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第九十三期編輯人語 譚寶珍在人文論壇說到自殺問題,她所說的自殺例子其實有兩類,兩類自殺的目的不同 ,一是為了自我解脫,如老師和學生的例子;一是為了報仇,如在美國的自殺式恐怖襲擊。 很明顯,我們都很不同意這兩者的做法,都覺得這兩者的自殺是不對的,不過,相對來說, 為了自我解脫而自殺的影響,較報仇的小很多,因此報仇的自殺是更令人痛恨的。譚寶珍已 指出,這些自殺行為都是這些人的觀念出現了問題,因此而帶來了災害。西方世界中處理自 殺問題很多時是以應用倫理學的方式來討論,討論人到底有沒有自殺的權利,自殺是否合乎 自然。這些討論會引伸出某些道德原則,由這些原則來解決自殺問題,例如會列出幾點標準 ,如符合標準則此人的自殺是准許的,這些標準如:1.此人已作過評估,判斷自殺是自己的 最好選擇,2.此人花了合理的評估時間,3.自殺的結果對他人的傷害不會超過不自殺帶來的 痛苦。看看這些標準,能否解決自殺的道德問題?很明顯,事實上是解決不到的,因為道德 問題不是用來討論的,是實踐的。   試看看中國哲人對自殺的看法。孟子說:「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 也。」(盡心上),孟子是要說死亡是人的命限,人皆有死,但人如何面對這個命限呢?就是 要盡其道而死,死而要死得其所,應死才死,才算是正確地面對這個命限。怎樣才算是應死 才死,孟子又說:「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告子上),當你知 道甚麼是有價值的,其價值比不想死更大時,則面對死亦不會逃避,這就是應死才死的態度 。但若不盡道而死,就是桎梏而死,死於非命也。所謂桎梏而死,是指亂來以戕賊自己的生 命,放縱恣肆,行險僥幸,置一己生命於險地,甚至置一己生命於復仇的魔道中,則是不順 適自己的生命,是桎梏而死,都非正命。所以中國哲人認為自殺問題其實是生命順適不順適 的問題,盡道不盡道的問題,故要解決此問題,便要使人心盡道,使生命順適,重新使人盡 其心,操存之,擴充之,推己及人,才可救自己救人。孔子說:「志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 ,有殺身以成仁。」(衛靈公)又說:「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己任,不亦 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亦。」(泰伯)可見「仁」是遠較「死」為重要。這才是解決問題的 根源。(方世豪)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