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中國文化專題講座:中國文化中的情與理 劉桂標 [作者案:本文是本人最近應邀出席一個文化講座時的講稿。該講座由香港中華 文化促進中心主辦,聖伯多祿中學協辦,商務印書館及香港教育圖書公司贊助。 舉行的日期為四月廿九日,時間為下午四時至五時十五分,地點為聖伯多祿中 學,題目是「中國文化中的情與理」,對象主要是中學預科中國文化課的師生。 由於聽眾名額有限,而報名者眾,講座一早便額滿截止,為了使想聽講座但卻未 能出席的朋友了解是次演講的內容,本人便決定將是日的講稿稍加修改、整理, 交給《人文月刊》全文發表。] 主持、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今天很高興能夠在這裡同大家見面,講講有關中國文化的問題。其實,中國 文化源遠流長、博大精深,很值得我們學習;只是以往香港在殖民地方式統治之 下,政府有意將它忽略,令到許多香港的年青一代對中國文化一無所知,或者一 知半解,這是令人遺憾的事情。所以,中華文化促進中心經常舉辦中國文化的專 題講座,是很有價值和意義的事情。我很希望這類活動能夠多舉辦,好讓我們對 中國文化有更多的了解。 今天,我所講的題目是:「中國文化中的情與理」。首先,我想針對的,是 關於一般學者比較中西文化時常有的說法:中國文化重情、西方文重理。其實, 我不是說這種說法是錯的,我是說這種說法較為籠統,需要仔細的、進一步的釐 清和分疏,否則會導致我們對中西文化有所誤解。我想澄清的有二下兩點: 1. 重情、重理的分別只有相對的意義 我們只能說:相對而言,中國文化不及西方文化那麼重理,同時西方文化不 及中國文化那麼重情,而不能說:中國文化只重情而不重理,同時西方文化只重 理而不重情。因為,情和理是人類文化的兩大元素,任何大文化體系都不會不重 視它們,只是相對於不同民族來說,重視它們的程度可有不同。因此,吳森先生 的〈情與中國文化〉一文中說西方人無情、「人與人之間簡直沒有情的感通」、 「家家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他的說法不免令人覺得有偏激之嫌。其 實,西方文化也重情,這可以從其宗教、文學、藝術等領域中看出。以基督教為 例,《聖經》裡耶穌的登山寶訓中,就表達了愛人如己、愛鄰人、愛仇敵等深刻 而真摯的情感。 2. 情與理並不互相排斥 說中、西文化有重情與重理的分別的人,往往有一預設:情與理是互相排斥 的東西,所以重理的便不能重情,相反重情的亦不能重理。依我看,這個說法是 值得商榷的。因為,我們若能深入的反省,我們可知情與理並非是完全排斥的東 西,相反,許多時候兩者都可以互相兼容。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有情理 兼備,或者合情合理等說法。傳統中國人特別重視情與理的結合,所以,唐君毅 先生的〈與青年談中國文化〉一文中說中國先哲重人禽之別時,便說「總是合情 理以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在其性理即在其性情。」這裡,既說性理即性情,可 見情理可以合一,不必互相排斥。 上面對中西文化重情重理之說作出澄清後,現在,我想對中國文化的特質提 出兩點看法:1.中國文化亦重理,2.中國文化所重的理是一種具體的情理。 1. 中國文化亦重理 既然情與理不必互相排斥,那麼,說中國文化重情亦重理便沒有矛盾。當然, 我同意以下的說法:相對於西方文化來說,中國文化不及西方文化那麼重理。然 而,不及西方文化那麼重視不等於不重視,所以,我們斷不可說中國文化無理或 者不講理,執持這種說法的人自身才是蠻不講理,因為他們的說法往往缺乏理 據。 吳森先生在〈情與中國文化〉一文曾以不少文化材料說明中國文化是重情 的;其實,運用類似的方法,我們也可以找到許多文化材料說明中國文化亦是重 理的。傳統中國文化的典籍一般歸類為經子史集四大類,當中,子類即諸子,固 然是以講哲理為主的著作,就是經類經書如周易與尚書等,亦包含不少哲理的成 分。例如《尚書》的〈無逸〉篇,以前在我讀中學時期是課程內的課文,當中就 講到「君子所期無逸」的思想,即在位的君主預期無逸,才能使國家得到安逸。 又例如《周易》,眾所周知,當中包含了許多高深的哲理,如物極必反、居中等 哲學思想。另外,甚至在集類當中,如詩歌一類中,亦有不少所謂哲理詩的出現。 譬如說,宋儒程明道有句詩說:「萬物靜觀皆自得。」這種靜觀自得的境界,固 然是一種情懷,但何嘗試又不是一種人生處世的道理? 今次講座,我們的時間很有限,我們不可能詳細羅列出中國先哲講哲理的各 種具體的例子,大家如果想這樣做,我建議大家看一些中國哲學史或思想史一類 的著作,當中,我們可見無論先秦的九流十家,或者日後成為主流的儒釋道三家, 他們講的理大都內容豐富、思想深刻,由此斷不難見出中國文化其實亦有講理的 傳統,在有些方面,譬如說,道德價值之理,甚至比西方有過之而無不及。唐君 毅先生在其《中國哲學原論》一書中,就曾舉出中國思想發展史上有六大類哲理, 此即所謂「理之六義」:文理、名理、空理、性理、事理和物理。依中國當代大 哲牟宗三先生的整理,它們實涵蓋數學邏輯、經驗科學、政治及歷史哲學,以及 儒家、道家、佛家的思想。凡此種種,可見說中國文化不重理之說是站不住腳的。 2.中國文化重在具體的情理 中國文化雖亦重理,然而,相對於西方文化來說,她所重視的理的內容與西 方的有所不同。相對而言,西方文化較著重與情分離的、或即獨立於情之外的抽 象的道理,這與中國文化較重具體的情理不同。分解來說,具體的情理有三個特 點: 1) 它是有普遍性的真理 凡真理都有普遍性。用哲學的術語來說,即它對於一切有理性的人來說都是 合理有效的。例如「1+1=2」這種數學真理、「凡烏鴉都是黑色的」這種經驗科 學的真理,或者「人應該孝順父母」這種中國儒家著重的具體的情理,它們並非 只是對於某個人或某些人來說是合理的,而是對於有理性的人來說都是合理的。 2) 它是與情結合的真理 一般西方人往往難以理解這種與情結合的理,因為他們大都抱持情理截然二 分、互相排斥的觀點。然而,對於傳統中國人來說,他們卻很容易了解,因為傳 統中國人所講的理往往與情結合,無從分離。譬如說,孟子所講的四端,是指道 德機能的四種開端,它們既是情,但亦是理。四端是情,這個較多人了解,因為 孟子直接說它們是「惻隱之心、羞惡之心、辭讓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 所謂「心」,這裡顯然指一些人類的道德情感。例如孟子以乍見孺子將入於井這 個事例來指點出人的惻隱之心,後者明顯是一種不忍心見到別人遭遇到厄困的同 情的情感。四端亦是理,這個較少人了解,也較難了解。孟子說它們是仁、義、 禮、智,依儒家典籍的一般用法,後者往往指一些道德的原理。這個較難了解, 或者我再舉一個旁證加以說明。依孟子,四端是有普遍性的,因為它們是凡人皆 有,而不具備的就不是人。如前所言,普遍性便是真理的特性,因此可見,四端 其實亦是理。 這裡,有些人會覺得這種與理結合的,有普遍性的道德情感難以接受。所以, 我覺得需要用例子加以說明和澄清。一般的情感,或者可稱為自然的情感,如我 們的一般喜惡等,當然難以說得上有普遍性。例如,有人覺得電影「鐵達尼號」 的男主角英俊,有人不覺得;有人怕蟑螂,有人不怕,這些喜惡的情感都說不上 有普遍性。然而,孟子所講的惻隱之心或惻隱之情,卻是有普遍性的道德情感, 如果我們突然見到小孩快要墮井而完全無動於中,我們便不是有理性的人,所以 孟子說:「惻隱之心,人皆有之。」又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就是這個 意思。 3) 具體的真理 我們說上述與情結合的真理是具體的,意思當然不是說它是一件具體的經驗 事物,如我們眼前所見的椅子和桌子等。我們所指的意思,是說這種真理不能獨 立於具體的情況而決定。抽象的真理,如上面舉過的「1+1=2」這種數學真理、 「凡烏鴉都是黑色的」這種經驗科學的真理,它們是獨立於具體的情況而決定 的,所以,它們不會因具體的情況改變而改變,譬如說,我們不能說它們在某具 體情況是這樣的,其他的情況卻不是這樣的。然而,具體的真理卻不同,例如, 孔子所說的「仁者愛人」(簡單來說可理解成:有道德的人應該關愛別人),它 當然是合理的,然而,在不同的具體情況下,我們對它卻可以有不同的了解。譬 如說,對於不同性格的行仁者來說,如何愛人的方式可以很不同:性格陽剛的人, 他可以用大俠的方式來愛人──俠之大者,為國為民;他們會以拋頭臚、洒熱血 的方式來行仁。但性格陰柔的人,譬如一個溫柔的女性,她可以用細水長流、無 微不至的方式來愛人。另外,因應愛的對象的不同,我們愛人的內容亦有所不同: 對於父母,我們講孝;對於兄弟,我們講悌;對於夫婦,我們講愛講敬等等。這 就是情理的具體性。 最後,我想總結一下我今次演講的內容。我並不是說主張中西文化有重情重 理的分別是錯誤的,而是想進一步釐清這種說法及糾正因上述說法而產生對於中 國文化的一種誤解:中國文化只重情而不重理,甚至說中國文化是無理的或不講 理的。今天時間所限,我就講到這裡,多謝各位! 即 場 答 問 (作者案:這個環節是由當日出席講座的人士在聽完演講後提出問題,然後由本 人即時解答,這部分的文字是根據我在講座之後記憶所及,然後重組我的思路而 寫成的,與當時實際的所問所答者有一定的距離。) 1.請評論孔子的「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直在其中」的思想。 答:此語見於《論語.子路》篇中。這則故事,主要帶出法理與人情孰為輕重的 問題。簡單來說,葉公重法理,孔子重人情,他們的說法各有其合理的地方。所 以,我們不應只偏於一面,單說葉公對孔子錯,或者相反葉公錯孔子對,我們應 盡量平衡調和他們的講法。 講者講過,情和理可以兼容,不一定互相排斤,然而,有時它們卻無可避免 地會發生衝突,這時候,我們該怎麼辦?我以為,最好的做法是:不應單只考慮 法理一面或者人情一面,而應該盡量兩者兼顧,在兩端中取得平衡。 《孟子》裡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可以幫助我們說明此點。在〈盡心〉篇裡,有 人問孟子:舜為天子,皋陶執法,而舜的父親瞽叟殺人,應當怎樣辦?孟子以為 皋陶應該依法逮捕瞽叟,因為他與瞽叟並無親屬關係,而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由此可見孟子是沒有忽略法理的方面的。然而,孟子卻以為,舜則可以放棄君位, 背負父親逃亡到海邊隱居。這裡,我以為孟子所主張的具體做法並非不可爭議, 因為人們或可設想比他更好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兩難的處境。然而,我以為在原則 上孟子是相當正確的,因為他顯然兼顧到法理與人情兩方面,這比單講法理的不 近人情的做法,或者單講人情而徇私枉法的做法好。 2. 中國人所講的禮是否限制了情的表達?如果是的話在現代社會裡是否應把它 取消? 答:傳統中國人所講的禮即是日常生活中的禮儀,主要由儒家所提倡。儒家立禮 的原意是建立一定的程序和方法,來幫助人們將內心的道德情感(仁心)表達出 來,譬如說,喪禮的目的,便是讓我們對已故的親朋表達傷痛和哀悼。所以,孔 子說:「君子義以為質,禮以行之。」就是這個意思。禮本身的作用既是幫助人 們表達情感的,那麼,我們便不可說它妨礙或限制情感的表達。因此,對於禮的 看法,在預科的文化課的篇章中,我較同意吳森先生在〈情與中國文化〉中的看 法而不太同意金耀基先生在〈中國的傳統社會〉中的看法。依金先生的看法,「禮 的強調並不能保證道德的實現,而常導致形式主義」。我不太同意此看法,我以 為,導致形式主義的並非禮本身,而只是禮的濫用或誤用──如果將支持禮背後 的道德情感(仁心)抽離了,禮才變得形式化,空洞化。 以下,我嘗試轉到吳森先生那篇文章中提到的「三年之喪」的問題的討論。 我以為,孔子與宰我辯此問題時,往往被人誤解了。不少人執著孔子「三年然後 免於父母之懷」那句說話,以為孔子食古不化,拘泥於三年的數目而不懂因應時 代而變遷。固然,禮儀的形式應該與時並進,而不應僵化;可是,孔子用心卻主 要不在於此,他的主要意思見於另一番說話:「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 女安,則為之!」父母逝世,為人子女的卻仍然大吃大喝,無動於中,完全沒有 不安之情(這是道德的、有普遍性的不安之情,而非自然的、主觀的不安之情), 這是不仁的表現,不能以時間、經濟等藉口來逃避。孔子的重點在於要我們了解 守禮是仁者所當為的,不應以借口推御責任。因此,孔子並非拘禮於禮的形式, 而是要我們肯定禮的精神。在《論語》裡,有許多說話表示這個意思,如說「仁 而不仁如禮何!」,又如說「禮云禮云,玉帛云乎哉!」都是這個意思。 3.中國人所講的具體的情理是否過於偏狹?這種理與抽象的道理比較何者更為 重要?中國人著重講具體的情理,是否導致中國文化在政治、科學、經濟等方面 落後於西方的原因? 答:我以為,兩種理,無論是具體的情理,還是抽象的道理,都各有其討論的領 域,簡單來說,前者主要是人生價值的領域,後者主要是經驗知識的領域,而這 兩個領域根本在不同的層面,因此,我們難以比較說何者範圍闊、何者範圍狹, 頂多只能說兩者皆有其各自限定的範圍。 至於說何者更為重要,也難以比較,因為理性既是人類文化的兩種要素,那 麼,理性在不同論域的運用都各有其價值,不能強分高下。 最後,我以為,說「中國文化重具體的情理是導致其在現代落後於西方文化 的原因」此語需加以釐清才能判斷其正確與否。我同意,傳統中國文化,偏重具 體的情理,而同時相對於西方文化而言,又過於忽略抽象的道理,這是其在現代 落後於西方文化的主要原因之一。然而,我卻反對說「重視情理會必然導致忽視 道理」,因為,我以為,兩種理的關係與前面所講的情與理關係相同:它們雖有 不同,亦可以偶有衝突,但卻並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可以兼容的。因此,在中 國文化現代的問題上面,我反對全盤西化的立場。我以為,講現代化並不需要完 全否定傳統中國文化,兩者其實可以作有機的結合。全盤西化論者的毛病,主要 在於他們根本沒有充分的理據證明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兩者互相排斥,不能並 存。而且,歷史也為我們作出了公正的裁決──今天,已經很少人支持全盤西化 這種偏激的文化理論。 4.請講出中庸之道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答:我不太同意有人說中庸之道對中國文化造成不良的影響,人們這樣說時,往 往只是將庸俗的折衷主義、滑頭主義與中庸之道混淆起來。依我看,中庸之道其 實亦是一種有普遍性的具體的情理。儒家所講的中庸之道,簡單來說,是指我們 的情感與行動不要陷於過或不及的兩極狀態,而應保持在適中的狀態。譬如說, 魯莽是過,懦怯是不及,勇敢就是中庸。又例如,揮霍是過,吝嗇是不及,而慷 慨才符合中庸之道。這種觀點很能符合人之常情,與人之常理。其實,西方大哲 學家亞理士多德早在古希臘時期亦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可見這裡人同此心,心 同此理。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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