確之後,我們就要 進一步考察它的前提是否成立,是否一個真確的論證。可是,如何判斷前提是否成立呢? 這必須因應不同性質的前提而言,比方說表述事實的前提跟表述應然的前提就很不同了。 例三: 所有人會死。 張三是人。 ────────── ∴ 張三會死。 第一個前提「所有人會死」是事實命題,我們可以訴諸科學方法來尋求真偽。可是應 然命題並不能依靠這方法來判斷了: 例四: 不應該濫殺無辜。 墮胎是濫殺無辜。 ────────────── ∴ 不應該墮胎。 「不應該濫殺無辜」是一應然命題(或道德命題),它的成立與否是訴諸我們的道德意 識或者更高的道德原則。 邏輯方法處理的是對確論證,對確論證是前提百分百支持結論。可是另外有很多論證 都並不是百分百前提支持結論,在這個時候,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考察其前提跟結論的相干 性,前提是否足以支持結論,例如: 例五: 某宗教家說墮胎是不道德的。 某大醫生說墮胎是不道德的。 某教育家說墮胎是不道德的。 : : ───────────────── ∴ 墮胎是不道德的。 以上的推論很明顯是犯了「訴諸權威的謬誤」,我們說過,我們需要的論據是理由, 而並不是權威的說話。所以前提並不能夠支持結論。然而很多人都經常犯類似的謬誤,即 使是在公開辯論是也屢見不鮮。 除了對確論證之外,論據在甚麼情況下可以叫做足以支持論點,並沒有甚麼明確的規 定,例如:以敗壞社會風氣來反對墮胎。根據行為的後果來判斷這個行為是否容許是一種 經常出現的辯論方式。當然,我們可以根據過往經驗來判斷墮胎是否帶來這樣壞的後果, 例如:觀察一些容許墮胎的國家,看看是否帶來這樣的後果,這裡涉及事實的檢驗和因果 的尋求,我們可以透過科學方法來處理。但是未有過往經驗作為根據之前,就比較難以判 斷。 正如前面所言,事實的檢定是依靠科學方法,至於那些原則上不能被科學方法檢驗的 命題,就不能充當論據了[3]。 例六: 人是有靈魂的。 胎兒是沒有靈魂的。 靈魂是人出生的一刻才進入人的體內。 ─────────────────── ∴ 墮胎並不算殺人。 例六雖然是一個對確論證,但它的前提不能用來支持結論,因為我們並不能靠科學方 法證明有靈魂這回事,當然更不可能證明靈魂是人出生的一刻才進入人的體內。此論證的 前提之所以不被接受是因為「靈魂」是原則上不被科學方法所檢證。 註 釋 [1]有關對確論證的詳細解說,見思考方法第四講。 [2]概念問題(例如:甚麼是「美」?)雖然有別於事實問題(例如:火星有沒有生命?)和 價值問題(例如:墮胎是否不道德?),但並不完全與事實的檢定和價值的選取無關,例如 :人的定義就涉及已有有知識和價值觀。 [3]舉個例,雖然現在我們還未能檢查到牛郎星有沒有生命,但這只是技術上未做得到, 並不是原則上做不到,因為我們知道在甚麼情況下叫做有生命,或者沒有生命,可是我們 並不知道甚麼情況叫做有靈魂或是沒有靈魂。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