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洪武十二年,13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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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二  (洪武十二年正月)癸酉,旌表節婦九人:延平府順昌縣民蕭貢材妻顏氏,衢州府西安縣民楊智妻陳氏,紹興府上虞縣民柳宗遠妻唐氏,沂州郯城縣民傅十五妻王氏,濟寧府曹縣民許從政妻曹氏,武昌府江夏縣民曾養吾妻陳氏,重慶府巴縣民晏阿堂妻謝氏,永川縣民程鵬翔妻馬氏,太平府當塗先民祖鼎四妻高氏,俱蚤歲寡居,守節不貳。有司以聞,詔皆旌表其門,復其家。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三 (洪武十二年三月)丙子,升國子司業樂韶鳳為國子祭酒。敕諭之曰:(略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三  (洪武十二年三月乙未)上聽朝之暇,延諸儒臣賜坐便殿,講論治道。時國子學官李思迪、馬懿緘默不語,上惡之,敕諭國子師生曰:「賢者以學為本,推而行之,誠實無偽,有裨於國家,善名立於兩間,則無愧於所學。若懷詐自私,上無助於君,下無益於世,朕何賴焉?如李思迪、馬懿者,朕以其學者,日召同游,期在嘉言善行,啟朕未明而輔朕不足,乃終日緘默,略無一事。旁有講說經史者,因而問及,不過就他人之辭以對,未嘗獨出一言,補所未知,豈朕昏昧不足與聞耶?抑朕之禮未至耶?何訪之以道而不相告也?及遣侍東宮,欲其發明古先帝王之道,匡弼輔贊,以成其德器,而緘默無異事朕之時。其懷詐甚矣!昔者孔孟懷聖賢之道,恨不得用為生民福,故歷聘列國,至老不倦。今思迪等發身草野,一旦與人君同游殿庭之上,人君躬就問之,此正行孔孟之志之日,而緘默如此,學孔孟者果如是乎?孔子入周廟,見金人,三緘其口,曰此古慎言人也。蓋謂非法之言耳。若理道之辭,果宜禁乎?且思迪等事朕如此,其肯盡心訓國子生乎?朕諭爾等,自今為師者必盡其師之職,學者必盡其學之道,一以孔孟為法,以副朕責望之意,慎毋如李思迪、馬懿之為也。」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五 (洪武十二年六月)辛巳,上與侍臣論用人之道。上曰:「人主以明為治,而不自用其明,當取於眾人以為明。夫爝火之光,豈勝於烈炬?眾人之見,必廣於一人。故用天下之賢才以為治,使天下之情幽隱畢達,則明無不照,而治道成矣。苟自作聰明而不取眾長,欲治道之成,不可得也。」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六 (洪武十二年八月丁卯)上御華蓋殿,與侍臣論治身之道。上曰:「人之害莫大於欲。欲非止於男女宮室、飲食服飾而已,凡求私便於己者皆是也。然惟禮可以制之。先王制禮,所以防欲也,禮廢則欲肆。為君而廢禮縱欲,則毒流於民,為臣而廢禮縱欲,則禍延於家。故循禮可以寡過,肆欲必至滅身。」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六 (洪武十二年八月)辛巳,上諭中書省臣曰:「凡士,非建功名之為難,而保全始終為難。自今內外官致仕還鄉者,復其家,終身無所與。其居鄉里,惟於宗族序尊卑,如家人禮;於其外祖及妻家,亦序尊卑。若筵宴,則設別席,不許坐於無官者之下。如與同致仕官會,則序爵;爵同,序齒。其與異姓無官者相見,不必答禮。庶民則以官禮謁見,敢有凌侮者,論如律。」著為令。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六 (洪武十二年十月)乙亥,令教坊司伶人常服綠色巾,以別士庶之服。初,伶人皆戴青巾,至是令改之。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七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丁酉,上與翰林侍制吳沉論持身保業之道。上曰:「人當無所不謹。事雖微而必慮,行雖小而必防。不慮於微,終貽大患,不防於小,終虧大德。謹小行而無已者,則可以成大善。忽細事而不戒者,則必至成大惡。常人且然,況人君乎!」沉對曰:「聖慮及此,誠社稷永安之道。」上曰:「安生於危,危生於安。安而不慮,則能致危。危而克慮,則能致安。安危治亂,在於能謹與否耳。」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七 (洪武十二年十一月)己亥,上御奉天門視朝畢,顧謂翰林待制吳沉曰:「人主治天下,進賢、納諫二者,真切要事也。」沉對曰:「誠如聖諭。但求之於古,能行者亦鮮。是以亂日常多,治日常少。」上曰:「使其真知賢者能興其國,何有不好?真知諫者在於患己,何有不納?唯其知之不真,是以於己難入。若誠能好賢,則不待招徠,而賢者自至;誠能納諫,則不待旌賞,而諫者畢來。」沉對曰:「陛下此言,誠國家興治之要。」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八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庚辰,襲封衍聖公孔希學來朝。敕中書下禮部賜希學廩餼,潔館舍以安之。敕希學曰:「昔卿之祖,能明綱常以植世教,其功甚大。故其後世子孫相承,凡有天下者,莫不優禮。卿每歲來朝,不避祈寒,可謂篤君臣之大義而不咈於爾祖之訓者矣。已敕中書賜卿日用之物,至可領也。」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八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天下博學老成之士皆應詔至京師。先是,上謂禮部臣曰:「為天下者,譬如作大廈,非一木所成,必聚材而後成。天下非一人獨理,必選賢而後治。故為國得寶,不如薦賢。朕自臨御以來,十有二年,思得賢士以熙庶績。然山林幽遠,博學老成之士匿德藏光,甘於窮處,非招徠之,不肯輕出。宜下有司悉心推訪,禮送於朝,朕將顯用之。」至是皆至京師。

《明太祖實錄》卷一二八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吏部奏是歲除官二千九百八人。天下所舉儒士人材五百五十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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