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海闊天空岑朗天 自由與保密(下) 上期提到,「負責」可從自由倒過來講,即一個人之所以對某事 負責,乃因該事是他/她經自由選擇而進行的,引申開來,便是下面 一句知名諺語: 「任何人都要對他/她自己的事情負責。」 自己的事情,說得真切點,其實是由於自己的事,即經自己自由 選擇而進行的事,如接納自由即「有別種可能」這層理解。再說得仔 細點,便是:個體本來可以進行別的事情,但他/她偏偏選了這個 (事情),所以他/她對這個的所有後果,必須「負責」。 好了,我們終於看到關鍵字眼了,便是「後果」。 之所以要「負責」,說穿了,便是任何事物放在時空中發展,都 會產生「後果」。後果也就是事情對其他人(包括自己)、事的影響 。「負責」就是要承擔這些後果,換言之,後果是好的(包括促進幸 福與道德上的對,帶來讚譽,良心的安慰等)當事人要面對、處理, 後果如果是壞,當事人也要面對、處理,甚至想辦法「解決」可能導 致的問題。只有做到這些,我們才稱當事人是真正配得上「自由」的 人。 現在,我們得出了以下等式: 自由人≡負責的人≡能面對、處理事情後果的人 等式背後的「秘密」全在於:自由產生責任,同時,我們用責任 反過來為「自由」作出了規定。自由與責任的聯結中介者是:行為「 後果」。 引入了「責任」這概念,「自由」必須面對「後果」,於是你會 問:自由選擇時便不得不去考慮可能行為的後果了,那麼,義務論豈 不破產?殊不知,依這個進路去理解的自由人不必一定要考慮行為後 果,他/她可以純憑道德原則、良心或某種估價結論去做事,而只消 他/她肯承擔後果便成了;更重要的是,他/她言行之前可以擺脫道 德的必然籠罩,換言之,自由不一定連著道德講;不是進行道德考慮 的才算自由,而是能負責的人才算自由。這裡,「責任」也跟道德義 務區分開來,如果我們只能以道德義務(moral obligation or duty )去理解責任(responsibility),對不起,本文至此已讀不下去了 。 承擔「後果」不一定就要考慮「後果」,因為有時「後果」的確 是不能估計,不必估計,於是也就無須考慮了。這種胸襟的轉換很重 要,因為做出特定言行之前,當事人不必再一定訴諸甚麼估價(善) 、義務等道德思考活動,自由選擇才算得上「超越」道德。 「後果」的引入結果為言行未來帶來不定性,因此「自由」作為 「有另一種可能」,便有了具體的落實點(即以不定為定點)。 不過,當自由與進行選擇而又負責後果畫上等號時,「不負責任 」便被掃入暗黑面。自由的人不可不負責任,於是「自由」便圈開, 以至甩開了所有不負責任的言行。我們憑己意選擇,但又不去面對言 行後果的話,便被消除,被認為不值得討論。沉默成為自由的界線。 對,自由是有界線的,這個古今中外討論自由的人大多會承認, 出入只是憑甚麼畫界,在甚麼地方畫界。把自由連著道德講的很自然 就以道德來畫界,通常是一些顯而易見的道德原則(如不傷害原則) ,又或者以邏輯常理(如自由不能反過來妨礙〔他人〕自由)畫界。 現在,我們不用道德,也不用邏輯,而是引入「自由」產生「責任」 這概念後,反過來用「面對後果」來畫界。請注意,如果我們說不承 擔言行後果的人不配有自由,可以,但如果再進一步說他/她不對, 那便又墮入道德討論中。這裡自由不由道德決定,但道德上的是非反 過來由自由人負不負責決定,結果還是要扯上道德。故此,我們不必 說不負責的人不道德、不對,而是不去理會他們,不把他們列入論述 的對象。(當然,這論述是關於自由的論述),故此,沉默的盡頭便 是最深的拋棄。故此,我們保持沉默不再是維護道德,而是自由的竭 盡無奈。 不負責任,不面對後果成了一種秘密。我們歌頌自由及為自由選 擇尋找基礎的同時,便有了「保密」。「保密」的內容是自由的反面 ,是被自由排斥的東西,但我們又不能說那些東西令人不自由,這需 要另一篇文章去探討。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