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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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實錄》卷二九  (洪武元年正月)癸巳,上與諸儒臣論學術。翰林學士陶安對曰:「道之不明,邪說害之也。」上曰:「邪說之害道,猶美味之悅口,美色之眩目,人鮮不為所惑。自非有豪傑之見,不能決去之也。戰國之時,縱橫捭闔之徒,肆其邪說,遊說諸侯。當時諸侯急於功利者多從其說,往往事未就而國隨以亡。此誠何益?夫邪說不去,則正道不興,正道不興,天下烏得而治!」安曰:「陛下所言,深探其本。」上曰:「仁義,治天下之本也。賈生論秦之亡,不行仁義之過。夫秦襲戰國之餘弊,又安得如此!」

《明太祖實錄》卷三0  (洪武元年二月)丁未,詔以太牢祀先師孔子於國學,仍遣使詣曲阜致祭。使行,上謂之曰:「仲尼之道,廣大悠久,與天地相並,故後世有天下者,莫不致敬盡禮,修其祀事。朕今為天下主,期在明教化以行先聖之道。今既釋奠國學,仍遣爾修祀事於闕裡,爾其敬之!」

《明太祖實錄》卷三0(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詔復衣冠如唐制。初,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變易中國之制,士庶鹹辮髮垂髻,深襜胡俗。衣服則為褲褶窄袖,及辮線腰褶。婦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無復中國衣冠之舊。甚者易其姓氏,為胡名,習胡語。俗化既久,恬不知怪。上久厭之。至是,悉命復衣冠如唐制,士民皆束髮於頂,官則烏紗帽,圓領袍,束帶,黑靴。士庶則服四帶巾,雜色,盤領衣,不得用黃玄。樂工冠青卍字頂巾,系紅綠帛帶。士庶妻首飾許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團衫,用紵絲綾羅紬絹。其樂妓則戴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庶民妻同。不得服兩截胡衣。其辮髮椎髻、胡服胡語胡姓一切禁止。斟酌損益,皆斷自聖心。於是百有餘年胡俗,悉復中國之舊矣。

《明太祖實錄》卷三0   (洪武元年二月庚午)命選國子生國琦、王璞、張傑等十餘人侍太子讀書禁中。琦等入對謹身殿,皆姿狀明秀,應對詳雅,上為之喜。因謂殿中侍御史安慶儒士郭友淵等曰:「吾觀諸生於文藝素習矣,然與太子處,當端其心術,養其德性,庶不流於浮靡。太子之德,亦當有助也。」因厚賜之。

《明太祖實錄》卷三一  洪武元年三月辛未朔,命翰林儒臣修《女戒》。上謂學士朱升等曰:「治天下者,修身為本,正家為先。正家之道,始於謹夫婦。后妃雖母儀天下,然不可使預政事。至於嬪嬙之屬,不過備執事、侍巾櫛,若寵之太過,則驕恣犯分,上下失序。觀歷代宮閫,政由內出,鮮有不為禍亂者也。夫內嬖惑人,甚於鴆毒,惟賢明之主能察之於未然,其他未有不為所惑者。卿等為我纂述《女戒》及古賢妃之事可為法者,使後世子孫知所持守。」

《明太祖實錄》卷三一   (洪武元年三月辛未朔)命增修國學齋舍。

《明太祖實錄》卷三一  (洪武元年三月)已亥,命禮官及諸儒臣編《存心錄》。上以祭祀為國大事,念慮之間,儆戒或怠,則無以交神明,命禮官及諸儒臣編集郊社、宗廟、山川等儀及歷代帝王祭祀感應樣異可為監戒者,為書以進。

《明太祖實錄》卷三一  (洪武元年四月戊申)元國子監祭酒孔克堅來朝。先是,大將軍徐達至濟寧,克堅稱疾,遣其子希學見達於軍門,達送希學赴京。希學奏言:「臣父久病,不能行,令臣先入見。」上乃以敕往諭之曰:「朕聞爾祖孔子垂教於世,扶植綱常,子孫非常人等也。故歷數十代,往往作賓王家,豈獨今日哉?胡元入主中國,蔑棄禮教,彝倫攸斁,天實厭之,以喪其師。朕率中土之士奉天逐胡,以安中夏,以復先王之舊,雖起自布衣,實承古先帝王之統。且古人起布衣而稱帝者,漢之高祖也。天命所在,人孰違之!聞爾抱風疾,果然否?若無疾而稱疾,則不可。諭至思之。」會克堅亦自來朝,行至淮安,遇敕使,拜命惶恐,兼程而進。既至,召對謹身殿。上從容慰問曰:「爾年幾何?」克堅對曰:「臣年五十有三。」上曰:「爾年雖未耄,而疾嬰之,今不煩爾官,但爾家先聖之後,為子孫者不可以不務學。朕觀爾子資質溫厚,必能承家,爾更加誨諭,俾知進學,以振揚爾祖之道,則有光於儒教。」克堅頓首稱謝。即日賜宅一區,馬一匹,月給米二十石。又明日,復召至諭之曰:「爾祖明先王之道,立教經世,萬世之下,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實有賴焉。故爾孔氏高出常人,常人且知求聖賢之學,況孔氏子孫乎?爾宜勉爾族人,各務進學。」因顧謂群臣曰:「朕不授孔克堅以官者,以其先聖之後,特優禮之,故養之以祿而不任之(以)事也。」

《明太祖實錄》卷三一(洪武元年四月)乙卯,遣使詣河南,命大將軍徐達徵儒士睢明義、鉅鼎臣、程彥魯、秦彥洪、哈天民、王克明、馮子端、邁仲德、單有志、王儀等赴京。

《明太祖實錄》卷三二  (洪武元年七月)帶刀舍人周宗上疏曰:「陛下天縱聖明,神武不殺,數年之間,掃除群雄,江南悉定,[]()廣俱平,取山東,定河洛,易如拾芥。雖因天授,實由聖謨。今惟皇太子,國之主器,四方之所仰望,宜於此時擇忠良之士與之居處燕遊,其侍御僕從亦必選小心端正之人,使之日見正事,聞正言,知前代之興廢,辨人情之邪正,究事理之得失,考行己之是非。如是,則進修德業,日就月將,善人日親,邪人日疏,福被兆民,萬世永賴也。國本既固,又必廣求人材而用之。今之所用人材,其學業才能,皆由積習而後成,非一朝一夕所能得也。今不培之於將來,臣恐數年之後,壯者已老,少者未學,陛下欲求人材,何從而得焉?方今莫若於府州縣開設學校,置立學官,自公卿大夫至於庶人之子弟,皆教養之,庶不失他日之用。」

《明太祖實錄》卷三三(洪武元年閏七月己酉)徵天下賢才至京,授以守令,厚賜而遣之。上語中書省臣曰:「治國家以[](得)賢為先,賢者天下之望也。然布衣之士,新授以政,必有以養其廉恥,然後可責其成功。《洪範》曰:既富方榖。此古人之良法美意也。」

《明太祖實錄》卷三四(洪武元年八月)乙亥,漳州府通判王上疏曰:「臣聞自古帝王定天下、成大業,必祈天永命,以為萬世無疆之計焉……」(p603

《明太祖實錄》卷三四  (洪武元年八月)丙子,上謂中書省臣曰:「任人之道,因材而授職。譬如良工之於木,大小曲直,各當其用,則無棄材。夫人亦然。有大器者或乏小能,或有小能,不足以當大事,用之者在審查其宜耳。驊騮之材,能歷險致遠,若使攫兔,不如韓盧。鉛刀之割,能破朽腐,若解全牛,必資利刃。故國家用人,當各因其材,不可一律也。不然,則人材不得盡其用,而朝廷有乏人之患矣。」

《明太祖實錄》卷三四   (洪武元年八月)丁丑,遣官釋奠於先師孔子。初,禮官奏:「周制,凡始立學者,必釋奠於先聖先師。凡學,春夏釋奠於先師,秋冬亦如之。漢儒以先聖為周公,若孔子;以先師為禮樂詩書之官,若《禮》有高堂生,《樂》有制氏,《詩》有毛公,《書》有伏生,可以為師者。蓋四時之學,將習其道,故釋奠各以其師,而不及先聖。惟春秋合樂,則天子視學,有司總祭先聖先師。是則漢時釋奠,亦略可見矣。魏正始中使太常釋奠於辟雍,晉釋奠皆於國學,東晉成、穆、孝武皆親釋奠。隋制,國子監每歲四仲月上丁釋奠先聖先師,州縣學則用春秋仲月。唐初釋奠,儒官自為祭主,直書博士姓名,敢昭告於先聖。許敬宗奏請令國子祭酒為初獻,詞稱『皇帝謹遣』;仍令司樂為亞獻,博士為終獻。縣學則令為初獻,丞為亞獻,主簿及尉通為終獻。永為禮制。武德、貞觀中,皆以二月親幸國子監釋奠。開耀、景龍中,皆皇太子釋奠於太學。開元中,詔春秋釋奠,以三公攝事。著之常式。若遇大祀,則用仲丁,州縣用上丁。宋元因古禮而損益之。今宜定制,以仲春仲秋二上丁日降香遣官祀於國學,以丞相初獻,翰林學士亞獻,國子祭酒終獻。」上然之。至是,遣官致祭。

《明太祖實錄》卷三四   (洪武元年八月)己卯,大赦天下。詔曰:「()孔子闕裡,常遣官致祭,其襲封衍聖公與所授曲阜知縣,並如前代制,復其家。懷材抱德之士隱巖穴者,有司訪其實來奏,即遣人禮聘赴京。學校養賢育材之所,兵亂以來,人多廢學,中書省集議舉行,務求實效,毋事虛文。天下徵至賢良官吏,中書省量才授任,老病不願仕者聽。」

《明太祖實錄》卷三五  (洪武元年九月)癸亥,下詔求賢。詔曰:「朕惟天下之廣,固非一人所能治,必得天下之賢共理之。向以干戈擾攘,疆宇彼此,致賢養民之道未之深講,雖賴一時輔佐匡定大業,然懷材抱德之士尚多隱於巖穴,豈有司之失於敦勸歟?朝廷之疏於禮待歟?抑朕寡昧不足以致賢歟?將在位者壅蔽,使賢者不上達歟?不然,賢士大夫幼學壯行,思欲堯舜君民者,豈固沒世而已哉!今天下甫定,願與諸儒講明治道,啟沃朕心,以臻至治。巖穴之士有能以賢輔我、以德濟民者,有司禮遣之,朕將擢用焉。」

《明太祖實錄》卷三五   (洪武元年九月)丙子,命中書省下郡縣訪求應祀神神祇、名山大川、聖帝明王、忠臣烈士凡有功於國家及惠愛在民者,具實以聞,著於祀典,令有司歲時致祭。

《明太祖實錄》卷三五  (洪武元年九月)戊寅,上以元都平,詔天下曰:「()秘書監、國子監、太史院典籍,太常法服祭器,儀衛及天文儀象、地理戶口版籍、應用典故文字,已令總兵官收集,其或迷失散在軍民之間者,許赴官送納。」

《明太祖實錄》卷三五  (洪武元年九月乙未)以梁貞、王儀為太子賓客,秦鏞、盧德明、張易為太子諭德。上諭之曰:「範金礱玉,所以成器。朕命卿等輔導太子,必先養其德性,使進於高明,於帝王之道、禮樂之教及往古成敗之跡、民間稼穡之事,朝夕與之論說,日聞讜言,自無非僻之干,積久以化,他日為政,自然合道。卿等勉之。」

《明太祖實錄》卷三六上  (洪武元年十一月己亥)遣文原吉、詹同、魏觀、吳輔、趙壽等分行天下,訪求賢才。上諭之曰:「天生人材,必為世用。然人材器有不同,明銳者質或剽輕,敦厚者性或迂緩,辨給者行或不逮,沉默者德或有餘,卿等宜加精鑒。」同對曰:「陛下昭德四海,正賢俊丕應之日,臣等敢不盡心!」上曰:「人才不絕於世,朕非患天下無賢,患知人之難耳。苟所舉非所用,為害甚大,卿等慎之。」於是各賜白金遣行。

《明太祖實錄》卷三六上 (洪武元年十一月)辛丑,宴東宮官及儒士,各賜冠服。先是,上建大本堂,取古今圖書充其中,延四方名儒教太子諸王,分番夜直,選才俊之士充伴讀。上時時賜宴賦詩,商榷古今,評論文字,無虛日。是日,上命諸儒作鐘山龍蟠賦,置酒歡甚。乃自作《時雪賦》,故有是賜。

《明太祖實錄》卷三六   (洪武元年十一月)甲辰,以孔子五十六世孫希學襲封衍聖公,希大為曲阜世襲知縣。置衍聖公官屬,曰掌書,曰典籍,曰司樂,曰知印,曰奏差,曰書寫,各一人。立孔顏孟三氏教授司,教授、學錄、學司各一人。立尼山、洙泗二書院,各設山長一人。復孔氏子孫及顏孟大宗子孫徭役。官屬並從衍聖公選舉,呈省擢用。授希學誥曰:「古之聖人,自羲農至於文武,法天治民,明並日月,德化之盛,莫有加焉。然皆隨時制宜,世有因革。至於孔子,雖不得其位,會前聖之道而通之,以垂教萬世,為帝者師。其孫子思又能傳述而名言之,以極其盛。有國家者,求其統緒,尊其爵號,蓋所以崇德報功也。歷代以來,膺襲封者,或不能繩其祖武,朕甚閔焉。當臨馭之初,訪世襲者,得五十六代孫孔希學,大宗是紹,爰行典禮,以致褒崇。爾其領袖世儒,益展聖道之用於當世,以副朕之至望,豈不偉歟?可資善大夫,襲封衍聖公。」授希大敕曰:「朕惟德相天地,道合四時,若此者,古今罕焉。雖然,始伏羲而至有元,聖相繼,賢相接踵,未嘗缺也。然如仲尼者無,且秦焚之,覆亡於紀冊,但存者未完,獨仲尼誠通上下,澤敷宇內,所以自漢崇之,至唐追封文宣王,宋加至聖,元加大成,號封至極,血食無窮,期子孫世享榮祿,所以前代以闕裡之邑職其子孫。今是邑缺官導民,族以賢推,惟孔希大最,今特以希大授承世郎,知濟寧府兗州曲阜縣事。汝往欽哉!」先是,元仁宗授孔思晦中議大夫,襲封衍聖公,賜四品印。泰定三年,山東廉訪副使王鵬南言:「孔子之後,襲爵上公,而階止四品,於格弗稱,且非所以尊崇先聖之意。」明年,陞嘉議大夫。至順二年,改賜三品印。至是,上謂禮部臣曰:「孔子萬世帝王之師,待其後嗣,秩止三品,弗稱褒崇,其授希學秩二品,賜以銀印。」希學,思晦之孫也。

《明太祖實錄》卷三六上 (洪武元年十一月)丁未,以中書省照磨孫安為兵部侍郎。上諭侍御史文原吉曰:「朕近以儒者為御史,蓋儒者通經史,識道理,為政能知大體。但恐其不諳台憲故實,卿等宜悉以告之,庶幾臨事有所持循也。蓋台官之長即御史之師,卿等毋惜善導之也。」

《明太祖實錄》卷三六上 (洪武元年十一月)癸亥,上欲舉行耕藉田禮,諭廷臣曰:「古者天子藉田千畝,所以供粢盛,備饙饎。自經喪亂,其禮已廢,上無以教,下無以勸。朕蒞祚以來,悉修先王之典,而藉田為先,故首欲舉而行之,以為天下勸。」時監察御史有歷班而言曰:「耕藉田則力本者知所重矣。」上曰:「欲財用之不竭,國家之常裕,鬼神之常享,必也務農乎!故後稷樹藝稼穡,而《生民》之詩作。成王播厥百谷,而《噫嘻》之頌興,有國家者,其可棄是而不講乎?」遂命以來春舉藉田禮行之。

《明太祖實錄》卷三七 (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未,監察御史高原侃言:「京師人民循習元氏舊俗,凡有喪葬,設宴會親友作樂娛屍,惟較酒殽厚薄,無哀戚之情,流俗之壞至此,甚非所以為治。且京師者天下之本,萬民之所取則,一事非理,則海內之人轉相視效,弊可勝言!況送終禮之大者,不可不謹。乞禁止以厚風化。」上是其言,乃詔中書省令禮官定官民喪服之制。

《明太祖實錄》卷三七  (洪武元年十二月)壬申,改宣徽院為光祿寺,設光祿卿,正四品;少卿政五品,寺丞正六品,主簿正八品。所屬尚食等局。又移太常司供需庫隸之。局、庫官仍舊。

《明太祖實錄》卷三七 (洪武元年十二月壬申)改太史院為司天監,設監令一人,正三品;少監二人,正四品;監丞一人,正六品;主簿一人,正七品;主事一人,正八品;五官正五人,正五品;五官副五人,正六品;靈台郎二人,正七品;保章正二人,從七品;監候三人,正八品;司辰八人,正九品;漏刻博士六人,從九品。又置回回司天監,設監令一人,正司品;少監二人,正五品;丞二人,正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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