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即理也,所謂理性是也」斷句辨

《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二上「性即理也,所謂理性是也。天下之理,原其所自,未有不善」一句,或於「理性」間施逗點,或不施。何者為是?茲試證之。

按:「理性」二字,古書中多連用。試舉數例:

《後漢書.黨錮列傳》:

孔子曰:「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言嗜惡之本同,而遷染之途異也。夫刻意則行不肆,牽物則其志流。是以聖人導人理性,裁抑宕佚,慎其所與,節其所偏,雖情品萬區,質文異數,至於陶物振俗,其道一也。

《中論.治學》:

所以疏神達思,怡情理性,聖人之上務也。

《禮記.樂記》疏:

「不能反躬,天理滅矣」者,躬,己也,恣己情慾,不能自反禁止理性也,是天之所生本性滅絕矣。 

《程氏遺書》卷十五

釋氏之學,更不消對聖人之學比較,要之必不同,便可置之。今窮其說,未必能窮得他。比至窮得,自家已化而為釋氏矣。今且以跡上觀之:佛逃父出家,便絕人倫,只為自家獨處於山林,人鄉里豈容有此物?大率以所賤所輕施於人,此不惟非聖人之心,亦不可為君子之心。釋氏自己不為君臣父子夫婦之道,而謂他人不能如是,容人為之而己不為,別做一等人,若以此率人,是絕類也。至如言理性,亦只是為死生,其情本怖死愛生,是利也。

此「理性」,非今之所謂「理性」也。理,治也,理性即治性也。以此義較《遺書》,其不安也皎然。

然亦有連用二字而意義略別者。《皇極經世.觀物篇五十三》:

《易》曰:「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所以謂之理者,物之理也;所以謂之性者,天之性也;所以謂之命者,處理性者也。所以能處理性者,非道而何?                  

《通書.理性命章》:

厥彰厥微,匪靈弗瑩。剛善剛惡,柔亦如之,中焉止矣。二氣五行,化生萬物。五殊二實,二本則一。是萬為一,一實萬分。萬一各正,小大有定。

此「理性」乃「窮理盡性」之省語,亦非今之所謂「理性」也。

原《遺書》之意,蓋言「性即理」而取譬於「理性」,非謂「性即理」即所謂「理性」也。故所舉「理性」,乃承「窮理盡性」為言,而直取義於《通書》也。《理性命章》「厥彰厥微,匪靈弗瑩」言「理」,「剛善剛惡,柔亦如之,中焉止矣」言「性」,即《遺書》所謂「原其所自」之言也。故施句讀於「理性」之間,其不當也明矣。或人復解「性即理」之「性」即此「理性」(《宋明理學史》下,第114頁註釋1),抑未審程子之意歟?

或謂濂溪未傳學於二程,此處所言,恐涉於臆斷。按:此恐未然。《遺書》屢屢言及濂溪,僅所憶及者即有數端,其一云:昔受學於周茂叔,每令尋顏子、仲尼樂處,所樂何事。其一云:某自再見茂叔後,吟風弄月以歸,有「吾與點也」之意。其一云:周茂叔窮禪客。其一云:獵自謂今無此好,茂叔(云云)。其一云:周茂叔謂:荀子元不識誠。其一云:一部《法華經》,只消一個《艮卦》可了。其一云:周茂叔窗前草不除去。問之,曰:與自家意思一般。(卷三)謂濂溪未傳學二程,豈未檢程子之書而妄斷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