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舊城蘇秦充燕使

燕文公時,秦惠王以其女為燕太子婦。文公卒,易王立。齊宣王因燕喪攻之,取十城。

武安君蘇秦為燕說齊王,再拜而賀,因仰而吊。齊王案戈而卻曰:「此一何慶吊相隨之速也?

對曰:「人之饑所以不食烏喙者,以為雖偷[1]充腹,而與死同患也。今燕雖弱小,強秦之少婿也。王利其十城,而深與強秦為仇。今使弱燕為雁行,而強秦制其後,以招天下之精兵,此食烏喙之類也。」

齊王曰:「然則奈何?

對曰:「聖人之制事也。轉禍而為福,因敗而為功。故桓公負婦人[2]而名益尊,韓獻開罪[3]而交愈固,此皆轉禍而為福,因敗而為功者也。王能聽臣,莫如歸燕之十城,卑辭以謝秦。秦知王以己之故歸燕城也,秦必德王。燕無故而得十城,燕亦德王。是棄強仇而立厚交也。且夫燕、秦之俱事齊,則大王號令天下皆從。是王以虛辭附秦,而以十城取天下也,此霸王之業矣。所謂轉禍為福,因敗成功者也。」

齊王大說,乃歸燕城。以金千斤謝其後,頓首塗中,願為兄弟而請罪於秦。(卷二十九《燕一》)

 

【註釋】


[1] 偷:苟且。

[2] 桓公負婦人:魯僖公三年(657),齊桓公與蔡姬乘船遊玩,蔡姬故意晃動船隻,惹怒了桓公,於是降蔡姬趕回蔡國。次年,桓公帶領諸侯侵伐蔡國,隨後伐楚,楚派屈完來締結盟約。所云「負婦人」及「名益尊」,即指此。

[3] 韓獻開罪:韓獻即韓獻子。宣子請求晉靈公任命韓獻子為司馬,魯文公十二年(615),秦伐晉,戰於河曲。趙宣子的車伕因破壞了行軍的隊列,被韓獻子所殺。宣子不但未怪罪,反而禮遇獻子。

 

【點評】

齊宣王亦好名之主矣!乃蘇秦之言,虛而不實,而齊王欣欣然受之,甚矣其不智也。因齊王之喜好而進言,此蘇秦所以能成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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