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回應梁光耀「兩個批判及一個感想」一文 劉桂標(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兼任講師)   頃閱《人文月刊》2000年5月第77期所載梁光耀兄的「兩個批判及一個感想 」一文,覺得當中「對內的批判」部分頗有些問題值得商榷,因此寫成本文回應 。以下,為方便故,將梁兄的文章簡稱為「梁文」。 一 關於《人文月刊》的創立目的   梁文說:「《人文月刊》創立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將哲學帶到日用的層面,讓 更多人能夠得益。」梁兄這個看法實有所偏。其實,《人文月刊》的創辦目的, 與本會建立的目的一致,這目的至今仍沒有改變,用最近本刊的用語來說,就是 :「一方面推廣基本的哲學知識,一方面促進深入的哲學研究,普及與專業並重 。」所以,梁文所提的,只可算是前一部分目的(普及)。梁兄在本文中極力排 斥後一部分目的(專業)的做法,實有違本會及《人文月刊》的宗旨。   以上是就著梁文原來表達的意思來回應。但就我與梁兄接觸所了解,他其實 真正的意思並非那樣(梁文明顯沒有清楚表達出這意思),他的意思應為:人文 哲學會及《人文月刊》一直以來普及與專業並重的方向是錯誤的,正確的方向應 只以前者為目的。然而,即使這樣了解,梁文的論點還是站不住腳的,原因是, 他所給出的主要論證,與他的論題根本就不相干。   他的主要論證,其實就是梁文中「對內的批判」部分的主旨:企圖論證《人 文月刊》大部分的哲學論文都是不合乎水準的。我們暫且不論這個觀點是否能夠 成立(下文我會回應這種觀點),只看看這個前提與他的結論之間的關係。可惜 的是,我們看不到兩者之間有何緊密的關係。即是說,就算我們當他所說的前提 是對的,本刊的哲學論文事實上大都水準不濟,然而,這與本刊應該只走普及的 方向沒有重要的關係。或許梁兄真的看到兩者之間有什麼重要的關係,但在文章 中他肯定沒有清楚說出來。   相反,對於本會應該走普及與專業的雙軌路線,我以為有相當的理據。首先 ,兩種路線,其實都有其本身的價值和意義,不能強分高下,故若能盡量兼顧兩 者則最好不過。其次,本會的幹事既有大學哲學系的兼任講師、博士及碩士畢業 生和研究生,亦有其他社會上一般對哲學有興趣的人士(專業與非專業兩類成員 大概一半一半),因此,普及與專業並重的路線,實在適合不過,否則,如果只 走一條路向的話,則並不合乎大多數幹事的意願、興趣與能力。 二 關於哲學論文讀者的數目   梁文說:「這些文章(案:依上文,指本刊最近幾年所載的哲學論文)「即 使在學術圈也只有很少人有興趣(或有能力?)閱讀。」我很想知道,梁文此言 有什麼根據?就筆者所知,相反的理據是:無論是否在學術圈中,對《人文月刊 》的哲學論文有興趣的人也不少,譬如說,本會幹事中,除了梁兄外,大家都有 興趣看這類文章(當然,有興趣的程度會有差異),這也是我們一直不同意梁兄 屢言要改變本會方針的原因。另外,本刊的哲學論文看來也有不少其他的支持者 ,就以作者及回應者的數目來說,就不見得比非哲學論文明顯少多少。有人可能 以為我這樣說的理據不夠強,這點我也同意,因為我沒有進行過嚴格的調查和統 計,以確定實際上這對類文章有興趣的學術圈人士有多少。然而,我這樣說總好 過梁文的說法(相對而言,我的論證的概然性較高,或者說,不可信性較低), 因為後者根本就沒有提出任何根據。 三 關於評論哲學論文水準的標準   梁文說:「《人文月刊》刊登的哲學文章可能還未合乎水準。比方說,哲學 的一個基本要求是『清楚』,但目前在《人文月刊》刊登的所謂『哲學文章』有 很多都是一些『不清不楚』、意義不明的言論,很多人對哲學的誤解就是由於這 些語意不清的言論所致,例如以為寫得不明白,充斥哲學術語的文章就是深奧或 內裡有很深刻的道理。」這裡第一句用「可能」一詞較婉轉,依上文下理,梁文 其實認為大部分本刊的哲學論文不夠水準。   要判斷哲學論文是否夠水準,須有一定的標準,看梁文,當中只舉出了「清 楚」一項標準,而且,文章相關部分過半的篇幅是以此單一的標準來批評本刊大 部分哲學論文不夠水準。我以為這個說法是可以商榷的。 1 標準不夠全面   評斷哲學論著(包括哲學論文)的標準有不少,除了清楚一項之外,還有別 的標準,譬如說,論著的理據是否充分、觀點是否包含矛盾、提到的事情是否合 符事實……。單以一項標準就斷定論著是否合乎水準,實在失之偏面。試設想, 一篇寫得清楚的文章,但卻欠缺理據,或者理據薄弱,或者不符事實……,是否 可以肯定是一篇有水準的著作?相反,一篇頗有些地方表達得不夠清楚,但在其 他方面都很有水準的論著,是不是就不可能是一篇有水準的作品?例如,從一般 哲學論著要求清楚的角度來看,一些詩化哲學論著,或者以別的文學手法表現出 來的哲學論著,不少地方會顯出不夠清楚,但如果這些論著有別的好的元素,那 麼,我們也可以稱它們為有水準之作。譬如說,尼釆的不少哲學論著(包括論文 ),往往以故事、寓言、格言、小說、抒情散文、詩歌等手法來揭露出深刻的人 生和宇宙的道理,用一般的標準來看,我們會覺得他不少地方寫得不清楚,然而 ,我們能否說這些論著不合乎水準,沒有價值? 2 對「清楚」一詞有誤解   「清楚」一詞在作者的用法中有歧義,如果缺乏必要的分疏的話,那麼,便 難以察覺作者一些似是而非的論斷。在梁文中,作者並沒有將這些意思分疏清楚 。但據梁文中一些籠統的意思推斷,以及我平日與梁兄接觸所知,他所謂「清楚 」大概主要有以下幾種意思: 1. 「清楚」指用詞準確明白   我同意這是「清楚」一詞的基本意義,看梁文批評黃煥金先生「應該怎樣看 待我們人類自己的主觀性」一文(見本刊第76期),大抵是持這種意義。梁文對 黃先生的數點批評,我雖同意(事實上,黃先生的文章部分用語確有語意不明的 毛病);但正如上文所說,只以清楚這單一標準,並且只從幾個小處就論斷該文 不合乎水準,則證據明顯不夠充分。另外,梁文由此而推論出本會大部哲學論文 不夠水準,則理據大有問題(此義詳下);至於作者據此認為本刊日後應走大眾 化方向,根本就不相干(此義前面已說)。 2. 「清楚」指大多數人都看得明白   作者對「清楚」一詞的這種了解,在梁文中顯然而見,他對本刊方針及本刊 的哲學論文的批評亦明顯在此。然而,梁文這種理解實在有違「清楚」一詞的基 本意義。因為,當我們說一篇哲學論著寫得清楚時,並不必指它適合大眾。一些 不適合大眾的哲學論著也可以是很清楚的著作。好像說,亞里士多德的《形而上 學》、休謨的《人性論》、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維根斯坦的《哲學研究》 ,都是用詞清楚準確的著作,然而,大眾(即使是對哲學有興趣的大眾)有多少 真正看得明白? 3. 「清楚」指淺易   梁文中對此詞這種了解亦不難看出,作者以為,一些包含許多哲學術語,涉 及艱深的哲學理論的著作並非清楚的作品。然而,這明顯誤解「清楚」一詞的意 義,因為如上述所舉亞里士多德、休謨、康德、維根斯坦的鉅著中,就涉及許多 哲學術語和艱深的哲學理論,沒有受過嚴格哲學訓練的人或許會看得不明白,以 為他們的著作寫得不清楚,但受過嚴格的哲學訓練,並且真正把握箇中意義後, 有誰可以輕率地說他們的著作寫得不清楚? 4. 「清楚」指精簡   作者這種了解在梁文中沒有說及,但據我平時與作者接觸,知道一直是作者 的想法,故這裡順道指出。梁兄的意思是指:寫得精簡的著作,往往單刀直入, 易於使人明白,不會犯講多錯多之弊,故會較為清楚。然而,事實上「清楚」與 「精簡」二詞並非同義語,因此,雖然上述所舉哲學名著中維根斯坦的著作是既 清楚而又精簡的著作,可是,其他三部卻非如此,亞里士多德、休謨、康德的著 作固然很清楚,然而,讀過的人都會知道,此三部著作的論證頗為繁複,有不少 說話是唯恐讀者不清楚不明白,便用了許多意思相當的說話反覆地講(當然,我 以為這些重覆往往是必要的,否則只是無用的冗言),算不得是精簡的著作。依 我看,對於要達到清楚的要求,精簡的著作與繁複的著作都各其好處,前者大抵 如梁兄所言,後者則是反覆用不同的字眼說得多時,往往使讀者更了解作者的意 思,除非反覆說時包含了錯誤(即講多錯多)。 四 關於本刊哲學論文的水準   首先,必須澄清的,是梁文的觀點,純粹是作者的個人意見,與本會觀點無 關。我們既在本刊刊登哲學論文,當然是經過編輯的審閱,認為是有水準、有價 值的著作(當然我們的人手有限,在進行有關工作時可能會出現一些毛病,若是 的話,則請讀者不吝賜教,好讓我們能自我改進。)。因此,我個人以為,本刊 仝人日後必須好好反省檢討一下,在《人文論壇》的版位中刊載梁文一類的文章 是否適合? 《人文論壇》之設,原意是讓本會幹事,盡量應用哲學的觀點和方法來對時 事作出評論,好讓更多人將知道哲學應用到國際形勢、社會事務及日常生活的好 處。我們採取個人署名發表的方式,目的是讓各幹事自由地抒發一己的意見,因 此,每個發表者便須對自己的意見負責。然而,卻從未試過有幹事在《人文論壇 》中說一些偏離本會宗旨,既理據薄弱,而又不恰當地傷害本會幹事、作者、友 好及支持者的說話,這方面梁文實在開了個很不好的先例。我以為,即使基於言 論自由刊登此類包含上述問題的文章,日後最好不要刊在《人文論壇》之內,否 則容易惹人誤會,以為這種說話在本會中有代表性,可以代表本會仝人的共同意 見。   接著,我嘗試回應梁文中批評本刊哲學論文的觀點。 1 論據不足   如前所述,梁文以為本刊哲學論文有「很多都是一些『不清不楚』、意義不 明的言論」,「未合乎水準」。然而,他的論證僅是其中一篇的一些小處。單單 據此而論證該文不夠水準,已經不夠充分(如前所說),由此而推論大多數本刊 的哲學論文不夠水準,更明顯是理據不足。在思考方法上,梁文明顯犯了「以偏 概全」的謬誤。我嘗試以一歸謬法來突出梁文這個毛病:在梁文的「對內的批判 」中有部分內容犯了錯,因此,梁文不合乎水準。進一步而言,梁兄的著作通通 都不合乎水準。再進一步而言,大多數在香港姓梁的人所寫的文章都不合乎水準 。……   試問這種推論,有什麼價值和意義?   其實,用開放的、理性的態度來討論哲學問題,是很有價值和意義的事情, 因此,我們十分歡迎讀者對本刊的文章,無論是否哲學論文,對事不對人的加以 回應和評論。然而,像上述那樣的推論,卻沒有什麼好處,只令人覺得有蓄意中 傷和詆毀之嫌。 2 理據缺乏代表性   梁文中的歸納論證除了個例不足外,還犯了理據缺乏代表性的毛病。本刊的 哲學論文一項,目的是為學術水平較高的人士而設的,所以主要對象是哲學圈中 人士,如哲學界中的教授、學者、研究生等等,他們的著作的水平也最能代表是 類著作的水平(當然,基於學術不應被壟斷的信念,我們如得到有水準的著作, 即使是由沒有受過正式學院訓練的人士,或者只是其他專業的學院人士所寫,我 們也樂於接納和刊登。)。因此,梁文只以一位沒有受過正統學院訓練的作者的 文章來作論據,明顯缺乏代表性。這樣,就容易令人覺得作者有意迴避上述哲學 圈中人士的著作,有避重就輕之嫌。   個人建議,如果梁兄還是堅持己見的話,不妨以我的哲學論文作為批判的對 象,因為一來,我不希望梁兄再以不負責任之態度出言中傷本會其他作者,二來 ,我的作品,如用梁文的說話來說(梁文中使用該等說話,與一般用法不同,是 帶有貶義的),是「很專門性的學術文章」、「充斥哲學術語」、不少時候是「 連載數月的洋洋巨作」,在芸芸是類著作中應該算是有代表性的。   最後,我要說的是:我很少寫論戰性的文章,因為我寫這類文章,言詞往往 很尖銳,容易傷害別人。然而,梁文實在違背本會的宗旨,並且充斥著上述所講 的理據薄弱而流於不負責任的言論,對人文幹事及友好造成不恰當的傷害;為了 澄清本會宗旨,以及為人文幹事及友好討回公道,故此不得不寫本文回應。實在 是豈好辯哉,不得已也。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