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ubject: | 韋漢傑:亞里斯多德-及懷德海對他的批評 | |
| Name: | HKSHP | |
| Date Posted: | Apr 30, 03 - 6:24 AM | |
| Email: | hkshp@grad.com | |
| URL |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 |
| Message: | 香港人文哲學會網頁 http://www.arts.cuhk.edu.hk/~hkshp 哲 學 淺 說 亞里斯多德-及懷德海對他的批評 撰文:韋漢傑 香港人文哲學會幹事大詩人但丁(Dante 1265-1321)在其《神曲•地獄篇》 提到:「吾見承先?後之一代宗師,居間而坐於群哲之中,備受萬人頌揚與推崇 ,柏拉圖與蘇格拉底貼身而立,侍於兩側以示尊崇。」[1]那麼這位「一代宗師 」究竟是誰?他不是柏拉圖與蘇格拉底,因他倆「貼身而立,侍於兩側以示尊崇 」。那麼他是誰?他不是別的,而是亞里斯多德。曾仰如在《亞里斯多德》亦說 :「其成就與影響,雖不敢說是絕後,但絕對是空前。」[2]筆者認為但丁(及曾 仰如)這種說法,恐怕是過譽,連蘇格拉底兩師徒也要「侍於兩側」[3],不過若 只說「影響」,不說「成就」,那麼恐怕亞氏(對西方的影響)是空前的。無論如 何,亞氏是西方重要的哲學家之一。 上兩次介紹了柏拉圖的思想,今次筆者繼續介紹其弟子亞里斯多德 (Aristotle 384-322 BC),亞氏年青時曾於柏拉圖的學院(Academy)親炙柏拉圖 二十年之久,直到柏氏去世為止,柏拉圖實對亞里斯多德有很大的影響,之後亞 氏發展其思想,逐漸形成批評柏氏學說的觀點,亞氏更有經典名言:「吾愛吾師 ,吾更愛真理。」本文首先簡介亞氏的思想,然後討論他與柏拉圖思想上的區別 ,最後提到懷德海對亞氏的批評。 亞氏在哲學及(生物)科學都有很大的貢獻,這�堨D要介紹他在邏輯(logic) 及形而上學(metaphysics)兩方面的思想。亞氏是第一位以邏輯為一特殊科學, 並發現推理的基本形式(特別是三段論證syllogism)的哲學家,Copleston即說: 「這是他(筆者按:指亞氏)的永�琣迄N之一,單以這一項貢獻就足以使他名垂青 史。」[4]這評價十分正確。亞氏在邏輯主要成就包括主謂命題(statement in subject-predicate form)及關於此類命題的邏輯推理方法,特別是三段論證 (syllogism)。所謂「命題」就是可言真(true)或假(false)的句子,例如「蘇格 拉底是人」,這是真的命題;至於問句「我的書在那�堙H」就不是命題了,它並 沒有真假的意義可言。邏輯只討論命題,因它有真假可言。亞氏認為命題基本是 由主詞(subject)與謂詞(predicate)構成的,主詞是命題所描述的事物或主題, 謂詞則是論謂或描述主詞的詞語,例如命題「這朵花是白的」,「這朵花」是主 詞,「白」就是描述「這朵花」的謂詞。亞氏跟著提出四種較複雜的主謂命題, 它們都具有以下結構:量詞─主詞─繫詞─謂詞。這�塈畯怚H符號S及P分別表示 主詞及謂詞;繫詞有兩種:「是」或「不是」;量詞亦有兩種:「所有」(all) 或「有」(some)。四種主謂命題是:(A) 所有S是P (或 凡S是P),例如「凡人是 動物」;(E) 凡S不是P,例如「凡貓不是狗」;(I) 有S是P,例如「有花是白的 」;(O) 有S不是P,例如「有花不是白的」。然後亞氏討論這類主謂命題的邏輯 推理方法,所謂「邏輯推論」,即指由前提推導出結論的對確(valid)的方法, 在這種對確推論中,若前提為真,則結論亦必然地真。關於推論,亞氏特別討論 三段論證,這是由兩個(主謂命題為)前提推出(主謂式)結論的方法,例如:(i) 凡人皆會死,(ii)凡孔子的後代是人;因此凡孔子的後代皆會死。若寫成普遍的 形式,則是:(i)凡M是P,(ii)凡S是M;因此凡S是P。這��(i)及(ii)是兩個前提 ,若這兩個前提為真,則以上推出的結論(凡S是P)亦必然地真,因此這個三段論 證是對確的。 由此主謂命題的邏輯思想,亞氏進一步發展他的形上學(metaphysics)的「 實體─屬性」(substance-attribute)思想,特別是第一實體(ousia, primary substance)與第二實體(secondary substance)的思想,暫時我們可以實存的個 體(如蘇格拉底或這朵花)為第一實體(ousia),個體之本質(essence, eidos)或 共相(Idea)為第二實體(如人就是蘇格拉底的本質)。進一步說,在形上學或存有 論中,唯有(實存的)個體才是真正的主詞或真正的實體,例如我們可以說「蘇格 拉底是人」,蘇格拉底是主詞,人是謂詞來論謂蘇格拉底的;但我們不能說「人 是蘇格拉底」,以蘇格拉底為謂詞來論謂其他事物。對於亞里斯多德,第一實體 或ousia才是唯一的真實個體,他是這樣了解第一實體:「實體,在這個詞最真 實、最根本、最確定的意義上,既不是述說一個主體的謂項(predicate of a subject),也不在一個主體中出現(present in a subject)。」[5]以上的「主 體的謂項」亦即是邏輯上「主詞的謂詞」的意思,因此第一實體或ousia不能是 謂詞,它只能是主詞;至於「在主體中出現」就是「不可能離開論及的主體而存 在」[6],因此「在主體中出現」的東西就是依附的存在或「依附體」(accident) 。這�堛熒N思是說,有些東西沒有獨立的存在性(independent existence),它 們若不是論述主體的謂項,那麼就是依附體;ousia絕不是這樣的。換言之,這 暗示ousia是獨立自存的東西,亦意味著獨立自存的個體。能論述ousia的謂項則 是第二實體、本質、共相或屬性,由此導出亞氏「實體─屬性」 (substance-attribute)的形上思想,例如「蘇格拉底是人」,蘇格拉底是ousia ,人就是蘇氏的本質或屬性。 跟著我們討論亞氏關於宇宙生成變化的思想。Ousia既是獨立自存又是自我 同一的實體[7],它如何能夠變化?這就是為甚麼亞氏提出第二實體或形式因 (formal cause)的「本質進路」(eidetic approach)。第二實體就是ousia或事 物的本質(essence, eidos)或形式,例如「人性」就是一個嬰兒的本質,但對於 嬰兒來說,這個「人性」的本質或共相只是潛能的(potential)而不是現實的 (actual);無論如何,這個嬰兒擁有了這個內在的、固有的、潛能的「人性」本 質作為形式因或目的因、作為一個內在的(immanent)原則,向著實現這個目的發 展,此即內在的圓滿自我實現(immanent entelechy),這就是亞氏宇宙生成變化 的「本質進路」。[8] 最後,我們不能不討論亞氏的神學思想。在亞氏的哲學,「神」是作為宇宙 萬物生成變化的終極原因而出現。宇宙充滿和諧的秩序,因此有一位設計者,祂 就是神。另外,宇宙萬物都在生成變化,例如太陽之所以能動,是因為有東西在 推動它。推動太陽之物(i)或是被其他物所動,(ii)或不被其他物所動。若是後 者,那就是一個不被其他物所動的推動者;若是前者,就有其他推動者推動它, 這樣結論是:或陷於無窮逆退(infinite regress),或有一個「不被動的首動者 」(prime unmoved mover)的存在,亞氏認為前者不可能發生,因此只有承認 prime unmoved mover的存在,這就是神[9]。亞氏認為神是永�琱�變、純粹實現 的(pure act),即不含任何潛能(potential)成份,而是圓滿實現(actual)[若神 含有潛能成份,那麼由潛能到實現,則上帝將是變化的]。作為prime unmoved mover,祂引發變化而本身並不變化,祂不以動力因的方式來推動世界,[否則, 神必將受到世界的反作用(reaction)而產生變化;因此亞氏的上帝是純精神、非 物質的,因物質是會變化的],而是以目的因(final cause)的方式來推動世界, 亞氏的神為萬物欲求的對象(object of desire),萬物均被祂的美善所吸引[10] 。神是純粹的思想,是真善美的最高境界[11]。 跟著我們討論亞氏與柏拉圖在思想上的區別。柏拉圖在現實的生滅世界之上 ,指出理型界的存在,現實的生滅世界變動不居,我們對此不能有任何知識,理 想的理型世界才是真實的客觀實在(objective real reality),我們能夠認識理 型,理型世界亦是真善美的最高價值統會,現實世界的萬物都分享了理型,但它 們只是理型的摹本(copy) [12]。亞氏郤認為柏拉圖分離了理型與現實世界[13] ,理型存在於現實世界之外,亞氏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亞氏說:「實體與實體所 代表之物(that of which it is the substance)分立獨存,似乎是不可能的; 理型既是事物的實體,又怎能獨自存在呢?」[14]柏拉圖把現實事物看為理型的 摹本與影像,真實的理型並不存在於現實世界,亞氏反對而認為理型是事物的本 質(essence, eidos)或(第二)實體,它內在(immanent)於事物之中,儘管它可能 是潛能的(potential),例如嬰兒具有「人性」的本質,但此本質郤是潛能的。 因此亞氏與柏拉圖不同,他重視這個現實遷流的經驗世界,認為具體事物是真實 的(實體或ousia),因此他發展了科學知識,這些都是他與柏拉圖的主要分別, 亞氏哲學這方面有其正面的意義。 歷來正確地批評亞氏的可首推懷德海(A. N. Whitehead 1861-1947)。懷氏 認為哲學一向以來都受到亞氏的主謂命題邏輯思想的影響,特別是這在形上學「 實體與屬性」(substance-attribute)思想的發展上的影響。由此亞氏認為具體 的個別事物是真實的第一實體或ousia,它們具有獨立的存在性(independent existence),無須依賴任何其他東西而能獨立自存。懷氏對亞氏的實體與屬性思 想猛烈批評,認為現實事物雖是真實存在,但郤不是獨立的存在,懷氏的批評是 正確的。懷氏認為現實事物並無獨立的存在性,而是依眾多的其他事物為因緣而 生起的,實在(Reality)就是歷程(process)。亞氏認為實體不能在(另一)主體中 出現,懷氏表示反對,與此相反,懷氏的機體哲學(organistic philosophy)正 是要解釋現實事物「在另一事物中出現或存在(present)」這個觀念[15]。懷氏 以攝受(prehension)或感受(feeling)來說現實事物,現實事物是一感受主體或 攝受統一體[16][17],每一現實事物都能感受其他事物的感受,以至將其感受成 為自己的感受,將它納入自己的感受結構之中;從這個意義看,其他的現實事物 出現或存在於(present)此現實事物之中。 註釋: [1]曾仰如《亞里斯多德》,台北:東大圖書公司,1989,頁1。 [2]曾仰如《亞里斯多德》,頁2。 [3]本文最後會提到懷德海對亞氏的批評。 [4] F. Copleston著、傅佩榮譯《西洋哲學史(1)─希臘與羅馬》,台北:黎明 文化事業公司,1986,頁363。 [5] Aristotle, Categories, 2a11 (參The Works of Aristotle, Vol.1, edited by W. D. Ross,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28). [6] Aristotle, Categories, 1a20. [7] Aristotle, Categories, 4a10. [8]唐力權著、宋繼傑譯《脈絡與實在》,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頁120。 [9]Aristotle, Physica, 241b24-243; 曾仰如《亞里斯多德》,頁349。 [10]亞氏似乎沒有解釋:如何從神是萬物欲求的對象來說明萬物的變化。我們或 者可這樣解釋,神將不同的目的賦予不同的事物,作為它們潛能的本質、內在的 目的與及渴求的對象,此目的當然也是神的一部份。不過,此解釋可能亦有理論 的困難。 [11]Aristotle, Metaphysics, 1072b15-25 (參The Works of Aristotle, Vol.8, edited by W. D. Ross); 沈清松《物理之後:形上學的發展》,台北:牛頓出 版社,1987,頁130。 [12]讀者可參看:韋漢傑〈柏拉圖(上)〉、〈柏拉圖(下)〉,分別刊於《人文》 月刊第109期,頁19-20,第110期,頁22-23。 [13]Aristotle, Metaphysics, 1078b30-32. [14]Aristotle, Metaphysics, 991b1-3; Copleston,頁374-5。 [15]A. N. Whitehead, Process and Reality, corrected edition, edited by D. Griffin and D. Sherburne,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78, p.50. [16]Process and Reality, p.41; 懷德海著、傅佩榮譯《科學與現代世界》, 台北:黎明文化事業公司,1987,頁77。 [17]懷德海是數理邏輯家及哲學家,早年與羅素合著《數學原理》,後來轉到科 學哲學及形上學的思考,雖然他不是物理學家,但對量子物理(及相對論)亦有留 意,他把理實事物看為攝受或感受統一體,這是合乎量子原理的。在量子物理世 界中,攝受則指事物(無意識unconscious)的感知(perception)。 Copyright (c) Hong Kong Society of Humanistic Philosophy. All Rights Reserv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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