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人文文庫】

維根斯坦《哲學研究》的語言遊戲說與反本質主義

翁正石(香港樹仁大學社會學系前副教授)

劉桂標(香港人文學會理事長、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博士)

維根斯坦《哲學研究》的語言

 

編者案:

本文是翁正石教授、劉桂標博士合講「維根斯坦《哲學研究》之研究(一):語言遊戲說與反本質主義」講座的記錄文稿,所有標題為編者所加,而兩位學者的說話,分別以「翁:」及「劉:」文字加以標識。

 

提要:

本文是講座記錄文稿,兩位講者以對話形式,深入探討維根斯坦《哲學研究》中的語言遊戲說與反本質主義。本文闡述維根斯坦如何藉批判奧古斯丁的指涉語言觀,提出「意義即用法」、「語言遊戲」與「生活形式」等核心概念,完成從前期圖像論到後期脈絡論的思想轉向。文中進而以「家族相似性」概念,說明其對亞里士多德式本質主義的融攝與超越。本文特色在於呈現兩位學者之間的深度思辨,議題涵蓋語言的確定性與溝通可能,並延伸至辯證法與邏輯二分關係的哲學探討,為理解後期維根斯坦思想提供豐富的對話視角。

 

關鍵詞:

後期維根斯坦、《哲學研究》、奧古斯丁、語言遊戲、意義即用法、反本質主義、家族相似性

 

精華摘錄閱讀:

本文分為五章(每章之下再有分節):

一、後期維根斯坦的魅力與影響

二、維根斯坦對傳統語言觀的批判及新語言觀的建立

三、從「語言實在論」到「語言脈絡論」及反本質主義

四、語脈的雙重意涵與超越邏輯二分的可能性

五、總結與展望

精華摘錄六千多字,內容為:

二、III.語言遊戲與生活形式:意義即是使用

三、VII.家族相似性:取代本質的另類概念

三、VIII.語意、語脈與定義的多樣性

 

二、維根斯坦對傳統語言觀的批判及新語言觀的建立

……

III.語言遊戲與生活形式:意義即是使用

他在《哲學研究》,放棄了他前期所謂理論的態度。他認為理論的態度不是完全錯,但他認為可以放在一個人工語言,譬如數學語言、物理學的語言,它可以沒有我們日常語言的特質。我們日常語言最明顯的,最大的特質就是,它一個字的意思,有很多歧義,不同的用法,有不同的含義。同時可以不斷去創新。維根斯坦有一個比喻,他說我們的日常語言,就好像一條鄉村,它裡面有一堆很舊的屋,但它那些舊的屋旁邊,就有橫街窄巷等很多東西。但他又不會說永遠都固定在這裡,這個就是這條村莊。但這條村莊不斷在變。怎樣變呢?可能那裡突然間,打風,瀉了山泥,它在另一處又開一條路出來。人口多了之後,它又建多幾間屋,不斷地變來變去。

他認為,不像早期他所說的,一定有一個很基本的,primitive 的一些 facts做一個基礎。所以他就提出了另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就是他成為後期的《哲學研究》的一個最核心的觀念,就是 “language game”。Language game 其實他要做的,不是想要建構好像早期的一套理論、一個抽象理論,而是嘗試勾劃語言的特質。我們看看它有些什麼很明顯的特質。

他認為一個語言裡面,無論是字、詞、句子,甚至是 paragraph,就是一個符號,一些字那些,它們是有很多種不同的含義,甚至他認為是多到不得了,看你怎麼用。它們是在變動。所以他說,在《哲學研究》23 裡說,"there are countless kinds of sentences",即是語言有數不盡的這麼多的形式,還有它有這麼多種數不盡的用法。他說,這些這麼多種不同的用法, multiplicity of uses,即是語言使用的多樣性,其實它不單止是多樣那麼簡單,而且是沒有 fix 死的,而且它會不斷地在變動。

不會說你給了一個之後,它永遠就定在那裡,它會不斷地改。他說,"new type of language",即是它不會說,一擺就擺在那裡,就永遠不會動。所以它是,好像是在玩一個遊戲,這個遊戲,是在變動。他沒說在什麼時候開始,什麼時候就停止了。他認為,很多的語言在面對一個世界的出現的時候,譬如世界變的時候,它就會有新的詞語出現,新的指謂,但是可能到一段時間之後,它就會漸漸被人忘記。

為什麼呢?我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譬如說以前人們去廁所,就是茅廁。但是現在已經沒有茅廁了。在以前,你講那些廣東話的詞語,譬如說,「茅廁點燈」是什麼意思呢?我想大家都知道,除非你很年輕。「茅廁點燈」,就是說茅廁是沒有燈的,那你就是「找糞」(找死)。因為你一「找」東西的時候,它就抓到一些糞便。但是現在已經沒有茅廁了。所以茅廁點燈,這些詞語、歇後語,人們已經不是很明白了。它可能會漸漸被人忘記。但是它的時代,新來的時候,它又會不同。舉個例子,我記得好像,很多年前,那時候在內地,有一個很有名的一個詞語叫「小鮮肉」,它就是說,那些年紀比較小的,沒有什麼愛情、性經驗的那些男人。但是,現在的人不是很喜歡說,而且它的意思已有改變。現在我們說「小鮮肉」已經不是它最初的含義,因為最初是指14、15歲,那些沒有什麼性經驗的男孩,很純的那些。但是現在它已發展成肌肉型的年輕人。它就是一直在變,將甚至漸漸退出一個舞台,不再用了。

維根斯坦認為語言,第一它不是用來對應一件物件的。不是像剛才那樣說,好像建一間屋,磚頭、柱、橫樑,不是這樣的。橫樑,磚頭裡面可能有沙、有石,我們不用說沙和石。如果你就這樣去說,很簡單的去說,磚頭、橫樑、柱。但是我如果要分析它的結構的時候,它的化學成分,你用這些柱是沒有意思的,橫樑是沒有意思的。舉個例子,如果你是唐朝的建築,裡面的橫樑全部用木,用木筍去結合,如果你要分析的時候,你分析它當時的建築,怎樣可以支撐屋頂,和你現在去分析它,為什麼可以建那麼多層樓,它都不塌,完全不同。它的要求不同,它的用法不同,它的成分不同。

他的說法就是說,如果我們真的要去分析一個語言,它的含義,不像我們剛才所說的,好像奧古斯丁的語言觀,一個名稱,對應一件物件,然後找出其基本東西。維根斯坦認為所謂最基本的東西,它是會變動的,完全是我們看我們的生活需要。所以他認為它是一種活動。他認為,我們學習語言的時候,我們指著月亮說 “moon”,「月亮」,人們想理解你說什麼的時候,怎麼可以不會誤解月亮等於手指?這裡有很多背景的知識,每人是不同的。你一定要掌握,手指是一種工具,它指的是一種方向,我們要知道,我們用手指去指示一種我們要注視的方向,有這個背景之後,你才可以明白我說什麼。

他認為,語言其實是一種活動的一部分,是沒有辦法脫離我們的一種生活的形態,form of life。這是他在這裡引入的,就是說,我們學習語言,不是單獨抽出一個聲音,然後對應外在世界,不是這樣的。而是它將它看成一種 activity。第一它不可以脫離你的手指、你的聲線、你的眼神、你的動作,還有你的生活、文化、習慣那些東西。他認為有了這些背景之後,才可以掌握到語言裡面的含義。所以他在《哲學研究》24那裡說,我們很危險,如果我們將語言過份 narrow,就是說,你只看到它的發音對應什麼,完全不看它的動作,它的 form of life。Form of life 那裡就牽涉到它的文化。如果你不理會這些東西,是不行的,就是說你無法掌握這些東西。

他認為,引入了 form of life,我們的語言,是我們的 part of activity 那些,才可以講清楚我們語言的 meaning。就是說,我們理解 meaning 的時候,不可以完全脫離我們的背景,我們的生活文化背景。如果沒有這個 cultural landscape 那些東西,我們是很難抓到含義。比如說,有隻外星的生物,我們對它完全沒有任何的認識,如果我們想要去了解它所講出來的東西的含義,你根本沒可能掌握到,它是不是想要講我們的語言,你都不知道。所以我們現在能夠分得到,一個 cultural 的東西,即使我們現在和它很不同也好,但我們起碼知道,大家都是人類,大家都是吃東西會講東西,有了這些背景我們才可以講這些東西。

他最重要的批評,就是說,如果我們要將語言,抽象成一套抽象的語言,即是將語言抽象成一個,從它的使用裡,具體的背景,剛才我們講的,你不要將它 narrow,看它的發聲的背景,甚至再擴闊,它的社會、文化,你才能真正掌握它的意思。所以他後期就提出一個說法,meaning 就是看你怎樣使用,如果你的使用不同的時候,它的 meaning 完全不同。就像我們剛才講的,譬如我們講的歇後語「和尚打傘」,它的意思很清楚,但它後面是講「無法無天」,歇後語後面那一塊,如果你不知道它怎樣用的時候,是沒辦法掌握它的意思。同時它也可以有不同的用法。

他說,如果我們脫離了這裡,是無法掌握的。所以他在《哲學研究》那裡,經常提醒我們,叫我們不要像他早期做法,強調一個抽象的理論,去囊括、嘗試去解釋一些東西,而忽視很多具體的,在實際的情況下,它們的差異。無論我們對一個 assertion、一個 question、一個 name,它都可以有不同。譬如同一個問句,正常的問句是用來問東西,但我用來窒人都可以。說「哇,彌敦道在哪裡你都不知道嗎?」,與說「彌敦道在哪裡你都不知道?」都是問句,但它們的意思會完全不同。所以他說,assertion、question、name等等,如果你脫離了很具體的特定的背景,spatial, temporal phenomenon,就不行了。

……

 

三、從「語言實在論」到「語言脈絡論」及反本質主義

……

VII.家族相似性:取代本質的另類概念

劉: 跟著,維根斯就用另一個概念——家族相似性去取代本質。所以這意義下他不是完全否定講本質。不過傳統講的本質,可能有些問題,講到這麼清楚明白,這麼抽象,這麼沒有爭議性。他反對這種意思的本質,不是反對任何意思的本質。這裡他將取代本質的東西叫家族相似性。家族相似性,他叫相似性,不叫共同性,但是很接近的。你都要有些東西相似或相同,你才可以叫那樣東西。完全沒有的,你怎麼能夠講出來,大家知道講什麼?一個詞所指的東西,沒有共通的,完全沒有的,半點都沒有的,你就沒辦法理解。他的意思是取代多於否定。意思是,傳統講的這麼極端的、完全抽離脈絡去使用的所謂本質,是沒有的。但是有一些東西我們可以作為語言的使用的一個可叫做約略的標準,不叫完全共同性質。維根斯坦就用家族相似性去取代本質。

家族相似性,譬如想想,一個家裡有四、五個成員,不會每個人都一樣。其實就我所知,不要說普通的家庭成員,就算是攣生兄弟或攣生姊妹,即同年紀,同時出生,和攣生,同一個細胞分裂出來,通常樣子很多方面都很相似。但很多方面似,不表示是完全一樣。稍為接觸過那些雙胞胎、三胞胎,或者你認識一些這樣的人,你就會知道,總是有點不相似。就算外貌怎樣似都好,性格、心理都可以不一樣。

由這裡,再講回家族相似性的意思。他舉的例子,我自己覺得無所謂,故此稍改一改。我用以下這個例子,家族有五個人,甲、乙、丙、丁、戊。可以身材方面,甲、乙、丙相似;相貌方面就乙、丙、丁相似;眼睛顏色就丙、丁、戍相似;步態,即是走路的姿態,甲、乙、戊相似;性情就甲、丙、戊相似。就這五方面去看,你找不到剛才說的,完全共通的地方。找不到的,一個都沒有。譬如說,身材,只有三個相似,有兩個不相似。我舉個例子,只有三個相似。可以有很多不同的例子,有些可能多一些,四個相似,五個相似都有的。不過就少一些。我不舉這樣的例子,免得誤會。維根斯坦想說,傳統講的本質其實找不到,我們只找到一些相似性,比較接近但並非完全相同。所以我們都大概 identify 到,是講那些東西,或那類東西。他用家族相似去取代傳統講本質的意思,一講出來就知道是講那類東西,或那樣東西,不是其他類或其他東西。沒有這樣的本質,可以抽離處境,一講出來就知道,沒有這類東西。維根斯坦大概講,家族相似性是這意思。

以下這幅圖,是網上找的,可幫助說明家族相似性的意思。這裡有九個 member,都有剛才我講的接近的意思。總有些地方像或不像。這裡再多兩項,一項叫 ideal member,一項叫 atypical member,可作為對剛才講法的補充。特別是當講到語意問題的時候,可以再補充。雖然說家族相似,但都有一些可以進一步說明,相似還可以再分。譬如有一些叫 ideal member,在那類東西裡面,比較多擁有同一家族的特徵。好像現在這幅圖中間的,他的眼睛、鬍子和頭髮,其他人比較多都有他的特徵,叫做 ideal member。Atypical member 是很不像,可能只有一點像其他成員,但其他特徵都不像,但都是屬於那類東西。這個 atypical member,譬如我們,疫病肆虐的時候,我們都有一種叫非典型的病菌,或者病毒。非典型就是指,很不同那類的其他 member。但既是 member,都總有一些地方相似,雖然少一點。可以進一步作為家族相似(或者家族相似性,兩種譯法都有,沒什麼所謂,只須知不是講傳統實體屬性的意思就行)。OK。這個就是所謂家族相似,或者家族相似性的意思。

VIII.語意、語脈與定義的多樣性

劉: 了解了之後,可以對於講語意問題,可以作一個補充。這個補充,主要都不是我自己想的,以前上了何秀煌先生的邏輯課,就是在中大的時期。何先生這個講語詞的含義,或即定義,是相當好的。未必是他自己,但他可能看了一些資料,他運用了,有維根斯坦剛才講的,講到反本質主義的意思。如果講本質主義講語意,嚴格來說,只是語言的含義的一部分。在這意義下,我剛才講過,他不需要反對講本質主義,他只不過是說,這樣唯一的講法,才是要反對的。不是說講本質,任何意思的本質,你都要反對。

如果用這個意思的本質,再看語言的含義,可以作為一個語詞,如果進一步是語句,但這個就要講一個較大的單位,它可以是基本的含義。其他的含義,可由它再進一步了解。這��講語意定義和語脈定義。語意定義是比較傳統的,講本質的。我剛才都講過,外延和內包。外延就是語詞所指的對象,這個叫外延。內包就是語詞所指的對象的那些本質,或者基本的特質,我們叫內包。這個就比較傳統的講法。

但其實維根斯坦這個講法,看到講語言的含義,遠遠不限於語意這些含義。這個叫語脈定義,或者有些人叫語用定義,意思都是相當的。就是說,它不是表示那樣東西,它指的是事物的一些所謂本質,或者一些基本的特質,不是說這些東西,而是說我們怎樣使用它。那些使用可以有很多不同的情況,有些是語法,有些是語用。我用的語用都是一種語脈,這個沒所謂,廣義的語用其實和語脈一樣。語法的意思就是,純粹看一個 term 的形式,構成的形式。語用就是實際的應用。

所以再分語法,就有詞法定義、句法定義。語用再分其他的。我先講詞法和句法定義。語意都講過了,不再重複了。語脈定義講語法,有時我們一些詞,我們構詞的形式不同,可以有不同的意思,或者相反,就是有相同的意思。譬如說虎穴龍潭,在中文來說,跟講龍潭虎穴是一樣的。或者中英文的A of B,可以被定義,或者被了解為A的B。這個就是詞法定義,說一個個詞。句法定義就是整句的語句,是形式。譬如說 A 必然是 B,可以定義為 A 不可能不是 B。這是邏輯句法上的定義。第二句都是,這個不多講了。

語用定義這裡窄一點,指語脈不是形式的東西,是有實際內容的東西。這個語用定義,再分好幾項。譬如說同義詞定義,或者別名定義。譬如一個 term,有時可以用別的符號表示。譬如父親和爸爸,這個有時,你講出的同義詞,都可以讓人了解到這詞意思,這個叫同義詞定義。簡寫定義就是,很多時候詞有所謂的簡寫,或者縮寫。你講的簡寫或者縮寫意思一樣,都可以解釋到詞。譬如我舉幾個例子,隨便舉一個,N.T.,我們香港人都很清楚,英文 New Territories,就是新界。這個叫簡寫定義。

第三個,最豐富也最複雜,這個要列舉,列舉不完。我舉了六個例子。我不太記得,是不是何秀煌先生舉的例子,或者一方面有些記憶,一方面有些自己去想。我舉這一堆例子,不同的特殊的情況,具體的使用。譬如「咘咘」,一般就不知道說什麼,但如果跟小朋友說,可能有些情況,或者很多時候我們理解到,就是汽車,汽車響安的時候「咘咘」聲。或者仙遊,即是去世,這是一個隱喻,你將死去的人說得好像偉大一點,如神仙,好聽一點。H2O,水,這是化學用語。Book 是書,英文。其他不多說了。甚至黑社會用言都可以,如出冊,即放監;班馬,找自己的同黨來。這些都是特別的定義,跟日常一般的用法不同,特殊的、特別的情況才用。這個叫特域的定義。

OK,我講到這裡,又要補充剛才我講,就是維根斯坦當他講,他的所謂,一般來說,語言的脈絡論,去取代,或者進一步去,去擴展語言的意思的時候,他的講法,這個講法不需要排斥講語言實在論。因為語言實在論可以是語言的脈絡論,其中一種的含義都可以。這個就變成了,這樣講可能,讓我們更加了解,也符合真實情況。因為維根斯坦不需要反對語詞有語意,有外延有內包,不需要反對。只不過就是說這是唯一的語言的意思,甚至將它講到一種,不需要看具體脈絡的所謂的本質,那些才有問題。這個就是,維根斯坦先生的講法。

……

 

—精華摘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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