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燕王樂毅獻書

昌國君樂毅為燕昭王合五國[i]之兵而攻齊,下七十餘城,盡郡縣之[ii]以屬燕。三城[iii]未下,而燕昭王死。惠王即位,用齊人反間,疑樂毅,而使騎劫代之將。樂毅奔趙,趙封以為望諸君。齊田單欺詐騎劫,卒敗燕軍,復收七十城以復齊。燕王悔,懼趙用樂毅乘燕之弊以伐燕。

燕王乃使人讓[iv]樂毅,且謝之曰:「先王舉國而委將軍,將軍為燕破齊,報先王之仇,天下莫不振動,寡人豈敢一日而忘將軍之功哉!會先王棄群臣,寡人新即位,左右誤寡人。寡人之使騎劫代將軍者,為將軍久暴露於外,故召將軍且休計事[v]。將軍過聽,以與寡人有卻,遂捐燕而歸趙。將軍自為計則可矣,而亦何以報先王之所以遇將軍之意乎?

望諸君乃使人獻書報燕王曰:「臣不佞,不能奉承先王之教,以順左右之心,恐抵斧質之罪,以傷先王之明,而又害於足下之義,故遁逃奔趙。自負以不肖之罪,故不敢為辭說。今王使使者數之罪,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於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書對。

「臣聞賢聖之君,不以祿私其親,功多者授之;不以官隨其愛,能當之者[vi]處之。故察能而授官者,成功之君也;論行而結交者,立名之士也。臣以所學者觀之,先王之舉錯[vii],有高世之心,故假節於魏王,而以身得察於燕。先王過舉,擢之乎賓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不謀於父兄,而使臣為亞卿。臣自以為奉令承教,可以幸無罪矣,故受命而不辭。

「先王命之曰:『我有積怨深怒於齊,不量輕弱,而欲以齊為事。』臣對曰:「夫齊,霸國之餘教也,而驟勝之遺事也,閒[viii]於兵甲,習於戰攻。王若欲攻之,則必舉天下而圖之。舉天下而圖之,莫徑於結趙矣。且又淮北、宋地,楚、魏之所同願也。趙若許,約楚、魏、宋盡力,四國攻之,齊可大破也。』先王曰:『善。』臣乃口受令,具符節,南使臣於趙。顧反命,起兵隨而攻齊。以天之道、先王之靈,河北之地,隨先王舉而有之於濟上。濟上之軍,奉令擊齊,大勝之。輕卒銳兵,長驅至國。齊王逃遁走莒,僅以身免。珠玉財寶,車甲珍器,盡收入燕,大呂陳於元英[ix],故鼎反於歷室[x],齊器設於寧台。薊丘之植,植於汶皇[xi]。自五伯以來,功未有及先王者也。先王以為愜其志,以臣為不頓命,故裂地而封之,使之得比乎小國諸侯。臣不佞,自以為奉命承教,可以幸無罪矣,故受命而弗辭。

「臣聞賢明之君,功立而不廢,故著於春秋[xii];蚤知[xiii]之士,名成而不毀,故稱於後世。若先王之報怨雪恥,夷萬乘之強國,收八百歲之畜積[xiv],及至棄群臣之日,余令[xv]詔後嗣之遺義,執政任事之臣,所以能循法令,順庶孽[xvi]者,施及於萌隸[xvii],皆可以教於後世。

「臣聞善作者,不必善成;善始者,不必善終。昔者五子胥[xviii]說聽乎闔閭,故吳王遠跡至於郢。夫差弗是也,賜之鴟夷[xix]而浮之江。故吳王夫差不悟先論之可以立功,故沉子胥而不悔;子胥不蚤見主之不同量,故入江而不改。夫免身全功,以明先王之跡者,臣之上計也。離[xx]毀辱之非,墮先王之名者,臣之所大恐也。臨不測之罪,以幸為利者,義之所不敢出也。

「臣聞古之君子,交絕不出惡聲;忠臣之去也,不潔其名[xxi]。臣雖不佞,數奉教於君子矣。恐侍御者之親左右之說,而不察疏遠之行也。故敢以書報,唯君之留意焉。」(卷三十《燕二》)

 

【註釋】 


[i] 五國:秦、韓、趙、魏、燕。

[ii] 盡郡縣之:把它們全部置為郡縣。

[iii] 三城:聊城、莒、即墨。

[iv] 讓:責備。

[v] 且休計事:暫且休息,商議大事。

[vi] 能當之者:能力與之相當者。

[vii] 舉錯:舉措。

[viii] 閒:嫻熟。

[ix] 大呂:古樂律名。元英:燕樂名,一雲燕宮殿名。

[x] 歷室:燕宮殿名。

[xi] 薊:燕國都城所在。汶:汶水,在齊地。皇:當作「篁」,竹子。薊丘之植植於汶皇:燕國薊丘上面所生長的植物被移植到齊國汶地的竹田中,隱指佔領地區的範圍。

[xii] 春秋:史書。

[xiii] 蚤知:早知,有預見。

[xiv] 收八百歲之畜積:繳獲了齊自建國以來的所有蓄積。

[xv] 余令:遺令,臨死時流下的命令。

[xvi] 庶孽:非嫡出之子。

[xvii] 萌隸:氓隸,地位低下的人。

[xviii] 五子胥:即伍子胥。

[xix] 鴟夷:用馬皮製成的皮囊。吳王夫差欲伐齊,伍子胥勸伐越,夫差不聽,賜伍子胥死,並將其屍體裝入皮囊拋入江中。

[xx] 離:同「罹」,遭受。

[xxi] 不潔其名:不洗刷其(被誣陷而獲得的)不好的名聲。

 

【點評】

用之而疑,疑之而廢,此古今用人者之通患也。使惠王為明辨之君,用樂毅而不疑,則齊為燕郡縣矣。疑而廢之,破軍失地而後悔之,不可復得焉。故樂毅所獻書,所言皆用人之道,雖言之婉爾,亦刺燕惠王不善用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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