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久治公叔薦衛鞅

魏公叔痤病[1],惠王往問之。曰:「公叔病,即不可諱,將奈社稷何?」公叔痤對曰:「痤有御庶子公孫鞅[2],願王以國事聽之也。為弗能聽,勿使出竟[3]。」王弗應,出而謂左右曰:「豈不悲哉!以公叔之賢,而謂寡人必以國事聽鞅,不亦悖乎!」

公叔痤死,公孫鞅聞之,已葬,西之秦,孝公受而用之。秦果日以強,魏日以削。此非公叔之悖也,惠王之悖也。悖者之患,固以不悖者為悖。(卷二十二《魏一》)

 

【註釋】


[1] 病:重病。

[2] 御庶子:官名。公孫鞅:又稱衛鞅,亦即後來的商鞅。

[3] 竟:同「境」,國境。

 

【點評】

悖者之患,固以不悖者為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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