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洪武十一年,13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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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實錄》卷一一八 (洪武十一年四月)丁卯,旌表延安府洛川縣民張敏道妻趙氏之門曰貞烈。初敏道遘疾將終,趙氏年二十一,以死自誓。敏道卒,趙氏日夜號哭,亦自經死。事聞,詔嘉之曰:「夫婦人之大倫,三綱五常,風化所繫。有能志不二天,與夫同死,可謂難矣。今趙氏生則同室,死則同穴,較之剔目割鼻誓死不嫁,誠為過之,宜在褒嘉,以敦民俗。其令有司旌表其門,仍蠲其家雜役。」

《明太祖實錄》卷一一八 (洪武十一年五月)癸酉,命東宮文學傅藻等編纂《春秋本末》。

《明太祖實錄》卷一一八 (洪武十一年五月)戊寅,敕中都國子生分教生牛希斗等夏衣,人一襲。

《明太祖實錄》卷一一八 (洪武十一年五月庚子)廣東左參政劉益、右參政康濟坐事,罪當徒。上念其由國子生培養,嘗從諸王學於武英堂,命中書紀其罪降用之。

《明太祖實錄》卷一一九 (洪武十一年九月)賜中都國子助教貝瓊致仕。(略)明年卒於家。有《清江文集》行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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