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12/19/02 11:31:08 AM

Name: 葉劉熟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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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Re: 反對第廿三條立法者請表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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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一則與上則內容差不多,故一併回應。我反對第廿三條。另外,我以為人身攻擊是指不以理據來反駁人,而是攻擊人的操守、地位、身份等。梁富華之流罵人「老人痴呆症」顯然是人身攻擊。其實,他的說話不但擊倒反對立法者,反而令人對敢言的「反叛主教」陳日君更為人敬重。星期日六萬港人上街反對立法,梁富華其實是「功不可?」的,因為他的說話,反而顯出了贊成立法者的理虧,更襯托出反對立法者的觀點更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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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lying to:

我反對第廿三條立法,因為會削弱香港人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損害我們的人權。同意者請表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