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te: 01/23/03 09:41:07 AM

Name: 劉桂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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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ject: 心通九境哲學中的儒、釋、耶判教概述(讀書組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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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君毅哲學讀書組第二講:心通九境哲學中的儒、釋、耶判教概述
講者:劉桂標
(案:本文僅是筆記形式的講稿,有待來日正式整理成為完整形式的文章。)
一、引論
-上一講概說唐君毅先生在其晚年代表著作《生命存在與心靈境界》中所提出的心通九境學說。本講,我們會進一步討論唐先生對九境中後三境的主要觀點,∵其心通九境論對中、印、西文化學術所作的比較與會通,最大價值在於儒、釋、耶三教方面。
1.唐先生的判教學說
-唐先生以心靈九境會通中、印、西哲學,其理論是承繼和發展了佛教的判教學說。所謂判教,原指佛教學者對於佛教各家各派學說,訂出共通的、客觀的標準,以此對各派學說加以去蕪存菁、融會貫通,並判定各派學說的價值地位。
 e.g.印度佛教:二教(大、小乘)。
 e.g.中國佛教:天台宗-四教(藏、通、別、圓)。
       華嚴宗-五教(小、始、終、頓、圓)。
-唐先生在世界哲學界中最大的貢獻之一,便是將佛教的判教學說發展成為以中、印、西各大文化、哲學系統為對象,而不限於佛教內部義理。
-∵時間關係,本講只講唐先生對於儒、釋、耶三教的判教。
2.唐先生以儒家為宗教的理據
-如上講所說,唐先生將儒、釋、耶三教看成是價值最高的超主客觀境。依講者的用語,這屬於道德宗教層。
-到目前為止,很多人都同意釋、耶二教是宗教。然而,對於儒家是宗教,則仍有一些爭論。∴先交待唐先生認為儒家是宗教的理據。
-唐先生的主要觀點為:
 若只以西方基督教(一神教)為標準,則儒家可說並非一般的宗教,∴並不以人格神為崇拜對象;但若以世界各大宗教的共通精神來說,儒家亦可說是一宗教。
 各大宗教的共通精神,是肯定一超越層面作為人生安生立命之道。此理解有類於西方當代神學家田立克(Paul Tillich)的「終極關懷」(ultimate concern)的理解。
 另外,唐先生以儒家有三祭──祭天地、祖宗及聖等之儀式來說明儒家有原始的宗教形式。
二、從分別觀點看儒、釋、耶三教
-唐先生判定儒、釋、耶三教的依據就在其心通九境論:一切學說對人生和世界的理解,須符合我們心靈的感通活動,而一學說越相應心靈的高層次的感通活動,則它便越有價值。
依講者的理解,正如上講所言,價值的層次主要為三向度:
現實→超越i.e.縱(上、下)觀
客體→主體i.e.橫(內、外)觀
理論→實踐i.e.順(前、後)觀
這種價值層次主要是從儒家的角度展開。
-就相同處而言:儒、釋、耶三教都達到心靈的最高境界:超主客觀境。∵最終俱指向一既超越主客而又統攝主客的絕對精神實體。
 /基督教-指向超越的人格神。
 -佛教-指向超越的涅槃。
 \儒家-指向超越的天道。
-就相異處而言:對此超越的精神實體的感通層面仍有分別。
 唐先生主要用二標準來判定三教的地位:
1.從價值高下方面說
/基督教:
 -只觀及超越者的體而不及於其相與用。∵
1.對價值主體不夠重視──講超越層面過於著重超越的客體(i.e.人格神,亦即一般新儒家所云「外在的超越」);不及儒、佛同時著重超越的主體(i.e.價值主體,亦即一般新儒家所云「內在的超越」)。
2.對價值實踐不夠重視──現有的宗教中,基督教的罪孽觀最突出。它肯定人有原罪,而人不能憑自己的力量去克服,必須依靠上帝。
-佛教:
 -只觀及超越者的體與相而不及於其用。∵
  雖然能重視主體,承認人能夠通過佛性的會悟能去除我執法執等苦病煩惱,達致涅槃之境;然而,只能見到人類妄執等負面的意義,對生命的正面價值,體會不足。(i.e.道德實踐方面有所不足)
  ?→佛教以智慧對治現實上的種種障礙,雖較基督教為充實,因後者所說的智慧和心靈是較薄弱的;但其圓實處不及儒家。
\儒家:
 -能觀及超越者的體、相、用三方面。∵
  儒家肯定人的善性,正視人的價值,並且講人只要盡性立命,便能使人德與天德互相溝通與融攝,最後達致天人合德的境界。這種正視價值主體和價值實踐的取向,比佛教和基督教更為圓實。
2.從涵攝性方面說
-這一點是我依唐先生的觀點而闡發的,唐先生自己卻不是說得那樣明白。
 儒家所講的心靈境界涵攝性較大,∵儒者胸襟較和平寬?,能融會其他宗教,故唐先生稱為「大中至善之教」。相反,佛教與耶教卻較難融會其他宗教。
 唐先生以儒家三祭為例證,說三祭之祭天可涵攝耶教皈依上帝的崇拜,而祭地可涵攝佛教的超度有情眾生,包括鳥獸蟲魚的法事;而祭祖先聖賢之事,則耶釋二教俱有所不及:以儒家來說,耶穌、釋迦亦是聖賢,地位與儒家聖人同。但以耶教來說,孔子與釋迦俱是有罪之人;而以佛教來說,孔子與耶穌俱未度之眾生。
 講者之補充:從中國歷史來看,唯中國有三教和會及五教同源等說法,且無大規模的宗教戰爭。耶教則排他性最強,且宗教戰爭最多,而印度佛教亦排斥他家為外道,並無各教和會之說。
-唐先生雖以儒家的層次為最高,但並非沒有缺點,他以為講超越者之高明不及耶教,講對有情眾生的超度不及佛教,∴真正的宗教應包涵耶教之高明(天),佛教之博厚(地),並以儒家的寬闊胸襟加以融會貫通。
三、從圓融觀點看三教
-唐先生一方面雖然判定儒、釋、耶三家的教義不同,有高下強弱之別,但另一方面,自價值實踐的角度,卻又以為三家相即圓融,不可分割。
 /基督教──可針對那些過分執著自我,因而產生傲慢、自大心理的生命而設教,透過對神的倚靠,使他們不得不收歛起來。對應這樣的生命來說,基督教是不可廢的。
 -佛教──可針對那些常自感苦痛煩惱的人,通過去除其我執法執,使其自見本心。佛教正好對這種人提供自救的途徑,使他們臻於覺悟之境。
 \儒家──可針對那些我慢不甚,執障較淺的人,使其直接契悟其超越的本心。
 唐先生以病痛作譬喻,耶、釋二家可針對有大病痛之人,先治愈其病,才再用飲食滋補,使其健康;而儒家可針對病患較輕或無病痛之人,直接使其身體強壯健康。∴唐先生稱耶、釋二家為處變之教,儒家和安常處順之教。
唐先生以上的說法是傳統中國哲學的對機施教觀點,這方面講者可作幾點補充:
1.生命的不同的現實條件,依佛教的用語,可稱為根器,後者可指人的智慧、性情、脾氣、欲望等。不同根器的人宜以不同的教法使其悟道。e.g.欲望較少人,可以用較直接的教法;但欲望較多的人,則適宜用較轉折的、對治的方法。
2.不同的主體在不同的具體情況下,其現實條件會有所改變。e.g.即使是欲望較少的人,但遇到很大的引誘的時候,亦適宜用對治的方法。∴各種教法可以互相配合,對同一主體的不同情況施以不同的教法。
3.主體的條件雖常有差異,其所處的情況雖常有不同,但在一義下俱同屬於一主體,∴在這意義下,實踐上各種不同都只是分際意義的不同,其本體則一,故實踐上無從分割。
 ?→依唐先生,三教在教法上可對應不同的生命,故可以相資為用,在這意義下,三教可說各有其獨立的價值和意義,無分高下。
四、講者的個人意見
-唐先生的判教學說,有其一定的限制:
 -主要從儒家的觀點建立,未能同時照顧到其他大教的看法。
  e.g.沒有講道家觀點,而對耶、釋觀點也只有部分觀點的討論。
-但講者以為已是目前個人所見的較全面、較中肯的判教理論。
 -西方沒有可以相提並論的判教理論,即使黑格爾的弘大的哲學架構,也只以基督教為唯一最高的宗教。佛教方面,其判教也只及於佛教各教派而不及其他教派。
-其以和平寬厚的襟抱來進行各大宗教的會通,在這方面作了優秀的示範。
 唐先生雖在判教時仍有高下的判定,但亦有從實踐的角度來肯定各家有其獨立的價值,對各教能加以平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