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哲學分折(二) 梁光耀 西方的傳統哲學幾乎就是形上學的天下,而「實體是甚麼?」又是這些形上 學家主要想回答的問題。後來漸漸有人察覺到這個問題似乎不可能有所謂答案, 開始懷疑我們能否認識實體?憑甚麼獲取有關實體的知識?我們的知識是否有 一個限度?這些都是知識論的課題,近代哲學的興起就是隨知識論的研究而來。 知識論主要探求知識的起源、知識的範圍、知識的性質以及人心的各種認知能 力。 無論是自覺或不自覺,我們對知識都有一個要求,就是必須是「真的」,例 如「地球是圓的。」是真的;是知識,因為事實上的確如此。但是,我們又是怎 樣知道事實的確如此呢?例如,當我說:「中文大學有兩個足球場。」你怎樣知 道這句話是真還是假?你可能說親身到中文大學看看便知識事實是怎樣,似乎當 下的經驗是最確定的。然而,在哲學家眼裡,這種確定性總是可以懷疑的。笛卡 兒就認為當下經驗未必可靠,有可能是幻覺或者是一場夢。 笛卡兒認為知識必須具有必然性,要建立一個具有必然性的知識系統就先要 找一個不可懷疑、絕對確定的知識為起點,然後用數學的方法,一步步推證其他 具必然性的知識。笛卡兒使用普遍的懷疑方法,對一切東西都進行懷疑,直至找 到一個不可懷疑的東西,作為知識的起點,這個不可懷疑的起點就是「我存在」, 因為,無論我怎樣懷疑,我總不能懷疑自己正在懷疑,懷疑必須預設自己的存在, 即使是有一個專門欺騙我的魔鬼,也需要有「我存在」作為欺騙的對象。由於懷 疑是思維的一種,所以笛卡兒說:「我思故我在」。 在哲學史上有所謂理性主義和經驗主義的對立,笛卡兒就是理性主義的代表 人物。而兩派思想的主要論爭之一就在於知識的起源,理性主義認為知識來自理 性;經驗主義則認為知識是來自經驗。笛卡兒認為感官經驗並不可靠,如果知識 來自經驗則無必然性,知識是源於本有的觀念,本有的觀念是天生的,例如數學 的觀念、上帝的觀念、因果的觀念和時空的觀念等等。而經驗主義的代表人物之 一的洛克則批評笛卡兒的本有觀念,例如上帝的觀念就不為某些民族所有,他認 為觀念只可能來自經驗,人心一如白紙,經驗印在上面就成為觀念。後來康德出 來調和兩派的論爭,他認為知識有來自經驗的一面,也有來自理性的一面,經驗 提供一些材料(感官資料),而理性則提供形式(例如時空的觀念)去處理這些 來自外界的材料,知識才能產生。 以上只是知識論興起的一個小片段,當然無法介紹各家知識論的詳細內容。 不過,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地方就是假定知識必須具備必然性和普遍性。如果我 們以這個標準來檢視我們現在叫做知識的東西,就會發覺除了數學和邏輯之外, 其他的知識如物理學、生物學和社會學等都不符合這個標準。數學和邏輯並不是 涉及經驗世界的知識,例如數學命題1+1=2之為必然真並不是由經驗世界裡1 個蘋果加1個蘋果等於兩個蘋果來印證,它的真是憑定義來確立,2的定義就是 1+1,那麼,1+1=1+1當然是必然真。所以,現在我們將邏輯和數學叫做形式科 學,它的「真」並不是經驗世界的真,而是在邏輯或數學系統內的真。形式科學 雖然沒有經驗內容;但卻是建立經驗科學知識不可少的工具。物理學、生物學和 社會學等等都屬於經驗科學,給我們提供有關經驗世界的知識;可是,這類經驗 知識卻沒有必然性,只有概然性,就以科學的「定律」為例,現在的科學家只同 意它們是一些假設,是有被推翻的可能,例如牛頓的物學被愛因斯坦的物理學所 推翻。 形式知識如數學之有必然性是由於在某個系統內憑約定所建立,但沒有任何 經驗內容,經驗知識雖然對經驗世界有所陳述,卻沒有必然性。例如「水由氫和 氧的原子組合而成」這個命題,我們可以做實驗,將水電解,看看是否釋放出氧 氣和氫氣,實驗結果印證了這命題為真,但這個「真」不是那些哲學所要求的必 然真,他們要求的是在任何可能的世界都為真,而上述的「真」不過是碰巧在我 們這個經驗世界如此而已。而另一個命題「現在外面下雨或者不下雨」,我們根 本不需要有經驗觀察就可斷言此話為真,並且為必然地真,因為它將所有可能的 情況都窮盡了,也即是根本沒有對經驗世界有所陳述。如果我們將它用邏輯形式 陳述出來(以「P」來代入「現在外面下雨」,「∼P」代入「現在外面不是下 雨」,「V」代表或者),就會是「PV∼P」,我們可用真值表法來檢視這個命 題,結果發現它為一邏輯真理:否定了它就會造成自相矛盾。 具有必然性的語句可稱為分析句,只有概然性的語句稱為綜合句。如果只有 稱得上是「真」(包括必然和概然)的語句才算是知識的話,則知識只有兩類, 不是分析真句就是綜合真句。這正是邏輯經驗論的知識觀點,換言之,邏輯經驗 論只承認有兩類純知識,形式知識和經驗知識,形式知識的規準在於約定,經驗 知識的規準在於檢證或印證。這對理性主義所要求的「普遍和必然的知識」無疑 是一種修正。但我們同樣有理由可以問,邏輯經驗論這種純知識的二分法又是否 恰當呢?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