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神、石頭、全能 作者﹕ Felix Wan (S.C.案﹕本文作者是一位教徒﹐試看看他對這問題的看法。本文原 本發表於星光新聞組﹐即下文的「星基版」。) 【引言】 「神能不能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呢﹖」 這條問題可算是討論基督教的 FAQ 了。九六年底我在「港基版」發 表過一些意見﹐今天在「星基版」討論的人不一樣了﹐希望再討論可 以有新的啟發。 在此想跟基督徒說幾句話。我是基督徒﹐至今仍然依靠神過活。也許 今天發表的言論會跟大家在教會裡聽過的不一樣﹐但請慢慢的動怒﹐ 看看為甚麼我這樣說﹐想想有沒有道理才回答。補充指正當然是極度 歡迎。如果我們相信神是真實的﹐就更應正視信仰問題﹐盡量解答疑 問﹐並說出心中盼望的緣由。 在此也想跟非基督徒說幾句話。基督徒當中也有願意思考的。可惜數 理邏輯並非本人專長﹐表達過程中如有錯漏﹐還請同情理解﹐多多包 涵。補充指正當然也是極度歡迎。 在上一輪的討論中﹐我明白了問題的徵結在於「全能」的定義。在本 文中﹐我不是打算反「反全能論」﹐因為我同意按照「全能」的一般 定義﹐那是不可能的。我會嘗試從幾個角度去看「石頭問題」﹐闡述 自己想過的觀點﹐探討如何為「全能」下一個既合乎邏輯又合乎聖經 的定義。 「石頭問題」有三類答案﹕ 一、「石頭問題」本身有問題。 二、神不能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 三、神能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 以下照此順序解釋個人思考這個問題的經過。 【「石頭問題」本身有問題。】 「石頭問題」本身有問題﹐這類答案是最令人不滿的。 「石頭問題」的目的是在邏輯上否定「全能」的可能性﹐而不是否定 「神」的存在。主語是誰並不重要﹐無論答「能」或「不能」﹐那人 都不是「全能」的﹐也就是說「全能」是邏輯上不可能的。這本來是 很容易明白的道理﹐可是把主語換上了「神」﹐基督徒就覺得難以接 受﹐因為覺得跟聖經的啟示有衝突﹐只好想盡辦法說是問題問錯了。 可是問題錯在哪裡呢﹖為甚麼主語可以是任何人﹐卻不能是基督教的 神呢﹖這樣的逃避難以服眾。 有人說「神超越人的邏輯」﹐因為「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卻 忘記了那同時是說神「不可理喻」。其實信徒掛在嘴邊的「神不合邏 輯」﹐往往解作「超乎常理」、「難以理解」。真正「不合邏輯」的 後果是很嚴重的。如果沒有邏輯﹐「神全能」是否等於「神無能」﹖ 「神本為善」是否等於「神本為惡」﹖文末還有這方面的討論。 有人說「神不會做這種無聊的事。」那也許是真的﹐不過卻逃避了問 題的重心﹕「全能」的可能性。提問者是不可能滿意的。 有人嘗試從語理分析下手﹕甚麼是「神」﹐甚麼是「石頭」﹖一般來 說「神」屬於非物質界﹐「石頭」屬於物質界﹐那怎樣「造」﹐怎樣 「搬」﹖何謂「能」﹐何謂「不能」﹖ 釐清定義原是好的﹐但目的在於解答問題﹐不在於逃避問題。我嘗試 用一個簡化的數學模型來看到底「石頭問題」是甚麼性質的問題﹐然 後看看能不能把數學解答延伸至一般解答。 【神不能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 假設 G 君有兩種能力﹕「造」和「搬」﹐而「石頭」只有一種有效 特性稱為「重量」w (實數)≧0。Aw﹐Bw 為 w 所構成的集。w0εAw 代表 G 能造重量 w0 的石頭﹐w0εBw 代表 G 能搬重量 w0 的石頭。 再假設若重量 w1<w2﹐則 w2εAw => w1εAw﹐w2εBw => w1εBw。 在這個模型裡﹐敘述句「G 能造一塊 G 搬不起的石頭。」等於「有 重量 w0 屬於 Aw 而不屬於 Bw。」設 M, N 為有限正實數﹐以上敘 述句在下列情況屬實﹕ 1, Aw=[0,M], Bw=[0,N], M>N 2, Aw=[0,inf.), Bw=[0,N] 在下列情況屬不實﹕ 3, Aw=[0,M], Bw=[0,N], M≦N 4, Aw=[0,M], Bw=[0,inf.) 5, Aw=[0,inf.), Bw=[0,inf.) 在這簡化世界裡﹐「全能」(其實是「兩項全能」) 是第 5 種情況﹐ 並不矛盾﹐而且「全能者不能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 實際的情況卻是比較複雜的﹕ 1. 「石頭」不只「重量」一種有效特性。 2. 「全能」不限於「造石頭」和「搬石頭」兩種能力。 先看石頭的屬性。「搬不起」石頭不一定是因為太重﹐可以是太大或 太熱﹐也可以有一塊普通石頭偏偏是 G 搬不起的。我們需要把「重 量集」(=正實數) 延伸至「石頭集」。假設 S 集代表所有可能存在 的「石頭」﹐不犯「所有集的集」一類的謬誤﹐也不包含邏輯上必假 的「石頭」﹐如同時是球體又是正立方體那種﹐而 A 集代表 G 能造 之石頭﹐B 集代表 G 能搬之石頭﹐那麼回答「G 不能造一塊 G 搬不 起的石頭。」並不否定「兩項全能」﹕A=S, B=S。 這樣解決了「石頭問題」了嗎﹖「全能者不能……」好像是矛盾啊。 是的﹐問題正出在把「兩項全能」延伸至「項項全能」。「兩項全能 者」是有所不能的﹐不能的卻不是「造石頭」或「搬石頭」。 【神能造一塊他自己搬不起的石頭。】 簡單來說﹐以上是說「神能造而不能搬之石」是不存在的﹐可是創世 以前世界也是不存在的﹐神卻是說﹕「要有光﹗」就有了光。那麼神 能不能說﹕「要有一塊我自己不能搬的石頭﹗」呢﹖ 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不能搬」往往有兩種不同的定義﹕ 1. 沒有能力去搬。 2. 有能力但絕對不會搬。 無論用那一個「能」的定義﹐「全能」仍是不可能的。按照 1﹐如果 真的有一塊石頭是神不能搬的﹐他就不是「全能」的了﹔如果沒有那 塊石頭﹐神就是沒有能力使自己變得不「全能」。按照 2﹐神限制了 自己不搬也算是「不能」﹐他還是不「全能」﹔如果神是不會自我約 束的﹐那他當然也是不全能。 我們當然可以說﹕「神能自我約束不搬一塊石頭﹐不能搬卻不是能力 問題﹐而是他實踐自己的話。」可是這樣我們兩個定義都用上了﹐用 來反「反全能論」自然是不合法的了。 (好像叫做「偷換觀念」。) 不過那卻可以作為「全能」新定義的基礎。 【那到底「全能」是甚麼﹖】 總而言之﹐「石頭問題」本身並沒有邏輯錯誤。「反全能論」是成立 的﹐也就是說「全能」的一般定義是蘊涵矛盾的。那麼聖經宣稱神是 「全能」的又該怎樣理解呢﹖我們需要一個新的定義。 首先﹐「全能」不是「能作所有說得出的事情」。就算沒有「石頭問 題」﹐聖經本身也有「神不能」的宣稱﹕ (雅1:13) 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提後2:13) 他不能背乎自己。 如果要討論神有沒有試探人﹐就與「石頭問題」相差太遠了﹐暫且不 處理吧。聖經這裡其實是說到很重要的兩點﹕ 1. 神不能犯罪作惡。 (神所作的不能違反他自己的屬性。) 2. 神必須實踐諾言。 (神先前所作的限制了他之後可以作的。) 至於說神必須遵守邏輯﹐我們不必看為「神受人的智慧限制」。其實 邏輯律是人發明的呢﹐還是像別的自然律一樣是人發現的呢﹖假如說 「合邏輯是神的屬性之一」﹐或者「神一開始就創造了邏輯律﹐並且 嚴格遵守」﹐那麼「神受邏輯限制」就不必看作對神的侮辱了。 我試試這樣來看「全能」。「全能」是指神一開始時蘊涵「無限的潛 能」﹐既是各方面的「潛能」都無限﹐就沒有一塊石頭是神可以創造 卻不能移動的﹐也就是從「潛能」的角度看﹐一開始就不能使其中一 個能力高於另一個。另外我相信神一開始就不能作邏輯上必假的事﹐ 使自己變成既是神又不是神。基於神本身永恆的屬性﹕慈愛、公義、 聖潔、信實等﹐從一開始就有「潛能」是不可能發揮的。 當神用話語創造世界之後﹐所受的限制就更多了。每一項自然律的定 立都意味作神在宇宙中可作事情的減少。神說﹕「要有光﹗」宇宙間 就不再可能沒有光。神定立了時間﹐便不能使時間倒流﹐不可使已經 發生了的事件消失。神跟挪亞立了「天虹之約」﹐就不能再用洪水毀 滅全地。 我覺得「自由意志」也是屬於神創世時對自己的限制。如果神讓人可 以選擇「親近神」或「離棄神」﹐神就只能感動人﹐而不能使女人不 吃禁果﹐也不能直接使人悔改。 所以神的「全能」其實是受他自己大大限制的。至於所謂「不能」是 「真的不能」或「不做」﹐也由於神謹守諾言而不易細分﹐分了也只 有哲理意義﹐沒有應用意義。聖經要求我們相信的﹐卻是神仍有足夠 能力為我們成就大事﹐超過我們所求所想。在信仰實踐的路上﹐我們 不必深究神能做甚麼﹐不能做甚麼﹐而是相信他「全能」﹐能按照他 的主權﹐為我們最大的利益著想。而如何實踐信仰才是聖經的重點、 目的。不能期望聖經用科學、邏輯的語言解答我們的好奇。 【神能否超越邏輯﹖】 不錯﹐「神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可是「超越邏輯」卻是非同小 可的事情。神可以不是神嗎﹖神可以是善又是不善嗎﹖請注意這些是 神「永恆」的屬性﹐並不能用「永恆」和「現限」的差別破解。 至於神「三而一」﹐耶穌「神人二性共存」一類的特性﹐只是難以想 像﹐不是違反邏輯。 從另一個角度看﹐「邏輯」是人理性思考的規則。也許我們怕說「神 受邏輯限制」是因為好像說成「神受人限制」一樣。其實細心想想﹐ 那只是說即使我們討論的是「神」﹐我們仍須遵守規則﹐不可胡說八 道。 神創造的這個世界﹐有規有矩﹐有定律﹐有次序﹐是讓我們可以透過 理性體會神的偉大的。雖然受造之物不能完全明白造物者﹐但神卻容 許我們透過他的創造、他的啟示、以至他的愛子耶穌基督﹐增加對他 的了解﹐繼而接受他的救恩﹐得到永生﹐可以在永世裡繼續不斷認識 他測不透的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