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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承擔中大哲學系課程安排有失道義的責任
——給系主任張錦青教授的公開信二
劉桂標(香港人文學會理事長、中大哲學系兼任講師)
通訊方法: 臉書 http://www.facebook.com/kwaipiu 電郵 kwaipiul@gmail.com

剛收到張錦青教授對我申訴中大哲學系課程安排有違道義的回應,令人意外,他作為現任系主任,是系方的最高負責人,但在講道理方面卻不能持之有故,甚至連番詭辯,實在令作為中大哲系學系一份子的吾人搖頭嘆息。以下是我的回應,為方便故,我將其回應文章簡稱為「張文」。
我的公開信在人文學會現代人文文庫發表,讀者須結合它及張文來看本文,網址依次為:
http://hksh.site/modernhumanities/201804/2018-04-28lau_kwai_piu.htm
http://hksh.site/modernhumanities/201805/2018-5-15cheung_kam_ching.htm
張文分為兩節,在第一節開始,他說系方從來沒承諾兼任教師未來不會減課,故此,我投訴他減我的課是沒有意義的。這是轉移視線的強辯:我沒有說他違反承諾,我只是基於首封公開信所陳述的種種理由,申訴他的減課安排有違道義。
接著,張教授說「有必要先說明兼任講師制度的本質、優點和缺點,以免公開信讀者受到誤導」。所謂「兼任講師制度的本質」,他在文中大意說課程安排會依眾多因素作通盤考慮,並因當中的考慮而不會向校外公告(包括不會告訴有關兼任教師)。
這兩點,其實我在公開信已經反駁了,張教授只是將被反駁了的觀點重申一次,根本說了等於沒說:其一,課程安排涉及許多因素並不表示這種決定無法解釋;其二,若其決定影響了兼任了二十年的老師的生計,並涉及有不公道的安排——條件較差的兼任沒有被減課擔,條件明顯好得多的兼任反而被減課擔等等,則不向被不公道對待的兼任老師解釋清楚可說是毫無道理(我的公開信說他有權無理就是這種意思)。
至於他所理解和權衡的兼任講師制度的所謂「優點」(有彈性、給年輕人機會)和「缺點」(質素難保證),不難看出是一種減我課擔的辯護理由。然而,這種說法,卻反證我的指控的真實性:他看來承認了減我課擔會損害教學質素,但為了課程有彈性及給年輕人機會,故要堅持減課決定。顯然而見,他的說法十分悖理:其一,減我課擔而不減條件不及我的兼任教員的課擔,看不出與課程彈性有任何必然關係。試想:難道削減條件不及我的兼任教員的課擔而不減我的課擔,就會令課程安排沒有了彈性?其二,任何大學在課程安排上,教學質素不是遠較給年青人機會重要嗎?如張教授的話說得通,那麼,依此推論,中大哲學系未來會出現以下荒謬的情況:教通識的,絕大多數是年輕人,甚至包括教學條件(課檢、學歷、能力等等)極差的年輕人,因給他們機會重要過教學質素。
還有,張教授在這一節�婸◆P我有二十多年的交情。我要對他說:「張教授,不好意思,我只是在二十多年前曾擔任你兼任的一個課的助教,我們說不上有什麼交情。」
在第二節,張文提出了五個論點。以下逐點回應:
(一)一如所料,張教授堅持在最初跟我講減課擔時完全沒說及的理由——課檢欠佳。然而,這方面,他的立論完全站不住腳。
1.表面上,他好像提出了我的課檢數據不好的理據,他說:
「首先,劉先生把4.8視為課檢很高分數的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中大課檢欄目的最高分數為6,而4.8一定是低於平均值許多的分數。
第二,中大通識科課檢的平均分數是5.1至5.3之間。劉先生說,他的『課檢成績,相信是兼任教員中較好的其中一位』絕非事實。」
這��,張教授只是提出了幾個數字,結合我的原文來讀,可輕易看出是他的課檢的計算方法與我的計算方法不同,卻絕不能證明我的課檢數據不好。如我首封公開信所言,近五年我主要教中國文化及中國哲學兩類課程,依我自己的計算方法,前者約4.6,後者高達約4.8,高於通識課程的平均值4.76。
張教授(或即系方)的計算方法,明顯與我的有別。上一封公開信我提到的哲學系資深教授不久前跟我明言,依系方的計算,5.0是通識的及格分數,哲學系教員得5.3就是好成績,而通識的平均分是5.4。我自己計算的通識課平均值4.76,在他的計算來說是不及格的分數,張教授對此隻字不提。如果大家計算方法相同,通識平均值如何可能是不同的數字?
因是之故,張教授在上引文字中,明顯誤導公眾:
i. 他沒有說明我和他的計算方法有不同,也沒有說明他的計算方法如何得出(他看來很可能是存心誤導),更沒有公開完整的客觀數據;但我上一封公開信附上的excel檔就清楚交待了我的計算方法及公佈全部數字。
ii. 更無道理的,是他只以我的計算上不同的數字來「證明」我的分數(4.8)遠低於「中大通識課的平均分」(5.1至5.3,他說的應是哲學系而不是通識的平均值)。然而,他刻意不提,依我的計算,我的成績高於通識課程的平均值4.76(依他的計算的比例,我的成績應是5.4以上)。
2.其實課檢欠佳理由在我前一封公開信已經徹底反駁:張教授一直沒有公開任何客觀的理據——相關的課檢資料。即使是今次玩弄數字,以及之前沒說過,這�堿藒M又說我「是哲學系二十位兼任老師中,最低的四位之一」,下文又說我「比許多年輕老師低」等等,一切只是隨意說說而沒有如我那樣公開所有有關數據。他的解釋是因為涉及私隱而不便公開,但我的公開信已經清楚反駁:若隱藏相關兼任老師名字,根本沒有私隱問題。相反,若真的有私隱問題,這可以單讓我看數據,並叫我簽署條款不可向他人透露來保障。最後,若真的無法解決他所謂「私隱問題」,就不能以此來立論說我的課檢成績不好,否則,這就有如極權國家那樣,以不能泄露國家機密為由,用莫須有的罪名將異見者入罪。
3.我在上一封公開信已公開了我計算的相關的課檢數字。現在,除了我的計算數字外,我更將我的五年內的全部課檢數據的原始掃描檔案附上,網址為: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mYQfhVXKMcmtTg0VTytRpkJA7LS-NPjn
我的課檢數據,曾給哲學系兼任的朋友看過,他們都認為是良好的成績。另外,上一封公開信提到的、曾任系主任的資深教授,他現身在台灣,手頭上沒有我的及系方的相關課檢數據,但他卻曾依張教授所說的上述數字來說我的課檢不好。我將我的課檢資料傳送給他看後,他無言以對。上述事實可證明,張教授說我的課檢數據不好,是無中生有的誣捏。
我已公開了我的全部課檢的客觀數據,但凡認識中大通識課程的課檢數據者皆可作仔細審視。另一邊廂,張教授卻仍然只用口講而沒有提出任何客觀資料,誰可信誰不可信,不是一目了然嗎?
(二)張教授說我寃枉他拒絕與我繼續討論,此點甚無謂。第一,他事實上拒絕與我繼續討論,他自己也承認此點。第二,他說他拒絕的理由,是因為我說若被減課擔,則會作公開申訴。這個理由實在令人莫名其妙。他自己也多次講過,公開申訴是我的權利,我說若被減課擔會使用這個權利,與他拒絕與我繼續討論有什麼因果關係或邏輯關係?
(三)張教授說我說他「有權力就可以用到盡」、「有權力就可以不講理」是不合理的指控,這點也甚無謂。他之前一直強調,他的回應也重申他有權決定兼任老師的課擔,並因種種因素不必向兼任老師交待理由。他這樣的說話,不正是說明了他使用權力減我課擔而沒有對我作出合理交待?我的指控有什麼不對?
(四)張教授一直說哲學系新增了兩個全新的講師職位,但事實上,所謂「兩個全新職位」,一職位是退休講師(準確來說是高級講師)的補缺,另一職位是助理教授降職為講師(準確來說是高級講師)。詳言之,陶國璋博士剛自其高級講師位退休不久而需人補缺;而吳啟超博士以往一直是助理教授,最近轉為高級講師(由助理教授轉為高級講師,一般理解是降職),故此實際上系方只增聘了一講師職位。張教授說「過去六年,哲學系根本沒有講師退休」,這樣說還有誠信可言嗎?他又說「學系亦沒有把任何助理教授降職為講師。劉先生所指的同事,是屢獲教學奬項的年輕老師,亦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我們能以高級講師職位挽留他,是哲學系師生的幸運。」他否認助理教授降職(或轉職)的事實,強行將此事說為系方以高級講師職位挽留一個在哲學系不能繼續擔任助理教授的教員,這是偷換概念,道理說得通嗎?
(五)我在上一封公開信提出了反對被削減課擔的充分理由:我在學歷、年資、課檢、學術著作、學界貢獻等方面遠比好幾位中國文化及中國哲學的兼任教員條件好,但他們沒有減課,反而我被減課,這明顯是有違公義的。張教授對上述充分的理據完全無力反駁,而強行以沒有客觀數據作支持的課檢一項來以偏蓋全,道理完全講不過來。
我根據充分理由,判斷張教授安排課擔有違道義,並表述了哲學系以下的異常情況:「現在本系中國文化及中國哲學多位兼任教員中,有好幾位無論在學歷、年資、課檢、學術著作、學界貢獻等方面遠不及我,今次沒有受到減課擔的對待,反而我卻被削減課擔。有些人沒有得到博士學位、或者得到的是不受本地大學承認的博士學位,或者甚至有不是中國哲學專業的碩士兼任中國哲學課程。」我據此質疑他將私人關係看得比教學質素重要,寧願本系教學質素下降而在所不惜,這是「私相授受」、「以權謀私」,我提出的是合理的質疑。他不承認錯失和承擔責任,反而說我跡近誹謗,並要求公開道歉,不亦甚乎?
總而言之,張教授對中大哲學系課程安排有違道義的指控的回應,既不能提出任何理據令人信服,對我提出的充分的理據又不能妥善回應;等而下之的,是通篇文章充滿詭辯,甚至一些地方有失誠信,實在有辱中大哲學系先賢和大哲。誠如明代大儒王陽明云:「人不貴於無過,而貴於能改過。」張教授若能承認其所犯的種種錯失,並勇於承擔其必要的責任,保證不再作出有違道義的課程安排,可說為時未晚,這是中大哲學系師生、香港學界、社會大眾所喜聞樂見的事情。相反,若張教授一錯再錯、迷途不返,哲學系的多年來建立的良好聲譽,必定毀於一旦,而哲學系將會失盡人心,並為世人所唾棄。
附錄:後記
我為我給中大哲學系的次封公開信寫本後記,是因為我向系主任張錦青教授以WhatsApp詢問是否回應我的次封公開信,以及過百名社會人士聯署支持我維持課擔的公開信時[1],他一直都沒有正式答覆。現已接近三周了,他甚至沒有表示會否回應;故此,我很相信,他不擬再有回應。至於原因,大家若對我的兩封公開信有了解的話,這是不言而喻的——道理不在他的一方,他回應不了。最令我難以釋懷的,是過百名社會人士,主要是我的學生及支持者等,聯署給系方公開信,肯定我在校內外教學上有良好表現,並要求系方維持我的課擔。張教授若不予回應,是漠視他們的為公義的訴求,這並不是大學學系負責人應有的表現。故此,我寫此後記,一方面是對上一封公開信作補充說明,另一方面,是敦促張教授要承擔他應有的責任。
依張教授的回應文章,他提出的減課理由,主要不外乎兩類:一是兼任制度問題,一是課檢成績問題。前者已大抵被我兩封公開信,以及李達寧先生文章和我的和應文章辯破[2]。故下面只針對第二類再作論證。我這樣說,當然並不是認同大學學系安排課程,應以課檢成績為最高的,甚至是唯一的理由;因為課檢應只是安排課程眾多因素之一,我只是順著張教授所說而駁斥其說法。
張教授與我論辯,每每處於下風,最後轉而以課檢成績為減課的主要理由。這不難理解,因為減我課擔而不是其他條件相差很遠的教員的課擔,是完全沒有道理的,故此,只能以此偽似理由為由。如張教授多番辯說,由於私隱問題不能公開客觀數據,故此,這是唯一讓人們覺得好象是有理由的理由。以私隱問題為借口的問題,我的兩封公開信都有辯破,不贅,以下集中破斥訴諸課檢的偽理由。
先說我的課檢成績。在寫公開信二時,我仍未知系方的計算方法,只以自己揣測的方法計算;張教授以我計算的數字來說我的成績遠低於通識的數值而完全不提系方的計算方法與我的不同,並且說我的課檢成績差是減我課擔的理由,可說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
以下為我依從不同渠道知道的系方的方法(1.只計第18項,2.只計ADJUSTED MEAN)重新計算我的課檢成績,結果如下[3]:
筆者課檢得分/中大通識課的平均分
CHIN CULTURE SUBJECTS 5.00/5.25
CHIN PHILO SUBJECTS 5.28/5.21
TOTAL 5.09/5.24
TOTAL INCREASE RATE 5.03~5.16/5.21~5.28
上面我一共計算了五年的課檢成績。但若與年青教員作比較,則應取已知的近一年半左右成績;由於我的總分的上升率高於通識的(我:通識=5.03~5.16:5.21~5.28),故此,我的總數值更高,更接近通識的平均值。另外,上面我計算了暑期課程的數值,然而,極少教員會在暑期開課,故很難與其他教員比較,而我的暑期課的數值比平時低,故此,若進一步扣除暑期課程,我的總平均值就更接近通識的平均值(我:通識=5.15:5.24)。
課檢滿分6分,評分標準由最低1分至最高6分是:極不同意、不同意、稍不同意、稍同意、同意、極同意。此六項評分標準使教員評級分為五級(1至2分、2至3分……最後是5至6分),筆者得到的是最高的評級。而評分項是「滿意教員表現」。即是說,筆者的課檢成績,是學生最滿意的級別。故此,張教授說我的課檢成績差,這是減我課擔的理由,這種說法肯定不能成立。
我的成績屬最高級別,但是否其他哲學系兼任教員都不比我差?在中國哲學類課內說明顯不是,因為我的數值高於通識平均值,而哲學系評分一直低於通識評分一段相當的距離(原因是哲學是小眾喜歡的科目),故高於通識平均值就意謂優良的成績。至於中國文化類課,我只略低於通識平均值,而依一些我認識的本系教員所給意見,已是不錯的評分,故很有可能高於哲學系的數值。
張教授說我是兼任中最差的其中四位,比許多年青教員都差,云云;這是他有時提出減我課擔理由。雖然他的說法的可能性極低(哲學系通識教員有26位,上述說法,等於說絕大多數教員都達到第五最高級,並且接近或甚至高於哲學系的平均數值,這不合乎normal distribution,只有很低的可能性),然而,他一直不肯公開數據,我若與他在這方面再糾纏下去也是沒有結果的。因此,筆者以下用二簡明論證作申辯。此二論證的好處,是即使只看我的課檢的客觀數據,就算系方不提供全面比較我與其他兼任教員的客觀數據也能論證系方不應減我課擔。
------論證一開始------
1. 依上年中大哲學系通識課程表[4],我有份教的中國哲學類課共9個,全部講師(連全職)共6位,即每位平均教1.5課。
2. 我的課檢成績高於通識平均(我:通識=5.28:5.21),那麼,若貫徹以課檢成績分配課擔,我應獲得高於1.5課,以整數計亦即2課或以上。
3. 我以往一直只安排1課,故此,系方應增加我起碼1課。
4. 這樣,無論系方以任何理由減我1課,都可因此抵消而不用減。
------論證一結束------
------論證二開始------
1. 根據張教授在回應的說法,我是哲學系最差的四位兼任教員之一,這意謂有三位兼任教員差過我;我退一步,姑且當此為真。
2. 張教授說新增全職教員兩位,這是系方來年要減課擔的原因,但已知事實上只是一位,因為另一位是退休講師的補缺。
3. 依上年系方課程表,全職講師教5至6個通識課,現在當是6課(這是最保守的假設)。兼職講師教2至4個通識課,現在當作2課(這也是最保守的假設)。
4. 新增全職教員6課,系方以減兼職教員6課來取代。而依課檢成績來說,減去3位比我差的兼任教員共6課就可以了,根本就不應減我的課擔。
------論證二結束------
上面的兩個論證簡明有力,任一論證,都可以證明系方若真的貫徹以課檢為由減課,則都是不能成立的。至此,張教授所講的全部減課理由,都已被徹底破斥。由此可見,他的減課決定是一錯誤;而且,依我之前的兩封公開信所詳言,他減我課擔,而不是減條件及表現比我差的兼任教員的課擔,明顯是將個人關係置於教學質素之上的以權徇私的做法。故此,我期望張教授能承擔一切錯誤決定的責任而不是存心逃避,否則,其做法有辱中大哲學系先賢大哲、也有損本地大學學界的名聲。
[1] 可參可以下文章:
劉桂標:中大哲學系課程安排有違道義 ——給系主任張錦青教授的公開信
http://hksh.site/modernhumanities/201804/2018-04-28lau_kwai_piu.htm
張錦青:答劉桂標先生〈中大哲學系課程安排有違道義——給系主任張錦青教授的公開信〉
http://hksh.site/modernhumanities/201805/2018-5-15cheung_kam_ching.htm
劉桂標:請承擔中大哲學系課程安排有失道義的責任 ——給系主任張錦青教授的公開信二
http://hksh.site/modernhumanities/201805/2018-5-15lau_kwai_piu.htm
劉桂標博士之學生與支持者:致中大哲學系系主任:支持劉桂標博士維持課擔之公開簽名信
http://hksh.site/modernhumanities/201806/2018-06-05petition.htm
[2] 兩篇文章見以下連結:
李達寧:一粒花生看世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0157270543698368&id=718498367
劉桂標:大學高層須正視兼任制度的惡——和應李達寧先生〈一粒花生看世界〉一文
http://hksh.site/modernhumanities/201806/2018-06-05lau_kwai_piu.htm
[3]我的五年內的全部課檢數據及前後兩種計算方式(我自己的及系方的)俱上載至google drive,網址為: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mYQfhVXKMcmtTg0VTytRpkJA7LS-NP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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