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選自台灣心靈小憩網詀)

從「愛到除你以外」一文導致基佛論戰談起
──兼談馬賽爾的「愛的形而上學」

gospel


        最近因為我好朋友曾慶豹的文章「愛到除你以外」,引發一些討論,討論 者卻因著只抓片段句子、沒有整體脈絡而頻頻失焦,使我深覺可惜。當然,這 也引發我一個想法,就是為慶豹兄的文章作一點理論上的說明。 我一再說,慶豹兄此文,其實是神哲學家馬賽爾思想的平易近人的運用。 也因著這個緣故,任何斷章取義,再切回原文,都會導致前後矛盾的結果。當 然,這終歸是對話傳媒的缺點,不過也不可否認的,其實習慣對話傳媒討論的 人,思想都會有「後現代徵候群」之一的缺點:斷裂瑣碎平面化。你我都得抗 拒這種徵候群不知不覺蔓延在自己的思想與言談間。

 

馬賽爾「愛的形而上學」

        我猜大概很多人都不知道馬賽爾是誰,但多少聽過沙特的名字。其實這兩 人密切相關,因為他倆是觀念上的死對頭。

        馬賽爾的哲學籠統而言,可以歸類為現象學方法的一種。現象學方法的出 現,其實恰好是我幾天前一篇文字「偉大的形而上學者」的相反路徑,他們強 調,哲學不能僅只談論存有形而上這類純粹的思維,哲學應當具有「此時此地 」的特點,但不忘去探索超越此時此地的永恆性真理。

        從此時此地,去把握超越此時此地的永恆,是他對哲學的態度。因此馬賽 爾的哲學,非常在意「經驗之事實」的角度,以及「個人主體性」的角度。甚 至他是鼓勵探討哲學,應當用著第一人稱自述的角度,以強化「經驗之事實」 與「個人主體性」。

        在這個的「主體性」,指的是主體親歷其境,心靈牽涉其中,主動投入的 描述。這種體驗對馬賽爾而言,是優先於「純粹思維」的。

 

為何用「愛」作出發點?

        此時此地、又超越此時此地尋求永恆性、以經驗之事實、個人主體性為主 的哲學探討,應當用什麼角度來談呢? 馬賽爾選擇「愛」的角度。因為愛這角度 1. 是人類最原初(一出生就會 經歷)的經驗,人人都有過的體會 2. 即或有人從出生起就活在暴力恐懼與無 愛的環境,他也會因著「生命呈現出來的缺失、不完滿」,反證出愛的原初、 本於經驗。3. 愛本身的闊延性—從愛自己愛家人,當將心比心的愛他人,又是 超越經驗、具開放性的。4. 愛的出發點一定有「主體性」—個人第一人稱的餘 地。

        以愛為出發點,馬賽爾跟沙特成了死對頭。 因為沙特是以「為己」為出發點的,所有的「非己」,都是外物、是否定 性的。於是沙特的哲學,就把人與人之間的「仇恨」,作為最基本的關係。因 此,你若看沙特的文學作品,因他內涵的敵意仇恨,的確看出很多生命的枯竭 荒蕪,會讓你多少有一點不舒服之感。

        馬賽爾企圖在其哲學中超越沙特,因此他在愛的描述中,特別涉入了某一 種愛:愛仇人。透過描述仇恨、寬恕,找到仇恨之上的愛的超越。

 

愛從經驗、到超越此時此地的形而上

        如何從具體經驗到的愛,認識到形而上的愛? 馬賽爾透過人世最高貴的信、望、愛三種經驗作描述起點,推至極至,指 示出「絕對的信望愛」的可能,然後搖指絕對的信望愛背後,那「絕對的上帝 」的存在。

        因此我們可以看出曾慶豹這通篇文字背後的用意  1、他用著第一人稱的筆法,是具體的「我」的經驗陳述  2、他陳述每個人都輕嘗過經驗、或渴望經驗的愛(我並非刻意,但發現這 篇文字放在『輕舞飛揚』徵候群期間,是有某種效應存在) 3、他找出愛不得圓滿的原因—死亡。(關於這點,我會另寫一篇文字陳述 ) 4、因而搖指那完滿的愛,是可以超越死亡的愛之上帝。

        我刻意把慶豹文字完整解釋,實因為大多數人在回應此文,好像都沒看出 頭尾一氣呵成的文章脈裡。

 

馬賽爾哲學的困境

        馬賽爾哲學,使哲學不再是純粹思辯、與人生無關的、哲學象牙塔中的喃 喃自語。
        但他一樣有困境,應當說,他的困境乃現代神哲學必須面臨的困境。這困 境是偉大的康德帶出來的:從主體經驗,到超越主體的經驗,這中間有沒有認 知的限制?人主體認知的限制,會使其認知的延伸性受到多少影響?
        換句話說,我們因認知的受限,我們只能闊延經驗到「愛應當有其完滿的 對應(然後可以給一個稱號,只是稱號不能有超過稱號的含意)」,但我們不 能超越這限制,來談論「因此,上帝是怎樣的上帝」。
        這就是為什麼慶豹兄在文章最後面說:


         愛使對所愛的人發出「不朽」的要求。因為愛得如此真切,以致於容不下 任何相似於死亡般的傷害的威脅, 說「你不會死去」也就是說「無法忍受失去 您」( Thou shalt not die )。

        追求「不朽」是必須以死亡來嘗到無限,現實永遠無法償還得起「不朽」, 所以也難以完全實現愛,愛也因此不得不變成是一輩子的追求。因此,愛終究必 須肯於等待、肯於追求、等待愛、尋找愛,那怕是必須苦苦相戀,只要可以一嚐 「愛」的甜美和溫純,仍堅定地敢去愛。因為「上帝是愛」,這世界沒有比上帝 更為值得去追求的了;愛既然是渴望被愛的人幸福美滿,那麼也只有絕對的無條 件者--上帝,可以用無限的愛祝福所愛的人永遠幸福美滿,這同時也意味著, 愛必然指向信仰,指向「不朽的上帝」。 


        文章只能說道「不被死亡限制、不朽的上帝」,但不能說更多。 除非慶豹能先突破「主體認知限制」的康德哲學困境。

        當這篇文章發表時,信望愛清大版有人討論到「我經驗到愛的痛苦與傷痕 ,但這跟上帝的愛有何關係?」很好,這正是指出現象學方法的困境。人的主 體經驗認知是有限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必須要承認,很多時候信仰不能用言講,它是一種超 越言語講論的神秘體驗。信仰有可言傳的部份,也有它不可言傳的部份。該講 而不講,固然不宜,但不該講卻講太多,也難免讓人反彈。至於提問者逼人非 得說出不能論證而屬乎神秘體驗的部份,也就是超乎主體認知的部份,根本就 是「技術犯規」。

 

基督教與佛教談論「愛」

        今天基督教與佛教信仰談論「愛」,佛教的確會比基督教多出一些矛盾: 對基督教而言,談愛是沒有矛盾的,因為愛的人生體驗,搖指向愛之上帝 ,是一個信仰的核心內涵,其生命體驗是絕對可以認真追求的。
而愛之傷痕、對仇人之仇恨,或是死亡對愛的阻隔,都包容在十字架之上 帝的受難上。傷痕與受難,往往是愛的成全。

        但佛教信仰的「形而上」,是清靜無為的涅槃,無欲無求。而現世經歷既 是充滿我執之愛欲情仇,卻又是要透過修為拋卻塵緣的修行,其拋卻過程,的 確會造成「如何拋卻塵緣又普愛眾生」的修行,成為最高最難的部份。最大困 境會是「幾之修行,如何完滿一樣可以普愛眾生的社會正義的實踐,卻又不妨 害拋卻塵緣愛恨情仇的我執」。

        每個信仰都有每個信仰的難處,佛教出現困頓,未必表示基督教沒有困頓 。

        慶豹之文、或說馬賽爾哲學給我們的對最大省思,就是信仰絕不是與切身 經驗無關的清談、或你來我往的唇槍舌戰,比誰的信仰比較厲害。

        從切身經驗出發,再超越切身經驗,不知者不言,不宜挑釁者不要刻意去 問。
選擇信仰、或選擇不信,都無法證明自己比較優越。
信仰若讓自己自命清高,不是變成譏諷無悲憫的、犬儒式的唇槍舌戰,就 是變成教條主義。
        拿自己信仰之長出來跟別人炫耀,硬要把別人比下去,意義何在呢?


附錄: 愛到「除你以外」 文/曾慶豹

        前言:到底什麼是愛?焚身以報?同歸於盡?愛的源頭又是什麼? 該如何思索?……

        愛情是什麼?愛情真的只是幻想嗎?愛過以後的清醒可以因此而否定 愛情嗎?究竟愛情是其實或是欺騙?古人云:「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 生死相許」,這僅僅是出於詩人的想像,或僅是一則無法推翻的神話?

        西洋情詩喜歡突顯 Amore (愛情)與 Morte (死亡)二詞的近似。 聖經《雅歌》言:「愛情如死之堅強」,這不是一句詩詞,而是帶有宗教 教條般的宣示,這部代表著「上帝之言」的《聖經》用極具權威的才式如此 宣示著。愛與死亡至少有一點是吻合的,即「不再為自己保留任何的東西」; 愛就是一份死亡,為愛寧可貴生死於度外,為愛宰可不再擁有任何的柬西。

        主耶穌也說過:為朋有犧牲的愛,沒有比這更大的愛了。以死說愛, 使愛成為更為徹底的付出;愛得徹底的人,等於是為死亡的剎那作演練,也 預先體驗某種超越的不朽。愛與死亡的吻合使人的存在從 Having (有)變成 Being (是), 接受十字架上帝的死,等於接受十字架上帝的愛,把愛與死亡 做了最為徹底的揭露的,就是「十字架事件」。

        當愛如潮水般來袋時,有誰可以置身度外、可以輕易抵擋呢?有人甘之 如飴,有人則苦痛不已。其正在愛中的人不得不承認,在愛中會使人變得脆弱, 真正去愛的人可以愛得無怨無悔、愛得義無反顧、愛得徹底和堅決。

        愛是一種冒險、一場賭注,所以須要用專注和天真去愛,愛從來就與清醒 的人無緣。愛是理想主義者和革命家的故鄉,因為愛必然將我們帶到死亡的邊際, 它可以讓人粉身碎骨,也可以讓人有程其正活過的咸覺。真正去愛的體驗是前所 未有的,只有愛過的人才知道個中的滋味,雖是五味雜陳,卻又是意猶未盡。

        對一個充滿著理想主義的年輕人而言,革命與愛情是極具誘惑力的。它 代表著某種對現實的頑抗和對理念的堅持,革命和愛情都是帶有火一般燃燒的 咸覺,生命的咸受和體會竟是通過接近死亡的姿態而來的,所以革命必定會有 流血、愛情也會斷送一切。所以,革命與愛情都是現實世界的「左派」,暗含 著一種對人性正義感和美感的激情式追求,卻又必須以付出生命為代價;革命 與愛情都帶有解放的特質,革命是對人身體的救贖,愛情則是對人心靈的救。

        愛情宛如革命一般,需要勇氣、敢於冒險,隨時準備喪失所有,所以愛情 是「反現實」的,簡單的說,現實很難容下愛情,愛情必須在抗拒現實中接受 冷嘲熱諷,為了愛情就必須與現實衝突,墮入現實則失去愛情。對這世界,敢愛、 願意愛的人算是死了的人,這世界對他不再具有吸引力,而且,還隨時會以喪失 一切為代價。為愛,就必須奮不顧身,隨時準備犧牲自己;為得著愛,就必須 失去世界,得著世界,就將失去愛情。

        哲學家馬賽爾( Gabriel Marcel )有句扣人心弦的話說:「去愛一個人, 就等於對他說:你永遠不會死!」

        以死說愛,即說明死亡不能終止我對「您」的愛;以死說愛,也說明獨一 無二的「您」會永遠活在我的記憶中,一刻都無法消失。更為重要的是,在愛中, 我可以體驗到「您」此時此刻的臨在,永恆的此時此刻的臨在。

        因此,死亡在此並不在說成某種否定或消極的意思,它主要是說明著一種 「再生」的經驗;死亡的經驗是一種超越的可能性,超越主客對立、語言隔閡、 時空距離、生死離別;只有死亡才可能將我們帶離在肉身中活著的無可奈何, 愛渴望永恆、渴望臨在。

        死亡是對生命最大的威脅,我們會因為所愛的人死去而產生深度的悲慟。 對一個說愛,就蘊含著至死不渝、愛到底,即「無論如何」、「儘管如此,我 仍……」的堅定不移。

        愛得越深就越不能自拔,一刻都不能沒有「您」;反倒因為這樣,越愛越 應該變得堅強,即使孤單寂寞,對所愛的人的思念一點都不能減少,一步都不敢 走得太遠。所以,「除他以外」,對其他的人,「心」已算是死的了。

        愛是一種發生,它通過了人的心靈和肉身的方式進入,佔據人的意志和 行動,一種情不自禁的任憑和放肆,把人帶到充滿著刺激的危險(死亡)。 有愛一定有危險,愛情就是那種無法抗拒的刺激,明知道有危險卻仍往危險 走去,所以人們常說:「愛情是盲目的」,但是問題不在於盲目走對或錯, 而走睜開眼晴親吻的人會有什麼浪漫可言呢?那只叫著「嘴對嘴」, 沒有別 的意思,純粹的打招呼性質。所以,愛情確實是須要閉上眼睛不問究竟的往前 走去的,盲目把人帶到其正的愛情中,弔詭的是,自以為清醒的人是無緣於愛 的,正如活著的人就不是死去的人,道理是一樣的。

        沒有愛情的人生是枯燥乏味的,至少它少了一種生命力,一種為之生、 為之死的生命力。其實,人的一生沒有多少可以放膽瘋狂的「機會」,也沒有 多少的年少輕狂的「勇氣」敢於痴狂,敢愛就得敢瘋;只因為是「您」,也只有 在此時此刻,這種敢瘋、敢痴的勇氣,才有可能表現得出來。

        有人可以將愛的理由說得清楚嗎?什麼是構成敢愛的理由,都容易變得 很難再愛,因為愛的理由一定比愛本身來得基礎薄弱,愛的理由終究可以被取 代;事實上,愛本身要比愛的理由更為優先,愛不會少於愛的理由,所以,愛 是沒有理由的,人很難把愛說得清楚,人去愛只能算作是以愛的理由去愛,而 無法真正在愛中。

        愛一個人一定是一意孤行的,愛得徹底和不計代價,愛到「忘了我是誰」, 甘心為所愛的人做出種種傻事。愛,肯定要付出代價的;愛,往往是在對它付出 代價的同時,才可能釋放出對愛的體認和咸受,才可能威受到愛的強烈和頑固。 在遣個「極端實用主義的年代」要談一場徹底和童話般的愛情似乎不太可能, 但是不可能的事不表示就禁止人去嘗試,敢於去愛並不是壞事,敢對愛的堅持而 與現實對抗並不表示無知。實用主義的年代把痴、把傻視同為愚昧是思想的偏見 和獨斷,人類的文明就是因為痴、因為傻而被創造得光鮮艷麗的。也就是因為愛 情帶給人一份前所未有的威覺,任何的姊傻都變得不難理解,只有在愛之外的人 或無緣於愛的人才存有偏見和獨斷,自以為是地輕蔑愛。

        在愛中的人,正像是處在病危的人一樣,所以〈雅歌〉會說「因思愛成病」。 其實每個人都在某種患病的狀態中,相對於「因恩愛成病」的人,多數的人則是 「苦於無愛成病」。可是,「因恩愛成病」的人卻可以經由所愛的人中獲得痊癒, 「苦於無愛成病」的人看似健康,然卻飽受孤苦之害、無路可去。

        愛是一種解救,為心靈匱乏的人生尋獲一所家園。愛情是必要的病,愛情 也是一種救治;愛情也許是煉獄,可是,沒有愛情將是地獄。愛情的天其和浪漫 使人有一種回家的感覺,寬慰不安的靈魂、撫慰受傷的心靈。自從人被逐出伊甸 園開始,人存在的狀態就是漂泊的,直到找到愛,正如「船仍在海上漂泊」,但 您已經看到我在碼頭岸上等著您了」的意象般,愛為漂泊的人建築了一間溫暖和 舒服的「家」。

        聖經的〈創世紀〉第一個殺人犯該隱遭上帝處罰,上帝卻在他身上留下 一個記號,這是一個「愛」的記號,愛給漂泊的人有一個安全的等待,即使受罰 仍需要帶著「希望」活下去。愛給漂泊的人帶來希望,活下去的希望。

        愛是一種渴望。渴望愛的人,是渴望有人真的懂、真的明白自己,而真的 懂、真的明白,就是去愛。「尋找一個可以去愛的人,即走尋找一個可以愛我的 「人」;在愛中的人,可以獲得撫慰和醫治。在「愛」中;接受「愛」的滋養; 木浴在「愛」中,感受到「愛」的目光;被「愛」的強烈所燃燒,完全溶化在 「愛」中。愛情確實要比死亡堅強。

        愛使對所愛的人發出「不朽」的要求。因為愛得如此真切,以致於容不下 任何相似於死亡般的傷害的威脅, 說「你不會死去」也就是說「無法忍受失去 您」( Thou shalt not die )。

        追求「不朽」是必須以死亡來嘗到無限,現實永遠無法償還得起「不朽」, 所以也難以完全實現愛,愛也因此不得不變成是一輩子的追求。因此,愛終究必 須肯於等待、肯於追求、等待愛、尋找愛,那怕是必須苦苦相戀,只要可以一嚐 「愛」的甜美和溫純,仍堅定地敢去愛。因為「上帝是愛」,這世界沒有比上帝 更為值得去追求的了;愛既然是渴望被愛的人幸福美滿,那麼也只有絕對的無條 件者--上帝,可以用無限的愛祝福所愛的人永遠幸福美滿,這同時也意味著, 愛必然指向信仰,指向「不朽的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