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人文論壇:愛港云乎哉 張萬鴻 但凡面對過辦公室政治的人,都知道「關係」才是問題的核心。不管是甚麼 樣的事,有道理與否,只要參與的人不同,就可以有全然不同的結果。假若你不 幸成為中層管理人,就更加體會到不管你的計畫對公司如何有利,如何能最終減 省同工的工作負擔,只要你不曾埋堆、非「自己人」,就一定被陰謀論支解得體 無完膚,遑論推行。為何要說上述一番話?因為這是現實情況,是一個想實實在 在地做事的人必要理解的一種狀況。 倘若真想幹一些事,忍辱負重有時是必要的。每間公司只得一個老闆,其他 大部份是一層層的管理人員。任何一層的管理人若不願因循苟且,就必要觸碰到 傳統、習慣這些叫人有安全感的架構:既要說服上司肯放權讓你去改,又要推動 下屬肯接受跟從,難度可想而知。若需要的只是說理,這倒不難;難搞的是「關 係先行、利益次之、道理可有可無」。這個情況,在公司如是、大家族如是、社 會亦如是。倘非能為更重要的目標而忍受不能忍受之事,拂袖而去是保存自我的 唯一方法(否則必被同化)。 一直以來,自己都很欽佩那些為理念為人人而捨身的人。多少人放棄高薪厚 職,投身改革社會的行動;多少人忍受辱罵誤會,為辱罵他的人爭取權益;然而, 今天我開始懷疑。我不是懷疑他們「為人民鬥爭」的動機是否沽名釣譽,而是懷 疑他們所採取的方法是否有效,懷疑他們爭取的手法是否間接地造成破壞,達致 了相反的效果。 年輕時,對於能點出社會問題所在的人特別仰慕,因「眾人皆醉他獨醒」故 也。稍長,才發覺既知問題所在,又肯落手去解決的人才是了不起,若只大呼小 叫,不過是將難擔的擔子擱在別人肩頭上。更長,始知兩皆不是。能知問題所在 而又肯落手且能恰當地解決之才是真正的「立功」之人。何謂恰當?知實際上能 達致的地步也。有一種人,浪漫得可以,只一往無前地說要爭取甚麼甚麼。成功 則成名,不成功便成仁。另一種人,實際得可以,只向強邊倒(牆頭草,隨風倒), 盼望得強者恩典的指派。原則可以變,和氣最緊要。唯有能頂住浪漫派的指責、 實際派的呼引,忍辱負重,既知要忠於理念、又能權衡理想與現實,始堪稱為立 功之人。 某人在報紙專欄引申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註],借喻香港人在面對「殘 暴的宗主國」時,既不能像工商界與舊電池的千依百順,又不能像民主黨般搏做 烈士,便應取「第三個辦法」:用潛移默化的方式,既不惹怒中共,又能在與之 共存的同時,長遠地影響之。說的是為贊成某前輩對香港人的呼籲:勿以井水犯 河水,且曲筆讚譽此人之智慧非港人所能及(再曲曲筆自讚能道破之)。 驟眼看來,此人所倡議的確是內行人語(理由如前述)。然而內中不無可議 處: 首先,是預設了對手是不可被推倒的。項羽少時見秦皇,曰:「彼可取而代 之。」由是見其志。今日亦如是。自己對中國的執政黨如何看法是一回事,以為 必不可跟其硬幹而勸止他人則不可,人各有志故也。況且惡意的批評亦有其論 點,不可忽視其有鏡鑑之效也。 其次,是預設了香港人能獨善其身。孟子說:「得志,與民由之;不得志, 獨行其道。」獨善與否,是由公心決定的。先別說香港人是否地球村人的問題; 單以作為中國人而言,發生在大陸的中國人身上的問題,若在香港的中國人閉口 不言,不只在良心上過意不去,是否真的為更重要的目標而忍辱負重必成疑問(其 實是自己已同化了而不自知,如倡議初一十五論者)。 第三,是預設了暴君的受感化是自然且必然的。當北京城以至全世界的華人 皆受學生感動而中共仍鐵板一塊、以槍桿子保護政權時,「保存香港的制度和生 活方式」如何能有感化之功? 第四,是預設了有些東西叫「香港的制度和生活方式」。香港的文化(廣義 的)從來就是在整合之中,香港人的長處就是能適應各樣的變化(或說是忙得僅 來得及調節自己去適應)。香港既歸宗大陸,自然就會與中共融合出一套新的香 港文化,同時亦在重新塑造大陸的文化政治經濟等等體制,彼此均在滲融之中。 若將「香港的制度和文化」化約為法治、廉潔、自由而說保有之,則那一個社會 不是朝向此追求而以此為進步之標的?此亦係從一國兩制邁向一國一制的指 標。說保存香港方式乃站穩腳跟再起步,可;若說不參與中國的改變,理論與實 際皆不可。 第五,是預設了大陸的執政者是理性的,只要遵守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則,龍 顏大悅之下,一切有商量。誰料政治從來就是講了強權,才講道理的。是否犯了 河水的終審權在彼不在我。若香港人必要遵守的原則是主觀意義下的井水不准犯 河水,則必成「估領袖」(意向)遊戲或是收聲。 最重要的一點就是持「井水不要犯河水」講法的人,若他真的如文首所言, 忍辱負重地想為中國幹點事的,亦只能默默而為之。因為這是一個極其個人的抉 擇,其動機只能意會、不可以言傳。倘高聲自我宣揚、甚或呼籲別人從之、進而 抹殺浪漫派的監察功能,吾人很可以懷疑其實他不過是懷著睿智、間中來個小罵 大幫忙,在左右逢源中「獨善其身」。當然,任何人也可以持此為其保身之則, 不過請勿自以為能拯民於水火。 註:某人在專欄所講的故事是這樣的:在古印度有一個暴君,因前任皇后與人通 姦,故他每晚娶一個少女,翌晨殺掉以洩恨及保名聲。宰相的女兒為救無辜的少 女,自願入宮伴君。但她沒有選擇以千依百順來保命,亦沒有選擇做烈女去罵一 句暴君王八蛋,反而晚晚講故事,令到暴君因想聽故事而不殺她。由是講了一千 零一夜,暴君受到感化,不再殘暴。借喻香港人應有智慧像宰相的女兒,對殘暴 的宗主國開始講一千零一夜的美妙童話。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