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網絡文帖存檔 http://noah.ccim.org/archive.nsf 最初發表地:ACT新聞組 邏輯、理性與信仰 09/28/99 ☉王一樂 一、引言 在最近的討論中,我們看見大家對所謂的「理性」有非常不同的看法,加 之許多從事理工的人士自以為「理性」,指責「福音」為非理性并加以排斥, 因此我認為對「理性」有一個清楚的界定和認識是十分必要的。本文是在我年 初一篇文章(帶基督徒的一個研討小組)的基礎上修改而來的,希望能夠拋磚 引玉,引發我們的思考。盼望這樣的研討和澄清能為今后的「討論」提供一個 良好的基礎﹔使我們對信仰與理性的關系有更清楚的認識。 在和一些從事理工的朋友交談時常會遇見這樣一些問題 「聖經中的許 多記載是反理性的」,「請將你的神証明給我看」,……。這是一類受「邏輯 實証主義」影響而發出的典型問題。所謂「邏輯實証主義」,簡單的說就是「 只有能通過邏輯証明的思想、事物、……才是可以被接受的」。「邏輯實証主 義」的開山祖師是笛卡兒(Decrates )。笛卡兒是一個可知論者,但他以懷疑一 切開始。他的名言就是「我思故我在」(I think so I am ),先証明進行著的 思想(我)是存在的,然后以此為出發點,接受能夠通過邏輯論証的東西。這 個「我思故我在」的思想本身是很精銳的,奧古斯丁亦曾用類似的思想對抗不 可知論者,但是當這個思想滑落到以純思想的論証去判斷一切,將純思想的論 証神化到絕對的地步時,就非常可怕了。這是以人被造的邏輯思考力當神,對 理性的不正確認識。「邏輯實証主義」是在「五四」時期進入中國的。今天, 「邏輯實証主義」在西方早已失去了它的市場,可是在大陸、台灣卻還相當盛 行,不少人甚至以其為真理、引以為豪,自認為找到了打倒宗教的有力武器。 這種現象值得深思,其浮泛的思想應該引起我們的警覺。 從以上的兩個典型問題我們可以看到提問者發出這些責難的前提︰提問者 將自己當作「理性」的代表,不能通過提問者的「理性」的事物是不真實的, 不能被証明的事物是不存在的。針對這些前提我們可以提出至少如下几個問題 ︰甚么是「理性」?甚么是「証明」?提問者的「証明」的適用范圍是甚么? 如何証明「『証明』的適用范圍」? 面對這些問題,提問的朋友往往不能給出令人滿意的回答。由此看出我們 不自覺地會有對「理性」、「証明」的迷信,這是非常不理性的。 「理性」一詞已經被濫用。那麼「理性」到底是甚麼呢?我們應對其有一 個清楚的界定和認識,以免犯形式主義的錯誤,或因為一些朋友所從事的工作 就誤以為他們是「理性」代言人。 二、邏輯與理性 在許多人的概念中,「理性」一詞并沒有非常確定的意思,在他們的潛意 識中「理性」是等同于「邏輯」的。這也是為甚麼我將上面的典型提問和「邏 輯實証主義」扯在一起。好那我們就先來看一看甚麼是「邏輯」。 演繹邏輯 「邏輯」一般分為「演繹邏輯」(Deductive Logic )或稱形式邏輯和「歸 納邏輯」(Inductive Logic )。「演繹邏輯」又分為「命題邏輯」(Proposition Logic )、「謂詞邏輯」(Predicate Logic )、「模太邏輯」(Modal Logic )等 等。我們平常所說的邏輯一般就是指「命題邏輯」。 「命題邏輯」就是以句子為單位,進行推演。「一樂是一個蒙恩的罪人」 就是一個命題。「命題邏輯」主要遵循兩大定律︰「非矛盾律」和「因果律」 。「非矛盾律」是指兩個矛盾的事物不能同時存在。在「二值邏輯」(即邏輯 邏輯值只有「真」和「假」,沒有其它值,如「非真非假」)中,就是「A」 與「非A」不能同時成立。我們經常說的「反理性」事實上經常是當「非矛盾 律」被違反時,自以為「理性」的一方對另一方的指責,以圖解決違反「非矛 盾律」所帶來的沖突和緊張。例如在指責「聖經中的許多記載反理性」時,事 實上是一個人「神跡不可能」的觀念,與聖經有關神跡的記載的同時存在違反 了「非矛盾律」。對這樣的緊張與沖突,需要有一個解釋。于是自以為「理性 」的一方就指責另一方「反理性」,以解釋這個事件,使「非矛盾律」重新得 到滿足。這兩個命題 「神跡不可能」和「神跡可能」違反了「非矛盾律」 ,至少有一個是錯的。只有當確知其中一個是對的以后,才能責難另一個為「 錯」。它們的產生都源於各自背后的信仰體系,自成一體。前者認為宇宙是一 個封閉系統﹔後者認為宇宙對創造的上帝是開放系統。從邏輯的角度來考查, 兩種推論都是「合理」的,但站在自己的信仰立場指責對方為「反理性」的作 法卻是「非理性」的。(套用常用的說法開一個玩笑,我的意思是說這樣的指 責是沒有正當理由的。)這就是為甚麼我敢夸下海口說︰「如果有人敢說基督 徒信仰上帝是非理性的,我可以用同樣的方法說明他也是非理性的。」我們在 思考、批判的時候,要切切注意思維的嚴謹性。 「因果律」的形式是︰ 若P(為真)則Q(為真),P(為真),因此Q(為真)。 它是推理和在數學中進行証明的基本方法。利用「因果律」可以從已知的 命題推演出其它的命題。但只有當已知的命題遵從「非矛盾律」時,推出的結 論才是「可靠」的﹔只有當已知的命題遵從「非矛盾律」并被確定為「真」時 ,推出的結論才是「真」的。P本身可能是另一個「因果律」推理的結論,但 如果一路追問下去,必然會追問出几個最基本的命題,這几個命題本身不是任 何「因果律」推理的結論,我們稱之為「基本假設」。例如從事科學的基本假 設有「自然是有規律的」,「自然規律可被人類觀察和認知」。「基本假設」 本身并不能被任何「演繹邏輯」証明,而信仰之爭往往是在這些「基本假設」 上。既然「因果律」只是一種從已知前提推出結論的方法,「非矛盾律」也不 能評斷何方為錯,在通常的信仰之爭上,「演繹邏輯」并幫不上甚麼忙。但它 們卻可以幫助我們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審視一個信仰體系內部、按其自身解釋 是否一致。只有在確確實實判明一個信仰體系的教義違反了「非矛盾律」后, 才有資格批判該信仰是反理性的。 歸納邏輯 不同于「演繹邏輯」,「歸納邏輯」本身不是一個定義得很清楚嚴密的系 統。簡單來說,所謂「歸納邏輯」就是從可觀察的現象歸納出這些現象背后的 「原理」(Principle )。「歸納」的過程涉及許多學科的研究領域以及哲學宗 教上的解釋,由于和本此討論的重點關系甚微,恕不累述﹔我們著重探討對「 歸納邏輯」的判明和接納。哲學家和邏輯學家們已經做了大量的努力,可是至 今卻仍未出現一個公認的嚴密的對「歸納邏輯」進行判斷的方法和系統。但這 并不意味著我們可以毫無約束地胡來,「歸納邏輯」的一項基本要求是︰歸納 出的「原理」可以解釋該原理所適用的所有現象。任何滿足此項條件的「原理 」,在「歸納邏輯」上,都是成立的。(有趣的是許多自稱「真理」的思想, 如「邏輯實証主義」,卻往往不能滿足這項最基本的要求。) 但是即使滿足了這項基本的要求,歸納出的「原理」也僅僅是具有「說服 力」而已,并不能被確認為真理。為了避免把謬論錯當為真理,最安全的作法 是拒絕一切,但這樣連真理也被拒絕了。相反,為防止了錯誤地拒絕真理,最 極端的作法就是接納一切,但這樣連謬論也接納了。以上兩種極端的作法都是 沒有任何意義的,我們不得不「適當」地使用「信心」,盼望能夠去偽存真。 然而何為「適當」卻眾說紛紜,并無一定直規。于是各個學科紛紛根據各自研 究領域的特性和該領域內一些成功的典范,設立自己的方法,以期這些方法可 以對該學科內的各種「學說」、「理論」進行甄別。例如,自然科學和考古學 都有各自明確的研究方法。當某個「方法」促進推動了該學科的巨大進展,這 個方法的地位在該學科內便被進一步確立。與此同時的一個副作用就是將成功 的「方法」的適用范圍盲目擴大,以該「方法」去批判其它毫不相關的領域, 犯形式主義的謬誤。世面上的「科學主義」(即以科學評斷一切)就是這樣一 個典型的實例。此外我們還可以看到許多所謂「科學家」對聖經的不合理的批 判。但是一個信仰中涉及到相關學科的部分(如聖經涉及到考古、歷史、文學 等等)應該面對相應學科的檢驗和批判。不過由于各個學科的方法和理論自身 也處於不斷的變動和完善過程中,這樣的檢驗和批判也不是絕對的。 面對一個信仰,我們可以也有理由參考當時與各學科相關的、最尖端的方 法和成果,但是最后還是要用信心做一個抉擇。 理性能力與理性倫理 理性一詞已經被濫用,這是「啟蒙運動」所帶來的「理性主義」的不良后 果之一。在「啟蒙運動」時期的歷史背景下,「理性主義」有其相當積極的意 義。可是當過度夸大理性的作用以至超出它的應用范圍后,就會出現反效果, 使得所謂「理性」其自身成為一種壓制性的扼殺力量。而這正是當初「啟蒙運 動」所要反對的。人們常常標榜自己「理性」,自以為正確,要求別人絕對「 理性」,但往往連理性到底是甚麼都不清楚,陷入形式主義的謬誤。 對理性的完整定義有很多種,我們試著從兩方面來討論。 理性是一種能力 亞里士多德認為人與動物最根本的區別就是人有「理性」。在他看來,理 性是一種「能夠進行思考的能力」。這里的「思考能力」具有很廣闊的含意, 不僅僅在邏輯思辨的層面,因為它是將人與動物區分開來的一種「能力」。( 聯想常常出現在思考中,但卻不是一種邏輯思辨。)由于在廣義的「思考能力 」中,最明顯、最容易被認知、掌握、和運用的是邏輯思考能力,大多數人所 說的「理性」是指「邏輯思辨」。概括地說,理性能力是一種認知真理、運用 真理的能力。「邏輯思辨」只是其中之一,還包括理解能力、學習能力、認知 真理的原創力、等等。 關于理性能力,有許多值得我們思考的。例如理解力:在交談當中,一個 人用語言所表達的一句話,是否有超出其主體之外的一些實實在在的意義?如 果沒有,我們何以理解一個完全以個體為依歸的表達?如果有,那麼這些實在 的意義是真實的還是虛假的,以何為依歸?在這里我們著重討論認知真理的原 創力。 前面我們提到了歸納邏輯。與演繹邏輯不同,運用歸納邏輯所發現的真理 (如果確是真理)、價值、意義等往往是原創性的(originality )、從無到 有的發現。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為這一現象給出了理論上的注釋。這種原創力 中認識真理的能力,就是一種理性的能力。人真的有認識未知的能力嗎?如果 這個世界是真實的,在人類文明的進步中,我們無可否認地觀察到了這種能力 。那麼這到底是怎樣一種能力呢?在柏拉圖的『米諾篇』里面,米諾問蘇格拉 底:「如果你遇到你要找的,你怎麼知道那就是你以前不知道的?」這是一個 相當吊詭的問題,知識論就是圍繞著「如何知」而展開。 我在此無意做復雜的知識論上的討論,只是指出「認識真理」與「檢驗真 理」是非常不同的。當我們提到科學方法時,往往側重在「檢驗真理」的層面 ,卻忽略了「認識真理」的問題。人們固然可以科學地檢驗牛頓的「萬有引力 定律」、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但我們是否可能科學地重復對這些真理的發 現呢?如果可以,那將是人工智能的一個福音,哥德爾不完全性定理也將面臨 考驗。發現真理是歷史中單一、不可重復的事件,是人面對、接納先驗性的真 理,產生出后驗性的「真理的表達」的過程。而真理的表達是可以在這個真實 的世界里被驗証的。博郎尼對科學家發現真理的過程有細致的研究,并以「未 可明言的知」來描述。在「未可明言的知」中,當科學家提出問題來的時候, 問題的答案已經隱約可見了。對答案的信心,是科學家執著地扑向答案的精神 支柱。其實在博郎尼「未可明言的知」中,知與未知是含混不清的,二者并無 清晰的界限﹔但卻讓我們清晰地看到,最基本的真理、價值、意義都是憑信心 接納,被驗証,以至于知的。 在真理面前,人的理性必須謙卑﹔只有接納與拒絕兩種選擇,而沒有中立 的地位。如果沒有一個謙卑的態度,即使真理站在我們面前,我們也看不到真 理。當彼拉多問耶穌甚麼是真理的時候,耶穌只有沉默。如果面對關乎自然規 律的真理尚需謙卑的話,我們面對關乎個體存在與人生意義的終極真理時,又 當如何呢?理性對終極真理的認知能力是中立的嗎?從聖經的觀點來看,墮落 的人已經與神隔絕,罪敗壞到人的每一部份,包括理性。由于人假設自己是自 主自立與神對等的終極,人常常抽離神而談論真理、價值、意義﹔而當人面對 上帝 真理、價值、意義的本體時,卻棄絕上帝。理性已經墮落,在終極的 上帝面前,并不存在中立的理性。 既然提到向「真理」謙卑,有必要作一下澄清。「向真理謙卑」不是號召 大家盲目地接受一切理論。所謂的「理論」并不是這里所指的真理。不僅如此 ,此處的真理也不是我們日常挂在嘴上的「真理」。我們常常講「真理」,可 實際上對什么是真理卻存著非常混亂的概念。請注意,上文對“先驗性的真理 ”與“后驗性的真理表達”做了一個區分。在這句話以后,“真理”指的是“ 先驗性的真理”,所談的是人對“先驗性的真理”的態度。“先驗性的真理” 是先存的﹔約束人卻不受人約束﹔自由、賦予人自由,卻不被人自主的、超出 真理范圍的“自由”所侵犯。真理就是真理,不需要被檢驗。我們通常所說的 “檢驗真理”(在此文中也曾經用過)或“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如 果不是用詞不當、表達不精確,就是對真理的強暴。“后驗性的真理表達”是 自認為認知了“先驗性真理”的人對真理的闡述。“真理的表達”不是真理的 本體,必需被檢驗。“真理的表達”包括一切純科學理論、基督教神學、…… 。被什么檢驗呢?我們通常說:“被實踐檢驗。”這是人參與檢驗過程并卷入 認知企圖的提法。當我們更深地透視下去的時候,“真理的表達”實際上是被 “真理”檢驗。如果“真理的表達”與“被表達的真理的本體”不一致的話, 則必然要被真理批判。而這個批判是通過這個真實、被真理掌控(gover n)的世界,來表達的。真理、也只有真理有權利批判謬誤!(這也是為什么 在前文中曾經提到:當我們要求理性并發現某觀點與我們的觀點相悖時,只有 在理性地說明我們的觀點“為真”后,才有資格指責相悖的觀點“反理性”。 )如果我們還認為這個世界是真實的(這是一個前提,在本文中多次提到)、 如果我們還堅持理性態度(此處的理性一詞格外青睞“非矛盾律”)的話,無 論是在面對“先驗性真理”的認知過程中,還是在對“后驗性真理表達”的檢 驗過程中,我們都必須對真理謙卑! 理性是一種態度、一種倫理 那么被許多人標榜的、要求被滿足的所謂「理性」又是甚麼呢?在這里, 它顯然已經不是指一種能力了,而是一個要求人們達到的標准。由此看來,「 理性主義」要求人們凡事訴諸理性,實際上是一種倫理。可是絕對的理性是可 能的嗎? 自由主義大師海耶克與卡爾.波普提出的「批判式的理性主義」具有相當 的說服力,他們的重點是︰ 1?人的思考必定有「前提」,不可能毫無根據就進行空想。 2?人進行思想時的「前提」是不可論証的,至少他正在使用那前提時他 不能批判他所使用的前提。 3?所以,主張「全面性的理性主義」,例如說:「我不支持任何不能論 証的觀點」這樣的態度,在邏輯上不能成立﹔人類進行理性思考,永遠得受到 他正在使用的前提限制他「理性的程度」。 4?因此,「批判性的理性主義」主張,「理性」本身是「可批判的」﹔ 因為,任何「理性的要求」必然伴隨一個「非理性的價值因素」做為這個理性 思考的前提﹔如果輕易相信理性,則會忽略「前提」是可批判的事實,反而得 不到真正的理性結果。 5?所以,「批判性的理性主義」主張,進行理性論証時,得同意無論是 那一種論証都必然有前提的限制,如果要徹底的理性,就得同時批判自己進行 論証時的基本前提。 以上這樣的一個理性態度,在純粹思辨的層面上己經完美了,几乎找不到 漏洞﹔所以,把這態度當成另一種「理性」的定義也未嘗不可。 要求徹底的理性,從「批判性的理性主義」的角度來進行的話,必將一路 批判下去,勢必帶來徹底的拆毀﹔承認理性的有限是真正的「理性」。許多要 求別人絕對理性的人,都忘了自己這個要求的前提必然伴隨一個「非理性的價 值因素」,實際上是自相矛盾的。 事實上,從「演繹邏輯」與「歸納邏輯」的應用范圍和限制,我們同樣可 以得出類似的結論。 三、理性與信仰 通過以上的討論,我們看到,正確的態度是同時反對「理性至上主義」和 「理性無用論」兩個極端﹔正視和充分利用理性,但也要十分清楚理性的應用 范圍和局限性,同時防止排斥理性和高舉理性所帶來的謬誤。 人的理性能力是神造的、「像神」的一部分。基督徒不可隨意貶低理性的 作用,因為神看按照他的形像樣式所造的人「甚好」。「理性」是神賜給人的 一份丰厚的禮物,人應該善用這個禮物,分辨是非,選擇正當的行為,追求真 理。要充分運用思考和邏輯推理的能力,辨偽求真﹔在思辨中「非矛盾律」占 有重要的地位。在這一方面,我們應當正視和糾正傳統「敬虔主義」和「基要 主義」所帶來的一些弊端。一些典型的說法是︰「好好相信就好了,不要去想 那么多!」「你這樣想,就是沒有信心,是對神不尊敬。」甚至「神的邏輯, 和人的不一樣。」這都是種種不正確的態度。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曾經教導「 ……,以致丰丰足足在悟性中有充足的信心,使他們真知神的奧秘,就是基督 ﹔」(西2 :2 )可見我們應當盡力去思想、領悟神的話語,好叫我們得著從神 而來的真實的信心。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真正理性的態度應該是一種謙卑的、審慎的態度, 因為各自非理性價值因素的前提是無法進行理性的批判的,這是理性的局限性 。不僅如此,人犯罪墮落以后,各個方面都已經被罪玷污,失去了許多對非理 性價值因素進行正確判斷的能力。其實通過歸納相信神的存在是相對容易的, 但領受啟示、接受上帝的救贖和耶穌基督為主則實實在在是上帝的恩典,不是 在思想層面達成的。非理性價值性前提的轉變是一個不可明言的過程,根本就 不是在理性范疇內能夠討論清楚的。難怪許多朋友在信主之前拼命要求理性, 一旦信主,卻無法很「理性」地說「清」其中的道理。做過一番痛苦的努力之 后,只好搖搖頭,謙卑地說︰「這是恩典!」是的,對基督徒來說,信仰是人 的理性對神真理的回歸。而這個回歸之所以可能,是上帝的恩典。 總之,基督徒在思考時,要清楚知道那些問題是在思想的領域,那些問題 是在啟示的領域。教會歷史上的許多錯誤,就是因為分不清這兩個領域造成的 。同樣,在傳福音的時候,基督徒在思想上也需要有必要的裝備,明白甚麼是 在思想層面,通過討論、思辨就可以解決的﹔甚麼是需要在神面前努力禱告, 求聖靈動工去做的。搞不清楚這一點,就很糟糕。聖靈的工作不能成為我們懶 惰、不努力的借口﹔個人的能力也絕不能成為攔阻聖靈的障礙。□ ==================================================================== 附:現代人的思考方式與對真理表達的態度。 一、許多朋友常常講所謂科學的真理和宗教的真理,將它們二分。在這種背景 下自然會對上文中討論對真理的態度時,對二者不加區分提出異議。在此對這 種可能的問題作一簡單回答。 先要說一些有關現代人思維方式的題外話。 康德打斷了人文主義者企圖打通“本體界”與“現象界”的道路。契可果以后 ,絕望的人們已經放棄了經由理性尋到終極意義的希望。不僅如此,人們根本 不認為終極意義是理性的、可以理性地談論的。由此產生一個現實與意義的對 分觀,認為現實是理性的、破碎的,但沒有意義﹔人如果要尋找到意義,只能 “非理性地一躍”(irrational leap),進入“非理性”的 意義界。非理性的意義界,是不受理性批判的。這個思路經由存在主義哲學家 發展到今天,已經滲入到大眾生活的每一個層面。西方實際上已經被理性主義 壓迫到一個地步,以至在意義的追尋中完全拋棄理性。最典型的表現就是六十 年代人們普遍在搖滾樂與大麻中尋找意義,和當今大批知識分子轉向新紀元運 動。這一對分的思想在基督教中也有相當的影響。因此現代常常有所謂“宗教 的真理”與“科學的真理”之說。二者各自挾管不同的領域,一個是人的道德 、倫理、情操,一個是現實的物質界。在這種對分觀中,真理同理性主義壓迫 下的現實界一樣,都是割裂、破碎的。 作為一個被上帝創造、具有理性的人,一個知識分子,我是不能認同現代人這 種自我割裂的對分觀的。真理就是真理,不需要任何修飾詞。真理超乎萬物之 上,又貫乎萬物之中。真理是一(unity),不是割裂的。經科學認識的 真理與宗教揭示出的真理,都是觸摸到真理的一個方面,不是認識到一個割裂 的、單獨的真理。我作為靠真理而活,在真理掌管(govern)之下的人 ,自然也不需要自我割裂。相信透過聖經啟示、經由聖經啟示出來的上帝就是 終極真理的本體,是我的信仰。這個信仰是一個rational fait h,而不是一個irrational leap。這個信仰使我得以更認識 真理。由于人的理性不可能在真理面前中立,我無法以中立的“理性”談論真 理。談論真理時必然牽涉到我信仰的終極真理的本體 上帝。而我這個行為 是與我認為的“真理面前無中立理性”的思想一致的﹔這樣做,從我的思想體 系與行為體系來看是一致的。 二、文中已經討論過對“先驗性真理的態度”,對于“真理的表達”的態度, 有兩點要提,但不處理一些極端的個例。 1.不能將真理的表達等同于真理自身。 將真理的表達等同于真理,是以人有限的認知代替無限的真理,篡奪真理終極 權威的地位。樂雙手贊成兄的觀點 “正確的態度應是在遵循科學真理的同 時,不忘記它的相對性。”如果在“人的真理表達”面前理性必須謙卑的話, 只能造就一批僵化的“科學教”教徒。當真理與真理表達發生沖突的時候,我 們理應只對真理謙卑。其實不止在“科學”領域,當天主教壟斷對聖經的解釋 ,將其解釋的權威等同甚至超過了聖經的權威的時候,就成了一個壓制性的、 虛假的權威。在這種“權威”下,不僅“只對真理謙卑”的科學家受到逼害, 許多堅持聖經為“唯一終極權威”的教士、信徒,也被迫害。其中包括英國的 威克里夫和波希尼亞的胡斯及他們的同道,而胡斯自己也被教廷處死。所以當 路德改革,重新歸回真理,提出“唯獨聖經”的時候,便一呼百應。宗教改革 與經由文藝復興到啟蒙運動,是歐洲思想界面對教廷虛假權威所走的兩條不同 路線。一個歸回聖經,一個轉向人文主義。 2.不能因為真理的表達不是真理自身,就拒絕“真理的表達”中的真理性。 一筆帶過理解力時,稍稍觸碰了一下相關的題目。我們必須謙虛地領受“真理 的表達”中的真理性。不能隨意拋棄,一個經過相當時間檢驗,而建立起來的 “真理的表達”中的真理性與權威性。“宗教都是迷信、垃圾”、“打倒一切 權威”、“要求純粹理性”便是這樣一種謬誤的變形,透視下去,其實是以個 人的價值判准為終極依歸。我們必須承認人的有限與軟弱,當我們以個人的價 值判准為終極依歸時,實際上常常是被流行思潮所左右。“只信仰自己”是當 今大學生的座右銘,其實就是以個人的價值判准為終極依歸,仔細審視他們的 行為、思想,不能觀察到,他們實際上是被流行思潮席卷而去的。 以上這兩種態度都是只偏重于對“真理的表達”的一方面的理解,而陷入形式 主義的謬誤,我們需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