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西方哲學史話第五講 梁光耀 亞里士多德可謂一個百科全書型的學者,不但研究自然現象,探 究一般的原理;更獨力創立古典邏輯系統[1];在倫理和政治方面又 有自己的理論主張;就連文學和藝術也有其獨特的見解。在這裡,我 們實在無法一一詳述,只能略談其中的點滴。 在人事論時期,大部份哲學家的興趣已由自然現象轉移到人事方 面,探討倫理和政治的問題,其中一個大家都關心的問題就是﹕「怎 樣的生活才是最有價值?」[2]古希臘人有一個傳統,就是認為生活 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快樂,Aristippus和伊璧鳩魯(Epicurus)都先後提 出過人生是追求快樂的主張。亞里士多德也是順著這個傳統立說。 由於亞里士多德認為人的本質就在於理性,所以過著理智的生活就 是最快樂的生活.所謂理智的生活,指的就是合乎「道德」的生活,亞氏 也稱之為「幸福」。可是,怎樣才是合乎「道德」的生活呢?亞氏提 出的標準是「適中」;以用錢為例,揮霍是過度,吝嗇則為不及,慷 慨才合乎中道;又例如魯莽為過,懦弱為不及,勇敢才是適中;驕傲 為過,自卑為不及,謙虛才是適中;貪心為過,懶惰為不及,進取才 是適中……根據亞氏這個標準,我們可以列出一系列的德性——勇敢 、謙虛、節制、進取、誠實等等,凡擁有以上德性的人就是一個幸福 的人。當然,這並不排斥名譽、金錢和地位也能增加我們的快樂,只 是這些都不是幸福的必要條件。換言之,亞氏認為德性所帶來的快樂 才能稱之為幸福。 在諸幸福的人當中,亞氏進一步指出能作理論觀照的人才是真正 幸福(或是最幸福)。所謂「理論的觀照」,簡單來說,就是讀哲學 ;換句話說,最幸福的人就是哲學家。為什麼亞氏會有如此的結論呢 ?原因大抵是希臘的傳統認為理性才是人類最高級的機能,而理論的 觀照則是理性的最高活動,比起其他活動如運動和遊戲所得的快樂更 為自足和持久(幸福的生活是涵蘊著快樂的)。 以上亞氏這種對道德的看法我們可歸入目的論——為什麼我們要 有道德?因為道德能達到幸福這個目的[3]。 既然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幸福(即過著合乎道德的生活),幫助別 人達成這個目標也是合理的。亞氏進一步認為國家成立的目的之一就 是幫助其人民達成這個理想;換言之,國家有責任去令得其人民成為 合乎道德的人。 如果說近代西方人將國家看成「必要的惡」的話[4],亞氏則將 國家視為「必要的善」——國家的成立是好的,因為它能幫助我們過 幸福的生活。雖然亞氏主張國家作為一積極的政府,但他並不像柏拉 圖般贊成獨裁政治,亞氏推崇的是一種公民政體,在公民政體中,只 有公民才有資格參予政事,但跟我們目前的民主政體不同,因為不是 所有成年人都具有公民資格,例如低下層和奴隸就沒有公民資格。亞 氏曾批評君主專制很難付諸實現,因為有才幹兼有道德的君主實在難 求;至於民主政體,亞氏認為讓所有人有權參予國家大事是荒謬的, 因為大多數人是愚蠢,只有少部份人是有智慧的,訴諸多數決的惡果 是有才能的人被埋沒,民眾則被奸詐的人所操縱。所以亞氏寧取乎其 中——公民政體,一種介乎君主專制與民主政體之間的政治制度。 註 釋 [1]古典邏輯又名三段論邏輯,因為它有兩個前提,一個結論,故稱 之為三段。例如﹕ 所有人是哺乳類。 前提 所有哺乳類會死。 —————————— 所有人會死。 結論 [2]我們可以將「怎樣的生活才是最有價值?」了解成「人生的意義 是什麼?」這個問題。 [3]簡單來說,我們可將不同的倫理學說分成兩大類,義務論和目的 論。將道德看成是一種手段,以求達到一定的目的可稱為目的論,例 如古希臘流行的快樂說,以及近代的功利主義;將道德視為目的本身 ,所謂為道德而道德,就是義務論,例如康德的倫理學說及中國的儒 家思想。 [4]近代西方哲學家如洛克等認為國家擁有極大的權力其實很可怕, 對我們的基本權利(自由、生命和財產)會構成威脅;但我們又必須 依賴國家去保障我們的基本權利不被侵害,所以他視國家為「必要的 惡」。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