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己過武安說易王

人有惡蘇秦於燕王者,曰:「武安君,天下不信人[1]也。王以萬乘下之,尊之於廷,示天下與小人群也。」

武安君從齊來,而燕王不館也。謂燕王曰:「臣,東周之鄙人也,見足下,身無咫尺之功,而足下迎臣於郊,顯臣於廷。今臣為足下使,利得十城,功存危燕,足下不聽臣者,人必有言臣不信,傷臣於王者。臣之不信,是足下之福也。使臣信如尾生[2],廉如伯夷[3],孝如曾參,三者天下之高行,而以事足下,不可乎?」燕王曰:「可。」曰:「有此,臣亦不事足下矣。」

蘇秦曰:「且夫孝如曾參,義不離親一夕宿於外,足下安得使之之齊?廉如伯夷,不取素餐,汙武王之義而不臣焉,辭孤竹之君,餓而死於首陽之山。廉如此者,何肯步行數千里,而事弱燕之危主乎?信如尾生,期而不來,抱樑柱而死。信至如此,何肯揚[4]燕、秦之威於齊而取大功哉?且夫信行者,所以自為也,非所以為人也。皆自覆[5]之術,非進取之道也。且夫三王代興,五霸迭盛,皆不自覆也。君以自覆為可乎?則齊不益於營丘[6],足下不逾楚境,不窺於邊城之外。且臣有老母於周,離老母而事足下,去自覆之術而謀進取之道,臣之趣固不與足下合者。足下皆自覆之君也,僕者進取之臣也,所謂以忠信得罪於君者也。」

燕王曰:「夫忠信,又何罪之有也?

對曰:「足下不知也。臣鄰家有遠為吏者,其妻私人。其夫且歸,其私之者憂之。其妻曰:『公勿憂也,吾已為藥酒以待之矣。』後二日,夫至。妻使妾奉卮酒進之。妾知其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乃陽僵[7]棄酒。主父大怒而笞之。故妾一僵而棄酒,上以活主父,下以存主母也。忠至如此,然不免於笞,此以忠信得罪者也。臣之事,適不幸而有類妾之棄酒也。且臣之事足下,亢義益國,今乃得罪,臣恐天下後事足下者,莫敢自必也。且臣之說齊,曾不欺之也。使之[8]說齊者莫如臣之言也,雖堯、舜之智,不敢取也。」(卷二十九《燕一》)

 

【註釋】


[1] 不信人:不誠實的人。

[2] 尾生:傳說尾生很講信義,曾與一女子約會橋下,洪水來了也不離去,終於被淹死。

[3] 伯夷:姓墨胎,名允,字公信,狐竹君的長子。周武王滅殷,伯夷義不食周粟,與其弟叔齊餓死於首陽山。

[4] 揚:原作「楊」,據黃丕烈《札記》該。

[5] 自覆:自取滅亡。

[6] 營丘:在今山東臨淄境內。

[7] 陽僵:假裝跌倒。

[8] 之:一本無。

 

【點評】

機巧之人,其說人也多智矣。信如尾生,廉如伯夷,孝如曾參,此人主之所求夫臣下也。然蘇秦之辯也,三者均無足貴矣。何也?如其信,如其廉,如其孝,則王無奔走效力之臣矣。辯智如此,而黑白焉得不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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