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編輯人語 方世豪   英冠球兄在人文論壇由本會的宋明理學讀書組說到儒家的道德主體性。我也有幸參與此 宋明理學讀書組,在閱讀宋明理學家的經典作品時,我也常問自己,為何要在二十一世紀的 今日,還要讀此數百年前就已爭論不休的心學與理學的問題呢?數百年前的理學家花一生精 力研究心與理、人與天的關係,在我們今天的現代社會看來,似乎真的是格格不入。因為我 們今天所關心的已不是甚麼心學、理學的問題,我們關心的是政治上的民主法治問題,經濟 上的市場自由問題,科技上的資訊流通問題,甚至是更具體的找工作、謀生計的問題,都不 是心學、理學的問題。那麼,我們再讀宋明理學有何意義呢?   英冠球兄指出由讀宋明理學以了解到儒家的特質,就是道德主體性的問題,而這道德主 體性與西方哲學中的主體的意義並不相同。這個道德主體是指一個全人的,以人為行動者和 實踐者為中心的主體,不把人分解為其他範疇的概念,又強調人與天,人與世界,人與萬物 的關係,即英兄所說的自覺感通關懷。這些特質在今天的世界,有甚麼現代意義呢?我以為 就是因為今天的世界已令人不關注這些問題,忽略了這些為人的特質,所以有值得再讀宋明 理學,再提出生命的學問的必要。以上次我在人文論壇所論的無證兒童及現在居港權的終審 法院判決為例,已可看到仍有很多人不把這些人作為一個人來看待,因而甚至也不把自己作 為一個人來看待,只把人看成法律下的一個概念,經濟上的競爭者,謀生計時的對手。讀者 回應我上次的文章時,都容易把問題看成是法治、人治的問題,更推論到成為中國落後的原 因。這就是不把人作為人看待,不以人為考慮中心的問題,也是缺乏了作為實踐者的感通關 懷,只強調對立關係,而失去了和諧的追求。法治並非不重要,但我相信法治的目的也是以 人與人,人與世界,人與萬物和諧共存為目的。因此讀宋明理學也就未必是古老了。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