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齊患蘇代充說客

陘山[1]之事,趙且與秦伐齊。齊懼,令田章以陽武合於趙[2],而以順子為質。趙王喜,乃案兵告於秦曰:「齊以陽武賜弊邑而納順子,欲以解伐。敢告下吏[3]。」

秦王使公子他之趙,謂趙王曰:「齊與大國救魏而倍約[4],不可信恃,大國不義[5],以告弊邑,而賜之二社之地[6],以奉祭祀。今又案兵,且欲合齊而受其地,非使臣之所知也。請益甲四萬,大國裁之」。

蘇代為齊獻書穰侯[7]曰:「臣聞往來者之言[8]曰:『秦且益趙甲四萬人以伐齊。』臣竊必之弊邑之王[9]曰:『秦王明而熟於計,穰侯智而習於事,必不益趙甲四萬人以伐齊。』是何也?夫三晉相結,秦之深讎也。三晉百背秦,百欺秦,不為不信,不為無行。今破齊以肥趙,趙,秦之深讎,不利於秦。一也。秦之謀者必曰:『破齊弊晉,而後制晉、楚之勝。』夫齊,罷國也,以天下擊之,譬猶以千鈞之弩潰癰[10]也。秦王安能制晉、楚哉!二也。秦少出兵,則晉、楚不信;多出兵,則晉、楚制於秦。齊恐,則必不走於秦且走晉、楚[11]。三也。齊割地以實晉、楚,則晉、楚安。齊舉兵而為之頓劍[12],則秦反受兵。四也。是晉、楚以秦破齊,以齊破秦,何晉、楚之智而齊、秦之愚!五也。秦得安邑[13],善齊以安之,亦必無患矣。秦有安邑,則韓、魏必無上黨哉。夫取三晉之腸胃與出兵而懼其不反也[14],孰利?故臣竊必之弊邑之王曰:『秦王明而熟於計,穰侯智而習於事,必不益趙甲四萬人以伐齊矣。』」(卷《秦二》)

【註釋】




[1] 陘山:趙塞,在今河北井陘縣東北。

[2] 田章:齊公族。陽武:齊邑。

[3] 下吏:下面辦事的人。此係一種婉轉的表達,意指不敢直接勞煩秦王親自過問,只敢麻煩下面辦事的人,以表示對秦王的尊敬。

[4] 大國:指趙國。倍約:背約,指齊國背叛盟約。

[5] 不義:不以之為義,亦即趙認為齊背叛盟約為不義。

[6] 二社之地:指兩個城邑。

[7] 蘇代:或雲當作蘇秦。穰侯:秦相魏冉。

[8] 往來者之言:原作「往來之者言」,據諸祖耿《戰國策集注匯考》(257)改。

[9] 必之弊邑之王:指向本國國王作保證。

[10] 潰癰:應依《史記穰侯列傳》作「決潰癰」。潰癰:破頭的膿瘡。

[11] 走:投靠。

[12] 頓劍:指出兵。

[13] 安邑:魏地,亦韓地。

[14] 腸胃:指腹心之地。不反:不能返回。

【點評】

蘇代之說穰侯,蓋深得夫說人之術焉。首稱秦王、穰侯之明智,所謂攻「人性之弱點」者也;次明攻齊之利害,設五事而證之,亦可以服人矣。唯秦王、穰侯實明智,則攻齊之利害,豈待蘇子言之哉?故其尊之,實貶之也。噫!世之喜虛譽者,可不察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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